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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Steps!
每周做三次,加强抗霾
品牌强调的是:想要有更强大的排浊、抗霾效果,那就来点按摩手法。我们觉得你最好要在均匀涂抹了精华或面霜之后立刻做这件事。
Step1:三指紧闭轻按两颊淋巴,从颊淋巴到腮腺淋巴各三次。
Step2:三指沿下颌线到耳后淋巴各三次。
Step3:三指沿发际线滑到耳后淋巴,再到锁骨淋巴,每处轻按三次。
2.那么多抗氧化物,凭什么选红石榴?
・超全面的抗自由基好手
能抑制活性氧自由基的物质就是“抗氧化剂”,而相对一直被认为抗氧化效果超赞的葡萄和维生素E来说,石榴的能力却被权威论文证实更强大,抗氧化强弱顺序为:石榴汁>;葡多酚>;维生素E。除此之外,红石榴还含有亚麻油酸、B6、维生素C、钙、镁、锌和叶酸等,有抗炎症、保湿等效果,可谓对皮肤的护理超级全面。
・营养更高
石榴比葡萄含更多植物雌激素、抗氧化的类黄酮;VC含量也是苹果、梨的1~2倍;至于石榴中最重要的抗氧化、美白、抗癌成分鞣花酸,含量也比红酒、绿茶等都多。
・适合女性
含“女性荷尔蒙”类黄酮的红石榴,尤其适合你,调节气色特别棒,甚至还有抗乳腺癌的功效。
3.直接抹脸没效果
广泛用到的红石榴,需要特定生物发酵萃取才能将它的有效成分转化和加强,变成保养品中起到重要护肤效果的超级成分。所以,不要期待买回来石榴DIY敷脸,靠谱的,还是照着产品说明书来,边使用边享受还能疗愈压力的阵阵石榴香吧!
4.长知识的边角料
・医学博士豪尔德・穆拉德说:“当我们在SPF8的防晒产品中加入石榴所含的物质,其防晒效果可提高21%。”
・古代女人穿裙子多喜欢石榴红色,而当时染红裙的颜料也主要从石榴花中提取,因此人们也将红裙称为“石榴裙”。
・古代美容“小白鼠”杨贵妃,据说也是石榴的死忠粉。
・含大量鞣花酸的石榴不宜与螃蟹等海味食品同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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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白酒;酒文化;竞争力;策略;培训
全球化的东西方不再弱趋强而使多样文化同质化,而是尊重彼此差异,各自走向“输出主义”而减少误读。(王岳川)体现西方文化的红酒、烈酒登陆中国,且有消费日多。中国白酒应伴中国文化走出,故先辨东西饮酒文化异同,再施其国际商务之策。
一、东西方饮酒文化简述
(一)中西酒文化源头迥异。古希腊、罗马神话有酒神狄奥尼索斯和巴克斯,酒被酒神赐予人,即酒为神造。中国饮酒文化发源无酒神之说,却有“酒神”“酒仙”之词。其历史记载如宋人窦苹《酒谱》记述“其言广博,不可殚举”[1]。酒为人造,传说为仪狄和杜康。
(二)中西酒文化对比。中西酒文化源于各自的历史传统思想文化,有丰富人类的文化内涵,而其文化趣味有别。中国酒文化表现微醺境界的雅兴,“醉翁之意不在酒”、“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之趣助诗情增文采,“百岁光阴半为酒,一声事业略为酒”、(陆游)“老去不知花有态,乱来唯觉酒多情”(韦庄)酒后诗展中国风味,亦活跃饮者的潜意识,增强创作灵感。[2]
(三)中国白酒独特性。中国白酒的酿造工艺与国际其他烈酒迥异。西方烈酒多是液态蒸馏,通过橡木熟成,增加味道的复杂度。我国白酒使用酒曲,是他国烈酒所不备。中国白酒采用独有的固态发酵,固态蒸馏、原料及工具同西方亦异。这些特殊工艺赋予了中国白酒丰富的独特香气和滋味。
二、白酒国际化现状和白酒出口贸易的文化策略
(一)中国白酒出口贸易份额排末。世界四大蒸馏酒种在国际蒸馏酒市场上占绝对主导地位。通过对各产品国际贸易相关数据及RCA指数的测算,选取在国际蒸馏酒市场上竞争优势明显的英国威士忌、法国白兰地及瑞典伏特加作为三类蒸馏酒种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参照对我国白酒产业国际竞争力现状的测定与比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3]
(二)中国白酒出口文化策略。文化输出与贸易并行。中国GDP总量在世界排名第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日大。随着中国元素国际化认可度和接受度逐渐增强,体现中国文化元素的中国白酒应该借助中国国际影响力,积极寻找中国白酒的国际蓝海市场,缓解和突破国内白酒市场竞争集中度日益激烈的困境。
丰厚的中国传统文化作为酒的故乡,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如上所述,几千年来,酒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因为酒已不单作饮品物质,更是一种精神生活的慰藉。故而,酒在华夏文明的传播中已不单纯的是一种客观物质的存在, 而是一种有鲜明特色的文化形式。
(三)企业整合。要实现白酒产业扩大国际市场份额,首先,我国白酒产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白酒消费市场,即打造优势白酒产业集群、扩大中端市场需求、完善产业组织政策、破除区域市场分割、构建统一白酒销售市场、挖掘白酒消费文化;其次,建立健全我国白酒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指标体系。再者,我国白酒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社会化诚信体系。[6]
中国白酒升级以现代化措施,即通过技术革新和改革,传统白酒有粗放生产经营向集约型精细型发展。科学生产,摆脱作坊,降低粮食能源消耗,加强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建设。如新法白酒的风味物质得之于技术创新、传统少量调味酒勾兑和生物工程技术。[7]
(四)中国酒文化先行之措于职业培训。酒文化在多元化的21世纪成为国际市场营销的一种方式。与英国的WSET(Wine and Spirit Education Trust)认证机构合作,进行白酒职业化培训,专设中国酒文化教育基金会项目,编写中国白酒从业人员汉英对照教材。
国外烈酒开拓国际市场的文化推广领先,由各国政府相关部门或协会组织酒庄或酒商或是在当地寻求相关培训机构通过巡游讲座、做活动、课堂培训等一系列活动让人们认识、了解、品尝、接受、喜欢继而购买他们的烈酒。
中国有几千年酒文化,更应大力为之。所以,一方面力争籍此将中国烈酒板块纳入WSET培训课程,通过世界各地的WSET培训传播中国酒文化;另一方面开设独立的中国烈酒培训认证体系,为广大的中国烈酒爱好者和从业者提供与世界接轨的高水准的知识培训和文化普及,并从而推动中国烈酒文化在国内外的广泛传播,加速中国白酒的国际化进程。
三、结语
让世界喜爱中国白酒不仅是商务贸易收益,也是输出中国天人和谐文化的一部分。西方人品味异于威士忌白兰地伏特加之外的东方使用酒曲发酵而产的意蕴悠长的中国酒,感受中国人的乡土情结,品鉴东方饮酒情调和诗情画意。中国人那种亲邻友邦、以诚待友、政经互惠、文化包容等价值观、精神观念随白酒走进异邦。
参考文献:
[1]周冉,郭旭.论中国文化对酒的辩证认识[J].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7期.P46.
[2]杨乃济.中西酒文化比较,北京联合大学学报[J].2009年第4期.P86.
[3]章家清.中国白酒产业国际竞争力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8年2月(中旬刊),P257.
[4]刘杜若.关于中国白酒产业国际化竞争力的研究[D].江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P13.
[5]冯思琪.论同志的传统文化观[J].思想研究,2015年底3期.P79.
【关键词】中国;葡萄酒业;国际竞争力
一、引言
加入WTO后,我国葡萄酒消费市场快速增长,不仅给国内葡萄酒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也让众多国外企业看到了巨大的商机,纷纷抢滩中国这一具有较大潜力的市场。
然而和世界老牌、新兴葡萄酒生产国相比,中国的葡萄酒业实力如何呢?又该如何应对外国红酒抢滩中国国内市场呢?本文将运用纵、横向比较研究的方法,利用国际竞争力比较中常用的指标,来说明中国葡萄酒业产品的强、弱点,并就如何提升我国葡萄酒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提出几点建议。
二、文献综述
从笔者所掌握的有关资料来看,以葡萄酒行业的竞争力为研究对象的论文相对较少。陈代、战吉宬(2011)研究了近10年来亚洲国家葡萄酒产业格局的变化及主要国家葡萄酒竞争力的演变,结果表明,中国大陆、日本是亚洲葡萄酒主要生产、消费、进口国,但竞争力较弱。以色列、土耳其是亚洲葡萄酒的主要输出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是亚洲葡萄酒的贸易活跃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王其中(2001)认为我国葡萄酒市场的竞争优势来源于品质、价格和口感认同三方面,一些知名企业在中国建立生产基地,引进世界优质品种和先进的生产设备,从而保证了国产葡萄酒的质量。我国廉价的劳动力也降低了酿酒成本,较之进口红酒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同时,国产葡萄酒品牌已经培养了偏好其口感的消费群体,口味更得到国内消费者的认同。而竞争劣势主要来源于生产标准、标签标准、法律法规未与国际接轨。
学者对葡萄酒产业的研究集中在分析葡萄酒产业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具体到某个地区、国家葡萄酒产业竞争力的研究不多。本文利用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COMTRADE)的葡萄酒产品数据,用国际竞争力的相关指标对我国葡萄酒产业国际竞争力进行定量分析,会有一定的意义。
三、国际竞争力指标分析
1.研究对象及数据来源
为了便于进行国际比较以及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采用的是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S2002)商品分类标准。根据HS2002标准,葡萄酒属于第22类“饮料、烈酒和醋”。作者从2204、2205、2208等4位编码的分类中,选取其中6种产品作为研究对象。具体如下表1所示。
表1 分析中国葡萄酒业国际竞争力所选择的产品
序号 编码1 编码2 产品名称
1
2204 220410 葡萄汽酒
2 220421 小包装的鲜葡萄酿造的酒(2L以下)
3 220429 其他包装的鲜葡萄酿造的酒(2L以上)
4 2205 220510 小包装的味美思酒及类似酒
5 220590 其他包装的味美思酒及类似酒
6 2208 220820 蒸馏葡萄酒酿制的烈性酒
2.贸易竞争指数
贸易竞争指数是指某一产业或产品的净出口与其进出口总额之比。把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的相关数据代入贸易竞争指数公式,得到如表2的结果。
表2 中国葡萄酒业产品贸易竞争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编码2 贸易竞争指数 差值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2002 2007 2011 2002~2011 2002年 2007年 2011年
220410 -0.55 -0.87 -0.95 -0.39 0.0014 0.0019 0.0012
220421 -0.5 -0.75 -0.97 -0.47 0.0052 0.0147 0.0105
220429 -0.96 -0.98 -0.99 -0.03 0.0040 0.0021 0.0007
220510 0.77 0.59 0.025 -0.74 0.0634 0.0189 0.0166
220590 0.99 0.95 —— —— 0.1607 0.0487 0.0050
220820 -0.9 -0.83 -0.88 0.022 0.0195 0.0808 0.1216
资料来源: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整理而得。
2002年和2007年,只有220510和220590两种产品的贸易竞争指数接近1,其他4种葡萄酒的贸易竞争指数均小于0。2011年,仅有220510一种产品的指数略大于0。这说明在国际竞争中,我国葡萄酒产品明显在出口方面处于劣势。
将2011年中国与旧世界、新世界葡萄酒生产王国的9个国家贸易竞争指数的横向比较。从单项产品贸易竞争指数排名情况来看,西班牙的6种产品指数均靠前接近于1,智利、南非有5项产品指数靠前,其后依次为法国、意大利、阿根廷、新西兰、中国、美国。从纵向、横向比较结果可知,中国的葡萄酒产品的出口竞争力还比较弱。
