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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中还应注意对开挖环节的控制,要保证沟渠的质量有效的开挖是十分重要的,在施工中对U型槽的开挖是十分重要的基础环节,应全面勘探的数据指导下帮助进行沟渠开挖的指导,尤其是在土方开挖的施工中应注意开挖的范围和深度,一方面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一方面控制沟渠的高程,以此保证沟渠使用效果的实现。在此环节中还应控制工程量,保证沟渠质量的同时降低工程量过大而形成的成本超支。最后是培土环节的预先设计,在施工中沟渠培土的环节是十分重要的,对预制构件的应用是应保证培土作业的质量。实现逐级分层的夯实与回填,对沟渠乃渠堤顶部跨度进行有效的控制,沟渠与外部设施的比例应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在应用过程中应对施工中的高程进行全面的控制,建立完整的高程控制系统,对施工环节进行控制,同时也在施工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监控,保证工程质量。总之,在应用中应对沟渠施工的质量因素进行分析,实现有效的前期控制,保证各项施工技术和措施在施工中获得有效的控制与质量提升。一方面避免对成本和材料的浪费,一方面则是保证沟渠施工的质量。同时还应考虑沟渠在施工中和使用中对环境的影响,尽量避免过度的干扰当地的水文和地质状态。同时在施工中还应做好各项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农业灌溉工程中沟渠施工的关键技术分析
2.1渠道施工技术
渠道主体是灌溉沟渠的核心设施,在施工中应注意各项施工技术的控制,其中包括了土模水泥砂浆施工、土模浇筑施工、预制混凝土小板、预制U型槽、预制涵管等工作。在实际的工程中,通过对灌溉网络的设计与调整,因此新建的沟渠往往会在回填的新土上进行施工,所以在施工中利用预制件来控制管道的质量以及沉降等就成为施工中的关键环节。同时预制件可以大幅度的降低施工作业的工程量,因此预制U型构件和涵管技术就成为沟渠施工的主要技术。按照干渠和支渠的设计,U型槽的尺寸也不同,所代表的深度和宽度也就不同,多数的预制件在宽度700-600mm;深度700-600mm,厚度则统一为30mm。在施工中应注意一下关键环节:
(1)土模构筑。
土模开挖是沟渠施工的第一步,开挖U型土模的时候应注意线路和深度的控制,首先应按照土质情况进行放样和划线,按照U型槽的尺寸、沟渠底部纵坡按照比例进开挖,渠道首段应考虑预制安置后与田面高度一致,尽量减少土方的开挖,控制开挖深度,保证U型槽顺利放入即可。
(2)U型槽施工。
土模开挖完成后,将U型的预制槽按照放样位置进行放置,安放过程中应保证槽的平稳和直顺,槽和槽之间预留缝隙,模型有出入的应从两侧进行找平,减少整体预制槽之间的高程差异,增加整体渠道的协调和美观性。
(3)培土施工。
完成U型槽的安放后,需要进行培土,将槽与渠堤之间的孔隙进行填充,培土时应注意质量控制,如果培土的质量差就容易导致土层流失,导致预制槽失稳,从而影响沟渠的使用效果。此时应注意进行分层夯实,回填。渠堤的顶部应保留一定的宽度,靠近田地的一侧应保留边坡,渠堤顶部应充分考虑沉降因素,夯实后高出预制槽顶10cm。
(4)镶嵌施工。
对施工嵌缝的处理也会影响整个渠道施工的质量,在施工中主要是利用嵌缝的材料对预留缝进行填充,选择C15的混凝土作为填充材料。嵌缝回填前应对缝隙进行清理,然后将混凝土填入,找平使其与U型槽内壁一致。过多或者过少都会影响渠道的使用和美观。
2.2排水干沟的施工技术
(1)修筑土模。
按照梯形开挖的方式进行土方处理,两侧按照渠道的规划进行放样,开挖时应注意渠道的高程差,保证落差从而实现顺利排水,沟底宽度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沟底的纵坡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放样,边坡比例可以设计为1∶0.45,同时保证边坡平整。
(2)沟渠基础浇筑。
排水干沟往往设置在渠道的旁边。如有车辆行驶则会对干沟产生影响马路边的土对多孔板的影响也会随之增加,如果沟底不进行处理则会影响干沟的使用状况,多孔板会出现塌陷,所以应对基础进行浇筑处理,在开挖基础上铺设碎石垫层,并浇筑混凝土。
(3)设置多孔板。
完成开挖和基础浇筑后就是安放多孔板,将多孔板依照边坡的坡度安放,板与板之间保留5cm的嵌缝,然后在板顶的外侧铺设碎石垫层,厚度应保证大于10cm,在上面浇筑大于7cm的混凝土,最后安置预制的顶条。
(4)培土施工。
干沟的是也需要对土层进行回填,并夯实。干沟堤培土应注意的是边坡的控制,靠近道路一侧应与道路进行合理的衔接,靠近田地的一侧则应保证回填宽度大于5cm,高度10cm以上,并回填一个50cm平台,利用边坡1∶0.75与田地平面衔接。(5)嵌缝回填。和干渠施工一样,完成培土后就是对嵌缝进行处理,尤其是干沟的嵌缝处理应分层进行,上部利用混凝土回填,下端则利用无砂细石混凝土进行回填,使得板后的水沿着下端渗出,避免板后的积水过多而影响多孔板的渗透效果,甚至导致坍塌。
