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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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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论文

第1篇

1.城市的特有风貌正在消失。我国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由农业社会向工工业化社会转型时期,整体性的社会变迁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取向,文化遗产在这场社会变迁中面临着是否存亡的考验。城市建设要带动经济发展,它的效益大于文物保护的成本,而且文物保护部门要依赖于政府拨款,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便忽视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城市建设偏向于更新。于是,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很多历史城区被改造得面目全非,甚至是完全性的消失。技术和生产方式的全球化使地域文化的特色渐趋衰微建筑文化的多样性遭到扼杀,在城市的更新改造中由于不注重传统传统风貌的保护和继承。就会使城市原有的特色风貌遭到破坏,并被一些低级和赶时髦的东西所替代。

2.文物保护在实施方法上有误区。城市规划的完全更新造成城市居民幸福指数不高,这主要体现在一些休闲、艺术等相关建筑设施上。一方面是城市文化风俗的流失,文化氛围不浓厚。另一方面法制宣传没有形成比较规范的文物保护民间团体,使文物保护的决策没有形成舆论压力,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淡漠,难以形成较高的文物保护意识,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把公众参与城市建设纳入法律程序,把规划方案向公众公开展示并听取意见,这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十分有利的,但是我国的文物保护政策只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二、完善城市规划政策和管理的措施

1.完善文物保护的法律体系。具体地说,可以对内实行依法行政,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在这个机制当中,应该制定相关的保护办法,并且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以便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外应该建立外部支撑体系,也就是通过地方政府的力量,用法律加强监督。要坚持法制建设,确保规划进程。要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城市文物保护的法制体系,为城市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同时要加强公众参与,确保文物保护政策公开化,保护措施与政府、开发商、投资者、普通市民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有关信息要公开,要鼓励群众参与,构筑起多途径的监督渠道,只有这样文化保护才能得到表达,才能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城市建设要保护独具民族特色的建筑风貌,优化城市规划。优厚的自然地理资源能够促进城市和谐、健康发展。依托城市的自然风貌打造更新特色风貌,城市规划设计决定了一座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以及发展战略。城市的地理位置也是城市本身所拥有的文物,这些都是制约城市建设的客观条件,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如果忽略这些因素,终究会无法实现人类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导致破坏性的更新改造。因此,城市建设要把文化环境的设计放在主要位置,把文化设计理念是当成城市规划建设的一个重要参数,以便创造更加让居民满意的良好环境。城市的规划要履行国家对城市规划的相关政策,文物是与众不同的因素,要策划出具有当地的民风民俗以及政治文化特色的更新计划,才能对一些传统的文物进行保护。

三、更新文物保护实施策略

1.做好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保护文物要做到使文物的价值观念家喻户晓的目的,仅仅从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上是不够的,还应把保护文物作为一项必修的课程,让文化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同时也可以通过电视媒体滚动宣传,让文物保护工作才能走上健康、持久的发展轨道。

第2篇

在考古发掘现场对文物进行保护的技术有很多,提取技术是使用比较广泛和频率比较高的技术之一。对整体提取技术在考古发掘现场对文物保护方面进行了简要概述,要努力掌握整体提取技术,对该技术使用和掌握的熟练程度会直接影响到最终出土的文物保护,这是尤为关键的技术。整体提取指的是对文物和对其进行直接接触的物质进行同时提取和搬移的步骤和过程。也就是说,整体提取是在不完全的将文物在出土时去除包裹物,在这个前提下把文物提取出土的过程。

2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中整体提取的使用

条件作为考古发掘现场的一项比较复杂的文物提取技术,整体提取文物的方法并非在任何条件下都能适用。因此,出土文物在决定进行整体提取之前需要明确该文物是否需要整体提取。一般而言,在这样三种情况之下,文物是需要进行整体提取的。

2.1发掘文物破损严重并且碎块分布比较复杂

当文物出土时,如果出现破损比较严重的情况,并且在文物破损的碎块之间无法及时的清理清楚,那么就需要对所发掘的文物碎块使用整体提取的方法。这样可以保证文物在提取时不容易因为碎块的原因而遗失,造成文物不完整,不会使文物之间碎块的关系被打乱。在使用整体提取技术时需要对复杂的文物进行清理工作,要找对和保护好文物的碎片,这样能够有利于将其转移到室内进行文物整理。最为典型的就是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中有两件铜车马。在1980年,有两件铜车马在出土时的破损情况比较严重,其中有一个铜车马的碎片达1555块,并且分布的关系十分复杂。在专家经过了反复的论证之后,决定对这两件铜车马整体提取,提取后运回到实验室进行清理和整理。正是因此,才能使两件文物保存完整,存留至今,没有在发掘现场出土时造成破坏。

2.2发掘的文物容易破碎

整体提取还多用于对极其容破碎的文物出土时的提取,没法单独提取。整体提取能够使文物在出土时所受的损伤最小,将文物损毁的几率大大的降低了。在进行考古发掘现场文物时,这种情况是经常遇到的。比如,曾经有对先秦时期的墓葬进行考古发掘时,在对现场文物进行保护时就遇到了诸如此类的情况。当时出土了一件漆盘,因为年代久远,漆盘出土时的木质胎体完全腐蚀了,仅有漆盘表面的一层漆皮,漆盘很容易破碎,无法单独进行提取。经过反复论证和考虑,考古专家决定对漆盘采用整体提取技术,等提取出土后运回到实验室在进行清理和保护处理。正是因为如此,该漆盘被完好的保存了,如果当时采取的不是整体提取方法,那么漆盘能够保存的几率是微乎其微的。

2.3文物的周边环境的各种历史信息丰富

当文物所处的周边埋藏环境中含有非常复杂和丰富的历史信息时,需要采取整体提取的方法,因为在段时间内没有办法将它们进行逐一提取,很难弄清他们之间的关联和联系。采用整体提取的办法能够最大程度的保留好文物的周边环境中所包含的全部历史信息。

3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中整体提取的技术分析

在考古发掘现场,对文物保护要采取整体提取技术的方法比较复杂,种类比较多,但是按照提取的方式和所使用的主要提取材料能够将整体提取方法分为两类:一是基本提取法,二是套箱提取法。

3.1基本整体提取法

基本提取法是在整体提取法当中比较简单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基本上不需要借助任何提取材料,而是完全依靠土壤自身所具备的强度来对文物进行整体提取,由于土壤本身结构的限制,即便是强度非常好的土壤,对于较大的文物来说也无法提供一个充分安全的支撑,因此,基本提取方法的一个必要的使用条件是对所发掘的文物的体量不大,基本提取方法所采取的步骤是这样的:首先,去除文物周围的杂物和泥土,所谓在整体提取中去除文物周围的杂物和泥土指的是把文物所包裹土质周边的杂物和泥土去除,而不是完全的将文物周围的泥土去除掉,这样可以使所要出土的文物在一个土质台基上在进行周边加固工作。所谓周边加固指的是使用相应加强材料来对土质台基的周边进行临时性和简单性的加固。具体的做法主要有石膏绷带法、纱布绷带法和树脂绷带法等等。其次,进行底切处理。它是整个提取的一个关键性的步骤,具体来说,底切处理的步骤是这样的:用一段带刀刃的金属板或一段金属丝线,沿着文物的土质台基底部水平线来对土质台基切割,最终能够使承载文物的土质台基和地面完全的分离。最后,对文物进行刚性支撑。一般来说,在整体提取的过程中进行完底切处理后,还需要将整体提取移到刚性支撑板上,再利用刚性支撑板来对整体提取的支撑力进行支撑,在基本提取法中,如果采用的是一段带刀刃的金属板来进行底切处理,那么在底切处理结束后,就可以直接使用处理板来作为刚性支撑。这样就减少和简化了基本提取的工作程序,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加符合考古发掘现场对文物进行保护的处理最小化要求。

第3篇

采取了一系列的手段和措施,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潜在威胁,影响着古建筑和园林的安全。并且在法律规范上缺少明确的法律条文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要求和限定,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在历史文化遗产上并没有一部较为完整和配套的法律规范这使得很多时候职责的划分缺少明确性,不利于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承担,进而影响到承德避暑山庄的文物保护工作。与此同时,在特定节假日时期,例如在五一、十一黄金周时期游客量众多,为文物景点和景区带来了巨大的接待压力,这使得文物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很难得到有效进行,使文物的保护受到一定影响。对于承德避暑山庄来说,其本身生态环境就较为脆弱,而大量游客的到来更是加重了文物的损坏程度。

二、关于承德避暑山庄的未来发展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文物是国家的、民族的乃至全世界人民的文化财富。保护文物不仅象征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更是一种浩大的工程,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为此我们应当在未来的发展中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对于承德避暑山庄的文物保护工作来说,我们应当坚持保护为主,修护为辅的原则,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承德避暑山庄的保护工作属于一项系统性工作,并不是简单的几个人或几件事就能够做好的,为此应当设置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相应的工作。建国后,避暑山庄在保护机构组织上已经先后经过了多次完善和改进,但是我们应当明确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思想和主旨在于对避暑山庄的保护效力大小,是否能够在满足人们对于承德避暑山庄的文化需求基础上,避免相关的文物遭到破坏,机构内部之间要做到协调运转,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和影响。

