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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从事大地测量、海洋测量、投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系统、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等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主要研究方向有动态大地测量与环境变化及灾害监测、空间大地测量理论与技术、精密工程测量与三维工业测量、海洋测量技术、交通导航工程、土木工程测绘、海洋工程测绘、水利工程测绘、矿山工程测绘等。开展测绘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测绘行业及相关工程部门高层次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的矛盾,面向生产第一线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通过培养,测绘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及现代化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好的职业素养、较强的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基于测绘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构建科学的培养模式,设置合理的课程体系,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至关重要。
2测绘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根据人才培养标准,借鉴我国的测绘行业目前正处于升级转型期,各事业单位、国企、民营企业单位都亟需掌握基础理论、能从事高新技术工程的人才。从人才培养和企业需求两方面入手,设计以下培养模式。
2.1“高校+企业+项目”模式
这种模式的核心是与企业联合培养。以校企共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联合实验室为培养平台,充分利用校企双方在人才、技术、设备和环境方面的资源,优势互补,以企业的生产或科研项目为牵引,通过共同承担科研项目或共同完成生产项目,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提供良好的工程环境,营造真实的工程氛围,同时创造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实现合作双赢。这种培养模式的关键是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能够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联合培养中得到利益,尝到甜头,弥补企业在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方面的投入,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与科研生产紧密结合。
2.2“培养+就业”模式
这种模式是以就业为导向,兼顾研究生和企业双方利益,保证企业能引进需要的专业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企业双方有合作意向后,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企业投入一定的培养经费,指定专门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第二导师,实际参与企业的生产和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到企业任职若干年。这样,如果是在职学员就读新模式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更容易得到企业的支持,有利于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非在职人员也能较好地解决本人的就业问题,一举两得。
3课程体系的设置与建设
按照2009年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课程设置文件精神,以培养测绘工程高层次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遵循实用性、针对性、创新性和综合性原则,融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和“CDIO”工程教育理念,参照国家“注册测绘师”任职资格标准,构建全新的课程体系。
3.1课程设置突出职业色彩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因其生源的特殊背景,所应掌握基础知识的广度和专业知识的深度以及研究能力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特点,导致了其课程体系构建必须遵循以下规律:课程教学从强调学科内容转变为强调学生的经验和体验;课程体系从单一教材转向强调教师、学生、教材、环境因素的整合;关注学生职业背景及工程体验,在课程教学中加重职业的色彩,强调理论性和职业性的完美统一。
3.2课程体系构建
1)以企业需求和职业能力培养为导向,构建课程体系。由于专业学位硕士教育作为具有显著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教育,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所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的构建必须从深入行业企业调研入手,认真分析行业背景、企业技术现状和人才需求,根据国家及行业发展需求确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职业所需要的“构想—设计—实现—运行”能力为主线,对照行业企业所需的知识、技术和能力,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职业核心能力分析与目标设计;提炼专业核心知识和能力要素,明确理论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安排和学位论文方向等内容,以此构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2)按模块化组织教学内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构建应以职业需求为目标,改变以往以学科知识为基础设计课程体系的传统,按照行业企业所需的知识、技术和能力,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学科知识重组。为此,黑龙江工程学院测绘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的设置从行业发展需求出发,在遵循学科和知识内在联系规律的基础上,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设置课程体系。在组织课程体系时,实现教学内容的模块化。1)公共必修课模块:主要包含自然辩证法、外业、知识产权课程。与此同时,设置信息检索、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应用等公共选修课。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具备一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基础、较好的职业素养,重在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科学意识和必要的知识修养。2)基础理论模块:主要包括应用数理统计、高等应用测量、现代测量数据处理、软件工程课程,主要目的是夯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基础,为专业课学习创造条件。3)专业课模块:包括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课以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为本位进行设计,适当把“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认证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进行归纳、凝练,融合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部分课程及相关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形成若干模块化课程,为学生参加职业资格应试打下基础,推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内容的衔接,使学生具备一些岗位需要的专项知识和能力;根据学生可能的就业去向,设置现代工程测量技术研究及应用、地理信息工程、遥感信息工程、GNSS技术研究与应用等方向模块课程供学生选择。4)学位论文与专业实践模块:这一模块是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环节,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环。它是在理论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经过在企业的综合实践,结合自己所参与的实际工程项目进一步锻炼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职业综合能力。
3.3与职业任职资格对接
形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职业素质指导与训练研究是新课程体系建设的目标之一。依据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认证标准,以“测绘工程案例”教学及以满足“注册测绘师”任职资格为核心设计课程教学体系,补齐测绘工程技术人员通过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困难之短板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能顺利通过任职资格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任职资格,同时提高他们的工程技术应用能力和工程项目的管理能力。
3.4将实践教学环节纳入课程体系
目前,我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手段还是课程教学,它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种形式。以往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缺失在课程教学方面较为突出,为避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直存在的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间不能兼顾的矛盾,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构建要以提高学生工程技术应用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为核心,继承测绘工程学院办学传统,发挥专业学科优势,利用合作企业测绘工程项目资源,产学研结合,企业深度参与理论与实践课程设置、实施及管理,构建测绘专项设计实践、工程项目设计实践、工程项目实施实践、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测绘新技术应用创新实践等实践教学体系,以企业为主导,全面参与课程体系的构建及实施。
4结束语
教育部在这份题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点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的简报中,介绍了国务院学位办通过推进各项改革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具体举措,其中包括对专业硕士学位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情况的介绍。
教育部批准了北京大学等64所高校,在法律硕士等15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共资助改革试点2360万元。武汉大学的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测绘工程)、工商管理硕士以及湖北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参加了试点。
