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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壁垒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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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壁垒论文

第1篇

在当前环境问题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通过参与国际公约、国际环保组织,制定了旨在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环保制度和标准。而这些制度和标准体现在贸易上就构成了对来自其他国家的产品及服务设置的绿色障碍。而且,很多国家都在寻找更有效的非关税壁垒来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这样就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得以盛行。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

综合说: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服务直接或间接加以限制的贸易手段和环境措施。但是,绿色壁垒在影响上却是双重的。

1.它从保护全球的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为保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保护人类和其他动植物的生态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毕竟,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上的潮流,各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措施必然会反映到对外贸易上来。所以,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反映了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和进步的标志。

2.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国家都是打着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幌子,表面看似很合理,但实际上是制造贸易障碍,是一种新型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而且,绿色壁垒通常是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而设置的,所以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因为以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来要求发展中国家,是非常不公平的,这也是对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歧视。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应对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从而保护我国的国内、国际市场。

1.组建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团

任何活动都离不开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方面的法律人才短缺,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掣肘。由于缺乏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法律知识,企业面对“两反一保”调查等贸易壁垒时,往往怠于应诉,从而丧失商机。所以,我国有必要整合现有法律人才资源,加强培训我国的法律队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吸收具备反绿色贸易壁垒及诉讼能力的律师,相应的法律顾问团来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2.建立“绿色贸易信息网”

因绿色贸易壁垒而导致的贸易摩擦,有很多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很多发达国家了许多关于绿色贸易壁垒的有关信息,但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对绿色壁垒的有关信息知之甚少。这样,就不利于规避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造成的不良影响。因此,我国应该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建立一个专门负责收集各国绿色壁垒有关信息的专门机构来搜集整理各国绿色壁垒有关的信息。以使我国能够有效地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规避他国对我国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

3.制定国际认证制度

获得国际认证是出口产品已达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可以获得国际市场准入,从而是本国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建立国家级的统一认证机构,对产品进行认证。而且,今年可能多的开展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合作,相互承认对方制定的环境标志。

4.健全环境贸易立法

我国目前有关绿色贸易壁垒环境立法的可操作性差、保护力度弱、多头立法、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和重复等问题。我国应根据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贸易协定,尽快完善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制度。我们应该借鉴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成熟的包装立法经验,采用单项立法与综合立法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包装法规。

5.大力生产和开发绿色产品

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建设,把树立产品和企业的绿色形象作为国际营销战略的重要内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宁愿以高10%的价格购买有利于环保的产品。所以,政府应该实施优惠的财税、金融、贸易政策来鼓励企业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绿色产品。这样,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我国企业的形象,从而有利于缓解其他国家对我国的经常性的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政策

6.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消费税能起到限制那些高耗能、高污染、不环保的消费行为的作用,我国对本国产品开征环境税收同时,也应考虑对进口的相同产品征收同类环境税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我国积极应对他国对我国实行的绿色贸易壁垒。

总而言之,当今社会贸易摩擦和市场争夺愈演愈烈,但是,在国际贸易中争取双赢是完全可能的。面对我国国际贸易深受国外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事实,我们不应再将国际贸易看作是一场对抗性的博弈,我们要相信争取双赢甚至多赢都是可能的,关键是我们要对自己的处境,以及核心利益目标有客观而深刻的认识,才能趋利避害来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参考文献:

[1]钟莜红张志勋徐芳:绿色贸易壁垒法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33

[2]王哉洪晓梅: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及其法律对策[J].东北大学学报,2000,4.12

[3]孔庆峰:技术性贸易壁垒理论、规则和案例[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4:179

第2篇

论文内容摘要:近年来,非产品相关的PPM标准、动物福利法案和企业责任成为发达国家构筑贸易壁垒的新方式,这种从基于“产品”的贸易限制到基于“过程”的限制,将对我国的对外贸易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我国企业必须调整战略布局,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国际贸易壁垒。

国际贸易壁垒的新发展

(一)非产品相关的PPM

PPM的全称是processesandproductionmethods,指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应符合特定的技术要求或标准。OECD根据产品对于环境的影响把PPM分为两类:如果一种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会影响到产品的最终属性,并且使得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则被称为产品相关的PPM;如果一种生产方法本身对环境造成了损害,但是并未影响产品的最终性能,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仍然是环保的,则被称为非产品相关的PPM。

在1993年的美墨“金枪鱼”一案中,WTO对于非产品相关的PPM持明确的排斥态度。但是仅仅5年之后,在与其相似的“虾与海龟”一案中,美国对来自泰国等国的虾及虾制品采取禁止进口措施,其理由是:用细密的拖网来捕捞虾的过程可能会误伤美国所保护的海龟。从而影响到了海龟这一国际濒危物种的生存。而上诉机构对该理由并未提出异议,反而认为美国的贸易限制措施符合GATT所规定的例外情况。

(二)动物福利法案

动物福利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动物,或者以维护动物福利为由,制定一系列动物保护或者维护动物福利措施,以限制甚至拒绝外国货物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

近年来,动物福利得到了西方政府的普遍认可,欧美等国家都相继制定了动物福利法,将动物福利引入国际贸易领域,以此作为进口农产品的一个重要标准。2003年2月,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委员会提出的《农业谈判关于未来承诺模式的草案》,将“动物福利支付”列入“绿箱政策”中,这等于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动物福利在贸易中的地位,为一些西方国家进一步提出某些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动物福利规则创造条件。

(三)企业责任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责任除了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其中,雇员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SA8000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认证要求企业不使用童工、不强迫劳动、不干涉员工信仰和风俗习惯、至多每周工作48小时等。

2004年,欧美国家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国际贸易挂钩,在5月强行对中国出口企业推行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认证,对中国出口企业造成了一定影响。

新形式贸易壁垒带来的影响

相对于传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言,上述三种新形式的贸易壁垒在性质上已经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发达国家现在并不仅仅是以产品在本国的消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为理由予以实施贸易限制,也开始努力地试图对于出口国如何组织和实施生产拥有一定的话语权。

(一)对于WTO可能产生的影响

WTO的非歧视原则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石,非歧视原则主要由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条款具体地体现出来。最惠国待遇意味着各成员在贸易上拥有平等的地位,规定给予其他成员产品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任意成员方相似产品的待遇。国民待遇则要求对进口和国内生产的相似产品给予相同待遇。

非歧视原则是以“相同产品”作为适用对象的。两种产品只要是被认定为“相同产品”,那么就可以使用以上这些原则,一国就无权对其中任意一种产品施以数量限制、禁止进口等歧视性的待遇。如果非产品相关的PPM、动物福利问题、社会责任问题逐渐被应用到贸易限制中来,WTO的“相同产品”概念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贸易限制措施的泛滥将不可避免。

(二)对于传统自由贸易理论的影响

如今,传统的要素禀赋理论已经扩展到以技术为基础的成本优势、区位优势、政府政策导向优势等领域。诸如污染的消纳能力,天气气候的不同等环境差异、劳动力成本以及动物福利等都与比较优势密切相关。

一国应该有权利决定如何安排生产,只要这种生产方法上的差异没有明显的负外部性。在非产品相关的PPM、动物福利、社会责任这三个问题中,最易产生负外部性的无疑是第一个。环境污染往往会产生很强的负外部性,损害人类的共同利益。但并非所有的环境问题都是如此。

例如,农业生产方法在水资源充足的国家和干旱的国家可能大不相同,工业生产过程的污染控制级别则取决于该国工业聚集地的人口密集程度,资源获取的具体方法取决于该国的自然资源禀赋情况,产品循环利用的水平取决于主要资源和可回收的次要资源的供给数量。因此,一国采取何种PPM,环境管制的严厉程度应取决于一国的环境资源禀赋,进口国无权要求出口国的产品遵守进口方境内的所有PPM标准。

同样,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对动物的保护,能够为员工提供多少福利,应该由各个国家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在经济水平较为低下,对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都难以保证的前提下,要求发展中国家将过多的资源放在关注动物福利上是不现实,也是无效率的。

(三)对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从基于“产品”的贸易限制到基于“过程”的限制,对于中国的对外贸易无疑将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因为我国与外国在生产工艺等各方面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在“生产过程”中,差异更大、所涉及的环节更多,更加防不胜防。我国的中药单就产品的品质而言,其优势和竞争力是无与伦比的,但现在许多中药的制药方法却遭到批评和抵制,中药的疗效世人皆知,但中药的出口却屡屡碰壁,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动物的福利没有得到保障。另外,企业责任对于大多数国内企业而言是个新名词,如果不及时调整,这足以让这些企业举步维艰。珠江三角洲的很多企业已经因为SA8000认证不合格而导致其出口产品遭到外商拒绝。

新形势下我国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对策

(一)必须以WTO为依托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该由出口国权衡眼前的经济利益同未来的长期利益后根据具体国情作出选择。动物福利等问题是值得关注的,但是贫穷就是合意的吗?在这些问题上,每一个国家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个灵活的时间表。

同时,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初期,并没有也不可能去过多地关注这些问题,虐待童工、污染环境等做法在这些国家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中可谓屡见不鲜。在这些国家通过这些手段获得了经济的繁荣和国力的大大增强之后,他们逐渐开始产生了对于环境等社会问题的新的诉求。在此时,以更为严格的要求去约束经济上处于起步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是不合适的,而且也是不公平的,发达国家理应为此担负更大的责任。

(二)必须调整战略布局

出现这些问题,说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种差距本来就是存在的,只不过原来这些差距不会在贸易过程中得以体现。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细节,我国必须努力地向国际标准看齐。

从我国目前的比较优势而言,仍然是以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为依托,技术含量过低。低价竞争依然是我们的核心思路,这意味着当出现各种限制,无法从低廉的劳动力,低廉的生产成本上发掘更多的比较优势时,我们开始觉得有些力不从心,捉襟见肘。因此,积极的战略调整,产品的高附加值才是应对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

从当前来看,要引导企业有效地规避近期出现的这些风险,还需政府部门发挥更大的职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指导,以便企业能够顺利地完成生产方式的转变,更好地应对新的贸易壁垒。

参考文献:

1.胡江艳.动物福利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及对策[J].生态经济,2006(2)

第3篇

在当前环境问题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通过参与国际公约、国际环保组织,制定了旨在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环保制度和标准。而这些制度和标准体现在贸易上就构成了对来自其他国家的产品及服务设置的绿色障碍。而且,很多国家都在寻找更有效的非关税壁垒来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这样就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得以盛行。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

综合说: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服务直接或间接加以限制的贸易手段和环境措施。但是,绿色壁垒在影响上却是双重的。

1.它从保护全球的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为保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保护人类和其他动植物的生态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毕竟,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上的潮流,各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措施必然会反映到对外贸易上来。所以,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反映了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和进步的标志。

2.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国家都是打着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幌子,表面看似很合理,但实际上是制造贸易障碍,是一种新型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而且,绿色壁垒通常是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而设置的,所以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因为以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来要求发展中国家,是非常不公平的,这也是对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歧视。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应对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从而保护我国的国内、国际市场。

