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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是分析盈余管理行为的前提。企业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有以下四类:薪酬契约动因:企业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的手段达到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预期的会计信息,从而提高自身的报酬,从委托理论的角度出发,管理层为了增加自身的报酬,满足管理层的目标,偏离了股东的目标。盈余管理的动因从这一角度来说是使得管理层报酬最大化。债务成本动因:企业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后,其目的是为子扩大经营,投入到有风险的经营项目中去,以期获得最大的收益,如果经营情况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便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而债权人的目标是为了到期收回本金,得到约定的利息收入,所以,债权人在发放债务的时候就需要考察债务人的真实情况,因为信息不对称,债务人一般是通过会计信息来衡量。而企业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这就导致了企业的盈余动机十分明确——通过会计报表来获得债务人的信任,并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资本市场动因:除债务融资之外,资本市场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资本市场对于企业的融资也提出了自身的种种要求,以满足他们的利益和目的,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财务指标的业绩评价在资本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管理层为了能在资本市场中顺利达到融资的需要,盈余管理在这方面的贡献就变得很有意义。政治成本动因: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一部分,其生存与发展都受到了国家政治环境的影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相关政治成本对企业的制约作用。国内外有研究证明,盈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的政治成本,为了达到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政治成本的目的,企业往往会进行向下的盈余管理。
非营利组织不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不能分配盈余,不进行管理层股权激励,这些特点会导致其不具有资本市场动因。为了维持非营利组织的永续经营并发挥社会福利功能,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层也须追求合理利润,且部分非营利组织(如非营利性医院)也有商业营业行为,所以非营利组织也可能与营利组织一样具有财务绩效诱因。但非营利组织的经营受维持财务收支平衡的预算限制影响,其公布的财务绩效过低或过高,均有其代价,所以,非营利组织同样具有盈余管理的动机,只是种类和表现方式与营利组织有所不同。非营利组织也具有广泛的委托关系,如果管理层管理不善,组织发生亏损,会提高组织的债务成本,管理层的管理能力受到质疑,甚至会面临被解聘的风险,且非营利组织不同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透明度较低,其与相关利益集团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致使问题比企业更加显著,因此管理层迫于监督压力,为了避免出现大幅亏损,非营利组织可能会进行盈余管理,以使损益两平。如果非营利组织盈利水平过高,社会大众会对其非营利宗旨产生质疑,从而产生负面的舆论压力,甚至会付出重大成本,例如捐款收入减少、免税待遇被取消等,因此,管理层可能进行盈余管理,刻意压低盈利水平,防止盈利水平过高带来的负面效应。
三、非营利组织的盈余管理
门槛效应企业盈余具有分布非连续的特点,即在某些临界点处,盈余分布的频数出现异常的跳跃或回落,这一现象被称为盈余门槛心理(盈余门槛心理,是指当管理层有很强的诱因跨越某一盈余目标水平而进行盈余管理时,则盈余管理的结果,可能会使盈余分配在某些金额水平呈现不连续的现象,其盈余的分配状况呈现微幅低于门槛的观察值较预期少,而微幅超过门槛的观察值较预期多的情况)。研究已证实上市公司有避免亏损(即盈余目标为0)或以前期盈余水平及分析师预测为标准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其主要意图是影响资本市场股价。相较于企业,非营利组织虽然没有股价的考虑,但管理层也受到不同利害关系人的监督,为了不增加债务成本或者获得良好的管理能力评价,可能会有调高盈余的倾向,不同于企业的是,若非营利组织大幅获利,管理层可能面临负面的舆论压力甚至付出政治成本,所以,非营利组织更可能会刻意地压低盈余,尤其是具有商业营业行为的非营利医院等,在长期赚取正常利润的目标下,非营利组织为了盈余门槛,以会计政策和会计应计项目作为盈余管理的工具,进行盈余管理。
四、结语
国内外学者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这个概念说法繁多,目前大致上有以下几个名称:慈善机构、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等。这些名称从不同方面反映出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各种特点,但是都不全面。美国研究民间组织的专家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莱斯特•萨拉蒙学者指出:这里并没有一个特定的术语能够将这一特殊组织准确的刻画出来。简单来说,非营利组织就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履行政府职能,主要为了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或者是互益性社会服务的独立民间组织。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四号《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目标》中将非营利组织的特征主要归为以下几部分:(1)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捐献者,组织目的不是期望收到利益;(2)业务运营的目的不是以提供劳务或产品来换取同等利润或同等利润的等价物;(3)没有明确规定的所有者权益以及没有出售、转让或赎回的权利,组织清算或解散时不能凭借所有权分享一定份额的剩余资产。我国的非营利组织正在处于一个起步阶段,并没有一个权威的概念,但是大方向还是能够确定的,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各种社会公益性的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
二、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现状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的特殊性
1、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稳定。
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社会各界公益人士的捐赠,政府拨款和基金会的收入等各种来源,但是总体上还是十分的不稳定,资金上的短缺让非营利组织没有足够的能力实现社会公益目的,甚至连组织本身也无法继续维持。
2、非营利组织不存在利润指标。
