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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深化审计内容,重点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命题的提出,对审计内容提出了新要求。除了进行正常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外,更要关注三块,就是各单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资金支出效益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检查。特别是有收费和罚款的执法单位能否按照规定执收执罚直接影响社会和谐。当前,一些单位因受部门利益驱动巧立名目,无证收费、超标收费等不依法行政现象仍然存在。为逃避检查,有的单位甚至将取消的收费项目另立名目移交下属单位继续收取,如工商。有些行政人员为谋取个人利益不依法办事现象也时有发生。比如,收费不服务的也经常遇见,如质量监督局。这些做法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了额外负担,导致不公平现象,这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易引发社会矛盾。为此,审计除了对单位执行其他法规政策情况检查外,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收费或罚款。
资金支出效益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如果管理不到位造成资金浪费或提供的公共产品效果不佳会招致公众不满,就会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因此,在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应加强支出的效益审计。效益审计国外比较多,如美国80%都是绩效审计,我国也是一个趋势,审计署提出07年绩效审计要占到比例达到50%,对基层审计机关还需要个过程,当然我们要有这样的意识。一项支出是否必要而且结果有效,前期决策十分重要。而现实中因决策失误造成公共资财损失浪费的情况也时常发生,因此应对单位的决策机制是否科学有效、重要支出的论证和审批等内容进行检查。支出是伴随着决策的执行、业务的开展而发生,若管理控制不当也会发生损失浪费现象。所以应对单位的管理控制制度健全性进行审查,即内控制度检查。另外可以利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对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计,通过分析比较等方式判断有无更好的替代方式。公共资金使用不当会招致非议,激起社会矛盾。审计应通过比较单位工作目标和实际结果、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对资金支出的效果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以改进被审计单位管理,增强公共资金支出效果,减少社会矛盾。
专项资金管理审计。这些资金包括住房公积金、教育专项资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专项资金和基金,窗体顶端,窗体底端。
专项资金的管理是否安全,使用方向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到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基金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维护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促进构建社会保障的和谐环境服务,应是审计的重点内容。
最后,应积极发挥行政事业审计的防护性和建设性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行政事业审计涉及面较广,为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提供了便利条件。一方面,通过合理选择被审计单位,对单位存在的具体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确保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对于单位存在的管理问题,要积极提出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同时,要使审计成果的运用进入法纪监督领域,通过向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经济案件的审计查证工作,发挥审计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突出对典型问题的分析研究,增强审计成果的针对性和典型性;要在审计成果的归纳提炼上下功夫,突出对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能够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遍出现的问题,能够从制度上提对策,提升审计成果的建设性,对于许多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可以及时反馈审计信息,为党委政府和决策机关及时采取措施改善宏观管理提供依据。通过审计处理和审计建议,促进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改善管理,合理用财,切实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对于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问题,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进建议,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资产损益原因分析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审前调查,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第一关,通过审前调查,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如经济性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范围、内部控制和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等,再通过内部控制制度测评掌握其在财务管理上的失控点,比如:是否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财产物资管理是否有章可循等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和评估审计风险,以便确定审计实施方案的范围、重点内容、审计方法和实施步骤,做到有的放矢。
二、严把收费审计关,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具有执收执罚职能。审计时要关注以下环节:㈠审查收费项目审批权限是否合法,对于由国务院和省级审批的基金和收费是否认真执行,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㈡审查收费入库管理及缴库级次是否正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由财政部逐年下文,分别划归预算内和预算外归口管理,看有无混淆预算内外列入渠道问题;一般来说,收费和罚没收入入库级次与执收执罚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直接相关。如省级管理部门的收费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审计时应检查执收执罚单位有无为了单位利益将收费或罚没收入缴入地方国库,造成截留上级收入的问题。㈢审查收费和基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有无隐瞒、截留、转移和坐收坐支预算资金等问题。㈣检查其票据领用及缴销和库存情况,对于自制和购买的收费票据应采取详查法,进行延伸审计。
三、注重审查支出的合法性、效益性。
行政单位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国家对行政机关的人员、房屋、车辆等编制及各项支出标准均有明确规定。审计时应注重审查其预算批复及预算执行情况,首先,检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有无挤占挪用、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挥霍浪费等问题。其次,要审查经费开支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将资金转移下属单位进行支出的问题。最后还要审查其经费的使用效益情况,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㈠经费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即行政单位是否履行了其法定职责,向社会提供了有效服务;㈡经费的使用是否节约合理,有无明显不当和损失浪费情况;㈢检查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四、审查资产的完整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流动资产和房屋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㈠对于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流动性较强,易发生错弊,应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包括:会计、出纳等有关岗位是否建立了不相容的职责分工;银行存款、现金的领用报销手续是否完善;银行开户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多头开户的问题;是否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坐支现金,超出结算起点支付现金等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问题;审计人员还应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并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督盘点。㈡对其他实物性资产,应检查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之间责任是否明确,三者之间的职责分工能否保证所有资产变动的情况均能在有关资料上得到正确的反映;增加的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帐,是否存在购建资产作为支出核销,形成帐外资产的情况;资产的领用、核销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资产的清查盘点制度,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产的减少是否履行报批手续,转让计价有无合法依据,是否存在低价处理国有资产的问题;固定资产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无擅自提高标准的问题;审计人员可根据需要对全部或部分实物性资产进行监督盘点。
五、加强往来款审计,检查其内容是否真实正确。
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目少、金额小,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年底应进行清理,一般无余额,检查时常常不作重点。正因为如此,有的单位就作起了文章。将上级单位拨入的专项资金、下级部门上缴的管理费、房租收入等收入记入“暂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造成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隐瞒了管理费收入、逃避了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又偷逃了国家税金。在“暂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有的单位将无法报销的费用列入,对收回无望的款项及个人借款长期挂帐不处理,造成单位当年支出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