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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纤维乙醇研究领域,针对生产成本高的问题,研究人员选育高产复合系纤维素酶[9],并尝试进行固定化技术以提高酶的利用率[10]。王振斌[11]等尝试通过使用超声波来对固定化纤维素酶进行预处理,在酶解温度58.73℃,CMC-Na缓冲液pH3.0、超声时间16.88min、超声频率22.33kHz、超声功率26.77W的条件下,固定化纤维素酶活性与未加超声波预处理相比较提高了9.75%。上述研究,提高了发酵速度和设备利用率,使乙醇得率得到较大的提升,这些都推动了酒精行业的不断进步。
2在环保行业中的应用
2.1废气处理方面
活性炭填料床反应器具有较强的抗冲击能力。赵康[24]等建立了海藻酸钙凝胶固定化活性污泥反应器处理丙酮废气的数学模型。由引入颗粒调整系数的概念以解决模型假设与真实情况的差异。在流量为1100mL/min、反应器进口丙酮质量浓度为3051mg/m3时,测定4个采样口和出气口的丙酮浓度,对反应器模型参数进行了校正,得到微生物最大比生长速率为4.17×10-5mg/mg·s,丙酮半饱和常数为76900mg/m3,氧气半饱和常数为273mg/m3,颗粒调整系数为195,丙酮分配系数为0.0024。曹桂萍[25]等考察了在固定床生化反应器中使用海藻酸钠包埋法制备固定化细胞对废气SO2的去除能力,结果发现,当细胞量为0.3g时,海藻酸钠质量浓度为3%,氯化钙质量浓度为4%,固定时间为14h时,在无喷淋液体、气体停留时间为5s,入口浓度低于7mg/L时固定化细胞对废气SO2的净化效率达90%,最大生化去除量为240mg/L·h。徐健全[26]使用固定化混合菌进行油烟废气降解的研究,结果发现,当油烟入口浓度小于400mg/m3,气体流速小于0.6m3/h时,降解效率可达90%以上。以上研究结果从不同方面佐证了固定化技术在去除或降解废气中的应用效果。
2.2废水处理方面
固定化技术因其抗逆性、抗毒性强、对环境适应性强、系统内微生物或酶的浓度和纯度高、反应迅速、固液分离容易,以及可以减少反应器堵塞等特点,使其在废水处理方面应用广泛[27]。周珊[28]等研究发现,使用竹炭固定化假单胞菌在处理高浓度苯酚时具有效率更高和处理量大的优势。竹炭固定化假单胞菌对苯酚的降解效率在pH5~8范围内,以200mL水样中固定化假单胞菌添加量为20g时最高。李二平[29]等研究发现,利用聚乙烯醇-硫酸铵包埋法对硫酸盐还原菌污泥进行固定,采用上流式厌氧反应器对含锌废水进行处理,结果表明,Zn2+去除率达98%以上,出水Zn2+达到国标要求。于光[30]等研究发现,固定化溶藻菌对藻细胞和藻毒素的48h溶解率和降解率分别达到了85.68%和60.16%。司伟磊[31]等研究发现,固定葸醌的聚氨酯泡沫经10次循环使用后,偶氮染料的生物脱色速率仍保持在90%以上。李正魁[32]等研究发现,辐射聚合固定化反硝化菌对污水中硝酸盐去除率可达到78%。其他研究人员开展了固定化微生物对苯胺、甲醇、二氯酚、总氮等污染物的去除研究并取得了良好结果。这些研究为固定化技术在废水治理中的应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3在生物制氢方面的应用
固定化制氢微生物主要有发酵制氢和光合作用制氢两大类。在发酵制氢微生物方面,罗欢和黄兵研究发现,使用海藻酸钠固定微生物进行发酵制氢,其最大累积产氢量为496mL,平均比产氢速率为15.8mL/h·g。在光合作用微生物方面,陈明等研究发现固定化技术能够提高产氢率,并且以海藻酸钠作为载体时的效果最好。同时,在对乙酸、丙酸、丁酸等底物的转化率进行考察时发现,乙酸的最大氢转化率最高,达到65.3%。廖强等研究发现,光合细菌代谢底物为产氢提供还原力氢。随着光照强度的增大和进口流量的增大,固定化光合细菌光生物制氢填充床在产氢速率和底物降解速率呈递增趋势。刘双江等用海藻酸钠固定sphaeroidesH菌株进行豆制品废水产氢实验,氢含量在60%以上,废水COD去除率达41.0%~60.3%。研究还表明,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平均产氢速率和化学需氧量(COD)去除率均高于低浓度有机废水,但H2含量较低。朱核光利用琼脂固定R.sphaeroides进行豆腐废水产氢实验,50h连续产氢,最大产氢速率达2.1L/h·m2,TOC去除率达到41%。Yokoi等人对产气肠杆菌HO-39菌株采用多孔玻璃为载体对菌体进行固定时,产氢率提高到850mL/L·h(HRT=lh),较非固定化细胞的产氢率提高7倍。这些研究成果开辟了生物制氢的新路径,为生物制氢新工艺的开发提供了参考依据。
4在生物柴油方面的应用
酶法生产生物柴油具有反应条件温和、醇用量小、产物易分离及无污染物排放等优点,尤其是对原料要求低,有望降低生物柴油的生产成本,因此,酶法生产生物柴油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固定化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推动了酶法生产生物柴油的研究。吴茜茜等的试验结果表明,在20mL正己烷、加酶量7.5g(12U/g)、脂肪酸10g、酸醇摩尔比为l∶1.2、含水率4%条件下,分3次加入甲醇,40℃反应8h,反应体系酯化率达到了82%。在王学伟的试验中,其同样以正已烷、固定化的脂肪酶、脂肪酸(大豆油)、甲醇为反应物,最终得到脂肪酸甲酯的质量分数高达91.87%。高静等的研究表明,自制的固定化假丝酵母脂肪酶99~125可以较好地合成生物柴油。在最佳实验条件下,反应体系采用石油醚(60~90℃)为溶剂,底物有机溶剂与油的摩尔比为1∶4,反应体系加入油质量的10%的水,采用2次流加甲醇,反应6h,油醇摩尔比1∶3,反应转化率最高可达92%,酶使用7批后,其反应转化率仍然能够达到70%。张媛媛等研究了固定化南极假丝酵母脂肪酶(Candldaantarcticalipasc)的新方法,在固定化酶同时加入聚合物PEG(polyethyleneglycol)进行非共价修饰,可显著提高固定化酶的转酯活力。PEG修饰的固定化酶转酯比活是未经PEG修饰的固定化酶的4.1倍,转酯酶活回收率为604.8%。高静等研究发现,使用木糖对脂肪酶进行保护,其变性温度为144.3℃,比未保护的酶提高了83.8℃。魏作君等将溶胶-凝胶法制备的固定化离子液体进一步应用于脂肪酸与乙醇的酯化反应,正己酸乙酯产率均在90.0%以上。王珊等用活性炭固定产脂肪酶的发酵性丝孢酵母细胞,结果发现,在100mL发酵培养基中(250mL摇瓶)添加1.0g活性炭、于160r/min吸附培养48h,可吸附较多发酵性丝孢酵母细胞。将固定化细胞于4℃保存30d固定化细胞的脂肪酶活力无明显下降。用固定化细胞催化大豆油转酯化反应,连续催化5批后酯化率仍超过50%。但是筛选高活性脂肪酶、对介质耐受性好的脂肪酶,以及提高脂肪酶的使用寿命和转化率仍然是长期的研究课题。笔者有理由相信,随着脂肪酶法合成生物柴油技术的发展与产业化进程的推进,脂肪酶法制备生物柴油将会以其高效、安全、节能、环保、低成本等优点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5结论与展望
虽然固定化技术在诸多领域已经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在特定行业中,距离其大规模应用还有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
5.1酒精行业
首先,载体材料或固定化所用的试剂有时会对细胞产生比较大的生理毒性,进而影响目标代谢产物的生物合成。其次,固定化技术使细胞密度过高,导致营养和代谢产物的传质效果较差,影响细胞整体活性,进而影响代谢产物的生物合成。最后,载体固定化细胞的大规模制备过程复杂,容易引起杂菌污染。而且固定化载体材料的使用和不断消耗也带来了附加成本,使其在酒精行业的推广受到一定限制。在酒精行业,新型、低成本、无毒害或低毒害载体与固定化试剂的筛选与研究将是今后研究的方向之一。同时,大规模固定化细胞制备过程及固定化细胞连续酒精发酵过程中的染菌控制也值得重视。
5.2环保与制氢行业
废水、废气中的成分都比较复杂,单一的菌株无法完全降解,因此研究人员需进一步筛选高效率的、通用的菌种,使一种微生物能够降解多种污染物或者是几种微生物能够联合降解不同的污染物;另外,研究人员需开发出适应于工业化复杂体系的具有高强度、高传质性能、低成本特点的载体、适应于工业化的高效固定化反应器。
5.3生物柴油领域
(一)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国家层面,先后制定了一些与城市古建筑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文物保护等①*,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的保护制度。在地方层面,各城市根据本地的特点先后出台了一些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促进全国性法律法规在本地的实施,如北京出台了文物管理办法②*等。此外,各个城市还通过制订各种规划,来达到对城市古建筑保护的具体保护,如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③*。通过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城市发展规划等的相互配合,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城市古建筑保护法律体系,使得城市古建筑保护领域有法可依。
(二)建立了文物保护单位制度“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始于1956年,《国务院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明确提出实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制度。此后,国务院《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和文化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基本成立。对不可移动文物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式管理,同样对旧城古建筑的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制度、“四有”制度以及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营、修缮和管理等方面。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一般经由文物普查登记、筛选定级、核定公布几个阶段④*。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是指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好保护工作的四项措施:有保护组织,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科学记录档案①*。文物经营管理基本的原则是: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②*。根据利用方式的不同,法律法规也分别采取鼓励支持、申请审批和绝对禁止的态度。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管理,将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类:非建设地带,可保留平房地带,允许建筑高度9米以下地带,允许建筑高度18米以下地带,特殊控制地带③*。
(三)完善了文物保护单位之外古建筑保护制度对于尚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确有价值的文物古迹,规定“由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商定名单,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办法暂时予以保护,不得破坏,并按照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办理保护审核手续”④*。此外,还对文物保护单位之外的古建筑保护作出具体的规定,“保护价值待定的文物古迹,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公布为文物暂保单位,视同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护。文物暂保单位公布后两年内,必须完成对它的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公布为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公布撤销。逾期不公布,暂保单位自然撤销”⑤*。
(四)加强了历史古建筑的保养、维修、利用和管理针对城市历史古建筑保护中常见的问题,通过立法对古建筑的保养和维修、防火与报警、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性质及使用权的变更,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同意;使用文物建筑的单位,应当负责文物建筑的保养和维修;应当严格按照古建筑消防管理的规定,加强一切火源、电源的管理,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在重点要害部位,根据实际需要,安装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使用文物建筑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文物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有损文物建筑安全或者有碍开放的,由文物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整治或者搬迁;整治、搬迁所需费用由使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承担”⑥*。
(五)设立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北京市公布了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方案,首次提出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院落划分、用地调整、人口密度分类、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等做法”⑦*。2004年,又公布了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此次规划共15片,其中有5片位于旧城区内,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了风貌保护和高度的控制。2013年,又新增了3片保护规划,至此北京旧城区将拥有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对旧城的保护更加立体而完整。
(六)形成旧城整体保护制度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包括:旧城的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层次更加明确,呈现出“点—线—面”分层保护的状况。此外,还注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法规与《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相衔接。除北京之外,浙江省、河南省、宁波市、沈阳市、南京市、哈尔滨市等都制订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加强了旧城的整体保护。至此,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制度基本形成,既有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又建立了古建筑保护的具体制度,构建了“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城市古建筑的保护理念也有了质的提升和飞跃,从以往的对先人遗留下来的财产的一种保护与利用,发展成为对城市发展历史的保留,对城市发展进程中的文化底蕴的尊重,对城市发展历史传承的延续。但我们同进应当意识到,我国城市古建筑的护路程不是一帆风顺的,也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挫折,也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十字路口,也走了一些弯路。比如说建国初的城市规划制定是以原有城区为中心,还是在旧城区的边缘另起炉灶,对此有了激烈的争论,其中,以梁思成等提出的“梁陈方案”①*,主张在旧城区边缘再建新城,对旧城的古建筑进行整体保护,但这一设想并未能得到认可和实施,一些古建筑因此被损毁。
二、城市古建筑保护制度存在问题
城市古建筑见证了城市的生命历程,保障了城市的文化延续,促进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因而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城市化进程中的古建筑保护状况却不容乐观。
(一)重单体文物保护古建筑的保护,缺乏对旧城区的整体保护当前有些历史性城市,为了更好的保护传统历史建筑,某些历史文化名城在旧城内设立保护区,对旧城内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整体保护。但有些城市为了既保护历史城区的古建筑,又实现城市的发展与更新,一方面对标志性的古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另一方面却大力拆毁这些标志古建筑的周围环境和历史街区和传统建筑,建设性或保护性开发对城市古建筑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如“会址周围的历史建筑一拆而光;安阳穿城修路严重破坏历史街区;福建的三坊七巷名存实亡;南京老城已经拆迁改造完毕;济南投入22亿‘巨资’拆迁了44万平方米、43个片区,大量特色街道消失在推土车轮下;开封覆盖着现代化的草坪;郑州以‘一路、一区、一城’为标志,古城全部翻新……在‘旧城改造’的名义下,历史文化名城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创伤。”②*尽管北京在城市建设中制定了大量的制度措施来保护城市古建筑,但其遗留下来的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仅占老城面积17%,而欧美国家旧城保护面积基本可达到古城的80%~100%③*。正如有学者所说:“没有历史街区提供的建筑背景和文化氛围,历史纪念物只不过是现代城市的一个小小点缀而已。”
(二)大量城市古建筑因缺少维护面临毁损城市古建筑除包含文物保护单位以外,还有大量的其他城市古建筑。这些城市古建筑大部分被公私主体所占有、使用,其中有些被占用的古建筑因缺少维修,面临着损毁危险。有些被市民占用的古建筑,因占用的主体缺乏足够的经济能力,未能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缮;有些占用者因未取得对古建筑的明确法律权利地位,没有进行古建筑维护等的积极性。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占用的古建筑情况也不容乐观,古建筑的产权归属问题以及占用主体的保护能力和意识等都影响着古建筑的保护。有些古建筑的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权利义务分配不清晰,占有使用单位只使用不维护,而所有单位因未使用、受益而对古建筑不闻不问,古建筑实质处于无人负责的状况。另外,有些被占用的古建筑被用作办公场所,一般不对外开放,剥夺了民众接近和消费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权利。
