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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财务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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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财务论文

第1篇

1、会计财务管理的关系问题、看法、观点的粗浅看法

2、会计的实质,会计控制

3、财务学与会计学的历史不一样

4、业务分工不一样

5、目标不一样

[论文]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关系问题,虽然人们争论己久,但从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对此,我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会计与财务管理有本质的区别:

会计的实质,是对经济活动能动性的反映与控制。会计能动性反映,包含两方面的含义:首先,会计反映必须以客观经济活动为对象,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真实、及时的记录和计算,以获得丰富的感性资料,这种感性资料只是会计对客观经济活动的感性认识。然后还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感性资料进行会计分析和判断,运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方法,获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会计信息,即会计的理性认识,其次,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会计反映过程中第一次质的飞跃。实现这一次飞跃,只是完成了会计反映过程的一半,更重要的一半是从理性认识回到实际,指导实践,即通过这咱具有“理性认识”的会计信息来指导企业经济活动,调节企业管理行为。

会计控制,主要表现在,对会计本身通过财经法规进行有效的控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控制。直接控制,主要指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业务,通过“不予受理”而实施会计制裁;间接控制,主要指通过设计控制程序,完善会计方法,建立健全会计管制体系,来不断调节企业管理行为,促使企业经济活动泥永不偏离“经济上可行”的轨迫。

财务管理的实质一般涉及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两方面。财务活动主要指企业的资金起动,包括:①资金的筹措;②资金的使用;③资金的投资;④资金成果的分配。资金筹措,是指正是通过各种渠迫,包括财政拨款,银行贷款、企业积累、公司债、普通股、优先股等把资金集中起来、这实质上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企业向社会发行股票是一种社会收入的再分配。资金使用的实质,也是一个资金分配问题,也就是说,为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将从各种渠道筹集的资金进行分配,投放到各种形态上,如存贷、现金、应收标据、固定资产等,资金的投资的实质就是投资决策权,如果没有投资决策权,就无力对投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投资决策是财务管理者面临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课题,决策的好坏将影响公司未来多年经营获利的状况;资金的分配,实际上是指劳动成果的分配,即企业当期所实现上总产品价值的初次分配。财务关系是指企业在资金运动中与各方面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与国家、其他企业、企业内部各单位以及企业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但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应该把企业产权机制引入财务管理内容之中,同时理顺日趋复杂的新的财务关系。

二、财务学与会计学的历史不一样:

以历史上看,财务是由会计工作的附带部分演变发展起来的。理财活动由来已久。但作为一门学科它不象会计学那样古老,而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主要原因是理财活动未能向会计工作那样人所有者的活动中分离出来,而是使用者分离,对筹资等行为进行研究,才出现了财务管理学科。第一部财务管理学著作是美国人格林著的《公司财务》。财务管理学虽然产生的历史不久,但发展十分迅速,经过三次大的调整和补充,西方的财务管理学已形成较完备的学科体系。

会计的历史可谓渊远流长,从“零星算之,总合算之”到四柱清算直到西方较严密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从流水式的付记帐法剥到科学的储贷记帐法,己经成为一套完整、科学的学科体系。

三、业务分工不一样:

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是资金运动,以企业为主体,包括资金筹措,使用,投资和资金成果的分配四大内容,财务活动与财务关系是并列的,财务关系的调节体现在财务活动之中,即体现在筹资、使用,投资和资金成果的分配活动上,它是各财务活动的抽象,而非并列关系。

会计的职能是反映和控制、是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下、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真实的反映。通过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记帐凭证的控制的填制、成本费用的核算以及报表的编制等活动,来实现控制和反馈。

从两者不质上的区别我们可以看出两者业务分工。西方的股份公司已将财务部与会计列,财务部的职责是负责资金的运筹,由财务经理把关、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投资和利润分配;与税务,银行、租赁公司及其他企业联系,经常就公司的日常现金状况及资本营运状况进行分析。会计部由主计长负责,主要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包括工资的支付,现金的

四、目标不一样:

西方财务管理的目标,历经了筹资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我国目前大部分企业,停留在利润最大化这一目标上,带来的忽视风险,短期行为等弊端己严重阻碍了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是我国国有企业今后的改革方向,财务管理的目标也服从这一目标。

第2篇

一、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一)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都属于应用会计学

会计学可分为理论会计学和应用会计学,其中理论会计学包括会计理论、会计史等;应用会计学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国际会计、法务会计及成本会计等,可见法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一个分支,与财务会计都属于应用会计学。

