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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法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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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法论文

第1篇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国际金融法;影响

金融全球化的含义和特征

考察晚近的国际经济生活,其发展动向和显著特征表现为经济的全球化。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明确无误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作为全球化浪潮在经济层面上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主要以商品、服务、技术和资金大规模跨境流动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为特征。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延伸和必然要求,反映了世界各国经济依存度的日益加深。从内容上看,经济全球化可以分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投资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容和高级发展阶段。这是由晚近世界经济发展的另一特点-经济的金融化所决定的。所谓经济的金融化,是指实物经济被金融经济所取代,社会资产的金融资产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表现为国际金融关系,如国际债权债务关系、国际股权股利关系、国际委托关系、国际风险保险关系等;金融因其更适合“数字化”和“终极市场”而成为经济生活中一个核心性、主导性和战略性的要素,对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渗透和影响不断增强。随着经济金融化程度的加深,经济的全球化突出地表现为金融的全球化。

所谓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表现为货币体系、资本流动、金融市场、金融信息流动、金融机构等要素的全球化以及金融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一方面构成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是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自然结果,并与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又因金融的特质和发展状况而具有自身独特的内容和运行规律。

首先,从金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看,金融全球化并不是晚近伊始的新生事物,而是一个一直处于进行之中的发展过程,是金融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扩展与深化。这一过程不是均匀展开和一蹴而就的,而是具有时间上的阶段性、空间上的地域性、结构上的非均衡性特点。金融全球化趋势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初见端倪,80年代以后迅速推进,90年代至今则因更加充分地展开了其多样化的内容而进入阶段。在空间上,金融全球化可表现为区域化,金融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金融区域化推进和作用的结果。金融的区域化和全球化从先后继起到同步运行,彼此间既融合又排异的互动发展,成为晚近世界金融发展的一道风景线。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涉及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由发达国家逐渐向发展中国家扩展。但这一进程是不均衡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参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同,享受到的利益也不同,金融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则经常处于被动的、受制约的地位,面临着“边缘化”和“第四世界化”的威胁,一般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其次,从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国生产、贸易、投资和科技进步等实体经济因素对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外,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为金融全球化构造了微观组织基础,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发展动力;自20世纪70年代起在世界范围广泛兴起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打破了资本跨国流动的政策,使金融交易的市场空间进一步突破国家和地域的界限,为金融的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第三,从金融全球化的内容看,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金融全球化的各种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各国的金融资源可以在各个层次上以多种形式转移、划拨、融合和互动,金融创新日趋活跃,全球资金光速流动,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可谓是21世纪国际经济竞争的最主要领域之一。金融全球化一方面加剧了金融竞争,促进了金融效率、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福利,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负效应,它使金融风险明显加大,金融波动通过一体化的市场得以迅速传导,局部的金融灾难动辄演化成为地区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每个国家的金融均成为国际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单个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削弱,国际金融市场的失灵现象不时出现。

第四,从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看,一方面,世界金融发展已经历了中介金融、信用金融和资本金融三个阶段,目前正在步入产业金融发展阶段。从其产业地位看,金融不仅是第三产业中的独立组成部分,而且日渐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与产业化相伴生和相适应,世界金融发展又衍生出工程化、信息化、混业化、网络化等特点,对传统的金融管理体制、金融经营理念等产生强大的冲击。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金融运行不再是简单地从属、外生、决定于实体经济,而是在相融、适应、内生于实体经济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独立、超越、背离于实体经济的特点,表现出强烈的符号性和虚拟性。据统计,目前在巨额的国际资本流动中,只有10%与实体经济有关。而与实体经济运动无关的国际资本流动大量属于投机性资本流动,其全球游荡和肆意攻击成为威胁世界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再者,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化,全球金融市场间的相关度提高,经济大国通过金融渠道对世界经济施加影响更为便利和直接,已超出了贸易、投资等传统渠道对世界经济发生的影响。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在经济、金融发展方向和进程等方面往往被迫依从于发达国家的战略利益,致使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为个别金融霸权主宰的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

显然,当经济全球化发展到金融全球化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已然大大推进。实践证明,晚近世界经济发展所表现出来的上述趋势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自然历史过程,并已对或正在对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生活发生着广泛的影响。国际金融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经济生活的调整器和控制机制,植根于国际经济生活并灵敏地回应着国际经济生活。全球经济环境的上述变化对国际金融法势必也会发生重大影响,简析如下:

第一,金融全球化凸显了国际金融法的地位。金融全球化作为经济金融化的结果,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如金融在全球市场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金融在国家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中的枢纽地位和作用等,对于全球的法制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使国际金融法在当代社会经济即金融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上升,成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部类之一,在国际经济法中逐渐占据核心地位。反映在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上,表现为学者们研究重心的转移。在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经济法还是以研究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贸易、国际货币等领域的研究;到80年代末,学者们的研究重心就开始转向以研究国际金融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从国家层面考察,金融全球化对各国的国内法制也具有深刻的影响:一方面,金融法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金融法发达与否已成为衡量现代各国经济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以及国家法律、文化乃至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如果一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健全,金融法制比较完备,就可以推定该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推定其经济和社会环境相对安全和稳定,那么该国就可能成为人气旺盛的“网站”,吸引大量国际资金的流入。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使得金融和金融业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使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富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金融业所具有的显著的系统性、宏观调节性和时间信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法律观念和制度设计。相应地,现代金融法较之其他部门法,更加重视维护货币资金的使用权,更加重视鼓励和保障金融资产的跨国流动,更加重视营建信用环境、契约环境、产权环境和会计环境等金融业发展之必要环境。此外,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还呈现出机构国际化、体制混业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金融法成为当前各国法律体系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法律部门之一。[next]

第二,金融全球化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跨国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工具和国际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国际金融关系无论在主体范围方面还是客体范围方面都得到极大的扩展,并呈现出缠结交叉、异化衍生、变幻莫测的特点。国际金融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客观上要求国际金融法扩大调整范围、改进调整方法,随着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例如,伴随国际保付业务的兴起,国际保理联合会(FCI)的《国际保付通则》(1987年制订、1997年最新修订)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保付公约》(1988年正式通过)相继问世;随着互换、期权、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工具的出现,巴塞尔委员会与国际证监会组织联合了1994年《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指南》、1998年《关于银行与证券公司的衍生交易的监管信息框架》等建议案;随着广泛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集团的出现,由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三方组成的“联合论坛”(theJointForum)于1999年推出了一套《多元化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文件。晚近国际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势必要求国际金融法制度跟进创新,从而导致国际金融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迄今已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所管辖的金融市场由传统市场扩大到欧洲债券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新兴市场。由于全球化使得国际金融关系变得复杂多样,促使国际金融法在调整方法上不断尝试、改进和发展。例如,各国金融监管立法和实践越来越强调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体现在监管思路和方法上就是发生了如下变化:由全局性管制为主向日常性监督为主转变,由质性金融控制机制向质性与量性相结合的金融控制机制转变,由事后监管向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转变,由针对个案的被动型业务监管向系统性的主动型全面风险管理转变,由东道国当局单一监管向东道国与母国当局合作监管转变。

第三,金融全球化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和协调化。首先,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业务的规模化与国际化、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必然要求冲破地域性金融管制的藩篱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冲击了国别金融制度壁垒,推动了各国金融政策和法制的国际化;其次,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交易量增多、金融风险扩大,为了保障金融交易的有序和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和扩大,各国一方面加快本国的金融法治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交流,参与多边金融谈判和条约缔结,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放弃或让渡金融,由此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例如,各国金融服务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及其对世界经济的深层次影响,促使跨国金融服务立法纳入法律统一化进程,最终导致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金融附件、《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条约和协议的问世。从此,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方面必须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必须对照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和其承诺对相关国内法进行“立改废”。我国为履行入世承诺,于2001年底颁布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破旧立新,就是一个典型例证。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竞争,各国在金融实践中还积极移植和引进他国先进立法,竞相采行金融惯例规则,以重塑或改善本国的金融投资环境,促进金融交易安全与发展,并避免本国金融业遭受歧视性待遇而陷入筹资难、进驻难的被动境地。各国的自发行动不仅促进了金融统一惯例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促进了各国金融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的趋同。研究表明,近20年来,国际金融惯例取得了长足发展,内容广泛涉及国际货币兑换、国际商业贷款、国际证券交易、国际支付结算、国际融资担保等各个领域,特别是催生了一大批金融监管的行业性惯例,如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原则和标准、国际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的原则和规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实践中自觉贯彻和推行这些惯例和标准,其结果是各国金融监管制度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相似性。

此外,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重大国际经济组织职能和作用的演变、相互间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加强,以及各类区域性金融组织在推动区域金融法治方面的活跃表现,则为金融法的统一化和趋同化提供了组织基础和制度条件。金融全球化呼唤金融治理的全球化和法治化,作为全球金融法律秩序的主要构建者和维护者,重大国际经济和金融组织一方面注重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如发展国际金融监管职能,加强对国际金融事务的领导能力,建立和完善多边谈判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形成和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注重加强组织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例如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清算组织在监控私人资本跨国流动方面的金融合作与交流,金融行业性组织在监管规则创制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全球性金融组织和区域性金融组织在金融危机预警和救助中的协调行动等,在合作中促进国际金融统一法制度的形成和有效实施。

第四,金融全球化暴露出现行国际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动其改革。金融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其一方面促进金融资源全球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促进国际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金融风险的全球扩散变得更为容易和迅捷,从而破坏国际金融的稳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一方面使人类休戚与共从而促进了人类的协同互助,另一方面也使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金融问题日益增多,从而给金融投机势力兴风作浪以及金融霸权国家转嫁风险提供了可乘之机。20世纪最后十年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便是各类国际金融问题的总爆发。惨痛的教训为世人敲响了警钟。分析这些问题的生成,它们固然暴露出某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种种缺陷,但更重要的是,它们暴露出了现行国际金融法存在的调整真空与软弱性,暴露出了新形势下国际金融体制的落后与低效。而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长期缺乏健全有力的国际金融法治,缺乏完善有效的国际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则任何国家难以独善其身。由此,改革国际金融体制、完善国际金融立法呼声雀起,推动了国际金融法制度的变革。在国际层面上,基于货币金融领域的权威地位和职能与业务便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改革使命。世纪之交,基金组织多次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增加和调整资本份额、改革特别提款权制度、改善决策机制、整肃货币纪律;推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验,根据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调整基金宗旨、完善信贷制度,发展金融风险预警与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基金组织所领导的国际货币金融制度改革作为国际金融法对国际金融实践的积极回应,目前仍在进行之中。

在国家层面,晚近,各国金融立法和改革空前活跃。从执世界金融发展之牛耳的西方发达国家,到金融危机重灾区的发展中国家,均采取积极态度,在强化金融法治上大做文章。这一方面是出于各国完善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呼应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结果。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每一项修改,关涉世界184个国家的货币金融利益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在金融立法改革中发挥了领军作用。这不仅表现在有关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规范方面,相关的国际法规则和法律秩序主要是几个发达国家国内法律和惯例的境外延伸;而且表现在对国内法的示范方面,发达国家由于在金融全球化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对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往往更为敏感,反应更为迅速,因而金融立法和改革更贴近市场,引领着金融立法现代化的潮流。如日本1992年通过的《金融改革法案》、美国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英国2000年通过的《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等,提出了功能监管、并表监管等金融监管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尝试和发展了金融企业集团监管、网络银行监管等新制度,对其他国家的涉外金融立法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对金融法的统一化方向也具有潜在的影响。

第2篇

该书的内容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着重论述了“国际上主要金融市场的法律与监管”,在这部分介绍了美国的证券法,美国的国际银行法,银行与证券领域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欧洲单一金融市场,欧洲货币体系和汇率体系,欧洲货币联盟和日本银行与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等问题。

第二部分介绍了“国际金融工具和离岸市场业务”。在这一部分介绍了欧元存款和银行存款,国际支付系统,跨国的资产冻结,欧洲债券和全球债券,国际资产证券化,国际股票市场的竞争,国际清算结算系统,国际期货与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国际掉期和离岸互助基金等内容。

第三部分介绍“国际新兴金融市场”。这部分着重介绍了亚洲一些国家的项目融资、新兴市场国家的民营化与机构投资者、亚洲货币危机。

从内容来看,书中收录了两位教授的有关论文,选摘了其他著名教授的有关论文和著名著作中的片断,还引用了一些法律和国际条约的原文,严格说来,本书是作者“半写半编”而成的。由于本书的领域涉及广泛,内容复杂,每部分都请最好的专家来写,请最有名的权威来支持。这种既突出重点,又体现合作的方法,使本书内容的每个部分都是最好的,全书也是最好的。

