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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5年下半年,我国股市触底反弹,开始了新一波牛市行情。虽然该波行情总体趋势是向上的,但其中也经历了几次较大幅度的调整。其中,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证综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机构结构过分单一,大量赎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压力。而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优势互补,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文章首先对如何界定私募基金、非法私募基金以及其合法化进行探讨,然后对其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私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融衍生工具
一、私募基金的界定
所谓私募基金,又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但笔者要强调的是“非公开发行”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诸如做广告等宣传行为,而是更注重于向特定的公众发行。本文探讨的私募基金就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私募基金司法解释尚处于论证阶段,自然无法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有关部门也并未就此做出说明,到底什么是规范私募基金或不规范私募基金呢?估计私募基金业内人士也较难把握。
据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某位法官说:“实践中我们认定私募,最主要的特征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行。认定不规范的私募,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承诺保底收益;二是资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账户。”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三种类型: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蛊惑交易”操纵股市行为。
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则可视为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既有违法之嫌。
另外,私募基金很可能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有关“蛊惑交易”的规定。“蛊惑交易”可以理解为,操纵市场的行为人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市场出现预期中的变动而自己获利。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蛊惑交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更应该引起高度关注。通过论坛、QQ、MSN、博客等网络传播手段,一个虚假消息可以在短短时间内迅速传播,网状扩散,贻害无穷。
二、私募基金应该合法化
通过对海外私募资金的考察不难发现,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和市场经济结构的升级,“私募基金”难以阻止,将成为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领域。
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证综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机构结构过分单一,大量赎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压力。私募基金一般有一年的封闭期,并且一年之后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赎回,而不能天天赎回,如果私募基金发展壮大起来,与公募基金互补,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此外,股指期货推出后,如果只有公募基金和券商,没有私募基金,那么将加大市场的金融风险,大力发展私募基金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
另外,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具有如下一些优势:
(一)基金规模越大,管理难度也越大
目前国内的正规私募基金一般有至少一年的封闭期;在封闭期后,每月只有固定的日期(一般为每月的15日和月末)作为开放日,投资者只能在每月开放日认购和赎回。这样就有效地隔离了风险承受能力差,投资不理性的中小投资者,因此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稳定,投资策略也得以坚持,投资风格可以更加激进,收益也就相对较高。
(二)灵活性、针对性和专业化特征
私募基金的出现,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也活跃了市场交易气氛,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喜好,吸引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打破了公募基金一基独大的垄断地位,有利于促进私募和公募之间良性竞争和优势互补,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提高证券市场资本形成和利用的效率。
(三)独特的研究思路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单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公司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这一“双十”规定,决定了公募基金必须同时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这使公募基金的研究必须涵盖多个行业,限制了基金公司研究团队对上市公司的研究深度。与之相比,私募的投资不受任何限制,持有的股票数量可以较少,也就可以集中力量,更加认真、细致、透彻地研究关注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价值的理解也能更加透彻。
(四)需履行的手续较少,运行成本更低,更易于进行金融创新
私募基金的发展壮大会加剧整个基金业的竞争,冲击公募基金的垄断地位,提高基金市场的运作效率,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结构,推动我国成熟、理性的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加速形成以及价值投资理念的建立,为我国履行加入WTO后向外资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做好准备。
(五)私募基金的产权基础,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和产权结构改革的重要主题
作为民间主体自发推动形成的产物,私募基金的发展将改变资本市场的机构主体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推动我国金融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层面。
三、私募基金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
纵观全球各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大部分都没有专门的私募基金法律,但仍有一系列法律足以对所有的私募基金构成有效的法律规范。而从目前我国立法来看,没有专门约束私募基金的法规,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刑法》等综合调整。由于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在金融证券领域奉行的基本上是“法有明文规定方可为”。因此,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风险,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在立法当中确认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并出台有针对性的细化的配套监管措施,以便私募基金能够健康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私募基金制度规范化应以《投资基金法》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各方要求,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私募基金采取全面而有效的监管办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一)投资者资格和人数限制
1、投资者资格。对合格的投资者的判断有以下几种方法:根据其投资的最低限额为判断标准;根据其收入多少来判断;只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对财产拥有独立自主的处分权的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2、投资者人数限制。应该考虑我国的国情再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于投资者的人数应该限制在100人以内,但应该允许特殊情况下超过100人。
(二)管理人条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应具备要求的准备金、经营业绩、人才和营业硬件设施等市场准入条件,并且,管理人的资格应该是竞争性的,而不能是垄断性的,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资金在筹集的基金总额中必须占到一定的份额,以避免利益主体的缺位。当私募基金发生亏损的时候,管理人的出资应该先行用于支付。
(三)托管人职能规定
作为基金一种特殊形式的私募基金具备基金的共同特点,即现金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基金管理人具有资产的管理权,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投资者行使部分监督权。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表明,公募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运作方面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独立性较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相对较少,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权应进一步强化,如规定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担任,必须将资产交给指定机构托管;强化托管人的权力和责任,对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契约做出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向管理当局报告。
(四)信息披露规定和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必须与投资者签署完备的书面协议,尽量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投资品种及组合、相关风险提示及业绩报告周期。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风险的重要手段。私募基金虽然没有义务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但向基金的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信息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基金设立之后,应该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投资情况及资产状况,并定期将这些信息向监管部门披露,以便投资者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其运作情况及风险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五)允许私募基金进行适当地公开宣传
在美国,证券法规定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户时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其参加者多为中产阶级,他们主要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某个基金的管理者进行投资。但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借鉴这种做法。首先,严格限制私募基金在公开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的效果是不佳的。其次,通过私募基金内部约束机制以及像外部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以及基金行业自律组织足以避免私募基金过度的市场炒作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以及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恶性竞争。最后,通过适当的公开宣传使私募基金名正言顺的成为“公开,合法”的基金,消除股民对它的神秘感以及纠正人们对它偏见。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发起人与投资者相互了解,为以后的合作创造条件,从而迅速壮大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
(六)收益分配规定
国际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者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另外一些私墓基金只给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其收入从年终基金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种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相对地能够使资本持有人与管理者利益一致。另一方面,应该禁止签订保底条款。因为保底条款容易引发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而且也有悖于基金设立的原则,不利于市场的规范。此外,我国新《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有限合伙,即基金管理者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法律组织形式的选择。
(七)尽快完善基金评级体系,建立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国外诸多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合理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是基金业规范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在私募基金存在的情况下,需要一个独立公正的评级机构对基金经理人的准确评价作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经理人的参考,另外要注意完善当前国内不科学的基金评级方法。
(八)完善我国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做空机制、对冲风险的避险工具的缺乏,私募基金在投资渠道上的受限,市场中金融产品单一,因此我国现有的私募基金实际上发挥的仍只是公募基金的部分功能。
对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产品,扩大私募基金的投资渠道。私募基金本身也应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以及国内其他的市场来对冲风险,以规避国内股市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巴曙松.中国私募基金生存报告[J].大众理财,2007(5).
2、王凌燕.中国私募基金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7(3).
【论文关键词】 期货市场;交易所;期货公司;套期保值;发现价格
【论文摘要】 期货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重要的产品工具,是表明市场经济发育阶段的重要标志。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期货市场的概念入手,对其发展历程、目前发展状况、前景等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1 引言
期货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重要内容。国际期货市场自1848年在美国出现以来,经历了由商品期货到金融期货、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逐渐成为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主要期货交易所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和东京工业品交易所等。
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对完善国内资本市场结构和促进资本市场的开放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为企业风险管理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发挥更大的作用。
自1990年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至今,我国期货市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在基本法律法规框架监管下、在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由四家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180多家期货公司组成的、由市场各主体参与的、能顺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期货市场体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扩大,我国期货市场将进入一个质变式发展阶段。本文就目前期货市场的情况和发展前景以及金融危机下的启示等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2 期货市场的由来及发展历程
