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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各项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其中,城镇化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而与之相配套的市政工程管理发展相对缓慢,体制机制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使得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质量安全隐患,给市政工程的保质保量安全完成造成了消极影响,滞缓了我国城市建设发展水平。目前,我国市政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1.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业务水平不足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来源复杂,其中,农民工所占比例最大。由于流动性大,难以组织管理,使得施工人员普遍缺乏应有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直接导致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能不足,安全意识十分薄弱。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等重视度不够,为了方便,不采取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十分常见。由于市政工程中高空作业、高危作业相对较多,一旦没有严格遵照安全规定,切实落实保护措施,就极有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据有关统计,安全意识缺乏已经成为引发我国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1.2市政工程设计不科学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最基本前提,也是工程施工的蓝图,是整个工程建设的起点。工程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后续施工质量安全。由于我国市政工程建设事业发展迅猛,而相关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培养机制有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专业人员相对匮乏。此外,少数政府部门急于树立形象,过于追求施工进度,导致市政工程施工建设设计科学性、规范性降低,从而给工程施工造成大量质量安全隐患。此外,由于少数市政工程急功近利,缺乏长远规划,使得市政工程的实施往往与城市整体规划相矛盾,工程建成后几年内就要拆除,从而造成政府建设资金的大量浪费。
1.3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水平不高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工程建设施工技术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和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施工工艺、建筑材料、施工标准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落后,特别是现代化城市建设对于工程施工技术的高要求,使得上述差距表现得更加突出。由于施工技术水平不够,使得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难以全部达到要求。
1.4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不过关
施工企业过于追求经济效益,使用质量性能水平低于技术要求的建筑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或者是缺乏质量意识,材料入场检验把关不严,没能及时清除劣质材料,或者施工设备保养维护不到位,以上种种,都给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质量造成严重威胁。
2解决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加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各项促使,严格遵守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工程的顺利平稳推进。
2.1加强施工监管力度,提高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首先,要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通过高效的组织管理机构对整个施工过程予以科学严密的质量安全管理。项目部要充分发挥工程施工的组织管理作用,实施质量安全责任制,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将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都用科学的方法规范起来,辅以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施工的各个步骤都能满足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要加强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施工单位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施工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应有的安全施工技术。对于重要岗位,要坚决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安全教育更加贴近建筑工人生活实际,要让施工人员切实认识到安全生产与自己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的重要联系,真正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观念融入贯彻到日常施工的每一个细节中。质量安全管理单位要加强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抽查活动,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限期整改,预期没有整改完成的予以行政或经济处罚。
2.2提高工程设计水平
针对市政工程设计人才缺乏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与对口的大专院校充分沟通,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中、长期教育为市政工程输送合格的技术人才。在此基础上,加大市政工程设计规划审批力度。在市政工程项目立项之初,通过召开规划会议等方式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深入讨论,确保工程与当地长期规划符合,防止资源、资金的不合理使用。在工程施工设计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审核小组,对设计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设计中使用的数据计算准确,引用规范合理适当,避免因为设计方案的不科学严密,导致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产生。
2.3加快施工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工作
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加大国内建筑施工技术的研发力度,可采用政、产、学、研的联合机制,成立重点、难点施工技术攻关小组,以点带面,推动我国整体建筑领域技术水平的提高。同时,加大国外先进施工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引进工作。从我国实际需求出发,对国际先进建筑施工技术有针对性地予以引进。加大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力度,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配套保障机制,为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顺利推广夯实道路。
2.4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
建立严格的材料入场检查制度。对每一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都要认真检查其名称、规格、批号等供应信息,并根据技术要求进行抽检,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加强现场管理,规范放置现场的材料和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保障材料质量稳定,设备运转正常。
2.5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对工程施工实行目标化管理,将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身上,并把质量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挂钩,通过经济手段加强质量安全控制。认真做好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结束语
【关键词】社区矫正 法律监督 完善法律与监督机制
近些年,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重视和运用。在刑事处罚的轻刑化和刑罚执行的社会化、非监禁化趋势的推动下,社区矫正逐步进入我国的司法领域。社区矫正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提高刑罚执行效率的重要司法实践,是完善科学化、人性化的行刑方式,是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社区矫正是一项复杂的刑罚执行活动,因处于刑事诉讼活动的相对独立领域,可能存在权力滥用及懈怠问题,对其进行法律监督具有必要性、正当性。强化法律监督,需要转变理念,尝试柔性监督、参与式管理、情感型司法。
一、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观念滞后,宣传力度不够,群众认知度低。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从这项制度制定到试行,再到将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规范,由于没有广泛向社会宣传与发动,只有监管、执法等部门掌握,社区百姓根本不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目的、意义,不理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方式、方法,特别是在实行社区矫正之前就监外执行的罪犯,之前由派出所监管,交接到司法所后,监管方式、方法发生了变化,而他们的思想还没有转变过来,认为以前就这样也没有出事,现在搞这些东西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对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很多群众不能接受这种刑罚执行模式,在生活中不愿意与矫正对象交流接触,疏远他们,隔离他们,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同时由于部分社区矫正工作者存在认知上的误区,导致社区矫正手段过于单一,措施可执行性差,难以发挥社区矫正的应有作用。
(二)社区矫正制度、内容不健全。
目前虽然社区矫正工作中规定了矫正对象的电话报到、会客、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学习培训、季度评审鉴定、公益劳动、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相配套的制度, 基本涵盖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部内容,但这些制度落实起来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具体实施中受场地、经费、人员等因素制约,一些制度向集中学习培训,谈话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矫正对象的请销假等制度开展存在困难,社区矫正的主要工作只表现在矫正对象的接收、电话或书面思想汇报、签定协议书、谈话教育及走访调查等形式上的基本的监控,而无法实现较高矫正水平的“教育”和“矫正”矫正内容规定太笼统、可操作性太差。同时,部分矫正对象因为生计外出学习、外出务工、经商,流动性大,无固定场所,无法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性劳动,每次的电话汇报,完全是凭矫正对象自己的认识,对矫正对象所汇报的内容,司法所不可能每次都去核实,社区矫正部门又不能实施跟踪矫正,很有可能使这一部分人成为放任脱管的状态,失去了对矫正对象的制约和监管,致使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也就难免有些矫正措施和制度形同虚设,达不到实际效果 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破坏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这种状况也给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带来很大难度。
(三)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无经费保障机制,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1.专职人员严重缺乏。社区矫正工作具体负责实施的主体是基层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考核奖惩等工作的是乡、镇司法所,而司法所现行的管理体制是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模式,司法所工作人员除了要完成繁重的包括社区矫正工作在内的司法行政职能,同时还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方方面面都要顾及,最多的乡镇只有3人,大部分乡镇,只有1人,而且还都是兼职,矫正对象从接收到报到登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流程一环紧扣一环,要完成如此系统而复杂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普遍感到力不从心。自开始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新的刑法实施以后,经法院判决被宣告缓刑罪犯会越来越多、缓刑期限 会越来越长,按目前对矫正对象的接收速度来看,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如仅靠司法所的1至2个人,即使不履行司法所的其他几项职能,也很难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更谈不上矫正的效果和质量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无法承受如此繁重的工作压力,导致社区矫正有些制度和内容流于形式,做虚而不实的工作。
2.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缺乏无保障。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对矫正对象走访和审前社会调查等活动时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以及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培训时的资料费,和矫正对象联系产生的通信费用等这些工作都因为资金的缺乏而成了负担。有的时候费用都是由社区工作人员自己埋单,导致社区工作人中对这项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尽力所为,缺乏工作的创新,制约了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办公场所设施简陋。由于社区矫正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开展社区矫正活动的学习、活动、培训没有场所,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矫正档案等表面工作上,乡镇有专门的办公室和相应的办公设施很少,没有活动学习的场所,还有的和乡镇的其它综治部门共用一个办公室,这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向制度化,深层次的发展。
(四)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分离,导致职责不明。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和监督,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管制、缓刑、假释做出了“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重要规定。社区矫正工作主体依法对管制犯、缓刑犯、假释犯实施监管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如何监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监管监外执行罪犯工作是基层公安机关任务重要工作内容,在社区矫正立法细则出台之前将公安机关负责的五类监外执行罪犯中的其中三类移交司法所进行双重监管,势必出现权责不清的现象,并且大大增加了司法成本。
(五)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保障乏力,监督观念陈旧。
社区矫正的实施容易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社会控制网络的扩张。当前检察机关中,由于重刑观念或无明确法律依据,或人员配备、经验不足等原因,未能及时对侵犯矫正对象合法权利的现象进行监督纠正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社区矫正中,矫正对象合法权利容易被执行机关所忽视,有时甚至对这些合法权利不依法定程序而予以侵犯或剥夺,但由于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救济程序缺失或渠道不畅,往往得不到及时合理的救济。社区矫正中普遍采用的公益劳动、日常奖惩等矫正措施,直接涉及矫正对象的实体性权益,往往由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人员操作,缺乏必要的制约,得不到社区矫正对象的认同,影响矫正工作的权威性,有待于从法律制度上予以规范和强化。
二、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力量的参与度。
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正面宣传,向人民大众进行宣传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内容、目的和意义发放宣传资料,改变群众传统观念和思想,争取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消除群众对社区矫正对象担忧和不安的心理,以便使社区群众、社会团体组织进一步认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的重要作用,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进而主动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大力营造社区矫正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矫正制度,规范矫正内容,改进矫正方式,丰富教育矫正手段。
