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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保险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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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保险论文

第1篇

(一)重大灾害应对机制得以建立。为了应对突发性灾害、抢占最佳的救灾时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我区各级政府已开始尝试利用市场化运作分散化解灾害损失,建立重大灾害应对机制,发挥保险在抗灾救灾中的特殊作用,以此缓解政府的救灾压力。

(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开展。2007年,新疆成为全国农业保险试点省份后,针对棉花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开展了试点工作。[2]凭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新疆农业保险进入恢复发展阶段,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险收费规模逐步提升,农业灾害应对能力得以提高。2007年,新疆棉花参保面积为984万亩,能繁母猪参保头数为21.82万,农业保费总额达到7.57亿元,居于全国首位。2008年里,种植业中的玉米、水稻、小麦以及大豆、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养殖业中的奶牛等被列入农业保险险种范围内。同年,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农作物参保面积为3586.32万亩,牲畜达到38.69万头,有279.88万户的农户选择了参加农业保险,保费金额上升至13.5亿元。[3]截至2009年,新疆农业保险的参保面积为2200万亩,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农作物基本都参加了农业保险,占全疆农作物总面积的四成以上;参保农户达到432万,占全疆农户总数的九成左右。[4]

(三)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逐步成熟。我区农业保险目前除了有政策性保险外,还包括由县级财政支持的县域政策性保险及商业保险。2008年新疆农业保险结构如下。我区实行的是以政府引导为主,市场参与为补充,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农业保险运作模式。保费资金的承担主体主要是中央、自治区各级财政以及农业保险投保人,实行“低保费、低保额、低保障、广覆盖”的经营原则。

(四)农业保险已取得初步成就。目前,我区农业保险的保额确定标准为两类。一类是种植业保险中保险标的在生长期限内的物化成本,另一类是养殖业保险中的个体生理价值。以棉花和能繁母猪为例,自治区政府做出统一规定,棉花保额为400元,保费为28元;能繁母猪保额1000元,保费60元。[5]其他险种由承保公司和当地政府协商决定。2007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棉花保费分别补贴25%;对能繁母猪保费分摊比例由中央、自治区、农户分别承担,比例依次为5∶3∶2。2008年,中央对奶牛的补贴达到30%,同时将种植业的保险补贴比例调至35%。到2009年,新疆种植业保险费用补贴比例增至40%,呈逐步上升趋势。

二、新疆农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

(一)政府补贴不到位。政府补贴不到位是新疆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08年印发的《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分别各补贴25%,其余50%由地、州、市、县(市)财政和农户、收购企业等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到了农户一级,需要承担20%左右的保费。而目前我区农业保险保费的收集方式是以生产队长、村委会向投保农户代收的形式进行的。这不仅导致保费收缴周期长,难以及时足额转划给保险公司,而且在客观上增加了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不足的可能性。虽然保险公司和各级政府也就这一问题展开积极讨论,但终因农户缴费能力较低或者积极性不高而别无他法。最终影响了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同时,我区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补贴的资金缺乏灵活性。《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政府按照本级提出的保费补贴年度计划,于当年8月底前,逐级向上级政府提出下年度预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根据财力可能,确定保费规模,安排下年度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并向中央财政申请下年度保费补贴资金。未按规定上报农业保险年度计划和出具本级政府保费补贴资金承诺函的,自治区财政不予安排保费补贴资金。”这就是说去年的财政预算决定了今年的保险补贴费用,当年的新增保户无法享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收费难的问题没得到根本解决。尽管分级确定、收集保费的方式在操作上便于施行,但是耗时耗力,必然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决定了其推广必须得到政府的支持,同时还要出台相关措施促使农民增收,从本质上解决农业保险补贴不到位的问题。

(二)保险范围需要扩大。我区农业保险从产生以来,一直实行“低保费、低保额、低保障、广覆盖”的经营原则。在灾害发生后,所获得的赔偿也仅能满足农业的简单生产。全疆现阶段的农业保险险种,保险的金额仍处于较低水平,确定种植业保险的物化成本仍控制在实际成本的75%之内。以棉花为例,实际物化成本为每亩480元(其中滴灌棉为580元),而现行的保险金额大多在200元左右,上限为400元。油菜、甜菜、小麦的保额为每亩100元左右。养殖业的保额标准也偏低,最高为个体的生理价值的75%左右。这意味着一旦造成保险标的全损,参保农户获得的补偿难以维持农业再生产。但如果刻意提高保险金额又会造成保费过高,保户弃保的结果。同时保险公司更难以收取保费,面临的经营风险更大,经营积极性被严重削弱。此外,农业保险的范围偏窄,许多农业灾害不在保险范围之内。目前的种植业保险只对处于生长管理期(5月—8月)的农作物提供保险,排除了病虫害、旱灾以及收获期的风险。事实上,收获期是最容易产生农业风险的时期。同样,病虫害造成的损失也往往较为严重,某些时候甚至超过了生长管理期的风险损失。但是现行的保险范围没将这一部分囊括进去,使得在灾害发生后,参保农户的损失不能被最大化补偿。

(三)风险转移制度缺失。从1990年至今,新疆气象灾害发生频繁,灾种增多,灾情趋重,农业农牧区灾害问题相当突出。这在客观上使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增大,也导致了农业赔付率的上升。无疑在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的情况下,影响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新疆自2000—2008年农险平均赔付率为68.75%,历年最高赔付率达75.42%,超过了保险界公认的70%临界点。同时,前述新疆保险费用难以及时收缴足额转划给保险公司,再加上农户根深蒂固的在受灾时依赖政府救援的观念,严重降低了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因此,风险转移制度亟待建立。

(四)监管机制亟待完善。当前,我区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分散于财政、审计、监察、保险业监管等诸多部门之中,并没有形成一套统一集中的监管体系。多头监管的形势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外部监管的有效性,对农业保险的发展起到了消极作用。

三、对策建议

为加快新疆农业保险发展步伐,促使新疆农业保险模式实现由完全政策性向政策性指导下的商业性转变,以使本文所设想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和在其模式下的运行机制得以良性运转,更好的来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顺应农业保险发展的趋势,更好地满足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本文从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户三方面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政府方面:(1)加快法制体系建设。新疆政府应该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制定在新疆开展农业保险的相关法律,为农业保险在新疆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6](2)加强扶持力度。一方面政府要为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户提供保费补贴;另一方面政府要给予保险公司政策优惠。(3)加大政府对灾害次数及程度的统计。政府应加强各种农作物或者牲畜近十年的灾害种类、灾害发生次数、灾害的危害程度的统计工作,使农业保险费率的制定有据可循,也可以降低不同地区保险费率不同给农户带来的不平衡感。

(二)保险公司方面:(1)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具体做法如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风险分散作用的认识;做好无赔款农户工作;提高保险公司服务的诚信度。(2)敢于创新保险险种。一方面对农业保险的险种应顺应时代的发展,扩大到更广的范围,或者是涵盖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对收入保险的投保应该纳入农业保险的险种中来,并应作为重点的险种加以研究和推广。比如:团体收益保险;作物收益保险;收益保障保险;收入保护保险;示范园区或设施农业总收入保险等。

第2篇

关键词:广东;农业保险;外部性

一、问题的提出

农业保险是保险人组织农业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损失分摊,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补偿的方式。农业保险通过转移和分散风险,由投保的农户共同分担风险,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后得到经济补偿,保障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保险经营的地域限制进一步对外资企业放开。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展业深入,人们保险意识的普遍提升,保险公司也借此契机大力开展各类保险业务,广东保险业呈现出欣欣向荣之势。然而,这种繁荣却无法掩盖长期以来广东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现实,与其他险种开展得热火朝天的状况相比,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平衡性就越发突显出来,农业保险的萎缩与广东经济强省的现状极不协调。

根据统计,广东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从1997年的4225.3万元,急剧萎缩到2005年的1402.7万元,减少了2822.6万元;在保费收入急速下降的带动下,赔款支出也急速下降,由1997年的3952.2万元,下降到2005年的1115.5万元,减少了2836.7万元;广东农业保险赔付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徘徊,九年的平均赔付率高达70.8%(见表1)。

根据表1可以清晰的看到,从1997年开始到2005年,广东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和理赔支出呈急剧下降趋势。农业保险具有正的外部性和准公共产品的特征,随着近年来广东农业保险的萎缩,农业保险经营已处于“需求有限、供给不足”的市场失灵状态。农业保险这一经济补偿机制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对金融的需求。

广东农业保险近年来经营萎缩的原因表面上看起来是商业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亏损严重,如农业风险大,农民交保费少,收不付赔;农村分散面广、资金薄,保险成本高;农业保险标的复杂多样,道德风险高;商业保险公司收费难、展业难、理赔难。但实质上是制度问题:政府对农业风险的补偿少,机制不健全。政府传统的救灾保障制度,不仅显露出资金量的严重不足,而且政府专业性保险机构缺乏,在县一级,基本没有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甚至政府对商业保险公司还进行了负面影响,如出险时农民多报、政府多要、保险公司多赔。商业保险公司用商业保险的办法经营农业保险只能是“大干大赔、小干小赔、不干不赔”。

二、农民和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经济学分析

农业保险经营的高赔付率势必造成高费率。但从实际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来看,即便保险公司厘定了5%-12%的较高的农业保险费率(根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广东的农业保险费率约为5%-12%,其中较高的是蔬菜,达到10%,玉米小麦为5%。一般家庭和企业财产保险的费率仅为0.2%-2%),农业保险经营仍将处于亏损状态。

农业保险存在“搭便车”问题。一般保险的消费是具有排他性的,不缴纳保险费就不会享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而某些农业保险功能具有非排他性,无法阻止没有缴费的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消费。如“防灾防损”这类农业保险的辅助功能,能起到减少农业风险损失、降低经营成本的作用,但保险公司在实施防灾防损工作时就会出现没有缴费的农民“搭便车”行为。广东梅州部分地区曾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为防干旱专门为投保地区的农民购置了人工降雨高射炮,一旦捕捉到可能降雨的乌云就轰击,减少旱灾发生的次数或强度。但是对于这些地区没有投保的农民来说,没有缴纳保费却同样因为防灾工作而减少了旱灾的损失。

农业保险存在的“搭便车”问题还表现在保险公司方面。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既经营政策性农险业务,又经营商业性涉农保险业务。在遭遇农业特大灾害时,政府将提供财力支持,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可能会将经营商业性涉农保险的亏损转嫁给政府承担。而要监督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的“搭便车”行为,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会提高。由于“搭便车”问题的存在,商业性保险公司和农民都不愿意介入,便产生了典型的市场失灵的情形,即单靠市场的力量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分配。因此农业保险的经营必须依靠政府的支持以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政府参与农业保险的经济学分析

只有农民愿意投保,保险公司全力经营,社会得益才能达到最大。农业保险的社会得益,需考虑政府的介入。政府参与农业保险,应主要发挥以下功能:

(一)规避农业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

农业保险受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双重制约。以广东为例,广东地处东亚季风区,气候灾害种类多、出现频繁,主要灾害有低温霜冻、冰雹、龙卷风、暴雨洪涝、热带气旋等。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90年代,广东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达120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3%-5%。此外,广东农业保险还受经济风险的制约,主要表现在农产品市场的风险和农业保险经营的风险。农民总体上来说是属于低收入的群体,根据保险业的特点,保险需求与潜在客户的收入水平正相关,农民的低收入和较高的恩格尔系数限制了其对农业保险的实际需求。因此,政府必须考虑到农业保险经营的特点和农业的特性,建立多层保险与风险分担、政府与市场共同参与的农业保险的风险防范机制。在规避农业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方面,我们应借鉴国内外经验,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建立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合作保险起主要作用,政府保险补贴作为支持,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相结合,农业保险与灾害救济相结合的一种风险分担的保险与风险管理体制。

