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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治、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信息时代的到来,各种机遇与挑战交织在一起,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如何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公共管理水平已成为行政管理者所追求的重要目标,也是行政学研究的核心课题之一。社会的发展,无论是经济形态、政治形态,还是文化形态的建设,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行政伦理水平的高低就必然对政府效率产生深刻的制约和影响。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原因的影响,行政管理领域出现了大量行政伦理失范的现象,如何构建与时代相适应的行政伦理道德体系并应用到现实的行政管理领域中提高行政效率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对效能政府视域下的行政伦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具体来说,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章,基础理论概述。对行政效率和行政伦理的概念及特点进行了分析。
第二章,根据行政伦理的构成分析了行政伦理对行政效率的影响。即行政人员的道德素质对行政效率的影响、行政组织的道德属性对行政效率的影响、行政运作的道德控制对行政效率的影响。
第三章,依据行政伦理对行政效率的影响,概括了我国当前行政伦理失范的表现,并分析了这些现象的成因。
第四章,对如何进行行政伦理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提出了对策。即加强行政伦理教育与培训,建立行政伦理制度,完善行政伦理监督奖罚机制。
关键词:行政效率 行政伦理 行政伦理建设
第一章 基本理论概述
1.1 行政效率
1.1.1 行政效率的概念
效率(efficiency)一词在英文中一般理解为“投入产出的比例关系”,一般也称为机械效率或技术效率。行政效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实现行政职能和行政目标活动中所得到的结果与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信息、空间等要素之间的比率关系,即政府的投入与产出的比率。从一个政府的产出来讲,行政效率可以分为微观效率和宏观效率,微观行政效率可以用特定政府机构或公共组织提供相同单位的产品和服务所需要的相对成本来解释,即具体行政单位管理和服务活动的产出和投入之间的比率。宏观行政效率可以用不同国家中不同的制度安排所引起的总体发展速度来解释。其中,制度安排包括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第三部门的相对规模和相互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结构和职能分工,政府的政策规则及其管理活动等等;总体发展速度既包括经济增长率,又包括文化、教育、社会道德水平等方面的社会发展速度。
1.1.2 行政效率的特征
行政效率除具有效率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行政效率的价值判断性。行政效率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效率,关键就在于它在判断上具有价值性。这是因为行政效率是一个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因素在内的综合概念。行政效率虽然也重视行政效果与所投入的工作量或所消耗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之间的比率,但是,它已经变成了一个非纯粹自然科学的而是社会科学上的复杂概念,因此,它理应包含着对一定时期流行的社会伦理、道德价值观的应有关怀。可见,行政效果的大小,不仅要看行政组织本身职能发挥得如何,组织目标实现的程度,而且要看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其他事业发展的促进程度的大小,看社会公众对行政管理活动的满意程度,没有社会效益的保证,再高的行政管理经济效益也是徒劳无益的。因此,行政效率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数量概念,而且包含着对行政效果与行政投入之比较的主观社会价值判断过程。
第二,行政效率具有多层次性。行政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行政效率的概念具有多层次性。根据行政管理活动的不同,行政效率可以分为各种不同的层次:从行政效率形式看,可分为具体行政效率和抽象行政效率,前者是由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后者是由抽象行政行为产生的;从行政效率的范围看,可分为宏观行政效率和微观行政效率,前者是全局性的,后者是局部性的,从行政组织结构的层次看,可分为决策行政效率、管理行政效率和执行行政效率。决策行政效率是指决策部门即领导层的工作效率。管理行政效率是指中层干部解决和组织管理问题的效率。执行行政效率是指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第三,[不悔论文 Lunwen.Buhui.Net]行政效率具有综合评价性。行政管理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的工程,行政效果是通过每一项具体的行政工作表现出来的,因此,作为最终评价的行政效率显然是对行政管理活动中各项工作的综合评价的结果。具体到行政管理活动,应该包括:计划是否可行,执行是否顺利,决策是否科学,机构设置是否恰当,人、财、物力的组织调配是否合理,指挥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行政法规及措施是否正确,执行和实施是否坚决等等。因此,行政效率是对各项工作量度与评价的综合。
