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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典故具有突出的语言特色,寓意深刻。它有极高的艺术价值。英语典故的用词简练,意味深长。它不仅富有深刻的哲理性,而且还被誉为语言和修辞艺术的瑰宝屋。英语典故在英美文学发展史上可谓是历久弥新,无论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典籍、宗教文献,还是人们喜闻乐见的神话传说,英美典故都占据着自己的一片天地,且广为流传,由此可见人们对其的喜爱程度。根据其来源的不同,可以将典故分为以下几类:
1、基督教典《圣经》的典故英美国家中,基督教是人们普遍信仰的宗教,它涉及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对西方社会的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其发展过程中,西方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伦理观等也深受其影响。《圣经》,作为基督教的教典,是西方文化形成的另一源泉,对英语有着深远的影响,它也极大地促进和丰富了英美典故的发展。英美文学作品中的许多典故都是从《圣经》中引用的,比如圣经中的人物或重要事件。如:forbiddenfruit禁果该英美典故出自于《圣经》中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亚当和夏娃由于抵挡不住诱惑,偷吃禁果,最后被从伊甸园中逐出。除此外,还有大量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也是我们所熟知的,如:Heapcoalsoffireonone’shead以德报怨AspoorasJob家徒四壁Juda’skiss口蜜腹剑lostsheep迷途者
2.其他来源的典故有些典故产生于民间的日常生活中的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然后被人们一代代地流传了下来,约定俗成,来象征一定的人或事。英语典故有些是存在于一些书面的典籍之中,而部分则是独创的,有着其独特的文化底蕴和语言特色。这些典故,如果我们只从它的字面意思去理解,往往不能真正领悟它的内涵,我们只有结合它的来源,它的文化背景,才能对它进行准确的解读。
二、英美典故的翻译方法
浓厚的民族特质和地方气息是语言的一大特色,英美典故也不例外。因此在英美典故翻译时,必须根据其来源及文化背景,有针对性地选择翻译策略。英美文学典故常用的翻译策略有下面几种,重点讲2种:
1、套译法汉译中西方文化毕竟有着很大的差异,有的典故如果不能够用直译策略翻译,如果要坚持采用直译,不可避免的将导致其真正内涵无法传达出来。但是如果这些典故与某些汉语典故有异曲同工之处,我们就可以采用套译的策略,通过其他汉语典故将其呈现出来。如:Crocodiletears假慈悲Cantheleopardchangehisspots江山易改,本性难移Somepreferturnipsandotherspears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一、白话音译个性足,音形结合作品多
徐志摩生活在时期,并亲身经历了之后的中国文学发展。当时白话文已经取代文言文成为书面语言的主流形式。作为西方文学作品翻译的大师,徐志摩极力主张用白话文而不是文言文翻译西方文学。徐志摩用白话文翻译,将他的西方文学译作正式带入全新的境地。例如,他翻译的布莱尔的《猛虎》,就采用白话的形式,将作品中的老虎描绘成一种虚弱、颓废的老虎,真正展现出原作的情感及力量。译作中,徐志摩用火焰似的眼光、骇人的雄厚、飞腾等现代词汇再现了老虎威猛的原型,这些词汇对当时有着传统国学经历的文人来说算是新奇。徐志摩还节译、转译了大量的西方文学作品,并从文化的视角将其翻译成一种文化现象,真正实现两种语言的转换。例如,徐志摩曾转译英国作家高斯的英译本,翻译法国作家福凯的《涡堤孩》实际上已经是编译了。徐志摩深知汉字属于“形音字”,而英语则属于纯拼音文字,所以中国人很容易见到字形联想到它的意思。例如,当时的康桥现在就翻译为剑桥,康桥给人以健康、优雅的气质,而剑桥一般会让人想到桥的雄伟、气魄等。“翡冷翠”便会让人想到一个美丽的地方“,赛有那拉”是目前对日文“再见”的最美丽的翻译。可见,徐志摩正是通过自己音译、意译相结合的翻译实践,推动着中国乃至世界翻译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早在20世纪20年代,徐志摩在英国留学期间便开始翻译诗歌。