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艺术与哲学论文范文

艺术与哲学论文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艺术与哲学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艺术与哲学论文

第1篇

每一个民族、时代、社会的文化,都有其不同于其他民族、时代、社会的特征,表现出不同的民族性格,不同的时代精神,和不同的社会思潮。所谓艺术的民族气派与民族风格,不过是特殊的民族精神在艺术中的一般表现而已。每一个民族的艺术都是丰富多彩的,甚至于形成许多不同的流派。但是与其他民族的艺术相比,这些不同流派又都显得近似。

在一定的意义上,这“近似”之处,往往正是它的价值所在。一件艺术作品,不仅表现出作者的思想感情,也表现出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共同的心理氛围,和一种文化共同的价值定向。表现得越多,作品的艺术价值就越高。无所表现的艺术,也就是没有价值的艺术。

人们常常用“镜子”来比喻艺术,这个比喻并不恰当。艺术不同于镜子。一面镜子是一个死的物理事实,它所反映的事物,事实上存在于它之外。而一件艺术作品则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它就是它所反映的事物。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要求、理想、信念与价值在艺术作品中获得的意义与表现力,离开了艺术作品就不复存在。所以艺术,尽管与哲学有许多明显的区别,还是有共同的基础。

一个民族、时代、社会的艺术,必然与这个民族、时代、社会的哲学相联系。哲学是民族、时代、社会的自我意识,伟大的艺术作品总是表现出深刻的哲学观念,它不仅是民族性格、时代精神、社会思潮等等的产物,而且也能动地参与形成民族性格、时代精神、和社会理想,是自己的民族、时代、社会的代表。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艺术和哲学,我们到哪里去找一个民族的灵魂。

艺术与哲学的联系,在中国古典美学看来,是不言而喻的:“画以立意”,“乐以象德”,“文以载道”,“诗以言志”,最广义的艺术也就是最广义的哲学。自觉地强调这一点,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二个重要特征,也是我们探索艺术的民族形式、建立现代化的中国美学时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

中国艺术高度的表现性、抽象性和写意性,来源于它同哲学的自觉联系。通过中国哲学来研究中国艺术,通过中国艺术所表现的哲学精神来理解它的形式,我们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哲学,作为人类的自我意识,是理性精神的直接表现。如果借用康德的术语来比较,我们不妨说,西方哲学偏于“纯粹理性”,偏重于追求知识;中国哲学偏于“实践理性”,偏重于追求道德。前者多描述自然界的必然,后者多强调精神领域的自由。中国哲学是内省的智慧,它最重视的不是确立对于外间世界的认识,而是致力于成就一种伟大的人格。所以,和西方哲学相对而言,它并不重视对于客观对象的分析、区分、解释、推理,并不重视对于对象实体及其过程的精确叙述,而是把最高的真理,理解成一种德性的自觉。它始终不曾脱离人的社会关系,不曾脱离伦常情感的具体实践和具体感受。

这不是偶然的。中国历史上无情的阶级对抗关系,从来是笼罩在原始时代保留下来的血缘氏族宗法关系之下的,这种双重关系所形成的文化心理结构,以及在这种文化心理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哲学,首先考虑的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关系。为了协调人与人的关系,就要讲统一、讲秩序、讲仁爱、讲礼让、讲义务、讲亲和、讲道德。而不是象西方哲学那样,更重视讲知识、讲方法、讲逻辑因果规律等等。现实的人生问题,在中国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中国哲学较早达到“人的自觉”。这种自觉首先表现为宗教观念的淡薄。东方思想宗教观念的淡薄是哲学史家们常说的问题,其实这种淡薄,不过是用对君主、族长和关系结构(礼)的崇拜和服从,来代替对神的崇拜和服从而已。这种双重结构是一种异化现实,自觉的人必然在其中找不到出路,而体验到强烈的忧患意识。这种忧患意识是中国哲学的起源,也是中国哲学发展的基础。这一点决定了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的许多特征。

在西方哲学史上,直到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才有所谓“人的发现”,或者说“人的自觉”。与教会、神学和经院哲学所提倡的禁欲主义相对立,以薄加丘为代表的文艺复兴作家们宣称发现了与彼岸天国的幸福相对立的此岸的、地上的欢乐。这种欢乐意识是西方哲学觉醒的契机。以此为起点,西方哲学强调幸福的价值,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叛逆精神”、反抗性格等竞争性道德。我们不妨说它的.基础是“欢乐意识”。产生于欢乐意识的痛苦必然伴随着消沉和颓废,产生于欢乐意识的悲剧必然伴随着恐怖和绝望。这些,正是西方表现痛苦的艺术作品共同具有的总的特点。

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很高的自觉性。这种自觉性是建立在忧患意识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从文献上追索渊源,可以一直上溯到《周易》中表现出来的忧患意识。正是从这种忧患意识,产生了周人的道德规范与先秦的理性精神,以及“惜诵以致愍今,发奋以抒情”的艺术和与之相应的表现论和写意论的美学思想。这也不是偶然的。正如没有阻力,生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没有忧患,人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生命的力量和强度只有依照阻力的大小才有可能表现出来,与之相同,只有忧患和苦恼才有可能使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和返回他的自我,而思考生活的意义与价值,而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易·系辞传》云:“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的:其有忧患,所以对于人间的吉凶祸福深思熟虑,而寻找和发现了吉凶祸福同人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使命感。通过对自己的使命的认识,周人的以“德”(“敬德”、“明德”)为中心的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就把远古的图腾崇拜和对于外在神祗的恐怖、敬畏与服从,即那种人在原始宗教面前由于感到自己的渺小与无能为力而放弃责任的心理,转化为一种自觉的和有意识的努力了:通过对忧思的思考,在图腾文化中出现的“天道”和“天命”观念,都展现于人自身的本质力量。人由于把自己体验为有能力驾驭自己命运的主体,而开始走向自觉。人们所常说的先秦理性精神,不就是这样一种自觉的产物吗?

周人亡殷以后没有表现出胜利的喜悦,而是表现出那样一种冷静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是人们走向自觉的契机,是先秦理性精神的前导。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那样一种主体观念的先期确立,先秦学术能够呈现出如此生动丰富而又充满活力的局面。

《汉书·艺文志》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出并作”。这一段话,比较正确地概括了诸子兴起的原因。东周列国互相兼并,战争绵延不绝,灭国破家不计其数,富者剧富,贫者赤贫,百姓生死存亡如同草芥蝼蚁,不能不引起人们深深的思索。为了寻找这一切忧患苦难的根源及其解脱的途径,各家各派参照《易经》的启示,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其言虽殊,譬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虽说是各家互相对立,没有一家不从对方得到好处,虽说是法家“严而少恩”,墨家“俭而难遵”,名家“苛察缴绕”,阴阳家“拘而多畏”,不如道家和儒家那样源远流长,影响深广,但如果没有这些学说与之竞争,儒家和道家也不会得到如此长足的发展。儒家和道家,附带其他诸家和外来的佛家,相反相补,相辅相成,挟泥沙而俱下,成为后世中国学术思想的主流,而渗透到和积淀在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相对而言,儒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政治关系和伦理规范方面,道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艺术形式和审美观念方面。但无论哪一个方面,都存在着两家共同的影响。

儒家强调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道家主张任从自然才能得天真。它们之间的矛盾,常常表现为历史和人的矛盾,政治和艺术的矛盾,社会与自然的矛盾。从美学的角度来说,前者是美学上的几何学,质朴、浑厚而秩序井然;后者是美学上的色彩学,空灵、生动而无拘无束。前者的象征是钟鼎,它沉重、具体而可以依靠;后者的象征是山林,它烟雨空濛而去留无迹。从表面上看来,二者是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的,但是在最深的根源上,它们又都为同一种忧患意识即人的自觉紧紧地联结在一起。正如历史和人、政治和艺术、以及社会和自然都有其同一的根源,儒家和道家也都是同一种忧思意识即人的自觉的两种不同的表现。那种早已在《周易》、《诗经》和各种文献中不息地跃动着的忧患意识,不但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家思想的核心。

儒家尚礼乐,道家说自然,从同一种忧患意识出发,都无不带着浓厚的伦理感彩,都无不是通过成就某种人格的内省功夫,去寻求克服忧患的道路。两家道路不同,而所归则一。《孟子·告子下》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因于心,衡于虑,然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土,出则无敌国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这是儒家的道路。老子《道德经》则主张“贵大患若身”,“处众人之所恶”,这不是退避和忍让,而是顺应自然的法则(“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来和忧患作斗争(“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这是道家的道路。二者殊路而同归。那种单纯强调儒家入世,道家出世、儒家积极进取、道家消极退避的流行观点,恐怕失之片面,有必要加以补充才是。

从能动的主体的责任感,产生了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这是儒道两家都有的态度。孔子所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所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起子所谓“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庄子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都无非是表现了这样一种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而已。“寂今寥今,独立而不改!”这是什么力量?这是一种自尊自爱的、人格的力量。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人格理想的追求,在这里都充满着积极进取的实践精神。与忧患作斗争,与命运作斗争,这是一种普遍的实践。在这种实践中思想感情的力量不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外在的、异己的宗教、国家、法律等等,而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内在的人格,则是一种特殊的实践。这是中国哲学的特殊性,也是中国艺术、中国美学的许多特殊性的总根源。

总之,起源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和在忧患意识之中形成的积极进取的乐观主义、以及建基于这种自觉和乐观主义的、致力于同道与自然合一的伦理的追求,以及在这种追求中表现出来的人的尊严、安详、高瞻远瞩和崇本息末的人格和风格,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精魂。经过秦、汉两朝的扫荡和压抑,经过魏晋人的深入探索和韬厉发扬,它已经深沉到我们民族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构成我们民族文化、精神文明的基本元素。尽管千百年来兴亡相继的、统政治、经济、文化于一体的、大一统的封建国家力图按照自己的需要来熔铸和改造它,它始终保持了自己的活力。从另一方面来看,也许正是这种封建体制的压迫,才使它得以保持自己的活力吧?

古代思想,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满于当时灾难深重的现世生活,把希望寄托在对于彼岸世界的信仰上面。在西方,这个彼岸是以宗教方式提出来的天国,在中国,这个彼岸是以伦理方式提出来的“先王世界”。前者是一个外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是知识和信仰。后者由于它的伦理性质又获得了此岸的实践意义,基本上是一个主体性的、内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主要是内省的智慧。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对救世主之类抱着一种充满理性精神的怀疑态度。庄子的泛神论和孔子的怀疑论都反映了这个特点。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他说出了一个事实:以“敬”为中心的天道观念并没有把人导向外在的宗教世界。而这,也就是最高的智慧。从这种智慧产生了人的自尊、自信、自助的责任感,和苟卿所说的“制天命而用之”的主体意识,以及它的乐观主义的进取精神。这种精神表现在哲学之中,也表现在艺术和美学之中。

所以在中国,艺术创作的动力核心是作为主体的人类精神,它先达到意识水平,然后又沉入无意识之中,不断积聚起来,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触动发而为激情,发而为灵感,表现为艺术。所谓“情动于中,故形于声”,(《乐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大序》)这是一种内在的动力,而不是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外在的动力,例如神灵的启示(灵感),或者外在现象的吸引所造成的被动的“反映”。

但是这种内在的动力,却又力图与外间世界相统一。例如,它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统一(“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追求人与自然、即“人道”与“天道”的统一(“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者,天地之和也。”)这种统一,作为艺术表现的内容,也就是情感与理智的统一,即所谓“以理节情”。把“以理节情”作为音乐创作和一切艺术创作的一条原则,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独到的地方。

情是生生不息,万化千变的事实,它呈现出无限的差异和多样性。理是万事万物共同的道理,它贯穿在一切之中,所谓“道一以贯之”,它呈现出整体的统一。“以理节情”,也就是“多样统一”。“多样统一”作为“和谐”的法则,不但是西方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也是中国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但西方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自然的和谐,它表示自然界的秩序。中国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伦理的和谐,它表示社会和精神世界的道德秩序。中西审美意识的这种差别,反映出西方物质文明的务实精神同东方精神文明的务虚精神各有不同的侧重。

若问这个贯通一切的道理是哪里来的,那么我们可以简单地回答说:来自此岸的忧患意识。产生于忧患意识的情感是深沉的和迂回的,所以当它表现于艺术时,艺术就显出含蓄、敦厚、温和、“意在言外”,所谓“好色而不、怨诽而不乱”。这是中国艺术传统的特色。“以理节情”的美学法则,不过是铸造这种特色的模子而已。它不但是美学的法则,也是一切政治的和伦理的行为法则,所谓“乐通伦理”、乐通“治道”,它们归根结底都是“忧患意识”的产物。

产生于忧患意识的快乐必然伴随着沉郁和不安。产生于忧患意识的痛苦必然具有奋发而不激越,忧伤而不绝望的调子。而这,正是中国艺术普遍具有的调子。中国的悲剧都没有绝望的结局,即使是死了,也还要化作冤魂报仇雪恨,或者化作连理枝、比翼鸟、双飞蝶,达到亲人团圆的目的。“蝴蝶梦中家万里”,正因为如此,反而呈现出一种更深沉的忧郁。这是个人的忧郁,同时也表现出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心理氛围。

《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里,演《周易》;仲尼■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奋(愤)之所为作也。此人意皆有所郁结,不得其通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又《屈原贾生列传》云:“屈原正道直引,竭忠尽智以事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榜,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这个说法,虽然在个别细节上与考证略有出入,但总的来说是符合史实的。屈原本人就说道,他之所以写作,是“惜诵以致愍今,发愤以抒情”。这不仅是屈原的态度,也是中国艺术家普遍的创作态度。我们看古代所有的诗文,有多少不是充满着浩大而又沉重的忧郁与哀伤呢?诗三百篇,绝大部分是悲愤愁怨之作,欢乐的声音是很少的。即使是在欢乐的时分所唱的歌,例如游子归来的时分,或者爱人相见的时分所唱的歌,也都捞着一种荒寒凄冷和骚动不安的调子,使人听起来感到凉意袭人,例如

昔我往矣

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

雨雪霏霏(小雅《采薇》)

或者:

风雨如晦

鸡鸣不已

既见君子

云胡不喜

(郑风《风雨》)

这种调子普遍存在于一切诗歌之中。“正声何微茫,哀怨起骚人”,普遍的忧患,孕育着无数的诗人。所谓诗人,是那种对忧患意识特别敏感的人们,他们能透过生活中暂时的和表面上的圆满看到它内在的和更深刻的不圆满,所以他们总是能够在欢乐中体验到忧伤:紧接着“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后,便是“忧从中来,不可断绝。”紧接着“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之后,便是“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伸,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这种沉重的情绪环境,这种忧愁的心理氛围,正是中国诗歌音乐由之而生的肥沃的土壤。

读中国诗、文,听中国词、曲,实际上也就是间接地体验愁绪。梧桐夜雨,芳草斜阳,断鸿声里,烟波江上,处处都可以感觉到一个“愁”字。出了门是“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在家里是“梨花小院月黄昏”,“一曲栏干一断魂”,真个是“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以致人们觉得,写诗写词,无非就是写愁。即使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也还要“为赋新词强说愁。”浩大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作为在相对不变的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代代相继的深层心理结构,决定了中国诗、词的这种调子,以致于它在诗、词中的出现,好象是不以作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似的。“愁极本凭诗遣兴,诗成吟诵转凄凉,”即使杜甫那样的大诗人,也不免于受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支配。

不仅音乐、诗歌如此,其它艺术亦如此,甚至最为抽象的艺术形式书法也不例外。孙过庭论书,就强调“情动形言,取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书谱》)这种奔放不羁、仪态万方而又不离法度的艺术,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杜甫欣赏张旭的书法,就感到“悲风生微绡,万里起古色,”这不是偶然的。绘画,是另一种形式的书法。它在魏晋以后的发展,内容上逐渐以画神怪人物为主转向以画山水竹石为主;技法上逐渐由以传移模写为主,转向以抒情写意为主;形式上逐渐由以金碧金彩为主,转向以水墨渲淡为主。这种转变和发展趋势,也不过是“取会之意,”把忧患意识所激起的情感的波涛,表现为简淡的墨痕罢了。“秋江上,看惊弦雁避,骇浪船还。”在那种平静和超脱的境界背后,横卧着我们民族的亘古的苦难。

“发愤以抒情”的观点,用现代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表现论”。

“表现论”是相对于“再现论”而言的。艺术的本质是什么?是再现作为客体的现实对象?还是表现作为主体的人的精神、即人的思想感情?主张前者的是再现论,主张后者的是表现论。二者并不互相对立,但各有不同的要求。西方美学侧重前者,它强调模仿和反映现实,中国美学侧重后者,它强调抒情写意。这种不同的侧重是与它们各自不同的哲学基础相联系的。

西方美学思想是在自然哲学中发生的,古希腊最早提出有关美与艺术问题的人是毕达哥拉斯学派,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大都是天文学家、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他们着眼于外在的客观事物的比例、结构、秩序、运动、节奏等等,提出了美在和谐的理论。这种和谐是一种数学关系,所以在他们看来,“艺术创作的成功要依靠模仿数学关系”,“艺术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后来的苏格拉底考虑到美与善的联系,但他仍然认为艺术的本质是模仿,除了模仿美的形式以外,还摹仿美的性格。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前人成就的基础上,即在模仿论即再现论的基础上,建立了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完整的美学体系——《诗学》。在《诗学》中他提出了三种模仿:按事物已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应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为人们传说的样子模仿它。后来的达,芬奇和莎士比亚,还有艺术史家泰纳,都继承了这一观点,他们先后都宣称艺术是客观现实的镜子。左拉和巴尔札克则把艺术作品看作是历史的记录。车尔尼雪夫斯基则更进一步,他宣称“艺术是现实的苍白的复制”。这是一个在历史上不断完善的完整体系,在这一体系的范围之内,所谓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模仿事实和模仿理想的区分而已。所谓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摹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摹仿事物的现实现象的区分而已。为了模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在这一体系中产生了“典型论”。“典型论”是更深刻的模仿论,但它并非近人所创,其根源仍然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论。这是西方美学的主流和基调。

与之相比,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走着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与《诗学》同时出现的中国第一部美学著作《乐记》,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确立了一种与《诗学》完全不同的理论。除了把艺术看作是思想感情的表现以外,它还把艺术同道德、同一种特定的人格理想联系起来。这在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中本是一种固有的联系,《乐记》把它应用于创作,指出“乐者,德之华也。”“乐者,通伦理者也。”这样的概括,标志着一条与西方的模仿论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乐记》以后的中国美学,包括各种文论、诗论、画论、书论、词论、甚至戏剧理论,都是沿着这一道路发展的。

现在我们看到,西方美学所强调的是美与“真”的统一,而中国美学所强调的则是美与“善”的统一。质言之,西方美学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科学价值,中国美学则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伦理价值。前者是“纯粹理性”的对象,后者则是“实践理性”的对象。它们都以情感为中介,不过前者更多地导向外在的知识,后者更多地导向内在的意志。二者价值定向、价值标准不同,所以对艺术的要求也不同。

把艺术看作认识外间世界的手段,自然要求模仿的精确性,反映的可信性,再现的真实性。自然要求对它所再现和反映的事物进行具体的验证。例如西洋画很重视质量感、体积感、空气感、色感和光感等等,那怕是画虚构的事物,想象出来的事物(例如拉斐尔的圣母和天使,鲁本斯的魔鬼和精灵)都力求逼真,力求使人感到若有其物。这就需要求助于对透视、色彩、人体结构和比例等等的了解,这些都可借实用科学来验证。透视可以用投彩几何来验证,色彩可以用光谱分析和折射反映来验证,人体的结构和比例可以用解剖来验证。验证就是认识必然。画如此,文学、雕刻、电影等等亦如此。

中国美学把艺术看体一种成就德性化人格的道路,所以它不要求把艺术作品同具体的客观事物相验证,而是强调“以意为主”,即所谓“取会之意。”即使“传移模写”,目的也是为了“达意”。所以也可以“不求形似”。越往后,这一特点越明显。魏晋人“以形写神”的理论,发展到宋代就被解释为“以神写形”了。对象实体不过是情与意的媒介,所以艺术创作贵在“立意”,可以“不求形似”。欧阳修诗:“古画画意不画形,梅卿咏物元隐情。”苏轼诗:“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迥然各异。

在中国美学的词汇中,所谓“创作”,也就是“意匠”的同义词,杜甫诗“意匠惨淡经营中”,一句话说尽了创作的甘苦。意匠功夫来自人格的修养,所以做诗、作曲、写字、画画、必须以在一定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定的人格修养、一定的精神境界作基础。“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这种诗外的功夫同样也就是画外的功夫。中国画家论创作,强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强调“人品不高,用墨无法,”就因为“意诚不在画也”。既如此,实物的验证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因为画的价值不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精确逼真地再现了对象,而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表现了人的精神境界、和表现了什么样的精神境界来决定的。

音乐也不例外。在中国美学看来,音乐的形式并非来自模仿客观事物,例如模仿小鸟的凋瞅或者溪流的丁咚,而是来自主体精神的表现,来自一种德性化了的人格的表现。所以它首先不是要求音乐反映的真实、具体、精确、可信,而是要求“德音不理”,“正声感人”,要求“情见而意立,乐终而德尊。”孟子《公孙丑上》云:“闻其乐而知其德。”《吕氏春秋·音初篇》云:“闻其声而知其风,察其风而知其志,观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贤、愚、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音乐,不可隐匿。”我们认为中国美学的这些观点,比西方美学更深刻地触及了艺术的本质。

如所周知,人物画在中国画史上不占主导地位。与之相应,小说和戏剧在中国文学史上也不占主导地位。虽然在明、清以后,中国也曾出现过一些真正伟大的小说、戏剧作品,但是,这几种西方艺术的主要形式,总的来说不曾受到中国艺术的重视。鲁迅说:“小说和戏曲,中国向来是看作邪宗的。”(《且介亭杂文》二集)他没有说错。《汉书·艺文志》早就宣称这类作品是“君子弗为”的“小道,”而把它黜之于“可观者”诸家之外。唐人以小说戏曲为“法殊鲁礼,亵比各优。”(《通典》),来人以小说戏曲为:“丧志”、“德政之累”(《漳州府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这种擅长于模仿、叙事的艺术门类,同中国美学的主导思想有一定的距离。

这并不是说,古籍中没有关于戏剧和小说的专著。也有过一些这样的专著,如《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梁录》,《武林旧事》、《醉翁谈录》,《少室山房笔丛》……但是这些著作,没有一本算得上是美学著作。都无非野史、笔记,资料性、技术性的东西。《焚香记总评》和几本小说集的序言,虽然也发过一点议论,都无非随感、杂说,没有什么系统性、理论性。所以在中国传统美学中,小说戏剧的研究是十分薄弱的一环。这最弱的一环恰恰是西方美学中最强的一环。因为从模仿论的观点看来,这种叙事的形式正是再现现实的最好形式。

在西方,最早的诗歌是叙事诗,即史诗,如《伊利亚特》、《奥德赛》,它着重描绘事件发展过程,人物状貌动作,以及发生这一切的环境。西方的戏剧、小说就是从史诗发展而来。所以西方戏剧小说理论强调的是情节,认为戏剧小说的要素是情节而不是人物的个性或者思想感情。亚利斯多德《诗学》第八章规定,史诗必须遵循情节发展的逻辑必然性这一规律,达到“动作

与情节的整一,”他指出这种“动作与情节的整一”是史诗与历史的区别。后来新古典主义者在“动作与情节的整一”之上加了诸如“时间与空间的整一”等等,被称为“三一律”,“三一律”一度是西方古典戏剧小说创作公认的原则。

在中国;最早的诗歌是抒情诗,如《诗经》,它直接表现、或通过自然环境或人物动作的描述间接表现主体的人的心理感受。“劳者歌其事,饥者歌其食。”饥寒劳苦(忧患),以及起于饥寒劳苦的喜、怒、哀、乐、思虑(忧患意识),才是它的真正动力和内容。它有时也着重叙述人物、环境和事件,如《七月》、《伐檀》等,但即使在这些作品中、环境和事物也仍然不过是表现的媒介而已,它的要素仍然是思想感情而不是故事情节。中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叙事诗是《孔雀东南飞》,即使是《孔雀东南飞》,它的形式、结构也无不从属于情感的旋律。从“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到“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在徘徊而又徘徊之中表现出来的无穷的苦恼意识,才是这篇作品的中心内容。这个内容不仅决定了它的一唱三叹的形式,而且赋予了它以无可怀疑的抒情性质。其他如《木兰诗》等,无不如此。

不论小说戏剧是否确是从诗歌发展而来,中国的戏剧小说都带有浓厚的抒情性,同中国诗的性质相近。《红楼梦》中有一段叙事,脂砚斋评道:“此即‘隔花人远天波近’,知乎?”其实整部《红楼梦》,又何尝不是“隔花人远天涯近。”王实甫的《西厢记》,是典型的剧本故事,但是,你看它一开头:

可正是人值残春浦郡东,门掩金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一种炽热的、被压抑的、在胸中汹涌骚动而又找不到出路的激情,成了揭开全剧的契机。这是诗的手法,而不是戏剧的手法。汤显祖的《牡丹亭》,以出死入生的离奇情节著称,但是这情节所遵循的,仍然是情感的逻辑:“袭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停半晌,整花钿,没揣菱花,偷人半面。”“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由于是沿着情感的线索发展,而不是遵循逻辑的公式进行,全剧的结构就成了一种抒情诗的结构。连《桃花扇》那样的历史剧也不例外,“斜阳影里说英雄”,“闲将冷眼阅沧桑,”忧国忧民的愁思,交织着荣衰兴亡的感慨,就象是一首长诗。

与表现论相联系的是写意原则。这一点,即使对于小说戏曲来说也不例外。“优孟学孙叔敖抿掌谈笑,至使人谓死者复生,此岂举体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东坡续集》卷十二)。苏轼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写意原则在小说、戏剧中的应用。中国戏剧的程式化动作已成为一种惯例,象诗词中的典故一样,信手拈来,都成了情感概念的媒介。例如在京戏中,骑马的时候不必有马,马鞭子摇几下,就已经走过了万水千山,这是无法验证,也无需验证的。所谓“得鱼而忘签,”“得兔而忘蹄”,“得意而忘言”,这些中国哲学一再强调的道理,在这里既是创作的原则,也是欣赏的原则。西方的戏剧电影,务求使人感到逼真,演戏的骑马就得处处模仿真实的骑马,草原和道路伴随着得得的蹄声在银幕上飞掠过去,这种手法比之于京戏的手法,其差别就象是中医同西医的差别。前者讲虚实、讲阴阳,后者讲血压体温,细菌病毒。后者可以验证,前者不可以验证。不可以验证不等于不科学,有许多西医治不好的病中医能治好,就是这一点的证明。这就叫:“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致意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

“发愤抒情”是关于动力的理论。“不求形似”是关于手法的理论。二者在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缓慢而又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统一起来,成为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主流。这一主流的发展线索,同中国哲学的发展线索基本上符合。

“不求形似”的“形”,犹言形质、形象、器用。也就是各个具体的事物之所以存在的、或者说之所以被我们感知、认识和利用的方式。在中国哲学看来,形质、形象、器用都不重要。只有这些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些事物的道理才重要。道理是无形的,所以在形以上;器质是有形的,所以在形以下。《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重“道”轻“器”,重“意”轻“言”,是中国哲学一贯的立场。

西方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经验科学的语言,即“形而下学”的语言,它首先是人们认识一事一物与一事一物之理的工具,它的功能是描述性的,所以言能尽意而力求名实相应,力求反映的忠实性,摹仿的精确性、再现的可以验证性;与之相异,中国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形而上学”的语言。它主要地是人仍追溯万事万物本源的工具,它的功能是启示性,象征性的,所以常常“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中国哲学常常强调指出这一“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而这,也就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所谓“不求形似”的理论来源。

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追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象外之旨”,是同中国哲学的形而上学精神相一致的。正如西方艺术和西方美学要求反映的精确和描述的具体,是同西方哲学的形而下学精神相一致的。形而上学要求越过物物之理而迫索那个总稽万事万物的道理,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同辩证法相对立,有点虚玄,其实不然。这种思想恰好是要求从联系的观点和整体论的观点来看问题,所以它与辩证法息息相通。“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它是启迪我们智慧的一种途径。《易经》讲相反相成,老子亦讲相反相成,我们常说《易》和《老》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是我们又把它们的“形而上”立场同辩证法的立场对立起来,这岂不是很值得商榷的吗?

