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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介绍了农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以期为农机的安全生产提供指导。
随着农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机被广泛地应用于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在现代农业中起着主导性作用。因此,农机在数量上逐年上升,机型种类日益增多,作业范围日趋广泛;但农机事故也在不断上升。充分发挥农机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农机综合能效,及时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降低农机事故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1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
1.1道路运输的农用车辆
主要有拖拉机(手扶、小四轮及大中型拖拉机)和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农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法》(以下简称《培训法》),对这部分车辆和驾驶员实施安全管理。拖拉机的转向性、制动性和稳定性较其他车辆差、噪声大、易疲劳、运输安全系数低,其在从事道路运输过程中较其他车辆更易发生事故。为此,在国家制定的交通、农机安全管理法规中,均对拖拉机载人做了禁止和限制性规定。但在我国广大农村,由于交通不便,一些群众为了一时方便,搭乘拖拉机的行为时有发生,而重特大农机事故中,大多数都与拖拉机载人有关,这样的事故案例屡见不鲜。另外,超载运输也是造成农机交通事故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超载易导致方向失控、制动失灵、在爬坡时车辆易向后滑,极易发生事故。
1.2农田作业(包括农副产品加工)的农机
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往往容易被忽视。人们往往认为农田作业环境简单,会操作就行,不会发生事故,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从事农田作业的机械与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相比,虽然相对发生事故的机率较低,但前者的数量远远大于后者(前者是后者的十几倍),且作业有一定季节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依然较大,如我县每年有近百起农机农田事故。因此,对出事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同样不能放松。
2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1培养一支驾驶操作技术过硬、法规意识强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队伍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按照《条例》和《培训法》的要求,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培训,严把考核、发证与年审关,并定期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驾驶操作人员,使他们能够在农机化作业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为农机安全生产作出应有贡献。
2.2要大力宣传,全民动员,营造人人共同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对农民朋友还应该加强农机安全作业常识宣传,使他们能够知道农机安全常识,了解农机安全常识,在生产中遵守安全规章,以便消除因第三者过失造成的农机事故。无论是农机交通事故还是农田作业事故,第三者的过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如此。为此,《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从上述规定可知,《条例》既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也要求每个公民遵守。对于农机从事农田作业,凡是参于作业人员和周围其他人员,都必须遵守农机安全作业规章,确保安全生产。
2.3督促机主按时参加农机年检,并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零部件及时进行更换,保证农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求驾驶操作人员养成作业前检查农机技术状况,特别是对影响作业安全的零部件检查的良好习惯,从而在农机本身的技术状况方面保证作业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4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农机违章作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监督检查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加强农具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落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守《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力保障。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农机交通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乡村道路农机交通安全的检查。目前,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是一个盲区,交通管理职能部门把监管和整治的主要精力放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县道及城镇街道等交通要道上,无暇顾及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之有些农用机动车主的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他们趁有关部门疏于管理之机从事违章运输,甚至非法从事客运,从中牟利。于是无证行驶、违章载客、超载、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泛滥;加之乡村道路的路况环境使农机使运输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另外,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还应在农忙季节,集中精力对农机农田作业进行监管,全方位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制动器摩擦力减少,如气压自动装置中的气压调整过低、漏气;液压制动装置中液压油量过少,制动系统内有空气;踏板自由行程过大;制动蹄片磨损等,制动器作用时间延长,如制动鼓与制动蹄片的间隙过大;制动鼓失圆;制动蹄片油污等。轮胎花纹磨损。制动跑偏。是指制动时总是向一边自动偏斜,也成制动单边。主要原因是左右轮制动力不相等。具体表现为:两轮制动鼓与制动蹄片间隙大小不一致;个别自动蹄片上有油污、硬化、铆钉外露;各轮摩擦片材料不一致或新旧摩擦片分布不均;各轮制动蹄片回位弹簧拉力差太大;个别制动鼓失圆;气压制动器个别气管裂纹、接头松动漏气;液压制动器个别分泵有空气、活塞活动不良分泵尺寸大小不一、油管堵塞等。制动侧滑。是指制动时,某一轴的两个车轮或前后轴所有车轮发生横向滑动的现象。制动侧滑分两种情况:一是前轴侧滑,是指制动过程中只有前轮抱死或前轮先抱死拖滑,这时农业机械按直线行驶(减速停车),处于稳定状态,但是前轮失去控制转向的作用。二是后轴侧滑,是指制动过程中后轮比前轮提前一定时间先行抱死拖滑,而且车速超过某一数值时,农业机械在较小的侧向力作用下就会发生侧滑。路面愈滑制动距离和制动时间愈长,后轴侧滑愈剧烈,极易发生事故。制动时如出现侧滑,应立即停止制动,把转向盘朝向侧滑的方向转动,当侧滑停止后,立即把转向盘转到正常位置。制动装置的调整制动踏板自由行程的调整;制动鼓与制动蹄片间隙的调整;制动液的加注或制动气室气压的调整;主车及挂车制动器的调整。
轮胎的技术状态与作业安全
花纹变得平而光滑,其附着性能大为下降,行驶时可能引发车轮打滑,甚至发生侧滑现象,使稳定性破坏,制动距离延长。2.轮胎爆裂。行驶时轮胎爆裂,特别是前轮爆裂,将产生急剧的偏行,其车速越高,危险性越大,甚至会导致翻车事故。轮胎爆裂是因为轮胎过度变形、磨损、发热以及锋利物体划伤所致。因此,轮胎的气压不能过高、过低,不能超载,以避免轮胎过度变形。炎热夏天不能长时间高速行驶,频繁使用紧急制动,否则会加剧轮胎磨损、发热、引发爆胎。3.行驶中车轮自动脱离。由于轮毂轴承锁紧或锁止螺母的松脱,轮毂螺柱的折断,转向节轴或转向节主销孔处折断都会引发农业机械在行驶中车轮制动脱离,其后果十分严重。因而在维护和修理中,应对上述部分认真检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有序。近年来,在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农机安全事故四项指标有了明显下降,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农用车违章载人、无照行驶、驾驶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潜伏着严重的事故隐患。当前的主要问题是:
(一)宣传教育不到位,农民安全意识差。广大农机手对国家关于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认识不清,部分机手为逃避管理,不愿参加年检、年审、跑夜车、超速超载、自制挂车、超宽超长、疲劳驾驶给农机生产带来隐患,“黑车非驾”情况十分普遍。此外,农机监理部门对监理法规、事项宣传还不够深入,未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开展农机常识和驾驶技术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较少,农机监理部门在处理监理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上还未到位,造成与监理对象间的脱节。
(二)服务意识不强,执法纪律不严明。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个别监理人员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不善于做机手的知心朋友,仍然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有的喜欢高高在上稳坐办公室,而不喜欢深入基层,为机手排扰解难;有的只顾自身利益,侵害机手利益;有的甚至还存在着“吃、拿、卡、要、报”的个别现象。个别监理人员对监理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置若罔闻,随心所欲,甚至违反政策,违章执法,违规操作。对这些个别人,一些部门为了自身利益,该处分的不处分,该追究的不追究,从而导致一些单位纪律松懈,马马虎虎,不负责任,使监管软弱无力。
(三)服务网络不全,农机监理很难到位。从目前情况来看,县级行政区域都设有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其编制、装备、人员、设施比较健全,而乡镇、农场没有专设机构,监理人员很少甚至没有。农业机械90%以上散布在村镇农户,农机主要耕作与田间或行驶在乡村道路上,乡镇农机监理基层网络不全,农机安全生产就难以进行有效监管,个别地方对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牌证疏于管理,上照率不足一半。而广西地区又处于多丘陵地带,且甘薯、水稻、甘蔗、林果等农机为主,手扶拖拉机数量居多,给安全执法带来难度。
(四)队伍素质偏低,执法把关不严。由于一些地方在充实监理人员过程中,缺乏严格把关,缺乏竞争机制,造成监理队伍思想素质高低不一,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尤其专业知识匮乏。由于一部分监理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对农机专业知识一窍不通,所以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尤其是机械检验过程中,不能针对重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不能对机具故障进行排除和指导,为机手提供技术上的服务更是纸上谈兵。工作起来难以顺畅,严重影响了农机监理的社会形象。
究其原因:一是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为三农服务的思想根基不牢;二是人治思想根深蒂固,义务本位和管理本位并存;三是执法监督政出多门,监督责任不明确,监督的力度不大;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致使许多行政违法案件无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农机监理行政执法行为的措施与对策
(一)创新监理手段,转变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强化为农机手服务的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将服务理念融入农机监管全过程。一要积极主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农机治理法律法规的要求热情周到办好牌、证等各项行政许可或非许可事项,让广大机手上门办事有一种归家的舒适感;二要开展好技术服务,适时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和农业生产第一线,结合机手讲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使用,开展拖拉机、配套机具以及收获机械等农机的维修和保养。三是开展好便民服务。在年检和机车初审上照时,简化办事程序,实现检验登记、技术检测、喷字等项目的“一条龙”服务,力争做到培训办证到乡村,年度检验到村组,维修服务到田头,宣传动员到农家。
(二)严格行政执法,推行政务公开。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活动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农机监理权威。确立执政为民的法律观念。加强农机监理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忠实地执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全心全意为农机手服务。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承诺服务、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办公,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执法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让广大农机手从执法服务中得到实惠。
