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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提出了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其在人口集聚、非农产业扩大、城镇空间扩张和城镇观念意识转化四个方面与“传统的”城镇化概念并无显著差异,但在实现这种过程的内涵、目标、内容与方式上却有所区别。“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重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同时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因此,“新型城镇化”的“新”,涵盖了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等内容,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过程,实现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的协调发展,实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推行“新型城镇化”,一是顺应世界各国实现现代化的普遍规律,加快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二是推动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三是解决高速城镇化带来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将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广大人民;四是建设包容性、和谐式城镇,实现中国城乡的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生态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分业的扩大,人类逐步创建了城市并建立起现代城市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在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交通、能源、建筑、信息等方面的需求迅速扩张的同时,城市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影响凸显,城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日益严峻的风险,人类在享受现代城市为自己带来幸福生活的同时,也伴生出越来越多的生态安全问题,日趋严重的城市生态安全已经极大地妨碍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生态安全,是指城市环境和生态条件(如食物、居室、大气、水环境、交通及生物环境)对市民的身心健康、生命支持系统的繁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威胁程度和风险大小。典型的环境问题为城市的“五色效应”,即红色的热岛效应、绿色的水华效应、灰色的雾霾效应、黄色的沙尘效应、白色的秃斑效应。此外,大多数城市的“生命线”缺乏自我保障能力,遇到自然灾害,抗灾、减灾能力差的公共设施往往无能为力。更有人口疏导布局缺失、产业布局不当造成交通拥堵引发额外化石能源消耗,停车困难出现的“人与车争地”现象,由此而来的焦虑进一步造成公众的身心伤害。城市生态安全受到的影响不仅表现在经济方面,在社会发展发面也表现突出。如盲目的城市人口扩展使城市中的中低产阶级迅速壮大,中低端的医疗教育服务建设难以跟上。城镇人口存在生态健康危机,包括环境病加剧、适应能力降低、心态脆弱与心理亚健康。城市生态风险和生态危机加剧,城市生态安全维护的形势极其严峻。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提高城市生态质量,维护城市生态安全刻不容缓。
二、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的必要性
“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十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应该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以明显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目标;以构建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为主要途径,并强调生态保护应该“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和“顺应自然”。因此,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传统的城市用地布局规划对生态安全极为不利
我国传统的城市用地布局规划方法主要是:在“预测城市人口规模并根据人均用地指标确定用地规模”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空间功能布局。经过多年的城市化发展,实践证明,这种传统的规划方法不能有效地解决城市生态问题,而且逐渐暴露出了诸多弊端。
(1)传统规划用明确的规划界限人为地划分出城市、各个功能区块的用地界线,对生态绿地景观系统的整体性与有机联系性考虑欠缺,造成了区域、城市及单元地块间的联系不足。
(2)城市是复杂的人工生态系统,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功能布局的自变量(如人口等)通常较难预测,从而导致规划的滞后和被动,或因“超前”规划而造成大量土地闲置。不管是“滞后”还是“超前”,这都会造成城市扩张的无序和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等问题。
(3)绿地系统、环境保护等规划在我国传统的城市规划中仅仅是后续的“点缀”,传统规划的本质其实是城市建设用地配置。这样的规划方法与理念下,自然环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也忽略了它的区域特性、功能连通性、空间易达性等生态功能。
(二)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是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城镇建设在经济发展的利益驱动下不断向无序扩张。各种形式蔓延的土地开发和建设,不考虑环境与道路体系,不仅带来了许多城市问题,还造成了城市以及周边生态环境严重受损,生物多样性面临危机。城市的生态安全格局正由于城市的无序发展而遭到严重破坏。如今,人们逐渐意识生态环境对于社会、经济以及人类自身的重要意义,“变粗放为集约式经济、变掠夺为调控式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成为现今乃至未来指导城市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过去“以经济优先原则的城镇建设”和“以交通优先原则的城镇建设”两种规划模式存在的共同问题是“缺乏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和尊重,忽视了人居环境的建设”。未来城镇的发展,决策者和规划师必须注重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制定正确的、生态化的城市化发展战略,发挥人为因素在城市人工复合生态系统中的正面效应,加强城市生态安全的建设,以减少“切碎斑块、异化廊道、蚕食基质”等破坏原有生态格局的开发行为,加强城市各层次、各系统和各要素之间的建设和联系,改变以往城市的无序蔓延,这才是今后城镇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成都市天府新区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的思考
(一)天府新区概述
建设天府新区是实施《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落实成渝经济区发展国家战略的关键内容之一,按照“再造一个产业成都”的目标,新区建设确定了“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的总体定位。新区位于成都市主城区东南,规划范围157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5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600万~650万人,届时成都市主城区总人口将超过1100万人。
(二)天府新区生态基础与城市格局
成都平原地处我国青藏高原———中部丘陵区的大生态过渡带,而天府新区处于山地———成都平原的生态过渡区,具有典型的生态过渡带环境,生态要素丰富多样,相互融合。成都天府新区范围内拥有森林、湖泊、河流、平原农耕等多种生态系统,生态资源丰富,囊括了龙泉山、牧马山、彭祖山、龙泉湖、锦江、鹿溪河等多种生态要素,各要素交错联通,山水相融。《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城市空间拓展方式为“中心集聚,走廊拓展”。城市空间格局以成都“一核、两区、双中心”的整体结构为前提,按照组合型城市理念,构建“一带两翼、一城六区”的新区空间结构。这样的空间结构体现了以资源约束和生态保护为前提,防止城市粘连发展的组团式布局理念。
(三)城市生态安全构建模式和实现
1.带———楔式格局。
《成都市生态系统控制规划(2011~2030)》确定的市域生态系统格局为“两带五楔、双环多廊、九园十湖”,其中涉及天府新区的重要要素有龙泉山生态屏障带和三圣乡———龙泉山绿楔。《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提出建设“一区两楔八带”的生态绿地系统,其中一区指龙泉山生态服务区,两楔指三圣乡———龙泉山绿楔与彭祖山绿楔。上述两个规划把握了天府新区内的核心生态要素和资源,将龙泉山生态屏障、三圣乡———龙泉山绿楔与彭祖山绿楔等大型生态空间确定下来,但是缺乏对绿隔地区与城市之间关系的考虑,带和楔之间缺乏联系和协调。
2.掌———指式格局。
1947年哥本哈根提出了手指形态规划,城市新区开发沿着几条狭窄的放射状走廊,走廊间被森林、农田和开发绿地组成的绿楔所分隔。这种间隔式的布局,使城市的人工生态系统与乡村的自然生态系统交错而临,蜿蜒曲折的空间肌理与自然开敞的生态环境协调共存。通过对成都天府新区生态本底和核心资源的梳理,可以发现存在两只“手掌”,龙泉山现状自然资源丰富、植被茂密,具有突出的空气净化和气候调节作用,可以作为绿色生态源。龙泉山近年来存在生态环境的逆向发展趋势,长期的人为活动导致自然原始森林植被被破坏,代之而起的是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栽培的乔木林、果树林和竹林,因此更应该进行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发挥其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彭祖山具有稀有的原生态之美,彭祖山风景区是国内独有、世界唯一以长寿养生为特色的文化旅游风景名胜区,有“成都南后长寿宫”之称,是天府新区周边重要的生态资源,是天府新区的绿色生态“后花园”。分别以龙泉山和彭祖山作为生态源,可以构建生态廊道手指状深入城市组团,形成掌———指式生态格局。成都市生态系统控制规划将龙泉山生态源和彭祖山生态源组织多条生态绿楔和生态廊道,并在生态源之间以及廊道之间构建有机的联系,将生态环境引入了城市组团,构建一个有机、稳定的生态系统网络,形成“双屏藏源,多廊融城”宏观生态格局。
四、结论与建议
(一)基本结论
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中的生态系统,不是一个单纯的量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质的问题。为构建高品质的生态安全格局,在“新型城镇化”和宏观城市空间结构下,成都天府新区的生态建设主要包含两大举措:一是对大型的自然植被斑块、水面等发挥物种生存和水源涵养功能的区域进行保护和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系统稳定发展;二是通过生态绿楔、生态廊道和生态节点的建设,以水平方向的链接强化城镇发展空间与生态源的有机联系,拓展生态源的服务功能,缓解经济开发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和破坏,增加城镇发展空间内部的景观异质性。基于此,生态建设主要考虑从水系和林地两个方面加以推进,生态保护则通过划定生态控制线和控制生态绿隔地区内的建设用地来实现。在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引导下,成都天府新区未来城镇发展将应注重生态规划的运用,考虑将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引入传统土地利用规划中,共同促进新型城镇生态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发展用地布局的合理性和生态性。在基于生态安全格局的城市发展框架基础上,从功能布局、产业、交通等多个方面着手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城镇建设和转型将脱离原本功能单一、服务滞后的发展模式,着力构建“产业集聚化、功能多元化、环境生态化、区域协调化”的新型城镇。
(二)对策建议
1.建设城市生态安全下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经济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是成都天府新区城市建设的重点。国际经验表明,保护环境不会必然减缓经济发展,而快速的经济发展并非一定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最有效的节能减排是结构性节能减排,即对城市的经济结构实行战略性调整,把城市生态安全要求贯穿到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对传统产业中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工艺进行淘汰、鼓励企业采用更为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手段,把传统产业对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由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转变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推进天府新区区域经济增长与高能耗、高污染“脱钩”发展。
2.倡导城市生态安全下的的生活方式、消费观念
生态安全下的城市既包括了城市的生产方式的转变,也包括了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必须把生态安全要求贯穿到城市生活、消费的各个环节。消费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性活动,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市场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消费需求决定社会生产,消费模式的变化将引导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一方面“居民消费结构优化,衣食住行用水平不断提高,享有的公共服务明显增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另一方面盲目消费、挥霍浪费却让我国城市消费观念、生活方式偏离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导致经济发展与能源资源供应矛盾尖锐,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城市人居的生活质量下降。因此,唤起市民的生态安全意识,转变城市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代之以节约能源、适度消费、降低污染的观念。促进城市居民从自己做起,从生活细节做起,推广“低碳生活方式”,使“理性消费、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由概念变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3.树立生态文明的新观念,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应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由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转变为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再上升为“绿水青山”也可以转化为“金山银山”。用生态经济化推动成都天府新区城市建设,不仅包括了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提高城市的软实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的市场竞争力,还包括了生态建设、生态产品的供给为新兴产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4.强化和改善政府对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能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淮北市城镇化的进程不断加快,2013年城镇化率58.6%,高于安徽省平均水平。但与我省合肥、芜湖等市及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地、矿统筹发展不够,城镇化的质量不高;中心镇规模普遍偏小,集聚度不够;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尽完善,承载能力偏弱;第三产业,特别是乡镇地区的第三产业发展较为缓慢,对就业的吸纳能力明显不足。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市矿统筹协调发展,优化城镇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城镇化内在质量,构建以相濉主城区为核心,以临涣、百善、南坪等镇为基础,以新型农村社区为单位的城镇格局,引导和推进主城区、濉溪县、中心镇、一般镇和广大农村地区的协调、一体化发展。1)在地、矿统筹上,淮北市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应强化地矿统筹,统筹地上建设与地下资源开采。主城区重点治理东湖、中湖、南湖、相湖、乾隆湖,以绿道为串联,形成五湖连珠的生态公园;濉溪县城向东拓展尽量避免占压杨庄煤矿资源,向西发展应与刘一、刘二矿煤炭开采相协调,逐步治理塌陷区,形成以休闲娱乐为主,调蓄、水产养殖为辅的西部生态公园;市辖三区及濉溪县下属各镇,压煤村庄应及时搬迁,煤炭开采要反哺塌陷村庄搬迁安置,按照城市居住区或美好乡村的标准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化质量。2)在规模结构上,到2015年,城市主要设施指标和环境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建成区面积达到96平方公里,人口达到95万,建成皖北区域性大城市。形成主城区———开发区新区———县城———中心镇———农村新型社区为梯次的城镇结构体系,从而扭转城镇规模普遍较小、人口集聚程不高的不利局面。3)在职能定位上,主城区和濉溪县城通过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构筑交通同网,生态共筑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使其成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中心镇通过完善配套服务、强化产业布局,大力培育特色乡镇经济,为新型城镇化提供经济支撑;农村地区作为城镇化的重要支点,充分发挥资源丰富和环境优美的优势,为城镇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4)在产业构筑上,以市开发区新区、龙湖项目区、凤凰山食品工业园、濉溪和杜集等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为载体,构筑产业发展平台,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的原则,以产业化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带动产业集聚,通过两者之间的有序互动和协同发展,加快产城相融,实现产城一体。不仅要把产业发展平台建成产业集聚程度高、科技创新能力强、走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区域,更要建设成为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宜居宜业的城市新区。从而实现产业发展平台和城市之间的互促互动,为增强城镇的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创新体制机制,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有力保障