此后,他直译了很多西方文学作品,其中包括诗歌、戏剧、小说、散文等多个题材。特别是在其短短三十六岁的生命时间里,他翻译的西方文学作品涵盖绝大多数文体的作品,作者包括三十多位文学大师,如莎士比亚、拜伦、哈代、惠特曼等人。在诗歌方面,《徐志摩诗集》诗集中就收藏有十多个国家三十多位诗人的作品。另外,徐志摩还翻译了德国著名作家福凯的《涡堤孩》,意大利作家邓南哲的《死城》,英国曼斯菲尔德的小说集等等,与其同时代的作家相比,徐志摩翻译的数量虽然不多,但其范围之广,涉及的题材众多是绝无仅有的。此外,令读者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徐志摩对翻译名称的处理之成功,最终成为他的“注册商标”。例如,《翡冷翠》便是徐志摩西方文学翻译中的一个专利,他将意大利名城佛罗伦萨翻译为翡冷翠,巧妙融合了中西文学中的意蕴表达,其通过音译的方式,并采用一些形象感很强的文字,实现“音”与“形”相贴近的艺术效果。此外,徐志摩还充分利用自己编辑西方文学作品的机会提倡西方文学的翻译,如他主张用文言文翻译西方诗歌文学。总之,徐志摩的西方文学作品的翻译有着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同时他还深受西方浪漫主义、唯美主义风格的影响。
二、空灵飘逸译如诗,多元转译添色彩
徐志摩是中国新诗坛最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之一,他善于创作空灵飘逸的浪漫主义诗歌。然而,他翻译的西方文学作品大部分却是现实主义题材的,从其翻译作品的文体中可以看出其审美价值取向。同时,虽然他翻译的作品绝大多数是现实主义题材,而其中大多数为抒情方面的诗歌,带有浓厚的个人印迹,属于最浪漫主义的文学作品。徐志摩翻译了曼斯菲尔德的十个短篇小说,斯蒂芬斯的两部长篇小说,赫胥黎的《半天玩儿》等,徐志摩都将它们称为散文写成的诗歌。其实,徐志摩翻译的现实主义小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平凡人物的同情,二是对黑暗社会的批判。其中,曼斯菲尔德的小说便属于前一类,她的作品以美著称,有着“狂风骤雨向读者灵魂奔波”,徐志摩也为此深深震撼。自此,曼斯菲尔德便成为徐志摩精神上的感召者,并翻译了她的大量文学作品,并取名为《英国曼斯菲尔德小说集》。林徽因在其《悼志摩》中提到“:志摩是一个具有浪漫主义情怀的古怪年轻人,他的人格中最精华的是对平凡人的同情,没有一种情感,他不能同情。他对一切弱小的怜爱,他一生都在同情别人而忘记了自己的痛苦。”同样,赫胥黎的《半天玩儿》也是这种风格的作品,其主人公彼得在阳光中独自品味自己的寂寞,这时远处走来了两位华丽的小姐,而她们却不幸地遭到恶狗的侵扰,好心的彼得救了这两位小姐,但他的行为却受到了这两人的鄙视,徐志摩用诗化的语言描述了彼得的心灵,充满着无限的怜悯之情。徐志摩对文艺复兴以来各派的浪漫主义作品均有翻译,他翻译的首部德国浪漫派作家福勾的《温蒂娜》,便是以中古为背景的骑士小说,叙述了一个美丽的妖怪与人类之间的爱情故事,他当时看到这部小说时非常感动,并非常欣赏其文笔结构。20世纪30年代,中华教育基金会推选徐志摩、梁启超、闻一多等人翻译了美国浪漫主义诗人惠特曼的《我自己的歌》,这是其参与的第一部有着重要影响的浪漫主义文学作品的翻译工作。徐志摩翻译笔法的流畅完美,再现了原作动人的情节,如在翻译《曼斯菲尔德》文章时,他就曾引用奥帕尔的一首非常悲观的诗歌,其回忆了家人生前的美好生活变成了虚幻,悲观的诗人无法回避这种幻灭所带来的深刻反响。1924年,泰戈尔访华,徐志摩担任翻译,这次合作使得二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两人都是有着双重文化背景的诗人,他们都具有良好的东方文化修养并羡慕西方文明。徐志摩翻译了泰戈尔在中国的全部演讲,并陪同他一起远赴日本。后来徐志摩还专门赴印度拜访泰戈尔,他翻译的《谢恩》、《园丁集》便是泰戈尔六十多首诗歌中最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可见,浪漫主义诗歌的翻译是徐志摩翻译中最得心应手的,同时他的美学色彩的译作更增添了原作的浪漫主义色彩。徐志摩自谦自己的翻译是一朵没有灵魂的假花。徐志摩不懂得意大利语,如果要翻译意大利语方面的文学作品就需要转译原著的作品。例如,邓南哲是意大利著名的诗人、剧作家,他的戏剧摒弃了日常生活的繁杂,在语言上更加追求抒情、优美的风格,能巧妙地借助剧中人物之口来渲染作者所要表达的唯美主义色彩及风格。邓南哲的作品通过英国著名文学家西蒙斯的翻译,扩大了该作品在英国及世界文坛的影响。