3结束语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状况;社会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到2005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推算,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规模已达1.2亿人,其中,进城农村劳动力约为1亿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保险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因为这既关系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而具体到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来说,现行的社会保险体系中,对农民工而言,哪些该先行,是值得慎重考虑的。一些地区急于给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而没有考虑到农民工的流动性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导致农民工退保现象的频频出现。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因为从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各种各样的劳资纠纷,均决定了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以及医疗保险制度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优先得到确立。本文通过对农民工群体就业状况的全面剖析,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优先安排作一些积极探索。
一、农民工就业状况分析
(一)农民工就业行业状况分析
农民工是新兴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这一群体文化程度相对低,一般从事重、脏、累、险的工作,劳动条件差,工伤事故的发生率比较高,且一旦发生就会比较严重。据劳动社会保障部2005年快速调查显示,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其中制造业占27%,建筑业占26%,住宿和餐饮业占11%,批发和零售业占1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9%,其他行业占15%.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也表明,2004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制造业的占30%,从事建筑业的占23%,从事社会服务业的占10%,从事住宿餐饮业的占7%,从事批发零售业的占5%.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提供的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约4000万人,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三成以上,占建筑业一线人员的九成以上。④据河北省劳动保障厅调查,从事制造、建筑的农民工占47.3%,建筑业占到了全部外出农民工的32.7%.⑤广西南宁农民工的行业中,建筑业约占86%.而全国大事故大多来自建筑行业,北京七成大事故来自建筑业,2003年1至9月,全国建筑业每大要死亡6.5人。这首先是由于农民工在就业中的弱势地位,维权意识不强,经常是被动地接受雇主的许多不合法的要求,使得许多雇主依然千方百计逃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劳动强度、报酬和工伤处理办法全凭雇主单方来决定。而一旦出现工伤事故,雇主就可以推卸责任。此外不少雇主为了压缩成本,不给农民工提供必要的保护及安全措施,这使得农民工面临极大的安全风险。其次是安全意识淡薄,劳动技能不高。由于农民工进城务工之前从事的是一些危险性较小的简单农活,使得他们对于工业生产的安全重视不够甚至是漠视,从而频繁导致工伤事故发生。最后是农民工的就业行业风险性巨大。由于农民工的知识水平有限,劳动技能不高,所以一般在像建筑业这样风险性较高的行业就业,从而使得农民工成为工伤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
(二)农民工健康状况分析
1.职业病是影响农民工健康的第一大病
首先,农民工是职业病高危人群,尤其是尘肺病人中农民工数量占很大比重。可以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方,就是农民工集中的地方。根据山西晋中市工会调查显示,全市106354名职工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达65004人,占总数的61.1%,其中接尘人数为45088人,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的69.4%,粉尘危害成为职业病最突出因素。而晋中市2800余名患有尘肺病的职工中,绝大部分是农民工。另外,在水泥制造业、化工业、油漆涂料业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慢性甲苯中毒、慢性铅中毒等职业病逐渐开始发病。
其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工作环境差,一半以上有诱发职业病危险。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通报了主要针对农民工的全国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据对29个省份的不完全统计,检查单位21万多户,检测单位5.3万户,不合格的占检测总数的57.5%.