3.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反映了一国的某种商品或服务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如果RCAij大于1,说明i国家第j种商品具有“显性”比较优势。
2002年到2011年,表2中前三种产品的RCA指数变化不大,后三种产品的指数有明显下降趋势。从横向比较的角度分析得出,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均有4种以上的葡萄酒产品的RCA指数大于2.5,说明这3个老牌葡萄酒生产国的葡萄酒依然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新世界葡萄酒王国中,智利、阿根廷、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均有2种葡萄酒的RCA指数大于2.5。中国的6种葡萄酒产品RCA指数均小于1,且趋于0。由此可知,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的葡萄酒在世界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新兴的葡萄酒国家也在奋起敢追,竞争优势渐显,而中国的葡萄酒国际竞争力极弱。
4.市场占有率指数
市场占有率指数,即一国某产业或产品的出口总额占世界市场出口总额的比率,可以表明该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中国的6种葡萄酒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非常小,其变化幅度也微乎其微,仅有220820的占有率由0.11%上涨为1.34%,涨幅稍明显。2011年,中国葡萄酒业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与其他国家差距非常大,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智利、澳大利亚、美国的葡萄酒出口占据了大部分国际市场,尤其是以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为代表的旧葡萄酒王国,其产品依然在国际市场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
表3 2011年世界主要国家葡萄酒业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 单位:%
编码2 中国 法国 意大利 西班牙 美国 澳 大
利 亚 南非 阿根廷 智利 新西兰
220410 0.02 2.77 10.98 9.03 0.56 1.28 0.58 0.33 0.24 0.09
220421 0.12 26.8 21.04 8.14 4.33 7.83 2.8 3.42 6.55 3.5
220429 0.01 13.64 18.38 16.45 9.45 12.9 8.52 2.09 10.33 3.54
220510 0.18 5.19 0.27 17.36 0.73 0.07 0.14 0.6 2.56 0.02
220590 0.06 32.78 14.17 24.17 11.98 —— 0.37 —— 0.003 ——
220820 1.34 59.36 2 4.5 1.79 0.39 0.17 0.08 0.22 0.01
资料来源:由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COMTRADE)(http:///)算得。
5.进出口价格比
进出口价格比反映的是一国的进出口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这里是用某种产品的t年出口总额除以出口总量,得到出口产品平均单位价,进口产品单位价格同理。
从2002到2011年,葡萄酒进出口价格比来看,在6种葡萄酒产品中,只有两种产品(220429和220510)的进出口价格之比是略微下降的,其他4种的进出口价格比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到2011年,有5种产品的进出口价格之比大于50%,表明这部分出口产品与进口产品相比,质量和附加值较高。可见在国际市场中,中国葡萄酒产品整体的质量与附加值有所提高。
表4 中国葡萄酒业产品进出口价格比
编码2 进 出 口 价 格 比 差 值
2002 2007 2011 2002-2007 2007-2011
22041000 0.27 0.61 0.66 -0.34 -0.06
22042100 0.72 0.72 4.50 0.00 -3.78
22042900 1.79 1.53 1.27 0.25 0.26
22051000 0.84 0.40 0.67 0.44 -0.27
22059000 0.19 0.22 0.24 -0.03 -0.02
22082000 0.45 0.91 1.05 -0.46 -0.15
资料来源:由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COMTRADE)(http:///)算得
四、结论及建议
1.研究结论
通过对中国葡萄酒业国际竞争力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我国葡萄酒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薄弱,缺乏竞(下转第16页)(上接第12页)争力。具体结论如下:(1)国际葡萄酒消费市场中,新旧世界葡萄酒王国9个代表国所出口的葡萄酒产品占据了超过70%的市场份额。中国葡萄酒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总体比较弱。各种葡萄酒的出口水平低,国际市场占有率低,进出口贸易逆差大,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2)国产品牌的葡萄酒在国内葡萄酒消费市场占主导地位,但正面临与外国进口葡萄酒争夺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在国际葡萄酒消费市场中,中国葡萄酒主要出口到中国香港、日本等地。(3)与新旧葡萄酒王国的出口量相比,中国葡萄酒出口量并不高,但是大部分葡萄酒的质量与附加值在不断提升,且部分产品提升较大。
2.建议
目前,国内土地资源紧缺、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国际贸易技术壁垒、贸易摩擦、国际上新老对手的疯狂抢滩等等,对中国葡萄酒产品提出了巨大挑战。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来提高国产葡萄酒的内涵式竞争力。
第一,在面临种植条件无法大规模改造的情况下,只有从葡萄品种和酿酒技术入手,选择适合中国特殊种植环境的葡萄品种,或是通过科技改良品种,加强国内葡萄酒种植基地建设,提高葡萄酒原料质量,增强供给能力;引导国内葡萄酒生产企业加强葡萄酒酿制工艺的改良。第二,国产葡萄酒分级混乱,缺少统一标准和规范,质量参差不齐,大部分葡萄酒处于中低端。而国际市场上的葡萄酒有明确的分级标准,可以根据产地、年份、颜色等对葡萄酒进行严格的分类。中国也应根据国际葡萄酒分级标准,制定我国的葡萄酒分级质量标准,并针对不同等级的葡萄酒建立相应的标准定价体系。第三,鼓励众多葡萄酒生产的企业联合发展,形成产业聚集,加大科研投入,延伸产业链,丰富产品层次,提高产品附加值,采用品牌营销策略。通过更严格的生产流程,安全的质量保证,继续发挥原本低端产品的优势。还可以有选择的与酿酒工业科研机构和学校合作,共享信息资源。第四,考虑到中国在亚洲地区的发展潜力,应对国际葡萄酒消费市场进行细分,抓住利基市场,比如,与中国具有传统类似文化的日本、韩国,以及东西方文化融合的新加坡、韩国、香港等,就要生产出口不同的葡萄酒产品。第五,中国政府应充分发挥关税的调节作用,在宏观上予以导向性扶持,如对葡萄酒企业采取出口退税政策,提高中国葡萄酒的出口竞争力,针对潜在市场双边提出相对的优惠政策。面对发达国家对中国提出的贸易诉讼,应积极面对,采取各种正面手段维护国家利益。
参考文献:
[1]叶迎.中国葡萄酒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09(4).
[2]胡玉娟.中国葡萄酒产业的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03.
[3]唐文龙.2007年度中国葡萄酒行业分析[J].市场研究,2008(2).
[4]糖酒快讯市场研究中心.2010-2011年葡萄酒行业市场研究报告[J].糖酒快讯,2012.
[5]金碚.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1996(11).
[6]陈代,战吉宬.近十年来亚洲国家葡萄酒产业格局变化及主要国家葡萄酒竞争力的演变分析[J].酿酒科技,2011(6).
忙乱中办理完住宿手续、收拾完行李,雨也停了。我拉着小安坐在眼镜湖边上歇息,这里一直被我认为是学校里最有人文关怀的角落,不大的湖中央有一座小小的木桥,湖的西侧是一大片草地――“情人坡”,草地上有一座木头房子,那是鸽子的家。黄昏时分常常有附近的阿姨奶奶们带着孩子来这里散步。远处就能望见女生宿舍楼――虹远楼,传说中这是“亚洲最大的连体公寓”,但这个名号还不足以成为噱头,每当给外校同学(特别是男生)介绍时,我们都简单明了地说:你看,那栋楼里住着一万个女生。
而我,作为这一万个里面新的一员,就这样开始了在惠园的新生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简称贸大,还有个非常不贴切的昵称:“猫大”。猫性是自由、慵懒而出世的,这都和贸大的气质截然相反。作为一所财经类院校,贸大的氛围非常“入世”,海报栏永远有职前培训类讲座的宣传,不是“500强HR教你如何制作简历”就是“××银行实习宣讲会”,或是按照国企、外企、银行等分类清晰、目的明确的学长学姐经验交流会。
在这种氛围的熏陶下,贸大学生自信、积极而强势。夕阳下情人坡上慵懒漫步的白鸽、蹦蹦跳跳的孩童和你侬我侬的情侣,从来只是配角,情人坡旁的主道上才是贸大的主角:他们是行色匆匆的学子,不是在去公司实习就是在去社团活动的路上,即便在图书馆埋头苦读的人们也少有闲暇环顾身边书架上的各色书籍,手里不是捧着雅思托福书,就是CFA(注册金融分析师)、CPA(注册会计师)……总之,所做的一切都在为自己的简历增光添彩。我自知本科的日子过得太逍遥,除了一个拿得出手的GPA(平均绩点),简历上乏善可陈,尤其在参加了几个职前培训讲座和经验交流会后,愈发心慌,决心走出眼镜湖,加入主道中,开始成为主流中的一员。
金灿灿的秋天很快就过去了,随着白昼越来越短,天越来越冷,我也越来越忙,生活逐渐被社团、找实习、帮导师干活和应付并不简单的研究生课程充满,生活的关键词由原来的“逛街”“聊天”“约会”变成“网申”“笔试”“排练”“开会”“论文”……自然而然地,我和小安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关系也越来越紧张。他刚步入工作岗位,都在努力适应新生活的我们充满了不安,一些固有价值观的矛盾全都暴露无遗,常常电话里讲了两句就吵起来,但更多时候,对新生活应接不暇的我忙得甚至没有时间和他吵架。
我们大部分争吵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但他有一句话我记得非常清楚:“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但你什么都想要。”这太不留情面又精准地反映了我当时的状态。刚入学时,一个学姐对我说,在贸大,大体有三条路:社团、实习和学习(包括考证),一般人主攻一个,而贪心的我三条路都不愿放弃。我常常黑白颠倒,却并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忙什么,像在黑暗里打一场乱仗,疲惫不堪却连对手都看不到。我甚至开始想念考研的日子,生活虽单调似水,但简单得让人感动。
在我的前途和感情都陷入前所未有的迷茫时,日子混混沌沌地到了期末。在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晚上,家里来的一个电话彻底击垮了我。我连夜买了第二天最早班的飞机,赶回去看到的却是外公已经冰冷的面庞。参加完葬礼回到北京,我和小安两年多的感情也终于走了到头。
那个黑暗的冬天我变得越来越不爱与人交流,除了和小柔、小晴。小柔是个很温柔的姑娘,有个本校的男朋友;小晴是个充满正能量的姑娘,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在外地。我们平时很少讨论感情问题,郁闷了只是一起吃火锅,就着涮肉的间隙聊一聊人生理想之类的东西。
小柔喜欢古典文学,小晴热爱艺术,我喜欢什么自己都说不清,但我们仨的共同点就是都不太喜欢我们的专业――金融,又或者,有多少正在学这个专业的人真正喜欢它呢?甚至,有多少人真正喜欢自己的工作呢?这些话聊到最后,大多是归于沉默。把各自的心事藏在雾气腾腾的火锅里,继续没心没肺地吃喝。
期末考后我立马接受了一个公司的实习offer,原因之一是那份实习需要出差,而我太需要换个环境。临行前,小柔、小晴带来了两支红酒给我送行,那天我们都喝高了,说了好多好多话,在零下十几度的夜里我们在学校一圈一圈地走,最后停在眼镜湖边。
