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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政 事业单位 财务管理 现状 对策
随着社会的日趋发展和进步,我国行政单位体制改革也随之得到了深化,以政府采购、部门预算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等当做前提的财政管理机制,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管理也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
1、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定义
我国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主要指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财务制度、政策、方针以及法规等,有计划的对资金进行运用、筹集以及分配,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并对财务进行监督和控制,从而确保事业任务和计划能够顺利的完成。
2、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现状
2.1、没有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单位财务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甚至是形同虚设,人力资源配置以及会计制度也不健全,并缺失相关的监督制约制度,普遍存在随意调用资金的现象。
2.2、缺失有效的预算执行能力。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资金预算主要是为了科学规范的对事业单位财务支出和财务收入进行统筹管理。这就致使财务预算制度一定具有约束性以及强制性,但就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形式而言,预算管理制度缺乏强有力的执行力度,其普遍存在着预算超支以及支出混乱等现象,以此使行政事业单位具有的社会公信力被大大的降低。
2.3、没有健全的资产管理体制。第一,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没有规范的管理资产资源配置,还缺失合理的资产管理监督制度;第二,没有合理的资产预算管理配置,投入资金利用效率低,致使资金投入严重的超出预算;第三,资产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程度较低。第四,没有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手段,还具有着严重的资产流失以及资产虚增等现象。
3、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措施
3.1、提高财务管理意识。如果想使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则需要使人力资源具备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首先,事业单位可以从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意识着手,这就需要事业单位不断的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工作以及在岗培训工作,以此使其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事业单位可以选取完善奖励机制以及培训机制等方面来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创设良好管理氛围,吸引更多优秀的管理人员加入其中,以此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汲取更多的知识和经验。行政单位还需要从完善软件资源以及硬件建设等方面着手,为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职能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在工作中还需要足够的尊重员工,并积极的鼓励员工不断的对工作进行创新,积极的奖励具有贡献的员工,以此使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可以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并潜移默化的推进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更加的完善、科学和先进。
3.2、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如果想要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可以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来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但是在实际部署的过程中,应该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来对管理细则以及管理资源配置进行制定,主要囊括了执行方案、资金管理系统、设计方案以及经费支出监督等财务控制制度。实行以上制度需要涵盖行政单位的所有部分和所有工作环节,并制定相关的操作细则。制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时,需要严格的对国家法律规定进行遵循,并把此当做标准来对工作规章制度进行细化,以此使相关的资金定额以及项目工资被控制在标准之内。第二,还需要不断的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使财务风险可以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中,而财务监督机制需要把量化形式当做标准,杜绝出现形式化,从而让财务监督体制存在着更高的操作性。
3.3、加强资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需要在对国家制定的资产管理法规以及法律进行遵循的基础上,对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对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进行制定,并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环节以及具体内容进行确定,从而为资产管理配置提高合理的资源支持。提高固定资产的盘查规划,并制定年度、周以及季度的审查细则以及资产管理预算。不断的对固定资产制度进行强化,在责任落实到人以及分级负责的基础上,对所有部门具有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进行明确。
3.4、构建合理有效的监察机制。行政单位财务管理需要把国有资产的利用和分配当做重点,构建相关的国有资产监控制度,实现财、实一致。还需要构建健全的国有资产审批制度,设置专门的小组对重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在资产得到批准的前提下,保证国有资产具有的完整性得以落实。强调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机构统一,则可以使专项设备具有的使用效率得到提升,从而使国有资产的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
4、结语
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具有着独特的历史因素,如果想要对其进行改善,就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以此使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并使财务管理具有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1]罗晓文,李彦敏.财务制度与财务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体系及会计制度的关系――基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编写财务制度的实践[J].财会通讯,2006(08).
[2]郭祥林,陈双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A].“构建和谐社会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C].2007.
[3]吴岚.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A].湖南省卫生经济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暨第二十二次学术年会专辑[C].2008.
论文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理论,绩效管理,财政预算,事业单位
一.前言
1959年《财政法组织法》(LOLF)确立了法国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期间,该法令虽多次被修订,但仍然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2001年8月,原法国总统希拉克颁布了新《财政法组织法》,明确提出建立以结果和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方法编制的预算案。该法案被认为是法国公共财政的一次重大改革,它给法国财政预算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显著变化。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使法国的公共行政从传统的官僚模式走向新公共管理模式,公共服务领域从此也开始面临一连串的重大改革。
二.改革的背景
1.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响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技术变革、全球化、信息化和国际竞争的挑战,许多国家的行政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以韦伯的官僚理论为代表的、等级深严的传统公共行政制度在支配整整一个世纪的漫长年代后,正转变为公共管理的、责任的、服务的、企业化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形式。
新公共管理理论源于欧美国家,最早由英国前首相柴契尔夫人提倡推行。随后该理论在西方国家逐渐受到重视。美国学者戴维·奥斯本在其著作《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提出了“再造政府”的理论,并强调“再造政府就是用企业化体制来取代官僚体制”。[①]戴维·奥斯本认为,在传统模式下,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力不从心,窘态百出工商管理论文,因此该模式应当被改革。戴维·奥斯本提倡政府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和提供更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同时,政府应当拥有一定的公共企业精神,并学习或运用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及做法,运用私人企业管理技术以及用结果指标来评估绩效,让政府更具活力及竞争力。
在戴维·奥斯等学者的推动下,新公共理论的影响日益扩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特别是西方经合组织(OECD)的会员国,相续进行了改革,提出了“绩效政府”的理念。法国在这方面虽然改革起步较晚,但是也出台了相关的法令,加快了行政改革的步伐。主要内容有:改革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取消对各地方政府的监管,扩大地方政府权力,扩大地方民主,增强地方民选机构的权利等等。
2.改善法国政府财政赤字的迫切需要
从法国国内看,法国的公共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国历届政府站。2005年,法国公共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经远远超过了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60%的上限,达到了66.8%。同时,西方各国政府都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机构、改善公共财政管理,而法国却相对滞后,这就迫使法国政府加快了行政改革。从2000年以来,法国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失业率上升、国内投资与需求大幅度减少,这造成了法国财政收入锐减。与此同时,为实施经济刺激计划,法国政府又大规模投入资金。这导致法国公共债务规模明显扩大。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与1959年以来形成的预算体制相比,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变革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预算的绩效的管理。在过去,各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是分割孤立的,完全由议会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拨付。在这样的机制下,预算项目很难体现各种计划的性质也很难明确各级行政管理者的责任。新《财政法组织法》运用绩效机制来推动财政预算,重新建立了财政预算机制。新机制使得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明确、国家政策连贯而紧密。该机制把财政预算分为“任务”(mission)、“项目”(programme)、“行动”(action)。“任务”是财政预算的最高级工商管理论文,体现了国家的主要公共政策以及相应的财政预算安排。同时,若干个“项目”组成了某个“任务”。“行动”又把项目的各项计划具体化。
新《财政法组织法》规定,各级、部门必须建立下一年度的行政计划与工作安排;同时,每项具体计划的效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并把结果反映到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中。
2. 项目的行政负责人责任更为明确、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另一最大的亮点在于,除了不能触动人员工资之外,只要能保证项目目标圆满完成和提高工作效率,各行政部门项目负责人可按实际情况自由调度资金预算。同时,为了保证项目负责人的公正、廉洁,该法案还规定必须强化行政部门内部审计职能,使每个公共政策项目执行者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与责任。 3.强化了议会对财政预算的民主监督力度。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后,议会是最大的受益者。它对财政预算的监控力度得到了空前的加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预算更为透明。根据新《财政法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当政府向议会提交国家未来四年的发展报告的时候,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的来源,以供议会调查、审议,从而提高财政预算的真实性。其次,扩大了议会对预算批准的范围。得益于财政预算的分任务管理与绩效管理机制,议会可以通过讨论国家公共政策与发展策略来决定对某项任务是否赋予相关财政预算支持,从而大大提高了议会的决策者的角色。在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前,议会由于缺乏必要的时间与手段,只能针对整个国家财政预算的一揽子计划进行投票。只有约占6%的财政预算真正被议会深入讨论研究。新法案实施之后,“任务”、“项目”、“行动”与它们所需要的财政预算一目了然,议会成员可以从容不迫的进行讨论和投票。最后,公共政策与财政预算捆绑进行表决,提高了议会地位和权利。一方面,决算法草案的审议时间缩短、效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审议的宗旨不再是对财务报告进行技术和形式上的修改,而是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并对每个项目的结果、成本和使用进行分析。
四.新《财政法组织法》对公共服务机构的影响
配合新《财政法组织法》,法国从希拉克政府到萨科齐政府,都对公共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渐进式改革。萨科齐的政府改革目前正在进行工商管理论文,无法考察其最终效果,但是其部分改革措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应当承认其改革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减少了财政支出。由于公共支出明显上升,威胁到了法国的财政与金融安全,萨科奇政府制定和实施了称为“公共政策全面修订” 的全面改革计划,旨在对公共支出进行结构性削减站。这项计划确定了很多改革目标:实现政府机构现代化;改善为公民和企业提供的服务;确保公务员能够因为工作而得到更多的表彰;以及推广注重效果的文化。其整体目标是用更少的资源,取得更好的成效。该计划是法国政府全面转型的范例,它由370项经过开支审查筛选出的举措组成,同时,每个政府部门都必须节约开支和提升效率。
2.大幅度的减少了公务员数量与规模:法国公务员的数量从2003 年开始减少,减少的幅度逐年加大,到了2007 年,退休的公务员人数介于7万到8万人之间,而该年就裁减了1万5千 个职缺。[②]如今,萨科奇政府实行每两名公务员退休后只补充一名新公务员的政策。行政人员的开支从而大大减少。
3.对公共部门进行分类改革。现有的公共服务部门被分成三大类:一是关系到民生与社会稳定的教育、公共卫生等部门,将继续由国家管理;二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战略意义的领域,具有一定商业色彩的军工、航天和核电等部门,国家将继续控制;三是可以向私人资本开放的其它的部门,如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领域内国有企业垄断将被打破,私人资本获准进入。
4.行政部门的创新改革。主要有两项:一是预算法采取“目标管理”原则,各行政部门将根据目标制订预算;二是对政府各部门引入外部审计,同时对岗位任务和人员设置等深入调研并提出现代化管理建议。
5.强化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公共部门的各项公共事务分为“任务”、“项目”、“目标”、和“指数”。“任务”是指各项社会事务,如交通、社会治安等。“项目”是指细化后的各项“任务”,如在就业“任务”中,就有增加就业的“项目”;“目标”是每个项目要达到的目的,如增加就业的“项目”中就提出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目标”。最后,“指数”是指量化后的结果,主要用于评估各项措施是否富有成效。如在采取新措施后,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的数量等等。
法国政府在推进公共部门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以法国内政部为例, 2005年法国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低于5000人,与2002年相比受伤者减少了25%,而死亡率则减少了36%,创历史之新低。与2002年相比,违法活动减少了8.2%,在公共道路上的违法活动则减少了20%。[③]
五.借鉴与启示
法国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工商管理论文,其公共部门颇具特色,它在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着十分关键作用。虽然由于政治体制和国情不同,不能引入他们的所有做法,但他们绩效考核的理念、严格的责任机制,对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1.深化市场化改革,减少公共部门监管。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社会,全球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法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早就是一个现实。在我国,一方面,民众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开始寻求公民参与的过程来充实公民生活,来有目标地表现公民意识,并学习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另一方面,政府行政官僚的扩张,经常造成公共部门逐渐远离其所服务的社会大众,忽视民众的的真正需求,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在新形势下,要解决事业单位中的绩效改革问题,其基本点还是应当立足于对公共部门,包括对事业单位权利的限制和对公平性的追根问底。只有在上层建筑中确立了公平性与市场经济的自由与充分竞争,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和创造力。没有一个完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作为社会子系统和公共部门的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效果也无法保证。所以,政府、事业单位不能既当游戏的裁判又做选手,它们应当把主要精力用到保护公正与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2. 重新认识公共部门的本质。高绩效政府组织是指政府组织以绩效评估体系为标准,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取得最大的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和组织形态。它强调了以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作为产出的最终标准。法国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提高公共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为公众更好的服务站。对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一方面,其“绩效”必须最大程度地凸显其社会公益性,并抑制、克服其可能潜在的自利性和营利性;另一方面,其“绩效”还必须同时依循各自具体行业的内在要求,凸显其独特的公益价值。在我国,目前许多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做得不尽如人意。事业“绩效”应有的内涵和标准均被严重异化、扭曲。所以,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改革工商管理论文,不能不首先从理清什么是事业绩效开始。我国的事业单位属于公共部门,所以它们的绩效应当是“公共、公平和责任”。
3.绩效考核制度应伴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从法国经验看,财政绩效管理伴随着政府管理理念提升,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政府管理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法国2006年执行的新预算案看,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立了新的结构。新结构分为“任务”、“项目”、“行动”三级。每一个级别都有相对固定的行政负责人。这就使得各部门公共政策项目负责人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承担更多的责任。而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与管理体制仍然沿用传统的模式,它与事业单位甚至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体制改革无法匹配。
4.应当强化公众与人大对事业单位绩效的监督与评估作用。法国议会是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最大受益者,其角色因为新《财政法组织法》而强化。议会有权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由此可以具体知道公共支出的去向,增加了公共预算的透明度。在我国推进事业单位绩效改革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如何量化,考核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具备公信力是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一个难题。由于缺乏可以借鉴引用的办法和模式,很多地方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变成了“官绩效”“一言堂”。因此,绩效考核需要考虑多维度考核,以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鉴于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应当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让学校、医院所在的社区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到绩效评价中来,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任青霞:有限政府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研究,2004(1).
