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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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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管理论文

第1篇

关键词:体验学习历史三维目标历史课程师生角色

体验学习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实践与反思相结合来获得知识、技能和态度的学习方式。它注重学生对经验的总结和反思,以及在反思和体验中获得成长性的发展。体验学习的理论内涵不但适应目前高中课程改革的内容,而且更能体现历史教学三维目标的实现。因此,实施体验学习对历史教学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尝试。

一、体验学习视角下的高中历史教师角色

角色是个体符合社会期望实现其身份的权利和义务的特殊行为模式。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任务是促进每个学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其根本途径是通过转变教师的教学模式来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为学生构建一个自主、体验、探究、合作、交往的学习平台。它要求教师必须对自身的教学观念进行改变,在教学策略上大胆创新和实践,以追求课堂教学效率和培养学生的科学与人文素养为核心。教师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找准自己的位置,适时点拨学生的创新意识,发展他们的实践能力,使学生的认知结构更加深刻、多维。针对体验学习的特点,笔者主要将历史教学体验学习过程中教师所扮演的角色主要分为三种,即体验教学中的“特殊学生”、“引路人”及“历史智者”。

1.体验学习中的“特殊学生”

体验学习中的“特殊学生”,这种提法意味着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师道尊严”的教师权威。传统的历史教学中,人们赋予教师以知识的最高权威的角色。因为教师承担着传递人类知识的责任,所以教师是知识的化身,这就决定了教师相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知识“权威”。前苏联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自己必须有一桶水。”这是对教师作为知识传授者角色的一种“隐喻”。在这个“倒水”的过程中,学生被“物化”为一种接受知识的容器,抹煞了自身的主体性。但是在知识爆炸的信息社会,学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知识,教师不再是唯一的途径,而且社会的飞速发展、知识的极大丰富也决定了教师穷尽一生也无法涉猎所有领域的知识。所以,这里的“特殊学生”包含了以下三种含义。

首先,是对教师自身来说。要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体系,及时捕捉学科前沿动态,“活到老,学到老。”同时,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充满生命力的千差万别的学生,教育过程又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变化的过程。这就决定了教师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针对自己的教育情境加以批判改进,提出最贴切的改进建议。由教师来研究改进自己的专业事务及事物情境乃是最直接、贴切的方式。

其次,是相对于学生来说。在当今这样一个信息与网络时代中,教师的知识权威地位正受到巨大挑战,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唯一拥有者。学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信息,而且有可能知道教师尚不知道的知识。所以,教师应该走下“唯我独尊”的讲台,“不耻下问”,这样能从学生那里获得他还不甚了解的东西,得到不少来自学生的启发,真正通过合作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第三,是相对于教学过程而言。这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前两者是静态式的“特殊学生”,而在教学过程中的是一种动态式的“特殊学生”,即教师要成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和参与者。在体验学习的实施过程中,为了让学生切实地学到知识、掌握技能,使教学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要求教师努力做到与学生融为一体,建立一种与学生平等相待,和谐、亲切与互助的伙伴式师生关系,形成“学习共同体”。在“学习共同体”中教师作为“特殊学生”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2.体验学习中的“引路人”

如果说“特殊学生”是从教学过程中教师角色的宏观层面上提出来的,那么“引路人”就是针对微观层面提出来的一种认识。依据职责表现的不同,教师“引路人”的角色可以再细化为针对于教学活动的“教学的组织者”、针对于教学内容的“课程的开发者”、针对于教学过程的“学习的引导者”及针对于教学效果的“教学的创新者”。

(1)“教学的组织者”。教学是有目的的行为,教师在将学生引导到完成教学目的的过程中,首先要把教学活动组织好,以保证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因此,教师作为组织者,要面向全体学生,了解和研究每一名学生的需要及其发展的可能性,注重个体差异性,以尽可能满足学生的各种不同需求,促进学生的心智同步提高发展。

(2)“课程的开发者”。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历史观念和历史思维,帮助学生形成完善的人格和能力,体验学习的课程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需要教师因材施教,结合学生自身的特点和不同,有针对性地做一系列的引导。

(3)“学习的引导者”。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就必须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在全新的体验学习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再以“知识权威”的角色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

(4)“教学的创新者”。新课程改革带给教师的不仅仅是挑战,更是机遇,它拓宽了教师的发展空间。作为新课程实施主体之一的教师,不再是新课程和新教材的被动的执行者,而成为教学的主动决策者和建设者。例如新制定的历史课程标准中要求教师针对实际的教学情况,对教材进行重新整合,教材仅是教学的一种依据而已。这给予教师很大的权利,让教师的个性化教学和专业发展成为可能。

通过以上几种行为的进行,作为“引路人”的教师可以把学生顺利地带入预期的教学情境中,实施体验学习过程中前一阶段的任务,即具体体验和观察与反思。

3.体验学习中的“历史智者”

在“特殊学生”营造平等、和谐的教学环境后,在“引路人”完成体验的初始阶段后,“历史智者”开始登上了体验学习的教学舞台。“历史智者”角色的职责是当“感性”向“理性”过渡,当“量”向“质”飞跃时的那一把适当的推动。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教师是体验教学中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或“点拨者”。

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教学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学习。但在注重学生自己的发展成长的动机和欲望在教学过程中起主体作用的这一新的历史背景下,教师不能再把单纯的知识传授作为教学的主要任务,而应该把形成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方法及灵活的知识迁移能力作为教学的主要任务,担当起“学习促进者”的角色,教给他们“点金术”。此时的教师更多的是关心学生获取知识的过程,更多的是关心他们掌握知识的方法,“授之与鱼不如授之与渔”。

除了以上三种角色以外,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还需要扮演许多其它的角色,例如家长的者、纪律的维护者、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等,从职能上看这些角色都可以归类于上面这三种主要的角色,所以它们也可说是在具体操作中的微观层面的理解。教师只有把“特殊学生”、“引路人”、“历史智者”这几种角色把握好,体验学习才能够顺利实施。

二、新的学习方式中学生地位的转化

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实现学生角色转换,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也是新课程改革最大的难点和热点之一。与传统教育相比,在新课程背景下,学生应是自主学习者、合作学习者、知识探究者和社会实践的积极参与者。

1.历史学习的“主动者”

长期以来,传统教育总是将学生置于被动的纯粹的客体地位,强调教师是教育的主体,学生是可任意塑造的对象,而教学活动则是由“教”到“学”的单向过程。在教学活动中,忽视学生作为完整的人的主体能动性,阻碍学生个性能力的自由发展,损伤和压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这种教育体制下,学生也形成了依赖、服从、被动的性格特征。所以,倡导学生主动学习,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就有其强烈的现实意义。

当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就意味着学习不仅是学生的一项基本任务,更是学生的内在需求;意味着学生拥有较强的学习独立性,有主动探究、获取知识的权利;意味着学生有独立思考、独立表达、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意味着在一定范围内,学生对学习内容、学习活动、学习进度、学习结果等环节有参与决策和自主决策的权力,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价值。教学真正成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有机整体。

