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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一个企业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因此大部分企业都重视对文化的研究。对于文化设施而言,其建设工作自然也就容易得到重视,在国外企业出资建设文化设施,而且后续的运行和管理都是政府买单。例如企业中的图书馆,如果采用传统的人工手段来进行管理,其效率显然是低下的,为此采用了计算机的手段来进行管理,从而使得其检索工作变得高效,所需员工也大为减少。此外,尽管该图书馆的资源非常丰富,但他们却不允许开展创收活动,只靠企业所给的经费来过日子。有很多企业文化建筑,企业公园等都是当地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高档建筑,为这些形形的场馆和建筑在丰富企业文化生活和服务方面发挥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作用通常无可替代的,为其文化软实力的强大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支撑。当前,我国目前正处于文化建设大发展时期,各地企业的文化产业需要快速建设并应用,这些都应好好学习研究以往的经验。特别提出的是政府直接参与的体育活动,对职工来说是最大的激励;另外,综合内容,为设施资源提供强大的支撑。
二、企业文化设施的建设
文化设施是文化的载体,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对此有共同的认识。文化设施的主要目的就是服务于职工,同时在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自身重要的作用。文化设施通常是由企业投资兴建的,其目的是满足广大职工的文化需求。因此,必须具备很好的文化性与公共性,否则便只能算是一个企业的基础建设,而不是这个企业的文化设施。文化也一个企业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因此文化设施应该要看作是企业的一面镜子,为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增添新的活力。一个企业的经济发展高低和文化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紧密联系,它是企业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文化设施具有本身的功能,他还可以成为职工文化休闲娱乐聚集的场所,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业更能营造一种社区感和场所的归宿感。文化是一个城市的魅力所在,有文化才有活力。
三、企业文化设施建设的意义
BOT意为“建设—经营—转让”,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BOT最本质的特点是使私营企业资金用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其典型形式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一家或几家投资人所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权利——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项目所在地政府,项目设施的所有权最终归属于政府,因此,BOT模式有时也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简而言之,BOT一词是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回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征的简要概括。BOT方式不仅是一个融资的协议,而且还是一个长期专业化的协议。在协议的基础上,公私双方建立起伙伴关系,并向公众提供经济、高效的服务。
20世纪70年代后,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政府的财政预算越来越紧张,而面对的基础设施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由政府充当基础设施投资主体越来越困难。BOT方式作为一种新的投融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满足了普遍性的内在需求。各国都开始运用这种新的模式进行城市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英法海峡隧道、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我国第一个正式批准的BOT试点项目——广西来宾电厂等。
BOT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操作过程复杂,中间环节较多,涉及到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诸多问题,需要通过规范的运作程序和比较完善的特许协议来规避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在BOT项目中,最重要的是资金的融资方式、风险的分担、资金的结构、回报率的确认以及政府与项目公司各自的地位等问题,这关系到项目的成功与否和双方合作关系的长久维持。此外,BOT项目需严格控制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BOT模式适用于那些投资额巨大、投资回收期长、建成后具有稳定收益的建设项目。经营性政府工程,如污水处理厂、发电站、高速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具备这一特点。通过BOT模式,政府得以在资金匮乏的情况下利用民间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少项目建设的初始投入,将有限资金投入到更多的领域。目前,BOT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应用较为广泛,已成为经营性城建项目中一种较为成熟和有效的融资模式。
二、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融资方式
ABS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具体而言,它是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的特点在于通过其特有的信用等级提高方式,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照样可以进入国际高档债券市场,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高、债券利率低的优势,大幅度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ABS证券可以不受项目原始权益人自身条件的限制,绕开一些客观存在的壁垒,筹集大量资金,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其优势具体表现在:(1)政府通过授权机构投资某些基础设施项目,通过特设信托机构发行ABS证券融资,用这些设施的未来收益偿还债务,可以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刺激经济增长。这样,政府不需用自身的信用为债券的偿还进行担保,不受征税能力、财政预算(如发行债券)法规约束,不会增加财政负担,缓解了财政资金压力。(2)采用ABS方式融资,虽然在债券的发行期内项目的资产所有权归SPV所有,但项目的资产运营和决策权依然归原始权益人所有。因此,在运用ABS方式融资时,不必担心项目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被外商所控制和利用。这是BOT融资所不具备的。(3)发债者与投资者纯粹是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项目的所有权益。因而,避免了项目被投资者控制,保证了基础设施运营产生的利润不会大幅度外流。作为业主的政府无需为项目的投资回报做出承诺和安排。(4)减轻了银行信贷负担,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分散投资风险,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广的投资渠道。
三、TOT(Transfer-Operation-Transfer)融资方式
