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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确立经济法的法域归属有助于深入理解经济法的特质。一项关于经济法的法域归属的研究认为,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应以利益标准为主,辅之以法律调整方法。这样既可以做到对法律进行公法、私法、公私融合法划分的周全分类,也能对公法与私法融合趋势作出合理的解释,并运用该理论论证作为与公法、私法并存的公私融合法的存在及我国其他部门法的公私融合法属性。【1】
将经济法价值的研究延伸到人性的层面探讨,不失为新视角。一项研究认为,在国家体制下,人性受到保护的同时也受到抑制。经济法是在国家体制下民法第一次解放人性的基础上,为克服民法于人性解放方面的某些不足而构建起来的规则体系,是国家体制下人性的第二次解放与和谐调适。【2】
在经济法规范论的研究方面,一些研究认为,拓补经济法主体理论框架的关键在于,以“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为指引创新经济法主体的设置模式,并以“社会本位”为理念突出经济法主体的法益目标。【3】要突显经营者的经济法主体属性,必须认识到“经营者”这一范畴具有多重属性。应当在考察法律经验意义上的经营者的基础上,用富有经济法标签意义的经济法理念去阐释经营者的概念,从逻辑上推导出应然法上的经营者的内涵,建构和规整经营者的权利义务结构。【4】将经济法上的法律责任进行“人身罚、财产罚、资格罚、名誉罚”分类,可以发现其中的内在沟通性和外部可替代性。实践中,应当在充分发挥本法责任之经济性和规制性优势的同时,坚持法定、适度和绩效的基本原则,努力做到责任体系的结构合理、功能协调、适度有效,并注重和运行机制相匹配。【5】
经济法存在形式的探讨有助于深化运行论的研究。有研究者提出,由国家法之外的明规则组成的软法机制,配合着由国家法构成的硬法机制,分别和共同发挥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功能。具体到经济法,其软法现象是经济市场化、社会民主化、法律社会化及全球组织化的产物,它适合了市场经济、和谐社会、公共管理和国际合作的需要。【6】如果从政府与市场各自的缺陷及二者良性互动机制的缺位及其弥补角度看,社会中间层主体是规制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经济法领域内,实现政府与市场和谐互动的一条重要路径。目前的问题是匡正相关立法的理念,完善健全社会中间层的相关制度。【7】
学科论的研究始终是总论的热点问题之一。相关的研究认为,经济法的功能决定了经济法学研究与其他部门法相比的非传统性,即不能绝对地以研究民法、刑法、行政法的思路、方法和视角来研究经济法,而应当从市场经济与经济法的实践中去探寻经济法特有的“问题与主义”【8】。针对法律经济学研究中日渐明显的“非法学化倾向”,需要认识到以经济学家为主体的法律经济学研究存在严重的不足,也要认识到主流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所持的排斥态度导致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投入的不足。【9】
二、针对问题的宏观调控法研究
宏观调控在保障我国经济运行协调发展上具有重大功能。法学视角的研究不仅要关注其功能及其发挥,更要关注其“合法性”。相关研究认为,宏观调控的合法性取决于公众是否认同或认同的程度。因此,对宏观调控的合法性,既要从法律层面评判,还要考虑其政治、经济、伦理和文化等多方面的效果。【10】
(一)预算法制化
一些研究强调,我国当前的预算改革还只停留在加强对预算的内部行政控制阶段,还没有进入到预算的法制化程度。我国要建立起现代公共预算制度,需完成从行政控制到法制化,从法制化到民主化的过程,最终实现对预算的民主控制。【11】与此同时,还要重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与政府公共预算制度的关系,构建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体系、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运作、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法治化的理论基础和前提。【12】
(二)税法的路径
在我国经济取得巨大成就的背景下,应当高度重视税法的发展路径。一些研究强调,贫富失衡的社会必须内生衡平的法律机理予以回应,作为转移支付实现社会财富公平分享的税法,其调节功能的非均衡构造和回应只有在特定的本土制度资源的基础上对症下药,以税负的实质性公平原则契合现实的不平衡状态,方能达到共富和谐的理想目标。【13】虽然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权因应社会需求不断膨胀,从而引发“福利法治国危机”。中国在单位型福利模式的政策指引下,税权也严重失范,只不过其问题更多地存在于公共支出柔性强、结构不合理等方面。虽然中西都面临着税权的有效规范与控制问题,但方法却是迥异的:西方欲通过控税实现福利国改造中国则应以控税的方式探求适合自己的福利模式。【14】
重视纳税人意识,有助于促进税法的合理运行。有研究认为,纳税人意识作为公民意识的基础,是一个纳税人与政府双向的全方位概念,是纳税人通过向政府让渡部分财富,要求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权利实现和权力服务的思想体系,展现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政府的权力与义务互动的复杂关系。【15】
在税收基本理论的研究中,还有观点提出应当建立征税行为无因性理论,因为有助于诠释财税法与私法调整的协调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或其经济结果只要满足税法规定的征税要素,就应当纳税,而不论该行为的私法效力如何。【16】
关于三大类税收实体法,有研究针对2007年起国家将在中部六省的指定地区和特定行业比照适用东北振兴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一问题提出,税收优惠措施将来可能成为国家用以推动某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的主要政策工具。【17】增值税往往以相应的合同为基础。在分析涉及第三人合同的增值税义务归属时,应恪守增值税法的一般归属规则,既尊重合同法,又要防止在纷繁的多方合同世界迷失。
针对企业集团的汇总纳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有研究从理论上提炼其特质,认为企业集团汇总纳税制度是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特殊制度,与通常的“独立——属地纳税制度”相比,该制度具有突出的特异性,其制度目标和税权配置都较为特殊,研究其与独立纳税制度的差别、与税法基本原则要求的差距,以及与转移定价、亏损结转制度的关联,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汇总纳税理论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18】有关所得税的比较法研究提出了一些值得未来改进中借鉴的问题,比如借鉴欧盟利息税指令的经验健全利息税协调制度。【19】借鉴美国所得税偷税犯罪立法的经验完善我国偷税罪立法。【20】
有关证券税的属性与改革问题引起了一些研究者的注意。一些研究认为,我国证券税收应当适用当今世界从财政收入中心向宏观调控中心转变、从行为税中心向所得税中心转变。【21】为促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有必要针对发起人转让资产、特殊目的机构和投资者三个阶段的税收制度设计分别遵循降低税收成本、避免双重征税和投资者收益最大化的不同价值取向。【22】
一项有关税收程序制度的研究提出,税收追征期是核定期间,追征期只是核定时效,对执行不生效力。追征期的起算日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确定。追征期无需中断,但可以中止。期限届满后,税收核定权绝对消灭。【23】
(三)侧重于区域经济协调的计划法研究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制度是计划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理解这一制度,有研究认为,在理论层面上,区域经济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包括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区域经济法的理论依据,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还有社会责任本位理论、平衡协调理论和“两手”协同并用理论等经济法具体理论。区域经济法框架体系应当包括主体制度、市场规制法制度、调控法制度和责任制度。【24】
三、围绕立法展开的市场规制法研究
市场规制法基础理论的研究集中在主体、权利和竞争政策的定位上。关于市场规制主体和规制权,一些研究认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的经济职权应重构为宏观调控权、市场规制权和公共投资管理权。其中,市场规制权以其内蕴的调整方法的直接性、调整内容的法定性和调整领域的特定性而自成一体。【25】无论是专业市场还是一般交易市场,监管者的权力可以说是无所不在,但是,当监管者行使监管权力偏离法律的正当预期时,对监管者的规制就成为一项不可或缺而且艰巨的任务。【26】20世纪90年代起,竞争领域的国际调整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国际社会日益认识到,私人反竞争行为与公权力施加的贸易壁垒一起成为阻碍贸易自由化的两大障碍。对于涉及国际贸易的限制竞争行为,竞争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反应不尽相同。【27】产业政策与反垄断法虽然都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基本方式,但两者干预经济的深度、广度及基本理念都是不同的。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必须寻找与我国反垄断法相匹配的产业政策,妥善界定产业政策与反垄断法在国家法与政策体系中各自的作用范围以及两者的主次关系。【28】还有研究指出,利用国家的反垄断政策和反垄断法进行贸易保护正在成为新的贸易保护壁垒的手段之一。【29】
(一)聚焦于《反垄断法》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既凝结了学界、业界等各方面的智慧,也因利益的妥协而带来了若干问题。该法的制定,成为近几年来反垄断法研究的唯一主题,2007年仍然延续这一主题。
一有研究提出,公共利益理念是反垄断法的核心理念,既是现代反垄断法产生的思想基础,又是反垄断法多元价值的整合平台。反垄断法公共利益理念的内涵,主要包括有效竞争、消费者利益及整体经济利益等。在《反垄断法》制定中应当在概念的使用上做到一致化,并在内涵的把握上合理化。【30】我国反垄断立法应以保障经济自由、促进社会公平为基本价值追求,而不能将提高经济效率作为其首要价值。【31】
针对《反垄断法(草案)》第三章有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相关的研究认为,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应采取“合理原则”,被指控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企业可以对有关指控进行抗辩。【32】对联合抵制,可借鉴美国有关集体抵制的规定。美国法院将集体抵制行为划分为横向集体抵制和纵向集体抵制,前者往往适用本身违法原则,而后者一般适用合理原则。【33】在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中,行业协会常常是主体或主体之一,其行为往往还具有公开性和行政强制性。有必要借鉴美国、日本的经验作出针对性的规定。【34】针对《反垄断法(草案)》第四章、第五章关于经营者集中的规制的规定,相关研究在比较法研究的基础上就企业合并申报标准、执行机构与机制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建议。【35】
在反垄断法实施的研究中,一些研究从主体、体制和模式角度进行了不同角度的探讨。在分析以美国为代表的司法模式和以欧盟为代表的行政模式的利弊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可以采取行政模式,并采用单一执法机构的一元模式。【36】允许执法者与企业就垄断行为达成和解,是现代反垄断执法的重要特征之一。和解制度的价值是多方面的,但也容易造成公共利益的损失和对相关主体的利益照顾不足。因此,在以和解程序处置垄断案件的同时,必须防止对公共利益的“私相授受”,并对相关主体的利益维护提供制度保障。【37】还有观点认为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具有自发性优势和比较优势两大优势,“赔偿功能”和“威慑功能”是私人执行“自发性优势”的主要体现,而“救济功能”和“指示功能”则是私人执行“比较优势”的主要表现。并认为我国反垄断法应引入私人执行制度。【38】
如何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在我国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研究中也是热点问题之一。有研究指出,各国反垄断法一般不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看成一个黑白分明的问题,仅当它们成为市场势力的决定性因素,且不合理地严重妨碍市场竞争的时候,才会受到禁止。考察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需进行综合分析。滥用知识产权排除或严重限制竞争的行为不能从反垄断法得到豁免。解决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冲突的方式是衡量知识产权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和限制竞争对社会的影响。在立法上,除制定《反垄断法》外,还应尽快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指南》。【39】还有研究认为,知识的私有性与社会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被保护与被规制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弥补了私法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和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制约的局限。【40】
(二)密切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
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一些研究从国外借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表现及其成因、修订建议等方面展开研究。有研究对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04年的修订经验进行分析后指出,我国的相关立法应当借鉴其经验,增强其确定性、透明性,彰显其“消费者友好型”特征,在增强了可操作性的同时确保其灵活性。【41】
针对政府对虚假广告打击不力的现状,一项研究从制度、执法资源、对虚假广告严重性的认识以及执法机构与媒体的关系等层面考察,认为制度的完善要处理好四个基本问题,即必须使违法者多种维度的利益受到损害,且强度适当;使所有责任主体都承担责任;治理过程中注重法律路径与非法律路径、传统路径与非传统路径的结合;注重对执法的约束与激励。【42】治理软文广告应该从广告标记、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同时,加重媒体的行政责任,设定其他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并增设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等。【43】还有研究对反向混淆等欺骗性标示行为的规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44】还有观点提出为完善商业标识的规制制度,将《商标法》扩充为《商业标识法》。【45】
有关商业秘密的研究认为,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中,构成“不正当手段”要求该行为在主观上违背权利人的意愿,客观上具有不正当性。披露的公开化程度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在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其“获取”和“使用”行为与直接侵犯商业秘密情况下的“获取”和“使用”行为存在着差异。【46】我国以商业秘密保护为基础的竞业禁止规则存在很多缺陷,建议引进美国的不可避免泄露规则和用于商业秘密侵权判定的“实质相似规则”,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又促进了雇佣关系的和谐发展。【47】
(三)着眼于特殊市场、特殊问题的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研究
1.金融混业监管、银行业市场准入与资产证券化
我国传统的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自2004年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运作之时面临较大冲击,混业经营已显端倪。针对这一新趋势,有研究提出,我国应当引入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监管的公开规制理念,建立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各监管当局信息共享机制与信息披露制度,尽量降低资金运行风险,提高监管效率。【48】
关于银行业市场规制。由于法律对商业银行的设立采取特许制度,因此需要界定商业银行的实质,以防止逃避银行监管的脱法行为,这涉及到对商业银行的界定。该项研究认为,商业银行最具特质的业务是吸收活期存款。这样,还款期限是否固定和是否以此从事经营这两个因素可以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与民间借贷、非法发行企业债券等行为。【49】还有观点认为,由于银行在经济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及其业务的特殊性,一般的破产法并不完全适用于银行破产。在清算前阶段,银行监管机构会通过各种措施救助银行。只有当救助无望时,破产银行才会进入破产清算。【50】对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不但是对其事后的责任追究,更重要的是对其进行事前、事中的持续监督。实现对银行监管机构问责的前提,就在于围绕着问责基本内容设计合理的法律安排,这些法律安排由监管机构履职问责性、机构问责性和透明度三个方面构成。【51】
关于证券市场规制。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仍然是证券市场规制制度研究的热点之一。针对我国信托型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存在的一些误区,有观点认为应当根据信托移转的目的和特定目的信托的功能,受托人无须支付拟证券化资产信托移转的对价;特定目的信托是否具有受让人兼发行人之主体地位,应区分事实论与价值论加以考量。【52】为促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有关研究认为知情权应比金融隐私权处在更高的权利位阶上,但满足特殊目标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投资者的知情权并不能以肆意侵害银行客户的金融隐私权为代价。应在专门立法中建立起银行、客户、客户信息受让者之间的金融隐私权与信息披露的平衡关系,在打通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实现全方位的信息监管。【53】还有观点提出,影响资产证券化制度有效性的最大问题,莫过于破产隔离能否真正实现,而“安全港”条款正是为了真正保证资产已经从发起人转让给了特殊目的机构。安全港条款适用资产范围广泛,对保护资产证券化,提高交易确定性很有帮助,对我国未来相关的司法以及立法具有指导作用。【54】此外,一项关于委托理财法律性质的研究认为,受托人自己名义的不使用是由于存在受托人无法开立以自己为名义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制度,分户管理的需要与制度安排迫使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或第三人账户进行资产管理。基于信托法制的存在,证券账户名义持有人制度应该为民事信托的生存留下必要空间,允许普通受托人作为名义持有人开立名义持有的证券账户。【55】
2.自然垄断市场的反垄断
对以自然垄断市场为技术特征的市场,如何进行反垄断,一直是经济学界、法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一些研究认为,近20年来,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在稳步推进的同时也面临着深刻的合法性危机,其具体体现为法律依据的低位阶、风险意识的双重匮乏和公众利益的极度虚置。消除危机的根本之道在于,强化对特许经营的规制:通过规制目标的科学厘定、规制机构的统一设置和规制手段的审慎选择来确保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56】因此,规制法治化是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必要前提。实现规制的法制化,应以事业法和反垄断法为规制法律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就位阶体系而言,反垄断法应优于事业法。【57】
一些研究以更细化的自然垄断市场为例进行解剖,比如针对“煤电价格联动”制度的法律经济学研究,【58】针对运输市场垄断的成因与规制研究。【59】
3.房地产市场和药品市场特别规制
针对房价的飞涨,一项相关的研究提出,需求和供给能解释大部分高房价,但仍无法解释为什么中央政策的失效。高房价是一系列主体的行为所导致,政府之间、政府部门间的冲突放纵了房价的上涨。更深刻的原因在于我国体制的不足,权力行使应被制约,但也要使它有效协调运作。【60】
针对药品质量问题,有研究具体分析了药品召回义务,认为其既是法定义务,又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义务的性质,同时也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其内容主要是后续观察、售后警告和缺陷药品的召回。药品召回义务是药品责任制度的重要内容,应将其纳入药品责任体系。违反药品召回义务造成损害者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61】
四、跨领域的相关问题【62】
(一)财政补贴、土地权利与“三农”问题的缓解
“三农”问题仍然是包括经济法学在内的法学多学科关注的重要问题,一些研究运甬法学多学科的理论、多部门法的制度探讨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对策。有观点认为,农业补贴法律制度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后所普遍实施的工业反哺农业、支持农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在各国农业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农业法》应专列“农业补贴”一章,规定农业直接支付补贴、农业生产资料投入补贴、农业环境保护补贴、不发达地区农业开发补贴等制度,同时规定农业补贴相关主体的责任追究机制。【63】我国农村承包土地上存在的是由一系列权利构成的权利束:土地的社会功能(保障属性)派生出成员权,而成员权又派生出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权行使的结果产生承包土地使用权,再由承包土地使用权派生出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64】或者,以土地所有制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为原则,对现行集体土地所有制进行股份制改造。【65】
(二)劳动派遣、劳动合同与竞业禁止制度
《劳动合同法》等一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的制定,相关研究高度活跃。针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和国际劳工组织对劳动派遣的政策呈现逐步放松规制的迹象,有研究指出,我国劳动派遣业的发展具有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背景,虽然也应当强化规制与放松规制并举,但现阶段应当侧重强化规制。并且,应当基于我国国情,就从严规制和从宽规制的事项作出选择。【66】劳动法的社会法属性要求其对劳动者倾斜保护,但应当适度。目前,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保护水平与世界各国相比整体上有较大的差距。确定我国劳动法适度保护的考察标志,应综合考虑劳动者保护的国际状况和我国国情,兼顾人权、国家利益、公平精神和道德现状。【67】
