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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避税已是不争的事实,探讨避税的成因是税务理论工作者不可回避的一个课题,这对于完善税收执法,堵塞漏洞,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哲学的观点,探索事物发生的原因应该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入手。
一、避税形成的主观原因
任何避税行为其主观原因都可以归结为一条,那就是利益驱动。据美国联邦收入局1983年对1034个企业到税收优惠地区从事经营活动愿望所做的调查显示,有934个企业表示愿意到税收优惠地区去处理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原因主要是税负轻,纳税额少。众所周知,价格=成本+利润+税收,在价格和成本不变的前提下,利润和税收就是一对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也不管税收是怎样的公正合理,纳税都意味着纳税人直接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失。所以在利益的驱动下,使得一些企业除了在成本和费用上做文章外,也打税收的主意,以达到利益最大化。
企业主体利益的驱使是产生避税行为的前提,避税的形成是物质利益刺激的结果。纳税人由于税收取走了他的一部分收入,使他的可支配收入减少了,因此有着强烈的欲望来减轻自己的纳税义务。而在实现其欲望的种种“选择”中,避税是一种最为“安全”或“保险”的办法。偷税是违法的,要受法律制裁;漏税须补交;欠税要还;抗税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避税形成的客观原因
避税形成的客观原因在国内避税与国际避税中是有所不同的。我们先来分析国内避税形成的客观原因。
(一)税法自身的原因。
任何税法都不是尽善尽美的,税法上的缺陷和漏洞使纳税人的主观避税愿望有可能通过对税法不足之处的利用得以实现。就我国发生的避税活动而言,税收法律方面的因素有:
1.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任何一种税都要对其特定的纳税人给予法律的界定。这种界定,理论上包括的对象和实际包括的对象的差别极大。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纳税人的变通性。正是这种变通性诱发纳税人避税行为。特定的纳税人交纳特定的税收,如果能够说明自己不是该税的纳税人,那么自然也就不必成为该税的纳税人了。例如,我国营业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按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只要经营的项目属于国家税法列举的征税项目,就是按其营业额的金额和规定的税率纳税。现在某企业从事销售不动产业务,但该企业熟知纳税人是营业税列举的征税项目的产品,那么,只要该企业能证明它的业务不属于列举范围,他就不是营业税的纳税人。这种不成为纳税人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该企业确实转变了经营内容,过去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由于经营内容的变更,成为非纳税人;二是内容和形式脱离。企业通过某种手法使其形式上证明了不属于营业税的纳税人,而实际上经营内容仍应缴纳营业税;三是该企业通过合法形式转变了内容和形式,使企业无须缴纳营业税。在这三种情况下都是通过改变纳税人而成为非纳税人。其中第一种情况合情合理也合法。第二种情况虽然在情理之中,但由于手法非法属于“不容忍避税”,是反避税打击的目标。第三种情况有时属于“不容忍避税”,列在打击之内,有时是合法避税,只能默认。
2.课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性。税额的计算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课税对象金额;二是适用税率。税额就取决于金额的大小和税率的高低。纳税人在既定税率的前提下,由课税对象金额派生的计税依据愈小,税额也就愈小,纳税人的税负也就愈轻。为此,纳税人想方设法尽量调整课税对象金额,使其税基变小,如企业按销售收入缴纳营业税时,纳税人尽可能使其销售收入变小。由于销售收入有可扣除调整的余地,从而使有些纳税人在销售收入内任意扣除不应扣除的项目。又如,我国中间产品应纳税额的计算,须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而组成计税价格与成本成正比,因此,企业可以通过人为缩小成本,来缩小计税价格,从而达到减少税额的目的。
一、企业税收理财问题的提出
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税收理财无疑是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方面。现实情况是,财务人员普遍能熟练掌握会计记账技术,这固然能避免技术性错误而遭致税务部门罚息,能避免不必要的税务性现金流出。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当前财务人员的素质决定了开展企业税收理财仍是非常薄弱的环节,这不仅是因为财务人员缺乏税收理财知识,而且在理论上和实际工作中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比如,财务人员误将己实现的销售收入记入预收账款这类错误,比误将已发生的广告费计入财务费用的性质严重得多,前者的错误之所以性质严重是因为本应及时交纳的销项税被人为地延迟而被税务部门处罚,后者的错误性质却无关紧要,因为广告费无论计入何种费用,既不影响费用总额更不会影响企业利润及应交的所得税。再者,由于财务人员缺少税收理财的手段,放弃了许多本来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税收政策,达到合理避免或延迟纳税、少交甚至免除纳税更是财务人员的重要任务。所以我们认为,就纳税的角度看企业税收理财比单纯的会计记账更为重要。企业税收理财是围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采用适当公允的理财手段,在企业筹资、投资、收益分配等环节展开税收理财,以达到正确计量应纳税额,推迟纳税、合理避税或免除纳税为目的一种理财工具。
二、企业税收理财的特征
由于企业税收理财的性质仍属于企业理财活动的范畴,因此,税收理财的特征是相对于其他理财活动而言的。企业税收理财的特征有:
政策性。企业税收理财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涉及的都是属于国家政策性很强的理财活动,税收理财活动不是偷税,它要求财务人员要有很强的政策观念。
实用性。企业税收理财活动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之间利益的调节,而且国家的税收政策实际上也体现了某种倾斜性和目的性,企业应针对自身的特点,熟悉与本企业相关的税收理财知识,制订与自身业务关联的税收理财方案,讲究实用至上。
时效性。政策的时间性必然要求企业税收理财活动的时效性,要求财务人员针对变化的税收政策相应调整适合本企业的税收理财方法,避免使用过时的东西。
整体效益性。尤其对集团企业而言,要追求整个集团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以能否降低整个集团的税负为出发点,通过资产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等手段,实现整体效益的提高。
三、企业税收理财的具体内容
毕竟税收理财仍属于企业理财的范畴,自然其内容应包括企业投资活动税收理财、企业筹资活动税收理财、企业收益分配活动税收理财、跨国公司税收理财四个方面。
1、企业投资活动税收理财
(1)确定投资企业的注册地点。税法中国家实行税收优惠的注册地点有: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老少边穷地区。应选择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企业注册的地点,以谋求今后的税收利益。
(2)确定投资企业的类型。税法中国家实行税收倾斜的企业类型有:国家对民政部举办的福利企业和街道创办的福利生产单位、安置“四残”人员的企业、高校校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水利部门举办的企业、农业部门举办的企业、国家科委主管的高新技术企业。
税收筹划是纳税义务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利用税法给予的对自己有利的可能选择与优惠政策,选出合适的税收方法,从而使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税收筹划的关键是降低应税收入,尽可能地扩大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最终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因此,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本文拟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
一、对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
二、对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管理
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时代的一种新型交易手段和商业运作模式,给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的同时,也给税收管理带来了诸多新问题。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化、数字化、隐匿化,对现行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我们必须对电子商务正确认识和了解,认真分析和研究电子商务给税收管理带来的影响,积极探索对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对策,从而使税收管理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
一、从税收管理角度对电子商务的再认识
电子商务是指借助于计算机网络(主要是指Internet网络),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的活动。实质上,电子商务并未改变“商品(劳务)货币一商品(劳务)”这一商品(劳务)贸易的本质,只是改变了传统的交易形式,提高了贸易的效率,使商品劳务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空间概念得到全球化的拓展。从资金流方面看,电子商务和传统贸易一样,同样涉及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而资金流则是据以课税的重要依据。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广告宣传,其次是谈判签约,最后是支付与配送。对于离线交易,一般都要经过以上三个阶段,而在线交易过程则更为简单,通过网上银行、邮政汇款或输入手机号码等形式支付资金后,即可下载或接收相关数字化产品完成交易,免除了产品配送繁琐程序。从交易的流转程式来看,可归纳为两种基本的流转程式,即网络商品直销的流转程式和网络商品中介交易的流转程式。
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电子商务这种新的商业模式,给传统的商品流通形式、劳务提供形式和财务管理方法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同时也给与经济生活紧密相关的税收带来冲击和挑战。
(一)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1.对增值税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增值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原来征收增值税的部分有形产品转化为无形的数字化产品后征税时如何适用税种的问题。
2.对营业税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现行营业税的影响除了上述提到部分数字化产品适用税种的问题外,主要是提供网上远程服务劳务征税地点的确定问题。我国目前营业税确定课税地点是按照劳务发生地的原则,而在电子商务中这种远程劳务由于其劳务的提供完全是通过网络实现的,劳务发生地变得模糊,其征税地点该如何确定呢?如果是跨国远程劳务服务,由于劳务发生地的确认问题,还将引发截然不同的征税结果:对于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劳务,若以提供地为劳务发生地,则应征收营业税;反之以消费地为劳务发生地,则不征营业税。对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劳务,若以提供地为发生地,则不征营业税,反之以消费地为发生地则应征营业税。
3.对进口环节税收的影响
在线交易对进口环节税收的影响是通过两个因素的作用而产生的,其一,当有形产品转化为无形产品进行在线交易时,其交易的基本环节都在网上完成。其二,跨国在线交易可以不经过国家的海关关卡和征税系统,海关在网络面前英雄无用武之地。
(二)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1,商品数字化,税种,税率确认困难在传统贸易中,商品、劳务、特许权容易区分,因此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适用税种、税率均有不同的规定。然而,通过因特网传送数字化商品、进行在线交易,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具体信息,因此对交易性质及适用税种税率难以确认。
2交易隐蔽流动,税源控管困难在传统交易的情况下,经营者一般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住所,而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经营者通过服务器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不需固定的经营场所,服务器也很容易移动,交易地点灵活多变,税务机关难以从地域上进行清理控管,因而经营者为逃避税务管理,不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极易产生漏征漏管,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3.商品交易简化,征税环节减少传统交易模式下,商业中介如人、批发商、零售商、包括常设机构等有规范的税务登记和固定营业地点,征税和管理相对容易,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产品或劳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可以在世界范围内直接交易,在征税环节减少的情况下,消费地难以从批发商、零售商等中介环节取得税收;而买卖双方均具有较高的隐蔽性,税务机关难以控管,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
4、交易地点集中,税源分布失衡目前我国对网上交易的征税地点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为方便起见,都以售货方或劳务提供方所在地为征税地点,这样,一方面由于采用汇总缴纳规则造成所得税税源向生产地或劳务提供地集中,另一方面由于采用售货方或劳务提供方所在地为征税地点的办法造成流转税税源向生产地或劳务提供地集中,从而加剧了税源的不均衡分布,造成了国内税源分配面临争议。此外,跨国公司可以在避税地设立服务器,将网上交易的提供地或接受地转至该地以规避某些税收。
