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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纳入政府专门机构(以下简称“会计中心”)进行集中核算的会计工作组织管理形式。建立会计集中核算体制的原理,是单位资金使用权和管理权相分离,其性质是会计管理方式的改革。
会计集中核算的内容和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一是会计制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单位不再设置会计机构,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只设报账员。单位的会计工作,由会计中心安排人员在会计中心集中办理。二是单位财务主体资格不变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变,单位原有的资金筹措渠道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三是单位资金由会计中心管理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取消单位所有的银行账户,在会计中心的银行基本账户下设立单位的分账户,对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单位的资金拨付和经费支出报账事宜,需经会计中心同意后,由报账员在单位的银行分账户上办理。四是会计中心负责单位会计工作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单位的各项支出审批、凭证审核,以及会计资料的收集、立卷和保管由会计中心负责。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看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只是会计工作的责任发生了转移,没有改变单位的财务主体资格和财务责任,也没有改变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规定责任。因此,无论是对纳入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还是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以及会计中心相对应的会计责任,以及会计中心相应的会计责任,都离不开政府审计的监督。
二、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的影响
1、对审计对象的影响。由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没有改变纳入单位的财务主体资格和财务责任,只是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部分发生了转移,所以,纳入单位作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被审计对象的地位没有变化,单位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被审计对象地位也没有变化。根据《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都应当接受审计监督,根据中央两办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在会计集中核算后,政府审计不仅要把纳入单位作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审计对象,把单位负责人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对象,同时还要把会计中心纳入审计监督的对象。
2、对审计目标的影响。会计集中核算影响到单位部分会计责任的转移,相应的影响到审计目标的调整。新的《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有责任”。一方面,会计集中核算,与原有会计管理形式相比较,使得单位原有的会计利益的一致化和会计责任的完整化格局被打破。主要是会计和出纳人员不现是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会计工作,而是依法、独立的行使会计工作职责,如果出现了会计监督不力、核算不规范、甚至出现违反《会计法》和《审计法》的行为,会计中心及其有关会计人员要承担相应的会计工作责任,这种责任是不能推脱的。另一方面,会计集中核算,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被审计单位及其单位负责人仍然负有完全责任。如果单位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提交虚假的会计资料,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核算不准确,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则应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如果对审计结论的真实性造成了影响,还要承担审计法律责任。因此,在审计中,审计不仅要查清被审计对象的会计责任,还要分清会计中心的工作责任,任何否定相应会计责任的独立性,或者否定会计责任的联系性,都不能算作完整的审计。因此,会计集中核算后,政府审计应当及时调整审计目标。
3、对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的影响。审计目标决定审计内容,会计管理方式决定审计重点。由于会计集中核算运作存在着阶段性,决定着审计在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会计工作移交阶段。审计要把纳入单位的财产清理、财务清理和会计移交手续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同时按照政府要求,审计要担任好会计移交工作的“监交人”。会计中心运行初期。审计需要针对会计、出纳不在纳入单位工作,身份发生变化,情况不熟悉,会计核算与单位财务脱节,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加强三个方面的监督:一是要围绕与单位职能相关的专项资金和重点问题展开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的情况;二是要围绕单位预算内、外收入开展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情况;三是要围绕单位各项支出以及发放津补贴开展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会计集中核算纪律的情况。会计中心稳定运行时期。审计要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其目的是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保障会计集中核算体制的健康运行。
4、对审计方式和方法的影响。由于会计集中核算,与原会计管理模式比较,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在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增加了会计中心这个中间环节,它使得审计程序执行环节增加,审计方式方法得到调整。如,会计资料的收集和取得、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准备、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形式、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下达方式、审计罚款资金的收缴,审计决定、建议督促落实方式、审计的工作方法等都带来了影响。对此,政府审计及其审计人员需要更新观念,增强开拓创新意识,一方面要依照审计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计,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新的审计模式和审计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为会计改革服务。
三、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1、建立健全审计制度,为审计监督提供法律保障。为了支持会计改革,审计要建立健全与会计集中核算方式相适应的审计法律制度。以法规形式明确,审计机关有权依法对进入会计中心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同时,明确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法律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义务和责任;明确审计中会计中心的义务和责任。使得审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依法审计。
2、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会计集中核算方式下,更加需要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审计风险的防范。与原会计管理方式相比较开展审计,审计需要不再是从被审计单位提取会计资料,而是从会计中心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帐薄,凭证等会计资料,审计在环节上、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上难度增大。取消了被审计单位的银行账户、被审计单位失去资金管理权,也对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否账外收支、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的难度和风险。因此,执行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审计对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同时也要抄送会计核算中心;履行审计承诺手续,审计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和会计中心分别签订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要符合针对性和合法性要求。二是审计报告要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涉及相关内容要求会计中心有关人员参加;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在主送被审计单位的同时,审计机关认为需要的,可以抄送会计中心;审计对涉及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处罚款额的收缴,由于被审计单位的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管理,这样,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后,审计应当要求会计中心积极配合审计决定的执行、审计处罚款额的清缴,以及审计决定和意见的落实。三是对会计中心业务质量方面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当下达审计建议书,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3、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为了适应会计改革和提高审计质量,审计要积极推行“一、三、五、七”的工作法。一是要实行审计立项的“一个改进”。实行对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周期安排、轮番审计的立项。二是建立“三位一体”的审计目标:即,通过对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达到查清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中心责任的工作目标。三是实行审计“五个结合”的方法;即,把单位的定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专业审计相结合,把审计与专项调查相结合,把账面收支检查与检查单位内控制度审计相结合,把详细全面审计与抽样审计相结合,把账内审计与账外经济活动检查相结合。四是审计要突出七个重点内容的检查:一是会计移交环节,二是会计中心会计核算管理环节,三是被审计单位财务“活”情况,四是专项资金、社会公共性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五是罚款、收费的票据使用、管理以及“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六是固定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规定的执行情况,七是特别是要防止乘机乱发钱物,“三乱”回潮、小金库,公款私存,贪污私分公款情况的蔓延,维护会计集中核算体制的健康运行。
(一)环境责任和问责机制研究
方世南认为,在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强化环境责任,发挥主导性作用,实施政府主导型的生态环境建设战略,政府环境责任意识缺失或不强,将直接影响到旨在实现社会与经济发展目标的政策的科学性和生态性,使得这些政策对生态环境问题产生外溢效应,即这些政策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许继芳认为,政府环境责任缺失集中体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环境责任不对称和地方政府经济责任与环境责任不均衡两大方面,这种缺失既造成了公众环境利益的受损,又导致了政府合法性的下降,还引发了社会发展的环境不公平。巩固认为政府环境责任的基础应为公众环境利益。肖萍认为,由于环境保护责任的缺失以及问责机制的不健全,环境问责的有关规定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环境问责制不是一项单一的制度,它包括问责的依据和条件、问责的主体和对象、问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就问责主体而言,环境问责制包括权力机关问责、司法机关问责、上级政府(行政机关)问责,环境审计属于行政机关问责。
(二)审计与问责的研究
马骏认为,以人大预算监督以及国家层面的审计监督为代表的平行问责,互相支持、互相促进,共同推动着我国财政问责的进程。冯均科认为,国家审计问责制度是特定国家以国家审计监督为基础建立的规则化问责体系,包括审计机关的直接问责与其他机构借助审计结论所进行的间接问责。王会金认为,责任监督是政府审计活动的固有功能。
(三)环境责任、问责与环境审计研究
Bennett和Newborough分析了英国城市实施地方21世纪议程以及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审计情况,构建了区域发展局进行的城市级别的能源审计,分析了政府审计部门如何对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进行问责。Luiz和Alessandra介绍了环境管理中巴西的政府审计,分析了联邦环境许可证审批过程的业务审计问责机制,提出了政府审计在环境领域的职责,并与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的其他成员进行了比较。巩固认为,政府环境责任的基础应为公众环境利益,公众环境利益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利益,只能以法律所认可并予以保护的正当利益形式为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它具有主体共同性、客体整体性和救济彻底性等特征。肖萍论述了环境问责的条件、主体和问责体系,认为环境审计是上级政府(行政机关)问责的重要形式。潘佳认为,我国目前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问责是内部的,缺乏公众对权力的制约,应该建立由公众参与考评、环境信息领域的独立监察专员和公民或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构成的外部参评机制。牛鸿斌等认为,政府环境审计的本质是控制和创新领导干部政府环境行为的管理工具,通过影响领导干部的政府环境行为,实现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工作目标。