期货的英文为Futures,是由“未来”一词演化而来,其含义是: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初期就交收实货,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候交收实货,因此中国人就称其为“期货”。世界第一家商品远期合同交易所是1570年伦敦开设的皇家交易所。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198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种被称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协议,取代原先沿用的远期合同。使用这种标准化合约,允许合约转手买卖,并逐步完善了保证金制度,于是一种专门买卖标准化合约的期货市场形成了,期货成为投资者的一种投资理财工具。期货市场发展到今天,已成为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曾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勒说过:“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缺少期货市场的经济体系”.没有期货市场的市场经济,不是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趋向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的场所和工具。因此,一个健全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离不开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期货市场。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市场。这种买卖是由转移价格波动风险的生产经营者和承受价格风险而获利的风险投资者参加的,在交易所内依法公平竞争而进行的,并且有保证金制度为保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期货市场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3 金融危机中期货市场角色分析
期货市场的不完善特别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完善是这次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金融衍生品是风险对冲或转移的有效工具,但同时也具有高风险的特质。这次金融危机原因之一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他通过“蝴蝶效应”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共振,其影响还在扩散和深化中。这场危机使人们意识到,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现代金融创新在促进风险分散渠道多元化、提高市场效率的同时,也扩大了金融风险,引起了全球性的危机。次贷危机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损失被发现得很晚,这是因为新的金融产品已经达到了相关机构风险评估的极限。一些评估机构对于新的、复杂的金融产品没有经验,它们不知道该怎么办。由于次贷危机的严重性不亚于1998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人们开始从各个方面对这场危机进行反思,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现代金融创新的“双刃剑效应”。金融创新在促进风险分散渠道多元化、提高市场效率方面卓有成效,但创新背后所隐藏的错综复杂的各种风险因素不容忽视。因此,在金融创新日益频繁的今天,如何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如何有效地监管金融市场已经成为严峻的课题。
4 在全球金融风暴中反思我国期货市场发展
4.1 加强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的风险管理,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一是市场制度的稳定性。二是市场交易的公正性。三是市场运作的规范性。四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性。上述四个条件的形成和确立,首先取决于对风险处理的能力。如果市场本身缺乏风险管理体系,显然谈不上市场的稳定性,市场不稳定,就难以正常有序的运作,市场公正性也必然会受到影响,更保障不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市场就会风险不断,失去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保障。
4.2 期货市场应实行法制化管理,用发展的思维统领监管工作
2003年以来,仅仅北京地区先后出台《期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指导意见》、《公司经营管理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等,充分兼顾了规范和发展两方面,深受北京地区期货业欢迎。
4.3 走稳健发展之路
我们看到,近年来,证监会积极推进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和稳步发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更新监管理念和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了期货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强化了期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为期货市场的下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这次金融风暴下,我国期货市场之所以运行正常,是有许多期货市场发展和监管的经验值得全球借鉴,比如我国期货公司防火墙的设计更为坚固、我国对衍生品的推出更为谨慎、我国期货市场在对外开放问题上采取的逐步渐进策略。相信在中国证监会的热心服务和正确监管下,期货市场的明天会更美好。
参考文献:
[2]周俊全.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商业》.2008年第5期
[3]代阳琼.新时期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初期发展设想.《金卡工程》.2008年第5期
金融期货市场价格是指金融工具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金融工具期货又分为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指期货三类,以下简单对它们的价格构成进行介绍。
1.外汇期货的价格构成
由于外汇期货的标的为外汇,它是非物资商品,故无商品生产成本与期货商品流通费用两项;外汇的理论期货价格由货币成本、期货交易费用和预期利润三部分组成;其中,货币成本是指某种外币的数量,货币成本的产生是由少数外汇期货合约实际交割产生的。
2.利率期货的价格构成
利率期货交易分国库券期货交易、定期存单期货交易、抵押证券期货交易等;在美国,国库券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主要由国库券的发行价格、期货交易费用和预期利润三项,其中,在发行价格上短期国库券和长期国库券有所区别,短期国库券的发行价格是以贴现方式或按面值打折扣方式形成的,计算公式为:短期国库券发行价格=国库券面值-国库券面值×年利率×国库券实际期限/3603.股指期货的价格构成股指期货的价格主要由现金设定价格、期货交易费用和预期利润三项构成;其中,现金设定价格等于股指的指数乘以一个由股指确定的固定金额,它不仅体现了股指的综合价值,还是股指期货的交易价格,更是股指期货理论价格的构成要素。
二、期货定价在进行期货定价的介绍之前
需先了解一些数学符号的定义T:期货合约到期的时间(年);t:现在的时间(年);s:期货合约标的资产在时间t时的价格;ST:期货合约标的资产在时间T时的价格(在t时刻这个值是未知的);k:期货合约中的交割价格;f:时刻t时,期货合约多头的价值;F:时刻t时期货合约的价格;r:从时刻t到T时刻,计算投资利息时使用的无风险利率。
1.商品期货定价
可把商品期货的标的商品分为投资类商品(如黄金、白银)、消费类商品,对投资类商品可以给出准确的期货价格,消费类的商品只给出期货价格上限。黄金、白银是投资类商品中的代表性商品,人们持有黄金、白银的目的一般是投资和保值;不考虑黄金、白银的存储成本时,它们与无收益证券类似,期货合约价格可按下式计算F=exp(r(T-t))考虑存储成本时,可将存储成本看作负收益,记u是期货合约有效期间所有存储成本的现值,则期货合约的价格为F=(S+U)EXP(R(T-t))例如,一张一年期的黄金期货合约,已知黄金的存储成本为每年每盎司2美元,在年底支付,现价为450美元,无风险利率始终为每年7%,该期货合约的价格计算如下r=0.07,s=450,T-t=1.所有存储成本现值u=2exp(-0.07)=1.865.期货价格F=(450+1.865)exp(0.07)=484.6
2.金融期货定价
关键词股指期货;参与模式;中介机构
金融期货是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金融体制发生重大变革,世界金融市场日益动荡不安的背景下诞生的。论文金融期货经过近20年的迅速发展,已占世界期货交易量的67%。近年来,比重更是上升到80%以上。由于实际条件和经济社会环境不同,各国金融期货市场参与模式呈现出不同的市场格局和发展特点。对于我国来说发达与新兴市场的借鉴重点将有所不同。在以美、英、日等国为代表的发达市场上,已形成成熟的期货行业体系,其完备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监控体系、丰富的产品系列、有序的参与层次,都有我国发展金融期货所必须认真借鉴的宝贵经验。而对于台湾这个新兴期货市场,在借鉴成熟市场经验的同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创新,摸索出一整套适用于东亚,尤其是大中华地区的金融期货市场文化,促进了金融期货市场的迅猛发展,这是我们要重点吸收借鉴的地方。
1境外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期货的模式借鉴
1.1美国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美国是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其期货行业结构在原发型期货市场中最具代表性。
1.1.1美国主要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在美国,证券公司主要通过部门或者专业子公司2种方式参与金融期货。一些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如美林期货公司、JP摩根期货公司等都是期货专营商。而另一些证券公司,则通过部门参与,如摩根斯坦利、所罗门美邦等公司都兼营期货交易(期货兼营商)[1]。
美国的大多数证券公司都在一些期货交易所取得会员资格,开展经纪、自营两类业务。既客户从事场内期货交易,也为公司特定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从事自营交易。
1.1.2美国期货市场中介机构。美国《商品交易法》将其期货市场的中介机构划分为业务型、客户开发型以及管理服务型三大类。
第一类:业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是期货佣金商FCM(FuturesCommissionMerchant)、场内经纪商FB(FloorBro-ker)以及场内交易商FT(FloorTrader)。FCM是各种期货经纪中介的核心,从其功能来看,与我国的期货经纪公司类似。据统计,在美国期货业协会(NFA)注册的FCM目前共有192家。而根据不同的营运模式,美国的FCM又可以分为3种:一是全能型金融服务公司,如高盛公司、花旗环球金融、美林公司以及摩根大通等金融巨头,期货经纪业仅占其业务的一部分;二是专业的期货经纪公司,以瑞富期货公司(Refco)为典型代表;三是现货公司兼营期货经纪业务,这类公司包括一些大型的现货加工商、仓储商、中间商和出口商等。它们最初涉足期货市场主要是为了套期保值,后来逐渐拓展到期货经纪业务,有些现货公司还下设了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子公司,例如嘉吉投资者服务公司(CargillInvestorServices)就承担了其母公司的套保业务。此外,型中介还包括FB和FT。FB又称出市经纪人,他们在交易池内替客户或经纪公司执行期货交易指令。FT与FB正好相反,他们在交易池内替自己所属公司做交易。如果是替自己账户做交易,通常称之为自营商(Local)。
第二类:客户开发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有介绍经纪商IB(IntroducingBroker)和经纪业务联系人AP(AssociatedPerson)。硕士论文IB既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但一般都以机构的形式存在。它可以开发客户或接受期货期权指令,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且必须通过FCM进行结算。IB又分为独立执业的IB(IIB)和由FCM担保的IB(GIB)。IIB必须维持最低的资本要求,并保存账簿和交易记录。GIB则与FCM签订担保协议,借以免除对IB的资本和记录的法定要求。在NFA注册的IIB目前共有466家,GIB则有1043家。我国尚不存在类似于IIB的期货中介机构,而期货经纪公司在异地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则与GIB颇为相似。在FCM的业务结构中,许多IB的客户量和交易量都远比FCM直接开发的要大,IB的引入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期货业的发展。经纪业务联系人(AP)主要从事所属的FCM、IB等机构的业务开发、客户等工作。他们均以个人形式存在,包括期货经纪公司的账户执行人、销售助理和分店经理等。经纪业务联系人不允许存在双重身份,即不能同时为2个期货经纪机构服务。在NFA注册的经纪业务联系人共有53898人。其中,以账户执行人AE(AccountExecutive)最为典型,他们是FCM的业务代表,是专门为期货经纪公司招揽客户并替客户执行交易和提供市场咨询的人,与我国期货经纪公司内部经纪人的角色类似。
第三类:管理服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商品基金经理CPO(CommodityPoolOperator)、商品交易顾问CTA(Commod-ityTradingAdvisor)等。CPO是指向个人筹集资金组成基金,然后利用这个基金在期货市场上从事投机业,以图获利的个人或组织。CTA可以提供期货交易建议,如管理和指导账户、发表即时评论、热线电话咨询、提供交易系统等,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目前,在NFA注册的CPO有1470家,CTA有790家。
1.2台湾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台湾期货市场属于新兴的期货市场,其发展方式为先行开放国外期货市场,然后再建立国内市场,这与台湾证券市场的开放思路是一样的。台湾市场是新近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兴市场之一,并且由于金融改革历程、投资文化及投资者结构与大陆情况极为相似等原因,在诸多方面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1.2.1台湾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台湾证券公司可以作为期货兼营商,全面的参与期货业务,同时,存在一些期货公司作为期货专营商,提供更为专一的期货服务。截止到2005年10月底,台湾期货市场有专营自营商13家;有他业兼营自营商23家;有专营经纪商23家;他业兼营经纪商17家;交易辅助人75家;结算会员32家[3]。
台湾的法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部门等形式参与经纪业务,可以通过部门、子公司、交易人身份参与自营业务。需要说明的是,在台湾,许多期货公司都具有证券公司背景。如,台湾的元大京华,成立专门的期货子公司———元大京华期货公司,从事经纪和自营(1998年增加)业务,同时,元大京华证券公司下的自营部也从事期货自营业务,同时,经纪部从事期货交易辅助人业务。宝来证券在新金融商品处下设期货自营部,并成立宝来瑞富期货子公司,成为台湾最大的期货商,开展期货、选择权、期货经纪、结算、期货自营等业务。
根据仔细比较分析,台湾不同规模的证券公司在参与形式上,分别存在一定的趋同性。经纪业务方面,大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形式参与(这种子公司多为证券公司为开展期货业务而专设),中小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部门形式参与。自营业务方面,证券公司一般都设有自营部门,但大型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一般也开展自营业务,而中小型证券公司一般没有子公司,或者存在子公司也主要经营经纪业务而不开展自营业务。
1.2.2台湾期货市中介机构。台湾的期货交易商分为期货经纪商和期货自营商。期货经纪商包括期货经纪公司和兼营期货业务的证券商。一般企业法人不能成为交易所的会员。在台湾的证券行业与期货行业是混业经营,证券商既可以自营期货与期权业务,也可以兼营期货经纪业务。另外,仅证券经纪商可以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证券商兼营期货经纪业务的,不得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期货交易辅助人属期货服务事业,它接受期货商的委托,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揽期货交易人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商接受期货交易人开户接受期货交易人期货交易之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期货交易辅助人从事期货交易招揽业务时,必须以委托期货商的名义进行。期货交易辅助人只能接受一家期货商的委任,但期货商可同时委任一家以上的期货交易辅助人[2]。
台湾地区的期货经纪商主要有4类:一是专营期货经纪商,只受托从事证期局公告的国内外期货期权交易;二是兼营期货商,包括一些本土及外国券商和金融机构;三是期货交易辅助人,主要是一些获许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的证券经纪机构,期货交易辅助业务包括招揽客户、期货商接受客户开户,接受客户的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等;四是复委托公司,就是本土客户从事国外期货交易的机构,它们将委托单转给境内的国外复委托期货商,然后再转给境外的交易所达成交易。
2我国券商参与模式设计
我国期货业目前交易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尚是一片空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尽快推出金融期货势在必行。通过对美国这个成熟市场及台湾新兴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教训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不少有益的启示。同是作为新兴期货市场的内地期货市场,要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券商参与模式可以参考如下几个方面。
2.1加快期货市场法规建设,完善监管与自律管理体系
尽管几乎世界各国在建立期货市场的过程中,都是采取“先建市,后立法”的思路,但香港、台湾的期货市场却是在借鉴美英等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先立法,后建市”的思路创立并发展起来的。医学论文这样,既可以避免少走弯路,节省“学费”,充分获得后发性利益,同时也可以使期货市场迅速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规范来发展期货市场。
