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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信息信息公开法律制度
现代社会正步入信息时代,信息已成为人们生存和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政府公共信息更是在对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根据政府公共信息的性质,政府公共信息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政府掌握的不涉及个人信息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第二类是政府掌握的涉及个人信息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这类政府公共信息涉及一部分公民、法人的信息,但是这类信息根据法律可以向公众公开。比如公司法人的登记信息等。
因为政府公共信息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有着重大的作用,拥有一个完善的政府公共信息的公开制度是我们社会必不可少的。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各种形式的政府公共信息公开法律体制改革在全国各地广泛掀起。最近一个显著的例子很好的说明了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上的进步,2008年9月11日晚,中国卫生部指出,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发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随后企业对有毒有害奶粉进行了召回,在对有毒有害奶粉召回过程中,由政府向社会公众公开该事件中的相关细节。这说明我国政府在处理公共安全及相类似事件中较以前有了重大的进步,也说明了我国各级在公共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通过对改革开放后的政府公共信息制度的分析,我们也不难发现,我国各级政府公共信息的开放化和透明化首要推进力是自上而下的。毫无疑问,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和要求下,政府公共信息公开的直接效果确实立刻能显现出来,但是这种模式存在了极大的弊端,因为很多情况下就是以“上级发文、下级落实”的方式展开的。它往往导致了各级政府都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文件”,越到基层越是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同时,我国的政府公共信息相关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尚处在起步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是在去年才生效和得以实施。其次,政府公共信息公开制度和各级政府实践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如公开的主体范围狭窄,主要限于基层;公开的内容范围狭窄,主要限于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及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公开的方式大多限于主动公开等。
因此,现阶段我国迫切需要一个完善的政府公共信息的公开和管理的相关法律和管理制度,以适应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以及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服务型政府体制的需要。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立法
(一)确立行政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立法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到第十二条规定了很多政府应当公开的公共信息。但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未规定的政府公共信息,现阶段行政机关因为没有法定的义务,故可以不予以公开。我国法律将行政公开确定为行政机关的义务,原则上,行政机关应该将其所掌握的文件资料向公众公开,但有时行政公开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影响行政效率,以及暴露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因此立法者必须在行政公开的公共利益与不公开的公共利益之间进行平衡。力求在利益平衡中扩大公民对行政的参与,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因此,在现代社会,公开已成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免除公开时,行政机关才能不予公开。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开范围的规定也应当是规定政府对公共信息不公开的范围,除此之外都应当公开。
(二)逐步完善政府公共信息公开的立法
在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法制建设上,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在于以规范、明确的法律、法规来保证政府及时有效地提供公共信息服务。
具体来说我国应当尽快制定出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并以该法为基础,完善一系列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用法律来约束、规范各级政府履行公共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该法律应规定政府公布公共信息的范围、时效以及政府在公民信息知情权上所负的责任;规定对基于自身利益而选择有限政府公共信息公开或扭曲性政府公共信息公开的行为要严加监督和处理,以确保公共信息资源无偿地向公众公开,无论是公民个人还是企事业单位,在不违背国家保密法的前提下,都可以获得其需要的政府公共信息。
在这个政府公共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中应当尽快出台我国的《公共信息公开程序法》。行政程序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武器。此外,制定政府公共信息安全服务方面的法律也应成为我们的立法目标之一。
二、加强对政府公共信息公开的监督
(一)明确不履行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
推动依法负有公开义务的国家机关依法公开政府公共信息承担公共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对于公众关心的本部门各种信息,只要不涉及法律规定的秘密事项,都应该及时通过适当的途径予以。因为政府公共信息得不到及时的公开,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害,政府工作被动的例子在现阶段举不胜举。比如城乡建设规划,路将从哪里通过,房将在哪里建,公共设施如何配套,这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却常常被职能部门“藏在深闺”直到工程要开工了才动员群众配合,但因涉及征地搬迁等复杂事项,工作难度可想而知。但是,如果国家制度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在有条件的地区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在明确具体公开义务的同时,也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话,上述不公开行为便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二)设置实施公共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设置有效的监督机构是一个好的制度要想得以在实践中推行的必然需要的途径。
首先,要调动公民监督的积极性。公民是信息公开最直接最主要的受益人。因此,信息公开的法律应当明确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信息公开的请求权,以及为落实这一请求权所必须的诉权—即对不履行法定公开义务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其次,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督机制。政府的公开职责应当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政府公共信息公开很大程度上保障的是公民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而且作为被监督者的政府反而拥有了信息公开的解释权、决定权,显然不利于信息公开的推行。同时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不特定对象的公共利益的行为”的规定,无疑堵塞了公民申请司法救济的渠道,所以我们迫切需要从法律上加以完善。因此在加强政府公共信息公开制定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当全面的规定政府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在对政府公共信息进行行政诉讼程序立法,对政府公共信息公开进行有效的监督。
再次,加强权力机关和政府内部监督,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须追究。监察部门要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制定出一套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教育监督并重的政府内部对政府公共信息公开的规定。
最后,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功能。新闻媒体要通过他们的舆论力量加强对政府公共信息的监督,对政府不公开相关公共信息的应当即时曝光,甚至可以诉渚法律程序,以切实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实现。
三、制定相应的隐私法,注意对公民隐私的保护
在现代社会,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张,电子技术的发达,公民个人资料越来越多地掌握在政府手中,行政信息公开在某些情形下将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因此,在加强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同时,还要注意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家庭权利、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属于隐私权范畴的内容,但没有确立隐私权的宪法地位,更没有制定专门的隐私权法,因而不利于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如果我国在政府公共信息公开法制化过程中同时通过相应的《隐私法》,也可以在保护公民的知情权的同时,尽大可能的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四、健全和完善法定的政府公共信息服务
政府公共信息公开服务的范围必须加以扩大。有关行政会议主题及决议的内容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应当允许新闻媒体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反映社会公众的要求和呼声。除了扩大政府公共信息公开的范围外,扩展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内容还包括:要深入挖掘现有公共信息资源,强化信息分析、预测和调研服务功能,把握事前、事中和事后等动态信息。
另外,为了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健全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机构是必要的。为此,要在酌情适当增设专业性公共信息服务机构的同时,重点是充实现有专业性公共信息服务机构,增加其人员编制,调整其信息收集范围,加强社会和其他非经济方面的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从偏重收集、分析经济信息向经济社会信息并重。
这让我想起不久前乘坐火车时,与同车的几个在上海某建筑工地上打工的四川农民之间的一次谈话。大概因为讨薪本身是件让人上火又确实有点刺激的事,那几个那农民工在车上经常谈到的话题就是讨薪。每当没能及时拿到工钱时,一起做工的农民工们就会集体去找发包单位。最通常的做法是先把发包单位的负责人办公室团团围住,再让几个人坐到办公室里要钱,对方不给,他们就不走。往往还会用堵门的方式限制对方负责人或其他办事人员的人身自由,不给钱就不让离开。我问他们,你们不怕警察吗?他们说,警察来了也是那样,工钱是血汗钱,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还告诉我,有一次承建方的一个项目经理在大家起哄讨薪的时候,因受惊吓突发心脏病死亡。我说你们为什么不采取其他办法呢,比如向法院。他们说找法院麻烦,时间长,还不知道能不能拿到钱,这种办法更管用。我再问他们有没有拿不到钱的情况,他们告诉我,遇上那些很“厉害”的老板,就有可能拿不到钱。有时候对方可能确实是没钱,那也就拿不到钱。我问他们那种讨薪方式是不是很普遍,他们说是的,只有不奏效时才想其他办法。
从这两件事可以发现一个在理论研究者眼中比较奇怪的现象:在农民工讨薪的过程中,从有暴力隐患的自我救济到寻求政府帮助再到寻求媒体帮助,农民讨薪的手段可谓多种多样,但却始终没有人去寻求司法救济。同时,尽管农民工对讨薪之事非常重视,但其手段还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以内。这个限度不是以现行的制定法来衡量,而是以实践中的法律来衡量。这一限度即是:讨薪行为不会招致惩罚性后果。这意味着什么呢?
我想起码有两点。其一,把由运行中的包括道德在内的社会规则所形成的现有秩序为标准,农民工的讨薪行为依然在现行秩序框架之内。也就是说,讨薪的农民工仍然希望当良民,在现有的社会秩序中,他们依然可以看到希望。其二,在当前中国的社会规范体系中,法律还很弱势。就农民工讨薪事件而言,无论是讨薪者的意识,还是讨薪的现实,法律未能成纠纷解决的有力手段。农民工对政府的期望要远高于对法院的期望。再往下推衍,那就是当前的中国社会离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还很遥远。
新华网的报道还提到了青年农民工安少华的话:“……流血流汗挣来的钱一定得要回来,如实在要不到,我们大家商量,准备把老板的‘别克’卖了抵工钱。”这句话实际上反映了农民工群体的一个基本公平观念——血汗钱一定要拿回来。而为了实现这种公平,他们想了很多办法,但一直没有走向法律。他们下一步的打算——卖老板的车——其中仍然没有法律,却依稀可以看到些暴力的影子。我在想,如果事情依然得不到解决,再下一步可能会是什么呢?到那时,政府又将如何面对呢?
所幸的是,当前的农民即使讨不到工钱,虽然压力大,但起码还可以解决温饱问题,还不至于走向绝望。因此,他们的方式基本上还在现行秩序的限度以内。但如果什么时候出现了温饱危机,他们又将如何面对呢?会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走向绝望呢?因为那时的他们很可能是真正的无产者!另外也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是,即使这些农民永无温饱之忧,但随着贫富差距的持续拉大,连血汗的工钱都讨不到的他们在巨大反差面前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呢?这种严重的不公平体验伴之以激烈的不满情绪,接下来会是什么呢?显然这两种可能都是可怕的,因为必定会有人开始铤而走险甚至报复社会。现在我们许多人的态度是同情他们,如果真到了那个时候,同情在更大的可能性上会变成恐惧!