宋人最喜欢用“形而上”和“形而下”达两个概念,美学上的“不求形似”说之所以首先出现于宋代,不是偶然的。中国绘画之所以到宋代特别明显地趋向于写意,不是偶然的。“运用于无形谓之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张横渠《正蒙·天道篇》)不足以言之,故“贵情思而轻事实,”“逸笔草草”,宜矣。

所以中国美学不承认有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纯形式”。中国美学从来不讲“形式美”。在中国美学看来,形式不过是一种启示,一种象征,它无不表现一定的道理、一定的人格。“道者器之道,器者道之用”,“尽器则道无不贯,尽道所以审器、知至于尽器,能至于践形,德盛矣哉!”(王夫之《思问录内篇》)。艺术创造形式,不仅是为了明道,而且是为了明德。“德盛矣哉”,于是乎有“文”。“象者文也”,“文以载道,诗以言志”,哲学上的人格追求,导致了艺术上的写意原则。

道就是理,理就是德,德就是人格,人格的表现就是迹,迹就是器,所以器虽小,却又足以发明道。“夫道,弥纶宇宙,涵盖古今,成人成物,生天生地,岂后天形器之学所可等量而观!然《易》独以形上形下发明之者,非举小不足以见大,非践迹不足以穷神”(郑观应《盛世危言·道器》),这种从具体达到抽象,以个别领悟普遍,由感性导向理性,把概念和实在、形式和内容、必然性和偶然性统一起来的观点,虽然说得虚玄晦涩,却深刻地触及了审美与艺术的本质:艺术,在中国美学看来,就是要即小见大,以器明道。借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要在个别中见出一般。不过黑格尔所说的是本体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价值论,黑格尔所说的是认识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表现论。话虽同,含义还是不同的。

《周易·系辞传》云:“生生之谓易。”“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易象是一种抽象,又是一种具象。人们出于忧患,探索盈虚消息,因卜篮而有象,因象而有情,因情而有占,它是以形而上者说出那情而下者,又是以形而下者说出那情而上者,所以既是哲学的精义,又是艺术的精义。象形文字的形声和会意,也包含着许多哲学和艺术的要素。当然,卦、爻和象形文字既不是真正的哲学,也不是真正的艺术,它们是介乎哲学和艺术二者之间的、象征性的东西,但它们是中国艺术的雏形。正如胚胎发育的过程是生物进化的过程的缩影,在这个雏形之中包含着许多中国艺术由之而生成的要素。

最基本的要素是“道”与“德”。道是忧患所从之而来和从之而去的普遍规律,德是生于忧患意识的责任感和行动意志。由于忧患与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所以“道”与“德”是统一的。“道德实同而异名”,把道与德相统一是中国哲学的伟大成就之一。所谓“文以载道”,实际上也就是“文以明德”,它所表现的仍然是德性化的人格,而不是外在于人的客观事物。《庄子,天地篇》云:“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关尹子·一宇篇》云:“道终不可得,彼可得者,名德不名道。”《大戴礼记·主言篇》云:“道者所以明德也,德者所以遵道也,是故非德不尊,非道不明。”道与德这两个概念,可以说是中国哲学的骨干子。实际上,它也是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的骨干子。从往后的发展来看,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强调表现人格、愈来愈强调“以意为主”,愈来愈把表现在艺术中的喜怒哀乐,同一定伦理的、政治的状况联系起来,这种发展趋势,也反映出哲学的影响。

与中国哲学相一致,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之所以“贵情思而轻事实”,缘其着眼点在德不在形,在意不在象。“乐者,所以象德者也,”所以“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画者,从于心者也,”所以“人品不高,用墨无法”。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根据这一逻辑,自然“逸笔草草,不求形似”,否则就是自相矛盾了。

道是形而上的东西,看不见也听不着,“道也者,口之所不能言也,自之所不能视也,耳之所不能听也,所以修心而正形也。”(《管子·内业篇》)修心而正形,于是乎有德,有德便有象。由于“言不尽意”,所以要“立象以尽意”。在这个意义上,人对道德的追求,也就是对美的追求,这两种追求在艺术中合而为一。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艺术都是“六经”,而“六经”也是最广义的艺术。明乎此,我们就知道为什么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倾向于不求形似了。

王弼《周易略例·明象》云:“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象生于意而象存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象,即形象,不过是一种符号,一种象征;一种启示,一种过程的片断,不是实体,不是目的,不是对象的留影。所以“忘象”才能“得意”,拘于“形似”,是“舍本逐末”的“余事”,是“与漆污墁之工争巧拙与毫厘”,这样的人,不唯不可以作画,也“不可以与谈六经”。

这样的观点是逐渐建立起来的。早先,艺术家和美学家们还兼顾到形似。在讲表现的同时也讲再现,例如《乐记》在讲表情的同时也讲“象成”。顾恺之在讲传神的同时也讲“形神兼备”,谢赫在讲“气韵生动”的同时也讲“传移模写”。刘勰在讲“情在词外”的同时也讲“状如目前”。但是越往后,再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少,表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多,这一发展道路,是同艺术通向德性化人格的道路相一致的。

艺术,作为德性化人格的表现,不言而喻,它首先要求诚实。不诚实,不说真话,要表现德性化的人格是不可思议的。中国美学对艺术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也就是诚实。这个要求,同中国哲学的传统精神完全一致。

《周易·文言传》:“修辞立其诚。”《苟子·乐论篇》:“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庄子·渔父篇》:“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不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这个儒、道两家一致的意见,成为中国美学的一个核心思想。

中国哲学是实践理性,所谓“修辞立其诚”,也有其实践意义。忧患意识是对德与福之间因果关系的意识。“天道福善祸”(《尚书·汤浩篇》),“唯厚德者能受多福”(《国语·晋语》),“诚”是德,故能致福,不诚是失德,故能致祸。古人所谓的“福”与“祸”,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社会效果”。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只有说真话的作品才能表现自己的时代精神和引起好的社会效果。说假话的作品尽管一时好听,从长远来说则是有害于社会和国家的。李《潜书》云:“善卜筑者,能告人以祸福,不能使祸福必至于人。喜福而怠修,则转而致祸;但祸而思戒,则易而为福。若是,则龟英皆妄言。故歌大宁者,无验于昏主,恤危亡者,常失于明后。善言天下者,言其有以治乱,不言其必治乱。”艺术家和哲学家都不是预言者,他们只要说出自己的真实的感受,真实的思想,他们也就对社会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钟嵘《诗品》:“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东方树《昭昧詹言》:“古人论诗,举其大要,未尝不喋喋以泄真机。”刘熙载《艺概》:“赋当以真伪论,不当以正变论。正而伪不如变而真。”《袁中郎全集序小修诗》:“非从自己胸臆中流出,不肯下笔……真人所作,故多真声。不效擎于汉魏,不学步于盛唐;任性而发,苟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是可喜也”……像这样的例子,不胜列举。诗、文如此,绘画、音乐等等亦如此。“俗人之画必俗,雅人之画必雅,”“……

贤、愚、不肖……皆形于乐,不可隐匿。”所谓文如其人,画如其人,乐亦如其人,这是中国美学一贯的观点。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的着重强调真实地再现客观事物,真实地反映客观现象,其着眼点和出发点显然是不同的。

因为说真话,所以艺术作品才有可能表现出自己的时代,表现出自己时代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心理面貌。“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如果说假话,治世之音怨,乱世之音安,那就不真实,不能表现时代思潮了。另一方面,由于艺术在本质上是真诚的,所以从你的作品,不仅可以见出时代,也可以见出你自己的人格,如果你说假话,也可以见出你虚伪的、或者阿谀取宠的人格,“不可隐匿”。“予谓文士之行可见:谢灵运小人哉,其文傲;君子则谨。沈休文小人哉,其文冶;君子则典。鲍照、江淹,古之狷者也,其文急以怨;吴筠、孔,古之狂者也,其文怪以怒;谢庄、王融,古之纤人也,其文碎;徐陵、庾信,古之夸人也,其文诞。或问孝绰兄弟?子曰,鄙人也,其文。或问湘东王兄弟?子曰,贪人也,其文繁。谢眺,浅人也,其文捷。江聪,诡人也,其文虚。“(王通《中说》)作品的形式结构,也表示出作者的心理结构。心理结构又可以纳入道与德的范畴。所以大至国家的道德(政治),小至个人的道德(人品),都无不在艺术作品中表现出来,而起到不同的社会效果,而成为衡量作品价值的一个重要尺度。

这个尺度,不仅是美的尺度,也是善的尺度。所以艺术作品,在中国美学看来,是真(真诚)、善、美的统一。这种统一也就是人格的统一。艺术不仅表现这统一,也通过人与人之间思想感情的交流,导向这统一。所谓“同民心而出治道”,从古以来,一直是这样。这可说是中国艺术的一个传统。

当然,中国艺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偏离这个传统的倾向,如辞、赋骈文的纤巧,齐、梁宫体的浮艳,“俪采百字之偶,价争一字之奇”,完全颠倒了文与质的关系。但是这种倾向出现以后,立刻就受到中国美学的批评。当时的刘勰、钟嵘、斐子野、苏绰、李谔……以及后来唐代古文运动诸大家,都曾在批评这种倾向的同时,重申了“修辞立其诚”的原则。

刘勰《文心雕龙》云:“夫铅熏所以饰容,而盼情生放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放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昔诗人篇什,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何以明其然?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诵性情,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诸子之徒,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此为文而造情也。故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丽而烦滥。而后之作者,采滥忽真,远弃风雅,近思辞赋,故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故有志深轩冕而讽泳皋壤,心缠几务而虚述人外,真宰勿存,翩其反矣。……是以衣锦裂衣,恶文太章;贲象穷白,贵乎反本。”刘勰这一段话,在批评“为文而造情”的同时,也指出了艺术的本质是“为情而造文”,“为情而造文”者是诗人,“为文而造情”者,辞人而已。按照刘朋的语义,诗人和“辞人”的区别,是说真话和说假话的区别,也就是真艺术和假艺术的区别。后世论画者,多指出金碧重彩画是“功倍愈拙”,是“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其所持的理由,基本上与刘勰相同。

“为情而造文”的所谓“情”,也不是任何一种“情”,而是在“以礼节情”的哲学思想指导下受“礼”所调节的“情”。即符合仁义道德的“情”。这一点在批评齐梁风气的许多文献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如《中说·王道篇》云:“古君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而后艺可游也。”《隋书·文学传序》云:“易日,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传曰,言,身之文也,言而不文,行之不远。故尧曰则天,表文明之称,周云盛德,著焕乎之美。然则文之为用,亦大矣哉!”“梁自大同之后,雅道沦缺,渐乖典则,争驰新巧……其意浅而繁,其文匿而彩……盖亦亡国之音乎?”柳冕《与徐给事论文书》云:“杨、马形似、曹刘骨气,潘陆藻丽,文多用寡,只是一技,君子不为也。”韩愈《答李秀才书》云:“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又《答李书》云:“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诗、书之源,无迷其途,无绝其源,吾终身而己矣。”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云:“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务采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本之以书以术其质;本之诗以求其恒;本之以礼以术其义;本之春秋以术其断;本之易以求其动;此吾所以取道之源也。参之谷梁氏以厉其气;参之孟、苟以畅其友;参之老、庄以肆其端;参之国语以博其趣;参之离骚以致其幽;参之太史以著其洁,此吾所以旁推交通而以之为文也。”我们看,韩、柳古文运动之所以有:“起八代之衰”的力量,还不是由于它的根子是扎在中国哲学的深处的吗?

古文运动给了虚伪浮夸和片面追求形式美的倾向以有力的冲击,但是那种“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作风,直到宋明以后才真正廓清。“真诚”问题作为一个艺术的本质问题。被明确地提出来,正如“不求形似”的问题作为一个创作方法提出来,都是宋、明以后的事。最明确地突出这于点的是李贽。李贽认为:“结构之密,偶对之切,依理于道,合乎法度,首尾相应,虚实相生”等等形式美的要求,之所以“皆不可以语于天下之至文,”其根本原因就是“假”。他写道:“岂其似真非真,所以入人之心者不深耶!”(《焚书》)他指出,真正的艺术家,只能是那种有话要说,不得不说,“宁使见者闻者切齿咬牙;欲杀欲割,而终不忍藏之名山,投之水火”的人。他的这种思想,上接屈原的“发愤抒情”说、司马迁的“发奋著书”说和刘勰的“为情而造文”说,下通袁宏道的“率性”说和龚自珍的“童心”观,可以说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核心思想。

“临邛道土宏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艺术家不是方土巫师,没有摧眠术,但他确实“能以精试致魂魄。”精诚,是一种能摇撼别人灵魂的力量。不仅是情感的力量、人格的力量,而且是一种意志的力量。这种被西方美学普遍理解为“形象感染力”的东西,在中国美学看来,无非是一种贯注着精诚的意志的形象。意志由于贯注着精诚,所以才能够在形象上表现出坚忍和顽强。

《论语·子罕篇》:“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尽心上》:“士何事?孟子曰:尚志。”《礼记·学记篇》:“官先事,士先志。”从事艺术创作和哲学研究的中国知识分子——士,最重视的就是“尚志”。“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孟子·尽心上》)“志于道而道正其志,则志有所持也。”(王夫之《读四书大全》)中国哲学所祟尚的道与德,其支柱就是志。

所以志是一种动态的精神力量。其强度愈大,则人格愈高。“义所当为,力所能为,心欲有为,而亲友挽得回,妻孥劝得止,只是无志”(吕坤《应务》)。所以有志者,“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尽心上》)中国哲学上的这个“志”的概念,也就是中国艺术上的“力”的概念。

那种《易》所借以“观我生进退”的力,在艺术中表现出来时渗透着作者的情感和意志。这就是构成艺术的最基本的要素。各种力的不同形式的运动所留下的轨迹,若无“志”的充实,便不会形成一个方向性结构。如果是画的话,线条就会在纸上轻飘飘地、无目的地滑过去,而不会“力透纸背”,或者“如锥划沙”。情意力的基质是画的“骨”。没有力也就是没有骨。荆浩《笔法记》云:“生死刚正谓之骨”。画家们所谓笔法,其实也就是骨法。所以思想感情不同,笔情墨趣也就不同。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云:“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旧乎用笔。”这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艺术修养,技术修养基于人格修养、道德修养。必须“精诚忽交通,百怪入我肠”,然后“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没有这种画外功夫,画是不会有力的。中国书法家画家论字画,常说“有力量”或者“没有力量”很少说“美”或者“不美”,这种用词上的差异,是值得研究的。吕凤子先生说:

“根据我的经验,凡属表示愉情的线条,无论其状是方、圆、粗、细,其迹是燥、涩、浓、淡,总是一往流利,不作顿挫,转折也是不露尖角的。凡属表示不愉情的线条,就一往停顿,呈现出一种艰涩状态,停顿过甚的就显示焦灼和忧郁感。有时纵笔如‘风趋电疾’,如‘兔起鹘落’,纵横挥所,锋芒毕露,就构成表示某种激情或热爱、或绝忿的线条。不过,这种抒写激烈情绪的线条,在过去的名迹中是不多见的。原因是过去的作者虽喜讲气势,但总要保持传统的雍穆作风和宽宏气度。所以状如‘剑拔弩张’的线条且常被一些士大夫画家所深恶痛绝,而外紊内劲的所谓‘纯棉裹铁’或‘绵里针’的圆线条,就从最初模仿刀画起一直到现在都被认为是中国画的主要线条了。”(《中图画法研究》)

这一段话不但说明了艺术以渗透作者情意的力为基质,也说明了中国艺术所追求表现的力,不是“剑拔弩张”的力,而是“纯棉裹铁”的力。

其实,中国美学对中国画的这种传统要求,也是中国美学对诗、文、书法等等的通同要求。书法固然是反对“剑拔弩张”了,诗、词也反对“剑拔弩张”。所谓“怨诽而不乱”,“好色而不”,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不也就是诗、文领域中的“纯棉裹铁”和“棉里针”吗?!中国美学认为,只有这样的作品才是理想的作品。所以,虽然象《胡笳十八拍》或《窦娥冤》那样呼天抢地的作品也能感人至深,却很少有人那么写。传世名作大都是合乎“温柔敦厚”的所谓“诗教”的。这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强毅的表现。西方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急促凄厉,处处使人感到恐怖和绝望。中国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从容徐缓:处处使人感到沉郁和豁达,感到一种以柔克刚的力量。

刘琨诗:“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我想我们不妨拈出这后一句,来形容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特点。如果说民族气派、民族精神的话,那么我认为这就是中国艺术的民族气派和民族精神。流行的观点认为中国的艺术是消沉的,避世的,退让的,我一直不敢苟同。我认为恰恰相反。在慢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封建社会,中国艺术很好地表现了处于沉重的压力之下不甘屈服而坚持抗争,不甘沉寂而力求奋发,不同流合污,而追求洁身自好的奋斗精神。所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联系发展缓慢、数百年如一日的中国封建社会巨大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的进步含意应该是很清楚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这是什么力量?!这是在异化现实中追求自由解放的力量,是起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的力量。所以它是入世的力量而不是出世的力量,是进取的力量而不是退避的力量。但它又以出世和退避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是“纯棉裹铁”的力量。这种力量,归根结底,也就是“志”的力量,“骨”的力量,是在强大的持久的压力下坚定不移的力量。这种骨也就是所谓的“傲骨”,这种封建社会的“傲骨”是中国艺术的主干。例如中国画,虽然也有画牡丹和芍药者,但更普遍的题材却是梅、兰、菊、竹,这是因为它们有“傲骨”的缘故。“菊残犹有傲霜枝”,“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这些题材,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也是中国哲学所追求的理想人格的象征。

当然,一切艺术都表现力量,西方艺术也表现力量。但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力量,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拿敦煌采塑和一些西方雕刻比较一下,这一差别可以看得很清楚。面对着外间世界的忧患苦难,二者都表现出一种反抗的力量。但前者的反抗通过实践理性表现为一种精神的力量,后者的反抗通过求生本能表现为一种物质的肉体的力量。一如西方雕期中的人物各有个性,敦煌采塑中的人物亦各有个性。阿难是朴实直率的;迦叶是饱经风霜的;观音呢,圣洁而又仁慈。他们全都赤着双脚,从风炎土灼的沙漠里走过去,历尽万苦干辛,面对着来日大难,既没有畏缩,也没有哀伤。既不横眉怒目,咬牙切齿,也不听天由命,随波逐流。不,他们没有被苦难征服,而是迎着苦难平静地走去,不知不觉征服了苦难。138窟的巨大的卧佛,是释迦牟尼临终时的造像,他以单纯的姿势侧卧着,脸容安静、和平而又慈祥,“如睡梦觉,如莲花开”,好象是在对弟子们说:“如来正在消逝,去宣扬佛法吧。”这个人没有被死亡所征服,而是平静地迎着死亡走去,不知不觉地征服了死亡。死亡的主题,被表现为一曲生命的凯歌,它像壮严徐缓的进行曲,给我们以无穷的力量。

这是什么力量?是一种精神的力量而不是物质的力量。我们只有把它同西方雕塑的力量放在一起比较,才能对它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你看西方同样以死亡为主题的雕塑作品,例如《拉奥孔》,米开朗其罗的《死》或者罗丹的《死》,其主题莫不是在强壮肉体的剧烈挣扎中展开的:雄厚宽阔的胸脯中骚动着恐怖,郁结着生活的渴望。大块大块隆起而纠结的肌肉中凝聚着生命力,而脸孔上绝望的表情却呈现出一种无声的哀号。在这些里面我们也感到一种巨大的力量,它带着雷雨般的气势,猛烈地摇撼我们的灵魂。它是对死的抗议,是对于外在的忧患的外向的抗议。这种抗议的表现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它同东方艺术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力量迥然异趣。

不管论质、论量,前者都不亚于后者,甚至比后者更强,虽然它是通过一些体质文弱、动作安祥、姿势单纯的形象表现出来的。这也是一种“纯,棉裹铁”。它的这种神秘的表现性很能说明中国艺术的美学特征。你看那些修长而又柔和的衣褶,它们互相跟随,时而遇合,时而分离,徐缓伸展又蓦然缩转,轻悠下降又徒然上升,交织、纠缠而又分开,飞向四面八方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好象是一首无声的乐曲,它有着管弦乐的音色,但不软弱。有着进行曲的旋律,但不狂放。它从容不迫,而又略带凄凉。不是禁欲的官能压抑,也不是无所敬重的肉体解放。不是宿命的恐惧或悲剧性的崇高,也不是谦卑、忍让或无所依归的彷徨。深沉而又冷静的忧患意识,表现在一种情感和理性相统一的形式之中,使我们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力量。这样的一种力量,不正是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民族特征的一个最好的象征吗?如果说精神文明的话,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共同特征,不正是中国民族精神最集中的反映吗?

