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犯罪心理学论文范文

犯罪心理学论文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犯罪心理学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犯罪心理学论文

第1篇

[关键词] 犯罪心理机制 犯罪心理 无意识

犯罪心理机制是犯罪心理学的重要研究课题,美国心理学家武德沃斯将机制定义为一种或一组有目的的反应方式,精神分析学派认为机制代表由压抑而产生的无意识的行为动因。华生、斯金纳等行为主义学派认为机制是刺激与反应之间的对应关系。国外学者一般认为犯罪心理机制是与犯罪有关的防卫机制,是个体在精神受干扰时保持心理平衡的手段。日本学者森武夫认为,虽然犯罪有着复杂的原因,但首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人内心的矛盾和冲突。国外关于犯罪心理机制的问题研究出现了很多学说,本质相异论,包括生理相异论和心理相异论,前者认为生理上的异质或部分异质是发动犯罪行为的驱力和机制,心理上的异质论是把犯罪者看作是“心理上异常的人(狂人、智力低下者、性格异常者)”即具有某种犯罪人格。犯罪倾向论认为正常人与犯罪者都存在侵害他人利益以满足自己欲望的犯罪倾向。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外界诱惑对个体犯罪倾向的推动力的大小所决定的。美籍匈牙利精神分析学家Franz Alexander和瑞士精神分析学家Aichorn等人认为的神经症犯罪人是“由无意识的罪恶感引起了犯罪。”

欲求不满论源于精神分析学派,以弗洛伊德为首的精神分析学派指出,人的心理活动并非时刻处于有意识状态,意识不是人的全部心理活动。人的某些需要、兴趣、欲望和以往经历过的某些没有得到满足和重视的经验和心理,在内心深处潜伏起来,成为无意识。“心理过程主要是潜意识的,至于意识的心理过程则仅仅是整个心灵的分离部分和动作”。“所谓无意识,它一方面包含着种种因潜伏而暂时不为意识所知,其余一切都与意识活动相同的活动,另一方面又包含着种种被‘压抑’的活动。”弗洛伊德认为无意识同有意识一样,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它不同于人的有意识活动之处在于,它潜藏于主体心底,是未被主体自觉地意识到的意识。弗洛伊德的无意识学说强调了人的本能作用,把人的精神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层次,本我是人的本能活动,包括饥、渴、性等各种原始本能和欲望。自我是受现实伦理原则压抑而伪装的本能,为了获得社会认可和生存权利,自我对本我进行控制并尽量通过合理化的方式来满足本我的欲望,它代表理性的判断,协调本我与自我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是看守无意识的门卫。超我是完全道德化和完善的一个理想化自我,是与本我的欲望、渴求相对立的,专门指导自我最大限度的限制本我。当本我过强,自我和超我的力量过弱,本我受到过多压抑时就会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这种顺应不良是由于意识面临着与它不相称的环境和任务而引起的。弗洛伊德强调欲望的冲动,包括性本能、死本能、趋乐避苦和自我防御的心理机制,他认为,人类社会中之所以存在犯罪现象,根源在于人类本性中的死亡与毁灭的本能倾向。“死本能导向外部时对他人的攻击仇恨和谋杀。”反映了他的人格理论和犯罪观。

《犯罪心理学》(罗大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中提到,犯罪心理结构中的无意识主要存在动力结构、特征结构和心理状态结构中。日本学者安倍淳吉1990年对犯罪心理做了具有层次结构性的表述,认为犯罪者的基本自我和中心自我在犯罪行为发生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邓思(2004)在论文“人是否生来具有犯罪心理”对人犯罪心理的研究是从自然科学中的“张力场”概念的角度,从刑事法学领域来进行论证的。余华(2003)在“人性角度上的犯罪心理探究”一文中,运用“张力场”的概念来说明犯罪心理。赖勇龙(2005)在其硕士论文“女性犯罪个性心理因素分析”中提到以婚外情为原因的杀人案件,‘触及人性底层最恐惧、最容易引发痛苦的“背叛”情结,会给当事人带来难以平复的巨大的心理创伤。’李枚瑾(2006)“犯罪心理学不仅研究表现于外的行为和征象,还要深入研究行为背后的个体意识层面,甚至是更深层次的无意识内容,以找到犯罪的真正起点。”“人在早年对冷漠无助的绝望感不能成为眼前杀人的辩护词,但他确有可能造成次杀手冷酷残忍之心的心理背景。”李霞(2005)在其论文《移置与凝缩机制在诸种无意识形式中的研究》等对梦的理论分析。在犯罪心理学方面的研究主要方向是“无意识在犯罪心理构成中的存在”,而对于无意识心理状态与犯罪心理之间的关系,对犯罪心理的影响因素未做具体的研究。

国外有关司法出版物的摘录、地方政府研究报告和文章的的网站,心理学百科全书网站,包括Susanne Karstedt教授在Keele大学所做的演讲,有关司法统计局的网页,并使用EBSCO数据库平台查阅资料,输入“Unconscious Crime”.出现类似相关文献,无意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罪犯进行心理咨询时所需要挖掘的隐性因素,把罪犯的人格成长和心理健康做为且国外的研究理论和方案,在可行性和具体操作上,对制定中国本土化的对策的借鉴性和实用性稍显薄弱。

参考文献

[1] 罗大华.犯罪心理学(修订本)[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第2篇

摘要: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是根据犯罪心理学的原理,针对犯罪嫌疑人异于其他人的独特的心理特征,通过描绘出犯罪嫌疑人的各方面的特点,从而描绘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状况和家庭成员状况等各方面的信息的一种刑事侦查手段。近几年,在我国刑事侦查领域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应用渐渐成为了一种很重要的刑事侦查手段。

关键词:犯罪心理画像技术 刑事侦查 应用

1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是根据犯罪心理学的原理,针对犯罪嫌疑人异于其他人的独特的心理特征,通过描绘出犯罪嫌疑人的各方面的特点,从而描绘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状况和家庭成员状况等各方面的信息的一种刑事侦查手段。近几年,在我国刑事侦查领域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应用渐渐成为了一种很重要的刑事侦查手段。

1.1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产生。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兴起是侦查领域里的一次重大的变革。也许,自从有犯罪现象发生的一天起,心理学就一直被类侦查人员或侦查人员应用于他们所遇到的各种与刑事侦查有关的工作中。但无论如何,由于这类侦查手段未广泛应用,这还不被认为是一种专门的刑事侦查技术的手段。但是,有人试图将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知识应用于司法方面得益于犯罪心理学、行为科学、犯罪学等这类学科的慢慢兴起,犯罪心理画像技术也由此产生。

1.2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定义。通俗的来讲,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是根据犯罪人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物质痕迹进行心理分析,是全面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并涉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寻找犯罪嫌疑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从而破案的一种刑事侦查手段。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有人将其定义为“建立在其所实施的犯罪分析基础之上的个人主要行为和人格特征”。这一定义不仅从犯罪心理画像的结果入手定义了犯罪心理画像,强调了犯罪心理画像的任务在于辨认犯罪人的行为和人格特征,而且还指出了犯罪分析――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基础。

1.3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中国的出现。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联邦调查局专门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部门正式成立以来,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和广泛的传播,取得了不少重大的成果。在美国,澳大利亚的州立联邦机构和执法机构大都设立了这样的心理画像的部门。北美洲加拿大,欧洲意大利、荷兰和英国等国的执法部门也设有专门的画像部门,有专门从事心理画像工作的工作人员。经过许多年的努力,他们已经逐渐掌握了一套根据犯罪现场痕迹,来探究分析罪犯嫌疑人的心理,从而勾画处案犯外貌及形象的方法。并且随着研究的深入,行为性格和行为特征之间关系数据库的逐渐成型,这门技术就会成为真正的刑事侦查科学技术。而随着中美两国执法机构交流的逐渐加深,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这种在西方被广泛采用的“心理画像”技术,在我国得到推广运用并极大促进了我国刑事侦查技术的发展。

2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应用

2.1 人们起初对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刑事侦查领域运用的看法。一种新的技术,一门新的科学,当它还不成熟时,人们对它难免产生各种疑虑。而且,犯罪刑事侦查领域对指纹、足迹等痕迹的检验测试来不得半点含糊的,是必须用科技手段进行实证的,用于刑事侦查的技术手段是开不得半点玩笑的。人们会这样怀疑,这种可以被称为艺术的方法是否能在刑事侦查的领域上派上用场呢?所以人们对当时刚刚产生的尚在襁褓中的“轮廓描绘的艺术”的新生儿,当然不会达成共识。但随后的事实证明,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刑事侦查领域具有很大作为,并且很好地推动了刑事侦查手段的不断进步。

2.2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刑事侦查领域的应用。顾名思义,犯罪心理画像技术,与犯罪心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样,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产生就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刑事侦查。可以这样说,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是随着刑事侦查手段的发展而产生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并不是犯罪心理学家的主观臆断,而是犯罪心理学工作者在总结了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它是科学的,客观的,不是凭空杜撰的。

二十世纪末,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搜索痕迹进行追踪,一直是一种很重要的刑事侦查的手段。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发展使刑事侦查又多了一种侦查手段。犯罪个性心理特征是犯罪分子在长期的社会实践和犯罪经历中渐渐形成的,与他的工作、生活环境、受教育程度、生活经历等方面关系密切,这种心理特征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强化,并成为了一种行为定势。在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时,这种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就会通过物质的或者非物质的东西表现出来,从而留下心理痕迹。这构成了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研究的理论体系,心理画像技术依据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将其进行了新的拓展。从思维过程上,从犯罪行为分析犯罪心理,反之从犯罪心理分析犯罪人的所处环境而达到从犯罪行为认定犯罪人的研究思路。

因此,对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加以分析,描绘出犯罪心理特征,对提高侦查人员的侦查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实际意义。犯罪心理画像对侦查而言是如何更好地利用其研究并扩展刑事侦查能力的问题,而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该技术采取从犯罪行为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从犯罪心理分析犯罪人的外部生活环境从而达到从犯罪行为来认定犯罪人的研究思路。心理画像技术改变了过去研究罪犯原因的侧重点心理痕迹因人的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所影响和制约,利用倒置的犯罪心理学的原因论,只要我们正确运用心理痕迹理论与现场物质痕迹进行联系分析,再狡猾再顽固的犯罪分子也抹不去自己的心理痕迹,就能突破传统侦查手段的瓶颈,就能够非常传神地勾勒出罪犯的心理画像,提高打击犯罪的效果。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准确地认识与评价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的应用价值非常重要,犯罪心理画像技术不仅将使刑事侦查对犯罪嫌疑人的分析更趋于完整并科学化,也是刑事侦查可支配的一笔宝贵财富。

参考资料

[1] 于文菲.犯罪心理画像中的行为分析对象及方法[J].[期刊论文]-金卡工程,2010

第3篇

论文关键词 犯罪人 犯罪心理 女性犯罪 女性犯罪心理

一、犯罪心理概述

(一)犯罪

尽管不同国家、同学者对犯罪概念的界定有一些不同之处,但笔者认为,无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犯罪的概念都应该是由这个国家的法律所决定并且由刑法加以明确的。我国《刑法》第13条从犯罪的阶级实质和法律特征的有机结合上,科学地界定了犯罪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以及应受刑法惩罚性的实质性内涵,是关于犯罪的一种科学定义。“犯罪”亦是犯罪心理学中的一种核心概念。缘于犯罪心理学关于犯罪人及其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等概念都必须以犯罪概念为理论基础,对犯罪概念的正确把握决定了学科的严谨性以及学科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犯罪心理学研究中我们所说的犯罪的外延大于刑法学概念中犯罪的外延。它是以犯罪发生前的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为主要的研究对象的,它应该是指所有严重危害社会的应受制裁的行为。

(二)犯罪人

对犯罪人的认识是从对犯罪概念的理解中得来的,两者具有实质上的相关性。具体来说,“犯罪人”就是指实施了具有违法性、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并被法院定罪判刑的人。犯罪人作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者,是犯罪现象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础。对犯罪人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揭示每个犯罪人产生具体犯罪行为的心理机制,对分析整个犯罪心理的结构特征,具有长远的意义。不同的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具有不同的犯罪心理。正像理性选择论者所说,犯罪人是有理性的,在许多情况下,犯罪是一种理性的选择,犯罪是犯罪人在权衡犯罪的风险与回报、犯罪成本与收益的基础上作出选择和决定的结果。因此,犯罪人在冒险心理和侥幸心理占主导地位基础上实施的犯罪,必然要对作案对象进行精心的选择,而这种选择是有一定规律的。

(三)犯罪心理

不同的犯罪人具有不同的犯罪心理,犯罪人的犯罪心理是犯罪心理学首要的研究对象。在犯罪心理学中,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和。这些心理因素包括犯罪认知、情感、动机、不良的个性倾向性和个体心理特征以及犯罪时的心理状态等。犯罪心理是犯罪人大脑的活动,它具有内隐性,在没有以语言和动作表现出来之前,是抽象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此,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离不开犯罪行为。因此,通过分析犯罪心理的表现形式,可以正确的揭示犯罪心理的实质。犯罪心理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个体在不良的客观环境影响下,在一定的生理素质基础上,依靠心理的内化而形成,是个体在一定时空内整个个格的大暴露,是各种社会因素、心理因素、自然因素等大交汇、大融合的产物。因此,本文也主要以女性犯罪人为视角阐述不同环境、不同因素作用下的女性犯罪人及其犯罪心理。

第一,社会因素。社会因素主要包括:政治形势波动、利益冲突、贫富不均、不良交往等。在社会动乱的状态下,必然强化那些对社会怀有敌意人的反社会意识,实施各种具有反社会性、报复性的犯罪行为。这样以来就会打破原有的社会格局,在新的格局还未完全建立起来的情况下,社会失范、心理失衡、利益冲撞。因此,必然催生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其中,个人利益至上观,就会滋生拜金主义和攀比意识,为了追求无止境的金钱而背离社会道德准则。这种主观性和利己性的私利,成为犯罪心理的动力因素和指向目标。在贫富不均的状态下,会使一些人心理失衡,人在心理失衡时,其心理活动往往是焦虑、紧张、不安、攀比甚至嫉妒等,在这种心理失衡过度与复归的过程中,往往会使一些人产生复仇心理。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通过不良的人际交往,学习和模仿消极的行为模式,甚至包括学习一些犯罪行为方式,以便使犯罪得以“传宗接代”。同时,不良交往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强化个体的犯罪动机和犯罪行为。

第二,自然因素与犯罪心理。所谓自然因素,指能够诱发、触引或促成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各种自然环境和条件。包括地理条件、气候和自然灾害等。当然,单纯的自然因素并不能导致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只有与原有的心理品质和社会因素相结合才能对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实际意义。不同的地域环境可以为某些具有不良欲望的人提供需要的对象和机会,同时,也为犯罪人实施犯罪和逃匿提供了方便条件,增强了犯罪人的侥幸心理。研究表明,城市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与人文环境,其犯罪总量和犯罪率比农村同等数量的人口基数要高出很多。不同的社区环境与犯罪心理的形成也具有不同的相关性。这是因为,不同的社区环境,适合犯罪的条件、犯罪的种类以及犯罪率的高低有很大差异。

二、女性犯罪及其心理

(一)女性犯罪概述

女性犯罪,从字面上来说,即是女性犯罪主体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男女平等意识的增强,女性对社会事务的普遍参与,为女性犯罪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女性犯罪也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正如美国犯罪学家路易斯·谢莉所指出的:“女性犯罪是妇女参与社会活动的范围和卷入社会活动的晴雨表。妇女的犯罪形式的多样化以及参与犯罪活动的增多与他们的社会作用扩大直接相关。”女性犯罪与其心理生理的矛盾、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与为独立的经济地位的矛盾、依附心理同自我保护能力差的矛盾、生理周期特定心理与其意志脆弱的矛盾存在正相关性。女性犯罪在认识、情感、意志、个性等方面都表现出与社会需要相悖的心理特征。开放、文明的现代社会也为满足妇女的正当权益提供了最大可能和空间。机会多了,诱惑也多了,处在社会环境中的女性,面对众多的机会和诱惑,就会出现道德观念、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冲突,有些女性自然而然就成了犯罪者。

(二)女性犯罪的心理特征

第一,认识肤浅、片面,法律知识匮乏、利己主义的人生观。长期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形成了整个社会对女性的歧视,也使整个女性群体表现出自卑的特性。绝大多数的女性犯罪人脑海里没有一个清醒的用以约束自己行为的法律概念,不知晓最起码的法律常识,更谈不上对法律权威和严肃性的理解。她们评价事物的标准只能是以自己的低级需要和直接经验为准,而不是以传统道德和新型法律,这就使得她们很容易被小恩小惠所诱惑。习惯用直线的思维剪裁多变的社会现实,对社会上的是非、善恶、真假等并存的情形,不能完全的辨别,有时甚至会混淆和颠倒。她们生活的核心是剥削阶级的个人主义享乐观,追求颓废没落的生活,同时缺乏良性的道德观念,真伪、善恶倒错,甚至以耻为荣。正如有些卖所讲的“假名假性假地址,骗人骗物骗感情,没有钱什么都不行”。当女性犯罪主体把享乐主义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和思想支柱时,她们就会把金钱视为世界上唯一的神,不择手段的攫取金钱便成了她们唯一的人生追求。在她们看来,世界上的万物都是为了金钱而存在,甚至包括她们自己。除去金钱的损失,她们甚至不知道人生还有别的痛苦。这种个人利欲恶性膨胀,得不到应有的遏制,经不住客观刺激的诱惑,就会产生各种形式的犯罪行为。

第二,情绪特征上的两极性、不稳定性。由于女性受传统文化及生理特点的影响,人格相对情绪化,感情上具有易感性、丰富性、细腻性、不稳定性等特征。由于缺乏道德意识及正确的人生观来控制自己,从而表现的情绪变化无常、波动较大。当理智和情感发生矛盾时,理智不能控制情感,从而使行为完全被感情所左右。有时为了一点利益或是为报答男性对她的帮助,可以“慷慨地”失身,轻易地被唆使去犯罪。一般女性犯罪主体情绪上的多感易变,在杀人女犯中则变现出相对立的特征。女性杀人犯往往情感深沉专一,一旦感情受到压抑或挫折,很容易使她们发生心理上的变异,其深沉、专一的情感结合性格上的内向、孤僻,在长期的忍耐、期望的过程中,会发生质的变化,即演变成典型的由爱到恨。这时,一旦遇到外界的适当刺激,就会出现暴发性情感,支撑着她们去杀人。

三、女性犯罪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和未独立的经济地位的矛盾

女性的自尊心和爱美心较强的特点使其较重视打扮享乐,重视物质需要的倾向。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欲望也随之强烈,又由于通货膨胀的存在,家庭收入的局限,没有自主独立的经济来源,需要得不到满足,内心严重失衡,一些女性经不起诱惑,对物质追求超出了家庭及个人经济所允许的范围,就容易导致各种贪财动机的犯罪发生,典型的如盗窃,诈骗等。