这两位法学教授在分析国际金融法的时候,不是就有关法律条文或判例进行介绍,而是从经济学与统计学的方法出发,用统计数字和图表向读者展现国际金融的现状与发展,然后进行金融市场的各种交易分析,再转入各国的国际金融政策分析、国际机构的政策分析,最后才落实到各国的有关法律和国际金融机构的条约。这种风格是本书的一大特点。

同美国法学院着重案例教学和司法技术研究不同,在曾经创立了案例教学法的美国哈佛法学院里,这两位教授居然不用案例分析,却用经济统计的数字来分析,以引起读者对国际金融宏观的兴趣。

维仑斯教授进入法学院之前,是经济学教授,而斯卡特教授则是欧美“30人小组”的专家之一。这个小组的主要成员几乎都是著名的经济专家,斯卡特教授作为法学专家参加这个小组可见他的经济学功底之深厚。

第3篇

内容提要:晚近,随着世界经济步入全球化与金融化时代,国际金融法得以迅猛发展,并显示出以下一些特点: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拓展;效力显著提升;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科技含量和市场导向性增强。

国际金融法是国际金融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时期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水平不同,决定了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点。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世界经济跨越了民族化、国际化阶段而步入全球化、金融化时代,巨额资金不断突破地域性管制的藩篱在全球游移,各类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在全球范围迅速扩张,跨国信贷和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金融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核心,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体现为国际金融关系。这一切必然会对国际金融法的发展产生影响,推动国际金融法与时俱进:同时,对于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和世界经济环境的变迁,国际社会和各国立法当局也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由此推动国际金融法的迅猛发展。晚近,国际金融法进入了自形成以来最为活跃的发展期,并表现出以下一些鲜明特点:

一、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拓展

晚近,国际金融法呈现出多层面、立体化的发展趋势。从内容到形式、从数量到质量,均取得重大进展。从内容上看,国际金融法不仅涉及面更广,几乎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电子金融、衍生交易、投资基金等新领域开始纳入法制轨道,跨国金融服务的法律规则应运而生;而且,国际金融法的各项具体制度也日益健全。如国际货币法领域有欧洲货币联盟制度的创新;国际银行法领域有跨国银行和跨国金融集团监管制度的探索;国际借贷法领域有国际贷款证券化法律问题的解决;国际融资担保法领域有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际贸易融资法领域有国际保付、融资租赁等国际法制度的建立。

从形式上看,不仅既有的国际金融条约得到了针对性的修订和完善。而且还诞生了以WTO制度为依托、以GATS和FSA为核心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条约,标志着国际金融统一法的飞跃。国家间的各类金融合作亦空前活跃,导致双边金融条约和区域金融法数量大增。以国际证券监管合作为例,近年来不仅发达国家的证券监管者之间签订了大量的双边谅解备忘录,而且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了类似的实践,证券监管的合作性安排还出现了向跨地区的新兴市场之间发展的新趋向。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区域性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其他区域性金融组织的规则与决议、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实践中形成的国际金融交易的惯例和习惯性做法。在近期都进行了较以往频繁得多的修订、增补、更新和整合,从而大大促进了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和完善,并有力地推动了国际金融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间的衔接、交融与协调。

除实体法外,国际金融程序法的发展尤其令人瞩目。根据WTO金融服务贸易制度的规定,WTO的透明程序、服务贸易理事会和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的审查程序、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争端解决机制都可用于监督和评审成员在金融服务贸易方面的义务履行,解决成员在履行义务中可能发生的冲突。从此,各成员要就金融服务贸易政策和做法向贸易政策评审机构作出定期报告,接受其定期审议。这一制度和程序的启动,对于提高国际金融活动的可预见性、增加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关系的稳定性,以及促进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实施的有效性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效力显著提升

晚近国际金融法的效力较以往大为增强。这首先归因于国际金融条约的发展。国际金融条约数量的大量增加,意味着更多的缔约方、更多的金融关系被纳入法制轨道,意味着当缔约方将条约义务转化为国内法时,便将这一更多更广的约束力以国内法权威和强制力为保障向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活动的当事人进行了传递。

其次,晚近国际金融法的效力提升主要是借力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借助国际组织广泛的影响力和有效的组织管理,借助其规章制度和业务活动,借助其执行统一规则的法律职能和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在内的各种制度性安排。国际金融法的制定和实施得以与国际组织的权能相结合,从而达到了强化法律效力和实施效果的目的。相对于各国自发地磋商和谈判以在一定范围内达到协议的“功能性造法”方式而言,晚近的这种由国际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以国际组织所特有的制度安排为便利和压力,从而在各国间达成协议并提升协议之有效性的造法方式,可称为“制度性造法”方式。例如,WTO金融服务贸易法较之一般的国际金融条约,因其实施有源自WTO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因而其在效力上更为可靠和有效。

再次,国际金融法效力的强化,还来自晚近异常激烈的金融竞争,来自竞争压力下国家普遍的自觉与自律。这是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约束力的重要源泉。以《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为例,虽然该文件声明“不具有也不打算具有法律强制力”,却在全球范围内引起热烈反响。除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方积极遵守外,政治经济体制不同、法律文化传统殊异的非成员国家和地区亦纷纷在本国相关立法或实践中加以吸收和采用。究其原因,不仅是因为《核心原则》本身具有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及时性,而且也是因为在金融风险倍增、金融竞争激化的当今时代,任何国家如果对《核心原则》无动于衷甚至排斥的话,都可能埋下金融危机的隐患,并可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遭受歧视,遭遇“进驻难、筹资难、合作难”的尴尬。

三、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

在经历了初期的管制、20世纪70—80年代的放松管制后,晚近国际金融立法表现出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并举的发展趋势,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以金融效率为主要目标兼顾金融安全。

考察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可知,安全曾是其基本价值取向。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长期以来是各国金融法的主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但近年来,从引领金融立法潮流的发达国家,到进行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发展中国家,无不将促进金融效率作为金融立法和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以近年来英美国家的金融立法为例:在美国,确立金融分业经营格局的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处处体现了对金融安全的倚重,在运行了半个多世纪后终于退出历史舞台,被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所取代,而后者提出了重整金融资源、混业经营和功能监管等新思路、新举措,价值取向明显转变为金融效率优先。英国2000年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中提出的“有效监管”原则也充满了效率精神,即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成本的原则、促进金融创新的原则、保持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原则、避免对竞争的不必要扭曲和破坏的原则。

考察国际金融统一法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无论是WTO倡导的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还是NAFTA推进的金融服务的区域一体化,均以放松金融管制、促进金融自由化为追求,以效率为核心取向。因为它们都认识到“在经济的长期增长与发展中,金融市场的发展是潜在的基本因素”,因而要求成员方拆除各种壁垒和限制,开放金融市场,促进金融领域的竞争。同样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也以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为圭臬,强调市场力量的自由运作,要求尽量排除政府的干扰。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协定》看上去似乎与市场机制无关,主要是服务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开发,其实不然。审视世界银行的组织结构和机制运行可以发现,其主要服从和受制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意志,对外贷款一般伴有与市场机制相契合的各种附加条件。而市场机制强调的就是效率。由此可见,当今国际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所推行的金融体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为基本导向、以促进竞争为主要宗旨的。

虽然,与经济全球化相伴生的金融风险的全球传播、金融危机的此起彼伏,也使国际社会和各国金融当局认识到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并由此催生出许多行业性的金融监管文件,如有关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委员会文件、有关证券业监管的国际证监会组织文件、有关保险业监管的国际保监会组织文件。但笔者认为,这些文件从效力上看。充其量只是特定行业和特定领域的国际惯例,无法与国际金融条约相提并论,因此,其宗旨和目标不能代表国际金融法价值追求的主流。

四、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

近年来,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渐入,在空间上表现为金融的区域化。从欧洲货币联盟到北美自由贸易区,从南方共同市场到亚太经合组织,众多的区域经济合作体都开展了程度不一的金融合作。区域金融合作所依据或涉及的法律规定,或者以单行法形式出现,或者散见于区域经济法中,可统称为“区域金融法”,如欧盟银行法、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各种区域货币法制度等。随着区域金融合作的不断深化,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并初具规模,成为国际金融法演进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区域金融法的蓬勃发展。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国际金融法的内容,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的立体化和统一化,而且由于其植根于特定的土壤,受到特定的政治经济条件和法律传统的滋养,其法律制度往往不乏特色,因此对国际金融法的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以欧盟银行法为例。作为区域银行监管合作的成功典范,欧盟银行法的一系列原则和制度,既对成员国的银行立法及监管实践具有直接的影响,也为国际银行监管法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借鉴,有的则已经被国际金融条约所吸收。例如,在成员间有关审慎措施的承认问题上,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金融服务附件二就参照了欧共体银行指令所规定的特殊协调方式。在国际货币法领域,同样存在这种积极影响。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清迈协议》等为基础,已分别形成或正在酝酿形成欧洲货币联盟、美洲货币联盟和亚洲多重货币联盟。各类区域货币制度的立法和实践,正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领导的国际货币体制改革提供着鲜活的实例。

五、科技含量和市场导向性增强

“管制一创新一再管制一再创新”是国际金融及其监管制度发展的规律,这就使国际金融法在内容和范围上紧跟金融市场的变幻、紧跟金融创新的步伐而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成为法律体系中科技含量最高、市场导向性最强的部门之一。而近20年来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下,随着交通与通讯技术、金融工程技术的日新月异,金融交易形式日益复杂多样、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国际金融法的这一特点更为突出。例如,面对电子货币、网络银行、衍生金融交易等金融创新,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纷纷制定电子金融法,以应对电子金融的挑战,加强电子转账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制,保护顾客隐私和权益,防范“机器故障风险”和计算机犯罪。比较有代表性的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国际贷记划拨法》;新加坡1998年通过的《电子交易法》;澳大利亚1999年通过的《电子交易法》;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1999年通过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等。又如,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将8%设为跨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的“警戒线”以后,采用量化标准、实施数据管理便成为各国金融当局通用的金融监管手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加强其金融监管职能时,也借助了电子与网络技术。

此外。晚近客观存在并不断放大的金融风险、频频肆虐的金融危机,要求国际社会迅速作出反应,以减少危机隐患、维护金融稳定。近20年来许多国际金融规则的出台和修订。正是回应国际金融危机、应对全球环境变化的产物,显示出很强的市场导向性。在这一方面,巴塞尔委员会的银行监管文件最具有代表性。几乎对每一次大的银行业危机和类似事件,巴塞尔委员会都作出了某种反应。例如,1991年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事件的发生,催生出1992年的《国际银行集团及其跨境机构监管的最低标准》;1995年英国巴林银行事件和日本大和银行事件的发生,则推动了《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修订,直接导致1996年《市场风险修正案》的问世。如今享有盛誉、被各国金融当局广为采用的巴塞尔监管原则。是踩着市场变化的鼓点、在应对各类银行事件或危机中逐渐成长起来的。

注释:

[1]如1994利马的BolsadeValorses与曼谷的对应机构签署了一个谅解备忘录,第一次将秘鲁成长中的小型资本市场与东南亚一个较成熟的交易所联系起来,在证券信息共享网络、日常统计数据互递等方面达成一致。

[2]该法明确指出:“美国开始半国际竞争、赢得全球市场作为目标”,见黄毅、杜要忠译:《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3]李文泓:《国际金融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的转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于《国际金融研究》,2001年第6期,第53页。

第4篇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全球经济;国际贸易;国际贷币

一、全球经济逐步复苏,但时间漫长

就目前的态势来看,金融危机后的全球经济正在逐步走向复苏,但是由于受到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其要完全复苏所需的时间将会是十分漫长的。首先,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在本次金融危机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因此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其自身流动资金短缺或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而另一方面,由于在本次金融危机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剥离了大量的呆账、坏账等不良资产,因此急需重新注入大量的资金以弥补其亏空。其次,全球经济的复苏还会受到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例如美元的贬值、经济的失衡及失业率的攀升等等;美元的贬值极有可能造成在实体经济或金融市场中出现新的泡沫,严重影响了经济或市场的稳定性;而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经济失衡会影响全球经济复苏的速度,其要达到再平衡的态势又需经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才能得以实现;此外,失业率的攀升、就业压力的增大等非经济因素则会从另一角度制约和干扰全球经济复苏的过程。