这让我们不得不去深刻地反思我国当前的一系列正式制度,但对这个话题的细节论述之庞杂性显然远远超出了本文的讨论范围。这里所要提及的是,一个负责任的政权应当如何对待社会矛盾。就我国而言,政府比较一贯的做法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重政策、轻制度,制度为政策作陪衬。这种做法在以前那个相对静态的社会大概是有效的,但面对这个日益丰富、动态的社会,它无疑早已捉襟见肘。
实现控制网络应用层鉴别有两种解决方案:完全采用软件的方法;采用时间服务器硬件加软件的方法。第一种方法虽然实现起来比较简单,系统也不需要增加硬件设备,但要实现发送方鉴别,需要4个数据包在网上传送,大大增加了网络信息交通和带宽消耗,及发送到接收的响应时间。采用时间服务器的方案,可使发送到接收响应时间减低40%左右,网络信息交通量和带宽消耗减少一半。采用时间服务器方案对于加强系统管理控制提供了很好的工具。时间服务器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并保证整个系统内各节点间的时间同步。其主要工作是实现系统计时,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向各节点分发时间信息。为了对付重放攻击,可以使用不重数(Nonce)。不重数就是一个不重复使用的大随机数,即“一次一数”。最简单并常见的实现方法是使用时间服务器。如下图所示。
2、基于时间服务器(TimeServer)的安全鉴别
时间服务器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并保证整个系统内各节点间的时间同步。其主要工作是实现系统计时,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如一天)向各节点分发时间信息。时间服务器的软件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定期向全网广播时间消息,实现全网内节点的时间同步;二是接受节点的时间同步请求,如节点重新启动、重新安装等,则需要向TimeServer发出时间同步请求。
2.1时间服务器的时间服务流程
(1)时间广播时间广播的间隔由系统参数而定,该参数可以通过软件编程或通过系统级鉴别的方式修改。广播报文的格式如下。时间广播报文格式报文序号的目的是使节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接收到的时间进行验证,防止时间服务器被假冒。(2)接受节点时间同步请求时间服务器的另一个功能是接受节点的时间同步请求。在安装一个新节点、或节点复位重启等情况发生时,节点须向时间服务器发出节点时间同步请求,该请求的报文格式如下。时间服务器接收到该请求并通过鉴别后,将响应一时间报文给指定节点,使该节点的时钟可以与系统时钟同步。响应报文的格式如下。时间同步请求响应格式节点接收到该响应报文并经过报文鉴别后,从报文中取出时间信息,计时开始,这样就保证了系统中失步节点与系统时钟的同步。
2.2节点间通信认证流程
(1)发送方发送数据发送方按照一定的数据格式发送数据,数据格式如下。(2)接收方接收数据接收方根据收到的数据计算出一个摘要值,与收到的摘要值进行比较。接收方根据己方的时间与发送方的时间进行对比,找出数据包的源地址,然后用它自己的算法功能来消化数据,并对摘要值进行比较。为防止重放攻击,接收节点应设置一时间窗口。若接收到的时间与本节点时间的差超过时间窗口,则丢弃该报文。时间窗口是由节点的时钟误差、时间服务器的时间广播间隔、报文传输时延等因素决定的。该窗口应是可设置的。例如,时间窗口的缺省值可设为10秒。
3、LonWorks安全鉴别系统实现
3.1系统组成
LonWorks安全鉴别系统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时间服务器硬件和软件、控制DDC安全鉴别模块(或固件)、共享密钥分发及系统级鉴别软件。(1)时间服务器主要包括时钟发生器、单片机及其接口、LonWorks智能收发器及PC接口。时间服务器主要实现时间广播、接受时间同步请求、实现鉴别算法。(2)控制器安全鉴别模块主要包括神经元芯片与通信收发器(或智能收发器)、存储器(存放控制程序及鉴别算法)、与DDC的通信接口。该模块主要实现现场可编译的鉴别算法模块、可现场配置的插件程序。(3)共享密钥发放及系统级鉴别软件这部分实现基于LNS的SystemPlug-in插件程序、向网络各节点分发共享密钥、向各节点发送时间窗口信息、向TimeServer发送时间广播的间隔信息、可以用打包的方式给用户。
3.2LonWorks时间服务器设计
基于NeuronChip/FT3150单个处理器芯片的节点日益不能适应如今对电子设备的功能要求。首先,CPU工作频率不高(通常在10MHz),数据处理能力不够强大。其次,存储容量也显不足。导致在某些场合达不到实时性要求,而且存储空间只有58K,并且其中低16K还要预留给LonWorksSystemImage系统固件使用,真正可以供给用户自主使用的应用空间只有42K。如果用户的应用中需要使用大量数据,则要在这42K空间中再划出一部分分配给RAM使用,这样导致用户能够使用的程序空间就更加小了。再次,FT3150提供的外部接口资源也非常有限:只有11个IO口,且不提供诸如LAN、USB等当今的主流通信接口功能。为了提高LonWorks产品的响应速度,增强实时性,满足复杂、高级应用场合的需要,并附加上诸如LAN、USB等更多通信接口能力,增强灵活性,本文提出一种基于Host主CPU(32位ARM单片机)+NeuronChipFT3150从CPU的架构方式。这种架构模式下,NeuronChip仅实现了物理层、数据链路层底层协议,而ISO/OSI中其他层,包括网络层、传输层、会话层、表示层、应用层,全部由HostCPU完成。HostCPU通过8Bit数据线,辅助以握手信号方式与NeuronChip进行数据传输。HostCPU采用ST意法半导体公司的32位ARMSTM32F103增强型系列芯片。HostCPU通过8位线宽数据线、片选~CS、读写使能R/~W、握手信号HS的并行(Parallel)传输方式与NeuronChip进行通信。为提高HostCPU和NeuronChip之间的通信效率,使用中断请求机制,让HostCPU总是具有写总线令牌;仅当底层NeuronChip有数据要上传的时候,通过UpLinkIRQ中断请求告知HostCPU,HostCPU将写令牌传给NeuronChip,然后进行DataUpLink传输,一旦UpLink完成,则写Token从新返回给HostCPU。由于Parallel的通信方式已经占用了FT3150的所有11个IO口。中断请求信号输出只能另辟巧径,通过软件上访问映射到内存空间的某一地址,硬件上对该地址输出进行解码产生。如下图所示。当A15、A14同为1,而A13为0的时候M74HC74的CLK脚才出现低电平,低电平过后在CLK的上升沿Q端输出D的状态0,在~Q端产生高电平中断请求IRQ输出给Host,在Host响应该IRQ进入服务程序后,通过CLR_IRQ端输出一个低电平给M74HC74的PR脚让~Q输出低电平清除IRQ中断请求。通过以下函数来实现在HostCPU软件的最底层访问Parallel口。
4、结论
1.物探技术地震勘探技术是较为常见的物探技术,其是先在目标勘探区制造一个地震波,地震波会携带与地质相关的信息返回,探测器接收到该信息之后,进行相应的处理及分析,从而判断目标探测区域的油气资源情况。反射地震技术、数字地震技术、三维地震技术等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物探精确度的提升,性能较为稳定、参数更加精确的物探技术逐步应用到物探方面。其有效的促进了油气的发现及储量的分析。计算机技术的提升及广泛应用,地震物探技术逐渐走向高集成度、高精确度、高分辨率,且三维叠前深度偏移技术、油藏地震描述技术、思维地震检测技术等的不断进步,使得物探技术的准确率及精度更高。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的发展及高速大数据处理设备的应用,有效的优化了勘探的效果,并简化了勘探操作,减少了相关的成本投入,逐步实现了物探的自动化、智能化。
2.钻井技术钻井技术属于石油地质勘探极为重要的技术之一,其特点表现在成本投入大、技术难度大等,钻井技术的状况与石油地质勘探开发的成本有着紧密的联系。分析其发展历程,钻井关键技术一般是国外企业掌握,并主导应用的。结合钻井技术使用的场合,可以将其分为几种不用的类型,包括高温高压井钻井技术、深井超深井钻井技术、特殊工艺井钻井技术、小井眼钻井技术等,较为常见的欠平衡钻井技术,能够改善枯竭油层开发效果,减少地层伤害,提高钻井设备的运转速度。但是该技术也有安全性不足,防腐蚀性不理想等缺点。大位移钻井技术则是适应于海上油气田或者海油陆采开发的钻井技术,能够达到良好的开采效果。另外还有多分支水平井钻井技术,其能够提高油井的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成本,并结合油藏的不同性质及开发要求,合理选择相应的开发系统,实施开采活动,实现提高石油采收率和连续性的目标。
二、石油地质勘探技术的创新及其发展
现代石油事业发展的情况及社会能源的消耗情况,要求石油开采过程中不断地压缩成本投入,且减少故障发生的数量,优化勘探精度,开采连续性,各仪器设备还需要逐步实现集成度、自动化、智能化,这也是现代石油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方向。具体的创新与发展的情况如下:①提升设备及仪器的性能石油开采事业经历了较长的时间,各种条件均有较大的变化,石油地质勘探和钻井开采环境逐步恶化,需要设备有更加良好的性能,性能较为良好的钻井设备则可以在适应性方面发展,适应特殊的环境,达到深层或者超深层钻井的目标;②大计算机仿真充分运用于石油地质勘探中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据处理技术的广泛运用,其也逐步渗透到石油地质勘探方面,使得该事业能够运用模拟的方法对目标区域实施仿真,深入分析信息,并结合模型及输人数据,判断及分析目标勘探区域中油气分布状态。不仅提升了石油地质勘探的准确性,也简化了勘探的方式,还减少了资源的消耗;③膨胀管及连续管技术的使用在钻井的过程中,会遇到十分复杂的地质情况。包括水层、破碎带等,一般的钻井技术无法进行,可以运用膨胀管技术,该技术可以使得钻井管道的深度达到一般技术无法达到的深度。连续管则是针对小井眼钻井及其他恶劣环境研发的新型钻井技术,能够有效的优化录井质量,减少钻井对环境的损害,并可以在管内设置其他仪器,收集、监控钻井和测井中的各项数据信息。
三、总结
从法律上来说,这位新闻事件的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应当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防卫的构成要件来看,对于正在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从新闻事件当事人事后接受记者采访的表述来看,他认为犯罪分子正在实施行为,因而直接开车撞上了犯罪分子的摩托车,此类行为无论造成怎样的后果,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似乎不同,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抢劫行为,而不是行为,这说明新闻事件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认知存在偏差,如果不是新闻媒体报道错误,那么,司法机关应当对此展开调查。可以这样说,正是因为犯罪分子实施的是抢劫行为,而不是抢夺他人财产的行为,才使得新闻事件当事人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在我国刑法中,既规定了正当防卫,同时也规定了防卫过当,还有所谓的“无限防卫”,只有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能行使“无限防卫权”。所以,如果不是罪而是“抢夺罪”,那么,新闻事件当事人行为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其次,从事件发生的经过来看,犯罪嫌疑人与受害者之间仍然处于扭打状态,抢劫行为正在发生,因此,新闻事件当事人开车上前,与犯罪嫌疑人的摩托车发生冲撞,是为了制止犯罪。新闻事件的当事人针对的是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而不是在违法行为结束之后采取的一种“报复性”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已经结束,受害人为了报复,自己或者纠集他人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惩罚,这种行为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而是典型的报复行为。即使对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实施抓捕行动,执法人员也应该按照《警察法》的规定,履行自己警告的义务,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在未提出警告的情况下,对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报复性惩罚行为。换句话说,除非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犯罪,否则,任何人都不能出于惩罚或者报复之目的,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加害行为。
近些年来,在打击抢劫、抢夺犯罪过程中,多次出现犯罪嫌疑人被见义勇为者碰撞死亡的事件。这一方面说明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依然存在;另一方面也说明在打击此类犯罪活动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理清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我国刑法之所以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是一种特殊的自力救济,如果运用不当,有可能伤害无辜。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假想防卫、防卫过当的案例。一些公民出于好心,结果却干了坏事,让那些本来不应该受到惩罚的无辜行人遭受不白之冤。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大力提倡见义勇为的同时,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见义勇为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道义问题。如果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没有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导致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见义勇为者可能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论文摘要摘要:从核心竞争力的涵义入手,经过对核心竞争力的反思,提出核心发展力的概念。通过对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发展力概念的对比,可以得出职业院校核心发展力的构成要素,并据此对构建职业院校核心发展力所面临的新问题做出现实的思索。
核心竞争力的涵义和反思
核心竞争力的涵义布罗哈德和哈默(PraharadandHamd)在1990年5/6期《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文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核心竞争力”(CoreCompetence)这一概念。他们将核心竞争力定义为“能使公司为客户带来非凡利益的一类独有的技能和技术”,并指出摘要:“组织中的积累性知识,非凡是有关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知识是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来源。”①对于核心竞争力的涵义,我国学术界有不同见解,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说法摘要:一是能力说,认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指企业创造利润的能力,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竞争力中那些最基本的能使整个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的能力;二是系统说,认为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应理解为一个系统,持此论者将其界定为“是一个以知识、创新为基本内核的企业某种关键资源或关键能力的组合,是能够使企业、行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现实或潜在竞争优势的动态平衡系统”;三是综合优势说,认为随着对核心竞争力讨论的深入,核心竞争力不只是表现在企业中,凡是处于竞争态势中的组织和个体都存在着核心竞争力新问题。因此,由企业领域延伸到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也成为当下学校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要话题之一,这一概念从企业中借鉴而来,在教育领域颇有大行其道之势。在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对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法是否合适仍需要谨慎分析。
对核心竞争力的反思企业发展的经历表明,竞争实力的提高最终并非体现为外延的扩大,而是体现为发展潜质和厚积薄发的内力,即内涵的诸多因素。企业发展可以从内涵和外延两方面分别推进,职业院校的发展同样如此。目前存在的新问题是,某些职业院校过于注重外延发展,一味追求扩大建筑面积、硬件建设和资金投入等等,建成之后的院校设施条件一流,但却往往忽略了内涵建设,师资队伍、专业建设、教改和科研等方面难有作为。由此可见,职业院校实际应该做的是培育“核心发展力”,满足受教育者求得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形成高尚的职业操守和职业态度,通过职业选择进入某职业领域的需要,促进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学校间的竞争和合作都是手段,学校自身的内涵发展才是根本、是归宿。发展是参和竞争的资本,只有自身实力做大做强,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从而打造出知名的教育品牌、富有特色的教育模式、深厚的文化积淀和价值底蕴;反过来说,假如只论竞争,拼得你死我活,完全依托市场的功利性竞争搞行业垄断,那么职业院校就会失去其教育主体的非凡独立性,继而冲淡教育发展的本质功能,最重要的一点是忽视学校育人质量这一命脉。因此,构建“核心发展力”对于职业院校的发展而言至关重要。
核心发展力的概念界定