关键词:农网建设体制改革安全运行
赣榆县10kV以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共投资1.3528亿元,经过近千名农电职工的艰苦奋战,2000年3月份全面完成,并通过了上级检查验收。目前,全县农村拥有10kV线路54条,1458km;10kV配电变压器2216台22.16万kVA;400V线路3012条,1860.5km;220V线路3765条,1152.9km。
随着农网建设结束和农电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农村用电户与供电企业产权分界点的变更,由于国有电力资产成倍增加,供电企业安全责任加重,如何抓好农村配网运行管理,提高配网健康水平,保证安全多供少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为此,我们现从如下几个方面来探索如何抓好农村配网管理。
1以人为本,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
农电体制改革,乡镇供电站被撤销,成立县供电企业的派出单位-乡镇供电所。随着电力资产的转移和管理范围的扩大,客户对供电所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广大农电职工直接为千家万户提供供用电服务的责任越来越大,他们的工作表现将直接影响供电企业形象和经济效益,他们综合素质将关系到农村电网管理水平的优劣。为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全员思想和业务素质的培训,使之成为一支整体文化水平高、业务技术好、服务管理能力强的精锐之旅。
每年年初,我们都把农电人员培训工作列入农电整体计划之中,并根据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2000年共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18期。分别对供电所所长、设备管理员、工作票人员三种人及村电工等进行了业务培训。我们一是加强其职业道德、职责、纪律教育和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使其提高思想素质,增强其爱岗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二是加强其技能培训,重点是《农村低压电网技术规程》、《电工基础知识》、《安规》、《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规程》和有关技术规程等业务技术知识的学习,开展技术比武,着重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使之胜任工作,人人都是技术好手。三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专业法规,使之依法管好配网设备。通过培训,广大农电职工业务技术思想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
2完善制度,勇于探索,确保农村配网健康运行
农村电网改造后,虽然配网设备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但电力设备产权发生了变化,农电安全运行管理与电力设施保护的范围及责任加大了,电力产权分界由过去的高压桩头为分界点,变为用户表箱以上为分界点;农电线损管理与电费回收的难度加大了,由过去抄表收费及查偷漏电到配电台区,变为到千家万户。因此,每一用户的窃电都直接影响供电企业利益。由此,要求我们在今后的管理中,不但要克服过去在管理上那种"重高压,轻低压"做法,还要纠正"重建轻管"、"电力设施由用户保护"、"抄收到配变"和"低压线损由村委会负责"等错误认识。加强配网安全运行管理、巩固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配网运行质量、减少停电、降低网络电能损耗,确保配网优质高效运行是农电工作长期的内容,必须摆上农电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为此,我们通过探索在配网管理上做了如下工作:
(1)完善配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制约,任何工作都无法开展。完善制度是农电体制改革的基础保障,农网改造后农村电网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随之出现,这就需要把旧的制度加以完善。对此,2000年我们重新修订了农电管理所、供电所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修订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备品备件、设备巡视考核制度、缺陷管理流程、安全管理、材料管理、门市管理等各项制度和职工岗位职责,编成"赣榆县农电管理制度汇编",建立了10kV线路杆卡、10kV线路地理接线图、10kV线路单线图、配电设备综合台帐、低压线路杆卡、低压线路地理接线图、低压线路单线图、用电设备综合台帐、发电机台帐、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台帐、计量设备台帐、安全工器具台帐、备品备件台帐。目前,各项管理制度齐全且较为完善。对有效规范干部和职工的行为与端正工作态度,为抓好配网安全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2)加大宣传,不断研究和探索安全生产的内在规律:
要想安全生产必须立足于预防,这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按照这一方针,结合农村安全生产的实际特点,抓住人和设备这两个关键因素,加大宣传不断研究探索电网安全生产的内在规律。重视宣传工作,利用报刊、农村广播、电视、画廊、宣传车、标语、印刷品等媒体和方法对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加强电力宣传。重点宣传用电安全常识,电力法规及严禁在线路下放风筝等内容。在农改期间,共制作安全用电宣传标牌8760条,安全警示牌1万余块,电力法规宣传图片10余万张下发到乡村及各用电户。让群众了解电力常识、法律,自觉加入农村电网的保护和对农电职工服务进行监督,促进配网管理和优质服务上台阶。在设备管理方面,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预防。组织开展"安全周"、"安全月"、"农电劳动竞赛"活动,针对农村用电的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好春、夏、秋、冬四季安全大检查和互查活动。如:夏季即将来临,农村配网管理要做到暴风雨前后都进行检查,对电杆歪斜、杆基塌陷、超高树木、表箱歪斜、导线弧垂等缺陷要进行处理,要确保配网安全运行。
(3)加强配网的运行管理:
设备运行状况是衡量配网的一项重要指标,在配网的运行中:①做好设备的巡视和安全检查,农改后,对高低压线路电杆进行了夯实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设备周期性巡视、夜巡和特巡,做到应巡必巡;②做好设备的检修和测试工作,我们对每台配变的日负载曲线、功率因数、运行电压、用电量等进行了测试,抓了合理配置配变负载工作和三相负荷的平衡工作,并保质、保量的组织开展设备的大修、小修、检修工作;③抓好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不仅能预防人身触电事故,同时也能检测线路运行状况。一经跳闸,一定要查明原因,加以处理后方可恢复送电。对客户室内没整改,没装家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用户要宣传、督促整改,加装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防止频繁跳闸,避免停电,影响客户用电,少供电量。
(4)抓好缺陷闭环管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设备缺陷是配网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设备缺陷的闭环管理中重要的一关是抓缺陷消除,要严格执行《缺陷管理制度》,并让消缺单位、班组的工作人员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杜绝那种消缺力度不大,质量水平不高,遇到问题绕着走,得过且过应付了事的消极行为,杜绝发生消一处缺陷后又产生一处缺陷的现象。我们制定了中、低压设备巡视周期,适时加强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对缺陷处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班组、个人按安全合同和设备管理制度实施双重考核,确保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5)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电力设施保护仍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配齐义务护线员,明确职责、义务、奖励标准,提高他们的护线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各乡镇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由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派出所、供电所、村委会主任任组员,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同时,要与各村和义务护线员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合同,明确职责、任务、奖惩办法,加强考评兑现。
(6)加强线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四到户"政策:
农网改造结束,线损管理、"四到户"管理已成为配网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线损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在管理中:①是要加强电能表计管理,"四到户"后农户的表计作为电力企业的售电计量表计,必须加强计量管理,加大计量普查和整改力度。确保计量的准确,体现电力市场公平、公正;②是要采用技术手段,对农改后的线损高的部分供电所配电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找出有无大马拉小车或线路布局不合理等因素影响线损高的进行调整,对症下药,进行根治;③是要实测和核定各供电所的线损考核指标,在实测基础上制定《线损管理考核办法》,实行每月进行一次考评,高罚低奖,调动每位职工抓线损的积极性。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营业普查,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依法按程序开展反窃电斗争。
1.农村农业机械数量的增加,是各类农业机械事故增加的必然因素。80年代以来我国对农村的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很多农民用积累的资本购买小型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帮助农业运输和生产,享受当时计划经济时期少量指标柴油的政策。在安徽省黄山市歙县,6000元的价格购入一辆农用三轮或者四轮拖拉机用耕地、播种、运送农作物、送肥、,卖粮食、赶集、走亲访友在农村十分流行。有关数据显示2004年底我国小型农用拖拉机的数量达到1650万台;其中不包括相当一部分的农用三轮,这些农业机械数量的增加,势必促使农村农业机械事故的激增。
2.农机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近年来,“村村通”使农村道路得到改善,农用变形车替代了三轮、四轮拖拉机;特别是2008年中央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民购机数量急骤上升,大量的新型农用机械涌入农村,由于年轻人出门打工的较多,年龄偏大且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落后、驾驶技术不到位、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成为了农机操作队伍的一员,由于缺少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他们的表现令人担忧,他们在工作中违反交通法规,对农村道路安全产生了极大隐患。尤其一部分人,没有经过相关培训就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农用车载客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虽然有些人有驾驶执照,但缺乏农机安全的相关意识,没有系统的对农机进行维护和修理,这样对农机的安全生产造成严重的威胁。
3.目前,政府对农村农业机械管理缺乏协调性,是农业机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管理范围不确定,缺乏监管协调性。例如对于农用车(拖拉机)的管理,交警部门、交通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的农机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管理权,可确定农用车的范围一直在修改,管理缺乏协调性,存在一些盲区。
4.农田和道路安全检(审)查力度不够,年度检审率和交强险率不高农机安全检查是使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前提,年度检审和交强险是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的安全及安全事故处理赔偿的保障。但是,目前的农田与道路安全检(审)查无法满足山村农机使用率低、使用范围小、新旧更新快和日益增长的农业机械数量等要求。检测用的相关的设备老化落后或严重缺失,向机手收取检测费用无法落实让年检(审)工作陷入被动。许多农机驾驶员对购买农机和办理驾照的意识有所提高,但是对农机年度检审验及交强险的观念不健全。
5.农机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安全宣传和事故应急体系不健全由于农机生产因季节性、独立性导致全社会对农机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常识教育和培训重要性认知不足,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农机生产范围广,影响小,导致专门的农机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还不健全。