除去上述所提到的不利因素,诸多有利的因素将从正面推动全球经济的复苏,而且从目前的态势来看,其形势还是比较乐观的。首先,针对于日益严重的金融危机,各国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及措施,这对刺激经济的不断增长、恢复当前的市场信心、扭转经济的下滑态势、促进经济的快速复苏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例如我国为了应对本次金融危机,刺激本国经济的增长,从国家财政上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进行了巨额的投资,并对其他领域也加大了其投入的力度,积极培育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些政策或措施都将大大的推进全球经济复苏的进程,促进全球经济的增长。其次,科技的创新、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劳动生产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也将从很大程度上促进全球经济加快复苏,在长期内会决定全球经济增长的总趋势。因此可见,在上述有利因素的作用下,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全球经济仍将会在整体上实现复苏,但需经过一个非常漫长的时期。

二、经济增长模式调整,产业转移加速

从另一角度来说,本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实质上是对早先全球经济增长模式的一次强制性的调整,其调整的原因是该模式无法维持全球经济的持续曾长;经过这次强制性的调整,可以使全球经济重新回到再增长的良性循环之中,但其调整的成本却是极其高昂的,导致了全球经济的一次重大衰退。

为此,从全球经济发展的整体角度出发,必须对早先全球经济的增长模式进行一次根本性的调整,例如发达国家必须适当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遏制超前和过度消费,减少自身的资产负债率,执行稳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等等;而发展中国家则需重新调整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增长模式,扩大内需,刺激?肖费,以实现从内部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或拉动,防止因外部不稳定性所导致的经济增长乏力。

经过本次金融危机,全球产业将加快向具有低成本、市场潜力大等优势的发展中国家或其他新兴市场转移的速度,并在此基础上尽早实现对产业的转型或升级,以应对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全球经济的早日复苏以及进一步的发展。首先,新能源和环保节能产业有望引领全球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在本次金融危机过后,西方许多发达国家纷纷加大了其在新能源和环保节能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投人力度,努力推动其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并以此来引领全球产业结构的再调整,使其拉动新一轮的全球经济增长。其次,作为全球经济的主要载体,西方发达国家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仍将在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际分工中处于领先地位,其在大力发展新能源、环保节能等绿色产业和运用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仍将继续发展金融、保险、信息、科技、法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并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优势。由此可见,全球产业转移将呈现出多层次、多梯度和多向性,横向与纵向相互交融,从而形成更加复杂的全球产业格局。

三、国际贸易投资加速,但受保护主义制约

随着全球经济逐渐向复苏,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投资将会再次活跃,并从很大程度上推动全球经济加快复苏。首先,全球产业转移将在更广范围、更大规模和更深层次上进行,从而大大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并且拉动了全球范围内相关服务业的增长,创造出了愈来愈多的就业机会。其次,国际贸易投资的加速还会对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在区域内其产品、资金、技术、人员等要素的流动会更加便捷,其区域内的贸易和投资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或空间。最后,新能源、环保节能等绿色产业的迅速发展,也会带动国际贸易投资的发展,从而创造出对绿色产品、环保节能技术及设备的更多需求,拉动全球经济和市场的复苏。

但是,在全球经济复苏的过程中,各国由于大多是从自身角度出发,为加快本国经济的复苏,将采取一些对本国经济或市场的保护主义政策及措施,这对于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首先,西方发达国家为了尽快恢复经济,保持经济的平衡,将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减少超前消费、扩大国内需求、降低进口需求,因此这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增长尤为不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际贸易投资的发展。其次,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就业压力增大的现象,也将会对西方发达国家带来一定的冲击,其必然会采取相关保护主义措施,恢复就业市场,降低失业率。最后,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企业破产率的增加,各国必然会采取相关保护主义措施,通过设置相关障碍防止过多的本国企业被兼并或控制,尽力降低其投资或兼并活动给本国经济所带来的长期不利影响,从而弱化了国际资本市场的流动性,限制了国际性投资活动的发展。

四、国际货币体系出现新变化。但仍将以美元为主

第5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衍生产品;虚拟经济;法律问题

从2007年初开始,由美国抵押贷款风险逐渐演变出的一场次贷危机,不仅瞬间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而且不同程度地扩大和影响到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普遍的观点认为,“次贷危机已成为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面对突如其来的金融灾难,从各国政府首脑到金融监管部门、从金融机构到学术界,都在匆忙而审慎地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求有效应对、渡过难关。就法律界来讲,同样面临着反思与应对的迫切任务,应当采取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准确把握成因,进而做出科学判断和合理建议。

一、金融危机爆发的内园分析——以美国为案例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主要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就受影响程度而言,作为全球最大经济实体的美国,显然首当其冲。客观地讲,金融危机在众多国家的蔓延,都多多少少受本国或区域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成熟的今天,此次危机的成因及根源,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共性,甚至是同一性,而其最集中、最全面的代表就是美国。就金融危机在美国的成因来讲,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脱钩,缺乏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有效法律监管

美国经济最大的特点是虚拟经济,即高度依赖虚拟资本的循环来创造利润。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最早对虚拟资本(FictitiousCapital)作出系统论述。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包括股票、债券和不动产抵押等,它通过渗入物质资料的生产及相关的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推动实体经济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虚拟经济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其存在必须依附于实体生产性经济。脱离了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就会变成无根之草,最终催生泡沫经济。当前的美国金融危机是经济过度虚拟化和自由化后果的集中反映。这其中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也开始不断泛滥,金融衍生产品的极度膨胀导致美国金融服务业产值占到其GDP的近40%。脱离了实体经济的支撑,又没有相应的管制措l施,虚拟经济就会逐渐演变成投机经济,这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美国房地产泡沫的最终破灭。

(二)按揭法律结构上存在缺陷

美国在住房按揭贷款的设置上虽有担保的存在,但其法律结构上却存在重大缺陷,使得这种担保不具有实际意义,从而也就使得金融风险从源头上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美国次贷危机中首付款都很低,按揭担保变得非常脆弱,金融的风险也就变得更容易发生。有数据显示,2006年美国发放的次贷平均只有6%的首付款比例。2002~2006年间,美国家庭贷款以每年11%的速度增长,远远超过了整体经济的增速。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增速为10%。如今,由于房价暴跌,很多贷款人无力还款。而购房人对于所购房产只有很少甚至没有自己付款,全部以银行的贷款购买房产,然后再以该房产做还款的担保,从这样的担保结构中可以看出,担保人的担保物虽然具有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但就实质而言并不具有真正的交换价值意义上的“所有权”。实际上,英美财产法中本身就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有的只是对于财产进行利用的相关概念,这通常被理解为灵活并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而按揭这样一种交易一担保模式在高房价时代确实为普通人购房提供了一种可能。适应了经济迅速发展下的社会需求。但是,法律作为对社会经济进行最本质、最深刻描述的工具,在所有权归属这样重大的问题上是不能含糊其词的,否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在大陆法系国家,对于“无权处分”之类问题的研究汗牛充栋,并一直争论不休,其主要考量就在于没有所有权而处分财产是法律上一个极为重大的事件,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处理机制。像现在遇到次贷危机的时候就能发现,正视所有权本质的问题其实就能发现它的价值。

(三)金融债务信用基础的法律保障机制存在缺陷

善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目前,中国金融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少弊端,无法保证金融活动合理、有效、规范地实施。首先是配套法规不完善,大法不少,实施细则和其他规章制度却不配套。其次是法律法规普遍缺乏科学定量,实际执行中尺度不易把握,可操作性不强。如上所述,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尚有不足,其完善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尽快完善主体法律,加快制定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步伐。同时,制定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并对原颁布的有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

综上所述,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形势,面对金融危机教训,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体制的要求,可以看出,如何防范金融风险、预防金融危机,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保持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面对危机,关键是要鼓起勇气和信心,这比黄金更重要。”一方面,要坚决贯彻法制化金融建设方针,厘清相关法律问题,边借鉴边反思,用理性的思维和务实的精神,力争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从而使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此次美国次贷危机的导火索应该是金融债务信用基础遭到了摧毁性的破坏,客观地评价,美国作为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极其牢固、自身修复性很强的金融债务信用体系,同时,还有严密的法律机制对其进行全方位保护。但是,在此次危机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其金融债务信用基础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仍然没有抵挡住自由金融市场负面作用的巨大冲击。其整个逻辑过程其实非常简单,就公司金融债务而言,公司企业从商业银行大量借款,再将借来的钱从事证券业或房地产业的投资。这时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高涨。但是,当过热的股市或房地产市场高涨到一定程度,必然发生崩溃,此时公司的资金都压在股票或房地产上,无法套现偿还银行的贷款。这就会导致银行的信用基础出现问题,银行的资金不具有流动性,就会引发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的危机。此外,借款公司,如果不是从事股票业或房地产业这些高风险的投资,而是从事出口贸易或制造业投资时,也可以从银行大量贷款。但是,因为市场情况的突然变化,由于对市场估计的错误等各种原因,产品压库滞销,也可能导致公司到期不能偿还贷款。这也会影响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能力。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信用出现问题时,公众存款人便对银行进行大规模的挤兑。挤兑必然导致银行倒闭。一家银行倒闭还会引起数家银行接连发生挤兑,金融危机就爆发了。

二、爆发金融危机的外因分析——国际金融法方面存在的缺陷

金融危机自美国肇始,而后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到其他国家,其原因,除了已经分析过的国内因素外,对于外在因素也不能忽视。就法律角度讲,外在因素,其实质就是国际金融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一方面,国际金融法对各国以及经济实体的制约性不强。这是各种国际金融关系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具体表现在:第一,在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与安全方面功效最为突出的公法性金融条约数量稀少、内容抽象,不能为金融危机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虽然规定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促进国际货币稳定的宗旨和监督国际金融运行的职能,但对于IMF如何促进国际货币稳定、如何实施金融监管、是否有处理金融危机的权能等,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致使金融危机治理实践中产生有关IMF越权、救助时机延误、救助资金不足、救助措施失当等种种纷争和问题。第二,与金融危机治理密切相关的金融监管双边文件的强制力有限。其主要形式——“谅解备忘录”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仅仅是各国金融当局之间签署的一种意向性声明,因而在实施时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种文件形式是相互法律协助条约,其虽有法律拘束力,但并不是关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专门性文件,且它们大多在发达国家之间签订,处于金融危机震中地带的发展中国家反而较少签订,因此在金融危机防范与控制方面的作用也大打折扣。第三,非政府组织的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缺少法定拘束力。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业监管者组织和国际保险业监管者为代表的非政府组织所的一系列国际金融监管规则不具有法定拘束力,它们主要是国际非政府组织向各国监管当局推荐采用的一些金融监管原则、标准、建议和做法,同时,这些规则更适合于发达国家及其活跃银行的监管,在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水平各不相同的国家事实上很难得到确定的和同步的实施。

另一方面,现行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内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洞或问题:第一,缺乏维系国际监管合作机制的惩戒制度。第二,缺乏明确而权威的国际金融监管者。第三,缺乏有效的国际金融政策与制度的协调机制。第四,缺乏对资本跨国流动的有效监管。第五,缺乏针对金融危机的一整套彼此联系的法律应对机制。

三、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手段

(一)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法律监管

此次金融危机使我们必须认识到金融衍生工具的两面性,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电子化、自由化、国际化趋势不断加深的形式下,风险也在逐步增强。据有关人士统计,在过去10年内,因衍生交易产生的亏损有一半涉及到法律风险。对金融衍生品缺少必要的监管,使得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脱轨,这是西方舆论公认的催生美国次贷危机的重要原因。我国目前对金融衍生交易仍缺乏较为明确的法律规范。有关交易的主体资格和授权、交易的、交易的避险性规定及其认定、交易的净额结算在破产程序中的有效性等法律风险,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具体的建议主要是:首先,要进一步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制。我国应当立足本国国情,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级监管模式。这种三级监管结构可以实现对交易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其次,应当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市场准人条件、信息披露、交易主体作出明确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布与衍生交易有关信息。在监管立法中,可以参考国际组织指导性文件,将其纳入国内法律体系中,使风险监管与国际社会接轨。最后,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