小柔第一次说起她的心结――男友亲口告诉她,有一天他喝醉了和另外一个女孩儿接了吻。她淡定地对一脸愧疚的男友表示既往不咎,并感谢他的“坦诚”,男友松了口气。这事儿看来风平浪静,然而自那以后里小柔常常从噩梦中惊醒――她那么爱他,哪怕再温柔和善解人意的女人在爱情里都是斤斤计较的。
小晴第一次说起她的生活里出现了一个同样热爱音乐和艺术的男孩儿小黑。他和她是同班同学和晚会搭档,两人有时一起排练至深夜,音乐上的默契和人生见地的不谋而合常常让两人都惊异不已。一边是有共同的兴趣爱好甚至心灵碰撞的小黑,一边是相处了6年早已熟悉如家人的青梅竹马,她不知所措了。
我第一次承认可能我并没有那么喜欢小安,只是他恰恰是一个合适的人,并且对我很好。就像我并不怎么喜欢我的专业,只是这恰恰是我的能力容易考上的并且好就业的专业。我放弃了小安,但苟且地抓着我的专业。
那天我们谁也无力安慰谁,只能给予彼此祝福,说一切迷茫和困顿都会过去的。天亮后,我飞去另一座城市实习,过了几天,小晴飞去了大洋彼岸的美国做交换生,而小柔留在学校上课、实习、考证。
实习的日子依旧忙碌。我所在的是一家咨询公司,“咨询”前些年被一些人神化得很高端、大气、上档次,然而它在金融人眼里则是一个很矛盾的行业。根据对哈佛2013届毕业生的就业去向调查,它在“毕业后第一份工作”的选择热度中名列榜首;但对比之下,在“10年后希望从事的工作”中则成了最不受欢迎的。调查并没有提及原因,但我想跟其行业特性脱不了干系:人跟着项目跑,多是“空中飞人”,常年不着家,项目进度紧张的时候加班至深夜更是家常便饭。所以,若不是有极大的热情支持,很少人会把这个不仅劳神、更是劳身的行业作为终身职业选择。
但是作为实习的选择,越是这种累得要死、吃青春饭的行业越是受欢迎(比如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大家本能地认为辛苦的程度和能学到的东西的多少是成正比的。其实,在咨询公司做实习生能学到多少东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跟的老板。一般情况下,特别是外资咨询公司,实习生并不会接触项目核心或是其他有技术难度的事情,多是搜集数据、搜集资料――仅仅是“搜集”,甚至连“整理”都不是你的工作,单调且乏味。
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个很信任我的老板,项目全程跟下来,我几乎接触到了所有我力所能及的工作,与之对应的就是和正式员工一起加班、加班、再加班。刚去的时候,项目进度很紧,项目组每天的工作就是不停地做访谈,从员工到高管,而我在旁边负责记录,回去再把即兴而零落的谈话内容整理成有主题、有逻辑的文稿。一般现场记录只能记下一部分内容,我只能录音,回去再一遍遍地重听、整理。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对我来说也并不轻松:工作量十分庞大,一天往往要录入和整理几万字的文档,再加上对一些业界术语不熟悉,有时一个地方要反复听上10次才勉强听懂,耗时费力。
彼时已接近年关,天黑得很早,每天回酒店吃晚饭的时候天已经全黑,吃完晚饭再去公司加班,一加就到凌晨。有时凌晨回到酒店,但工作还没做完,就睡几个小时半夜爬起来洗个澡继续工作,最忙的那周每天大概只睡3小时。刚经历过失恋、亲人离去以及一整个学期黑白颠倒的忙碌,身心原本就处于十分低迷的状态,再加了几天班立马就生病了。晚上,发着低烧,11点半还在办公室加班,我突然情绪就崩溃了。在洗手间哭了2分钟,把脸一洗回来接着干活――项目组人很精简,每个人都分工明确,今天的任务不做完,拖到明天还是你的活。
但有一次例外,我的同事老王大概看我笨手笨脚的,工作眼看着就要堆起来了,就主动提出可以帮我做一部分。那天是我那段时间唯一一天睡了超过6小时,第二天我才知道他为了完成我的那部分工作,熬到了凌晨2点,毫无怨言。
老王是怎样的人从这里可见一斑,年纪大我一轮还不止,却一点没有中年人的无趣和老成。他和妻子至今没有要小孩,平时有规律地健身,保持着每年一次出国旅游,并且多是很节俭的自由行,出门时身上一定有一本书,在外面吃饭哪怕是自助餐也没有一次不清盘。对生活的态度和他本人一样,真实、自由、节制而有趣,因此在外貌上也显得很年轻,外出见客户常常被误以为是“85后”。我和他完全没有隔阂,在看书品味上也十分接近,所以休息时间常常跟他聊天,并从他身上屡屡获得新的收获。
一天午休,我问他,“你想过自己什么时候要退休吗?”他说:“你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吧?”我就明白他的意思了。他曾在给我推荐大前研一的书的时候说过,工作有三个境界,job, career 和calling。我问:“你的意思是找到你的calling,就不需要退休了吧?”他笑着点点头:“的确是,如果能找到自己的calling,那生活就是工作,工作就是生活。只要在那一个领域做到最好,钱财、或者地位、名望都是自然而然会到来的事情,所谓的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满足也就不是什么问题了。这种理想情况下,我可以永远也不退休。”我充满憧憬地继续追问:“那你找到你的calling了吗?”他不置可否。我略微失望,仿佛看到一个活生生的理想范例也成了幻影。
沉默了一会儿,我鼓起勇气说起读研以来自己的专业和爱好的矛盾、感情的挫折以及成日忙忙碌碌却不知未来路在何方的迷茫无措,老王听完我一大通语无伦次的表述,只是很平和地说,人在当下遇到的所有挫折和迷茫,如果从10年后的角度看,就都不是事儿,人活着最重要的就是安全和健康,其他的,你想要的答案,我想要的答案,时间慢慢都会给你,不必急于一时。
我听了既感激又羞愧,我知道我犯了年轻人最容易犯的错误:浮躁而心急,恨不得在30岁之前把什么都得到、把什么都想清楚,却连踏踏实实地把最简单的工作做好的沉稳都没有。
这也许是现在整个社会的通病。今年的年度热词榜上一定会有“青春”,电影院里,大屏幕上不断上演各种现实的、不现实的五花八门的青春;现实中,青春里的人们忙着折腾,青春已逝的人们忙着怀念。一切似乎在告诉所有人:所有的成长只能在“青春”里完成,所有的浪漫只能在“青春”里挥洒,所有的对世界、对生命、对我们自身的好奇和思考只能假借“青春”的名义完成。因而,一旦“青春”不再,生命的成长便戛然而止,我们从此步入成人的世界,一切已然定型,我们只需要带着我们的样子去融入这个社会的规则,去一条又一条地应验口口相传的老话就好了。
但这不是事实。青春只是人生中再普通不过的一个时间段而已。
对青春赋予过多的意义,让正拥有青春的人们无法好好享受青春。他们迫切地想最大化地利用青春,有的沉迷于声色犬马中挥霍青春;有的相信年轻就是资本,寄希望于在年华逝去之前用美貌找到一个终身依靠――或一张终生饭票;而更多的人,在青春中手忙脚乱,诚惶诚恐地想抓住一切机会,做大家认为对、而不是自己认为好的事情,来获得大大小小、形式各异的社会认可,并迫切地希望可以用这些“成长”,快一些、再快一些地换来成功的象征品,或是成人世界的必备品:车子、房子、户口,乃至权力、地位。
青春没有那么伟大,成长更不仅限于青春。成长是一生的事,你要的生活、你要的答案,时间会慢慢给你,但并不一定是现在。我终于明白我的迷茫和失望来自哪里。我听了太多的经验、太多的忠告,却唯独没有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
4个月后,实习结束,我回到北京。日子还是一样流转,社团、实习、考试、论文。是的,生活并没有因为明白一些道理就一劳永逸地变得容易,生活还是会疑惑遍布,困难重重。而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断解决问题,慢慢朝着正确的方向努力。
小柔、小晴和我再次相聚眼镜湖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初夏下午,我们给刚从美国回来的小晴接风。小晴喝下一大口酒后告诉我们两个决定,一是她决定转修艺术,她说她最喜欢的插画师42岁才开始画画,而她今年23岁开始申请艺术类研究生还不算晚;二是她在美国的时间里想清楚了,回国后已经跟青梅竹马的男友道歉并和平分手,投入了一直守候着她的小黑的怀抱。在“习惯”和“爱”二者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小柔依旧待男友很温柔,旧日的伤疤随着时间逐渐淡去,虽然偶尔还会咯噔一下,但在一个她那么爱着的男孩儿面前,她选择了包容,拥有一份细心修补后的爱情。她也依然很乖地在考证、实习。她淡淡地笑着说,我不过多地去想怎么去选择一条对的路,我只想让我选择的路上开满鲜花。
而我,业余时间在一个教外国孩子学中文的夏令营做起了兼职,慢慢改掉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开始有了一笔小小的储蓄。至于要用这笔钱做什么,我还没有想好,可能会用于间隔年,也可能只是在合适的机会出去旅旅游。
预约采访时间是上午九点钟,北京的冬天有些寒冷,昨天赶了一夜的车程来到北京,章乃华的脸上有些许的倦意,但眼神依然是闪耀而有力的。“有什么问题,问吧。”很干脆,这也许是做惯了管理工作的人身上特有的范儿,绝不废话,有什么就说什么。
“您的厨师生涯有些不同,应该算是很早就进入了管理岗位,而且是对雷迪森这样的大品牌酒店进行全面管理您是怎么做的这个成功转型?”
“这是最初的目标决定的,作为厨师的职业规划通常有3个,学厨造诣深而成这个行业的顶级大师,由后厨到前厅的成功转型,既了解后厨,又懂得前厅管理,对自己是全方面综合素质的发展,再者就是自己开店当老板。而现在的我,是选择了第二种路。
梦想照进现实,学厨是另一次起航
眼前的章乃华目光很坚定,可以看的出,对于当初的这个选择,章乃华是早有准备的。“从我第一天踏上学厨这个道路开始,我就已经为我日后的职业做了规划。我是那种要干就必须干到最好的人,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从来没有松懈过。”
其实最初的章乃华并不没有想到当厨师,“这好像跟很多人都一样,因为厨师这个道路在我们那个年代总是觉得是最脏最累的活。我没有脱俗,也是这样认为。”章乃华笑说。
1981年,中国正进入一个考大学的黄金时期,很多人选择了考大学这条路,而章乃华也想进入他从小的梦想――军校,当一名出色的军人。但是,章乃华的父母,还没有完全摆脱“”的阴影,那场刚刚过去的风暴刻在他们心上的伤痕实在太深太深,他们坚决不同意儿子去上军校。章乃华与大学无缘,而是成为县税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可是读书深造的念头,始终在他心头。工作一段时间后,他又决定重返校园。1982年夏天,时年仅18岁的章乃华考入了浙江省商业厅下属的浙江商业学校(即现在的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旅游与烹饪专业。他开始与烹饪结缘。
“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就考进了这个专业,但最初却并没有想到以后就是从厨,可是这个念头很快就在我的学习中转变了。慢慢地,我开始明白“民以食为天”这句老祖宗的古训的真谛。最简单的,一个人的衣服可以很长时间不换,打了补丁也能穿,可是一个人如果三天不吃饭,那他连生存下去都困难了。吃的事儿确实比天大。”
既然决定了学厨,章乃华开始把“学厨”作为他人生路上的另一个起航。对于烹饪,从最初肤浅地认为是“烧菜技术”,到如今已深刻理解并为之奋斗的“烹饪艺术”,章乃华用了二十多年的求知经历去体验和亲证。
抓住机遇,成功源于第一棒
1984年夏,章乃华毕业分配进入杭州国际大厦酒店工作。时值酒店正处筹备建设阶段,在酒店总经理鲍力军先生亲自安排下,拜浙菜大师金次凡门下潘晓林大师为师,在一年半时间的拜师学艺过程中,深得金,潘二位大师亲授真传。
“没想到的是,机会会来的那么快。所以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章乃华回忆说,在杭州国际大厦酒店临近开业半年前,他突然接到酒店通知,让其回到酒店,负责厨房的筹备工作。这时的章乃华怀揣了在学校和跟师傅学的的扎实功底和满腔的工作激情,工作的干劲和拼劲大家有目共睹。很快,章乃华便在工作中脱颖而出。
1986年9月16日开业的前夕,章乃华被正式任命为厨师长。为了改良当时酒店的菜肴质量,章乃华完全抛开业余时间,开始到处请教,师傅和同行是第一条路。“师傅会不遗余力地教我,但是当时在请教同行时就会是碰壁,毕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吃饭的饭碗,但是,我决定把脸皮厚下去了,无论如何,也要学会东西。”于是,章乃华开始到处挖掘,自己花钱到不错的餐厅试吃,一遍不明白,再吃,两遍不明白,再去,直到把它钻研出来为止。只要杭州有新餐馆开张,这个餐馆也绝对少不了章乃华的影子,他会第时间去考察和品尝,摸索菜肴口味,寻求新点子,并带动其他同事一起参与研发新菜肴。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杭州国际大厦酒店的餐饮开始在杭州圈子里声誉雀起,名声日隆,年轻的章乃华也于1987年破格晋升为正科级干部,参加技术职称考核获得二级厨师证书,时年仅22岁成为了酒店的总厨长。
随着烹饪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成熟,章乃华在经营管理上也开始展露手脚。巩固招牌菜肴引进钻研新口味提升经营效益成为章乃华乐此不彼的工作动力。1988年童乃华策划了杭州国际大厦酒店第一届火锅美食节,自此之后,国际大厦火锅香遍杭城整十年,每年火锅节,众食客排队候餐的场景引为佳话,《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省市媒体开始大篇幅报道,章乃华慢慢体会到了烹饪给他带来的工作乐趣。那是一份份满足感自豪感和成就感。
