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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法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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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法规论文

第1篇

[关键词] 动物产品 质量 安全 监管 措施 思考

[中图分类号] S85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5-0214-01

在当前动物产品的产量得到大幅度增加同时,我国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了出来,瘦肉精以及三鹿奶粉等等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的事故也时常发生,这也就使得我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的广泛关注,并且成为了热点问题,这也就从本质上使得公众对于我国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产生了一种信任的危机感,对于我国畜牧业健康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所以,全面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已经成为了急需落实的任务,并且成为了近些年来动物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以及畜牧业管理工作十分重要的任务。本文中,笔者就对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进行思考。

一、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要明确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

伴随着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不断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也不断得到了增加,从本质上提升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我国的肉、蛋、奶人均的消费量也已经达到了世界平均水平。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人员已经成为了吉林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首要的责任人员,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要合理使用动物产品药物以及动物产品饲料的添加剂,严格按照停药期规划进行执行,防止对于动物产品造成任何污染。要求禁止生产经营人员在生产动物产品的过程中使用任何添加剂以及国家已经禁止使用的任何物质。吉林省动物产品的生产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的经济组织必须要建立健全动物产品的生产记录,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到实事求是记载投入品的使用以及动物疫病发生、防治的情况,动物产品的生产记录必须要保存在两年以上。在发生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时候,要求相关单位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采取及时的控制措施,吉林省动物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动物产品生产的企业、动物产品的批发市场等等都必须要自行监测或者委托给监测机构来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情况来实施监测。那些经过监测不符合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切忌投入市场。吉林省动物产品的生产人员还要建立健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体制,健全吉林省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控的体系,强化对动物产品生产人员自律和管理。

二、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要完善监督执法体系

保证吉林省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加快推进吉林省兽医管理体制的改革,从本质上切实强化吉林省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检验检测队伍以及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对吉林省现有的动物检疫监督执法机构、动物产品饲料监察机构、动物产品兽药监察机构、动物产品检疫机构以及动物防疫等等机构以及吉林省其他行政执法职能进行强化和管理,组织吉林省动物卫生的监督机构,对其实施归口管理,并且依法执行监管的职能。将吉林省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做为吉林省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内容和组成部分,加强动物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执法力量,完善质量监管部门执法条件和执法装备,从实际情况出发履行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以及行政许可等等执法的职权,不断提升吉林省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的水平,加强吉林省自身监督执法体系的建设,从本质上提升吉林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法的能力。

三、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要健全监管体系

加强动物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工作能够从本质上提升吉林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健康,建立和健全吉林省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体制,这些对于加强吉林省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已经关系到了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并且关系到了人民群众自身的身体健康以及社会的和谐以及稳定,为了深入落实国家以及省、市的要求来实施动物检疫监督执法的工作,要求吉林省要根据工作要求将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作为保障我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促进吉林省畜牧业发展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想要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要求吉林省必须要健全监管体系,要求吉林省各级畜牧兽医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要科学、实际地进行内设机构进行设置,要合理对人员进行调配,强化吉林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的职能。吉林省畜牧兽医、质量技术、卫生、工商以及商务等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要明确自身职责,所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吉林省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四、结语

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规范是一种规范性、规章、法规以及法律的文件,对于我国动物检疫人员实施的监督活动以及检疫活动进行了严格约束,成为了保证我国人民群众自身身体健康以及我国畜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本文中,笔者主要从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要明确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要完善监督执法体系以及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要健全监管体系这三个方面对提升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质量措施进行了思考。

参考文献

[1] 毕晖;崔玉复方蒲公英注射液对猪弓形体病的疗效观察[期刊论文]-吉林畜牧兽医 2008(03).

[2] 卓坤水强化全程监控综合措施有效减少猪舍内臭气产生[期刊论文]-养猪 2006(06).