(二)进一步加强国际间金融法律领域的协作,切实提高有关法律制度的效力

首先,要对现行国际金融法律制度进行整合、查漏补缺。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巴塞尔委员会等重要国际金融机构为中心,充分利用其各自资源并促进资源的优势互补,通过加强其相互间金融信息及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金融监管标准的法制化和统一化,建立包括跨国资本流动监督机制在内的有相当约束力的国际金融安全机制。其次,围绕当代金融危机的主要特征进行有关制度设计。例如: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复合性,加强国际金融法制的协调性建设,包括国际货币法制、国际银行监管法制、国际证券监管法制等国际金融法制的内部协调及其与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刑法等的外部协调,使世界贸易组织、货币基金组织、欧盟等各类国际经济组织的政策制度实施或其国际行动产生正向叠加效应,而非反向抵消效应。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突发性,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组织可以考虑相互借鉴与交流经验,建立反应灵敏的危机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改革和完善IMF贷款条件,建设危机救援的绿色通道。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系统性,应开发和利用国际金融法制的救济功能,赋予IMF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强化其制裁能力,依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建立发达国家在金融监管和危机救助中的责任制度,严格并完善危机处理的国际纪律和程序,研究和发展存款保险制度、国家债务重组制度等危机处理制度,有效地控制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升级。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危机情况下的公共资金援助法律制度

如果说我们应当将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如何防止金融危机的爆发、蔓延的话,与此同时,对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措施的探讨也显得极有必要。目前,包括美国在内的不少国家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力图控制和尽快摆脱危机困扰。而其中较为直接的补救方式就是公共资金援助制度。不幸的是,临时抱佛脚时,大家才发现,自己的制度设计存在如此之多的问题致使具体实施时困难重重。综合考量后,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对公共资金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改进:首先,从指导思想上,主管当局应当明确,所谓的公共资金援助不是万能的,其授予条件必须建立在客观标准之上,政治因素绝不能作为救助破产金融机构的借口和理由;金融机构应尽可能采取自我挽救措施,综合运用多种救助手段,充分调动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的积极性;主管当局要敢于让金融机构破产,让失败者自负责任,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不能完全倚重央行的贷款救助。

至于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主要是:第一,立法中必须明确国家提供公共资金援助的条件,具体包括:该金融机构的偿债能力受到威胁,如果不提供资金援助就难以支付到期债务;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减轻系统性风险的影响等。第二,公共资金救助形式可多样化,除了央行紧急贷款外,还应建立与地方财政、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多头救助机制,尤其应积极提倡并引导私人主体参与救助重整,如由金融机构股东、其他私人投资者注入新的资本等形式。第三,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设立金融稳定专项基金,使公共资金救助成本分担社会化等。

(四)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促进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时,应该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重点明确确立金融监管的原则。金融监管权的行使是一国的反映,在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调整过程中,应针对金融活动国际化的趋势,明确金融监管的原则,以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公共秩序及公共利益。

第二,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和审慎经营,化解风险隐患,杜绝不良经营行为。要把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以维护本国和世界金融体系的稳定。

第三,贯彻WTO下的互惠原则及国民待遇原则,增强法律的透明度,增强法律在适用上的权威性,同时也要善于运用WTO规则中的保障措施、国际贸易收支平衡等条款及原则,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第四,加强对外国金融机构的谨慎监管。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方面,既要切实履行人世的承诺,也要以金融机构的母国对该金融机构有无足够的监控手段、能否获取其经营信息、能否对该金融机构实施检查、审计等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以双边、多边条约等方式建立金融机构母国、东道国协调监管机制,在制度设立上既要包括对外国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活动中的监管,也要涵盖我国金融机构在外国从事金融活动的监管。

第6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2007年底以来,美国次贷危机爆发,逐步演变为金融危机并向国外扩散。特别是2008年9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形势急剧变化,迅速演变成上世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并加速从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从发达国家向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蔓延,全球性经济衰退的风险越来越大。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遭受的最严重的外部经济冲击,经济增速下滑已经成为中国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因此,笔者在阐述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染机制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这次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据此提出了中国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

一、国际金融危机的主要传染机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纵观金融危机发生的历史,从1636-1637年荷兰郁金香泡沫破灭一直到目前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频率和力度都在不断加深,对世界经济的危害日益严重。尤其在目前金融自由化、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金融市场也呈现出较高的相关性。因此,金融危机很容易由一国传染到另一国,而且还会造成各国和地区之间的连锁反应,即“金融危机传染”。金融危机的传染机制涉及金融系统、投资和消费、实体经济部门、社会信用等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是一种多方面的综合效应。总结分析历次金融危机,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种传染机制。

(一)贸易传染机制

贸易传染机制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危机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贸易,恶化另一个与其贸易关系密切的国家的国际收支以及经济基础运行状况。贸易传染机制主要是通过价格效应和收入效应得以实现的,即一国发生危机通常会造成货币贬值,这既增强了对直接或间接贸易国家市场的价格竞争优势,又使得国内经济(国民收入)相对减少,从而减少了国外的进口。具体可分为“贸易伙伴型传染”与“竞争对手型传染”两种。前者是指货币贬值使得危机国出口竞争力增强,对其贸易伙伴国的出口增加而进口减少,导致贸易伙伴国的贸易赤字增加,外汇储备减少,使得其贸易伙伴国的经济情况恶化,产生金融危机。后者是指使得与其有着共同出口市场或共同出口产品的贸易竞争国的产品竞争力相对减弱,引发金融危机。更为严重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其贸易竞争国的货币会竞相贬值,导致金融危机进一步扩散和加剧。

(二)金融传染机制

金融传染机制是指因一国金融市场上的流动性缺乏,导致另一个与其有密切金融关系的国家的市场流动性缺乏,从而引发该国的金融危机。其传染渠道主要通过直接投资、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等来实现的。具体可分为直接金融危机传染和间接金融危机传染两种。前者是指一个国家发生投机性冲击导致本国市场流动性不足,通过金融中介清算其在有直接金融联系的另一国的资产,从而使得对方也产生流动性不足的压力。而后者则是通过第三国来实现的。第三国在两个资本市场无联系的国家都有投资,但由于其中一方产生了金融危机,会促使第三国重新估价自己的投资策略并从这两个国家同时撤资,导致另外一个国家产生流动性不足。

(三)预期传染机制

预期传染机制是指即使国家之间不存在直接的贸易、金融联系,金融危机也可能会传染。这是由于一个国家发生危机,另一些类似国家的市场预期也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到投机者的信心与预期,进而导致投机者对这些国家的货币冲击,最终实现金融危机的蔓延与扩散。这种“类似”范围非常之微妙,或经济基础相似,或政治与经济政策相似,甚至或是文化背景的相似。预期传染机制主要是通过货币投机的示范效应和“羊群行为”来实现的。前者是指当一国发生货币危机时,投机者获得了这样一个重要信息:与发生危机国家具有相似政策和宏观环境的国家,在受到冲击时,也会放弃固定汇率制。因此,投机者在这种情况下会加强对另一个环境相似国家的货币的冲击,从而实现危机的国际传染。后者是指市场上存在那些没有形成自己的预期或没有获得第一手信息的投资者,他们将根据其他投资者的行为改变自己的行为。这种羊群行为被货币攻击性投机者利用时,将在国际货币危机传染中发生乘数性的放大作用。

(四)产业联动的传染机制

产业联动的传染机制是指世界各国的产业政策与产业结构虽不尽相同,但在鼓励本国出口产业发展方面是相似的,其结果是各国的出口产业和全球的生产能力都在急速扩大,出口产业把各国经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一国出现的金融危机也会沿着产业联动效应的渠道传向其他国家。其传导机制主要是通过“存货的加速原理”和产业的“结构性震荡”两条途径发生作用的。前者是指当出现经济衰退和消费需求下降时,生产企业的库存会大量增加,为了使存货降低到企业所能承受的水平,企业在短期内会大幅度减少生产,解雇工人,减少对供应商的原料采购。对供应商来说,意味着存货超过正常水平,需要缩减生产,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减少消费需求。如此循环反复,会把更多的产业和行业卷入危机,并由此引发社会上信贷链条的断裂和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与蔓延。后者是指某些国家在产业结构方面与危机发生国十分相似,产业的碰撞使这些国家也出现了结构失衡状态,从而引发国际资本对这些国家的资本和货币市场进行类似的投机性冲击和规避性撤离,导致它们也出现严重的金融动荡。

二、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金融学的相关理论认为,一国受金融危机传染的程度,往往与一国的经济实力、市场开放程度、金融体系稳健程度、汇率制度灵活性等因素有着紧密的联系。就中国经济而言,这次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随着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和加深,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通过贸易、金融、预期和产业联动等多种传染机制影响我国,对经济增长、三大需求、工业生产、行业和企业效益等方面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并不断加重。可以说,这次全球金融危机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遭受的最严重的外部经济冲击。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拥有巨额的外汇储备、充裕的居民储蓄、巨大的内需市场、相对独立的金融体系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等有利因素,这次金融危机不仅未改变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趋势,还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挑战

全球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负面影响超出了原来的预期。

1.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下,我国经济下行风险比预想的要严重,经济增速下滑已经成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而且可能会越来越突出。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0%,为2003年以来最低水平。分季度看,一至四季度增速分别为10.6%、10.1%、9.0%和6.8%,其中第四季度增速创近六年来新低。

2.对投资的影响。受金融传染机制和预期传染机制的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下滑。面对当前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的经济形势,企业对经济增长信心普遍不足,加上国际金融市场流动性明显不足和国内银行放贷更趋谨慎等因素,企业投资的意愿和能力减弱。2008年前三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累计增长15.1%(扣除物价因素),同比回落5.7个百分点。10月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4%,比前三季度下降3.2个百分点。

3.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主要受贸易传染机制收入效应和价格效应的影响,外贸出口增幅明显回落。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相当高,进出口总额已相当于GDP的2/3左右,其中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对象。这次金融危机使这些国家经济走向衰退或增速放缓,从而对外需求降低,进口萎缩。同时,国内需求不旺和预期收入降低等因素超过了价格效应的影响,国内进口也开始下降。2008年11月份我国外贸进出口形势急转直下,月度进出口总值增速由上个月的增长17.5%逆转为下降9%,是自2001年10月份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月度进、出口增速则为1998年10月来首次同时呈现下降走势(除春节影响的月份之外)。出口方面,11月出口增速由上个月增长19.1%逆转为下降2.2%;进口增速由上个月增长15.5%逆转为下降17.9%。

4.对消费的影响。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不景气、股市低迷、企业效益下滑、失业增加等因素,降低了居民收入预期,消费增速开始放缓,一些消费热点明显降温,消费者信心逐渐下降。2008年9~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了23.2%、22%、20.8%和19%,呈逐月下滑态势。汽车和住房等消费热点销售额大幅降低。2008年,国内汽车销量同比增长6.7%,比2007年增幅回落15.1个百分点。1~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呈现负增长态势,商品房销售额和销售面积累计增幅分别下降18.3%和19.8%,住房消费处于2000年以来最为低迷的时期。消费者信心指数连续走低。前三个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为94.8、94.1和93.8,10月和11月份又连创新低,分别为92.4和90.2。

5.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受贸易传染机制、产业联动传染机制及预期传染机制的影响,加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全国工业生产增速迅速回落,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2.9%,增速比上年回落5.6个百分点。分季度看,工业增速呈阶梯状下降,一至四季度增速分别为16.4%、15.9%、12.9%和6.4%。其中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比2007年同期回落11.9个百分点,增速是为1998年公布该指标以来月度增速最低值(剔除春节因素)。从对不同地区的传染程度来看,对沿海地区影响时间早,对中西部地区影响速度快。下半年以来,东部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速连续6个月下滑,平均每个月回落1.3个百分点;而中西部四季度才出现明显回落,平均每个月下滑3.5个和2.8个百分点。

6.对主要行业和企业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产业联动传染机制影响,受金融危机影响的领域由外向型行业正在向内向型行业扩散,多数工业行业的生产增速开始放缓,特别是一些产能过剩行业受到的冲击更大。1~11月份,电力、石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电子、纺织、轻工、医药和烟草等11个大类的工业行业增加值增速均低于上年同期。从企业层面来看,受国际国内需求萎缩、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不少企业订单明显减少,库存大幅增加,资金严重短缺,一些企业不得不限产半停产或停产。1~11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润同比增长4.9%。增幅比1~8月回落14.5个百分点,同比回落31.8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额增长1.8倍。

