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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硕士论文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保险硕士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保险硕士论文

第1篇

参考文献:

[1]M.Rothehild,J.Stigiitz.EquilibriumInCompetitiveInsuranceMarkets:TheEconomicsof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J].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76,90(1):629-650.

[2]Akerlof.JA.Themarketforlemons:qualityuncertaintyandthemarketmechanism[J].QuarterlyJournalofEeonomies,1970,84(l):488-500.

[3]ArrowK.J.TheroleofsecuritiesintheOptimalallocationofrisk-bearing[J].ReviewofEconomicStudies,1963,31(3):91-96.

[4]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330.

[5]李玉泉.保险欺诈及其对策研究[J].法学杂志,2000,(01).

[6]刘喜华、吴育华.信息不对称与最优保险契约设计[J].中国软科学,2003,(10).

[7]王海英.保险业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J].经济师,2005,(01).

[8]孙树垒、韩伯棠、孙建全.博弈双方逆向选择问题的均衡分析[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6,(12).

[9]卢彦凤.保险市场逆向选择风险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D].青岛大学,2008.

[10]钟明.保险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94-98.

[11]张欢.中国社会保险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J].管理科学,2006,(02).

参考文献

[1]伍云.保险监管法视野中的被保险人权益保护—兼论我国保险监管法的完善[C].硕士论文第3-6页.

[2]李喜梅.保险消费的特点及消费者权益的自我保护[J].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8(02).

[3]张兰.新《保险法》实施在即消费者权益保护“回归正途”[J].金融时报,2009.

[4]余龙华.保险消费者保护的深圳模式[J].中国金融,2012(07).

[5]涂东阳,钱敏.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几点思考[N].中国保险报,2012.2.16.

[6]邓阳.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研究.硕士论文第43、51页.

[7]李世玲.保险消费者六大权益需要保护.金融时报.

[8]2012年一季度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通报.中国保监会

参考文献:

[1]管建云.论保险告知义务制度的适用[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7).

[2]邵胡敏.浅析保险告知义务[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1(7).

[3]游明.论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D].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2011(11).

第2篇

由于大部分院校均只给硕士毕业生一次免费的知网机会,而一旦学生无法通过该次知网,将直接面临取消答辩资格、无法顺利从学校毕业的悲惨结局,因而笔者建议硕士毕业生在将毕业论文提交学校机检之前可以对毕业论文进行提前的知网。硕士毕业论文方法:一般硕士论文采用知网VIP5.1或者tmlc2检测,研究生专用的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5.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简称知网VIP5.1独有“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该库中记录的是一年前所有使用过知网VIP系统的论文,因为一般研究生采用知网VIP,所以研究生采用知网VIP最准确,也是检测最全面最保险的知网系统。研究生毕业论文使用知网VIP和高校是一样!。

如何通过硕士毕业论文,首先在你写论文之前就提前了解一些关于论文的知识技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才能事半功倍!下面知网小编就这些技巧经验分享:

第一条:90%以上的高校采用知网进行论文。具体看你学校用哪个系统你就要了解哪个系统。以下我们均以知网为例。第二条:知网规则是连续13字符相似就被系统判定为重复算重复率。可以多断句或者加字破坏句子的连续相似

第三条:知网虽然检测范围有图书资源,其实就是个摆设而已。知网一般不到书上的,所以可以多看看课本书上的。第四条:对于本科生来说,不要以为本科学长毕业论文在知网数据库没有收录就不会到。学校本科一般采用知网pmlc可以检测到“大学生论文联合对比库”,也就是学长本科论文库,虽然知网数据库中没有,但是一样记录在系统里,因此学长本科不能随便拿来参考和使用。(硕士不本科库无需担心)

第3篇

关键词:丰城市,低保群体,医疗保障,商业医保

 

从当前制度设计上看,我国初步形成了较全面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构建了较完备的医疗保障框架,低保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硕士论文,医疗保障。但在实践过程中,低保群体最容易滑入医疗“贫困陷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硕士论文,医疗保障。

一、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基本状况及分析

现以丰城市原始调研数据为依据,分析我国低保群体的基本状况及低保群体医疗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调查基本情况与初步分析

我们共调查了丰城市100户低保家庭,城市和农村各50户。(1)年龄结构:低保群体多数是中老年人,60岁以上高达38%。说明低保群体老龄化问题相当严重,给国家带来低保救济和老人供养的双重压力。硕士论文,医疗保障。硕士论文,医疗保障。(2)致贫原因:致使他们成为低保户的原因,主要是常年性的低收入;其次是其他原因,如家庭主劳动力早逝、下岗、家园遭受自然灾害等;然后是多年重病和伤残。(3)月人均收入:低保户的月人均收入主要在100至300元之间,其中大部分来自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及子女给予的赡养费。然而,这只能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若遇到疾病风险,他们将陷入巨大困境,甚至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4)年人均医疗费用:在100户被调查低保户中,有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的年平均医疗费用在500元左右,超过四分之一的被调查者的年平均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其中有三户超过5000元以上。

2.存在的问题:(1)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低,难以解决低保群体“看病贵”的问题。在调查的100户中,平均每年的医疗费用支出在1000元左右,而这些医疗费用支出是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乡疗救助报销之外的。据被调查的低保户反映,其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在40%~60%之间。对于大部分的低保户来说,这部分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占其生活总支出的35%以上。(2)报销范围过小,只能在定点医院才能报销。报销医疗费用的范围仅仅局限于国家规定的医药目录,很多疾病的相关治疗药物被排除在报销范围之外。低保户普遍反映不住院就不能报销医疗费用,而住院各项医疗费用又比外面一些诊所贵,即使报销了一些费用也不划算。在丰城,定点医院偏少,仅有丰城市人民医院、丰城市中医院以及丰城市红十字会医院三家是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对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的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来说,“看病难”问题十分突出。硕士论文,医疗保障。(3)报销手续过于繁杂,报销花费时间过长。调查发现,低保户对现行医疗保险体制不满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手续太多、程序太繁,他们希望政府能简化手续,减少程序。比如,丰城市的医疗救助首先要向居(村)委会申请,然后通过乡镇、县市民政以及医保、新农合等相关部门的审核,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达一个多月。

二、政府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设计

1.模式借鉴:(1)江苏江阴模式:自01年起江阴的农村医保就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江阴支行管理,实行27元保费,2万元补偿的方案,太保可以从医保基金中提取10%的管理费,征缴、管理、监督三权分立。(2)河南新乡模式:自04年起河南新乡的新农合作就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乡分公司管理,当时国寿提取的管理费为保费的1%,07年为2%。2008年新乡开始将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委托给寿保公司经办或部分经办。

2.政策设计及建议:(1)政府通过招标方式引入商保竞争机制,与实力雄厚,专业化水平高的保险公司合作,将低保群体的医疗保险循序渐进地委托给商保公司管理,由商保公司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采集原始数据并通过精算确定保费率及补偿额。(2)实行“征、管、监”分离制度,政府负责医保方案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和监督等工作;保险公司以第三方管理者的身份,受托承办低保群体医保运行管理中的报销,结算和审核等工作。(3)政府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从医保基金中提取1%—10%的管理费用,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政府将低保群体的医保基金划拨到保险公司专项账户,采用信托方式运作,实现医保基金和政府其他资金的有效隔离。保险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实现专项资金和分公司其他费用分开核算。

三、政府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论证

1.政策成本分析:09年我国低保总人数为7107万人,根据丰城市的调查数据,低保户期望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每人平均每年医疗费用支出约为1000元,则