一是重视教育矫正,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引导矫正对象熟悉法律法规、掌握政策形势、知晓道德规范、掌握行为准则,使其在思想上真诚反思悔过,行动上老实服刑认罪。二是重视心理矫正。根据矫正对象心理需求,结合其犯罪历史、犯罪原因、心理类型、心理特点、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个体方案,研究心理矫正执行预案,实施心理矫正。三是社会公益劳动矫正。根据矫正对象年龄和身体状况,灵活采取多种公益劳动形式;根据矫正对象职业状况,具体确定公益劳动时间、程度和方式;根据矫正对象技能状况,合理安排公益劳动性质、类型和强度。四是制度矫正。根据服刑情况,建立和完善登记、走访,考勤、参加公益劳动、思想汇报、以及问责、考核评议、联系会议,思想教育等制度,以保证矫正的效果和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有效地整合矫正工作力量,保障经费投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要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经常性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从事矫正工作的能力。要充实和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切实增加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统一服装,挂牌上岗、持证上岗。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乡镇切实建立以司法所具体实施,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村委会(社区)为骨干,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自愿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无偿服务的社区矫正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网络。乡镇应聘用和配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负责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等日常工作。在村委会(社区)组织调解主任、民兵连长等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情况收集反馈等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应当进行必要的指导,使他们具有能够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要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真正落到实处。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力度,建立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社区矫正第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必须得到切实保证。
(四)尽快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质量。
1.社区矫正工作写入刑法后,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性质、适用范围、监督管理措施、保障体系、以及对社区矫正的机构设置、矫正的内容、矫正的程序、各部门的权力义务、法律责任等都要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还需进一步完善行刑机构设置,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刑罚执行主体的资格,赋予其全面行使刑罚执行权的职责和权力,还要赋予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必要的行政强制执行权, 社区矫正的工作对象是罪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也是一种执法行为,作为具体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着制式服装、持证上岗,对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或违法对抗时,可以行使必要的强制管理手段,才能彰显法律的严肃性,也才更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目前我国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征收的是印花税,但问题较多,一是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际上是就交易行为课征,与印花税的名称不符,理论依据不充分,法律上讲不严谨,比较勉强;二是经济学上的“马太效应”所昭示的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原理在股票市场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一般来说,机构、大户容易获利,这是小投资者所无可比拟的。但目前为股票交易行为设计的印花税是不论交易数额大小,持券期限长短一律按同一比例对双方征收的比例税率,它虽然对控制股票交易频率可发挥一定作用,但对于国家重点调控的资金大户对股票市场的操纵现象却无能为力,也不能采取免税额度方式给中小投资者以适当的优惠,难以实现相对公平,对调节收入也起不到什么作用,这显然是有悖于印花税的设计初衷。
对证券交易行为的征税方式改革已势在必然。为了鼓励投资、减少投机,应以证券交易税取代目前的印花税,但考虑到中国新旧税制衔接以及兼顾两家交易所所在地的地方利益,在目前情况下最适当的选择是印花税和证券交易税兼征。不过,印花税只对一级市场股票发行时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或合同课税以改变目前对一级市场不征流转税的状况,以调节一级市场股票发行价格,缩小一、二级市场的利益差距,也可以为国家获得一笔财政收入。证券交易税是对证券二级市场“零售”环节征收的流转税,而且规定只对卖方征收,借鉴国外对证券交易行为课税的具体经验,税率不宜太高,最好不要超过5‰,在具体的实施措施上要明确持股时间长短与税率差别的数量关系。另外,为了避免税源流失,纳税方式应以“源泉扣除课税”为主。考虑到国债在我国经济发展和证券交易市场中的特殊地位,对国债转让收入宜从轻课税。
二、证券交易过程中的税收问题
上市公司之间及上市公司内部各股东的平等税收权力问题
平等负税是税收的一个基本原则,对股份制企业也不例外,但我国的股份制在平等负税方面上还有许多问题亟待完善,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之间和上市公司各股东之间的税负不尽公平合理。
无论是从公司平等竞争还是从税法的严肃性来看,对股份制企业都要求统一税制。但股份制企业实际执行中却存在很大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1)实行新税制后,已批准的在香港上市的股份制企业继续执行15%的所得税率。(2)各省市的沪深两地的上市公司,除了少数执行统一的33%的法定税率以外,许多省市出于地方本位利益考虑,为增强地方企业在股票市场上的竞争力,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所得税率有的按24%执行,既不统一,又不公平。(3)特区企业与内地企业在所得税上存在较大差异,影响了内地股份制公司的竞争力。
这种不规范不公平的做法,其实质就是对上市公司实行税收优惠,这一做法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1)一般来讲,能够允许上市的公司都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良好的经营管理基础,而且在该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中,又可募集到一大笔资金,这样的企业理应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如果一上市就较大幅度地减免所得税收,势必造成大幅度地减少国家财政收入。这种以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为代价来换取企业内部转机建制,可能使得受惠企业缺乏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效率的内在压力,既不一定能真正促使企业实现转机建制,又使得我国本来就十分困难的财政雪上加霜,扩大财政风险。(2)对上市公司大幅度地减免税,对于非上市企业是一个极不公平的因子,上市企业原有的良好经营基础和上市过程中吸收的大笔社会资金已为其提供了市场竞争中极大的优势,这已是其他非上市企业望尘莫及的,加之税收上的优惠,使非上市企业在竞争中的处境更加难堪。特别是在同一行业中,国家对企业上市有一个行业分布的选择,同行业中,效益良好的企业未必都能上市,那么不能上市的企业实际上很难得到平等竞争的外部条件。因此,我们要执行规范统一的法人所得税,改变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以及各上市公司之间的企业所得税不一致的局面,要求它们承担相同的税负,执行统一的33%的所得税率,中央政府应统一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对省市级地方政府在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上严格控制,只有这样才能严肃税法,进而促进股市的正常发展和公司之间的公平竞争。
税收权力不平等的另一个方面则是股份企业的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的负税要求不尽一致,对国家股、法人股的股利所得不征税。这种只对个人股征税的做法既违背了公平负税的准则,也不符合“同股同利”的原则并且不利于国有股权的实现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目前,不少股份企业通过不公平的分配股利方案,侵占国有股,造成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同时还通过不规范的折股手段将国有资产增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使之成为全体股东享有的权益,导致国有资产被蚕蚀,其原因之一就是国家股的股东“缺位”。如果对国家股、法人股的股利也征税,从而事实上把国家股作为国家所有的股权,这将有利于国有股权的实现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此,应根据税收公平原则和股权平等的要求,所有因持有股份而获得收益的股东,不论其本身是国家、法人还是自然人,他们的股利所得课征相同的税收,并都由股份制企业代扣、代缴,实行源泉控制。也许有人会问,对国家股获得的股息征税不是国家自己征自己的税吗?就如把钱从自己的“左口袋”拿出又放进“右口袋”,这有必要吗?其实这样做在目前是非常有益的,有助于税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对股份公司的利息分配的监督权,防止股份制企业通过少分或不分国家股息而造成国有资产和税源的隐性流失,从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从更深远的意义上看,对包括国家股、法人股在内的所有股东征收股息所得税,有助于通过利益来驱动国家尽快形成一个实实在在的法人代表,并把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摆在平等的法人地位上,在此基础上促进国有股上市流通。国有股上市流通有利于削弱政府对资源的直接行政控制,有利于企业借助市场打破部门、地方行政隶属关系,促使资源能够真正合理流动起来,改变国有股的凝固状况,并以此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证券投资收益分配过程中的税收问题
我国证券收益分配中的税收问题主要有二,一是缺乏避免对公司和股东个人股息红利的重复课税的机制;二是对证券交易的净收益及资本利得的税务处理不明确。
股息红利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所得,税后利润在股东之间分配就成为股息。而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企业获得的股利作为企业所得一并征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则规定个人取得股利、红利所得应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不作任何扣除。这样做虽然有利于加强控制税源、扩大税基,但毫无疑问形成了重复征税,增加了股份公司的额外税负。对股份公司的利润和分派股息分别课征是不合情理的,它实际上是对股息收入的一种歧视性待遇,有悖于税收的公平原则,也妨碍了经济效率的提高。
我国现行的税法将股份公司获得的股利作为企业所得税一并征税,而股东在取得股息时还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形成了重复征税,这在税收理论上是说不过去的。为此,我们要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引入避免对股利双重征税机制。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力争避免重复征税,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主要采取两种方式来消除或缓解重复征税:(1)扣除制或双率税制。扣除制的做法是允许公司从税收所得中扣除部分或全部的股息。比如美国为了减轻重复征收所得税,就规定股东一年取得的第一个200美元股息可以免征所得税。双率税制又称为分率制,即对公司分配股息按低税率征税,对留存收益按高税率征税。这样做也可以部分地减轻重复课税,但公司的额外负担并未触及,故很少使用。(2)抵免税和免税制。抵免制的核心是通过将公司缴纳的部分或全部税款归属给股东所得股息中去,以抵免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这一方法为西方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免征制是指股东个人所得的股息收入不作为个人一项所得,免除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希腊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都使用这一做法,它比较彻底地消除重复课税。
随着股份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完善和发展,我国消除证券市场上股息重复课税的问题也理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笔者认为,在我国比较理想的选择是采用抵免制和扣除制。因为这种做法既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又能比较彻底地消除重复课税,还与国家常规做法接轨,免税制虽然可以彻底消除股息重复课税问题,但是必然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流失,这在我国当前财政容易拮据的情况下不宜使用。由于股息相对稳定,确定其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相对简单。比如我们也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对个人股东取得的第一个200元实行免税而对超过200元的股息按部分抵免制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做既照顾了小投资者的利益,又方便了税收征管,保证重点税源不流失、不遗漏。
关键词:中小企业可证券化资产支撑体系
中小企业的可证券化资产
可证券化的资产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条件,规模较小则需组合类似资产,构成证券化资产池。中小企业资产规模较小,可将自己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闲置的、能取得长期稳定收入流的优质资产进行组合,形成证券化资产池。中小企业适合于证券化的资产主要有以下一些:
知识产权证券化。一些中小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缺乏足够的资金使其产业化。通过资产证券化,可将知识产权真实出售给专司资产证券化的特殊中介机构(SPV),由其将知识产权集结成资产池,用使用费收入支持发行证券,实现融资。一方面知识产权经过结构性重组和信用增级后,总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投资者通过投资知识产权支持证券,能分享科技进步带来的收益,从而促进知识产权资产流通,加强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
应收账款证券化。中小企业存在相当数量的应收账款,可以通过真实出售,将这些应收账款转让给SPV,SPV进一步将所购买的应收账款进行结构性重组,构造成资产池,以资产池预期现金流为支持发行证券,达到最终面向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目的。
商业银行贷款证券化。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中小企业成为证券化操作中的原始债务人,商业银行则是原始权益人也是资产证券化发起人。资产证券化后,中小企业贷款的证券化将有效降低银行的商业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结构性风险。
具体项目证券化。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其前期项目已投入营运,能够产生稳定的预期现金流。但由于企业尚处于初创和发展阶段,自身积累有限,外部融资能力不强,缺乏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运用资产证券化,企业转让正常营运项目收益权,以预期现金流为支持,面向资本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获得资金,解决企业扩大再生产面临的资金短缺。
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的障碍
参照国际上已有的证券化品种,资产证券化对资产池特征还有以下要求:高同质性。用于证券化的某一集合资产应基本上是同质的,以便规范操作,满足投资人的偏好与预算;高稳定性。只有资产的收入流量可预期,该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才能确定;高套利性。资产证券化由于有较完整的流程安排与风险隔离机制,因此其成本并不低廉;低风险性。只有那些低违约记录和低损失记录的资产类型才符合要求。
我国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应收账款均难以满足这些要求。知识产权不同质、规模小、高风险;应收账款规模有限,不利于形成资产池,期限条件也有很大的差异,不具备同质性。一部分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来源于大型企业,但很多大型企业拖延甚至拒付中小企业应付款,导致其应收款具有较大风险。同时中小企业商业银行贷款来源不足,资信条件也不够,给资产证券化带来了困难。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中小企业的资产证券化才能迈出第一步。
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的支撑体系
