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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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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论文

第1篇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税收对国家来说是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预定标准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而对纳税人来说则是资金的净流出,节约税款支付等于增加纳税人的净收益。本文从税务筹划的必然性和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两个方面谈一下自己对税务筹划的认识。

一、税务筹划的必然性

我国是法治国家,纳税人必须根据税法的规定性履行纳税义务。而纳税必然减少纳税人的净利润,为了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达到节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纳税人必须进行税务筹划。即,环境是一定的,只有适应环境,才能改变自我。我们的环境是:来源于市场,适应于市场。而在市场运行中又必须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则,适应、掌握并较好地运用这些市场规则,最终实现纳税额度最低,企业利润最大,市场份额占有率最高,进行税务筹划是我们的必由之路。

1、企业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使税务筹划成为必然;

企业要生存、发展、获利,盈得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获得投资者最大额度的投资。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他的根本目标。实现该目标的途径总体来说有两条:一是增加企业收入,二是降低企业成本费用。而税款就作为一项费用而存在,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税务支出,就等于降低成本费用,从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2、税法的规定性、法律的严肃性使税务筹划成为必然;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投资、筹资、经营、股利分配等业务发生之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事先对纳税事项进行安排,以达到最低纳税额度。而一旦投资、筹资、经营、股利分配等事项已发生,那么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这时再想方设法少交税款,就成为偷税、漏税,必将受到法律处罚。合理、合法、合规、及时、有效地进行税务筹划就象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企业遵纪守法;一方面降低企业成本费用,增加净利。最终达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3、税务筹划是纳税人行使的一项基本权利,经过税务筹划纳税义务会变得积极、主动、简捷而明了。

权利和义务是一对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矛盾。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而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则是纳税人行使的一项权利。进行税务筹划使纳税人被动的纳税行为(即税务机关征多少,纳多少)变成了一种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行为,为了使企业利润最大化,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纳税额度,纳税人会进行一系列测算、规划、分析、对比,设计几套纳税方案,然后选择其中最优的使用。这里所指最优包括税额最低;操作最简便;使用最明了等等。对征税机关来说,利用纳税人的这种积级性,不但抑制了偷税、漏税、逃税;而且方便了征税。从而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二、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税后利润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具体来说,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一)全局性是税务筹划的显著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出现了多元化、多渠道、覆盖面宽,涉及范围广的趋势,税务筹划不再仅仅是一种行业、一个部门、一种产品基础上的单纯的筹划活动,而成为触动企业发展全局,减轻企业总体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税后利润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合并、分立、重组不断拥现,税务筹划的全局性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筹划缩小税基、适用较低税率,合理归属企业所得的纳税年度,延缓纳税期限,实行税负转嫁,进而降低整个企业的税负水平。一般可以考虑的操作方法有:

1、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包括企业组建过程中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公司制企业既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又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企业仅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设立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则设立子公司,如果经常亏损有负债经营的好处则设立分公司。

2、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投资涉及选择投资地区、投资行业、投资类型。比如,在中、西部与东部投资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选择服务行业和生产行业会适用不同的税种;而选择了生产行业,生产不同的产品又有不同的税收规定。

3、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企业筹资无外乎有两个途径,一是自有资金,一是借入资金。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所产生利润应承担税务额度是不同的。

4、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企业经营已结束,本会计期间的净利润已结出,现金流量数额已确定。面临的工作就是是否进行股利分配,怎样行股利分配?如何为投资者节税?采用何种方法分配股利才能为投资者谋得最大利益?这些都是在股利分配中需要考虑的税务筹划问题。

(二)程序性、法治性、前瞻性是税务筹划在市场经济中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

1、遵守企业业务流程,研究企业自身特点,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税务筹划。纳税人必须了解自身从事的业务从始至终涉及哪些税种?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各是多少?采取何种纳税方式?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哪些税收法律或法规上的漏洞?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纳税人要考虑如何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开展税收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

2、税收法律、法规是纳税人缴纳税款和进行税务筹划的依据。纳税人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需要利用一些恰当的税收筹划方法,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从而找到与经营行为相适应的突破口。

3、进行税务筹划,要考虑企业空间和时间经济效益的统一,前瞻性是税务筹划的显著特点之一。税务筹划的主要目地是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是一个整体概念,从企业的建立至企业消失,从企业的总体负税到企业的个人负税。降低税收负担,要从横向、纵向、空间、时间上谋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目标对税务筹划提出的要求;

第2篇

企业的经营活动实际上体现为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等活动,其主要涉及到四大流转税和三大所得税,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税务筹划。