[2]陶学荣:公共行政管理学导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Pierrick Le jeune:la function publique face a la culture de resultat[M].Bruylant,2006.
论文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理论,绩效管理,财政预算,事业单位
一.前言
1959年《财政法组织法》(LOLF)确立了法国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期间,该法令虽多次被修订,但仍然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2001年8月,原法国总统希拉克颁布了新《财政法组织法》,明确提出建立以结果和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方法编制的预算案。该法案被认为是法国公共财政的一次重大改革,它给法国财政预算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显著变化。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使法国的公共行政从传统的官僚模式走向新公共管理模式,公共服务领域从此也开始面临一连串的重大改革。
二.改革的背景
1.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响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技术变革、全球化、信息化和国际竞争的挑战,许多国家的行政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以韦伯的官僚理论为代表的、等级深严的传统公共行政制度在支配整整一个世纪的漫长年代后,正转变为公共管理的、责任的、服务的、企业化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形式。
新公共管理理论源于欧美国家,最早由英国前首相柴契尔夫人提倡推行。随后该理论在西方国家逐渐受到重视。美国学者戴维·奥斯本在其著作《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提出了“再造政府”的理论,并强调“再造政府就是用企业化体制来取代官僚体制”。[①]戴维·奥斯本认为,在传统模式下,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力不从心,窘态百出工商管理论文,因此该模式应当被改革。戴维·奥斯本提倡政府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和提供更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同时,政府应当拥有一定的公共企业精神,并学习或运用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及做法,运用私人企业管理技术以及用结果指标来评估绩效,让政府更具活力及竞争力。
在戴维·奥斯等学者的推动下,新公共理论的影响日益扩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特别是西方经合组织(OECD)的会员国,相续进行了改革,提出了“绩效政府”的理念。法国在这方面虽然改革起步较晚,但是也出台了相关的法令,加快了行政改革的步伐。主要内容有:改革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取消对各地方政府的监管,扩大地方政府权力,扩大地方民主,增强地方民选机构的权利等等。
2.改善法国政府财政赤字的迫切需要
从法国国内看,法国的公共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国历届政府站。2005年,法国公共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经远远超过了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60%的上限,达到了66.8%。同时,西方各国政府都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机构、改善公共财政管理,而法国却相对滞后,这就迫使法国政府加快了行政改革。从2000年以来,法国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失业率上升、国内投资与需求大幅度减少,这造成了法国财政收入锐减。与此同时,为实施经济刺激计划,法国政府又大规模投入资金。这导致法国公共债务规模明显扩大。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与1959年以来形成的预算体制相比,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变革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预算的绩效的管理。在过去,各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是分割孤立的,完全由议会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拨付。在这样的机制下,预算项目很难体现各种计划的性质也很难明确各级行政管理者的责任。新《财政法组织法》运用绩效机制来推动财政预算,重新建立了财政预算机制。新机制使得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明确、国家政策连贯而紧密。该机制把财政预算分为“任务”(mission)、“项目”(programme)、“行动”(action)。“任务”是财政预算的最高级工商管理论文,体现了国家的主要公共政策以及相应的财政预算安排。同时,若干个“项目”组成了某个“任务”。“行动”又把项目的各项计划具体化。
新《财政法组织法》规定,各级、部门必须建立下一年度的行政计划与工作安排;同时,每项具体计划的效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并把结果反映到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中。
2. 项目的行政负责人责任更为明确、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另一最大的亮点在于,除了不能触动人员工资之外,只要能保证项目目标圆满完成和提高工作效率,各行政部门项目负责人可按实际情况自由调度资金预算。同时,为了保证项目负责人的公正、廉洁,该法案还规定必须强化行政部门内部审计职能,使每个公共政策项目执行者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与责任。 3.强化了议会对财政预算的民主监督力度。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后,议会是最大的受益者。它对财政预算的监控力度得到了空前的加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预算更为透明。根据新《财政法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当政府向议会提交国家未来四年的发展报告的时候,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的来源,以供议会调查、审议,从而提高财政预算的真实性。其次,扩大了议会对预算批准的范围。得益于财政预算的分任务管理与绩效管理机制,议会可以通过讨论国家公共政策与发展策略来决定对某项任务是否赋予相关财政预算支持,从而大大提高了议会的决策者的角色。在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前,议会由于缺乏必要的时间与手段,只能针对整个国家财政预算的一揽子计划进行投票。只有约占6%的财政预算真正被议会深入讨论研究。新法案实施之后,“任务”、“项目”、“行动”与它们所需要的财政预算一目了然,议会成员可以从容不迫的进行讨论和投票。最后,公共政策与财政预算捆绑进行表决,提高了议会地位和权利。一方面,决算法草案的审议时间缩短、效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审议的宗旨不再是对财务报告进行技术和形式上的修改,而是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并对每个项目的结果、成本和使用进行分析。
四.新《财政法组织法》对公共服务机构的影响
配合新《财政法组织法》,法国从希拉克政府到萨科齐政府,都对公共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渐进式改革。萨科齐的政府改革目前正在进行工商管理论文,无法考察其最终效果,但是其部分改革措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应当承认其改革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减少了财政支出。由于公共支出明显上升,威胁到了法国的财政与金融安全,萨科奇政府制定和实施了称为“公共政策全面修订” 的全面改革计划,旨在对公共支出进行结构性削减站。这项计划确定了很多改革目标:实现政府机构现代化;改善为公民和企业提供的服务;确保公务员能够因为工作而得到更多的表彰;以及推广注重效果的文化。其整体目标是用更少的资源,取得更好的成效。该计划是法国政府全面转型的范例,它由370项经过开支审查筛选出的举措组成,同时,每个政府部门都必须节约开支和提升效率。
2.大幅度的减少了公务员数量与规模:法国公务员的数量从2003 年开始减少,减少的幅度逐年加大,到了2007 年,退休的公务员人数介于7万到8万人之间,而该年就裁减了1万5千 个职缺。[②]如今,萨科奇政府实行每两名公务员退休后只补充一名新公务员的政策。行政人员的开支从而大大减少。
3.对公共部门进行分类改革。现有的公共服务部门被分成三大类:一是关系到民生与社会稳定的教育、公共卫生等部门,将继续由国家管理;二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战略意义的领域,具有一定商业色彩的军工、航天和核电等部门,国家将继续控制;三是可以向私人资本开放的其它的部门,如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领域内国有企业垄断将被打破,私人资本获准进入。
4.行政部门的创新改革。主要有两项:一是预算法采取“目标管理”原则,各行政部门将根据目标制订预算;二是对政府各部门引入外部审计,同时对岗位任务和人员设置等深入调研并提出现代化管理建议。
5.强化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公共部门的各项公共事务分为“任务”、“项目”、“目标”、和“指数”。“任务”是指各项社会事务,如交通、社会治安等。“项目”是指细化后的各项“任务”,如在就业“任务”中,就有增加就业的“项目”;“目标”是每个项目要达到的目的,如增加就业的“项目”中就提出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目标”。最后,“指数”是指量化后的结果,主要用于评估各项措施是否富有成效。如在采取新措施后,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的数量等等。
法国政府在推进公共部门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以法国内政部为例, 2005年法国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低于5000人,与2002年相比受伤者减少了25%,而死亡率则减少了36%,创历史之新低。与2002年相比,违法活动减少了8.2%,在公共道路上的违法活动则减少了20%。[③]
五.借鉴与启示
法国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工商管理论文,其公共部门颇具特色,它在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着十分关键作用。虽然由于政治体制和国情不同,不能引入他们的所有做法,但他们绩效考核的理念、严格的责任机制,对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1.深化市场化改革,减少公共部门监管。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社会,全球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法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早就是一个现实。在我国,一方面,民众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开始寻求公民参与的过程来充实公民生活,来有目标地表现公民意识,并学习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另一方面,政府行政官僚的扩张,经常造成公共部门逐渐远离其所服务的社会大众,忽视民众的的真正需求,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在新形势下,要解决事业单位中的绩效改革问题,其基本点还是应当立足于对公共部门,包括对事业单位权利的限制和对公平性的追根问底。只有在上层建筑中确立了公平性与市场经济的自由与充分竞争,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和创造力。没有一个完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作为社会子系统和公共部门的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效果也无法保证。所以,政府、事业单位不能既当游戏的裁判又做选手,它们应当把主要精力用到保护公正与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2. 重新认识公共部门的本质。高绩效政府组织是指政府组织以绩效评估体系为标准,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取得最大的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和组织形态。它强调了以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作为产出的最终标准。法国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提高公共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为公众更好的服务站。对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一方面,其“绩效”必须最大程度地凸显其社会公益性,并抑制、克服其可能潜在的自利性和营利性;另一方面,其“绩效”还必须同时依循各自具体行业的内在要求,凸显其独特的公益价值。在我国,目前许多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做得不尽如人意。事业“绩效”应有的内涵和标准均被严重异化、扭曲。所以,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改革工商管理论文,不能不首先从理清什么是事业绩效开始。我国的事业单位属于公共部门,所以它们的绩效应当是“公共、公平和责任”。
3.绩效考核制度应伴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从法国经验看,财政绩效管理伴随着政府管理理念提升,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政府管理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法国2006年执行的新预算案看,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立了新的结构。新结构分为“任务”、“项目”、“行动”三级。每一个级别都有相对固定的行政负责人。这就使得各部门公共政策项目负责人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承担更多的责任。而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与管理体制仍然沿用传统的模式,它与事业单位甚至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体制改革无法匹配。
4.应当强化公众与人大对事业单位绩效的监督与评估作用。法国议会是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最大受益者,其角色因为新《财政法组织法》而强化。议会有权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由此可以具体知道公共支出的去向,增加了公共预算的透明度。在我国推进事业单位绩效改革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如何量化,考核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具备公信力是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一个难题。由于缺乏可以借鉴引用的办法和模式,很多地方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变成了“官绩效”“一言堂”。因此,绩效考核需要考虑多维度考核,以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鉴于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应当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让学校、医院所在的社区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到绩效评价中来,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任青霞:有限政府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研究,2004(1).