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这一切特征都是时代的产物。明清以来,随着市民社会的兴起,随着小说、戏曲和重彩画、人物画的兴起,雕塑也开始世俗化,敦煌清代的塑象和云南纬竹寺五百罗汉,就流露出前所未有的市井气,说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精神需要寻找新的表现形式。这个形式是什么,是另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不过可以肯定,不论这个形式是什么样的,它必然要表现我们传统的民族精神。所以市井气,也像六朝宫体的浮艳,终必不能构成中国艺术的特点。每一个民族、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独特的、不同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文明。并且这个文明可以通过符号信号、语言文字和劳动产品的使用,而被学到和被传播,因而具有一种超生物的、历史的遗传性。正因为如此,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文明的独特性才能够在漫长的历史行程中保存下来和得到发展,而渗透到这个民族的个性深处,表现在这个民族各项活动的各个方面,而形成一种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

一种文明,对于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社会,具有价值定向的意义。通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这种价值定向不知不觉构成了该民族、该社会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不同标志,而在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基础上,为该民族、该社会的进步规定了自己的方式,从而使得各个民族、各个社会不仅在活动形态上,而且在发展速度上,表现出参差不齐。有差异才有竞争,有比较才有选择,然后人类才有进步,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民族的精神特征,一个民族独特的文明,不但是属于民族的,而且是属于全人类的。所谓属于全人类,是指它以自己的独特性为人类的进步作出贡献。这独特性正因为它是民族的,所以才具有全人类的意义。

从这一思想出发,我们认为,如果比较中国艺术、中国美学同西方艺术、西方美学的异同,并不一定非要分一个什么高低优劣。这其间不存在什么高低优劣。正因为存在着差异,人和艺术才呈现出丰富性多样性。艺术作为艺术,它的价值也就在于它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所以西方艺术的特点,也正如中国艺术的特点,同时也就是它们各自的优点。如果一种特点得不到发展,它就会消失而不成其为特点。没有特点的艺术是什么艺术呢?!

第2篇

关键词:艺术哲学;服装品牌;广告

一、艺术哲学

关于艺术哲学,研究者对其所界定的概念不一,不过从总的意思来看又有着统一的“说法”。罗素说,要了解一个时代或者民族,必须首先了解他的哲学。这话说得很深刻,每一个伟大的文明背后都有伟大的哲学存在。哲学是一切文化的核心,是民族精神生命力的体现,是文明成熟的标志,是文明人类对自身命运的思考。没有哲学的民族是注定不会有远大前途的。

艺术是人的知识、情感、理想、意念综合心理活动的特殊产物,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表现。

哲学是艺术的根本思维基础,艺术较之哲学具有更广阔的表现手段和方式,所以,哲学意识决定了艺术的发展方向和审美趣味,而艺术形式反过来又影响着哲学的发展。而在于哲学借助于文字语言为中介,艺术则不完全是这样。哲学的陈述不外乎一系列文字语言符号的变换过程,所用语言不明确就意味着推理的模糊和松散。通过文字语言的中介,哲学力求使情感概念化、明确化,于是情感在哲学中变成了思想,感性动力在哲学中凝固为理性结构,但艺术则不一定要依赖文字语言这个中介。

哲学通过艺术的手段展示,就有动人心魄的吸引力;艺术包含强烈的哲学反思,自会增添绚丽悠长的光彩。

二、服装品牌与广告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审美意识有了很大的改善。“穿衣只为生理需求”的时代早已过去,服装消费已上升为精神文化价值的消费。对于中国这个庞大的市场而言,本着创百年品牌姿态的服装企业在近几年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服装品牌的竞争日益激烈。新时代的发展使服装企业以服装产品的功用为主要卖点的现象已经“过时”。服装品牌的广告作为一种长期被企业青睐的宣传方式一直没被冷落。新的服装现代广告已是人们生活中衣食住行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现代人在购买服装的时候,一般都会选择那些有广告、有品牌的产品,感觉这些产品比较可靠,有保障,甚至可言穿衣穿的是一种品味。

服装品牌广告的主要作用在于传达品牌文化价值和品牌形象,通常出现在时尚杂志、影视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等载体上,色彩丰富,制作精良,视觉表现力强。并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服装品牌广告在数量、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服装品牌广告基调必须与服装品牌理念相协调,为了清晰地传达特定的品牌理念,一方面需在广告中突出品牌标志和广告语,另一方面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广告色彩特征。其中广告色彩应用中首先需要巧妙地强调标准色,可以在图像中占据相对固定的位置和比例,并且在一段时期内,广告画面主体及背景的色彩关系可以具有固定特征,与其竞争品牌保持一定差异。

三、关于服装品牌广告的艺术哲学思考

丹纳是法国史学家兼文学评论家,他在《艺术哲学》中提出了两大理论:一是“种族、时代、环境”三元素说;二是艺术批评的三种尺度,即艺术品表现事物特征的重要程度、有益程度、效果的集中程度。前者强调了三元素对文学艺术的决定性影响,后者则强调了艺术批评的客观性。

他以艺术发展史实为依据,强调了种族、环境、时代等三个因素对精神文化的制约作用,并认为在三个因素中,种族是“内部动力”,环境是“外部压力”,时代则是“后天动力”。

品牌是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特别是进入商品经济以后,服装品牌也不例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审美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服装企业主开始打品牌之战以占领更广阔的市场,其中服装品牌广告就是最重要的品牌文化宣传方式之一。服装品牌是因消费者而存在的,所以广告也是面向消费者的。服装品牌广告的文化传达方式同时是受种族、时代、环境三元素影响的。从有关于东西方或国内外广告的比较研究来看,因创作主体不同即民族不同,服装广告所表达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也会有显著的差别。西方的服装广告偏重于用视觉冲击力来达到宣传文化的效果,比较侧重于直观性的表达。我国的广告偏重于利用含蓄的方式来表达,比较侧重意境的表现方式。在时代方面,相对同一个国家而言,广告的文化宣传有从服装的功用到服装审美以及服装所代表的精神价值的趋势,到现在注重服装品牌的文化内涵的广告已经越来越受到服装消费者的认同。所以不论是从时代的角度还是从环境的角度,服装品牌广告的发展还是与服装消费者这一服装品牌广告外在的环境核心因素有密切关系的,可以说服装品牌广告各方面的定位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服装消费者为准绳的。

同时丹纳还认为,艺术批评不是随意的、主观的,而是有着自己的客观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他提出来的艺术批评的三种尺度,即艺术品表现事物特征的重要程度、有益程度、效果的集中程度。若将丹纳的三个尺度与服装品牌广告结合理解,那么这三个尺度应该是服装品牌广告表现服装或服装品牌文化特征的重要程度、服装品牌广告所具有的有益程度、服装品牌广告效果的集中程度。需要首先理解他的“特征”概念。在丹纳看来,艺术家因突出主要的特征要删去那些遮掩到主要特征的东西,重点表现的是具有主要特征的东西。因而,服装品牌广告的目的是要表现服装品牌主要的或突出的特征,来宣传品牌的重要的观念,就是要与其他的服装品牌相区别以让消费目标群长期记住并接受。

“特征重要的程度”在丹纳看来,最稳固、最接近本质的东西,则是种族的特征,因为种族这一因素深刻而持久。所以,深刻而持久的特征对于作品的价值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服装品牌广告这一方面来言,广告要有个整体的突出特征,广告中的每一个元素都是为这个主旋律服务的,不能喧宾夺主。这个突出特征又受到广告主要宣传对象的制约,服装品牌广告设计师在设计广告前所做的第一步并且必须要做的是要了解广告受众的文化背景、爱好、消费习惯等方面的内容。所以正如丹纳所说,种族特征是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换句话说,服装品牌广告的文化特征的确定是定位于消费者的,正是消费者消费文化状态的一种外在表现。

“特征有益的程度”则是指艺术所包含的道德教育作用。用丹纳的话说,就是艺术价值在于,别的方面都相等的话,表现有益的特征的作品必然高于表现有害的特征的作品。服装品牌广告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所传达的文化在得到目标消费群认同的同时又有着引导作用。一般而言,好的广告不仅让目标消费群乐意接受,还要引导受众的价值观审美观向好的方向发展,以推动社会的进步。

“效果集中的程度”是指艺术作品各个方面的元素通力合作去表现特征的程度。因为只有把元素所有的效果集中的时候,特征的形象才格外显著。对于文学作品来说,效果的集中主要表现在人物、情节、风格三者之间要保持平衡、和谐配置。服装品牌广告是展示服装品牌理念的一种宣传方式。所涉及的人物、情节以及所表现的风

格必须与服装品牌的文化相一致,而且三者又要相互和谐统一来共同塑造服装品牌的鲜明形象。

随着一些经济的高速发展,服装供应日趋丰富,国际贸易交流日益活跃。消费者对忠于服装的品牌形象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面对当下服装消费品特别是高级奢侈品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服装品牌企业一直将服装品牌形象广告宣传作为向消费者展示品牌形象以达到刺激消费为目的的主要手段。这样,企业的文化渗入消费者的心目中,出现了有关“服装品牌个性形象”的说法。

四、结语

丹纳关于艺术哲学的阐述使我对服装品牌广告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从他的艺术哲学观念中可以总结出服装品牌广告分为三个元素,即服装品牌目标消费群、目标消费群所处的时代以及目标消费群的审美大环境。从这可以看出,服装品牌广告只是品牌文化的一种宣传方式,是为服装品牌服务的,关于它方方面面的定位是与目标消费群密切联系的。同时评价服装品牌广告的标准在一定程度而言又是客观的,即以品牌文化为基础的服装品牌广告是否具有鲜明突出的特征,是否能推动社会的进步以及是否能使自身内部的人物、情节、风格有效和谐统一起来。

从丹纳的理论阐述中明显得出什么样的艺术品才是好的,所以同时可以得出什么样的服装品牌广告是成功的。我们可以看到成功的服装品牌广告必须具有鲜明突出的特征也就是说广告的内容风格必须得到目标消费群的关注和认可,社会效应是好的,利于服装的销售和服装品牌文化理念的正面传播。服装品牌广告的宣传效果能够提升目标消费群的素质水平已达到社会的进步。服装品牌广告自身的各个元素必须和谐统一以共同实现广告宣传的效果。

第3篇

对知性思维的内在性批判仅仅说明了它的局限性并没有揭示它的真理性,仅此还无法解释它如何是我们认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如果启蒙所宣扬的自由能够像黑格尔所说被扬弃的话,那么扬弃这种自由的新哲学就必须能够在论证自由的同时顺利地协调与知性思维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批判性地肯定知性思维方式的前提下,论证自由的可能性。因此,当黑格尔把对哲学的需要界定为“当统一性(Vereinigung)的力量在人的生命中消失,对立丧失了它们的生动的联系和相互作用获得独立性时,哲学的需要就产生了”[4],这种对立就是上文所分析的以知性思维方式为工具的传统形而上学所产生的对立,即知性无法把握作为理性对象的普遍物所产生的对立,以及作为概念的诸规定性自身相互之间的差别,那么作为统一性的哲学就必须能够说明这种对立的相对性,进而使之被扬弃。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哲学的最后的目的和兴趣就在于使思想、概念与现实得到和解……它是一种精神的和解,并且是这样一种精神的和解,这精神在它的自由里和在它的丰富内容里把握住了自己的现实性”[5]。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黑格尔所采取的论证策略是:把哲学的发展界定为“返回自身的圆圈式发展”。一方面,这个圆圈式发展意味着哲学作为克服了知性思维方式对立性的统一性体系,在其开端处同时也是一种统一,而这种统一同时必须能够向前发展推演出知性的诸规定;另一方面,这种知性的规定作为总体的一个环节又是必不可少的,但仅仅是总体的一环而已,它必须能够向前过渡到统一性之中。所以,这个最终的统一性原则摆脱了抽象性,是一种具体的统一性,之前的对立的知性思维方式也被统摄在其中。这种统一性思想并非黑格尔首创,而是斯多葛学派关于统一性思想在当时德国学界影响的结果。迪特•亨利希认为,斯多葛学派关于自然的统一性学说通过一定的阐释方式,甚至能够揭示黑格尔哲学中的核心思想[6]。他认为如果把该学派中的统一性思想(它被表达为“多中之一”,即“henpanta”)与其“熟知自身”(oikeiosis)的思想相结合,就能阐释一种观念论意义上的理性存在者的思想。首先,“多中之一”所表达的就是宇宙多样性的统一性,必须贯彻在一个统一性原则之中才能得以保证。这个统一性原则,就是各个有限的部分之间互相的“化学混合”(chemicalmix-ture),通过这种混合,产生了一种新的质,即统一性。因此,宇宙的统一性原则是渗透在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之中,但不能被还原为各个组成部分。其次,人类只有在熟知自身的情况下才能保存自身,如果不能熟知自身就意味着一种自我异化(allotriosis)的状态。这种熟知只有通过自身意识成功地反思并了解自身在世界中的位置之后才是可能的,达到这种状态的存在者就是理性的存在者。显然,斯多葛学派对这种意识的状态的界定与黑格尔关于意识最终状态的概念并无本质的区别。当然,斯多葛的统一性思想还只是初步的自然哲学,它并没有结合认识论去探讨参透其中的统一性原则是否能够被认知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在思维本身当中证明这种统一性原则是可以认识的,那么关于它可以认识的论断就很容易走向神秘主义,例如通过神秘的启示等方式获得。黑格尔与其根本的区别在于:他把这个统一性原则置于人类理性当中去理解,通过思维自身的发展去论证它的可能性,用黑格尔的术语来表述就是:“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7]10按这一理路,黑格尔关于统一性哲学的构建所要解决的首要难题是:在思维当中,如何找寻这种绝对的统一性原则,并且如何能够从中演绎出它与世界多样性之间的关系,换言之,作为统一性的理念如何自在自为地体现在纯粹思维当中,并且如何以外化的形式体现在自然界当中?进一步阐述黑格尔对此难题的解答并非本论题的任务。通过上述勾勒,我们只想阐明,黑格尔通过理性来建构统一性哲学体系的构想,决定了该哲学的开端含义与近代哲学对开端的理解大相径庭。因为由上述对统一性哲学的构想,我们能够推论出,黑格尔意义上的哲学开端必须一方面具有“本原”的意义,即理解世界或一切存在的首要的东西;另一方面它也是我们思维中首要的东西,是我们一切意识行为的前提。而在古希腊哲学中,开端仅仅具有第一个方面的含义;在近代哲学的语境中,则仅具有第二方面的含义,虽然它常常被认为是关于第一个方面的证明。

二、逻辑学的开端:从纯粹的自我意识到存在

既然黑格尔把最高的统一性原则(理念)置入主体的思维当中,把纯粹的思维等同于最高的统一性,那么为何黑格尔把逻辑学的开端界定为纯存在,而非纯粹的自我意识或自我的原始同一性呢?

(一)纯粹自我意识与哲学的开端从先验哲学的角度,纯粹的自我意识能够充当最高的统一性原则,似乎能够作为《逻辑学》的开端。首先,因为这个纯粹自我意识始终是同一个自我。理由很明显,如果我们不能把我们任何的思想或认识归结为同一个自我的意识,我们便无法意识到一个能够思维任何对象的自我。既然我们能够意识到能够思维一切的自我,这个自我就必须是同一个自我。其次,由此便容易推出,这个自我意识具有统一性,它能够把一切的思想综合到纯粹的自我之中。这就是康德所说的“我思必须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再次,这个纯粹的自我意识也是空无一物的自我意识,它是抽象掉一切内容的纯粹的我思,否则的话它就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具有同一性的自我了。由于这个纯粹自我意识既具有统一性又是最抽象的,它无需任何认识的中介,那么这个纯粹自我意识似乎是符合一般意义上开端的含义,即作为直接性的东西。“无需任何认识的中介”并非是说抽象的纯粹“我思”无需任何对象还能被我们思维到,因为只要是“我思”就必须要有思维的对象,而是指只要对象被给予意识,意识对此进行思维时,我们便能够直接意识到纯粹的我思。但是,这里的纯粹自我意识不是反思的结果吗?它怎么能够是直接性的呢?为了阐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清楚地区分认识事物的中介和事物本身的中介。比如说某物X,如果我们要说出它是什么,就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知性范畴才能对之进行规定,这被称为认识事物的中介;当我们说X只有在Y的条件下它的存在才是可能的,这就被称为事物本身的中介。因此,纯粹自我意识既然不能够通过特殊的知性范畴对之进行界定,那么它显然就不能够通过认识的中介来被认识。在观念论中,它一般被规定为“理智直观”,它无需认识的说明,是我们直接就能够体验到的。但这并没有排除它本身的存在是经由中介得出的,即只有在一定的对象被给予的条件下,才能对我思进行理智的直观。因此,这个进行理智直观的纯粹自我虽然是中介的结果,但它仍然可能是直接性的。当然,黑格尔并没有否认纯粹的自我意识能够充当最高的统一性原则。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就已论证,康德的作为彼岸存在的自在自物世界其实就是纯粹的自我意识的抽象[7]113-114。在《小逻辑》中,黑格尔直接认为康德的理性对象“即无条件东西或无限事物,无非是自相等同的东西,或者说,是已经提到的思维中的自我的原始同一性。理性就是把这种纯粹同一性当作对象或目的的抽象自我或思维”[3]110。但是,黑格尔却明确反对它能够充当逻辑学的开端。在对费希特以自我为哲学的开端的批判性考察中,黑格尔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首先,黑格尔认为,虽然费希特以自我为出发点并考虑到“一切后继的东西都必须从最初的真的东西演绎而出”和“最初的真的东西是一个已知的、尤其是一个直接确定的东西”[8]61,但是由于这个纯粹的自我并非在意识中是直接现成的,所以以它作为哲学开端便是不当的。黑格尔所指责的这个自我不是直接现成的,是指这个纯粹自我是在除去意识的一切具体性之后的一个纯粹的综合活动,也就是费希特所说的“本原行动”。黑格尔虽然正确地指出了费希特的自我在此意义上并不具有开端的直接性含义,但是当他把存在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时,也遭受到人们这样的指责(本文将在第三部分具体指出这种指责)。其次,由于这个纯粹的自我不是指一般意义上与客体对立的主观自我,而是客体与主体统一的纯知,既然如此,在黑格尔看来,就没有必要再以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的纯粹自我作为开端了。它不但容易引起人们把它与普通的自我相混淆,而且通过更进一步考察,我们会发现它仍旧是一个主观的自我。因为从自我出发的科学真实发展,“表明了对象经常具有并保持着对自我说来是一个他物的规定”[8]140,所以这个自我并非是完全克服了主体与客体对立意识的纯知。最后,黑格尔认为纵使作为理智直观的纯粹的自我能够作为开端,但是一方面由于科学(逻辑学)所研究的,并不是自在的或内在现成的东西,而是“思维中内在的实存(Dasein)和这思维中这样的实存所具有的规定性”①,[8]64,另一方面理智直观固然是没有认识的中介,能够被我们直接体验,但是它说出来的东西,都比简单直接性要更多些,比方纯粹的自我、绝对等。因此,黑格尔认为,纵使纯粹的自我意识能够充当统一性原则,即克服了意识中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但是它仍然不能充当逻辑学的开端。

(二)《逻辑学》的开端和存在与无的相互转化虽然黑格尔从开端所具有的直接性含义方面否定了纯粹自我意识能够充当逻辑学的开端,但是这里仍然具有的疑问是:在科学还未得以论证之前,我们如何知道科学必需要有一个开端?显然,我们对此的任何说明将是前科学的,也就是说,这种先行的界说无法合理地证明自身就是科学的。对此,费尔巴哈曾用一种反讽的口吻说道:“人为什么一般地要有这样一个开端呢?难道开端的概念不再是一个批判的对象,难道它是直接真实并普遍有效的吗?为什么我就不能在开始的时候抛弃开端的概念,为什么我就不能直接以现实的东西为依据呢?”[9]黑格尔并非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他在《小逻辑》中明确指出:“哲学的开端仅仅与决意作哲学思维的主体有关,而不是与这门科学本身有关。”也就是说,在我们对科学本身进行论证时,我们必须要有个出发点,至于这个出发点是什么才是最合理的,在科学本身得以论证之前,我们确实是不知晓的,但我们进行哲学思维时必须要有个出发点这是毫无疑问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随意用一个事物或假设作为哲学的出发点。因为只要我们假定任何一个具体事物作为出发点,我们就必须对此进行说明,而这样的说明在科学本身尚未界定之前无疑是不合理的。所以真正的问题是:必须用什么作为科学的开端才能无需另外的说明?这也是上文所说的,它无需通过认识的中介才能被我们意识到,尽管它本身可能是中介的结果。黑格尔有时干脆把这样的开端称为“无规定的直接性”(dasunbestimmteUnmittel-bare),即它是无需任何认识的中介就能被我们意识到的东西。至于费尔巴哈最后的指责,即“为什么我就不能直接以现实的东西为依据呢?”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曾回答过相似的质疑。这种质疑是,既然存在和本质的真理是概念,那么为何不用真正真的东西作为开端,反而用不真的东西作为开端呢?黑格尔明确地回答:“在求得思维认识的地方,之所以不能以这个真理为开端,是因为这个真理在构成开端时,是以单纯的保证为基础,而被思考的真理本身却必须向思维证明自身是可靠的。”通过上述这番说明,黑格尔为何把逻辑学开端的无规定的直接性同时也称为存在的问题就不难被回答了。我们知道,存在(Sein)在德语中是经由系动词的原型(sein)名词化得来的,由于它一方面是任何定义必须首先要使用的,包括对它自身的界定也是如此,另一方面它也是一切存在物总体的抽象,所以我们无法按传统的“种加属差”的方式对之进行定义。但存在的不可定义性并没有妨碍人们对它的使用,就像海德格尔所说的,在对存在的使用中,我们“‘无需深究’,谁都懂得。谁都懂得‘天是蓝的’、‘我是快活的’。然而这种通常的可理解不过表明了不可理解而已”[10]。这与上文中所指出的开端的无规定的直接性含义是一致的,即我们仅仅知道我们的思维必须要有一个开端,但这个开端是什么,我们则毫无所知。在此情况下,把存在界定为《逻辑学》的开端就是最恰当的选择了。从这一层面来看,存在并非完全不同于纯粹的自我意识。上文已经指出,这个纯粹的自我意识也是最抽象的不可定义的东西,并且它能够被我们直接意识到,所以,这个纯粹的自我意识在此意义上就是纯粹的存在。黑格尔由此认为:“假如纯粹作为形式,还应该被认为与纯有的统一体有所不同,那么,纯有也就是纯知的内容。”[8]57既然黑格尔是从《逻辑学》的开端的无规定的直接性方面推出它同时也能被表述为存在,那么显然,从无规定的直接性中也能直接推出它就是无①。因为无规定的直接性已经蕴含了否定性,即它是对一切规定性的否定(un-bestimmt),也是对一切中介的否定(un-mittel),所以它仅仅是一个纯粹的否定。因此,有和无是相互过渡的统一体,当我们谈论纯粹的存在,其实它已经是无,当我们谈论纯粹的无,它已经是纯粹的存在。但是,从“无规定的直接性”出发论证存在与无的辩证关系,并非如黑格尔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简单的见解,无需任何怀疑。黑格尔在世时,就已经有大量的异议针对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为了使人们避免一些可能的误解,黑格尔在《逻辑学》阐发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一章中增加了在篇幅上远远超过正文的四个注释。尽管如此,在黑格尔逝世后,他的诸多阐释者和反对者对存在能够作为逻辑学的开端以及对存在与无的辩证法的解读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争论仍然不断。

三、对逻辑学开端的批判与反批判

根据迪特•亨利希的考察,在历史上,人们对黑格尔存在与无的辩证法的批判粗略地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否定的批判,他们认为根据黑格尔所阐发的开端观念,不可能发展出存在与无的统一性的辩证法,并没有什么思想的前进运动;第二类是肯定性的批判,他们认为如果黑格尔整个体系要能够保持一致性,那么人们就必须放弃黑格尔所阐发的开端的辩证法形态[11]76-84。由于本文主要是从黑格尔对统一性哲学思想的构想推出逻辑学的开端所必须具有的含义,而第一类的批判基本是针对这样的解读理路,因此下文将集中阐述这类批判。

