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退耕还林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基于2006—2011年的统计数据,借助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采用因子分析法对宁夏隆德县的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综合效益进行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
1.1指标体系的建立本文根据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状况,借鉴有关研究成果,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全面性和合理性等因素,对指标进行筛选,建立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方面的16项指标(表1).
1.2数据获取表1中除林草产业蓄水量(D14)、林草产业CO2固定量(D15)、农作物CO2固定量(D16)参照以下方法计算外,其他数据均来源于2006—2011年的《宁夏统计年鉴》.
2结果与分析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所选的指标进行处理和运算,发现各指标存在很高的相关性,对它们进行综合评价,适合于因子分析.对选取的16个指标进行因子分析,经正交旋转后,前面3个主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为91.489%,代表了原始指标的绝大部分信息(表2).通过进一步计算,可得主因子载荷矩阵,进而得到因子得分矩阵(表3).由表3可知,公因子1在其他特色种植业面积和其他人口指标中载荷较大,因此可将公因子1看成是社会结构调整因子;公因子2在林草产业CO2固定量和林草产业蓄水量指标中载荷较大,因此可将公因子2看成是生态环境效益因子;公因子3在农业产值和农业收入指标中载荷较大,因此可将公因子3看成是农业经济总量因子.根据以上分析,可以从社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效益和农业经济总量三大因子来简化计量综合效益,建立因子得分函数。采用因子加权总和计算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综合效益评价值,并以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确定其权重。
2.1隆德县后续产业效益显著且阶段性差异明显由图1可知,隆德县在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之后,后续产业发展取得了较显著的综合效益.随着时间的延续,综合效益逐步发挥,而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中药材、沙棘加工、花卉、蔬菜等后续产业在最初的2a里发挥的效益相对较小,甚至其某些方面会出现一些负面的影响,这主要是因为后续产业在开发、组织和管理、资金和技术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而2010年发挥的效益是2006年的近1.6倍,整体呈显著增长趋势.2007—2008年的综合效益增长最快,增长的分值为1.12,这主要是因为设施农业在2008年初见成效.2008—2010年增加的分值相对于2007—2008年期间降低了1.11.总之,2006—2010年间的增加分值,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逐年增加.在不同阶段各效益对后续产业综合效益的贡献度不同:2006—2007年间,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2007—2009年间,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2009—2010年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后续产业实施之初,由于资金和技术的缺乏,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开发缓慢,发展氛围不浓,多数农户从思想上只重视眼前的粮款补助,而未意识到后续长远发展,经济效益在短期内无法得以体现;由于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成功实施,使得生态效益十分显著;2007年以后,随着政府对劳务输出的有效组织,生态移民搬迁与劳务产业相结合,使尚未完全脱离和未脱离土地的农民逐渐摆脱了对土地的依赖;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府的有效组织,特色种植业、设施农业和劳务等产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逐渐显现出来.
2.2经济效益后续产业的经济效益主要反映在后续产业推进后,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产条件的提高而增加的已变为经济形态的那部分效益[6].其中,最突出的方面是对国内生产总值、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以及各类经济收入等方面的影响.
2.2.1后续产业对各类产值的影响从整体上看,各类产值总量都呈上升趋势,说明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的增长有一定贡献,后续产业发展时间越长,贡献越大.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主要为中药材、沙棘加工、花卉、蔬菜等支撑产业,其对国内生产总值和农业产值增长的贡献要大于对牧业和林业产值的增长贡献(图2).
2.2.2后续产业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隆德县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对当地农村居民经济收益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农业收入、林业收入和牧业收入三方面.退耕还林(草)后,隆德县的农民家庭经营总收入年平均增加15.04%,说明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的推进确实有利于当地农村经济总量的增加;农业收入年平均增加13.13%,这主要得益于特色种植业的收入,林业收入年平均增加42.63%,牧业收入年平均增加20.98%.说明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有效地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林业收入得到了显著提高,根本原因在于出售林产品所得收入增长迅速.
2.2.3后续产业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对农民个人来说,后续产业对其经济收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外出劳务收入和人均收入两方面[6].与2006年相比,无论是从各乡镇还是从整个隆德县来看,随着后续产业推进年数的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显著增长,人均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为14.89%.农民外出劳务收入逐年增加,农民外出劳务收入年均变化率为18.60%,说明后续产业促使越来越多的农业劳动力解放出来从事于其他生产活动而创造更多的收益(图3).
2.3社会效益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最为突出的是对当地人口资源及作物种植结构的分配.
2.3.1人口资源分配的变化人力资源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研究对比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实施前后的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非农业从业人员和外出劳务人口的变化来说明后续产业对县域人口资源分配的影响.从2005年以及2010年数据对比中发现,全县农业人口减少了17.05%,而外出就业的劳动力人数和其他人口(运输仓储邮政、商业、住宿餐饮业等)分别上升了21.21%和3.68%.这说明后续产业对隆德县人口资源的分布确实产生了明显影响.隆德县退耕后续几年来的农业劳动力变化量随着后续产业推进年数的增加而减少;外出劳务人口变化量和运输仓储邮政、商业、住宿餐饮业等其他人口随着后续产业推进年数的增加而增加.说明通过后续产业的推进,从事耕作的农村劳动力逐渐减少,有更多的劳动力从耕地上解脱出来外出务工和从事商业、运输等服务业,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都得到一定的调整.退耕还林(草)后续时间越长,外出劳务人口变化越大,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效果越明显.
2.3.2作物种植结构的调整与2005年相比较,2010年隆德县小麦播种面积减少了43.13%,其他特色种植业面积增加了6356hm2.通过后续产业的推广,以小麦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而可作为经济作物的其他作物的播种面积整体呈上升趋势,土地资源再分配的效果明显.由图4可知,隆德县退耕后几年来的小麦面积变化率和其他特色种植业面积变化率是随着退耕后续年数的增加而减少和增加.小麦面积变化率与年数的线性相关性没有其他特色种植业面积变化率与年数的线性相关性明显.其他特色种植业面积变化率随年数的增加而线性增加,表明隆德县随着后续产业的不断深入展开,药材、马铃薯、蔬菜瓜果等特色种植业面积逐渐增大,特色种植业规模逐步增加,当地正在有计划地对特色种植业进行规划.而当年造林育苗面积的变化则表明退耕还林(草)后的整体状况比较稳定,2005年退耕结束后,每年在确保耕地保有量的同时只是对退耕还林死掉的林木的补充,以保持退耕还林对水土保持的效益.
2.4生态效益后续产业在生态方面的效益主要体现在生态环境效益,主要表现为农作物和林草业的CO2固定量及林草业的蓄水量.林草产业CO2固定量年平均增长率为5.66%,林草产业蓄水量年平均增长率为18.68%,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但由于技术和资金的限制,部分药材、草畜和设施农业管理粗放,抚育、管理与保护跟不上,部分花卉生长环境等条件控制不到位,保存率较低;退耕地林药林草间作发展不均衡,有的地块杂草丛生,致使幼树生长缓慢,抑制了间作牧草和药苗的生长,使得后续产业的生态效益相对不明显.
3讨论
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3个方面,这是学术界所公认的[10].对比现有的研究成果,本文在对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效益进行尝试性评价时,涵盖了完整的3个部分;选取的综合评价方法和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符合宁夏南部山区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效益评价实际;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具有一致性,能够反映隆德县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取得的效益成果.本评价体系是在借鉴相关评价退耕还林(草)工程效益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是因为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本身就是对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巩固、延续与支撑.虽然评价结果只能反映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效益的变化趋势,但与当地实际情况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证明研究结果能够对现实的退耕还林(草)后续产业产生指导意义.本文只是从宏观方面笼统地对隆德县后续产业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探讨,限于数据获取的限制而未从具体的后续产业着手分析,且未对后续产业所面临的开发滞后、牧草与药材加工贮藏手段落后、部分群众对间种的药材管理粗放、产业链短、缺少龙头企业带动等问题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探讨,这些将成为笔者今后研究类似问题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
4结论
1.1辽宁省自然条件概况辽宁省(38°43''''~43°26''''N,118°53''''~125°46''''E)地处我国东北地区南部,境内东西两侧为低山丘陵区,中部为辽河中下游平原区,南部邻黄渤二海,海岸线总长度2920km。研究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东部地区雨量充沛,西部地区干旱少雨。全省位于长白、华北与蒙古植物区系交织地带,森林植物种类丰富[13]。
1.2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资源概况辽宁省自2001年实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工程区由试点阶段的3市4县(彰武县、北票县、凌源县、建昌县)发展到15市74县,工程覆盖1115个乡县11517个自然村,涉及659592户农民。辽宁省林业厅将全省划分为3个模式类型22个模式组153个模式,同时采用聚类分析法确定了43个优选模式。针对辽西北、辽东山地及半岛丘陵区、辽中平原区三大地貌区分别选定了相应的造林模式和管护方法,以保证工程的建设成效。截止2013年末,辽宁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13.57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约占总面积的21.72%,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占到62.66%,封山育林占15.61%;生态林占全部退耕还林工程林种类型面积的72.11%,经济林占22.81%,灌木林占5.08%[1]。
2研究方法
2.1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及测算评估指标体系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各项生态效益监测方法参照包括《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办退字[2013]16号)和《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1721-2008)。测算评估指标体系共包括6个类别11个评估指标,分别为涵养水源(调节水量和净化水质)、保育土壤(固土和保肥)、固碳释氧(固碳和释氧)、积累营养物质(林木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提供负离子、吸收污染物和滞尘)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物种保育)。
2.2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分布式测算方法将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按照县区划分为74个一级测算单元,每个一级测算单元按照不同退耕还林工程植被恢复类型分为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个二级测算单元,再按照退耕还林林种类型将每个二级测算单元分为生态林、经济林和灌木林。最后结合不同立地条件的对比观测,最终确定666个相对均质化的生态效益评估单元。基于生态系统尺度的定位实测数据,运用遥感反演,模型模拟等技术手段,进行由点到面的数据尺度转换,将点上实测数据转换至面上测算数据,得到各生态效益评估单元的测算数据,以上均质化的单元数据累加的结果即为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的测算结果。
2.3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于辽宁省的3个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和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网络(CFERN)所属4个森林生态站、30多个辅助观测点以及300多块样地的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指标体系连续观测与清查数据。还包含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中心开展的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种植被恢复类型中各退耕还林树种面积、树龄等资源清查,以及权威机构公布的社会公共资源数据[1]。
3结果与分析