核心发展力的涵义在我国首先提出学校“核心发展力”概念的是上海市建平中学校长程红兵。他在《弃“核心竞争力”取“核心发展力”》一文中指出摘要:“学校核心发展力就是学校发展的根本要素,学校发展的源动力,这是一种扎根于学校组织内部,能够促使学校成为自主、自为、自律,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主体的能力,是一种促使学校充分开发办学资源、积极利用办学资源,并使学校资源转化为学校文化,实现教育功能的能力,可以说就是学校这个生命体的DNA。”②此外我国学者张树青在《论打造企业核心发展力》一文中也有对“核心发展力”概念的界定摘要:“……(企业)在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为形成企业发展优势起到核心功能的各种能力及其能力组合。”③探究对核心发展力涵义的理解,首先,就不同的学校而言,核心发展力一般是指“同质更优而异质独占的能力”。④以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为例,“异质独占”指和同类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相比,“本科﹢技师”培养模式为首创,也是学校在竞争中处于优势的重要指标。其次,具体到某一学校而言,核心发展力是在发展中必不可少,在本校总的发展趋向中起核心功能的发展能力。这种核心发展力要么表现为创新能力,要么表现为内部团结协作能力,要么表现为外部关系协调能力或其他能力。
核心发展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比较核心发展力和核心竞争力反映了在发展上的不同价值观。核心发展力受发展观引领,尤其是科学发展观对核心发展力的引领是职业院校健康发展的规律性要求。而核心竞争力则是受竞争发展观引领,但竞争发展观并非总发展观层次的价值观,而是比总发展观低一层次的价值观。按照上述分析,核心发展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概念相比处于上位,核心竞争力只是核心发展力的一部分,而非全部。核心发展力中除了竞争力以外还有合作能力,以及把竞争、合作和其他方式的能力综合在一起,为职业院校营造发展优势的整合力。笔者认为,核心竞争力只是在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社会发展大环境下政府决策和经济体制等因素对学校定位和培养目标的非凡要求。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核心竞争力的内容,而核心发展力的内容更深邃,功能更完善,构架更牢固,是核心竞争力发展的最终指向。核心发展力和核心竞争力是“源”和“流”的关系,二者本质上都将归到“发展”二字上来。⑤
职业院校核心发展力的要素什么是职业院校的核心发展力?职业院校核心发展力如何构成?这是一个比较前沿的新问题。在这里,我们给出职业院校核心发展力的含义摘要:核心发展力是在职业院校发展过程中长期培育和积淀而成的,孕育于职业院校文化,和职业院校自身牢固融合,难以被他人模拟和替代的一种基础性能力,是职业院校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能力,是最重要、最本质的能力。规模的竞争、数量的竞争只能使职业院校在某段时期内获得相对竞争优势,而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能够促进职业院校内涵发展和潜质提升的是核心发展力。笔者认为,职业院校的核心发展力是职业教育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力量,是由职业院校的办学实践、组织管理两部分核心要素构成的。
第一,办学实践能力。首先,要明确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标准,立足市场,面向社会,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设备、师资等),因地制宜地构建符合本校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培养符合社会需要和市场需求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其次,要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教师的人本化管理。职业院校教师队伍一般由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组成,由于对教师的专业结构、专业教学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要求较高,职教师资队伍应具有敬业精神、扎实的知识功底和教育理论基础,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具有职业课程开发能力以及适应专业教学任务迁移的能力。
第二,组织管理能力。职业院校管理层需要有把握大局和协同合作的向心力。各级管理者要各司其职,高层管理者制定学校总体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中层管理者将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加以落实,从而实现总体发展目标,只有上下管理层拧成一股绳,才能形成核心发展力的中坚力量。因此,正确把握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执行国家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上下一心,是职业院校管理层应当具备的组织管理能力。办学实践能力体现职业院校在育人功能方面的发展能力,而组织管理能力则反映其在管理学校、培育学校向心力和凝聚力方面的发展实力。应充分熟悉办学实践和组织管理之间的关系,二者是唇齿相依、相互依靠的。办学实践只有在学校组织管理的宏观指引下,才能有正确的发展导向,并以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支撑职业院校的向心力,促进学校的核心内涵发展,在对教师的人本管理中发挥积极功能。
构建职业院校核心发展力的思索
职业院校的发展不同于企业的发展和普通教育一样,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首先要确定的是其公共属性和公益性。教育部长周济指出摘要:“中国政府从来没有把教育产业化作为政策,一定要坚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属性。”他还指出摘要:“不能把教育同其他产业、把教育同企业等同起来。”根据产业经济学理论,企业参和市场竞争的原动力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职业院校不可能像企业那样办教育,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非凡地位、受教对象的非凡性以及和劳动就业的密切关系等这些非凡的内在规定性,决定了不能简单地把提升职业教育的核心发展力等同于企业式的发展。目前存在的一种错误倾向是把教育产业化等同于教育商业化,实行商业化运作方式,乱招生、乱收费,职业教育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的生存境遇是可想而知的。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这个“发展”就是要求职业院校办学重在抓质量、准定位、求特色。职业教育一旦过分追求赢利,只管招生、不顾学生质量和毕业生前途,学校的路子就会越走越窄。没有质量谈何发展,没有发展如何竞争?教育产业化不应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职业教育要在中国乃至世界教育体系中占据有利地位,一要抓学生质量,二要求办学特色,这才是学校立足社会的生命之源,也是我们所要追求的核心发展力。
正确看待发展和竞争的关系“发展才是硬道理”,职业教育发展最大的敌人不是同行,而是自己。竞争更轻易使职业院校产生迷失自我的倾向。对于职业院校而言,只注重竞争力的提升,争相“专升本”,无休止地扩招,一旦失败即会在同行发展中处于劣势。竞争并非学校的目的,发展才是最终“着陆点”。发展首先是服务和回馈社会能力的不断提高,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大量社会急需的服务于生产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和同行的竞争,职业院校需要采取的最根本的应对办法是增强自身实力,保持自身特色,而不是一味地和综合高等院校争高低。正如程红兵所言摘要:“学校之间的竞争更多地是柔性的,一般不会那么激烈,不会出现你死我活的直接后果。学校竞争的目标指向不是压垮对手,最终取而代之,实现行业垄断,或接近行业垄断。学校的目标指向是发展自我,沉淀自我的文化含量,提升自我的文化品位,成就自己的文化特色,培养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他还指出摘要:“学校一定程度上是超越功利的,从根本上说学校要的不是竞争,学校要的是发展;假如说企业更多地是强调外延的扩张……学校更多地是强调内涵的发展。”
目前,学术界对职业教育过于偏向“功利性”和人才培养的“工具性”有所批判,但职业教育的发展并不是要和普通教育一争高低,甚至抢占教育市场,职业教育应有自己独立的目标指向。首先以自我求发展,把发展作为赢得竞争的根本保证,在职业教育领域首先超越自我,其次以竞争优势立足职业教育市场,这才是各类职业院校应当追求的目标。
注释摘要:
①PraharadC.K.andHamd,Gary.ecoreCompetence0ftheCorporation[J.HarvardBusinessReview,1990,(5/6)摘要:79-91.
②程红兵.弃“核心竞争力”取“核心发展力”[N.中国教育报,2006-12-09摘要:(3).
③④⑤张树青.论打造企业核心发展力[J.当代经济探究,2006,(8).
参考文献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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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维迎.谈核心竞争力[N.组织人事报,2002-02-25.
[3MicealR.Czinkota,LlkkaA.RonkainenandMichealR.Moffett.“InternationalBusiness”4thed.TheDrydenPressHarcountBraceCollegePublisher,1996.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息是资源,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信息的缺乏也是阻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对信息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并指出了中小企业在获取信息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措施和建议。
我国中小企业以其规模小,产品单一、交易成本低,经营灵活,适应市场变化快等特点在夹缝中生存,在竞争中成长壮大,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构成部分,据我国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10月底,我国中小企业数已达到4242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6%,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6%,创造了75%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已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一支重要的力量,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整体实力,对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面对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和大量涌入国内的外国公司及其先进的科学的管理方法,中小企业自身的弊病、问题和缺陷也越来越突出,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信息缺乏,如不及时解决不但将制约其自身发展,同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整体水平的提高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一、信息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工业性社会正步向信息型社会,企业资源也由资本转变为信息、知识和能力,市场需求瞬间万变,企业竞争最关键的问题是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甚至了解客户超过了解自己。正如比尔.盖茨在其《未来时速》一书中写道:“将您的公司领先于众多公司的最好方法,就是利用信息来干最好的工作。您怎样收集、管理和使用信息将决定您的输赢。”著名管理学家Simon也认为“信息是影响人改变对于决策方案的期待或者评价的外部刺激”。信息影响决策,信息对管理各环节各步骤都有重要的作用,没有信息,各级管理者就无法做出有效和正确的决策。信息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可以指导生产计划的制定,产品设计、研发、组织货源,优化资源包括人财物的合理配置,减少生产环节不必要的浪费,降低成本,赢得竞争优势,获取最大利润。
二、中小企业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分析
中小企业获取信息的途径一般有以下几种:第一独自调查研究收集(包括从报纸杂志等媒介收集);第二,企业领导层通过社交活动收集;第三,来自政府有关部门;第四,用户或客户反馈信息;第五,交易会、展览会、专业会议;第六,科技文献、专利文献;根据2004年有关部门进行的样本抽样调查得知采用第一种方法获取信息的中小企业占42.6%,采用第二种方法获取信息的中小企业占19.1%,采用第三种方法的占2.3%,采用第四种方法的占30.4%,采用第五种方法的占5.3%,采用最后一种方法的占0.3%。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中小企业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是企业自己从报纸杂志上收集,其次才是直接从客户获得反馈信息。获取信息的方法比较间接、传统、原始,与国外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信息管理系统采用网络技术直接获取信息相比具有速度较慢,获取信息量小、不全面、不完整、较分散、针对性不强,信息滞后、及时性和适时性较差、表现形式单一、心理获取的中间环节容易出现差错等特点。在全球商业竞争白热化的今天,谁及时拥有高质量的信息就意味着谁拥有了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信息获取方法的选择和速度及信息的质量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
三、促进信息化建设对策
政府出钱扶持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买服务。
1.转变管理观念,强化信息意识。中小企业家族式的管理模式比较严重,任人唯亲,劳动力素质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随意性强,人财物浪费比较严重,虽然也逐步认识到信息的重要性,但从根本上还没有树立利用信息管理的思想。企业内部上至管理层下至一般员工都应转变观念,充分利用信息、采集信息,对信息进行分析,进行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整合企业生产组织结构,合理制定生产计划,进行事前预算、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降低企业营运风险,经营风险,利用信息创造价值,增加利润,提高劳动生产率。强化信息重要性观念,使其深入渗透到每一个员工的意识中,增强企业凝聚力。
2、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增强信息的及时性、适时性、准确性和表现形式多样化。及时性是指你需要的时候拥有它,适时性是指拥有最新的信息,准确性是指没有差错,表现形式是指不仅仅是报纸杂志还可以是影碟、声音、图像等等。信息技术已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商业领域,成为实现管理控制的手段,企业所需信息包括市场信息、内部管理人力资源信息、成本信息、销售信息、库存信息、客户和合作伙伴信息等等。中小企业目前绝大多数没有实力引进ERP先进管理信息系统,但可以从成本效益原则出发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普及电脑的使用建立企业信息网站,客户信息数据库、员工信息数据库,合作伙伴数据库,通过网络手段与内部员工、客户、合作伙伴进行交流和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应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到各组织模式中,对中小企业的组织分工进行有效整合,使各种职能和企业充分发挥优势,提高营运效率,对供、产、销、及售后服务各环节加以监控,同时建立密切联系,加快流通速度,减少库存成本,消除作业连中不能增加价值的作业,促进企业整体价值链的优化。同时可以及时了解产品市场信息变化,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决策者使决策则及时做出调整,推出满足市场需要的产品,缩短产品生命周期,确立企业竞争优势。建立研发、生产设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一体化的跨部门的横向组织。竞争优势不仅来源于成本价格,重要的是维护客户的满意度、忠诚度。信息缺乏是中小企业发展得主要障碍之一,所以随时了解市场变化、客户的信息、内部人员、资源信息和资金金融信息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3、建立有关政府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使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针对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管理方式落后,人员文化素质低,很多中小企业大规模地使用计算机系统条件还不完全具备的特点,政府应为其获取信息增加渠道和方便,提供各种经营信息包括提供市场信息、技术信息、金融信息和人才信息,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其发展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
4、提高劳动者素质。中小企业一方面应淡化家族式管理模式,大量引进人才,特别是IT人才,同时对内部员工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普及电脑知识,加强并组织在职培训,接受各种专业训练,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通过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委以重任,授权、授股等方式留住人才,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制度环境。在企业内部建立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参考文献:
[1]林汉川.中国中小企业创新与可持续发展.[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2004.
