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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建筑市场与国际接轨,国际承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工程项目利润的日益降低,以及国家调整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建筑承包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面临淘汰的压力越来越大,全行业都进入了微利时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风云变幻的国际承包市场上竞争和获利,如何形成有自身特点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实际课题。因此,总结项目成本管理的先进经验,研究项目成本管理的新方法,对于全面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项目成本的概念及成本控制的重要性
1、项目成本的概念
传统的施工项目成本,是指施工企业或施工项目部为完成某施工项目所必须支付的各种生产费用的总和。这是目前学术界对施工项目成本的基本定义。但是施工项目成本也应包括诸如工期索赔、质量索赔等有关费用。具体分析如下图:
这些风险的增加势必也将使项目的成本提高。
2、成本风险控制的重要性
从加入WTO的负面影响来看,第一,由于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很少参与国际竞争,大多数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不懂国际惯例,对FIDIC(国际顾问工程师联合会)条款了解甚少,因而不能按国际惯例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解决项目承包中的争议问题;第二,“入世”后,世界上著名的承包商将利用自己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优势,釜底抽薪,广泛挖掘国内工程项目管理优秀人才,降低国内建筑业的竞争能力;第三,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虽然有所增强,但尚无法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相抗衡,尤其是缺乏先进的项目管理软件,“入世”后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在项目成本管理方面,可以说我国尤其欠缺。“入世”在这一方面将会对我国企业产生不小的冲击。因此,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风险控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成本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十年来,虽然一些施工企业意识到项目是企业的成本中心,只有搞好每个项目的成本管理,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因而推行了项目法施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受长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在项目成本管理的深度和广度方面,在成本管理的方法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成本核算就事论事,指导意义不大。首先,财务、材料、合同,计划统计等各个部门的工作脱节,项目管理比较盲目,缺乏边干边算的意识,以至出现有预算没有核算,没有项目经济分析比较,没有节超的建议和措施。即使能够从结算上反映项目的盈亏,但弄不清节超的原因及哪个环节的节超,哪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节超,从而导致了一些项目前期盈利,中期保本,后期亏损的不正常现象的出现。
2、项目管理人员经济观念不强。虽然每个项目都配有预算员,但大多数预算员说不清自身的职能,没有将成本预算和成本核算结合起来。由于项目没有阶段成本分析,没有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没有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计划成本的比较,没有工班成本分解,因此对项目施工指导意义不大;再加上奖励机制不健全,奖罚办法不落实,成本节超与个人收入不挂钩,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对成本情况并不十分关心,不少人除了关心一下进度是否跟的上之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所负责工程部分的计划成本、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情况。由于没有阶段成本控制,没有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控制,所以最后项目完工后也没有成本控制,有时甚至发生项目严重亏损尚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3、不重视“不可预见成本”的管理与控制。目前,国内施工项目部重视生产成本,弱视质量成本、工期成本,而对施工生产出现的不可预见成本的发生只是顺其自然,任其发生,不加以控制。工期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所规定的。施工企业能完成合同工期是取得良好信誉的重要条件,必须按计划实现,严格履行。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如有较高的提前工期奖),就没有必要付出额外的经济代价去缩短工期。调查表明,在许多的项目施工中,往往不能均衡地分配资源。实际上,不可预见成本也是可控制的。例如:安全事故损失,只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就不会发生事故,相应事故损失就会避免。其他诸如政府部门罚款等也是可以避免的。
4、材料管理不严,浪费现象严重。工程材料费占施工产值的70%以上,是施工企业降低工程成本的主要途径。加强材料管理,首先是材料的采购,做到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较低的材料。一般项目亏损,都存在材料管理不严,浪费现象严重的问题。如没有领用料制度,或制度无人执行,致使材料进场无数,出库无数,余料无回收,失窃浪费现象严重。尤其是计件承包后,工人班组忙于出产量,材料、物资过量消耗;机械设备过度磨损;小型手动工具更无人爱护,有时借出有手续,还回无验收;或下料计算不准确,废品率超标;钢盘堆放无人看管,遗失时有发生;脚手架采购型号不准确,造成闲置浪费;材料供应收货记录不全,供货量与实际不符;没有供货计划或有供料计划而无人执行,出了问题往往追不到责任人。
5、对项目风险管理的认识不足,应对不当。项目风险的管理应该是一个完备的体系,如下图:
三、项目成本风险管理的对策
面对成本风险的管理和入世之后所带来到的影响,我们要采取措施,积极面对。只有这样才能避害趋利,发展自己。
1、选择并使用好劳务分承包方,激励、用活企业自作层。随着国企内部机制的改革,企业逐步精简队伍,优化结构。选用的劳务队伍,要选择一些信誉好的、实力强的劳务队伍进行综合议评,建立相对稳定而又定期考核的动态管理的合格的劳务分包方。劳务分包实施招投标制。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公司分管的副经理任组长下设评委库,评委由项目经理、劳资、施工、质安等人员组成,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的范围、内容、标准、资质等,邀请二家以上的分包方投标,根据投标方的标书及资信确定中标单位,然后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承诺签订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从发标到签约自始至终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运行,杜绝暗箱操作。在运作过程中,要始终考虑到成本问题,如图:
2、以网络为纽带,实现资源在项目间的合理配置。企业必须加快网络建设的步伐,各项目的富余劳动力、库存材料、闲置设置通过企业网站及时公布,由企业法人层各职能部门根据工程需要统一调配,互通有无,避免重复采购等现象的发生。各项目中好的施工经验和方法也应及时上网交流,做到项目间资源共享。
3、以科技为先导,坚定企业走管理和技术密集型道路的信心。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市场的需求,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积极学习先进技术、引进先进设备、掌握先进工艺,提升水电施工企业的科学技术水平,把提高科技含量作为提高工程质量、增加经济效益、拓展市场空间的重要措施。
4、建立科学准确的考核激励机制,对人员采用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项目潜力。资金对于企业的重要性犹如血液之于人体,企业从项目回收的货币资金主要来源于项目利润和折旧。折旧额的大小由各项目设备占用的多少决定,而目标利润的确定,需要认真分析投标报价书的有关内容,结合实际施工管理经验,采取“谨慎确定、逐步完善”的方针,尽力做到各方利益兼顾公平。项目经理考核实行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加大奖罚力度。在国外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十分重视人员的管理,尤其是日本的工程承包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归根结底是人的管理,只要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并增强了成本意识,则成本的控制就容易得多,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级人员进行施工方法和管理方式的改进,定期召开经验总结会,使正确的意见能尽快作为制度确定下来,并运用到工程实施过程中去。
5、充分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的管理工具
首先,选择合适的种苗。技术人员必须在绿化园林施工完毕时快速选择合适的种苗,由于这一点的专业性,因此对技术人员的要求也比较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选择优良的种苗,防止后期坏种苗不能使用造成浪费。选好种苗后,仔细全面包装好,聘请专业护送人员确保植物在运送过程的安全,做好全面保护。其次,充分改良土壤,保证优良的土质。能否具有优良的土质关系到植物能否茁壮成长,因此精选和改良土质是关键,把不合格的土壤分隔开来,分别仔细对比土壤的颗粒和酸碱度。与此同时,还必须重视施肥的步骤,预备工作要提前做好。最后,在栽培育种时,防止病虫侵害,提前修剪由于病虫产生的病变的枝叶部分,防止扩大病变范围。与此同时,在栽植种苗的过程中,必须要以设计者的图纸为依据,不能违背设计师的原则,做好养护工作,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做好栽培和育种的工作。
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人、材、机的准备
做好资金、施工设备、材料(水泥、石材、苗木等)供应准备,所用的各种材料在开工时要马上进行材料考察,落实生产加工或者预定。明确每天需要的劳动人数、各种材料的进场日期、工种的衔接部位、时间等,并确保计划的到位、到场,避免停工、等工现象。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实行班组责任制,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工作量到班组。每月实行部位考核及质量评定,以分项工程来控制进度,实行奖罚分明的制度,尤其是土方开挖、混凝土浇捣、石材铺装、广场砖铺装、水电施工及绿化种植等各专业施工的配合都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实现重奖重罚,鼓励和督促全体施工人员为工期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工作。
三、园林绿化工程的日常养护
结束园林绿化之后,必须充分维护和巩固工程,保证实现其存在价值和意义,要想实现这一点,必须要在后期进行充分的保护和管理。俗话说,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因此,在施工完毕后进行养殖维护至关重要。一般而言,我们认为的养护管理包括锄草、松土、施肥、浇水、塑型、剪修以及预防病虫害等。其中浇水的环节尤为重要,不仅要关注植物的缺水量,还要结合季节变化,针对不同的品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握好浇水的时间和量,保证植物不缺水,健康成长。根据不同品种不同的规律进行浇水,一般喜荫植物的浇水量较多,喜干的植物则可以适当减少浇水量,浅跟植物必须多浇水,保持充足的水分。园林建设中养护的质量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也区分于其他基本建设,必须要重视和加强管理。植物是园林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植物不但要在建设完成土木工程之后栽植,而且生长和成型的时间比土木建设时间要长得多,所以,只能在园林建设完工之后才能体现出其质量。由此可见,要想保证高质量的园林建设,其中一个重要的关键点就在于管理养护质量。主要通过订立规程、实施规程、验收结果、修改错误及订正规程这一系列的步骤。养护的质量管理同时包括技术行为方面和文化行为方面,这两方面都尤为重要。在规程的制定上,季节性灌排水、施肥除草、修剪除虫以及及时更换病枯植株等环节都是不可忽视,必须做出详细的规定的;而制定养护的规程上,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主要原因在于其和园林业及有关人员的利益密切相关。除此之外,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例如《土地法》、《森林法》等基本的法规,除此之外,还有有关方面的细则,例如《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等。
四、结语
工程招标与发包是指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招标文件将委托的工程内容和要求通知承包商,由他们提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报价,通过评审择优选择信誉可靠、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工期短的施工企业,并以合同形式委托其进行工程施工。工程招标与发包风险主要有:
1.1招标方式风险