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参加试点的学校和专业必须实行双导师制,应安排学生参加至少半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用工程报告或工作总结等代替毕业论文,不再把SCI或EI等作为专业学位的评定指标。
1.ESP教学理念在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2.新形势下英语硕士点建设的几点思考
3.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问题思索
4.英语专业硕士毕业论文的语言错误分析研究
5.医学硕士研究生互动式英语教学方法的探讨
6.英语硕士论文文献综述中转述动词的对比分析
7.我国英语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标题的词汇句法特征研究
8.中外英语硕士论文转述动词对比研究
9.商务英语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情况分析
10.硕士研究生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词汇学习策略研究
11.英语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能力现状调查与培养途径分析
12.主题-任务教学模式探究——以地方高校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为例
13.中国学生英语硕士论文引言部分转述语使用情况的语类分析
14.中国应用语言学专业英语硕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体裁特征
15.“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工程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模式研究——以重庆科技学院为例
16.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科技英语翻译能力分析
17.学术论文体裁教学不可或缺——英语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引言写作情况调查
18.英语报刊与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课外英语阅读
19.基于新媒体支撑的面向硕士研究生实用英语教学的探索
20.论英语硕士学位论文中的参考文献问题
21.中国学生英语专业硕士论文“前言”部分的语类结构模式分析
22.硕士研究生EAP习得模式探索——武汉科技大学某研究所硕士生学术英语习得个案研究
23.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学术英语需求分析
24.英语专业语言学类硕士论文英语标题的对比研究
25.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习构成与自我认同关系的实证研究
26.批判性思维能力对英语写作水平影响的调查研究——以某大学2012级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为例
27.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习需求调查分析
28.中外大学生英语硕士论文中四词词块的比较研究
29.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习动机与自我认同关系的实证研究
30.中国与北美硕士论文英语标题的对比研究——以农学为例
31.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习情况调查研究
32.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习现状调查研究——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为例
33.医学院校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的思考
34.学习者英语硕士论文中的转述动词
35.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现状调查及教学建议——对浙江工商大学的调查分析
36.英语专业与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习观念的对比研究
37.香港与内地高校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比较研究
38.法律英语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的定位与教学组织
39.英语硕士研究生第二外语的学习策略探究
40.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英语教学探讨
41.医学院校硕士研究生通用学术英语需求分析
42.影响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习因素的实证研究
43.英语硕士论文中模糊限制语的对比研究
44.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核心、目标与措施
45.医学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习需求分析及其教学启示
46.人文社会科学类硕士学位论文英语标题句法特征的对比研究
47.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习需求分析与启示——以赣南医学院为例
48.新课改下高校教育硕士(英语)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反思
49.英语硕士研究生教学之我见
50.英国TESOL专业硕士和我国英语教育硕士人才培养比较与思考
51.实施“流利领先法”,培养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学术英语能力——以报刊、学术杂志文章为课程材料
52.英语教育硕士教育实践中课堂观察现状的调查研究——以华中师范大学为例
53.波兰华沙大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特色及启示
54.师范院校英语教育硕士培养问题与对策思考
55.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56.媒体英语素材在法律硕士专业英语教学应用中的探究
57.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位课程考试之我见
58.中国英语专业和英语本族语者硕士论文题名的信息结构对比分析
59.“模块+选修”:转型期专业硕士公共英语课程改革研究
60.水利英语方向翻译硕士培养的可行性研究
61.英语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自主性培养的课堂教学策略初探——以悉尼大学硕士TESOL专业课堂教学为参照
62.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语用能力调查分析
63.对比分析我国英语专业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的语言错误
64.国内工程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研究现状述评
65.在硕士研究生专业英语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运用英语的能力
66.论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
67.浅谈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位课程考试改革
68.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设置改革构想
69.英语硕士研究生科研阅读现状与能力培养途径探讨
70.从课程本质透视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习需求——以西藏民族大学为例
71.硕士研究生专业英语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72.说写并重 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改革与实践
73.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工程硕士英语教学的启示
74.硕士研究生使用英语学习策略特点的实证研究
75.理工类院校英语本科与翻译硕士(MTI)课程设置比较研究
76.论英语专业硕士论文致谢辞的语用失误
77.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批判性思维能力与自我认同关系的实证研究
78.试论工程硕士英语课程交际能力培养的若干问题
79.河北省高校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就业状况调查与分析
80.工程硕士英语教学改革的探讨
81.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课程设置的现状分析
82.车辆工程专业工程硕士英语教学存在问题及EPBEP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应用
83.英语专业本科至硕士英语词汇学课程三级分级教学设计
8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实践
85.广西英语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学位论文调查和分析
86.浅谈英语翻译硕士学习应注意的问题
87.英语专业语言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创新特征研究
88.工程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研究
89.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学术写作中重述话语之语用功能习得研究
90.专业硕士学术研究能力培养的现状与启示——以英语学科教育硕士学位论文为例
91.人际关系管理论与工程硕士英语教学模式
92.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学术英语需求分析与课程评析
93.英语硕士论文写作方法论要
94.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习动机的调查研究
95.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习与自我认同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96.基于教育语言学对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思想与学术能力发展的思考
97.民族高校医学硕士对医学英语需求的调查分析
98.自助式讲课学习模式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英语学习中的运用
99.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设置的思考
100.基于ESP教学理念开展公共卫生硕士专业英语教学改革
101.医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英语阅读与写作能力的培养
102.从中介语视角分析工程硕士英语会话的句法范式
103.研究生英语学习动机与EAP教学——以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为例
10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设置改革与实践
105.从英语教学法的视角探讨硕士英语教学改革
106.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习状况调查研究
107.浅议工程硕士英语教学改革
108.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与实践
109.涉海院校硕士英语教学改革与实践
110.农林院校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学术英语写作教学的优化——以北京林业大学为例