(三)过度商业开发破坏古建筑原有的历史文化内涵在国家文化保护经费有限的大前提下,城市古建筑的保护必然要依靠自己的经营开发来创收,以此解决一部分维护的经费。有些古建筑被管理机构作为商业场所来经营,有些则出租或承包给第三方的商业主体。以文物养文物,以古建筑养古建筑,这是我国及世界各国所提倡的文物保护方式。为了保护这些古建筑,可以在维持古建筑原有风貌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商业开发与保护模式。但有些古建筑的过度商业开发对城市古建筑的保护造成了持久的负面影响,如丽江古城本是一片风景秀丽的宁静之处,后因酒吧等的入驻,侵扰了这一世外古镇原有的安宁。同样的情形还发生在凤凰古城、西塘、周庄等地,虽然古建筑的外壳被保存了下来,但是文物古迹的那种精神文化氛围,早已不见了踪影。超负荷的旅游开发破坏历史文化空间,不合理定位改变了历史地段环境。
(四)旧城改造致大量城市古建筑被拆除城市古建筑是一座城市的重要标志。单霁翔曾就旧城改造对古建筑的破坏指出:“一些城市在开发建设中,无所顾忌地大拆大建,……致使一批批文物古迹被摧毁的同时,一些历史街区也被摧毁”[7]。现在有些城市把“拆”成为城市建设的第一步,将见证城市发展的传统建筑及历史街区拆除,使得历史街区、历史城区和历史性城市的整体风貌被破坏。有媒体甚至将北京旧城区的胡同和四合院逐渐消失的情形,称之为文化自杀,“正把自己伟大的文化变成平庸”[9]。还有一些历史性城市打着尊重历史的幌子,将真文物拆毁,制造一些假的文物和古董,以发展旅游的名义拆旧建新。全国各地陆续出现拆除古建筑,新建仿古街的运动,一些独具特色的传统街道被改造成为失去真实历史价值与信息的假古董。还有些城市以保护利用为名,将历史街区内的传统民居拆除,保护性破坏屡见不鲜。吴良镛的胡同有机更新模式尽管在学术上取得极高的成就,实践上却没有得到社会和政府部门的认可和推广。旧城改造中的大规模拆迁,将一个城市最有特色的古建筑一扫而光,就像一把理发剪刀推过,只剩下光突突的头皮。
三、城市古建筑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
面对被损毁的城市古建筑,要做的不仅是哀叹与惋惜,更要痛定思痛,找出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从而为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能够更好的对症下药。现阶段我国城市古建筑保护不力的原因主要有:
(一)保护意识薄弱、管理意识不强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仅仅依靠文物保护行政机关的力量,来完成整个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是几乎不可能的,需要其他机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更需要民众的参与和支持。从世界的角度上来看,凡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行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其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是相对较高的。而国内的文化遗产事业的难点和关节点,也在于社会各界文物保护意识的觉醒。不可否认,中国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有所提高,保护成效也初步显示出来,但近来因文物保护意识不足而引起的文物破坏案件却时有发生。近年来有不少的文物保护单位遭受破损的事件,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因建设施工单位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未进行报批就擅自动工建设,而造成文物保护单位受损,如临汾古城墙被毁事件;云南大理为修路拆毁唐代古城墙,致龙首关遗址被毁等。一部分是因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者管理者保护意识不足而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的损毁,如拈花寺偏殿着火,与产权所有单位与使用单位管理不当,未能将建筑物按照文物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有着很大的关系。
(二)古建筑的保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多头管理及管理缺失现象并存根据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金瑞国、刘赪娜、张寄所做的调研报告《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调研与分析》,除文物部门以外,还有不少于20个部门在使用和管理着文物保护单位,以宗教部门最多。在由文物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中,设有专门机构和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的比例约为7比3。各省(区、市)非文物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比重不尽相同,其中(64.81%)和北京(57.99%)达到半数以上。由文物行政部门在每处文物保护单位设立现场保护的机构,自然是最理想的状态,但由于文物保护经费有限,且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的不断增长,操作起来显然不太现实。另外由于历史原因,许多不可移动文物在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前,就由其他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占用,有专门的管理和使用单位,这使得在每一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文物行政部门的管理机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对于产权或使用权不属于国家文物行政部门这类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是与文物行政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然而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文物行政部门的职权使其不能落实协议内容的履行。文物保护单位往往成为所有和使用者的部门利益,从而不能对文物进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保护造,破坏时而有之。
(三)具体保护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在文化遗产问题上,政府的首要职能是制定和贯彻管理法规与标准。《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划定保护范围。由于申报时保护范围未能完全确定,一年的时间给相关的利益者留下了可乘之机,给现实操作带来许多的麻烦,并造成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历史建筑受到破坏。此外,有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确定之后,也不能按照法定的保护范围的标准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使保护范围成为一纸空文。如保护范围内不法违章建筑物未能及时清理,城市规则及其他重大工程项目未考虑已经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的保护范围等。
(四)旧城内历史建筑产权不明确由于历史原因,旧城内的居住人口往往严重超过适宜数量,建筑大都显得拥挤破败,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便是如此。为了保护好这些传统的历史文化建筑,政府部门一方面有责任引导和帮助古建筑占有与使用主体对它们进行保护、更新和维护,在保存原有风貌的基础上改善旧城内的市政公共设施和居住条件,使得其适合居住;另一方面又要适度控制古建筑内的居住人口数量,针对部分居民缺乏维护保养的能力与动力的情况,将旧城内的居民迁出或者进行置换,将想居住进胡同及四合院且有维护能力的主体引进来,而将欠缺维护能力且想迁出去居民迁出去。所有这些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旧城内古建筑产权的明晰化和长期化,并且允许古建筑在公开公平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现在旧城内古建筑产权具有碎片化和不确定性的特点,有些古建筑被十几甚至几十个家庭所占有,无法正常的居住与生活,这样的条件根本无法进行适当的维修与保护。另外,旧城内的古建筑因面临改造与更新,随时可能被拆迁,产权的不稳定使得现有的主体缺乏维护的动力,外来的主体也没有购买意愿,古建筑的交易流转不顺畅。
(五)过分注重商业价值,开发利用不规范国内经济发展的成就,在某种程度上唤醒了民众的文化遗产消费的需求,使得文化遗产的商业价值突显出来。然而,商业价值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开展,但这另一方面又使得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频繁出现一些怪异的现象,如重利用轻保护,重经济价值轻文化价值等。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热点文化遗产事件,都与古建筑的保护利用有着密切的联系,如西湖旁边建会所,公园内古建筑中的高档餐厅等。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古建筑等文化遗产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带动区域旅游业的发展,从而产生经济效益。有学者说文物保护“尤其是要慎谈利用,国外谈得较多的是保护,不谈或者很少谈利用;而在中国的经验里,是不仅要保护,还要利用;所谓“充分保护适度利用”,但真的要做到这一点太难了。”
(六)文物保护法及城乡规划法规定不完善程序性规定欠缺。我国文物保护法将城市古建筑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三个层级进行保护,但是却没有将三个层次的保护责任主体及保护程序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定。文物法将历史街区及历史名城保护的具体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条例进行规范①*,而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审批由城市建设部门主管,仅在审批和实施监督阶段征求文物保护部门的意见,没有充分发挥文物保护部门在文物保护中的专业优势。国外与此相关的审批和监督职能是由专业性委员会来负责,这样的制度设计一方面限制了某些行政首长个人决断权,防止个人意志对城市古建筑的破坏;另一方面专业委员会由文物保护相关专家及在文物保护事业中有影响力的市民代表组成,能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与市民代表的积极性,通过市民代表反映其所代表的群体的意见,充分维护不同主体的利益。其次,我国文物法第24条规定国家所有文物保护单位不能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经营②*,因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给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如何解释这一条文,专家学者有不同的意见。有些学者认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性质是文化遗产,是国家的文化资源,而不是经济资源,它对社会要起的作用,是为社会提供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持,而不是创造物质财富,它是文物资源不是经济资源,把盈利作为目的,把它变成经济资源了,以赚钱为目的了,是不对的。”因此,不能作为经营性资产应当指禁止将文物的经营权进行转让等经营活动;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这里所说的不能作为资产经营,应当是指不能作为企业等经营性主体的经营性资本,不能作为将来发生债务时的担保财产。因法律规定的模糊,在实际的遗产保护与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些单位将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产的一部分,“由旅游公司来兼并文物保护单位,以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名义将文物资源作为普通资产纳入企业进行市场化理和经营”;有些单位将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价入股,进行所谓的“强强联合、捆绑上市”通过文化遗产的经营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在我们为城市古建筑等文化遗产能否作为经营性资产争论不休时,如果将眼界放宽,通过对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进行考察分析,就能得到比较满意的答案。例如,法国政府将国内著名的一百多个著名的文化遗产(其中大部分为古建筑遗产)交由法国古迹信托来经营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再次,我国的城市规划法中与城市古建筑保护的规定不完善。1990年的城市规划法虽规定城市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传统风貌①*,但在涉及旧城市规划时,却提出了旧区改建的城市建设、发展方式②*,在旧城区古建筑保护制度中存在法律漏洞。城乡规划法也指出规划的制定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③*,且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但仍然有旧城区改建的提法,城市规划在保护古建筑的同时允许旧城范围内的拆迁和危房改造④*,这一制度上的缺口,时时被开发商和城市管理者所利用,造成古建筑被保护性破坏。除了保护意识不科学外,与国外的规划法相比,我国规划法缺乏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对古建筑的保护作用有限。(七)行政执法力度不足执法不严,一直以来是倍受学者和大众诟病的中国司法现实疑症,也是造成中国法律执行不到位的重要原因。具体到古建筑保护的执法力度来说,一是相关立法不够具体,执行性不强;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三是各级政府不够重视,四是文物执法经费紧缺等。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的重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当地政府是否重视、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地区文物保护状况的好与坏。少数领导干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当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尤其是与旅游开发发生矛盾时,往往是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被忽视。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遭受破坏就是不可挽回的损失,如何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健全执法机构,加大执法督察力度是当务之急。
四、国外城市古建筑保护制度的借鉴
当我们置身于西欧古城之中时,往往被他们那富有深厚文化气息的,保存完好的城市古建筑所折服,不得不对这些城市管理者与市民的城市古建筑保护理念与制度表示由衷的钦佩。尽管英法两国与我国的历史发展轨迹并不相同,但其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同样遗留下了大量的城市古建筑文化遗产,在面对的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历史古建筑保护的问题时,他们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尤其值得我们去借鉴。
(一)保护程序清晰、主体职责明确,相关制度可操作性强英国的《1990年登录建筑及保护区规划法》,在制度上不仅涵盖了事前认定,事中维修与保护以及事后补救等整个登录建筑的保护过程,而且明确规定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办事程序⑤*,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能够更好的保护登录建筑与保护区内的古建筑。如对登录建筑的保护对象的确定规定了清晰的程序,且指定了明确的责任主体。如规定了提供名单者、审批者及其权限、技术咨询机构及其程序、保护对象的内涵、保护对象的管理责任部门、保护对象的记录文件形式、保护对象管理责任部门的具体责任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等,皆有较明了的规定。
(二)特别重视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除了在登录建筑的认定与保护上的严格程序性外,英国1990年法在各个环节上都规定了类似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体现了实施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如在第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在汇编、审批和修改之前,国务大臣应向有关方面进行咨询,如英格兰历史建筑与古迹委员会或其他专业知识的公众及团体。⑥*英格兰历史建筑与古迹委员会由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是一个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咨询机构,它通过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问题作出科学的建议和方案,来为登录建筑的保护提供基础技术服务。法国的古建筑的专业咨询机构有历史古迹国家委员会、遗产和景观大区委员会、历史古迹总建筑师、法国建筑师等,这些专业咨询机构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具有决定权,许可和决定下达之前必须要征询他们的意见,并以他们的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
