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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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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垃圾;危害性;可利用性

一.建筑垃圾的界定与特点

建筑垃圾是指构造物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毁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根据产生源不同,建筑垃圾可分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拆毁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是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和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而拆毁建筑垃圾是指建筑物和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在拆毁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其中,无污染的无机物(包括泥土、石块、混凝土块、碎砖)占90%以上。无机材料,具有耐酸、耐碱、耐水性,化学性质比较稳定,同时具有稳定的物理性质的特点。建筑垃圾的这些性质决定其经过处理是一种很好的再生建筑材料。废品(包括金属、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木料、塑料、玻璃等)可能具有污染物的废弃物分拣后可作为再生资源利用。建筑垃圾在城市垃圾中属最清洁的垃圾,只要合理利用就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筑垃圾的危害

建筑垃圾对我们生活环境的影响具有广泛性、模糊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广泛性是客观的,但其模糊性和滞后性就会降低人们对它的重视,造成生态地质环境的污染,严重损害城市环境卫生,恶化居住生活条件,阻碍城市健康发展

1.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

随着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点也在增加,而垃圾堆放场的面积也在逐渐扩大。此外,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种种外力作用下,较小的碎石块也进入附近的土壤,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

2.影响空气质量

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一些腐败的垃圾散发出阵阵腥臭味,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

3.对水域的污染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垃圾渗滤液内不仅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而且还含有大量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水质成分很复杂。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将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

4.破坏城市软环境,影响市容

城市建筑垃圾占用空间大,堆放杂乱无章,与城市整体形象极不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能及时转移的建筑垃圾往往成为城市的卫生死角。混有生活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如不能进行适当的处理,一旦遇雨天,脏水污物四溢,恶臭难闻,往往成为细菌的滋生地。

5.安全隐患

大多数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选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施工场地附近多成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所,由于只图施工方便和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建筑垃圾堆出现崩塌,阻碍道路甚至冲向其他建筑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建筑垃圾的可利用性处理方式

1.无机物的可利用性处理

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经处理后,可作为混凝土或砂浆的集料使用。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也可直接用于加固软土地基。其原理是利用建筑垃圾中的无机材料形成散状材料桩,通过重锤冲击使桩与桩间土相互作用,形成复合地基,进而达到提高地基承载力地作用废砖石和砂浆与普通水泥混合,再添加辅助材料,可生产轻质砌块;废旧水泥、砖、石、沙等经过配置处理,可制作成空心砖、实心砖、建筑废渣混凝土多孔砖等,其产品与粘土砖相比,具有抗压强度高、耐磨、吸水性小、质轻、保温、隔音效果好等优点。

2.废品的可利用性处理

废钢筋、铁丝、电线和各种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粉碎成碎屑后可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废竹木、木屑等则可用于制造各种人造板材;废塑料可采用减压法提炼成油,作为燃料使用,或再生加工成排水管,还可代替某些水泥制品;碎玻璃可以加工成再生玻璃或某些装饰材料。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措施,保证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科研工作

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基础,没有合适的技术方案,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就无从谈起。尽管国外建筑垃圾的再生技术被认为是成熟的,但这恰恰是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所以,在国内尚没有大力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的时候,就应该首先花大力气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科研工作。实施符合我国实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战略和技术方案,仍需要有针对我国实际的科研工作基础。科研工作主要应集中于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方法、建筑垃圾收集和利用的方法,再生建筑材料的市场化措施,开发简单的分析方法用于鉴别再生材料与环境的相容性等方面。

2.建立健全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制度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一个复杂的废物循环利用过程,在此过程中,须同时处理好两个重要的环节:(1)建筑垃圾的分类回收;(2)回收后的再利用。这两大环节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建筑垃圾不进行分类回收也就无法利用,分类回收后不进行相应的利用也就失去了分类的意义,同样也不能进行资源化。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方面,应禁止填埋还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有义务的单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设备或者委托第三方来利用其建筑垃圾。要强调产生垃圾的单位首先自己要有解决资源化利用的条件,或支付较高的处置费用委托其他单位帮助处置。凡利用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

3.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

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是一项政府行为,把资源的再生利用与信息、生物技术和就业并列为四大课题之一。前苏联也完成了“完善在国民经济中利用再生资源”的立法。日本在垃圾资源回收方面也居于领先地位,町田市成立了一个废物再利用文化中心,把废物回收、资源再生利用提高到民族新文化的高度等。中国目前相关的法律及对策还很不健全,因此中国各级政府应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出一套从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清运到分类、利用的相关法律和优惠政策来引导和约束公众行为。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的管理上,由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与实施意见,政府办公会可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如交通、财政、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制度,这样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结束语

目前的中国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全国各地都在进行城市建设,每年都有不少旧房屋被拆掉。而建筑垃圾作为各种建筑产品废料的混合物建筑垃圾作为各种建材产品废料的混合物,未加处理直接填埋,不仅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而且也是资源的巨大浪费。唯有通过走循环经济的道路,对建筑垃圾采取资源化的管理,使这些废料得到循环利用,才能确保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才符合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才能达到和谐人居环境的最终目标。