(二)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这次金融危机也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长期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主要靠投资和出口的高速增长来拉动的,而国内消费比例呈下降趋势。在目前国外需求疲软和国内投资周期步入下行阶段的形势下,这种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迫使我国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从主要靠出口和投资拉动转变到投资、消费、出口三者共同拉动,特别是要重点促进国内消费增长,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机遇。随着国内经济环境的日趋严峻,我国产业总体上处于国际分工链条的低端,竞争力弱的问题更加突出,一批产品科技含量低、服务水平弱和管理水平差的企业难以立足。在市场的倒逼机制下,政府和企业不得不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和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层次。同时,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后,发达国家经济整体面临衰退或衰退的边缘,迫于利润与生存的压力,一些产业将势必向发展中国加速转移以对冲本土经济的不景气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为中国相关产业的成长和升级带来机遇。

3.促进企业购并、做大做强的机遇。国际金融危机使得海外许多股市大幅缩水,资产价格大幅下降,一些公司股票估值已居历史低位。为了渡过目前的难关,一些国家大幅降低外资进入门槛,一些公司贱卖公司资产或控股权,这些都为我国相关企业、机构进行海外投资和收购国外优良资产创造了机会。同样,在国内,经济下行和实体经济“消肿”的过程中,很多行业会出现一大批资产质量尚好,但由于种种原因经营困难,难以生存的企业,从而为优势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4.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的机遇。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对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加迫切。由于金融危机促使全球经济衰退,许多重要资源的国际价格大幅度回落,大大缓解了全球及我国的通胀压力,这为我国加快和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提供了契机。中央出台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将会直接推动和深化公共财税体制、社会保障体系、投资体制、国有企业等领域的改革。

三、中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对策分析

综上所述,要有效应对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我们应当汲取以前“短期波动冲击发展战略”的历史教训,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既要注重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努力将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传染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而保证经济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又要着眼长远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经济转型,从而为我国经济提高金融危机防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积极扩大国内需求。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重点在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开拓消费市场。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培育消费热点,完善消费鼓励政策,优化消费环境,努力改善居民消费预期。

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积极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三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银行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资产质量。按照金融市场开放程度应与我国实际相适应的原则,逐步有序的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积极稳妥的开拓国际金融市场。金融衍生工具创新时要全面考虑风险因素,确定合理的风险规避方式。加强金融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系统。

四是转变外贸出口增长方式。坚持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减少和分散市场风险。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支持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及农轻纺等优势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和稀有战略资源的出口。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加强对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出口企业在税收和融资方面的支持力度。

五是引导企业和公众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金融危机。政府和媒体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金融危机,对各种负面报道要正确疏导和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公共恐慌。政府应保持经济金融政策的一贯性,使人们对未来的预期有一定的确定性。加强对国内投资者的心理引导和能力建设,避免其受到外部环境影响,使其能理智判断市场形势。

六是加快推进关键领域的改革。建立健全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继续推进投资体制、公共财税体制、垄断行业等方面的改革,重点加强以改善民生为中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别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参考文献:

[1]高辉清,熊亦智,胡少维.世界金融危机及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2008(11):20226.

[2]徐明棋.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我们的对策[J].新金融,2008(11):20226.

[3]林璐,万玉琳.金融危机传染机制的综述[J].金融经济,2008(10):52253.

第7篇

1.1农村经济增长需要丰厚的资金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要依靠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通过转变农业经营模式、利用科学技术增加农业产值,但是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必须要通过金融资源的支持才能实现,因为农业由粗放型种植向集约型种植离不开雄厚的资金支持,而单靠某个农民或者集体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要依靠金融机构的支持才能完成。

1.2农村产业化经营需要金融服务方式的改善。我国提出了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通过农业产业化转变传统的种植模式,为农民增收创收,但是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启动资金,这就要求金融机构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更丰富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不仅要为农业提供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还要根据农业发展提供具有特殊的金融产品。

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支持瓶颈

2.1农业贷款水平偏低、不良贷款比例较高。当前形成农村金融机构主力部门的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自身实力较差,它难以满足农村信贷的需求,存在严重的资金缺口,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末,三农贷款增速明显回落。同时在加上农村信贷回报率不高,导致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不愿意将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经济,而是更愿意投放于回报率较高的房地产行业、资源开采等行业。

2.2农村经济缺乏信心体系,信用环境建设落后。虽然今年我国提出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进行抵押的政策,但是具体的实践中,农村土地经营权被抵押的现象还非常少,大部分金融机构不愿意以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这样一来导致农民江南西信贷抵押的实物非常少,而依靠信用体系进行信贷的模式,又因为农村没有完善的应用体系而没有办法实施。

2.3农村金融发展不平衡。我国农村经济存在着严重的发展不平衡现象,东部地区的农村经济最发达,而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则比较落后,对照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地区分布图:农村经济越发达的地区,金融机构就越多,金融政策就越完善,而且非金融活动也越来越频繁,以我国温州地区农村为例,当地的民间信贷非常的普遍。而经济越落后的地区,金融机构就越少,金融机构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也就越少。

2.4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随着金融机构竞争程度的加深,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将营业网点布置在农村,但是他们的经营目的并不是为农村经济服务,而更多是吸取农村的流动资金,进而转移到城市经营网点,用于进行信贷业务、购买理财产品等,这样的结果是造成农村信贷投入越来越少,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很大的原因就是缺少真正为农村经济服务的金融机构,农民的投资渠道比较缺乏。

3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支持的具体对策

3.1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首先放松农村金融管制,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性主体。之所以造成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匮乏的主要原因就是金融准入门槛比较高,因此要加大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区域性中小型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并尽快放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对其他资本的限制,赋予其在利率定价方面更大自;其次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推出机制。只有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推出机制才能够将不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金融市场稳定的金融机构推出农村市场,当然实施农村金融机构推出机制需要经过试点检验才能够实施。

3.2规范农村非正规金融体系。农村非金融组织体系的存在与农村金融需求有着直接的关系,健全的非正规金融组织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非正规金融组织体系应该要合理的引导,从而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一是要健全完善的非正规金融体系法律法规;二是合理引导非正规金融体系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三是实施民营金融准入制度。

3.3优化农村金融环境。首先国家要积极地制定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宏观政策,为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鼓励农村地区成立民营金融组织;其次加强法制建设,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基于农村信贷可抵押物价值的缺失,我国要积极为农村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信贷用户的信用等级给予其相应的信贷金额。

第8篇

1.1金融发展规模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金融发展规模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金融体系能够提供完善的国际贸易清算或者结算基本工具,保证商品流通、劳务输出或者金融资产贸易的实现,提高了贸易过程的交易效率,有效的降低了贸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成本,这也是金融体系自建立以后最为重要的基本功能之一。在现代的世界经济体系中,银行系统在世界各国贸易过程中发挥着支付清算工具的角色,对贸易活动有着比较特殊的影响。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清算服务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使得复杂的贸易实现过程和结算体系能够高效率的运转,同时也是国家贸易沟通及其发展的流动性源泉,为其提供巨大的便利。第二,金融发展提供了安全可靠的金融市场,通过金融活动将社会上闲置的资金有效的聚集起来,并投向社会生活的各个行业或者职能部门,为经济单位的运行提供了平衡有效的资金源泉。金融体系通过融资活动将资金以投资的形式从生产效率比较低的行业或者部门转向了生产效率较高的部门,实现了资源的合理优化分配。金融机构通过储蓄调动或者储蓄转化解决了国际贸易中对大规模资金的需求,对规模经济行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提升了国际贸易的资金优势与国家竞争力。大量的研究都表明:金融体系的建立与健全为规模经济的良好运行以及大规模的专业化生产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对其发展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1.2金融发展结构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金融发展结构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功能对国家贸易发展的总量提升以及结构优化都会产生比较积极的影响。从金融市场的发展来看,金融体系结构相对完善,发展水平相对比较高的国家,对金融行业依赖程度比较强的知识密集型产品贸易的总量就会比较大;相反,金融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国家,其国际贸易的产品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及其产品。这也就说明了,金融发展水平低,即使其他的生产要素的优势再强,金融体系的落后也会将其降低、减弱乃至抵消。良好的金融结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的结构升级,改善了国际贸易的金融环境。第二,良好的金融发展,对企业融资活动形成一定的监督和控制机制,解决了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相对于单个的储蓄者而言,在获取投资项目的有关信息时,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成本也比较低,同时,银行通过与融资企业的长期合作获取了大量的市场信息,并使之私有化,从而激励着银行去挖掘市场信息和企业管理信息,有利于资金的分配。这就恰好解决了国际贸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金融发展及其产生的监督控制体制有效的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第三,在国家贸易自由化发展的过程中,随着贸易水平的提高以及贸易范围的扩大,一国的贸易活动将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不确定性会大大上升,金融机构乃至金融市场的发展为贸易部门的风险分散提供了一定的支持,贸易者通过资产分散及其组合,有效的将风险进行分散,减少了市场波动对贸易发展的冲击。

1.3金融发展效率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金融体系具体包含了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两个重要部分,这两个主体效率的提升对于金融效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金融体系对于国际贸易发展第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为其建立了高效、适用的金融系统,否则的话,国际贸易发展的经济收益将会被高额的交易费用所替代。银行机构的发展通过利用其对投资机会的充分分析以及相关投资活动市场风险的分担,使投资能在更高的水平和效率上运行,促进贸易的效率,优化国家贸易的结构。另外,商业银行的发展通过提供金融结算与金融中介这两项具体的职能,解决了投资活动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使资金流通的效率大大提升,为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的支付手段和风险分散机制,这种在国际贸易发展中的作用和效率就是金融效率的重要体现,高效的金融体系能够以较少的资本投入得到较高的资本产出,不仅仅在金融服务的数量上有所体现,而且在金融服务的质量上也有所体现。金融机构效率提升的直接结果就是投资的转化效率大大提高,贸易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扩张有更加雄厚的资本基础。所以金融发展效率对国际贸易的总量提升和结构优化都有非常大的积极影响。

1.4金融发展对国际贸易发展产生影响的实现机制探析

金融发展的总体特征为:金融资产的总量和金融规模不断扩张、金融体系结构逐渐优化以及功能逐渐完善、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总量和规模增加、股票市场的发展迎来新的增长等。以前三个主要特征为例来探索金融发展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实现机制。第一,金融发展通过总量以及规模的增加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外贸企业要想应付不断增加的市场竞争,巩固企业的市场地位,必然要进行一系列的技术创新来促进企业技术力量的进步,由此企业的资金和融资需求就会进一步的增加,金融总量的发展能够满足不断增加企业资金需求,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为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更大的金融规模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融资渠道以及更加便利的融资服务,从而使外贸行业能够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从事专业化的大规模生产,形成更有竞争力、更加高效的国际贸易模式。第二,金融发展能够通过体系结构及其功能的不断完善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出现直接原因就是为了解决企业在贸易活动中的信息建设成本和交易成本的问题,其基本功能就是实现资源在空间条件和时间条件限制下的有效配置问题,包含了储蓄转化、资源配置优化、监督控制、风险防范和交易服务等几个方面。第三,金融发展通过FDI的持续增加来促进国际贸易规模增加以及国际贸易发展。FDI中具体包含了知识要素、技术要素以及资本要素等众多方面,其实质体现了众多生产要素在国际贸易间的流动、转移和配置。FDI对贸易发展的影响通过资本累积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来具体的体现。FDI的资本累计效应体现为:随着一国资本要素的不断增加,可以形成比较显著的比较优势,从而对国家贸易的商品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促进贸易的发展与实现,这也是要素禀赋论的集中体现。FDI的技术溢出效应体现为:由于外商的直接投资活动,为一个国家的技术提升和装备升级提供了基础,这直接为两国之间的贸易活动提供了机会与平台,资本投入的增加,技术与服务的产出也会增加,直接使贸易的总量和规模增加。

2国际贸易对金融发展的影响的实现机制

国际贸易在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贸易自由化程度提升、服务贸易以及知识密集型产品贸易的发展、跨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与影响力逐渐提升、各国对外投资活动频繁以及投资总量不断增加等。其中国际贸易对金融发展影响的实现机制主要体现在前三个因素中,下面分别讨论。第一,国际贸易伴随着贸易自由化水平的提高能够对金融发展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一些研究学者认为,国际贸易通过规模经济的优势能提升贸易自由化的水平,反过来又会带动金融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从而有效的降低金融中介的服务费用,提升服务效率。还有一些学者在研究贸易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分析了金融自由化的作用和影响。贸易自由化使得金融的风险增加,信息获取的难度提升,金融控制的成本也会随着增加,最终使金融体系不断优化、创新、改革来适应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经济常态,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金融自由化的产生和发展是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副产品。第二,国际贸易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产生了一大批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又会促进金融产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跨国公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一支重要的推动力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以及金融市场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间接的使金融行业的控制、管理水平得以提高。第三,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有大量的对外投资活动,这些活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金融的发展。由于国际贸易中含有大量的海外业务,这种局面的形成就对银行机构乃至非银行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金融机构数量的增多,更多的资金就因为国际贸易的缘故而逐渐汇集起来,产生资金聚集效应,一方面能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反面,金融企业的集聚有利于形成机构间的竞争格局,从而带动金融业和金融服务的快速创新发展。