(一)对逻辑学开端的否定性批判这类批判主要认为,从无规定的直接性出发,我们无法推论出黑格尔所阐发的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亨利希对这样的批判理路勾勒如下:如果我们假定,存在和无确实是能够相互区别,那么,第一,它们要么是一个相同的思想规定即“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方面(Aspekte),在其中,它们能够被区别开来;第二,它们要么是两个相互区别的思想,无规定性和直接性是它们的共同特征。第三,如果我们相反地假定存在与无是无区别的,那它们就仅仅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不同的名称,这个事物就是无规定的直接性。这样,无论经由哪个方面,我们都无法得出存在与无的相互过渡。在第一个反驳中,存在与无不存在相互过渡主要因为:①存在与无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相互反对的方面,这意味着直接性被设定时,它是存在的,但当它没有任何规定性,所以它也是无。如若如此,这个无规定的直接性就不是直接性的了,而是被设定的,即仅仅被设定为没有内容的形式,那么它由此也就成为一个反思的规定,而这与开端的含义不相符合。②在黑格尔看来,存在与无的过渡是指,存在本身中已经蕴含着过渡到无了,而无中已经蕴含着过渡到存在了,或者说存在直接就是无,无直接就是存在①。因此,存在与无并非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不同的要素,它们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整体,是相同的;同时也具有绝对的差异,因为如果它们有关系的话,它们各自就需要一个他物的中介,那么它们就不是无规定的直接性了。所以,如果存在与无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方面,那么无规定的直接性就不是真正的直接的东西,而是通过反思被设定的思想规定,由此便无法从中推出存在与无的相互过渡。第二个反驳与第一个相类似。如果存在与无是两个相互不同的思想,同时无规定的直接性是它们的共同特征,那么无规定的直接性和存在与无就必须首先是直接性的,其次它们之间必须相互区别,这样它们就必须是被中介的了。这显然与黑格尔所指出的存在与无的差别是无需中介的直接的和绝对的差别相矛盾。第三个反驳主要是指出,即使存在与无能够等同于无规定的直接性,但它们只不过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不同名称而已,如果人们不想采用其他称呼,只用无规定的直接性,那么存在与无是可以被丢弃的,因此根本不存在从无规定的直接性推出存在与无的辩证法。在这类否定性的批判中,一个由阿多尔诺提出的批判值得一提,尽管这个批判没有完全被阐发出来,我们将在勾勒这个批判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它所包含的真正的批判性要素。阿多尔诺不仅否定存在与无的辩证法,而且通过对这个辩证法的否定,试图彻底否定黑格尔统一性哲学的建构,认为它不是事情本身的表达,而是思想对事物本身的歪曲和统治。他认为黑格尔的存在与无的辩证法,是一种概念间不合理的偷换,即把存在是“无规定的东西”(dasUnbestimmte)悄悄地偷换成了“无规定性”(dieUnbestimmtheit)②。首先,把存在界定为“无规定的东西”意味着概念与事物之间并没有任何差别,也意味着范畴与这个无规定的东西没有差别,所以,这个存在既可以是一个抽象的思维概念,也可以是未规定的某物。其次,当这个“无规定的东西”被置换为“无规定性”时,它本身作为无规定的存在就被置于“无规定性”这个概念之中了,所以这是思维的抽象活动,即把“无规定的东西”所可能表述的两个方面被抽象为一个方面,即概念的无规定性,这就意味着事物本身被剔除出去了。所以,阿多尔诺认为,黑格尔的《逻辑学》并非如其所述的那样完全是表达事物本身的发展逻辑,而是思想对事物的剥离和统治。当然,黑格尔可以否定说,如果没有思想的抽象我们根本无法形成某物的概念,所以问题不在于思想的抽象,而是思想是否能够具体地把握对象本身。阿多尔诺的这个指责所包含的真正的批判性因素不在于此,而在于把“无规定的东西”置换为“无规定性”,如果仅仅是概念抽象的话,那么从无规定性的存在推出存在与无的辩证法就仅仅是反思的思想规定。因为这时存在与无的辩证法无非是指:这个无规定性,在概念的抽象形式的意义上而言,是存在,同时由于它没有任何内容,仅仅是空洞的形式,所以它也是无,但这个无内容的形式也是一种存在,所以它也是存在。显然,这与黑格尔的表述相冲突。因为,在思维的开端处,形式与内容的划分尚未出现,它们是在反思的逻辑中所出现的范畴,所以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不能被认为“只能在存在某物条件下过渡到无,或在非存在的条件下过渡到存在”[8]94。因此,从存在的无规定性无法推出黑格尔意义上的存在与无的辩证法。统观这类反驳,如迪特•亨利希所说,它们无非是想最终证明:无规定的直接性与存在与无的辩证法是相互割裂的,从前者并不能推论出后者,因为无规定的直接性本身是一个反思的思想规定[11]79。

第4篇

关键词:“三思”,《生活与哲学》

 

新课程理念下的《生活与哲学》课堂教学必须要有生活味和哲学味。然而,要让课堂洋溢着生活味相对容易些,而充满着哲学味却并非易事。因此,很有必要对《生活与哲学》课堂教学充满哲学味进行探索。

一、让课堂充满理性思辨的魅力

普通人对哲学家所大惑不解的那些问题往往终生不疑,甚至从来就没有思考过它们,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哲学是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的学问。实际上哲学的问题就深深地蕴涵在日常生活中,并且与生活密切相关、密不可分,只不过我们缺少使它们“浮出水面”、“上升”到哲学高度的理性思维罢了。

哲学的土壤,尤其是“辩证法”,孕育的是人的思维方法,敢于否定自己的、客观的、不拘泥于任何束缚的思维方法。研究哲学的人受过这种逻辑思维的训练之后,长于推理及判断,不容易自相矛盾。哲学家大都具有整体而根本的立场,在提出观点时,也明白自己的预设及限制,总是温和而有商榷的余地。我们常不可避免地要从哲学意义上对“人”进行思辨。尽管有着“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的说法在先,但是“如果失去联想,人类将会怎样”?

有个故事,说是一个瞎子在森林里迷了路,摸来摸去却怎么也找不着方向。后来,他一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这时他听到地上有人骂到:“谁踢我了?”原来绊着他的是一个瘸子。两个人于是坐到地上聊了起来,瞎子说自己迷了路怎么也找不到方向,两人彼此诉了很长时间的苦。后来瞎子灵光一闪说:“我把你背在背上,你为我指明方向,我来行走,不就能走出去了吗?”两人一拍即合。故事中说的瞎子即指理性,而瘸子即直觉。同样,日常工作中,它们缺一不可,我们只有合理地使用二者才能取得成功。毕业论文,“三思”。这种理性的思辨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舒展着师生的心灵。

二、重视哲学思维能力的培养

哲学是一门特具思辨性的学科。在《生活与哲学》课教学中,教师除了要重视知识的传授和立场观点的教育外,还应特别注重对学生哲学思维能力的培养,主要包括抽象思维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一方面,培养学生抓住事物本质属性,从广泛的社会实践中,从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个性中找到共性,揭示事物本质的能力。我们身边的人、事,我们的社会、国家,我们的思想,大到宏观天体、小到微观世界,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在变化着。因此,我们看事物的时候应该把事物如实地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注重学生辩证思维的能力培养,让学生逐步学会在运动、联系、矛盾中去考察和分析事物。毕业论文,“三思”。《生活与哲学》教材中,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构成章节内容的基本框架,而哲学思维方式则是隐涵于教材中的一种思路。如果教师机械地分成世界观和方法论来教学,而忽视了学生思维方式的培养和形成,就会造成学生对世界观和方法论在理解上的分离。哲学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更重要的是一种思维方式。哲学思维是把知识、观点、方法串连起来的一条暗线,没有这条线,教学结构就缺少内在联系,不能构成有机统一的整体。

《生活与哲学》课程是一个前后连贯、互相渗透,包括了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价值观、人生观等一系列哲学问题的系统。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时就要用哲学的思维来备课,通盘考虑,准确地把握各部分、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把每一部分都看作是整个系统中的一个环节。哲学是一种对各种思想和认识的贯通和超越的思想,是“智慧之学”,是追求真、善、美的学说,是人类精神的灵光和时代精神的精华。毕业论文,“三思”。要在求“是”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的心灵、智慧的开发,重视对他们性情的陶冶,重视人格与个性的教育,重视对情感、情绪和意志的培养,重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倡导,使学生理解人生的意义,追求更高的生活境界,这才是我们要给学生的最最重要的东西。

三、留给学生思考的时间和空间

哲学注重思辨,思辨需要时间与空间。为了活跃课堂气氛和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不少教师往往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及大量的提问,使得课堂热闹非凡却失去应有的思考时间。教学提问的价值在于教师能够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启发学生深入思考,获得新知,而不是简单应答。一节优秀的《生活与哲学》课,必须留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为此笔者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可从以下几点进行教学:

第一,巧妙设疑,善于解难释疑。巧妙地设疑,是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探索真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其次,结合热点,密切联系实际。多提一些应用型的问题,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提高学生的思维与应用能力。毕业论文,“三思”。第三,留有余地,巧设课堂“空白”。毕业论文,“三思”。中国的绘画、书法很讲究“布白”艺术。毕业论文,“三思”。课堂教学也是一门艺术,课堂中的“空白”艺术,要求教学中要留有余地。

从课堂教学改革导向看,哲学味的《生活与哲学》课堂教学,必将随着课堂教学改革的春风,伴随着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进一步推广而获得新生。探索的道路还相当漫长,但我们始终应朝着一个目标努力,那就是:让《生活与哲学》课充满着哲学味,用智慧启迪智慧,让智慧的火花在课堂中碰撞、绽放,感染每一个渴望和追求智慧的学子;让诗词之韵、哲言之智、思辨之美透出百般意、万种情,舒展心灵,铸造灵魂。

第5篇

关键词:艺术学理论;门类艺术;研究对象;研究路径与指向;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引言:如何对待艺术学理论研究?

2011年6月中旬,由南京艺术学院主办的“第一届全国艺术学青年学者论坛”在艺术学界引起关注,同时国内重要文艺报刊均作了专题报道和评论。其中,特别引起议论的焦点话题是,关于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学科之后,如何看待艺术学理论作为一级学科的定位,以及学科所涉及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问题。为此,我在论坛闭幕式上有过发言,主要是从艺术学理论学科发展方向的宏观角度来谈。现整理成文谈几点认识,以求教于艺术学界的同仁。

众所周知,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定位,首要问题是涉及对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探讨。对此问题的确认,最为直接的触动莫过于是针对培养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以及培养方向的争论。这一话题我在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成立伊始,招收研究生工作以来就一直提起。我想,这也是我们与其他高校或研究院所共处于承担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所无法回避而必须正视的问题。换言之,作为一个学科,艺术学理论研究不能没有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与相应的研究方法,也不能没有自己的教学内容,更不能没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产出。一句话,不能没有自身的教学常态和教学成果。否则,这个学科便难以持久维系,更无法前进。而艺术学理论学科教学内容的特殊性,又最终都体现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上,即研究什么和怎样研究。所以,我所思考、所谈论的,可以说是从一个教学的具体环节,即从高校或研究院所研究生培养的终端,来反思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的诸多问题。

现在的艺术学理论学科,前身是作为文学门类学科中一级学科,即艺术学下面的二级学科的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学科之后,艺术学理论成为一级学科,其下的二级学科分类,目前艺术学界比较认可的是:1.艺术理论,2.艺术史,3.艺术批评,4.艺术管理。当然,还可以细分下去,但大致可以涵盖在这四个大类学科之中。这四个大类二级学科虽然都很重要,但从学科建设来看,它们之间还是应当有主次之分。比如说,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之分。像艺术理论、艺术史,就是比较典型的基础理论研究,而艺术批评与艺术管理就属于应用理论研究。这在其他学科序列中也同样存在,如经济学中就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等。话说回来,一门学科的基础理论总是该学科赖以成立的根本所在,也是其应用理论研究的重要依据。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大多是以艺术理论、艺术史这样的基础理论作为专业方向或者说是培养方向,这是很好理解的。而无论是艺术理论、艺术史、艺术批评抑或艺术管理,都离不开“艺术”二字,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一个二级学科、哪一个专业方向,艺术学理论都必须冠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都必须立足于艺术,以艺术为研究领域的问题作为出发点与归宿点,这是没有疑问的。

然而,现在的问题在于,就研究对象而言,艺术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有艺术一般与门类之分;就研究路径而言,有从一般原理出发研究具体现象与从具体现象研究中抽绎出一般原理之分,用通俗的话说,即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之分;就研究角度而言,有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之分;就研究指向而言,又有举一反三与举三证一之分。那么,艺术学理论学科应该研究什么样的“艺术”问题呢?又应该以怎样的路径、角度和指向研究艺术学理论问题呢?说的具体些,就是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可以有哪些论文的选题?又应当如何去做论文?这是我着重讨论的内容。

一、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

在谈论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对象的问题时,有必要先明确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一般说来,“艺术”是广义的称谓,即对各艺术门类给予的抽象总称。目前,我国关于艺术学的学科设置,就是以这个总称来命名的。而在各种艺术中,通常习惯将综合两种或是两种以上的艺术说成是综合艺术,这种方式占有很大的比例。借助综合艺术的概念来说,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其实是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关于艺术的概念,通常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我想对这个概念不需要费太多的口舌。但从历史上看,我们中国人的艺术概念大多是广义的,不必说中古以前“艺”与“术”的所指①,就从晚清刘熙载的《艺概》与近代黄宾虹、邓实主编的《美术丛书》②来看,我们的“艺术”概念也还是所有的艺术门类的总和。而西方人则把造型艺术视为狭义艺术,把包括音乐、戏剧和舞蹈之类的表演艺术,还有诗歌乃至文学视为广义艺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问题,相对于作为门类艺术总和的广义艺术概念而言,既然造型艺术是狭义艺术,那么,表演艺术又何尝不是另一类“狭义艺术”呢?在这个意义上,甚至诗歌、文学也可以说是一种“狭义艺术”。所以,我们在谈论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时,区分艺术的广义与狭义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它们指向的都可以说是各种不同的艺术门类。

这样解说“艺术”与“艺术门类”这两个范畴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这里有必要再多说几句。关于“艺术”的范畴概念,其实是针对所有艺术门类的抽象。用哲学的术语来讲,“艺术”实际上是指“艺术一般”,是对不同艺术门类所具有的共同性质的指认。这里又有一个概念的细分,是说作为“艺术一般”的“艺术”,是有别于作为所有艺术门类总和的“广义艺术”。这话怎么说呢?我们认为“艺术一般”是从哲学高度对艺术门类的整体观照,而“广义艺术”则是对各种艺术门类的历史罗列。相对的说,艺术门类是“艺术特殊”,是艺术一般现实存在的具体形式。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与“艺术门类”(包括美术、音乐、戏剧、戏曲、舞蹈、设计、影视等)之间的关系,如同文学学(又有称“文艺学”)研究中的“文学”与“诗、词、歌、赋、散文、小说”等一样,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为什么要谈论这个问题?因为不管如何争论,有一点是艺术学界的共识,即艺术学理论研究主要偏重思辨③,是对艺术活动一般规律的研究。所以,人们自然会认为,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最好是“艺术”(即艺术一般),至少是广义艺术(即对多种艺术门类的综合考察)。这种看法并没有错,但不能绝对化、单一化,甚至唯一化。我们的研究生在做开题报告时,常常因为选择了美术、书法或音乐作为研究对象而受到质疑,说这不是艺术学理论研究,更像是艺术门类的选题。这样的质疑实际上就是将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绝对化、单一化了,是对艺术与艺术门类之间的一般与特殊的辩证关系缺少认识的结果。哲学的基本常识告诉我们,一般存在于特殊之中,而特殊是一般的具体反映。没有特殊便没有一般,反之亦然。一般与特殊是相对而言的,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相对于文学,诗成了特殊;相对于风雅颂、离骚、汉乐府、建安古风、唐宋格律诗、近现代白话新诗,诗又成了一般。同样,在人文学科――艺术学――造型艺术学,再细化到绘画,乃至国画……,但凡在纵向范畴链中,每一个层级对上都是特殊,对下都是一般。因此,艺术学理论研究不应该仅仅是以艺术或广义艺术作为对象,而是应该把所有的艺术门类都当作是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基础对象。我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是越抽象、越宽泛就越好,也不是一定要跨越多少艺术门类,这是因为,如果选取具有典型阐释意义的某一个艺术门类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也同样可以讨论具有一般意义的艺术规律问题,那么这并不妨碍它成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好选题。

如上所述,一般总是存在于特殊之中。诚如,艺术学之父、19世纪末德国学者康拉德・费德勒的研究是从绘画入手的,20世纪中期最重要的艺术学学者、法国人保罗・梵乐希则侧重于诗学研究。举证费德勒、梵乐希的研究,绝不意味着我们要照搬照抄西方人的那一套来建立中国艺术学;我们当然要结合中国艺术的特征、考虑中国具体的国情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学理论研究。我想说的是,借鉴西方艺术学研究,我们会很清楚地看到,一个美术学或者音乐学的研究论文选题,哪怕是一个很小的个案研究,只要它能够指向一般,并对艺术门类有上升的指导和引领作用的,甚至对其他艺术门类活动也有启示或参证的功能,它便具有了一般的意义,便可以视作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具体形态,视之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课题。因此,有一些艺术学理论研究选题与艺术门类研究选题相吻合是很自然的事情,关键是看其着眼点与结论是否指向一般。既然艺术学理论研究可以用艺术门类的素材为研究对象,那么,这样的研究论文与艺术门类研究论文又区别何在呢?

我们认为,艺术门类研究与艺术学理论研究之间虽然存在着复杂的交叉关系,但其中的区别是可以界定的。总体而言,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可以是艺术一般,也可以是艺术特殊,但其研究指向必须是对一般规律的揭示。正像文学学(文艺学)领域可以有抽象的、跨门类文学的文学一般规律的研究论文,也可以有借助于文学门类研究而抽绎出文学一般规律的论文一样,艺术学理论论文无论是以艺术一般还是以艺术门类为对象,其最终都应当指向艺术一般规律的研究,否则,它便不具有理论的普遍意义及其应有的指导价值,便不能被视为艺术学理论论文。而艺术门类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特殊,其研究指向可以是特殊,也可以是一般。一般规律可以包含特殊规律,但特殊规律的揭示却并不一定都上升到了一般,也就是说,艺术门类的研究论文中有许多命题并不需要上升到一般,或者研究者仅仅停留于具体论事的层面而没有上升到一般,这样的研究论文当然只能被列入艺术门类研究的范围之中。如果艺术门类的研究命题能够通过具体的艺术现象考察抽绎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规律,即从特殊上升到一般,那么,这样的研究论文既可以看做是艺术门类研究,也可以视为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学科的发展允许一定的交叉。

二、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路径与指向

在学界有一个基本共识,就是对任何一种理论研究、一种学问乃至一门学科,都认为应该是有特定的指向、依据特定的视角研究现象世界的特定方面,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抽象提升而形成概念、范畴及其逻辑体系。当我们运用这些已知的规律或范畴去探究未知世界时,它们便成了方法。由此可知,理论研究乃至一门学科的研究方向的确立,其规律、范畴与方法是对同一“智识”的不同认知或不同表述;另一方面所谓研究、学问、学科可以由两种不同的路径来完成,一是自上而下,一是自下而上。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也是如此。很显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研究方向,以及学位论文的选题也不例外。

如上所述,艺术学理论研究应该从高度抽象的艺术理论(即艺术学原理)出发,运用艺术学所特有的范畴与方法研究具体的艺术现象,解决各艺术门类之间的具体问题,这便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我相信,艺术学理论也应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那样,有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具有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也热切希望我们的研究生能够做出这样的理论文章。然而,常识告诉我们,艺术的一般规律正是从艺术门类的特殊规律中抽绎出来的。没有一种艺术的一般规律,可以脱离各种艺术门类而存在,因此从艺术门类研究中抽绎出的艺术学理论一般规律,这便是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从学理上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两种研究路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间也是不可偏废的。但是,鉴于艺术学理论学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我们的研究生实际的知识积累与研究能力,我们又不能不对这两种路径作务实的考量。

首先,我们应当认清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它与文学学或文艺学的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

文学学或文艺学属下的各文学门类(如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虽然同样存在着形式的差异性和规律的特殊性,但它们都是以语言文字作为自己的物质载体和表现手段,应当说,文学学或文艺学研究者作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相对方便一些。而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则大不同,不仅美术、设计等造型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音乐、舞蹈、影视等表演艺术门类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直至造型艺术门类与表演艺术门类之间更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对于研究者几乎可以说是隔行如隔山。这给艺术学理论研究进行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想,西方的一些艺术学理论学者常常将自己的研究设定在某一领域也是依据其差异而定的,比如有选择造型艺术门类范围,或者说设定在相邻近的几种艺术门类的范围。也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专家们跨门类跨得太大,难免要说外行话,闹出大笑话。换言之,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选题,不仅需要有抽象思辨能力和对艺术学原理的把握,还需要具备既广阔又深厚的艺术门类研究的积累,二者缺一不可。依此推论,没有对各种艺术门类既深且博的研究,绝无可能做好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研究。从现实状况看,我们的大部分研究生,不仅硕士生很难有这样的知识积累,博士生也很少有能这样精通两门或者更多艺术门类专业知识的储备。即便是我们的教师,在这方面的积累又能做到什么样程度呢?

再者来看看艺术学理论这一学科的研究现状,尤其是它在我国的发展,也同样制约着我们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在西方,现代意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虽说是建立于19世纪末,但始终是被当作处于变幻流动的学术研究,没有真正进入到高等教育的常态化教学体系。所以,它可以不断出现新视角、新指向,产生新观点、新方法,却难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等其他学科那样形成精密完备的、具有经典意义与权威性的理论体系。西方艺术学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传入我国,但真正全面产生影响,以至在我国学界获得认同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的事。而且,在我国又有一个特殊现象,就是艺术学学科设立在前,理论研究反而滞后。就是说,我们已经培养出一批又一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有一些学者在努力撰写这方面的理论著作,但由于学界至今对艺术学理论的基本理念、基本构架、基本范畴还没有形成较为明确的共识,甚至还在为“什么是艺术学”争论不休,还在为艺术学学科究竟是不是一个“伪命题”存有疑虑,因而学界始终没有能拿出一部普遍认可的艺术学理论教材。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求研究生作自上而下的研究呢?因此,我认为,现阶段的自下而上的艺术学理论研究,绝不仅仅是由于个人能力或整体研究的不足而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可以说,这主要是一种务实的、有利于学科建设的长久之计。

当然,我们不能要求艺术学理论研究者精通每一门艺术,但同时我们也无法相信,一个甚至连某一个艺术门类都不精通的人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学理论家。这种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但在这里,我只是就共性而言,就事论事。事实上,倘若研究者不能根植于艺术门类的研究,甚至连研究对象的学术发展状况、学术前沿都不了解,又如何去深入研究,揭示出规律性的问题呢?同样,对各艺术门类都只知道一点皮毛,不深入了解研究对象,就急于提升上去,描述一般性规律,犹如沙滩上造房,没有不失败的。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我们教师在内,如果能够扎扎实实地以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从中抽绎出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的艺术学理论,逐步形成高度抽象、较为完备的艺术学理论体系,这无疑是对艺术学学科建设极有价值的贡献;也只有学科建设发展到这一阶段,才能有真正属于这个学科的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三、艺术学理论与美学的区分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一谈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因为,艺术学理论偏重思辨、指向一般的特征,从表面上看与同样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美学(这里主要是指18世纪末以来又被称为“艺术哲学”的美学概念)很近似,所以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起来。现在有不少采取自上而下研究路径的艺术学研究论文,实际上是不自觉地从美学立场出发的。我在这里不能不加以辨析。

大家知道,艺术学创立之初,是因为其时对艺术做理论研究的任务主要由美学(艺术哲学)承担。然而,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来自于对人的感性认识的研究。艺术之美包括形的美、音的美、色彩之美,乃至风格之美,固然也是美学的研究对象,与艺术学理论在研究对象上有一定的交叉重合,但由学科性质所决定,美学对艺术现象的哲学思考是指向人类的一般认识规律的,与艺术学理论对艺术现象的研究指向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大相径庭。由此,也决定了二者的着眼点、思维方法的不同。换句话说,美学(艺术哲学)是从美学本身的观念原则出发评判艺术,它对艺术品的研究方法、所获结论,与其把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在内的一切美作为对象,并没有根本的不同;美学的任务,是要揭示人类感性认识的基本规律,揭示作为人类认识“初级阶段”或“低级形式”的审美活动,有怎样的独立价值、特殊意义,以及如何发展与完善人类的感性认识。这种以艺术作为典型性对象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对于以往偏重理性认识进行研究的哲学,当然是极为重要的补充,但对于艺术领域涉及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来说,却显得有点不着边际,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弊。美学家可以不精通艺术门类,艺术家也可以不懂美学(艺术哲学)。正因为如此,艺术学应运而生便有了自己的存在空间。

进言之,与美学(艺术哲学)不同,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不论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其指向必须是包括艺术起源、艺术本质、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发展规律等等在内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换言之,艺术学理论不仅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与出发点,更把艺术作为自己研究的终极指向。费德勒曾经严辞批评美学对艺术的研究只是抓住了艺术表层的、部分的附加属性,而无法深入研究艺术活动内层的本质,这样的研究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是有害的。因此,他在创建现代形式的艺术学的同时,努力与美学划清界限、分道扬镳。用日本学者黑田鹏信的话说:“美学,把美做对象,是最稳妥的事。倘使把艺术当作对象,还是艺术学来得妥当。”④由此可见,美学(艺术哲学)理论体系再高深、再抽象、再完备,也不是今天的艺术学理论应该直接拿来作为自上而下研究的逻辑起点的。如果我们仍以美学(艺术哲学)的立场来讨论艺术学,那只能是走回老路,扼杀艺术学。