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美国的监管模式,我国的监管主体应分为三级,包括国家监管、行业自律监管、交易所监管。《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据此规定,证监会是国家监管主体。在我国,金融期货推出后,如果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允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那么有权力进行监管的行业自律组织将包括期货业协会和证券业协会。而市场及交易监管主体则为交易所。
2.2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形成金字塔型结构
无论是美国、台湾或是其他一些国家,在市场结构方面都反映出一个共性,那就是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减少交易所直接管理的机构数目。主要体现在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的分离以及IB业务的引进等。这种金字塔式的市场结构,有助于控制市场竞争,形成价值链结构管理。这在我国现在强调混业经营的同时,也要注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避免行业恶性竞争。
2.2.1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分离。在香港,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是明显区分的。而在台湾,虽然没有交易会员这一说法,但从本质上看,参与交易的期货商就相当于交易会员,而期货商并不都是结算会员,因此,在台湾实际上也是交易会员与结算会员分离的模式。
而我国期货市场上,期货公司实际上资质差别很大,但目前不区分交易、结算会员资格,全部经纪公司都是交易所会员,都拥有交易及结算资格。可见,让部分资历较好的交易会员成为结算会员,可以将结算风险进一步过滤,减小了交易所的风险。
此外,我国现在有上海、大连、郑州3家期货交易所,每家交易所对各自的会员分别进行结算。若要到3家交易所同时交易就要结算3次。若能将3家交易所的结算系统统一起来,以交易实体为结算单位,即无论在几家交易所交易只需结算1次,这样既能节省结算费用,又有助于对交易实体进行综合风险的控制。当然,要实现交易所间结算的统一,这在当前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但随着市场的发展成熟,也将是一个必然趋势。
2.2.2推行IB业务。在台湾、美国等市场上,都有IB或类似的中介层次,并且,在台湾,只有证券公司才可以从事IB业务。这不仅有效地控制了参与风险,限制资质不达要求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期货参与层次,同时又为他们提供了参与并分享金融期货业务的机会,还增加了金融期货市场的组织动员能力,有利于开发更多的期货投资者。因此,我国应借鉴这一经验,相应地推出IB业务。
2.3证券公司应成为金融期货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无论是在美国、英国等成熟的资本市场,还是在台湾、香港等新兴市场,证券公司都是金融期货市场,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特别是我国期货经纪公司规模较小的现状,更加需要引入更有资金实力、规模更大、管理更好的证券公司参与市场,这对于稳定市场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证券公司还应该授予更多的选择权。尽管台湾的证券公司都朝着金融控股的模式发展,原本由部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在有了自己的控股期货子公司后,也转为由子公司负责期货经纪业务的模式。但我们注意到,在市场发展初期,至少在法规方面,对证券公司的限制比较少,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选择期货参与模式,而非强制要求其一定要通过子公司或部门来经营。并且,从台湾的实际交易数据中分析发现,市场自营账户发生的交易量占到整个交易量的45%左右(表1),显示了台湾市场上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主导参与机构对市场的强大影响力,这一点是国内股票及期货市场所根本不能想象的。而基于证券行业相对期货行业绝对强势的国内实际情况分析,可以认为,未来证券公司对股指期货市场的影响将是很大的。
2.4推行“业务牌照”制度,合理控制市场参与者资质和数目尽管台湾目前有近200家证券公司,但真正参与期货交易的证券公司只有30多家,期货公司也只有20多家。台湾期货交易所已发展了近10年,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模式,但其参与数量始终在一个较小的比例范围之内。更为重要的是,台湾的金融期货业务并非只是一个统一的业务资格,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股指期货、利率期货等业务条件,并且,证券公司等参与者可以针对某项业务有针对性地申请该子业务资格,如股指期货业务资格。
同时,香港在2003年以前一直实行单一牌照制度,虽然这种方式不利于企业多元化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这对于市场早期的发展是有利的。但当市场成熟时,这种业务范围的限制就会抑制公司的发展。职称论文因此,实际上香港业务牌照制度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也是一种市场逐步放开的过程。
这对于我国在开放股指期货的初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即市场准入一定要逐步放开,先紧后松,才能稳定市场;要是先松后紧,出了问题就容易造成市场混乱。我国之前对期货经营资源控制并不严格,以致目前拥有180多家期货公司,他们可以经营全部期货业务。事实上,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一些期货公司规模比较小,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也导致了一些违规事件的发生。因此,我国期货公司应借鉴台湾模式,朝着做强做大的方向发展,而非仅仅是做多。增资扩股、引入资金实力更强、管理模式更先进的公司为股东、甚至兼并收购等,都会起到整合市场的作用。
3结语
对于股指期货而言,国外有的市场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但是在借鉴别国经验的同时,必须结合我国已有市场的情况,不能强套硬搬。比如,我国期货公司数量多,质量差,这就与国外市场截然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充分考虑我国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参与情况。再如,我国期货交易所的客户承受能力有限,若将来股指期货在期货交易所交易,面临的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同时接纳数倍于商品期货的客户交易,如何处理急剧扩大的交易量等。
对我国现实中收购兼并在操作上的繁琐,也决定了一些理论上可行的方案,在现实中就不太可行。总之,根据股指期货所具有的功能和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在我国推出股指期货交易,对发展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应该加强法律、市场监管和券商参与模式设计几方面的配合。
参考文献
关键词股指期货;参与模式;中介机构
金融期货是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金融体制发生重大变革,世界金融市场日益动荡不安的背景下诞生的。写作论文金融期货经过近20年的迅速发展,已占世界期货交易量的67%。近年来,比重更是上升到80%以上。由于实际条件和经济社会环境不同,各国金融期货市场参与模式呈现出不同的市场格局和发展特点。对于我国来说发达与新兴市场的借鉴重点将有所不同。在以美、英、日等国为代表的发达市场上,已形成成熟的期货行业体系,其完备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监控体系、丰富的产品系列、有序的参与层次,都有我国发展金融期货所必须认真借鉴的宝贵经验。而对于台湾这个新兴期货市场,在借鉴成熟市场经验的同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创新,摸索出一整套适用于东亚,尤其是大中华地区的金融期货市场文化,促进了金融期货市场的迅猛发展,这是我们要重点吸收借鉴的地方。
1境外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期货的模式借鉴
1.1美国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美国是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其期货行业结构在原发型期货市场中最具代表性。
1.1.1美国主要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在美国,证券公司主要通过部门或者专业子公司2种方式参与金融期货。一些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如美林期货公司、JP摩根期货公司等都是期货专营商。而另一些证券公司,则通过部门参与,如摩根斯坦利、所罗门美邦等公司都兼营期货交易(期货兼营商)[1]。
美国的大多数证券公司都在一些期货交易所取得会员资格,开展经纪、自营两类业务。既客户从事场内期货交易,也为公司特定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从事自营交易。
1.1.2美国期货市场中介机构。美国《商品交易法》将其期货市场的中介机构划分为业务型、客户开发型以及管理服务型三大类。
第一类:业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是期货佣金商FCM(FuturesCommissionMerchant)、场内经纪商FB(FloorBro-ker)以及场内交易商FT(FloorTrader)。FCM是各种期货经纪中介的核心,从其功能来看,与我国的期货经纪公司类似。据统计,在美国期货业协会(NFA)注册的FCM目前共有192家。而根据不同的营运模式,美国的FCM又可以分为3种:一是全能型金融服务公司,如高盛公司、花旗环球金融、美林公司以及摩根大通等金融巨头,期货经纪业仅占其业务的一部分;二是专业的期货经纪公司,以瑞富期货公司(Refco)为典型代表;三是现货公司兼营期货经纪业务,这类公司包括一些大型的现货加工商、仓储商、中间商和出口商等。它们最初涉足期货市场主要是为了套期保值,后来逐渐拓展到期货经纪业务,有些现货公司还下设了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子公司,例如嘉吉投资者服务公司(CargillInvestorServices)就承担了其母公司的套保业务。此外,型中介还包括FB和FT。FB又称出市经纪人,他们在交易池内替客户或经纪公司执行期货交易指令。FT与FB正好相反,他们在交易池内替自己所属公司做交易。如果是替自己账户做交易,通常称之为自营商(Local)。
第二类:客户开发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有介绍经纪商IB(IntroducingBroker)和经纪业务联系人AP(AssociatedPerson)。写作硕士论文IB既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但一般都以机构的形式存在。它可以开发客户或接受期货期权指令,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且必须通过FCM进行结算。IB又分为独立执业的IB(IIB)和由FCM担保的IB(GIB)。IIB必须维持最低的资本要求,并保存账簿和交易记录。GIB则与FCM签订担保协议,借以免除对IB的资本和记录的法定要求。在NFA注册的IIB目前共有466家,GIB则有1043家。我国尚不存在类似于IIB的期货中介机构,而期货经纪公司在异地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则与GIB颇为相似。在FCM的业务结构中,许多IB的客户量和交易量都远比FCM直接开发的要大,IB的引入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期货业的发展。经纪业务联系人(AP)主要从事所属的FCM、IB等机构的业务开发、客户等工作。他们均以个人形式存在,包括期货经纪公司的账户执行人、销售助理和分店经理等。经纪业务联系人不允许存在双重身份,即不能同时为2个期货经纪机构服务。在NFA注册的经纪业务联系人共有53898人。其中,以账户执行人AE(AccountExecutive)最为典型,他们是FCM的业务代表,是专门为期货经纪公司招揽客户并替客户执行交易和提供市场咨询的人,与我国期货经纪公司内部经纪人的角色类似。
第三类:管理服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商品基金经理CPO(CommodityPoolOperator)、商品交易顾问CTA(Commod-ityTradingAdvisor)等。CPO是指向个人筹集资金组成基金,然后利用这个基金在期货市场上从事投机业,以图获利的个人或组织。CTA可以提供期货交易建议,如管理和指导账户、发表即时评论、热线电话咨询、提供交易系统等,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目前,在NFA注册的CPO有1470家,CTA有790家。
1.2台湾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台湾期货市场属于新兴的期货市场,其发展方式为先行开放国外期货市场,然后再建立国内市场,这与台湾证券市场的开放思路是一样的。台湾市场是新近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兴市场之一,并且由于金融改革历程、投资文化及投资者结构与大陆情况极为相似等原因,在诸多方面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1.2.1台湾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台湾证券公司可以作为期货兼营商,全面的参与期货业务,同时,存在一些期货公司作为期货专营商,提供更为专一的期货服务。截止到2005年10月底,台湾期货市场有专营自营商13家;有他业兼营自营商23家;有专营经纪商23家;他业兼营经纪商17家;交易辅助人75家;结算会员32家[3]。
台湾的法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部门等形式参与经纪业务,可以通过部门、子公司、交易人身份参与自营业务。需要说明的是,在台湾,许多期货公司都具有证券公司背景。如,台湾的元大京华,成立专门的期货子公司———元大京华期货公司,从事经纪和自营(1998年增加)业务,同时,元大京华证券公司下的自营部也从事期货自营业务,同时,经纪部从事期货交易辅助人业务。宝来证券在新金融商品处下设期货自营部,并成立宝来瑞富期货子公司,成为台湾最大的期货商,开展期货、选择权、期货经纪、结算、期货自营等业务。
根据仔细比较分析,台湾不同规模的证券公司在参与形式上,分别存在一定的趋同性。经纪业务方面,大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形式参与(这种子公司多为证券公司为开展期货业务而专设),中小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部门形式参与。自营业务方面,证券公司一般都设有自营部门,但大型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一般也开展自营业务,而中小型证券公司一般没有子公司,或者存在子公司也主要经营经纪业务而不开展自营业务。
1.2.2台湾期货市中介机构。台湾的期货交易商分为期货经纪商和期货自营商。期货经纪商包括期货经纪公司和兼营期货业务的证券商。一般企业法人不能成为交易所的会员。在台湾的证券行业与期货行业是混业经营,证券商既可以自营期货与期权业务,也可以兼营期货经纪业务。另外,仅证券经纪商可以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证券商兼营期货经纪业务的,不得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期货交易辅助人属期货服务事业,它接受期货商的委托,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揽期货交易人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商接受期货交易人开户接受期货交易人期货交易之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期货交易辅助人从事期货交易招揽业务时,必须以委托期货商的名义进行。期货交易辅助人只能接受一家期货商的委任,但期货商可同时委任一家以上的期货交易辅助人[2]。
台湾地区的期货经纪商主要有4类:一是专营期货经纪商,只受托从事证期局公告的国内外期货期权交易;二是兼营期货商,包括一些本土及外国券商和金融机构;三是期货交易辅助人,主要是一些获许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的证券经纪机构,期货交易辅助业务包括招揽客户、期货商接受客户开户,接受客户的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等;四是复委托公司,就是本土客户从事国外期货交易的机构,它们将委托单转给境内的国外复委托期货商,然后再转给境外的交易所达成交易。
2我国券商参与模式设计
我国期货业目前交易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尚是一片空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尽快推出金融期货势在必行。通过对美国这个成熟市场及台湾新兴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教训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不少有益的启示。同是作为新兴期货市场的内地期货市场,要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券商参与模式可以参考如下几个方面。
2.1加快期货市场法规建设,完善监管与自律管理体系
尽管几乎世界各国在建立期货市场的过程中,都是采取“先建市,后立法”的思路,但香港、台湾的期货市场却是在借鉴美英等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先立法,后建市”的思路创立并发展起来的。写作医学论文这样,既可以避免少走弯路,节省“学费”,充分获得后发性利益,同时也可以使期货市场迅速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规范来发展期货市场。
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美国的监管模式,我国的监管主体应分为三级,包括国家监管、行业自律监管、交易所监管。《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据此规定,证监会是国家监管主体。在我国,金融期货推出后,如果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允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那么有权力进行监管的行业自律组织将包括期货业协会和证券业协会。而市场及交易监管主体则为交易所。
2.2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形成金字塔型结构
无论是美国、台湾或是其他一些国家,在市场结构方面都反映出一个共性,那就是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减少交易所直接管理的机构数目。主要体现在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的分离以及IB业务的引进等。这种金字塔式的市场结构,有助于控制市场竞争,形成价值链结构管理。这在我国现在强调混业经营的同时,也要注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避免行业恶性竞争。
