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贸易摩擦论文范文

贸易摩擦论文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贸易摩擦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贸易摩擦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入世后,随着我国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和对外贸易的强劲发展,国外针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技术壁垒、知识产权、社会责任标准等贸易摩擦不断增加,制约了我国外贸的持续增长。入世后我国贸易摩擦多发的政府因素包括服务意识淡漠;服务功能缺位;政策行为不规范;政企互动不力等。为减少贸易摩擦,政府要调整中、长期发展战略;加强信息指导,建立高效预警、应对机制;加大WTO知识研究普及力度;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宏观层面支持;政企配合利用谈判、游说手段解决贸易摩擦。

一、目前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的新特点

(一)反倾销摩擦呈上升趋势

据2006年5月8日WTO秘书处公布的2005年下半年反倾销调查报告显示,在受到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地区)中,我国仍居首位,为33起,比2004年同期多9起。另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数字,2006年上半年我国遭受到贸易救济调查共42起,其中反倾销案件29起,比2005年同期增长45%,涉案金额达到4.5亿美元,同比增长45.58%。

我国遭受的反倾销摩擦增多,客观上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从外部原因看,首先,WTO成立后,传统的贸易保护做法如关税、配额、许可证等作用日益弱化,而作为WTO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简称“二反一保”)越来越多地被利用。我国加入WTO后,其他成员对中国原有的单边设限(如欧美对华纺织品配额)将逐步取消,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这些成员的国内产业力图通过反倾销等措施来打压中国产品;另一方面,一些进口国的政府为转移公众对经济低迷的不满,往往出于政治考虑将责任推给包括中国产品在内的进口货。其次,国外对我国市场经济的认识偏差,也导致反倾销有增无减。现仍有许多国家在反倾销调查中视我为“非市场经济国”,继续采取“替代国”等歧视性办法,这种非市场经济待遇对我出口企业确定合理定价策略及有效应诉形成很大障碍,“替代国”做法的随意性也刺激了进口国的相关产业对中国产品动辄发难。从内部原因看,首先,我国经济持续快速上升,现已跃居全球第三大贸易国,外贸出口额成倍增长,更多的“中国制造”正在打入国际市场,这不可避免地与国外产业间发生更激烈的竞争。而中国产品在劳动力和原材料上拥有比较优势,使我国在竞争中明显处于经济有利位置,于是经营滑坡的当地产业常常视中国产品为打击目标。事实上,曾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期的韩国和日本均先后成为反倾销的重点国家,并且至今依然是受到反倾销调查的“大户”。其次,我国现有出口增长方式仍以量的增长为主,表现为较短时期内出口数量大幅攀升,但金额增长幅度较小,有时甚至下降,很容易成为贸易保护调查的对象。再次,某些国内企业本身的问题是授人以柄的又一个诱因。一些企业低价竞销致使少数地方出口秩序混乱,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内部协调力度不够,尚未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二)摩擦领域、产品和对象不断扩展

1.贸易摩擦逐步由货物贸易领域扩展到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由产品、企业等微观经济层面向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体制和制度层面不断延伸,特别是在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等方面,中国面临的压力增大。

2.随着我国出口产品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以及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优化,我国遭遇贸易救济调查的产品逐步从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向高新技术产品扩展。涉及的商品范围在22个HS二级分类产品中,除油脂、宝石、武器、艺术品和未分类产品外,其他17类产品全部被包括。其中前六位的涉案产品分别为贱金属制品、化工产品、机电和音像设备、杂项制品、纺织品、玻璃和陶瓷制品,这六类产品案件数合计占75.8%。

3.从目前看,对我国发起调查绝对数量最多的是美国和欧盟,占总数的五分之二,但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阿根廷、巴西、南非等所提数量呈快速上升的趋势。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统计,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立案数量比例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的97%,降低到目前的60%;而发展中国家的立案数量比例则从过去的不到3%,快速上升到40%。

(三)摩擦形式呈多样化趋势

1.技术壁垒对我国外贸发展的约束性日趋严重。据商务部科技司调查,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170亿美元,与2000年相比,出口产品受限比例提高了56%,损失金额增加了54%。2003年遭受国外技术壁垒的出口货物金额也超过了25%。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往往打着环保、安全等旗号,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随着传统贸易保护手段的减弱,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使用,对我国产品的出口的影响越来越严重。

2.特别保障措施案成为“入世”后我国贸易摩擦的新问题。特保措施条款是WTO成员为防止我国出口产品在入世后以较低的关税水平涌入各成员国市场,对其国内产业造成冲击而设定的条款。《入世协定书》第16条第3款规定,受此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在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所必需的限度内,对此种产品撤销减让或者限制进口。目前,美国、欧盟、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国家或地区已经相继完成了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特别保障条款”的国内立法,为大规模运用这一机制奠定了法律基础。截止2003年9月底,已经先后有印度、美国、土耳其和欧盟对我出口产品发起9起特保调查,针对中国发起的特别保障措施案已成为“入世”后中国贸易摩擦的新问题。

3.贸易差额、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社会责任标准等成为引发贸易争端的新型导火索。例如,近三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启动的61起知识产权调查案中有15起涉及到了中国47家企业。2005年上半年又有7种中国产品被立案调查知识产权,包括DVD、拖拉机、药品、汞电池、油墨打印机等。①

二、应对贸易摩擦多发的政府路径选择

我国贸易摩擦多发产生于全球贸易争端频繁的大背景下,世界经济形势低迷,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构成了我国遭遇贸易摩擦的外部根源;重视数量忽视效益的出口增长方式、对外贸易规模和地区的不平衡增长、企业出口秩序混乱等构成其内部根源。而“入世”后,我国政府在职能转变、行政法治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我们对这一改革的成效不能高估,毕竟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大量政策工具不规范等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潮流且容易招致贸易摩擦的问题。为此,需要调整和改进政府应对贸易摩擦的策略,完善其管理功能。

(一)制定应对贸易摩擦的中、长期战略

1.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转移贸易摩擦。

政府可出面组织跨国公司或鼓励我国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投资,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把贸易摩擦的矛盾转移到国外,这样既可以避免关税壁垒、开拓国外市场,又可以吸收和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另外,在对外贸易中,为了减少我国对美、欧等主要贸易摩擦国的贸易顺差,还可以采取通过第三国出口的办法,避免与其直接发生贸易摩擦。

2.建立新型外贸促进体系。在“创汇思维”和“顺差思维”的指导下,过去我国侧重于出口数量和金额的增长,鼓励措施都集中在最后的出口环节,既容易造成国内的不良竞争,又不利于出口产品提高技术含量。在目前外汇储备超过1万亿美元又没有较好投向,贸易摩擦增加的形势下,政府应建立以鼓励创新、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为主要手段的新型外贸促进体系,给予科研、新品种培育、农民培训、制度建设以财政资助;鼓励不易产生贸易摩擦的产品,如成套设备、工业设备、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和具有专有技术特色的产品出口;提升产品结构,鼓励和扶植技术-资本密集型的加工基地和知识密集型的出口基地的发展,提高出口加工产品的附加值。

3.把扩大内需作为长期的发展战略。2003年我国外贸依存度高达60.3%,极容易引起贸易摩擦。从长远的战略来看,将扩大内需作为确保我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战略,既有利于缓解贸易摩擦,又有利于避免可能的产业空洞化问题。

(二)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健全服务功能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政府部门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来认识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为外贸企业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为企业解决外经贸争端提供畅通的渠道。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创造条件。其次,政府应通过双边谈判积极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减少企业因自身力量薄弱,不得已通过低价格等不恰当手段开拓国外市场而引起争端的可能性。再次,加强与美国、欧盟及其他主要贸易伙伴的协调,建立制度化的对话和磋商机制,避免摩擦单边化和政治化。最后,政府要根据WTO规则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针对主要贸易伙伴新近出现的法律,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律防范体系,使本国企业尽可能不因为本国的法律问题受到制裁,并方便企业寻求救济。

2.加强信息指导,建立高效预警、应对机制

(1)充分利用通报咨询制度的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收集与分析,加快信息传递与协调,为广大出口企业服务。建立国外贸易壁垒信息数据库或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收集并提供国内产业和相关国家企业生产销售的信息,调查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和要求,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及法律咨询服务。

(2)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口产业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加强企业自律。依托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重点省市,尽快建立包括重要产品出口数量、出口价格走势等内容在内的动态监控系统,争取应对贸易摩擦的主动权。特别是对重点敏感出口产品要做好出口价格、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监测工作,发现有竞价销售、扰乱出口秩序的情况要坚决制止,有效地帮助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和各级政府部门及时了解并适应国际市场变化,提高商品的国际竞争能力,防范和减少贸易纠纷发生。目前,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已经开通网络预警信息渠道,为我国企业提供预警产品的国外市场动态,各国进出口市场分析,我国预警产品的出口数据,预警报告等信息资料。2004年7月,上海也建立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个贸易摩擦监控预警系统,提供有关中国输美产品出口数量和出口价格走势、产品倾销幅度、产业损害程度等内容的动态监控预警服务及有关美国贸易救济措施程序规定的调查、磋商期前后和复审期应诉业务的咨询与培训服务等等。其它省市要尽快建立类似的系统,而一个全国性的贸易摩擦监控预警系统更应尽快建立。

(3)建立贸易摩擦快速应对机制。通过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统一协调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运作体系;建立“四位一体”的贸易摩擦联动机制,在应诉过程中快速高效地将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驻外机构及进口商组成有机整体,形成快速反应链条。

3.加大WTO知识研究普及力度

(1)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挑选专业人员,尤其是法律专业人员,成立课题研究组或组成专门机构,由政府提供经费,从事WTO协议规则、争端解决机制、各国谈判策略及相关案例的研究工作,跟踪各国建立于世贸组织规则基础上的立法动态,尽快培养和组建起一支熟谙国际法和WTO规则知识,具备分析、倡导、结盟、决策、谈判等较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企业避免和解决贸易争端提供技术基础。

(2)在普及WTO知识方面,首先要办好针对各级政府部门和政法系统的培训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律人才在新形势下驾驭政法工作和经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尽快掌握应对贸易争端的谈判技巧和必备知识。其次,在高等学校中普及WTO知识,尤其在法律专业中要加设WTO相关课程。有意识地培养既有法律专业知识又熟悉WTO规则的年青人才,为今后参与各种国际经贸活动、解决贸易摩擦打好基础。再次,加强与WTO秘书处的联系,邀请WTO常设上诉机构里的专家到我国来举办一些与WTO有关的研讨会,指导国内有关部门和学生开展争端解决的模拟活动。最后,政府和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各种介绍和咨询WTO知识的网站,通过网络在全社会范围内加速普及WTO知识。

(三)规范政府经济行为

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新环境,着眼于减少因政府行为引起的贸易摩擦,规范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和行为应按照“规范、统一、透明、服务、效能”的原则,建立符合WTO规则要求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使政府经济管理行为不与WTO基本规则和中国承诺的义务相冲突,政策行为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减少对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简化审批程序,变微观直接管理为宏观间接管理。在对国内产业给予扶持和保护时注意与现有的WTO规则衔接,尽量使用WTO允许的、不受质疑的诸如支持科研创新、环境保护、消除地区差异类的财政、金融手段,把直接对于企业的资助转换为对科学创新、产品开发的支持,把对出口产业的普遍支持转向对核心产业的支持,通过这些调整,减少贸易争端。

(四)加强政企配合力度

1.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宏观层面支持

(1)通过外交手段加大与涉案国的交涉力度,为企业提供政治支持。在摩擦解决过程中,一国外交手段的运用技巧和贸易交涉的力度,往往成为左右解决结果的重要筹码。2003年马来西亚政府帮助企业成功应诉美国彩电反倾销诉讼就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例证。2003年美国发起彩电反倾销调查时,马来西亚企业也在其中,但在反倾销立案调查伊始,马来西亚驻美大使便迅速代表本国政府分别给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出公函,引用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的有关条文,为马来西亚企业进行了积极的辩解。随后马来西亚政府又对美方的资质和证据的可信性提出质疑,并强烈要求美国反倾销主管机关对该案进行调查时谨慎从事。而且马来西亚政府还特别指出,包括墨西哥在内的其他国家对美彩电出口明显高于马来西亚,但却没有受到指控。由于抓住了问题的实质,马来西亚政府的有力交涉,最终帮助其企业取得了胜利。我国政府应从中得到启示,加大运用外交手段进行交涉的力度,帮助企业有理、有力、有节地对涉案国进行反击。

(2)加强地缘经济合作,联手受害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对西方发达国家所采取的掠夺性、进攻性、侵略性的贸易行为,充分运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及时予以反击,以保持国际经济秩序的公平、公正,保护中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2.政企配合利用谈判、游说手段解决贸易摩擦