体验学习是学习者在有意识地思考各种经验的基础上发展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过程,也是体现学习者内心价值和焕发其生命活力的发展过程。这种“有意识”就是学生主动学习、主动建构的过程。学生自觉担负起学习的责任,不断挖掘潜在的独立学习的能力,是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2.历史体验的“感受者”

既然学生是学习的主人,那么学生也必然是学习的实践者。知识可以传授,但是经验却需要学生亲自尝试后才能产生。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桑代克根据饿猫尝试打开笼门取食的实验,得出学习是尝试和错误的过程。美国心理学家柯勒根据大猩猩尝试站到箱子上或使用竹竿拿到挂在笼顶上的香蕉实验,得出学习就是尝试后产生顿悟的过程。这两个例子正好说明学习需要尝试,学生需要感受。因此,在历史教学中实施体验学习就是要让学生在“实践”中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和认知体系,从而获得知识、技能、情感态度的发展。当然,这种“实践”不仅是指身体上的,也是思想上的。高中历史教育功能中的人文素质教育就是通过学生的所看、所想、所感而实现的。因此,要让学生去尝试、去探究,让学习具有更强的问题性、实践性、参与性和开放性,同时通过经历探究过程来获得理性的发展和深层次的体验,从而建构知识,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

3.历史结论的“发现者”

根据布鲁纳的理论,发现不只局限于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的行为,也包括用自己的头脑活用知识的一切形式。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尽管都是人类已知晓的事物,但是如果依靠学生自己的力量探寻或者得到,那么对学生来说都可以算是一种“发现”。“发现”是学生掌握学科知识结构的最好的方式。因为,学生获得知识的多少并不取决于学生记忆和背诵教师所传授内容的能力,而是取决于学生根据自己经验去建构有关知识的意义的能力,也就是“发现”的能力。

不断的学习行为,将外界知识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学生的大脑中,新的认知与大脑中已有的认知结构开始发生冲撞、融合、建构,进而形成新的认知,这种新的认知就是“发现”,这种“发现”比直接获得的认知来得更为深刻而且存在的时间更持久。而且相同的认知经过不同学生的学习,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发现”,这也是作为人文学科的历史课程的精妙之处。

因为“主动”,所以有“感受”;因为“感受”,所以有“发现”。这三种学生在体验学习中所扮演的角色正好是学生将知识进行意义建构的整个过程。虽然在体验学习的过程中,根据体验的具体内容来看学生还有这样那样的角色,但对学生影响较大的就是以上三种。如果教师引导学生将这几种角色扮演好,那么体验学习就真正达到它最初的目的了。

三、结语

将体验学习引进历史教学,是历史课程改革中的一个积极的尝试。虽然目前对于体验学习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但其实践后所呈现出来的效果还比较令人满意,在促进学生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并不是所有的学习内容都需要采用体验学习方式来进行,因此要正确认识和定位体验学习的作用,不能因为体验学习的有效而全盘否定其他学习方式的有效。历史内容有多元化的特点,历史教学要面对的是多元化的学生,因此历史教学的方式也要具有多元化,才能适应教学的发展。所以在历史教学中要注意将体验学习与其他学习方式结合灵活使用,才能真正发挥体验学习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韩萍.我看“体验式教学”——一节“人际关系辅导活动课”引发的思考[J].人民教育,2003,(18).

[2]姬秉新.理解与实践高中历史新课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历史课程标准研制组编写.历史课程标准(实验)解读[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

第2篇

由于受传统教学观念的束缚,长期以来,我国学生处于被动、缺少自主探索、合作的地位。在很多学科的学习上,往往也都是以教师讲述为主,学生被动接受。在当前的旅游管理教学中,这种传统教学模式的身影仍然时常课件,旅游管理课堂基本上也是“以教师为主,以教材为主,以课堂为主”的模式。这种模式主导下的旅游管理教学,不仅与时展脱轨,更对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目标相悖。而体验教学则恰恰相反,其教学操作的核心是关注学生体验、感悟和实践的过程,并在此过程中,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和体验,以促使其知识、能力、价值观等的培养和统一。由此可见,在旅游管理中开展体验式教学意义重大。

2.旅游管理学生开展“体验式教学”实习的策略

体验式教学对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升旅游管理课程教学效率至关重要。那么,在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实习活动中,该如何实施体验式教学呢?作者认为可以从“模拟导游”、“案例教学”以及“优化设计”这三个方面加以考虑:

2.1开展模拟导游活动,强化学生情感体验

对于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而言,导游身份应该不会陌生,并且有很大一部分的学生在毕业之后,都将从事导游工作。在开展体验式教学活动中,模拟导游活动不失为一种有效的体验方式。这里所说的模拟导游,主要指的是模拟即景导游。众所周知,即景导游需要具备多种能力,既需要具备充足的知识储备,又需要能够创造丰富的旅游情境,给予游客丰富的情感体验。尤其是在那些历史文化浓厚的景点担任解说时,旅游情境的创设必不可少,其是激发游客情感体验,引发游客情感共鸣的重要手段。比如在对“幽州台”这一景点的解说时,如果导游没有具备足够的理论知识,不懂得这个看似简单的台子就是古人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中的幽州台,游客就无法理解这位怀才不遇的诗人在写此诗时那忧伤、悲愁的心绪,也无法真正欣赏这个景点的人文内涵。这就是情境渲染的力量。是否能够有效地渲染出情境,加强游客的情感体验,是衡量一位导游能力高下的重要指标。因此在旅游管理体验课堂上,开展模拟导游活动,不仅有助于学生在边游览边解说过程中,掌握相关旅游知识,还能强化学生的情感体验。在旅游管理专业实习活动中,可以结合体验式教学法,开展模拟导游活动,来强化学生的情感体验。在此过程中,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实现。通常,在模拟导游实习活动中,需要结合多媒体手段开展教学。比如通过多媒体,以幻灯片为背景,将景点相关的图片用幻灯片播放,使学生如临其境,并就着图片,以导游的身份进行讲解,然后现场的教师和学生对此加以评价,通过此来不断强化其知识和能力的掌握。通过这样的方式,一方面极大程度地促进了学生主动学习、积极参与课堂的兴趣,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课堂教学的灵活性和趣味性,使体验式教学恰到好处。

2.2结合旅游管理案例教学,提升学生思维体验

什么是案例教学法?简单地说,案例教学法指的是教师在学生掌握相关理论和知识基础的前提下,从旅游管理专业教学目标和内容出发,结合学生实际情况,通过精心策划和指导,运用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以此来提高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探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同时培养学生正确的管理理念、沟通能力和合作能力等的教学方法。在现代旅游管理专业教学中,案例教学法在旅游管理专业教学上的优势不断地被实践证明,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在旅游管理体验式教学课堂上,结合案例教学法,有助于用现实案例,构建起实际体验情境,并将学生进一步引入案例情境中,去整理、分析、理解案例,以此来提升学生思维体验,使学生在实际情境体验中,体验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开放型学习氛围,从而促进学生思维得以不断深化。