二、预防农村农业机械事故发生的几点措施与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以前,一些相关领导对农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缺乏了解和指导,导致了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效果不明显。政府和社会应更多地支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关注农机生产安全,充分利用各种舆论资源如电视、农村广播、黑板报、报纸、短信及(农村大队散发宣传单、)举办农机相关知识讲座等,创造一切宣传机会,全力以赴、坚定不移地宣传农业机械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只有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再上一个档次,当农民自觉遵守法律,按规章办事,才能实质上减少农村农机事故的发生。
2.组织农机安全检查,加强机手安全学习
农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此项措施可以及时补救驾驶员违章操作,可减少和避免相关事故的发生,是农机安全科学管理的诀窍之一。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基层特别是村组农机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大对农田,道路检查的力度。教育机手严格要求自己,不放松警惕,及时改正不当行为。对于农机驾驶和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农闲时间学习操作技能,提高自身安全操作意识,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测试。对于没有通过考试或不参加考试的人,都将拿不到驾驶执照,严禁其驾驶和操作农机,这样一来有助于农机手素质的提高。要根据当地实际和自身特点,在春耕、秋收农机作业旺季前夕,采取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和周围的操作员进行技术经验交流,在原有的基础上更进一层楼,成为大家的模范。还要经常学习农机事故案例,分析其原因,找出避免事故的方法,使自己懂技术、懂方法、懂操作。
3.保障农机监理资金,改善监理装备
各级政府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农机管理所需的资金,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大力度管理农机管理项目资金,为农机管理部门装备具有针对性为机手服务的设备,使此部门团队化,专业化,使得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使农机安全管理执法条件不断完善,而且在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检查等工作的开展的同时,要将参与农机管理的工作人员纳人公务员的指导范畴,这样才能确保依法行政,使执法更具有专业性。
4.加强农业机械质量监测,严格遵守报废规定
1.1政策法规不完善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在其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占据比重较大,并且农业分布的范围比较广泛。这就导致了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就会遇到很多执行不力的困难影响。再加上政策和法规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将因地制宜的原则纳入到政策的执行范围,导致很多政策和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形式化现象,而当地的政府部门又没有采取措施进行管理。此外,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性,而如果不能及时对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进行有效的完善的话就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约束。
1.2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
地区的农机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负责大范围的农机管理,但是由于农机部门人员缺少,特别是在基层的农机管理部门,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就更少了,这就导致了人员在进行农机设备安全管理过程中不能应对逐渐增多的机械使用数量以及不断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很多落后地区,这方面的问题表现的十分突出。在一些地区由于通信技术不到位以及交通设备比较落后,出现了问题不能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的情况,因此就导致了问题不断的积累。此外,在管理制度方面建设的不完善以及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不重视,都会导致制定出来的制度流于形式,农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越来越严重。
1.3农机的安全性较差
随着我国机械化不断向前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上对农业机械安全方面越来越重视,并出台了很多管理农机安全的政策和法规,但是在实际的质量抽检过程中,农业机械的安全质量却不是十分的乐观,农业机械的整体质量对农业机械的使用寿命以及可靠性方面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有些机械设备还会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农机设备安全性差的问题需要我们及时的进行解决。
1.4农机操作者的素质不高
农业机械最终的接受者就是农民群众,而这些农机操作者在使用农业机械过程中,由于科学技术和专业操作技术不到家,导致了机械操作过程中经常出现安全事故。此外,农民群众在设备操作过程中的法律意识不到家也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一个重要因素,操作者对农机认识程度不足,很少有农民群众愿意主动积极的对农机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对策分析
2.1构建完善的政策和法规
首先,需要做好农业机械的统计工作,并对农机设备进行严格的划分,并根据不同的机械式以及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严格的划分,并制定出完善的规章和制度,对于多数私人的农业机械设备更需要我们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通过各种方式对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有隐患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宣传;其次,对农业机械设备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生产出来的农业机械不会出现质量和性能方面的问题。
2.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积极的对农机操作者进行相关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业机械操作过程中的重视程度,并且严格按照有关方面的政策和法规严格贯彻和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根据不同的那地域特点和环境特点以及经济发展的情况制定符合发展向现状制度和内容,并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进行执行和实施,此外,还要需要加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人员队伍方面的建设,从整体上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促进管理质量提升。
2.3统一完善农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紧紧围绕我国政府和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执法活动,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全面贯彻为群众服务、以人为本、保民平安的原则作为管理的理念。全面的将多项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政策法规不断的进行完善和落实。2014年新疆疏勒县依法开展了农机安全治理整顿,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农机“黑车非驾”、“打非治违”安全整治活动。查处无证驾驶51起,无牌拖拉机58辆,暂扣拖拉机392辆。在对农业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全面实行统一化的而工作责任、统一化的管理制度和体系、统一化的人员管理,并不断地行业的行为进行归规范,提升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机构的形象。
2.4积极宣传
[关键词] 农村自来水 饮水安全问题 当前状况 水网建设
水是生命之源。水是我们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没有了水的供养,后果将不堪设想。目前,在城市中,自来水已经进到了千家万户,城市居民家家通自来水管,并且经过水处理和消毒,城市居民已经使用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但是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由于条件限制,还在使用原始的人挑马拓,到几公里外的地方取水,甚至很多农村的村民都在使用一些受到污染的饮用水。缺水、水量不足、水质不达标、影响着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在很多的农村用水中,村民自身缺乏安全、卫生用水的概念导致农村居民的用水安全出现问题。当前,很多农村地区进行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水利部门为了保障村民的用水安全问题,将自来水引进农村,及时帮助当地的村民解决饮用水困难问题。
一、对当前农民自身饮水安全措施的探究
伴随着自来水走进了我们农村村民的生活,在当地农村的一些村民中,我们对此进行了相关的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是了解当前农民的饮水安全措施。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分析来看,当前很多农民的饮水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很多农民都没有这个概念,他们认为地下饮用水是很安全的,并且祖祖辈辈都在农村这样的生活,很容易忽视安全饮水问题。更谈不到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将地下的饮用水打捞上来以后直接饮用,没有经过过滤消毒处理。水中含有大量超标的细菌和污染物,饮用后轻的造成身体不适,腹泻、腹痛;重的有毒金属污染物含量超标可能会引起中毒,危急生命,另一方面,忽略了饮水器具的自身卫生处理。笔者在当地农村中调查和发现,大家盛水的器具主要是一些水缸之类的。在水缸下面已经产生了很多大的水锈,这样对人体有着极大的伤害。水垢主要成分是碳酸钙和氢氧化镁,还可能含有一定量的碳酸氢镁——天然水中一般都含有少量的钙离子和镁离子,还含有少量碳酸氢根离子。长时间的食用带有水垢的水就人体健康。牙垢、牙周炎经常由水垢引起;可致人死命。至今仍无疫苗可预防的军团病菌,就藏匿在水垢中,法国每年有200至300人死于这种病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的硬度不得大450mg/L;溶解性总固体(TDS)不高于100mg/L.井水属于地下水是硬水,含有大量的水垢,所以人们要注意饮水的安全性。
二、对当前农村水网建设现状的分析
当前,为了解决一些农村村民的安全饮水问题,也能帮助很多农村地区的饮水困难问题,水利部门进行了农村饮水安全水利项目建设,在一些当地农村中,水网建设一段时间以后,笔者对此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和调查,在分析和调查中可以看得出,水网进入农家以后着实给农村居民带来了很大的收益,水网的建设使很多村民都食用上了自来水。很多当地的居民不在担心饮水的安全问题。但是现在仍然有很多农村没有使用上水网建设给他们带来的自来水。相关部门还在不断的加大力度,帮助更多村民使用上自来水。水网的建设使整个水网地区进行统一的管理,包括自来水的输送,自来水的消毒等等。切实的帮助农民改善饮水环境。同时,在很多的农村地区还有一部分人饮水困难的问题,在计入水网以后也得到了解决,水利部门将饮水安全建设完成后,农村居民的饮水困难问题得到了解决。让清澈的泉水浇灌每个人的心田。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设让村民们在饮水难的问题上再次看到了微笑。
三、农民对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的认知度
在很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建设给农村居民带来实惠以后,仍然有很多人村民对自来水的安全缺乏认知度,很多村民在习惯了地下水的饮食以后,他们认为经过过滤的自来水不提好喝,所以认为水网的建设浪费而不实用,很多当地的村民都对此有一定的看法,由于没有安全饮水意识的观念,在饮水时候,笔者发现,很多人们已经安装了自来水消毒设备但是出于农村的保守古板思想就是不使用,觉得投放药剂后的自来水口感不佳,有异味,或懒于投放药剂,嫌麻烦。现水利部门已经印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小册,图文并茂的讲解安全、卫生用水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性。
四、饮水安全水网进农家,农民乐开花
水网建设进农家,给农民朋友们带来了实惠,农民安全饮水问题得到了切实的改善。同时也随着水网建设进农村项目的展开,很多农村居民也随之对农村饮水问题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在很多农村地区饮水难问题随着饮水安全建设也迎刃而解。在自来水建成后进农家一段时间以后,我在农村做的调查和分析。让我看到了农民朋友在理解安全饮水的问题上,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了灿烂的笑容。并且很多农村朋友感言感谢国家,感谢政府为他们解决了吃水难题,再也不必为饮水卫生问题担忧,更不会为吃水难的为题发愁。
五、 政府部门给人们带来的政策
在水网进农家以后,政府部门为了使一些农村居民在饮水卫生问题上得到更合理化的改善,他们对水网系统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严格化加上执行力度的加大使农村居民家家通上已经消毒完的自来水,同时,对于一些灌溉上也采用了统一化的管理。在水网建设的管理中,政府部门以民为先,解决人民群众提出和遇到的所有问题和困难,那么一些相关部门在水网建设中给予了哪些帮助呢?
