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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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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论文

第1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

1.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

一是一次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不可逆的,因此,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只能一次成功,不能失败。二是固定性与生产的流动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都要固定在指定地点的土地上,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完后,由施工单位就地移交给使用单位。三是单件性。每一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都要和周围环境相结合。由于环境、地基承载力的变化,只能单独设计生产。四是体积庞大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是由大量的工程材料、制品和设备构成的实体,体积庞大,房屋占有很大的外部空间,因此只能露天进行生产,其质量受气候和环境的影响较大。五是预约性。房屋工程产品不像一般的工业产品那样可先生产后交易,它只能是在现场根据预定的条件进行生产,即先交易后生产。

1.2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特点

一是影响因素多。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必须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二是质量波动大。由于房屋建筑产品生产的单件性和流动性,不具有一般工业产品生产的固定生产流水线、规范化的生产工艺、完善的检测技术、成套的生产设备和稳定的生产环境,所以工程质量易产生波动而且波动大。三是质量隐蔽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序交接多、中间产品多、隐蔽工程多,因此质量存在隐蔽性。四是终检局限大。工程项目的终检(竣工)验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故此,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应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影响因素

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人(Man)、材料(Material)、机械(Machine)、方法(Method)及环境(Environment)五大方面,简称4M1E。施工过程中对这五方面的因素进行严格控制,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关键工作。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方法

3.1“PDCA”循环

施工质量控制就是要注意抓工作质量。“PDCA”循环,又称“戴明环”,按照“PDCA”循环的原理,即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理的方式展开质量控制。

3.2全面质量管理(TQM)

全面质量管理(TotalQualityManagement,TQM),是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而运用的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活动体系、手段和方法。

3.3质量控制的统计方法

一是统计调查表法。统计调查表法又称统计调查分析法,在质量控制活动中,利用统计调查表收集数据,简便灵活,便于整理,实用有效。二是分层法。分层法又叫分类法,分层的结果使数据各层间的差异突出地显示出来,层内的数据差异减少了。三是排列图。排列图是为了寻找主要质量问题或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的一种方法。四是因果分析图法。因果分析图法是利用因果分析图来系统整理分析某个质量问题与其产生原因之间关系的有效工具。五是控制图法。控制图是用来分析和判断工序是否处于稳定状态并带有控制界限的一种有效的图形工具。六是散布图法。散布图是分析研究两个变量之间相关关系的图形,用点表示分布形态,根据分布形态判断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以PDCA循环和TQM控制理论为基础的质量控制方法,强调有关建筑企业的行政管理、生产管理、成本管理、技术管理和统计方法密切结合起来,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质量体系,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从而施工建成适用、经济、可靠、安全的工程。

第2篇

我国政府自开国以来的职能转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1999年前为“管治型”阶段;第二阶段,1999年至2010年,为“法治型”阶段;第三阶段,2010年至2020年为“服务型”阶段。作为一种政府职能形态,“服务型”政府应在法制完备、依法行政得到全面落实的基础上,以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为核心,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是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现代型政府。

二、当前消防执法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消防工作仍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社会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滞后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与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执法队伍中,少数基层领导和消防监督人员执法为民的观念和意识不够强等问题是困扰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1.消防电子执法“事前”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够高。消防监督管理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不仅包括消防执法过程中涉及的消防法律法规,还包括消防执法的程序。当前很多消防执法人员不熟悉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简单执法、机械执法、粗放执法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有些消防执法人员不会操作本岗位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离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执法人员服务意识薄弱。消防电子政务系统是为老百姓申报行政许可服务的,一些监督执法人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服务意识,情绪执法、人情执法、利益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2.消防电子执法“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的过程不够公开透明。消防执法应公开的内容主要有:行政许可项目、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身份、服务承诺、监督举报途径等。但由于公开方式的局限性,能够查看和了解到消防执法知识的人也局限于一些到窗口办理消防业务的人员。除行政许可外的行政处罚、火灾复核等消防业务以及这些业务办理的流程,只有在内部网络才能查询,并且只是指定部分有权限的消防执法人员才能查看。二是消防执法程序不够正当。“法治”中执法必须程序正当,在西方法治国家里又称程序正义。程序正当包括两层涵义:一是指程序设定正当,不偏向、不歧视,符合公平、公正的立法原则;二是指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程序法是实体法的保障,程序违法会造成实体法施行走样,偏离立法的轨道。三是执法过程中随意性较大。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逐步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下放管理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电子办公系统,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近年来,全国消防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但在一些基层单位,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还没有实现由防范型管理向平等型、服务型、无偿型管理的转变。3.消防电子执法“事后”存在的问题一是事后监督力度不够强。消防执法分为“事先”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其中,“事先”监督的效果最佳,“事中”监督其次,“事后”监督的效果最弱。如果“事先”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设置好执法程序,就能从源头上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此后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就容易很多。以前,由于执法质量考评抽档、调档程序设置得不够严密,往往产生很多档案重新“包装”的问题,即为了考评而在考前修改执法卷宗。这样,事后监督就无法对前面的执法行为产生约束力。现在,全国的消防队伍建设已经实现电子化、实时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日常监督等档案卷宗全部从网上走程序,逐步提高了透明度、公正性与时效性。二是责任追究体系不够完善。对于消防执法不力、执法过错行为采取的处理措施,直接影响着下次的执法行为。因此,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完善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执法的规范性。当前,对于“事后”监督和考评普遍存在着考评结果只体现在扣分、通报上,没有实际的处罚措施,未能对执法个人形成约束力,这样将导致违法违规执法持续存在而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杜绝。

三、创新社会管理理念,推进消防电子政务建设

第3篇

关键词:电子政务,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

一、基本情况

从1999年开始,一些地方政府开始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其初衷是为了方便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项目审批、相关证照办理和税费缴纳等业务,而将部分或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窗口都搬到一个大楼内集中办理;后来,越来越多的与经济发展、公共管理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与公用事业部门、单位的相关办事窗口也都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形成一个所谓的“政务超市”(这些机构虽然在组织管理、业务功能等方面相似,但是其名称却各种各样,如办证中心、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等等。为了论述方便,以下将这些类似机构统称为行政服务中心。)。到2004年,我国绝大多数的地(市)和县(区)政府都建立了类似机构(吴爱民、孙垂江:“我国公共行政管理服务中心的困境与发展”,《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9期。)。

但是,行政服务中心在建立之初,普遍没有考虑到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两者是单独发展的: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是各部门办事窗口的简单的物理集中,业务流程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和调整。这时的前台-后台关系非常简单,仅仅是受理-办理的关系,很多业务还必须由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交到本部门去办理。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应用也不多,即使是采用了信息网络技术,也仍然只是为了满足某个部门的内部信息管理的需要或是通过网络进行简单的信息,其中并没有多少互动的业务内容。

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转换和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需要,电子政务的作用日益凸现。但是,电子政务的综合性及其流程化特点却一直与现实的政府职能分工的体制存在着明显的有时甚至是尖锐的冲突,因此电子政务要发挥其业务协同、系统整合的功效,就必须对现有的政府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以突破政府部门单独上网的弊端。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服务中心所具有的集中性、规模性、流程化与公开透明的优势也就明显地体现出来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如果能够对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相应的完善和调整,它完全可以作为虚拟世界的电子政务在现实世界的对应,相互之间形成一种有机的前台-后台关系,使电子政务得以充分地发挥信息网络技术给政府行政管理带来的巨大优势。

二、衡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经验(以下有关衡水的资料来自衡水市人民政府向联合调研组所作的关于其信息化工作的汇报材料。)

2006年3月21日至24日,笔者随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农业部组织的联合调研组前往河北考察其农村信息化发展情况,详细地考察了衡水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发展情况。笔者发现,在耦合行政服务中心与电子政务之间的相互关系方面,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做法非常具有代表性。目前,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已经成为其一站式政务大厅、一线式电话联动中心和一站式政府门户网站的物理集中中心(如图1所示):

一站式政务大厅依托市数据中心,将分散的审批与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其中,对行政审批和服务实行流程化管理,实现部分窗口的网上虚拟办公。目前,全市市直机关共有47个部门进入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达到119人,在各级中心办理的服务审批事项达到401项。现在,群众办事不再到各个政府部门分别地跑腿了,只须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即可办理各种事项。

一线式电话联动中心集事务咨询、办事查询、建议征集、接受投诉为一体,从与群众关系密切的12个部门抽调懂技术、懂业务的人员,经过岗前业务培训后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为群众进行电话服务。

一网式政府门户网站则集中了各级政府机关网站的信息资源,对外一网式展示政府公务信息,增强政民互动,进行在线咨询、下载表格,将政务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上网。

图1衡水市电子政务前台-后台服务体系

衡水市“一站式、一网式、一线式”电子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初步实现了政府部门与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交换和审批事项的网上审批,促进了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有效利用和政府效能的大幅度提升:2005年,衡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了行政服务和审批事项约17万件,完成事业性收费7000多万元,收到群众自发送来的锦旗125面,表扬信和电话280多件;另外,基于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系统整合的电子政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建立也为市政府每年节约近600万元的链路费。

虽然受制于体制的因素,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仍然没有做到尽善尽美,但是却已经为地级市电子政务建设以及服务型政府的建立闯出了一条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电子政务发展之路,对各地级市政府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具有参考作用(衡水市电子政务建设模式之所以具有推广价值,是因为衡水市是个经济相对落后的、以农业为主的地级市,辖一区两市八县,全市人口中农业人口占80%,农业产值占其GDP的17%。这种结构在我国的地级市中比较普遍,有相当的代表性。)。

三、政策建议

未来的电子政务应该是一个系统化的规范模式,本身是现有的各种职能机构及其服务设施与信息网络技术、政府行政管理理念的紧密结合与综合体现,而行政服务中心则是这种结合和体现的有形载体,是虚拟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汇聚场所。因此,各级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应该特别地注意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这种枢纽作用。具体地来说,各级政府在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深化电子政务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采取以下政策和措施:

首先,应该将行政服务中心明确地纳入地方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将两者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克服以前行政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各自单独发展的状况。这一点是行政服务中心纳入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实现电子政务效益的基本要求。可以想象,无论是仍然按照传统思维建设行政服务中心还是仍然独立地实施电子政务计划,都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不可能实现应有的效益。

实际上,之所以说行政服务中心在地方电子政务和政府门户网站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除了因为其后台业务处理平台作用外,还与以下的两个问题密切相关:一是政务处理的数字化及其网络化的程度。一个政务流程,并不是所有的业务环节都可以数字化并通过网络传输,总是有很多的环节必须要以物理内容或过程作依据和保障的,为此必须要有个相应的实体来实施;二是当前的“数字鸿沟”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

时期内,“数字鸿沟”将一直存在,大多数群众要适应数字化、网络化的政务环境,还必须经历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因此,电子政务的制度设计必须充分地考虑到这种现实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突出其作为行使行政管理与服务的一种政府机构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有必要结束当前在机构名称上的混乱局面,将办证中心、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等诸多说法统一为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作用,还存在着一种错误的倾向,那就是凡事都要设立“中心”,“中心”存在过多过滥的趋势。这种现象在一些发达地区或城市的城区政府当中非常普遍。实际上,这种“中心”已经不是这里所强调的行政服务中心了,它根本就起不到集中办理群众事务、方便群众的作用,因为每个中心所能整合的政务事项很有限,群众为办理一件审批事项,还是必须在各个中心之间跑来跑去。其结果是,公文由原先的在政府部门之间的流转变成在各中心之间的流转,电子政务的整合作用根本发挥不出来。

其次,是应该明确未来地方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目标是建立电子政务前台-后台服务体系。我们可以从下图来理解和认识这种服务体系。

图2电子政务前台-后台服务体系

电子政务前台-后台服务体系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流程主体、三项业务要求(李广乾:“电子政务前台-后台服务体系与地方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报告》,2005年第223号。)。四个流程主体为各政府部门(以及由其业务网络所构成的内部网)、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及其服务界面);三种基本业务要求为集中、整合以及互动。从图2中可以看出,该模型本身就是一个系统流程,电子政务建设的几乎全部内容均能涵盖其中,而行政服务中心在其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实际上,衡水市电子政务实现模式与电子政务前台-后台服务体系就存在着逻辑上的一致性。这表明,电子政务前台-后台服务体系不仅理论上科学合理,而且实践中切实可行,完全可以作为地方电子政务的规划目标。