最后,农民工对于职业病的漠视。农民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市场竟争力较低,在当今大量农民流动到城镇就业,找到工作已属不易。他们担心的是自己的饭碗及其工资怎么样,工资能否及时、足额拿到手。而对工作能产生职业病到没有在乎,或者说没有考虑过工作还可能导致什么病。
2.劳动强度也是影响农民工健康的重要因素
央行关于对农民工就业分布和收入的调查的报告显示,农民工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比较恶劣,从事的工作普遍具有重、脏、苦、累、险的特征。工作时间偏长,51.3%的人每周工作在41~60个小时之间,32.9%的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1个小时。农民工群体工作超过法定时间的接近85%.农民工收入水平近期虽然有所提升,但以劳动的艰苦程度衡量,其工资水平仍然偏低。根据清华大学李强教授在涉及外来人口32万的北京丰台区,通过配额及问卷而访谈方式,完成的493份有效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73.5%的农民工存在超时工作(即每天9小时以上),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的占65%.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占23.6%(见表1)。
表1城市农民工每天劳动时间调查结果
劳动时间人数百分比(%)
7小时以下285.8
8小时10020.7
9小时418.5
10小时17035.2
11小时306.2
12小时7916.4
13小时51.0
14小时及以上306.2
合计493100.0
由上表同样得出,农民工群体劳动时间普遍比较长,劳动强度也比较高,这种工作状况给他们的健康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3.食品安全问题
农民工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以建筑行业为例,造成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筑工地有效工期较短,工程规模小,一般没有规范性食堂,很难达到卫生许可条件。二是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卫生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采取有效的卫生安全措施;农民工也没有充分认识到危害性,不能提出相关的卫生要求,或者认识到了,也提出了要求,但在谈判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三是建筑商的卫生安全责任感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都很差。建筑商只注重商业利润而轻视工人的健康,而农民工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此外,由于建筑工地人员流动性大,饮用水、住宿条件差等,也容易造成一些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昂贵的医疗费用,对广大农民工显然不堪重负。大多数农民工只能小病仗着年轻力壮拖,大病就只好回家,如果患了职业病也只有自认倒霉。而农村也不是他们天然疗养所,据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介绍,农村中有一半左右甚至更高一点的人看不起病,有40%~60%的人,甚至更高,因为看不起病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全国不同的地区比例不一样。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因为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因病在家里死亡的人数估计在60%~80%.