第四,行政效率具有迟效性。行政效率的迟效性主要是由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超前性所决定的。大多数行政管理活动,特别是有关国家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行政管理活动,往往比较复杂而且又具有相当的社会超前性,这些行政行为的效果显然在极短的时间内是难以显见的,其行政效率也因此难以准确地把握。因此,行政效率具有一定的迟效性。
1.2 行政伦理
1.2.1 行政伦理的概念
伦理,是关于道德的学问。所谓道德,“就是指人类现实社会中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用善恶标准去评价,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一类社会现象”,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道德的本质是自律,伦理是道德发展的高级阶段,是自律和他律的统一。伦理作为一种道德关系,不仅包含应该怎样的思想和行为,还应包括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思想和行为,即思想和行为的正义性。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伦理要高于道德,伦理要突出“条理”,更具理性层次,更具概括抽象性。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认为道德和伦理是同样的内容,这里简单的区别是文章分析的需要。
行政伦理指的是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从事公务活动中,所应确立和遵守的伦理理念、伦理行为、伦理规范等。行政伦理是在行政领域内的道德规范和总则,行政伦理的概念应包涵三个基本的内容,是行政道德规范、行政伦理制度和行政伦理价值导向的有机结合。
首先是行政道德规范,这是行政伦理内容中基础的部分,它与行政职业角色相联系,是职业道德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在这里,行政道德规范是从属于行政伦理范畴的,是其基础部分和重要内容,也就是说,行政道德是行政伦理的完整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行政道德等同于行政伦理,更不能代替行政伦理。
其次是[论文之家]作为主干或中介环节的行政伦理制度或管理伦理制度,即组织、管理、制度方面的伦理,主要指行政伦理是一种组织化、制度化的伦理或伦理的组织化、制度化。它是以制度、组织或体制、政策等方式,有效反映和集中概括当前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伦理意识形态。伦理是制度的重要内容,制度是伦理的外在形式,行政体制和组织就是按照一定的伦理制度维系和联结的。行政伦理制度,是行政伦理的内在环节和中介环节,是行政伦理存在和作用的制度保证,也是伦理建设的难点和重点之所在。
其三是作为核心内容和根本的价值观念模式。指的是行政伦理是承载着一定价值观念的伦理观念模式,并为社会提供一套集中表达社会占统治地位意识形态的伦理价值模式。在行政伦理体系中,如果说行政道德规范是基础,行政伦理制度是主干,那么行政伦理价值观念则是整个行政伦理的灵魂和导向。以伦理价值目标来导向、调控行政主体自身的行为,是行政伦理的最重要特征,是公共行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途径。
1.2.2 行政伦理研究综述
关于古代中国的行政伦理思想,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伦理型社会,伦理思想深厚而广博,下面就行政伦理思想选择其重要的来列举一二。
(1)就孔子论文 L u n w e n n e t而言,就有“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为政以德”(《为政》)、“赦小过,举贤才”(《子路》)、“修己以安百姓”(《宪问》)、“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季氏》)、“民无信不立”(《颜渊》);
(2)就孟子而言,就有“君有过则谏”(《万章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尽心下》)、“乐民之乐”,“忧民之忧”(《梁惠王上》)、“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离娄上》);
(3)就荀子而言,有“礼之所以正国也”(《王霸》)、“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子道》)、“君子之能以公义胜私欲也”(《修身》)、“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之誉者荣”(《王霸》)、“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朝无幸位,民无幸生”(《王制》);
(4)此后有董仲舒“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主张,柳宗元的“吏为民役”的思想,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黄宗羲关于做官是“为天下,非为君”的主张,以及他的“天下为主,君为客”、“官者,分身之君也”的思想,王夫之“一姓之兴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的“公天下”思想,顾炎武提倡“清议”,即利用舆论力量来强化道德的主张。
[论文摘要]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对公共行政现代性的追寻,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价值及其限度日益凸显。20世纪末,西方的新公共服务等理论范式对伦理价值的关注,无疑是解决此问题的一盏指路明灯。在制度之外辅以一种建基于内在道德信念的自我约束机制——责任伦理,契合了公共行政道德化趋向。责任伦理作为行政自由裁量权价值生成与公正运用的基本前提与保障,可确保行政自由裁量权以一种符合民主、公正要求的负责任的方式行使。