(二)女性生理周期的特定心理与其脆弱意志的冲突

女性在周期由于生理的变化,易导致心理刺激敏感、冲动型强、心情易变、难以抑制怨恨、嫉妒、绝望等消极情绪。女性在绝经期,由于大脑皮层功能和内分泌的变化,其心理变得易焦虑、烦躁、心境变化大,情绪变化大,攻击性增强。日本学者广濑胜世认为,杀人和放火犯罪与月经有密切关系。杀人犯罪、放火犯罪以及盗窃犯罪,有很多都发生在月经前到月经之间。这期间,女性易敏感、易激怒、攻击性强,易于实施各种犯罪行为。根据对日本女性服役者精神医院方面的调查,从月经将来之际到月经开始时实施犯罪的频度,杀人占39.4%,放火占12.6%。同时,女性的意志水平较男性差,其自制力、坚韧性都较脆弱,因此,女性在特定的生理周期中显露出异常的情绪化从而缺少理智,易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女性参与社会生活的时间和程度因素的变化与传统社会观之间的矛盾

第4篇

论文摘要:目的:探讨少年教养人员不同人格类型,了解不同人格类型少年教养人员成就动机、应对方式的差异,为少年教养工作者分类矫治提供理论依据。方法:应用艾森克人格问卷(EPQ)、成就动机量表(AMS)、简易应对方式量表(SCSQ)及自拟一般情况问卷对88名少年教养人员进行调查。结果:通过Q型聚类分析得出3种人格类型,分别命名为:冲动型(Ⅰ类,n=37)、敌对型(Ⅱ类,n=32)和稳定型(Ⅲ类,n=19)。3种人格类型被试对象精神质、稳定性、掩饰性3个分量表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 001);Ⅰ类、Ⅱ类与Ⅲ类人员在成就动机评分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 05)。结论:少年教养人员的人格类型可分为冲动型、敌对型和稳定型,其成就动机和应对方式各有特点。应针对少年教养人员不同的人格类型及成就动机和应对方式进行分类矫治和管理。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作为一种社会适应不良行为,犯罪与罪犯自身的人格特征密切相关[1-2]。随着研究的逐渐深入,人们开始注意并研究犯罪的人格差异[3]。国内学者采用艾森克人格问卷(EPQ)人格类型模型或理论模型探讨罪犯的人格类型特征,证实罪犯更多地属于外向-不稳定型[4-5]。但目前各种研究多以正常人群人格类型模型为参照进行,难以充分反映罪犯群体内部的人格差异。为了解少年教养学员的人格类型与成就动机、应对方式的关系,作者对河南省青少年教养管理所少教学员的人格类型进行聚类分析,并进一步研究不同人格类型的成就动机和应对方式,以期为少教工作者分类矫治提供理论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河南省少年教养管理所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在册的97名少年教养人员为被试对象,均为男性,发放问卷97份,回收97份,剔除无效问卷9份,有效问卷88份。被试对象基本情况如下:年龄13~24岁,中位年龄17. 3岁;小学文化18人,初中42人,高中2人,文盲和小学辍学26人;来自农村53人,县镇20人,城市14人, 1人未答;教养次数1次71人, 2次或2次以上12人, 5人未答。

1.2 调查工具 ①EPQ成人量表[6]:量表由88个项目组成,包括4个维度。②成就动机量表(AMS)。③简易应对方式问卷(SCSQ)[7]。④自拟一般情况问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个人成长情况、个人行为习惯等,以便了解被试对象的人口学特征并进行分类比较。

1.3 调查方法 采用统一指导语,用无记名方式进行团体测量。为避免一次答题时间过长、题目过多影响测试质量,在1周内分3次进行测试。

1.4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1. 0统计软件行聚类分析、单因素方差分析及q检验,检验水准α=0. 05。聚类分析以EPQ 4个维度为聚类指标,选用离差平方和法(Ward′s method),以平方欧氏距离(squared euclidean distance)为测度距离,类之间的距离采用组间平均锁链法(between-groups linkage)的层次聚类法(hierarchical cluster procedures)。

2 结果

2.1 少年教养学员人格特征的聚类分析 以层次聚类法对被试人格进行聚类分析,产生出3种类别模型。依据人格特征对3类被试对象做出如下命名:第Ⅰ类被试对象N分最高, P分较低,命名为冲动型。表明此类学员渴望兴奋,喜欢冒险,做事欠踏实;情绪不稳定,易激怒,进攻好斗。共37人,占42. 0%。第Ⅱ类被试对象P分最高,N分较高,L分最低,命名为敌对型。表明此类学员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社会适应性差,常抱有敌意和攻击性倾向;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过于强烈,焦虑抑郁。共32人,占36. 4%。第Ⅲ类被试对象P分、N分最低,但L分最高,命名为稳定型。表明此类学员安静保守,做事严谨踏实,不易兴奋和冲动,倾向悲观;情绪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不强烈,善于掩饰内心的想法。共19人,占21. 6%。经过聚类后得到的3类被试对象EPQ量表各维度评分见表1。

2.2 不同人格类型学员成就动机、应对方式比较结果见表2。

3 讨论

大量研究表明,人格特点影响着成就动机的形成和发展,成就动机也影响人格和行为方式[8-10],与本研究结果一致。冲动型特点是渴望兴奋,不安定,做事欠踏实;情绪不稳定,易激惹,进攻好斗;成就动机和趋向成功得分低,避免失败得分高,说明这类人群成就动机越弱,个体倾向于避免失败。敌对型特点是高精神质,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社会适应性差,常抱有敌意和攻击性倾向;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过于强烈,焦虑抑郁;内部成就动机差异较大,总体成就动机弱,对于这类人群可以减少其避免成功的心理,增加趋向成功的积极心理。稳定型被试对象各心理量表得分接近常模,所以可认为这类学员的心理健康程度较好,在进行教育时挽救的可能性较大;他们安静保守,做事严谨踏实,不易兴奋和冲动,倾向悲观;情绪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不强烈,善于掩饰内心的想法;其成就动机得分最高。因此,对于这类学员可以视各自具体情况来帮助他们,防止他们因误入歧途、做出不良行为而产生的悲观情绪和各种心理问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培养积极乐观的心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不少研究者认为应对方式与人格特质有着密切关系[11-13],与本研究结果不一致。本研究中不同人格类型被试对象在应对方式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学员的社会支持总体较低,应对方式非常接近,差异无统计学意义。②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限于研究样本有限,无法说明。③这些人格变量具有主观特性,目前只能靠自我报告来评定,从而造成了测量指标与理论的不一致;再者,还与被试对象主观因素有关,由于少年教养人员或者因故意伪装欺骗、或者因心理防卫机制、或者因文化水平低而不理解测题等原因,使测试结果出现误差。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罗大华教授所言,犯罪心理学研究有其特殊性,如隐蔽性、社会危害性、不可重复或难以重复性等[14]。

参考文献

[1] Eysenck HJ. Crime and personality[M]. Rev. ed. 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ou,l 1977: 208

[2] Furnham A. Personality, social skills, anomic and delinquency[J]. J Child PsycholPsychiat, 1984, 25(3): 409

[3] Hollin CR. Psychology and crime: an introduction to criminological psychology[M].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89: 75

[4]刘丽君,李明杰,姜德利,等.抢劫犯与盗窃犯的人格对照[J].健康心理学杂志, 1998, 6(3): 350

[5]杨坚,杨德森,龚耀先.违法犯罪男性青少年个性特征对照研究[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1987,13(5):257

[6]龚耀先.艾森克个性问卷手册[M].长沙:湖南地图出版社, 1992.

[7]汪向东.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M].增订版.北京: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 1999: 122

[8] Atkinson J, Birch D. An introduction to motivation[M].New York:Van Nostrand, 1864: 18

[9]张春兴.现代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4:12

[10]张兴贵.成就动机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 21(1): 101

[11]BolgerN, ZuckermanA. A framework for studying personality in the stress process[J]. J Pers Soc Psycho,l 1995, 69(5): 890

[12]McCrae RR,Costa PT.Personality, coping, and coping effectiveness in ansample[J]. J Pers,1986,54(2):385

第5篇

关键词:量刑程序 刑罚个别化 品格证据

一、品格证据概述

品格证据应该是一个包容性、演进性的法律概念,起源于英美法系。早期品格证据侧重于证明一个人所享有的声誉(reputation)以及其道德水准。随着时展,品格证据逐渐摆脱了声誉、品德的桎梏,范围日渐宽泛。法学家墨菲总结渐成通说,“character”一词至少有三种不同的含义:第一,指一个人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中所享有的名誉。第二,指一个人以特定方式行为的倾向性。第三,指一个人历史上发生的特定事件。①

二、量刑程序中采纳品格证据的理论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于决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试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若干类型的品格证据纳入量刑依据范围之内,并指出了其具体适用方法。

传统证据法理论认为,品格证据不应适用于刑事审判。首先,允许使用被告人不良品格证据可能会导致法官或陪审团对刑事被告人的偏见;其次,纵使前科劣迹和后续犯罪具有一定程度的关联性,但这种关联性远不能达到刑事审判所需要的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再次,采信被告人不良品格证据可能扰乱案件争点,延缓诉讼进程,降低诉讼效率。②

但量刑阶段与定罪阶段分离开来之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量刑程序发生在定罪程序完成之后,法官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形成了确信无疑,适用品格证据不会增加法官对犯罪人的偏见。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审判程序的价值理念是惩罚,惩罚应当和被告人的行为责任相适应;而量刑程序的价值理念更多的是教育和矫正,教育和矫正应当“因材施教(矫)”,应当和犯罪人本人相适应。③因此,在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截然分开的制度背景下,品格证据被用以证明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可改造性,从而影响法官的具体裁量。④

此外,犯罪人的品行与其人身危险性紧密相关,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可以通过品格证据来证明。就少年犯的良好品格证据来说:第一,犯罪心理学研究证明,大多数初犯在罪后都会有深深的自责与后悔心理,对其进行刑罚改造的效果一般好于累犯与惯犯。⑤这意味着对于初犯,只需略施薄惩即可取得较好的改造效果。第二,较长的刑期对于少年犯有可能适得其反。未成年人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阶段,需要社会的正确引导和教育。如果一向品行良好的少年犯被处以较长刑期,一方面可能导致其形成抵触情绪,对个人前途灰心失望,拒绝改造。另一方面,未成年人有模仿他人的倾向,长时间的监狱生活很难避免罪犯之间的“交叉感染”,增强少年犯的人身危险性。所以对品行良好、没有前科劣迹的未成年犯从宽量刑更能实现刑罚的矫正效果。

前科劣迹、累犯、再犯、犯罪次数的相关证据属于被告人不良品行证据,应当采纳。现代以来,量刑个别化思潮兴起。学者主张既要关注被告人的犯罪危害又要考虑被告人再次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如果不能准确的测定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刑罚个别化就无从谈起。⑥

三、《意见》关于品格证据的规定与评述

按照当事人的不同,我们可以将量刑程序中的品格证据区分为被告人品格证据和被害人品格证据。两者在《意见》中都得到了体现:

(一)被告人品格证据

被告人品格证据包括被告人的行为倾向、个人声誉和个人历史上的特定事件。《意见》中涉及的有被告人品行声誉和特定事件两种。

1、品行、声誉的证据。在常见量刑情节一节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即允许提出未成年被告人的良好品格证据作为辩护理由。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规定应当根据一贯表现的相关证据来从轻处罚,也意味着对于少年犯,品行证据只是作为从宽处罚的依据。如果被告人的品行一向良好,那么法庭应当据此作出较轻的量刑判决。但如果被告人品行不佳、个人声名狼藉,不得据此作出从严处罚。

2、关于累犯、再犯、犯罪次数的证据。量刑步骤中规定,应当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针对七个常见罪行量刑的规定如下:对于有前科劣迹的,综合考虑前科劣迹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意见》在常见犯罪的量刑部分规定,对于犯罪者,如果具有再犯的情形,可增加基准刑30%以下。在量刑上明显重于有前科的普通罪犯,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严厉打击犯罪的刑事政策。累犯是指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在常见量刑情节中,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一段时间内即重新犯罪,体现了犯罪者有比普通再犯更坚定的犯罪意志、更强烈的意识、更大的人身危险性。因此,法律对待累犯也科以比普通再犯更重刑罚。

(二)被害人品格证据

《意见》也将被害人的品格证据纳入了量刑的考虑范围。在常见犯罪的量刑部分规定:在故意伤害罪中,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在非法拘禁罪中,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在这两类犯罪的量刑中,考虑被害人先前行为,从宽处理被告人的原因在于:上述情形下,被害人的先前行为导致或诱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发生,本身应当对犯罪的损害结果承担一定责任;这两种情形的犯罪本质上都是私力救济过当行为,私力救济对于高效率地实现社会正义有着重要作用,法律不能规制过严;这类犯罪的被告人往往是出于一时激愤或者对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而犯下罪行,主观恶意不大,人身危险性较低,不需科以重刑即能达到对犯罪人的教育目的。

结语

采纳品格证据在量刑程序中就不仅是一种可能,更是一种必须。《意见》的出台正响应了这种趋势。然而由于我国对于品格证据的立法还处于摸索之中,因此《意见》中的品格证据规定要得到全面落实,仍然需要社会调查制度等配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注解

① See Peter Murphy《Murphy on evidence》Blackstone Press Limited.

② 郭志媛《刑事证据的可采信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第一版117~120

③ 文姬《危险性评估的证据资格》载于刑事法评论 第28卷 277页

④ 易延友《英美法上品格证据的运用规则及其基本原理》载于清华法学 2007,2

第6篇

一、引言1

(一)问题的提出1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1

1、犯罪性质以盗窃犯罪最为突出1

2、犯罪形式群体犯罪居多2

3、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心理扭曲2

4、犯罪年龄逐渐趋向低龄化2

5、犯罪身份以辍学少年人数居多2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心理因素分析2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3

1、犯罪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3

2、暴力犯罪比例很大3

3、违法犯罪者的文化素质低下3

4、有组织犯罪较多,3

5、流动人口作案较多3

6、前科罪犯比例大4

7、无业人员比例大4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4

1、不良动机的影响4

2、自身素质低,抵御能力差4

3、各种文化糟粕的影响4

4、婚姻、家庭因素的影响5

5、学校教育的片面5

6、各种社会因素和舆论的影响5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分析5

1、好奇心理的驱使5

2、盲从意识的作祟6

3、爱慕虚荣的攀比6

5、蓄意报复的躁动6

6、寻求刺激的诱惑6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及对策7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预防7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学校预防8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预防8

摘要:我们知道,在法律上,犯罪是这样一个过程:行为人产生犯罪意识,把犯罪意识付诸行动,并被法律认为犯罪。我简要地把它概括成三个基本点、两个环节,即人形成犯罪意识并实施犯罪,这里包含了形成犯罪意识和实施环境两个环节。所以,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指的就是犯罪意识。人的犯罪意识的形成是复杂的,犯罪意识反映了社会客观环境对人的主观世界的影响,是人凭借自身条件对社会客观环境所形成的认识。

随着当今社会高科技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应用,网络与通讯等传媒的空前发展,使得青少年一方面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快速变化,见多识广,早知、早熟、思维变得相当活跃。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地犯罪现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青少年本应是天真、烂漫、无邪的,但令我们心酸的是,当今许多青少年却因为各种各样的罪名锒铛入狱或成为少年犯,接受训导,过早地结束了美好的青少年时光,他们的犯罪形式和罪行的严重程度,给我们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敲响了警钟。

针对当今社会上典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研究与分析青少年的犯罪心理、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手段等。在对这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现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心理因素,以期能更好地预防现代青少年的犯罪。为从根本上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相应的方法、途径和措施。

为了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和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我国特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一方面是要针对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还要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以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犯罪心理分析犯罪预防犯罪特点

一、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世界各国都普遍重视和面临的社会大问题。“违法犯罪青年是指那些沾染上坏习惯,有流氓、偷窃、打群架、赌博等行为,违法乱纪或者犯罪的青年。”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实行了综合治理,曾经一度控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迅猛增长的势头。但是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至今在许多地方仍然很突出,并

且呈现出“四高一低”的趋势,即: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偏高;14至18周岁年龄段抢劫犯罪比例偏高;18周岁至25周岁年龄段盗窃、抢劫犯罪比例偏高;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偏高;青少年违法犯罪年龄偏低。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的主人。青少年的成长关系着社会的安定、团结、繁荣和昌盛。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一直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安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特点,如何从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上寻觅预防其违法犯罪的对策,越来越显得紧迫和重要,对我们法学专业提出了一项非常严峻的研究内容论文。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

在当今物欲横流、网络遍及城乡的年代,各种垃圾网络也是无孔不入的出现,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越来越严重,尤其是一些正规的商业网站存在或提供链接的毒害青少年心灵的垃圾内容,同时最容易诱发犯罪的暴力游戏得盛行,在虚拟游戏中使得他们对于实际的犯罪后果淡化,对自身的约束力大大降低。根据近年来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现状研究分析,违法犯罪现状分类如下:

1、犯罪性质以盗窃犯罪最为突出

首先由于大多数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但又想不劳而获,就从小偷、小摸逐步走向盗窃犯罪的深渊;

其次是强取豪夺、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

再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或暴力游戏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呈“英雄”,无所顾忌,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2、犯罪形式群体犯罪居多

有些青少年尤其是农村里的孩子由于经济或教育水平等原因而过早辍学,他们无所事事,流浪街头。因此便三、五成群自发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甚至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

3、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心理扭曲

有的青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专业化。首先作案前进行周密策划,准备作案工具,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其次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再者有某些青少年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最后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种罪名,而且情节都较为严重。据说某市一名少年犯杀人案,该少年竟然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可见现代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手段是何等残忍,心理是何等扭曲。

4、犯罪年龄逐渐趋向低龄化

据统计,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甚至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违法犯罪的生涯。

5、犯罪身份以辍学少年人居多

近年来,十五六岁少年轻易犯重罪的事件频频发生。根据来自中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心理因素分析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安定、团结的主要因素。青少年由于没有太多经历的社会经验,思想没成熟,性格没定型,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理所当然的成为各种犯罪团伙拉拢的主要对象。为此国家制定和修改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和修改,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重视程度。认真研究和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总结归纳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解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才能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繁荣、昌盛和进步。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名目繁多的趋势,但这并非无迹可寻,根据大量的资料统计分析,其犯罪特点可大致归纳如下:

1、犯罪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青少年由于自身因素的关系,年龄较小、自律能力差,极易冲动,违法犯罪经常表现为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绑架等,很少为过失犯罪,犯罪不计后果,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

2、暴力犯罪比例很大

“暴力犯罪是以给被害人造成肉体上的损害为主要手段或以人的生命、健康为直接侵害对象的各种犯罪。”据统计,青少年涉及的故意杀人、抢劫案件分别各占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20%以上,1999年重大杀人、抢劫案件占总案数的70%。

3、违法犯罪者的文化素质低下

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罪犯当中,有很少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部分只接受过中低等学校或社会教育,许多犯人在小学期间就已辍学,有的甚至没上过学,初中以下文盲、半文盲占90%以上。据统计,某市“审理的53名少年被告人中,小学(含小学和文盲)以下文化程度的为39人,占总数的73.5%,其余均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

4、有组织犯罪较多,

青少年罪犯虽年轻力壮具有体力优势,但由于他们的思想不太成熟,缺乏作案经验,对犯罪心理压力过大,且大都实施暴力犯罪,担心被害人反抗,总感觉单人作案势单力薄,因此他们经常纠集几人共同作案,形成犯罪团伙甚至犯罪集团。