总成本:71.07亿元

低保户期望报销额:56.856亿元(71.07×80%)。

其中:城镇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负担额:28.428亿元(56.856×50%)(50%为全国平均水平)

其他补充,如城乡医疗救助等负担额:17.0568亿元(56.856×30%)

商业医保负担额:11.3712亿元(56.856×20%)

即政府实行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共需筹集资金11.3712亿元,此即为其政策成本。

2.政府财政可承受性分析

低保户自缴保费:0.94547亿元(城市2347.7万人×20元/人=0.46954亿元;农村4759.3万人×10元/人=0.47593亿元)。

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可以精简政府机构,减少工作人员,节省财政经费:按河南新乡模式,工作人员由544人减少到50人,财政经费由千万以上较少到不过150万元,可测算节省额至少有2亿元。

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可以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按江苏江阴模式,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从一般水平的30%下降到了15%,可以测算节省额至少有1千万元。

其他,如社会慈善捐助:1亿元。硕士论文,医疗保障。

则政府财政还需负担7.32573亿元。

可设计,中央财政负担60%:4.395438亿元;地方财政(省级)负担40%:2.930292亿元。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测算2009—2011年各级政府投入8500亿元。因而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由政府财政负担的7.32573亿元,可以得到确实保障。

参考文献:

[1]惠忠.江阴:商业医保进农村[J].江苏农村经济,2004,(6):44-45.

第4篇

首先要了解规则,知己知彼,知网学位为整篇上传,格式对检测结果可能会造成影响,需要将最终交稿格式提交检测,将影响降到最小,此影响为几十字的小段可能检测不出。

方法上可以按照以下几点:

(一)首先要先自查一遍,知道哪些地方是抄的或者报告中的标红位置。自查方法有很多,比较严格的学校通常会建议你用知网查,毕竟是官方系统。知网如果和你学校有合作的话,那么学校一般会有途径推荐。这个自行选择吧,查知网的就比较贵,博士论文一次将近400元。市面上也有paperpass那些,便宜很多,但是为了保险嘛,只能多花钱了。一般建议先查一次,改完再查一次。

(二)具体改。知网博士论文给你标出来的红字你就把它全改了,首先要知道要领,不是随便改点近义词就行了,而是整个句子打碎,句式啊,用词啊,都换掉。知网还是很智能的,你改一点点没用。所以我最建议的,最保险的方法就是,红字全删了,重写。听到这里先别跪,不是要你重新原创,而是复述,复述OK?换一种表达方式。删干净了,才保险。语文好的人是不在话下的。如果你论文字数本就很多了,那些不影响逻辑的描述,你甚至可以直接删掉。毕竟你答辩都过了不是?具体技巧见下:

1、如果原句文学性比较强的,就用白话叙述。e.g.“一日之计在于晨” 改成 “一天最好的时候是早上”。都不要说“早晨”,完全避开每一个字,才最保险。

2、段落里同类型句子,例如描述xx有多种性质的,多种性质顺序调换无伤大雅的,那就在改完的基础上把顺序也改了。

3、插入句子打碎这段。在大概改了这段后,插入一些描述性句子。e.g.现在的IT项目,设计阶段大部分采用BS架构,得益于记住,插入的东西就不要再抄啦。

第5篇

国际在线消息:据新华社电,世界著名的英国学术期刊《自然》23日报告说,中国的高质量科研论文数量近年来上升势头强劲。

该报告调查了全球范围的科研论文数据,结果显示,在引用次数排名最靠前的高质量科研论文中,由中国研究人员发表或参与发表的论文比例在2011年达到11.3%,居全球第四位。该报告还显示,在中国的高质量科研论文中,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的研究者的论文所占比例居前。

该报告预计,到2014年,中国的高质量科研论文数量将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位。

第6篇

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

2016年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浙江大学前身求是书院成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府之一。1952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曾被分为多所单科性学校,部分系科并入兄弟高校。1998年,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

为帮助在职人员进一步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需要,帮助学员掌握更加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提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决定在学院本部开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班学习的在职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在取得学士学位满一年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每班人数为60名;

2. 报名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号楼112室(杭州市之江路51号),邮编:310008;

3. 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1寸免冠照片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张;(3)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上课地点:a,、杭州市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杭州班)

b、温州市浙江工贸学院1号楼(温州班)

三、录取事项

1. 录取审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共同进行录取资格审查;

2. 正式录取及学费收取:凡审查合格者,发入学交费通知。学员依据通知规定,入学前完成交费。

四、学习年限及收费

1. 学习年限两年。按规定学时面授,充分利用在职人员业余时间;

2.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民商法学方向)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公司与金融法方向)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刑法学方向)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经济法学方向)

五、主要专业方向及课程

民商法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民法总论、债权法学、商法学(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保险法等)、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国际法学、硕士生英语、民商法专题、民事法律与特别法、法律行为专题、刑事法专题、行政法专题、商事案例研习、服务合同专题、侵权案例研习、票据法专题。

公司与金融法:法学前沿、民法总论、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硕士生英语、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刑法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法学方法论、刑法原理、各罪研究、民法总论、国际刑法、证据法学基础理论、犯罪学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刑事侦查与司法鉴定专题、行政法专题等。

经济法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法学方法论、经济法专题、商法专题、行政法专题、民法专题、刑法专题、诉讼法专题、知识产权法研究、金融法研究、国际经济法、劳动法学、环境法研究、财税法、企业法等。

六、结业与学位申请

1. 进修学员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考核或考试合格,发给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2. 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全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与法学综合课考试者,通过浙江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硕士论文答辩通过,授予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免费直拨】 4000,716,617

第7篇

010-51656177 010-51651981。全国免费直拨:4000-716-617;(24小时咨询热线) 咨询QQ:864429365,976457629

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公司与金融法方向(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 招生简章

经济的全球化,使得金融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与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业是一个以规则运行为特征的特殊产业。实践证明,经过高素质法律训练的人尤其适应该行业的竞争与生存,因此,法律人往往会从事该行业工作,已经具备其他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如实现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成为复合型高端人才,则优势凸显。具备传统法律知识的人员,对于专业很强的公司与金融法律也有知识转型、更新和提升的需要。

浙江大学法学院为应对这种社会需求,特开设公司与金融法硕士课程班,综合浙江大学法学院和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及金融管理实务部门的优质资源,为学员提供硕士层面前沿热点国内外公司与金融法律知识,使学员的公司与金融法理论和实务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课程对象】

公司、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公司与金融法律从业者;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专业背景不限,免试入学。

【课程设置】

法理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富有特色的实战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并进。

【学习时间】

1年半,双休日学习。

【证书颁发】

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通过考试和硕士论文答辩可获得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课程费用】

学费:21000元。

书本费:1000元。

教学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免费直拨】 4000,716,617

第8篇

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公司与金融法方向(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 招生简章

经济的全球化,使得金融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与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业是一个以规则运行为特征的特殊产业。实践证明,经过高素质法律训练的人尤其适应该行业的竞争与生存,因此,法律人往往会从事该行业工作,已经具备其他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如实现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成为复合型高端人才,则优势凸显。具备传统法律知识的人员,对于专业很强的公司与金融法律也有知识转型、更新和提升的需要。

浙江大学法学院为应对这种社会需求,特开设公司与金融法硕士课程班,综合浙江大学法学院和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及金融管理实务部门的优质资源,为学员提供硕士层面前沿热点国内外公司与金融法律知识,使学员的公司与金融法理论和实务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课程对象】

公司、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公司与金融法律从业者;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专业背景不限,免试入学。

【课程设置】

法理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富有特色的实战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并进。