1.组建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团

任何活动都离不开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方面的法律人才短缺,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掣肘。由于缺乏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法律知识,企业面对“两反一保”调查等贸易壁垒时,往往怠于应诉,从而丧失商机。所以,我国有必要整合现有法律人才资源,加强培训我国的法律队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吸收具备反绿色贸易壁垒及诉讼能力的律师,相应的法律顾问团来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2.建立“绿色贸易信息网”

因绿色贸易壁垒而导致的贸易摩擦,有很多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很多发达国家了许多关于绿色贸易壁垒的有关信息,但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对绿色壁垒的有关信息知之甚少。这样,就不利于规避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造成的不良影响。因此,我国应该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建立一个专门负责收集各国绿色壁垒有关信息的专门机构来搜集整理各国绿色壁垒有关的信息。以使我国能够有效地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规避他国对我国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

3.制定国际认证制度

获得国际认证是出口产品已达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可以获得国际市场准入,从而是本国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建立国家级的统一认证机构,对产品进行认证。而且,今年可能多的开展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合作,相互承认对方制定的环境标志。

4.健全环境贸易立法

我国目前有关绿色贸易壁垒环境立法的可操作性差、保护力度弱、多头立法、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和重复等问题。我国应根据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贸易协定,尽快完善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制度。我们应该借鉴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成熟的包装立法经验,采用单项立法与综合立法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包装法规。

5.大力生产和开发绿色产品

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建设,把树立产品和企业的绿色形象作为国际营销战略的重要内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宁愿以高10%的价格购买有利于环保的产品。所以,政府应该实施优惠的财税、金融、贸易政策来鼓励企业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绿色产品。这样,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我国企业的形象,从而有利于缓解其他国家对我国的经常性的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政策

6.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消费税能起到限制那些高耗能、高污染、不环保的消费行为的作用,我国对本国产品开征环境税收同时,也应考虑对进口的相同产品征收同类环境税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我国积极应对他国对我国实行的绿色贸易壁垒。

总而言之,当今社会贸易摩擦和市场争夺愈演愈烈,但是,在国际贸易中争取双赢是完全可能的。面对我国国际贸易深受国外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事实,我们不应再将国际贸易看作是一场对抗性的博弈,我们要相信争取双赢甚至多赢都是可能的,关键是我们要对自己的处境,以及核心利益目标有客观而深刻的认识,才能趋利避害来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参考文献:

[1]钟莜红张志勋徐芳:绿色贸易壁垒法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33

[2]王哉洪晓梅: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及其法律对策[J].东北大学学报,2000,4.12

[3]孔庆峰:技术性贸易壁垒理论、规则和案例[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4:179

第4篇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可持续发展环境成本内部化标准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贸易保护方式受到了极大的约束;与此同时,经济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新型贸易保护措施应运而生,它以实施的隐蔽性和制定的合理性成为现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关卡。

作为贸易大国,对外贸易发展必然会涉及有关绿色贸易壁垒的问题。事实上,绿色贸易壁垒已影响到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对绿色贸易壁垒我们必须积极面对,一方面努力促进经济、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坚决抵制各种不正当绿色贸易壁垒,同时合理地构筑我国的绿色贸易措施体系。

一、实施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

绿色贸易壁垒的出现体现了人类社会追求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要求,面对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只能主动适应:一是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协调对外开放与环境保护两项基本国策;二是树立环境竞争力意识,把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提高出口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三是国家应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政策;四是企业应把开发绿色产品作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发展变化的动态特征,我们应密切注意国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动向,搜集各国环境限制法规和环境标准,研究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同时,充分利用WTO规定的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通报与咨询制度获得有关信息。成功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关键在于能否获得并利用相关的信息,而这又有赖于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积极参与国际产业结构调整

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缺乏竞争力,导致我们屡遇绿色贸易壁垒。我国要在全球化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与新材料、环境技术等高新技术为基础,对传统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并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提高经济的环境友好水平。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

国际标准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得到各国的认同,是处理国际纠纷的重要基础。“目前,发达国家的国际标准采用率已达80%甚至90%以上,而我国国家标准只有40%左右采用了国际标准,与发达国家之间有很大差距”。国际IS014000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和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绿色通行证”,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和产品,相当于获得了进入别国市场的“钥匙”。因此,我国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五、改革环保管理体制,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

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是深化环境保护和针对贸易与环境新问题的重要措施。在经济发展中可以采用经济激励手段为主的多样化的环保调节手段,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从而免受绿色贸易壁垒之限。在进出口贸易中,逐步建立禁止进口、征收环境税、补贴和反补贴等选择性激励机制,克服国内外企业“搭便车”行为。

六、实施多元化战略,提高对市场环境的应变能力

发达国家对进口产品的绿色技术标准、包装标签、动植物的卫生检疫、环保等方面的规定过于复杂苛刻,我们可以实施贸易对象国的转移,以此避开绿色贸易壁垒。我国企业应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之上,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市场准入的限制。此外,我国出口企业还可以力争在海外直接设厂,把投资的重点定位在经济一体化的区域和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实现直接跨越绿色贸易壁垒。

七、利用贸易救济措施抵制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

对于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WTO/TBT或SPS等协议依据,建立绿色贸易壁垒调查机制,借助法律、技术、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力量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申请商务部对进口成员方实施的绿色贸易壁垒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要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和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向有关国家和国际机构提出交涉或申诉,遏制“环保例外权”被滥用,防止贸易保护主义者动辄实施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

八、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力争制定公平合理的贸易与环境新规则

我国应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强合作,使国际环境规则的制定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要求;应积极参与WTO关于环境方面的贸易规则的修改制定工作以及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为我国企业开展国际经贸活动争取主动权。

绿色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的长远利益之所在,为促进我国外贸的稳定持续发展,必须减少绿色贸易壁垒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要顺应绿色趋势,积极适应正当合理的绿色贸易壁垒要求,加强环保意识,紧跟国际标准,建立绿色措施保护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经济持续顺利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朱京安杨越:对绿色壁垒的理性分析及发展走向初探[J].国际贸易问题,2005,(1)

[2]卢授永杨晓光:绿色壁垒国际贸易中的绿色瓶颈制约及其对策——透视国际贸易中的环境贸易壁垒[J].国际贸易问题,2003,(1)

第5篇

2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及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发达国家为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不符合其生态环保标准的国外产品进口[1]。自奥地利1990年率先制定了环保纺织品标准后,经济发达国家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绿色标准”。近年来,质量技术壁垒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主要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特别是随着人们对生态和环境问题关注程度的加深,“清洁生产”、“绿色产品”、“生态纺织品”等概念也大范围地进入了国际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领域,人们对纺织品和服装在穿着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美国、欧盟等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与此相关的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目前欧盟有关国家通过的OKO-TES100纺织品环保标准,已对进口服装的甲醛、重金属、防腐剂等100多种有害物质含量进行限制,欧盟已禁止进口服装纺织品使用含镍在0.5mg以上与人体接触的辅料和附件,如钮扣、拉链、服饰等金属物等。这些规定,已经对中国服装出口形成了新的技术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作为国际贸易中非关税贸易壁垒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生态纺织品及其消费将主导国际纺织品贸易的新潮流,发达国家有关法令规定,销售和进口纺织品需通过有害物质检测,这给纺织品输出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随着国际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的重大问题,而环境保护则是各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环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所产生的影响也日益突出。以服装为例,过去对中国出口产生重大影响的纺织品配额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将不再成为贸易歧视、限制出口的主要障碍,取而代之的则是以产品质量的环境指标和安全认证等绿色贸易壁垒。

在纺织品服装领域,主要存在着两类技术壁垒:一类是针对纺织品服装从设计生产到报废回收的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所设置的壁垒,主要指要求企业建立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及对产品实施环境标志和声明;另一类壁垒则是由于产品本身对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影响所引发的,即要求纺织品和服装不能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影响,如生态纺织品的生产。有些经济发达国家专门立法,规定进入本国市场的纺织品服装必须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体系认证)和产品安全认证。

综观各国制定的要求,有一个共同点,即服装中不得含有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有毒有害的物质,不得存在潜在的、可能对人体或其他物体造成伤害的因素。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全球环保意识的提高,“产品对环境无害”的概念已成为指导生产和消费的主流趋势。由于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绿色消费的普及,使这种技术标准和环境贸易政策在名义上更具合理性,形式上更具合法性。出口到发达国家的服装和纺织品,如果达不到环保要求,将会被禁止进口。

3生态纺织品认证的方式

目前,在各个国家和国际贸易中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冲破,主要采用生态纺织品的认定方法。各国主要采取下面3种方式[2]:

(1)申请使用某种标签的方式。国际上的一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地区性民间组织、大型生产或流通企业、消费者组织或第三方公证检测机构根据各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各种符合性评定程序,纷纷推出了各种与生态纺织品有关的标签和相应的检测标准及授权使用该标签的审核程序,如:德国Scotdic染料公司的Eco-Tex、消费者和环保纺织品协会的MUT等。其中Oeko-Tex标准100由于较好地兼顾了市场与生产者的要求,且所包含的内容较为全面,已成为欧洲较具影响力的被采用较多的生态纺织品标签。纺织品生态标签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评定程序,由经授权的专业检验机构,按照确定的检测项目和指标对申请者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可能按附加的要求对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进行评估后才能授权在其申请的某种产品上使用该标签。

(2)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证检验机构按照国际通行或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国际认可的检测认定报告。

(3)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证检验机构按照买家(进口商)指定的检测项目或自定的标准对由卖家或供应商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国际认可的检测认定报告。

选择使用生态纺织品标签进行生态纺织品的认定,其对象为申请者的最终产品。相对而言,其手续繁杂严格、过程长、花费多,且使用标签只能局限于申请的某一产品或某一类产品,而不是有些人误认的获得某一产品使用标签的授权就可以在其所有产品上使用该标签。另外,授权使用某种标签有一定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即将过去时,必须经过一个简易的复审程序才能继续使用该标签。而在标签使用的有效期内,一旦原材料、工艺、使用的染化料和生产环境发生变化,必须进行申报并经过评估后才能继续使用该标签。因此,此类标签认证方式的实际应用受到一定的局限。实际上,绝大部分买家(进口商或经销商)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或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来确定自己的验收标准,不仅对检测项目会有所增删,对限定指标也会有所变化。其中有些监控项目因尚无成熟的检测方法而要求供应商签署承诺书,保证在其产品中不含或不使用其规定禁用的化学品和原材料。采用这类方法进行生态纺织品的检测认定,在目前的生态纺织品检测认定中占据了绝大部分,不仅省时、省钱,而且同样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中国服装行业现状及主要问题