了解这段历史,认清艺术学与美学(艺术哲学)关系的目的性,是要提醒我们的研究生不要把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写成纯粹的美学文章。艺术学理论研究偏重思辨、指向一般,唯有深刻的理论抽象与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揭示,艺术学理论才有可能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产生启发、引领的作用;但它的抽象上升是有特定的范围的,也就是说,艺术学理论研究只能抽象上升到艺术一般,而不需要像美学(艺术哲学)那样指向认识一般。由此,我想概括出以下几点艺术学理论研究应有的特征:

1.艺术学理论论文应立足于艺术本身并且以艺术活动为终极指向,而不是泛泛地立足于哲学,并且以哲学认识为终极指向;研究对象不是以艺术为典型的感性认识,而是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本身。

2.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应侧重研究艺术创造者与艺术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艺术创造者如何从事艺术创造,其基本问题是艺术创造者与艺术对象之间、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

3.艺术学理论论文主要是考察具体的艺术活动,从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中总结抽绎而来,所要揭示的应是艺术活动内在规律,或者艺术创造者观照现实、从事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而不是从一般美学原则演绎而来,以主观性原则对艺术现象作一般的价值判断。

4.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主体可以是艺术接受者,但更主要指向艺术家,艺术创造可以涉及艺术审美,但主要指向艺术品的创造、传播过程。

5.艺术学理论论文的研究结论,不应是给艺术家一些何为美与不美或者如何判别美与不美的抽象原则,而是必须对艺术家及其创作行为具有直接的引领作用。可以说,是艺术家迫切需要的,对艺术活动有指导、引领意义的研究命题,就是艺术学理论论文的好选题。

如此说来,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意味着我们绝对排斥借鉴美学的一些理论来研究艺术学。为什么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各种学科的观点或方法来研究艺术现象,却独独不能借鉴美学的观点或方法呢?当然不是。艺术学研究可以从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各种学科获取营养和方法,当然也可以从美学中获取营养和方法。我们反对的是,不知道艺术学与美学的分工,直接以美学原理来研究艺术,甚至以美学取代艺术学,以为这就是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结果一脚踩空,得出一些大而无当的结论。

四、艺术学理论研究视角的广度与深度

以上是从艺术学理论学科中的一般艺术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从艺术学理论研究与美学(艺术哲学)研究的关系,谈论了我对艺术学理论研究论文选题的总体看法。接下来,我想谈一谈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这也是与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的问题。

与其他学科一样,艺术学理论研究大致有两种视角,一是广度;一是深度。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各自都可以有多方面、多层次的理解。所谓广度,是衡量涉猎艺术门类或多或寡、运用方法或综合或单一、研究结论或普适或专门的维度。所谓深度,则是衡量我们的研究无论抽象提升,还是深入挖掘,所能达到的透彻程度的一个维度。相对而言,广度是一种横向的研究视角,而深度则是一种纵向的研究视角。这两种视角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例如,我们可以借鉴、运用多种其他学科的范畴或方法来考察某一艺术现象。从跨学科的开阔视野或方法的综合运用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全面认识、深入理解这一艺术现象,那么,这种研究的广度也同时具有深度的体现。但如果对所运用的各种范畴或方法缺少深刻的理解,对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缺少深层次把握,这样的研究必然是杂芜零碎的,既没有深度,也不见广度。同样,我们可以用一种范畴或方法来考察多种艺术门类,从涉猎的范围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从多种艺术现象中认识艺术一般规律,它又体现出另一种深度。但如果不精通所涉猎的多种艺术门类,对它们的共同艺术规律缺少把握与抽绎能力,这样的研究又只能是生搬硬套的,同样是既没有深度、也没有广度。此外,从揭示某一艺术现象所隐含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一反三的研究,也可视为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同样,从综合考察多种艺术现象所共有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三证一的研究,也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但如果举一而不能反三,其深度必然大打折扣;举三而无法证一,其广度也会受到质疑。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

在这里,我想侧重谈谈艺术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的关系。从目前本学科研究状况看,艺术学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艺术自律”的认识,将艺术视为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艺术家特有的精神活动,侧重于艺术形式、艺术活动自身规律的内部研究;这样的研究被称为艺术形式分析。一是基于艺术是人类精神活动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认识,认为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始终处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学术、宗教、风俗乃至技术的全面包围与直接影响之中,努力揭示社会文化与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必然联系;这样的外部研究被称为艺术文化学。据此来说,无论艺术形式分析(内部研究)还是艺术文化学(外部研究),这两类论文选题也都属于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范畴,都是我们需要和欢迎的。至于艺术形式分析大多表现为对深度的追求,艺术文化学大多体现出研究的广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错误认为,艺术形式分析方面的论文只应追求深度而无须考虑广度,或者艺术文化学方面的论文只需追求广度而可以不考虑深度,那样做,我们不可能有真正的深度或广度。

如前所述,在艺术学理论研究中,深度与广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内部研究,艺术形式分析既可以侧重研究艺术一般,也可以重点考察艺术特殊;既可以从艺术一般出发而指向艺术特殊,也可以从艺术特殊出发而指向艺术一般。可见,它的广度,可以表现为对多种门类艺术中存在的共性形式因素的综合考察与比较研究,也可以是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某一艺术门类的某种形式的考察,甚至还可以表现为某一艺术门类某种形式的研究结论具有较为广阔的艺术学意义。假设这样的研究只限定在某一门类艺术的某种形式,只会运用某一种方法作就事论事的研究,获得的结论也仅仅局限于此而不具有艺术一般的意义,那么,它既没有广度,也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如果说它有价值,充其量也只是艺术门类研究的价值。反过来看,假设艺术形式分析虽然横跨几种艺术门类,但考察的形式因素并不真正具有跨艺术门类的共性;运用的研究方法虽然种类繁多,但研究者并没有理解这些方法各自的功能、适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性;获得的结论虽然抽象、具有一般意义,但超出艺术之外而指向其他学科,那么,虽然表面上看它有广度,但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因而这种广度也是虚假的。

作为关于艺术的外部研究,艺术文化学同样必须是广度与深度的统一。其深度的体现,主要是研究者能够深刻把握与透彻阐发社会文化(包括政治、经济、学术、宗教、习俗乃至技术)对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影响作用。实际上,在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之间,存在着各种层面的联系与种种发生作用的中介环节。假设这类研究不能揭示出其间真正的联系,做实中介环节,也就是说,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缺少深度,便会造成两张皮的现象,其广度只能是虚假的。假设这类研究虽然揭示出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联系与种种中介环节,但只停留于表面,而未能深入到艺术形式内部考察社会文化因素如何影响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或者所得的结论不是指向艺术,而是指向社会文化,那么,它既不见深度,也不具有艺术学理论意义的广度。

进言之,艺术形式分析如果真正做到了研究深度与广度的统一,常常会类似于艺术文化学研究。同样,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真正能够深入,又常常与艺术形式分析有相似之处。换言之,艺术形式分析与艺术文化学这两种研究仅仅是各有侧重,而不应该绝对的对立起来。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艺术形式分析如果能够有效地引入艺术文化学的一些观点与方法,便获得了研究的广度;艺术文化学如果能够有效地进入艺术形式分析的层面,便获得了研究的深度――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乐于见到的。

五、关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

综上所述,在对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思考基础上,我想再来谈谈对本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这是本文探讨问题的具体落实,也是我们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的根本所在。

首先,我认为,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既可以选择艺术一般为对象,也可以从艺术门类中找选题,关键是看如何去研究;只要研究生所作的研究不是陷入艺术门类无法上升,而是从艺术问题、艺术史料、艺术现象中揭示出隐含的带有普遍意义的规律,用以指导艺术活动、促进艺术发展,无论所选择的研究命题和对象在哪一层级上的,都应视为艺术学理论研究范畴,我们教师都应予以鼓励。

其次,在现阶段,应当肯定硕士生和博士生沿循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也正因为如此,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在总结以往研究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每一位硕士生、博士生应该努力熟知两个以上的艺术门类研究,同时努力至少具有一种艺术门类的实践经验。如果该研究生缺少这些必备的研究条件,必须补修相应的课程。只有精通某种艺术门类,以此为根基,才能通过相邻艺术门类的比较研究逐步做到触类旁通,跳出门类的的局限,揭示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中的规律性问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打通”。当然,这绝不是仅仅读“艺术概论”所能获得的浮于表面的“打通”,而是深入研究之后的真正的打通。

鉴于艺术与艺术门类的辩证关系,我们可以要求基础好、已具备两门以上艺术知识的研究生做跨艺术门类的艺术学学位论文,但必须防止沦为大而空。同时,对于愿意立足于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之中,自下而上、以点带面,抽绎出有价值的一般规律,实事求是,将艺术学学位论深做实,也应该给予支持。这就是说,在研究对象问题上,我希望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打消顾虑,消除误解,所有广义艺术与狭义艺术、艺术一般与艺术特殊,都可以进入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视野。而判断其是不是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的关键,是看它们的思维指向与方法运用的是不是在力图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活动规律。当然,我的这一说法和提倡也多为个人意见,是根据现实状况而提出的,期待大家的讨论。

最后,我想补充谈一下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下的各类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我们硕士生和博士生所选择的不同研究方向之间的关系。它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也有直接的影响。

我们知道,在艺术学理论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艺术理论侧重研究艺术本质、艺术起源、艺术分类、艺术活动(包括艺术创作和艺术形式)的基本范畴或基本规律等等。艺术史侧重研究作为历史现象的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可以包括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又可切块为艺术通史、艺术断代史、艺术思想史、艺术风格史、艺术类型史、艺术接受史、艺术传播史、地域艺术史、民间艺术史、艺术考古等等。这是两门最主要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学科,也是目前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主要选择的研究方向。作为应用理论研究,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也可以涉及多方面领域,包括古代的、现代的,研究领域所涉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在史与论、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之间,我们不能只注意专业方向之间的差异性,而忽略它们的相互关系。否则,将它们孤立对待,只能作茧自缚,致使研究思路受到很多限制。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仅着眼于二级学科之间的差别性,这些专业方向看起来很细碎、很繁杂,但实际上,它们是密切联系的,是我们研究同一艺术问题的不同观照侧面。同样以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为对象,艺术理论侧重于观念体系、范畴体系、方法论体系的研究,虽然比较抽象,但却是靠艺术史研究支撑的,是从艺术史研究中抽绎出来的。艺术史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的研究,从中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规律,这样的研究显然也离不开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支持。而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作为直接干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研究,更是以艺术理论与艺术史的把握为根据的。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依据对艺术学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的认识,从总体上把握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命题的性质,确保其属于艺术学研究界域;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清艺术学理论各专业方向的各自侧重及其相互关系,使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既有明晰的专业方向的指向性,又不至于割裂地看问题,而能综合运用艺术学理论各二级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展开史论结合、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结合的研究。

关于艺术史研究,有必要多说两句。现今西方的艺术史研究,大多放在历史学的门下。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造型艺术史,除绘画外,建筑、雕塑和陶瓷等工艺美术及其他造型艺术都包括了。这相当于我国在美术与建筑、设计分家之前的美术史范畴。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狭义的艺术史。前面我已经提到,造型艺术史之外,包括音乐史、舞蹈史、影视艺术史在内的表演艺术史研究,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狭义的艺术史呢?西方的艺术史似乎不包括它们;我国现在设置在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中的二级学科艺术史,与西方现存的艺术史最大的不同,是不仅将造型艺术作为研究的对象,也把音乐、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作为研究对象。概括来说,视觉艺术史、听觉艺术史、表演艺术史都涵盖了,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艺术史。

我们如果注意到艺术史研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应该根据研究者的学术背景的不同,对其研究范围的广、狭采取包容的态度。要一位艺术学理论学者什么门类艺术都懂才能做研究,无异于天方夜谭。但是,我们可以要求研究者能够将一般落实到特殊、在特殊中抽取出一般,能够将研究的广度与深度统一起来,将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融汇起来,将史、论研究结合起来。那么,什么样的命题才是艺术史的研究对象而有别于常见的门类艺术史的研究对象呢?我提出如下几点仅供参考:

1.以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但研究宗旨是讨论艺术本质、艺术分类、艺术起源、艺术形式的发生与演变等问题。

2.以两个和数个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

3.以历史上重大艺术现象为研究对象,而这些艺术现象并非局限于某一艺术门类,而是多种艺术门类共有的表现,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

4.以历史上某门类艺术的艺术现象、艺术作品、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运用社会学、历史学、伦理学、人类学、文化学、语言学、图像学、经济学、政治学、考古学、民俗学、宗教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抽绎出其中与其他艺术门类具有共性的规律。

5.以历史上某一艺术流派、团体或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讨论其与社会之间产生的多种相互影响,揭示其艺术思想、风格、传播等在社会历史中的发展规律。

6.以上诸种研究的交叉研究。

总之,不论是从两种或数种门类艺术素材出发,还是从一种门类艺术的素材出发,艺术史的研究,在总体上表现为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它可以做微观的研究,但必须回到宏观的宗旨上来;它可以深入地剖析研究对象,但必须揭示某个具有共性的艺术规律问题。从一般到特殊,再从特殊回到一般。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的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必须从特殊上升到一般,上升到“艺术一般”。如果我们的研究仅仅满足于从特殊到特殊,仅仅在某个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中兜圈子,不去思考或者没有能力从自己的特殊研究中抽绎出艺术一般规律,我们就无法真正建构起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框架,而只能永远停留在艺术门类研究的层面上,这同样是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扼杀。

六、结语

当下,艺术学理论界存在着一种普遍的现象,即有些作者已经写出了由下而上,以艺术门类素材为研究对象,上升到揭示艺术一般规律的论文,却不知道自己在做艺术学理论的研究。我们可以把这样的研究称之为“不自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这种现象并不为怪,就连西方艺术史(狭义的艺术史)研究中也有许多这样的论文和论著,甚至某一研究流派。我们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从成立伊始,就一直关注这一现象问题,曾经向东南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上海大学等单位的研究生院(处),征集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目录,刊登于《艺术学研究》上,用“不自觉”的研究可以囊括其中一部分学位论文。但其中也有不少论文还停留在艺术门类的“特殊”研究层面上,并未上升到“艺术一般”。这是历史,无须回避。我们在长期的教学中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我称此种现象是从不自觉到自觉,逐步形成艺术学理论研究界域的必然发展过程。

第6篇

尽管20世纪80年代以来,陆续有学人提出并展开了生命美学研究的现路一如宋耀良的论文《美,在于生命》(1988)、封孝伦的硕士学位论文《艺术是人类生命意识的表达》(1989),但如果我们认可一门学科、一个学派、一套理论的成立是以其具有理论体系性的研究成果为学界普遍认可而争取到合法性的,则公允地说,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理论的创生应以1991年潘知常《生命美学》专著的出版为标志。而其后的一系列生命美学理论专著、论文的相继共同构筑了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学术生命。

表1是对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进行的数字统计。统计显示,1980年以来,国内出版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数目共计24本。②同期,收录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共计600篇。两项数据的搜集统计时间均为2014年6月8日。

据表1,1989年以前,国内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数量为0。见录于国家图书馆的第一本生命美学主题论著是潘知常1993年出版的《生命的诗境一禅宗美学的现代诠释》①,它在运思上呈现了用中国现代生命美学观照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理论自觉。而潘知常1991年出版的《生命美学》专著并未见录于国家图书馆。

统计显示,2000年前后是国内生命美学体系性理论建构的高峰期,除潘知常于2002年发表《生命美学论稿一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外,封孝伦《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1999)、黎启全《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1999)、杨蔼琪《美是生命力》(2000)、雷体沛《存在与超越——生命美学导论》(2001)、范藻《叩问意义之门一生命美学论纲》(2002)等生命美学体系性理论专著的相继问世充实了作为一个学派的生命美学理论阵营。其后,生命美学理论的体系性写作呈稳定发展态势,有周殿富《生命美学的诉说»(2004)、潘知常《我爱故我在一生命美学的视界》(2008)、潘知常《没有美万万不能一美学导论》(2011)、陈伯海《生命体验与审美超越》(2012)。

除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体系性研究专著外,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另有三类: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部门美学研究。其中,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又可划分为两类:一是以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眼光来关照中国传统美学资源,如潘知常《生命的诗境一禅宗美学的现代诠释》(1993)、刘伟《生命美学视域下的唐代文学精神》(2012)、刘萱《自由生命的创化:宗白华美学思想研究》(2013);—是对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阐释性研究,如陈德礼《人生境界与生命美学:中国古代审美心理论纲》(1998)、袁济喜《兴:艺术生命的激活》(2009)。相较而言,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专著数量较小,且自2005年才出现,主要有王晓华《西方生命美学局限研究》(2005)、朱鹏飞《直觉生命的延续:柏格森生命哲学美学思想研究》(2007)。而与生命美学主题相关的部门美学研究专著在数量上较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专著为多,如杨光、邓丽娟《生命审美教育:优化个体生命,享受美学神韵》(2004)、雷体沛《艺术与生命的审美关系》U006)、蒋继华《媚:感性生命的欲望表达》U009)。

据表1、图1,虽然本次统计的实际操作时间(2014年6月)不能充分反映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国内2014年出版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情况(如生命美学代表理论家封孝伦教授2014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专著《生命之思》尚未见收录),但巳有的文献资料显示: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理论体系性建构主要完成于20世纪末,并于21世纪持续修补、发展、深化。

表2、图2是对1980年以来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数据进行的统计。

表220世纪80年代至今发表的生命美学研究论文数据表

为进一步用统计数据说明国内生命美学研究的具体趋向,根据国内生命美学主题专著自然呈现的分类主题,我们将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划分为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包含对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进行阐发、评论,以及展开批判的论文)、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及其他(主要是生命美学原理的应用性研究以及相关的交叉型研究)四类,分时段进行统计,得到的结果如表3。

根据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显示,1989年以前发表的生命美学主题相关论文共有3篇。分别是宋耀良《美,在于生命》(1988)、陈乐平《生命美学的困惑一与宋耀良同志商榷》(1989)、王一川《原型美学概览一现代西方美学研究之一》(1989)由于期刊《美与时代人》未收录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自然地,潘知常1985年发表的美学札记《美学何处去》亦未见录于知网数据库。

表3可见,1990-1994年期间,中国知网生命美学主题论文非常集中地呈现为两个类型:一是潘知常本人及其他学者以潘知常生命美学理论为中心的研究与述评一潘知常《中国美学的学科形态一中国美学的现代诠释》(1991)、潘知常《建构现代形态的美学体系》(1992)、潘知常《从自然的人到人的自然一中国美学的现代诠释》(1993)、吴风《生存与审美的合潘知常〈生命美学〉述评》(1992)、张节末《体系与无体系之辩一读潘知常近著〈生命美学〉》(1992)、晋仲《〈生命美学〉》(1993)、劳承万《中国当代美学启航的讯号一潘知常教授〈生命美学〉述评》(1994)等。另一类是对以《周易》、禅宗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研究及评论。虽然其时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巳经展开,但从邹元江对刘纲纪先生在周易美学研究中提出的“生命即美”命题的阐发看,中国传统美学的生命价值是为实践美学所认可的。

在1995-1999年期间,生命美学主题研究有三个值得关注的趋势:1.生命美学理论阵营的壮大。1995年,封孝伦在《贵州社会科学》第5期发表“从自由、和谐走向生命一中国当代美本质核心内容的嬗变'用历史的辩证逻辑为中国现代生命美学声援、辩护,并简述了他的“三重生命”美学观。封孝伦的声援、辩护随即为潘知常引用到了他与实践美学的论辩中。2.学界开始普遍将以潘知常为代表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纳入中国现代美学史的整体视野中进行评判。1995年,《学术月刊》第9期刊载《中国当代美学的前沿一关于实践论美学争鸣情况的述评》一文,将以潘知常为代表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明确纳入后实践美学体系中进行评价。1997年,阎国忠在《文艺研究》第1期发表“关于审美活动一评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一文,视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为中国(现代)美学学科完全确立的标志。同年,周来祥先生撰文《我看今日美坛》,从学理角度肯定了生命美学的学术品性。杨恩寰则在《实践论美学断想录》中针对“自由”“理想”概念对生命美学提出批判。3.生命美学应甩[生研究及交叉研究的发展,如韩森《建筑——向着人的生命意义开拓》(1998)等。

如图3所示,2000-2004年期间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现代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的高峰期。2000年,《学术月刊》第11期发表了一组生命美学专题论文一潘知常《超主客关系与美学问题》、封孝伦《审美的根底在人的生命》、刘成纪《生命美学的超越之路》、颜翔林《思维与话语的双重变革》、刘强《生命美学:阐释框架的转换与方法论的创新》。这是迈进21世纪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最重要的一组专题文章。这一时段,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大体上呈现了两个方向:1.对实践美学深化批判基础上展开的生命美学理论升华,以潘知常生命美学研究为代表。其中,深化对实践美学的批判文章有潘知常《生命美学与超越必然的自由问题——四论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2001)、《实践美学的一个误区:“还原预设”一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2001)等。呈现生命美学研究自我修补、升华的研究论文主要有潘知常《为信仰而绝望,为爱而痛苦:美学新千年的追问》(2003)、《为美学补“神性”从王国维接着讲一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2003)等。潘知常在这一时期为生命美学的思考提出了“补‘神性’”“补信仰”的维度。2.对生命美学理论体系的述评与研究。其中,既有对生命美学整体理论面貌进行研究、评述的一如陶伯华《生命美学是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方向吗?》(2001)、薛富兴《生命美学的意义》(2002)等多篇论文;亦有针对学者个人生命美学理论进行研究、评述的。其中,针对封孝伦生命美学理论进行研究、评述的论文数量最多,如薛富兴《生命美学:二十世纪中国美学的制高点一〈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读后》(2001)、黎启全《建构生命美学理论体系的力作一评〈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2002)等7篇。封孝伦三重生命美学理论被视为是继潘知常生命美学理论之后最受学界重视的体系性生命美学理论。3.超越生命美学研究,如王建疆《超越“生命美学”和“生命美学史”》(2001)等。其间,刘成纪《从实践、生命走向生态一新时期中国美学的理论进程》(2001),提示出在与实践美学论战之后,生命美学与生态美学展开对话的理论视域。这一时期另有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西方生命哲学美学论文数量的明显上升,主要成果是王晓华对西方生命美学的研究。

据表3、图3,2005-2009年,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在数量上呈现出明显回落趋势,并且这一趋势似乎一直延续至今。自2005年以来,在完成了《学术月刊》2005年第3期、叩问美学新千年的现代思路——潘知常教授访谈》之后,生命美学的首倡者潘知常再没有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探讨、回应生命美学的文章,而是转入了其他研究领域。因缘巧合,与潘知常生命美学研究转向的时间轨迹相应,生命美学理论的另一代表理论家封孝伦同期亦没有相关成果发表。这一时期,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主要呈现为对巳有的生命美学理论的重申、评价、反思、批判。但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生命美学主题论文数量上看,国内生命美学仍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这一时期,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生命美学应用性研究及交叉研究的论文数量相较前一时期几乎同时翻了一倍。前者说明了国内学界对中国传统生命美学资源重视、发掘的逐渐升温;后者贝何支撑对生命美学在当代审美文化发展中阐释价值的论证。

2010年至今(2014年6月),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的生命美学主题情况基本延续着前一时段的状貌。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在数量上没有呈现明显的回升趋势,并且仍以对巳有的生命美学理论进行重申、评述、反思为主。其中比较重要的两篇论文是封孝伦《人类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是生命》(2010)、《李泽厚对实践美学的创建与修补》(2010)。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生命美学应用性研究及交叉研究则热度不减。而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的趋势自2000年以来基本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第7篇

弄清南朝文学的形式美学倾向的成因和它导致的结果,是重新认识这一现象的关键所在。概括而言,其形成受到了玄学哲学在思维上的语言策略和南朝后期儒、玄、佛合流趋势中,佛经翻译对语言与文体的探索风气的直接影响,因而有着深刻的哲学思想变革的背景。众所周知,东晋南朝时期,社会文化较西晋有很大的变化。从根本上说,先秦以来中国哲学在实践中体味哲理的思维方式,在玄学哲学中发生了趋向于形而上学的转变。正是这一转变,使具体的社会规范与人间秩序的合理性受到了质疑和追问,世界万物的终极性问题被凸现出来。汤用彤曾指出,从汉末到魏晋,思想和议论从“具体人事”到“抽象玄理”的演进是学问演进的必然趋势③。宇宙万物、社会伦常等实体性问题不再是哲学家关注的中心,宇宙的本原与终极的依据就成了核心话题,而“有”与“无”、“言”与“意”就成了思想史的关键性词语。思想界形成了热衷于探讨宇宙本原等形而上问题的风气。依照哲学发展的一般规律性,哲学思想的形而上学倾向,必然会引发人们对于表达思想的工具——语言的重新认知这一时期士人思想空前活跃,挣脱了一尊儒学与一统帝国文化统治的十字转换思维角度,从群体转向个体,从共性转向个性……生动地显示了时人对于宇宙间物质多样性法则的特殊注意。这种致思趋向,引发了人们对于两汉以来掩蔽于经学羽翼,桎梏于儒学一统格局的文化各门类的全新认识,从而推动文学、艺术乃至史学进入本体独立发展的轨道④。玄学哲学的语言策略,即玄学家通过对传统经典的重新诠释活动而完成对玄学哲学体系的建构。玄学家大多借助于对经典(儒家经典如《论语》、《周易》等,道家经典如《老子》、《庄子》等)的再诠释而阐明己说。玄学在对儒、道思想和佛