(四)环境审计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
Tomlinson等对环境审计的术语进行了研究。Glen从哲学的角度分析了社会和环境会计问题。Cláudia等为区分环境监管和环境审计的概念,收集整理了涉及环境监管、环境审计和环境会计的295篇文献,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了环境监管和环境审计的关系。国内有关环境审计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已深入各个方面,研究范围包括环境审计理论基础、动因、本质、职能、目标、假设、原则、准则、程序、方法、主体、对象等,总体而言,研究关注宏观环境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应用研究方面涉及农业、工业、空气质量、水、建筑、气候、能源、可持续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等众多领域。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TheINTOSAIWorkingGrouponEnvironmentalAuditing,简称WGEA)是目前政府环境研究领域权威的国际机构,现已公布了24份研究报告,成果主要集中在实务指南,但其成果需要依据各国国情进行深化。综上所述,现有研究表明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产生了环境问责需求,审计是问责的一种形式,属于行政机关问责,这种问责是审计活动的固有功能。目前的研究说明了环境问责对环境审计的需求,但什么条件下产生环境审计,什么因素影响环境审计的发展,环境审计的产生条件以及环境问责与环境审计之间的关系则一直缺少理论层面的解释。
二、环境机会主义和污染容忍度下降产生问责需求
(一)环境领域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较高
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费用经济学的重要行为假设之一,是对新古典利己主义理性人假定的延伸,是理性人寻利动机的自然结果。杨小凯等认为,机会主义是人们追求自利行为交互作用中产生的一种对策行为,这种机会主义对策行为就是“损人利己”。不对称性信息为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温床”,而相应的收益则强化了个人的机会主义动机。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是经济主体的理性与约束它的规则发生冲突的结果,包括个人理性与社会规则之间的冲突、组织理性与社会规则之间的冲突以及组织理性与组织之间所达成契约条件的冲突。一般而言,机会主义行为最易发生于经济利益保护机制弱化的部位,机会主义行为的强度与经济主体的利益敏感度密切相关。由于公共产权的固有缺陷,缺乏产权主体、产权主体虚无或激励、监控不力等问题的存在,致使公共利益的保障机制不力,对侵蚀公共利益的行为反应迟钝[33]。因此,具有公共产权属性的领域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较高。由于空气、水等资源不是稀缺资源,不属于私有产权,对公共成员没有排他性,因此环境质量具有典型的公共产权属性。环境资源难以进入市场交易,不适用于价格机制,无法用市场价格确定公共产权的成本和收益,导致其价值因无形而被忽视。同时,由于公共产权的主体不明确,导致“理智的冷漠态度”和“搭便车”的心理,个体往往不会主动维护公共产权。环境的外部性使得环境领域的“损人利己”行为尤为突出,加之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环境的公共产权属性明显,这些都导致环境领域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较高。
(二)污染容忍度下降使得问责需求强烈
经济社会的利己主义和环境领域的机会主义行为由来已久,可以说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存在的,但是问责需求并未在环境领域出现机会主义行为时就产生,这表明环境机会主义只是问责需求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由于环境领域的公共产权属性和外部性特征,导致公民社会对环境质量“理智的冷漠态度”和“搭便车”的心理,在环境污染尚未严重到危害私人产权(包括身体健康)时,这种心理状态是普遍存在的,助长了环境领域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也就是说,在污染初期,公民社会对污染环境的机会主义行为是容忍的。环境容忍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可以从环境库兹涅兹曲线中得到解释。一般认为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水平呈倒U曲线型关系,这被称为环境库兹涅兹现象。这种现象表明,在经济发展初期,环境污染不是很严重时,民众更愿意接受经济增长带来的收入增长,对环境质量下降保持容忍的态度,直至经济增长到某个程度后,公民社会的收入水平和物质生活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对环境污染不再容忍,环境开始得到治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容忍度继续下降,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环境容忍度与经济发展也呈倒U曲线型关系。这种容忍度的下降,随着环境外部性内化为私有产权损失的加剧而更加强烈。影响环境机会主义行为容忍度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环境意识。环境意识的提出是希望通过环境意识教育的环节引导环境行为。国内外研究结果表明,环境意识与环境行为之间的关系远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紧密,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落差和不一致。也有研究表明,只有在低成本情景里,环境意识与环境行为之间才可能呈现出较高的相关度。尽管环境意识的提高未必导致环境行为的发生,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无论经济发展水平如何,环境意识的提高必然会使公民社会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容忍度降低。正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私有产权受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环境保护教育程度也在不断提高,环境污染的加剧也必然影响人群的健康和福利,致使社会公民对环境污染的容忍度降低,环境领域的问责需求逐步强化。
三、环境问责需求:环境审计的动因
问责需求产生后,最先考虑的是对产生污染行为当事人的直接问责,如对排污者进行处罚、要求其整改、勒令关停等。由于环境问题十分复杂,专业性强,由环境专业人员承担对污染当事人的污染行为界定比较合适,因而通常的直接问责制度设计是由相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如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第14条就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美国的环境法律也规定由联邦政府的相关机构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直接管辖。但是,布坎南曾指出,如果将政府视为一个“经济人”,它也有自己独立的利益,这种利益就不见得总与社会的利益保持一致。也就是说,政府有可能会采取“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不惜损害社会经济发展”的机会主义行为。“诺思悖论”也表明,“在历史中经常会出现财政目标偏离社会目标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不惜采取损坏社会经济发展的措施”。这就需要对作为直接问责主体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再问责。例如我国在淮河流域投入大量水环境治理资金,但水污染状况并未得到明显改善,社会就会产生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问责需求。美国在1899年颁布了《河川港湾法》,1912年制定了《公众保健法》,1924年开始实施《油污染防止法》,但是环境污染并没有得到遏制,由此产生了对联邦政府相关机构的问责需求。间接问责制度设计是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责任的问责。如1969年美国颁布的《环境政策法》规定,在总统府设立环境质量委员会,该委员会最重要的职责就是适时收集关于当前和未来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发展趋势的正确资讯,并对该资讯进行分析和解释,以确定这种状况与发展趋势是否会妨碍总统向国会提交环境质量报告中所规定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编辑关于此项情况与发展趋势的研究报告,并向总统提出建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5条也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5年,我国颁布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存在上述行为的企业中有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也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由于我国直接问责主体众多,如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所规定的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就涉及环境、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卫生、建设、渔业、公安、交通、铁道、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等,若再加上发展改革委员会(基建投资)、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技改投资)等综合投资部门,将有15个部门之多。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上有间接问责的制度安排,但是由于环境问题复杂,直接问责主体之间职能交叉,而目前作为间接问责主体的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又难以掌握全面信息来做出判断,如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涉及发改、农业、林业、水利、环境、土地等多个部门,中央一项资金拨付下来后,分渠道配发,每个部门只知道自己的配额,很难就总体责任进行监督,因而目前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的问责效果尚未显现,对于政府的直接问责是否有效,对环境治理是否进行投入,投入多少,效果如何等民众关心的问题,难以做出准确的回应。社会有问责需求,但现有的问责机制还不能进行有效的问责,在制度上,我们希望能有一个部门可以掌握有关环境责任履行的全面信息,包括环境信息、财务信息、管理信息等,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进行判断,同时拥有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定的处理处罚权力,具有权威性。审计机关正是这样的综合经济部门,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机关可以掌握多个部门的环境相关信息,可以做出综合诊断和评价,环境审计因此而产生。
四、环境审计内容演化:问责需求动因的证据
根据前面的分析,环境机会主义行为越多,污染就越严重,公民社会对污染的容忍度就越低,这方面的问责需求就越强烈,这个领域就应该是环境审计的重点。本文从我国环境治理投入、环境污染主要领域、与相关环境审计关系的角度来收集数据,以实证检验环境机会主义、问责需求和环境审计的相关性。
(一)环境保护的投资问责驱动环境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
根据2001—2010年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和中经统计数据网相关数据,本文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将环境治理各年投资换算成2001年不变价格。我们从表1中的环境投资情况发现,2004年以前环境保护投入在1800亿元以内,2006年上升至2300亿元,环境投资的增长使得环境领域资金使用情况不容忽视。从环境污染情况来看,2005年11月发生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同年12月又发生珠江北江镉污染事件,这两起重大的水污染事件为我国的水环境保护敲响警钟。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共接报处置161起突发环境事件,比2005年增加85起,凸显了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程度。环境污染事件的频发说明环境机会主义行为增多,环境投入大幅增加反映了环境污染容忍度下降,政府进行环境治理的力度增加。由此,对环境保护部门进行问责,对其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成为必然。中央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审计署的主要例行审计工作,从已经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来看,2005年公布的第3号《32个部门单位200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和2006年公布的第5号《42个部门单位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均未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列入公告对象。但自2007年公布第6号《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开始,环境保护部(原环境保护总局)已经成为例行的预算执行审计对象。这表明正是环境投资增长产生问责需求,进而驱动了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就审计披露的信息来看,也从2007年的仅披露问题发展到2013年披露环境保护部内部各部门预算执行的详细数据和差异,并披露差异产生的原因,可以看出报告更具有绩效审计的特征,这也是近年来社会在问责方面要求更加深入具体的体现。
(二)水环境污染及治理问责驱动水环境审计