3.1辽宁省地市级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辽宁省各地市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评估结果显示,退耕还林面积较大的朝阳市、大连市、葫芦岛市、沈阳市,生态效益各分项物质量均较高。辽宁省全省退耕还林工程每年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491.94亿元;朝阳市、大连市、葫芦岛市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位于全省前3位;辽中平原地区,如辽阳市、营口市、盘锦市生态效益各项价值量均较小。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各分项价值量评估结果表明,涵养水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生态效益价值量占总价值量的比例较高,分别为26.84%和26.30%;而林木积累营养物质仅占总价值量的2.96%(图1)。
3.2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不同林种类型生态效益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不同林种类型生态效益各分项物质量均为生态林最大,经济林次之,灌木林最小。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不同林种类型生态效益各分项价值量亦均为生态林最大,经济林次之,灌木林最小(表4)。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每年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372.9亿元,占生态效益总价值量的75.8%;经济林为98.1亿元,占19.94%;灌木林为20.94亿元,占4.26%(表4)。生态林生态效益各分项价值量中,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量占全省总价值量的比例最高,达到30.27%,涵养水源价值量占全省总价值量的19.07%(表4)。经济林生态效益各分项价值量中,涵养水源价值量占全省总价值量的比例最高,达到52.73%;经济林生物多样性较低,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占全省总价值量的13.79%(表4)。灌木林生态效益各分项价值量中,涵养水源价值量占全省总价值量的比例最高,达到43.84%。
4结论与讨论
关键词土地资源价值公共品退耕还林政策
1土地资源经济总值与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的过程就是资源价值转化的过程。
古典经济学认为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对于自然资源来说,没有凝结人类劳动,所以没有劳动价值。但是,自然资源,如土地资源是有效用的,能够满足人类的一定的欲望,给人一定的享受,所以具有效用价值。土地资源又是稀缺的,稀缺性使土地资源在使用过程中,具有了经济价值。因此稀缺的土地资源的经济价值来源于其使用的效用。广义的价值是相对于个人的爱好、欲望、利益或志趣而言的。除了效用考虑以外,有些价值来源于资源的本身。比如,有些野生动植物的存在,可能并不能给人们带来什么效用,但是其存在有其存在的理由,人们从伦理的角度,善意的角度看待它们,愿意支付一定的货币来保护它们,也是一种价值。
根据价值的来源以及效用的实现方式等不同,土地资源的经济总值应包括土地的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
直接使用价值,是指对土地资源直接消费所带来的价值。它分两类:一是作为资本品,比如用于农田、工业用地等,是生产要素之一;另一类是作为消费品,这主要指消费土地资源的一部分,如天然的生物资源的消费,不包括劳动产品。这部分价值是靠市场来实现的,是市场价值的大部分或全部。
间接使用价值,指的是对土地资源的资本品和消费品的使用起到维护作用,或着改善周围生产环境的价值,这部分价值并不是直接用作资本品和消费品的,它是间接的。比如退耕前的土地用来耕种农作物,是把土地当作资本品使用的,退耕后,变成了生态林地,木材不能砍伐,不能给人们带来经济收入,所以直接使用价值为零。但是生态林能够净化空气,保持水土,有利于周边的农业生产、人类的居住,具有很大的间接使用价值。这部分价值是外部性的,不能通过市场来实现。往往需要政府制定税收和补贴标准,依靠行政和法律途径来实现。
选择价值是指人们未来的直接和间接使用带来的价值。比如林地可以用做耕地。就短期来讲,耕地的未来使用,能够给生产者带来的收益,就是林地的一种选择价值。但从长期来看,毁林开荒可能带来水土流失,以致土地变成荒地,不能再开发利用时,这种土地的直接使用价值就是零。而林地与农田的使用价值就是这种土地的选择价值。因此,选择价值是一种未来的潜在的使用价值,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素。除了宗教、文化、习俗、信息拥有量等影响因素外,还与土地使用的可逆性有关。如果土地使用是可逆的,如耕地可转化为林地或园地、交通用地,那么其选择价值可能很小。如果土地使用是不可逆的,如建设用地很难再转变成农业用地,其选择的价值就很大。从这点儿上说,选择价值是一种参考价值,不用于直接的交易。特别是在选择土地的使用过程中,根据它选择价值的大小,即其未来使用价值的高低,对比现在的使用价值,判断何种土地利用方式更好。
综上所述,土地资源价值由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存在价值构成。其中前三种价值是效用价值,可以通过市场或模拟市场的方法测算出来。而选择价值仅作为土地用途选择时的一种参考价值。存在价值,根据皮尔斯的定义就是对于某一种自然资源的存在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数额。一般主要用于对一些野生动植物、或湿地生态保护的人们的意愿衡量,即人们愿意支付多大的数额来维护这类资源的存在。它是特定用途下的一种单独计算,以问卷调查方式取得。所以,土地资源价值主要还是看前两项价值。
从以上分析看出,如果仅仅从直接使用价值的大小来判断土地利用方式是否合理是很不全面的。一般来讲,单单从土地的直接使用价值来判断,存在着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宅基地>农田>森林>牧场>荒地>裸岩>废弃地的态势。可是就退耕还林来讲,耕地直接的经济价值大于生态林的直接经济价值,而生态林的间接使用价值又是大于耕地的间接使用价值的。所以从总的经济价值来说,可能二者差距不大或生态林的经济总值更大些。这是因为这些价值之间有着一种互相消长的关系。耕地用途转为林地用途以后,它的直接使用价值也转化为了林地的间接使用价值。只不过这部分价值的实现不能通过市场表现出来,它是外溢的,要求国家以税收的形式,从收益者手中转移到退耕农户的手中。
2林地的公共品属性与退耕还林的补偿政策
公共品理论认为,公共品又称为公用品或共用品,可以同时给一系列使用者共同服务。公共品与私用品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公共品具有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按照非竞争性与非排它性的程度,公共品又被划分为纯公共品、准公共品和公共资源。
纯公共品既有非竞争性,又有非排它性,或者由于技术上的原因难以排它的公共品。这类公共品如国防、环保等。
准公共品是指不具有竞争性,但具有排它性。这类产品就是布坎南所称的俱乐部产品。俱乐部产品只针对俱乐部内部人员使用,不是俱乐部成员的不能使用。例如:学校、游泳池、医院等。但是在一定的规模下它有一个最优的消费者数量。超过了这个规模,就产生拥挤现象,具有了竞争性。
公共资源是具有一定的竞争性,但不具有排它性。如空气、森林、草原、渔场、牧场等。这些公共资源的使用不具有排它性。但过度地使用,会破坏生态平衡,导致使用品的质量下降。
按照上面的解释,退耕还林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属于公共资源的范畴;生态林则是环境品属于纯公共品的范畴。公用品的非竞争性意味着它的边际成本等于零,如果它是有效生产,那么应该满足边际收益=边际成本的条件,所以它的边际收益也应该等于零。这就是说公共品应该免费提供,这显然是私人生产办不到的。公共品的非排它性的含义是不能通过价格制度对消费加以控制,因为一旦公用品被提供,就不能阻止任何家庭对它的消费。因此收费变得很困难,公共品不适宜由私人生产。
如生态林建设改善了人们生产、生活环境,它可以在提高周边地区农业的生产,促进人们身体健康等上面体现出来。但是生态林建设也需要生产成本,如退耕农户的退耕的机会成本以及购买种苗、种植、管理树苗的劳动成本等。这些成本需要给予补偿。但是非排它性的特性是消费者涉及到所有社会成员,私人向这些人员收费变得十分困难。那么这就要求国家通过非市场机制给予公共品的生产者如退耕农户,以成本补偿。
我们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实质上就是国家提供公共品的政策。但是生产者是退耕农户。于是国家与农户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委托———的关系。虽然国家规定林木的所有权为农户所有,但是生态林的直接经济价值几乎为零,农户缺乏足够的激励来提供这些环境品。尽管从理论上讲,生态林的间接使用价值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衡量,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全面性最终导致政府的定价也是偏离实际价值的。比如生态林的生态价值实现具有时间性、潜在性、长期性。消费者对它的评价也就多了一份不确定性。这样给予农户的补偿如果太低了,或者仅仅补助8年,那么退耕还林的成果就会变的很危险。所以退耕还林的补偿从现实上说,数额要够,从长远来说国家也应该补足。
3退耕还林补偿额的确定
农户每退耕1亩地,就意味着放弃1亩地的农业收入,这部分收入就是他们种植生态林的机会成本。随着退耕亩数的增多,机会成本在增大。同时种植生态林也要投入劳动和资金,它和机会成本共同构成了农户的生产成本。假设C是农户的生产成本,A是退耕的的数量,把C看作A的增函数,即C=f(A),且f′(A)>0。同时退耕的受益者(环境品的消费者)随着退耕亩数的增加,环境品供给的增加,效用在增加。但是,如果他们必须为环境品的消费支付一定的代价的话,比如说交税,那么在一定的收入水平下,他们就得在私用品与公共品的消费组合中作出选择,理性的消费者将选择使它们的效用最大。即
MaxU(X,G)(1)
s.t.X+PG=m(2)
式(1)代表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其中X代表家庭私用品的组合,G代表公共品。式(2)中,X的价格假设是1,P是公共品的价格,m代表该家庭的固定收入。用拉格朗日条件法,可求出效用最大化的必要条件是共用品与每一种私用品的边际转换率等于所有家庭的的边际替代率之和。它隐含的一个条件是,消费者对环境品的消费的边际收益是下降的。通过消费者的边际收益与农户的边际成本的比较可以确定退耕还林的最优补偿额,见附图。
当MC=MR时,在A*、P*处,退耕还林就达到了均衡,这时退耕农户得到的补偿正好等于消费者的意愿支付。同时也等于他的边际成本。总之,从以上的分析之中,我们看到,由于林地的公共资源的属性,以及生态林的纯公共品、外部性等原因,政府必须始终是退耕还林的参与者,而不可能成为局外人。
所以政府应该制定更加长远的补偿机制,合理确定补偿额,使退耕农户和环境品的消费者都得到好处。
参考文献
1高映轸,潘家化,顾志明等.土地经济问题再认识[M].南京:南京出版社,1996
成果难以巩固的主要原因出现毁林复耕现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利益问题,即退耕林地收益低下。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1补助标准低是直接原因退耕还林现行补助标准是:生态林分两轮,共补助16年,前8年2400元•hm-2,后8年1350元•hm-2;经济林分两轮连续补助10年,前5年2400元•hm-2,后5年1350元•hm-2;退耕还草分两轮补助4年,前2年2400元•hm-2,后2年1350元•hm-2。阜新市实施退耕还林的14年,是我国经济发展最迅速时期,2001年和2013年粮食价格以玉米为例分别是0.4元和1.2元,土地承包价格以一等地为例分别是100元和800元,而补助标准自1999年制定后始终没有提高。退耕户本能地去追求利益最大化,遂产生了毁林复耕行为。
1.2退耕还林政策失去优势,林地和耕地比较效益差距拉大除粮价上涨因素外,种粮比经营林木见利快,农业的粮食直补资金已经超过了退耕还林的第二轮补助,农业综合开发和高效农业项目的实施,都加大种树和种粮的收入差距。对退耕还林冲击很大,退耕户感觉退耕还林很吃亏,复耕的愿望强烈。
1.3林地直接收益降低阜新市在退耕林木处于幼林期时,开发了林下养殖、种植等20多个增收模式,效益很好。随着树木的生长,这些模式规模锐减,退耕户只有指望林产品收益。退耕还林的生态林主要以杨树为主,自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杨树木材市场价格从最高的每立方米900元下滑到现在的500元,去掉各种费用到退耕户手里才400元,林木的预期收益大幅下降。以大扁杏为主的经济林,2010—2012年,由于气候原因,连续3年没结果或少量结果,在没有收益的情况下,还要花费很多的管理费用,结果导致了大面积杏类经济林保存率下降。
1.4阜新市生态建设需要,借力于退耕还林工程,执行政策有偏差《退耕还林条例》规定:“水土流失严重的,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和生产条件较好、实际粮食产量超过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粮食标准并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的耕地,不得纳入退耕还林规划”。2001年全省实施绿色通道工程,阜新市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为解决建设资金,把很多不符合退耕政策的耕地造林纳入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范围。2001—2005年,全市累计建设绿色通道1.6万hm2,其中的1.3万hm2耕地造林全被纳入退耕还林,当中1.1万hm2耕地属于稳产田。这种做法,从严格意义上讲不符合退耕还林政策,这类退耕林地,引起的上访事件所占比重最大。
2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阜新市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来之不易,如果毁于一旦,阜新地区的生态安全就无从谈起。当前的形势下,造林成本将是原来的5倍,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造这么大的规模。所以,阜新的退耕还林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以保为主,积极争取,广开门路”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结合阜新市实际,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2.1发挥政府职能,为巩固成果提供长效保障
2.1.1加强政府责任落实考核对照《退耕还林条例》规定,建立健全针对退耕还林的目标考核制度,把退耕还林损毁面积落实到考核指标当中,上级政府要和下一级政府签订责任状,开展针对各级政府的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增强各级政府落实责任的主动性。这一措施将对保护退耕还林成果起到重大作用。
2.1.2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级财政的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在当前复耕思想严重和缺乏专业技术指导的情况下,放手让退耕户进行抚育、间伐病虫害防治、迎接检查验收等工作,将损失惨重。因此,这些工作只能由政府和林业部门来承担。《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退耕还林地方所需检查验收、兑付等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但是,由于阜新市各级地方财政困难,至今各级财政没有安排专项的退耕工作经费。没有足够的经费作保障,势必会影响到工程的高效管理。
2.2积极争取和反映,促进退耕还林政策的及时调整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财政、市改委、市林业等多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方式,积极向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争取提高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建议建立定期的浮动调整制度,让退耕还林政策保持优势,及时跟上经济发展形势,保证国家生态需要和退耕农户的利益和谐共赢。
2.3探求新的管理模式,活化管理机制,提高退耕还林工程抚育经营水平
2.3.1加强退耕林地的经营管理工作一是按着省林业厅的要求,在市退耕办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区要认真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使退耕还林地和林木的经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合理安排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先安排速生杨和需要卫生抚育的地块,尽量加快进度。三是林政资源部门积极争取抚育间伐采伐限额,保障其进度。四是利用现有政策,帮扶因自然灾害损毁的退耕农户重新造林。五是加强基层林业站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有效指导退耕农户进行林地管理和经营。六是加强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止因病虫害而毁林事件发生。七是森林经营部门要将退耕林地抚育间伐列入国家森林抚育间伐补贴范畴。八是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加强低产低效林的改造,减少退耕户的损失。
2.3.2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地方补偿机制积极向国家争取扶贫政策和资金,缩小退耕农户与其他农户的家庭经济收入差距。有的农户大部分耕地因政府主导的绿化工程被退耕还林,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应将生活有困难的退耕户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畴。退耕还林主要产生的是生态效益,全体人民都是受益者,但受损失的是少数退耕户。省、市、县应该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建立地方生态补偿制度,由各级财政拿出一定资金增加退耕还林补助。
