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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晓蒲 张斌 单位: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这些举措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保障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没有根本的解决问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营的无力,医疗保险基金不能用在实处,都造成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医保基金到底要怎样运营,怎样分配,从而提高其安全性和效率,才能真正发挥医疗保障的作用,才能为更多的人提供保障,至今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不能分担大医院的患者流从一方面来讲,社区医院无论从设备、人才引进还是管理体制来说都存在一定问题;另一方面讲,这正说明了政府对社区医院的投入不足、重视不够,就体现不出社区医院建设的初衷——便民、惠民、利民,从而也就不能充分发挥社区医院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中的健康促进作用。
适当提高最高赔付标准,涵盖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特点是:大医院人满为患、坐享其成,社区小医院门庭冷落、为生存而担忧。在今天全民医保的大背景下,国家应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为城镇居民提供机构完善、方便快捷、经济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目前,保定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3家,基本建立起“15分钟卫生服务圈”,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已达98%以上。可以说,社区卫生服务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从体系构建、政策制定和服务内容上都还存在一些问题。1、从体系构建上看,应不断探索全科医生、护理人员的培训模式满足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人才需求。还应加大对社区医疗卫生资源和设施的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实现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2、在政策制定上,要实施高效灵活的首诊制度,放宽准入制度。同时首诊医院必须明确责任,包括住院、转院、报销等各个环节,保证医疗保险过程的合理和完整。3、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上,应包括健康保险。同时需要配套建立和完善上述人群的社区健康档案,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原始材料,并定期通知建立健康档案的人员定期复查和定期体检等。在这方面,保定市正在探索。
加强立法,依法管理从国际上一些先进国家对医疗保障立法的特点来看,我国医疗保障立法应该从以下几点出发:1、保障覆盖人群的普遍性。也就是说要从法律上把全体国民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内。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国家立法中应明确规定医疗救助的范围和程度,并在医疗保障缴费中结合定性定量的方法,明确规定补助范围。2、把强制参保作为医疗保障法律的重要原则。只有强制规定人人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障,才能使医疗保障真正实现在不同利益人群中的公平分配,更好地分担风险。3、立法的大方向应该和我国的医疗保障模式相匹配。虽然我国当前医疗保障还仅仅是低水平的保障,但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当借鉴采用保险型和福利型两种模式国家立法的经验。4、立法必须和其它社会保障项目相衔接。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信息系统建立这样系统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完整的能够记录所有参保居民的就医程序,利用对药品的全国统一定价来规范和监督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者的行为,同时对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费用进行实时测算,为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营提供数据信息,这个系统也可以解决异地参保居民的就医问题,实现较大区域内的统筹管理。另外,建立这个信息系统也可以简化报销程序。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另一个优点就是可以对城镇居民的健康起到促进作用。这个系统中一定要包括对居民进行的定期健康体检,至少要对特殊年龄阶段的居民进行定期健康体检,这样不仅可以完成对疾病的治疗,而且还可以预防和控制疾病,从而促进疾病康复。建立健全我国城镇居民医疗救助体系1、建立健全灵活透明的医疗救助体制。社区要建立全民健康水平和经济水平档案,落实困难家庭的就医问题。在申请和落实医疗救助资金的程序上,坚持公开、透明、简洁的原则,使有限的资金实实在在的帮助确实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建立健全完整统一的社区个人信息系统。2、重视小病救助和健康保健检查。对于贫困家庭(“三无”人员、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的贫困家庭、军烈属等)进行小病、小额救助,防患未然,对于常见病和几种人群易发的同种疾病,进行大范围健康检查和筛选,并在贫困地区进行定期的义诊,由医疗救助机构提供相应的检查费用,从而对城镇居民健康负责。3、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机制。对于医疗资金有限的问题,除必要的公众缴费和政府补贴外,有必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4、发展慈善事业,提高全民慈善意识。慈善事业是一个公益性事业,政府需要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在城镇居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的作用,对慈善机构进行扶持和监管。政府还应建立健全义工服务制度,对城镇居民中的特殊群体提供医疗救助的义工服务。
