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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心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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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心理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审美心理;情感体验;天人合一;音乐品位;心灵境界

春秋时期,是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第一个高峰,处于“百家争鸣”境况之中的古代艺术,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形成了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成熟期。以《诗经》为代表的春秋时期的音乐,引领着中国古代音乐的审美趋向,展示着决定民族艺术的民族审美心理世界。

一、民族审美心理流变的历程

在音乐领域美学所涉及的问题是音乐的价值问题。春秋时期,中国历史上出现了第一部体系完备的音乐理论著述——《乐记》;进而,乐律理论方面的“三分损益法”问世,加之孔子所编纂的歌辞集《诗经》,标志着古代音乐艺术从自发走向了自觉阶段,为此后中国的音乐发展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石和创作的物质借鉴。中国近现代学界趋向一致地认为:“中国古代最早形成自觉并真正走向成熟的艺术是音乐。”它为华夏艺术的民族化,即民族审美心理的对象化,其中包括欣赏的习惯、口味、评价的标准等勾勒了草蛇灰线。

《诗经》中,以“风”为纲目的庶民百姓音乐,流丽婉转,多繁音促节,直率地表达了下层劳动人民的思想情感,具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纯真美和浓郁生活气息的朴实美。以“雅”为纲目的奴隶主阶级享用的音乐,其节奏舒缓,旋律平稳,呈现出一派庄严、肃穆的氛围。其乐舞阵容浩大,乐器穿透力强劲,给人以崇高、壮丽、恬静美的感受,显示出“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吕氏春秋》)的统治者心目中的社会现实。以“颂”为纲目的宗庙祭祀的乐舞,节奏沉郁,声调悠长,彰显了远古图腾崇拜的遗风和神秘的宗教象征美的特征。

这是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既是儒化音乐的确立期,也是俗化音乐的滥觞期。

时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开始传人中国,宫廷乐舞除继承“颂”的传统外,又融入了佛教音乐的色彩,社会整体的审美趣味,则向“天人合一”的方向倾斜。以乐琴、相和声、商清乐为特色,或借景抒情,或寄情山水,或状物寓意,显示出人l生和自然的和谐美。

隋唐时期,生产力得到较大发展,社会审美心理要求音乐革新的呼声日高,音乐艺术顺应时代做出了反馈。其时,以歌舞大曲最具特色,有着一种朝气勃勃的宏阔气度和兼收并蓄的博怀。它广泛吸收了国外和异域的音乐所长,其中包括印度音乐和草原民族的马背音乐以及西域的胡声音乐,使之更加丰富多彩,富丽堂皇,“异”彩纷呈。继而,这种融合多元文化的音乐艺术,又重新传播于周边国家和地区,沿着丝绸之路远播海外,显示出大气凛然的阳刚之美和中国音乐文化与世界文化相互交融的走向。“千歌百舞不可数,就中最爱《霓裳舞》”。自居易用诗歌所描绘的大唐宫廷乐舞,显现出盛唐音乐繁荣景象之一隅。

宋元时期的音乐,融入了更多民间审美情趣,并涌现出一批自由度曲的作家。北宋统一中国之后,工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市民阶层力量壮大,适合城市人民生活需要的音乐以及新的音乐形式应运而生。艺术歌曲、说唱音乐、歌舞音乐和新的器乐纷纭出现,并涌现出一批以音乐为生的专业艺人,使音乐走向一个新的境界。元代时期,政治黑暗,人分四等,职分十级。知识分子,尤其是汉族知识分子,备受压抑,其地位序列是“八九儒十丐”。在这种严酷的环境和卑微的心理状态下,迫使广大艺术家更多地和民间接近,把满腔的悲愤倾注于音乐创作之中。这一时期的杂剧和说唱艺术在民间迅速发展,更多地表现了下层人民生活的苦难,他们的挣扎和痛苦,具有强烈的人民性和悲剧色彩。席勒说:“悲剧作品使观众情感上产生痛苦,可是在理智或者道德上,却使人产生。”

明清时期,近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从封建的母体中逐渐显露出雏形,“两种文化”(列宁语)尖锐对立。代表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文化和代表下层人民民主愿望的新文化之间的矛盾开始激化。因此,这一时期底层阶级的大众音乐也趋向多元化和多样化,以多种风格见长的俗音乐,呈现出在继承与发展中的错落美。

二、中国古代音乐审美的内在机制

1.以“中和美”来展示内在体验的世界

美学这个词是从希腊文转化而来的,其原意是领悟,特别是凭着感觉,即察觉、感受这些内在体验的词派生出来的。因此,它的内涵涉及的是感官方面的体悟,而不是理性方面的概念。艺术家的美学观,不仅表现在他们的艺术观中,也体现在他们对社会和大自然的认识上。中国古代艺术家的美学观,主要是以伦理学和哲学的辩证统一,艺术哲学和艺术心理学相辅相成的方法去考察和研究艺术现象的。他们尤为重视人的情感,“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白居易),把人的情感看做是艺术的特质。中国古人的世界正是建立在情感体验基础上的,情感体验的世界是“天人合一”的世界,中国古代艺术就是在这样的世界中形成与发展的。所以,古代艺术作品是理智与情感、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存在方式,艺术的、社会的理性内容,凝结于审美心理形式之中。

我国古人崇尚美与真、美与善的统一,认为美可以辨别事物的真伪,可以提高道德的修养,怡情养性。他们提倡:“情须合理,声须有度,欲须有节。”儒家倡导恬静淡雅的“中和”之美。何为中和?不偏不倚谓之中,不奇不正谓之和。道家宣扬“法天贵真”的自然美,在师法大自然中寻求人与世界和谐共处的真谛。于是,“和为贵”、“天人合一”,不仅成为中华民族性格之特征,心理之追求,也成为艺术家审美之理想。于是,在音乐上就产生了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平沙落雁》,赞美祖国山河壮丽的《夕阳箫鼓》,讴歌大自然万物复苏的《阳春白雪》,以及追求内在和谐和外在自由的《酒狂》等等。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李泽厚称中国文化是“乐感文化”,是审美型的文化。即音乐感受、情感体验是中华文化的原创力,这就和西方源自犹太教——基督教的“罪感文化”划开了界线。西方世界重理性,重思维,强调的是艺术对现实的再现及其认识作用。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古希腊艺术强调的是人和命运(自然)的抗争。人尽管有着健全的理智,强健的体魄,超人的气度,但最终还是被大自然所征服。他们称这种宿命为“命运”,古希腊悲剧于是被称做“命运悲剧”,并产生了三大悲剧家以及弗洛伊德称之为“里程碑式”的悲剧《俄狄浦斯王》,这种审美情趣遂成为整个西方文化的基调。直到近代西方交响乐中,仍在出现人和命运抗争的作品,但这种观念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18世纪以来,受东方文化的影响,尤其是老庄文化的影响,以法国为中心掀起了学习中国古代文化的热潮。伏尔泰改编了中国戏剧《赵氏孤儿);卢梭大声疾呼“返回自然”,“做自然人”;拜伦创作了一系列“东方叙事诗”;别林斯基说,“美是道德的亲姊妹”;高尔基说,“美是未来的伦理学”……一个中国文化世界化,世界文化中国化的新的文艺复兴运动正在酝酿之中,其本质是追求“道法自然”的“中和之美”。

2.以独特的音色美作为音乐品味的价值尺度

一部优秀的的音乐作品,就内容而言,是人化的自然美;就形式而言,则是它的音色美。前者可以通过各种艺术手段加以实现,如绘画、雕塑等,而后者只能通过音乐来完成。因此,音色美就成了区别其他艺术、衡量音乐作品的最重要价值尺度。音色即音品,它是指一件乐器或一个演唱者的嗓子所固有声音的独特色彩、品位。任何一个旋律、和弦,都是在特定声音中被听众所感知的。优美的音乐,给人以如醉如痴的陶冶和精神美的享受。衡量一个艺术作品审美价值的标准,是在审美经验中所引发出来的乐趣。在现代音乐中,我们常常会沉浸于小提琴那银铃般的声响,痴迷于戏剧男高音金属般的震颤,颠狂于钢琴那雄浑的共鸣,陶醉于女高音高亢的歌喉……这是因为某种音色只能属于某种特定的音乐,特定的音色可以强化特定音乐形式以及音乐所表现的内涵,因而音色具有特定的感彩,塑造特定的音乐形象。里姆斯基·科萨科夫曾经写道:“为了了解艺术作品,需要崇高的爱,并理解和声、旋律、节奏、声部进行、音色和细微色彩的作用”,要把它所有的方面作为艺术整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其不可分割的统一中,加以感知。

我国的民族乐器,按其制作的质地,可分为金、石、丝、竹、革、木、匏、土等所谓“八音”,以此造就不同音质的民族乐器。我们有幸感受到笛子音色的甜美,洞箫音色的纯厚,二胡音色的细腻,柳琴音色的温润加之演奏者娴熟的技巧,以及作品美不胜收的品格,使各类乐器的音色美展现得淋漓尽致,浑然一体。独特的音色美,正是华夏民族之音乐区别于西洋音乐的重要分水岭。

1978年,在湖北出土的曾侯乙编钟,以精湛的铸造技艺,超凡的音乐性能,磅礴的气势,震惊了全世界。一组64枚编钟,虽已埋藏2400余年,依然音色优美,音域宽广,变化音完备。每枚编钟能发出相隔三度的两个音,整套编钟跨越五个半八度的音域,等于一架C大调钢琴,被国际音乐界誉为“世界第奇迹”。更可贵的是,其内容丰富的乐律铭文,以及细微的音色变化和钟鼓齐鸣的合奏形式,开启了20世纪音乐中重音色、重节奏的原则。在日的盛况演出中,谭盾先生创作的大型交响曲《1997·天·地·人》,由编钟、大提琴、交响乐队和童声合唱队共同完成。这部史诗性的作品,以独特的音乐方式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行使在香港的。音色卓绝、气势恢宏的编钟,已成为华夏民族音乐领域的象征。

3.以宁静致远的空灵美作为心灵追求的最高境界

先秦思想家认为,音乐的产生是“人心感于物而动”,现代行为心理学派认为,一切心理现象都是“反射”。如果把音乐视为一种心理现象,那么音乐作品就是对外界事物刺激的“反射”,即“感于物而动”,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艺术学的审美经验。审美经验是由一种主观——客观情境中,对内在价值标准的认识所构成的。在这种情境中,审美经验所感觉到的特性是由该对象所决定。审美对象是任何能看到或设想出来的东西,不论它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因此,一个审美对象可能是一种感觉形式,一种概念形式,或是二者的结合。

第2篇

关键词:新闻媒体;监督;媒体审判;审判独立

中图分类号:G21;D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8-0119-04

近年来,我国新闻媒体监督与审判独立的冲突愈加明显。一方面,新闻媒体抱怨司法信息不公开;另一方面,“媒体审判”现象愈演愈烈,且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后果。无论是早些年的张金柱案、刘涌案,还是近年来的彭宇案、药家鑫案,“媒体审判”的影子都非常明显。凡此种种,无不要求确定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的边界。

一、新闻媒体监督权的不当行使及其消极影响

尽管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新闻媒体的监督权,但是通常认为新闻媒体监督权是宪法第35条关于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自然延伸。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有其必要性,但是该种监督的限度和行使方式,却没有任何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什么是媒体超越监督的合理界限?就是传媒侵犯了司法的独立,造成是传媒而不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的情况。”从现实的角度而言,新闻媒体不当行使监督权的情形主要包括:第一,对案件事实的选择性报道。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传媒对案件的报道并不中立,从最初的案件材料的选择、采集与整理就带有明显的媒介性特质,都包含着记者、评论员的个人立场,而这种立场却以公共媒介的方式表达与呈现,从而影射给民众,左右民众的判断方向。”第二,新闻媒体对案件的审判结果预先判定。第三,新闻媒体可能侵害当事人的利益。如隐私权等。

新闻媒体监督不当的原因很多。首先是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不同。法院审判的基础是由证据证明了的法律事实。但是新闻媒体报道的事实,却没有经过严格的质证,很多报道都是传闻或者转载。其次是新闻媒体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其报道文字往往带有一定的感彩。新闻媒体的创意词汇胜于法言法语,“躲猫猫”、“临时性”等词汇就包含了极浓的情感色彩,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第三是新闻报道的快捷性要求,导致新闻媒体即使有能力进行严格的事实证明,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核对事实。第四是一些当事人想借助媒体影响审判结果,“找关系不如找媒体”。如果媒体不能自律,则媒体成为对法院施加不当影响的工具。第五是一些非法律专业的公共人物的参与。微博时代的司法中,任何人在法律限度内都有言论自由,很多非专业人士也对审理中的案件纷纷表态,“人人皆为法官”,而新闻媒体对这些公众人物的带有情绪化的言论予以推广,就造成了新闻媒体的监督不当。第六是我国缺乏新闻法,没有界定监督的边界。第七是司法的被动,法院对一些案件未能及时公布信息。

新闻媒体监督不当对法治进步的影响是消极的:第一,新闻媒体不当监督将损害审判独立。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如果“舆论审判”大行其道,则公正将不复存在。第二,新闻媒体的不当监督将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如果法院的判决因新闻媒体的报道而改判,则司法权威荡然无存,法院成了媒体的附庸。第三,新闻媒体的不当监督还养成当事人借助社会舆论获取不当利益的惯性。总之,新闻媒体的不当监督,非但无助于法治的进步,反而会严重影响法治的进程。

二、新闻媒体监督的边界:国外模式分析

尽管我国尚无新闻法或相关法律界定新闻媒体与审判独立的关系,但是其他国家的立法可以为我国提供一些借鉴。关于媒体与司法的关系,目前国外主要有美国模式、英国模式与欧洲大陆模式三大类型。

(一)保护言论自由:美国模式

由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的重要意义,美国学术界与司法界均推崇新闻自由,并认为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并不冲突,相反,二者存在相互支持的作用。由于对司法的新闻报道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信心,增强对不当行为的威慑,因而新闻自由具有极高的价值。新闻自由对民主也是有利的,因为新闻媒体对司法机关进行了外部监督,从而防止了司法权的滥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在言论自由与公正审判之间达成平衡,并对言论自由更加重视。

但是,美国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的报道并非是没有边界的。对新闻媒体的限制主要表现为:第一,法官可以采取程序性措施避免未决案件受到片面报道的影响,例如中止审理或者移送其他地方审理,陪审团成员、证人等须与新闻媒体隔绝,禁止相关人员向新闻媒体作出倾向性的陈述等;第二,对正在进行的庭审活动的新闻报道进行限制:第三,如果法院认为审理中的案件的某些信息的公开会影响公正审理,法院可颁发禁止令,禁止这些信息的公开;第四,片面新闻报道将在事后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保护司法:英国模式

这种模式比较关注媒体对司法独立和公正的损害。英国认为,审判的公正及公众对法院作为纠纷解决场所的信心,比起不受限制的新闻自由更值得保护。因此,对未决案件的新闻报道,会受到更多的严格的限制。

这种模式采用了一些刑罚措施,例如为了抑制新闻媒体对某些事实的披露或者观点的发表可能导致审理的不公,英国规定了藐视法庭罪。为了防止报道某些具有偏见性的信息,基于法律规定或者法院裁定的限制措施也被采用。这种模式主要被英国及英联邦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等国所采用。其特点是:第一,新闻媒体披露可能妨碍正当司法程序的信息,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第二,为防止某些特定信息被公开,可以采取预先限制措施;第三,对案件当事人适用保护性的命令;第四,其他一些程序上的附属救济措施。

(三)保护当事人权益:欧洲大陆模式

欧洲大陆对媒体与司法之间冲突的解决态度及解决办法与英美均有所不同。英美法传统上关注新闻自由与审判独立之间的冲突,但是对新闻媒体的偏见性报道侵害当事人权利的问题却重视不够。欧洲大陆相对较少关注新闻与审判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关注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人格尊严及无罪推定原则等不被新闻媒体所践踏。

