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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
一般而言,非营利性组织是指那些经营目的在于社会公共利益而非谋取个人或组织的经济利益,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非营利性组织作为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鉴于此,对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实施监管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非营利组织现行会计监管体系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现行会计监管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系下延续下来的,其监管的基本思路、手段、方法等没有实质性的发展。在经济关系日益复杂的形势下,现行会计监管体系日益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
1、会计监管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会计监管模式从总的方面来看,分为行业自律、政府主导以及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三种模式。目前,我国会计监管模式采取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模式。我国政府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会计监管法规体系,但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会计监管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二是会计法规之间的协调存在问题。
2、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主体权责界定不清。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监管是多方位进行的,各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交错,多头监管现象普遍存在,导致监管部门的职能异化,以至于不分主次。这些弊端将会造成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困难,最终导致无效的监管。
3、监管力量分散。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监管部门在实际监管中没有形成监管合力,有时大家都管,有时大家都不管,结果造成监管混乱,导致会计监管效率低下,以致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不利于打击会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失真。
4、内部监管薄弱。非营利组织内部的会计监管主体主要是本部门的会计人员及审计人员,他们对本单位的经济事项虽然最为了解,但他们并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有些内部监管人员甚至与管理当局共同作弊,帮助管理当局制造虚假会计信息。
二、强化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的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会计监管显得越来越
重要。从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市场发展的现实情况考虑,当前强化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并完善其体系,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基本措施:
1、健全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法规体系。强化会计监管,必须以完备、健全的会计监管法律制度为基础,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和完善制约会计活动的法规制度;二是健全会计监管自身的法律体系。
要建立符合我国具体情况的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法律体系,就要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会计监管的地位、作用、职责、任务等,强化会计监管检查手段,规范会计监管工作的方法、工作程序,做到有法可依。
2、界定会计监管主体之间的权责。对现行的各监管主体的有关法律法规与会计法律、法规进行对比分析,从法律上统一会计监管权,将会计的监管权完整地授权给财政部门,彻底界定国家对会计监管权的授权部门,达到授权与责任都清楚。为此,要在有关经济法律中全面、系统地澄清各监管主体的主要工作职责和辅助工作职责,让各监管主体真正清楚自己的主要工作职责和辅助工作职责,使之将自己应该负责的工作真正有效地担负起来,以解决各监管部门权责不清、职能重叠交叉的问题。3、加强非营利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关于内部控制,财政部已经颁发一系列规范,从而使单位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成为一种强制性要求,非营利组织应结合自己的特点建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我们应从文化建设、法制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多管齐下切实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实现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
首先,建立健全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控制。任何一个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都会有一定的收支。有收支,就必须要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机构责任机制、会计岗位责任制等,要求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财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其次,建立健全业务授权控制制度。经过授权,可以尽可能明确规定涉及财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经办人员,包括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第三,要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设立内部审计,特别是其管理者必须主动邀请政府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力量的介入,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4、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应加强对会计人员,尤其是高级财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严格会计人员管理。特别是《会计法》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实施后,需要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有会计执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一方面应注重会计职业人员专业实践年限和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应改革和完善会计证书和会计技术职称管理制度。通过这些措施和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水平。
5、强化高管人员行为约束。在非营利组织内部,高层管理人员处于单位领导和管理的最高层次,会计人员能在多大程度上诚实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也取决于法律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约束。因此,对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高层管理人员,而不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高层管理人员是内部会计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它在非营利组织内部会计监管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就我国一些非营利组织高管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其行为是非常必要的。