[2]陶学荣:公共行政管理学导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Pierrick Le jeune:la function publique face a la culture de resultat[M].Bruylant,2006.
[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D~/OLI.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2001.
【概述】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已经席卷全球,银行业、保险业等虚拟经济资金链的断裂,导致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受到冲击,我国以出口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受到的影响更大。外部总体环境的不确定和经营环境的恶化,要求为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的管理会计更具战略视野,本文拟就金融危机环境下战略管理会计的应用进行探讨。
一、战略管理会计的内涵及其发展过程
二、战略管理会计的认识
1、战略经营系统对管理会计的冲击
2、决策会计与业绩评价会计的融合
三、金融危机下我国企业经营环境分析
1、 国外需求减少,出口受阻
2、 国际竞争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3、 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大,效果显著
四、金融危机环境下战略管理会计应用研究
1、战略目标制定
2、战略成本管理
3、战略性经营投资决策
4、战略业绩评价
五、责任会计再造:现金流量的视角
1、现金流量评价的重要性
2、责任会计中责任概念的变迁
3、资金责任会计:现金流量经营的产物
六、小结
战略管理会计是面向未来和面向市场的动态的管理会计,注重提供长远的、全局的、战略性的管理决策信息。而金融危机是短暂的,其对企业的影响是暂时的,它既会提高企业的经营风险,也会带来某些机遇。管理者应当注意到危机引起的经营环境变化,适当调整短期经营计划,以规避经营风险;更应该审时度势,用长远的放眼全球的战略视野,抓住企业发展的契机,取得更好的发展。基于战略经营系统的管理会计研究试图探求新的管理方式和实践方法去适应时代变迁的新潮流,并把新的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转化为实际的商业行为。如果在企业实践中管理会计创新活动能够得到很好的理解和正确的应用的话,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将被降到最低,而机会则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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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行政管理对社会和生活发展有着深刻的意义,需要跟随社会背景的变化进行及时的调整。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给行政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在知识经济时代中,人们追求创新,利用知识创造财富,从而体现各自的价值。知识经济给行政管理带来的众多创新的因素,为行政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知识经济的特点
知识经济指的是依靠知识和信息的力量发展经济的模式。在这种模式,新型技术和方法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整个社会的深入改革的发展带来的新契机。知识经济突出特点可以分为三点:
(一)全民素质得到提高。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认识到法律和管理部门的重要性,参政意识也得到了很大的增强。现代人将更多的注意力和谈论内容集中到国家的发展中,为国家的发展贡献个人的力量。全民素质的提高给行政管理的具体步骤和效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起到了监督行政能力的作用。
(二)信息社会化、公开化。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不断发展,信息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共享,成为整个社会的公共信息。信息资源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便捷,进而可以享受现展的文明成果。
(三)创新产品和创新思想活跃。在知识经济时代K,创新产品和创新思维是最大的特色。人们对社会需求十分敏感,进而创造出与社会需求相一致的产品,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行政管理部门需要认识到社会的发展动态,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和方式,细化管理能力,简化管理步骤,使得管理保持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程度。
二、知识经济给现代行政管理的积极影响
知识经济时代为整个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了各种要素,是社会破旧立新的关键。行政管理需要利用好知识经济带来的技术、思想和人才等多种资源,根据具体的发展情况进行改革,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时代新矛盾。
(一)完善行政管理理念。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新思想和经济形式涌入人们的视野,改变了人们对行政管理的认识,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完善自身的服务理念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化。行政管理理念是管理工作进步的内在因素,是突破制度缺陷的关键内容。我国经历了多个经济发展阶段,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行政管理理念需要与经济发展处于相匹配的状态,促进经济进步,完善行政服务。知识经济时代带来的技术、人才和资源,正在加速行政管理的发展,对现代行政管理的发展方向有着良好的指导作用。
(二)细化行政管理职能。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给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建设精细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为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事务简单化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的发展和创新思维的运用,使得社会经济出现更细分支,要求管理方向精细化,不断调整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和公共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的精细化涉及到管理运行程序精细化、部门服务内容精细化以及工作人员精简化。行政部门在认清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简化内容运作程序,满足社会需求,并不断提供工作效率。
(三)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方式自动化。在大数据时代,行政管理部门几乎摆脱了纸质化办公传统低效方式,采用计算机和互联M等多种新技术辅助办公,大大缩短了事务处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正确率,使得行政管理水平处于世界前列。这种半自动化的处理方式与知识经济有着莫大的关系。与此同时,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者也必须接受知识经济的教育,熟练掌握多种技能,以便应对工作中的问题。知识经济为行政管理部门运转提供了硬件和软件设备,让管理部门有了承担处理新时期问题的能力。
(四)行政管理部门发展有方向。知识经济时代带来了各个国家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在开放的环境中,行政管理需要改变自身的传统看法,增强自身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效率,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行政管理部门需要突破传统思维,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不断强化服务职能,以便灵活的处理新型问题,实现行政管理的高效化。
三、基于知识经济之下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质量措施
行政管理的发展离不开知识经济带来的时代元素,离不开技术、人才和创新等诸多要素。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具体需求进行提高,否则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服务需求。
(一)行政管理引进先进技术和模式。行政管理不直接影响经济活动,但是对具体经济活动的开展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陈旧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将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增加内耗,加大经济活动的内在成本。从知识经济的角度看,行政管理也需要进行不断的改革,打破人们的固有思维,依靠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优越性,全面提高行政管理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行政管理的改变需要领导的重视和基层实践,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可以获得良好的收效。比如:资金预算和资金运转这两个阶段可以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准确性的评估,减少资金不恰当利用带来的二次成本,实现资金利用最大化。行政管理的改革需要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入手,充分有效地利用好内部资源。
(二)行政管理人员不断优化,增强创新意识。行政管理效果与管理人员有着直接的关系。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意识会给整个管理带来明显的影响。行政管理人员需要增强自身的创新意识,完善管理职能,使行政管理跟进现展。人才是创新活动关键的因素,有着巨大的潜力,对整个管理体制的革新和运行影响最为明显。比如:行政部门进行技术和体制的改革后,管理人员需要根据现实需求进行调整,进而使新技术和模式适应实际需求,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在知识经济时代中,管理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是其工作的基本素质,是完成基本工作的必备品质。行政管理层需要开发个人智慧,注重团队合作,灵活处理现实问题。只有这样,行政管理才可以从根本上得到完善和发展。
(三)缺少配套的机制建设和保障建设,缺少长远和综合的规划。工行个人信贷体系建设不完善,专业条线不清晰,专业部室责权不明确。由于拥有了庞大的客户基础工行更多的关注数量型的指标进度,造成了部门间分别考虑自身的业务拓展和产品开发满足于现状,没有长远统一的规划。
四、完善工商银行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数据挖掘与应用。加强大数据先进理念的应用,结合工商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实际与信贷信息化应用管理现状,首先是要增强信贷风险决策的数据依托理念。在信贷介入、扩张、控制、压缩、退出时机把握上,提高信贷风险管理决策的量化依据比重。其次要加强数据之间相关关系应用,提高信贷风险预判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二)搭桥互联网企业,建立大数据为依托的信贷产品风险管理平台。模仿和跟进在大数据应用有领先经验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与互联网社区、电子商务等企业合作,例如阿里巴巴等[2]。打造和形成以工行具有主导经营管理权的O2O、B2C、B2B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平台建成后,可依托平台不断丰富的信贷产品’积累网络用户的信贷交易信息、行为及信用数据信息,从中总结和摸索适用于信贷风险管理的数据模型或方法,为深入推广应用大数据提供经验。
(三)建立多技术结合数据仓库,形成多渠道数据网络。建立依托关系数据库、并行处理和分布式技术等方法的数据仓库,加强相关技术的学习与引进,将全行不同系统中存储的涉贷客户信息,如财务、资金、经营信息等与贷款质量变化联系起来,从而在更完整的信息视图上揭示风险的关联性,提高风险早期发现和识别的可能。
(四)行政管理内部开展能力培训活动。知识、技术和创新思想等都需要进行培训,进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行政管理的内容是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变化的,需要行政管理人员时刻接受新思维、新技术,确保行政管理处于先进水平。行政管理的决策层和执行层都需要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找到制度或者自身的缺点,掌握更多的技术应用能力,带动行政管理的全面改革。比如:行政管理的质量评估方法和操作方式的转变。现代化评估手段全部采用计算机处理,保证评价真实有效,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对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可以得到真实性反馈。行政管理内部开展的培训活动一方面我行政管理提供新的知识和理念,另一方面规范行政管理的正常运行。在具备一定能力的基础上,才可以获得实质性的突破。
结语:知识经济给行政管理的完善和发展带来了多种要素,使得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行政管理部门还应认识到自身发展的不足,找到新起点,实现突破。行政管理还应将创新思维作为发展的重点内容,以便更好的适应现展环境。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在大数据背景下,重点研宄了工商银行利用大数据进行个人信贷风险控制的操作方式,得出了其与商业银行传统信贷模式相比的优势,结论如下:①工商银行有较大规模的个人信贷业务及大数据系统,可将大数据技术运用于个人信贷的风险控制;②工商银行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个人信贷风险控制,与传统的银行信贷模式相比,有多项优势;③大数据应用面临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方式来改进。
金融服务市场己经变得非常复杂,风险管理职能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在未来的数年中将继续具有重要意义。有效的综合性风险管理举措必须不断演变,以便满足环境变化的要求:随着业务的变化,用来评估和管理风险的工具和流程也必须变化。大数据等技术将越发重要,随着技术手段的逐渐成熟,其技术在风险管理、客户分析、绩效提升等方面开始田显其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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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国企行政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对于国企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国企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面临的外部环境越来越严峻,越来越多的国企对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科学合理的管理有助于国企管理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利用各种先进的信息管理方法和技术参与到国企的管理过程中。但当前国企行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国企管理人员缺乏先进的管理意识,对现代化管理技术的认知程度不够,对国企行政管理的监督不够等,这些都会导致国企行政管理水平下降。
一、国企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环境越来越复杂。行政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现代行政管理过程中,其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比如信息化是当前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在进行行政管理的时候就应该要结合信息化时代的特点’对具体的管理内容进行完善’面对越来越复杂的企业环境,行政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各种事务也越来越多。
(二)国企行政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当前很多国企行政管理过程中’其管理制度还应该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从而使得国企的日常管理工作可以更加有序,能够更加统一。
(三)国企的管理体系有待健全。国企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对各种公务活动进行统一有序的管理,从而确保各项公务管理任务能够得到落实。在进行行政管理的时候,必须要建立自上而下的层级体系,但是当前很多国企在发展过程中的管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使得整个管理过程更加顺畅。
二、国企的行政管理策略
(一)积极应对复杂的环境形势。国企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需要从管理人员方面着手,管理人员在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形势的了解,从而使得国企的行政管理工作可以更加顺利地完成。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要加强信息化宣传’对信息化管理的优势进行详细的讲解,使得国企行政管理人员都能对信息化管理有详细的了解,并且能够对国企在信息化时代面临的挑战有所了解,加强对各种问题的解决,从而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比如在国企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和完善,使得行政管理工作可以实现信息化和现代化。