首先,要保证资产支持证券享有较高的信用级别,具有投资价值。加入WTO后,国内企业逐步标准化,中小企业在银行的信用条件在改善,但提高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还得从外部对所发行证券进行信用担保,实现信用增级。建议以政府为主导组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大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力度,以量化的指标加强银企双方的互通,有效扩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总规模,为启动中小企业的商业银行贷款证券化,促使其良性发展创造条件。
[关键词]生态文明 小康社会 辩证关系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7-0358-01
一、生态及生态文明的内涵
生态的生是开拓竞生,整合共生,循环再生和适应自生;态是物态和谐,事态祥和,心态平和,智态悟和,这里的悟是人们的智慧思考。生态可以用十六个字来概括:“物竞天择,道法自然,事共人为,心和文化”。生态有耦合关系、整合学问、和谐状态和进化过程四种内涵:一是包括人在内的生物和环境之间,生命个体和整体之间,以及子系统和母系统之间的耦合关系,我们大家谈的生态不是生态学,而是一种关系,是生命,特别是人的生存发展、繁衍、进化所依存的各种必要条件和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二是包括人在内的生物和环境之间有机整合性的学问。首先它是人类认识环境,改造环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或自然哲学。在座很多听众都是理学博士,英文中理学博士就是哲学博士。你学习自然科学,不懂哲学,不懂生态学,就不能成为一个博士,所以我们的理学博士叫做哲学博士。生态学还是包括人在内的生物和环境之间关系的一门系统科学,是人类塑造环境、模拟自然的一门工程技术,也是我们养心悦目、陶冶情操的一门自然美学。以前在学校里我们受的教育是要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但没有教我们怎样品味自然,享受自然,这也需要正确的方法论,就是生态美学的指导,我们说生态既是哲学,也是科学,也是工程,也是美学;三是包括人在内的生物与环境关系良性循环的和谐状态。实际上从刚才的定义,生态既然是一种关系,它就是中性的,不好也不坏,但人们经常把“生态关系和谐的”,“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定语简称为生态,如生态城市、 生态旅游、生态建筑、生态卫生等, 是约定俗成后被社会所公认的用语,表示人和环境在时空演替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自然文脉、肌理、组织和秩序;四是生命-环境系统一种定向的进化过程,生态系统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定向演化过程,物质流通量越来越低,信息反馈越来越畅通,有高的自组织能力,功能性有机发育等等,是一种定向的有机进化过程。
生态文明的文,指人(包括个体人与群体人)与环境(包括自然、经济与社会环境)关系的纹理、脉络或规律,是一种时间、空间的生态关联。日加月是明,指从暗向亮,愚昧向睿智的开化、教化和进化过程。生态文明就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在自然、社会生态关系上的具体表现。生态文明建设包括经济建设中生产和消费的物态文明、政治建设中组织和管理的体制文明、文化建设中知识和智慧的认知文明、以及社会建设中道德和精神的心态文明,把这四个文明抓好,就把生态文明贯穿到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建设中去了。如体制文明建设,要实现从十六大提出的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社会与经济统筹、人与自然统筹、对内与对外统筹等五个统筹,以及十七大补充提出的中央和地方、个人与集体、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四类关系的协调。这九个统筹关系如果协调好了,体制条块分割、决策就事论事,管理还原论主导等不文明行为就能有所改善。物态文明包括物质生产、流通、消费、还原、管理的生产文明和消费文明,特别是消费文明。针对当今社会一些不健康的消费文化,物态文明将推进社会上以金钱为中心的富裕生活向以健康为中心的和谐生活转变,以数量多多为目标的占有型消费向以功效优化为目标的适宜型消费转变,以外显为中心的摩登消费向以内需为中心的科学消费转变,以利己为中心的物理型关爱向以爱它为中心的生态型关爱转变。我们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往往把关注的重点放在改善物质生活、遵循市场经济的竞生和自生机制上,而生态学的共生与再生观相对薄弱,利他、爱他之心还有待进一步培育。必须大力提倡心态文明,让雷锋精神返回社会。心态文明是人对待和处理其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关系的精神境界,包括温饱、功利、道德、信仰和天地境界。要在这些方面要多多进行正面的引导和社会的关注。
二、生态文明的四个机制
生态学有很多规律,将其用于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发展,其最基本的原理有四条,可以用拓、适、馈、整四个字来概括:一是“拓”,开拓的拓,每一种生物,每一个生命有机体都有其内秉增长率,都能千方百计拓展生态位,获取更多的资源和更适宜的环境,为其生存、发展、繁衍和安全服务;二是“适”, 适应的适,具有强的顺应环境变化的生存发展机制和变异能力, 既能不失时机地抓住一切发展机会,高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又能根据环境变化,通过多样化和灵活的结构调整和功能转型调整自己的生态位,创造有利其发展的生存环境;三是“馈”, 反馈的馈,包括物质循环和信息反馈,物质通过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最后回到大自然中去,使世间一切资源都能物尽其用、一切生物都能占据一定的生态位;任何生物的行为通过生态链网形成信息链,层级传递,最后反馈到它本身,进一步促进或者抑制其行为,实现一种螺旋式的系统进化;四是“整”, 整合的整,生命-环境系统遵循特有的整合机制和进化规律,具有自组织、自适应、自调节的协同进化功能,能扭转传统发展中条块分割、学科分离、技术单干、行为割据的还原论趋势,实现景观整合性、代谢闭合性、反馈灵敏性、技术交叉性、体制综合性和时空连续性;营建一种多样性高、适应性强、生命力活、能自我调节的生态关系。
三、把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融合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铁路建设筹资
一、我国铁路建设投融资状况
(一)我国铁路投融资的规模和结构。近几年来,中国铁路建设年投资规模基本保持在500~600亿元之间,但所占GDP的比重却一直在下降,从1998年的0.72%下降到2004年的0.38%。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铁路打破了由中央财政单一投资的格局,地方政府和企业以股份制方式投资铁路,合资铁路得以快速发展。但从总量看,目前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仅占10%左右,中国铁路仍然主要依靠中央政府(铁道部)进行投资建设。
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国的铁路总长将从2003年年底的7.3万公里增加到2020年的10万公里。这种短期内大幅扩张铁路里程的方法无疑将缓解铁路的运力瓶颈,但巨额的投资需求也随之而来。根据测算,未来十几年铁路建设需要投入资金将达2万亿元,也就是说平均每年花费1000~1200亿元,用于扩展铁路基础设施。但目前每年投入到铁路建设的资金总共只有不到600亿元,可见资金缺口之大。
(二)我国当前主要的项目融资渠道及面临的困境。我国当前主要面临的融资渠道为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发行国债融资、银行贷款、利用土地筹集资金、特许经营权、BOT融资、股票筹资等,而这些渠道又都存在局限性。
1.各级政府财力有限,基本上已无力满足大量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近几年,虽然各级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但仍然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的需要,资金不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不仅使许多新建工程项目不能按时完成,也使得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经营更加困难。
2.现有融资渠道难以进一步拓展。
(1)银行贷款。商业银行由于吸收的储蓄存款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不愿意向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的项目提供大量的贷款。
(2)发行国债筹资。发行国债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其发行量应为适度规模。如果国债发行过度,从而导致了通货膨胀,或是“挤出”了社会有效投资,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机制受到干扰,经济总量均衡被打破,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损害。这时国债发行就对国民经济产生了负效应。
(3)BOT筹资。在BOT方式中,私营单位、承包商(通常是外商)在特许期拥有该项目的控制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鉴于控制权这样一个敏感的问题,政府对BOT方式的外商进入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
(4)发行股票或债权筹资。发行股票或企业债券为项目融资是近几年我国发展较快的一种融资渠道。但发行股票融资需披露相当多的企业信息,且发行上市的费用比较大;而在发行企业债券方面,审批相当严格,融资企业一般来说难以进入国内资本市场融资。
二、我国铁路应用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分析
(一)我国铁路可用于资产证券化的资产。资产证券化对证券化的资产有明确要求,即证券化的资产必须能在未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且有持续一定时期的低违约率、低损失率的历史记录,证券的偿还分摊于整个资产的存续期间,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有广泛的地域和人口分布,原所有者已持有该资产一段时间,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资产的抵押物有较高的变现价值,或它对于债务人的效用很高。只有符合上述特征的资产才能证券化。铁路符合资产证券化条件的资产有:铁路建设基金、客运收入、货运收入,网运分离后路网公司收取的过路费。这些资产在未来均可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且资产收益具有广泛的地域分布和使用者,资产本息偿还分摊于整个资产存续期间。只要其在一定时期内有低损失率记录和在一定时期内有低违约率持续记录,即达到资产证券化理想要求。
(二)铁路应用资产证券化的障碍及解决办法。资产证券化需要发达的资本市场,健全的法律环境,以及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资产证券化是通过金融机构在资本市场上来实现的。而国内的资本市场近几年虽然有较快的发展,但仍不够发达,法律环境也不容乐观,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又没有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足够的高素质金融人才,这些都直接对国内的资产证券化造成影响。尤其是铁路企业亏损面大,底子薄,如果在国内直接推行资产证券化会遇到很多无法克服的困难。因此,铁路应用资产证券化应该以国际资本市场为突破口,目前,中国资产证券化成功的例子都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运作成功的,铁路应用资产证券化也应该从国际运作开始,推行离岸资产证券化,等到国内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逐步成熟后,再在国内实行资产证券化来推动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
(三)资产证券化用于我国客运专线建设融资的探讨。作为一种相当成熟的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并且具有区别于其他资产运营方式的本质特点。资产证券化相关产品在特性与设计上必然有其特殊的优点,只有这样它才可能得到如此快速的发展。
1.资产证券化应用于铁路客运专线的可行性分析。资产证券化(ABS)是以项目(包括未建项目)所属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所能带来的稳定预期收益为保证,经过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主要是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ABS的本质是一种以项目未来收益为基础的融资模式。
(1)铁路客运专线适合于ABS的条件。铁路客运专线稳定的现金流。铁路客运专线将首先在我国经济最为发达、客运任务最为繁忙的地区进行建设。由于经济收入水平较高、乘坐客运专线出行的需求大,未来将获得稳定增长的现金流。
铁路客运专线在技术创新和资金投入上都有质的飞跃。比较其社会效益,国家将更看重其直接经济效益,因此,客运专线的运营和管理模式会有所创新,并具有较强的相对独立性。
以上两点说明我国铁路客运专线项目能够满足进行ABS的最基本条件,即被证券化资产在未来具有良好稳定的预期收益,并且运作相对独立。
(2)ABS客运专线项目的优势。①ABS融资具有保留原始权益人的所有权和运营权、降低建设融资成本、减轻分散投资风险、改进资产负债管理等运作优势,从而更适合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国情。②铁路客运专线的修建将带动沿线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客运专线是重点建设项目,若该项目融资采用ABS方式,则不可避免地会有政府及铁道部的参与,该类债券将获得较高的资信评级,必将受到国内外投资者的青睐。
(3)运作过程的设想。ABS应用于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融资运作过程设想如图所示:
①成立客运专线公司。选定ABS目标,形成资产池,原始权益人为铁路客运专线公司。铁道部可成立相对独立的客运专线公司,由该公司选定其所属的即将修建的客运专线中的一段,分析其在未来能够产生的现金收入流;同时选一段与该客运专线有相似现金流的既有繁忙线,作为对未建客运专线的风险准备,按一定比例将这段铁路优质资产暂时划归该客运专线公司管理;最后将这段客运专线及其选定的相关优质资产定为ABS目标,形成某客运专线资产池。转②组建特设目的机构(SPV)。SPV创立的惟一目的是购买拟证券化的资产并发行资产支撑证券,SPV法律上具有独立地位。考虑到项目的重要性和避税的因素,该SPV可由铁道部与世界知名信托投资公司在国际免税区(如素有避税天堂之称的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等)联合成立,但必须保证SPV与成立的客运专线公司相互独立。
③构造“真实出售”。原始权益人(客运专线公司)与新成立的SPV签订买卖合同,将资产池中的部分资产过户给SPV。买卖合同中必须规定:如果该客运专线公司发生破产清算,被证券化的资产将不作为清算对象,从而用破产隔离的办法实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出售”。由于“真实出售”的只是客运专线公司未来一定时期内的部分现金收入流,因而不会使客运专线公司失去对客运专线的实际经营决策权,也不会改变其所有权结构,客运专线公司在这个过程中还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保留部分资产收益能力。
④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是ABS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它通过各种办法增强资产支撑证券的信用级别,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客运专线公司可以采取赋予SPV直接追索权、破产隔离、将证券设计为优先/次级结构、设立独立的客运专线资产债券担保储备金等内部信用增级方式,或者可采取由铁道部提供信用担保、向保险公司购买违约保险等外部信用增级方式。
⑤信用评级。在对客运专线资产证券信用增级后,SPV将委托一家信用评级机构对即将发行的资产支持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在ABS中,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只针对拟证券化的资产而言,并非针对发行人的整体综合资信,这是与一般公司债券评级的不同之处,也正是ABS的一个独特优势。考虑到权威性,信用评级机构可聘请国际知名的公司来担当。
⑥证券承销。鉴于客运专线的重要性,由国内极具实力的券商或国际知名投资银行根据信用评级的结果,负责客运专线资产化证券的发行工作。SPV从证券承销商那里获得证券发行收入,用此收入向原始权益人(客运专线公司)支付先前的购买价款。这样客运专线公司便通过ABS方式成功筹集到客运专线建设资金。
⑦资产资金管理与还本付息。成功融资后,客运专线在原始权益人(客运专线公司)的管理下修建并运营。同时,SPV委托一家托管行(可选择一家资信较好的国有商业银行)收取并管理被证券化的客运专线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收入流。托管行负责收取并管理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收入,以便SPV向投资者还本付息。到规定期限时,SPV可再委托这家托管行直接向投资者还本付息,并向证券承销商等各类机构支付服务费,最后将剩余资金返还给原始权益人。
三、问题与风险分析
(一)铁路建设引入ABS面临的问题
1.法律问题。ABS的各个环节需要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来维持。而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ABS的法律法规,作为金融创新的ABS在应用中肯定会与我国经济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冲突。现有某些法律法规条款对于ABS来说,轻则增加其交易成本,重则严重阻碍其生存。因此,若将ABS应用于铁路客运专线融资,首要前提是修改和补充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使ABS在某些领域(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变得合法,在法律上为ABS营造生存空间。
2.会计问题。国内已经有不少学者指出,要引进ABS必须对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做出相应完善甚至创新。“会计制度影响着资产证券化交易推进的速度,宽松而确定的会计制度成为ABS顺利推行的重要制度性保障之一,中国推行ABS的一个首要任务就是对会计制度的修改和制定。”
3.税收问题。客运专线融资所涉及的资产非常巨大,加之ABS复杂的交易结构,若按现行的税制征税,ABS融资模式将被沉重的税赋压垮。因此,给予ABS各主要参与者以适当的税收优惠,调整现行的部分税制和税率,是在我国开展ABS的另一个基本前提。
4.资本市场。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问题较多,一项ABS交易会涉及到多家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如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投资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目前,我国这些机构离ABS的要求还有不同程度的差距,特别是了解国情的高级金融人才十分匮乏,因此,大力培育和引进金融中介机构和高级金融人才是引入ABS的必要前提。
(二)铁路客运专线的技术风险
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无论采用轮轨技术还是磁悬浮技术,都有一定的技术风险。这种技术风险自然会转移到融资风险上,这将给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融资构成一定的障碍。但这种技术上的风险只是暂时的,随着我国修建铁路客运专线经验的积累和技术上的成熟,这一融资障碍将越来越小。