【学习时间】

1年半,双休日学习。

【证书颁发】

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通过考试和硕士论文答辩可获得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课程费用】

学费:21000元。

书本费:1000元。

教学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免费直拨】 4000,716,617

第9篇

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公司与金融法方向(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 招生简章

经济的全球化,使得金融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与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业是一个以规则运行为特征的特殊产业。实践证明,经过高素质法律训练的人尤其适应该行业的竞争与生存,因此,法律人往往会从事该行业工作,已经具备其他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如实现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成为复合型高端人才,则优势凸显。具备传统法律知识的人员,对于专业很强的公司与金融法律也有知识转型、更新和提升的需要。

浙江大学法学院为应对这种社会需求,特开设公司与金融法硕士课程班,综合浙江大学法学院和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及金融管理实务部门的优质资源,为学员提供硕士层面前沿热点国内外公司与金融法律知识,使学员的公司与金融法理论和实务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课程对象】

公司、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公司与金融法律从业者;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专业背景不限,免试入学。

【课程设置】

法理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富有特色的实战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并进。

【学习时间】

1年半,双休日学习。

【证书颁发】

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通过考试和硕士论文答辩可获得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课程费用】

学费:21000元。

书本费:1000元。

教学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免费直拨】 4000,716,617

第10篇

[关键词]镁合金;差厚板;轻量化

中图分类号:U463.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043-01

1 车身轻量化的目的及途径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能源变得越来越短缺、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节能减排成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事件。无论是传统汽车,还是新兴的新能源汽车都十分注重车身轻量化设计,以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大量研究数据显示,约75%的油耗与整车的质量相关,车身重量减少10%,燃油量减少6%~8%,车辆废气排放量减少也会显著;就新能源汽车而言,车身减重,续航能力将极大提高。

车身轻量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结构轻量化设计、轻量化材料应用、先进制造工艺。结构轻量化设计是基于车身承载性能在概念设计阶段进行尺寸、外形优化,在车身性能数据分析阶段对进行拓扑优化及多学科优化;轻量化材料应用,用低密度轻质材料,广泛研究应用的材料有:高强度钢板、铝合金、镁合金、工程塑料等,优化材质,提高轻量化程度;先进制造技术,如液压成型、激光焊接等[1]。

2 镁合金

镁在我国储量丰富,密度低,强度高。与钢、铝合金相比较,比刚度高、电磁屏蔽性佳、减震及散热性好等特点。据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高强镁合金板材、型材和压铸技术将取得新的进步,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

据美国能源部的数据,镁合金在轻量化材料中,减重效果达到30%~70%,仅次于碳纤复合材料。镁合金将成为汽车工业必须采用的材料,在欧洲和北美汽车的用量更是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长[2]。

国内对镁合金的研究较为深入,据国家专利局数据,2004年镁合金行业相关专利公开数量为105项,2012年为789项,并且保持直线增长趋势,其中对镁基合金、制造、热处理及加工的研究最多。

长安汽车研究院的刘波等人对某轿车车身前端采用镁合金材料改进结构进行轻量化设计,实验得到应力应变曲线及本构关系,并结合有限元对原车身和镁合金车身的刚度、模态和碰撞进行计算对比,结果显示后者减少车身零件的数目及加工工序,使原结构质量降低一半。重庆大学王清在其硕士论文中探讨了直通道线性剪切工艺,改善AZ31镁合金拉压不对称性[3]。泛亚汽车技术中心的吴迪等人探究了镁合金车身覆盖件的工艺,指出镁合金耐腐蚀性差、金属基体易、成本高等技术难点有待进一步攻克。

除此之外,各大汽车厂商也积极研发镁合金。欧洲正在研制和使用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有60多种,大众汽车用镁合金代替车身的车门防撞杆、车顶横梁、前后保险杠等。通用汽车全球首台“镁合金专用立式挤压铸造机”安装调试完毕,并试制首批工艺验证零部件;重庆科学院成功开发国内首台镁合金专用轧制设备,在镁合金轧制技术上取得了新的突破[4]。

3 差厚板

在激光拼焊板之后,具有表面质量好、强度高、成本低、轻量化程度高的差厚板出现。重量上,差厚板是等厚度板的80%,是激光拼焊板的60%,减重效果较明显。

HaugerA在博士论文里探讨了柔性轧制控制技术以及差厚板的制备工艺,还对差厚板的截面形状进行了分类[5]。KoppR等人提出了一种新的轧制工艺,研究指出:这种板料的应用范围包括具有适应载荷和优化载荷要求的不同厚度结构[6]。

同济大学杜继涛等探讨了差厚板在车身制造及轻量化中的应用,并将模糊重心理论应用于差厚板的工艺方案和轧制过程中进行研究[7]。东北大学刘相华团队对差厚板的成形性能、回弹稳健、轧制力学模型、轧制速度等进行了研究[8-9]。江苏大学姜银方等人探讨了压边力对差厚板U形件、方盒件的影响,通过数值模拟和正交优化方法优化了差厚板的成形参数,并分别对差厚板梁的回弹进行数值模拟[10]。

差厚板应用于连接件、加强件、框、梁等各种车身零部件上。东北大学与上海和达汽车配件公司、上汽集团合作,完成了长863mm,管外径为70mm,最薄处为1mm的差厚板管材[11]。

4 镁合金差厚板应用是一种趋势

根据汽车行业通用车身轻量化评价经验,依据评价公式如下:

L=M/(K・A)

其中:L―车身轻量化系数;M―白车身质量;K―车身扭转刚度;A―轴距与轮距乘积。

该指标指出车身轻量化系数越小,轻量化水平越高,进行车身轻量化研发的同时,需对车身安全指标、强度刚度等进行设定。

材料方面,高强度钢板的用量已达到50%以上。铝合金在车身的用量逐年增加:2014年欧洲需求量为316千吨,北美为204千吨,中国为48千吨,预计到2020年,欧洲的需求量将增加至685千吨,增加117%,北美为1312千吨,增加543%,中国为264千吨、增加450%,它们在车身轻量化中的应用已相对成熟。低密度镁合金是当今车身轻量化中最适宜的材料,而作为镁储量、原镁生产和出口的我国更应该积极投身于镁合金的开发应用之中,单纯依靠原材料出口永远在世界科技之林中占不了一席之地。

从轧制方法来看,差厚板是先进制造技术中较成熟的轧制技术,将差厚板的轧制技术应用于镁合金板材中,代替原有的普通钢材、高强度钢板及铝合金材料,必将是一种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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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汪清.AZ31镁合金特种型材挤压成形工艺及性能研究[D].重庆大学硕士论文.重庆:重庆大学.2013,05:57-59.

[4]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合金分会.2014镁工业十大事件[N].中国有色金属报,2015.01.03(007).

[5] HaugerA.FlexiblesWalzenalskontinuierlicherFertigungsprozess fur TailorRolled Blanks[D]. Aachen:RWTHAachen, 2000.

[6] Kopp R,Bohlke P.A New Rolling Process for Strips with a Defined CrossSection [J].CIRP Annals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2003,52 (1):197-200 .

[7] 杜继涛,李艳华,费宏斌. 基于模糊重心理论的TRB工艺方案评价. Chinese Control and Decision Conference.2009,(09).

[8] 田野.CR340冷轧差厚板的退火工艺及组织演变.东北大学硕士论文.沈阳:东北大学.2012,06:19-22.

[9] 张华伟.轧制差厚板成形性能研究.大连理工博士论文.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2,12:16-24.

[10] 姜银方,靖娟,王永良,袁国定,王友华,李新城. 变截面板放盒形件成型参数的正交实验分析. 模具工业.2009,07.