有研究认为,员工竞业禁止的理论基础是普通法上雇员之默示义务及现代产业扩张、产业竞争压力增大而形成的客观环境。员工在职竞业禁止在普通法系中表现为雇用期间之约定俗成,即雇主忠心事主是其义不容辞的默示义务;员工离职竞业禁止制度的设计,需权衡用人单位利益与劳动者就业权之间的冲突。【68】
(三)能源国际合作与能源安全的保障
2007年有关能源法律制度的研究,一方面关注理论,比如研究提出能源法的发展呈现出更强调生态化、人体化的趋势,【69】但总体上看来,大多数还是侧重于从国际法的视角。比如,有的研究《能源条约》作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属性及其对我国的相关对策的启示。【70】有的研究欧盟能源法律与政策的可持续性、竞争性和供应安全性目标,研究其构成体系对我国维护能源安全的借鉴作用。【71】有的研究GATS有关能源服务贸易的表现形式以及国际谈判中的分歧。【72】有的研究提出,加强海洋能源安全问题的国际合作有助于中国的能源安全战略以及和平发展。中国海洋能源安全问题目前主要表现在海洋能源的开发和海上能源交通安全的保障。中国海洋能源安全与多边国际合作既可以在区域层面上,也可在国际层面上。重点应围绕能源的开发供应与能源的海上运输保障。【73】
(四)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和社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关于《循环经济法》的制定。一些研究从不同视角和层次进行了理论的分析和制度的设计。有观点认为循环经济法的框架应当包括总则、基本管理制度、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激励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七部分。循环经济法最核心部分的法律制度,应当规定循环经济评价与考核制度、重点企业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定额管理制度、鼓励、限制、禁止的名录制度、循环经济市场准入制度、循环经济实施的基本顺序制度、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等法律制度。【74】循环经济立法源于中国从线性经济向循环经济的发展需求,平衡“经济一社会一环境”的利益关系决定了其和谐的价值定位。具有政策性、综合性特征的协同性规范是循环经济立法的制度定位。【75】循环经济法是一部环境友好型经济法,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专项法,与现行其他法律互为补充。循环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主要包括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的再使用、废物再生利用与处置、绿色消费等五个方面的内容。【76】发展循环经济,首当其冲的主体就是生产者。它不仅担任经济主体的角色,而且充当法律主体的角色。从本来意义上的生产者责任一产品质量责任,到延伸意义上的生产者责任一后产品责任,循环经济立法的这一创新,使经济法的理念和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77】
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还需要转变观念。要摒弃西方中心主义发展模式,结合人均资源极其紧张的亚洲特点,树立新的亚洲价值观,形成适合亚洲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发展模式。【78】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有必要建立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设立权利金制度,取消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采用探矿权、采矿权合一制度,促进其流转;重视政府在环境损害和矿业城市生态补偿领域的作用。【79】制定综合性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法》,并根据各流域的特性和存在的法律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专门法规、规章。【80】建立有利于环境资源法全面实施的机制,加强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并强化环境资源法律和有关法律的执法、司法和监督。【81】引入环境公民诉讼制度,发展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82】强化企业的包括环境责任在内的社会责任。【83】鼓励和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事务的有效参与。【84】促进环境国际环境争端国际协调机制的改善。【85】五、制度与理论:经济法学研究不可偏废的两翼
前文表明,2007年的经济法学研究在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经济法问题和学科建设问题的研究,在选题上的“中国问题意识”强【86】,围绕“真实存在”的问题所展开的研究,成果卓著,进步明显。其中,在税收法研究、反垄断法研究、特别市场规制法等方面的研究尤为突出。
应当讲,作为应用法学的一个分支,经济法学的研究应当高度关注经济法治实践问题,应当高度重视制度研究,这是毋庸置疑的。同时,作为一个学科,特别是像我们这样一个历史并不长的年轻学科,范畴的提炼、方法的探索、理论体系的完善等也是非常必要的。过去一年经济法总论的研究不如制度研究那样丰富多彩,希望只是偶然或短暂的现象。
2007年11月末,我们成功召开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第十五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会上,一些教授提出应当回顾和总结近30年来中国经济法和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从法治历程回顾中探寻经验,从法学历程总结中发掘积淀,从回顾和总结中增强学科发展的实力和动力。研究会将进一步完善交流形式,加强学界交流,增进交流效果。
【注释】
【1】徐孟洲、徐阳光:《论公法私法融合与公私融合法——兼论中的公法私法融合现象》,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1期。
【2】胡光志:《通向人性的复兴与和谐之路——民法与经济法本质的另一种解读》,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3】蒋悟真:《传承与超越:经济法主体理论研究——以若干经济法律为视角》,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4】徐孟洲、叶姗:《经营者论:基于经济法规范与原理的分析》,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5期。
【5】李志刚:《调制受体法律责任体系的重构》,载《法学》2007年第6期。
【6】程信和:《硬法、软法与经济法》,载《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
【7】张占江:《政府与市场和谐互动关系之经济法构建研究——以社会中间层主体为路径》,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3期。
【8】应飞虎:《问题及其主义——经济法学研究非传统性之探析》,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2期。
【9】周林彬:《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非法学化”问题——以我国民商法和经济法的相关研究为例》,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1期。
【10】杨三正、王肃元:《论宏观调控合法性的公众评判依据》,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5期。
【11】蔡定剑:《公共预算应推进透明化法制化民主化改革》,载《法学》2007年第5期。
【12】欧阳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几个基本问题》,载《法学家》2007年第4期。
【13】张怡:《论非均衡经济制度下税法的公平与效率》,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14】刘丽:《两种福利模式下的中西税权控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8月第4期。
【15】杨力:《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的法律分析》,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2期。
【16】张晓婷:《论征税行为的无因性》,载《法学家》2007年第1期。
【17】竺效:《非普遍性增值税优惠措施应纳入反垄断法调整范围——以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为背景》,载《法学》2007年第7期。
【18】张守文:《企业集团汇总纳税的法律解析》,载《法学》2007年第5期。
【19】崔晓静:《欧盟利息税指令及其对我国的借鉴》,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20】王胤颖:《中美所得税偷税犯罪立法的比较及我国偷税罪的立法完善》,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21】冯果、廖焕国:《论证券税制的发展趋势及中国证券税制之转型——基于网络经济时代背景下的考量》,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1期。
【22】许多奇:《我国金融资产证券化的税收理念与税收制度》,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2期。
【23】熊伟:《我国税收追征期制度辩析》,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24】徐孟洲:《论区域经济法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载《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4期。
【25】盛学军,陈开琦:《论市场规制权》,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26】刘德福、朱文瑜:《论规制市场监管者应遵循的法律原则》,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27】符启林、周慧:《论竞争政策与贸易政策》,载《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28】叶卫平:《产业政策对反垄断法实施的影响》,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29】王海峰:《试论反垄断贸易壁垒与WTO竞争规则——兼析我国维c出口企业反垄断案件》,载《法学》2007年第10期。
【30】李国海:《反垄断法公共利益理念研究——兼论中的相关条款》,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5期。
【31】郑鹏程:《欧美反垄断法价值观探讨——兼评第1条》,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1期。
【32】王先林:《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相关部分评析》,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33】鲁篱、周道树:《美国集体抵制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经验及启示》,载《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
【34】鲁篱、周道树:《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反垄断法规制的比较研究》,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9期。鲁篱:《我国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的法律规制》,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11总第195期。
【35】王晓晔:《我国最新反垄断法草案中的若干问题》,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36】王晓晔:《关于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几个问题》,载《东岳论丛》2007年第1期。
【37】焦海涛:《反垄断执法和解中的利益平衡》,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38】王健:《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优越性及其实现——兼论中国反垄断法引入私人执行制度的必要性和立法建议》,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4期。王健:《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初探》,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2期。
【39】王晓晔:《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法律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王晓晔:《知识产权强制许可中的反垄断法》,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40】江帆:《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41】郑友德、万志前:《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与创新》,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1期。
【42】应飞虎:《对虚假广告治理的法律分析》,载《法学》2007第3期。
【43】应飞虎、葛岩:《软文广告的形式、危害和治理——对(广告法)第13条的研究》,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3期。
【44】彭学龙:《商标反向混淆探微——以“‘蓝色风暴’商标侵权案”为切入点》,载《法商研究》200年第5期。
【45】王莲峰:《论我国商业标识立法的体系化》,载《法学》2007年第3期。
【46】杜国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实行行为探析》,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47】黄武双:《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的不可避免泄露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载《法学》2007年第8期。
【48】孙晋、王薇丹:《公开规制理念下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监管制度之构建》,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1期。
【49】彭冰:《商业银行的定义》,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50】王楠:《我国银行破产法律制度问题研究》,载《法学家》2007年第4期。
【51】周仲飞:《银行监管机构问责性的法律保障机制》,载《法学》2007年第7期。
【52】伍治良:《我国信托型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之两大误区——兼评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53】许多奇:《银行保密义务与信息披露的现实冲突和法律整合——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中心》,载《法学》2007年第6期。
【54】甘勇:《论资产证券化立法中的“安全港”条款》,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55】刘正峰:《证券账户名义持有人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56】章志远:《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及其政府规制——兼论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学研究之转变》,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2期。
【57】曹阳:《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法律规制》,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3期。
【58】王晓晔、林寿富、吴强:《煤电价格联动的博弈论分析》,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59】肖江平:《运输市场垄断的成因与法律规制》,载《综合运输》2007年第10期。
【60】鲁篱、万江:《多权力格局的冲突与协调——以本轮房地产调控为中心所展开》,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6期。
【61】杨立新、陈璐:《论药品召回义务的性质及其在药品责任体系中的地位》,载《法学》2007第3期。
【62】基于本系列文章的编辑技术要求,本部分除经济法学研究的相关内容外,适度整合一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研究的相关内容。
【63】黄河:《论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构建》,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1期。
【64】刘俊:《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探讨》,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65】李国英、刘旺洪:《论转型社会中的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权利制度变革——兼评的相关规定》,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4期。
【66】黄昆、王全兴:《西方国家对劳动派遣放松规制的背景及其启示——兼评》,载《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67】钱叶芳:《保护不足与保护过度——试论倾斜保护的“度”》,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
【68】郑尚元:《员工竞业禁止研究》,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69】马俊驹、龚向前:《论能源法的变革》,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3期。
【70】杨洪:《论中的环境规范》,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3期。
【71】杨泽伟:《欧盟能源法律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法学》2007年第2期。
【72】周凤翱、穆忠和、刘玉红:《论GATS中的能源服务及其在DDA谈判中的分歧》,载《法学》2007年第2期。
【73】张桂红:《中国海洋能源安全与多边国际合作的法律途径探析》,载《法学》2007年第8期。
【74】孙佑海:《循环经济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论纲》,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
【75】吕忠梅:《循环经济立法之定位》,载《法商研》2007年第1期。
【76】王灿发、李丹:《循环经济法的建构与实证分析》,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77】程信和:《论循环经济发展中的生产者责任》,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78】吴志攀:《假如危机明天来临》,载《招商周刊》2007年第4期。
【79】曹明德:《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之探究》,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2期。
【80】幸红:《流域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问题探讨》,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81】孙佑海:《影响环境资源法实施的障碍研究》,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82】常纪文:《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美国判例法的新近发展及其经验借鉴》,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5期。
【83】李雪平:《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给国际法带来的挑战》,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5期。
【84】张晓文:《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公众参与》,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所谓“低碳经济”是以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低碳经济”的提法,最早见诸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其后这个提法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2006年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特恩支持作的《斯特恩报告》指出,全球以每年1%GDP的投入,可以避免将来每年5%-20%GDP的损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2007年12月3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印尼巴厘岛举行,大会制定了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该路线图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减排25%}40%o“巴厘岛路线图”为全球进一步迈向低碳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2008年“世界环境日”(6月5日)的主题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
这一切说明发展低碳经济是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一个在世界上影响巨大的发展中大国,发展低碳经济,既是责任也是中国可持续发展,转变发展模式的难得机遇。
在全球碳排放激增,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成为全球热点,欧美发达国家大力推进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革命’,着力发展低碳技术,并对产业、能源、技术、贸易等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抢占先机和产业制高点。低碳经济的争夺战已悄然打响,这对我国是压力也是挑战。