第三,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集中”一定要与政府门户网站的“业务整合”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格地来说,“集中”和“整合”在意义上存在着较大的区别。“整合”是在“集中”的基础之上,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业务流程需要而对原有的业务和机构进行重组和调整。)。我们可以将这两者看作是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在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对应,相互之间不能偏废、不能缺失。我们也可将这种对应关系称为电子政务前台-后台关系,它是电子政务前台-后台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其关键部分。可以说,这种关系越紧密,电子政务的效益也就越明显。

在构建这种前台-后台关系时,一定要考虑到两种具体情况:一种情况是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集中”过程与程度。就很多地级市政府而言,要像衡水市那样将几乎所有的具有对外办事职能的机构都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当然最好,但是却不太容易做到。这就有个逐步集中的过程、以及选择哪些机构和哪些业务先行集中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不要将行政服务中心看作是一个与其他政府部门等同的部门,一定要给其赋予更多的职责、更大的整合权力;不然的话,行政服务中心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不利于今后的发展。

另一种情况是政府门户网站的门户整合程度。一方面,能够整合的业务越多越好;另一方面,这种整合最好与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集中程度相对应。为实现这种关系的耦合,各级政府应该就此制订相应的实施计划与步骤,保持其整体作用的协调一致。

我们通常说,要实现真正的电子政务,必须进行组织机构的重组与业务关系的整合。其实,从发展程度上讲,无论是行政服务中心还是政府门户网站,都存在两种不同意义上的机构重组和业务整合。就行政服务中心而言,一方面,其本身就是对原有的组织机构的一种重组,只是这种重组还仅仅是各部门窗口的简单的物理集中;另一方面,未来的发展也要求对各部门的业务进行归并与调整,合并重复的内容、剔除不必要的业务,按照业务线进行流程整合。在传统的业务环境下,能够做到这一点也就足够了。就政府门户网站而言,一方面,各政府部门如果能够通过该门户网站统一提供业务内容就已经实现了其最基本的“门户”的内涵了;另一方面,也应该根据网络环境的特征对这些业务进行归并和整合,突出业务流程,淡化部门概念。综合来看,就理想情况而言,行政服务中心的归并和整合与门户网站的归并和整合应该相应地进行,特别是要以电子政务发展要求、以政府门户网站的本质特征来指导行政服务中心的归并和整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建立网络环境下的服务型政府。

第4篇

1.1统一协调性

总体上来说,房屋建筑艺术设计需要满足相互统一协调性,也就是需要把各类形体要素有机结合起来使其成为一个整体,进而从整体上凸显建筑的艺术美。房屋建筑中的艺术的统一协调性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利用色彩的对比,来营造出具有戏剧化的效果;可以利用简单的几何形状的统一,使建筑物内外变成同一结构图中的完整整体;可以合理的设计建筑的主次因素,以次衬主,进而突出建筑形体上的统一协调的效果。总之,建筑设计需要具有统一协调性,以不同形式艺术上给人们带来不同美感。

1.2均衡稳定性

均衡稳定性是建筑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房屋建筑设计将各种因素进行合理的搭配和设计,进而实现房屋在建筑设计中的均衡稳定性。通常,这种均衡稳定性还可以突出突出建筑主题和特色,因此更能体现建筑上特有的设计形式。从而经过层次的变化展现出了房屋建筑的主题,带给人们一种强烈的艺术美感。房屋建筑设计中的稳定性在建筑整体上有径重关系。从普遍的建筑设计规律上看,一般的建筑是由建筑的底部向上逐渐的变小,这样就使整个建筑稳定性变高,从而达到了稳定在建筑设计中的效果。

1.3序列性

将建筑学和美学结合起来,具有空间艺术美特性。在建筑设计中,需要以建筑序列的完整性和自然性为基础,科学合理的将美学和建筑设计原理结合起来。每个序列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开始和结尾,房屋建筑的序列在入口处自然而然的开始,也自然而然的引向某种规定的结束。这一结束,必须是序列在艺术上和功能上的。一个贯穿于整个建筑的完整序列,一个贯通于整个建筑的完整序列,还可以通过或越过,可能达到一个自然的出口,也可能达到一个自然的出口,也可能是别的什么应有的次要部位。

1.4韵律之美

可以说各种物体都具有韵律美,房屋建筑同样如此。房屋建筑设计中的韵律美集中体现在重复上。也就是说,建筑设计师为了增强建筑的视觉效果,在建筑设计中合理应用一些元素,这些元素可以具有相同的形状,而距离不同;或者,它们也可以是形状不同、距离之间相同的重复。

2房屋建筑设计中的美学理论的运用的具体表现

美学原理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只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在构图设计中的应用。建筑的安装和布局设计不仅仅会影响到建筑物功能的发挥,同时也可以体现建筑的美观性的。美学理论在构图设计中的应用需要注意要结合房间的住户需求、形状、颜色以及居民生活习惯为基础进行全面推敲和研究,也只有这样才能够组织处科学的空间构思图,并针对这些构思图形成合理的施工方案。(2)透视在建筑绘画上的应用。在目前的建筑绘画结构的应用中,通过将轮廓和线条色彩的有效结合,严格控制构图之中存在的各个环节,针对绘画措施和要求确定性及时分析,对个中大型的物体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建筑绘画的透视要求严格,确保画面主体形象不断的准确判定,使得绘画的过程中对各个基本环节控制严肃处理,形成系统的管理控制流程和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在色彩的处理之中尽量避免各种特殊色彩的应用,这样能够有助于它在处理的过程中保持人们心情的舒畅,避免由于特殊的色彩而造成人们心里和心情的变动。

3房屋建筑设计中的美学理论运用的效果

3.1增加审美效果

美学的重要作用在于协调人和自然环境、人和社会的关系上面,一方面,美学可以使建筑设计跟家具有特色和文化氛围,另一方面,建筑设计中可以更好的凸显生态美学和可持续发展的美学。房屋建筑设计中的美学理论的运用更加增强了建筑的审美效应,而且将建筑美和自然有机结合起来了。在不同的建筑形式设计中,其审美效果也不相同,可以更好的展现建筑的特色和风格。具体来说,美学在建筑设计中的表现主要以下几点:(1)反映出建筑设计所处的时代和社会形态,反映出社会的科技进步状况和创新能力。(2)体现出建筑设计的适用性,可以体现出建筑美,激发出建筑美感,可以让人感受到美,实现建筑的价值。(3)体现出建筑的鉴赏价值,只有设计出具备美感的建筑,才能把建筑融入所处的环境当中,形成美好的建筑景观,建筑才能具备较高的鉴赏价值。

3.2美化环境

美学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还可以美化环境的作用。色彩与造型是建筑设计中的两大视觉要素,两者之间相互依存,这两种要素和谐统一就可以充分表达出建筑的意义。美学色彩具有很强的敏感度,往往会使色彩本身的作用超越造型,它可以调整建筑造型的比例,还可以掩饰造型上的缺陷。另外还可以利用视觉效应使建筑中各部分的体积发生改变,从而让建筑的比例得以调整。不仅如此,美学元素还可以掩饰建筑中不理想之处,如落水管、通风口等设施,这时,合理的利用色彩可以达到美化的作用。

3.3凸显地域特色

文化具有地域差异性,建筑设计体现的了当地的地域文化。房屋建筑设计中的美学理论的运用可以很好地和地域特色结合起来,例如独具地方特色的图案、图形、色彩等等。这个时候建筑师们除了不要自我设限以外,还要注意不要被外在条件的影响所限。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地域文化特点,并将其中的特有元素融合到建筑设计理念之中,只有克服眼前面临的设计障碍,才有可能迎来了一片非常广阔的天地。因此,在设计过程总一定要有足够的信心,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4结语

第5篇

关键词: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结构设计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建筑行业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控制,随着房屋建筑从单层、多层朝着高层建筑发展,房屋结构形式也逐渐变得多样与复杂。但是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常见的问题依然无法得到有效规避,至今都影响着房屋建筑结构的质量与安全。所以,解决房屋建筑结构设计问题所具有的现实意义不容忽视。

1 房屋建筑结构设计常见问题的原因分析

1.1 由于过于笼统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导致设计人员在理解上出现了差异

业内人士都清楚,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都需要参照《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荷载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却发现这一类型的纲领非常笼统,没有将规范表达细致,导致设计人员在进行房屋建筑结构设计时由于对设计因素的量化从而产生困难。特别是随着现代化理念的改革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这一类属于纲领性的规范就很到满足结构设计面面俱到的要求。对于这一类规范标准的理解,设计人员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使得理解上出现了过多的偏差,这样对设计出来的作品质量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1.2 设计人员盲目的结构设计,从而导致恶性循环出现

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由于设计人员自身的主观原因或是客观原因,就很可能造成结构设计上过于盲目,从而出现恶性循环。考虑到社会大众对房屋建筑结构要求的提升,及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特殊性,科学、合理的设计理念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大多数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常常会用到“大约”二字。比如:在使用附加钢筋时,出于对建筑整体牢固性的考虑,很多设计人员会设置附加钢筋。但是在设计过程中却没有在脑海中内化科学的设计理念,由于只有通过力学的分析之后,才能够科学地设置附加钢筋。如果没有通过力学分析,仅仅依靠自身的经验,就会大大提升设计的盲目性,这样不仅会导致附加钢筋出现不必要的浪费现象,同时还会出现意识上的错误,影响到后续的设计。

2 地基与基础方面

由于多层房屋建筑没有是事先进行地质勘察,无法取得详细的勘察报告,在施工图纸设计仅仅是依靠建设单位的口头阐述或者是参照附近建筑物的基础资料。想要做到地基与基础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适用性,设计人员就需要对地质勘察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对基础与上部结构进行综合统一的分析,仅仅凭借地基承载力这一项数据不仅缺乏安全性,而且也欠缺完整性。当然,也不能盲目地认为将地基承载力的特征值取小一点就可以做到没有缺陷了,这些都是需要规避的。

对于软弱地基通过换土垫层法进行处理,完全凭借经验,没有考虑到换土垫层的设计。由于设计人员没有认识到软弱地基所造成的危害,在承载力的提升上仅仅是简单地采用砂石垫层。因此,首先需要对垫层的厚度与宽度加以计算,验算软弱下卧层,才能确保其安全性与经济性。

在房屋建筑的中柱设计中,基础与梁的负荷都没有按照荷载规范标准进行基表。在多层房屋建筑的设计中,在计算基础、梁、柱的负荷时,只有按照现行的荷载规范乘以有关荷载组合相应的分项系数才能确保荷载值的准确性。

3 上部结构方面

3.1 梁

做好框剪结构连梁的设计对于房屋建筑整体结构而言非常重要,但是很多结构设计上却是忽略了这一点。重视程度、认识程度的不足,都是影响其设计的因素之一。简单来说,连梁就是连接两片剪力墙,一旦遇到了中大地震时,就会出现开裂现象,起到一定的耗能作用,以此让建筑物具有一定延性的梁。只有满足这一要求,才能够称之为连梁,或者说我们在设计上才能够让其按照连梁进行设计。

3.2 板

在设计上,由于对板受力状态的认识度不够或是为了方便计算,就会讲双向板当作单向板来计算。这样的计算假定就会与实际状态存在差异,就容易出现配筋不足,导致板出现裂缝的现象。因此,在设计上,不能凭借主观意愿,方便计算,避免一个方向的配筋过大,另一个方向仅仅按照构造配筋的情况出现。当板承受线荷载时对弯矩的计算。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一般都会讲一些非承重隔墙设置在楼板上,因此,在设计大楼板时就会将该部分的线荷载换算成为等效的均布荷载之后,再对板的配筋加以计算。但是在设计中,要注意避免出现将隔墙综合再除以板总面积这种情况。

双向板有效高度取值相对偏大。在两个方向上,双向板都会有弯矩产生,所以,双向板跨当中的正弯矩钢筋都是纵横叠放的。其中,短跨方向的跨中钢筋应当放置于下部位置,长跨方向的跨中钢筋就应当放置在短跨钢筋的上部,在计算时也需要应用两个方向上的有效高度,一般来说,短向方向的有效高度都要比长向方向的大。在设计中,要注意避免设计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板的受力或是图省事的情况出现,避免为结构构件埋下质量隐患。

3.3 柱

一般来说,在6 度抗震设防区常常会出现承重柱截面高度设计过小的情况。很多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人员误以为6 度设防区域就不用考虑设防,为了方便受力分析,设计人员估计将柱子截面高度设计的过小,这样能够增大梁柱的线刚度比,在计算简图中将梁柱节点简化为铰支,将梁简化成为铰支梁,梁柱也按照轴心受压来进行计算,虽然这样对于接受受力分析很简单,但是却忽视了这样会给房屋结构埋下质量隐患,这主要是因为忽略了梁柱之间的刚结作用,也就是将柱对梁的约束弯矩忽略了,再加上柱截面配筋一般都不会很大,一旦结构受力,柱顶抗弯刚度必定就会存在不足的情况,这样在梁底附近的柱子就会出现一条又一条的水平裂缝,从而有塑性铰的形成。

4 目前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的问题与策略

4.1 建筑物超高问题

高层建筑物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楼层多,建筑物本身高。但是,随着建筑物高度的不断加大,在抗震性能和建筑质量方面都面临着更严峻的问题。出于高层建筑抗震性能的较高需要,建筑规范对建筑物的高度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在高度设计方面要确保满足抗震的实际需要。在目前的高层建筑市场中,仍然存在着严重的超高问题。针对建筑物的超高问题,建筑规范逐渐将限制的高度设为A 级高度,还在一定程度上细化了高度规则,增加了B 级高度。这种较为明细化的建筑物高度规范使得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方法和措施有了一定的改进。

4.2 短肢剪力墙设置问题

在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需要重视短肢剪力墙设置问题。在我国新的建筑规范中,明确规定了短肢剪力墙的定义,也对短肢剪力墙的使用作出了相关限制。短肢剪力墙是指建筑物墙肢截面的高度比和厚度比在5~8 的墙,根据实际经验和相关数据,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应该尽量使用短肢剪力墙。

5 结语

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只有严格按照规范标准与构造要求,才能够避免设计出现质量隐患,才能促进房屋建筑结构设计更加趋于完善。

参考文献

[1]张磊.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常见问题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2011(24).