(三)铁路客运专线的经营风险
这主要涉及到我国铁路系统的内部改革与机制转换问题。首先,铁路客运专线建成后的运营模式是采用现有铁路“上下一体”模式,还是采用“上下分离”模式,还有待专家的论证。其次是客运专线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用人机制是否真正能够比现有铁路企业的旧有模式有一个质的提高,还要看今后的政策和改革的力度。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到铁路客运专线的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并最终反映到经营业绩上,而这对于参与客运专线融资的投资者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1]于凤坤.资产证券化:理论与实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陈文达,等.资产证券化: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洪艳蓉.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 大学生村官创业政策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0001-02
一、 陕西省大学生村官创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大学生村官创业政策的相关内容解读
1、依照规定贷款还款
大学生村官创业的贷款金额是1万至8万不等,政府和相关的金融机构推出的贷款方式是金融贷款,也包括财政补贴。针对特殊情况采取灵活的贷款政策,在确定个人信誉的前提下,随时用随时支取,而且可以循环使用。要求在3年内按照银行的利率归还创业贷款的金额。
2、财政拨款,银行经办
陕西省的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专用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专门支持大学生村官进行创业,每一年都有具体的拨款金额。政府会根据招标结果确定由哪家银行负责,中标的银行会按照法定的手续对申请创业基金的大学生按时发放贷款。
3、创业资金的审核由银行负责
大学生村官创业资金的发放是由中标的金融机构审核办理的,我省得财政部门再根据申请的具体情况拨款,把所拨款项分解到下属的县市区,保证了专款专用。
(二)政策的主要特点
1、贷款利率较之普通贷款偏低
政府对优质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贷款本身是属于一种扶植政策,融机构考虑到大学生的实际情况,银行坚持微利的原则,给大学生收的贷款利率是比一般情况下偏低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大学生的还款压力,同时会大学生村官提供的方便。
2、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的担保方式更加多样
普通的贷款担保方式比较单一,对于大学生村官也不是特别合适,因此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创业贷款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担保方式,例如可以对工农业生产设备的使用权进行抵押,对创业项目之间互保等,不同于以往单纯的法人担保和实物担保抵押。这种灵活性的政策可以扩大贷款的覆盖面,增加饱和度。
3、还款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大学生村官的还款能力毕竟是有限的,针对大学生的具体还款能力和实际创业当中的难度,财政部门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可以再3年之内一次性的付清,也可以猜3年内分期进行偿还,这样就会减轻大学生村官的还款压力。
二、 陕西省大学生村官创业政策对鼓励全国的大学生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可以缓解就业压力,锻炼大学生的自身能力
大学生村官创业对于缓解就业压力,锻炼自身能力有重要的意义,据笔者调研结果,在大学生村官任期届满后的流向问题上,陕西省大部分村官都希望期满后参加公务员考试,可是有限的公务员招录名额根本满足不了日益庞大的村官队伍,而在农村这个广阔的大舞台,鼓励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不仅可以解决期满后的出路问题,还能锻炼自身为人处世的能力,使自己获得力量。
(二)可以提高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
给大学生村官创业进行经济扶持,能够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农村的建设当中,会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能够解决农民迫切知道的技术难题,例如病虫害防治、农业结构的改革、良种的培育、农作物的深加工、乡镇企业的发展等等,大学生村官的创业之路也就是农村经济的发展之路,通过大学生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创造力能够调动一个地区工农业的发展,从而提高新农村的建设水平。
(三)带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朝着科学化发展
农村的基层政权建设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联系政府和人民的桥梁,基层政权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和谐发展。而大学生村官有知识、有素质、有见识,能够把民主公平的意识传播到农村建设当中,有助于农民群众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活动。通过大学生的先锋带头作用,能够带领百姓建立一个民主和谐的村委会,从而推进农村的积极建设,推进政治文明,维持社会稳定。
三、陕西省政府推进大学生村官进行创业的具体举措
(一)严把关口,确保选聘质量
陕西省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问题高度重视,严把村官选聘关口,组成了以省委常委为代表的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协调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工作,以“优选”为选拔大学生村官目标,目的是优化整体大学生村官的队伍结构。
(二)开展岗前教育,促进学生从心理贴近群众
大学生从学校直接走进了农村,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角色也从学生跨越到农村管理者,这种感情的转变并不是靠学生自己就能立马进入角色的,为此陕西省政府对这些大学生村官进行了岗前的教育培训,帮助大学生村官从内心上接受自己的工作,接受自己的角色,从而把群众当家人,从行动上帮助群众更好的进行生产工作,更好的生活。
(三)提高大学生的待遇,促进其更好的为农村进行工作
很多大学生都会去大城市工作,而农村条件十分艰苦,大学生村官也会存在一些生活感情上的困难,为了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实际困难,陕西省政府在政策上争取给予大学生村官一些好的待遇,首先在经济条件上,陕西省政府给每位大学生村官每年进行财政补贴,增加工资待遇,发放安置费用等等,同时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养老、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以及生育险等等,也积极完善,全部拨款由县市区的相关财政部门承担,争取减轻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更好的扎根农村,贡献光和热。(五)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第一是鼓励大学生村官和老村官进行交流沟通,大部分的大学生村官在学校学习了很多知识,但是却没有在社会上进行实践的机会,对于社会发展、工作类型、社会交往一无所知,这是大学生村官的软肋,因此政府组织了岗前培训,陕西省也因此建立了老干部带新村官的帮教机制,同时鼓励大学生之间进行沟通交流,取长补短,以帮助大学生村官更快的熟悉村里的业务,更快的把自己所学的内容运用到村级的管理当中;第二,在大学生上岗前进行专项的培训,因为部分学生接触农村的机会比较少,对农村的情况不了解,这就会增加他们在村里进行管理的难度,因此陕西省政府开展了岗前培训,主要的培训内容包括中央对农村的政策、农业生产中应用的科学技术、农村发展的现状、先进的生产技术等等,这些培训的课程能够快速的让大学生村官掌握村里的实际情况,以在工作中有针对性的进行工作;第三,陕西省政府积极与高校进行合作,委托高校开展大学生村官的短期培训课程,让大学生了解村官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要性,推进优秀大学生投入到农村建设当中,同时潜移默化的把农村的情况传递给大学生,这些切实可行的村官课程直接推进了大学生村官素质的提高,一部分学生也表现出来回到属地农村进行工作的愿望。
四、 结论
【关键字】乡镇财政面临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乡镇财政基本情况
涉及调查的有6个乡镇。2008年底现有村(街)125个,总人口约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5%,约16.2万人,乡镇财政供养人员504人,其中行政人员177人,事业人员220人,离退休人员107人。6个乡镇2007年度总收入319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860万元.占总收入的89.4%,预算外资金收入307万元,占总收入的9.6%;其它收入32万元,占总收入的l%。2007年度总支出325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79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6.1%,预算外支出23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上界支出17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2%,其它支出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
从收支情况看,结构极为不合理,乡镇本级预算收入微不足道,为了完成任务需要和支出需求,采取收入空转、税收买入和争资跑项来弥补不足,乡镇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占绝对多数,支出中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占绝对多数。用于固定资产,特别是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基本是微乎其微。
二、当前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收支失衡,财政赤字比较严重
乡镇财政赤字具体表现为收入与支出的缺口。从收入方面看,中国大部分乡镇以农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乡镇收入以前主要靠农业税为主,缺乏其它税源,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微弱。自从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支柱税源,仅能依靠一些小的税种。这些税种税源零散,结构复杂,征收成本较高,征收难度较大,增长潜力微弱。并且伴随着新一轮的税费改革的深入,我国逐步取消了农村教育集资、乡统筹费等向农民征收的一些政府性基金与费用,取消了屠宰税等税种,使原本并不宽裕的财政收入更加紧张。从支出方面看,自从农业税改革后,在乡镇财权减少的同时,而乡镇的事权却在逐步加大,造成二者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如农村的社会保障的支出,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的支出,农村的公共设施的建设,都需要相配套的乡镇财政的支出。随着管理难度的加大,乡镇各级职能政府的管理支出费用也在不断增多。在财政支出逐年增多的情况下,乡镇财政收入却逐年锐减,必然造成乡镇财政赤字的加一步加大。
2、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不断积累
目前我国大多数乡镇都有着债务的包袱,这些债务大都是以前的债务积累和收支缺口越来越大所造成的。乡镇债务一般包括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两类。显性债务包括所欠上级财政部门、银行、企业及个人的贷款和其他借款;隐性债务一般包括所拖欠工资、公务费和欠付的修路修桥费用等债务。尽管部分债务是在税费改革之前形成的,但是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财政收支缺口的逐步加大及工资等管理费用的刚性约束,使原本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非但不能及时解决,反而加重了乡镇的债务负担。随着债务负担的不断加大,财政风险也在不断积累,使乡镇政府对债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干扰了财政收支结构的规范化,阻碍了税费改革的进程。
3、乡镇机构的运行效率偏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乡镇财政处于我国财政体系中的最底层,财政的税费改革和“乡财县管乡用”模式使乡镇政府的工作量逐年增加,这要求工作向更加细致化方向发展。但是乡镇大都处于农村等艰苦地区,交通条件、工作条件、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常年出现经费紧张,拖欠工资等现象,极大地挫伤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乡镇财政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加上办公自动化的缺失使乡镇机构的运行效率偏低。乡镇条件的艰苦导致人才的大量流失,使乡镇财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偏低。乡镇财政开始执行以来,乡镇财政人员的年龄偏老化,年轻的高素质人才未得到及时的补充,使得人员配置不能合理地适应新时期财政的管理需要。
三、乡镇财政面临问题的对策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2、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李飞 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期刊论文]-财经界(学术)2009(3)
[2]高琦 我国乡镇财政管理问题研究[期刊论文]-中国电子商务2010(9)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社会稳定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是农村干部群众十分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引发群众上访,激化党群干群关系的焦点问题。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繁荣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收入有着重要意义。
1.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首先是个别地方财务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认真执行。其次是职责不清,管理混乱,会计出纳之间职责不明,手续不全,甚至有会计账目出现“断层”及跨年度报账等不良现象;有的村主要负责人插手管钱管物,出纳形同虚设只见单子不见钱;也有的村干部不讲原则,纪律涣散,人人收钱,人人管钱,人人花钱;还有的村干部钻制度的空子,侵吞集体财物,或隐瞒收入,或虚报冒领,或久借不还等。
(2)民主理财不到位,组织形同虚设。个别村民主理财小组有名无实仍然由村会计进行财务监督。一些实行民主理财的村,由于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业务素质较低,觉悟程度不同,也往往无法开展工作,并未使民主理财小组真正发挥作用。有的村将民主理财章交村会计代管,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
(3)财会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较低。财务管理的性质和工作连续性要求财会人员相对稳定。村级财会人员的选用,应由村民选举推荐,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并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但个别村会计的聘用由村书记或村主任说了算。论文参考网。伴随着村干部的频频变动,随之而来的便是会计人员的频频更换,形成“一任书记,一茬会计”、“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局面,致使部分村会计“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十分严重,不能坚持原则,不能按规定的村级财务制度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而且部分村会计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业务素质差,而年轻有文化的大都务工经商,不愿承担低报酬的村会计工作,导致会计队伍青黄不接,业务水平难以提高。会计人员的频繁更换,造成业务部门培训不完的新会计,从而加重了工作负担。
(4)审计质量不过关,方法程序简单。审计工作中一般只是看、问、盖章。村会计定期报来的单据、凭证,审计人员有时很难做到逐笔核对,对一些开支只是问一下原因即盖上审核章,使审计工作仅仅停留在“帐帐核对”上,从而为会计人员造假账留有可乘之机,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乡镇经管站对农村财务的监管职能。
(50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内容过于笼统。有的村长期不向群众公布收支事项,搞“暗箱操作’;有的村虽然公开了,但对公开内容大都含混、笼统,使群众看不到真实情况,很难起到监督作用。
以上问题,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仍潜伏着不可低估的隐患,各级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和防范,以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农村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有的领导只是口头上重视,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没有认识到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最敏感、最直接的问题就是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和农民负担过重。有的领导对加强财务管理的认识不充分,担心加强财务管理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各项指标的增长,怕影响自己的政绩,一致对政策文件的宣传、执行落实不到位。 (2)村级干部素质较差。村干部素质的高低,是能否管好财务、促进经济发展关键所在。少数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视集体财产如家财,带头违反制度,随意撤换财会人员,使制度形同虚设;有的村干部存在“不吃白不吃”的思想,任意挥霍集体资金,巧立名目,没钱也要借高利贷,请客送礼做人情。