中国正处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步伐,在能源需求快速增长阶段,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不可能停止,长期贫穷落后的中国,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追求,致力于改善和提高13亿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带来了能源消费的持续增长,“高碳”特征突出的“发展排放’,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一大制约,如何既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又不重复西方发达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发展的老路,是中国必须面对的难题。
中国的能源以煤为主,缺油少气,这是国情,中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低碳能源的选择有限。在电力中水电占20%左右,火电占77%,据计算,每燃烧一吨煤炭会产生4.12吨二氧化碳气体,比石油和天然气每吨多30%和70%、而据估算,未来20年中国能源部门电力投资将达1.8万亿美元,火电的大规模发展甘环境的威胁不容忽视。
中国经济的主体是第二产业,这决定了能耗的主体是工业,而工业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又加重了中国经济的高碳特征。
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科技水平落后,技术研发能力有限是中国经济从高碳向低碳转变的最大制约。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但实际情况难于令人满意,中国不得不主要依靠商业渠道引进技术。以2006年GDP计算,中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年需资金250亿美元,这对发展中的中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首先,中国是一个极具影响的发展中大国。而发展低碳经济是抵御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重挑战的积极措施。中国有责任在发展低碳经济中作出贡献。
再者,中国能源相对贫乏,煤炭在能源中比例过高的国情也使我们必须选择发展低碳经济,否则我们的经济发展是难以为继的和不可持续的。
第三,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想赶超发达国家,按常规发展是不可能的,发展低碳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个赶超的机遇,这也是我们必须抓住低碳经济发展的原因。
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考:
发展低碳经济,我们要端正认识,提出正确的引导意见。例如在全球第一个提出低破经济的是英国政府,它正是看到英国能源正从自给自足走向主要依靠进口的时代。按2003年的消费模式预计,2020年英国80%的能源都必须进口,与此同时,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已迫在眉睫,提出创建低碳经济的思路应运而生,而我们的能源问题和高碳排放带给环境的问题一点也不比英国轻松,我国政府基于这点坚定了发展低碳经济的决策,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政府主导,包括制定指导长远战略,出台鼓励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政策和减免税收,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绿色信货等措施来引领低碳经济发展,这也需要企业认清方向,自觉跟进,采取促进低破经济发展的集体行动,只有这样,中国向低碳经济转换才有现实的基础。
低碳经济的理想形态是充分发展“阳光经济”、“风能经济”、“氢能经济”、“生物能经济”。但现阶段太阳能发电成本是煤电、水电的5-10倍,多数地区风能发电成本高于煤电、水电,作为二次能源的氢能,目前离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取的商业化目标还很远,以大量消耗粮食和油料作物为代价的生物燃料开发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粮食、肉类、食用油价格上涨。从世界范围看,到2030年太阳能发电也只能达到世界电力需求的10%,而全球已探明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储量将分别在今后40年,60年100年左右耗尽。在“碳素燃料文明”向“太阳能文明”时代(风能生物质能都是太阳能的转化能形态)过渡的未来几十年里“低破经济”、“低破生活”的重要含义之一就是节约化石能源的消耗,为新能源的普及利用提供时间保障,特别从中国能源结构看,低碳意味节能,低碳经济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
低碳经济不仅意味着制造业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进节能减排的科技创新,而且意味着它在引导公众反思哪些习以为常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是浪费能源和增排污染的不良嗜好,从而充分发掘服务业和消费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
转向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戒除以高耗能源为代价的便利消费嗜好。便利是现代商业营梢和消费生活中流行的价值观。不少便利消费方式在人们不经意中浪费着巨大的能源。如我们经常使用的一次性用品,经常饮用的纯净水,无节制地使用塑料袋,不仅制造了过多的垃圾,产生了白色污染而且过多消耗了宝贵的石油能源。据计算,全国减少10%的购物袋可节省能耗1.2万吨标准煤,减排31万吨二氧化碳。
[关键词]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评价机制循环体系
从资源流程和经济增长对资源、环境影响的角度考察,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是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有效载体,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创新观念,奠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基础
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必须更新发展观念,理清发展思路,辩证地认识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转变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必须辩证地认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转变把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观念;必须辩证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转变单纯利用和征服自然的观念。在发展思路上要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发展、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切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树立循环经济的生产观。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内部要减少物料的使用,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目标;建立生态工业网络,把不同的工厂联结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在生产过程中实现资源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2.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彻底转变单纯追求GDP增长的狭隘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通过对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逐步建立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树立新的经济增长观。要积极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运输体系,鼓励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
[摘要]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转变观念、建立完善评价机制和循环体系。
[关键词]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评价机制循环体系
从资源流程和经济增长对资源、环境影响的角度考察,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是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有效载体,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创新观念,奠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基础
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必须更新发展观念,理清发展思路,辩证地认识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转变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必须辩证地认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转变把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观念;必须辩证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转变单纯利用和征服自然的观念。在发展思路上要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发展、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切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树立循环经济的生产观。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内部要减少物料的使用,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目标;建立生态工业网络,把不同的工厂联结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在生产过程中实现资源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在斯密、韦伯、马克思、阿马蒂亚·森(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以下简称森)等学者那里,已经进行了论述。斯密难题就是围绕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的,至今仍然是经济伦理研究的“千年难题”。
经济伦理学研究的方法,如果按照经济与伦理的相互关系来分类,我们可以将之归结为三种:第一,从伦理学到经济学的路线;第二,从经济学到伦理学的路线;第三,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综合路线。
从伦理到经济
伦理思想,作为先导意识,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是与国家的治理联系在一起的宏观方略。经济作为“经世济民”的手段,一直服务、服从于社会伦理大思路。一种经济政策、实务的出台、运行,都需要得到伦理的首肯、支持、辩护。所以,从伦理来观察、说明、论证经济的合理性,是人类思维的一贯倾向。
中国先秦儒家就是按照“德主刑辅”的指导思想进行国家经济管理的。孔子的《论语》在伦理学说的基础上,描绘了治国安邦方略,包括对于经济活动的原则性对策。儒家围绕人学、伦理中心问题,在人与人之间、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上,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理想,以此做指导,进行经济活动,主张“以义导利”、“以义制利”、“义利双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经济伦理模式,争取实现“富而仁”的境界。伦理规范决定、限制着经济利益的分割。它强调家庭血缘人伦关系,以亲子、长幼等家庭关系为孝悌的出发点,并进而将孝悌理解、扩展为仁道这一普遍价值伦理原则的根据。从小范围的家庭、亲戚血缘关系,延伸到社会、国家、政治生活中,严格规定君与臣、官与民、上级与下级的相互关系等等,已涉及到每个人在社会复杂关系中的独特;从生命的生产与再生产在人的存在过程中所具有的本源意义看,儒家以家庭血缘人伦为轴心,展开其伦理体系,来说明经济活动这些人类事务性工作对于伦理的实现的工具作用,勾画了经济伦理的原则性框架——为仁而富(目的)、“富而仁”(要求)、富中有仁(过程)。
古希腊的柏拉图,第一次提出建立“正义”、“美德”的“理想国”。他的经济、政治理论,有意识地建立在理想伦理思想构架体系上。在其著作《理想国》中,社会不同人等都有对应的职位、角色,从事天份,就是服从正义。他把人分为三等,认为政治的意义是神用金子做的哲学家管理国家,这些人是“杰出”、“最优秀”的人物;而由神用银子做的武士则管理军队。这两类人的工作就是支配人民,实现正义,为民谋利,这样政治就达到最高“善业”程度。最下等的人是神用铜和铁做的,那就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的唯一责任是劳动生产。经济活动是《理想国》理念、政治蓝图的具体体现,个人严格按照天份,进行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正义的,既符合经济上的职业伦理,又符合社会和人生伦理。当时的所有城邦之中,公民都可以分成为三个部分,即富人、穷人和介于两者中间的中产阶级。富人由于生活奢侈,只会发号施令,不能审慎地考虑问题;穷人则往往由于卑贱而自暴自弃,只知服从而不堪为政;同时,贫富两阶级互不信任,不管它们中的哪一个阶级执政,都会引起党争而发生动乱。只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形成最好的政体;因为中产阶级较为稳定,他们既不象穷人那样希图别人的财物,也不象富人那样引起别人的觊觎;既不对别人抱有阴谋,也不会受人谋害;所以最适于当富人和穷人之间的“仲裁者”。在这种中产阶级统治的国家中,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还要实行以下几条原则:第一,财产应私有公用,这样可以防止贫富两极分化;第二,公民(这里主要指中产阶级)应轮流执政,不得搞终身制;第三,必须实行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城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对于柏拉图的社会伦理、经济定位理想,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中进行了批评,认为是顽固的专制主义、与西方现代自由、平等思想大相径庭。“柏拉图的道德准则是严格的实用主义;它是集体主义或政治实用主义的准则。道德的标尺是国家利益。道德不过是政治的保健术。这是集体主义的、部落主义的、极权主义的道德理论。”(注:波普尔著,郑一明等译:《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9页。)但是,无论如何,柏拉图在伦理体系对于经济问题的贯通上,是有杰出贡献的。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政治学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在论述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时,就坚决主张“国家的目的”是“美好生活的普遍促进”。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开篇,亚里士多德在论述经济学对财富的关注时,就将经济学的主题与人类行为的目的联系起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经济研究就与人类行为所追求的目的相联系。而经济动机是工具理性、形而下之学,寻求幸福才是价值理性、目的因、形而上之学、智慧之学、高贵之学。他认为“人天生要过城邦生活”。经济活动应该遵循爱、中道、友谊、国家正义(合法、恪守法律的好公民)、公平交易、比例平等等一般人性特征和道德规则。
新教运动从宗教的、道德的意义,说明经济、世俗的劳动现象。道德主动参与、影响经济生活,只有在高级信仰与日常经济活动相互结合,寓高尚、神圣于世俗、平淡之中,提倡勤俭、节约、慈善、谨慎、勇敢、宽容、正义等美德,进行持续不断的艰苦的劳动、创造、达到富裕,才是符合上帝的旨意的行为。世俗劳动是一种“典型”的禁欲活动,上帝本身对其选民的赐福表现为他们的劳动取得了成就(即他们通过劳动获得了财富)。如果娱乐是为了一个合理的目的即如果它是增强身体机能所必要的娱乐,那是可以接受的。而如果它成为一种纯粹享乐的手段,或者成为唤醒自豪感、原始本能或邪恶的赌博本能的一种手段,则应受到严厉谴责。清教徒的新道德(禁欲主义、经济合理主义思想、自由主义)与经济活动相结合,使得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成为事实。新的宗教伦理作用于经济生活,造就了第一批数量众多而且异常勤奋俭朴的近代企业家和科学家,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沿着传统文化的演绎思路,从伦理的“主义”到经济的“问题”,自然包容、形成了经济伦理的统合。“从《圣经》到苏格拉底,再到20世纪的存在主义者,‘我们是否应该信奉伦理价值?’和‘我们怎样才能最好地区分正确与错误?’,一直是萦绕着不可回避的,并且明显是难以处理的。这些问题不仅在我们每天的个人生活中出现,同样在我们的职业活动中产生。”(注:Edward J.Ottensmeyer,Gerald D.McCarthy.Ethics in the workplace.New York:McGraw-Hill,Inc.,1996.1.)
在经济伦理学界,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科的学者,看待经济学,进行经济伦理研究,一般采取了从伦理到经济的认识模式。他们成为研究经济伦理学的重要力量。例如,美国哈佛大学哲学系的罗尔斯《正义论》对于正义理论在经济领域的应用,哈佛大学哲学系的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对于分配正义的审视,美国堪萨斯大学哲学系的狄乔治(Richard T.De George),就是主要代表。
从伦理到经济的认识路线,存在着自己的优势。伦理学以哲学领域的世界观高度,对于经济问题有高瞻远瞩的把握;对于经济现象,有独到的见解,有深入的学理上的分析、论证;经济活动的具体实践,都可以在伦理学人类社会幸福的目的、宗旨下,得到体现,显示了伦理学作为理论的强大包容、解释力量。
但是,它存在的欠缺也是不可回避的。伦理学的研究,偏重于理论思辨的逻辑推理和演绎,以致于使得其中的许多理论存在着空泛、不实用、不具体、不精确的倾向。而市场经济与道德的研究,是特别需要面对经济生活复杂的内容的,不能光从市场经济的理论出发进行简单的逻辑推定。过去我们运用抽象概念、判断、推理,来论证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常常造成某些结论和社会现实不相符的后果,对于社会、群众的认识造成误解,甚至在实践上带来预想不到的危害,是值得认真反思的。
从经济到伦理
经济生活、经济研究中,经常面临伦理问题,导致了经济学、管理学等应用学科学者们思考、探讨经济中的伦理问题。例如:美国圣母大学工商学院的恩德勒(Georges Enderle)、我国经济学家厉以宁、茅于轼、汪丁丁等。
经济伦理学应该关注、研究的内容,其实质就是运用伦理理论进行观照、解决经济活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经济问题导致伦理的追问,使经济伦理得到重视。德·乔治先生认为,经济伦理学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一般伦理学原理在经营活动的具体案例与事件中的应用;……第二个方面是元伦理性有关内容;……第三方面内容是对企业预先假设前提的分析;……第四,对经济伦理学的研究有时会超出伦理学的范畴而涉足于哲学、经济学或组织理论等其他知识领域;……最后一项内容是对值得推崇的道德标准和典范式道德行为的描述。”(注:理查德·T·德·乔治,李布译:《经济伦理学》(第五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33页。)经济活动中的职员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环境、利润与社会责任所关联的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服务环节,都与伦理发生密切关系。企业宗旨、价值观、企业内部管理、外部经营,都需要从伦理的观点加以认识。
经济注重效率,同时自然带来伦理上的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它给人们带来的福祉是明显的,充裕丰厚的物质财富,为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社会最终的伦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同时,它隐含着对人的尊重。效率的提高,其核心内容即是“人尽其才”。这也正是市场经济带来的正效应之所在;另外,它破天荒首次撕破了遮掩在人们面孔上的虚伪纱布,将功利请到人们议政的殿堂里,功利作为道德的内涵终于得到舆论的认可,效率则是道德功利性的外在表现。市场经济背景下,不仅仅是言利和竞争,它同样需要互助友爱,同样需要人们具有较高思想境界。民族道义、古道热肠、仗义执言、助人为乐等等,到什么时候都是需要的。在人文关怀与市场竞争、效率优先之间,应该有这样一种更高更纯的“黏合剂”——公平机制。追求效率与公平的结合,成为经济伦理的关键内容。“涉及到利润、增长、技术进展的问题,都有伦理上的维度:这些包括污染和自然资源的减少对社会总体的影响,工作环境的质量和特征,以及消费者的安全。”(注:W.Michael Hoffman,Jennifer Mills Moore.Business Ethics[M].New York:McGraw-Hill,Inc.,1990,1.)
今天经济伦理学之所以能够兴盛,甚至成为经久不息的社会运动,其根本原因是现实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有什么样的经济秩序,必然会有与之匹配的道德要求。遥想当初,计划经济时期,道德内容与当今时代有着巨大的反差和变异。彼时,人们崇尚的是中庸平和,重义轻利。知识分子耻于言名利,科技人员不敢自诩专家,农民去市场卖个鸡蛋都要像做地下工作。这就是所谓“道德的自身合理性”。从道德产生根源看,合理的道德体现着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从道德的社会性看,合理的道德是合价值与合工具的统一。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从他的“合理性”概念所特有的含义出发,将人的合理性行为分解为价值合理性行动和工具合理性行动两种。再从道德自身看,合理道德是功利性和超功利性的统一。而从发生学的角度看,任何一种形式和社会道德都源于人的利益及其利益现实的需求。市场经济产生的道德必然性就在于,任何一种经济形式的生成或建立,都是与一定的道德观念指导相关或符合某种道德要求。市场经济取消自然经济,既体现经济自身运行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也蕴含着社会伦理中推陈出新的道德必然性。“经济伦理学是关注今天经济世界的最重要的学科之一、也许是最容易误解的学科。经济伦理学领域面对特定的经济实践是否可以被接受的问题。”(注:O.C.Ferrell,John Fraedrich.Business Ethics.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91.3.)
市场经济确定的社会动机与目的,就是试图为社会中大多数人的利益实现,找到一种合理、有效的方式。这就是市场经济产生的道德必然性之所在。效率原本是个经济学范畴,是资源有限前提下资源的有效使用和有效配置。市场经济推出一系列与自然经济、计划经济迥然不同的道德内容,但注重效率的全新的道德内容却是必然的,不可逆转的。就像现代作家沈从文笔下的田园风光,一旦受到商品经济的侵袭,竟也变得古道不再,至少也是掺杂了许多世俗的东西。经济秩序发生了裂变,又何必苛求道德的亘古不变?