2.2.1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分离。在香港,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是明显区分的。而在台湾,虽然没有交易会员这一说法,但从本质上看,参与交易的期货商就相当于交易会员,而期货商并不都是结算会员,因此,在台湾实际上也是交易会员与结算会员分离的模式。
而我国期货市场上,期货公司实际上资质差别很大,但目前不区分交易、结算会员资格,全部经纪公司都是交易所会员,都拥有交易及结算资格。可见,让部分资历较好的交易会员成为结算会员,可以将结算风险进一步过滤,减小了交易所的风险。
此外,我国现在有上海、大连、郑州3家期货交易所,每家交易所对各自的会员分别进行结算。若要到3家交易所同时交易就要结算3次。若能将3家交易所的结算系统统一起来,以交易实体为结算单位,即无论在几家交易所交易只需结算1次,这样既能节省结算费用,又有助于对交易实体进行综合风险的控制。当然,要实现交易所间结算的统一,这在当前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但随着市场的发展成熟,也将是一个必然趋势。
2.2.2推行IB业务。在台湾、美国等市场上,都有IB或类似的中介层次,并且,在台湾,只有证券公司才可以从事IB业务。这不仅有效地控制了参与风险,限制资质不达要求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期货参与层次,同时又为他们提供了参与并分享金融期货业务的机会,还增加了金融期货市场的组织动员能力,有利于开发更多的期货投资者。因此,我国应借鉴这一经验,相应地推出IB业务。
2.3证券公司应成为金融期货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无论是在美国、英国等成熟的资本市场,还是在台湾、香港等新兴市场,证券公司都是金融期货市场,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特别是我国期货经纪公司规模较小的现状,更加需要引入更有资金实力、规模更大、管理更好的证券公司参与市场,这对于稳定市场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证券公司还应该授予更多的选择权。尽管台湾的证券公司都朝着金融控股的模式发展,原本由部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在有了自己的控股期货子公司后,也转为由子公司负责期货经纪业务的模式。但我们注意到,在市场发展初期,至少在法规方面,对证券公司的限制比较少,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选择期货参与模式,而非强制要求其一定要通过子公司或部门来经营。并且,从台湾的实际交易数据中分析发现,市场自营账户发生的交易量占到整个交易量的45%左右(表1),显示了台湾市场上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主导参与机构对市场的强大影响力,这一点是国内股票及期货市场所根本不能想象的。而基于证券行业相对期货行业绝对强势的国内实际情况分析,可以认为,未来证券公司对股指期货市场的影响将是很大的。
2.4推行“业务牌照”制度,合理控制市场参与者资质和数目尽管台湾目前有近200家证券公司,但真正参与期货交易的证券公司只有30多家,期货公司也只有20多家。台湾期货交易所已发展了近10年,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模式,但其参与数量始终在一个较小的比例范围之内。更为重要的是,台湾的金融期货业务并非只是一个统一的业务资格,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股指期货、利率期货等业务条件,并且,证券公司等参与者可以针对某项业务有针对性地申请该子业务资格,如股指期货业务资格。
同时,香港在2003年以前一直实行单一牌照制度,虽然这种方式不利于企业多元化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这对于市场早期的发展是有利的。但当市场成熟时,这种业务范围的限制就会抑制公司的发展。写作职称论文因此,实际上香港业务牌照制度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也是一种市场逐步放开的过程。
这对于我国在开放股指期货的初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即市场准入一定要逐步放开,先紧后松,才能稳定市场;要是先松后紧,出了问题就容易造成市场混乱。我国之前对期货经营资源控制并不严格,以致目前拥有180多家期货公司,他们可以经营全部期货业务。事实上,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一些期货公司规模比较小,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也导致了一些违规事件的发生。因此,我国期货公司应借鉴台湾模式,朝着做强做大的方向发展,而非仅仅是做多。增资扩股、引入资金实力更强、管理模式更先进的公司为股东、甚至兼并收购等,都会起到整合市场的作用。
3结语
对于股指期货而言,国外有的市场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但是在借鉴别国经验的同时,必须结合我国已有市场的情况,不能强套硬搬。比如,我国期货公司数量多,质量差,这就与国外市场截然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充分考虑我国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参与情况。再如,我国期货交易所的客户承受能力有限,若将来股指期货在期货交易所交易,面临的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同时接纳数倍于商品期货的客户交易,如何处理急剧扩大的交易量等。
对我国现实中收购兼并在操作上的繁琐,也决定了一些理论上可行的方案,在现实中就不太可行。总之,根据股指期货所具有的功能和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在我国推出股指期货交易,对发展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应该加强法律、市场监管和券商参与模式设计几方面的配合。
参考文献
一、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立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带来新契机
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将对上海建设成国际金融中心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金融自由化水平提高有利于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从海外的发展经验看,金融自由化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支点和必不可少的条件。长期以来,受制于人民币的非全面可兑换性、利率的非市场化、金融机构的设立壁垒等,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一直进展缓慢。现在,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之后,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自贸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金融服务业将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等。这些措施显然会将金融自由化水平大大提升,进而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二)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将推动上海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创新
从伦敦、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历史看,有利于创新但又不失规范的金融监管体系能够促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一方面,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政府要进行严格的监管,保证金融中心的稳定,另一方面要提供相对宽松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创新,保证金融中心的活力。上海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允许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这无疑会推动上海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的创新步伐,活跃金融市场,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带来新契机。
(三)跨国公司总部的集聚将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总部经济也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大公司的总部要管理庞大的财务往来和资金流,对金融产品有强大的需求,也常常需要通过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对冲机制来控制、管理其生产经营风险。大公司总部的集聚不仅有助于形成资金中心,也有助于活跃包括期货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了将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这将推动跨国公司总部集聚在上海,进而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四)金融业国际化水平的提高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征就是高度国际化。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多项方案措施无疑会提高上海金融业的国际化水平:在金融制度创新方面,鼓励企业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在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方面,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如果能充分利用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及与之相关的有利政策,必将有利于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上海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方面,有很多优势和较为良好的基础,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对此应有客观、清醒的认识。
(一)金融市场交易品种单一,交易规模不足
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有较大规模的金融交易活动发生。而上海当前的情况是:一方面,上海股票主板专业提供专业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市场不够活跃,日成交金额常常低于深圳的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市场;另一方面,金融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品种单一,交易规模不足。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只有沪深300指数期货和5年期国债期货。表1为沪深300指数(HS300)与沪深300指数期货(IF)4月份以来的日成交金额数据,可以看到,目前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日成交金额大体为沪深股票现货市场成交金额的10倍以下。股指期货的成交金额数倍于股票现货交易是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个规律性现象,而我国金融期货的交易品种单一,交易规模也远不及成熟市场,难以发挥金融期货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无论现货市场还是期货市场,金融活动的交易规模都相对比较小,制约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进度。
(二)金融机构的集聚度不够
金融中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活动的集中地,从伦敦和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的经验来看,国际金融中心都聚集着相当数量的、高质量的金融机构。然而无论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还是保险公司,国内一些有实力的金融机构的总部并不在上海,譬如,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保险等总部都分布在北京、深圳等地。金融监管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总部也都不在上海。实际上,没有一些有实力的金融机构作支撑,上海是很难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
(三)非政治中心带来信息劣势
与伦敦、东京、巴黎、新加坡等金融中心同时也是所在国的政治中心不同,上海不是我国的政治中心,因此在享受政治中心的许多经济辐射效应和信息溢出效应方面,上海不占优势。金融业是一个高度依赖信息运行并对信息非常敏感的行业,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必须能够大量、及时、客观的反映市场、机构、产品变化的专业提供专业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各种信息。非政治中心所带来的信息短板制约着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四)金融市场体系不完整
目前,上海金融中心在各个金融子市场上与世界一流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股票市场大而不强,截止2012年年底,上交所股票成交额位列全球主要交易所 第四位,亚洲第二位,但上海股票市场大而不强,与国际市场价格的同步性较差;债券市场交易品种单一,政策性银行债、国债和中期票据三者的发行量超过发行总量的70%,缺少创新品种;金融期货、衍生品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的初期,功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金融子市场的不发达导致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不完整,市场的资源配置和风险规避功能未能很好发挥,限制了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
三、抓住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的契机,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在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过程中,也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上海应该抓住契机,大力实施金融产品创新,吸引金融机构汇集,完善信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现到2020年将上海建设成“与中国经济实力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
(一)大力实施金融产品创新,活跃金融市场
相对于目前沪深两市的2300多只股票而言,沪深300指数期货这一单一的期货交易品种明显不足。无论是从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套期保值工具的角度,还是从活跃股指期货市场交易的角度,都应该提供更多的期货交易品种。上海应该抓住当前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有利时机,着力发展金融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活跃股票指数期货市场,更好地发挥金融期货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这也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进一步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的集聚
国际金融中心是以大量有实力的金融机构的集聚为基础的,上海应该利用金融自由化水平提高的制度和政策环专业提供专业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境吸引功能性金融机构、全国性金融机构、国际性金融机构及其他影响力较大的金融机构不断落户上海,既要注重金融机构集聚的数量,更要注重金融机构集聚的质量,把上海建设成为金融机构总部和功能性金融机构的重要集聚地。
(三)打造完善的金融资讯信息平台
作为国际性的金融中心,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能让市场主体以最快速度、最小成本获取有效信息,进而做出正确判断。上海应借助自贸区成立和金融业国际化水平提高的契机,打造一批符合国际语境、有全球影响力的财经传媒和金融资讯信息平台,弥补非政治中心带来的信息方面的劣势,进一步吸引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交易主体,提升上海金融中心在世界范围内的地位和作用。
(四)不断开拓金融市场的新领域,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借助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契机,上海应积极拓展多功能、多层次的金融市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内涵和边界也在发生变化,譬如,碳金融市场正逐渐成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权威机构预测2020年全球碳金融市场交易金额将达到3.5万亿美元。不断开拓金融市场的新领域,也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题中之义。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Z].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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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叶德磊.抓住金融创新的新契机[N].解放日报,2013-10-09.
[4]严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历史比较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13(06).
[5]葛静,王山.对新时期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思考[J].福建金融,2013(06).