3结语

第9篇

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过去十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突飞猛进,急速发展。可兑换货币间的外汇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张,到1998年4月底,外汇市场日平均交易量持续上升到1.49万亿美元,比1986年上升了8倍,数额相当于所有国家外汇储备的87.4%。在1984到1998的十五年间,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累计额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2.34%,远远超过全球GDP的年平均增长速度3.37%和国际贸易的年平均增长速度6.34%。

在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外汇市场率先实现单一市场形态的运作,其显著标志是全球外汇市场价格的日益单一化,主要货币的交叉汇率与直接兑换的汇率差距明显缩小。

在资本市场,资金开始大范围地跨过边界自由流动,各类债券和股票的国际发行与交易数额快速上升,整个90年代,主要工业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上发行的股票增长了近6倍。1975年,主要发达国家债券与股票的跨境交易占GDP的比重介于1%到5%之间,1998年,给比重上升到91%(日本)到640%(意大利),其中,美国由4%上升到230%,德国由5%上升到334%,各国该比重增长最快的时期几乎都集中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与此同时,国际债券市场的二级市场获得了蓬勃发展。债券市场信息传递渠道、风险和收益评估方式以及不同类型投资者的行为差异逐渐减小,以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对冲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复杂的财务管理技巧,在不同货币计值的不同债券之间,根据其信用、流动性、预付款风险等的差异,进行大量?quot;结构易",导致各国债券价格互动性放大,价格水平日趋一致。

海外证券衍生交易的市场规模有了突破性提高。几乎在所有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都在进行大量的海外资产衍生证券交住T谛录悠律唐方灰姿瓤梢源邮氯站?25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也有部分马来西亚的衍生证券交易;美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对象,更是包括了布雷迪债券和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南非兰特、俄罗斯卢布、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铢和印尼盾等多种货币计值的证券和衍生产品。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市场一体化潮流中,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国际化进程加速。

在银行领域,1979年起,外资银行开始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分行、合资银行、独资银行、财务公司,到今年年初,共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68家外国银行在我国25个城市设立了252家代表处,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87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19个城市设立了182个营业性机构,其中,有32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到今年6月底,在华外资银行总资产达323亿美元,其中贷款208亿美元。

在保险领域,到去年底,我国共有外资保险公司15家,对外开放城市由上海扩大到广州、深圳等地。

在证券领域,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居民在中国境内使用外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特定的股票,即B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B股市场的总交易额实行额度限制,超过300万美元的B股交易,必须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1993年起,我国允许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到香港股票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即H股。部分企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称为N股。境外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设外汇帐户,筹集的外汇必须存入外汇指定银行。进入2000年后,部分民营高科技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和美国NASDAQ上市筹集资金,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债券市场,我国对于构成对外债务的国际债券发行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经过授权的10个国际商业信贷窗口机构和财政部、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国外发行债券融资,其他部门可以委托10个窗口单位代为发行债券,或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特别批准后自行发债。债券发行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批准开设外汇帐户,存入指定银行。

三、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前景

随着加入WTO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准备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化进程将明显加快。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将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银行领域,我国将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方面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和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加入WTO之初,外资银行可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外国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外合资的银行将可获准经营,外国独资银行将在5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在保险业领域,加入WTO后,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可高达50%,加入一年后,提高至51%。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将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持有51%的股份,并可在二年内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

在证券市场,中国将允许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

显然,随着金融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我国金融市场将逐步走向全面的国际化。

这种全面的国际化含义是:以资金来源计,国外资本以允许的形式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国内资本则可以参与国外有关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以市场筹资主体计,非居民机构可以在国内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内机构则可以在国外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外交易及中介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经营及相关活动,国内有关交易及中介机构获得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经营及相关活动的资格和权力。

四、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利益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将降低新兴市场获得资金的成本,改善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效率,延展市场空间,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系统能力,改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会计和公开性要求,改进交易制度,增加衍生产品的品种,完善清算及结算系统等。

海外金融资本的进入,尤其是外国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迫使资本流入国的金融管理当局采用更为先进的报价系统,加强市场监督和调控,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加市场的效率。越来越多的新兴市场国家通过采用国际会计标准,改进信息质量和信息的可获得性,改善交易的公开性。交易数量和规模的增加,有助于完善交易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而外国投资者带来的新的金融交易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衍生产品的出现及发展。建立一个技术先进的清算和结算系统,对于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该市场对外国证券资本的吸引力、

五、金融市场国际化的风险表现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仍然蕴涵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加入WTO后,我国金融风险可能有如下表现:

1.市场规模扩大加速甚至失控的风险。

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的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在增加金融市场深度、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将导致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张。在缺乏足够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前提下,这种扩张可能成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根源。

此外,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金融体系不成熟,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资本流入导致其金融体系规模的快速扩张,而资本流入的突然逆转,则使其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2.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的风险

对于规模狭小、流动性比较低的新兴金融市场来说,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一些机构投资者成为这类国家非居民投资的主体时,国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表现得更为显著。

由于新兴市场缺乏完善的金融经济基础设施,在会计标准、公开性、交易机制、票据交换、以及结算和清算系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无法承受资本大量流入的冲击,导致价格波动性的上升。新兴金融市场股票价格迅速下降以及流动性突然丧失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全局性的市场波动。

3.本国金融市场受到海外主要金融市场动荡的波及、市场波动脱离本国经济基础的风险。

外国资本的流入和外国投资者对新兴市场的大量参与,潜在地加强了资本流入国与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导致二者相关性的明显上升。

从国内金融市场与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波动的相关性来看,近年来,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对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显著上升。国外研究表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韩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3年到1994年间高达12%,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泰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88年到1991年间高达29.6%,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墨西哥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0年到1994年间高达32.4%。

这种溢出的影响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在市场稳定发展时期,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波动接受主要工业国的正向传导,表现为二者波动的同步性;其二,在市场波动显著、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时,二者波动出现背离,甚至呈反向关系。

从日本和韩国股票指数的相关性看,从1989年1月到2000年4月,二者股票指数的相关系数为36.52%,而在1989年1月到1992年7月间,该相关系数达89.09%。从92年7月到98年5月,该相关系数下降到44.86%,此后,该系数再度提高到80.65%。

4.本国金融市场与周边新兴金融市场波动呈现同步性,遭受"金融危机传染"侵袭的风险。

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外资流入周期及结构基本相同,因此,其金融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同步性。

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间的股票市场相关系数显著增大,韩国和印尼股市的相关系数由43%上升到73%,印尼和泰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15%上升到78%,泰国和韩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55%上升到63%。显然,在金融危机期间,国际投资者把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视为一个整体,同时从上述市场撤出资金,导致其同时崩盘。

此外,由于机构投资者在全球资本流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而其行为特征表现出很强的"羊群效应",其对新兴市场的进入和撤出也具有"一窝蜂"的特点,从另一个角度加强了新兴市场表现之间的同步性,这种同步性在金融危机时期表现为危机传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或"龙舌兰酒"效应。

5.银行体系脆弱性上升的风险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现代化的压力下。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可能大幅度上升。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加深后,外资可能大量流入该国银行体系,促使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快速扩张,尤其是银行的对外负债增长更为显著。在一些国家,以银行对外负债形式流入的资金绝大多数投资于国内市场,导致银行体系外币净负债上升。特别是当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时,大规模资本流入使银行的流动性出现大幅度摆动,银行贷款膨胀和收缩时期交替出现,引起影响全局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由于负债和流动性的快速上升领先于经济规模的增长,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有限的经济增长速度,无法为新增巨额贷款提供足够的投资机会,可供投资并提供高额回报的行业有限,银行的新增贷款往往集中于少数行业,如在泰国,大量资本流入后,银行信用发放给建筑和不动产的份额从1980年的8%增长到1990年的16%。大部分新增贷款用于不动产交易。

此外,由于大多数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直接发行股票和债券获得资金,国内银行只能向次级层次风险较高的客户贷款,因此,银行对于借款企业和借款个人的利润和信用等级要求相应下调。在外资持续流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下,这样的信贷投放策略通常能够得以维持,但是经济形势突然逆转及外资无以为继时,这种循环将被迫中断,一些行业出现周期性逆转,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例如,在泰国,1988到1990年的资本净流入与资产价值的上升显著相关,即使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土地抵押值超过贷款很多,而房地产价格下降,仍然使银行资产负债的获利能力受到很大打击。

由于银行体系保持巨额对外净负债,面临着很大的汇率风险,可能遭受本币意外贬值引起的损失。

中央银行针对外资流入实行的冲销性市场干预政策,往往导致市场利率的突然上升,从而加大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而在中央银行为了维持某一个汇率水平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的情况下,短期利率可能上升到一个非理性的水平,这样将削弱银行盈利能力甚至危及银行的稳定。因此,货币危机往往是银行体系危机的前奏。

在金融市场开放导致银行体系稳定性下降的过程中,银行道德风险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暴露。在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中,克鲁格曼教授认为,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了泡沫经济的产生,而泡沫经济的破灭则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第10篇

创意产业是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中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产业,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创意产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前景。

目前,各国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归纳不同,李世忠在他的《创意产业概念析》中对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分别有了定义的归纳。他指出对创意产业的定义,世界各国基本都沿用了2001年英国出台的《创意产业图录报告》(CreativeIndustriesMappingDocuments)中所定义的:“源于个体创意、技巧及才干,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与利用,而有潜力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产业”。而文化创意产业则在2008年北京市政府通过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中被作出了最权威的定义:“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

如今,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释放的巨大生产力、推动力和影响力,都超乎了人们的想象。曹新卓在他的《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巡览》中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全球主要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英国是第一个政策性推动创意产业的国家,并最早提出了创意产业的定义和内容。1997年5月布莱尔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英国创意产业领导小组以及一系列推动政策,用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拯救英国经济困难的重要方法。自1997年起,英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均增长率为9%,远远超过了传统工业的2.8%的增长率,英国经济逐渐从制造型转向了创意服务型。喻翠玲在《英美创意产业发展对中国的启示》中归纳了英国创意产业的成功经验:1.政府的大力推动;2.因地适宜的发展模式;3.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政策。曹新卓介绍到文化创意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是美国,其中最重要的是它的版权产业,在2001年为国民经济贡献了5.24%的国内总产值。《英美创意产业发展对中国的启示》中归纳美国创意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为:1.用政策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2.用科技推动文化产业创新;3.用国际影响力促进文化产品的出口;4.用教育培养文化产业管理人才;5.用法律保护文化产业发展。《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巡览》中介绍了其他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日本以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特别是日本的动漫艺术及其相关产业,已经成为了日本的第二大支柱产业。韩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则是以在10年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以形成全国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新加坡也早在1998年就将创意产业定为该国21世纪的战略产业。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下,全球各产业都受到各种影响,文化创意产业也在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求发展。例如长沙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泽珲在《金融危机之际正式文化雄起之时》一文中,用各国的历史经验总结出宏观经济的萧条期往往是文化产业的机遇期。其中,他把美国、日本、韩国的经验描述为文化产也是应对金融危机的宝贵财富和精神支柱;是打破资源瓶颈的战略支点和动力引擎;是走出发展困局的本土根基和国际名片。

同样的观点还在李光斗的《创意经济迎战萧条寒冬》提到:“萧条年代,要想突出重围,用创意振兴经济是最快的捷径”。他认为创意具有巨大的改造力量,它可以改变竞争格局、改变国家、改变历史,它有力量迎战经济寒冬。

同时,中国人民全国委员会的厉无畏2009在《中国流通经济》发表的一片文章《创意产业:经济寒冬里的一股暖流》中,对文化创意产业在金融危机下的发展也持乐观态度。文中指出,创意产业是一项可以将文化资本重新组合引入经济系统的新兴绿色产业,它在金融危机背景下,面临着的更多是发展机遇,它可以通过文化含量较高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从经济另一面实现经济崛起。

另外,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埃德蒙•菲尔普斯在《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的挑战》中认为创新与消费和竞争是促进世界经济变化的三个主要市场力量。他指出了创意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特别给出建议,呼吁中国需要在创意产业上自给自足,不依赖其他国家独立生产出更具有创新性的产品。