(3)审计力量相对薄弱。各乡镇经管站的人员仅有3-5人,加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一到审帐时就忙不过来,工作量颇大,于是对村级财务工作指导、行政监督的职能便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4)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农村财务管理有一套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但由于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部分领导和财会人员素质不高,贯彻落实比较困难。一些干部自搞一套,财会人员或听之任之,或同流合污,造成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违章不究。
(5)群众参与意识淡薄。一些群众由于常年忙于各自生产经营,无暇顾及集体之事,再加上对会计账务知识的生疏,群众对公布的账目看不懂,民主监督作用难以发挥。论文参考网。
3.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也是滋生腐败、污染社会风气的主要因素。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不仅要考核业务素质,还要考核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必须把财务管理水平指标纳入考核内容。以保证村干部廉洁自侓、勤俭奉公。各级领导特别是乡镇领导要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经管站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对策;县农业局作为村级财务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加强科学的财务管理,定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教育,提高村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乡镇经管站要坚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村,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
(2)稳定财会队伍,提高人员素质。财会人员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者,稳定的财会队伍有利于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因此,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首先要稳定农村财会队伍。对村会计实行双重管理,由县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其任职资格并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实行凭证上岗,其任用、调换、免职由乡镇政府负责,同时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坚持任人唯贤,保持会计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
(3)实行财务会签,控制各项开支。对村的各项开支,一律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经办人四人共同签字并加盖村民主理财小组印章,方可报销入账。既能控制各项开支,又能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现金管理、收支审批、资产管理、民主理财、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4)加强审计力量,增大监管力度。乡镇经管审计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把好审计关,对村级报来的收支单据,要逐笔认真审核。要做到“三看”,一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已实行“会签”、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二看开支是否合理合法;三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规范完整。对数额较大并且有疑点的开支凭证,要调查取证进行核实,坚决杜绝搞变通蒙混过关;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对照有关制度规定及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切实把问题消除在萌芽中;対审核后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单据,加盖“作废”、“不予报销”章,注明不能入账。审计结束后,村会计将经过审核合格的收支单据计入本村帐内,而后编制会计报表。论文参考网。
(5)抓好财务公开,注重实际效果。乡镇领导要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要做到真实、详细、全面,要设立专门的公开栏,要按规定的时间逐笔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财务公开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内容不规范、搞形式化的村,要追究村干部的责任。同时,要注意财务公开的时间效果,根据群众对财务公开内容的意见,接受改进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6)完善约束机制,增强民主意识。要切实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必须有健全的基督约束机制相配合。一是要完善奖惩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章办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必须严肃处理;对坚持原则、照章办事的要给予奖励。二是搞好以民主理财小组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每个村都要建立由3-5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由老干部、老党员和在群众中威望较高、主持正义、能代表大多数群众意见的村民代表参加。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审议权、财务收支监督权和不合理开支否决权,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议,凡是村里的各项收支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方可有效,他们对村里发生的收支业务比较了解,容易发现业务的不合理性。因此,提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业务水平,调动和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积极性和作用,对于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具有重要意义。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使农民明白参与理财的重要性,积极反映情况,从而有效地监督村级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搞好村级财务管理,需要各级领导重视、群众积极参与,需要有稳定的财会队伍、有效的管理约束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 键 词:结构/制度,过程-事件,权力分析
在中国国家与农民关系(或者说农村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研究中,长期占主导地位的方法是结构/制度的分析方法,即偏重于从社会结构与制度方面寻求对中国农村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解,或者认为农村社会的问题是国家权力渗透造成的,或者认为是国家政权建设的结果。这样的认识有一个前提,即国家是一个更强大的力量,国家可以对农村社会进行塑造和改变。也可以说这是一个事实,我们目睹了中国农村社会在近百年来的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不能不承认国家力量的强大,它对农村社会形塑的影响是深远的。
但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的变化之快是出乎我们意料的,农村社会同样也在经历这样一个变化,学者们把这样一个变化称之为市场转型或者是社会转型。这样一个转型是全面而深刻的,因此对我们研究方法的使用也提出了挑战。
一、结构/制度分析方法的局限
按照沃特斯的定义,结构是“在直接感受到的经验之下潜藏的各种社会安排所体现出来的模式”;制度或称“系统”,是“集体性的社会安排似乎有它自己的逻辑和方向,独立于参与者的主观意向。这些社会安排表现为整合成整体的形式,可以描述为系统”(沃特斯,2000:13)。结构强调的是现实经验背后的安排,制度强调的是秩序、功能,在此我们把与此相关的分析方法统称为“结构/制度分析方法”。
“结构/制度”分析方法一直是主流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方向。涂尔干的“集体表象”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强大的外在于我们的力量的存在,个体在其中是微不足道的。一直到帕森斯那里,更是把结构与功能发展到极致,虽然后来的冲突理论对此做出了批评,但它仍没有逃出结构/制度的框架,它只是对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进行一些必要的修补。韦伯提出对社会行动的分析代表了社会学的另一个方向,但其后继者们并没有把对社会行动分析深入下去,而是走向了两个方向:一个是现象学的方向,这是一个极端,完全忽视了社会结构的限定因素;另一个方向就是后来的吉登斯所做的,他把行动的概念与结构结合起来,编织成了他的新结构主义理论。同时我们看到更多的学者强调的是韦伯的理性行动,典型代表就是交换理论。
具体到中国的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实证研究上,传统的研究多侧重于整体社会结构及其变动。、张仲礼(1991)在对传统社会进行结构研究时,都用“士绅阶层”这一概念来反映传统的社会结构,强调的是宏观的社会结构的特征。杜赞奇(1995)和黄宗智(2000a;2000b)的研究重点分析现代国家政权向乡村社会渗透的过程,虽然杜赞奇提出了“文化的权力网络”的概念,但在其中我们也看不到行动者的影子,他们的研究也是在结构/制度框架下的。在这些研究中,重视的都是国家权力的实现,对于基层社会力量重视是不够的。
近些年的研究开始重视基层社会自身的力量,如张静(2000,2002)强调基层社会的力量对国家权力的影响,她把基层社会冲突的根源归之于基层政权。她的研究多是侧重于乡规民约、基层财税、乡村干部的地位分配等,并没有涉及到村民的权力,她自己也坦承她的研究是结构/制度的方法。王铭铭(1997)的研究更多的是对现代性进行反思,他采用历时性的描述方法,对一个村落的变动历史进行描述,从而揭示社会结构的变化。虽然他采用了个案研究方法,但他并没有探讨行动者在社会变动中的能动作用。这些研究虽然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基层社会自身,但这种研究更多的仍是探讨国家权力的实现,只是换了研究的角度,所以仍旧没有摆脱结构/制度框架的限定。
应该说这种结构/制度的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力,特别是对传统社会的分析,在社会结构变动不大的情况下,这种分析方法是强有力的,有助于我们对传统社会结构的认识。但结构/制度分析存在一种明显的滞后性,它总是在社会结构变动后才能对社会结构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然后再用这些得出的结论去认识新的正在变动的社会。因此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来说,这种分析方法的效力就要大打折扣。
同时这样的研究侧重于宏观结构的角度,着眼于国家政治组织变革对基层社会的影响方面,“它将国家和农村社会假定为强制和反应的关系,国家为主动强权的自变方,而基层社会在其中的位置是被动(弱方)或反应性的因变方。这种视角强调了基层社会变动的外部影响力量,有助于我们观察到基层变化的大背景,但在解释上容易产生的问题是,过高地假定国家组织的控制,而忽略基层社会取外部因素为我所用的方面,特别是忽略基层社会以不同的方式——通常是顺应外部需要的方式和语言,建构自主性空间或防卫来自外部的“管辖权”竞争方面。事实上,由于这些活动的存在,很多外部的变迁,对于基层而言,不过是改装了旧现实的新形式。”(张静,2000:253)
结构/制度分析重视行为的社会规则,而这种规则是行动者力图确立的。结构/制度分析方法并不是关注问题本身,而是认为问题背后的制度因素对事件具有决定意义。因而这样的分析方法就有目的论之嫌,因为他们总是试图发现“事件”背后的制度因素,正是因为这些制度因素才导致类似事件的发生。但实际上,结构(制度)与事件是共生的,而不是前在的,因此我们不能在传统意义上来理解结构,而应该把结构看成是流变的。
张静也意识到这种分析框架作为分析工具引导思维有另一面的作用,即容易使事件成为“定义”意义上的真实(张静,2000:15)。为解决结构/制度分析方法的不足,张静所采取的方法是通过对制度的重新定义试图对此框架有所突破,而且许多学者通过建立一系列新的概念体系来弥补其不足。以吉登斯为代表的新结构主义强调社会行动的弹性,充分考虑行动者的能动性和社会结构的结构化一面。但这种“社会行动的‘完成’观仍然是一种变相的结构观,只不过寄托在一种主客观的二元结构上面”(李猛,1996:28)。所以这样一种新结构主义也没有彻底摆脱结构主义的不足。
结构/制度分析往往从现实的材料中选择有利于说明的材料,而对于其他表面上看似无关的材料则予以舍弃,从而用这些材料重新建构了另一个世界。但现实生活是丰富而全面的,一些看似无用但却在乡土社会重复着的历史也许是打开社会隐秘的密匙。孙立平(2000)认为这样的分析方法具有静态性,他们所提供的只能是连续的断片。但问题是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市场转型期,农村社会同样处于这样一个背景下,农村社会的变化之大已经模糊了学者们的眼睛,用结构/制度分析方法去分析农村社会总有一种谜团。针对这种情况,孙立平提出了用一种动态的分析方法来取代这种静态的分析方法,这就是“过程-事件”的分析策略。
转贴于 二、事件分析的策略
“过程-事件”分析策略的一大特点是针对“事件”的分析,真正把“事件”本身作为分析的对象,把过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解释源泉或解释变项,对其中的逻辑进行一种动态的解释,以期发现社会生活的隐秘。这种解释因而跳出了传统的因果关系的传统视野。他们认为,农村社会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并不是在类如“小社区-大社会”、“国家-社会”这样的结构中,而是通过许多偶然的事件特别是冲突性较强的事件才得以充分地展现或调动起来的(孙立平,2000;应星,2001:339)。
这样一种对事件分析的策略把事件本身突显出来。我们看到,在过去的研究中,学者们多是从各种事件中抽取一些共同的或者是对研究假设有用的材料,而忽略了事件的完整性,在这样的分析中,一个完整的事件被切割,事件中的一些“似乎不相关的因素”也被割舍。而事件分析的策略重视事件的完整性,事件中的各种因素都被考虑进来,同时也只有在一些事件中,生活中经常被忽略的因子暴露出来。把事件作为独立的分析对象,也是彻底摆脱“大事件因果性”的限制,走向真正的社会学分析之路(李猛,1996)。
在孙立平那里,权力仍是传统意义上的,即一种被拥有、被占有的物。应星(2001:393)甚至认为他的权力还带有极权主义理论的痕迹。它重视的仍是国家权力的实现,而对于农村或农民的行动对国家的影响我们几乎是找不到的。同时,“过程-事件”批判国家与社会二分法过于简单化了,但我们看到,它仍然没有跳出国家与社会这个大的框架,而只是更加重视国家与社会中的其他因素。应该说这种分析策略并没有摆脱李猛(1996:5)所说的“深度模式”的不足。而且在实际的农村生活中,农民的逻辑是不存在国家与社会这样的框架的,他们的生活可以说很简单,他们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解决问题,但正因为这不符合学术框架的生活逻辑在我们的学术分析中却变得相当复杂,我们会感到无从下手,不知道把他们的做法归为哪种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分析框架却又显得过于简单化了。“过程-事件”分析方法试图进入行动者的隐密世界,但从现有的研究来看,过程-事件没有做到这一点,他们只是停留在行动者层面上,并没有对行动者本身的思维逻辑进行解构。
受中国社会现实情况及理论研究现状的困惑,一批学者开始探求运用权力分析方法,以求对中国社会的理解有一个突破。苏力(2000)、李猛(1996)、李康(1999)、应星(2001)、强世功(2002)、赵晓力(2000)等就是这种方法的实践者,他们的研究为学界注入了一股新鲜的气息,也让我们的眼睛开始更加全面地来审视中国社会。这种权力分析的直接理论来源是福柯对权力的认识。
三、权力分析的方法
谈到权力,我们有必要对传统的权力观念进行简单的梳理,因为在福柯这里,权力完全是另一种形态。最早重视权力并对之进行分析的是马克思,他所提到的权力是社会层面的。他的权力观念是与阶级、物质资源的占有、压迫、斗争等概念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权力不是某个人所有的,而是某个阶级所共同拥有的。
到了韦伯那里,权力就是不顾他人意志而实现自己意愿的机会。从他这个定义中我们看到了他对行动者的重视,但他更多强调的是这样一种支配关系。后来的米尔斯的“权力精英”,阿伦特的“合法支配型”权力,帕森斯的权力体系,达尔的权力决策,卢克斯的多维权力等等,在这些权力概念中,我们看到的权力都具有相似性,即它们都是政治领域的权力,这种权力是被一部分人所拥有的。因此这样的权力概念对社会的分析范围受到了很大限制。
而福柯则提出了具有颠覆性的权力概念。福柯(1999,2000)认为,权力是在过程中形成的,在人们的互动关系中形成的。因而,他提出应当在关系网络中,在不断处于紧张状态和活动之中的关系网络中,来理解权力,而不是把它看作人们可能拥有的一项特权。权力与其说是被占有,不如说是被行使,权力的支配效应不应归因于“占有”,而应归因于调度、计谋、策略、技术、运作,我们不应该把权力视为一种所有权,而应被视为一种战略。同时,权力是生产性的实践,而不是压制性的外在控制,权力渗透于整个社会肌体,应该重视微观权力的运作。权力与反抗密不可分,同时权力与知识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没有知识领域的相关构成就没有权力,没有权力关系作为前提,也不可能有任何知识。
同时,福柯认为,权力是多形态的,既有国家机器自上而下的运作,也有自下面上的微观权力,而且在现代社会中,微观权力运作成为权力运作的主要形式。因此,在乡村社会研究中,应该重点分析微观权力及其权力运作中各种技术的使用。
孙立平、郭于华(2000)在研究华北征粮时提出了“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那么是不是这种非正式运作的权力就不是政府应有的权力策略(技术)吗?福柯在研究监狱的全景敞视主义时就提出了“温和原则”,他认为以最小的代价来行使权力而使权力的效用最大化是规训的一种技术手段,在现代社会普遍表现为传统的暴力原则被“温和原则”所取代(1999:244-5)。在华北征粮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权力的行使,同样,在强世功(2002)看到的民事调解那里,我们看到的也是这样一种“温和原则”的行使。这并非是“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而是一种权力策略的调整,更是一种权力渗透的方式。在征粮中,乡镇干部之所以采取种种策略,他应该是基于这样的理性计算:使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最有效、成本最低,而且对以后的征粮工作的开展更为有利。以这样一种成本更低,却效果更好的方式完成了国家的征粮任务,乡镇干部又何乐而不为呢?如果政府轻易就动用暴力的手段,一方面征粮实际成本会增加,另一方面象征成本也会增加,对于以后的征粮工作开展仍留下许多隐患;但用这样一种方式,一方面政府留下了亲民的形象,另一方面对于以后征粮工作的开展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试想,经过多次这种类似方式的征粮,每次国家都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么村民还会不会平白无故的拒交粮呢?恐怕更多的是在无特殊社会情况下(无自然灾害、无不合理摊派),村民会自觉地完成这个任务。