第6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结构设计关键问题

中图分类号:TU318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房屋建筑结构设计是一项系统、全面的工作。房屋建筑的结构设计不仅关系着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同时还关系着广大使用者今后的日常生活。因此,房屋建筑的结构设计人员应该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地质环境条件,加深对当前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关键问题的认识与研究,加之扎实的理论知识功底,灵活创新的思维和严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房屋建筑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只有恰当地解决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问题,才可以保证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这对于房屋建筑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帮助。

一、房屋建筑的地基和基础

(一)全方面考察地基地质

很多多层房物建筑在没有详勘的地质报告,仅凭房屋建筑单位或者参照附近的一些建筑物的设计资料的情况下,设计师就开始进行相关的设计,这样就很难保障房屋建筑的质量。设计地基和基础必须具有合理性、安全性和适用性,因而房屋建筑设计人员一定要根据相关的地质勘察资料,对建筑房屋的地基进行多方面的考察,进而确定设计的基础类型以及上部结构,单单考虑地耐力的相关数据不仅是片面的,更是不安全的,盲目的缩小地耐力容许值更是不可取的做法。

(二)正确处理不良地基

对于那些软弱地基一定要采取换土垫层的方法进行一定的处理,绝不可以只凭经验处理,省略换土垫层设计。有些设计师对于软弱地基不够重视,通常会简单的采用砂垫层的方法强化地基的承载力,更没有对点成宽度和厚度进行有效的计算,这样不光不安全,还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浪费。

(三)正确设计房屋建筑中的柱、梁、基础负荷

在民用的建筑结构设计中,柱、梁和基础的负荷一定要按照规范乘以折减的系数。很多设计师在设计房屋建筑结构时,计算梁、柱及基础的负荷时都不能按照现行的设计规范和要求算出正确的荷载值。

二、房屋建筑中的构造柱

砖混的房屋建筑结构中,构造柱既能够很好的提高墙体的抗剪能力,又能与圈梁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有力的约束砌体,不仅能够有效限制墙体裂缝的继续,也能加强竖向的承载力,可以有效的提高机构的抗震能力。可是在现在的设计中,设计师通常会把构造柱当做承重柱,这种设计会引起很多问题:

1、如果构造柱当做承重柱,那么构造柱就会提前受力,一方面这会降低构造柱对于建筑砌体的拉结和约束力,另一方面,一旦遭遇地震,那么构造柱的位置就会出现应力集中,进而遭到破坏。这样一来,构造柱不光不能起到它本身应有的作用,更会成为房屋建筑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降低房屋质量。

2、通常情况下,构造柱都不会另设基础而是生根在圈梁中,一旦将构造柱当做承重柱来使用,那么就会降低柱底基础的抗冲切、抗弯部和局部的承压强度,威胁房屋建筑的安全。所以承重大梁下的柱子最好按照承重柱来计算。如果建筑梁上的荷载很小,可将构造柱置于梁下,但这是一定按照不考虑构造柱的作用来计算下墙体局部的承压力和抗弯强度。只有满足条件,才能在梁下建造构造柱。

三、承重柱的截面高度

在抗震设防区,设计师在设计承重柱截面高度的时候,数值往往过小。一些结构设计师固执的然为六度设防就可以不设防,为了分析受力方便,他们会特意将承重柱的截面高度往小了设计,这时候梁祝的线刚度比例就会加大。用绞支梁代替梁,柱则按照轴心的受压来计算。这种做法在给设计师带来方便的同时,却为房屋建筑的结构埋下了一定的隐患,因为这种做法严重的忽略了梁柱间的刚结作用,而且主界面的配筋很小,一旦结构受力,那么柱顶的抗弯强度就会大大降低,所以柱子的底部附近就会形成很多水平的裂缝,出现塑性饺的情况。因而在房屋的正常使用下,柱子就开始了带饺工作。严重影响了房屋的耐久性,引起人们的恐惧心理。一旦遭遇地震,这样的房屋建筑结构就会倒塌,必将造成人员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四、房屋建筑结构中的横向和纵向框架设计

在我国的简述抗震设计规范中,要求水平地震作用要按照两个主轴方向进行分别计算,各方向的地震和应该有这个方向上的抗震力构件来承担。理论上虽是如此,可是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纵向框架和横向框架都很重要。很多设计师对房屋建筑结构进行横向上的抗震设计,纵向上却按照一般的连续梁进行设计,所以梁柱的节点及框架中相应的纵筋、箍筋都无法进行合理的配置,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如果不考虑地震的纵向作用,就会出现跨中纵筋等现象,严重影响房屋质量。

五、悬挑梁的梁高

通常情况下,设计师会认真验算梁的强充及倾覆,却不太验算梁的挠度。如果选用的梁高过小,就会使梁截面的受压区造成非线性的徐变。梁挠度也会随着之间的变化不断加大。如果挑梁变形,那么梁板也就会随之出现裂缝,裂缝宽度会随着挑梁变形的程度越来越宽,进而会严重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如果这种挑梁变形不能得到及时的治理,那么发展到最后,梁支截面、受支座上部受拉区就会形成很宽的竖向的大裂缝,因为支座的剪弯作用,竖向的裂缝就会向下延伸,最后发展为斜裂缝,这时候梁就接近破坏了。在为托墙挑梁的时候,梁过大的挠度就会引起梁上墙体在相应的梁支座的附近出现一些裂缝,裂缝会在梁支座的地方沿着斜向不断延伸,越往上缝隙越宽。而且过小的挑梁截面也不利于房屋的抗震性。房屋建筑的悬挑结构对于房屋的抗震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挑梁高度比较小的时候,截面相对受压区的高度就会比较大,梁的延展性会减小,一旦受到竖向地震的作用,就会很容易造成脆性破坏,进而失去相应的承载力。

六、连续梁的设计

很多设计师在进行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时候,会把连续梁按照单梁进行设计,通常在设计阳台边梁的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边梁上的荷重很小,所以设计师们会忽略。为了方便受力分析,所以设计师们把连续梁当做单支梁进行设计,所以相应的支座处无法配置合理的负筋,所以梁在支座处上部的受拉区必然出现竖向的裂缝,相应的上部栏板也会出现竖向的裂缝。梁有热胀冷缩性,一旦环境变化,梁的伸缩性就会受到梁端柱或者挑梁的相应的约束,梁内就会形成收缩应力,这种收缩应力会作用在那些已经产生的梁上的裂缝处,所以梁会受到更大的破坏,降低承载力,严重影响房屋的使用安全。

除了以上六个关键性问题,楼板的设计也很重要,因为它是一种重要的承重构件,对它的设计关系到梁、墙、柱的安全。所以设计师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要求设计楼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建筑的安全和质量。

七、总结

房屋建筑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都很重要,现代都市生活中,人们大部分时间都在房屋建筑物中渡过,所以房屋建筑物不仅要舒适,美观,更重要的是安全和使用寿命。在房屋建筑建设的过程中,对于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十分重要,这是一份比较繁琐但责任巨大的工作,只有认真考虑并设计各个环节,如地基、构造柱、承重柱、挑梁、楼板等,才能做出一个安全性高,功能性全的设计方案,进而建设出符合人们居住和工作需求的良好建筑,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查全平 .浅谈房屋结构设计以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广东科技,2006(l0)

[2]姜有生 .房屋结构设计常见问题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05(16)

第7篇

总的改革思路是,传统大纲确定的《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1周课时量远远不足,实际教学中我们将其延长为2周,并且针对课程设计内容做了大胆的改革。由学生单独设计一幢建筑的传统模式改为一个班级按照校园建筑类型分成若干组,每组完成一类校园建筑的测绘、制图、局部设计。其中1周时间穿插在“房屋建筑学”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用于完成收集、整理任务资料,建筑室内外测绘,建筑立面速写、建筑平、立面的确定;另1周时间集中完成图纸修改汇总和建筑设计图绘制。让学生从自己熟悉的实际建筑出发,结合测量、制图、构造、设计各课程知识循序渐进地动手完成图纸,避免了学生无从下手的尴尬局面和建筑类型的单一,最终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一)开始前的准备和要求

合理分组,任务到人,全班参与。在分组时依据校园建筑类型分6~7人为一组。素质较好的小组负责图书馆、餐厅等功能造型复杂的建筑,而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小组负责教学楼、宿舍楼等功能相对简单的建筑。从建筑测绘、记录数据、核实尺寸到收集资料、分析方案、绘制建筑图纸等工作,每组任务落实到人,安排好分工协作的具体细节。重温建筑测量、建筑制图与识图知识,强化建筑设计与构造知识。学生通过回顾以前课程的重点知识和自己动手测量建筑,加深、巩固测量、制图的应用技能,深入了解建筑设计与实际应用的关系。教师还可在课程设计期间讲解、播放一些优秀建筑和类似建筑的相关图片和视频资料,充分创造出一个图文并茂、生动逼真的现场教学环境,加深学生对一些抽象的施工、构造过程和现场的理解,使学生不仅把设计、施工与实际工程案例结合在一起,同时也了解新材料和新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学生多收集自己负责的相关建筑类型资料,以班级或小组的形式上课组织讨论其功能特性等,并与学校里的建筑进行比较分析,这也是学生间互相交流,开拓思维,扩大知识面的有效途径。指导教师应提供设计时必需的一些相关资料,供学生查阅,提醒学生关注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

(二)具体实施方法

1.建筑测绘。

每幢楼都没有原图纸,学生必须在测绘中确定建筑及细部尺寸,最后依据测出的尺寸绘制成平、立、剖面,因此,测绘是制图的基础。在测绘过程中学生发现比原本想象的要复杂和困难,不但要学会如何正确运用测量知识测得又快又好,还要发挥空间想象力。他们碰到困难,一起动脑筋、想办法,通过细心琢磨,巧妙运用知识技巧,省时省力地解决了测绘中碰到的难题,形成了集体的凝聚力,激发了学生的潜能。在确定立面尺寸时,学生先站在合适的位置纵观建筑,再利用相机或快速表现图记下全貌,掌握建筑整体形象,然后通过立面测绘确定建筑立面。学生利用专业知识深入思考、讨论分析,或经教师指导,最终结合平面画出满意的立面。这些使学生深深地感到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所带来的益处,不但对他们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而且增添了就业的自信心。

2.绘制草图。

每个小组确定了建筑平、立、剖尺寸后结合校园建筑设计原理即可绘制建筑设计草图,教师指导时按照一个组一套图纸结合实物进行指导,并与学生交换意见。绘制的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在相互探讨中解决各种疑问,小组间的竞争也促使他们不断完善各自的设计,学生的热情和创造力在紧张活泼的氛围中得以充分激发。

3.鼓励创新,保留学生的个性化设计。

在建筑形式与平面保持一致的情况下保留每个学生对细节的个性化设计,以激发学生的创造力。由于有些建筑尺寸条件限制不能准确测出,允许学生做合理的改动,但是一定要在满足平、立、剖对应的前提下正确表达自己的创意与构思。这样既锻炼了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又保证了有一定的自主创新的设计空间。