111.中国高校英语专业应用语言学硕士论文引言的体裁分析
112.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英语入学水平综述——兼谈英语教学的几点建议
113.关于提高理工科硕士研究生英语阅读教学的想法
11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思考与构想
115.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以哈尔滨工业大学为例
116.基于网络和多媒体环境的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视听说教学模式研究
117.工程硕士英语实践教学途径探索
118.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体系建设初探
119.构建以“实践教学为主,理论教学为辅”的专业特色——关于西部地区英语教育硕士的培养
120.英语学科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调查分析——以广西师范大学为例
121.浅谈英语专业硕士论文的选题
关键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评估报告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2)03―0093―08
一、研究背景
研究型大学是以创新性的知识传播、生产和应用为中心,以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培养高层次精英人才为目标,在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国家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大学。研究型大学除了承担发展科学技术和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外,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仍然是其基本的、最本质的职能。目前,我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分为两种类型――科学(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两者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培养目标不同。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可以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专业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则是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主要从事实践工作的专门人才。从层次结构看,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包括硕士和博士两个层次。现有的专业学位中硕士专业学位39种,博士专业学位5种(教育、口腔医学、兽医、临床医学和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重点,也是本研究所关注的焦点。从类型结构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为非全日制和全日制两种类型。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主要以非全日制在职教育为主,仅有少数专业实施全日制培养。2009年开始实施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2010年起实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制度,逐步增加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数量和比例,鼓励、引导优秀生源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近年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比例持续增加,预计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比例将达到30%,2015年将逐步提高到50%。从学科结构来看,截止到2011年3月,我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学科门类涉及管理学、法学、工学、农学、医学、教育学、军事学、文学、经济学、历史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除理学和哲学外,基本涵盖所有学科领域。研究生教育政策的重大调整标志着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转变。因此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突出其培养特色成为摆在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面前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问卷设计
发展研究报告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作为切入点。关于教育质量评价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引入了满意度的概念。冯伯麟对教师职业的满意度进行了研究,认为教师职业满意度是教师对其所从事职业以及工作条件与状况的总体带有情绪色彩的感受与看法。朱新秤和卓义周对高校青年教师的职业满意度进行了分析与调查,认为职业满意度是个人背景因素、个人内在因素和个人外在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一个综合概念。林杰对全国普通高校的现行制度安排满意度进行了调研,认为高校教师对工作的满意度取决于工作环境,而他们对工作环境,尤其是对各项制度安排的满意度,则是反映高校现行制度合理性与科学性的重要尺度。布鲁斯和布莱克本认为教师职业满意度是衡量学校效能的一个重要指标。由于评估目的、主体和对象等不同,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满意度评估指标的选取维度不尽相同。概括起来其质量满意度评估指标维度选取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考察:第一,从投入一过程一产出环节来考察;第二,从外适-内适一个适环节考察。鉴于“投入-过程-产出”环节及“外适-内适一个适”环节的视角,我们设计了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满意度评估指标,将“质量”概念分解成可以实际测量的具体指标,具体包括8个方面:基础和专业知识水平、外语应用能力、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科学实践与学以致用能力、学术道德水平、创新和科研能力、学位论文质量及学习投入程度等。研究采用《华南地区研究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质量调查问卷》进行了调查分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主要是通过其培养过程来实现的,培养过程大致分解为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导师指导、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方面。问卷通过设置相关问题来了解学生对这些方面的看法与感受,进而推测培养过程各环节对教育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问卷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对专业学位的认知,内容包括研究生选择就读专业学位的动机、对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的了解程度及对专业学位地位的认识等;第三部分是对课程与教学的认识,涉及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学习投入、导师指导、专业实践等;第四部分是学习收获与满意度的认识,即学生对其专业理论素养、专业实践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提高的自我评价。研究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对华南地区多所研究型大学各年级不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问卷调查。回收问卷345份,剔除无效问卷36份,有效问卷309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9.56%。各备选项按照由低到高的等级设计并采用五点式计分法,依次记分“1-2-3-4-5”,各维度得分越高表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满意度越高。为确保问卷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我们对问卷进行了信度和效度分析。通过对调查结果数据的初步处理,我们使用克龙巴赫仪系数(Cronbaeh’s Alpha)对问卷进行信度检验,α系数为0.861,表明问卷有较好信度。问卷效度检验较适合采用结构效度,即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法来检验问卷结构效度,我们提取出了8个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他们的累积方差解释率为58.648%,表明问卷具有较好的结构效度。调查样本分布具有多样性特点。从性别构成看,男生172名,占样本中人数的55.63%;女生137名,占样本总人数的44.37%。从学习形式看,全日制硕士生73人,占总人数的23.62%;非全日制硕士生236人,占总人数的76.38%。从所学专业类别看,文科221人,占总人数的71.52%;理工科66人,占总人数的21.36%;医学等其他23人,占总人数的7.12%。从工龄情况看,没有工作经验,即本科毕业直接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3人,占20.3%;有工作经验的246人,占79.7%。从专业构成看,MPA人数133人,占总人数的43.3%;软件工程人数35人,占总人数的11.3%;MBA人数33人,占总人数的1 0.7%;计算机技术工程人数25人,占总人数的8.1%;教育硕士人数是19人,占总人数6.1%,其余专业人数64人,占样本总人数的20.5%。
三、评估报告
(一)总体评估
调查发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各项得分(学生主观感受)均在中等(3分)以上,总体满意度处于中等偏上良好水平。说明从整体上看研究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教育质量较好、满意度较高。从表1可以看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最高的是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3.83分),其次为学习投入程度和学术道德水平(均为3.80分),再次为科学实践和学以致用能力(3.79分),基础和专业知识水平(3.75分),得分较低分别为外语应用能力(3.42分)、创新与科学研究能力(3.50分)、学位论文质量(3.67分)。说明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中,最欠缺的是外语应用能力、创新与科学研究能力、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这些是今后进一步提高的方向。
(二)差异分析
为了检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在不同评价样本之间否存在显著差异,研究采用单因素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在单因素方差分析中,我们将教育质量总分记为总分40分(Total=8*5)。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见表2。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显著性水平P值为0.042