非营利组织是为了实现社会使命而运营的,而不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公益组织,虽然为了实现公益目的而进行社会服务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收费水平很低甚至免费。所以在非营利组织财务中通常不会有利润这一指标,这使得一定的投入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组织实现目标也不确定。
3、民间非营利组织管理中权责不明确。
在非营利组织中,由于缺乏利润等量化指标,使组织的管理人员难以就各种组织目的达成一致。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并不存在一个明确的考核标准,因而对各部门的权责就无法划分得十分明确。
(二)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1、首要问题是对财务管理的不重视。
大多数非营利组织管理者的观念陈旧,他们认为非营利组织与企业是不同的,非营利组织应该是“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没有利润也就没有财务管理问题,只是以社会责任为目标,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从而造成资源浪费。
2、资金不足的一大原因就是财务的透明度不够。
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很难合法而有效地及时看到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无法确定他们所捐赠的物资是严格按照他们的意愿而使用。
3、渠道狭窄导致财务收入非常有限。
大多数非营利组织的财政主要来自于组织成员的会费,一些社会性的服务收入以及政府资助、社会资助等。但由于当前我国经济分配结构还不是很完整,所以非营利组织收到的政府的资金收入有局限性,在灵活性和张力上还有不足,由此导致组织的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狭窄的财务收入渠道会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和工作开展产生巨大影响。
4、缺乏管理导致财务管理混乱。
当前许多非营利组织都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特别是目前有许多已经演变成社会问题,例如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等。红十字会是一个发展时间较长,组织结构比较完整的非营利组织,但它也会出现财务问题,说明非营利组织缺乏较为正式并且严格的监管,尤其是像红十字会、希望工程等由政府支持的、正规的非营利组织,更需要强力的监管和约束,否则长此以往会影响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公众心中的公信力。
三、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的成因
(一)缺少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非营利组织作为社会活动中的独立法人,必须要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和内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日常的财务活动。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依法依规进行,作为组织内部财务管理依据的规章制度都包括: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从法律和政府监管部门的角度看,我国的非营利组织还是缺少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作为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规范典型,对其财务流程也缺少明确规定。
(二)专业人才的缺失。
我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规模都相对较小,运行机制不完善,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也较差,由于这些工作对于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没有吸引力,所以经常会发生财务人员由非专业人员代替。伴随着人才缺失的后果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能力不足,组织的筹资能力降低,导致组织财务困难重重,难以持续发展。
(三)缺少严格的监督。
非营利组织作为社会第三部门,财务过程必须要在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我国在内部监督方面的管理设施不够健全,缺少项目审批和财务监督的环节。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支出和使用,资产投资、收益与处置等重大财务活动,政府部门应该做出什么样的监督,如何完成监督等均无详细规定。
(四)资金利用效率低。
非营利组织对支出管理重视不够,做事业不是很得力,从而导致了资金利用效率低,组织发展力度跟不上。经常出现相互挤占,相互挪用的情况;不能明确分配各项支出,手头的项目不仅没有做好并且别的项目也会受到影响。
四、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不断完善,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不断增多,但是我国的现有的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所以我们要建立全面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在非营利组织内部建立完善的控制体系,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有效的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进行管理以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一)从事经营活动,扩大自创收入。
为了实现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性发展,非营利组织在实现社会公益目标为主要业务活动的同时,也可以从事一些商业的经营活动,将获取的利润收入用于组织的发展壮大,也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做基础。而且非营利组织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是合法的,不会损害自己声誉的商业活动,所盈利的经济利益不能在组织内部分配,必须全部投入非营利活动。
(二)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非营利组织要获得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其社会公共责任的实现,就需要健全的制度和内部控制。首先应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还要建立健全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使民间组织人员言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章程只是一种条文规定,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实际的操作程序,即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系统。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掌握每一个职能部门、每一个业务环节,使组织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组织目标得到有效的实现。
(三)公开财务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论文摘要:收入是非营利组织为实现其社会使命获取资金的主要来源。非营利组织应当对收入进行分类管理,积极获取社会捐赠,努力扩大自创收入。