4.按照制图标准正确绘制图纸。

最后学生在汇总制图时,又会出现一些细小问题,此时学生再次找出建筑制图书和参照规范,重新温习,修改错误,正确绘图,最后再绘制成建筑CAD图。学生不但重复记忆和整理前面累积的内容,而且又把建筑CAD完整实战演习了一遍,也算是额外的收获。

(三)教师在本次课程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在学生绘制草图的过程中,教师要在图纸与实物进行对比中检查、完善图纸。在这个绘图阶段,教师应展示一套标准设计图样,并指明图纸绘制的要点,防止学生犯一些常规错误。也可以先让学生自己对照标准及时找出各自图纸的错误并改正,避免学生因一味追求速度而忽略图纸的正确性。教师不应为学生准备得过细,否则就会助长学生的依赖心理,不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能力。教师采用互动式评图可起到评定和教育启发的双重作用,是一种很好的评图形式。在设计中如果只是单纯地给出一个分数,而不帮学生分析图纸中的问题,就失去了训练的意义。

二、新的课程设计改革的优点

第一,这样的课程设计避免了学生对建筑设计不甚了解下的盲目设计,加强了知识的直观性,变封闭式教学为开放式教学,增强授课的感染力。同时,使学生获得了丰富的感性认识,对尺度概念有了较深的体会,形成了牢固的记忆,进而树立起正确的建筑观,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二,本次课程设计锻炼并切实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制图能力。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生有相当一部分会直接从事建筑工程领域的设计与施工工作,让学生具备扎实的工程设计与制图能力影响深远。但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目前最薄弱的环节依然是工程实践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学生动手能力差,缺乏足够的工程实践。本次课程设计有针对性地锻炼了学生的操作技能,学生不但绘图能力得到提高,同时对建筑设计和细部构造设计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和切身的体会。第三,采用这样的课程设计方式,符合高职院校学生的知识层次和能力培养要求,提高了学生从理论到实践,从课本到实物,从细部到整体,从分部到分项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正确对待建筑与构造设计。学生把测绘的数据变成了图形乃至图纸,本身就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工作。第四,本次课程设计培养学生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的配合意识、团队精神,通过实际工程训练初步建立学生全面协调统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团队整体意识。第五,通过这次课程设计学生熟练掌握了建筑识图、制图的能力,一般建筑的设计原理及应用,建筑构造设计能力和CAD制图能力,以及查阅资料的能力。第六,这样的综合训练有助于学生将所学的建筑测量、制图、构造、建筑CAD等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对前后课程的链接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第七,本次课程设计对学生进行了全方位的锻炼,不但丰富了学生的专业知识,而且培养了学生的责任心、耐心乃至恒心。学生普遍反映相当于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学习,专业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增添了今后就业的信心。

三、高职“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改革的配套措施

在教学方面的配套措施:(1)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建筑制图、建筑材料、建筑CAD等前序课程与后续课程衔接紧密,内容紧跟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要求;(2)学院硬件配套合理,确保学生观赏视频、测绘、制图、电脑绘图等工作顺利进行;(3)图书馆的书籍丰富翔实,为学生提供大量的专业素材与资料。与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为课程设计改革提供便利条件和导向作用。学院与系部加强对学生的素质培养与管理,指导教师注意因材施教,科学设计“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的内容。

四、结语

第8篇

目前,传统“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只集中安排一周的时间。而要让学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复杂建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基本是不可能的,所以设计任务一般只能选择相对简单的住宅、办公楼或教学楼等功能相对单一的中小型建筑。其常规做法是指导教师给出整套的课程设计任务书、设计指导书、设计范图和学生作业示范等相关资料,布置任务,并对设计中的重点、难点做讲解说明。设计过程要求学生能够做好课程设计的资料搜集整理工作,熟练掌握并能运用我国现行建筑工程制图规范、通用标准等相关内容做好建筑方案设计和制图工作,最终独立地完成一个设计任务。可是,经过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对高职学生情况的客观分析,笔者认为这种课程设计模式逐步显现出弊端:

(1)课程设计安排时间太少。由于学生从“房屋建筑学”理论学习环节直接过渡到实践应用环节,因此,要在一周时间内熟悉课程设计的任务书,实地调研,查阅相关资料,做出设计方案,并绘制出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的确有些仓促。

(2)高职高专的学生素质参差不一,基础薄弱,即使经过理论部分的学习学生也不能迅速进入到较好的设计状态中。

(3)“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任务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而学生在进行设计时处于严重的知识预支阶段。由于学生初次接触设计,对工程缺乏了解,不懂得如何利用资料和应用图集、不注意规范的应用及与课程的联系、不了解材料的性能要求与选择方法,因此在完成实训的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都不能积极地解决。

(4)学生对建筑缺乏整体认知和尺度感,细部设计考虑不周。

(5)尽管选择的是功能相对简单的建筑,但是,对于建筑工程技术的学生而言,也很难做到设计完全合理,并鲜有创意。因此,仅仅是功能性建筑的完成,学习的建筑类型也相对较少。

二、高职“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研究及内容安排的改革

总的改革思路是,传统大纲确定的《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1周课时量远远不足,实际教学中我们将其延长为2周,并且针对课程设计内容做了大胆的改革。由学生单独设计一幢建筑的传统模式改为一个班级按照校园建筑类型分成若干组,每组完成一类校园建筑的测绘、制图、局部设计。其中1周时间穿插在“房屋建筑学”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用于完成收集、整理任务资料,建筑室内外测绘,建筑立面速写、建筑平、立面的确定;另1周时间集中完成图纸修改汇总和建筑设计图绘制。让学生从自己熟悉的实际建筑出发,结合测量、制图、构造、设计各课程知识循序渐进地动手完成图纸,避免了学生无从下手的尴尬局面和建筑类型的单一,最终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一)开始前的准备和要求

合理分组,任务到人,全班参与。在分组时依据校园建筑类型分6~7人为一组。素质较好的小组负责图书馆、餐厅等功能造型复杂的建筑,而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小组负责教学楼、宿舍楼等功能相对简单的建筑。从建筑测绘、记录数据、核实尺寸到收集资料、分析方案、绘制建筑图纸等工作,每组任务落实到人,安排好分工协作的具体细节。重温建筑测量、建筑制图与识图知识,强化建筑设计与构造知识。学生通过回顾以前课程的重点知识和自己动手测量建筑,加深、巩固测量、制图的应用技能,深入了解建筑设计与实际应用的关系。教师还可在课程设计期间讲解、播放一些优秀建筑和类似建筑的相关图片和视频资料,充分创造出一个图文并茂、生动逼真的现场教学环境,加深学生对一些抽象的施工、构造过程和现场的理解,使学生不仅把设计、施工与实际工程案例结合在一起,同时也了解新材料和新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学生多收集自己负责的相关建筑类型资料,以班级或小组的形式上课组织讨论其功能特性等,并与学校里的建筑进行比较分析,这也是学生间互相交流,开拓思维,扩大知识面的有效途径。指导教师应提供设计时必需的一些相关资料,供学生查阅,提醒学生关注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

(二)具体实施方法

1.建筑测绘。

每幢楼都没有原图纸,学生必须在测绘中确定建筑及细部尺寸,最后依据测出的尺寸绘制成平、立、剖面,因此,测绘是制图的基础。在测绘过程中学生发现比原本想象的要复杂和困难,不但要学会如何正确运用测量知识测得又快又好,还要发挥空间想象力。他们碰到困难,一起动脑筋、想办法,通过细心琢磨,巧妙运用知识技巧,省时省力地解决了测绘中碰到的难题,形成了集体的凝聚力,激发了学生的潜能。在确定立面尺寸时,学生先站在合适的位置纵观建筑,再利用相机或快速表现图记下全貌,掌握建筑整体形象,然后通过立面测绘确定建筑立面。学生利用专业知识深入思考、讨论分析,或经教师指导,最终结合平面画出满意的立面。这些使学生深深地感到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所带来的益处,不但对他们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而且增添了就业的自信心。

2.绘制草图。

每个小组确定了建筑平、立、剖尺寸后结合校园建筑设计原理即可绘制建筑设计草图,教师指导时按照一个组一套图纸结合实物进行指导,并与学生交换意见。绘制的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在相互探讨中解决各种疑问,小组间的竞争也促使他们不断完善各自的设计,学生的热情和创造力在紧张活泼的氛围中得以充分激发。

3.鼓励创新,保留学生的个性化设计。

在建筑形式与平面保持一致的情况下保留每个学生对细节的个性化设计,以激发学生的创造力。由于有些建筑尺寸条件限制不能准确测出,允许学生做合理的改动,但是一定要在满足平、立、剖对应的前提下正确表达自己的创意与构思。这样既锻炼了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又保证了有一定的自主创新的设计空间。

4.按照制图标准正确绘制图纸。

最后学生在汇总制图时,又会出现一些细小问题,此时学生再次找出建筑制图书和参照规范,重新温习,修改错误,正确绘图,最后再绘制成建筑CAD图。学生不但重复记忆和整理前面累积的内容,而且又把建筑CAD完整实战演习了一遍,也算是额外的收获。

(三)教师在本次课程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在学生绘制草图的过程中,教师要在图纸与实物进行对比中检查、完善图纸。在这个绘图阶段,教师应展示一套标准设计图样,并指明图纸绘制的要点,防止学生犯一些常规错误。也可以先让学生自己对照标准及时找出各自图纸的错误并改正,避免学生因一味追求速度而忽略图纸的正确性。教师不应为学生准备得过细,否则就会助长学生的依赖心理,不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能力。教师采用互动式评图可起到评定和教育启发的双重作用,是一种很好的评图形式。在设计中如果只是单纯地给出一个分数,而不帮学生分析图纸中的问题,就失去了训练的意义。

三、新的课程设计改革的优点

1.这样的课程设计避免了学生对建筑设计不甚了解下的盲目设计,加强了知识的直观性,变封闭式教学为开放式教学,增强授课的感染力。同时,使学生获得了丰富的感性认识,对尺度概念有了较深的体会,形成了牢固的记忆,进而树立起正确的建筑观,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2.本次课程设计锻炼并切实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制图能力。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生有相当一部分会直接从事建筑工程领域的设计与施工工作,让学生具备扎实的工程设计与制图能力影响深远。但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目前最薄弱的环节依然是工程实践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学生动手能力差,缺乏足够的工程实践。本次课程设计有针对性地锻炼了学生的操作技能,学生不但绘图能力得到提高,同时对建筑设计和细部构造设计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和切身的体会。

3.采用这样的课程设计方式,符合高职院校学生的知识层次和能力培养要求,提高了学生从理论到实践,从课本到实物,从细部到整体,从分部到分项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正确对待建筑与构造设计。学生把测绘的数据变成了图形乃至图纸,本身就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工作。

4.本次课程设计培养学生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的配合意识、团队精神,通过实际工程训练初步建立学生全面协调统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团队整体意识。

5.通过这次课程设计学生熟练掌握了建筑识图、制图的能力,一般建筑的设计原理及应用,建筑构造设计能力和CAD制图能力,以及查阅资料的能力。

6.这样的综合训练有助于学生将所学的建筑测量、制图、构造、建筑CAD等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对前后课程的链接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第七,本次课程设计对学生进行了全方位的锻炼,不但丰富了学生的专业知识,而且培养了学生的责任心、耐心乃至恒心。学生普遍反映相当于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学习,专业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增添了今后就业的信心。

四、高职“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改革的配套措施

第9篇

在建设工程对相邻房屋造成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往往把建设单位作为唯一责任主体而列为被告,法院也大都简单地把建设单位认定为唯一的被告,被告如以自己不是侵权行为的直接实施者抗辩,均难以被采纳。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都认为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组织者、所有人和受益人,勘察、设计、施工以及行政审批行为等均为其服务,系内部法律关系,不构成相对于受害人而言的外部侵权关系,不应直接面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上述观点操作上虽然有简便易行、审理及时的特点。但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并不公平。上海某著名住宅小区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