参保意愿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检验大学生是否参保的客观影响因素的统计显著性,现采用二元概率分析,利用Logit模型,对803名大学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进行了计量分析。模型中用到的解释变量主要包括4项,即性别(L1)、所在年级(L2)、家庭住所(L3)和健康状况(L4)。因大学生年龄段比较集中,这里不再对年龄分段做变量分析,以上变量均采用在两种可能性之间进行选择的定性数据形式。用Eviews统计分析软件,将赋值后的数据进行模型化处理,可得结论:若显著水平为0.05,L2的P值为0.1449,可知变量L2不显著,即学历对是否参保并无显著影响。现剔除L2变量,重新以L1、L3、L4这3项变量计算模型,结果得出:L1的P值为0.0000、L3的P值为0.0000、L4的P值为0.0491,检验全部通过。可见,L1、L3、L4对P值具有较大的影响,其中L1的影响大于L3,而L4为反向影响,即性别和家庭所在地是参保的积极影响因素,健康状况与是否参保呈负相关,具有消极影响因素。
2结果
2.1问题现状
2.1.1城乡医保制度的认识及了解度
调查数据显示,在获得健康信息的渠道中,大学生通过网络获得的有75.8%;通过新闻广告认识的有43.2%;通过医疗书籍获得的有42.5%;通过选修课获知的有18.4%;通过讲座和报告的有17.7%;其他方式有8.3%。在参保的群体中,认为非常了解城乡医保制度的学生只占5.4%;知道一些但不全面的占71.1%;完全不了解的占23.5%。由上述信息传播的交叉数据中可以得出,大学生获得健康信息的最主要渠道是网络,参加了城乡医保的学生占80.8%;没有参加占19.2%,其中有64.1%的学生已经参加其他种类医疗保险,有27.6%的不了解该项政策内容、不知如何参加。显然网络及其他有效途径的宣传并没有被相关部门重视,部分学生对现行的医保制度还是一知半解,这离我国基本医保100%参保率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2.1.2城乡医保制度的效果及认可度
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认为参加城乡医保能缓解家庭的经济负担的占45.1%;认为没有作用的占24.8%;不清楚的占30.0%,大学生对城乡医保就制度层面分析,能够起到减轻经济负担的作用。另外,认为推行大学生城乡医保非常有必要的学生占59.3%;认为无所谓、有没有都行的学生占27.6%;还有13.1%的学生说不清楚。由此可以看出,有近6成的学生认为推行城乡医保非常有必要,说明大学生极力推行并相对比较认可城乡医保制度。结合实地调研的情况,大学生对城乡医保制度制定与运行两方面的认可是相互矛盾的,被调查的学生普遍反映因为不太了解现行的医保制度,所以无法做出确切的判断和选择,虽然已参保,但对实施中运行效果的认可度相对并不高。
2.1.3城乡医保制度的使用及满意度
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医疗费用全部自负的占54.4%;部分报销的占42.5%;全部报销的只占2.9%,有超过半数的学生医疗费用选择全部自负。由于医保报销的使用率不高,造成大学生对现行制度运行的评价不是很满意。医保制度的重要部分是报销的比例,认为报销比例很高的占4.5%,比较高的占10.2%,合计14.7%;认为报销比例中等的占37.4%;认为报销比例比较低的占8.8%,很低的占5.6%,认为报销比例低的合计为14.4%;与认为报销比例高的基本相当,不清楚的占33.5%。由此可看出,大学生认为医保报销比例并不算高,对制度实效性的满意度相对较低。
2.1.4办理城乡医保报销的情况及评价
调查数据显示,首先在本地医保报销的难易程度,认为很方便的占6.2%,认为方便的占19.9%,认为一般的占23.8%,认为比较方便的占10.3%,认为很不方便的占16.9%,没办理过、不清楚的占22.8%,认为方便程度一般及以上的占60.3%;其次在异地产生医保报销,认为办理手续很方便的占3.6%,认为方便的占12.8%,认为一般的占19.1%,认为比较方便的占3.5%,认为很不方便的占14.2%,没办理过、不清楚的占46.8%,认为方便程度一般及以上的占39%。由此可以看出,本地办理报销有6成的学生认为比较方便,而在异地办理报销手续,有4成的学生认为比较方便。总体来说,办理医保手续繁琐,异地办理比本地更加不便。
2.2原因探讨
2.2.1学生参保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虽然有超过半数的学生医疗费是全部自负,但那仅仅是医疗费发生较少的情况。对于部分家庭一二百元目前已经不能产生负担,城乡医保的初衷原本也是通过全市的统筹,当遇到大病时能起到救助的作用,如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一档参保学生每人每学年限报10万元;二档参保学生每人每学年限报12万元,当出现这样的情况时能够大大的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大学生是一个年轻的群体,身体正处于比较健康和免疫力较高的状态,近些年来,由于学习、就业及生活等各种压力的多重影响,身体素质开始下滑,很多疾病开始趋于年轻化,肥胖病及心理疾病等方面的医保需求在增长,亚健康问题日益突出,疾病风险正随着现代大学生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的改变而改变,大学生健康状况不容忽视,这就彰显了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
2.2.2多渠道全方位来获得健康信息