(三)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分析
农民工为了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挣更多的钱,不得不频繁的向不同的地方流动。根据农业部调查显示,40%的农民工没有固定工作,平均就业8~9个月,3个月以工的占11.3%,4~6个月的占16.3%,6~10个月的占73.3%,10个月以上的占7.8%.据调查,湖北省农民工在外出打工3年以上的占29%,3年以下的占71%;在一个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占19%,3年以下的占81%.天津市农民工在外打工3年以上的占26%,3年以工的占74%;在一个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占31%,3年以下的占69%.农民工表示坚决不回家的占2.4%,争取留在城市的占17.5%,但最终能留在城市的估计不足10%.同时,由于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因素的阻碍,不少农民工即使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了多年,也很难融入城市,到一定年龄以后农民工还是要被迫回到农村。再加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和地域分割,个人帐户不可转移,社会保障网络在全国无法对接和联通,无法使农民工享受到社会保障的保障利益,从而使得农民工这种流动性比较高的群体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不高。
二、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和数据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农民工的贡献和作用相比,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应该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农民工自身利益的保护
首先,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与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完全不对称,这是绝对不合理的;其次,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工种,受工伤、疾病困扰可能性大,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实现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再次,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关爱和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人群的需要,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最后,有利于对农民工消费行为的引导,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能兼顾其长远利益。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提升我国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转为城市型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在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下,在改革开放前的20多年时间里一直停滞不前,严重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呈现出“工业国家,农村社会”的特征。这种局面直至今天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据有关资料分析表明:我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仅为32%,离中等发达国家49%的比例还相差甚远。城市化滞后引起或加剧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农民收入过低和增长乏力、就业压力大等,在很大程度上均与城市化滞后有关。而提升城市化水平最重要的实际措施之一就是建立面向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有1亿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职业。农民工已成为推动我国城市化水平提升的基本力量。但由于前述种种原因他们至今尚未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加上其他因素,致使农民工仍然处于流动状态,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村人口过多导致的。在土地供给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过多的农村劳动力会排斥资本和技术对农业的投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得到提高,农民输入也就无法增加。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减少农村人口,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富余劳动力是很难转移出去的。农民工作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为农民提供制度保障,改变排斥农民工的传统政策,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工自觉依法、有偿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经营权。同时,农民工要转变传统观念,适应城镇化的趋势,积极参与到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设中来。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
农民工大部分由年轻人组成,他们在城市受到制度和政策的排斥,干着又脏又苦的活,还经常受到城市人的歧视,使得他们可能会产生不平衡心理。而且,农民工的工作一般具有短期性,工资又低,在失业没有经济来源而又得不到必要的社会保障的情况下,显然对社会稳定是一种严重的威胁。据一项对上海、广州、沈阳3市的刑事犯罪研究表明:1990~1999年间,农民工作案率大幅度上升,上升幅度分别达到70.15%、182.27%、99.87%.农民工在无任何保障时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可见一斑。即使他们没有刑事犯罪,其中有许多人为生活所迫从事违法乱纪的经营活动,如造假贩假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给失去生活保障的农民工正当的社会认可和人文关怀,有利于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动荡的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冲突的。和谐社会的建立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意味着只要是我国公民,就应该享受最基本的国民权益和保障,国家不应该根据出身、来源地和职业等而区别地对待每个公民,而应提供均等化的服务,因为每个公民都履行了同等的国民义务和责任。如果没有公平待遇,那么各种歧视就会出现,纠纷就会接踵而至。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以及相伴随的各种制度安排实际上就是一种不公平的制度安排。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安排如果持续下去,则不但不能建立和谐社会,还会使城乡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因此,从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必须真正着手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优先序安排
通过前述对农民工就业现状分析,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及现有制度决定了不可能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保障。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亟需解决,因此,必须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各项目进行优先序安排。我们认为,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安排必须根据当前农民工实际需要和政府人力财力,分清轻重缓急,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建立和完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不同险种要采取分清主次,分步推进的方式来实施,不能不顾农民工群体的现实状况而对各个项目不分主次,一哄而上的来实行。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方面出发:
(一)加快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农民工当前最迫切的社会保障项目,也是解决好农民社会保障的着眼点。从屡屡发生的农民工工伤事故以及由此导致的众多的劳资纠纷,决定了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尽快优先得到确立。建立工伤保险制度,这是几乎所有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普遍优先考虑的社会保障项目。这种保障项目不存在账户积累与保险关系接转问题,项目成本亦不是太高。对农民工来说,这是一种迫切需要的职业伤害风险分散机制,能保证其一旦遭受职业伤害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对用人单位来说,则是建立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基础之上的工伤赔偿机制,费用也不高;对政府部门及负责组织赔偿的部门来说,亦较易操作。而且,由于建立起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机制,用人单位将会更加注意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二)积极建立农民工疾病医疗社会保险制度