尽管欧盟部长理事会的建议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反映了欧盟国家的一些共识。该建议指出:尽管公众有权得知司法机关活动的信息,且媒体也可自由提供这些信息,但是须遵守一些重要的规则:第一条规则是无罪推定。对正在进行的刑事程序的新闻报道,媒体不得损害无罪推定的原则。第二条规则是保护诉讼参与人的隐私。特定案件中,证人的身份是不能被披露的。第三条规则是信息的非歧视性给出。当记者合法地从司法机关得到正在审判的案件的信息时,司法机关应确保这些信息没有歧视地给予所有提出要求的记者。最后一条规则是禁止将这些信息用于商业目的或者与法律执行无关的目的。

(四)几种模式的共同特征

无论是倾向保护言论自由的美国模式,或是倾向保护司法独立的英国模式,还是倾向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欧洲模式,对新闻媒体关于司法活动的报道行为均有明确的限制。这些限制总结起来,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1.限制对正在进行的审判活动的新闻报道。对正在进行的审判的新闻报道,可能不仅仅与审判公正产生冲突,而且可能与其他个人和社会利益产生冲突。早在1862年,奥地利就对未决案件的新闻报道进行了规制:如果刑事审判程序正在进行。任何人以书面方式发表关于证据的价值、审判结果的推测等的言论,能够影响公众舆论,从而使法官产生偏见的,应判处1到3个月的监禁。这是典型的新闻犯罪。当时的法律只是限制公开出版的印刷媒体,随着电子出版物的出现,该条款作了修改,出版物包括了其他类型的出版物。奥地利1981年的媒体法在1992年作了修改,进一步规定禁止新闻媒体对刑事程序施加任何影响:任何人在之后和一审判决之前讨论审判的可能结果或者证据的价值,且能够对审判结果产生影响的,将受到180天监禁或者罚款的处罚。法国1994年的新刑法典第434-16条规定:在最终判决公布之前,禁止任何试图对证人或者对司法当局决定施加影响的言论的出版。英国和欧洲大陆之间的区别不在于法律的规定。而在于实施的方法。在英国,关于未决案件规则的一系列判例影响巨大,每一个英国记者或新闻媒体人都清楚在报道刑事案件时所面临的风险。尽管最近以来管制有所放松,但是违背了这些规则依然是有风险的,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责任。

2.限制新闻媒体对当事人的报道。如果媒体披露了嫌疑人的身份,则言论自由与个人的隐私和匿名权利就产生了冲突。如果涉嫌重大罪行的嫌疑人是公众人物,则公众的知情权应优先于个人的匿名权利。但是,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平民百姓,被告的名誉和隐私须予以高度珍视,言论自由在这些价值面前应当受到限制。不公正的媒体报道,不仅仅妨碍司法公正,而且可能侵害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即使犯罪嫌疑人最后被无罪释放,当初的新闻媒体报道带来的羞辱也可能会持续很久。另外,如果新闻媒体的自由不受限制,则受害人或者刑事案件的证人的正常生活也将受到影响。因此,很多国家规定了新闻媒体报道案件当事人时需要遵守的一些基本规则。不过,在不同国家,保护的倾向是不同的。例如在美国,嫌疑人的身份通常被认为是公众所应知晓的,在言论自由与匿名权利之间,美国法律更倾向保护前者。相反地,欧洲大陆国家更注重保护后者,特别是在嫌疑人或者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被告的身份信息是否公开,犯罪的性质、被告的社会地位及证据的价值等,均需考虑。这个问题在奥地利、瑞士及德国等都曾被广泛地讨论过。这些国家的法律大都认为,当事人的身份与公共利益无关。因此在判决之前,其姓名或者照片不能被自由地公开。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此类信息对社会具有重大利益关系,则该类信息可以被公布。关于受害人的信息。只有当公众必要的知情权大于受害人或者原告的个人权利的时候,,才能被披露。证人如果合理地担心受到报复,其姓名也不能公开。

3.限制新闻媒体对审判秘密信息的报道。当涉及审判秘密信息时,新闻自由也将受到限制。例如欧洲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披露某些特定信息将受到刑事处罚。尽管有法律上的规定,但是法律的落实又是一回事。在意大利,证人证言经常被媒体公之于众。在最近的一些谋杀案件中,媒体审判成了普遍现象。相同的情形在法国、比利时都有发生。德国的情形要稍好一些。审判的秘密信息,主要是未决案件的一些定罪量刑的信息,例如刑事审判中当事人的有罪供述。审判之前对指纹、测谎或精神健康的检查、现场或实验室测试的结果,在调查过程中对搜查到的物证的精确描述等。这些信息在判决之前是不应被公布的。

4.新闻报道须遵守无罪推定原则。不当的新闻报道经常表现为不遵守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也应成为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1993年法国民法典经修正后,加强了对无罪推定的保护。1995年,奥地利驳回了一些出版商的请求。奥地利的新闻出版商请求认定奥地利媒体法第7条B款违宪。该条款规定了对无罪推定的保护:如果一个人涉嫌犯罪但还没有被终审,任何媒体如果将其描述为有罪或者确定的罪犯,而不是嫌疑人,该人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最高为2万欧元。奥地利认为,无罪推定原则是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时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5.新闻媒体不得商业化利用司法信息。一方面,媒体被认为具有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媒体也被认为是名利场,可能会利用轰动性司法信息获取商业利益。一些新闻媒体获取司法活动的信息是为了商业上的考虑,因此往往会创造吸引眼球的词汇,挑动受众的情绪。不过,规制新闻媒体商业化利用司法活动信息是比较难的。原因在于,有时很难区分商业化与非商业化的使用。

三、新闻媒体监督不当的立法与司法对策

我国并无法律规定新闻媒体与审判独立之间的关系。2009年11月9日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6条第4项规定:维护司法尊严,做好案件报道,不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不作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但是这仅仅是职业道德规范,且其规定过于简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第9条,确定了新闻媒体采访法院工作的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初步确定了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的边界。但是,该规定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由法院自行规定新闻媒体与审判独立的关系,有失公允。第二,该规定均为禁止性规定,缺乏引导性规定。第三,该规定在内容上过于简单,表述上不够明确。因此,笔者希望通过新闻基本法的形式,确立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权的地位及其限制,避免出现“媒体审判”的现象。就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明确新闻媒体报道案件的基本规则。通常,新闻媒体在司法案件报道中,对以下几个方面须小心谨慎,避免损害审判独立和当事人的权益:对未审结案件的报道;对当事人身份的报道:对案件事实的定性以及案件结果的评论性报道等。新闻媒体对司法的监督的重点,应是对司法腐败行为的监督,而非对个案的监督,特别是不能对审理中的案件施加影响,从而损害法官的内心独立判断。

第二,建立对影响审判独立的新闻媒体的惩戒制度。目前,由于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新闻媒体应如何正确行使监督权,因此也谈不上什么法律责任。即使新闻媒体对一些未决案件进行了不恰当的报道,损害了司法权威,但由于惩戒制度的缺位,司法机关对这些新闻媒体的责任追究也往往是不了了之。因此,须通过立法形式,确定新闻媒体监督权的边界,以及损害审判独立的法律责任。

第三,建立司法机关向新闻媒体主动公布信息的制度。法院应依据案件性质与公众对案件的期待,适时恰当地将一些案件信息公布给新闻媒体。如果公众对案件信息很渴望,但司法机关又不能及时提供信息,则新闻媒体很可能“捕风捉影”,臆造一些事实并大胆揣测判决结果,从而误导大众。因此,要构建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之间信息互动的良好平台。新闻媒体应当维护司法权威。促进法治进步,而法院也应信任新闻媒体,做到定期沟通。

第四,健全新闻媒体的自律制度。新闻媒体应承担起促进社会法治进步的社会责任,但不是充当“媒体法官”,更不能成为一方当事人的“新闻发言人”。

第3篇

[关键词]时尚消费审美心理价值取向

时尚消费是在消费活动中体现的大众对某种物质或非物质对象的追随和模仿,是人们对于消费活动的时尚张扬。它既是一种消费行为,也是一种流行的生活方式,是以物质文化的形式而流通的消费文化,因为,它的载体不仅是物质的,更多的是有深刻的文化内涵的东西。时尚是思想上、精神上的一种享受,它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消费爱好,更主要的是体现了一个人的价值观念和审美心理等内在的东西。在消费活动中追求时尚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本文拟从审美角度谈谈时尚消费的审美心理活动。

一、时尚消费流行的原因

时尚消费流行,起因有很多。比如,时尚服装的流行,崇尚优越的身份和地位、对新奇事物的追求、对方便生活的向往或是出于商业目的的人为创造等等,都是产生流行的原因。但是,最根本的一点是由于人们心理上往往存在着两种相反的倾向:一是想与众不同,希望突出自我,不安于现状,喜新厌旧,不断追求新奇和变化的求异心理:另一种是不愿出众,不想随便改变自己,希望把自己隐藏在大众之中,安于墨守成规的从众心理。

综上所述,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因素是流行的成因:(1)人类生理及心理上的需求变化,对习惯的突破产生了流行;(2)人类社会性模仿与自我表现的行为动机促进了流行;(3)环境的不断人工化,广泛的广告媒介和信息传播,促进人们的行动有意无意地趋同化、模式化,形成流行现象;(4)商业、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人民知识的日益丰富,多种知识的互相渗透,又促进了新流行现象的产生;(5)科技的发展,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出现,会诱发新的流行趋势和走向;(6)社会文明的发展,审美观念的变化(伦理观、价值观的变化)推动了流行的产生和更新;(7)物质丰富、生活水准的提高,提供了流行生存发展的土壤。另外,大众市场与流行理论中的符号互动学说则认为在社会领域中所发生的某种人际互动,可对时尚的流行产生影响。

无论某个消费时尚现象所体现的是上述哪个或哪几个决定因素,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消费时尚是一种选择,而选择又基于某个特点鲜明的变化,并且,这个变化在当时看来符合审美的标准。这一方面解释了为什么消费时尚与审美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另一方面,说明了在消费时尚的成因中,审美是一个重要因素。也就是说,正是基于审美的需要,人们才会选择消费时尚,并且不断创造新的消费时尚。

二、时尚消费中不同消费者审美心理取向

消费时尚作为一种资讯,不断地向消费者提供可供参考的“形象模型”,而消费者也十分清楚,倘若自己按照这样的模型去“包装”自己,那么他将被人们称赞为“美”或是“时髦”。然而,在人们得到这些资讯后,首先要选择自己的生活状态与某种“形象模型”的结合点,不同的选择体现出消费者对于时尚文化的敏感程度并反映在他的消费过程之中。根据消费者对消费时尚敏感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敏感型、主观型和漠然型。

敏感型消费者对消费时尚有极敏锐的感受力,会习惯性地、自主地寻找第一手的流行资讯,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消化吸收,随之便去寻觅对应的时尚,去体验那种流行资讯中所描述的感觉,他们会尽量使自己的形象和自我感受传播中的感觉相一致,也会最大限度地向时尚让步,让自己去适应这种新的体验新的感觉。

从审美判断上讲,敏感型消费者对时尚的需求和宽容性都非常大,具体表现为流行资讯所提供的模型与个人生活状态之间的结合点很多,结合度也很强。可以说,敏感型消费者愿意将自己的生活“交付于”时尚,对于时尚的捕捉和消费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个阶层中的消费者并非都是富有的贵族消费群体,事实上包括任何职业和任何年龄,其共同的特点就是对时尚的诉求。从心理层面上讲,敏感型消费者对时尚有一种很强的需求感和依赖感,时尚资讯对于他们来说犹如航标,他们需要这些资讯来引导他们的生活与消费,并从中得到审美价值的体现。敏感型消费者常常对流行时尚的传播与推广采取积极与肯定的态度,他们会最大限度的“容忍”各类风格迥异的流行时尚的不断翻新,并不断的“翻新”自己,追随流行。此类消费者生活丰富多彩千变万化,正反映了其内心的空虚,因为他们对于美没有一个永恒的定义,但他们却从内心中十分迫切的需要被别人称赞为美和时髦,因此总在不断追求。

如果说时尚敏感型消费者的生活状态受到时尚资讯“控制”,那么对于主观型消费者来说,时尚资讯只是一道野餐。这类消费者的生活受时尚消费的影响没有前一类消费者那么深,可以说时尚资讯对于他们的作用是一种“提醒”和“提示”。他们对自身的生活大多有自己的见解,对时尚也通常如此。但这并不说明他们不需要流行时尚,他们对时尚也并非漠不关心。事实上正相反,他们同样需要各式各样的时尚资讯,只是不会“拿来就用”,他们会用自己的观点对时尚加以评价、修改,从而使用,在他们的身上,通常能看见时尚与个性的结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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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的意义及其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实施_语文论文

作者:佚名来源:不详时间:2006-12-1222:46:28人:yujklj68k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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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丽

[内容]

美育即审美教育,是培养审美意识的教育。

中学教育是一个有机整体,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等内容,其中美育是这个整体的重要组成部份。然而,普遍的情形却是许多学校及教育工作者轻视甚至排斥美育,其所以如此,原因主要有二:或认为无须美育而人自能审美,或认为审美无关宏旨,因而美育无甚意义。这种看法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因此,有必要对美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加以讨论。

无论是自然的、社会的、还是艺术的客观事物,只要具有美的属性,都可以作为人们的审美对象;但是,人们并非天然地就能进行审美,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它说来不是对象。”[(1)]客观存在的美,先天健全的器官,只是审美的客观条件和素质基础,主体不具备审美意识,审美仍无法进行。审美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人在生理心理素质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审美教育并在审美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审美教育和审美实践的产物。由审美教育和审美实践培育形成“感受音乐的耳朵、感受形式美的眼睛”,[(2)]客观美才能成为审美反映的对象,主客体之间才能构成审美关系。概而言之:人们要进行审美活动,必须具备审美意识,要具备审美意识,美育是必不可少的。

更深入地看,美育的必要性、重要性仍在于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对于人认识与改造世界、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审美意识是审美掌握世界的方式的心理根源。客观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其属性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人类要掌握客观世界(即认识世界、改造世界),须相应地拥有多方面多层次的方式。审美方式就正是人类掌握客观世界的诸种方式之一。它能使人“按照美的规律”[(3)]去认识、改造世界,而只有充分拥有和运用包括审美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才能使人“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本质”,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亦即恩格斯所说的“各方面都有能力的人”。[(4)]总之,无论是从掌握世界的角度还是从人的发展的角度而言,审美掌握方式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既然如此,作为形成人的审美意识的必要条件的美育,当然就绝不应轻忽而应予以高度重视。

美育之重要,还在于它对其它各种教育活动(尤其是德育、智育)有着促进作用。在这里,只侧重谈谈它对德育、智育的促进。

美育的内容是培养审美意识(美的观念),德育的内容是培养道德意识(善的观念),智育的内容是培育科学意识(真的观念),审美意识与道德意识、科学意识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美育能够对德育、智育产生促进作用。

审美意识中渗透着科学意识。科学意识是求真:以概括、理知的形式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的本质规律;审美意识是求美:以感性直观的形式反映客观世界的美的属性。二者是相互区别、相对独立的;但是二者又是密切联系着的,求美的审美意识必然是以对真的认识和把握为基础的。从最一般的如形色声动静等观念到人事景物情等理解,都是人们对事物的概括和理知的认识、把握,离开这种认识、把握,客观事物对于主体根本无美可言。我们对高山、大海的审美反映,就绝不只是单纯的感官愉悦,而是渗透着一定的理性因素、具有对“真”的认识的性质的。特别是对社会美、艺术美的审美反映,更有着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的重要因素,如对,对《红楼梦》的审美反映,其中必包含有对特定社会历史本质规律的认识、了解,如果对此无科学的认识、把握,断不能对它们的重大审美意义产生敏锐的审美感知和深刻的审美理解。