第一,采购过程的税务筹划。(1)纳税人的选择。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差别待遇,其增值税税负也不同。其测算方法为:设A为不含税购货额,B为不含税销货额。若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则当B*17%-A*17%>B*6%,即A/B<64.17%时,此时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而A/B>64.17%时,此时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2)运输方式的选择。采购企业自营运费转变成外购运费,可能会降低税负。拥有自营车辆的采购企业,当采购货物自营运费中售货企业将收取的运费补贴转化成代垫运费,也能降低自己的税负,但要受到售货对象的制约。对于售货方来说,其只要能把收取的运费补贴改为代垫运费,就能为自己降低税负。(3)采购方式的选择。这里的采购方式包括采购地点、采购对象和供应商等,如税法规定,采购的设备如为国产设备,其投资额可按一定的比例抵免应纳税额;向一般纳税人采购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第二,生产过程的税务筹划。生产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的税务筹划点比较多,主要包括:一是生产产品的选择。企业在决定生产何种产品时,除了考虑企业的经营战略和市场需求外,还要考虑税负问题。目前,同一产业生产不同产品时,由于不同产品税率高低不同,有的产品还可以减免税,企业选择产品税率较低者或减免税产品进行生产可以节税。二是生产费用核算方式的选择。即是通过对企业成本费用项目的组合与核算,使其达到一个最佳值,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避税方法。具体有:材料计算避税法,材料计算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成本计算方法。根据我国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材料费用计入成本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与后进先出法5种不同的计价方法,他们对企业成本多少及利润多少或纳税多少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材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的,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而先进先出法势必使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对较低。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使用。如果企业正处所得税的免税期,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将当期的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折旧计算避税法,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常用的折旧方法有以下几种:使用年限法、产量法、工作小时法、加速折旧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因为: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不同;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第三,销售过程的税务筹划。其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税种选择。税法规定以增值税为主的混合销售一并交增值税,以营业税为主的一并交营业税。通过合理安排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比例,以此合理确定税负分界点,达到少纳税的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等于企业经营的增值额乘以增值税率,增值额和经营收入的比率成为增值率,所以应纳增值税额也等于经营收入总额乘以增值率再乘以增值税率;营业税应纳税额也等于经营收入总额乘以营业税税率。为比较二者税负高低,设经营收入总额为Y,增值率为D,增值税税率为t1,营业税税率为t2,则有:应纳增值税税额=Y·D·t1;应纳营业税额=Y·t2;当二者税负相等时有:Y·D·t1=Y·t2,则D=t2÷t1。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当实际的增值率大于D时,纳税人筹划缴纳营业税比较合算;当实际的增值率等于D时,增值税税负和营业税税负完全一样;当实际的增值率小于D时,缴纳增值税比较合算。其二,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卖方的当天为收入确认时间;赊销和分期收款销货方式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款销售,待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对销售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就是通过对取得收入的方式、时间以及计算方法的选择和控制,以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如直接收款销货时,可通过推迟收款时间或推迟提货单的交付时间,把收入确认时点延至次年,从而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其三,促销手段的选择。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常用的促销手段有: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实物折扣和现金返还。税法对四种促销手段的涉税处理有不同的规定。对于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否则按全额计税;对于销售折扣,由于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税法规定一律不得从销售额扣减;对于实物折扣,该实物的价款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扣减,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对于现金返还,由于相当于一种购货回扣,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具在通一张发票的折扣销售税负较低。企业应结合自身的营销策略,选择最有力的促销手段,以降低纳税成本。二、筹资活动的税务筹划

企业无论从何种渠道取得资金,都存在着一定的资本成本。从纳税角度看,不同的投资渠道产生的纳税效果有很大的差异。一般来说,企业筹资渠道。对企业来讲,合理利用筹资渠道可有效的帮助其减轻税负,从而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一)合理确定企业的资本结构。资本结构是指企业筹集的负债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负债筹资支付的利息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具有税收挡板作用;而权益筹资支付的股息不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应通过税务筹划达到节税增资的目的。一般而言,如果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增资水平,然而,负债利息必须固定交付的特点又导致负债筹资可能产生较大的财务风险。只有当息税前利润率大于年利息率的情况下,提高负债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比率才可以增加权益资本收益率,因而在此前提下利用债务融资才能既减轻企业的税负,又能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的经济目标。因此,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就尤其重要,决非负债比率越高税收收益越高,而应同时考虑财务风险因素。

(二)充分运用租赁筹资。租赁大致可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从企业纳税角度看,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方法。对承租人来说,经营租赁可获取双重好处: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设备而承担较大风险;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少应纳税额。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更重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也可以计提折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减少了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税收抵免作用较为明显。

(三)妥善处理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旧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在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凡是与固定资产构建有关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应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之后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需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冲减以后各期应税收益,而费用化的借款费用一次性抵减当期应税收益,由此可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企业应在借款费用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加大计入费用化的份额,获得相对的节税收益。即企业应尽可能缩短固定资产的构建期间。

三、投资活动中的税务筹划

在企业的投资活动中,通过对投资企业类型、投资方式、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规模进行税务筹划,可以实现节税利益的最大化。

