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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险防范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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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险防范论文

第1篇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与知识的迅速结合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中国入世将进一步加大科技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给中国审计带来了环境、观念、目标、对象的变革,从而给审计实践活动带来了风险。

1、审计国际化带来的风险。

入世加快了中国审计国际化步伐,中国审计市场日益融合于各国审计市场。会计师事务所不仅可以在本国范围内从事审计工作,而且可以把在本国注册的会计师派往国外处理审计业务,或与外国会计师事务所订立国际协议,以联营合伙等方式开展国际业务。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国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审计环境存在巨大差异,审计实务一旦走向国际,往往因为环境因素造成审计标准不统一,使得审计人员在判断和执行国际审计具体业务时缺乏审计依据,加大了审计风险。

2、对“网上实体”审计带来的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经济活动日益多元化,出现了所谓的“媒体空间”和“网上实体”。相对与传统审计对象来说,“网上实体”的一大特点就是“虚”,看不见、摸不着,审计人员难以界定审计对象范围,难以对会计资料进行审查,难以获取审计证据,使得审计风险加大。

3、信息载体变化带来的风险。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无纸贸易得以实现。被审计信息由以纸张为信息载体转变为以磁盘、磁带等磁性介质为信息载体。记录于磁性介质上的信息是看不见的,必须借助于计算机才能以可见和易懂的文字形式打印或显示出来;对磁性介质上的信息进行修改可不留下任何痕迹,利用磁性介质也难以实现诸如签字、盖章等使信息证据化的操作,这给审计带来了新的风险。

4、无形资产审计带来的风险。

入世加大了无形资产审计在我国审计业务中的比重。而由于无形资产带来的经济利益与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如某些实效性信息过时后,其价值便大打折扣;当有更先进的知识产生时,旧知识便大为贬值。因此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计量带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对无形资产审计带有较大的风险。

5、管理审计带来的风险。

入世提高了管理审计(即对企业管理活动信息进行全面的评价)在审计活动中的地位。企业处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它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到市场的影响,应随着市场的变化而采取不同的对策。对于处境不同的两个企业或同一企业的不同历史时期,都应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而管理活动本身带有不确定性,其正确与否必须受到市场的检验。对管理活动进行审计也应受到市场的检验,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6、社会责任审计带来的风险。

为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须对其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入世促使了社会责任审计的产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治理环境污染,减少污染排放、增加职工福利、支持社区建设等,这使得对履行社会责任的确认和计量难以找到同一的标准,同时也给审计证据的获取带来了诸多不便,加大了审计的风险。

二、入世后审计风险的规避

入世后,经济的发展引起了审计环境的巨大变迁并对审计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给审计实践活动带来了新的审计风险。为了迎接挑战,减少审计风险,审计技术方法的改进、更新势在必行。

1、加快我国审计的国际化与通用化步伐。

审计国际化带来了一定的审计风险。随着国际上审计程序的进一步协调和国际审计准则的制定和推行,我国也应加快实现审计的国际化与通用化。其途径有:我国的审计准则应与国际审计惯例接轨,运用国际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行为符合国际审计准则;在会计和审计领域加强对审计人员业务和素质教育;掌握国际审计信息,学习并运用最新的国际化的审计技术。

2、开发新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入世后,审计对象和内容的扩大,给审计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对知识信息、人力资源审计的比重将大大超过对存货、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的审计;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延伸;社会责任审计提上日程;对“媒体空间”中的“网上实体”的审计监督势在必行。对此,传统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往往无能为力。审计目标多元化和审计实时、开放的特征,有必要开发新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来分别规范无形资产审计、管理审计、社会责任审计行为,使其有统一的标准。

3、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上实体”的出现,会计操作更多地在计算机上进行。审计作为一项主要以会计信息为对象的经济活动,应充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信息处理的速度,提高审计质量。“网上实体”的主要资产为知识、信息及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对它们的审计就必须深入到媒体空间中去,这要求网络审计技术的完善,和审计人员计算机审计操作能力的提高,争取在有限的空间内获取最充分、有利的审计证据,降低审计风险。