[2]刘东杜占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
关键词:离职;核心员工;关系管理
1离职核心员工的价值
核心员工具有完善的专业知识,具备特殊的或是难以替代的才能,掌握企业的核心事务,控制关键资源,在企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不仅影响着企业的工作进程,还关系到团队的凝聚力。核心员工离职,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成本损失、影响到企业的整体发展规划、造成更多的人动、削弱企业的竞争力。
1.1中肯的意见来源
核心员工对企业的战略、管理、运作以及文化等有深刻并独到的见解,并且核心员工也与企业建立了一定的感情,通过离职前的恳谈,他们会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其对企业的建议和看法,以帮助企业改进和发展。
1.2高效的信息来源
核心员工具有相当丰富的知识素养和从业经验,往往会继续在行业内发展,会掌握大量宝贵的专业信息,企业通过对其的关系管理,能够获得新趋势、新技术以及对手的动态等信息,以保证企业能紧跟市场和技术潮流,抓住宝贵的投资机会。其次,他们可以结合现供职岗位的实际工作经验和感受,对原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运作提出宝贵的改进建议。
1.3可靠的人才来源
离职核心员工是企业的人才储备资源。首先,他们是公司未来再招聘最合适的人选。核心员工深刻了解企业文化,企业再次雇佣他们的成本为雇佣新员工的一半,而其生产率会比新员工高出40%左右,忠诚度也会大大提高。其次,离职核心员工可以成为员工推荐人,为公司减少搜寻成本及招聘费用。离职核心员工对企业的各方面有深入的了解,知道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类型,因而会找来合适的人选。
1.4积极的宣传手段
企业同离职核心员工建立、保持良好的关系,能让离职核心员工在树立企业形象、宣扬企业理念以及对外界评论采取行动上发挥积极作用,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声誉,提高品牌与社会影响力,会为企业带来滚滚的客源和财源。
2离职核心员工关系管理
离职核心员工具有很大的价值,为了更好地管理他们,发挥他们价值,企业要对其进行关系管理,即在核心员工正式离开企业后,仍然把他们看作是企业人力资源的一部分,关注其职业发展和动态,保持和维护与他们的关系。
2.1知名企业的离职员工关系管理
2.1.1麦肯锡公司——建立名录:一网打尽
麦肯锡咨询公司将员工离职视为“毕业离校”,并且讲所有离职的“校友”的信息汇总成“麦肯锡校友录”。麦肯锡的管理者深知,随着这些离职咨询师职业生涯的发展,他们将会成为公司潜在客户,形成一大笔资源。事实证明,麦肯锡一直用于培育其遍布各行业的“毕业生网络”的投资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回报。
2.1.2惠普公司——握手话别:陪送“嫁妆”
惠普(美国)公司有一家子公司对待跳槽的员工是:不指责、不强留,利索地放人,握手话别。一个离开惠普出去创业的人说:惠普每年要花不少钱用在人才培训上,有的人来惠普就是为了镀金,学了本事待价而沽。对此,公司的管理层认为,人家愿意来,说明惠普有很大吸引力;人家想走,强留也不会安心。退一步说,一些优秀人才到外面去服务,也是惠普对社会的贡献,符合惠普一贯坚持的“互胜”精神。
2.1.3Bain公司——真心牵挂:人走心连
Bain公司专门设立了旧雇员关系管理主管,利用前雇员关系数据库,跟踪离职员工的职业生涯变化情况,不但包括他们职业生涯的变化信息,甚至还包括结婚生子之类的细节。公司于1985年创立“校友网络”,“校友”经常收到最新的校友录,被邀请参加公司的各种活动,而且每年收到两次关于公司长期发展、专业成就和校友们的个人业绩的通讯。同时Bain公司还尽可能地帮助这些“校友”,让他们能够在职业生涯中获得更大的成就。
2.1.4摩托罗拉——不记前嫌:好马回头
鉴于前雇员已经熟悉企业文化、公司业务,较之新进员工能降低招聘和培养成本,摩托罗拉非常重视好马的回头,为此有一套非常科学完备的“回聘”制度。“回聘”是为了给拥有公司需要的工作知识和技能的前任员工提供工作机会。为了鼓励“核心人才”的回槽,公司制定了的一套相应的服务年限计算办法。
2.1.5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真诚挽留,关注发展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一般都会真诚挽留想要离开的员工,但同时也尊重他们的选择。公司通过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和对公司的看法,同时公司还经常与他们保持联系和交往,关心他们发展和去向。公司认为离开的员工里有很多是非常优秀、有能力的人,和他们保持交往,会为公司带来新的资源。
2.1.6IBM——热情依旧,欢迎回来
IBM对于离职的员工,仍保留一份名单,人力资源部经理会经常保持跟他们的沟通、聊天,仔细倾听他们有价值的意见,关心他们离开IBM后干得怎么样,想不想回来,并没有因为他们离开IBM而对他们冷淡,在这种文化下,很多原来离开的员工又重新回到了IBM,并且回来后又做得很成功。IBM认为,从IBM离开的员工出去干上几年后会学到一些东西,如果他们愿意回IBM,公司的门总是敞开的,他们会增加新的价值。
2.1.7Intel公司——不拘形式,鼓励回来
Intel的招聘不拘泥形式和对象,心胸博大、广纳英才。对每一个从公司离开的人都有一次重复雇佣的机会,对离开的优秀员工,公司鼓励他们回来继续工作。
2.1.8北电网络——保持联络,吸引“回归”
从北电网络辞职的人如果不是因为违反公司制度的原因,公司非常欢迎他们再回北电来。为了吸引那些优秀员工回北电,公司专门有一个”回归“政策。
2.2离职核心员工关系管理
离职员工关系管理是指建立离职员工信息资料库,与离职员工保持长期稳定的联系,通过双向的价值交换和个性化沟通,使其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价值。实施完善的离职员工关系管理,是发挥离职员工对企业价值的有效途径。借鉴知名公司的经验,对离职核心员工的关系管理应该要做到如下的几方面。
2.2.1尊重核心员工,与其保持良好的关系
尊重核心员工的心理感受是管理人员必须重视的问题。在雇用关系解除的过程中,企业对待离职核心员工的态度不仅会对这些员工产生影响,而且会直接影响到在职员工的情绪。如果企业粗暴无礼或者不尊重离职核心员工,那么,在职员工便有可能认为企业是不可信的,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也就不可能像企业所期待的那样融洽和紧密。不仅如此,企业是否能够妥善地处理与离职核心员工之间的关系,还会影响到企业在外部劳动力市场上的声誉,从而影响企业吸引优秀求职者。
2.2.2建立定期面谈制度
第一次离职面谈是在核心员工离职时进行,目的是消除其对企业的负面情绪;了解其对企业当前管理方式、企业文化和目前激励体系效度的评价;了解其对企业的工作环境以及内部人际关系的看法,让其对部门或公司层面需要改进的部分提出建议;了解其对原岗位后续工作展开的建议以及离职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
除第一次的离职面谈外,企业应和离职核心员工定期交流,以朋友的身份在各种轻松的场合进行,谈话内容尽量宽泛,具有弹性,包括企业战略、薪酬制度、市场信息、行业动态等方面。利用离职员工面谈记录卡,将所有面谈的内容用规范化的文件表格保存下来,便于以后做周期性的统计,分析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
2.2.3为员工做好职业指导,帮助其寻找安全感
企业应就离职核心员工的个性特征、兴趣、职业需求,对其特长和潜能做出正确的评价,帮助明确其职业发展蓝图。这为员工再次就业,找到合适的位置,增加职场安全感和加深对企业的感情都是非常有效的。
2.2.4保持长期稳定的联系,进行个性化沟通
在核心员工正式离开企业后,应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把企业新的情况和发展动向告知他们,并对他们在新企业的发展状况做跟踪记录,形成离职核心员工信息库。建立离职核心员工关系网,根据员工的不同背景对员工进行细分,并因人制宜地为他们提供最对其口味的信息,让其感受到来自原公司的关怀,仍旧保有归属感,如邀请他们参加公司节庆、定期寄送公司刊物等。一方面,这使离职核心员工感觉自己被尊重,愿意为企业奉献才智;另一方面,对离职核心员工做跟踪记录,使企业一旦需要就可与其取得联系,节约了搜寻成本。这样就在组织与离职核心员工之间建立了一种良性的人际互动,实现双赢。
2.2.5建立离职核心员工返聘制度
很多跨国公司认为,前雇员比新人更为熟悉企业文化、公司业务,较之新进员工降低了招聘和培养成本,还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新经验,这为企业的多元文化带来了积极因素,核心员工更是如此。那些知名企业的做法,值得发展中的中国企业借鉴。
3结语
核心员工掌握着企业的重要信息和机密,其离职无疑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并且企业还要担心其泄露机密,但如果企业能充分认识到离职核心员工的价值,在其离职时有开放的胸怀和足够的气魄,并且能借鉴知名公司在离职员工管理方面的做法,学习他们的管理思想和理念,建立企业自己的离职关系管理机制,核心员工离职后,不但不会泄露企业机密,而且还能为企业的成长和壮大提供巨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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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甘辉,刘洪彪.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如何做好核心员工离职面谈[J].职业时空,2007,(6).