(1)通过政府间谈判,为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周旋空间。商务部长曾表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我们的谈判能力不应是“发展中”的,面对诸多发达国家,我们应该具备比较“发达的”谈判能力,这样才可能在贸易谈判中维护国家利益。对贸易摩擦而言,政府需要在各个外交层面上同对手展开协商和谈判,沟通彼此对摩擦的态度,减少经济利益以外的消极因素对解决结果的影响。例如在反倾销诉讼中,通过双方谈判力争使更多的国家将我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删除,要求欧美等西方国家在反倾销案件裁决中取消替代国做法,在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中与有关国家合作,争取修改《反倾销协议》的部分条款等,都可为本国企业提供更广阔的争端解决空间。目前,我国已任命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为中国的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商务部部长助理易小准为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负责组织商务部内外有关单位进行经济贸易方面的重大对外谈判,这必将对成功谈判及妥善解决贸易摩擦产生积极影响。

(2)政府和企业在磋商谈判过程中要加强沟通,政府应清楚地了解引起争端的国内产业的具体情况,对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初步共识或达成的初步协议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国内企业公布,组织企业和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或以听证会的形式进行研讨,以确定其合理和需改进之处。

第2篇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全球贸易总额急剧萎缩。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虽然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但由于应对有方、措施得力,仍以全年1.2万亿美元的出口总额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贸易出口国,在国际贸易市场所占份额进一步提升,加之我国经济率先复苏,有关国家对我国防范和戒备心理增强,导致贸易摩擦事件增多,使我国本就复杂的外贸形势变得更为严峻。对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稳妥应对,趋利避害,确保出口贸易保持持续恢复势头,推动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发展。

一、我国遭遇贸易摩擦的基本情况

2009年全年,我国实现出口总额12018.8亿美元,同比下降16%,但受金融危机影响各主要出口国出口贸易也受到严重冲击,我国占全球出口市场份额仍然上升到9%以上,取代德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商品出口国。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全球贸易总额急剧下滑、各国国内经济发展困难和矛盾增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进一步加剧。2009年是我国遭遇贸易摩擦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成为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的受害国,全年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了116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高达12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3%、102%,均达到历史最高值。其中,美国对华贸易救济案件涉案总额达76亿美元,为上年的5倍多。同时,印度、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也先后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在严重冲击全球贸易体系、引发贸易战的同时,也给全球经济复苏以及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由于我国外贸结构调整转型工作才刚刚起步,相当数量的产品和企业仍停留在较低层次的价格竞争策略上,片面追求出口数量,过度依赖能源资源消耗以及廉价劳动力的支撑,不仅给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巨大压力,本身不可持续,而且极易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对象。同时,由于应对贸易摩擦的经验不多,往往会遭受巨额损失。部分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不符合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最终拖累整个世界经济的复苏进程。

二、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主要原因及趋势

(一)世界经济复苏步伐缓慢,全球出口市场萎缩,经济复苏和就业压力使各国对有限市场的争夺更加激烈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明显减缓,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出现负增长。据世界银行预测,2009年全球经济下滑2.2%。2008年三季度至2009年二季度,美国经济连续下滑,至三季度按年率实际GDP环比增长2.2%,四季度增幅虽然有所提升,但失业率仍然居高不下,2009年10月份以来,一直维持在10%或稍高水平,由于经济复苏步伐缓慢,难以创造足够的就业岗位。预计2010年失业率还将上升。2009年欧元区GDP下降4.2%,其中德国、意大利、法国GDP分别下降5.3%、5.1%和2.4%。进入2010年后欧元区失业率达到两位数水平,创下1999年欧元区成立以来的最高记录。

经济衰退,使各主要国家进口量大幅减少,全球贸易量急剧下滑,2008年底至2009年初下跌幅度达到30—50%,预计2009年全年全球贸易量下跌10%以上。为促使经济回升、保护国内市场、缓解就业压力,各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加剧,导致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不断加深,提高关税、滥用救济措施等手段被频繁使用。而由于我国经济、贸易率先企稳回升,势必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对象国。同时部分新兴的发展中国家由于与我国的产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相似性,产品竞争范围不断扩大,也以各种理由设置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设卡。

(二)人民币汇率问题成为各主要国家对我国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借口

2009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长时间维持在6.82—6.83之间的水平。在美元贬值的情况下,由于实行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人民币也被动地跟随美元对其他货币贬值,实际有效汇率下跌。近期美元呈现一定的升值趋势,但由于经济基本面等决定因素并未有实质性改善,中长期来看仍存在贬值的可能,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我国出口回升的作用。美国政府对美元贬值采取放任的态度,本身是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隐性表现形式。

(三)哥本哈根会议后绿色壁垒将越来越成为贸易保护主义新的表现形式

近年来,贸易保护手段不断向着更加多样、更为隐蔽的趋势发展,除了传统的反倾销、反补贴、特别保障等手段外,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更具战略性的保护手段也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特别是哥本哈根会议以后,气候变化成为影响各国之间经贸关系的重要话题,气候变化之争实质是发展权之争,发达国家试图将其与保护主义相结合,构筑新的绿色壁垒。欧盟因不满意哥本哈根会议的谈判结果声称将考虑推出碳关税,美国参议院也拟将碳关税纳入审议中的气候变化法案,如果这些均成为现实,将会给我国大部分的工业产品出口造成强烈冲击,出口成本将大幅增加,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将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减,并最终使我国本已开始恢复和改善的出口局面受到拖累。

三、应对建议

(一)切实将经济增长的动力转到主要依靠内需上来

除2008—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之外,近年来,其它年份中净出口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增加,经济增长呈现明显的外需拉动特征,外需波动已成为经济运行中必须面对的风险。因此,要力争将持续稳定增长的动力更多地建立在经济自身和企业内部,坚持主要依靠内需实现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这一长期战略方针不动摇,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注重灵活审慎地把握政策调控的方向和力度,统筹考虑、循序渐进,避免矫枉过正,失去经济发展既得的良好局面。

(二)转变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

积极推动外贸出口转型升级,由规模导向型向效益导向型逐步转变,避免片面追求出口的增长速度和规模,以免激化与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矛盾,促使对外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妥善解决国内出口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等问题,引导企业加强自律,提升出口产品档次,避免盲目的数量扩张和简单的价格竞争。引导企业加深对WTO规则和贸易救济知识的了解,加强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和制造,学会运用金融工具规避外贸风险,提高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

(三)坚持以我为主,积极稳妥地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密切关注各主要贸易伙伴国和国际市场上主要出口竞争国汇率政策的走势,积极应对可能因竞相实施汇率贬值而引发的贸易战。坚持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的立场,妥善处理发达国家对我国施加的升值压力。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调控机制,在合理水平上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控制好升值预期。推进外汇市场建设,加强外汇市场价格传导机制、外汇流动性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开发适用的汇率衍生产品,鼓励出口企业运用汇率避险工具规避风险。积极促进人民币国际储备、国际结算与国际流通进程。

(四)形成部门合力,建立贸易摩擦应急反应体系

建立健全海关、商务、流通、检验检疫等部门参与的应对贸易摩擦应急反应体系,形成应对合力。保持与各主要国家之间的高层经济对话,积极推进全球自由贸易谈判进程,在经贸谈判中维护自由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全面评估与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经贸关系,加强对各主要发达国家贸易保护政策的跟踪。注重加强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抵制发达国家设置的各种不合理的贸易壁垒。充分合理的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其他各成员国对我国实施的各种不公平或歧视性的待遇及时提出反诉讼,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一定的贸易报复措施,对有关国家施加压力。重视和发挥相关行业组织在维护出口秩序中的作用,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指导,做好预警信息通报、出口风险,以及企业应诉指导和培训等工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避开贸易壁垒,建立自身的全球生产体系和营销体系。

第3篇

求学网小编为你提供论文范文:“国际贸易论文浅论国际贸易摩擦问”,大家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写出论文。

国际贸易论文浅论国际贸易摩擦问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准备的“国际贸易论文浅论国际贸易摩擦问”,更多内容请点击求学网论文频道。

第4篇

论文关键词:贸易摩擦;保护贸易政策;综合竞争力

一、美国为什么对我国出口纺织品频频发难

(一)导致纺织品贸易摩擦的国外因素 第一,美国借对中国纺织品的制裁缓解贸易逆差及失业压力。长期以来对华贸易的巨额逆差使得美国国内许多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颇为不满,他们声称中美贸易中的巨大逆差有损美国利益因而应对我国输美产品予以设限。而我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又以劳动密集型轻工业产品为主,因此当美国以缩小贸易逆差为理由而采取保护性贸易政策时,作为我国出口重头的纺织品自然是首当其冲了。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我国对美纺织品出口额剧增。美国却认为是低价进口纺织品大量涌入美国市场造成了美国国内产业工人的失业,尽管事实证明美国国内失业率与贸易逆差之间并无直接联系,但美国政府则声称鉴于“公平”起见,须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纺织品采取以抵制政策,因而作为美国纺织品的主要进口国,我国的进口纺织品成了美国国内失业问题的“替罪羊”。

第二,美国对WTO体系下的特保条款和非市场经济条款肆意滥用。根据中国加入WTO时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和《中国加入WTO工作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果世贸组织成员在确定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由于市场扰乱、威胁和阻碍这些产品的有序发展的话,在与中国磋商未果的前提下则可对中国的出口纺织品进行限制,而由于相关文件中对于“市场扰乱”及“威胁、阻碍相关产品的有序发展”的标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美国则擅自将此标准当作“自由裁量权”而加以滥用,对我国的进口纺织品肆意制裁。 在对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确定上,按照WTO的非市场经济条款规定,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与反补贴的界定价格要低于市场经济国家,这也意味着从2008年特保条款到期到2016年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有效期结束的八年间,反倾销与反补将成为美国限制我国纺织品进口的主要措施。

(二)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中暴露的我国出口纺织业的弊端

第一,出口纺织品同质化严重,单位创汇额低。我国出口纺织品多年以来主要有中低档产品构成,因此在国际市场上难免要走低价竞争的道路,从而给了进口国的贸易保护政策以可乘之机。产品范围的狭窄、营销路径单一使得我国纺织品出口一旦遭遇制裁往往涉案金额巨大,损失惨重。 另外,与我国其他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一样,我国的出口纺织品也有技术附加值与品牌价值低的通病,大多数出口纺织品都是国外品牌的贴牌、定牌生产,只能赚取不到10%的加工费,而自主出口产品质量差,档次低,虽然出口量大,但价值低廉,创汇少。

第二,我国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地位”是导致我国出口纺织品在美国频频遭遇特保调查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已成为进口方对我国纺织品予以制裁的有力把柄,因而我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确立将对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解决乃至化解与其他进口国的贸易摩擦都意义重大,这也是我国政府外交工作的一项艰巨任务。

第三,出口纺织品行业协会调控能力欠缺。在对美国出口中频频遭与特保与反倾销调查中,我国纺织品行业协会责无旁贷。纺织品出口量增长失控,出口价格失调,在贸易风险之前缺乏相关的预警信息等等,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我国纺织行业协会职能上的不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相比,我国的行业协会起步较晚,机制也欠完善。最典型的就是我国行业协会的双重管理体制即所谓“半官半民”性,使其社会职能不明确,而且我国缺乏与行业协会职权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纺织行业协会的活动范围受限,执行力度欠缺,从而无法实现对出口纺织企业有效的宏观协调作用。

二、我国纺织品出口如何面对新一轮的挑战

第一,从根本上改变增长方式,从量的优势转向以质取胜。要想让我国出口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真正站稳脚跟的关键在于“质”而非量,即提高出口纺织品质量与品牌价值,提高高档产品在出口纺织品中的比例,从而增加单位出口品的出口利润,让种种保护贸易政策无从下手。针对当前我国出口纺织品中贴牌生产比例大,且国内品牌价值低、数量少的现状,政府部门及行 业协会应当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行业结构进行根本上的结构调整,从生产和定价两方面着手对行业结构进行整治。在出口纺织品的生产方面执行统一严格的质量标准,尤其在安全与卫生标准方面向西方主流标准看齐,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在定价方面,必须理顺当前低价竞争的价格体制,通过引入相关的最低工资制度、劳保制度、税收制度等将出口产品价格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在纺织行业内形成定价策略高度统一的“卡特尔”,对个别企业在贸易中追求短期利益的“个人行为”坚决予以杜绝,这样才能够保证在长期中所有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要使我国出口纺织品在海外市场能够稳据一席之地,品牌战略是我国纺织行业的必经之路,我国应通过技术与资金支持在纺织企业中扶持起一批自主名牌企业,通过过硬的质量和高端定价以及一系列完善的营销网络在进口国确立起巩固的市场地位,扭转国际市场上中国纺织品以往粗制廉价的形象。

第二,做好应对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准备。但随着2008年特保条款得到期,反倾销将成为许多进口国尤其是美国制约我国纺织品进口的利器,并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逐渐被认可,针对我出口纺织品的反补贴调查也很可能会有增多的趋势。面对可能到来的纺织品反倾销浪潮,除了要对出口纺织行业中的价格体系进行整改以外,纺织企业的产权制度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理顺,根据欧美的反倾销法,对于倾销的界定取决于一国政府在资源分配和定价中所起作用程度。产权不明晰是当前我国众多国有企业的通病,因而许多大型国有纺织企业须加快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在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前提下,有效地从机制上切断产权上的政企关联,为反倾销的应对打好基础。而与反倾销相比,我国纺织企业对反补贴似乎更为陌生,在应对反补贴方面的人才相当匮乏,相关立法也欠完善,因而当务之急是在纺织行业内大力普及WTO框架下关于补贴与反补贴的法律法规,并尽快在国内培养起一批我们自己的反补贴应诉人才,尽快熟悉与适应国际反补贴应诉规则,为反倾销应诉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从单一的出口贸易向全球化经营转变。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世界贸易体系中区域贸易协定的比例急剧增长,据统计,2005年在自由贸易协定之下的优惠贸易已占到总贸易的一半以上,与此同时,跨区域的双边贸易协定也有所增加,这些都对纺织品贸易有着深刻的影响。区域贸易的一体化对我国这样在纺织品贸易领域具有全球化竞争优势的国家是不利的,区域贸易组织的内部贸易对我国纺织品在这些地区的出口会产生巨大的贸易转移作用,因而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中,应当以合作贸易形式取代单一的出口贸易,通过海外生产及加工贸易的方式绕开区域贸易壁垒,从而利用其内部贸易的优惠安排增大在这些地区的贸易额。

三、结语

伴随着中国纺织品出口走过了一段布满荆棘的道路后,我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仅仅依靠低廉的价格和大量的销售额已经很难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了,纺织品贸易竞争的关键所在已经不在于谁掌握有低成本的劳动力,而在于生产中的专有技术、高质量高品位的产品、完善的营销网络和良好的信誉、服务等等。另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贸易集团化的浪潮下,仅仅靠一国国内的生产和出口来占据海外市场的难度越来越大了,要想最大限度的避开贸易壁垒、降低成本赚取利润,就得本着“大市场”的理念在广泛地参与各个领域的国际分工与合作,而这些都是新时期国际贸易中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中美纺织贸易争端暴露了我国纺织品出口的软肋,也让我们意识到要想成为在国际纺织品市场上稳若磐石的贸易强国,提高出口纺织业的综合竞争力是必经之路,也是关键所在。

[1]林娟.品牌之路——中国服装业后配额时代的必然选择[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4,(02).