目前,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工程招标方式分为两种,即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风险。业主或其委托招标机构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在一定范围(全市、全省或全国)公开招标公告,凡符合规定相应条件且愿意参加的承包商均可参加投标。采用这种方式,业主可以在较大范围内,从众多的投标者中选择信誉良好、报价合理、工期短的承包企业,有助于承包企业开展竞争、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造价。另一方面,公开招标对业主来说也存在着资格预审及评标工作量较大,费用支出多,耗费时间长的风险,以及增加了因对中标单位可能不了解而导致的今后协调困难风险和合同履行中承包商违约的风险。
(2)邀请招标风险。业主根据项目自身要求和所了解的承包企业情况,向预选的5~7家具有相应资格、信誉良好的承包企业发出邀请,要求他们参加建设项目的投标竞争。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业主可以有效地减少招标工作量、节省招标费用开支和缩短招标时间以及降低合同履行中承包商违约的风险,但其也限制了竞争范围,使业主失去了可能获得更低报价、技术上更具竞争力的潜在承包商的机会。
1.2合同方式风险
合同风险有2类,一是由于合同条款不完整,叙述不严密,有漏洞,或部分条款违法,存有“陷阱”,在执行中可能给房地产开发商造成损失的可能,即合同不完善风险,其防范可通过补充完善合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而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或消除掉。二是由于合同条款规定而引起的风险,即纯合同风险。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的不同,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下面分别分析业主在各种合同类型中风险特性,即纯合同风险。
1.2.1总价合同风险
总价合同是以施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在明确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的基础上,合同双方按照商定的总价签订工程承包总价合同。总价合同由于不需要计算工程量,而只需计算在实际施工中工程量的变更即可,因而合同易于管理,但由于前提是必须明确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准备划分和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将会占用很长时间,从而会延长设计周期、拖长招标的准备时间。总价合同又分为不可调值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
(1)不可调值总价合同。以图纸及有关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协商一个固定总价,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和地质条件变化、恶劣气候等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变化的要求,除非设计、设施和工程范围有变更,才能随之相应调整。对业主而言,由于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因素较多,或材料市场价格极不稳定,承包商必然会加大不可预见费,用来消除不确定因素给其带来的风险,因而提高工程项目报价,而且业主也丧失了因设备、材料、工人价格下降而引起的工程成本降低的机会。
(2)可调值总价合同。承发包双方以图纸、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规范为基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导致的工料成本增加,在合同总价不变的基础上,通过相应增加一些必要的调价条款予以调整。调价条款大致有为2种形式,一是业主对合同签字日与实际施工安装时的材料、设备和人工等成本的差异全部予以补偿。二是规定材料、设备和人工等成本增加超过某一限度(如5%)时,业主才给予补偿,即小额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大额风险由双方分担或完全由业主承担。这种方式业主可以有效地降低承包商的报价,但其承担了建设期间的通货膨胀风险因素,如工料成本增加较大,将会大大提高工程造价。
1.2.2单价合同风险
在施工图不完整或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不能明确、具体时就需要开工,即不能比较准确地计算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业主与承包商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此时采用单价合同比较合适。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普遍采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便是使用单价合同。
(1)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业主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提出总工程量概算表,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然后承包商在此基础填报单价,最后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总价。采用这种合同方式时要求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原估算工程量不能有实质性的变更,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业主只要审核单价,承担的风险相应较小,但如遇工程量大幅度增加,可能影响工程成本,使业主蒙受损失。另外,业主在实践中往往很难精确确定工程量以及变动范围多大才算是实质性变更。
(2)纯单价合同风险。业主仅开列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名称和计量单位,不对工程量作任何规定,由承包商逐项填报单价,经双方磋商后签订单价合同,工程竣工后,按合同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结算工程价款。采用此种合同形式不利于业主控制工程成本,容易引起因工程量不确定、单价不合理而引起的成本风险,同时,对于工程费在不同工种间分摊以及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工程,易产生相关索赔事件。
1.2.3成本加酬金合同风险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基本特点是按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构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商的总管理费和应缴所得税),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总价。采用这种合同方式,业主面临对工程成本不能实施有效控制和承包商对降低成本不感兴趣的风险,同时确定承包商的实际成本会大量增加业主的工作量,而且准确确定承包商的成本也有很大困难并存在许多漏洞。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业主对承包商支付的人工、材料费等全部按实际直接成本据实补偿,同时,按照实际直接成本的固定百分比的酬金作为利润付给承包商。这种合同方式,承包商所得酬金与工程成本成正比,业主面临承包商故意提高成本以增加酬金收入的较大风险。
(2)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业主承担实际直接成本,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笔固定金额。这种合同虽不会使承包商故意提高成本,但承包商也没有降低成本的动力,业主会蒙受可能降低成本的机会风险。
(3)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双方事先商定目标成本,承包商所得为成本加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承包商所得除实际成本加酬金外,还可根据成本降低额额外获得一笔酬金;当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时,业主根据成本增加值,从实际成本加酬金中扣除部分酬金。
(4)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高酬金合同。承发包双方首先确定最高限额成本、报价成本和最低成本,当实际成本低于最低成本,承包商花费的成本和应得酬金均可得到支付,并可分享成本节约额;当实际成本在最低成本和报价成本之间,承包商仅能得到成本和酬金;当实际成本在报价成本与限额成本之间,只有全部成本可以支付;当实际成本超过限额成本,超过部分业主不予支付。这种合同方式有利于业主控制成本风险,并鼓励承包商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成本,其风险在于实践中合理、准确确定目标成本、最高限额成本、报价成本、最低成本和酬金较为困难。
2、招标中业主风险的防范
(1)业主应充分根据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和工程性质等,以及业主自身招投标管理能力,主要是有相关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和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合理确定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
(2)对于公开招标方式,业主应严格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认真考察投标人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等综合实力,侧重于其总体能力是否适合招标工程的要求。
(3)根据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和工程性质等,以及业主合同管理能力以及工程管理能力,确定工程发包方式。
(4)科学制定工程标底,充分考虑以下因素:适应工期目标的要求,对工期提前因素有所反映;适应业主的质量要求,对高于验收标准因素有所反映;适应建材市场的变化,对价差因素有所反映;正确处理间接费等取费标准。
(5)评标时以评标价最低,而不是以投标价最低为准选择承包商。评标主要应考虑业绩和信誉、施工管理能力、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报价4个方面,并以百分制计分。
(6)业主为避免因承包商违约而蒙受损失,应要求承包商提供可靠得住经济担保,包括投标保证函,履约保函等。
(7)对于第一类合同风险,业主可以通过补充、完善合同条款,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而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或消除掉;对于第二类合同风险,即纯合同风险,业主可根据工程特点通过合同选择来回避和转移风险。
(8)不可调值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期较短,对工程要求非常明确的建设项目,业主可通过尽可能明确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范围及工程量,提供完善的设计图纸来降低这种合同方式风险。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长,对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业主可通过规定恰当的调价变动幅度以降低其风险。
(9)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方式一般适用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但其任务及要求标准又不能完全确定的工程项目,目前在实践中国际上采用较多。对于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业主可以通过规定工程量极限变动幅度,当工程量变幅超过极限幅度时,才允许适当调整单价来降低风险。纯单价合同方式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确,却又急于开工的紧迫工程项目,业主可通过尽可能明确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范围及工程量,提供完善的设计图纸来降低其风险。
(10)成本加酬金合同方式主要用于业主在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完全确定,而工期紧迫又必须立即发包的工程,或业主与承包商相互信任,承包商在某些方面具有专业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对于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和成本加固定筹金合同方式,业主可通过在承包合同中增加一些补充条款,如奖励条款等,以鼓励承包商降低成本。
摘要:详细分析在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业主面临的招标与发包方式的风险以及业主在和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可能面临的几种合同风险,并提出了在不同情况下业主应对风险的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邓卫宁.设备及专项分部工程招标时序调整的探讨[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01):21-23.
在经过10多年的工作实践后,能够重新踏入学校的大门,较为系统的学习安全工程知识,对我来说,实在是难得的机会。在两年多的学习过程中,既得到了良师的教诲,又得到了同学和益友的启发,使我受益良多。
在这篇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的导师***教授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本论文能够顺利完成,离不开导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我影响深远,不仅使我树立了自己的学术目标、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还使我明白了许多待人接物与为人处世的道理。本论文从选题到完成,每一步都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倾注了导师大量的心血。在此,谨向导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此外,本文研究工作还得到了安徽省消防总队**高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博士、***硕士的热情帮助,他们在专业领域的通晓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在此向他们表示真诚的谢意!