某开发商在取得某建设地块的开发经营权以后,即委托有关设计单位根据有关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定的地块用途和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参数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出来以后,经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以记名表决方式对该方案进行评定通过以后,再由设计单位进行扩初设计。规划管理部门在根据该设计方案绘制的总平面设计图和施工图上盖章认可,并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随后,开发商即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在其中一幢12层C型高层居住建筑结构临届封顶时,北侧多层居住建筑居民主张相邻权,就南侧在建建设工程与其多层建筑间距不符合有关规定,造成对其通风、采光等问题提出异议。经建设单位会同有关测绘单位实地测量,发现在建南面C型高层与北侧居民多层住宅间距最小处20.8米,不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29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目关于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多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高层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24米的规定。纠纷双方在确认这一不争事实之后,无法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北侧居民即以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以当地区规划管理局为被告,请求撤销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提起行政诉讼。建设单位和规划局接到诉状副本以后,经过调查分析,发现设计单位没有按常规在设计图纸上标明建设区域内C型高层与北侧多层住宅的相邻间距。仅以C型高层建筑物座标位置形式而不是以两建筑物之间间距形式确定新建建筑物位置。施工单位在开工灰线定位中,完全按照设计图纸所标座标定位,无差错现象。另外,对照北侧多层住宅楼建造时的设计图纸,发现该楼在施工定位中向南偏移几十公分。C型建筑座标位置系从其他已有座标和建筑推定而来,存在明显的积累误差。这些情况证明造成新建C型高层与北侧居民楼相邻关系处理失当的原因系设计问题而非实际建造时施工单位违章移位所致,同时亦证明北侧居民楼建房时违章移位,原建设、施工单位亦有过错。再者,有关规划管理部门在设计总平面图纸上未明确标明间距尺寸,且按座标位置与相邻房屋间距不足24米之情况下,批准该总平面设计,其行政批准行为亦有失当之处。该新建建筑物已对北侧相邻居民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应予赔偿。但把赔偿义务主体简单地归责于建设单位一家很不公平,因为根据民法原理,有过错责任的单位理应对由于该过错所引起的他人财产受害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述案例中,建设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设计委托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设计规范进行专业设计,只是由于设计单位的过错造成与相邻房屋关系处理不当,这种错误设计显然不是建设单位要求的结果。在设计成果交付时,建设单位由于不具备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根本不可能发现这一错误,故建设单位并无过错。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亦无过错。设计单位违规设计,设计图纸本身已构成对相邻房屋的侵害,有明显过错。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职责是进行规划管理,负有审核设计图纸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法定职责,但其在审核该设计图纸时,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这一设计错误亦有过错。上述有过错的单位在因其过错而致的相邻房屋损害中,应当一并成为负有赔偿义务的责任主体。由于相邻关系的复杂性及房屋建设工程建造时主体参与的多样性,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和过程中均可能发生侵权行为。在相邻房屋损害事实发生后,应当认真分析损害原因,寻找并认定责任人,这样既有利于法律的正确实施,也有利于在宏观上加强房屋建设工程参与主体的社会责任感、危机感,防止或减少损害事故的发生。

二、建设单位在相邻房屋损害中的责任及性质

如上所述,建设工程对相邻房屋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应当包括有过错的建设工程参与主体,但建设单位本身不管其有无过错,是否应当一并成为赔偿责任主体,这亦是实践中争议较大和困扰着执法机关的焦点之一。围绕这一焦点,目前存在着以下几种观点:

1、适用我国民法侵权行为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建设单位如无过错,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考虑到这类案件中受害人举证困难,且损害的原因应当在建设单位所能了解和可能控制的范围之内,对建设单位可适用严格责任,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受害人只要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系由建房所致,即使不知损害究竟是由建房过程中何单位所致,即可推定建设单位有过错,向建设单位请求赔偿,除非建设单位就其过错问题作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侵害行为系其他单位所为,才可免除责任。这样做有利于督促、教育建设单位预防损害的发生。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各种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大多为过错推定责任。建设工程侵害相邻房屋所致损害虽然没有包括在法定的特殊侵权行为范围内,但从现代社会侵权归责客观化的需要来看,司法实践在法律滞后的情况下,有必要将其纳入其中,以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3、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于建设单位是整个工程的组织者、所有人、受益人,故即使其证明其没有过错,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其也应当分担民事责任,给受害人一定的补偿。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在建设工程所致相邻房屋损害赔偿中应当适用于建设单位,以有利于民事纠纷的合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4、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认为建设单位既进行开发建设就理应尽谨慎防止义务,如未尽注意义务对相邻房屋不幸造成损害的,便可构成赔偿责任,而不需要考虑其有无过失。这种做法可以避免无辜的受害人自己承担损失,给社会带来稳定。在建设工程领域我国已有保险公司推出和实行工程保险之情况下,建设单位已具备通过社会救济转移赔偿人负担之有效途径,无过失责任对于建设单位无大碍,而对于受害人却受益非浅。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均从建设单位侵权角度来分析其的赔偿责任主体问题。而未着眼于受益人请求性质。在现代物权立法上,当事人基于物权可产生物权请求权,而相邻关系为物权的延伸和限制,相邻房屋受害人基于相邻关系而对于相邻人所为的请求,可以是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的目的在于排除现实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他人对于物权圆满状态之侵害,而不管这种侵害是正在发生的现实还是可能发生的未来,只要有侵害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情况,相邻关系物权人便可请求。从这一角度出发,由于建设单位是相邻关系的主体,故无论其是否有违法行为、有无故意、过失,以及是否有实际损害行为的发生,其均可构成相邻物权请求权的对象。梁慧星先生主持拟定的《中国物权法草稿建议稿》第135条损害邻地地基或工作物危险的预防义务中明确:“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挖掘土地或进行建筑时,不得因此使邻地的地基动摇或发生危险,或使邻地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损害。前款情形,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请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施工、除去危险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造成损害的,并可请求损害赔偿。”上述条款中,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请求防免和损害赔偿的权利,系以不动产相邻关系为基础,因此,建设单位作为相邻关系的主体对因工程建设造成相邻房屋损坏的,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因建设工程所致相邻房屋损坏往往同时发生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结合,建设单位无过错,系物权请求权的对象。而建设工程的其他参与主体之行为具有违法性,并且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的后果,因果关系明确清晰,其行为便符合我国侵权损害赔偿的要件,系损害赔偿。如在高层建筑建造时,建设单位事先请了高级专家拟订基坑工程设计及围护结构方案,按该方案实施不会对周边房屋造成损坏,但由于后来设计单位设计不当,或施工单位执行不力,造成周围相邻房屋损坏。这种情况对建设单位而言,并不增加其的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而言,则是增加了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因此受害人有权同时向建设单位和有侵权行为的该建设工程其他参与主体行使权利。由此,便又发生建设单位和其他侵权主体对受害人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还是一般过错赔偿责任的问题。如果建设单位本身存在侵权行为,且在侵权时与其他侵权责任主体在侵权时有意思联络或对他们所造成的共同损害结果应当预见、认识,但因为疏忽大意和不注意而致损害后果发生,这种情况便构成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的:“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如上所述,建设单位本身没有侵权行为,仅因受害人基于相邻权而对其拥有物权请求权,则建设单位与其他侵权主体对外均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是连带责任,而是基于不同原因对外承担的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在建设单位与其他侵权主体之间选择责任主体,请求责任人全部赔偿。建设单位与其他侵权主体在内部关系上,互相之间并不构成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在对外赔偿以后,享有追偿请求权,可向其他有过错的侵权单位追偿。其他侵权单位由于是导致相邻房屋受损的最终责任人,因此,其如对外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不能反过来向建设单位追偿。如果受害人同时向建设单位和其他参与建设的侵权主体同时行使赔偿请求权,而建设单位本身又无过错,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建设单位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即在有过错的其他侵权主体作为第一顺序赔偿义务人不能履行或没有能力履行赔偿之前提下,由建设单位承担第二顺序赔偿义务,建设单位履行后取得追偿请求权。

三、责任人对相邻房屋损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10种方式,即: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防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上述10种民事责任方式中,除4、6、8、9、10以外,其他各种方式均可适用于相邻房屋损坏。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容易就第1、2、3种责任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惟对于5、7这两种方式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在处理时,矛盾焦点往往集中在是适用恢复原状,还是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上。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因此,相邻房屋被损的民事责任主要在恢复原状和折价赔偿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或者并用。从理论上说,恢复原状和折价赔偿这两种民事责任方式遵循的都是受害人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责任效果应该等同,且不管采用何种责任形式,折成的货币价值量也应该是等同的,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责任形式却会导致完全不同的赔偿量。笔者曾承办过同一建设工程对相邻两个不同主体的房屋造成损坏的赔偿案件,因诉讼标的不同,该两起案件分别由不同审级的法院受理。两个法院的判决,一是判令被告限期修复、恢复原状;一是判令承担对受损房屋进行纠偏、损坏的修复费用。前者为履行一定的修复行为,后者为金钱给付。两个不同的判决在法律上均有依据,但前者判决以后,当事人双方均服判息讼;后者判决以后,被告建设单位提起上诉,究其原因主要是:

1、被告作为建设方,均有较雄厚的工程技术力量,有能力对被损房屋进行修复,修复过程仅化费成本费用,且并非经营活动,无经营性税金。判令金钱给付,则在修复费用审价中,除成本费用外,另加上行业利润和经营性税金,费用较高。

2、恢复原状,只要根据被损房屋原设计标准和该房屋当时竣工验收时的资料,确定被损房屋损坏前的原状作为修复标准即可,具体采用何种修复方案不是判决依据。而如果直接判决金钱给付,则必然要涉及到审价,审价机构又必须要有纠偏、修复方案和具体设计图纸才能进行,否则无从审价。但纠偏、修复方案往往涉及到十分复杂的技术问题,且对这些技术问题,不通过最终的修复实践很难判断孰优孰劣,审理中很难把握,操作难度大。

3、同一被损房屋,往往有多个纠偏、修复方案,每个方案实施费用往往十分悬殊。以最常见的高层建筑桩基工程引起周边房屋地基松动、损坏,房屋倾斜开裂的纠偏、修复方案为例,不外乎两种方法,其一是采用掏土法,使房屋部分下沉达到纠正倾斜的目的;其二是采用顶升法,采用对房屋进行局部顶升工作,以达到纠偏目的。这两种方案中,后者费用是前者的数倍。另外,即使在同一方案中,由于使用材料的不同,费用也相差数倍,如对损坏地基的补桩,采用混凝土桩还是钢管桩,价格也可以相差几倍之多。

4、有的被损房屋,原来就有缺陷,如房屋老化超龄,多层建筑地基在建造时使用现已禁止的粉喷桩等,而纠偏设计单位设计时,则依据的是现行设计标准,且由于怕负责,安全系数设计时又考虑过高,故按此设计做出的纠偏方案,等于是新建地基标准,甚至超出,大大好于房屋被损坏前的原状。

5、有的修复费用明显超出了原房屋损坏部分的价值,如有的设计单位用“满堂布”钢管桩修复损坏地基,钢管桩重量超出了上部建筑重量,修复费用甚至比房屋的重置价还高。

第10篇

2005年7月1日建设部施行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后文简称《规范》)为各类建筑物的面积计算提供了明确的细则。规划管理部门的传统做法是遵照《规范》,采用CAD命令逐个提取各建筑物面积,随后统计得到各分栋建筑物以及项目内所有建筑物的总面积,从而根据建筑物的面积信息计算出项目内建筑物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最后与规划审批数据进行比较,得到最终的规划验收检测报告。这种方法能满足小型、简单建筑的需求,但对于较大型的规划验收项目,该方法容易出现遗漏,出错概率大,一旦出现错误,所有规划验收结果需要全部重新核实、计算,容易引起人工疲劳。此外,手工制作各类规划验收总结报表,耗时耗力,工作效率低,与当前的信息化管理时局不符。针对这种情况,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做了相关方面的研究工作,如采用VBA语言开发建筑测量报表输出软件[2]以及实现竣工测量面积计算自动化[3],将三维仿真技术运用于竣工测量[4],运用VB实现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内外业一体化[5],基于CAD平台开发出增量更新的竣工测量数据处理系统[6]等。笔者也以通用的AutoCAD软件为平台,采用当今流行的C#和小型桌面Access数据库技术二次开发了房屋竣工规划验收软件,不仅能够将竣工房屋面积、建筑高度等数据自动存入数据库,同时可以实现规划验收当中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用地性质等指标同规划审批数据的自动对比,最后输出分栋房屋和规划总平面对比Word报表,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出错几率。

2房屋竣工规划验收软件设计与实现

2.1总体框架

房屋规划验收软件总体框架主要可以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审批数据入库、规划验收数据入库、数据编辑(查询、删除)、报告、工具6个模块。