审美意识中积淀着道德意识。当人在实践中掌握了客观世界规律(真),并运用于实践中时,便产生了道德意识(它是人对客观现实、实践活动是否合乎主观目的、需要的反映、认识,是一种社会功利观念),其后,才从中孕育出审美意识。因而,审美意识在产生之初是等同于道德意识的,客观事物的目的性就是善,也就是美。但是,审美意识一旦产生,就开始逐渐从道德意识中分化出来,相对独立地发展,以自己独特的似乎无功利的形式反作用于客观实践,可以“不顾任何实用的考虑而喜爱美的东西”。[(5)]然而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和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和利益,与之根本无关甚或相反的东西,不可能被感受为美;所以,分化独立出来以后的审美意识的具体表现形式尽管可以不与个人当前的实用功利发生直接的联系,在根底里却仍然包含着社会功的利性质,潜隐着比个人直接功利目的远为深广的社会功利目的、需要。总之,相对独立的审美意识虽不等于道德意识,却必然包含着道德意识,只不过它有道德意识的内容和效能,是体现、实现于比较曲折间接的形式里而已。

审美意识中含有科学认识因素和伦理功能性质,培养人们的审美意识的同时,当然就能间接地使人也得到一定的科学意识、道德意识的培养。

综上所述,可见美育确实是不可缺少不容轻视的一种教育。

美育之必要、重要已毋庸置疑,问题的讨论便推进到:中学教育中如何实现美育?总的说来,美育应该且可以广泛地渗透到学校的一切教育、教学乃至行政管理工作中,从而得到某种程度某些方面的体现。

在语文教学中实现美育,是语文教学应有之义,现行的《全日制中学语文大纲》就明确规定了语文教学目的应包括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观”,但认识仅止于此,无以理解它为何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要对此有透彻的理解、认识,必须对美育与语文教学的内在联系,对语文教学实施、贯穿、强化美育的必然性、必要性、可行性,予以探讨。

1.语文教学内容所具有的审美属性,决定了语文教学与美育有着必然的联系,二者相互依存、互为条件,语文教学的过程必须贯穿美育,美育通过语文教学得以实现。

意识是存在的产物。没有审美对象的存在,绝无审美意识的产生。马克思说:“只有音乐才唤醒人的音乐感觉”,[(6)]“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7)]培养审美意识的美育之实施、实现必须以审美对象为先决条件。而正是在这里,语文教学显示了实施美育的优越条件,为美育提供着坚实的基础。这主要表现在语文学科具有鲜明的文学性。文学性既是语文教育的特征之一,又是语文教育的巨大优势。现行的中学语文教材,80%的课文是中外文学名作佳作。文学是艺术美中的一个重要类别,是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的集中反映和形象表现。因此,文学正是绝佳的审美对象。其它非文学的议论文、说明文等,也都有一定的典范性,在思想内容、结构、手法、语言上有着美的品质,不失为审美的对象。由此可见,语文教材本身就是美的结晶,为美育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同时,既然语文教材以美为其本质属性之一,因而语文教学就必须贯穿着美育。必须从审美入手,引导学生对课文的艺术形象和艺术形式作出审美感知,进而作出审美的判断和评析,否则,学生一开始就会被阻隔于艺术形象之外,进入不了作品创造的艺术境界,当然也就不能体察作品意蕴和艺术特点,即使是进行主题分析归纳也很难,因为作品的主题是潜藏于艺术形象和艺术形式之中的。不作审美启发引导,只作理论性分析,只能是对完整的语文教学的粗暴,至多只能完成一些知识性教学任务,其主题归纳、形象分析、特色指点等都必是隔靴搔痒、抽象空洞、硬性外加的东西,无以实现语文教学的文学感染、思想熏陶的功能。

语文教学与美育有着质的统一性,在语文教学中实施美育,乃是势之必然。

2.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语文教学是实施美育的优选途径。美育具有多端性,可以选择多种入手处进行美育。引导学生接触多彩多姿的大自然,使学生从大自然中获得美的感染和熏陶;引导学生接触异彩纷呈的社会生活,使学生从社会美中去辨别善恶美丑,塑造美的心灵,都是美育的途径。但是,艺术美可以使学生集中地感知美、理解美、体验美,受到美的教育。在谈到社会生活美和文学艺术美时曾指出:“因为两者都是美,但是文艺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生活却可以而且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有普遍性。”[(8)]正因为如此,从艺术美入手去进行美育就能实施更高层次的美育,更有可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在中学美育中,艺术美则是重要的审美对象,艺术学科的教学则是实施美育的便捷的途径。其中,语文教学以其课时多、内容广博的特点,自然地应成为实施美育的最佳手段和途径。

3.中学美育的实际情况,决定了语文教学是实施美能的重要渠道。中学教学的特殊性,中学生年龄、阅历、知识、心理发展等方面的特点,决定了中学不宜开设专门的美学理论课(即使是大学,也都是在较高年级才开设美学课程),中学美育的主要任务便只能交给艺术类学科去完成。音乐与美术当然是美育的基础课,且相当专业化,但是,这两门课程的学时实在太少(大多数高中取消了这两门课程),实难起到完成中学美育任务的主要作用。而语文是学生的主课,是学生接触量最多的学科(其学时占中学全部学科总数的30%),且其内容又集中了深广的美。语文教学应当发挥自己的优势,切实而又有效地实施美育。

凡此种种,已足以证明:语文教学与美育有着本质的必然联系,语文教学是中学美育的重要途径。

语文教学中的美是丰富的,进行审美教育的方式也是多样的。根据语文科的特殊性和语文美育的实践经验,可侧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去进行美育。

第5篇

关键词:艺术教育;儿童音乐艺术

迄今为止,国内外诸多专家、学者对儿童艺术各领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在儿童动漫、儿童影视、儿童广告、儿童游戏、儿童音乐、儿童美术等方面都做出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使得儿童艺术越来越成为儿童精神生活重要的一部分。但是,从近些年看,针对儿童音乐艺术的研究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存在缩水现象。造成儿童艺术整体研究结构上的失衡。以下将简要评述儿童音乐艺术领域相关的研究成果。

一、从审美与快乐角度进行的研究

“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音乐与幼儿生活的联系,注重幼儿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的有机整合,提倡幼儿自主地感受、体验、探索和创造音乐,鼓励幼儿独有的个人感受和个性化的表现方式,并综合运用各种艺术形式帮助幼儿形成完整的审美心理结构等等。现代先进的教育理论为该课程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主要研究成果有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楼必生、屠美如《学前儿童艺术综合教育研究》、李亚丽《以审美教育为核心的音乐教学法的探索》、金亚文《音乐教学审美功效研究》、周洁嫦《音乐教学要善于创造美》、林白玲《从审美的角度调动学生音乐的兴趣》、程英《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初探》、陈岚《谈音乐审美教学法》、郑丽《幼儿音乐游戏中的审美体验》。

二、从教学策略角度进行的研究

在儿童音乐领域,如何调动儿童的学习积极性,使其主动参与音乐教学活动,一直是儿童音乐领域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这方面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可以说也是最多的。为了能更清楚地呈现,笔者对其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归纳:1.以国外著名教学法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覃晓宁《铃木音乐教学法给音乐教育的启示》、李琦《浅谈奥尔夫的元素性音乐教育》、刘文靖《奥尔夫教学法浅识》、娜仁其木格《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与中小学音乐教学》、梁燕《柯达伊的音乐教育思想对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影响》、徐颖《柯达伊音乐教育体系给我们的启示》、陆建珍《美国综合音乐感在教学中的运用》、崔伟《探究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音乐教育观》、谢春燕《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幼儿的启发》。察觉民《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构成》。2.以针对目前儿童音乐教学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刘莉萍《音乐教育存在问题及创新途径研究》、张卫民《点击儿童艺术教育实践中的异化现象》、张占春《音乐课程改革中的“反音乐教育”现象》、赵大刚《谈幼儿音乐课程改革中的教学误区》、吴欣光《小学音乐教学误区》、侯杰《对综合艺术课程改革的几点反思》。3.以教材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赵继红《幼师音乐教材改革初探》、韩天寿、吴霞飞《从幼儿音乐教材视角谈学前教育管理缺失――对当前幼儿园音乐教材错误问题调查分析》、《小问题、大思考――对当前幼儿园音乐教材错误问题的调查分析》、王信东《云南省小学音乐美术乡土教材建设与研究》。4.以儿童舞蹈教学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夏珊珊《浅谈幼儿舞蹈能力的形成与培养》、吴婉媚《儿童舞蹈教育浅探》、陈波《浅谈幼儿舞蹈的童趣性》、王萍《浅谈幼儿舞蹈的学与教》、赵焕生《浅谈幼儿舞蹈的编排技法》、齐娟《幼儿舞蹈教学新探索》、商策《浅谈幼儿舞蹈的创编艺术》、杨秀敏《幼儿舞蹈教学的生命线》、樊星《论基本功训练与幼儿舞蹈教材开发》、文畅《兴趣培养―幼儿舞蹈教学的成功所在》、朱宝仙《少儿舞蹈活动的几点思考》。5.以儿童钢琴教学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张应辉《儿童钢琴现状思考》、康晓蕴《浅谈儿童钢琴教学》、姜晓琳《怎样培养儿童的钢琴兴趣》、张丹宁《儿童钢琴教学中创新能力培养的初步研究》、陈宇兰《谈儿童钢琴教学中情感因素的作用》、杨振《谈创新能力培养目标下的儿童钢琴教学》、罗魏《论儿童钢琴教学中创造性音乐思维的培养》、海宏《儿童钢琴教学中的几个心理问题》、李斯娜《学前儿童钢琴学习能力的培养研究》、薛瑾《儿童钢琴学习心理问题初探》。6.以儿童声乐教学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田丹《儿童声乐教学中良好心理状态的培养》、臧欢《儿童声乐快乐教学初探》、魏桂珍《谈儿童声乐教学》、唐建平《儿童声乐教学的作用与训练方法》、赫嵘《关于从事儿童声乐教学工作的初浅探析》、张郁《儿童歌唱教学与训练》、李福《论赏识教育在儿童声乐教学中的应用》、宁馨磊《声乐早期教育中的快乐教学》、秦玮蔚《儿童声乐教育中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李宝秀《浅谈儿童歌唱教学及兴趣的激发》、陶小卫《儿童学习声乐的教学体会》。

三、从儿童音乐心理角度进行的研究

儿童音乐心理研究是儿童音乐教育的基础课题。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的:1. 从幼儿自身审美心理建构的角度,来说明幼儿音乐审美心理功能的发展与培育。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研究》、杜悦艳《论学前儿童音乐审美经验的建构》、薛瑾《钢琴教育与儿童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研究》、郭蓉《关于音乐审美心理过程几个问题的研究》、宁晓芬《从心理学角度探讨培养音乐内心听觉能力》、魏欣《论音乐审美教育的心理功能》、尹娟《浅议音乐教育中的审美化教学》、孔起英《论儿童审美与艺术行为的心理机制》、印小青《论儿童审美心理结构发展的三个标志及特点》、张富生《音乐美育中的心理因素分析》。2.从幼儿智力发展的角度,来研究音乐教育对于幼儿智力发展的作用。王子婴《幼儿音乐创造力教学设计的行动研究》、郑虹《儿童音乐创造力培养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验》、霍华德•加德纳《艺术•心理•创造力》、张琴《儿歌教学如何启迪幼儿智力》、何化均《音乐―开发幼儿智力的一把钥匙》、陈瑞委《音乐训练可以促进幼儿智力发展》、李芳《音乐教育对儿童智力发展的影响》、杨望舒《幼儿多元智能中的音乐领域》、肖庆玲《舞蹈教育与多元智能发展的关系》、武艳《多元智能理论对舞蹈教育的启示》。3.非智力因素对儿童音乐心理的作用与影响。张静《在音乐活动发展幼儿非智力因素》、张双琴《歌唱于幼儿非智力因素培养》、王诗春《浅谈钢琴学习对幼儿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孙伟《幼儿民间艺术教育与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李馨怡《幼儿钢琴教育对孩子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分析》,余红梅《挖掘音乐活动中的非智力因素,促进幼儿社会性发展》。4.从美育的角度探讨音乐教育对儿童审美心理发展的作用。修海林《美育与音乐教育的若干理论问题》、秦艳《幼儿音乐素质的结构与要素分析》、沈建洲《幼儿艺术教育的性质》,李小琰《童心•童话》,张殿柱《美育与儿童的全面发展》。

从上述研究成果看,我们可以看到从教学策略角度研究儿童音乐艺术教学的研究者是最多的。可以说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一般的选题范围。因为这一选题的研究者多是从事普通音乐教育的工作者,在自己的研究或工作范围内选题,自然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从研究内容上看,大家研究的内容多是对儿童音乐艺术教学实践的思考与反思。当然,这其中不乏研究角度新颖、论述精彩的论文,但数量少之又少,绝大部分感觉难有新意。因此,要想在这一领域进行突破,必须要求研究者避免材料的堆积,避免对问题表面的分析,应突破传统儿童音乐艺术实践的研究模式,过于阐述具体而细微的问题,而忽略将儿童音乐艺术领域中的理性思考纳入到实践问题分析的过程中去,利用理性层面的辩证性思维来看待儿童音乐艺术感性层面的问题,从而获得客观、深入的结果。其次,从审美角度进行的研究成果也是很多的。“审美”是这些年来音乐教育领域出现的热门词语,可以说针对音乐教育中审美层面的研究超过了任何一个时期,这是人们对音乐教育本质了解越来越清楚的表现。很多研究者纷纷从审美的角度展开对音乐教学的分析,其中又以对基础音乐审美教育的研究最多。在“审美”这个热点、焦点上选题,这本身就意味着更受人关注,因而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更大。我们看到在2004年郭声健博士撰写的《音乐教育论》书中,就对审美教育做了深刻的分析,明确提出了审美教育是音乐教育的核心价值。此后,更多的著作与论文开始对音乐教育中的审美价值展开研究,获得了丰富的成果。但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针对这方面的研究虽然数量很多,但往往多是泛泛而谈或者说是现象罗列。许多论文有人云亦云,跟着别人跑的感觉。因此,如要从审美角度进行思考,必须要求研究者能提出与别人不同的观点,或者在别人不同的层面上选题,或者要从新的角度选题。从学科边缘或交叉点上选题,已成为未来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的一个必然趋势。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试图从两门甚至更多的相关学科上进行较深较独到的研究,也形成了一批有一定水准的科研成果。比如郭蓉《关于音乐审美心理过程几个问题的研究》、宁晓芬《从心理学角度探讨培养音乐内心听觉能力》、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研究》等论文中涉及的学科就包括了心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知识内容。其实,在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里,完全可以将其他学科知识结合起来,这样会有效避免撞车,较易获得突破和取得成果。比如湖南师范大学吴跃跃教授国家教育部课题《音乐教育对少年犯的教化功能及实践研究》将音乐教育学、犯罪心理学结合起来。魏豪扬硕士论文《社会音乐教育之音乐艺术培训市场营销研究》是将音乐教育学、文化策划学、市场营销学结合起来,对社会音乐教育活动中包含的客观存在的市场经营管理实践和现象进行解释和阐述。这些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填补空白的价值。当然,这类选题要求研究者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能跨学科综合与分析。否者,就会感觉一知半解而生拉硬扯,牵强附会。最后,从冷门和盲点上选题,也是目前儿童音乐艺术研究的一个方向。冷门和盲点,或是因为远离当时的焦点、热点,或是一时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问题。或是尚未被绝大多数人意识到的问题。这样的研究成果在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有,但还不多。比如以上列举的论文张琴《儿歌教学如何启迪幼儿智力》、何化均《音乐―开发幼儿智力的一把钥匙》、陈瑞委《音乐训练可以促进幼儿智力发展》、肖庆玲《舞蹈教育与多元智能发展的关系》就是这样的体现。这样的选题由于有其本身的价值所在,一旦其价值被人发现,研究出成果,便会向热门和焦点转化。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相信这类选题还不少。