就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在这种与村民的“亲密”接触中,权力关系得以形成,国家意志得以贯彻。那位拒不交粮的老人,通过此事他自己对自己就形成了一种规训约束,他明白如果他再不交粮自己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这其实就是一种权力的再生产过程,也是权力扩充的过程(福柯,1999:234),是从肉体的控制转向了知识(表现为话语权的争夺)的控制。通过这样一种权力的生产,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得以确立。
所以在农村社会中发生的大量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不能仅仅用一系列新的概念进行简单的解释,而是应看到在这些策略背后权力的行使。用这样一种微观物理学的方式来观察农村社会,这并不是忽视大的社会结构变动的背景,而是让这些社会结构背景在这些微观技术层面得以显现。“任何一个现实、具体的权力关系都同时涉及制度、组织和这些制度组织交织在一起的日常生活以及作为这些场合中的实践活动的前提和产物的自我-主体型态……权力分析所能够探索的正是这些成为技术的权力运作方式,它虽然只是权力运作的冰山所露出的小小尖角,却使我们可以感受到在话语的水面之下所隐藏的权力运作的无穷无尽的可能性。”(李猛,1996:27)
在事件分析中运用权力分析的方法,就是要发现真正隐藏于行动者背后的深层奥秘。但目前我们对权力分析方法的运用却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对权力概念的理解存在分歧,还有就是对历史及文化因素的作用认识不足。福柯所强调的权力是一种分析工具,与传统意义上的权力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但在目前的研究中,却往往出现权力概念的混用,特别是他们用动态的权力分析来得出静态的权力结果,而这种转换缺乏有效的环节,因而说服力不够(萧瀚,2002)。同时权力分析往往忽视国家在权力运作中所持有的理念,对国家权力的理解较为狭隘。应该说国家也是一个行动者,而且是一个更加理性化的行动者。
目前权力分析作品缺乏对历史的联系与社会背景资料的分析。权力分析侧重于微观权力的运作,对历史及社会背景的强调似乎有结构化之嫌,应该说有意避开结构主义的影响,保持这样一种自觉是必要的,但也不应该走向现象学的极端,不应该忽视历史及文化的影响。虽然在福柯那里历史是有断裂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历史及社会文化背景都对当地民众的生活及他们的思维产生影响,而他们的权力技术的采用也跳不出这个大背景。这样讲,似乎有结构化之嫌,但实际上,结构是处于流变之中的,但社会文化却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布洛克,转引自王铭铭,1997:8)。因此,在实际的研究中并不能一概抹杀历史的延续及地区文化传承的意义及影响。
我们的研究应该去发现那“沉默的大多数的生命颤动”(应星,2001:342)。权力分析完全打破了原有框架的约束,国家、社会等概念只是用来分析的工具,而不是限定分析的框架。在具体的分析中注重处理好微观权力与传统权力概念的差异,相信权力分析的方法会对发掘社会生活的隐秘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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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村庄自治与国家政权建设——华北西村案例分析》,《中国社会学(第一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一、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保障行政政法经费等重点支出。
(一)重点保障政法支出,确保公安、检察院、法院公用经费达到上级规定标准。根据上级要求,2012年预算安排需达到:公安年人均公用经费2万元,检察院人均公用经费3万元,法院利用诉讼费收入安排公用经费达到人均公用经费3万元。2012年我们继续保证政法经费保障性安排。
(二)预留经费充分保障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该项工作是全国性的大型国情调查活动,要求高,动员社会力量大。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排预留资金10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25万元予以重点保障。并出色完成了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成员单位负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2012年大舜文化节及烧烤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大舜文化节筹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2012中国(诸城)大舜文化节及烧烤街各项活动基本达到了工作预期,取得了成功。提高了诸城在区域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对诸城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随着楼宇项目建设,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各类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愈加繁重,为此,我市斥资440万元购置一台登高平台51米消防车,落户诸城消防大队。进一步充实了诸城市消防大队执勤战备力量,大大提高了诸城市消防的整体灭火救援战斗力,标志着诸城市消防车辆装备向高、精、尖迈进。
(五)充分发挥特殊疑难专项资金的作用,协同市部门认真筛选需重点解决的特殊疑难案件,重点解决特殊疑难案件3个,获得市级补助专项资金1.84万元,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同时,积极落实网络管理、公共安全、打击、侦办大案要案、等工作经费,支持了“平安诸城”、“和谐诸城”建设。
(六)加大城市宣传和旅游投入,有效促进了城市形象和旅游产业的提升。以叫响“中国龙城·舜帝故里”品牌为目标,8月29日与央视合作开展的“中国恐龙大调查”诸城现场直播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据央视统计全球观众超过2亿,“中国龙城”品牌知名度迅速提升。学术方面,先后在《白垩纪研究》、《中国科学通报》、《地学前缘》、《地质论评》、《中国国家地理》等国内外重要科学杂志上发表了10篇极具影响的科研论文,正在筹备在诸城召开的白垩纪陆相生态系统研国际学术研讨会。
(七)加大校园安保投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在市区各学校(幼儿园)配备安保人员和安保器械,维护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稳定。今年共向社会招收106名安保人员,我们为校园安保提供了经费保障。一是确保校园专职保安队员工资。确保专职保安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划拨到位,稳定专职保安工作人员队伍。二是购买必要的安保器械。为校园专职保安队员统一配齐购置警用器材,加强安保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加大投入,确保各学校全部达到校园技防设施标准,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增设视频探头,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监控网络,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彻底消除学校周边的不良因素,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八)圆满完成今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工作。从2009年开始,中央以转移支付资金的形式对政法部门办案及装备予以保障,我们依据财政部印发的《政法经费分保障办法(试行)》规定,对今年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进行集中采购,在装备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首先积极协调各政法部门和采招办,其次对采购装备进行大致分类,对普通办公装备统一由采招办进行采购,对非常专业装备进行单位与采招办相结合的方式采购。这样可以既节省时间又提高工作效率,经过紧张复杂的工作,装备采购工作现已接近尾声,绝大部分装备已基本到位。
二、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增加年初预算到位率,减少预算追加,推进部门预算的法制化。对项目支出进行科学论证、项目评审,推进部门预算的科学化。进一步加大行政政法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范围和政府采购规模,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强化综合预算意识。
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资金管理流程进行重新审视审查,在旅游资金、维护社会稳定及民生安全等方面资金,进行重点规范,建立款项拨付明细台账,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必要的司法公证,确保项目资金合法性。
三、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抓好跟踪问效的落实。
对2009年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采用日常监控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对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监督,实行跟踪管理、跟踪问效,严格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使用效益。
四、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是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五中全会以及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按照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合理的落实2012年预算,做好政法经费保障,确保其他各项重点支出。首先要保运转,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确保重大活动、急事难事的经费需要。其次是保稳定,关注群体性上访、社会治安等涉及社会稳定大事,未雨绸缪,超前应对,逐步加大对政法、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支出。第三是保基层,重点解决基层行政政法单位装备建设、办案经费及办公用房维修等方面的困难,推动基层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共享型
一、经济共享型发展模式的定义
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是基于市场经济而产生发展的。在市场经济作用下,在市场中竞争力弱的主体在参与市场经济时总会被排斥在市场之外,甚至表现为“社会排斥”现象。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对不具有竞争优势的地区进行援助,对不具有竞争优势的居民进行帮助,以使落后地区及其居民能够参与市场活动,而不是被排斥在市场之外,能够在市场之外获得发展要素,而不是被市场所淘汰的一种经济发展方式。
二、实施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的理论基础
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一种重要方式,市场机制强调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占有优质资源的主体往往会因为其竞争优势而在市场竞争中获益并不断发展,而不具备竞争力的主体则往往难以从市场中获益并有效发展,于是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失业等情况的出现。这种情况从本质上是市场机制的体现,但有时表现为“社会排斥”。而“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依靠政府的财政支出和帮助,可以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并使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从市场中获益,具有良好的“吸纳效应”。
1、市场机制与“社会排斥”
市场机制是价值规律作用的机制,市场机制所蕴涵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这三大机制(或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四大机制)是通过激励市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实现资源有效配置,进而实现整个市场利益的最大化。由于市场强调效率,强调投入和产出的比率,这就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者逐渐被“排斥”在市场之外,具体表现为生产要素不足的地区、市场竞争力不强的产品、劳动技能不高的工人、管理能力不强的企业主无法在市场竞争中获益,无法在市场中立足,更难以在市场中寻求发展,最终,他们将都以“社会排斥”的方式被“挤出”或“排斥”在市场经济之外。
2、共享型经济发展与“社会吸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通过国家或政府(包括二级行政区域间的转移支付)从获得总收入中的一部分来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有效缓解市场经济对竞争能力处于弱势
地位主体的排斥,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其居民具有很好的“社会吸纳”作用。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的“社会吸纳”作用主要表现在:可以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积聚生产要素,可以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培育市场竞争能力,可以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居民分享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使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其企业、居民均能够参与到市场经济之中,从而避免坏的“累积因果”和“社会排斥”。
所以,由市场机制引发的“社会排斥”现象,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而“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是在政府主导下,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保证经济增长健康发展的一种重要途径。因此,可以说,“社会排斥”与“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在本质上体现的是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之间的关系。
三、经济共享型发展的实际运用和成效
从改革开放就实施共享型经济发展、特别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
2001年6月25一27日,第四次中央工作会议召开。此次会议为在新世纪全面实现现代化规划了宏伟的蓝图,并决定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现代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第一,直接投资方面。确定了国家直接投资的建设项目117个,总投资约312亿元,其中经济项目42个,投资额约256亿元,重点安排在农林牧水、能源、交通等领域;社会发展项目75个,投资额约56亿元,重点安排在邮电通信、文教卫体、广播电视、旅游、城市基础设施及基层政权建设等领域。其中,青藏铁路在第四次工作座谈会作为中央援建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占援建资金中的12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累计投资6.58亿元,共建成城市道路50.34公里,供水能力12.08万吨/日,铺设给排水管道232.88公里。
第二,确定了各省区市对口支援建设项目70个,总投资10.62亿元。
从以上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可以看出,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离不开中央财政支出的各个层面的支持。同时,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离不开我国各二级行政区域以项目等方式进行的转移支付的大力支持。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第三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将对口支援制度化后,我国二级行政单位(包括国家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的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大都是以项目方式开展的。其中,第二次工作座谈会上确定的9省市援建的43项工程,第三次会上确定的由国家有关部委和所有省区市分别承担的62个项目,第四次会上确定的各省区市支援建设的70个项目,共计投入资金39.19亿元。
共享型发展方式为提供了资金等生产要素,有效促进了的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并且为居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人们能从市场经济中获益。共享型经济发展方式,使在我国政府主导下,在市场经济之外获得了必要的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在的经济还没有足够竞争力的时期,有效地保障了的经济随着我国经济的展而发展,避免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循环累积因果效应”,避免了及其居民被排斥在市场之外,将及其居民吸纳在市场经济之中,有效地促进了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使的居民能够分享市场经济发展的成果,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的稳定。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民族地区由于地理环境,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仍然很落后。中国想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民族地区的发展就必须很好的解决,而从实行经济共享型发展模式取得的成效来看,对于欠发达的民族地区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参考文献:
[1]王清先.对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效应的初步分析)[J].中国藏学,2005(3).