(二)纠正农业保险的外部性

农业保险具有正外部性。从短期来看,农业保险的利益外溢性,需要政府建立财政补贴制度,对外部效应进行内在化。政府补贴可以根据需求和效率选择向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补贴或向投保农户提供补贴,或者对两者同时补贴。无论是以何种形式进行补贴,其补贴的幅度应该等于农业保险的外部成本,这样就刚好抵消了正外部性带来的影响,弥补了市场失灵。世界许多国家或地区都是通过实施农业保险计划或政府以不同的出资方式和比例建立准备基金、对保险费给予补贴等方式,支持和发展农业保险。2003年,上海市明确将农业险补贴列入公共财政体系,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补贴达1000万元,其中区县补贴约25%-30%,每年的市区两级财政补贴,约占上海农业保险总保费的25%。由于有财政补贴,上海的保险费率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水稻的保费大约在1.2%左右,奶牛在1%至3%之间;而且,农业险投保面有了大幅提升。其中,水稻投保面已经达到85%,奶牛投保面达到了80%,出口的蔬菜投保面达到了25%。

(三)提供农业保险准公共物品

农业保险是准公共物品。纯公共物品是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两者缺一不可。私人物品则是数量会随着任何人对它的消费增加而减少的物品,消费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产品,我们习惯于称之为准公共物品。农业保险就是一种具有利益外溢特征即正外部性的产品。微观行为上看,农民购买了农业保险,若遭受合同约定的风险损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作为补偿,从这一角度看,农业保险属于私人产品,它具有消费的排他性和竞争性,谁投保,谁受益。但是,考虑到农业风险主要是台风、洪涝、干旱等自然风险,这类风险目前还不能由农民个体来控制,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过错造成的,农业保险客观上保护了个体农民的收益,从而又保护了农业生产的再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宏观角度上看,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发展的状况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面对的是农业,但其带来的利益却远非农业产量、农业产值等指标所能衡量的。农民缴纳保费购买农业保险,不仅能保障自己收入稳定,而且还发挥着保证农业再生产顺利进行和稳定国民经济的作用。因此,对于农业保险这种准公共物品,应采取“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模式进行经营。

(四)解决农业保险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农户与保险公司是交易双方,农户相对保险公司来说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因为农户是农业生产的真正经营者,他对生产过程中标的物的抗风险能力、经营状况都较清楚,而保险公司难以直接了解农户生产经营的详细信息。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也难以厘定准确的受灾程度。因此,保险公司和个体农户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非对称信息的存在还会引发农民的道德风险行为。保险公司难以对作为具有信息优势的农户的生产经营进行密切监督。农户在利益驱动下采取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有意造成标的物的非正常损害,或是夸大受灾程度以骗取更多保费。由于农业保险中的信息不对称,政府的职责就是建立再保险制度。再保险是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是一种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国家可以考虑成立农业再保险公司,由政府分担再保险责任,或是委托某家商业保险公司扮演这一角色,通过对不同险种制定不同的分保比例,引导经营重点,提高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同时,政府还要加强对农业保险经营的监管,现行《保险法》不完全适用。因此,政府应根据农业保险的性质,在相关法律中明确农业保险经营原则与组织形式、保险费率的形成机制、承保范围、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等,为保障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陈璐.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萎缩的经济学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研究,2004(11).

2、高培勇.公共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第3篇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快速变迁过程中: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这一系列变迁中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农民养老问题就是其中之一。1992年我国民政部颁布《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各地的养老保险办法都是在此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1998年国务院要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归劳动保障部门,随后的几年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一直处于职能划转和整顿规范状态。这样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上的不稳定性给农民参保带来了不便。农民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并不很了解且心存疑虑,农村养老保险办法的多变性使得农民不愿意投保,2009年我国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同时开始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中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在不断的发展中。

2农民养老保险金的收缴方式

笔者按照农民的流动性和工作的稳定性,将农民划分为:“纯农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农民,以下将按照这种分类来探讨农村养老保险金的缴纳问题。

2.1“纯农民”养老保险金的收缴方式

“纯农民”是指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农民。根据《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交费标准,月交费标准设2、4、6、8、10、12、14、16、18、20元十个档次,供不同的地区以及乡镇、村、企业和投保人选择。各地人员的交费档次可以有所区别,交费标准范围的选择以及按月交费还是按年交费,均由县(市)政府决定,因此参加养老保险农民的缴费水平低,一直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突出问题,在执行中多数农民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每月2元,按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费交费领取表”计算,10年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7元,15年后每月可领取9.9元。这根本就不能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

曹信邦(2003)曾提出:对于一部分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纯粹的农民”,可以建立一个独立的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原则上所有的农民都有义务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实行“自助”和“补助”相结合,即养老保险基金由参加保险者交纳的投保费和政府补助金共同构成,建立一个独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纯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本论文将进一步说明该独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为了改变现在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低的现状,可以制定新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办法。新的缴费办法依据各个地区的农民收入水平状况(参见表1),全国农村收入水平可以划分为4个不同的等级:年收入在2000—4000属于第一个等级(包括低收入户和中低收入户),4000—6000属于第二个等级(包括中等收入户和中高收入户),6000以上属于第三个等级(包括高收入户),年收入在2000以下的属于第四个等级(国家特殊照顾群体,例如:特困户)。

根据以上的划分,笔者建议个人帐户的缴费比例可以划分为4个不同的档次:年收入在第一等级的地区,缴费比例可以在上年人均收入的15%左右,年收入在第二等级的地区,缴费比例可以在上年人均收入的13%左右;年收入在第三等级的地区,缴费比例可以控制在10%左右。而对于年收入属于第四的等级的特困户,根据实际的收入状况少量缴费养老保险金,或者对其个人帐户的个人缴纳部分实行全免政策。

但是鉴于“纯农民”收入水平普遍比较低和缺乏投保热情的实际情况,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应该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对个人账户进行补贴,对于年收入在第一等级的地区,政府补贴比例可以确定为1%;年收入在第二等级的地区,政府补贴比例可以确定为2%,年收入在第三等级的地区。政府补贴比例可以确定为3%。而对于特困户,政府补贴比例可以确定为10%左右。农民可以随时对其个人账户进行监督,查看其缴纳数额,这样一来有利于提高全体农民参与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又可以兼顾到各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因此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

2.2农民工养老保险经的收缴方式

笔者定义的农民工是指来自于农村,属于农业户口,但他们的主要时间是在从事非农生产活动,并且他们的工作不仅限于工业领域,还包括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活动,属于已经城市化了的农民工,这一群体已经完全脱离了与土地的关系,有稳定的职业、稳定的生活来源和相对固定的住所等等,与城市普通居民在生活方式上没有多大差别。据有关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接近1.3亿,因此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现阶段不可忽视的群体,截至2006年7月底,农民工参保人数已达到1871万人,有关调查表明,83.2%的农民工不愿意购买目前推行的养老保险,80%的企业主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接受调查的农民工90%以上没有购买养老保险。根据1992年《基本方案》对农村养老保险对象的规定,“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户口”,“外来劳务人员,原则上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显然,现行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仍处于城乡分割的旧的制度框架。

因此对于城市化了的农民工,笔者建议建立全国统筹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行个人帐户、企业缴费、国家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比,该体系加重了国家补贴的比重。个人帐户的缴费比例可以确定为年收入的6%,可以允许一定程度的浮动但最低不能低于4%,这样就可以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企业缴费比例可以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企业缴纳部分一样,确定为20%,实行社会统筹,专门用于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根据农民工工资相对较低的情况,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个人帐户进行补贴,政府补贴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之所以要强调全国统筹,是因为这样就可以打破地区之间的差异,农民工即使更换工作地点,也可以随时缴纳养老保险金。

2.3灵活就业农民养老保险金的收缴方式

灵活就业农民是指大量流动的、没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将来有可能转化为城镇居民,也有可能继续当农民。对于这一类人可以实现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和“纯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转化,实行个人帐户和国家补贴相结合的道路。其个人帐户和国家补贴比例可以与农民工的比例相同,但是应该适当的调高国家补贴的比例(例如,政府补贴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若在企业工作则可以增加企业缴纳部分,而缴纳比例可以确定为10%。之所以确定为10%是因为这样可以增强企业为灵活就业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当农民工又回去务农,或者说在农村务农的时间占有更大的比例时,农民工的个人帐户就可以转移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的新的个人帐户中,而这就将实现农民工养老保险体系和农民养老保险体系的转移。

但是农民究竟加入那种养老保险体系,可以由农民自己决定,若农民加入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则企业缴纳10%的比例应统归社会统筹。若农民自愿加入“纯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则企业缴纳的10%可以划归个人账户,提高个人账户的资金数量,由于灵活就业农民的流动性比较大,因而针对他们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就更复杂,因此国家可以增加社会保障人才的培养,动用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来保证灵活就业农民能够享受到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

总之,以上分别就“纯农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农民的养老保险对策进行了定性分析,而未对具体数据进行更为深入地定量分析,只是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收缴建议。(具体数据见下表2)

3农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方式

在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方面,可以将农民分为不同的人群:即低收入人群、中等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根据王清生的观点: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可以以全国(或省、地区等)为单位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多则捐献给基金、少则基金补缺”的原则进行发放,即个人账户月养老金的发放,应根据各自对应的选择生命表和退休时个人账户累积额以终身生存年金的方式进行。如果实际寿命比较短,则个人账户的余额为正,这一余额捐献给基金;反之,基金补缺,当然这种方式不仅适用于低收入人群,还适用于无子女的中等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当然应该鼓励更多的人加入个人帐户基金的方式,因为这样将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稳定。

对于高收入的人群则可以以单个个人为单位,实行“自负盈亏”的发放原则,即个人账户月养老金的发放应根据各自对应的选择生命表和退休时个人账户累积额进行。并且叮以设其个人账户月养老保险金是从退休时发放至余命的95%的分位点(或94岁时)。如果实际寿命比较短,则个人账户的余额为正,这一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反之,须由其另外的积蓄补缺或法定继承人资助,因此高收人人群的选择方式就比较的灵活,既可以选择个人帐户基金方式也可以选择“自负盈亏”方式。对于中等收入人群而言,其选择范围可处于上述两种方式之间,同时这两种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应该允许不同的群体根据其退休后的经济情况和偏好不同而自由选择,而不能只用国家法定的惟一方式来发放个人账户累积额。

4结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传统的家庭式养老保险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中国广大农村的需要。文章从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出发,按照农民的流动性和工作的稳定性,将农民划分为:“纯农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农民。根据这种分类分别研究了不同的养老保险金收缴和发放的方式,事实上提出要建立一个独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和一个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但是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未对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做出更为细致的阐述,因此农民养老保险金的收缴和发放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第4篇

一是开展广告语征集活动。6月份向各信用社和科室征集丰收手机银行、丰收创业卡、丰收小额贷款卡三款产品的宣传广告语,活动共收集到广告语161条。此次征集到的广告语都是一线员工从自身对丰收系列产品的体会和理解角度出发,主题鲜明、富有创意、朗朗上口,更贴近地描述出产品的优势,能够更好地宣传丰收系列产品,提升农信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及竞争力。

二是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6月份积极动员全体员工对如何更好地助力“三农”和小微企业成长、创新金融产品、拓宽服务渠道、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与人文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为泰顺农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言献策。活动共征集到金点子近60个。

三是开展论文征集活动。根据省联社青年论坛征文活动的要标注,结合泰顺农信自身实际,开展以“泰顺农信梦一条道路两场革命我为泰顺农信发展建言献策”主题的论文征集活动。要求作乾结合农信工作实际,从支农支小、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普惠金融与渠道建设、风险控制与管理、内部管理与内控建设、科技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选题撰写论文。活动共收集到14篇论文,该联社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推选3篇优秀论文送省农信联社温州办事处参评。同时,于7月8日举办农信梦演讲和青年论坛活动,由优秀论文作者在论坛上发表专题演讲。

四是开展创意设计征集活动。为了着手做好2014年泰顺农信成立60周年文化宣传各项筹备工作,该联社于6月至8月份向全体员工广泛征集关于泰顺农信品牌和形象、农信产品和服务、农信梦、农信故事、迎接泰顺农信60周年等方面的创意设计,并要求将创意以具体文案或分镜脚本的形式写出。该联社将选出优秀的文案,由其作者亲自参与广告公司合作,将优秀文案制作成FLASH广告或拍摄成微电影,以“新媒体”的方式来让客户了解我们的产品、服务和农信文化。目前,活动已收集到创意方案17个。

(文/高菲菲)