比赛,激发前进的源动力
1990年5月,浙江省举办的烹饪大赛,章乃华被派去参加比赛。第一次参加权威性专业比赛章乃华有些紧张,但是却仍胸有成竹,因为他已经为了比赛做了充足的准备。“当然,这也需要一点点天赋。”章乃华开玩笑说。
在强手如林的赛场上,章乃华现场烹制了杭州传统名菜清汤鱼圆,以及珊瑚桂鱼创意花色冷盘“秋实”,获得了现场评委的一致好评,一举获得烹饪全能第二名在浙江烹饪界崭露头角。同时,由于其出色的烹饪水平及敬业踏实的工作表现,章乃华荣获浙江省新突击手的荣誉称号。同年11月,章乃华和省内的烹饪精英们代表浙江省青工代表团烹饪队,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首届全国青工技术大赛,经过三天比赛,以综合文理论成绩99.5分,操作菜肴作品什锦拼葵花组碟,热菜清汤鱼园,锦绣鱼丝,规定原料自选热菜青椒肉丝等,凭着过硬的基本功和娴熟的技能,一举获得大赛个人总分的第二名,同时获得了全国烹饪技术能手的称号,并荣膺“全国新突击手”的荣誉称号。
时年26岁的章乃华在其职业生涯和人生经历中获得了丰硕的成绩和回报。在那年,他还在老师潘大师的引见下,拜会了老师的启蒙大师――中国烹饪大师人民大堂中国御厨孙应武大师,经过孙大师的悉心指导,让章乃华受益匪浅,最重要的,也让他的技艺和经营步入了另一个更神秘的领域,即国宴菜肴设计,组织的学问,同时也更激励着他向更高的山峰攀越。
1991年5月,章乃华第二次获得“浙江省新突击手”的称号,同时荣获“浙江省百业青年标兵”荣誉称号;1993年,被评选为“浙江省商业厅劳动模范”。而杭州国际大厦酒店餐饮部在他的主理下,连续五年在浙江省商业系统所有酒店中取得最好的经营业绩,1993年,章乃华被国家人事部国内贸易部授予“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
诸多的荣誉带给章乃华职业上的成就和自豪感,但也让他深深感觉到自己在日新
月异的变革时代对理念知识的缺乏,传统的酒店业理论知识已跟不上快速发展现代酒店业发展,特别是随着外资酒店业在杭州的落户,其规范和先进的经营管理标准和理念更是冲击了传统的餐饮市场。于是在1986年夏天,在单位领导的支持下,章乃华利用业余时间报考了江苏扬州商学院的酒店管理专业,在边学习边工作的过程中,章乃华在众多专业刊物上发展了多篇关于酒店经营和烹饪技术的论文。随着专业和理论知识的不断提升,章乃华于1997年被聘为“省职业技术鉴定所”鉴定师,从1998年开始,被聘为浙江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酒店管理和烹饪专业讲师,酒店管理与烹饪专业的指导委员会委员。此时的章乃华已经从纯粹的烹饪能手和经营管理人才,在专业理论培训和指导方面展示出自己的才华。
稳扎稳打,重力迎接二次机遇
1995年杭州国际大厦开始兴建五星级新楼,加盟雷迪森品牌。雷迪森是世界闻名的高等级酒店管理集团,总部位于美国,酒店遍布世界各地,尤其北欧。
和最初一样,章乃华再次肩负重任,被派去参与杭州雷迪森酒店的筹建工作,这对于章乃华是太大的机遇,也是不小的挑战。章乃华开始负责酒店前期经营定位,担负很多筹备前期繁琐的事情。在近两年的时间里,章乃华伴随着国大集团的领导参观考察了国内国外诸多国际品牌的五星级酒店,包括顶级的国际酒店,与多家著名国际品牌酒店管理公司进行合作洽谈,最后成功引进了国际酒店业排名前十位的卡尔森国际酒店管理公司旗下高端品牌RADISSON。
回忆起这段经历,章乃华感慨:“这是工作至今最辛苦的两年,也是最有收获和值得回忆的两年!”这两年,收获的不仅是开阔的眼界和国内外职业经理人的作风,更是让自己深入地了解了国际品牌酒店的经营管理标准,从硬件要求到软件需求,这对以前工作和专业重心一直在烹饪技艺上面的章乃华而言,更像打开了另一道职业的窗户,见到的是更为广阔的全面酒店管理,更专业更规范的酒店经典经营理论。“我至今仍深深感谢杭州雷迪森广场酒店的第一任外方总经理MR RICCA和餐饮总监SHARK,是他们教会了我职业化三个字和国际化酒店管理的标准”章乃华说道。
从1999年底杭州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的试营业,一直到2005年章乃华用全部的身心去诠释了职业酒店经理人的风采。章乃华成为雷迪森酒店的餐饮总监,也是浙江省旅游业界有记载以来,第一位在国际品牌酒店担任总监一职的中国人,也让他开始从全年度的经营预算,季节和节日期间产品营销策划活动和推广,员工的管理和梯队建设直至细节的菜肴原产料的品质管理和成本控制等等开始全面进行管理工作,对于重要客户关系的建立,章乃华开始亲力亲为,对团队员工的培训,章乃华更是以身作则,亲自授课,严谨安排培训计划和课程,在菜肴的出品上,章乃华亲自操刀,大胆引进在当时的杭州还鲜为人知的鲍翅燕等潮汕菜和风靡京城的谭氏官府菜。同时,章乃华开始引进纯正西餐,并将西餐的精华转嫁到中餐烹饪出。
由于一直擅长的是中式烹饪,章乃华之前对西式酒水、咖啡、西餐等知之不深,但强烈的好学心促使他对自己进行强化培训。而如今的章乃华已对红酒和咖啡有着自己独到和精辟的见解。他认为,红酒文化犹如西餐文化,艺术与优雅的结合是西餐的精华,所以在菜肴制作过程中,章乃华一直注重将西餐的优雅高贵与中餐的淳厚古雅相得益彰地融合在起,中餐西吃,中餐西做,文化在烹饪中得到体现,也让宾客享在享受美食的过程中感受到与众不同的文化内涵。
这么多年酒店管理,章乃华认为,对于餐饮经营者最重要的是,始终持着一种“前卫”、“时尚”的思想但同时也不能放弃传统的经典内容。章乃华对烹饪技艺和酒店经营管理的工作理念是:一旦你成功了,别的人也会跟着你走。正是凭着这样的创新信条,在酒店开业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杭州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的餐饮成为杭州及浙江省高档餐饮的代名词,其中的夏宫餐厅更是成为杭城高端餐饮业的第一品牌。在2C03年的圣诞节,章乃华带领整个餐饮团队创造了单日营业额84万的业绩,引领着杭城及浙江餐饮业界的新潮流。期间,章乃华成功主理接待了世界五十届旅游大会,接待了澳大利亚总理霍克等一系列重大影响力的活动和人物。
求知、传继,是永不停歇的脚步
此时的章乃华已在烹饪界享有一定声誉,但求知的欲望却从未停歇。2001年7月,章乃华赴奥地利国际旅游管理学院进修酒店管理,2002年春天,由集团派往韩国汉城大饭店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践培训,次年应韩国汉城大饭店邀请,章乃华率团主理为期一个月的日韩世界杯中国美食月,饮誉汉城。2003年9月远赴荷兰参加荷兰皇家餐饮协会荷尔中厨协会讲学培训;2006年6月,又赴泰国、新加坡酒店访问学习,与东方文华、半岛酒店、四季酒店及香格里拉酒店的业内同行进行交流学习。章乃华说“我每到一个新的城市或国家,就按捺不住去酒店考察的想法,哪十自是静静地在大堂吧喝一杯咖啡。我喜欢去不同的酒店去感受不同的酒店氛围,感受酒店时尚的潮流和动态”。直站在酒店业和烹饪业的潮流尖端是章乃华对自己的要求。
章乃华在不断获取专业荣誉的同时,也着手开始培养和指导专业上的后续人才。一些不错的后起之秀在章乃华的培养中不断涌出如吴伟忠、赵理光、谢军、王伟、喻潮钢等。章乃华的弟子在多次全国性大赛中荣获殊荣,更有众多弟子在实际餐饮管理工作中能独挡一面,而现在,章乃华一直致力于浙江餐饮和烹饪业的发展,作为中国烹饪协会浙菜经营与技术讲师团的兼职讲师,也担任着浙江省教育厅专业指导委员会中职教育教研组组长,为发展中国的餐饮和烹饪教育默默工作,为众多的餐饮和烹饪界人士进行授课。
论文关键词 微信 合同 纠纷 法律问题
2011年1月21日,微信横空出世,微信是一款基于智能手机通过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消息的即时通讯工具,集语音对讲、短信通信、即时通信等多种沟通功能于一身,并具备强大的LBS定位和扫描二维码等功能,其强大功能和社交关系链受到社会热捧。微信成为迄今为止增速最快的手机应用,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用户达到3.5亿,创造了国内外互联网领域的全新发展纪录。目前微信已经登陆东南亚、美国、港台、澳洲等市场,海外用户已超千万。随着微信的普及和功能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微信订立合同,广告,进行商业宣传,从事各种民事行为。
一、微信合同的概述
我国目前还没有正式的对微信合同进行定义的论述,而是笼统的把微信合同纳于电子合同之中。参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及我国《合同法》对电子合同可以界定,同时结合微信的特殊性,可以把微信合同界定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手机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信息,以更加丰富的类似于短信、彩信等方式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界定可以看出微信合同是以微信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移动手机网络条件下当事人利用智能手机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传统的书面合同(即“纸面合同”)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的,而且手书签字和盖章还是合同真实性的证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都属于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因此微信属于电子合同中的一种。但微信合同具有其特殊性,既不同于传统合同,又不完全于同一般的电子合同形式,既可以通过短信、语音对话、图片等形式,也可以直接通过扫描二维码的形式成立合同,大多数微信合同具有即时性、随意性、无契约性等特点。
二、微信合同的订立主要途径
随着微信的迅速普及,通过微信进行的交易行为日益频繁,由于微信平台的便捷性和特殊性,微信合同具有即时性、随意性、无契约性等特点,订立微信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途径。
1.通过微信“小商圈”订立无契约关系的买卖合同。微信作为一款新社交应用程序,微信庞大的用户群都是潜在的客户,一些商家从中嗅到了商机,纷纷抢滩“微平台”,构筑起一个日渐繁华的“小商圈”。经营微信“小商圈”的模式大概是,每天在微信上商品信息,付款方式可到实体店内购买,也可在网上交易。例如在微信查找公众号一栏输入“代购”两字,便出现一连串公共营销账号,从零食、红酒到眼镜、服装、皮包,涉及面广,种类相当丰富。但是微信“小商圈”的买卖,没有评价机制、没有信用担保、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微信店的交易模式完全基于买家对店主的信任,这种模式下的合同大都是无契约的买卖合同。
2.通过“朋友圈”形成的代购合同。微信平台的好会形成一个“朋友圈”,商业广告也随之带了进来,在微信越来越普及的当下,微信营销俨然成为一种销售模式,越来越多的人借机做起了全职或兼职买卖——即以“朋友圈”为平台,通过分享商品图片,达到推销产品进行代购的目的。不少人点开微信“朋友圈”时,看到的是满屏的商品推销广告,每天都有许多类似广告刷屏,“朋友圈”变成大卖场,圈里的朋友许多都不是专职做生意,而是帮卖家做兼职。主要就是把图片发到自己微信的朋友圈,有人私密你,想买就可以成交,利润可观。而这类的代购往往都是朋友、熟人之间进行的,因此不会有正式的代购合同,多数是无形的契约。
3.微信二维码扫描形成的合同。二维码是一种信息的表现形式,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微信二维码,则是含有特定数据内容、只能被微信软件扫描和解读的二维码。用智能手机的摄像头来扫描微信二维码,从而获得红人(例如电视专题采访幕后等)的名片、商户信息、折扣信息等。通过平面、户外、网络、印刷品等媒体可以很方便的让二维码露出。微信二维码其实就是利用微信的消息触达能力为商家提供了一种更好的运营方式,而这种方式正体现了智能手机信息化技术与传统运营方式的本质上的不同。微信用户在交易过程中扫了二维码之后,都将成为可能达成微信合同。
三、微信合同面临的法律问题
微信支持快速发送文件、语音聊天等诸多功能,这些其本身所具备的优势使得它在个人及商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它本身的安全缺陷给用户造成了很大的威胁,这导致通过微信订立的合同面临许多的法律问题。