从经济来认识伦理问题,有自己的特长。实证分析,细致入微,比较严密,改变了伦理学的空洞缺陷;效率的引进,使伦理问题的解决,找到了在实际生活中的可行途径。
但是,经济中的伦理研究,存在着不少弊端。尤其是在经济学忽视、否认伦理维度时,就更加明显暴露出来。有的经济学家甚至完全抛弃了道德的考虑。“作为经济学家,对人的价值偏好和道德标准是‘管不着’的,经济学家只是在人们已有的价值标准条件下研究人的行为和人的行为的后果,以及人的行为对其他人的影响……原则上,经济学家就其职业本身来说,可以为希特勒服务,也可以为丘吉尔服务;可以为黑帮服务,也可以为政府服务。就这个意义上而言,经济学是‘道德中性’的学科,经济学家是‘不讲道德’的。”(注:刘伟等:《冲突与和谐的集合——经济与伦理》,北京:北京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
讲究效率,使经济学成为功利主义独霸的园地。功利价值、效用意识,逐渐被拔高到至上的地位,成为衡量行为的唯一标准。这样,美德、正义等人类社会许多不能或者不好确定现实价值的东西,被置若罔闻,人们的行动在狭隘的圈子旋转,为了暂时利益,忽视长远利益;重视物质利益,忽视精神价值;强调自己利益,忽略他人利益。森一针见血地指出,长期以来的经济学已沦为工程学,没有人性内容了。“‘工程学’方法的特点是,只关注最基本的逻辑问题,而不关心人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以及什么东西能够培养‘人的美德’或‘一个人应该怎样活着’等这类问题。在这里,人类的目标被直接假定,接下来的任务只是寻求实现这些假设目标的最适手段。较为典型的假设是,人类的行为动机总是被看作是简单的和易于描述的。”(注:阿马蒂亚·森著,王宇等译:《伦理学与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73页。)
寻求经济与伦理融合
在古代的人类知识与智慧学说中,保持着经济与伦理原始样态的自然结合。作为经济伦理学,它是演绎与归纳方法、分析和综合方法、抽象与具体的方法论上的整合,是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双向交融。其研究内容既有“主义”,又有“问题”。“主义”是涉及伦理价值、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东西,“问题”是联系实际的经济现象、伦理困惑。经济伦理学就是在经济学和伦理学之间进行联系、加沟通、搭架桥梁,使其最终融合起来。
到近代,亚当·斯密觉察到了经济与伦理的难题,并且开创了试图将两者相结合的思路。
斯密经济学上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建立了“富国裕民”的古典经济学体系;伦理学上的《道德情操论》,阐明了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的伦理思想。他希望自己能够圆满地解决经济上利己与道德上利人的矛盾,也就是早在19世纪中叶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就提出了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有的叫作“斯密难题”、“斯密悖论”),即《道德情操论》表达的利他主义和《国富论》利己主义的论述相互矛盾的问题。
其实,斯密是把《国富论》看作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论》中思想的发挥。经济学和伦理学,按照斯密时代苏格兰大学中的学科分类法,属于“道德哲学”这一门学科,而且不是这门学科的全部,只是该学科的两个构成部分。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谈到本性贪婪和自私的地主的行为动机时说,富人只是从这大量的产品中选用了最贵重和最中意的东西。他们的消费量比穷人少;尽管他们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贪婪的,虽然他们只图自己方便,虽然他们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在《国富论》中,斯密又谈到唯利是图的资本家的行为动机。他说,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既然以牟取利润为唯一目的,他自然总会努力使他用其资本所支持的产业的生产物能具有最大价值,换言之,能交换最大数量的货币或其它货物。
斯密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出发,来解释人类经济活动的动因。也就是说,经济上的欲望,归于道德的、情感的因素。《道德情操论》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而在《国富论》中则寄希望于竞争机制,只是论述需要的侧重点不同;但对自利行为动机的论述,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是把“同情”作为道德判断核心的,而其作为行为的动机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他承认有种种行为动机,不仅有一般的行为动机,而且有善良的行为动机。这些动机包括自爱,这也就是《国富论》开头所说的自利,而不是“自私”。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从利己主义伦理原则来说明“经济人”的活动,他认为,每个人追求财富,就是为了引人注目、被人关心、得到同情、自满自得和博得赞许,是由于“虚荣而不是舒适或快乐”,富人因富有而洋洋得意,穷人因为贫穷而感到羞辱。
经济与伦理的结合,是通过神奇的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公平的承担者的“纽带”联结的。《国富论》中这样来论述:“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注: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7页。)在这里,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用来比喻说明竞争过程的有益后果的。而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被用来说明对财富的获取欲本身,如何实现促进人类福利这一更大的社会目的:“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做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注:亚当·斯密著,蒋自强译:《道德情操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30页。)可见,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起的作用比在《国富论》中所起的作用更为基本。在斯密看来,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是从个人利益出发的,而在那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必将促进社会繁荣。社会利益就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正是由于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使经济达到“自然平衡”。同时,它可以实现人类社会政治、文化上的平衡。斯密通过互利交换的现实,来阐明其观点。社会法规正是作为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具体表现,使不同利益的人得以和平共处、各得其所。
在当代,试图恢复古代、近代思想家对于经济伦理全面思考的学者中森是杰出代表。
森积极探索了经济伦理的贯通,深刻揭示和论证了伦理学与经济学的分离,以及由此导致的现代经济学的贫困和伦理学的缺陷,进行了经济与伦理相辅相成的创造性劳动。森指出,经济学和伦理学相得益彰、工具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经济学在历史上是作为伦理学一个分支而发展起来的。如果经济学关注真实的人,而不是被狭隘的描述方式扭曲和抽象化了的人,那么,经济学研究就不仅与人们对财富的追求直接相关,而且与人们对财富以外的追求有关。经济学跟伦理学的这种关联,规定了对人类社会更基本的目标的评价和增进。
关键词:北京奥运后奥运经济发展与展望
纵观现代奥运史,从“蒙特利尔陷阱”到悉尼“后奥运经济风险”,几乎没有哪个主办国家和城市完全摆脱奥运后的低谷效应。本文通过研究认为奥运后主办城市或国家经济下滑不是规律性现象,影响因素较多,只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就能平稳、顺利渡过后奥运时期。
奥运经济的内涵
奥运经济是指奥运会举办前后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与奥运会举办有联系的,具有经济效果或经济价值的各类活动。
后奥运经济,顾名思义就是奥运会后的经济效应,一般是在奥运会闭幕之后,奥运会的积极效应开始递减,奥运经济中的消极效应将更明显。这是由于投资突然失速,且国内、国际的消费需求在奥运举办期和后奥运初期释放得差不多了,没有了有效消费需求的支持造成的。
历届奥运会主办国后奥运时期经济发展分析
一般从奥运会举办前一年至结束后的第二年,奥运会主办国的GDP增长平均下降4%。而投资水平的变化就更为明显,平均下降幅度高达10%。工业生产增长也同样呈现下降趋势,幅度居于上述两者中间为6%。1984-2004年20年间共举办了6届奥运会,除1996年的美国以外,其它举办国的经济在奥运会后都放缓了。不过,这些国家经济放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
(一)奥运会前经济加速增长而奥运会后经济增长放缓
以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1988年汉城奥运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和2004年雅典奥运会为例:奥运会开幕前两年的经济加速增长主要是由投资拉动,而在奥运会当年,投资增速就已经开始下滑,从而使经济增长放缓;奥运会之后投资下滑的幅度加大(汉城奥运会除外),经济增长也随之更加疲软(韩国在汉城奥运会后投资和消费依然强劲,其经济放缓更多地是因为经常项目的缘故;悉尼房地产行业是唯一奥运会后继续受到正面刺激的行业)。
(二)奥运会前后的经济增长都趋放缓
例如,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西班牙从奥运会前几年至奥运会后一年的投资和消费增速均逐年大幅放缓,甚至出现负增长,根本无法观察到奥运会对举办国经济的推动作用。
(三)经济在奥运会之前经历了加速增长
1996年的亚特兰大奥运会时,美国经济在奥运会之前经历了加速增长,这是符合人们预期的;但出乎意料的是,奥运会之后美国经济增长并没有放缓,而是继续加速增长,背后的动力则来自于消费和投资的持续增长,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要归功于当时方兴未艾的“新经济”即“以知识和思想为基础的经济”(肖炼,2002)。可见,各国“后奥运低谷”现象的形成有着不同的原因。
北京奥运会后奥运经济发展分析与展望
(一)北京奥运会后我国奥运经济发展分析与展望
我国举办奥运的国情和发达国家或者亚洲新兴国家的情况不相同:首先,我国人口众多;其次,奥运之后市场需求会进一步释放;第三,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人均GDP仍然处于2000多美元的较低阶段,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和出口不会因为奥运结束而受到太大影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不仅在基础设施投资上要增加很多,在产业上的升值空间也非常大,还可以再不断地往更高附加值的产业上投资,这些都会带来经济增长。
我国的经济规模比其他办奥运会的国家大很多。我国整体的经济规模是希腊的16倍、澳大利亚的8倍。蒙特利尔和悉尼为举办奥运会动用了全国GDP的五分之一,因此,“后奥运低谷效应”比较明显。但北京奥运会投资占全我国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1%,奥运经济对主办城市北京经济影响有限,即使北京在奥运会后经济产生波动,对我国经济的整体影响也是有限的。因为举办奥运会对于我国这样高速增长的经济体而言,“后奥运低谷效应”几乎不存在。
我国办完奥运会以后的未来几年还有很多重大的国际活动,可以弥补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减少的基础设施投资。另外,除了和国际会议、国际活动有关的基础设施投资,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各个城市、各个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空间也较大。
奥运会后我国经济走势还受着国际环境的影响。复杂的国际环境,特别是欧美经济走势趋缓将对我国经济产生负面影响。2007年,中国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为2.17万亿美元,外贸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我国经济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一员,其经济增长愈来愈受到国际经济、特别是主要国家经济的影响。特别是国际石油、粮食价格的持续上涨,美元贬值、美国次贷危机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对我国经济带来了极大考验,不过我国有能力像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一样应对世界经济形势对我国的影响,保证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北京奥运会后首都北京奥运经济发展分析与展望
北京正处在城市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处在人均GDP从7000美元向10000美元甚至更高水平迈进的发展阶段。历史实践表明,处在这个阶段的城市,经济始终会保持向上的活力,不会因为举办奥运会而引发“后奥运低谷效应”。
从经济增长角度看,我国长期增长潜力为9.3%-9.5%,北京的长期增长潜力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能在10%左右,因而不存在后奥运时期北京经济增长大幅度下降的问题。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2008年奥运会以后,北京将加强新城建设的基础设施投资,这将会部分弥补奥运场馆投资的减少;北京的地铁建设不会因为奥运会的结束而停止;从2007年初开始,北京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这将会减小2008年以后投资减少所带来的落差。
从房地产市场来看,奥运会举办之前的最近几年,北京的房价虽然一直在快速上涨,但这并不能完全归因于奥运会的因素。后奥运会时期,只要影响房价上涨的这些因素不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只要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发生根本性的逆转,北京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就不会出现大幅下跌的现象。
从消费需求的角度来看,由于北京2006年常住人口已经突破1581万人,是1964年东京奥运会以来人口总量最多的奥运会举办城市,其内在的消费需求潜力较大。奥运会后外国运动员离开所导致的消费需求下降相对来说不会很大。奥运会后外国游客的数量应该也不会大幅减少,而国内游客数量更不会因此而减少。
从场馆建设的角度来看,北京奥运会31个场馆中有2/3为改扩建和临建场馆,较好利用了原有体育设施。并吸取其他主办城市的成熟做法,对国家体育场等6个大型场馆及相关设施项目实施了项目法人招标。这种市场化运作模式为控制政府债务压力,保障场馆赛后利用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场馆在空间布局安排上,与城市规划、大学建设、社区发展相结合,也为赛后更好地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我们国家和首都北京的经济不会出现“后奥运低谷效应”,且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但这不等于说在经济持续增长的道路上没有障碍,主办国实行的经济政策才是决定经济波动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李明义,方芳.“后奥运低谷效应”之探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国内学者对于实体经济的界定,较为统一,实体经济是指物质产品、精神产品的生产、销售、消费等经济活动,不仅包括农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建筑等物质生产活动,也包括了商业、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5-7]。国内学术界其他相关的学术界定,都围绕上一概念展开:吴立波(2000)认为所谓实体经济是指生产可以增加人类使用价值、效用和福利的产品或为其服务的经济活动,其基础是物质生产部门[8];秦晓(2000)认为实体经济是指人类的生产、服务、流通和消费活动,其中生产包括物质生产和文化生产[9];李星等(2005)认为所谓实体经济是指用于描述物质资料生产、销售以及直接为此提供劳务所形成的经济活动[10];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1)认为“所谓‘实体经济’,是经济运行以有形的物质为载体、进入市场的要素以实物形态为主体的经济活动,主要指农业、制造业以及传统服务业等领域。实体经济直接创造物质财富,是社会生产力的集中体现,也是社会财富和综合国力的物质基础。发达稳健的实体经济,对提供就业岗位、改善人民生活、实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11]。以往的文献基本上是在研究虚拟经济时兼带研究了一下实体经济,对实体经济没有做深入具体的研究,因为传统的经济基本上就是实体经济。在虚拟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就有必要对相对应的实体经济进行具体分析。本文拟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演变趋势考察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揭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状况及其发展规律,从而为我国进一步推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有价值的参考和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的演变趋势
(一)实体经济的测度指标
本文借鉴国内外学者对实体经济的界定,初步将实体经济概述为这样一种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的内容是对物质产品及精神产品的生产、销售、消费,其在经济运行以有形的物质为载体、进入市场的要素以实物形态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实体经济不仅包括农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建筑等物质生产活动,也包括了商业、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是对应存在的。虚拟经济是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12]。结合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两者之间的概念,本文选取实体经济总量和虚拟经济总量两个指标分别对实体经济及虚拟经济进行衡量,实体经济总量是指除去金融业及房地产业之后的各行业生产总值(GDP),而虚拟经济总量则是指金融业及房地产业GDP总值。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的演变趋势
1.改革开放以来实体经济的时间演变及空间分布
为更加合理地分析实体经济在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结构变化,本文引入了实体经济总量占GDP比重和虚拟经济总量占GDP比重这两个指标,测度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体经济总量及虚拟经济总量在我国经济运行中的比重变化。如表1所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总量不断增加,从1978年的3497.1亿元到2010年的357905.85亿元,前后增加了将近100倍。1978年至2010年这32年间,实体经济总量平均增加率为15.8%,其中1984-1988年、1992-1995年及2003-2007年这三个时间段实体经济总量增加率较高。相比较而言,我国虚拟经济却表现出了更为强势的势头,从1978年的148.1亿元到2010年的43296.18亿元,增加了近290倍,且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虚拟经济的年平均增加率近20%,其中1981-1989年、1992-1995年及2006-2007年这三个时间段虚拟经济总量增加率较高,这与实体经济的发展时间段基本上是一致的并呈现一定的滞后性。以上分析说明,随着我国改革步伐的加快,我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都呈现较快的发展态势,且从虚拟经济发展阶段的滞后性来看实体经济作为虚拟经济发展基础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而从实体及虚拟经济总量占GDP比重指标来看,实体经济总量在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比例不断下降,从1978年的95.9%下降到2010年的89.2%,共下降了6.7%;虚拟经济总量在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比例却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从1978年的4.06%上升到2010年的10.79%,共上升了6.73%。改革开放初期,实体经济总量占GDP的比重依然较高,维持在93%-96%之间,虚拟经济总量占GDP的比重相对较弱;步入90年代以后,实体经济总量占GDP的比重迅速下降,维持在89%-91%之间,虚拟经济总量占GDP的比重快速上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及金融业的迅速崛起促进了我国虚拟经济的发展,进而驱使了我国实体经济总量占GDP比重的快速下降。
整体而言,我国实体经济及虚拟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相互促进的态势。特别是数据中显示的虚拟经济增长的滞后现象充分表明了实体经济对虚拟经济的促进作用。相比较而言,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表现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脱离的趋势,一方面是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迅猛发展,金融业异常繁荣,虚拟经济膨胀;另一方面却是实体经济的逐渐萎缩,投资率下降,经济停滞不前[13]。美国实体经济发展的前车之鉴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整提供了引导:一是保证我国实体经济资金的合理供应,避免虚拟经济膨胀对实体经济资金供应的挤占;积极推进实体经济的发展,避免由于经济危机造成的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为更加全面地探讨我国实体经济的演变趋势,本文从东中西部三个地域视角对我国实体经济的空间分布进行分析。如表2所示,我国东部地区实体经济总量的平均值为20200.6亿元,中部地区实体经济总量的平均值为12301.19亿元,西部地区实体经济总量的平均值为6288.06亿元,明显存在着地区差异。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较好,经济改革力度较大,因此东部地区实体经济总量和虚拟经济总量都比中西部地区较大。而就实体经济总量占GDP比重而言,东部地区虚拟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实体经济总量在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比例较中西部地区较低,维持在79%-93%之间,平均比例为88.2%(虚拟经济总量占GDP总量维持在6%到20%之间,平均比例为12%);中部地区该指标维持在92%-94%之间,平均比例为93.6%(虚拟经济总量占GDP总量维持在6%到7%之间,平均比例为6%);西部地区该指标维持在90%-94%之间,平均比例为92.6%(虚拟经济总量占GDP总量维持在6%到10%之间,平均比例为7%)。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的结构演变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划分方法,本文将实体经济划分为三个产业: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包括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及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金融业及房地产以外的相关行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如图1所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中:第二产业所占比例围绕50%左右上下波动;第一产业所占比例在90年代以前较为平稳,而步入90年代以后呈现迅速下降的趋势,截止2010年所占比例仅为11.3%;第三产业所占比例自80年代中期以后不断上升,截止2010年所占比例达到了36.3%。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的效益分析
本文为合理进行效益分析,通过收集相关数据,建立效益评价指标如下:1980-2010年相应的指标数据如下:数据结果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效益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如表4所示,实体经济的劳动生产率不断上升,由初期的0.1上升到2010年的4.7,上升了将近50倍,特别是步入20世纪初期,劳动生产率上升速度倍增;实体经济的能源消耗不断下降,绿色GDP的发展宗旨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实体经济能耗由1980年的13.78下降至2010年的0.91,充分体现了技术进步对于节能的贡献;然而投资产出率却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一方面存在着边际报酬递减效应的影响,另一方面与我国虚拟经济带动投资转向存在莫大关系———由于虚拟经济部门的高回报,虚拟经济膨胀挤占了实体经济的资金供应,致使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下降,投资产出率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综上所述,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快速增长的33年。无论是总量还是经济效益,我国实体经济都取得了长足的提升。然而虚拟经济的发展势头更胜,特别是最近几年,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偏离也渐显端倪。吸取美国前车之鉴,合理协调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二者之间的关系成为了引导我国经济政策的重点之一。而在二元经济的协调发展过程中实体经济是基础,积极促进实体经济合理增长是我国经济政策的导向之一。故此本文对我国实体经济演变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合理分析,以便为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建言献策。
我国实体经济演变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我国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力分析
结合新古典增长理论及制度变迁理论对经济增长动力进行的深入研究,本文归纳出了我国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即改革开放政策所牵引的制度变迁、科技创新所带来的技术进步、教育优化拉动的人力资源改善和金融制度进步带动的资本活跃。为更加科学地分析以上因素对我国实体经济演变的推动作用,本文选取合理的数据指标进行多元线性回归的实证分析。回归模型为:lny=∑ni=1lnXi+ut,其中y表示实体经济总量,Xi表示影响因素中各指标变量。在指标选择上,制度变迁(ZD)参考王文博等(2002)[14]的分析,对非国有化率、市场化指数、市场化收入比重及对外开放度进行主成份分析得出制度变迁的指标值。技术进步选择以下三个指标来反映我国技术进步历程:一是专利申请授权数(ZL);二是研究与试验发展(R&D)发展人员全时当量(RDRY);三是R&D经费内部支出(RDJF)。人力资源参考朱承亮等(2011)[15]的人力资本存量指标值。资本活跃度采用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进行衡量。在实证分析过程中,为消除异方差,同时保持单位的一致性,本文对各项指标数据都取了对数。本文共设立4个模型:模型1为我国制度变迁对实体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模型2为我国技术进步对实体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模型3为人力资源对实体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模型4为民间投资对实体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具体实证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1.改革开放背景下制度变迁对我国实体经济增长的推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度变迁沿着市场化、开放化两个方向不断发展,特别是在实体经济方面“非国有化”不断合理深化,这为我国实体经济总量增加及其结构改善提供了很好的内在推动。具体而言,制度变迁对我国实体经济增长的推动逻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开放政策所牵引的制度变迁较好地优化了我国资源配置方式,使得资源从效率较低的部门释放出来转移到效率较高的部门,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的较好较快发展;二是制度变迁带动的产权制度优化使得交易费用得到有效下降,激励约束机制也逐步完善,进而推动了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三是我国制度变迁积极地带动了虚拟经济的发展及相关制度的进步,进而从侧面推动了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如表5中模型1所示,指标ZD的系数为4.8155(t值分别为15.28),这也充分证实了制度变迁对我国实体经济增长的显著正相关影响关系。
2.创新性建设背景下技术进步对我国实体经济增长的推动
一般而言,技术进步是指技术的不断革新和进步,具体而言是指技术知识的深化和物质生产手段的革新,不仅包括技术设备等硬件的技术提升还包括软件的深化。一方面,技术进步是实体经济增长的动力和前提,通过技术进步促进了实体经济部门的生产效率、资本回报率和利润率,进而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实体经济增长也为技术进步提供了支撑,实体经济增长为技术革新提供了充裕的资金支持和平台建设。技术进步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作用显示出了技术进步对实体经济演变的促进作用。如表5中模型2所示,专利申请授权数、R&D发展人员全时当量及R&D经费内部支出对实体经济总量呈现较为显著的正相关影响关系(系数分别为0.0714、0.4767、0.3484,t值分别为1.02、3.91、4.36)。上述理论与实证分析表明,技术进步对我国实体经济演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教育优化背景下人力资源改善对我国实体经济增长的推动
我国教育等相关因素的优化极大地改善了我国人力资源质量,这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人力资源的改善对我国实体经济增长的推动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源改善能有效地促进实体经济部门劳动生产率和投入产出率的提高,进而促进实体经济增长;二是人力资源的改善能积极地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从而带动实体经济发展;三是人力资源的改善包括人的思维方式和自身素质的更新以及对“新”思想的接受速度提升,从而带动了思维创新“风暴”,这也包括为制度创新准备的人力基础,实体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就此形成。如表5中模型3所示,我国人力资本存量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影响系数为5.2069(t值为8.32)。