3.总结

第3篇

下面我以“按三维特征摆放图形”的教学活动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按三维特征摆放图形”(如图一)内容本身的抽象性、概括性的特点和幼儿的个体差异,我有意识地提供了同类型经验、不同层次的相关结构的活动,如看标记画图形、图形身份证、填图形片、按二维特征摆放图形等。

(附图{图})

图一

“按三维特征摆放图形”是指要求幼儿按照图形的颜色、形状、大小这三个方面的特征,在表格上找出符合三个特征的位置,并正确摆放图形。表格的上下两横排和竖排第一行的特征标记使表格具有坐标的性质。表格中的每一个空位都表示着一个图形的颜色、形状及大小三者的统一。它要求幼儿不仅能准确地分别感知图形的三维特征,而且能理解表格空位表达的是某一图形的三个方面的综合特征。而“按二维特征摆放图形”(如图二)要求幼儿按图形的颜色、形状这两个特征在表格上正确地选放图形。这比按三维特征摆放图形少了一个维度的综合,在操作要求上显然低了一个层次。“填图形”活动是根据图形和差异线(注),找出某差异线与某图形的内在联系与区别,它只是对两个图形片进行直观的比较和分析,没有前两个活动所具有的空间感知上的难度。“看标记画图形”和“图形身份证”这两个活动要求幼儿根据标记画出相应的图形,或根据图形画出相应的标记,它与前几个活动的共同点在于都是以准确地感知图形特征为目的的,但它没有比较、分析、概括图形特征的要求,只是巩固对一个图形特征的感知,显然它在这几个相关活动中难度是最低的。

(附图{图})

图二

上述几个活动都是关于分析、综合图形特征的同类活动,却有着不同的层次。选择和提供这些活动的目的是让幼儿通过操作活动,主动地储存、建构有关图形特征的知识经验,理解表格(即坐标)所表示的数学意义,获得多维度地分析、综合图形特征的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

其次,在小组活动时,我注意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发展水平选择适合自身学习的活动,并针对幼儿的活动情况,及时调节活动内容与要求,做好个别辅导工作,尽可能让每个幼儿都能积极地参与活动。

例如,对个别必须通过反复操作才能理解图形、表格的综合意义的幼儿,我鼓励他们先操作难度层次低的活动,再操作属于同类经验但较为复杂的活动,促使他们通过感知多种材料来逐步积累同类型的经验。对于能正确地按三维特征摆放图形的幼儿,我要求他们讲述摆放的理由,提高其对几何图形特征的综合、概括能力,使外部的动作逐步内化为相应的认知图式,进而理解并抽象概括出相应的概念。

经过几次操作活动之后,大多数幼儿能正确地在三维排列板上摆放图形,不少幼儿能运用语言表述操作的结果。为什么幼儿能较快地掌握按三维特征摆放图形的操作规则呢?我认为这是幼儿在感知图形特征的活动中积累了有关经验,并在同类操作实践中得以迁移和运用的结果。

第4篇

由于不同的学生,在知识基础掌握情况和性格方面都存在差异,因而,教师在借助体验式教学法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状况(如知识接受能力、基础学识水平等),并及时与学生展开沟通交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并善于从中总结相应的经验。此外,教师在引导学生进行体验式学习的过程中,应注重鼓励自己动手解决问题,逐步提升他们的实践探究能力。体验式教学作为一种实践性较强的教学模式,将之有效引入课堂,能够促使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同时推动教学效果的不断提升。

二、体验式教学在酒店管理教学中的应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现代酒店行业发展步伐也不断加快。在新的发展形势面前,现代酒店行业提高了对酒店管理人才各方面能力的要求。将体验式教学应用于酒店管理专业教学过程,有助于教学效果。

(一)基本认知体验教学

针对酒店管理知识展开体验式教学的第一步为理论认知与体验,该环节通常会安排在一年级进行学习。根据大部分职业院校学生的专业选择意向调查来看,很多学生在选择酒店管理专业时,存在一定的跟风性和盲目性,缺乏对酒店管理的认知,甚至完全不了解与酒店相关的内容。基于此种状况,就有必要针对一年级新生,展开基本的认知体验教学,引导学生对与酒店相关的基本性理论知识进行初步了解,为后续学习专业性的知识奠定良好基础。之后,在开展专业知识授课阶段,教师就应该带领学生进行实地参观实习,让学生对酒店的实际情况有所了解,增强学生学习酒店管理专业相关知识的兴趣。

(二)模拟演示体验教学

针对酒店管理知识展开体验式教学的第二步为模拟演示体验。该环节的教学活动,需要以学生参与了基本认识体验与学习活动为基础。因为酒店管理专业的综合性和实践性都很强,所以对酒店情境进行模拟操作,就显得非常重要。但在此过程中,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体验式教学活动中。

(三)岗位实训体验教学

在经过专业化、综合化、系统性的酒店管理理论知识学习后,学生已经初步了解了酒店的相关工作,而为了进一步推动自身实践能力的提高,就需要积极配合学校安排的各项实践活动。此外,在节假日期间,学校应安排学生前往酒店体验相关的工作。例如,学生在学习了《餐饮服务与管理》这门课程的相关内容后,学校可与酒店取得联系,并安排到酒店实习,了解酒店管理各项工作要求。通过实际的体验,学生能够学习到更多的理论知识,并将之有效的运用到实践活动中,增强实践操作技能。

(四)顶岗综合体验教学

针对酒店管理知识展开体验式教学的最后一步为顶岗实习。即:职业院校与专业化的星级酒店展开合作,安排即将毕业的学生前往酒店实习,让学生亲身体验酒店相关工作。对于学生而言,这种酒店顶岗实习活动,是正式参加工作之间的宝贵实习机会。而在参与实习期间,学生不仅能够体验到真实的酒店工作环境,而且能够在独立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总结

第5篇

在酒店管理类课程教学中,通过采用参与体验型教学模式,更加丰富了教学内容,并且有效的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水平。常见的参与体验型教学模式主要有:

(一)创设参与体验型课堂

由于酒店类专业课程的特殊性,其课程设计主要以工作场景的再现为主要特点,教师在进行课程教学时,主要依据岗位流程确定教学项目,并在教学过程中以酒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言行举止为重点,例如在传授鞠躬、行姿、引导等时教师通过现场演示和学生现场示范等方式加强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此外教师还通过分组将学生分为顾客和员工等方式,通过角色扮演来强化对岗位工资要领的认识。这种近似于生活体验式的教学模式,既强化了学生对概念、知识等理论方面的理解,又可以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二)实景体验教学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模仿设置酒店实景,诸如客房礼仪服务、餐饮礼仪服务等,从而强化学生学习过程中实景体验真实感。此外,在节假日或课外期间,教师安排学生参观附近几家星级酒店,对酒店经营状况、规则制度、经营特色以及相关礼仪服务等进行学习,这既开阔了学生们眼界,又通过参观学习提高了学生们实景体验学习质量和效果。通过实景体验教学,学生们通过轮岗学习体验,既提高了学生们的社会实践和综合能力,又充分的促进了学生们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结合性。

(三)模拟体验教学

受教学环境限制,多数学校无法为学生提供真实的酒店环境进行真实体验学习。为解决此问题,学校通过极力模仿和建设真实酒店场景,教师通过在模拟酒店环境中进行教学。在模拟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不同专业课程特点,安排学生扮演不同角色,指导学生按照各自角色特点进行模拟真实场景工作。教师通过打分考评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种模拟真实体验教学方式,不但提高了学生们对酒店业务功能和各部门业务操作流程的理解,而且可以有效的强化学生们业务实践操作技术能力,进而从整体上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参与体验型教学模式的实施

对参与体验型教学模式的实施,应以协调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为根本出发点,以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其实施方法主要有:

(一)倡导学生们积极参与课程设计活动,实现以学定教的教学方式

传统课堂教学模式在教学设计上存在诸多问题,其主要面向学生以填鸭式教学方式开展。因此教学设计已成为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在酒店类课程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导学生进入酒店参观学习,使其通过进行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学习酒店管理章程、员工访谈以及数据分析等形式,主动提出疑问,为后期课程设计提供素材,这可有效的提高学生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提高学生们主体地位,倡导其积极参加讲课评课活动

在讲课活动中,学生们通过自己制作课件,将前期准备的课程材料通过图片或视频方式对课程主题进行讲述,既增加了师生间互动性,又有利于学生们的课堂积极性。在评课活动中,这里的评课不仅仅是点评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效果,还主要指学生们的学习效率,主要包括互评、自评和学生评价老师三方面。评课活动的开展不但有利于学生们培养理解、宽容、尊重和欣赏的情操,而且有利于教师提高自身教学质量和效果。

(三)引导学生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们实践能力

常见的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校内实践和校外社会实践。学生们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培养面对问题进行自我解决的意识和能力,可提前为自己定好位,规划自己的职业道路,有利于自身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

(四)倡导学生们积极参与课程评价和课程考核设计

传统课堂考试中存在诸多问题和弊端,为此对课程考核评价体系进行相应调整和改革。积极的引导学生们参与其中,通过采用课件演示、社会调研、实训活动、课堂表演等方式对教学效果进行考评。此外通过其他各种形式的考核措施,促进了学生们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

三、小结

第6篇

体验式的教学模式最早出现在西方国家,该教学模式最早由美国教学专家提出,该教育理论提出了一种新的学习模型,结果表明在参与实践体验后可以更好滴从中学习、思考、表达看法,然后再一次回到初始的实践中思考,最后总结新的认知和理论并将其应用到学习当中去。通过理论的学习,再通过实践来提升对于理论的认识是体验式教学的最主要的思想。在实践的过程里需要教师提前设置,使得模拟和真实场景尽量接近,便于学生学习思考。学生需要不停地进行教学实验和教学创新。在参与过程中,他们需要和团队成员交流沟通和归纳总结,再各自进一步反思,获得新的启发,达到更加深度的认知。常规的传统教学远远做不到这些,学生通过体验式教学后形成了对事物本有认知潜力,在今后的实践中再一次遇到类似的工作有应对的方法,印证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体验式的教学模式对于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一种改革和创新,使学校教学工作和学生的能力成正比二者不再脱轨,相对传统课程来讲更加的丰富多彩。传统的教学方式虽然也有一定的教学模式的创新,但是最后还是以分数作为衡量学生学习好坏的标准,强迫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对知识死记硬背和不断做练习题获得分数,学生没有从本质上理解知识内涵,所以在该教学方式下学生的学习热情不会有大的改善,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在体验式教学模式中,学生通过参加仿真情景获得体会经验,使学生获得探讨未知的乐趣,学习新知识和掌握新技能。这比传统教学方式更加能吸引学生主动学习、探求新知识,改变传统的被动学习的局面,明显改善学生理论的学习和现实生活的应用实践相背离的问题。学生在今后工作中所需的综合能力,譬如坚韧的意志、团结友善的人际关系、对人和事的忠诚、融洽的人际关系、创新精神等也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得到了锻炼。有很多外企的老板为员工采用体验式教学模式作培训,包括国际知名大学的课程也实施体验式教学模式。

2体验式教学模式的实践

根据市场对于物流管理人才的需求特点,要加强学生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就要对传统的教学方式方法进行变革,实现对于创新型物流管理人才的培养。

2.1课程设置模块化

物流管理专业是应经济和政策而生的新兴学科,实践性强,以系统工程作为实践支撑,它的教学理论基础是管理学和经济学。因此该专业的课程设计要满足国家经济发展要求的标准,并结合高等院校的发展规律,以满足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真正实现理论应用到实践、在实践中创新二者的有机结合,实现该专业功能模块化和体系化。从物流管理专业的基础内容看,物流管理专业的课程内容设计要根据基础岗位的工作内容来制定,设定基本的管理理论知识,锻炼学生的岗位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为满足这些要求,物流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设计分为三大模块:本专业基本的认知模块、物流管理的技能模块、实践理论和技术应用到工作的模块,各个模块流程的设计按如下要求:情景模拟案例设计以职场典型的真实工作内容作为基本的教学内容,结合该专业岗职工作要求,根据具体的项目目标任务和管理流程以及具体岗位内容和职业技能的要求,将专业知识理论和技术联系实践,真正体现高职院校的教育特征。确定科目相关课程分析岗位的能力标准设计岗位工作流程设计项目的教学模块可行科目课程的生成工作的过程体验式教学模式的各模块的开发过程

2.2课程内容情景化

体验式教学模式要注重教学课程内容设计的情景化,努力做到根据企业物流管理工作的实践的情景来模拟教学学习过程。根据教学课程内容和教学进度要求设计模拟情景、系统操作、具体的项目流程。教学设计者在教学中要打造出积极的工作氛围和逼真的工作环境,使学生进入管理者的状态中,意识到管理者身份,尽早体验到基础管理岗位的职责。通过体验式教学模式的模拟情景启发学生创新的灵感,培养熏陶学生管理能力,做到教学结合实践的目的,为打造学生专业知识和创造能力的提高奠定基础。