[论文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公正;责任伦理;新公共服务
近代以来,行政责任的制度化设计是基于“管理中心主义”所确立的官僚制,是一个责任中心主义的体系。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本身固有的“自由”裁断属性,裁量权的行使者偏离法律精神和公正原则而引发的公正失范现象不免存在,昭示了责任中心主义固有的局限性。20世纪末,西方的新公共服务等理论范式凸显的对伦理价值的关注,为探索规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路径选择提供了有益的视角。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价值及其限度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价值
行政自由裁量是公共行政现代化、法治化趋势下的具有合法性与价值合理性的“非制度”领域。目前学界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概念尚未有一致的界定,不同观点有各自的侧重,但总的说来,强调行政主体在权限范围内有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判断作出选择的自由,并以适当的公正方式作出裁决的权力。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转型的步伐在加快,行政的范围在不断扩大,“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大面积存在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其合理性价值主要体现在:
第一,契合公共行政的价值取向。效率是行政权的价值追求,也是公共行政的重要的价值取向之一。随着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干预范围日益扩大,行政权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扩张以及行政分工造成的技术优势,呈现出行政管理日益专业化、权力行使方式多样性的趋势。法律法规必须赋予行政主体在权限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使行政主体能够在社会的迅变性与法律的稳定性之间灵活果断地解决问题,及时回应民众的需求,提高行政效率。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发展的结果。
第二,弥补法律的局限性。法律的局限性主要包括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滞后性等几个方面。沿承亚里士多德派观点认为,由于法律具有模糊性和不周延性,不可能对行政行为在所有情况下的所有裁量方式和程度都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对其阐释和执行都有赖于行政人员的理解。德性行政人对待具体权威与制度的基本态度应是“合理服从”,而非机械地固守规则。法律的不严密意味着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这个问题不应该如柏拉图派的建议那样留给立法机关,因为,事实表明法律的出台必须有严格的程序与技术,成本巨大,且常常滞后于现实,而且新增的规章本身依旧需要解释,法律规章的激增无益于解决这个问题。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价值限度
行政自由裁量权从成为一种非制度化的行政权力的初始就伴随着尖锐激烈的批评反对,其价值限度亦得到广泛的讨论和反思。人们一直用谨慎的态度警惕着裁量自由,惧怕权力所具有的“自我膨胀”特性。正如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所声称的,权力有腐败的趋势,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由于自由裁量权本身固有的“自由”裁断属性,有较大的主观性,在日常的行政实践中,裁量权的行使者偏离法律精神和公正原则而引发的公正失范现象时有存在,具体表现为:(1)目的不当。行政人员在行使裁量权时本应基于授权目的及公正合理原则,选择最恰当的行为方式,却由于受到牟利、徇私等恶意动机支配而作出偏离法律目的的不公正的行为.(2)不平等对待。存在同责不同罚与不同责同罚两种情况:同等情况的行政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轻重悬殊的、不同等的处罚;对情节轻重不一的违法行为,却一律给予相同的行政处罚。造成的结果是责罚不相当,即行政处罚的轻重与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责任不相称。(3)主观臆断,随意裁量。主要指行政人员在行政实践中的非正当考虑现象,即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考虑了不应当考虑的因素,对于应当考虑的因素却未考虑,或者过分强调或轻视了一个相关因素,凭主观印象、固有倾向随意认定,作出显失公正的裁定。(4)程序不当。主要包括没有在合理的时间期限内作出裁定甚至故意迟延以及采取不当的不作为方式。
在现代行政实践过程中,行政价值关系有着多向度发展的可能性,行政人员在作出具体的裁量行为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某些因素的腐蚀,滥用公民所赋予的权力,扭曲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的关系,制造腐败而“形式合法”假象,使行政价值关系走向反面,异化公共行政的价值追求。行政自由裁量权运用过程中的失范现象,表明这种“制度约束之外”的权力会因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产生不受制约的裁量自由,违背法律授权的目的和原意,它将置理性主义的愿景于谷底,而且裁量权的失范现象将官僚制所面临的现代性危机裸地展现在公民面前,会进一步引发人们对政府、公共行政人员以及法律制度的信任危机。一旦丧失了信任的社会土壤,就会对公平、正义等积极价值造成毁灭性打击。