(二)对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进行改革与完善。首先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国企的管理人员的受到传统的观念和思想的影响,因此使得很多国企内部出现人员冗余的现象,没有一个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规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加强对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比如对各个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进行确定,加强对考核制度的完善,从而使得国企行政管理的各项任务能够得到积极有效的落实。同时,还应该要在国企内部建立统一的管理办法,对内部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促使其加强自身的责任意识的确定,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其次,要在国企内部加强行政管理体系的完善。完善国企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建立层级分明的管理体系,从而使得国企内部的各种信息的传递更加顺畅,落实各项国企行政管理任务。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应该要建立多层级的管理体系,对于不同层级的责任以及权利义务进行确定,使得国企内部能够实现有序化发展。另外,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不同的层级之间要加强沟通与信息反馈,对各项行政任务的完成过程进行汇报,从而使得各项行政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为了实现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完善,可以在国企行政管理过程中逐渐实现信息化与现代化,借助一些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使得国企行政管理流程更为顺畅。
(三)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国企行政管理效率不高,与国企管理的监督力度不够,尤其是当前很多国企在发展的过程中对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使得很多工作没有得到落实。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加强对行政管理的监督,督促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实践能力,提高自己的行政管理水平,进而能够对国企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积极有效地解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应要接受国企内部以及外界的监督,比如一些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可以避免国企行政管理人员出现慵懒懈怠现象,以此提高国企行政管理的综合水平。
三、结语
【关键词】工商部门; 企业; 信用监管。
一、与工商部门自身职能的关系。
实施企业信用监管是提高工商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的必要手段。企业信用监管应是工商职能的重要组成内容,同时能体现出现代工商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发展。从工作内容上看,一方面是对工商职能的充实、深化,通过信用监管,利用现代化手段使依法监管更为到位。如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的合法性审查,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将提供查询功能; 另一方面是对工商职能的提升、拓展,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体现以德监管,从处罚到处罚与激励结合,从他律到他律与自律结合,从打击到打击与教育结合,从行政管理到行政管理与社会监督结合。
从实施形式上看,一方面在现有职能中相对突出、强化信用的要求,显示出信用监管的特色; 另一方面,更是与现有职能的有机融合,将信用监管渗透在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全过程,并通过工商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加以施行,如信用信息的采集,就是在登记、年检、各个专项治理、办案等过程中同时完成的,分类监管就体现在基层工商所的日常巡查中。从战略意义上看,一方面彰显了服务型工商的本质要求,突出了公共服务型政府职能的再造,通过企业信用监管,促进企业信用建设乃至诚信、和谐社会建设,另一方面工商部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着力制度创新,推进职能整合,实现全程监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监管机制,确保企业准入“优生”,存续“优育”,退出“善终”。
二、与管理信息化的关系。
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是以工商系统自身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同时又对工商系统自身信息化建设产生强大推动力。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是一个对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存储、加工并使用的循环反复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顺利实现,要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运用为前提,没有信息化的基本条件,没有强大的数据库,没有高智能的软件,没有互通互联的信息网络,企业信用监管的实施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应以“金信工程”为契机,努力创造工商部门管理信息化的条件,加快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同时,由于企业信用监管对工商系统的信息化要求高,它也成为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的催化剂。首先,它促使计算机软件的编写、采用,促使在各项业务中运用信息化管理,以保证企业信用信息能够在业务流程中实现自然输入、交换、处理、共享; 其次,它促使计算机硬件的配置,由于企业信用监管将级别管辖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最终通过基层工商所实现监管,这要求工商系统内部上下、横向之间必须实现信息交换,对外必须实现全方位地信息输入,促使基层工商所、窗口受理单位都具备接收、发送信息的条件,以保证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建设,要利用与信息化共同发展的过程,搭建好技术平台。
同时,要加大人员、财力投入,加强计算机人员培训和专业人员的选聘,使电脑、人脑有机地结合。
三、与法律环境的关系。
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作为工商职能的一个新探索,要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首先,必须遵循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一是行为法定原则,即企业信用监管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要依法进行并对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二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即对企业信用监管的依据、程序和形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即对违法行为依法制裁的同时,要进行警示教育,从正面引导规范,不搞不教而诛,做到攻大奸戒小过。其次,必须依法运作。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监管职责、已在工作中运用的文件、报表等,是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基本依据和资料。二要创造条件规避法律问题。如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开,最有影响的是等级好的、等级差的两端。对等级好的,可以通过征求意见的程序,以自愿方式进行公示、提供查询; 而对信用等级差的,因其一般都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则采取公布其违法违规事实的方式,对其进行公示。三要注意内外有别。信用监管中的评估标准、等级、公示等,法律条件尚不充分,可作为内部监督措施实施并注意内部保密性,以避免引起法律诉讼。同时,要积极着手研究开发,为企业信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可探索在立足内部管理后再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开,从行政规章、法规最后到法律的立法过程。当前工作的重点,在于充分利用制定工商行政规章的空间,为企业信用监管创造条件。
如对一些报表的设计上,按照企业信用监管的要求,增加栏目,明确内容,便于信息的处理; 对企业信用评估,可采取全系统统一指标体系、评估模型,但分地区分级统一参数的方式,以使评估既具有权威性,又能更切合各地实际; 对分类监管,可将企业的信用等级与工商系统内部已有的监管措施进行重新整合,使之配套一致。
【关键词】工商部门; 企业; 信用监管。
一、与工商部门自身职能的关系。
实施企业信用监管是提高工商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的必要手段。企业信用监管应是工商职能的重要组成内容,同时能体现出现代工商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发展。从工作内容上看,一方面是对工商职能的充实、深化,通过信用监管,利用现代化手段使依法监管更为到位。如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的合法性审查,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将提供查询功能; 另一方面是对工商职能的提升、拓展,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体现以德监管,从处罚到处罚与激励结合,从他律到他律与自律结合,从打击到打击与教育结合,从行政管理到行政管理与社会监督结合。
从实施形式上看,一方面在现有职能中相对突出、强化信用的要求,显示出信用监管的特色; 另一方面,更是与现有职能的有机融合,将信用监管渗透在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全过程,并通过工商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加以施行,如信用信息的采集,就是在登记、年检、各个专项治理、办案等过程中同时完成的,分类监管就体现在基层工商所的日常巡查中。从战略意义上看,一方面彰显了服务型工商的本质要求,突出了公共服务型政府职能的再造,通过企业信用监管,促进企业信用建设乃至诚信、和谐社会建设,另一方面工商部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着力制度创新,推进职能整合,实现全程监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监管机制,确保企业准入“优生”,存续“优育”,退出“善终”。
二、与管理信息化的关系。
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是以工商系统自身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同时又对工商系统自身信息化建设产生强大推动力。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是一个对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存储、加工并使用的循环反复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顺利实现,要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运用为前提,没有信息化的基本条件,没有强大的数据库,没有高智能的软件,没有互通互联的信息网络,企业信用监管的实施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应以“金信工程”为契机,努力创造工商部门管理信息化的条件,加快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同时,由于企业信用监管对工商系统的信息化要求高,它也成为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的催化剂。首先,它促使计算机软件的编写、采用,促使在各项业务中运用信息化管理,以保证企业信用信息能够在业务流程中实现自然输入、交换、处理、共享; 其次,它促使计算机硬件的配置,由于企业信用监管将级别管辖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最终通过基层工商所实现监管,这要求工商系统内部上下、横向之间必须实现信息交换,对外必须实现全方位地信息输入,促使基层工商所、窗口受理单位都具备接收、发送信息的条件,以保证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建设,要利用与信息化共同发展的过程,搭建好技术平台。
同时,要加大人员、财力投入,加强计算机人员培训和专业人员的选聘,使电脑、人脑有机地结合。
三、与法律环境的关系。
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作为工商职能的一个新探索,要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首先,必须遵循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一是行为法定原则,即企业信用监管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要依法进行并对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二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即对企业信用监管的依据、程序和形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即对违法行为依法制裁的同时,要进行警示教育,从正面引导规范,不搞不教而诛,做到攻大奸戒小过。其次,必须依法运作。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监管职责、已在工作中运用的文件、报表等,是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基本依据和资料。二要创造条件规避法律问题。如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开,最有影响的是等级好的、等级差的两端。对等级好的,可以通过征求意见的程序,以自愿方式进行公示、提供查询; 而对信用等级差的,因其一般都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则采取公布其违法违规事实的方式,对其进行公示。三要注意内外有别。信用监管中的评估标准、等级、公示等,法律条件尚不充分,可作为内部监督措施实施并注意内部保密性,以避免引起法律诉讼。同时,要积极着手研究开发,为企业信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可探索在立足内部管理后再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开,从行政规章、法规最后到法律的立法过程。当前工作的重点,在于充分利用制定工商行政规章的空间,为企业信用监管创造条件。
如对一些报表的设计上,按照企业信用监管的要求,增加栏目,明确内容,便于信息的处理; 对企业信用评估,可采取全系统统一指标体系、评估模型,但分地区分级统一参数的方式,以使评估既具有权威性,又能更切合各地实际; 对分类监管,可将企业的信用等级与工商系统内部已有的监管措施进行重新整合,使之配套一致。
实施企业信用监管是提高工商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的必要手段。企业信用监管应是工商职能的重要组成内容,同时能体现出现代工商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发展。从工作内容上看,一方面是对工商职能的充实、深化,通过信用监管,利用现代化手段使依法监管更为到位。如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的合法性审查,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将提供查询功能; 另一方面是对工商职能的提升、拓展,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体现以德监管,从处罚到处罚与激励结合,从他律到他律与自律结合,从打击到打击与教育结合,从行政管理到行政管理与社会监督结合。
从实施形式上看,一方面在现有职能中相对突出、强化信用的要求,显示出信用监管的特色; 另一方面,更是与现有职能的有机融合,将信用监管渗透在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全过程,并通过工商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加以施行,如信用信息的采集,就是在登记、年检、各个专项治理、办案等过程中同时完成的,分类监管就体现在基层工商所的日常巡查中。从战略意义上看,一方面彰显了服务型工商的本质要求,突出了公共服务型政府职能的再造,通过企业信用监管,促进企业信用建设乃至诚信、和谐社会建设,另一方面工商部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着力制度创新,推进职能整合,实现全程监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监管机制,确保企业准入“优生”,存续“优育”,退出“善终”。
二、与管理信息化的关系。
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是以工商系统自身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同时又对工商系统自身信息化建设产生强大推动力。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是一个对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存储、加工并使用的循环反复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顺利实现,要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运用为前提,没有信息化的基本条件,没有强大的数据库,没有高智能的软件,没有互通互联的信息网络,企业信用监管的实施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应以“金信工程”为契机,努力创造工商部门管理信息化的条件,加快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同时,由于企业信用监管对工商系统的信息化要求高,它也成为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的催化剂。首先,它促使计算机软件的编写、采用,促使在各项业务中运用信息化管理,以保证企业信用信息能够在业务流程中实现自然输入、交换、处理、共享; 其次,它促使计算机硬件的配置,由于企业信用监管将级别管辖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最终通过基层工商所实现监管,这要求工商系统内部上下、横向之间必须实现信息交换,对外必须实现全方位地信息输入,促使基层工商所、窗口受理单位都具备接收、发送信息的条件,以保证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建设,要利用与信息化共同发展的过程,搭建好技术平台。