三、加强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对策
怎样对电子商务征税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税收征管的技术手段的研究上。电子商务具有隐蔽性、流动性的特点,空间上地域上的距离并不构成交易的障碍,这无疑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但将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复杂化而感到无所适从做法,是不可取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电子商务税收管理。
1、完善登记管理,实施源头控管。
2、控制资金流,把握电子商务管理的关键环节。
3、制定网上交易的税收控管措施。
水利基层单位是水利事业的基本单元,一方面是工作内容繁杂,各方面考评要求事务俱细,单位主管凡事都得亲自抓,抓考评“硬件”,忽视财务管理“软件”;另一方面是单位主管财务意识不强,对水利基层财务工作理解不够透切,往往将财务管理排斥在中心工作之外,进而忽视财务监督,仅从记账、算账的簿计职能上安排会计工作,会计人员也在传统思维中适应这一管理方式,致使水利基层单位理财能力较弱,相关责任主体形不成参与水利基层单位管理的合力,这在客观上难以形成有效监管的“双效机制”,存在一定的财务管理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对责任主体(包括各类法人单位)在银行开户的审批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开设的各种账户用途也是非常明确的。但由于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存在专款专用的管理规定。因此,水利基层单位往往开设临时账户管理专项资金,但由于专项资金下拔与使用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为保证资金供给,又不可避免的会串户调济使用,若财务处理不及时,公共管理费用分摊不到位,其结果必然会影响财务管理的信息失真和财务核算的可靠和完整。
水利项目实施法人责任管理,成效是显著的,但由于缺乏必要的项目法人风险机制,使得部分水利基层单位在争取水利项目立项时,为了能尽快的争取到水利项目,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明显的成本项目缺陷,项目计划任务书与实际投资成本差距较大,结果是频繁变更项目任务,甚至出现“超规模、超概算、超标准”的“三超”项目,财务核算与现实管理难以一致,财务管理程序和核算规律得不到应有的遵守。
现行的水利投入机制,是按照水利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通过综合平衡确定国家、地方、受益区的投资分摊比例。近年来,由于水利建设投资优先增长的拉动,水利投资规模迅速扩张,致使受益区(主要是县级)配套资金严重不足。为了多争取项目立项,在没有实质性财务约束的条件下,编制项目任务书时恣意提高自筹资金计划,伺机套取国家或地方(主要省级)投资,而项目一旦获得立项,为减少受益区配套资金,往往作出暗箱操作的投资调整,或弄虚作假,或虚报配套设施投入,或虚列他项经费支出,为应付检查和各级审计,财务部门也只能被动地作出必要的会计处理,求实性会计准则被扭曲,客观的财务管理行为在守法与违规的两难中罔然所从。
项目建设单位是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的重要载体,也是考核水利投资绩效的重要部分。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监管的基本手段是加强财务核算。但现实情况是,由于上述多种原因的综合影响,致使项目核算水平低,误计工程量、虚列材料设备开支、随意分摊递延费用等行为较为普遍,财务管理的造价监审职能不到位,甚至是职能缺位,综合性的财务审计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认真履职也是困难重重,难以就实质性的违规行为作出有效的纠正,财务管理的造价监审职能虚化严重。
完善水利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对策
1、定编核岗,突出财务管理的队伍建设
定编,首先是满足水利基层单位会计需求;核岗,是在定编到位的前提下因事设岗。定编核岗工作是加强水利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在此前提下,针对颁布的法律、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财务管理要件,结合水利基层单位的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对财务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指导,提升财务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应对能力,从而突出财务管理的队伍建设。
2、防微杜渐,定期检查与突击财审相结合
水利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政策和体制原因,也与单位主管的理财观念和示范作用相联系的。政策和体制原因靠改革,靠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属于水利基层单位的原因,只能依靠政策教育和必要的制度约束。对水利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实施防微杜渐式的监审有且实效性和针对性。防微可改变传统理财观念,使财务管理循规律、按程序办理;杜渐是保证财务管理循规律、按程序的条件,避免将个性问题变成面上问题。要实现防微杜渐,就水利基层财务管理的现状而言,实行定期检查与突击财审相结合,是有效突破现有难点的关键对策之一。
3、完善制度,重视财务监审的程序建设
我国财务制度比较重视内涵建设,强调规则统一、口径一致,而往往忽视外延可操作的针对性,这是我国财务监管效应较低的基本原因。针对水利基层项目资金管理的实际,除应坚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的账户管理原则外,可以针对水利建设项目的特点,作出补充性的规定:“一个会计主体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临时账户要根据具体情况向上一级水利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设”。根据项目建设时限和工程决算的需要,还可以作出更进一步规定:“经批准开设的临时账户在工程峻工验收后,由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出具审计报告,报送人民银行核准后按规定程序销户”。为加强责任管理,还可继续规定:“未取得合规手续擅自销户或转移资金用途的,除追究项目法人责任外,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承担相应的资金追回和处罚责任”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财务监审的程序建设。
4、优化监控,量化财务内部控制条款
针对水利基层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实际,优化投资责任监控,也是有效对策之一。因为水利项目单位是决定投资效益高低的实施主体,是控制水利建设资金运动的主要载体。由于水利建设项目已经普遍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这就需要对项目负责人追加问责条款,从而量化财务内部控制条款。如针对成本控制,制定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针对日常支出项目,设计簿记式明细账薄;针对财务内部流程,作出严格的分工和问责条款等,通过这些财务监控的条款量化,一方面可以优化投资监控程序,降低发生错误与不当的风险,避免产生相互勾结,串通等违纪风险。另一方面还可以为定期财审和突击财审提供依据,保证内审工作的有序开展。
5、改革筹集,变国家、地方“前投”为“后补”
目前,我国水利建设筹集方式实施的是“三点一位”模式。所谓“三点”是指国家、地方、受益区构成的三个责任主体各筹一点,所谓“一位”是“三点统筹到位”。由于地方和受益区投资各有侧重,财政状况相差较大,仅靠单纯强调“三点”筹资是很难同步到位的。为此建议,改国家财政同步投入(或称“前投”)为“后补”(即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后作出补偿)。这一政策建议体现以下导向:一是体现国家投资的补贴手段。从现实状况看,国家直接投资于中小水利的份额都具有补贴性质,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基础水利建设。二是体现地方筹资办水利的刚性约束。国家、地方对水利筹资的方向和途径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之所以仍存在地区性筹资比例的差别,根本原因在于地方与国家对于投资比例的多少存在行政博弈,结果是刚性约束不足。三是强化受益区筹资配套的政策约束。受益区筹资配套之所以不足,除源于地方基层财力不足这个因素外,根本原因仍在于行政性博弈的趋利行为。将国家或地方投资于基层水利的资金变“前投”为“后补”,便于克服现行的水利投资障碍,利于完善水利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6、完善委派,变“直接委派”为“兼职委派”
污水处理厂的施工包括工人劳动,设计师设计,管理者经营等方面,这其中有相互制约性,同时也会产生一些不同的见解,有些事情都是因人而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和考虑,有的人看重利益,有的人一定要保证质量好。看重利益的人可能会买进质量一般的材料以减少成本,而重视质量的人会选择质量过关的材料,以避免返工造成更大的麻烦。由此可以看出,由于工作人员的不同会加大成本预算的难度。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某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之后的计划都要修改甚至作废,成本计划当然也要重新开始。不仅耗时耗力,有时可能还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成本计算不止是程序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前面提到的两点已经体现出来一些方面。施工要有材料和设备,而它们的价格会因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有的卖家卖的贵些,有的卖家以低价求销量,所以在计算这两项成本的时候只能预计大概的数值,很难得到精确的数值。工人的工资也是带有波动性的,普通工人的工资在一个水平,技术工人的工资会更高一些,做成本预算时一定要调查市场上工人的工资平均水平,以此为依据制定工资。因此管理者不能随意定价,定低了会使员工不满,延误工程进展,定高了又会加大成本,造成资金不足或者出现资金链断开的现象。
污水处理厂施工成本管理内容
污水处理厂施工项目成本的管理内容有五个部分,每个部分都不得轻视,都会影响到成本的预计、计划及管理。它们是构成整体的每个小的部分,缺少了哪个都不行。
施工成本计划是成本预计的最基本部分,意思就是以书面的形式写出在施工过程中计划用多少钱,最高成本是多少,如何能够降低成本等内容。内容越详细越好,这样有利于接下来计划的进行,也能够很容易的找到不足的地方。
施工成本控制是降低成本数的具体措施方案计划,要对工程中的各类因素分析到位,严加管理。成本控制的本质就是降低成本,同时还要保证工程的完成,两者要兼得。控制的方面可以有很多,每一个环节都要考虑到,不能忽视。
施工成本核算时根据工程的不同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并且在可以利用的钱数范围内,得出最终的核算结果。核算结果要包括总数和分项的数目,这样有利于总结时说明,更加明了清晰,让每个人都能快速明白数字代表的含义。
施工成本分析是在成本预算的整个过程都必须进行的,通过对成本计算的过程管理,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对成本计划的影响因素,多次将预计数与成本数进行对比,研究这种变化的规律,同时找出能够更好计算成本的方式方法,从而提高效率。
施工成本考核是在污水处理厂工程结束之后,对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并且要制定追踪计划,间隔多久就要复查一次,确保安全。在考核中,明确责任人,当出现问题时可以很快找到原因,不互相推卸责任。考核中还要奖励表现优异的员工或集体,以激励他们继续努力。激励的方法有多种,要适当应用以得到更好的效果。
污水处理厂施工成本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施工中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利益与质量的权衡。重利益轻质量会造成返工问题、追加成本等问题,重质量轻利益会造成成本增加、资金不足等问题。因此权衡这两者的利弊要选择适中的方式,既要质量也要控制成本数。成本分析一定要贯穿工程的始终,不能只在结尾时或者从中间阶段开始,认为开始的时候不用进行。实际中,当出现这种状况时才知道这是错误的,很多方面已经超出了预算,甚至超出的数量很多,已经成为无法改变的事实,后悔当初的大意已经来不及。但是我们可以吸取教训,获得经验。正确的做法是从工程开始的阶段就进行预算,做到有备无患。在进行资金输出的时候心里都会有数,会与预期进行对比,不能超出过多。施工的时间长短叫做工期,工期不是小问题。工期长会浪费很多的资金,或者计划不周,前期施工松散,后期连夜加班,不仅工人会在情绪上有不满,还会影响工作的状态。这样对施工都是不利的,对成本的计算也会带来很多问题,本来计算好的数据又要修改。工程保险同样应引起注意,大家都不希望出现事故或者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了就要面对,有了工程索赔管理就会有所保障,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做工程本身就是带有风险性的,冒险的同时一定要找好补救的方法。冒险的结果只有两种,一种成功,获得大量利益,一种失败,损失惨重,甚至倾家荡产。有了保险管理就会在失败时减少很多的损失,有利再次翻身,进入到下一次的工程当中。
污水处理厂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
信息的沟通是提高工程效率的重要方法。在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每天都有大量的新鲜信息出现,每个人吸取的信息不同,通过交流,大家可以在短时间内同时得到几个人的信息,并且在交流中碰撞出火花,获得更多的想法,也可以解决很多困扰的问题。在工程实施中更要注意这点,因为工程实施中涉及的人员众多、工程期限不定、设备技术复杂等问题,建立起信息系统非常有必要,有利于成本预算与计划,并且能够及时进行改进和纠正错误,正所谓人多力量大,人多信息多,在成本计算时也能够更准确。作为管理者运用一定方法提高员工积极性对自己的施工团队是大有益处的。前文也提到可以通过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来激励,例如通过考核对比各个组别的成本预算与实际的差异,评选出两者最接近的团队,以红利的方式进行鼓励,这样做会使团队具有凝聚力,并且在日后的工程中都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成本。在营造出一种竞争的气氛时,大家都会让自己做的更好以争取荣誉,并且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拖大家的后腿。良性竞争会使得总体的水平大幅度的提高,这不仅是管理者想要看到的,对工作者本身也是好事。