1、管理方面
为了更好的对农村水网进行合理的管理,水利部门对农村水网中的饮水问题上加大了管理力度,定时的消毒,同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饮水设施的消毒,定期给当地的每家每户一些自来水设备的检修,保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以及饮水便捷的服务。只有饮水安全问题解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才会得到有效的解决。现在随着中央投资力度的增加,水利部门在增加力度去管理,不仅仅是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还有整个水网建设和综合管理。
2、农民意识
现在很多农民对饮水安全的意识已经逐渐的转变,在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思想意识中,农民们开始知道水污染对自身的伤害,所以不少村民开始将地下直接用水转变成了使用自来水,并且对水网建设开始有了一定的认可度。同时,政府部门也在加大协作力度,不断的宣传一些安全用水的知识,在各个方面提高农村安全用水的意识,切实保证安全用水的持久性。
3、卫生方面
随着农村水网体系的建设,加上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很多农民的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他们在卫生方面开始了意识化状态,对水质的食用安全开始采取措施,在政府部门的帮助下,他们在盛水器具以及自来水的使用上都开始了卫生使用。自身对饮水时的卫生开始了极大的重视,包括在农作物的灌溉方面都开始了卫生认识的提高。
4、用途方面
水网建设进农家以后不但在农民饮水安全问题上得到了解决,而且在农村饮水难问题上也得到了改善。除了在农村饮水方面上给予一定的帮助以外。在很多方面上都给予了相关的帮助,在一些农田灌溉中,在一些水渠中都开始了水网建筑。在某些方面对种植和养殖业发展都有了很大的促进等等。
六、总结
综上所述,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我对农村的饮水现状进行了一定的调查和分析,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效果已经有所改善。现在,在城市中,水网的建设使人们在饮水卫生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根据调查和分析来看,城市中因为饮水导致健康出现状况的病历很少。但是在农村农民不注重当地饮水卫生问题出现的发病率很大。近几年随着政府等相关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视,将水网进入到了农家,从而降低了因为饮水问题而导致的健康状况。水是生命的源泉,水的质量影响着生命的质量,干净卫生的水是我们最起码的要求,为了自身的健康,请安全用水。
参考文献:
[1] 王维平,范明元,赵红兵,黄继文,.??现代化水网理论体系研究[J]. 水资源研究. 2003(03).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3)02-0236-02
一、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1.从全国范围来看
首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比如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比如河南双汇瘦肉精事件,再比如海南的毒豇豆事件以及“乙烯利”、“膨大剂”等事件,这些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神经。究其原因,一是不法商贩受经济利益驱动,不讲诚信,违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二是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商贩为了保持农产品的外观及新鲜,大量超范围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保鲜剂以及工业染料色素等。
其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仍然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虽然确保了农作物产量的不断增加,但由于有些地区农药超标使用,诱使病虫抗药性和耐药性逐步增强,形成农药用量再次增加的恶性循环,收获物中农药残留量增加等问题日益凸显。
2.从我市情况看
2.1环境污染不容忽视
一是工业污染。在工业化发展的进程中,一些工业废弃物随空气、水流的扩散,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了农业环境中,严重影响了农业环境质量,影响了农作物生产。尤其是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如果含有大量的金属元素,如铅、镉、汞等,通过灌溉进入农田将会对农产品质量造成严重损害。我市的工业产业以煤炭、钢铁、焦化、化工为主,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排出一些对农作物有害的物质,潜在危害不容忽视;二是农业自身污染。长期过量的使用化肥、农药、农膜,使土壤板结,地力下降,土壤中的微生物群落发生了变化,氮磷钾等主要元素比例失调,致使农作物受害。
2.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质检体系不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滞后,现有的市级检测机构与工作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等安全类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数量和检测能力还不能满足需要;县级检测机构开始建设,但分布不平衡,且未形成检测能力,致使大多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得不到监管,农产品不能实现优质优价,极大地挫伤了生产者规范生产的积极性。
二是检测能力弱。首先,检测机构人员不足。无论从市级还是县级来看,都存在着检测人员不足的问题,这就无法保障从采样到出检测结果的整套流程顺利进行;其次,设备不全。从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来看,目前的设备只能针对有机磷、有机氯等33种常规农药的测查,无法满足其余的如氨基甲酸酯类、重金属元素和一些霉菌的测查;第三,检测经费短缺,远不能满足对全市农产品进行多项目、大范围的检测。
三是质检人员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尚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集检验检测、计量、标准化技术以及法规、政策为一体,要求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素质。但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门新兴学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起步相对较晚,高校的相应专业设置也严重滞后。技术人员大部分由原农业相关部门调入,缺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和风险评估等工作的深入了解,而部分新增年轻的专业人员缺少经验,专业不对口。掌握高、精、尖检测专业技术的人才相对缺乏,质检机构人员编制不足,致使部分仪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2.3相关法律落实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了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但在制度配套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涉及到风险评估、市场准入和责任追溯等方面的制度仍未统一建立。生产经营者的生产档案记录和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有的批发市场和超市虽然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但由于技术力量和经费问题,没有很好发挥市场自检的监督管理作用。
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性
1.适应新时期农产品发展形势的需要
农产品作为一种商品,其生产、流通主要由市场来调节,但是由于现阶段市场机制发育不够健全,一些违背道德违法使用添加剂,危害群众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市场的经济秩序,给消费者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危害。新时期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部门的工作内容、思想观念、方法性质都必须有所转变。新时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内容为检验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督并重,认真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2.完善农业监测体系的需要
农业监测体系是指为提高农副产品、农用生产资料和农业生态环境的质量,由各类具备农业专业技术和监测能力的检验、测试机构组成的监测网络。农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食用品,各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在农产品的检验监测、质量监督、流通领域认真把好关。
3.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的需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支撑的现实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规范农产品产销秩序,保障公众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所以必须依法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业生产过程、销售过程、加工过程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须有选择、有重点的开展检验监测与质量监督工作。
4.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的需要
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过程中,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联度越来越大。发展好“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必须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到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5.确保农民增收的需要
在保障食品安全这一大背景下,农产品质量安全也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无论是国内、国外,都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视为增强国家竞争力、保证国民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性要素。尤其是近些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贸易壁垒严重,而我市作为一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大市,如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抓的不严,一方面会损害我市声誉,更重要的是会造成出口受阻,农民收入下降。
三、对策及建议
1.强化农药残留监控能力建设
1.1检测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检测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检验监测中心,承担起各种检测任务。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和超市建立速测中心,开展自律性检测,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的加入。二是加大投入。要完善设备和检测手段,开展业务技术培训以及检测中心之间的技术交流学习,充实检测力量,提高检测能力。三是加快检测机构资质认证和计量认证的步伐,统一检测标准,做到检测结果互认。
1.2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是能否上市销售的先决条件,所以要依法建立协调机制,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将农药残留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农药残留监控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发挥风险监测、预警和反馈平台作用,以此指导和监督农药登记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是加大监察力度。要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及时掌握和查处各类风险隐患。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添加禁用物质的行为。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的用药检查,突出检查高毒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情况,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四是要确立“统一监管、分类监测、专业服务、综合执法”的体制框架,按照农产品质量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三分开”的原则,调整农业部门内部的监管职责。
1.3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一是要强化安全用药宣传、配合和技术指导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为主,农业院校为辅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二是建立统一宣传、逐级培训的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对下级部门、种植企业以及农产品经营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知识培训。三是建设咨询和服务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标准、宣传贯彻、咨询服务和技术推广等信息于一体,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互动平台。
2.加强环境污染控制,发展清洁农业
2.1多管齐下,综合防控农业污染
一是避开化学污染源,防止一些重金属和其它对农业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流入农田。对一些农业生产区周边的、污染严重的企业下令整改,禁止随意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二是产地内在上项目的同时进行废气、废液、废渣治理建设,并达到规定的三废无害化排放标准。三是在城市周边的农业种植区,进行城市垃圾、废水无害化处理,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要对产地的大气、土壤、水体进行定期检测,使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按管理权限和职能,农业机械部门负责管理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形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因小型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价格便宜、方便操作、行走灵活,适合山区县田间及乡村道路运输,深受农民欢迎,这些农业机械在我县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生活中发挥很大作用,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和潘口电站移民工程开始后,我县自走式农业机械逐年增多,截止目前竹山县各类行走式农用车辆注册登记3235台,在网上公示报废车辆1116台(因超期未年检、或有严重安全隐患)。列管在册车辆有2119台(其中:大型拖拉机12台、沼液抽排机35台、变型拖拉机2072台)。