2.3教学方法综合化

体验式教学模式要把讨论、研究及实践放在教学工作内容的首要环节,改变传统的学生被动的教学方法。例如参与过程中要学会举例分析、参与讲故事做游戏、角色饰演、举办沙龙、岗位实习、问卷调查。通过这样的教学方法把体验式教学功能的作用发挥出来,努力达到模拟教学符合实践的综合性。应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借助视频、网络、多媒体等平台,使得模拟教学课堂的教学内容更加吸引学生,让学生感觉既有知识性也有趣味性。体验式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不可忽视,表现在教学课堂组织、学生之间的协调沟通、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及及时向学生反馈评价。

2.4教学体系系统化

体验式教学模式教学过程应将通用管理技能贯穿在教学中,并配以综合管理素质穿插在一起:第一堂课的核心内容是以开展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教学,第二堂课程要以拓展知识应用和创新的名家教学讲座为主,第三课堂为实验课,主要是根据模拟的项目,展开运营试验,第四课堂是激励教师引导和学生学习的竞赛课堂,即通过比赛促进教学、竞争促进学习,第五为实践课堂,开展定岗实训和创业实践的实训课。通过这五个课堂的开展,构建了创新教学模式具有互动体验的新课堂,最终实现学生的自身综合能力与对基层管理者的职位要求的统一。一体化教学知识拓展、讲座创业项目与实验竞赛方式促进教学实训定岗、实践工作的过程体验式教学模式的各模块的开发过程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第三课堂第四课堂第五课堂

2.5教学评价多样化

体验式教学模式致力于使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启发学生专业管理和创新能力的思维。传统教学模式考察和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考试成绩,更注重结果,只对学生已掌握的知识进行巩固,忽略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对新事物的逆向思维、想象力及创造力,它已远远不能适应新的教学要求。与笔试为主的传统考核方式相比,体验式教学模式改为实践体验比赛、案例设计与策划及分析、讨论演讲、报告调查、工作流程等方式。在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方面注重具体化,忌主观化,所有考核公开化,分单位分小组考核,考核内容涉及学生的团体意识和创造力,通过系列的考核使得学生能够在学习理论后,在实践中实现质的飞跃。

3体验式教学模式的创新

第7篇

论文摘要:管理是一门科学或至少是一门不受文化价值观与个人信念支配的学科,业务管理问题直接制约着基层台站的全面发展,基层台站业务管理问题在气象业务的发展过程中越来越突出,值得管理者反思,管理也即将成为一项独立的业务,参与到行业的竞争当中。

改革开放三十年,也是气象事业飞速发展的三十年,随着商品经济大潮的涌入,我国的气象事业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基层气象台站也不断寻求着自己的发展之路,气象业务由单一化的地面观测逐步扩展为地面测报、预报服务、信息服务、雷电防护、防雷工程等多项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气象业务。为适应新型的气象业务体制,基层气象台站原从事业务的工作人员也从地面测报业务人员中得到分化,但台站的发展首先基本业务必须要发展。新气象业务体制的建立,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对于基层台站从事基本业务工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人员的管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业务管理问题直接制约着基层台站的全面发展。经过多年来的工作体会,和对先进与落后,成功与失败的反思,我认为,管理也即将成为一项独立的业务,参与到行业的竞争当中。

管理是一门科学或至少是一门不受文化价值观与个人信念支配的学科,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样是我们基层台站参与行业内部与不同行业之间竞争的有力保障。因此说管理的落后比技术的落后更可怕。说到技术落后,我们大多表现得非常坦率,甚至能够具体说出相对落后多少年,但论起管理的落后,人们就比较爱给自己留面子了,喜欢用“跟不上”这样一个词。落后的管理水平带来的危害是不可低估的。管理的落后能使先进的技术设备变为摆设;管理的落后会使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无用武之地;管理的落后会造成优秀的技术人才的流失。

其实,我市大多数气象台站的管理水平依然相当落后,管理的落后对气象事业的生存及可持续发展的危害性远远甚于技术的落后。

那么,具体到基层台站的业务管理落后又落后在哪里?这也是困扰气象业务管理人员的一个长期性问题。我们不妨给自己提出以下的疑问:与全市范围内其它基层台站相比,我们有没有某一方面的优势?对于现有的现代化观测、预报设备,我们究竟能否应用得得心应手?以业务科为单位,我们获得过哪些集体性荣誉?以前在本局业务科工作的优秀业务技术人员如今都去了哪里?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我们能否主动积极参与?问题的答案恐怕要让我们自己失望了。

那么什么样的管理才是先进的?什么样的管理才能使我们的业务技术位居行业的榜首?什么样的管理模式才能够适应新业务技术的发展需求呢?什么样的管理模式才能尽快实现“一流台站,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的最终目标?那就是要建立“以人为本”的业务管理模式。

“以人为本”的业务管理模式,就是在管理过程中以人为出发点和中心,围绕着激发和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展开的,以实现人与行业共同发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以人为本的业务管理模式应该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1.以人为本的业务管理模式是指在业务管理过程中遵循以人为出发点和中心的指导思想。

业务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同样是从事业务的人,管理者的出发点应该是一切从业务人员的实际需求出发。

1.1首先要设计制定适用于气象业务特点的规章制度。

改变以往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却不适合业务科,完全或部分执行局内的统一规章,体现不出业务的专业性特点,在执行中很难对照其开展工作,而且有很多流程停留于书面,真正被用于实际业务工作中的很少,形同虚设。

业务规章制度的设计首先应从业务实际出发,密切结合气象业务的特点,形成切实可行的业务规范制度,以提高基层业务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追求高标准,为全面促进气象业务的发展服务。

其次,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充分讲求民主,要让制度的执行者也参与到管理中来,让参与者对设计者的方案消化并认同,让规章制度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相互统一。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人应该熟悉规章制度的内容,经过充分探讨后达成共识,这样就避免了制度与实际执行中的脱节。员工会认为制度是自己制定的,自己在执行过程中就会有所顾及,违反制度就是对自己的否定,员工们既是制度的执行者,也是监督者。另外,业务规章制度应该与业务发展同步,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消除墨守成规的落后思想,管理者也不能因已制定好的制度在执行中遇到阻碍而对员工失望,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检验制度的可行性,找出问题的关键加以纠正就是了。[

1.2要有明确的业务工作流程

要想提高业务质量,建立明确的业务工作流程是十分必要的。业务工作流程要适用性强,框架合理,全面细致,完整无疏漏。之前业务科有过这样或那样的工作流程,但大多数都是业务值班员自己把平日的工作进行笼统的归纳,在心里形成一个大概的串接模式,提示自己别忘记班内应该做的工作。但随着业务工作的不断扩展,每天增减的工作会随时改变。因此管理者应该做这样的工作:区分日常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一般来讲,日常工作可能常年不变,甚至多年不变,临时性工作应该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令而随时变更。因此,日常工作应该单独列出,临时性工作要紧跟业务工作的变化制定和修改,提早制定流程,并向科室人员通报,使大家在工作之前心里有数,避免盲目的工作。