4、控制会计经营风险,规范会计行为。

入世后,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会计信息的规范可靠与否成为审计成败的关键。控制经营风险将成为入世后中国企业会计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我们应建立一套支持控制经营风险的信息系统。而建立信息系统,就必须改变企业传统的“核算型”会计模式,加大会计的管理职能,企业应当向“管理及风险控制型”模式转变,建立企业经营风险预警机制,并以市场为核心,研究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利用会计特有的方法,加大对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惩治力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5、进一步完善审计法规,加强审计司法力度。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入世后,法律在我国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大。伴随市场经济的审计只有在一个完善的法制环境中才能生存发展。所以我们应努力做到:(1)加强审计立法工作。针对入世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建立一套新的审计标准和准则,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加大审计司法力度,坚决打击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共同舞弊行为,促使审计人员自觉提高风险意识。(3)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法律、法规的认识。投资者及社会公众由于信赖已审的会计报表而蒙受损失时,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而形成一种全社会的监督机制。

第2篇

一、保持谨慎的执业态度

事务所管理层保持谨慎的执业态度,是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根本出发点。首先,管理层应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制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氛围来约束和激励事务所员工,把事务所定位为具有良好信誉的专业机构。事务所管理层对审计风险的认识直接关系到事务所承接客户的风险水平、出具报告的风险控制程度。如有的事务所认为诚实正直的客户其风险水平相对较低,而有的事务所认为所有的审计业务都有较高的风险,关键在于事务所如何控制风险。可见,不同的执业态度将产生不同的审计风险。其次,事务所应制定统一的执业质量控制措施,从承接业务、风险评估、制定计划、督导审计外勤工作、复核工作底稿、出具报告等方面都要有严格的控制程序和措施。政策的制定和有效执行是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的制度保障。在政策制定中,应尽量考虑到制度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如业务承接过程中如何筛选客户,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虑,从客户管理当局的经营管理理念、资产负债率、持续经营等方面要有统一的确认标准,否则难以控制审计风险。

二、确定适当的重要性水平

确定适当的审计重要性水平是控制审计风险的重要措施。但是如何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各行业的平均利润率等,因此,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客户制定不同的重要性水平,对客户的审计风险从会计报表层次、账户层次和会计分录层次进行全面控制。审计重要性水平应随经济形势、客户的发展趋势而不断加以调整。

不同层次的审计重要性水平一般可以客户的资产总额、利润总额或净利润等数额为依据来确定。由于利润指标是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全面衡量,因此,事务所经常以利润总额为依据来确定重要性水平。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PM)一般为企业利润总额的3%-5%,账户层次即可容忍差错(TE)一般为PM的50%,分录层次即未调整差异(SAD)一般为TE的10%。通过对分录、账户和报表三个层次的控制,可对报表整体的审计风险有了详细的测试和评估标准,从而为履行审计程序和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三、履行严格的审计程序

履行严格的审计程序是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关键。目前,有的事务所沿用传统的审计理念和方法,对客户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计,以控制审计风险,但相应增加了很多工作量;有的事务所采取风险审计的理念和方法,对可能引起风险的项目加大审计力度和增加审计程序,同时将客户的财务会计风险同客户的业务流程和经营风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实施详细的控制测试,对客户业务流程和财务控制的薄弱环节予以分析,并增加审计程序。这两种审计方法都对风险进行了有效控制,但从长远发展的趋势来看,单从财务风险的防范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瞬息变化的要求,只有将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紧密结合加以防范和控制,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在具体执行审计程序中,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审计程序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在进行控制穿行测试时,应对客户的业务流程如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投资与融资、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等流程要进行详细测试,并用图表或语言进行描述,同时对客户每个流程的控制措施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评价,作为客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可以信赖的依据和实质性测试过程中样本采集量大小的标准。

在实质性测试中,应通过对控制测试的评价,调整具体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增加对控制薄弱环节的审计程序,如增加抽取的样本量、扩大函证的范围、实施相应的替代审计程序等。通过对客户的会计资料进行大量的核对、分析、抽查凭证,同时对银行存款、应收应付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通过回函情况确定是否要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分析企业坏账准备是否足额提取;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要实施监盘程序,确定其是否存在、状态如何,是否提取相应减值准备、折旧是否足额提取等。通过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可以从总体上把握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

四、强化审计过程的督导

事务所在承接业务并实施审计程序过程中,必须由管理层对项目组进行统一的质量控制、业务督导和信息沟通。事务所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内部组织架构、经费预算等形式对审计项目实施有效督导。如有的事务所通过确定审计项目编码方法,对审计过程进行实时控制。审计项目编码内容包括客户类别、审计年度、审计内容、承接业务部门等,通过项目编码控制每个项目组的工作时间、核算审计费用、复核工作底稿、审计实时状态等。