【论文关键词】期货市场;交易所;期货公司;套期保值;发现价格
【论文摘要】期货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重要的产品工具,是表明市场经济发育阶段的重要标志。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期货市场的概念入手,对其发展历程、目前发展状况、前景等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1引言
期货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重要内容。国际期货市场自1848年在美国出现以来,经历了由商品期货到金融期货、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逐渐成为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主要期货交易所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和东京工业品交易所等。
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对完善国内资本市场结构和促进资本市场的开放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为企业风险管理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发挥更大的作用。
自1990年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至今,我国期货市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在基本法律法规框架监管下、在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由四家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180多家期货公司组成的、由市场各主体参与的、能顺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期货市场体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扩大,我国期货市场将进入一个质变式发展阶段。本文就目前期货市场的情况和发展前景以及金融危机下的启示等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2期货市场的由来及发展历程
期货的英文为Futures,是由“未来”一词演化而来,其含义是: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初期就交收实货,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候交收实货,因此中国人就称其为“期货”。世界第一家商品远期合同交易所是1570年伦敦开设的皇家交易所。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198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种被称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协议,取代原先沿用的远期合同。使用这种标准化合约,允许合约转手买卖,并逐步完善了保证金制度,于是一种专门买卖标准化合约的期货市场形成了,期货成为投资者的一种投资理财工具。期货市场发展到今天,已成为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曾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勒说过:“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缺少期货市场的经济体系”.没有期货市场的市场经济,不是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趋向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的场所和工具。因此,一个健全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离不开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期货市场。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市场。这种买卖是由转移价格波动风险的生产经营者和承受价格风险而获利的风险投资者参加的,在交易所内依法公平竞争而进行的,并且有保证金制度为保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期货市场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3金融危机中期货市场角色分析
期货市场的不完善特别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完善是这次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金融衍生品是风险对冲或转移的有效工具,但同时也具有高风险的特质。这次金融危机原因之一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他通过“蝴蝶效应”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共振,其影响还在扩散和深化中。这场危机使人们意识到,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现代金融创新在促进风险分散渠道多元化、提高市场效率的同时,也扩大了金融风险,引起了全球性的危机。次贷危机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损失被发现得很晚,这是因为新的金融产品已经达到了相关机构风险评估的极限。一些评估机构对于新的、复杂的金融产品没有经验,它们不知道该怎么办。由于次贷危机的严重性不亚于1998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人们开始从各个方面对这场危机进行反思,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现代金融创新的“双刃剑效应”。金融创新在促进风险分散渠道多元化、提高市场效率方面卓有成效,但创新背后所隐藏的错综复杂的各种风险因素不容忽视。因此,在金融创新日益频繁的今天,如何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如何有效地监管金融市场已经成为严峻的课题。
4在全球金融风暴中反思我国期货市场发展
4.1加强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的风险管理,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一是市场制度的稳定性。二是市场交易的公正性。三是市场运作的规范性。四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性。上述四个条件的形成和确立,首先取决于对风险处理的能力。如果市场本身缺乏风险管理体系,显然谈不上市场的稳定性,市场不稳定,就难以正常有序的运作,市场公正性也必然会受到影响,更保障不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市场就会风险不断,失去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保障。
4.2期货市场应实行法制化管理,用发展的思维统领监管工作
2003年以来,仅仅北京地区先后出台《期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指导意见》、《公司经营管理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等,充分兼顾了规范和发展两方面,深受北京地区期货业欢迎。
论文摘要:本文从股指期货的棍念和功能入手,分析了我国发展股指期货的可行性,并针对目前中国发展本土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2004年10月18日,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正式推出中国股指期货,随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也上市同类产品,目前新加坡交易所正在紧锣密鼓地计划推出中国A股股票指数期货。
一、股指期货的概念及功能
股票指数期货—简称股指期货,是以某一股票指数作为基础产品的金融期货产品。其经济意义是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一定日期,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交割某一股票指数的成份股票而达成的契约。它通过对股票价格趋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来冲抵股票市场的风险。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股指期货是金融期货市场中产生最晚的品种,却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金融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最重要、最成功的金融工具之一。与股票现货交易相比,股指期货交易其有交易成本低、杠杆比率较高、市场流动性好、能提供较方便的卖空交易等特征。此外,它还具备远期价值发现、套期保值、资产配置、规避系统风险、保护长期投资者利益等多种功能。
随着国内股票市场对外资开放,那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国内买卖股票的同时,势必通过境外交易所利用A股指数期货进行风险管理。因此,及时推出我国自己的股指期货显得尤为重要。
二、推出我国本土股指期货的可行性分析
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设立股指期货必须满足的几个条件包括:证券市场初具规模;市场风险较高,投资者避险要求较为强烈;期货和现货两市开市时间大致相同,能提供价值发现功能;投资者人数较多,市场较为活跃等。与此相对照,我国目前已基本其备了开设股指期货的有关条件。
1.我国已经其备了一定的开设股指期货的市场基础和配套条件。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一整套较为完备的交易、结算和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市场期待已久的统一指数—沪深300指数也已正式。该指数未来很可能会成为股指期货的指数期货标的,成为股指期货推出的前奏。
2.机构投资者日益成为证券市场的主体力量。随着社保基金的人市,我国股票市场进人了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时代。据统计,截至2004年年底,社保基金总资产达到1708亿元,其中股票投资规模约184亿元,占总资产的11%。
3.股权分置改革为股指期货的推出扫清了障碍。在股权分置情况下,由于市场本身的诸多限制,导致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等难以推出。实现全流通后,随着市场流通规模的扩大,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的推出就不会加剧市场投机,反而会成为熨平市场波动的内生机制,且市场的创新空间也将大为拓展。
三、对我国顺利推出本土股指期货的几点理议
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情况来看,针对现阶段开设股指期货交易所面临的法规、市场运行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通过指数基金等弥补缺乏做空机制对套利交易的影响。从实际运作来看,开放式基金尤其是指数基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事先拥有大量与指数相关性极高的股票头寸,当股指期货价格低于合理水平时,指数基金可以按比例卖出指数成份股,同时买人相应量的股指期货,从而削弱缺乏做空机制对套利交易的影响。从国际市场实践看,香港、韩国等开设股指期货时均没有做空机制。香港1986年5月推出恒生指数期货,1994年允许部分做空,1996年取消做空限制;韩国1996年5月推出股指期货,1996年9月允许做空。所以,在中国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初期,没有做空机制不会有太大影响,只要合约设计合理,建立严密的风险监控制度,还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价格偏离。待时机成熟时,再谨慎、稳妥地引人股票做空机制,完善证券市场。
(2)过度投机的防范。股指期货既可被用于避险也可被用于投机,由于股指期货交易中杠杆比率的存在,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成倍地高于股票现货。我国引人股指期货必须重视对市场过度投机的防范,尤其是在引人股指期货的初期。从交易规则和市场监管的角度看,可采取的措施有:适当提高保证金比例;对交易部位实行限制,规定持仓限额;实行价格限制;断路措施;限速路障;信息披露;税收政策。
(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在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系统中,政府监管部门的作用首先在于构建并维持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相关法规法律,修改不适合当前市场状况的有关法律。如修改《证券法》相关条款,逐步引入股票卖空机制;修改《期货市场管理暂行条例》,并且以此为基础制定《股指期货交易管理办法》,并在该办法下制定《股指期货交易规则》。从长期考虑应尽快制定国家统一的《期货法》,对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的监管、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进行具体法律规定。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讲,风险的控制包括高层和基层两个层次。投资机构的风险控制意识实际上取决于高层的风险防范意识。高层管理人员在风险控制中发挥核心作用,必须对衍生工其的运作以及整个市场的运行有一个比较全面地了解,开展股指期货的特性与风险研究,建立风险指标预警体系等。
刘强,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当阳市人,宜昌市夷陵中学毕业。1981年高考数学满分、宜昌地市理科第一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理学学士(1986年),美国康奈尔(Cornell)大学物理化学硕士(1993年)、量子化学博士(1995年。师从诺贝尔奖得主Roald Hoffmann教授)。1995年至1997年在康奈尔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97年至1999年,任国际顶尖投资银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纽约总部全球货币市场交易部分析员。1999年至2004年,任国际著名对冲基金高桥基金管理公司(Highbridge Capital Management,纽约)可转换债券套利交易部资深分析员。2004年至2008年,任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长,主持并以优异成果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可转换债券定价之若干问题研究》。2008年5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学术顾问。
二、研究领域
长期从事于金融衍生产品设计、定价及软件化,量化交易策略及高效金融数值算法研究。任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一届、第二届“全国高校金融期货与衍生品知识竞赛”命题及组卷专家。“人大经济论坛学者访谈”嘉宾。上海期货与衍生品研究院专家库成员。The European Journal of Finance及《管理科学学报》审稿人。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复杂衍生产品的蒙特卡洛定价方法研究》。
三、研究成果
刘强教授在国际上提出美式期权正则最小二乘蒙特卡洛定价法(canonical least-squares Monte Carlo method)、美式期权正则隐含二叉树定价法、已知红利股票期权节点重合二叉树定价法(对Hull经典教材《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品》内容的一个修正)、非线性损益静态复制的三种最优近似方法及可转换债券或有赎回权的条件概率近似定价法等。
在国际顶级金融衍生产品学术期刊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上独立三篇,其国际金融论文已经被引用30次(谷歌学者)。社会科学研究网络(SSRN)上存放其13篇工作论文,其中多篇论文曾名列“下载前十”目录。在二十七万多SSRN作者中其当前总下载排名为7287位。攻读博士及博士后研究期间,发表七篇化学顶级学术期刊论文,已经被引用619次(谷歌学者)。
四、主要论著
[1] Pricing American options by canonical least-
squares Monte Carlo[M].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2010.
[2] Optimal approximations of nonlinear payoffs in static replication[J].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2010(30).
[3] Liu Qiang and Shuxin Guo:Canonical distribution, implied binomial tree,and the pricing of American options[J].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2013(33).
[4] Liu Qiang and Shuxin Guo:Variance-constrained canonical least-squares Monte Carlo:An accurate method for pricing American options[J].North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2014(28).
[5] Yuan,Xinyi,Wei Fan and Qiang Liu:China’s securities markets:Challenges,innovations,and the latest developments,in Asia-Pacific Financial Markets:Integra-
tion,Innovation and Challenges(Kim,S.-J. and M. McKenzie eds)[M].International Finance Review (Elsevier book series),2008.
[6] 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衍生金融工具》(王晋忠主编)第十二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14年。