1概念及特点
1.1税收征管是一种执行性管理
税务人员在征管过程中,只能按既定的税法正确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改变税法,也不得放弃税法要求履行的职责。因此,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遇到税收法规无法执行时,必须通过信息反馈,最终以修订税收法规的形式来解决,在法规未修订之前,只能正确执行。
1.2税收征管应遵循法定程序
税收征管的一切活动都应有法律依据,遵循法定的程序,不得在征管过程中随意变更。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若遇到了税收征管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只能通过修改税收征管法来解决,而不能在征管过程中相机行事。
2对税收筹划认识上的误区
节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纳税人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的行为。
3税收征管筹划的策略
3.1完善税收制度,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是税收征管筹划的前提
(1)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有明确、统一的认定标准。具体来说,即对逃税、避税筹划以及合法的税收筹划的构成要素和性质明确认定,并明确对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案的否定由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
(2)税收筹划的基本方向的原则。规定纳税人必须利用合法的手段来实现其筹划的最终目标,不得与立法精神相违备。
(3)明确税收筹划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受益人同时又是纳税人承担方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对其违规行为所负的法律责任加以明确。
3.2人的筹划是税收征管筹划的关键环节
(1)建立良性的进入机制。
在个人信用方面,美国在招聘、选择和安排公职人员方面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在上世纪70年代初,由美国就业平等机会委员会、人事管理总署、劳工部和司法部联合提出了“雇员选择程序统一准则”,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申请表、申请条件、绩效测验、审查、书面测验、领导谈话和领导测验等。个人信用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是因为通过对构成个人信用变量的分析可以预测其以后的行为。如果所预测的行为对社会不利,则要把该人排除在选择之外。一般而言,个人信用越好的候选人,对他行为的预测越趋向良性,被录取的概率就越大。
(2)建立良性的退出机制。
只升不降似乎已成为我国公职机构的铁定规律。美国就设立了公绩制委员会,接受雇员的申诉,维护雇员的权利,这样的机制的存在可使退出机制实现了良性循环,否则退出机制可能被扭曲,有可能成为不良动机的手段。因此,为保持机构的活力,应有进有退,能升能降,对于渎职、失职和舞弊人员毫不留情地给予相应的处罚。
3.3征管程序的筹划是税收征管筹划的中心环节
(1)在对税务登记进行管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在对领取税务登记证的经济主体收取规费时,只收工本费,不收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其次,明确税务登记证的地位,让其发挥类似身份证的作用,确保每个纳税主体都有税务登记证,实行普通纳税申报制度;再次,使税务登记证做到全面性、准确性、低廉性、遵循许可证原则和惩罚性的原则。
(2)账证的管理包括账簿和凭证两大类的管理。账簿管理应做到合法、准确、完整和耐久,记账凭证管理应做到以原始凭证为基础,凭证上的项目应齐全。
(3)纳税申报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网上申报,适用于有限公司等单位纳税人;二是双委托纳税申报,即税务机关委托银行给纳税人开户,由银行定期划款的申报方式,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三是上
门申报,即纳税人自行到大厅进行申报。申报方式更加灵活,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务。
成立宝丰县会计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财政局会计理论资深专家、大型企业总会计师、财政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全县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具体负责指导会计领军人才制度建设,构建会计领军才联合培养机制,建立各类会计领军人才培训沟通机制,协调各类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督促、指导、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
具体任务
适应大中型企业快速发展、强化管理对财务会计人才的需求,带动全县企业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着力培养在重要经济领域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企业类会计人才。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障企业做强做大,推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适应我县财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对高层次会计人才的迫切需要,带动和引导各级重点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着力培养在行政事业单位或相关重要领域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行政事业类会计人才。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企业在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税务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合理规避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促进国家税收环境健康发展,培养具有系统的财税理论知识的税务类会计人才,能在税务、财政、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单位,从事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筹划等实际工作。
积极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要主动将自己的成功经验与人分享,将自己学到的本领进行传播,影响身边的同志,带好自己的队伍,激励和鼓舞更多的会计人才爱岗敬业、奋发图强,比学赶超、争当领军,不断壮大会计领军人才队伍。5.注重运用所学的知识指导创新实践,要善于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每个会计领军人才要积极撰写财经论文,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两篇以上财经论文。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地分析当前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把握发展规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和技巧。
研究方向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研究探索我县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有效方法,着重研究国家加快中西部发展的优惠政策,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如何发挥地方优势和国家优惠政策的融合,提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研究新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财政改革,创新管理新模式。着重研究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部门预算等新制度、新规定,与时俱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职业敏感性,提高会计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研究我县企业如何加强财务管理,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帮助企业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调查和研究我县税收和财源布局,发现税收漏洞,提出培植财源和完善税收征管的有效途径,促进我县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
研究和探索我县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方法,研制我县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监管方法。
研究我县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督促支农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提出我县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稳定农村经济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思路。
研究金融业务的发展和金融会计的管理方法,提出金融部门支持经济发展,培植财源,抓好收入入库的有效办法,促进我县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财经政策的发展形势,由财政部门牵头举办会计工作研讨会两次以上,分析研讨我县经济发展方向。
培训管理
根据国家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变更和新的财经政策变动,组织会计领军人员到相关高校进行财会知识学习培训,完善知识结构。
创新培训机制,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将学员的需求作为教学计划设计的依据,增加案例教学在培训中的比重,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加强与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上的合作,广泛听取学术名家、用人单位的意见,重点吸收影响较大、贡献突出的青年会计才俊和各单位、各行业财会后备人才,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学员。
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完成培训管理部门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按时参加培训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活动。
税收收入增长连年大幅度增长,大大超过GDP增长速度。关于这一现象的成因、合理性及经济影响存在着一定的争论。但是业内学者和相关研究的人员都从理论或实体模型中得到大致一致的观点,中国经济总量的变动决定了税收总量的变动,存在显著的线性相关性。我国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导的复税制税收弹性大致为1。因此税收增长速度一部分是由GDP增长而正常引起的。
税收超常规增长因素
而税收的超高速增长的影响因素剔除掉物价基数不统一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一产业比重下降,第二产业基本持平,第三产业比重上升,特别是地方政府为了最求政绩和财政收入,低价出让土地从而推动了高税行业如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快速增长发展;
二是外贸进口,进口可以产生税收但却减少GDP;
三是征收管理水平,分税制以来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调动了地方政府征税的积极性。据调查研究,税收占GDP比重不超过19.3%的国家,经济增长率达到了最大化。自税制改革简化,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也从较低的10%上升到正常的18%左右的水平,我国实现了在税收能力的征管空间范围内正常增长。
我国在分税制改革之后加入WTO之前的8年间税收增长速度不断上升,但是基本与GDP增速保持同步,随着“金税工程”为代表的税源监控体系不断推进,加入WTO后中国在税收征管方面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逐步填补了“征管空间”的空白差距,因此也致使税收持续超高速增长。
税收征管因素分析
为了更加深入地分析我国税收超高速增长的源泉,本文将把中国税收征管分成3个阶段,建国到94年税制改革,94年税制改革到2002年入世,从加入WTO到现在,以下针对这三个阶段进行不同方面的对比分析:
一、税收征管模式的转变
第一,从50年代开始的“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以专管员为核心“专管员管户”的模式,这种管理手段适应了以手工操作为主的历史背景,各税统管能利用各税之间的内在联系在不同计税依据之间相互验证,防止税收流失,同时节约纳税人成本,但是各税通管使专管员集各种税收征管职责于一身,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
第二,94年税制改革形成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取消了专管员管理模式,实行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的征管,首次明确了纳税人的纳税主体地位普遍建立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制度,并建立了严格的税务稽查制度,但是由于税收征管引入计算机网络,相应的软件开发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仍然没有对税源有较强的监控力度,征收管理水平仍然不高。