2.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强化管理质量

在承德避暑山庄的保护问题上我国政府一直给予了充足的重视,文化部早在一九五三年就曾颁布《关于保护热河承德古建筑及文物的通知》,并且在后来的时间里多次将其列入法律文本的范畴。对于那些破坏文物的现象和行为,应当坚决予以打击和惩罚,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真正意义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3.强化承德避暑山庄的综合治理力度

第4篇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如何保护好文物,是世界各国、各民族共同关心的课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此采取了大量的措施。然而,现代群众性旅游活动的兴起和生机勃勃的旅游业的发展,又为文物保护工作增添了新的难题。我国是一个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文物大国,文物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而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异常迅猛,正在快速向世界级旅游大国进军,因而,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如何看待和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使二者相互促进,对我们这个文物大国和未来的旅游大国来说,具有丰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

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学习书本知识;二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留给人的印象深刻。观览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游中学,边游边学,学得轻松、愉快、有趣。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类各发展阶段的绝世之作,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5000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如被称为“世界第奇迹”的秦兵马俑;世界上古今体量最大的封土陵墓秦始皇陵;世界上保存最大、最完整的皇宫--北京故宫;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等。这种文物丰富、文化古老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要重点开发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始终以观光型文化旅游为主。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业的灵魂,中国旅游业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即体现于东方特色的文物古迹,国际游客到中国来旅游,主要还是出于对中国东方文化体系的一种神秘感。

因此,较之其他国家来说,文物对于我国旅游事业,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例如,西安市位于我国中部地区,但它却能吸引络绎不绝的国际国内旅游者,成为我国十大旅游城市之一。究其原因,是因其握有几张王脾:它是我国古代社会定都时间最长,定都王朝最多的城市,号称十朝古都;是我国文物荟萃之地,拥有世界上第奇迹秦兵马俑、秦始皇陵,我国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古城墙、历代帝陵等等,可以说,文物古迹是西安市旅游业的生命。北京市无论在接待国际游客,还是接待国内游客方面,都高居全国榜首,这除与它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关外,另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它拥有一批在国内外知名度很的文物古迹,如北京故宫、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等等。文物古迹在旅游中所起的这种特殊作用,在全国各地都有非常明显的表现。

基于如此的现实,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发展旅游可促进文物保护

1.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护。由于探古求知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迹可满足这一需求,文物古迹遂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

2.为了文物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3.发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国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文物古迹既然可为旅游区带来经济效益,那么,该旅游区就应该从经济收益中提出相当部分,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无论对国家,还是对集体来说,这都是一件有益的事,这个办法应当是切实可行的。这样,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抢救和保护。

4.增强人们的文物意识,利于文物保护。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三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定负作用

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旅游事业的发展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负作用。

1.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开办工厂,这一切,都破坏了文物原有保存环境。特别是在文物古迹周围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胁着文物的保护。

2.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刮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旅游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长期为旅游服务,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文物的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古迹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将其弄成一个大怪物,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4.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5.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浸蚀,特别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例如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埃及金字塔,由于长时期中大量游人的攀登,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北京八达岭长城的城砖连遭高密度游人的脚踏手推,出现了严重的凹陷松动。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危害着文物古迹的保护。

四、搞好文物保护、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

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

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负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要达到如此境界,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文物对发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

2、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对级别较高的文物古迹应派专人负责,对旅游区内的文物古迹要经常或定期检查,从旅游区的经济收入中提出相当部分,专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等等。

3、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应密切配合,建立兄弟般的合作关系。

第5篇

这里的考古资料又指文物信息,文物考古必须借助信息资料,如果信息资料缺少,考古依据也会随之丢失,最终导致考古无据可循。所以在文物考古中,行业人员除了要重视考古技术之外,还要重视考古资料。为了确保考古资料的管理质量,常常会将计算机技术引入其中。国内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数据库,后通过管理数据库来管理考古资料。数据库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文献情报检索系统20世纪80年代,国内某省某考古研究院研发并建立了一套“考古文献情报检索系统”,这是国内最早建立的考古文献数据库。早期,该系统能够在考古资料管理模式下正常运行,为考古文献资料管理提供便利,但后来该系统受到了“中国学术期刊网”的冲击,到今天已经不再使用。

2、考古资料信息管理系统考虑到人工管理不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还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无法真正满足社会对考古资料信息的需求,所以国内某某省文物管理部门结合社会发展趋势,在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上构建了一套专门用来管理考古资料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后期发展中不断对该系统进行优化、完善,使其不仅能实现信息管理,还能进行报告编辑,为考古资料管理事业的进步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条件。

3、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出现时间为上世纪60年代,是一种基于地理信息管理技术、计算机技术下的空间数据管理系统,能为考古学遗迹查找、探测提供帮助。国内历史博物馆对遗址进行考古时会应用到该系统,利用该系统具备的地理空间数据分析、处理技术来获取文物的空间信息,定位文物。

二、计算机技术在考古研究中的应用

除了文献资料管理之外,考古研究与文物探测中也会应用到计算机技术。考古研究领域对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类型学研究类型学研究法是文物考古研究领域中的常用方法之一,原理是先将搜集得到的相关资料进行科学、合理的归纳,后结合归纳结果,对搜集到的各部分资料相互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结论。类型学研究中,最终得到的分析结果的有效性与可靠性受研究人员经验丰富性影响,研究人员经验越丰富、研究水平越高,则得到的分析结果越可靠。要提及的是,由于这种研究方法多是由研究人员对资料进行分析,主观性强,所以分析得到的结果也具有片面性特点,可能会出现分析失误问题。如果将计算机技术引入其中,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搜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处理,可有效避免文献资料主观性分析,克服分析结果片面性难题。

2、不同单位间的排序和分期研究中的计算机技术目前考古学的分期研究,往往是以一二组典型器物组合或几件典型器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中质变环节上的特征为标准,判断其他组合或器物与其相似程度的高低,或与其共存关系的有无,建立一个遗址、一个墓地或一个考古学文化的分期。由于考古学意义上的分期其时间跨度多则几百年,少则几十年,所以属于这种分期意义上的同属一期的遗存之间,亦存在着绝对年代的差别。当考古学研究的目的向研究一个考古学文化内部的结构发展时,就会发现属于同一分期之内的各遗存之间的相对关系,其排列的序列等问题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计算机技术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

1、计算机断层摄影计算机断层摄影主要有: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X一CT)、超声波计算机断层摄影(U-CT)及利用核磁共振的计算机断层摄影(NMR一CT)。由于CT技术的“透视”能力,使我们能对三维物体的内部结构进行精确描述,从而可以定量测定密度分布。

2、计算机辅助文物修复设计传统的文物修复主要依靠手工操作,文物修复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物修复者的素质。面对巨大数量的需要修复和养护的文物,传统的手工作坊式技术、短缺的修复人才与我国文物事业的发展十分不相适应。引人现代科学技术,利用先进的技术方法,是文物修复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3、有限元分析法有限元分析法是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计算机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数值计算方法。其基本思想和方法是离散化,即化无限为有限,以达到化难为易的目的。从物理上看,一个由无限个物质微元和结点构成的连续体,可以近似地用有限个在结构点处相互连结的单元所构成的组合体来代表。从而,可以把对连续体的分析变为对单个单元和它们的组合问题的分析。

四、结束语

第6篇

关键词:科学处理;文物保护;旅游开发

文物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如何保护好文物,是世界各国都在关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文物保护,并为此制订了大量法规,采取了不少得力的措施,使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由于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在日益增长,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所以旅游业自改革开放以来,也是日新月异、发展迅猛。于是,不少地方掀起了旅游开发的热潮。旅游开发当然是一件好事,但也给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更多的困难和挑战,因为绝大多数的旅游开发都涉及到文物的保护问题。

有人认为,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是难以调和的矛盾。要搞旅游开发,文物保护就得让路。于是,有些地方为了发展旅游,追求经济效益,干脆把文物保护单位承包给旅游公司。而旅游公司作为企业,它在经营和管理文物保护单位时,所追求的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这种行为必然导致开发过度,甚至出现乱修、乱改、乱拆、乱建,毁真造假等不负历史责任的现象。为此,国家曾三令五申,禁止对文物的破坏性利用,并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其目的就是要保证文物的安全,维护文物的原真性。

于是,有些地方又干脆把文物彻底封存起来,让其与旅游完全脱钩,实行“为保护而保护”的政策,结果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其实,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关系,而是一种相辅相成、互相依存的关系,是一种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关系。因为文物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珍贵的旅游资源,往往是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利用文物旅游资源的条件发展旅游业,其本身便是对文物资源的一种保护与开发。也就是说,文物只有被利用起来,才能真正发挥它的重要作用。特别是那些不可移动的文物,也只有通过旅游才可达到用“物”说话的目的,才能充分体现其作为文物的价值。特别是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应该大力发挥文物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独特作用。

那么,该如何处理好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呢?解决这个问题其实也并不难,最关键的是要讲究科学性。也就是说,要通过最科学的规划来解决。文物要保护,旅游要开发。但旅游开发决不能以牺牲文物为代价,科学的规划就是要兼顾两者的利益。所以这个规划必须经过实地考察、讨论研究、精心设计直到专家论证、行政报批、政府审议等严格的程序,才能付诸实施。只有这样,才既不会造成对文物的损害破坏,也不会产生不利于旅游开发的后果。如果做到了这点,那么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也就自然理顺了。