1.1退耕还林对生态的影响从生态角度来说,一方面,退耕还林增加了绿化面积改善环境保持水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使森林得到缓解,保护了许多树木的正常生长,同时还保护了许多珍贵木材的存留。大面积的绿化阻止了风化,保持了水土流失。另一方面,绿化面积的增加也使得这一区域的物种多样,使生态平衡更加稳定。大批不同树木的栽培,增加了生态的稳定性,同时,使许多动物也有了安身之处,使那些快要灭绝的动物活下来,使生物链得以稳固,顽强。
1.2退耕还林对经济效益的影响从经济效益来讲,恩施州退耕还林工程对劳动力及就业有一定的影响,许多农户对退耕还林工程的态度比较积极,很配合国家的政策。畜牧业的发展,大面积的绿化,人们可以养动物,像牛、羊,畜牧业的逐渐发展,不仅可以促进生态的和谐,还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众多分析结果表明,退耕还林工程经济有效性较好。在此基础上,通过专家咨询综合评估法对工程的综合有效性给予评价,得出工程综合效益良好的结论。通过成本效益法的分析,发现在生态恢复和重建中产生了多方面的退耕还林效益,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国家的投入也获得了相应的回报。
2退耕还林存在的弊病
凡事有利也有弊,从整体来看,退耕还林是一个立国安邦,利国利民的好事,实施退耕还林使农民过上了好日子。但是,在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相应的弊病。
2.1工程建设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受到利益的驱使,农民自行采购不符合规定的种苗易造成种苗质量和数量不符合作业设计要求。许多农民为了获利,采购一些低价,质量差,不易存活的树苗,使得栽种后许多树苗死掉,或者结的果实小,或者味道不好。
2.2易造成林地的破坏退耕还林就是为了保护林地,防止水土流失,但是,在恩施的许多小地方,农民法制意识淡薄,一旦种苗费到手,将会采取上山挖野生苗,或到近几年新造林地里偷盗树苗等方式获取种苗。这样做,不仅之前的林地得不到保护,现在的工程也没有办法有效的实施。
2.3种苗成本增高种苗成本增高加重了农民负担。许多商人趁此机会开始抬高种苗的价格,退耕农户大多单村独户的去购买树苗,没有数量优势,苗木单价较统一购苗偏高,同时运输成本也会加大,结果事与愿违。树苗还没栽下,农民已掏出了不少的钱。
2.4将种苗补助费一次性发放给农户将钱一次性发给农民,许多人没有真的全部拿去买苗木,而且看到这么多钱,意识淡薄的农民反而打消了积极性,着眼小利,目光短浅。另外,许多没有长成功死掉的树苗,农民也不愿再拿钱补办,导致退耕还林工程缩水。
3结语
1.1安康市退耕还林概况安康市地处北亚热带大陆季风气候区,集中降雨使水量流失,枯水期常常会形成旱灾。全市都属于南水北调水源区。到2007年底,秦巴山区退耕还林254.05hm2,安康市退耕25.79万hm2[4]。安康市2001年森林覆盖率为50.4%,2010年提高到59.9%,2013年升至63%,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
1.2安康市南水北调工程概况陕南汉、丹江流域水资源丰富,多年来年均径流量达289亿m3(汉江273亿m3,丹江16亿m3),丹江口水库70%以上水源来自汉、丹江[5]。调水工程设计年调水规模130亿m3(一期为95亿m3)。汉江是长江水系最大支流,流经安康市石泉、汉阴、紫阳、岚皋、汉滨、旬阳、白河7县区,流域面积2.02万km2,在安康境内流长340km,占汉江水源段流长37%。年平均地表径流量107亿m3(106.55亿m3安康境内年自生水),过境客水年145.72亿m3(汉江上游来水经过境内过路水量),年总水量252.27亿m3。
2安康市退耕还林对汉江水质保护作用量化评估探讨
2.1退耕还林对降水吸附作用蓄水功能量化分析水质保护是指水体质量的简称,指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组成状况及其动态特征。森林具有维持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涵养和净化水源等等多种功效。“自然降水到达森林,森林就会对降水产生分配作用,一般来说,森林对降水的分配包括:林冠层的吸附和截持、林下灌木和草本植物的吸附及地表枯枝落叶物的吸附,最后降水才到达土壤表面”。实验表明:以刺槐树为例,在1m2空间内模拟人工降雨2h,降雨量为60mm,等到树身及树下灌木与枯枝落叶物完全湿透为止,再将前后对照组进行称重,吸收降雨6.12mm[8]即降水量的10%左右被吸附(储存)。当然是否均匀吸附与降水的频次有关,上次吸附完全被蒸发到下次降雨之间的间隔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如果降水量每次超过60mm,且为非均匀降水,则超降水量会白白流失,降水吸收饱和之后则无法吸收。另外,当降水少的时期降水也不均匀,是否完全蒸发也是一个变量,只能按均匀降水测算。由此推算:安康市退耕25.79万hm2,折合2578.7956km2,则吸附降水量为:2578.7956km2×892.10mm×10%=230054.355476=2.3亿m3(每年假定为均匀降水,且为饱和吸附计算)。安康市每年降水集中在7~8月,在均匀降水的情况下,若假定完全蒸发,则饱和吸附量会大于10%。2012年安康市年用水量为为7.1亿m3,则退耕还林蓄水量可占年总用水量30%。
2.2退耕还林对酸性降水和农药残留吸附净化作用量化分析退耕还林对酸性降水和农药残留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退耕还林后耕地不再耕种,而是种树、种草,基本上不再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化学物品,或者使用量大大减少,从源头上解决了农药和化肥对土地的污染。据估算安康市退耕还林每年可减少化肥使用量19.34万t,农药0.1万t。另一方面,研究表明退耕还林后形成的植被对酸性降水和农药残留具有较强的吸附和阻挡作用,经吸附和阻挡后基本对土地不会造成污染。
2.3退耕还林对降低水温和水的硬度及细菌作用量化分析研究表明:森林可降低水温和水的硬度,提高水的碱性。森林可以降低水温7~8℃,森林可降低细菌数量,最高可减少细菌90%以上。
2.4退耕还林降低水土流失作用量化分析一方面,退耕还林将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不再耕种,直接减少了水土流失面积。经济林减少了耕作次数,也会降低水土流失面积。另一方面,退耕后形成的森林可有效防止耕作造成土壤侵蚀(见表1)。表1中可以看出农田每年每公顷平均产生泥沙流失49.75t,而废弃林地、伐光阔叶林地、松类植被、松阔林(混交林)依次为3.67t、0.29t、0.22t、0.04t、0.04t,相差十分悬殊。由此推算:安康市退耕25.79万hm2,每年共减少水土流失1283万t。据估算,陕南汉中、安康、商洛三市每年有1.2亿t的泥沙流入长江,占长江总输入沙量的12%,而三市流域面积只占长江总流域面积的4%[4]。
3结论与建议
1.调查区域与问卷设计
陕南地区位于陕西省南部,北靠秦岭、南倚巴山,汉江自西向东穿流而过。该区域由秦岭山地、大巴山地和汉江谷地组成。陕南地区是我国退耕还林最早实施的试点区域和重点区域,〔1〕因此,本文选择该地区作为研究对象。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对陕南地区商洛、安康和汉中三市多个乡镇的农户实地调查问卷。该项调查的时间为2012年1~2月,调研样本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并综合考虑了样本地区的社会经济水平、地理区位、地形地貌以及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进度、支持力度等方面的差异。调研样本总数为291个,其中退耕户114户,非退耕177户。调查问卷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户个人及家庭特征,具体涉及农户家庭户主的年龄、文化程度、家庭人口规模、劳动力配置情况等;第二部分是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情况;第三部分是农户对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情况。
2.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1)概念界定。
生态农业认知是指农户对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的主观认识与感知,是人脑存储的对生态农业生产的最终印象与知觉。目前生态农业在我国已经有多种发展模式,作者在陕南地区广泛调研得知,该地区农户选择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主要有以下8种:设施生态农业、猪—沼—果、生态养殖、稻鸭共育模式、生态旅游农业、高山反季节蔬菜、食用菌生物链循环模式、无公害或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开发模式。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退耕还林等政策的不断推进,在我国农村大力推广发展生态农业显得越来越迫切。而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决定了农户进行生态农业生产的意愿和具体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行为。不同类型的农户对于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认知水平必然不同,因此,只有在深入分析不同类型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差异的基础上,找寻提升农户认知水平的政策着力点和一般规律,才能有效提升农户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程度。
(2)理论基础。
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是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该理论认为,个人的行为态度是个人对自身行为进行评价的结果。因此,农户会基于自身所具备的常识对发展生态农业的利弊进行评估,这种常识显然与农户所具有的相关知识、教育水平和生活阅历有关;同时主观行为规范也会影响个体行为态度,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会受到对其有重要影响的农户或群体态度的影响,诸如已经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或是对生态农业有所了解的亲朋好友会引导并提高农户关于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农户认知同时受到外界条件所决定的个体行为控制的影响,退耕还林工程是外界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农户深入了解生态农业的生产方式提供了激励并且创造了条件。因此,退耕还林工程势必影响农户关于生态农业的认知,农户所具有的生产技能、所处的地理位置也会通过影响其行为控制进而影响其相关认知。据TPB理论,农户行为认知会影响农户的行为意向,进而会对农户行为产生影响。退耕还林工程会通过影响农户关于生态农业的认知,进一步影响农户关于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行为意向,最终影响农户是否采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这一行为;同理,外界条件所决定的行为控制变量,诸如农户所具有的生产技能、农户所处地理位置、农户获取信息的渠道以及政府相关政策除与农户认知相关外,也会影响农户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行为。
(3)研究方法。
从农户认知行为理论来看,影响农户对生态农业认知的主要因素包括农户的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经营特征、政策约束等方面,为了更加明确地阐明各因素与农户对生态农业认知的关系,本文采用列联表分析方法研究农户对于生态农业的认知影响因素。列联表分析原理如下:假设有A、B两种属性的类型变量,其中i表示A属性,当i=1时表示具有A属性,i=0表示不具有A属性;同理,用j表示B属性,当j=1时,具有B属性,当J=0时,表示不具有B属性。
二、农户对于生态农业认知的实证研究
1.变量选择与理论分析
结合本文的研究框架以及研究内容,我们选取如下变量进行分析研究:
(1)户主个人特征。
作为家庭生产经营的重要决策者,户主的个人特征包括其年龄、受教育程度,这两者直接影响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具体而言,随着户主年龄的增长,其认识以及接触到的事物更多,眼界更宽,从而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可能更深刻;但另一方面,年龄的增长可能使得农户更加墨守陈规,相比年轻人接收新生事物可能更加困难,因而年龄对于农户对生态农业认知行为的影响方向暂时无法判断。受教育程度是衡量劳动力质量的重要指标,已有的研究表明,农民受教育程度越高,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越强,相应的其认知能力可能也越强。
(2)退耕还林。
是否参与退耕还林是农户认知行为差异性的一个重要影响变量。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过程也是农户对自然环境重要性的了解过程,在当地政府的大力宣传下,参加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可能更清楚自然环境对农户自身生存发展的重要影响。同时,选择生态农业生产方式可以充分利用自然和经济资源,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对可利用要素的有效配置。参与退耕还林的农户为实现自身收益的最大化,会充分关注生态农业生产方式,提高认知水平。
(3)农技培训。
农业技术培训在农村非常重要,对于生态农业这类科技含量相对较高的农业生产方式,更需要有相关技术的指导。农户接受农业技术培训,一方面在培训的同时会接触到以农业技术为依托的生态农业生产方式,另一方面,农技培训能够丰富农户的农技知识,提高农户的农业生产技能,加深对生态农业的理解程度,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
(4)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
农业信息对农户的生产至关重要。由于交通以及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限制,农户获取农业信息的渠道往往比较单一,主要渠道来自于政府与媒体宣传。大量农户通过电视、广播以及乡村能人等常用渠道来获取农业信息,其他获取信息渠道包括农业书籍和报刊、政府农技推广人员以及有限的网络资源,这些渠道对于普通农户而言较难实现。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决定了农户对农业信息捕获的能力,农业信息越容易获知,农户对农业相关知识就更为了解,因此,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将会影响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
(5)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
近年来,农产品安全事件已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确保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生态安全是农产品质量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证,提升农户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可以有效引导农户采取生态农业生产方式。也就是说,在形成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越关注,他们就越有动力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条件、方式和手段进行深入了解,进而提升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
2.实证分析结果
本文采用的列联表分析方法属于描述性的横截面研究。下面将具体分析各统计变量与其对生态农业认知行为之间关系的实证结果:
(1)户主年龄。
青年农户生态农业生产认知比率最低,仅为78.6%,中年农户认知比率最高,达到了91.3%,老年农户生态农业生产认知程度次之,为82.6%。卡方检验显示,线性检验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似然比卡方检验、皮尔逊检验在10%的水平通过检验。由此看出,户主年龄与认知程度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但并不存在线性关系。
(2)户主受教育程度。
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农户生态农业认知水平都很高。其中,受教育程度为初中的农户认知比率最高,达到90.9%;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农户认知比率稍低,为89.4%;而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农户的认知水平为83.5%。卡方检验显示,户主受教育程度的3个检验指标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在所选样本中,户主受教育程度与认知水平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可能的原因是,由于当地对生态农业的宣传推广程度已经较高,而同时该认知对受教育程度的要求不高而导致。