第三,加入WTO后我国税收在征管方面所做的努力,“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出发点,“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实现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基本取代了纳税人申报信息查漏补缺的人工操作,监控力度和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同时金税工程第三期突破了之前的信息局限于发票,将系统功能拓展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发售,纳税评估等业务环节,同时建立一个业务覆盖全面,功能强大,监控有效,全国联网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网络互连,极大提过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
二、加强征管队伍的建设,培养纳税服务意识
三、加强税源监控,建立纳税评估稽查制
对税收的全过程实施控制,将其全部信息纳入互联网的管理中,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的收缴和核销,滞纳金的征收,检查对象的筛选以及综合税收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同时正在逐步建立起中央,省,市,县计算机网络,这样保证了对所有纳税人信息的源泉控制。
2007年全国税务部门探索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全面分析税源,明确思路,逐户全面分析,单户建档,建立连续监控和税负分析机制。如在增值税方面,按月导出重点企业相关数据,逐一登记其销售收入和税负情况,发现纳税异常户,及时进行税收分析,同时根据专用发票,“四小票”核查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在所得税方面,按年建立各成本、费用项目占收入比等财务指标,观察变化趋势,分析评价其合理性,为税负分析、纳税评估提供线索。
[论文摘要]网络交易本质上是销售行为,应该依法纳税,研究企业网络交易税收征管问题已经势在必行。本文在分析我国企业网络交易所产生的税收问题的基础上,从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解决网络交易的税收难题。
[论文关键词]网络交易税收征管税收监控
一、我国网络交易的现状
网络交易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在网络中推销商品并进行货款结算。这种交易快捷、方便的营销手段正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企业网络交易对于传统商务而言是一次质的飞跃,它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促进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进程。据IT市场研究公司(IDC)的调研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网民人数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国:预计到2012年将增至3.75亿。根据iResearch艾瑞咨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国B2B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通过B2B电子商务完成的交易额达到21239亿元,较上年增长65.g%:据2008年3月我国商务部编写出版的《中国电子商务报(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国19267家大中型企业的电子商务采购金额达到5928.6亿元,电子商务销售金额达到7210.5亿元。据此估算,2006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5000亿元。2009年全球的企业网络交易总额有望突破900亿美元”。随着我国企业网络交易的不断发展,虚拟企业、虚拟银行、网络营销、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网络广告等网络交易正在迅猛发展。其实,网络交易的电子形式并不改变其贸易的特性,其迅猛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税源空间,无疑能为国家带来可观的税收。但税务部门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设还跟不上电子商务的进展,企业网络交易税收制度还存在着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规章尚未对企业网络交易这个新兴事物如何计税、纳税作出明确规定,网上交易成了税收的真空地带,网上交易的税收损失逐年扩大,企业网络交易的税收流失问题严重。
网络交易本质上仍然是销售行为,如果它没有相关的免税政策,那么网络交易就应该依法缴税。如何针对企业网络交易中的税收问题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及税收办法,已成为国内外税收中讨论的热点问题。2007年8月7日,我国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了一场影响着全国4000万网络贸易用户的研讨会,会议的议题为是否应向进行网络交易的群体进行征税,大多数专家认为不能因为税收问题把电子商务行业毁掉。在2008年“两会”上,民建中央委员联名提出了“关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提案:电子商务是一种交易方式,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无论是线上线下,只要达成了交易就应纳税,否则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避税,而资本通过网络进行国际流动,也将导致大量税收流失或转移。网络经济引发的税收问题已经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研究企业网络交易税收原则、政策、法规、征管和企业如何在网络贸易条件下合法、高效纳税等问题已经势在必行。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企业网络交易所产生的税收问题,从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解决网络交易税收难题。
二、企业网络交易存在的税收问题及影响
(一)网络交易税收征管不到位
我国商业贸易的快速发展给税收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对传统税收征管提出了挑战。企业网络交易的纳税人、适用税种、适用税率等难以界定。使税收征管从一开始就陷入无从着手的窘境。
企业网络交易的销售往往既无合同又无协议,双方均通过电子商务(网络)的形式形成交易,网上的价格可以随时被修改、删除或变更,销售计量难以得到真实、合法的保证,且随时有收不到或收不足价款的可能。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企业进行税务管理的基础。传统企业的“收入”概念非常清晰和明确。然而在企业网络交易行为中,通常买卖双方的网上交易往往被虚拟化、无形化、随意化、隐匿化,实物形态存在的商品以数字在网络上进行传输。对于企业网络交易的销售收入,无论是在线实现商品销售收入,或是在线实现服务收入,都面临着确认问题。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地入库是税收征管的一大难题。
在网络交易时代,网络经济的虚拟性,无纸化的交易没有有形载体,许多交易对象都被转换为数字化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交易双方在网络中以加密的电子数据形式填制。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成熟,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术的发展增加了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难度,不易查清买方和卖方的身份,收入难以确定,征收税款无从下手,从而造成税款大量流失。无纸化的网络交易却不能适应传统的货币交易的税收征管制度,为我国现行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稽查等环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题。
(二)税务机关稽查难度大
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企业网络交易具有无形性、隐匿性、虚拟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点,供求双方在网上直接见面,网上看样品、谈价签合同、支付货款,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生成各种电子凭证,无纸化的网络交易程度越来越高,企业网络交易对象均被化威“数字化信息”在网上传送,税务机关很难确定其交易对象的性质和数量。电子凭证可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下任何痕迹,税收审计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纸质凭据,无法追踪。据2007年10月18日河南财经报道,网上交易通过无纸化操作达成,交易数据、账簿、凭证以数字形式存在,可以随便修改而不留痕迹,且纳税人可以运用加密技术隐藏相关信息。而目前的税务管理、税务稽查以财务账册、财务报表等书面凭证为主,对网上交易相关资料的收集十分困难,使得传统征管和稽查方法陷入窘境。而且,网上交易规模大、对象多,我国没有设立专门的网上交易税务管理机构,普通税务人员日常管理难度大。
(三)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善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网络交易的税收归属于增值税当中。纳税人应该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对网络交易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税目、税率等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主要表现在:纳税主体不清晰、征税对象不明确、纳税地点难确定、纳税环节将改变、法律责任难定性。企业网络交易税务登记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网上身份认证制度,税务机关没有掌握每一公司的网址、电子邮箱号码、电子银行账号等上网资料,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号、交易的情况、申报纳税情况不清楚,无法在线核查和监控。随着企业网络交易的发展,商业交易已不存在任何地理界限,也就是说,企业网络交易利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已无法依靠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的课税。
三、完善我国网络交易税收的对策
(一)完善现行税法,补充有关针对网络贸易的税收条款
目前我国尚没有与企业网络交易相配套的税收方面的法律规定,使得网络税收问题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借鉴国际经验,以现行税法为基础,对企业网络交易中的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等税制的各要素给予明确的界定,以确保建立公平的税收法制环境。
建立专门的企业网络交易登记制度,使用企业网络交易专用发票,确立电子申报纳税方式,明确电子申报数据的法律效力;确立电子票据和电子账册的法律地位,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例如,我国可以立法规定网上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因为如果没有相关登记,税务部门根本无从查起。同时我国应加快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快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费优惠政策,加强电子商务的税费管理。
针对网络贸易的特征,重新界定居民、所得来源地、商品、劳务、特许权转让等互联网税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重点修改与网络贸易关系重大的流转税、所得税法。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首先,增值税法中要增加有形贸易(离线交易)的征税规定,明确货物销售,包括一切有形动产,不论这种有形动产通过什么方式实现,都征收增值税;其次,营业税法的修订,把网上服务归结于营业税范围,计入服务业,按服务业征税,而将在线交易明确为“特许权”,按“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目征税;再次,相应的所得税也应适当调整,如因网络贸易引起的所得税税基在国家之间任意发生转移,造成国际避税,给国家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带来严重的冲击,因此网络贸易在所得税法中的完善成为税法修订的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企业网络交易税收制度能够规范网络交易市场,促进良性的竞争市场,使其健康地发展起来。
(二)建立完善的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实现征税自动化
为适应网络经济的“无纸化”,必须尽快建立电子纳税申报制度。征税机构必须首先实现电子化、网络化,并使自己的网络和银行、海关、工商、网络营销者的私人网络甚至国外税务机构的网络连通,建立完善的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实现征税自动化。全国从国税总局到省、地市、县四级建立一个统一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和该系统实现税务机关对企业网络交易及电子商务经营状况的严密监视。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可以减少征税成本和工作量,增强税务部门的征税效率和监管力度。而纳税人则不出门就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报税和缴纳税款。同时,税务局与银行实现了税银联网,保证了税款能及时上缴国库。
税务部门应当加大税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从硬件、软件和人才上改善监控条件,提高硬件的先进程度和软件的智能程度,建立备案、核算、代扣代缴等税收征管制度,开发自动征税软件等专业软件,利用高科技技术来鉴定网上交易,审计追踪电子商务活动流程,简化纳税登记、申报和纳税程序,对电子商务实行有效税收征管。
(三)在互联网上设立税收监控中心