4.金融制度进步带动的资本活跃对我国实体经济的推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进步使得我国资本投资十分活跃,而这种活跃度主要表现在投资渠道和民间投资份额的增加上。一方面,资本活跃促使实体经济部门的创业和投资增加,既带动了经济发展又解决了就业。另一方面,资本活跃也推动了我国实体经济部门的企业改制和“非国有化”程度加深,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如表5中模型4所示资本活跃对我国实体经济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系数为0.5533(t值为34.99)。
(二)虚拟经济对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及背离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两种必然形态,有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影响。在两者的关系当中,实体经济是基础、是根本,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真实提供者,也是社会再生产的生产资料的主要供给者,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能够保持持续、稳定、高速发展,无疑是得益于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特别是对于仍然处于试图通过现代化来实现脱贫致富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实体经济的发展就更为紧迫和关键。虚拟经济是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但又具有独立的发展逻辑,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既有虚拟经济对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有其背离现象及其负面影响。目前关于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演变影响的相关研究相对较多。刘金全(2004)通过定量分析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在规模和活性上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发现虚拟经济无论是货币供给规模还是价格水平的波动都存在着对实体经济规模和增长的正向作用和影响[16]。王谢勇等(2005)利用Java语言编写元胞自动机规则模拟经济运行系统,结果发现虚拟经济的发展来源于实体经济的需求,它一旦形成便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很大的影响[17]。马卫锋等(2005)利用我国27个省市区1978-2002年的面板数据研究表明,我国金融系统对实体经济增长的贡献是通过投资总量而非效率提高的途径实现[18]。周业安等(2005)通过研究发现金融市场化指数能够一定程度上正向影响经济增长[19]。周莹莹、刘传哲(2011)通过实证发现,长期内虚拟经济发展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显著,且对实体经济发展变化的解释程度不断提高[20]。上述研究反映了虚拟经济对我国实体经济演变的影响,故本文不再利用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我国虚拟经济对实体经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虚拟经济的角色定位上,具体而言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虚拟经济起着一个“中介者”的作用,利用其流动性强和回报率高的特点将社会闲置的资金吸收起来,并直接或者间接地投入到实体经济中来,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二是虚拟经济作为实体经济的一个“服务者”,通过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为实体经济部门的生产和交易提供更为快捷和广阔的渠道,从而有力地保障实体经济的发展;三是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的宏观经济环境“营造者”,虚拟经济环境既是宏观经济环境的晴雨表也是引导宏观经济环境走势的一股重要牵引力,虚拟经济对宏观经济观景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实体经济的未来走势,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可以积极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合理成熟的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政府应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两部门之间的关系,积极发挥出虚拟经济的正向促进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虚拟经济的迅速膨胀,我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背离现象也初见端倪且逐步加剧。随着现代市场机制的演进,我国虚拟经济不断发展和深入并呈现出了独立发展的趋势。在此过程中,虚拟资本迅速泛化,虚拟经济规模也逐渐超过实体经济,虚拟经济自身的运行机制使得其背离现象内在化和普遍化,而资金收益率差异是背离的主要原因[21]。甚至于,虚拟经济的背离在某种程度上损害到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如虚拟经济部门膨胀导致其对实体经济投资的挤占等,甚至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缓解经济下行的投资有很大部分都被投入到虚拟经济中。我国近年来出现的房地产泡沫,无疑与虚拟经济过度投入有着紧密关系。我国虚拟经济的发展虽然还远未达到产生美国次贷危机的程度,但我国的经济体系也更无法承受像美国那种次贷危机的冲击。因此,对于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及其与实体经济的背离倾向,必须引起我们高度关注和警惕。
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体经济总量与虚拟经济总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而其增长速度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密切相关,同时在国际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政府政策引导的作用也使得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从虚拟经济发展阶段的滞后性来看,实体经济作为虚拟经济发展基础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就经济结构而言,虚拟经济总量占GDP比例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避免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合理协调二元经济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在空间分布上,我国东部地区实体经济总量较中西部地区较好,而东部地区实体经济总量占GDP比重相对较低,中西部地区相对较高。就经济结构而言,我国实体经济中,第二产业所占比例围绕50%左右上下波动;第一产业所占比例在90年代以前较为平稳,而步入90年代以后呈现迅速下降的趋势;第三产业所占比例自80年代中期以后不断上升。从实体经济效益来说,我国实体经济的劳动生产率不断上升,能源消耗不断下降,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体经济快速增长的积极表现。而投资产出率却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这也为我国虚拟经济膨胀对实体经济的挤占提出了一个警钟。在我国实体经济的演变过程中,改革开放政策所牵引的制度变迁、科技创新所带来的技术进步、教育优化拉动的人力资源改善和金融制度进步带动的资本活跃是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而虚拟经济也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既有虚拟经济对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有其背离现象的初见端倪及逐步加剧。
(二)政策建议
为继续保持我国实体经济良好发展势头,协调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法二元发展,本文基于影响因素视角提出以下四点政策建议:
1.坚持以发展实体经济为基础,协调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发展。合理引导资金供给方向,避免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资金供给的挤占,同时通过虚拟经济的发展促进实体经济的增长。推进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改革,维护资金的合理流向,保证实体经济的发展拥有充实的资金供应(如在银行业的放贷上制定合理的制度安排,确保实体经济部门资金来源的最低限额或合理比例)。以此为实体经济增长提供更为广泛的资金支持,提高社会资本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反作用推进实体经济的增长。
2.合理引导宏观制度和基础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我国实体经济的优先发展。宏观制度方面合理把握我国经济改革步伐,继续推进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实体经济的总量发展和结构改善(如法律法规制度的健全等)。基础制度方面科学完善行业制度,一方面促进各行业更有效率地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制度规范维护虚拟经济行业部门的稳定,提升虚拟经济行业部门的抗风险能力,维护虚拟经济稳健发展,减少实体经济发展的外来威胁(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经济泡沫一旦出现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将不容小觑)。
关键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
1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1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
不同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同,客观上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位上看,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管中发挥有限的作用,既是经济监督又是行政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受多方面行为规范的制约,由此形成道德、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公共责任与控制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各种责任交织一起,很难把握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但社会大众及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过高,而将审计结果的运用简单化、绝对化,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1.2审计时间不足。审计力量有限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工作量重、时限紧迫的综合性审计工作。由于很难预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的时间,不能列入审计工作计划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较广,而审计时间要求往往比较紧,要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在有限的时间内就很难达到目的。还有一些审计工作是临时交办的,审计时间与会计决算期也不一致,基层审计人员任务繁重,加上目前高素质的审计人员较少,这使审计力量受到限制。
1.3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高要求、高难度与审计人员素质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审计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资料的占有和对宏观经济形势下领导干部行为的判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而我们相当审计人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但需要审计的项目众多,往往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临时组建审计小组,很难保证审计人员的质量。
1.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是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的准确、恰当、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和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它包含了财务、法纪和绩效等各方面的内容,综合性很强。审计评价的内容、目的、要求不明确,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随意性和伸缩性,使审计评价难度增加。
1.5审计结果运用较差。重视不够
审计结果运用主要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范围,客观上造成了审计与结果运用的分离。审计机关要应付过多的审计项目,没有运用好审计结果,虽然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收效甚微。经济责任审计在结果运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审计结果的利用率低,“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和审计脱节;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对审计结果的态度,多年的审计实践已充分证明,若得不到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视,审计结果很难以得到有效运用;审计结果的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对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也会带来不利影响。2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2.1提高认识,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要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提高认识是关键,必须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氛围,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中央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新的制度、规定和办法。对审计结果运用中各机关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运用反馈和检查制度、运用情况督查制度,以有效地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2.2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极强的审计工作。实践证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加强对审计人员自身执政能力的培养。各级单位部门要选派那些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与培训,使审计人员形成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这种职业意识应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职业化规范的健全而逐步强化,将审计人员从行为的强化延伸到思想意识上的强化,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2.3合理利用审计力量
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较大、时间要求紧,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合理运用审计力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是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性,妥善处理工作任务较重与审计力量有限的矛盾,合理安排、统一组织。再次要对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作用,提高审计质量。
2.4规范审计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但要考虑到目前审计机关的工作量,并围绕审计目标、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和不同单位或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实施。要做好审计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要的是在进行审计时,要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法规、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等,也要遵循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经济信息的各种理论上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及社会公认的一般惯例以及科学上、职业上的规则等。审计评价必须突出重点,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
2.5重视审计结果运用
1、对外经济合作的市场不够稳定,结构过于单一。一方面表现在市场不够稳定,1998年新签合同额117732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7%,落后于1997年的增长幅度6.8个百分点,呈放慢趋势;另一方面市场结构单一,多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如亚洲、北非等地区,效益普遍不高,而发达国家如欧美日等国家的经济合作由于技术要求较高,其市场难以打入。
2、投资管理不力,效益不够理想。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应该说这是一种好的经营战略,但是现在有些公司随意投资,到处撒钱,变成以多种经营为主,主业为辅的局面。由于多头投资,资金分散,而且投资可行性研究不够,致使大量资金沉淀,投资效益很不理想,甚至投资都难于收回。境外投资缺乏制约,管理混乱,也是效益不好的一个原因。个别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了巨额亏损。近几年,外经企业营业额每年递增都在10%以上,而当年利润增长幅度都大大低于营业额增长幅度。甚至是负增长。外经企业1997年同1996年相比,资金投入增长了40%,但同期利润不仅没有增长,反而下降了。重规模、重速度、轻效益、轻管理的思想是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有的外经企业由于一味追求经营规模的扩大,不考虑自己的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多头投资,造成资金愈发紧张和管理上的失控,导致发生项目巨额亏损。
3、资金问题制约着外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当今国际承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主条件越来越苛刻,带资承包项目非常普遍,能为业主解决项目资金往往成为夺标的关键。目前外经企业资产负债率已达近73%.由于资金匮乏,导致外经企业不得不放弃许多很好的项目。外经企业资金紧张,从自身因素来分析,那就是有的企业内部资金调度不合理,占用不合理,导致资金周转缓慢,甚至呆滞。
4、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意识淡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长期以来,许多人认为,经济效益的好坏是企业业务部门的事,与财务部门无关,财务部门只负责记帐算帐,这种思想导致了重业务轻财务轻管理。个别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一些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核算不实,成本费用控制不严,资金周转慢,资产流失严重。
5、对外经济合作的科技含量尚待提高。一般而言,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对外承包工程等业务体力劳动的成分较大,因此科技含量相对较低;而设计咨询业务脑力劳动成分较大,需要的知识水平较高、科技含量相对较高。1998年我国科技含量较低的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所占比重最大,均占到76%以上,说明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的科技含量尚处于较低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今后外经企业发展的方向
“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一步发展开放型经济,运用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提高竞争能力,更好地与国际经济互接互补”,不仅肯定了外经企业的发展成就,同时也为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后外经企业发展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克服上述出现的问题,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并努力实现速度和效益的统一。
1、稳定老市场,努力开拓新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早在90年代初,我国有关部门就提出市场多元化战略,但是到目前为止,由于国内外、主客观等种种原因,市场多元化战略落实尚不够到位,收效也不大。市场问题是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压倒一切的问题,对外经济合作首先必须巩固住已占有的亚洲、非洲市场,没有巩固就谈不上发展;其次,国家要大力支持新市场的开拓,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和深度拓展美欧日等市场。
同时,国家可以给予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优惠的财税政策、建立市场开发风险基金或帮助培训市场开发人员等措施,加速实现市场多元化。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加快实现“两个转变”。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方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规范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特别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向管理要效益,重点是要抓好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带动企业的全面科学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基础,也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一方面,财务管理活动涉及到企业的供、产、销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它可以为企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等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准确完整的基础资料。其次,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最终都要反映到财务成果上来。特别是财务成果体现的数字和情况更具有权威性,好就是好,差就是差,是硬碰硬的。由于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这种地位和作用,决定了抓好内部财务管理,就能带动企业的全面科学管理。
加快实现“两个转变”。从主要依靠增加投入、铺新摊子、追求数量,转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特别是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从成立起,一直享受优惠的政策,从“九五”开始,为建立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国家将进一步清理优惠政策,特别是清理减免税优惠,这将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企业自身的困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更具迫切性。解决企业困难问题,主要靠企业眼睛向内,坚决反对乱铺摊子,在资金投入时要做好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分析,要特别注意强化企业的投资管理,有效控制企业的投资总量,严格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审批制度,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3、拓展筹资渠道,加强资金管理。企业资金来源无非有两种,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对于自有资金,只有企业加强管理和运营,利润增加了,才能增加自有资金的数量;借入资金对于企业更具重要意义,首先要充分利用开素发展的资本市场,其次应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充分利用银行的信贷资金。
资金的筹集是基础,而资金的管理是根本。加强资金管理,一要牢固树立资金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的观念,企业领导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要支持财会人员的工作;二要建立起适合外经企业经营特点的资金运行管理机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集团公司应积极筹划设立财务公司,不具备成立财务公司条件的众多外经企业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立企业内部结算中心(资金调度中心),通过对资金的集中管理,合理调度,加强对企业的重点业务、重点项目的投入,使最少的投入资金获取最大的收益;三要加强对投资的监督、制约。外经企业要建立起投资制约机制,坚持重大项目立项由集体审议,并加强项目立项后各环节的有效管理,使投资项目安全有效。
4、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任何一项事业的兴衰成败,关键在人。人员素质低下,一方面不利于企业效益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我国向技术含量高的发达国家的国际经济
论文摘要: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为自然资源存量价值与耗竭价值核算、环境污染损失价值核算及环境质量恢复与改善价值核算;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应依据的经济理论、价值补偿理论、效用价值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自然资源存量和耗竭价值核算可采用支付意愿和供求定价模型法;环境污染造成的生产和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核算可采用市场法;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失价值核算可采用人力资本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包括自然资源核算指标和环境保护核算指标;系统讨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内涵、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指标体系以促进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深入研究。
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的意义表现在:完善和发展经济核算的理论与方法建立与可持续发展模式相适应的经济核算与分析体系;推动经济学的发展;改革与完善经济核算制度,建立既适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国际可比性的经济核算制度;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资源资产的产权关系,建立自然资源高效使用、合理补偿和法制化管理制度;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环境问题没有受到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的重视,绝大多数与环境问题相关的经济信息没有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反映出来,如为减少和防治环境污染以及恢复生态环境而发生的成本与费用没有在生产成本中体现出来,因环境污染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或因治理环境对社会的贡献没有确切的计算和评价,忽视了环境污染和资源耗竭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从而就造成了人们对经济指标的片面追求,再加之人口的膨胀,社会需求的膨胀,使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作为解决可持续发展的良方,一旦建立起来,将会在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质量的提高等方面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1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基本理论
资源与环境价格的确定,是资源环境经济一体化核算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自然资源与环境定价,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学问题,而且涉及经济体制、价值观念、社会制度等问题,被众多学者称之为“两难的选择”。国内外学者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了相应的理论和方法,但是,迄今为止尚未达成共识。
1.1的经济理论