TOT意为“转让——经营——转让”,此模式是指通过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从而获得资金
来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在约定的时间内,投资者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通过该资产取得现金流量收回全部投资和合理的回报后,再将该资产的产权和经营权无偿转交给原产权所有人。
TOT模式与BOT模式不同在于:TOT模式是投资者购买已经建成项目,政府获得此资金建设新项目,而BOT是投资者通过建成项目,从而得到政府的特许经营权的一种融资模式。
四、PFI(PrivateFinanceInitiative)融资方式
PFI意为私人主动融资,是指私营企业或私有机构利用自己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主动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在此模式下,私营企业与私有机构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开发、融资和建设,项目公司把项目出售给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PFI模式与BOT模式的区别在于:PFI实行全面制,人包括咨询公司、设计院、监理公司和建筑管理公司,由这些人实施并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同时PFI模式并不完全遵循BOT的3个过程:建设——经营——转让。根据资金回收方式不同,PFI模式可以分为三类:
(1)独立运作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发,遵循“建设——经营——转让”3个过程,在遵循有关法律基础上,PFI公司独立经营、自行收费、自负盈亏,项目期满后转交政府。
(2)建设转让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以后,政府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数量等情况,向PFI公司购买项目经营权,不遵循“建设——经营——转让”3个过程,但在一定期限内,PFI公司负有对项目进行维修管理的责任。
(3)综合运营型。对于特殊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由政府进行部分投资,数量因项目性质和规模不同而不同,资金回收方式以及其它有关事项双方在合同中规定,这类项目有时也称为“官民协同项目”。
五、PPP(Private-Public-Project)融资方式
PP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以某个项目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模式。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合作各方可以得到比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PPP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其最原始的形式是在1985-1990年备受关注的BOT模式。较早的、比较正式的PPP模式出现在1992年英国保守党政府提出的“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FinanceInitiative,PFI)中。当时,PFI模式大多用于运输部门的建设(在英国曾高达85%)。但是现在,作为PFI的后继者,PPP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
确切地说,PPP不是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是一系列可能的选择,如服务或者管理合同、计划—建设、计划—建设—运营,等等。这些不同的形式具有一些共同之处:(1)希望转移更多的风险到私人部门;(2)提高工程项目的成本利用效率;(3)提高对社区使用者的收费效率和水平。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综合服务的物质载体,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现代化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融资模式只是从形式上对资金需求给予基本保证,但要从根本上克服资金短缺的瓶颈,除了要拓宽融资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多方面筹集资金之外,还要积极进行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内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才能为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的顺利推行提供制度保障,应放松准入限制,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以政府为主体、民间和外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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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推动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据统计,2007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3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为1596.22元,占人均纯收入的38.55%;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193.67元,占人均纯收入的52.98%;在家庭经营纯收入中,农业收入(包含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收入)达到1745.12元,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79.55%,占人均纯收入的42.15%[1]。由此可见,农业收入仍然是中国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关系到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问题。
生产性基础设施,如:农田水利和农业气象服务等,可以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以农田水利设施为例:自1949年以来,中国农田灌溉规模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从1962——2002年,中国人口增长了1倍,人均耕地面积减少50%,但是人均灌溉面积增加了50%。全国粮食产量净增2.6倍,其中占全国耕地面积不足40%的灌溉土地的粮食产量占总产量的80%。据资料分析,约有60%的粮食作物,75%的经济作物和90%的蔬菜作物都生产在灌溉农田上[2]。
截至2007年,中国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已经达到46.42%,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6.83%,占粮食播种面积的53.50%。2007年中国粮食产量达到5.02亿吨,比2006年增长0.72%,较1980年增长了1.81亿吨[1]。由此可见,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能够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从而有力的推动了粮食生产的发展,从而推动了农民的农业收入的增长。
2.基础设施建设能够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在目前中国农业小规模经营、农业的弱质性和农产品的特殊性等条件下,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将成为增加农民农业收入的主要途径。这是因为:
(1)从价格方面来看,一方面,由于农产品是人们的基本生活所需,关系到国计民生,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虽然政府在特定时期(战争、自然灾害等时期)可以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来刺激农业生产,但是政府无法长期将农产品的价格定位在比较高的水平上;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产量大,产品的差异性比较低,农产品市场是比较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的市场形态。在这种市场形态中,每一个生产者,也就是农民,都不能通过提高价格来获得比较高的利润,也就是说,由于缺乏垄断力量,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总之,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农产品的价格会保持在比较固定的低水平上,农民无法通过提高价格来获得高收益。
(2)从产量方面来看,一方面,在中国农村目前的经营形态下,农民经营的土地面积有限,这意味着单位农户所拥有的土地的生产能力有限,虽然大规模机械化农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趋势,而且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存在许多成功的案例。但是由于中国土地资源有限,农村劳动力众多,要实现大规模农业生产还需要一定时期的调整,因此,中国小规模农业经营方式还将长期存在。这种小规模经营方式决定了农户不能够通过扩大土地面积来扩大产量。另一方面,除了通过扩大土地规模,农民还可以通过追加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来提高单位土地的生产能力,或者通过提高耕地质量来提高产量。但是,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价格同样是由市场所决定,即使通过政府的力量,也无法把它们的价格长期维持在低水平上,提高耕地质量又是长期性的努力才能见效的措施,这就决定了农民通过追加生产资料的方式来提高利润的空间有限。因此,在中国农业目前的经营形态下,虽然农产品产量不断提高,但是它并不是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
二、农村基础设施的内容及分类
农村基础设施(RuralInfrastructure)是指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使用期限较长的设施。它是向农村生产生活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保证农村社会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技术条件的综合。与“私人资本”相对应,它被称为社会间接资本。通常纳入到农村基础设施范畴的主要内容可细分为三类:一是生产性基础设施,如农村水利和农户用水设施、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等;二是生活性基础设施,如医疗卫生与体育设施等;三是生产生活性基础设施,如教育、道路和通信设施等。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目前中国农业的生产方式和中国农产品市场的实际情况下,通过增加总收益来提高农民的利润空间是不太实际的。由于农民的农业收入是农业生产总收入和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差额,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必将成为增加农民农业收入的主要途径。
农业基础设施作为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服务的设施,与农业生产总成本具有高度的相关性。科学、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有效的直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这主要体现在:
(1)农村基础设施中的水利、气象等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不仅能够直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还能够降低自然灾害的成灾率,增强农业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性。旱灾已经成为中国覆盖面最广、成灾损失最大的自然灾害,而且受灾面积逐年扩大。1949年——1998年,中国平均每年受旱灾面积3.24亿亩,占耕地面积的1/5,其中成灾面积1.31亿亩,全国平均每年因旱灾损失粮食1238万吨。50年中有10年发生严重干旱灾害,受旱面积均超过4亿亩,成灾面积超过2亿亩,相当于五年发生一次重旱。2007年中国旱灾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4.14%,其中旱灾成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3.28%[1]。旱灾面积的扩大,尤其是成灾率的攀升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不完善是分不开的。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气象条件多样,农业发展不平衡。尤其在西部地区,农业主要处于靠天吃饭的状况,更加需要加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增加农民农业收入。
(2)农村基础设施中的仓储、市场、交通等设施,能够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在中国农村,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想致富,先修路”的标语,由此也可以看到,农民已经意识到道路的重要性,目前中国很多农村交通设施落后,乡间道路缺乏有效的专人管理,使农业机械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导致了农业耕作成本的增加。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还与农业销售、运输成本有关。如果没有进行深加工,农产品的附加价值是比较低的。这也是中国农民收入长期无法提高的原因之一。目前,中国实行的针对“三农”问题的各项改革措施,如: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等,实际上都是为了扩大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增加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提高农业收入。但是,如果没有完善的市场、交通和仓储设施,优质的农产品就会因为过高的运输成本而无法走出原产地,更加谈不上增加附加值和为农民增收。
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本身就可增加农民收入。政府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所投入的货币资金,部分会通过农民劳动转化为农民收入。诸如修建乡村公路、架设乡村电网等项目均属于高度劳动密集型,加强其建设能够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中国长期实行的“以工代赈”扶贫工作的成果可以说明这一点。截至1997年,国家以工代赈累计投资98亿元,各级政府的配套投入也在1:1以上。1996年中央政府投入扶贫资金和物资总规模为98.5亿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40亿元,占总投入的40%。由于实物携带上的方便,1996年以后,以工代赈全部改为支付资金。全国共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200亿元,国债资金50亿元。从2001年开始,国家进一步加大了以工代赈的投资规模,每年除从财政预算内安排40亿元资金外,还从国债中安排20亿元,在基本农田、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牧场建设、人畜饮水等方而,帮助贫困地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2001年和2002年国家又从国债资金中安排10亿元搞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2003年又增加了5亿元资金[3]。以工代赈工程的实施,大大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和落后而貌,在促进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而,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和脱贫致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央政府明确规定,在继续加大对重点贫困县扶持的同时,适当扶持其他贫困地区,新阶段的以工代赈工程还在继续。