农发行湖北省荆门市分行:做到“五早”,积极“备战”中晚稻收购

荆门市是湖北省乃至全国中晚稻主产区,为了把农民种植的中晚稻收购进来,农发行荆门市分行在中晚稻上市前,采取“五早”措施,积极做好支持中晚稻收购的一切准备工作。

根据荆门市农业部门预测,全市今年中晚稻种植面积273万亩,总产量36.57亿斤,商品量21.93亿斤,为农民可实现收入29.61亿元。该行为了做好支持中晚稻收购的准备工作,坚持做到五早:一是去年发放的收购贷款早“清场结零”。2012年中晚稻收购期间,该行投放中晚稻收购贷款5.81亿元,为了不影响今年中晚稻收购贷款投放,督促各县市支行按规定在7月底提前一个月全部实现了“清场结零”。二是中晚稻生产及市场形势早预测。为了摸清底数,该行组织客户、信贷及资金计划等部门,深入农业部门、各县市支行、粮食收购加工企业进行调研,基本掌握了今年全市中晚稻生产、市场及价格走势等情况,为收购贷款投放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中晚稻收购贷款资格早申报。根据农发行湖北省分行有关要求,督促各县市支行对28家中晚稻收购加工企业贷款资格在8月10日向省、市分行进行了申报审批。四是中晚稻收购贷款计划额度早确定。根据湖北省分行安排,该行在8月15日前将中晚稻收购贷款6.85亿元计划额度上报了省分行,得到省分行审核确定。五是中晚稻收购贷款项目早调查审批。截至8月15日,该行已组织42名客户经理调查评估、上报审查审批中晚稻收购贷款项目21个,审批贷款2.97亿元,将作为第一批中晚稻收购贷款支持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中晚稻。目前,中晚稻收购贷款正在陆续向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发放,启动开秤收购。

预计今年中晚稻开秤时间在8月下旬,目前市场收购价在1.25―1.28元/斤之间,低于国家今年的中晚到最低收购价1.35元/斤的0.08―0.1元,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的可能性很大。荆门市农发行在积极支持中储粮企业托市收购中晚稻的同时,还将支持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中晚稻。

(文/郑)

江苏省邳州农商银行送金融知识下乡受欢迎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按省、市银监局的统一部署,江苏省邳州农商银行从8月20日开始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各类普及金融知识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宣传活动中,邳州农商银行专门召开“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动员会,建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每家支行也要成立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的“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小组,扎实有效地开展“走进企业、走进校园、走进田间地头、访万户、送知识”宣传活动。一是采取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人民币识别、电费、水费的扣缴办法、个人征信、非法集资、消费者保护、手机银行卡使用、刷卡套现、假借冒名贷款等行为的危害,促使广大依法办理金融业务。尤其是详细推广村村通POS机的小额现金款取、转账、查询、缴费等金融业务知识;二是开展金融知识有奖抢答竞赛活动,利用与电视台、广播电办的节目,在电台里与听众互动,采取现场信息互动形式,让听众与主持人连线,抢答金融知识题目,凡在一定时间内答对者一律有礼品相送,吸引广大客户和群众参与意识和学习人民币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对向有创业意愿的,重点宣传青年创业贷款、门面房抵押贷款、大学生村官贷款等;四是针对目前民间借贷跑路较多、农民损失的案例,对老人人群重点宣传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五是对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客户重点宣传理财等相对高端的金融业务品种;六是针对农民客户,尤其是农村普及的村村通pos机和ATM自助机的基本使用知识;七是对小微企业主、种养殖大户,介绍农商行优势地位,讲解企业贷款准入条件、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利率优惠政策、汇兑结算、代收代付及网上银行等相关配套业务,对有贷款意向的客户建立经济档案、登记造册,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小企业的广泛好评。

邳州农商银行还要求每家支行每周集中利用逢集日组织内外勤人员,到集市上摆放了宣传展台,将反洗钱知识、非法集资危害性、反假币宣传手册及金融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发放前来咨询的群众,同时还利用常年开展的“红色旋风”宣传营销活动,分组包片带着宣传资料和文化衫到各商铺、摊点宣传,一些群众主动上前了解各种金融知识,在场的工作人员一边向他们散发宣传材料,一边耐心地讲解如何识别假钞、如何正确使用手机银行、如何防范银行卡安全等金融知识。于此同时,全辖网点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外部网站、摆放x展架等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活动当天,共向公众发放非法集资、反假币宣传手册及金融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近35000份;现场咨询、解答和辅导1000余人次,赢得了好评。

据了解,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邳州农商银行于8月份20日起启动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9月份为“金融服务普惠公众服务月”为主题开展相关的活动。以金融知识下乡提高员工学习积极性,促进员工依法合规操作水平,拉近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巩固提高合作成果,保持邳州农商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文/陈伯伟)

浙江省兰溪农合行;“六位一体”织就普惠金融工程密集宣传网

本刊讯:日前,兰溪农合行在全市的公交车上投放车身广告为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进行宣传造势,成为一道亮丽的流动的风景线,打响了该行普惠金融宣传第一枪。

普惠金融工程是我们做强做优农村基础市场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省政府专门转发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正式文件,这是写入浙江农信60多年发展历史的一件大事,也是需要大书特书的一项工程。兰溪农合行为了做好信息宣传保障,闪电行动,利用各种媒介和资源,织就六位一体的密集宣传网。一是在全市网点的门头跑马灯、多媒体播放器及总行门前LBD大屏幕上连续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和宣传画面。二是将员工手机和单位座机的彩铃和单位电子名片更换成了普惠金融工程的宣传内容。三是除在公交上投放车身广告外,还每天在当地主流媒体《兰江导报》刊发宣传报花,在每天的黄金时段通过兰溪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广告和播放宣传片。四是充分利用好我行年初就开展的“千场电影下乡”这一活动载体,在电影片头加入普惠金融宣传内容。五是在内刊和门户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充分发挥通讯员作用,征集优秀稿件,鼓励其积极向外部媒体投稿,形成全行上下宣传的合力。六是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建立与两办和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主动报送活动信息,争取政策支持。

兰溪农合行将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宣传的长效机制,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的宣传,让老百姓真正了解普惠金融工程能带来哪些方便和实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推进该项工程扎实开展。

(文/徐金浩)

及时调查核实 解了一场误会

本刊讯:8月12日,贵州修文县农村信用联社接到该县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函,反映该县龙场镇青龙村某村民(女、七十岁左右)未得到新农保存款存折、也未享受到新农保待遇。社保中心请县联社及时核查,如不核查清楚,该村民的儿子自称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或上访。县联社接函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户新农保存折几次在县联社营业部取款。为查实取款人是谁,调查人员调阅了该户取款的视频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取款的是一位中年女子,该女子取到款后,将款及时递给一个在客户等候区的老太婆(约七十岁左右,当事人即持新农保存折人)。为确认取款人与老人的关系,调查人员将取款人和老人的图像截图请青龙村村民和当事人的儿子辨认。通过辨认,取款人就是当事人的女儿及其当事人本人,并非他人,经核实,新农保待遇存折还在当事人手中,只是因不认识存折上的“新农保”标识、及老人年龄大加上不识字忘事而产生误会。也就是说当事人持有新农保存折,并享受到新农保待遇,原说是没有新农保存折,也没享受到新农保待遇,完全是场误会。

事实结果出来后,老人的儿子认识到自己的不对,表示今后遇事不能急躁懵懂。

(文/王仁智 段纲)

湖北省兴山农合行:实施“双基双赢”金融服务工程

本刊讯:农民贷款难、涉农银行放款难、涉农信贷风险防控难,一直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一大难题。近期,兴山农合行试行的“双基双赢”金融服务示范工程,随着兴山县榛子乡和平村示范点的选定,标志着兴山农合行将着力打造支农信贷服务升级版,使“双基合作贷款”更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双赢”。

(文/梁雄)

浙江省乐清农合行全力以赴拓展网银

第5篇

农民工为城市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却存在着自身社会保障不足的问题。积极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更是妥善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采用问卷调查、spss软件分析法,对影响农民工社保问题的相关因素及改善办法进行了相关的调查与论述,最后得出结论:要切实保障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不仅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与法律条文,还要依靠政府强有力的措施来保障完成。

【关键词】

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分析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民工进入城市通过从事重体力劳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农民工进城务工不仅能够更快的实现增收,还补充了城市建设所不足的劳动力,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国家统计局2014年2月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894万人,农民工数量持续增长。但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却日益凸显:在社会保险方面,民工参保意识淡薄,参保比例不高,保障程度不够;在社会救济方面,许多低收入农民工无法保障最低生活水平,更有部分农民工无法享受到社会福利。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审视着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农民工的正当权益能否得到有力维护,在权益受到损伤时不是忍气吞声,不是无处维权而是真正做到公平正义,都充分体现出对现有社保制度的考验。同时,对我国来说,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妥善解决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需要,对社会的稳定和谐有着巨大的作用。

目前,我国学者在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研究比较多,主要的研究方面集中在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农民工社会保障不足的原因,农民工社保制度完善与改革和具体措施的建言献策等几个方面。基本情况是农民工的数量在逐年增加,但是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差,被排斥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随时面临着“无收入、无工作、无保障”的“三无”风险,难以享受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而综其原因,基本可以分为几类,一是农民工自身原因,包括参与社保的意识缺乏,收入水平低,文化水平低难以维权;二是政策的原因,包括政策不到位,许多福利无法惠及农民工,还有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立法的不完善,政府监管不力等;三是企业的原因,部分企业存在非法行为,还有的企业经营不善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等。针对这些问题,学者李伟总结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多种模式,包括城保模式,双低模式,综合保险和农保模式。张铁柱则提出农民工在自身方面的局限,即农民工仍然认为自己是农民,土地才是自己的保障,心理上并不依靠社会保障体系。

针对以上问题,许多学者抒发己见,研究出很多解决方法。在众多研究当中第一个亮点是针对农民工群体建立真正适合他们自身特点的社保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使农民工享受到保障。另一个亮点便是多数文献都提到了制定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法律条款,使农民工能够真正有法可依,让通畅的法律渠道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但是,许多研究里提到了政府,但很少有专门针对政府职能的建议。政府发挥社会职能的重要方面之一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完善有很大一部分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在我国社保制度完善和立法完善后,未来的研究方向可能会偏向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监管。

一、调查方法与结果

本文采用的调查方法是随机调查,主要在大连市及周边地区,采用的是偶遇抽样的方法,通过调查人员发放问卷或结构访问的方法对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

本次调查的基本情况: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50份,有效回收率90%。根据spss分析所得,此次调查男性占比例49.44%,女性所占比例50.56%,基本达到了均衡。年龄跨度较大,分布在1677岁,其中年龄的均值为35.6933,众数为30。其中,1630岁的新生代农民工比例在39.34%,31岁及其以上的老一代农民工比例在60.67%。从户籍来看,农村户籍所占比例在68.45%,城市所占比例在31.55%。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所占比例最大达到了46.7%,其次是小学及以下,达到了21.3%,初中以上总数达到32%。

此次调查,主要涉及月工资水平,劳动合同,工资拖欠,社会保险、居住方式等。

(一)农民工月收入

月收入所占比例最大的是20002999元,约占33.26%,其次是15001900元,约占20.50%。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2〕226号)和相关统计资料,2011年大连市职工的平均工资为4100元,而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明显跟不上平均工资水平,为低收入人群。

由表1可知,文化程度和月收入有基本的正相关关系,本科及以上人数最多的在4000元以上,而小学及以下人数最多在15001999元,初中到高中到大专则是高收入比例逐渐增加。在参加社保时,低收入农民工很有可能无法承担费用。月收入和文化程度的关系强度为0.367,关系强度为弱,即农民工月收入和文化程度的相关关系为弱。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劳动合同条款的落实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化,也是防止纠纷发生和解决纠纷时重要的法律依据。根据统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占了71.4%,无法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保障。

由表2我们可以看到只有本科及以上合同签订率才达到了一半以上,并且是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而签订率提高,文化程度高的农民工更注重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严重,有62.7%的农民工无法正常的拿到报酬。这种工资拖欠原因在于农民工缺乏正当渠道进行自身权益的维护,更严重的情况是他们没有意识到支付农民工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的行为,他们的权益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参与情况

此次调查的基本情况是,参与医疗保险的百分比是49.6%,养老保险29.5%,失业保险7.6%,工伤保险7.6%,生育保险6.2%。没有参加任何保险的是40.4%。而与文化程度进行比对时,小学及以下的农民工没有保险的人数高达62.5%,远远高于有保险的人数;学历初中及以上程度的都是有保险的居多,这说明文化程度和参保情况有相关关系,文化程度高的比文化程度低的参保率高。