就中国庞大的纺织服装企业而言,在环保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首先,环保意识和观念淡薄。据国际环保纺织协会驻中国代表机构TES-TEX瑞士纺织检定有限公司统计,截至2001年6月30日,该公司上海办事处共在中国颁发约180张证书。在这180张证书中,占相当比例的是外贸出口企业及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而纺织行业中的上游企业——原料商、面料商、印染制造商、辅料商等却少有积极申请生态纺织品认证的。在中国七万多家服装企业中,也只有知名品牌“杉杉”、“波司登”、“铜牛”等18家企业24种产品获得绿色认证。这一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这反映出中国纺织品服装企业面对席卷世界的绿色消费浪潮缺乏敏锐性,对于生态纺织品的标准和概念还处于被动接受状态,还没有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次,环保法规和标准不完善。目前中国的纺织品检测标准与国外有很大差别,尤其是对产品有害物质的检测还没有形成规定。如2001年1月至10月在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纺织品实验室所受理的321批出口纺织品服装中,共有201批产品因国外要求指标高于中国国家标准而被退回。

第三,是环保技术和措施不健全。现在中国纺织品从原料到制成品的整个生产过程及废弃物的处理,没有考虑对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特别是印染行业的设备和技术落后,导致环境污染更为严重[3]。

中国加入WTO以后,虽然困扰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多年的关税、配额等贸易障碍有望消除,但支撑中国纺织业大国的劳动力优势将有所减弱。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在技术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标准等手段,设置的一系列绿色壁垒障碍限制产品进口。因此,中国服装企业应重新认识生态纺织品的重要性,重新考虑在劳动力优势减弱的情况下如何继续保持纺织大国出口的优势。

有人预言,今后“绿色壁垒”将成为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的最大非关税贸易壁垒。绿色消费的浪潮将对中国服装业提出更严峻的挑战。

5扩大中国服装出口应采取的措施

面对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领域不断出现和增多的绿色贸易壁垒,中国的纺织品生产企业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抓住机遇,巩固和提高中国作为全球纺织品的生产和出口大国的地位。

首先,绿色贸易壁垒虽然具有阻碍全球贸易自由化发展进程、制约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阻碍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的消极一面,但更有利于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的一面。绿色贸易壁垒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消费趋向和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对正在全球掀起的“绿色浪潮”的积极回应。因此,在WTO的游戏规则中,他是受到保护和鼓励的。

其次,要通过立法、制订与国际接轨的各类标准和建立各种规范化运作的符合性评定程序以建立中国自己的“绿色”保障机制。在全面提升自身竞争能力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绿色”安全保障。

第三,要加强国内和国际间的合作,积极研究应对各种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包括积极开发和采用各种“绿色”原料、改进生产工艺、扩大信息渠道和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加强检测技术的研究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近年来,国际环保纺织协会陆续在中国的香港和上海、日本、韩国设立办事处,以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纺织业更快地加入到生态纺织品标签计划中来。

第四,近年来的发展表明,绿色贸易壁垒是动态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生态、环境、安全、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乃至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绿色贸易壁垒不仅不会消失,而且会不断地变化和加强。资料表明,由于有绿色标志的产品日益博得消费者青睐,目前世界绿色消费的总量已达2500亿美元以上。在一些发达国家,绿色生态服饰已开始成为消费的首选,喜欢购买绿色产品的人超过50%

6结语

第6篇

新贸易壁垒的直接影响,就是我国许多产品由于技术、环保或劳工因素无法进入目标市场或被迫退出目标市场。造成这种状况原因有三:一是我国出口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的标准要求,被拒之门外;二是贸易对象国任意提高标准,致使出口企业无法达到;三是标准提高增加了出口成本,一些出口企业无法承担费用,不得不退出市场。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

1、由于我国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环境技术标准要求,被限制进口。由于发达国家技术要求较高,我国一些产品在环境、卫生和安全技术标准上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被限制进口的情况屡见不鲜。例如,从1998年1月起,在全美20多个仓库中陆续发现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材料里含有天牛,且1月中旬在芝加哥发现一些树木已遭到天牛破坏。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签署一项新法令,要求对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采取严厉的检验规定,所有包装都须经过高温处理、熏蒸或防护剂处理,否则,所有入境货物将一律被拒绝入关。虽然经过我国政府的多次交涉,但美国政府还是宣布从当年12月17日起将禁止中国木箱包装的产品进入美国境内。英国、欧盟等也宣布对从中国离境产品的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措施,实施新的检疫标准。据当时的估算,仅欧盟的这一决定至少影响中国7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贸易。

2、由于进口国家实施某种新的强制性规定或标准,被限制进口。发达国家经常颁布强制性法令,对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加以严格限制,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有害产品的进入。如浙江绍兴2000年就有两家纺织企业出口的面料因使用禁用偶氮染料被德国“封杀”。其实德国政府早在1994年7月28日颁布法令,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可分解形成20种致癌芳香胺中的任何一种偶氮染料。后来该法案又几经修改,致癌芳香胺数目增至22种,禁用偶氮染料增至118种。在德国实行此项规定后,欧盟另外一些成员国也纷纷效仿。欧盟近年来也一直在酝酿起草限制含有偶氮类染料产品使用和销售的法令,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完成关于禁用偶氮染料的立法。

3、由于进口国采取不合理的规定或标准,被限制进口。发达国家有时为保护本国产业而制定近乎苛刻的技术标准,以限制某类产品的进口。例如,2002年7月10日,日本政府对蔬菜进口商发出要“自我限制进口”中国冷冻蔬菜指令。原因是在中国冷冻蔬菜的检查中发现杀虫剂“毒死蜱”含量超过日本规定标准,达到0.07PPM。日本政府要求蔬菜进口商必须将农药超标的进口冷冻蔬菜全部销毁。其实,所谓中国冷冻蔬菜农残限量超标,完全是因日本政府对我冷冻蔬菜制定的“毒死蜱”残留限量标准太高所至。日本每年进口4-5万吨蔬菜,99%来自中国。为限制中国蔬菜进口,日本对从中国进口的蔬菜规定“毒死蜱”残留限量不超过0.01PPM,但对本国大量生产的萝卜规定的限量标准却是3PPM,相差300倍之多。去年由于日本对我国农产品进口实施苛刻的检疫标准,致使我国农产品很难进入日本市场。

4、由于进口国为限制进口而实行的双重标准,被限制进口。有些国家对进口产品和本国产品实施双重检疫标准,遂使我国的出口产品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例如,欧盟禁止从我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的事件便是一个典型的双重标准案例。2002年1月31日,欧盟决议,禁止从中国进口中国动物源性产品。该决议涉及我国94家企业,贸易余额达6.23亿美元,一些出口市场和产品结构比较单一的企业,已因此次事件濒临破产境地,这些企业中涉及的劳动力近5万人。禁止进口的原因是我动物源性产品中氯霉素超过其规定的0.1-0.3PPB。当时,仅在荷兰鹿特丹港滞留的我动物源性产品就有265个货柜。而且,被欧盟检出问题货柜的数量不断增加。一旦销毁,我出口企业将遭受巨大的市场损失。按欧盟规定,凡含有2%-3%动物源性成分的加工食品,均要延伸追溯,从市场上召回销毁。2002年3月中下旬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组团,赴卢森堡、德国、比利时、荷兰、瑞典、丹麦六国进行民间游说和交涉工作,发现荷兰和德国官方实验室做出的微量氯霉素对人体不造成危害的实验报告以及荷兰对出口到美国的小牛肉氯霉素检测标准为不超过10PPB的立法规定,但欧盟对公众隐瞒了一定含量的氯霉素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试验结果。欧盟一方面以中国产品氯霉素超标为由禁止进口,同时却允许其成员含氯霉素的动物产品向其他国家出口(包括对中国出口的北极虾也检出氯霉素超标)。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原则。此外,欧盟要求我动物源性产品中氯霉素含量标准不得超过0.1-0.3PPB,但实际上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实验室的仪器都难以做到,不要说发展中国家的实验仪器,即使是欧盟各国本身也不具备对所有产品实行氯霉素含量精确检测的条件。据说,欧盟目前只有两家实验室有能力检测到0.3PPB。因此,连欧盟的进口商也认为,“欧盟是把自己还做不到的事强加给不发达国家,是把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科学定论的东西用自己的法律套住别人,是对不发达国家的一种新的掠夺。”

(二)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

新贸易壁垒对企业的间接影响表现在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一是企业技术、环保及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投入都直接增加了产品成本,从而丧失了产品价格优势,削弱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国内缺乏先进的测试设备,进口大量设备增加了出口企业成本。三是企业要获取相关认证的费用也相应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具体表现形式有:

1、没有获得有关认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大降低。目前,由于人们对健康和环境越来越重视,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或有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越来越受青睐,这就导致没有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或没有获得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大降低。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表明,它不但符合质量标准,而且在生产、消费和处理过程中也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不会造成损害。如果市场上有两件同样的产品,一个有环境标志,另一个则没有,那么,即使前者的价格比后者要高,消费者也往往会选择前者。例如,厦门丝绸进出口公司的丝绸衣料很受该公司法国合作伙伴的欢迎,法国方面想进口,但由于这些丝绸衣料没有获得环境标志,厦门丝绸出口公司的法国伙伴无法从法国政府得到进口配额,因而这项交易没有成功。

2、为达到相关标准而增加原料成本削弱了产品竞争力。由于发达国家不断提高产品检验检疫标准,我国企业要达标须采购价格更高的原料,致使生产成本提高,削弱了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如纺织品出口在欧盟国家的检验中有几项重要指标,即染料中的偶氮和19种分散染料(染原料的几种有害化学成分)是否超标。入世后,纺织之乡绍兴出现了空前的出口好势头,但不少绍兴纺织品在欧洲国家屡屡受挫,多数问题出在染料上。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提供染料的化工行业抓起。虽然国内有数百家生产染料的企业,但六成以上的环保型活性染料市场被德国巴斯夫等国外大公司所控制,其价格相当于国内企业的两倍。但因国内同类染料的性能不够稳定,纺织品出口企业只好忍痛花高价买进口染料。这样,我国纺织品的原有价格优势就岌岌可危了。

3、技术、环保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投入使成本增加,削弱了企业竞争力。由于跨国采购商要求我国企业或产品获取ISO9000、ISO14000、SA8000及环境标志、安全标志等相关认证,必须对我国企业及其产品的环保、安全和卫生提出更高要求,这对我国大部分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负担。如果我国企业想成为跨国采购商的供应商,必须要达到其提出的标准和要求。例如,若企业想成为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供应商,提出申请后,GE将派出技术人员考察企业日常管理过程是否符合GE的环保、健康和安全标准,该标准涉及面非常广,甚至包括夏天防暑降温与冬天保温设施是否齐全,厂房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合理,对工人的医疗处理设备、食堂建设等,具体指标依据每个供应商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技术人员根据实地考察做出评估报告,并根据报告列出这家企业需改进的项目。如企业愿意配合使企业达到GE的标准,就有可能实现合作。考察与改造完成以后才下订单。显然,企业有获得订单,必须投入相当人力、物力和财力,然而有时仅拿到少量的订单。