第一,科学实践与学以致用能力差异。表4显示在存在显著差异的5个专业中,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科学实践与学以致用能力平均得分最高4.20分。而临床医学、化学工程等专业研究生的科学实践与学以致用能力得分较低,均低于3.2分。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工商管理硕士等三个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科学实践与学以致用能力评分较高,在3.8分至4分之间。法律硕士、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软件工程等专业学生平均分相对较低,学生实践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外语应用能力差异。从表5可以看出,法律硕士、会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临床医学硕士的外语应用能力平均得分较高,在3.6分至3.8分之间。化学工程类的外语应用能力平均分仅为2.8分左右,外语应用能力最差。其他专业如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工程、教育硕士等专业硕士生外语运用能力处于3.2分至3.4分之间,外语应用能力有待提高。
第三,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差异。表6表明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等专业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的平均得分较高,在3.92分与4.4分之间,体现出这些专业的学生良好的沟通能力。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硕士等专业的硕士生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的平均得分处于中间状态,但有待进一步加强。而理工科类的化学工程、计算机工程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学生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普遍较低,亟待进一步提高。
第四,学术道德水平差异。表7显示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计算机工程硕士、教育硕士、软件工程硕士等专业在学术道德水平上的平均分较高,位于3.75至4.4分之间;而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硕士、化学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等专业学术道德水平平均分的相对较低,处于平均分以下。
第五,学位论文质量差异。从表8可以看到,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的差异较小,普遍得分较低,说明总体质量都得进一步提高。但相对来说,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教育硕士和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略胜一筹,理工科硕士学位论文普遍较差,应采取更加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总之,经过十几年发展,华南地区研究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总体质量满意度良好,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发展。但是各专业类别培养质量参差不齐,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布局合理、特色优势明显、质量品牌效应突出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尚未形成。
(三)问题分析
调查显示,处于前十位的问题分别是:缺乏实践l生教学(17.6%)、扩招太多(10%)、学习时间(8.6%)、导师指导(7.8%)、管理松散(7.8%)、课程设置(5.9%)、教师水平(5.5%)、学生质量(5.5%)、社会认可低(3.1%)、差别对待(3.1%)等。其主要原因是:
首先,专业学位社会认可程度不高。调查发现社会对专业学位了解不多、认识不深,社会认可程度不高。从国家层面来看,专业学位教育缺乏权威的国家定位。2001年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指出:“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性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在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没有明确划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同时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在学生取得学位后的政策待遇,也没有将专业学位与行业任职资格认证紧密联系起来,导致考生报考积极性不高。整个社会甚至受教育者本人对专业学位的认可度不高,用人单位的招聘及人事制度中更没有体现出对专业学位教育的足够重视。学校管理者对专业学位教育培养重视程度不高,对其管理明显存在边缘化、培训化及营利化等倾向。
其次,研究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还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科学、合理的培养制度。目前我国还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指导标准和教学保障制度。调查中发现有些培养单位在专业学位管理上配备的力量单薄,只在研究生院设立一个办公室,配备几名工作人员,而他们要负责数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与质量保障工作。
再次,研究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尚没有建立具有差异性、实践性与前沿性的课程体系。调查显示研究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大多以科学学位培养模式为蓝本,未能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具体表现在实践性不强、创新性不足、未能很好地体现差异性和灵活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存在部分教材建设不足、教学用书内容陈旧等问题。调查发现学生认为教材非常符合和比较符合实际需求的只占到55.7%,认为参考书对学习帮助非常大和比较大的只占到了58.9%。
第四,研究型大学专业学位导师实践经验与责任心比较缺乏。大学教师大都是在重理论轻实践、重科学轻技术的研究生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术研究型人才。这些导师长期在高校工作,很少接触到社会实际的管理与工作,难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尽管目前这些大学采用了双导师制,聘请了来自实践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专家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但是受到诸如工作时间、待遇和制度等因素影响,往往是象征性地出现在论文答辩会上,很难起到实质性指导作用。调查结果显示:有近1/3的学生认为任课老师教学和实践联系不够。目前研究型大学的导师带的学生数量普遍比较多,导师自己面临着学术科研的压力、教学压力,因此给予学生实质性的指导的时间相对较少。在主观题调查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到两种类型学位的学生待遇不一,部分导师责任心不强。
第五,生源质量参差不齐、学习投入不够。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既有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又有行政人员、企业员工;既有本科毕业生,又有专科毕业生;既有所学领域与从事行业或大学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也有与从事行业或所学专业相差甚远的。因此生源成分十分复杂,生源素质参差不齐,这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更有甚者,由于大部分专业硕士受到工学矛盾影响,学习投入远远不够。调查结果显示1.9%的学生课程学习时间占整个学习时间的比例少于10%,14%的在10%-20%之间,19.1%的在20%-30%之间,21%的在30%-40%之间,18.8%的在40%-50%之间,25.2%的学生课程学习时间占整个学习时间比例大于50%,说明学生在课程学习时间以外,很少花时间进行自主学习。
四、对策建议
(一)健全研究型大学内部质量保障制度
完善管理制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整个过程都需要培养单位的管理工作来维系和发展。因此,培养单位必须制订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以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行规范管理,这是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质量的重要条件。要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各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为准则、入学和选拔制度、课程与学习制度、考试与成绩管理制度、导师与科研制度、操作与实践制度、学位论文与学位答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培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在整个研究生教育系统中的重要地位,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作为学校研究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校院两级管理工作队伍,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精湛的干部承担管理任务,不断加强培养,提高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特点,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招生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学术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对考生资格审查时,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文件要求,逐一核对考生的学位证、毕业证和职称证等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坚决不同意报考。考试和录取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差额”原则,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不断进行招生考试录取环节改革,推进有利于选择优秀考生的选拔方式。加大学位型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区别力度,学术型研究生考试注重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潜能,专业硕士在考察专业基础的同时,应更加注重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考察,以选拔更适合专业型硕士培养要求和培养目标的优秀考生。