税务部门可以在互联网上设立一个税收监控中心。要求企业提供有关的合法身份证明和银行账户信息、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与提供网上支付手段的银行、交易双方的认证机构等部门联网。当买方企业登录到卖方企业主页的网站,选购商品,通过卖方主页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要求每一笔交易都被实时地传送到税收监控中心。通过该中心,反馈信息给买方,保障买方合法的权益,同时也能令卖方(网络交易企业)顺利完成电子票据的生成,以此无纸凭证进行缴税。税务部门通过在互联网上的税收监控中心,提供统一的计算机发票管理系统,将发票系统与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行对接,掌握网络交易卖方进货渠道、进货量、进货价格等信息。这样,税务部门联合物流公司、仓库、银行等各个环节通过交易平台的税控装置,获得了纳税人真实的网上交易数据,就可以监控网络交易的应纳税额,实现网上交易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了网络交易平台的征税管理。
(四)完善征纳双方共享的网络交易税务管理平台
由于企业网络交易能在世界各地瞬间完成传递与计算机自动处理,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需求与销售、银行汇兑、保险、货物托运及纳税申报等过程无需人员干预,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因此,它要求税务、财务管理从管理方式上,能够实现业务协同、远程处理、在线管理、集中式管理模式。
[论文摘要]网络交易本质上是销售行为,应该依法纳税,研究企业网络交易税收征管问题已经势在必行。本文在分析我国企业网络交易所产生的税收问题的基础上,从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解决网络交易的税收难题。
[论文关键词]网络交易税收征管税收监控
一、我国网络交易的现状
网络交易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在网络中推销商品并进行货款结算。这种交易快捷、方便的营销手段正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企业网络交易对于传统商务而言是一次质的飞跃,它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促进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进程。据IT市场研究公司(IDC)的调研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网民人数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国:预计到2012年将增至3.75亿。根据iResearch艾瑞咨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国B2B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通过B2B电子商务完成的交易额达到21239亿元,较上年增长65.g%:据2008年3月我国商务部编写出版的《中国电子商务报(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国19267家大中型企业的电子商务采购金额达到5928.6亿元,电子商务销售金额达到7210.5亿元。据此估算,2006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5000亿元。2009年全球的企业网络交易总额有望突破900亿美元”。随着我国企业网络交易的不断发展,虚拟企业、虚拟银行、网络营销、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网络广告等网络交易正在迅猛发展。其实,网络交易的电子形式并不改变其贸易的特性,其迅猛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税源空间,无疑能为国家带来可观的税收。但税务部门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设还跟不上电子商务的进展,企业网络交易税收制度还存在着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规章尚未对企业网络交易这个新兴事物如何计税、纳税作出明确规定,网上交易成了税收的真空地带,网上交易的税收损失逐年扩大,企业网络交易的税收流失问题严重。
网络交易本质上仍然是销售行为,如果它没有相关的免税政策,那么网络交易就应该依法缴税。如何针对企业网络交易中的税收问题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及税收办法,已成为国内外税收中讨论的热点问题。2007年8月7日,我国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了一场影响着全国4000万网络贸易用户的研讨会,会议的议题为是否应向进行网络交易的群体进行征税,大多数专家认为不能因为税收问题把电子商务行业毁掉。在2008年“两会”上,民建中央委员联名提出了“关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提案:电子商务是一种交易方式,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无论是线上线下,只要达成了交易就应纳税,否则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避税,而资本通过网络进行国际流动,也将导致大量税收流失或转移。网络经济引发的税收问题已经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研究企业网络交易税收原则、政策、法规、征管和企业如何在网络贸易条件下合法、高效纳税等问题已经势在必行。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企业网络交易所产生的税收问题,从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解决网络交易税收难题。
二、企业网络交易存在的税收问题及影响
(一)网络交易税收征管不到位
我国商业贸易的快速发展给税收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对传统税收征管提出了挑战。企业网络交易的纳税人、适用税种、适用税率等难以界定。使税收征管从一开始就陷入无从着手的窘境。
企业网络交易的销售往往既无合同又无协议,双方均通过电子商务(网络)的形式形成交易,网上的价格可以随时被修改、删除或变更,销售计量难以得到真实、合法的保证,且随时有收不到或收不足价款的可能。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企业进行税务管理的基础。传统企业的“收入”概念非常清晰和明确。然而在企业网络交易行为中,通常买卖双方的网上交易往往被虚拟化、无形化、随意化、隐匿化,实物形态存在的商品以数字在网络上进行传输。对于企业网络交易的销售收入,无论是在线实现商品销售收入,或是在线实现服务收入,都面临着确认问题。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地入库是税收征管的一大难题。
在网络交易时代,网络经济的虚拟性,无纸化的交易没有有形载体,许多交易对象都被转换为数字化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交易双方在网络中以加密的电子数据形式填制。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成熟,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术的发展增加了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难度,不易查清买方和卖方的身份,收入难以确定,征收税款无从下手,从而造成税款大量流失。无纸化的网络交易却不能适应传统的货币交易的税收征管制度,为我国现行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稽查等环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题。
(二)税务机关稽查难度大
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企业网络交易具有无形性、隐匿性、虚拟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点,供求双方在网上直接见面,网上看样品、谈价签合同、支付货款,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生成各种电子凭证,无纸化的网络交易程度越来越高,企业网络交易对象均被化威“数字化信息”在网上传送,税务机关很难确定其交易对象的性质和数量。电子凭证可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下任何痕迹,税收审计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纸质凭据,无法追踪。据2007年10月18日河南财经报道,网上交易通过无纸化操作达成,交易数据、账簿、凭证以数字形式存在,可以随便修改而不留痕迹,且纳税人可以运用加密技术隐藏相关信息。而目前的税务管理、税务稽查以财务账册、财务报表等书面凭证为主,对网上交易相关资料的收集十分困难,使得传统征管和稽查方法陷入窘境。而且,网上交易规模大、对象多,我国没有设立专门的网上交易税务管理机构,普通税务人员日常管理难度大。
(三)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善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网络交易的税收归属于增值税当中。纳税人应该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对网络交易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税目、税率等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主要表现在:纳税主体不清晰、征税对象不明确、纳税地点难确定、纳税环节将改变、法律责任难定性。企业网络交易税务登记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网上身份认证制度,税务机关没有掌握每一公司的网址、电子邮箱号码、电子银行账号等上网资料,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号、交易的情况、申报纳税情况不清楚,无法在线核查和监控。随着企业网络交易的发展,商业交易已不存在任何地理界限,也就是说,企业网络交易利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已无法依靠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的课税。
三、完善我国网络交易税收的对策
(一)完善现行税法,补充有关针对网络贸易的税收条款
目前我国尚没有与企业网络交易相配套的税收方面的法律规定,使得网络税收问题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借鉴国际经验,以现行税法为基础,对企业网络交易中的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等税制的各要素给予明确的界定,以确保建立公平的税收法制环境。
建立专门的企业网络交易登记制度,使用企业网络交易专用发票,确立电子申报纳税方式,明确电子申报数据的法律效力;确立电子票据和电子账册的法律地位,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例如,我国可以立法规定网上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因为如果没有相关登记,税务部门根本无从查起。同时我国应加快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快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费优惠政策,加强电子商务的税费管理。
针对网络贸易的特征,重新界定居民、所得来源地、商品、劳务、特许权转让等互联网税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重点修改与网络贸易关系重大的流转税、所得税法。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首先,增值税法中要增加有形贸易(离线交易)的征税规定,明确货物销售,包括一切有形动产,不论这种有形动产通过什么方式实现,都征收增值税;其次,营业税法的修订,把网上服务归结于营业税范围,计入服务业,按服务业征税,而将在线交易明确为“特许权”,按“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目征税;再次,相应的所得税也应适当调整,如因网络贸易引起的所得税税基在国家之间任意发生转移,造成国际避税,给国家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带来严重的冲击,因此网络贸易在所得税法中的完善成为税法修订的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企业网络交易税收制度能够规范网络交易市场,促进良性的竞争市场,使其健康地发展起来。
(二)建立完善的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实现征税自动化
为适应网络经济的“无纸化”,必须尽快建立电子纳税申报制度。征税机构必须首先实现电子化、网络化,并使自己的网络和银行、海关、工商、网络营销者的私人网络甚至国外税务机构的网络连通,建立完善的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实现征税自动化。全国从国税总局到省、地市、县四级建立一个统一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和该系统实现税务机关对企业网络交易及电子商务经营状况的严密监视。计征和稽核网路系统可以减少征税成本和工作量,增强税务部门的征税效率和监管力度。而纳税人则不出门就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报税和缴纳税款。同时,税务局与银行实现了税银联网,保证了税款能及时上缴国库。
税务部门应当加大税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从硬件、软件和人才上改善监控条件,提高硬件的先进程度和软件的智能程度,建立备案、核算、代扣代缴等税收征管制度,开发自动征税软件等专业软件,利用高科技技术来鉴定网上交易,审计追踪电子商务活动流程,简化纳税登记、申报和纳税程序,对电子商务实行有效税收征管。
(三)在互联网上设立税收监控中心
税务部门可以在互联网上设立一个税收监控中心。要求企业提供有关的合法身份证明和银行账户信息、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与提供网上支付手段的银行、交易双方的认证机构等部门联网。当买方企业登录到卖方企业主页的网站,选购商品,通过卖方主页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要求每一笔交易都被实时地传送到税收监控中心。通过该中心,反馈信息给买方,保障买方合法的权益,同时也能令卖方(网络交易企业)顺利完成电子票据的生成,以此无纸凭证进行缴税。税务部门通过在互联网上的税收监控中心,提供统一的计算机发票管理系统,将发票系统与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行对接,掌握网络交易卖方进货渠道、进货量、进货价格等信息。这样,税务部门联合物流公司、仓库、银行等各个环节通过交易平台的税控装置,获得了纳税人真实的网上交易数据,就可以监控网络交易的应纳税额,实现网上交易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了网络交易平台的征税管理。
(四)完善征纳双方共享的网络交易税务管理平台
由于企业网络交易能在世界各地瞬间完成传递与计算机自动处理,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需求与销售、银行汇兑、保险、货物托运及纳税申报等过程无需人员干预,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因此,它要求税务、财务管理从管理方式上,能够实现业务协同、远程处理、在线管理、集中式管理模式。