5、流动人口作案较多

当今社会产生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现象,再加上现今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上的不健全,许多暂住、录用外来人员不予申报,给一些犯罪分子制造了可乘之机,而且作案后逃之夭夭、不留任何踪迹,同时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助长了流窜分子大肆进行作案的嚣张气焰。

6、前科罪犯比例大

据统计,“1999年在所有的青少年犯罪的案件中,有前科、累犯分别占22%和79%。”再犯比例过高,一方面说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大,恶习根深蒂固,虽经劳动改造仍不思悔改,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们在特殊案件的预防上存在严重不足。

7、无业人员比例大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机械化、智能化和自动化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力大量剩余,许多单位都实行裁员政策,许多青少年失业或根本没有职业。这样就形成大量的“闲散”青少年。这些无所事事的青少年游民自然成了罪犯拉拢的主要对象。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

鉴于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增多的现象,给我们法学界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因此认真研究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对于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重大的意义。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分析归纳如下:

1、不良动机的影响

凡违背禁止性规范的动机均为不良动机,它可以诱发很多犯罪,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力。例如,经不住金钱诱惑的拜金主义会产生贪污、贿赂等犯罪;不劳而获、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可以诱惑青少年去盗窃、抢劫;复仇的报复心理可以导致杀害、伤害别人;赌博、吸毒不良习气等均可以引发大量刑事案件的发生。

2、自身素质低,抵御能力差

由于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学文化的关键时期,加上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未深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不良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各种文化糟粕的影响

一些“黄色”书刊和不良“网络游戏”的毒害,一些新闻媒体播放的暴力等影视制品和暴力游戏的影响,都导致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

4、婚姻、家庭因素的影响

一些青少年因恋爱、婚姻的不成功,造成与恋人或夫妻反目为仇,进行暴力、凶杀等报复。有一些因父母感情不好或离异造成性格孤癖、内向、不好交往、憎恨男性或女性等不正常心态导致犯罪,还有的因父母溺爱,不良影响(如赌博、吸毒等)而失足犯罪。

5、学校教育的片面

当前,有些学校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情况下,而忽略了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导致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这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6、各种社会因素和舆论的影响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容易产生高消费意识的盲目膨胀,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时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重新抬头,另外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分析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研究员王极盛曾在北京做过一项调查,在调查中发现32%的中小学生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因此分析研究青少年的犯罪心理,从心理上消除犯罪因素显得异常重要。只有充分了解犯罪的心理,清楚了犯罪的起因,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现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原因归纳如下:

1、好奇心理的驱使

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本应成为求知欲望的资本,促使成才的心理保障,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

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2、盲从意识的作祟

在一些团伙共同犯罪案件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根本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知道所犯罪行的严重性,而只是盲目跟随其他成员做事,人云亦云,并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

3、爱慕虚荣的攀比

近年来,由于惨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得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爱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不劳而获,这些都极大地助长了贪污受贿的心理,一旦瞅准机会,他们就会不择手段地侵犯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

4、逆反心理的促使

从生理角度讲,青少年时期是逆反心理最强烈的时期。对一些家长的“棍棒之下出孝子”的腐朽思想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差等生的做法,许多青少年都“不堪忍受”,有的甚至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

5、蓄意报复的躁动

蓄意报复是青少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主要动机之一。由于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心理状态不稳定,控制力不强,容易冲动,当遇到别人的挑衅时,往往表现得格外烦躁,缺乏理性思考。对于挑衅和伤害总想着要“讨个说法”的心理,决不肯轻易放过别人,总想着只有一报还一报,心理才平衡,才“不吃亏”,这些造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频率的提高。

6、寻求刺激的诱惑

现代的青少年,生活的主旋律基本上都是家庭、学校和食堂三点一线。一方面由于极少接触外界的生活,使得他们的心理及其空虚,总想这点刺激来增加自己生活的乐趣;令一方面由于一些腐朽的精神文化产品的腐蚀和诱导,一部分青少年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有着畸形的追求,喜欢寻求一些所谓的刺激,甚至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极大的诱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因素。

从上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来看,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都在他们心灵中有着不同程度的折射和反映。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一方面是要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还要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以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

综上所述,以上认真分析和考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成因和心理因素的影响。只有正确了解和掌握了青少年们的犯罪因素,才能针对具体的每一位青少年施行合适的方法来预防他们的犯罪,从违法犯罪的根源入手,努力把违法犯罪扼杀于萌芽状态之中。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及对策

近几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对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办法,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率的逐步上升。“预防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娇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的研究”。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对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在分析和研究了它的特点、成因和心理原因之后,我们知道并不是单方面就可以满足要求的,它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共同作用。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预防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政策的充分落实,现代社会的家庭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大家庭日趋瓦解,由父母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小家庭,逐步取代了存在几千年的“四世同堂”的传统大家庭。传统家庭中的诸多功能正在逐渐丧失,广大青少年对家庭的依赖和保护作用开始减弱,家庭教育职能逐渐弱化。正是由于家庭教育职能的逐渐弱化,引起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少年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的早期启蒙作用、长期感染作用、环境熏陶作用都是学校和社会教育无法比拟和难以取代的,甚至会影响孩子们的一生。

作为父母要努力为孩子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并非简单的物质基础方面,更重要的是道德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使孩子们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接受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于父母来说,生育子女是一种本能,而教育子女,进而把子女培养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才是父母之爱的升华。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作为父母应该努力从思想上教育

孩子,使他们远离罪恶,千万不要把孩子当作宝贝一样,对孩子过分的溺爱,以免将来铸成难以挽回的过错。

因此,家庭预防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应该担当和强化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的预防责任。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学校预防

我国很早就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但是具体落实情况有许多并不尽人意。但事实上,学校在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负有最为重大的责任。如今在学校管理中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要在教育导向上进行预防。尽快贯彻和落实素质教育,使其更好的和后面更高阶段的教育目标进行衔接。真正改变应试教育的误导模式,努力使教师、家长和学生,接受所谓的素质教育,不要使素质教育形同虚设。

其次要切实改变不良的教育方式。作为教师要对学生充满爱心,尊重学生的人格,改变通过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降低教育的效果。教师应以身作则,起到表率作用,重视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避免学生因处于诱发环境中而酿成的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要加强学校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对于升学率较差的学校和贫穷地区的学校,由于资金缺乏,使得教师难以安心从教,导致学校管理松松垮垮、毫无生气。这时要特别注意避免校外恶势力趁机渗入校园,彻底根除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防止诱发青少年学生的偏差行为,为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预防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这些变化给青少年带来的不利影响。

首先人、财、物的大量流动造成大范围的社会供求失衡。我们要采取措施,防止大量青少年劳动力盲目无序的流动,避免青少年因陷入生计困境而滋长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社会文化的污浊和网络媒体的误导造成青少年道德滑坡。因此,我们要行动起来,尽量使青少年远离不良影视和网络文化的影响,尽量减少对青少年传递的错误信息,防止引起社会化的偏向,使他们的保持自己的行为准则,减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最后社会“控制体系(约束力)”的虚弱加重加快社会环境的恶化。我们要加强社会控制体系,壮大社会对青少年的约束力,预防青少年自发发展现象的蔓延,尽量减少青少年涉足对他们不宜领域的机会,使青少年主动远离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使我们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做到了有法可依。

总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政组织领导下,实行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

注释:

郝欣、吴翠珍、杨欣、魏尚洲著,《青年犯罪心理活动规律及心理诊断研究》,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第1页;

倪泽仁著,《暴力犯罪刑法适用指导》中国检察出版社,第2页;

杜衍庆著,《对农村青少年城市化犯罪现象的调查分析》,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第3页;

郭卜乐著,《未成年人犯罪》,中国心理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一章第五条。

参考文献:

1、傅孙满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及对策思考》,中国监狱信息网,2004-11-17;

2、廖纪源著,《青少年犯罪心理学分析》,法律图书馆,2004-6-7;

3、赵廷鹏著,《该“救救孩子”了》,中国青年报,2004-6-7;

4、张爱梅著,《青少年犯罪心理与教育初探》,中国监狱信息网,2005-2-21;

5、于伟、韩丽颖著,《非公有制经济对青年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与应对策略》,2004-8-23;

6、郝欣、吴翠珍、杨欣、魏尚洲著,《青年犯罪心理活动规律及心理诊断研究》,2005-11-16;

7、吴长开著,《论青年心理发展的动力系统》,《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

8、罗大华等著,《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

9、罗大华、石起才著,《青少年犯罪心理学》,江西省心理学会法制专业委员会,1984年版;

10、《犯罪心理学》编写组,《犯罪心理学》,群众出版社,1986年12月第一版;

第7篇

勒温否定了刺激-反应的公式,而认为行为可表示为人和环境的函数,行为是随人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

这个环境不是纯客观的环境,也不是科夫卡所说的行为环境,因为行为环境实际上是意识中的环境。勒温的所谓环境叫做心理环境,是仅仅对行为有所影响的环境,他称之为准环境。

准环境被区分为三种,即准实在的环境、准社会的环境和准概念的环境。仅举一例说明准实在的环境,其他两种环境的意义就可以类推而知。他说:“比如一个儿童知道他的母亲在家或不在家,他在花园中的游戏的行为便可随之而不同,可是我们不能假定这个母亲是否在家的事实存在于儿童的意识之内。”这就说明勒温的心理环境有别于科夫卡的行为环境。

勒温将人和环境描绘为生活空间。这个生活空间不包括人生的一切事实,而仅包括指定的人及其行为在某一时间内的有关事实。

必须指出,勒温的研究超出了格式塔心理学原有的知觉研究范围。他要致力于人的行为动力、动机或需要和人格的研究,为格式塔心理学开辟了新的园地。他以为环境的事物对于人不是无关痛痒的。有些事物吸引人,具有引值(正的原子值),是人所愿意接近和取得的,有些事物排拒人,具有拒值(负的原子值),是人所不愿意接受或拒绝的。这个一引一拒是与人的需要有关的。

勒温把需要区分为基本需要和准需要。饥思食、渴思饮,这种生理需要属于前者;写好了信要投邮筒,毕业临近要写论文,这种需要属于后者,是勒温研究需要时的主要对象。

根据勒温的学说,一个人有所需要,便产生了一种心理的紧张系统,心思不定,坐立不安,必待达到目的,占有目的物,满足了需要,然后紧张系统才可解除,心理的均衡才可恢复。

为了证明这种紧张系统的存在,勒温的弟子蔡戈尼克进行了一个著名的实验,来比较对已完成的工作和不许完成的工作的回忆。预测完成了的工作,由于其相应的紧张系统已经解除,就不易回忆起来了;反之,不许完成的工作,由于其紧张系统未曾解除,必定是念念不忘的。实验结果证明其预测的正确,所谓蔡戈尼克效应就是指这个结果。

奥夫西安克娜进一步研究代替满足。她也采用阻止实验,命令儿童做某一工作,中途予以阻止,然后叫他做另一工作,完成以后,儿童是否还想试做前一工作呢?实验证明,凡是性质相似,难易相等的工作,完成其一以后,就不再试做被阻止的其他工作了。

关于代替满足的研究还有助于了解正常儿和低能儿的人格差异。正常儿对两种类似工作所引起的两种紧张系统,可以互相沟通,因此有可以互相代替的满足。8、9岁的低能儿在同样的条件之下,很难有代替满足。

据克普克的实验,代替的工作和原被阻止的工作几乎完全相同,也仍不能产生代替满足,还想试作的百分比为86~100。但同时,低能儿又往往容易得到代替满足。他若觉得自己不能踢球到远距离去,便满足于作踢远球的姿势。

勒温根据这种研究提出了人格的动力说,低能儿的人格系统比同年龄的正常儿较欠分化,但其僵化的程度较高。譬如就正常儿而言,a和b两个系统虽有界线,但可相通;但就同年龄的低能儿而言,这两个系统或可很为一体,代替满足为100%,或可互相隔离,代替满足为零。

儿童和成人的人格差异因此也可有新的解释了。勒温说:“儿童和成人有一最重要的动力的差异,就是儿童的人格较欠分化,同时,成人的人格却较为僵化。”譬如新生儿的身体的某一部分若受刺激,可能全体发生了反应。成人则因局部刺激而有局部反应。另一方面,成人的兴趣和欲望是多方面的,其分化的程度远非儿童所可及。

勒温的心理紧张系统说使他的拓扑心理学有必要包括向量心理学和动力场的概念。

运动心理学是研究人在从事体育运动时的心理特点及其规律的心理学分支,它也是体育科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与体育学、体育社会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理论和方法,以及其他各项运动的理论和方法有着密切的联系。

运动心理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人们在参加体育运动时的心理过程,如感觉、知觉、表象、思维、记忆、情感、意志的特点,及其在体育运动中的作用和意义;研究人们参加各种运动项目时,在性格、能力和气质方面的特点及体育运动对个性特征的影响;研究体育运动教学训练过程和运动竞赛中有关人员的心理特点,如运动技能形成的心理特点。赛前心理状态、运动员的心理训练等。

运动心理学这个术语首先出现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创始人顾拜旦的文章中。在他的倡议下,国际奥委会于1913年在洛桑召开运动心理学专门会议,它标志这个学科进入科学的行列。1920~1940年,苏联、德国美国等国都对运动心理学方面的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运动心理学受到广泛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成立运动心理学会并召开专门会议,有关的文章和书籍也大量问世,使这门科学得到迅速发展。

运动心理学研究的内容十分广泛,如技能学习、竞赛心理、运动对人的意义、从事运动的动机,以及运动员之间、教练员和运动员之间、运动员和观众之间的相互关系,心理训练和运动心理治疗方法等等。20世纪初期,研究的问题多集中在技能学习上,包括学习的分配、保持和迁移等,而后深入到运动行为的理论方面。

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通过研究逐渐形成运动行为的信息程序论,层次控制论、行为系统模式论等理论学说。随着认知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以及健康心理学的发展,运动行为的研究更深入到运动心理学联系着技能学习与控制和技能发展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也从实验室的对单个动作的研究,发展到联系运动实践、提高运动效能的研究。随着运动实践的发展更进一步扩大了运动心理学的研究范围,发展到有关认识,解释和主动影响运动行为的研究,也就是提高运动效能的理论性研究。

运动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多是优秀运动员,也有青少年运动员;它也研究群众体育中的心理学问题。各国体育界近年来对运动员心理训练和运动员的心理选拔越来越重视。因为在运动水平越来越接近的竞赛中,心理因素对竞赛的胜败往往起决定性作用,致使心理测量和心理诊断学被广泛运用,各种心理训练方法不断出现。

由于运动心理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理论体系还不完善,例如是否应将体育心理学和运动心理学分开还存在着不同看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结合运动实践的需要,在各体育院校、系科开设了运动心理学课程,开展了一些运动心理训练及心理选拔的研究,但对运动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不多。

音乐心理学是以心理学理论为基础,汲取生理学、物理学、遗传学、人类学、美学等有关理论,采用实验心理学的方法,研究和解释人由原始(初生)到高级的音乐经验和音乐行为的心理学分支。

音乐心理学的研究内容非常广泛,如声音的物理特征在人听觉上的反映,音乐记忆、音乐想象、音乐才能,以及音乐技能的训练和音乐表演的心理状态等。由于它采用实验心理学的方法,各种理论重视科学实验的根据,从而逐渐修正了音乐上的纯理论推测和凭主观印象产生的理论,并且与音乐美学的理论联系起来,构成音乐学中的一个部分。

开拓音乐心理学研究的是德国科学家赫尔姆霍茨,1863年,他发表了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作为音乐理论的生理学基础的声觉学说》。这部著作是以“欧姆定律”音响学理论,和缪勒的神经特殊能量学说理论为基础的。

1883年,施通普夫发表了《音乐心理学》,把心理学的观点渗透进赫尔姆霍茨的物理学和生理学的研究中,成为第一个把音乐心理这门学科系统化的人。他着重研究人对协和音与不协和音的感觉。在他之后,雷维斯由研究听觉病理障碍而进入音乐心理,尤其重视音乐天才方面的研究,并且提出了“音高的双重成分理论”。

二十世纪初,西肖尔与他的学生发展了许多测验视、听和运动知觉的仪器,可以把演唱和演奏中的音高、音色以及颤音等的波谱印录下来,对其中的任何特定因素抽出来进行单独分析。他特别注重颤音的分析,提出了音高辨认中存在的“正常错觉”现象。苏联心理学家捷普洛夫对音乐心理学的研究也颇有贡献,他认为在音乐才能中,调性感、节奏感、音乐听觉的观念等是音乐才能的核心。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心理学上的新概念给音乐心理学很大的影响。精神分析论者把情绪与认识和记忆联系起来,随后又发展起来“音乐治疗”。“自控”的观点把人看成一个自我调节的生理系统,通过知觉同活动循坏的反馈作用使机体得到平衡。

当代音乐心理学的实验成果多在音乐知觉方面。趋向是试图将立响心理与音乐学习的心理过程联系起来,以探索从原始到复杂的音乐行为的发展过程;研究从幼儿甚至从婴儿的音乐行为到高度专业技艺的发展,以求更全面更深入地研究人的音乐心理状态的种种问题。

音乐心理学的研究较多地侧重于人对声音的知觉、音乐记忆和音乐想象以及音乐感等。

人对声音的知觉包括四个要素:音高、强弱、音色和时值。这些要素是根据人对声音的频率、振幅、波形和时程等物理特征的感受而形成的。不同的知觉各与相关的物理特征相对应。但决定某种知觉的物理特征并不是单一的,它同时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强弱的感觉虽主要来自振幅,但同时也受频率、时程、波形的影响。

听觉器官接受音波所得的听觉印象是一个整体,不是音波的各个物理特征,由此形成人的音乐经验和行为。人对声音四个要素的感知能力并不平衡,这些能力的发展也互不相依。有些人某种能力发展有所偏长而成为某种类型。如音调型对音高的辨别力强,对旋律与和声感觉敏锐;力度型对强弱及重音敏感;时值型对速度、节奏、时程敏感;音色型对音质、音凋泛音的构成感觉敏锐。不同类型的人在他们欣赏、表演、创作中都会表现出他们的特长。

音乐记忆既包括一般记忆,如知觉的、认识的、情绪的和运动的各种经验;也包括音乐有的问题,如单音记忆、旋律记忆、和声记忆、乐汇掌握及理论知识与记忆的关系、几个无联系的单音先后出现的记忆,以及记忆的音域与语言的关系等问题。

音乐记忆是音乐想象的基础,丰富的音乐想象能力是音乐家的重要心理特征。阿格纽在《大音乐家的听觉影像》中收集了舒曼、莫扎特、柏辽兹、瓦格纳等大音乐家听觉影像的记载。音乐家想象中的音乐世界,比现实世界里的音乐丰富很多。

音乐感是表现音乐才能的主要因素。心理学家对音乐感的看法不同。雷维斯认为它是统一不变的素质,西肖尔认为它是一系列单个能力的组合;施通普夫认为它表现在对和弦的分辨;捷普洛夫、科瓦列夫以及米亚西谢夫把音乐感看成是特殊的能力、爱好和个性的一种独特性质的结合。

音乐感在个体中的表现有早有迟,表现出来的深度和广度基于个体的音乐经验及经验对他的影响。对于音乐感是天生的还是从学习中获得的问题,各家主张不一。雷维斯、西肖尔倾向于来自先天的看法,但训练可以揭示出这种先天的潜在能力。