论文摘要:薪酬管理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和重点,直接关系着企业和职工的利益。良好的薪酬管理体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本文试从职工薪酬的均衡及控制机制入手,以新劳动法为背景,阐述了当前职工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完善职工薪酬管理的建议。
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重要部分,体现了管理者的人本管理思想。薪酬是企业对劳动者提供劳动给予的回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劳动分红、福利等。薪酬水平是企业对劳动者劳动力价值的肯定,也直接影响着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因而,职工薪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企业和职工而言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劳动法下职工薪酬的均衡及控制机制
(一)岗位价值评估是均衡、控制职工薪酬的关键
岗位价值评估也称为工作评价、职位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在组织中的职务大小、工作强度、岗位要求、任职条件等特质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岗位在组织中的影响和价值大小,并以此为参照标准来建立岗位值序列的过程。在新《劳动合同法》倡导“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背景下,职工薪酬的外部均衡相对减弱,但内部均衡的重要性却大大提高。而内部均衡就是来解决不同岗位之间不同薪酬问题的,用以均衡的标准便是岗位薪酬要与其对企业价值成正比。而判断岗位之间价值大小的工具便是岗位价值评估。然而,在新法背景下,强调了企业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却没有解决不同岗位应给多少钱的问题,岗位价值评估就是用来解决这一问题的工具。企业依据岗位价值评价的结果,按照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大小、价值大小来支付薪酬。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制定一个岗位价值评价的标准,以便能够客观地对职工进行价值评价。
(二)劳动合同仃立阶段的选聘控制
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就应开始对潜在的职工进行薪酬管理,这是关系到薪酬控制的问题。用人单位和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就应对薪酬问题达成初步的共识,这时,用人单位要对应聘者的个人资料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从他的履历上和谈话中要预测此人将来在单位中能够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可能胜任什么样的岗位,也应预测对此人薪酬的开支和他将来的薪酬设计。因为,用人单位和应聘者一旦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就要开始对应聘者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各方面的福利负责。因而,为了减少企业将来的负担,在招聘员工时,用人单位就应对应聘者予以充分考察,但从应聘者一方来讲,就应找到最适合自己发展并给付待遇最高的的单位,这就需要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进行协商,最终达到利益均衡。
(三)劳动合同履行阶段的换岗调薪管理
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调换岗位的问题,因工作岗位的不同,相应的薪酬标准也会有所不同。换岗调薪相对企业而言,是企业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方法;对于劳动者而言,是企业对劳动者价值和工作能力的肯定和评价。然而,换岗调薪最主要的问题是由此产生的薪酬问题,这关系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经济利益。然而,在新劳动法的刚性法律条款背景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想要提出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变更薪酬待遇都需要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对方的同意,这样变更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若用人单位不经劳动者同意或默认,擅自调换劳动者岗位或变更工作标准,则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而,这要求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要对岗位和薪酬予以约定,并要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同时,用人单位在变更岗位和薪酬标准时也要有充足的理由和依据。
二、当前职工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薪酬理念落后
在实务工作中,对薪酬概念有一个模糊的理解,认为薪酬还只是定义为一定的金钱数目,这将会给人力资源体系中的薪酬管理造成一定的障碍。目前,许多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给予职工工资多是工资加上奖金,在认识上面,理解为高工资便等于员工的高满意度,一味追求物质报酬,更有甚者,有些企业从没做过职工岗位评估,在这种薪酬理念的背景下,实行薪酬管理确实会遇到一定困难。
(二)薪酬体系与企业发展战略不匹配
用人单位往往通过提高短期的薪酬标准来刺激员工的当前贡献。这样使得员工都只是关注眼前利益,不考虑企业的长远计划,更加不关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认为谁拿的工资高,谁对企业的贡献就越大,谁的工作便做的最好。长此下去,僵化的薪酬管理必将导致人才危机,这从目前我国国企发展的现状便可看出薪酬管理制度的弊端,其中,国企工资待遇低是其人才浪费的重要原因。
(三)薪酬结构不合理,注重个人不注重团队
企业在实际的人力资源管理中,为了达到刺激员工的效果,往往采取对员工进行个人评价和鼓励,这样虽达到了刺激员工积极性的效果,但也会影响到员工间的协作精神,从而影响到整个企业的运行能力。另外,职工薪酬结构不合理,不具有科学性。因企业不具有科学的职位评价体系,在确定职工工资时,均是依据职位评价,这样得出的薪酬标准必然是不科学的。甚至有些企业采用简单的排序方式来将同岗位的职位进行排序,以此制定薪酬标准,这样的做法根本体现不出职工薪酬的公平性。
(四)法律规定不完善
虽然新劳动法对职工薪酬管理作了很详细的规定,但仍有些许不足:
1.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利于保护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任何问题都加以规定。然而,在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情势的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也发生了变化,使得合同难以再履行下去。在这种情形下,就需要双方对劳动合同规定的部分内容予以适当调整。这样,调整后的合同义务被劳动者继续履行,然而,变更了的合同条款并没有采取书面形式,最终若用人单位不予承认,便会损害到劳动者的利益。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若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约定不明确,而实际上企业对职工的工作岗位给予了调整,虽没有采取书面形式,但也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2.对非全日制工资结算支付周期的规定不合理。新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若超过了十五天,便属于拖欠工资行为。然而,《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样的规定,造成了很多用人单位在每个月的十五日才支付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规定“按月”支付的方式和“十五日”的支付周期导致企业克扣员工半个月工资的情况大量存在。
三、完善职工薪酬管理的建议
(一)创新薪酬理念,引用宽带薪酬
宽带薪酬是相比传统上的等级薪酬结构而言的,指用少数跨度较大的工资范围来代替原有数量较多的工资级别的跨度范围。这样一种新的薪酬管理模式有利于实现职工的公平竞争,刺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斗志。同时,这样科学的薪酬系统也更加容易留住企业的优秀人才。
(二)设计动态薪酬
一般而言,员工在谈论薪酬时,多是指薪酬的经济部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工资。对于这部分来讲,只有根据员工在企业的服务年限、资历、业绩等刚性的因素将薪酬等级提上去,这样势必造成员工工作的消沉和怠慢。针对这一问题,可以设计动态薪酬,动态薪酬模式是由四部分组成,包括岗位、市场、业绩和能力。在这四要素中,除了岗位短时间内是固定不变的,但市场、业绩和能力却是可变的,从而达到了设计薪酬具有弹性的效果,起到了激励员工、留住人才的作用。同时,企业也可以此作为职工岗位评估的依据,实现合理的人力资源利用。
(三)完善增资机制
企业需要确定科学的薪酬标准,建立完善的增资机制。企业在对相关行业和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和结构进行调查基础上,对职工的技能、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进行严格考察,最终综合上述情况,在听取职工会、职代会意见后,对职工工资标准、工作结构、工资晋升条件等事项进行决策,以此完善职工薪酬的增资机制。
一、会计住处质量缺陷
(一)会计信息处理问题。在我国部分公司发展中,会计信息质量低下、信息失真且失效的问题时有发生,所以公司在进行财政收支的过程中出现了信息不均衡、不对等的问题。这不仅影响着公司的发展,还阻碍了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转,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有序建设。而其问题主要集中在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中工作归纳整理不及时、不准确,出现的错误使会计行业的的相关执行原则不能够在公司使用,影响了会计的真实可靠性,导致公司受到了错误性信息的引导,不能够为公司创造最高的经济收益。(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在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无论是信息的准确性还是信息的充分性,都受到会计管理人员的影响而存在问题。首先,部分企业当前内部各项费用展现不明确,这样混乱的会计账目可能导致会计报告不能如实反映公司存在的问题,不统一的信息也影响了公司的利润生产,无法令管理者根据财务情况来调整经营策略。这样的信息披露准确患,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重大缺陷,而缺少内部控制,正是其缺陷存在的主要原因。其次,从信息披露充分性的角度来看,其信息不完善是当前各大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主要问题,这样不完善的财务信息不能够展现企业内部财务问题,导致公司财务发展不明确。
二、从内部控制的角度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策略
(一)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想要保证公司内部可以全面控制和治理会计信息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对公司当前的治理结构进行全面的优化,保证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管理人员能够维护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员工的基本利益,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来治理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这样才能够监控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发展,解决在公司进行利益控制的过程中会计信息的发展偏差。除了优化人员结构之外,还需要保证公司内部的治理人员能够以专业的眼光来看待会计工作,保证其利用自身专业技能来进行公司会计管理以及人才选拔,从专业和法律的角度将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发展进行内部控制,准确的查出可能出现的舞弊行为并坚决遏制。
(二)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在内部控制的过程中,除了对于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进行杜绝和减少,还需要利用健全的审计制度进行监督和调查,保证会计工作人员能够受到公司环境的监督,一旦出现问题,公司能及时发现,快速纠正。通过选拔优秀的审计人员来组建审计部门使其行使监督和管理重任,有利于公司内部环境得到优化,会计信息质量问题风险性降低,使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提升。
1.“知信行和谐发展”教学模式的形成
思想政治课的学习过程是认知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的统一。它既是基本常识的学习认知过程,又是思想品德的发展过程。其本质是以学习基本常识为先导的社会主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基本规律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主要解决“无知”和“有知”、“认知”和“情感”、“认知”和“行为”等三对矛盾;这三对矛盾的依次解决,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过程呈现“明理”、“笃信”、“力行”等三个阶段性变化(即知、信、行等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思想政治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把社会主义的思想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人的思想信念,进而又外显为品德行为,从而实现知、情、信、意、行等品德要素的相互转化与和谐发展,全面达到思想政治课的知识、能力和思想品德等三项教学任务的要求。这个规律描述了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知、信、行等要素相互转化与和谐发展的基本过程,因而称之为“知信行相互转化与和谐发展规律”。它揭示了思想政治课教学过程内在的顺序结构,说明了教学过程各基本要素的相互转化关系,从而为思想政治课教学模式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指明了改革实验的方向和道路。
依据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基本规律和教学所面临的实际问题,针对其教学的主要矛盾,东北师范大学洪俊、吉林抚松三中宿俊等老师构想并提出了思想政治课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式——“知信行和谐发展”教学模式(简称“知信行模式”)。其基本结构为“入心——明理——解惑——力行”。
所谓“入心”,指教师通过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接受并积极参与教学,做好学习新知识的心理准备。这是针对中学生普遍不愿学政治课的情况,为扭转课堂上的消极心理定势而设计的教学环节。这个环节通常采取“创设情境”教学方式,主要运用活动情境法、故事情境法、演示情境法、诗歌名言法、榜样示范法、问题情境法等教学方法。
所谓“明理”,指教师引导学生感知教材,理解教材,明白道理,形成观点。这个环节主要解决常识的认知问题。“明理”是思想政治课的突出特点之一,它是学生提高思想觉悟和能力的基础和前提。这个教学环节通常采用“自学指导”教学方式,运用自学阅读、讨论、讲解相结合的方法。
所谓“解惑”,指教师通过设疑、激疑、质疑、辨析、解疑等方法,引导学生探究发现,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消除学生学习中的疑惑和情感障碍,使他们形成坚定的信息。“解惑”既是情感教育过程,也是进一步“明理”过程。通过“解惑”,情理实现交融,认识和情感都得到升华。“解惑”是知信行模式的关键环节,也是这种模式同其他模式的主要区别。这一环节主要采用以问题情境法和讨论辨析法为核心的“探究发现”教学方式。
所谓“力行”,指教师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明确各种条件下应采取的行为对策,促使学生积极践行所学的理论要求和行为规范,并逐步养成习惯。“力行”是学生“知行统一”和“言行一致”的重要环节。它既是行为教育过程,又是意志训练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主要解决两类实际问题。一类是主观世界的改造问题,即个人思想品德的修养问题。这类问题主要通过行为养成教育的方式解决。另一类是客观世界的改造问题,即解决社会矛盾,协调人际关系的问题。这类问题主要通过能力训练方式解决。“力行”环节所运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引导学生参与活动的行为指导法、活动指导法、社会实践法、品德修养法、作业法、练习法,等等。由于行为教育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因而“力行”环节始于课堂,终于课后。在课堂上,“力行”环节主要是使学生了解行为要求和掌握行为基本方式。要使行为要求转化为学生的实际行动,还必须经过课后的训练和锻炼,特别是学校其他德育活动和措施的密切配合。
知信行模式的特点在于:
(1)这种模式的核心和基本依据是思想政治课内在的教学规律和德育目标要求。它是为实现德育目标服务的,它的各个环节顺序体现了思想品德各要素的相互转化过程。
(2)这种模式不同于一般的教学方法运用程式,它是为全面实现教学目标而实行的素质教育模式。它的各个环节各有其特定的任务和工作方式,彼此联系并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一节课的任务。
(3)这种模式追求课堂的“乐学”情境,力求师生活动积极,气氛热烈而有秩序,教师不累,学生轻松,效率较高,形成优化教学状态。
(4)这种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作为教学基本模式,知信行模式的结构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运用时又要根据具体条件做适当调整。为适应教学的不同要求和不同类型知识学习的需要,知信行模式有两种变式:
“入心——解惑——明理——力行”和“入心——明理——力行”。
(5)这种模式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唯一的。它主要解决新课教学中的传授知识、培养情感、引导行为等问题。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其他问题,如复习、练习、作业、考试、社会调查、参观访问、演讲报告、撰写小论文等等,仍需要其他教学模式来解决。因此,知信行模式只是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的一种基本模式,它还需要其他模式的辅助。
2.“知信行和谐发展”教学模式的应用原则
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知信行模式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是最有效的,它的应用要遵循下列三个原则:
(1)坚持以情感教育为中心:情感教育在思想政治课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学生能否接受教育影响,取决于他们的态度和情感。积极的情感和接受的态度,是德育影响内化为学生思想品德的关键。以往思想政治课的德育实效性不强,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教学模式忽视了情感的教育。因此,知信行模式把情感教育置于教学过程的中心,并使其主导教学方向。这是知信行模式的本质要求,也是发挥其功效的根本所在。
以情感教育为中心,关键在于把情感教育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始终和使整个课堂具有强烈的情绪感染力。“入心”、“解惑”是知信行模式中实施情感教育的两个主要环节。常用的情感教育方法主要有:情境陶冶法、情绪感染法、道德两难法、活动体验法、品德评价法,等等。这些方面都是以情感的两极性、情境性和感染性等特点及其规律为依据的。情感教育的有效实施,还取决于教师的情绪状态和师生间的情感沟通。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像演员一样善于运用表情、语言、姿态表达自己的情绪感受,当喜则喜,当忧则忧。冷漠无情是思想政治课教学的致命大忌。