[11] 刘相华,高琼,苏晨等人.变厚度轧制理论与应用的新进展[J].轧钢.2012,06(29).

第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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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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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白.社会化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10.

第12篇

现代保险经纪制度已有百年历史,保险经纪在保险发达国家是保险营销的一种重要形式。相比之下,我国的保险经纪业起步较晚,还有很大的阻力和自身的不足。保险经纪业在中国是一个新兴产业,也是一个朝阳产业。虽然目前比较弱小,但保险经纪业的发展和壮大是中国保险业与世界接轨的必然趋势,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与西方保险经纪发展历程相比,我国的保险经纪业极有可能出现跨越式的发展。

【关键词】

保险经纪;发展现状;制约因素;发展前景

1 国际保险经纪的发展现状及特点

现代保险经纪制度起源于英国,距今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目前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保险经纪己成为一种成熟的保险营销模式。通过这种制度的安排,投保人能受益于保险经纪人的专业化服务和支持运作系统,保险公司则能通过保险经纪人系统集中资源于产品研发、保险承保和间接的客户服务上。保险经纪人已成为保险市场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国际保险经纪市场的主要特点有:

(1)历史悠久。欧美等国家的保险经纪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在长时间的发展和磨练中形成了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竞争有序的成熟保险经纪市场。

(2)业务规模大,市场份额高。在保险发达的国家,保险公司保险收入的绝大部分来源于保险中介,特别是保险经纪人的占比很高。在英国,财产险领域60%以上的市场被保险经纪人控制,尤其是劳合社承保的业务,全部由经纪人承揽;荷兰保险经纪的市场份额达到60%以上;法国90%以上的工业保险项目是通过保险经纪人实现的。

(3)服务范围广,专业性强。国际保险经纪机构不仅从事方案设计、保险询价、保险安排等一般性的保险经纪服务,而且能够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咨询等高附加值的服务。保险经纪机构拥有一批保险和其他行业的专家,根据客户对风险保障的需求提供专业顾问服务。

(4)市场集中度高。虽然保险经纪机构数量众多,但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的却是一些大公司,他们的业务规模大、网络覆盖广,在全球很多地方都设立了分支机构,并拥有全球保险经纪市场的大部分份额。根据Datamonitor资料来源,2009年世界前三大保险经纪公司(Marsh、Aon、Willis)的全球市场份额达到37.6%,市场高度集中。

(5)自律性强。在保险发达的国家,监管部门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比较宽松,行业规范主要以保险经纪机构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行业自律为主。很多国家都设立了保险经纪人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规范和准则,约束成员的市场行为,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市场竞争规则。

2 我国保险经纪的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

2.1 我国保险经纪的发展现状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的保险经纪行业与成立之初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整体实力还不强,主要表现在:

(1)规模小,市场份额低。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及保险行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我国的保险经纪发展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佣金收入持续大幅增长,但与整体保险行业相比,规模仍然很小,市场份额仍然较低。目前保险经纪的市场份额不足3%,即使在保险经纪业务集中的财产险领域,市场份额也只有6%左右。保险经纪行业还没有发展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和作用有限。

(2)经营模式较单一,风险管理等领域少有涉足。欧美等成熟国家的保险经纪,其职能除了提供保险安排和保险索赔等服务外,还为客户提供事前防灾防损建议、风险管理与咨询、保险精算分析等增值服务,充分体现保险经纪作为风险管理专家的作用。而目前我国的保险经纪提供的服务仍以保险询价、保险安排、协助理赔为主,风险管理技术力量和经验不足,风险管理咨询业务少有涉足,保险经纪的专业性发挥有限。

(3)经营层次低,以股东资源竞争和价格竞争为主。在我国,股东型的保险经纪机构成为保险经纪市场的主导力量,因此保险经纪之间的竞争更多的是比较股东资源的多少和关系网的大小,而公司自身并没有形成鲜明的经营特色,也缺乏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等核心竞争力。此外,竞争的手段也是以降低保险费率和压缩佣金率为主,保险经纪的专业价值少有体现。

(4)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保险经纪机构通常可以参与研发保险产品。而目前我国保险经纪提供给客户的基本是市场上现有的产品,或者产品组合,或者在原有保单中增加一些必要的附加条款,或删除一些保障作用小或者没有实质保障作用的条款,缺乏真正创新性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经营较为普遍。

(5)专业人才匮乏。保险经纪行业是一个对综合素质要求很高的职业,保险经纪人不仅要具备保险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还要熟悉法律、金融、财务等方面的知识,特别是作为风险管理专家,需要在某一专业领域,例如航运、电力等有着丰富的经验。而目前我国保险经纪机构的员工大多来源于保险公司的市场人员,具有风险管理经验的保险专家屈指可数。保险经纪专业人才的不足在一定程度阻碍了保险经纪自身的功能发挥。

2.2 制约我国保险经纪发展的主要因素

(1)从投保人方面看。目前我国的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高, 对保险需求层次较低,保险经纪人发挥专业价值的空间较小。同时,我国的保险经纪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也受到客户认知的制约。

(2)从保险公司方面看。在保险经纪制度尚未建立的时期,保险公司承揽了销售、承保、理赔等所有经营环节,形成了“大而全”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以保费论英雄”的市场环境下,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演化成为以营销能力为主导的竞争,而弱化了产品设计、服务创新等核心竞争力。在这种背景下,以销售为主要职能的保险经纪人从一出生便面临着保险公司的排斥与抵制,原本的合作关系变为直接的竞争关系,保险经纪机构的经营困难不言而喻。

(3)从市场结构及险种结构看,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数量少且市场高度集中,前三大保险公司垄断了保险市场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导致保险经纪人的选择空间小,而且在与保险公司的谈判时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从险种结构看,目前我国的车险占比高达70%以上,形成一险独大的局面。车险是相对简单、固定的保险产品,基本上不需要保险经纪人的介入,而保险经纪人可以发挥专业价值的其他领域,如责任险、船舶险、信用险等,目前整体需求不高,规模不大,这也正是我国保险经纪整体市场份额低的主要原因。

(4)从监管方面看。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表现在:一是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上,监管部门对条款费率等方面限制较多,导致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同质化、费率统一化,严重限制了保险经纪人进行产品比较及价格谈判的空间;二是对保险经纪公司的监管上,法规操作细则仍不完善,政策不配套,如经纪人佣金无明确标准,缺乏保险经纪行业自律组织等。

3 我国保险经纪的发展前景

保险经纪业在中国是一个新兴产业,也是一个朝阳产业。虽然目前比较弱小,但保险经纪业的发展和壮大是中国保险业与世界接轨的必然趋势,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

首先,从外部因素来看。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保险市场未来增长的基础,保险经纪业作为保险产业链的一环,也必然在保险业巨大的增长空间中取得快速发展;国民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及对风险保障需求层次的逐步提高,必然会扩大对保险经纪的需求;保险市场产销分离、专业化发展的方向,也会带来保险公司经营理念和方式的转变,为保险经纪的价值发挥提供空间;法律法规政策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为保险经纪的快速、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其次,从保险经纪本身的作用和价值来看。保险经纪人的专业性有利于解决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保险经纪人可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另一方面由于保险经纪人对被保险人及其所处行业的风险更为了解,也有利于降低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保险经纪人也有利于降低保险市场的交易成本;有利于促进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有利于整个保险市场的规范化经营与发展;同时也是迎合中国保险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近两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如鼓励和支持保险中介集团化发展,加强清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提高保险中介的准入门槛等,这些政策皆有利于保险经纪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我们认为,与西方保险经纪发展历程相比,我国保险经纪业极有可能出现跨越式的发展,这个发展速度将会伴随着我国经济和整个保险产业的快速发展得到迅猛提升。同时,由于电销、网销等新兴渠道的竞争使得我国保险经纪业无法达到西方保险经纪业的高峰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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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保险业:矛盾、挑战与对策》,孙祁祥,2000