我还也要感谢学校所有辛苦工作、为我们精心安排每次学习与活动的老师们,感谢他们给予我学业上无私的教诲和生活上亲切的关怀!
厚硬顶板高压预注水弱化机理研究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学科专业: 岩土工程
1 课题来源、选题依据背景情况、课题研究目的、国内外的研究动态、水平、存在问题,并附主要参考文献:
1.1 课题来源
淮南矿区已进入深部开采,厚硬顶板难冒问题突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此,淮南矿业集团高度重视,XX年组织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到山西等多个矿业集团考察,并邀请相关科研单位论证分析淮南矿区综采面压架机理,并决定联合有关科研单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综采工作面顶板深孔预裂爆破技术”研究。
1.2 选题依据背景情况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在我国一次能源构成中煤炭约占70%左右。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国家对煤炭等能源需求量越来越大。XX年我国原煤产量为28亿吨,XX年原煤产量29.6亿吨,XX年原煤产量超过30.0亿吨,XX年原煤产量为35.2亿吨,预计XX年原煤产量将达到37.9亿吨。我国煤炭浅部资或赋存条件相对简单资源日益减少,煤矿相继进入深部开采期,随之而来就面临着厚硬顶板控制问题。厚硬顶板由于整体性好、强度高,难于冒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处理,将形成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大面积悬顶一旦垮落,一方面由于岩层折断时产生的强烈动载荷会损坏或推倒大量工作面支架,从而顶板常沿煤壁切断造成工作面垮冒事故;另一方面,采空区积存的大量高浓度瓦斯气体,沿风巷、机巷涌出,造成瓦斯超限,并形成破坏力很风,在风暴所经过之处,其强烈的冲击作用,摧毁结构。采工作面及其邻近巷道中的支架、风门和砖墙密闭,甚至使矿车翻倒,轨道弯曲,对井下人员及设备造成严重的危害。例如,潘一矿1402(3)(压架2套)、潘一矿1602(3)、潘三矿17110(3)(压架2套)等多个工作面压架和出水现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此,淮南矿业集团XX年组织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到山西等多个矿业集团考察,并邀请相关科研单位论证分析淮南矿区综采面压架机理,并决定联合有关科研单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综采工作面顶板深孔预裂爆破技术”研究。
1.3 课题研究目的
以往煤层强制放顶爆破采用的是常规炸药,炸药爆破过程的重要特性是炸药通过高速的化学反应,在装药孔壁上产生巨大的气体压力,使周围的介质破坏和破碎。但它存在着施工量大;炸药消耗大、污染井下空气,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稍微不慎可能会造成瓦斯爆炸、煤层坍塌等重大问题。压力注水弱化顶板法就是在工作面预先向顶板钻孔注压力水,利用水对岩体的压裂和软化作用,破坏顶板的完整性和降低顶板岩石强度,当工作面采过后,顶板可正常垮落,减小来压对工作面的威胁。压力注水法具有改变顶板力学特性,变难冒为易冒,实现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提高资源回收率;同时可降低工作面粉尘含量,改善劳动环境;注水与回采作业平行,预先释放部分瓦斯等优点等优点。
1.4 国内外的研究动态、水平、存在问题
我国厚硬顶板控制的研究始于60年代,已有近50年历史,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在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靳钟铭、徐林生、钱鸣高等通过对厚硬顶板的研究,较全面地分析了厚硬顶板采场矿山压力及其显现规律、采场来压预测预报、厚硬顶板采场支架受力分析、厚硬顶板的处理方法等;
王开,康天合等对坚硬顶板控制放顶方式及合理悬顶长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厚硬顶板合理的冒落步距计算方法;
靳钟铭[2]根据大同矿务局的现场试验结果,在总结其他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顶板注水弱化的方法做了系统的阐述和分析。
陈荣华等[34][35]采用repa2d软件对注水软化厚硬顶板(关键层)做了数值模拟。模拟结果表明:随软化系数的减小和软化厚度的增加,上覆岩层初始冒落步距及来压显著减小:若厚硬岩层岩样本身能被注水软化,而实际采场由于地质构造及开采工艺的影响未必适宜单独采用注水软化法,可选用其他弱化厚岩层的方法,或注水软化法与其他弱化方法共同使用,从而有效控制采场矿山压力。
宁宇[36]等采用了有限元计算和模型试验对坚硬顶板注水工作面矿压显现特征进行研究。强调顶板注水后,顶板岩体发生塑化,改变了顶板岩层中的应力分布和顶板变形位移特征。顶板岩层中的拉、压力峰值转移到了采区上方的悬顶中,从而有利于顶板在采空区上方断裂并分层次垮落,减小岩层折断时对支架的冲击载荷和传力系数,减小顶板来压强度,从理论上进一步说明了向顶板高压注水是控制坚硬难冒顶板的有效技术途径。
以上研究从模拟或实验上对注水后岩体发生的变化进行了分析,或从宏观上对注水软化上的机理进行了阐述,而从微观上对高压水注水的机理研究分析的较少。
1.5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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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课题的主要内容,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在理论和应用方面的意义,完成课题的条件(包括个人业务水平、所在系或学科组的技术、设备条件)和拟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办法:
2.1 课题的主要内容,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在理论和应用方面的意义
本项目拟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分析、计算机数值模拟、现场试验的综合研究方法,开展对淮南矿区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厚硬顶板综采面高压预注水弱化砂岩顶板技术研究,使坚硬顶板弱化,使难冒顶板转化为可冒落顶板,改善坚硬顶板的冒落性,减少采空区的悬顶面积,从而减轻周期来压对工作面支架的影响,保证本工作面的安全顺利回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水对裂隙岩体强度的影响,重点讨论水对岩石的化学损伤机理和压力水作用下岩体的断裂强度。
(2)研究水在岩体中的渗流问题,建立流固耦合的渗流方程,并用有限元法对建立的流固耦合模型进行求解。
(3)研究定向水压致裂的机理,为在坚硬顶板中采用高压水定向分层提供理论依据。
2.2 主要技术路线
2.3 完成课题的条件(包括个人业务水平、所在系或学科组的技术、设备条件)和拟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办法:
本人在本科阶段主修土木工程,在理论分析上对地上、地下结构,以及煤矿等具有一定的基础知识。研究生阶段,在导师的指导和带领下,专门学习了煤矿岩巷、煤巷掘进理论知识和亲自到掘进工作面松动爆破实践,并阅读了大量的文献资料。
另外,国内关于坚硬顶板控制资料相对较多,基于目前国内外对高压注水的研究成果、我国煤矿掘进爆破工程实例以及我国能源政策的大力支持,给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供了足够的理论和实践资料。
在课题准备阶段,在导师徐颖教授的指导下,以上各项条件均为本课题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3 课题工作量及进展计划(包括各阶段计划完成的内容和所需的时间等)。
(1)XX年2月~4月:资料收集、查阅文献资料等;
(2)XX年5月~8月:厚硬顶板高压预注水机理研究分析
(3)XX年8月~10月:对高压注水破坏过程进行数值模拟分析,并得出结论
(4)XX年6月~XX年1月:论文编写;
关键词:共同犯罪共同实行行为共同过失正犯法律正义
共同过失犯罪或称过失共同犯罪(本文在相同语义上使用这两个概念)是近年来刑法理论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我国现行刑法第25条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囿于此条规定,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都是从解释论上否认过失共同犯罪的成立。然而,现实生活中,因数人共同的过失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确实大量存在,现行刑法的规定并不能妥善地解决此类危害行为的定罪量刑问题,存在明显的缺陷。因此,本文主要基于立法论的角度,对共同过失正犯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
“雷某与孔某两人相约在一阳台上,选中离阳台8.5米左右处一个树干上的废瓷瓶为目标比赛枪法(共用一枝JW—20型半自动步枪),两人轮流各射击子弹3发,均未打中,但其中一发子弹穿过树飞向离阳台100余米附近,将行人龙某打死。虽然不能查明击中被害人的子弹由谁所发,但重庆市九龙区人民法院以及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认定两被告构成犯罪,分别处4年有期徒刑。”①在此案中,由于我国刑法中并不承认过失的共同犯罪,法官认定两被告过失致人死亡罪实质上是依据共同犯罪中“部分实行行为负全部责任”的原则来对两犯罪人进行处罚的。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二、实践理性的需要
当今,社会的分工愈来愈细密,合作化程度极大提高,在进行这些现代化的集团作业时,工作人员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灾难性的事故,因此,事故型犯罪(多为数人共同过失导致)在犯罪总数中的比例急剧上升,其社会危害性往往也十分严重,比较知名的案例如新疆克拉马依特大火灾案、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等等。在追究这些共同过失犯罪中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却带来了挑战。“在可以肯定各个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都有原因力,但是行为人的单个过失不足以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否认其成立过失共同犯罪会给具体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认定带来困难。”②以克拉玛依特大火灾案为例,如果说依照各个行为人的行为对火灾事故负责,每个罪犯都可以辩称认为自己的个人行为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而且从事实上说的确也不能说是因某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事故,而是因共同过失原因导致的,而共同过失犯罪又是法律明确否认的,此其一。