[3] 万遂如当前我国猪传染病流行特点与防控对策 2005(03)。

[4] 靳玲品;李秀花蒲公英在畜牧业生产中的应用[期刊论文]-畜牧与兽医 2007(06).

第2篇

一、中职畜牧兽医类专业遇冷的原因

1. 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靠农业起家,绝大多数人口还是农业人口,即便是从事工业生产和服务行业的人员也有相当大部分从事过农业生产,过去刀耕火种的生产经历已经给人们留下深刻的烙印:从事农业生产是相当辛苦的事,做农民永远没有出头的日子。在人们的印象中,农民也是一个落后的群体,很多家长给孩子灌输的观念就是走出农村到大城市发展才有出息,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大量的学生选择了便于在城市就业的专业,如机械自动化、幼师、计算机等专业,制约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的发展。

2. 我国畜牧行业发展落后,工作条件差,孩子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形成矛盾。我国的畜牧业相对落后,大多畜牧企业规模比较小,生产条件差,有的甚至没有任何自动化设备,完全靠人工喂料、清理粪便进行饲养管理,这就造成养殖场工作的脏、累,加上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娇生惯养,本身就缺乏那种吃苦耐劳精神的培养,遇到这样的工作唯恐避之不及,那里有什么热情。

3. 养殖场用人观念传统,薪资水平低。由于多数养殖场管理经验缺乏,条件差,又不愿意花高价招聘有技术的饲养员,造成具备较强技能和工作能力的人员不愿意到养殖场工作,致使养殖场只能低价雇佣一些年老体弱的人从事生产活动,久而久之形成养殖企业劳工素质差、工资水平低的普遍现象,长期无法打破,同时限制了新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加入。

4. 校方不重视,开设专业不积极。这主要体现在近几年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带动了计算机、外语、机械自动化等专业人才的大量需求,大量的学生更喜欢选择这些热门、容易就业的专业,适合城市发展的专业,而校方则喜欢投其所好,把大量精力放在这些专业科目的发展建设上,挤占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的资源和精力。

以上4个原因经过长期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就造成畜牧兽医专业无生源或生源不足而无法开班的情况,进而限制了专业的发展。但是这恰恰表明畜牧兽医专业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畜牧兽医类专业发展的巨大空间

首先,我国幅员辽阔,农业资源丰富,人口众多,对畜产品的需求量巨大,因此必然需要大量的人员从事畜产品的生产,这是畜牧兽医专业发展的“钢性”需求。

其次,我国的养殖业管理水平正由粗放式向集约化方向过渡,在这个过程中将有大量的自动化设备被应用到养殖管理中,这就需要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员工进行管理和操作,这些养殖企业即将向我们职业学校发出人才订单。

第三,迫切需要解决低薪低能的员工与提高养殖水平的矛盾,养殖场由于饲养员水平低而造成生产成绩低下的情况已经形成恶性循环,随着管理人员水平的提高,已经深刻认识到只有雇佣有技术、劳动能力强的员工,才能使生产成绩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从而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而由于过去对畜牧人才的不重视,造成我国各层次畜牧人才都十分匮乏,呈现断档的形式,随着养殖场员工的更新换代,畜牧人才的缺口将逐步显现。

三、畜牧兽医类专业的教学研究

面对即将到来的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的培养需要,作为一线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根据畜牧兽医专业的特点和实践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案。

1. 理论教学方面,要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设定教学的内容的层次。中等职业教育的教材基本上就是高等教育的精简版,有的没有专门的教材,甚至直接使用高等教育的教材,但其中很多内容已经超出了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目的,中等职业教育应该更倾向于饲养管理的执行环境,而放松深层次理论的学习。作为中等职业教育,我们的学生年纪比较小、学习能力比较弱,就不能像对待高等职业教育那样,要求他们掌握那些比较高深的原理,领悟知识的来龙去脉,更多的是让他们领会生产的操作过程,只要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能达到怎样的生产效果。以母猪的背膘厚度生产性能和使用年限的关系为例,中等职业教育中我们只需要要求学生知道母猪的背膘厚度会影响其生产性能和使用年限,如何用设备测量背膘厚度,具体的标准和数据去哪里查找就可以了,而不要求他们掌握为什么最适合的背膘厚度是这个数值。