2监管措施和做法
2.1建立健全了农业机械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每年初人员分工从领导到一般干部都明确有安全责任分工和具体安全工作计划。我局结合部门实际,年初以正式文件下发了《2014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成立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对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状考核细则分解细化,建立了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在责任追究制度中明确规定,实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局与各二级单位、各单位分别与执法人员、工作人员、教练、机手、学员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明确了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三是完善了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要求立查立改;四是完善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方案,进行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基本具备了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五是按省市业务部门相关要求,规范了新车入户、牌证换发、年度检验等各项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六是认真抓实农业机械安全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督办,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做到逢会必讲、随时督查。在领导逢会必讲的基础上,全年召开专题安全会议10次,召开交警参加的联席会3次,到二级单位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12次。
2.2坚持农业机械安全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措施,抓常抓细保安全
2014年我们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安全宣传月、“六打六治”、重大节假日、三伏高温、冬季雨雪天气安全防范、安全隐患排查、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农业机械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竹山县农业机械局分别下发了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和通知,成立了由局领导参加以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为主体的专项整治小组,落实相关责任和措施。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方法和步骤,积极排查,严格整治。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管理特点,进村入户进行登记排查,登记结束后进行分类汇总,在摸清各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隐患排查。一是深入基层集中开展拖拉机审验,每月初对年检到期的机主发送手机短信,通知检审范围及时间安排、检审工作要求,同时还向机手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机手法制意识和自觉参检意识。在年检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机械检验技术标准,坚持见机、见证、见人,不走过场,做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年检;不参加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的不予年检;私自改装的不予年检等等;二是开展了田间作业和道路安全检查、安全日咨询及送农业机械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下乡镇村等系列活动,6月份共发放编印的宣传材料1000多份;三是积极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安全检查,组织农业机械作业专项整治。期间出动农业机械执法人员650人次170天,共检查各类机具1665台次,纠正各类违法违章151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25起,处罚违章机手191人,教育机手329人次。监理站每月巡回全县田检路查、上门宣传、打非治违、下乡实地开展工作都在22个工作日以上。
2.3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提高监管能力
按照湖北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业机械道路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14〕124号)文件精神,我们和县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机械道路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建立了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等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农业机械监理站和交警各中队开展了11次联合执法活动,加强了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们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召开3次专题联席会议,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力度,集中力量对县乡道路进行整治专项检查,农业机械与交警开展联合执法11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9次。
2.4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源头管理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的重要管理手段,是建立农业机械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农业机械监理工作一改过去坐等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深入基层,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帮助农业机械手检修车辆,传授机具维修、保养等技术,消除事故隐患。通过短信通知年检、电话预约上门、送牌证到家、车辆检审进村、延时服务等多种形式做好机手的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安全镇、村、户建设,不断创新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做到管理“横到边,纵到底”,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和盲区。加强基层农业机械安全网络建设,让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深入到村入户,安全常识普及到人,农业机械安全责任到人,通过聘用农业机械安全员、建立村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台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发挥好村委会作用,较好地把住了农业机械安全源头关口。
2.5强化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我们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一是抓社会效应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警示牌、黑板报、标语、宣传栏和倡议信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二是抓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结合年检、农忙、节日前举办农业机械安全培训,发放《农业机械交通事故警示》、《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农业机械安全宣传资料1000多份;每个安全村送1套“平安农业机械”安全宣传挂图,给农业机械户送1本“平安农业机械”知识手册,全年组织3次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参训人数达500余人;制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块,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16场次,安全生产宣传报道32篇、向驾驶员发送手机提示、警示短信3万余条。2.6明确规范,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一是严格执行农业部“两个规定”和“两个规范”要求,做到不超标发牌,不异地发牌;做到培训和考试分开,并严格考试,杜绝核发关系证和人情证,由于严格把关,有效提高了驾驶人的素质;二是面向社会推行执法“三公开,一承诺”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执法依据,承诺服务限时制,规定凡手续齐全的一般性业务1小时内办结,考试合格一周内即可领取驾驶证。2014年专门购买一台拖拉机用于机手的培训和考试;三是实行办理业务首问负责制,对机手做到不刁难、不拖延、不推诿,让机手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3存在的问题
(1)农业机械执法手段弱。农业机械部门按法律规定,只负责农用车辆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牌证管理,但上路执法权限有限,对车辆违规违章只能教育、引导,缺乏强制措施。
(2)执法人员不足,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对象点多面广。现在农业机械监理站人员编制只有8人,除在窗口办理业务人员外,能上路执法的人员只有4人,且大多都是年龄偏大的老同志。农业机械部门除财政拨付的人头经费外,无专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执法经费,农业机械要想在全县乡村范围内开展机车的安全监管,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目前此经费得不到保障。
(3)农用车辆保有量基数大、分布广、安全性能差,农村路况条件差、机手安全意识差等多项因素叠加,更加大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难度。农用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因价格便宜、行走灵活,各方明知制动性能、安全性能不如四轮汽车,但目前农村仍有不小市场,机械出厂有合格证,农民办理牌证持有合法证件,符合办证前置条件,农业机械部门又不能拒绝办理。大多机手只注重经济收入,平时不注重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加之我县乡间道路坡陡弯急,通村道路建设不达标,遇雨雪天气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4农业机械监管和隐患排查的防范措施
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县政府[2014]23号《关于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履行好农业机械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工作的安排、督办、检查,确保安全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4.1对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排查
截止2014年12月底列管在册车辆有2119台,我局重点对列管的车辆逐一核查档案,一是对参加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宣传教育;二是对到期未检验的,实行电话通知、发短信、上门通知、路检路查中督促车辆检验;三是对逾期检验的,实行发法律文书,注销车辆号牌。
4.2抽调力量,迅速开展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
竹山县农业机械监理站出动监理执法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管理特点,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集中检审,进村入户进行登记排查,做到不漏一台。在年检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机械检验技术标准,坚持见机、见证、见人,不走过场,做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年检;不参加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的不予年检;私自改装的不予年检等等。对未年检的车辆,实行电话通知、发信息、上门发通知、送牌证到家、车辆检审进村、延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办法,督促车辆按时年检;二是帮助农业机械手检修车辆,传授机具维修、保养等技术,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对存在隐患的车辆通知停止使用,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在湖北省监理网、农业机械局政务网上公示。
4.3成立专班,集中开展田检路查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元旦和春节期间,组成执法工作专班,由局长、局班子成员带队,分2个组,分区域到17个乡镇、到村组开展田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变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无证和酒驾人员、驾驶未检及报废机车、违法载人、机车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排查治理农业机械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同时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开展安全咨询、送农业机械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制作了2000套《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农业机械安全宣传资料、“平安农业机械”知识手册。
4.4联合行动,农业机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
利用公安、农业机械联合执法机制,农业机械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对县乡道路农用车进行专项整治检查,重点对农业机械超载超速、违章带人、到期未检审、无证驾驶、无注册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严惩,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达到整改实效。
4.5预防为主,搞好农业机械安全教育和培训
1.1生产基地概况
农产品生产基地现有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2个、省级14个、市级19个;有“三品”企业141家、基地131个、产品272个;有省市级名优农产品109个。
1.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惠州市建立起市、县和镇三级检测中心,以市农产品质检中心为技术支撑,形成全市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市农产品质检中心直接对全市规模生产基地进行定量监测;县农产品质检中心、镇农检站以快速检测为主,对速测可疑样品及时送至市农产品质检中心进行阳性确证。具体的生产基地农产品抽样方法、监测项目和方法、判断依据见表1。