首先,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1)投资方式的选择。投资方式是指投资者以何种方式投资。企业投资方式可以分为购买经营资本物兴办企业的直接投资和对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间接投资。一般来说,直接投资考虑的税制因素要比间接投资多,因而其税务筹划空间较大。只要合理利用有关法规,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投资,均可达到避税目的。但在具体运用时,还应根据投资的不同情况,综合分析比较,以选择最佳方案。(2)投资地点的选择。目前为了实现我国对外开放,由沿海向内地推进的战略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的生产力布局以及扶植贫困地区发展,我国制定了不同地区税负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就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税务筹划的机会。投资地点的选择,对于企业节省税金支出、实现国家生产力的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投资行业的选择。投资行业的选择是指投资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投资产业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为了实现特定的产业结构目的,税法中往往给出了大量的行业优惠政策。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使投资行为既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又要体现出税收的政策导向,通过对生产性企业和非生产性企业不同税收优惠的分析比较,综合考虑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总体负担,选择最佳投资方案。(4)投资规模的选择。这是指企业选择建立集团企业还是独立企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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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陈秋萍:《会计政策的选择与合理避税》,《会计之友》2004年第3期。

第3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利润;所得税

1固定资产方面

1.1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税务筹划

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税务筹划对每个企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企业固定资产价值越大,筹划的空间也就越大。

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的成分,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缩短折旧年限(不低于法定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的递延交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例如,假设企业有一台价值500000元的设备,残值按原价的5%估算,估计使用年限为15年,该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银行贷款利率为10%,年金现值系数是7.6061。按直线法年计提折旧额如下:

500000×(1-5%)÷15=31666.67(元)

因提折旧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如下:

31666.67×25%×7.6061=60214.96(元)

如果企业将折旧期限缩短为10年,年金现值系数是6.1446。则年提折旧额如下:

500000×(1-5%)÷10=47500(元)

因提折旧而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如下:

47500×25%×6.1446=72967.13(元)

两种方法因提折旧而节约所得税支出的现值差额;

72967.13-60214.96=12752.17(元)

尽管折旧期限的改变,并未从数字上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总和,但货币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考虑到这一点如上例我们所看到的,一个500000元的设备,当折旧年限由15缩短为10年时,年折旧节约所得税支出现值由60214.96元增大为72967.13元,增加了12752.17元。由此可看出缩短年限对企业更为有利。

1.2固定资产残值的选择

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所以,企业在确定残值率时,应尽可能在不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前提下选择最低的。这样就可以多提折旧,多冲减税前利润,减少所得税。

2企业资金筹集方式方面

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筹资是其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筹资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为,其对企业经营理财业绩的影响,主要是通过资本结构的变动而发生作用的。因而,分析筹资中的纳税筹划时,应着重考察两个方面;资本结构的变动究竟是怎样对企业税负产生影响的;企业应当如何组织资本结构的配置,才能在节税的同时实现所有者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资本结构是由筹资方式决定的,不同的筹资方式,形成不同的税前、税后资金成本。

企业的筹资方式主要有: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集资、企业自我积累、融资租赁、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

一般来说,企业以自我积累方式筹资的税收负担要重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税收负担,贷款融资的税收负担要重于企业间拆借的税收负担,企业间拆借资金的税收负担要重于企业内部集资的税收负担。而融资租赁优于以上几种。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是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正式申请,由出租人融通资金引进承租人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长期租赁方式。承租企业通过支付租金可迅速获得所需设备,不用承担设备被淘汰的风险。对所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可将其当作自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且支付的租金费用也允许在税前扣除,使企业计税基数减小,从而少交所得税。可见,融资租赁作为企业重要的筹资方式,其税收抵免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租赁过程中的纳税筹划,对于减轻企业税负具有重要意义。对承租人来说,租赁既可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又可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计税所得额,减轻所得税税负。对出租人来说,出租既可免去为使用和管理机器所需的投入,又可以获得租金收入。3成本费用方面

3.1公益性捐赠的税务筹划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但对这种捐赠进行了限制:如捐赠应通过特定中介机构进行(如希望工程基金会等),捐赠必须针对特定的对象以及限定捐赠额等规定。因此,企业应严格按捐赠规定进行捐赠并取得合法发票,以达到抵税的效果。

3.2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务筹划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比例为:新税法《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因而企业要尽量压缩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预算,同时将可列入业务招待费中分类很模糊的费用转为转为其他费用支出,如营业费用、办公费等名目,使得业务招待费能够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扣除。同时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应当注意不能将会务费、差旅费等挤入业务招待费,否则对企业不利。因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获得全额扣除,而不受比例的限制。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应重视这方面的筹划。

我们可以看到以上所谈到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营业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标准的,如果企业将自己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销售给成立的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道营业收入,而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费用扣除的“限制”可同时获得“解放”。当然设立销售公司除了可以节税外,对于扩大产品销售市场,加强销售管理均具有重要意义,但也会因此增加一些管理成本。纳税人应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以及产品的具体特点,兼顾成本与效益原则,从长远利益考虑,决定是否设立分公司。

参考文献

[1]毛长珍.对企业税务筹划的思考[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7,(4):2-4.

[2]邓蒂妮,饶鹏.论企业税务筹划的积极意义[J].计划与市场探索,2007,(10):50-51.

[3]养智勇.税务筹划:效应、难题及对策[J].当代经济,2007,(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