作者总结了以下几点原因:

(1)农民工如果没法正确的了解社保的具体规章政策,每月交参保费,直接减少了经济收入的同时又可能因为许多原因没办法看到长远利益,所以农民工就有可能从心理上不想参与到社保中,认为社保是一种负担,是政府强加在农民工身上的一道枷锁。

(2)农民工的维权意思比较薄弱,没有意识到参加社保是自身的一项基本权益,或者说根本不知道社保。用人单位在雇佣农民工时根本就没有提供保险,农民工又没有维护自己的权利,结果就造成了农民工参保率不高,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状况。同时,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出现纠纷时,农民工不懂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或没法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的交涉,无法拿到赔偿。而且,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这使他们多从事重体力工作,更容易出现工伤。社会保障的缺失使他们更加危险并易造成二次伤害。

(四)农民工居住模式

大部分农民工采取的是与别人一同租住的方式,自己购买的比例只占到11.56%,住房保障无法落实。现阶段我国的住房保障形势严峻,首先农民工低收入的特点使他们无法支付高昂的商品房费用,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数量无法满足现有的农民工住房需求;其次城市建设中,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受到商品房建设的排挤,旧房子又被拆迁,可供农民工租住的房源更加稀少;最后政府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进度缓慢,农民工的住房保障状况更是堪忧。

(五)子女就学和医疗

农民工子女的入学情况比较好,48.6%认为就学比较容易,33.8%认为有限制,认为就学困难的不到8%。在生病就医时,55.7%认为费用太高是就医难的主要原因,而生病时,大多数人的选择是去个体诊所看病和自己去药店买药。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困难中,收入低、工资拖欠、消费水平高都占到一半以上比重,而农民工的期望中,最受欢迎的是降低收费和提高保障。

二、结论和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农民工缺乏社会保障的现象比较严重,月工资水平较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存在较严重的工资拖欠情况,居住方式多为租住,而农民工缺乏社会保障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程度不够,同时,政府又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正保护这些弱势群体。有学者提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工真正纳入到社会保障的范围之内;或是完善立法,使农民工有法可依。但是,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是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第一,针对政府自身,首先要了解农民工基本信息,建立网络反馈,加强农民工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然后颁布可行的政策法规,奖惩分明,使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对农民工施以援助。同时规定违法企业的惩罚措施,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到达一定时间有行政处罚,进一步严格监督企业在用人过程中的不法行为,当发现不法行为后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不给企业空子可钻。政府内部可以成立专门的部门进行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明确部门职责范。

第二,政府调用经济手段,首先加强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让农民工能够买的起房,住得起房。要依据农民工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分层的保障方式,不“一刀切”,个别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提高社会保障的效率同时确保社会保障的公平公正。针对低收入农民工,政府可以进行社保的一部分补贴,减轻社会保障给他们带来的压力。

第三,由于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政府要进行社会保障的普及教育,让农民工认识到社会保障是自身的基本权益,了解不参与社保带来的弊端,从根本上加强农民工参与社保的意识和积极性。同时从技术层面来看,政府可以建立技能培训班对农民工进行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术水平,企业也可以有好的渠道雇佣整体素质高的农民工。

参考文献:

[1]贾书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N].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9,2

[2]马宁,温林林.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3(2):97

[3]张冉.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府对策研究[D](硕士论文).长春:长春工业大学,2012(3)

第6篇

    论文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 抵押登记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2012年7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广东省建设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总体方案》,该方案决定在广东省梅州市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方案》提出要培育完善的农村金融要素市场,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这是在农村进行金融改革的创新型试验,也是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的一项建设性试点工作。本文就以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问题为基点对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提出一些适应性建议。

    一、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基础理论

    (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界定我国《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物质载体,要深刻了解宅基地使用权的内涵就必须清楚宅基地的所承载的功能。从社会发展方面看,宅基地承载着社会发展和保障的功能。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宅基地具有居住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因此,对纯农业经营的农民来说,对其土地权益的保护则能更大程度的提高土地的社会保障能力。当然,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不仅表现在实物保障,有时还表现为心理安慰保障。这种保障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性质。从经济发展方面看,宅基地具有财产和金融载体功能。农村的金融要素贫乏,土地作为农村具有金融要素功能的资源之一,具有很大的市场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进一步表明,农村宅基地不能够单独流转,但是可以根据房地一体原则而随房流转。

    可见,现行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受限制的用益物权,基于其社会保障性功能的考量,现行制度忽视了其财产金融功能,未将其作为纯粹的物权来安排。

    (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理论基础1.资源配置优化论这是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经济学基础。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可转让性是产权的一种本质属性,它涉及所有权通过出售或捐赠等方式的变化。不可转让的产权本质上违背了资源最优配置的基本原则。从经济学来看,土地的利用应该要理解为一个动态的过程。而土地的动态利用,事实上反映的就是要求土地产权要具有可转让性。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在坚持宅基地使用权归农户所有的前提下,进行抵押流转,使得农村的生产要素处于一个动态的利用状态。

    2.权利配置正义论这是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学基础。利益的正当性评价结果在法律上表现为权利。对于权力配置正义论,罗尔斯提出了着名的正义两原则:第一,最大权利公平原则;第二,差异原则。笔者以为,权利配置正义的两个原则,实际上是反映了现实权利配置中可能出现的两个环节:一是权利设定环节;二是权利限制环节。在权利设定环节,必须遵循最大化权利公平原则;而对权利进行限制时,则应当考虑到现实中的一些问题遵循差异原则。《担保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禁止抵押的用益物权。如果赋予宅基地完整的用益物权,那么其从法律上就符合流转的条件。

    二、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立法现状及现实问题

    (一)立法现状从现有法律、政策的规定来看,法律严格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直接抵押。此外,我国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房屋的转让,但农村住宅的流转却有严格限制。2007年《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问题引致到《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务院的若干规定。同时《物权法》184条对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做了同《担保法》第37条基本相同的规定,将宅基地使用权明确排除在抵押财产之外。2012年7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建设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发展以土地金融为核心的农村金融要素市场,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作为改革创新重要突破口。

    (二)现实问题1.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无法可依,闲置严重在国家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统筹城乡发展,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对于城乡各种要素的自由流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而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宅基地制度设计,注重农民房屋的静态保有,禁止将农村宅基地及其房屋进行抵押,忽视了农村房屋应有的财产属性。这不仅大大减少了农民生产融资的渠道,也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在农村范围内业务的扩大和发展。而农村居民经常因为农房继承等事实行为而占有多处宅基地。法律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宅基地及其房屋又没有相应的回收机制,这些多余的宅基地及其房屋也只能被迫闲置起来。

    2.宅基地使用权隐形交易屡禁不止,风险大在农村最重要、价值最高的财产莫过于房屋,在农民亟需资金的时候往往是将房屋进行抵押流转,而根据“地随房走”的理念,宅基地隐形抵押流转很普遍。但在这些隐形交易中,由于缺乏法律规范,无法可依,双方的利益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此产生很多法律纠纷。而农民知识能力专业水平低,农业保险业务尚未全面展开。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市场因素改变,就会直接影响土地流转或地上附着物的价值,这给农民及金融机构都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三、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的若干法律建议

    (一)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范围通过修订地方法规尽快破除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法律障碍,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益具体化、法制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完整且有保障的宅基地使用权。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用作抵押,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以登记的方式公示,把这项权利真正落实到农户、落实到地块,提高其公信力,以奠定农地金融制度创新及农地金融业务开展的产权基础。

    (二)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及登记部门1.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现行法律没有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期限,故应在立法层面上进一步探讨,建议立法规定实现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占有和使用最长的期限。参照我国《物权法》第126条规定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这样抵押人不会永远失去宅基地。同时满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宽了农民融资渠道。

    2.设立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根据农民的实物财产和收益权,建立适合农村土地的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在福建温州试点工作中就规定将试点区的县农业局设立为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管理由县农业局管理,那么可以借鉴福建温州等地的做法,将县农业局设立为抵押登记机关,既有利于宅基地管理,也有利于保障农户利益。

    (三)创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服务体系农村金融创新改革的的步伐不会太快,而应在稳健的前提下进行,并完善相关服务体系。

    1.健全评估专业机构建立专业评估机制、设立专业评估机构,出台评估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业务准则,为金融机构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提供完善的评估服务。土地管理部门或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也可组建独立的土地流转评估和登记中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培养专业资质评估人员,规范宅基地使用权价值的评估,出具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他项权利证书,为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创造有利条件。陕西杨凌、广东梅州、福建的试验区都将评估机构的报告作为确定抵押物价值的标准。

第7篇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 新民居 农村社会保障

中国正经历着世界最大规模城镇化过程。作为我国最早的沿海改革开放城市,十二五期间,秦皇岛被列为国家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旅游综合改革、创新型城市试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河北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市。秦皇岛辖4县3区30个乡政府,45个镇政府,2265个村民委员会,非农业人口124.51万人,占年末总人口43.35%,加快秦皇岛市农村城镇化建设就成为当前迫切的需要。

1 秦皇岛城镇化发展现状

1.1 城镇化水平一直稳步提升 三年来,秦皇岛城镇化水平从2009年的47.4%提高到2011年49%,上升了1.6%;与2011年河北省城镇化率45.5%相比,领先了3.5%。秦皇岛的城镇化水平一直在稳步提升,领先于河北省的平均水平,但与2011年国家城镇化率51.27%相比,低于国家水平2.27%。

1.2 城镇化质量高于河北低于全国 秦皇岛2011年城镇化水平49%,与同期河北城镇化水平45.5%相比,高出了2.66%,但与同期全国城镇化51.27%水平相比,还差了2.27%。相比较现实经济发展水平来讲,同期高于河北省平均水平,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城镇居民可供支配收入上分析,2011年秦皇岛城镇居民可供支配收入19385元,同期河北省城镇居民可供支配收入17900元,全国城镇居民可供支配收入20714元,秦皇岛城镇居民可供支配收入高于同期河北省8.3%,但低于全国6.4%。可见秦皇岛在提高城镇化时领先于河北省,但与全国相比,城镇化建设质量较低。

1.3 城镇化水平与经济发展不同步 2009年、2010年、2011年秦皇岛的国民生产总值分别占河北省国民生产总值的4.9%、4.7%、4.4%,而城镇化率分别高于河北省平均水平的2.66%、4.2%、3.5%,这表明秦皇岛的城镇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秦皇岛城镇化的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

1.4 城镇化水平地区差异大,呈交通指向特征 秦皇岛的三区四县中,海港区5个镇,面积238平方公里,人口密度2536.78人/平方公里;山海关区1个乡3个镇,面积195平方公里,人口密度733.44人/平方公里;北戴河区2个镇,面积69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033.88人/平方公里;青龙满族自治县19个乡、6个镇,面积3506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54.35人/平方公里;昌黎县5个乡11个镇,面积123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450.69人/平方公里;抚宁县2个乡9个镇,面积1619平方公里,人口密度323.37人/平方公里;卢龙县6个乡6个镇,面积956平方公里,人口密度440.75人/平方公里(数据来源秦皇岛统计年鉴)。乡镇分布密度地区差异较大,水平亦差异较大,主要分布在国道以及其他交通主干线上,明显呈现交通指向特征。

1.5 城镇建设投资不断加大 2005年秦皇岛城镇项目建设投资99.12亿元,2009年达234.64亿元,增长了136.72%;农村项目建设投资2005年28.20亿元,2009年达82.17亿元,增长了191.38%,城镇建设项目的投资不断加大促进了秦皇岛城镇化速度的提高。

2 秦皇岛农村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统计数字,结合我参加了2012年秦皇岛民进市委的“农村调查组”的调查资料,对秦皇岛市农村城镇化现状进行初步分析并归集出如下问题:

2.1 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均衡,影响城镇化发展 秦皇岛城镇化的速度虽然高于河北省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产业化经营率不均衡是影响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2009年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秦皇岛开发区、山海关开发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分别是35.4%、85.4%、41.7%、30.9%、59.8%、45.7%、52.4%、99.8%、98.6%。总评秦皇岛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率是64.3%,高于河北省农村产业化经营率56.8%七点五个百分点,但认真分析,只有山海关区、昌黎县、秦皇岛开发区、山海关开发区高于河北省平均数,最高的秦皇岛开发区高于河北省平均数43个百分点;其他三个县两个区都低于河北省平均水平,最低的县青龙满族自治县甚至低于河北省25.9个百分点。2010年农村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4.9%,但分布依然不均衡。不均衡的农村产业化经营和分布影响秦皇岛城镇化的整体效应。