(三)注重多种手段的相互配合英法两国均注重综合使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来达到立法目标,尤其是经济手段的运用。英国1990年法包含了多种经济的激励手段,如通过提供拨款或贷款,解决部分或全部的历史古建筑保护费用①*;为维修和保养提供财政补贴或贷款等经费支持②*;设立土地收益补偿制度③*;实行有条件拨款制度④*等。法国鼓励非政府组织出资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这些捐赠者可以享受相当比例的税收优惠,个人捐赠数额的66%可以从应纳税收中扣除,企业可以享受捐款额60%的营业税优惠。此外,政府十分注重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财政投入。2013年法国政府文化遗产保护预算7.76亿欧元,其中历史性建筑保护3.22亿欧元。
(四)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法国约有352个服务于文化领域的基金会,其中31%与建筑遗产保护相关。1996年由14家法国知名企业发起成立的“文化遗产基金会”规模最大,其主要有三种运作方式:对维修工程进行直接资助;帮助遗产所有人向社会募集资金;颁发可享受一定的税务优惠政策“遗产基金会标签”(财政部唯一授权的非政府组织)。2008年,该基金会对一千八百多个项目提供了帮助,总金额达1.3亿欧元,收到捐款一千多万欧元,颁发“遗产基金会标签”1029个,为法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起了重要作用。法国现有6000多个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协会,其中规模和影响最大的是“国家建筑和遗址保护协会联合会”,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和出版有关文化遗产的著作等,服务全法国3500个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同时其还协同“法国老房子协会”、“古宅邸协会”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协会举行全国大会,大会由文化部长主持,为非政府组组织性质的协会与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之间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提供对话的机会。协会在地方上的作用非常显著,在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平衡上起到了监督作用。
(五)注重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英法两国均注重发挥“规划法”对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法国城市规划法与文化遗产保护法是城市古建筑保护领域重要的两部法律,对于城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保护起了重要的作用。城市规划法主要是为了调整城市发展过程中,如何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人们生活需要满足之间的矛盾的一部法律,一方面强调对历史街区进行长期规划和整体保护,另一方面规划制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甚至于对单个建筑的保护都进行具体和详细的规定,对不遵守规划而破坏原有建筑物和整体景观者进行严惩。
五、结语
受城市发展规律的制约,城市化过程必然涉及对原有城市建筑与设施进行更新与利用。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均国土资源面积十分有限,决定了我国的城市化更加注重对旧城区的规划和利用。城市古建筑通常位于城市的旧城区,如何对待老旧破败的旧城区与城市古建筑的保护密不可分。城市旧城区的更新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重新调整城市功能结构和城市布局,形成最有利于发挥城市各要素组合状态的功能分区;二是改造老城区中居住条件较差的住宅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三是整顿与改善城市道路系统,改造市政设施和公用设施;四是增加城市绿地与公共空间,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五是通过拆迁改造,改变原有旧城区土地的低效使用状态,实施城市土地的立体综合开发。”在这几种方式中,有的通过完全拆除古建筑的方法来达到旧城更新,而有的采取小规模局部翻新、对危旧房的改造以及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的完善等方式来达到目标。但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对原有古建筑进行维护也好,拆除也好,最终目标是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保持老城区的活力,这样的旧城区才能发挥应有的经济与文化功能,不至于过分的衰退。这就需要城市发展决策者具有大局观念与正确的文物保护意识,处理好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认识到旧城区和古建筑等在长远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为当代人及子孙后代保留下珍贵的历史遗产,不用“大拆大建”等一刀切的方式来解决旧城问题。只有真正认识到城市古建筑等文化遗产,在发展中的资源效益和文化价值,才能切实保护好城市古建筑等文化遗产,西方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也证明城市古建筑的保护,最终受益者是整个历史名城与城市市民本身。
(一)城池建设永州历史上人文与自然的紧密结合首先表现在其城池建设上。事实上,中国古代尤其长江以南的城市中,人工建设与自然形势的紧密结合是非常普遍的,例如温州、福州、常熟、绍兴等都是城建史上的经典案例。但若论其天然形势于人居环境建设之便利,永州却是颇为突出的!永州古城的选址——此处不论在大尺度区域地理格局中基于军事、交通等原则的战略性选择,而仅论在下一尺度上对城市基址(天然条件)的选择——是非常讲究的:首先,潇水绕城几乎环其三面,形成天然的防御屏障、便利的水源和交通运输条件。其次,在潇水环抱的东岸台地上恰恰有一座南北向狭长的东山,与潇水一起限定出一个适宜聚居的范围,并构成东部的天然防御屏障。第三,在潇水与东山之间,又恰恰有一北、一南两座山丘,成为历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坐标(或“生长点”)。此两座山丘,北为万石山,南为千秋岭,在柳宗元的文章中都已有明确记载,其残存地形今日也仍清晰可见。但以往研究中对这两座小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永州古城基址上最早兴建的汉代侯国城,虽然目前尚缺乏准确的考古发掘证据,但根据文献记载,大约就在万石山一带。唐代永州有“子城”,根据相关文献记载和地形推测,也约略就在东山、万石山、千秋岭与潇水形成的天然围抱之中,甚至可能就是依山而建。宋代城池扩展,向东沿着东山山脊筑城,向西沿着潇水筑城,因为地形狭长而南北收束呈枣核型,这正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其天然地形优势,减少人工修筑成本。因此宋人吴之道的文章中早有总结:称永州是“不墉而高,不池而深,不关而固”①——说的正是这一天然地形是多么不可多得。再看城内建设对天然地形的利用。汉代资料太少姑且不论。从唐代开始,文献记载中可以确定位置的所有最早的公共建筑(包括衙署、寺庙等)都选址在这三座山丘之上或山麓地带,依山势而建,以利防御和水患;后来用地不足才逐渐向山下平地发展。宋代以后形成的城中道路格局,主要有二纵五横(或七横)。横向(即潇水与东山之间方向)街巷多,正是充分利用潇水岸线和滨水界面的表现。历史上临水城门曾多达5座,现存之清代格局中也有4座;这也说明了古代永州城内的生活与潇水的关系是多么密切。因此我们可以总结,永州城规划建设的特点正是“随形就势”、“依险设防”、“因山为城”、“凭溪为阻”。之所以称其巧,就是因为它以最少的财力、最少的人力,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禀赋与优势,来实现最大的效果。这种巧,是因为人们充分认识到自然环境的特点和价值;也是因为在规划营建过程中,人们巧妙地选择自然、充分地利用自然、适度地改造和修补自然;虽朴实无华,却真可谓大智慧也。而事实上不仅仅是零陵古城,宋代以后永州地区下属诸县城——如祁阳、宁远、江华、道县、新田等——的规划建设也都遵循着这样的原则。
(二)文化环境建设永州历史上人文与自然紧密结合的第二个特色,是在当地的文化环境建设与道德人文追求。这也形成了永州历史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即古人是通过“自然”来“作文章”的。这一特色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一,在永州“悟道”的先贤皆从这片广阔丰美的自然之中获得灵感。不论远古的舜帝、唐宋的元结、柳宗元、周敦颐、以及后来众多的明清名士,无不如此。他们的文学和哲学思想,皆从对自然的观察和感悟中生发出来;他们的成就离不开永州的自然,也恰恰得益于永州的自然。以唐宋两代永州的大量贬官为例,贬谪对他们的人生而言乃莫大之不幸,但这里丰厚美好的自然山水却又抚慰了他们,陶冶了他们,成就了他们;而他们也为永州创造了深远的文化。其二,文化的传播在永州也是通过“自然”。永州以“天然碑林”闻名,被称为“石头上的文学史”②。何以会形成这样的特色?正是因为古代的文人墨客以其石奇石多而愿将他们的道德理想、人文追求以石刻的形式永远留在自然之中,永不磨灭。因此“自然”也成为一种精神、文化的传播媒介。后人慕名而来,看到前人的印记,读到他们的思想,有感而发,撰文刻石;后人再来,再读,再刻。如此往复,精神一点一点流传,文化一点一点累积和创造。因此可以说,永州的文化、精神与道德,不仅仅是用书本传播,更是通过自然——准确地说是千百年来不断被“人文化”的自然——来传播的。其三,历史上永州的文教设施建设也充分表现出与自然环境的紧密结合;这也说明文化教育事业在当地极受重视的历史传统。永州古代的学宫、书院数量巨大,笔者曾专门论述这些文教设施的选址和建设是如何苛刻地追求理想的地势、水形,以及对周围自然环境要素的充分利用与契合③。其中,清代邑人樊名世对在一风景极为美好之地——东溪——兴建书院的阐述令人印象极深。他说:“其形胜如此,匪惟于禅居宜,而于吾儒之游亦宜。……旷与奥与,于吾儒心性之学实有所裨。……旷与奥与,于吾儒技艺之学,更非无补。后之学者游于斯,必于斯有起不徙。形胜娱观己,此所以为最也,所以难已叠葺也。”④用今天的话来说即:风景如此美丽之地,不仅适宜建设寺庙,当然也适宜建设学校。美好的风景对儒生的心性之学有益,对技艺之学也有益。后人在这里学习,如何会没有所得、没有成就?这么美好的地方,如何能不建学校呢?事实上,类似的文章在永州地区明清府县方志中比比皆是,这恰恰说明永州前人深谙优越的山水环境对于教育人、教化人有多么重要的意义;也说明他们懂得应该把最好的地方用来兴修学校、进行文化建设。这次调研中我们看到,政府花了很大力气将原来萍岛上的萍洲书院整修重建,作为永州文化的研究与传播场所,算是对这种文化传统的延续,值得提倡。综上,永州的文化传统是与它的自然环境不可分割的;我们必须从这个层面上来认识,才能体会永州的文化特色。然而在近几十年来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全国很多地方政府和规划设计从业者忽视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与文化环境建设,造成了许多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文化传统的断裂、城市环境缺乏整体的精神文化追求等问题。当然这也更突显出永州历史文化传统的珍贵。尤其在本届中央政府大力倡导传统文化继承与创新的形势下,永州更应该充分地认识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创造性地继承与发扬。
(三)风景发掘建设永州历史上人文与自然紧密结合的第三个特色是在风景的发掘与建设。其中最值得称道的两个事件,乃柳宗元的《永州八记》与宋代的《潇湘八景》。前者是中国古典文学史上山水游记的经典之作,也是柳宗元在永州从事风景开发与设计的完整记录。如果说是《永州八记》使永州之名终为天下人所知,那么这“名声”正在于当地奇异之山水、及柳子的慧眼识珠、非凡发掘之功。后者乃明清风靡全国的“八景”文化之源头。为何“潇湘八景”会有如此广博深远的影响?以前不甚理解,但当第一次亲临潇水之上,耳边回荡起北宋欧阳修“画图曾识零陵郡,今日方知画不如”①、南宋陆游“挥毫当得江山助,不到潇湘岂有诗”②的感叹,则略有所懂。“潇湘八景”,开启了后世地方以“八景”形式整合当地风景资源、并进行文化传播的重要模式。上述的事实足以说明永州在中国古代风景开发史上的重要地位。永州的风景发掘历史中又蕴藏着怎样的人文精神?从元、柳的文章里,我们可以读到他们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发掘风景的:这是一种“不忍”——不忍心美好的自然无名地淹没在荒野中,所以“不能不”将其发掘,为其命名,施其建设。这一方面因为永州的自然风景资源实在太美好、太丰富;另一方面则得益于儒家思想中“人与天地参”、“赞天地之化育”的伟大精神,即人有责任及能力帮助自然之化育,发现其美,点化其神。元、柳的行为后来在永州地区也形成了相当深刻的风景发掘传统,历宋元明清,大量的风景地被发掘和建设,并伴随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③。因此,今天我们不能单纯只看到永州的自然环境如何之美好,而更要看到它们如何吸引诸多名士将他们的情感、思想、信念都一点一滴融入到这个自然之中。这个“人文化”的自然、丰富厚重的自然,才是永州自然独有的魅力与特色。综合上述三个层面的分析,笔者认为永州传统人居环境营建的精彩之处正在于其人文与自然恰到好处的结合。因“巧”而“妙”。从现实的角度看,这正是古人留给我们最宝贵的历史文化传统和财富。今天永州的城市建设如能继续巧妙地选择自然,充分地利用自然,适度地修补和加强自然,那么其文化传统之精髓即得以传承和发扬;反之如果今天忽视对自然环境应有的尊重与协调,一心只想高楼大厦的现代都市景观,那么永州的历史文化特色将被弱化甚至消失。
二、名城申报不是终点,未来城市建设更应侧重文化环境创造
今天永州能珍视自我的历史文化价值,积极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并作了许多相关的研究与保护工作,非常值得赞许。但名城申报绝不是一个终点,而是未来城市规划建设的新基点、新起点。如何把握未来的发展方向,今天需要慎思而笃行。在2007年中国文化遗产日由国家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举办的“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上,吴良镛院士针对历史文化城市保护与发展问题提出了“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八字原则④。这一观点针对过去的单纯保护而言,强调应将遗产保护与建设发展统一起来:不仅保护遗产和文物建筑本身,更要维护历史文化环境的整体秩序,使新建设尊重所处环境的历史文脉,并加强原有文化环境特色。技术方法上,整体创造并非复旧,而鼓励在尊重历史、尊重整体秩序的前提下适度创新。吴氏常常谈到绍兴“兰亭”与武昌“黄鹤楼”的案例。兰亭因王羲之而久负盛名,然而今日兰亭早不在东晋旧基,而是明嘉靖十七年在原天章寺北择地重建;本是“伪古董”,然“经康熙乾隆之游幸与题记,今日已成地地道道之真古董矣”⑤。武昌黄鹤楼历史上更是九毁九建,每次设计均依当时之审美与创造有所不同,但并不损伤其作为重要文化地标之真实性与深厚价值。此二例旨在说明,文化环境不仅是前人创造的,更需要后人的继续创新。所欲“整体创造”的正是一个既延续历史文脉又反映时代精神的文化环境。这也正是永州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过程中及申报成功之后,需要不断思考与着力之处。并且,必须把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与文化环境的创造统筹考虑,放到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思考。因为文化经营与文化环境营造不仅是永州历史上的宝贵传统和突出特色,必须继承;也是永州未来城市经营与发展的巨大优势。
三、对名城申报相关工作的其它建议
【关键词】绞股蓝;化学成分;皂苷;多糖
Abstract:WithmoreexploitationandutilizationofGynostemmapentaphyllum,peoplehavelearnedmoreaboutchemicalingredientsinit.Inthispaper,somenewachievementsinchemicalingredientresearchwereintroduced,whichisfavorabletofurtherresearchofchemicalingredientsofGynostemmapentaphyllu.
Keywords:Gynostemmapentaphyllu;Chemicalingredients;Saponin;Polysaccharide
绞股蓝Gnostemmapentaphyllum(Thunb.)Makino又名七叶胆,为葫芦科绞股蓝属植物。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及我国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资源丰富。绞股蓝中含有皂苷、多糖、黄酮类化合物、有机酸和微量元素等多种化学成分。绞股蓝能够有效地保护心、脑、血管和肝脏,降低血脂、降胆固醇、降转氨酶、调节免疫和抗诱变,而且在抗衰老、抗疲劳、抗辐射和消除自由基的同时,还能改善神经系统功能、抗溃疡、抑制胆结石形成和调节内分泌活动[1~3]。因此,研究绞股蓝中的化学成分,有利于进一步开发和利用绞股蓝,明确绞股蓝中的药理活性成分。本文主要介绍了绞股蓝皂苷和多糖等成分的研究进展,为绞股蓝的开发提供参考。
1绞股蓝皂苷成分的研究现状
1976年日本人永井正博等在绞股蓝中分离得到了人参二醇和2α-羟基人参二醇,首次揭示了绞股蓝中含有达玛烷(dammarane)型皂苷类成分。随后,人们对绞股蓝的化学成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迄今发现的绞股蓝皂苷(Gyp)总共达136种,其中有绞股蓝皂苷(Gyp)Ⅲ、Ⅳ、Ⅷ、Ⅻ与人参皂苷(Gin)-Rb1,-Rb3,-Rd和-F2完全相同,此外还分离得到了人参皂苷Rd3,K,其余为人参皂苷的类似物。由于绞股蓝的产地不同,其中的皂苷成分和含量也有很大的不同。覃章铮[4]等曾经对1990年以前发现的84种皂苷成分进行过综述性报道,但由于绞股蓝皂苷具有较好的药理疗效,因此,对绞股蓝皂苷成分的研究一直是热点。1990年后,又有52种绞股蓝皂苷被相继报道。根据苷元结构相近的程度,本文将这52种皂苷分为11类。
第1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201[5]C47H76O172-ara-glc-rha(S)2[5]C47H76O17
2-ara-glc-rha(R)3[6]C49H78O18MeCO
-glc-rha3|6|2xyl-H(S)4[6]C49H78O18MeCO
-glc-rha3|6|2xyl-H(R)5[6]C47H76O17-glc-rha3|2xyl-H
(S)6[6]C47H76O17-glc-rha3|2xyl-H(R)7[6]C48H78O18-glc-rha3|2glc-H(S)8[6]C51H80O19MeCO
-glc-rha6||43|2xylMeCO-H(R)
第2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2α3β20(S)9[7]C54H90O23-OH2-glc-glc6-glc-rha10[7]C53H88O23-OH2-glc-glc6-glc-xyl11[8]C54H90O20-Hrha
-glc-rha3|2|6rha-H