(3)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水平高于非退耕还林户。其中,退耕户生态农业认知比率为94.7%,非退耕还林户的认知比率仅为84.7%。由卡方检验表得知,皮尔逊检验、最大似然卡方检验以及线性检验均在1%的水平上通过了检验,说明农户是否参与退耕还林对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具有显著影响,换言之,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
(4)农技培训。
农户是否参与过农技培训对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有较大影响。其中,参与农技培训的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比率为98.4%,未参与农技培训的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比率仅为81.7%。进一步的卡方检验显示,3个检验指标均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显然农户参与农技培训与其生态农业认知之间有显著关系,农技培训可以显著提高农户对生态农业的认知水平。
(5)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
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对农户的认知行为具有较大影响。其中,信息获取容易的农户对生态农业有认知的比率达到97.8%;而信息获取较难的农户对生态农业认知比率仅为53.3%。卡方检验结果显示,该变量在1%水平上通过了皮尔逊检验与似然比卡方检验,且线性关联分析也表明两者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因此,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与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之间有显著的关系,信息越易获取,农户的认知行为比率越高。
(6)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
调研数据表明,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越重视,对生态农业认知的比率越高。其中,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户比率达到77.0%,这些农户对生态农业有认知的比率为92.0%;在不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户中,对生态农业有认知的比率仅为77.6%。卡方检验显示,该变量在1%水平上通过了皮尔逊检验与似然比卡方检验,且线性关联分析也表明两者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可见,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与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有显著的正向关系,农户越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水平越高。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结论
本文主要在退耕还林政策背景下分析陕南地区不同类型农户对于生态农业认知的影响因素,主要研究结论如下:多种因素影响退耕地区农户对于生态农业认知行为。其中,农户是否参与退耕还林与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程度具有显著关系,参与退耕还林显著提高了农户的认知程度;是否参与农技培训对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影响较大,参与的农户认知比率均高于未参与的农户;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认知行为,如果信息越易获取,则农户越容易产生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与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
2.政策建议
(1)在退耕地区为农户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技培训。
对于退耕地区农户而言,林业与林下经济、生态农业等都是新生事物,不太容易掌握其生产技术与市场特点,而且农户需要维持一定的资金投入,面临的经营风险也较大。例如,特色经济林栽培与加工技术、农业生产中的种养结合技术以及农产品运销渠道与管理技术等,绝大多数农户都未能真正掌握。调研过程中很多农户都表示希望政府能提供长期的技术扶持政策,帮助其规避市场风险。因此,地方政府应该为退耕区农业与林业发展提供长期的技术与资金保障,如为农户开展林业与林下经济、生态农业生产的关键技术培训,同时为其农产品运销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2)拓宽农民获取农业信息的渠道。
本文的实证研究表明,农户农业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生态农业认知行为。作者在调研中发现,虽然目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但在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还比较单一,主要还是传统媒体如电视、报刊以及乡村能人、集市等传统人际传播渠道,网络渠道普遍应用较少,从各级政府机构以及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获取信息的渠道也不通畅。因此,应该在退耕地区着力拓宽农户获取信息的渠道。首先,应充分发挥电视和广播传播农业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可以通过农业专栏形式在固定时段播发农业信息;其次,在县(区)、镇(乡)农业推广部门设立信息服务站,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技术与信息服务;第三,要注重发挥农村专业户、农民经纪人等乡村能人的信息传播作用;最后,应加快农村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为农民主动获取农业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3)普及和提高农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关键词:县级;退耕还林;操作;程序
左权县地处太行山主峰西侧,山西省东部边陲,属太行山上的一个山区小县。全县辖10个乡镇,207个行政村,16万人口。总面积20.0772万hm2。退耕还林从2002年开始在左权县实施,全县有10个乡镇、185个行政村、4289个农户参与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涉及面非常之广。实施3年来,累计承担退耕还林工程造林0.4752万hm2,其中,退耕地造林0.2046万hm2,荒山荒地造林0.2706万hm2,封山育林工程0.0198万hm2。2003年春季接受了山西省退耕办抽查验收、2003年秋季接受了国家退耕办实绩核查,成活率、保存率以及面积核实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上级退耕还林主管部门对左权县退耕还林工作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1深入广泛地开展退耕还林宣传发动工作
(1)成立退耕还工作领导组,召开宣传动员大会。2002年初。左权县接到省、市退耕办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后,立即成立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组和领导组办公室。并及时组织县领导组成员单位、县退耕办成员和各乡镇的乡镇长、林业员、土地员、重点农户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同时邀请省、市专家搞了退耕还林专题培训。
(2)与此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退耕还林组织机构,在本乡镇辖区内通过黑板、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大规模的政策宣传。
(3)通过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使左权县每一位退耕农户都充分了解到了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的钱粮补助政策,掌握了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要求与技术标准,认识到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性。在广大农民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形成了干群齐参与的建设氛围,左权县100%的农户都是志愿报名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全县有5000余农户主动申请承担退耕还林工程,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健康快速推进。
2逐级填写自愿退耕还林申请书
(1)农户填报“退耕还林农户申请卡”。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有关规定,农户如果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耕地进行退耕还林,愿意按照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制定的退耕还林标准要求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则填报“退耕还林农户申请卡”。内容包括乡、村、姓名,退耕地亩数、地点、土地证号,还林荒山亩数、地点、荒山使用证号等。填好后报村委会,村委会审核无误后加注意见,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加注意见后报县通耕办。“退耕还林农户申请卡”一式4份,农户、村委会、乡镇政府、县通耕办各执l份。
(2)村委会填报“村民委员会退耕还林申请报告”。村委会根据农户填写的申请卡和本村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退耕范围和地块,同时确定退耕农户,确定宜林荒山造林地块和还林形式等。村委会汇总并填写“村民委员会退耕还林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本村户数、人口数、劳力数、总面积、退耕还林涉及户数、退耕面积、荒山造林面积。“村民委员会退耕还林申请报告”一式3份,村委会、所在乡镇政府、县退耕办各1份。
(3)乡镇府填报“乡镇退耕还林申请报告”。乡政府根据各村的申请报告,结合本乡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初步确定退耕还林工程的行政村。并填报“乡镇退耕还林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本乡共有行政村数,农户数、人数、劳力数.全乡面积、参与退耕还林行政村、退耕地面积、荒山荒地还林面积。“乡镇退耕还林申请报告”一式两份,乡政府1份,县退耕办1份。
3县退耕办严格按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标准逐一审查各村申报农户
(1)立地条件调查。县退耕办根据乡、村、户的退耕还林申请报告和退耕还林的政策要求、技术标准进行逐一审查,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退耕地块进行小班立地条件调查。
(2)相关手续调查。审核农户退耕地的土地证,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证,以及按退耕还林政策要求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审核不合格的农户,该否定的则给予否定。
4县通耕办下达年度计划,科学规划设计
(1)编制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县退耕办根据审查核实结果,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经县退耕还林领导组审批后,逐级上报上级退耕办。
(2)经上级批准后,本年度计划以退耕还林领导组文件下发到各个乡镇。未经退耕办和计划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
5县退耕办和退耕农户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
(1)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县、乡、村、户四级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与义务,县、乡、村负责监督、管理和服务,农户负责造林与管护。
(2)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经乡、村、户逐级申请,经县退耕办审核合格后,在乡、村两级负责人的见证下,县退耕办和退耕农户签定“退耕还林合同书”。
6按照上级批准的“作业设计”以及“退耕还林合同书”规定的标准组织施工
(1)退耕还林实施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作业设计”以及“退耕还林合同书”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比如说地块不能移位,不能改变作业设计确定的栽植树种和栽植密度等。
(2)原则上要求“谁退耕、谁还林、谁管护、谁受益”。如果确实无力或无条件进行还林的,应委托他人进行还林,同时双方要签定“退耕还林委托协议书”。
(3)适时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为了确保任务的完成,最大限度地提高造林成活率,农户应按照技术人员的指导分春、雨、秋及时实施栽植造林。农户、村庄需苗时,可向当地乡政府申请。或向县通耕办申请,由县退耕办或乡镇府统一购买苗木;也可由农户自行采购苗木。
7认真抚育、补植、管护
(1)建立封禁标志,精心管护幼林。栽植完成后,要在工程的四周建立封禁标志,退耕户严格按要求对所造林地实施精心的管护和严格的封禁。建立县、乡、户三级管护网络。同时左权县还专门出台了《左权县林牧区域化发展规划》,规定在退耕还林工程区严格实行封山禁牧管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绿化成果,确保退耕还林工程效果。确保苗木成活,早日体现生态治理效果。
(2)逐块进行工程的抚育、补植。春季造林结束后,要求农户在雨、秋季再进行一次全面的补植、补种,雨季进行一到两次穴面锄草和扩穴,促进幼苗快速生长。
8严格检查验收。并张榜公布验收兑现结果
(1)乡镇检查验收。年度造林完成后,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人进行逐块检查,写出乡镇自查报告,向县退耕办写出验收申请。
(2)县退耕办检查验收。县退耕办接到乡镇验收申请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逐村、逐块、分户全面检查验收。写出自查报告,分别上报市、省退耕办。
(3)张榜公布验收兑现结果。公开办事程序,把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到户面积,钱粮兑现数量纳入乡、村政务公开内容,实行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部做到了“三见面”、“三相符”、“三公开”,即人地见面、人证见面、人款见面;地证相符、地书相符、地粮相符;造林农户公开、退耕面积公开、粮款补助公开。
(4)核发“验收合格证”。对验收合格且张榜公布没有疑义的退耕还林农户发给“验收合格证”。
9做好苗木费、粮食和现金补助兑现工作
(1)领取粮食和现金补助。农户凭县退耕办核发的“验收合格证”,领取相应的粮食和现金补助,并填写粮食、现金供应证。
(2)苗木造林费对户清算。年度退耕还林验收结束后,苗木造林费要对户清算。统—购买苗木的,扣除农户所栽苗木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发给农户。农户自己购买苗木的,苗木造林费全部发给农户。
10及时确权发证
(1)确权发证。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的退耕还林地,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办理土地使用变更手续,确权换发林权证,把退耕还林地纳入林地管理范围,做到树定根、林定权、人定心。确保“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
11严格责任奖惩