强化师资队伍。首先,强化导师遴选、考核公平竞争机制。实行导师遴选和考核动态管理方式,优胜劣汰,竞争上岗,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明确导师责、权、利,提高导师责任心,加强导师对学生的培养。在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上都应该加强导师对专业硕士指导的针对性、个性化和差异化。在对导师考核方面,除了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要求外,加强考核导师对培养专业硕士实践应用能力提升程度。其次,进一步落实“双导师”制。参照国外培养模式,在专业硕士导师遴选和导师对专业硕士的培养方式上进行深化改革,聘请行业部门实践经验丰富和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人士参与教学,促进教师有针对性地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的教学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实施“双导师制”。“双导师制”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社会对专业型研究生的认可程度。学校应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点领衔人的待遇和职责,出台相关政策,明确领域领衔人待遇并加强考核。
突出课程特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核心,根据国外较好的培养方式和我国实际及各研究型大学现实条件,我们认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要突出基础性、差异性、实践性、选择性、先进性和创新性。课程设置贯彻“少而精”原则,精简专业课程,更新教学内容,构建合理知识体系。合理的知识体系应包括职业领域知识、一般性社会科学知识及科学思维知识。专业学位教育归根到底就是为某一职业领域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检验合格与否的惟一标准就是其“任职资格”是否达到。因此应按职业背景差异对知识的不同需求来组织授课内容,构建起合理的职业领域知识体系,如行业领域基础知识、最新进展、存在问题、发展前景、最新技术手段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面对本专业领域,还要面对经济、社会、技术、产业、市场和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因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应充分体现出“复合型人才”特点,在职业领域知识纵向加深更新的同时拓宽横向领域相关知识,构筑起“职业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体现出专业学位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要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打通课程学习与课题研究之间的界限,把学习与做课题结合起来,把研究和应用贯穿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加强课程建设,实施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鼓励各领域根据在职人员、各自的行业特点、地域特点自编具有实用性强的教材,对于成熟的自编教材,学校和学院应资助出版,推进网络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
优化教学模式。专业学位教学模式的改革应从课堂教学改革人手,以课程内容应用化、课堂教学实践化为起点,逐步摸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模式。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充分发挥研究型大学多学科优势,坚持以学员为中心,注重学员与教师双向互动,灵活采用课堂讲授、案例教学、专题讲座、课堂讨论、主题报告、学术沙龙、模拟训练、观看影象、实地考察等多样教学方式,着力提高面授效果。大力开展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开发,编制相应的案例库,开发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的操作程序。加强实践基地的建设,确保每一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都能深入行业第一线接受实践训练。
加强专业实践。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心所在。研究生教育是以研究为主的教育,是培养少而精的理论型与研究型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因此研究能力培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应有之义。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针对特定职业领域需要而设置的学位教育,因此特定职业领域的实践能力也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心所在。在教育部专业学位培养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为学生实践提供条件,建立实践基地,联合社会资源共同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因此在今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修改完善时,培养单位应充分考虑到实践环节的学时和学分要求,建立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联合校外导师,整合资源,建立研究生工作站或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开拓社会实践的思路和视野,为专业学位学生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要指导学生带着问题与课题深入实践,从实践中遴选课题,加以研究,切实解决企事业及行业上的技术难题,从而收到理论联系实际的效果。
重视学位论文。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质量管理是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归宿。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是衡量专业学位研究生知识水平、实践技能、研究能力和培养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学位论文是全面检查专业学位研究生知识结构和综合分析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所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表达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行目标管理的最后一关。专业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文体选择上拥有更为广阔的空间,以突出实用性和职业背景为指导思想,学生可以选择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主要体现专业型研究生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学位论文评价上,一方面,强调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考核专业硕士的理论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和对于研究范式的掌控能力。另一方面,要借鉴国外先进培养方式对专业硕士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进行考核。
(二)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相关政策
其一,国家政策的保障措施。在国家层面上,制订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保障。国家法律对专业学位教育的定位、专业学位的质量评价标准和体系,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定性分析都还远不清晰和成熟。因此,国家和省级部门要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趋势,积极开展学位教育研究,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大专业学位教育的支持和投入,从制度上规范专业学位教育行为。
其二,人才市场的配套体系。《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各专业学位所涉及的有关行业部门应逐步把专业学位作为相应职业岗位(职位)任职资格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因此需要进行专业学位与劳动力市场及人才市场的相应配套改革,将专业学位教育与行业准入制度衔接落到实处。在美国,参加一些行业执业资格考试必须以获得经认证的专业学位为前提,绝大多数州的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都规定,参加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必须获得经认可的法学院所授予的法律专业博士学位(J.D.)或法律学士学位(LL.B),自学、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均不能替代法学院的教育。执业资格考试与专业学位教育的衔接使专业学位教育拥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也使美国专业学位教育享誉世界。我国行业执业资格考试与专业学位教育之间尚未建立有效衔接,相应专业学位教育经历未成为行业执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很难避免专业学位教育社会地位受到影响。因此,加强专业学位教育与相应行业执业资格考试衔接,必将促进公众对专业学位的认可,提高专业学位教育的社会认同度,促进专业学位质量提高和健康发展。
其三,社会中介的评价监督。完善的外部质量监控体系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保障的必要和有益补充。当前我国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的主体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和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等为代表的专业学位教育方面的社会中介机构。各种专业学位都成立了相应的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各个培养单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和硕士论文在政策上进行宏观管理,同时各种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又成立了领域协作组,对各个培养单位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等进行指导。要充分发挥各个准政府组织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由各中介机构从不同层次和侧面通过不同方式进行专业学位教育的质量监控,保障专业学位的教育质量。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让他们参与到专业学位教学中来,保障专业硕士教育质量。在美国,行业协会介入相关专业学位的申请者条件规定、培养计划的制定等环节。行业协会还以专业认证为主要手段来监控专业学位的培养质量,而行业协会同时也是执业资格考试的主管部门,他们与相应专业的教育机构协会联合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因此,设计一种合理的体制使执业资格考试主管部门能够参与到专业学位教育中来,架设执业资格考试与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之间的桥梁,中介机构与研究型大学共同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显得非常重要,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可以尝试性地开展专业学位与执业资格考试挂钩的培养机制,以培养适用人才。
参考文献
[1]赵沁平.与时俱进适应需要逐步在我国形成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J].中国高等教育,2002(21):3.