[2]胡元礼,董岳.由欧美设限看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发展[J].商业经济,2007,(07).

[3]保罗.克鲁格曼.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谭劲松.中国纺织经济[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1.

第5篇

关键词:中美贸易贸易摩擦对策分析

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层出不穷,对两国经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中美之间存在的巨大贸易差额问题是导致中美贸易摩擦的直接原因

根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07年,美中货物贸易3867.5亿美元,较2006年增长12.8%。其中美对华出口652.4亿美元,增长18.2%;进口3215.1亿美元,增长11.7%。与此同时,2007年美对华贸易逆差达2562.7亿美元,增长10.2%,占同期美货物逆差总额的31.4%,逆差金额和占比均创历史新高。国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认为,两国间经常项目收支的逆差,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1.5%,会发生激烈摩擦;超过2%,就会引发报复行动;如国对国的贸易顺差超过该国贸易额的25%-30%,那就是政治问题。美对华贸易的巨大逆差给美国贸易保护主义者提供了借口,美国贸易保护势力不断借题发挥。

(二)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与市场拓展之间的矛盾

一个国家的兴衰与拥有市场份额的多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代,各国经济发展对市场,特别是对国外市场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市场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稀缺资源。可以预见,在今后的一段较长时期内,寻求和占领新的市场仍将是各种经济力量争夺的焦点。就中美贸易关系来讲,美国要求在资本、能源、通信、航空等领域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而中国为保护某些国内的幼稚产业,还不能完全开放本国市场。所以在市场问题上中美之间的矛盾同样不可避免。

(三)美国国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泛滥

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具有明显的两面性特征,即在出口贸易上推行自由化原则,在进口贸易上则坚持保护主义,要求实行所谓的“公平贸易”。在美国,钢铁、纺织业、汽车等制造业都属于“夕阳产业”。由于劳动力成本高,这些行业在世界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按照古典贸易理论,美国应从有比较优势的国家比如中国进口,以节约资源,提高福利水平。但美国纺织品、钢铁和汽车生产商认为中国廉价产品的大量涌入对美国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就业带来巨大的冲击,纷纷转向政府寻求保护,促使贸易保护主义蔓延,从而导致中美贸易摩擦频繁。

(四)中国的崛起和美国对中国的遏制战略

正如克里斯托弗·莱恩指出,强国争夺是国际政治中的正常现象,随着中国经济增长,中国强国地位的上升,中美冲突不可避免,不加管制的自由贸易只会加速中国成为强国的速度。因此,美国与中国的贸易应从战略而不是从市场考虑来推动,华盛顿不能阻止中国上升到强国地位,但多少总能控制中国成为强国的速度。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全球资源的重新配置虽然有利于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但对试图维持单极世界的美国却带来了不小的压力。美国向来有运用军事手段和经济手段实行复合遏制的历史。

(五)中国自身存在的问题

1.出口商品结构过于集中。多年来我国出口属于数量扩张的粗放型增长,贸易利益远小于贸易增长,而且这种粗放型增长方式容易授人以柄,成为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理由。2.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中国在经济上对美国的依存度较高,而美国对中国的经济依存度较低。中国部分产业与产品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很大,这更加大了贸易风险。3.企业低价竞销现象严重。企业为了抢占出口市场而不择手段竞相降价,造成出口几乎无利可图,同时遭受外国反倾销。4.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中国在音像、出版、软件等领域存在较严重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盗版产品问题,在药品、化学品、信息技术、专利产品等领域的商标和技术侵权的现象严重。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美国的利益,成为导致贸易摩擦的原因之一。

中美两国经济在相互依存关系中的不对等性,决定了中美贸易摩擦必然会成为一种常态,在短期内不会消失。我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引发中美贸易摩擦因素,维护两国贸易的健康发展,努力把中美贸易摩擦发生的频率和危害性降到最低。

(一)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加入WTO的意义之一,在于有利于通过多边贸易体制中的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国际贸易争端。我们应熟悉和适应WTO及其他国际贸易规则,在实战中积极利用世贸组织多边机制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和应对各种可能的指控,并在贸易摩擦中处于有利位置。在处理与美国的贸易摩擦时,我们要充分利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的经济权益。

(二)加强两国政府间的协商。

加强中美两国政府定期和不定期会谈,及时交流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信息和看法,积极主动的解决贸易争端。例如,中美两国于2006年9月启动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迄今为止共举行了四次就事关中美经济关系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达成了许多共识,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有力的推动了中美经贸合作和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的发展。

(三)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目前中国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在美国,造成美国企业抵制。出口市场结构的不合理,使得单一的产品集中到某一个国家,即使产品没有低价倾销,也会对该国市场形成压力。市场的过分集中容易引发贸易摩擦。因此,要进一步实施国际市场多元化战略,调整出口的地区结构,在巩固传统的亚洲和北美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欧洲市场,并逐步向拉美、中东和非洲市场进军,达到分散贸易摩擦风险的目的。

(四)鼓励国内企业到国外投资。

这一战略的实施不仅可以提升我国的产业结构,而且可以很好地缓解贸易摩擦。为了减少我国近年来由于出口量持续增长而引发的贸易摩擦,我们可通过海外投资扩大出口,这是出口企业必须重视的发展战略。这是增强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减少中美间贸易摩擦的有效举措。

(五)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

无论是为了获得稳定的市场份额,还是提高经济效益,企业都应从提高产品档次,形成产品的个性化竞争优势入手,打造产品国际品牌。从企业长期发展的趋势看,塑造品牌形象,提升中国产品在世界消费市场的信誉,走品牌竞争的策略才是出路。为此,政府一方面要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企业创新,并尽可能给企业更多途径降低维权的成本;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创造条件到国外申请专利,这样不仅可以在国外市场获得创新所带来的利润,降低出口中知识产权问题带来的风险,还可以应对来自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的竞争。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改变出口结构经济发展的实质在于产业结构从低级到高级的演化过程及其与经济发展的联系,在一定意义上,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过程。当前经济全球化时代更要求一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要融入到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框架内,这样才能做到有效地缓解贸易摩擦。

结语:由于诸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中美两国间的贸易摩擦很可能是一个长期问题。与此同时两国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共同利益,只要双方抱着积极务实的态度处理问题,加强沟通与协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中美贸易一定有更大地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第6篇

中美纺织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贸易战是一把双刃剑,伤到他人的同时也会伤到自己,这对中国和美国都会产生正面和负面的影响。

(一)对美国而言

1.对美国的负面影响。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贸易战是一把双刃剑,美国极有可能会遭到中国的贸易报复。中国的纺织品成品半成品不能出口到美国,美国国内的零售商和原材料生产商也不能正常生产,使其利润降低。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美国的劳动力价格相对较高,中国的劳动力价格较低,中国的纺织品价格较低,低价的中国纺织品在美国的销售受到限制,这样美国国内纺织品价格上升,美国消费者不得不承担高昂的纺织品价格,对纺织品的需求降低,不利于美国纺织企业发展。

2.对美国的正面影响。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中国向美国出口纺织品困难加大,大量的中国纺织品无法在美国正常销售,中国纺织品在市场上的数量大大减少,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国的纺织品价格较低,在美国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中国纺织品数量的减少使得美国本土的纺织品生产商少了一个竞争对手,美国纺织品生产企业的销售量便会提高,利润提高,从事该行业的人员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也会得到改善。

(二)对中国而言

1.对中国的负面影响。

配额取消后,美国对中国纺织品需求增加,中国的纺织品产量上升,由于纺织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大量生产资料涌向纺织部门,但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大量的中国纺织品无法在美国正常销售,中国纺织品商人的利润和收入降低。纺织品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由于纺织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会导致中国的就业率降低。

2.对中国的正面影响。

中美纺织贸易摩擦对中国也有正面影响。它使得我国纺织品生产企业开始思考,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积极设立科研部门,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走品牌战略,注意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竞争力。

二、中美纺织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

前文已经阐述了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影响,那么何为中美纺织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产生,中美双方都有责任,不能把责任都推到美国身上,中国也应该从自身寻找原因。

(一)从美国方面考虑

1.美国自身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抬头。

中国是世界纺织品出口大国,自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大量我国纺织品出口到美国,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劳动力相对美国价格较低,我国充分利用劳动力优势使纺织品成本降低,价格在美国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美国市场是高度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国纺织品进入美国市场后,将导致美国国内纺织品价格的下降,纺织品部门的资本收益率会趋于下降,纺织品部门的产出将会受到影响。中国的纺织品对美国形成巨大压力,美国国内纺织产业竞争力下降,美国便会在公平贸易的政策下加强贸易保护。

2.美国国内政治因素影响导致中美纺织贸易摩擦。

中国纺织品占领美国市场,严重影响美国纺织产业,纺织产业工人收入降低,纺织业作为美国传统支柱产业,从事纺织业的美国劳动者人数众多,工会便会向政府施压,迫使政府颁布纺织品贸易保护政策。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选举利益,争取更多的选票,也会制定针对中国纺织品进口的贸易政策。

3.欧美大环境对美国产生的影响使得美对华加大贸易摩擦。

在2005年1月1日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中国出口到欧洲的纺织服装品数量大幅增长,这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引发欧洲对我国展开贸易战,如欧盟重启对华聚酯纤维面料反倾销调查,对纺织服装品要求产地证明等,这些都会影响到美国对华纺织服装品的态度。

(二)从我国自身考虑

1.中美贸易长期不平衡。

表现为中美双方国际收支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不同,美国用的是“原产地”原则。这就将中国从香港或者其他国家出口到美国的商品都算入中国,美国用的是到岸价格,与中国的算法差了运费和保险费,美国也没有包括他们优势的服务贸易。

2.国内纺织产业结构不平衡导致摩擦产生。

中国纺织产业结构不平衡,企业多以小型为主而且分散,缺少市场竞争力;大型企业大都缺少核心技术,跨国资源配置能力不强。中西部差距依然较大。配套原材料发展比较缓慢,普通纤维产品生产量较大,产能增长较快,而科技含量高、功能品种多样化纤维却比较短缺。纺织产品生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的服装加工中,且竞争十分激烈;而高技术含量的纺织品生产较少。

3.中国纺织品生产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中国纺织服装企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渤海湾地区和山东。纺织服装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纺织生产企业利用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大量生产。纺织企业自主生产性不强,他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不能自主设计,生产适合销路的产品,产品出口主要是定牌、贴牌加工,缺少自己的优势品牌。有些纺织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参考文献:

[1]洪涓,张家艳.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6,4

[2]王世平,赵春燕.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探析[J].商场现代化,2005,22

第7篇

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SettlementMechanism,DSM)是WTO的中心支柱,也是WTO对世界经济稳定最独特的贡献。事实上,自世贸组织运行以来出现的大量争端也使争端解决机制成为WTO最活跃的部分。截至2007年4月4日,正式提交至WTO的贸易争端已达361件,平均每年33件左右,远远超过GATT时期年均4—5件的数量,向WTO提起申诉的成员也从原来的34个增加至58个。

因此,对于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理所当然地成为多边贸易体系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之一。而在经济学领域,尽管贸易摩擦问题由来已久,研究者们围绕其成因、动态演进过程和福利效应等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但是具体到多边贸易摩擦演进模式问题,相关研究并不多见。

笔者从多边贸易摩擦演进模式这一新视角切入,就当前经济学领域有关多边贸易摩擦的提起模式、推进模式和解决模式的文献进行了述评。这对处在国际经济摩擦高发期、多边贸易摩擦频率不断提高的我国而言,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二、选择的歧视——多边贸易摩擦的提起模式

选择的歧视(se]ectionbias)问题在多边贸易摩擦研究中处于核心地位。尽管与其前身CATT相比,提交至WTO的案件数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研究者仍然注意到,许多贸易摩擦,即使具有明显的经济意义与法律意义,也从未被提交至多边贸易体系。特别是与发达成员相比,广大发展中成员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参与程度明显偏低,最不发达成员至今尚未参与任何WTO诉讼。因此,研究者试图回答以下问题: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使用上是否存在选择的歧视,从而实际上使发展中成员处于不利地位;如果歧视存在,是哪些因素导致了这种歧视?