综上所述,从审美与快乐角度进行的研究和从教学策略角度进行的研究,占据着勿庸置疑的主导性地位。这样的研究成为热点,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从国外儿童音乐艺术研究的内容来看,艺术与多学科知识的结合,特别是将心理学的实证方法运用于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已成为研究的常态。因此,开阔我们的研究视野,增加更多有价值的学术研究生长点,是我们儿童音乐艺术研究者急需要做的工作。毕竟,儿童艺术的发展,需要丰富的可能性;儿童音乐艺术的研究,亦当如此。

参考文献:

[1]周世斌.音乐教育与心理研究方法【M】.上海:上海音

乐出版社,2006

[2]郭声健.艺术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3]楼必生、屠美如.学前幼儿艺术综合教育研究【M】.北

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第6篇

一、音乐教育的观念更新与基础理论研究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34篇,主要涉及音乐审美、音乐心理学、建构主义理论在音乐研究中的应用、多元智能理论与音乐教育实践等问题。尹爱青《解放、创造、发展・生命质量提升的本质意义――音乐审美教育人学价值透视》一文认为,审美活动是生命情感解放的根本途径,通过音乐审美教育的方式寻求人的审美发展、促进审美能力的提高。任恺《基于“相册”的动力学习范式与艺术学习中元认知的形成》探求了艺术学习中“学习主体――‘相册’――学习客体”的新学习范式。该专题的论文还有杨立梅《以大艺术教育观建设基础教育中的“艺术学科”》、郭玮《审美哲学还是实践哲学――BennettReimer与David J.Elliott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比较》、张媛《浅谈音乐教育与青少年EQ的培养――从青少年心理问题看音乐教学》、郑斌《激发初中生音乐学习兴趣的课堂教学策略实验研究》、宋蓓《格式塔心理学对中小学音乐综合课的启示》、黄丽《试论我国推进创造性主题音乐教育的几个维度》等。

二、音乐教育的文化与历史研究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14篇,主要涉及音乐教育中的音乐文化传承及中国音乐教育历史研究等问题。谢嘉幸《全球化浪潮冲击下的中国大陆学校民族音乐传承》一文通过“传统文化”、“现代教育”与“后现代传媒”三个概念,透视全球化浪潮冲击下的中国大陆学校民族音乐传承问题。文中指出要解决民族音乐文化传承问题,唯有将文化与教育两方面统一于学校音乐教育,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是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使命。余丹红《文化守望与全球视野――论黄自〈复兴初级中学音乐教科书〉》一文通过对黄自《复兴初级中学音乐教科书》的分析,阐述了该教材中蕴含的全球化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守望姿态的完美结合。这一专题的论文还有马东风《中国原始音乐教育的意识与形态》、林琳《哈尔滨早期俄侨音乐教育研究》、金世余《我国近代教会学校音乐教育之影响管窥》、罗琴《中美音乐课程标准比较――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张斐《文化传承与认同中的音乐教育》、郭洁《论文化与人类发展和音乐教育的关系》、李红蕾《“母语”的回归――浅谈民族民间音乐在音乐教育中的地位》、李望霞、赵昕《在国际交流中直面中国大陆音乐教育问题――音乐教育研究问题的国际论坛交锋》等。

三、音乐教育课程改革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27篇,涉及基础音乐教育、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改革等问题。金亚文《我国基础教育音乐教学大纲的发展回顾》一文通过回顾基础教育音乐教学大纲的发展历程,得出启示:在纵向上思考,是对历史经验的继承与革新;从横向上梳理,是对国外经验的参考和借鉴。李冠莲《有关中学音乐欣赏课教学预设与生成的辩证思考》从预设与生成的辩证关系方面入手,分析、反思现行音乐教学中出现的某些偏颇,探求导向有效生成的种种途径。本专题论文还有方楠《走进网络社会的高等音乐教育》、孙梅《网络音乐资源的缺陷与教育对策》、刘琨《走了这么久,你变了没有――新课改背景下城乡基础音乐教育发展之比较》、黄文翠《“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彰显――义务教育音乐教材两个不同版本的取样分析及比较研究》、钮小静《基础教育音乐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陈栋《国乐飘香飘香国乐――论高师民族乐器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费邓洪、费茸《我国高等音乐教育课程不可忽视的内容――音乐的数学性》、许冰《论高校音乐教育资源在社区音乐教育中的开发利用》、梁莉《浅谈音乐课程综合理念的本质与实践模式》等。

四、音乐教学实践研究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42篇,是所有参会论文中数量最多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音乐教学实践的研究始终是最受音乐教育工作者们所关注的研究课题。郁正民《创造适合学生的教学模式――音乐课目标教学实验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一文依据教学论的基本原理,提出在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教学经验基础上,立足国内众多的实践模式中抽取出共同的、最能体现目标教学本质特征的、具有多种应变能力的结构因素和结构方式,组成最一般的、具有广泛适应性的课堂教学模式,作为音乐目标教学的课堂教学基本结构形式。陈雅先《略论视唱练耳课程与教学的心理学基础》一文通过对视唱练耳课程与教学的心理学基础考查,使音乐基础课教学工作者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决策依赖的是哪一些心理学原理,以便更有效地解决视唱练耳教学中的问题。本专题论文还有郑莉《创造是音乐的生命,音乐促进我们创造――简论音乐教育与创造能力培养的关系》、陈玉丹《在〈音乐教育学〉课程教学中发展学生音乐智能的策略》等。

五、音乐教师教育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27篇,主要针对我国音乐教师的培养模式、课程教学、中外音乐教师培养比较等展开探讨。周世斌《我国高等专业音乐教育的现状之虞――从萧友梅音乐教育思想引发的思考》一文以我国近代音乐教育先驱萧友梅音乐教育思想为借鉴,提出“素质教育的实施,决不意味着精英教育从教育舞台的退出。两种教育模式必将是互为依托、相得益彰,形成民族和国家教育发达、人才辈出所需之坚实金字塔”的观点。代百生《德国的音乐教育专业培养模式及其对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改革的启示》对德国音乐教育专业的三种形式――普通学校音乐教师教育、专门音乐教师教育以及音乐教育学理论专业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与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进行了比较研究,提出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改革可资借鉴的方式与方法。本专题论文还有蔡世贤《音乐教师教育的重要构件――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杨迎《苏格拉底“助产术”对我国音乐学研究生教育的若干启示》、尹爱青、金顺爱《“尊重的教育”理念指导下的高师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王昌奎《试论高校〈钢琴文献与教法〉课程的性质与教学模式设计》、孙强《高师视唱练耳教学中学生元学习能力的培养》、李飞飞《从课程对比看音乐教师的培养》、高伟《高师钢琴教学内涵的二维阐释――一种基于音乐审美文化与文化传承理念的解读》、吕志芳《对音乐学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学习方法的几点思考》、张小鸥《对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实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思考――参加第27届国际音乐教育大会有感》等。

六、音乐教育研究方法与国际音乐教育研究的发展趋势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9篇。其中,涉及音乐教育研究方法的论文3篇,涉及国际音乐教育研究发展趋势的论文6篇。马达《行动研究与音乐教师专业发展》论述了行动研究的内涵、特点和实施步骤,并根据音乐教育的特点,阐述了行动研究对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郑卫新《从方法论角度探讨我国音乐教育学研究》通过对我国部分音乐教育研究文献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的分析,阐述了音乐教育研究必须注重方法论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本专题的论文还有马力《在“方法”的岔路口徘徊――对音乐教育研究方法的哲学解释学思考》、冯洁《马来西亚第27届ISME大会的创造性教学教育观――对创造性教育论文及实践的评述》、吴珍《从〈2020视野〉展望美国音乐教育价值的新理念》、宋裴裴的《跨文化对话中的传统音乐――15届国际学校音乐教育和教师教育研讨会初探》、王丽莉《色彩斑斓的民族音乐教育――印度音乐教育一瞥》等。

七、其他方面

此次大会还安排了三场重要的学术报告,这三场专题报告分别是:来自美国的国际音乐教育学会前主席BennettGary博士的《音乐教育的全球展望与评价》,美国纽约大学音乐表演艺术系主任、著名的实践哲学的倡导者David J .Elliott教授的《实践的音乐教育》,香港教育学院体艺系主任梁信慕博士的《教育改革中的技术与本土化教学: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的新趋势》。三位国际音乐教育界专家的到来使会议具有了国际性的对话色彩。

在大会专门设置的workshop的教学实践研究会场中,许卓娅、李妲娜、杨立梅、郑莉、余丹红等分别就幼儿园音乐教学、中小学音乐教学、综合艺术课堂教学及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等课题作了精彩的现场教学示范。

音乐教育学是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的一门年轻的新学科,1990年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学会成立后,在曹理教授等一批音乐教育学者的带领下,平均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国性音乐教育学科研讨会,这些研讨会有力地促进了音乐教育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出现了一大批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成果。2004年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吸纳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学会为团体会员,同年8月两个学会第一次在大连联合举办全国音乐教育学科研讨会,本次长春会议是两个学会第二次的合作。从本次研讨会收到的论文来看,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也较前几届研讨会有了一定的提高,拓宽了研究领域,运用了一些新的研究方法,从新的视角看问题,特别是在音乐教育文化、音乐教学实践、音乐教师教育等研究领域出现了一批较高质量的论文。近年举办全国性音乐教育学科研讨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关注国际音乐教育研究发展动态,本次会议邀请国外音乐教育专家介绍当前国际音乐教育发展情况,使与会者获得不少新信息。本次大会还有一个特点,即来自全国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研究生共70余人参与了会议。研讨会为研究生们提供了一个学习和学术交流的平台,会议期间召开了研究生座谈会,来自全国各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部分研究生导师参加了座谈会。与会师生就音乐教育专业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学习方法及研究生培养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本次大会还评选出第三届全国音乐教育优秀论文。

从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颁布以来,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改革紧密联系基础音乐教育改革,已取得不少成就,相信此次长春会议的召开将进一步推动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改革的健康发展。

第7篇

关键词: 广告 翻译 文化 审美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信息传播日新月异,商品交流日益频繁。一个外国产品要占领市场,取得目标市场消费者的信赖,必须依赖宣传和广告。

广告是一种特殊的文本,有着明确的目标,即帮助产品在国外市场上获得知名度,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并让消费者对产品产生兴趣,最终购买产品。怎样才能让广告翻译过目不忘,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并最终成为产品的购买者呢?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学派的翻译理论一反传统的忠实观,把翻译研究转向译语和译语文化,对一些有违常规对等的翻译现象有很强的解释力,尤其对广告文本这一特殊文体的翻译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赖斯和维米尔为目的论功能主义的翻译阐明了三条具体规则: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忠实性法则服从于连贯性法则,这两者都服从于目的法则。翻译的目的要求改变原文功能,忠实性法则就不再有效。“因此,在功能主义目的论中,为什么要翻译原文,以及目的语文本的功能是什么,是译者必须知道的”。翻译时不再把传统的“忠实”和“信”作为首要标准,而是强调以读者及其文化为中心,以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判断译文是否成功。需要充分考虑译文的功能,倡导目标语言和目标文化至上。

广告翻译是一种特殊文体的翻译,其翻译原则应与其他文体如文学小说、科技文章和法律条文的翻译原则不同。试想如果每一则广告都像法律条文和科技语篇那样翻译得丝丝入扣,句句忠实,其译文通常会不堪卒读,毫无生趣,更不会吸引消费者的兴趣,达不到广告翻译的最终目的。目的论功能主义一反传统的翻译法则,为广告文本的翻译实践提供了切实可操作的理论依据。本文将从文化心理和审美层面,通过具体的广告翻译文本,阐释功能理论对广告翻译的指导性意义。

经过几千年的文化沉淀,汉民族有着独特的文化和审美观念,形成了独特的美学思想。汉语里对“喜乐、幸福、向上、吉祥”等美好寓意的表达,极大迎合了中国人的审美心理,体现了极富东方哲理的文化和美学思想。广告翻译也是跨文化交流活动。由于中法两种语言表达方式不同,文化、风俗、习惯、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对美丑的鉴赏等都不一样,因此广告翻译实践时应充分考虑到两种文化和两种审美的不同特点。

很多失败的广告翻译文本均是没有充分考虑到跨文化的因素,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心理和审美移情的重要性。例如,香港有家著名的服装品牌叫“Lion Doré”,如果按照字面意思译成“金狮”,那么虽然意思表达没有错,让人联想到代表雄壮、力量和威严的百兽之王,然而,在很多南方人的发音中,“狮”和“死”、“输”发音类似,连在一起,类似“今死”、“今输”的发音令人避之不及。忠实对等的翻译版本最终被摒弃,发音和意思上相去甚远,象征财源滚滚、好运连连、事事顺利等美好寓意的“金利来”最终被定为中文版本,该译文很快被中国消费者熟知并接受,为产品打开大陆市场立下了汗马功劳。

跨文化意识对广告翻译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决定着翻译的成败。法国人圣罗兰先生从古代中国人吸大烟的烟斗外形中得到灵感,创造出一款外形酷似烟斗的男士香水,并取名为“Opium ”,直译成“鸦片”。本意是想通过该名字,让人联想到鸦片给人带来的极致诱惑、愉悦和舒服,从而引起消费者的兴趣和购买欲望。不想该译文版本一经推出,马上遭到众多中国人的强烈反对,原因是“鸦片”二字让人联想到这段屈辱的历史,再次揭开了记忆中的伤疤,极大地伤害了人们的自尊心。很多人游行示威表达不满,相关部门最终把该款香水撤出中国市场。如果译者考虑并了解目标市场的文化心理和接受度,在翻译时不是直译成“鸦片”,而是取其具有诱惑力的特质,翻译成“诱惑”或“吸引”,也许就不会遭遇产品撤出的悲剧了。

无独有偶,迪奥于1985年推出了Poison系列香水,意味着喷了这款香水,就会散发极致诱惑,魅力无人能挡,让人不得不为之心动,欲罢不能。最初产品名翻译为“毒药”,在中国市场却受到冷待。因为中国人喜欢“吉利”,讲究口彩,不太喜欢“毒药”这样负面意义的东西。在了解到中法文化和审美差异后,迪奥方把“毒药”换成了“爱神”,迎合了中国人的心理,被消费者悦纳,并迅速打开了中国市场。

一些成功的广告翻译,因为充分考虑到译语的文化和审美移情,从而被消费者接受,在市场占得一席之地。如“Carrefour ”为法国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该词在法语里仅表示“十字路口”之义。Carrefour在进入中国市场之时,没有按照传统的意义直译方式,而是主要从中国人追求阖家欢乐、福禄多多的文化心理出发,译成“家乐福”,既带来了美好的寓意,同时中文的发音与法文“Carrefour”一词的发音颇为相近,达到了音、形、意皆美的效果,可谓一箭三雕,因而成为广告商标翻译史上的美谈和佳作。

1994年,三宅一生推出其经典之作――“(L’Eau D’Issey )”这款香水。产品拥有简约、独特而优雅的瓶身设计,三棱柱的透明玻璃瓶身,玻璃瓶配以磨砂银盖,瓶盖顶端镶有一粒圆润的细腻珍珠,散发着洁净、奢华低调的光泽。因其设计师名为Issey,故以L’Eau D’Issey命名。该产品名被翻译成中文“一生之水”后,很快就被中国消费者记住并认可。 其实原文里并没有“一生”一词,属于译者自己创造。该译文版本不仅在发音上贴近了设计师Issey的名字,在意义上,“一生”代表着长久和永恒,寓意香水持久,而且是一款可以一直持续用下去的香水,彰显出了产品的自信。译文并没有完全忠实于原文,但在市场上取得了很好的反响。

当然,目的功能论并不是反对翻译忠实对等,在忠实的基础上能达到翻译的目的当然是求之不得。但很显然,在目的功能理论中,忠实原文的重要性大大降低,译文能否被目标市场接受,能否帮助产品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显得更重要。

总而言之,两种文化和审美的差异是广告翻译的很大障碍,翻译实践时必须考虑到目标市场的文化特性和审美文化接受度,在功能主义目的论学派的指导下,投目标市场消费者所好,规避目标市场的文化禁忌,才能实现好的经典广告翻译文本,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克兴.广告翻译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2]刘湘彬.法国广告的文化品位.法国研究, 2001(1).