2.2软件设计及实现

(1)系统流程

该软件设计侧重于规划验收建筑物面积的提取以及规划验收指标的对比计算。首先在南方CASS软件中根据房屋存在多少种楼层平面布置依次分图层绘制相应的房屋建筑图,接着依次录入规划审批、规划检测数据,最终生成各栋房屋及规划总平面对比报表,如图2所示。(2)系统设计与实现①数据库表结构设计根据系统数据处理流程,共设计了4张数据表,分别为“DDGH”、“DDJC”、“DDJCZ”、“Building_sty”。“DDGH”数据表存储分栋房屋规划审批数据,包含(楼栋号-主键、建筑朝向、建筑面积、建筑性质、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北、东、南、西)10个字段;由于规划检测数据的特殊性———每栋房屋可能包含多种楼层平面布置,特设计两张数据表分别存放有关数据,“DDJCZ”包含(楼栋号、建筑朝向、建筑性质、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北、东、南、西)9个字段,而“DDJC”包含(ID-主键、建筑类型、建筑物面积、面积计算系数、数量、起止楼层、“是否基底?”、“是否参与容积率?”、合计建筑面积、所属楼栋号)10个字段,“DDGH”、“DDJCZ”与“DDJC”3张表通过“楼栋号”字段进行联系。为积累建筑物面积计算方式,系统还设计了“Building_sty”数据表,包含(X_Data,面积计算系数、“是否参与容积率?”、“是否基底?”、建筑类型)4个字段,X_Data为主键,通过获取南方Cass软件各类地物编码得到,关键代码如下:AcadLWPolylinereturnLine=(AcadLWPolyline)return-CADobject;ObjectpXDataType;ObjectpXDatavlaue;returnLine.GetXData("SOUTH",outpXDataType,outpXDat-avlaue);获取南方CASS软件地物编码②规划审批数据入库规划审批数据由单栋房屋和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数据组成:A单栋房屋审批数据包括建筑性质、层数、面积、朝向、高度、离界距离等基本信息;B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数据包括建筑所处位置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代征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重要指标。通过该模块可以自动获取封闭用地范围内的面积以及建筑的离界距离,同时将图3中数据存入上述“DDGH”数据表,图4所示的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数据存入项目日志文件中。图3单栋房屋规划审批数据图4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数据③规划验收数据入库通过该模块可以实现竣工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以及项目内绿地面积自动入库。根据《规范》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面积计算系数及计算方法也不一样[7],例如半封闭阳台面积计算一半,地下室不参与容积率的计算,只有建筑物的基底才能参与建筑密度的计算等。利用这个模块,采用人机交互方式可以实现建筑朝向、性质、层数、高度、离界距离与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分别存入“DDJCZ”与“DDJC”数据表中。系统自动提取南方CASS中各类建筑的地物编码,例如砼房屋,CASS编码为141111,根据地物编码自动匹配“Building_sty”数据表中已有建筑物的计算方式,如计算系数,“是否基底?”,“是否参与容积率?”等,然后在图5右半栏显示系统现存的计算方式,如果与现状不相符,可以人工修改计算系数等数据。如果遇到新型疑难建筑,系统能将该类型建筑的CASS编码自动存入“Building_sty”数据表,便于下次遇到同类型建筑时,系统可以自动进行判别,积累数据。除此之外,该模块可以自动改变已入库图形的颜色,增大与未入库建筑物颜色的反差度,大大降低数据二次录入的错误几率,如图6所示,核心代码如下:AcadLWPolylinereturnLine=(AcadLWPolyline)return-CADobject;returnLine.ConstantWidth=0.1;//改变入库图形线宽returnLine.color=ACAD_COLOR.acCyan;;//改变入库图形颜色textBox6_Area.Text=returnLine.Area.ToString("0.00");//获取建筑面积图6改变已入库图形颜色④数据查询删除模块对于大型房屋建筑的规划竣工验收,数据录入错误难以避免,通过该模块可以实现规划审批与规划验收数据的查询与删除。图7建筑物规划验收数据查询⑤报表生成模块制作房屋规划验收的各类总结对比报表也较为繁琐,通过该模块可以实现项目内部目前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自动计算,同时实现各类规划验收数据与规划审批数据的自动对比且生成Word对比报表。对于单栋房屋,系统首先根据“楼栋号”字段读取“DDGH”中的审批数据(建筑朝向、建筑性质、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离界距离),同理从“DDJCZ”表中提取规划验收数据(建筑性质、层数、朝向、高度、离界距离),然后根据“DDJCZ”表中“楼栋号”字段从“DDJC”表中提取相同“楼栋号”对应的记录,同时计算出各分栋建筑的总建筑面积,最后分类比较规划审批与验收数据,生成如下表1的备注栏。

对于项目总体,首先从项目日志文件中提取该项目对应的规划审批数据(总片面布局、用地性质、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立面造型、配套设施)以及规划验收数据(总片面布局、用地性质、总用地面积、立面造型、配套设施),然后从“DDJC”表中读取所有建筑物的属性数据,根据每条记录的性质(是否基底?、是否参与容积率?,建筑面积),叠加得到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总绿地面积,总基底面积,根据式(1)计算得到目前该项目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最后同规划审批数据比较,生成如下表2对应的备注栏。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代征用地面积建筑密度=总基底面积总用地面积-代征用地面积绿地率=总绿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代征用地面积(1)⑥工具模块微软的Excel软件具有强大的计算功能,在工程应用中较为普遍。该模块可以将房屋规划验收数据输出成Excel表格形式。不仅如此,通过该模块可以自动实现建筑物角点坐标的自动标注,并将其输出成Word报表形式。

3实例验证

该规划验收项目内部建筑物包括半封闭阳台、地下室、通道、绿化设施等情况。根据该项目内E、F两栋建筑物的具体特点,首先在CASS软件中建立-1(地下室),1-2,2-3,3-6,6-7层5个图层,并在5个图层中绘制相应层数的建筑物。根据半封闭阳台的面积只计算1/2,地下室不参与建筑密度与容积率的计算等《规范》规定的准则,通过该“房屋竣工规划验收软件”计算,生成了项目内分栋房屋以及规划总平面对比表。

4结论

第11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结构分析;抗震设计

一、抗震设计的重要性

从我们现在的经济发展状况来讲,城市人口越来越密集,房屋建筑也越来越多,若突然发生大的地震灾难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房屋建筑根本性质就是为了给人们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为人们的一个防护所,避免人们经受风吹日晒以及其他极端天气。地震则是我们目前所知的自然灾害中最严重的一个灾害,它所给人们造成极大的影响,地震不仅是简单的震动,也会引起一系列海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其破坏性不可小觑。由此可见,当一个破坏性极大的灾难发生在人们最需要安全的避难所时,我们就不得不重视对于这一灾难的防护。再加上我们目前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目前对于房屋建筑的要求应该是更为舒适,使用寿命更强,这就进一步要求我们对于房屋建筑的整体抗震性有更加完善的技术从而更好地保证我们生活的舒适性。

二、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规定

在我国,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标准一般分为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适度设防类等四个类别,简称甲、乙、丙、丁。在甲乙类建筑体系设计中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要求采取抗震措施。而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确定其抗震措施。在丁类建筑中地震作用应按本地抗震设防烈度确定,但抗震措施(6度除外)允许比本地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在多层和高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结构类型中,当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或建造于Ⅳ类场地的结构出现时,适用最大高度应适当减少。在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级的要求中,它的抗震设计一般要满足,如果是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的话,那么它的框架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来定。另外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一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者四级。对于那些筒体房屋结构抗震的设计要求来说,筒体部分与框架部分楼板一般采用梁板体系。在施工程序及连接构造上我们采取减小结构竖向温度变形及轴向压缩对加强层影响措施来解决。当低于9度采用加强层时,加强层的大梁或桁架与周边框架柱的连接宜采用铰接或半刚性连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9度的情况出现时就不要采用加强层了。

三、抗震设计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的运用

抗震的设计在整个建筑中可以说是十分关键的一环,我们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从而体会抗震设计时如何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进行运用,进而理解抗震设计在房屋建筑中的重要性。(1)提高房屋建筑结构的抗震力。抗震设计,顾名思义,就是保障房屋建筑能够在地震时将其破坏程度保障到最小范围。所以在进行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师,首先就要保障有一个稳固的地基。地基是整个建筑的基础,其抗震性能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建筑的抗震能力。其次,房屋的整体结构上要建造抗震能力强的结构。比如我们知道的一些几何图形具有稳定的效能,我们就可以将其运用在房屋的结构当中。规则、对称的建筑结构也能有利于保障房屋的稳定性,从而减少地震对于房屋建筑变形的影响。在房屋建筑中的一些小细节上注意到对于抗震的作用。(2)我们完善了房屋的抗震设计之后,可以再从地震一方面来思考如何降低地震作用对房屋建筑的影响。我们目前所采取的办法就是在建筑物的基础与主体之间加一个隔震层,也有人提出在建筑物的顶端部分设立一个“反摆”。这样的设计首先能够有效避免发生地震时建筑物之间互相碰撞,并且能够有效缓解在地震来临时房屋的震动幅度,从而保障房屋内部物品的安全。这样的设想我们目前已经有所应用,在一些实际的经验中我们也发现了这一方法的可行性。(3)保证建筑的刚度,建筑结构上的防护以及外部的防护之后,还有保障房屋建筑自身的坚硬程度。首先,就需要考虑到在进行建筑时,使用钢筋混凝土材料,保障房屋的稳固。其次,就是在我们已有的建筑结构上对整个建筑进行进一步的加固。这一方面我们目前已经有相关的规定,明确告诉我们如何对于不同建筑类型进行不同的外层加固。目前,我们也仍需对于房屋建筑的使用材料进行进一步的探究,努力寻找优化建筑材料的办法,能够帮我们在建造房屋时一方面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浪费,另一方面就是将优质的材料的性能充分地体现在房屋建筑整体的抗震性能上。

四、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措施

1.房屋建筑位置的选择,房屋建筑位置的选择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决定着房屋质量的好坏,一般地地震可以导致房屋建筑周围地表变化,这样就会造成地基的开裂,导致房屋出现问题。因此在地理位置的选择上,设计人员要对房屋建筑进行合理化选择:如选择开阔的坚硬场地,考虑场地土的刚度大小和场地覆盖层的厚度等。2.房屋建筑材料的选择,抗震性房屋建筑材料要选择那些质量优等的材料。要综合考虑保暖、防火等多种因素的存在,比如良好的钢、铝合金结构、木质结构及轻型复合材料等建筑材料作为主体材料。3.选择合适的建筑结构体系,结构体系要满足稳定性,要与建筑结构相配套。此外要注意建筑物传力途径的明确性,以及受力计算的明确性,保障在建筑体系中不使用转换层,这样就会保障有地震发生时候避免建筑倾斜或局部受损等现象的发生。4.做好底层框架抗震墙设计,鉴于我国的地震灾害多数发生在底层,一般突出表现为“上轻下重”的这样一个现象,所以在设计时候要突出底层的墙体比框架柱重,框架柱又要比梁重。这样的设计就会在发生地震时底层破坏的程度比房屋的底层轻得多。5.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内力设计。我们尽可能做到在地震作用下的框架呈现梁铰型延性机构,为减少梁端塑性铰区发生脆性剪切破坏的可能性,对梁端的剪力适当调整,使斜截面受剪承载力高于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做到“强剪弱弯”。在实际运用中如不采取这个措施,柱端很可能比梁端先出现塑性铰。因此适当调整柱计算内力并增大配筋,使塑性铰首先出现在梁端,抗震性能较好。

五、结语

地震是人类生活面临的重要的自然灾害,危及着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在我国,目前人们对于房屋建筑无论是安全性还是舒适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房屋建筑行业不断改善自己的设计和技术,不断为人们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在建筑结构设计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抗震设计,并有采取适当的抗震措施,尽最大可能确保房屋质量,才能减少地震的危害。我们要进行不断地探索,对于抗灾设计有所重视,不断改善我们的技术,建造更优质的建筑。

作者:王甲辉 单位:吉林供电公司

第12篇

课程设计应该提前准备,紧跟课程内容,充分挖掘业余时间,在不同阶段不断地修改完善相应的内容。把课程设计与教学同步进行。这样,在不增加停课设计时间的情况下,加大了课程设计的时间跨度,从而为提高课程设计质量提供了条件。通过系统教学把设计能力的培养扩展到课堂教学与课程设计这两个教学环节中,使两个教学环节成为有机整体,有利于学生对建筑设计能力的掌握。