同时,要加大人员、财力投入,加强计算机人员培训和专业人员的选聘,使电脑、人脑有机地结合。
三、与法律环境的关系。
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作为工商职能的一个新探索,要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首先,必须遵循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一是行为法定原则,即企业信用监管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要依法进行并对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二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即对企业信用监管的依据、程序和形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即对违法行为依法制裁的同时,要进行警示教育,从正面引导规范,不搞不教而诛,做到攻大奸戒小过。其次,必须依法运作。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监管职责、已在工作中运用的文件、报表等,是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基本依据和资料。二要创造条件规避法律问题。如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开,最有影响的是等级好的、等级差的两端。对等级好的,可以通过征求意见的程序,以自愿方式进行公示、提供查询; 而对信用等级差的,因其一般都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则采取公布其违法违规事实的方式,对其进行公示。三要注意内外有别。信用监管中的评估标准、等级、公示等,法律条件尚不充分,可作为内部监督措施实施并注意内部保密性,以避免引起法律诉讼。同时,要积极着手研究开发,为企业信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可探索在立足内部管理后再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开,从行政规章、法规最后到法律的立法过程。当前工作的重点,在于充分利用制定工商行政规章的空间,为企业信用监管创造条件。
如对一些报表的设计上,按照企业信用监管的要求,增加栏目,明确内容,便于信息的处理; 对企业信用评估,可采取全系统统一指标体系、评估模型,但分地区分级统一参数的方式,以使评估既具有权威性,又能更切合各地实际; 对分类监管,可将企业的信用等级与工商系统内部已有的监管措施进行重新整合,使之配套一致。
四、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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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各国相继步入全球化、信息化时代,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给西方各国带来了政府机构臃肿膨胀、官僚主义现象严重、管理成本无限增长、行政效率越发低下等诸多问题,导致了严重的政府财政危机和政府信任赤字。"80年代以来,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掀起了政府再造的浪潮。新形势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十七大进—步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这要求我们构造出适应、能驱动社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回顾
行政管理体制是行政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结合,参考一些学者的定义,本文这样定义: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推行其政务所建立的组织结构体系、权责体系、运行机制、法规制度及其相互关系的总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进行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绩:1.机构改革取得良好成效,机构庞大、人员臃肿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2.公务员制度基本建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3.政务公开的推行,使行政管理活动逐步走向公开化、法制化;4.行政法制建设取得很大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审批过多、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行政管理成本居高不下,这些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持续和深化势在必行。
二、行政体制改革存在问题
(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1.政府与市场关系不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是最基本的手段,市场起着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但又必须通过政府宏观调控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当前存在主要问题是政府过度干预经济,直接从事或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使得企业和个人依附于政府,缺乏独立性、自主性和创新动力,现代企业制度难以真正建立。
2.政事不分。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职能划分模糊,政府机关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来控制事业单位,包揽本应由事业单位行使的权力、承担的职能;事业单位承担了本属于政府机关行使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职能。政事组织不分,政府机构与事业单位之间没有清楚的组织界限,事业单按照干部管理模式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领导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事业单位组织依照行政机关的方式运行。政事产权不分,政府是事业单位的出资人,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高度依赖政府财政。
3.政社关系不畅。一是乡镇基层政府与村民组织的关系不融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不能做到"还权于民”让村民自主解决自身的问题,由引导、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抑制农民的积极性。二是城镇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关系不是很顺。基层政府对于发展非政府公共组织的作用不是很重视,政策扶持也不到位,习惯于政府直接从事社会服务或公益性事务。最后是财政预算普遍缺乏公共社会服务预算以及激励慈善事业的税收政策。对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服务团体,许多地方政府未能给予必要的资助或"购买服务"。
(二)行政权力配置不科学
首先,党政不分的现象依然突出。在行政权力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党委的领导意图很可能包办或代替政府行为。其次,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分权不明,职责不清。由于上下级政府之间在管理区域上是重叠的,随着事情本身重要性的不同,许多属于下级政府管理范围内的事情被上级篡夺。再次,内部层次结构叠床架屋。"多头管理、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状况依然存在[2],"造成协调成本加大。最后,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自主权’"这一矛盾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中央统一的宏观调控政策与地方利益的冲突,要么是中央的宏观调控失效,要么就会挫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管出现哪种情况,都会影响我国改革与发展的进程。"
(三)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国家财政压力大
据统计,我国财政供养比例50年代为600:1,70年代为155:1,而现在却为40:1。2000年,全国财政供养人口4290万,按该年度党政机关10043元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年的人头费就达4300多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13380亿元的32%。在这样的情况下,财政收入的相当一部分被用来供养人员,形成了"吃饭财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只能用极小一部分财政来发展公共事业,造成公用基础设备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和效果。
三、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对策思路
(一)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的转变意味着首先要对政府职能重新进行定位,它应该以强化和扩大政府公共服务为核心,并把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这是因为:一,民众对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向公共服务方向转变。二,政府担任公共服务的角色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财政支出应逐步向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方向倾斜;扩大就业应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实现公共治理的公众参与,稳妥地培育非政府公共组织,等等。这些都要求必须实现由传统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职能转变的基本途径是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建设有限政府。"将它们原来承担的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剥离出来,使这些职能回归社会和社区。〃职能转变后的政府主要从事宏观调控,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
(二)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影响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轨迹。因此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朝着有限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方向发展。因此政府机构改革必须要,建立刚性约束法律制度,实现机构编制法制化。1982年12月10日颁布的《国务院组织法》虽然有效,但内容过于简单。现行政府机构和人员编制所遵循的三定方案(1998年)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已经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但措施显得过于具有原则性,不易操作,编制立法必须尽快进行。没有刚性的法规作为机构改革坚强有力的后盾,机构改革的成果就难以巩固。二,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在政府财政的给付制度方面,对各级政府、部门预算进行严格的审核,严格按照编制规定进行财政拨付。三,加强人大的监督作用。防止人大及其常委会尚未对政府预算进行审议就已经执行,最后不得不予以追认的现象出现。
(三)行政权力结构的调整
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问题之-就是行政权力关系的重新调整。合理界定党委与政府之间的分工,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而不是行政领导,要把政府的权力还给政府。在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划分上,要在坚持中央宏观调控权力、维护中央权威的前提下,着重下放权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之间要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和合作之间,明确职能,界定责任。
(四)人事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 企业财务管理 文献探讨
一、国内有关研究
1.财务管理的目标问题。已发表了很多论著,也提出了众多观点。代表性的有:(1)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并不相等。(李陆德,2001)分析了两者的涵,说明在质上并不相同,在相同条件下两者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在数值上也不一定是相等的。
(2)相关者利润最大化。(张国庆,2005)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物质资本的地位将相对下降,知识资本的地位则相对上升,企业不再仅仅归属于股东,而且归属于相关利益主体,如债权人、经营者、员工、顾客等。
(3)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最大化。经济增加值是公司营运利润与资本成本的差值,是衡量企业在某个特定年份中赢利抵偿资本机会成本的指标(曾惠香,2004)。
2.财务管理地位问题。(林建于,2004)认为,财务管理并不是以该部门或财务人员为中心,而是在探究管理从何着手的问题;不涉及管理与生产孰轻孰重,而就各种管理工作之间的配合作讨论。
3.所有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经理人财务问题。(许美惠,2005)提出所有者财务问题,法人财产概念的提出,使原有集所有者、经营者、经理人职能于一身的财务管理机制,发展成为所有者、经营者、财务经营人员分工合作的财务管理机制,所有者财务由出资人进行,以确保资本安全和资本增值为目标。
二、国外研究文献
笔者整理分类国外的财务管理研究,依各年代及应用方面将其分为融资财务、投资财务和资产财务3大方面为主,本文即将逐一提出比较。
1.融资财务管理时期相关研究(1900年代~1950年代)。19世纪初,西方国家股份公司开始迅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当时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主要是预计资金需要量和筹措公司所需资金。因此,这一时期称为融资财务管理时期或筹资财务管理时期。
1910年美国学者米德MEADE出版了本世纪第一部专门研究公司筹资财务管理的着作《公司财务》,1938年DEWING和LYON分出版了《公司财务政策》和《公司及其财务问题》。这些著作主要研究企业如何筹集资本,形成了以研究公司融资为中心的“传统型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学派。
2.资产财务管理时期相关研究(1950~1964)。50年代以后,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买方市场趋势的出现,公司部的财务决策上升为最重要的问题。最早研究投资财务理论的JOEL DEAN于1951年出版了《资本预算》,对财务管理由融资财务管理向资产财务管理的跃进产生了决定性影响。
3.投资财务管理时期相关研究(1964~1979)。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跨国公司日益增多,随着市场日益繁荣,投资风险显着增加。这对当时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60年代中期以后,财务管理的重点转移到投资问题上,因此称为投资财务管理时期。
如在1952年,H.MARKOWITZ就提出了投资组合理论的基本概念。1964年和1965年,美国著名财务管理专家WILLIAMF.SHARPE和J.LINTNER提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S PRICING MODEL,简称CAPM)。此两者揭示了资产的风险与其预期报酬率之间的关系,将证券定价建立在风险与报酬的相互作用基础上,大大改变了公司的资产选择策略和投资策略,被广泛应用于公司的资本预算决策。
4.财务管理深化发展时期相关研究(1979~迄今)。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西方世界遭遇了通货膨胀。于是各国开始进行在通货膨胀条件下行使有效财务管理的研究工作。严酷的经济现实迫使企业财务政策日趋保守,主要是因通货膨胀导致。
解除完通膨危机后,随着通讯和交通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国经济交往日益密切,公司开始朝着国际化和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空前活跃,此时财务管理理论开始转向国际财务管理领域。80年代后期,进出口贸易融资、外汇风险管理、国际转移价格问题、国际投资分析、跨国公司财务业绩评估等,成为财务管理研究的焦点,此时,企业财管进入深化发展的阶段,并朝着国际化、精确化、网路化方向发展。
三、总结
今天,财务管理已发展成为集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于一身,以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为主要容的管理活动,并在企业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
参考文献:
[1]Herbert Simon.(1994),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REVIEW,SPECIAL ISSUE.