在公共行政中,解决具体行政事务的自由裁量方式不免会遭遇公共行政的伦理困境,即行政主体在作出裁决时同时面临多个指向不同的角色定位和责任期望、互不相容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判断的情景。公共行政的伦理困境声势烜赫地考验着行政主体的专业素养和伦理品质,对公共行政民主精神和公正价值提出挑战。“那些塑造并指导每个角色行为的价值观将你推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并使你面对两种互相排斥的选择方法。你得面对那种由我们扮演的角色所引起的道德困境。”
二、责任伦理:行政自由裁量权失范的规制理路
(一)近代“管理中心主义”对制约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探索
行政自由裁量权既处于法制框架之内,又处于制度无意识之域,是行政主体在制度规定不明确的模糊地带或者制度之外的灰色领域作出事务性行政裁定的权力。这种非制度化的行政权力使行政主体有很大的裁量自由和权力空间,但它不可能是“任意自由”的裁量权,而只能是“受法律约束的裁量”权。早期行政学探讨制约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在以管理主义为中心的背景下进行的,强调的是行政的科学性和效率,极少探讨行政的价值问题。此时提出的制约方法集中在健全和完善权力监督和制衡机制上,这种控制主要包括立法控制、行政机关的内部控制和司法控制。在立法控制方面,着重对自由裁量权作出明确界定和制度设计,主要包括界定政府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限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部约束“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上级行政机关对所属下级行政机关,专门监督机关、主管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及这些行政机关之间就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进行自我监督,保证自由裁量权的科学行使。”司法控制强调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程序公正三个方面:(1)合法性原则,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2)合理性原则,在法定幅度范围之行使自由裁量权是否合理适当,包括动机的正当性和是否考虑了相关因素等等;(3)程序公正,是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的程序性价值导向,是制约与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度的重要路径。
可见,近代以来行政责任的制度化设计是基于“管理中心主义”所确立的官僚制,是一个责任中心主义的体系。但是,官僚制的责任是最低限度的责任规定,这就是责任中心主义的局限性。从理论上看,现代社会中的自由裁量权是规范的权力,宪法规章日臻细化和完善,制度设计渐趋健全和周密,但是,法律制度与规范理性无法穷尽所有裁量权的行使领域和裁定细节,对于保证其裁衡的公正尺度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而且法律规范的这种外部约束的作用尽管十分重要,但这种“禁于已然之后”的行为效果的滞后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不是通过更多的规则,而是通过对法律精神和法律精神与公共利益之间关系的认识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受制于公共利益”规则。这种规范由于主要表现为“形式合理性”而具有强制性特征,只能对自由裁量权起基本的规约作用,难以有效激发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规制的实际行动并不能如传统公共行政所言的那样最好地为公共利益服务。行政官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天平在没有公正的评判标准的情况下,往往会倒向强大的利益集团。这种方式还可能会越走越远而陷入“合法性危机”的泥潭。
(二)新公共服务范式对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责任伦理
20世纪末,西方的新公共服务等理论范式凸显的对伦理价值的关注,树立起“公民权”和“公共服务”的大旗,重塑了公共行政的本原性价值蕴涵与要求,确立了现代公共行政的人文价值依托。新公共服务不仅内在地包涵着“责任中心主义”的价值目标与愿景,还高扬起“公平正义”的评判旗帜,呼唤公共行政精神,发掘伦理价值,强调公民的话语权,强调在公共对话的平台上实现公共利益,这些指向强化了行政主体的责任。诚如罗伯特·登哈特所言:“新公共服务不只是最新的管理时尚或者管理技巧。更确切地说,它是对我们是谁以及我们为他人服务的原因的一种界定。它是一种对价值观的根本改造。”它既承认制度的作用,更强调“公平正义”的价值,认为无论存在着什么样的权力监督或制衡机制来规范行政人员的行动,归根到底还是要依靠他们的德性崇高和伦理自觉。这是他们作为值得信任的、负责任的、富有公正精神的公共行政人员应然品性的基石,也是他们得以凭借契约式的授权在服务公共利益的名义下和范围内作出自由裁定及提出强制要求的内在根据。
“责任是任何治理过程的基础。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取决于官方人士如何对自己履行职责和法律职责的方式负责。”新公共服务既承认责任在民主治理中的中心地位,又着力构建行政责任的实现机制。认为公共服务中的责任问题极为复杂,“责任行政”的生成和价值建构不仅仅建基于以市场为基础的标准,行政主体“应该关注的不仅仅是市场;他们还应该关注法令和宪法、社区价值观、政治规范、职业标准以及公民利益”。认为用简单的效率测量方法和中立的价值判断来描述公共行政人员负责任的作用和行为也是不恰当的。在公共行政人员为了什么而负责及对谁负责问题上,新公共服务理论主张“公共行政官员即便是在涉及复杂价值判断和重叠规范的情况下也能够并且应该为了公共利益而为公民服务”。这与主张直接地、中立地对政治官员负责的老公共行政不同,也有别于满足“顾客”偏好并“以效率、成本一收益和对市场力量的回应性”为主要负责形式的新公共管理的传统观点。