在上述的“枪法比赛”案例的中,虽然可以肯定一个或者部分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危害结果,但却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个或者哪些行为人导致了危害结果分发生,对于这样的案件如果按照单独的过失犯来处理则可能根本无法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试想,如果本案的审理法官严格依照我国法律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根据无罪推定的证据法则,所有的被告人都会由于法庭无法证明每个被告人单独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被宣告无罪,如果真是这样,受害人的生命权益如何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又如何得以实现呢?相反,法律正义的实现要有法律逻辑下实现,象这种在法律框架下自相矛盾的判决却损害法律的威严,也许正义实现了,但是实现正义的方式却是对法律的嘲弄,此其二。
二、理论之理性
由于前述问题的存在,理论界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承认过失共同正犯,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已经出现了承认共同过失犯罪的判例,但是,我国大陆、台湾地区以及德日刑法理论的通说却都认为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否认过失共同犯罪。下面,笔者以共同过失正犯为研究对象(笔者不承认过失教唆犯和过失帮助犯),对有关共同过失正犯的学说作简单的介绍,并谈谈个人立场。
(一)否定说
此说为德日刑法理论之通说,且多为犯罪共同说学者所主张。持此说的主要有:“日本的泷川幸辰、团藤重光、植松正、西原春夫、德国的耶赛克等。”③否定说认为共同正犯的意思限于故意,不承认过失共犯,也不承认故意犯与过失犯的共同犯罪。因为,“从犯罪共同说的立场来看,成立共同正犯,共同人各人必须具有实现特定犯罪的共同意思,过失犯是以无意识为本质,不可能具有作为相互了解的共同意思,所以,认为应当否定过失犯的共同正犯。”④我国台湾学者的主流观点也认为“各共同者必须有补充他人之行为,或因他人之行为而受补充之认识,且依此认识而行为,因合一补充之行为,造成一个结果之决心为共同正犯之综合的要素,独特之特征。”⑤
(二)肯定说
此说主要为行为共同说者所主张。代表人物有:“日本的牧野英一、宫本英修、木村龟二、大场茂马、前苏联的特拉伊宁教授等。”⑥该说学者从行为共同说的立场出发,认为对共同犯罪处罚的根据在于共同的行为,凡具有共同的行为不论其在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可以构成共同正犯。如野村稔认为:“成立共同共犯关系不是一定有犯罪的故意,但是应该要有关于某种意义违法行为而共同进行的意思沟通(共同正犯的场合),或者具有利用该违法行为的意思表示(教唆犯的场合),并且就这一点就足以成立共犯。”⑦近年来,又有持犯罪共同说的学者也肯定过失共犯,如福田平、大冢仁等,并且提出了所谓的“限制肯定说”。该说认为,从过失犯的性质上看,对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导致结果,通常不能认为成立共同正犯,但当法律对共同行为人科以共同的注意义务,共同行为人违反了该义务,就应当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⑧
(三)本文观点
本文基于行为共同说的立场,支持“肯定说”。笔者认为共同正犯的核心在于共同的实行行为,因此,只要存在共同的实行行为,不仅共同的故意犯罪可以成立共犯,共同的过失犯也成立共犯。所以,在因共同的过失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却无法查明具体的因果关系的场合下,各共同正犯人仍旧应当依据“部分实行负全部责任”的原则对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这样就能妥善解决“否定说”无法解决的难题。
在说明什么是共同犯罪的本质问题上主流存在两种学说,即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犯罪共同说是客观主义的共犯理论,而行为共同说是主观主义的共犯理论。犯罪共同
说认为共同犯罪必须是数人共同实行特定的犯罪,且以意思联络为基础;共犯被限定为故意,过失犯的场合否认是共犯。而行为共同说认为,共同犯罪是数人实施了前构成要件、前法律的行为,而不是共同实施特定的犯罪;只要对实施前构成要件的、前法律的行为具有意识联络,便可以成立共同犯罪。⑨简言之,犯罪共同说认为必须有“故意犯罪”之共同,而行为共同说认为只要有“前构成要件的行为”之共同。因此,犯罪共同说者批判行为共同说立足于主观主义,脱离构成要件而只强调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当地扩大了共犯的成立范围,似乎有悖于刑法的谦抑精神。然而,笔者赞同的行为共同说不是以主观主义为基础的行为共同说,行为共同说不是必须以主观主义为根基。我们所说的“共同之行为具有必须是该当构成要件之实行行为,而从所谓各共犯者之自己罪犯观点,其与他人行为之协力关系,乃具有该当构成要件即可之特征。”⑩也就是说共同行为并不是脱离构成要件的纯事实行为,所以行为共同说并不会导致不适当地扩大共犯的成立范围。比如,甲、乙二人在意思联络下,误认为丙为野兽,同时向丙开枪射击,结果仅甲的一颗子弹命中导致丙死亡。甲、乙都对于误认丙为野兽有过失存在,且甲与乙共同开枪之行为,并非单纯前法律的事实,而是过失致死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此,认为甲、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同正犯,应无任何不妥。超级秘书网
基于犯罪共同说而提出的限制肯定说旨在弥补否定说的固有缺陷,认为在法律要求行为人有共同注意义务的场合下,行为人一起实施了违反客观注意义务的行为,当然具有共同实施的意思,也具有共同实行的事实,从而在这种场合下承认过失的共同正犯。但是,笔者认为,要求行为人有注意义务是刑法处罚所有过失犯的前提条件,共同过失正犯也是如此。质言之,违反法律所赋予的共同的注意义务是共同过失正犯的应有之意,因此,肯定说也要求行为人违反客观的共同注意义务。在这一点上,肯定说与限制肯定说并无区别。正是各行为人怠于履行共同的注意义务的心态相结合,发生意思联络,从而形成了一种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协力关系,共同实施了具体的实行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共同的过失正犯完全应当成立共犯。
另外,犯罪共同说的学者认为在过失犯的场合,即便有共同的过失行为,也可以将个人认定为单独的过失犯,所以不宜也没有必要援用共犯的规定,适用一部分行为负全部责任的法理。但是,在生产、生活中某些高度危险的共同行为,以及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的设计、管理和维护行为,即便是轻微的过失,也可能导致重大危害结果的发生。如前文提到的克拉玛依市的特大火灾案以及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这样的场合下,再轻微的过失,也可能和其他人的过失相结合而造成重大损失。如果将各行为人作为单独过失犯来解决,按轻微的过失处罚,难免有轻纵犯罪之嫌,而将其作为共同行为人整体来把握,不仅处罚得当,而且从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角度来看,也是很有必要的。
三、结语
基于以上论述,本文认为对于违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行为完全可以作为共同犯罪处理,依照“部分实行负全部责任”的原则来追究各共同正犯的责任。这样做不但不会有违刑法的谦抑原则,不适当地扩大刑法的打击范围,反而会使司法实践中一些疑难案件得到解决,更好的贯彻“罪责自负”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注释:
①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刑事卷》(1992—1996年合订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46页
②辛忠孝,赵静:《论共同过失正犯》,载《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③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74页。
④[日]大谷实著,黎宏译:《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11页。
⑤陈朴生:《刑法专题研究》,三民书局1989年版第441页。
⑥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75页。
⑦[日]野村稔著,全理其、何力译:《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89-390页。
⑧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2页。
⑨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5-316页。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相对稳定。所有,在对建筑进行施工监察的时候,必须严格控制建筑的施工质量,因为这关系到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政府机关应该派遣相关人员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抽样检验,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应立刻令其停止建设,维修整顿。所以说,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整个建筑施工的核心,容不得半点马虎。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特点
1.工程质量事故的复杂多变
建筑工程由于受到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在不同的时间、阶段、技术等方面会出现不同的变化。例如:用钢筋混凝土砌成的大梁有时会出现小的裂缝,这些小的裂缝会随着周围温度和湿度变化可能会扩大。其数量、长度、宽度也会变大。有些时候小的裂缝也会由于荷载的大小和时间变化而扩大,严重时可能会造成建筑物的断裂或者塌陷,对建筑工程质量造成损坏。
2.工程质量问题的多变表现