建立农民工的疾病医疗保障尤其是大病保障制度。由于农民工所从事的大多是脏、累、重、险的工作,劳动条件相对比较恶劣,生活、居住条件亦较差,患病是难以避免的。在缺乏保障机制的情况下,患病尤其是大病不仅给农民工带来身体的伤害,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失业,从而因为失去经济来源陷入贫困。所以应当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大病医疗部分的社会统筹保障机制,在最大范围内分散由于疾病给农民工带来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对农民工医疗保险进行一定的分类。那些在城市的工作相对稳定、有固定住所并将长期在城市工作的部分农民工,可以参加当地的各种基木医疗保险。那些流动性大、从事短期工作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专为农民工设立的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缴费较低,可根据民工的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保障层次。具体而言,首先该医疗基金有个缴费的底线,所有民工都要按此标准缴纳,按此层次享受的待遇。在此基础上,如果农民工愿意还可以缴纳更多的保险金,相应享受较多的保险待遇。
(三)有区别地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对拥有比较稳定的职业、相对固定的住所和单位,在城镇居住达到规定年限的农民工,应该考虑将他们纳入当地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其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办法可以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执行。对无固定职业且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则可以设计一种过渡性的方案,如制定一定范围内不同档次的缴费率由农民工自愿选择,同时规定儿雇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农民工所选择的缴费率缴纳相应档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对进入城市从事经营性职业的自雇农民工则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保障制度安排。同时,为所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建立个人账户。
(四)建立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
针对农民工的就业状况极不稳定的现状,应建立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实行“现收现付”制。但是由于城镇失业保险制度建设面临着巨大压力,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使这项制度实施起来具有相当难度,鉴于此,应采取积极的就业促进措施或失业援助计划作为建设失业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失业保险制度。如《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把失业保险扩大到农民工,为签定劳动合同的农民上提供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或生活补助费。条件还不具备的城市可为失业农民工提供一些帮助以渡过难关。如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公共劳动”为失业农民工提供“最低生存保障制度”。
注释:
①高文书。进城农民工就业状况及收入影响因素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06,(1)。
②有人将农民工称为除了“三农”问题外的“第四农”问题。
③劳动保障部课题组关于农民工情况的研究报告。当前农民工流动就业数量、结构与特点[EB/OL].http:shshldbz050729nmg.htm.
④雷敏。调查显示:建筑业一线人员九成以上是农民工[EB/OL].http:20041110n222928763.shtml.
⑤陈树新。河北省农民工社会保障情祝调查分析[EB/OL].河北劳动保障网:2003tjzl.
⑥梁成虎。农民工面临严重职业病威胁[N].山西晚报,2004-09-16.
⑦王淑军。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情况[N].人民日报,2004-05-18.
⑧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4年11月5日新闻会。
⑨卢海元。构建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弹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J].中国劳动保障,2005,(7)。
⑩郑杭生,洪大用。重视和发展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事业[J].学术交流,1994,(5)。
赵蓉,岳世忠。论农民工———都市边缘群体与社会保障地位的边缘化[J].开发研究,2005,(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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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卢海元。构建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弹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J].中国劳动保障,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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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蓉,岳世忠。论农民工———都市边缘群体与社会保障地位的边缘化[J].开发研究,2005,(6)。
【摘要】我国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他们文化水平低,缺乏劳动技能,观念保守落后,不仅影响了自身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工业产品的竞争力。对此,文章紧贴农民工的实际和需求,提出了操作性强、易见成效的教育培训方法。
【关键词】农民工;教育培训;劳动技能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具有农民户籍而又长期在城市打工的人。从20世纪80年代初少数农民离开土地到城市谋生,逐渐发展到后来轰轰烈烈的“民工潮”以及最近两年出现的“民工荒”,足见“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存在于中国社会的不可忽视的庞大群体。有关统计显示,我国第二产业就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7.6%,其中加工制造业占68%,建筑占80%;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2%。这组数据佐证了2004年中央1号文件的判断:“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看来,农民工的知识水平、技术能力如何,不仅关系到他们自己的生存质量,也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因此,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是摆在我们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将从微观的角度进行探讨。
一、深刻认识农民工
提起农民工,我们就会想起电视连续剧《民工》中鞠广大父子,他们是我国一亿多农民工的典型。从身份看,他们是农民,户籍在农村,拥有承包土地,农忙时回乡参加农业劳动,从土地上可以获得一部分收入。从职业看,他们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的第二第三产业打工,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对于许多农民工而言,这份报酬正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收入。我国社会尚属城乡二元结构,而农民工恰恰处于“两栖”的尴尬境地,以城市生活为主,而又居无定所,工作不稳定,因而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但是农民工的付出却凝成了现代城市巨大的物质财富,许多创新思想是通过农民工的手才变成了现实的。透过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的表象,我们看到了他们精神品格。
农民工出身于“农民世家”,以农为业,祖辈如此。到城市谋生,置身于另一种相对文明发达的环境会遇到诸多问题:干活苦脏累,工资待遇低,权益无保障,饱受城市人的歧视。这一切并没有把农民工击倒。他们一代又一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奔向城市,做那些文化人不愿做也不能做的事,顽强地走出了一条“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的希望之路。农民工以自己的行动锻打出属于农民工特有的自强不息的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品格,这是享受生活、讲究快乐的城市人无法比拟的!