4、过高的检验检疫费用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由于进口国高昂的检验费用,使我国原本很有竞争力的产品失去了价格竞争力。2002年以来,日本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水产品检验检疫措施不断强化,检验检疫范围已涉及所有对日出口农产品、水产品品种,增加检测农残的品目达43种;批批检验导致进口通关放慢,加大滞港费用,增加检验成本,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检验费用使之占到货值的44%,并造成产品品质下降,以致产品失去竞争力,从而达到迫使日本进口商减少订货的目的。例如,日本对我出口鳗鱼实行机场48小时的吊水检验造成大量死亡,迫使我鳗鱼停止对日出口。据统计,2002年我国制作或包藏的河鳗(考鳗)出口,数量比上年减少8.6%,金额减少4.6%。再如,蔬菜保鲜期短,而批批检验导致进口通关放慢,造成蔬菜品质下降,同时由于抽样数量增加,检验费用从原来每批次5万日元提高到80万日元,高额的费用迫使日本进口商陆续取消我国的订单。

5、昂贵的认证费用导致企业产品竞争力下降。发达国家经常要求我国产品取得认证才能进入该国市场。然而取得和维持认证的费用非常高,这直接影响产品的竞争力。比如,建立及实施ISO14001认证的费用高昂,这些费用包括长期环境审查及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技术咨询、认证费用以及改善环境污染的设备、污染物检测、员工环保培训费用等等。目前我国申请ISO14001认证的费用,仅咨询费、体系建立费用、审核费和认证费用一般需20-30万元(未包括环保设备投入)。这对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更是难以承担。

二、我国的应对之策

新贸易壁垒在21世纪将成为世界上主流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由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大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劳动力成本低是我国最重要的比较优势,所以新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冲击将更大,将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面临的最大障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对新贸易壁垒,关键在于企业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档次,加强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管理,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从综合能力上缩短与发展国家企业的差距。同时,由于新贸易壁垒涉及到技术、法律以及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部门,政府须发挥主导作用,帮助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突破新贸易壁垒。

(一)政府对策

1、制定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不仅要追求出口增长的数量,还要追求出口增长的质量,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对外经贸部门还应建立出口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可持续发展评估指标体系,鼓励那些有利于环境的产品出口并在信贷上予以支持,在条件成熟的沿海开发区建立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树立几个在出口可持续发展上作出贡献的典型企业。

2、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发达国家使用最多的新贸易壁垒将是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上个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采用国际标准就已达80%,日本新制定的国家标准有90%以上是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与此同时,我国技术壁垒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有二三十年的差距,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远远不能适应要求。90年代以来,我国加快了国际标准采用速度,1997年以后制定修订标准的国际标准采用率已占60%,但从整体看,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状况仍很落后。因此,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另一方面,文本的采用不等于产品的采用,采用国际标准的重点在企业,最重要的是推动一大批出口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同时,我国应组织更多的标准化专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把我国的一些意见和要求,充分反映到国际标准中去,为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为此,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发达国家标准化工作的动态,积极承担ISO秘书处和其他标准化组织的工作,争取将我国制定的水平较高的标准纳入国际标准中,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标准期间充分反映和体现我国的意见和利益。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活动,跟踪国际标准制定的全过程。对于因标准问题产生的国际贸易摩擦,我国应参与协调,从而不仅能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同时能积累宝贵的经验。

3、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认可体系。认证是证明企业所生产的终端产品及生产管理体系符合某种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虽然大多数认证是自愿性的,但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都是企业通向国际市场的一盏绿灯。很多企业产品就是因为缺少认证而被国际市场拒之门外。所以政府须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确保认证机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坚决取缔不严肃的认证机构,鼓励国内认证机构发展壮大并积极与国外知名认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与国际和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相互承认彼此的认证是消除贸易认证带来的技术壁垒的通行作法。例如,欧盟以外的认证机构可通过政府和认证机构间相互承认合作评定的协议获得欧共体授予的“被指定机构”资格,从而使自己的产品在国内获得认证后即可顺利进入欧洲统一市场。因此我国应积极开展这项工作,提高我国产品声誉,节省产品在重复认证中的巨额花费。

进一步加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种类环境标志、安全、卫生标准和社会责任标准等认证机构的建设,提高认证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认证主体的服务功能,扩大认证范围,提高认证工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实现国际互认,全面为社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要增加技术设备配置,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形成建立绿色屏障的技术队伍和技术能力。

4、建立新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建立新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对于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因为国际标准化机构和各国政府及其标准化机构经常对其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修订,如果企业信息不畅,不能按照已经变化了的法规或标准要求生产产品,在出口时就会遭遇壁垒。因此,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建立国外新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以负责收集、跟踪国外的新贸易壁垒措施,建立国外新贸易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同时,认真研究新贸易壁垒对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之,创造良好的出口环境。在获取国外新贸易壁垒信息方面,我们应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各成员方在《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下提供的有关技术标准、法规的国家级咨询点。另外,可利用驻外经商参赞处等机构及时收集国外环境技术壁垒信息。国家通过建立相关的信息数据库和网站,方便企业查询,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5、发挥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行业中介组织应在信息情报支持、组织企业应诉等方面发挥政府和企业无法取代的作用,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树立为企业服务的理念,积极帮助企业应对新贸易壁垒。

6、加强新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工作。由于大多数企业对新贸易壁垒没有足够的认识,所以应加强新贸易壁垒的研究和人才的培养,加强新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普及工作,让出口企业越来越重视新贸易壁垒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二)企业对策

1、出口生产企业应实施以质取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企业应提高技术水平、注重环境保护和职工的劳动条件,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竞争力,从根本上突破新贸易壁垒。

2、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的组织结构、战略管理及经营管理等必须适应科技时代和环保时代的要求。企业可以将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出适合自身的管理方法,从制度上保证产品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3、企业应努力提高环保水平,提高环保投入、设置专门环保机构和人员、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营销、绿色管理是企业赢得环境竞争优势的主要条件。

第7篇

面对日益加高的绿色贸易壁垒,笔者认为我国应采取应对措施,增强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能力。

一、认真分析绿色贸易壁垒出现的时代背景

1.“绿色贸易壁垒”根源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国民康健的需要。20世纪6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许多发达国家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威胁。环境保护,成为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基础。1972年,联合国首次举行人类环境会议,第一次提出了发展与环境问题,并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开始从单一追求经济效益方式转变为追求“经济、社会、环境”三个目标效益平衡的发展模式。发达国家公众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对衣、食、住、行的条件以及用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日益严格,迫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对生活用品的卫生和安全要求予以保证,从国外进口的产品当然不能例外。

2.世贸组织对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持肯定态度。世贸组织《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规定成员政府有权采取措施,以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的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而造成的伤害。为此,世贸组织成员可采取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在采取这些措施时,该协议鼓励世贸组织成员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如无国际标准或认为不合适时,可自行设立标准,但要以科学为依据。设立后,要对世贸组织成员非歧视地实施,保持透明度,对达到要求的出口产品等同对待,还可根据有害生物风险程度确定自身的保护水平,对发展中成员采取这些措施时,应给予特殊的考虑,并在技术上予以援助。该协议强调,在规定和实施这些措施时,要把对贸易的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的程度。

3.发展中国家环保意识薄弱,环保相关法规滞后。因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国国民对衣、食、住、行的质量和生活用品安全与卫生的要求,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因此,发展中国家整体上环保意识淡薄,相关法规落后,有的国家甚至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的发展,有的沦为发达国家的“垃圾场”。一些重视环保的发展中国家,也因财力不足、检验技术落后,缺乏对产品标准的科学检验手段,产品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难以跨越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6年颁布了IS0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为世界各国企业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为企业在各项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消除环境污染提供了依据和方法。发达国家已有近万家企业获取了它的认证,而发展中国家获取认证的企业寥寥无几。

4.来自竞争的压力。世界各国为了本国的利益,通过各种手段,在对外贸易中采取“奖出限入”措施,维护和扩大市场的竞争。世贸组织建立以后,世贸组织成员关税下降,非关税措施受到了抑制和规范。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世贸组织成员,尤其是发达国家成员有意利用世贸组织协议下允许的绿色贸易壁垒,使之成为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厚实的壁垒。此外,为了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媒体还有意夸大、渲染竞争对手产品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实施过分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寻求根据。

二、正确认识我国出口产品不能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受绿色贸易壁垒限制,不能出口的农、畜、水产品增多,并非因我国入世所造成,而是诸多因素结合的后果。

1.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保意识虽有所提高,但整体而言,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停留在以消耗自然资源、牺牲环境质量发展经济的模式上。因此,我国的环境标准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甚至成为某些国家转移“洋垃圾”的对象国,国内一些一心“向钱看”的人,竟把它们偷运进来,从中渔利。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进口的“洋垃圾”从1990年的99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1750万吨,进一步恶化了我国的生态环境。

2.环保法规不完善,且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构建了环境保护法的体系,但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作梗,现行的经济发展政策、会计法规未将环境资源纳入核算范围。在利益驱动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的局面并未根本改观,保护环境与恶化环境的现象并存,假冒伪劣行为禁而不绝。

3.企业认证意识淡薄,认证能力低下。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已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遗憾的是,我国企业对此反应迟钝,不积极主动认证。截止到2001年上半年,在我国已获得该认证的企业仅500余家,其中大部分是三资企业,国内通过认证的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家电行业,更多的企业仍在IS014000认证之外徘徊。另外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认证不积极,存在侥幸心理。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4.我国环境标准过低。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我国的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实力。在我国19278项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落后,周期也长。由于我国的食品标准落后于国际标准,造成国内的合格产品,在出口时因抗生素、农药残留超标而被进口国退回或销毁的结局。

5.我国农、畜等产品生产分散,形不成规模生产。我国农、牧业整体而言,存在着组织化程度低、过分分散、标准化生产差、信息反应迟钝、规模小和应对能力弱的特点。如在全国1600万亩茶园中,有70%是分散农户经营的,难以实施统一的茶叶生产标准。水产养殖业生产过于分散,使得质量控制、标准的实施难以落实。

三、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增强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能力

1.辩证地认识绿色贸易壁垒,不能全盘否定绿色贸易壁垒。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国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提出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如达不到这些标准,进口国有权对那些商品进行扣留、退回、销毁和要求索赔。判断其合理与否的依据是世贸组织《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世贸组织成员依据该协议对进口动植物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不能无端非议,只能适应和改革;反之,对背离该协议设立的绿色贸易壁垒,就要有理、有力、有节地反对,通过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绿色贸易壁垒将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与我国进行贸易竞争的主要手段,将不断出现摩擦与纠纷,制约着我国这些产品的出口。但我国如采取有力的措施,练好内功,以高标准要求产品,提高跨越能力,又给我国这些产品的出口创造和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遇。

2.按照世贸组织《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它将有利于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国民健康和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成为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解决绿色贸易壁垒纠纷的基础和保障。它是我国摆脱绿色贸易壁垒困境、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根本之所在。在设立中,可援引该协议有关发展中成员的条款,向有关世贸组织成员或通过适当的国际组织申请有关技术的援助;在必要时,可有时限地申请免除在该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当与世贸组织成员就绿色贸易壁垒发生贸易摩擦时,应主动按照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程序予以妥善解决。