1.选择的歧视是否存在

对于这个问题,基于不同的判断标准,研究者的结论大相径庭。Park和Umbricht(2001)通过对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提起多边贸易摩擦的数量进行比较,认为歧视存在。但是由于他们仅简单考察了表面的数据,因此结论缺乏足够的说服力;Busch和Reinhardt(2002)在对GATT时期和WTO时期不同类型成员参与多边贸易诉讼的数量进行比较的同时,考察了多边贸易体系成员组成的变化。他们发现,随着多边贸易体系中欠发达成员所占的比例从CATT时期的66%提高至WTO体系下的75%,这些成员提讼的比例反而下降了,在对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使用上显然存在着不利于欠发达成员的歧视。

Horn,MavroidisandNordstörm(1999)批评说,所谓选择的歧视问题并不像以上文献所认为的那样简单。他们认为,要研究歧视是否存在,首先必须确定潜在的多边贸易摩擦的数量,即一国出口遇到的有争议贸易措施的数量。而将这一指标以非严格线性的方式与出口量相联系,因为:(1)高昂的诉讼成本迫使出口国放弃预期收益较低的诉讼;(2)一国遇到障碍的数量取决于其出口的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随着出口贸易量的增长,一国遇到贸易障碍的多样性也随之增长。通过将模型预期的多边贸易摩擦与实际的情况相比较,他们发现,这一模型在整体上有很好的解释力,这意味着多边贸易体系成员的申诉模式主要由出口分散性和出口价值决定,成员间法律能力和权力上的差异作用有限。因此,在多边贸易摩擦的提起模式上不存在针对发展中成员的选择性歧视。

但是,Hom等(1999)同时指出,具体到成员的诉讼行为,模型的预期能力与实际有重大区别,特别是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等成员提起申诉的数量大大高于模型的预期。此外Hom等(1999)研究的另一个重要缺陷在于,他们假设与WTO承诺不一致的贸易政策措施在世界范围内随机分布,因此不管WTO成员出口什么产品以及向哪个成员出口,遇到保护性贸易措施的机会均等。这一假设遭到了新近研究成果的挑战;BlonigenandBown(2003)的实证研究发现,在美国的反倾销调查中,缺乏报复能力的成员更有可能被确认为存在倾销行为以及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虽然多边贸易体系允许成员在必要的时候采取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行为,但是对于经济实力不如自己的成员,WTO成员往往倾向于实施多边贸易规则不允许的进口限制措施,即使这样可能会导致多边贸易诉讼。因此,更合理的假设应该是,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世界贸易体系中越弱小的成员,遇到某些有争议贸易措施的可能性越大。

2.存在选择歧视的原因

Guzman和Simmons(2005)对于发展中成员较少参与多边贸易诉讼的原因提出了两种假设:能力限制假设(capacityconstraintshypothesis)和权力假设(powerhypothesis)。能力限制假设认为,发展中成员不能充分参与多边贸易诉讼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人力财力资源和制度支持;权力假设(powerhypothesis)则强调政治因素对发展中成员提起贸易争端的约束。在不同的假设预期中,发展中成员将选择不同的申诉对象:在能力限制假设下,发展中成员将申诉最有实力的成员和最富裕的成员以追求最大的净支付;在权力假设下,出于对贸易伙伴报复的担心,发展中成员将避免挑战发达成员有争议的贸易政策权力;Guzman和Simmons的实证研究发现,阻碍发展中成员使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障碍是能力不足和资源缺乏,权力因素的作用很小。这意味着,发展中成员虽然能够平等地使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但是并不能够平等地利用其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且在能力限制下对于即时净收益的关心将使发展中成员的申诉对象集中于发达成员,从而产生不利于后者的选择性歧视。

Hudec(1993)、Petersmann(1994)、Reinhardt(2000)、Hoekman和Mavroidis(2000)等研究者对限制发展中成员提起多边贸易诉讼的因素做了更深入的讨论。概括起来,这些因素包括;冗长的法律过程,在WTO正式授权申诉方采取报复措施前,法律程序能持续几乎3年,发展中成员因而不仅不能及时获得法律救济,还必须支付高昂的诉讼成本;发展中成员缺乏监控和识别贸易障碍以及推进相应法律程序所必需的人力资源和制度机制;经过多轮谈判后,多边贸易规则变得更复杂,并且扩展到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新领域,进一步提高了发展中成员参与多边贸易诉讼的难度;报复能力的不足使发展中成员对成功诉讼带来的经济收益缺乏信心;对贸易伙伴尤其是发达成员发展援助和单边贸易优惠的依赖,导致发展中成员在发起多边贸易诉讼方面不得不进行自我约束。

笔者认为,以上障碍性因素的根源在于,WTO争端解决机制本身不具有实施能力,因而成功进行多边贸易诉讼还需要诸多的必要条件,包括监控和识别其他成员实行的贸易障碍、推进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提起和实施贸易报复措施等,这些都不得不依赖于WTO成员自身的实施能力,从而使发展中成员在对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利用上处于相对劣势。

三、磋商与裁决——多边贸易摩擦的推进模式

1.正式裁决前的双边磋商

自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以来,以采纳WTO正式裁决(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报告)方式解决的案件仅占案件总数的一小部分,其他解决案件的方式包括双边协商解决、被申诉国主动取消有争议的贸易措施、申诉国撤回建立专家小组的要求、没有确定专家小组成员、提出磋商请求后争端方长期未采取进一步行动、专家小组因暂停工作的时间超过限制而自动解散以及申诉方就同一问题提出了新的诉讼等。采用这些方式解决的争端一般都在专家小组报告正式以前,所以又被统称为在早期阶段解决的争端。争端的早期解决在整个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WTO运行至今,大约有一半争端是在早期阶段解决的。其中双边协商解决又是主要的争端早期解决方式,包括各种类型的成员都达成了相互满意的双边协议。在所有早期解决的案件中,双边协商解决占了213,其余5种早期解决方式合计解决的争端仅占1/3。尽管争端的早期解决尤其是双边协商解决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相关的研究成果却非常少见。它既不在法律专家们的研究领域之内,对于政治、经济方面的学者来说,由于DSU明确规定协商应是秘密的,而且最终达成的双边协议也常常是不公开的,所以研究的主要障碍是缺少相关甚至关键信息。笔者试图在有限的文献基础上对这一多边贸易摩擦研究的重要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1)半公开性——双边协商有利于争端解决的主要特性。在WTO争端解决活动的双边协商阶段,信息是半公开的。公开的一面体现在,通过WTO网站和争端解决机构散发的文件,公众和未参与争端的WTO成员很容易就能了解包括申诉方、被申诉方、引起争端的贸易措施和申诉的法律依据等具体情况。但是随后争端方的具体磋商过程、专家小组的审议和中期报告以及磋商解决的协议内容却是不公开的,甚至在专家小组举行的第一次听证会上还将有实质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排除在外,以确保协商过程的秘密性。

保密的双边协议给了争端方极大的自由度和安全感。研究表明,如果争议方知道其在协商阶段的提议或让步会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官或陪审团的话,争端方之间将不会达成任何协议(DaughetyandJennifer,1995);Fearon(1997)认为透明化将提高旁观者成本(audiencecost),不利于双方的妥协

;Busch(2000b)还发现当争议双方均为所谓的“高度民主化成员”时,在早期阶段合作解决争端的可能性高出平均水平的21%,但在专家小组报告后,却没有更高的合作解决争端的倾向;Busch解释说,“高度民主化成员”更容易受到来自国内的要求透明化的压力,为了避免公开协议所导致的政治指责,在正式裁决公布前解决争端是最好的选择。

协议内容不必公开的另一个好处是双方可以灵活选择补偿受损方的方式,既可以削减或终止有争议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贸易限制措施,也可以使用直接的金钱补偿,还能采取提供发展援助或单边贸易优惠的方式。这种灵活性对于避免国内利益集团和立法机构干扰、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争端意义重大。

总体上看,以双边协商方式解决的案件,其结果常常与预期的正式GATT/WTO的裁决一致,并且被申诉国显示更高的妥协意愿。特别是为了避免不利裁决的负面影响,即使是对遵守裁决不感兴趣的成员也会做出一些让步。

(2)规则化改革对双边协商的影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对争端的积极解决。在实现这一目标方面,协商方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DSU的起草者们积极鼓励磋商,“不仅明确提出一项可为争端各方相互接受且符合适用协定的解决办法显然是优先谋求地目标,”而且在程序上作了一系列相应的规定。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规定是,按照DSU的要求进行的磋商是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第一步,并且是进入专家小组阶段等后续程序的必由之路。

Busch和Reinhardt(2001)对不同时期多边贸易摩擦的早期解决情况进行了比较。他们认为,在GATT更具外交性的体制下,“法律阴影下的讨价还价”是有效的,早期解决的比例一直维持在60%左右。他们以1989年为界,将GATT延续期间划分为两个区间,发现早期解决的比例在1989年以后有一个小幅的下降。1989年,GATT通过了乌拉圭回合中期评审协议,其中对争端解决机制作了许多强化规则的改进,进一步明确了专家小组的组成和工作时间限制,并且强化了监督实施专家小组建议和裁决的机制,但是被申诉方仍然能阻碍对专家小组报告的采纳。尽管有学者因此预言,以规则为导向的新的争端解决机制很可能将使申诉方更关注于司法程序,而不是带有权力政治色彩的磋商,由于要求建立或撤销专家小组的权利掌握在申诉方手中,更多的案件将以司法裁决的形式解决;但Busch和Reinhardt的研究证明,在WTO体系下,更多的案件(66.5%)在早期阶段解决了,而且进入专家小组阶段的案件的比例也低于GATT时期的平均水平。

Busch和Reinhardt对美欧多边贸易摩擦的解决情况进行了考察,因为改革争端解决程序主要是美欧意志的反映,美欧也是使用多边争端解决程序最多的成员,所以“法律阴影下的讨价还价”是否更有成效应该首先反映在美欧争端上。他们发现,在美欧争端中,早期解决的重要性提高了。在WTO体系下,66%的美欧争端是在早期阶段解决的,而且争端的结果也比较令人满意。在32件已结的美欧争端中,21件被申诉方完全按照申诉方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政策调整,其中16件在专家小组的判决前解决。

另有一些学者认为GATT时期早期解决的成功在WTO体系下越来越不明显,尤其是协商阶段(Wethingtor,2000)。Wethingtor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磋商的批评集中在三点:磋商时间过长,很多磋商是在5-15个月的时间内结束的;由于磋商只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协议的达成往往是通过磋商以外的外交途径实现的;很多成员都是把磋商当作启动专家小组程序的“中间站”,而很难说在进行“真诚的”磋商。

缺乏有效的协商途径是DSM磋商机制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因此,成员除了依赖外交途径来达成协议以外,还使更多的案件进入专家小组阶段和上诉阶段,加重了WTO司法体系的负担。即使对美欧争端的早期解决给予高度评价的Busch和Reinhardt也警告说:“更法律化的过程可能实际上阻碍判决前的交易。美欧争端解决的效率比在GATT时期有更大的风险,因为WTO绝大部分成功解决的案件更依赖于早期解决。GATT的外交性在WTO仍存在,但运行得不太好。改革导致总体上的‘好诉’倾向,剥夺了处理美欧争端最大的力量——外交。”2.正式裁决

正式裁决阶段最受关注的问题是,GATT/WTO裁决的公正性。这直接关系到WTO争端解决机制作为国际贸易争端仲裁者的合法性程度、对多边贸易体系施加影响的能力,乃至自身最终的生存能力。