值得注意的一点,大多数业务工作流程中往往不包括完成工作的登记这一项,往往是做完的事自己都不确定是不是做了,加入随手登记这一条后就可以大大避免因遗忘或粗心对工作造成的损失,也便于接班员对前一班工作的检查校对。

1.3因人而异,建立业务分散管理模式。

目前大多数台站的业务科都有两种以上的业务工作,主要业务是地面测报业务和天气预报服务任务,多项业务都交由业务科长统一管理难免有顾此失彼的缺陷。作为地面测报业务的主要手段——自动气象站的建立与完善对地面测报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综合性的业务技术人员已经成为现今业务的主流。但由于新旧体制尚未完成全面的转换,有一部分老的业务人员仍然适应不了目前的新型业务体制,在计算机、自动气象站的应用上还存在相当大的困难。新业务人员的加入,虽然解决了老业务人员不能胜任新工作的问题,但地面测报的一些规范却远不及老业务人员熟悉,气象业务仍然要在新老体制中徘徊很长一段期间。因此,新老业务人员要有所区别,优势互补,尽可能在业务工作中发挥其最大的作用。所以业务分管应按不同人的特长分为自动气象站、报表制作、天气预报服务、计算机和网络管理。这样一来,业务管理才不会盲目无序,哪方面出现问题,直接找分管的人就可以了。

2.以人为本的管理活动围绕着激发和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展开。

管理者要尽可能地发挥想象力,抓住工作生活中的细节,根据个人特点,挖掘其最大潜能,使其把全部积极性用于业务的发展中来。

2.1创造业务工作的吸引力

业务工作枯燥乏味,这是业务工作缺少吸引力的最主要原因。气象业务体制改革之后,许多原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都调整到本局其它岗位中,有的甚至转了行,其中不乏一些优秀的业务技术人员,优秀业务人才的流失是无法避免的。如何提升业务工作的吸引力值得每个管理者认真思考。业务的综合性不妨这样理解:专业性+趣味性,专业性是显而易见的,但趣味性却极难以实现。我们要把二者综合到一起的目的就是要提升业务工作的吸引力,吸引大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到基层业务人员队伍中来,让他们热爱自己的小团体,愉悦地留下来工作,为基层台站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技术保障。

其实业务的吸引力来自于开发业务工作者的兴趣,这就要求业务管理者开动脑筋。我们不妨在工作之余可以组织业务人员开展一些趣味性活动,当然是以小的经济成本为原则。例如,简单易行的文体活动,知识竞赛活动,以科室为单位参与有利于社会的公益活动,读书活动等等,创造和谐愉快的工作环境,职工才不会在一成不变的工作中压抑情绪,工作效率会大大提高。提升了业务工作的吸引力,这对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十分有益。[

2.2充分发挥业务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业务管理者大多是本单位经过多年培养出来的业务精湛,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大多数管理人员会担心自己的下属会超过自己,显现不出自己突出的专业水平,往往不愿把自己得心应手的工作交给新人去做,新人则认为既然不是自己的份内之事,不做也罢,这样一来,业务水平只能停滞不前,新员工也不能在工作中发挥其想象力,创造性地完成业务工作。其实,一个好的管理者应该能够带动员工共同发展,要给员工充分的信任,挖掘员工的潜力,不妨把一些棘手的工作交给员工去完成,对于完成较好的员工要及时表扬,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该加以正确的引导和帮助,这样才能提高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业务工作更快发展。

3.重视人才引入和培育,全面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3.1严格控制业务人员的使用

由于现代化气象业务的多样性,和基层气象台站为地方政府部门所承担的服务责任越来越多越重大,对从事气象基本业务的人员的标准也越来越高。仅仅具有单一技能的业务人员已经无法胜任新业务的要求,业务要发展,必须使用知识技术全面、成绩优秀的新人。多年来的经验表明,业务科室如果招聘经过简单培训就可以上岗的新人,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稳定业务质量,并可以促进业务的发展。而使用达不到要求的新人,放在业务科要投入相当大的精力再培养,这样对业务的发展是不利的。因此,业务管理者应该有一套严格的考核标准,严格控制新业务人员的流入。

3.2注重现有业务人员的全面培养

老业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业务体制的需求。随着新业务体制的深入,他们从事业务工作的困难越来越严重,因此要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提供在岗培训的机会,多组织业务学习实践活动。新业务人员大多具备了大专以上学历,知识面广,在业务工作中,要给他们创造良好的展现自我能力的平台,充分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作用,又要积极培育他们在工作当中的创造性,寻求业务向纵深方向发展。

4.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致力于集体的共同发展。

第8篇

[论文摘要]探讨病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指出目前病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提高病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病案管理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医疗纠纷的裁决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司法鉴定主要依据病案记载的内容和其他材料,法庭相信的也只是病案记载的内容,其他证明材料和法医的鉴定文书,因此病历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重要文件,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在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对医疗事件鉴定的时候往往病案就是原始记录而真实的具体的证据,在法律上具有有效的证据材料。

(二)有助于医疗保险的实施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工作。目前我国日益增多的保险机构一步也离不开病案,保险机构在支付医疗保险费时首先要检查医院的处方和收费清单,对于一些重大的检查和贵重药品的使用,还需要检查报告证件,客观病历复印件,门诊做CT或拍片必须要门诊病历和诊断书,如果既往史记载过有一些不允许的慢性病或者肝炎、糖尿病、结核病等等。

(三)有助于法律监督与保障

病案是疾病发生发展和就医诊治过程的全部记录,具有科学研究和医疗病史的证据;以事实为准病案可以为法院提供法律责任的铁证或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权威性文件,还可以提供人身赔偿案件受害人、刑事伤害案件被害人、工伤案件的伤残鉴定和交通事故引起的法医鉴定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合法权益性得到保护的证明材料。

(四)有助于提高医疗和科研

病案是医疗、科研的重要信息和现代医学的法定文件。完整的病案可以为临床医师提供完善的医疗信息,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有利于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后继治疗。因此,病案在科研方面的作用是研究人员通过既往发生的病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找出某些疾病发生变化诊治的过程,提高医疗水平,促进诊疗技术发展和药物更新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

二、病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医务人员病案责任意识不强

病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但是在《条例》与《规范》颁布前,病案应用于法律的有关问题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相当数量的医务人员不了解自己所肩负的法律责任;部分病案质量意识淡薄,存在对病案质量不以为然的态度,记录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严重影响病案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中的应用效果;还有些医务人员在病历工作中的行为与病案要求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存在差距。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病案的质量。

(二)病案遗失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医生需要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旧病案时,随便差使实习生或进修医生到病案室借用,更有甚者请病人或家属来借;有的实习医生、进修医生为上级医生代借病案或互相传阅,调动科室后,病案未及时归还;有些病人乘医护人员不注意,在出院时自行拿走病案;有些病人要求复印出院病历和检查单时,未能如数返还等,致使病案全部丢失或部分丢失,这些都增加病案管理工作难度。