(2)密切联系中学生的生活实际。这是指思想政治课教学从内容到方法都要尽可能地接受中学生的现实生活。以往思想政治课教学实效性不强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脱离中学生的生活实际。特别是一些例证材料和中学生的生活相距甚远,感知性、情境性、行为示范性都不强,学生难以理解和接受,很难受到强烈的情绪感染和深刻的思考教育。教改实验表明,提高思想政治课教学实效的关键,在于紧密联系中学生的生活实际。这是思想政治课理论联系实际和启发式教学的最佳结合点。一般来说,中学生感兴趣的问题是理论同他们生活实际的矛盾。这些矛盾是学生在生活中感受最深的,也是他们渴望在思想政治课上得到说明和解决的。它们既是学生关心的“热点”,也是令学生困惑的难点。这些矛盾反映了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解决问题同他们独立解决问题之间的水平差异。把握了这些矛盾,也就获得了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动力。
在知信行模式中,联系中学生实际有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入心”环节,主要是运用来自中学生生活、能够为中学生了解和引起他们情绪共鸣的实际材料,创设情境;在“明理”环节,主要是运用中学生熟悉和能够接受的实际材料说明理论,帮助学生形成观点;在·“解惑”环节,主要是利用理论和中学生实际生活的,设疑激疑,引导他们思考和探索,解决问题;在“力行”环节,主要是指导学生认识周围的环境和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引导学生探究发现。传统的思想政治课主要采取“接受学习”方式,“应试教育”又使这种学习方式变为单纯的“机械记忆学习”方式。这些学习方式使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状态,学习积极性很差。思想政治课的学习不仅是接受常识的过程,而且是探索社会和人类奥秘的过程。只有在主动探索中,学生才能做到理论和实践的密切结合,才能形成正确的思想观点、较强的认识能力和自觉的道德行为。因此,知信行模式采取“接受学习”和“探究发现学习”结合,以“探究发现学习”为主的学习方式。在思想政治课中,“探究发现学习”主要是在理论与现实矛盾形成的“问题情境”中,开展积极的思考和讨论辩论。
思想政治课的“探究发现学习”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以掌握知识为目的探究发现。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接触的是各种现象性材料,探究发现的是社会的规律和本质,要掌握的是理论同实际的结合、本质和现象的统一、原因和结果的联系。这是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的过程,如法律、商品、货币、国家等概念的学习过程,等等。
另一种是以培养能力和提高觉悟为目的的探究发现。
这是一个学生应用所学理论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面对的是待解决的具体问题以及具体的行为对象和行为条件,要探究的是应采取的具体行为方式、行为对策和行为步骤,最终形成的是科学文明的行为习惯。
例如,在《孝敬父母》一课的教学中,教师不只要求学生会叙述“孝敬父母”的大道理,更注重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同父母之间的矛盾。如通过关于“当你和父母为选择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发生矛盾时,应该怎么办?”和“星期天你想出去玩,但父母不同意,应该怎么办?”等问题的讨论,帮助学生理解和明确处理此类矛盾的基本原则与恰当的方式方法,为学生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正确地解决矛盾和养成孝敬父母的习惯奠定基础。“探究发现学习”方式能够把“入心”、“明理”、“解惑”、“力行”等方面的教学要求统一起来实施。它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探索兴趣,也有利于学生消除认知和情感的障碍,因而它是思想政治课学习的一种有效方式。
3.教学模式改革实验的初步效果
知信行模式作为素质教育型教学模式,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教学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使思想政治课的德育主渠道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一是方向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治理念,它有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体制下的法治理念。现实中,确有人受西方国家价值观念和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鼓吹“三权分立”,质疑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主张全盘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我们认为,人类法治文明的成果是没有国界或地域的,有其自身的共性,如民主选举产生的权力机构;以宪法和其他法律形式加以确认的民主制度;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机制;公民的民利制度等等。这些共性是人类法治进步的共同成果,可以借鉴和吸取,不能妄加否认或批判。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国法治理念的树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紧密联系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法治理念之树在中国土地扎根、发育、开花、结果的内在要求,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东方大国和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包括法治理念建设)是无法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模式的,例如“三权分立”、“大陪审团制度”等等,而只能根据本国的国情和经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建设模式和途径。当前要注意那些以西方标准来改造我们的审判制度和司法制度的思潮,要注意一些不顾实际的进行一些诉讼制度改革和宣扬西方诉讼观念的倾向,防止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迷失方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命题的提出,使我们在司法意识领域有了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它我们能深刻认识、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及审判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能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社会主义审判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是阶段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出来的重要命题,它与这一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法治的模式、法制观念、司法改革、农村法治建设等相互联系,尤其与我党依法治国方略交相辉映,是在新的历史阶段对司法意识形态的高度概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阶段,我们应该看到,正因为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进法治建设所必需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总体上尚比较落后,且发展很不平衡,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普遍不高,特别是传统的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仍具有强大的运行惯性,这一切都决定了法治理念建设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努力、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这就决定着我国的法治之路漫长而艰难。此外,对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来说,社会政治的稳定无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最重要的外部条件,这也要求社会主义法治之路应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前进,不能超越现实的经济社会条件,提出不切实际的任务和要求,包括法治文化建设、法律制度建设和法治理念建设都应与我国现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克服现行司法体制中不利因素,又要培育与现行司法体制相适应的法治文化,法治文化的核心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两者是互相影响,互为因果的,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发展有助于法治文化的逐步培养和发育,而法治文化又为法律制度的有效运作提供相应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必须妥善处理法律制度建设和法治理念建设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从法律制度入手,真正建立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律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尤其是法治理念的建设,有针对性地对人们的法治思想观念进行一次深刻的革命,大力弘扬法律至上的思想、公平与正义的理念等等,消除各种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相违背的观念意识。为此,一要肃清传统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的消极影响;二要铸造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一致的法治文化体系;三要培养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相适应的法律信仰、法律情感,建构优化的法治心理。
三是大局性。
服务大局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又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法院工作服务和服从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广大法官必须担负的神圣职责,也是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就当前而言,审判工作服务大局,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基层法院在服务大局中,一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紧扣中心工作,立足审判实际,找准保障大局的结合点、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二要切实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通过依法惩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行为,促进有序竞争和公平交易,依法快审快结快执与经济发展大局密切相关的案件,积极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服务;三要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到工作前移、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强化职能,力保平安,对农村的各类纠纷要及时平息,各种矛盾要有效化解,使人民群众权利受到尊重、利益有所保障、纠纷可以诉求。四要提高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弘扬和谐本位的法律文化,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公正司法能力,促进社会 公平和正义。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畅通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的司法渠道,善于运用法律和司法手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是宗旨性。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建设中,“一心为民”是根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决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揭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本质要求,它与“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一心为民”是检验审判工作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新尺度,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时代要求,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具体实践。因此,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中,我们不应脱离这一宗旨,要始终不渝地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
摘要:房地产烂尾项目难于处理,除了项目本身面临的种种困境外,现行法律制度不能为处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是一个重要原因。对于房地产烂尾项目,政府应当以市场监护人的身份,积极干预,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分类处理,其中主要应采取司法途径,解决烂尾项目的根本出路新问题。为了依法、有效地开展处理烂尾项目工作,至少应在三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并应严格追究违反房地产市场监管规定,造成房地产项目烂尾的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关键字]:房地产项目法律法律问题
房地产烂尾项目是指已经进行前期投入,后来由于受市场、政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工程停滞,并留下大量历史遗留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从项目外观和目前状况考察,可以通俗地划分为烂尾楼和烂尾地块。
一、房地产烂尾项目的成因
房地产烂尾项目的大量产生,有着非凡的历史背景。当时,房地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市场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产生了过度投机行为,导致市场泡沫。随着泡沫破灭,政策趋严,资金链断裂,建设项目停滞下来。目前,全国很多城市的房地产烂尾项目,基本上都产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经济体制转型时期。这是房地产项目烂尾的最常见原因,所有的烂尾楼和绝大多数的烂尾地块都属于这种情况。此外,也有少数烂尾地块是由于规划调整(例如,为了保护文物古迹、改造路网)等行政行为造成的。
二、房地产烂尾项目的困境
市场原因造成的房地产烂尾项目,面临多种困境,各种困境叠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绝境。其中,最主要的困境是以下三种摘要:
(一)被拆迁户寻求法律保护的困境。房地产烂尾项目,小者牵涉十余被拆迁户、几十人,大者牵涉数百被拆迁户、几千人众。多数被拆迁户经年累月处于临迁过渡状态,长期被拖欠拆迁补偿安置本金(包括被拆迁房屋的补偿费、临迁费或者租金)、滞迁费和违约金。他们手握一纸回迁协议,即使打官司也无济于事──开发商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使偶然有幸参和执行分配,又因合同纠纷,属一般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权,几乎“血本无归”。
(二)开发商身陷巨额债务纠纷的困境。除对被拆迁户的债务外,开发商往往还背负银行贷款债务,和材料供给商、承建商等之间存在这样、那样的债权债务纠纷,可谓官司缠身,积重难返。除了逃逸的开发商外,留下来的大多是资不抵债或者濒临倒闭的开发商。
(三)完全依靠市场寻求项目出路的困境。由于建设项目长期停顿,开发商的资质或者项目规划、用地手续等许多方面都存在新问题。在严格限制经营性用地加名、改名,以及禁止不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而私自转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背景下,仅仅依靠市场主体的努力,仅仅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这些烂尾项目几乎只剩下一条绝路。
当被拆迁户持久不断地进行反复、群体性、上访,以至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安宁之际,一些地方政府开始着手处理房地产烂尾项目。可是不久发现,在现有法律制度和政策框架下,处理房地产烂尾项目近似一道无解之题。
三、有关房地产烂尾项目的法律新问题
调研房地产烂尾项目,始终无法回避这样一些法律新问题摘要:
(一)市场和政府的界线究竟在哪儿?政府如何才能不为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买单”?
(二)从法律角度考虑,这些项目的出路在哪里?
(三)怎样保障众多被拆迁户的基本财产利益,从根本上消除危害社会稳定的隐患?
(四)如何清理烂尾项目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明确各类主体的责任?
四、思索
(一)对于房地产烂尾项目,必须实行政府干预。
除了行政行为导致房地产项目烂尾的情况外,其他烂尾情况都是市场缺陷造成的后果,诸如资本的逐利性、个体市场行为的微观性和盲目性、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获取信息的不对称性、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等等。同时,作为公共产品的法律制度本身的缺憾,也加剧了被拆迁户的弱势群体地位,以至于被拆迁户身为债权人却无力自救、无法自救。其实,这正是市场不能发挥“无形之手”功能的体现。这时候,政府不应该无所作为,而应该积极发挥“有形之手”的调节功能,主动介入、干预。考虑到这些烂尾项目产生的历史背景,政府更应该负起责任来,有所作为。
但是,干预并不意味着政府应当为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买单”。干预的目的,在于尽快消除烂尾项目妨碍社会和经济正常发展的不良影响和消极功能,其中重点是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拆迁户的基本财产利益;在于弥补市场机制缺陷,恢复市场机制的功能。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政府以市场监护人的身份出现,理顺各种关系,帮助市场主体分清责任、落实责任,解决新问题,而不应该由政府一律“买单”。不分青红皂白,轻率主张甚至决定政府“买单”,将会给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发展带来长远后患。
政府干预,采取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密切配合的干预方式。只有采取行政手段,干预才有显效;只有采取法律手段,才能分清责任,确定责任主体和责任大小。
(二)应当分类处理,并且主要应采取司法途径,才能解决房地产烂尾项目的根本出路新问题。
对于行政行为导致的房地产烂尾项目,自然应由政府负责解决有关遗留新问题。对于其他烂尾项目,同样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摘要:
1.对于开发商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烂尾项目,在不违反法律,不规避宏观调控政策,并体现处理结果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不排除通过盘活等市场的途径来处理。但是,鉴于前述种种困境,主要还是应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所谓司法途径,这里指为被拆迁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他们提讼,诉请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拆迁补偿安置本金;法院受理了同一烂尾项目一定比例的案件后,查封该项目并强制执行,优先偿付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安置本金。显然,采取司法途径,在很多细节新问题上需要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相互默契和密切配合。