4.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在农民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农民的购买能力。这表示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使农民在名义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实际收入水平得到提高。在中国占全国总人口63.8%,户数占三分之二的农村地区,和生活有关的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落后。电网老旧,电压不稳,电费普遍高昂。这不仅影响了农民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需求,而且高昂的电费对农户的实际收入也有很大的影响。2007年中国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年末拥有的洗衣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的台数分别为45.94,94.38,和26.12,2007年中国平均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年末拥有的这三样耐用消费品的台数分别为96.77,137.79和95.03,二者相差仍然很大。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140.36元,相比1991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2025元高出一倍[1],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些耐用消费品的价格却要比1991年的价格低很多,可见,主要影响农村居民耐用品消费量的因素不是耐用品的价格,而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据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1999年12月抽样调查和分析结果显示,农村电价每调低0.1元,农户对彩电、冰箱、洗衣机的需求相当于人均收入分别提高了370元、667元和909元,由此可见,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能够带来农民实际购买能力的提高,同时还能够消化家电业的过剩生产能力。
5.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促进农村地区非农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中国农村人均耕地稀少,土地给农民带来的收入很低,单单依靠农业收入是无法快速提高农民收入,无法在短时期内解决“三农”问题的。这是影响中国农民增收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因此,加快发展农村第二、第三次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目前中国农村二三次产业的发展却受到了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制约。近几年来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第二三次产业收入所占的比例稳定在20%左右,呈现下降的趋势:2000年二三次产业收入占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比例为2000年为23.58%,2005年下降到20.32%,2006年略有回升,为21.22%,2007年再次降为20.45%[1]。这种情况一方面与农村乡镇企业体制落后等原因有关,另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的陈旧落后,达不到农村二三次产业发展的要求也是重要的原因。如果没有比较完善的水、电、气、交通、通讯、医疗、教育等配套的基础设施,发展经济的硬环境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就会导致农民对市场信息了解不足,招商引资成为空谈,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困难,产业升级难以实现,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的情况难以改变等等。由此可见,要改变农村二三次产业发展举步为艰的状况,必须首先从基础设施抓起,加快建设,加强管理,搞好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这样才能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
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提高劳动者素质,从而增加农民收入。首先,农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的增强能够提高劳动力的技能和各种物质生产要素的生产率,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和增加农民收入。比如,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采用和推广新品种可以提高土地和劳动等生产要素的生产率,从而可以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农村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身体素质,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同时还可以促进劳动力使用比较便宜的生产要素,提高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从而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和增加生产收入。就中国农业目前的情况来看,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相对于农村另外两种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机械和化肥来说,劳动力是一种相对便宜的生产要素,这三种生产要素具有替代关系。绝大部分农活,如:脱粒、收割、播种等等,既可以通过机械完成,也可以通过劳动力利用手工完成。如果农民的身体较好,那么他们就会选择相对便宜的手工工作,从而可以节省支出,提高收入。同样,如果农民的身体条件较好,他们会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准备和施用农家肥,减少化肥的使用,这不仅有利于减少农业成本,更有利于减少农产品的化肥污染,在倡导绿色消费的今天,农家肥的推广有利于增加农产品的销售,提高农民的收入。由此可见,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促进劳动者降低物质投入,节省物质成本,提高收入。
摘要:从收入构成来看,农业收入仍然是中国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增加农民的收入首先应当从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入手。中国农村地区地域广阔,但是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平均到每户农民的土地面积并不大,在小规模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产出,减少成本就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基础设施建设在增加农业收入,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民的购买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从而能够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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