2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
2.1蔬果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惠州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每年对大约1000个蔬果样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从2011年监测26种农药残留逐步增至2013年监测38种农药残留,重点增加了氟虫腈、啶虫脒等农药残留项目。2011~2013年,惠州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对市县两级100多个生产基地的蔬果样品进行抽检,总体合格率均达95%以上,合格率总体稳定、逐步趋好。从表2可看出,3年来,惠州市生产基地的蔬菜样品未出现甲胺磷等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限用农药残留主要是氟虫腈、甲基异柳磷,2011年、2012年、2013年两种不合格农药分别占超标限用农药的34.4%、76.0%和62.5%。2011年未监测氟虫腈,2012年和2013年氟虫腈的超标率分别为2.13%和0.11%;氟虫腈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氟虫腈常被掺混在普通农药中被售卖,基地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甲基异柳磷的超标率分别为0.11%、0.12%和0.44%,偶尔出现使用甲基异柳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甲基异柳磷的施用效果较好,基地工人习惯使用甲基异柳磷而对其限用情况未引起高度重视。生产基地蔬菜样品中的非禁限用农药残留主要是毒死蜱和啶虫脒超标,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两种超标农药残留分别占非禁限用农药残留的88.4%、88.7%和100.0%,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基地人员采摘蔬菜时未注意毒死蜱、啶虫脒的安全间隔期;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毒死蜱的超标率分别为3.08%、1.30%和1.32%,总体处于下降趋势;2011年、2012年啶虫脒的超标率分别为1.06%、0.59%,逐年降低,2013年未出现啶虫脒超标。2011年3个水果超标样品均来自于草莓中氧化乐果、敌敌畏残留超标。2012年1个水果超标样品来自于草莓中敌敌畏残留超标。其他水果样品的合格率均达到100%。生产基地的水果样品总体合格率高于蔬菜样品。
2.2生产基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3年来,通过市、县两级抽取生产基地畜禽样品,惠州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每年对200多个养殖基地的畜禽样品进行监测,取得了一定成效。表3显示,3年来养猪场中猪尿样品的β-兴奋剂合格率较高,均达到99.67%以上;个别偏远的临时猪场偶尔出现了使用违禁药物莱克多巴胺的现象。养猪场猪尿样品的β-兴奋剂合格率逐年提高。养猪场中猪肝样品的β-兴奋剂合格率达到100%,养鸡场中鸡肉、鸡蛋样品的磺胺及喹诺酮药物残留合格率均达100%,奶牛场中牛奶样品的三聚氰胺合格率达100%,保持稳定。
3结论
农业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用性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性,农产品食品安全与不安全是针对消费者食用后对身体健康是否存在危害而言,当消费者在消费农产品后对身体健康无任何危害,则农产品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当消费者在消费农产品后对身体健康形成现实或可能潜在的危害,则该农产品就存在食品安全性问题。所以,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是指消费者消费农业食用性农产品给身体健康造成确定和可能的危害性。确定的危害是经过相关权威部门和机构所作出法定性的判定。可能的危害是指由于人类知识的有限性或受到时间期限因素的影响,目前还不能举证其不存在的危害性。农业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产生于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生产环节。源头之一是来源于农业生产环境。农业生产环境包括土壤、水、空气等自然环境因素,如土壤重金属超标或是由于工业造成的大气、水源污染等所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源头之二是来源于农业产品的品种培育。如由于基因工程技术运用农业育种领域所培育的转基因品种等。源头之三是来源于农业种养生产过程。农业种植、养殖过程中施用的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不当和违规使用所形成的食品安全问题。源头之四是来源于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设备、流程工艺,加工生产环境卫生不达标,食品添加剂、产品包装不当或违规使用等所形成食品安全问题。源头之五是来源于农业生产及产品物流仓储及运输过程。由于仓储卫生环境、存放设备、运输工具不合格或是与其他污染源混存、混运等所形成的食品安全问题。
二、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机制
由于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和治理的高成本性,决定了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是一个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而且是一项“治水”工程,仅采用“堵”的方式并不能完全奏效,只能是采用“导”和“堵”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另一方面,仅依靠政府力量也难于切除这个社会“毒瘤”,只有汇聚各方力量,采取综合治理方式,构建体系性、机制性的治理方略,方能有效解决农业食品安全问题。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机制是指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指引,整合社会相关服务及研究机构,农业产业组织协同,农业生产者合作,消费者参与的一体化治理机制。
1.市场治理。
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和主要机制,市场主要通过价格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关键是提升市场信息透明度和传播效率,减少或消除信息不对称,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性,充分发挥市场“优质优价”市场价格引导机制和市场信号显现机制,形成市场引导的“正能量”。使农业生产者自觉、自动、自发通过产品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赢得消费者和获取产品价值。市场治理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通过市场竞争引导,促进农业产业整合兼并,提升产业及产业产品市场的集中度,缩小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空间范围。治理对象范围缩小,治理难度会相应降低。
2.政府治理。
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一个社会公共问题,所以政府担负着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主要职责。由于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政府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效率无疑是最高的,效果也最好的。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本质是构建市场信任体系和公平的竞争机制,消除市场机会主义行为。农业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者受利益驱使而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行为是否产生主要取决于制造食品安全问题所获取的利益与将会付出代价之间的权衡,付出代价主要取决于食品安全问题惩罚的力度及查处的概率。所以,政府治理的关键是加大食品安全问题违规、违法处罚和查处的力度。政府治理食品安全问题要充分发挥政府杠杆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农业食品安全治理机制。
3.农业产业自律组织治理。
农业行业自律组织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中间组织,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有序竞争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政府相关政策执行传导的“中心枢纽”。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是农业产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组织的重要职责,因为这是关系到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行业自律组织治理农业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通过制定行业生产标准,规范行业生产者行为,加强行业食品安全教育,制定和执行行业生产者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维护行业有序竞争。
4.农业生产者治理。
农业产业生产者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直接责任主体,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制造者,同时也是确保食品安全的践行者。食品安全治理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农业产业相关生产者是否能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农业生产者可以通过构建健全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通过品牌信号显现机制,向市场传递产品食品安全信号,提升产品的市场附加值。农业生产者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通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通过ISO系列质量认证管理、HACCP(食品危害与控制点)认证管理及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构筑从“田间到餐桌”农业全产业链全程管控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
5.消费者反向治理。
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直接受益者,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直接受害者。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和食品安全问题的隐蔽性,产品消费者难于鉴别食品安全问题或是发现农产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难于取证。消费者通常处于“无知、无能、无奈、无为”的尴尬处境。消费者反向治理是农业食品安全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消费者反向治理关键是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问题识别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构建消费者畅通和多渠道的维权和诉求通道,颁布食品安全问题受害消费者赔偿制度及产品召回制度。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对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向监督机制,让“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成为一种常态。
三、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管控体系
1.农业优质产品认证体系。
农业优质产品认证体系主要是运用市场治理机制,发挥市场“优质优价”导向资源配置功能。通过农业优质产品的认证体系构建,引导农业向品牌化方向发展,提升农产品交易重复搏弈频次。运用事前控制思想,构建农业食品安全正向引导市场机制。实施农业优质产品认证体系,需要组建专门政府工作部门或项目机构,充分整合社会中介服务资源,按农产品分类进行认证。相关认证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或补贴,政府对农业的相关支持政策与实施优质产品认证同步进行,直接挂钩。通过制度引导,规范农业生产质量标准,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2.农业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农业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旨在从事前控制视角,从源头上对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管控。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主要是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对产品生产、物流进行全程管控,一方面,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另一方面,可以快速准确诊断出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化。农业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需要政府组建专门机构,对实施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企业进行相关政策支持或认证费用补贴,整合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或相关研究机构,结合农业优质产品认证,以农业产业大企业和集团作为引领,使其关联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民生产者嵌入质量追溯体系,促进农业产业驱于集中化,降低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
3.农业食品安全预警体系。
农业食品安全预警体系,主要是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如遥感卫星通信技术、大数据管理等高科技信息系统及数据共享系统,对农业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预警。农业食品安全预警体系构建旨在对农业生产食品安全进行事前预测,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快速诊断和反馈;同时构建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理机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是有效避免事态恶化。农业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是农业食品安全事前管控的主要构成机制,政府需要组建农业食品安全预警机构,收集农业食品安全相关数据进行适时分析处理,并实现与企业、产业组织及相关机构食品安全数据信息的无缝对接,适时农业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4.农业食品安全适时监督检查体系。