1.微信用户易被不法侵害。微信是基于移动网络客户服务器平台的,用户在自己的智能手机上安装微信程序,通过腾讯提供的服务器与其他用户进行交流。在这种模式下,用户发送没有加密的信息到服务器,服务器再转发到接收者,就给用户带来了安全隐患。目前,微信面临的安全威胁有恶意软件、穿透安全防御、信息垃圾等。其中,微信的联系人列表功能为各种恶意软件的大量传播提供了很好的目标获取基础。同时由于用户安全意识不足的特性,微信用户很容易相信来自好友发送的内容,有时从好友处发送的信息并不是安全的,这为病毒的传播带来了便利的条件,在智能手机感染病毒后这些信息很容易泄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微信合同的纠纷难处理。微信不再仅仅是聊天的工具,通过微信订立的合同也受法律保护,但是随着通过微信订立合同的行为越来越频繁,有关合同纠纷成为了一大难题。微信合同纠纷,由于微信平台的殊性,虽然仍受到法律的约束,实际处理起来仍有不少的困难。微信合同纠纷与一般的合同纠纷在诉讼上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的地方,微信合同纠纷由于其特殊性,在诉讼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新的问题。这些新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例如有关微信合同纠纷中的证据问题,按照传统证据理论证据在案件中的采用应该是客观的合法的和真实的,但在移动网络环境中的证据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3.微信中的虚假广告宣传。随着微信的流行,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微信各种广告,但不少都带有虚假、欺诈的性质,许导致许多微信用户上当受骗。在微信圈里,不少商家打出转发广告集齐赞就可以换奖品,因此不少微信用户在朋友圈里刷广告,点“赞”,微信上做积累“赞”换的奖品大到港澳游四天三夜礼券,小到几十元的润唇膏,虽然看似不错,可参与的人多,得奖的人少,结果是空欢喜一场。这种“举手之劳”的事,激起不少“微友”们的热情,在微信朋友圈里经常看到这样的宣传,甚至有的人为了奖品刷朋友圈,隔几分钟就刷。当符合条件的微信用户前往兑换时,有的商家称只能在固定时间段领取赠品,有的称活动提前结束,由于标的数额普遍较小,许多受骗者最后选择了沉默,这样的微信广告欺诈行为不在少数。
4.微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难。许多消费者在微信“朋友圈”、“小商圈”上购物都栽过跟头,售后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例如在微信上买了一件商品,到货后发现根本和图片上是两个样子,而卖家货物却不退换。微信上都是先付款再发货,钱已经付给卖家,如果不给退货,买家一点办法都没有,也无法寻求维权的渠道。现在的微信朋友圈,不但有友情,还有商情,圈里的人都是朋友、熟人,经常更新有什么新货了,真的买到物美价廉的还好,如果买到的东西和介绍差别很大,碍于朋友之间的面子,碍于情面又不好维权,只能吃哑巴亏。这种交易虽然便捷,但也隐藏着很多法律问题,微信朋友圈是一个熟人圈,但采取网上交易方式,买卖双方没有构成契约关系的买卖合同,若出现纠纷,很难处理。
四、微信合同的法律规制
随着微信广泛使用,在智能手机移动网络交易过程中,微信合同纠纷中的许多问题凸显出来,因此必须通过相关法律措施对微信合同进行规制。
1.完善有关微信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实施。微信合同作为电子合同中的一种,但微信合同纠纷由于其特殊性,明确针对微信的相关法律法规仍是空白,现行立法中尚没有具体界定电子证据的类别,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能否成为定案证据需要我国法律去界定、解释。但是微信合同中的证据由于基于智能手机平台的特殊性,具有即时性、随意性、无契约性等特点,在取证方面留下了很大的难题,证据的提交中也有一定困难,消费者通过微信进行的无契约合同难拿出证据来维护其权利。目前微信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给立法司法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我国应当完善多元化的合同违约及纠纷解决机制,细化法律处理、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增强现行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操作性,使这些机制和手段协调良性互动功能互补为微信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关键词】言语行为;陪酒女郎;自欺欺人
【中图分类号】H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4)01-0049-4.5
“陪酒女郎”这个术语,似乎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下可以包含的意义有千千万万,本人也不知该用什么术语来更好给她们一个“名份”,毕竟这个群体人员的来源混杂,而且难以公开化。她们的言语和生存状态是什么样的呢?当前,有关方面对于上述职业群体的生活状态应该加以关注,尤其是频繁出现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和若干人群的堕落生活被曝光,更让我们感觉到有必要整治这样的从业人员和场所。本文试图通过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从语言学角度剖析此类从业人员和场所的违法倾向,并希望有关方面应该引起重视。
依照社会语言学的看法,语言与社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个人作为社会的构成成分,其言语反映了其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现状。作为个人,对职业的认可度直接影响了他的语言使用情况,换句话说,什么人应该说什么话,这就是所谓的言语风格(genre)。人所具有的社会性决定了其言语归属,如果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在社会中的认可度高,就会积极表现自己的身份和自我评价,如果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在社会中的认可度低,就会积极隐瞒自己的身份和自我评价。在笔者的调查中发现,被调查者深受社会对其职业的看法的影响,“被人看不起的职业”自然也就在言语过程中遮掩起来。本文试图从语言学角度出发,构建“陪酒女郎”这一“职业”的言语意义,分析其背后的自欺欺人的言语效果,并希望通过此类研究告诉人们,“一叶障目”、“掩耳盗铃”不能成为现实一直存在下去,而应该是各方人士共同努力,改变这样的现状,更好促进社会进步,家庭幸福。由于本次语料是在歌厅记录的,环境的嘈杂影响了记录的完整性和精确性,提前向读者表达歉意。
依照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的看法,一个言语行为,要获得其有效性和合法性,需要同时满足真实性、真诚性和正确性这三个有效性条件。换句话说,要让一个言语行为成为有效行为,其言语行为要符合客观世界的真实性,这涉及的主要是言语内容的真伪问题,其代表性语言理论是从弗雷格到达米特的真值语义学理论,考察句子与事态、语言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言语行为还要符合主观世界的真诚性,这涉及的主要是言语意图的真诚与否问题,其代表性语言理论是格莱斯的意图主义语义学,考察表述与其后的意图行为的结果是否一致的问题;言语行为还要符合社会世界的正确性,这涉及的是语言使用的规范与否问题,其代表性语言理论是从后期维特根斯坦、经奥斯汀到塞尔的语言使用论,考察的是言语行为是否在接受者范围内的确被证明是有效的,是否遵守有效的行为规范。
一、言语内容的真伪问题
所谓言语内容的真伪,就是指说话者所说内容是否为真,是否同客观世界的事实相一致的问题。言语表达的内容如果为真,就说明说话者所说的是事实,这是对说话者所说言语行为有效性的第一个标准。在语言学中的真值语义学这一领域更多地研究了这一主题,用公式表示就是“P是真的,当且仅当‘P是真的’。”作为表达命题的陈述性言语行为,使用的是基本命题句或者陈述句,也就是说,如果说话者使用的言语行为中的命题以及提供的信息内容符合客观事实,就是满足了言语有效性的第一个标准。这种言语行为表达的是说话者的客观化态度,是作为中立观察者对事件表现的客观描述或者陈述。请看语料:
问:你来这儿多长时间了?
答:一年半了。
问:你们这个怎么收费呢?
答:(每个女郎)两小时一百,这是H市的公开价。
问:那你们每天工作多长时间?
答:每天六小时,一般是晚上8点到凌晨2点。
问:哈哈,那可挣得不少,一晚上三百。还用给老板吗?
答:不给。
问:我进来的时候看到这个大院没有路灯,黑漆漆的,就看见车灯晃,每家门口都坐着几位女郎,这里有多少家这样的歌厅?
答:有六七十家吧。
问:像这样的大院在本市有多少?
答:我不太清楚,一般小型的有六七十家,大型的有一百多家。
问:有没有人经常来查?
答:一般是过节时候容易查。
问:那么查住以后怎么处理呢?
答:说是拘留、罚款,我没遇见过,也是听说,我就坐台,不提供服务。
对话的开始阶段是笔者对一些基本信息的了解,包括时间、地点和基本情况的了解。很显然,被调查的这位女郎非常直接地告诉了这些基本信息,虽然在对话过程中也用到了一些诸如“一般”这样的模糊词,但也没影响其真实性。但是该语料段的关注重点不是前面几句所给出的回答,而是最后两个问话所给出的回答,即是否存在经营上的合法性问题。有人来查,会是拘留、罚款,但是无法得到证实,这说明是否查处以及查处方式的回答都面临真实性的考验。我们需要考虑的是,难道这样的查处、拘留和罚款就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吗?被调查者从事这一行业已经一年半了,还未真的见到被查处、拘留或罚款的情形,是她所在的场所不存在问题还是没人来查,这需要我们深思。另外,被调查者说自己只是“坐台”,而不提供“服务”,这一信息的真假需要我们认真考察,但是其内容预设了坐台是合法的,而提供服务是要受到拘留和罚款的,是不合法的。
通常来说,“灯红酒绿”是歌厅的典型标志,但是本文调查的歌厅是在一个大院子里,偌大的院子没有路灯,映入眼帘的是闪烁的车灯和各个歌厅门口的女郎,想必各位脑海中出现的电影中的镜头,而非现实生活,既然是陪酒,还需要这么黑漆漆干嘛?语境的朦胧告诉我们的是这个地点的阴暗,似乎也说明了女郎所从事的“职业”也是阴暗的了。这位女郎在听到笔者询问查处的方式时,首先表明自己只是坐台,不提供服务。显然,她想说的是自己只是陪客人喝酒聊天,并不提供特殊(性)服务。笔者在询问的开始过程中,并没打算直接询问是否这类歌厅提供特殊服务或者其他,而这位女郎首先亮明“立场”,这样看来,“坐台”和“服务”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职业”了,依照此女郎的言语表达,是希望要笔者首先不要误解她的工作。说白了,这位女郎想说的是,“我只陪酒,不提供服务,我做的是正当职业”,但是真是这样吗?
答:一百多人吧。
问:你认识多少个?
答:十来个吧。
问:都是哪儿来的?
答:东北,四川,内蒙的多。
问:你是哪儿的人?
答:就是当地的。
问:你有家庭吗?
答:有。
问:有老公吗?老公知道吗?
答:不知道,他在外地工作。
问:他怀疑你吗?
答:有时候怀疑。
问:为什么知道他会怀疑?那你们的感情怎么办?
答:我对老公挺好的,没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问:你们的感情生活怎么办?
答:我没注意这个问题。
问:你怀疑你老公吗?
答:不怀疑。
问:为什么?
答:感觉他对我挺好,就是一种感觉、直觉。
问:你老公做什么生意?
答:跑车。
此位女郎自称自己的老公不错而且自己也是清白,没有做什么对不起老公的事,显然她想说的是她有一个算是幸福的家庭,夫妻双方彼此恩爱信任。但是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呢?老公整天外面跑车(所谓的“在外地工作”),媳妇在家里做什么都不知道也不过问,这简直让人难以相信。是不怀疑(相互信任对方)还是不需要怀疑了(已经是既成事实了)?前面的语料已经提及了陪酒女郎都是夜里工作,老公也是整天不回家,家庭只能是一个概念了,还能谈什么真诚呢?口是心非成为了证明言语真诚性的直接证据了,“说的一套,想的是另一套,做的是另一套”,不仅是言行不一致,而且是心口不一致。夫妻信守诺言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事了,被调查者声称自己的老公“不知道”,是不知道她有工作、不知道她在歌厅陪酒,还是不知道她除了陪酒、唱歌、跳舞还提供服务呢?按照常识来说,做老公的应该知道妻子有没有工作、做什么工作、什么时间工作,这与被调查者所说的内容显然相互冲突。老公应该是“知道假装不知道”,还是这位被调查者撒谎说“我的老公不知道”?请看语料:
问:大多数人为什么来这儿,你觉得?
答:大多数感情不幸福。
问:你觉得客人来这儿是什么原因?
答:就是谈谈事业家庭,畅所欲言,没有别的原因,我觉得就是随便喝酒唱歌。
问:你和你老公是怎么认识的?
答:来H市认识的,在饭店认识的。
问:那你以前在饭店工作呢吗?
答:对,以前在饭店,后来来这儿了。
问:那你为啥来这儿了?
答:是朋友介绍的,在饭店挣钱太少,她们说试试,我也是好奇。
问:如果你再回到一年半以前,你还会继续做吗?