此外,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决定了现代政府及行政人员的主要职责在于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公共行政的应然性价值目标。行政人员作为公共领域中的主体,作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执行者,应当尽可能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过程和方式符合社会一般的公平正义观念。早先的亚里士多德派也认为,公共行政的传统标准(中立、效率)是不完备的,为了重振与公共利益密切相连的公共行政精神,公共官员在解释和执行法律规章时,如果不考虑公正,将会导致非正义,这与新公共服务理念的“公平正义”的价值面向不谋而合。它承认“效率”与“经济”作为公共行政的指导方针是必要的,但除此之外,必须将“公平”作为“第三个规范性支柱”。公平、公正作为人类不懈的理想追求,是一种道德的愿景,也是践履的现实要求。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公正公平原则。公正的行为意味着行政主体在施政中不为私人考虑所驱动,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相同的情况则平等地适用法律,同等情况所作出的行为选择要基本相同、前后一致,对需要给予处罚的相同行为给予同等的处罚,承认所有公民具有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并不因公民出身与种族的差异或地位与权势的变更而不同,换言之,这些情形考虑作为相关差异将被排除;不同情况下,则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象作出公正的选择和判断,所作的决定和相对人应受的对待应成比例,而不是有所“偏袒”,霍布斯称之为“个人授受”(acceptionofper-sons),即把私人考量引入一种应该根据公共标准进行的判断。
因此,责任伦理是一个“不单纯的混合物”,是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责任,是建基于公正价值的责任,是内塑于道德信念的责任。它是由行政主体的角色身份以及由行政主体被授予的权利和所承载的义务决定的,在民主政治环境下,其行为最终应向公民服务,必须考虑作出裁定行为的可能后果,并为其承担责任。“新公共服务中的责任表明要将公务员的角色重新界定为公共利益的引导者、服务者和使者,而不是视为企业家。”处于公共行政伦理困境的行政主体要按照增进公共利益的伦理准则,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平衡各种利益冲突,使每一个人不会因行政主体的“个人授受”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当伦理困境出现时,各种几乎完全相反的价值要求最终会在行政人员个人那里发生碰撞,建立负责任的管理模式,不是要把这些要求简单地放在一起,而是通过一个合理机制来确定各种要求的优先顺序。只有当自由裁量权行为发生的前提是追求公共利益取向的道德信念的时候,才会有责任的结果。任何责任都只有通过裁量权的执掌者和行使者首先确立起服务于公民的道德信念的时候,才有可能明确。这种内蕴着服务公民的公共行政精神的责任伦理可以有效地为自由裁量权的执掌者在“应该如何行为”诸方面考量中提供价值信念上的共识,通过“非理性力量”进行一种理性思考来控制和规范自身的裁量行为,因而,在某种意义上,责任伦理毋庸置疑地成为公共行政人员精神世界的价值导向系统。而责任伦理所确认的这种基于责任的、公正的制度所暗含的规范意义和道德合理性使得人们能够信任处于制度约束中的裁量权的执掌者,信任他们将按照我们值得信赖的、公正的常规方式运作。
目前,行政管理专业硕士论文选题还比较粗疏,影响论文质量提升。一些学者对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展开了研究。徐金平(2006)对当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一些硕士论文选题盲目求“大”、求“新”、求“异”,或者论文选题过于平淡,体现不出应有的开拓性。[1]周毅(2009)分析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原则,即根据研究目的、实力、条件、兴趣和独到见地,结合地方特色、社会实际、学术价值和科学发展趋势选题,“小题大做”、扬长避短原则。[2]雷伟伟、袁占良(2008)探析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创新能力培养的关系。[3]吴赞敏、梁旭巍(1997)分析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质量的关系[4]。孙国强(2007)[5],李志义、刁玉玮(1995)[6]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来源、方法和技巧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学位论文选题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在选题时,研究生既要从不同来源确定选题,又要掌握正确的选题方法,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选题技巧。以往研究主要是把学位论文选题作为一个抽象的一般概念进行研究,即不根据专业特征对一般学位论文共性进行分析,对某一专业学位论文选题深入分析较少。随着公共领域面临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程度的加深,行政管理硕士有更多“文章”可做,这些“文章”选题质量值得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对“CNKI-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中截至2014年10月30日显示被引用过的2011至2013年行政管理硕士(学术型,下同)学位论文样本的选题质量进行实证研究。
1研究框架及假设