[3]《中国保险中介市场问题研究》,魏华林,保险研究,2002(6)

[4]《论保险经纪市场的发展》,孟龙,保险研究,2000(12)

[5]《保险经纪业发展战略研究》,李昊轩,硕士论文,2005

[6]《中外保险经纪人制度比较与研究》,朱长虹,硕士论文,2002

第13篇

1地铁工程劳务分包发生经济纠纷的原因

1.1劳务分包方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

在地铁工程建设前,地铁工程建设方会根据工程量和施工安排寻找合作的施工单位,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进行合作。但个别情况下,部分企业没有劳务分包资质,伪造资质与工程建设方签订合同,进行劳务分包。地铁工程耗资巨大,诸多劳务分包方力争参与建设的机会,为了获取企业的最大利益,往往铤而走险。这样无资质的企业通常存在人员杂乱,用工不规范的现象。一旦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施工单位还可能再进行转包等,这样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很难保证,会影响地铁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效率。在用工上的不规范也容易引发经济纠纷,甚至引发冲突。

1.2法律意识淡薄

劳务分包过程中没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不合理,双方利益关系没有约定明确。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进行劳务分包谈判时,由于进行谈判或劳务分包业务的管理人员缺乏法律观念,在业务处理上缺乏经验,没有意识到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性。没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签订了简易的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中对工程建设的进度、安全规定、建设要求、劳务工人的薪酬核算等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沟通,在合同内没有明确规定,这将导致合作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一方面地铁工程建设方的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劳务分包的工人的薪酬待遇、工作条件等难以保障,容易引起经济纠纷。

1.3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的存在引发合同纠纷

地铁工程建设耗时较长,且工程建设还会受当地地理因素的影响。在建设期间可能会出现自然灾害、工程事故等等,这些因素在施工前期无法预判,任何风险的发生都可能会影响到地铁工程建设。这些不可控因素一旦发生,地铁工程建设进度将会受到影响,无法按原签订合同完成,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引发的合同争议该如何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这些都涉及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上的法律问题。

1.4劳务分包工人流动性较大,增加了工程施工风险,难以有效监管

劳务分包工人由劳务分包公司管理,人员混杂,来自各地,其技术水平也难以保证。在施工期间,由于工程难度、工程周期、薪酬待遇、施工环境等都会对工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劳务工人有可能出现中途离开的情况,进而影响工程建设。在劳务分包过程中也是常见现象,对于劳务分包工人的监管上难度较大。

2.如何避免地铁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常见的法律问题

2.1在地铁工程建设前要按照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地铁工程建设周期长,与施工单位合作较多,在劳务分包操作上必须严谨、仔细。在工程建设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通过合同的签订,规范地铁工程的建造要求,处理好与合作方的关系,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尤其要规定好劳务分包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务分包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地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地铁工程建设方要设立法务部门或要求法务人员参与到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全过程,针对法律相关规定,严格项目进行的各个环节,确保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间的劳务分包事宜的规范性、完整性。

2.2严格审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抬高合作门槛

地铁工程的建设关系着国计民生,是利国利民的大举措,因此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要意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在选择合作的施工单位时,要严格把控施工企业的准入门槛,核实企业是否具有劳务分包的资质,服务质量、人员多少、人力成本、盈利状况等都要进行了解,选择与优质企业进行合作。地铁工程建设方必须派专人对施工方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是否符合合作的要求,对于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坚决不合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择进行对比、分析,优选合作单位,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同时也是对地铁工程建设的保障。

2.3严格执行地铁工程前期的招投标工作

在地铁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的招投标项目中,从制定招标计划书、招标信息、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诸多环节,通过公开招标,寻找最佳投资方,促使招投标过程更规范化、标准化,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发起招标的企业和参与竞标的企业都严格要求,本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市场有序竞争的原则,仔细审核企业的招标文书、竞标企业的投标资质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参与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方要严格按照招投标工程的程序进行,根据招投标的招标原则,邀请三家以上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公司竞价投标,更多的竞标方的参与才能更大程度的保障招标的公平、公正。招投标管理程序有利于优中选优,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不单是招标过程中竞价的高低,还要对企业进行各个方面综合考察,在对招标各方进行充分调研和研究后,综合评比,选择最合适的合作方。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通过现场招投标活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客观评估,加强对活动现场的监督,提高活动的透明度。

2.4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最大程度保障合作双方的利益

地铁工程建设方首先要选择具有高水平的施工人员队伍,同时也要肩负起对劳务工人合理的工作待遇。同时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合作双方必须以合同的形式进行责任、义务的约定。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要根据工程建设的需求对劳务分包过程中的工人的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工人技术、工程工序、质量标准等诸多条款认真协商,仔细研究后拟定一份较为全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在确认无误后进行签订。合同签订的过程要经过层层把关,经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尽可能减少合同漏洞。通过劳务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减少合同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5增强合作各方的法律意识,在劳务分包操作上认真遵守法律规定

我国支持建设工程中劳务分包形式,但法律较为宽泛,由于现实中问题纷繁复杂,地铁工程建设单位与劳务分包企业间的责任划分、权责归属涉及经济法、民法、劳动法、合同法等多方面法律问题,甚至有些条款在权益的确定、法律规范的执行方面较为模糊。因此加强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法律规定细化合同约定,增强法律的可行性,执行性。在进行劳务分包谈判和合同签订上,合作双方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件、资料,手续齐全,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份归档,留存察看。

2.6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

要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把控工程建设质量。对于分包合同中的建设工期、工程施工顺序、材料标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都要进行监督和管理,将劳务分包方施工状况定期汇报。严格督促施工方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将施工进度与工程计划表及时比对,要在工程建设期间建立良好的工程进度反馈机制,确保信息交流顺畅,确保工程在预期时间内完工。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不合理的施工现象和不符合工序要求的施工行为及时叫停,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同时监督施工方在后期施工过程中是否有转包行为。部分劳务分包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会有转包行为,这种情况下不但工程建设方的工程质量难以有保障,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受到侵害,拖欠农民工工资,多方债务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2.7通过投保的方式进行风险转移

在地铁工程建设前,可以根据工程的建设状况进行投保,通过投保的方式进行风险转移,降低企业经济损失。目前,工程险有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后新增科技工程保险。根据工程项目保险种类和行业的不同,保险进行细分,有工程质量保险、工程保证保险、职业责任险、建筑安装一切险、安全生产保险、建设工程相关保险等等。地铁工程建设期间,存在劳务分包的问题,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合作风险,在用人、施工、质量、自然灾害等等诸多方面,一旦出现风险,将对地铁工程的建设造成经济损害,甚至耽误工期。为了减少损失,更好地进行工程建设,地铁工程建设前期,建设方可以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进行一定的工程保险的投资,通过转移风险来减少工程在劳务分包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失。比如工程保证险,保证险是劳务分包方需要根据工程建设方的要求,由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即便劳务分包方不能履行义务,也将有保险人向工程施工方履约赔偿。工程质量保障险也是工程进行的一项很好的保障,工程质量保障险为工程建设方提供地铁工程建设中,劳务分包方在期间内履行工程质量缺陷修复义务的保险,当工程施工方不能履行合约修复义务时,保险公司将向工程施工方代偿,这极大地保护了地铁施工方的利益。此外,地铁工程也可就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巨灾保险的投保,降低意外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总之,在工程开始前,进行合理的保险投资是一种较为妥当的降低风险的方式。

劳务分包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为地铁工程建设方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作双方增强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促进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减少劳务纠纷,保障双方利益。同时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监督,督促施工方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地铁工程建设的顺利完工。

【法律硕士论文参考文献】

[1]段培鹤.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9(7):47-50.