1.强化规划引导。
不断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强化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使规划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始终发挥引导和调控作用。
2.明晰城镇之间的产业分工。
坚持以产促城,以产兴城,用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化建设,建立健全产业布局跨行政管辖区域转移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坚持错位发展,明晰产业分工合作,延长产业链,形成主城区和各乡镇之间产业结构合理,产业布局科学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3.建立区域一体化的综合承载体系。
把城乡一体化与美好乡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把城市基础设施延伸到乡村,把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乡村,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重要基础设施一体化的综合承载体系,实现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的一体化和同城化,不断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承载力。
4.完善土地保障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注重多规合一,坚持规划先行。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科学制定村庄合并和美好乡村建设的目标和时序安排,避免大拆大建,实现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以主城区、县城、中心镇、一般镇和村庄居民点为重点,探索建立土地指标分配机制,保障区域协调发展。
5.创新投融资体制。
城镇化可持续发展是中国经济长期健康增长的重要保障和主要动力。面对我国城镇化可持续发展所存在的诸多失衡问题,我们必须积极推动人口迁移转换、城镇产业优化升级、城镇空间积聚和功能完善,实现我国城镇化由非均衡向均衡发展转变,推动我国城镇化可持续发展。人口城镇化可持续发展是人口迁移和转换的统一过程。促进人口的迁转均衡应把人放在一切经济社会活动的中心,以人为本,既着力解决“进入”问题,更着力解决“融入”问题。第一,要进一步完善福利与户籍相分离的人口管理制度,加快落实稳定居住为依据的城市户籍准入制度,以有稳定就业岗位的农民工为重点,把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市居民。第二,推动城市户籍准入与农民土地权利分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权,同步完善征地和土地流转制度,支持农村生产要素和资源参与市场平等交换的权利主张,使农民留乡有地有收益,离开土地也有保障,这样既有助于解决和减少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的土地矛盾问题,同时也为我国未来城镇化发展留下一定的缓冲空间。第三,加快推进就业、教育、住房、社保等制度的改革步伐,促进人口城镇化发展的过程共治和成果共享,尊重与重视转移人口表达意愿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逐步形成转移人口与城市居民统一平等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同时特别重视转移人口后代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做好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的衔接,以避免代际发展机会的缺失。在确保城市效率和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使城市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消费和污染最小化,实现城市发展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城市发展模式转变。
二、遵循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城镇化建设
(一)实行生态文明经济发展模式
在加强新型城镇化中,生态文明经济呈现“三低一高”(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发展特点,生态文明经济由生态化技术体系支撑,生态化技术体系从技术研发开始就考虑维持“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的持续、协调、全面发展。生态化技术体系在应用时不仅考虑其对自然的开发能力,而且充分考虑对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重视提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以既满足人的需要又有益于生态平衡为尺度,力图兼顾当代人的利益、子孙后代的利益以及地球生命系统的整体利益。在加强新型城镇化中,低碳经济和生态文明消费型经济都是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使整个地球的生态系统相协调,在比较宏观的方面,较少关注社会因素;侧重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绿色经济有宏观与微观之分,宏观上的绿色经济是指立足于“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的持续、协调发展,以人类健康和保护自然为目标,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与最优化的经济发展形态;微观上的绿色经济是指工业产品、农业产品、服务产品在生产、加工、营销和消费等环节,无污染的、不损害人类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符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和消费范式;侧重自然、人、社会的健康与发展。在生态文明经济思想的指导下,继承传统经济中发达的水平维和强大的力量维,摈弃传统经济发展中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人的全面发展产生的负效益和负价值,应用现代生态化技术体系武装改造传统产业,在建设新型城镇化道路上,把传统经济的改造、提升融入到生态文明经济的发展当中,能够使它们有机联系、协同发展,相辅相成,既互相补充又互相促进,构成一个系统,形成生态文明经济体系,具有更强大的功能。
(二)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环境的日益恶化,体系较完备的法律系统,对城乡环境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将引导环境指导思想从环境末端治理向环境的防治改善转变。我们亟需填补有关环保领域法律、法规的空白,出台必要的支持实施措施,使环境工作法律监控无死角。现提出以下几点措施:第一,以法律的形式明晰企业关于环境治理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守法激励政策切实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第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以美国为例,美国环境执法的主要行政机构是美国环境保护局(简称USEPA),在USEPA的推动下,美国已经建立起一个高度完备、严密法律制度体系。有《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濒危动物保护法》等,涉及到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各个细则,凡构成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染源都在法律的严密监控下。第三,应制定严格的处罚条例,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环保部门环保责任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既要处罚环境违法单位,又要处罚环境违法行为所在环保部门的相关责任人,确保执行让法律不再成为一纸空文。第四,应该制定针对农村环境治理的法规及具体实施的细则,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问题比城市的环境治理更加复杂,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考证制定严密、科学的法律规范。虽然相继出台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等农业环境制度性标准。
(三)制定和完善生态保护经济政策
1.1新型城镇化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作用
1.1.1对城镇新区进行建设以及旧区改造促进了房地产投资的增加
由于新区建设需要房地产的直接相关投资,房地产资金会直接注入,从而带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另外,城镇旧区的搬迁改造也会带动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以及房地产投资的增加。同时,搬迁户对住房的需求也会增加,供求效应促使房地产投资增加。
1.1.2新型城镇化中人口的增加相应推动了对住房需求的增加
据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化每年以约1%的速度推进,城镇人口年均增长4%~5%,从而带动新增住房需求快速增长。由于新型城镇化的速度不断增快,大量的人口向城镇涌入,他们对住房的消费需求也不断扩大,对住房面积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房地产投资也会相应地增加。
1.1.3新型城镇化带来的生活水平提升带动了房地产投资的增加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房地产有着更高的需求。如房屋置换、休闲旅游、娱乐消费等,这些都对房地产消费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带动了房地产投资的增加。
1.2房地产投资对新型城镇化的影响作用
房地产业是城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人口和城市面积都高速膨胀,必然会带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相应地房地产投资在一定时期内的快速增长会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1.2.1房地产投资的增加解决了城镇化中一部分人口的就业
由于房地产资金的增加,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工人来参与到房地产建设中来,因而解决了部分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问题。另外,房地产相关产业的发展也会使得相关行业人员的需求增加,解决了城镇化中部分人口的就业问题。
1.2.2房地产投资的增加扩大了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资金
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也要求建设资金的不断投入,房地产投资的逐年增加、配套建设的不断增大,促使新型城镇化朝着环境更和谐、配套更完善、服务更全面的方向发展。房地产投资为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加快了步伐,两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的。房地产投资要和城镇化发展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投资滞后会影响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投资超前则会造成资源和能源的浪费。
2结论与建议
2.1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城镇化发展水平与房地产投资存在正相关协整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在短时期内,我国城镇化水平的变化对房地产投资增加影响不大,不是其增加的原因,而房地产投资的变化则会使城镇化水平发生一定的变动,即城镇化水平对于房地产投资的影响不显着,而房地产投资对于新型城镇化的影响显着。在长时期内,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对于房地产投资具有一定的影响拉动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力大于房地产投资对于新型城镇化的影响推动作用。
2.2建议
从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发展经验来看,房地产本身的逐利性会给城镇化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难题,会导致城镇化的片面发展,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才能有效促进新型城镇化。鉴于此,我国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的方向,使两者协调健康发展。
2.2.1城镇化方面
首先,根据城镇自身特点,科学规划其长远的发展,引导房地产在城镇化发展中的合理投资,避免盲目的开发投资或者是滞后的房屋建设。其次,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在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容量、地址、分配和管理等方面合理设计,加大过程控制与服务管理。再次,完善城镇的基础配套建设,建立生态宜居、宜业的城镇,提升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水平。最后,根据住房市场的供需合理供应房地产市场的土地,做好旧城改造和征地安置补偿工作,保障人民的正当利益。
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需投入的资金时间长,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特点。商业化投资只能针对可见经济效益的项目,对于未能在短时间就见经济效益或只能预期社会效益的项目,主要由政府来投资兴建。政府投资的首要前提是能顺利融资。与我国其他省份相似,过去十几年里,辽宁省城镇化所需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城司为代表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由于我国地方政府没有发债权,土地出让金与银行贷款成为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资金的主要来源。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建设用地指标越来越紧张,国家给予的用地计划指标下降,意味着将来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益来源有限。而银行贷款由于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正得到决策层的关注,银行会随后加强对地方政府扶持项目的放贷审查,惜贷会是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正常反应。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务数据虽然无法从公开的官方统计数据中获得,但王淑梅、邱菊(2004),④杨志安、闫妮(2012)⑤的研究表明,辽宁省政府的显性债务余额与其可支配的财力相比,已超出债务率警戒线。因此,辽宁新型城镇化建设必然要面对这样的问题:旧债未还又借新债。从政府融通资金的来源看:一是靠政府财政投入;二是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或是取得外国政府贷款;三是从国内政策性银行获得开发性贷款;四是争取国外或国内的专业投资商进行商业股本投资;五是组建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六是通过产业基金、信托、保险等经营机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对于农民市民化的投入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子女教育、保障性住房和社会管理费用等,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投入。对于社会效益显著的城镇化基础设施,争取政府财政投入、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或取得外国政府贷款、国内政策性银行贷款都是较为稳妥的资金来源。这些资金来源没有硬性的盈利性需求,贷款利率低,但审批贷款审批的时间较长,申请到审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较为繁琐。对于不仅具有社会效益,还具有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的城镇化基础设施,可以吸纳商业化投资和社会闲散资金的投入。即争取专业投资商投资或向社会公众融资。目前,辽宁省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对上述融资方式均有涉及。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政府融资的风险种类