答:这个问题我没想过。
问:在这儿之前是饭店服务员,肯定因为这个挣钱多了。
答:不知道,当时就是抱个试试看。
问:想没想过这地方会提供其他服务?
答:想到过,肯定有。来看一看。
问:人们相互之间有强迫吗?
答:没有,你想做就做。
依照被调查者的说法,客人来这儿大多数是因为家庭不幸福,找个诉说的对象,而她自己作为陪酒女郎,也就是陪着不幸福的人喝杯酒、聊聊天罢了。现在我们可以设问的是,陪酒女郎来这儿工作的原因到底有哪些?是想多挣钱、家庭不幸福、还是这个工作没有“技术含量”而且好挣钱?为了更好地“生活”,该女郎选择了更赚钱的“职业”,自称是挣钱多,她的老公也不在饭店干了,转到了更挣钱的跑车业务上来了。朋友介绍个挣钱的好法,就毫不犹豫地跳进了这个行业。她本人知道这个行业经常提供特殊服务,但是为了挣钱多,也管不了什么社会地位、负面评价和家庭幸福了。双方放弃了真正的家庭生活,整天沉溺在钱色之中,还口口声声说没做什么对不起对方的事情,还说感情挺好,这简直就是“好过了头了,好的不能再好了(就一直坏下去吧!)!”歌厅对于陪酒女郎的行为不闻不问,和陪酒女郎也没有雇佣或劳动关系,不是歌厅的工作人员,一切都是自愿,似乎女郎和客人谈什么做什么,歌厅都没有任何干涉。请继续看语料:
问:你和你老公是初恋吗?哈哈。
答:绝对是。
问:你觉得家庭比较幸福吗?
答:觉得还可以吧。
问:你老公是哪儿的人?
答:也是H市的。
问:你老公天天跑车吗?
答:他跑个五六天,回家一两天。
问:他都跑哪儿呢?
答:哪儿都去。
问:我听说跑车的大多数都有问题,你不担心你老公也有问题吗?
答:我没,绝对。你想写书吗?
问:我想写个调查报告。
答:你是干啥的?
问:我是搞法律的,你有什么问题想跟我说的吗?
答:没什么想说的。
问:社会对这个行业评价不好,你觉得呢?
答:肯定不好了,大家都评价不好。
问:你觉得对自己的评价怎么样?
答:自己肯定不说自己不好了。
问:你觉得每个人都不会说自己不好?
答:傻瓜也不会说自己不好。
问:你这些朋友们都过得幸福吗?
答:大多数是不幸福的。也有人问,就是不幸福,自己也不会说。
问:有没有你的姐们儿和来的客人诉说的?
答:有啊!
问:你认为是随便说说还是别的?
答:随便说说。
问:你遇到有相互诉说成为把子的?
答:有,有。
问:为什么你会认为会成为朋友?
答:我想一下,肯定会有,我不会。
(结账时间到了)
问:你愿意坐下来再谈谈吗?
答:我说的都是真话,别问了,就这些。为什么你是来这儿问这些?你给我100块钱,你先给我100块钱。
被调查者认为自己与老公绝对是初恋,而且幸福感还可以(“可以”是什么意思?),那么我们就会问到,既然陪酒常常是“深夜的业务”,跑车是“外面的业务”,那么“家庭的业务”放在了什么时间呢?既然社会对这个行业评价不好,这位调查者还毫不犹豫地纵身进来,就连“傻瓜”都知道隐瞒自己所谓的“不好”,更别说“我自己”了。别的姐们儿会找到“把子”,也有客人来这找到了“把子”,但是被调查者自己马上声明自己没找“把子”,而且以“我说的都是真话”,似乎千方百计想让笔者认为她是清白无辜的,是正当的职业陪酒女郎。语言表达内容的真实性与言语表达意图发生了自我扭曲,这不是“自欺欺人”是什么呢?一个幸福的家庭中的夫妻双方,最起码应该知道对方做什么工作,而且信任对方、忠诚于对方、将爱情和家庭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将钱放在第一位,这位女郎无论如何也没有满足所谓幸福家庭的几个最起码的条件。这就是说,被调查者不仅没有说真话,而且是满嘴谎言,“假得不能再假了”,不仅没有真诚对待老公和家庭,而且欺骗“客人”,“骗得不能再骗了”。整个言语行为的有效性条件已经违反了两项,那么第三项条件能否得到满足呢?
三、社会规范的正确问题
所谓社会规范的正确,是指说话者通过言语行为,实施或实现的事件后果符合社会既定规范,也就是说,其言语行为是符合公认的法律和社会规范。一份工作是否合法,就要看其行为是否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陪酒女郎的言语行为,是否表达和实施的行为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就需要看整个言后行为是否合法、言后效果是否合法。整个调查过程中,被调查者的言语行为并没有直接导致违法行为产生,也就是说其言语行为的言后行为是实现了这次陪酒挣钱这一行为,而言后行为效果让我们得出结论是:被调查者在自欺欺人;歌厅是隐瞒和纵容提供服务的非法场所;陪酒女郎所从事的行为还极有可能在后续和客人的秘密交易中得以实现,从这个角度看,此一言语行为的效果是违法的。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推理对陪酒女郎行为的规范正确性加以考察。
“陪酒”这一行为在此论文的语境下,依照被调查者的说法,可以分为“坐台”和“服务”两类。所谓“坐台”,其行为要素主要包括陪客人喝酒、聊天、唱歌和跳舞(笔者调查的现场就有女郎陪客人跳舞);所谓“服务”,其行为要素关键包括提供(易)。歌厅开的这么火,一个大院至少有六七十家,陪酒女郎有一百多人,工作时间一般是晚上8点到凌晨2点,显然开歌厅在形式上是合法的,找女郎陪酒也没有明显违法。那么,被调查者到底提供不提供所谓的“服务”呢?如果在法庭上,肯定要求出示的是证据,除非拿出客观证据或者是逮个现行,不然就没有理由证明这位被调查者是撒谎、欺骗或者自欺欺人。语料分析表明,被调查者的言语显然存在着撒谎、欺骗或者自欺欺人,理由就是:被调查者在做陪酒女郎之前是饭店服务员,平时挣钱很少,受到朋友的引诱和劝说,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想挣更多的钱,她非常清楚陪酒这个行业的社会评价极低,但是自己觉得无所谓,想做就做。自己声称对得起老公,婚姻还算幸福,老公每天在外跑车,每周回家一两天,哪儿都去,自己每天的上班时间是晚上8点到凌晨2点,大多数客人都是家庭不幸福,大多数陪酒女郎也是过的不幸福,怎么单单自己就是比较幸福的一员?如果真的是“家庭幸福”,“就连傻瓜都不会说自己不好”,也不会说自己不幸福,更何况这位女郎呢?
夫妻二人为了钱从饭店撤出,一个进入陪酒行业,一个进入跑车行业,我们能得出的结论就是:二人都不“幸福”,而是“信钱”了,“家”成了一个摆设,各自外面挣钱混日,谁也不用再“怀疑”谁了。从歌厅本身营业来看,似乎并没有违法,但是歌厅的老板、工作人员和陪酒女郎非常清楚,这个场所就是客人和陪酒女郎极易进行秘密服务交易的地点。歌厅老板和工作人员都假装不知道这个场所所产生的违法结果,陪酒女郎和客人“秘密交易”也假装没人能知道,并且声称陪酒女郎相互之间都不知道对方在做什么,这就如同说,“我们都不说,谁能知道呢?”有句歇后语说得好,“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法律不是一张白纸,也不是机械的规范,而是通过语言表达出的一致共识和信仰,而被调查者的言语行为似乎表明,自己一定是做了服务而不承认做过服务,就如同说自己没被抓住证据,就说明自己一定是清白的一样。言语行为的欺骗性告诉我们的是,这类从业人员和场所具有隐瞒欺骗性质,从法律的层面看,就是从业行为所潜在的违法性质。
四、尚未结束的结论
该女郎口口声声说自己只是“坐台”,家庭幸福感强,老公对自己非常好。但是语料表明,“谁会说自己不好呢?”“玩火者必自焚”,“什么苦水都得自己咽下”,自欺欺人就是对这个行业言语行为的最好概括了。被调查者的大多数朋友都是由于家庭不幸福而走上了这条“职业”之路,自己却说是因为“好奇”和“钱”而踏上这条道路,这里的“好奇、试试看”似乎不是寻常意义的受好奇心驱使,而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断然的选择。既然感情已经不再有,就只能“贪(谈)钱不商(伤)感情”了。究竟是贪恋钱财把婚姻家庭葬送,还是家庭破裂之后选择了向钱看,这都显得不重要了,因为钱成为了个人生活中最最重要的指针,那么更多地挣钱就很少再考虑家庭幸福、社会评价等所谓的“次要因素”了,怎么挣钱也就不是需要慎重权衡的问题了。
在调查最后阶段,笔者并没有询问该女郎是否愿意留下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提供服务),因为依照被调查者的说法,要求提供服务的客人一般是和陪酒女郎电话联系,而不是面对面交谈,这样做的好处,对于交易双方来说自不待言。言语表达内容前后矛盾,言语意图始终是隐瞒掩饰,言语规范是明知违法却还继续干,言语有效性和合法性的三大要素都没有得到满足。陪酒女郎只能披着美发、说着谎话、喝着好酒、挣着好钱、有家难回、自欺欺人了。从上述个案我们可以知道,整个行业的行为都具有潜在的违法性质,给这些从业人员提供“饭碗”情有可原,但是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都应该清楚,此类行业具有危险后果,它不但让夫妻感情和家庭破裂,也让整个社会对娱乐场所的评价呈负面效应。法治社会给予公民以幸福和合法生活的权利,但也需要更好地规范这类行业,从而改变这个行业的性质,也相应地改变了社会对此行业的整体负面评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法治的阳光下真正快乐幸福地生活和工作。
[参考文献]
[1]Haberms J.,On the Pragmatics of Social Interaction,translated by Barbara Fultner,MIT,2000.