[3]潘向光.现代广告学. 浙江大学出版社, 1986.

[4]张凤娟.法语广告语篇的语言特点.法语学习,2002(6).

[5]赵静.广告英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

[6]曹钰.功能理论视角下的法语广告汉译策略.湘潭大学200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7]单飞.法语广告词浅析.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

第8篇

关键词:中学语文 语文教学 审美教育 教学策略

语文审美教育是对以前语文教学的纠偏和完善,语文教学又是中学实施审美教育的优先途径。语文审美教育是语文文本的审美属性和语文学科内在需求决定的,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及中学教学现状决定了语文教学是实施美育的主要渠道。笔者结合多年教学经验从诗歌、散文、小说和议论文等方面的教学中就小学语文审美教育进行探讨。

一、诗歌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审美教育是为了让学生具有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和情趣。中学教材中的古诗词融语言美、音韵美、情景美、节奏美于一体的具有丰富的审美元素。“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教师首先要调动学生的生活经验,让学生读出诗歌的感情,然后是感知形象,接着再把握诗歌情感。审美心理的形象感知――体验情感――抒发创造三个阶段是相辅相成的。教师在进行古诗词审美鉴赏的时候,要灵活贯通地把三者的关系处理好,通过科学的方法使得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情趣得到充分培养。首先要从剖题意、辨词语、补语法、调语序、分析时代背景、品味关键字词等进行感知阅读与审美理解;其次要在朗读吟诵中悟情,巧设疑问抓情感基调,明诗人之志知晓诗情以进行情感阅读与审美体验;最后要在学生阅读诗歌时使其沉浸于思考之中,进行审美创造。

二、散文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散文是讲述人生百态的文学作品,它抒情性强,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或启人深思,或达人感情。散文具有“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教师要抓住散文特点,去发现它独有的现实美,不同形式的艺术美(形象美、意境美、结构美)。散文是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重要渠道,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散文的美感作用,从而达到培养中学生“初步具有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的目标,使他们初具艺术审美感和健康高尚的审美观。首先要寻找审美因素,通过精心设计导语,使学生进人画境,引入审美阶段,再进行富于感情的吟诵,使学生在画境中感受美。其次教师要让学生品味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的“结构美”;再次教师要引导学生抓住那些具有代表性的描摹、抒情、议论的词句进行分析,感受这些词句的艺术魅力,从而提高学生“语言美”的审美能力,通过赏析语言使学生充分体会到不同作家作品的表达特色。最后要引导学生突破散文鉴赏的“意境美”。引外还要通过联想想象,丰富审美形象,以达到入情之后入理,提升学生的审美层次。

三、小说教学的审美教育

小说中蕴藏着丰富的审美因素,小说的人物美、情感美、环境美、故事美都为我们提供了审美的视角。教师能够充分挖掘各种审美因素,努力带领学生感悟、品析,学生就一定可以得到美的熏陶和审美能力的培养。首先要从小说语言入手,提升审美感知力。教师要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课堂的驾驭能力,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能动性,指导学生通过观察和思考,充分调动自身的感官,对小说进行审美感知,使他们的审美感知力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其次要从小说要素提升审美理解力。教师要引导学生从人物形象理解人物的性格美,从小说情节入手促使学生理解情节美,从小说中的社会环境描写和自然环境描写方面促使学生理解环境美。最后要从审美参与入手以提升学生审美想象力,从结合现实切入,提升审美创造力。总之,要在小说教学中进行审美教育,特别要重视引导学生多读古今中外的优秀作品,只有多读,多比较,学生的审美能力才能在无形中得到提高。

四、议论文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议论文是在“审美理想十分强烈而急迫的时候,写作主体常常不再去通过典型人物去反映,而是直接出来阐发和宣传”[2]的情况下写成的,这样就决定了它强于逻辑和思辨的特点。议论文从形式到说理艺术、结构安排、思维特点、理论深度都包含着丰富的审美元素。教师应该在议论文教学中运用各种手段和学生一起开展审美活动。首先明快的节奏和整饬的音韵或结构是议论文的形式美,教师要善于发现它的审美价值。其次,教师要用修辞增强说理的形象性,以引用增强语言的智慧美,巧用设问、反问创造文章的波澜美。再次要梳理议论文思路,认知结构美。议论文的结构是一门审美的学问,在议论文教学中,教师要通过引导学生分析归纳来加深对结构美的理性认识,在审美中锻炼抽象、提炼的能力。第四,重视形象性思维,认知形象美。议论文中的形象思维能有力地激发学生开启理性思维,帮助学生理解文章的理性信息,使学生的理解力得到大的提高。形象思维往往点缀在议论文严谨理性的论述中,使文章有了趣味,使文章更具可读性。在审美活动中,这是容易被忽视的审美因素。最后要体悟议论文论证,认知理性美。理性美主要体现在议论文说理追求言简意赅,使读者豁然开朗,认知议论文的理性美是该体裁最高层次的审美活动。总之,议论文教学中的审美内容是丰富的,教师要带领学生好好利用它,让学生在议论文的学习中增长思维能力,提升审美品位,成长心智。

鉴于审美教育的极端丰富性,本文无法完全穷尽语文教育听、说、读、写等诸多方面,只能有所侧重地选择中学语文教育中的“阅读教学”板块对阅读教学中常见的审美策略作有选择性的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滋味说;内涵;价值

前言

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史上,被誉为齐梁文苑诗坛“奇葩双树”之一的钟嵘《诗品》,第一次较为具体地提出了“滋味说”这一诗学体系,并形成特定涵义的审美理论。

关于钟嵘《诗品》的研究历来的学界还是研究得非常多,通过对中国知网键入“钟嵘《诗品》”的检索显示有793条记录,(不包括日韩等国学者的研究)。虽不及司空图《诗品》、严羽《沧浪诗话》的研究那么多。但其分别从①钟嵘生卒年问题、②三品不公和陶诗出于应璩、③《诗品》与《文心雕龙》文学观异同的论争、④“滋味说”及其它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细致研究。而“滋味说”作为钟嵘《诗品》中重要的理论,学界对其展开的研究层次大抵停留在①“滋味说”探源、②“滋味说”内涵③“滋味说”的接受以及影响、④“滋味说”与中西诗学的比较异同等方面。而针对前三个层次的研究,笔者认为学界对“滋味说”的真正内涵以及内在的统一完整性是没有做出准确合理的把握,使得“滋味说”在接受诗学上和历时层面上的影响没有充分体现,从而对“滋味说”的重要价值产生了遮蔽。

针对于此,笔者试图从理论重读、文本分析以及接受诗学的研究方法入手对“滋味说”的真正内涵加以厘清,从而展现“滋味说”在接受诗学上和历时层面上的影响,进而为我们正确了解和认识到“滋味说”的重要价值提供一种可能。

一、“滋味说”溯源

“味”的概念起源于饮食,先秦时期,味的含义主要是指味觉及其所带来的生理,与声色等而视之。《吕氏春秋・仲春纪・》:“故耳之欲无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无味,情也。此三者,贵贱愚智贤不肖,欲之若一,虽神农皇帝,其欲桀纣同。”这说明味只是一个表示生理感受的词语,还没有同艺术联系起来。但古人又认为,饮食之味实蕴有审美的因素在内,《说文解字》训“味”为“滋味”也,“滋味”不仅指咸、酸、苦、辣诸般味道,还特指能引起人的愉悦心理的味感,这种味感里面即包含美感的成分。《论语・述而》篇:“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是以“肉味”来比喻音乐有韵味,孔子把听乐时心理上所产生的美感与甘美的肉味在生理上所获得的加以类比,认为前者超过了后者,并对音乐有如此大的美感效力感到十分惊奇。孔子已经初步感觉到诗歌、音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这就开了后世以“味”即以美感论诗乐的先河。自魏晋以来,“味”开始同诗歌等文学创作发生了直接关联,在中国古代诗学理论中,第一个明确地用“味”来说明艺术感染力的是陆机的《文赋》,把“味”引进了文艺鉴赏的专论中,他说:“或清虚以婉约,每除烦而去滥,阙大羹之遗味,同朱弦之清汜,虽一唱而三叹,固既雅而不艳。”陆机之论,应是从《乐记》之文中获得启示,用肉味来譬喻诗文,雅而不艳,他认为只有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既有美质又有文采的文章,才能产生真味、余味,给人以美感。《文心雕龙》也多次使用“味”这个词。

钟嵘所提出的“滋味”,是以生理上的味觉感受比喻精神上的审美享受。这一点继承了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传统上的拟人化、形象化、比喻化,把文学与自身和生活密切联系起来。钟嵘在其《诗品序》中提出滋味说,一方面具有历史的继承性,同时也具有非凡的创造性。钟嵘改变了“味”或“滋味”仅仅是作为一种印象式、片面化的文学理论批评词汇出现的局面,第一次系统地阐释了诗歌领域什么是“滋味说”,怎么样的诗歌才有滋味,诗歌有什么滋味能给人审美愉悦等一系列问题,展现了“滋味说”作为诗评原则、审美标准、创作方法三个维度里的和谐统一。使“滋味说”真正的成为一种文学理论批评的范式存在于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史中。

二、“滋味说”内涵

钟嵘在《诗品序》中对其“滋味说”有专门的文字论述。如下:

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耶!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

以上文字显示了诗具有滋味,那么它在内容上是“指事造形,穷情写物”的,能够指说事情,摹写形状,穷尽情感,描写物体;在艺术手法上是采用兴、比、赋,适当酌情的加以运用,主张“风力”、“丹采”的结合,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在审美感受上是能够带给人“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的审美愉悦。据曹旭选评《中日韩<诗品>论文选录》一书,《1980年以后中国钟嵘<诗品>研究概观――以“滋味说”为中心》一文中指出:在中国直接论述“滋味说”(有时亦表述为“诗味说”)的主要论文如下所述:

1、吴调公《说诗味:钟嵘的诗歌评论及其美学思想》

2、李传龙《论钟嵘的“滋味”说》

3、高起学《浅谈钟嵘的诗味说》

4、武显漳《浅谈钟嵘的“滋味”说》

5、陈建森《钟嵘的美学思想“滋味”》

6、郁源《钟嵘<诗品>“滋味”解》

对以上80年以后学界对钟嵘“滋味说”研究成果的罗列和分析,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是:“滋味说”相关论文的第一个共同点是把“指事造型,穷情写物”作为“滋味”的根本;各家论文的第二共同点是认为作诗要斟酌运用兴、比、赋三义的手法,并使“风力”与“丹采”融为一体,即“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这是构成“滋味”的两个要素。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滋味说”内涵中包括了钟嵘在诗学理想中所遵循的诗评原则、审美标准、创作方法三个维度里的和谐统一。

(一)、“滋味说”作为一种诗评原则

钟嵘《诗品》是我国古代第一部“系统地自觉的文学批评著作”,在我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章学诚称之为“诗话之源”。“滋味说”在《诗品》中的提出与阐释,其首先应该作为一种诗评原则在《诗品》中得以彰显。“滋味说”作为一种诗评原则体现在了对诗人的品评中。

《魏陈思王植诗》说曹植诗歌“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钟嵘于五言诗最推崇曹植,《诗品序》誉为“建安之杰”,“文章之圣”,曹植作为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在其诗歌创作中有着建安风骨中鲜明的时代特色,具有“慷慨悲凉”的独特风格,其诗歌具有充实的内容、饱满的情感和文质彬彬的特点。从钟嵘对曹植的评价上看,其表明了钟嵘对曹植诗歌中展现的骨气、词采、情感、文体的赞美,深度符合了“滋味说”中要求指事穷情、丹采风力的原则。而在评价中品诗人张华时说:“其体华艳,兴托多奇,巧用文字,务为妍冶……犹恨其儿女情多,少风云气”。评价中品诗人刘琨时说:“善为凄戾之词,自有清拔之气。琨既体良才,又罹厄运,故善叙丧乱,多感恨之词”。评价下品诗人孝武帝时说:“雕文织采,过为精密”。评价下品诗人惠休时说:“惠休,情过其才”。以上这些对诗人的品评都把“滋味说”作为一种诗评原则,在内容和形式、情感与词采上加以扬弃。

由此观之,“滋味说”作为一种诗评原则自始至终、潜移默化的贯穿了钟嵘《诗品》的始终。

(二)、“滋味说”作为一种审美标准

虽然“滋味说”作为一种诗评原则在钟嵘《诗品》一书中得以提出和遵循,但是在“滋味说”作为一种诗评原则的同时,其作为了一种审美标准在《诗品》中有所体现。

钟嵘认为“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最好的诗歌,换句话说,一首诗歌能够带给人无极的滋味,心动的感觉,这才是最好的、最具美感的诗歌。这便是钟嵘对诗歌的审美标准。魏晋时期,玄学兴起,玄言诗成为了当时诗歌创作和思想的主流。但是钟嵘认为此时的诗歌“理过其辞,淡乎寡味”,“皆平典似《道德论》,建安风力尽矣”。对玄言诗的批判,反映了钟嵘对诗歌应具有“滋味”的审美要求。而为了客观的评价玄言诗以及倡导良好的诗风,因此钟嵘提出“滋味说”对诗歌应该呈现的美学风格和美感要求提出标准。

“滋味说”作为钟嵘品诗的审美标准其间已将鉴赏者和接受者作为诗歌本体构成的一个重要因素。“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这里的“味之者”、“闻之者”无疑指的是鉴赏者和接受者。从接受诗学的角度讲,“滋味说”不仅应该作为钟嵘对诗歌的审美标准,更应该在鉴赏者和接受者这里进行传释活动。所谓传释活动就是指中国古典诗里(作者)传意和(读者)应有的解读、诠释的活动。在这种传释活动中,将“滋味说”的审美标准上升为普遍读者的审美标准以及不仅仅是限于五言诗的审美标准。

(三)、“滋味说”作为一种创作方法

“滋味说”的内涵里还包含了一种诗歌的创作方法,具体体现在“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曹旭说:“此言酌用赋、比、兴以为作诗之法。仲伟总览五言创作,独抒己见,绝无依傍而开唐宋诗法者”。可见钟嵘认为诗歌的创作是兴、比、赋的合理运用,并且在诗歌内容上注入风力,在词采上加以润饰,这确实充满了一种独创性和深刻性。而究其产生的原因也与当时的诗歌创作形式密不可分。

在钟嵘时期的齐梁时代,沈约等人提出的声律论正是方兴未艾的时期,声律论在当时的诗坛已成为诗歌创作的“圣经”。“士流景慕,务为精密,襞积细微,专相陵架,故使文多拘忌,伤其真美”。而钟嵘认为“余谓文制,本须讽读,不可蹇碍,但令清浊通流,口吻调利,斯为足矣”。因此,钟嵘反对这种伤害诗歌“真美”的创作方法,转而提出“滋味说”,对创作具有诗味的诗歌形成了自己的一种创作方法。

同样“滋味说”作为一种诗歌的创作方法,在传释活动中也应该被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上升为一种普遍的诗歌创作方法。

三、“滋味说”的价值

上文从三个角度抽绎出“滋味说”作为一种诗评原则、审美标准、创作方法的体现,实际上只是从不同的侧面对“滋味说”的内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而对总体上把握“滋味说”的内涵,充分认识到“滋味说”的价值是尤为不足的。如要真正廊括“滋味说”的价值我们还应该把诗评原则、审美标准、创作方法三方面在总体上加以把握。

“指事造型,穷情写物”作为“滋味”的根本,其代表了最根本的诗评原则;“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构成“滋味”的两个要素,其代表了最主要的创作方法;“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又代表了最高的审美感受。但我们割裂其中的任一方面来谈“滋味说”似乎都不妥。因为“指事造型,穷情写物”的诗难道不是“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的诗;运用了赋、比、兴,文质彬彬的诗难道不是“指事造型,穷情写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的诗。同理如果一首诗是“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的,那么它也一定是“指事造型,穷情写物”的,运用了赋、比、兴,采用了风力和丹采结合创作手法的。