第3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1920(S)2112[7]C48H80O192-glc-glc-CH2OH-glc-H13[9]C55H92O22CH3CO-glc-rha|36|2xy1-CH3-H-O-glc14[9]C54H92O22-glc-rha3|2rha-CH3-H-O-glc15[9]C53H90O21-glc-rha3|2xyl-CH3-H-O-glc16[9]C52H88O21-ara-rha3|2xyl-CH2OH-H-O-glc17[9]C53H90O22-glc-rha3|2xyl-CH2OH-H-O-glc18[10]C54H92O222-glc-glc-CH2OH6-glc-rha-H19[10]C54H90O222-glc-glc-CHO6-glc-rha-H20[10]C47H78O172-ara-glc-CHO-glc-H
第4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232421[11]C41H70O132-xyl-glcH(S)22[11,12]C42H72O142-glc-glcH(S)23[11,12]C41H70O132-xyl-glcH(R)24[11,12]C41H70O142-xyl-glcOH(R)(S)25[13]C41H70O142-glc-xyl-OH(S)(S)
第5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23(S)26[9]C46H78O18-glc-xyl6|2xyl-OH27[9]C47H78O19-glc-glc6|2xyl-OH28[9]C41H70O142-xyl-glc-OH29[9]C41H70O142-glc-xyl-OH30[9]C42H70O142-xyl-xyl-OAc31[9]2-glc-xyl-OAc32[9]C48H80O19-glc-xyl6|2xyl-OAc
第6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1933[14]C49H82O18MeCO-glc-xyl2|6|3rha-CH334[14]C46H76O17-ara-xyl2|3rha-CHO
第7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192135[14]C46H74O17-ara-xyl2|3rha-CHO-OH36[14]C47H78O17-glc-xyl2|3rha-CH3-OH37[14]C49H80O18OAc-glc-xyl2|6|3rha-CH3-OH38[14]C48H78O17-ara-xyl2|3rha-CHO-OEt39[14]C49H82O17-glc-xyl2|3rha-CH3-OEt40[15]C47H78O16-lyx-glc3|2rha-CH3-OH
第8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121920(S)21252641[5]C53H90O222-ara-glc-H-CH3-rha-H-OH-glc42[9]C52H86O23-ara-xyl2|3rha-H-CHO-H-O-glc-OOH-H43[13]C46H76O18-ara-xyl2|3rha-H-CHO-H-OH-OOH-H44[9]C53H90O242-glc-glc-OH-CH3-xyl-glc-H-OOH-H45[13]C53H90O21-glc-xyl2|3rha-H-CH3-H-O-xyl-OCH3-H
第9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2α3β121920(S)212446[5]C52H88O22-H2-ara-glc-H-CH3-H-O-glc-rha47[9]C52H86O22-H-ara-xyl2|3rha-H-CHO-H-O-glc-H48[16]C36H62O10-OH-H-OH-CH3-glc-H-H
第10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1949[14]C49H80O18OAc-glc-xyl2|6|3rha-CH350[14]C46H74O17-ara-xyl2|3rha-CHO
第11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第12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glc=β-D-吡喃葡萄搪基,xyl=β-D-吡喃木糖基,rha=α-L-吡喃鼠李糖基,ara=α-L-吡喃阿拉伯糖基,lyx=β-D-来苏糖基,Ac代表乙酰基,Me代表甲基,键上的数字代表键合的位置
随着人们对绞股蓝皂苷成分研究的不断深入,新的绞股蓝皂苷的不断发现,且在结构上有很大的差别。第1类、第4类、第5类、第6类、第7类、第10类和第11类在二十位碳上成环,但是在其成环的类型上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第11类所成的环为含氧的双环。第1类、第4类、第6类、第7类和第10类所成的环为五元环,而其中的第1类、第4类和第7类为含氧的五元环,第6类和第10类为不含氧的五元环,而且即使在含氧的五元环中氧所在的位置也有所不同。第5类为含氧的六元环。此外,碳碳双键的有无和位置也有很大的区别,第4类、第5类、第6类和第11类不含碳碳双键,其他的几类都含有碳碳双键,第1类、第2类、第3类、第7类和第12类的碳碳双键在24和25位碳上,第8类的碳碳双键在23和24位碳上,第9类和第10类的碳碳双键在25和26位碳上。
2绞股蓝多糖的研究现状
多糖也是绞股蓝中含量比较多的化学成分,在研究皂苷的同时,对多糖的研究也逐渐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王昭晶等[18]对碱提绞股蓝水溶性多糖进行了研究,并得到一种粗多糖AGM。经葡聚糖凝胶(G-100)柱层析检测其糖分布情况,表明AGM可能由两种多糖组成,其中一种含有结合蛋白质。而且经高效液相色谱确定了AGM的单糖组成为:鼠李糖∶木糖/岩藻糖(其中至少含有木糖或者岩藻糖中的一种)∶阿拉伯糖∶葡萄糖∶半乳=2.43∶1.00∶3.02∶2.59∶3.46。宋淑亮(《绞股蓝多糖的分离纯化及其药理活性研究》,2006山东中医药大学硕士论文)对绞股蓝多糖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共分离出了3种绞股蓝多糖GPS-2,GPS-3和GPS-4,并对其中的两种GPS-2,GPS-3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确定了GPS-2的分子量为10700Dal,GPS-3的分子量为9100Dal。GPS-2成分中含有鼠李糖和木糖,GPS-3成分中含有鼠李糖、木糖、阿拉伯糖、半乳糖、果糖和葡萄糖。
3其它化学成分的研究现状
绞股蓝中除了含有皂苷和多糖外,还含有黄酮类化合物、萜类、有机酸、生物碱、多糖、蛋白质等以及锌、铜、铁、锰、硒等微量元素,但是,在最近几年里对这几方面的研究都比较少,对黄酮化合物的研究也只是对其含量的测定和精制上[19,20],目前,除了20世纪80年代报道过的商陆素、芦丁、商陆苷及丙二酸等十多种黄酮类物质外,未见有新的化学成分的报道。
4结束语
研究绞股蓝中的化学成分,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绞股蓝的药理活性。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绞股蓝中的化学成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且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特别是在绞股蓝皂苷的成分研究中,发现了多种新绞股蓝皂苷,这些发现将有助于进一步对绞股蓝的开发和利用。此外,对绞股蓝中多糖的研究也引起了国内一些学者重视,而且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近几年对绞股蓝中黄酮化合物成分的研究未见报道。由此可见,对绞股蓝多糖和黄酮类化合物成分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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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日本人永井正博等在绞股蓝中分离得到了人参二醇和2α-羟基人参二醇,首次揭示了绞股蓝中含有达玛烷(dammarane)型皂苷类成分。随后,人们对绞股蓝的化学成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迄今发现的绞股蓝皂苷(Gyp)总共达136种,其中有绞股蓝皂苷(Gyp)Ⅲ、Ⅳ、Ⅷ、Ⅻ与人参皂苷(Gin)-Rb1,-Rb3,-Rd和-F2完全相同,此外还分离得到了人参皂苷Rd3,K,其余为人参皂苷的类似物。由于绞股蓝的产地不同,其中的皂苷成分和含量也有很大的不同。覃章铮[4]等曾经对1990年以前发现的84种皂苷成分进行过综述性报道,但由于绞股蓝皂苷具有较好的药理疗效,因此,对绞股蓝皂苷成分的研究一直是热点。1990年后,又有52种绞股蓝皂苷被相继报道。根据苷元结构相近的程度,本文将这52种皂苷分为11类。
第1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201[5]C47H76O172-ara-glc-rha(S)2[5]C47H76O17
2-ara-glc-rha(R)3[6]C49H78O18MeCO
-glc-rha3|6|2xyl-H(S)4[6]C49H78O18MeCO
-glc-rha3|6|2xyl-H(R)5[6]C47H76O17-glc-rha3|2xyl-H
(S)6[6]C47H76O17-glc-rha3|2xyl-H(R)7[6]C48H78O18-glc-rha3|2glc-H(S)8[6]C51H80O19MeCO
-glc-rha6||43|2xylMeCO-H(R)
第2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2α3β20(S)9[7]C54H90O23-OH2-glc-glc6-glc-rha10[7]C53H88O23-OH2-glc-glc6-glc-xyl11[8]C54H90O20-Hrha
-glc-rha3|2|6rha-H
第3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1920(S)2112[7]C48H80O192-glc-glc-CH2OH-glc-H13[9]C55H92O22CH3CO-glc-rha|36|2xy1-CH3-H-O-glc14[9]C54H92O22-glc-rha3|2rha-CH3-H-O-glc15[9]C53H90O21-glc-rha3|2xyl-CH3-H-O-glc16[9]C52H88O21-ara-rha3|2xyl-CH2OH-H-O-glc17[9]C53H90O22-glc-rha3|2xyl-CH2OH-H-O-glc18[10]C54H92O222-glc-glc-CH2OH6-glc-rha-H19[10]C54H90O222-glc-glc-CHO6-glc-rha-H20[10]C47H78O172-ara-glc-CHO-glc-H
第4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232421[11]C41H70O132-xyl-glcH(S)22[11,12]C42H72O142-glc-glcH(S)23[11,12]C41H70O132-xyl-glcH(R)24[11,12]C41H70O142-xyl-glcOH(R)(S)25[13]C41H70O142-glc-xyl-OH(S)(S)
第5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23(S)26[9]C46H78O18-glc-xyl6|2xyl-OH27[9]C47H78O19-glc-glc6|2xyl-OH28[9]C41H70O142-xyl-glc-OH29[9]C41H70O142-glc-xyl-OH30[9]C42H70O142-xyl-xyl-OAc31[9]2-glc-xyl-OAc32[9]C48H80O19-glc-xyl6|2xyl-OAc
第6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1933[14]C49H82O18MeCO-glc-xyl2|6|3rha-CH334[14]C46H76O17-ara-xyl2|3rha-CHO
第7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192135[14]C46H74O17-ara-xyl2|3rha-CHO-OH36[14]C47H78O17-glc-xyl2|3rha-CH3-OH37[14]C49H80O18OAc-glc-xyl2|6|3rha-CH3-OH38[14]C48H78O17-ara-xyl2|3rha-CHO-OEt39[14]C49H82O17-glc-xyl2|3rha-CH3-OEt40[15]C47H78O16-lyx-glc3|2rha-CH3-OH
第8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121920(S)21252641[5]C53H90O222-ara-glc-H-CH3-rha-H-OH-glc42[9]C52H86O23-ara-xyl2|3rha-H-CHO-H-O-glc-OOH-H43[13]C46H76O18-ara-xyl2|3rha-H-CHO-H-OH-OOH-H44[9]C53H90O242-glc-glc-OH-CH3-xyl-glc-H-OOH-H45[13]C53H90O21-glc-xyl2|3rha-H-CH3-H-O-xyl-OCH3-H
第9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2α3β121920(S)212446[5]C52H88O22-H2-ara-glc-H-CH3-H-O-glc-rha47[9]C52H86O22-H-ara-xyl2|3rha-H-CHO-H-O-glc-H48[16]C36H62O10-OH-H-OH-CH3-glc-H-H
第10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序号分子式C-位3β1949[14]C49H80O18OAc-glc-xyl2|6|3rha-CH350[14]C46H74O17-ara-xyl2|3rha-CHO
第11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第12类绞股蓝皂苷结构通式及特点:
glc=β-D-吡喃葡萄搪基,xyl=β-D-吡喃木糖基,rha=α-L-吡喃鼠李糖基,ara=α-L-吡喃阿拉伯糖基,lyx=β-D-来苏糖基,Ac代表乙酰基,Me代表甲基,键上的数字代表键合的位置
随着人们对绞股蓝皂苷成分研究的不断深入,新的绞股蓝皂苷的不断发现,且在结构上有很大的差别。第1类、第4类、第5类、第6类、第7类、第10类和第11类在二十位碳上成环,但是在其成环的类型上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第11类所成的环为含氧的双环。第1类、第4类、第6类、第7类和第10类所成的环为五元环,而其中的第1类、第4类和第7类为含氧的五元环,第6类和第10类为不含氧的五元环,而且即使在含氧的五元环中氧所在的位置也有所不同。第5类为含氧的六元环。此外,碳碳双键的有无和位置也有很大的区别,第4类、第5类、第6类和第11类不含碳碳双键,其他的几类都含有碳碳双键,第1类、第2类、第3类、第7类和第12类的碳碳双键在24和25位碳上,第8类的碳碳双键在23和24位碳上,第9类和第10类的碳碳双键在25和26位碳上。
2绞股蓝多糖的研究现状
多糖也是绞股蓝中含量比较多的化学成分,在研究皂苷的同时,对多糖的研究也逐渐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王昭晶等[18]对碱提绞股蓝水溶性多糖进行了研究,并得到一种粗多糖AGM。经葡聚糖凝胶(G-100)柱层析检测其糖分布情况,表明AGM可能由两种多糖组成,其中一种含有结合蛋白质。而且经高效液相色谱确定了AGM的单糖组成为:鼠李糖∶木糖/岩藻糖(其中至少含有木糖或者岩藻糖中的一种)∶阿拉伯糖∶葡萄糖∶半乳=2.43∶1.00∶3.02∶2.59∶3.46。宋淑亮(《绞股蓝多糖的分离纯化及其药理活性研究》,2006山东中医药大学硕士论文)对绞股蓝多糖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共分离出了3种绞股蓝多糖GPS-2,GPS-3和GPS-4,并对其中的两种GPS-2,GPS-3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确定了GPS-2的分子量为10700Dal,GPS-3的分子量为9100Dal。GPS-2成分中含有鼠李糖和木糖,GPS-3成分中含有鼠李糖、木糖、阿拉伯糖、半乳糖、果糖和葡萄糖。
3其它化学成分的研究现状
绞股蓝中除了含有皂苷和多糖外,还含有黄酮类化合物、萜类、有机酸、生物碱、多糖、蛋白质等以及锌、铜、铁、锰、硒等微量元素,但是,在最近几年里对这几方面的研究都比较少,对黄酮化合物的研究也只是对其含量的测定和精制上[19,20],目前,除了20世纪80年代报道过的商陆素、芦丁、商陆苷及丙二酸等十多种黄酮类物质外,未见有新的化学成分的报道。
4结束语
研究绞股蓝中的化学成分,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绞股蓝的药理活性。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绞股蓝中的化学成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且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特别是在绞股蓝皂苷的成分研究中,发现了多种新绞股蓝皂苷,这些发现将有助于进一步对绞股蓝的开发和利用。此外,对绞股蓝中多糖的研究也引起了国内一些学者重视,而且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近几年对绞股蓝中黄酮化合物成分的研究未见报道。由此可见,对绞股蓝多糖和黄酮类化合物成分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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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鸡骨草;毛鸡骨草;化学成分;药理学
鸡骨草AbruscantoniensisHance是常用的中药材,亦是我国出口中草药品种之一[1]。鸡骨草为豆科相思子属植物,相思子属植物共有12种,中国有4种,即广东相思子AbruscantoniensisHance、毛相思子AbrusmollisHance、美丽相思子AbruspulchellusWal1和相思子AbrusprecatoriusLinn,其中作中药鸡骨草使用的有两种,一种叫小叶鸡骨草(鸡骨草),即广东相思子,另一种叫大叶鸡骨草(毛鸡骨草),即毛相思子[2]。主要分布于中国的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等地。鸡骨草全草入药,具有清热解毒、利湿、活血化淤、舒肝止痛等功效,可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腹水、胆囊炎、胃痛、风湿痹痛、毒蛇咬伤、乳腺炎、泌尿系统感染等病症[3~5],是广州凉茶成分之一[6],也是治疗肝炎良药“鸡骨草胶囊”的主要原料[7]。近年来,医药工作者加强了对鸡骨草的研究,特别是在有效成分的提取、分离、药理研究和新药研发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取得可喜的进展。为了更好地研究、开发和利用鸡骨草这一药用植物资源,本文对鸡骨草的化学成分及药理研究等方面的近期成果进行了整理和回顾,以期为以后的研究者们提供有价值的文献资料。
1化学成分
我国学者对鸡骨草化学成分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近年来,由于鸡骨草在保肝、护肝、治疗肝炎、肝硬化方面取得较好的疗效,医药工作者们加强了对这两种基源植物鸡骨草和毛鸡骨草的研究,进一步较为系统地阐明了它们的化学成分及其生物学活性,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鸡骨草化学成分复杂,不同种鸡骨草成分相似,但有所差异。鸡骨草全草主要含相思子碱、甾醇化合物、皂苷、黄酮类、大黄酚、大黄素甲醚、氨基酸、胆碱、蒽醌类、糖类等化合物[8~9]。其主要有效活性成分为黄酮类和生物碱类物质[10]。毛鸡骨草主要成分为脂肪酸、三萜皂苷、甾体和异黄酮类化合物[11]。