1.1建筑施工图方案草图设计阶段

通常的情况下,课程上完了绪论、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也就是前四章的内容后,再加上早期工程制图已上完,学生对房屋施工图的方案设计已有了初步的认识,这时可以布置任务书,任务书的内容可以按教材上的任务书,单元式多层住宅楼设计。设计之前可查阅有关资料,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先进行草图构思,解决建筑功能分区与环境协调、平面构成、平立剖相互关系等问题,可要求学生做出若干个方案进行比较,在教师的指导下确定较为合理和完整的方案,并进一步细化尺寸及构造。平面设计是关键,先从平面入手,同时认真分析剖面及立面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综合考虑三者的关系,按完整的三维空间概念去进行设计。建筑平面设计包括单个房间平面设计及平面组合设计,单个房间设计是确定房间的面积、形状、尺寸以及门窗的大小和位置,而平面组合设计是根据各类建筑功能要求,抓住使用房间、辅助房间、交通联系部分的相互关系,结合基地环境及其它条件,采取不同的组合方式将各单个房间合理地组合起来。施工图的方案设计完后,上交进行第一次修改。

1.2构造设计阶段

民用建筑的组成分为六大部分,即墙体、基础、楼板地面、楼梯、屋顶、门窗。在课程中每一组成部分分一章讲解,每讲完一章指导学生在自已的建筑施工方案图上作出相应部分的细部修改,课程上完后整个修改过程就进行完毕。这样既巩固了所学的理论知识,夯实基础,又加强了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学生也能把看似松散的教学内容整合成一体。同时利用了课后时间,节省了课程设计的时间。楼梯是建筑物中重要的部件。楼梯的净高在平台部位应大于2m;在梯段部位上应大于2.2m。在平台下设出入口,当净高不足2m时,可采用长短跑或利用室内外地面高差等方法予以解决。所以在本章节中作一个楼梯的大作业,包括平面图及剖面图的设计,为以后的课程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

2设计周阶段

在设计周阶段,指导老师要拿出详细的指导任务书,以指导学生完成设计任务规定的完整施工图的设计。对于初学者来说,没有实践经验,不知道一套建筑施工图的完整内容,容易漏掉一些细节,并且对图纸的内容往往表达不全,不完整,并且对已学过的制图规范记得不清,画图顺序颠倒,因此画图前要作出相应的要求和规定,以便作出质量较高、幅面较为整洁的设计图纸。对于设计指导任务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2.1图纸一律用手工绘制

2.2合理的图面布置

要进行合理的图面布置(包括图样、图名、尺寸、文字说明及技术经济指标),做到主次分明、排列均匀紧凑、线型分明、表达清晰、投影关系正确,符合制图标准。

2.3绘图顺序

一般是先平面,然后剖面、立面和详图;先用硬铅笔打底稿,再加深;同一方向或同一线型的线条相继绘出,先画水平线(从上到下),后画铅直线或斜线(从左到右);先画图,后注写尺寸和说明。一律采用工程字体书写,以增强图面效果。

2.4重视尺寸及名称的标注

①外部尺寸、内部尺寸、纵、横定位轴线编号及门窗编号、标注房屋各组成部分的标高情况、从平面图中可以看出楼梯的位置、楼梯间的尺寸、起步方向、楼梯段宽度、平台宽度、栏杆位置、踏步级数、楼梯走向等内容;②注意线型的粗、中粗、细线的应用区别;③在底层平面图中,通常将建筑剖面图的剖切位置用剖切符号表达出来;④建筑平面图的下方标注图名及比例,底层平面图应附有指北针表明建筑的朝向;⑤建筑平面中应表示出各种设备的位置、尺寸、规格、型号等,它与专业设备施工网相配合供施工等用,有的局部详细构造做法用详图索引符号表示。

3注意问题

第13篇

关键词:房屋建设;施工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8 文献标识码:A

1.房屋建设施工管理的作用

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施工管理工作不到位将会造成各种严重的后果,如竣工日期延误、施工质量不合格以及工程造价偏高等。所以,应对房屋建设施工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将这种重视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房屋建设施工管理的作用包括下列几点。

1.1影响质量

施工管理应贯穿于房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特别是施工阶段。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直接面对各种资源(如施工人员、材料、机械等)的处置问题,只有协调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保证房屋建设施工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如此一来,工程质量才能得到最佳保证。若没能将施工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便无法起到有机协调的作用,继而导致各种问题的出现,埋下严重的工程质量隐患[1]。

1.2影响效率

在房屋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保证工程质量,另一方面要保证工程进度,换而言之,应保证工程效率。没能按时完工是一种违约行为,将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将施工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能够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让相关部门及人员各司其职,从而保证房屋建设有条不紊的进行,如此一来,工程效率便得到了有效保障。

1.3影响综合管理水平

施工管理是房屋建设企业综合管理的一部分,而且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不仅关系着工程进度,而且关系着工程质量,还关系着工程造价。在房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应将施工管理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只有如此,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能促进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这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2.房屋建设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房屋建设施工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不足亟待完善,只有对这些不足进行深入剖析,才能将其解决,从而促进我国房屋建设施工管理的不断发展。

2.1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房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设计这一环节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仅有助于施工的顺利进行,还有助于施工成本的有效控制。现阶段,相当部分企业没有对房屋建设的设计环节给予足够的重视。在确定设计方案的过程中,通常采用内定的方式,而不是通过招投标这种方式,如此一来,设计方案往往无法达到最优化,这将会给后续的施工带来种种麻烦。

2.2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对于房屋建设而言,招投标阶段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借助招投标工作的高效开展,可以实现对各项成本的最优化控制。受各种条件的制约,国内房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情况不容乐观,招标方和投标方彼此串通的现象普遍存在,给房屋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埋下了极大的隐患[3]。

2.3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由于涉及人员的安排、材料的分配以及机械设备的调度,所以,施工阶段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阶段。如果没能将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那么将会给整个房屋建设工程造成相当不利的影响。

2.3.1材料管理不善

施工阶段通常涉及多种材料的使用,而现阶段的材料管理工作情况不容乐观。每一种施工材料均有其特定的、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如混凝土输送环节,不仅要防止离析问题,而且要避开雨天施工。只有清楚了解每一种材料的特性和注意事项,才能做好材料管理工作。

2.3.2设备调动效益不高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涉及多种机械设备的使用问题。对于房屋建设的正常进行而言,这些设备起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然而这方面却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利用率低下,操作人员粗心大意,维修养护工作不到位等,如此一来,机械设备的性能便受到了影响,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4]。

2.3.3施工技术存在的问题

由于时间关系,工程技术人员有时候来不及深入研究图纸,无法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从而造成所采用的施工技术存在问题,甚至引起严重的质量事故。另外,优秀项目管理人才的缺乏也是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给先进施工技术的应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4监管不到位

做好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工程造价是息息相关的,然而我国施工现场监理的落实情况却不容乐观,受此影响,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事情时有发生,另外,一旦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很难将其妥善的、彻底的解决[5]。

3.施工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3.1加强设计方案的招标工作

设计环节将会对后续的施工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应做好设计环节的相关工作,使其达到最为理想的状态。在选择和确定设计方案的过程中,应采用招标的方式予以解决,这样做才能保证设计方案的整体优越性。在招标环节,应严格执行保密措施,并真正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标工作的有效性,提高设计工作质量,为后续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2加强招投标阶段的审核

为保证招投标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招标方应加强相关的调查工作,准确把握投标方的一系列信息,如资质是否具备,人员配置是否科学,设备条件是否良好,市场信誉是否可靠等,不仅要了解这些信息,而且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核、评判,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房屋建设质量。在此环节,一旦发现投标方存在欺诈行为,招标方应借助法律武器保证自己合法权益,并使相关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罚[6]。

3.3完善人员选拔

在房屋建设中,一线施工人员素质高低将会对工程质量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应将一线施工人员的选拔工作落实到位。对于施工管理而言,人员管理是重中之重,施工企业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将其贯彻到行动中去。在选择和确定劳务队伍之前,施工企业应对其具体情况展开细致的调查和了解,只有确认合格,才可选择合作。在劳务队伍进场后,应对其进行一系列必要的培训,尤其要将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位,还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体系,从而实现对他们的科学管理。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还应针对劳务队伍做好相应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如此一来,有利于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高效进行。

3.4加强材料的采购管理

材料是房屋建设的基础,其质量好坏将会对工程质量造成直接而明显的影响,所以,为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应该针对材料采购这一环节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如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并做好材料的质检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材料进场之后,应将其放置在指定区域,并做好相应的养护管理工作,防止材料出现不良变化,影响后续的施工[7]。

3.5加强技术交底

房屋建设工程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涉及众多工序,对不同专业之间的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各专业、各工序之间配合不当,将会引发一系列技术问题,给施工质量一系列不利的影响。为解决各专业、各工序之间存在的交叉问题,通常采用技术交底的办法予以解决。在施工阶段,最为重要的的一点就是保证施工图纸的正确性及高质量,因为施工图纸是后续施工的基础,一旦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和设计单位取得联系,并将问题彻底解决掉,不留隐患,从而保证整个房屋建设的顺利开展、高效开展。

3.6加强现场监管

能否将监理制度落实到位,将会对整个房屋建设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加强现场监管,不仅有助于施工质量的保证,而且有助于责任的清晰划分,意义相当重大。为实现较高的监理质量,发包方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力量雄厚的监理单位,为现场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结束语

在房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管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而受到了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我国在施工管理方面起步较晚,还存在各种问题,如设计问题、招投标问题、施工问题、监理问题等,只有采取针对性措施将这些问题真正解决掉,才能促进施工管理的进一步发展,从而促进我国房屋建设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森梅.房屋建筑施工管理浅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27).

[2]孙恒伟.建筑施工管理技术浅析[J].民营科技.2011(04).

[3]张晚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研究[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09).

[4]王莉新.房建工程施工管理的探讨[J].华章.2011(20).

[5]关美伴.当前建筑施工管理方法的分析[J].科技信息.2011(19).

第14篇

[论文摘要]服务型消防,是政府为解决社会公共消防安全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通过组织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消防安全产品的全部劳动和服务。建设服务型消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建设服务型消防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实践,但服务型消防理念的深入,体制性、机制的破除等问题还不容忽视。同时,应通过扩大服务型消防建设的主体、加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的合作、与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共同提供混合公共消防安全服务来解决政府消防安全服务供应能力的有限。

公安部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和要求,专门提出要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消防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强弱、水平高低,不仅关系消防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形象,更涉及党和政府的威信和消防事业的发展。认真研究提高消防工作为经济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问题,搞清楚为什么要提高、在哪些方面提高、具体怎样提高、如何避免走弯路等问题,无疑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和理论探索价值。但囿于笔者的理解能力和学识水平,肯请专家和同仁不吝指教。

1建设服务型消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1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和开放范围的扩大,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的需要会进一步增强,对消防安全服务方面的需求也必将进一步增加。这些需求有的是公共消防服务产品,如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健全的城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快捷的灭火救灾服务体系等;有的是混合公共消防安全产品,如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可靠的消防安全评估认证、便利的消防安全咨询服务等;还有的是主要靠市场机制调节的私人消防安全服务产品,如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和设备等。这些需求既是建设服务型消防的推动力,也是建设服务型消防的必要条件。

1.2建设服务型消防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主导地位日益突出,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日趋成为政府职能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不仅符合国家职能的历史演变发展规律,也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的需要。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也指出:政府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单纯靠市场机制调节的经济社会发展,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问题,其中公共消防安全保障很可能就会因无利可图而被市场机制忽略。因此,政府就必须把提供公共消防安全这样的公共服务产品作为自己主要的职责予以切实履行。所以,消防安全服务作为基础性的、基本性的公共服务内容,当然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应有之义,建设服务型消防自然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表现。而消防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既是建设服务型消防的承担者,更是推动者和组织者。

2当前建设服务型消防的现状和问题

2.1建设服务型消防已经得到广泛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个体、私营、股份等多种经济组织形式的出现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来自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的消防安全需求与日俱增,有力地推动了服务型消防的建设与发展。

1)消防安全服务的形式和手段多样化。不仅政府将全社会消防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各级政府、各类社会团体和法人组织结合自身消防安全需要,以ISO9000-18000等国际标准认证、HQE认证等形式,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生产、经营等经常性管理之中,在石油化工、城市管理、劳动密集型行业等实行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手段、项目规划控制手段、许可审批手段,特别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后,将抢险救援纳入消防部队重要职责,有效扩展了消防安全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2)各级消防部门普遍将服务寓于管理和执法当中,采取了警务公开、网上申报、窗口服务、现场办公、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前介入、帮助协调等方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团体和组织的消防安全需要,并为达成这些需要,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国务院先后两次取消十项非必需的消防行政审批项目后,各地也分别取消了大量不方便群众办事和阻碍生产效率的地主性规定。借助每年的全国119消防宣传日和各地具有地方特色的消防安全反思日等活动,集中性的消防宣传与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深入学校、乡村、工厂和社区,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消防知识的渴求。