2001—2010年10年间公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水环境污染总量控制指标COD和氨氮的排放情况见下页表2。从表2中可见,2005年是全国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年度,2006年是全国COD排放量最大的年度,而且生活污染源总是高于工业污染源,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是生活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的COD和氨氮排放在2006年达到最高点。2005—2006年之后,废水排放总量依然上涨,但COD和氨氮排放量均有所下降。水环境污染的趋势表明,2005年—2006年是我国水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时段。同时,自2003年开始,《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披露上一年度的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2005年之后开始分类统计,2010年之后又不再公报。由于当年度公报的是上一年度的污染事件,因此我们可以从公报中得到2004—2009年污染事件的统计情况。从表3中6个年度的环境污染事件分布情况来看,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是我国主要的污染形式。2005年环境污染事件猛增,水污染事件是2004年的一倍。并且2005—2006年又是我国水环境污染最严重的时段。严重污染事件的频发使人们开始认识到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容忍度下降。为加强环境治理,2007—2008年,我国的环境投资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对环境污染责任人和监管责任的问责需求也十分迫切,正是这个问责需求导致大规模的水环境审计,如下页表4所示。从表4可以看出,从2004年开始,审计署开始实施大规模的水环境审计项目,2008—2009年是水环境审计项目最为集中的时期,这个时期对应的是2007—2008年环境投资快速增长后进行问责的时期。也就是说,2005—2006年水环境污染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增多;2007—2008年治理力度加大,但治理效果未能让民众满意,容忍度下降,问责需求迫切;2008—2009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环境审计。从时间顺序上来看,上述各时间段存在驱动关系;从审计内容和发现问题来看,逐步从单纯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转向对水环境绩效的审计,这也是缘于公民社会对环境责任履行情况问责的需求,起初民众只是想知道钱有没有花到环境项目上,随着容忍度的下降,民众更关心花钱有没有发挥改善环境的作用,也就有了更高的问责需求,从而促使水环境审计向绩效审计发展。
(三)节能减排的问责需求驱动节能减排审计
能源消耗产生环境污染,节能减排是环境治理的途径。我国2001—2012年的能源消耗情况和增长率见后文表5。由后文表5可见,“十五”期间(2001—2005年),我国能源消耗量大幅度攀升,上升幅度达到56.91%,“十一五”期间能源消耗上升幅度虽有所减缓,但也达到25.61%。正是由于大幅度上升的能源需求及其造成的环境污染超出了公民社会的容忍度,节能减排的需求才更加强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国家出台了多项财政补贴政策,投入了大量资金。对于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公民社会有问责的需求,加之公民对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容忍度的降低,这种问责需求十分强烈。正是问责需求的驱动,审计署组织了大规模的节能减排审计。目前完成的节能减排审计结果公告显示,2008年进行的41户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是对2006—2007年节能减排投入的问责审计,之后的20个省有关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及10个省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审计也是对之前年度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的问责。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是节能减排的财政科目审计,是财政资金投入的问责。从时间顺序来看,正是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的问责需求驱动了节能减排审计;从内容和披露问题上看,由于节能减排审计是从2008年开始,此时问责需求已经要求审计关注绩效问题,因此节能减排审计起初就是绩效审计,只是随着内容的不断深入,审计的范围更宽。
五、结束语
1.关于地方工会绩效审计评估指标
1)从财务目标管理及控制方面进行审计评价。
主要评估指标包括:经费收入预算完成率,分析考核经费收入是否完成预算收入;财政划拨经费上解率,分析考核财政划拨工会经费是否按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率,分析考核费用支出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支出费用率,分析考核经费支出是否量入为出;专项资金拨付率,分析考核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用途足额拨付;社会贡献率,分析考核经费支出是否用于工会重点工作;预算调整率,分析考核预算调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计评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1)经费收入预算完成率=实际完成收入/预算收入×100%;(2)财政划拨经费上解率=实际上解数/应上解数×100%;(3)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预算支出×100%;(4)支出费用率=实际支出/实际收入×100%;(5)专项资金拨付率=实际拨付资金/应拨付资金×100%;(6)社会贡献率=(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经费总支出×100%;(7)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增减数/预算数×100%。
2)从经费支出结构方面进行审计评价。
分别以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目标控制值,予以考评。目的是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节约和压缩行政办公费用,特别是“三公费用”的支出。促使资金支出向职工活动、职工维权、职工帮扶等工会重点工作倾斜,提高工会经费使用绩效。
2.关于基层工会绩效审计评估指标
一是从财务管理方面审计评价工会经费支出是否符合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及相关规定。促进基层工会按照全总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二是通过考评基层工会在职工文体、宣传、教育等综合活动及职工困难帮扶、职工维权、职工劳动竞赛、技术创新等活动所使用经费占经费总支出比重以及开展次数、职工群众覆盖面方面审计评价工会经费使用社会效益。
二、建立绩效管理新模式
1.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将工会一切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内容,逐步建立以预算为导向的支出安排机制。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真正做到预算编制科学精细、预算执行规范有序、预算控制严格有效,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2.建立“管控型”绩效管理模式。
一方面对经费收入加强管理,扩大工会经费收缴覆盖面和拨缴率,实现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对行政费用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类支出实行控制性管理。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压缩行政费用,使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工会工作和为职工群众服务。
3.建立“导向型”绩效管理模式。
由于企业每年的审计一般是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几个月才进行的。在这段时间内,审计小组需要检查所有的会计记录。故而,需要对计算机数据保留时间做严格要求。一般而言,采用的新型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至少要将数据保留到每年的审计结束。
二、计算机会计信息工作审计的具体步骤
(一)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初步审计
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比传统的手工会计信息系统复杂很多,其控制过程从对人的控制扩展到对计算机和人的控制。计算机的处理过程具有集中性、连续性,随着计算机的数据存储载体变化以及共享程度的提高,会计中财务账簿控制系统渐渐失去作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做好对审计内部控制的加强。而企业内部控制的初步审计就是针对这种情况产生的。企业内部控制的初步审计就是审计人员初步熟悉电算化会计系统的业务流程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结构。从原始的数据凭证到最终的各种报表的输出,整个过程现在审计前有大致的了解。一般来说,审计人员可以与企业内部的有关人员座谈、查阅资料或者实地观察等来跟踪业务处理方法,从而了解企业审计单位信息的内部控制方式有哪些,从而有利于今后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对内部执行情况进行测试
完成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初步审计之后,接下来就是对内部执行情况进行测试。对于一个健全的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而言,即便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在实际的业务处理过程中也不一定能够被有效执行,因而必须对其内部执行情况进行测试。检查这些必要的控制制度是否在执行或者由哪个工作人员执行以及使用哪种方法执行。通过了解以上执行情况,从而把握其系统的可靠性、完备性以及可依赖程度,最终做出综合评价。同时,审计人员应该采取相应的审查文档和有关的企业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从而更好的把握系统的流程,确定实际情况与规章制度的要求差距在哪里,并确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
通过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测试之后,进而需要对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详细的评价。评价过程遵循客观、公平、严格的准测。一般而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把握。第一,评价初步的审查结果,评价被审计的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中有哪些是比较满意的工作,哪些工作略显不足。第二,评价内部控制情况符合测试的案例,其具体的符合程度是多少。是否真正能够按照其要求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第三,上述的两种情况,其可靠性有多强,是否能够真正的为计算机会计信息审计工作服务。
三、计算机会计信息工作审计的现状及改进措施
(一)当前企业计算机会计信息工作审计的现状
当前我国多数企业计算机会计信息工作的审计有一定的不足之处。首先,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较差。这主要体现在目前多数企业的计算机会计信息对各种分散的交易数据常常会收集起来,放置于计算机的中央存储器中进行存储。这种统一的存储方式加大了数据丢失和泄露的风险。有时候由于黑客攻击等计算机遭受病毒入侵,造成了数据的泄露或者损坏,缺乏相应的安全性保护机制。其次,对于计算机会计信息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大。虽然现在计算机会计信息工作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很多时候仅仅是一种形式,而不能够真正的按照规章制度来进行。这归根结底是因为对其监控和管理的力度不大造成。最后,当前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信息化素质普遍不高。我国的许多会计从业人员对于计算机的熟练程度不够,在进行操作时实际能力更差。有些企业的相关人员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没法充分的掌握和理解,一旦发生风险也不知如何控制,因而极大的增加了计算机会计信息工作的难度。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这种情况,首先要做的是充分发挥审计功能,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内部控制风险。一般说来,现阶段使用的内部审计方式主要有对会计软件进行审计、对会计数据文件进行设计、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设计等。其次,需要企业建立和完善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操作规章制度。当前条件下,开展会计工作不能再如以前那种墨守陈规、没有变通的会计工作,而应当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努力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发展更加适用于企业本身的操作流程。与此同时,还需要从长远的发展看待会计工作的进行,将操作的规章作为具体的指导方针,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计算机会计信息工作审计,为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一定的贡献。最后,努力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从严要求会计从业人员,要求其补充自身的会计知识和现代会计信息系统知识,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只有真正加强了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才能真正提高其信息处理水平,才能够保证现代会计信息化系统的顺利进行。
四、结论
随着会计电器化的广泛应用,传统内部审计面临着新的挑战,从而出现了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审计。
一、计算机会计系统内部审计的特点
计算机会计系统内部审计的特点,首先是审计的系统性,要对数据、硬件、软件等各种要素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检查,才能确定输出结果的正确性,作出可靠的审计结论。第二是审计的复杂性,这是由被审系统数据处理方式、数据贮存方式、系统控制方式、应用系统和电子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所决定的。第三是审计资料的隐蔽性、敏感性和易逝性,这是由于审计线索主要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肉眼可以看见的审计线索,如输入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原始文件、打印出来的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另一种是肉眼看不见的,如存储在软盘或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库资料等。第四是审计的运行性,即在不断运行的系统中进行审计和监督。