马克思曾高度抽象地把社会再生产过程划分为四个环节,即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并且论述了它们之间的关系。生产是起点,消费是终点,生产决定分配、消费和交换,而分配和交换、消费反作用于生产。再生产四环节的活动构成了国民经济活动的基本内容,并把它看成是揭示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作为设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指导思想。
对于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来说,传统的经济学原理认为自然资源是没有价值的,是无限的。也就是说人们可以随意地使用资源并且不用考虑它的价值损失。因此,以前国民经济核算基于这种理论大多数没有考虑环境与资源给国民生产总值带来的损失。
1.2价值补偿理论
价值补偿理论的提出是与社会经济发展,资源加速消耗,生态环境恶化相伴而生的。经济发展依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支撑,同时又对资源存量和环境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普遍感到资源短缺和环境问题已经威胁到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和经济的发展。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获得了持续高速增长,国民生产总值已跃居世界前列,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大大增强了综合国力,显著提高了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然而在中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即资源的加速消耗,生态环境趋于恶化。
长期以来,中国的资源全部归国家所有,许多自然资源低价,甚至是无价开采使用,致使财源流失现象十分严重。按照传统财政理论,财政分配只局限于国民收入分配领域,对于自然资源配置,资源耗费一直是被忽视的。资源的乱采滥伐,国有资源价值的流失,必然导致国家财政困难和生态环境的恶化。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仍是一个价值补偿问题,只有对资源进行合理的价值补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
1.3效用价值论
资源价值核算的理论基础是西方经济学中的主观价值论,即效用价值论。资源价值效益可以通过支付意愿、消费者剩余和影子价格来表达。
1)支付意愿。支付意愿是指消费者为获得一种商品、一次机会或一种享受而愿意支付的货币资金。它是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用以表达一切商品、效用或服务的价格,是资源效益核算的根本。目前,支付意愿已被美、英等西方国家的法规和标准规定为资源及环境效益核算的标准指标,并用来核算各种资源和环境的效益。
2)消费者剩余。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为获得一种商品、一次机会或一种享受而愿意支付的资金与实际支出资金之差。在西方经济学中,私有商品的消费者剩余可以通过其价格资料求得,而公共商品的消费者剩余主要通过两种方法求得:①利用“影子价格”,与私有商品类似,可以根据公共商品“影子价格”来求其消费者剩余。②利用支付意愿,询问人们对某商品的支付意愿和实际支出的费用,从而求出消费者剩余。
3)影子价格。由于资源效益属公共商品,没有市场交换和市场价格,但可以利用替代市场技术,先寻找替代市场,再以其“影子价格”来表达资源的效益。例如,计算森林产生氧气的价值,可先计算森林每年产生氧气的总量,并假设这些氧气可用于市场交换,再以氧气的市场价格作“影子价格”来计算森林产生氧气的价值。
1.4可持续发展理论
近年来,可持续发展的几种观点可表述为:①不重视可持续性:追求资源开发与纯经济增长;②重视可持续性:注重资源节约与管理;③强调可持续性:强调资源保护;④极端强调可持续性:极端强调资源保护。目前,中国实行的可持续发展属于重视可持续性。可持续发展主张在生产和消费活动中发展循环经济,以解决当前的人口膨胀、资源枯竭、环境退化等危机。
2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基本方法
作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方法应该与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方法相一致,包括数据来源的调查方法,整理汇总方法和分析研究方法。这里所说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是指分析研究方法并为此建立了一套指标体系(表1)。
2.1自然资源核算基本方法
自然资源价值核算方法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自然资源的核算,是在自然资源成本定价的基础上进行的核算,既包括存量的核算,又包括流量的核算;既要有实物形态的核算,又要有价值形态的核算;既要对各类自然资源分别进行分类核算,又要进行综合核算。由于核算的内容与要求不同,其核算的计算方法也各不相同,一般可采用供求定价模型法J。同时,要把自然资源核算同国民经济增长变化核算以及国民经济运行中的投入、产出核算联系起来。自然资源的核算可分3个层次进行:第一,对每一种自然资源进行核算,包括自然资源的存量价值核算和耗竭损失价值核算,反映其增减变化;第二,对自然资源进行综合核算,反映自然资源总量的变化;第三,把自然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全面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增减变化,资本形成的规模以及国民生产总值(GNP)与净值(NNP)的实际状况。这3个层次的核算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2.2环境保护基本核算方法
2.2.1环境保护与治理支出核算
环境保护与治理支出包括企业投入、政府投入、居民投入和各种环境保护治理设施捐助,这部分投资支出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环境保护与治理支出主要用于:①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投资,如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工程、气化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等;②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③环境管理服务支出;④基本建设“三同时”环保投资;⑤居民环保支出等。环境污染治理的费用和投资按实际费用支出和投资的性质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为治理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它将形成固定资产,是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它的支出具有资本性质,因此,应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率计算的折旧额作为当期的经济损失。第二部分是当年为维护环保设施、环境费用的支出和为监测管理污染治理情况和科研费用的支出。这部分应当作为当年的经济损失。第三部分是当年治理污染时的费用支出,它是对污染物排放的直接治理费,应作为当期的经济损失。计算公式为:污染治理总费用=已治理费用+虚拟治理费用=实际污染治理投资额/已达标率或实际污染处理率。
2.2.2环境质量降级核算
环境质量降级主要是由生产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以及环境噪声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一方面生产中的原材料使用量越大,生产规模越大,自然资源的消耗也越多,排放的污染物也越多,造成的环境质量降级也越快,如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等。环境质量降级核算可采用恢复法进行,如大气环境质量由二级降到三级,水环境由Ⅲ类水体降到Ⅳ类水体等。治理大气环境质量由三级升二级,进行污水处理使水环境质量由Ⅳ类水体升到Ⅲ类水体的费用即为环境质量降级的损失。
2.2.3环境污染损失核算
环境污染损失可分为以下及部分:
(1)环境污染造成的生产损失:环境污染造成的生产损失包括对工业、农业、畜牧业、养殖业及其他行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表现在2个方面:一是环境污染使产品减产,二是环境污染使产品质量下降。可以用市场法对这部分损失进行核算。
(2)环境污染对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失:固定资产主要是指各类机械、仪器、厂房及其他公共建筑物和设施等。环境污染对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失主要是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缩短使用寿命,以及增加维修保养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用市场法对环境污染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进行核算。
(3)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失: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经济损失的核算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可考虑环境污染造成的医疗费增加、直接劳动力和间接劳动力损失等几部分,可采用人力资本法进行核算。
(4)水污染损失核算:根据环境规划最终目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应为100%,生活污水处理后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把此目标作为理想状况,对比现阶段与目标值的差值,算出应处理的污水量,并根据一定的处理费用,核算出水污染损失的价值。计算公式为:水污染损失价值=(生活污水排放量+工业废水未达标排放量)×污水处理费。
(5)大气污染损失核算:污染物的排放是造成大气环境质量退化的主要原因。排污收费为对环境外部影响附加一个真实的价格提供了一种机制,从而确保环境影响被纳入到污染者的决策框架之中。理论上,理想的收费水平应该反映与污染物有关的边际损失成本。但实际上,目前各省都用征收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污费来弥补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失,实际征收的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污费都远远低于大气污染环境损失成本。
(6)固体废物堆放污染损失核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损失,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费用堆存费用是指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或堆存直接造成的人、财、物等方面的额外费用,估算方法采用“工程费用法”。计算公式为:堆存费用=堆存量×堆存系数。
赵德海教授、和淑萍副教授主编的《宏观经济学》一书已于2010 年 1月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目前已经是第三版。该书基于宏观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时引入大量具体的宏观经济管理案例、特别是引入了我国2008年经济危机前后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情况,以中国实际发生的经济事件为主要阐释对象,把新理论、新观点和新资料及时反映出来,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实用性。该书受到了哈尔滨商业大学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的资助。它的出版无论对于宏观经济学的教学还是学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结构清晰,内容详尽,系统性强
全书共分为十二章。第一章是宏观经济学导论,主要介绍了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宏观经济学定位、发展历程及基本研究方法。从第二章到第四章分别对国民收入核算、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和产品市场与货币市场的一般均衡三个方面对宏观经济学所包含的最基本的理论作全面的介绍。从第五章到第十一章分别就宏观经济学的核心部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总供给和总需求、失业与通货膨胀、经济增长理论和经济周期理论等作了系统而全面的介绍。第十二章对当代西方的主流宏观经济学流派的的发展、基本观点、分歧及新近动向作了简单的介绍。从全书的目录可以看到,作者对其中每个部分的理论和实践案例部分作了若干详细划分,结构清晰。同时,对本学科每部分所涉及的核心知识点进行了深入、系统地阐述和辨析。这是此书区别于其他宏观经济学教材的一个显著特点。
二、语言通俗易懂,可接受性强
宏观经济学在进入中国的很长时间里,给人的感觉往往是高不可攀,不是一般人能够学得懂、听得明白的学科,认为那是政府官员的事情,和普通百姓生活没有关系。因此,很多的教材、专著对于宏观经济学的介绍基本上采用的是晦涩难懂的语言,让人敬而远之。读过这部宏观经济学教材后发现作者叙述的语言简练、直白,让读者看后能够感到宏观经济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是可以学得懂的。尤其是其中引入的案例,其语言直白、透彻,把经济中的问题用百姓的话说了出来,让人更容易接受。语言的通俗性是这本教材的一大优点。
三、反映了学科的重要进展与主流成果,具有前沿性
作者不但介绍了已较为成熟的宏观经济学基础理论,而且还加入了近期国内外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把新理论、新观点和新资料及时反映了出来。如在国民收入核算部分对当前热门话题绿色GDP的介绍,失业与通货膨胀部分对中国的通货膨胀水平分析等,这些都是目前政府关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大量的这些前沿性研究资料的引用是本书的特点之一。有学者在讨论我国学术界的学术规范性时曾说过,判断一本学术著作或论文的价值之高低,资料来源的多寡和可靠性不能不视为一个重要的标准。从这方面来看,本书的资料是丰富、新颖而又可靠的。
四、宏观理论实践化,兼顾理论的国际化与本土化
宏观经济学真正的舞台是阐释现实中的经济问题,而这些问题本身也由于充满了理性而足以开发心智,令人乐而忘返。在对理论介绍的同时,书中在每一个重要章节甚至知识点之后,都附有相关的案例及分析。例如,为什么美国20世纪90年代末通货膨胀水平和失业率如此之低?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是什么?……这些案例大都分析透彻、精辟到位,能很好地体现出真实世界中所蕴涵的经济学原理。同时,书中出现的案例,大部分都是发生在中国国内的宏观经济问题,包括了一些作者对中国宏观经济问题的研究所积累的成果。这就克服了时下不少翻译出版的国外宏观经济学著作在联系中国实际方面存在的不足。
现实中,要想从“我听说过”进入到“我懂得”的境界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翻阅《宏观经济学》一书时,给我感受深刻的是以赵德海、和淑萍为首的编写团队甄选相关案例的良苦用心。其实对读者来讲这更是抛给我们很多富有思考价值的问题。相信此书无论是对高校的本科生、研究生还是对政府工作管理人士,都将是一部不可多得的著作。
关键词:
环境会计
信息披露
模式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人类为了生存就必须开采资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活和经济的发展,环境信息披露问题是人们越来越关注的焦点。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生产过程是一个消耗过程,任何企业一旦投入运营必将消耗资源同时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它应把恢复和治理环境作为自己的义务,应积极对外披露环境信息。然而环境会计虽然在近30年的发展进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其理论和实务尚不成熟,尤其是我国环境会计理论主要来源于西方国家,没有形成自己的环境信息披露理论和特色。在企业层面、系统地披露其环境会计信息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环境会计计量理论研究的不完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机制也正在形成“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企业使用环境资源,就必须对所耗用的自然资源和破坏了的生态环境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不仅需要采用一定的计量手段量化在财务报表中,还必须确定一个合理的分配标准,将环境成本在使用同一环境资源的不同企业、单位和部门之间予以分配,以充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由于环境会计计量理论研究的不完善,实务上很难找到这样一个合理的分配标准,使得企业很难反映和控制其环境资源及耗费和补偿情况。
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科学的定量方法。传统会计核算只考虑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少考虑环境因素,现行的财务报表中提供的货币信息局限于能够按以货币计量的业务和事项使其提供的信息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综合性。信息使用者无法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于缺乏科学的定量方法及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使得需用货币计量的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等信息的披露缺乏可操作性,这将直接影响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
3.会计准则的制定未充分考虑环境责任和环境风险。传统会计理论对产品生产中环境成本未加考虑,在宏观层面上虚增国家财富,为此,建立一套环境会计核算体系,对经济发展中环境资源的耗费和补偿进行反映非常必要。但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对环境会计要素没有给子确认,由于缺乏环境会计行为规范标准,也无法统一环境会计核算的对象及披露模式,给环境信息的披露带来一些困难,现行的会计制度中,仅在企业“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设置了“排污费”,和“绿化费”,项目,缺乏相应的核算体系。因此,应尽快制定有关环境会计准则,建立与我国环保要求相适应的会计核算体系,让企业如实记录和反映环境管理活动,充分披露其现实和潜在的环境责任及其面临的环境风险。
4.环境法规体系不健全不利于运用环境会计披露。在特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济利益与社会要求的可持续发展发生矛盾时,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性要求,多数企业不会主动牺牲自身经济利益,也不会自觉地增加环境支出,即使增加了相关环保支出,企业也因怕损害其环保形象而在一定程度上仍不愿意主动向社会披露其环境信息,近年来,我国虽相继了一些与环境要素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环境法规体系仍不健全,内容笼统,与实务操作之间有很大的距离,立法的深度与广度以及执法的力度都需进一步明确和加强,这些因素不利于在实务中运用环境会计披露环境信息,传统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上述缺陷,无法完全适应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
二、现代会计应考虑环境信息的披露
在传统会计核算中,资产负债表对部分环境负债未作确认,利润表中同样未确认企业采取环境治理措施发生的支出,最终导致信息使用者不能客观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现代会计应增加环境信息的披露内容:
1.环境信息应纳入会计报表范畴。大量的环境信息,如环保经常性支出,环保研究开发费用,环保治理费用等可以采用一定的计量手段量化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负债的确认,以及利润表中成本与费用的确认,应充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尽管环境成本如环境污染补偿成本、环境损失成本、环境治理成本等被认为是社会成本部分,而非个别企业生产成本部分,但不久的将来人们会接受环境成本是企业总成本的构成,企业应对所耗用的自然资源和破坏了的生态环境付出一定的代价,其目的是考虑可持续发展,这一观念的转变将使环境信息被纳入会计报表范畴。
2.会计的作用在于提供企业经济和财务信息,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环境管理部门需要了解企业执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评价企业的环境业绩。二是由于环境问题预示着未来的受益和风险,联系着未来的负债和费用,因而,许多投资者愿意将传统财务报表中的收益能力与环境信息联系起来进行各项财务指标的分析。而且,近来有些国家的投资者出现了将收益与环境并重地看待而不能只看中收益,投资对象的“绿色投资”趋向。三是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有的将环境保护作为一个重要的信贷决策依据,甚至有的还成立专门的“绿色银行”了,把环境问题作为首要的方面考察。四是消费者与社会公众随着环保教育水平的提高,日益注重企业的环保形象。会计为了能使提供的信息符合上述各方的需要,势必被要求向国家各职能部门提供所需的环境信息。若会计消极对待环境信息的报告,与那些注重环境并在环境改善方面有所支出的企业相比,在对外报告中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不很理想,但无疑破坏了企业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将不利于环境保护。
三、构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目前,会计学界提出的绿色会计、生态会计或可持续发展会计,其目标就是解决会计如何向外界提供企业环境信息问题。由于环境会计起步较晚,环境会计准则尚未出台,因此环境会计报告体系尚无统一的要求。笔者认为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应采用独立报告披露和专题报告分析两种模式。
1.采用独立报告披露模式。选择一些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对国民经济影响比较大的国家重点建设行业或上市公司作为试点,在传统财务会计报告中,可以在文字说明、补充资料、附注等形式,揭示一些基本的环境会计信息。重污染企业一般可以按照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如某地区污染企业数量,总量比重法、万元产值平均法等方法进行判断。中国证监会应要求企业在上市时将企业是否属于重污染企业重点披露。在会计核算上,环境会计的核算内容可以暂不纳入日常的会计核算体系,可从现有的会计资料中取得与环境会计有关的资料,直接形成基本的环境会计信息。如果这些信息可用一些准确的数据指标或货币指标予以披露,并可辅之以文字说明;如果在日前状况下,不能获取相对准确的数量信息,则可用文字加以叙述。独立报告披露模式的内容应包括企业简介与环保方针、政策,环境标准如废弃物、产品包装、产品污染排放、循环使用等信息、环境会计信息包括环境资产,环境支出、环境负债、环境治理准备金、环境收入等以及环境业绩信息如环境治理与投资、奖励和环境审计报告。
2.采用专题报告分析模式。在现有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和报告内容的方式报告企业环境信息。并通过报表分析如大气污染指标;水质污染指标;噪音污染指标;资源破坏程度指标等评价环境污染程度。通过报表分析如主要用于描述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废水最终排放量减少的程度,资源产出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城市生活污水再生率;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废钢铁回收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降低率等指标反映通过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降低废物最终排放量、减轻环境污染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完善的环保法规,并充分发挥其环境执法的效力;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使资源产品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反映消耗的自然资源价值;形成比较完整的环境会计理论与方法,逐步消除实务操作中的主要障碍,如环境信息计量障碍、环境成本分配障碍等;制定出完善的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使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实现实务的可操作性与统一性;制定出统一的环境审计标准,实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
参考文献
[1]高雅军 信小娟 试论建立我国环境会计的必要性
林业科技情报 2004.3
[2]林光侨 环境成本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煤炭经济研究 2004.6
[3]安庆钊
环境信息披露模式探析
经济师
2004。2
[4]蔡荣芳 尹玲燕
试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经济师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平;社会建设
纵观国内基于构建和谐社会而对公平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二个层次上,这二个层次的问题在不同时期成为当时的研究重点。
一、“经济学领域”的收入分配问题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末,学术界对公平问题的研究主要是打破平均主义,使人民迅速摆脱贫穷的落后面貌。内容主要体现在:对公平概念的分析;对公平效率关系的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国内学术界最初对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有几种不同的认识:程恩富等人认为公平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厉以宁等人认为公平主要是指机会平等;张五常等人则认为公平只能是结果平等;万俊人等大多数学者则主张公平是机会与结果均平等。
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学者基于公平观有了这样的共识,即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公平原则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它是以发达的商品经济为基础的,反映了商品经济特别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要求。第二,它的基本内容是承认每个人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三,这种公平是法律形式上的公平而不是事实和结果上的公平。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公平的含义和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公平主要体现在生产资料公有和收入分配的高度均等化方面。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对公平的认识存在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1)作为市场经济基本规范的竞争的公平。它的实质是人们在法律和政治地位上的平等,是交易的平等和竞争的平等。这种含义的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保证。(2)与社会主义人权原则相适应的权利的公平。社会主义的人权强调要尊重和保障人权。(3)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相适应的劳动的公平。这种含义的公平一方面要求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具有平等权利,另一方面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每个人天然的特权,要求等量劳动相交换。(4)收入分配结果的平等,即收入分配的均等化。这种含义的公平是现代西方经济学中讨论公平与效率关系时普遍使用的概念。此外,有部分学者认为,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经济公平,指经济主体在再生产过程中权利与义务、作用与地位、付出与报偿之间的平等关系。它是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强调的是要素投入与要素收入相对称。它要求在再生产过程的起始环节,企业和劳动者应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机会支配社会资源,有同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即机会均等;在再生产过程中,竞争的规则对所有参与者都应是平等有效的,即规则公正;在再生产的最后环节,收入应与其效益产出相适应,即以效取酬。经济公平首先强调机会均等和规则公正,在此前提下,由于各经济主体提供的生产要素不同以及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不同所导致的“马太效应”的收入差别,不能在这个层次上熨平。否则,价值规律就会遭到扭曲。第二个层次是社会公平,是在再生产环节之外的再分配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机制和政策使收入趋向合理化的一种平等关系。它要求在经济公平的基础上,让所有公民都能获得维持一定生活水平的物质条件,消除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社会公平强调的是将人们的收入差距保持在社会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对应的目标是资源配置效率的长期延续和社会秩序的相对和谐。但这要靠国家通过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以至行政手段进行调节来实现。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问题模式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是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与建设,对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完善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时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运作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总结、反思和完善。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政策定位上存在的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最早出现在国发(1998)23号文件中,其明确提出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低收入者,并且要使经济适用房成为国家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之一。按照政策的最初设计,经济适用房供应量要占到住房供应总量的70%-80%。最近为了平抑房价,很多地方都在强推经济适用房,要求经济适用房占住房市场供给主体地位。那么,这种经济适用房政策定位是否可行呢?