第14篇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述评

农民工正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使工人队伍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农民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农民工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还正视不足,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还关注不够。比较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现有研究中在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进行总结的现实需要。鉴于此,笔者采用内容分析的文献研究方法,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滞后的隐患和原因

通过整理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表现出以下两个基本特征,这集中显现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紧迫性。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农民工群体近乎游离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有人研究发现,只有很小部分农民工有一至两项非均衡的、水平极低的社会保障,而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其中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参保率都在10%以下,其余75.2%的人没有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1].还有人分析指出,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尤其在失业救助、医疗看病等方面农民工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社会保障待遇和保障机制[2].另有人认为农民工虽然进城创造了财富,但大量农民工都没有社会保障[3].

第二,某些地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做了一定的规范,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执行和实施效果不佳。有人分析指出,部分地区虽然出台了与农民工有关的一些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4].另外有人调研后指出,面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位及其对工伤、医疗保险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尝试和制定了一些面向农民工的参保办法,但问题是效果难如人意[5].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这种滞后现状,会导致一系列的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首先,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是社会稳定的隐患。农民工绝大部分处于中低层职业,还面临着失业风险,所以在陷入生活困境时容易铤而走险,从而积蕴社会不安定因素[6].其次,不利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目前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已推进到逐步将城市户口各类劳动者涵盖于其中,是否能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包括进来,关系到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能否最终形成;再次,不利于实际推进我国城乡社会结构的转型。进城农民工如不能为相应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所吸收,就将长期处于流动状态,由此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第四,不利于推进城乡居民实质平等地分享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7].第五,不符合市场分配的基本原理。农民工在市场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在再分配中应得到适当补偿,但城市再分配却基本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尤其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没有被考虑到[8].

有些学者对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现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比如有人从农民工的身份认同与流动性、雇主的不自觉以及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9],还有人认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有社会地位方面、认识方面、资金方面和操作方面的原因[10],另有人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大的进展主要是因为研究视角和工作方式还没有从制度和用人单位转移到需求和个体上[11].鉴于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原因与本文将要在第三部分中仔细予以介绍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障碍因素有着互相交融的特征,故在此对其只是点到为止。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理论界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已有广泛共识,虽然有人存在异议,但认为有必要注重并加紧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研究和探索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农民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具有其政治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在覆盖城市居民同时要为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应有的保障[12].(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政府着眼长远的要求。如果因农民工的流动性与劳动关系不稳定而不考虑其保险问题,那么今后再解决比现在就应对成本要大得多[13].(3)社会保障是国家赋予每个劳动者的一种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保障农民工基本公民权的需要[14].

第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表现在:(1)发展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有利于增进社会的整合与稳定,是社会顺利转型的客观需要[15].(2)是城市化战略推进的需要。合理解决我国城市化的难题,必须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要给农民工相应的社会保障[16].(3)农民工得失悬殊、进退两难的处境使社会主义的公平机制没有得到应有体现,亟待为其建立相应社会保障机制,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17].(4)是新时期社会反贫困的重要举措。农民工作为农村“精英分子”的身份和责任使得他们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对其家庭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极有可能导致因伤、因病而致贫甚至于返贫[18].

第三,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引导农民工放弃兼业型转移、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从而可以改善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2)为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必须建立一个不分所有制、不分用工形式、涵盖所有劳动者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要求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19].(3)可以引导农民工对劳动力流动的投资。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减少了他们流动的心理成本,增加了流动的间接收益和净收益现值,从而有利于农民工的流动投资[20].(4)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可以提高农民工抗风险能力,降低预防性储蓄、促进消费,对于拉动内需和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21].(5)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维护雇佣农民工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以及企业的发展与长期利益最大化[22].

第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有积极意义。(1)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在一定时期弥补国有企业职工可能出现的保险金支付不足,有利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23].(2)农民工虽然持农村户口,但他们已与城镇职工一样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体现其公平性[24].(3)农民工作为社会边缘人,他们应有社会保障制度来维护自身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25].(4)从长远来看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既能减少改革的阻力与成本,又不会扭曲社会保障一元化目标,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长期目标的必然要求[26].

第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农民工自身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1)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与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完全不对称,这是绝对不合理的;(2)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工种,受工伤、疾病困扰可能性非常大,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实现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3)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关爱和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人群的需要,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4)有利于对农民工消费行为的引导,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能兼顾其长远利益[27].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可行性与障碍因素

有效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和制度建设,需要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状况和问题有一个全面系统的理解。这就要求在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作用与意义有充分认识的同时深刻剖析该制度安排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仅要探讨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阻碍因素,也需要对其有利条件进行必要把握,在辨证分析中探索有效的解决之道。

(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弊端

有人认为在我国真正建立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需要相当长的路要走,如果盲目推行城乡接轨,很可能会增加企业和农民工的负担,国家也将付出太大的监督成本[28].

另外有人表示反对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因为对农民工来说现在首要任务是增加即期收入而非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二是近年来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都没搞好,而且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三是让农民工加入社会保障体系会增加企业成本[29].还有人认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具有负效应表现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对我国城市化会产生负面影响,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有不利影响,也不利于农民工的就业[30].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有学者指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了二十年,国家财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强。而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中政府的主要责任在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过分强调国家财力不足和过高估计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代价是一种思想上的误区,应分类分层对农民工进行保障[31].

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条件,具体表现在:一是具备相应的政治条件,二是具备相应的社会条件,三是经济条件也已基本具备[32].

还有学者认为,建立初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的时机已经逐渐成熟,政府应该着手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尤其是一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机制,更好地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道主义精神[33].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障碍因素

首先存在主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没有得到基本的身份认同,一部分人单纯站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忽视农民工自身的基本权益;(2)大部分的农民工雇主缺乏自觉保护农民工的意识,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对农民工的保护;(3)农民工自身由于主客观原因不敢或还没有意识到需要维护自己应有的基本权益,维权意识缺乏[34].(4)城市居民对对于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有较强的抵触心理,担心会引来更多的农民进入城市[35].(5)一些地方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往往是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扩面指标层层向企业进行安排,也不管农民工是不是真正需要,这种行政强制的工作开展方式让农民工心生反感[36].

其次是体制方面的因素:(1)现有制度安排的障碍。主要是国家为保证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严格的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37].(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相应的立法,使相应的的社会保障工作难以实现强制性原则;(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滞后甚至是缺失。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远未形成,与城市社会保障存在严重脱节,这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38].(4)农民工虽然人数众多却由于其弱势地位和较低的组织程度使得其争取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的能力不足,他们的诉求和意愿难以引起决策层的应有重视[39].