(1)严格退耕还林奖惩制度。坚持把好规划设计、栽植质量和检查验收几个关口。退耕还林年度实施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进行总结评比,对工程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符合建设标准,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林质量、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按省、市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县纪委、监察局公布下发了《左权县关于加强退耕还林纪律规定》o加强工程质量检查监督,认真处理解决问题,对一些带有普遍性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的工程,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榆林退耕还林工程始于1999年,2000—2001年经国家确定搞退耕还林试点工作,2002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大面积实施,十四年来国家共安排榆林退耕还林计划任务811.62万亩,截至2012年底,已全部完成。在推进退耕还林的过程中,榆林高度重视法律问题的研究和执行,严格执行造林质量追究制度,严肃退耕还林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照《陕西省退耕还林(草)检查验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从严处理。目前,退耕还林在我国的西部地区普遍存在,退耕还林问题在西部各地区既有地域性的差别,也有大致相似的共性。榆林退耕还林还草中存在的法制问题研究的必要性就在于,能够深入分析榆林退耕还林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复杂状况,进一步明确榆林退耕还林中对地方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的重要作用,从法制建设的角度增加社会对退耕还林还草问题的关注,特别是严格落实问题机制方面,让榆林退耕还林还草真正落到实处。目前,国内外对退耕还林还草中深入、系统地研究,在国内将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人们将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退耕还林还草的研究和关注。
二、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尽管近年来我国西部地区等的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工作成就,但是,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相应的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缺陷。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部分,重点探讨这些地区在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如何执行问责机制的,如何紧密结合法律法规执行的。
一是,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责任有待于进一步明晰。有的地区在实施退耕还林问责机制过程中,存在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交叉的问题,在一些职能的划分等方面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职责划定不清楚等问题,直接就会导致了退耕还林问责机制责任主体的模糊。也就相应的导致了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往往容易产生和出现相互推诿甚至是扯皮的问题和现象。在同一个行政执行部门的内部,由于存在不同的层次和层级之间的人也往往容易出现和产生一定的职能交叉,责任权利不明确和职责模糊等问题和现象,甚至会出现了“责任真空”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就无法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了。关于上述问题的解决,国家的《退耕还林条例》等都已经进行过明确的规定,对于各方面的责任和职责进行了一定的划分,但是,从实际的法律实务和操作的角度来说,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落实仍然存在划分过于简单等现实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同一个职能部门的不同层级之间的权责利没有进行更加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在灌木的管理、种苗造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现实的问题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
二是,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国最早实行的问责机制可以追溯到2003年,并且在各地相继建立健全,但是,从目前退耕还林问责机制执行来说,仍然存在退耕还林问责机制执行不够严格,甚至是比较乏力的现实问题。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行政问责主体往往是局限于同一个职能部门的上下层级之间的集体式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其中,又往往是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为主。这就相应的导致异体之间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难度相对较大。而对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内部体制机制来说,退耕还林问责机制也是仅仅局限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内部,从外部社会的角度来说,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其的公正性、可操作性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考察。主要是因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内部之间,存在着长期以来形成的较为复杂的人事关系,如何进行公正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处理,相对的也显得比较困难。因此,会导致某些政府职能部门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不能很好的落到实处,即使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启动了,有某些人已经受到责任的追究了,但是,更多的是“走个形式”,责任主体没有得到应有的实质性的处罚。
三是,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法律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自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以来,各地方也纷纷的制定出台了有关退耕还林的制度、办法、规章等,但是,纵观各地方的政策性文件,对于退耕还林问责机制方面的规定相对比较薄弱,主要原因就是没有给予足够多的重视,没有相应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程序法对于退耕还林过程中发生的失职渎职等一系列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规定。目前实行的《退耕还林条例》由于法律层次相对较低,因此,在法律的执行强制性和规范性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程序执行等方面就会相应的存在一系列不规范的方面。与此同时,现行的有些关于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呈现出明显滞后的现行,没有能够做到定期修订完善,对于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出现的一系列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新现象规定不明确。因此,由于相对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作为坚强的后盾和保障,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无法顺利的实施,退耕还林问责机制中的随机性成分也相应的增大。
三、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法律对策建议
本文试图以榆林的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法制问题为蓝本,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我国西部退耕还林工程法律研究,特别是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研究,提供更加方法的信息科研成果,进一步明确退耕还林工程对于区域环境建设的重要作用,力争进一步引发我国西部退耕还林还草中存在的法制问题的更深层次的研究,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新信息。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法律法规。建议研究制定出台退耕还林问责机制法律法规,将退耕还林工程上升为战略性工程,充分认识到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所能够起到的重要作用,因此构建起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具有长期性、针对性、持久性的现实需要。伴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纵深推进和进展,必须依托一部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等问题,能够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能够有利于进一步的巩固10多年来退耕还林工程的宝贵成果,能够针对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各个责任主体的行为,始终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之内开展和进行,最大限度的提升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执行力度,使得退耕还林问责机制更加趋于完善,更加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有关的法律法规,尽可能的详细规定出各方面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职责,进一步明确各方的工作责任,尽可能的减少和降低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层面的矛盾和冲突,使得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相关的规定更加的统一、更加的一致。
二是,建议进一步明确理顺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权利职责。重点进一步明确不同部门之间退耕还林问责机制职责,一定要将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划分清楚。如果退耕还林问责机制职责不分清楚,则会有可能导致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实行的困难。长期以来,个别职能管理部门中的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划分不清楚,经常导致出现各级领导机构在违背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同时,越权管理一些社会性的事务,甚至插手到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来,直接导致原本具有管理退耕还林的机构和工作人员相应的失去了管理权和决策权,一旦退耕还林的有些事务因为决策失误而造成一定的损失的话,那么,退耕还林问责机制的责任人的具体承担者则会不清楚,造成了退耕还林问责机制实施的困难。同时,建议进一步明确同一个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退耕还林问责机制职责,努力实现职能部门内部的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更加的法制化、合理化、制度化。
关键词:退耕还林;农户;可持续生计
中图分类号:F3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4)02013102
1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
1.1可持续生计方法
可持续生计方法是一种思考方法或者手段,主要被运用在对发展的研究以及实践当中。可持续生计方法主要是以人为中心,进行发展目标、优先重点以及范围的分析和确定,在此基础之上选择是否进行发展项目的增加,增加计划的效果。随着可持续生计思想的发展,一些研究中心、捐赠机构等纷纷借助可持续生计的分析方式,对其相关的发展项目进行效果评价。其中Roberts等人提出,可持续生计方法是一种集成分析框架,并且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进行造成贫困的多方位原因的探讨,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1.2可持续农户生计框架
在可持续农户生计框架中,农户被看做是在一个较为脆弱性的背景当中,并且获得生存或者谋生。在其中,他们可以使用一定的资产或减贫因素。而具体的状况主要取决于占有一定优势的机构、组织环境及社会。而且这种环境也会相应地对农户的生计造成一定的影响,影响其配置、资产的使用等方式,以保障最终得到的成果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生计需求和目标。如图1是DFID(英国发展署)建立的相关框架。图1DFID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2退耕还林对农户生计的影响
2.1退耕还林对收入的影响
首先通过描述统计进行。在短期内农户的收入可能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补助,二是非农收入。在退耕还林之后短期内农户无法利用其他收入代替种植收入,所以短时间政府的补助就成了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造成种植收入降低的主要原因有三个:首先能够获得林业收入的农户较少,即便获得收益也相对较低;在进行退耕还林之后种植的主要是生态林,从林业获得收入的途径进一步受到阻碍;最后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树苗的生长速度较慢,补助期以内林业收入无法达到正常标准。除了在最初的补助能够获得一部分收益以外,在后期就相对变得困难。如表1是西部某地调查农户所得的收入变化数据对比。
2.2退耕还林对资本的影响
土地是农户获得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退耕还林使农户从种植之上的收入转为林业。由于部分地区自然条件恶劣,退耕还林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种植生态林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农户通过林业来的收入主要来自林草。而林草的收益无论是从眼前来说还是长远而言,收益都不高。根据有关研究表明,目前的生态林只有4.1%存在现期收益,收益情况还十分不稳定。针对西部贫困山区,在这些地方种植业是维持生计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退耕还林和相关补助对其影响相较于其他地方更大。原本种植业在总收入所占的比例就非常大,进行退耕还林的土地又大多数属于产出较高的地。农户利用剩下的地进行种植无法满足基本生计,林草收入又较低,最终返耕的可能性也随之变大。
2014年2月绿色科技第2期
韩克松:退耕还林对农户可持续生计的影响探讨资源与产业
虽然退耕还林可以有效地转变产业结构,但从长远来讲这样的情况之下形成的结构是不够稳定的。进行了退耕还林之后农户收入也有了巨大的变化,而相应地农村产业结构并不能快速适应这种转变,农户短期内无法形成较为稳定的收入结构。就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而言,要转变农户收入结构,增加非农收入依旧是不够稳定的。比如在贵州部分较为贫困的地区来看,本地可以制造的就业机会相当有限,大部分的剩余劳动力无奈之下只能往其他地区转移。并且农户大部分素质有限,进行非农工作的选择较为盲目,信息闭塞、缺乏组织等问题,导致就业问题较为严峻,同时也对退耕还林之后农户的可持续生计造成巨大影响。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进行退耕还林在农户的可持续生计之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求国家和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培训农民工、提高补偿、提供就业机会等方式保障其可持续生计。
参考文献:
[1]李树茁,梁义成,MARCUS W.FELDMAN,GRETCHEN C.DAILY. 退耕还林政策对农户生计的影响研究――基于家庭结构视角的可持续生计分析[J]. 公共管理学报,2010(2):1~10,122.
[2]谢旭轩,张世秋,朱山涛. 退耕还林对农户可持续生计的影响[J]. 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3):457~464.