2.2 新民居建设急功近利影响城镇化建设 2010年4月16日,卢龙县柳河山谷和抚宁县大新寨两处农村新民居建设工程正式奠基,但后果不理想。新民居建设存在急功近利现象。2012年春节针对大新寨镇一村、二村、三村50个农民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盖楼前镇政府是否进行了宣传;征求村民对新民居建设的意见;买楼的价位是否合适;面积是否满意;补贴款是否合理;不愿搬进楼的其他原因等。调查分析结果表明:

①小农思想。祖祖辈辈独户习性使一部分人不愿离开自家独户院子。②先全额补偿后拆迁。一些农民认为新楼价位高,拿到了二三十万左右补贴款后旧房拆迁不购楼房,而是在没有建房许可证情况下在自己家承包土地上私自新建房,盖新房用了几万块钱,还剩十多万攥在手里。这十几万是有些农民一辈子挣不来的,政府政策宣传不到位、拆迁管理措施不完善,没有有力措施引导使一部分农民“捡便宜”。③政策引导力度不够。虽然镇政府进行了新民居宣传,大部分人认为自家房子被拆、宅基地被拿走,换到的只是一处小面积的房子,而且住进楼房后,收入没增加,生活开支加大很多。④新楼质量差。没有对新民居房屋建设实施有效监督,房屋质量较差,以致于农民不愿搬进新楼房。⑤公共设施不到位,认为生活质量不会得到改善。

2.3 户籍政策影响城镇化建设 现有的户籍政策经过了几次变革:1954年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户籍管理制度确立。1963年依据是否拥有计划供应商品粮,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1985年居民身份证制度宣布实施。北京颁发《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批准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2006年《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实施,发放北京“绿卡”。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对于户口迁移政策,通知进行了分类规定。但是我市户籍政策仍然沿袭过去管理办法,如通过高考升入大学的农村籍的学生可以自愿将户口留在农村,保留农村户口,而后又在城镇就业,这就使拖大农村户口基数,农村人口普查脱离现实,也影响城镇化的进程。

2.4 土地流转不畅影响城镇化进程 调查时发现,有些村子出现土地连续几年都荒芜现象,究其原因,说是进城工作了,家里没人种地。根深的土地旧观念,宁愿土地荒着也不愿进行流转。农村土地的管理和监控存在着缺陷,农民居住用地和承包土地的闲置成为了土地合理流转的制约障碍。

2.5 农村社会保障较城镇水平低影响城镇化进程 农村社会保障一直落后于城镇社会保障。2009年秦皇岛农村社会保障包括优抚、低保、五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新农合参合率与河北省同步,均为90% ,比全国水平94%低了4个百分点。2010年秦皇岛市新增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时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覆盖了24%的县;新农合参合率94.3%,与河北省94.5%相差1.2个百分点,比全国水平95%低了0.7个百分点。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超过了河北省和国家平均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5.7%高于河北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低于国家水平1.3个百分点。城镇社会保障范围广泛,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从险种的角度上就远远高于农村社会保障,保障的不公平性也制约着城镇化的进程。

第8篇

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旨在加快农村金融体制的转型,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快速发展,但是农村现状的整体体制并未彻底转型。本论文根据相关数据对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析。

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现状

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事关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因此国家和政府仍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农业保险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的利益等都具有推进作用。2007年中央财政首次选择在吉林、内蒙古、新疆、江苏、四川、湖南这六个省区对5种主要农作物,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调动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保险的发展。2007年,中央出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五年来,我国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85%。至2011年,农业保险基本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农业保险的承保品种也覆盖了农、林、牧、副、渔业的各个方面。

(二)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存在问题分析

近年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初步形成了以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民间借贷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在二十多年的改革进程中,仍普遍存在农村金融风险和经营低效率的问题,农村金融体制的现状已难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制约着农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1.“三农”贷款难的问题仍很突出。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农户在抵押房产进行贷款时,无法提供齐全有效的房产证件,担保公司出于对利益和风险的考虑,也不愿意为农户担保,贷款困难的农户难以投入农业再生产。农业投入资金短缺,有资格贷款的农户能够贷款的数额也较小,满足不了农民对贷款的资金需求。

2.缺乏多样化的竞争主体和有效的竞争机制。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三大主体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正规金融机构的逐渐商业化,竞争视角和业务范围大多由农村转向城市,非正规金融组织的金融交易成本过高且不受政策保护,以及严格的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限制,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并且缺乏竞争的空间和条件。

3.农业农村保险发展水平滞后。农村保险主要有两种:商业农险和政策性农险。一方面,我国农村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商业农险的费率高于农户的承受水平,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业务开展非常谨慎。另一方面,农业抗风险能力弱,农户对保险也没有较强的意识,加之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因此近年来农村农业保险发展水平滞后。

根据相关数据分析,如表1,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比和贷款平均增长率均较低。截至2005年末,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比较于全国水平,相差12%之多,受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和信贷承载能力差等因素的影响,农户的存款多,贷款少,拉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比水平。由于资金总是流向经济发达和市场活跃的地方,所以农村信用社在向农村提供资金的同时也有大量资金流出农村,信贷支持力度下降,农村金融供给仍然不足。

二、国内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成功案例分析

(一)浙江丽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分析与研究

丽水市是浙江省的农业大市,金融支农既是重点又是难点。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相继出台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信贷支农政策,并已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5月,丽水市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重点推进信贷支农、信用惠农、支付便农、创新为农四大金融支农工程。主要措施如下:

1.完善小额信贷体系,推广联保贷款制度。提高小额贷款授信额度,实行优惠贷款利率。鼓励并推广联保贷款制度的实行,按照自愿组合、风险共担的原则,向联保小组成员发放贷款。

2.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促进林业融资发展。出台相关规章制度,为林权管理提供相关法律保障;完善林木砍伐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监管和评估行为。利用林权进行抵押,既保护了森林资源,又解决了林农贷款难的问题,被誉为“叶子变票子”的金融创新。

3.建立信用体系平台,强化金融惠农政策。加大支农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建立一个多层次、低成本、覆盖面广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4.改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银行卡、信用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的使用,鼓励新兴电子支付业务的创新与应用,使金融服务业务进一步便民、利民。

(二)温州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案例分析

自1980年以来,温州多次被确定为利率改革试点。温州多年利率试点的改革产生了显著效果,不仅提高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有效调动了农村居民的参储积极性,也提高了农村合作机构的经营效益。

2003年,温州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一是“零资产”启动。即农村信用社在资产核资当中,实际资不抵债的,通过政府扶持和资产适度增值的方法,使资等于债;相反则通过计提风险准备金额度的形式,实现资等于债。二是在管理体制实行“5―5―1”形式。全市11家信用联社中,由5家联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另5家联社实行一级法人。三是央行发行专项票据。简称“花钱买机制”。通过该机制的改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大幅度提高,经营实力得到增强。近年来,温州信贷支农力度有所加大,资产质量不断改善,初步建立了“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模式,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健全,内部管理不断强化,经营机制日益完善。

(三)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成功案例带来的启示

1.取得地方当政府的支持是关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项基础性的战略工程,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以上两个案例之所以进展顺利,既得益于上级领导的全力支持和高度重视,也得益于部门和农户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为改革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让农户得到真正的实惠是根本。丽水市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不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度高的农户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等优惠措施,以此激发农户参与金融体制改革的积极性。

3.各涉农金融机构的参与是前提。丽水市在制定改革方案时,明确把各涉农金融机构统一作为本次工作的实施主体,统一管理。实践证明,只有让各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享其成果,才能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减少执行上的随意性。

三、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对策

(一)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解决三农问题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我国急需建立一个以农村信用社组织为基础,以先进电子化技术为工具的现代农村信用体系。同时,加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引导农村金融体系朝一个健康的方向发展。一方面,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信息征集主体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以农村集体为单位,筹集设立农村级互助基金,加强金融风险管理。

(二)规范发展农村民间金融

民间金融既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作用。因此要规范引导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使其有利于加速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随着经济发展,在规范、严格筛选机制和市场机制下,适当引导良好的民间金融从地下走到地上。这样也更有利于监管民间金融,使其充分发挥积极的一面。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积极引导民间金融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竞争主体,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三)有效利用小额信贷扶贫

小额信贷成为当地农户的又一种制度性信贷供给,对农村非正规金融乃至正规金融有替代和补充作用。小额信贷是金融服务的制度创新,为低收入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提供额度较小的贷款,可以有效缓解信贷分配在农户之间不平等的问题。所以应该增加从事农村信贷服务的专业人员,推动建立政府相关部门、农户、农业企业、乡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方参与的信贷联保制,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

(四)健全农村社会保险体系

首先要拓宽农村保险的服务范围,创新农村保险产品,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其次,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关政府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良好的信贷环境和政策长效机制;最后,加强农业风险管理,健全农业再保险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四、结语

第9篇

论文摘要:《商务经纪与》专业在近年来的教学改革中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重点,以培养学生创街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主线、在进行市场调研、职业能力分析和裸程体系设计的基欢上,时商务经纪与专业的培训目标、人才挽格、扰业方向千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综合素质能力、核心素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主线的能力培养体系。

随着我国加人WTO和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交易中的供求关系、购销关系、信用关系日趋复杂,经纪活动的沟通和中介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和突出。我院商务经纪与专业的开设,为开展经纪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培养经纪管理实用型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把握市场脉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特色专业

目前我国高校专业设置中缺乏商务经纪与专业,全国仅有几家职业技术学院培养该专业的高职学生,但其培养的经纪层次单一,跟不上中介企业多样性的需要,造成结构性需求比例失调,有些层次的经纪人才奇缺。基于我院是财经类的职业技术学院,我们把商务经纪与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管理学、经纪学、商务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技能及管理方法,具有必要的计算机与外语运用水平,能开展市场调查、分析、预测、营销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公关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这一定位可以解决“本科留不下,中专用不上”的结构性矛盾,满足经纪组织的人才需求。

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探索“订单”教育。根据市场热点和企业用人需求的调查反馈的信息,以职业岗位群为依据,以职业技术能力为参照,采取“订单培养”的教育模式为企业培养适用.急用人才。从制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签订协议、接收实习到签订学生就业协议,以“一条龙”方式进行。形成了教师、学生和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在教学、培训、生产实践、科研和技术开发等多层面、全方位的紧密型合作局面,达到了取长补短、互惠互利的目的,实现了校企“双衰" 。

2充分进行市场调研,探索特色人才培养模式

突出实训课的教学,以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性教学环节占总教学课时的45%。在组织教学中,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与中介公司合作的力度,聘请一些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负责人.经理,来院担任兼职教师,进行讲课或进行实训指导。

建立商务经纪与专业实训中心,模拟操作经纪管理事务。为加强商务经纪与专业的实习、实训教学,学院在现有的校园网、多媒体教室、电教中心、国际商务实训室等一批教学设施的基础上,建立商务经纪与专业专用实训中心,以保证实训教学的需要。

组织学生亲临不同行业经纪组织,进行经纪管理事务的现场实训,以增加其感性认知。在教学安排中,拟安排最后一学期全部进行专业实习,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提高其处理经纪管理日常事务的能力。

3依托经纪与行业,走紧密型产学研结合之路

商务经纪与专业对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进行了优化改革,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了技能考核与社会职业资格证书的接轨。根据专业特点,毕业生毕业时应取得的技能证书有:①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②金融理财师证书;③证券咨询分析师证书;④农产品经纪人资格证书;⑤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⑥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

为了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成立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专业定位和规划、专业及课程建设与改革、师资建设、教学设备、教师锻炼、学生顶岗实习、科研项目合作等方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实现了“三个零距离”。即:专业设置与行业发展零距离的贴近,教学内容与职业需求零距离的配合,实践教学与职业岗位零距离的接触,为商务经纪与行业培养实用性人才。

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在校内外与多家企业共建了专业实训中心。为了培养高规格的应用性专业人才,充分体现高职特色,建立了商务经纪与专业实训中心。学生通过在商务经纪与行业第一线的实习,提高了对本专业的认识,开阔了视野,学习目标更明确,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同时,院系给以企业提供培训、技术指导、科研等方面合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企业有:平安保险公司、辉达房产中介公司、安徽省辉隆公司、甘宁公司等。