[2]JAMES, C.VAN HORNE; JOHN MWACHOWICZ,JR.(1998),FUNDAMENTALS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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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关于体育各方面内容的研究越来越多,体育公共管理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社会领域逐渐分化成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在对体育事务的管理中,公共领域中的体育事务管理远远超过了市场领域中的体育事务管理。体育公共管理的研究存在显性和隐性两种形式,显性研究的对象是发表于各类报刊上的论文,隐性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学术报告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在所有研究中,具有基础性地位,研究学位论文有着积极的意义和重要的价值。
学位论文的质量是评价硕士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论文选题则是撰写硕士论文的第一环节,并直接影响学位论文的质量。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包含以下三要素:一是研究对象,二是研究内容或研究领域,三是研究方法。选题的“三要素”构成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框架,也成为评价硕士学位论文的重要尺度。
通过检索CNKI数据库和万方数据库,笔者査到2002?2012年间710篇有关体育管理的硕士学位论文。其中,涉及体育公共管理的507篇,占总数的71.4%;涉及市场管理的203篇,占总数的28.6%。
在本文中,笔者对涉及体育公共管理的507篇硕士学位论文在选题内容(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性质和研究领域)方面进行了深人的研究与分析,为体育公共管理研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1.体育公共管理类硕士学位论文的数量
从2002年到2010年的9年间,体育公共管理类硕士学位论文的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2010年达到了高峰。从主观上看,存在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是随着我国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在校学生人数在不断增加,相应的学位论文数量也必然增加;二是体育公共管理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体育事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各种管理方面的问题也逐渐突显出来,体育公共管理也就成了人们关注的重要研究内容。
从某种意义上讲,体育公共管理方面的研究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体育公共管理类硕士学位论文数量的增加反映了我国体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2.体育公共管理类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
通过对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统计和分析,我们发现,在以体育公共管理为内容的研究领域中,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竞技体育管理、大学生体育管理和社区体育管理,分别占论文总数的15.9%、14.5%和13.1%。由此可见,体育公共管理类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涉及的都是学生能看到、接触到的体育事务。研究国外体育公共管理方面的论文,只有寥寥数篇,而且这些论文的结论都是通过分析世锦赛、奥运会和其他大型比赛的数据得出的,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硕士研究生的科研经费较少,研究条件有限,很少接触到国外体育组织,获取最新的信息资料,也很少能借鉴国外优秀科研成果。
在体育公共管理领域中,中小学体育管理、体育教学管理也是硕士学位论文常常关注的内容,分别占论文总数的8.1%和6.6%,这说明一部分研究生更愿意研究熟悉的学校教学环境。
目前,我国巳进人老龄化社会,但关于老年体育管理方面的研究论文仅占总数的2.7%,这与目前社会发展形势不相符,应给予更多的关注。
体育行政管理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所占比例更少,这方面论文只占论文总数的3.9%。文献综述类论文也很少涉及基础理论方面的内容。由此可以看出,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基础理论方面有所加强。
3.体育公共管理类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
体育科研方法是研究体育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通过研究体育现象,揭示其内在规律⑴。因此,体育科研方法对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分析论文中所包含的研究方法时,我们发现用到的方法主要有4种,即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査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分别占论文总数的89.2%、63.8%、56.6%和49.4%。搜集资料过程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观察法、实验法、测量法和德尔菲法,而整理和分析资料主要采用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个案分析法、模糊数学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
这507篇学位论文的统计结果表明,在绝大多数论文中,学生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数理统计的定量研究方法,说明这些学生重视研究各变量间的逻辑关系,并对研究成果进行更为科学和准确的描述,同时也说明我国体育管理研究在方法上所取得的进步。
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研究体育公共管理提供了更好的技术条件,综合研究巳成为主要的研究方法。目前,体育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采取的研究方法已呈现出多元化和综合化的趋势,多种研究方法的运用能更加全面、客观、深人地揭示所研究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体育研究结论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4.体育公共管理类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性质
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性质分为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和开发性研究。
基础性研究强调对客观现象和事实进行理论性探索或实证性分析,检验理论依据与客观事实的符合程度。虽然基础性研究没有强烈的应用目的,但基础性研究是应用性研究的基础,没有良好的基础性研究,新知识和新领域的发展会受到阻碍。以获取新思维和新知识的创造性研究,带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实用性,并把应用性的研究成果以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形式展现出来。
基础性研究是应用性和开发性研究的基石,应用性研究是基础性和开发性研究之间的桥梁,开发性研究是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的目的和归宿。这三种研究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缺一不可。我们对这507篇体育公共管理类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统计,结果显示,应用性研究占的比例为73.7%,基础性研究占的比例为19.2%,开发性研究占的比例为7.1%。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硕士研究生拥有的资料和科研条件有限,进行基础性研究的难度比较大;二是主观上忽视基础性研究,而直接进行研究性研究;三是应用性研究比基础性研究更容易。这说明硕士学位论文在选题上对基础性研究的关注不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5.体育公共管理类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领域
5.1群众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
通过对这507篇硕士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的分析,我们把这些论文的研究领域分为三类:群众体育类研究、学校体育类研究和竞技体育类研究。其中,绝大多数论文关注的是群众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中的管理现象及管理问题。从这一现象可以看出硕士研究生对我国体育公共管理的重视和关注。
在2002—2010年的9年中,这三类论文的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发生变化,2002年到2004年间,竞技体育类研究所占比重最大,达到50.3%;2005年到2006年间,三类研究所占的比重较为接近;从2005年开始,竞技体育类研究开始下降,并略有起伏,但仍在20%左右;从2005年起,群众体育类研究开始异军突起,并开始占据首位。2002年到2004年间,竞技体育类研究是体育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的热点;而2006年以后,群众体育类研究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并成为体育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的热点。学校体育类研究所占比例从2008年开始变得较为稳定。
在学校体育类的研究中,中小学体育研究和高校体育研究为两大研究热点,也是硕士学位论文重点关注的内容。
在国家大力发展群众体育的背景下,群众体育类研究和竞技体育类研究正在发生悄然转变,硕士学位论文关注的重点也从竞技体育转向了群众体育。目前,对群众体育类的研究已呈上升趋势,这说明硕士学位论文已开始关注群众体育。
5.2城市体育和农村体育
农村体育是以健身、娱乐为导向的在农村开展的强身健体的体育锻炼活动。城市体育是以健身、娱乐为导向的在城市开展的强身健体的体育锻炼活动。两者的区别就是开展健身锻炼的地域不同。不同区域由于经济、社会、文化的差异性,体育观念、运动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体育公共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
2002年到2012年的9年间,农村体育研究所占的比例不足25%;而城市体育研究一直占据主要地位,所占比例达到87.5%。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体育是扎根于城市文化而产生、成长和壮大起来的,因而很多的“体育问题”和“体育现象”都发生在城市体育中,这也成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时关注的热点;二是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的体育资源、大型体育赛事和体育消费市场都集中在城市,因此,城市的体育热点“话题”要多于农村,也吸引了更多研究者的关注;三是由于体育管理类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多为在校学生,他们学习、生活在城市中,因而城市体育研究顺理成章地成为他们研究的话题。
6.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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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作为国家权力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社会的各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一个重要部门,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中涉及众多的自由裁置权。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工商行政管理水平,今年上海市工商局提出了“四个有机统一”的指导思想,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行政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有机统一,而自由裁置权则是行政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聚焦点。因此,对该问题的探讨就很有必要。
一、自由裁量权的含义及存在的意义
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自行判断行为的条件、自行选择行为的方式,从而作出行政决定的权力效率是行政的生命,公正是行政的目标。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有其不可否认的现实意义:
(一)保证行政效率是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决定因素
行政管理的范围非常广泛,这就要求行政机关所拥有的行政权必须能够适应纷繁复杂、发展变化的各种具体情况。为了使行政机关能够审时度势、权衡轻重,不至于在复杂多变的问题面前束手无策、错过时机,法律、法规必须赋予行政机关在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行使自由裁置权,从而灵活果断地解决问题,提高行政效率。
(二)自由裁量权有利于解决立法的普遍性与事件的个别性之间的矛盾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社会习俗、生活方式也有很大差别,法律、法规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程度的区别。特别是涉及行政管理的领域,情况更是复杂。因此,有关行政立法无法作出细致的规定,往往只能规定一些原则,一些有弹性的条文,从而使行政机关有灵活机动的余地,有利于行政机关因时因地因人地进行行政管理。
(三)保持法律的稳定性需要自由载量权的存在
法律的稳定性是法律的内在要求,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作为一个国家有限理性的产物,是在融会贯通以往的实际情况并进行适度超前的预判的前提之下产生的。由于调整的对象特殊,行政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本来就具有“多变性”,因此,法律势必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持其相对稳定性,从而避免人们形成“法律无可预期”的感觉而撹乱社会秩序。保持法律稳定的重要方法就是使其具有足够的弹性,以适应社会发展对法律宽严、张弛的不同需要,这就必然要求执法者能够在把握立法原意的基础上,根据发展了的具体情况合理的行使有关规定,这也是自由裁量权的固有属性。
二、自由裁霣权的种类