尽管作了多方面的改进以求避免争端解决过程中权力政治的影响,WTO正式成立之前和成立最初,各成员内部普遍弥漫着对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公正性的怀疑。直到现在,这种怀疑也没有真正消除。来自WTO成员、专家学者乃至众多非政府组织的指责不绝于耳。这些指责部分产生于对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公正性评价的不同标准。标准一:是否严格按照既定的WTO协定处理争端。作为政治上妥协的结果,WTO协定本身存在大量模糊或缺乏具体措施的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不同解读导致了许多不同的主张,所以现有的法律杂志上往往充斥着大量对现有判决争议的文章;标准二:是否考虑到发展中成员的特殊需要,尤其是在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的争端中。在一些争端中,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做出了有利于发展中成员的判决,如哥斯达黎加与美国关于禁止内衣进口的纠纷、委内瑞拉和巴西诉美国标准汽油案等。但是,在美国与印度关于进口数量限制的纠纷、欧日美与印度尼西亚关于汽车工业措施的纠纷、印度等四国与美国关于禁止虾及虾制品进口的纠纷等多起案件中,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的裁决受到发展中成员的强烈质疑和批评。这些成员认为,有关解释扩大的义务几乎都属于发展中成员,而扩大的权利则几乎都是由发达成员来行使的(Raghavan,2000);一些研究者认为发展中成员作为申诉方获胜的可能性不对称,美欧成员等强大的被申诉方更有可能被确定为没有违反相关WTO协定(Iida,1999;Mom,1999);标准三:如何处理贸易与环境、强制执行国际规则与尊重成员等敏感问题的关系。达成国际协定常常要求成员让渡一部分国家,所以摆在DSM监督实施机制面前的问题常常刺中成员保护和经济全球化之间紧张关系的核心。如何平息申诉方的怒火,既维护广大成员对WTO的信心又不损害被申诉方敏感的自尊心?环境问题虽然名义上还不是WTO这样一个国际贸易组织的管辖范围,但是在贸易与环境的交叉领域,WTO成员间的摩擦频频发生,究竟是“贸易优先”还是“环境优先”?如何判别一项声称为保护环境或人类健康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是否构成事实上的技术壁垒?以上这些都是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处理争端时无法回避的问题,而WTO协定在与此有关的一些事项上却常常缺乏明确的规定,从而留下很大的争议空间。

四、对抗与妥协——多边贸易摩擦的解决模式

当谈到多边贸易摩擦的结果时,绝大多数研究者都将注意力集中于WTO裁决有利于争端的哪一方这个问题上,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资料容易获得,但是缺陷却很明显,主要是忽略了裁决的执行问题和在正式裁决前就已经解决的多边贸易摩擦。对一个缺乏实施能力的国际组织来说,不利于被申诉方的裁决仅仅是“伤不了任何人的一拳”(aPunchthatwillnothitanyone,Hudec,1987)。在对多边贸易摩擦结果的研究中,被申诉方是否按照裁决的要求实行了贸易自由化措施这一问题才具有现实意义。而且统计数据显示,半数左右的多边贸易摩擦在正式判决前就已经解决了,因此单纯使用“裁决性质”评估法将大大缩小考察的范围。基于以上原因,“争端的政策效果”是衡量争端解决结果更全面更有说服力的指标。这个判断标准最早是由Hudec(1993)提出的,意指争端的最终结果是否导致被申诉方按照申诉方的要求(部分或全部)使有争议的措施自由化。按照Hudec的标准,许多研究者对于影响争端政策效果的因素进行了一系列的考察。

1.GATT/WTO正式裁决与争端政策效果

Busch和Reinhardt(2001)的研究发现,多边争端解决机构正式的裁决并没有导致被申诉方做出足够的妥协。即使是裁决明显不利于被申诉方的案件,被申诉方选择不妥协或部分妥协的比例仍高达58%。在正式裁决前解决的案件中,被申诉方完全妥协、部分妥协和不妥协的比例分别为37%、30%和33%。判决后对应的比例分别为38%、24%和38%。也就是说,在正式判决后,被申诉方完全不妥协的可能性反而提高了5%,完全妥协的比例却没有显著提高。争端政策效果最令人满意的是,那些建立了专家小组、但在专家小组的正式报告以前就已经解决了的案件,这些案件中63%的被申诉方完全撤销了有争议的贸易措施。

2.国别特征与争端政策效果

著名的GATUWTO专家Hudec(1998)曾提出,来自国际社会的舆论压力将迫使被申诉方采取贸易自由化措施。由于“民主成员”对这种压力更敏感,因而更倾向于取消有争议的贸易政策。但实证研究却发现,在控制了“市场力量(MarketPower)”影响的情况下,“民主成员”反而更不愿意遵守多边贸易组织的裁决(Reinhardt,2001)。这被解释为民主成员更容易受到来自于国内政治的压力,从而不愿意实行国内利益集团反对的改进,即使这一改进符合多边贸易规则。

最近的研究认为,多边贸易

摩擦的政策效果将取决于成员是否拥有足够的报复能力(Bowa,2004;BlonigenandBown,2003;BagwellandStaiger,2002;Mavroidis,2000)。如果被申诉方高度依赖申诉方出口市场,或相对于申诉方的市场规模较小,或影响贸易条件的能力较弱,或单方面依赖于申诉方的经济援助,那么越容易做出妥协。与规模相当但更发达的成员相比,欠发达成员更愿意遵守DSB的裁决。如果控制双边贸易的依存度和市场规模,当一项GATT/WTO的申诉伴随着根据美国“301条款”采取的行动时,目标国妥协的可能性显著提高。

第8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摩擦问题

所谓国际贸易摩擦就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国与国之间在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在贸易平衡上所产生的,一般是一国的持续顺差,另一国的逆差,或一国的贸易活动触及或伤害另一国的产业。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入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竞争日渐激烈,当然就会产生摩擦。因此,贸易摩擦数量增多并不奇怪,这是贸易增长的必然反应。但应对贸易摩擦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冷静对待、看清本质;另一方面要有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应努力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尽可能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

我国几乎所有的出口产品都遭遇过技术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是现代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规,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过分严格的技术标准、卫生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高产品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由于这类壁垒大量地以技术面目出现,因此常常会披上合法外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为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如2009年,可以说是玩具壁垒提升最为频繁的一年。包括欧美在内的主要玩具出口国纷纷修改或推出新的玩具检测法规指令,使玩具生产企业出口风险不断加大。加拿大以往是我国第五大玩具出口国,但随着贸易壁垒的不断增加,我国对之出口的玩具数量也在急速下滑。自2009年8月起,加拿大已降至我国主要玩具出口国第六位。

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实质上反映的是国与国之间在技术上的差距,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技术上的绝对优势,不断制定和修改各种标准,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如何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技术上的差距,是我们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关键。

首先,企业应适时地了解各国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从原有的出口增长过多依靠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的局面,转变为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

其次,企业在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方面,应积极“走出去”,规避和转移冲突。

从战后日本产业国际化发展历程来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开始大规模对外投资;从8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对外投资的重心转移到了美国。我国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市场也开始加大“走出去”的力度:1999年,海尔决定在美国建厂,为此,海尔成为中国制造业中第一个在美国建厂的企业;浙江万向集团先后收购美国舍勒公司和UAI公司,利用本土品牌和渠道成功地获取美国市场;上海广电集团和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组建合资销售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进自己的SVA品牌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这些成功的案例使我们更加坚定了“走出去”的决心。“走出去”可以绕过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巩固和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道路虽然崎岖不平,但前途还是光明的。美国人有句俗语:“推到水里的人,能很快学会游泳。”跨国之旅总是深一脚,浅一脚,最后才能稳住。我们只要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逐步适应、不断发展、谋求共赢,相信最后终究能取得可喜的成果。

二、要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三者分工合作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2007年2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关于无汞碱锰电池专利侵权调查(337电池调查案)作出公告,宣布中方企业不构成侵权,结束了337电池调查案历时四年的重审。本次337电池调查应诉案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得到了全国电池行业的积极配合,保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方企业取得应诉工作的阶段性胜利。我们应对贸易摩擦的经验表明,政府应加大交涉、磋商和法律抗辩力度。通过政府间的双边对话机制加强沟通,要求有关国家取消不公平、不合理的保护措施。作为具有协调同行、避免过度竞争以及自主对外沟通功能的行业协会,在获取信息、提供外贸咨询和协助政府和企业开拓并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缓解对外贸易摩擦等方面,应充分发挥管理与服务、监督与协调的作用。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地与行业协会取得联系,遇到情况向行业协会反映,行业协会有义务帮助企业适应新的壁垒。

三、进一步完善贸易摩擦和行业预警机制

我国部分企业的自我防范意识差,出口企业欠缺敏锐、通畅的信息捕捉、分析和传递系统,不能做到根据国外不同市场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竞争手段及营销谋略。因此,管理手段先进、信息渠道广泛、资料传递迅速、调查研究充分、立案反应及时的预警机制非常关键。它不仅可以把有关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先预防,亦能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从长期来看,要大量培养应对贸易摩擦的专业人才

人才在一个信息社会中的价值,远远超过在一个工业社会中的价值。在国外对华反倾销、反补贴等案件的应诉中,涉案企业不了解应诉的重要性、不知道如何应诉的情况很普遍;进口产品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损害时也不知道利用世贸规则进行合理保护,没有大批懂得WTO规则的专门人才参与国际经贸活动,要提升我国的对外经贸的竞争力和形成竞争优势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就要尽快形成一套有利于人才快速成长的机制,用多种形式培育和造就WTO问题各个层面的专门人才,让优秀的人才能成团涌出并在对外经贸中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我们本着平常的心态,以共赢的原则、积极的行动,一定能游刃有余地处理好国际贸易往来中的各种问题。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摩擦问题

所谓国际贸易摩擦就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国与国之间在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在贸易平衡上所产生的,一般是一国的持续顺差,另一国的逆差,或一国的贸易活动触及或伤害另一国的产业。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人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竞争日渐激烈,当然就会产生摩擦。因此,贸易摩擦数量增多并不奇怪,这是贸易增长的必然反应。但应对贸易摩擦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冷静对待、看清本质;另一方面要有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应努力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尽可能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

我国几乎所有的出口产品都遭遇过技术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ierstoTrade,TBT),是现代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规,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过分严格的技术标准、卫生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高产品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由于这类壁垒大量地以技术面目出现,因此常常会披上合法外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为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如2009年,可以说是玩具壁垒提升最为频繁的一年。包括欧美在内的主要玩具出口国纷纷修改或推出新的玩具检测法规指令,使玩具生产企业出口风险不断加大。加拿大以往是我国第五大玩具出口国,但随着贸易壁垒的不断增加,我国对之出口的玩具数量也在急速下滑。自2009年8月起,加拿大已降至我国主要玩具出口国第六位。

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实质上反映的是国与国之间在技术上的差距,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技术上的绝对优势,不断制定和修改各种标准,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如何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技术上的差距,是我们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关键。

首先,企业应适时地了解各国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从原有的出口增长过多依靠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的局面,转变为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

其次,企业在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方面,应积极“走出去”,规避和转移冲突。

从战后日本产业国际化发展历程来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开始大规模对外投资;从8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对外投资的重心转移到了美国。我国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市场也开始加大“走出去”的力度:1999年,海尔决定在美国建厂,为此,海尔成为中国制造业中第一个在美国建厂的企业;浙江万向集团先后收购美国舍勒公司和UAI公司,利用本土品牌和渠道成功地获取美国市场;上海广电集团和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组建合资销售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进自己的SVA品牌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这些成功的案例使我们更加坚定了“走出去”的决心。“走出去”可以绕过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巩固和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道路虽然崎岖不平,但前途还是光明的。美国人有句俗语:“推到水里的人,能很快学会游泳。”跨国之旅总是深一脚,浅一脚,最后才能稳住。我们只要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逐步适应、不断发展、谋求共赢,相信最后终究能取得可喜的成果。

二、要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三者分工合作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2007年2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关于无汞碱锰电池专利侵权调查(337电池调查案)作出公告,宣布中方企业不构成侵权,结束了337电池调查案历时四年的重审。本次337电池调查应诉案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得到了全国电池行业的积极配合,保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方企业取得应诉工作的阶段性胜利。我们应对贸易摩擦的经验表明,政府应加大交涉、磋商和法律抗辩力度。通过政府间的双边对话机制加强沟通,要求有关国家取消不公平、不合理的保护措施。作为具有协调同行、避免过度竞争以及自主对外沟通功能的行业协会,在获取信息、提供外贸咨询和协助政府和企业开拓并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缓解对外贸易摩擦等方面,应充分发挥管理与服务、监督与协调的作用。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地与行业协会取得联系,遇到情况向行业协会反映,行业协会有义务帮助企业适应新的壁垒。

三、进一步完善贸易摩擦和行业预警机制

我国部分企业的自我防范意识差,出口企业欠缺敏锐、通畅的信息捕捉、分析和传递系统,不能做到根据国外不同市场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竞争手段及营销谋略。因此,管理手段先进、信息渠道广泛、资料传递迅速、调查研究充分、立案反应及时的预警机制非常关键。它不仅可以把有关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先预防,亦能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从长期来看,要大量培养应对贸易摩擦的专业人才

第10篇

我国贸易摩擦高发的原因

当前我国贸易摩擦高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国际经济贸易环境因素,也有内部经济结构和体制因素。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来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加剧了贸易摩擦。1995年以前,有反倾销法的国家或经济体只有19个,现在则有120多个。据WTO统计,1995年初至2005年底11年期间,41个WTO成员通报了2840件反倾销调查案件,38个WTO成员通报了1804件反倾销措施决定,全球共有98个贸易体遭受反倾销投诉。世界主要贸易伙伴的全球贸易摩擦中,针对我国的贸易摩擦又尤为突出。从1995年到2005年,全球反倾销立案中,美国366件,对华61件;欧盟327件,对华60件;加拿大134件,对华17件;印度425件,对华86件。全球反倾销措施中,美国234件,对华50件;欧盟219件,对华41件;加拿大84件,对华11件;印度316件,对华66件。