【关键词】国债期货;利率市场化;互动关系
我国曾在1992年-1995年进行过国债期货试点,并且很多论文对首次国债期货试点失败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在诸多原因中,除了政策、监管、投机、国债现货规模等方面的原因外,利率没有市场化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最近学术界和实践领域对重推国债期货的呼声很高,我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还专门推出了国债期货模拟交易。重推国债期货,有利于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完善利率形成机制,应该重新推出国债期货。
一、国债期货的基本属性和功能
(一)国债期货的基本属性
1.从金融产品的衍生关系来看,国债期货属于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亦称“利率期货合约”,是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对某些特定的具有利息和期限的金融商品在将来某一时间进行交割的期货合约。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利率期货的标的资产可以是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各种债务凭证,也可以是利率本身。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挑选出不同期限、不同利率的国债,并以这些国债作为标的资产而形成的利率期货,就称为国债期货。作为利率期货的一种,国债期货的本质无非是以国债作为载体、利率作为交易对象的一种金融期货产品。
2.从票面利率形成机制来看,国债期货合约的票面利率决定于利率变化
国债期货交易,是指以国家财政机构发行的政府负债凭证为标的资产的期货合约的交易。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是国债现货发行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在一定时间约束下的综合性利率。国债期货的基本属性就是利率属性。
(二)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
1.规避利率风险
国债期货规避利率风险的功能,是通过在国债现货、期货市场之间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实现的。其基本原理是:由于国债期货价格与其标的资产现货价格的变动趋势具有同向性,当现货价格趋于上涨时,其期货价格也趋于上涨,反之亦然。因此,人们可以通过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与现货市场相反的交易来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避免因利率波动而造成资产损失。
2.价格发现和活跃国债现货市场功能
在国债期货市场上,国债期货合约的交易是通过公开竞价持续进行的,每时每刻的信息都会为交易者提供买、卖决策的依据。随着交易的进行,交易者可以不断地根据所获得的最新信息修正原先对市场的看法,形成新的成交价格。而这种成交价是连续公开竞价和不断纠错的结果,具有公开性、连续性、预期性和权威性。
3.促进一级市场的国债发行
这一功能主要是通过两类主体实现的:一类是一级市场上的国债发行承销商。作为规避利率风险的重要工具,国债期货可以使国债发行承销商实现二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因此承销商更有信心积极参与国债一级市场的承销;另一类是国债二级市场中的交易商。作为国债现货的持有者,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者必须经常在国债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从而活跃国债二级市场,而国债二级市场旺盛的交易又会促进一级市场的国债发行。
二、利率市场化的基本内涵和实现机制
(一)利率市场化的基本内涵
利率市场化,就是逐步实现由市场资金供、求双方共同决定利率的过程。利率是一个资金价格体系,该体系是由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利率和存、贷款利率,短、中、长期利率,以及本币、外币利率等不同市场、不同层次、不同期限和不同币种的利率构成的。其中,国债期货利率就是构成利率体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由于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不同,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阶段会导致各种利率之间呈现出不尽相同的变动规律。因此,我国利率市场化必须按照社会政治、经济变化规律来确定利率市场化的步骤和层次,逐步实现各个金融市场利率的市场化。
(二)利率市场化的实现机制
为了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机制:一种是政策机制,即通过政府及其在不同时期出台的政策来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按照先后顺序,逐步实现不同层面上的利率市场化;一种是市场机制,也就是通过金融市场需求的不断升级和金融市场供给迎合这种需求,或者通过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供给来开发、引致市场需求,在金融产品创新的供求互动中,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三、国债期货和利率市场化的互动性
无论从国债期货角度还是从利率市场化角度,国债期货和利率市场化之间关系都十分密切。
(一)利率市场化内涵决定了国债期货的产生与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利率体系中不同市场和不同层次的利率会逐步实现市场化,若其中某一或某些层次上利率波动的剧烈程度和频度超过了人们对利率风险损失的承受限度时,为了有效的规避利率风险,国债期货就会在人们巨大的避险需求中应运而生,并随着国债市场层次及其相关利率风险的增加而逐步得到发展。
(二)利率市场化机制决定了国债期货的地位
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如果政策机制占主导,市场机制对形成整个金融市场基准利率的促进作用很容易被削弱。于是市场机制下的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就很难取得基准利率的市场地位。相反,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国债期货市场反应真实的国债供求关系,国债期货价格发现功能发挥比较充分,则会缩短基准利率遴选时间,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也就很容易取得基准利率地位。
(三)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决定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如果没有国债期货,或受国债现货规模小、品种少等因素的限制,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那么在国债发行、现券流通和回购交易等多层市场就会导致多种利率形成机制,使利率风险增大,从而减缓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相反,如果有国债期货及其跨市场的套期保值交易,同时有充足的可供国债期货交割的债券规模和合理的品种结构,那么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能够正常发挥,国债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就会打破多层次市场的条块分割,形成相辅相成的利率体系,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四、结论
从国债期货和利率市场化互动关系上看,我国资本市场经过了17年的发展,目前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多层次国债市场、国债现货规模和政策法规等方面,都形成了重推国债期货的基础或前提。国债发行和现货交易利率的市场化,为国债期货重新推出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国债发行、现货、回购市场场内、场外市场等不同层次国债市场是重推国债期货的现实条件;我国国债发行和存量规模迅速扩大,期限结构日趋合理,是发挥国债期货功能的重要条件;现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为国债期货的成功推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保障。
参考文献:
[1]吴晓求,应展宇.关于重新设立国债期货的若干问题[J].财贸经济,2003(10).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现金、手持证券以及引起某种合约上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合约。其基本业务主要有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衍生金融工具是经济发展的产物,金融市场的动荡使其产生成为必然,其最大的特点是具有杠杆性和高风险性。衍生金融工具出现的背景及特点,决定了它将被广泛地为人们所运用,以其共性与具体衍生金融工具的独到之处解决企业在财务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
一、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融资中的运用
第一,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可以规避或减少企业融资中的财务风险。
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效应可用于规避风险,规避风险也是人们设计衍生金融工具的初衷。前几年,我国在向日本借款引进外资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没有预料到汇率风险的巨大影响,因而没有采取任何风险防范措施,导致在日元升值美元相对贬值的情况下使我国增加了几十亿美元的额外债务负担。当时我国借入的资金是日元而贷给企业的全部是由日元兑换成的美元(当时企业需要美元),企业最后连本带利还回美元时,我国在当时美元疲软的情况下还要将收回的美元折回日元还债,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债务负担。这种情况企业是常常会遇到的。比如,企业得到一笔低息日元贷款,未来将有美元收入用以还贷,而美元相对日元将有贬值趋势。对此若采用了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防范则不会增加债务负担。最简单的,为防上即将收回的美元贬值可以签订远期外汇合约,做一笔买入日元卖出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这样就可以确定收支,免于受到汇率变动的冲击。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总会遇到因汇率的波动而增加实际债务负担的风险,另一种避险的方法就是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假设企业欲在九月份进口一批原材料,需要大量美元,虽然预测美元汇率将大幅度上升,却苦于手边无大量资金可以用于购入美元现货,况且购入美元闲置并不合算。此时,该公司可在金融市场上购入九月份美元期货合约,在合约即将到期前,筹足资金购入所需美元现货,同时卖出期货合约。如果汇率真如预测上升,则期货市场上赚取的头寸可以抵补购入美元现货的成本,使其实际成本下降;如果汇率向着相反的方向变动,现货市场上的节约又会抵补期货市场上的损失。通过不同交易部位的同时操作,来达到气候保值的目的。由此可见,衍生金融工具确实是企业在金融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避险工具。
第二,衍生金融工具为企业筹资提供了更为灵活有效的手段,同时也降低了筹资成本。
假设某中国银行希望通过发行债券在欧洲市场上筹集一亿美元,但问题是这个银行在欧洲知名度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发行债券成本必定很高。此时,银行可以在日本市场发行武士债券(以日元计价的外国债券),随后通过日元与美元的货币互换最终取得所需的欧洲美元。以这种间接手法,企业很灵活地在尚未涉足的资金市场上获得了成本优惠的资金。企业可以大幅度降低筹资成本,多是源于金融互换的使用,而金融互换可大幅度降低筹资成本这一点也是其它衍生金融工具所不具备的优势,互换市场因此被称为最佳的筹资市场。以IBM公司与世界银行在1981年8月进行的一次成功的货币互换为例,可以说明互换在降低筹资成本中的作用。1981年8月,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为IBM公司和世界银行安排了一次货币互换。当时IBM公司绝大部分资产以美元构成,为避免汇率风险,希望其负债与之对称也为美元;另一方面,世界银行希望用瑞士法郎或西德马克这类绝对利率最低的货币进行负债管理。同时,世界银行和IBM公司在不同的市场上有比较优势,世界银行通过发行欧洲美元债券筹资,其成本要低于IBM公司筹措美元资金的成本;IBM公司通过发行瑞士法郎债券筹资,其成本也低于世界银行筹措瑞士法郎的成本。于是,通过所罗门兄弟公司的撮合,世界银行将其发行的29亿欧洲美元债券与IBM公司等值的西德马克、瑞士法郎债券进行互换,各自达到了降低筹资成本的目的。据《欧洲货币》杂志1983年4月号测算,通过这次互换,IBM公司将10%利率的西德马克债务转换成了8.15%利率(两年为基础)的美元债务,世界银行将16%利率的美元债务转换成了10.13%利率的西德马克债务。由此可见其降低筹资成本的效果十分明显。
第三,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有助于调整企业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长期资金筹集来源的构成和比例关系。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给企业调整自身资本结构带来了更多的途径。前面所提到的IBM公司与世界银行进行的目前被公认为世界第一笔正式的货币互换业务中,IBM公司与世界银行就各自达到了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世界银行在欧洲债券市场上筹集欧洲美元资金的筹资成本低于IBM公司,而IBM公司发行瑞士法郎债券筹资的成本低于世界银行。同时,IBM公司希望增加美元负债以与其美元资产对称,从而避免汇率损失。世界银行需要用瑞士法郎或西德马克进行负债管理。二者正好从互换中各得其所,都达到了调整企业资本结构的目的。企业在调整资本结构时应抓住金融互换的独特优势进行操作,通过互换,筹资者可以比较容易地筹措到任何期限、币种、利率的资金。
二、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投资中的运用
企业除了在融资过程中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外,在投资过程中衍生金融工具同样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
第一,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效应可以使企业在投资过程中以小博大,获得风险收益。
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中,一般在达成交易时只需缴存或支付相当于合约金额极小比例的保证金或权利金,便可控制全部的合约资产,因此其杠杆性十分明显。这给予乐于承担风险的企业以良好的获利机会。最简单的获取风险收益的方法就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这也是任何投机手法的本质。以金融期货为例,投机者预测某一金融期货将来价格会上涨就买进,等价格真的上涨了就抛出;或是预测某一金融期货价格看跌先卖出,等价格下跌时再买入,进行平仓,这是价差套利。在同一期货市场上还可以利用同一商品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价格之间的差价变化进行对冲获利,或利用两种不同的但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价差进行套利交易。如果企业信息灵通还可以利用同一商品在不同交易所的期货价差套取利润,进行跨市套利。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都可用于投机博取风险收益,不同的只是操作的繁简与承担的风险大小。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性给希望获取风险收益而又没有大量闲置资金的企业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第二,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投资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收益。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现金、手持证券以及引起某种合约上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合约。其基本业务主要有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衍生金融工具是经济发展的产物,金融市场的动荡使其产生成为必然,其最大的特点是具有杠杆性和高风险性。衍生金融工具出现的背景及特点,决定了它将被广泛地为人们所运用,以其共性与具体衍生金融工具的独到之处解决企业在财务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
一、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融资中的运用
第一,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可以规避或减少企业融资中的财务风险。