建筑工程的质量达标不能只靠施工技术,还要根据周围的环境进行考虑,对施工过程中没涉及到的地方进行校正。例如:建筑物的某些部位开裂,可能是由于设计方案不佳,或者计算失误,也可能是出现沉降现象,或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或塑性应力不好,或温度应力导致开裂,或压缩部位荷载太大,或操作方法失误,或周围环境起伏较大等,这些原因中的其中一小个,都可能会导致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的危害。
二、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导致原因
1.设计方案的原因
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往往是由于专业设计人员的粗心大意导致的。在对建筑工程设计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位,忽略了一些细小的环节,在受到环境等其他因素的限制,就会出现原来设计的图纸不能符合工程质量的标准,这对建筑的安全使用和使用性能造成严重的隐患。例如:在对地面施工的时候,应该在预制空心板上抹平找平后在进行填层,按照此方法进行修筑和施工地面和天花板,可能会出现裂纹。
2.材料选用方面的原因
因未选择合理的材料而造成施工质量问题也是很普遍的现象。例如碎石的粒度大小,水泥的选用,抹灰用砂含泥量控制等,都对工程的质量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再如内墙的装饰涂料,由于质量达不到要求,在短时期内内就出现变色、脱皮等情况,且因材料使用不当导致工程质量的现象也很严重。
3.施工方面的原因
3.1 工程施工人员专业素质不足。很对建筑单位由于引进大量的新人,使得他们对于工程施工技术还没有真正的把握。在操作过程中常常因为失误而导致不同安全问题的发生,使整个工程难以顺利实施。尤其是近些年,许多未经专业训练的农民工大量涌入建筑行业,结果导致施工队伍整体素质的迅速下降。
3.2 缺乏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各工种、工序之间没有制定严格的交接措施,经常会发生前道工序留下的质量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能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的现象。
3.3 施工管理残缺。建筑单位没有针对实际的工程情况建立一套标准的管理制度,对于施工现场的很多物质没有严格监管,这直接影响了最后的施工质量高低。
4.工程造价的原因
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工程造价等存在着很大的连续,但是工程造价的降低会给工程出现很大的管理难度,这些对于建筑工程是很大的挑战,使得材料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另外,房屋工程的投资价格应严格控制,当符合使用要求,适当的节约造价而不是盲目的压低造价,由于部分工程受到盲目压低造价的影响,而造成“低价低质”的局面,这些现象是导致工程质量的重要的因素。
5.现场监理工作不认真的原因
施工现场工程监理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责,这也是工程质量引发的一项因素。监理人员应对现场的建筑体系没有明确的了解,对施工的构件、材料、设备的使用和安装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时候,对施工材料没有进行抽样取样检测,对施工项目程序和机构没有进行分项、分批、部分的验收,这直接开始施工,导致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出现许多安全隐患。
三、防范措施
1.多方面集体监督体制机构的建立与完善
建立监督体制改革,提高工程质量,使施工更加的科学化、合理化是现代施工技术所迫切需要的。打破传统的监督方法,建立多方位的监督结构体系,力争做到上岗人员都持有上岗证。使执法和检查的监督力度大力实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责,对质量监督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时时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巡查和监察,对工程质量应做到提前预防,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尽快解决,这样才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监理人员应该对登录记录表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工程工序标准的进行调整,及时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可以时时了解和快速解决出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实施。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设立与完善
为了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部门的透明度提高,使整个建筑工程项目成为“阳光监督”。工程施工从一开始就应该对建筑工程全面的了解,这样会使监督工作更加全面、顺利的进行,以便对工程建设的时时调控和鞭策、施工方和监理能够做到自查自纠、自我管理、积极主动性和约束性,以便施工人员更好的完成施工项目,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3.提前预防与规范执法的完善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建立预防措施。把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质量问题缩小到最小,把由于其他因素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调整和修复。根据我国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必须做好组织间的相互协调,完善质量监督系统,严格对内部构造的审核和评估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同时,可以结合法律对工程进行管理,以使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的标准。
总之,在建筑工程企业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监察和管理。建设各方都应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规范自身质量行为。使建筑工程更加透明化,让广大人民群众来监督,避免质量问题给工程带来影响,保证人民的居住安全和使用安全,降低工程造价的损失。
参考文献:
[1]廖品槐.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关键词:秦皇岛;城市公示语;英语翻译;规范建设
秦皇岛市位于我国河北省,是我国第一批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其城市建设和文化发展也始终处在众多城市之前,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深深地吸引了很多国内外的游客。城市公共场所是展现城市魅力的根本所在,秦皇岛市的公共场所设施建设和基础发展速度不断提升,但在整体好的发展方向之中却也存在一些瑕疵,经过笔者走访发现,秦皇岛市区有很多地点的城市公示语英语翻译存在一些不足,这对整个城市的形象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本人重点研究了这些城市公示语英语翻译存在的不足和产生原因,对今后的修正和完善也提出了自己一些粗浅的见解。
一、秦皇岛市城市公示语英语翻译不足及产生原因
城市公示语除了包括警示,基础设施和公交信息之外,还包括一些服务用语和出租服务标识。秦皇岛市公示语英语翻译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道路交通指示牌翻译有一词多译现象出现;很多公共场所没有英语名称翻译或者英文翻译存在错误;公交站牌和服务用语翻译不够规范;市内出租车没有英语服务等多种现象,具体分析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语用失误
分析公共场所翻译的标志牌的源头,可以确定其翻译错误的原因在于语用失误,也就是错误的将汉语照搬的英语当中。还有就是将不一样的英语同一结构看成完全相同的,直接运用。秦皇岛某著名宾馆中有个提醒客人“当心玻璃”的英文翻译公示牌上面英语写到“carefully Glass”,翻译出来就是“小心的玻璃”这种错误就是语用失误造成的。
2.基础翻译错误
很多城市公示语翻译中的拼写,大小写的错误都是因为翻译者人为的基础错误造成的。错误的单词拼写,人名大小写的错误都会误导外国游客产生理解错误。
3.误译,硬译和自造词对公示语翻译不足的影响
一些公共场所的标识语的基本表达方式存在错误,会直接影响信息传达。城市公示语在翻译的时候没能充分研究外国人的语言习惯,比如秦皇岛市某工商银行的柜台上“现金请当面点清”的英文就被翻译成“Please point face to face cash”这种现象就属于误译,硬译所形成的翻译错误,一句不能翻译出正确意思的英文自然不能帮助外国友人。
4.一词多译现象
很多地方在翻译的时候一个地名或标牌有两种翻译,容易给人造成误导。举个例子来说,比如黄河中路其街拍上显示“HUANGHEZHONGLU”,但是交通标牌上则显示“HUANGHE Middle Rd”再有,一些景点的翻译也有这样的状况,比如燕塞湖的清风亭也有“Qingfeng Kiosk”和“Qingfeng Pavillion”两种译法,这样很容易误导外国游客以为这是不同的地方。
5.缺乏礼貌翻译的原则
英语和汉语一样有很多语言礼貌习惯,秦皇岛很多公共场所在翻译英语标识的时候没能考虑语言礼貌的问题,造成了一些语言语气国强,不符合外语北京文化习惯等错误。比如老龙头景区公示语“禁止攀登”翻译成“No Climbing”就显得略微生硬,不够友好。
二、秦皇岛市城市公示语英语翻译规范的具体策略方法
1.掌握英译理论基础
公共场所的名称和标识语翻译和其他文体翻译有所不同,要依照其具体的文本类型和详细功能进行适当翻译。秦皇岛市相关城市公示语翻译人员要认真研究相关的翻译理论和方法,要经过全方面考虑做出能够被大众接受并且具有较强宣传效果的城市公示语翻译。
2.依照严格的翻译规则进行翻译
市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对市内城市公示语翻译做出统一规范要求,可以按照国际或国内的翻译习惯做以具体要求。
首先,道路及公共场所的翻译规范可以由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采用完全拼音法
保证市内的道路指示牌以拼音译法为主直接用汉语拼音表示,以保证翻译的统一性。
第二,采用拼音和类属相结合的英译法
也就是说公共场所的名称翻译可以由其专有名称和场所类属进行翻译,比如华联商厦,译为“HUALIAN Department Store”。
第三,采用意译和类属相结合的英译法
将公共场所翻译成由其名称英译和其类属组成的英语翻译,比如天鹅宾馆翻译成“SWAN HOTEL”。
第四,完全意译法
将公共场所的名称依照汉语意思进行直译,比如万科假日风景,翻译成“Vanke Holiday Landscape”。
其次,标语和标识翻译
第一,标牌类翻译
这部分英语翻译主要起警告告诫的作用,一般要有腔调意味比如“请勿疲劳驾驶”应该翻译成“Don't Drive when Tired”.