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学者首次从鸡骨草中分离得到相思子碱、胆碱及甾醇类化合物3种成分。近年,卢文杰等[12]采用硅胶色谱柱层析法从毛鸡骨草药材中分离出8个已知化合物,经光谱方法鉴定为:正二十四脂肪酸乙酯、硬脂酸、羽扇豆醇、软脂酸、豆甾醇、三十烷酸、熊果酸和齐墩果酸。这8个化合物均为首次从毛鸡骨草中分离得。
史海明、温晶等[9,11]采取柱色谱及高效液相色谱法分离鸡骨草和毛鸡骨草成分,光谱法鉴定其结构,从鸡骨草中分离鉴定了18种化合物,从毛鸡骨草中分离鉴定了11种化合物。鸡骨草中18种化合物分别为β谷甾醇、羽扇豆醇、原儿茶酸乙酯、胡萝卜苷、原儿茶酸、肌醇甲醚、7,3′,4′三羟基-黄酮、腺嘌呤、腺嘌呤核苷、biflorin、isobiflorin、相思子碱、N,N,N三甲基色氨酸、大豆皂苷Ⅰ、槐花皂苷Ⅲ、去氢大豆皂苷Ⅰ、abrisaponinSo1、白桦酸。除β谷甾醇、相思子碱、大豆皂苷Ⅰ、槐花皂苷Ⅲ、去氢大豆皂苷Ⅰ外,其余13种化合物皆为首次从该植物中得到[9]。
毛鸡骨草11种已知化合物分别为β谷甾醇、豆甾醇、咖啡酸二十九醇酯、胡萝卜苷、白桦酸、香草酸、肌醇甲醚、蔗糖、soyasaponinⅠ、kaikasaponinⅢ和dehydrosoyasaponinⅠ。除了β谷甾醇、白桦酸外,其余9种化合物皆为首次从该植物中得到[11]。
2药理作用
传统中医认为,鸡骨草具有清热解毒,利湿,活血化淤,舒肝止痛等功效,现代药理研究表明鸡骨草有护肝、利胆、抗菌、抗炎、增强免疫、清除自由基、调节平滑肌功能和提高耐力作用。
2.1护肝作用鸡骨草对化学性和免疫性肝损伤均有保护作用。鸡骨草和毛鸡骨草对四氯化碳(CCl4)造成的急性肝损伤小鼠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有明显降低作用,对卡介苗(BCG)和脂多糖(LPS)诱导的免疫性肝损伤小鼠AST有降低的作用。鸡骨草和毛鸡骨草对CCl4肝损伤和BCG与LPS诱导的小鼠免疫性肝损伤均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两者的作用无明显差异[13]。覃永生等[14]通过实验还发现,复方鸡骨草胶囊对四氯化碳、D半乳糖胺这两种肝毒剂诱导的急性肝损伤引起的血清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均有显著的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学检查显示,复方鸡骨草胶囊也能显著减轻肝组织的实质性损伤。
2.2抗菌作用采用4种常用菌杯碟法对鸡骨草的醇提物进行体外抗菌活性的研究,结果发现提取液对大肠埃希菌和铜绿假单胞菌均有抑菌效果,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克雷伯氏菌则几乎没有抑菌效果,其中对铜绿假单胞菌,抑菌效果最为明显,如以1g鸡骨草提取1ml提取液为标准,则其提取液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活性与0.1mg/ml的盐酸四环素溶液相当[15]。
2.3抗炎作用实验研究表明[16],鸡骨草对二甲苯所致小鼠耳廓肿胀有明显抑制作用,而毛鸡骨草作用不明显。鸡骨草、毛鸡骨草对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2.4增强免疫作用周芳等[16]用巨噬细胞吞噬鸡红细胞、小鼠免疫器官重量法、血清溶血素分光光度法观察鸡骨草、毛鸡骨草对小鼠免疫功能的影响,结果鸡骨草、毛鸡骨草对小鼠血清溶血素水平有明显降低作用。明显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使幼鼠和成年鼠脾脏重量明显增加。但对胸腺重量则无明显的影响。
2.5清除羟自由基作用张丽丹等[17]以实验提取液的总黄酮作为样品,分别取不同体积的样品定容到50ml分别测其对·OH的清除作用。结果,随着鸡骨草总黄酮提取液对由Fenton体系产生的·OH有一定的清除作用,随着鸡骨草总黄酮提取液浓度的增加,对·OH自由基的清除能力也增强。
3临床应用
鸡骨草是一味常用中药,临床多以复方入药,随着鸡骨草、特别是鸡骨草复方制剂的研究与开发不断深入,鸡骨草在临床上应用日益受到广大医务工作者的重视,特别是在肝胆疾病治疗方面应用广泛,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3.1肝脏疾病
3.1.1急性肝炎、急性黄疸型肝炎
急性肝炎和急性黄疸型肝炎是一种常见的多发性消化系统传染性疾病,在中医学属湿热疫毒证的范畴。现中医学认为肝炎发病的关键是外感时邪(湿热)疫毒,侵犯脾胃,郁蒸肝胆所致。湿热疫毒炽盛,故发病急骤,热毒内迫,胆汁外溢肌肤则出现黄疸;肝胆疏泄,气滞血淤则肝脾失调胁痛腹满。治以清热解毒,凉血开窍。鸡骨草胶囊是广西玉林制药厂生产的纯中药制剂,由鸡骨草、胆汁、牛黄、三七、茵陈、枸杞子、大枣等组成,具有清热解毒、利胆退黄、消炎止痛等功效,此外,现代药理研究表明鸡骨草还具有保肝护肝、抗菌、消炎、增强免疫等作用。睢凤英等[18]应用此方给65例急性肝炎病人口服进行临床观察,取得良好的疗效,痊愈13例,显效24例,有效25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95.38%。临床使用中未发现明显毒副作用。何少华[19]应用含鸡骨草复方药对1例来势甚凶,GPT高达3342U/L的重症黄疸型肝炎进行纯中药治疗,经1个月左右的治疗收到了满意的效果,患者自感无不适,脉右细缓,左濡细缓,舌质暗红,苔薄白,舌底静脉无异常,各项化验指标正常。
3.1.2慢性乙型肝炎
慢性乙型肝炎为临床常见病。中医认为湿热是造成慢性、迁延性肝炎的主要原因。湿热困阻,肝气郁结,横逆乘脾,而致脾运失常,若迁延日久,则耗气伤阴,以致脾气虚弱,肝阴不足,肝失所养。现代医学认为大多数慢性肝炎与感染乙肝病毒有关。目前慢性乙型肝炎在治疗上还比较困难,还没有确切、有效的抗病毒药。张洁贞[20]为了探索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最佳方案,采取了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方法对46例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进行临床治疗观察,在口服拉米夫定、肝功能异常期兼服肝泰乐片、齐墩果酸片、甘利欣胶囊的基础上,运用中医辨证施治,肝功能异常期用疏肝理气健脾法(处方:柴胡、白芍、香附、郁金、枳壳、白术、鸡骨草、麦芽、茵陈、甘草),肝功能正常后采用益气养阴、活血化淤法。两个疗程后(6个月为1个疗程),结果,对改善慢性乙型肝炎的主要症状和体征、肝功能,特别是改善胁痛、尿黄和HBeAg转阴、HBeAb转阳方面明显优于对照组,且有3例HbsAg转阴。
3.1.3脂肪肝
脂肪肝属中医“积聚”范畴。多因饮食不节,嗜食肥甘厚味之物,嗜酒成性而致。治当健脾益气,疏肝理气,活血化淤,养肝滋肾,佐以清热利湿。加味四逆散方为一种含鸡骨草的中药复方制剂,成分复杂,具有健脾益气,养肝滋肾,活血祛淤,疏肝理气,清热利湿、降脂等功效。罗登旭[21]应用此方治疗脂肪肝35例,口服1剂/d,8周为1疗程。结果,临床症状基本消失,肝功能、血脂及B超均获得较大的改善,总有效率91.4%。
3.2慢性胆囊炎
现代医学认为慢性胆囊炎与感染有关,治疗上以抗菌消炎为主。而传统中医认为肝胆湿热、肝胆气郁是主要病机。林新等[22]利用用鸡骨草胶囊的清热解毒、利胆通腑、祛瘀通络、护肝、利胆、抗菌、抗炎、提高免疫功等功效,治疗慢性胆囊炎30例,连用2个疗程后,总有效率为96.66%。
3.3母儿ABO血型不合
母儿ABO血型不合在产科较为常见,本病是由于夫妇血型不合,通过基因遗传影响子代,从而可导致流产、早产、胎儿畸形、胎儿发育受限、死胎、死产和新生儿溶血病,严重威胁新生儿的健康,甚至生命。母儿ABO血型不合在中医文献中多归属胎黄范畴。其病机是湿热蕴结胞胎或肾虚胞失所养,胎元不固,脾虚水湿不运。苏小军等[23]应用鸡骨草汤治疗母儿ABO血型不合的孕妇70例,1剂/d,水煎服,10d为1个疗程,治疗2~3个疗程后,27例治愈,21例显效,16例有效,总有效为91.43%。
3.4胆汁返流性胃炎
赵德芬[24]用自拟含鸡骨草的处方——山药二鸡饮治疗78例胆汁返流性胃炎患者,1剂/d,水煎,分2次服,63例患者经服药5~20剂后,临床症状消失,胃镜复查已无胆汁返流。
4结语
综上所述,鸡骨草是一味常用中药,在我国药源丰富。该药化学成分复杂,具有清热解毒,利湿,活血化淤,舒肝止痛、护肝、抗菌消炎、增强免疫等功效,目前临床主要用于肝胆疾病的治疗,对急、慢性肝炎、病毒性肝炎、胆囊炎、胆石症有良效。随着对鸡骨草化学成分的检测、有效成分的提取分离以及药理学的深入研究,鸡骨草将成为一种很有医用价值和开发前景的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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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古建筑 现状 历史文化 价值
中图分类号:TU-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2-0249-01
引言
有人说建筑是凝固了的诗,其实,建筑比诗更华美,更厚重,更感人至深。建筑不仅是技术与艺术的结合,还渗透着由历史积淀而来的人文情怀。任何建筑,反映的不仅是那个时代的建筑科学与技术的发展水平。还折射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精神风貌与审美情趣,立体的反映出时代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古代帝王与宫殿的恢宏精致凸显了皇权的威严与伦理的咄咄逼人;陵墓与坛庙的庄严肃穆昭示着古人对“慎终追远”的重视;叠山理水的山庄、园林,把山、水、石、树融汇一体,又是中国文化追求适意自然与诗意自然的表现;中国古代建筑不张扬的个性,而以建筑群体的和谐为至境,也是中国文化追求有序、和谐的绝佳体现。
1 我国古建筑的历史与现状
我国古建筑大部分采用木、砖瓦和土为主要建筑材料,尽管可以就地取材,但是很容易损坏,特别是木结构的建筑,其具有易燃、易腐蚀的特点,使得古建筑一旦受到火灾及长时间的腐蚀,就会整体倒塌,所以木结构的古建筑很难完整的保存下来。于公元782年建造的山西五台山的南禅寺大殿是目前保存下来最为久远的地上建筑,但是此建筑规模很小,而且不能代表唐代建筑技术的最高水平。我国木结构的历史相当悠久,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浙江余姚河姆渡的木结构构件,但是大部分比较辉煌的木结构建筑比如秦朝的阿房宫、唐朝的大明宫等均剩下了一些难以辨认的土台。特别是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期间,我国的古建筑被大量的毁坏,比如山西境内的纯阳宫、三清殿、关帝庙、大佛寺,山东的寺庙、古塔等均被毁坏。而且在期间,在战争期间保留下来的古建筑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又被毁坏。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开始认识到古建筑对于我们的历史和文化有着很重要的作用,我国开始对一些毁坏的古建筑进行修复,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比如,我国有名的园林城市苏州在得知常州将对荷花池地区的老街区进行改造后,及时的购得几处古建筑,并进行编号绘图,然后再苏州进行异地复建,从这件事情我们可以以看出,我国的古建筑正在从被视为破旧而拆除,到被视为新的资源而加以利用开发,实现了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的利用,这为我们保护古建筑提供了新的思路。
2 我国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
我国的古建筑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在五千年来形成的建筑形式、建筑装饰等都是中国古建筑历史文化丰富的营养元素,为当今的城市化进程、城市的规划建设、城市环境绿化等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和借鉴的源泉。我国的古建筑是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沉淀的载体,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的特征,需要我们用科学和发展的视角对其进行继承和保护。在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十分迅速的时代,要研究并充分利用我国古建筑的文化,挖掘其中的文化精髓,以为建设中国特殊的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服务。我国的古建筑总结起来主要体现了如下几种文化:
2.1我国的古建筑一般都是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比如依山傍水、就地取材,因地制宜且尽能用丰富的风格和外形表达一种不强求、不攀比的一种地域性建筑历史文化。比如在黄河中游的黄土地带,由于土层厚,土质松软,且雨量比较丰富,曾经遍布森林,这使得古代人用木材和黄土架构房屋得以定居下来,这些房屋大多以木材为构架,以黄土为墙壁,屋顶铺有草泥;而在中国的南方,房屋的建筑材料除了土木外,多采用竹子和芦苇;而我国的山区则广泛运用石材,以条石筑壁,片石敷顶。我国古代这种因地制宜的这种建筑历史文化,对当代的价值就是借鉴古代的这种思想,实现丰富多彩的城市风格。在这个过程中,除了保护自然环境外,更主要的是根据当地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依据当地的建筑审美和生活习俗进行建筑的建造工作,避免出现在城市建设中千城一面的现象。
2.2我国的古建筑历史文化中讲求秩序,这与我国几千年来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有很大的关系,其是当时社会秩序的一种体现。而在当代这个经济和社会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我们借鉴中国古建筑这种秩序的特征的关键是构建科学有序的城市空间。对于当代社会来说,主要的是一个城市要有一个合理的建设规模、适当的城市密度及严格的城市管理制度。也只有在这种科学的秩序的约束下,城市各项生活才能有序的进行,比如,在城市的功能区划定下来后,我们必须服从;区域的容积率确定了,我们就应该按照这个容积率去进行建设活动,也只有这样,才能为和谐社会和宜居环境提供必要的保证。
2.3中国的古建筑的结构形式和空间布置都是以人性化为准则,一切为了方便生活,一切从方便生活出发。我国古建筑的这种历史文化价值,对当代的城市化建设有着很深远的影响。城市最基本的功能经济和人居,这两个基本功能之中,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人们的居住环境。而在一个城市中要体现这种历史文化价值就需要在城市规划上,用满足和服务人民的生活需要作为基本思想,力求创造和谐的居住环境和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活环境,在进行各项建设的过程中,要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和需求,严禁为了发展经济而破坏人居环境。另外,在城市规划功能的定位上,必须充分考虑人居功能的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工作,但是在城市的功能空间的划分中,人居功能是第一位的,因为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
2.4我国大部分古建筑都可以用简朴这个词来形容,这不仅是中国建筑历史文化的一个部分,也是社会生活的一个反映。中国古建筑的这种文化,对我们当代仍有很大的价值。比如,在城市建设中,不能一味的追求大广场、大马路;在城市的绿化上,追求一些名花名木,有的甚至将千年大树从外地移植过来;在建筑的形式上,追求外立面的标新立异,但是需要花费大量的资源和人力,在运营和维护过程中也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违背我国几千年来的简朴的建筑历史文化,也不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应严格审核,规范到我们政府倡导的节约低碳的生活上来。
3 如何能更好的继承好古建筑历史文化
我国古建筑历史文化的特点及对我们当代社会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在前面已经进行了介绍,下面简要介绍更好的继承古建筑的历史文化的两点措施:
3.1对保存到现在的古建筑进行必要的保护,要在保护中进行修缮,这个修缮不是缝缝补补的概念也不是推倒了重来,是保证古建筑的原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古建筑本身,还应切实保护好古建筑周围的那种历史文化氛围。
3.2不能滥用仿古措施,对于新建的工程,除了为配合古建筑及一些个别环境的情况下,需要建造仿古建筑外,应禁止出现克隆古建筑的现象,违背了我国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也与我国政府倡导的因地制宜和简朴的建筑形式不相适应。
4 结束语
中国的古建筑不仅有外观的瑰丽华美,更具深深地文化内涵。无论是小桥流水的庭院,还是巍巍高耸的殿堂,无论是斑驳陆离的雕饰,还是长河落日的雄关,都能于其中品味到历史的沧桑,与古人进行精神的沟通。更是当时的社会和历史环境下的一种文化沉淀,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参考文献:
[1]陶世安等.《走进中国古建筑》[M].机械工业出版社
论文摘要:古代汉语是高等院校中文类专业的主干课和基础课,承担着培养学生的古代汉语素养和古代典籍解读能力等教学任务。这门课程沙及到哲学、历史学、文学、语言学的内容,甚至包括天文、律历、姓氏名号、职官等文化常识,可谓内涵丰富、外延广阔。而以上这些内容,正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集中体现。在当前传统文化复兴的大背景下,古代汉语课程的教学改革更应该侧重于观照传统文化的解读方式,将传统文化的传承视作其重要任务之一。
和我国高校的其他课程一样,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古代汉语的教学改革也刻不容缓。新时期的古代汉语课程改革,我们认为在发挥其“工具性”作用的同时,更应该提倡在古代汉语教学中实现传统文化传承、人文素质教育、审美情操培养等多方面的功能,对此,笔者已撰文讨论。本文就古代汉语教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及相关问题试做讨论。
一、从古代汉语课程的教学目的谈起
我们到的教学材料表明,古代汉语这门课,在1958年以前,不同高校在不同的时期,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各有不同。据王力先生说,“有的当作历代文选来教,有的是当作文言语法来教,有的把它讲成文字、音韵、训话,有的把它讲成汉语史。目的要求是不一致的”。
1958年的教育革命以后,学者们重新考虑这门课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以提高古代汉语课程的教学效果。从.此,古汉语的教学改革开始,并大有一发而不可收之,势。自从王力先生于1962年主持编写并出版适用于全国高校文科专业的第一套古汉语教材以来,古代汉语课有了较为确定的内容,即采用文选、常用词、古汉语通论三结合的原则,并以这三个方面作为古汉语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从此,古代汉语课程也有了比较明确的教学目的,即培养学生阅读古书的能力。培养这一能力就是为学生更好地学习中国古代的哲学、历史学、文学、文献学等知识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以上这些哲学、历史学、文学、文献学知识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集中体现。因此,古代汉语课程教学应该观照传统文化的传承,并将其作为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古代汉语的教学内容本身承载着丰富的传统文化信息