(二)财务会计是法务会计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财务会计为信息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服务,法务会计为法律工作者处理法律事项服务,因此它们都属于会计服务活动,其最终成果(财务报告与专家意见)所依据的事实材料都来自于各项经济活动。但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业务通常是由会计事项和会计活动组成,而法务会计活动本身是对案件涉及的会计事项或会计活动进行检查、验证和鉴定,并据此作出判断,发表专家意见,通常是在财务会计工作基础上开展的。因此,财务会计是法务会计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二、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财务会计是为某一特定主体(会计实体)服务的,要对特定主体(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的经济过程和结果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法务会计的主体不是单一主体的单一会计,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会计,凡经济纠纷、诉讼案件中涉及到会计事项的认定、判别,均与法务会计有关。法务会计的空间范围主要存在于三大领域:一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二是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三是司法机关(检察、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等)以及政府审计部门、纪检部门。

(二)职能不同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具有的功能。财务会计有核算、监督两项基本职能。核算职能侧重对事实的描述,主要是对某一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过程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对其结果进行报告。监督职能侧重于纠正偏差,主要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以达到预期的目的。财务会计的这两项基本职能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法务会计职能的作用范围则远远超出了财务会计,不仅局限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且在解释财务问题、强化会计的控制职能、收集会计数据以提供诉讼支持、保护和惩戒会计职业人士以及其他有关人士等方面也能提供信息支持。

(三)目的不同

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虽然都有“会计”二字,但二者的目的却有着天壤之别。财务会计的目的是着重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对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能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所提供信息具有公开性。而法务会计提供信息的目的在于完成受托责任,它是对经济活动(或者经济纠纷)中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提出专家性意见,为法庭、仲裁或鉴定机构提供相关证据。会计

(四)内容不同

财务会计的内容是用财务会计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般会计事项,具体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法务会计的内容则取决于各国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及法律、法规对经济活动、经济行为、财产资源等规定的详细程度,因此,不同国家及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法务会计的内容都有所不同。我国学者对当前法务会计内容的认识较为统一,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理算会计;(2)债权、债务理算会计;(3)保险赔偿理算会计;(4)社会公正会计;(5)物价会计;(6)基金会计;(7)司法会计;(8)海损事故理算会计;(9)社会保障会计。

(五)工作程序和方法不同

在工作程序上,财务会计有一套比较科学的、统一的、定型的会计处理程序。财务会计的工作程序即会计循环可概括为七个环节:(1)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2)过账;(3)结账前账项调整与结账分录;(4)对账;(5)试算平衡;(6)结账;(7)编制财务报告。各环节具有连续性和继起性,且凭证、账簿、报告的格式、内容、编报程序与要求多由国家统一规定。而法务会计服务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工作程序的特殊性,大多是从接受受托责任到事件结束工作报告的报出,不存在会计期间的连续性,更不需要继起性。一般来说,其工作程序应包括:(1)会见委托人,明确受托责任;(2)初步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对受托任务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3)制定行动计划,包括实施的策略、步骤、方案等;(4)获得证据材料;(5)计算、分析;(6)报告,即将法务会计工作的最终结果以报告的形式系统表达出来。

在工作方法上,财务会计大量使用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分析方法。法务会计作为一门复合性学科,不仅使用会计的方法,有时还大量使用审计的方法、统计的方法(如抽样分析法等)及收集证据的方法等。常见的方法有:审阅查验法、关联核对法、座谈询问法、实物勘察法、分析比较法、综合计算法等。

(六)执业规范不同

实现财务会计目标的关键在于保证财务报告的质量,因此需要有专门的会计规范。财务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活动的过程中,不仅要遵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还要受到统一会计规范(如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的约束,其中,企业会计准则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会计规范形式,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分为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法务会计的执业活动涉及三个规范,即会计准则、法务会计准则和专家证据准则(谭立,2006),前两者为会计行业规范,后者为法律规范,三者关系密切,又相互区别。法务会计工作就是将会计语言记录的财会事实翻译成法律语言表述的案件事实,也就是说财会事实经由法务会计之手以专家意见形式送达法官手中,成为其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在这一过程中,法务会计准则作为会计与法律两个职业的联结纽带,起到了由会计准则通向专家证据规则的桥梁作用。目前世界上除了美国、加拿大等少数国家制定了有关法务会计准则外,许多国家的法务会计业务活动都是参照审计准则执行,但制定统一的法务会计准则仍是必然趋势。只有建立健全法务会计准则,才能使法务会计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才能保证执业质量,提升职业信誉,才能实现法务会计准则与法律法规、准则和惯例的联系和沟通,指引法务会计健康发展。2006年初,我国财政部颁布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这一准则体系已基本上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了48项审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标志着我国的企业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已基本建设完成,为建立法务会计准则提供了基础性框架。

(七)报告不同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法务会计报告是法务会计工作者根据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卷宗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等,对案件或纠纷等法律事项所涉及的财务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作出专业判断所形成的一种书面结论性文件。法务会计报告与财务会计报告有十分显著的区别:

1.用途和使用者不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用途在于为投资者、社会公众、政府机构等利益相关者提供经济决策所需的相关会计信息;而法务会计报告适用于诉讼实践,为法律事项承办人、当事人等提供认定相关财会事实的专家证据。

2.反映的范围不同。依据“会计主体假设”,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财务事实仅局限于某一会计主体的相关经济业务;而法务会计报告不存在“会计主体”的限制,它是依照法律事项来划定空间活动范围,凡是法律事项涉及的会计事实都必须查清、核实,并向委托人报告。可见,财务会计报告与法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事实范围差异较大。

3.内容和格式不同。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常见的财务会计报告是以格式报表为主题,表注及相关信息和资料作为辅助,其中每张报表都有固定的格式要求。而法务会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法律事项所涉及范围的财会事实,通常情况下,法务会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引言、对财务会计资料的分析论证过程和最终的结论等。如果报告人占有资料不充分或资料很少,也可发表“无法作出明确结论”的报告结果。不同经济纠纷或案件的性质、内容不同,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不完全一致,因此,法务会计报告没有固定格式,通常是根据不同的业务对象和使用对象,按委托人的要求分别采用不同的格式。

4.时间要求不同。依据“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财务会计报告作为对企业不断发生的经济活动和资金运动的分期综合反映,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而法务会计是在涉及会计领域的经济纠纷和诉讼发生时,对财务事项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解释与处理,着重于向法庭提供临时的审计证据。

第3篇

1.历史成本是它们的主要计量属性

历史成本因为具有可靠性和客观性,一直被看作是“过去交易”的公允价值,对财务计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财务会计中如果涉及到税收交易,则需要对会计计量进行变更。税收的自身特质也决定了决定了税务会计必需要在税法为工作知道的提前下才能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涉税事项进行计量,这是保证税金具有确定性和可稽查性的前提,通常要将确定的金额作为课税对象。因此,历史成本在财务会计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两者都需要其他的补充计量

在财务会计中,历史成本虽然也有很重要的地位,但却不像计税会计那样“万能”,财务会计的计量方式更加多元化。其原因是因为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相关性的特征。在财务会计中,重置成本多半用于盘盈固定资产计量。根据有关的规定,税务会计有对重置成本的采用有如下要求。①对土地增值税进行计算时,需要扣除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今后进行成本重置。因为历史成本法计算虽然也可以扣除成本,却难以实际反应出动态的相关成本。②在固定资产盘盈的情况下,计税基础是同类重置成本的价值。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别

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历史成本的应用中存在的差异

税务会计的首要条件是要确定计税基础,所以通常会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因为历史成本符合确定计税基础的以下要求,可靠性、确定性和可稽查性,这些特性均为计税基础的基本原则,因此,历史成本在税务会计中具不可替代的地位。在一般情况下,都要选择税务会计计量属性。在财务会计中,历史成本虽然具有很高的地位,但却不存在税务会计中一家独大的情况,在不少新兴的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中,公允价值也是同样重要的计量属性,需要根据实际的工作需求进行合理的应用。由此可知,财务会计在计量中会更加看重决策相关性。如公允价值是同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这就表明历史成本在财务会计中的地位不及税务会计高,不是计量的唯一选择。

2.在历史成本的使用的方式存在差异

在税务会计中,计税基础是一种基本确定的概念,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在通常情况下不能对资产的计税基础进行随意的变更。所有的数据必须要以历史信息为依据。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时,实际上就是企业因为某样资产实际发生的费用,此时计税基础对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有非常高的要求。而财务会计却有些不同,它们会因为决策的需要,在不影响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对历史成本进行适当的修正,这些调整通常发生在后续计量中,准许对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计提跌价或减值准备。由此可知,税务会计采用历史成本对资产进行计价是“从一而终”,除非遇到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在财务会计里,历史成本会以资产的初始剂量工具出现,但随着计量的开展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属性,如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为了保证对决策的有利性适当的对计量进行调整。

3.公允价在两者之间的应用

财务会计中,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重要的计量属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符合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情况下,除了通过现金支付获得投资资产外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除此之外,存货在一般情况下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公允价值计量时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情况下,税务会计将不确认本期的应纳税额,如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在难以确定历史成本和现行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税务会计才不会选用历史成本改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得知,在税务会计中,公允价值是作为一种“补充型”的计量属性存在,但是这种使用并不适用负债而仅限于资产中。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并非单一的,包括如下几种情景:①通过融资方式将不动产租入,租赁合同里未要求全额付款的情况下,那么在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和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将作为计税基础。②当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生产性资产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情况下,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的支付将作为计税基础。③不通过现金支付获得的投资资产、存货,那么该资产的支付税费和公允价值将作为成本。④企业获取收入的方式是通过产品分成来获得,将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定为收入的实现时间,根据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额。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