20世纪90年代,行政管理专业归属发生变化,即从政治学下的二级学科中脱离,成为独立的学科,行政管理专业由原先的理论型向实务型转变[7]。斯托克斯不赞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二分法,他提出了四象限体系分别是,高基础、低应用的波尔象限、高应用、低基础的爱迪生象限、双高的巴斯德象限,以及双低的以训练为目的的象限。[8]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选题可能表现出显著的解决问题导向,与此同时,社会对硕士研究生的理论水平有较高期望。解决问题导向的研究需要进行大量的经验主义方法收集资料。按照行政学常用的收集资料的方法,将收集资料的方法分为非经验主义方法和经验主义方法,经验主义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参与观察、受控田野调查或实验法。[9]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运用经验主义方法会受到客观条件限制,他们可能会转而借助于非经验主义方法,最常见的就是文献法。虽然采取文献法能够低成本、便捷地收集资料,但不利于硕士研究生创新,知网、万方等数据库可能成为一些人“加工论文”的工具。论文相互借鉴、模仿,大量选题重复。本文提出假设: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位于“高应用、低基础”的爱迪生象限和“低应用、低基础”的学生实验象限。
2类目及样本选取
根据研究目的,同时,在参考相关学者的研究基础之上,设计分析类目,包括研究主题、研究层次。研究主题划分为行政理论、城市治理、行政体制、公共财政、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社关系、公共危机、网络舆情、政府规制、公共政策、电子政府、服务型政府、行政伦理、政府职能等子类。研究层次借用W·理查德·斯科特(W.RichardScott)提出的研究组织的三个分析层面,即社会心理层面、组织体层面和生态群层面[9]。其中,社会心理层面关注个体行为;组织体层面关注组织结构和过程;生态群层面关注环境中的组织群。本文的分析单元是文献题名、年份、出版者等。在进行样本分类时,不可避免的参杂了主观判断因素,为提高分析的信度,在导师、同学中背对背进行相同数据分类。减少主观判断成分。
本文在“CNKI-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当中,分年度筛选出一级学科代码为“120401”(即行政管理专业)的硕士论文,按照被引用次数进行排序。对其中被引用过的论文进行分析。其中,2012年、2013年被引用过的论文共495篇,全部抽样。由于时间越长,被引用次数也随之增加,如2011年当年知网平台收录的论文,当年被引用1次,在随后的两年可能再次被引用,因此,2009年至2011年被引用论文总体规模大,为方便研究,采取系统抽样方法,选取458个样本。样本容量为953个。
3结果与分析
3.1硕士研究生选题偏好分析
如图1所示,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偏好比较明显,主要集中在公共危机与网络舆情、政社关系、公共服务领域,其他领域的选题则比较分散,每一主题的样本占比都不足10%,7.56%的选题难以归类。
①研究政府与社会关系问题。具体表现为研究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社区等公民自组织之间的角色关系,以及公共服务外包、公民参与等问题。其中,研究社会组织的占35.03%,涉及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培育,如《云南省社会组织培育机制研究》、《我国基金会的资金管理研究》、《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政策现状及问题研究》等;社会组织作为多元主体参与治理过程,如《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互动关系研究》、《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非营利组织参与研究》、《民间组织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研究》等;以及准政府社会组织,如工会、妇联等职能,如《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工会职能定位研究》等。研究社区治理的占24.08%,研究社区治理的样本中51.52%对某个案例或多案例进行实证研究,如《我国城郊撤村建居社区治理研究——以青岛市黄岛区为例》、《北京建设世界城市背景下社区文化建设研究——以麦子店社区为例》。此外,这一类的研究还包括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如高校去行政化、医院“管办分离”;村民自治、公民参与等问题。
②研究公共危机以及网络舆情。涉及的范围包括公共危机的诱发机制,政府同其他主体对公共危机、网络舆情的治理,其中,公共危机的研究以群体性事件为主。如《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制研究》、《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其对策研究》、《政府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微博舆情应对》、《网络舆论危机中的政府应对策略研究》。
③研究政府提供文化、公共交通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职能,以及区域、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以下简称为“公共服务”)。专门研究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样本21个,占这公共服务样本总数92个的22.83%。研究公共服务的样本呈现出地域化、本土化色彩,针对西部地区,或是针对某一特定地区进行研究,如《西部地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泰安市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投入问题研究》。有2个样本介绍国外经验,分别是英国公共服务改革、新加坡住房制度。此外,养老问题的研究较多,其次是就业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