4综合素质的培养拓宽学生就业之路

商务经纪与专业以职业能力、技能为主线,围绕知识、能力、素质和个性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大力培养满足第一线所需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商务经纪与专业学生未来就业方向有。

4.1农产品营销和中介公司

农产品经纪人是从事农产品收购、储运、销售、以及销售、信息传递、服务等中介活动而获取佣金或利润的人员。实践证明,农产品经纪人是活跃农村市场,实现农亚增效、农民增收和增强农业竞争力的生力军。各种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农产品经纪人大显身手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这个职业将是未来几年内又一新型热门职业。

4.2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人们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对保险商品的需求也相应增加。但保险商品知识专业性强,使得人们对保险经纪人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社会对保险经纪人的认可程度也逐渐加强。进人21世纪后,西方主要保险集团大力实施全球化战略,这些都会影响和促进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因此,今后我国对保险经纪人的需求将会逐步增加。

4.3房地产营销和中介公司

随着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带来房地产业的繁荣。房地产经纪人和经纪机构也顺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要求,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但与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迅速发展相比,我国房地产经纪人员目前的数量和质量都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因此,经过系统学习的房地产经纪人专业的大专毕业生将有广阔的就业前景。

4,4技术经纪和中介公司

他们是专门为技术买卖牵线搭桥的人,但绝不是简单的梢客。他们应当起到紧密连接技术持有方与资金持有方的作用,必须对市场有深刻理解,对于成果和资金的对接过程有很高的领悟力,同时还要有强大的策划水平,对项目进行包装、推销和实时跟踪的能力,并且还应具有广泛的法律知识。技术经纪人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多得的热门职业。

4,5其他相关经纪和公司

第10篇

论文摘要:人力资本是保持经济长期增长的主要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因此,采取措施加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战略意义。

在刚出台的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强调了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要求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做为“十二五”期间的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新农村建设中人力资本作为最重要最具能动性的生产要素,对农村经济的增长和新农村建设的持续进行具有决定作用和战略意义。

一、人力资本的界定

本文对人力资本的界定沿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的观点。舒尔茨认为改进穷人福利的关键性生产要素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提高人口质量,提高知识水平。他认为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知识、能力、健康等的总和。

二、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1、从主观方面的因素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农民作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直接主体,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对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最主要的形式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投资,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父母都期望子女通过教育能走出农村,因此造成了农村人力资本的流失。此外,他们忽视自身的职业以及技能培训。人力资本投资缺乏主体的积极性,成人职业技术培训滞后,这就使得农村劳动力不仅文化素质低,而且所具备的技能也相对贫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政府作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最主要的主体,虽然近些年已经加强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但是相对于投资长期匮乏的农村来说,政府的财政投资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并且政府对农村的人力资本投资中大多数资金集中用于发展农村的基础教育,对成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极少,还存在着人力资本投资与地区结构和供给结构的不平衡。

三是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作为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也是极少数。

2、从客观方面的因素来分析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村教育体系的不健全。农村的教育体系侧重于农村义务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而关于的农民成人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尚未建立或尚不完善。此外,农村教育的基本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硬件资源如计算机房等的配备不全,软性资源表现在师资力量与师资水平比较薄弱。

二是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的健康是农村人力资本形成的保证,良好的身体素质是人力资本发挥效率的关键。而我国农村医疗的现状主要表现在:政府在医疗资金投入和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农村医疗机构管理混暖,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模式;农村的医疗救助非常落后,商业保险等在农村的推行也受到各种限制。

三是缺乏有效健全的人才机制。至今农村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人才开发与保护机制,在农村实际工作中既无人才培养渠道,又无人才选拔使用依据,对做出贡献的社会精英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一部分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素质较高的人才转移到城市和非农产业,导致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人才严重流失和断层。

三、加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对策探析

1、打破传统观念对农民思想的束缚,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型文化,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奠定思想基础。

这就要求政府要注重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改变他们把自己优秀的子女送离农村求发展的观点;改变他们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等守成意识,增强其创新意识,使他们认识到人力资本投资不是单纯的消费行为,而是一种生产性投资;改变他们将资金大部分投资在子女教育上,忽视自身的职业与技能培训的行为。

2、加大政府对农村教育医疗事业的财力投入,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基本的资金保障。

首先政府在教育战略上应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财力投入。对基础教育而言,有充足的财力支撑就可以改变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助边远农村地区发展远程教育,提高对贫困生的支助水平等。对成人教育而言,充足的资金支持就可以在农村设立职业技能培训点,宣传和吸引农民积极改善自身的技能等,从而提高农村人力资本存量。

其次在农村医疗方面,主要是继续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并加紧建设农村医疗卫生站等,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水平,解决农民看病难与看病贵的问题,使农民能有健康的身体素质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3、积极宣传,号召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强有力的外部支持。

社会各界人士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贡献包括资金、物质、智力支持三个方面。政府应采取税收减免等措施吸引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筹措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资,这可以相应的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政府应对积极参与并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或个人给与相应的表彰与荣誉,以引起社会反响,从而带动更多的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而智力支持主要是制定相应政策号召和鼓励毕业的大学生或者一些教师等志愿到农村支教,壮大农村师资力量,提高农村师资水平。

4、要完善农村教育医疗体系和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机制,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一个稳定的客观环境。

首先是完善农村教育体系建设。要坚持农村义务教育和成人职业技术培训教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次是完善农村医疗体系。要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并加大对重大疾病的防控,要鼓励发展农村商业医疗保险以实现多层次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机制。这里的人才机制包括人才的开发与保护机制以及人才的激励机制,从而建立起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有效机制,形成良好的人才创业条件和成长环境。

参考文献:

[1]成祖松.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理性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2]刘中文,江盈.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研究展望[J].财经论丛,2010,7.

[3]林绍珍.新时期我国农村人力资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新乡学院学报.2009,8.

第11篇

    论文摘要:人力资本是保持经济长期增长的主要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因此,采取措施加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战略意义。 

在刚出台的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强调了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要求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做为“十二五”期间的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新农村建设中人力资本作为最重要最具能动性的生产要素,对农村经济的增长和新农村建设的持续进行具有决定作用和战略意义。 

一、人力资本的界定 

本文对人力资本的界定沿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的观点。舒尔茨认为改进穷人福利的关键性生产要素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提高人口质量,提高知识水平。他认为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知识、能力、健康等的总和。 

二、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1、从主观方面的因素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农民作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直接主体,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对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最主要的形式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投资,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父母都期望子女通过教育能走出农村,因此造成了农村人力资本的流失。此外,他们忽视自身的职业以及技能培训。人力资本投资缺乏主体的积极性,成人职业技术培训滞后,这就使得农村劳动力不仅文化素质低,而且所具备的技能也相对贫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政府作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最主要的主体,虽然近些年已经加强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但是相对于投资长期匮乏的农村来说,政府的财政投资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并且政府对农村的人力资本投资中大多数资金集中用于发展农村的基础教育,对成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极少,还存在着人力资本投资与地区结构和供给结构的不平衡。 

三是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作为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也是极少数。 

2、从客观方面的因素来分析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村教育体系的不健全。农村的教育体系侧重于农村义务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而关于的农民成人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尚未建立或尚不完善。此外,农村教育的基本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硬件资源如计算机房等的配备不全,软性资源表现在师资力量与师资水平比较薄弱。 

二是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的健康是农村人力资本形成的保证,良好的身体素质是人力资本发挥效率的关键。而我国农村医疗的现状主要表现在:政府在医疗资金投入和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农村医疗机构管理混暖,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模式;农村的医疗救助非常落后,商业保险等在农村的推行也受到各种限制。 

三是缺乏有效健全的人才机制。至今农村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人才开发与保护机制,在农村实际工作中既无人才培养渠道,又无人才选拔使用依据,对做出贡献的社会精英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一部分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素质较高的人才转移到城市和非农产业,导致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人才严重流失和断层。 

三、加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对策探析 

1、打破传统观念对农民思想的束缚,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型文化,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奠定思想基础。 

这就要求政府要注重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改变他们把自己优秀的子女送离农村求发展的观点;改变他们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等守成意识,增强其创新意识,使他们认识到人力资本投资不是单纯的消费行为,而是一种生产性投资;改变他们将资金大部分投资在子女教育上,忽视自身的职业与技能培训的行为。 

2、加大政府对农村教育医疗事业的财力投入,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基本的资金保障。 

首先政府在教育战略上应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财力投入。对基础教育而言,有充足的财力支撑就可以改变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助边远农村地区发展远程教育,提高对贫困生的支助水平等。对成人教育而言,充足的资金支持就可以在农村设立职业技能培训点,宣传和吸引农民积极改善自身的技能等,从而提高农村人力资本存量。 

其次在农村医疗方面,主要是继续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并加紧建设农村医疗卫生站等,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水平,解决农民看病难与看病贵的问题,使农民能有健康的身体素质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3、积极宣传,号召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强有力的外部支持。 

社会各界人士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贡献包括资金、物质、智力支持三个方面。政府应采取税收减免等措施吸引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筹措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资,这可以相应的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政府应对积极参与并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或个人给与相应的表彰与荣誉,以引起社会反响,从而带动更多的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而智力支持主要是制定相应政策号召和鼓励毕业的大学生或者一些教师等志愿到农村支教,壮大农村师资力量,提高农村师资水平。 

4、要完善农村教育医疗体系和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机制,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一个稳定的客观环境。 

首先是完善农村教育体系建设。要坚持农村义务教育和成人职业技术培训教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次是完善农村医疗体系。要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并加大对重大疾病的防控,要鼓励发展农村商业医疗保险以实现多层次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机制。这里的人才机制包括人才的开发与保护机制以及人才的激励机制,从而建立起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有效机制,形成良好的人才创业条件和成长环境。 

 

参考文献: 

[1]成祖松.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理性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2]刘中文,江盈.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研究展望[j].财经论丛,2010,7. 

[3]林绍珍.新时期我国农村人力资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新乡学院学报.2009,8. 

第12篇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化

一、引言

农民工是从农民中率先分化出来,与土地保持着一定经济联系、从事非农业生产和经营、以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并具有非城镇居民身份的非农化从业人员,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特殊社会群体。从人员构成来看,目前我国的农民工主要包括进城农民工和乡镇企业职工。其中,进城农民工约8600万人,乡镇企业职工约12800万人。

二、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优化城乡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是推进城乡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大举措。以现代社会保险制度代替传统的土地保障,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和城乡社会稳定,是先进文化发展的必然方向。根据农民工亦工亦农、工作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且偏低等特点,创造性的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满足农民工利益要求的具体体现。与此同时,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也是建立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内在要求。

(二)推进城镇化的需要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开始放弃农业生产活动,主要依靠工薪收入生活,一些人也不再具备从事农业劳动的意识和技能。

据王奋宇等人对北京、珠海、无锡三个城市农村流动人口即农民工的典型调查显示:已经有19%的农民工没有土地,完全放弃了对土地的依存;有46.8%的农民工即使没有失去土地承包权也会继续在外务工,也准备放弃对土地的依存;16.5%的农民工处于不确定状态,只有17.7%的农民工会选择回家务农。这就说明,有近70%的农民工已经做出了城镇化选择,若为其提供社会保障或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做出城镇化选择的比例还会大幅度提高。

正由于农民工没有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面临失业、工伤、疾病、年老丧失劳工能力等问题时,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农民工往往只能自找出路或被迫重新从事农业生产,加重农村失业和其他社会问题,并延缓城镇化进程。因此,将土地保障作为农民工的最后避难所,已面临各方面挑战,而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则是推进城镇化最重要的制度保证,也是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的战略举措。

(三)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

从土地的承载能力及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角度而言,我国现有农村土地难以为包括现有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农村人口提供良好的保障,甚至无法保障全体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实施城镇化战略,减少农民,使大批农村劳动力主动放弃土地这一根本依托而走进城镇、走进工厂,通过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农民工率先完成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现代社会保障的过度,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创造宽松的环境。

(四)经济条件基本成熟

农民工一般有相对稳定和高于农业人口的工薪收入,具备了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可能性。而且,进城农民工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一般都已经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社会保险有较高的认识。