[1]建筑垃圾的资源化与循环利用卢中华科技资讯2007NO.32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垃圾管理;问题;问题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1建筑垃圾基本概念

1.1建筑垃圾的定义

本文所指的建筑垃圾是指建筑施工垃圾、旧建筑物拆除垃圾以及建筑物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

1.2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计算

目前,国内很多专家学者已对施工过程中和拆毁建筑物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量进行估算,一些城市还颁布了建筑垃圾产生量计量标准,如洛阳市在 2008 年5 月 30 日了《洛阳市建筑垃圾量计算标准》,详细规定了建筑垃圾产生量的计量标准,由于本论文研究的建筑垃圾是在房屋新建、拆除以及装修过程中产生,因此只给出与本研究相关的建筑垃圾计量办法:

①建筑物拆除工程建筑垃圾量计算

1)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垃圾量计算

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垃圾量=建筑面积×单位面积垃圾量其中建筑面积按以下方式测算:

a.尚未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房产证或拆迁许可证等的证载面积计算,没有证件的房屋按照实测面积计算;

b.已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测绘管理部门提供或确认的 1/500 地形图计算。

2)构筑物拆除工程建筑垃圾量计算

构筑物拆除工程建筑垃圾量按照实际体积计算,每立方米折合垃圾量 1.9 吨。

②房屋建设工程

1)基础施工产生弃土量计算:

a.已进行招投标工程的基础弃土量,可根据施工图预算中的相关子目计算;

b.不能提供施工图预算的工程,基础弃土量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施工图纸计算;有特殊情况的,申请单位应提交相关依据,据实核减; 基础弃土量=(基础开挖量-回填量)×单位体积弃土量

c.单位体积弃土量按粘土类别计算,每立方米 1.6 吨。

2)房屋主体施工产生建筑垃圾计算

房屋主体施工产生建筑垃圾量=建筑面积×单位面积垃圾量

其中建筑面积按照施工图中的建筑面积计算;单位面积垃圾量按如下方式测算:

a.砖混结构按每平方米 0.05 吨;

b.钢筋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 0.03 吨。

③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公共建筑类装饰装修工程和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公共建筑类包括办公(写字)楼、商店、餐饮、旅馆、夜总会等。

公共建筑类装饰装修施工产生建筑垃圾量=总造价(万元)×单位造价垃圾量

其中总造价(万元)按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之有效合同计算(只计装修工程部分造价,不计设备费);单位造价垃圾量按如下方式测算:

a.办公(写字)楼按每万元 2 吨;

b.商店、餐饮、旅馆、夜总会按每万元 3 吨。

2)居民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产生建筑垃圾量=建筑面积×单位面积垃圾量其中建筑面积按房产证的证载面积计算;单位面积垃圾量按如下原则测算:

a.160 平方米以下的居民住宅按每平方米 0.1 吨;

b.161 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按每平方米 0.15 吨。

2我国在对建筑垃圾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建筑行业自身的特点,长期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都是采用传统方式施工的,采用纯手工操作,必然造成材料的损坏和浪费;另外,施工管理、施工工艺技术的落后也是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的主要原因。时至今日,我国在对建筑垃圾的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建筑垃圾管理意识不强,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仍时有发生,还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动态监测,导致对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处理处置、回填利用等情况缺乏宏观把控;

(2)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缺乏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能力。处理方式简单粗放,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处理就被直接运往郊外或乡村进行露天堆放或简单填埋,既浪费资源,又增加后期处理成本;

(3)垃圾在运输和填埋过程中遗撒的粉尘、沙土飞扬等问题又给环境带来了污染;

(4)建筑垃圾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尚无法律禁止填埋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3加强我国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

根据以上我国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者认为我国今后应当在以下方面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

(1)尽快颁布建筑垃圾产生率标准,从源头减量做起

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应首先从源头减量做起,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每万平方米建筑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量,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的建筑结构形式进行一次大范围的调查统计,据此制定相应的建筑垃圾允许产生数量和排放数量标准,并将其作为建筑垃圾允许排放入社会环境中的量的准绳。2009 年深圳市已在全市范围内颁布了《建筑废弃物排放量标准及设计与施工减排规范》,对建筑垃圾实行设计减排和施工减排,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先行者。

(2)理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价格体系,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在经济上切实可行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填埋费用低廉,每立方米土方填埋价格在 20 元左右,这也是建筑垃圾资源化不能有效开展的重要制约条件之一。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从企业自身利益角度出发,选择较低的成本处理掉这些貌似没有价值的“垃圾”。根据胡鸣明等人对不同建筑垃圾处理方式成本分析表明,资源化(包括现场资源化和运往综合处置中心进行资源化)的直接成本和外部成本之和最低。但是在国内,对施工单位来说运往综合处置中心进行资源化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就地填埋的成本;另一方面,对拟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环保服务企业来说,其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因为收费过高而没有合适的原材料,同时由于垃圾处理行业利润微薄收费偏低的话根本无法保证正常生产运营。因此,相关价格制定部门要综合权衡各相关主体的利益,运用科学的经济学方法计算出能促使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均衡价格。