由此,“滋味说”是一个独立而完整并且系统地诗学体系屹立于中国千古诗话的源头,而且深远影响到后世的诗论。诸如唐代司空图的“韵味说”,宋代严羽的“妙悟说”,苏轼的“至味论”,清代王士G的“神韵说”,乃至近代王国维的“境界说”都在不同程度上从钟嵘的“滋味说”中汲取了养分。在此“滋味说”真正的价值便得以显现。(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项目基金:西南民族大学2015年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钟嵘“滋味说”的内涵及价值项目编号:CX2015SP178

参考文献:

[1]周振甫著:《诗品》译注,江苏教育出版社。

[2]吕德申:《钟嵘诗品校释》,北京大学出版社。

[3]曹旭:中日韩《诗品》论文选评,上海古籍出版社。

第10篇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如果没有美,没有艺术,那么是不可思议的。”教学本身是一门审美艺术,英语教学作为实践性很强的教学领域,应更加注重科学及艺术实践。但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由于教法过于单调和传统,或注重为知识而教学,或过分强调了教师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在学生中甚至存在抵制学习的倾向。欲使英语教学卓有成效,英语教师必须注重研究包括审美教学模式的创新,以便提高英语教学水平及教学的实际效果。目前,这个问题逐渐受到重视,相关研究成果不断出现。总结、分析其研究现状,能够为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的进一步系统研究和构建提供借鉴。

一、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研究综述

关于英语教学模式问题相关教育工作者一直在进行探索,截至目前,中国期刊网(CNKI)(1980―2012)共有论文760余篇,其中涉及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的文章有20余篇。这些研究成果和主张,对于英语教学审美模式的构建具有借鉴意义。已有文献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的重要性研究

乔伊斯和韦尔在《教学模式》一书中认为:“教学模式是构成课程和作业、选择教材、提示教师活动的一种范式或计划。”[1]那么,有学者认为,英语审美教学模式是指在英语教学中,用美和审美的理论和视角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审美情趣,是教学得以顺利完成,能够收到良好效果的模式。认为:“人类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的,这个观点,对于我们当前英语教学审美模式的构建与发展是有重要意义与启发的。时展至今,人类正逐步朝着创造“美”的方向迈进,这就要求我们以“美”的方式,从审美角度来审视教学模式的建构和运用。审美化是当前教学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审美构建是英语教学模式的必然选择[2]。英语学科教学有它自身的特点,教学的目的并不只是对学生进行知识及理论的灌输,而且要通过传授美的语言,进行人与人之间美的交流。另外,还要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审美教学模式在英语教学中应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审美教育作为现代教育系统工程重要的组成部分,既是历史的必然,又是现实的需要。因此,创造性地构建与发展我国高校的审美化大学英语教育及教学模式,既符合党和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要贯彻教育方针,按照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总体要求,逐步构建起注重素质教育,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为一体,富有时代特征的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方针,又符合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的社会转型。有人认为,在英语教学过程中融汇审美教育,能陶冶情操,培养学生发现美、欣赏美的能力,能调动教与学的潜能,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减轻教与学的心理负担与压力,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全面发展性人才。审美教学对英语教学质量的提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构建审美化教学模式的内容研究

在教学领域内,基于美的作用来提升教学效果的案例古已有之。寓教于乐的思想和实践在古代春秋战国时期就已出现,以后历朝历代在教育教学中也不乏应用,但审美化教学模式一直没有提出和加以系统运用,其内涵、外延及具体的内容等主张也比较零散。

关于构建审美化教学模式的内容,有人主张包括立美和审美[3]。立美方面,教师要充分挖掘大学英语教学内容中的审美因素,引入新的审美内容,使学生在获得英语语言知识的同时,充分感受到跨国文化中所包含的社会美、自然美、艺术美和科学美。其次,将审美精神渗透到大学英语课堂教学之中,使课堂教学结构审美化,将课堂教学活动成为审美活动,将课堂教学过程成为审美过程。建构审美化的大学英语课外活动体系。设计和组织丰富多彩的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审美性为一体的大学英语课外活动,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有学者主张,建设审美化的大学英语教学环境十分重要。按照审美精神与审美标准建设舒适、美观的英语教学环境,营造和谐、融洽的教学氛围,使学生身心得到愉悦,情操得到陶冶。在审美教学过程中,学生作为审美主体,首先要调动他们的审美知觉力去观赏。英语教师在教学的语言、模式、风格和方法等构成的形式美及形象美方面要创造条件,从而让学生获得一种感官情绪的愉悦。作为审美主体,即学生,在教学感知的基础上,学会运用审美判断力去理解、体验大学英语教学所构成的理性美和艺术美,从而让学生获得一种美感享受。

审美化教学的内容涉及了美、艺和情的三个角度。美即审美;艺即艺术性;情则是指情感。三者中的每一个途径的运用,或者是三者的综合运用都会增加教学的技巧和感染力,提高教学效果。钱冠连曾说,“任何语言本身就是一种艺术,蕴含着一定的美学特征”。英语教学中的美学内容主要体现在品味感受语言美、欣赏语言美、运用语言美、创造语言美等方面[4]。英语教学讲究艺术,但又不同于一般的艺术。教学艺术的欣赏主体是特定的群体,即学生。艺术的效果是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美,欣赏到美。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体验及其相应的行为反应。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人与社会群体的交流、家人之间的交流,都是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英语语言学习的目的也是为了交流,同样也需要付诸情感,只有把情感因素和语言教学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促进学生的学习过程[5]。

(三)构建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的方法研究

英语教学模式的研究是理论和实践联系比较紧密的研究课题,以往的研究也有涉及模式构建方法的论文。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1)情境教学法。是指以教学内容为中心,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引入或创设情境,通过激发、调动、满足学生的情感需要,实现教学过程。创设情境进行教学,让学生有比较真实的感觉,在这个情境中,你可以自由地使用英语,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2)和谐美学方法。生机勃勃、和谐有序的课堂气氛是课堂教学诱发美感的重要保障。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气氛,能使师生之间的知识传递融入和谐的情感交流之中。这不但能调动教师的讲课激情,使其态度和蔼,思维敏捷,把课讲得津津有味,妙趣横生,而且也能使学生思维活跃,兴趣盎然,沉醉于积极吸纳与探求的美感境界中。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化的多媒体设备为审美化的教学情境创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它能提供光、声、色、形等审美效果,营造出一个逼真的教学情境,在洋溢着艺术氛围的课堂内进行审美体验,能使学生的思想境界得到提升[6]。

关于英语教学模式的方法研究的论文,反映了不同层次英语教学模式的需要,代表性的如《涪陵师范学院学报》登载的廖东红的《大学英语教学审美模式的构建》一文;蒋勤的《充分挖掘现有英语阅读教材中的美点――高中英语审美化阅读教学模式的构想》一文;高为民的《校园网络环境下审美化英语教学模式探析》一文,都涉及了相关载体的审美模式的探讨。另外,关于英语教学与美育关系的研究论文很多,探讨的都是英语教学促进美育的问题。

二、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研究不足及展望

(一)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研究缺乏理论基础的挖掘

以往的研究成果特别注重了教学实践的设计,多从“是什么”来探讨,而缺乏“为什么”的思考,研究缺乏基础理论的支撑。基础理论方面,如的审美教育思想是一种开放性的思想理论,是科学性和理论性兼具的思想,完全能够满足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的理论诉求,按照马克思“美的规律”来塑造教育对象,并且随着美学与艺术理论不断发展,指导实践性的能力不断增强,对于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的探讨,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应该纳入英语教学模式的研究视野,达到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理论和实践的充分结合。

(二)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研究缺乏系统性

英语审美教学模式研究还比较零散,在研究的系统性方面还有待于继续深入和完善,以适应我国英语教学的需要。研究应包括理论支撑、模式的构建以及创造出更多更好的英语审美教学模式应用的对策。相关教师也很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但在实践教学应用研究中往往重视单纯的操作,不能达到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自然衔接,更不能达到至境教学,使审美教学模式失去应有的意义。

第11篇

关键词:音响体验;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

当下的音乐美学学科发展受到了来自于民族音乐学、后现代主义和语言学的挑战,其所被质疑的就是:音乐美学学科究竟是一种什么“音乐”的“美学”?①学界普遍的共识:认为目前的音乐美学学科是西方大小调体系音乐的美学,只是适用于西方专业音乐和中国新音乐的美学,不是普遍性和真理体系。并且,不同文化的音乐往往具有不可通约的特制,因此西方专业音乐的美学理论并不适用于去解释世界上不同民族的音乐文化。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例如英国民族音乐学者布莱金(John Blacking)就认为,“系统音乐学的发现只适用于西方音乐学家的音乐传统,或者只适用于在他们自己的文化中所发展起来的感知能力”,“只有承认不同音乐体系的特殊性,音乐学才能够成功解释有关音乐的一般问题。”②对于上述质疑音乐美学界也有争议,宋瑾教授的观点认为,根据不可知论,的确无法预知针对西方艺术音乐的这套音乐美学理论体系是否能够被用于去研究、阐释其他民族的传统音乐。③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民族音乐学学科的研究受到众多来自于语言学、符号学、释义学、现象学、结构人类学等学科新兴思潮的影响,同时其学科自身的研究领域也在不断地扩展,笔者就民族音乐学自此时期研究中出现的新趋势和不断扩大的研究范围问题展开探讨,希望从中找到能够支持音乐美学学科适于民族音乐研究的可行性论据。

20世纪五十年代之后,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发展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研究趋向:相对于美国民族音乐学界在研究中注重探讨音乐在文化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在人类更广泛的社会、文化联系中的功能等特征,欧洲的民族音乐学界则更加侧重于对音乐自身形式结构的分析和研究。例如当今德国最有影响的民族音乐学家约瑟夫·库克尔茨(J.Kuvjertz)就继承了柏林学派注重分析音乐内部结构的传统,奥地利比较音乐学领域的代表人物瓦尔特· 格拉夫(W.Graf)将推动文化发展的主导因素区分为生物因素和文化因素,并于1962年首次提出使用声谱仪去分析音乐的现象,后在其多篇论文中反复探讨了将这种音响分析用于研究一些特殊音乐现象和美学问题的可能性。另外,多伊奇(Deuysch)博士的研究中还更多地关注了心理学问题(包音响分析与心理分析相结合),研究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④

在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的研究中,弗兰茨·福德迈尔(F.Foedermayr)采用了当时尚不先进的声谱仪对非欧洲音乐中的歌唱发声进行分析探讨,⑤用现代自然科学的技术手段和实证的方法将直观考察中难以从音乐中获得的某些声音特征进行量化呈现和数值统计,这也为在音乐分析中如何建构音乐的形态特征与音乐的体验感受,以及音乐的意义理解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更加科学实证的理论支点。

可以说,上述欧洲民族音乐学者研究中所采纳的实证主义方法和感知心理学分析理论均为音乐美学学科研究民族音乐提供了了一个可行的切入点。就音乐美学学科而言,无论是对西方专业音乐还是民族音乐的研究,均要以“听觉感性体验”作为本学科研究的理论基点,而借助类似声谱仪这种声学研究的数值分析和感知心理学的理论,可以对自然音响的性质、心理感知觉、听觉感性体验等不同层面进行相应的描述和理论阐释,就如瓦尔特· 格拉夫所言:“音乐的音响体验是可以从声学和文化特征方面加以评定的,其整个过程可以用客观上能够确定的声学特点去把握这种体验的主要特征,以便尽可能深入和可靠地揭示其音乐方面的种种关系。”⑥由此可见,欧洲民族音乐学派在研究中所强调“音响体验”,也为音乐美学进入民族音乐研究领域打开了一个突破口。

事实上,注重音响体验本就是民族音乐学与音乐美学学科所共同关注的问题,只不过体验的对象各有侧重。前者强调的体验是全面的,是包括审美感受和所有音乐文化相关的亲历;后者强调的体验则相对单纯,重在审美感受,其他均置于理解之中。当然,正如宋瑾教授所言,审美是理解基础上的深刻感受,其中的“理解”就是文化理解,而“文化理解”应包含文化体验,因此这两个学科之间存在着可以连通的地方。⑦

就音乐美学学科自身发展而言,20世纪后半叶在西方曾一度占据主流位置的重要美学流派“分析美学”在此领域也有相关理论成果。分析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现代英国著名的分析哲学美学家罗杰·斯克鲁顿( Roger Scrudon)在他的著作《音乐美学》(1996)一书中阐述了他一系列最富有哲思的理论观点,其中之一即为音乐的“第三物性”。⑧限于篇幅,笔者在此通过表格1-1简要介绍一下音乐的三重物性问题:

表格1-1

由上表可见,格拉夫和福德迈尔等人用声谱仪所测量的正是音乐音响的“第一物性”,它是“声波”在空气中的振动属性,是能够通过科学仪器显示并进行物理测量的音乐的一种物理属性。而格拉夫所指出的“可以从文化特征方面”对其进行描述和阐释的“音响体验”,即涵盖了“声音”在人听觉中的感知属性,也包括了“乐音”(即音乐中的声音)在审美主体音乐体验中的审美属性。可见民族音乐学者在利用科学仪器对其研究对象进行测量分析和理论阐释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涉及到了音乐美学所关注的同一课题。

上述相关理论在国内一些民族音乐学者的理论研究中也有相应体现:例如吕钰秀、陈子平的论文《论低音审美——以藏族同钦声响为例》⑨和徐欣的博士学位论文《内蒙古地区“潮尔”的声音民族志》⑩。吕文既从音乐心理学角度对同钦低音引发的情感认知进行理论阐述,同时又运用自然科学的技术手段和实证方法对同钦音响的不同面相进行考察,涉及了同钦音响在频谱图中所显示的双音拍频现象,音响的振动频率、音区、音强、力度、音色、装饰性等各个声音维度,最终通过对藏人音响感知体验的描述概括出同钦这种独特的藏族宗教乐器其声响的文化象征意义,以及藏人对低音的审美偏好。徐文则是将研究对象主要设定为内蒙古“科尔沁地区的弓弦潮尔”和“锡林郭勒地区的潮林道”,其研究思路是以作者本人作为音响听觉感性体验的主体,围绕潮尔的音响形式展开论述,以其声音所带来的感性经验为研究切入点,从蒙古人以及研究者自身对潮尔的听觉体验中,揭示出潮尔的声音观念与审美意义。该文也同样借助了声学软件的技术分析来印证作者的理论观点。

上述学者的研究思路既反映了目前国内民族音乐学界研究中的一些倾向性,也为音乐美学学者研究少数民族音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

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另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其研究范围的不断拓展。首先,在美国民族音乐学家布鲁诺· 涅特尔(Bruno Nettle)的学术活动中(例如1957年发表的《底特律城市民间音乐的初步考察》),其研究视野便转向了民族音乐学的传统研究范围之外。涅特尔研究方向的转变,导致民族音乐学这门学科基本性质的变革,即由原来以“非我”传统音乐研究为对象,变为对人类各种类型音乐及其相应文化行为的研究。

当下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既有西方专业音乐,也有都市音乐;既关注与社会学相关的文化工业和大众媒体,也关注某些人类特定群体的音乐文化,例如女性主义音乐或移民的音乐文化,等等。到目前为止,学者们已经越来越认识到无论是对西方的还是非西方的音乐,是对专业音乐还是民族民间音乐的研究,其音乐中所蕴含的精神性现象都应该被纳入并对其进行综合性考察。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音乐的发展已经把民族音乐学、历史音乐学和音乐表演者、音乐教育家和心理学家联系在一起,人们力图解释音乐对于人脑以及精神的影响。而民族音乐学家也正是通过对不同文化、不同审美习惯的比较,继承了柏林学派跨民族的心理—文化研究,由此,曾经一度被多数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抛弃了的“比较研究方法”又重新引起学者们的兴趣。