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非营利组织为完成某一具体的社会使命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非营利组织收入是指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这是非营利组织为实现其社会使命而获取资金的主要来源。加强非营利组织收入管理,对于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非营利组织收入的分类
为了加强对收入的管理,有必要对收入进行分类,从而根据不同类别收入的特点加强其管理。非营利组织收入可进行如下几种分类:
(一)货币性收入与非货币性收入
对于企业而言,收入通常表现为货币性收入,最终以货币或广义的现金收取。对于非营利组织来说,情况则不相同,在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中,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的资财,相当部分是非货币性资产,如设备。为了管理上规划现金收支的需要,可将非营利组织收入区分为货币性收入和非货币性收入。
(二)自创收入与非自创收入
非营利组织收入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创收入和非自创收入。自创收入是指非营利组织通过提品或劳务而向消费者直接收取的收入以及通过投资而从受资方取得的收益。自创收入主要包括业务收入、经营收入和投资收益。对于自创收入,非营利组织按照法定或约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取得,主要用于补偿业务支出。非自创收入是指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对于这类收入,非营利组织需要依法定程序申请或者采取措施争取。
(三)限定性收入与非限定性收入
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资财提供者的规定要求不同可以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例如,接受一笔捐款,若捐款人未予规定其使用方向或者期限,可由非营利组织自主调配使用,则属于非限定性收入;如果捐款人规定这笔捐款本身的用途或期限,则列为限定性收入;进而如果捐款人还规定由于运用这笔捐款所产生的收入的用途,则这种配生的收入也属于限定性收入。对于限定性收入,非营利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捐款人规定的用途使用。
二、获取社会捐赠
社会捐赠是非营利组织收入的重要来源。非营利组织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获取尽可能多的社会捐赠,以更好地实现组织的社会使命。
(一)寻找企业合作伙伴
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界紧密的合作关系,对双方都有益。非营利组织可以得到资金与财物的援助,从事良好的活动。而企业则可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它将被视为“优良公民”,而非仅是赚钱机器。
企业优良公民是当代社会的一个新的理念,是企业内在的利益追求与外在的社会要求相结合的结果,目前正在成为企业文化特别是大公司文化必要的组成部分。以前,社会认为企业的责任仅是增加股东的利益。而在今天,这个观念已经过时了。实践经验证明,企业的社会公益成绩,完全可以帮助企业的营运取得更佳的成效,鼓励公司的员工更投入他们的工作,使优质的人才不致流失,增加公司的收益,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道义责任已不再是企业捐助社会公益事业唯一的、最重要的理由。代替它是一个更现实的看法,即企业公民理念。为使非营利组织获得更多的收入,使企业从捐赠中获得更好的投资效益,为企业带来更高的认同和更好的形象,非营利组织应当为企业特别是大公司的公益捐赠定出一个统一的而且往往与企业的营业需要有关的主题,并且尤为注重与企业结成合作伙伴,使企业能作出一个长期的支持承诺。企业对非营利组织的支持形式,可以是捐献资金、产品、公司的专门技术和智识、也可以是公司员工的义务服务。由于非营利组织与公司成为伙伴,为社区及公司的将来进行投资,不仅可能更有效地利用公司的资源,改善营业的环境,而且往往使得非营利机构的运作更有效益,公司所在的社区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
(二)面向社会公众募捐
面向社会公众募捐是非营利组织获取社会捐赠的重要途径。非营利组织在进行募捐时,应当为捐赠者提供足够的、至少能使其用来进行抉择的真实准确和没有故意误导的信息。对于信息的提供,可以根据公布信息的成本和预期收益决定公布信息的多少。比如,通过电视广告信息时,其信息量可少一些;而通过电子邮件信息,信息量应该多一些。
要使募捐取得好的效果,公益项目的选择以及社会公信度非重要。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实施的希望工程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募捐的方式应当灵活多样。比如,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就采取了具有上海特色的系列化募捐方式:万人上街募捐、慈善长跑、慈善义赛、慈善义拍、慈善义卖、慈善一日捐等等。
三、扩大自创收入
许多人认为非营利组织不应该有经营收入,其资金应全部来自于外部援助,民间捐赠应当是非营利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这是社会观念对非营利组织的误解。美国萨拉蒙(Salamon)教授主持的约翰?霍普金斯非营利部门比较项目研究表明,没有一个国家的非营利部门主要是由私人慈善支持的。国外实践表明,非营利组织收入可来源于接受民间捐赠和公共部门支持,但其主要来源是自创收入。然而,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来源中,自创收入的比重还相当低。扩大自创收入,是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必然要求。自创收入是指非营利组织通过提品或劳务而向消费者直接收取的收入以及通过投资而从受资方取得的收益。自创收入主要包括业务收入、经营收入和投资收益。
(一)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是指非营利组织为实现其社会使命而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这是自创收入的基本形式,它主要是顾客支持型非营利组织对其顾客提供服务时的收取一定的费用所形成的收入,如学校向学生收取学费,医院向病人收取医疗费和药费。除了慈善型非营利组织,公众支持型非营利组织同样可以向其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形成业务收入,以扩大收入来源从而更好地提供服务。比如,我国的公共图书馆,一直是免费对读者开放的,为了创造更好的条件为读者服务,每年向读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完全是可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非营利组织是为实现其社会使命而运作,因此,对于为实现其社会使命所提供的服务,其收费应当是低水平甚至是免费的,而不能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来收费。
(二)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非营利组织在其实现社会使命的业务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为了筹款支持其非营利活动,非营利组织可以从事活跃的经济活动。对许多国家的非营利组织而言,从事经济活动的获利,是一极重要的资金来源。
非营利组织从事合法的经营来支持其非营利性的活动,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利润或收入不可分配给其创立人、会员、干部、董事或员工,二是其主要目的并非单纯从事经济活动,而是实现其非营利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