二、计算机会计系统内部审计的内容
内部审计可以从硬件和软件的系统控制和实质性审查两个方面来进行审计。
l、内控制度的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与评价,既是审计的基础,又是审计的前提。从实施的角度来看,内部控制有些是通过程序来实施的,有些则是通过制度约束来实现的。通过程序的设计和运行来实施控制的“程序化”控制,和通过建立管理工作制度来完成控制的“制度化”控制,必须通过内部审计来确保其实施,才能使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安全、可靠和稳定得到双重保险。在电算化条件下,虽然仍要审查传统审计的一些内容,但重点主要在于系统软硬件及数据的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本单位以上各方面制度的制定过程中,积极发挥参谋作用,并在以上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定期审计或突击检查,查找内部控制的弱点,提出改进措施,使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执行,以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实质性审计。在手工条件下,审计主要是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在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核算由计算机在程序的控制下完成,除了审查输入和输出数据,还要审查电子计算机程序和贮存在机内的数据文件。因此审计工作重点转移至对会计软件合法性、正确性的审查和对机内数据文件的审计方面。
三、计算机会计系统内部审计的方法
针对电算化会计系统审计的特点,结合本系统的工作实际,我们已由以前的“绕过计算机”的审计方法,转向在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基础上进行“通过计算机”的审计方法:计算机技术和经济管理的结合,极大地提高了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其中发展最快、应用效果最显著的,是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
随着会计电器化的广泛应用,传统内部审计面临着新的挑战,从而出现了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审计。
一、计算机会计系统内部审计的特点
计算机会计系统内部审计的特点,首先是审计的系统性,要对数据、硬件、软件等各种要素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检查,才能确定输出结果的正确性,作出可靠的审计结论。第二是审计的复杂性,这是由被审系统数据处理方式、数据贮存方式、系统控制方式、应用系统和电子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所决定的。第三是审计资料的隐蔽性、敏感性和易逝性,这是由于审计线索主要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肉眼可以看见的审计线索,如输入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原始文件、打印出来的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另一种是肉眼看不见的,如存储在软盘或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库资料等。第四是审计的运行性,即在不断运行的系统中进行审计和监督。
二、计算机会计系统内部审计的内容
内部审计可以从硬件和软件的系统控制和实质性审查两个方面来进行审计。
l、内控制度的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与评价,既是审计的基础,又是审计的前提。从实施的角度来看,内部控制有些是通过程序来实施的,有些则是通过制度约束来实现的。通过程序的设计和运行来实施控制的“程序化”控制,和通过建立管理工作制度来完成控制的“制度化”控制,必须通过内部审计来确保其实施,才能使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安全、可靠和稳定得到双重保险。在电算化条件下,虽然仍要审查传统审计的一些内容,但重点主要在于系统软硬件及数据的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本单位以上各方面制度的制定过程中,积极发挥参谋作用,并在以上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定期审计或突击检查,查找内部控制的弱点,提出改进措施,使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执行,以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实质性审计。在手工条件下,审计主要是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在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核算由计算机在程序的控制下完成,除了审查输入和输出数据,还要审查电子计算机程序和贮存在机内的数据文件。因此审计工作重点转移至对会计软件合法性、正确性的审查和对机内数据文件的审计方面。
一、对客户局域网和INTRANET的审计
计算机网络审计是电子数据处理环境下的审计(EDP审计)的进一步发展。EDP环境与手工处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在组织结构方面,功能与知识、程序和数据的集中化;(2)输入的书面文件减少,缺乏可见形式的业务踪迹,缺乏可见形式的输出;(3)数据处理过程具有运行的连惯性、内控的程序化、业务处理的系统性等特点。在网络环境下,数据传输更加迅速,业务文档更加缺乏可见性;而且由于资源的共享性,数据信息的存储和处理更加脆弱。以上都决定了数据处理的内部控制及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效率性处于突出的重要位置。在这里,数据处理的内部控制主要指企业针对网络环境下的会计信息系统而设置的以保护资产安全性与信息真实性为目的的控制措施,诸如职责分离、授权控制、职务轮换等,它属于组织方面的内容。而系统可靠性、安全性、效率性等(简称系统性能)则是针对网络系统正常运行进行评价、检测及管理工作,它属于计算机技术方面的内容。实际上,这两方面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一个再好的计算机系统,如果内部控制薄弱,则信息处理很容易遭到内部人员篡改、破坏;一个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离开性能良好的计算机系统同样漏洞百出、易受病毒感染,难以有效运行。事实上一个性能良好的系统就等于会计信息系统有了良好的“机内控制”,二者不可相互替代。因此,在网络环境下,收集与评价计算机网络内部控制及系统性能方面的审计证据对正确发表审计意见,降低审计风险起着重要作用。
局域网就是某一个组织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的网络,这个网络使用户能够共享信息和技术。lntranet实际上就是模拟Internet技术建立在公司内部的因特网,就是由公司内部局域网连接起来组成的广域网。Intranet可以使那些规模巨大、拥有众多分支机构的大公司方便地实现在内部分布信息、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库、作为销售工具及促进统一的研究与开发等功能。对Intranet来说,建好内部的局域网仍是其核心。
对于作为公司会计信息系统组成部分的局域网和Intranet的审计无外乎两个方面,即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对于前者来说,上述系统性能评价与内部控制评价是审计测试的重点。局域网系统性能评价包括可靠性、安全性、效率性等方面的研究和评价。可靠性涉及查找网络问题、报告网络错误即存档方面的控制;安全性包括防止网络被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等;效率性要求维护网络软硬件、保证网络高效率性能,且使其服务不致恶化。内部控制评价则要求在网络环境下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①不相容职责的重新定义和岗位的重新划分;②职务定期轮换和密码口令的定期更换;③重要信息接触的授权、重要文件的备份和操作权限的明确等;④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审计人员应充分考虑到在分布式处理环境下会计处理分散化、成本效益考虑给内部控制带来的困难,并分析内部控制的缺陷及其可能带来的对会计报表项目金额的影响。
在实质性测试方面,审计人员可以利用审计软件和测试资料来验证局域网系统是否有效运行。单机环境下的审计软件已难适应网络环境需要,审计师应开发出专用的网络版审计软件在客户网上运行,以查询、核对、摘取会计数据以供进一步调查之用。在传统的单机环境下,审计人员可以采用模拟数据法和虚构单位法(即设计虚拟数据和虚拟单位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然后将其结果与处理结果对比,以观察计算机程序是否有效)。但在网络环境下,由于(1)网络系统持续运行使其难以停下来接受测试;(2)虚拟数据的运行会改变客户数据记录并给系统带来差错且可能遭到被审单位拒绝——两方面原因,这两种方法用之于审计测试将受到很大阻碍。另外检查程序代码法、并行模拟法都将会遇到困难。如何在网络环境下开发出合适的系统测试方法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另一方面,黑箱式的、绕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审计技术可能会重新得到应用和发展。
二、建设专业网络服务于注册会计师审计
计算机网络作为审计的技术手段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由于客户广泛的经济联系,诸如与顾客和供货商的债权债务关系、与股东和债权人的投融资关系、与政府的征纳税关系、与分支机构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等,要验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就必须超越客户范围,与客户的各方关系人联系以获取可靠的审计证据。在传统的审计环境下,为获取这些证据要么花费较长的时间,要么导致较高的审计成本。如果客户与其关联各方及注册会计师之间存在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则取证工作及与客户的交流将更易实现,笔者认为,可通过利用Internet及建设专业网络的方式,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效率:
1.事务所——客户的网络联系在执业过程中,外勤是注册会计师工作最重要的内容。由于获取实物证据的需要,即使存在完备的网络系统,CPA也不可能实现足不出户的审计,但是大量的与客户之间的交流工作及对审计过程的质量督导都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初步了解审计客户的工作及外勤工作结束后对一些事项处理的意见交换都可在网上进行。这就需要CPA之间传递数据信息的计算机网络。
2.在Internet函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需要向客户的债权债务方发函证实往来账户的余额。实际上,银行存款余额、异地在途存货及分期收款销货、对外投资等都需要向第三方函询证实,函证是审计证据中重要的一部分。然而在手工条件下的函证,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回函率极低,以至于在我国函证几乎成为一种无效的审计方法。如果绝大多数企业都有网址,则通过Internet在网上发送E-mai1,即可实现传统的函证工作,而且注册会计师可以迅速及时地得到回函。数字签名技术的出现,使计算机网络中传递文件的真实性得到了验证,也使通过网络取得的证据具备了合法性。电子形式的回函能否成为有效的审计证据,还需进一步研究与规范,通过E-mail函证还需要网络技术发展的支持和法律法规及准则的规范。
1.会计审计工作中的诚信问题
一个企业的经营过程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一般情况下,多数企业会严格按照规章来办事,但是个别企业中仍然存在着严重的诚信问题:第一,个别企业盲目追求自身利益,粉饰财务报表和体系,利用各种技术和手段将真实的财务报表隐瞒,用一份虚假的报表来迷惑大众以达到自己追求利益的目的,这就出现了财务报表与实际不符的现象。第二,会计审计中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较低,在财务工作中造成财务信息失真。这种情况会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最终为企业管理决策中存在重大过失埋下隐患。
2.诚信的重要性
我国坚持市场经济为主、宏观调控为辅的经济模式,市场经济追求自由,自由环境下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诚信是保障经济能够自由健康发展下去的重要原则。会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种经济得到运行和应用都离不开会计,若是诚信问题出现在会计工作中,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必然是不可估量的。会计行业是对诚信要求最为严格的行业,若是会计行业中失去了诚信,那么独立的审计工作就无从谈起了。我国现在的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如果说,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方、审计单位一味迎合,抛掉自己的专业素养,只顾自身的利益,不能如实评估实际资产价值,制作出虚假的审计报告,这不但损害了会计行业的诚实信誉,还会损害到国家利益。目前看来,我国的会计行业的确出现了所谓的诚信危机,并且已经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会计师出具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仅仅对自身有利,对被审计单位也是有利的,所以说这种诚信问题是被审计单位默认的,他们喜欢这样的审计报告。在这个恶性循环当中,受益的是当事人双方,受损害的外部企业和社会。因此,这是恶性循环得以长存的道理所在。
二、会计审计诚信价值的博弈理论
经济学领域有一种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并且有着深远影响的方法论,即博弈论。博弈论主要集中在博弈双方或多方就彼此之间存在的对抗、冲突等进行讨论。市场经济运行原理也可以通过博弈论来进行解释,市场经济的每一个参与者都可以看作是博弈论中的一个主体,不同的主体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但是这些主体所掌握的信息量是不尽相同的。就经济发达的地区而言,市场经济机制相对成熟,信息流量大,流转速度也快,不同的主体之间掌握的信息量也可以更加对称。此时,博弈的结果是呈现均衡趋势的。但是在经济相对不发达甚至落后的地区,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完善的,信息量很小,信息流转速度慢且相对闭塞。此时,博弈的结果就要取决于各个主体掌握的信息量的大小,谁的信息量大且有效,谁就是这场博弈的胜出者,非对称信息也是通过这种形式表现出来。