随着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对其会计监管的重视也日益提高,但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使其会计监管行之有效,更好地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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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非营利组织的概念是从美国的会计理论中借鉴过来的。按照美国会计理论界公认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明确提出的标准,凡是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的,均应归属于非营利组织,并应遵循有关的会计规则:
(1)资财供应者提供的各种资源既不指望返还,也不期望取得经济利益上的回报。
(2)对外提供服务或商品不以营利或获取某种营利等价物作为目的。
(3)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买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剩余资财明确的所有者利益。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将事业单位会计定义为: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概念相比,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概念能直观地体现会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联系,简洁明了,概念与内涵一致。《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仅仅适用于国有事业单位,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则适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首先,西方非营利组织通常采用权责发生制。以西方会计界较为公认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93号公告《非营利组织折旧的确认》要求,非营利组织的大部分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非营利组织收到资源提供者规定在将来期间方可使用的资源时,不能将其确认为收入,应确认为递延收入。收到限定用途的资源时,不能马上确认为收入,要等到这部分资源满足其所附限制条件时才可确认为收入。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具有简便易行、可直观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人工成本低等优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也日益显现。
其次,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比起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要简单得多。西方对非营利组织会计报告却比较重视。以美国为例,1993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的第117号公告《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作了比较详细的说明。其内容有:
(1)鼓励非营利组织编制和公布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表。
(2)在资产负债表中对资产、负债和基金余额按照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暂时限定用途基金、未限定用途基金分类列示。
(3)收入支出表按照资产负债表中划分的各类基金来报告与其相关的收入、费用、结余。
(4)现金流量表可以按直接法和间接法编制。
(5)鼓励非营利组织对那些不要求进行会计确认的事项做出揭示等。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会计 核算 发展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顺应了当今世界的潮流,在我国,各种非营利组织已经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成为政府与市场以外,整合社会资源的一支不可或缺力量,由于其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若要更好的促进其生存发展,我们就必然要探究其内部组织的管理,特别是经济管理情况,这样我们在进行非盈利组织会计的发现现状及发展前景的时候就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1 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1.1 非营利组织的定义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营运组织,我们可以根据国际会计理论界公认的,会计准则委员会明确提出的标准来看,但凡有以下特征的,都属于非盈利组织机构:①供应者提供的各种资金、财产既不指望返还,也不期望取得回报。②对外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以营利作为目的。③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卖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资产的所有者利益。
不以营利为目的,财务供应方不索求回报,其剩余资金、财产不存在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的单位,我们定义为非盈利组织。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非盈利组织有三种预算管理模式,即全额、差额以及自收自支三种管理模式。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已经得到完善,非盈利组织逐步走向市场,国家对非盈利组织的管理已逐步由行政管理转向宏观调控的间接管理。
目前,我国施行全额预算管理模式的非盈利组织化正在向差额预算管理模式的非盈利组织转变,而差额预算管理的盈利组织正在向自收自支预算管理模式的非盈利组织转变,而有条件靠自收自支运营的非营利组织已逐步过渡到企业化管理。
1.2 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近年,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数量逐年增加并且经营状态良好。这与该组织的会计管理息息相关,非营利组织会计是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该组织财务状况及受托责任的一种会计。它与企业会计在基础理论方面大致相同,但在组织目标和业绩考核等方面有所不同。
我们通过非盈利组织会计核算出来的数据,有利于管理当局了解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改善组织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使各项经济业务处理有章可循;有利于审计人员诊断出组织会计核算缺点,促进其改正,提高公信度;有利于加强非营利组织会计控制,提高会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的发挥,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即会计信息必须符合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还要满足预算管理方面有关的单位财务状况以及收支情况的需要,这样有利于单位内部的管理。