我国传统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它内容丰富、博大精深,其内涵包括睿智的哲学宗教思想、完善的道德伦理体系、辉煌的文学艺术、独特的语言文字形态、浩瀚的文化典籍等诸方面。古代汉语课程不同于其他课程,它的内容就是以上传统的优秀文化内容的复合体。现行古代汉语教材大多以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作为参照,学者们或采用文选、常用词、通论“三结合”的编排原则,如郭锡良等主编的《古代汉语》、朱振家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或主要突出文选和通论两部分,如易国杰主编的《古代汉语户。但他们的教材都彰显了我国灿烂多彩的传统文化。下面以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为例(以下简称王本),仅就文选部分和通论所承载的丰富的传统文化信息加以讨论。
王本《古代汉语》在文选部分选取了《左传》、《战国策》、《史记》、《汉书》等经典的史学作品,还有《诗经》、《离骚》、唐宋古文、唐宋诗词等优秀的文学作品以及诸子百家的哲学作品(尤其是正统的儒家作品),这些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至于儒家的道德观念,在古代汉语教材的课文中比比皆是。有反映个人修养的,如《论语·学而》,讲到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说明古人非常重视个人修养,作为古汉语的教学内容,必然使学生通过学习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有反映教与学关系的,如《礼记·教学相长》:“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这一观点到现在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又有反映个人对社会责任的,《论语 ·微子》:“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这是孔子面对隐者的讥讽叹息时所说的话,意思是个人对社会是有一定责任的,人不能逃避现实。另外教材所选北宋范仲淹《岳阳楼记》,其中的名言:“先天下之优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集中体现了古人心系天下,先于民忧,后于人乐的传统道德观念。以上这些都是古人优秀的品质,也是传统文化的精华,通过古代汉语教学,可使学生受到熏陶,起到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的作用。
通论是现行古汉语教材都非常重视的不可或缺的内容。王本《古代汉语》“通论”涉及到文字学、训沽学、音韵学的诸多内容,还涉及到文体、修辞等语言学知识,古代的姓氏名号、车马宫室、职官、乐律、天文历法等丰富的文化知识。以文字学知识来说,包括“汉字的构造,古今字、异体字、繁体字”等内容,给我们揭示了汉字和汉文化的密切关系。汉字的书体有甲骨文、金文、篆书(大篆、小篆)、隶书、楷书、草书、行书等。对学生来说,从汉字人手了解中国传统文化,这是最直接的途径。我国历史上对汉字较系统的研究,开始于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可以说汉字本身及许慎依据汉字形体结构阐释字义的过程,都积淀着丰富的古代传统文化信息。《说文解字》通过说解汉字展示给我们的传统文化内容,陆宗达先生将其归纳为四个主要方面,即古代社会生产、古代的科学、古代医疗学、社会制度等,包括范围很广阔。学生在学习这些内容时,已经不单是简单地将其作为古汉语知识学习,而是观照到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知识空间扩大了很多。
还有一些关于古代的姓氏名号、服饰、车马、宫室、天文等方面的内容,给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空间就更大了。比如,我们通过学习“古代的姓氏名号”,就知道古人有名有字,“冠而称字”,所以,称别人的“字”以示尊重。我们知道了古人还可以有“号”,如陶渊明自称“五柳先生”。古人去世以后还有谧号,而溢号往往根据此人生前品行业绩而定,如陶渊明溢号“靖节先生”,显然是依据其高洁之行得来的。学了天文律历,我们得以了解古人善于将音乐中的十二律对应岁时的十二月,再读陶渊明的《自祭文》“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就知道“律中无射”实际指的是9月份,是用乐律名称表达时序,因为“无射”刚好和“季秋”时节相对。学生学习这些内容的过程,就是对传统文化接纳、传承的过程。
三、当前的文化大背景决定了古代汉语课堂应该成为传承传统文化的主阵地
随着世界经济、文化的发展,我国曾一度出现了文化“向西看”的情形,且势头不小。曾有人盲目地仿效,不论是非,不辨美丑,置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于不顾。就拿节日习俗来讲,人们迷恋于“圣诞节”、“情人节”,不管是否符合国情,只要是西方的,就很乐意“拿来”,使传统文化备受冷落。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提高,我们高兴地看到我国传统文化有了回归的趋势。如,2008年的奥运会开幕式,充分展示了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四大发明、中国画、武术、中国戏曲、皮影戏、古代音乐等等。开场戏《击击而歌》,更向全世界展现了我国古老而热情的迎接贵宾的喜庆仪式,表达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意蕴。2009年,我国颁布了国家传统节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重要传统节日和春节一同作为法定假日,这将有利于弘扬我国的优秀民族文化。因为中国每个传统节日背后都有着深厚的文化渊源,从某种程度上说,它们是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还有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汉语热,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中国留学,“孔子学院”在许多国家的建立等,都为我们弘扬传统文化提供了很好的平之如。
在以上大的文化背景下,作为高校的教育者,我们有责任加人到传承、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行列中,更应该走在弘扬祖国传统文化队伍的最前列。从这个方面讲,高校古代汉语教师应义不容辞地将古状汉语课堂作为传承和弘扬我国传统文化的主阵地,这是责任也是义务。
四、古代汉语教学实现传统文化传承功能的措施
通过古代汉语教学实现传统文化的传承,对教师是严峻的挑战,不仅要求古汉语教师要有专业献文化素养,还要有好的教学方法。我们所说的“专业的文化素养”主要指古汉语教师不仅要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还要有广博的专业知识面,对我国古代的政治、历史、天文、教育、哲学、风俗习惯等文化知识都有所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住教材,更深人地理解教材,才能有效地进行古代汉语教学。“好的教学方法”贝组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各种方法或者技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唤起学生对古代汉语的兴趣,导他们去探究优秀的传统文化,使之加人到对传统文化进行传承、创新的队伍中来。具体来说,通过古代汉语教学来实现传统文化的传承,具体措施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教师要改变教学观念,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传统.的古汉语教学中,教师将这门课仅仅视作学习其他‘课程打通语法、扫除文字障碍的工具。新时期的教学改革首先要求教师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有意识地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正确引导。如讲到《论语》时,教师应结合现实,引导学生感受古人为人处事的准则、教书育人的方式方法、高尚的道德情操等。要求学生多记诵名诗名文,从而加大对优秀的传统文化教育的力度。还可以适时地结合传统节日,渗透传统文化观念。
其次,选取好的教学内容。近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过:“智仁勇三者是中国重要的精神遗产,过去它被认为‘天下之达德’,今天依然不失为个人完满发展之重要指标。”实际上中国传统文化中仁、智、勇以及真、善、美和谐统一的崇高道德标准就存在于我们的古汉语教学内容中,这就要求我们根据教学需要进行选择。
内容摘要:本文从传统节庆形成的过程入手,对上古及汉魏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及民众精神生活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研究,着重于这些因素对节庆形成的积极作用。之后对汉魏时期初步形成的传统节庆体系进行解析,深入分析了传统节庆对古代民众文化生活的重要意义,为现代旅游节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具体参考。
关键词:传统节庆 农耕生活 古代文化
古代节庆伴随传统农耕生活产生
(一)史前至上古时期形成的岁时观念起源于先民谋生和成长的生活感受
根据古文字专家的考证,“岁”是上古的一种斧类砍削工具,是一种收获作物的工具。而卜辞中则将杀牲称为“岁”,主要是因为当时是一年一熟制,每年收获一次,收获之后,人们要进行杀牲祭神,“岁”又成为一种祭祀名称。这种每年一度的丰收祭祀活动,将自然时间分成了不同的时间段落,因此,岁收之“岁”与岁祭之“岁”就逐渐演化成为特定的时间段落标记,岁也就转变为年岁之“岁”。
(二)岁时年度周期的时间标志为古代农耕生活提供指导
岁时是人们在实际的生产生活经验中逐渐生成的时间观念。从气候上讲,寒来暑往的气候变化,易于使人们有寒暑二时的经验。从谋生活动来看,人们在采集与农作经济的生活形态下产生一年两季的时间划分,植物的春生秋杀,农作物的春种秋收,强化着人们的岁时观念。
岁时来源于自然节律的感受和自然时序,调整了人与自然的功能,通过岁时节气的确立使人们顺应自然时序,安排农事生产及民众生活。
(三)岁时祭祀仪式反映了古代先民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状态
上古社会人们对自然的依赖远大于后世,自然节律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与社会生产密切关联的岁时必然成为人们首要关注的对象。但当时人们生存技术落后,认识水平有限,他们试图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及有限的思维去理解日常遇见的生活问题,于是在岁时的观念中也就有了原始宗教的性质。人们将与天时相应的时间点视为神秘的节点,用祭祀活动愉悦天神、襄助人事。人事严格对应天时,四时八节的祭祀活动,依据日、星的位置、神灵的属性、物候情况、节律时数等等安排相应的服色、居室、饮食及祭祀仪式。
祭礼大都在时季的节点上举行,而岁时时季的观测与确定都是由执掌政教权力的巫官或王者所控制(上古人们认识到自然的力量,但人们是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理解自然,认为外部世界与人文社会是混融一体的,人时与天时合一,天时的秩序也就是人间的秩序。而掌握天时观测与确定的王者作为社会集团的代表负责天时与人时的转化),并为王官的社会统治服务,这体现了上古岁时的政治特性。后来形成的《月令》成为王官时代的岁时政治体系,从孟春开始,季冬结束。在四时的孟仲季月的月度时政叙述中,天文、神灵、动物、音律、术数、味道、气息、祭祀、物候、天子居室、服饰、饮食、器用等都是首要叙述的内容。其次是月度的政事活动,包括宗教祭祀、农事安排及其他政令。
节庆发展集中体现同期民众社会生活与精神文化的大变革
一是汉魏的社会大变革成为岁时向节庆转化的关键因素,节庆的世俗性质得到增强。
在先秦的季节礼仪中,人们关注的是农事顺遂,人民免于时疾、子孙繁衍和族属安宁,虽然先秦的季节礼仪属于集团性的宗教政治活动,但其关心的问题却逐渐从天神转向人事。
从岁时信仰性质看,秦汉以后岁时信仰与上古岁时信仰比较已出现性质的局部改变。时令祭祀虽然依旧是节俗的主要内容,但已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出服务于民众日常生活的世俗性质,岁时中的人文因素多于自然宗教因素。
《四民月令》是反映汉代庄园生产生活时序观念的一部重要著作,记载了人们依照二十四节气的时序安排庄园生活。以三月为例:“清明节,命蚕妾,治蚕室。谷雨中,蚕必生,乃同妇子,以勤其事。”可见其对自然之时十分重视。
二是秦至西汉前期,岁时信仰表现为对天神信仰的泛化,鬼神性格趋于世俗,上层对天道祭祀的垄断也逐步削弱,传统节庆观念初步显现。
随着汉朝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天时信仰的态度发生变化,秦汉时期阴阳五行思想全面深入民众社会,人们从一切顺从王者掌握的天时演进到根据阴阳五行的特性主动选择时日,从集团的季节性自然宗教祭仪分化为上层少数人的王朝时间典礼与一般社会成员乡里家族的岁时祭祀习俗。在阴阳五行的时间框架下进行求吉避害的个人与社会活动,使人们可以不借助他人直接面对各式自然神灵和先人之灵。
伦理纲常的道德律令在统治者的反复灌输与现实的社会激励机制之下,逐渐为社会普遍接受。岁时信仰在走向世俗化的过程中也逐渐由自然伦理转向人世伦理,人神的崇拜与人祖的纪念逐渐成为岁时信仰的核心。
三是岁时的政治意义在经过西汉统治阶级的重新改造并注入新的思想后,其功能也从社会规范转向社会服务。
汉初的政治家主张尊重伦理道德价值,关心民生疾苦,对民众社会生活干预较少,民众岁时生活自主进行。秦汉《日书》中大量记载的是日常生活中的内容,如:五谷栽、树木种植、裁衣、沐浴、婚嫁、祀亲、登高、出行、出货等,可以看出传统的月令时政在秦及汉前期受到漠视。
东汉后期的《四民月令》则以庄园民众生活为中心,是地方民众日常生活的时序安排。在叙述语气上相对平和,虽然有少量的劝导语言,但大多是一种提醒,告诉民众某一季节到了可做某事。时令的政治、神秘性已明显降低,月令对于民众来说已经由社会规范变为社会服务。
岁时节庆萌生于上古时期,根据古代先民对时间性质的理解,当时只有服务于原始宗教与原始生产需要的季节性祭祀活动与农事仪式。进入夏商以后,随着部落联盟国家的出现,原始自发的岁时活动逐渐上升为部族或国家的岁时礼俗,掌管着社会权力的统治阶层利用月令祭仪,支配与垄断着民众的岁时生活。
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社会、文化的统一时期,是中华本土文化基础确立的时期,作为中国人时间生活标志的节庆,此时也确定了它的主干体系。岁时节庆从时间意义来说,是社会生活节奏与自然节律协调的产物。岁时节庆体系的确立是中国民俗生活的一个重要进步,它为中国广大民众提供了表达自己情感、意愿的时机,为社会上下层的沟通与联系提供了条件,为民族文化的协调与发展开辟了新途径。
汉代中期以后传统节庆体系初步形成
(一)有确定的节日名称、相对固定的节日时间与相应的节日习俗
节日祭祀活动在脱离了王家控制成为社会活动之后,就需要公众的参与,社会成员的空闲时间是节日祭祀活动顺利展开的时间保证。汉武帝时期确立的太初历,以正月为岁首,二十四节气与月份对应关系基本确定,合乎农事规律,便于农耕生活,使传统节日的时间适应了人们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需要,同时节日的分布、节期的长短较为均匀。历法的确定使传统岁时节日有了较为固定的时间,也为新节日的形成提供了时间条件。
汉中期后形成的节日主要有:
正日(又称岁首,正月旦,即正月初一),朝廷举行盛大的庆祝仪式,普通民众祭祀祖先,礼敬尊长。
立春,在汉代仍然是王家迎时气的日子,在地方,立春迎春习俗有着较浓的民间气息,东汉县邑以下的迎春习俗是:“立春之日,皆青帻,迎春于东郭外,令一童男冒青巾,衣青衣,先在东郭外野中。迎春者至,自野中出,则迎者拜之而还,弗祭。”其他“三时不迎”。
社日,是秦汉时初兴的节日,它在唐宋以前是中国乡村社会的传统大节。社为土神,《说文》:“社,地主也。”社祭发端于先民对土地的崇拜与膜拜。
上巳,起源于古代的春季招魂祓除的巫教活动,上古居民冬季聚族蛰居,在暖风融融的暮春时节,人们走出冬季的栖息地,到流水旁,祓除秽气,这个在水上清洗的“疗生疾之时”。“巳”是“福”的意思。
寒食,寒食是汉朝新出现的民间节日,寒食节俗起源于太原,为纪念介子推被焚身亡的传说。
夏至,仲夏之月,万物方盛,夏至是全年日照时间最长的一天,也是阳气盛极而衰的时日,从此日起,阴气滋生,阴阳的态势发生逆转。因此人们对这样的日子很在意,采取特别的节俗以保障人生顺遂。夏至节俗礼仪中重视对门户的防守,阴气的生长意味着鬼邪力量的增长,所以要把好门户。
伏日,秦汉新起的夏季节日。伏为伏祀,是一种盛夏禳除暑热毒气的巫术仪式。东汉时期有“伏日万鬼行”的说法,所以“尽日闭不干他事”,之后,伏日有了庆祝的意味,“田家作苦,岁时伏腊,烹羊羔,斗酒自劳”(《汉书》卷66)。
秋社,是八月的节日,时间在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人们以新收的黍谷与小猪一道祭祖,第二天祭墓。在六朝时期有八月旦,八月十四采百草头露治眼疾的习俗。
九月九日,在汉朝处于初步形成的节日,与上巳对应。
十月朝,秦汉时期节日。秦“以冬十月为年首”(《史记•封禅书》),汉朝沿用,直到汉武帝太初元年改正月为岁首。
冬至,是中国古代大节。冬至是时气的起点,二十四气始于冬至,所以传统计算时令的基点是冬至,冬至作为新岁之首,自然容易被人作为预知未来人事、年成的特殊时间,一如岁首元日。
腊日,汉代与正旦齐名的盛大节日,汉人常“正腊”并称。腊节起源于上古的岁终大祭,《礼记•郊特性》称:“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蜡祭之礼是一年中隆重的神灵献祭仪式之一,是祭祀周期的终点也是重点,有着催生新时间的特殊意义。
(二)不同节日有其特定的饮食与娱乐
节日饮食的传统来自上古四时荐新的祭祀礼俗与食以体政的“会食”礼俗。汉魏节日饮食已大致确定了中国节日饮食的习俗传统。
春季节日饮食以助生为主,如春韭以鸡蛋相配,韭是易于发生的植物,正月最先萌芽生长,卵为生命的源头。
夏季饮食侧重长养,食新麦、鲜瓜与干鱼,以应节气。
秋成时节以成熟的黍米与小猪配合祭祀祖先是先秦的礼俗。
冬季节日饮食以滋养为主,东汉在冬至日以黍米与羊羔祭祀,祭神的食品自然是人们享用的食品,冬令食品主要在于助补人体的阳气,黍与羊羔正具有这样的食性。
汉魏节日娱乐往往以宴饮的方式体现,对于食物并不丰富,民众生活单调的古代百姓来说,岁时节日意味着一个定期的物质与精神的补充机会,同时中国人的家族生活培养了中国人的亲情意识,“以饮食之会亲族兄弟”的传统成为汉魏节日民俗及传统节日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上可知,上古的岁时节日是古代民众在农业活动与社会生活过程中对时间的一种直接感知结果。传统节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体现了古代民众对周围环境的感知、了解和掌握的过程。传统节庆是对传统农耕生活关系的重要调剂。传统节庆的形成和发展集中反映了我国古代民众思想、伦理、价值形成的过程。
因此,传统节庆来源于华夏农业社会生活,又将传统文化的精神渗透于不同节庆活动的各类仪式中,成为古代民众生活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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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庆州;古城保护;城市开发