教思想的批判与调和中,发展了文士的语言逻辑思辨能力,并把语言从业已僵化的形式(儒家经典章句注疏)和内容(礼教)中彻底解放出来,使之成为玄学体认世界和自身的重要媒介。梅洛?庞蒂说:“只有通过语言的媒介,我才能把握住自己的思维和自己的实存。”⑤玄学家正是借助于语言这一媒介,经过对经典语义层面的颠覆,进行对传统哲学观的改造。玄学清谈的形而上学特征,导致哲学对语言问题的高度关注;后期玄学甚至发展到不重视谈论的内容,而专注于其语言形式⑥。谈者出言须“辞约而旨达”,言语特别注重简约,要能片言析理⑦。玄学不再是处于原创阶段的思想,真诚的哲理思索意味逐渐淡化,更多的是作为语言训练式的思辨游戏和表达人生态度的文学演练。东晋以后的援佛入玄和佛教的进一步本土化,使“礼教”与“性情”之争、儒学与玄学之争终于以彼此和解告终,推动大规模的汉译佛经以及梵呗诵经活动。宋文帝立儒、玄、文、史四馆;宋明帝立儒、道、文、史、阴阳五部。齐武帝、梁武帝等君主都推崇佛教,支持译经、说法及唱导诵赞活动⑧,上层文人如谢灵运、颜延之、沈约、王融、张融等都热心参与。译经文体常在不失原义的前提下,采用汉文学的形式⑨。梵呗与唱导歌赞,俱为佛法传入以后产生的宗教诗歌,它们的句式略同于佛偈,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据载南朝时有些唱导师在斋会上从事唱导,竞能连续咏唱出一长串五、七言歌赞。他们宣唱的歌辞体制铺张恢廓,声音贯若连珠,往往达到使听者忘倦的程度,具有很强的文学色彩⑩。这从声韵、词汇、语法、及文体风格等诸多方面影响及于文学文体11。玄学哲学所使用“寄言出意”、“得意忘言”的方法,是通过有限的言象世界把握无限的世界本体。佛教本土化的关键也倚重于语言策略12。南朝文人主要以诠释、谈说、论辩、译经、著述等语言活动为策略对“有无”、“形神”等命题进行逻辑推论。可见思想界的革命实际上是从语言的革命开始,又是以语言功能的分化与廓清为终结的。在这一人潮流中,以诗赋为主的文学的本体特点,从语言形式的角度得到了越来越明晰的界定。文学语言没有了载道宗经、叙事记言的种种束缚,进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于是形成了以文学语言形式的探索为焦点的“形式主义”文学思潮,确立了语言形式在文学艺术中的主导地位。沈约、王融、刘勰、钟嵘、萧绎、箫纲等人以文学语言形式的演变为尺度考察、评价此前及当时的文学,并建立了以形式为主要视点的文学观,并提出了对诗赋创作的具体要求。

二形式美学观照下的

文学观、语言观南朝哲学思维的语言策略,促使文士在创作中对语言潜在表现功能的进一步发掘。在先秦学术的“自家争鸣”和秦汉以来文学创作积累的经验的基础上,受玄学思辨及佛经的转译等风气的影响,南朝文人对语言和社会文化、思想情感的表达之关系有了充分的认识。汉语的语法特点、表现功能在和梵文的对比中更加明确。玄学讲“寄言出意”,佛教也以为“非言无以畅义”。“言意”关系是重要的玄学命题。王弼、荀粲一派及佛家虽认为语言只不过是表达手段,但意的表达义不得不依靠语言。所以他们虽然在理论上讲“得意忘言”、“不落言筌”,认为“名”“言”皆非实相,但实际仍很重视语言。欧阳建、王导等主言能尽意论的一派则充分肯定语言对哲学实践的重要性,认为是语言给了人认知世界的契机。欧阳建《言尽意论》云: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辩。言不畅志,则无以相接;名不辩物,则鉴识不显。鉴识显而名品殊,言称接而情志畅……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此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

与为二矣。这段话十分精辟地说明了语言和思想情感的依存关系:理得于心,非言不畅,二者犹如形影,不能分割。王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导“过江左,止道声无哀乐、养生、言尽意三理而已”,这是东晋南朝文人清谈经常涉及

的论题。南朝后期佛教盛行,语言问题也是僧人及文士探讨的重要问题。僧肇曰:“斯则无名之法,故非言所能言也。言虽不能言,然非言无以传。是以对人终日言,而未尝言也。”13慧远亦云:“非言无

以畅一诣之感。”14释僧从佛经翻译的经验出发,进一步深入地探讨了上述问题。其《梵汉译经同异记》云:夫神理无声,因言辞以写意;言辞无迹,缘文字以图音。故字为言蹄,言为理筌;音义合符,不可偏失。是以文字应用,弥纶宇宙。虽迹系翰墨,而理契乎神。15作者从语言运用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这些结论,十分深刻地揭示了语言在人认识世界中“弥纶宁宙”的重大作用。

受上述语言重要性的表述启发,南朝文学观和语言观的建构呈现出明显的形式主义倾向:首先,文学为“言之业”,语言形式的创新是文学创新的关键。南齐张融《海赋序》云:“盖言之用也,情矣形乎!使天(夫)形寅(演)内敷,情敷外寅(演)者,言之业也。”16张融认为,文学语言的作用,就是给情感以表现形式。作家的创作就是为所抒发的情感寻找适当的表现形式。文学为“言之业”,即语言形式为文学本体的核心要素。其次,语言形式的创新,是文体创新的关键。张融谓“大文岂有常体,但以有体为常,正当使常有其体。”17张氏自谓“吾昔嗜僧言,多肆法辩”,故“属辞多出,比事不羁,不阡不陌,非途非路耳。”因为受玄佛语言观之启发、影响而善于创为新体,故其著文作诗方可“文体英绝,变而屡奇”18。

刘勰批评南朝辞人一味追求文学语言形式的创新:“自近代词人,率好诡巧,原其为体……似难而实无他术也,反正而已……效奇之法,必颠倒文句,上字而抑下,中字而出外,回互不常,则新色

耳”(《文心雕龙?定势》)。由此反观,可见近代文人好奇求新的关键在于语言姿态、体式的创新,即所谓颠倒文句等手段。这些手段正是佛经译文文体的特点,受其启发,近代辞人才在诗赋创作中追求句法的伸缩自如、句中语序的灵活性及语言的反正好奇等。刘勰对语言形式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性,以及语言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也有正面的论述:“物沿耳目,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王元化指出:所谓“物沿耳目,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是对于语言与思想关系问题的根本观点。他在分析具体作品时,也同样贯彻了这种主张。《物色篇》称《诗经》“皎日慧星,一言穷理,参差沃若,两字穷形”,清楚地说明了语言文字是可以穷理穷形的。……从言尽意观点出发,必然认学艺术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19

刘勰显然也是十分重视语言形式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作用的,这也与南朝文学本体观念日益清晰化的背景相一致。而其观点的来源仍然是玄学的言能尽意论。再次,诗、赋、骈文的语言形式技巧主要围绕“骈偶”的修辞手段展开。联语在楚辞体中即已形成,但正式从形式技巧理论的角度提出这一概念则是在南朝。沈约论诗赋格律的安排技巧说:“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20“一简之内”“两句之中”即指联而言。又说:“宫商之声有五,文字之别累万……十字之文,颠倒相配,字不过十,巧历已不能尽……”21“十字之文”,则是五言诗的“联”。一联中子句的语词单位及组合方式十分灵活,富于弹性。除此之外,诗、赋、骈文创作中以修辞为造句中心。句中语序比较灵活,其词序随表达需要而定22。造句也很强调节奏,追求语言本身的音乐性,以诵读是否上口为准23。这样在表达效果的统帅下

,形成丰富多彩的句型模式。因为更多地来自于创作实践,所以南朝形式主义文学语言观带有浓厚经验性和实践色彩,常常体现在为文的篇法、句法、字法、笔法、格律、词藻等具体规范的表述当中,很少象西方形式美学那样将文学语言技巧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从世界观的高度概括语言的审美本质。但这只是中国形式美学自身的特点所在。

三形式美学倾向在文学创作中的实践

以上简单说明了南朝士人对于文学语言形式的探索,这是文学创作凸现形式的主要基点。诗、赋、骈文等的语体模式的建构,实际上就是汉语诗性表现潜质的逐步澄清。前人认为,形式主义的弊病是大多数作品“内容的空泛病态”和“形式的堆砌浮肿”24,这是对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作品“在字句本身的形式上求超越前人”,“几乎全力用来努力于裁对隶事出有因的工整”25。因而在创作上,尤其是在艺术形式的革新上超越了前人。如果分析形式主义思潮造成的诗、赋及骈文在整体上的艺术创新和境界的提升,就会发现它也不是一无是处。南朝诗歌是近体诗形成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尤其是齐梁诗歌的格律化、骈偶化等形式美

学特征为近体诗之奠基。这方面已有论著专门探讨26,兹不辞费。此处拟以赋为例说明在形式主义文学思潮在形式的创新和意境的提升方面取得的实绩。《文心雕龙?诠赋》对赋的文体风格进行了理论概括:“物以情观,故辞必巧丽。丽辞雅义,符采相胜,如组织之品朱紫,画绘之著玄黄,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此立赋之大体也。”主张赋要睹物兴情,语言形式要“巧丽”。其实到刘勰的时代,赋的抒情化,与言辞形式的“巧丽”倾向已很明显。可视为对理论探索的回应。具体说,就是赋的骈偶化、律化和诗化现象。关于前两种倾向,前人有明确的表述。明代吴讷《文章辨体序说》云:“三国六朝之赋,一代工于一代。辞愈上则情愈短而味愈浅……至晋陆士衡辈《文赋》等作,已用俳体。流至潘岳,首尾绝俳。迨沈休文等出,四声

八病起,而俳体又入于律矣。徐庾继出,又复隔句对联,以为骈四俪六,簇事对偶,以为博物洽闻;有辞无情,义亡体失。”赋至南朝而辞愈工,是正确的,而就此认为一定是“辞愈工则情愈短”,却不尽然。南朝的一些赋在状物抒情方面的细腻、深切程度明显超过汉魏,而且在体制形式上的变革也完全不同于汉魏,日趋精致与新奇。前人不能摆脱载道宗经、讽谏美刺的文学思想的局限,所以在评价南朝文学时,对其有所指责是可以理解的。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赋》云:“夫俳赋尚辞,而失于情,故读之者无兴起之趣,不可以言则已”。《群书备考?赋》也说南朝赋“比偶为工,新声竞爽,词赋之漫衍,陆、谢、江、鲍之波渐也”。这时赋的创作在用典、句法、声律等形式因素上用力,并逐渐波及到赋的字句锤炼,谋篇布局。清王芑孙《读赋卮言?谋篇》云:“赋最重发端。汉魏晋三朝,意思朴略,颇同轨辙,齐梁间始有标新立异者。”程廷祚《骚赋论》指出南朝赋的精于炼字说:“宋齐以下,义取其纤,词尚其巧,奏新声于士女杂坐之列,演角觚于椎髻左之场。”这些近乎反面的评价,恰恰说明南朝赋在语言形式方面的竭尽才力和勇于创新。“文律运周,日新其业。变则其久,通则不乏。……望今制奇,参古定法。”27正是在这种变通的形式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南朝赋的文学境界与艺术感染力也较汉魏时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南北朝的抒情小赋大多具有“诗化”的倾向,追求情境契合和意境的营造28,这都是形式主义倾向的必然产物。

在审美标准多元化的今天,文学研究也应适应时展的要求,采取多元化的视角。载道宗经不再是今天文学研究者必须要恪守的惟一的批评标准。因此对南朝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文学的形式主义倾向,应给予重新评价。形式主义美学家英国的克莱夫?贝尔认为:“‘有意味的形式''''是艺术品的根本性质”。“对纯形式的观赏使我们产生了一种如痴如狂的,并感到自己完全超脱了与生活有关的一切观念……可以假设说,使我们产生审美的感情是由创造形式的艺术家通过我们观赏的形式传导给我们的”29。形式是审美活动的起始点,形式本身就是审美对象。当我们面对南朝诗、赋及骈文等文学作品时,首先打动我们的正是那雕绘满眼、音韵流利的纯形式的美。形式主义美学只强调“有意味的形式”,虽然有其片面性30,但对研究南朝及后世作家重视艺术形式的创新、艺术本体的方面具有启示作用。文学作品的形式,是一种寄寓着作家美感的精神的外化形态。古罗马美学家普罗提诺认为,石块与石雕的不同不是“石料”本身,而是艺术家赋予了石头以理式(形式),形式中已注入了艺术家的创造和生气,本身就是美的显现31。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说文章“弥患凡旧,若无新变,不能代雄”。对当时文士来说,因为生活体验的相对贫弱,若从内容方面追求“新变”,不啻登天之难。因此他们把注意力和才力倾注于形式创新这相对易于达成的一途,实际上带有一定的必然性。就这一点来说,此时文士努力追求的,实际上是一个可以等同于“文学”概念的“有意味的形式”。这种形式的文学,在当时达到使“世俗喜其忘倦”的程度,说明了文学一旦摆脱了束缚之后散发的巨大魅力。

四形式美学对文体探索的影响

南朝的文学的形式美倾向的重要价值,还表现为对文体研究的影响。当时大多数重要文人都参与文体问题讨论,更加细致地辨别和探索文学文体的实质问题。这种风气的形成,除了文体自身日趋丰富的原因之外,南朝佛经翻译对译经语言形式和译经文体的理论对文人论文的影响也不可低估。首先,文体分类方面较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以代表性的著作来看,《文选》的分文体为三十七类,是在总结前人文体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时代的要求提出来的32。《文心雕龙》则将文体分为三十五种,各种之下,子类繁多,共论及文体七十八类之多,分析十分细致33。比起此前《独断》、《典论?论文》、《文赋》等文体分类理论,要完备得多。这与当时文学文体与应用文体的发展状况是相适应的。

其次,对各种文体的特征、演变的研究更加深入。《文心雕龙》五十篇,其中文体论部分占二十篇,详论文体三十三种。以其论证之详尽、之赅备而言,《文心雕龙》的文体论可谓我国古代文体论发展的高峰。更为重要的是,此时还出现了专论某一文体的文体论专书(如《诗品》的专论诗歌即是)和专论某种文体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特征的专论(如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等)。从研究的视角来看,既有对文体问题的共时性研究,以明确不同文体之间的异同;也有对同一文体的历时性研究,探索文体演变中关键性因素与社会文化的互动规律。这些论著在论文体方面都已涉及到现代文体学的许多核心内容,表现得具有相当的科学性。

再次,对文学文体的语体风格的描述更清晰,对其创作规律的总结更系统。当时文学文体主要有诗、赋及其它各体文章。对诗、赋、骈文文体语言形式特征的探讨,主要集中在语言形式的“文”“质”构成方面。王运熙先生指出:文与质在中国中古时期是一对重要的文学概念,绝大多数场合指作品语言的文华与质朴和以此为基础的作品整体风貌。南朝刘勰、钟嵘均主张作品应以文质兼备为理想标准,其具体化则是文采与明朗刚健的风骨相结合。萧统、萧纲、萧绎等人虽更重视文采,主张“诗赋欲丽”,但均以文质彬彬为批评标准34。诗赋欲丽之说,发端于曹丕,到南朝时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成为各代文学批评语境中的主流话语35。西晋以来形成的译经文体理论探索至南朝时期走向成熟,普遍为僧众及文士认可,佛经传译对译经文体的论也主要集中在文质问题上。如鸠摩罗什谈译经即云“两释异音,交辩文质”36。慧皎评安世高所译文体“辩而不华,质而不野,凡在读者,皆而不倦焉”37。慧远论译经文体亦云:“静寻由来,以求其体,则知圣人依方设训,文质殊体。若以文应质,则疑者众;以质应文,则悦者寡……令文质有体,义无所越。”38这些关于文质问题的深层次讨论,影响到文坛上不同流派对诗歌语言形式及表现艺术的讨论39。南朝梁代文坛即有趋新、守旧与折衷之别40。其差异也表现在他们对于魏晋以来形成的诗歌的“丽”的文体特征有不同的看法,也即文质问题的看法。趋新派以萧纲、萧绎、徐陵、庾信等为代表,追求形式华美,讲究声律、对偶,注意篇章结构,喜欢摆脱常规,自出“新意”。守旧派以萧衍、裴子野、刘之遴等为代表,主张诗歌创作要熔铸经典语言,追求典雅壮丽的风格。折衷派则以刘勰为代表,主张应“资故实”、“酌新声”,

“斟酌乎质文之间,而括乎雅俗之际”(《文心雕龙?通变》),撷取两派之长,避免其短,写出既“典”且“华”的作品。“丽”本是主要偏重诗赋形式的,根据当时文人的表述来看,它具体指“文翰”、“文采”、“采藻”、“声”、“体裁”等语言形式的特征。如刘勰说“宋代逸才,辞翰林萃”(《文心雕龙?才略》),特指文采;沈约说“爰逮宋氏,颜谢腾声。灵运之兴会飙举,延年之体裁明密”(《宋书?谢灵运传论》),特指语体和声韵;萧子显则云“颜、谢并起,乃各擅奇;休、鲍后出,咸亦标世。朱蓝共妍,不相祖述”(《齐书?文学传论》),则指词藻而言。此外如江淹的《杂体诗序》、裴子野的《雕虫论》等都细致地讨论了诗歌文体或语言形式方面的问题。

除此之外,形式主义思潮对文体的关注还体现在新文体的创造方面。以诗歌为例,南朝文士普遍认为“若无新变,不能代雄”,故十分注意于对诗歌表现艺术的努力探索,在诗体上不断创新:从个体风格方面说,有所谓“何逊体”、“吴均体”等;从语言形式方面,有所谓“永明体”、“宫体”,可谓新体叠出。这方面前人所论甚为详赡,兹不赘述。

由上所述之文体分类、文学文体特征研究以及文体风格描述的细化趋势来看,形式主义美学倾向所引发的文体探索在深度和广度上,无疑是超越前代的。五形式批评范畴的建立南朝文学的形式主义美学倾向的影响,还表现为这一时期文学批评方面形式批评范畴的建立。换言之,就是文学批评实践和理论从基本方法和范畴的建构方面,在不割裂形式与社会文化内容的前提下,普遍表现出对文学语言形式的重视。和西方形式主义批评过分倚重文学作品语言结构的静态、孤立分析的方法相比41,表现出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整体观。

首先,建立了释名彰义,原始表末,敷理举统,考镜源流的文体研究模式。在东汉以来文体大备的情况下,晋代挚虞的《文章流别志论》和李充的《翰林论》在分别文章体制风格的基础上探讨各体文章源流。南朝时期,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文心雕龙》42,依其《序志》所述,其著作动机是不满于当时“文体解散”,“离本弥甚,将遂讹滥”的局面,想弥补论文体“未能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的缺陷。从《明诗》到《书记》二十篇,通过对文体及作家的分析综合对相关文体的发生发展的历史进行“原始以表末”的描述。不仅如此,其批评标准主要也是在结合时代背景的前提下,侧重于形式与结构。其批评方法则是《别录》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及《汉书?艺文志》以来形成的“考镜源流”的方法43。钟嵘《诗品》的著述动机,也主要是不满于魏晋以来论文“皆就谈文体,而不显优劣”的情况,而要品第古今诗人的高下及其诗体风格的源流。钟氏所用的批评方法,主要有比较批评法、历史批评法、摘句法、本事批评法、知人论世批评法、形象喻示批评法等44。而其批评的标准,也是在重视诗歌内容的前提下,强调其形式及艺术表现手法。《诗品》品第诗家,多用“体”、“文体”、“辞”、“语”、“辞采”等范畴,就是最好的说明。这就具有相当的科学性和现代意味。其次,形成了以句法为核心的文体批评标准。以《文心雕龙》为例,如《明诗篇》云:故铺观列代……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至于三六杂言,则出自篇什;离合之发,则明于图谶;回文所兴,则道原为始;联句共韵,则柏梁余制。巨细或殊,情理同致。刘勰立足当时系统总结了此前以诗歌的句式特点为准讨论诗体的理论,并用之于批评实践,表现出重视诗歌语言的形式批评理念。《乐府篇》论音乐和歌词的配合,指出增损歌词、确定句法对于乐府诗的意义,认为乐府“声来被辞,辞繁难节”,歌辞形式因素很重要45。《诠赋篇》探讨赋的源流也十分重视赋的语言形式和结构因素。这种代表着一代风气的形式主义,在其创作论和批评论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如《情采篇》论述文学作品构成说:“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从“文”的本义来看,“情文”、“形文”和“声文”均侧重于语言形式的概念46。此外,《熔裁》、《声律》、《章句》、《丽辞》、《比兴》、《夸饰》、《事类》、《炼字》等篇,还详细论述了文学创作中形式和结构的问题,包括语词搭配、句法结构、调声制韵、隶事用典结构剪裁等多方面。构建了从总结语言运用出发揭示文学创作常法的颇具现代特点的理论模式。亦以文学的语言形式和结构,即所谓形文、声文和情文为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出发点。再次,树立了以语言形式为标准的文学与非文学的观念。中国古代文学与非文学的存在着交叉现象,仅凭内容很难划分其界限。贯穿整个中古时期的“文”、“笔”之辨的核心,是作品语言的有韵与否47。这个主要从语言形式为出发点探讨文学与非文学界限的尝试,既照顾到古代文学的实际,解决了文体划分的难题,同时也表现出形式为先的文学思想,体现出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民族特色。总之,形式是一切认知和审美活动的起始点,一定的内容总是会外在地表现为特定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作品的语言形式、结构就是文学作品的本体显现。从这一角度看,南朝文学批评思想中有意凸现形式的倾向是具有科学性的。东晋南朝时期的形式主义文学思潮的实质是思想、哲学的剧变所引发的对于语言功能的自觉意识,其具体表现是诗、赋、文的骈偶化、律化倾向;形式主义思潮的结果是文学的语言质素被充分地呈

现,本体得到确立。借用俄国形式主义的代表人物罗曼?雅格布逊的话说:“形式主义”“这种说法造成一种不变的、完美的教条的错觉,这个含糊不清和令人不解的标签,是那些对分析语言的诗歌功能

进行诋毁的人提出来的。”48南朝形式主义文学思想是有其自身价值的,不应否定或漠视它。

注释:

①形式主义(formalism)这个概念,是由瑞士语言哲学家索绪尔首先提出的,受其语言哲学的影响,在20世纪一、二十年代在俄国形成形式主义美学思潮。其代表人物雅格布逊等人认为“文学性”

是指文字中的形式与语言结构,他们致力于论证这个“文学性”,以作为评价文学的标准。这一流派的思想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迅速传到欧洲各国,出现了布拉格学派、结构主义等重要的美学和批

评流派。这一流派的主张虽有偏颇,但对于文学本体论的探索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中国文学研究中的“形式主义”特指创作中过分注重形式技巧的唯美主义倾向,与西方文艺理论中的“形式主义”略

有不问。

②就笔者所见,一般的文学史著作和相关论著对此大都一笔带过或避而不谈。袁济喜从美学角度出发提出形式美的论点,并且对其价值有明确的评价。见袁著《六朝美学》第九章“形式美理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1—358页。赵《西方形式美学——关于形式的美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三章“中国形式美学与‘道''''”对中国形式美学的理论形态作了简要概括。但

因论题所限,对于南朝形式美学的成因、具体内容、重要影响等尚未作专门研究。

③参汤用彤《读人物志》,《汤用彤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④葛兆光《玄意幽远——公元三世纪的思想转变》,《中国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18—340贝。

⑤转引自涂纪亮《现代西方语言哲学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84页。

⑥汤用彤认为玄学的发展可以粗略分为四期:“(一)正始时期,在理论上多以《周易》、《老子》为根据,用何晏、王弼作代表。(二)元康时期,在思想上多受《庄子》学的影响,‘激烈派''''的

思想流行。(三)永嘉时期,至少一部分人士上承正始时期‘温和派''''的态度,而有‘新庄学'''',以向秀、郭象为代表。(四)东晋时期,亦可称‘佛学时期''''。”见《汤用彤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

年版,第304页。

⑦如《世说新语?赏誉篇》注引《晋阳秋》说:“乐广善以约言厌人心,其所不知,默如也。太尉王夷甫、光禄大夫裴叔则能清言,常曰:‘与乐君言,觉其简至,吾等皆烦。''''”