二是中国经济的关联影响。随着我国贸易规模扩大和在国际经济中影响力的增强,一些国家对中国的疑虑加重。国际上出现了形形的“中国”,从最早的“军事”、“安全”到现在的“贸易”、“能源”、“科技”、“商品”,林林总总,不一而足。这些论调,为国外对我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提供了舆论支持,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贸易摩擦案件的增多。

三是国外对我国市场经济认识的偏差导致了贸易摩擦有增无减。在反倾销调查中,仍有许多国家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体”继续采取“替代国”等歧视性办法,不仅大大增加了WTO成员确定自中国进口的产品构成倾销的可能性,而且为对中国出口产品滥用反倾销提供了便利,是我国成为全球反倾销第一目标国的重要制度性原因。

从国内经济环境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我国产业与外部竞争加剧了利益矛盾。我国出口产品中,除去一些重要的资源性产品外,绝大多数产品都是可替代性很强的竞争性产品。这些产品附加值低,以价格竞争为主,给贸易伙伴形成了直接的压力。一方面,我主要出口产品所属产业多是发达国家的夕阳产业,这些产业在发达国家经营困难,有较强的寻求保护的主观愿望,也多是发达国家重点保护产业;另一方面,这些产业又多是发展中国家目前的主要支柱产业,我出口产品在这些国家本国和其主要出口市场都存在激烈竞争。由此可见,由于我国产业贸易结构多元化和不断升级的趋势,我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互利互补合作的同时,相互竞争和利益冲突也在增加。

2、外贸顺差扩大给贸易摩擦提供了借口。虽然多年来我国外贸顺差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都较低,但结构性顺差比较突出,对美、欧和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存在持续顺差,特别是对美、欧顺差不断扩大。根据中方统计,从2001年到2005年,我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由281亿美元增加到1142亿美元,对欧盟的贸易顺差由51.8亿美元增加到701亿美元。按照美国政府的说法,从2000年起,我国取代日本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逆差来源国。

3、我产品市场集中和出口激增给对方制造贸易摩擦授以把柄。2005年,我国大葱占日本进口总量的99.2%;我国鞋类产品在美国、欧盟、日本的市场占有率分别高达60%、20%和67%;我国家具在欧盟进口市场上的份额由1999年的6%猛增至2005年的50%。我一些产品出口增速也非常高。2005年我国对欧盟的虾制品出口,数量和金额分别比上年增长1886.3倍和1938倍;鳗鱼出口增长了1000倍以上;苹果汁出口增长近200倍。对美国的鸡肉制品出口,数量和金额分别比上年增长345.7倍和266.6倍。这些出口激增、市场较为集中的产品,往往是发生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

4、我国生产企业劳动、安全、资源、环保等方面的缺失容易引起相关纠纷。我国平均工资是主要发达国家的1/3左右,低于多数发展中国家。广东省外来民工长期平均工资只有500-600元。此外,土地、水电、环境、安全生产成本也相当低廉,或根本没有计算成本。由于有关劳动环保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造成不同地区企业的社会成本差异,也为出口低价竞销提供了可能。如,2005年我国出口到欧盟的鞋单价为2.71美元/双,与欧洲国家鞋价相差数倍;出口到欧洲的家具价格比同类产品低50%甚至更多。今年以来,我国每吨钢材出口价格低于国际钢价180美元到300美元。国际上已有许多国家试图对我国钢材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

5、一些国家借我国经济体制不完善大做文章。近年来,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美国、日本等无端指责中国“操纵汇率”,动辄以贸易制裁来威胁;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美国不断施压,要求中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美、欧等国作难中国,不肯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美国还要求中国成为所谓负责任的“参与者”。这些要求都超出了中国作为发展中经济体应有的承受力。

如何看待我国的贸易摩擦

(一)我国贸易摩擦多发期将持续较长时间,我们必须有长期面对的准备

随着中国经济和贸易规模的扩大,将对世界经济和贸易格局继续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国贸易摩擦高发的根本性因素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一是世界经济失衡的状态将长期存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矛头仍将指向中国。二是一些国家出于保护国内特殊利益集团的需要,仍然会借贸易问题对中国挑起是非。三是我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贸易格局将继续使贸易顺差常态化。四是我国经济贸易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向消费需求为主导的转型,需要一个较长期的过程。五是我国建立完善的经济体制也是一个长期任务。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在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中,将有较长时期的磨合期。在此过程中,我国的贸易摩擦只会多,而不会少;只会更加复杂多样,而不会简单化。

(二)既要重视,又要以平常心对待贸易摩擦

首先,要高度重视贸易摩擦的应对。在进一步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加强对外经贸合作过程中,将妥善处理经济纠纷和贸易摩擦作为我国对外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其次,要以平常心对待贸易摩擦。我们要看到当今世界贸易摩擦的长期性、普遍性,世界各国都概莫能外。我们应顺其自然,正确应对。既不能漠然视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能盲目应付,必须确保政策自主性。再次,我们要看到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综合应对贸易摩擦。中国作为一个成长性的市场,对世界经济贸易的贡献日益扩大,通过双向投资和贸易,我国与世界各国已经建立了广泛的利益共享机制,国外对中国经济的依赖不断增大。最后,树立积极主动的应对观,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和缓解贸易摩擦。对内重在治本,切实转变经济和外贸增长方式,扩大内需,规范经营秩序,力争从源头上减少贸易摩擦;对外要千方百计寻找与贸易伙伴的利益共同点和交汇点,注重沟通,加强交涉,积极解决贸易摩擦。总之,我们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理性分析、平常心对待,标本兼治、全方位应对”。

我国如何应对愈演愈烈的贸易摩擦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经贸关系

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内需与外需的的平衡发展,立足国内市场,坚持扩大内需的长期方针,以便逐步从源头上减少和缓解对外矛盾和争端,提高我们解决对外摩擦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我们必须树立全球战略意识,坚持实行平衡有序发展;坚持把既符合本国利益、又能促进共同发展,作为处理与各国经贸关系的基本出发点;坚持全面发展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贸合作,实现平等、互利、互惠,全面构建和谐经贸关系。

(二)完善对外经济政策,推动进、出口,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平衡协调发展

在发展对外经济和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切实考虑国际因素,注意把握中国经济发展给外部世界带来的影响。以国际收支和进出口基本平衡作为目标,不追求大额顺差,不断扩大进口,为全球贸易持续增长做出贡献。要在坚持提高引进来水平的同时,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稳步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进行境外资源合作开发等,加强互利合作,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缓解贸易摩擦。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外商的技术、专利、销售网络和品牌,在利益共享的基础上以返销的形式进入其国内市场,使我国企业的出口行为转变为外商所在国具有国际合作性质的国内行为,避免贸易摩擦。

(三)调整产业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

在处理贸易摩擦过程中,要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过程治理”并重的思路转变,力争从源头上减少贸易摩擦。针对目前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化程度低的现状,企业应该通过整合上下游资源打通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不断完善和提高产品的各项技术、环保、卫生、安全等标准,积极研究、追踪和采用国际标准,提高企业进入门槛,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增加低消耗、无污染、高附加值产品生产,促进出口企业努力增强技术创新和培育自主品牌的能力,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积极运用商标、包装、公关、广告等多种非价格竞争手段,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引导企业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改变急风暴雨式的出口行为,走差异化竞争道路,平稳有序开拓国际市场。

(四)改善经济体制,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体制

在参与全球经济竞争与合作过程中,加快制度调整与创新,推进国内市场开放,消除国内市场存在的区域壁垒和行业垄断。真正树立开放的观念和意识,扩大开放领域,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建立必要的进口促进体系和政策手段,缓解外部压力和矛盾。在全面考虑内外部形势基础上及时主动推进金融自由化改革和汇率机制市场化、弹性化,缓解贸易失衡和国际收支失衡。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五)推动各方协作,共建良好环境

理顺各方面关系,统一协调企业应诉、行业抗辩;充分发挥政府、中介组织、企业的作用,主动对外沟通,加大交涉力度。加强行业协会与国外相关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的对话交流与业务合作,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争取把竞争对手变成合作伙伴,为化解贸易摩擦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第11篇

关键词:贸易摩擦预警机制角色定位

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后,进出口贸易得到了飞速的发展,2004年我国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了万亿美元的大关。可随之而来的,还伴随着贸易对象国对我国频繁使用反倾销诉讼和保障条款,以及技术壁垒、环境壁垒等。面对日益严峻的贸易摩擦,建立相应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我国贸易预警机制运行状况

作为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环节,原国家经贸委于2001年制定了建立反倾销机制的总体方案并启动了重点行业进出口监测系统,于2003年初还下发了关于在省级经贸委和已经授权的行业协会开展产业损害预警调查的指导性意见,对监测主体和对象主体、监测指标体系的内容及调查原则和程序都作了一系列的说明。目前已取得三个方面的进展:一是实施了对共计456类、2733个税号重点敏感商品进出口异常的预警监测,初步完成了产业损害预警模型、海关数据分析等软件的编制和应用工作;二是建立了汽车、化肥和钢铁三个重点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三是基本形成了产业损害预警信息的应用平台,逐步完善了预警数据报送平台、预警信息机制与平台和预警数据挖掘分析平台的建设。2003年已在天津、上海、山东、河北、河南、新疆、甘肃、广东、深圳、浙江等10个城市初步建立起各自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虽然我国的对外贸易预警机制已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基础,但也仅仅是具有了一定的雏形,目前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严重制约了外贸预警机制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从表面上看,存在着信息流通不畅、信息不全、预警滞后、覆盖面窄等问题;而造成这些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本文认为是整个预警机制中各个主体的角色定位不准确。

在外贸摩擦预警机制中有三个主体: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只有三个主体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预警机制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目前,这三个主体在分工合作上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主导位置不明确。在已建立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中,有的地区是以政府部门为主导,有的地区是以行业协会为主导。这就导致各个预警检测系统各自为政,缺乏宏观层面的协调统一的组织保障,横向沟通协调能力减弱。

2.政府管理过细。政府中已有很多部门参与到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建设中,而且目前很多地区的政府还专门设置了相关的部门,组织专家来分析数据、信息,编制预警报告。这种政府管理过细的做法使政府部门投入了过多的人力物力,造成了一定的财政压力。

3.行业协会功能发挥不够。目前在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中,大部分行业协会仅仅是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以及对企业的一些培训上。和国外行业协会相比,还有很多功能没有发挥出来。

4.企业对自身的责任认识不清。我国外贸体制经过变革后,许多企业都拥有了外贸自营进出口权,生产多少和定价多少都由自己决定。很多企业只从自身短期利益出发,对预警报告不予理睬,盲目生产和自相竞争,缺少自律,因而频繁遭受国外的反倾销诉讼。

二、我国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中的角色定位

针对目前我国贸易预警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该改变现在预警机制中各个角色的定位,构建“以政府为主导,行业协会为中心协调,企业广泛参与”的模式(见图):即政府在预警机制中发挥主要作用,提供各种信息,通过制定外贸法规、政策从宏观层面上控制整个外贸预警机制;而行业协会作为预警机制的重要环节,具体处理机制建设中的具体工作,成为机制的联系中心和信息处理中心;企业就是积极的参与者。

和现行的模式相比,这个新模式在肯定政府的主导作用后,强调和突出了行业协会的中心作用。重视和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对于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完善十分必要的。三方主体各自具体的角色定位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如下:

1.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都应该担负起收集信息的责任:政府各部门主要是收集宏观方面的信息资料,例如本国各行业生产销售出口的总数据以及出口国的经济、政治情报和产业政策信息;行业协会主要是收集国外同行业各类产品的市场状况和企业生产销售信息,以及本国该行业企业的生产销售状况;企业则是通过自己在海外的据点收集外贸信息,并负责提供本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据。

2.数据收集后,应在作为信息处理中心的行业协会进行集中处理,并通过预警模型制定出行业损害预警指数。

3.在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损害预警指数的基础上,结合政府组织的专家评估小组的评估意见,拟定出有关国内外市场、贸易政策、企业的预警报告。并将预警报告分送到政府各级部门、或通过网络平台传达到行业协会和各个企业。

4.政府外贸主管部门根据预警报告制定出每个时期的外贸法规,以及外贸政策,从宏观上做好法律预警。

三、角色定位的原因分析

1.政府为主导地位的原因分析。政府在预警机制中的职能主要是各级部门对各类出口产品信息进行监控,并根据预警报告制定外贸法规、政策,使用出口许可证或配额招标制等手段从宏观上控制商品的出口。

在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建设中,有众多的政府部门参与,例如经贸委、商业部门、海关、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标准化部门、技术监督局、物价局等。一方面,他们是产品生产、销售、出口的数据收集、统计部门,也就是预警机制的信息来源;另一方面,他们也是政策、法规的制定方,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干预出口企业的行为。所以,在三个主体中,政府担当主导地位是不容置疑的。

但主导地位并不意味着政府过多的参与预警机制的具体运行,政府部门没有必要专门设置一个部门来作为信息处理中心。原因有三:第一,政府毕竟属于行政部门,过多地参与具体的微观工作,和WTO所倡导的公平贸易原则就会有违背的地方;第二,政府适当地放权,可以提高行业协会的工作积极性,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第三,政府的支出属于财政拨款,把微观的、具体的职能交出去,可以节省不少开支。