著名税务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会计学(中国第一位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方向)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后,《阳光财税丛书》编委会主任,创立“税收筹划规律”,首次提出“税收筹划契约思想”,是国内税收筹划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目前主要研究领域为:税收理论与实务、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企业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产权与企业重组等。
编者按
《财会学习》从本期起分十二期连载节选自著名税务专家蔡昌所著的《税收筹划实战指南》(预定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出版)系列文章,有兴趣的读者可详细参阅该著作。本期将总括性阐述税收筹划的操作空间与实战方法,从下期起将连载税收筹划具体各项实战策略。
一、税收筹划操作空间
(一)走近税收筹划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税收筹划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中国税务报》在千年之交开设“筹划周刊”,推动税收筹划在微观经济层面的发展,以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收研究机构等为代表的诸多中介机构也将税收筹划作为主流推广项目。国内财务、税收领域不断涌现出税收筹划专家,他们也在推波助澜,为争取企业合法权益摇旗呐喊。
什么是税收筹划,如何认识税收筹划?学术界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存在着以下五种称谓:税务筹划、税收筹划、纳税筹划、税收策划①、税收规划②,其实这些说法并无本质差别,尤其是前三个概念基本上是混用的。但国内对“tax planning”一词大多译为“税收筹划”,《中国税务报》开设的周刊也称之为“税收筹划”。但也存在不同的看法,盖地教授认为“税务筹划”与“税务会计”相对应,称为税务筹划对于纳税人更为妥帖③。黄凤羽针对“税收筹划”与“税务筹划”的概念之争,发表了如下见解:“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国内从事税收筹划研究的学者,所遵从的两种不同研究范式与分析线索。‘税收筹划’观点主要体现了以税收学中的税收管理和税收制度为基础的分析范式,‘税务筹划’观点主要代表了以会计学中的税务会计和财务管理为基础的研究思路。在某种程度上,二者体现了殊途同归的学术思想,也是国内税收筹划研究‘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发展趋势所使然,都是值得加以肯定的……循着研究传承的逻辑一致性,既然在“tax planning”一词引入我国之初就将其译为‘税收筹划’,况且这种译法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并能够更好地体现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的中性结果,今后也不妨继续沿用约定俗成的规范用语。”④
关于税收筹划主体,目前有“征纳税双方”⑤与“纳税人一方”两种观点。税收筹划主体仅包括纳税人一方的观点是主流观点,大量的文献都支持这一观点。笔者认为,所谓的征税筹划,其实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是征税计划或征税规划,即针对不同性质、不同表现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采取不同的监控方式和征管模式,以实现税款征收管理的计划性和有效性。
1.税收筹划的学科定位
关于税收筹划的学科定位及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学术界普遍认为税收筹划应属于财务管理范畴。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的目标与财务管理的目标应该一致。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预期目标应该包括三个部分:降低实际税收负担、防范纳税风险、实现整体财务收益。对于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的关系,盖地教授有着精辟的见解:“在会计专业中,税务筹划可以不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作为税务会计的组成部分。”⑥查尔斯T·亨瑞格等著的《会计学》中更是一语破的:“税务会计有两个目的:遵守税法和尽量合理避税。”但是,税收筹划是一门新兴的复合性、应用性学科,融财务学、会计学、税收学、法学、管理学知识为一体。税收筹划学科本身自成体系,所以许多学者还是倾向于把它单独作为一门学科。对于税收筹划与管理会计的关系,许多学者认为,税收筹划实际上也可归为管理会计范畴,因为不仅有着涉税会计决策,而且也给企业管理提供有效的内部会计信息。
2.税收筹划的概念
关于税收筹划的概念,可谓众说纷纭,目前尚难从词典和教科书中找出权威的说法。下面是国内外学者的一些代表性观点: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DF)编写的《国际税收词汇》中是这样定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美国著名大法官汉斯有一段精辟的论述:“人们合理安排自己的活动以降低税负,是无可指责的。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不论他是富人,还是穷人。纳税人无须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国家税收。税收是强制课征的,而不是自愿的捐款。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税收,纯粹是奢谈。”
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会计学》中,对税收筹划作了如下阐述:“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缴税款和递延纳税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另外,他还说:“税制的复杂性使得为企业提供详尽的税收筹划成为一种谋生的职业。现在几乎所有的公司都聘用专业的税务专家,研究企业主要经营决策上的税收影响,为合法地少纳税制定计划。”
唐腾翔、唐向在《税收筹划》一书中写道:“税收筹划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税收利益。”⑦
盖地在《税务筹划》一书中,把税收筹划定义为“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Tax boundary)和现行税法,在遵循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和安排。”⑧
从上述观点来看,虽然税收筹划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但大家存在一些共识,即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降低税收负担和税收风险的一种经济行为。笔者认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既定的税制框架内,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战略模式、经营活动、投资行为等理财涉税事项进行事先规划和安排,以达到节税、递延纳税或降低风险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对税收筹划宜从多个角度去观察,从多个层面去理解,切忌呆板和僵化,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实际上,在税收征纳对局中,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收环境的反应和适应,这种反应和适应不仅仅是减轻税负,还有降低纳税风险的要求。所以,纳税人应该分析中国税收环境的特征,掌握不同层面税收政策的差异性,了解税务当局的征税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筹划活动。
(二)“第三种眼光”的视野
1.“第三种眼光”看筹划
2003年7月,《中国税务报》曾对笔者的著作《税收筹划—策略、技巧与运作》进行专题报道,并称笔者的这些筹划思想为“用第三种眼光看筹划”。下面援引这段文字:“税收筹划是企业管理的当然构成内容,不能离开企业的整体战略来谈筹划,筹划应服从企业的整体战略。成功的筹划离不开理论的指导,理论必须与企业的实际问题结合,在共性中寻求每个企业的个性方案,我们把这种认识称为‘第三种眼光看筹划’。”⑨
“第三种眼光”看税收筹划,笔者曾在一些文章和著作中提及。笔者对税收筹划思想与实践情有独钟,在《税收筹划规律》著作中曾有一段精彩的论述:“税收筹划是致用之学,其实践性很强,归纳和研究税收筹划规律是一种捷径,可以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日趋复杂,税收筹划运作逐步深入到企业的多个层面,筹划方案的系统性、技巧性要求越来越高。许多好的筹划方案源自于一种灵感,大气磅礴,浑然天成,看不到一丝雕琢的痕迹。”
笔者所提倡的“用第三种眼光”看税收筹划的核心思想有以下三个:
一是从战略规划的角度谈筹划,而不是局限于细节。
二是从会计管理的角度谈筹划,而不是只盯着税收。
三是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谈筹划,而不是纸上谈兵。
2.税收筹划的深层理解
从市场经济的国际经验来看,税收筹划早已有之,在西方有“皇冠上的明珠”之美誉。为了科学理解和运用税收筹划,这里对税收筹划做进一步诠释。
(1)严格意义上的合法筹划,是指既符合税收立法规定,又符合税收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许多“钻空子”、“打球”之类的筹划技法其实不是真正的筹划,而是偷税、避税乃至逃税的违法行为。
(2)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纳税人依法纳税,但同时又有避免多缴税的权利;第二:纳税人可以合理谋划其涉税事项,尽可能实现税负最小化;第三:纳税人需要维护其正当权益,采用经济手段抑或法律手段都是正当的、适宜的,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3)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防范和降低涉税风险,这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操作:第一,吃透和领悟税收政策,正确运用税收政策;第二,提高纳税自查的能力,在纳税申报之前进行全面的检查、过滤,排除隐患;第三,掌握纳税技巧,提高纳税方案的设计能力;第四,从战略角度审视企业的财税业务,做到战略、经营、财务、税务的协调。
(三)税收筹划不是偷税、避税
1.偷税(Tax Evasion)
偷税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法,通过对已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进行隐瞒、虚报等欺骗手段以逃避交纳税款的行为。偷税也可以称为逃税,具有明显的欺诈性和违法性。
在我国税收实践中,偷税被解释为:“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⑩《刑法修正案(七)》已经把“偷税罪”修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罪”。对于偷税,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种形式: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5日对发票违法行为进行司法解释: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用于记账的发票等原始凭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记账凭证的行为。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对于本条争议最多的是纳税人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进项税额已入账是否属于偷税行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以规章的形式进行了界定:纳税人非法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已经记入“应交税金”作进项税额,构成了“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行为,应确定为偷税。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偷税罪的本项偷税手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表述是一致的)的司法解释中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税款登记的;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尚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
(4)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出:“虚假的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者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如提供虚假申请,编造减税、免税、抵税、先征收后退还税款等虚假资料等。主要表现是纳税申报表、申报资料与纳税人账簿记载的内容不一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司的释义,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是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通过修改、涂抹、挖补、拼接、粘贴等手段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擅自虚构有关数据、资料编制虚假的财务报告或者虚报亏损等。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可能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对于这种行为,应该认定为偷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另一种后果是,并未产生实际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事实,但却影响了申报的真实性,可能造成以后纳税期间不缴或少缴税款,如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增加了亏损额,但还没有造成实际的不缴或少缴税款。对于这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责令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编造的虚假计税依据,同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5)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这里容易与骗取出口退税混淆,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纳税人是否缴纳了税款。这里主要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纳税人先缴纳了税款,然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偷税;
第二,纳税人未缴纳税款,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
第三,纳税人先缴纳了税款,然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比所缴纳的税款数额要多的税款,如纳税人先缴纳了100万元的税款,然后骗取150万元的税款。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分别认定:对于骗取的出口退税款中与纳税人缴纳数额相等部分,如本例中的100万元,认定为偷税;对于超过已缴纳的税款部分,如本例中的50万元(150-50),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
在理解本条时应当注意到一点,就是骗取的出口退税与已缴税款之间有着同一笔业务的因果联系,这时可以认定为偷税。否则,即使纳税人其他货物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也应当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
2.避税(Tax Avoidance)
(1)避税的概念。联合国税收专家小组对避税的解释为:避税是一个比较不甚明确的概念,很难用能够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措辞对它作出定义。但是,一般地说,避税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其他应承担的纳税数额,但这种做法并没有违犯法律。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使用的手段是合法的,而且纳税人的行为不具有欺诈的性质。
国际财政文献局在1988年版的《国际税收辞汇》中解释为:“避税一词,指以合法手段减少其纳税义务,通常含有贬义。例如该词常用以描述个人或企业通过精心安排,利用税法的漏洞,或其他不足之处钻空取巧,以达到避税目的。法律中的规定条款,用以防范或遏制各类法律所不允许的避税行为者,可以称之为‘法避税条款’。”
《中国税务百科全书》中对避税的解释是:避税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纳税前采取各种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有意减轻或解除税收负担的行为。
避税定义各有不同,但上述对避税的解释都说明了避税是用合法手段或不违法手段减轻纳税义务的一种行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从各国法律界定和税收实践看,也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在美国,避税与偷税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界限,避税被广泛解释为除偷税以外种种使税务最轻的技术,人为的避税技术并不是为了经济或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常与偷税紧密联系,因此应加以制止。格拉斯哥大学税务学访问教授汤姆·林奇(Tom Lyrich)对避税有一段精辟的评论:“‘避税’一词不幸地被冠以一种不守规矩的含义,事实上,它涵盖了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不仅包括对简单和现实的业务的重新组合,而这种组合安排显然是合理而方便的,还包括复杂的组合策略。这些组合安排并无实际的影响—除了减轻纳税负担外并无其他实质意义,这些人为的规划并不违法,但许多人认为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惩罚,而且,更重要的是避税会潜在的导致无效率。”在巴西,只要不违反法律,纳税人有权选择使其缴税最少的经营模式,但纳税人执意选择必须在纳税义务法律事实发生之前进行。
但是,在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认为避税是错用(misuse)或滥用(abuse)税法的行为,是纳税人通过个人或企业事务的人为安排,利用税法的漏洞(loopholes)、特例(anomalies)和缺陷(deficiencies),来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也已成为一种政府制止的活动。究其原因,避税虽以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但其结果与逃税一样危及国家税收,直接后果是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间接后果是丧失税收制度丧失公平性。
总之,避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活动的安排以期达到纳税义务最小化的经济行为。由于避税的行为并不违法,所以在我国税收实践中,对避税并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和明确的法律责任,但对于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和缺陷来人为减少税负支出的避税行为,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性的反避税措施,调整纳税人的财务结果并要求补缴税款。
避税形式多种多样,譬如原来我国对香皂征收消费税,因其属于护肤护发品系列,而肥皂则不属于此系列,所以不征消费税。对此有一厂商钻政策的空子生产了一种名为“阿尔贝斯皂”的介于肥皂和香皂之间的产品,这一做法显然带有避税倾向。在国际领域,避税最常见、最一般的手法是利用“避税港”(指一些无税收负担或税收负担极低的特殊区域)虚设经营机构或场所转移收入、转移利润,以及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转移收入和利润,实现避税。由于通常意义上的避税行为有悖税法精神,也可以说是对税法的歪曲或滥用,故世界上多数国家对这种行为采取不接受或拒绝的态度,一般针对较为突出的避税行为,通过单独制定政策或在有关税法中制定特别的约束性条款来加以反对。