[2]马德秀.研究生教育要更加注重适应需求[N].中国青年报,2012―03―14(T03).
[3]冯伯麟.教师工作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教育研究,1996(9):23―25.
关键词:著作权;学生作品;权属
一、我国高校学生作品著作权归属现状与问题
高校学生作品是指由高校学生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如学位论文、课外艺术摄影作品、竞赛工程设计图等。然而学生的作品除了凝结了学生辛勤劳动外,还会借助学校的物质资料及设备,导师的辅导,以及第三方单位的出资(如课题组、出版社)等。正是由于学生作品在创作中的复杂性,导致了近年来学生作品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增多。①处理纠纷的关键就是理清学生作品的权属问题。只有理清权属,才能解决作品的利益分配、许可等其他与著作权相关的争议问题。
(一)高校学生作品著作权归属现状
高校著作权的权利人一般是教职工和学生,也有可能是高校和其他组织机构,如课题小组或者院系等。但是,不论权利的最终归属是什么形式,作品的创作者肯定是自然人。从高校作品的自然人作者来分类,将高校作品产生的源头分为两类,即教职工作品与学生作品。由于学生作品的创作目的和过程不同,又可以分为三类。
首先是学生的个人作品,指学生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不利用学校的物质条件,个人独立创造的作品。第二类是学生的学业作品,指学生为了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如日常课程作业、学位论文。第三类是学生的竞赛作品和课题作品,是指学生参与某一课题项目或竞赛项目时,为完成项目而创作的特定的作品。
学生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依据是我国著作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此外,教育部还实施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各省(市)、高校也颁布了相关的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其中也涉及高校著作权归属的内容。②但学生著作权纠纷的案件有逐年增多的迹象。2011年教育部对国内70所高校进行了有关高校著作权的问卷调查。对于学生学位论文的调查表明:99%的高校图书馆(或数字图书馆)在收录学生学位论文(书面或电子版)时并不支付报酬。36%的学校图书馆会将学生的学位论文提交给国内某一专门论文数据库,其中32%的高校图书馆获得金钱报酬,但报酬的多少没有统一标准,其余高校获得其他形式的回报。只有68%的高校在学生提交作品时有权属声明。而只有56%的高校有职务作品的判定标准。可见,高校会将学生免费提交给它的学位论文以特定形式出售给某一论文数据库,而学生也常常会在毕业后将学位或者出版成书。即使56%拥有高校职务作品判定标准的高校,在实际中其因判定标准难以操作而判定困难。因为高校认定标准出自《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而该规定中有关职务作品的规定和《著作权法》中内容一致。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可见,《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内容较为概括,不易操作,在实际中无法很好的判定学生创作的作品是否属于职务作品。因此,谁有权利享有学生作品的著作权,如何判定三种不同类型的学生作品的权属是高校学生作品著作权的核心问题。
(二)高校学生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认定问题
对于学生的个人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归学生所有。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归属,“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也对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做了规定,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而“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可见,高校学生的个人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学生独立完成的作品,著作权一般属于学生。高校不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无权干涉该学生个人作品复制、出版、发行等。在实际中,高校和学生尚未出现因个人作品而产生的著作权归属或使用方面的纠纷。
我国高校学生作品权属不清,主要出现在学业作品和课题作品中。完成学生的学业作品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学习任务,并在撰写时会使用学校提供的物质资料或设备。我国没有关于学生与导师对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但有些高校制定了相应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和分享办法,如《**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对于未发表的硕、博士学位论文而言,在实践中,作为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一般都在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中声明,授予学位的高校拥有或使用一定范围内的著作权。不同的是,有的具有有限使用权,有的则直接将高校作为著作权人。[1]2008年教育部对我国38所高校的调查中,有28所高校规定在学生授权后学校对学位论文有有限使用权,占“985高校”的73.7%,仅有4所高校规定学位论文属于高校,占“985高校”的10.5%。有3所高校规定学位论文的知识产权单位为学校,学校有一些使用权,其他学校则未声明。如某大学在该学校硕士学位论文尾页的“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中以约定的形式将学位论文的所有权归属于学校,并规定“学校享有以任何方式发表、复制、公开阅览、借阅以及申请专利等权利”。另外,该声明还以学生的名义宣告“我们提交的学位论文及相关的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学校”。在这样的语境中,学位论文基本等同职务作品。此外,无论是否存在类似的权属声明,实践中授予学位的高校都具有将学位论文数字化的权利和将数字化的学位论文授予他人使用的权利,各种论文数据库经营者几乎都是从高校,而不是从论文作者手里直接获得学位络传播权。