从政府角度而言,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的需求需要克服困难予以满足,同时,也应对其风险加以防范。如果从项目角度而言,融资风险的来源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信用风险城镇化基础设施的兴建和农民市民化的投入都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任何一个部门的缺位或阻碍都可能导致项目搁置、资金成本会剧增。一方面,城镇化基础设施兴建的合作方选择需要优先考虑资金实力雄厚、信用卓著的企业,以免项目中途搁置,由政府兜底;另一方面,农民市民化的投入中,养老保险支出是远期支出的项目,而中短期项目的支出,主要包括教育和住房保障等。资金的筹措就需要兼顾中短期支付与长期支付的信用风险。
(二)经营风险经营性城镇化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暖设施投资,需要正确估算市场需求,一旦市场需求结构或数量发生不可预期的变化,投资者需要承担经营性收入不足而导致的投资回收延期的风险。如果投资者因收入不足而降低服务质量导致供需方矛盾激化,政府不能卸责。因此,在项目投融资决策过程中,政府需要凭借其信息优势,帮助投资方准确估计与研判可能遇到的经营风险。
(三)市场风险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资需要的大量资金来源可能是多渠道的,因此,各种资金来源的数量与时间配合需要专业化的设计,才能在保证资金充裕的基础上,节约资金成本。但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利率、汇率政策变化或市场管制变化而导致资金链条断裂,进而导致市场风险。政府在项目推动过程中,应会同投资合作方科学预估市场风险并制定预案。
(四)完工风险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资需要依托一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又有赖于精心设计的施工方案。项目实际投资过程中,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无法完工或不能按期完工、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情况并不鲜见。完工风险可能导致投资回收不利或延期,从而导致融资成本骤增。政府有职责会同水文、地质、工程专家,合理预期完工风险。
(五)政策风险以上资金来源中,政府财政投入有预算约束;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为城镇化基础设施的贷款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市场化的融资方式便利与否也有赖于货币政策的宽严程度,因此,城镇化融资受政策影响较大。地方政府也需对新型城镇化中遇到的政府策性风险预留空间。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政府融资的风险传导途径
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尽管可以吸纳较多的融资渠道资金注入,但总体来看,由于地方政府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其风险主要还是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从地方政府融通资金的来源看,财政投入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外国政府贷款,上述融资渠道均由政府信用在做担保;国内政策性银行贷款如果出现呆坏账,需要认定核销,但最终还是要由地方政府来买单,因此,体现为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通过政府融资平台来组织的专业投资商或吸引外商的投资,地方政府需要做出相应市场需求承诺的,体现为政府的或有债务。通过资本市场、产业基金、信托、保险等经营机构来向社会公众发售融资票证进而融资的,如果地方政府未做担保,政府可以免责。但辖区内若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期回馈投资者,金融领域的风险具有传染性,融资风险可由金融领域迅速扩展到整个实体经济领域,进而演化为通货膨胀风险,危及社会的稳定。由上述风险传播链条看,新型城镇化融资风险的控制源头在于项目风险的控制。地方政府需从新型城镇化项目的遴选入手,严格控制项目的规模与进度。一方面,要使项目能够及时铺开不误整个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另一方面,要控制其风险规模,不使某个项目的搁置,对整个区域经济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政府融资的风险防范措施
由上分析可知,新型城镇化建设政府融资的风险防范根源还在于对项目的审慎抉择。目前,辽宁省正在多个城市同步推进新城区建设,沈北新城、铁岭新城、沈抚新城、沈本新城、灯塔新城、辽阳河东新城、鞍山达道湾新城、海西新城和营东新城等31座新型城镇正在崛起。大量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正在建设。在此过程中,政府对项目融资风险的科学评价至关重要。从风险防范的角度而言,政府可做的选择有风险自留、风险转移、风险转换和风险控制。
(一)风险自留风险自留意味着对于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新型城镇化的软性投入,以及非盈利性的公共绿地、公共道路、桥梁铺设等公益基础设施项目仍由政府承担主要风险,其资金仍沿用传统的财政拨款渠道。辽宁省在做好城镇发展规划的同时,可以将各新城区的多个建设子项目统一融资,分别建设,当小城镇中的多个子项目“先批发,后零售”的投融资思路确定后,就会吸引大量的投融资机构由于规模经济而给予辽宁省更多的关注,也有助于提高辽宁新型城镇化的投融资效率。为保证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如期完工,可在技术难度较小的传统项目中采用代建制,通过招投标方式优中选优,以达到预期目标,合理控制融资成本。
(二)风险转移对于经营过程中,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如供水、供电、供暖等项目,民间资本有较强参与意愿。政府可以通过契约、合同、金融工具等形式,将风险责任转由具有更强风险控制管理水平的企业或金融机构来承担。经过多年的发展,辽宁省的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投融资机构进驻沈阳、大连等核心城市,截至2013年6月,全省共有银行业机构143家,包括3家政策性银行、5家国有大型银行、11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家域外城市商业银行、15家城市商业银行、29家外资银行、11家农村商业银行、59家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省农信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信托公司各1家,财务公司4家。⑥这些金融机构正在积极拓展业务,为辽宁的新型城镇化推进提供了良好的投融资基础。同时,以法国水务公司为代表的实业资本家也在积极地寻找投资机会。这为利用公私合作方式共同投资建设城镇基础设施提供了可能性。从理论层面看,风险转移可分为全部风险转移和部分风险转移。全部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为外包、租赁、委托和出售等方式;部分转移的主要形式常见的形式有证券化、股分化等。对于金融相对发达的沈阳、大连两地,新型城镇化项目多,融资额大,收益性项目获利的可能性大,可以优先考虑证券化融资创新;对于省内其他地区项目,金融基础弱、收益性项目需求不足,融资规模小,可以更多地考虑使用银行贷款的传统模式。
(三)风险转换风险转换中在风险无法转移的情况下,将风险预期值较大、风险集中的项目预案,替换成风险预期值较小或分散可控的风险预案。过去,辽宁在引进外资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时曾有过承诺外商固定投资回报率的经历。今天看来,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增加投资建设方积极性的作用,但企业就此放弃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市场拓展的努力,政府承担了较大的市场风险;城司发债的方式使得一任政府借,多届政府还,可能导致债务负担集中。在未来的融资过程中,就需以此为戒,在大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收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对于供水、供暖等项目中合理设定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因用户数量不同而设置的阶段性定价机制;合理设计城司发债的规模、频率与还债时段等,以期将债务风险转换为可控风险。
(四)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客观存在的情况下,采用资源合理配置的做法,避免风险的扩大化。例如,辽宁的沈抚新城以新材料和动力装备为特色;沈本新城以生物制药为主体,其产业化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势。新型城镇化本身会为产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契机,明显受益于城镇化的产业会有较好的获利空间,从这些产业入手,积极筹划发行产业发展基金,吸引公众投资者为融资对象,产业与城市共同发展,就是较好的风险控制的方法。以产业发展为依托的城镇化实现了基础设施“硬件”的改进与市民化的“软件”文化及服务体系完善相匹配;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实体经济的生产设施运转需求相匹配;新型城镇化融资工具创新与金融机构风险控制需求相匹配。换言之,新型城镇化的投融资活动应既着眼于现实,又为进一步的发展预留空间,合理控制投融资规模、地区与分布时段。
五、结语
推进金融体系的开放是金融改革的重要方向,其标志就是人民币国际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以及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又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三项基础。围绕利率、汇率市场化,北京市应提前布局,积极谋划金融市场体系的国际化发展。一是推进利率市场化。北京市金融业发展程度较高,银行、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利率竞争程度较高,更加接近于市场化。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利率市场化是一个需要培育各方面条件、不断推进和完善的过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增长仍主要依靠利率管制带来的存贷利差,非利息收入占比较低,仅为20%左右。特别是在当前,各种第三方支付公司积极推出高回报率理财产品,使得北京地区银行的揽储受到极大压力。同时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行,存贷利差将会缩窄,北京市范围内商业银行传统的盈利模式将面临挑战。因此,银行应该逐步减少利差收入在总收入或者在创造利润中所占的比重,同时,银行业应加快转型,努力开发非信贷资产和非贷款利差业务,通过资产结构和收入结构的转型,对冲利率化带来的影响。二是推进汇率市场化。2005年我国推进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北京市在建设世界城市的过程中,应努力借助境外旅游、投资、贸易等国际化发展先机,在汇率改革过程中,引领发展方向,成为人民币国际化、市场化的战略中心。三是加快人民币可兑换业务。从我国经济利益的诉求出发,在国内金融改革逐步深化的同时,适时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是我国经济崛起和金融战略的核心内容。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又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关键环节。北京作为国家首都,也是国际交流的集中地和中转地,这是一个巨大的优势,借助这一优势可以极好地开展人民币兑换业务,以便利化的服务让人民币国内外兑换常态化。
2.与新型城镇化推进相适应
在北京远郊区县的乡镇地区,金融体系不完善的现象随处可见。机构类型单一,业务简单,分布不均匀,甚至出现金融机构的空白地区,乡镇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机制,经营效率低下。金融机构类型少且功能单一,除了银行之外几乎没有信托、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即使是银行也多为信用社和储蓄所,多数大型国有银行在上市前为了经营利润都纷纷撤出乡镇市场,有些原以农村市场定位的大型银行也在布局上更加重视城市网点设置,忽视乡镇网点设置。不管从国际经验看,还是立足国内实际情况,北京的城镇化仍然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要走。与之相伴,相关的金融需求将是一个不断产生、持续释放的长期过程。既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打造开放、多元、协调和创新的综合性城镇化金融服务体系,弥补金融资源的不足,又要加快金融创新,创造性地破解城镇化融资中的制度瓶颈,规避城镇化过程中的金融抑制问题。
一是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民营性金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金融服务格局,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发展壮大地方股份制银行,加快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发展。同时积极引入民间资本,为北京市乡村地区的金融市场引入活力,为乡镇地区融资提供更加高效、安全、快捷、多元化的选择,为城镇经济主体提供个性化投融资和保险服务。
二是配套扶持政策。特别是在相关监管政策上采取差异化监管方式,对北京市一些偏远乡镇,特别是经济发展较为薄弱地区改制的金融机构,应从政府和监管两条线上给予资产或税收政策上的扶持和倾斜。积极鼓励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在乡镇建立具备完善功能的现代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平台机构,鼓励并推动其引入民间资本。
三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应大力培育和发展县域农业担保、评估、公证等中介机构,规范抵押、担保等中介收费;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农业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机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在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的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同时,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和融资产品,增加环境保护、居民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资金投入,努力提升城镇化的“软件”水平。四是推动京津冀金融产业协作。北京市远郊区县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靠近津、冀地区。
3.总结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就必须把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任务及其发展的重点,把握新型城镇化建设对金融发展的具体需求。
(一)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核心及其重点
党的十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赋予了城镇化新的内涵和定位,所谓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产城互动、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其内涵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因此,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核心在于使城镇化转型发展,就是要改变过去大规模造城、粗放的城市化发展模式,把重心从“城”转移到“人”上来,实现人的城镇化。重点任务则是有序推进农民的市民化和农业的现代化。就是要把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城镇功能完善,提升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适应城镇人口快速增加的需要,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管理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城镇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资源循环有效利用,优化城镇生态环境等。
(二)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对金融发展的新需求