(三)病案管理人员不足,业务素质不高

随着病历数量的不断增多,病案管理人员明显不足,致使病案管理人员仅能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无暇顾及病案信息的开发利用。而且我国在病案管理教育方面落后,设置此专业课程的高等学府很少,所以目前的病案管理人员大多由其他专业改行而来,虽然这些病案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医学或护理专业理论,但缺乏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病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不利于病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四)编码问题

如医务人员或病案管理人员工作疏忽,则易造成入院病人编号混乱,一个病人多个编号,导致同一个病员住院病案存放在多处位置,既不利于对病人病情的长期监控,也不利于地方流行病学调查及科研教学等。

三、提高病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病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

病案管理是一门涉及多学科的边缘学科,病案管理人员也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保管者.而应该是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来研究病案管理专业新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的病案管理研究人员和科技工作者。因此,病案管理人员不仅具有一定工作能力、文化水平,还应掌握比较全面的医学科学知识、管理科学知识、电子计算机知识等;此外,病案管理人员还应能够对病案信息进行加工汇编,配合科研需求,开发各类病种资料的编研.从而达到有效地开发利用病案资源的目的。因此,提高病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艰巨工作。

(二)规范病案管理过程

首先是要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病案管理是一个系统管理过程,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与病历的记录、医务人员保存、传递、利用、病案建立、保管、查阅、复制利用相对应的可行性规章制度和有关提供服务的具体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完善的质控体系,在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下分级分专业负责,实施考核奖惩制度,从挂号、住院、收费处开始到门诊、急诊、住院科室,确保病案合格率,只有切实抓好源头管理,输出无缺陷,才能保障高质量的病案质量。最后要健全病案建立的管理。病案的建立是指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装订、登记、归档和排列、编制索引的过程。病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查收每一份病历,发现缺陷及时通知科室并兑现奖惩措施,按规定顺序整理编码、装订成册、编号排存、上架并确保病案完整;建立姓名索引、日期索引、疾病索引等索引工具;建立现案供应登记、借阅登记、科研教学病案阅览登记和入、出院病案登记等登记工具,便于查阅又确保万无一失。

(三)推进病案管理信息化

选择高水平计算机网络系统,采用条形码代替手工操作,改变原始的工作状态,进行病案的追踪管理,采用计算机光盘或缩微胶片来代替固定的或密集的病案架保护病案并可将部分信息送到工作台,通过信息这条高速公路,使全院的医护人员在不出科室的情况下就可以查阅病人的住院动态和历史资料。尤其对于二次住院的病人,不再通过手工到病案室调阅病历,这样既方便了医护人员又减少了病人的就诊时间,最终也会减少医疗纠纷。另外通过信息我们可以进行国内、国际信息交流、远程会诊等工作,为早点实现轨迹病案管理创造环境。

总之,我们在提高病案质量的同时必须加强病案管理工作,这两方面是互为促进的,只有真实、准确、完整的病案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为临床教学、科研、法律和保险等提供宝贵的原始资料,进而为医院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医院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岳建明等,山东档案,2003年3期.

[2]加强病案管理,开发利用病案信息资源,张喜波等,龙岩师专学报,2001年8月.

[3]浅谈病案管理的重要性,全香玉,中国保健医学研究版,2007年第24期.

[4]病案管理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张红霞,家庭护士,2007年12月.

第9篇

一、扩展题目,分层阅读

有些课文的题目文字精炼,具有可扩展性。这类题目的课文大多是记叙文或说明文。教学这类课文时,可以在题目的前面、后面或中间添加成分,使之扩展成一个句子,从而使学生对课文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再引导学生深入阅读,达到教学目的。

教学《龙宫索宝》时,可启发学生将题目扩展为“神勇广大的孙悟空勇敢地去东海龙宫索取如意金箍棒之宝”;《看戏》可扩展为“首都人民到剧院观看梅兰芳表演的《穆桂英挂帅》之戏”;《苦练》可扩展为“陈招娣在袁伟民教练的指导下苦练垫球”;《松鼠》可扩展为“小巧玲珑的松鼠”;《核舟记》这一题目可以变换词序后再扩展,把它改成“记体积小、构思巧、工艺精、内容多的核舟”。在让学生对题目的扩展之前,首先教师应指导学生初读课文题目,然后要求学生初读课文,整体感知课文内容,再扩展课文题目,最后深入阅读课文。这样层层深入地阅读,有利于学生理解课文内容。这种分层阅读的教学方法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教学效果较好。

二、分析题目,整体阅读

研读课文题目,抓住题目中的关键词语进行分析,有助于理解课文内容。课文题目中的关键词语有体现文体类型的,有体现课文中心的,有体现课文主要写作方法的,也有体现课文结构的等等。教学时,教师引导学生研读课文题目,通过分析,找出题目中的关键词语,并对它提出质疑,启发思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从而进行阅读,把握课文的整体内容和特点。

《谈骨气》、《爱莲说》、《桃花源记》、《出师表》等课文题目中,应抓住体现文体特点的关键词“谈”、“说”、“记”、“表”等进行阅读教学。《为中华崛起而读书》、《难忘寄园情》、《学习语文要养成好习惯》、《反对自由主义》等题目中,应抓住关键词或短语“为中华崛起”、“难忘”、“要养成”、“反对”等,然后问个“为什么”、“怎么样”,引导学生阅读课文。教学课文《春笋》、《变色龙》时,可抓住题目的比喻意义来指导阅读。教学课文《炊烟》时,引导学生弄清题目是课文的线索后,再按照“盼望炊烟”“看见炊烟”“走进炊烟”“告别炊烟”的顺序来理清课文的结构,把握课文的大体内容。

三、添加题目,帮助阅读

大多数课文的题目没有全面概括课文的内容,或没有点明课文的中心。针对这些课文题目,可以要求学生在初读课文的基础上添加正标题或副标题,组成新的题目。这样有助于培养学生概括课文中心的能力。

《为学》是以论题为题目的,可以启发学生在题目后添加一个副标题“蜀鄙二僧之南海”或在题目前添加正标题“人贵立志,事在人为”,将“为学”改为副标题。这样有利于学生理解课文的主要内容和中心。《林黛玉进贾府》这一题目反映了课文叙述的事件以及线索,如果要求学生添加正标题“侯门深似海”,把原标题改为副标题,再让学生去阅读、体会,从而理解课文中所描绘的豪华的贾府、复杂的人物关系等内容。《大禹治水》这一题目前可添加正标题“公而忘私,一心治水”。《从三到万》这一题目前添加正标题“学习要循序渐进”,则有利于把握课文的中心,方便阅读。

四、替换题目,比较阅读

有些课文直接分析题目进行阅读,往往对课文的内容、结构、写作方法等方面难以把握。如果将题目替换成其他题目,再对两者进行比较,找出两者的异同点,了解替换后的效果,再进一步阅读课文,那么学生就容易理解课文的内容和中心。