3)消防安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目前火灾财产保险、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消防工程建设、施工、装饰装修队伍等中介服务组织和体系已初步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损失估算、消防安全评估和咨询等服务组织亦在各地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虽然这些体系发育尚不健全,但其发展方向体现了服务型消防旺盛的生命力。

2.2建设服务型消防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服务型消防理念尚未得到深入的理解和牢固的树立。受计划经济时期保姆式管制型消防的体制性、机制性的不良影响,公仆式服务型消防理念的深入和普及程度还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型消防就是方便群众办事的简单化思维、服务型消防就是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的形式化做法,在一些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具体运作中还较为普遍。

2)服务型消防的体制性、机制尚未完全破除。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消防安全需求是多样性的,为满足这些需求而提供服务的主体必然相应地是多样性的。然而,由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造成产生这些服务主体的体制性、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如对消防产品质量评价的非唯一性要求评价机构的非唯一性,在目前国家公安部的规定下就无法实现;再如因整改火灾隐患而产生的资金需求,由于没有贷款方的利益机制,目前尚无任何一家保险可融资机构愿意涉足这一领域;还如全社会对消防安全专业人才的需求,因没有建立反映类似需求变化的信息机制的人才交流市场,使各类学校和劳动培训机构不可能主动开展业务这方面的服务工作。

3)服务型消防的保障条件受到区域性经济发展的限制。这个问题在经济落后省份或经济欠发达省份或地区尤为突出。由于地方财政的恩格尔系数偏大,地方财政基本上是“吃饭的”财政,无力在公共消防设施建立、灭火救援装备改善及城镇消防规划、老城区改造等方面投入,造成公安消防部队在提供紧急救援救助等公共消防安全服务方面无能为力,对部队和政府的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

3建设服务型消防的主要内涵

3.1服务型消防的基本概念。政府为解决社会公共消防安全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通过组织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消防安全产品的全部劳动和服务。

在这一概念表述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服务型消防归根结底是全部公共消防安全劳动和服务;

2)它包括政府依法提供的,也包括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提供的;

3)提供服务的主体不一定是政府,它可以是政府组织或动员的其它社会单位,如企业、学校、社团(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等。

第15篇

关键词:建筑物防雷保护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建筑物的规模不断扩大,其内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日趋增多,尤其是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建筑物越来越多采用各种信息化的电气设备。我国每年因雷击破坏建筑物内电气设备的事件时有发生,所造成的损失非常巨大。因此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直击雷和感应雷是雷电入侵建筑物内电气设备的两种形式。直击雷是雷电直接击中线路并经过电气设备入地的雷击过电流;感应雷是由雷闪电流产生的强大电磁场变化与导体感应出的过电压,过电流形成的雷击。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规定,建筑物的防雷区划分为LPZOA,LPZOB,LPZ1,LPZn+1等区(各区的具体含义本文不再赘述)。将需要保护的空间划分为不同的防雷分区,是为了规定各部分空间不同的雷击电磁脉冲的严重程度和等电位联结点的位置,从而决定位于该区域的电子设备采用何种电涌保护器在何处以何种方式实现与共同接地体等电位联结。

建筑物直击雷的保护区域为LPZOA区,其保护设计已为电气设计人员所熟知,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设计由避雷网(带),避雷针或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立柱基础的钢筋网与钢屋架,屋面板钢筋等构成一个整体,避雷网通过全部立柱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将强大的雷电流入大地。建筑物感应雷的保护区域为LPZOB,LPZ1,LPZn+1区,即不可能直接遭受雷击区域;感应雷是由遭受雷击电磁脉冲感应或静电感应而产生的,形成感应雷电压的机率很高,对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尤其低压电子设备威胁巨大,所以说对建筑物内部设备的防雷保护的重点是防止感应雷入侵。由感应雷产生的雷电过电压过电流主要有以下三个途径:(1)由供电电源线路入侵;高压电力线路遭直击雷袭击后,经过变压器耦合到各低压0.38KV/0.22KV线路传送到建筑物内各低压电气设备;另外低压线路也可能被直击雷击中或感应雷过电压。据测,低压线路上感应的雷电过电压平均可达10KV,完全可以击坏各种电气设备,尤其是电子信息设备。(2)由建筑物内计算机通信等信息线路入侵;可分为三种情况:①当地面突出物遭直击雷打击时,强雷电压将邻近土壤击穿,雷电流直接入侵到电缆外皮,进而击穿外皮,使高压入侵线路。②雷云对地面放电时,在线路上感应出上千伏的过电压,击坏与线路相连的电器设备,通过设备连线侵入通信线路。这种入侵沿通信线路传播,涉及面广,危害范围大。③若通过一条多芯电缆连接不同来源的导线或者多条电缆平行铺设时,当某一导线被雷电击中时,会在相邻的导线感应出过电压,击坏低压电子设备。(3)地电位反击电压通过接地体入侵;雷击时强大的雷电流经过引下线和接地体泄入大地,在接地体附近放射型的电位分布,若有连接电子设备的其他接地体靠近时,即产生高压地电位反击,入侵电压可高达数万伏。建筑物防直击雷的避雷引入了强大的雷电流通过引下线入地,在附近空间产生强大的电磁场变化,会在相邻的导线(包括电源线和信号线)上感应出雷电过电压,因此建筑物避雷系统不但不能保护计算机,反而可能引入了雷电。计算机网络系统等设备的集成电路芯片耐压能力很弱,通常在100伏以下,因此必须建立多层次的计算机防雷系统,层层防护,确保计算机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由此可见,对建筑物内各电气设备进行防感应雷保护设计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设计的合理与否,对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与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在感应雷的防护当中,电涌保护器的使用已日趋频繁;它能根据各种线路中出现的过电压,过电流及时作出反应,泄放线路的过电流,从而达到保护电气设备的目的。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6.4.4条规定:电涌保护器必须能承受预期通过它们的雷电流,并应符合以下两个附加要求:通过电涌时的最大钳压,有能力熄灭在雷电流通过后产生的工频续流。即电涌保护器的最大钳压加上其两端的感应电压应与所属系统的基本绝缘水平和设备允许的最大电涌电压协调一致。

现在,我们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附录六规定的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雷击电流值进行电涌保护器的最大放电电流的选择。

一、一类防雷建筑物

1、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附录六规定,其首次雷击电流幅值为200KA,波头10us;二次雷击电流幅值为50KA,波头0.25us;根据图1,全部雷电流i的50%按流入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接地装置计,另外50%按1/3分配于线缆计);首次雷击:总配电间第根供电线缆雷电流分流值为200*50%/3/3=11.11KA;后续雷击;总配电间每根供电线缆雷电流分流值为50*50%/3/3=2.78KA;如果进线电缆已经进行屏蔽处理,其每根供电线缆雷电流的分流值将减低到原来的30%,即11.11KA*30%=3.3KA及2.78KA*30%=0.8KA,而在电涌保护器承受10/350us的雷电波能量相当于8/20us的雷电波能量的5~8倍,所以选择能承受8/20us波形电涌保护器的最大放电电流为11.11*8=88.9KA;即设计应选用电涌保护器SPD的最大放电电流为100KA,以法国SOULE公司产品为例,选用PU100型。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6.4.7条规定,该级电涌保护器应在总配电间处安装,即在LPZOA,LPZOB与LPZ1区的交界处安装。

2、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6.4.8,第6.4.9条规定,在分配电箱处,即在LPZ1与LPZ2区的交界处安装电涌保护器,其额定放电电流不宜小于5KA(8/20us),故此处应选用电涌保护器SPD的最大放电电流为40KA,额定放电电流为10KA;以法国SOULE公司产品为例,选用PU40型。

二、二类防雷建筑物

1、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附录六规定,其首次雷击电流幅值为150KA,波头10us;二次雷击电流幅值为37.5KA,波头0.25us;根据图1,全部雷电流i的50%按流入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接地装置计,另外50%按1/3分配于线缆计;首次雷击:总配电间每根供电线缆雷电流分流值为150*50%/3/3=8.33KA;后续雷击:总配电间每根供电线缆雷电流的分流值为37.5*50%/3/3=2.08KA;如果进线电缆已经进行屏蔽处理,其每根供电线缆雷电流的分流值将减低到原来的30%,即8.33KA*30%=2.5KA及2.08KA*30%=0.6KA,而在电涌保护器承受10/350us的雷电波能量相当于8/20us的雷电波能量的5~8倍,所以选择能承受8/20us波形电涌保护器的最大放电电流为8.33*8=66.6KA;即设计应选用电涌保护器SPD的最大放电电流为65KA,以法国SOULE公司产品为例,选用PU65型。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6.4.7条规定,该级电涌保护器应在总配电间处安装,即在LPZOA,LPZOB与LPZ1区的交界处安装。

2、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6.4.8,第6.4.9条规定,在分配电箱处,即在LPZ1与LPZ2区的交界处安装电涌保护器,其额定放电电流不宜小于5KA(8/20us),故此处应选用电涌保护器SPD的最大放电电流为40KA,额定放电电流为10KA;以法国SOULE公司产品为例,选用PU40型。

三、三类防雷建筑物

1、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附录六规定,其首次雷击电流幅值为100KA,波头10us;二次雷击电流幅值为25KA,波头0.25us;根据附图1,全部雷电流i的50%按流入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接地装置计,另外50%按1/3分配于线缆计;首次雷击:总配电间每根供电线缆雷电流分流值为100*50%/3/3=5.55KA;后续雷击:总配电间每根供电线缆雷电流分流值为25*50%/3/3=1.39KA;如果进线电缆已经进行屏蔽处理,其每根供电线缆雷电流的分流值将减低到原来的30%,即5.55KA*30%=1.7KA及1.39KA*30%=0.4KA,而在电涌保护器承受10/350us的雷电波能量相当于8/20us的雷电波能量的5~8倍,所以选择能承受8/20us波形电涌保护器的最大放电电流为5.55*8=44.4KA;即设计应选用电涌保护器SPD的最大放电电流为40KA,以法国SOULE公司产品为例,选用PU40型,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6.4.7条规定,该级电涌保护器应在总配电间处安装,即在LPZOA,LPZOB与LPZ1区的交界处安装。

2、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6.4.8,第6.4.9条规定,在分配电箱处,即在LPZ1与LPZ2区的交界处安装电涌保护器,其额定放电电流不宜小于5KA(8/20us),故此处应选用电涌保护器SPD的最大放电电流为40KA,额定放电电流为10KA;以法国SOULE公司产品为例,选用PU40型。

在供电线路中,电涌保护器的具体安装以较常用的TN-S系统,TN-C-S系统,TT系统为例,示意如下:

1)TN-S系统过电压保护方式

2)TN-C-S系统过电压保护方式

3)TT系统过电压保护方式

综上所述可见,在防雷保护设计中,总的防雷原则是采用三级保护:1、将绝大部分雷电流直接引入地下基础接地装置泄散;2、阻塞沿电源线或数据、信号线引入的过电压;3、限制被保护设备上浪涌过电压幅值(过电压保护)。这三道防线,缺一不可,相互配合,各行其责。目前通常作法是以下三点:

1)建立联合共用接地系统,形成等电位防雷体系

将建筑物的基础钢筋(包括桩基、承台、底板、地梁等),梁柱钢筋,金属框架,建筑物防雷引下线等连接起来,形成闭合良好的法拉第笼式接地,将建筑物各部分的接地(包括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直流工作地,防雷接地)与建筑物法拉第笼良好连接,从而避免各接地线之间存在电位差,以消除感应过电压产生。

2)电源系统防雷

以建筑物为一个供电单元,应在供电线路的各部位(防雷区交接处)逐级安装电涌保护器,以消除雷击过电压。

3)等电位联结系统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局部修订条文)明确规定,各防雷区交接处,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尤其建筑物内的计算机房等弱电机房,遭受直击雷的可能性比较小,所以在此处除采取电涌保护器进行感应雷防护外,还应采用等电位联结方式来进行防雷保护,本文不再叙述。

作为电气设计人员都非常清楚,建筑物的防雷保护设计是一项既简单又繁琐的内容,但对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还有待于各位电气设计人员作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善为谋划,精心设计。本文仅此设计作了一点粗浅的探讨,所以文中不足之处,望同行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