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任务繁重,对金融资本的需求量更加庞大,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服务业发展、保障房及商品房建设、居民消费等多个重要领域,再加上产业转型与消费升级,其中蕴含着大量多元化的金融需求。第一,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大。提升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质量,需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发展的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因此,新型城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更注重城镇的生态基础设施,而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需求将大幅增加,尤其是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垃圾处理、公共绿地以及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更多可靠而有力的资金保障。第二,农民市民化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提升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质量,更加强调以人为本为核心,因而更注重实现人口的城镇化。而人口的城镇化包括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和城镇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根据2013年7月3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社科文献出版社在北京联合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的预测,未来中国需要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到2020年前和2030年前全国需要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总量将分别达到3.0亿和3.9亿。若按人均15万元计算,至少需要资金60万亿元,因而资金筹集方面的压力很大。因此,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金融既需要加大农业产业化支持,以便有更多的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也要加大农民到城市就业、创业的支持,促进农民向城市有序转移;同时,还要解决农民“融入”城市后,要享受到城镇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在保障房建设、教育、娱乐文化、生态保护等方面,从而对金融创新服务则提出了更高和更多需求。第三,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发展对金融需求不断增大。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新型城镇化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机制,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更有赖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加速发展和产业集聚不断加强,对金融的支持与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需求。目前,我国正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加速发展阶段,主导产业由传统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产业区域分布由沿海向内陆转移、产业布局由分散向集聚化发展,产业驱动由简单加工、技术模仿向以自主创新为主转变。在这种状况下,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建设、国内产业梯度转移以及技术创新等领域,对金融的需求明显增加;另一方面,在新型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更多的成长型企业,产业转移集聚不断加速等新特点,从而对金融创新发展,提供更多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新产品与新服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总之,要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资金需求来自许多个不同领域,需求量也是非常庞大的。
二、金融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尤其是“九五”以来,我国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我国城镇化率在2005年达到42.99%,而截至2013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3.7%,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在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金融的支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不同性质和类型的金融机构,一方面,通过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以及促进人口规模扩张和素质提高等渠道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在推进农村地区优化软硬件发展条件,为农村向城镇演进以及培育农村工业产业、积累未来城镇化发展动力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一)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动力机制的推进
城镇化的动力机制一般根据工业化的推动力量不同而区分为“市场拉动型”和“政府推动型”两种。在建国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使得城镇化和初期工业化基本依靠政府强力推动;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市场在城镇化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日益提升,金融对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来看,2004年至2013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一致,呈现不断扩大趋势,而且,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其中2004年为59028.19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83.75%,到2013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436527.7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97.64%。从2000—2012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构成(%)来分析,可以反映金融在城镇化建设所需资金方面的巨大作用从2000年开始,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和其他资金来源均处于下降趋势,只有自筹资金数额不断增加,2000占42.5%,到2011年达到65.56%,说明金融体系已成为中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外部资金的主要来源。
(二)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的推进作用
农业产业化是农村新型城镇化的直接动力。发达国家关于金融对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支持,是整个农业产业化过程的重要部分,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由农业政策性支持、合作性组织和商业银行体系为主的农业金融体系。我国的金融机构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的金融服务,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金投入量不断增加。信贷方面,各大商业银行制订了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信贷投向指引,统筹安排信贷资源,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关注城镇化进程中城镇功能提升、民生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涉及城市水务、燃气、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领域,医疗、教育、城市内部升级改造等民生领域,积极支持商业化运作能力较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化中农业养殖、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机械等细分行业优质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二是在网点建设方面。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农业银行,农商行,不断强化机构建设,把物理网点向地市和县域延伸。近年来,先后成立了区域分行和县域支行,多数省市金融机构出台制订了《关于推进县域支行发展的意见》,经营触角将进一步向县域延伸,使县域支行的布局更加完善,以增强县域支行市场竞争力,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三是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随着金融机构建设的展开,各金融机构不断推出相关产品和服务,向城镇和县域地区延伸。根据农村城镇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需求特点,各金融机构不断推出适合城镇经济发展的系列服务产品,优化审批流程,对不同类型的小企业,提供相对应产品组合包,以服务包的形式提供结算、贷款等相关服务,降低融资成本。农村信用社也以城镇化发展为契机,积极发展消费金融、社区金融,不断加大对农户联盟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推广力度;加大对农村二、三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升级。
三、提升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面临的金融困境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命脉,应在城镇化发展中发挥输血和造血的重要功能,充分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但是,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中,金融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撑力度远未达到应有水平,要提升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质量,仍面临如下金融困境。
(一)金融制度不完善的制约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从金融业发展来看,我国金融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从而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建设。首先,是利率制度。我国利率水平的决定权虽然正逐步放开,但还未完全交付市场。利率水平被长期压低,使债权方不断地补贴债务方,导致经济社会的两极分化,也就是金融抑制理论里所谓的“低利率分割经济”,从而成为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的一个主要诱因。其次,是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制度。就新型城镇化建设来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是金融业的龙头,它的县域支行不具备信贷发放的审批权,向上报批的程序降低了县域经济融资效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前期资金需求量较大,但由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运营主体(企业)缺乏明确的行业分类,导致城镇化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房地产市场调控和金融市场管制的约束。当项目运营主体在为城镇化项目寻求金融支持时,往往会受金融体制的约束,一方面,金融机构很难突破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条条框框来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另一方面,项目运营主体由于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要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最终导致金融机构无法为城镇化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再次,是民营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及其相关的法律制度。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看,民营中小金融机构将是国有金融机构的重要补充,民营金融机构应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扮演更重要的核心角色。而我国现有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体制,长期忽视民间资本的重要作用,对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化建设领域设置了许多障碍与歧视性条款,抑制了民间资本投资新型化建设的热情,导致政府财政压力在城镇化建设中不断加大的同时,大量的民间资本却游离于城镇化建设之外,形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与此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对农村地区和城镇地区存在的金融抑制、金融排斥、《物权法》规定集体所有土地不得抵押等制度问题,同样制约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
(二)融资模式限制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城镇化与工业化同步快速发展,所依靠的主要是投资,而投资依靠信贷、信贷依靠货币扩张。20世纪80年代主要依靠政府拨款与国企投资;90年代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国企投资;21世纪之后,虽然投融资体制和渠道迅速多元化,但主流渠道仍是上述融资模式。结果是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依然过度依赖银行信贷和政府投资。事实上,我国很多地方政府由于没有建立适应城镇化资金需求的多元化投融资市场机制,融资方式仍以银行贷款为主,很难满足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所需资金需求。由于金融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担保补偿机制缺失以及内在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以及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导致金融对医疗、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金融支持力度不足、服务水平不高,从而影响了城镇化的推进和协调发展。
(三)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制约新型城镇化质量的提升
健全的金融市场包含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应该能充分发挥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从而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的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不高,我国金融市场以银行业为主导,包括其他类型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等,相对于银行来说无论是规模上还是制度上都尚未发展成熟,权益性投融资市场长期无法发展壮大,货币和资本市场间又长期缺乏联动机制等问题,造成金融市场结构效率过低,不利于城镇化建设中各种融资形式配置金融资源效用的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一方面造成金融市场运行的低效率,从而影响要素资源的聚集,导致经济运行效率低下,抑制了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农民市民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不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借助市场的力量筹措资金,致使资金的缺口由政府负责,从而进一步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
四、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的金融创新重点
金融支持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提升,应致力于在金融制度的创新、投融资模式创新、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
(一)以利率市场化改革为核心的金融制度创新