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效应可用于规避风险,规避风险也是人们设计衍生金融工具的初衷。前几年,我国在向日本借款引进外资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没有预料到汇率风险的巨大影响,因而没有采取任何风险防范措施,导致在日元升值美元相对贬值的情况下使我国增加了几十亿美元的额外债务负担。当时我国借入的资金是日元而贷给企业的全部是由日元兑换成的美元(当时企业需要美元),企业最后连本带利还回美元时,我国在当时美元疲软的情况下还要将收回的美元折回日元还债,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债务负担。这种情况企业是常常会遇到的。比如,企业得到一笔低息日元贷款,未来将有美元收入用以还贷,而美元相对日元将有贬值趋势。对此若采用了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防范则不会增加债务负担。最简单的,为防上即将收回的美元贬值可以签订远期外汇合约,做一笔买入日元卖出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这样就可以确定收支,免于受到汇率变动的冲击。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总会遇到因汇率的波动而增加实际债务负担的风险,另一种避险的方法就是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假设企业欲在九月份进口一批原材料,需要大量美元,虽然预测美元汇率将大幅度上升,却苦于手边无大量资金可以用于购入美元现货,况且购入美元闲置并不合算。此时,该公司可在金融市场上购入九月份美元期货合约,在合约即将到期前,筹足资金购入所需美元现货,同时卖出期货合约。如果汇率真如预测上升,则期货市场上赚取的头寸可以抵补购入美元现货的成本,使其实际成本下降;如果汇率向着相反的方向变动,现货市场上的节约又会抵补期货市场上的损失。通过不同交易部位的同时操作,来达到气候保值的目的。由此可见,衍生金融工具确实是企业在金融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避险工具。
第二,衍生金融工具为企业筹资提供了更为灵活有效的手段,同时也降低了筹资成本。
假设某中国银行希望通过发行债券在欧洲市场上筹集一亿美元,但问题是这个银行在欧洲知名度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发行债券成本必定很高。此时,银行可以在日本市场发行武士债券(以日元计价的外国债券),随后通过日元与美元的货币互换最终取得所需的欧洲美元。以这种间接手法,企业很灵活地在尚未涉足的资金市场上获得了成本优惠的资金。企业可以大幅度降低筹资成本,多是源于金融互换的使用,而金融互换可大幅度降低筹资成本这一点也是其它衍生金融工具所不具备的优势,互换市场因此被称为最佳的筹资市场。以IBM公司与世界银行在1981年8月进行的一次成功的货币互换为例,可以说明互换在降低筹资成本中的作用。1981年8月,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为IBM公司和世界银行安排了一次货币互换。当时IBM公司绝大部分资产以美元构成,为避免汇率风险,希望其负债与之对称也为美元;另一方面,世界银行希望用瑞士法郎或西德马克这类绝对利率最低的货币进行负债管理。同时,世界银行和IBM公司在不同的市场上有比较优势,世界银行通过发行欧洲美元债券筹资,其成本要低于IBM公司筹措美元资金的成本;IBM公司通过发行瑞士法郎债券筹资,其成本也低于世界银行筹措瑞士法郎的成本。于是,通过所罗门兄弟公司的撮合,世界银行将其发行的29亿欧洲美元债券与IBM公司等值的西德马克、瑞士法郎债券进行互换,各自达到了降低筹资成本的目的。据《欧洲货币》杂志1983年4月号测算,通过这次互换,IBM公司将10%利率的西德马克债务转换成了8.15%利率(两年为基础)的美元债务,世界银行将16%利率的美元债务转换成了10.13%利率的西德马克债务。由此可见其降低筹资成本的效果十分明显。
第三,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有助于调整企业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长期资金筹集来源的构成和比例关系。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给企业调整自身资本结构带来了更多的途径。前面所提到的IBM公司与世界银行进行的目前被公认为世界第一笔正式的货币互换业务中,IBM公司与世界银行就各自达到了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世界银行在欧洲债券市场上筹集欧洲美元资金的筹资成本低于IBM公司,而IBM公司发行瑞士法郎债券筹资的成本低于世界银行。同时,IBM公司希望增加美元负债以与其美元资产对称,从而避免汇率损失。世界银行需要用瑞士法郎或西德马克进行负债管理。二者正好从互换中各得其所,都达到了调整企业资本结构的目的。企业在调整资本结构时应抓住金融互换的独特优势进行操作,通过互换,筹资者可以比较容易地筹措到任何期限、币种、利率的资金。
二、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投资中的运用
企业除了在融资过程中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外,在投资过程中衍生金融工具同样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
第一,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效应可以使企业在投资过程中以小博大,获得风险收益。
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中,一般在达成交易时只需缴存或支付相当于合约金额极小比例的保证金或权利金,便可控制全部的合约资产,因此其杠杆性十分明显。这给予乐于承担风险的企业以良好的获利机会。最简单的获取风险收益的方法就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这也是任何投机手法的本质。以金融期货为例,投机者预测某一金融期货将来价格会上涨就买进,等价格真的上涨了就抛出;或是预测某一金融期货价格看跌先卖出,等价格下跌时再买入,进行平仓,这是价差套利。在同一期货市场上还可以利用同一商品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价格之间的差价变化进行对冲获利,或利用两种不同的但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价差进行套利交易。如果企业信息灵通还可以利用同一商品在不同交易所的期货价差套取利润,进行跨市套利。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都可用于投机博取风险收益,不同的只是操作的繁简与承担的风险大小。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性给希望获取风险收益而又没有大量闲置资金的企业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第二,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投资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收益。
论文摘要:金融期权是新出现的一种金融衍生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其交易量已越来越大,交易品种日益俱增,交易范围不断扩大,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项新的金融业务。本文就金融期权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功能作一探讨,帮助人们认识和熟悉金融期权,以促进当今的金融创新和金融业务的发展。
一、金融期权的分类及其交易策略
(一)金融期权的含义及主要内容
金融期权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内,按协议价格及规定的数量买卖某种指定的金融产品的权利。其主要内容包括投票期权、股指期货期权、货币期权、利率期权等。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各种金融产品进行组合,创造出新的期权产品,如:把互换和期权组合成互换期权,把期货和期权组合成期货合同期权等。
(二)期权的分类
金融期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根据期权的内容分,可分为买权和卖权。买权,指期权的买卖双方约定在到期日或期满前,买方有权按协定价从卖方手中买入特定数量的金融商品。卖权,指期权的买卖双方约定在到期日或期满前,买方有权按协定价向卖方出售特定数量的金融商品。
2.根据期权的协定价与市场价的关系,可分为平价期权、有利期权、不利期权。平价期权即期权的协定价与市场价相等。有利期权,即期权买权的协定价低于市场价,卖权的协定价高于市场价,由于协定价对卖方有利,所以称为有利价。不利期权,买方的协定价高于市场价,卖方的协定价低于市场价,由于协定价对买方不利,所以称为不利期权。
3.根据履行期限分,可分为美式期权和欧式期权。美式期权是指买方可以在成交日至期权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卖方履约。欧式期权是指买方在到期日的当天才可以要求执行期权。
(三)最常用的金融期权交易策略
1.看涨期权:看涨期权又分买入看涨期权和卖出看涨权。买入看涨期权,是指购买者获得了在到期日以前按协定价购买合同规定的某种金融产品的权利。采用这种期权交易策略是因为购买期权合同者通常预测市价将上涨。当市价上升,购买者的收益是无限的;当价格下跌,购买者的损失是有限的(即支付的期权费),当市价等于协议价与期权费之和,购买者不亏不盈,处于盈亏平衡点。卖出看涨期权指期权合同的卖方在收取一定的期权费后给买方以协定价购买某金融产品的权利。采用这种期权交易策略是因为出售期权合同者通常预测市价下跌。当市价下跌,出售者最大收益即期权费;当市场上涨,出售者风险是无限的;当市价等于协定价与期权费之和,出售者不亏不盈。处于盈亏平衡点。
2.看跌期权:看跌期权又分为买入看跌期权和卖出看跌期权。买入看跌期权指合同的买入者获得了在到期日以前按协定价格出售合同规定的某种金融产品的权利。采用这种期权交易策略是因为买入看跌期权者预测市价将下跌。
当市价下跌,购买者的收益无限;当市价上涨,其损失有限(即支付的期权费);当市价等于协定价和期权费之差时,购买者不亏不盈,处于盈亏平衡点。
卖出看跌期权,指期权合同的卖方在收取一定的期权费后给买方以协定价出售某种金融产品的权利。采用这种期权交易策略是因为出售期权合同者通常预测市价将上涨。当市价下跌,出售者风险无限;反之,出售者的最大收益即期权费;当市价等于协定价和期权费之差时,出售者不亏不盈。处于盈亏平衡点。上述四种交易的盈亏状况可列图表表示。
二、金融期权的基本特征
期权交易同其他交易,如:商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有很大区别,具有明显的特征。
1.期权交易的对象是一种权利。商品交易的对象是商品,金融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期货合约。期权交易由于是一种权利买卖,即买进或卖出某种金融产品的权利,但并不承担一定要买进或卖出的义务,这个权利是单方面的,这是期权交易的一个显著特征。
2.期权交易具有很强的时间性。期权的持有者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才有效,或执行期权,或放弃转让期权,超过规定的有效期,期权合约自动失效,期权购买者所拥有的权利随之消失。例如:美式期权,买方(或卖方)只能在期权成交日至期权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的纽约时间上午9点30分以前向对方宣布,决定执行或不执行期权合约。欧式期权的买方(或卖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当天纽约时间上午9时30分以前向对方宣布执行或不执行期权合约。可见,期权交易的时间有严格规定。
3.期权投资具有杠杆效应。期权投资可以以小博大,即支付一定的权利金为代价购买到无限盈利的机会。因此,购买期权具有杠杆效应。例如:美国a公司买入马克看涨期权的协定为$0.3300,支付的期权费为$0.0200,购买一个标准的马克合同是dm125 000。当合同到期,如:市场价为每马克0.3800美元时,行使期权每马克可获利0.05美元(0.3800-0.3300),扣除期权费0.02美元,购买者的纯利润为每马克0.03美元(0.05-0.02),共获利为0.03×125 000=3 750美元,可见投资者只付出2 500美元,即可获净利3 750美元,充分说明了期权投资的杠杆效应。
4.期权的供求双方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是期权交易的基本特征之一,表现在期权购买者拥有履约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期权的出售者只有义务而无权利(见表2)。同时在风险与收益上也具有不对称性,期权的购买者承担的风险是有限的,其收益可能是无限的,期权的出售者收益是有限的,其风险可能是无限的。
5.期权的购买者具有选择权。期权的购买者具有选择权,这也是期权的又一特点。期权购买者购买的权利是可以选择的,即可以选择执行、转让或放弃。其他交易如:商品期货交易、金融期货交易、远期外汇交易,不具有选择权,如到期不执行合约规定,视为违约,要负赔偿责任。
三、金融期权的主要功能
金融期权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保值防险功能
保值防险是期权的一项基本功能。现以外汇卖出保值看涨期权为例加以说明。假定美国a公司的帐户上有一笔德国马克的余额,6个月以内(即本会计年度期末),它将把马克兑成美元,即期汇率为$1=dm1.7,该公司为减少可能的损失,卖出6个月期马克看涨期权,协定价为$1=dm1.7,权利金为2.5%,作为该公司的收益,若马克汇率不变或上涨,期权购买者必然放弃执行合约,权利金即为卖方的收入;若马克汇率下跌,买方执行合约,期权卖方则必须以1美元兑1.7马克的汇价卖出马克,买入美元,从而出现汇兑损失,但可由权利金的收入而抵销一部分损失,达到保值防险的目的。
在期权保值防险功能中,利率期权的保值防险功能具有更大的优势。例如:利率封顶期权和利率保底期权就是最好的保值防险工具。利率封顶期权可使买方更灵活地降低成本,同时又把利率上升的风险控制在上限以内。它可以将大公司的利息损失限定在一固定的范围内。例如:m公司有2年期的1 000万美元的浮动利率债务,为避免利率上升增加利息支出,m公司向银行买入协定利率为5.0%的1年期美元利率封顶期权,金额为1 000万美元,以libor为市场利率,每季度结算一次,买方向卖方支付0.25%的权利金(1 000万×0.25%=2.5万),3个月后,若结算日的市场利率高于5.0%,如:为5.5%,则卖方向买方支付利差:(5.5%-5.0%)×90/360×1 000万美元=1.25万美元若市场利率低于协定利率5.0%,如为4.5%,买方即放弃执行期权,又要以较低的市场利率向卖方支付浮动利率,这样通过利率封顶期权交易,买方就将其利率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限定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即权利金以内,起到了保值防险的作用。同时利率封顶期权和利率封底期权可以组合,成为利率领子期权,这种领子期权可以起到更好地保值防险作用。
(二)盈利功能
期权的盈利主要是期权的协定价和市价的不一致而带来的收益。这种独特的盈利功能是吸引众多投资者的一大原因。例如:投资者a判定某种股票在2个月内价格上涨,每股现价50元,如果两买进300股需付现款1.5万元,但投资者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或认为投资1.5万风险太大。于是采用购买看涨期权的方式,每股2个月的期权费只有5元,支付300股的期权费为1 500元,协定佣金为4%,即600元,投资者共支付了2 100元。如果2个月内股票下跌至30元,投资者最多损失2 100元。如果2个月内股票上升70元,可获得利6 000元,扣除2 100元投资成本,净余3 900元,投资盈利率为185.71%(3 900/2 100)。这充分说明期权交易具有盈利功能。
(三)激励功能
激励功能是由期权的盈利功能延伸出来的一项功能。在现代公司制的条件下,公司主管人员怎样激励经营管理人员为所有者工作,即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是关系到公司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一些公司的所有者往往用期权作为激励经营管理人员的工具,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他们给予经营管理人员较长期限内的该公司股票的买入期权,合约规定的买入价一般与当时的股价接近。这样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只要努力工作使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服票价格也会随之上扬,股票买入期权的价格同样会上升,经营管理人员便可从中获利。因为,规定的期限较长,这种激励方式通常有较好的持久性,对防止经营管理人员的短期行为十分有利。
(四)投机功能
骑墙套利策略是外汇投机者使用的一种方法。所谓骑墙套利是指同时买入协定价、金额和到期日都相同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在这种策本是有限的(即两倍的权利金),无论汇率朝哪个方向变动,期权买方的净收益一定是某种倾向汇率的差价减去两倍的权利金。即是说,只要汇率波动较大,即汇率差价大于投资成本,无论汇率波动的方向如何?期权买方即投资者均可受益。
参考文献:
摘 要 股指期货是为了满足管理股票现货市场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金融期货,它对股市的波动性具有免疫作用。本文主要通过对刚上市的沪深300指数期货进行研究并对股指期货的上市对其现货即沪深300点的影响进行分析。
关键词 股指期货 沪深300指数 波动性
一、理论分析
股指期货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其主要是用来进行风险规避的作用。市场波动性是市场价格对信息的反应而引起的波动程度,它表示了市场风险程度。股指期货推出最主要的原因和目的就是为股票现货市场投资者提供一种避险工具,通过套期保值交易达到管理风险这个基本功能。由于波动性对于市场运行效率是十分重要的,而且与市场信息效率的联系非常紧密,因此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在推出股指期货时,均相当重视其对股票现货市场波动性的影响。有关股指期货推出是否增加了现货市场波动性的问题一直是各个国家或地区所重点关注的焦点。股指期货是通过双向交易来减少股票市场波动,引入股指期货后,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空头,投资者的力量由单一方向转为双方向,多空的力量会相互制衡,长期来看波动将减少。尽管在日内交易中,由于股指期货定价效率高,波动可能较原来大,但是由于日内交易只有数个小时,时间较短,并不会由此形成很大的泡沫。况且在目前T功的交易制度下,市场中绝大部分的投资者仍然使用日收盘价格作为评价风险收益的依据,日内波动对市场风险基本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股指期货的存在可以从三方面影响股市的波动。首先,股指期货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当股市价格受投机影响出现偏离真实价格的异常波动时,股指期货价格为股市价格的未来走势提供了参照标准,从而起到减少泡沫、促进价格平稳的作用。期货市场价格是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根据自己对未来价格的预期而确定的,因而均衡价格足以反映当时市场预期股指在将来的价格,故其变动隐含众多市场参与者对未来价格的预期的波动,从而降低现货价格的波动幅度。其次,当股市价格偏离真实价格时市场中大量套利者将会通过股、期两市的套利操作谋取利差,使得股指、期指的价格趋于一致。期货市场有保证金交易、低成本的特点,吸引大批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套利者进入市场,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使市场参与人员交易目的和交易方法多元化,从而降低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因此,当股市出现异常的剧烈波动时,股指期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内在稳定器的作用,减缓股市价格波动,促进股票价值回归。第三,期货交易可以增加市场中交易信息的传递,提供交易双方更完整的价格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性,而且因为期货市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亦可促进信息传递的速度。因而可以改善市场信息的效率性。