当然,要做到科学处理,还须开动脑筋、集思广益,探索出妥善的方式,制定出最佳的方案。在这方面,笔者觉得敦煌研究院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研究。

众所周知,敦煌莫高窟是著名的文化遗产,同时也是著名的旅游胜地,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在这里自然也显得特别突出。据统计,来莫高窟的游客数量几乎年年在不断增加,而游客增加便意味着对莫高窟环境人为扰动的增加。有监测表明:大批游客参观,导致窟内温度、湿度频繁变化,打破了洞窟原有的恒定环境,这已经成为导致壁画屡遭病害的重要原因。敦煌研究院曾在体积为143m3的第323窟做过试验,发现40名学生在窟内滞留37min,呼出的67%的水汽、52.3%的二氧化碳留在了窟内。窟内二氧化碳因此升高了5倍,空气相对湿度上升了10%,空气温度升高了4℃。而这些都会侵蚀壁画,使病害加重。

游客参观对洞窟的不利影响已被科学试验所证实,而参观的季节性、时段性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这种不利因素的影响。据统计,到莫高窟来的游客大多集中在7、8、9月。这3个月的游客量占全年游客总量的65%左右。旅游旺季,莫高窟日接待游客达3000~5000人,“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则要超过5000人。而一天之中,游客又集中在上午10点到下午3点这几个小时。游客过于集中,使一些洞窟常常处于非常“疲劳”状态。

莫高窟现在被评为“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50个地方”之一。有人预计,在未来几年内,莫高窟年游客接待量将超过100万人,游客日流量也会超过万人。需求与能力之间的矛盾会更加突出,莫高窟所承受的“负荷”将越来越重。我们不得不担心——莫高窟将来会不会被“累”垮呢?

因此,莫高窟面临两难境地——既不能以牺牲文物为代价来换取旅游业的发展,又不能因保护文物而将远道而来的游客拒之门外。

那么,该如何把对文物的有效保护与旅游的合理利用结合起来呢?著名专家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认为,对莫高窟的旅游开放,要体现科学、合理、和谐、适度的原则。

为此,敦煌研究院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以下相应对策:

(1)参观实行预约、预报,分时段、有计划地接纳游客,科学疏导分散游客,防止无序涌入,以降低洞窟利用强度。在旅游旺季,如果没有预约,将不能如愿参观石窟。

(2)对开放洞窟实行“轮休”制度,以便给开放过度的洞窟提供“喘息”的时间。

(3)增设旅游线路、景点,合理安排参观时间,对游客实行分流,以避免游客过于集中、拥挤。

(4)采取多种措施,尽可能减少游客在洞窟内的停留时间

第7篇

关键词:文物;保护;管理

一、摸清家底是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

肃北县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边防自治县,五千年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在肃北留下了许多闪光的印痕。早在新石器时代西域游牧民族西戎、羌、月氏、匈奴等沿党河、疏勒河流域定居,在这里开荒耕地,繁衍生息,在隋、唐、宋、元、明、清时,肃北均为郡府州治所。悠久的历史,积淀下了大量的田野文物古迹。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南、北两山分布着大量的岩画、石窟、壁画、古遗址、彩塑、城堡遗址、军事要塞、烽燧(烽火台)等文化古迹。目前,肃北县田野文物共有110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0处。有石窟寺及石刻2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3处,古遗址59处,古墓葬4处。馆藏文物170组件,其中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2件。

以上丰富的文物是珍贵的人文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如:石包城石城遗址的发掘与研究,证明汉代该地区的军事防御体系的源流;五个庙石窟的发掘与研究,为敦煌莫高窟研究提供了珍贵资料;肃北县境内截至目前所发现的60多处汉代烽燧遗址,更是证明了该地区古代时期是重要军事防御占地。保护和利用好这些文物资源,对于发展文物旅游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建设人文肃北、和谐肃北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加强文物基础工作和文博信息化建设

基础工作对于事业发展更具系统性、长远性,是亮点工作的立足之本。 同时,实现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固本强基是关键、是保障。基础工作,即文物保护“五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文物普查、文物安全、藏品管理等工作。要把这些事关长远发展的基础工作做好,必须把基础情况弄清,把问题症结找准,做到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当前,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政务的深入推进,传统工作方式已发生根本性改变,甚至“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管理工作。这种工作方式在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同时,也给我们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实情带来了影响。一些干部疏于调查研究,习惯于在办公室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与基层脱节、与实际脱节,导致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抓好基层,打好基础,就需要我们迈开双脚、不怕吃苦、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到工作第一线去,到矛盾集中的地方去,把上级的决策部署与基层的实际相结合,察实情、剖根源、求真知。重大决策部署前一定要先行试点,探索路子,寻找规律,综合分析,趋利避害,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一)牢牢抓住文物安全。文物安全是维系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关系着文化遗产事业成败,责任重于泰山。随着文物保护领域的扩展和保护标准的提高,文物安全工作已由传统的以防盗为主,向防盗防火、防破坏等文物安全的整体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发展。要坚决根除“麻痹大意”和“遇难而退”的思想顽疾,大力推动专职、业余文物保护员、文物公安派出机构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文物安全保卫机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现代化综合防范体系,着力提高文博单位安全防范水平。在防止藏品自然损毁方面,要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推进基层文物库房达标工程,配备必要的恒温、恒湿等设施,改善保管条件,强化日常监测,提高保管水平。在防止破坏文物违法行为方面,要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从“广、深、谐、快、准、全”六个方面着重加强,重点改变“不敢执法、不会执法、不愿执法”的状况,逐步解决和改善发案找领导、办案无抓手、查处无结果的现象。

(二)文物工作要体现“为民服务”性。文化遗产是人民创造,文化遗产保护要依靠人民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要由人民群众共享。这是对一以贯之的群众思想、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运用于文物工作领域的高度概括。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必须惠及全体人民,这是实现文化遗产价值的现实需要,也是保护、发展文化遗产的根本目的。充分认识和理解广大群众对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热切愿望,深入推进博物馆免费开放和对外开放文物保护单位的功能提升,通过挖掘、包装、整合、策划等众多手段,打造更多适应广大群众要求的文物陈列展示精品,在接待、导览、解说、休闲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提升软硬件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物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积极探索与社区、学校、企业等社会单位的合作机制,使更多公众走进博物馆,进一步拓展文物工作服务社会的范围和途径。

(三)建设相应的博物馆网站。近年来网络已经普及到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重要手段之一。建设博物馆的网站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一方面要挖掘可以利用的相关资源,另一方面还要多个部门同时协作完成。另外,建设博物馆网站的时候,一定要设置更新入口,这样才能源源不断地更新相关的文物信息。在信息社会中,博物馆也是信息公用事业的一部分,本身又拥有极为珍贵的文物宝库,应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利用无所不及的网络传播,加强典藏、研究、展示及教育等功能,强化文博知识传播及社会教育功能,将文物资源信息传送到世界各地,使所有公众都能共享人类文化遗产的福泽。

三、建设高素质文博队伍

文物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艰辛清苦,需要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队伍作保障。面对艰巨的任务,需要坚强的队伍。因此,切实加强文博队伍建设,把自我加压、负重前进、甘于清贫、忠诚事业、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文博创业精神不断发扬光大,成为我们须臾不可松懈的要务。

在业务工作上,通过完善激励机制、提供必要条件,鼓励干部职工在考古发掘、文物维修、陈展设计、科技保护等具体业务方面多出成绩,多出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文物教育培训机制,分级分类对文物管理人员、文物保护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系统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文博队伍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支持广大职工积极申报承担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重大课题、重点项目以及研究、出版专著、论文等,为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8篇

关键词:文物保护 旅游资源开发 关系处理

我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国,文物古迹遍布全国各地,保护好文物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财富,是每一个中国人应尽的义务。我国也是一个旅游大国,近年来旅游经济蓬勃发展,旅游产业成为炙手可热的朝阳产业,许多地方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力图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旅游事业的发展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的关系,促进两者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对中国这个文物大国和旅游大国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物是重要的旅游资源

(一)文物是一种历史资料,可以满足人们的探古求知心理。文物对文献的记载起到一个证实和补充的作用,同时作为一种实物资料,也有助于专家研究和恢复史前社会面貌。许多游客对我们的民族、国家的历史十分感兴趣,直观、形象、生动的文物古迹正好满足了这部分游客的需要,使得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游览中观赏文物古迹,感受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

(二)文物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对国内外游客有着巨大的吸引力。我们国家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5000年文明史孕育了古老的东方文明,像被称为“世界第奇迹”的秦兵马俑、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等,这些神秘的东方文化代表总能勾起国际国内游客的好奇心,总想一探究竟。同时,我们国家疆域辽阔,各个地方的文物反映了各个地方不同的历史风貌、风土人情和区域文化,像山西平遥古城、苏州园林等等,也促使国际国内游客络绎不绝前往参观游览。

(三)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促使游客先睹为快。文物不可再生的特点,推动各个地方大量开发文物旅游,文物景点成为许多地方的旅游业的支柱,像我们的首都北京,号称十朝古都的西安等等。可以这样说,丰富的文物古迹,对促进这些地方旅游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可以相互促进