第二,标识类翻译
这部分公示语翻译要重视提示和告示的作用,在翻译的时候要考虑英语礼貌和外语文化背景的差异问题。可以借鉴并参考大城市比较规范的城市公示语翻译建设的成果进行翻译,要规范英文标识的翻译书写,强调字母大小写的规范运用,正确使用单词和缩略词,杜绝语言错误的出现。
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要强化秦皇岛市内出租车的英语服务,这是强化城市形象,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点。
结论
规范建设秦皇岛市的城市公示语英语翻译识完善其城市形象,提高其城市定位,发展其旅游和各项产业的基础内容。所以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对涉外展示的公示语翻译的工作过,强化细节,重视准确定,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抗辩权;催告权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合同的一种主要合同类别,在实践中,由于工程施工是一种复杂的动态过程,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经常产生诸多纠纷,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工程款拖欠问题。建筑市场“粥多僧少”的状况导致施工方始终处于弱势,而施工方与业主方这种先天的不平等关系在工程款纠纷中往往造成施工方权益受损,因此,在合同履行中如何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业主方无理拖欠工程款,从而实现合同利益,对于施工方来说尤为重要。
工程款拖欠是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侵犯合同权利的行为,我国合同法及相关的建筑法律法规有相应的规定,承包人可以运用法律规定的抗辩权和催告权以保障其合同利益的充分实现,因此如何正确使用这两大权利无疑成为承包人应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运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预防工程款的拖欠
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双方请求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与请求权相对。我国合同法特别规定了双务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抗辩制度。抗辩制度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旨在维持合同履行上的权利义务平衡。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承包方正确利用抗辩权是预防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重要手段。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所负债务同时履行,双方享有的债权同时实现,因此双方债务实际存在且履行上具有牵连性以及债务同时届清偿期时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法理基础。
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进度款而言,合同中往往约定了一定的支付期限,如在确认进度计量结果后14天内支付工程款,即承包方按时申报的月工作量经发包方审核确认后,发包方应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方未支付经确认的进度款时,承包方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同样,如发包方未按时支付工程结算款或其他款项的,承包方也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
2.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承包方对抗发包方延期支付工程款最常用的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付款而言,发包方支付预付款通常是承包方开工的前提条件,如发包方不支付预付款或没按约定足额支付预付款,承包方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开工。就工程进度款而言,如发包方没按约定支付进度款,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开展后期工程施工。承包方通过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中止履行自己债务,对抗发包方的履行请求,为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当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并不影响承包方对发包方主张违约责任。
3.不安履行抗辩权
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异时履行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则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以前,有权中止债务的履行。《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前提条件是承包方已履行完毕施工义务,如承包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发包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支付工程结算款的情形,有权中止履行继续施工的义务。承包方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时要慎重,因为在证据缺乏确切充分的情况下擅自中止履行,需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必须密切留意发包方的经营状况和收集相关的证据,而且行使时必须立即通知对方。
二、运用催告权预防工程款的拖欠
催告权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1)催告权的具体适用
1.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催告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GF―99―0201《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26.3条规定:“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第26.4条规定“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上述《司法解释》以及《通用条款》的规定赋予了承包人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工程款不能及时收回时向发包人行使催告的权利。发包人经催告后如果仍未支付工程款,并且这种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已导致施工无法继续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或者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承包人对工程结算款的催告权
按照《合同法》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GF―99―0201《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 33.4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这是承包人的权利也是其行使优先权的前置程序。
承包人具体运用该法条行使催告权时应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这种催告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如“催告函”、“催款函”等,而不是随口说说;第二、在书面催告中应明确具体的付款期限。
综上,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针对容易引发争议的工程款问题,处于弱势的承包方应当注重合同管理,把好合同履行的每一个重要环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特别是通过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催告权预防和对抗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切实保障工程款如期如数收取,这样才能完全实现自身的合同利益,在严峻的利益博弈中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
参考文献:
[1] 王长勇、林建伟主编.合同法原理与实务.法律出版社,2007.2
[2] 徐崇禄、任燕增、刘新锋 编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用指南.中国物价出版社.2001.11
1.业务操作上存在着差异,这是由于员工的业务技能的参差不齐导致的差异,这往往会形成操作误差。伴随着企业的规模的壮大,员工的队伍也得到了扩充。人员间的素质差异也会显现出来了,新员工对待经济业务的处理上显然存在着经验不足,而老员工易存在观念保守陈旧,创新的意识差。例如:在审计过程中,曾经有这样的供电企业,在现金支付业务中,不管资金的额度大小,也不考虑对方单位是否存在银行账户,一律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另外,也发现不少的审批手续不完整的现金支付业务。很明显,对于新的会计准则,新的会计相关法规制度下处理会计事务缺乏足够的认识,财务内控管理不严,业务水平达不到要求的原因所致。
2.财务内控管理比较混乱,没有完善的可操作流程。通常在财务管理中的资金支付操作流程过于简单化,缺少科学、系统的审核环节,更缺乏相互监督制约的程序,例如:从原始单据到局长审批,再由财务负责人的复核到付款,由已经付款的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直至归档等,过于简单化,对于发生的经济业务的真实、完整、可靠性缺乏正确的鉴别与认识。例如:在审计中曾发生过已经办理支付结算的经济业务,到了月底出纳才将票据交给会计制证,发现该项经济业务存在着问题,相应的票据显然是不合规定的。有的经济业务应由国税出具的发票入账,却用地税发票来进行账务处理等现象。诸如此类的错误,势必带来账务处理的麻烦,增加工作上的难度与繁琐。可见,在没有完善的内控管理流程下,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影响着经营决策。
3.缺乏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导致工作的热情度不高。一个企业在管理中应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这是一把“双刃剑”,具有着积极的一面,它可以激活整个企业,带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应有的主观能力性,提高生产效率,否则会事得其反。在财务管理上,尤其是在会计岗位的设置与人员的配备与分工上不够合理,职责与权限不够明确了,奖罚制度执行力度不强等问题,在供电企业中或多或少都发生过。在供电企业中,头顶着国有企业的光环,手捧着国家给的饭碗,容易滋生惰性,缺乏竞争意识,再加上职责与分工不明确,无论干的好与坏,多与少,待遇相同,结果一样,在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管理体制,人为的调控因素加大,从而起不到真正的考核目的,也无法调动起员工的积极的工作热情。
二、建立财务管理流程规范的措施
1.建立以防为主的标准化管理流程的内控管理体系。在企业管理中,其重要的环节是财务管理,做好财务管理操作流程,就应当把内部牵制的功能提到首要的位置上来,它对强化企业的内控管理起着积极的推进作用。在岗位与人员的设置上,应当明确权限的划分以及相应责任的承担,尤其是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在对外业务中严格执行审批与复核制度,例如,重大的对外投资、资产的处置及资金的调度等重要的业务事项要实行集体班子决策审批,防止暗箱操作或一人独断的行为产生。同时,在规范管理流程的同时也要将随时开展财产的清查工作,要定期与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予以解决。另外,会计资料的定期内部审计工作也是财务管理流程的顺利开展下去的重要保证手段。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绿色施工标准及规范,现状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带动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在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因大部分施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抛掷一旁,导致带来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扬尘污染,光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等等一些。在逐步清醒认识环境污染危害,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建筑行业重拾环境保护话题,行业有识之人的的极力推行,以及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必然发展趋势,一系列有关绿色施工的国家与地方标准或规范相继推出,国家与地方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更为推动了绿色施工理念在建筑行业的推广。
2绿色施工现状
2.1绿色施工规范标准的推出
2007年9月10日,建质【2007】223号文,是一则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这意味着施工行业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用于指导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规范出台,而在早前,关于绿色建筑设计的指导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于2006年3月7日,6月1日实施。
环境保护刻不容缓,绿色环保大环境的趋势下,各地方或企业相关规范标准相继推出。2008年2月3日,北京市关于绿色施工的地方标准―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2008年6月1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内部标准--《绿色施工评价标准》,这是第一个编制企业绿色施工相关标准的施工单位;2009年3月18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内部标准--《绿色施工评价标准》(试行版);2010年11月3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这是一部从“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等主要部分指导项目绿色施工,并明确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与普通工程的划分界限,对于明确绿色施工范畴,评选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及全面推广绿色施工具有重大的意义。
自国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后,各地方或企业关于绿色施工方面的规范标准呈井喷式。2011年,江苏和广东等省的绿色施工工程评审标准出台;2012年,广西和山东等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编制完成,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绿色施工分会,并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与验收指南;2013年3月,浙江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标准,重庆市出台绿色施工管理规程;2013年6月,武汉市绿色施工示范工地启动仪式在中建三局一公司承建的口金三角项目举行,且湖北省绿色施工地方标准已启动编制计划。据悉,既有建筑改造绿色标准已正式启动编制工作,用于规范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在全国绿色建筑面积破1亿平米的同时,绿色建筑的分类标准亦在制定中。
2.2示范工程的评选
为更快推动绿色施工的发展,实现由点带面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样板工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2010年5月,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进行了首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并进行公布,首批入选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名单的工程有11个;2011年10月,中建协公布了第二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此次入选名单的示范工程有79个项目,参加评选的项目为121个;2013年4月,中建协领导在会议上表示,今后将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作为中国建筑最高奖--鲁班奖的强化条件,并且不排除在若干年后作为其必要评选条件,在同年5月的第三批示范工程评选中,中建协从各地区、各行业推荐的435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中评选出288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相当于首批评选的26倍,示范工程建筑施工面积达数千万平米。