二、文献综述
我国对股指期货研究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比较晚,欧美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就开始产生期货的概念而我股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199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开始对股指期货进行研究,直到1999年才推出了股指期货研究报告,在认真分析股指期货推出的政策环境和经济环境后,提出了优先推出指数期货的发展目标。进入本世纪,随着大量金融资本的入市和QFll的实施,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将日趋扩大,价格风险也将急剧增加。而包括QFll、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也迫切需要有效的避险工具。因此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要求建立相应的避险机制的呼声更加高涨,股指期货可以有效缓解国内券商的经营压力,提高其竞争力,股指期货问题迅速成为证券界和期货界关注的焦点。200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重新启动股票指数期货的开发,并设计了具体的合约、交易方式、运作模式,这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上证50ETF之后,它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的又一大动作。汪利娜(1993)介绍了英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现状、监管特色,归纳总结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荣(1997)全面论述了美国、日本和香港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模式,分析了它们的共同点和特殊规定。
2000年以后,关于股指期货的研究重心己经转移到对我国推出股指期货可行性、必要性等问题上,许多文献开始转入探讨我国引进股指期货的具体方案、上市时机、股指期货的风险控制等问题上。对我国发展股指期货的意义以及可行性进行讨论的有:王开国(2000)和景乃权等(2002)的论文,他们都认为开展股指期货对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并且认为中国目前己经具备了开展股指期货的市场条件、技术条件和法律条件。柳谈(2000)探讨了我国建立和发展股指期货的可行性。王晨(2000)对股指期货的风险规避作用进行了研究。张晓娣(2002)则认为,股指期货交易应与股票现货交易分开,采用分离模式可充分发挥股指期货价值发现、规避股票现货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功能,有利于对金融风险的监管。
2007年底至今,随着股票市场的价格变化急剧,研究者逐渐侧重于推出股指期货对股市影响的研究上,张海平(2007)从股指期货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机制及我国股市现状出发,深入地分析了股指期货对中国股市的影响:短期而言,股指期货推出前股市上涨,推出后下调,但跌倒一定程度之后在前面所提到的影响因素的作用之下将继续上涨。长期而言,股指期货将有利于投资者规避股市系统风险,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有利于加快机构投资者发展,增加大盘股的重要性;有利于促进金融衍生商品在我国的发展。刘风根和王晓芳对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相关性上进行了实证研究。
三、实证分析
收益率(报酬率)是反映价格波动变化程度的指标,收益率的标准差或方差可以用来体现市场的波动特征和风险特征。设P1为当日的开盘价P2为当日的收盘价,R表示收益率。通常收益率R以指数的涨跌幅度百分比衡量,即R=[(P2-P1)/P1]×100%.度量波动性的理论模型一般分为两大类:静态模型和动态模型。应用静态模型的前提条件中极为重要的一条就是假定价格或收益率的方差保持不变,符合金融市场中的有效市场理论。静态模型运用起来十分简便,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静态模型是非常普遍的,常来预测和估计股票价格。随着研究的深入发现在现实金融市场上大多数金融变量的方差与静态模型的假设条件不符,如一些月度或日金融数据的时间序列常常会出现异方差性和波动性的现象。即随机误差项往往在较小幅度波动后面紧接着较小幅度的波动,在较大幅度波动后面紧接着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为了寻求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行为更为准确的描述和分析方法,动态模型应允而生。常用的动态模型主要有三种:移动平均模型,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和随机波动模型。移动平均模型是利用一定量的历史数据通过移动平均动态地估计日收益率,根据对所使用的历史数据采用的权重不同又可以划分为简单移动平均模型和指数加权移动平均模型等。
本文选取了从2010年1月开始的沪深300指数的日数据,并求出它们的日收益率对其求均值和方差,因对为我国股指期货是从4月16号上市的因此我们又分别对其上市前和上市后的沪深300指数分别做回归分析,求其均值和方差,从两次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股指期货上市对股票市场的影响。结果如表1 我们可以看出,期货上市前的标准差和上市后的标准差都是7.6745,这说明股指期货上市对现货市场没产生影响,这也许是因为我国股指期货推出的时机正好出于经济危机发生但经济还没复苏股市一直比较低迷的时刻,这是大量资金分别退出股市的时候因此此时股指期货上市对其资金的分流作用就很小了。但从均值来看期货上市后的值要大于上市前的值这说明期货上市后对股票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结论
我国很早就推出了商品期货,国家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来调整农产品现货市场的价格,由此商品期货对稳定现货市场的价格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股指期货在大家的期待中终于在4月16号上市,沪深300点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重要的影响,虽然从短期来看由于各种原因其对现货市场的影响比较小但从长远来看其将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
本文通过对新上市的沪深300指数期货进行分析发现短期内期货对现货市场的影响很小但对现货市场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在股市低迷时机推出股指期货这一方面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同时,在资金大量从证券市场流出时推出股指期货这样可以避免炒家对其炒作而导致价格急剧变动的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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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内容摘要:目前,期货信息的价值越来越受到我国政府、企业和投资者的重视,本文分析了我国期货信息的内涵、来源及需求主体,指出应构建由直接营销、间接营销、网络营销构成的期货信息营销果道体系,并提出具体的期货信息营季肖策略。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农产品、金属等商品的进出口规模日益庞大,大宗商品和证券市场巨幅波动现象频繁出现,国内实体经济和证券市场参与者对于运用衍生品市场进行风险管理、套期保值的需求急剧增加。在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发展机遇前,期货市场也从2003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上升通道,新品种不断上市,股指期货也正式推出,期货市场交易规模呈现出爆发性的增长,2003年至2007年市场交易量年均增速达到了52%,而市场交易额年均增速更是达到了76%。到2007年末,市场交易量达到7.2亿手,交易额达到创纪录的40.97万亿元,首次超过GDP总量。
随着国民经济和期货市场迅速发展,期货信息的重要价值越来越受到政府、企业和投资者的重视充分利用期货信息,有助于生产者合理安排生产和投资计划,可以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利用期货信息可以改进宏观调控部门的决策机制,推动国家调控部门积极使用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等各类衍生产品信息作为宏观决策的依据,使其政策深入契合现代市场运行规徽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具有的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及信息开发功能;有助于我国争夺国际大宗商品和金融资产的定价权。
期货信息的内涵及其来源
(一)期货信息的内涵
期货信息是指与在期货交易所进行的期货商品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与数据,以及能够直接或者间接传达全部或者部分前述信息与数据的任何形式的描述。期货信息包括:一是特定的交易规则下,于期货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交易市情(如商品报价最小变动幅度、停板额等),交易行情(如市场走向、报价单位、供求关系、品种规格质量性能、国内外市场价格差异等)以及其他与期货交易直接相关的信息,比如统计信息(月度统计、库存周报、交易排名、结算参数表等),合约历史数据,交易记录信息等。二是不属于交易活动直接内容的期货信息,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在内的期货规则类信息评论、分析、报告、预测等产生于期货交易过程外的非交易类期货信息;影响期货交易,但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诸如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相关行业发展状况等其他相关信息。
(二)期货信息的来源
期货信息主要有如下来源:期货交易所运营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原生信息;出于运营和管理的需要,从期货交易所之外采集和输入的原态信息;出于综合服务的需要,即对前两类信息进行再次加工和深层次处理及商品化应用的产品性信息。
期货信息最终是以信息产品的形式(如交易数据、历史数据、研究报告等)提供给用户,主要由国内四大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及期货信息供应商提供。
期货信息需求分类及其主体
期货信息的社会需求可分为以下几种: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对于期货信息的需求。政府部门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价格管制、市场监管、政策制定的需求来搜寻、获取期货信息。期货市场投资者对于期货信息的需求。即投资者从期货投资决策的直接需要出发来搜寻信息、获取信息、使用信息和进行信息交流。期货业务管理需求。为了业务决策的需要而产生的信息需求。期货公司为进行某项业务的考核而进行的信息搜集与比较等等。研究需求。期货机构附属的研究部门或高校、专业科研院所为了进行与期货市场有关的研究也会产生对信息的需求。以研究为目的而产生的信息需求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业务拓展或决策支持需要而进行的研究;另一类是纯粹的学术研究,其目的是进行知识生产与创造。上述信息需求中,投资需求是最主要的核心需求。
由期货信息的社会需求可知,政府、投资者、期货中介、期货监管机构、科研院所等期货市场研究机构构成期货需求主体。
期货信息营销渠道
我国期货信息的开发与利用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成熟的期货信息营销渠道体系。期货信息作为一种信息商品,其营销渠道无疑具有信息商品营销渠道的共同特征。笔者认为,我国期货信息营销渠道体系应由如下三种销售渠道模式构成:直接营销渠道;间接营销渠道;网络营销渠道。整个期货信息营销渠道体系如图1所示。
(一)直接营销果道
直接营销渠道是指产品生产者将产品直接供应给消费者或用户,没有中间商介入。直接营销渠道是信息类商品营销渠道的主要模式。直接营销的方式比较多,但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合同分销;自行分销;联营分销。作为一种基本的营销渠道,直接营销渠道应在期货信息营销渠道体系建设中占据重要位置。
期货信息产品的原始生产者和提供者是几大期货交易所,随着期货交易所的公司化发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已经进行了试点),未来势必需要建立自己的期货信息经营机构,这些经营机构需要建立自己的期货信息直接营销渠道。
(二)间接营销梁道
信息的间接营销渠道是指信息商品生产者利用中间商(信息人、信息经纪人)将信息商品供应给消费者或用户,中间商介入信息商品交换活动。间接分销渠道的典型形式是:信息商品生产者—信息人、信息经纪人—消费者。信息经纪人就是充当信息产品生产者与信息产品消费者中介的中间商人,是联络信息生产者(卖方)和信息消费者(买方)的中介,按信息生产者的要求推销信息产品和招徕信息用户,并以收取一定佣金为目的的信息营销中间商人。间接营销渠道的优点:有助于信息产品广泛分销。缓解生产者人、财、物等力量的不足。间接促销。有利于信息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协作,提高了生产经营的效率。期货信息商品的间接营销渠道建设,应对合作商进行充分评估与筛选,最大限度的利用合作商的优势,实现合作共赢。
目前,期货信息主要由期货交易所提供给信息供应商,由期货信息供应商提供给最终用户。未来,这种间接营销渠道势必会强化,成为期货信息的主要营销渠道。
(三)网络营销果道
网络营销全称是网络直复营销,属于直复营销的一种形式,是企业营销实践与现代信息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指企业以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和手段而进行的各种营销活动(包括网络调研、网络新产品开发、网络促销、网络分销、网络服务等)的总称。网络营销作为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由于其具有传播范围广、速度快、无时间地域限制、沟通便捷、反馈迅速等特点,因此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具有一些明显的优势。
信息产品的非物质性决定了信息产品的营销更适合于网络营销方式,期货信息作为一种信息产品,网络营销也将成为其重要的营销渠道之一。期货信息产品的网络营销渠道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应用各种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手段。
高度重视期货信息的电子商务网站建设,重视网站电子商务功能子系统建设,完善网站功能,重视栏目规划,优化网站页面布局,努力提高网站浏览量。重视网络期货信息服务产品网络市场调研、产品设计、产品定价、服务反馈等方面的研究;充分应用搜索引擎营销、电子邮件营销、网络广告等多种网络营销手段,扩大期货信息的电子商务网站知名度与影响力。
期货信息营销策略
未来的期货信息服务市场上,采用合适的营销战略是进行期货信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树立正确的营销理念。期货信息营销宜采取以关系营销为主、网络营销为辅的营销策略,树立服务营销、4C营销等营销理念。
(一)确立以关系营销为主、网络营销为辅的营销策略
关系营销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新概念,最早由伦纳德·贝里(LeonardBerry)提出,“关系营销就是吸引、维护和增进与顾客的关系。营销观念中吸引新顾客仅仅是营销过程的第一步”。作为一种营销战略,关系营销是营销战略两极序列的一端,其重点是维持和强化已有的顾客关系。
期货信息服务具有对客户的锁定性和关系持续性的特点。同时,期货信息服务的目标客户群和服务对象相对固定和专一,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数量有限。因此,在期货信息产品营销策略上,不仅要不断地吸引新客户,更要保持和维护好老客户,促进老客户的持续购买,而且,后者比前者更重要。现有的国内外证券期货信息营销体系的成功经验也表明:关系营销在期货信息营销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关系营销无疑应在我国期货交易所期货信息营销策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此外,网络营销作为一种非常适合信息类商品的营销方式,也应在期货营销方式中占有一席之地。未来,随着期货交易的日益电子化、网络化和虚拟化,信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网络营销的重要性将日益体现出来。
(二)树立服务营销、4C营销等营销理念
确定期货信息营销策略后,还需要树立与之相适应的营销理念,即充分创新营销理念,树立并应用4C营销、服务营销等营销理念。
4P营销理念强调的是“产品(Product)、定价(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而AC营销则强调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加紧研究消费者的需要与欲洞Consumerwantsandneeds),不要卖自己能制造的,要卖消费者所确定想购买的产品;暂时忘掉定价策略,了解消费者要满足其需要与欲求所须付出的成本(Cost);忘掉渠道策略,应当思考如何使消费者方便(Convenience)购得商品;最后,忘掉促销,重视与客户之间的沟通(Communications)。应该从期货信息用户的角度出发,经常进行市场调研活动,分析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以追求客户满意和追求企业发展来确定期货信息业务发展策略和定价策略;建设客户资源管理系统(CRM系统),完善用户数据库,实行客户关系管理,向用户提供满意、周到、快捷的服务。
期货信息营销需要不断改善服务方式、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充分完善用户咨询、市场调研等工作。此外,还需要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营销人员的金融知识素养,培养其专业服务能力,提高整个营销队伍的团队凝聚力和服务能力。
(三)建立并完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