完善的金融制度必须以利率市场化改革为核心,同时推进其他相关制度的改革,为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的提供制度保障。第一,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与贴息政策并举,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利率由市场决定,是提高资源优化配置、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深化的一个前提。发挥利率市场化矫正金融的市场功能,在合理的利率水平下对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实施贴息政策,真正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进而提升新型城镇化对建设质量。第二,根据具体情况下放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权。要针对不同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不同发展状况,区别对待,根据贷款规模和不良贷款比率,下放贷款审批权。第三,适度开放民营金融市场,使民营资本参与到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中来。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应该尽快在公共服务等领域明确建设标准、降低准入门槛,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此外,要完善与金融相关的法律制度。通过法律的完善来保护和开发城镇经济的潜在抵押担保资源,增加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抵押、担保、信用增进等资源。通过金融制度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即可找准定位、各司其职、协同发展。政策性银行在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中发挥先导作用,专门满足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需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挥主导作用,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及农产品结构调整等,并对确有需求潜力以及就业容量较大的城镇第三产业加大信贷投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城商行应发挥补充作用,在健全城镇功能和发展城镇社会服务中寻找商机。至于那些具备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升格为村镇银行,充分发挥它们贴近城镇和快速灵活等优势,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市场化机制下的投融资模式创新
在市场化机制主导下,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模式,就是要实施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合理分工、合理负担的公共财政体制。各级政府应重点引导大型企业投资,一些县域或新区建设可以直接交给大型企业,在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时,为企业转型提供新的出路。应重视股本融资,带动“金融招商”,利用资本杠杆撬动社会投资。政府还应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以部分机动财力做引导,面向社会募集组建“城镇化建设基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等,用私募基金等方式引导资金抱团投资,解决资本金问题。根据城镇的整体建设与产业发展规划形成“项目包”,以基金为依托,开展金融招商,联合社会各类金融机构组成金融要素包,建立联合投融资机制,以满足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所需的资金要求。民营资本应该成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营利性基础设施的重要力量,在一定时期内,外资也可以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灵活采用BOT、PPP等不同的项目融资方式,盘活社会资本。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除了BOT以外,还有BOO(建设-拥有-经营)、BTO(建设-转让-经营)、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等类似项目融资方式。此类融资方式能减少政府的财政投入,通过盘活社会资本来建设基础设施,尤其是在污水处理、公路建设等方面,可以为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资金需求提供良好的途径。
(三)以债券市场为主导的资本市场体系创新
相对于银行贷款,债券到期时间长,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和回报期长的特点相吻合,是更加适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融资方式。所以,要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就必需推动以债券市场为主导的资本市场体系创新。债券市场的创新,就是要根据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不同产业特点,进一步创新债券品种,包括国债、市政债、公司债、信用债、资产证券化等,应全力发展多层次、多品种、多主体、具备高度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债券市场,通过债券市场创新来盘活经济体系已经累积的巨大资产,提升资产收益和运用效率。通过发行30年、50年的长期国债或特别国债,以国债去购买或补偿农民土地,每年有固定收益,改变过于依赖征用土地推进城市建设的方式,让农民以土地参与城镇化建设,分享城镇化发展的收益。通过具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市政债,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提供规范、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推行市政债券后,政府就要主动接受债权人的约束与监督,一方面,可以迫使地方政府的行为更加理性化;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创建市政债券市场是城镇化过程中必需的金融基础要素,也是今后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通过资产证券化解决资产的流动性问题,分散风险。通过施行基础设施的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利用这种新型融资方式从更多的筹资渠道中筹集到大量的资金,以有效解决城镇化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促使建设者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缩短投资项目的回收期,通过调整资本市场结构把投资项目的风险降到最低。此外,还应该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工具创新力度。土地成功流转之后,农民进入城镇,就需要创造能够吸纳大量低水平劳动力的中小企业。政府需要改革监管政策,鼓励大型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鼓励发展多元化和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机构,鼓励多层次金融创新产品和融资工具为中小企业服务。
五、结语
新型城镇化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我国城镇化的实践经验,并对世界多元城镇化发展模式进行分析与借鉴后提出的。不同于传统城镇化主要依赖工业化、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和空间扩张、重城轻乡、粗放式用地和用能、主要依靠中心城市带动等方式,其基本内涵为: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新型城镇化规划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了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了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该规划宣告了我国城镇化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因此,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必须要以该规划为主要对象,认真解读其中“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与城建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章节内容。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如何发展城建档案工作
从城建档案工作与城镇化的关系来看,新型城镇化既是城建档案工作发展的机遇也是挑战,城建档案工作在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地发展的同时,必须要肩负起如何服务好新型城镇化这一重任。面对新型城镇化规划,我们既不能逐章逐节、巨细无遗地对应每一项城建档案工作来研究,也不能片面或断章取义地进行理解;只有通过宏观整体、有侧重点地结合城建档案工作实际进行研究,才能找出城建档案工作发展的途径。笔者认为,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建档案工作应当抓住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来发展。
(一)做好城建档案收集工作,服务城市建设城建档案包括勘测、规划、建设管理、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工程、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村镇建设、防灾工程、水利、地下管线等方面的档案,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工作是服务城市建设的基础。针对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提到的“严格建筑质量管理”一节,要特别加强建设工程档案收集工作,把好建设工程档案的审核验收关,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目前虽然很多城建档案部门的收集工作都已卓有成效,并且越来越规范化;但是还存在着收集的内容和种类不够齐全、接收的档案质量不高、档案进馆渠道不畅等一些问题,制约着馆藏的资源丰富和结构优化。为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收集工作,首先,要根据新型城镇化的需要,重新明确城建档案的归档范围,完善归档制度,保证各类档案收集完整、齐全;其次,要加强与规划建设部门的沟通协调,理顺档案移交进馆的各个环节,利用行政管理的强制力保证档案接收顺畅;再次,要积极主动地开展业务指导,特别对于那些重大建设工程和省市重点工程,业务指导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现场,实行全程跟踪指导,保证工程资料的质量;最后,要建立健全城建档案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档案收集过程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保证档案移交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完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动态管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在城市地下纵横交错,密如蛛网,是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明确提到“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这就要求科学建设和管理好城市地下管线网络。地下管线几乎每天都在变化着,不但种类繁、数量大,而且管线工程建设分布在各个不同的系统和部门。如果不摸清地下管线的铺设现状,将很容易因挖破管线而导致停水、断电、中断通讯,甚至燃气爆炸等事故的发生,这是在一个现代化城市里不应该看到的。因此,只有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与补测,对各权属单位的地下管线档案实行集中收集和统一管理,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地下管线档案的动态管理;才能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改造和维护提供科学的依据,以便达到缩短工期、节省资金、安全施工、方便维护等目的。
(三)加强城建声像档案工作,促进人文城市建设声像档案具有客观真实、形象生动、易于复制传播等特点,是以文字为记录手段、以纸张为载体的档案所不能替代的,尤其是在现代影像信息时代中,声像档案的地位越来越突显。城建声像档案以其独特的专门属性,在记录城市建设和发展变迁的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不少大中城市的城建档案馆通过加强声像档案工作,积极参与“城市记忆工程”项目,在记录城市历史风貌与现状、弘扬和保护历史文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促进人文城市建设,城建声像档案需要加强三方面的工作。其一,拍摄城市现状风貌,对城市现存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城市在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建筑、园林和绿化等方面的建设现状展开拍摄,用影像记录人文历史,留住城市记忆。其二,向社会广泛征集城市老照片和历史音像资料,主动走访一些年老的干部、专家、艺人、摄影师和收藏家,动员其参与征集或捐赠活动,以此丰富城市历史声像档案的馆藏。其三,在做好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城建声像档案编研工作,通过编制画册、摄制专题片、举办展览等各种形式,发掘和宣传城市人文历史和地方特色文化。
(四)建设数字城建档案馆,助力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一样,智慧城市是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推动新型城市建设”的内容之一,智慧城市建设要求统筹城市发展的各种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数字城建档案馆是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城建档案数字资源库,通过高速网络及数据互操作技术,实现数据共享,并建立城建信息服务平台,为城市提供信息支撑、保障和服务的应用系统。它既是城建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又是智慧城市的必然要求。目前,大连、上海、杭州、广州、珠海等地早已开展数字城建档案馆项目的建设工作。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包括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的制定、数据建设、应用系统开发等方面的内容,任务艰巨,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城建档案馆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尽早规划,先逐步解决当前在馆藏档案数字化、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档案信息网站优化、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等方面存在的基础问题,再进行更深层次的建设。此外,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还应结合城建档案编研工作,充分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支持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城市环境保护智能化、住宅小区智能化、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城市建设管理智能化、城市生态建设或改造虚拟现实等,全面服务新型城镇化。
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要“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边界”;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公报》提出“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2014年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要求“严格控制城市边界无序扩张”。城市学对城市边界的划分多种多样,其中两种划分方式影响最大:一是将其分为行政边界(由区域行政区划而进行的划分)与功能边界(由区域社会、经济与交通功能而进行的划分);二是将其划分为由土地、劳动、资本等有形资源决定的规模边界(有形边界)与由知识等无形资源决定的能力边界(无形边界)③。上述两种划分各有其标准,但又在关于“边界”的基本看法上趋向一致,即都强调了城市边界的防御、隔离意义。这种对城市边界隔离性的强调,意在明确不同城市所据有资源的归属性与不可侵占性,其实正是城市资本扩张属性的表达,其所指向的是“城城”边界。与主张隔离的边界观相对,丹麦建筑师扬•盖尔对城市空间中的边界进行了新的二元区分,即刚性边界与柔性边界。所谓刚性边界是指以通透性较差的实体结构为界,以防御和隔离为主,不利于人们交流和停留的界限;柔性边界则相反,它强调包容、贯通和内外的交流,吸引人们驻足和交流①。从刚性边界与柔性边界的区分着眼,前述两种二元区分其实都可以归为刚性边界,而柔性边界则提示我们去领悟关于边界的另一种内涵,即因为边界的存在而引起的交流与沟通,扬•盖尔将之称为“边界效应”②。中国新型城镇化决策中的城市边界是隔离性边界还是沟通性边界?作为与资本扩张模式相对立的模式建构,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在于推动“城乡”关系、超越“城城”关系,破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规避区域内城与城之间的资本竞争,促进城市发展与乡土资源间的良性互动。在此意义上,中国新型城镇化决策中城市边界的提出应同时包含隔离与沟通双重意义:一方面,城市边界的提出是对由资本城市所形成的“城城”关系的隔离;另一方面,城市边界的提出又是对城市与乡村强化沟通的促动。城市边界引动的城乡沟通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区域资本结构上,城市边界的提出意味着对乡村社会资本权利的确认,遏制城市对乡村资本的无限吞占,以此使城市与乡村在资本对等基础上实现良性流动。在中国新型城镇化政策的落实中,资本的城市边界问题主要就是农村土地资本流转的问题;在资本城市的扩张模式中,城市占地成为其资本增殖的重要来源,而新型城镇化决策明显强调土地资本的权利归属,这将为乡土社会拥有与城市资本相抗衡的资本权利提供保障。