3.对我国已受绿色贸易壁垒所限不能出口的产品,要及时客观地查明原因。如果我国出口的商品确实存在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停止开发、生产、销售或拒绝收购;如果是进口国家有意刁难和歧视,应迅速向我国政府反映,通过双边或世贸组织谈判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4.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强化环保法规,建立绿色核算体系。整个中国,尤其是地方省区,应尽快把忽视环境,单一追求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转变为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相互有机结合的发展模式;在引进外资中,防止把污染严重的企业和产品迁移到我国;严格禁止“洋垃圾”的进口;把环境作为社会成本纳入核算体系,强化环境保护,使我国成为经济发达、产品符合国际标准而山川秀美的国家。

5.深化改革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在把分散的、产供销脱节的农、牧业生产转向综合产业化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专业服务组织,提高规模生产能力和快速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在一些大的禽肉生产出口基地倡导由“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转变为“公司+农场”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规模生产,便于实现产品的标准化。通过高科技和示范,加快结构调整,培育品牌。

6.建立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质量标准体系。围绕这个标准体系安排出口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储运环节。在动物产品生产中,要从生产环境、饲料、农药、种养方式等源头抓起,制订相互配套的国家标准。

7.积极开展IS014000国际认证,加快卫生注册。我国应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大力推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并向通过该项认证的企业颁发“绿色标志”。动物产品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积极申请卫生注册登记,取得注册证书。

第8篇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是指一国或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及健康、阻止欺诈、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为目的,或以贸易保护为目的所采取的种种技术性限制措施。这些措施若标准过高,超出了实际需要;或者在制定技术规格时带有偏见,不合理地优待本国产品或某些特定来源的进口产品时,则会变成不合理的贸易壁垒,在主观或客观上成为自由贸易的障碍。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壁垒正被逐步取消,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活动空间也日益缩小,以人类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面貌出现的技术性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Agreementon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协议)也积极鼓励协议的各参加国制订技术法规和标准,并推行评审制度,来推动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从而出现了国际贸易中商品的进出由价格、关税调节变成了由技术指标或技术指数或法律、法规来调节的趋向。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第九大出口贸易国,我国出口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体表现

我国目前对美国、日本、欧盟等国的出口占我出口总额的47.8%。由于这些国家科技发达、技术水平高,客观上对我出口产品形成技术性贸易壁垒压力。实际上,早在1980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就开始限制和禁止我国中草药进口,而进入90年代后,发达国家对我出口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更是愈演愈烈,主要表现为:

1.涉及出口商品品种多、范围广。

我国的出口商品中,不论是传统的农产品、纺织品、玩具,还是新近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都不同程度、不同内容地面临着技术性贸易壁垒,且技术性贸易壁垒已从原来的商品流通领域扩大到生产、加工领域。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应从商品生产的全过程来控制质量,防止污染,有效利用资源,要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与认证工作,所以要求进口商品的生产加工方法也必须符合本国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以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如欧盟多次就我国的肉类产品加工过程的环境与卫生问题进行检验,由此构成限制我肉类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绿色技术措施兴起的今天,ISO14000所要求的清洁生产也成为许多国家限制我国产品准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同时,由于受工业整体水平的限制,所遇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还体现在外国对我产品的包装、标签要求、检验和检疫规定、环保、电子商务等方面设置的限制,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阻碍我国出口贸易发展的首要非关税壁垒。

2.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后果越来越严重。

1998.9.11,美国规定必须对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物采取严厉的检验,确保所有纯木材的包装材料都经过高温处理、熏蒸或防腐剂处理,否则,所有运来的货物将一律被拒绝入关。这涉及每年从中国进口的大约100万个集装箱。按美国要求的方法对木质包装进行处理,不仅耗费很长时间(一个40英尺货柜消毒要用7-10天的时间),而且消毒费用也很高(900-1000美元),包装成本将增加1/3,直接损失数亿美元;我国出口产品尤其是机电产品广泛采用了木质包装,因此,该禁令至少间接影响到中国对美出口总额的1/3,约130亿美元。1999.6.1,欧委会在未向中方做任何通报,也没有任何磋商的情况下,以中国出口产品的木质包装不合格为由,单方面决定对中国输欧产品的木质包装实行新的检疫措施,而且该紧急措施的实施日期为6.10,几乎没有给中国出口商任何宽限时间,据统计,此举影响中国60-70亿美元的对欧出口。

3.标准高、多、且又复杂多变。

标准不断提高。美国提出禁止进口未实施管理体系国家的水产品和肉、禽加工食品。日本也在2000年开始对进口蔬菜施行HACCP体系管理方案。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规定花生中的黄曲霉素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二十;美国、加拿大规定日用瓷器中铅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七;日本规定茶叶中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零点二至零点五。

标准和规范名目繁目。发达国家在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标准和规范不但名目繁多,而且都是以国家的法律、法令形式公布的,其中美国有2.5万个,英国有2.2万个,德国有1.6万个,日本仅在农残限量方面的标准就多达6000多个。

标准复杂。美国常见的产品认证标准分别对计算机、玩具、无线电设备、电视、传输设备、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设备、纺织品等进行认证,进口商只有拿到相关许可证后,才允许通关放行。而日本除JIS、JAS两个技术标准体系之外,具有日本特色的行业协会、专业团体也在行使自己的规格认证权力。

标准多变。发达国家经常对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其它国家在信息不畅的情况下,按进口国的原先要求生产商品,在出口时就会遭遇“信息壁垒”。

4.一些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有明显的歧视性。

我国肉类生产居世界前列,但是目前对美国的肉类出口基本上还是空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采用拖延等方式拒绝接受我国企业进行有关检验和审查的申请。美国还对我国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实施"HACCP"注册制度,对我国出口罐头的生产加工厂实行“低酸登记”。更有甚者,美国部分企业正在推行“社会责任管理系统”(SA8000)认证,把人权标准与进口贸易结合起来,其用意不是维护人权和社会责任,而是试图抬高劳动力成本,削弱我国及其它发展中国家人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

美国和欧盟为了限制我纺织品对其出口,调整了原产地规则,轻而易举地达到了限制的目的。由于大米市场的疲软,日本对我国大米进行104项药残和农残检测,不但技术指数项目多,而且检测手段也相当繁杂,而对其市场上国内生产部分却没有如此多项的检测。

三、我国屡遭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的原因分析

我国出口产品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1.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一种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

借保护消费者之名,把技术法规和标准当作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各国政府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定主动权掌握在各国政府,不需要通过国际组织的批准,世界贸易组织对它的限制也很少,因此,与实施程序复杂,实施过程长的反倾销相比,它具有可操作性和见效快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通过此手段,短期内即可达到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市场和相关产业的目的。

2.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得到长足发展,进出口总额已从81年的400多亿美元上升到2000年的4743亿美元,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第九大出口国,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

3.我国出口产品档次低,结构单一。

我国出口商品种类主要集中于纺织、轻工和农副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由于生产条件较差,技术水平落后,造成出口商品质量不高,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20年,而随着全球质量水平和档次的迅速提高,国际标准不断提高,我国产品出口的技术性门槛也随之提高,出口商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以纺织品和服装为例:从1994年起,德国、法国、荷兰和日本相继颁布法规,禁止某种染料的服装和纺织品进口,并对进口服装附件进行了严格规定,使环境因素成为继配额和原产地限制之后,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又一重要壁垒。

4.我国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宏观管理也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目前在国家标准中只有10%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我国标准体系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多而杂,造成产品质量标准的多样化,令人难以掌握。我国对国际通用的标准和技术性管理措施知之不多,对主要对象国的技术性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加以指导。

此外,我国许多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卫生检疫意识、环境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养殖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养殖户为了实现饲养的高效率,大量用药以控制疫病,而毫不顾及动物内药物残留对人类健康的威胁;为了促进动物生长,盲目使用激素类药物,而不问其对人体的影响。

四、我国的对策思路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国对华贸易中原有的配额等数量限制和其他限制性手段,将失去作用,迫于国内企业界和劳工组织等方面的压力,外国政府必将采取其他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手段对国内某些产业、市场、就业等进行保护。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合法性、隐蔽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必将成为重要的保护手段。为此,我们应积极探讨对策并尽快加以落实,具体地讲:

1.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

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下提供有关技术标准、法规的国家级咨询点,我驻外经商参赞处等机构收集、跟踪国外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措施,建立中国国家技术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让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我们还应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特殊和有区别的待遇这一原则,坚决反对发达国家提出也我国的经济发展、资金和贸易等方面不相适应的标准。对于歧视性规定,我们要坚决予以反对,采取双边磋商,或在入世后诉诸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方式,谋求非歧视性的贸易环境。

2.加强国际认证工作,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的相互认可机制。

认证是证明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管理体系符合某种标准、法规的合格评定程序。由于认证是依据国际惯例对产品进行评价和管理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依据国际认证制度开展的认证工作,得到了有关国际贸易和关税组织的认可,并作为贸易各方接受进货、签定合同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我们应广泛深入宣传、大力推广ISO、IEC等一系列国际性标准的认证,进一步扩大生产企业认证覆盖面,使我国更多产品获得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我们要加强与更多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签定认证协议,实现双边认证。对进口国需要通过有关认证的产品,检验检疫部门要按照认证协议的要求和认证标准,帮助企业建立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减少贸易摩擦。我们要积极建立与国际和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相互承认彼此的认证可以节省产品在重复认证中的巨额花费。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的考核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证水平和国际信誉,使我们更多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取得外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权威机构的认可和授权,为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如欧盟以外的认证机构可通过政府间、认证机构间相互承认合格评定的协议获得欧盟授与的“被指定机构”的资格,从而使自己的产品在国内获得认证后,即可顺利进入欧洲统一市场。

3.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引入技术规定和技术标准,技术规定是指强制适用的标准,而技术标准则指自愿标准。技术规定应基于国际标准,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各成员国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它国际性标准组织。在执行自愿标准方面,要求各成员国以国际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基础,在资源允许的限度内,参与产品的国际标准的制定,以在强制适用标准和自愿标准方面走国际接轨的道路。因此,我们应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同时,要广泛宣传推广国际质量认证标准和发达国家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以使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这对扩大出口贸易,加快对外贸易的发展都有较大的帮助。

4.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要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为质量管理国际接轨打好基础。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有制约受阻的负面效应,但同时也有推动作用。“质量体系认证和评审制度”作为非关税壁垒为越来越多发达国家所采用,目前世界上获证企业已达几十万家,主要分布在欧美发达国家。我国企业只要跨越这个障碍,就可顺利进入国际市场。例如,海尔集团已基本不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所以我国各类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必须认清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多方收集信息,关注本行业国际标准和行业内先进企业标准的动态,并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本企业的标准,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管理工厂,完善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同时,加速开展产品认证,实验室认可和按ISO9000、ISO14000标准进行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注册,使企业出口产品符合国际市场的需要,取得国际市场的“准入证”。

第9篇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是指一国或地区在对进口商品进行管理时,强制性或非强制性地规定某些技术上的标准以及效应的认证和检验制度,从而起到限制进口作用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TBT是政府主导的调控和规范市场的手段,可以用于解决由于市场外部效应带来的诸如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之类的问题,对本国市场实施保护,维护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