当然,农民工自身的弱点也是极为显著的。
一是文化水平低。从2002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不识字的占7.59%,小学文化的占到30.63%,初中文化程度的占到49.33%,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09%,而大专及以上的仅占0.56%,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6.7年,另据对全国7个省市247名农民工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具有高中学历的65人,占26.3%;具有初中学历的163人,占65.9%;小学学历19人,占7.8%。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3.7%,显然,当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偏低。
二是缺乏劳动技能。据调查,从接受职业技术培训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劳动力科技素质较文化素质更差,在抽样调查的46076个劳动力中,接受实用技术和一技之长的培训人数仅占总数的16.4%,而无一技之长或缺乏实用技术的人数高达83.6%,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只占调查总数的2.2%,获各种技术等级证书的只占5.2%。
三是观念落后,思维定势。农民工长期生活在农村这样一个以自给自足为特征的小农经济社会里,他们的人生从最初社会化开始,接受的就是农业经济观念,自由,闲适,目光短浅,没有志向,没有追求。他们进城打工为的是挣几个钱,养家糊口,从来没有想什么“产业工人”,“市民”,更不会去考虑市民化、城市化、现代化等问题。在许多农民工眼里,挣钱的“挣”变成了“糊”,在“糊”的观念作用下,往往可以做好的事情,也未心甘情愿做好。显然,这样的农民工与现代产业工人相距甚远。他们对先进文化很多时候是不屑一顾的。农民工落后的观念和意识导致他们的思维定势,固步自封,顽固保守,已经严重影响了自身的发展,影响了工业产品的竞争力。作为城市产业工人一部分的农民工,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必须加强学习,苦练内功,提高素质,使自己成为本质意义上的产业工人。
二、教育培训农民工
教育培训农民工最直接的目的是为城市塑造新型的产业工人队伍。农民工是教育培训的主体,脱离农民工的实际和需要而高谈阔论教育培训农民工是难以取得实效的。农民工的需要是生存需要,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实际来讨论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和效果诸问题。
1.以职业能力训练为核心。农民工的需要有二:一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二是新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前者属于职业能力范畴,是显性的,农民工自知其需要;后者属于职业素质范畴,是隐性的,农民工未必知道自己需要。前者是实后者是虚。农民的见识决定了农民工就实避虚。因此,教育培训农民工,要顺势而为,把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放在核心地位,让他们学了就能用,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只传授基础知识,训练基本技能,不谈思想观念的更新,思维方式的改变是达不到培训目的的。针对农民工这一特定的对象,职业素质教育要尽可能渗透在职业能力培训过程中。职业素质教育的内容颇为广泛。诸如城市生活常识、环境意识,产业工人伦理道德、企业文化与企业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对农民工的价值观、人生观的引导等。职业能力的训练是教会做事的,而职业素质的教育是教会做人的。对农民工而言,要在做事中学做人,而不是先学做人再学做事,这一点有别于普通教育,也有别于一般的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