第二,在区域社会建设上,城市边界的提出意味着在区域范围内为“城市人”与“乡下人”共在的社会实现了正名。在资本城市的扩张模式中,城乡结合部往往被视为城市的“边缘”地带而多遭诟病,治安混乱、身份模糊、功能错位是城市管理主体对之常有的指责,但诸般指责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对乡民群体而言,城乡结合部恰是其融入城市的自我调适带,这种自我调适带的缺乏将使城市化进程在根本上无法进行。城乡结合部就是城市与乡村的社会边界。扬•盖尔指出,人们总是喜欢在边界区域逗留,这主要是因为处于空间的边缘为观察空间提供了最佳的条件③。因此,城乡结合部作为城市与乡村的社会边界,“城市人”与“乡下人”的身份可自由转变,身份既已明确的“城市人”与“乡下人”可和谐相处、积极交流,呈现为一种可贵的社会共在形态。这种共在形态是几乎所有文明中城市化进程的实然存在,城市边界的提出,使原先被隐没、污名化的社会存在得以正名。
第三,在区域空间结构上,城市边界的提出使区域范围的“廊道空间”呈现出来。空间是城市的首要要素。在资本城市的扩张模式中,城乡间空间仅是作为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资源通道,其社会属性、人文传统与地方认同统统被抹平,城乡冲突也正是隐藏在这种城乡间空间的去意义化上。然而,城乡间空间在根本上是无法完全被抹除意义的。城乡间空间是人群流动的空间,城乡间的迁徙不管对“乡下人”还是对“城里人”来说都是典型的社会“脱序”④行为。城乡间空间不仅仅是一个物质存在的事实,也是人们在城市往还的社会“脱序”行为中所营造出来的人文空间。这种人文空间因其流动性成为区域范围内的“文化廊道”⑤;在资本城市的扩张版图中,城乡往还所形成的“廊道空间”是纯然物质性的,只有将其置于城市边界框架中审视时,城乡间人群流动所产生的空间生产意义才得以呈现出来。
进而言之,城市边界所引动的城乡间交流还仅只是其表层效应,城乡间交流的活跃化最终引致中国城市发展模式的本土回归。城乡间活跃的沟通将使城市发展落地生根,“城市”成为人们在城乡间的活跃交流中汇聚其地方性认同的特殊“地方”。所谓“地方”即是承载人们普遍认同感的处所。在人类广泛定居的时代,“地方”认同的前提与结果是人们自我封闭的生活状态。进入现代社会,资本的流通本性破坏了人们的“栖居”之地,也同时将人们对“地方”认同的需求空前激发起来。越是在动荡失居的中心,这种“地方”认同意识越强,这使得现代社会中“地方”认同发生最强烈的处所既不是在乡土社会,也不是在社会归属相对稳定的城市中心。“城市作为地方”源于城乡间的活跃交流。这种交流的经济基础是城市与村落间的资本交换,以此形成了城乡间相对恒定的空间廊道;在此空间廊道中,人群、资本与其他要素的流动产生了本区域中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交往,并由此产生了群体的信仰认同。
二、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文化城市”正名
“城市作为地方”,对城市地方性传统的集体自觉构成了文化城市的内涵。“文化城市”或“人文城市”,作为一种城市发展模式,它强调以文化创造与人文价值导引城市的发展。然而,“文化城市”作为一种城市发展模式,自身却包含矛盾,这种矛盾与“文化”在社会整体结构中的复杂性相关。有学者对“文化城市”进行了界定,指出:“文化城市本质上是种不同于‘政治城市’、‘经济城市’的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其核心是以文化资源为客观生产对象,以审美机能为主体劳动条件,以文化创意、艺术设计、景观创造等为中介与过程,以适合人的审美生存与全面发展的社会空间为目标的城市理念与形态”①。论者不仅仅肯定了文化优先,更突出了文化本身的“生产”属性,突出了城市文化的“资本”命题。大卫•哈维考察了全球资本主义的运作逻辑,揭示出全球资本实现自我增殖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通过空间垄断而创造空间资本增殖的“垄断地租”。“垄断地租”的要义在于创造有特色的增殖空间,大卫•哈维指出,在资本运作逻辑中,“文化”是使空间特色化的绝佳方式②。那么,如何真正实现城市整体结构中“文化”相对于“资本”的独立性呢?通过“垄断地租”这一强大的空间经济工具,资本城市将发生在城市封闭体系中的一切都转化成了为其供给营养的资源。因此,要真正实现“文化”与“资本”博弈的胜利,最重要的是打破城市自身的封闭性。这种城市封闭性体现为双重形态,一是城市单体造成的城市封闭,二是城市单体与单体联合而造成的城市封闭(资本城市意义上的“城市群”)。打破城市的封闭性,破除资本城市的“垄断地租”阴谋,不仅要破除单体城市的封闭幻象,更要打破表面开放、实际封闭的城市群封闭体。所以,城市真正的开放,应是城市对乡土社会的开放。
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是指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在发展规划、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体制机制、推进工作等领域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破除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相互脱节的“两张皮”现象,达到城市格局与智慧产业布局有效对接,城镇服务体系与智慧应用体系优化匹配,城市基础设施与智慧设施网络有机结合,使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智慧城建设紧密融合,城市化与信息化互为动力,促进两者互动协调发展。具体而言,其内涵要求包括四个层面:其一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规划等要与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相匹配、相对接;其二是智慧产业发展与城市产业的规划、布局、特色等相互协调;其三是智慧城市建设基础设施与城市空间、功能、发展结构等相融合,两者相互支撑;其四是智慧城市应用系统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统筹谋划与推进。
二、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宁波深化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必须从完善功能体系、优化空间格局、畅通交通网络、提升品质特色、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城乡一体等方面全面统筹整体推进。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就是要在城市建设中融入智慧产业、管理、应用、文化等因子,从而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一方面,依托主城区边缘设立智慧产业园区或在远郊打造独立智慧新城,是拉开城市框架的有效路径;另一方面,强化在城市建设、管理中智慧基础设施、智慧应用系统的融合,是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的重要路径。
(二)有利于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无论是构建智慧产业园区,还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着力提升智慧元素,对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智慧产业园区作为智慧产业的集聚区,为智慧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为园区内中小企业、创新企业提供场地、技术、资金、孵化等专业支持和服务,从而有利于智慧产业快速发展及相关企业做大做强。在城市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提升智慧化水平,为智慧产品、服务、应用系统等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商机,对于加快智慧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也十分重要。
(三)有利于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是改善民生、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客观需要。在城镇化建设中,着力加强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资源的整合共享,可以让居民更方便地使用信息网络及相关资源;强化交通、医疗、教育、文化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智慧应用体系建设,可以让居民享受到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在城市管理中推进社会治安监控体系、灾难预警体系、应急体系等系统建设,可以大大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三、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的模式借鉴
(一)智慧新城建设型
案例:广东省惠州市是科技部和标准委批准的首批20个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近年来着力打造的潼湖新城是一个典型的智慧新城。新城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规划了留学人员创业园、高校创新园、国际科技合作园、工业设计园、大企业研发中心和科技与金融服务中心,以及相配套的商务区、智慧生活示范区、三网融合智能化小区,突出强化“产、城、人”的深度融合,目标是打造成为智慧产城融合、智慧技术集成、智慧产业发展、智慧服务惠民的美丽城市。
(二)旧城智慧改造型
案例:近年来,四川省南充市投入巨资启动了规模最大的旧城改造,在此过程中把智慧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融合放在突出位置。从无线网的覆盖面来看,经过改造后的南充老城智慧基础设施在全省名列前茅,同时大力推进智慧政务、智慧产业、智慧民生三大工程建设,加快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物流等一批成熟的智慧应用项目,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功能快速提升,城市管理更加智能。
(三)智慧城镇建设型
案例:上海浦东新区周浦镇是中国智慧城镇创新示范单位,将“智慧城市、智慧产业、智慧科学”的概念引入城镇建设管理,目前已实现百兆家庭宽带接入和无线网络全覆盖,大力推进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电网等高新技术在节能降耗、清洁能源、城市安防、智能交通、医疗服务和智慧社区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基本建成了百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智慧商务区和智慧产业区,以“数字惠民”大大提升了周浦居民智能生活环境的水平。
(四)智慧社区创建型
案例: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社区的智慧社区建设始于2012年,组建了智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规划,建立了“智慧社区信息发展中心”和“智慧社区市民体验馆”,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列为市、区两级智慧社区首批试点单位。建设重点包括社区管理、公共服务、智慧商圈、人文精神等四大板块,具体可以概括为“一库(民情档案综合信息库)、一卡(智能炫卡)、两平台(社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多系统(以平台为基础开发的各类具体的应用系统)”。
(五)智慧产业园区拓展型
案例:目前我国有30多个国家级高新区正在有序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其中江苏省无锡市的T-Park是智慧产业发展与园区城市建设共同发展的典范。与传统工业园、开发区不同,T-Park是一个智慧产业和生活融合区域,园区规划时就不仅包括了智慧产业发展内容,还包括了园区开发建设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内容,不仅有发达、完善的智慧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更有便捷、优化的创业服务链,是一个不仅宜业而且宜居的大“社区”。
(六)重点开发区智慧提升型
案例:2012年,武汉开发区启动智慧产城一体化战略,委托北京泛华集团对“智慧城”、“生态城”进行总体规划并对重点核心区进行城市设计,规划面积84.7平方公里,重点打造11大功能片区,其中最核心的是“智慧城公共服务片区”,重点建设企业服务中心、智慧展示中心、综合数据中心、特色商区、川江池智慧公园、专家公寓和智慧社区等项目,着力创建国际化智慧城示范区和慢生活休闲体验区,打造智慧产业与公共服务完美融合的城市名片。
(七)都市功能区整体智慧化开发型
案例:南京将建邺区江心洲整体智慧化开发,成为智慧功能区建设的经典案例。江心洲是长江沿线各大城市中唯一位于主城范围、区位优越、环境优美的江中洲岛,面积15平方公里。南京市政府与战略合作者对该岛进行整体开发,突出以生态、低碳、智慧产业为主导,着力建设科技研发、创意智慧和高端总部高度聚集的国际化智慧产业园区,以及生态旅游、文化创意、商务休闲、生态居住等功能相互交融的国际化低碳智慧岛。
(八)智慧城市综合体带动型
案例:绿地集团以纽约曼哈顿的全智能建筑为模板,在合肥全力建设一个智慧城市综合体示范点。该综合体将立足城市建设的最前沿,把最先进的规划理念、智能技术运用到项目中,打造面向未来的科技智能建筑,搭建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增值平台。在这个智慧综合体中,每一个建筑及信息、设施、设备都是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的生态链条,建成之后,智慧办公、智慧商贸、智慧物业管理等都将成为现实。
四、宁波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宁波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总体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及智慧城市建设综合试点,并在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一是城市建设中智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大力实施“光网城市”和“无线城市”等工程,加强基础资源数据库和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中的“智慧因子”不断增强。二是城市管理运营中智慧应用系统效用发挥更加明显。智慧城管、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教育等试点项目进展顺利,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智慧产业园区的城市功能不断拓展。着力发展软件、信息、智慧制造等智慧产业,重点推进宁波杭州湾新区的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宁波国家高新区的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两大试点区域建设。四是智慧功能区块开发积极探索。比如鄞州下应区块“智慧城”完成规划设计,海曙、江北等地“智慧社区”建设成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宁波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尚处于自发性的初级发展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在思想理念上认识不够。比如新近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决定》中尽管提到了要“坚持智慧管理”、“加快智慧基础设施建设”等,但是没有明确提出深化两者融合问题。二是在规划制定上缺乏沟通衔接。城市产业规划、国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与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衔接程度不够高,规划制定过程中缺乏沟通对接,规划之间“两张皮”现象突出。三是在工作推进上缺少协调融合。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分别由不同的部门主管,分管市领导也不同,这也导致在工作中难以做到深度融合、互动协调。
五、推进宁波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的对策思路
(一)加强对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工作融合
一是要深化认识。通过理论宣传、政策引导,进一步加深全市上下对提升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水平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把融合理念贯穿到各地各部门推进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的实际工作中。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体系的对接。目前宁波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领导机构分别是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这两个领导机构尤其是牵头单位的对接,建立协商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两者融合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三是要加强工作推进对接。比如在推动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中,要与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相一致;在推动卫星城、中心镇建设时,要与智慧城镇建设相融合;在推动老城改造、新城建设过程中,要与智慧社区、智慧综合体建设等相匹配,等等。