>> 退耕还林工程费用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浅议退耕还林与林业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 整合地域有效资源加快退耕还林还草步伐 延迟退休政策的有效性分析 浅谈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丹江上游不同退耕还林型土壤有效NP特征研究 采取积极有效保障措施提高退耕还林工程效益 如何有效做好退耕还林中的各项工作 中央银行的声誉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与商业银行绩效研究 货币政策有效性与货币供给内生性的关系研究 家庭收入预期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外资银行扩张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经济开放度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政府主导下保障房供给模式与政策的有效性研究 货币中性非中性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研究 金融危机与中国的货币政策有效性 中国的银行体系特征与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有效性 贸易开放、金融开放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实证研究 基于公共政策执行有效性视角下的房价调控政策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 Grain for Green Program Relaunch in 2014[N/0L]. Xinhuanet, 2014-01-10(4). http:///energy/2014-01/10/c_125983689.htm.]
[5]孔凡斌.退耕还林(草)工程政策问题分析与优化建议[J].林业科学,2004,40(5):62-70.[Kong Fanbin. Analysis of Policy Question and Optimizing Proposal about Converting Cropland to Forest and Grassland Project[J]. Scientia Silvae Sinicae, 2004,40(5):62-70.]
[6]蒋海.中国退耕还林的微观投资激励与政策的持续性[J].中国农村经济, 2003,(8):30-35.[Jiang Hai. Persistent Micro Investment Incentives and the Policy of Returning Farmland to Forest in China[J]. Chinese Rural Economy, 2003,(8):30-35.]
[7]Meine N, Beria L, Rohit J, et al.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Evolution Toward Efficient and Fair Incentives for Multifunctional Landscapes[J]. Annu. Rev. Environ. Resource, 2012,37:389-420.
[8]Kleijn D, Baquero R O, Clough Y, et al. Mixed Biodiversity Benefits of Agrienvironment Schemes in Five European Countries[J]. Ecol. Lett., 2006, 9:243-54.
[9]蔡志坚,蒋瞻,杨加猛,等.环境视角下石漠化片区的农业发展[J].江淮论坛,2014,(2):18-23. [Cai Zhijian, Jiang Zhan, Yang Jiameng, et al. The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of Rocky Desertification Are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vironment [J]. Jac Fourm, 2014,(2):18-23.]
[10]米德.国际经济政策理论:国际收支(第一卷)[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1. [Mead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Policy: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ayments[M]. Beijing: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Press, 2001.]
[11]Tingbergen J. On the Theory of Economic Policy[M]. Amsterdam: North Holland, 1952.
[12]Acocella T, Bartolomeo G. Tinbergen and Theil Meet Nash: Controllability in Policy Games[J].Economics Letters,2006, 90: 213-218.
[13]吕文春,陈性平.贵州盘县石漠化现状及综合防治对策[J].中国水土保持,2013,(8):34-36.[Lv Wenchun,Chen Xingping. Guizhou Panxian Rocky Desertification and Its Comprehensive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J].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China, 2013,(8):34-36.]
[14]安龙县林业局.安龙县第二次石漠化监测报告[R].2012:19-27.[Anlong County Forestry Bureau. Anlong County Second Rocky Desertification Monitoring Report[R]. 2012:19-27.]
[15]国家林业局.我国岩溶地区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结果公布[N/OL].中国绿色时报,2012-06-18.http:///green/news/lygk/content/2012-06/18/content_183647.htm.[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 China’s second Karst Rocky Desertification Monitoring Results[N/OL].China Greentimes,2012-06-18.http:///green/news/lygk/content/2012-06/18/content_183647.htm.]
[16]李阳兵,罗光杰,白晓永.典型峰丛洼地耕地、聚落及其与喀斯特石漠化的相互关系[J].生态学报, 2014,34(9): 2195-2207.[Li Yangbing, Luo Guangjie,Bai Xiaoyong. The Correlation Among Arable Land, Settlement and Karst Rocky Desertification Cases Study Based on Typical Peakcluster Depression[J].Acta Ecologic Sinica, 2014,34(9): 2195-2207.]
[17]张信宝,王世杰,白晓永,等.贵州石漠化空间分布与喀斯特地貌、岩性、降水和人口密度的关系[J]. 地球与环境, 2013,41(1):1-6.[Zhang Xinbao, Wang Shijie, Bai Xiaoyong, et al.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Karst Land, Desertification and Geomorphology, Litho logy, Precipitation and Population Density in Gui zhou Province[J].Earth and Environment, 2013,41(1):1-6.]
关键词:梁河县;退耕还林;农户;可持续生计
中图分类号:S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4)11005702
1可持续生计的概念涵义
“可持续生计”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的80年代末,是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共同提出的报告。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将“可持续生计”的概念提到行动议程中来,并且提出倡导“把稳定的生计作为消除贫困的主要目标”。我国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倡导“人本主义、全面、和谐、可持续的发展计划”,特别强调缩小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差距,使二者能够协调发展,提出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也是可持续发展概念中的主要体现。故此,缩小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差距,也是一种提高农村经济发展,合理规划农村经济产业,因地制宜的科学发展观念。在农村发展适合当地条件的经济建设,以鼓励农户进行其他产业的引进和经营,来减轻贫困的现状。这就是我国针对农村的可持续生计的涵义体现。
2梁河县退耕还林现状分析
2.1梁河县土地以及农户概况
梁河县位于云南省西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东北部,其地况的地理位置坐标是东经98°06′~98°31′,北纬24°31′~24°58′,东北与腾冲县交界、东南部与潞西市、龙陵县毗邻,西部与盈江县接壤,西南部与陇川县相连。县地境南北相距49km,东西相邻45km,全县的土地总面积为113770hm2。
梁河县全县一共有45218户,常年居住的人口为155581人。而这其中,农业人口116390人,城镇人口为38183;其城镇化水平为24.7%;人口密集度为133.4人/km2。据调查全县的财政收入在2011年显示为17659万元,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628万元,实际财政收入高于预算的财政收入8031万元。但是其财政一般预算的支出为79839万元,按预算8031万元的实际收入盈余,距离62177万元的支出缺口只是一小部分。其中农林水事务的支出为12873万元,占梁河县2011年财政收入的73%。
而梁河县的人口密集程度,仅仅低于整个中国的平均人口密集程度138/km2,所以说梁河县的人群密集程度还是属于较高的。而且梁河县的城镇化水平只有24.7%,其农户务农的人数为116390户,依照数据可以推理,梁河县的人口主要依靠农业种植生产作为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结合梁河县的土质状况,其沙漠化的侵蚀程度较高,具体表现为:全县耕地面的为21845hm2,坡耕地面积为9993hm2,其中大于25°坡度的耕地面积为507hm2,16~25°的坡耕面积为5802hm2;6~15°的坡耕面积为3684hm2。流经于境内的大盈江年均输沙量高达427万t,最大的输沙量为2040万t,相对侵蚀模数5085t/km2。针对这样的地境对于农作物的种植要求也是不够理想的,与其在土壤质量不够肥沃的情况下继续维持耕种,不如采取“退耕还林”的政策,从土地养护、环境保护的情况下发展“林业经济”,这种生态化的经济产业,把梁河县实行退耕还林的现实意义,推向了一种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之路。
2.2梁河县的退耕还林工作进展
梁河县的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自2002年开展以来,至2013年总共完成的土地植被工程面积为12.47万亩,这其中属于退耕土地还林的面积有1.7万亩;属于荒山、荒地的造林面积为5.1万亩,属于封山育林的面积为3.5万亩,属于巩固的退耕还林面积有2.17万亩。从指标上显示,是100%的达标状况。
梁河县从2002~2013年的退耕还林情况可以看出,大部分的造林计划是在于对荒山、荒地的改造,封山育林的措施,是将废弃的土地资源进行植被化的建设,将已有的山林进行投入养护的工程措施。而对于耕地的造林措施也有实施,但是只占20%的占比,这部分农民退还的耕地平均到每家每户,每户所损失的耕地数量占原来所持有的耕地并没有减少太多,所以并没有对农户的经济损失造成太大的影响,并且对于农户的损失政府也根据其退还耕地的面积进行适当的补贴。故此可以推断,梁河县这近10年的退耕还林工作,实施了土地承包制的改革,其承包的条件是对荒山、荒地的植树造林。对于梁河县积极的倡导村民进行土地承包的造林政策,推动了梁河县的植树造林工程进展,是退耕还林的有效措施之一。
据梁河县的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采取了“土地承包制”和“退耕还林的农户政策”,其中土地承包的造林计划实施情况比较乐观,平均每个行政村的土地承包户数,占据了农户总户数占比的89%~95%之间。
3梁河县退耕还林对农户可持续生计的影响
3.1农户“还耕”的需求
梁河县的退耕还林工作针对可持续生计的要求,即在不降低农户的人均GDP,不降低农户的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实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这其中农户的“退耕”是针对于造林用地的“还林”要求。耕地变为育林区,梁河县的退耕还林工程,政府部门考虑到了实现农户“退耕”的可能性。“退耕”的意义针对于农户来说:其一,保持经济来源,也是保持生计的必须手段;其二,保持耕作的日常习性。对于农户来说,每日对土地的耕种和养护是其唯一会使用和可以依靠的劳动生产方式。如果给予其他的工作代替,除非实行大规模的岗前培训,在10年之内让现有务农的农户进行其他劳动工作,是一项比较困难,也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所以退耕还林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如何改革和提升农户的可持续生计。失去土地的农户,仅仅依靠政府的有限土地补贴费用,是无法保证其长久的生活需求。政府必须大力给予其他产业的投入建设和政策上的支持工作,让大批的务农农户进入到城镇化的生产工作中去,或者推行土地承包的植树造林计划来保证梁河县的正常人均生产收入。
3.2退耕还林工作如何体现“可持续生计”
退耕还林工作,其发展意识来自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退耕,顾名思义就是将农村大量的耕地实行“不予耕种”的政策,将以往耕种的农作物,粮食、蔬菜等给予撤销,换成植被种植,进行“植树造林”的计划。将耕地变作林地,变更作物的种类就可以实现。然而面对耕地和林地的经济效应来说,耕地的粮食作物每年都有收成,而农户的主要经济收入是依靠每年耕地的产出量而定。林地一般主要的作用是保护环境,防风固沙,治理土地的荒漠化、贫瘠程度等,一般的植被不作为经济产品进行出售,属于国家的环境治理工作,所以其直接经济收入暂时不如耕地的产出收入高。
梁河县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将土地从“耕地”变为“林地”,把农民的粮食作物产出经济效益,变成较为缓慢的林地经济效益。从土地的结构上来说,是可行的,也是一种有效保护土地资源的做法。从经济效益上来讲,农民的种植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其原因是林地的经济收效具有较长的时间过程。所以以“退耕还林”的政策保持梁河县农户的“可持续经济收效”是将来工作较为主要的重心。
4结语
梁河县充分的利用了“土地承包制”来完成“退耕还林”的工程计划,这项政策的施行,最大程度的减少了由于退耕所带给农户的损失,同时也保证了农户的日常耕作习性,在一定的意义上实现了农户的可持续生计的要求。所以说,退耕还林是国家和地区实行的“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战略,这其中要适时地考虑农户的生活需求,也就是其“可持续生计”的要求。政府所有的工作都建立在如何保持农户的可持续生计的基础上,其实行的策略才会使得整个地区的建设过渡到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政策中去。
参考文献:
[1] 张蓬涛.基于退耕的土地可持续利用与退耕农户生计多样化关系研究[C].第七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论文专辑,2012.
[2] 颜仕宏.景东县农业环境保护现状与对策[C].2012年云南农业环境保护协会论文集,2012.