中图分类号:G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26-0149-02
一、序论
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深厚的文化传统,蕴含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大量信息。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发展进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己成为所有历史城市面临的重要课题。一方面要发展经济,进行城市建设,另一方面又要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使二者不相冲突,协调发展,这本身就是很难做到的。因此目前国家重视城市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确保文化古城建设有序合理的发展。
韩国虽然是一个面积不大的半岛国家,但是却拥有9处世界文化遗产,各种历史文化遗产很好地加以保护和传承。值得一提的是韩国一些历史文化古城保留了原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并且利用历史文化遗迹和传统文化进行旅游资源开发,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他们的成功保护和开发利用策略很值得我们去探讨和学习。
本文主要以韩国历史古城庆州为例,深入研究韩国古城保护与发展的实践经验,探讨他们的发展策略,从中可以找到解决我国古城发展中面临的一些矛盾和难题的办法,为我国主要的古城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二、庆州古城保护及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庆州位于韩国东南部庆尚北道,属于韩国中等城市,庆州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其中有约一千年的时间(公元前57年至935年)是作为新罗王朝的首都,遍布着新罗时代的文化遗址。庆州是朝鲜半岛历史文化和文物最丰富的地方,具韩国国土研究院调查资料显示,庆州具有指定的国家级、道级文化遗产297处,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12个文化都市之一,被誉为 “没有围墙的历史博物馆”。庆州的佛国寺、石窟庵、历史遗址群被指定为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
庆州作为国际性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其主要特色。庆州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不仅对国内游客,也对海外游客尤其是欧美国家游客有着巨大的吸引力,每年都有很多外国人前去参观游玩,进行文化旅游。旅游文化产业的开发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又很好的保护了庆州的历史文化资源。庆州的文物古迹和空间格局得到很好的保存,同时也发挥了对市民的贡献,旅游产业的可观收入也为继续进行文物的管理和修葺提供了资金。进入了良性循环状态。
庆州在古城发展上,首先确保历史文化资源的永存,庆州是新罗长达992 年的千年古都,拥有最具韩国特点的自然景观以及新罗时代的遗址, 因此在开发中突出其“天然博物馆”的特色。同时韩国政府花费巨资修复了庆州的许多古迹,并将连同庆州及其郊区共214平方公里的地区全部划为历史保护区。为保护古迹和人文环境,庆州不准建造高楼大厦,农村和城镇居民住房多为古色古香的具有民族风格的平房或2-3层的楼房,与整个庆州的文化古迹相相得益彰。因此庆州地区基本保持古都昔日风貌。同时有形与无形资源开发相结合,民间新罗节庆习俗、传统花郎武艺、传统民俗娃娃和韩纸的制作等,很好地展示了庆州的文化旅游特色。
庆州大力保护历史文化古迹,并没有影响庆州经济发展。庆州大力发展有特色的旅游业和文化产业,通过召开庆州世界文化博览会、新罗文化节及韩国美酒及糕点宴会等代表韩国的庆典和国际性活动发展成为国际性文化艺术城市。吸引了很多国内外游客,成为国际性历史文化名城。
三、庆州古城历史遗迹保护与发展规划实践特点分析
(一)国家的法律支持和庆州市政府的主导
韩国国家于2005年制定了《古城保护特别法》,将古城保护上升到法律高度,从文化遗址的个别保护上升到历史文化大环境的保护。庆州古城保护与发展得益于此法律。为庆州的规划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庆州市城市基本规划成五个区域,历史遗迹保护区、历史景观保护区、开发促进区、新城区、普门观光区,具有不同的城市功能。
庆州制定了具体针对庆州文物古迹保护的相关法规和条例,有“文物保护法”、“都市计划法”、“建筑法”等。比如规定保护区范围,木柱、石柱建筑,从建筑物外檐在地面投影起20-100米内为保护区,王陵、古墓等封土下端起10-100米内为保护区等。还规定了市区内建筑物高度,庆州旧市区内的建筑高度在7米至25米之间。另一方面,通过条例加强对韩国传统住宅区的保护和管理。为了传承韩国传统住宅文化,市政府要求在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几个历史遗迹区周边建造历史文化美观区,即区内各种建筑要按照古时的民宅式样建造。规定建筑物的围墙、大门、屋顶样式、色彩、材料等。这些规定都细致入微的起到对古城建设的指导作用,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另外庆州市的发展也同样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和主导。在庆州制定了综合发展规划以后,韩国国家各个部门及庆州市市政府、庆州文化管理委员会、庆州主要公司等共同参与工程的推进,一个部门只负责一个任务,避免平行部门的混合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比较完善。同时庆州市古城保护和发展采取政府主导型经济运营机制,一半以上的资金都是由政府部门投入,极大的提高了古城开发的运作能力。
(二)妥善解决开发与保护之间产生的矛盾问题
庆州在进行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时候,始终做到开发和保护并举。将旧城街区大部分地区都划到特别保护区和历史文化环境区内,强化了对旧街区的保护力度。从个别物的个别保护转向对文物系统的整体保护,旧城区原有遗迹的修复和保护与新城区建设同步进行。庆州禁止对大陵园内古坟的挖掘和开发,禁止在旧城区建设高层建筑,禁止兴建有污染的企业。而现代化高层建筑大多在市外20-30公里的地方。
庆州发展避开历史遗迹丰富的旧城区,遵循新罗王京地区遗留轮廓,营造与地区景观相配合的中、低密度的居住空间。周边的绿地、河流、文化遗迹成为一个整体,在保护文化古迹的同时,也给居民创造了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庆州新区的开发成功联合了周边主要城市,如大邱、蔚山、浦项等,发展成为综合新都市。
(三)维护居民利益,引导居民自发进行古城保护
由于韩国是土地私有制,在庆州进行古城保护和利用的过程中,古城很多土地都属于当地居民私有财产,由于刚开始缺乏政府主导,居民乱建房屋,开发混乱。后来在旧城遗址复原和改造过程中,庆州政府注重对居民拆迁的安抚工作,制定明确细致的补偿方案。花巨资分次集中购买居民土地,并在新区进行房屋的加倍补偿措施,很居民利益得到了保护。
另外鼓励居民根据条例规定建造房屋。如果建造的传统韩屋能够显示出传统建筑美感,并有利于保护周边地区景观时,政府则提供一些资金支持。对独立住宅每平米提供25万韩元(约合250美元),对房屋屋顶的维修每平米提供5万韩元(50美元)以下的资金。这样使得居民在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体会到了古城发展带来的生活便利和质量的提高,因此自发的加强对古城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并积极支持政府的规划建设。
(四)开展各种节庆活动和博览会,大力进行外宣活动
庆州政府在古城发展过程中,主要是对历史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以政府为主导对当地的旅游活动进行宣传。由政府牵头,利用韩国观光公司在海外的分公司,对庆州的古城旅游商品进行企划,包装,然后通过媒体进行报道,通过网络进行宣传。并以文化观光庆典为导线,进行海外市场开发活动。庆州开发了多种多样的庆典活动,分布于各个季节和时间,庆典有政府支援和当地居民的参与,各个部门联合对庆典进行策划和旅游商品的开发、销售。并且制作庆州市市政府和庆州文化旅游网站,设有英语、日语、中国语多国语言网页,内容详尽,设计新颖。起到很好的外宣作用。
四、给我国古城保护与开发的启示
(一)利用先进理念进行古城建设设计长远规划
城市规划对于古城的发展至关重要,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能够减少很多开发过程中对于古城文化资源的破坏,缓解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各级政府要对相关城市进行全方位的调研与分析,制定符合该城市特点的规划,并带头执行。不仅要有短期规划还要有长远规划,同时确保换届不换规划,保证规划持续进行。合理规划好古城与新城的关系,用新城发展带动旧城的保护和改造,用新城发展弥补旧城空间和功能上的不足,起到互补作用,形成统一体。
每个古城按照自身发展阶段和特点,对于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古城环境、格局等进行不同层次的保护和维护,对老城区要坚持保护、保存和修整结合的方针,对新城要坚持科学合理规划、现代管理模式运营的方针。
(二)加强政府主导和资金的投入
要重视发挥文物部门在古城保护中的作用,多部门进行协作。要加大古城历史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与整治资金投入,同时积极探索多元投资渠道,开拓有特色的新型产业,探索建立古城保护的补偿机制。同时加强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开发文化旅游资源来扩充文物古迹保护经费,从旅游收益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专项文化保护资金,既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也实现了文物资源的长久保护。另外政府要出面进行文化产业资源招商引资,吸引港澳台和海外资金的注入。
(三)调动市民保护积极性与参与性
我国很多古城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和传播还主要是政府推动,地方和民间都是配角,积极性还没有被激发出来。在政府的支持下,广大民众应调动自身的积极性,以主人翁的姿态来面对古城的保护和传承。古城举办的各种旅游节和文化庆典活动,应以民众为主体,让民众找到节日文化主人的感觉,进而投身到古城历史文明对外传播的队伍中去。政府应打造广大民众对于所在城市的自信力和自豪感,使广大民众自发地调动起积极性,投身到古城保护和建设行列中去。
(四)开发各种旅游产品、加强外宣
针对古城自身历史资源特色,开发各种旅游产品、策划各种庆典活动,政府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这些产品和活动的包装、广告策划,拓宽传播途径,有效利用网络、电视等传播媒体积极向国内外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古城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古城的发展中。
参考文献:
[1]庆尚北道.庆北圈观光开发计划[R].2002.
[2]韩国观光资源部.庆州传统文化中心城市的观光发展构想[R].2009.
[3]王景慧、阮仪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上海: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
[4]刘汉州.历史文化名城开封的保护与发展研究[D].河南大学硕士论文,2005.
关键词:仿生城市生态城市,空间形态
“卧牛城的传说”对于古城邢台人来说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论文格式。从城市规划建设角度看,邢台卧牛古城是一座规划营建较完美、特色鲜明、典型的古代彷生城市和生态城市。它的空间轮廓,恰似一头巨型卧牛,它身长(南北)4.5公里、体宽(东西)1.5公里,周身由护城墙和护城河构成,腿蹄是四个水池(牛市坑、靛市坑、扬市坑、霍市坑),心脏部位是一“心脏”形湖泊(中心坑),牛胃部位是一大一小相连的两个水泊(韩家坑、王冒坑),肠道脉络部位是肠街(南长街、北长街)等,牛头部位是南头村,牛角部位是东牛角村、西牛角村,牛尾部位是牛尾河……等。
它傲踞邢襄大地、历经千年沧桑。它的规划营建理念和寓意丰富而深奥,很是耐人寻味,其空间形态可概括为——“头南尾北,颈扬头抑,脊峰耸立,伟岸高卧”。认真体味其身形神态是否可联想为“座北朝南、含胸拔背、颈直头抑、沉肩垂轴”,正在练就和张扬的中国功夫,彰显着“神牛”威仪向上、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论文格式。同时,体现着生态城市、彷生城市的思想。
“头南尾北”——古城营建中通过规划手法的正确运用,把城市主要功能和生态要素与城市形态进行了巧妙的整合和组织,将维系城市“生命”、维系城市正常运转的水源水脉、物源物流、风向等要素的流向和功能与“牛”(头南尾北)的新陈代谢、食物消化、吸纳生气的方向和功能取得了完美的统一。比如城区地下水流向恰好是西南向东北流,城区水源补给主要靠南部的七里河、百泉泉区;周流城区的围寨河、护城河等地表河流也基本是南向北流;城区物流方向主要也是南向北,古城的“好南关”历史上一直是最大最繁华的市场,市场是城市的主要物源;城区主导风向是南风和东南风,春夏两季尤为突出(风水势称为“生气”“景气”),水草丰美、空气清新的百泉泉区恰好处在主导上风向等。同时也具有“座北朝南”的含义。
“颈扬头抑”—— 古城规划营建中非常注重城市竖向设计,结合独特的地形,将整个城区规划为有利于雨水排除、防洪防涝的牛背形地势,并且各个部位对应工整。府前南街、北长街南长街和顺德路街区是牛脊(古城东西向分水岭);北大街(南高北低)是牛颈部位,南头村(北高南低)、东牛角村、西牛角村是牛头部位,地面南北坡向是颈扬头抑。同时,“颈扬头抑”的神态体现着“颈直头抑”“含胸”的寓意,体现着“牛城”威仪向上、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
“脊峰耸立”——清风楼处是牛脊峰部位,该处地面最高,东部向东坡、西部向西坡、北部向北坡、南部向南坡。古城建筑实体的空间布局,基本与上述地势一致,高大建筑向中部集中,如:清风楼(高23.3米)恰似牛城的脊峰,历史上一直是古城的制高点。规划营建中灵活运用 “对景”“框景”“借景” “比例、尺度、对比”等手法,突出了清风楼的高耸威仪、端庄凝重,形成了古邢台景之一“郡楼远眺”,府前南街区危楼耸立、空间构图丰富美观,构成古城突出的景观轴。同时,“脊峰耸立”的神态也体现着“拔背含胸”、傲骨挺立、神圣刚毅的寓意。
“伟岸高卧”——古城选址、布局极好。论文格式。城池“高亢、近水”,城区地面比周围高出3--9米,1963年百年一遇的大洪水,古城也安然无恙。其周围环境可谓“天生丽质”——南部为“百泉”泉区(奥陶系含水层上浮区),西北为“达活泉”泉区(奥陶系含水层上浮区),南为七里河,北为牛尾河,西为“卧龙岗”。四野绿林环抱、泉涌水清、虾跳鱼跃蛙鸣。1950、60年代依然近古。古城布局创造性地运用《周礼考工记》“王宫(府衙北部)踞中、面朝(府衙)后市、左祖(东大寺)右社(文庙)、市朝一夫”“方城”“旁门”等基本形制,引入“仿生城市”思想,营建为比较科学严谨特色突出的“卧牛城”。同时也具有“镇水”的含义。
邢台城的3500年历史基本是在“卧牛城”框架上建设发展的,“卧牛城”是城市的根,它是我国古代营造的较完美典型的“仿生城市”和古典生态城市之一,并且其轮廓、遗迹、地名保存较完整,这在全国是不多见的。它应该是构成邢台市城市特色和申报邢台历史文化名城的一个要素,其规划营造思想、方法等很多方面仍然值的当今城市规划建设者们借鉴、学习和研究。我们应该十分珍惜这一先天条件,注重城市文脉延续,注重牛城形态、文物古迹、历史文化的保护利用,注重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卧牛城”必将会在我们手中得到健康的发展壮大和升华,必将大大提高邢台市城市的品位。
论文关键词:曲阜,胡同巷名,语言理据性
从语言学的角度看,地名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语言符号。它是借助于语言中的一个词或几个词组成的来表示一个地理部位。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是能指和所指连接产生的整体,语言符号是任意的。但是从语言的内部看,尽管可以用任何语言形式表达任何客体,但是为了语言体系能更好的发挥社会功能,给事物取名称时往往有一定的理据,具有语言的理据性。因此,从文化的角度看地名的名称的使用总是具有一定的原因和理据,过名字的字面意思可以寻找其背后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内涵。
胡同巷名是地名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一种社会现象,其名称背后有一定的社会性,同时体现了其文化历史背景。曲阜是座千年历史文化古城,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文化积淀丰厚。在这里诞生的孔子及其儒家文化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思想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这种影响在胡同巷名的命名中很明显的体现了出来,形成了曲阜的特色的语言文化。
本人收集了曲阜市区的100个胡同名称(其中有一条胡同因城市改造已被拆除,现实存99条)和10个巷子名称,希望通过对其名称的分析语言理据性,揭示其命名的理据性及其反映的文化内涵。
地名的名称一般都是由两部分组成,专名和通名。
通名指表示该地名所指事物类别的字眼,具有相同的意义。在这里研究的通名主要是“胡同”和“巷”。专名指专指特称,每个胡同都有自己的特称。本文重点研究的是胡同巷名的专名的理据特征。
理据性指语言符号和所指事物之间的自然联系性。根据命名的来源不同,把所搜集的110个名称进行分类,简表如下:
来源
古书经典
标志
盛产物
趣闻
掌故
姓氏
国名
方位
地理
特征
吉祥词
其他
个数
29
38
18
7
2
10
2
2
2
所占比 例(﹪)
26.36
34.55
16.36
6.36
1.81
9.09
1.81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模式方法
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以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规划的专项规划设计。以国内外先进的保护实践经验为借鉴,探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模式与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现实意义
1.1 历史名城保护是城市文化价值的显化
人们认识到保存人类文明进程中多种文化的完整连续的重要性,历史环境保护的范围也从文物建筑单体扩展到与人们当前生活休憩相关的区域,以至整个城市。由于历史城市的魅力与价值是任何相似之物都不可替代的,因此,在当代全球化的大环境下,历史环境保护逐渐凸现其文化价值。
1.2 历史名城保护是文化生态建设的需求
“文化生态”是指一座城市的人文文化形态。城市历史环境也是反映城市的多元性、异质性和复杂性的重要物质成分。从多样性导致稳定性的生态学原理看,没有城市历史环境的存在,城市的稳定性也无从谈起。因此,历史名城保护是文化生态建设的需求 。