学界中也有持保守太度,提醒大家要认真分析情况以应变严峻形势的,例如黄志祥在《金融危机对传媒业的影响和对策》一文中,以传统报刊业的身份就不同形态的传媒业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做了说明。他提到了在同样属于传媒业的不同形态的媒体们,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是具有差异的。就广告收入这一项为例,以网络、移动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在金融危机中能够逆风飞扬,获得了傲人的广告收入业绩。而固守传统媒体产品、传统产业结构的报业,广告收入增长极为困难,已经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中国传媒大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化产业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李艳在《职业》杂志的《在金融危机中做创意》的采访中提出了对金融危机下文化产业的发展的观点。李艳认为金融危机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契机。采访稿中提到历史的经验证明,往往在经济萧条时期,文化产业能得到更多的发展,因为人们在危机中,需要通过文化消费来缓解精神压力,从而调整再金融危机中的心态,并且增强信心。

面对金融危机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也积极应对,相关部门也提出了针对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划以及扶持政策,如《领导决策信息》中了《10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比较》的文章,该文提到了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任务后,各地都响应号召,推出规划发展蓝图以及相关政策,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文中总结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前十名的城市目前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状况及政府支持力度。从文中的数据及表格中可以看出,这10城市都以各自的方式和政策大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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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NormaMRants,DeborahLeslie,SusanChristopherson.Placingthecreative

第11篇

我国的农村经济在改革开放之后有了快速发展,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呈现出显著的成果,随着不断放宽的农村金融进入条件,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特点越来越突出。相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与其相适应,表现出多层次、覆盖面广和可持续性发展的特征。

中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在经历两次改革之后基本形成了我们所见的从村金融体系。第一阶段的改革在1949 年以后改革开放之前,农村金融体系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过程中实现了彻底的改造,形成了新的农村金融体系。第二阶段的改革在改革开放以后进行,改革从扶持和支持农业发展为出发点,管理权和经营权转变作为核心,充分体现出权利合理责任划分的本质。总体而言,农村金融改革分为恢复起步阶段、调整阶段和政府扶持三个阶段。

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表现出融资总量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的新特点。单农户传统型农业、家庭承包型农业因为务工收入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等原因策存在而在从业生产资金方面趋于饱和。目前农村资金的需求从总量上看还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收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的促进。由于农民缺乏可抵押性的资产和物品进行有效性的融资,在除去农民自发筹得的或者从信用社取得贷款的状态下,财政性投入以及农村积累在总量需求上不能喝融资总量相协调,缺口较大。其次融资主体的不同也会造成金融服务的对象表现不同的特性。告别传统的耕作模式,单纯农业方面投入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资金需求方面的问题,但是对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家庭单位制的经营者而言,较大的资金需求总量远远超出了小额信用贷款的范畴。不仅如此,在此情况下,经营者很难采取有效的抵押担保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因为经营风险大和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存在,乡镇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就面临资金短缺方面的突出问题。总体而言,就财政性融资的层面分析,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功效较弱; 从财政性融资的发展历程层面以及财政性农业支持层面分析,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能力较小,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相比显得有很大距离,同时乡镇要供养的人口太多,这使得地方的财政性收入较低。

二、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整体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偏弱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在农村的资金呈现逆向流动进入城市的情况下越来越大,这就决定了三农发展的需求不能得到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有利支持。农村融资渠道在以前旧时期较为固定,但是固定为四大商业银行、合作基金以及农村信用社几种方式,但目前新时期呈现出相对单一的融资渠道,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了唯一的融资渠道。商业性质的金融功能机构所进行的撤并和重新组合构成了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资金的逆流是的资金外流不能满足农村在资金融通方面的需求。

( 二) 农村金融机构在政策性支持方面效果不显著

三农的发展需要将财政性资金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两者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因为政策性金融功能的缺乏而使得效用发挥受到抑制。农业方面政策性质的金融机构只有中国农业银行这一家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政策性支农方面的业务范围是收购棉粮油等相关的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但是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开发及产业化、农村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没有很好的运行,同时农业生产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实施力度较小。

( 三) 政策性质的支农金融作用力度较弱

资金的来源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重要途径,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来源不充足,政府部分性或者全部出资占了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政府是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的主要依靠力量。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在农业方面的支持力度较弱,同时作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开展的经济类活动等的支持力度偏低,在其它入农户、涉及农业方面的民营企业的扶持能力也受到限制。

( 四) 小额类的信用贷款在农村运用受阻

小额类的农户型贷款对于尚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急需增加财富收入的农民群众而言是需求性是很大的,虽然现状如此,但是农民从农村金融机构中获取此类型的贷款却很难。四个方面的原因形成这一局面。一是农民在信用方面的意识形态缺乏,逃避废弃债务等一系列违规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从放贷的成本考虑,小额贷款需求大,业务量繁重,成本高。三是从清收程序考虑清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脆弱性,起诉、扣款和变卖资产等清收货款的手段很难实行。四是农民自身的规避风险的意识较弱,抵抗风险的能力低下,无论是社会方面还是自然方面的风险对其的影响均比较大,小额农业贷款的风险也就随之增加。

概括性总结为改革调整后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但是改革不彻底。

三、政策建议

( 一) 寻求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

农村经济发展中商业银行的主要力量是农业银行,所以农业银行成为专业服务农业的银行。农业银行服务扶持农业发展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展开。一是形成集团控股模式,给予县级金融机构在自主权和现代权限方面更大的能力。二是强制规定资金用于发行农业贷款的比例。三是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的现状制定与之匹配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匹配城乡统筹的发展要求,提高农业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 二) 建立农业保险体系,提高抗风险能力

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在地方财政许可的范围内尝试性的由财政支出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三是商业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呆板农业保险,四是引进有关经营农业保险的外资。创新性的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民抵抗风险的能力。

第12篇

20世纪90年代,金融危机接二连三地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了相当严峻的挑战。综观影响较大的三次金融危机(1992~1993年的欧洲货币体系危机、1994~1995年的拉美债务危机和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尽管它们爆发的具体原因千差万别,贸易收支的长期失衡和投机资本的无序流动却是基本的共同点。深入探讨贸易收支和短期资本流动在金融危机形成中的作用机理,对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防范金融危机的再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脆弱的贸易收支平衡是发展中国家发生金融危机的经济基础

在虚拟经济运行日益独立于实体经济的今天,金融危机的发生固然有金融市场运行自身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仍然是实体经济的失衡。从贸易收支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只有保持贸易收支的平衡,发展中国家的国内经济资源才能确保继续参与到全球资源的重新配置进程中去;如果能长期保持贸易收支顺差,则意味着通过参与国际分工,发展中国家加强了对本国经济资源的利用,其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币值稳定目标的实现将更有保障。这种情况下,金融危机在发展中国家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问题在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收支极不稳定,贸易平衡通常很难实现,全球也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做到持续的贸易收支顺差;相反,贸易收支逆差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常见现象。持续的贸易收支逆差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资源大量闲置,导致国内经济全面失衡,并进一步引发金融危机。从这个方面看,脆弱的贸易收支平衡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发生金融危机的内在原因。

发展中国家贸易收支的不稳定性来自于其所拥有的竞争优势的相对性。当前,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也就是其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发展中国家必须遵循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全球资源的重新配置,这就决定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所获取的只能是一种相对竞争优势。这种相对竞争优势与发达国家所拥有的绝对竞争优势相比,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的特点:

第一,相对竞争优势本身具有一种内在的不稳定性。与绝对竞争优势相比,相对竞争优势具有极强的可替代性。依靠这种竞争优势所取得的成本优势、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等随时随地会被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对手夺走,因而在拥有相对竞争优势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竞争非常激烈。

第二,相对竞争优势所带来的比较利益有越来越少的趋势。比较利益的存在是以生产要素的不流动为前提条件的。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水平的提升,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大大增强,比较利益的空间明显地受到压缩。在缺乏足够效益支撑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收支更有可能出现恶化的局面。

第三,相对竞争优势的不稳定性常使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跟不上比较优势的变化。随着经济理论的成熟和实践经验的丰富,发展中国家为发展经济而展开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这大大缩短了比较优势和相对竞争优势变迁的时间。当比较优势发生变化而经济结构调整滞后时,发展中国家贸易收支出现赤字就不可避免。

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分工格局中只能拥有相对竞争优势,而相对竞争优势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这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在贸易收支上必然处于长期逆差的状态,而是仅仅提供了这种可能。事实上,真正摧毁发展中国家相对竞争优势并使发展中国家贸易收支长期处于逆差状态的是伴随着资本项目自由化而来的短期资本无序流动。

二、短期资本的无序流动是发展中国家发生金融危机的外部原因

所谓资本项目自由化,尽管国际上对其还有争议,但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它指“国际资本交易本身及其支付和转移均不受限制,并且不仅支付和转移的作出,而且居民接受非居民的支付和转移也可自由进行”。[1](P.48)出于对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纷纷推进资本项目的自由化,从而大大促进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发达国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也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历程表明,尽管已经有发展中国家的参与,然而当今高度自由化的国际金融市场却是建立在绝对竞争优势基础之上的,资本自由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的流动仅仅是适应了发达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受金融深化理论的影响,发展中国家尾随发达国家不仅在国内实施金融自由化,在对外的资本项目领域也快速解除管制。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比较落后,国际资本的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的流动客观上极易对建立在相对竞争优势基础之上的国民经济形成一种有效的金融抑制,从而阻碍和破坏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汇率机制本来是发展中国家调节贸易收支平衡的最主要手段,但在短期资本无序流动的影响下,失去了它应该发挥的传统作用。首先,由于贸易收支不再是发展中国家外汇市场上决定汇率的惟一因素,有的甚至已不是主要因素,只拥有相对竞争优势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减少对外经济交往中的风险和成本,通常只能实行固定汇率制,至少也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其次,由于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和相对竞争优势的形成是一个系统且长期的过程,而短期资本的反应迅速得多,发展中国家调整汇率往往未得其利,先受其害。第三,由于外汇汇率与贸易收支的关联度大大下降,发展中国家调整汇率并不一定能够达到调整贸易收支平衡的预期效果。第四,由于货币市场的灵敏度远高于商品市场,汇率在政府干预下常常会出现超调现象。第五,由于预期在短期资本流动中的巨大作用,发展中国家调整汇率取得成功往往不是在贸易收支恶化而是在贸易收支状况还比较好的时候。所有这些都意味着,短期资本的自由流动已经大大压缩了汇率机制在发展中国家发挥作用的空间。

再从资本流动机制上看,短期资本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甚至更为不利。第一,总体而言,发展中国家在资本项目收支上处于绝对劣势地位,属于资本净流出地区。相对竞争优势也许会带来较高的收益,却伴随着极高的风险,发展中国家利用资本流入来弥补贸易赤字只能作为一种特殊情况来处理。第二,短期资本在发展中国家停留时间的长短完全取决于发展中国家相对竞争优势的大小。当比较优势未充分发挥时,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饱受资金短缺之苦;当相对竞争优势较为明显时,短期资本一拥而入,经济发展又会受到过热的困扰。第三,实践证明,短期资本的大规模流动除了使汇率过高或过低、变幻不定外,还会不适当地抬高利率,使有限的资金不是流向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商品和劳务生产部门,而是流向不具有比较优势又发展滞后的虚拟经济部门,增加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泡沫,从而削弱发展中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恶化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抑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第四,短期资本自由流动最直接的危害是掩盖发展中国家贸易收支失衡的事实和严重性。由于短期资本在表面上维持了发展中国家国际收支的总体平衡,发展中国家对贸易收支失衡引起的国内经济失衡普遍重视不够,导致国内经济矛盾日积月累。当短期资本的这种弥补功能达到一定极限而经济结构又尚未根据比较优势的变化进行调整时,仅仅是短期资本的停止流入就足以引发一场金融危机了。从这种意义上说,贸易收支失衡是表面现象,只要发展中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失去,金融危机就开始酝酿,短期资本流动发挥的作用不过是使金融危机的酝酿时间有长有短,金融危机爆发的严重程度有强有弱罢了。