(3)加快完善立法和监督执法工作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行业才刚刚起步,大家对于这一新兴行业普遍重视程度不够,而且就现行垃圾收费政策而言,不论是对资源化企业还是施工单位来说,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的成本在短时间内都要高于排放费用。因此,政府应首先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从制度上约束行为主体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而对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企业,应引导政府进行政策鼓励诸如税收减免、补贴等,从而保证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不致中断。

(4)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民的广泛参与并监督实施。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让全社会都了解建筑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形成强烈的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接纳意识。使人们明确建筑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对建筑垃圾的利用关系到发展循环经济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变人们的消极被动行为为积极主动行动,依靠广大社会公众的力量,循序渐进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的长远目标。

参考文献:

[1]潘 智 生 , 寇 世 聪 . 建 筑 废 物 可 持 续 循 环 利 用 的 新 技 术 [J]. 武 汉 理 工 大 学 学报,2007(1):8-11.

[2]翁维素,刘仲阳.城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J].中国建材,2008(7):91-93.

第3篇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理;商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的不停发展,城市加快了“新陈代谢”的速度。大批旧建筑物被拆除,在这个过程中,建筑垃圾无形中成为阻碍城市建设的“代谢物”。该怎样处理这些建筑垃圾,是一个越来越值得关注的社会课题。城市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城市建设部门建造新的建筑物所产生的开挖废料、拆除工程产生的废料,道路修建与养护过程产生的废料等。尽管大多数建筑垃圾无毒无害,但若简单填埋,不仅影响城市环境、浪费土地资源,还会造成巨大的能源和资源的浪费。

目前,建筑垃圾已经加剧了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局面,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强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已经迫在眉睫。

1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中国垃圾处理起步较晚,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较低,曾出现垃圾包围城市的严重局面。近年来,中国环境卫生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使城镇垃圾处理水平提高,垃圾包围城市的现象有所缓解。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垃圾处理的投入与垃圾处理的需求相比仍明显不足,垃圾处理的水平还很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还处于由粗放到处理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垃圾堆放现象普遍存在,垃圾处理场的二次污染相当普遍。整体来看,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呈现以下几个问题: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目前只能是绝大部分进行混合收集。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③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④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建设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

2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对策

我国城市在对建筑垃圾处理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①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该如何处理就需要有组织进行协调解决,各建筑施工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建立健全渣土设置与管理专项方案,对工地内建筑渣土的产生、防尘措施、处置等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②提高建筑垃圾的技术处理水平。城市建筑垃圾一般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技术处理。尤其是对建筑垃圾做混凝土骨料必需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堆存的技术国内企业还少有研究。城市相关部门应尽快帮助协调并依靠企业技术研发解决在建设垃圾处理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

③降低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及回收利用率较低,建筑垃圾大部分被运往垃圾填埋场堆放或填埋,不但占用了大量宝贵的耕地,而且对土壤、水源、植被等自然环境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同时,在运输过程中给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所以对于那些分拣出来不能利用的垃圾要合理处置,把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

④政府要为建筑垃圾处理提供资金保障。建筑垃圾废料不是商品,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只有经过加工处理再利用后才会产生新的价值。在建筑垃圾的回收处理利用过程中,常常使处理单位无利润可图,缺少了积极性,直接影响利用工作的进行,因此必须由政府通过某种渠道在利用过程中给予经济补助。

③建立健全合理的政策法规。近些年来,我国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重要性虽已有清醒认识,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国家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的条款还不完善。所以,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实行有效地奖惩制度。

3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蕴含商机

在城市化进程中,垃圾作为城市代谢的产物曾经是城市发展的负担,世界上许多城市均有过垃圾围城的局面。现如今,建筑垃圾被认为是最具开发潜力的、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这既是对垃圾认识的深入和深化,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筑垃圾中的部分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重新利用的,根据现有技术,可利用途径有:①建筑垃圾经过破碎、分选成粗细骨料,替代天然骨料来配制混凝土、道路基层材料和建筑用砖。②钢门窗、废钢筋、铁钉、铸铁管、黑白铁皮等经分拣后送有色金属冶炼厂或钢铁厂回炼。③废砖瓦经清理可以重新使用。废瓷砖、陶瓷洁具经破碎分选、配料压制成型生产透水地砖或烧结地砖。④废玻璃筛分后送微晶玻璃厂或玻璃厂做原料生产玻璃或生产微晶玻璃。⑤木屋架、木门窗可重复利用或经加工再利用,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板。

所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是个系统工程。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快速、广泛、积极地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