[关键词]纳税筹划 误区研究 综述
“纳税筹划”,也称为“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纳税筹划误区是指人们对于纳税筹划理念、方法、技巧等的错误认识和运用,导致纳税筹划的错误运作。它不同于纳税筹划风险。纳税筹划风险是指在纳税筹划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或原因的存在,使企业发生税收损失而付出的代价。也就是说,纳税筹划误区是指纳税筹划在理念、方法、技巧方面本身是错误的。而纳税筹划风险是指理念、方法、技巧方面没有错误,而是由于不确定因素或原因,导致筹划失败的可能性。风险可以防范,误区必须纠正。
我国纳税筹划误区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我国纳税筹划的蕴酿期(1994年以前)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受到了极大限制。改革开放以后,为了积极应对对外开放给税收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我国财税部门在思想上、理论上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建国以来税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包括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内容的税制改革基本设想,并确定配合对外开放政策、税制改革优先解决对外征税问题。这一时期纳税人谋求减轻税负的主要手段是偷税、漏税、欠税。1993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统一的《税收征管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工作从此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随着对偷税、漏税、欠税行为打击的加强,避税,尤其是逆向避税逐渐成为减轻税负的一种新型手段。这一时期税收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建立和完善税制以及防止税收流失等问题上,避税问题的研究开始成为热点。这一时期关于避税方面的著作主要有《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王铁军,1987),《避税论:合理避税的方法途径及其理论依据》(谷志杰、许木,1990),《避税与逃税方式・实例・对策》(陈松林,1993)等。虽然这些著作的大部分内容是国外研究成果的移植,但这些研究无疑为纳税筹划理念的引进打下了基础。这一时期对纳税筹划的研究很少,如通过CNKI文献检索,以“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纳税筹划”为主题词的只有3条,以“节税”为主题词的有4条,而以“避税”为主题词的有113条。因此,这一时期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重点是避税和反避税问题,尤其是在对避税问题性质的界定上,争议较大,多数观点认为避税是合法的,也有人认为避税是非法的,还有人认为避税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在内涵和外延上未能对避税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其明显表现就是没有将避税与偷税、逃税、节税等相关概念明确区分清楚,也没有体现避税的本质特征。“近年来,在研究加强税收征管的过程中,常有人把逃税、避税、节税相混同,认为避税就是逃税,节税也是避税。应当肯定,逃税、避税、节税之间的界限确有不清之处,但也绝非等同。”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不提倡“避税”,并致力于通过完善税法、堵塞漏洞等反避税措施来加以防范。鉴于此,一些学者把避税分为合理(合法)避税与不合理(不合法)避税,认为符合国家立法意图、符合税收政策法规并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行为视为合理(合法)避税,不符合国家税收立法精神、钻税收法律漏洞的行为视为不合理(不合法)避税,并试图用“节税”和“税收筹划”的概念取代合理(合法)的避税。因此,这一时期通过对避税行为的研究,我国试图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纳税筹划,由于纳税筹划的研究处于蕴酿期,纳税筹划的误区尚未形成。
二、第二阶段:我国纳税筹划的形成期(1994-2001年)
这一时期,一方面在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的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逐步完善,企业的市场经济活动的独立地位得到明确,其对于纳税筹划的市场需求也明显增加;另一方面,税务作为一个行业逐步形成,税务中介在全国各地得以建立,我国出现了第一批注册税务师,但这一阶段由于中介行业和税务机关的业务及行政隶属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因此中介主要是业务,以具体涉税事项为主。唐腾翔、唐向(1994)所著的《税务筹划》是国内第一本提出税收筹划的概念并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书中指出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该定义在我国税收筹划研究领域中起到了奠基的作用,但限于当时的经济体制,从事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的企业和个人少之又少。”与此同时,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纳税筹划的研究和运用做了法律层面的铺垫。如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试行办法》,这些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对税务及其行为在法律地位上的认可,为纳税筹划的研究做了铺垫。
1999年11月,由浙江财经学院承办的国家教育部“面向21世纪财政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第二次研讨会在舟山顺利召开。与会代表认为,《税收筹划》作为财政专业的教材是一个新的尝试,但要写得多、写得好,难度很大,其作为主干课尚不够成熟,宜先作为选修课,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定为必修课。与会代表认为,从纳税人角度研究税收筹划问题很有必要也很重要,也是培养21世纪财经人才的需要。这无疑成为纳税筹划研究的号角,税收筹划开始成为热点。
2000年《中国税务报》率先开办了“筹划周刊”,公开讨论纳税筹划问题,这是一次社会观念与思维的质的飞跃。
2001年1月,由全国各地近百家税务师事务所联办的全国首家纳税筹划方面的专业网站一“中国税收筹划网()”在大连正式开通。
关于纳税筹划的文章、专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一时期虽然书籍出版了不少,但原理性的介绍居多,理论和技巧大多是引用国外的成果,没有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税法体系形成一套成型的理论,可行性较差。
通过CNKI文献检索,这一时期以“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纳税筹划”为主题词的有729条,以“节税”为主题词的有195条,以“避税”为主题词的有900条。但绝大部分文章都以概念辨析、性质界定、成因分析为主。
由于这一阶段纳税筹划在我国公开研究刚刚起步,很多人对纳税筹划尚未形成系统认识,一些书籍报刊及相关文章各抒己见。这一时期关于纳税筹划误区的专门研究较少,有关纳税筹划误区的论述主要在于帮助人们走出五个误区:一是纳税筹划会不会减少国家税收,损害国家利益;二是纳税筹划与偷税、避税是否相同;三是纳税人能不能进行纳税筹划;四是纳税筹划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无关系;五是税务人在纳税筹划中
的作用。
三、第三阶段: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期(2001―2007年)
这个阶段的起始标志是2001年5月1日新的征管法的颁布和实施。这一阶段,随着全国税务机关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逐步深入及税务中介改制的全面完成,纳税筹划在我国开始迅速发展,全面展开,这一阶段的研究有以下几个特点。
1、构建了有中国特色的纳税筹划基础理论框架。学者们在纳税筹划的界定、法律分析、原则和基本原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在总体方面达成共识。
2、研究视野开阔,纳税筹划个案丰富。纳税筹划既围绕税种类别展开了研究,比如个人所得税筹划、公司所得税筹划、消费税筹划、增值税筹划、财产税筹划等等,也围绕企业的经营活动的不同方式展开了研究,比如跨国经营的税收筹划、公司融资管理的纳税筹划、企业功能管理的纳税筹划、证券投资的纳税筹划、财产信托的纳税筹划等等,形成了两种不同类别的研究方式。同时还从契约理论、博弈理论、比较利益学说和系统论等角度剖析纳税筹划的理论渊源,对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可行性、约束性和过程从理论上进行揭示。此外,这一阶段还对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3、纳税交流平台多样化。首先,报刊平台。《中国税务报》、《税务研究》和《涉外税务》等主要税收理论报纸、刊物都分别开辟了“税收筹划”专栏。其次,网络平台。这一时期出现了专门进行纳税筹划理论研讨和案例交流的网站,如中国税收筹划网等。再次,电视、广播平台。电视、广播开办了专门的纳税筹划论坛。最后,直接交流平台。各种纳税筹划讲座和研修班如火如荼在全国各地展开。
4、各高等院校相继开出了纳税筹划课程。近年来,许多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和相邻专业纷纷开设了税务筹划课程,税收筹划逐步进入普及阶段。
5、研究成果丰硕。从北京大学图书馆检索的涉及纳税筹划方面的专著及编著达170余种,从CNKI文献检索的论文达13000余篇。与此同时我国也开始了对纳税筹划误区的研究。
(1)杨智敏等编著的《纳税大思维――走出纳税筹划的误区》(2002),是第一本有关纳税筹划误区研究的著作,该书最大的贡献是提出了纳税筹划的误区问题。“尽管纳税筹划已渐渐地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但很多人仍然对于纳税筹划没有很明确的认识,往往将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避税,甚至偷税等同起来,而且,现在许多纳税人所做的筹划方案很不规范,其中一部分实际是偷漏税。这些都说明我们纳税筹划已经走入误区”。正如书名一样,该书只是从思维的角度对当时纳税筹划在概念、可能性及意义、目的等方面的误区进行了有限的探讨,其精选的案例涉及企业设立、合并、分立、筹资、投资、购货、销货、经营管理、进出口、跨国经营、转让定价、房地产、电子商务、逆向避税、反避税等方面,但还是落入了大多数人研究的窠臼,并没有分析其AA_的现实约束条件,因此对于使用者来说仍然有误区。
(2)阮双峰在《论税收筹划的误区及其正确运用》(2002)一文中从纳税筹划的理念方面分析了其当时存在的两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把税收筹划同偷税、避税混为一谈,指出偷税与税收筹划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合法,避税与税收筹划的区别在于是否有悖于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和政策意图。第二个误区是税收筹划会减少国家税收,损害国家利益,指出虽然从短期来看,企业通过税收筹划会减少纳税,但是从长远的眼光来看,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更好地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推动企业经营秩序与经营机制的完善,从而增强企业长期赢利能力,因而增加实际纳税水平,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
(3)张文贤、文桂江在《关于税收筹划误区的实证分析》(2002)一文中用实证的方法揭示了这一阶段纳税筹划的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用银行贷款投资比用自有资金合算。其分析结论是:使用银行贷款虽然少交了企业所得税,但由此并未增加企业的收益――净利润,相反它却减少了企业的净收益,因此这种税收筹划思想对国家无利,对企业同样无利。第二个误区是用后进先出法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其分析的结论是:采用后进先出法与其他方法发出材料时,在全部材料从购进到全部消耗的一个考查期之内,其所得税负是完全相同的,即后进先出法并没有减轻企业税负,也没有减少企业的所得税总额,除货币的时间价值外,它仅仅是将纳税的时间向后推迟而已。第三个误区是加速折旧法好于直线折旧法。其分析结论是:直线折旧法与加速折旧法之间,本身并无谁优谁劣之分,用不同的指标考核,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如果是考核经营者的业绩,则直线折旧法要好于加速折旧法;如果是考核股东财富的大小,则加速折旧法比直线折旧法要好。这种实证研究在当时凤毛麟角。
(4)姒建英在《当前纳税筹划中存在的误区及辨析》(2003)一文中分析了纳税筹划在认识、方法、目标上的误区,强调对纳税筹划积极作用的曲解,不利于纳税筹划的发展和完善。
(5)顾跃南在《税收筹划误区辨析》(2004)一文中从纳税筹划个案设计的技法、筹划目标、判别标准三个方面分析了纳税筹划的误区。他认为某些个案的筹划技法涉嫌“教唆”,多数个案的筹划目标不全面,大量个案的判别标准欠准确;某些税收筹划人士的税收筹划认知和职业道德水准亟需提高,并吁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们,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关注、研究和解决税收筹划中已经出现和将会出现的各类问题,以促进我国税收筹划活动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6)刘慧翮在《对纳税筹划认识误区的探析》(2005)一文中对此前纳税筹划误区研究的成果进行了加工和总结,文章从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与少纳税、纳税筹划与避税、纳税筹划与偷逃税、纳税筹划与税收方案、纳税筹划与税负的高低等八个方面探析了对纳税筹划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7)李龙梅在《企业税务筹划误区分析》(2006)一文中利用实证的方法,指出了在实务中,企业常常陷入纳税筹划的误区:一是对法律一知半解,税务筹划不完全合法;二是注重暂时小利,忽视企业整体效益;三是考虑不周全,损人且不利己;四是看重理论数字,脱离具体情况。