[2]贡秋扎西,杨斌.经济增长方式初探[J].研究,2006(1).
??朱载震曾北上京城拜在“一代诗宗”王士禛(祯)门下学诗。王士禛(祯)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曾任刑部尚书。以诗名和王士禛(祯)并称“南北两大宗”、以词名和陈维崧并称“朱陈”的朱尊彝,“朱陈”两位当朝大名士都曾不惜屈尊拨冗,与朱载震联席讲学唱和诗文,以示提携和奖掖。其文才诗艺在当时南北文人中广有所闻。康熙三十二年至康熙三十三年夏(1694年),朱载震受知县刘涣再三恳请和父亲朱士尊的劝勉,以一年半的时间主纂完成了一部二十卷的《潜江县志》。其间实施采访、主撰、落实刊印等干练的统筹之功,可见一斑。后来朱载震赴四川石泉当知县,川督又特聘他编《四川通志》,足见他在史志编撰方面深厚的文史功底,当年已是盛名在外了。
??朱载震的诗集,是领略其文才最有力的见证。《京华集》一书的康熙刻本,当年因乾隆皇帝亲自组织大搜天下书籍以供选编《四库全书》时取舍,被收罗上交,是否得以入选虽然有待考证,但其原典至今仍有馆藏,只是一般人要一睹真容,还真不容易。不过包含《京华集》在内的一些原典现已制成高保真的电子图像版文献资料,山东省图书馆徐泳先生负责的学术网站“中国古典文献网”可以为专家学者无偿提供此类原文服务,方便人们研究。限于篇幅,《京华集》可作专文探讨。本文不妨通过简要介绍他便于查阅的零散诗作,以证其诗文才气之一斑。《潜江明清诗选》(毛道海、刘承汉主编,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曾选入其诗作八首。这些诗可能因为与当时潜江的人与事有关,而载入《潜江县志•艺文志》,得以流传。他的代表性佳作,便于查证的,有两首。1975年中华书局影印的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诗别裁集》(原名《国朝诗别裁集》,清代著名大诗家沈德潜编选)第二十一卷中,有收录。原选本36卷,入选996人,3952首诗,后删订为三十二卷。书前有《例言》,作者名下附有小传,诗后间有评语。编者自称选诗“唯祈合乎温柔敦厚之旨”,凡“徒辨浮华”,或直露“叫号”之作,或香奁诗如王次回《疑雨集》之类皆不选,前明遗老诗一般也不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初到乾隆朝的诗歌面貌,评语也有可取之处。编者的艺术趣味倾向于唐诗,故集中作品接近唐人风格的较多。另外,所选作者的专集,不少已属难得或亡佚,不少作品赖此书得以保存,所以还不失为研究清诗的重要参考书。该书中关于朱载震的小传和诗文,篇幅精悍,弥足珍贵,全文照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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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载震字悔人,湖广潜江人。选贡,官石泉知县。著有《东浦诗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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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兰》
??丛兰生幽谷,莓莓遍林薄。不纫亦何伤,已胜当门托。辇至逾关山,滋培珍几阁。掉头忘闽海,倾心向京洛。轻飔昼回芳,清泉晚宜瀹。玉轸一再弹,天际如可作。(此为王新城尚书题花木六咏之一也。新城谓王筠为沈约赋《郊居》十咏,约曰:此诗指物呈形,无假题署。今之视昔,殆为过之。诗意古淡无迹,不同漫许。)
??《雪中呈黄湄先生》
??钟动明光接曙晖,雪花片片点朝衣。玉珂积素趋仙杖,金勒凝寒出琐闱。北极楼台天上迥,西山云树望中微。闭门有客还僵卧,岁暮羁愁未得归。
??《建兰》诗后的沈德潜原注,对此诗的评价很高,他同意王新城认为此诗有超过前人之处的看法。“王新城”即王士禛(祯),他是山东新城人,古时有用家乡地名或为官地名称呼人的习惯,故有此称。这应当是朱载震在京城跟王士禛(祯)学诗交游期间所作。朱载震父亲朱士尊酷爱种花,晚年自号“宜庄花农”,朱载震耳濡目染,对他写出备极兰花形神的佳作,是否有直接影响,就不得而知了。这首诗和一些同题材的咏兰名作,至今被古诗好者及兰花爱好者广为流传。共2页,当前第1页1≤作者:江汉芝仁≥
??第二首咏雪的诗,诗题中的“黄湄”先生,是康熙七年起在潜江当过六年县令的王又旦,陕西人,字幼华,号黄湄,进士。曾请朱载震父亲编篡潜江县志,因离任半途辍废。工书善诗,后擢升吏部给事中,迁户部都给事。著有《黄湄集》。朱载震跟王士禛(祯)学诗之前,曾随黄湄先生学过一段时间的诗。黄湄先生和朱载震父子两代都情谊深厚,朱载震更是感念得益于指教诗艺的这段师恩,黄湄先生去世后,朱载震为其经办丧事,刊刻遗著(见《潜江旧闻录》卷四《朱石泉笃师友之谊》)。这首诗题中的“呈”字,或许就有殷切“请教”之意吧。诗作能入一代大诗家沈德潜“法眼”而选入《清诗别裁集》,其水准也就自不待言了。
??
??朱载震是个多才多艺的人。甘鹏云先生在《潜江旧闻录》卷四《朱悔人善画》一文中感叹“古人之逃名”,以致于“悔人以诗名,人皆知之,而不知其善画”。此不赘述。关于朱载震有影响的其它记载,就更难寻觅了。所以,想了解朱载震的干才,就只能从他在石泉县令任上的事迹去探其踪迹了。在《潜江风情录补》(毛道海先生著,远方出版社2004年出版)一书的《潜江的司马迁》一文中,谈到:“后来朱载震赴石泉当知县,川督特聘他编《四川通志》,知县那些事让别人代他干去了。”所以他在任期间可考的事迹也实在有一番难度。不过,当代一些学者专家在研究四川地方少数民族历史及司法史时,频频提到这位潜江籍的石泉县令。有两篇学术论文都着重论及朱载震其人其事:四川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兼西南民族大学教授李绍明先生,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10期发表的《清〈职贡图〉所见绵阳藏羌习俗考》一文;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副研究员龙大轩先生在《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发表的《羌族诉讼习惯法的历史考察》一文。石泉即今北川羌族自治县,以羌族为主,亦有少数藏族散杂其间,境内也有汉民,外又与绵阳等川西平饶之区接壤,汉化进程较快。历史上,土司有“土规”、“土律”,本为羌族原始土著习惯法的汇集与综合,但明末清初之际,土司渐而坐大,上不听朝廷之命,下不理羌众之怨,弄得民冤积结,社会动盈。清朝开始实行“改土归流”,即将土司控制的羌区改由国家州县流官辖治,朝廷加强民族地区的政权建设,推行国家法的力度逐渐加大。当然初期的改流并非彻底废除土司制度,而是加强了府、县流官统治,缩小并限制了土司职权。上述两篇论文,在论述有关北川土司的源流和变迁时,都引述了涉及朱载震的相关史实——道光《龙安府志•武备志•土司》之《石泉土司兴革》作了如下简略叙述:“明初始设土司二员,弹压艾林、坝底二堡。及白草蛮乱,官兵计平之,以艾林土官任厚、坝底土官司唐敖,抚番无术,黜之。擢李世选为艾林土官,唐裔为坝底土官,仍听世袭。国朝康熙二年,剿平(青片)上、下五族。番寨近茂州者,责之茂州陇木土司,近石泉者,责之唐、李土司。又设抚夷一员,弹压坝底,(康熙)四十二年〔注:1703年〕,土司唐德峻袭职,数月番民以番冤莫伸,事讼于邑令,朱载震详情黜之,并黜永平土官。于是,石泉有抚夷,无土官,番民大小讼狱,归县办理”〔载《中国地方志集成•四川府县志辑》,巴蜀书社1992年影印版〕。土司居其位却背叛了既有原始民主的习惯法传统,朝廷废之,既为羌民欢迎,又符合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需要。当然,废黜土司,并非处理事务就不顾其合理民俗。对羌族内部的冲突、纠纷,有一些仍按本族习惯程序解决;羌民违法,酌情依照内地法律办理。可见朱载震是一位能躬亲访民,申民冤屈的务实县令。他据实裁撤“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失职土司,是上符朝政之命,下合羌众民心。雷厉风行,敢作敢为,可以管窥朱载震干才之一斑。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 项目经费管理
事业单位的项目经费在加强政权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产和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项目经费多数直接来自财政拨付,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想。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项目经费已成为事业单位不可或缺的重要经费来源之一,如何更好的发挥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使其为事业单位长远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会计的作用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因此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会计由于精力和能力的局限,往往化费大量的时间、心血,兢兢业业的埋头在记账工作中,而很少抬头关注管理。表现在项目经费管理上,就是被动和滞后的,他们大都认为项目管理是科技干部的事,他们只要记好账就行了。所以,多数单位财务人员在项目经费的管理中只是充当了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财务角色。无数事实证明,如果会计人员不参与项目管理,项目的预算很容易主观盲目,脱离实际,增加了项目决算和通过验收的难度。事业单位的会计如何才能更好的在项目经费管理中发挥作用,本人通过多年会计实践工作的经验,总结出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主动地参与项目经费的预算工作,做好项目经费的事前管理
很多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都认为项目经费的申报工作是科技干部的事,与会计人员无关,所以在项目经费的申报过程中很少过问。但大多数科技干部在申报项目经费时的指导思想是为满足单位筹资的需要,加之他们一般都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没有成本核算的概念,仅凭经验编制经费预算,带有强烈的主观性、盲目性。待项目验收,需会计人员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时,会计人员才发现,很多实际发生的支出并没有列入预算,而预算列支的实际并没有支出或支出有限,因此,造成很多单位都是实际支出没有经费来源,而项目经费却有大量结余。
解决以上问题的根本方法就时,会计人员要主动积极地参与项目经费的申报工作,通过与科技干部的共同研究,可以科学的测算出单位的实际支出需要,再结合每个项目的要求,客观、科学的编制每个项目的经费预算表。事实证明,经过会计人员参与的项目经费申报工作,其预算与实际的偏差率,大都能在规定的范围内。
所以,会计人员一定不能轻视自己在项目经费申报环节的作用,更不能怕麻烦、怕负担,要主动积极的参与,这是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的完成,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顺利通过验收的第一步保证。
二、积极主动地监督项目经费的实施过程,做好项目经费的事中管理
会计监督和会计核算是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二者在实施过程中,时间上的重叠部分即为内部监督的事中监督。会计事中监督是对正在进行中的会计业务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控制问题,纠正偏差,保证经济活动按照计划执行,达到预定目标。会计核算过程中加强会计事中监督,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项目经费核算过程中,应加强会计事中监督管理,通过保证会计核算程序理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事中监督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关键环节。加强事中监督是控制会计核算风险的有效途径。因此会计人员在项目经费的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对项目经费进行严格的监督,不仅表现在报销付款环节的监督,更要严格对照项目经费预算表,检查是否按预算要求支出,是否专款专用。
所以,会计人员一定要从思想上重视项目经费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这是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的完成,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顺利通过验收的第二步保证。
三、积极主动地参与项目经费的验收工作,做好项目经费的事后管理
项目经费验收内容,包含项目任务书中各项研究内容及所明确的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所产生的论文、专著、专利、决策咨询报告、奖励等科研成果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重点项目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项目经费验收的形式,是现场实地验收。
事业单位的很多会计人员在验收环节较重视编制“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和财务审计报告,而忽略现场审计,经常验收时,材料到现场,人却不到场。我则认为项目经费验收环节也是会计人员不容忽视的,它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承上,总结已完成项目;启下,通过总结已完成项目的优缺点,来改进以后项目的实施。这样,一次一次的总结,会计人员管理项目经费的水平,就能不断提高。如会计人员验收不到现场,就收集不到验收专家的第一手资料,不能直接促进发展。
所以,会计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参与项目经费的验收,这是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的完成,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顺利通过验收的第三步保证。
通过以上三步的严格执行,会计人员一定能即轻松,又负责的完成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并充分发挥作用,促进项目高效实施、顺利验收。
参考文献:
1997年以来,慈溪市将观城、逍林列入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实施了较为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实践证明,分税制能够较好地理顺市、镇两级分配关系,规范镇财政收支管理,调动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保障镇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浙江省慈溪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
浙江省慈溪市乡镇财政体制建设经历了四次变革。1950年至1985年,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即收入全额上缴,支出全额核定下拨,实际上是个报帐制的财政管理体制。
论文百事通1985年至1992年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半统半放的财政管理体制,即核定收入包干,超收分成,核定支出,包干使用。1992年至1999年末,实行了划分收支,核定收支基数,收入递增包干模式的财政体制,即按照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确定市级和镇级各自的固定收入(所得税、调节税)、共享收入(产品税),同时考虑到地区间的平衡,对不同地区的收支基数、递增比例作了区别对待。以上体制都是与各个发展时期基本情况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但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也逐渐地暴露出其不彻底、不完善。面对慈溪经济社会事业的基础和迅猛发展的趋势,改革现行财政体制已迫在眉睫。