[关键词]农村;调查;综述;底层;陕西
[作者简介]田富强(1972―),男,陕西宝鸡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西安外事学院教师;(陕西西安710077)池芳春(1973―),女,陕西宝鸡人,宁夏大学农学院草业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宁夏银川750021)田富利(1984―),男,陕西扶风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 (陕西杨陵712100)
农村代表生态平衡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与家庭组织及社会结构紧密联系,是可持续发展的载体。中国数千年以农立国,文化积淀多源于此。[1]
一、农村基层民主研究
邓武红博士指出在平民社会日益强大、个人权利不断彰显的语境下,农村基层民主成为现代乡村文明治理的必然选择。选举主要问题:(一) 贿选普遍存在。黑金扭曲选举结果,使恶人通过合法形式获取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运行制度不完善,候选人当选后很难监督制约,,贪污腐化。村民抓住眼前利益,贿选者与受贿者达成合谋。(二)防止基层民主演变成农村宗族势力实现家族利益的工具。对策有:(一)村级财务公开;(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参政意识;尊重个人权利,培育基层民主文化。农村基层民主处在中国场域特有的文化、制度和利益纠葛中,是现阶段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矛盾的深层次反映;缺乏整个社会的根本性变革,基层民主只能是“孤岛政治”。[2]
郝晓雁博士指出村民自治存在问题:(一)经营方式转变与管理功能转型不匹配,自治组织运作机制不协调,管理方式滞后;(二)集体经济瓦解与传统资金运作方式破坏,导致村级债务增加,影响自治组织行政效率;(三)经济利益表面化和干部身份多样性,导致自治组织班子涣散,责任心下降;(四)农民参政意识淡漠,村民议事组织松散。对策有:(一)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运作体系;(二)依照高效、透明原则,完善村民议事和监督规范及办事听证制度。[3]
陈昌洪博士剖析了村民自治存在问题:(一)腐败严重,难以选出为民办事的村官;(二)县乡政府对村民自治指导不力,村两委班子协调困难;(三)村级经济弱小,难以提供村民满意的公共产品。对策是:(一)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基础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制度和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为核心的民主监督制度,加大惩治村官腐败力度;(二)县乡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为村民自治创造良好环境;(三)政党主导,政权支持,自治主题,渐进发展:遏制、打击农村社会黑恶势力和财团势力;有效激励村干部;发展农村经济,为村民提供必要公共产品。[4]
二、退耕还林还草研究
程默博士认为退耕还林要充分考虑农户利益,进行管理制度创新:(一)尽快构建退耕还林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二)通过鼓励产权合并实现林权相对集中,提高资产价值特征与产权制度匹配程度;(三)通过政府公共支出政策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结构改善,拓宽退耕农户就业增收空间。公共支出应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农用能源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柱产业;救济补贴政策到期后生活贫困的退耕还林户,对其进行免费技能培训。[5]
葛文光博士指出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够;缺乏总体规划,实际退耕面积超过国家任务,补助资金难以满足完善工程需要;验收不及时、不严格;造林技术应用不到位,种苗采用缺乏科学性,不重视林木后期管护;林权证发放不到位;后续产业发展存在盲目性;农民对八年后生活不乐观。建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绩观;出台《国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保证农民拥有基本农田;进行生态环境教育;建立林木管护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尽快发放“林权证”。[6]
三、农村专业组织研究
李双元博士关于陕西关中地区农民专业协会调查的案例为支部推动型、能人带动型和政府推动型:(一)专业协会是农户抵御市场和自然风险、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的现实选择;(二)作为现行经济环境下农村诱致性制度安排,专业协会与村支部、村委会等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协调,需要良好的制度实施机制,以促进基层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的良性互动;(三)专业协会应先发展后规范。存在问题:(一)协会功能未完全发挥,与农户预期差距较大;(二)设立门槛,有悖国际合作联盟合作原则。[7]
岳佐华博士与李小玉女士指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加了信用资本,蓄积了人力资本,盘活了市场,促进了特色经济发展。汉中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类型有:龙头企业依托型、能人大户依托型、部门依托型、农民自发型。问题有:(一)1/2的合作组织没有明确的组织章程,4/5的合作组织未注册;(二)部门依托型合作组织体制和产权不明晰;(三)管理欠规范,信息手段落后;(四)人员素质低,资金不足。[8]
四、农民增收培训研究
张聪群博士指出汉中市农民增收的障碍:(一)乡镇企业、村办企业收入下滑;(二)农民缺乏市场信息和经营指导,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三)农用物资价格上涨;(四)外出务工人员组织化程度和培训率低;农民增收思路不广,收入差距拉大。并提出对策:(一)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挖掘农业自身潜力;(二)扶持以农产品加工营销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三)消除体制,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四)改革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五)多渠道融资,加大农业扶持力度;(六)加快农业信息建设,增强农民规避风险、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9]
黄雯博士指出,西安市蓝田县农村劳动力流动呈现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化、区域不断扩大、数量质量快速增长趋势:(一)以青壮年和男性为主;(二)素质、技能与收入正相关;(三)自发性为主;(四)长期务工人员比重大;(五)行业分布不均,以餐饮业为主。建议因地制宜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进城务工人员竞争力;出台就业准入法,严格就业准入;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资格认定制度,延缓劳动力供给,缓解就业压力。[10]
张藕香博士认为年轻力壮、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力资本型劳动力转移,造成农村人力资本流失,阻碍科技知识普及、良种推广、土壤改良、新技术应用和产业结构调整。应进行农业深度开发,消化剩余劳动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11]
五、陕西苹果产业研究
李继翠博士指出陕西苹果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一)产后商品化处理环节薄弱,标准化程度低;(二)行业协会不成熟,果农组织化程度低,龙头企业缺乏长远规划;(三)技术推广、管理及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四)资金和人才遭遇瓶颈制约。建议:(一)推行标准化管理,发展绿色果业和生态有机果业;(二)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三)加强苹果服务体系建设;(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苹果生产保障体系;(五)创新体制,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六)实施名牌战略。[12]
宋东风、王恩胡、锋博士指出,陕西白水县苹果发展要推广“四大”关键技术,规范化生产,提高果品质量;鼓励科研院所参与,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科技兴果;提高果农种植积极性,促进苹果生产社会化、现代化、市场化。[13]
六、农村医疗教育研究
睢党臣博士指出陕西省洛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宣传力度小,农民参保意识弱;筹资难度大,水平低;报销范围窄,受益面小;组织机构不完善,报销制度不科学。建议强化政府职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筹资机制;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基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强化行业管理,普及卫生知识。[14]
肖湘雄博士指出,运行机制制约了陕北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一)医疗市场混乱,农民就医困难;(二) 费用居高不下,农民因病返贫;(三)投入不足,缺医少药,乡镇卫生院步履维艰。他建议:(一)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二)纠正专项经费使用和预算外资金财政统筹存在问题;(三)因地因时制宜,探索以农村合作医疗为导向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将其作为非营利组织给予扶贫资金支助;(四)有效补助乡村医生。[15]
王朝辉博士指出陕西农村学校经费困难:老校危房增多,新建校债台高筑;拖欠工资和“普九”债务偿还无望;负担转嫁给农民和村集体;县级财政教育包袱沉重。建议制订义务教育投入法,建立以国家、省、市为主,各级财政按比例负担机制,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和校舍维护改造建设机制。 [16]
七、水资源与农村金融
王文军博士指出当前陕西安康水资源存在的问题:(一)洪旱灾害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生态退化与水污染严重;(二)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条件不适应;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不足,分配不均衡现象严重,供水短缺与用水浪费并存;(三)水电站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严重;旅游业发展与水源地保护存在矛盾。建议:(一)适水发展,提倡节水型产业;(二)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水质和水环境安全;(三)开发非常规水资源,满足用水需求;(四)加强环境质量评价,有效、合理、科学建设水电站;(五)建立有助于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权水价制度;(六)协调完善水事决策机制。[17]
高波博士分析了西安郊区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的原因:(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锐减,功能萎缩,实力不足;(二)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信用环境不佳。对支持“三农”的影响是:(一)金融机构从农村市场退出,县域资金流失,影响信贷资金投放力度;(二)管理体制不活,制约金融服务水平;(三)农村住房产权缺失,影响农民获贷能力和商业银行信贷支持范围。建议多方联动,优化农村金融投资环境;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构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18]
论文摘要 分析了互助县造林地面积测估误差大的原因,并通过对GPS导航仪性能的全面介绍,建议在今后造林面积的落实和测估中采用GPS导航仪。
在2001年国家林业局颁布实施了《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就造林质量事故划分的3个标准来看,最基础的一项内容是造林地面积,同时《规定》对虚报造林数量和质量的,将对项目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另外,从互助县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的这几年来看,在每次的造林检查验收时,验收最关键的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造林地的面积核实问题。因此,在林业市场实践中正确地进行测量是一切造林实践的基础。
1 GPS导航仪简介
GPS是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的缩写,即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它是由空间站、地面站和用户三部分组成的。根据用户工作区域卫星状态的影响,在卫星分布运行良好的情况下,GPS单机定位精度小于15m,即面积误差小于0.023hm2。GPS定位误差主要来源于星历误差、卫星分布和接收机误差这三部分,在定位正确的情况下,其误差远远小于用罗盘仪与用网点板求积仪所计算面积的误差。
2 互助县目前的测量状况
在林业生产实践中很多工作都需要进行测量,如造林地调查、伐区调查、森林调查等,所涉及的测量技术和内容也相当广泛。但就互助县目前的测量状况来看,一是对测量工作不重视,如在退耕还林(草)工程造林作业设计过程中,科技人员在外作业工作时从不带必需的测量仪器,对一些相关数据凭经验测算,甚至对造林地面积也是大体估计;二是是现有的测量仪器少而简陋,目前互助县现有的仪器主要有皮尺、水准仪、罗盘仪、手持测高仪等;三是科技人员在测量方面的知识薄弱,能正确使用测量仪器的人很少,用现有的GPS导航仪测量面积的人不是很多。
3 人工测量面积的现行方法与不足
林业测量所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在各种森林调查、设计与规划工作中面积数据的正确性直接影响规划与设计的精度。测量面积的方法:一是在平面图或地形图上测算面积,如图形法、求积仪法、网点法、电子求积仪法等;二是在现场利用仪器实地测量,如求积法、闭合导线法等。但通过多年的实践来看,目前互助县普遍采用的网点法、实地求积法等都存在着很大的误差,特别是在地形图上勾绘后所测的面积一般误差率达到15%以上,误差主要来源于地形图勾绘误差、地形图比例尺过大引起的误差和计算误差。实地求积法的误差主要来源于实地地形与所估计地形形状不同引起的误差。用罗盘仪设置闭合导线求面积法虽然计算精度高,但对测荒山荒坡造林地面积来说,工作量大,所占用的时间多,工作效率低。GPS导航仪的应用为林业测量注入了新的活力。
4 在退耕还林(草)工程测量方面的建议
针对退耕还林(草)工程中面积核实问题,建议科技人员在作业时要持认真细致的态度,在外面作业时该用的仪器必须要用,退耕地尽量依地图为准,周边荒山荒坡面积要用GPS导航仪进行测量。
5 GPS导航仪购置与使用注意事项
GPS导航仪的两大主要功能是定位和导航,现市面上购买的GPS导航仪基本上都有这2种功能,但导航仪的品种不同所拥有的辅助功能也不同。如Magellan公司生产的GPS315/GPS320型导航仪具有求面积的功能,而Garmin生产的GPS12C/GPS12×LC型导航仪没有求面积的功能。因此,在选购林业生产实践所需的GPS导航仪时,一定要注意导航仪的辅助功能。GPS315导航仪共有12个主画面,在林业上测面积时仅需3个画面即可,因此在初始化后可将不需要的画面关闭。在初始化时,要注意选择区域及所在地的经纬度的正确性,以确保定位的快速准确。当导航仪处于“卫星状况图”画面时,要注意卫星信号指示条完全变成黑条时说明导航仪才开始进行定位。当导航仪处于“位置画面”时,要耐心等待直到定位完全正确后,才能进入“航迹画面”,一般定位需要4~6min的时间,若超过10min不能定位,则需要重新初始化或改变一些参数的设置。判断定位是否正确,除从经纬度、海拔高度上判断外,还可以利用航向的数值来判断定位的正确性,航向是指运动时的速度方向,它的角度是以正北为0°,顺时针增加,正东为90°,正西为270°,通过数值的大小依正北方为判断依据进行判断定位是否正确。定位数据是一个可变数据,当经纬度、海拔高度浮动值在2~3m、估计误差在20m以内时就可以进入“航迹画面”进行测量。在测量定位时,要注意地界为直线时,定点可选两头及中间,而曲线定点时要多而密,并要将点尽量定在地界明显转折的地方,在开始定的第1点,要做好标志,以便使航迹尽量闭合;同时要根据所测地的面积选好坐标尺,待计算面积结束后将平方米换算成公顷即可。
参考文献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model of developing the ecological-economic in the moist mountainous based on Qin-Ba mountains according to the four functional areas. With the conflicts between ecological balance and economic balance, a best model will be made between ecology and economy. Due to the different features of three functional areas, ( high mountains, shallow plains and areas along Hanjiang Rivers, the policies that the government takes such as natural reserve policies, returning land for farming to forestry policies and the South-to-North Diversion project should be connected with its features to explore a super way that we protect the wild animals while developing the tourist industry-tea, industries related to mulberry, Se enriched food stuffto develop its economics and create a fresh direction, which is specialty industry, traditional industryand competitive industry together. They can melt smoothly and they will have a good interactive effect.