(8)苏强在《论企业税务筹划误区及风险防范》(2006)一文中指出目前企业税务筹划存在许多误区,诸如混淆税务筹划与偷税、避税和节税,只从税种人手强调减轻税负,忽视企业整体利益,片面夸大税务筹划作用等。同时在税务筹划实践中也面临来自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种风险,苏强认为只有明晰税务筹划的概念,遵循操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税务筹划风险,才能实现税务筹划目标。
(9)宋效中、高淑芳在《企业纳税筹划误区探析》(2007)一文中认为纳税筹划在我国仍属于新生事物,虽然近年来,纳税人、税务筹划专家以及税收理论界等专家学者们对纳税筹划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和实务研究,但仍有许多人在纳税筹划认识上存在误区。一是将纳税筹划等同于税务筹划,二是将纳税筹划
与避税混为一谈,三是将纳税筹划等同于偷逃税,四是税负最轻的方案是纳税筹划的最佳方案,五是认为纳税筹划不需要成本,六是认为纳税筹划的方法具有通用性,七是片面夸大纳税筹划的作用,八是认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处于对立地位,九是仅从税种上进行纳税筹划。
这一时期对纳税筹划误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方面,试图厘清纳税筹划在认识、方法和目标等方面的误区,也有少量的实证分析和个案分析,但不系统、不深入。
四、第四阶段:我国纳税筹划的反思期(2008年至今)
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以后,税收筹划进入了一个更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的颁布使我国在所得税的实体法上与国际更加接轨,传统的纳税筹划手段迫切需要调整,另一方面,2009年我国颁布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以理论界学者、企业税务顾问和中介为代表的纳税筹划从业人员开始了理性的回归。
侯丽平在《纳税筹划误区及其指正》(2008)一文中总结了前一阶段纳税筹划误区研究的成果,并从理论上进一步分析了纳税筹划产生的误区,即纳税筹划主体误区、目标误区、概念误区、内容误区、作用误区、方法误区、认定误区和风险误区,并对以上误区进行了――指正。
马建、李伟毅在《企业纳税筹划的三个认识误区》(2008)一文中将“随意夸大纳税筹划的作用”列入纳税筹划的误区。
农海沫在《企业纳税筹划的误区》(2008)一文中将“随意采用税负转嫁的筹划方案,片面认为转让定价是行之有效的筹划方法和企业的自主行为”列入纳税筹划的误区。
刘雄飞在《纳税筹划的误区分析》(2009)一文中将“顾此失彼或只注重重点税种”列入纳税筹划的误区。
庄粉荣出版了《税收筹划大败局》(2010)专著,该书可以说是其已出版的《纳税筹划实战精选百例》一书的姊妹篇,以税务稽查案例作为切入点,分析了有关企业纳税筹划失败的原因,对相关案例的实务操作提出了筹划建议,从实证的层面证明了由于纳税筹划存在的种种误区所导致的后果。
五、分析结论
近年来理论界开始系统地分析纳税筹划的误区,但研究成果偏少,与数量众多的税收筹划理论和技巧的研究成果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对比,尚处于起步阶段。研究方法以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少,研究成果缺乏说服力。“就理论研究领域看,由于税收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不长,尽管目前有关税收筹划的研究已不少见,但整体上系统地对税收筹划的理论和务实的探讨还不多,现有的理论体系不够完整,实践操作性不高,企业未能真正将税收筹划与实际经营战略结合。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避税的嫌疑,容易造成纳税检查风险”。
2005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进出口企业就有20多万家。随着企业进出口业务量的增加,企业对具有较高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国际经贸人才的需求必将增大。而目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却存在着一些不足,学生学习更多地是为了期末能有个好成绩,而对实践锻炼不重视,导致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不能很快进入角色,以致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评价不高。为了改变这种教学与实践脱节的局面,在总结和借鉴各种教学方法的基础上,本文首次提出了一种新的教学思路,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应用递进式教学法,即通过理论讲授、案例教学、模拟实训、项目实践、评价考核与意见反馈六个阶段,将《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具有一定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业务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的外贸人才。
一、递进式教学法的实施设计
本文分六个方面介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递进式教学法的实施设计:
1.理论讲授。理论教学内容以国际贸易业务流程为准,以必需、够用为度。根据各章节内容的特点,讲授理论以多媒体课件与板书结合进行,同时兼顾自学与研讨等教学方法。实行启发式教学,即通过边讲边议、布置热点问题、学生查询资料、组织课堂讨论、学生写出论文等多种形式。
2.案例教学。在讲解理论知识之后,根据学生的接受程度设计案例,以一个典型企业的进出易过程为实例,贯穿国际贸易实务的全部教学内容,使学生在了解整个背景的情况下强化每个环节的知识,突出内容的连贯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布置案例作业供学生练习,学生本文由收集整理利用所学知识来分析现实中的贸易纠纷案件,做到学以致用。在此过程中,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推理能力都将得到提高。
3.模拟实训。随着我院医药营销学科仿真实验室的启用和《国际贸易实务模拟操作系统》教学软件的应用,可设定仿真的国际贸易环境,由教师、学生分别扮演出口方、进口方、海关、银行、检验检疫、运输、保险、税务等各部门的角色,进行国际贸易中各环节的模拟实际操作。学生在仿真的国际贸易环境中,亲自实践掌握进出口业务的过程和规则,能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更好地适应外经贸企业实际操作岗位的需求。
4.项目实践。坚持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初步与当地几家外贸公司合作建立松散型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模拟实训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和企业精英共同提出多个项目,供学生选择,要求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带着这些专业项目到企业走访、调研,最后提交科研小论文。通过项目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使得学生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学习和应用已有的知识,在国际贸易的业务第一线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5.评价考核。鉴于以上四个阶段的学习与训练,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以能力为中心的全程化考核方式。即对学生平时课堂参与状况、作业完成情况特别是实践教学中的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记入成绩,并加大日常考核的比重。学生成绩由作业、分析报告、笔试、讨论和小论文等几部分组成。期末卷面考试以理论知识为主,只占总成绩的40%;课堂讨论或专题分析报告占总成绩的5%;案例分析报告占总成绩的20%;模拟实训成绩占总成绩的20%;项目实践论文占总成绩的25%。
6.教学沟通与意见反馈。为保证教学效果,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或学期结束后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进行教学沟通,及时调整和完善教学方法:第一,每学期开学三周左右,以问卷形式调查学生对本课程的希望和要求,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第二,每学期结束后举办一次由学院督导团、学科全体教师、各班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就学习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反馈各方面的意见,建立教与学的沟通渠道,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
二、递进式教学法实施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在理论讲授阶段,教师要注意对讨论过程的控制,可根据课程的内容特点,采用全班讨论、小组讨论、同桌讨论等多种讨论形式,对于重点和难点内容,可采用聘请实际业务精英讲解的方式授课。
第二,在案例分析阶段,重点应放在解决问题的过程
转贴于
上。教师根据教学的目的,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例,交给学生课前预习。上课时,教师不进行系统的课堂讲授,而是对所选案例提出问题和学生共同讨论,要求学生在课堂上运用原始资料陈述、分析、论证,并提出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方案。
第三,在模拟实训阶段,要制定实训教学考核办法及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在实际教学中严格履行,使学生们认识到模拟实训阶段的重要性,以提高实训教学的效果。
第四,在项目实践阶段,教师应放手让学生充分发挥,只在学生需要的时候提供适当的指导,尽量让学生独立完成整个实践过程和实践论文。
第五,在评定考核阶段,可以根据教学的需要,适当调整各部分考核结果占总成绩的比例。
第六,在教育沟通与意见反馈阶段,应及时解决反馈问题,调整教学方法的不足,使递进式教学法尽早得以完善。
“圈里人讨论得热火朝天,而用户并未大范围认可。”北京中企开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斌这样描述SaaS(软件即服务)市场厂商一头热的局面。
在他看来,当前SaaS领域的很多人说得多,做得少。这是SaaS服务迟迟不能落地的重要原因。而服务落地,最重要的是要满足用户的差异化需求。
6月11日,中企开源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期间推出国内首个SaaS体验中心。
“体验中心正是推进SaaS落地,满足用户差异化需求的重要一步,”张斌说。据了解,体验中心的建立就是为了展示中企开源怎么为用户提供SaaS服务,以及可以提供哪些方面的服务。
体验中心:切身感受Saas魔力
记者在SaaS体验中心现场看到,一排整齐摆放的电脑前面,工作人员正详细地为参观者讲解中企开源SaaS服务。据了解,SaaS体验中心将中企开源在SaaS领域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模式、方法和运营管理经验展示出来,通过现场实时生动的演示和互动引领体验者进入SaaS运营的真正核心,切身体验SaaS运营平台为软件服务带来的崭新天地。
借助SaaS体验中心,工作人员向体验者们全面展示了中企开源基于SaaS的IT服务运营体系,以及在中企开源SaaS平台上运行的部分产品,让用户对SaaS有了更直观深入的了解。在简约而富有现代感的SaaS体验中心,体验者们可以直观地感受到IT服务运营体系的基础服务、技术服务、管理服务、业务服务是如何具体运作的。
在应用端的产品体验区,体验者们可以看到SaaS产品如中企动力数商z和z邮局、大地集团VOD、世华财讯的金融产品等是如何在中企开源的SaaS平台上运行的。
据中企开源SaaS体验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中企开源通过长期的运营实践,借鉴并丰富了风靡全球的ITIL运维理论,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结构,在全国部署华北、华南、华东三大IDC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并应用P2P、虚拟化、系统监控、安全一体化等技术,并通过流程自动化、制度规范化、考核标准化等手段提升运营管理能力,逐步形成了能够提供基础服务、技术服务、管理服务、业务服务、培训咨询服务等综合化IT服务运营体系。
性能比功能更重要
“所谓的免费,为用户带来的是应用的不可靠性。对用户来说,体验是有差异的。而当前很多企业无法保证用户的个性化体验。”张斌说,中企开源关注性能,而不止是功能。
“我是SeaS的坚定支持者,但SaaS能走多远,现在还很难说。”张斌认为,国内市场仍是一个群雄逐鹿的局面,再过几年,可能市场上能剩下的厂商就没几家了。
张斌坦承,中企开源也在关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他认为,尤其3G面世之后,移动互联网与互联网的区别很小,但当前互联网上的SaaS目前还不成熟。
“其实个人应用更适合SaaS模式。”张斌认为,随着各项资费越来越低,有一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域名等,比如“张斌.com”。
“为了产品性能和可靠性,真累死我了。”张斌说,各个地域的网络情况都不相同,这一类的问题有一大堆。之前做传统软件的时候不做运营,不用考虑这些。但现在服务是否到位、体验效果如何等等是他不得不面对的事情。
中企开源通过组建用户体验研究中心、技术研发中心、技术运营中心和产品管理中心,已经建立了1600多人的队伍,在北京、广州、深圳和上海设立了技术研发基地;同时不断增加投资,在北京、广州、苏州、美国得克萨斯、德国慕尼黑等地建立了数据中心,运营的服务器数量已超过3000台,并随着服务客户数的增长而持续增长。
来自“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的信息
我国软件业务收入年均增长38%
在6月11日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软件服务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软件业务收入由2001年的796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7573亿元,年均增长38%。
同时,软件服务化的趋势日益明显,软件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收入占产业总收入的比重达40.5%。2008年软件服务外包出口额为15.9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54.3%,软件服务外包出口群体正在形成,外包层次不断提升。
2008年,作为中国软件之都的北京软件产业销售收入达到了1537亿元,同比增长22.7%;其中软件出口实现5.35亿美元,同比增长16.5%,是2000年的12倍,年均增长率达36.4%。北京软件产业之所以能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绩,离不开产业联盟的机制创新。在联盟技术标准、协同创新机制下,长风联盟骨干企业2008年新增业务收入26.8亿元,是2006年增长额7.6亿元的近4倍。(慧吉)
我国域名产业规模迅速提升