2. 校企对接,让学生从劳动实践中提高技能,便于就业。职业教育的目标就是学生毕业后能够胜任所学专业的劳动,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我们的职业教育就是失败的教育。针对畜牧兽医专业的特点,理论讲解的再多也只是纸上谈兵,必须让学生深入到养殖企业中去,亲眼去看,亲手去摸,这样才能理论联系实践,将书本上的知识刻进脑袋里,经过一段时间的劳动实践后,学生还会发现哪些东西书本上没有,哪些东西与书本上讲的有差异,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我们的学校必须与养殖企业搞好对接,一方面可以给学生提供充足的实习机会,深刻地体会劳动生活的感受,另一方面可以便于学生的就业,学生在养殖企业中实习,企业在题供实习机会的同时,也会感受都有劳动技能的劳动者能给企业创造更多价值,从而积极地招聘有技能的员工。

3.根据现代养殖业的发展状况,对教授的内容进行及时补充。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自动化设备被引进养殖企业,如自动降温设备、自动消毒设备、自动喂料设备、自动清粪设备等等,我们要根据掌握的最新情况对知识进行更新,教授学生最新的设备功能和使用方法,这样习得的知识才具有及时性和先进性。

将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最近几年国家由于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大,颁发了多部关于养殖业的法律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等。过去我们只重视养殖技能的教学,而这些法律法规也与养殖业的生产息息相关,只有懂法才能不违法,才算是合格的畜牧业人才。

将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方法和生产标准列入教学。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尤其是畜产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很多的养殖企业也在生产达到国家标准的无公害、绿色或有机畜产品,这就对我们的学生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有好的饲养管理水平,还要懂得更高级别的畜产品生产流程,懂得在生产过程中哪些饲料和药物不可以使用,哪些是可以使用的。

第3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防疫员管理。促进畜牧业继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县畜牧水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动物防疫员。由财政全额拨款工资的工作人员。差额拨款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县畜牧水产局所属的防检站具体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动物防疫员基本素质及工作任务

第四条动物防疫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管理,徇私办事、依法执业、清正廉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热爱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集体、维护公物,珍惜和维护行业形象;

三)激进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四)具有执业所必须具备的学历、资格证书、技术职称等;

五)能熟练掌握畜牧兽医、动物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独立从事指导畜牧业生产,动物防疫、检疫、疫情测报和参与扑疫等实际工作能力。

第五条动物防疫员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畜牧业生产、动物防疫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养殖户开展养殖业生产,扶植重点畜牧产业、规模养殖和养殖小区建设;

二)责任区内实施国家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演讲、控制与扑灭;

三)根据县级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乡镇动物防疫站布置。

四)承担乡镇党委、政府。

第三章工作制度

动物防疫站站长由县畜牧水产局任命。站长是动物防疫站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动物防疫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动物防疫站实行站长负责制。主动接受动物防疫站和站长的监督与管理。

第七条乡镇动物防疫站根据工作需要。将工作任务分解给每一位动物防疫员,并建立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奖罚机制。动物防疫站实施工作分工和管理时,既要责任明确,又不能忽视相互协作。

第八条动物防疫员应熟练掌握免疫顺序和免疫操作规程。对责任区内动物依照国家强制免疫的病种实施强制免疫和按免疫顺序实施计划免疫,保证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第九条对动物接种疫苗后。填写免疫档案,发放免疫证明,加挂动物标识。免疫台帐、资料、文书,必需真实、全面、准确、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条动物防疫员应依照规定领用、保管、使用疫苗、消毒药物以及免疫器械、动物防疫证、章、标识。不得转让、出售疫苗,不得使用蜕变无效疫苗。