2.对于开发商因未缴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烂尾项目,可以通过解除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者采用闲置土地处置的办法,予以收地,收回后作为储备用地,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当然,对这类烂尾项目,也可以结合司法途径来处理。
司法途径、收地以及盘活等市场途径,都是依法而为,都属于法律手段。
对于不涉及被拆迁户的其他债权债务,不是处理烂尾项目的重点,宜由当事人自行通过诉讼或者其他途径解决。
(三)创新制度,为解决房地产烂尾项目提供合法并且更有力、有效的手段支持。
如前所述,在目前的制度框架内,处理市场原因造成的房地产烂尾项目,几乎没有出路。为了解决长期困扰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房地产烂尾项目,一些地方克服了种种困难,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密切协作下,出台了一些处理房地产烂尾项目的非凡政策,实践证实行之有效。但是,长远来看,有市场就有市场风险,即使建立了充分的预防机制,也难以完全避免房地产烂尾项目的产生。因此,创新制度,为处理房地产烂尾项目提供法律保障,才更具根本性和长远性。
1.设立拆迁补偿安置本金优先受偿的法律制度。被拆迁户用安身立命之所和拆迁人交换得一纸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依照现行法律,物权就转化为债权,而且是普通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性。为此,可以采取两种办法解决摘要:
第一,通过司法解释,确立拆迁补偿安置本金在法院执行分配顺序上,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
第二,基于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民法原则,在物权法上创设一种拟制所有权,规定摘要:“房屋被拆除,所有权人在获得全部补偿安置之前,房屋所有权视为未消灭。”这样,通过诉讼,在法院进行执行分配时,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安置本金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优先于一切债权受偿。
2.建立针对弱势群体的成本低廉的诉讼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上,把房地产烂尾项目的被拆迁户纳入弱势群体的范畴,针对弱势群体诉讼作出制度布置,主要是缓交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和执行费,免交财产保全担保金等;并且规定,对于经当地政府确认的房地产烂尾项目,财产保全的范围可以是整个项目。
鉴于很多拆迁户对开发商心存侥幸,从而存在消极行使诉权的情况,可以在将来引入公益诉讼制度的时候,考虑把针对房地产烂尾项目提起的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本金的诉讼,纳入公益诉讼中来。
一、统计描述
到2000年底,沪深两交易所共有1060家A股上市公司。其中929家是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130家是1994年《公司法》出台以前的定向募集公司,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以推荐的特殊方式在两家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此外还有一家是通过换股上市的。本文研究首次公开发行对市场指数的影响,130家历史遗留问题新股和换股上市剔除在外,929次首次公开发行的年度分布如表1所示。
在证券市场早期,市场总规模有限,新股发行可能会带来市场指数的变化,所以本文着重研究1995年后的新股发行对市场指数的影响。1995年到2000年共有681次IPO,接近所有IPO的七成半,本文将这681次IPO作为研究样本。在这681次IPO中,集资规模最小的为3300万元(0736),集资规模最大的为78.46亿元(600019)。发行市盈率最低的为8.25倍(600870),发行市盈率最高的为88.69倍(0993)。681次IPO的集资规模和发行市盈率的分布情况请参见表2。
在1995年至2000年间共72个月中,IPO频率最高的月份是1997年5月,这个月有40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另外有10个月份,没有一家公司发行新股。这10个月中有7个月是在1995年,另外1个月是在1998年,2个月是在2000年。其他大多数月份IPO次数少于20次,低于8次的有31个月,9到20次之间有24个月。有7个月的IPO次数超过了20次,全都集中在1996年下半年到1997年上半年之间。
如果按照集资规模划分,单月IPO集资规模最大的是2000年11月,这个月由于有宝钢和民生银行招股,虽然IPO家数只有18家,集资规模却达到201.53亿元。月度IPO集资规模超过60亿元的,共有12个月;30亿元到60亿元之间的有21个月;低于30亿元的有29个月。另外,有10个月由于没有新股上市,集资规模为0。
二、假设
假设一:不同集资规模的IPO对市场指数的影响是否不同?大盘股是否会导致市场指数下跌?本文将681次IPO集资规模排序,排在前68位的为一组,后68位的为一组。前68位的集资规模都在7亿元以上,称为大盘组,后68位的集资规模都小于1亿元,称为小盘组。通过比较两组IPO对市场指数的影响差异,检验该假设。
假设二:发行市盈率不同的IPO,对市场指数是否存在不同的影响?本文将681次IPO发行市盈率排序,排在前68位的为一组,后68位的为一组。前68位的发行市盈率都在28倍以上,称为高价组,后68位的发行市盈率小于14倍,称为低价组。通过比较两组IPO对市场指数的影响差异,检验该假设。
假设三:在大盘处于高位和低位时,IPO是否会对市场指数带来不同的影响?本文将每个新股刊登招股说明书当日的市场综合指数,减去1994年年底的市场指数,再除以1994年年底的市场指数,得到各个新股发行时市场指数的相对水平。然后根据该数值的排序,分别从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挑选出排在前34位的共68只新股,作为高位发行组。同样挑选出排序在后面的68只新股,作为低位发行组。通过比较两组IPO对市场指数的影响差异,检验该假设。
假设四:不同发行频率的IPO对市场指数的冲击是否不同?本文用两种方法衡量发行频率。第一种方法用发行次数的频率,将月度发行次数最高的3个月作为一组,称为高频组。该组每月发行次数几乎都在30次以上,共有102次IPO。将月度发行次数低于7次的月份的IPO作为一组,称为低频组。该组共有20个月份,78次IPO。第二种方法用月度集资规模指标,将月度集资规模最高的三个月作为高频组,该组每月集资规模都在116亿元以上,共有93次IPO。将月度集资规模低于24.5亿元的作为低频组,该组共有18个月,共有95次IPO。通过比较两组IPO对市场指数的影响差异,检验该假设。
假设五:在不同的新股发行制度下,IPO对市场指数的冲击是否不同?从1999年起,发行制度经历了较大的变革。因此本文将1999年作为标准,1999年以前的474次IPO作为旧发行制度组,1999年后的207次IPO作为新发行制度组。通过检验两种发行制度下,IPO对市场指数的影响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三、比较方法
本文主要检验新股发行对市场指数的短期影响,因为单次IPO对市场指数的长期影响应该是比较微弱的,所以本文考察刊登新股招股说明书后一周内5个交易日的市场指数变化。本文假设市场指数短期内的走势服从带有短期趋势的随机行走模型,即:(t=1,2,3,4,5)其中,为刊登招股说明书后5天的市场指数回报,是一个白噪音序列,是市场指数回报的短期趋势,在这里用刊登招股说明书前5个交易日市场指数回报的均值替代。
根据该假设,应该服从均值为0,方差为的正态分布。同样的,也应该服从均值为0,方差为的正态分布。因此,通过检验IPO后的的分布,可以判断IPO对市场指数短期走势的影响。如果IPO对后市带来系统性一致影响,那么IPO后的的分布会有显著的变化。同样的,对于两组不同的IPO,那么应该服从t分布,其中分别为两个子样本包含的样本数量,分别为两个子样本的估算方差,分别为两个子样本累积超额收益的均值。通过检验它们之间CAR的差异是否显著,可以判断据以分组的因素是否对市场指数带来显著影响。
四、结果
1、总体样本中IPO对市场指数的短期影响
681次IPO平均对市场指数5天后的累计影响不断增加,到第5天达到-0.39%,因此总体来看,过去6年IPO对市场指数短期走势带来了微略的负面影响。但是,各期累积超额收益的t检验值均不显著,这种负面影响没有统计上的显著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2、分组检验结果
(1)大盘组与小盘组的差异
无论是大盘组,还是小盘组,都对市场指数带来了负面影响。大盘组发行公告后5天对市场指数产生的累积影响为-1.13%,而小盘组的累积影响则达到-2.18%。尽管两组对市场指数的影响存在差异,但是两组差异在统计上并不显著,t检验值仅为0.63。
出乎意料的是,小盘组对市场的负面影响甚至超过了大盘组,这可能与本文的分组方法有关。因为样本期间内,单个新股的集资规模逐年扩大,使得小盘组68次IPO全部集中在1998年以前,而大盘股68次IPO绝大多数集中在1998年以后。为了回避这种分组方法的影响,本文采取另一种分组方法,即分别在各年度中选取集资规模最大和最小的IPO,组成大盘组和小盘组,检验两组市场影响的差异。
分年度分组的结果显示,大盘组和小盘组对市场指数的影响也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大盘组的5天累积影响为-0.7%,小盘组的5天累积影响为-1.5%,两者差异的t检验值为0.58,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可以判断,IPO集资规模的不同并没有导致市场表现的差异。
(2)高价组与低价组的差异
高价组与低价组对市场指数的影响有所不同,高价组的5天累积影响为-0.82%,低价组的5天累积影响为0.21%,两者差异的t检验值为1.05,显著性水平接近90%。可以判断,高价组和低价组对市场指数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市场指数会对IPO发行市盈率做出不同的反应。
(3)发行时机的差异
市场处于高位时发行的IPO,在公布招股说明书后5天内,对市场走势累积有-1.33%的负面影响,而在市场处于低位时发行的IPO,对市场的走势几乎没有影响。两者差异的t检验值为1.40,显著性水平接近95%,表明不同的发行时机对市场影响的差异十分显著。
(4)发行频率的差异
按照月度集资规模划分,高频组和低频组对市场走势的短期影响没有显著差异,两者差异的t检验值只有0.86。按照月度IPO家数来分组,高频组与低频组对市场走势的短期影响也没有显著差异,两者差异的t检验值只有0.36。由此可以判断,发行频率对市场指数的短期走势没有影响。
(5)发行制度的差异
新发行制度下,IPO对市场的累积影响为-1.08%。而旧发行制度下,IPO对市场的影响不到1‰,两者差异的t检验值为1.42,显著性水平接近95%。这表明,在1999年发行制度进行较大的改革后,IPO对市场的短期走势开始产生负面影响。
有关图表显示了市值配售发行方法的市场影响,市值配售组5天累积对市场走势的影响为0.23%,非市值配售组对市场走势的5天累积影响达到-1.33%。两者差异的t检验值为1.59,显著性水平接近95%。这表明市值配售发行方法对市场短期走势的影响要显著地小于其他发行方法。
五、回归分析结果
上述分组检验的结果表明,IPO对市场指数的冲击受发行市盈率、发行时机和发行制度的改革因素的影响,发行节奏和集资规模的影响不大。然而,对发行市盈率、发行时机和发行制度改革三组序列相关分析结果表明,三组序列存在非常显著的相关性。也就是说,当市场处于高位时,IPO的发行市盈率也偏高,反之,发行市盈率则偏低;发行制度改革前,发行市盈率和市场指数水平都偏低,发行制度改革后,发行市盈率和市场指数水平都偏高。这种相关关系会直接影响前面的分组检验结果。
为了控制相关因素的影响,本文选取1995年至1998年的IPO作为子样本。在这一时期内,由于采用固定市盈率发行,绝大多数新股的发行市盈率都在15倍左右,所以子样本中发行时机和发行市盈率两组序列没有相关性。本文将每次IPO后5天累积超额收益作为被解释变量,用发行市盈率和发行时机两个因素对其回归。由于子样本是包括沪深两市4年的混合数据(PanelData),在这里采用固定组差异模型,回归方程如附注1所示。其中,和是虚拟变量,当IPO在深圳发行时取1,取0,反之,则相反。
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回归分析结果可见,发行时机和发行市盈率两个因素,在控制了其中一个因素的作用时,另一个因素的作用仍然十分显著。这表明发行市盈率和发行时机都会决定IPO对市场冲击的力度。
将上述子样本扩大至总体样本,在回归方程中加入发行制度改革因素,考察在控制发行市盈率和发行时机因素后,发行制度改革是否仍然存在影响。回归方程如附注2所示。其中发行制度改革为虚拟变量,IPO时间在1999年前,该变量取0,否则取1。
回归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根据回归分析结果可见,发行制度改革因素的作用不显著,表明发行制度改革之所以会影响IPO对市场指数的冲击,并不是因为本身的原因,而是因为发行制度改革后市场指数和发行市盈率同时也大大提高,导致发行制度改革后IPO对市场冲击的力度加大了。
表1:929次首次公开发行的年度分布1
年份IPO数量所占比例(%)
1992年以前232.46
1992年505.35
1993年13414.35
1994年414.39
1995年151.82
1996年17018.2
1997年18720.02
1998年10210.92
1999年9210.17
2000年11512.31
注1:计算IPO的时间以刊登招股说明书的时间为准。
表2:95年以来IPO集资规模和发行市盈率分布特征
最小值90%中值10%最大值均值
水平值1水平值1
集资规模(亿元)0.330.912.637.0778.463.77
发行市盈率(倍)8.2513.251529.0988.6918.27
注1:90%水平值是指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排在第90%的位置上的值。在这里样本总量为681,即排在第614位的值。10%水平值的含义相同,即排在第68位的值。
表三
变量系数标准差T检验值显著度
SHENZHEN.156.0801.942.053
SHANGHAI.123.0791.559.120
发行时市场指数水平-1.936E-02.007-2.652.008
LN发行市盈率-4.412E-02.029-1.507.132
表四
变量系数标准差T检验值显著度
SHENZHEN1.382E-02.036.385.700
SHANGHAI-1.157E-02.037-.314.754
发行时市场指数水平-1.604E-02.006-2.748.006
LN发行市盈率5.815E-03.014.416.677
发行制度改革6.373E-03.010.623.534
结论
【关键词】西部循环经济制度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也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十一五”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面对人口不断增加、资源约束突出、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应成为今后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西部地区是我国的生态屏障,亦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瓶颈所在。西部开发不仅仅是生态环境的治理恢复和建设过程,也是经济发展过程,更是制度创新过程,如何在西部大开发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两者兼顾、法规建设与制度创新齐头并进,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长期以来西部地区所沿用的以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粗放型工业发展模式,非但投入和产出效率不尽人意,而且带来了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使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累积性问题日益严峻,极大地制约着西部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制度障碍的长期存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因此要解决西部循环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加大循环经济的发展力度,必须分析循环经济的制度因素,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问题,进行制度建设和创新是西部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分析基础
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调解人的关系、规范人的行为而自发形成或人为设计的社会交往行为规则。制度是经济发展中一项不可忽视的要素,甚至是最重要的要素,它决定了人类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分配和利益分配形式。经济系统是一个包含制度的复杂系统,发展经济并不仅仅只需要考虑资本、劳动、技术等要素,更需要一系列制度支持。因此必须将制度因素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并将其纳入经济分析模型中,才能有效地解释各种经济现象。现在,人们研究任何一种经济现象或经济行为都必须分析与其相关的制度问题。而像发展循环经济这样一个实践性、政策性很强的经济发展问题,当然更不可能忽视对其进行制度层面地分析研究。
从根本上说,制度是为经济提供服务的。循环经济不仅仅是旨在改变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而应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规范和引导经济运行的路径。因此制度因素在循环经济的发展中主要发挥以下功能:
第一,协调和整合循环经济运行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追求,必然会形成一定利益集团,如果不对不同的利益关系加以合理协调和平衡,就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发展循环经济必然导致不同人群或团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变更,它要求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其中包括不同区域、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协调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关系,这都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支持。制度能在一定范围内将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比较合理的配置,因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协调和平衡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把人们的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控制在各方可接受的范围内。
第二,规范和约束人的经济行为,使其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追求是多种多样的,如果不加以必要的规范和约束,就势必导致负外部的泛滥,不仅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也必然会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们以往所熟悉和适应的经济行为模式,是在与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制度下所形成的,这些行为模式有相当一部分与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背道而驰。要改变这些行为模式,使其适应发展循环经济要求,需要利用制度作为一种律令产生强制力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
第三,制度对人们符合发展循环经济要求的行为具有激励和导向功能。制度是一种持续性、规范化的激励机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制度的激励作用主要是通过将外部利益内部化来实现的。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社会收益率较高的社会活动,但在目前的制度下,发展循环经济的个人收益率却不高。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应该使循环经济中的个人收益率不断接近社会收益率。建立起了这样的制度,人们就会自觉选择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行为。
三、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障碍
(一)有效制度供给不足
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是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西部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对环境保护不力,而环境保护不力的重要根源就在于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从而难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保护环境。由于经济主体具有追求尽可能大的利益的内在特性,在无外力干预下,它总是会不顾社会利益而追求单个利益最大化。从这个角度来说,西部越来越严重的资源与环境问题是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的结果。