由于大学生医保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有其特殊性,大学生又具有聚集、文化水平高等特点,在宣传上,让每一个学生都了解,并不是难事。然而,部分大学生反映由于不太了解现行的大学生医保制度,无法做出确切的判断和选择,所以政府、学校及相关部门在组织、宣传城乡医保方面还有更细致的工作要做。目前网络比较发达,大学生又是新生代,对于信息的获取网络获得是很正常的,相对于新闻广告和医疗书籍等,学校传统的选修课、讲座和报告等形式却排在了后面。因此,推行多渠道全方位来宣传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对医疗保险的认知度,使其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医保经办流程及各种业务办理,有助于实现大学生基本医保100%参保率的目标,进而推动重庆市医保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2.2.3城乡医保报销的效用与水平不高
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1年内医疗费在100元以下的占38.0%。然而,现行制度中医保报销的起付线是100元,直接导致这部分学生只能全部支付,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优惠。1年内的医疗费在100~200元之间的占24.7%,即使超过了医保报销的起付点,由于办理报销并不方便甚至不知道怎么办理,况且没有高出多少,这部分学生就放弃报销。所以基于该问题,推高了大部分学生在发生医疗费用时选择全部自负。据统计,认为缴保费水平很高的占4.9%,认为比较高的占24.3%,认为水平一般的占57.9%,只有5.0%的认为比较低或很低,还有8.0%的认为不太清楚。大学生不是创收而是消费的群体,缴保费用基本是需要由家庭来支付,在社会上这缴费水平看似很低,对于学生来说,就显得有点偏高。
2.2.4城乡医保报销的比例不高且繁琐
因为“报销金额=(单次医药费-自付费用-起付线)×支付比例”中自负费用占的比重较大,由于医院开药时并不是只选择医疗报销栏目内的药品,所以有时尽管看病花费大量资金,体现在报销金额上却很低,造成部分大学生认为报销比例不高。调查数据显示了大学生对医疗费用报销程序的评价不高,办理手续复杂繁琐,这主要是因为办理时需要出具相关的票据和证明诸多,基本的手续应具有身份证、医保卡、医药费用收据、处方等,特别是在外地就医者,需要的票据和证明更多更麻烦,如出院证明、医院级别证明、外地就医相关手续及外地就医申报登记等。由此可见,医保报销手续相对麻烦,尤其外地就医时更加不方便,大学生在办理相关的全部手续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多,难度较大,因此给学生造成选择困惑。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通过调查问卷和计量分析,可以得出:第一,基本的客观情况中,性别和家庭所在地是参保意愿的积极影响因素,健康状况是参保意愿的消极因素,学历对参保意愿并无显著影响;第二,参加城乡医保的大学生比例并不低,但离我国基本医保的100%参保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而且女生参保比例多于男生,城镇户口的参保比例高于农村;第三,办理医保报销时,还不是很方便,而且异地办理补偿手续比本地办理更加麻烦;第四,大学生对城乡医保的了解度并不高,有超过两成的学生完全不了解重庆市大学生城乡医保制度;第五,大学生对城乡医保有很多的期待,如提供优质的服务、包含更多疾病种类、政策改进方向、补偿比例等方面。
3.2建议
3.2.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参保意识
有针性地对大学生群体进行医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基本医疗保险意识,做好城乡医保相关的政策宣传工作和政策咨询工作。如以网络宣传为主,同时开设城乡医保的知讲座、选修课、创办宣传栏等,让每一个大学生都能认识到风险的不确定性,有效地调动大学生参保的积极性,使大学生充分了解医保政策带来的好处,通过医保平台真实体验到参保的重大意义。在新学年之际有必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医保办理、续保缴费相关方面工作,让大学生了解城乡医保政策的特点:如政府补贴、缴费较少、待遇较高等,正确引导并加强大学生的参保意识,使大学生认识到医保制度对保障学生的利益的重要性,从而形成大学生城乡医保工作运行的长效机制[7]。
3.2.2改进补偿程序与水平,增强吸引力
城乡医保补偿程序繁复,导致了报销难度加大,无疑成为大学生参保的一大障碍[8]。加强制度创新,简化报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兼顾成本控制,形成信息化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城乡医保对大学生的健康保障作用。首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有针对性地制定关于寒暑假期间大学生就医和跨地区就医管理办法:如外地就医的大学生在办理报销补偿时,所需的医院级别证明、转区外就医手续或区外就医申报登记可由学校相关部门代办,缓解大学生医疗报销难度;其次,由于大学生极少患病住院,因此要提高门诊补偿额度,适当降低住院和门诊报销的起付线,提高封顶线,降低自负比例。全面推行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需求,提高补偿水平,使大学生具有更高的参保积极性,增强医保的吸引力。
3.2.3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推行强制参保
城乡医保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从理论上说应该具有强制性[9]。虽然无收入来源的大学生基本上是靠家庭供给,大学生又作为特殊的群体正是身体健壮的黄金时段,直接导致参保意识不高,全面推行强制参保无疑具有一定难度,但是针对大学生群体,只有缴纳了基本医保费用,才能更好的明确权利与义务关系,当患病时切实减轻国家、学校及家庭的经济负担,使大学生真正体会政策实施的优越性。国外大学生医保制度几乎都采取强制参保原则,如德国、新加坡、英国、日本等,这些国家要求大学生必须参加医疗或相关保险才能注册入学[10]。据以往研究表明,实行强制参保原则,能更好地规避医疗保险中的逆向选择现象、保证大学生全部参保同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使城乡医保真正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和互助共济的功能。
3.2.4政府主导,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关键词:城乡统筹;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城镇各类用人单位;二是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各类城镇居民。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主要覆盖对象是农民。