在工商行政管理实践中,自由裁量权可以说贯穿行政活动的始终^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操作,其所行使的自由裁量权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一)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即在行政权力介入之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上,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例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易腐烂、变质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实行拍卖或者变卖。”这里的“可以”就表明了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也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方式上,有选择的余地。
(二)行政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权。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和同一处罚种类幅度内的自由选择。这一自由裁量权涉及相对人的现实利益,往往体现为量化的处理结论,包括数量、时限、范围等等。如在法律规定的罚款额度内,可以自由选择罚款的具体数量;可以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也可以责令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整改等
(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权。有相当数量的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均未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时间,而只是规定了一定的期限。这说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何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上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全部文件后,发给《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四)对范围不确定的概念之内涵予以具体解释的自由裁量权。在法律法规制定的过程中,制定者综合考虑不同时间不同地域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在一般性条款下规定了大量的“但书”或者类似“但书”的条款。然而现实是,这些例外规定的概念没有明确,工商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依靠执行者进行具体的解释之后方可适用◦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0条规定的“交通不便地区”及常见的“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等概念皆属此类。
三、自由裁置权在行使中出现的问题
自由裁量权设置的本意在于提高行政效率,使行政机关能够应对纷繁复杂、发展变化的各种具体情况,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理。但是,在法律法规赖以存在的事实日趋复杂的情况下,由于法律法规未及时将其规定进一步细化,易出现某些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违背初衷的情况。单就自由裁量权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言,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比较有代表性:
(一)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无疑为执法人员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提供了灵活的操作空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我们可以基于种种合理的考虑和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方式、种类、幅度、时限等。但是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尤其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执法人员扩张性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导致自由裁量权在一定程度上的滥用,具体表现在:
1、行使自由裁量权中违反平等原则和比例原则。不可否认,自由裁置权的设立就是为了使行政机关能应忖瞬息万变的社会事态,面对需要及时处理的事务,不辨巨细,事事“锱铢必较”不但不合时宜,也违背了自由裁置权设立的目的;同时,行政事务带有很强的灵活性,不可能要求对“看似相同”行政事务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整齐划一”。但是,法律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预测作用,从理论上来讲,类似的事实、情节、后果应该能得出一个类似的处理结果,从而使其他行政相对人能够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事实上个别执法者出于种种考虑,对类似的事实、情节、后果作出不一致的处罚,重责轻处、轻责重处,甚至由于对法律理解的偏差及受一些不良因素或阻力的影响,在法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作出显失公平的选择。
2、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动机和目的不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出于正当的动机和合理的考虑,但由于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由具体的执法者操作,有时易受个人好恶的影响,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目的不是出于对公共利益和相对人利益的保护,而是出于私人利益或本部门利益、出于恣意性报复等等。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动机和目的不正确,工商机关的执法公正性必然逋到怀疑。而基于对处罚结果的不信任,又会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大量增加,使我们的工作效率受到影响,完全违背了自由裁量权的初衷。
3、行使自由裁童权中出现执法武断和执法不当。在自由裁量权的设计中,为了应对具体行政事务的灵活性和多变性,立法者运用了较多的弹性法律用语,诸如“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情节较轻”等,这样做的本意是赋予行政执法者一定的法律适用的解释权和灵活处理权。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解释权不是任意的,对弹性法律用语要按照法律条文的文字含义,根据立法的目的和法律基本原则及行政事务的具体情况怍出合理科学的解释。但是在现实的操作中,由于执法者对事实了解不清或自身法律素质不高,乃至对私利的不正当追求,从而导致对弹性条款作任意的扩大、缩小甚至歪曲法律本意进行解释,造成执法武断和执法不当。
(二)行政不作为和迟延作为
行政不作为和迟延作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自由裁置权不到位,缺乏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许多工商行政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或舍规定了相对比较长的期限,因而何时履行职责,我们可以自由裁量。从保护公共利益、保护相对人的利益出发,我们应积极主动地去履行职责,如果故意拖延或是不作为,势必损害公共利益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行政不作为与迟延作为也是有悖于立法精神的。
(三)自由裁量行为违反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它要求执法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本着法律的精神,排除个人的非理性因素,以公正的立场进行价值判断。
公序良俗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有着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可能填补法律漏洞,引作自由裁量的依据,在处理现代市场经济中发生的各种新问题,确保国家一般利益、社会道德秩序、以及协调各种利益冲突、保护弱者、维护社会正义等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机能;另一方面,公序良俗代表的是一种社会价值判断,可以成为衡置执法者是否正确行使自由裁置权的尺度。
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对公序良俗的违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使自由裁置权未能优先考虑尊重公民的权利,尤其是基本人权;2、行使自由裁置权与社会公论民意、良俗相违背;3、不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承受能力,过分关注法律的惩罚功能而忽视其教育功能。
四、对工商部门正确行使自由裁置权的思考
勿庸讳言,自由裁置权为工商部门的行政执法带来了极强的可操作性,为提高行政效率创造了条件。但现实中不合理的自由裁置权使用,往往会造成对立法本意的曲解和对法律所追求的公平的戕害。如何规范工商部门自由裁置权的行使,笔者有以下几点看法,供大家斧正。
(一)程序优先,严格遵循有关程序法的规定
纵观西方国家自由裁量权演变的历史,就会发现,出于对无限扩张的行政权的限制考虑,各国的自由裁量权都有相对缩小的趋势,不断被羁束性裁量所取代。我国现阶段也开始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抑制行政自由裁置权的扩大,程序法方面的规制无疑更符合立法、执法成本的最小化。工商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自由裁量权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合理、有效地行使。程序的公正要优先于实体上的正义,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规范和制约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才能保证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多种作出行政处罚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如告知程序、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程序、听证程序等。
(二)依法行政,严格遵循有关实体法的规定
依法行政是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行政活动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从根本上取决于该行政行为与法律规定的一致性。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在行动上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1、遵守现行法律。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说,《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了行政处罚应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工商部门必须依据这些基本因素、各因素主次情况及所占比重,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2、依照法律授权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使自由裁置权的过程中,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严格把握“度”,不得越权。
(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工商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广泛涉及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尽管近年来法律法规普及的力度加大,但无论是对于执法者还是相对人来讲,法律素质的培养终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在工商行政管理过程中,为避免自由裁量权的不当使用和滥用,建立信息公开机制,特别是对涉及自由裁量权的条款,如工商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方式、种类、幅度、时限进行及时而有效的披露,不仅可以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也可以提高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执法者违法行为的监督。各工商所(队)在受理窗口设置“便民服务卡”、提倡“一口讲清、一次办成”,都是信息公开的良好方式,应逐渐向经检办案方面延伸。近期上海市局要求基层经检办案人员使用“文明规范办案用语”,说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在这方面很重视。
(四)加强行政监督,坚决贯彻行政合理性原则
在工商行政管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过程中,行政监督必不可少。全市工商系统正在积极落实市局的有关规定,将权力下放到基层,对基层干部行使自由裁量权,有关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督:K是否正确理解法律原意。对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不能人为地作扩大或缩小的解释,在法律概念这个层面,要体现一致性。2、是否基于正当动机。不正确的动机势必导致不合理的结果,工商干部不能将自己的主观意志甚至个人的偏见、歧视、好恶等强加于行政相对人,更不能以权谋私、恶意报复。3、行政行为不得考虑与法律规定不相关的因素,如行政相对人的身份地位等。
4、就不同地区来讲,地区之间的差异可能会导致自由裁量权在具体操作上的不一致,这无可厚非,片面要求一致是对立法本意的曲解;但就同一个地区来说,具体到一个分局,甚至一个基层所,这种差异就小得多,因此对情况相似而处理结果却大相径庭的具体行政行为就要严格监督。
(五)做好学习培训,提高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
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要求基层干部不仅具有法律方面的知识,还要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相关知识。因此,学法、懂法、会用法,从而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成为对基层干部的迫切要求。除了干部平时的自学外,分局和市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不仅安排学习工商法律法规,还要学习与工商工作有关的其它部门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为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预算过程;渐进预算理论;间断平衡理论
[中图分类号]D01[文献标识码]A