文化观念和社会行为是现代文化人类学关注的两大主题,文化观念被认为是控制和指导种种文化行为的基础要素。在具有认知人类学思维特点的“概念—行为—音声”三重认知模式中,梅里亚姆(Alan Merriam)本人就非常重视对“概念”层面的研究,他多次强调“概念”对“行为”、“音声”层面的调控。梅里亚姆认为“没有与音乐相关的概念,行为就无从发生;没有行为,音乐声音也就不可能产生”。在人类的音乐文化观念范畴中,既有理性认知的因素也有感性体验的因素存在,因此审美观念也必然成为民族音乐学的一个研究对象,相应地,音乐美学同样也以文化中的人的音乐审美观念作为其考察的原点,对相同的民族音乐事项进行描述和阐释。

在民族音乐学甚至其他音乐学科的研究中,必然都要关注本学科自身研究对象所蕴含的“意义”问题,有关音乐意义的发掘和阐释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宋瑾在《音乐美学基础》一书中将“音乐的意义”划分为“音乐本身的意义”和“音乐与其他相关事物联结的意义”。这些音乐意义的生成和实现均依赖于在审美主客体所构成的审美关系中主体的感性体验与理解领悟。《音乐美学基础》一书中具体有关音乐意义的六个不同划分层面,见表格2-1:

由上表可见音乐本身的意义就是音乐形式结构自身所蕴涵的内容。由音乐声音特征所提供的外观信息本身就具有不同的民族性或文化性、历史性或时代性,通过感性体验欣赏者在直观中就能够对其进行判断和把握。结构信息涉及音高、节奏、音色等各类音乐结构材料以及这些材料的组织关系,而对于音关系的体验和感受与不同文化持有者的文化惯例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样,作为音乐“语义”的内部信息的生成除了可以凭借自然听觉体验的感知规律外,更多则是要依赖于某一社会历史语境中的人们后天习得性的听觉感知规律。除此之外,音乐的联结信息更是与社会历史语境密切相关。如果从民族音乐学的学科立场看,上述有关“音乐意义”的划分问题也可以运用美学学者雷斯(Timothy Rice)所提出的“音乐体验中的三维空间”理论进行阐释,无论是音乐自身的意义还是音乐的联结意义均要在“时间维”、“场域维”和“隐喻维”三个维度所构成的人类社会—历史语境中生成并存在。

表格2-1

作为当代最新的一股美学思潮,美国本土的实用主义美学更是强调审美经验与日常生活经验的连续性,并站在生活的立场看待艺术。其最新理论的代表人物理查德·舒斯特曼(Richard Shusterman)提出将生活与艺术结成一体的观念,并从东方古老的哲学传统中汲取相关思想,强调身体的实践性并通过训练来重新构造人自身的感受态度和习惯。由此可见,美学所关注的研究对象的领域也在随着学科理论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原来仅局限于西方专业音乐研究的音乐美学理论体系,到目前为止也已经深入到了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某种程度上说,音乐美学所关注的研究对象与民族音乐学所关注的研究对象已经没有明确的学科分界了。

结语

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民族音乐学学科正式创立以来,其研究对象的涵盖领域随着学者们研究理念的不断更新、完善,日益拓展,“这一转变使得民族音乐学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已不再是对象的不同,而仅仅是立场和方法上的差异”了。就如前文所陈述的有关“音响体验”和“音乐意义”等相关问题的研究,笔者分别从民族音乐学和音乐美学的学科视角来进行探讨,其意就在于要说明:在人类创造的音乐文化中,与美的规律和审美规律相关联的诸多问题是各个音乐学科所要共同关注的,差异点仅在于各学科立足于不同的学术立场和研究视角,以及运用不同的方法论去对其进行阐释。

音乐美学学科虽然一贯以来主要以西方艺术音乐以及西方哲学、美学家的著作和思想作为其重点研究对象,其学科尽管具有“形而上”的性质,但就是因为音乐美学学科强调“听觉感性体验”这一学科的核心理论基点,联通了“形而上”与“形而下”的路径,因此,音乐美学学科的相关理论也是可以被用于去分析和研究民族民间音乐中有关审美的问题的。

[注释]

①参见宋瑾:《什么“音乐”的“美学”》,《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第1—7页;宋瑾:《从后现代视角看音乐人类学的“音乐”观》,《音乐艺术》2006年1期,第74—80页;宋瑾:《站在哪里说音乐》,《艺术评论》2004年第3期,第3—8页。

②[英]布莱金,约翰:《人的音乐性》,马英珺译,陈铭道校,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年版,第87—88页。

③梅里亚姆(Alan.P.Merriam)在探讨“美学及各种艺术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时,认为“对于西方审美观念的适用性以及艺术间相互关系的概念,我们都无法明确地证实,因而我们不能假定它们是人类社会中的普遍现象。”[美]梅里亚姆,爱伦·帕:《音乐人类学》,穆谦译,陈铭道校,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年版,第286页。

④参见周青青、俞人豪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第251页。

⑤同上,第251页。

⑥转引自周青青、俞人豪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第249—250页。

⑦参见宋瑾:《我与音乐人类学:当下最关注的论题(七)——宋瑾教授访谈录》,《音乐艺术》2008年第四期,第109页。

⑧参见宋瑾:《斯克鲁顿的音乐美学思想》,《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第6—12、27页。

⑨吕钰秀、陈子平:《论低音审美——以藏族同钦的声响为例》,《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第18—26页。

⑩徐欣:《内蒙古地区“潮尔”的声音民族志》,上海音乐学院2010界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知网中国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http:///kns50.

两个音响同时发声将产生结合音,结合音的频率即为此两个音的频率差,如结合音的频率在6—30赫兹范围之内,人耳的听觉感受就会产生扰动感,被称之为“拍频”现象。此即物理声学中的“差频原理”。

参见周青青、俞人豪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第245页。

参见周青青、郑祖襄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第253页。

转引自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实例》,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第245页。

参见宋瑾:《音乐美学基础》,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2008年版,第69—93页。

参见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实例》,第207—210页。

参见[美]舒斯特曼,理查德:《生活即审美——审美经验和生活艺术》,彭峰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周青青、郑祖襄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第245页。

严格地说,由德国美学家鲍姆加登(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于1750年所提出的“Aesthetica”(美学)这一概念,其研究对象和范围是比“审美”广泛得多的“感性认识”。参见叶朗:《美在意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参考文献]

[1]叶朗:《美在意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实例》,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

[3][英]布莱金,约翰:《人的音乐性》,马英珺译,陈铭道校,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年版。

[4][美]梅里亚姆,爱伦·帕:《音乐人类学》,穆谦译,陈铭道校,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年版

[5][美]舒斯特曼,理查德:《生活即审美——审美经验和生活艺术》,彭峰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周青青、俞人豪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7]吕钰秀、陈子平:《论低音审美——以藏族同钦的声响为例》,《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第18—26页。

[8]宋瑾:《斯克鲁顿的音乐美学思想》,《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第6—12、27页。

[9]宋瑾:《我与音乐人类学:当下最关注的论题(七)——宋瑾教授访谈录》,《音乐艺术》2008年第四期,第109—111页。

[10]宋瑾:《什么“音乐”的“美学”》,《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第1—7页。

[11]宋瑾:《从后现代视角看音乐人类学的“音乐”观》,《音乐艺术》2006年1期,第74—80页。

第12篇

一、学会鉴赏,掌握方法

文学鉴赏是开放性、研究性、创造性和趣味性的和谐统一,与素质教育倡导的突出鲜明个性和培养创新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应该在传授文学知识的同时,以激情去撞击学生形象思维的火花,引发审美的创新意识,与现实生活密切联系起来,为学生创设问题情境打下生活体验的基础。教育家杜威提出了“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的著名理论,他反对学科教学与现实生活脱节,主张教学与社会生活密切联系。杜威认为,学习的方法就是让学生在亲自实践中学习和增长才干。在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社会的今天,我们仍然借鉴这一理论,还要在此基础上锐意创新,建立完善的课程理论。文学鉴赏具有开放性、研究性、形象性、实效性和创造性的五大特点,综合语言学、文学、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美学等人文学科的知识体系,构建文学与其他学科知识交叉汇合的框架,富有鲜明的创新精神。为了掌握文学鉴赏的方法,教师要让学生多读中外文学名著,勤于积累,增强语言感悟,品味生活酸甜苦辣的滋味,贴近丰富的生活现实,理解文学作品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典型方法,理解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两大创作方法。教师要让学生初步理解形象思维的基本特征:第一,形象思维始终离不开具体可感的形象。第二,联想、想象是形象思维的主要心理形式。第三,形象思维始终伴随着强烈的情感活动。教师点拨文学鉴赏知识只是引路子。要相信学生,让学生运用科学方法来鉴赏作品,讲出真实的感悟和思想。学生独立思考,“心有灵犀一点通”,心灵感应要比教师硬灌给的知识更有价值。

二、鼓励写作,提高水平

学而不研则浅,研而不写则虚。作为文学爱好者的学生,对文学情有独钟,感悟性强,有写作欲望,有研究灵感。笔者认为,学习与写作是文学鉴赏的孪生姐妹。她们彼此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新课标把文学教育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历年的中考和高考阅读题都考文学作品鉴赏。于是,文学鉴赏能力的强与弱,水平的高与低,得分的多与少,牵动了莘莘学子的心,直接关系到考试成绩的好坏,也涉及文学教育的深层领域,体现实施素质教育的成果。教师要大胆放手,让学生撰写研究性小论文,这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因为撰写研究性小论文是动脑动手实践的思维能力训练,是提高审美能力的综合素质的成果。所以,笔者认为这种能力训练有助于克服学生眼高手低的通病。通过强化小论文的写作,切实提高文学鉴赏的写作水平。例如,鉴赏钱钟书的小说《围城》,笔者首先要学生到图书馆借书阅读。以“围城”为小说题目有什么深刻含义?思考,再思考,要求学生读作品,勤动脑,上网找有关评价文献,构思小论文的观点,选择作为论据的典型材料,运用比喻论证、事实论证、对比论证等方法,充分论述《围城》命题的深刻思想内涵,阐明永恒的人生哲理。然后,学生大胆探索,积极写作,从不同角度论证了题目,并研究概括了关键要点:(1)《围城》的含义是:结婚和整个人生都好比是一个“鸟笼”,好比是一座“被围困的城堡”。(2)人生也有被围困的感觉,钱钟书用犀利辛辣、幽默诙谐的笔调,描写了现代社会中的各种丑态,塑造了某类人物的畸形形象。(3)题材创新,含义深刻。小说通过对旧知识分子丑态和命运的描写,辛辣地讽刺了不学无术、精神空虚、虚伪狡诈、道德堕落的人。他们没有远大理想,一个个陷进了美丽的“围城”而不能自拔,可悲可恶。由此可见,鼓励学生研究文学名著的精彩章节,准确鉴赏主题,撰写研究性小论文,多管齐下,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大语文教育思想的实践充分证明,实践、思考、研究、写作有机结合,形成和谐协调的教学研究新格局,拓展了学生创新思维的视野,必将充分发挥文学的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审美作用,提高中学生文学鉴赏的综合素质,切实提高研究性学习的效率。

作者:龙莲明

第13篇

一、从精英审美走向大众审美

基于西方大众文化影响、渗透下逐步发展起来的中国大众文化,其又立足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而且还可以做到与当代中国其他文化形态并存。根据对其特点进行分析,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国大众文化包容西方大众文化,而且将西方大众文化当成其重要的文化资源;二是传统的中国民间通俗文化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提供给中国大众文化;三是中国大众文化利用与改造精英文化,在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两者之间做到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有相当一部分经典的精英文化作品凭借相应的加工改造之后则发展成为大众文化的有机构成部分;四是主流文化运用于渗透中国大众文化。大众文化作品将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等隐含其间,从而导致大众在文化娱乐的过程当中还可以对相应思想道德教育获得。大众审美文化的出现使得文化更好的走向大众,从精英、贵族中走向普通老百姓中,使文化的享有权转向多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数人,这也是符合我国主流文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求。

大众文化已成为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当中不可或缺文化现象构成,其拥有的作用于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艺术家所处的社会文化语境产生艺术,决定了艺术家的创作动机应该是从民众中产生,欣赏与使用的过程则是“回到群众中去”的一个完整审美过程。

二、从技术走向艺术

技术与艺术的首场创造性革命来自于包豪斯设计学院的尝试,近一个世纪过去了,包豪斯所创立的设计理念为后世奠定了理论基础与实践的科学方法。进入21世纪后,设计与艺术结合的愈来愈紧密,在民众的生活中扮演这重要角色,它不仅完成了对批量机械化产品转型,同时引导并启发着大众对于生活美得思考和理念。当工业化脚步迈入陶瓷艺术领域,使得现代陶瓷艺术逐渐失去了往日手工制造,相对地,人性化、艺术化的设计更加受到人们的青睐,这是一场来自于设计艺术的自我革新,与科学技术发展与制造工艺关系甚微。

从当前的陶瓷艺术发展的现状不难看出,陶瓷批量化的生产已经渐渐使人们审美疲劳,相反,大众更加喜欢形式考究、注重欣赏陶瓷艺术人工性、手工艺的本质。陶瓷艺术的这种转性变化看似突然,实则必然。早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学者就提出,由于当前高科技、高机械化和电子时代的来临,人们在享受这种便利的同时,往往使用需求与生活情感需求相失衡。奈斯比特在《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方向》中写道:“无论何处都需要补偿性的高情感。我们的社会里高技术越多,我们就越希望创造高情感环境,用技术的软性一面来平衡硬性的一面。”在这里奈斯比特所指的“高情感”即是符合艺术美的生态设计和符合手工艺术之美的艺术之美。而当前备受推崇的“创意手工陶瓷”则是此类具备高情感设计的代表,创意手工陶瓷脱离了当前机械化生产的模式,进入了小批量个性化设计领域,更加注重汲取手工艺造物的情感特点,使其具备设计与工艺的双重艺术美。

三、从地域走向国际

任何文化只要有历史,就会有传统。这种文化传统包含着深厚的民族心理、道德风俗以及社会意识形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民族文化间的交流日益加深,中国陶瓷艺术也逐渐展现出国际化的创作特征。

我们谈到陶瓷艺术创作设计中,已趋向于国际化设计的品相。首先在造型上选取西方日用瓷设计之长,其次,在装饰设计上,将西方设计理念和部分元素符号与中国传统纹样相结合,有着较高的审美趣味。企业需要推广品牌,出口外贸需要符合对象国大众审美习惯,这是这一变化的直接原因,同时民族间的文化交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流促使现代设计朝向多元化、人性化、艺术化的方向发展也是现代设计的大趋势和必然。

陶瓷艺术从地域走向国际的另一个因素便是传播媒介的扩大,拉近了中外艺术的距离。改革开放后,中外导演学者筹划并只做了许多有关中国陶瓷艺术的纪录片,其中卓有影响的有董浩珉《瓷路》和央视跨国打造的纪录片《china 瓷》等。《瓷路》摄制组辗转欧亚两地,在世界范围内探索中国古代陶瓷的影子,在中外陶瓷艺术爱好者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此外,《china 瓷》这部纪录片联合了英国大英博物馆、英国瑰丽维多利亚与艾博特博物馆与中国国家博物馆一道,设计组从中国外销瓷为主线,足迹踏遍欧亚8个国家和重要港口,此次纪录片在摄制和交流活动中无不体现出陶瓷艺术国际化合作的特征。此外,在现代陶瓷交流活动中,一些针对外贸的企业针对自身产品特色与出口国人文特点等拍摄了大量的宣传片投放于外文网站,对于促进企业进步与世界陶瓷文化交流具有双重意义。以陶瓷为创作动机的电视剧电影的制作也是陶瓷艺术国际化的重要媒介之一,例如热播的电视剧《大瓷商》和《剩女的代价》都是以陶瓷艺术为剧情主体,不仅在大陆范围内深受喜爱,在台湾地区、韩国、新加坡等南亚地区亦有较高的收视率,这种软性文化输出,将中国陶瓷的风貌潜移默化的带给观众,使得中国陶瓷国际化的影响力更加深入人心。