从会计师事务所与税务师事务所的角度对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相同点进行分析可知,当企业同时需要对两方面的内容进行审计时,无论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税务师事务所,均想同时揽入两方面的工作。但由于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不包括税务鉴定等方面的业务,而所得税审计工作也并不包括验资等方面的业务,此时,则会出现税务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盟”的情况。例如,某家税务师事务所拥有一家客户资源,而该企业同时需要两种审计方面的业务,则税务师除了需要完成自身对所得税审计的本职方面的工作外,还需做出企业会计报表审计的底稿,并将底稿交给与其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的会计报表审计底稿返回给税务师事务所,从而“协助”税务师事务所完成两个审计方面的业务。反之,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如此。而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相同点则正是体现在两家事务所“合作”过程中的相关风险中。首先,两种审计工作的同时进行违背了职业道德。由于国家不同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具有严格限制,同一家事务所不能够从事其业务范围外的相关业务。而实际情况是,委托人只想尽快获取审计报告,从而忽略了报告的出处,增加了相关道德风险。其次,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质量均受到了严重影响。由于负责所得税审计的税务师事务所并不擅长会计报表审计,同理,负责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并不擅长所得税统计,而同时负责两项业务则严重降低了审计的质量,增加了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几率。
二、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区别
(一)含义方面的区别
从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含义进行分析可知,二者除了在内容方面具有较大区别外,其对各自工作审计的依据也存在较大差异。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是以企业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进行制定的,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年度经营成果的审计报告。而所得税审计则是以国家税法作为主要依据,并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的相关审计报告。由此可知,二者的审计依据具有明显差异。
(二)在会计实务中的区别
对于税务师而言,其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审计时,关注较多的是企业在某一期间的费用、收入和成本等利润表的有关项目,原因为上述因素对于税务师对企业利润和所得税的核算具有直接影响。而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进行会计报表审计时,通常需要考虑较多的因素,包括库存现金审计、银行存款审计、应收账款审计、债务审计和企业的损益审计等。而不同的会计报表审计工作所采用的方法和考虑的因素也具有较大差异。例如,对于应收账款而言,主要以抽样函证的方式收集审计证据;对于库存现金的审计则需要以实地盘点作为主要方法。由此可知,相较于所得税审计,会计报表审计要更为复杂。
(三)在账目调整方面的区别
虽然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在出现错误时,均会将相关错误通知主办会计,但与会计审计不同的是,所得税审计更加看重纳税调整项目,且所得税的审计过程中,若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相关税法产生矛盾,则应以税法作为最终依据完成相关审计工作。而会计审计报表的调整更加看重资产负债表的日后事项的处理,而关于其错误的更正方面观点不一,部分专家认为应该单独更正报表,而也有部分专家认为应该同账簿一同更正。由此可知,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在账目调整的方法上具有较大差异。
三、结束语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会计报表真实性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56(2000)01-0076-03
[作者简介]1.余春宏(1959-),男,安徽定远人,山西财经大学审计系教授。1.吴秋生(1962-),男,江台人,山西财经大学审计系副教授。[收稿日期]1999-12-08
一、重要性原则的意义和内容
重要性原则是会计和审计工作中的一项共同原则,其含义是指会计报表中会计信息被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如果某项会计信息被错报或漏报后,会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修改其相关经济决策,则该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就是重要的;反之,如果某项会计信息被错报或漏报后,不会对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产生明显影响,则该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就是不重要的。
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是指会计报表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流转情况反映的逼真程度。由于现代经济活动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使得会计必须运用合理的假设、判断和估计才能进行有效的核算,因此,现代会计报表不可能是绝对真实,而只能是公允真实。所谓会计报表的公允真实性,是指会计报表中可以存在所有会计报表使用者都能允许的,不影响他们决策的错报或漏报,即允许存在不重要的错报或漏报,但不允许存在重要的错报或漏报。会计报表公允真实性审计,就是要查明会计报表中是否有重要的错报或漏报。因此,会计报表审计必须运用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报表公允真实性审计中的运用,是通过审计人员确定和运用重要性标准来实现的。重要性标准是衡量一项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是否重要的尺度,需要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来衡量。因此,重要性标准有性质标准和金额标准两种。
重要性的性质标准是确认各项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在性质上是否重要的标准。作为一种具体标准,它是用来衡量会计报表审计中抽查出的每一笔错报或漏报在性质上是否重要的标准。它通常是由审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自己以往的审计经验,从每项审计项目的实际出发,自主判断确定的。通常认为,“涉及舞弊与违法行为的错报或漏报是重要的;可能引起履行合同义务的错报或漏报是重要的;影响收益趋势的错报或漏报是重要的;现金和资本账户中的错报或漏报是重要的”等等。
重要性的金额标准,是确认会计报表及其各个项目中的错报或漏报在总金额上是否重要的标准。作为一种总体标准,它是用来衡量会计报表总体的错报或漏报总额以及各报表项目总体的错报或漏报总额是否重要的标准。它是由审计人员根据被审单位实际和被审会计报表使用者的构成,运用职业判断确定的;是会计报表及其项目可以存在的,不影响报表使用者决策的最大错报或漏报金额,也叫重要性限额。其中,会计报表中可以存在的最大错报或漏报金额,叫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报表项目(也称“账户”)中可以存在的最大错报或漏报金额,叫账户(或报表项目)层次的重要性限额。
报表层次重要性限额确定的一般程序是,先确定其判断基础,再确定其相对数,最后将其判断基础与相对数相乘,即确定出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报表层次重要性限额的判断基础,应主要依据报表使用者的构成情况确定。不同的报表使用者在作经济决策时,所关心的会计信息的侧重点不同。审计人员应根据会计报表主要使用者所关心的会计信息的侧重点,选择报表层次重要性限额的判断基础。一般而言,投资者往往更关心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因而他们对会计报表中的净收益和净资产信息更敏感。所以,审计人员在为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提供会计报表审计服务时,宜以净收益或净资产指标作为判断基础。债权人往往更关心企业的偿债能力,因而对会计报表中的总资产信息更为敏感。所以,审计人员在为企业获取贷款提供会计报表审计服务时,宜以总资产指标作为判断基础。而当审计人员为企业提供年度报表审计服务时,由于既要为投资者服务,又要为债权人服务,所以,应选择净收益或净资产和总资产指标作为判断基础,以其中判断确定的报表层次重要性限额的较低者,作为实际使用的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
报表层次重要性限额的相对数(以下简称“相对数”),通常由审计人员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确定:一是有关法规对财务会计的要求。要求越严格的,表明其允许会计报表中可以出现的错报或漏报数额就越小,相对数就应定得越低。二是被审单位的规模和所处行业的性质。规模越大的,表明报表使用者越多,相对数就应定得越低;行业竞争性越强,或是夕阳产业,表明其会计报表中较易出现错报或漏报,审计应越谨慎,相对数应定得越低。三是审计人员以往的审计经验。相关业务的审计经验越丰富的,就越能准确把握审计的要害和重点,相对数就可定得适当高些。四是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的评估结果。评估表明被审单位内部控制越可靠,审计风险越低的,意味着出现重要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越小,相对数可适当定得高些。五是判断基础的金额大小和前后期的波动幅度。金额和波动幅度大的,容易引起报表使用者的关注,相对数应定得低些。
报表项目层次的重要性限额,主要是指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重要性限额。由于现金流量表是根据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编制的,在复式记账法下,影响损益表的错报或漏报,必然都影响资产负债表。只要查明资产负债表的公允真实性,就可进而据以查明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公允真实性。因此,审计人员一般只需确定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重要性限额。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重要性限额的确定方法有分配法和比例法两种。分配法就是将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在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之间,根据一定的因素进行分配,以确定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重要性限额。比例法就是按报表层次重要性限额的一定比例,如20%~50%或1/6~1/3等,考虑一定的因素,确定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重要性限额。这两种方法在确定分配额或比例时,都应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账户的性质及其发生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一般说来,流动性越强,与投资者、债权人的权益关系越密切,项目金额前后期波动幅度越大,其发生错报或漏报对其他报表项目的公允真实性影响越大;发生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越大的项目,其重要性限额应定得越低;余额越大的账户,分得的重要性限额应越多,确定的比例应越低。二是账户的审计成本。审计成本越大的项目,其重要性限额应定得适当高些,以提高审计效率。在采用分配法时,还应考虑有些项目可能是多报,有些项目可能是少报,多报和少报在汇总时会相互抵销。由于资产的所有者权益项目往往会被高估多报,而负债项目往往会被低估少报,且负债往往占资金来源一半左右,故分配时,应按报表层次重要性限额的两倍左右进行分配,其中一倍分配给资产项目,另一倍左右分配给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
二、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报
表公允真实性审计中的运用
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报表公允真实性审计中,主要用于制定审计计划和评价实质性测试结果。
重要性限额是总体审计计划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具体审计计划的重要依据。总体审计计划是对审计策略、预期范围和实施方式所做的设想和安排。在总体审计计划中,审计人员应运用前述方法,确定报表层次和报表项目层次的重要性限额,为编制具体审计计划提供依据。具体审计计划是根据总体审计计划编制的,为具体查明各报表项目是否公允真实,而对各报表项目应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所作的详细规划和说明。因此,编制具体审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规划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其中对审计程序范围的规划,应主要依据重要性限额来进行。审计程序的范围是指运用审计程序,审查某报表项目的抽样数量和取证数量。会计报表公允真实性审计是一种全面审计,一般应采用抽样审计方法。要进行抽样审计,就必须事先对抽样规模作出规划。报表审计的抽样规模主要取决于内部控制的可信性、可容忍误差、预期总体误差、总体性质、样本项目数量、结论可靠性水平等因素。账户层次的重要性限额,就是对账户进行抽样审计的可容忍误差,因而是规划抽样规模的重要依据。抽样规模与取证数量具有正向关系,即抽样规模越大,证据数量就越多;抽样规模越小,能取得的证据数量就越少。取证数量取决于抽样规模,抽样规模又主要取决于重要性限额。因此,账户层次的重要性限额,也是规模取证数量的重要依据。
重要性标准是评价实质性测试结果,验证会计报表是否公允真实的标准。会计报表的总体公允真实性是建立在所有报表项目公允真实性基础上的。因此,会计报表公允真实性审计,一般是先对报表项目,即资产负债项目公允真实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在此基础上,再对会计报表总体的公允真实性进行验证。无论是审查和评价报表项目的公允真实性,还是验证会计报表总体的公允真实性,都必须运用重要性标准来进行。
就报表项目的公允真实性审计评价而言,审计人员必须同时采用重要性的性质标准和金额标准,才能作出正确的审计评价。具体评价时,应区分下列两种情况来进行:
其一,当审计人员通过抽查某报表项目,发现各项错报或漏报在性质上都不重要时,如果根据查出的各项错报或漏报推断的该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总额没有超过其重要性限额,则审计人员可以初步认定该报表项目是公允真实的;如果根据查出的各项错报或漏报推断的该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总额超过或等于其重要性限额,则审计人员不能认定该报表项目是公允真实的,应要求被审单位对该报表项目中的错报或漏报进行全面的调整,以达到再次抽查时能认定其是公允真实的程度。