(一)旅游发展可以促进文物保护。首先,旅游发展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通过对文物的参观及旅游景点的宣传,游客可以从中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深刻的教育,认识到文物的重要价值及对社会的重要意义,从而促使他们增强文物保护意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自觉保护文物。其次,吸引游客参观有利于文物保护。文物是许多地方吸引游客的看点,也是当地旅游经济的引爆点,少了这个点,旅游业发展必然受到重挫。加上文物独特性、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的特点,决定着文物一旦遭受损毁,就无法恢复。因此,无论是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还是文物景点单位,都不愿意出现这种局面,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永续利用这一宝贵资源,尽量完好无损地展现给游客。再次,旅游发展有利于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问题。我国文物古迹很多与国家地方财力有限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许多地方在文物保护经费支出方面总是捉襟见肘,导致许多文物由于缺乏经费保障而遭致损坏,甚至是毁灭。旅游发展可以为文物景区创造经济效益,进而提取部分资金对文物进行修缮和维护,通过市场化手段摆脱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困境。

(二)文物保护可以促进旅游发展。文物保护和文物利用是一个辩证关系,文物保护是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文物开发与利用的前提。反过来讲,保护文物资源,最终的目的是进行文物利用,否则,就进入一个为保护而保护的怪圈,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文物的效用。文物利用一个重要的方式是旅游开发。要牢固树立合理利用是对文物的最好保护的理念,通过科学管理、适度旅游开发,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反哺文物保护,形成文物保护-利用-再保护-再利用的良性循环,进而推进文物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三、旅游发展也会给文物保护增添困扰和压力

(一)过度开发利用损坏文物。一些文物景区鼠目寸光,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对文物进行掠夺式开发利用,景区超负荷运转,致使文物老化、破坏甚至是毁灭,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随意改造破坏文物。有的文物景区在文物维修和保护方面不遵循科学规律,相关维护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不是按照维持原样、符合历史时代特点的要求对文物进行维护,而是对一厢情愿的对文物古迹进行随意改造,从而破坏了文物的原真性。

(三)配套设施建设威胁文物。许多文物景区为增强承载力,加大道路、宾馆、饭店等配套旅游设施建设力度,甚至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大兴土木,恶化了文物原有的保存环境,以致直接威胁着文物保护。

(四)游客不文明行为损毁文物。一些游客在观赏文物的时候举止不文明,有的在文物上乱写乱画,有的随意踩踏、攀爬、抚摸文物,有的甚至打砸盗取文物部件,致使一些文物严重损坏,有的甚至流落他乡,损失无法挽回。

四、找准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契合点

(一)牢固树立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协调发展理念。首先,树立以文物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辅的理念,推动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可持续发展。其次,树立文物既是我们的财富,也是子孙后代的财富的思想,注重长远发展,兼顾眼前利益,不能急功近利,吃祖宗饭,断子孙粮。再次,树立统筹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理念,注重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造成金钱无法衡量的损失。

(二)将文物保护规划纳入本地区旅游发展规划当中。按照摸清家底、科学规划、注重衔接的思路,统筹编制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规划。“摸清家底”,就是地方文物及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专家,结合全国文物普查,启动本地区文物全面普查、分级分类认定和登录工作,建立文物清单和数据库。科学规划,就是要按照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的要求,抓紧编制本地区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规划,统筹处理这两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的关系,科学描绘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 “路线图”。 注重衔接,就是要抓好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规划的上下对应衔接,使文物布局更加合理,旅游发展更加有序。

(三)增强文物部门和旅游部门的工作合力。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应加强合作、密切配合,推进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协调发展。文物部门要主动作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文物资源,挖掘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带动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要争取本级政府和旅游部门支持,在当地旅游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文物维护基金,在开发利用中保护文物;要加强对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特别是游客文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旅游部门在文物开发利用上要加强同文物部门的协商,无论是文物修缮,还是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线路安排,要主动征求文物部门意见;要在文物景区和旅游线路上中,对游客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对游客破坏文物并造成不良后果行为,应采取相应手段给予制裁。

(四)合理划分文物景区的功能分区。根据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将文物景区划为控制性保护和非控制性保护区域,控制性保护区域一律不准搞经营开发,最大限度地保护文物原貌原状,让游客享受文物本身带来的知识和乐趣;非控制性保护区域可以搞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各种旅游服务,推动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共生共荣、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潘洪.论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利用[J].科教文汇,2007(6):57-59.

第9篇

吴歌虽未列入民间音乐名录,但毕竟受到了国家重视。然而,吴歌终须以音乐形态传世,且其音乐精彩绝不亚于唱词文学,倘若吴歌真的背离了音乐传承轨道,则必将加速衰微和消亡。因此,我们必须趁吴歌尚存活民间,歌谣流系保存依然完整,家族谱系还能寻根溯源的时候,积极展开吴歌及其音乐的传承与保护。对此,我们应当努力做好如下工作:

音响声像采集,建立源系档案

对现存乡野吴歌和城市小调进行音响、声像采录和集成。鉴于各地、各类吴歌的形成、发展、流变,及赖以生存的自然、文化、社会环境的差异,决定了目前民间活态吴歌存在诸多流系差别,因此对原生吴歌实施综合信息采集和辑录,进而建立吴歌地域流系的音响、声像档案,以支持吴歌流派谱系及流变研究便显得格外重要。所以,我们应努力做好吴歌的音像文献采录,通过实地、实景、原生环境的民歌演唱音像采集,建立各源头流系最直接和完整的声像档案,为后续整体研究、发掘奠定实物文献基础。

乐谱记谱整理,弥补传承欠缺

乐谱文本的缺失是吴歌音乐传承的重大缺陷。现今吴歌乐谱记录和整理虽不足以弥补历史文献缺位的损失,却能减少后世音乐传承的文本缺位。或许我们并不能保证现今吴歌音乐形态和歌唱风格与古代吴歌相统一,但口口相传的文化延存依然会为今天或未来的音乐流变,留下足够的历史文化信息。所以借助今天的乐谱采录,尽可能完整地保留吴歌音乐文本,对吴歌未来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断不可将历史的缺憾延留给后世。且以乐谱采录作为音像采录的文本支撑非常必要,有助于填补吴歌历史传承欠缺,使吴歌的文化传承趋于规范。

史料文献发掘,接续吴歌历史

吴歌历史虽有历代文献支撑,但现有文本证据并不充分,所以继续做好文献发掘、整理,对接续吴歌历史意义重大。然而,中国的历史多由官家和文人书写,这些人对乡野、地域、民俗文化难免轻视,故像吴歌这类草根艺术往往不受主流文化重视,但这并不表明吴歌文献仅限于当前所知范围,因此我们应当重启吴歌历史文献的抢救,不仅注意从史料、文学作品中发掘,还应加强对地方志和民俗文献的研究,以寻找更多吴歌活动的史实。此外,广泛征集散布民间的民俗文献和抄本刻本,开展关联文献、实物研究,亦或动用考古研究资料和手段等,完全能使更多被历史遗忘、忽略、湮灭的吴歌史实重见天日,为接续吴哥的文献历史作出贡献。如,到琴歌、昆曲、说唱、器乐、丝竹、宗教音乐文献中寻找吴歌音乐线索等,若能使古代吴歌音乐重现当世,则堪称功德无量。

生态、田野调查,拓展吴歌研究

吴歌存活需依赖地域自然、人文、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的维系。若想更好地传承、发展吴歌,就应深入吴地水乡、田野、村镇等原生环境,开展实地生态考察和田野调查。吴歌生态、田野调查可区分自然和文化两个层面,前者偏重考察吴歌的自然生存环境,如研究白茆山歌就去考察稻作山歌的自然生存基础,深入田间调查稻耕生产、生活环境对山歌形成、生存、流变的影响;后者偏重考察吴歌的文化生态要素,如考察孕育吴地小调的文化环境和文化基础,深入市井研究民俗、生产、生活、语言等文化作用因素,剖析民间文学和文人文化对吴歌体裁、流系的生存影响等。

文化生态样本保护,连接吴歌的未来

江南民间文化生态是决定吴歌兴衰、消长、存亡的关键。一旦维系吴歌生存的文化生态失衡,亦或原有生产、生活方式遭到颠覆,则将意味着吴歌失去赖以生存的根基,其衰微和灭绝将不可避免。但伴随时代的演进,生产、生活方式必然改变,终而导致人的思想观念、文化理念、休闲娱乐、民情习俗的转变,所以当我们不能维系吴歌存活的旧有文化生态时,将与吴歌存活的关联原生自然景观、劳作场景、生活情境、休闲会所、娱乐场所等文化环境,与民间的宗教祭祀、礼仪庆典、社火庙会、婚丧嫁娶等传统民俗活动,原汁原味地施以整体生态样本保护,则显得格外重要。活化石式的民俗吴歌生态样本整体保护,可以与文化传播、餐饮娱乐、旅游休闲相结合,但必须正确处理好文化传承、非遗保护、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的矛盾,以免走上为追逐眼前利益而不惜破坏吴歌生存根基的变味传承、保护的歧路。