音乐感与音乐技能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音乐理解及表现的深度不受乐曲所需的技术程度的限制,一首很浅易的乐曲可以表现得很深刻。但是一位音乐家,尤其是音乐表演艺术家,必须具备发挥某种音乐技能的优越的生理条件,并且进行严格刻苦的正规锻炼后,才能具有较高的水平。

心理语言学是研究语言活动中的心理过程的学科,它涉及人类个体如何掌握和运用语言系统,如何在实际交往中使语言系统发挥作用,以及为了掌握和运用这个系统应具有什么知识和能力。

从信息加工的观点来看,心理语言学是研究个体言语交往中的编码和译码过程。由于研究对象的特点,它与许多学科有密切关系,除心理学和语言学外,还有信息论、人类学等。在方法上,它主要采用实验心理学的方法。

心理语言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50年代初,美国举行了几次关于心理学和语言学的跨学科讨论会,促使心理学家和语言学家相互熟悉对方的理论、概念和方法。1954年奥斯古德和西比奥克合编了《心理语言学—理论和研究问题概述》,一般认为这是心理语言学的开端。此后,心理语言学的研究蓬勃发展,吸引了许多学者的注意,心理语言学这一术语也被广泛使用。

心理语言学有两个主要的研究方向:行为主义的研究方向和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在50年代,心理语言学主要受行为主义心理学和描写主义语言学理论的影响,当时的心理语言学家用行为主义的观点来解释心理语言现象。他们认为言语行为和人的其他一切行为一样,也是对刺激的反应,是联想的形成、实现和改变,是借强化而获得的。这样,心理语言学的理论基本上是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在言语活动中的具体表现。这个研究方向的代表人物是奥斯古德。他虽然不象斯金纳那样把意义排斥在语言现象之外,引用了中介过程来说明语言的意义,但他仍坚持认为行为主义的学习理论可以解释言语行为。

心理语言学受现代语言学理论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在乔姆斯基的生成转换语法产生和盛行之后,心理学界对行为主义的语言学习理论的抨击增多,认为行为主义不能解释言语活动中的许多现象。

以米勒为代表的心理学家把生成转换语法运用到心理语言的研究中,认为人们掌握的不是语言的个别成分,如音素、词和句子,而是一套规则系统,因此,言语活动不是对刺激的反应,而是由规则产生和控制的行为,它具有创造性。他们还认为心理语言学研究的重点不是人类各种语言的不同结构,而是存在于各种语言底层的普遍规则,研究这些普遍规则如何转化为某一种特殊的语言。

这种研究方向在20世纪60年代后已成为心理语言学研究中的主要倾向。近年来,心理学家还用一些新的语言模式来研究心理语言问题,不过它们仍属于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方向。

心理语言学研究的问题包括言语的知觉和理解,言语的产生,语言的获得,言语的神经生理机制,各种言语缺陷,言语和思维以及言语和情绪、个性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对学习理论、思维理论、儿童心理发展理论的研究都会起很大的作用。它对工程心理、语言教学、言语缺陷的诊断和治疗、电子计算机的语言识别等人工智能的研究也都有应用价值。

心理语言学的研究在美国开展得比较广泛。苏联、英国、法国、德国、荷兰等欧洲国家也都有心理学家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其特点是力图把心理语言学的研究与本国的心理学传统结合起来。

心理语言学的研究工作在中国也已经开展,目前主要是在儿童的语言获得方面。由于汉语和其他各种语言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具有更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宗教心理学是研究的心理活动特点和规律的应用社会心理学领域,是介于心理学、宗教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

人类很早就开始探索灵魂问题,宗教心理研究的历史渊源也往往可以追溯到西方的古希腊时期,和中国古代儒家及释家的灵魂观。在科学心理学建立之前,宗教心理学通常是作为哲学心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德国近代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从哲学心理学角度,对的心理根源作过详细的分析研究。而德国宗教神学家施莱尔马赫则从宗教神学角度对宗教感情作了论述。

到19世纪末,德国著名心理学家冯特开创了独立于哲学的心理学,并通过他的《民族心理学》系统地研究了原始人宗教、民族宗教、多神宗教和世界宗教,提出了宗教演化四阶段的假说:由原始人崇拜魔力阶段发展到崇拜图腾动物阶段,然后进入崇拜英雄和多神崇拜阶段,最后发展到人道宗教阶段。冯特本人被誉为西方宗教心理学的奠基者。他的《民族心理学》成为宗教社会心理学创建的标志。

在美国,冯特的第一个美国学生霍尔从个体宗教意识的发生,系统研究了青年的宗教意识,从多学科的角度对宗教和教育等问题作了广泛的研究。随后,霍尔的学生斯塔巴克探讨了宗教与道德问题,并着重对教徒的皈依经验,特别是青年皈依作了系统的研究。

霍尔和斯塔巴克不仅最早使用“宗教心理学”一词,还创立了最早的宗教心理学杂志。1900年斯塔巴克的《宗教心理学》一书出版,标志美国宗教心理学的形成。继詹姆斯的《宗教经验之种种》之后,弗洛伊德发表了《强迫动作与宗教实践》,对宗教心理的研究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西方学者把宗教心理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

创建发展时期:这一时期除以霍尔为代表的克拉克派之外,还有艾姆斯,勒巴和普拉特等人的一批研究成果问世。如勒巴的《对宗教的心理学研究》、普拉特的《宗教意识》,还有神学家奥托的《论神圣》等。这一时期通常被称为宗教心理学发展的古典时期,影响最大的是詹姆斯的《宗教经验之种种》。

向深层潜意识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研究,一方面受行为主义的影响较深,一度除皮亚杰从儿童心理学角度研究儿童宗教意识外,其他宗教意识方面的研究进展不大;另一方面,自1909年弗洛伊德和荣格访问美国后,宗教心理学研究又深受精神分析和分析心理学的影响,开始向无意识领域发展。这期间,弗洛伊德的《图腾与禁忌》、《一种幻想的未来》、《摩西与一神教》等著作,集中反映了精神分析对宗教、上帝、宗教戒律、宗教仪式和神话等的分析解释。荣格的《宗教心理学》和弗罗姆的《基督教义的心理分析》,则分别代表了分析心理学和新精神分析对传统精神分析宗教理论的修正,以及潜意识研究方面的成果。

战后发展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宗教心理学的研究取得较大的进展。在这一时期,个体宗教意识研究得到进一步深化。奥尔波特倾向于从人格心理学角度探讨个体宗教心理,他的《个体及其宗教》是这方面研究的重要成果。

此外,美国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克森对人格同一性,特别是宗教同一性问题作了深入研究。他的《青年路德》一书对宗教人格的研究颇具深意。宗教同一性研究与宗教意识经验的研究密切相关。其中,神人合一的宗教神秘经验已成为当代宗教经验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宗教同一性和宗教经验的实质这两个问题已成为当代国际宗教心理学界共同关心的课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宗教神学家对宗教心理的关注和探索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动向。德籍美国基督教新神学家蒂利希和德国宗教哲学家布伯等人,都关心社会和心理学的关系。布伯在他的《我和你》一书中,主张神是人的永恒对话者,强调通过祈祷来与神结合。蒂利希则试图以现代神学、精神分析和存在主义来综合清理传统的基督教。他的著作《信仰的动力》着重于人性和动机的研究,强调心理学的社会意义。

中国宗教心理学研究较少。20世纪初,个别大学和神学院曾有外籍教师作过有关宗教心理学的讲座。早期的心理学家陈大齐曾撰写《迷信与心理》一书。此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几乎无人涉足宗教心理学领域。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方面的研究开始受到重视。

宗教心理学的内容包括宗教思想、宗教意识的内容和结构,宗教情感的特点以及宗教在个人和社会精神生活中的心理功能,特定社会条件下的各种不同教派的信徒参与宗教活动和宗教生活所感受的宗教经验和宗教感情,以及信徒的融汇宗教体验、宗教感情和宗教意志的心理状态等方面。

宗教心理学研究宗教意识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专职神职人员及教会宗教团体颁布的宗教思想体系。它是一种既同宗教神学有密切关联,又不等同于一般宗教神学的具体宗教心理学。例如,宗教神学中的佛教心理学或基督教心理学等。它们以心理学的原则来阐明基督教或佛教的教理、教义、持戒等。代表人物有美国的博依森、日本的铃木大拙等。弗莱克和卡特1981年认为,这种宗教心理学尚处于它们的“婴儿期”。

另一种是广大信众具有的心理。它是直接对普通信众的宗教意识和宗教心理作深入的研究和科学的说明。其研究对象是:信仰群体或个人在参与宗教活动时内在和外显的一切独特的心理现象,各种社会性和非社会性因素对各种独特心理现象的制约性,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互相制约关系。这种研究不同于宗教社会学对宗教的研究。

宗教社会学侧重于宗教与社会,宗教与社会政治、经济形态、文化心理等的关系的综合研究,而宗教心理学则着重研究宗教与心理的制约关系。它结合特定的历史条件、文化背景等,侧重研究特定的信仰群体例如,氏族、民族、阶层或宗教小群体和个体的、宗教修习、宗教体验、宗教行为和态度、信仰动机和意志以及宗教活动和交往等。

一般说来,宗教心理学的研究课题多数集中在宗教意识的结构和功能、宗教经验的实质和潜意识的关系、宗教神秘经验的心理一生理基础等方面。其中,从认知社会心理学角度研究宗教经验的直觉思维模式已成为一个突破口,有的学者从功能上强调研究宗教经验的重要性有的学者在研究宗教经验思维进程中,开始引进计算机程序模拟。由宗教社会心理学角度进行研究的选题,多数集中于宗教活动中的宗教崇拜行为、宗教态度、宗教交往以及非言语交流的宗教情绪感染等方面。

涉及宗教心理学研究的理论大致有投射理论、惧怕死亡理论和认知需要理论等。精神分析的投射理论是宗教心理学关于宗教起源的传统理论之一。认为信仰的上帝(或神)是一种祖先表象的投射。

阿盖尔1975年的研究表明,对上帝和对双亲的态度非常酷似。宗教所关心的众多认知问题,诸如苦难、生与死等,每每都是人生旅程中遇到的问题。因此,在当前宗教心理学研究中,死亡恐惧理论成为普遍受到东西方学者强有力支持的理论。学者们分析,这可能反映教会教育的影响,同“太平世界”的传播有关。

法律心理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各种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应用社会心理学领域,也称法制心理学。它是介于法学和心理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

法律心理学的思想源远流长,它最初是以研究人的违法犯罪心理为起点的。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一些哲学家和思想家在他们的著述中涉及到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者的个性特点、犯罪者的行为表现等与法律心理学有关的思想。中国殷商和周朝的文献中也有不少地方提到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刑罚的社会心理效力等问题。

17、18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人们开始从社会、生理、精神、遗传、司法医学等方面探讨犯罪问题。当时的代表作有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普里查德的《论精神错乱和影响心理的其他障碍》、吕卡的《自然遗传论》等。

到了19世纪下半叶,法律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犯罪心理学首先开始成熟起来。德国的精神病学家克拉夫特·埃宾于1872年第一次以犯罪心理学为名出版了专著,接着格罗斯,武尔芬、科瓦列夫斯基、佐默尔等人也相继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专著。

与此同时,证人证言的心理研究也有了较快的发展。库里舍尔的《供词和心理学与司法审判》、波尔杜加洛夫的《论供词》等著作,就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作。哈钦斯和斯莱辛杰于1929年出版了最早的《法律心理学》专著。

正因为法律心理学作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形成得比较晚,所以至今对它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还存在许多不同看法。托奇认为,法律心理学是研究审判过程和参与这一过程的人的意图、动机、思维和情感的科学。塔普则指出,心理学家在法律问题上开展的研究“过分犯罪化”了,也就是说,侧重于犯罪审判的过程和方面,却大大忽视了民事法庭、法律社会化和法律协商等方面的心理学研究,因而给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和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局限性。

苏联的耶尼克也夫提出,法律心理学的组成应包括法律心理学的方法学基础、法律心理、司法心理和改造心理等四个部分。萨薪里马尼雅恩则认为,法律心理学体系应由法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和改造心理学四个分支组成。中国在80年代以前对法律心理学研究不多。近年来有关研究大多数偏重在犯罪心理方面,特别是青少年犯罪心理方面。

综合西方和苏联法律心理学界的观点,结合中国的实际,可以对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内容作如下的概括:它包括立法心理、普法教育心理、司法心理、劳动改造心理和民事诉讼心理等部分。

在司法心理中,如果按司法程序来分,还可以细分为侦查心理预审心理、审判心理等;如果按照诉讼参与人来分,则可细分为犯罪人心理、受害人心理、证人心理、辩护人心理、警官心理、检察官心理、法官心理等。

立法心理是研究在立法活动中各有关人员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为立法提供心理学依据。如立法的社会心理前提,法的解释、修改或废除的社会心理效果,立法者的知识、能力、性格对立法的影响等。

普法教育心理是研究在普及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方面的心理活动规律。如法律宣传的原则、途径和方法,法律意识的内化机制和形成过程等。

司法心理是研究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各种诉讼参与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如在侦查过程中犯罪人、被害人、证人和警官的心理;在预审过程中犯罪人、警官和其他参与人的心理;在审判过程中犯罪人、被害人、证人、辩护人、检察官和法官的心理等。

劳动改造心理是研究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的心理现象及其变化规律。如影响和制约劳改罪犯心理活动的一般因素;不同类型罪犯在劳改中的心理特点;劳改罪犯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心理活动规律等。

民事诉讼心理是研究在各类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司法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心理活动规律等等。

法律心理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有观察法、实验法、调查研究法、个案研究法、追踪研究法、民意测验法、数理统计法等。除了这些一般研究方法外,研究者们还根据自己的具体研究课题选择几种方法的综合运用。

环境心理学是研究环境与人的心理和行为之间关系的一个应用社会心理学领域,又称人类生态学或生态心理学。这里所说的环境虽然也包括社会环境,但主要是指物理环境,包括噪音、拥挤、空气质量、温度、建筑设计、个人空间等等。

环境心理学是从工程心理学或工效学发展而来的。工程心理学是研究人与工作、人与工具之间的关系,把这种关系推而广之,即成为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环境心理学之所以成为社会心理学的一个应用研究领域,是因为社会心理学研究社会环境中的人的行为,而从系统论的观点看,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是统一的,二者都对行为发生重要影响。虽然有关环境的研究很早就引起人们的重视,但环境心理学作为一门学科还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事情。

噪音是许多学科所研究的课题,也是环境心理学的主要课题,主要研究噪音与心理和行为的关系问题。从心理学观点看,噪音是使人感到不愉快的声音。对噪音的体验往往因人而异,有些声音被某些人体验为音乐,却被另外一些人体验为噪音。研究表明,与强噪音有关的生理唤起会干扰工作,但是人们也能很快适应不致引起身体损害的噪音,一旦适应了,噪音就不再干扰工作。

噪音是否可控,是噪音影响的一个因素,如果人们认为噪音是他们所能控制的,那么噪音对其工作的破坏性影响就较小;反之,就较大。

人们习惯于噪音工作条件,并不意味着噪音对他们不起作用了。适应于噪音的儿童可能会丧失某些辨别声音的能力,从而导致阅读能力受损。适应于噪音环境也可能使人的注意力狭窄,对他人需要不敏感。噪音被消除后的较长时间内仍对认识功能发生不良影响,尤其是不可控制的噪音,影响更明显。

从心理学角度看,拥挤与密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拥挤是主观体验,密度则是指一定空间内的客观人数。密度大并非总是不愉快的,而拥挤却总是令人不快的。

社会心理学家对拥挤提出各种解释。感觉超负荷理论认为,人们处于过多刺激下会体验到感觉超负荷,人的感觉负荷量有个别差异;密度-强化理论认为,高密度可强化社会行为,不管行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如观众观看幽默电影,在高密度下比在低密度下鼓掌的人数多;失控理论认为,高密度使人感到对其行为失去控制,从而引起拥挤感。

处于同样密度条件下的人,如果使他感到他能对环境加以控制,则他的拥挤感会下降。一般说来,拥挤不一定造成消极结果,这与一系列其他条件有关。社会心理学家还研究诸如城市人口密度以及家庭、学校、监狱等种种拥挤带来的影响和社会问题。

建筑结构和布局不仅影响生活和工作在其中的人,也影响外来访问的人。不同的住房设计引起不同的交往和友谊模式。高层公寓式建筑和四合院布局产生了不同的人际关系,这已引起人们的注意。国外关于居住距离对于友谊模式的影响已有过不少的研究。通常居住近的人交往频率高,容易建立友谊。

房间内部的安排和布置也影响人们的知觉和行为。颜色可使人产生冷暖的感觉,家具安排可使人产生开阔或挤压的感觉。家具的安排也影响人际交往。社会心理学家把家具安排区分为两类:一类称为亲社会空间,一类称为远社会空间。在前者的情况下,家具成行排列,如车站,因为在那里人们不希望进行亲密交往;在后者的情况下,家具成组安排,如家庭,因为在那里人们都希望进行亲密交往。

个人空间指个人在与他人交往中自己身体与他人身体保持的距离。1959年霍尔把人际交往的距离划分为4种:亲呢距离,0~0.5米,如爱人之间的距离;个人距离,0.5~1.2米,如朋友之间的距离;社会距离,1.2~2米,如开会时人们之间的距离;公众距离,4.5~7.5米英尺,如讲演者和听众之间的距离,人们虽然通常并不明确意识到这一点,但在行为上却往往遵循这些不成文的规则。破坏这些规则,往往引起反感。

第8篇

一大学生犯罪的现状

大学生犯罪现象日益严重,社会危害性不断加大,不仅影响高校内部的安全与稳定,还危及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更重要的是对大学生群体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长期发展下去,将不利于国家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诸多方面所需人才的教育培养。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触犯刑律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是一种社会现象。大学生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部分,他们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社会、接触社会,因而出现犯罪行为是一种自然现象。大学生犯罪只是这一群体中的个别现象,和其他群体相比犯罪概率并不高。但是,近年来社会媒体报道的高校学生犯罪案件,尤其是一些重大恶性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从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三天连续杀害4名同学,到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付成励残忍砍死同校教师程春明,再到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驾车撞伤行人后连刺八刀致伤者死亡,大学生犯罪已经呈现多发势态,并由一般违法行为,向刑事犯罪发展,甚至不断出现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二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众多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件,令人痛心,发人深醒。大学生作为青年群体的典型代表,有着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是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一批批大学生已经成长为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但也有少部分大学生由于种种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社会、家庭、学校和个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与社会其他犯罪主体对比,大学生犯罪的范围、性质及其危害并没有质的区别,但带有特定年龄阶段的身心特征和环境特点。

1暴力犯罪比率不断上升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暴力犯罪是对社会危害最为严重的一类犯罪,青少年的暴力犯罪尤为突出。大学生作为青少年殊的群体,近年来在故意杀人、抢劫、伤害、投毒、放火、爆炸、破坏等暴力犯罪中的比例不断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有10大类422个罪名,目前大学生犯罪已涉及5类共10个罪名。如盗窃、抢劫、诈骗、绑架、杀人、伤害、等。绑架、杀人、伤害、等侵害人身权案件有所抬头的趋势。[1]云南大学马加爵杀害同学,政法大学付成励砍死同校教师,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驾车撞伤并刺死行人,都属于暴力犯罪。