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对于其他非关税壁垒来说。更隐藏,更灵活,且种类繁多,不易对付。其主要特点可归纳为如下:

(1)貌似合理性。它以公开的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具有名义上的合法性。

(2)灵活多样性。制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手续比较简便,伸缩性较大,可以针对进口商品随时灵活改变标准水平,或增加标准或技术种类。

(3)伪装隐蔽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看似公平的标准和法规中,渗入了国与国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和一些人为因素,这些隐蔽性差异正成为一些国家限制外国商品流入国内市场的借口。

(4)针对性。某些技术性规章和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设置障碍。

(5)坚固有效性。科技水平相对不高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通常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而无法向重则向国家出口,故TBT被突破。

(6)广泛性。TBT的表现形式涉及公约、法律、标准、要求、制度等各个方面,极具广泛性,其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7)复杂性。TBT因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因而远比配额、许可证、出口限制和外汇管制复杂。

(8)利弊双重性。TBT对进口国和出口国都有利有弊。

2国外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现状

多:欧盟的技术标准有10万多个。德国仅工业标准就有15万种,日本199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有8148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

繁: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绿色壁垒……以认证为例,仅美国就有55种认证体系。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L,电磁兼容、FCC等诸多认证机构为外来产品设置了层层障碍。

细:西方国家对质量指标的要求往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出口企业哪怕是在检测设备上差一点,就会因细小的差别而遭受重创。

严:FDA每月会因各种技术原因扣留3500批各国进口产品,2002年美国又出台规定,所有供应商必须进行IS09000认证,否则拒绝进入美国市场。

3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

3.1政府的战略

3.1.1重视技术引进,提高我国科技水平

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是发展中国家面临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主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只有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才能真正的跨越所面临的技术壁垒,而提高一国科技水平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增强本国在科技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提高科技水平,即通过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来获得技术的溢出效应。为此,政府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①增大教育经费、科研经费的投入,培养大批基础科研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我国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②通过减免所得税,工业产品税,免除科研设备和技术进口关税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研究开发的投资。

③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实现贸易结构升级。

3.1.2通过协调与国际互认跨越技术贸易壁垒

所谓协调是指以统一的形式标准化技术标准或法规,分为谈判协调与权威两种形式。谈判协调是指各国通过谈判形成一套共同的纪律来实现协调。权威协调是各国采用了一个权威的技术规范。

3.1.3建立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服务体系

我国大部分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是因为信息不畅造成的。我国应建立专门的TBT咨询中心,定期搜集、整理、国外TBT的最新动态,密切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对于贸易对象国的一些技术性限制措施的动态加以密切跟踪,向我国进出口企业提供详尽的技术壁垒咨询服务。

3.1.4积极适用WTO的有关规定

对于一些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双重技术标准或明显歧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依据WTO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另外,可依据WTO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法规体系和贸易救济体系。

3.2企业的战略:

3.2.1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障碍,其根本是要在技术水平上达到一定要求。因此我国外经贸企业要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优化贸易商品结构。

3.2.2健全和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就国际市场竞争而言,标准化的作用就是能够“赢得市场竞争”。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做到:制定能确切反映市场需求,令客户满意的产品标准;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核心的有效的标准体系;运用多种标准化形式支持产品开发。

第10篇

(一)对我国的食品出口市场的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是国际上一种新型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缺乏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因此绿色食品产业起步相对较晚,如今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是复杂的、苛刻的,我国的许多出口食品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制定标准,结构不合理和产品质量低也因此使我国的食品出口市场逐渐缩小,这直接影响了我国食品贸易发展的速度。例如,在2001年,欧盟因食品安全问题对我国我国动物源性水产品的进口实施全面禁止,我国的水产品出口直降70%;第二年,欧盟又对我国许多动物性产品的出口实施禁令,直接经济损失l亿多美元。

(二)不利于双边或多边食品贸易关系

我们都知道,绿色贸易壁垒是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国际贸易游戏规则,这种规则根本上是为他们自身的利益考虑的,他们希望世界其他国家都遵循这种规则,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加入WTO后,一直遵守国际贸易规则,不但没有很大程度上享受到国际环保问题的优惠倾斜,西方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反而提高了我国产品的出口门槛。他们以看似合理的理由将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食品排斥在市场之外。长此以往,中国将不可避免地因为环境问题与发达国家产生双边食品贸易摩擦,进而影响到双边的食品及其他贸易关系。

(三)削弱我国食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绿色贸易壁垒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食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一方面,过去我国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如今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使我国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方面的附加成本升高。而且为了达到环境的要求,有关食品环保方面的检测及鉴定程序也会增加出口的成本。另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出口食品征收反补贴等税,而对于本国的食品,政府却进行相应的补贴,这直接削弱了我国食品在当地的竞争力。

二、食品贸易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具体措施

(一)增强食品企业的国际竞争意识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许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对绿色贸易壁垒的认识程度是不够的,缺乏一定的国际竞争意识。对国际食品安全的生产及安全的标准不了解,导致我国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在绿色贸易壁垒中的竞争力下降。为此,食品企业应按照相关的食品标准,及时地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将绿色食品贸易思想作为企业的进行国际贸易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最终实现出口产业生态化。

(二)加大对食品生产的科技投入

我国要发展绿色产业,升级产业结构,就必须要提高我国生态技术和绿色环保科技水平,提高产品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等,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这样才能够有效地降低产品的成本,增加相应的的附加值,进而提高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除此之外,我国政府一方面要建立自己的相应法律,建立和完善属于自己的绿色贸易法律制度,比如完善食品召回制度、推行绿色环境标准制度等,另一方面要加强国际间的贸易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贸易竞争和国际食品贸易市场规则的制定。

三、结束语

第11篇

一般分关税壁垒和 非关税壁垒两类。关税壁垒,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关税所形成的一种贸易障碍。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以外的一切 限制进口措施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又可分为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两类。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中的直接限制属于传统贸易壁垒的范畴,它们由来已久,而技术性贸易 壁垒是最近几十年出现的新形式,而且越来越多的为发达国家所采用,成为如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角。

传统贸易壁垒主要是在商品价格数量上设置障碍,导致出口国商品价格上涨或出口数量变小,其中关税壁垒为其主要代表,本文试以关税壁垒为例进行博弈分析。

假设存在两个国家,A国和B国。当A国对B国某项产品实施关税时,B国也将实施报复,在这场博弈中,两国的信息是对称的。假设两国在采取措施 之前收益各自为M、N;一方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会使另一方损失比例的收益,则A国受保护后的收益为M-M,B国受保护的收益为N-N。如果一方采取 保护措施而另一方未做任何回应,这时双方的利益分配呈现如下情况:如果A国采取保护措施,B国未做回应,则B国收益为N-A国收益方面,由于A国限 制B国产品的进口,国内产业收益增加,设为收益的比例,而国内消费者由于消费了价格更高,质量相对下降的产品而蒙受损失,设为收益的比例。同理,B国 收益中也存在生产商利益的增加和消费者利益的减少两方面影响。其中:M-M

在上述博弈矩阵中,理论上稳定的均衡解是(M,N),此时双方利益均为最优;但是现实中的均衡解是(M-M,N-N),此时双方的利益损 失均为最大。在非合作博弈下,两国制定关税来保护本国产业,但是最终导致两国的利益损失最大,当关税制定成功时,得到最大好处的是两国的生产商,但是消费 者却受到了损失,因为发达国家的消费能力更强,对于国外廉价消费品的依赖性更强烈,所以在制定关税方面,不发达国家有更大的积极性,近几十年来,发达国家 逐渐采用另外一种贸易壁垒方法,那就是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12篇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影响,对策

人类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生态环境破坏。在此客观情况下,人类开始关注环境;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为此,贸易与环境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当前世界贸易中出现了一种新的动向:发达国家通过制定高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作为市场准入的限制条件,来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从而使传统的贸易壁垒逐步演变成绿色贸易壁垒。

一、绿色贸易壁垒对外贸企业的影响

当前,我国在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双边、多边环保协议及国家环保法规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绿色贸易壁垒成为中国加入WTO后遭遇到的第一道槛,也是最难过的一道槛,它直接威胁到我国企业出口贸易的发展。盛行于世界市场的各种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至少产生了三个方面的影响。

(一)商品的出口市场相对缩小。我国出口贸易以低技术含量的制成品、初级产品为主,出口贸易的主要市场是日本、美国、欧盟、韩国、东南亚等发达或较发达的国家。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使我国遭受了许多不合理的限制,出口市场相对萎缩。这些国家的产品进口标准,如防污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包装标准等,大都是我国产品在短期内难以达到的环境技术标准。在农产品和食品方面,由于我国海洋环境不断恶化,欧盟已不再进口我国贝类产品。1994年以来,中国的牛肉、猪肉几乎不能出口美国,欧盟也完全禁止中国的牛肉、冻鸡肉进入。在服装和纺织品方面,西方国家通过立法禁止进口含有某些化学成份的纺织品,如1994年4月1日起德国禁止进口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这使我国使用104种偶氮染料的纺织品的出口中断。

(二)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技术标准使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大为增加,削弱了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外贸企业为了获得国外绿色标志,一方面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间接费用,另外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使用年费等直接费用。在包装材料及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方面,美、欧、日等也从自身的资源禀赋、包装技术、消费者偏好、现有设施等因素着手,制定了许多歧视性规定,使我国出口货物包装成本大幅度上升,出口贸易困难重重。在中国输美商品木质包装案后,欧盟效仿美国,于1919年6月1日公布了欧盟委员会的决议,要求成员国采取紧急措施,对1919年6月10日后从中国(不包括香港)离境的所有产品的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标准。由于新检疫规定要求采用热处理、熏蒸处理或防腐剂处理的木质包装,我国出口产品包装费用将增加20%左右。而如果被强行要求采用纸板、塑料等替代材料,包装成本则会成倍上升。据估算,仅欧盟的包装决定就影响了中国七十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贸易。另外,在成本内在化及反补贴措施的影响下,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绿色关税,同样使这些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由于成本提高而丧失价格优势,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三)与他国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多。20世190年代以来,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主要问题。尽管存在国际环保公约、国际环保法规标准,但由于各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决定了其对环保技术开发、环保资金的投入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形成了各国环保标准的差异性,造成了国际贸易的摩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获得飞速发展,目前已经是世界第六大贸易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出口国,贸易流量空前增大,外汇收入和贸易顺差逐步增加。在世界经济增长趋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我国出口产品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绿色壁垒制约,引发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增多,影响了我国外贸的发展。

在农产品和食品领域,欧盟自1996年8月1日起禁止我国冻鸡肉进入欧盟市场。日本于11919年初出台《家畜传染病预防实施细则》,规定进口包括中国在内1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必须经过指定设备进行加热消毒处理。从2000年下半年起,欧盟执行了新的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扩大了检测项目,大幅度提高了测量标准。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也和欧洲一样,以食品安全为名提高了对中国茶叶的进口壁垒。在纺织品出口方面,1994年4月1日起,德国正式禁止进口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凡违反此规定者视同犯罪,产品将被销毁。从上述简要列举的事例中可以明显看到,由于绿色壁垒的限制,我国出口产品所受的冲击将越来越大,与外国的纷争将更加频繁,严重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我国加入WTO为企业加入世界经济贸易大循环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机,但是如果不能及时把握住“绿色环保”,冲破国外垒起的“绿色壁垒”,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在国际竞争中就无法摆脱劣势。为此,我们应该大力实施绿色战略,积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创建一批有口皆碑的名牌绿色产品,突破绿色壁垒,走向国际市场。具体对策如下:

(一)提高绿色环境意识,树立绿色营销观念。我国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于“绿色壁垒”尚处于毫无准备状态,对绿色产品的认识也仅仅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对获得绿色证书的重要意义缺乏清醒、明智、紧迫的认识。要想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就离不开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在对外经贸与环保方面的宣传上,特别要在国际环保公约、环境标准的法规上做文章,使得各级经贸工作者及企业领导者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在我国外经贸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同时,为了彻底消除污染,必须树立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管理新思想,从产品的研制、生产、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到废物的回收、再利用,每个阶段都要考虑环保问题。另外,我们还应做好对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负面情况的报道,增加危机感、紧迫感,以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形势。例如,山东省冻鸡肉由于农药残留超标而失去国际市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教训应使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环保已不仅是影响企业的发展,而且是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二)追求技术创新,调整产品出口结构,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绿色贸易壁垒实质是高技术壁垒,对企业来说,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是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首先,企业要认清市场发展趋势,增加科技投入,开发绿色产品。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在衣、食、住、行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绿色需求日益扩大,绿色消费成为主导国际贸易的新潮流。据美国克里兰夫市场预测公司的调查,国际绿色消费正以每年平均12%~15%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世界绿色市场规模将增至12000亿美元。可见,要争夺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必须适应绿色消费潮流,依托高新技术,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有益于环境和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绿色产品。目前我国企业研究与开发投入明显不足,许多中小企业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许多大型企业的研究与开发经费只占年销售额的5%左右,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中小型企业。因此,必须努力进行技术创新,开发环保成本低、质量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抢占国际市场。其次,重视对传统产业改造。通过改造产品设计、包装,提高产品质量,努力达到各种技术、安全、卫生、环保标准以及包装、标签要求,顺应绿色消费的潮流,让自己的绿色产品大规模走向世界市场。我国冰箱年出口量1992年曾达40万台,1993年因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影响,出口量下降到20万台。经过技术改造,无氟冰箱研制成功,我国冰箱出口迅速扩大,2000年出口达到180万台,成为世界冰箱生产第一大国。我国冰箱行业的成功经验表明,注重对传统产业、产品的技术改造以符合绿色消费趋势,是大力发展出口、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三)加快环境管理系列标志认证工作。在绿色标准已成为国际贸易新标准的时代背景下,企业应对绿色壁垒最有效的武器是通过环境管理系列标志ISO14000认证。这一认证就是对企业或社团的环境行为进行两个方面的规范和评价,它们分别是组织环境管理体系和产品环境标志制度。为适应这一国际潮流、服务于企业出口,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联合组成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自1997年正式开展认证工作。但是,很多企业在环境管理上还停留在末端治理阶段,对ISO14000标准的理解和应用还不深。因此,我国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在认证问题上依然任重道远,要深入了解ISO14000认证的各项标准与要求,扎实做好企业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综合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能力,争取早日通过国际认证,适应国际市场“绿色”潮流,走绿色企业发展之路,全力推进外贸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发展战略。同时,申请认证还能够推动企业的内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引导企业按照绿色要求改进产品种类、生态设计、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推动企业的管理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促使企业经营由粗放经营向可持续经营的转变。

(四)实施绿色营销,塑造绿色形象。绿色营销指企业通过交换,为满足人们的绿色消费需求,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实现自身的盈利所进行的与产品有关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企业搞好绿色营销,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搞好绿色品牌设计。在给绿色产品设计品牌名称时应融入绿色概念,一个好的绿色品牌名称有以下特征:暗示产品类别,支持标示物和标示语,尽量将品牌名与自然风景区的名称、少污染或无污染的地名及其具有代表性的动植物联系起来。其次,重视绿色产品的广告宣传。在绿色产品的广告宣传过程中,应强调产品对环境的友好性,使广告不仅突出产品的绿色形象,刺激消费者的购买,而且获得现代公众的好感与共鸣。在进行绿色产品的广告宣传中,可以实施差别策略,最立竿见影的方法有:一是注重产品包装。许多产品的外包装如可口可乐纸杯等示意消费者用后投入垃圾箱内,这很容易使环保意识较强的消费者对企业产生好感。从发展趋势看,可回收、易拆解,部件或整机、包装物可翻新和循环利用的产品将成为绿色消费的一种选择时尚,这无疑为广告产品差别化策略提供了新的诉求点。二是在商品上附上“绿色标志”。绿色标志也称环境标志,它是一张贴在商品上的特定图形,标志着该商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也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目前绿色标志已逐步成为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所必备的通行证,因此,企业应努力取得环境标志并在广告宣传活动中对其加以强调,以增加绿色品牌广告的说服力。据有关资料表明,77%的美国人表示一个公司的环境信誉影响其购买决定,40%的欧洲人更喜欢购买绿色产品。我国青岛电冰箱总厂销往德国市场的电冰箱数量之所以居亚洲之首,就在于该厂将氟利昂含量减少到5%,获得了德国的环境标志。由此可见,在广告中宣传绿色产品的环保性能可以取得显著效果。

(五)加强国际间的相互合作,抵制环境贸易壁垒。当前环境与贸易问题的实质是改变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我国已是WTO正式成员,可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合理对抗机制、报复措施、非歧视原则及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联合发展中国家共同抵制发达国家故意设置的歧视性绿色贸易壁垒,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树立全球经济伙伴思想,力争建立环境与贸易相互协调的良性机制;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原则,在享受国际贸易带来的利益的同时,承担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称的环境义务,反对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的旗帜下推行“以邻为壑,奖出限入”的新重商主义行为;要坚持发达国家多承担义务的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对其工业化进程的环境欠账和现行的高度密集生产及奢侈性消费带来的环境后果负责,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境技术,提供资金支持,反对发达国家动辄实施环境贸易制裁,损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

总之,针对目前国际竞争的严峻形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现状,清楚自己的不足,进而研究具体可行的应对措施,顺应形势,把握市场脉搏,努力改变经营思路,迎接绿色挑战,树立绿色观念,开辟绿色产品,塑造绿色形象,满足绿色需求,将企业做大做强,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取得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丁家云.绿色贸易壁垒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J〕.经济问题探索,2002,(4):75-719.

〔2〕吴建华.绿色壁垒对我国贸易影响的对策〔J〕.生态经济,2001,(10):57-19.

第13篇

【论文关键词】 绿色壁垒绿色发展道路可持续性发展

一、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贸易的作用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人类及动植物的健康或安全,为保护生态环境,而采取直接或间接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它是技术壁垒的形式之一,目前已成为技术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当前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是根据各国国内的环保水平和标准来设置的,由于发达国家的产品科技含量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他们对环境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这样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常常难以达到发达国家所要求的环保标准而拒之门外,这给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设置了很大的障碍。目前,我国每年因“绿色壁垒”而受阻的商品价值近100亿美元,这种影响将随着绿色贸易壁垒的不断提高和我国出口的增长而不断扩大。从这一层面上,绿色贸易壁垒的确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衣食住行中的“绿色消费”已成为新的时代潮流,消费者的环境意识在不断提高,人们更注重“绿色消费”,因为这种消费适应了人们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全球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得到了各国消费者的认可。

而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上的一股强大的潮流,各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措施必然会反映到对外贸易上来。从这一点来说,我们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积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因为它将使我们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走向绿色发展道路。

二、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1.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性 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是绿色生态经济,这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经济生活的具体要求。现实中,世界环境危机和能源紧缺问题已严重制约世界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节能、环保已成为世界性的趋势,随着“绿色壁垒”愈演愈烈和消费者“绿色意识”的不断提高,这都要求企业必须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用“绿色意识”来制造环保的“绿色产品”,以“绿色制造”来提升竞争力,突破国际贸易壁垒,广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如何让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发展方向是否正确首先取决于发展观念正确与否。随着中国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在发展中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资源、环境约束,目前在许多方面也呈现出难以持续的迹象:资源、环境代价过大,资源生产率过低。这也就说明了我国企业环保意识较淡薄,我国经济的发展仍然停留在以消耗自然资源、牺牲环境质量发展经济的模式上。

因此,要确立全方位的绿色发展观念这就要求企业树立绿色营销的观念,注重把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重视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第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环保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绿色意识”,从而促使企业转变经营思想;第二,我国要健全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国家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环保认证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检查,促进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从而,迫使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第三,加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加快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的步伐。我国的企业也必须认识到ISO14000认证的重要性,让外部竞争的激烈性变成自身发展的动力,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行业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走绿色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绿色发展道路,就是指低消耗的生产体系,适度消费的生活体系,持续循环的资源体系,稳定高效的经济体系,不断创新的技术体系,更加开放的国际贸易金融体系。 如何走向并走好绿色发展道路呢?

第14篇

关键词 技术性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发展,贸易顺差进一步扩大,各类贸易摩擦逐渐增多,以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贸易摩擦的新焦点。

2006年我国全年出口贸易因技术性壁垒造成直接损失359.20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3.71%。2006年我国有31.4%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比2005年增长6.3个百分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分别是机电、农产品和食品、化矿、塑料皮革和纺织鞋帽行业。

技术性壁垒对我国出口企业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排在前五位的是欧盟、美国、日本、俄罗斯和东盟,其中欧盟的占直接损失总额的44%。 此外,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包装及材料的要求和环保要求等五个方面。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概念

(TBT)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与其他国家不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包装、标签、认可和检疫检验制度,对本国市场上的商品实施管理,从而成为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出该国市场的障碍,主要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协定》所管辖的各种形式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对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换言之,是进口国在实施进口贸易管制时,制定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依靠严格的技术标准,通过认证、检验、监督等制度,来提高进口产品市场准入的技术门槛,最终达到限制进口为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包括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产品检疫、检验,包装和标签要求以及信息技术壁垒和绿色技术壁垒等。

1.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征 技术壁垒是实施贸易保护的有效措施,其作用是抵制进口或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随着关税减让和非关税壁垒的取缔,技术壁垒将成为符合WTO规则的最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

(1)内容上的广泛性。从产品角度看,TBT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从过程角度来看,TBT包括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领域来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表现形式也涉及到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强制性或自愿性措施等各个方面。

(2)结构上的系统性。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一个系统,不但包括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定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等规定的措施;《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农业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都对环境问题进行了规定。除WTO以外的其他国际公约、国际组织等规定的许多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技术性措施也都属于技术贸易壁垒体系的范围。

(3)形式上的合法性。技术性贸易壁垒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诉,具有合理性。并且,技术壁垒一般是以WTO《TBT协议》为依据,这使它又具有合法的形式。TBT就是抓住了现代社会中人们普遍关注生活质量、关注生态环境的心理,使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目前国际上已经签订了150多个多边环保协定,发达国家也在积极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法律支持。