再次有客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表现出的极大的流动性。这种流动性不仅反映在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也表现在职业及单位之间[40].(2)作为保障对象的农民工规模巨大且构成复杂。我国农民工数量非常庞大且还不断增长,而且层次不一、构成复杂,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别[41].(3)农民工经济收入上的障碍。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和收入很不稳定,这种状况使其难以取得进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资格[42].(4)社保资金的障碍。近年来社会保障资金短缺状况使得维持原社会保障体系尚力不从心,如果再把农民工纳入其中将会不堪重负[43].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

前文中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必要性以及可行性等问题的论述,最终还需归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上,这也是化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落脚点。

在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框架体系构成上,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分析。从横向构成看,主要存在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应包括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三个基本组成部分[44],另一种观点是将农民工社会保障基本等价于当前的城镇社会保险,即包含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五大部分[45],较第一种观点增加了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从纵向构成看,大多观点认为当前由于主客观方面条件的制约,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不宜也不可能求大求全、齐头并进,而应坚持分类分层分阶段逐步推进的策略和基本原则,依次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尤其是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而有效地逐步维护和实现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46].尤其绝大多数观点都指出工伤保险问题的解决尤显必要和迫切,应该首先建立针对农民工的以普遍性为原则的工伤保险制度,解决好关联农民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其全家幸福的工伤问题。

另外有人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还应包括其他保障项目。有人提出农民工的无保障状况是引发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在大城市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社会救助体制[47].还有人认为应该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并通过职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方式建立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制度[48].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没能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更没有能为大家基本接受的成熟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到现有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人提出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应将农民工纳入其中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但鉴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多元化要求只能适时地分层分类将农民工纳入[49].还有人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可供选择的两条途径是通过户籍改革将其变成城镇居民进而纳入镇社会保障体系或者通过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扩面将农民工直接纳入[50].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对农民工实行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人认为仍将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既不现实也不可靠,但对农民工一开始即推出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缺乏财源及其他资源,因此现阶段应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51].另有人指出农民工身份的过渡性要求必须建立有利于城乡衔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其勾勒了一种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架构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并从该制度的保障对象、保障项目、基金筹集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52].

第三种观点认为可将农民工纳入到一种“低门槛、开放式与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新计划”中,搭建中国社会保障新平台。其认为近年部分城市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的做法可能剥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是一种短视甚至是歧视,但如果把农民工纳入到这种社会保障新计划实行全国统筹则不会发生这种问题,而且这种做法具有其合理性与可行性[53].

第四种观点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其认为把农民工纳入城镇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和参照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两种模式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不具备可行性,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应把农民工纳入到应加快改革和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最终向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过渡[54].

除了以上的四种观点,有的解决思路中没有明确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归口问题。有人认为农民工是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关注的社会弱势群体,其具有客观、正当而迫切的社会保障诉求,应采取分类分层保障的办法依次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55].还有人基于现实权衡考虑提出了“低起点、多层次、土地换保障”的农民工社会保障设想和解决办法[56].

五、结语

现有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除了本文论及的几个方面外,还有一些从其他视角进行了探讨,鉴于其研究比较稀薄以及本文构思和篇幅的考虑,在此不再赘述。

综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已有研究尤其是专业性的论文,可以看到该问题已逐步受到各方面专家学者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去年以来论文数量有了较大增加,认识也日渐由感性走向理性、走向深入,研究视角也在不断拓展,这必将为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化解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同时,笔者觉得研究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有待今后注意或改进。

首先,研究在总体上还很不深入。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由来已久,但从对其研究的数量上看,笔者搜集到的该方面文章不过三十余篇,其中比较正规的专门性研究就更为稀少;从研究的拓展情况来看,现有研究大部分着眼点还很笼统,分化和展开不够;从研究的氛围来看,虽然有过一些论争,但总体还很薄弱,离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这样的重大社会政策确立还不相称。

其次,研究的实证性有待加强。已有的研究基本限于纯理论和经验研究范畴,实证成分稀缺。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以及相关情况的调研不足和缺乏第一手调研资料使得对现实状况的把握不够精确、肯定和深入,从而导致研究结论尤其是构建方案的可行性与说服力不强。

第三,研究中存在一些偏颇。首先表现在研究中的结构性偏差,即对作为农民工社会保障重要部分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很少涉及,尤其是对后者忽于关注。另外对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分析不够,重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阻碍因素探讨而轻有利条件分析。

第四,研究设定的解决方案还比较粗糙,系统性和实践性不足。究其缘由,固然有研究历时不长的客观原因,但上面提到的问题尤其是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基本问题的分析认识不够全面深入而产生的一种脱离制度安排的基础性工作即直奔具体方案设计的不合理取向难免使设定方案的有效性打了折扣。

第五,研究的国际视野与经验借鉴有待重视。我国的改革发展与赶超战略要求有充分合理借鉴他国经验教训的意识,在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上亦应如此。然而现有研究中对国外相关研究成果和举措的引进与参考还明显不足,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这种倾向也一定程度存在于当前农民工问题的总体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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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董理。我国农村非农产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探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1,(5)。

[38]杨辉。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天府新论,2003,(2)。

[39]陆丽芳,杨鹏程。构建面向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南京社会科学,2003,(增刊)。

[40]郑杭生,洪大用。重视和发展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事业。学术交流,1994,(5)。

[41]陆丽芳,杨鹏程。构建面向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南京社会科学,2003,(增刊)。

[42]伍强胜。论农民工社会保障。中国农村研究网,2004-3-9

[43]董理。我国农村非农产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探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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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罗遐。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基于苏皖四村的一项实地调查。中国博硕士论文数据库,2003.

[46]孙树菡,张思圆。都市边缘群体及其社会保障权益。经济与管理研究,2002.(6)。

[47]李强。城市农民工的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新视野。2001,(5)。

[48]罗遐。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基于苏皖四村的一项实地调查。中国博硕士论文数据库,2003.

[49]孙树菡,张思圆。都市边缘群体及其社会保障权益。经济与管理研究,2002,(6)。

[50]张启春。谈谈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江汉论坛,2003,(4)。

[51]李迎生。社会保障与社会结构转型——二元社会保障系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52]罗遐。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基于苏皖四村的一项实地调查。中国博硕士论文数据库,2003.

[53]高书生。关于搭建中国社会保障新平台的设想。经济研究参考,2003,(4)。

[54]杨立雄。“进城”,还是“回乡”?——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路径选择。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2)。

第15篇

一、政策性财政支出项目的特点

(一)政策指向性强。政策性财政支出项目一般都有明确的政策支撑,并且对扶持对象、政策措施、完成目标、实施效果等内容都有相应的规定。

(二)资金量大、覆盖面广,效益影响面大。如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项目,涉及全市18个区县①,包括特色商业街改造、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商场节能改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二十几个领域。

(三)评价层级及涉及主体较多。政策性财政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审批、主管部门负责资金分配和监管、各区县项目单位进行资金实际执行。按照资金流向,从资金审批部门到项目主管部门,再到实际执行部门,呈现出多层级、多部门、多区县、多执行单位的特点。

(四)公共属性显著,关注程度高。政策性财政支出项目大多属于民生项目,通常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标,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其公共财政特征比消耗性支出更为显著。而且由于与市民切身利益相关,执行过程中群众较为关注。

二、政策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现状分析

(一)目前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

北京市目前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见图1。

图1 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首先,在确定评价项目后,由考评机构组织被评价单位、中介机构召开项目绩效评价培训会,组建考评工作组,对评价项目进行前期摸底调研等准备工作。随后,考评工作组入户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并对所收集资料进行整理和复核。与此同时,项目单位成立自评小组开展自评工作,在考评工作组指导下完成自评报告。考评工作组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参照“项目指标体系范本”,结合项目特点,增设并细化三级、四级指标,编制适合于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确定之后,考评工作组编制专家手册,并针对项目特点遴选管理、财务和业务方面的专家,召开专家预备会对项目资料和指标体系进行讨论,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补充资料、修订指标体系。资料补充齐全及指标体系确定后,召开专家考评会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最后,根据专家考评会结果,考评工作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二)政策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1.政策理解不够充分,评价重点不够突出。项目工作组在前期阶段缺少对政策深入了解的过程,也缺少专家对专业性的政策进行分析的环节,导致对绩效评价的内容和重点把握不准确,影响评价的效果。