一、现存三种模式差异比较
1.1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面向城镇各类企业。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县城镇户籍居民,包括未满十八周岁的居民(未成年人),中小学生、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大中专及技工、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等。“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面向的是农民。
1.2缴费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新农合基金统筹方式为: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中央财政补助。
1.3医疗保险待遇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新农合的医疗待遇最低,报销的范围也最小。
1.4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当年购买,次年生效享受报销待遇,其最低档费用为20元/年/人。
二、现阶段农民工医疗保障实施状况
2.1农民工是我国二元结构的夹缝中产生的一种特殊阶层农民工生活在城市中,但其户口却是农村的。他们在城市中属于被边缘化的一类群体,享受不到城镇企业职工的医疗待遇。很多农民工外出打工以后“新农合”又不能为其提供有效率的医疗保障。在他们受到病痛侵扰时,多是拖延病情而不及时就医,所以“新农合”对他们来说名存实亡。
2.2现阶段所能覆盖到农民工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太少,满意度太低一些农民工不参加“新农合”主要是基于“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低,更重要的是农民工在城市工作,而且一般都为青壮年得病率低,所以不愿意投保,即使愿意投保,得了病还得回农村报销,参加和理赔程序太繁琐等。
三、农民工投保意愿调查
调查发现,由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在执行上是相互独立的,很多农民工外出打工以后无法享受原籍地的合作医疗,所以合作医疗对他们来说名存实亡,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又覆盖不到他们。所以52.8%农民工希望一种确实可以保障他们利益的医疗保障模式,这种模式应该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医疗保险模式。另外,现有的保障范围太小,并不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大多数农民工希望保障范围扩大,调查显示,49.10%的单位认为对农民工应该大小病都保,所以在制度建设上,可以考虑扩大农民工的医疗保障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保证农民工对基本医疗的可及性。
四、基于城乡统筹下的模式选择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四种模式供农民工这个群体参加医疗保险。
第一种模式是单独为农民工设立一种医疗保险模式,设立单独的账户,由专门的组织负责管理,单独保障农民工的切实利益。由我国发展目标是和谐发展城乡,可知这种单独为农民工设立的模式是与现实目标相违背的,所以不能采取。
第二种模式是让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把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问题与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一视同仁。但是农民工的特征是流动性大,流动于不同城市间,在不同地区参保只能保证当期,所以只保住院的医疗保障制度对大多数青壮年农民工来说,医疗保险没有吸引力。
第三种模式是让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把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加入到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范围内,保障农民工的利益。根据农民工的流动性大的特征,可以得出这种模式也是不适合农民工的。
第四种模式是,建立一种全面统筹的,把现有的三种医疗保险模式相结合的一种医疗保险模式,实现城乡医疗保险模式的有机统筹发展,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统筹城乡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改变二元经济结构指明了方向。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共同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在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应该选择能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使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的模式。这种模式在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衔接以及城乡居民合作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的转化中实现三大系统间关系互动和演化均衡。根据分析得出,这种模式应该是第四种模式,即把现有的三种医疗保障模式相结合的一种模式,这是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发展需要的,它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参考文献:
[1]侯文若.社会保险[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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