农业食品安全适时监督检查体系主要是对食品安全进行事中监管。食品安全适时监督检查管控体系有效运行关键是明确监督检查责任主体,提升检查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产品监管部门对农业食品安全问题都负有监管责任,关键是要划分责任及权属关系,即农业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哪个环节该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对于监管不到位部门相关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罚,并把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列入法律、法规,从制度上对政府履职不到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这是农业食品安全问题有效监管的关键所在。另外,政府要充分整合社会相关资源对食品安全进监督,如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研究机构、高校、新闻媒体等社会资源,构建以政府为中心全社会参与的社会网络监督体系。
5.农业食品安全惩罚体系。
论文关键词:安全养鸡常识五则
高锰酸钾溶于水后能释放出新生态的氧,因而具有消毒作用。一般饮水浓度为0.02~0.03%,超过0.1%的浓度有刺激性和腐蚀性,甚至引起中毒,高锰酸钾作饮水应现用现配。直接拌料是有害的。
二、痢特灵不宜饮水
在饲料中加入0.01~0.02%痢特灵可预防鸡白痢、禽伤寒、大肠杆菌病等,治疗量可加倍,使用时用药量要准确计算,搅拌均匀,以防中毒。有的养鸡户用痢特灵作饮水给药,但痢特灵几乎不溶于水,易在水中发生沉淀,而鸡的饮水量又随温度高低、喂料干湿变化很大,难以准确掌握投药量,容易发生中毒。
三、鸡舍不宜用生石灰消毒
不少养鸡户喜欢用生石灰作为消毒剂,直接撒在鸡舍地面上,这是不科学的。因为生石灰会刺激鸡的上呼吸道,引起呼吸道疾病的发生;如使用过多,被鸡踩踏,还会引起脚趾烧伤;有的还会因风吹入鸡眼内,引起眼疾;更为严重的是,蛋鸡常因高产而缺钙,见到石灰会大量啄食,生石灰在鸡的胃肠与水反应,产生强碱物质,并放出大量的热而损伤鸡的消化道组织,引起发炎、水肿或溃疡,严重的会导致死亡。因此,鸡舍不宜用生石灰直接消毒。
四、鸡驱虫莫用敌百虫
精制敌百虫为兽用体内外驱虫药,对猪、牛、马等牲畜均安全有效,但对鸡却不可用。原因是敌百虫属于有机磷药物,而鸡的嗉囊内多为碱性环境农业论文,敌百虫在碱性液态中,可生成挥发性很强的敌敌畏,敌敌畏的毒力要比敌百虫大10倍之多。鸡服用敌百虫,极易造成中毒或死亡。如须给鸡驱虫时,可选用驱蛔灵,按每千克体重服250毫克,或用左旋咪唑片,每千克体重服10~20毫克,效果都很好。
五、严防土霉素、磺胺类药物、喹乙醇、食盐的中毒
土霉素为广谱抗菌素,广泛用于某些传染病的防治和消化道感染的治疗,但使用不当常引起中毒。常用量为0.02~0.08%,连续用药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1周,每隔20~30天为1个疗程;磺胺类药物广泛应用于混合饲料中,用于预防和治疗球虫病、鸡白痢、禽霍乱等,由于用药量过大或连续用药时间长,易引起中毒。当鸡饲料中磺胺类药物浓度高于0.4%时也可引起中毒。喹乙醇又称快育灵,对家禽有较好的促生长和抗菌作用,是养鸡场常用的饲料添加剂之一,添加量为百万分之25~30,用于抗菌时,为5毫克/千克体重·次,每日2次,如超量用药或用药时间过长会导致中毒;食盐是动物机体不可缺少的物质之一,适量的食盐可增进食欲,促进消化功能,保持机体体液的正常酸碱度,食盐占鸡饲料的0.25~0.5%为合适。当摄入量过多时,就会引起中毒,当雏鸡饲料中食盐量达1%,成年鸡达3%时,常造成大批死亡。
1.农民群众的责任,维护自己的安全,这是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
近几年来,在国家支农惠农的政策的指引下,尤其是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农民购机种粮的积极性高涨,各种农业机械快速发展,涌进农村千家万户。农业机械的普及使用,农机事故常有发生,怎样来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维护自己的安全呢?农民群众的责任,就是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安全,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因此广大农民群众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学习有关的农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农机安全意识和农机安全法制观念。二是在道路上不得坐卧、停留、嬉闹、追车、爬车、拦乘车辆等行为。乘坐客车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三是在乡村道路上行走,应随时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行走。四是不搭乘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去上街当圩。五是观看农业机械田间作业时,应站在安全的位置,不准随便搬弄农业机械。总之,农民群众应明白,天大地大安全最大,金贵银贵安全最贵;一生安全、一世富,一次事故一世穷的道理。做到随时随地都要保护自己的安全。
2.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责任,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确保大家的安全,这是农机安全生产的关键。
翻开农机交通事故的档案,我们发现,大多数的事故都是驾驶操作人员造成的,因此,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自己的责任心,做到珍惜生命,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确保大家的安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加强责任心,就必须时刻把农机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时刻把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生产再忙,安全不能忘;生产再急,安全第一。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加强责任心,要做到遵章守法,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这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财产负责,而且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加强责任心,就是要参加农机技术培训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农机安全操作技术,做到三懂四会。懂农业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懂农机操作规程,懂安全生产知识。会操作、会调整、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常见故障。在驾驶操作时克服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的思想。明白“安全是生命,安全是效益,安全是致富之本,事故是败家之源”的道理,在思想上重视安全,在操作中注意安全。做到出门讲安全,进门保平安。
3.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责任,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农民群众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农机安全生产的保证。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是法律法规授予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对党和人民高度的责任感,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贯彻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把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每个工作细节中去,落到实处。在工作中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就可以避免许多因管理疏漏造成的农机事故。只有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的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农机事故隐患,将事故消灭于萌芽之中。
强烈的责任心是一个人做好工作的前提。不具备这一条,即使再简单的工作也做不好。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是一名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起码的职业道德。有了责任心方能敬业,自觉的把份内之事铭记在心。有了责任心方能尽职,一心扑在工作上。有了责任心方能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奋力拼搏。有了责任心不会的可以学会,不懂的可以弄懂,不容易发现的错误能被发现,可能出现的事故可以制止,可以避免。
摘 要:当今社会农场安全生产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农产品的质量和粮食的质量关系到人们的健康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农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农场安全生产的对策。
关键词:农场;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对策
我国国民经济在不断发展,近年来被人们逐渐重视的农业生产在生产形势方面也有很大的转变。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农场安全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我们必须将工作重心放在农场安全生产中,从农产品质量上带动农场经济的发展。
一、农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农场安全生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生产安全及质量安全。随社会的发展,人们在食品质量安全上的注意力越来越高,因此社会对农业产品和粮食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
1、农场能否安全生产决定于农场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目的。部分农场主要以经济利益为主,为了得到更高的效益,在生产过程中更加注重速度,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很大的问题。这类生产模式为了能够减少成本,使用劣质农药,农产品上的农药没有消散就将农产品带到市面上来卖等。
2、目前国家对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水平低下,没有好的配套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薄弱,再加上多数农场没有足够的经费,生产技术落后,对于社会新的农产品质量检测要求没有应对设备,无法达到检测要求。
3、国家在农业生产方面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对农产品和粮食的质量没有明确的要求,因此在不健全的农场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下,农产品和粮食的安全存在很大的问题。
这些问题制约了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因此必须采取有效对策解决这些问题。
二、农场安全生产的对策
1、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签订责任书,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做好宣传教育,对车主、驾驶员和农机操作手进行安全知识普及,采取多样方式进行培训;做好三率工作,以三率为重点,加大规范化监管力度;抓好年检审查工作,精心准备、认真实施、严格检验,采取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农业安全生a;加强外籍作业拖拉机的登记造册工作,以管理区为单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懂法、守法,减少农机事故隐患;抓业务规范,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业务,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办证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常规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继续抓好农机百日安全活动工作,减少事故隐患,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做好联合执法和互检工作,坚持常年与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农场与农场之间的联合检查,防患与未然;抓农场自身建设,强化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标兵为主题,努力创建总局级农机安全监理示范窗口,力争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做好农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为确保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通过“广、全、实、细”四字方针,努力做到早宣传,早排查,早发现,早整改,确保全场的安全生产稳定。工作监管“广”,不管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还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都按属地管理原则,把专项整治纳入当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做到广泛参与,严格监管。隐患排查“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细致地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把监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到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隐患整改“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进行认真梳理,登记建档,一个一个地督促整改落实,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加强监控,限期整改,做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安全隐患。工作落实“细”。根据农场实际指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一方面做好资料发集工作,及时做好摸排情况的统计汇总,另一方面做好具体工作的安排和落实。积极开展督查,督促备相关企业单位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做到工作落实细心细致。
3、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在农场安全生产中必须要制定安全生产的标准模式,这种模式能够使农场产生自我约束力,并且对其生产模式不断改进,从而达到弄成安全生产的目的。农场各级部门必须要成立安全生产检测小组,为农场的安全生产制定可行性计划。农场各级相关部门要根据社会现状和农场的发展模式、农场特点,制定出符合农场的安全可靠的实施方案。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牢记生产安全制度,把农产品质量问题放在首要位置,推进农场安全生产的工作进程。