由此可见,实际中学校在学位论文上享有的是作品的全部财产权利,并对自然人作者的人格权进行了大量的限制,学生作为自然人作者就其职务作品仅仅享有非常有限的权利。导致纠纷的根本问题是将学生的毕业论文作为职务作品,但却没有高校对这种认定给出明确标准。
学生一般无法独立完成课题作品或竞赛作品,学生作为课题组一员或竞赛小组成员共同创作课题作品或竞赛作品。在以上过程中,学生需要导师指导,并利用学校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如学校的前期研究成果、特定的研究设备等。对于此类学生作品可具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情况是学生依照合同进行创作,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作品权属。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某个或某几个学生为合同而进行某一作品的创作时,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双方订立的委托合同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这种情况下双方有明确的雇佣关系,因合同而创作出的某作品,委托方就可以根据合同取得由自然人创作的作品著作权。这种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委托作品”,其权属清晰。另一种情况是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即学生创作的竞赛作品或课题作品并没有明确规定著作权人,那么法律依旧是倾向保护作品的实际自然人,即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学生在课题组或者竞赛组中只是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或者提供咨询意见,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这些都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学生不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因为这些“工作”不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创作”,是我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三条中“创作”的排除条款。但如何区分“辅助工作”和“创作”,又是一个问题。
可见,不是所有高校学生在提交的论文中都有权属声明,而现行的著作权管理办法中对于学生论文的权属规定各有差异,更重要的是没有权属判定标准或判定标准不明确,这是造成高校、学生之间著作权争议的原因。因此,汲取国外高校对学生作品著作权归属认定的经验将大有裨益。
二、国外高校学生作品著作权归属
国外高校对于学生著作权归属的规定常见于“高校的著作权政策”、“高校图书馆论文收录管理办法”中。另外,国外学生的学业作品,特别是学位论文常常依托于某一竞赛或者课题完成。
(一)欧洲大陆――德国、法国、奥地利
学位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1180年法国巴黎授予世界上第一批博士学位;而德国是最早启用学位论文答辩制度的国家。通过分析法国、德国、奥地利(主要施行德国教育体制)三国高校关于学生学位论文的政策,以了解欧洲大陆高校对学生著作权权属的态度,即以保护作者和作品为核心。
首先通过对法国、德国、奥地利高校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欧洲高校在解决著作权归属的具体办法。调查的高校包括:德国明斯特大学、德国不莱梅大学、德国汉堡大学,德国拜罗伊特大学;法国的国立高等工程技术学院(ENSAM)、萨瓦大学(Universite Savoie)、法国高等师范大学、法国IPAG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农业大学、维也纳经济与管理大学、维也纳科技大学、维也纳医科大、维也纳大学等工科、文科、理科学生。调查结果表明:95%的高校图书馆在收录学生论文时,并不会支付给学生报酬。但100%的高校图书馆在校内免费开放学位论文(包括电子版的网络数据库),并可免费借阅或复印给本校学生学习使用。同时高校图可书馆将电子版的学生学位论文提交给国家图书馆(或国家学术图书馆)。60%的高校要求学生在提交论文时,与高校签订授权合同(及规定论文收益分配和等级)。此外,学生和高校图书馆、专门论文数据库之间出现论文收录或合理使用等纠纷,55%的高校是由学生会或者其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解决争议。另外,欧洲大陆对于研究生的学生作品与本科的学生作品的处理方法不同。硕士论文,特别是工科硕士论文多是基于扎实的实习报告,在此基础上稍加整理形成的。因为多数的德法高校(特别是高等技术学校)都与实习单位、学生在实习前就签订三方合同,学生需要到某一企业进行1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实习,参与具体的项目,最终完成实习报告,因而该学生的学位论文的权属、使用及保密性都会在合同里做详细规定。而博士培养更强调因材施教、重视个体培养。博士生跟博士生导师在博士学习阶段开始就签订一对一的不公开的“培养合同”,合同对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待遇及学位论文的发表和收益都等做了详细的具体的规定,而德国文科博士生学位论文一般都要求出版发行。这些做法有效的避免了学生因学位论文产生的著作权纠纷。而德法本科生的学士论文,一般也不会出现著作权纠纷问题。因为学生将通过答辩的论文提交给高校图书馆保存,而高校图书馆只会将论文提交给非盈利性的公共机构,如国家图书馆或国家学术图书馆,而不是给盈利性的商业数据库(商业数据库一般不收录本科论文,主要还是因为一般的本科论文的学术性不强,不够具有商业的购买价值。)
(二)英国
英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不同于欧洲大陆,是以保护商业使用为中心,被称为版权法律制度。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关于学生作品归属的规定极具代表性。
1. 剑桥大学。首先认为学生并非学校的雇员而享有版权。但有两个因素影响学生对于版权的获得,即有相关的版权归属合同或有相关的科研资助人时,学生作品就相当于特定合同下的雇用作品。剑桥大学详细规定了三种排除学生版权所有的特例:(1)学生的赞助人提供关于相关作品版权归属的协议;(2)创作该作品的学生与学校或者其他第三方有关于作品版权归属的协议;(3)学生的作品是就某一问题与他人合作的研究成果,这时就版权问题要另外协商,不能简单的定为学生是版权的首位所有人。[2]