其二,当审计人员通过抽查某报表项目,发现各项错报或漏报中有的在性质上是重要的,则审计人员不能认定该报表项目是公允真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根据查出的各项错报或漏报推断的该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总额低于其重要性限额,则审计人员应要求被审单位对已发现的各项性质重要的错报或漏报进行调整;如果根据查出的各项错报或漏报推断的该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总额高于或等于其重要性限额,则审计人员应要求被审单位对该报表项目中错报或漏报进行全面的调整,以达到再次抽查时能确认其是否公允真实的程度。
就报表总体的公允真实性验证而言,审计人员也需要将所有报表项目抽查推断的错报或漏报金额汇总起来,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进行比较,以认定报表总体是否公允真实。因为全部报表项目的重要性限额合计数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并不相等,而且审计人员在抽查完所有报表项目的公允真实性后,往往会因为对被审单位的情况有了新的了解,而对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作出调整。因此,审计人员初步查明全部报表项目是否公允真实后,仍有必要将所有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金额汇总起来,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比较,才能认定报表总体是否公允真实。这一验证过程也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下进行:
(一)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足
当前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领域涉及内容较多,审计机关的人力以及财力投入不足,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再加上重视程度不足,导致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上存在的漏洞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发现与纠正,而且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目前主要停留在合法性审计阶段,审计工作亟待完善。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不全面
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主要是停留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环节,还存在着审计不够细致深入,审查不全面的问题,不能充分全面的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不足之处进行反映。
(三)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还存在着缺乏全面完善的审计评价标准,现行的一些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标准非常少,没有全面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准则等相应的可操作性指导文件,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绩效的评价缺乏指导。
(四)绩效审计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与普通的审计工作有着较大的差别,对于审计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政策理论水平以及研究分析能力都有着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以“财会型”的审计人才为主,对于公共管理以及行政作用发挥不够熟悉,不利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完善策略
(一)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管理体制
审计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对于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体系,尤其是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为了便于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开展有指导有遵循,应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绩效审计法以及绩效审计准则,可以通过出台文件的方式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目标、内容、程序以及方法。
(二)确保社会保险审计工作的全面性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应该分为保险基金的筹集、投资运营、支付以及影响四个方面开展审计工作。在基金的筹集阶段,重点是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是否及时、足额,程序是否合理,征缴比例是否适当等内容进行审计监督。在投资运营审计阶段,则重点是对投资运营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将基金用于贷款抵押等现象进行审计,以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为目的。在支付审计阶段则主要是对保险金的支付合法性、支出是否符合预算计划、领取人员条件以及领取数额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进行审计。在基金影响审计上,主要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发放对参保群体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进而对社会保障水平进行评价。通过这几方面的全面绩效审计,准确的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全过程管理情况。
(三)构建科学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指标
在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指标的制定上,应该遵循简明实用、系统性、可比性、适度性以及可测量性的原则选择评价指标。在具体的评价指标的选择上,应该包括经济型评价标准、效率性评价标准、效果评价标准、公开透明性评价标准以及真实合法性评价标准,通过这些评价指标,准确的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成本、收益情况、投资运营效果、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以及收支管理等程序规定的履行情况。
(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人才培养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由于审计对象、审计方式的不同,因此审计工作也有着较强的特殊性,对于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审计机关应该在政策、法律法规、绩效审计专业知识、金融、投资运营管理等方面对审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提升审计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面的专业技能水平。此外,还应该针对审计报告的编写等相关要求,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能够在审计报告中提出更合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建议和意见。
三、结语
首先,审计风险具有客观性。审计风险是每个企业和部门所不可避免的,审计和风险是同时存在的,以现在的技术手段还无法避免审计风险的发生。对会计工作的审计方法主要是抽样调查法,不可能对所有的财务账目进行审查,所以审计的误差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可以控制误差的大小,所以审计的风险是具有可控性的。其次,审计风险的双重性特征,审计风险存在于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其对企业的影响既存在有利的一面,又存在不利的一面。市场经济环境下,审计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审计风险对于企业来说可能会带来暂时的利益。比如审计上的漏洞,使企业减少纳税,使企业的负担减小,获得暂时的利益。但是审计风险给企业埋下了非常大的隐患,由于账目混乱以及错误百出。很容易使企业误判形势及自身实力以及发展现状,在激烈的竞争中失败。
2.审计风险的产生原因
2.1会计、审计行业没有对相关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本身没有做好宏观的把握,导致出现风险问题。
2.2有一部分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审计手段与审计方法不符合相关规范。个别审计人员对未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情况下就开始了审计工作,同时因为其对一些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最终受到了严重的处罚,甚至是法律制裁。
2.3对舞弊的制裁力度还不够,编造虚假财务报告所需付出的代价还不足以使造假者望而却步,这主要是由于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制裁缺乏力度,同时也有相关法规不够完善的因素。
2.4会计、审计人员掉以轻心、工作马虎,在工作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加之必要的社会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严重不足,没有足够严谨的执业态度,没有认识到自身责任的重大,以至于造成了审计风险。
3.企业会计工作中审计风险有效控制的措施
3.1需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尤其是探讨问题不断加深、知识范围不断扩大的知识社会,审计人员必须是复合型人才,不能局限于自身原有的知识,重视自身的后期培养,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
3.2减少政府部门对会计、审计行业的干预,对其内部环境进行净化。政府部门对于审计行业施加的压力或一些干预有时候正是产生审计风险的主要因素。因此,要减少政府部门对会计、审计行业的干预,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较为良好的职业环境。
3.3采用既行之有效又方便灵活的审计方式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当前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也较为成熟,几乎所有事情都可以通过网络来解决,通过对互联网的有效利用,在节约成本、节省时间、便于资料的审查和汇总的同时,也可以让审计结果更加可信、准确。
3.4对于审计条件受限的项目不能草率了事。对相关的信息在审计之前要进行充分必要的调查了解,要细致、谨慎的做好相关的审核工作,然后才决定是否要接受委托或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审计风险的发生。
3.5加大会计师协会与相关行业自身的审核检查力度,能够将自身的作用充分发挥,做到不,这也是解决审计风险问题的一项有效措施。
4.结语
进行绩效审计主要有以下两个目标:(1)将被审计机构的主要收支项目与资源的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等进行审计,并将最后形成的资料提供给管理者,同时,还需要提出一定的建议;(2)能够帮助被审计机构找到提高效益的有效途径,并能够帮助被审计的机构制定出改进的措施,改进他们的控制系统,从而让被审计机构能够更好的对各种支出进行有效的控制。总的来说,绩效审计有着以下的一些特点:(1)具有经济性,绩效审计是为了能够用最低的费用取得尽可能多的具有一定质量的资源,简单的说就是支出是否足够节约;(2)具有效率性,主要指的是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其主要包括了是否是通过最小的投入获取了一定的产出或者是通过一定的投入却能够获得最大的产出,即是支出的效率是否合理;(3)具有效果性,其指得是能够从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和其他预期结果,也就是目标完成的如何。必须要明白,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这三者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划分。因此,在进行绩效审计时应该从这三方面开始进行综合的考虑。
二、工会经费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工会经费绩效审计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够
有许多工会领导对于工会经费的绩效审计都缺乏一个清楚的认识,例如经费绩效审计工作的性质、任务、作用与地位等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只是将工会经费的审计工作当作是一种形式,使得绩效审计工作处于工会工作中的弱势地位。如今虽然工会会对经费的绩效审计进行组织,但是却因为缺少专业的懂审计、财会的,使得工会经费绩效审计成为一个空架子;还有一些单位则是让经费绩效审计形同虚设,不能够按照要求来开展工作,很少开展经费绩效审计工作,也很少进行业务培训、专业知识学习,经审人员的素质提高不能够跟上时展的需求,不能够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二)绩效审计制度不完善
如今工会经费的绩效审计与跟踪问效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制度,十分不利于工会经费的绩效审查工作的开展。其具体的表现有:(1)其开展各项活动的时候,不能够对活动的大小、层次、深度等进行一个良好的控制;(2)执行结果与资金使用绩效还不能够完全的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在很多时候甚至是都没有有效的执行过跟踪问效。
(三)工会经费收入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
工会经费的绩效审计需要精细化管理作为支撑,然而如今的工会经费收入管理却是精细化的程度不够。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1)对于工会经费从来都是只计收缴总量,却没有算应收总额是多少,在收费的过程中总是显得不够理直气壮;(2)太过于依赖相关的收费部门,没有重视到自己的责任,自从我国开始实行财政划拨与国税代收工会经费以来,工会的收缴经费基本都是很少自己进行,而且收缴经费的压力也大大的降低了,他们对于经费收缴的主体责任思想开始出现松动,也因此工会在挖潜增收、提高经费的收缴效率方面没有尽到全力。[1]
(四)对绩效评价缺乏有效监管
对于一些基层的工会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不能够实现有效的监管。如今,很多较小的基层工会都没有实行有效的预决算制度,使得所收取的经费不是被乱用就是不用的现象,而且在使用的过程中也没有注重过使用的重点与效益。而一些上层的工会则是因为人力的问题,无法对数目众多而且分散较广的基层工会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评价。