(二)加强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规划融合
一是要促进规划对接。积极探索“多规合一”,建立开放式的规划编制程序,由规划部门召集发改、经信、建设、国土等部门共同修订和完善相关规划,促进城镇化规划、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与国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有机对接。二是要适时制定出台专项规划。制定出台提升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水平的专项规划,建立规划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规划监管和协调机制。三是要制定出台行动纲要。研究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行动纲要,明确阶段性实施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实施主体和各项保障措施。
(三)强化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的产业融合
一是要加快发展智慧制造业。结合宁波实际,着重发展智能家电、智能电表、数控设备、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智慧装备产业,以及移动通信数据中心、金融数据处理中心、国际物流数据处理中心、重点产品和资源数据中心等网络数据产业。二是要加快发展智慧服务业。重点发展软件研发、智慧物流、智慧贸易、智慧旅游、智慧健康、文化创业、工业设计、科技服务等高端智慧服务业,大力引进和发展智慧总部经济。三是要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依托各类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加快建设“精准农业”信息系统,着力打造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
(四)强化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融合
一是要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光纤到户、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第三代、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全面推进无线城市建设。二是要加快建设智慧市政基础设施体系。近期要重点加快推进城市智慧交通体系、水务管理、污染治理、能源管理、园林旅游等市政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感知化建设。三是要加快建设智慧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智慧技术在教育、医疗、文化、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应用,加快开展智慧学校、智慧医院、智慧图书馆、智慧政务等试点。
(五)强化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体制融合
一是要强化管理融合。进一步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监控、灾难预警、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监测、口岸疫情预警等信息系统,提升城市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二是要强化体制机制统筹。在开发建设方面,理顺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体制,统筹确定开发时序、重点,强化重点项目、重点区块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在投融资方面,着力于建立完善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综合平衡机制、资源资产盘活机制、投入产出与回报机制、重大项目共建共享机制等。在督查考核机制方面,统筹构建两项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协同开展目标进度监测评估等。三是要强化政策法规统筹。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制度规则、实施细则等方面的衔接,强化财政投入政策、土地保障政策、人才政策等方面的统筹协调。
(六)加快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的平台建设
(一)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起步较晚,但是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十分惊人。1978~2013年,中国城镇化水平由17.92%提高到53.73%,城镇人口由17245万人增长到73111万人,35年间城镇人口增加了55866万人。城镇人口的不断增长,必然会将生存发展的需求转化为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引发一系列失调问题,城市的生态系统逐渐超出负荷,由此产生的城市生产、生活垃圾、工业“三废”排放量剧增给原本就脆弱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带来巨大的压力。例如,上海已出现标志气候恶化的“五岛”效应;北京人口密度颇大,高层住宅过多,城市上空空气流动受阻,产生热岛效应,严重影响了环境质量。此,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是导致资源环境承载力超载的一大因素。
(二)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承载力呈现出超载的现象,与我国之前所采取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有很大的关系。首先,割裂了城市系统内物质流动网络关系。在传统工业时代,城市经济发展模式是线性的,这种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开采与消耗为前提,各产业之间少有联系,资源利用率较低,并且各环节产生大量的“废弃物”进入自然环境。同时,工业文明推行生产第一和高消费战略,形成“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污染”的发展范式,我国很多城市在工业化进程中都采用了这种范式。传统线性经济发展模式割裂了城市系统内部产业生态系统,造成了物质流动的单向性,其后果就是资源的严重浪费以及生产、生活垃圾的大量产生。其次,城市规模盲目扩大。城市规模适当合理,才能体现城市综合效益。但是,我国很多地区盲目追求城市规模的扩大,忽视了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如,地方政府决策失误,满足投资商的不合理要求,在河流上游布局污染工业,给当地环境带来严重污染;大规模建设工业园,盲目求大,既造成了土地资源和资金的浪费,而且由于工业园过于分散,不利于工业“三废”的处理,造成了环境污染。
(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大多数法律法规都是政策性的,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不足以成为执法部门执法的依据。这就使得很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人或单位,因缺乏具体的量刑标准使得他们逃脱了法律的惩罚,因而无法有效地遏制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一些从事环境保护的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是从其他管理部门和技术岗位上调过来的,难以胜任专业性的环境管理工作。
二、新型城镇化中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对策
(一)科学推进城镇化建设城镇化是长期性的过程,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不能急于求成,盲目扩大城市规模,应当与当地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逐步提高,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都得到了明显的发展,这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扎实的基础,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以及向非农业转移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一般倾向于大中型城市,据估算,到2020年,我国需要转移的农村人口将会超过2亿,仅仅依靠大中型城市来吸纳这部分人口是不现实的,会给当地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带来严峻的考验。因此,我国的城镇化必须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之路。
(二)制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镇化发展战略由于以往所采用的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给资源环境承载力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在今后的城镇化建设中必须摒弃这种发展模式,取而代之的将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战略。首先,需要改变城市物质流动的单向性,建立城市内物质流动的循环网络,促进城市工业生产由线性经济走向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使用的生态效率,减少污染的产生;其次,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体系,这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节约能源,降低汽车尾气排放量及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要举措;再次,采用城市经济发展的效益模式。以往我国城镇化建设一直坚持的是效率模式,这种模式以追求经济发展的高速度为导向,以GDP增长率作为衡量的标准,忽视了我国当前的具体国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以及环境的破坏,因此,必须尽快摒弃城市经济发展的效率模式,采取效益模式,追求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
一、乡村文化的内涵与现状
(一)乡村文化的内涵
所谓乡村文化,是源于乡土并依存于乡土的文化,具有很强的在地性和乡土性,具体而言是存活于乡村田间地头,以活态形式存在于乡村民众日常生活之中,体现村民生活方式和精神意识的文化。
(二)乡村文化的现状
随着城镇化的进一步加快,一些农村地区大拆大建,照搬照抄城市小区的模式建设新农村,导致乡土特色和乡土文化的流失。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同样使得乡村文化以惊人的速度衰落,当代媒体的渗透和经济二元结构的变化,使得原本以乡村文化为载体,以淳朴、善良、亲情和伦常为核心的生存价值理念以及乡土意识和传统的价值观念等优秀的传统文化思想、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都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因此,保护乡村文化刻不容缓。
二、乡村文化衰落的原因分析
(一)城乡差距大,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较低
导致乡村文化流失严重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人口就被分为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城乡分割,城镇人口居民在医疗、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就比农村人口拥有更多的权利,城镇居民比起农村人口有着更加优越的基本生活条件,精神文化也相对丰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相对滞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相差甚远,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要求还不适应.在新农村建设、乡一体化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乡村进一步发生了巨变,乡村文化进一步受到了冲击。
(二)地方政府对乡村文化的重视不够
1、政策制度制定中对乡村文化的安排不足。《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体现了高度的传统文化自觉,但是这些描述只是倡导在城乡建设中要加入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并没有在保护乡村文化,乃至农村文化建设上提出一些实质性的措施,没有制定一些规划性的政策。
2、决策咨询中缺少人文学科学者的参与。从中央层面到地方各级政府召集的有关新型城镇化的决策咨询、规划设计或者研讨会议上,能够进入决策者视野的大多是经济学领域的学者,很少看到人文学科学者的身影。
3、政府对乡村文化的财政投入较少。资金是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基础,只有建立一个可靠的资金保障体系,才能提供稳定的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没有资金的支持,乡村文化就难以得到保护与传承。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村民的社会价值观改变
1、农村基层文化队伍薄弱,人员短缺,素质偏低。农村基层文化队伍工作人员中拥有高级、中级职称的人少之又少,绝大部分只有初级职称。基层文化干部的专业理论素质偏低,懂乡村文化,民俗音乐知识的公务人员也较少,导致在乡村文化保护过程中难以提出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乡村文化活动也难以展开,使乡村村民更是对乡村文化失去兴趣。
2、乡村村民保护当地乡村文化的意识淡薄。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村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重要变化。人际交往中的情感性原则被利益性原则取代,进一步加深了农村传统风俗的危机,许多民俗仪式,如各类手工制作(脸谱,木版年画,剪纸等)乡间技艺绝活,山曲民歌等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再也找不到传承的对象那些在老一辈村民眼中视为珍宝的文化遗址,民间风俗,手工技艺,被新一代年轻人看成对封建愚昧的附庸。乡村世俗化动摇了传统乡村共同体的价值基础,传统乡村文化的保护在价值观念上面临着巨大威胁。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保护乡村文化的路径选择
(一)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乡村文化流失的一个其中原因就是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导致乡村村民进城务工。各级政府要通过一定的产权保护和制度激励,保护乡村文化,为市场,社会力量提供乡村文化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可以提供资助补贴、减免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各种非盈利组织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使更多的乡村精英能留在乡村,为乡村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出谋划策。
(二)建立和健全政府保护乡村文化的措施
1、多领域学者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中,保护乡村文化。首先,政府应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进度,规划者要改变政绩观,不能一味追求农村城镇化的速度,而忽视乡村文化的保护。其次,要制定好新型城镇化的规划,在制定的过程中要加大人文科学学者的参与程度。最后,加快进行乡村建筑遗产的全面调查和评估“乡村建筑是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经验的真实写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进行城镇建设拆迁前及时做好调查,测绘,评估和保护规划工作,对具有较高价值的村落应实行紧急保护,并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2、地方政府要引导农民就地市民化,留住乡村文化的根基。首先,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是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内容,在农村居住环境改造中不仅要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特色”的原则,也要立足区域文化特点,使农耕文化底脉的传承与现代生活方式之间现实合理衔接。其次,农民市民化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农民文化素养的提高“真正的市民化农民应该具备相对比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观念等”。提升农民素质不能靠简单地压制传统农耕文化的发展,而应该在保留地方特色的基础上进行适度的改造。
3、建立支持乡村文化健康发展的财政税收及金融政策体系。首先,政府应当通过财政政策,加大对乡村文化产品产业链的支持力度。其次,完善针对乡村文化的税收机制,促进乡村文化发展,传承传统文化。最后,政府还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贴息等金融手段,促进金融资金支持乡村文化的发展,开发各类优势文化资源,传承有意义有价值的乡村文化。