从乡镇企业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乡镇企业已经是“三分天下有其一”,许多乡镇企业在具备了一定实力后,也已着手考虑职工福利与保障问题,根据本地、本企业的实际制定了一些具体的保障措施,如对本企业职工建房、看病、子女上学等给予了一定数额的补助;对于在本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进入退休年龄的职工一次性或分月发放一定数额的退休金,或由企业出资为职工购买一定标准的商业养老保险,等等。这些措施对于保障本企业职工及其家庭的生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然而由于其主要是在企业的范围内,因而只能称为企业福利,而非社会保险。但这些现象说明,许多乡镇企业已经具备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和愿望。缺少的是社会保险的制度安排,而将乡镇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将给乡镇企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一个历史性的机遇,也可以为其实施产权制度等改革创造宽松的环境。

(五)政府的基本职责

目前,我国政府的工作重点已经开始由经济建设转向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引起社会各个层面的密切关注,仅财政投入每年就达到数百亿元(2001年为508亿元)。但这是政府没有及时承担起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责任而不得不承担财政责任的必然结果。农民工处于城镇化的最前沿,为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成本越早越低,若等到农民工成为我国城镇人口主体再建立社会保险(2012年农民工可能达到1.6亿人),其社会保险制度成本将更高。三、完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安排

(一)出台有关强制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

把农民工真正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必须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同时,还应出台相关限制或取消农民工退保的政策。当农民工离开参保地返乡时,本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暂时封存其个人账户,保留其保险关系,待其达到最低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其户籍所在地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账户余额及对应的基础性养老金权益和基金转移至本人户籍所在地。到时仍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

(三)改革户籍制度,放松对户口的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按照户籍来划分人与人之间界限,造成了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里务工而不能享有同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不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长期的户籍制度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能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阻碍经济发展。要实现由“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变,进入城市的门槛应该降低,只要进城务工人员在所在城市具备一定的物业等资产,就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城区。

(三)实施土地换保障,适当扶持农民工就业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转让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养老保险,并根据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不同形式和收益,折算为5年以上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养老保险的平稳过渡。对土地使用权置换出的土地换保障资金,直接进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既可增加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又可促进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加快城镇化进程。

(四)优先发展医疗和工伤保险

城市农民工目前最害怕的是生病和受伤。看病贵、住院贵、工伤没有医疗保障是困扰城市农民工的大问题。因此,目前城市农民工最需要的是医疗和工伤保险。

建立和完善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应立足现实需要,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发展医疗和工伤保险。要结合城市农民工特点,综合考虑需要和可能,适当调整现行保障制度,要避免不切实际的大而全,要减轻缴费负担,简化办理手续,适当降低医保起付线标准。论文之日前通过的《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就受到了城市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该《办法》规定,劳务工只要每月缴纳4元钱,就可既保门诊费用,又保住院费用。这种“低交费,广覆盖,保基本”的“深圳模式”无疑值得各地借鉴。

(五)逐步推进,将社会养老保险费改为社会养老保险税

开征养老保险税替代现行的缴费制度,把养老保险费以法定税赋形式固定下来。征税的筹集方式是养老保险制度走向法制化的表现,现行的征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办法是行政化工作方式的体现,不是依法治理。

采取征税的方式筹资,更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可以减低管理成本,提高效率。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征收的力度,为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下基础;另一方面社会养老保险费以国税形式征收,便于全国统一管理,有利于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同时能够保证企业主组织广大农民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企业规模和招收农民工数量征收养老保险税,能促使企业主无条件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且做到企业公平负担,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四、结论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中的核心内容和生命工程,21世纪我国社会保障的重点就是要解决养老问题。转型期分析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农民工是一个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只有给农民工以稳定的、可预期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具体又彻底解决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来说还是一个未解的重大课题,还需要继续进行研究、探索和指导。还需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发挥应有的作用,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1、阳芳.王德峰.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J].发展研究,2006(6).

2、曹信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环境建设分析[J].人口与经济,2005(1).

5、吴.进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完善[N].金融时报,2006-02-17.

6、李群,吴晓欢,米红.中国沿海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5(3).

7、王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模式构想[J].中国劳动,2004(6).

8、卢海元.构建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弹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下)[J].中国劳动保障,2005(7).

9、杨国栋,蔡世玲.关注农民工保险问题[J].河北农业,2004(9).

第13篇

(一)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优化城乡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是推进城乡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大举措。以现代社会保险制度代替传统的土地保障,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和城乡社会稳定,是先进文化发展的必然方向。根据农民工亦工亦农、工作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且偏低等特点,创造性的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满足农民工利益要求的具体体现。与此同时,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也是建立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内在要求。

(二)推进城镇化的需要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开始放弃农业生产活动,主要依靠工薪收入生活,一些人也不再具备从事农业劳动的意识和技能。

据王奋宇等人对北京、珠海、无锡三个城市农村流动人口即农民工的典型调查显示:已经有19%的农民工没有土地,完全放弃了对土地的依存;有46.8%的农民工即使没有失去土地承包权也会继续在外务工,也准备放弃对土地的依存;16.5%的农民工处于不确定状态,只有17.7%的农民工会选择回家务农。这就说明,有近70%的农民工已经做出了城镇化选择,若为其提供社会保障或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做出城镇化选择的比例还会大幅度提高。

正由于农民工没有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面临失业、工伤、疾病、年老丧失劳工能力等问题时,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农民工往往只能自找出路或被迫重新从事农业生产,加重农村失业和其他社会问题,并延缓城镇化进程。因此,将土地保障作为农民工的最后避难所,已面临各方面挑战,而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则是推进城镇化最重要的制度保证,也是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的战略举措。

(三)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

从土地的承载能力及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角度而言,我国现有农村土地难以为包括现有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农村人口提供良好的保障,甚至无法保障全体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实施城镇化战略,减少农民,使大批农村劳动力主动放弃土地这一根本依托而走进城镇、走进工厂,通过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农民工率先完成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现代社会保障的过度,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创造宽松的环境。

(四)经济条件基本成熟

农民工一般有相对稳定和高于农业人口的工薪收入,具备了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可能性。而且,进城农民工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一般都已经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社会保险有较高的认识。

从乡镇企业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乡镇企业已经是“三分天下有其一”,许多乡镇企业在具备了一定实力后,也已着手考虑职工福利与保障问题,根据本地、本企业的实际制定了一些具体的保障措施,如对本企业职工建房、看病、子女上学等给予了一定数额的补助;对于在本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进入退休年龄的职工一次性或分月发放一定数额的退休金,或由企业出资为职工购买一定标准的商业养老保险,等等。这些措施对于保障本企业职工及其家庭的生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然而由于其主要是在企业的范围内,因而只能称为企业福利,而非社会保险。但这些现象说明,许多乡镇企业已经具备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和愿望。缺少的是社会保险的制度安排,而将乡镇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将给乡镇企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一个历史性的机遇,也可以为其实施产权制度等改革创造宽松的环境。

(五)政府的基本职责

目前,我国政府的工作重点已经开始由经济建设转向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引起社会各个层面的密切关注,仅财政投入每年就达到数百亿元(2001年为508亿元)。但这是政府没有及时承担起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责任而不得不承担财政责任的必然结果。农民工处于城镇化的最前沿,为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成本越早越低,若等到农民工成为我国城镇人口主体再建立社会保险(2012年农民工可能达到1.6亿人),其社会保险制度成本将更高。三、完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安排

(一)出台有关强制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

把农民工真正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必须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同时,还应出台相关限制或取消农民工退保的政策。当农民工离开参保地返乡时,本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暂时封存其个人账户,保留其保险关系,待其达到最低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其户籍所在地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账户余额及对应的基础性养老金权益和基金转移至本人户籍所在地。到时仍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

(三)改革户籍制度,放松对户口的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按照户籍来划分人与人之间界限,造成了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里务工而不能享有同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不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长期的户籍制度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能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阻碍经济发展。要实现由“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变,进入城市的门槛应该降低,只要进城务工人员在所在城市具备一定的物业等资产,就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城区。

(三)实施土地换保障,适当扶持农民工就业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转让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养老保险,并根据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不同形式和收益,折算为5年以上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养老保险的平稳过渡。对土地使用权置换出的土地换保障资金,直接进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既可增加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又可促进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加快城镇化进程。

(四)优先发展医疗和工伤保险

城市农民工目前最害怕的是生病和受伤。看病贵、住院贵、工伤没有医疗保障是困扰城市农民工的大问题。因此,目前城市农民工最需要的是医疗和工伤保险。

建立和完善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应立足现实需要,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发展医疗和工伤保险。要结合城市农民工特点,综合考虑需要和可能,适当调整现行保障制度,要避免不切实际的大而全,要减轻缴费负担,简化办理手续,适当降低医保起付线标准。论文之日前通过的《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就受到了城市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该《办法》规定,劳务工只要每月缴纳4元钱,就可既保门诊费用,又保住院费用。这种“低交费,广覆盖,保基本”的“深圳模式”无疑值得各地借鉴。

(五)逐步推进,将社会养老保险费改为社会养老保险税

开征养老保险税替代现行的缴费制度,把养老保险费以法定税赋形式固定下来。征税的筹集方式是养老保险制度走向法制化的表现,现行的征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办法是行政化工作方式的体现,不是依法治理。

采取征税的方式筹资,更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可以减低管理成本,提高效率。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征收的力度,为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下基础;另一方面社会养老保险费以国税形式征收,便于全国统一管理,有利于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同时能够保证企业主组织广大农民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企业规模和招收农民工数量征收养老保险税,能促使企业主无条件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且做到企业公平负担,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结论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中的核心内容和生命工程,21世纪我国社会保障的重点就是要解决养老问题。转型期分析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农民工是一个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只有给农民工以稳定的、可预期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具体又彻底解决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来说还是一个未解的重大课题,还需要继续进行研究、探索和指导。还需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发挥应有的作用,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1、阳芳.王德峰.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J].发展研究,2006(6).

2、曹信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环境建设分析[J].人口与经济,2005(1).

5、吴.进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完善[N].金融时报,2006-02-17.

6、李群,吴晓欢,米红.中国沿海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5(3).

7、王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模式构想[J].中国劳动,2004(6).

8、卢海元.构建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弹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下)[J].中国劳动保障,2005(7).

9、杨国栋,蔡世玲.关注农民工保险问题[J].河北农业,2004(9).

第14篇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贵州省农村生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农业财政支出比例小,生产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小。财政统计年鉴资料显示,1996年以来,全省财政农业支出总额除2003年、2007年有所下降外,其余各年整体上呈增长态势。1996年到2009年,贵州省财政农业投入总计905.6亿元,在不考虑价格因素的条件下,2009年与1996年相比,增加了近13倍。

从数据上看,农业对地区经济的生产总值贡献度在三次产业中相对较小,2010年仅为

13.7%,远远落后于第二产业(39.2%)、第三产业(47.1%)。在农业总产值中,生产型服务业的生产总值仅为51.25亿元,所占比重仅为0.052%。说明虽经多年持续投入和发展,但是生产业发展仍然缓慢,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明显。

(二)农业生产业经营户比重低。2006年末,全省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642.42万户,生产经营单位7418个。农村常住户中农作物种植业常住户比重非常高,达到94.42%,说明我省农村常住户仍以农作物种植业为主要经营对象,而农林牧渔服务业农村常住户占我省农村常住户几乎为0,只有0.03%,这说明我省农村常住户很少有经营农林牧渔服务业的,而且这个比例远低于全国0.25%的平均水平。说明我省农户经营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很少,而且相对全国其他地区也偏少。农户的多种经营偏少,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不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

(三)金融服务业发展缓慢,且功能不断弱化。截止2005年末,贵州省全省基层金融机构数比2000年末减少了近1528个,从业人员减少了4877人,撤并的机构和裁减的人员主要集中在县及县以下。近年来,农业银行贷款也开始向大中城市集中,发放在农村的贷款也主要集中于电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仅仅限制在政策性粮棉油收购等流通领域,对农业生产基本上没有安排支持资金。农村信用社虽然已经成为支持“三农”经济的主力军,但从数据看,截止2005年末,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余额也只占到全省贷款余额的12%,支农资金的匮乏可见一斑。