四、从传统图像提升到当代创作

(一)重构扩大了中国传统图像语言

传统图像包括纹样、图腾符号、民间美术以及具有民族审美特质的具象画面或艺术语言。中国历朝的图像内容都有所不同,或有创新发展,或有倾向性探索,作为一门开放性学科,有着自身的发展格局,但总体而言,传统图像语言总是与中国民族的审美意识形态息息相关的。现代陶瓷艺术创作在画面装饰中,注重突破传统,在把握图像基本构成原理上将传统的图像符号进行拆分重构,从而形成了现代陶瓷艺术创作装饰的新风貌。例如学院派代表陶艺家秦锡麟的作品,在图案运用上不拘一格,善于提取中国传统图案中的经典样式进行分割,且以手工胎质泥性特点构成独特的点面装饰,具有强烈的民族装饰意味和艺术美感。

(二)二是将传统图像综合为民族艺术符号运用到创作中

从文化学层面而言,中国传统图像并不仅仅作为一种具象的可识符号为传承的,它更多是作为一种民族心理与审美自觉共同作为中国文化体系的一部分,构建成为完整的民族文化体系。在中国传统图像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亦有着其严密的科学步骤和意象考究。现代陶瓷艺术创作并不仅仅依靠有形的图像语言为创作元素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艺术家逐渐从图像中去寻找中国文化脉络的本源,将图像符号演化为一种民族精神的自觉,从更深层次探源陶瓷艺术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例如景德镇乐天创意集市中某仕女茶具装饰中,作者选取了中国仕女这一传统形象,但从具体的形态设计上,突出了现代、趣味的艺术特征。

参考文献:

[1]尼古拉斯·佩夫斯特.现代设计的先驱——从威廉·莫里斯到格罗皮乌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

第14篇

(一)总体趋势

综观近13年间翻译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可以发现其总成果量呈明显上升的趋势。从总体上看,其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01年-2004间,翻译心理学研究增长缓慢且不稳定,13年期间共发表相关学术论文36篇;2004年后则进入了活跃的发展期,研究成果量趋于稳定。由此可见,国内研究者越来越关注翻译心理学的研究。

(二)研究内容

我国的翻译主题研究近十年来已取得一定的成果,尽管这些成果尚无法与翻译客体(即译品研究)媲美,但是它们却预示了未来翻译研究的新趋向。结合笔者在CNKI中检索到的近十几年的学术成果来看,可以将这些研究成果归纳为两个方面:(1)翻译心理学理论模式研究;(2)翻译过程中译者的思维活动研究。1.翻译心理学理论模式研究肖辉指出翻译过程不是线性的过程,译者可从下一个阶段向前一个阶段推进。Nida的翻译模式没有涉及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思维活动。Bell则更进一步把翻译模式理论涉及到了思维方面的探索。而王军在对Bell的翻译模式理论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认为Bell视图从认知思维的角度描述翻译的思维过程,但缺少操作性,没有很好的实用价值。许钧更进一步提出对翻译过程的研究不仅涉及语言转换层面的具体过程,而且涉及到人类理解行为的基本倾向和伦理原则。宋德生突破性地提出一贯讲究从认知看待翻译,也会忽略了认知可能会限制翻译。他们的研究无疑从宏观的角度对翻译心理学作出一定的规范和引导。同时,不同的心理学理论也被引入,其中包括认知心理学,心理学视觉误差,格式塔意象模式,心理空间理论等,这就使研究的理论依据得到了加强。2.翻译过程中译者的思维活动研究谭业升在传统翻译教学的基础上,探讨了译者双语表征的认知特征及视觉化翻译等,强调了学生在翻译教学中的主体认知建构。这也表明了培养译者的主体意识开始引起了关注。金明在承认前人对翻译主体认知建构的重要性的基础上,还建设性地提出了译学研究应当把科学方法与人文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倡导了译学以人为本的理念。这些研究无疑从对译者的理念、修养上做了宏观定位。而从译者具体的思维层面上,肖坤学否定了传统翻译理论把词汇层面的翻译看成一个语言符号的转换问题,从译者认知的角度探讨了词语的翻译问题,有助于纠正译者的传统符号思维。张晓雪从拉康的"镜像理论"出发,将心理学和语言学认知相结合,尝试对翻译过程及其间译者心理状态的变化发展作出全新的阐释。邓志辉取翻译过程的认知心理研究视角,将TAPs定性研究与量化问卷的定量研究相结合,其研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为更清晰地认识译者进行单字翻译的过程因素提供了有益的实证研究资料,并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思路。王湘玲基于口译过程模式和翻译能力理论,通过刺激回忆、问卷、笔记和访谈四种方法,针对交替传译过程中译员认知心理因素对其口译策略选择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探讨了影响译员的认知心理因素。

(三)研究方法

在整个翻译心理研究方法体系的架构中,刘绍龙提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其进行研究:定性研究、描述性研究、实验研究和其他研究。根据对收集的这36篇论文的统计,国内的翻译心理学研究中基于统计数据的描写性和实证性研究的文章共有2篇,只占论文总量的5%,非实证研究方法占主流地位,其研究量占95%,而且主要集中在最近两年内。这也说明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意识到了实证研究的重要性。

(四)未来翻译心理学的前瞻

第15篇

[关键词] 影视艺术审美教育影视鉴赏教学

美育的核心是艺术教育,影视作为最富有活力和影响力的综合艺术,毕业论文在艺术教育和审美教育中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具有审美认识、审美教育、审美娱乐等独特的功能,具有以情感人、潜移默化、寓教于乐的特点,成为审美教育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之一。

一、影视艺术的审美特征和审美作用

1.影视艺术的审美特征

影视艺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吸收了多种艺术因素,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审美特征:从审美主体看,人们欣赏影视时,具有视听共享的特点。从审美对象看,影视是以活动的形象画面为主的时空综合性艺术,运动成为影视画面最独特和最重要的特征。影视以镜头组接构成的视觉画面来传达审美经验,它的艺术手段就是蒙太奇。蒙太奇不仅使影视的一个个镜头按照影视创作者的构思组接成有机的整体,化作直观的流动的视觉形象,而且使镜头与镜头组接之后产生大大超越镜头本身之和的表现力和审美效应,赋予影视艺术在表现时空上的极大自由。

2.影视艺术的审美作用

影视集多种艺术精粹于一身,并以科学技术为坚强后盾,是最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最大众化的艺术。它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进行思想和艺术教育,培养学生综合感知能力,提高艺术审美修养等方面显示出巨大的作用。影视艺术具有审美教育作用,学生通过优秀影视作品的艺术欣赏活动,在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以情动人中受到教育、鼓舞和启迪,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还能使学生的思想、感情、理想、追求发生深刻变化,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通过实施影视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使他们自觉抵制不健康的影视作品的侵蚀。影视艺术具有审美认识作用,通过影视艺术鉴赏活动,学生可以跨越时空,了解古今中外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从微观到宏观、直观形象地学习知识,从而加深对社会、历史、人生以及自然的认识。影视艺术具有审美娱乐作用,通过欣赏影视节目,学生得到休息和娱乐,获得精神享受和审美愉悦。可见,通过学习影视艺术,可以培养学生的影视兴趣,扩大影视视野,可以发展想象力,丰富情感,可以提高感受美、体验美和影视分析与评价的能力。

二、影视艺术鉴赏的学习过程

影视鉴赏是指以具体的影视作品为对象,通过视听方式及其他辅助手段体验和领悟影视艺术的真谛,硕士论文从而得到精神愉悦的一种审美活动。影视艺术是提高学生文化修养和艺术鉴赏力的最好途径之一,影视艺术鉴赏在影视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加强影视审美的研究,重视对学生影视审美的指导是当前影视教育(特别是影视普及教育)的重要课题之一。只有让学生学会应用正确的影视鉴赏方法,能够系统分析影视的各种表现手段和意蕴、风格,才能在学生和影视艺术之间架起一座审美理解的桥梁。影视艺术这一审美客体只有经过审美主体的审美鉴赏成为审美对象,经过审美的再创造才能呈现出最大的艺术价值和艺术魅力,才能最终被人们接受。

影视作品的鉴赏是一个包括感知、想象、情感和理解等多种心理功能综合的动态过程,有着一定程度的阶段性和层次性。影视鉴赏学习过程可分为影视审美直觉、影视审美体验和影视审美升华三个阶段。审美直觉的特点是直接性和直观性,体现为一种感性直观的审美感受。影视审美体验阶段是在审美直觉阶段注意和感知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包含许多心理因素活动,其中想象、联想和情感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对影片《沙漠苦战记》的观摩赏析,通过屏幕上纷乱的马蹄印,学生可以想象得到战马的疲惫不堪;人的脚印由清晰到一条蜿蜒向前的爬行痕迹,学生读懂了士兵的英勇顽强;爬行的痕迹中出现了手枪和军刀,学生意识到战士牺牲了。可见学生发挥自己的想象丰富了影片的内涵。审美升华阶段,学生与作品发生共鸣,获得审美愉悦和审美享受,这个阶段存在着感知、联想、想象和情感等各种心理要素的作用,其中最为活跃的因素是理解认识。

三、提高影视艺术鉴赏教学质量

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影视艺术鉴赏课堂教学改革要有明确的指向:必须在素质教育理念指导下,把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审美素养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放在首位。

1.构建以学生主动参与、探究为主线的课堂教学模式

影视艺术鉴赏教学应摆脱教师讲学生听、学生学而不思的传统教学习惯(严重影响学生良好思维品质的形成),体现素质教育对学生主体地位的尊重。打破以教师、课本为中心,以讲授为主线的教学套路,构建以学生主动参与、探究为主线的教学模式。将讲授式变为启发式,将教师的“教”更多地转变为学生的“学”,将学生的“模仿——重复”变为“发现——探索”。影视艺术鉴赏教学要多用影视形象说话,少用抽象表述,树立优秀影视作品也是教材的观念;可以先由学生自主学习赏析,再由教师重点讲解;先由学生对影视内容质疑提问,再由教师点拨作答;先由学生就影视问题探究讨论,再由教师导出概念结论;尽可能多用小组观摩讨论学习,少用大班集体授课。

2.把握影视艺术鉴赏教学的本质和特点,利用形象的影视作品说话,寓教于美,寓教于乐,唤起学生情感共鸣

从教育的角度看,影视艺术教育能净化学生的心灵,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精神境界,但这不是通过强制性灌输,而是通过美的事物、美的形象、美的作品熏陶和感染,留学生论文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审美能力在日积月累后提高,美育对人的影响是深刻的、久远的,可以使人终生受益。影视艺术审美与鉴赏类课程的教学,放映优秀影视作品、影视片段是必不可少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综合素质是不能速成的,要靠不断地学习和长期实践的积累。教会学生如何使用制作设备是很容易的事,而提高他们的艺术素养却非一日之功,因而影视鉴赏无论是在影视专业教育还是在普及教育中都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进行影视审美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要让学生多看优秀影视作品,多比较、多思考,从中受到启发,学会欣赏作品、解读作品。

四、影视艺术鉴赏教学中学生心理分析与调整

1.影响影视鉴赏学习效果的原因分析

影视教学,无论是影视专业教学还是影视普及类教学,无论是影视编导知识的课程教学还是影视鉴赏类课程的教学,放映影视作品或是片段都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学生在观摩这些教师精心选择的教学材料时,却常常偏离学习目标,被精彩的影视世界所吞噬,背离了观摩的初衷。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1)“影院效应”的影响。电影观众学认为电影受传时存在一种“影院效应”,电影院的观赏环境使观众进入“梦境化的现实”,医学论文同时观众还有一种追求影院气氛,追求共赏的倾向,大家同喜同悲。影视教学中“放片子”,一个班的学生同时注视着电视荧屏或多媒体教室的大屏幕,这种学习环境与电影院放映环境极为相似,如果任课教师调控不利,学生很容易受“影院效应”的影响。

(2)消遣娱乐心理的影响。消遣娱乐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人都需要。影视本身就具有教育与娱乐的双重功能,其中消遣娱乐功能又是主要的。影视的娱乐功能能够起到精神按摩的作用,对缓解学生工作学习压力有积极的意义。因此学生总是在有意识或无意识中寻找影视提供的娱乐,学生在观摩影视作品时很容易受娱乐心理的影响也就不足为怪了。

2.学生鉴赏心理调整

影视主要通过视听诉之于感情,而情感又都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因此,欣赏影视作品是一个复杂的感情和理性的综合过程,必然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影视鉴赏时必然要进一步理解影视作品的创作背景、创作活动和艺术态度等;必然要分析影视创作表演手法和表现手段的运用;必然要分析影视作品的体裁、风格、文化和历史背景,这些都需要主观理智因素的介入。由看热闹的外行,进入认知主体和审美主体状态,需要一个转变过程,这个过程的长短取决于师生双方的努力。首先教师要帮助学生实现两个转变:

(1)角色的转变——从普通观众向学习者转变。拥有一定生活经验,同时具备联想和想象心理功能的人,无论他文化程度如何,职称论文能“看懂”影视是不成问题的。这种低层次的“看懂”与“审美鉴赏”是有本质区别的,大学生影视鉴赏要求影视鉴赏者必须具有一定的知识结构才能进入审美层次的鉴赏,没有一定的声光电、色彩、构图和造型知识,不具备基本的文学、绘画和音乐等艺术素养,会影响学生对影视的全方位鉴赏。这是由影视的综合性决定的。

(2)审美模式的转变。传统的也是大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模式是只注意故事情节和人物命运,学生影视鉴赏应从这个窄胡同中走出来,重视影视其他重要的创作手段和艺术表现方式(蒙太奇、长镜头、空镜头、主观镜头、结构、细节、画面、声音、色彩、光效、气氛渲染、运动、节奏等)的鉴赏,才有可能全部解释影视的表现力,才能最大限度地理解和感知影视艺术所蕴含的内在价值。因为只有通过影视手段的运用才能使影视内容得以充分表现。

3.影视鉴赏教学中应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率,将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在学习目标上,尽可能减少“影院效应”和消遣娱乐心理的影响,教学中播放影视作品时应注意:

(1)目的明确,有问有答。让学生明确观摩的目的所在,要让学生带着具体问题去看、去思索。观看后,通过讨论、提问等方式加深对问题的理解。例如为了让学生对影视中人物性格化语言的审美价值有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可以让学生欣赏电影《巴黎圣母院》。播放前,向学生提出一个问题:哪些对白生动地揭示了与吉普赛女郎艾丝米拉达有感情纠葛的四个男人的性格特征?每人的个性特点是什么?观看中,学生眼、耳、手、脑并用,边看、边听、边思索、边记录;观看后,分组讨论,各抒己见,互相补充,最后由老师启发提示,得出结论。

(2)宜短不宜长。选取的影视素材和播放的时间都应体现宜短不宜长的原则。播放影视片断过长时,一些学生开始时还能带着问题去观赏,时间一长,大家往往抵挡不住影视作品故事情节、人物命运的诱惑,而全身心投入到影视所营造的世界中不能自拔。

(3)两遍播放法。第一遍让学生“随心所欲”,满足“视觉的渴望”,新鲜感过后,再看第二遍开始认知学习。在播放前简述故事梗概,主要情节等,英语论文满足学生的好奇心;播放中是边播边讲还是播完后再讨论讲解呢?调查显示,学生更喜欢后者,如果需要可以重播片断。播放过程中应提醒学生不要过于“专心”情节,应学会“分心”,善于走进去,又要走出来,变被动为主动。

影视艺术鉴赏教学应全面转变教育思想,更新观念,深刻领会素质教育的内涵,认清时展所赋予影视艺术教育的神圣使命——通过影视艺术鉴赏教育提高学生的艺术审美素质,进而激发他们的人文追求,使大学生在成长与发展过程中保持主体性、独立性、开放性,心灵世界更广阔、更深沉、更丰富、更美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认识要伴随影视艺术鉴赏教学过程的始终,并不断深化。 参考文献

[1]彭吉象.影视鉴赏[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2]刁培萼.教育文化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

[3]李范.美育基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4]黄琳.影视艺术——理论简史流派[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