三、对开展工会经费的绩效审计的几点看法
(一)必须引起足够的认识
通过对工会经费的绩效审计,可以让很多问题能够从源头发现原因。如果是因为制度本身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或者是某种缺陷,使得一刀切的方法不能够有效的解决问题,那么就应该要从修订制度出发,让制度能够得到改进和完善。因为只有完善的制度,才能够让很多问题从源头上得到解决,从而大大的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率。工会经费支出特别是对于活动类的经费支出(包括会务费、培训费、宣传费、劳动竞赛费、职工活动费、职工教育费等等),必须要进行深入的考虑,考虑其结果执行的如何?所取得的经济性、成效性、效果性、效率性又是怎样?然而这些都是传统经审所没有考虑到的范畴,但是却应该是工会绩效审计的主要审计事项,通过绩效审计可以进一步的发现一些隐藏着的问题,从而能够有效的提出问题,督促那些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并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和防范。
(二)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来开展绩效审计
在进行工会经费进行绩效审计时,不仅仅需要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所分管的部门或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和运作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依法实施审计。还需要对他们任职期间的资金的使用的社会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计,所进行的审计必须要能够全面的反应出审计对象的政绩、存在的问题,明确被审计对象应当受到的奖励和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
(三)对于重大的工会经费使用项目可借用社会审计力量进行绩效审计
对于那些重大的工会经费使用项目,如果工会自身无力进行绩效审计,那么可以借助于社会审计力量进行绩效审计。而对于那些花费巨大、涉及面较广的、内容较为复杂的项目,则可以全面委托社会审计力量进行绩效审计。工会也可以与社会审计力量共同组成审计组,对工会经费使用后的的社会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分析,保证审计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有用性,确保工会经费的安全、完整、效益和保值增值。
(四)必须要对责任追究制进行完善
在进行绩效审计时,必须将绩效审计结果的利用与经济责任审计、行政监察进行有机的结合。并需要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公告警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那些表现较好的典型应该通过多种手段进行表彰与奖励。而对于那些存在着问题的项目与单位就应该要能够一查到底,并要坚决的对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直接责任进行依法追究。而对于那些置职工利益于不顾,甚至可能隐藏着腐败问题的则要坚决进行严厉打击。
会计电算化管理给边防部队内部审计工作带来多方面的影响。
(一)内部审计内容发生变化原先边防部队会计人员主要以手工记账为主,会计信息可以通过原始凭证、记账簿等手工记录反馈,因而内部审计的内容也是以会计文字记录为主。实施会计电算化管理后,传统的手工记账转变为电脑记账,会计原始凭证、报表等信息存储于系统当中,审计内容由纸质文件转为电子信息。日常的会计信息经过计算机处理,能够大幅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避免人工记账造成的失误。但会计电算化系统也带来内部审计工作的风险,一旦电子信息被他人非法篡改,就会出现系统中的会计信息与实际相脱节的问题。
(二)内部审计线索发生变化开展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边防部队的会计工作,杜绝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因此,审计人员需要根据审计线索发现工作中是否存在漏洞或违规行为。传统的手工记账模式下,审计线索相对容易寻找,从原始凭证的取得,到会计账簿的登记,各个步骤的工作都具备文字记录,并且有经手人的签字确认,即使发现问题也相对容易追查。但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审计线索则会发生中断甚至消失,会计电算化并不能完全杜绝信息失真、假账的问题,从而造成审计数据难以取证。
(三)内部审计技术发生变化手工记账环境下,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可以采取抽查、顺查、逆查等技术方法,根据审计线索进行分析、对比、查证,直至发现问题。其内部控制更多地强调人的因素,审计结果相对直观,容易辨别。而边防部队实施会计电算化管理后,整体的技术环境都发生了变化,审计内容与计算机系统结合,而且系统还要不断升级、维护,因而内部审计也需借助计算机软件、程序系统的辅助,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内部控制需同时关注计算机系统与人员两大因素,特别是出现数据篡改问题时,发现审计线索的技术难度更高。
(四)对审计人员的要求提高会计电算化以及集中核算的发展,使边防部队的经济、管理模式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审计环境随之发生变化,因而对审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也提出更高要求。原先审计人员主要集中于对原始凭证、手工记录信息的核查分析,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审计人员必须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尤其是要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后的基层调查,无论是与基层的协调和沟通,还是对工作漏洞的发现,都要求审计人员掌握新形势下的审计理论与方法。
二、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举措
为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边防部队需要营造电算化审计工作环境,制定相应的审计标准,改进审计工作方法,并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养。
(一)为会计电算化审计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为加强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内部审计工作,边防部队需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建立并完善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使新环境下的内部审计有法可依。同时边防部队还应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针对会计电算化管理的发展,结合边防部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方向,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流程,避免管理上的漏洞。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应对内部控制进行初步评价,根据部队内控执行情况,给予综合分析评估。
(二)制定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审计标准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带来审计环境的变化,审计标准也需要上升到新的高度。特别是在现阶段,部队正在推进会计电算化建设与会计集中核算,内部审计难度明显增加,如果没有标准化的数据采集,就有可能导致内部审计工作出现漏洞。现有会计电算化软件虽具有一定的数据转换功能,但转换的范围有限,这就更需要加强审计数据的规范管理,从而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实施。因此,边防部队应尽快制定与会计电算化相关的审计标准,其中既要有数据标准化的规定,也要明确参与部队内部审计人员的资格。
(三)改进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审计方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对边防部队内部审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审计难度的增加,如何加强对电子会计信息的识别和分析是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就需要边防部队将内部审计贯穿于会计电算化管理的全过程,从系统设计和测评开始,就应有审计人员的参与,从而完善事前审计。在电算化系统开发设计时,审计人员应明确提出具体要求,并一同参与系统验收,对系统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做出评价。日常开展会计电算化管理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加强对审计线索的管理,尤其是对会计信息处理过程的监管。
1.1评价企业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最重要的职责
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为检查和评价其经济活动和为本组织服务而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活动,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在联合国公共行政和财务处编制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审计手册》中做了精辟论述。它认为在20世纪,政府审计的重要发展之一是对内部控制观念的确认以及创建内部审计单位,并把它作为内部控制系统的关键部分。内部审计通过对一个单位的内部控制加以系统的检查和评价,提交审计报告,其中包括对各种经营活动无偏见的、公正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和经过证实以后而应采取改进行动的合理建议,以协助各级管理部门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显而易见,内部审计不仅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内部控制的特殊方式,而且评价与改善企业内部控制是其与生俱来的重要职责,也是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最重要的贡献。市场经济需要内部控制。特别是加入WTO以后,世界经济一体化使我国企业生存与发展面临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风险,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仍然十分薄弱,上市公司经营失败和各种舞弊案件的接连出现,凸显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必要和迫切。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下,内部审计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参与企业管理,改善企业内控品质更显得意义重大和迫在眉睫。
1.2内部审计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具备得天独厚的条件
内部控制涵盖范围很广,涉及企业管理活动各个方面。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系统地检查和评价,不仅需要执业人员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执业胜任能力,还需要执业人员对企业情况有详尽地了解和掌握。有目共睹,近年来,代表我国审计水平前沿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尽管在形式上出现了内部控制专项鉴证业务,执业规范中对此也提出了要求,但在审计实践中,直到目前仍很少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即使是作为报表审计步骤之一的内控制度基础审计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也往往流于形式,其原因固然有企业内部控制不规范、不完善、无法依赖等客观因素,但注册会计师对企业不熟悉、不了解、缺乏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等主观因素难辞其咎。不能掌握企业控制全貌,只能依赖以凭证、账薄和财务报告为载体的会计系统以及可以找到管理痕迹的书面上的控制程序,无法实施对内部控制的公允评价,更谈不上合理建议及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相比而言,内部审计处在企业内部,置身于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中,对企业内部控制最熟悉,因而也最有能力对其进行评估和建议。外部审计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的诸多限制,尤显内部审计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在独立审计日益关注内部控制单独评价的同时,内部审计更有责任和条件重视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营造组织内外共同关注内部控制建设的氛围,共同促进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快速发展。总而言之,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与国际先进内部审计接轨的必然要求。目的是要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按照预定的目标和方式,在有效的控制下规范运作。通过内部控制审计,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错误,使内部控制更趋于完善。会计电算化下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策略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就好比危险的飞行一般,让人胆战心惊而又无法抗拒。计算机信息处理环境影响会计内部控制及其审计已是不争的事实,但目前对计算机信息处理环境下内部控制的内容、分类以及如何审计内部控制问题,概念仍然不十分清晰,不少控制措施以及审计方法严重脱离实际,许多问题还有待研究。
2.1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内控的审计
信息数据处理相对传统纸币处理,容易篡改而不容易留下痕迹。内部审计人员应给予处理数据的系统和数据本身更多的关注。着重做到:(1)明确审计人员职责。审计人员要检查组织结构、职权和责任的分配与分工情况、以确定职责分能够提供有力的内部控制,如程序与系统开发、计算机操作、输入数据的控制等应尽量分离。(2)安全控制。审计人员应该确定是否制订了有关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程序、数据文件、数据传送、输入和输出资料以及人员的安全规定。该项检查应该不仅涉及中央处理站的计算机设备,还应包括其他地点的小型机、计算机终端、通讯设施及其他设备。