2侵财犯罪依然多发

国内外犯罪类型统计分析的相关资料表明,侵财犯罪是统计中常见的犯罪类型,尤其是盗窃公私财物的犯罪,约占全部犯罪案件50%以上,居各种犯罪类型之首。据统计,目前70%以上的大学生犯罪涉及盗窃、诈骗、抢劫等类案件,这些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都是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财产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过于追逐物质和金钱带来的快乐和幸福,穿名牌用高档逐渐成为大学生追求的时尚。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差异,同学之间物质条件差距较大,部分条件不好的学生盲目攀比,寻求刺激,满足享乐。当家庭提供的费用无法满足需求,自我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极低,又遭遇强烈的物质诱惑的情况下,一些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的大学生就会选择捷径,选择无需投入而又快速成为有钱人的非法手段,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犯罪持续增长

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驱使下或在意识的支配下,为满足而对异性或同性故意采取的侵犯他人性的权力,妨害、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人际关系的或非。性活动是人类的本能,以生物属性、心理属性和社会属性为基础,与性冲动是青春期两性正常生理现象。大学生作为年青的群体,正处于性活跃期和性待业期,躯体的欲望、心理的渴望和现实的无法满足是造成大学生性罪错的客观因素。近年来,我国从中小学到大学都在普及性健康教育,但是传统封闭的性观念、性知识贫乏、性的伦理道德标准模糊不清、性心理的矛盾冲突、不正确的方式等仍然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的。来自同伴间的体验、寝室的“卧谈会”、网络的黄色信息,这些非正常方式成了大学生乐于接受的实用性教育。随着西方性解放、性自由文化的传播,大学生的性观念越来越开放,从“谈性色变”的极端走到了“自由”的另一个极端。、同居、等非主流的公开化,、、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增长,性罪错已经严重威胁着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少数人为满足极端的望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2004年6月28日凌晨,7名犯罪分子在西安市义兴旺酒楼变态猥亵女青年,其中五人是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4团伙犯罪屡禁不止

团伙犯罪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也就是《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近年来,大学生团伙犯罪不断出现,屡禁不止。大学生身处他乡,为了获得渴望的群体归属感,过分追求同学情、老乡谊、哥们义气,在某些共同利益的驱使下,成为引发团伙犯罪的诱因。在大学校园里,很多大学生拉帮结伙,寻找相互的理解、支持和保护,在相互怂恿、交叉感染中结伙犯罪的意识不断强化,出现团伙性的打架斗殴,甚至纠结形成犯罪集团。2004年12月1日午夜,位于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街的某高校学生寝室内发生血案,4名大一学生持械闯入大三学生寝室,砍伤2名学生,其中1名四川籍学生身中7刀。

5智能犯罪崭露头角

智能犯罪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利用掌握的知识、积累的经验、聪明的智慧或实用技能达到犯罪目的,在作案前表现为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或在作案后有计划逃避公安机关的侦破和打击。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智能犯罪向着利用高新技术和现代高科技产品实施犯罪的方向发展。大学生心智水平普遍高于同龄人,接受高等教育获得了良好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高新科学技术应用的能力,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智能犯罪的行为也越来越多。犯罪大学生在思想、观念、思维水平、行为方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具有一般青少年犯罪的共性之上,更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预谋性和智能性。大学生犯罪的智能性表现在犯罪技能更为成熟,作案手段和方法较为高明,犯罪工具更为先进,犯罪心理结构更加稳定,犯罪心理更加成熟等。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很注意发挥自己的智力优势,充分运用心理学、逻辑学和科学技术在犯罪中的作用。如:侵害计算机网络、编制和传播计算机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诈骗、制作和传播音像物品、利用生化知识研制等等。

三从大学生犯罪特点得到的启示

全国各地大学生犯罪的案件不断攀升,校园及周边环境不断恶化,严重破坏了高校内部的教学秩序和治安稳定。通过分析大学生犯罪特点,为进一步研究如何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创造有利条件。

现代犯罪学研究中,关于犯罪成因的学派有150余种,如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精神病学、犯罪生物学等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留学英国期间完成的硕士论文《社会震荡与个人失衡》[2],运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分析阐述了新的犯罪成因,建立了社会震荡与个人失衡两个犯罪成因理论模式。社会震荡与刑事发案高峰的理论涉及“社会震荡、社会生态与道德规范多元化”三个因素,个人失衡的理论涉及“社会震荡对个人的冲击、自然条件对犯罪的触发与生理心理因素产生犯罪的潜在危险”三个因素。根据这一犯罪成因理论,“社会震荡、社会生态与道德规范多元化”是社会整体变化的因素,个体无力改变这一因素,“社会震荡对个人的冲击、自然条件对犯罪的触发与生理心理因素产生犯罪的潜在危险”。社会的变迁的过程中,个体只有适应社会才能控制和减少犯罪。

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和“社会震荡与个人失衡”犯罪成因理论,共同提示了大学生犯罪与社会环境、家庭影响、学校教育、个体心智密切相关。社会环境受到国内外整体形势的左右,家庭影响的潜移默化又根深蒂固,这两方面都已经形成固定的态势,短时间内无法达到改变大学日常行为的程度。然而,学校教育是影响大学生心智的重要干预手段,通过对大学生犯罪特点的归纳总结,结合新时期大学生犯罪的心身特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教育策略,帮助大学生树立终生发展的理念,完善大学生自我人生发展的策略,已经成为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必然需求。

大学培养的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才,校园的平安与稳定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发展。如何缓解大学生犯罪问题,如何预防和控制大学生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需要高校师生们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第9篇

【论文摘要】人格缺陷,又叫人格障碍,它是相对于人格健全、精神健康者而言的。人格障碍是一种病态,心理学上对其研究已较为丰富,而人格缺陷在正常人身上均有所体现。当人格缺陷在遇到合适的诱因时就非常容易使人走向犯罪道路。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的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对青少年加以必要的引导和人格缺陷预防,是积极的、有益的,也是可行的。

人格是指在一定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人格不同于性格,性格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鲜明而稳定的、多维的心理特征,它无好坏之分,无道德评价问题。而人格却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倾向性、实践性,它链接着一个人对待他人、集体与社会的态度,反映一个人人品的好坏、善恶、美丑等。人格的道德性是人格最重要的内涵。人格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心理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人格是由特质和倾向性构成的,它们决定了个体行为的差异,每个人尽管在某些方面像其他人,却都有一个独特的人格。心理学认为,正常的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其心理多少都会残留一些不健康的特质和倾向性,本文将其称为人格缺陷。

人格缺陷,又叫人格障碍,它是相对于人格健全、精神健康者而言的。是介于正常人格与人格障碍之间的一种人格状态,也可以说是一种人格发展的不良倾向,或是说某种程度的人格障碍。常见的人格缺陷有自卑、抑郁、怯懦、孤僻、冷漠、悲观、依赖、敏感、多疑、焦虑或对人格敌视、暴躁冲动、破坏等等。这些都是不健良的心理因素。它们不仅影响活动效率,妨碍正常的人际关系,同时还会给人蒙上一层消极、阻阴暗的色彩。

一、人格缺陷的表现特点

1、重自我价值,轻社会价值。人生价值涵盖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自我价值是实现社会价值的前提,而实现社会价值则有助于实现自我价值,是自我价值的最终归宿。因此自我价值应融合于、服务于社会价值的实现。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格的价值过于定位社会,重社会价值轻自我价值。而如今则过于定位个人,在当代一些学生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吃了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读书更多是为了自己将来有个宽裕舒适、安静自在的生活,更多是为了出人头地,一路风光。而对自己将来如何对社会、对国家尽份责任却考虑甚少。

2、重书本知识,轻道德实践。人格问题的实质是道德问题。受传统应试教育的不良影响,某些学生关注得最多的是自身的成绩,“搞好学习是我的唯一任务”,成绩搞好了便能赢来一路赞歌,便会一好百好。因此他们不愿参加班集体活动,不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愿反省和检讨自我,缺乏道德实践,无视道德评价,在情感、品质、习惯、为人处事等方面不讲原则,没有“格”的标准,缺乏正义感,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3、重主动人格,轻和谐协调。过去被动人格的人较多,一切服从安排,对人生缺乏设计,奋斗目标模糊不清,没有前进动力,顺其自然,得过且过。而当代学生更多则过于“主动”,以自我为中心,摆不正自己与社会、集体、他人的关系。盲目炫耀自己,逞强斗胜,抬高自己,压低别人,没有协作精神、团队意识;有些甚至为了个人出人投地,无视集体利益,不顾他人感受,不择手段,我行我素。乃至于限入一种病态,处处与他人为“敌”,与群体、他人格格不入。

4、重外表形象,轻内在素养。笔者认为,人的一切都应该是美的,面貌、衣裳、心灵、思想。当代青少年渴望表现自己,关注自身形象,这本无可厚非,是一种积极健康的心理反映。但某些学生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外在美。他们讲究穿着,追求时尚,崇尚“潮”、“款”、“名牌”,什么“靓”、“酷”、“帅”经常挂在嘴边,而对自身的知识积累,内在气质,个性修养却很少顾及。这对健康完美人格的形成极为不利。

二 人格缺陷的常见类型

缺陷是相对人格障碍而言的,人格障碍是一种病态,心理学上对其研究已较为丰富,而人格缺陷在正常人身上均有所体现,参照人格障碍理论将其归为以下几类:

1 偏执性人格缺陷。我们可能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当自己从外面突然走进房间内,里面正在聊天的人全都闭口不谈了,此时我们脑中会闪过一丝念头:他们是不是在说自己呢?但这只是一时的,可能很快就消失了,不至于影响正常的工作学习,但有些人却会因此而心烦意乱,甚至寝食难安,人物别人一定是在讨论他、说他坏话,也许他们有时也知道这不大可能,但就是无法摆脱这种猜疑,而进行一系列的联想,以致影响正常的工作学习,这就是偏执性人格缺陷者的惯常表现。主观、固执、敏感、多疑是他们显著的性格特点,例如,他们在单位表现一般,却总是无端夸大自己的重要性,甚至认为自己怀才不遇、受到别人的压制和迫害,等等。针对他们的人格特性,在某些掌握证据不是很充分的案件当中,进行审讯时可适当的出示证据,并根据推测对没有证据的部份进行言语暗示,制造全面掌握证据的假象,施加压力迫其如实交待。

2 戏剧性人格缺陷。戏剧性人格缺陷者最大的特点是过分情绪化和吸引他人注意,他们大多追求新奇、爱幻想,处处以自我为中心,情绪外露且夸张;在生活中,常常将自己视为受人尊崇的主角,干什么事情都希望得到外界的赞扬、承认,否则,就表现的没精神、感到难受;他们只为寻求自己的新鲜体验而努力,对别人的利益、疾苦从来没有发自内心的关心。这类人常常有活力,能做出巨大成就,待人看似热情比较容易结交,常是社交界的宠儿,有的则适合冲任领导干部。这类犯罪嫌疑人一般智商较高,人际关系较好,审讯外围较难突破,应结合证据情况适时出示,打乱其心理防御体系,出奇制胜。

3 强迫性人格缺陷。此种人格缺陷者有一种较为强烈的完美主义心理,在待人、接物、对待自己时,经常有种求全的心理,做任何事情都要力求完美,他们对合作者、对下属总是百般挑剔,很少有满意的时候,什么事情都觉得别人做不好。同时,他们的原则性很强,对于不符合他们要求的事情从吧接受,他们认定的事情也很难改变,相对来讲,他们较难接受新事物。因此,这种人格缺陷者犯罪时,对自己所犯罪行常有自己的一套解释谬论。

4 回避性人格缺陷。具有此种人格缺陷者通常的表现是行为退缩、心理自卑、胆小懦弱,面对挑战多采取逃避的态度或无能应付。他们被人批评指责后,常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并且很难弥补,不能从中解脱出来,因而非常痛苦,他们害怕参加社交活动,唯恐自己的言行不当或不能回答别人的提问而被他人讥笑讽刺,因此他们即使参加集体活动,也多是躲在一旁沉默寡言。在处理某个一般性问题时,他们往往表现的瞻前顾后、左思右想,常常是等决心下定时,却又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时机。这类人好漫无边际的想象,审讯中若要其积极地配合,应给予其生的希望。

5 冲动性人格缺陷。这是一种以行为和情绪具有明显冲动性为主要特点的人格缺陷,有称为爆发型或攻击型人格缺陷。具有此种人格缺陷者常有不可预测和不考虑后果的行为倾向,他们多不能控制不适当的发怒,易与他人争吵或冲突,尤其是行为受阻或受批评、指责时。这类人临时起意犯罪较多,且过后容易后悔,审讯时教育适当便可突破。

6 依赖性人格缺陷。此种人格缺陷者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某些方面发展不成熟所造成的,如自立、自信、自主等方面。他们从小一切多由父母安排和照顾,很少为自己的事情考虑,走向社会后,他们的这种缺陷便会有所体现。工作当中对一些日常事项也常会犹豫不决,总希望他人能够给予指导和帮助,他们一般很少有个人见解,因为他们不自信。因此,这类人在犯罪中多为从犯或者是被教唆者,对他们给予适当的压力,根据实际情况解除其后顾之忧,便会突破其口。

7 反社会性人格缺陷。具有此种人格缺陷者大多会触犯法律,他们责任感很差、性格暴躁、攻击性强,对社会规范和周围的事物常心存敌意,犯错后无内疚感。他们在学生时代经常逃学、欺负弱小同学、参与破坏公共财物活动,经常撒谎等,成年以后他们多不能维持长久的工作,或多次无计划的变换工作,常有作出不符合社会规范行为的念头。这类人的犯罪率最大,且多为惯犯、累犯。

三 人格缺陷与犯罪

当人格缺陷在遇到合适的诱因时就非常容易使人走向犯罪道路。爱和恨都是需要理由的。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只要他神智正常,他的行为就会有原因,就会有理由。只是这个理由是他自己心目中的理由,这个理由合理还是不合理,是不是要付诸行动,付诸什么样的行动,因人而异。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在愤怒的时候,确实有泄愤报复心理,但是对什么事情会愤怒,愤怒到什么程度,用什么手段泄愤,泄愤时候的理性考量的深浅大小,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每个人情况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忘了诱因的存在,也就是理由。做出犯罪行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也不一定需要合理的理由,但是冤屈、理由总是存在的。我们要反对这种残暴的行为,但这种残暴的行为后面总有一些理由存在。这是我们预防犯罪、惩治犯罪的基础,也是我们敢到大街上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常态条件下,犯罪总是不外乎为财、色、名、利、仇、怨。在精神正常者中,不可能有所谓的无理由的犯罪。

任何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都是主客观因素相结合的结果,具体来说,犯罪就是外在环境诱因和内在人格缺陷相结合的结果。诱因可以多种多样,如受到委屈、情绪波动、天气变化、金钱刺激、言语、不公待遇等等,然而什么样的因素可以成为犯罪的诱因也是与人的主观心态、人格缺陷分不开的。常见导致犯罪的人格缺陷心理有:

1 敌视社会和他人的心理。对社会环境和他人抱有负面的看法,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甚至还会产生一种报复社会的潜意识。在这种社会态度的作用下,个体不仅难以与周围环境和他人沟通与协调、社会适应不良,而且还会使其在犯罪时缺乏心理压力,从而使犯罪变得轻而易举。日本犯罪心理学家森武夫曾指出,“欲杀人的情况下,需要把对方视为垃圾、敌人、魔鬼、畜生、忘恩负义之徒,不把他看作人,割断与对方的情绪联系。”[12]敌视社会和他人的心理的存在,就使个体不用经受犯罪前的心理痛苦和压力,较易导致犯罪行为发生。

2 漠视自己的生命和前程。敌视社会和他人意味着个体的自私、自我中心,但同时也表现出对自己生命和前程的不尊重、不珍惜,不懂得生命的真正价值,甚至对死亡无所畏惧,视死如归。这种缺陷非常具有致罪性。因为,如果一个人不首先对自己负责,就不可能相信他会对别人负什么责;如果一个人不首先珍惜自己的生命,就不可能指望他会珍惜别人的生命,生命的意义就会被淡化,穷凶极恶的过激行为、鲜廉寡义的无耻行为就会变得轻而易举。

3 缺乏共鸣和移情的能力。所谓共鸣,是指与他人情绪体验的同一性,即喜他人之所喜,忧他人之所忧。所谓移情,是指与他人在情绪体验上互换位置,即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己所不欲,不施与人。缺乏共鸣和移情的能力,是人格缺陷的一个重要方面。

4 思维偏激极端、相对剥夺感强。思维偏激极端者往往不讲分寸,不讲度,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所谓相对剥夺感是指与别人相比较感到自己在某方面或多方面被剥夺了而感到不公平的一种心理不满状态,与绝对剥夺相对应。相对剥夺感高的人容易产生反社会意识,导致违法犯罪。

四 人格与人格缺陷在司法实践当中的运用

1 建立缓刑适用前的人格调查制度。缓刑是人道化刑罚制度的具体体现,根据法律规定对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至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因此适用缓刑前,应当对罪犯是否具有再犯可能性进行预测。预测本是基于现已掌握的信息对将来可能发生情况的一种推理,其掌握的信息越是全面,得出的结论就越准确。笔者认为为了保证这种预测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应当对罪犯的人格素质进行评判,建立缓刑适用前的人格调查制度。所谓缓刑判决前的人格调查制度指的是法院在适用缓刑前,通过适当的方式,了解罪犯的个体素质,判定再犯罪可能性的大小,以此决定是否对其适用缓刑的制度。人格是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各种心理特征的总和,人格具有稳定性的特点,这种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的品质具有很强的贯穿力。人格缺陷者,其某些特征相比与正常人即处于一种亚健康状态,成为社会危害的重要原因。那么就应当对罪犯进行科刑前的人格调查,评定是否具有人格缺陷以及其具有的人格缺陷是否会导致再犯罪。同时缓刑适用前对人格进行调查,将突破刑法现有的对再犯罪可能性的预测局限于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的缺陷,为法院在判定再犯罪可能性的问题上提供更多的信息,使得再犯罪可能性的预测更加准确。 转贴于

其依据在于,首先罪行相当原则一个重要的派生规则就是刑罚个别化,刑罚发展的趋势要求在进行实际科刑时要充分注意到罪犯的个体因素,将刑罚由原本局限于对罪犯概括性犯罪行为的评判上延伸至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关注。该原则认为犯罪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导致一个人实施犯罪的原因却不尽相同,忽视这些个体的差异性将有碍于刑事司法个案公正的实现。因此刑法要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就必须在科刑时充分衡量罪犯的个体因素,那么进行缓刑判决前的人格调查实质上是刑罚个别化原则在缓刑适用上的具体体现。其次,司法实践对罪犯进行人格调查首先在未成年人犯罪处置问题上进行有效的尝试,且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自然缓刑判决前对罪犯做一定的人格调查是司法实践发展的要求。