传承、编创、推广,弘扬吴歌传统

第10篇

一、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的积极作用

我国旅游业发展多年的实践充分说明保护文物与发展旅游是相辅相成的。

首先,发展旅游是文物资源最好的保护和利用方式之一。发展文物旅游,把文物资源转化为发展旅游业的生产力,就必须对文物资源进行保护与整修,然后才可成为游客的参观游览点。束之高阁难成“大器”,丰富的资源辅之以科学的整理就会成为吸引游客的“美玉”。在这个过程中,文物旅游区(点)必然要加大人、财、物投入,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强化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文物旅游区(点)自身也获得了更好的发展。作为旅游区(点),往往需要有明确的范围,实施封闭性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为文物资源保护提供了更有效的保障。

其次,发展旅游可以为文物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旅游业,将各类资源加以有效利用,也提高了资源的附加值。发展旅游可以为文物旅游区(点)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在经济利益分配机制合理的情况下,文物的保护可以获得比较稳定的经济支援。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遗存的文物数量、品质在世界上名列前茅,需要数额巨大的资金进行保护。如果仅靠国家财政的单一资金来源,是远远不够的。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国家财政也背负不了巨大的文物保护费用。开辟多元化的文物保护资金渠道是这些国家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办法。在我国的现行文物保护体制下,由于财力有限,对文物实施的“有效保护”往往只能是“有限保护”。

再次,发展旅游可以深层次挖掘文物资源的内涵,进一步提升文物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价值,也是贯彻《文物保护法》的最终目标之一。文物资源通过内涵挖掘、外部“包装”,使得其沉睡多年的价值展示于中外游客面前,大大增加了文物本身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价值。随着中外游客的到来,又会反馈各种信息、提出各种问题,为专家开阔思路、进行相关研究提供线索,为文物资源进一步开发与内涵的挖掘创造条件。反过来,文物的进一步开发和内涵的挖掘又可以提升文物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价值,为文物资源寻找到新的亮点。这种良性循环可以促进文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正是我们贯彻《文物保护法》所希望看到的结果。

二、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定负作用

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旅游事业的发展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负作用。

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开办工厂,这一切,都破坏了文物原有保存环境。特别是在文物古迹周围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胁着文物的保护。

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利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分,使文物古迹受到侵蚀,特别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

三、建议

(一)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文物对发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

(二)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对级别较高的文物古迹应派专人负责,对旅游区内的文物古迹要经常或定期检查,从旅游区的经济收入中提出相当部分,专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等等。

(三)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应密切配合,建立兄弟般的合作关系。

第11篇

[关键词]文物;旅游资源;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F59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09)12-0057-03

文物是人类文化的宝贵遗产,是我国各历史各阶段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和社会生活的历史见证,具有十分重要的艺术观赏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和科学考察价值。它的价值和特色决定了对其可持续开发和保护进行研究的必要性。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得到加强。与此同时,文物旅游资源的破坏问题也日益突出,急需加强保护。

一、文物旅游资源的概念

文物旅游资源是指以文物为依托,具有旅游价值的文物资源,其在人文旅游资源中占有重要地位。文物旅游资源是人类历史和文化的结晶。是民族风貌和特色的反映,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文物以其直观形象性、历史真实性、社会典型性和不可再生性的基本特征及其所具有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强烈地吸引着旅游者。许许多多的旅游者无不为大量的文物精品惊叹陶醉,文物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资源条件。

二、文物旅游资源保护的意义

(一)文物旅游资源保护的社会效益

文物是我们祖先智慧的结晶,反映着不同历史时期科学技术发展的成就,具有重要的科学和社会学价值。合理利用和加强文物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不仅能够深入探究文物中凝结的科学原理和高超的工艺技术,使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而且能使广大群众充分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增强民族凝聚力;能使人们在陶冶情操、增强艺术鉴赏力的同时,激发爱国主义热情、丰富精神生活、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文化素质,强化文物旅游资源的保护意识。

(二)文物旅游资源保护的经济效益

遍布全国各地的历史文物已经成为发展我国旅游业的宝贵资源。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文物旅游资源可以使我国欠发达的中西部省份,通过利用特殊的自然地貌和历史留下的珍贵文物旅游资源,找到一条非传统的产业发展道路。这样通过旅游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辐射及其较强的产业带动效应,渗透到其他产业和部门,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改善的同时,增强人们保护文物旅游资源的动力和能力。

(三)文物旅游资源保护的历史效益

文物是不同历史时期产生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遗存,是研究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民俗风情等的实物史料。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文物旅游资源作为实物遗存,对产生它的社会作了真实的“记录”。从总体来说,文物能从各个角度、各个侧面再现历史。文物的证史作用、补史作用,使文物作为实物史料,不仅是开展科学研究、撰写和探究古代历史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料,而且对丰富、促进民族文化和历史学的发展意义重大。

在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中,从文物旅游资源的环境依存性出发,正确认识和面对其现实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保有和维护文物旅游资源依存的生态环境,对减少文物旅游资源依存和人们生活生态环境的破坏,避免文物旅游资源的不当消费和毁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文物旅游资源保护的经济学解读

(一)循环经济理论

循环经济是指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和谐融入的生态化经济模式,是人们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来构建的人类社会经济运行系统。

循环经济的价值目标是指循环经济通过低投入、高利用、低排放等手段,最终实现物尽其用和人类社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从循环经济的运行机理看,循环经济是指生产、消费的闭环型经济,替代传统的直线型经济。传统的直线型经济是指资源一产品一污染物的单向式线性经济。其特征是以粗放型、一次性的方式对资源进行掠夺性利用,结果是经济增长的同时把资源变成废物,最终导致资源的枯竭以及环境的严重污染;闭环型经济是指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循环式闭环经济。其特征是以集约型、多元化的方式对资源进行反复利用,结果是经济增长的同时力求资源的循环利用,最终达到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实现资源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循环经济价值目标的实现途径

实现循环经济的价值目标,不仅要在资源利用中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的行为原则,即“3R"原则,同时还要构建相应的制度体系。实现循环经济价值目标的基本原则包括:减量化原则(Reduce),是指从输入端控制,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的资源量,从而在经济活动的源头上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量化原则要求人们树立预防废弃物产生的观念,改变过去对资源利用、环境污染的亡羊补牢思想为未雨绸缪的意识;再利用原则(Reuse),是指通过对资源转化过程的全面控制,提高资源和服务的利用效率。再利用原则要求人们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尽可能实现资源的多次循环使用,防止资源过早成为废弃物。如在文物旅游资源保护中,注重与文物旅游资源相关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持文物旅游资源的重复消费和可持续效益;再循环原则(Recycle),是指从输出端控制由资源演变的相关消费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利用的资源。再循环原则要求人们通过资源的循环使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三)循环经济理论对文物旅游资源保护的意义

1 正确认识文物旅游活动与文物旅游资源的关系

1995年4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旅游组织通过的《可持续发展》指出:“旅游是世界现象,也是许多国家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的重要因素,是人类最高和最深层的愿望。旅游具有两面性,旅游在能够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环境的损耗和地方特色的消失”。联合国大会在《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中指出:“如果一项活动是可持续性的,它才可能永远地延续下去。人们应该在维持生态系统承载力的范围内,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

2 实现文物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下,循环经济认识到地球资源的有限性,从而提出应该保护日益稀缺的资源、提高资源配置率,融环境保护理念于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循环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以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为前提的。文物旅游资源的稀缺、有限和不可替代性,决定了文物旅游资源法律保护制度应以循环经济作为理论基础,目的是通过未雨绸缪代替亡羊补牢的制度设计,全方位地实现文物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循环利用。减轻文物旅游资源及其 生态环境的损害,实现文物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四)循环经济理论在文物旅游资源保护制度中的体现

1 建立预防为主、全程控制的制度体系

20世纪90年代之后,发展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两大趋势。知识经济要求加强经济运行过程中智力资源对物质资源的替代。实现经济活动的知识化转向;循环经济要求以环境友好的方式利用自然、社会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面对国际上发展循环经济的新趋势,我们必须把发展循环经济确立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目标,在文物旅游资源保护和环境污染立法上,改变过去单纯的事后救济制度设计。注重以预防为主和全程控制的规划制度体系构建,消减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环境与资源危机。

2 实施文物旅游资源清洁生产的制度体系

文物旅游资源的清洁生产是指通过对文物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实行全程的环境质量监控。将开发者和旅游者对文物旅游资源依存环境的直接、间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实现文物旅游资源及其依存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对文物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保护,不仅涉及对文物旅游资源开发、管理和旅游者对景观的游览、观赏,而且包括景区所有相关人员的衣、食、住、行和娱乐以及购物的所有活动中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的界定。因此要求在文物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中,工程建筑材料利用可再生原料,旅馆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灌溉田园,景观及其附近禁止使用排放尾气和噪声大的交通工具,旅游饭店、宾馆的经营,旅游地垃圾和污水的处理等都要遵循生态规律,贯彻循环经济的“3R”原则,将旅游开发、管理、旅游者等对文物旅游资源及其依存环境的直接和间接负面影响尽可能地减少。

第12篇

1.1病虫综合治理理念

初期综合运用生物、物理和农业措施对有机农业植物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预防、治理、保护,最终依据《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规定,使用收录在其中的产品。

1.2善待环境的理念

在有机农业植物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是天然的、无残留的、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产品,从而避免使用化学合成的药物或者肥料,例如:植物生长剂、农药等。

1.3规范操作理念

严格按照《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里收录的可以安全使用的农药等产品,同时需要准确按照上面内容进行操作使用。