在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的同时,陕西、广西及湖北等省已开始开展地方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工作,并有多个省市计划于明年开展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绿色施工在国内呈遍地开花的趋势。
2.3绿色施工对比分析
根据各批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数量的对比,从首批的11个,第二批的79个,到第三批288个,每次评选都是呈数倍增长,侧面反映绿色施工对施工行业的影响渐变深远。
首批、第二批、第三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柱状图
根据各批次内,各省市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如列下图表所示:
首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分布情况
(共11个示范工程,分布在8个省市)
第二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分布情况
(共79个示范工程,分布在21个省市)
第三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分布情况
(共288个,分布在24个省市)
部分省市三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情况
(此表统计数据不包括中建铁建等其他途径申报的示范工程)
从首批示范工程分布的8个省市,到第二批示范工程分布的21个省市,再到第三批示范工程分布的24个省市,由个别省市占据半壁江山的局面转变成各区域省市趋分秋色的状态,足可说明近两年绿色施工的推广力度及成效良好。
3现今绿色施工存在的问题
3.1绿色施工分布不均匀
下图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七大区域的分布情况:
七大区域示范工程分布数据表
(此表统计数据不包括中建铁建等其他途径申报的示范工程)
从以上七大区域示范工程分布数量来看,华东、华北几乎占据一半,而东北、西南及西北区域则相对较少,此在侧面反映此三区域的绿色施工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侧重该三大区域的绿色施工推广,效果将更为显著。
3.2绿色施工尚未达到三方全员参与
绿色施工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是利国利民的一项举措,然而在现实中,人们已经养成一种习惯性追求利益及利益最大化的心理,在项目施工中,绿色施工很难得到甲方的积极配合,而监理方对绿色施工方面认识尚不足,单纯由施工单位发起绿色施工独木难支。如在建筑材料的采购方面,以及施工过程的模板及支撑材料等,甲方更看重的是材料价格及成本支出,而不会考虑是否绿色环保;而监理方在绿色施工方面的角色应该是监督施工单位执行,但从目前来看,这一角色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3.3建筑设计源头非绿色环保
无论项目施工过程中绿色施工有多全面,彻底,如果项目本身设计不合理,不绿色,从绿色建筑角度来说,项目是不合格的。而现今的问题是建筑设计在绿色施工方面未尽全力,部分建筑材料的使用及能源利用方面仍有较大改进空间。所以建筑的绿色施工应从源头抓起,要求甲方与设计院将绿色设计纳入设计核心,在图审过程作为重要不可缺的一项考核指标,确保建筑的绿色设计。
3.4绿色施工技术创新未得到足够动力
科学技术发展永远是第一生产力,为保障项目的绿色施工顺利进行,公司与项目应在绿色施工技术创新方面投入足够的人力与财力,并设定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绿色施工技术创新工作的正常运转。如项目应设专项资金确保绿色施工的技术创新,其中一部分用于奖励技术创新的优秀成果,并实行专款专用制度等。然而现状是施工企业在这方面投入不足,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加大此方面的重视及投入则是绿色施工工作的当务之急。
【论文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医院临床护理服务,丰富护理服务内涵,推动护理服务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2010年7月我院根据《卫生部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1]《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2]等文件的要求,我科作为医院的首批试点科室,在院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对护士工作时间及工作模式等进行了优化调整,并综合采取主动护理等多种措施加强整体护理,优化护理工作模式,通过思想动员、人员调配、逐步落实,保证了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最终取得了患者满意和医护人员满意的效果。现介绍如下。
1 一般资料
我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我科现有床位40张,护理人员16人。
2 方法
2.1 动员学习
科室在接到护理部下发通知的同时第一时间召开全科护理人员会议,对基础护理如何更好地落实进行研讨,并组织学习全市其他医院为强化基础护理所采取的措施,根据我院及本科室的具体情况吸取可借鉴的经验,以加深护士对基础护理内涵的认识。另外,纠正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使她们充分认识到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既不是严格管理家属,禁止探视并陪伴患者的表面化、肤浅化做法,也不是硬性禁止患者自聘护工的简单化、武断化做法,而是要让护士履行对患者的护理职责,落实好基础护理。通过为患者提供到位的护理服务,让患者满意,让家属放心,从而扭转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切实减轻患者及家属的负担。
2.2 人员调配和排班方式的改变
根据科室护士人数和人员结构特点,进行老中青相结合、专科学历和本科学历相结合的排班模式。在原有责任护士负责制的基础上,根据病房病床数建立两个责任小组和一个行政小组,每个护理责任小组负责20名患者的护理,每个责任小组有4名护士组成,其中以年资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组织能力强的护士为责任小组组长。每位组长负责2名患者,其余每个责任护士负责6名患者,护理组长固定每半年轮换一次,由主管护师或高年资护士担任,每组护理人员长期为一组患者服务。当责任护士不在岗时,由所在组的责任组长或其他责任护士代管。责任护士在工作中落实整体护理,把生活护理、病情观察、对患者的治疗、康复以及健康指导融为一体,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的护理服务。责任组长除担任一般责任护士工作之外,还负责所在组的护理质量检查和对年轻护士工作的指导。在对责任组长、责任护士、主班护士、办公室护士确定职责后,在兼顾患者的需要和大多数护士意愿的基础上,调整护士排班模式,但总体原则是根据各时段护理工作量的不同合理进行人员配置,使得基础护理工作顺利进行。
2.3 责任护士提供全程、连续、无缝隙的满意护理
患者入院后,有责任护士作为首次接诊护士迎接患者入住本科室,并向患者介绍自己及其的管床医生、病区环境、住院制度,在5 min之内通知管床医生,待医生作出诊疗计划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医嘱。对饮食、用药、检查、术前、术后、出院等,病房制定相应的健康教育计划,应有责任护士一一完。患者住院期间由责任护士认真落实基础护理,出院时责任护士讲解患者回家后注意事项,给每位患者发放一张“爱心卡”,便于患者出院后随时咨询。
2.4 注重人文关怀,创造温馨病房
试点病区注重人文关怀,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在“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中,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科购置了供患者进行功能锻炼的康复器材,并在康复室安装了电视,便于为患者提供生动形象的健康教育。我们病区还为患者配置了电磁炉,方便患者加热饭菜;另外还为术后患者提供一顿免费早餐;为脑瘫患儿送玩具;每月召开一次患者座谈会,及时了解并解决患者的需求。
3 讨论
3.1 提高了思想认识,不断推进护理工作
大家普遍加深了对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认识,逐步理解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不是一场运动,而是从管理方式到服务模式与内涵的改革,是“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的深化。
3.2 护士价值得到了体现,提高了护士满意度 过去护士只是打针、输液、发药,机械地执行医嘱,与患者沟通太少,使得护士的专业价值没有得到体现,护士自身也没有成就感和满足感。自从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以后,基础护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并根据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绩效考核,按劳分配,多劳多酬,同时护士能与患者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护士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价值、劳动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另外护士排班模式满足了护士的意愿,护士心情舒畅,满意度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3.3 患者及家属满意度有了大幅度提高 我们病房自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以后,改变了原来传统的功能制护理工作模式,实行整体护理责任包干,使临床护士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全程、全面和规范的护理服务,保证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达到了改进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患者的需求得到了满足,使患者对护理工作更为放心,同时感受到护士就在身边,体会到护士人员的辛苦,肯定了护士的工作。患者及家属纷纷通过各种形式赞美和表扬护士,很多表扬信及锦旗都写有责任护士的名字。
3.4 实行责任制,落实整体护理,提高了医生的满意度 医生对护士是否满意主要表现在护士是能否及时的地发现患者的病情变化;能否及时地执行医嘱;能否与他们紧密合作等。由于实行了责任制护理,责任护士对其所负责的患者的所有护理工作(包括生活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康复、健康指导等)心中有数。对患者而言:在住院期间有一名责任护士负责,对其的病情变化、合理需求及时的向管床医生告知;当医生开具医嘱、更改医嘱时,护士及时执行,保证了患者治疗的落实。医生的满意不仅是停留在口头上,还表现在以实际行动支持护理工作。如我们科的医生在看到护理人员由于忙于工作而无暇顾及去吃饭时他们就主动帮护士把饭买回来,为护理人员节省了时间及体力,使得护理工作能够更好的完成。
做好基础护理是优质护理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优质护理服务是医院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医疗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的主要任务。改变护理模式,是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满足患者需求的长效机制。
参 考 文 献
论文摘要:目的 探讨将优质护理服务应用于导医服务过程,提高导医护理质量,提升门诊患者满意度。方法 2011年4月至8月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导医台实施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导医台由门诊服务台普及到全院各个楼层,导医护士由5名增加到30名,开展全院、全程导医服务患者。结果 导医服务满意度由原来的91%上升至99.9%,优质护理服务得到患者及家属的好评。结论 优质护理服务活动的实施,实现了从门诊候诊、就诊、检查、到办理入院手续、护送入病区等,为患者提供全程、无缝隙的温馨导诊护理服务。
2011年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贯彻落实卫生部颁布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1]活动。制定了《2011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使优质护理服务在全院开展,为提高导医台护理服务量,达到使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的目的,结合导医台的特点,以人性化、整体化、专业化为理念,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活动。
1 一般资料
本院为洛阳市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门诊每日就诊量2千余人,每日入院患者150~200余人,为提高门诊导医服务质量,导医护士由5名增加到30名,导医台由门诊一楼服务台扩展至门诊全部楼层和各住院部一层,服务范围由单一的门诊导医转变为从导诊、候诊、就诊、检查、到办理入院手续、护送入病区等,为患者提供无缝隙的全院、全程导诊护理服务。
2 方法
2.1 转变服务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在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前,多次组织全科护理人员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三级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评审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对照标准逐条梳理,逐一落实。结合导医台的特点进行分析与讨论,明确护理服务的内容,在导医服务过程中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的意义,认识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对提高护理质量,保证护理安全,提升患者满意度,减少护患纠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护士自觉改变“患者要我服务”为“我要为患者服务”的理念[2]。
2.2 提升护士自身素质,塑造窗口服务形象,导医护士是医院的“形象大使”,使第一时间与患者接触的医务人员。导医护士的整体形象代表着医院的服务态度、管理水平、工作质量、及医院形象[3],邀请礼仪专家为导医护士传授礼仪服务知识和现场指导,从坐姿、站姿、接送物品、指引路线时的手姿、与患者交流时的面部表情等方面进行规范培训,塑造窗口护士形象:淡妆上岗,服装、标识统一,导医标识醒目,实施站立式、流动。推行护理服务“三主动”:导医护士主动迎接、问候患者;年老体弱者主动上前搀扶;行动不便者主动提供轮椅、平车,同时将主动服务患者的质量和例数纳入个人护理质量考核标准。
2.3 规范服务用语,增强护士语言沟通能力,本院大部分就诊患者来自农村。如用医学专业术语与其沟通交流,患者可能无法理解导医护士所传递的信息,因此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标准的普通话,使导医护士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当与患者交流时要面带微笑、集中精力、认真倾听,必要时配合适当的肢体语言,使患者倍感信任和依赖,要换位思考,理解患者,帮助解决就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缩短就诊时间。
2.4 优化服务流程 针对门诊患者流量大,医技检查、检验高峰期多集中在上午,患者停留、等候时间长等特点,完善导医各环节工作流程,健全科室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工作质量考核标准,使各岗位工作有章可循,既缩短了患者的侯诊时间,又提高了服务质量。
2.5 创造舒适的就诊环境 大厅内设置温馨清晰的中英文标识提示栏,布局合理安排,保持环境清洁、光线充足、温度适宜、定时通风、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感染。挂号、收费、办理入院、新农合直补等服务窗口专人负责,设置一米线,保护患者隐私,实施弹性排班,就诊高峰增加导诊人员,及时管理疏导,分流候诊人员,避免三长一短现象,创造舒适、安全的就诊环境,方便患者就诊。
3 讨论
通过优质护理服务实施,规范了导医护士的服务行为标准,改变了工作作风,主动服务意识加强,做到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关爱,为患者提供温馨、舒心、放心的就医环境和安全、高效的优质服务。
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提高:在实施全院、全程导医护理服务过程中,融入人性化、亲情化护理服务,拉近了护士与患者的距离,使患者有了归属感,护士与患者接触时间增加,及时发现候诊过程中患者的病情变化、心理变化、护理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密切护患关系,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患者满意度得到提高:活动开展以来,门诊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窗口一米线、候诊秩序明显改善、患者候诊时间缩短、大厅各类治安事件减少,导医护士多次受到患者的好评及医院领导的奖励,实现了导医台护理服务零投诉。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2010.