尽管渐进主义已是一个被广泛接受和运用的概念,但还是有许多学者不断提出批评,在公共预算研究领域中尤为如是。甚至在获得普遍认可的描述性研究层面上,渐进预算理论都面临着挑战。这一挑战主要来自于对这样一个经验事实的观察:预算过程中既有让人们习以为常的渐进变化,也包括了一些偶有发生的重大变迁。其实,渐进预算理论的支持者并不是没有意识到预算过程中非渐进性的存在,但当其纠结于“自圆其说”时,“非渐进性”的事实显然难以激发理论自觉。这暗示了新的理论使命,建构一个可以同时对预算过程稳定的渐进性与偶尔的重大变迁加以描述和解释的理论框架,间断平衡理论体现了这样一种努力尝试。
一、“非渐进性”在渐进主义中的缺失
作为对理性决策模式的批判,林德布罗姆在20世纪50年代将渐进调试模式引入有关决策过程的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中。“含混应付”(muddlingthrough)的渐进主义,不仅有助于呈现一个更为丰富生动的决策过程,而且很重要的是,它给予了有限资源、有限理性和有限认知下的人类抉择行为一种理性的解释和尊重。到了60年代,渐进主义已经成为与理性主义分庭抗礼之重要决策理论。除了林德布罗姆、达尔等人以外,瓦尔达沃夫斯基等人在公共预算领域的研究工作也大大推动了渐进主义作为一种描述性和解释性工具的影响力。与此同时,渐进预算理论也使公共预算的理论建构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并成为公共预算研究中占据主导地位长达30多年之久的理论流派(第152页)。
渐进预算理论认为,预算的做出也是渐进而非全面的。瓦尔达沃夫斯基敏锐地捕捉到,预算过程缺少对目标和政策的深思熟虑,以及对备选方案的搜索(第139页)。预算过程总是围绕着加强参与者的角色和期望而建立,预算参与者的特定角色导向降低了公共预算对信息、时间和分析能力的要求。这使得支出机构决不会在每个预算年度里根据现有项目的价值和替代项目的价值来积极地评估所有的方案。相反的,支出机构的预算要求都是建立在上一年的预算基础之上,并特别关注边际上的增加和减少(第15页)。这种简单的、非分析性策略根植于预算既有规则和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它巧妙地保证了财政资源分配的决策在横向层面上的相对独立性,从而使预算中由竞争所导致的冲突可以被最小化,(行政管理论文 )进而保证了预算过程的稳定性n(第859页)。
在将渐进主义逻辑运用到公共预算研究的过程中,瓦尔达沃夫斯基采用了和林德布罗姆相同的做法,渐进主义不仅被用于描述和解释讨价还价的预算决策过程,同时也被用于描述和解释由这样一种预算决策过程而导致的渐进预算结果。换言之,渐进主义不仅是一种用来界定决策制定特征的方法,而且也是用来描述和解释预算产出特点的方法(第61页)。虽然辨别渐进主义这两种内涵或方法并非难事,但作为一种描述和解释性工具,渐进主义的张力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来源于上述两种方法使用时的结合。它们自我强化式的互证,使得渐进预算理论在决定发现什么以及得出什么结论方面显得更加游刃有余,进而促成渐进主义表现出在决策过程中的普适性和结果中的常态性。然而,对于渐进预算理论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当一个理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适合任何情况并且其证据也不存在被驳斥的可能性的时候,它就不再是一种理论,对于解释甚至描述都不会有多大的作用了(第502页)。
渐进主义确实好像解释了预算过程中的大部分问题,但是对于那些并不常见的、打破渐进性的重大改变却显得躲躲闪闪。事实上,对公共预算一般经验事实的回顾不难发现,无论是边际的或者渐进的预算变化,还是大规模的预算变化,甚至偶尔雪崩式的剧变,在现实中都是存在的。即便在短期内,预算产生的一系列结果也不能被简单地描述为“渐进性的”。重大的变化依然可以在整体稳定的框架内发生(第503页)。从这些方面而言,渐进预算理论可能确实无法对现实发生的情况做出完整描述(第4页)。
其实,渐进主义的支持者并不是没有意识到预算过程中非渐进性的存在,然而,当焦点集中在明显的规律性问题时,一些重要的变化就有可能变得模糊不清(第503页),甚至借助操作化定义或通过从一种分析跳到另一种分析的方式,将非渐进性故意回避掉和处理掉(第61页)。
在林德布罗姆早期与罗伯特·达尔合着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福利)-书中,就已经提出,渐进主义方法可能产生小渐进,也可能产生大渐进(第82页)。但是,对于何谓大渐进,却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回答。或许,循着大渐进的思路,渐进决策理论有可能将公共政策领域中那些已经发生以及未来可能将要发生的重大变迁纳入自己的理论视野。
与林德布罗姆不同,瓦尔达沃夫斯基一开始就将渐进主义设定在了“边际上的增加或减少”,这显然只能归于“小渐进”。但是,对瓦尔达沃夫斯基和芬诺早期研究数据的再解读,贝勒和寇纳(BaileyandO-Connor,1975)发现他们对渐进增长范围的界定过于宽泛——瓦尔达沃夫斯基和芬诺对渐进性增长和非渐进性增长的分界点分别定在30%和20%的标准上(第62页),这使得一些非渐进性预算结果很容易地就被贴上渐进性的标签。
当渐进预算理论从“描述性渐进主义”提升至被莫兰德(Moreland,1975)称为“分析性渐进主义”层面时,即利用回归方程对预算过程进行数学分析时,非渐进性问题也没有得到更为谨慎的对待。戴维斯等人(Davis,DempsterandWildavsky,1966)通过对美国56个支出部门在1946年至1963年间预算情况的实证研究发现,渐进预算模型只能解释拨款决议中的86%。而对于无法解释的那部分则被定义为“其他确定性系统的随机冲击”,或由“干扰”及“特殊环境”导致的结果(第531页)。几年以后,针对上述问题有了一些简单的结论:由特定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件所导致的随机和非经常性因素会对渐进预算过程产生影响,它表明预算过程会对经济和社会需求做出反应,在压力积淀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发生突然的变化(第421页)。尽管如此,渐进主义者还是错过了完善渐进预算理论的机会,因为他们的兴趣点和焦点依然固执地停留在对渐进主义的维护上。
显然,预算结果存在更为宽泛的变化范围,比渐进主义者所描述的范围要宽泛得多。因此,有必要将“非渐进性”加入到对预算过程的描述和解释中,这并非意味着要完全推翻渐进主义,而是希望发展出一套平衡的理论,既能说明预算的稳定性又能说明预算的变化机制(第509页)。间断平衡理论体现了这样一种努力尝试。
一、强调突变与渐变的“间断平衡论”
源自古生物学领域的间断平衡理论(EldridgeandCould,1972),最早是为了批判性发展达尔文的“渐变论”进化学说而提出的。建立在突变与渐变辩证统一基础上的“间断平衡论”认为,生物的进化过程并非像达尔文所言是一个缓慢的连续渐变积累的过程,而是一种在长期处于停滞或平衡状态中夹杂着短期、爆发性的大规模灭绝和替代的过程。90年代初期,鲍勃加特纳和琼斯(BaumgartnerandJones,1993)借用了“间断式平衡”概念,将其引入公共政策与预算研究中,用以描述与解释兼具渐进性和非渐进性特征的政策过程。他们相信“间断式平衡”才是对政策过程的全景式真实而简单的写照:稳定状态与重大的变迁都是政策过程的要素,通常该过程是由一种稳定和渐进主义的逻辑所驱动,但是偶尔也会出现不同于过去的重大变迁。大多数政策领域的特点是停滞、稳定而非危机和重大改变,但是政策危机和重大改变也时而会发生。(第105页)。
90年代中期,琼斯等人(Jones.BaumgartnerandTrue1995,1996,1998)通过对美国二战以后至90年代中期联邦政府预算的考察,为间断平衡理论寻找到经验证据支持。研究发现,预算变化是呈尖峰分布而非正态分布。后者与渐进主义的持续动态调整假设是相一致的,其中的变化是平稳而持续的。而尖峰分布表明,在预算时问序列里确实存在大量极微小的变化以及较少的中等程度变化,但显着的大规模变化则比原来描述得要多。同时,研究也发现无论分析单位是机构或整个政府,预算项目或支出功能类别,都可以从中观察到微变与剧变同时存在的现象。
间断平衡理论在描述性研究层面上所取得的进展为拓展有关预算政策变迁的讨论提供了基础。接下来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同时解释预算过程中存在的稳定的停滞状态与间断变化的发生。间断平衡理论将预算决策过程放在政治制度和有限理性决策的双重基础之上,以注意力和议程设置为突破口来加以解读。
【关键词】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制度构建法国最先创建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参加公益诉讼,法国的检察理论认为,检察机关的职责就是维护公益;在美国,总检察长是美国政府、各州政府的首席法律官员,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机构及立法机关的法律顾问和公共利益的代表;在日本,检察官代表国家维护秩序及善良风俗,他们不仅可以对个人所犯公罪提起国家公诉,而且可以参加到民事诉讼当中。
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内涵。
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重要权利的民事案件,在无人起诉的情况下,以法律监督者的身份代表国家将案件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违法者民事责任的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活动的开展,不仅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且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弥补市场缺陷,监督行政失职行为。
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
(一)侵犯国有财产案件。侵害国有财产主要有:在国有土地、矿藏、水流、海域、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出让、开发过程中,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在公共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在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在国有资产拍卖、变卖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二)公害案件。公害案件主要是通常所说的直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环境污染事件,近年来,环境污染事件明显增多,然而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确立的权利主体偏离了社会的现实需要,针对环境污染提起的诉讼却寥寥无几。
(三)涉及公民重大利益并损害公序良俗的民事案件。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形成了不少行业垄断部门,如医药、电信、供电、铁路等。经济转型后,由于利益驱动,这些垄断行业常借助于其自身实力,人为地分割市场,任意操纵商品价格,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甚至是制定一些“霸王条款”,恣意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重大民事案件。如行政不作为案件,在一些地方,行政机关为本地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对企业忽视环境保护,使得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日益恶化的问题置之不理。
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
(一)直接以原告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这一诉讼方式多适用于侵害不特定的公共利益的案件,在我国,对于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确认属实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宣告合同无效,使该行为的后果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首起检察机关以原告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的1997年5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方城县工商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局和汤卫东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就是这种方式。
(二)支持公益诉讼方式。在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持慎重态度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以支持者的身份参与诉讼,不失为切实有效的可行之举。在2010年12月,昆明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以昆明市环保局为原告,昆明市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人的环境污染案件采取了这样的做法。检察机关与本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不能作为本案的原告,仅作为支持机关参与进来。 转贴于
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程序(一)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民事公诉案件的诉讼程序应同其它诉讼一样,检察机关认为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自行立案;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发现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益现象,可以通知检察机关予以立案调查;其它机关、个人发现相关线索时有权向检察机关控告。
(二)立案。在立案阶段有二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立案标准。
对于立案标准,目前各地检察机关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状况采用不尽相同的标准。但应考虑一些基本的原则:比如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诉案件,适合进行公益诉讼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二是立案程序。检察部门在对案件进行初查之后,决定立案的,应制做《立案决定书》启动诉讼程序。
(三)调查取证。检察机关可根据自己开展公益诉讼的方式,采用单独调取证据或帮助受害人收集证据的方法进行,查清问题,调查证据就会层次清楚,脉络清晰,从而有的放矢,把握调查取证的主动权。
(四)审查起诉。起诉阶段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极为重要的阶段,审查结束后应制作审查结论,对应提起诉讼的,可依职权向法院起诉。目前检察机关在提起诉讼时主要依据的是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及国家对防止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诉讼程序主要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五)出庭支持诉讼。在法院接受起诉,启动诉讼程序后,检察机关必须认真做好出庭准备工作,在庭审中要充分运用已掌握的证据,适时举证;对对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进行认真质证;并积极参加法庭辩论,做到有理有利有节,确保胜诉。判决生效后,还要密切关注执行情况。
(六)判决的效力。在一般民事诉讼中判决的效力只发生在当事人之间,那么在公益诉讼中就存在一个判决效力扩张的问题,即不仅对参加诉讼的被代表成员有约束力,而且对于那些未特别授权给代表人的集团成员也有约束力;不仅对未参加诉讼的主体具有约束力,而且可能对那些根本料想不到主体也具有约束力。
因此,对公益诉讼进行审判而作出的判决就能有效的反映当前社会大众所普遍关注的利益,能确认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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