我国现存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很大一部分单位都存有西方政府的会计行政政策,有的甚至相同,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借助外国经验并且结合我国的非盈利组织的实际情况,我们能看出我国的非盈利组织会计目标可以大体分为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具体化分析:①将非营利组织单位资产、负债的规模、构成、流动性、组织偿债能力,净资产的规模、构成及其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向社会信息使用者反映。②将非营利组织单位收入、支出及支出差额的形成、数额方面信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并评价收支情况及业务活动的效率。③将非营利组织单位的现金流入、流出及其增减变动净额方面的信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进而帮助他们预计现金流量前景和持续运作的能力。④将非营利组织单位净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对出资和捐资使用情况的专门信息向出资人和捐资人提供,以助于他们作出是否继续出资或捐资的决策和评价净资产的保全情况、持续服务的能力以及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⑤将非营利组织单位预算与计划、业务活动种类、规模及发展情况的信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以利于会计信息者评价业务活动的成绩和进行社会、经济的决策分析。
2 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现状及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30年间,伴随着许多知名公益事业的发展,中国非营利组织也获得了迅速发展。其会计核算也随之日益成熟,但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为:
2.1 缺乏资金监管机制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非盈利组织缺乏科学会计监管机制,内部财务经营管理状况也不是很理想,体制、机制也相对不健全,再加上缺乏自律能力,致使一些机构出现偷税漏税、私分钱财等行为,甚至一些机构出现私吞财务等事件,严重损害了内部核算管理的公信度。
2.2 资金渠道狭窄 非盈利组织因为没有政府的强制性与课税权,因此不能获得丰厚的利润,只能依靠社会的捐助与政府的拨款进行活动的开展。现阶段由于非盈利组织不能够独立谋求自身的发展,因此需要漫长的发展过程,甚至出现停滞,所以即便是会计核算业务也多半简单,预算、决算也大都容易,有再高的会计核算水准也只是“巧妇无米”。
2.3 会计独立性较差 由于体制机制等局限性,非营利组织依赖政府的“毛病”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内改掉。政府在处理与非营利组织关系时也仍然坚持沿用旧有的思维模式进行管理,认定非盈利组织从属于政府。因此大量的非盈利组织的领导,都是由政府进行委任,编制也由政府核定,大部分人员也由政府进行监管,资金的来源也自然出自政府财政拨款,俨然成为了政府的下属部门。这样的结果就会对核算的独立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2.4 专业财务人员素质不高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主要有三类,一是专职人员,二是兼职人员,三是临时工或志愿者。目前,非营利组织专职人员的规模一般都不是很大,兼职人员与志愿者的比例也不乐观,财务专职人员更是不多,这说明大部分的非营利组织的规模都不大,使用的专业人员较少,而且很多人的业务能力也不强。很多非营利组织面临着难以吸引或留住财务人才的问题。在决大多数自上而下的非营利组织中,基本的财务工作人员几乎都来自政府机构,其中有许多是从一线退下来的离退休人员返聘上去的,在很多自下而上的非营利组织中,没有或几乎没有固定的人才渠道,定员和编制都极为有限,主要依靠志愿者进行财务核算。中国现行的人事制度上的壁垒限制了优秀人才进入非营利组织,使得其发展特别是财务核算前景令人堪忧。
3 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发展建议
3.1 遵守真实性原则加强建设公信力
3.1.1 通过建立、完善法律法规的形式,对一般公司、企业进行强制性的非盈利组织定期披露各项财务信息的手段,使非营利组织能自觉公开财务信息。对财务信息进一步细化,做到让组织有能力以最低成本披露最重要信息。由政府渠道牵头作用,统一的对非盈利组织进行财务信息报告,以此来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3.1.2 加强会计核算监督管理。监管是确保信息可靠、透明的有效措施。其监管是全面的深入的,因此需要加强领导部门、会计、审计部门的监督。更要加强媒体等第三方的监督,许多事情已经充分说明媒体监督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还要加强第三方评估,引入社会中介的专业力量,强化对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的审计。从而建立良好的公信力,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
3.2 加强非营利组织会计的财务资金运营的管理 我国的非盈利组织机构按照国家的规定,只需要交纳经营结余部分的所得税即可,其余的收入均可免税。所以财务核算的重点在于收入与支出费用的管理。建立与完善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预警体系,引入财务预警指标测度,迅速察觉并调整管理信息系统就变得十分重要。一是设计财务预警的监测指标,二是规定财务监测指标的预警值,然后计算各指标的预警指数,三是在规定监测指标权重的前提下,计算财务预警指数,加强收入费用分配与管理。
一方面是收入分配。在组织经济管理中,收入分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否保证收入分配的效率,决定了组织管理的有效性。收入管理时还应处理好自创与外来收入之间的矛盾,这样既能解决非盈利组织资金不足的情况,又能充分利用法律和政策的优惠渠道进行改革。但是由于非盈利组织的收入是为实现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便于整体管理,因此地位不容忽视。
另一方面是支出管理。非营利组织的支出是用于其生存发展和开展业务活动的血液,以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发生的资金耗费,会使其服务潜力凸显。要确保其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财务管理的科学性,支出费用的管理是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另一个重点。
3.3 逐步转向以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现有的非营利组织,对一些业务偏向于采用收付实现制,最主要的是非盈利组织的改革是逐步走向市场的经济活动也逐步向企业靠拢。因此,非盈利组织的会计制度也开始发生转变。但作为我国现阶段的非盈利组织的性质,不能够马上进入采用权责发生制,而是先用收付实现制进行补充。在经济社会发展下,非营利组织会计确认基础要提供具有一定信息质量的财务信息,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客观评价政府及事业单位的受托责任,以实现预算会计目标。近年我国非营利组织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核算制度也由收付实现制逐渐转向权责发生制。
3.4 吸引会计人才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为了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就需要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特别是高级财务会计人员的知识培训,使其真正做到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提高其业务操作水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力。其次,就是要提升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因为其特有的职业性质需要会计人员具备很高的道德素质,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服务。
4 总结
当下,我们正处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新时代,也正逢我国改革发展的攻坚期与深水期,非营利组织也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对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研究发现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所遇到了各种问题和困难是阻碍组织向前发展的羁绊。所以一定要解决好非营利机构会计方面的种种问题,这还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从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继续努力钻研,这样我们才能有足够的信念去期待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更健全,核算更精确,管理更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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