2.指标体系的适用性不强,评价内容不够全面。现有的指标体系[包括业务指标(下设规划和立项情况、目标完成程度、效益实现情况、组织管理情况4个二级指标)和财务指标(下设预算管理情况、财务(资产)管理状况、会计信息质量3个二级指标)]无法完全适用于政策性项目,如:规划立项情况指标,由于政策性财政支出项目本身就是由某一项政策支撑立项的,考评重点不在于其规划和立项情况。

3.评价分析方法较为单一,绩效综合评价分析难度较大。目前考评工作对于绩效评价只局限于反映项目实施结果的图片、数据等资料的收集,并进行简单的定性分析。但对于政策性财政支出项目,缺少整体效益实现情况的综合评价分析,未能充分体现绩效评价工作的有效性。另外,由于设立的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不足,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对效益总结不够充分,项目效益涉及面广,对样本量的选择不够科学合理,对绩效综合评价的标准不明确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合理准确地评价分析项目的综合绩效。

三、政策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研究

(一)确定评价重点

1.深入分析政策,确定评价重点。首先确定政策所要达成的宏观目标,可提前邀请专家指导分析政策的核心内容,依据政策中明确的绩效目标确定考评重点,并针对政策宏观目标和微观目标确定的产出和效益的考评重点,与被评价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实际执行部门沟通取得一致意见。

2.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及具体流程,确定评价重点。向主管部门、执行单位了解项目实施内容和具体流程,从中找出项目流程的关键步骤,结合政策确定的完成目标确定考评重点。

3.依据受益群体的具体受益情况,确定考评重点。深入分析政策和了解项目实施内容后,分析项目受益群体的具体受益情况确定考评重点,具体可以分为直接受益情况和间接受益情况两个方面来评价分析。

(二)指标体系的构建及评价方法研究

1.构建指标体系的关键点

(1)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类体系。第一,可以将财政支出项目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在统一规范的平台上,充分考虑各类项目的差别性,选择相应的指标和标准。第二,分别建立以过程为导向、以管理为导向和以结果为导向的指标体系,依照被评价项目特点选取执行过程、组织管理或实施结果一个方面进行重点评价。

(2)依据政策和项目实际情况建立指标体系。根据相关政策内容和项目实际执行程序,制定具体的指标体系,除对项目执行情况、效益实现情况进行考评外,还可以包含对政策适用性和实施完成后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评。

(3)邀请专家参与制定指标体系。邀请相关管理、业务和财务方面的专家讨论指标制定,从专业角度制定执行、效益等方面指标,着重讨论政策中相关条款对实现预计效益的适用性。

(4)适度设定附加指标。为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还可以根据具体需要,适度增设附加指标。

(5)设置纵向效益评价指标。设置纵向的评价指标,对主管部门、执行部门(各区县或各单位)、终端受益者等各环节分别进行绩效评价。

2.指标体系构建及评价方法

要结合以上关键点,根据实践发展需求和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划分层次,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层次明晰、实用可行的指标体系。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可计量性,分为定量和定性指标。体系可以是动态的,可扩充的,具体体现在所选用的指标既可从分类指标和备选指标库中选取,也可以根据评价对象的特性设置指标,从而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当评价对象确定后,将从指标体系中选取基本指标、分类指标中的一种(根据评价对象的财政支出类别确定)和定性指标,构成评价对象的一套完整指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图2。

图2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第一,定性指标。

(1)定性指标的内容

定性指标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内容,而采取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定性指标是用于评价财政支出项目涉及政治影响、社会稳定、改革与发展、资源配置状况、服务态度和质量等非定量指标因素,是对定量指标的进一步补充。

(2)定性指标的评价方法

对定性指标的评定,可从结合以下分析方法取得判断基础或依据:一是专家经验判断法,二是问卷测试法,三是横向比较法,四是“一票否决”法等。定性指标测定通常是上述四种方法的综合运用,形成若干个从高到低有档次的评语。

第二,定量指标。

(1)定量指标的内容

定量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基本指标包括项目建设评价指标、国家(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被广泛应用在综合性绩效评价以及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分类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财政支出类别具体设定目标来设置特定的指标。

(2)基本指标

主要评价财政支出效益的共性方面,它是每个评价对象都必须采用的指标。由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和支出效果率三项指标构成,其公式如下:

(3)分类指标

分类指标是评价财政支出效益的核心指标。按照财政支出分类,可分为经济建设、农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以下仅对政策性财政支出项目涉及较多的几类进行说明。

1)农业事业类支出指标。包括支持农村建设、支持和促进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三类指标,每类指标又分若干子指标。见图3。

图3 分类指标一农业事业类

说明:当农业保护水平>0时,说明财政资源向农业倾斜,农业得到了保护;反之表明政府未对农业进行有效保护。

2)教育事业类支出指标。由投入资金分析、财政资金产出效益、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和发展潜力四类组成,每一类都包括若干指标。涉及的财政支出科目包括教育事业费等。见图4。

3)社会保障类支出指标。包括国有企业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线、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和社会稳定评估等七类指标。每一类都包括若干指标。涉及的财政支出科目包括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等。见图5。

图4 分类指标一教育事业类

图5 分类指标——社会保障类

第三,备选指标。

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共同构成财政支出对象的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应是动态的,可扩充的。运用时所选用的指标既可从现有的指标体系中选用,同时也可从备选指标库中选取,或者根据评价对象的特性设置指标,从而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如教育水平指标:包括劳动者人均受教育年限、人均教育经费、科技人员比例等。

(三)评价综合测算模型与评价结果

对上述指标体系的每个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分别进行赋值,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后,还要通过综合测算模型,把多个指标对绩效评价系统不同方面的评价值综合在一起,以得到一个整体性的结果。对综合评价的计算可采用线性加权求和计算模型来处理。

根据综合评价总分,按照四级分类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即可以根据评价结果落入的评价标准区,判断被评价对象所使用财政资金的优劣情况。

(四)绩效评价工作思路的改进

1.建立全过程的绩效评价体系

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应是包括项目事前评估在内的全过程评价。具体来讲,可以在项目申请立项时由财政部门联合业务主管部门事先设定评价指标,设定分配资金在当年预计实现的效果,并每年对该指标做动态调整,也为事后评价进行分年的效益评价时提供依据。

2.运用层次化、立体化效益分析方法

对于主管部门主要评价项目执行的总体效益,对全市范围内该领域的影响及其政策宏观目标的效益实现情况,资金在各执行部门的分配是否符合效益最大化;对于执行部门(各区县或各单位)主要评价主管部门所分配的资金任务量的局部效益实现情况,资金再分配的效益是否公平合理;对于各终端受益者主要评价资金的实际产生效益情况,如收入增加情况、现状改善情况等。

3.选用适宜的评价标准

经济效益指标都可以表示为成本效益的比例,收益、成本的具体内容视不同效益指标而异;社会效益指标的标准往往由于支出项目涉及不同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而各不相同,要根据评价的具体目标、组织实施机构、评价对象来确定。

4.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

专业评价人才队伍的培养,包括组织评价的工作人员、参与评价的中介机构人员的专业素质,是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具体可以通过聘请专家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研讨学习等方式。另外,进一步建立和维护各类型专家人才库,也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

注释:

①北京市行政区划从2010年7月起由18区县合并为16个区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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