⑧参方立天《梁武帝萧衍与佛教》,刊《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4集。

⑨孙昌武《佛教与中国文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⑩陈允吉《古典文学佛教溯缘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页。

11参梁启超《佛学研究十八篇?翻译文学与佛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重印本,第197—201页;陈寅恪《四声三问》,收《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12《持世经?本事品》说:“善知诸法实相,亦善分别一切法、文辞、章句。”龙树《大智度论》云:“是若波罗蜜因语言文字章句可得其义,是故佛以般若经卷殷勤嘱累阿难……语言能持义如是,

若失语言,则义不可得。”

13见《般若无知论》,《肇论吴中集解》。

14《与隐士刘遗民等书》,《广弘明集》卷二十七上。15见《出三藏记集》卷一。

16见《南齐书》本传,引文据中华书局点校本卷四十一“校勘记”引黄侃校记。此段文字的解释参郁沅、张明高之说。见所编《魏晋南北朝文论选》张融条之“附札”,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

第289页。

17张融《门律自序》,见《南齐书?张融传》,引文据中华书局点校本。

18《南齐书?张融传》引张融语。

19见王元化《文心雕龙讲疏》附录部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20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引文据中华书局标点本。21沈约《答陆厥书》,见《南齐书?陆厥传》。

22郭绍虞《骈文文法初探》,收《照隅室语言文字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88—419页。

23参启功《汉语现象论丛》,中华书局1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997年版,第52页。

2425王瑶《中古文学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重印本。

26详参刘跃进《门阀士族与永明文学》,三联书店1996年版。

27《文心雕龙?通变?赞》。

28参拙文《南朝赋的诗化倾向的文体学思考》,刊《文学评论》2001年第5期。

29贝尔《艺术》,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4页。30参朱立元、张德兴《西方美学通史》第六卷(上),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98—211页。

31普罗提诺《九章集》第一部分第二节,见伍蠡甫主编《西方文论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138页。

32穆克宏《萧统〈文选〉三题》,《昭明文选研究论文集》,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

33罗宗强《刘勰文体论识微》,刊《文心雕龙学刊》第6辑。

34参王运熙《文质论与中国中古文学批评》,刊《文学遗产》2002年第5期。

35参张方《说丽》,见其《中国诗学的基本观念》,东方

出版社1999年版,第73—86页。36僧睿《大品经序》,《出三藏记集》卷八。

37梁释慧皎《高僧传》卷一,汤用彤校注,中华书局1992年版。

38《大智度论钞序》,《出三藏记集》卷十。

39蒋述卓指出佛经翻译于东晋刘宋为盛,对于译经文体的讨论也有偏于质(直译)、偏于文(意译)、折中(文质相兼)三派之别,梁代文论三派与此有关。见其《佛经传译与中古文学思潮》,江

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页。

40周勋初《梁代文论三派述要》,载《中华文史论从》第5辑,中华书局1964年版。

41朱立元、张德兴《西方美学通史?二十世纪美学》第六章、第七章,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42除《文心雕龙》之外,刘宋傅亮的《续文章志》、邱渊之的《文章录》、颜峻的《诗例录》、沈约的《宋世文章志》与《文苑》、任《文章始》、张率《文衡》、姚察的《续文章志》等,均以选

文录诗、以立范式为目的。由此也可看出南朝人对文学语言形式的重视。43傅刚曾以“始”、“源”、“本”为关键词,对《文心雕龙》中使用“考镜源流”的方法探讨文体的实践进行总结,得14例,

说明“考镜源流”是刘勰论文体的主要方法。参傅著《〈昭明文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6—57页。

44参曹旭《诗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7月版)第141—167页。张伯伟《钟嵘诗品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版)概括钟氏批评方法为:品第高下、推寻源流、较量同异、博喻意象

、知人论世、寻章摘句六种。其中对推寻源流的方法及其对后世诗文批评的影响论述尤详。

45参杨明师《释〈文心雕龙?乐府〉中的几个问题——兼谈刘勰的思想方法》,刊《文学遗产》2000年第2期。

46参张法令《中西美学与文化精神》第七章“文与形式及其深入:中西审美对象结构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1—175页。

47逯钦立《说文笔》,收其《汉魏六朝文学论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12—371页。

第8篇

〔关键词〕韩忠岭 音乐教育哲学 音乐哲学 教育哲学

21世纪以来音乐教育哲学已经成为中国音乐教育学界的显学,很多音乐学者都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在众多当代学者中,韩忠岭从历史的视角,以辩证的方法,在我国音乐教育哲学思潮的流变中梳理出自己的观点,大胆质疑,并进行理论上的建构和探索。通过在音乐哲学和教育哲学这两个视阈下寻求音乐教育哲学的范式,以及对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哲学诉求的反思,用一种更为开阔、更为深远的视野关注音乐教育哲学的问题,将其理性的思维、严谨的学风、扎实的理论基础淋漓尽致地体现在音乐理论研究的实践之中。

一、研究之“精”

(一)明确界定研究视域

作者在“音乐哲学视阈下的音乐本体诉求”及“教育哲学视阈中的教育本质诉求”中都对研究视域进行了界定,并使之一一对应,不仅增加了文章时间逻辑性,而且还大大增加了文章的可阅读性。例如:作者在对“音乐哲学”进行解释时,特别强调了“音乐哲学”和“音乐美学”的区别。作者所研究的“音乐哲学”视域主要是有关音乐本质属性、存在方式、展开状态的哲理运思,并分为前现代音乐哲学、现代主义音乐哲学、后现代主义音乐哲学三种视阈对音乐哲学进行研究分析。为了全面论述,作者还特意为对应西方的“前现代、现代、后现代”的音乐哲学视阈界定了中国的“前封建、封建、后封建”的音乐哲学视阈。前封建主义即指先秦时期,封建主义是封建社会时代,后封建主义对应我国特殊的历史时期,主要指封建社会消亡民国开始的现代时期,从时间上讲,一直延续到“”和改革开放初。作者认为之所以称之为“后封建”,是因为这类似于西方的后现代之意,在文化和艺术观念上,艺术存在形态上有“反”封建主义的意味。这种“前封建、封建、后封建”的提法,是作者行文论述中对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视域的界定,这种视域的界定有利于作者对每个时期的音乐教育哲学观进行梳理,并不是要对中国的时期进行时代上的划分,至于这种视域的界定是否准确,也只能在时间的检验中由后人评说了。

(二)精确的“取点深做”

该书符合“取点”的一般原则,“深做”的基本要求,它在音乐哲学和教育哲学这两个视阈下取域,意在构建一种合理自然的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为的是达到一种“中和”的并符合大众理想追求和迫切所需的理论哲学。作者认为以往的音乐教育哲学大多是以“音乐哲学”为“本体”进行延展开来的,没有充分体现出“音乐教育”的“教育”功能和理念,难免有失偏颇,对音乐教育工作者的教育行为会造成概念混淆和以偏概全的影响。所以,作者提出构建我国音乐教育的哲学:一要放宽视野;二要博采众长,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三要继续弘扬,继承我国音乐教育、美育的优良传统;四要体现本我,立足我国的教育国情,理论研究和建构要追求中国特色,体现自我价值。 在此基础上,作者经过两个视阈的层层推进,最终概括出音乐教育价值的“五性三观”的哲学观,“五性”指音乐教育面向“音乐本体”,要追求音乐艺术的艺术性、审美性、实践性、人文性、生活性;“三观”指音乐教育要体现教育本质,追求音乐教育的知识观、人性观、审美观。 这种“价值论音乐教育哲学之思”乃是作者“取点深做”的精髓。

二、研究之“新”

(一)新的词汇见解

作者在本书当中对一些音乐教育知识体系中常见的高频词汇进行了解析,在词汇原有的意义上附加上其它的含义,使人们在阅读的时候更加轻松准确地把握词汇的含义以及语句的意蕴。例如:作者对 “音乐本体”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对“音乐本体”,根据自己的理解给予它“三本”的哲学诉求,其一,是音乐的“本源”问题考量;其二,是音乐的“本身”问题考量;其三,是音乐的“本质”问题考量。“对音乐的“本源”考量,意在重视音乐与生活和情感的联系,反映在音乐教育之中,教学实践要与生活实践相联系。对“本身”问题的考量,意在重视构成音乐艺术的形式和内容,反映在音乐教育中,要重视音乐知识体系的教学。对“本质”来说,他认为音乐审美是音乐教育价值的取向。这“三本”问题构成了音乐本体的较为明确指向的意义,对于音乐教育来说,提倡“音乐本体”的哲学观,忽视了哪一方面,都是不全面的,也不能真正体现“音乐本体”的意义。

(二)新的行文表述

关于行文表述风格作者有自己的独特看法,他认为行文表述最重要的是方便、简洁和语气的直接,这似乎不符合论文的称谓规范,但他认为只要大家都能看得懂何乐而不为呢?不仅如此,作者在文章中还举了大量有趣又形象的例子来说明自己要说明的东西,比如:他认为音乐的美是艺术美的属性,音乐的创作生成过程,是音乐的形式和美的生成过程,因为美是音乐的属性之一,美依附于音乐的形式而存在,正如咸是盐的属性,咸依附于盐本体而存在,盐的生成就赋予了咸的属性。又如:作者认为美是“审”出来的,音乐作品在其成为作品的创作过程之中,融入了创作者的审美才成为含有音乐美的艺术作品。作者追根溯源,把每一个关键的词汇都找到其出处,并对其进行解释说明,为自己著书立说提供便捷,也更为读此著作的音乐教育学者们提供方便。

三、研究之“果”

作者之所以在行文中时刻提醒读者自己的研究取域是“中国音乐教育哲学”,是因为哲学是支撑中国教育事业的大厦,如果根基没有打好,结出的再多果实也必然是畸形的。至此,作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音乐与教育、艺术与人生的关系,探索音乐教育的本质、价值、社会功能以及在整个大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挖掘并能够从哲学的层面思考研究当前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一些最根本的现实问题。希望能澄清人们对音乐学科的认识,希望能呼吁国家和社会对国民音乐教育的重视,希望能提升音乐学科的教育地位,希望对音乐课堂教学指导思想能具有实际的现实意义。所以,作者对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的探索无疑为中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新颖的理论。

虽说作者在行文中引述外国的理论大多是来自中国的译著,难免会有失偏颇,但笔者认为这已不足为奇了。起码,作者在为探索中国音乐教育哲学做出了学术贡献,这是学术的进步,也为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9篇

关键词:“气”;演变及发展;美学意义 更多还原

“气”在中国哲学和文化中是一个极具典型性的词汇,一提到“气”,联想到的便是独特的中国文化,它贯穿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是古典文论主要的审美范畴之一。但是“气”这个词在古典话语和文论中却体现着丰富的话语范畴,不能单一的解释它的含义,涉及到多个领域。由于其价值的不可琢磨性,使得“气”具有“淡妆浓抹总相宜”的独一无二的美感,呈现出一片朦胧的美学面貌。关于“气”的最早起源也是各说其词,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气”的概念归类

“气”在中国古代最早是表示物质存在的基本观念的一个哲学术语。它的含义颇丰。根据古代文献记载来看,其含义大致有三大类:

1.所谓本义,即常识概念的气,指一切气体状态的存在物体。如水气、雾气、云气,呼吸之气等。气,云气也。如:《说文》中:按,云者,地面之气,湿热之气升而为雨,其色白,干热之气,散而为风,其色黑。”又如:《礼记・月令》中:天气下降,地气上腾。还有《考工记・总目》中的:地有气。这里出现的“气”都是直其本义,并无美学价值可言。

2.所谓哲学范畴,“气”指不依赖人的意识而构成一切感觉对象的客观存在。

就儒家哲学而言,气论主要呈现出这个世界物体的实在性。在中国古代哲学中,自古就有“天地”是由阴阳二气分化而成的说法。

3.延伸后具有广泛意义的“气”。“气”这一含义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延伸出许多新意,泛指任何现象,既包括物理现象,生理现象,也包括人的精神现象等等。古代的人们认为,在天和地还没有形成之始,宇宙洪荒,万物皆无,是元气冲荡,才使无形以起,有形以分,区别阴阳,这才造成了所谓天地。此后古人又将此义施于精神领域,本着精神性气论的大旨,以之为由人的精神造成的力量。值得注目的是,也许是因为人和生物都要依靠呼吸而生存的缘故,于是古代人就认为气是生命之源。

由于美学与哲学的密切联系,加之自人们对“气”这一现象了解渗透之后,在审美领域便出现了“气”的美学范畴,并对之后的美学领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气”的美学意义初现及其沿革

“气”作为古典文论和美学思想的范畴之一,直接涉及到审美主体的精神体验。但并不是一开始人们就赋予了“气”这种审美主体精神方面的含义。它的发展和变化是经过时间的演变的:

1.远古时期的“气”――本义窥探

在中国古典美学思想发展历程中,“气”最先代表着万事万物产生和生长的根基,那时人们认为“气”可用于解释生命的构成或人体内部调理养生等理论,古人认为人含气而生,气是人体必需的物质基础,正如:“气者,人之根本也。”

总的来说,远古时期的“气”的含义主要指的是宇宙间的物质生成这个层面,而有关生命存在的要素的层面(如《黄帝内经》)、人的主体精神与物质层面等其他层面的“气”的含义,还有待于下一个阶段的发展。

2.先秦时期的“气”――美学意义的初现到建立与发展沿革

先秦时期可以窥见其美学含义,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水平也有所提高。远古时期用于表示物质方面的“气”逐渐被越来越多地用于人的行为,甚至是人的道德和精神品质方面。当然,这种关注自身的精神的发掘至完善是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的,其典型就体现在儒家和道家的身上。

“气”作为中国传统哲学和美学思想的范畴,先后经历了由哲学到美学,文论的转换过程,并因为其对人类主体性的肯定和内在气韵的重要性,成为了文学所关注的对象“气”在成为美学和文论范畴的进程中,老子,管子,庄子,孟子,王充等理论家先后提出了不同的理论,各朝代名家也对“气”也进行了更新的阐释。

(1)关生命存在的要素层面的“气”的含义

①战国《黄帝内经》:“血气已和,营卫已通,五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毕具,乃成为人”。这段话是说:人体因五藏所藏之气的运动流转而产生了情志,情志的常态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审美主体情志和顺,方可保持心境的和谐,由此进入澄净的境界之中以感悟宇宙自然的大道本原。《内经》将这种差异归结为人格气质的不同,人所禀受的气的差异造就了不同类型的人格气质。

②春秋《论语・乡党第十》:“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颜色。封台如也”。这里的“也”也是作为主体生命存在要素的“气”,是和主体的生命存在与活动有关的,并不包括主体精神方面的道德和品质。

③春秋,老子《道德经》:“道、气、象”、“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美学最重要的范畴,这里的“气”作为生命的来源和象征,本身就具有无限灵动和自由生张的趋势。

(2)关于人的主体精神层的“气”的含义

随着主体意识的萌芽,人们开始关注个体。并将前期用于表示自然现象的,“气”用来表现人的道德和品质,概括人的精神层面的行为,并呈现出概念多样化的趋势。例如:

①春秋《左传》:“夫战,勇气也”,勇气作为人类精神的一种体现,同样贯穿于“气”中,并成为影响人心及之后战争胜败的关键。

②战国《孙子兵法・ 军争篇》 :“是故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这个时期的人们开始关注个体,此处为“士气”。

③东汉时期,班固《汉书・卷三十一》 “籍长八尺二寸,力扛鼎,才气过人。吴中子弟皆惮籍”,不仅仅是对人的精神、道德、品质的概括,而是一种审美。气节、才气等名词,这里的“气”带有一种欣赏的情感因素。

(3)关于其他方面的“气”的含义

上述“气”的含义由宇宙间的物质生成层面发展到了而有关生命存在的要素的层面(如《黄帝内经》),再到接下来的人的主体精神与物质层面。因此说明人类已经开始关注于主体方面的“气”的用法了。那么,关于其他方面的“气”的含义又代表着什么呢?这里主要是指向审美意义的转变。

不论是作为主体生理方面的“气”,还是作为主体精神方面的“气”,都是对人的一种关注和审美。这段时期所表现出来的“气”范围广,含义多,人们开始学会用“气”的眼光去审美,接近于“百花齐放”的规模,正是从这一段时期开始奠定和发展了“气”的美学地位。

①战国时期的管子立足于个体的主体性特质,同时把视角放在主体与外物的交流之中,并且提出“精气说”:“精气者,气之精者也。气,道乃出,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以形象的语言把人的身体感知与自然外物结合起来,充满了无尽的审美空间,这一理论也直接影响到庄子的“守气说”。

②战国 《孟子・公孙丑章句上》:“敢问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即指思维所达到的一种精神境界,进一步强化了孔子的伦理观念,并从伦理学领域延伸到美学领域,是一种强大的主观精神力量,实现途径是由人的道德力量所完成的,并最终达到人性的完满统一。

③战国 《庄子・达生》:“守气说”,关尹曰:“是纯气之守也,非知巧果敢之列”,明确地提出了最早的气一元论,认为人之生是气之聚,万物都是由于“气”的变化而成的。

④战国末期《荀子・王制篇第九》:“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气”融合在草木万物之中,同时又具有了情感性的色彩,这也就极大地淡化了气的哲学性内涵,而是深化了审美体验的力度,也为“气”在美学领域的渗透铺平道路。

⑤西汉《礼记・ 乐记第十九》:“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是故志微唯杀之音作,而民思忧,惮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真正最早将“气”与艺术结合起来。为以后将“气”与艺术结合起来提供了典型,特别是对魏晋时期曹丕的以“气”论文的方式以及“文气”说的提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⑥东汉时期,王充《论衡・论死》:“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元气自然论,指出了宇宙、自然、人、物质均由元气构成。王充明确地提出了人与“气”的关系,将人与“气”紧密地结合起来了而己。

由此可见,“气”的美学化经历了个体性不断增强的进程,伴随道德力量规约的减弱和个体化主体体验的增强对于“气”的生命体验逐渐成为审美领域的主要范畴。所以,接下来的时期出现了以曹丕“文以气为主”的理论,使得“气”真正与文学和美学联系起来。

(4) “气”真正与文学和美学联系起来

魏晋南北朝文学是一个特殊的时代,既是中国文学上的自觉时代,也是中国美学史上的自觉时代。其中对“气”的运用相当广泛。这时期的“气”分类更精微,更丰富。其中又以曹丕的“文气”说为代表,用“气”来评论文学,开了用“气”论文学的先例。曹丕的“文以气为主”正是中国文学和文论独立的标志,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气”论在中国文学中的地位。也正是在这种“文气”说的影响下,创作者的主体性得以大大增强,其个性气质,情感体验,思想立场等都成为决定和影响文学作品与审美生发的关键因子。

①魏朝,曹丕《典论・论文》:“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继承孟子的“养气说”,最先以“气”直接论文者,高度肯定文学和文人的价值,强调决定作家精神面貌的总根源“气”和作品的联系。此处的“气”为艺术家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②魏晋南北朝,嵇康《明胆论》:“夫元气陶铄,众生禀焉”,天地万物的根源是元气,统一于元气。

③南朝,钟嵘《诗品序》:“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宇宙元气构成万物的生命,推动万物的变化,从而感发人的精神,产生了艺术,即自然地“气”和人体内的“气”的感应。

④南朝,刘勰《文心雕龙》:“写气图貌”;《养气》:“清和其心,调畅其气,烦”而即舍,勿使壅滞,意得则舒怀以命笔,理伏则投笔以卷怀”,意思同上,即“美”离不开“气”,“真”也离不开“气”。

⑤宋代,王十朋《蔡端明公文集序》:“文以气为主,非天下之刚者莫能之”。宋代以后“理”的地位显著提升,而“气”的地位下降,但尽管如此,文艺理论中还是特别突出了“气”这个范畴,申言“文以气为主”。

⑥南宋,朱熹《答黄道夫》:“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 朱熹认为有理有气,然后有万物。理是产生万物的根本,气是生万物的凭藉;理是第一性的,气是第二性的。

⑦“气”发展到南宋时期有一个专门的美学范畴叫做:“气象”。如:南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之法有五:曰体制、曰格力、曰气象、曰兴趣、曰音节”,认为诗歌在所遵循的标准和方法中“气象”已是重要范畴,严羽将艺术作品的风格与气象这一标准结合起来,得出“气象”的特征是“浑厚”。

⑧元代,杨维桢《序》:“传神者,气韵生动是也”,这里将“气韵生动”看作是“传神”的同义词,但杨维桢没有从历史的发展来把握“气”的涵义,因此其理解缺乏一定的准确性。

⑨明清时期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十):“天人之蕴,一气而已。盖言心,言性,言,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肯定气是惟一的实在,世界乃是气的世界,世界的统一在于气。以“天人合一”论作为美学思想的基石。

(5) “气”在艺术作品中的运用

“气”发展到魏晋南北朝以及之后的时期的一个特色便是其在艺术领域的使用较为普遍,出现了很多用“气”来评论艺术的篇章。

①魏晋南北朝,谢赫《古画品录》:“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者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置悬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这里的六法之首是“气韵生动”,因此“气”成为了中国古典美学和文论的关键范畴。

②唐五代,荆浩《笔法记》:“度物象而取其真”,自唐代以后,出现了“气”的理论与意向理论合流的趋势。“真”即“气”,将“气”和“意象”统一起来。

③唐朝,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今之画纵得形似而气韵不生,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 。若气韵不周,空陈形似,笔力未遒,空善赋彩,谓非妙也”在此处的气韵放在了十分重要的地位,视为作为艺术创作的最高标准。

④董《广州画跋》卷三《书徐熙牡丹图》 :世有评画者曰:“妙于生意能不失真,如此矣,是能尽其技。”尝问如何是当处生意?曰:“殆谓自然。”其问自然,则曰:“不能异真者,斯得之矣。” “生意”,是真,是自然,“是一气运化”。由此看来,“自然”在中国古典绘画(尤其是山水画)美学中是一个极至重要而又复杂丰富的范畴。

三、近现代对“气”的沿用及其现美学价值

在中国美学理论的历史长河中有不计其数的美学家、艺术家们继相掀起以“气”来论美、审美的。他们充分讨论“气”这一理论范畴之于艺术创作的美学价值意义并在作品中表现出来。“气”的美学理论发展至今,不可或缺的是近现代的美学艺术家们的执着奉献。没有他们的努力贡献和研究,前人丰富的以“气”论美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完善。

①近代,王国维《人间词话》中说到:“太白纯以气象胜。西风残照,汉家陵阙”,这就是继承前人的“气象说”,来自文人雅士的细腻情感和唐代精神。

②现代,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气”是指作家刚毅的气质和性格,“韵”指人的性情,如清远、旷达 。正如谢赫在《古画品录》里所追求的那样,“气韵说”是绘画所追求的最高标准,它的存在使得文艺创作富于生命力。

③现代美学大师叶郎在《中国美学史大纲》中将气韵的“气”归入到“元气”之中,肯定了“元气”的作用,更是对前人王充的肯定和继承。“气”是本质,它作为艺术的本原,存在于审美客体之中,更是作品的灵魂和生命,充满整个宇宙。

四、美学启示

第10篇

【关键词】曹丕;文气说;生命旨归

曹丕“文气说”是《典论・论文》的生命核心,从《典论・论文》全篇来看,曹丕“文气”之所指并末加以具体的说明。学术界大致认为曹丕是将“气”的哲学概念引入到文学领域,并以“气”来解释作家个性以及独特的审美创造力。然实则是曹丕所提倡的“文以气为主”是强调作品应当体现作家特殊的个性,它是反映了汉魏之交文学创作和文学思想发展的实际,也正是对这一时期创作特征和新文学思潮的理论概括,表现了和经学时代完全不同的文学批评的审美标准。然则“文气说”的提出却是与汉末魏初“人的自觉”解放思潮相适应,也是以气论人的人物“品藻”时代思潮倾向在美学领域的体现。盖因当时流行的人物品藻理论尽管纷繁多样,但却大都体认着一种新的趋势,那就是人物品评“不再停留在东汉时代的道德、操守、儒学、气节的品评,于是注重人的才情、气质、格调、新貌、性分、能力便成了重点所在。”

徐复观指出:“因为两汉盛行的阴阳五行说,及宋儒的理气论的影响,许多人一提到气呈便联想到从宇宙到人生的形而上学的一套观畴。其实,切就人身而言气。指的只是一个人的生理地综合作用,或可称之为生理地生命力。”评介曹丕以气论文而推崇个性化的创作主体对文学作品的决定功用正是当时文学发展变化的最基本的规律在文学理论上的艺术概括。可以说,曹丕《典论・论文》首先提出的重要问题是作家的才能与文体的性质特点的亲和协同。他以建安七子为代表指出了作家的才能各有所偏,而通才是极少的。从文章的方面来看,不同文体有不同的创作特点。因此,对一个作家来说,往往只能擅长某一种文体的写作,很难做到各种体裁的文章都写得很好,即所谓“文非一体,鲜能备善”。而“文人相轻”实是“不自见之患也”。强调一个作家惟有当其才能特点和文学体裁特色相统一时才能发挥其所长且真正有所造诣。