4、重塑乡村村民的社会价值体系,提升村民与村干部的文化自觉。重塑村民的社会价值观,政府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乡村文化宣传与发展的资金投入。当地政府要多方吸引人才,大力培养构建乡村文化方面的人才,逐步提高队伍的政体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乡村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要提升村民的文化自觉,首先,要加强村民对乡村文化的认同感。再次,注重创新乡村文化繁荣。最后,以城乡互动为重要途径,积极建立城乡文化互补机制。乡村文化要在能够保持自身特色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城市文化中的合理因素。同时,在乡村和城市文化的互动过程中,乡村文化也能汲取乡村文化的民俗气质,削减自身文化的糟粕。
结语: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曾说过:“世纪影响世界进程和改善世界面貌的有两件事,其中就有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在乡村文化建设中要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按照市场运行机制搞好文化产业化的发展规划,培养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从而实现乡村文化的深度产业化发展,同时,提升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文化资源的关联度,用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随着城镇化和乡村建设的深度发展,乡村文化重构已经是中国社会转型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 龙海兴,曾伏秋等.农村公共服务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
内容摘要:我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的出台,对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新型城镇化对商贸流通服务发展,存在着直接与间接性的作用机理,有助于商贸流通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通过分析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现状,分析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商贸流通服务体系构建二者间的关联,并提出构建商贸流通服务体系的策略,将有助于在经济新常态发展路径下,加快我国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商贸流通 服务体系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面临着经济转型发展需求,新型城镇化发展所带动的刺激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加重要。作为服务业的主要部分,商贸流通服务体系构建,能够涵盖餐饮业、仓储业以及交通运输等与商品流通相关的活动,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充分释放消费需求。近年来,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下,我国商贸流通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村与城镇的融合性发展,导致城乡差距逐渐减小,促进了城乡消费的提升。201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达30万亿元,同比增长十分之一。基于新型城镇化背景研究商贸流通服务体系构建,有助于促进我国流通市场的现代化转型与发展,通过协调城乡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进而推动我国商贸流通产业的优化与结构升级,最终实现我国扩大内需的经济发展战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商贸流通服务发展进程及现状
(一)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
随着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正式出台,我国首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名单公布,我国正式步入新型城镇化发展阶段。如图1所示,在国家发展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双重推动下,我国城镇化比例从36.22%上升到56.10%,年均增长率为1.24%。但从我国城镇化的内部发展状况来看,则存在较大的不均衡性。在我国东部地区以及一些省会城市,其城镇化的发展水平整体较高。一些中西部小城镇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则较为滞后。城镇化发展的差异性一方面与城镇发展的必然规律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中小城市的基础流通业不发达有关。
根据《2015-2020年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路径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大陆人口总量已经超过13亿人,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710多万人,其中常住城镇人口将近75000万人,约为总人口的55%。1978-2014年间我国城镇常住居民数量从最初的1.7亿上升到7.5亿,城镇化比率从18%上升到55%。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再次公布第二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具体包括59个城市地区,并主要致力于中小城市的培育与绿色智能城镇发展,以及农民融入城市和产城融合等方面。加快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建设,一方面符合我国产业升级转型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稳定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商贸流通服务发展现状
如表1、圖2所示,我国GDP总量和商贸流通服务产业总额均不断攀升,2015年GDP总量是2004年的4.23倍,商贸流通服务产业总额增长接近八倍。从行业发展角度而言,规模以上流通企业数量也在不断提升,增加了66家之多。从增长比例来看,全社会商贸流通服务产业总额的增长比,明显优于GDP总量。我国商贸流通业的迅速发展,主要受益于宏观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社会对流通业的需求量和需求层次。
如表2所示,在城乡商贸流通额方面,农村商贸流通业总额与城市商贸流通业总额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虽然近年来农村商贸流通业总额不断攀升,但是与城市商贸流通业总额的差距巨大。根据调查了解与文献资料的整理发展,我国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体系的发展,也明显落后于城市地区,需要通过不断构建双向协调发展的城乡商贸流通服务体系,才更有助于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商贸流通服务发展的作用机理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将有助于改变居民消费习惯与消费结构,进而为商贸流通业的组织结构带来本质改变,带动商贸流通服务体系的现代化发展与构建。当前居民消费需求呈现个性化与多样化发展需求,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力将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中得到释放,进而促使农村商贸流通市场得到转型升级发展机遇。
(一)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商贸流通业的直接性作用
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中,透过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需求也将不断提升,对产品的品质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家用电器与耐用品等产品消费环节,城镇居民更加注重产品的售后服务品质,这将有助于推动商贸流通服务体系的构建。与此同时,城乡双向商贸流通的互动发展,将有助于整合商贸流通系统的供应链资源,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商贸流通产业链条及相关产业带来发展动力,有助于推动商贸流通体系的现代化发展。随着人口数量与消费规模的不断增加,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商贸流通的经营模式将获得创新发展,通过流通业态模式的市场化发展,才更有利于加快城镇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方式与消费结构的转变,将带动商贸流通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多样化发展,迎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二)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商贸流通业的间接性作用
1.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耦合发展研究
2.山区城镇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方法及应用——以云南省德宏州为例
3.长江经济带沿江小城镇建设研究——基于湖北省沿江城镇调查数据的分析
4.中国城镇建设用地投入效率的空间分异研究
5.青海省2000-2008年间城镇建设用地变化及驱动力分析
6.中国城镇建设用地投入非协调性的动态演变研究
7.中国城镇建设用地投入效益研究
8.中国城镇建设用地经济密度的区位差异及影响因素——基于27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分析
9.大力发展城市设计,提高城镇建设水平
10.平谷区城镇建设用地生态经济适宜性评价方法
11.基于GIS和DEA的三峡库区城镇建设用地变化与效益评价
12.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与小城镇建设
13.国内外小城镇建设理论与实践分析
14.中国城镇化的质量问题和健康发展
15.城镇建设用地经济密度时空分异的实证分析
16.九龙江流域城镇建设用地与河流水质关系研究
17.基于RBF神经网络的成都市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预测
18.天津市“宅基地换房示范小城镇”建设模式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19.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留住乡愁”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20.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小城镇“四态合一”规划建设——以成都崇州市道明镇总体规划为例
21.旅游发展与城镇建设耦合协调研究——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
22.珠江三角洲城镇建设用地增长分析
23.江苏省城镇建设用地扩展时空格局演化——基于1993、1998、2003年度夜间灯光数据的分析
24.南通市城镇建设用地扩展时空特征分析及模拟
25.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以马鞍山市为例
26.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海南省新型城镇化模式研究
27.和谐之城:德国小城镇建设经验与启示
28.基于RS与GIS的无锡市城镇建设用地扩展时空特征分析
29.湘江流域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失调程度及特征研究
30.基于空间开发适宜性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配置——以海安县为例
31.土地城镇化及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32.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3.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34.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研究——基于MCR面特征提取
35.基于GIS和景观生态学的西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扩展研究——以宝鸡市中心城区为例
36.政府主导型城镇化的发展困境——Y示范区小城镇建设兼与小城镇理论对话
37.德国、美国、澳大利亚与日本小城镇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38.基于DEA模型优化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预测——以皖江城市带为例
39.城镇建设用地生态适宜性评价研究——以重庆市荣昌县为例
40.基于景观生态学的山地小城镇建设规划——以重庆柳荫镇为例
41.基于GIS的西安市城镇建设用地扩展研究
42.借鉴国外城镇化经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对策思考
43.贵州省城镇建设用地扩展的时空演变特征
44.江苏省城镇建设用地扩展实证分析
45.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支持
46.天津小城镇建设的“华明模式”评析
47.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比较借鉴
48.国外小城镇建设经验、教训对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村镇建设的启示
49.城镇建设用地效率时空分异研究——以青岛为例
50.城镇建设用地预测方法研究
51.城镇化建设资金规模及土地财政改革——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财政代偿机制研究评述
52.以小城镇建设为基点促进新农村建设发展——以武汉市汉南区新农村建设规划为例
53.城镇建设用地预测方法新探——以重庆市渝北区为例
54.吉林省低碳小城镇建设思考
55.三江平原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区域城镇化的影响
56.城镇化建设中的投融资机制研究——以陕西30个重点示范镇建设为例
57.城镇建设用地扩展类型的空间识别及其意义
58.国外小城镇建设模式探究
59.我国小城镇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60.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小城镇建设研究
61.基于DMSP/OLS夜间灯光数据提取城镇建设用地的邻域分析法
62.国外小城镇建设经验探讨
63.国外典型生态型城镇建设模式及政策借鉴
64.广佛都市区道路网络与城镇建设用地间的影响分析
65.新型城镇化与城镇建设税制改革
66.中国新型城镇化村镇建设格局研究
67.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释放技术研究——以兰州市为例
68.城镇化建设与基层治理体制转型——基于中西部城镇化建设的实证分析
69.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模式——以重庆市为例
70.以法律引领和推进生态城(镇)建设
71.西南地区新型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对策
72.湖南省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
73.中国城镇建设用地投入的非协调性研究
74.农产品加工产业聚集与小城镇建设
75.湖北省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化率及其影响因素
76.城镇规划导向下城镇建设用地空间拓展研究
77.地理国情监测框架的探索与实践——以城镇建设进程监测系统为例
78.基于GIS的喀斯特山区城镇建设用地空间扩展特征分析——以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为例
79.云南山区城镇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中的特殊因子分析
80.城镇建设用地增长及其预测——以山西省为例
81.三峡库区城镇建设用地驱动因子路径分析
82.论边疆民族地区小城镇建设的特点、模式与路径
83.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小城镇建设问题探讨
84.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中国的未来城镇化建设
85.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困境及其突破
86.生态城镇建设中环境邻避冲突的源头控制——兼论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完善
87.旅游发展与小城镇建设共生关系研究
88.城镇建设占用耕地与粮食安全
89.利益视角下的乡镇政府行为逻辑分析——以甘肃A镇小城镇建设为例
90.京津冀地区城镇空间扩张模拟与分析
91.中国城镇化过程中的建设用地评价指数探讨
92.苏南地区典型城镇建设用地扩展的时空分异
93.皖江城市带城镇建设用地综合评价与优化对策
94.广东省城镇建设用地经济密度差异时空特征及影响机理
95.江西城镇化发展历程、成效、问题及其对策
96.海南特色小城镇建设路径研究——以儋州白马井镇为例
97.54321养老产业模式研究——兼论农区养老主题小城镇建设
98.小城镇建设中投融资体制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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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河北省科技金融协同创新中心河北省科技金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京津冀冀乡村旅游区域PPP融资制度法治化研究”(项目号:HBTFKL201516);2015年保定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第二)项目“京津冀冀区域经济制度生态化研究”(项目号:15ZR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