电子商务和3G应用将成新增长点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首届域名大会”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主任毛伟表示:“从1998年开始,我国域名一直保持了快速增长,尤其是CN国家域名作为后起之秀,发展速度令世界瞩目。”截至2008年底,中国域名总量达到1682万个,较2007年增长41%。中国域名规模的增长,主要受益于国家顶级域名.CN的增长。
在传统域名应用领域的竞争中,电子商务与3G发展加速,使得CN域名迎来新“蓝海”。有专家预测,2009年,受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的影响,域名市场需求低于2008年同期。
在此背景下,有专家认为,域名产业应该抓住调整期,夯实域名应用基础,优化域名结构,拓展新的市场需求,以更多的增值服务来服务企业。中国首届域名大会的《域名产业报告》显示:高速增长的电子商务域名应用和移动互联网将打开广阔的领域,它们将给CN域名的应用带来了新的增长点。(边锋)
用友伟库网10亿元打造在线精准营销平台
“客盈门”锁定2000万家企业信息
6月9日,用友伟库网10亿元打造的新一代在线精准营销平台“客盈门”闪亮登场,以免费形式向用户提供新产品服务。这一举动,打破了国内以CRM、HR为主的单一SaaS应用模式,首次直面中小企业需求本质――即销售额增长,进行了功能挖掘再造和深度部署。
据了解,以“客盈门”的为战略转型,用友伟库网推出了高度整合的全新在线管理门户。该门户以“客源滚滚”和“财源滚滚”两大组件为核心。
据介绍,“客盈门”独有的伟库黄页,可以提供2000万以上企业信息,这将有效地帮助企业锁定目标客户,快速占有前端市场。(尚昭)
中国lT服务管理论坛筹委会成立
6月12日,“中国IT服务管理论坛”筹备委员会成立。该论坛旨在为我国IT服务管理领域提供公共交流平台,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和促进IT服务管理最佳实践的提炼、共享、规范、协同和提高,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IT服务管理水平。
据悉,论坛成立后将开展IT服务管理人才的评定、数据中心的标准与度量、人员技能提升、IT服务最佳实践分享等工作。(徐立洋)
IBM为用户构建动态信息架构
为了动态加速企业信息架构,IBM中国系统中心推出了六大信息存储解决方案,集中从法规遵从、信息可用、信息保持、信息安全四大领域,为用户构建动态的信息架构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法。
这六大解决方案包括归档产品DR550 v4.5、XIV网格存储系统、DS8000和DS5000存储系统、TS7650Protec TIER重复数据删除工具、虚拟化解决方案SVC和TKLM密钥管理软件。(雷赫)
东软医药卫生业务发展中心成立
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数字字典为标准,东软推出了覆盖医药卫生信息化全过程的系列解决方案。
其中,解决方案涉及到医院信息化、医疗保障方面、公共卫生、药品监管方面等系统。
同时,东软通过整合数字医疗设备、医院信息化、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的资源与服务,成立了“东软医药卫生业务发展中心”,将全力面向国家新医改政策。(雷赫)
航空
南航在四座大城市机场装上自助值机亭
近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首次采用30台NCR TouchPort自助值机亭,并已部署于广州、深圳、长春及郑州四大城市的枢纽机场,为旅客提供灵活便利的自助值机服务。
由于这30台TouchPort自助值机亭全部采用通用自助服务(CommonUse Serlf―Service,“CUSS”)平台,能够允许不同航空公司的应用在同一个自助服务平台上运行。当南航旅客步入机场的时候,可直接在登机大厅使用南航自助服务亭查看订票情况、座位图、更改座位、查看行程单并打印登机牌。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信息中心副总经理黄文强表示,这是南航首次引入符合国际航空协会所制定的c USS标准的自助值机设备,从而为南航与相关联盟航空公司开展合作,共同为旅客提供登机、租车接送和酒店入住登记等便利服务做好准备。(雷赫)
科技
亚洲首个百万亿次计算机“魔方”启动
6月15日,国内首台百万亿次超级计算机“魔方”原名“曙光5000A”,在上海正式启用。“魔方”不但是亚洲第一的超级计算机,也是目前美国本土之外惟一计算速度排名进入全球前十的超级计算机,表明中国成为全球第二个能够研发百万亿次超级计算机的国家。
“魔方”由中科院计算所国家智能计算机研究开发中心、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超级计算中心联合研制。今年5月15日“魔方”由北京运抵上海超级计算中心,经过近一个月的安装调试,于6月1 5日正式对外开放运行。
“魔方”由42个节点机柜、10个互联网络机柜、15个存储机柜组成。
目前,已经有三百余家用户在使用“魔方”,用户中不乏中国重要的科研院所和具有研发能力的国企,包括中国商用飞机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宝钢、上汽、上海光源等研究所或企业,都和上海超级计算中心签订了台作协议。
交通
驾车出行可查“公路交通气象预报”
6月8日,升级更新后的全国公路交通气象预报系统正式启用。在新版预报系统中,全国公路网电子地图已实现数据的全部更新,公众可以了解更多公路天气预报等信息。
据悉,全国公路交通气象预报系统最开始使用的公路电子地图是基于2004年年底的公路数据。目前,新版预报系统的全国公路网电子地图已更新至2007年年底的数据。更新后的路网基础数据主要以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和国道干线公路为主,并新加入了国家高速公路网新的路线名称和路线编号。新的公路交通气象预报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国家高速公路网受恶劣天气影响的范围及情况,扩大公众出行服务的覆盖面。(田心)
联想打印新品帮用户节约成本
6月8日,联想推出彩色激光打印产品――联想c8300N/C8700DN、彩色多功能一体机联想MC8300DN,和打印速度高达33PPM的黑白激光扣’印机LJ3900D。新品以远远高于同类产品的性价比和强大的品牌及服务优势,为广大用户提供了更为出色的办公选择。(尚昭)
CA新品帮助企业实现“精益IT”
CA新近了13款全新增强版企业IT管理(EITM)产品。它们显著增强了IT管理的产品组合,同时通过虚拟化、自动化和关键IT系统及流程优化,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精益lT,并用灵活的EITM方法,从战略的高度为用户规划和部署,帮助用户提升竞争能力。(徐立洋)
黑龙江自主创新龙迈品牌
黑龙江中科方德有限公司作为英特尔公司在M1D产品方面的重要技术战略合作伙伴,推出了基于英特尔凌动处理器的超便携互联网终端龙迈MID系列产晶,同时还推出了上网本系列产品。作为黑龙江自主创新品牌,龙迈上网本系列无论在外观设计,性能配置,还是功能设置、使用界面的友好性方面都更为成熟。龙迈MID不仅体积小,且内置功能强大,强悍的高性能参数,甚至可与笔记本电脑媲美。(边锋)
实达BP-830K专注证件打印
实达外设了一款高性能票旺/存折打印机产品BI?830K。这款针对税务、工商、医卫、社保、公安等行业用户研发的新品,充分满足了证卡、存折本、发票、业务单据等多种类型介质的打印需求。(慧吉)
科研
2010年底百所高校将实现lPV6升级改造
在6月18日举行的“2009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和应用论坛”上,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李志民主任表示,下一代互联网正迎来发展的重要时机。
李志民指出,日前,国家发改委加快实施《下一代互联网业务试商用及设备产业化专项》的步伐,推动我国下一代互联网科技和产业取得新的发展。国家首先在教育科研领域开展IPv6试商用,明确要求在2010年底实现100所高校校园网向下一代互联网IPv6升级改造,为100万以上用户提供信息资源和重大应用的IPv6试商用。
随着网络需求的不断增长,IP地址即将耗尽、网络安全漏洞多等问题日益凸显,所有国家都面临着网络如何持续发展的问题,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制定了下一代互联网发展计划。在这 一场互联网技术变革的竞赛中,谁最先占领新技术的制高点,谁就赢得了先机。因此,发展下一代互联网也就必然成为我国战略性的选择。
证券
深交所组织网上发行全网测试
近日,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会员单位联合组织了网上发行全网测试。此次测试,旨在配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落实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
此次测试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模拟一个交易日的新股网上发行申报;二是模拟一个交易日的结算处理;三是接收结算数据并验证正确性。在此测试之前进行了交易系统应急演练测试,以进一步提高深交所交易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深圳证券市场安全运行。
政府
广东工商税务部门实现数据大联网
广东省级工商税务部门已实现联网,地税工商登记信息每日交换一次,服务效率和执法监督能力提高。税务机关能够充分利用工商数据,发现股权变动情况,从而掌握这部分税源,减少税款流失。
据广东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工商税务数据联网为消除部门藩篱、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提升税源控管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2008年9月至2009年4月底,广东省地税局共接收到工商登记数据615万多条,仅2009年1月以来至4月底新增的工商数据就147万多条,办证时间也从原来的15分钟缩短至3分钟。
同时,工商税务信息联网以后,前台人员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只要录入工商注册号,就可以查出工商数据。借助工商登记数据,可以减少前台录入量,受理税务登记业务的主要办理方式由数据录入转为数据审核,有助于提高税务登记数据准确性,有效地解决了由于注册类型、行业、隶属关系录入错误造成的错误现象。
网络应用分会:
征集网络新技术与应用论文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网络应用分会定于2009年11月在厦门召开第十三届网络新技术与应用年会,同时进行会议论文征集活动。
论文征集内容涉及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及其应用、网络存储技术与灾难恢复技术、无线网络技术与实现、分布式系统与网络计算、嵌入式通信技术及软件、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及其应用、综合网管及系统应急响应等方面。
江西:
举办电子政务建设应用研讨会
6月6~7日,江西省计算机用户协会与北京中科红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举办了《江西省电子政务应用研讨会暨江西省信息系统专家周末活动》。来自江西省部分政府机关信息中心负责人28人参加了活动。同时,与会代表就电子政务技术与应用的话题进行了讨论与交流。
市场发展分会:
2009年工作计划及设想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市场发展分会日前召开2009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在2009年市场发展分会将推出“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工程”,采用多种形式推动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拟制定“移动电子商务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为企业开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提供支持和保障;开展IBM-SOA用户服务项目,为会员单位提供基于SOA构架理念的企业管理和运营解决方案,搭建SOA国内供应商与会员单位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
金融业信息化战略――理论与实践
该书从战略管理的角度,以推理逻辑为线索,设计了我国金融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蓝图,内容涉及网络经济学、信息经济学、金融中介学和管理学等多个学科和领域。书中针对我国“银行主导”的金融业特征,首先通过对战略理论和金融中介理论的探讨,寻求金融业信息化战略的理论支撑体系,而后立足我国银行业经营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以及自身的内部条件,借鉴国外银行信息化战略调整和变革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银行业信息化的实际目标,运用战略评价方法,推演出了应该选择“积极扩张与投入”的信息化发展战略。
农业信息化技术导论
一、中国税法学研究掉队的成因分析
税法在现行执法体系中是一个分外的范畴,它不是按传统的调解对象的尺度分别出的单独部门法,而是一个综合范畴。此中,既有涉及国家底子干系的宪法性执法范例,又有深深浸透宏观调控精神的经济法内容,更包罗着大量的范例办理干系的行政规则;除此之外,税收犯法方面的治罪量刑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税款的掩护步骤还必须警惕民法的具体制度。因此,将税法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加以研究不光完全须要,而且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宪法学热衷于研究国家底子政治经济制度而无暇顾及税收举动的合宪性时,当经济法学致力于宏观调控的政策选择而不克不及深入税法的制度筹划时,当行政法学也只注意最一样平常的行政举动、行政步骤、行政帮助原理而难以触及税法的特质时,将全部的与税收干系的执法范例聚集起来举行研究,使之形成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显得尤其重要。这样可以博采众家之专长,充实警惕干系部门法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要领,使税法的体系和内容改正完备和富厚。
然而,当前我国税法学研究的现状是,主攻方向不明确,研究气力疏散,研究要领单一,学术底细不够,理论深度尤显短缺。经济学者只珍视税收制度中对屈从有庞大影响的内容,法学家们也只餍足于对现存端正服务论事的表明,税法在法学体系中底子上属于被人忘记的角落。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历程的深入,依法治税越来越成为人民日益体贴的现实标题。人们不光体贴税收举动的经济效果,更体贴怎样议决周到过细的执法步骤保证本身的正当职权不受侵陵。税法的成果不光在于保障当局正当使用职权,同时也在于以执法的情势对干系主体的举动举行束缚和监视,使其在既定的框架中运转,不至于侵占百姓的权利和优点。恰恰在后一点上,我国税法学的研究相当单薄。如税收法定原则的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步骤优化筹划,纳税人权利的掩护等,都是我国财税法学研究亟待增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