曹丕的文学思想在承载了漫长的历史洗礼后可谓是依旧光辉灿烂且对当今文学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意义非凡。即自曹丕首揭“文气说”以来,无论是评诗论文或探讨创作和鉴赏的一般规律历代文人大多皆从“文气”上着眼。而由“文气”衍生的概念,诸如气韵、气质、气象、气势、气骨等几乎涵盖了古代文艺理论体系的生命层面。故此,绚丽隽永的古代文论的义理、范畴和观念实质上是由“文气”说一脉关联而形成了迥异于西方传统文艺理论的审美范式。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指出:“曹丕的一个时代可以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概因中国文学演绎史上所谓“自觉”主要包括文学创作的自觉和文学批评的自觉两个审美范畴,而中国文学批评自觉意识确立于曹魏时代,它以曹丕表述其文论思想的经典之作《典论・论文》为具体生命标志。所谓文学批评自觉意识是指批评主体将批评对象如文本内容、文体特征、艺术风格等作为业已独立的文学学科的相关理论问题而有意识地进行较为连贯、较为系统的思考与探讨并甄别优劣,从而做出富有启迪意义的评判与结论的哲学思辨体系。

曹丕所谓“气之清浊有体”就是指作家创作主体的气质个性是由“阴阳(清、浊)”二气互动所决定。“阴、阳”二气在人的方面决定了作家阴柔和刚健两种基本性格类型,由于阴阳二气(元气)禀赋于天,所以“不可力强而致”。可见,曹丕的“气”则完全是禀赋于天,是了无伦理道德色彩的创作主体之个性气质。可以说,“文气”主张“才性一体”,强调作家的创作个性的同时也关注着作家的创作才华。曹丕认为一个作家有什么样的创作个性就必然具备与之相应的创作才华,也就会擅长一种特定的文体。故日:“文非一体,鲜能备善”,又说:“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材能备其体”。即言作家大都是偏材,所以只能擅长一种文体,只有“通材”才能备善各种文体。曹丕认为“文以气为主”,然气有清浊之分,即有阳刚和阴柔的差异而不能兼擅相融。即言作家的个性和气质形成作品独特风格。而风格来源于个性,作家个性与作品风格是有其内在的统一调谐。作品体现着作家的个性,作家鲜明的创作个性恰恰来自于自身的独特气质,从而开启了后世文学风格论之历史先河。因此,曹丕力改汉代诗教“咏吟情性,以讽其上“的文学习气,而标举”文以气为主“,并引领着”建安风骨“文学演绎轨迹。为此,”文以气为主“的审美命题开辟了从作家精神世界角度把握作品基本特色的思路且初步接触了作家与风格的关系并确立了我国古代风格论以创作主体为中心的生命基调。加之其将作家个人的才性置于关注中心且希冀从分析作家个性气质入手加以揭示其创作风格的特征而在文学批评演进中烙下了崭新的印迹。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对文章的价值给予很高的评价。赞日:“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经国之大业”是曹丕提出的一个著名观点,它强调作家须把文学事业与经国治世加以联系。据此探究,当今文坛随着休闲文学的兴起,作家不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文学界也随之呈现出多元、多极、多变的艺术形态,诸如“世俗化”迎合大众、“另类化”广纳粉丝、“无变化”遭遇冷落等。由此,作家理应投身、关注、剖析现实,崇尚关注社会、感悟人生、激浊扬清,使文学创作真正服务于国家社会和推动社会历史的演进。 “不朽之盛事”是曹丕提出的文学功用价值观。曹丕主张建功立业或著述文章以垂名后世,以求得精神之不朽,这在当时实在是一种全新的文学价值观。曹丕作为邺下文人集团的旗手而为建安文人指明了一条扬名立腕的有益路径,从而掀起了中国文学史上文人创作的第一次。概因作家能够通过创作而将自己的思想感情、精神道德物化在文学作品之中,作家的思想精神借助于语言文字而加以表达,从而使作家的精神生命得以亘古流传,最终达到“不朽”。

参考文献:

[1]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7.

第11篇

对称性及复杂性决定了非线性科学的精髓。宇宙的膨胀、生命的演化、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全球化引导了自对称性和简单性转向复杂性和多样性。新的次序与结构的出现意味着“对称”的被破坏,以及从不稳定平衡状态向稳定平衡状态的转变。这一切都是根据非线性动态特性,利用物理、化学、生物及社会自组织来加以解释的。原子与分子、星球与白云、生物体与大脑、经济与社会,这些仅仅是动态系统的某些例子。因此对称性和复杂性是21世纪一个通用的系统科学的基本原理,它们征服了自然界、认知、社会科学、数学、人文科学与哲学之间的传统边界。所有这些动态系统都被认为是计算系统的过程信息与熵。对称性和复杂性究竟只是科学的有用模型,还是有关现实的普适模型?本书讨论了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计算机科学、哲学及艺术中获取的引人入胜的深刻见解,分析了作为动态系统中动态对称的动态平衡。

本书是由世界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世界科学非线性科学》丛书(系列A)的第51卷。本书共有8章。1 早期文化与哲学中的对称性与复杂性;2 数学中的对称性与复杂性;3 物理科学中的对称性与复杂性;4 化学科学中的对称性与复杂性;5 生命科学中的对称性与复杂性;6 经济与社会科学中的对称性与复杂性;7 计算机科学中的对称性与复杂性;8 哲学和艺术中的对称性与复杂性。

本书作者在德国南部奥格斯堡大学任教,对复杂性的兴趣可以追溯到1973年他的博士论文《构造数学基础与复杂性计算度》。他的科学工作的实质可以用一种辨证的三步曲来描述。对几何学及空间一时间的早期研究启发了他对数学不变性和通用定律的兴趣。第一步是他于1988年出版了《自然界的对称性》的专题论文。第二步作者于1994年出版了《复杂性的思想:物质、头脑及人类的复杂动态特性》一书。在许多其他的书籍和文章中,他把非线性系统的应用扩展到计算机科学、认知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第三步是本书的出版,在本书中,作者把非线性科学与他的长期爱好,即音乐与艺术联系起来。本书有许多图表和照片,在这个全球化的复杂世界中它强烈地主张差异的统一。本书可供对非线性系统感兴趣的自然科学学者和人文学者阅读借鉴。

胡光华,高级软件工程师

(原中国科学院物理学研究所)Hu Guanghua,Senior Software Engineer

第12篇

艺术类论文参考文献:

[1]张炬.北宋书论与画论比较研究[D].吉林大学2013

[2]薛富兴.文化转型与当代审美[J].文艺研究.2001(03)

[3]肖鹰.青春偶像与当代文化[J].艺术广角.2001(06)

[4]时宏宇.王尔德唯美主义的现代阐释[J].齐鲁艺苑.2003(01)

[5]余颖.Agora--广场精神的复兴[J].规划师.2002(11)

[6]秦军荣.汉语文学专业教育的学科体制化研究[D].武汉大学2014

[7]张宁.文化主义与意识形态幻象[D].武汉大学2011

[8]顾萍.浅谈对绘画艺术创作中的自律与他律的理解[J].皖西学院学报.2002(03)

[9]周小仪.“为艺术而艺术”口号的起源、发展和演变[J].外国文学.2002(02)

[10]陈刚.阿多诺对当代美学的意义[J].文艺研究.2001(05)

[11]伽茨,金经言.关于自律美学的若干批判性思考[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及表演版).2001(02)

艺术类论文参考文献:

[1]赵雅妮,刘海.青年文化的变奏:从“青年的反叛”到“青春审美”的文化消费[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2(01)

[2]卫华.波希米亚运动与历史先锋派的艺术行为理路[J].求索.2010(05)

[3]刘海.艺术自律与先锋派--以彼得·比格尔的《先锋派理论》为契机[J].文艺争鸣.2011(17)

[4]刘海.城市广场:城市制约中的空间政治[J].人文地理.2011(03)

[5]徐岱.艺术的自律与他律[J].东疆学刊.2006(03)

[6]陈剑澜.从感性学到审美乌托邦--现代美学早期的一段问题史[J].江苏社会科学.2010(06)

[7]刘海.倒塌的围墙与崛起的读者[J].长江学术.2010(04)

[8]杜吉刚.文学艺术自律--西方前浪漫主义、浪漫主义批评的一个诗学主题[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8(01)

[9]阿格妮丝·赫勒,傅其林.艺术自律或者艺术品的尊严[J].东方丛刊.2007(04)

[10]杜吉刚.唯美主义批评在英国的兴起与消歇[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3)

艺术类论文参考文献:

[1]陈文红.在“艺术”之外思考艺术[J].文艺研究.2005(01)

[2]张相轮.当代审美文化发生发展的自律和他律[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6(04)

[3]陶巧丽.在先锋与自律的艺术之间[J].艺术界.2006(02)

[4]沈语冰.现代艺术研究中的范畴性区分:现代主义、前卫艺术、后现代主义[J].艺术百家.2006(04)

[5]施立峻.艺术自律性与当代中国语境--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美学的艺术自律性原则理论出发[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3)

[6]宋世明.“为艺术而艺术”:一场审美现代性的扩容运动[J].求是学刊.2006(03)

[7]吕景芳.自律与他律--文学在社会文化中的地位[J].宁波工程学院学报.2006(01)

[8]XUFa-chao(ZhejiangUniversityHangzhou310028China).认识、游戏与想象--对文学功利性问题的思考[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04)

第13篇

(一)确立科学的论文写作理念

马哲认为,矛盾既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也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这就启示人们,论文写作作为一个针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矛盾或问题而试图对其给出科学认识或合理解决问题的活动,无疑须将“及时发现问题、深刻揭示问题和完美解决问题”视为写作者应该确立的写作理念。该理念表明,论文写作既要正视和分析问题,更应探索问题的妥善解决方式,因为任何不能在及时发现和揭示问题的基础上去完美解决问题的论文写作,即使它创造性地揭示了问题的本质及规律,但如果此写作活动只是片面地追求合规律性的科技价值而不追求合目的性的人文价值,该写作活动就会因背离了“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中促进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这一写作的真实追求,而难以成为人们普遍认可和欣赏的高质量论文。

(二)提供必要的论文写作方法

论文写作方法是为完成论文写作目标所采用的方式或程序。在论文写作中,尽管写作者会采用一些具体的写作方法譬如分析与综合、想象等,但由于一些作者受形而上学思维的影响,这些方法在写作中的运用往往呈现出单一化或固定化的倾向。而马哲思维强调用整体、联系、系统和变化发展的视野来对待写作,可以为写作者提供必要的写作方法。

(三)指明具体的论文写作路径

首先,马哲的唯实思维和辩证思维为论文写作指明了写作的前提和基础──实事求是,也指明了写作的根本方法——辩证思维方法。唯实思维提醒人们,论文写作只有在尊重论文创作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才能得以顺利展开。辩证思维则告诉人们,论文写作只有运用辩证思维,突破单一性,实现多样性,突破孤立性,实现整体性,才能达到写作目的。其次,马哲的实践思维为人们标识出了一条“在写作实践与写作计划辩证关系的展开中完成写作”的路径。论文写作是一个“写作实践—写作计划—写作实践”多次反复的过程,人们只有沿着这一写作路径,才能逐渐接近写作目标。

(四)激发积极的论文写作精神

首先,马哲的实践思维和唯实思维,能够让论文写作者在尊重实践的基础上拥有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写作精神,使写作者避免陷入不切实际的空想和臆想之中。其次,马哲的矛盾思维能让论文写作者在承认、分析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拥有寻根究底、勇对困难的开拓精神,使写作者能够把那些人们不大追究的问题作为“问题”进行大胆的怀疑和追问,为设计新的写作方案找到突破口。最后,马哲的批判思维和反思思维能让写作者拥有对其写作的前提、基础、方法、过程或结论等进行批判和反思的精神,而这种精神正是写作者以独立思考取代人云亦云、以自主建构取代依葫芦画瓢所必需的。

(五)促成有独创的论文写作成果

马哲本质上是一种创新哲学,其思维特征与致力于形成独创性学术理论成果的论文写作,在尊重实践、注重批判及反思等方面是一致的,这使得马哲思维一旦融入论文写作中,就会让写作者在立足实践的同时,一方面能够展现自觉进取的意识和追求卓越的价值取向,将自己置于写作主体的地位,另一方面能够以实事求是、批判反思的态度去尽力发挥其作为写作主体的创新能动性,使论文写作目标由可能变为现实。这对于提升论文写作者的能动性并促其形成富有独创性的论文成果,无疑具有现实的积极影响。

大学生论文写作中的哲学思维缺失状况分析

为了解大学生在论文写作中的马哲思维运用状况,笔者经过对湖南理工学院365名大学生的论文分析及问卷调查,发现大学生在论文写作中存在“马哲思维贫困”的现象,马哲思维的缺失状况令人担忧。

(一)大学生论文写作中马哲思维的缺失种类较多、缺失程度较大

实践思维、唯实思维、辩证思维、批判思维和反思思维是五种常见的马哲思维。为测定大学生在论文写作中运用这五种思维的程度,笔者将它们被运用的程度设定为四个可参考的项,即“运用很充分”“运用比较充分”“运用不大充分”“运用毫不充分”,并分别记4、3、2、1分。按照这种方法对大学生论文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这五种马哲思维在论文中运用程度的平均数值分别为2.89、2.90、3.08、1.10、1.00,其均值大多处于1分至3分之间。这说明大学生论文写作中马哲思维的缺失种类较多,而且马哲思维的运用程度都欠充分。

(二)大学生论文写作中马哲思维缺失的根本原因是缺少有效的马哲思维教育

笔者在问卷调查中给每一个影响马哲思维教育的因素子项列出了四个可选答的项“很认可”“比较认可”“有点认可”“不认可”,并分别记4、3、2、1分。调查结果显示,影响马哲思维有效教育的因素按程度大小排列,依次体现为:(1)教师因素,包括马哲思维教育内容缺乏,马哲思维教育方法不当,马哲思维教育与论文写作教育脱节等,影响均值为3.54分;(2)学生因素,包括学习马哲思维无兴趣,不用心把握马哲思维,不主动在论文写作中运用马哲思维等,影响均值为3.52分;(3)学校因素,如不重视马哲思维教育在论文写作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影响均值为3.39分。如果各因素分值在3分以上的为影响大,4分以上的为影响很大,那么可以看出,这三大影响因素的均值都处于影响大和影响很大之间,说明教师、学生、学校都是影响马哲思维教育有效性的重要因素。这就告诉我们,如果马哲教师只是一味强化其教育的德育功能而疏忽其论文写作的教育功能,或者大学生学习马哲思维态度不积极,或者高校不善于处理马哲思维教育与论文写作教育之间的关系,那么都将极大削弱马哲思维教育培养大学生论文写作能力的功效。

以提升大学生论文写作能力为导向的培养对策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培养大学生的马哲思维以提升其论文写作能力,对于高校来说,已迫在眉睫。恩格斯曾经告诫人们:“哲学思维必须加以发展和锻炼,而为了这种锻炼,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手段。”[2]465问题是,我们在加强马哲思维教学的同时,切忌泛泛而谈,而须在培养内容和培养方法上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

(一)有针对性地安排马哲思维培养内容

这主要是针对一些大学生在论文写作中存在的诸如自以为是、探究问题能力不足、满足于即时求解等问题,借助相关的马哲思维教学,让大学生把握论文写作的技巧。其一,学会对论文写作的正本清源。马哲的唯实思维和实践思维主张人的思维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并且强调实践是认识产生和发展的唯一活水源头,为人们写作论文给出了“本”“源”问题上的答案。所以,在马哲教学中,教师要注重揭示唯实思维和实践思维的科学性、客观基础和必要性,引导大学生在论文写作中尊重客观实际和实践,自觉摒弃神秘主义、先验主义和经验主义,以确保自己的写作活动能够立于可靠之本、始于本来之源。其二,擅长对论文写作对象的穷根究底,即将写作对象所涉及的问题及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或第一原因发掘出来,以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为此,教师可以运用马哲的辩证思维,如整体思维、联系思维和矛盾思维启发学生。其三,在论文写作中展示具体理性。为了帮助大学生揭示论文写作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教师应特别向大学生阐明马哲在揭示自然界、人的认识、人类社会的本质和规律时是如何运用“从抽象到具体”这一辩证逻辑思维的,使大学生面对论文写作对象时能够从对该对象的感性认识出发,经抽象思维,形成对其某一特性的简单理性认识,再通过拓展和深化,达到对该对象诸多特性乃至本质或规律的复杂理性认识。实践证明,大学生只有经常接受辩证逻辑思维的训练,其在论文写作中才能不为细枝末节所惑,而在反复的思维训练中求解出写作对象的本质与规律。其四,精于对论文参考文献的理性批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教育学生敢于对参考文献予以理性的质疑和评判,既善于发现其不足,又要确保其合理性,使大学生自觉摆脱落后观念的束缚,培养其运用参考文献的能力。而为了培养大学生的这一能力,教师有必要向他们阐释马哲是如何运用实践的武器对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等哲学思想进行深刻批判的,使他们在领悟马哲的卓越批判能力之后,也能精于对参考文献的理性批判。其五,反思。对基于批判他人文献而形成的论文,作者要进行合规律与合目的的自我批判,自我反思,以进一步完善论文思想。

第14篇

英文名称:Journal of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0-5285

国内刊号:35-1016/C

邮发代号:34-42

发行范围:

创刊时间:1956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期刊荣誉:

社科双效期刊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联系方式

第15篇

论文关键词:美学思想;老庄哲学;美的本质意境;审美取向

一 关于美的根源、美的本质属性是什么,中外美学史上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美学史上对这一间题的探讨是深受老庄哲学思想影响的,或者说,老庄哲学决定了中国人探究美的本质属性的致思方向。

老庄哲学以“道”为核心范畴和最高范畴,他们对“道”的本质属性的规定其实也就是对美的本质属性的规定。老子认为,作为宇宙根本法则的“道”,有两个根本的特点:一是无为,二是无名。《老子》一开始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气第1章)又说:“道常无名。气第32章)他称“道”为“无名之朴气第37章)。就是说,“道”是不能用普通语言、抽象概念和逻辑思维来把握和表达的。“道”的存在状态,与其说是“有”,毋宁说是“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徽。此三者不可致请,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晚,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第14章)在老子看来,“道”既不是绝对的虚无,也不是绝对的与现象界分离的精神实质,而是“无状之状,无物主象”,是有与无的统一。“无”乃道主体,“有”乃道之用。老子说:“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缴.\"(第1章)有与无,有限与无限,是老子对“道”性质的规定。这个规定,其实也就是美之为美的规定。谢林说过,美是要在无限之中看出有限。一切作用于人的视听感官的美,同时又表现出某种超出视听感官的性质。美作为人类创造的一种社会性质,既存在于一定的物理时空,是实在的,有限的,同时又显现于无限的心灵时空,是经验的,超验的。而老子所追求的就是那种超越感官、诉诸心灵体验、趋于无限的美—“道”之美或可称作“大美”。老子心目中的那种“道”之美,是不可言说的,而只能超越语言,另辟它途。老子哲学对语言有效性的怀疑和对超越感官的悟道方式(“静观”)的推崇,格外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文化中逻辑语言符号以外的艺术语言的发展。逻辑语言难以表达的生命体验,在艺术世界里获得了最大的补偿。从这个角度看,老子哲学开启了中国哲学“立象以尽惫”这一审美式的致思方向,深刻影响了中国美学与中国艺术的走向。

老子哲学的光大者庄子进一步发挥了老子的思想,他认为,用逻辑思维和抽象概念不能把握的“道”,却能够用形象思维和艺术形象去把握和传达它。《庄子·天地》篇有一则窝言说:“黄帝游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离朱索而不得,使噢垢素之而不得也,乃使象周,象圈得之。皇帝曰:异哉!象圈乃可以得之乎!”在这个窝言当中,“玄珠”是“道”的象征,知是知性(智慧)的象征,“离朱”是传说中黄帝时代视力最好的人,在这里是感官的象征,“噢垢”是语言的象征。而“象圈”即若有若无,朦胧恍惚的样子。窝言的惫思是说,用知性、感官和语言是得不到“道”的,用“象圈”则可以得到。叶朗先生认为,“象圈”就是艺术形象的象征。(见《中国美学史大观》,)应当说,这是极富见地的思想,尽管《庄子》一书并无明确提示,说象圈就是艺术形象。但是,庄子在这里所说的“象周”的特征,正是符合艺术形象的特征,或者可以说,庄子是在不自觉地提出了道家哲学的“美”论。而后来的艺术形象理论正是这一美论的提炼、升华、明朗化和系统化。

二冯契先生认为,西方人比较早地提出了美学上的模仿说(再现说)和典型性格理论,而中国人比较早地发展了美学上的言志说(表现说)和意境理论,这是中西美学思想上的不同的特点(参见《智蔽的民族特征—从中国传统哲学的特点看中国传统文化》)。而意境理论的形成则与老庄哲学有着内在、紧密的联系。“意境”这个词,最早出现于王昌龄的《诗格》。唐代诗僧皎然已专有《取境》一文,认为取境或高或逸,都是“先积精思,因神王而得”,并把“境”和“情”联系起来。他说:“情,缘境不尽曰情。”后来许多人便使用“意境”一词。但实际上,意境理论发端于先秦,魏晋时已基本莫定基础。至唐以后,意境理论则趋于成熟,意境成为衡量艺术品优劣高低的重要尺度。不仅中国艺术的主干诗、书、画崇尚意境,连后来的戏曲、小说也竞相以意境标榜,以至于王国维用意境理论概括了中国传统艺术精神。而意境的真正思想根源正是先秦的老庄哲学。不懂得老庄哲学,就难以真正理解意境的本质。 老庄哲学思想起步的地方,也许并无主观的艺术追求.但是老子哲学对“道”的描述,却斌予其以深刻的美学意味.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37章这是一种通过否定达到肯定的方法,有人称之为“负的方法”.后来中国美学史上形成的意境理论如重神尚韵,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画外之景”、“象外之象”等,就是这种“负的方法”的体现。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以意境论诗美,反复强调“象外之象”、“景外之景”、“韵外之致”、“味外之旨”,都是对老子哲学中这一方法的发挥和运用。

庄子哲学更对意境理论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响。庄子用十分生动的语言写了很多充满哲理的窝言故事,如“厄丁解牛”、“轮扁研轮”、“询俊者承拥”、“津人操舟若神”、“吕梁丈夫挑水”、“梓庆削木为性”等。这些离言都是讲,劳动的技艺达到神化的境界,就成了完全自由的劳动,成了一种美的享受。而这种自由意境之所以能获得,是由于长期的锻炼,对事物的规律有深刻的认识,达到了忘我的境界。这些寓言朴素地把“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的哲学思想体现于,个个具体生动的艺术形象之中,从而构成一种艺术惫境。因此可以说,在庄子寓言里,意境理论已初见萌芽了。后来,正是在老子哲学方法论的影响下,庄子的哲学离言中所包含的这些思想和魏晋玄学思潮相结合,就逐渐形成了中国美学史上的艺术意境理论。

三以诗、书、画为主干的中国艺术,在审美取向上是基本一致的,都可归结为:祟简约、尚自然、求空灵。而这种审美取向也与老庄哲学思想有着内在的渊源。

老庄哲学均祟简尚无,追求以简驭繁、以少总多、执一御万、由无为而达到无不为。老子说:“大音稀声,大象无形.”(第41章)《庄子刻意》篇说:“夫盛静、恬淡、寂寞、无为,此天地之本而道德之质也。”这种思想也反映到中国艺术的审美取向上,如挥格论画“笔墨简洁处,用意最微”,张彦远在《画论》中也说:“笔不周而意周、顾恺之所谓“以形写神”的观点,实际上也是一种抓住描绘对象的神态和特征,以尽量少的笔墨,最深刻地凸显出人物的精神风貌的绘画技法。正因为祟简约,所以中国艺术讲究“意足不求颇色似”。又如刘娜要求“辞约而旨丰、司空图则要求“不著一字,尽得风流”。

老子提倡“道法自然”,反对人为,希望返朴归真,回到自然状态去,庄子则提倡“物我为一”,都希望摆脱现实的物役,达到与宇宙自然融为一体的境界。这种精神追求也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人的审美指向,是中国艺术在两个方面形成了自己鲜明的个性特征:一是推崇性情表现的“自然”。如刘娜认为“感物吟志,莫非自然”,要“为情而造文”,反对“为文而造情、孙过庭要求书法艺术“大气情性,形其哀乐、元好问追求“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李赞也认为“自然之为美”,主张艺术创作中情要真,提倡“无意为文、二是看重艺术形式的“自然”,讲究“清水出芙蓉,天然去服饰”,追求“虽是人做,宛自天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