改革开放20多年来,西部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矛盾日益突出。和东部相比,国家对西部地区在基础制度供给、产权制度供给等多方面无论在广度、密度或深度上都明显不足。西部地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与区位劣势、经济基础薄弱、市场经济意识淡薄等因素导致投资软硬环境欠佳,通过自主需求创造供给的动力缺乏,再加上政府支持和政策供给上的不足,经济主体行为长期徘徊在国家严格划定的行为准则圈内。使得要素配置效率低下,核心制度和配套制度相互脱节,严重阻碍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制度变迁不均衡
制度供给不均衡会导致制度变迁不均衡,进而会对西部循环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一个经济体中不合理的制度变迁会弱化对资金、技术、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西部地区变革长期在国家自下而上的强制推行下进行,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制度变迁不属于内生的、由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无法与市场经济充分融合,因而其变革具有更多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
西部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这也是产生废物污染最多的阶段,因此为了发展本地经济,政府、企业很有可能选择急功近利的经济政策来解决政绩压力、经济增长、就业压力等,往往把经济增长作为首要目标,环境问题被置于边缘地位,片面追求“集体”局部经济利益,很可能导致全局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结果,从而阻碍循环经济发展。并且政府自身利益与市场经济之间的联系并未成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成长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西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其市场经济特性并不明显。
(三)制度效率比较低
微观经济主体的竞争力主要由要素成本和交易成本决定。西部尽管存在要素成本优势,但制度因素造成循环经济的交易成本过高,制度经济绩效比较低,制约了经济竞争力的提高。这主要源于不同制度演进格局所产生的制度本身。作为一种能够有效解决稀缺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市场经济具有更高的经济绩效。虽然西部正朝着市场经济体制方向迈进,但其演进的效率、速率以及配套的各种制度的建立、发展程度较东部具有较大的差异,从而表现在循环经济发展中资源配置效率、经济发展绩效上比较低。
(四)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弱化
现有的资源环境制度主要侧重于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的制度仍不健全,漏洞较多。首先,环境保护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弱不够,管理关系不顺,没有足够的权威,因而不能保证有效地贯彻实施,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次,政府依旧还存在着部门分割,如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就有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分部门的多头管理不仅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制度间缺乏协调、配套和整合,而且容易出现政出多门、政策冲突或政策盲区。再次,我国在法律中未能明确公民的环境权益,从而使得公民不能维护自身权益,导致政府在监督污染排放方面成本过大。在很大程度上起着纵容环境污染行为的负面作用。
(五)环境产权界定困难
为了使外部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成本与利益内部化,十分有必要明确界定环境产权。但是,由于环境资源具有弥散性与流动性的特点,不具有明确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使得环境产权的界定非常困难,如江河、大气等自然资源就十分难以界定产权。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关于环境产权的概念还未明确界定。使得环境产权的界定非常困难,另外环境属于公共物品,环境产权的主体应是国家,所以要研究环境产权如何进行转让和交易、如何才能对厂商产生刺激等难题;由于环境产权交易是以排污权的需求与环境产权和排污权的供给为特征的,还要研究如何分配排污权、如何评价排污权的使用、对富余排污权如何处理等难题。
(六)现存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的冲击
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在西部更为明显。在这种二元制结构体系下,形成了城乡两大相互独立而又悬殊巨大的经济板块。城乡二元结构以及特有的城乡分割和城乡壁垒,给西部的循环经济制度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了巨大影响和严重障碍,对经济、社会、政治和生态造成多种危害。
由于西部城乡企业自成系统,乡镇工业布局分散,同时对乡镇工业缺乏科学规划,使得城乡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不少污染的项目从城市扩散到了乡村,乡村成了污染工业的避难所。城乡二元结构下,城乡在经济结构、思想观生活水平等各方面存在着相当的差距,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在乡村中无法正常开展,这也成了建立循环经济制度不可回避而且难以逾越的障碍。
(七)非正式制度方面缺位严重。
非正式制度是人类在长期交往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的总和。非正式制度通过思想意识、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软约束,激发人们的内心理念来实施一定的经济行为,从而影响经济发展。西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粗放经济模式以及较低经济生活水平,导致了整个社会对资源环境问题严重性的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正式制度实施的文化环境。首先,西部长期以来存在两种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倾向:一是把经济增长等同于经济发展,把发展单纯看成是一个经济问题,并把经济增长率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指标;二是片面地理解“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资源、环境问题就可随经济的增长而自然解决。其次,缺乏一种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往往把自然当作为生产所利用和支配的对象。这种片面的自然观是与循环经济思想格格不入的。自然界在人类无休止的的破坏下所呈现的报复性反应,已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传统的自然观,开始认识到人类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但是要让人们彻底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自然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再次,长期以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伦理观大行其道,其局限性就在于只考虑眼前的功利与实用,不顾及长远利益,和西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
四、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保障
西部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变现有利益格局,重新构建一种新的制度框架,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类社会生产关系进行新的制度安排。这种新的制度框架的核心是要将生态环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进行新的规制管理,纳入市场运行机制之中。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并规定其交易和补偿机制。这必将重新构造社会价格形成机制,从而重新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关系。
(一)西部发展循环经济的产权制度安排
从长期来看,西部发展循环经济需要解决的制度问题的重点,首先是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西部资源耗竭和环境恶化的根源在于产权不明晰和产权配置不当,只有明晰的产权才能对滥用资源和污染环境构成阻隔屏障。我国法律规定的资源绝大部分属国家所有,但由于政府管理能力的限制,国家对国有资源产权的实现难以完全落实。因此,西部资源产权制度创新的重点是,突出所有权管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强调国家的资源收益权,使国有资源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充分体现,以提高资源使用成本,遏制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行为。
构建明晰的产权制度,就需要把经济活动的责、权、利结合起来,使外部影响内部化,统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如在西部地区沙漠化的治理中采用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做法,即明确规定谁购买、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可继承、可转让,在国家拥有最终所有权的同时,治理主体(经济个体)得到土地的占有权、经营权、受益权,从而调动其投资的积极性。
明确环境产权,实施环境容量的有偿使用。对产权难以界定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如空气、河流,可以划分各地区一定的责任范围,如合理分摊环境治理费用和严格法制约束,制定出明确的奖惩规则。对无法避免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可以通过政府作为维护生态环境的代表与污染者之间进行环境产权与排污权的付费许可污染的交易以及排污权的产权交易,充分运用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和无节制使用自然资源及由内部经济导致的外部非经济。
(二)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循环经济发展的障碍
缓解城乡差别愈来愈严重的趋势,实现城乡均衡协调发展是西部当前面临的一大社会难题。这个问题不妥善解决,确立循环经济制度就将成为空谈。在努力消除城乡差别,建立循环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尽快进行循环经济立法,明确消费者、企业、各级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把生态环境作为资源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畴之内。鉴于西部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环境意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政府迫于经济增长和就业压力忽视环境保护,甚至对污染企业提供保护的现状,应改革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防范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创造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新的环境保护机制,提高管理的权威性和环境管理的效率。
第二,要有预防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制度安排。乡镇企业在西部经济发展和加速城乡差别的缩小过程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掠夺式经营引起资源破坏和环境恶化已经成了西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由于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当,不少地方单纯追求资源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态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恶化。要克服这个问题就必须有预防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制度安排。要坚决杜绝已为城市淘汰的污染型工业进入农村,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第三,积极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目前西部的环境保护基本上采取的是一种政府主导型模式。在推行循环经济,消除城乡差别过程中,政府仍然肩负着历史性的重任。为此,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特别是生态农业转变。对于西部这样一个农业发展滞后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又占据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区域来说,发展生态农业,政府的政策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切实落实中央财政对西部的转移支付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手段,这对改进西部生态与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生态补偿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家应该尽快对西部生态脆弱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式实行严格的控制;通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补偿,坚定不移地加大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可考虑开征西部生态环境建设补偿税,并将征收范围限定在资源开发类企业或者污染企业,将税收的适当比例用于西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剩余的归中央统一调配。国家应该对现有的环境污染费、矿产资源使用费等地方性收费项目,以环境保护税的法定形式固定下来,同时扩大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并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将环境保护税收入做为西部地方政府综合治理的专项基金。国家应该对有利于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或治理,恢复生态环境的项目给予大力度的税收优惠,鼓励西部发展生态环境整治、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剔除现行税制规定中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定。同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应当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给予坚决制止。对于一些亏损或微利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产业,对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产业,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使其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在增加环境(污染排放)税、资源使用税的同时可以对于企业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实行税收抵扣。通过专门设立环境技术开发基金,重点支持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促进西部环境综合治理等公用性事业方面适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四)加强循环经济的监管机制。制定法律和政策是重要的,落实和监督执行更重要。西部应考虑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门领导和管理机构,赋予更大的执法权限,加大执法力度,使循环经济建设真正有组织保障。要改变过去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方法,明确将循环经济纳入政府决策者政绩的考核体系,建立新的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应该层层签订循环经济建设目标责任制,督促其行使循环经济职能,抑制地方保护主义。要规定各级领导必须在任期内实现辖区内环境和资源的循环性"保值增值",对未完成目标者要依法查处。同时积极发挥中介服务(技术咨询)组织的监督和服务作用,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及时提供国内外的相关信息和服务;为政府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和企业制定环境管理策略等提供决策依据和服务;协助督促政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等,以促进循环经济的制度建设和发展。
(五)积极培育循环经济主体意识
发展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建设的目标,主要是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观、自然观、价值观、伦理观以及由这些社会观念意识决定的风俗习惯。建立正确的发展观,首先需要全面正确地理解发展的涵义,提高对统筹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观,就要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人的行为与自然的协调,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一致,从而实现自然界与人的和谐共存。
建立正确的资源价值观对西部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直以来西部缺乏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资源价值观的意识形态基础和制度环境。现在虽然人们的经济价值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只是强调物质资本的积累,强调物质资本和金融资本的保值增值,仍然缺乏自然资本的概念。由于缺乏自然资本的概念,资源无价或价格很低,使人们认为自然资源是可以无限供给的,造成了资源的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和浪费性使用。因此要使人们从观念上彻底改变资源无价和资源可无限供给的想法。现阶段,西部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逐步使广大群众理解、认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并通过改变自身一些落后的观念来配合并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积极培育循环经济主体意识,使公民明确自己具有的环境权益,使公民在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实践中,彻底转变环境行为,并树立牢固的循环经济意识。
参考文献:
【1】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修订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版
【2】任保平《制度演变、制度约束与可持续发展》,《经济评论》2004年第4期
【3】冯之俊《循环经济导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陕西省榆林市国税局课题组《促进西部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2005年9月10日
【5】《西部发展循环经济调查》新华网2005年7月7日
【6】解振华《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思考》,《光明日报》2003年11月3日
【7】李京晔,黄为《我国东西部资金流动的制度供给约束及其消除》《当代经济研究》200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