2有机农业植物保护的技术措施

2.1病害防治技术

2.1.1控制病害及其流行的一般方法(1)逃避病原菌。在种植和栽培过程中不仅仅需要选择远离病原菌的地区进行种植,还需要在播种时间方面进行合理选择;(2)控制病原菌传播。在种质材料的选取和处理过程中要依赖检疫对病原菌进行消除;(3)根除病原菌。对病原菌生物进行严格监控,对染病的植被进行彻底销毁,消灭其相关寄生源,不仅对种子和土壤进行清理,还需要不断培育新的抗病品种,对有病植物和栽培环境不断改善。2.1.2病害防治物质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这一规范对植物的保护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定,介绍了病虫草害防治措施,还表明在植物栽培过程中对化学合成的农药明确规定不允许使用,对可以使用和禁止使用的物质以及科学的使用方法进行阐述,严格控制基因工程产品的使用。在不经机构认证情况下可以使用的物质有:高锰酸钾、乙醇、醋等。在机构认证同意的基础上可以限制使用的物质有:波尔多液、石灰、不含禁用物质的病毒等。与此同时,阿维菌素制剂及其相关复配剂是被欧盟有机生产机构所明令禁止使用的物质。

2.2虫害防治技术

2.2.1提倡生物防治充分利用虫害天敌来实现有机植物的保护。捕食性天敌包括:小黑隐翅甲、大草蛉、捕食螨、小花椿、塔六点蓟马等,寄生性天敌包括平腹小蜂、茧蜂、赤眼蜂等。2.2.2虫害防治物质虫害防治物质包括植物性杀虫剂、软皂、植物提取剂等,提倡运用物理性捕虫设施、可使用性诱剂等来驱除害虫。对鱼藤酮、乳化植物油、植物来源的除虫菊、硅藻土进行限制性使用,对微生物以及其相关制剂进行部分有限制性的使用,微生物以及其相关制剂包括Bt制剂、杀螟杆菌等物质。

2.3草害防治技术

草害防治技术采用的是物理技术和农业技术,借助绿肥种植、合理轮作等栽培技术可以对杂草进行有效控制,禁止秸秆焚烧还田,提倡机械除草、热法除草、秸秆覆盖除草。

2.4农业耕作技术

2.4.1科学的种植制度一种作物长期种植会对作物的抗逆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就病虫而言,在同一片土地上长期种植某种作物必将为病虫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适宜环境和食物供应。同时,长期存在的寄主植物,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土传病原物的不断繁殖,从而导致病原物数量增加。害虫情况严重,因此,采取科学的种植制度,能为有机农业植物提供切实保护。2.4.2轮作轮作充分利用了时空差异,对农田生态、土壤理化特性、生物多样性等有所改善,从而实现植物的自我保护。轮作的作用首先体现在对病虫生存条件的恶化。科学合理的轮作可以对单一植物病虫进行有效控制,具备迁移能力小、寄主单一、寄生性强特点的病虫,在经历寄主和食物减少的情况下会出现部分甚至全部死亡的现象;其次是分泌抑制物质。像马铃薯这样寄生性不强的植物会因为缺少食物而不能够再繁殖。像胡萝卜、大蒜、甜菜等植物分泌的物质对后茬作物具备抑制病毒发生的作用。再次,调节土壤生态。科学合理的轮作对病源物的滋生产生抑制作用。2.4.3间(混)作和套种科学合理的间(混)作和套种可以实现农作物的多样化,从而抑制或减轻病害的出现。例如,粮棉套种对棉蚜的危害产生抑制作用:在棉田里同时种植诱集棉铃虫产卵的作物玉米、高粱等,实现产卵的集中化,从而起到保护天敌和集中诱杀虫害的目的。

2.5农业培肥技术

第13篇

[论文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律保护 保护机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是相对于“有形文化遗产”而言的。根据相关立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第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第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第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第五,传统体育和游艺;第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特征

第一,非物质性或无形性。这里的物质性首先是指人们的理念、情感、技能、才智、知识以及生活状态,它本身具有无实体性或无形性,但是它可以通过人或物表达、体现和展示出来,成为人们能够感受、认识和共享的客观现象。其次是指表现形式或者类型,包括特定的语言、传统表演、技艺、仪式、习俗、岁时节令等,以及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器具、实物和文化空间。第二,特定民族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民族在一定地域长期的共同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体现该民族成员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文化。第三,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称作“非物质”是因为其没有将其文化内涵用物质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其也无法用物质形式固定下来。究其存在与传承的特点而言,主要是依靠传承的个人、群体以及民族的技艺。口传心授,约定俗成。其存在和流传与孕育它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并没有明显的时代性,也不必依赖先进的传播手段。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行保护状况

(一)现行有关法律规范文件和地方性法规不完善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还不健全,没有建立起与之配套的法律保护体系。现有的规范性文件中,仅在2011年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而地方性法规中,最早的是2000年《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由此看出,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被散乱分布在有关法律法规中,且以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保护为主,法律规范的效力层次底,这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局面。如我国的《花木兰》被美国迪斯尼公司改编成动画片《花木兰》,其故事情节与人物刻画严重歪曲了我国民间传统文学,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国内法依据,而无法保障和主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上的利益。再如,“端午节”作为一种无形文化标志,起源于我国,以纪念爱国诗人屈原为主。而韩国申报的“江陵端午祭”2005年11月24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定为“人类传说及无形遗产代表作”。因此,“端午节”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就由我国和韩国共享。以上实例理应引起我国行政立法机关的重视,加快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步伐以适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

(二)行政执法力度不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未得到有效保护

长期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采取行政保护模式,但由于我国民间文化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有关部门不够重视,普查工作力度不大,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认识不清,缺乏深入和广泛的了解,以致很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例如,云南大理为修公路而拆迁唐代古城墙,正在扩建的公路,使古代关隘龙首关变得面目全非,仅剩的几段城墙也危在旦夕,而面对村民的质问,相关文化部门和交通部门并未给出一个足以令人信服的理由。在村民们看来,这样的施工方案将使龙首关遗址遭到严重破坏乃至消失,使大量的旅游事业失去一个极具历史、文化和旅游开发的亮点。同时,我国的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也相对滞后,比如陕西户县的农民画、陕北的安塞腰鼓、青海同仁的热贡艺术、壮族的“三月三”、云南傣族的泼水节等,在数量上明显占有世界总量的很大份额,但仍没有申报成功。

三、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机制的完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事法律保护的完善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性质

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特性,它体现的利益既有公共利益、公共关系,又有私人利益、个人权利。为此,对于专门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究竟如何定位其法律地位,学术界存在一定的分歧。一些学者认为,《公约》没有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只强调了政府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主导作用,并没有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私权属性,故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属于私有财产,而属于政府介入的公权力;此外,有学者基于我国有关非物质遗产保护的法律规范具有浓厚的公权色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归结为个人的私有财产认识,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具备私权特征;有学者认为,大多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口授和行为传承的特点,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属于私权性质,从法律部门的划分看,属于民法部门。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是一部具有私权性质的法律,应定位为私法。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是由民族集体创作并世代相传,不同地域,不同地理环境及不同历史经历的民族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同的文化特性,其表现形式也精彩纷呈。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智力劳动成果,具有财产价值属性,涉及到产权的确认、利益的归属、权利人的利益保护等问题。从私权保护的角度以激励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人的积极性,尤其是传统的口头文学、表演艺术、美术及传统的手工艺、医药等知识和实践活动等,私权保护更利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二)程序方面,引入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切实保护当事人权益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特定民族性,即集体性的特点,以民歌为例,民歌作品包括原生作品和派生作品,当前民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很难确定其作者,也就不存在公开发表权,有关法律也只是作了必须署名作品的来源民族、群体或区域的原则性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派生作品的著作权,且派生作品的作者相对来说容易确认,但却导致流传群体的合法权益容易被忽视,这就有必要引入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流传群体相关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这里的民事公益诉讼并不是与现行民事诉讼并列的诉讼制度,而是包含在民事诉讼的一种形式,该制度可借鉴完善后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具体规定。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律保护的完善

1.加强行政立法,规范政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

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承担着大量的作为义务,如果不积极作为,将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严重流失和破坏。因此,政府行为既要合理,更要合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引入听证制度,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保护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的失职行为给予行政处分,当其行为达到严重社会危害性并构成犯罪时应将其交与司法机关进行制裁。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切实保护

在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下,政府应积极发挥其主导作用,并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各级有行政执法权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行政,在保持、尊重、抢救、弘扬、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注重对它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对于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切实保护。

第14篇

关键词:文物环境 文物保护 影响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拥有悠久文化历史的文明古国,现今发掘的文物古迹不计其数,这些古建筑、古墓群、石窟刻、古陶制品、古文化遗址、珍贵艺术品等都是具有学术价值和历史机制的珍贵古物,然而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人为因素等的影响,比如古建筑的腐朽、金属器皿的锈蚀、石窟和雕刻的风化侵蚀、壁画彩绘的脱落等,这些因素的存在让文物的存在岌岌可危。文物环境是文物古迹本身与其存在的关联的自然环境系统,它包含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两大方面,而加强文物环境的研究和保护势在必行。