从研究层次上看,近五年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偏好生态群层面的研究。研究生态群层面的样本数405个,占总数的42.50%;研究组织体层面的样本数366个,占总数的38.41%;研究社会心理层面的样本数126个,占总数的38.41%;其他样本数56个,占总数的5.88%。由此可见,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偏好将政府置于外部环境当中,与外部环境、其他主题互动的外部视角。研究政府自身的内部视角占了较小份额。
不难看出,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偏好的研究主题与研究层次与近五年热点问题存在相关性。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群体利益诉求上升,公共部门对公平性、回应性赋予更高的价值,需要理清政府权力边界,给社会更多的发展空间,但仍然强调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责任,尤其是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管理领域的研究者一般将“治理”理解为一种角色关系,将好的治理理解为多元主题的共同治理,这一领域的研究增加。研究这类角色关系的论文占总体的比重由2009年的12.03%上升到2013年的65.42%。
行政理论研究数量很少,只有三篇论文,分别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进行描述。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会对相关理论进行表面化的引用,如研究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论文,堆砌引用治理理论、政府失灵理论等,而文章主体部分脱离理论展开,理论游离于文章之外,“两张皮”现象较多。行政管理专业更多体现为一种“工具”,而不是一门“科学”。
3.2硕士研究生选题重复现象分析
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选题较为集中。前已述及,选题偏好集中在三个研究主题,而其他研究主题样本数量较少。以“公共财政”为例,每年“公共财政”的选题样本数占当年样本总数的比重都不超过5%。研究的具体内容也较为单一,缺乏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内容,对公共预算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研究公共预算的透明性,如《公共预算透明保障机制构建研究》、《预算民主视角下我国公众参与政府预算的研究》等。选题呈现出两极化趋势。此外,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选题重复现象也比较突出。如表1所示,同一选题下存在多个样本。
对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偏好、选题的集中重复情况的分析验证了假设,即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位于“高应用、低基础”的爱迪生象限和“低应用、低基础”的学生实验象限。
4选题质量提升对策
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紧趋政治热点、社会问题,基础性研究较弱,理论应用堆砌、表面化;集中、重复的选题较多,选题结构失衡,多数停留在“低应用、低基础”的“学生实验”阶段,研究价值不高。究其原因,首先,硕士研究生原著阅读量有限。硕士研究生对原著缺乏兴趣,仅仅针对热点问题提出研究问题,利用二手资料对理论进行零散化的理解,由于缺乏理论积淀,难以上升到一定层面。因而对理论的应用呈现堆砌化、表面化。
其次,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实证研究“短板”。习惯于采用非经验主义研究方法收集二手资料,在知网、万方等平台收集期刊、论文资料后,进行整理、修改。通过非经验主义方式进行资料搜集,相比实证研究更加简单便捷,但过多的依赖二手数据写作论文,难免造成研究的重复,而且许多论文都仅仅是对前人研究的成果稍作修改,并非对现有成果的发展和创新。可以预见如果研究生没有从意识上消除对二手数据的依赖,在研究中不愿意实践和创新,行政管理专业未来的论文质量将大打折扣。
以上分析可知,提升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选题质量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强化硕士研究生经典阅读意识。目前的激励机制,易导致研究生过分关注、参加课题、学术会议数量,潜心钻研原著的时间和兴趣减少。可以考虑适当改进目前的评价机制和方法。二是倡导研究生实证和创新精神。消除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对二手资料的过度依赖,为硕士研究生创造多途径开展问卷、访谈等经验研究,增加用于课堂外的时间,让他们真正了解现实问题,同时,优化研究生课程设计,增加计量经济、统计分析方法等课程,提升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数据挖掘、深入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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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本文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题“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质量分析及提升对策研究”(项目号:2004JY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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