由于审计过程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状态,客户的实际情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项目组在实施审计程序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项目组与管理层应通过保持高效、快捷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反馈信息。如有的事务所通过制定严格的复核程序,如审计全过程核对清单、审计总结目录、审计差异汇总表等,要求项目组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总结、审计报告及附注、审计工作过程作出明晰的记录和详细的解释,对客户的重大事项如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持续经营能力、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期后事项等,则要做专题性的解释性说明,以利于管理层审阅。

第3篇

一、问题的提出

通常而言,在非理想社会运行状态下,契约是非完全合约。我们也可以合理推论,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员工(包括合伙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契约也是非完全合约。在合约的实际签订中,会计师事务所应用的契约多是要式合约,即契约往往是某地区劳动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具有相对比较固定条款和格式的书面合约。显而易见,这种契约缺少会计师事务所所固有的劳动用工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审计风险,使得审计成本无限放大。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外生的约束力量来控制,比如通过审计人员对自己出具的审计报告签字从而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当其无需签字时,这时候对审计人员的约束更多的只能依赖职业道德因素。特别是在审计实务中,审计外勤负责人不签字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本文拟就此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本文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运行的三级审核制架构提出研究的基本假设条件:

(1)所有合伙人都拥有该会计师事务所,而且都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经营者;

(2)合伙人和主管某审计项目的负责人(部门经理)都在审计报告中签字;

(3)审计外勤负责人不在他所审计的项目报告中签字;

(4)审计外勤负责人知悉其所审计项目中的所有重大事项;

(5)审计外勤负责人的助理人员不可能隐瞒审计重大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中非完全合约产生的原因

假设我们可以推知,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合约的不完全性,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存在两层风险比较大的委托关系合约。

第一层委托关系合约是A,即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合约。一方面虽然从理论上说,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合伙人,但需要强调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全体合伙人而不属于单个的合伙人。然而单个合伙人又恰恰是某个审计项目的经营者。这就存在由于合伙人之间的风险偏好不同导致合伙人之间的不同行为。例如某审计事项实际上风险是比较大的,但该合伙人却认为该事项风险可以接受,并私自决断而不提交给合伙人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讨论,最后该事项却引发了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危机。于是其他非当事合伙人却不得不被动地搭这趟苦涩的便车。

从另一方面分析,单个合伙人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对于其所拥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尽心尽力,尽量避免风险。但从经济学角度上说,合伙人对于自我的行为,作为风险偏好者,只是用效用最大化来替代利润最大化,这种替代收益与费用由他享有和承担。但由于事务所特殊的组织框架,其他合伙人在无形中承担了部分溢出风险。因为,毕竟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等合约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而且我国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都是改制而来,起始就可能存在着事业单位遗留下来的后遗症,很多合约签定是利益妥协的产物,这也积聚了非完全合约所致使的审计风险。

第二层委托关系合约是B、C、D,即委托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部门经理与方--审计外勤负责人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合约。由于审计外勤负责人直接面对客户,因而对客户的经营成果和各种信息的拥有,相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人而言,是最完备的。如果审计外勤负责人能力素质低下,或者存在故意败德行为等,甚至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合谋隐瞒重要审计事项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此时委托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完全不知晓,那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就存在巨大的控制真空,相应的潜在审计风险就凸显出来。特别是对审计外勤负责人缺乏强有力的刚性契约约束时,他就可能存在逃避责任的机会主义行为,甚至把审计风险成本全部转嫁到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人身上。

可见,会计师事务所非完全合约所隐藏的风险是很大的。其中引起会计师事务所合约的非完全性主要原因如下:

1.人类的有限理性。由于人类在神经生理和语言方面的局限性以及外在事物的不确定性、复杂性,虽然从事经济活动中的人在愿望上是追求理性的,但会计师事务所对员工所从事的审计活动的故意消极性不可能全面预见。而且,审计风险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即使再高明的管理者也不可能在合约中对员工的审计活动进行完善的细化。自然这就肇始了合约的不完全性。当然,这除了人的思维和行为是有限理性外,还与交易成本息息相关。