4、确保粮食及农产品质量。以完善体系、建立制度、强化监管和加强宣传为重点,全面建成“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消费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和质量溯源,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在技术培训方面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壮大经济人队伍,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产品生产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组织化程度。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源头抓起,实现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生产、经营、加工、流通环节国家规定的禁用、限用农药、肥料进行检查,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安全。大力宣传,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法制法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产品生产者的法律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媒体报道等不断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列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提升粮食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
总结:根据农场的生产模式和生产特点,制定出适合农场安全生产的经营模式,保证农业产品和粮食的安全,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来生产,推动农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论文关键词 农村 食品安全 法律意识
近年来,从“三鹿奶粉”到“瘦肉精”,从“地沟油”到“毒豆芽”,频繁爆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次敲打着人们的神经,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在媒体的广泛报道、执法部门的大力查处下,城市的食品安全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不良商家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成本正在逐步增加。而在广大农村地区,一些“问题食品”专供农村市场,形成了“城里有城里货,农村有农村货”的局面,这已经严重威胁了农民尤其是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
一、我国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消费者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意识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农民整体收入水平偏低,在购买食品的过程中往往图便宜,简单地追求低价格、好口感和分量足,至于所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食品企业生产的,是否使用过量色素、防腐剂、增香剂等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规定,消费者并不在乎,缺乏对食品安全性的考虑,这就使得一些“傍名牌”或者是在城市市场淘汰的过期、劣质食品流向广大农村地区。造成了品质好、价格高的正规食品在农村没有市场,买得起、吃着香的劣质食品在农村占领了市场。
(二)缺乏规范的食品生产和流通体系,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
当前,我国农村食品经营者多为家庭作坊、小卖部、小摊点等分散经营模式,食品经营者整体素质偏低,守法经营意识不强,食品加工户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现象普遍存在,生产条件差、卫生环境不达标、加工水平低等问题严重,甚至一些违法经营着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违禁成分进行食品加工,严重危害了公众的健康安全,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三)缺乏法制宣传教育,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
我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随后还颁布了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条例,在我国《刑法》中也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量刑标准和出发标准予以提高。这在法律层面上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法律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还不够,广大村民缺少了解和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途径,这一方面使得农村的制售问题食品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威慑,另一方面,广大农村消费者也缺乏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另外,从根源上讲,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属于熟人社会,讲究人情,遇到纠纷和问题时很少想到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食品安全问题也往往得不到重视,即使购买或使用了问题食品,只要没有造成严重的疾病,也往往不予追究,这也纵容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难度大
我国农村地域广阔,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业户多,经营分散,单个经营者规模小,隐蔽性强,有些还分布在边远山区。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往往位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无照经营的多,并且这种小作坊形势的食品加工店隐蔽性强,成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此外,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和销售往往是小本经营,而我国《食品安全法》对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规定的最低出发标准为2000元,而有的小卖部或小作坊全部货值也不过2000元,在监管过程中,出发标准难以执行到位。另外,部分农村小摊贩、小餐饮店业主属于农村弱势群体,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考虑这部分农村群众的生存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取缔或查处时容易对他们产生同情心而手下留情,这一难题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很难彻底进行。
(五)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缺乏人力和技术支持,监管不到位
在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监管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在县级以上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比较健全,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监管手段较为先进,而在农村,虽然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组织,但是在农村食品安全形势错综复杂、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工作难以抓到位。另外,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乡镇没有向下延伸的专门机构,有的虽然设立了站、所,但是监管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需要。
监管技术水平偏低则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病,农村问题更为突显。农村食品监管部门检测设备缺乏,没有科学检测的技术手段和专门人才。在广大农村,抽检样品大部分要送省、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检测,周期长、成本高、效率低,往往出现抽检结果还没出来,该批产品已经卖光了的尴尬,导致监管人员积极性不高,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不能够及时被查处。
(六)农村地区食品经营缺乏规范的准入制度
农村食品的制作和销售中,无照经营现象比较普遍。农村食品经营户的随意性很强,想开就开,相关就管,特别是一些家庭式的经营户和个体小摊贩,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这些经营者小本经营、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很少主动到当地工商等相关部门板栗证照手续。而对于这些无照经营户,监管部门依法取缔的成本高、难度大,经营者恢复违法经营的成本低、难度小,成为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老大难问题。
二、解决我国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价格低廉的假冒伪劣食品之所以在农村拥有广阔的消费市场,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农民整体收入水平偏低,农民购买力不强所导致的。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民的收入提高了,他们才有能力购买大品牌、质量过硬的商品,那些傍名牌的假劣食品也就逐渐失去了市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也就能得到改善。
(二)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面对农村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的局面,政府应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设施,如电视、广播,同时采用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以及板报等形式在农村开展普法及食品安全教育。一方面,增强消费者识别食品优劣的能力,让他们了解非法食品添加剂的危害,从而改变他们不科学的消费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购买到假劣食品或者由于食用这些食品造成身体伤害的情况下,能够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使流动食品摊点、小食品商店、小卖部、小作坊等食品经营者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违法应当受到的法律制裁,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三)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针对我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缺乏人力、技术手段和检测设备落后以及欠缺部门协调合作机制的难题,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力度,将食品安全监管的力量向广大农村地区倾斜。增加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数量,通过教育培训原有监管人员和招聘高素质人才进入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做法,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整体素质。推广先进检测技术手段在农村地区的使用,为基层监管单位购置必需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和仪器,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检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进行整合,横向上消除管理部门职责重叠与遗漏现象,既要对目前分散在农业、卫生、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的监管权限进行全面的梳理,做出更加合理、明确的分工,又要有一个统一的权威部门能够领导和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通过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纵向上要增加监管部门在农村基层的下设机构,从而保证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经常性和广覆盖,尽量扫除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盲区。
(四)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在食品经营者成立时,要把好准入关,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登记注册,对食品经营者主体的审批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理,对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卫生部门不发许可证,工商部门不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确保食品经营主体的质量过关。在经营过程中,要对经营者进行跟踪审查,做到年度验证验照,对发现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过期失效的,或者有重大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要依法取消其食品经营资格或核减其食品经营范围。监管部门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现食品经营者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应当依法对经营者进行处罚,不能纵容其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此外,还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向供货商索证索票,建立进货验收台账,并实施不合格商品下架与召回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的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推广农村新型食品销售模式,改善农村食品购买环境
浙江省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启动了“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效果显著,在引导经营者自律、为农民提供安全的购物场所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种经验值得在全国推而广之。在放心店的建设中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一方面,对现有农村传统的“夫妻店”、“代销店”按照放心店的要求进行改造。另一方面,鼓励、支持和引导信誉好、规模大、实力强的经营性企业将销售终端扩展至农村。根据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的商贸企业到农村开辟便利连锁机构,引导、扶持大型正规的超市、连锁店进入农村,规范、整合农村食品市场,形成规模经营,这既有利于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形成示范,又有利于淘汰一些经营不规范、质量无法保证的企业,促进当地消费观念和经营方式的转变。
(六)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进行,同时要利用在农村地区广泛采用的公示板、宣传单等形式,对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和劣质商品进行曝光,使这些不良商家逐渐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失去市场竞争力,达到引导农村消费者选择优良企业和购买安全食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