关键词: 湿润山区;秦巴山区为例;生态经济对策
Key words: moist mountainous area;Qin-Ba mountains;ecological-economic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32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4-0010-02
1我国四个主体功能区划分背景下湿润山区(秦巴山区)的区位分工
1.1 湿润山区的涵义与特征湿润地区在我国是指干燥度<1.00的地区。降水量一般在800mm以上,空气湿润,蒸发量较小。自然植被是各类不同的森林,耕地以水田为主,水稻为主要粮食作物。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一线以南的广大地区;其他分布在青藏高原东南部边缘及东北三省的北部和东部地区。空气湿润、自然植被是各类不同的森林、耕地以水田为主是湿润地区三大表象特征。
系统脆弱性、功能多样性、结构复杂性形成湿润地区的三大特性。系统脆弱性表现在湿润地区一切生态过程都是以固定的水文为基础的,正是由于其系统结构对水文条件的依赖性,湿润地区生态系统才湿得如此脆弱,以致于一旦失去水,其系统面貌便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功能多样性表现在自然功能和社会功能两个方面:自然功能主要体现在物质循环、生物多样性维护、水量平衡、气候调节等方面。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资源、休闲旅游和环境演变信息等方面;结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湿润地区既是大江大河的水源涵养与生态脆弱的耦合区,又是地形隆起与经济低谷的叠加区,也是资源富集与贫困人口的重叠区。
1.2 秦巴山区具备湿润山区的特征秦巴山区是中国地理学对秦岭、大巴山地区广大山区地带的统称,地跨陕、甘、川、渝、鄂、豫5省1市,涵盖24个地市。它是地理中心带华中连接西北、西南的结合部,东部一级低地平原与西部二级高原的过渡区;是优质水源区之一,是三江(嘉陵江、汉江、丹江)一河(汉江最大支流堵河)的发源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汇水区;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两大关键地区(秦岭山地、神农架林区)所在地;是阻止西北荒漠化、半荒漠化和沙尘暴东侵南扩的屏障地带,也是西安、洛阳北方二氧化硫控制区与重庆、宜昌南方酸雨控制区的中间隔离带。因而该地区在全国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秦巴山区是我国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特殊区域。既是我国南北水系和暖温带与亚热带的分水岭,也是黄河流域文化与长江流域文化的交汇处。由于自然地理的特殊性,自然资源丰富,水力资源、矿产资源以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储量十分可观。秦巴山区的第一优势是中药材产业。这里是全国闻名的“绿色生物资源基因库”和“中药材之乡”。共有中药材品种2400余种,属于《药典》规范的正式中药材282种,占全部规范中药材的62.3%。[1]第二优势是水产业、水电业,第三优势是生态旅游业。秦岭大熊猫自然保护区、洋县朱q自然保护区、神农架自然保护区等三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在其中。
以巴中―广元―略阳―凤县―宝鸡―周至―镇安―安康―万源为连线点的大秦巴山地走廊,既是连接川陕两省的桥梁和纽带,又是我国南方连接西北部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轴,更是我国重要的南北地理分界线。其中川北沿广元、巴中、万源一线的米仓山地区,有如川北锁钥,扼守四川北出通道,典型的山地气候和丰富的植被资源,成为长江上游良好的生态屏障;而陕南秦岭,巴山和汉水谷地更是物华天宝,气候温和,物产丰富;秦岭以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使秦岭山地形成良好的大生态环境,降水量十分丰富,嘉陵江、汉水等大小流不下百条,均发源于秦岭山区。大秦巴地区给当地和嘉陵江流域、汉水流域以及相关区域创造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是无法估量的。秦巴山地是我国首屈一指的生物多样性地理宝库,峰峦峻秀的巴山山脉亦称大巴山,其得名于古代巴族和巴方国。巴山虽不及秦岭高峻,但亦与秦岭一样危峰如林,千崖万壑,森林茂密,道路崎岖险阻,是陕南与四川之间的一道天然屏障。巴山西起嘉陵江谷,东至湖北武当山。其山势成西北至东南走向,绵延约300公里,其山岭交错,重峦叠嶂,是汉中、安康盆地与四川盆地的分水岭。秦巴山区又是长江上游地区一个重要的生态屏障,被专家称为华夏天然的“中央公园”,而巴中是秦巴山区的最核心的部分。
但是,如此巨大的资源优势并没有转化为显著的经济优势,这里仍然是我国18个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中的最大的一个,贫困发生率30%以上。秦巴山区属于典型湿润山区(生态环境脆弱的石山区),既是大江大河的水源涵养与生态脆弱的耦合区,又是地形隆起与经济低谷的叠加区,也是资源富集与贫困人口的重叠区。这里不仅是单纯的贫困问题和生态退化问题,而且是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多方面因素交织形成的复杂生态问题。这里25度以上陡坡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50.8%。因此,秦巴山区脱贫的突破口在于退耕还林。截止2007年底,全国退耕还林面积3.64亿亩,惠及农民1.24亿人,中央已累计投入1300亿元。秦巴山区退耕还林3810.68万亩(约占全国退耕还林面积10%)[2]。
1.3 我国四个主体功能区划分背景下湿润山区(秦巴山区)的区位分工国土面积中不同的区域在人类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着天然的功能分工。无形的难以货币化的生产和生活要素的成本就得由有形的可货币化的生产和生活要素的价值来让度和分摊。我国国土被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这四类主体功能区。[3]其中,生态功能保护区是指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内有选择地划定一定面积予以重点保护和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属于限制开发区。由此可以看出:秦巴山区在空间上的地理区位功能分工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要研究如何科学开发使开发的效益最大化,禁止开发区域只能通过旅游的门票收入和国家的各类保护区政策以及生态建设工程政策来获得经济收入,力争政策收益最大化。
2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2.1 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理论研究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是20世纪末世界经济发展提出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三大理念。这三者互为一体,总的目标和精神实质是一致的。生态经济是总的目标,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是实现生态经济的具体途径和手段。
有关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1969年,美国在世界上第一个把环境影响经济评价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国家环境政策法》中确定下来。中国的研究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徐嵩龄在《中国环境破坏的经济损失计量―实例与理论研究》中认为: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大致占GDP的3-8%,[4](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估算占GDP8%)。
2.2 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实践研究关于生态建设与农业的关系方面,研究表明:置后二期的森林面积每增加1%,农业总产值增长6.3303个百分点。置后一期的草原面积每增加1%,农业产值增长0.2097个百分点。[5]关于退耕还林工程所产生生态效益价值方面,通过(吴起县)研究表明:保护水资源生态效益价值占17%,保育土壤生态价值占37%,固碳制氧生态价值占22%,净化环境生态价值占8%,改善小气候生态价值占1%,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价值占15%。生态建设的效益费用比为1.75。[6]吴起县2002年-2004年退耕还林工程绿色GDP分别比当年GDP增加了43%、42%、30%。[7]
20世纪90年代前期,生态补偿通常是指生态环境的破坏者为其破坏行为的后果支付赔偿;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生态补偿则更多地被理解为一种资源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
3秦巴山区发展生态经济的对策
3.1 秦巴山区发展生态经济的基本思路以我国四个主体功能区划分为参考依据,探讨湿润山区(以秦巴山区为例)经济生态发展目标模式。即在生态平衡目标和经济平衡目标矛盾统一的过程中,抉择最优化的经济生态良性互动发展模式。[8]从区域特色出发,将秦巴山区按坡度划分为高山区、浅山区、河流区等三个区域单元,参照国家在该区域功能划分上的现有扶持政策(自然区保护政策、退耕还林政策、南水北调政策),在区域特色与扶持政策相结合的基础上探寻经济发展途径(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旅游业―茶、桑与富硒食品加工业―水电与水产业),凝练秦巴山区生态经济发展方向(特色产业―传统产业―优势产业)。最终建立生态与经济互动发展圈结构模式。
3.2 秦巴山区发展生态经济的具体设想①在国土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前提下,对区域进行功能性板块划分。秦巴山区在空间上的地理区位功能分工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要研究如何科学开发使开发的效益最大化,禁止开发区域只能通过旅游的门票收入和国家的各类保护区政策以及生态建设工程政策来获得经济收入,力争政策收益最大化。②从比较优势的角度出发,按照地域特色―国家扶持政策―经济发展途径―发展方向的思路进行调查研究与探讨。③建立生态与经济互动发展圈结构模式。从区域特色出发,以山区坡度为依据,将整个秦巴山区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高山区(50度以上)、浅山区(25-50度)、河流区(25度以下)三大功能区域。三大功能区域分别对应国家三大生态建设扶持政策:自然保护区政策、退耕还林政策、南水北调政策。对应的发展途径分别是野生动物保护、药材、旅游业――茶、桑、富硒食品业――水电、水产业。走特色产业――传统产业――优势产业差异化发展道路。如图1所示。
综上所述:国土面积不同的区位在空间上所起的功能是不同的,生态环境建设需要补偿;资源富集与贫困人口的重叠区存在着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等互相交织的综合矛盾;湿润山区生态经济发展不适合县域经济中按行政区划的界限确定经济发展的模式,应走“一地一业”的道路,而不是“一县一业”的县域经济道路,建立生态与经济互动发展圈结构模式;生态环境建设具有外部性,“市场失灵”和循环农业的特性决定了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经济外溢理论认为,环境影响都要外溢到其他地区,相关地区都应为生态环境付费;根据科斯定理,只要产权明确,通过交易总能达到帕累托最优,外部性可以内部化。
参考文献:
[1]向继明.立足地域优势,发展安康绿色中药产业[J].安康师专学报,2003,(2).
[2]丁文杰.我国完成退耕还林3.64亿亩.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2007,08(25).
[3]张旭东,刘铮.中国960多万平方公里国土划分“四类主体功能区”. 中国发展门户网.cn,2006,03(06).
[4]曾贤刚.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研究综述[J].生态环境与保护,2004,(4).
[5]庞英等.生态建设对我国西部农业发展的贡献实证研究[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5,(6).
[6]赖亚飞,朱清科.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综合效益评价―以陕西省吴起县为例[J].西北林学院学报,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