2.2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建立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为目的控制措施。组织网络安全方面及高级程序语言的培训。大力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培训。如:数据模拟检测法、整体检测法、程序编码控制法、平行模拟法、程序追踪法。培养一批既懂财会、审计业务、又精通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有经验的复合型专业内部审计人员。
2.3加强外部电算化审计
建议相关部门尽快研究我国的信息系统审计制度,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任何直接或间接影响财务报表或其他至关重要资料的数据或处理系统都要求审计,并可在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中试点,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广施行信息系统审计制度。在新的经济和技术环境下,注册会计师审计应考虑增加以下内容:
(1)审计除了对现行企业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计外,审计还要对如分部信息、非财务信息、前瞻性信息、知识产权、创新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计。
(2)更加注重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为了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真正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注册会计师就不得不想方设法将审计风险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因此,内部控制制度对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一点同样也被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所重视。
(3)对不确定信息的审计。由于现代财务报告中包括了如或有事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和无形资产等有关内容,因此,审计就不能不对这些内容进行审计。
(4)在审计报告中应增加分析性评价的意见。在审计报告中应增加分析性评价的意见,尤其是有助于评价企业收益质量的信息,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调查,绝大多数会计信息使用者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掌握了丰富的资料和有关企业的情况,因此,他们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其审计报告中增加有关分析意见。这些信息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和发现的问题;在备选的会计原则中,企业所选择的会计原则,特别是一个行业的其他企业采用的会计原则;企业管理当局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作出的重大假设及估计的合理性;与现有资产进行变现的有关风险。
(5)开展安全审计。安全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计算机网络环境及其有关活动所进行的系统审计,并进行评价的活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使得会计信息可以通过网络迅速地在世界各地传输,甚至直接传输原始会计资料,从而使得企业的信息能够最大范围地被信息使用者共同享用。但这种共同享用的基础是安全。由于计算机技术及人文方面的影响,网络信息的风险将会增加,如利用网络及安全管理的漏洞获取用户口令或电子账号,冒充合法用户作案;或通过网络远距离盗取企业的商业秘密等。因此,现代审计必须积极开展安全审计,并将其作为审计的中心内容之一。
(6)开展预测信息审计。因为现代财务报告中将大量增加有关企业未来的信息,其中包括大量的财务预测信息,而对这些预测信息必须要有相应的质量保证机制。在这方面,完全可以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
(7)开展对报表附注的审计。现在及未来,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将会大大增加,因此,对这部分内容的审计也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目前审计工作中针对有关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与审计的规范是相当欠缺的,也正由于对会计报表附往没有相应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制约,所以实务上对会计报表附注部分的审计,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更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做法。为此,应制定会计报表附注的会计和审计准则,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对会计报表附注的审计,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审计的责任得以更好地完成。
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原国家经贸委共同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从此,在发达国家已经实施了近60年的审计委员会制度开始被正式引入到我国的上市公司中。
1审计委员会的基本特征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概念最早源于美国,最初设立的目的是为外部审计提供支持,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我国引入审计委员会的目的是希望在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之间设立一个缓冲装置,以减少两者发生利害冲突或利益共谋,以“独立外部人”身份参与公司决策,以实现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管理层或大股东)的有效监督,并且在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政策的选用和做出的会计估计发生冲突时,能够运用其专业能力支持外部注册会计师。目前关于审计委员会特征的研究主要是其独立性、专业性和活跃性。
独立性是审计委员会的本质特征。审计委员会要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企业的整个财务报告过程进行监督,这就要求审计委员会应该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敢于对公司存在的各种可能会影响财务信息质量的行为和弊端提出挑战。
专业性是审计委员会能够执行其职能的技术标准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只有具有相关会计方面的知识才能更加有效的监督企业财务报表的生成和在企业管理层与外部会计师发生冲突时,站在一个更加客观、公正的角度来保证企业会计保所披露的信息更加合法公允,满足外部投资者的要求。
活跃性是审计委员会履行其职能的外在衡量标准。审计委员会是否履行其职责,很难用一个具体的数量标准来衡量的,只有其成员自己知道有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学术界一般用审计委员会的开会次数来衡量其活跃性。
2审计委员会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初衷是好的,但遗憾的是,证监会对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只是一个建议,并没有强制要求进行,换句话说我国的审计委员会制度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更没有一个强制性的关于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制度。2002年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为313家,占当年上市公司总数的26.3%;2003年新增202家,增幅为64.5%,占当年上市公司总数的41.10%;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布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有633家,比2003年增加了118家,增幅为22.91%,占当年上市公司总数的47.09%,但整体比例仍然不高,并且前期很多上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是为了信息传递效应,为了表明其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目前该制度在我国的应用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2.1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欠缺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并且除作为董事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外,不得从公司中接受任何咨询、顾问费或者其他酬金,也不得为公司或者其子公司的关联人士。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也规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根据郭均英(2007)对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以及其中的独立董事人数研究表明深市只有25.64%,沪市只有35.48%的上市公司设立有审计委员会,而且这些公司的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这些公司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半数以上的是:深市3.93%,沪市7.26%。另外,深市21.35%,沪市27.82%的公司即使设立有审计委员会,也没有任何人数说明。这里的“半数”的含义是指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中,独立董事占2名以上。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中只有三成的公司设立有审计委员会,但是在这些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中绝大部分公司对其中是否有独立董事成员不作任何披露,也就是我国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机构形同虚设,根本没有起到其实质性的作用。另一方面,我国的独立董事通常由大股东、董事会推荐产生,且大都领取一定数额的津贴,个别公司发给独立董事的津贴还相当高,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独立董事依附于大股东,独立性不强,不敢发表与大股东及内部董事不同的独立意见,未能担负起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责任,从而弱化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2.2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专业性规定比较模糊
审计委员会的建立,可以有效地改善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审计关系。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可更好地与注册会计师交流协调,为注册会计师顺利开展工作营造一个有利的环境。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没有对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下一个严格的定义,只是要求具有相关的财务知识。目前我国有很多财务理论界的学者在上市公司中担任独立董事,但其是否具有实务操作能力我们不得而知。面对经济业务的日新月异以及复杂程度的不断加深,专业知识也需要不断更新。即使目前能够胜任,将来也未必能够胜任。所以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资格的规定不应该是一个静态的指标,而应该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更新的过程。
3对解决审计委员会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3.1加强审计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持
要使审计委员会成为一个有效的组织,必须使审计委员会成为公司中的强硬派。强硬的基础在于法律,因此应呼吁决策者加快考虑对审计委员会的立法工作,在下一轮《公司法》的修订中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强化审计委员会的权利,为审计委员会行使职能提供法律的保障和必要的制约,使我国的审计委员会真的能像AICPA的POB的报告“董事会、管理当局与审计人员——保护股东利益的联盟”中所强调的那样,加强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的互动,增强公司治理的效果,真的能够以超然独立的第三方处理关于注册会计师变更事项,减轻公司管理层对审计人员施加的压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3.2明确界定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专业性以及活跃性的要求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并至少有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如何定义,以前有相关会计的教育背景,但没有从事会计方面的工作,是否认为为会计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理论界人士还是实务界人士?会计专业人士能否是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开会次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均没有明确界定。在我国上市公司自治能力较差的情况下,这种实质要件的缺乏可能使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和运作缺乏指导,会使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沦为上市公司树立良好公司治理形象的工具。因此,我国证券监管机构首先要完善对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专业性与活跃性的制度规定。
我国上市公司在设立审计委员会时,应尽可能聘请独立于公司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各行业的专家,尤其是财务专家及公司管理方面的专家;聘请的董事应是勤勉、尽职尽责的。
参考文献
[1]谢德仁.独立董事是装饰品吗:从报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来看[J].审计研究,2004,(6).
[2]谢德仁.独立董事:问题之一部分[J].会计研究,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