其意义在于,第一,进行缓刑判决前的人格调查将使得法院对罪犯的个体品质有着充分了解,保障缓刑适用的准确性,减少缓刑适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使被害人、社会公众对个案的合理诉求得到司法上的认同,实现这部分人对刑事司法公正的期待,充分保障普通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第二,进行人格调查,将使反映个体本质属性的关键因素纳入评判的范围,使得法院能够避免被罪犯的“假象性”悔罪等所蒙蔽,切实保障缓刑的正确适用。第三,进行人格调查,在于收集客观的事实对犯罪人的个体素质进行认定,并成为法官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前的参考,将有效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2 在具体案件当中人格缺陷理论的参考。在很多的案件当中,分析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环境、学习经历、身体状况、身心特征、性格特点等方面的信息,可以充分抓住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抓住其人格缺陷,从而真正抓住侦破案件的关键点,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奠定基础。如案件的侦查,从接受线索开始到查明主要犯罪事实,一般都是背着侦查对象进行的,由于这整个侦查过程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定是初步的,必须经过审讯来查证核实。审讯非但是侦查的必经阶段,更是使有罪之人得到应有惩罚,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保证。同时,审讯是侦查机关与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一种面对面的对话活动,要在法定的时间内侦结案件,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入了解,这就迫使我们对其进行人格剖析。

司法实践当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如何确定人格缺陷类型的问题,条件允许的话当然是寻求专业人士,当然更多的时候是需要司法人员具备这个意识,出于慎重可用心理学上诊断人格障碍的标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设计问卷,以对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亲朋好友、合作伙伴的回答为主,目前常用的人格障碍诊断标准有《DSM—IV》与《CCMD—II—R》。其次,要明白人格缺陷不是智商低下,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存在一定的人格缺陷,只是明显程度不同而已,我们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存在较为明显地某类人格缺陷而认为其智商存在问题,相反人格缺陷者往往是有“特长”的,比如戏剧性人格缺陷者若从事导演、演员便不逊色,强迫性人格缺陷着从事文秘、校对、安检正是发挥其“特长”,依赖性人格缺陷者会是个不错的下属,正所谓“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不能轻视人格缺陷明显者。最后,要注意 慎用人格缺陷理论,人格缺陷是相对人格障碍而言的,它是属于心理学范畴的概念,将其引入侦查审讯当中尚处于尝试阶段,两种学科的衔接、理论结合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但它可以做为一种对传统讯问思路的补充,在案件难以推进之时可做适当的参考。如有兴趣可以在案件讯结之后加以验证,不断地积累经验,熟能生巧。

当然人格缺陷理论绝不仅限于上述方面,它应该有更广阔的运用空间和价值。

五 预防人格缺陷及诱因,减少犯罪的发生

一个人的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于其身体成长、知识积累的青少年时期,青少年的成长历史可能会决定一生的趋向,所以笔者认为对青少年加以必要的引导和人格缺陷预防,是积极的、有益的,也是可行的。

1 预防人格缺陷方面。应该说,如果我们整个社会(特别是家庭和学校)对青少年能从小就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帮助,哪怕是在他们已经表露出这方面问题的时候,加以及时的心理干预,类似的悲剧是能够避免的。那么,怎样预防人格缺陷?笔者认为,可从两方面进行。

(一)对全体青少年进行一般预防。我们的家庭和学校应该在尊重和关爱的前提下,着重对青少年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教育和培养,并贯穿于他们成长的全过程。

(1)培养移情能力和自我反省能力。要教育青少年凡事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多从别人角度考虑。所谓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教育他们既珍爱自己,也珍爱别人;既学会欣赏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也学会欣赏自己。

(2)培养处理纠纷、应对挫折的能力。要培养青少年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能以正确的方法应对并调整好心态。要教给他们一些具体的人际交往的技巧。

(3)培养合理发泄郁闷和挫折感的能力。要教育青少年在遭遇挫折时善于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去发泄自己的不满,学会正常、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情感,而不是动辄就走极端,采取各种自虐或攻击的做法,走上一条害人又害己的道路。

(二)对某些青少年进行特殊的预防。我们应该对那些内向、孤僻、忧郁、与社会联系面狭窄的青少年予以特别的关注,这类青少年往往会因自卑、脆弱而导致适应社会不良,产生消极心理倾向,从而导致违法犯罪。而且,因为他们的沉默寡言和平时表现不突出,往往会受到人们的忽视。因此,我们应该对这类青少年给予及时的心理关怀、沟通、疏导、教育,使他们感到社会的温暖,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调适能力和对社会、对他人、以及对自己的责任心,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尽可能开设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及时发现在人际交往、两性相处、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有困难和问题的学生,进行一对一的帮助和辅导,防患于未然。

2 预防环境诱因方面。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减少不公平社会现象的发生,增加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信心,使人们感到生活的乐趣和幸福,这当然需要全体社会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和加油。

仅针对司法执法活动而言,如何使我们的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文明、柔性化;如何使我们在纠纷发生后的息访说服、疏导劝解工作更加有效;如何使我们对恶性犯罪的预警工作更加有力,避免或减少牺牲和损失。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深地反思并积极地行动起来,加以改进。

参考文献

[1] 陈仲庚、张雨新编著:《人格心理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 陈雁谷. 心理学M .

湖南 :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 ,1998

[3] 切萨雷·龙勃罗梭. 黄风译. 犯罪人论M .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

[4] 刘靖辉. 论犯罪心理J .

当代法学 ,1999 , ( 6)

[5] 英Jess Feist、Gregory J.Feist著,李茹、傅文青等译:《人格理论》,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3月版。

[6] 李玫瑾编著:《犯罪心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 王渤、朱营周主编:《侦查心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8] 罗大华、胡一丁主编:《犯罪心理与矫治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10篇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心理学人才培养;实践能力;综合素质

中图分类号:G4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2-2485(2012)12-012-003

1 应用心理学人才培养的特色

按照人才分类标准,应用型人才是指区别于从事科学研究的学术型人才而言的工程型人才和技能技术型人才 [1],主要从事科研成果的转化、运用,一般由普通本科院校或高职高专院校培养,应用心理学人才即属于技能技术型人才,主要从事将心理学的知识和技术运用于实际的咨询、治疗和心理教育等实践领域工作。 钦州学院作为一个刚升本的本科院校,在应用心理学人才的培养上,体现出了如下的两个特色。首先是应用性, 根据我院的功能定位,我院将重点打造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这也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其次是师范性,由于我校是由师范学校转型而来,因此师范教育是我们的强项,我院各二级学院都开设有师范专业,同时还有专门进行教师教育的教育学院,我院所有的学生都可非常便捷的报考教师资格证,这为毕业生将来的就业又拓宽了一条道路,目前全校每年报考教师资格证的学生人数日益增多,特别是对于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学生而言,他们一边可以报考心理咨询师证书,一边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证,这样毕业的时候就能使其成为双师型教师[2],既可以从事心理健康工作,又可以从事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我校培养的应用心理学专业毕业生将具有综合性大学、医学类院校和其他院校应用心理学专业学生不具有的优势,这将极大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同时,我校作为广西沿海唯一的一所有师范专业的本科院校,每年都为钦北防三市输入大量的教育师资,为地方的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 应用心理学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2.1 应用心理学人才培养的原则

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需遵循三个重要原则。第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原则,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第一线急需的应用型人才,目前,对于应用心理学的人才需求,主要是各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师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的从业人员,因此我们在设置应用心理学的人才培养方案时,主要开设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方向和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第二,以学校现有办学条件为前提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实际办学能力来设定人才培养目标,不盲目扩招,尽量做到满足学生的实习、实训和就业需要,目前,我们每年的招生规模控制在120人左右,这是根据市场需要和生源情况以及我们的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来共同确定的。

2.2 应用心理学人才培养的模式

在应用心理学人才培养模式上, 采用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该模式一方面可促进教师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研究,有利用科研成果的转化运用,比如,我们将实践基地建在中小学和各心理咨询机构,方便教师获取研究素材进行教育研究;另一方面,实践基地的建设有利于学生将理论转化为实践,在企事业单位中进行专业的见习和实习对于学生掌握实践技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我们从大一起,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中小学或心理咨询机构进行见习或实习,这对于他们实际掌握专业技能、从实践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回到学校后进一步深入学习等都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此外,教师的科研成果对各中小学的实际教学和各心理咨询机构的理论指导也带来了很大的帮助,促进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也为各心理咨询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是一种双赢的模式。

2. 3 应用心理学人才培养的目标

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培养,其中以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核心,以综合素质的提升为目标。应用型人才应做到一方面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另一方面具备将所学专业知识和技术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具备较强的二次创新与知识转化能力。 以应用心理学专业为例, 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具备社会工作能力和进一步学习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能在中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和心理咨询机构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治疗,以及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从事人才测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在素质方面,应用型人才除了要具备专业素养之外,还要具备非专业素养[3],即注重学生社会综合能力的培养、精神气质的陶冶和身心品质的全面提升,注重人文教育对学生健全人格塑造的作用,注重科学精神对成人、成才、创新创业精神的涵育[4]。以应用心理学人才培养为例,我们对于应用心理学人才的人才素质要求为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前提下,应具备如下的心理和行为素质:具有良好的个人心理健康状况,社会适应能力强,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洞悉他人心理的能力,能很好的调控自身情绪,有良好的自我意识,有完善的人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是一个乐于助人、有爱心、有耐心,遵守伦理道德、能为他人隐私保密,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人。

2.4 应用心理学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实践教学、教学模式和考核机制

人才培养方案主要体现在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和考核机制中,我们按照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三要素并举,坚持以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打造平台+模块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我们的课程设置主要分为理论知识课、专业技能课和综合素质提升课。其中理论基础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以及为实现既具有科学精神又具有人文素质的综合应用型人才而开设的文理结合理论课;同时,专业技能课分为两个模块,培养不同专业方向的应用型人才,此外,我们还设置了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开设的任意选修课。

以下以应用心理学专业为例,阐述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

2.4.1 课程设置:理论知识课+专业技能课+综合素质课

理论知识:公共基础课+专业理论课+文理结合的理论课

公共基础课:计算机、英语、体育、斟酌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专业理论课: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情绪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异常心理学

应用理论模块一:教育心理学、健康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婚姻与家庭咨询、精神病学基础、心理学研究方法、心理学史(心理咨询方向)

应用理论模块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经济学、劳动法、组织行为学 、企业文化、公共关系学、职场心理学、组织管理、消费者心理学、工业心理学(人力资源方向)

文理结合理论课:数学、生命科学、医学、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模块课+综合专业技能课

专业技能模块一: 实验心理学、心理测量与统计、 SPSS 、团体心理辅导、社会调查与访谈技术、心理咨询技术、幼儿智力开发

心理危机干预、学校心理辅导(心理咨询方向)

专业技能模块二: 社会调查与访谈、组织形象策划、人员培训、心理测量与统计、SPSS、人员素质测评、薪酬与绩效管理 、职业生涯规划(人力资源方向)

综合专业技能:文献检索、科技论文写作、办公自动化

综合素质:社交礼仪、演讲与口才、文化学、人类学、逻辑学、伦理学

2.4.2 实践教学。在实践课程的设置上,我们的实践课程分为课内实践和课外实践,课内实践包括专业技能课的实践和理论课程中的实践环节,课外实践包括社会实践和实习、见习。为突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我们在很多的专业理论课程当中也加入实践环节,如 心理统计学、管理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等。课内实践又分为实验和实践两部分,实验,如实验心理学、人体解剖学有专门安排实验课,在这些实验中既有验证性实验,也有综合性实验和涉及性实验, 验证性实验是帮助学生更透彻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是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课外实践包括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校内实践包括开展心理知识竞赛、 心理演讲、心理征文、校园心理剧、 团体心理辅导等多项活动[5] ,这些活动的开展都是以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为依托来实施。校外实践则是让学生到校外开展各种心理实践活动,除了定期的见习、实习外,还带学生参与社区、企业、学校、医院、部队的各种心理健康活动,通过公益讲座、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测评等,培养学生实际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4.3教学模式和考核机制。在教学模式上,遵循“理论联系实际、通识教育+专业教育、课内实践+课外实践”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灵活性的教学模式。教学活动可在课内进行,也可在课外进行,可在校内进行,也可在校外进行,甚至可以一边进行实践操作,一边进行理论教学,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对学习生进行咨询理论、咨询方法技术的指导。在考核机制上,与多样化、灵活性的教学模式相对应,采用多样化、灵活性的考核机制。对于获得科技竞赛奖、获得专业证书如心理咨询师证书、人力资源师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生可以获得实践创新学分,记入总学分。对于实践类课程,根据学生的实践成果进行评分,如根据某一个案情况制定心理咨询方案,就某个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提出管理方案等,加大实践和创新环节在考试考查中的比重,考试中尽量减少记忆部分,增加实际运用部分的考试。为实现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教学体系,我们对评分机制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环节的考察。课程考核与评价的分值比例:课堂发言、作业成绩占10%,期中考查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60%。

总之,作为新建本科院校,在应用心理学人才的培养上,既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又要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使得毕业生具备高能力和高素质,以过硬的本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迎接社会的挑战和挑选,更好的服务新时期的社会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 周谷平,徐立清.论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5(3).

2程,王大顺.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与定位[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2012(7).

3 钱国英,王刚,徐立清.本科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及其培养体系的构建[J]. 高教信息参考, 2008( 1).

第11篇

关键词:社会调查内容;社会调查主体;社会调查时间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概述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概念

学界对如何定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存在诸多观点。+①虽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其共同点包括:首先,社会调查的适用范围,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其次,社会调查的内容,则包括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再次,社会调查的用途,社会调查主要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量刑提供参考。综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犯罪未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特定的社会调查主体或其他人员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学习状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心智状况及案发后的各种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而详尽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份书面的社会调查报告,为司法机关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提供参考依据的制度。+②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价值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日益突出,如何更好的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成为国家与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未成年的身体和心理发育尚未完全,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极易在社会化过程中受到错误、消极的影响,进而产生滋生犯罪心理、实施犯罪行为。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是以感性支配行为,从犯罪动机上看“多有强烈的情感性和情绪性,随机性很强”,从认识特征来看“孤立的而不是联系的看待事物,易为眼前状况所影响;同时对认知对象易产生片面性、局限性理解”,具有“冒险和侥幸心理”。+③通过分析这些犯罪心理结构特征,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未成年人心理上的不成熟和易受感染性,同时也应看到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存在不稳定、容易改变的特质。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价值就在于实现了对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以“宽容”为核心理念的人文关怀。它要求全面了解未成年人产生犯罪的各种因素,为其犯罪的预防及矫正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促进社会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理解和接纳,能够使他们提高思想和行为的成熟度,从而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这一制度设立推广的目的在于促使法官在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时,综合考量其在所处社会环境中所表现出的各种内外因素,为对未成年人进行感化教育提供参考,真正做到因人施教,使寓教于审不流于形

式,+④有目的有计划地帮助该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逐步发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被引入我国刑事诉讼中。本着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21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⑤2010年8月14日,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第3章第1节对社会调查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⑥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68条更是明确规定了公检法部门有权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与此同时,全国不少地方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积极开展试点,普遍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该制度仍存在可操作性不足的问题,对谁进行社会调查,何时进行社会调查,调查什么内容,调查结果如何使用,调查经费如何保障,各地自行其是,缺乏统一的实施细则,导致社会调查报告性质定位不明晰等困惑的产生。

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完善

(一)社会调查内容

社会调查内容是构成整个社会调查报告的主体核心部分,因此对它的要求是客观、全面,同时贯彻必要性原则。它是调查报告发挥积极作用的主要依据,调查内容主要叙述和剖析家庭、学校等因素对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所产生的影响,针对性的提出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帮助未成年人。

1.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调查内容所应当包含的内容不够全面,准确性不高。陈瑞华教授在对重庆某区法院少年庭的社会调查报告抽样调查时发现,在很多“社会调查报告”在对“犯罪原因”一栏的填写存在惊人的简单化、敷衍化问题。一些“社会调查员”竟然只填写“交友不慎”、“上网吧缺钱”、“家境贫寒”、或者“父母离异”等寥寥数语。+⑦

第二,社会调查中所获资料的来源不详细。调查内容的出处无迹可寻,也就使内容的真实性受到怀疑,法官若以此内容作参考则缺乏说服力。

第三,调查内容仅仅是对调查事实的简单罗列,依照调查报告制作人自身的理解来完成,并不能将调查所得的事实与心理学、社会学等外部资源相结合,缺乏分析论证,导致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有一个全面透彻的了解,也使社会调查报告无法具有全国统一的格式,为异地委托调查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多不便。

第四,很多地区忽视对被害人意见的关注,没有考虑到未成年被害人的意见所具有的独立价值。

2.完善建议

以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适用各项处置措施的规定为基本条件为标准开展社会调查,不仅使内容更为确定具体,而且更有利于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隐私,具体体现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审查阶段及法院量刑、行刑阶段三个方面:首先,明确审查逮捕阶段适用强制措施的条件,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及批准逮捕等措施的条件,+⑧这就要求社会调查内容须包括能够评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身危险性的信息,因为人身危险性为一种犯罪可能性,除了从社会因素、心理因素考察外,还需从生理因素考察,将其理解为“犯罪人主观上的性格或危险倾向”,评判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系数。其次,在审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必须包含决定是否应提起公诉的重要信息,尤其是在适用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方面,争取做到“三个见面”,综合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是否符合构罪的条件,心理或生理上是否存在特质因素等等。再次,法庭量刑、行刑阶段,对未成年被告人多期望采用非监禁刑的处置方式,故调查内容应当包括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发生的原因、犯罪发生后的悔罪态度,家庭及周围环境能够提供的管教条件。

(二)社会调查主体

社会调查主体作为承担社会调查工作的载体,主体的能力、资格不仅直接影响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也关系社会调查时间的切入点,因此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综合分析各地现行模式中社会调查主体的类型,评析由任一单一主体承担社会调查工作存在的利弊,提出现行司法运行环境下适格的社会调查主体。

1.各地社会调查模式的调查主体

重庆市沙坪坝区主要区分为两个阶段:体现在审查逮捕、阶段委托律师承担社会调查工作,在审判阶段则由法官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社会调查主体。前一阶段由律师作为社会调查的主体,其优势在于:律师的介入不仅可以解决由专门人员进行调查所出现的成本问题、专业化问题,而且可以促使侦查机关承担起证明逮捕必要性条件的责任,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劣势在于:现有司法实践中法律援助制度不完善,援助库律师数量少,以及援助律师的待遇难题。后一阶段由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担任调查主体,优势在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专业素养,不属于控辩任何一方,能够保持中立。劣势在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社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尴尬,经费及人员问题难以得到落实,被调查人不予配合。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以合适成年人作为社会调查的主体,其优势在于:借鉴英国处理少年案件的做法,将合适成年人定位成中立的个体,盘龙区对其进行全面培训,提升调查报告的可信度。劣势在于:合适成年人的主体身份、资格没有明确规定,在试点地区之外是否能获得认可值得考虑。

上海市长宁区将社会调查主体分为两种类型,形成由青少年保护工作者承担社会调查与社工矫正部门承担人格调查的模式。其优势在于:调查主体实现了社会化,并且专门成立了调查机构,社区矫正部门的介入使得社会调查主体更为专业,保证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更为全面。劣势在于:长宁区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时,并没有获得专项经费的保障,社会调查员的培训缺乏专门化、系统化。