第十一条动物防疫员既要做好春秋两季动物集中防疫。坚持月月补针制度,及时受理养殖户免疫申报,及时督促、指导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做好免疫接种、消毒和建立养殖档案工作。春秋两季动物免疫密度和平时动物免疫密度都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对免疫注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妥善处理。对免疫注射后出现副反应症状的畜禽,动物防疫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治疗和救治。

第十三条动物防疫员要按月将动物免疫数量分类汇总演讲给乡镇动物防疫站。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动物防疫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进行疫情监测、调查工作。发生疫情要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动物防疫员对多次做工作仍拒绝接受免疫注射的养殖户。名册经所在村民委员会盖章后,分别报乡镇政府、县防检站备案。同时,要严格控制拒防户畜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县业务主管部门在考核动物防疫员的免疫密度时,拒防户所养畜禽不作为应注基数。

第十六条动物防疫员在实施检疫和监管任务时。并在规定权限内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要按法定规定,加盖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志、出具检疫证明,坚决依据有关规定处置患病动物或染病动物产品。

第十七条动物防疫员在实施检疫时。不得超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

第十八条动物防疫员应积极推广和应用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

第十九条动物防疫员积极主动地落实各项平安生产和平安防范工作举措。

第二十条动物防疫员要切实做好失密工作。

第二十一条动物防疫员要爱护公物。严禁将公物据为己有,严禁利用公物为个人谋取私利。

第四章值班、请休假制度

不管是节假日还是工作时间,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站长应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动物防疫站都必需有动物防疫员值班。

第二十三条乡镇动物防疫员实行休假、请销假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采取补休、轮休办法。乡镇动物防疫员因事连续请假3天内(含3天)由乡镇防疫站长负责,3天以上须报请局领导批准;乡站站长因事请假需报经局领导同意。

第二十四条乡镇动物防疫员不在岗。如站长庇护不报,经人举报和检查出有假报、虚报者,追究站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按程序批准的休假和因特殊情况请假外。

第五章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动物防疫员的年度考核。目标定量考核与阶段性工作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注重实绩相结合。

第二十八条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动物防疫员。

一)本年度内受县畜牧水产局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或受到县政府及县以上部门以文件形式通报批评1次的

二)动物防疫抽查。

三)平时动物防疫抽查。

四)不服从组织调动的

五)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

六)按规定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的和本年度《乡镇动物防疫站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为不合格者。

第二十九条动物防疫员或者动物防疫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的

二)积极推广和应用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

三)重要刊物发表科技论文和文章的

四)受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惩处的

五)对动物防疫站财富的平安、保值、增值有突出贡献的

六)有其他突出效果和贡献的

第六章处罚

第三十条动物防疫员每旷工一天。按50100元的规范扣发奖金或补助。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情节严重者可移送司法机处理。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二)隐瞒和延误疫情演讲。

三)因动物防疫员原因。

四)未及时督促、指导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做好免疫接种、消毒和建立养殖档案工作的

五)免疫接种后未按规定加挂畜禽标识的

六)免疫台帐、资料、文书不真实、不全面、不准确、不规范或虚报动物防疫数量的

七)不依照规定领用、保管和使用疫苗、消毒药物和免疫器械。

八)伪造、涂改、转让、出售动物防疫证、章、标识。或使用蜕变无效疫苗的

九)免疫注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

十)对注射后出现副反应症状的家畜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治疗和救治。

十一)因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

十二)不按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规范实施检疫。或不按规定使用验讫印章、检疫标志的

十三)违规给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加挂标识的

十四)因检疫工作失误。

十五)越权出证。

十六)因执法不当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十七)不落实平安生产和平安防范措施。

十八)巧立名目乱收费。或截留、挪用检疫费的

十九)贪污、挪用、坐支、截留或私分公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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