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国家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政策定位源于政府“居者有其屋”的指导思想,即长期以来政府一直把居民拥有自己的住房看作是一种使命。笔者认为,“居者有其屋”的实质是让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并不一定要求家家都有自己的房产。即使在美国,仍有三分之一的人租房而居,并不是户户都有自己的房产。
我国的中低收入者数量庞大,地方政府财力无以支持大规模的开发经济适用住房。而且经济适用住房占用的土地是划拨用地,免交土地出让金。而土地出让金又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地方政府缺乏经济动力去推动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甚至在变相地抵制开发。即使那一小部分用于经济适用房开发的土地,也多处于偏远地段,而且配套很不完善。从2004年我国商品住宅的投资结构看,经济适用房投资比重持续下降,由2003年的6.13%下降至4.61%,为1998年以来最低,近5年间减少了6个百分点。
经济适用房是政策性商品房,一个政策性商品住房的供给占主体地位的住宅市场,不利于土地市场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一旦经济适用住房的供给占住宅市场的主体地位,土地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土地量将会大幅压缩,不利土地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同时大量的土地划拨又增加了权力寻租的可能。此外,大量政策性商品住房的开发势必会压缩商品住房的发展空间,由于政策性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在竞争上的不平等,没有了市场的充分竞争,房地产业的发展将缺乏活力。
政府与开发商的博弈
经济适用房的开发过程,实质是政府监督与开发商追逐利益的博弈。
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讲,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实际开发运作中,以追求高利润为最高目的。开发商主要是通过变相提高房价来获取利润:第一,在取得土地后,开发商通过更改规划图纸等方式来提高建设标准和建筑面积从而变相提高销售价格,把那些中低收入者排除在购房者的范围之外。第二,由于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环节掌握在开发商的手中,使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可以通过预先留号等暗箱操作攫取灰色利润,从而变相提高房价,降低了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性。第三,把用于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开发成普通或高档的商品住宅,从中获取超额利润。从本质上讲,开发商的这些行为是把政府通过开发商转嫁给购房者的优惠占为己有,属于开发商的不当得利。
那么,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开发的监管又做得如何呢?很多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在审批的时候很严,但是后续的监管跟不上,被开发商钻了空子,造成既成事实。另外,经济适用房的监督管理成本太高也是原因之一,根据现有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的立项需要政府批准,开发所用土地往往由政府拨划,电网、小区配套设施等的建设需要政府负责,销售需要政府限价等等监督管理成本存在于各个环节中,只要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可能满盘皆输。所以,对经济适用房的监管陷入了“民不举,官不究”的无奈境地。
退出机制不完善
现行的经济适用房运作机制实际是在房屋销售阶段,通过限定房价一次性地将补贴划拨给中低收入者。然而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在未来几年内可能会有较大的收入增长,不再满足补贴要求,同时市场上也会涌现出新的中低收入者。显然,这种静态的、一次性的补贴方式不能充分利用有限的补贴资源。
经济适用房运作新模式
新模式的定位
新的经济适用房运作模式应当定位在占人口小部分的低收入者,而不是现在的占人口多数的中低收入者。建议根据国际标准,将居民收入分为高、中高、中、中低、低等收入者,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主要限定在中低收入者上,同时也允许低收入者购买,但考虑到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情况,应当把廉租房作为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而中等及以上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可以通过房地产市场解决。
新模式的主要内容
经济适用房新的运作模式主要由五个部分构成:土地利用模式、开发模式、销售模式、租用模式及退出机制。
土地利用模式新模式中,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应采取土地批租的完全市场化和土地年租制。土地批租的完全市场化指取消划拨土地,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市场获取土地。土地年租的含义是,把一次性支付改成“谁使用谁支付”,房产商只支付开发阶段的租赁费,房屋出售后,由房屋购买者按年支付土地租赁费用。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政府可以根据购买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土地年租费的减免幅度,达到住房保障的目的。
开发模式新模式中,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应采取公开招标和捆绑开发的模式。当前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大部分是以小区的形式,由于经济适用房购房者是低收入者,因此,这些小区很容易形成贫民区。所谓捆绑开发,即住宅开发商在申请项目立项审批时,政府应要求其在项目中首先开发一批质量合格、配套完善的中低价位经济适用房用于出租和出售,然后才能进行其它类型住宅的开发。
销售模式新模式中,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不应掌握在开发商的手中。政府应当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协会,受政府和民众的监督来进行经济适用房购房者的资格审查和销售。
租用模式允许租用经济适用房。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在捆绑开发时规定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按一定比例出租。开发商可以作为这些经济适用房的业主,也可以转让给别人。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免缴土地年租费,用于降低租费。业主只能是接受住房保障协会审查合格的租户。例如,北京地区2004年就已经出现了针对低保贫困人群的廉租房政策。
退出机制住房保障协会应每两年对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和租户的收入进行审查,对于收入水平超过政府保障规定的购房者,不再减免土地年租费。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应采取优惠政策,如减免交易税费等,并可享有优先购买权,以鼓励那些不再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住户退出。对于不再符合资格的租户,住房保障协会应取消其租房资格。对于那些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在出租满一定年限的条件下,将经济适用房出售。
新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土地批租的完全市场化和土地年租制不但没有减少政府获取的土地出让金,而且还可能增加政府从土地获取资金的连续性,同时消除了土地划拨中的权力寻租行为。
从中低收入者的角度来看,新模式可以有效地降低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提高中低收入者的购买能力;经济适用房的捆绑开发为中低收入者提供大量的低价经济适用房,又可以保证这些经济适用房的质量和配套设施的完善,同时使他们有了更大的选择范围,不必再拘泥于几个大型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把销售环节从开发商手中收回,可以避免开发商通过掌握销售环节获取不当得利,从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购买成本。
论文摘要:城市化的发展使我们社会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工业和经济的增长变得更为便利和快捷。但与此同时,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也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给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本文就城市发展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一些论述。
1城市发展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
1.1空气污染加剧
长期以来,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各城市主要燃煤量在整个能源结构中一般占80%以上,很多已经超过90%。煤含硫和灰份较高,许多都没有经过脱硫处理,直接燃烧,加之城市居民家庭小炉灶直接低空排放,产生了大量的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导致严重的煤烟型大气污染;迅速的城市化伴随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在一些大、中城市出现了严重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形式严峻。
1.2水污染严重和水资源短缺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水环境恶化状况也相当严重,城市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问题将成为我国城市在21世纪面临的最紧迫的环境问题。
1.2.1水污染严重
城市水污染主要由工厂排水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水造成的,近年来城市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年增长率为7%,有50%的污水量是从家庭排放的。目前我国每日排放的废污水量约1亿多吨,这些污水有80%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域,造成全国三分之一以上河段受到污染;同时90%以上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城市大量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充分的废污水排入流经城市的河流,使径流水质恶化。
1.2.2水资源严重短缺
由于城市增长快,经济高速发展,城市用水集中、量大、增长快,因此缺水现象首先反映到城市。在我国目前660多座城市中,有300多座城市缺水,日缺水量达1600万吨以上,重点缺水城市108座,严重缺水城市50多座,如辽宁省的城市每天缺水8.5×105吨,每年因缺水而影响的工业产值达2300亿元。
1.3固体废物排放量大,综合利用和处置率低
随着我国城市人口的猛增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产量大幅度上涨。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我国城市垃圾主要是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年产量已超过5亿多吨,并且每年以8%至10%的速度增长,综合利用和处置率非常低,其中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1.2%,大多直接堆放在城市郊外,累计堆存量达65亿吨以上,占地5万余公顷,形成了垃圾围城的恶劣情况,影响城市景观,污染了城市的水源和空气,孳生着各种传染病菌,同时又潜伏着资源危机。
1.4城市噪声污染严重
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噪声已成为城市一大公害,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城市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动车辆和建筑工地。目前我国约70%的城市人口遭受到高噪声的影响,在70个有监测的城市中只有60%的主要城市达标,而一般城市只有33%达到噪声控制标准。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不到50%,90%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超过了70分贝,社会生活噪声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大量的统计研究表明,长期处在高噪音中的人,容易造成精神紧张、耳聋等疾病,影响人们身心健康。
1.5天然植被减少,城市绿地覆盖率低
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城郊农田、城郊天然植被和市区园林绿地等三部分组成,对促进城市生产的发展和保证居民生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内的物质循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城市发展建设,自然环境被开发利用建设工厂、住宅、道路、广场、果园、菜地等,自然环境中的植被被不断地砍伐、清除,代之以稠密的人口、建筑物,城市绿地的多种环境功能正在逐步丧失,已经成为尖锐的环境问题。
1.6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帐多,排水设施落后。首先,我国目前有50%城市没有排水管网,现有设施1/3老化;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率低;有1/4城市垃圾粪便不能日产日清;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5%左右。其次,由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没有着落,虽然在有些城市已开始向单位和居民收取污水处理费,但所收的费用远不能维持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此外,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的实际情况亦很不乐观,由于技术的原因,很多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还处于实验阶段,时断时开,运行不稳定,处理率极低。
1.7大量耕地被占用
城市的发展使大量耕地丧失,50年代以来,全国由于城市用地平均每年净减少耕地48万亩,1981年~1985年,全国每年减少约100万亩。90年代以后,全国每年减少约500万亩。
1.8城市通风廊道没有,热岛效应严重
大多数城市在建设中缺少总体规划,没有从城市整体的角度充分考虑空气的流动性、散热性,城市通风廊道没有或建设不好,空气流动缓慢,污染的气体不能及时排掉,热量散发缓慢,造成热岛效应。
2解决对策
目前,入世使我国城市环境面临机遇与挑战。今后一段时期,应该在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各个方面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策略,实现城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此,提出对策如下:
2.1确立新的我国城市的环境战略和目标规划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根据国家经济发展速度要求,全国城市分布特征、地区经济的不平衡和因地理条件带来城市环境条件和环境要求的差异,综合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确立按层次分类的城市发展的环境战略,指导城市经济建设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新的城市发展环境战略,制定不同类别城市发展环境目标规划,用于修订和完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和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行动,达到城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2建立合理的城市体系和城市结构,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和人口增长,合理开发中等城市,积极并加快发展小城市。
2.3制定严格的城市规划和科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依法实施;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工业在城市发展;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改变落后的城市能源和资源利用方式。
2.4积极筹资,加强和改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控制水体污染的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和完善城市供排水系统,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步伐。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箱式收集、密封清运;建立家庭和社区分类收集体系,实行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建设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市政道路建设,提高道路运行能力;适度发展立体交通,实现街巷路面硬化。对城市进行生态重建(EcologicalRebuilding),推行以绿化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和恢复野生生物的生境,加强旧城、城市废弃土地的生态恢复,建设立体绿化示范工程,增加城市绿地面积。
2.5加强对汽车尾气排放的强制性监管,限制小汽车数量,完善并健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开发利用电能、磁能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逐步取代汽油。
2.6积极开展城市环境保护和治理技术研究,推广国外新技术,依靠科学技术手段有效地解决城市环境问题。
推行集中供热,普及型煤,积极开发燃气和清洁能源技术,重点解决烟尘污染。研究推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使生活垃圾资源化。推行节水和污水治理技术,使废水资源化。研究和推行城市绿化技术,增加绿地覆盖率。在工业企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在工业生产全过程中控制污染产生,达到节能、降耗、减污的目标。研究提高城市工业污染防治和基础设施水平的科学技术,保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有雄厚的技术能力和较高科学水平。
2.7建立健全城市环境法规,适时地推出《城市环境法》和有关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和试行城市环境审计制度,制定强制性的环境管理规定和措施,实施依法管理和保护。
2.8制定政策,鼓励个人、企业参与城市环境保护与建设。
2.9提高全体人民的环境意识,积极加强公众参与;让公众更加了解环境法律的要求和自己所应承担的环境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应取得的环境权益;公众监督环境污染与破坏的行为,运用法律制止城市环境的恶化。超级秘书网
3建议
3.1建议国家出台强制性政策,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建立城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形成城市环境保护投资主渠道,从而加大城市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投入力度。
一、研究内容
区域经济史研究是在一定时空坐标中,描述出一地方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区域的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归纳,以使我们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史现象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以宋代的区域经济研究为例,目前学者们对区域经济研究的内容主要关注在如下几个方面;(1)经济中心南移问题。所谓经济中心南移,是指唐宋以来全国经济中心自北向南的转移,使得江南地区成为全国经济的中心。这个论题最初由张家驹先生在40年代提出,并由他本人在50年代进一步扩充(注:张家驹:1942年,《宋代社会中心南迁史(上)》,商务印书馆;1957年,《两宋经济重心的南移》,湖北人民出版社。)。70年代末以来,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有一定发展,郑学檬的著作可为代表(注:郑学檬:1995年,《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岳麓书社。)。近来有关的研究,已经深入到了诸如经济中心南移的阶段性以及在各方面的具体表现等问题。(2)地区性的个案综合研究。地区性个案研究自80年代起进入,选题范围多集中在当时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杨德泉、荀西平对北宋关中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专门论述(注:杨德泉、荀西平:1987年,《北宋关中社会经济试探》,《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斯波义信对宋代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如对高技术与高生产、高技术的传播对生产的影响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认识(注:斯波义信:1988年,《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译本。)。以及对不同经济部门的个案研究,如关履权的《宋代广州香药贸易史述》,指出宋代广州的香药贸易作为中国历史上一种贩运性的商业活动,为封建统治者服务,是变态的繁荣(注:关履权:1982年,《宋代广州香药贸易述论》,《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认为在宋代两浙区域市场,产业结构中经济作物与商品生产比重小,区域内的专业分工,更多地以自然地理为基础,与外地市场的联系稀疏,缺乏全国性市场的配合(注:龙登高:1988年,《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吴旭霞的《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认为宋代江西农村中农作物大量投入市场,农民与市场联系加强(注:吴旭霞:《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江西社会科学》,1990年第6期。)。韩茂莉的《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通过对宋代川峡地区人口密度和土地垦殖率两项指标的考察,指出宋代是川峡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时期(注:韩茂莉:《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有关论著数量不少。(3)对全国经济区域性不平衡现象的分析。80年代,漆侠最早通过对宋代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考察,得出“北不如南,西不如东”的结论(注:漆侠:1987、1988年,《宋代经济史》(上、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程民生的《宋代地域经济研究》具体阐述了漆侠的这一论述。包伟民的《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则从宋代国家财政制度存在的区域性差异的角度,来分析由此造成的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注:包伟民:2000年,《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张其凡编等《宋代历史文化研究》,人民出版社。)。