1.3 历史名城保护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历史城市蕴含有真实的历史遗存和宝贵的精神资源。而这些历史遗存一经破坏就难以恢复,留给后代的将是断裂的历史,永远的遗憾。可持续发展长远全面的效益观,促使人们重视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把宝贵的历史文化信息延续下去,使之在后代中得到持续的利用。
1.4 历史名城“特色”是历史城市的精髓
城市特色维持与城市历史保护息息相关,城市特色创造离不开保护与开发,历史文化的延续与时代文化的创造是城市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同过传统风貌特色的发掘与现代城市个性创造相结合,才能达到城市特色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完美统一。
2 国外历史名城保护实践的借鉴
国外发达国家既将城市文化遗产看作是一种“文化资源”,更有甚者看作是“文化资本”,充分意识到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进而采取一种政府、市场、民间结合的方式进行保护。
2.1 海德堡:区域的保护方法
为保护古城的环境和特色,要从城市所处的更大区域范围进行分析研究,统一规划布局。海德堡是位于法兰克福南部的一座古城,它制定了一系列城市规划及古城保护规划,全区域性地对老城进行保护。从而减缓海德堡的现代城市有障古城功能的扩展,保证了老城与自然的良好协调关系,保证了老城的规模及城市基本形态的保护。这实际是一种通过建设新城以保护旧城的方法。[1]
2.2 巴黎:城市整体的保护
巴黎制定了全城性的保护规划,保证旧城范围内不作高密度、大体量、大规模的开发,从总体上保护旧城;规定规划地块的外部边界及景观不得改变,这样就保护了整个城市的城市格局及景观形象;通过法律对巴黎全城进行限高规划,使巴黎的空间尺度及城市天际线均可保持传统的形象。[1]
2.3 威玛:片区保护
对于那些历史遗迹丰富的古城,划出在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古迹丰富的街区进行重点保护,对维护古城的风貌、格局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威玛是一座千年历史的旅游古城。为保护这座历史名城,在全城划出的重点保护区充分体现着威玛的历史及城市建设特色。
2.4 汉堡:主要城市特色保护
对于城市别有特色的内容加以特别重点保护,使城市特色更为突出。汉堡是德国第二大城市,是一个现代化的大港口。在其市中心区古城保护中,特别强调对圣米歇尔大教堂等五个大教堂尖塔所形成的城市天际线的保护,对新建建筑体量的控制成为其古城保护工作的重点。
3 我国历史名城保护实践的借鉴
点,主要指国家乃省市各级政府确定的多级文物保护单位,其多数是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点”是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的基本构成单元。
面,主要指古建筑周围的环境。对“面”的保护,核心是与“点”协调,有的采取保持原貌的协调,有的采取控制高度和建筑形式的协调,有的可以对“面”改造创新并保持协调。
线,是指城市的运动系统、园林水系、传统商业街、文化街及多种景观走廊。
体,是指城市整体格局的保护。保护名城原有的道路格局、城市空间布局、天际轮廓和体型尺度,都是“体” 的保护重要内容。
貌,是指各名城所特有的风貌。城市的“貌”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表现为独特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以及独特的文化和生活习俗 [2]。
4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践模式
一种模式是保护旧城,尽量保护基础的传统风貌,同时在旧城外开辟新城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这样既满足了现代建设的需要,又缓解了旧城中人口过密、居住条件差、通拥挤等的矛盾。洛阳总体规划采用了“保护旧城,另辟新区”的做法。 [3]这种保护模式适用于旧城面积不很大,历史文化遗弃较多的城市。
另一种模式是保护旧城的主要格局和主要文物古迹,并对旧城进行改造和建设,同时向旧城四周辐射,进行新的城市建设。西安市在城市规划中,以现存的明城为中心,向四郊均衡发展。在规划中突出了保护明城的完整格局,这种保护模式适用于旧城面积较大,文物古迹多而分散的名城。
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筑保护更新模式
在实践的探索中,我国历史名城的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模式通常分为保存、保护、整饬、暂留、更新五种方法[4]。
保存,即保持原样,以求如实反映历史遗存。“保存”是以修旧如故为原则,针对各级文物保护建筑特性来确定的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
保护,就是保护建筑的原有风貌,并在保护历史街区风貌完整性的基础上改善生活条件。“保护”是针对建筑质量和建筑风貌都较好的历史建筑。
整饬,即根据历史街区的风貌特征和要求,对建筑的立面和形体上不符合历史风貌的部分进行强制性的整改,通过整改恢复建筑的原有风貌或者减小它们与历史街区环境的冲突。[4]
暂留,即暂时维持现状,待以后条件成熟时拆除、改建。这是指对一些应该拆除的不协调的建筑,由于种种原因一时无法进行拆除或改建。
更新,针对影响传统风貌较大的建筑,采取拆除更新的措施。更新的对象主要针对功能不符、对周边环境风貌有较大冲突和视觉障碍、有条件拆除的建构筑物。
6 结语
城市保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种态度或行为方式。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应充分总结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采用适当的保护与更新模式与方法,将保护方式从单一、僵硬的文物古迹保存,过渡到全面、灵活的历史环境保护和综合、谨慎的文化资源再利用,进而维持城市历史的延续性、历时性,防止城市文脉的断裂,使城市历史文化得以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参考文献
[1]顾晓伟. 历史性城市的景观控制研究――暨苏州古城景观控制的分析和评述. 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9
[2]邓刚. 城市环境中的新旧对话. 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4
论文摘要:分析了传统的建筑文化具有的意义以及加强建筑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性,从规划性保护、点线面结合的保护、新建筑高度控制三方面介绍了保护城市建筑文化应采取的措施,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论文关键词:建筑文化,规划性保护,城市建设
任何城市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面临建筑历史文化的问题。为了当前经济的发展,将建筑历史文化拆除,还是谨慎对待予以保护,这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严峻课题。
1传统的建筑文化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
中国是世界上著名的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有着许多著名的建筑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历史文化名城除了城市规划的本身就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之中和城市附近还保存了大量的古建筑和文物史迹,有宫殿、坛庙、陵墓、寺、观、衙署、府第、园林、石窟、民居、桥梁、关塞等等。这些古建筑和文物史迹,是中国古老文明的形象化标志,是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实物例证,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除此之外,它也是全人类共同财富的一部分。因为,每一个民族和国家,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他们都是世界大家庭的一员,彼此都有着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和交流,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其建筑历史文化,自然也就是世界历史文化的财富。建筑历史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世界建筑文化上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许多著名的建筑在世界建筑界享有很高的盛誉。所以,一定要热爱自己的建筑历史文化,为自己的建筑历史文化而自豪,并且要继承和发展传统的建筑历史文化。我国的建筑历史文化是建筑创作取之不竭的源泉。不反对向国外学习,但学习和借鉴应建立在尊重自己文化的基础上。
2在城市建设中应加强对建筑历史文化的保护
建筑文化是历史文化的第一根支柱,因为它们是历史文化具体的形象标志。有了建筑才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才能体现出这座城市的本质形象来。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正为世界提供着巨大的建筑商机,现在洋建筑师纷纷抢滩中国,中国建筑师们反而成了打下手的配角。虽然我国有着灿烂辉煌的建筑历史文化和丰富的建筑遗产,但在近半个世纪的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中,却出现了不少令人遗憾甚至是痛心的问题:一座座花费了大量金钱却毫无个性的建筑拔地而起,一个个面目雷同的新兴城市遍布全国,原有的古建筑群落受到破坏及新建筑的污染,更有以西化建筑风格为“卖点”。据报载,现在很多大城市的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取的大都是洋名。
在当代人类历史的大转折时期,危机和机遇并存。积极投身于世界文化的洪流,本无可厚非,但是,很多城市在追逐世界洪流的同时,使当代中国的建筑失去了原有的光彩,让前来观赏中国独有的悠久历史文化和独特自然风光和城市风貌的外国友人,所到之处感到和自己国家差不多,这就使人感到痛心。尽可以批评中国建筑师集体失误、崇洋、抄袭模仿造成了城市建设中的“文化流失”,但这只是表面现象,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城市的管理者们,只是看暂时的短浅的利益。没有真正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是区域文化向区域经济延伸的有力推进器。以山西平遥古城为例,自从被联合国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就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旅游业、博物馆业餐饮业、服务业、特种工艺为数特色的文化产业圈很快形成。2002年游客接待人数就已经达到145万人次,门票收入达到2146万元;2003年尽管受到非典的影响,门票收入还达到2289万元,旅游综合收入2.24亿元。试想,如果平遥古城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经济的发展决不会象现在这样日新月异,更不会成为世界瞩目的文化聚焦点。
诚然,目前有些城市的管理者似乎意识到了古建筑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于是就投巨资修建虚假的过去,如“仿古建筑群”“文化城”等等(这些建筑无论如何也读不出厚重的历史、看不到鲜活的文化)。但是,在城市建设和开发中,一旦面对暂时短浅的利益,往往就见钱眼开,进而古建筑就面临被拆除的悲惨命运。
现在,很多地方在城市建设和开发中,陷入了这样一个怪圈,一方面复古,一方面毁古,最终使得整座城市无物可看,无史可讲,失去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因此,在城市建设和开发中一定要懂得保护城市的“文脉”,不能随意拆除,更不应盲目追求洋建筑,要明白建筑是本土文化的重要载体,越是本土的就越是世界的。
3保护城市建筑文化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要保护城市建筑历史文化,就必须加大宣传,使领导者特别是城市管理的领导者对城市建筑历史文化有足够的认识,明白建筑历史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物质和精神文明的结晶,不能为了暂时的短浅的利益而破坏长远的利益,更不要错误地把保护建筑历史文化与新的城市建设对立起来。除此,在保护建筑历史文化方面还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3.1规划性保护
由于建筑历史文化名城既是历史的遗存又是在发展中的城市,它既要保护又要发展。在发展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建筑文化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如果改变了,就不能说明当时的历史,进而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因此,对建筑历史文化应采取规划性保护,包括城市的古城格局、街坊、古建筑群、单体古建筑和各种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的分布、保护范围、古城风貌等等,都纳入其中,使建筑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新的发展相互协调、相得益彰。如平遥县政府为了保护古城,聘请了大批专家、学者出谋划策,精心编制了《平遥县县城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着手制订与之相配套的专业详规,使其成为古城保护、城市建设、历史文化传承的法规依据,从而避免因领导的变更和局部利益的冲突而随意变更或调整平遥古城的布局规划。
3.2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
现在,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的完整面貌虽然早已改观,但是古城的古街道、古居住区、古建筑、文物古迹等等仍然保存很多,要想办法把它们保存下来,可采取点、线、面的保护措施。点,指的是单独存在的古建筑或文物史迹。如一座寺庙、一个古塔、一座古桥、一所老住宅以及一个石狮、一根石柱、一口古井等等。线指的是相联成线古建筑或文物史迹。如一条古街、古巷、古道等等。面,指的是成片的街坊、街巷、寺庙群、民居群等组成的大型古建筑群。这种措施可使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古建筑、文物史迹得到更多的保护。这方面成功的例子在我国很多城市并不鲜见。
丽江旅游发展速度之快令世界瞩目,自1986年丽江古城被国家文化部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十几年内丽江所获殊荣令世人眼花缭乱。2010年,丽江市的旅游人数已经超过1000万人次。但这种短时间内的迅猛发展也因历时过短、接待转型、形象塑造等亦引发了诸多问题。在建造丽江国际精品旅游胜地的过程中,有必要认清丽江发展旅游的资源优势,梳理相关学术研究成果和书籍,并为其成功提供相关建议。
二、丽江发展旅游的独特资源优势
仅十余年丽江就在中国甚至世界旅游市场上形成了特色并在旅游者心目中上演重要角色——“人间仙境”,“世界上唯一一块没有污染的人间净土”。这些都反映出丽江发展旅游的资源优势。
1.自然资源优势
丽江海拔高度适中,气候宜人,目前开发利用的自然旅游资源主要涉及:玉龙雪山、三江并流、老君山、虎跳峡等。每一处都是世界级的绝佳资源,在丽江这个规模甚小的城市聚集,使得彼此之间相互映照,增强了丽江在旅游者心目中的整体可出游性。从区位上来看,尽管丽江地处我国相对偏远的西南边陲,但在大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中,它位于连接藏东南、川西南重要节点和大香格里拉主要旅游环线切点上,是“古代南方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的必经之地,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加之其城市拓展空间大,旅游服务设施条件良好,是目前大香格里拉区域旅游综合要素最好的城市,而将丽江打造成云南省第二大旅游集散地的宏观规划也将使其更具区位优势和挖掘潜力的空间。
2.历史文化魅力
丽江除众多独特的世界级自然旅游资源之外,其多姿多彩的历史文化更添魅力,尤其是近年来推出了纳西古乐、丽水金沙、印象丽江等一大批旅游文化精品,当地居民对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性也不断提高,先后成立了丽江文化研究会、纳西文化研究会、彝学学会、傈僳族文化研究会、东方摩梭文化研究中心、普米族文化研究会等。2002年9月,等20多位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对《丽江大研古城———连接滇、川、藏的茶马重镇》研究报告做出了最权威的论证———丽江大研古城是活着的茶马重镇[1]这一文化学上的界定又给丽江增添了新的文化内涵,也为游客提供了全新的游览视角。
值得一提的是摩梭人和纳西东巴文字。摩梭人至今仍保留着“男不婚,女不嫁”的“阿夏”走婚习俗,是当今世界罕有的“女儿国”,又被称为“母系社会的活化石”。 而东巴文作为一种原始的图画象形文字,是兼备表意和表音成分的图画象形文字。其文字形态甚至比甲骨文的形态还要原始,被誉为文字的“活化石”。
三、有关丽江旅游的学术研究成果和相关书籍梳理
丽江的发展时间不长,但以丽江为主题的书籍已大量涌现。笔者通过检索当当网、卓越网等发现:数量最多的是丽江自助游的书,这侧面反映出:丽江旅游客源市场的很大一部分是自助游的散客,这也解释了城内为数众多的、以品质游、深度游为卖点的散客接待中心;另外便是描写丽江之美的文学作品、小说等,表面看来这些与旅游无甚关联,它们却是最能影响潜在旅游者、打动他们的生动文字(见表1);再次,真正从学术角度关注丽江旅游发展的书籍少之又少。这种旅游专著的缺少并非学术界不重视丽江旅游的发展,而是同旅游发展时间甚短脱不开干系——旅游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环境效应通常要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才会凸现,而丽江旅游的快速膨胀发展使得学者来不及进行历时研究;相关统计数据也因时间相对短暂而不能进行统计分析。
与以丽江为主题的书籍数量相比,针对丽江的文章更为丰富。笔者在中国知网上以“旅游”、“丽江”为关键词搜索到逾千篇文章。从学术价值上来看,很大一部分是有关丽江旅游的报道新闻,学术价值相对小;还有一大部分文章并未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只是描述对某一问题或现象的认识或思考,但并未有任何实地调查或是统计数据来支撑其观点,此类文章很难经受仔细审视和严格筛选;剩下真正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文章可谓寥寥无几。从撰写文章的作者上来看,大部分都不是丽江本地的学者,这也反映出本土旅游的发展缺少了一些本土学者的关注,毕竟长时间生活在丽江,融入丽江,才更可能看到某些处于潜在层面的问题或现象。而从文章发表的时间上来看,最近几年,学者们才开始遵照较为严格的科学研究方法,以丽江为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或量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