2.行业协会为中心协调的原因分析。鉴于政府不过多地参与预警机制的具体运行,那么具体运行的工作就可以交给行业协会来完成,把行业协会放到一个具体运作的部门的位置上。行业协会作为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特殊中介组织,属于民间组织,不受WTO规则的直接管辖,可以直接或间接以会员企业的代表身份与国外同行业进行信息沟通;而且行业协会是整个行业的一个共同组织,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如果条件成熟,完全可以成为预警机制的联系中心和信息处理中心。行业协会在这方面的优势具体表现在:

(1)在信息收集方面的优势。一方面,行业协会由本行业的主导企业组成,能定期或不定期的收集企业内部的产品数量和价格等各方面的资料和实际经营状况。行业协会最贴近企业,最了解企业的情况和需求,所得到的信息也是真实的、全面的和动态的,由此建立起来的预警体制和预警等级也会是合理准确的。

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可以以对等的身份和国外的同行业协会建立长期固定联系,经常沟通和通报行业信息,及时得到贸易对象国的该行业各类产品的市场状况和企业的生产销售信息,为建立我国的预警机制提供外方的可靠信息。

(2)专业方面的优势。行业协会作为一个行业的共同组织,在专业上具有其它部门所不具备的很多优势,具体表现在:

①人才优势。行业协会中的人员大多精通本行业的专业知识,随着预警机制的逐步建立深化,现在又凝聚了一批熟悉外贸规则、国际法规的专业人士。拥有的人才比较全面,可以为会员企业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这是其它很难做到的。

②检测、发证的优势。行业协会拥有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就决定了可以由其进行本行业的检测、发证,完善技术体系和认证体系。一方面可以督促所属企业积极进行比较准化建设,通过国际质量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经常性地检查和检测企业的内部管理,为企业提供咨询和各种外部条件申请认证;另一方面可以组织专门的人员对本行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以及特定时期的特殊进行动态监控,并把其作为预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通知到相关企业和行业。

③培训优势。行业协会因为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可以为本行业的企业提供有关世贸组织规则、国家外贸法规、应对非关税壁垒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和指导工作,提高行业内企业对国际市场准入规则、非关税壁垒的认识,使出口预警机制建立在可传导基础上,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同时提高企业预警后的应对能力。

(3)市场化运作的优势。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建设都需要稳定的资金。政府可以配套部分资金解决基金启动的问题,但预警机制运转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如果都依靠政府,则财政压力过大。这部分资金完全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的市场化运作来解决。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行业协会的运作模式,采取会员制,定期由会员交纳会员基金;而且行业协会所提供的预警和应对服务也可以依照服务的性质收取一定费用。

3.企业广泛参与的原因分析。企业既是预警机制最基础的参加者,也是预警机制的直接受益人。一方面企业给预警机制带来许多微观的信息,丰富完善了预警机制的内容;另一方面企业也从预警信息中直接获益,避免本国企业间的恶性竞争,避免或减少贸易摩擦发生的机率。因此,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应该参与到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建设中来。

参考文献:

[1]周建华:外贸出口预警机制的建立与行业协会[J].国际贸易问题,2005,26~28

[2]胡家强邵桂兰论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在反倾销预警机制中的职能[J].南方经济,2005,66~67

第12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摩擦服务贸易对策

一、国际贸易摩擦背景

我国国际贸易日趋频繁,国际贸易额不断扩大,国际贸易摩擦也不断增加和激化。以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为主要手段的国际贸易摩擦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没有硝烟的战争”。据商务部统计,2007年,全球共有19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近80起,遭遇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17起。2008年,我国面对的贸易摩擦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世界经济增速的放缓和不景气将导致国际贸易保护的加剧和贸易争端的增多。而反补贴成为我国国际贸易摩擦最大的新特点。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近几年全球反补贴案件数量总体在减少,而我国与这种趋势相反,我国在极短时间里骤然成为世界头号反补贴调查目标国。我国对美出口呈全面萎缩状态,预计全年增长幅度很可能还要低于上半年的8.9%。我国遭遇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使相关产业受到影响。如:从2000年至今,我国生产的柠檬酸先后遭遇了美国、泰国、乌克兰、南非等诸多国家的反倾销调查。

二、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现状

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指一国在服务业国际市场上的出口能力和对外直接投资能力,决定这两种能力的因素将直接决定着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大小。

1.中国服务业出口能力现状。全球服务贸易加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服务贸易出口能力明显偏低。在全球服务业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中,中国是进入前10名的发展中国家,印度出口增势更是迅猛。2006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占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8.9%,中国服务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8.6%。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国际服务出口市场份额仍与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和中国整体的贸易地位不相匹配。从各个具体行业上看,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结构不平衡。只有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的贸易保持顺差状态,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2.中国服务业对外投资能力分析。中国服务业对外投资国际市场占有率低,而且服务业对外投资相对优势指数小。2006年,中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113.8亿美元,占当年中国全部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53.8%。其中,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5.3亿美元,占中国服务贸易领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31%;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78.5亿美元,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外投资45.2亿美元,占比39.7%,同比下降8.5%;批发和零售业11.1亿美元,占比9.8%,同比下降50.7%;住宿和餐饮业0.03亿美元,占比甚微,降幅达66.9%;中国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业、房地产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几大新兴或现代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8.4亿美元,占比7.4%,但增势迅猛,同比增长157.7%。

三、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竞争优势的对策

1.制定服务贸易出口促进战略与策略,建立发达的股务贸易促进机构体系。我国应制定服务贸易出口发展战略规划,扶持重点行业,发展重点项目。通过借鉴美国经验,股务贸易促进机构体系,一是要建立咨询、决策与协调体系;二是建立横向服务体系,由负责具体事务的政府部分组成;三是建立纵向服务体系,即由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服务贸易管理促进体系。

2.优化服务业要素,完善服务贸易法规体系。服务业要素高级化进程的关键是人力资本积累,未来服务业竞争优势的较量实际就是人力资本优势的竞争。为此,要加大对教育与研发方面的投资,建立多渠道多层次人才培养教育机构与体系。政府在产业发展中最重要的角色莫过于保证国内市场处于活泼的竞争状态,制定竞争规范,避免托拉斯状态。

3.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业,整合相关服务业产业价值链。生产是产品价值增值的主要源泉。我国应积极培育生产市场与所需要的专门服务人才,使生产企业服务内在化不断外在化,向企业价值链的高端发展从而形成竞争优势。我国应该整合相关产业价值链,从价值链的相关环节寻求价值增值。充分发展各种业态与模式,那么旅游业的发展必然会带动相关运输业、餐饮业、住宿业、金融业、通讯业等服务部门的发展,从而带动其竞争力的提高。

4.构建企业硬件与软件要素。硬件包括:结构,一个企业的组织结构会影响其战略规划及变革能力。战略,构建战略意图是获得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途径,服务业尤其要高度重视品牌战略。制度,在制定战略时,管理层必须拥有关于其运营、顾客及竞争对手的详细数据以判断形势的严重性,这就使得企业的管理会计系统、市场研究和销售跟踪系统和竞争情报系统成为必不可少。软件:风格,服务企业应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形成自己高效独特的管理风格,形成自己的品牌风格与文化。共同的价值观,一个企业要确定自己的首要目标,明确自己的使命,而不能盲目发展。人员,指的是人力资源系统,包括员工评审、培训、工资体系的构以及诸如动机、士气、态度等无形精神因素。

5.积极提升企业自身发展和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企业发展不能完全靠政府补贴,要靠科技、品牌、效率和质量参与国际竞争。及时制定适当的营销策略,最大限度地获取出口利益的同时避免被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企业应通过调整和完善出口战略,实现市场多元化,分散被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的风险。企业一旦涉案,要积极应诉,因为只有企业积极应诉,政府和企业才可以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其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1]常国平刘文明:浅析我国贸易摩擦频发的原因及对策[J].当代经济,2007(5)

第13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 摩擦问题 贸易保护主义

一、前言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当前,金融危机影响下的世界经济仍未复苏,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继续蔓延,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异常严峻。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截至去年11月3日,去年已有19个国家(地区)对中国产品发起101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超过116.8亿美元。有关人士指出,国外对华贸易保护的领域正从货物贸易向汇率问题、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领域扩展,贸易摩擦的争执点也从单个产品向整个产业扩散。本文就我国国际贸易摩擦问题进行探讨。

二、当前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新动向

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加剧的国际大背景下,我国是国际贸易摩擦的多发地。2010年仅第一季度,就共有10个国家对中国发起19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直接涉及中国出口金额12亿美元。而回顾2009年,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116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直接涉及出口金额126亿美元。2009年中国GDP占全球8%,出口占全球9.6%,而遭受的反倾销占全球40%左右,反补贴占全球75%,外贸产业受国际摩擦冲击的严重程度可见一斑。广东省作为全国外贸大省,首当其冲,本文以广东省为例,来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新动向。

1.贸易摩擦案件逐年递增

据统计,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至2009年底,广东省出口产品遭受来自世界各国发起的“两反两保”调查案件共158起,约占全国发生案件总数的1/3。其中,2002年9起,2003年13起,2004年26起,2005年25起,2006年28起,2007年26趄,2008年31起,累计直接涉案金额60多亿美元,间接影响上下游产品、就业人数等,涉及面就更大更广。

2.反补贴调查和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急剧增加

去年立案的反补贴调查及再调查案件达到II起,几乎平均每月一起,超过2004年至2007年四年的总和,对广东省应对工作造成巨大的压力。除美国、加拿大等传统国家外,去年,澳大利亚和南非都对我发起反补贴调查,虽然在商务部的努力下,对方撤销反补贴调查,但澳大利亚在今年再对我发起两次反补贴调查,印度随后又发起对我的反补贴调查。反补贴调查直接挑战我宏观管理政策,在各个国家对我的反补贴调查中,我被指控的中央经济政策达50项,地方经济政策及措施上百项,涉及我金融、税收、投资、贸易、产业发展、土地和国企改革等诸多领域。不少国家利用世贸规则漏洞人为提高补贴税率,广东省2004年应对第一起反补贴调查获得零税率的情况再也没有出现。去年,美国共对我发起5起337调查,相当于以往每两年的案件总数,主要涉及半导体芯片、集成电路、发光二极管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产品,制约我实施科技兴贸战略。

3.传统大宗出口商品屡遭限制

目前,我国传统大宗出口商品,如鞋类、玩具、铝制品、建筑陶瓷、纺织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受到来自不同国家发起的不同贸易救济调查。如鞋类产品,吹盟对我皮鞋发起反倾销调查日落复审,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对我皮鞋发起反倾销,俄罗斯、阿根廷、印尼、厄瓜多尔等国,针对我鞋类产品采取禁止或限制进口措施的现象增多;玩具,美国、欧盟、巴西不断提高玩具的市场准入门槛,印度今年2月突然宣布对我玩具实施6个月的进口禁令,后经我中央政府交涉,印度目前已修改禁令的歧视性规定,印尼、厄瓜多尔等国对玩具产品采取禁止或限制进口措施;铝材制品,加拿大对我铝挤压材征收高额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欧盟对我铝箔发起反倾销调查,印度对我铝箔和铝板发起“特保”调查并征收临时关税,澳大利亚最近也对我铝挤压材发起反补贴、反倾销合并调查;2002年以来,建筑陶瓷这一产品,菲律宾、印度、韩国、巴基斯坦、土耳其、厄瓜多尔等6国,先后发起多次、不同类型的贸易救济调查,这是广东省遭遇贸易摩擦最集中的产品之一。2008年底纺织品242段限制措施到期后,近来国外对我纺织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的预警信息不断,如果有一个国家发起,估计将引起其他国家效仿,对我最大宗的传统出口产品产生巨大的制约效应。

三、国际贸易摩擦主要的特点

首先、摩擦数量居高不下且呈增长之势,强度也在增大。从数量上看,根据WTO统计,在WTO成员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约每7起就有1起涉及中国出口产品。近期欧盟对我国鞋类发起的系列反倾销调查,仅仅广东一个省的涉案金额就上亿美元。

其次、贸易摩擦逐渐从传统市场扩散到新兴市场。美国、欧盟、日本、东盟和加拿大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国,这些出口市场仍是今后贸易摩擦的“主战场”,双方的贸易关系将会出现“发展中摩擦,摩擦中求发展”的局面。而我国对俄罗斯、印度、南非、墨西哥等新兴市场的出口,年递增在25%以上,与这些新兴市场的贸易关系将会呈现“大问题不多,小问题不断”的局面。

再次、贸易摩擦的将从单个产品逐渐扩散到产业,最后直抵政策和制度层面。外贸发展的早期和中期,贸易摩擦更多是集中于单个产品。随出口产品品种的不断增加,出口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和改善,我国与国外的贸易摩擦开始针对某些产品群或产业。而且,在今后的贸易摩擦中考验的已不单纯是平息贸易争端的能力,更主要的将是考验制定政策和创建制度的水平。

最后、贸易摩擦的直接诱因将呈现多形态性。贸易摩擦多发期的到来有它的必然性。贸易摩擦增长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是密不可分的。它是我国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一个副产品、是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的一种负反应,与我国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有一定的关联性。对于一个贸易大国来说,贸易摩擦多是一个常态,关键是如何合理解决。