上述学者都对宋代区域经济作了相当深入的探讨,大大超迈了前人的研究水平,也反映了他们在史识上的独具慧眼,但也应该看到,在区域经济史领域仍有一定的学术空间可供拓展。在新世纪之初,对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内容进行反思与改进是必要的,尽可能地拓宽区域经济史研究的领域,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任务。
如何划分区域经济史的“区域”,进而确定具体的研究范围,是从事研究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对此,历史学家、经济学家、人口学家、地理学家等不同领域的研究者们都分别立足于自己的学科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过各自的划分标准。归纳而言,经济史学界曾提出了三种不同意见:(1)传统上以行政区划为主要标准,理由主要是“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也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便于使研究成果的借鉴作用得到发挥。”(2)按自然经济条件划分,“因为经济的发展往往不是行政命令或者行政区域硬性划分所能割裂开的”。如冀朝鼎在其著作《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依据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条件的优劣提出了“基本经济区”这一重要概念。施坚雅在《的城市发展》一文中,按分水岭将中国划分为地区,颇有见地,但此说的着眼点是市场系统理论(市场系统与河川流域有密切关系),因此对于市场系统相对成熟的清代中国来说,比较适宜,但对于处在10至13世纪的宋代而言,情况就未必如此了。(3)80年代开始,学者们越来越倾向于采取多元标准,既可以按行政区划,也可以按山脉走向、江河流域、市场网络和人文风俗的不同来确定(注:以上参见宋元强:《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进展》,《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59页。关于冀朝鼎的论述,参见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页;关于施竖雅的论述,参见李伯重《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评价》,《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第148页。)。如:粟冠昌的《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注:粟冠昌:《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广西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陈伟民的《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注:陈伟民:《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中国农史》,1990年第1期。)、雷家宏的《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注:雷家宏:《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宋史研究论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注:程民生:《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3期。)等论著,都持这种观点。另外,80年代末,斯波义信在施坚雅“地文地域”说的基础上,提出“地文—生态地域”新说,即将生态环境的概念纳入中国古代经济区域划分工作之中,使之更为全面。当然,区域的划分也是与不同社会的不同背景相适应的。原始社会以山川自然的形势进行划分:夏商周时期,总体上按民族分布和自然区域进行划分;秦代以后的帝制时期,在中原以郡县(后为州县)划分,并逐渐地推广到少数民族地区。在这个有序的发展过程中,区域划分的内容越来越充实。
区域经济史研究应关注多学科交叉与渗透的问题。经济学、地理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学、生态学、民俗学等方面的学术成果,都应予吸收。这种跨学科的新史学的最早尝试可追溯到法国史学家H·贝尔在1900年创办的《综合历史评论》。但使这一方法赢得学术声望的是L·费弗尔和M·布洛赫1929年共同创办的《经济社会史年鉴》和由此得名的“年鉴”学派。他们反对西方传统史学专注于政治史的作法,提倡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在内的“总体历史”;反对纯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主张运用跨学科方法,开展综合研究。“
年鉴”学派对我们的启发是应该从多个角度、立体地考察区域经济。
检讨近几十年来的国内区域经济史研究,本文以为一个显著的弱点是缺少概念的创新。相比之下,西方学者在研究中的“概念化”或“模式化”倾向明显。从表面上看,“社会科学化”色彩过于强烈,大量的相关社科词汇的借用,似乎给人以流行时尚的感觉。但新概念的提出极有可能标志着一次方法论转换的完成,并为下一步的转换积累了讨论的前提,尽管这种转换和积累的幅度不尽相同(注:参见杨念群:《美国中国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中国史研究的现实处境》,《历史学》,2001年第3期。)。任何研究都须时刻处于运动和发展之中,它需要史学工作者不断努力与探索,同时还需要信心和勇气。如在研究区域经济史的过程中,可引入经济学中用以描述区域间的经济扩散和极化效应问题的“发展极理论”(注:参见张培刚主编:《新发展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用以研究区域专业化问题的“禀赋优势理论”(注:参见周起业等著:《区域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以及像“专业化产业区”、“集聚效应”(注:“专业化产业区”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之上的,专业化地生产其具有优势的产品的区域。“集聚效应”指由于要素(主要是人口)的集中而产生的联合需求,促进专业化分工和中介组织的兴起。)等一系列在区域经济学中经常使用的新概念,有助于更加富有逻辑性地分析区域经济变化进程。当然,新概念的提出有时可以带来深入探讨之效,有时却未必,只是产生新瓶装旧酒式的作品。故新概念的出现,决非易事,必须建立在扎实的研究基础上。
应该说,迄今为止的区域经济史研究基本上以对大量史实的考察作为依据,就不同经济类型的个案研究结论而言,有相当的科学性。但大多数学者或是仅仅停留在个案结论的阶段,或是在试图将其上升为普遍性规律时往往出现一个逻辑断档,即在由个别到普遍的扩展过程中,缺乏逻辑的必然性。如施坚雅根据中心地理论,在其对长江上游区域经济结构的研究中提出,由于商业竞争、运输效能等等因素的制约,使得各商业中心互相间处于相对均衡的距离中,因而形成一个近似六角形的市场结构模式。近年来,不少学者对六角形模式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向我们展示了理论模式与历史实际之间存在的显著差距(注:包伟民:1998年,《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1840■1949》,知识出版社,第44页。)。
要切实把握区域特征,勾勒区域经济发展概貌,需要进行不同区域间广泛的互比,即通过横的观照与纵的比较两条线索的梳理。前者是基于各地因自然气候、物产资源、交通条件等差异,造成地方经济不平衡发展的事实,对地方经济的区域性显著特点有相互比较的研究需要。如斯波义信的《末代商业史研究》(注:斯波义信:1968年,《宋代商业史研究》,(日)风间书房。),通过对西北和东南两大区域市场的经济的详细比较,说明两宋商业发展的层次性。后者是由于时段不同,区域经济具体的发展状况也不同。一般来说,时段愈短,区域经济变化就愈小:时段愈长,区域经济变化愈大,所呈现的“历史学”的特征更为浓厚。如斯波义信的《宋代江南经济史》,各章研究所涉及的时间上限,远者上溯至秦汉,近者亦至唐代;下限则近者及于明代,远者延至民国,在这样的时间范围里,宋代的特点才显现得比较清楚(注:参见前引李伯重文第150页。)。当然比较研究要注意客观与辩证性的统一,防止扬此抑彼。
目前,对区域特征动因的分析既是薄弱环节又是难点、热点。它包括经济的,也包括超经济的因素,如地理、人文因素等等。前者从地理环境的演变过程中考察人与自然的动态和辩证的关系。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类的生存和未来命运的关怀,而且体现了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道路空间异同的关心。因为地理、气候、动植物等自然环境因素对经济社会运动起着隐蔽的支配作用。如斯波义信的论文《宁波及其腹地》注意到由于钱塘江河口航道恶化对于宁波港所起的影响,并指出这是在地理环境上宁波港能够获得发展的关键性条件之一(注:参见斯波又信:2000年,《宁波及其腹地》,《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第470页。)。后者包括家族关系、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历史上长期起作用的要素,对历史进程有重大影响。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对某个要素的分析,缺乏对地理空间内各要素对区域经济发展交互影响的总体认识。另外,区域经济特别是小区域经济,一方面是社会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不能完整地“代表”社会经济发展现实,最多只能是一种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认识”。近年来,不少学者试图以充分的地方经济的描述来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征与动因。但是,这种尝试可否用来体现分化鲜明、类型多样的社会经济,引人深思。
二、关于方法论
任何科学的研究都涉及方法论问题,可惜在区域经济史的分析框架中,关于方法论问题的学术积累显然不够丰富。
目前看来,至少就宋代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而言,虽然其研究对象是跨学科的,但是分析方法仍然停留在历史学的框架里面,主要是历史的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本身具有一些不可克服的局限性:(1)叙事与论理。以往的研究多侧重于白描,试图复原历史,理论创新不多,而且即使有所谓的“理论”也只是在一系列的现象陈述之后的归纳与总结,缺少逻辑的检验。如漆侠的《宋代经济史》,认为宋代生产力的不平衡发展表现在精耕细作的地区几乎达到封建时代的最高水平,新的资本主义因素在这些地区脱颖而出是完全可能的。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以河北与陕西两地经济顽强的发展为例及人口增长率高的现象,试图说明该时期北方经济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南方,因此北宋时我国的经济重心仍在北方。这些都只是通过对历史现象的某一侧面的叙述,从而归纳出一定的“理论”,却缺乏整体的逻辑检验。例如对应该如何界定封建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最高水平,并未见有理论性的讨论:又程民生的论说,显然只是就北方而论北方,未能从南北方整体比较出发来看问题。(2)具体与一般。没有抽象就没有科学,任何历史首先都是具体的,但是作为历史科学,在力图描述历史的具体性的同时,必须要有一般的抽象含义,否则,历史分析将永远沉沦于叙述过去的陷阱中。尤其是区域经济史,其研究分析的目的不仅在于重新展示某一区域经济发展的历程,更要抽象出具有一般意义的现实启示以及在更大区域范围上的解释能力。(3)假设与实证。历史学的研究传统一直排斥假设,直至20世纪初,人文科学在方法论上开始青睐于实用主义。从一定的假设条件出发构建逻辑自洽的理论,再从历史中寻找实证,比起在没有任何框架下只作对历史时间的复原性描述而言更显理论的魅力。在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中,应该通过借鉴实用主义方法论,为研究提供分析框架,克服因史实的具体性而无法一般化阐述比较的困境。
在具体的研究方式上,近年来由于受新经济史学的影响,为摆脱旧史学模式的束缚,区域经济史研究开始主张用科学主义来规范史学的分析。如区域人口消长、生产增减、税赋变化等许多问题,可采用数理统计,抛弃举例式研究,以提高历史结论的科学性、说服力。然而作为一种研究手段,这种计量史学的方法并不能包罗一切,尽管在形式上由于数理方法的运用有助于摆脱历史分析中的过分主观的判断,但事实上由于受资料的限制,统计通常很难达到高度精确的水平,只能对历史运动做出
粗略的度量。近年来,许多研究者对区域经济的考察不约而同的走入了过分依赖统计数字的误区,忽略了对历史本身演进逻辑的思考,以至认识上有失偏颇。新经济史家要想尽可能掌握历史复杂的真实情况,就不能过份依赖他们的几何学。
制度经济学的兴起,被认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场革命,实际上它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法学、政治学和史学等一系列相关的社会科学领域。制度经济学强调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引导人们将制度因素作为考察经济行为和绩效的重要变量。如新经济史学家R·托玛斯和D·诺斯在研究欧洲从14世纪到18世纪的产业革命的四百多年兴盛史时发现,不同的国家(地区)面对相同的经济问题时,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制度而导致了不同的经济发展结果。最为典型的是当面对战争所需的财政问题时,英国、荷兰采取了不同于法国、西班牙的制度而导致了后来长达几个世纪的兴盛。制度经济学的从制度层面寻找经济发展根源的研究方法无疑对研究区域经济史有巨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个方法论的意义在于较好的结合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具体分析和一般抽象分析,而这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中所缺乏的。制度经济学强调案例研究的重要性,是寻找“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这同时也是历史学所要完成的事。而在理解和解释“真实世界”的时候,必须运用一定的理论框架来加以分析和解释,并从中抽象出一般的可检验的理论来(注:参见周其仁:《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科斯研究经济学的方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春季号。)。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就是要在历史的“真实世界”中寻找研究素材,并在充分的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将事实作一般化的抽象,由此提出可检验的理论来。
三、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区域经济史的学科性质,涉及到区域经济史与区域经济学、历史学的关系问题。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理应具有区域经济学与历史学的双重特征,即把区域经济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共时态”与历史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历时态”相结合。但这种结合,不应是机械地拼凑,必须根据学科的根本属性有所侧重,从而显示出自己的特征
。区域经济史的学科特性,决定了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只能立足于历史学,着眼于从历史看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史与单纯的地方经济史研究不同。地方经济史一般关注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而区域经济史所关注的不仅仅是地方经济特色,而是经济发展的普遍性规律。因为即使在前近代时期,一个区域内的经济也不可能完全孤立地存在,而是或多或少交织在整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之中。前人的一些研究,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画地为牢”,就地方谈地方经济,视野集中于一处,围绕该区域的内部发展进行研究,这是需要加以提高的。区域经济史研究类似于自然科学,只是寻找一个实验室(区域),据此去研究那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具体到宋代区域经济的研究,近年来已有一些较成功的典范,如张熙惟的《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作者在对唐宋间山东经济发展概述及水平评估基础上,指出学界提出的“中国经济重心南移‘到五代基本完成’,‘南方的经济全面超过北方’以及宋代已是‘北不如南’”等观点,仍值得进一步研究(注:参见张熙惟:《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3期,第84-90页。)。这种通过区域“小经济”窥视社会“大经济”的研究方法,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的特点所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施坚雅(C.W.Skinner)指出不管人类经济活动的地理单元小到何种程度,它总是处于不均衡状态,在空间上永远存在中心地和区的差异。他的“区域——中心”研究理论,宣称通过对具体区域的分析研究,可以中国社会经济“停滞不前”的观点,在史学界一度引起巨大反响。当然,一个区域性的范式可否在不同区域反复运用,进而推广为普遍性的范式,仍需要认真推敲。
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许多方面还不成熟,未形成多数史学家认可的一致的学科体系和学术规范。首先,学科体系的指导思想尚有待进一步明确。国内史学工作者,包括著作等身的大家在内,不少人习惯于把马克思从西欧经济史研究中得出的某些结论,奉为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这种歪曲历史和把马克思理论庸俗化的主观主义倾向,曾使区域经济史陷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使得现实与理论之间的差距无法弥补。以宋代区域经济研究为例,就有许多学者按照马克思描述的西欧社会演变历程,坚持“资本主义萌芽”的传统理论框架,并殚精竭虑地阐述我国古代经济“典型”如何在宋生“变态”。经过了大半个世纪的研究,仍未能使问题得到解决。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工场手工业和雇佣劳动生产关系几乎出现于中国每一王朝的商业繁荣时期。
其次,学科渗透的困境。不同学科理论的引进往往会带来一场变革,但是由于理论来源复杂多样,也可能出现一系列问题。如部分理论尚未形成可操作的方法,与传统理论不能相互衔接等。因为在相关学科尚没有很好沟通的情况下,对问题的理解、研究思路甚至阐释语言,都往往难以提供很好的可对话的渠道。经济学家热衷于运用大量的统计资料和模型框架分析区域经济问题,历史学家则沉迷于对史料考证的精雕细啄。目前,离跨学科的融合仍然相距甚远。
再次,学科发展的盲目性,这些年来,对生产关系的变革研究得多,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研究得少;乡村经济研究得多,城镇经济研究得少;自然经济研究得多,交换经济研究得少;生产领域研究得多,流通领域研究得少;发达地区、汉族经济研究得多,经济落后地区、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得少;古代及近代前期研究得多,近代后期和现代经济研究得少等等,学科发展的这种不平衡性,常常使得对区域经济作出科学的理论归纳的努力,得不到成功。
最后,区域经济史作为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还应承担一般历史学所具有的为后人提供资政经验的功能。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不应仅仅停留在对一般经济问题的描述,而应着重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总结历史上解决这些问题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天的区域经济史研究者而言,有意义的论题不是历史上经济区域社会地位的“上升”或者“下降”,而是应该以历史的眼光去认识经济区域实际社会角色丰富而复杂的内涵。如朱瑞熙、徐建华的《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在肯定湖南地区经济开发的基础上,对湘北、湘中、湘南、湘西四个地理区的开发水平作了具体分析与比较,并客观地指出:“与全国发达经济区相比,这一时期湖南的开发程度还不可过高估计,但毕竟为十三世纪以后的进一步开发奠定了基础。”(注:朱瑞熙、徐建华:1995年,《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徐规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十周年纪念文集》,杭州大学出版社,第181-197页。)类似的着眼点,的确具有相当的学术意义。
四、现实意义
作为历史学发展趋向的一种重大变化,区域经济史的兴起决不是学者在史学探寻之路上的心血来潮,也不是一代史家在史学绝路上的刻意追求。区域经济史源于时代的需求,源于史学本身发展的需求。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虽然纯粹是一个历史课题,但在当前却富有现实意义。
近年来,学术研究的多样化已成为中国史学发展的必然,区域经济史研究的兴起,正是顺应了这种趋势。根据“后现代主义”的看法,当现代人用自己所处的社会和意识形态状况去“写历史”时可能会面临一种困境,即理性解释模式不具有普遍意义。这使得我们研究历史十分注意典型学方法,避免追求普遍模式。这也是为什么区域经济史研究逐渐受到多数历史工作者重视的原因。一个自称普遍性的模式,如无法在一个简单的个案中得以证实,便不是一个普遍适用的模式。区域经济虽不能称为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的“缩影”,但它具有一定的说明意义,且是现实关怀的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