2.完善建议

首先,在侦查阶段应分别由侦察机关和律师作为主体进行调查,互相补充,交叉配合。因为,一方面,侦查机关对犯罪事实的调查或多或少会涉及到诸如环境、品格等因素,如赋予侦查机关社会调查的职能,可节约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侦查机关关注的重点易放在结案数量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利益重视不够,因此可采用律师介入调查,与侦查机关相制衡。

其次,在审查逮捕与阶段,检察机关能够获得侦查阶段所作的调查报告,可将该报告作为审查的参考。检察机关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案情,查缺补漏,合适相关案件发生的过程,使调查报告更加完整。

最后,在法院量刑及行刑阶段,调查主体应由法官来承担,但作为调查主体的法官不能参与到其调查对象的案件审判中去。可在少审庭内部进行轮流分工,既能保证报告内容的质量,又能兼顾中立性。同时,法院可聘请心理学等专业人士,利用自身身份优势,为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提供专业的参考。

(三)社会调查时间

社会调查时间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何时开展,不同阶段得到哪一类适格主体的参与,社会调查报告如何使用等问题。因此期望通过综合分析各地模式推行不同的社会调查时间取得的不同效果,总结各自利弊及共同存在的问题,确定参与调查的合适时间。

1.各地社会调查模式的调查时间

重庆市沙坪坝区根据案件流程发展阶段的不同,引起参与社会调查的主体不同,使得参与刑事案件调查开始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沙坪坝区检察院目前推行的律师介入机制可以弥补检察官进行调查产生的时间不足的弊端。

昆明市盘龙区使用社会调查报告的目的在于开展司法分流程序以及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因此社会调查报告有可能出现在判决前司法程序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昆明市盘龙区将社会调查时间定在侦查阶段对挽救犯罪未成年人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合适成年人的资格和权利仅是盘龙区政府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赋予的,尽管具备适格的调查能力,然而在权利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扩大合适成年人主体地位的普适性仍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上海市长宁区的社会调查一般在批捕阶段进行,在接到司法机关的委托函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法院在开庭前3日通知社会调查主体参加庭审,并参与法庭教育,判决后移交社区矫正部门开展矫正工作,有利实现了“无缝衔接”。+⑨但是未明确侦查阶段如何利用社会调查报告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处置成为社会调查报告使用上的缺失。

2.完善建议

综上,社会调查应从侦查阶段开始,将该阶段所能获得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作为后续程序的基础性因素。因为,首先,未成年人不同于成年人,需要给予其更多保护,防止其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尤其在侦查、逮捕及阶段强制措施的适用,需要调查报告作为重要参考。其次,社会调查需要走访众多人员和地点,若从审判阶段才开始介入调查,时间未免过于仓促,不能保证作出高质量调查报告所需时间。再次,从侦查阶段开始社会调查,对调查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能够做到整个案件流程的“无缝衔接”,更好的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帮扶。

[注释]

①有学者认为,社会调查制度是指为了在刑事程序上对每一个犯罪人都能选择恰当的处遇方法,使法院能在判决前的审理中,对被告人的素质和社会环境做出科学的分析而制定的制度。参见:[日]菊田幸一:《犯罪学》,海沫译,北京: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178页。也有学者认为,社会调查制度要求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社会调查员通过走访家庭、学校、单位、居委会、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作案以前的一贯表现、作案原因、受教育程度和家庭生活环境作一个全面的了解。参见:温小洁:《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页。

②马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3月,第2页。

③熊云武:《犯罪心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6-218页。

④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32页。

⑤该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

⑥该意见规定:“社会调查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部门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调查,或委托共青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调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执行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⑦陈瑞华:“论量刑信息的调查”,《法学家》(北京),2010年第2期,第25页。

⑧诸如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要求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适用批准逮捕条件的则满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第12篇

摘要:当今社会许多案件涉及到被害人过错这一问题,我国法律这一漏洞引起了许多社会问题,参考国外相关立法,吸取精华,将被害人过错进行立法是大势所趋。对被害人过错进行界定,细化被害人的范围与过错的分类,从主体、行为、因果关联性和过错程度上对其进行细致分析,从而提出立法建议,乃是首要问题,也是实现实质正义的关键。

关键词:被害人过错;合理性;基础界定标准

一考虑被害人过错的现实背景

被害人过错是否应当成为定罪量刑的考虑要件之一,目前在我国司法界已经引发了关注,且相关案例也表明这一问题亟待解决。著名的许霆案就是一例。2006年4月21日晚,许霆来到广州市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在取出1000元后,他意外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除了1元,惊喜之余,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一年后,许霆被抓获。不过这仅仅是开始,广州市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一出,舆论哗然,民众普遍认为这种判决结果明显太过苛重,无法接受。当时互联网有一项调查显示:支持ATM机出故障,男子恶意取款应获重刑的仅占7%,而反对者占到了93%。

大部分反对者质疑法的正当性,认为是“恶法”作乱的结果。但是法院作出判决必然是依据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正是如此,在社会争论中可以看到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尽完善之处。质疑声最激烈在于:在银行ATM机存在问题而银行负有极大过错的情况下,是否还要判此重刑。银行作为被害人固然遭受到了重大损失,许霆作为犯罪人,他应该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但是,法律责任是个体由于一定法律事实导致所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而承受的法律上的负担,这里的负担既包括实体意义上的不利后果,也包括价值角度的否定评价①。银行是否也应该为自己的过失承担一些责任呢?

在我国,对被害人过错责任的系统研究起步还是很晚的,目前也只是探索阶段。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仅有《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处理时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他大量的关于被害人过错责任的规定都没有反映,只是在司法实践中体现于酌定情节的范畴。

如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10月27日颁布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出:“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它适用范围狭窄,依据《会议纪要》,只是涉及婚姻家庭 、邻里矛盾激化的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时必须十分慎重。并且《会议纪要》仅作为指导性精神而不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在实践中也不受重视,特别容易被忽略。

我国传统刑法立场是以犯罪人为中心,缺失有关对被害人过错的研究与规定,这导致出现了大量问题。

首先,易导致被告人家属抵触情绪难平,不利于社会稳定、公平与理性。犯罪心理学也强调,被害人因素与犯罪动机的最终形成、发展及其转化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一味的只看重对犯罪人一方的惩罚,追究犯罪人的责任,而不考虑被害人因素对犯罪实现的影响,不考虑被害人对犯罪是否也存在过错,这样的审判会缺失公正,缺乏理性,以致社会矛盾尖锐。

其次,易导致缺失程序正义。一味的追究犯罪人的责任,往往会忽视案件的全貌。如办案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只会重视对犯罪证据的收集,往往忽略了或轻视对有关被害人过错的证据的收集,难以真实呈现案件全貌,程序正义层面公平的缺失也会导致实体正义与公平的缺失。

再次,与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行均衡原则存在矛盾。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和主观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人各种各样的有意识的活动都是由一定的动机引起的,而在犯罪动机中,被害人的情境刺激为犯罪动机的产生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而“责任是‘应为的义务’,即一定的人对一定的事的发生、发展、变化及其后果,负有积极助长的保证义务或者对一定的恶果或危害的负担着,即一定的人,基于一定的原因,对一定的事所造成的恶果或危害,须处于承担补偿或采取挽救措施的地位”。②所以在被害人存在情景刺激的犯罪中,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发生也是有一部分责任的,那么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一些责任,使罪刑相适应。

最后,易导致犯罪率上升,不利于更好的预防犯罪。刑事案件中考虑被害人的过错,并不是要减轻对犯罪人的惩罚,而是要尽量公正的对待每个人,包括作为刑事诉讼当中第一当事人地位的被害人,认识被害人的过错是如何生成,如何引发犯罪行为的发生,认识过错及其诱因并及时加以克服,从而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避免或减少被害机会。

二被害人过错国外立法例研究

学习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研究对我相关立法的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因此从国外的立法中借鉴相关被害人过错的立法例对完善我国相关立法将会是意义重大的。

《德国刑法典》第213条规定,非故意杀人者的责任,而是因为被害人对其个人或家属进行虐待或重大侮辱,致故意杀人者当场义愤杀人,或具有其他减轻情节的,处1年以上10年以下自由刑。

《联邦量刑指南》中的“被害人行为”条款。如果被害人的过错行为明显地促使了犯罪行为的发生,法院可以在指南范围以下减轻处罚以适应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减轻处罚的幅度时,他相关的身体特征;法院应当考虑:(a)与被告人相比,被害人的体型和力量,在决定以及其(b)被害人行为的持续性以及被告人为了避免冲突而做出的努力;(c)被告人合理感知到的危险,包括被害人的暴力倾向等;(d)被害人给被告人带来的现实危险;(e)其他任何被害人能实质性地导致现实危险的行为。③

国外有关被害人过错行为的规定出现在“合法辩护”中和量刑中,而不影响定罪。如在基于激怒、家庭或情绪压力等这些源于人类脆弱性或巨大压力下的因素产生犯罪的场合,这些因素可能成为减轻处罚的事由。虽然各国对被害人过错在立法规定上不是完全一致,如俄罗斯将被害人过错写入刑法的总则,作为一般犯罪案件适用标准;而德国则将被害人过错问题写入分则,依据不同罪名,各自分析。但是各国都将明显的挑衅,侮辱等写入法条,作为减轻犯罪人刑罚的依据。

三界定被害人过错的立法建议

对“被害人过错”的界定,可以从“被害人”和“过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被害人的概念及范围

被害人,亦称被害者、受害者、为加害人(或曰加害者)的对称,其词源为拉丁文Victima,最初含义是指宗教仪式上的祭祀品,后来引申为遭受侵害或不利后果的承受者。有学者在论述中即称被害人为被害者④。广义上的被害人范围广泛,不仅包括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被害人,还包括因受自然界中不可抗力等侵害的情况。在这里,我们只研究遭受犯罪侵害的被害人。

(二)过错的分类

对于被害人的“过错”问题,我认为可以将过错分为两类,即被动的被害人过错和主动的被害人过错。被动的被害人过错即我们常说的正当防卫问题。正当防卫是刑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每个公民在遇到不法侵害时,有权实施反击甚至对侵害者以必要的损害,来保卫自己、国家或社会的利益。就是说,在正当防卫中,侵害人的不法行为本身是有过错的。不过,正当防卫一定要符合不法行为的存在、不法行为正在进行、存在真实不法侵害者、紧迫性且能通过防卫手段加以制止这几点。在正当防卫中,最初的加害人着手实行犯罪行为,在犯罪进行的过程中被最初的被害人以正当方式反击,由最初的真实的加害人转变为最终的被害人。这种情况下,被害人过错责任程度极为严重,对于犯罪行为负“完全责任”。⑤

主动的被害人过错,即除了正当防卫问题的一般的被害人过错问题。我认为,对主动的被害人过错界定需要从主体、行为、因果关联性、过错程度进行分析。

首先是主体,被害人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只要对犯罪行为起了引诱、刺激等诱导作用,都应该为自己的过错行为付出一定的责任。自然人作为主体的情况下,又可以分为具备责任能力的被害人和不具备责任能力的被害人,具备责任能力的被害人对于因自己的过错而引起的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是行为,即被害人过错违反的是法规范、道德规范还是风俗习惯。如果被害人违反了法规范,那么承担被害人过错责任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违反了的仅是道德规范或是风俗习惯,那么还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之所以可以在社会流传至今,并且人们愿意遵从它,必然有其正当性,被害人作为社群动物之一却故意违反,存在主观故意的过错,那么理应承担相应的被害人过错责任;但是如果被害人仅仅是因为过失违反,或此规范或风俗习惯本身与法律条文相悖,那么被害人则不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再次是因果关联性,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应与被害人的过错有一定的必然的直接联系,即由于被害人的过错才导致的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发生,且是针对被害人自身的犯罪行为。如果甲存在过错,但是乙却针对甲的亲属实施犯罪行为,则不应当认为甲存在过错而减轻对乙的处罚。

最后是过错程度,并非被害人对自己的任何过错都要承担责任,这种过错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被害人才需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如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女性夏天喜欢穿时尚迷你的短裙,很容易引起犯罪人的犯罪动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仅因为被害人的爱美就要她为犯罪人的犯罪承担部分责任,未免太不公平。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谨慎对待被害人的过错影响量刑问题。(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王佳明:《互动之中的犯罪与被害》,北京大学出版社王佳明:《互动之中的犯罪与被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甘雨沛,何鹏:《外国刑法学》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甘雨沛,何鹏:《外国刑法学》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

[3]《美国量刑指南:美国法官的刑事审判手册》,逢锦温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欧阳颖思: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刑事被害人过错研究》

[5]赵可主编:《被害者学》,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张智辉、徐名娟编译:《犯罪被害者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6]张建荣:北京大学1996年硕士毕业论文《论犯罪被害人及其预防》

[7]任克勤:《被害人学新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注解:

①王佳明:《互动之中的犯罪与被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8页

②甘雨沛,何鹏:《外国刑法学》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41页

③《美国量刑指南:美国法官的刑事审判手册》,逢锦温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93页

第13篇

论文关键词 犯罪人格 家庭环境因素 家庭结构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已经证明,人类个体行为的发生是以一定的人格为基础的,由于每个人的人格特征都不会相同,所以说所表现出来的个体行为也是存在差异的。基于此,我们可以得出人类犯罪行为的发生并不是盲目和偶然的,它深受个人人格特质的影响,不同的人格特质受外界环境因素作用的影响不同,一旦在特定的环境因素影响下,个体的某种不良人格特征就会爆发出来,进而走向犯罪的道路。因此,研究犯罪人的人格生成的诱因,对于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犯罪人格的内涵

在探讨犯罪人格的内涵之前,有必要探讨一下人格的内涵。目前学术界对人格的内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也就是说人格的内涵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美国著名社会学家伯格认为人格是指稳定的行为方式和发生在个体身上的人际过程。也就是说人格不同于个体的其它个性特征,它具有相对稳定性,即强调外界环境因素对人格生成的影响,更强调个人对外界各种环境因素能动的反应。人格是能够影响个体行为的内部相对稳定的个体特征。健全的人格能够指导个体进行正常的社会活动,相反不健全的人格就会影响个人正常社会行为的发生。

心理学家和犯罪学家由于所立足的学科特点不同,当前对犯罪人格内涵没有形成一致。学术界对犯罪人格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李牧瑾教授基于犯罪人格本质属性的研究。他认为犯罪人格是指与犯罪个体行为发生直接相关的人格问题,但是并不是所有与犯罪行为方式相关的人格问题都是犯罪人格,只有那些直接与犯罪行为发生相关的人格问题才是犯罪人格。这种犯罪人格内涵的界定更加明确了犯罪人格的基本特征,它把犯罪人格的范围限制在直接与犯罪行为发生相关的个体人格方面,笔者认为这样更加精确,它排除了其它间接因素的干扰。众所周知,犯罪人格一般是隐藏于犯罪个体人格之中的,平时是不易被察觉和发现的,只有在外界环境因素的刺激诱导下才会真正表现出来,进而促使犯罪行为主体方式犯罪行为。

在学术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犯罪人格是指隐藏于犯罪行为主体人格之中的,能够在外界特定环境因素的刺激和诱导下促使行为主体发生犯罪行为的直接相关的个人人格的总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理解:首先,犯罪人格具有隐蔽性。也就是说行为主体所具有的犯罪人格平时是不外显的,在正常的社会活动中是不易被察觉的;其次,犯罪人格是在外界特定的环境因素的刺激和诱导之下才能够发挥作用。由于外界特定环境的刺激促使犯罪人格显现出现,并作用于行为主体,致使其发生犯罪行为;最后,犯罪人格是直接与犯罪行为发生相关的人格。也就说并不是行为主体所有的人格都是犯罪人格,只有与犯罪行为发生直接相关的人格才被认为是犯罪人格。

二、家庭环境因素对犯罪人格生成的影响

人类个体行为的发生是以一定的人格为基础的,由于每个人的人格特征都不相同,所以说所表现出来的个体行为也是存在差异的。人类犯罪行为的发生深受个人人格特质的影响,不同的人格特质受外界环境因素作用的影响不同,一旦在特定的环境因素影响下,个体的某种不良人格特征就会爆发出来,进而走向犯罪的道路。家庭作为行为人最主要的生活环境,在人格的生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家庭结构模式的影响

家庭结构是指家庭中成员的构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以及由这种状态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模式。社会学家潘允康教授认为家庭结构是指由“由家庭中全体分子和各种角色所形成的综合关系”。家庭结构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方面是家庭人口要素。家庭由多少人组成,家庭规模大小;另一方面是家庭模式要素。家庭成员之间怎样相互联系,以及因联系方式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家庭模式。不同的家庭结构对人格的生成具有不同的影响。根据家庭结构的完整程度可以分为结构完整的正常家庭和结构不完整的特殊家庭。根据家庭结构的多元化以及与子女的关系密切程度,特殊家庭又可以分为单亲家庭和留守寄养家庭。不良的家庭结构对子女的人格的生成危害极大,家庭环境因素是子女人格生成最重要的场域,不良的家庭环境容易使子女生成犯罪的人格。因此,一些离异家庭、单亲家庭以及重组家庭等生活的子女更容易受家庭环境的影响,他们与正常家庭中的子女相比,普遍缺乏完整家庭的关爱和安全感,容易生成极端的人格。对于那些溺爱型的家庭来说,如果过分溺爱对子女的教养方式是不合理的,容易使子女生成畸形的人格,进而为犯罪埋下隐患。

(二)家庭结构稳定性的影响

不良的家庭结构对子女的人格的生成危害极大,家庭环境因素是子女人格生成最重要的场域,不良的家庭环境容易使子女生成犯罪的人格。在犯罪人的人格生成过程中,家庭结构的稳定程度也起着重要的影响。生活在家庭结构稳定性比较差的环境中的子女,比如说经历父母离婚、遗产继承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变数深刻影响着子女人格的生成。一旦家庭结构的变数不能够迎合子女的意愿时,对他们身心造成的创伤是非常大的,难以在短期内愈合。更严重的问题在于,不稳定家庭结构中的父母给子女带来的不良印象会使他们盲目效仿,他们不去辨别这些印象的好坏。家庭结构的突然改变会使子女失去方向感,久而久之会使他们失去安全感,降低了与社会其他环境因素的互动,从而使他们的人格走向极端,这就证明了那些单亲家庭、离异家庭以及寄养家庭等中的子女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的归因。家庭结构的不稳定性就会导致家庭功能部分缺失,对子女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由此可见,生活在不稳定家庭中的子女容易生成人格障碍或者走向犯罪是有根据的。

(三)家庭不当教育的影响

通常认为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其中首先是父母)对其子女实施的教育。即家长有意识地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和家庭生活实践,对子女施以一定教育影响的社会活动。著名心理专家郝滨老师曾说过:“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确实,家庭教育是对人的一生影响最深的一种教育,它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一个人人生目标的实现。家庭教育主要是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作为子女教育最重要的场地,父母是他们模仿的最重要对象,父母的一言一行深刻影响着子女人格的生成。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利于子女健康人格的生成,不良的家庭教育方式容易使子女形成人格缺陷和人格障碍,最终可能出现反叛心理。家庭教育对子女人格生成的影响是其它教育方式无法取代的,没有任何一种教育方式能够像家庭教育这样对青少年影响直接并且影响时间长久。可以说父母的人格特点、受教育程度以及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将直接影响家庭教育的质量,进而会深刻影响子女人格的生成与发展。不良的家庭教育容易使子女养成扭曲的人格和人格缺陷以及人格障碍,进而会更容易受到外界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刺激他们犯罪人格的爆发。