1.文物环境对文物保护的影响

1.1自然环境因素

大气污染。大气环境中污染物、酸雨、粉尘、二氧化硫、臭氧等因素是影响文物保护的关键原因。以酸雨为例,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大气中经过化学反应和物理组合后随着雨、雪、霜、雾等形式降落到地面从而形成酸雨。酸雨是造成文物损坏的罪魁祸首,能够加速文物腐蚀的速度,我国很多文物古建筑和古雕刻中含有大量的大理石成分,酸雨对其的损害是无法估量的。四川的乐山大佛基岩,在30a酸雨作用下,平均风化侵蚀速率在0.2g/h・m2左右,也就是说被侵蚀的厚度达到2cm。酸雨除了对地面的文物造成极大损害之外,酸雨降落地面并渗透到地下后,对地下文物也产生极大的危害,酸雨中的硫酸和氮化物会导致土壤出现酸化,改变土壤的酸碱度,从而侵蚀地下文物中一些青铜器、铁器、骨器等文物。粉尘是一种极细的颗粒,容易侵入壁画、塑像的间隙中,从而污染雕刻、壁画等的艺术视觉效果,此外粉尘的沉积会破坏壁画的粘合力,导致壁画出现大面积的脱落、褪色等现象。二氧化硫主要对石灰石文物的破坏作用较大,石灰石材质的文物表层接触到二氧化硫后,使硫酸钙重结晶体而产生压力,导致表层被腐蚀脱落,一旦在受到水的冲击,文物表面就会变得粗糙,甚至走形[1]。

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二氧化硫、氮化物等物质的污染后,水体中会存在大量的酸、碱、有机污染物等,污水在循环排放的过程中渗透到地下对地下文物产生严重的危害,比如对地下文物中的古陶制品、墓葬、化石、青铜器、铁器等造成腐蚀,降低了文物开发和贮藏的质量。

辐射线。辐射线能够加速文物表面快速老化,损害文物的质量,缩短文物存留寿命,辐射线中以紫外线的破坏力量最强。光环境中的辐射线既能够减弱纺织类文物的颜色,降低纺织物的强度和韧性,阳光中的紫外线、蓝光等诱导空气中的一氧化氮、碳氢化合物形成光化学反应,从而产生少量有机醛类等强腐蚀力的污染物质,一点一点地蚕食古文物。

微生物。在文物古迹中存在大量的壁画、棉麻织物、木制品、纸制品、颜料等,这些天然的有机物质的表面极容易产生微生物,比如硫细菌、铁细菌等[2]。比如河北沧州的铁狮子观,由于长期于露天环境下,铁狮子出现大量裂痕,而微生物就是导致裂痕的关键。

1.2人文环境因素

振动及噪声污染。强大的噪声引发振动,它不仅对文化环境产生破坏,对文物的安全保存也造成极大的危害。我国的一些古墓群、石窟等周边环境中,经常由于人为的原因,比如大型机械运作、开山放炮、建筑施工、交通工具等引起大量的噪音,从而产生巨大的报批振动、机械振动等,这些噪声及振动的存在严重影响文物古迹的安全保存。在我国文物石窟周边一般是厂矿的集中区域,这些厂矿在矿产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程机械施工振动,这些噪声引起的振动远远超过极限,比如龙门石窟、大同云冈石窟等,这些石窟周边还有大量的公路穿行,车辆来往引起的振动,虽然其产生的破坏作用并不明显,但是长此以往,石窟岩体表层会出现大量的裂缝,削弱石窟结构强度,从而导致大面积脱落。

文物旅游业发展。文物古迹旅游虽然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文物古迹中游客数量过多、游客行为素质的不规范也会造成文物古迹的损害。我国现存博物馆有2000座左右,馆藏文物1500多万件,但是随着近年来游客数量的激增,旅游旺季时不间断地参观,导致众多文物古迹长期处于不受保护的环境之下,加之有些游客行为素质偏低,随意在文物上涂抹刻画,极大地影响了文物的外观视觉效果和保存品质[3]。游客在旅游旺季陆续参观石窟,导致石窟长期暴露于酸性气体腐蚀环境下,加速了壁画的腐蚀、褪色。

2.文物环境的保护措施

2.1加强环境污染防治

文物环境的保护要加强环保部门与文物部门的合作,采取科学适当的措施防治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使文物环境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首先,降低二氧化碳、硫化合物、氮化合物等的排放量。其次,积极治理水污染,建立水资源保护区,从整体上解决我国水环境恶化的困境,并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控制工业水污染的排放和治理,管理好农业水污染源,确保水质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第三,治理噪声污染。文物环境周边要禁止大型机械、车辆、厂矿等的运作,减少噪声引起的振动。倘若一些建筑和车辆噪音难以避免,可以在产生噪声的部件上安装消声、避振等控件。

2.2改善文物保存的生态环境

通过建立博物馆或考古遗址公园的方式,对文物保护环境进行分类管理和保护,既有利于综合化保护文物,又有利于改善文物所在地的生态环境[4]。对于处于生态环境较差的文物环境地区,应该积极采取改善生态环境的措施,比如植树种草、建立生态保护区等。文物保护规划应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一致,对不同的文物要采用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比如大同云冈石窟要改变周边的酸碱大气环境,控制游客浏览量等。

2.3引进先进的文物保护技术和设备

当前的文物保护应该以防止文物受损为主,而文物修复只是被动性的措施。为了降低文物受损概率,我国文物保护局应该积极引进先进的文物保护技术和设备,比如敦煌研究院就引进了环境监测系统,对进入莫高窟游览的游客数量进行科学化监控管理;上海博物馆引进了化学发光氮氧化物自动测定设备,能够对博物馆内陈列的书画、古陶器品等进行长期监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调节博物馆内的空气环境。

3.结束语

终上所述,影响文物保存的环境因素中大气污染是最大劲敌,其中的酸雨、风化、粉尘等破坏能力最强,在文物环境保护中应该着重考虑。为了科学有效的做好文化保护工作,国家环保部门和文物部门应该通力协作,以预防为主、治理优先为主要原则,加强生态环境和环境污染防治,并制定严格规范的文物环境质量评估标准,科学统筹文物考古计划,坚持文物原地保护,科学、有限度地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业。

参考文献:

[1]迟畅.环境因素对文物的影响及文物考古环境保护问题探讨[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38(2):11-13.

[2]单霁翔.大型考古遗址公园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0.

第15篇

1.农药的发展概况

农药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即天然药物时代(约19世纪7O年代以前)、无机合成农药时代(约19世纪7O年代至2O世纪4O年代中期)和有机合成农药时代。

2.我国化学农药污染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药使用品种多、用量人,其中70%~80%的农药直接渗透到环境中,对十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造成污染,并进一步进入生物链,对所有环境生物和人类健康都具有严重的、长期的和潜在的危害性。

我国“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确立以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水平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也存在化学农药用量过大,一些地区单纯依赖化学农药治虫防病等突出问题。我国白1983年始限制了有机氯的生产和使用,有机氯对环境的污染状况有了极大的改善,但在原有机氯重污染区,还将出现局部的、间歇性污染。

我国化学农药生产企业的规模、设备和技术力量比较落后,化学农药品质还不能令人满意。近十儿年来,化学农约品种虽然发生了较火的变化,开发了不少新品种,但整体上还是以老的传统品种为主体,各类化学农药品种比例不合理、产品显老化、剂型单调。

在我国,杀虫剂1化学农药的70%以上,而其中高毒害杀虫剂有机磷又占70%以上;原约产量达万吨以上的品种有l2个,其中杀虫剂l1个,除草剂1个。农约剂的开发与国外相比尚有很人的差距,在美国,原约与制剂之比为1:36,也就是说一种农药往往有36种制剂,日本为l:30,而我国仅为l:5,开发的余地很大。

3.农药的危害

3.1农药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农药既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又是对生物体有害作用的化学物质,即具有毒物的属性。农药可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三条途径进入人体而引起中毒,其中包括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等。由于人们的生活方式不同,有误服、误食、食用不卫生的水果,蔬菜和不注重个人的清洁卫生的情况而引起药物性中毒,而有些农药能溶解在人体的脂肪和汗液中,特别是有机磷农药,可以通过皮肤进入人体,危_害人体的健康。

急性中毒多发生于高效农药,尤其是高毒有机磷农药和氨基甲酸农药。这两种农药急性中毒都引起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且无力等:严重则昏迷、抽搐、吐沫、肺水肿、呼吸极度困难、大小便失禁、甚至死亡。慢性中毒是经常连续、吸入或皮肤接触较小量农药;使毒物进入人体后逐渐发生病变和中毒症状。此过程一般发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难于鉴别,也往往被人们忽略。我国除农药研制,生产人员外,因运输、贮藏和使用接触农药的人数达几百万之多,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又因农药使用人员的自我保护设施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等原因,引起药物中毒,危害生命。

3.2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在科学发展的今天,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尤为严重。这是为什么呢?其中就包括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即可从本底值标准和农药卫生标准或生物标准两方面来理解农药污染。如果污染物的含量超过本底值,并达到一定数值就称为污染。污染物浓度超过卫生标准或生物标准,一般称之为污染或严重污染。这些都危害着人体健康,危害着生物和环境。

3.2.1农药对水环境的污染

3.2.1.1水体中农药的来源途径

水体中农药的来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向水体直接施用农药;含农药的雨水落入水体;植物或土壤粘附的农药,经水冲刷或溶解进入水体;生产农药的工业废水或含有农药的生活污水等都时刻危害着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不利于水生生物的生存,甚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平衡。