二、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应具备的条件
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家在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权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既属于经济范畴,又属于政治范畴。它的存在和发展是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为基础的,分税制作为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下进行收支划分的体制,其实施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即经济总量、经济结构、财政规模及与此有密切关系的人口集聚度、地理条件、交通等因素,要求以上诸项指标均达到一定的规模,才有实施的基础。
目前慈溪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已具备实施镇财政分税制条件。
慈溪市区域面积1154平方公里,人口101万,改革开放以来,慈溪人民充分发挥头脑活、市场经济意识强、吃苦耐劳的特点,全市有10万人长期在外经商、办企业、跑供销,占总人口数的10%,为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1999年全市实现GDP143亿元,实现工农业总产值514.35亿元,全市23个乡镇工业总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镇有18个,个私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以上的镇有2b个,区域特色的个私块状经济初步形成。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在以下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
1.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实现了由农业大县向工业大市的跨越,正在向经济强市迈进。目前,我市已步入了工业化中期的初始阶段,1999年全市工商登记在册的企业已达11175家,个体工商户近6万户,二三产业的比重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1%,农村已有65.4%的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
2.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正在向经济国际化迈进。全市已有自营出口企业130家,出口供货企业656家,1999年全市自营出口额达3.3亿美元,外向型经济已成为推动慈溪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至1999年底,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及集体所有的乡镇企业已基本完成体制改革,按照市场体制的要求,做到了产权清晰,形成劳动用工竞争上岗的一种市场规范运作机制。
3.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实现了由农村为主体向城镇为主体的跨越。全市所辖23个行政区已全部建镇,乡已消失,并且市城区面积已达22平方公里,各镇建成区面积共有85平方公里,已有40%的人口生活在城镇,工业向小区集聚、人口向城镇集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网络日益完善。
4.财政收入已初具规模。1999年财政收入8.8亿元,其中镇级一般财政收入为7.9亿元,平均每个镇3435万元;一般预算支出为1.75亿元,平均761万元,连同预算外资金,全市镇财政支出为5.15亿元,平均每个镇2239万元。应该说,镇财政已具有一级政府所要求的总量规模。
三、镇财政分税制体制实施后产生的效果及存在问题
(一)镇财政分税制体制的基本内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理顺市与镇的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镇财政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增强镇财政自我发展、自求平衡的能力,从1997年开始,对小城镇试点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尝试。实践证明,以税分成的分配形式,既能增强市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又能照顾镇政府利益,调动镇增收节支、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从2000年开始,我们在总结分税制试点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以划分收支、分税分成、确定上解或定补基数为主要内容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具体做法是:
1.确定原则:一是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镇级政府的事权,合理划分收支范围,进一步完善其财权。二是综合平衡的原则。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分类确定,转移支付,适当调整镇际间的既得利益。三是稳定基础,发展财政的原则。保持镇级财政的既得利益,就增量部分倾斜于镇,以壮大镇级财力。
2.核定收支范围。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兼顾行政管辖划分收入范围,按税种划分市级收入、市镇共享收入、镇级固定收入。考虑到各镇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及财政供养人口差距较大的实际情况,实行了按镇分类确定市镇共享收入分成比例。二是根据市与镇的事权划分,核定支出范围。镇财政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镇经济、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所需的支出,并规定,实行分税制后,增人不增支,减人不减支,因正常工资调整而增加的镇财政支出,也由镇财政自求平衡,市财政不作补助。
3.核定上解或定补基数。为合理调节镇与镇的财力分配,在确定分税分成的基础上,1999年实际税收入库数和应得财力为基础,计算所得可用财力大于应得财力的,其差额为定额上解数,从2000年开始按市镇共享收入和镇级固定收入增幅同幅递增;小于既得利益的,其差额为定额补助数,一定三年不变。
4.建立转移支付。在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基础上,市财政适当集中统筹一部分财力作为转移支付需要。在保证原有利益的前提下,市财政在各镇新增财力留镇部分中集中统筹20%用以转移支付,以弥补相对困难镇的财力不足,缩小镇际间财力差距。
(二)实施分税制初见成效
1.促进镇级经济的发展。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使镇政府收入与税收收入有了更为直接的联系,而税收收入增长的根本源泉是经济发展的总量和质量,这就促使镇政府更加主动地引导镇级经济的发展方向,着力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层次。一是发展个私经济。党的十五大把个私等非公有制经济从“拾遗补缺”、“有益补充”上升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私经济的地位有了质的提高,其在农村的发展具有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越条件,对政府来说既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其上缴的绝大部分税收属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因而在镇财政分税制体制下,镇政府支持和发展个私经济、培植地方财源变得更加必要和迫切。二是促进了镇级经济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市镇财政分税制体制中80%留镇的税种,其增长的显著特点就是效益推进,就必然要求镇政府注重经济效益,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能出口创汇,效益显著的经济增长项目,同样,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的分成也能使镇政府产生触动,引导相应产业的快速发展,从而促进整个产业结构的调整。三是推动镇级经济走科技发展道路。镇级经济要持续、稳定、高速发展就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由科技带动产业的发展,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以新的管理理论提高企业的管理档次,增强企业家的素质。分税制体制的实施,使镇政府对科技推动经济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更加注重科技人才的引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企业管理层次。
2.促进了镇财政的发展。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明确了财权和事权,强化了镇财政的职能,镇政府收支具有了自,真正体现了当家作主,提高了理财积极性。一是镇财政收入呈增长态势。这主要得益于两方面:第一,分税制超收激励作用的发挥,使镇政府积极做好增加财政收入的各项工作,拉动财政收入的增长;第二,镇财政真正成为一级独立的财政实体,可用财力由镇财政统一调度,没有了区分预算内、外收入的必要性,真正实施了镇财政综合预算、综合管理的模式。二是能主动处理好“吃饭”与“建设”的关系,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原则,确保镇财政收支平衡。三是注重把节流工作和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结合起来,大力遏制财力浪费现象,坚持勤俭办事,把有限的财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四是遵守财经纪律,严格预算办事,使管理真正到位。镇财政分税制的实施,还有利于相关管理措施的推行,如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零户统管”等,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
3.促进了税收征管。目前,慈溪市工商登记户达6万多户,税收征管难度大任务重,漏征漏管仍有不少,给公平竞争经济环境的建立带来负面影响。在原包干型财政体制下,税收增长与镇财政收入挂钩不紧,镇政府抓税收征管的积极性不高。分税制体制实施后,镇政府开始认识到要增加财政收入,必须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由过去的“要我管”变成“我要管”,从抓税收征管的配角转向主角。(1)提高了政府管税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全市各镇普遍开展了抓税收促征管行动,对辖区内的经营户特别是家庭个体加工业进行彻底的调查,建立起一批以镇政府为主,国地税参加的联合征收站,逐渐形成镇政府牵头,税务为主,工商、公安、供电等部门配合抓税收征管的局面,镇政府真正起到领导、组织、协调一方税收征管工作的作用。(2)促进了镇政府维护税收执法的坚定性。以往出现的镇政府单纯考虑地方企业利益,争取减免税优惠,甚至替被查企业说情的状况大为改善,使镇政府增强了政策原则性。(3)经济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税收征管工作的加强,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三)在设计分税制体制时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济发展与财力增长之间的矛盾。尽管,在新一轮分税制体制中采用了分类确定不同留成比例、上解基数递增和定额补助基数不变的办法,这一办法对平衡各镇财力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运作的深入和时间的推移,经济发达镇与不发达镇之间财力差距不断拉大。经济发达镇税基较大,而经济不发达镇税基较小,在保持税收同幅增长的前提下,经济发达镇可用财力增加额要远远大于经济不发达镇可用财力增加额,更何况经济发达镇税收增长速度要高于经济不发达镇。
四、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1.建立适应分税制需要的镇国库体系。首先,要建立镇级国库。国库工作是财政预算执行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国家金库条例》规定:“国家金库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虽然我市各镇经济迅速发展,各项改革也不断深化,实施了市对镇分税制财政体制,但绝大部分镇财政没有国库的配套,导致镇财政的许多职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建立和完善适应分税制体制的镇级国库,有利于税收分成落到实处,节约资金滞留时间,由资金“循环旅行”变为“留解及时”,镇财政可以更好地调度资金,统筹安排财政预算。其次,要完善镇国库管理法规,理顺镇国库管理体制。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健全《条例》与《细则》,将镇国库职能、职责、权限予以明确到位,在镇国库会计基础制度建设上寻求新突破,要改变长期以来财政资金存款不计息、划拨不收费的规定与做法,对所有经办和监管机构制定出细化的处罚规定,以强化加强国库管理基础建设的“根子”。最后,建立镇国库会计核算网络系统,在监控体系上“复位”。当前,税务、财政、银行都已配备和使用电脑处理资金收纳划拨业务,但各行业各自为战,不成体系,为此,建议尽快构建财税库银等相关机构业务工作电脑横向联网,达到各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实质性地促使市、镇政府各项建设事业快速、健康、高效和全面发展。
2.建立和完善财政预算调度资金。为保证预算内资金的正常运转,简化和建立统一规范的资金调度办法,缓解镇财政收入增长缺乏弹性及收入的季节性而造成的预算内资金的不平衡性。市财政应加大均衡力度,对已建立国库的镇,合理确定镇国库留解比例,提前下拨定额补助数;对未建立国库的镇,按照核定返还基数和上解基数相抵后的净返还数同上划收入挂钩核定返还比例,平时按比例返还,年终进行清算。市财政应加速镇财政资金周转速度,保证镇财政各项支出及时足额到位。这样,镇财政应得财力同所调度的资金基本一致,既减少了工作环节,又保证了镇财政预算内资金的供应。
3.建立相对完善的财政运作机制。市府要严格按照受益原则,决定镇政府所应承担的支出责任范围及相应的财力,尽可能减少职能的交叉。在设计镇分税制体制时,应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划分市、镇财政收支范围,保证镇政府能集中足够财力不定期满足其职能的需要,取消目前层层集中镇政府财力的不合理现象。如土管所、派出所等部门实行市主管局垂直管理。目前,我市村级基层政权与镇级相比更显得脆弱,村土地收入保证不了本村正常事业开支。但镇政府承担着村级政权建设的职能,每年有相当一部分财力用于弥补村级建设和事业发展正常开支不足。针对这一现状,我市今年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固本强基工作组进村帮扶活动,对巩固村级政权、发展村级经济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无法从机制上彻底解决各村的种种实际困难。为此,在设计分税制体制时,应建立一种长期、有效的扶村机制,以保障镇财政有足够的财力扶持、发展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引导镇政府扩大村的区域规模,走集约化经营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