(4)保护方式的隐蔽性和灵活性。一是技术贸易壁垒与其他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许可证等相比,不仅隐蔽地回避了分配不合理、歧视性等分歧,而且各种技术标准极为复杂,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

二是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没有限制在哪个国家,一视同仁,不存在配额问题,而且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是以高科技基础上的技术标准为基础,科技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难以做出判断;三是TBT措施广泛地利用安全、卫生及环境标准作为限制进口的武器,很容易把人们的视线从贸易保护转移到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上,具有更大的隐蔽性。 (5)实施效果的 不公平性。由于经济技术水平的差异,发达国家制订的技术标准和措施往往是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的。这些貌似公平的技术标准实际上成了贸易保护的措施。 2.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作用机制 关税壁垒正逐步为非关税壁垒所替代,非关税壁垒中,配额、许可证等贸易壁垒形式正逐步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所替代。关税壁垒和配额等非关税壁垒的弱化为技术壁垒绿色壁垒提供了发展空间。随着各国技术标准的国际化,一部分技术壁垒会逐步消除,但新的技术壁垒将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环保与保健要求的提高而不断产生、更新。技术壁垒将成为国际贸易壁垒的主体,世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人们环保与保健意识的提高是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发展的需求动力,为其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技术性贸易壁垒一旦形成并实施,壁垒对进口产品就产生了明显的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控制机制双重调节作用。从静态来看,表现为数量控制机制,如果法规或标准使进口产品不符合要求,就会被禁止进口,反之,则允许进口。技术性贸易壁垒形成后,出口商的直接生产成本和审核检测成本会大大提高,并可能由于检测程序的繁琐或不透明,出口商放弃该产品的出口。从动态角度考察,技术性贸易壁垒则呈现出由数量控制,价格控制,数量控制...这一循环变化的过程。技术性贸易壁垒一旦形成或发生变动后,就会通过自身所具备的双重控制机制发生作用,从而起到贸易限制的作用。

经济理性告诉我们,企业只会采纳他们认为可以从中牟利的标准。如果一些标准被企业采纳后企业可以从与其他产品增加的兼容性中获得收益,或者这些标准标志该企业的产品具有高的品质,那么企业会采纳它。因此,我们在应对国外针对我们的贸易壁垒时,如果从长远来看对企业是有利的,就可以采纳它。 3.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重性和争议性 技术性贸易壁垒一般都以TBT协议为依据,符合TBT协议的基本原则,比如避免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原则,正当目标原则,标准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非歧视原则,对发展中成员国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以及透明度原则等,具有合法的身份。但是,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复杂性和它对贸易的限制作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有双重性的特征,容易引起贸易争端。

一方面,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基于维护国家安全、人类和动植物安全和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行为以及保证产品质量等正当理由而存在的,旨在纠正市场失灵。由于市场失灵,当单纯的市场机制不足以防止或克服由进口品可能携带的疾病或虫害导致的外部性,如生产成本增加或本国产量减少;或者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信息在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不对称地分布,消费者获取信息的交易成本太高因而不可行;或者市场无法提供最优数量的环境资源,或者行业内部的搭便车行为阻碍了标准协调过程等情形下,一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制定合理限度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起到纠正市场失灵的作用。在实现这一合法目标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使国内产业与外国竞争相隔离,从而客观上构成对国内产业一定程度的保护,这种保护被认为是合理正当的,如禁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可以保护进口国的生态环境,强制规定产品的安全标准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等等。就这一意义而言,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内产业提供基于市场失灵的保护,其存在具有积极意义。

另一方面,技术性贸易壁垒有故意被滥用的可能性,从而在主观上成为一国政府进行贸易保护的工具。也就是说,政府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政策制定有可能为某些利益集团所影响或左右,政府以实现社会公共目标为由,制定超出实现一定社会公共目标必需的、过分严格的某种技术法规或标准,以达到阻碍外国竞争性产品的进入,进而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这种情形下,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表面目的是纠正市场失灵,实则是通过贸易限制,将本国产业与国际竞争相隔离,即对国内产业提供基于经济利益的保护。这种以产业保护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进行贸易利益再分配,其结果是进口国生产者的福利有所改善,但以外国生产者和本国总体福利受损为代价。如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凭借其自身的技术、经济优势,制定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等,以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名,行不合理的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面非常广泛,有些还相当复杂,加上其形式上的合法性和实施过程中的隐蔽性,结果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评定标准,因而国与国之间相互较难协调,容易引起争议,且影响巨大。技术性贸易壁垒日渐成为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手段,对发展中国家的 贸易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4.正确认识和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实质上是国家之间发展不平等的产物,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发展水平,尤其是科技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从而在产品质量和标准的要求上也就存在着不同和分歧,双边之间的贸易要求就不对等。 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效应。正面效应主要有:有利于我国出口企业改进技术,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我国环境标准法规的建立与调整;有利于提高环保意识,引导绿色消费潮流;有利于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获得长期的利益。负面效应主要有:我国遭受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产品多,损失大。

同时,技术性贸易壁垒削弱了我国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因此,我们应当正确认识技术性贸易壁垒,面对现实,适应挑战,既要坚决反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过于苛刻的歧视性做法,也要承认技术性贸易壁垒现实的合理性,积极改善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才能使我国出口产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第15篇

关键词:劳工标准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

中国于2001年12月15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成员国的身份给中国带来了贸易上方方面面的变化。WTO各成员国之间关税壁垒的取消给中国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并不意味着中国产品的出口就会畅通无阻,中国还要接受WTO新的考验,国内出口企业还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料的非关税壁垒和障碍,如劳工标准与贸易、环境与贸易、竞争政策与贸易等。

中国入世,一个无法回避的贸易问题就是劳工标准问题。对于劳工标准的具体内容,并没有统一的说法。通常认为国际劳工标准是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和建议书,以及其他达成国际协议并具有完备系统的关于处理劳动关系和与之相关的一些关系和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享有集会结社权和集体谈判权,最低工资保障权,不因种族、肤色、性别、、出身等造成剥削、损害就业机会的歧视,不被强迫劳动的权力,童工的最低就业年龄,夜间工作规定,体格检查规定,同工同酬权力,以及工业卫生与安全保障等。

国际上已有200多家跨国公司在国际采购对其供应商提出了劳工标准,包括不使用童工、不强迫劳动、反对性别歧视、限制工作时间、最低工资报酬等多方面条件。2003年,家居巨头瑞典“宜家”进入我国成都,也对其供应商提出了劳工标准问题。美国以中国生产的PVC玩具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劳动保障措施为由提出抵制中国玩具。

国际劳工标准并不是一个崭新的限制贸易的手段。早在19世纪初,就有人讨论过劳动标准与国际竞争力的问题,但未成为保护贸易措施。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ILO)成立后的初期也关注过劳工标准,但是由于ILO实行自愿遵守的原则,不曾对违反劳工标准的行为进行贸易制裁。但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之下,国际劳工标准日益受到重视。劳工标准是否应该与贸易挂钩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争论的一个热点问题。ILO也在一直致力于制定一系列“劳工标准”来规范劳工条件,保护工人的经济和社会权利。

从发生的许多事实中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以廉价的劳动力和较低的产品价格优势,使其出口贸易迅速发展,构成对发达国家市场和就业的冲击。为削弱发展中国家的相对优势,劳工标准已经日渐成为国际贸易中一项比较重要的非关税壁垒。为什么劳工标准会成为众多发达国家保护贸易的重要措施呢?一是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按照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自由贸易不但会使贸易品价格均等,而且也会使两国间的相对要素价格趋于一致。所以,贸易自由化将趋使发达国家的工资标准与发展中国家的一致,从而导致发达国家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据此,发达国家认为国内部分工人工资水平的下降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低工资、低劳工标准所造成的。为此,发达国家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不符合劳工标准产品的进口。二是以劳工标准为贸易壁垒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杀伤力。劳工标准强调保护工人的权利,给贸易壁垒披上了人道主义的外衣。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差异,劳工标准上的差异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一旦劳工标准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得到认可,对发达国家来说将是一个强有力的保护工具,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无异于天灾人祸。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价格低廉、劳工标准低使中国在加入WTO后体现出了全球范围内投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中的比较优势。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对劳工标准的积极推动必然会限制、抵消我国的比较优势,提高生产成本和劳动力成本,降低企业竞争力,影响我国引进外资、产品的出口,进而影响就业,损害经济发展。我国的纺织业、服装业、玩具业和鞋业等一系列劳动密集型消费品行业将是其最大的受害者。尽管发达国家与ILO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但在劳工标准的直接要求上是一致的,对我国具有同样的影响。中国作为ILO成员、发展中国家在WTO中的代表,对劳工标准问题应全面把握、趋利避害、积极应对。不但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实现劳工基本权利的各项原则,确立和保障工人权利,但也要重视劳工标准在国际贸易当中的重要影响,反对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直接挂钩。具体做法如下:

1.团结发展中国家,共同争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安排,反对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

在与发达国家进行有关劳工标准议题的谈判时,表明发展中国家的坚定立场,争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标准和条款,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通过在国际贸易条约中加入劳工标准等“社会条款”来解决人权问题是不合理的,也不会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繁荣。劳工标准是一个受文化、影响的社会问题,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有不同的劳工标准。制定一个在全球加以推广的劳工标准,并将其与国际贸易挂钩,将意味着以人权问题为借口实施贸易制裁是合法的。劳工标准不能作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我国应反对发达国家借“公平竞争”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2.参照国际劳工标准,完善我国的劳动标准立法

至今为止,我国共批准了23个国际劳工公约,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也基本上采纳了国际标准。我国现行的劳工标准与国际劳工标准相比,在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平等就业、强迫劳动和童工方面有些差距外,对最低工资、工时、劳动安全和卫生,以及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等劳工标准方面均有规定,有较好的基础。

我国劳工法律的主要缺陷不是缺乏标准,而是其原则性太强,可操作性较差,在实际中难以得到充分贯彻,以致各式各样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层出不穷。所以,我国在劳工标准方面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执行问题,这在就业歧视、禁用童工、最低工资、劳动保护等方面尤为明显,建立一套完备的劳动执法制度势在必行。政府应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改善劳动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劳工标准执行机制。

3.加强贸易壁垒调查制度

2002年1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这一规则对贸易壁垒调查的申请、审查、立案、裁决和相关措施做出了规定,赋予了国内企业和产业提出贸易和投资壁垒调查申请的权利,并对调查机关的调查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范,是开展贸易和投资壁垒调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我国应加强贸易壁垒调查制度,依法消除我国在对外贸易和投资中遇到的各种限制性措施,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促进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4.学习和掌握有关劳工标准的国际规则,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竞争,加快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帮助企业学习、掌握和适应世界贸易规则与惯例,帮助企业了解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对员工人格和权益的尊重,促使企业在劳工际准问题上达到和满足国际竞争的要求,变被动为主动,使我国更好地融入到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