(四)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显现,信息化建设滞后。截止2009年,贵州电信农村电话网络容量已超过170万门,农村固定电话用户数约110万(不含小灵通用户)。“十五”期间,贵州电信积极推进村通工程,建成并开通电话的行政村达1.4万个,村通比例从2000年初的22.8%提高到目前的72.07%。其中,2005年投入资金3.9亿元,新增设备容量50万门,新开通行政村761个。同时,贵州电信积极开展“宽带到乡镇”工程,去年全省所有1452个乡镇和2600多个村已开通电信宽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信息化建设上,贵州省仍然处于物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农村的信息化意识培养、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还是相当的落后。

(五)物流行业发展滞后,体系不健全。贵州省物流产业与全国比较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物流实物量规模较小,贵州货运周转量主要还是靠铁路实现,公路、水运的比重都极低,至于民航,量就更少,以至于统计年鉴中不得不把全国通用的亿吨改为贵州的统计单位改为万吨;绝大部分物流企业处于“规模小、资本少、分散化、技术落后、导致物流业在物流市场上难以同大型物流企业竞争,迫使许多物流企业仍旧采用比较原始的运输方式、信息传递途径和成本控制方法,这大大降低了物流服务水平;物流需求不足,贵州目前物流产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拉出去的是各类原材料,这些原材料经过深加工后又高价进入贵州市场。需求结构仍以农产品、工业原料和能源输出以及日用消费品的输入为主。

(六)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职能定位宽,经费少、人员缺、机构不健全、服务供求错位。据农业部资料显示,目前在贵州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自有办公用房仅50%,且大数建于 20世纪 60、70 年代。乡镇农技站有 59%无办公电话,90%的乡镇站无办公微机、无电视及播放等培训设备,无交通工具,以及病虫害测报、防治和土壤检测等基本设备。办公及推广条件差,推广手段落后,直接影响到农技推广机构效能的发挥。虽然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乡镇站建设专项,但由于资金量小、建设规模小、速度慢,全省还有近1300个乡镇站亟待建设。虽然各级财政预算中都反映对农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贵州省农业科技投入长期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近年,全省的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为0.2%左右,只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0%)全省所有乡镇农技机构的人头和办公经费都全额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但是经费基数低, 平均每人每年办公经费 800 元左右。此外,全省还有29 个县(市、 区)没有落实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业务推广经费。另外,农业科技人员的工资、生活待遇低,一些政策性的补贴尚未落实,严重影响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七)农业保险需求旺盛,农业保险发展滞后。贵州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农业省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生产的损失数以万计,例如在2008年初的特大凝冻灾害中,全省农作物受灾面积2068万亩,受冻死亡畜禽228.94万头(只),直接经济损失近60亿元。2009--2010年,贵州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逐渐萎缩,保险保障范围和险种数量逐渐减久近三年来,贵州农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近2亿元,累计经营亏损高达2500多万元,大大超出贵州农险经办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2009年开办农险品种下降为5个,保费总收入5457.9万元,同比下降23.81%,赔款达8725.5万元;其中,累计承保能繁母猪40余万头,保费收入5306.6万元,同比下降18.48%0 2010年I-5月,贵州农险形势更为严峻,开办农险品种下降为2个,保费总收入537.4万元,同比下降90%,赔款达1021.9万元。

二、促进贵州生产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建议

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的主体,就是生产业。遗憾的是,我们似乎只把生产业视作为制造业提供中间服务的产业部门,而忽视了农业同样也需要生产业。目前,我省农业还比较落后,但正如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的,“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发展服务农业的生产业可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科学确定职能定位,完善组织结构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公共农业生产,是公益性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益性农业生产具有准公共品的属性,其生产和供给,更应注意借助企业或市场的力量。例如:动植物疫病统防统治和预测预报、面向区域农业主导产业的重大技术推广等必须由公共农业生产机构提供;有些农业生产,只是对特定区域、特定产业的农户群体具有公益性,理应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公共服务平台或龙头企业来提供;有些农业生产,特别是个性化、高端化的技术服务,具有较强的私人产品属性,不宜纳入公共农业服务机构的职能范围,由农业生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或其他市场化的农业生产组织来提供,往往更具效率,更容易降低成本、增加供给并实现供求对接。

(二)结合实施区域层面,加强农业生产业能力建设。要结合实施区域层面或产业链层面的重大项目和专项行动,突出加强区域层面或产业链层面的农业生产能力建设,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各类示范典型等参与项目运作,增强服务能力;优先支持农业全程信息化建设、科技服务、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农业要素市场服务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产后处理、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设施建设等,并加大投入力度。鉴于农业是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的统一,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可预知的因素多,以及通过加强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仍有很大潜力,实施区域层面、产业链层面的重大项目和专项行动,应像实施财政系统的项目一样,单列配套工作经费和引导示范资金,为促进良种良法结合、农机农艺结合等提供回旋空间。

(三) 完善农业生产业的投入支持和税费优惠,创新支持方式。增加各级政府服务业引导资金和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加强对农业生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通过定比补贴、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以下方面:一是加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农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二是加强面向龙头企业、农村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的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面向其带头人的培训服务体系建设,三是优先支持支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农业生产机构的功能转型和改造升级,以及业态和经营方式创新。四是优先引导农民合作社等中介服务机构、示范户等示范典型、农民经纪人之间加强合作,协力提高服务层次和服务质量。

(四)瞄准薄弱生产供给环节.努力扩大惠及面。为了促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当前优化生产供给,应将重点放到优化经营管理指导服务和金融服务(融资服务)上,无论是政府提供的,还是市场化的生产,情况都应如此。此外,还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政府对行业协会或商会发展的支持,引导市场化的会展服务增加供给,重点引导这些生产扩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惠及面。

(五)强化新技术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贵州农业现代农业需改变原有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在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综合融入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和空间技术服务,如精准农业技术、计算机自动控制、便携式田间数据库等相关技术,形成完善的农业新技术体系。依托龙头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院,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统一的农业新技术应用推广服务平台,构建“横向到边( 政府—产业—企业联盟—科研院所) 、纵向到底( 集团—公司—车间) ”的立体农业科研平台体系,以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为发展方向,开发应用智能化实物电子标签,实现农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引导、激发或培育产需求。当前,农村中小企业对市场化生产的需求,弱于对政府提供生产的需求。但农村中小企业对政府提供生产的需求仅为中等偏上。因此,鉴于生产对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采取试点、试验、示范等方式,引导、激发或培育生产需求是重要的。甚至可以通过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消费商务服务和会展服务等方式,更好地凝聚生产需求,特别是公共平台服务、商务服务等需求。农村生产需求更弱,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政府提供服务的依赖性较强。因此,引导和鼓励农村克服对政府提供服务的过度依赖情绪,实现自立自强,也有利于培育农村的生产需求。

参考文献:

1.吕政,刘勇,王钦.中国生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_基于产业互动的研究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06(8).

2.汪建丰 刘俊威.中国农业生产业发展差距研究_基于投入产出表的实证分析[J].经济学家.2011(11).

3. 沈玉芳,刘曙华.长三角地区生产业布局的结构与趋势分析[J].城市经济,2011(4)

4.吕晓萍,我国以工促农制度创新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1

5.曾国平,苏宏.我国西部服务业发展地区差异与区域协调实证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1(9)

第15篇

(一)论文背景及意义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曾断言,深刻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发展的事情有两件,一件是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另一件是中国的城镇化。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截止到2015年底,四川省户籍人口总数大约为9100万,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30053亿元,同比增长7.9%,全国排名第6,西部地区排名第1,是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本文力图在有关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四川省金融发展和城镇化的相关性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1.金融发展。20世纪50年代后,各国学者对金融发展的内涵逐渐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戈德史密斯(1969)认为,金融发展就是金融结构的变化,各国的金融发展都是通过金融结构由简单向复杂、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实现。而麦金农和肖(1973)并未明确定义金融发展,但从其对金融发展特征的分析可以看出金融发展主要是金融资产、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膨胀。

2.城镇化。1867年,西班牙工程师A.Serda在《城镇化基本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城镇化一词,其基本含义是由于工业化而引起的人口向城镇的集中。目前,对城镇化的理解主要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城镇化一般是指人口集中的过程;但近年来,更多的学者偏重于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城镇化,例如,日本的森川洋(1989)认为城镇化反映的内容包括城市人口增加、城区扩展,城市景观、城市社会及城市生活方式等的形成。

二、四川省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相关性的一般理论分析

本部分将通过四川省的实例,主要从金融功能观的角度出发,对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相互作用的机制进行一般性理论分析。

(一)金融功能观

金融功能观是美国金融学家博迪和莫顿于上世纪90年代提出的一种全新的分析框架,其含义是指对金融(产品、活动、机构和体系)的分析更应集中于功能视角,而非机构视角。

(二)基于金融功能观的机制分析

在金融所具有的各项基本功能中,对城镇化具有较大支持作用的功能包括跨越时间和空间转移资源,分散、转移和管理风险,清算与支付结算等;限于篇幅和时间所限,这里不在进行详细阐述。

(三)城镇化促进金融发展的机制分析

城镇化对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是指由于城镇化所带来巨大金融需求(包括融资需求、风险管理需求和支付结算需求等)将“倒逼”金融(产品、活动、机构和体系)功能的完善,从而实现金融发展。

三、四川省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相关性的实证分析

本部分选取了2006~2014年的有关数据对四川省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的相关性进行实证分析。本部分的相关原始数据均取自相应年份的《四川省统计年鉴》。

(一)有关指标的选取与计算

1.金融发展水平指标。常用的金融发展水平指标一般包括金融相关率(FIR)和货币化率。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FIR=金融资产总量/GDP

其中,金融资产总量=现金+存款+股票和债券市值+保费收入

货币化率=广义货币供应量M2/GDP

由于分析范围限定在四川省,从而难以取得货币存量等有关数据,故本文采用省内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与保费收入之和作为可比的金融资产总量或广义货币供应量。故由此确定金融发展水平指标为FD,其计算公式为:

FD=(存款余额D+保费收入I)/GDP

其中,GDP为四川省地区生产总值

相关数据和计算结果如表3-1。

2.城镇化水平指标。本文选取城镇户籍人口比重作为衡量四川省城镇化水平的指标;即以城镇户籍人口的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衡量城镇化水平。故可记城镇化水平指标为CI,计算公式为:

CI=四川省城镇户籍人口总数/四川省户籍总人口总数

相关数据和计算结果如表3-2。

(二)实证分析方法与过程

1.分析方法综述。本文对FD和CI关系的分析将采用E-G两步协整分析法进行:首先,以FD的观测值为自变量(X)、CI的观测值为因变量(Y)对FD和CI进行一般回归分析;然后,对回归分析的残差序列以ADF法进行平稳性检验,若其?槠轿仁奔湫蛄校?则说明FD和CI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对FD和CI进行的回归分析具备统计意义和实际意义,即FD和CI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反之则不存在。实证分析过程使用的是Eviews8.0软件。

2.分析过程。以FD的观测值为自变量(X)、CI的观测值为因变量(Y)对FD和CI进行一般回归分析,得到如下结果:

对回归残差序列以ADF法进行平稳性检验。可以得到如下结果,回归残差序列将在1.14%的概率水平下接受原假设――残差序列存在单位根(即为非平稳时间序列),即其必将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95%的置信度下)拒绝原假设(或者说残差序列拒绝原假设的概率为98.86%)。故可以认为,残差序列为平稳时间序列,对FD和CI观测值进行的回归分析具备统计和实际意义。

从图3-1、图3-2和表3-3可以看出,各实际观测点在拟合直线周围密集分布,残差在中轴线周围散乱分布,拟合优度较好(R^2较大),拟合直线具有较大的合理性且斜率为正值。由此,可以得知,FD和CI之间存在稳定的正向均衡关系。

(三)实证分析结论

由于FD和CI之间存在着稳定的正向均衡关系,故可以实证得出四川省的金融发展与城镇化之间确实存在稳定的正向相关性。

四、有关的政策建议

综合前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四川省金融发展与城镇化存在着正向相关性,且这种相关性更可能表现为一种金融发展和城镇化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双向作用机制。本文就分析结果提出以下几点可能有益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金融创新为城镇化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推动和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信贷资产证券化、建立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提高相关资产的流动性,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更多的向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公共教育和医疗服务项目等提供资金支持。

(二)加快金融创新为城镇化提供有力的风险管理支持

开发创业失败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品种,减少人们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促进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作为社会保险的有力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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