三、犯罪人格的防范策略

人类犯罪行为的发生深受个人人格特质的影响,不同的人格特质受外界环境因素作用的影响不同,一旦在特定的环境因素影响下,个体的某种不良人格特征就会爆发出来,进而走向犯罪的道路。家庭作为行为人最主要的生活环境,在人格的生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家庭环境因素对犯罪人格生成的影响,笔者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防范策略。

(一)完善家庭结构模式

不良的家庭结构对子女的人格的生成危害极大,家庭环境因素是子女人格生成最重要的场域,不良的家庭环境容易使子女生成犯罪的人格。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家庭结构模式。现代家庭结构中,核心家庭逐渐占绝大多数,并且基本已经成为了主流家庭结构模式,可以说建立健全家庭结构模式就是构建双亲和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结构,对于那些单亲家庭和离异家庭来说,父母更需要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教育子女。在那些重组家庭中生活的子女,亲生父母应该给及子女更多的呵护和关怀,这是有效防止子女生成不健全人格的关键。

(二)建立健全稳定的家庭结构

在犯罪人的人格生成过程中,家庭结构的稳定程度也起着重要的影响。生活在家庭结构稳定性比较差的环境中的子女更容易生成人格缺陷和人格障碍。稳定的家庭结构能够促进子女生成健全的人格,因此,构建稳定的家庭结构是确保子女健康成长的关键。而稳定的家庭结构最重要的在于夫妻的和睦关系,这就要求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所做的各项抉择要多考虑到子女的健康成长。稳定的家庭结构不单纯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和谐的关系,而且更应该是一种健康的相处方式。一方面是夫妻之间要建立起和谐相处的夫妻关系,良好的夫妻关系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另一方面父母与子女之间应该构建起稳定的和谐相处的关系。当前社会中很多子女不健康人格的生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影响有关。不和谐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利于子女健全人格的生成。因此,需要构建父母与子女之间和谐相处的关系。

(三)完善家庭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主要是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作为子女教育最重要的场地,父母是他们模仿的最重要对象,父母的一言一行深刻影响着子女人格的生成。针对当前家庭中存在的不当教育方式,笔者认为应该完善家庭教育方式。一方面父母应该学会用和谐的家庭教育方式来教导子女。在家庭教育中切记经常打骂子女,这样容易使他们形成抵抗心理,进而容易使他们形成人格缺陷和人格障碍,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另一方面父母应该与子女之间建立和谐相处的关系。通过与子女日常的互动和交流,向他们传递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为人处世的能力,通过潜移默化地对子女的影响,最终培养他们形成健全的人格。

第14篇

时间 10月18日(星期六)

10月19日(星期日)

课程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专业名称 金融

020106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0058市场营销学  00076国际金融

00054管理学原理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77金融市场学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00079保险学原理  国际贸易

02011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100国际运输与保险

00045企业经济统计学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01外经贸经营与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0102世界市场行情

00055企业会计学

00096外刊经贸知识选读  01214培训管理

00098国际市场营销学

00099涉外经济法  农业经济管理

020114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130作物栽培学(一)  00054管理学原理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28农业技术经济学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00134农业统计学  经 济 学

02011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143经济思想史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42计量经济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38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餐饮管理

02011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989国外饮食文化  00986中国饮食文化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987餐饮美学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调查与分析

020121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58市场营销学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42计量经济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628管理经济学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0202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0054管理学原理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54企业管理咨询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00152组织行为学  会计

020204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58市场营销学

00162会计制度设计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59高级财务会计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00158资产评估

00161财务报表分析(一)  市场营销

02020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185商品流通概论

00186国际商务谈判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5企业会计学

00184市场营销策划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00098国际市场营销学  旅游管理

02021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0058市场营销学

00163管理心理学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98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96专业外语  01214培训管理00152组织行为学00197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电子商务

020216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910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00915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00995商法(二)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906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00015英语(二)

00997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01214培训管理  电子商务

(移动商务管理方向)

020216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910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00995商法(二)

00054管理学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82公共关系学  00015英语(二)

00098国际市场营销学

00144企业管理概论  人力资源管理

02021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6091薪酬管理  03325劳动关系学

00261行政法学 

00107现代管理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82公共关系学

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0015英语(二)

00152组织行为学

06090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物流管理

02022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公共事业管理

02023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163管理心理学

00147人力资源管理(一)

03312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  00261行政法学

05723非政府组织管理 03335公共管理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82公共关系学

05725文化管理

00449教育管理原理  00015英语(二)

02382管理信息系统

05722公共经济学

00034社会学概论

00040法学概论  工程管理

02027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2194工程经济  00054管理学原理

07138工程造价与管理

01854工程质量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1856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00015英语(二)

00122房地产评估

01853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采购与供应管理

020282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5374物流企业财务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销售管理

020314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5企业会计学

00181广告学(一)  00015英语(二)

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小企业

经营管理

02032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58市场营销学  00054管理学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204经济管理

00154企业管理咨询  00015英语(二)

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法律

030106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230合同法

05678金融法

00242民法学  00227公司法

00262法律文书写作 

00257票据法

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263外国法制史

05680婚姻家庭法

00167劳动法  00015英语(二)

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0169房地产法

00233税法  律师

03010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230合同法

05678金融法  00227公司法

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67劳动法

00229证据法学

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00015英语(二)

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0233税法

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

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行政管理学

0303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0320领导科学

00024普通逻辑  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319行政组织理论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316西方政治制度  00015英语(二)

00034社会学概论

00322中国行政史

00323西方行政学说史

00144企业管理概论  公安管理

030401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372公安信息学  00235犯罪学(一)

00354公安学基础理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860公安行政诉讼  00015英语(二)

00373涉外警务概论  侦查学

03040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24普通逻辑

08029国内安全保卫

01426犯罪心理学  00235犯罪学(一)

08032物证技术学

08033擒敌技术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229证据法学

08035劫持人质案件处置  00015英语(二)

00376现场勘察学

00382刑事侦查学导论  学前教育

0401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24普通逻辑

00401学前比较教育

00409美育基础

00398学前教育原理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883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00881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02学前教育史

00885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

00884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00015英语(二)

00403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00886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  教育管理

040107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454教育预测与规划00459高等教育管理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455教育管理心理学

00457学前教育管理

00458中小学教育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49教育管理原理

00445中外教育管理史  00015英语(二)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0453教育法学  教育学

04010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464中外教育简史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469教育学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49教育管理原理

0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0468德育原理  00015英语(二)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0453教育法学

00471认知心理  体育教育

0403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498体育统计学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0500体育科研理论与方法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501体育史

00499体育游戏  00015英语(二)

00503体育教育学

00497运动训练学  秘书学

050104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320领导科学

00523中国秘书史  00261行政法学

00107现代管理学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0524文书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015英语(二)

00312政治学概论

00526秘书参谋职能概论

00525公文选读  汉语言文学

05010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540外国文学史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813外国作家作品专题研究

00816文艺心理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539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00015英语(二)

00541语言学概论  英语

050201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00高级英语

00087英语翻译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830现代语言学

00836英语科技文选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833外语教学法  00603英语写作

00840日语

00841法语

00842德语  日语

0502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09高级日语(一)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0611日语句法篇章法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838语言与文化  06042日语写作

00845英语

00841法语

00842德语  广告学

0503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62新闻事业管理00642传播学概论

00639广播电视广告  00107现代管理学

0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641中外广告史  00015英语(二)

00034社会学概论

00040法学概论00244经济法概论  新闻学

05030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62新闻事业管理00642传播学概论

00529文学概论(一)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659新闻摄影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82公共关系学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015英语(二)

00312政治学概论00244经济法概论00660外国新闻事业史  音乐教育

05040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734中外音乐欣赏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733音乐分析与创作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7124西方音乐史  00015英语(二)

07123中国音乐史  美术教育

05041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98素描(四)(理论)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0742美术技法理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7125色彩(2)(理论)  00015英语(二)

00747美术教育学  服装艺术设计

05041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3520服装材料(一)  07537服装CAD(二)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7540服装色彩  00015英语(二)

07539时装画(理论)  室内设计

05043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58市场营销学

05340室内空间组合与理论  05342室内环境与设备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6216中外建筑史  00015英语(二)

06217人机工程学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方向)

050437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94设计素描(理论)   00695设计色彩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5546系列书籍装帧设计  00015英语(二)

05712艺术设计基础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方向)

050437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94设计素描(理论)   00695设计色彩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4839材料成型工艺  00015英语(二)

05712艺术设计基础  动画设计

05043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3512剧本写作  03513影视编导

03430动画技法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7887平面设计  00015英语(二)

11733动画视听语言  数学教育

0701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018数学教育学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2009抽象代数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01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02015偏微分方程  00015英语(二)

02013初等数论  生物工程

070404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537发酵工艺学  00054管理学原理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6709微生物遗传与育种  00015英语(二)

06711生物制药学

07732普通物理学  采矿工程

08010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11887采矿优化设计  03095系统工程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8线性代数  00015英语(二)

08146矿井提升运输  光伏材料

应用技术

080206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4工程经济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11552光伏建筑一体化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204经济管理

0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  机械制造

及自动化

0803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213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  02207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PLC)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204经济管理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0015英语(二)

00420物理(工)

02241工业用微型计算机  机电一体化工程

080307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4工程经济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2245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  02240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0015英语(二)

00420物理(工)

02241工业用微型计算机  模具设计与制造

080313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5513塑料成型技术  02609互换性原理与测量技术基础

05508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5509成型设备概论  00015英语(二)

05510模具工程材料  电厂热能

动力工程

0805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2267热工过程自动控制  02265汽轮机原理及运行

02261传热学(二)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8线性代数

02264锅炉燃烧设备  00015英语(二)

00420物理(工)

02262机械设计基础及电厂金属材料  工业自动化

080603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297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293检测与转换技术04737C++程序设计

02291自动控制理论(一)  00015英语(二)

00144企业管理概论

07732普通物理学00420物理(工)  电力系统及其

自动化

08060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2310电力系统分析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2312电力系统远动及调度自动化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306自动控制理论(二)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02311发电厂动力部分  计算机及应用

0807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324离散数学

02331数据结构

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4737C++程序设计

02325计算机系统结构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02333软件工程  电子工程

08070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4工程经济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6541现代通信技术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2358单片机原理与应用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306自动控制理论(二)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00420物理(工)  计算机网络

08070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331数据结构

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02335网络操作系统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04749网络工程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379计算机网络管理

04751计算机网络安全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04742通信概论

03142互联网及其应用  软件工程

08072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324离散数学

07169软件开发工具与环境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7029软件项目管理

07172信息安全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4737C++程序设计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07028软件测试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08073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6541现代通信技术  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2358单片机原理与应用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0015英语(二)

00420物理(工)

05691智能化仪器仪表设计  数控技术

080741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5661机床数控原理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2240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0015英语(二)

第15篇

时间 10月18日(星期六)

10月19日(星期日)

课程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专业名称 金融

020106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0058市场营销学  00076国际金融

00054管理学原理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77金融市场学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00079保险学原理  国际贸易

02011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100国际运输与保险

00045企业经济统计学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01外经贸经营与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0102世界市场行情

00055企业会计学

00096外刊经贸知识选读  01214培训管理

00098国际市场营销学

00099涉外经济法  农业经济管理

020114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130作物栽培学(一)  00054管理学原理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28农业技术经济学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00134农业统计学  经 济 学

02011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143经济思想史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42计量经济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38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餐饮管理

02011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989国外饮食文化  00986中国饮食文化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987餐饮美学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调查与分析

020121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58市场营销学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42计量经济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628管理经济学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0202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0054管理学原理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54企业管理咨询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00152组织行为学  会计

020204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58市场营销学

00162会计制度设计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59高级财务会计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00158资产评估

00161财务报表分析(一)  市场营销

02020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185商品流通概论

00186国际商务谈判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5企业会计学

00184市场营销策划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

00098国际市场营销学  旅游管理

02021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0058市场营销学

00163管理心理学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0198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96专业外语  01214培训管理00152组织行为学00197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电子商务

020216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910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00915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00995商法(二)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906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00015英语(二)

00997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01214培训管理  电子商务

(移动商务管理方向)

020216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910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00995商法(二)

00054管理学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82公共关系学  00015英语(二)

00098国际市场营销学

00144企业管理概论  人力资源管理

02021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6091薪酬管理  03325劳动关系学

00261行政法学 

00107现代管理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82公共关系学

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0015英语(二)

00152组织行为学

06090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物流管理

02022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5963绩效管理

03601服务营销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01214培训管理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公共事业管理

02023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163管理心理学

00147人力资源管理(一)

03312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  00261行政法学

05723非政府组织管理 03335公共管理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82公共关系学

05725文化管理

00449教育管理原理  00015英语(二)

02382管理信息系统

05722公共经济学

00034社会学概论

00040法学概论  工程管理

02027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2194工程经济  00054管理学原理

07138工程造价与管理

01854工程质量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1856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00015英语(二)

00122房地产评估

01853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采购与供应管理

020282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5374物流企业财务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销售管理

020314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5企业会计学

00181广告学(一)  00015英语(二)

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小企业

经营管理

02032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58市场营销学  00054管理学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204经济管理

00154企业管理咨询  00015英语(二)

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法律

030106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230合同法

05678金融法

00242民法学  00227公司法

00262法律文书写作 

00257票据法

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263外国法制史

05680婚姻家庭法

00167劳动法  00015英语(二)

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0169房地产法

00233税法  律师

03010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230合同法

05678金融法  00227公司法

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67劳动法

00229证据法学

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00015英语(二)

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0233税法

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

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行政管理学

0303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67财务管理学

00320领导科学

00024普通逻辑  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319行政组织理论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316西方政治制度  00015英语(二)

00034社会学概论

00322中国行政史

00323西方行政学说史

00144企业管理概论  公安管理

030401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372公安信息学  00235犯罪学(一)

00354公安学基础理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860公安行政诉讼  00015英语(二)

00373涉外警务概论  侦查学

03040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24普通逻辑

08029国内安全保卫

01426犯罪心理学  00235犯罪学(一)

08032物证技术学

08033擒敌技术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229证据法学

08035劫持人质案件处置  00015英语(二)

00376现场勘察学

00382刑事侦查学导论  学前教育

0401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24普通逻辑

00401学前比较教育

00409美育基础

00398学前教育原理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883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00881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02学前教育史

00885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

00884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00015英语(二)

00403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00886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  教育管理

040107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454教育预测与规划00459高等教育管理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455教育管理心理学

00457学前教育管理

00458中小学教育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49教育管理原理

00445中外教育管理史  00015英语(二)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0453教育法学  教育学

04010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464中外教育简史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469教育学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49教育管理原理

0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0468德育原理  00015英语(二)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0453教育法学

00471认知心理  体育教育

0403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498体育统计学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0500体育科研理论与方法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501体育史

00499体育游戏  00015英语(二)

00503体育教育学

00497运动训练学  秘书学

050104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320领导科学

00523中国秘书史  00261行政法学

00107现代管理学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0524文书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015英语(二)

00312政治学概论

00526秘书参谋职能概论

00525公文选读  汉语言文学

05010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540外国文学史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813外国作家作品专题研究

00816文艺心理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539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00015英语(二)

00541语言学概论  英语

050201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00高级英语

00087英语翻译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830现代语言学

00836英语科技文选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833外语教学法  00603英语写作

00840日语

00841法语

00842德语  日语

0502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09高级日语(一)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0611日语句法篇章法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838语言与文化  06042日语写作

00845英语

00841法语

00842德语  广告学

0503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62新闻事业管理00642传播学概论

00639广播电视广告  00107现代管理学

0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641中外广告史  00015英语(二)

00034社会学概论

00040法学概论00244经济法概论  新闻学

05030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62新闻事业管理00642传播学概论

00529文学概论(一)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659新闻摄影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82公共关系学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015英语(二)

00312政治学概论00244经济法概论00660外国新闻事业史  音乐教育

05040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734中外音乐欣赏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733音乐分析与创作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7124西方音乐史  00015英语(二)

07123中国音乐史  美术教育

05041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98素描(四)(理论)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0742美术技法理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7125色彩(2)(理论)  00015英语(二)

00747美术教育学  服装艺术设计

05041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3520服装材料(一)  07537服装CAD(二)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7540服装色彩  00015英语(二)

07539时装画(理论)  室内设计

05043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58市场营销学

05340室内空间组合与理论  05342室内环境与设备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6216中外建筑史  00015英语(二)

06217人机工程学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方向)

050437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94设计素描(理论)   00695设计色彩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5546系列书籍装帧设计  00015英语(二)

05712艺术设计基础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方向)

050437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94设计素描(理论)   00695设计色彩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4839材料成型工艺  00015英语(二)

05712艺术设计基础  动画设计

050438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3512剧本写作  03513影视编导

03430动画技法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7887平面设计  00015英语(二)

11733动画视听语言  数学教育

0701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018数学教育学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2009抽象代数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01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02015偏微分方程  00015英语(二)

02013初等数论  生物工程

070404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537发酵工艺学  00054管理学原理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6709微生物遗传与育种  00015英语(二)

06711生物制药学

07732普通物理学  采矿工程

08010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11887采矿优化设计  03095系统工程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8线性代数  00015英语(二)

08146矿井提升运输  光伏材料

应用技术

080206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4工程经济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11552光伏建筑一体化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204经济管理

0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  机械制造

及自动化

0803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213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  02207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PLC)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204经济管理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0015英语(二)

00420物理(工)

02241工业用微型计算机  机电一体化工程

080307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4工程经济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2245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  02240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0015英语(二)

00420物理(工)

02241工业用微型计算机  模具设计与制造

080313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5513塑料成型技术  02609互换性原理与测量技术基础

05508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5509成型设备概论  00015英语(二)

05510模具工程材料  电厂热能

动力工程

0805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2267热工过程自动控制  02265汽轮机原理及运行

02261传热学(二)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8线性代数

02264锅炉燃烧设备  00015英语(二)

00420物理(工)

02262机械设计基础及电厂金属材料  工业自动化

080603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297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293检测与转换技术04737C++程序设计

02291自动控制理论(一)  00015英语(二)

00144企业管理概论

07732普通物理学00420物理(工)  电力系统及其

自动化

08060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2310电力系统分析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2312电力系统远动及调度自动化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306自动控制理论(二)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02311发电厂动力部分  计算机及应用

080702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324离散数学

02331数据结构

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4737C++程序设计

02325计算机系统结构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02333软件工程  电子工程

08070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4工程经济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6541现代通信技术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2358单片机原理与应用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306自动控制理论(二)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00420物理(工)  计算机网络

080709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331数据结构

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02335网络操作系统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04749网络工程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379计算机网络管理

04751计算机网络安全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04742通信概论

03142互联网及其应用  软件工程

080720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324离散数学

07169软件开发工具与环境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07029软件项目管理

07172信息安全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4737C++程序设计  00015英语(二)

07732普通物理学07028软件测试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080735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6541现代通信技术  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2358单片机原理与应用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0015英语(二)

00420物理(工)

05691智能化仪器仪表设计  数控技术

080741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5661机床数控原理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2240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0015英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