短期资本的无序流动之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肆无忌惮地破坏发展中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使发展中国家国民经济长期失衡并最终成为引发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却得不到发展中国家应有的重视,根本原因在于对美国经济学家钱纳利和斯特劳特提出的储蓄和外汇“两缺口模式”的误解。传统理论认为,资本自由流动能够吸引到更多的外资。事实证明,资本自由流动所吸引的大多为短期资本,真正对发展中国家提升竞争力有帮助的长期资本流入与资本自由流动的关联度极小,而短期资本的流入不仅不能弥补储蓄缺口,相反还会对国内储蓄产生挤出效应。另一种观点认为,资本自由流动能提高国内经济效率及生产力。实际情况是,智利、日本、中国大陆及台湾等经济体均是在没有实行资本自由流动的情况下获得经济高速增长的。其实资本项目自由化带来的资本流动在什么情况下才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早有定论。日本著名学者小岛清教授提出的“切合比较优势原理”的实质就是国际资本的流动必须与本国的比较优势结合起来才能有效促进经济的发展。[2](P.444)美国经济学家丹尼·罗德瑞克的实证分析则干脆得出资本项目的自由化与经济增长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的结论。他明确指出,“当一个国家缺乏正确控制、规制手段和宏观经济管理框架时就贸然向国际资本流动开放金融市场是特别危险的”,而“即使具备上述保障,短期资本流入也是极不稳定并具有较大风险的”,[3](P.23)由此可见,让资本流入发挥正面的积极的作用是有条件的,相反,脱离现实的资本项目自由化特别是短期资本的自由出入对发展中国家的危害却是巨大的。作为“金融深化”理论主要倡导人之一的麦金农近年指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项目的外汇自由兑换通常是经济市场化最优次序的最后阶段”,[4](P.14)很大一部分原因恐怕就在于此。从目前情况看,一国推进资本项目自由化最有可能带来的好处大致有三点:①有助于建立地区或全球金融中心;②有助于使本国货币成为国际货币;③有利于本国居民对冲来自国际贸易的风险。然而,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于落后、全球化程度低、金融市场规模过小且发育不完善等原因,这些好处发展中国家根本无法享受。发展中国家推进资本项目自由化最主要的后果只能是降低短期资本的流动成本,使短期资本可以在发展中国家大进大出,随心所欲。这种短期资本不仅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相反它通过削弱发展中国家本就很不稳定的相对竞争优势而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金融抑制。而如果要避免这种抑制,发展中国家就必须做到使短期资本流动带来的风险与本国竞争优势的大小强弱协调起来。

三、资本项目的自由化在发展中国家应是一个渐进过程和最终目标

从长远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实现赶超发达国家目标之前,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相对竞争优势这一基本格局是不会改变的,这也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将始终处于防御地位,贸然让落后的本国经济与高度自由化的国际金融市场全面接轨,只会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即使想通过资本项目的自由化来引进短期资本,也应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对短期资本的利用能力结合起来,因此资本项目的自由化在发展中国家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和最终的目标。

目前,发展中国家在推进资本项目自由化时,应侧重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第一,牢牢把握相对竞争优势这个中心,以具有比较优势和比较利益的贸易收支平衡作为抵御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风险的基础。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收支平衡虽然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却是发展中国家惟一有可能有效加以控制并用于弥补非贸易逆差特别是资本逆差的国际收支项目,它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稳定增长的最主要的保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应确保贸易收支带来的盈余足以抵挡短期资本恐慌性流出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冲击,本国的外汇储备和外汇资产足以偿还一切形式的外债特别是短期外债。

第二,根据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逐步开放资本市场。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实体经济部门最具有竞争力也最先得到发展,而虚拟经济部门特别是金融服务业不仅发展滞后,而且要长期落后于发达国家。面对高度国际化和自由化的金融市场,如果意识不到与发达国家在经济基础上的重大差距,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很容易受到国际金融市场的抑制。发展中国家开放资本市场的步骤与力度应取决于它对发展中国家相对竞争优势的影响。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收支盈余常常担负着弥补资本项目收支逆差的重任,所以资本市场的开放不应从根本上改变发展中国家国际收支的平衡状况,不能因为存在资本的净流入就对贸易收支的失衡丧失警惕。归根结底,发展中国家开放资本市场,目的不仅仅是引进外资,而是通过引进外资增强国民经济的竞争力,巩固贸易收支平衡,保证国际收支的总体平衡有一个坚实的基础。

第三,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金融监管。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时代,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发展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国发生的经济或金融危机往往会马上蔓延到其它国家。当代国际金融市场虽然从总体上适应了发达国家和跨国资本发展的需要,但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没有建立起一套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机制。发展中国家在稳步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和金融监管,以便从整体上降低国际金融市场给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风险和危害。如,全球最后贷款人的空缺、监管机制存在漏洞、各国缺乏协调和合作机制、国际债权债务破产程序出现空白以及资本项目开放制度安排等问题得到解决,将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金融危机发生的次数,减少金融危机带来的危害。当然,要从根本上杜绝金融危机的发生,关键仍在于发展中国家自己能够处理好国内经济的平衡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相对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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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1.农村金融理论综述

信贷补贴论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农村金融的主导理论。八十年代以后,农村信贷补贴论逐渐被农村金融市场论替代。农村金融市场论特别强调市场所起到的调节作用,指出农村资金机会成本较大,认为政策性的金融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农村的金融中介结构可以通过利率的市场化补偿其发生的金融成本。

金融抑制是分析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状况时最为常用的一个概念,农村信贷补贴论和农村金融市场论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金融抑制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案。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金融抑制可能是供给型或需求型中的任一种。

2.金融生态环境的解读

所谓生态是指生物与环境之间或生物本身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环境是指人类生存自然现象的总体,环境和生态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名词。金融组织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与其自身生存环境之间长期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过程金融生态,金融生态就是通过分工与合作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的动态平衡系统。

3.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

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直接受到金融环境的影响,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极为必要的。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包括:社会信用体系、金融机构及信贷资金、支付清算服务体系及政府的政策及执行等。

二、现阶段我们国家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

为了能够更清晰的说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我们以辽宁省丹东市为例从信贷资金支持状况、农村支付环境状况、金融机构设置情况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来进行分析。

1.金融机构网点在农村地区的设置情况

辽宁省丹东市截止二零一三年年末共有银行机构十三家,营业网点共有二百四十个,其中城市营业网点数占总营业网点数的46%,农村地区网点则占据54%。

2.农村信贷资金的支持情况

截止二零一二年末,辽宁省丹东市银行各项贷款总额共计580亿元,其中涉及到农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24%;涉及农林牧渔方面的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32%;涉农其他方面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68%;按贷款城乡地域分类,农村地区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87%;城市涉农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13%;按贷款接受主体分类,个人涉农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27%;企业涉农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的73%。

3.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情况

金融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支付结算工作,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水平是农村多层次的客观需要。现阶段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情况可概括为:支付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但部分地区仍较为落后、农村人均银行支付结算账户拥有量较高、联网核查系统已经覆盖农村所有银行网点、农村地区的主要支付结算方式依然是现金、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发展迅速,但总体来看依然落后于城市。

4.农村信用体系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农村经济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农村经济长期以来存在着信用缺失的问题,这严重的影响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最终造成农民贷款难、银行放款难的局面,严重的影响了农村整体。为了改变这一被动的局面,国家发动主要金融机构在二零零八年开始加强了对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布局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农村地区银行网点覆盖率偏低。辽宁省丹东市农村银行机构网点仅占自然村总数的10%,换句话说平均十个自然村才有一个银行机构网点,农村地区银行网点的数量不能够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从农村银行机构网点在当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大多数的银行机构网店多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村镇,有的经济落后的村镇甚至没有银行网点。

其次,追求效益最大化导致农村金融网点萎缩。农村金融机构规模较小是农村金融机构萎缩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如果受业务量限制出现亏损,金融网点的应对措施就是撤离或合并,这就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2.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贷市场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农村信贷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可概括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出发点偏离了三农主题;现有信贷产品不能满足农村信贷市场的需要;农村信贷服务不完善抑制了信贷需求、信贷没有有效的载体支撑;信贷营销力度不够等。

3.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概括的说,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支付结算资源配备不合理而且银行卡受理环境较差;支付服务组织较为单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途过于简单;支付结算体系基础结算建设落后,制约了业务的开展;支付结算知识未能普及,制约了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支付结算收费偏高,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难以推广。

4.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可概括为:地方金融机构及政府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缺乏积极性;农户信息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农村信用评级缺乏科学性及合理性;农村征信市场缺位严重;风险分担机制不够健全。

四、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1.农村地区金融网点数量急需扩大

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在过分的依赖农村信用社,银行监管部门应该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机会,鼓励并引导各商业银行积极的进入农村金融机构结构布局,鼓励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另外,要逐步加强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设,通过信用担保机构来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分散风险。

2.农村地区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要加强

农村资金的大量转移、流走,使乡镇涉农金融机构缺少资金,造成存款比例失衡,这对农村经济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为加大农村地区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提出建议包括:强化信贷资金的支农责任,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拓农村市场;逐步完善农村信达抵押担保机制;各项信贷支农政策要切实有效的落实;金融政策宣传活动要在农村积极的开展,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全方位覆盖。

3.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农村金融服务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支付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畅通结算汇路、优化支付环境。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的具体建议包括:加快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支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银行卡的功能要开拓创新;积极推动新业务、新机构的发展;扩大农民工银行开的特色服务范围。

4.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第14篇

该书的内容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着重论述了“国际上主要金融市场的法律与监管”,在这部分介绍了美国的证券法,美国的国际银行法,银行与证券领域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欧洲单一金融市场,欧洲货币体系和汇率体系,欧洲货币联盟和日本银行与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等问题。

第二部分介绍了“国际金融工具和离岸市场业务”。在这一部分介绍了欧元存款和银行存款,国际支付系统,跨国的资产冻结,欧洲债券和全球债券,国际资产证券化,国际股票市场的竞争,国际清算结算系统,国际期货与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国际掉期和离岸互助基金等内容。

第三部分介绍“国际新兴金融市场”。这部分着重介绍了亚洲一些国家的项目融资、新兴市场国家的民营化与机构投资者、亚洲货币危机。

从内容来看,书中收录了两位教授的有关论文,选摘了其他著名教授的有关论文和著名著作中的片断,还引用了一些法律和国际条约的原文,严格说来,本书是作者“半写半编”而成的。由于本书的领域涉及广泛,内容复杂,每部分都请最好的专家来写,请最有名的权威来支持。这种既突出重点,又体现合作的方法,使本书内容的每个部分都是最好的,全书也是最好的。

这两位法学教授在分析国际金融法的时候,不是就有关法律条文或判例进行介绍,而是从经济学与统计学的方法出发,用统计数字和图表向读者展现国际金融的现状与发展,然后进行金融市场的各种交易分析,再转入各国的国际金融政策分析、国际机构的政策分析,最后才落实到各国的有关法律和国际金融机构的条约。这种风格是本书的一大特点。

同美国法学院着重案例教学和司法技术研究不同,在曾经创立了案例教学法的美国哈佛法学院里,这两位教授居然不用案例分析,却用经济统计的数字来分析,以引起读者对国际金融宏观的兴趣。

维仑斯教授进入法学院之前,是经济学教授,而斯卡特教授则是欧美“30人小组”的专家之一。这个小组的主要成员几乎都是著名的经济专家,斯卡特教授作为法学专家参加这个小组可见他的经济学功底之深厚。

美国的法学院近20年来有跨学科研究与教学的倾向,经济学与法学,管理学与法学,政治学与法学,国际关系与法学等不同学科,现在越来越融合在一起。法学院聘请了经济学博士当教授,欢迎国际政治学的教授到法学院加盟,法学家与经济学家在一起开研讨会,他们之间使用同样的跨专业术语,使用同样的语言,对原来属于两个领域的概念,现在有同样的认识,学者们的跨学科融合导致了研究的融合,这本书就是国际金融学与法学相结合的产物。

第15篇

010-51656177 010-51651981。全国免费直拨:4000-716-617;(24小时咨询热线) 咨询QQ:864429365,976457629

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公司与金融法方向(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 招生简章

经济的全球化,使得金融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与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业是一个以规则运行为特征的特殊产业。实践证明,经过高素质法律训练的人尤其适应该行业的竞争与生存,因此,法律人往往会从事该行业工作,已经具备其他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如实现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成为复合型高端人才,则优势凸显。具备传统法律知识的人员,对于专业很强的公司与金融法律也有知识转型、更新和提升的需要。

浙江大学法学院为应对这种社会需求,特开设公司与金融法硕士课程班,综合浙江大学法学院和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及金融管理实务部门的优质资源,为学员提供硕士层面前沿热点国内外公司与金融法律知识,使学员的公司与金融法理论和实务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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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背景不限,免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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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特色的实战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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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免费直拨】 4000,71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