2.交易成本的存在。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合约中描述大量外在的随机状况要耗费大量成本。如果把这种情况细化,描述员工在审计时所应遵守的行为标准等特性,或者合约当事人各方为此必然采取行动,都需要花费成本。而且当劳动合约的限制条款太多,可能阻止某些业务精专、品德高尚的人才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就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就可能与初衷背道而驰,甚至阻碍会计师事务所的良性发展。正因为博弈双方完善合约可能要耗费大量交易成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员工只好作次优选择,省略与主要情况相关条款,使之处于模糊状态。这种不完备的合约却从一开始就累积了后发审计风险。

3.非对称信息。根据非对称信息理论,市场上买卖双方各自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通常供方是有较完全的信息,需方有不完全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希望通过输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使自己获利,从而存在机会主义行为。这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合约中其实是内生的非对称信息,即会计师事务所在合约签订后无法完备地观察和监督到审计人员的所有行为。也就是在合约中,无法推测审计人员在合约后的行为而导致信息不对称。另外,在合伙人之间,正是因为信息的非对称而使合伙人对风险的判断产生差异,直接导致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层委托关系的形成。

4.违约成本低廉。由于审计外勤负责人没有签字承担责任的约束,他就有可能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甚至与管理当局合谋增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但他可能获得大量造假收益。如果事件败露,在目前的市场和文化环境中,受到的处罚可能仅是被会计师事务所解雇。可见,合约的不完全性造成违约成本非常低廉,甚至会诱致某些审计人员铤而走险。

5.对合约认识的局限性。绝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合约只是把劳动局所制作的要式合约直接运用,而对要式合约中的可自由发挥的部分视而不见。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书,其中第九条第三款和第十一条就分别有如下文句:“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空白)、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对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空白)。”会计师事务所本来可利用这两条弹性款项进一步完善合约,但大部分合约双方都是一叉了事,没有发挥合约应有的作用。正是缺乏对合约效力的充分认识,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先天决定了合约的非完全性。

三、不完全合约所产生的审计风险防范

鉴于在中国目前所存在的经济发展环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门槛很低,行业人员良莠不齐,那么通过合约的完善来对审计人员进行约束就显得很必要了。但在注册会计师实务中,这方面常常被忽略,会计师事务所通常很少关注用劳动合约去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而过多地依赖职业道德。既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两层风险比较大的委托关系合约,则我们可以根据不完全合约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对于第一层委托关系合约

1.建立审计风险硬性约束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各合伙人应统一认识,建立以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对审计风险的评估尽可能数量化。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审计重要性水平,按不同客户、不同资产分门别类的确定重要性金额,以便各合伙人在一个相对固定的重要性水平上确定应提交给合伙人委员会讨论的重大事项。同时,因为审计重要性受到以往审计经验、相关法规、客户的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的评估结果以及会计报表各项目金额性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本所的重要性水平时,应尽量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另外一些与金额无关,但性质非常重要的非期望出现的错报和漏报,如管理层舞弊等,则可以采取列举法,把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影响审计报告的事项分类列举出来,形成条款,并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的合约中提及,以便合伙人不因偶然的疏忽而铸成大的审计风险后果。通过对审计重要性水平的相对书面化,使合伙人的风险偏好形式化,从而更好地规范审计风险控制,而不因个人偏好因子影响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

2.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合伙制。由于有些名义上的合伙事务所实际上工商登记的是有限责任制,使得外部环境约束合伙人的资源减少。真正的合伙制度可以使得合伙人的审计行为更为谨慎,每一个合伙人都有互相监督的意识。因为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其他合伙人的业务活动负责,每个合伙人也就有互相监督的内在动机。这种相互监督增强了单个合伙人的风险意识,而承担无限责任的巨大风险更是使合伙人对审计风险更加敏感。因而,如果要降低第一层委托制度的成本,根本的解决方案是实行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第二次改制,把有限责任制改为合伙制,以避免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先天不足造成合约的非完全性而衍生审计风险。

(二)对于第二层委托关系合约

1.完善相关法律。由于目前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不好,因为有必要通过法规对审计外勤负责人的审计行为作出约束,规定审计外勤负责人也需要对其所审计的项目承担一定的相应责任。如果行为特别恶劣,则可以规定已经有该种行为的人为财务审计职位的市场禁入者,当他被解雇后,其再寻找职位的成本无穷大,从而加大审计外勤负责人的违规成本。

2.完善劳动合约。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人员签订审计劳动合约时,双方可以充分讨论,并尽量挖掘合约刚性约束潜力,以便在风险收益中相互求得最佳平衡点。从而做到合约既可以尽可能降低审计风险,又能够吸引优秀人才加盟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