现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环境科研工作
(1)积极组织推进局重点科研课题,按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重点科研课题的确项、立项与计划下达,共确定科研课题10项。
(2)开展了优秀环保科技论文的征集与评选工作。
(3)开展了环保专家网上申报等工作,建立了环保专家库与产品库雏形。
(4)按科技活动周的总体安排,组织了环境宣传展示等活动。
(5)组织国内环保企业参加哈尔滨环保与供热设备展览会与友好型社会成果展。
二、环境标准工作
1、为了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规范洁净配煤与助燃剂产品市场,我们多次与省环保与技术监督部门沟通与汇报,《燃煤助燃剂污染控制标准》与《洁净配煤质量标准》都被列入省地方标准编制计划。在标准的编制上,我们与省科技学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召开专家意见征求1次、企业及地市意见征求1次,专家论证2次,对现有企业产品进行了送样检测并与标准进行了相应比对,正是有了扎实细致的工作,所以两个标准3月28日一次性通过省技术监督局与省环保局联合组织的专家论证会,5月25日省环保局以公告形式宣布这两个标准正式纳入地方标准体系,从6月1日起实施。
2、环境标准培训。为了及时对新标准进行宣贯,为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服务,我们先后召开三个新标准的宣贯会。一是结合医疗单位限期治理会,对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宣贯与讲解;二是对燃煤助燃剂污染控制标准与洁净配煤标准进行宣贯,并对生产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三是随时跟踪新标准的发展态势,及时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发文通知相关部门与单位。
开始准备办班,后来我们决定以试代训,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要搞培训涉及的人员比较多,路途比较远,不便;二是根据以往经验,这种形式效果也不太好。因此我们将有关重要的标准,应知应会的知识出了一套考卷上网,供大家在答卷的时候进行学习。
三、环保技术产品与示范工程
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与限期治理工作,开展环保技术产品的筛选、评定与示范工程工作。一是对半煤气锅炉、蜂窝煤锅炉、除尘器、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燃煤助燃剂等产品进行了重新评定,淘汰了不合格产品,补充了3种5个产品;二是针对医疗机构限期治理工作,我们对水污染企业及技术进行了认真审查与评定,及时推出13个厂家并把名单发给用户;三是结合餐饮企业限期治理工作,与污控一处联合召开油烟净化器与油水分离器产品介绍会并组织企业进行了现场观摩;四是针对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我们与管理部门一起到外县进行了宣传与讲解,适时组织市县相关管理部门到沈阳参观考察人工湿地处理技术并召开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一级强化处理与人工湿地处理技术介绍会;五是组织哈工大对一级强化处理助凝剂进行了科研研究;六是多渠道收集新产品、新技术,对18个项目进行筛选,建立了新型脱硫除尘器、电石尾气综合利用、动物粪肥沼气制备、城市污水热泵技术等示范工程;七是对俄罗斯风力发电及韩国洗车行业务水处理暨中水回用等技术跟踪并组织建立示范工程。:
同时针对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一方面对运营单位及运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摸底,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另一方面积极与省局进行沟通,为下一步联合办班培训做好准备。
200*年上半年科技处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结合自身职能,在加强服务、提供技术支撑上下功夫,各项工作都有所突破。上半年共接待来电来访,答复百姓产品及家装等各类环保咨询问题200余人次,推出先进实用的环保技术产品3批18种,帮助15家企业开展并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围绕局重点工作,召开2种产品推介与现场观摩会,组织供需双方技术洽谈会1次,召开污水处理厂新技术介绍会1次。
现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环境科研工作
(1)积极组织推进局重点科研课题,按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重点科研课题的确项、立项与计划下达,共确定科研课题10项。
(2)开展了优秀环保科技论文的征集与评选工作。
(3)开展了环保专家网上申报等工作,建立了环保专家库与产品库雏形。
(4)按科技活动周的总体安排,组织了环境宣传展示等活动。
(5)组织国内环保企业参加哈尔滨环保与供热设备展览会与友好型社会成果展。
二、环境标准工作
1、为了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规范洁净配煤与助燃剂产品市场,我们多次与省环保与技术监督部门沟通与汇报,《燃煤助燃剂污染控制标准》与《洁净配煤质量标准》都被列入省地方标准编制计划。在标准的编制上,我们与省科技学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召开专家意见征求1次、企业及地市意见征求1次,专家论证2次,对现有企业产品进行了送样检测并与标准进行了相应比对,正是有了扎实细致的工作,所以两个标准3月28日一次性通过省技术监督局与省环保局联合组织的专家论证会,5月25日省环保局以公告形式宣布这两个标准正式纳入地方标准体系,从6月1日起实施。
2、环境标准培训。为了及时对新标准进行宣贯,为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服务,我们先后召开三个新标准的宣贯会。一是结合医疗单位限期治理会,对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宣贯与讲解;二是对燃煤助燃剂污染控制标准与洁净配煤标准进行宣贯,并对生产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三是随时跟踪新标准的发展态势,及时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发文通知相关部门与单位。
开始准备办班,后来我们决定以试代训,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要搞培训涉及的人员比较多,路途比较远,不便;二是根据以往经验,这种形式效果也不太好。因此我们将有关重要的标准,应知应会的知识出了一套考卷上网,供大家在答卷的时候进行学习。
三、环保技术产品与示范工程
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与限期治理工作,开展环保技术产品的筛选、评定与示范工程工作。一是对半煤气锅炉、蜂窝煤锅炉、除尘器、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燃煤助燃剂等产品进行了重新评定,淘汰了不合格产品,补充了3种5个产品;二是针对医疗机构限期治理工作,我们对水污染企业及技术进行了认真审查与评定,及时推出13个厂家并把名单发给用户;三是结合餐饮企业限期治理工作,与污控一处联合召开油烟净化器与油水分离器产品介绍会并组织企业进行了现场观摩;四是针对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我们与管理部门一起到外县进行了宣传与讲解,适时组织市县相关管理部门到沈阳参观考察人工湿地处理技术并召开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一级强化处理与人工湿地处理技术介绍会;五是组织哈工大对一级强化处理助凝剂进行了科研研究;六是多渠道收集新产品、新技术,对18个项目进行筛选,建立了新型脱硫除尘器、电石尾气综合利用、动物粪肥沼气制备、城市污水热泵技术等示范工程;七是对俄罗斯风力发电及韩国洗车行业务水处理暨中水回用等技术跟踪并组织建立示范工程;
同时针对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一方面对运营单位及运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摸底,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另一方面积极与省局进行沟通,为下一步联合办班培训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