(2)避税的分类。避税行为在经济领域普遍存在,从本质上讲,避税和税收筹划其实有着密切的联系,正如一枚硬币有正反两面一样。避税则是从政府角度定义,侧重点在于回避纳税义务;而税收筹划只不过是从纳税人角度进行的界定,侧重点在于减轻税收负担。由于征纳双方立场不同,纳税人从个体利益最大化出发,在降低税收成本(包括税收负担和违法造成的税收处罚)而进行筹划的过程中会尽量利用现行税法,当然不排斥钻法律的空子或利用税法漏洞;而税务当局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贯彻立法精神,必然反对纳税人的避税行为。但这种反对仅限于道义上的谴责,正如劳德·邓宁所说的那样:“避税可能合法,但不道德。”所以,只要没有通过法定程序完善税法,就不能禁止纳税人在利益驱动下开展避税活动。根据避税活动的行为方式及其影响,可以把避税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来达到少缴税款的行为,或者是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处理中所反映的信息不符合经济事实。
第二,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税法漏洞或缺陷,或者是利用税收政策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差异性,通过对经济活动的周密策划和适当安排,从而将应税行为改变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改变为低税负活动。比如,政府对白酒征收较高的消费税,于是纳税人就改变自己的消费行为,多消费红酒或啤酒,这也算是一种避税。纳税人的这种改变消费行为的避税之举就属于中性避税,在法律上不受约束,在道德上也不受谴责。
“税法漏洞”是指所有导致税收失效、低效的政策条款。税法漏洞由于税制体系内部结构的不协调性或不完善性而难以避免,这些条款往往自身规定矛盾或在具体规定中忽视某个细小环节,抑或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和不确定性。缺陷性条款多表现在法律程序、定额税、转让定价及税收管辖权等方面,在国际税收领域,因各国利益及税收制度的诸多差异而广泛存在。
避税行为在实践中可能有一定的机会主义倾向,通常也会采取微妙的、狡猾的欺骗性形式。避税又与不完全信息联系在一起,信息不对称助长并强化了避税行为,避税极易走向扭曲、误导、模棱两可或混乱等故意行为。如灰色避税就带有典型的机会主义倾向,应该受到商业伦理的约束。而中性避税是纳税人的一种适应,是对税收环境的一种敏感反应,不仅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且也与商业伦理并不相悖,是一种市场利益驱动下的正常行为。
市场经济是以制度为基础的法制经济,但市场经济的运行离不开伦理基础,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在一定程度上也依靠伦理的力量,因为伦理会影响人类的行为方式。对于避税行为,存在着社会道德压力,而不仅是一种法律问题。避税行为是否触及伦理道德,不一而足,必须将其放在特定的经济制度与环境中来考察,正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二、税收筹划实战方法
(一)税收筹划的战略思想
1.战略管理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经济社会,战略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战略管理的本质是敏捷地识别和适应环境变化,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路径指南。税收筹划是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成为战略管理中的关键性因素。战略管理与税收筹划的关系极为密切,两者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
(1)战略管理决定着税收筹划
战略管理是首要的,税收筹划是为之服务的。税收筹划只有在战略管理的框架下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税收筹划对企业战略管理能够起到一定作用,但绝不是决定性的作用。
(2)战略管理涵盖税收筹划
战略管理是从宏观角度看待问题的,它关注的是企业整体,战略管理不仅考虑税收对企业的影响,还考虑其他非税因素对企业的影响。税收筹划是在战略管理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3)战略管理与税收筹划目标一致
战略管理和税收筹划有着共同的目标,即都是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税收筹划也明显带有长期战略的痕迹。
2.企业战略—税收筹划的导向
企业战略是一个企业为之奋斗的目标及其为达到目标而寻求的途径相结合的产物。如果没有企业战略,听任内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则达不到资源配置与战略目标的整合效应。
在探讨企业战略与税收筹划的关系时,必须强调的是:企业战略是首要的,其次才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只有在企业战略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当然,在某些条件下,税收筹划可能在确定企业战略时,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绝对不是决定性的作用,下面从多个角度分析:
(1)市场超越一切
当企业决定是否进入某个市场时,考虑最多的不是税收筹划,而是首先考虑这个市场的潜力如何,企业能否在短期内占领这个市场。比如,许多外国投资者在考虑投资中国时,其实看重的并不是中国优惠的税率、优厚的待遇,而是广大的消费市场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当然,优惠的税收待遇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但投资者有时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是很少考虑税收成本的,甚至有的投资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如扩大市场份额,击垮竞争对手,逃避政治经济风险以及获取一定的政治地位等,可能把投资由低税区转向高税区。
(2)税收筹划为企业战略服务
当企业决定是否进入某个产业时,考虑最多的也不是该行业能否享受税收优惠,而是主要考虑企业进入该行业后能否有长期的发展潜力。在决定是否进入某个行业时,企业首先要考虑清楚行业的供货方或原料提供者,即上游企业是一些什么性质的企业,与企业选择的厂址的相对位置如何;其次要考虑它的潜在市场在哪里?下游企业是一些什么性质的企业,处于垄断状态还是竞争状态呢?第三要考虑该行业的潜在进入者有哪些,构成的潜在威胁有多大?至于筹划节税问题,则应列在这些因素之后考虑。
(3)企业的战略目标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
企业在考虑采取某项经营活动时,往往不是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出发的,虽然税收筹划能够渗透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但它并不是企业的首要目标,企业存在的唯一理由是能够盈利,能够为投资者带来收益,而不是能够少缴税款。因此,企业采取的某些政策措施,虽然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说可能是不划算的,但符合企业的战略目标。
3.税收筹划的战略管理方法
(1)税收链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税收问题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性质的税收,又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所得性质的税收,还有诸如房产税、印花税等其他性质的税收。如果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来看,其主要活动分为供应、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即企业先采购原材料,然后设计和研发产品,继而进行生产加工,最后再到市场上销售产品。所有这些环节都为创造价值或实现价值服务,因此从总体来看就构成了产品的价值链。在这条产品的价值链中,有一部分价值是以税收的形式流转的。企业所承担的税收,如果沿着价值流转方向观察,也形成了一个链条,即所谓的税收链。税收链如图1所示。
利用“税收链”有利于分析税收的形成过程与环节。对于企业来说,许多税收都是在流程中形成的,所谓税收的流程观其实也就是“税收链”的思想。
如果企业具有“税收链”的观念,就能够找到税收筹划的易胜之地,即与哪些利益相关者合作最有效,在哪个流程筹划最合适,筹划的空间最大。基于“税收链”的企业税收筹划战略,关键是企业在税收筹划时应该具有系统观念,从整体和全局出发,不能仅考虑某一类或几类利益相关者的税收利益,而应该视野更开阔,考虑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税收利益。
“税收链”思想要求企业从利益相关者视角看问题,不仅要考虑企业自身的税收情况,还要从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易在整个“价值链”上的位置来考虑,照顾到利益相关者的纳税要求,这样才能真正利用“税收链”均衡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2)合作博弈—税收筹划的战略管理方法
合作博弈是税收筹划活动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它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合作,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并不是双方合谋、偷税骗税,对抗国家,而是一种正当的行为,很多场合下可以达到双赢或多赢的效果。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企业之间或集团内部组织之间通过转让定价,实现利润的转移,将高税区的利润转移到低税区。
企业之间主要涉及以下六种合作:一是利用商品交易的筹划,如利用原材料、零部件及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交易筹划;二是利用提供劳务的筹划;三是利用无形资产及特许权使用费的筹划;四是利用资产租赁业务的筹划;五是利用贷款业务的筹划;六是利用管理费用的筹划。
2)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博弈。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也是一种相当重要的合作。按照一般的经营常识,商品最终总要销售给客户,因此企业与客户的合作就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比如装修劳务,到底是由企业方还是客户方提供装修材料,这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再如住房出租业务,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金额度以及支付方式上也是可以进行合作的。双方的有效合作可以大大降低税负。
3)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合作博弈。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不仅存在着一定的合作,而且这种合作还具有一定的筹划空间,这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由于税务机关征税本身是要花费成本的,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错综复杂,税务机关根本无法完全掌握企业的经营活动。这样,对于税务机关来说,详细地了解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并对每一项经营活动进行监控,就需要花费高昂的成本。如果企业能够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协商,就能够减少两者之间的交易成本。比如,涉及到转让定价时,要求企业与税务机关商议确定转让定价。
(二)税收筹划的风险思想
1.税收筹划的风险分析
纳税人设计税收筹划方案存在一定的风险,下面分析税收筹划风险的存在原因。
(1)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具有主观性
税收筹划方案的形式及其实施,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判断、对纳税活动的认识与判断等。通常,税收筹划方案操作成功的概率与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成正比关系。全面掌握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政策与技能,有相当的难度。因而,税收筹划方案的主观风险较大。
(2)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具有条件性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条件下设计与确定的,并且也只能在一定条件下才可以实施的。方案的设计过程实际上就是纳税人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对财税政策的灵活运用,有时是利用政策的优惠条款,有时是利用政策的弹性空间。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与财税政策等条件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的风险也就不可避免了。
(3)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权利义务的不对称性
税务机关和纳税义务人都是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之一,其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由于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所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表现为税收征管法中赋予税务机关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和在税收征管中“程序法优先于实体法”的规定,都可能造成纳税人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存在操作风险。
(4)征纳双方对税收筹划方案认定的差异性
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方案应当具有合法性,纳税人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和政策规定设计税收筹划方案。但是由于纳税人生产经营行为的特殊性,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筹划方案的认定。如果纳税人所设计的方案并不符合税法精神,诸如一些“打球”的做法,税务机关可能会视其为避税,甚至当做是逃避税收,那么纳税人会为此而遭受重大损失。
2.税收筹划方案的风险类型分析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主要涉及两大风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不能准确预测到经营方案的实现所带来的风险,实质上是一种简单的经营风险,即经营过程未实现预期结果而使筹划方案失效的风险。政策变动风险与税法的“刚性”有关,目前中国税收政策还处于频繁调整时期,这种政策变动风险不容忽视。
譬如,原来许多企业通过变相的“公费旅游”为雇员搞福利,导致税收大量流失,为弥补政策漏洞,税法对此明确规定,公费旅游及各种变相形式的公费旅游应按人均旅游费用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使得利用“公费旅游”的节税方法失效,如果纳税人在政策变化之后继续采用该税收筹划方案,则会导致税收筹划风险。
3.税收筹划风险管理
(1)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模式
1)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指为避免风险的发生而拒绝某种行为或某一事件。风险规避是避免风险最彻底的方法,但其只能在相当窄的范围内应用。因为企业不能为规避风险而彻底放弃税收筹划方案。
2)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指那些用以使风险程度和频率达到最小化的努力,风险控制在于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轻风险损失的程度,包括风险防范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将风险转嫁给参与风险计划的其他人身上,一般通过合约的形式将风险转移,譬如纳税人可以与方案设计者签订最终方案风险责任约定以及其他形式的损失保险合约等风险转移合约。
4)风险保留。风险保留是风险融资的一种方法,是指遭遇风险的经济主体自我承担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保留的重心在于寻求和吸纳风险融资资金,但这取决于人们对待风险的态度:一种是风险承担,在风险发生后承担损失,但可能因为须承担突如其来的巨大损失而面临财务问题;另一种是为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准备,在财务上预提风险准备金就是常用的办法之一。
(2)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
1)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变化,建立税收信息资源库。税收筹划的关键是准确把握税收政策。但税收政策层次多,数量大,变化频繁,掌握起来非常困难。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建立税收信息资源库,对适用的政策进行归类、整理、存档,并跟踪政策变化,灵活运用。因此,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是设计筹划方案的基本前提,也是保证筹划方案质量的基础。
2)正确区分违法与合法的界限,树立正确的筹划观。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而合理、合法地筹划涉税问题、科学安排收支,这也是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应树立正确的筹划观:税收筹划可以节税,但税收筹划不是万能的,其筹划空间和弹性是有限的。
3)综合衡量筹划方案,降低风险。一个好的筹划方案,应该合理、合法,能够达到预期效果。但是,实施筹划方案往往会“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注意方案对整体税负的影响;实施过程还会增加纳税人的相关管理成本,这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还要考虑战略规划、税收环境的变迁等风险隐藏因素。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的灵活性。由于纳税人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这就要求在税收筹划时,要根据纳税人具体的实际情况,制定纳税方案,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以便随着国家税制、税法、相关政策的改变及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项目投资,对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忌盲目照搬。税收筹划虽有一定的规律,但筹划方案设计并没有固定的套路,因为每个企业都是个性的,不存在最好的方案,只有最适合企业特征的方案。针对不同的问题,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注:
① 庄粉荣所著《实用税收策划》(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把税收筹划称为“税收策划”。
② 刘心一,刘从戎所著《税收规划—节税的原理、方法和策略》(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把税收筹划称为“税收规划”。
③ 盖地所著《税务筹划》(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书名都明显体现“税务筹划”的称谓。
④ 黄凤羽、马蔡琛:《从“消极避税”到“阳光筹划”:中国税收法制化的路径选择》(天津财经大学2005年税务筹划教学研讨会交流论文)。
⑤ 张中秀所著《公司避税节税转嫁筹划》(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1)一书认为: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征税筹划。贺志东所著《征税筹划》,站到税务机关的角度,专门对征税筹划进行探讨。刘建民等所著《企业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认为,税收筹划的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种是站在税收征管的角度进行的税收筹划;另一种是站在纳税人减少税收成本的角度进行的征税筹划。
⑥ 盖地:《税收筹划几个基本理论问题探讨》(天津财经大学2005年MPACC税收筹划教学研讨会论文集)。
⑦ 唐腾翔、唐向:《税收筹划》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9月版,第14页。
⑧ 盖地:《税务筹划(修订第三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第13页。
⑨ 邹国金:用“第三种眼光”看筹划,中国税务报“筹划周刊”2003年7月1日。
⑩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