3.2.1.2农药污染对水环境的危害

在有机农药大量使用期,世界一些着名河流,如密西西比河、莱茵河等的河水中都检测到严重超标的六六六和滴滴滴。有时为防治蚊子幼虫施敌敌畏,敌百虫和其他杀虫剂于水面;为消灭渠道、水库和湖泊中的杂草而使用水生型除草剂等造成水中的农药浓度过高,大量的鱼和虾类的水生动物死亡。还在一些农药药夜配制点有不少药瓶和其他包装物,降雨后会产生径流污染,施药工具的随意清洁也造成水质污染。

3.2.2农药对土壤的污染

3.2.2.1土壤中农药的来源途径

农药进入土壤的途径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农药直接进入土壤包括施用的一些除草剂,防治地下害虫的杀虫剂和拌种剂,后者为了防治线虫和苗期病害与种子一起施入土壤,按此途径这些农药基本上全部进入土壤;第二种是防治病虫害喷撒农田的各类农药。它们的直接目标是虫、草,目的是保护作物,但有相当部分农药落于土壤表面或落于稻田水面而间接进入土壤。第三种是随着大气沉降,灌溉水和植物残体。

3.2.2.2土壤农药对农作物和土壤生物的影响

土壤农药对农作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农作物生长的影响和农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农药而降低农产品质量。农作物吸收土壤农药主要看农药的种类,一般水溶性的农药植物容易吸收,而脂溶性的被土壤强烈吸附的农药植物不易吸收。

在前苏联的实验资料中显示水溶性农药乐果很易被莴苣,燕麦和萝f、等作物吸收,作物与土壤中农药浓度之比为5.3—4.8。植物对乐果的吸收系数是很高的农作物还易从砂质土中吸收农药,而从粘土和有机质中吸收比较困难。蚯蚓是土壤中最重要的无脊椎动物,它对保持土壤的良好结构和提高土壤肥力有着重要意义。但有些高毒农药,比如毒石畏、对硫磷、地虫磷等能在短时期内杀死它。

除此之外,农药对土壤微生物的影响是人们关心的又一个农药对微生物总数的影响,对硝化作用、氨化作用、呼吸作用的影响。而对土壤微生物影响较大的是杀菌剂,它们不仅杀灭或仰制了病原微生物,同时也危害了一些有益微生物,如硝化细菌和氨化细菌。随着单位耕地面积农药用量的减少,除草剂和杀虫剂对土壤微生物的影响进一步地消弱,而杀菌剂对土壤微生物的负面作用将会更加地成为我们关注的对象。3.2.3农药对大气的污染

由于农药污染的地理位置和空间距离的不同,空气中农药的量分布为三个带。第一带是导致农药进入空气的药源带。在这一带的空气中农药的浓度最高,之后由于空气流动,使空气中农药逐渐发生扩散和稀释,并迁离使用带。此外,由于蒸发和挥发作用被处理目标上的和土壤中的农药向空气中扩散。由于这些作用,在与农药施用区相邻的地区形成了第二个空气污染带。在此带中,因扩散作用和空气对流,农药浓度一般低于第一带。但是,在

一定气象条件下,气团不能完全混合时局部地区空气中农药浓度亦可偏高。第三带是大气中农药迁移最宽和农药浓度最低的地带。因气象条件和施药方式的不同,此带距离可扩散到离药源数百公里,甚至上千公里远。

农药对大气污染的程度还与农药品种、农药剂型和气象条件等因素有关。易挥发性农药,气雾剂和粉剂污染相当严重,长残留农药在大气中的持续时间长。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风速起着重大作用,高风速增加农药扩散带的距离和进入其中的农药量。

化学农药的大量使用不但造成了土壤、大气和水资源的污染,同时,在动、植物体产生了化学农药的残留、富集和致死效应,已经成为破坏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农业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而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在农业生产中,应该充分发挥农田生态系统中业已存在的害虫自然控制机制,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机械防治、生物防治和其他有效的生态防治手段,尽可能地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4.农药污染的特点

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毒化大气、水系和土壤,造成对自然的污染,影响生活在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引起生物相的改变,敏感种的减少与消失,污染种的增多与加强。

4.1化学农药对生物的直接毒害

化学农药人致分为三类,即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杀虫剂是非特效毒药,不是只对一种目标害虫,而是对所有的生命都有毒性,对人类的危害最大。现在全世界每年冈杀虫剂中毒者近百万人、死亡者数万人。有一些化学农药虽然急性毒性较低,但在施用后对环境具有严重的潜在危害,有较高的慢性或“三致”毒性,即最终可能导致动物的致畸、致癌,甚至还可能损害生物体的遗传机制,引起基冈突变。

4.2化学农药的“3R”问题

一是农药的不断使用,导致害虫抗药性增强,化学农药的使用逐渐失去了它正常的防治效果,从而只有通过不断加大农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次数来达到除害的目的,这就加剧了化学农药对环境的影响:二是由于目前使用的杀虫剂,大多数还缺乏选择性,在杀死害虫的同时往往也将它们的天敌杀死或杀伤,因而造成害虫再猖獗为害及次要害虫上升为害;三是化学农药使用后会以各种形式残留在农作物和其它环境要素(土壤、农产品、地下水等)中,有了残留,也就有了生物富集问题。由于生物富集和食物链传递,积少成多,积低毒成高毒,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潜在威胁。

5.实施持续植保,控制农药污染

尽管我国实施“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来,在病虫害防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控制化学农药对环境污染的任务仍相当艰巨,我们必需实施持续植保,使植保作的功能兼顾持续增产、人畜安全、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多方面的要求,针对整个农田生态系统,研究生态种群动态和相关联的环境,采L}j尽可能相互协调的有效防治措施,充分发挥白然抑制因素的作用,将有害生物种群控制在经济损害水平下,使防治措施对农田生态系统的不良影响减少剑最低限度,以获得最佳的经济、生态;flI社会效益。

5.1建立有害生物防治新思想体系

生物防治是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生物防治作用物(天敌昆虫和昆虫病原微生物)来调节有害生物的种群密度,通过生物防治维持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以生物多样性来保护生物,使虫口密度能持续地保持在经济所允许的受害水平以下。传统有害生物控制主要是通过抗病、虫品种植物检疫,耕作栽培制度以及物理化学防治等措施。

从持续农业观念看,有害生物防治应在更高一级水平上实现,其中包括转抗病、虫基因植物的利川,病、虫、草害生态控制,生物抗药性的利用等。将克隆到的抗病、虫基因通过生物[程手段转移至优良品种基因组内以获得高抗病、虫优良新品种的_J:作是近二十年来各国学者抗病、虫育种的热点,目前已取得重大突破。如通过转移苏云金芽孢杆菌的Bt基因已成功地获得高效抗虫棉,抗虫水稻和抗虫大白菜,其中抗虫棉已在生产上推陈出新广泛应用。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成功地将Bt基因转移至杨树中,获得的抗虫杨树已进入大田试验阶段。农作物、有害生物和环境是一个相互依赖、相互竞争的统一体,通过改善生态环境,比如轮作休闲、作物布局、耕作制度、栽培管理等都可以调=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控制有害生物发生危害。近几年来,转抗除草剂基因作物的培育和利用已成为育种和植保作的重点之一,目前已获得抗草甘膦、草胺膦的玉米、大豆、油菜、棉花以及抗草胺膦烟草1水稻等多种抗除草剂作物,使得一些选择性不高的除草剂得以广泛使用,有效地控制杂草群落的演替。

5.2大力发展植物源农药

.植物源农药具有在环境中生物降解快,对人畜及非靶标生物毒性低,虫害不易产生抗性,成本低,易得等优点,尤其是热带植物中含有极具应用前景的植物源害虫防治剂活性成分尚待开发,现已发现楝科中至少有l0个属的植物对虫有杀灭活性,因此是潜在的化学合成农药的替代物。在克服害虫的抗约性及减少环境污染方面,植物源农药具有独特的优势,近几年来国内植物性农药产品的开发发展很快,先后有鱼藤精、硫酸烟碱、油酸烟碱、苦参素、川I楝制剂等小规模工业化生产。

5.3研究开发有害生物监测新技术

要在植物病原体常规监测方法中的孢子捕捉、诱饵植株利用、血清学鉴定基础上开展病原物分子监测技术的研究,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监测病原物的种、小种的遗传组成的消长变化规律,为病害长期、超长期预测提供基础资料。对害虫的监测也可利用现代遗传标记技术(RFLP’RAPD等)监测害虫种群迁移规律。对于杂草应充分考虑到杂草群落演替规律,分析农作物——杂草、杂草——杂草间的竞争关系,另外还应考虑使用选择性除草剂给杂草群落造成的影响,对杂草的生态控制进行研究。

5.4建立有害生物的超长期预测和宏观控制

为适应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预测、预报应对有害生物的消长变化作出科学的判断,也就是要对有害生物消长动态实施数年乃至十年的超长期预测。要在更人的时空尺度内进行,其理论依据不单单只是与有害生物种群消长密切相关的气候因子,亦包括种植结构、环保要求、植保政策以及国家为实现农业生产持久稳定发展所制定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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