2. 牛津大学。牛津大学对于高校著作权的规定又有所不同。大学图书馆管理规章中将著作权分为不同种类――版权、作者权利和物的所有权。依据其具体解释可知,版权等同于我国著作财产权部分;作者权是我国著作权理论中人身权利部分;物的所有权是特指图书馆对于自身藏书就其著作权载体所享有所有权。对于学生作品的著作权,牛津大学首先肯定自然人作者作为作品的直接创作人成为版权所有人或者版权第一所有人,但是版权本身可以转让,因此作者会丧失财产权利而仅仅享有作者权利。其次,对于本身属于“受雇佣”期间的学生作品创作,且“为了完成日常工作”,此时作品的所有权归高校。再次,关于学生的学术作品,按照版权法和本校的规章,学术作品的权利应当归属于学校,但是在牛津大学实际操作中并不主张权利,默认由创作者行使权利。[3]
(三)美国
美国高校学生作品如果符合雇佣作品的规定,学生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学校。在没有其他例外情况,比如事先约定的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属于学生个人。
麻省理工大学著作权政策对于学生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认定标准很具有代表性。[4]学生作品在不同情形下分别有不同归属:(1)作品来自某项研究,而该研究全部或部分来自学校的资助,学生不论是以工资,薪金,补助或其他资助形式获得资助,则根据协议确定著作权归属,如无协议则著作权属于学校。(2)作品产生过程中,部分或全部使用了学校提供的设备,如果学校因此对著作权有所要求,根据其要求确定著作权。(3)如果学校没有对著作权归属进行限制,学生就对其论文享有著作权,但应该免费授权学校复制和公开其论文。(4)作品中如果含有或披露了某些计算机软件代码、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和其他知识产权,倘若符合重大使用学校资源的情形,学校是著作权人。
(四)新西兰
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学术委会员对于研究生在其研究阶段创造的智力成果(如学位论文),认定学生拥有所有权。[5]但是对于“充分利用了学校的资源(不包括例行支撑服务,如计算机、图书馆等)”的智力成果,在通过与大学、导师、第三方的书面协议的方式下,研究生事实上转让了自己的著作权。
总之,不管是欧洲大陆高校以保护作者作品为中心的高校著作权政策,还是英美以版权为中心的高校著作权政策,国外高校对学生作品的权属标准的规定相对清晰,考虑了学生论文创作中的三种不同情况,以及不同情况下学生作品的权属的差异。一是学生本人享有完全的作品的著作权,即个人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归学生个人所有。二是作品为“雇佣作品”,雇主(如高校或实习企业)享有著作权。三是学生作品的归属依合同约定而取得,合同里会清楚约定著作权的相关权利的分配情况。而在如何区分哪些情况下属于“雇佣作品”,哪些属于学生个人作品的问题上,国外高校的具体做法也给予我们借鉴。首先是考虑创作目的――只要是为完成学校规定或课题、竞赛任务而创作的作品都是雇佣作品,该作品产生的原因是学校或课题的特定要求,版权归学校或者课题组而不是学生个人。其次考虑创作过程――是否主要利用了学校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是否配备了专门的学校人员或课题导师直接参与指导,而不是一般泛泛规定于目标责任书中。再次考虑课题组或学校为学生是否提供了专门创作的时间、资金和资源,这种支持超出了学校能给予学生的平常待遇。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在这种情况下该作品就会被认定为雇佣作品,而非学生个人作品。
三、对我国高校学生作品著作权归属认定的建议
通过对比中外高校著作权归属可知我国高校学生作品的类型和国外高校对于学生作品的分类基本相似,只是国外高校著作权政策中的雇佣作品判定标准有效地区分了学生个人作品和雇佣作品,给学生作品的权属做了合理的规定。而我国教育部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对于学生著作权的规定仅起到了宏观的指导作用。因此,各高校在制定各自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时,可借鉴国外高校著作权政策,按三种类型学生作品,结合作品创作过程中的差异因素,分情况考虑作品的权属问题。
总体来说,学生对其独立完成的作品应当享有著作权。如学生在课外进行创作的小说、摄影、软件、设计图等。对于学生的学位论文,除学校另有规定外,其著作权属于学生。但是,在校期间参与导师承担的研究课题,应当依据课题合同的约定决定学生是否享有其著作权。
在考虑学位论文的除外情况和没有约定的课题作品时,要具体分析“职务作品”的判定标准,具体建议如下:(1)如果学生完成的作品是课题的一部分,是其承担课题安排的任务,那学生享有著作权,但课题组可以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学生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该作品属于一般职务作品,符合《著作权法》第十六条。(2)如果学生主要利用课题组(学校)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如大型机器设备或课题前期成果等――学生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属于课题组(学校)。或者,如果课题组(学校)为学生提供了专门用于创作的时间、资金和资源,超出了学校能给予学生的一般待遇,这种使用属于“主要利用物质技术条件的行为”――学生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但其他著作权属于课题组(学校),该作品属于特殊职务作品,符合《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1)(2)款规定。
最后,制定适合自己高校特点的学生著作权管理政策时,争议解决也可以借鉴国外优先通过校内(如学生会、工会等)协商解决的办法。可以先在高校相关著作权管理部门(如科研处和学院学术委员会)协调解决学生、高校及第三方之间的著作权争议。在校内解决纠纷,不仅方便高效,更重要的是高校对于何谓“有效利用物质技术条件”有更为准确的判定。在协调不能解决时,依据著作权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如未达成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向人民法院请求诉讼解决。
注释:
①主要有何春中的近千名博士硕士万方公司侵犯论文著作[EB/OL].[2011-4-20]..
②主要有《湖北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上海市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北京邮电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报告(2008)[R].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9.180.
[2]University of Cambridge, Copyright Information[EB/OL].[201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