从发展趋势看,今后外国与我国在农产品、纺织品、金融服务,高技术等领域,在出口量、世贸组织承诺、政策透明度等政策协调方面的摩擦还将加剧。

四、如何应对我国国际贸易摩擦问题

1.加快制度的调整和创新

制度既是引发贸易摩擦的原因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为此,应尽快建立符合WTO规则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协调,争取用磋商的方法解决贸易争端和摩擦。另一方面,我国应该针对主要贸易伙伴新近出现的法律,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律防范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和完善贸易救济体系。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贸易救济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实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技术性壁垒等的法规体系,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救济体系。同时,健全应对贸易摩擦的快速反应机制和敏感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加强对不公平贸易做法的调查和制裁,保护国内产业和企业应得利益。

2.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摩擦、争端解决机制

建立多边救济、区域和双边救济、国内救济等多层次的贸易救济机制,增强适应和应变能力;建立外国贸易政策体系变动预警机制和产业预警机制。建立贸易和投资申诉中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国企业应该通过整合上下游资源打通产业链,实现“中国制造”的升级之路。另外,我国企业还要加强“出口自律”,尽量分散出口目的地,避免一种产品在短时间内在一个进口市场大量增加。将投资政策和贸易政策有机结合,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抵消贸易壁垒的不良影响。

3.突出重点,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应对

贸易摩擦的应对头绪繁多,要善于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带动全面工作。那些沙案金额巨大,涉案企业众多,涉及我省大宗出口产品或敏感产品,对我经济利益的大案要案,始终是我们应对工作的重点。从国别看,当前要重点应对美国、加拿大和印度的案子;从贸易摩擦形式看,要重点应对反补贴反倾销两反合并调查、美国337调查和大宗的反倾销调查;从产品看,当前要重点应对铝型材、纺织品、玩具、鞋类产品、农产品的贸易救济调查。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应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善于创新,不断提高应对贸易摩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要讲究策略,不断改善应对方法

在应对贸易摩擦工作中,虽然不同的贸易救济调查采取的应对策略有所不同,但大体上讲,有几种策略是共性的。如抗辩策略。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打无损害还是打无倾销,或者无损害和无倾销同时打,需要认真考虑才能做出正确选择;在337调查中,选择打无侵权,还是打专利无效,也须慎重考虑才能做出决策。行业组织在应对中,首先要考虑行业的整体利益,团结业界,进行合适的抗辩;同时要联合企业到调查国,游说有关方面,在国外媒体上发出中国行业和企业的声音;还需要与申请方的行业组织对话、协商,甚至寻找合作机会,化敌为友,化解贸易争端。政府部门要提供信息支持,提供法律支持,加强政治交涉,争取公平贸易的国际环境。

5.注重政治关系对贸易摩擦的解决,利用西方国家的院外民主争取自身的贸易利益和产业、企业利益

企业在遇到国外时,应该与行业协会、政府合作,积极应对,积极争取自己的合理的权益。注重与美国、欧盟及其他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协调,建立制度化的对话和磋商机制,避免单边化和政治化。加强对各国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谈判策略及相关案例的研究工作,分析各贸易伙伴间的经贸政策及相互间的矛盾为我所用。

6.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运用规则的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同时,针对不同阶段贸易摩擦的不同种类和特点,继续组织深层次的公共培训。二是要加强信息的掌握和预警。通过商务部及我驻外经商处、外国政府网站等官方渠道,通过国外相关机构、国内商协会等民间渠道,建立稳定可靠的贸易摩擦信息收集机制,提早掌握国外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的信息。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方式,继续推进趋势预警、重点产品预警和专项预警,及时向企业通报信息,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三是要加强反制。各地要针对本地区的产业结构特点,加强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发展影响的研究,高度重视需要扶持发展的潜力产业,根据企业的需求,及时向国家提出贸易救济调查申请,加大反制力度。

五、结语

应对贸易摩擦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不断解放思路,更新观念,创新发展思路,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运用规则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为营造公平和谐的贸易环境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李 珍 孔烟台: 国际贸易摩擦问题之探析[J]. 华商 , 2008,(02):151-153.

[2] 任 斌 张 锟:浅析我国的国际贸易摩擦[J]. 职业圈 , 2007,(21):132-135.

[3] 陈方 陈五洲: 现阶段我国遭遇国际贸易摩擦的深层原因及对策研究[J]. 黑河学刊 , 2006,(03):102-105.

[4] 卢 萍 陈 方: 入世后我国遭遇国际贸易摩擦的原因及对策[J].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6,(06):163-166.

第14篇

产业结构升级是显而易见的得益

按照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一国应该发展自己的比较优势产业,也就是相对机会成本较小的产品,然后和他国贸易,这样贸易双方都会获益。按照李嘉图的理论,我国应该是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新古典的赫克歇尔—俄林要素禀赋理论认为,一国应该生产相对要素密集的产品,按照这一理论我国也应该大力发展劳动力要素密集的产业。而实际的情况也是如此,我国出口的商品大都是劳动密集的低附加值产品,一般加工工业的过度发展在我国表现非常明显,这是市场作用的结果。

普雷维什—辛格的贸易条件恶化论又指出,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初级产品需求弹性较小,而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品需求弹性较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初级产品的需求缩减,初级产品价格下降加快,也就是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会不断恶化。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国按照比较优势理论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必然会使我国经济陷入“比较优势陷阱”,贸易条件不断恶化,最终导致“贫困恶性循环”,不利于我国经济长期发展。如果任由市场调节,我国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会过度发展,导致落入“陷阱”之中。

那么,贸易摩擦对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有着什么样的作用呢?总的来看,我国受贸易摩擦影响的出口商品主要是出口量大的劳动密集型商品,贸易摩擦使得这些产品的出口减少,国内相关的产业规模就会缩减,因此而退出的资源和资金就会流入更高层次的产业,从而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而一些特殊的贸易摩擦,如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技术性措施,直接要求的就是技术水平的提高,对于提升产业结构的作用更加明显。从这里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贸易摩擦对于我国这种特殊国情的国家来说,可以起到一种积极的指引作用,市场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是失灵了,但贸易摩擦正好起到了纠正失灵的作用。所以说,贸易摩擦的产业结构提升作用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显而易见的积极效应。

贸易摩擦有利于培养我国的竞争优势产业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贸易摩擦对于我国竞争优势产业培养的作用。首先,贸易摩擦有利于优胜劣汰。淘汰一些身单力薄、竞争力微弱的小企业,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些企业的退出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一个帕雷托改进。其次,贸易摩擦有利于规模经济的形成。小企业破产的同时,也为一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腾出了市场和空间,在规模经济和学习曲线效应的作用下,大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竞争力越来越强。虽然可能导致的垄断并不利于市场机制的完善和经济增长,但一定程度的垄断和大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却可以与国外企业竞争与抗衡,争夺更多的国外市场,有利于本国经济的短期增长和长期发展。再次,贸易摩擦会加剧国内相关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企业理论告诉我们,竞争的引入会降低企业生产的X非效率,也就是提高企业生产的效率,这会更加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加快大企业的诞生。

关于竞争优势产业的培养,我们也要认识到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化过程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所谓比较优势是李嘉图提出的概念,也就是前面所提到的比较优势理论揭示的思想,它是从资源禀赋及相对生产率角度出发的优势。而竞争优势根源于波特的“国际竞争优势”理论,它指出竞争优势有微观层面、中观层面及宏观层面三个方面的优势划分,宏观层面的技术水平、需求状况、政府作用、相关及支持产业等四大要素构成了“钻石理论”的四个角,也就是国家竞争力优势的决定要素。从该理论出发可以看出,竞争优势更多关注的是技术水平的高低,也就是说,通过提高技术水平,以技术优势取得市场上的竞争力,形成竞争优势。那么,贸易摩擦又是如何诱使比较优势产业顺利转变成竞争优势产业呢?上面的分析已经指出,贸易摩擦可以淘汰小企业而发展大企业,规模巨大的企业有更雄厚的资金实力,它们可以应国际市场以及竞争的需要提高技术水平,并取得国际范围内的绝对竞争力,也就形成了我国的竞争优势产业。

推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9.2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其中,股本投资40.7亿美元,占58.8%,比上年同期增长53.6%;利润再投资28.5亿美元(利润再投资为预估数,以2004年年报数据为基础数据估算),占41.2%,与上年持平。2005年,经商务部核准和备案设立的境外中资企业共计1067家,中方协议投资额69.54亿美元,同比增长87.3%。我们将这个数据与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发展缓慢,有待于进一步“走出去”。

那么,贸易摩擦又是怎样推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呢?实际上这是一个逼出来的效应,我们可以将其称为“逼迫效应”。也就是说,贸易摩擦阻止了有关企业的商品出口,使其市场缩小,商品价值无法实现,这时企业为了走出困境,只有想方设法解除摩擦,或者绕过国外商品出口的限制,也就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来实现。于是在贸易摩擦的压力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增加,获利空间扩大,也有助于解决我国的贸易摩擦问题。在我国,这样的事例有不少,如海尔为了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而选择的国际化发展道路,TCL为了抵制国外彩电反倾销而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等等。贸易摩擦成为加速我国企业国际化的重要动因。

有利于实现我国贸易地理方向的多元化

总体来看,我国虽然有着巨大的对外贸易量和贸易顺差,但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单一,贸易顺差也主要集中于几个贸易伙伴国。从下表中可以看出,从2001年—2005年,我国大陆对香港地区和美国的贸易顺差额都大于总的顺差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贸易出口的地理方向还比较单一,这就使得出口风险较大,一旦与其中的一个贸易伙伴发生贸易摩擦,就会使我们损失惨重。

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国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实现多元化。首先,贸易摩擦使我们看到了对个别贸易伙伴的过分依赖存在很大的风险,这就促使企业和国家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从而致力于开拓其他国家的市场;其次,贸易摩擦阻碍了某产品的出口,这时出口商也会想方设法寻找其他国家的市场,以减少自己的损失。而一旦市场开拓成功,我国的贸易地理方向就会不断实现多元化,有利于我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提升我国对外贸易质量,纠正贸易失衡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及本世纪初的这几年,发展势不可挡,我国成为了全球第二贸易大国。但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只是一个贸易大国,离贸易强国还有很远的距离。我们的出口贸易基本还停留在数量扩张型阶段,只是在近几年,提高质量的呼声才越来越响,也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从1995年到2005年,我国加工贸易的出口额占了总出口额的一半以上。我们知道,加工贸易一般都是劳动力密集型产品的加工,它的商品附加值和利润都非常的微薄,也就是贸易获利较少,同时也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提升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同时我们也能看到,我国对外贸易长期以来存在失衡的局面,贸易顺差巨大,而这些顺差中,加工贸易的顺差几乎都超过了总的顺差额。也就是说,我国的加工贸易顺差是总贸易顺差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改变种状况,提高我国对外贸易质量呢?贸易摩擦可起到一定的作用。从近年的贸易摩擦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出口量大的劳动密集行业,如纺织品、机电产品等。这些领域的贸易摩擦直接减少了该产品的贸易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贸易失衡,同时抑制了我国加工贸易的过度发展,可以留出更多的资金发展其他产业,提升产业结构,培养竞争优势,从而逐步达到和实现提高我国对外贸易质量的目的。

应对贸易摩擦应有的态度和思路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清楚地看到,贸易摩擦并不是“洪水猛兽”,一定的情况下,它还会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激励因素。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看待和处理贸易摩擦问题的清晰思路。

(1)要以平常心看待贸易摩擦。贸易摩擦并不可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也是市场作用的结果。贸易摩擦之所以频频光顾我国,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国经济内部出了问题:产业结构失衡并亟待提升、贸易地理方向单一、对外投资发展不足等等。而贸易摩擦的出现,清楚地使我们认识到了这些问题。辩证看来,贸易摩擦对我国是一件好事。尤其是从国家角度来看,贸易摩擦带来的优胜劣汰还可以提升产业结构,所以短期的冲击也是不可怕的。总之,我们要以平常心看待贸易摩擦,“既来之,则安之”,冷静思考应对策略。

第15篇

论文题目:“温州制造”贸易摩擦成因与对策研究

本文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采用文献资料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案例分析与一般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多种研究方法,分析了“温州制造”贸易摩擦的成因及对策,认为造成“温州制造”贸易摩擦的原因主要是贸易保护主义等国际因素、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影响等国内因素以及“温州制造”先天不足的自身因素所导致的。因此,为克服“温州制造”贸易摩擦,就需要从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自身三方面的共同努力。

全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框架。第二章介绍了贸易摩擦理论,包括贸易摩擦的涵义、类型及发展趋势,为后文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章在分析“温州制造”出口贸易的基础上分析了“温州制造”贸易摩擦的现状及危害。第四章通过对温州鞋业的反倾销案、温州眼镜的保障措施案和温州打火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案三种典型贸易摩擦案例的分析,得出“温州制造”贸易摩擦解决的启示。第五章从国际、国内和企业自身分析了“温州制造”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第六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从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自身三个层面提出了应对“温州制造”贸易摩擦的具体对策。(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