徐志摩便是通过西蒙斯的译文指导邓南哲的,其在英国剑桥大学留学期间,苦于找不到邓南哲的英译本,他曾下决心转移了邓南哲先生最有名的戏剧《死城》的部分内容。四年过后,徐志摩在中山大学图书馆整理旧有资料时偶然发现了这部译作,再次激发了其对这位著名作家的热爱,他曾撰写了《丹农雪乌》这部专门介绍他生平及创作思想的文章,并从唯美主义的观点论述了其所受到的影响。后来,徐志摩又创作了《丹农雪乌的戏剧》对《死城》这部作品的创作背景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与诠释,该部作品描写了具有美学色彩的兄妹畸形恋爱,是邓南哲先生的处女作,该作品一直笼罩着某种神秘的忧伤与不安。
作者:赵丹单位:西京学院
其代表就是集文学家、政治家与哲学家于一身的重要人物西塞罗,他的政治哲学论、演说词、修辞著作等对罗曼文学艺术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他还将自然地法理论融入共和政体中,提出了最早的人人自由平等的法理思想,认为所有人都要服从法律,他提出的分权论与制衡论被近代欧洲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视为珍贵的遗产。然后就是英国著名的大法官、政治家与作家———托马斯·莫尔,他所创作的《乌托邦》可以说是欧洲空想社会主义的首创文献。托马斯认为如果人类想要构建一个和谐的公共秩序,就必须创建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使得所有公众事件都以民主的方式加以解决的理想社会。从法律视角看,《乌托邦》渗透着强烈的民主精神,同时,《乌托邦》还被文学领域视为名著。发展至欧洲的启蒙运动时期,一系列先进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参与到这场运动中,其中孟德斯鸠的《论法精神》,被称为独特的资产阶级的法学百科全书,在此书中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法学理论。紧接着更为激进的启蒙思想家的代表人物卢梭,其创作的《忏悔录》及《爱弥儿》等,彰显出了解放个性、热爱自然、激越感情等文学思想,同样出自于卢梭之手的著作《民权论》等,其法律思想几乎超越了同时代的所有启蒙思想家,对法国、欧洲甚至对全世界的法律思想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美国颁布的《独立宣言》以及法国颁布的《人权宣言》等都打上了卢梭的法学思想烙印。
二、正义性法律精神在西方文学中的体现
法律的目标是实现正义,法律的内在精神也是为了彰显正义,然而并不是一切法律都能够体现正义,甚至与此完全相反,现实社会中的部分法律不但无法凸显正义,反而与正义背道而驰。但是,文学作为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能够将这些现象以文学的方式真实且到位地表述出来。以《安提戈涅》这部文学作品为例,故事中的克瑞翁身为一方的执政者,其自身就是法律的代表,他颁布了禁止安葬吕涅刻斯的法令,虽然此条法律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城邦的安全与和平,体现对人民统治的公正性,但是遭受到了人民的质疑以及安提戈涅的不满与反抗,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从正义原本的价值体系去分析,这条法令违背了基本的人性需求,换句话讲就是对人性的践踏和不尊重,无法满足人们对理想社会状态的期冀,显然也是与正义相背离的。再如《威尼斯商人》这部作品,故事中的夏洛克明明持有契约本,应该受到法律的支持,判决结果却与之截然相反,同样从正义原本的价值体系去分析,会发现这份契约在正常的、理性的、文明的人类社会中是不会执行的,虽然契约从各方面来看都合法有效,但对其执行的结果是安东尼奥必死无疑,从人性角度去看是既无人性又失公平的做法,很明显是与法律的正义精神相背离的。通过文学作品的展示,大家可以看到现实中的法律并不是完美无瑕的,而是具有一定程度的世俗性,促使人们更加理性地去认识、去思考、去理解法律。透过以上两部著作的法律精神研究,可以发现,当人们站到法律角度去探讨作品所彰显的法律精神的过程中,思维通常会陷入逻辑化与机械化的模式之中,从而更多地关注法律条文而忽视隐藏于法律之后的本质精神,致使出现对法律过于浅层化的认识。
三、合法性法律精神在西方文学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