若将《小桔灯》改为“一个小姑娘”,再比较两者的使用效果,就使学生理解用“小桔灯”做题目的好处。它能把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形象化了。同时又有含蓄美。这样学生对课文的中心就有了较深的理解了。同理,若将《春笋》改为“一个放牛娃”后,再进行比较,学生就容易明白:用“春笋”做题目就能把当代少年不断成长、生气勃勃的鲜明形象表现出来,引起读者的想象,富有含蓄美。

第10篇

EnglewoodCliffs,1988,p.5.)等等,这种管理观越来越成为管理界的共识。有人甚至指出,如果说泰罗的科学管理、梅约的行为科学是管理科学发展史上的两个里程碑,那么,管理伦理学就是管理科学发展史上的第三个里程碑(注:张文贤等:《管理伦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3页。)。面对当今社会的历史巨变,面对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管理伦理既显示了伦理学亘古常新的生命活力,又预示着当代管理科学发展的新动向。科学揭示管理和伦理之间的关系及管理伦理的本质,对于完善人类的科学管理之道,充分发挥“管理也是生产力”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管理伦理的研究进展与问题的提出

国内外理论界真正关注管理与伦理之间的联系,并将管理的伦理问题在“管理伦理”的名称下加以专门研究,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情。管理伦理问题最初围绕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广泛研究,“利润先于伦理”还是“伦理先于利润”,企业是否具有道德地位是研究的中心问题。随着研究的发展,进而扩展到企业同有关的环境、社会,包括经济制度和政府经济政策方面的伦理问题研究。通过20多年的发展,管理伦理的研究进展大致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普遍意识到管理伦理的重要作用、地位和意义,注意管理的价值转向和意义的寻求。由于现代社会是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管理早已超越企业范围而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因此现代管理不应停留在传统的组织技术方面,而应着重研究反映现代人性的人文价值,批判传统管理学中的实证主义哲学观,建构组织系统的价值模式和考察现代人的行为价值逻辑,管理应力图“寻求使管理获得一种价值行动的意义”,以使现代管理规范化(注:这里的“规范”一词,不是指传统管理所规定的团体或组织的规章制度,而是指管理组织所应遵循的社会伦理规范。在西方学术界,“规范”一词是与“实证”相对应的概念。“规范化”同“伦理化”的意义相近。)、伦理化和哲学化;贝尔认为,管理学家努力追求的东西,“既是一种‘人性’,一种‘道德哲学’,一种‘精神科学’,又是一种‘严谨的科学’”(注:丹尼尔·贝尔:《经济理论的危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29页。)。

其二,研究的主要问题基本上分属于三个层面:一是微观层面,主要探讨企业中单个人之间,即雇主和雇员、管理者或被管理者、同事、投资者、供应商和消费者这些单个人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二是中观层面,主要研究各种管理组织之间,即各种经济性组织如公司、厂家、贸易联盟、消费者组织、行业学会、工会等组织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三是宏观层面,主要研究社会或制度层次包括经济制度和经济条件的形态如经济秩序、经济政策、金融政策、社会政策、国际商务活动以及国际商务关系等方面的伦理问题和伦理责任。在这三个层面上,单个的人和管理组织都被认为是道德行为者,被假定有或多或少的决策自由度,这种自由中自然包含相应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其中尤其强调组织行为的伦理指向和伦理影响所具有的意义。

其三,在研究具体管理行为的伦理问题时,不同区域形成不同的特色和认识。一般而言,美国人更接近于强调决策和行为的自由以及相应的责任,而有一种忽视限制的倾向;德国人十分注重对管理伦理基本问题的探讨,如公司伦理的合理概念、公司战略的伦理取向、企业伦理可靠的哲学基础等;日本人则十分注重企业行为伦理的民族性和实用性,把符合日本传统的伦理价值观念如忠诚、仁义等融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使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之间形成较为融洽的关系。

其四,通过对管理与伦理的整合研究,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管理理念,给管理思想带来了深刻变革。劳伦斯·米勒认为,有八种基本价值观能为具有竞争力的新企业文化打下基础,这八种基本价值观是目标原则、共识原则、一体原则、卓越原则、成效原则、实证原则、亲密原则、正直原则(注:劳伦斯·米勒:《美国企业精神——未来企业经营的原则》,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5年,第6-9页。);肯尼斯·布兰查德认为目的(Purpose)、自豪(Pride)、耐心(Patience)、专一(Persistence)、洞察力(Perspective)是管理的“道德力量5Ps”,也是个人成功的要素(注:乔·L.皮尔斯、约翰·W.纽斯特朗:《管理宝典》,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93-195页。)。从管理方式上看,已形成一系列管理与伦理结合的管理方式,如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通过合乎法律和伦理的方式,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能增进社会福利的产品和服务;从以所有者为中心到注重利益相关者;从手段人到目的人;从遵守法律到法律和道德并重;从注重目标、战略、结构、制度到强调企业价值观;从他律到自律;从对立到兼得;从玩弄技巧到注重管理道德修养等(注:周祖城:《管理与伦理结合:管理思想的深刻变革》,载《南开学报》1999年第3期。),使管理方式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其五,非常注重管理伦理的可操作性,把伦理融合到日常管理之中。主要表现在:(1)制定企业伦理守则。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幸福》(Fortune)杂志排名前500家的企业中90%以上有成文的伦理守则,用来规范员工的行为(注:JohnH.Jackson,BusinessandSocietyToday.PacificGrove:WestPublishing

Co.1997,p.126.);(2)设置专门机构。美国约有五分之三,欧洲约有一半的大企业设有专门的企业伦理机构,负责企业有关的伦理工作(注:TheUncommonGood,TheEconomist.August19th,1995,p.57.);(3)设置伦理主管。美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前1000家企业中,20%聘有伦理主管,主要任务是训练员工遵守正确的行为准则,并处理员工对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提出的质疑(注:一泓:《伦理主管——美国企业管理新趋势》,载《中外管理》1994年第4期。);(4)伦理培训。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30%至40%的美国企业进行了某种形式的伦理培训(注:L.A.Berger,TrainAllEmployeestoSolveEthicalDilemmas.Life-HealthlnsuranceEdition,March,1995,p.70.)。

然而,管理伦理的研究也存在明显不足,即没有从根本上回答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一般而言,管理伦理的研究面临三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是管理与伦理的结合“何以必要”。它要说明的是管理与伦理之所以结合的事实描述和事实依据;第二个层面是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管理与伦理的“何以结合”所提供的事实描述和事实依据,并不能说明管理与伦理之所以结合的内在依据和深层学理。伦理学上有一种观点认为,从“事实”无法推导出“价值”,从“是什么”无法推导出“应如何”,即“应该”与“是”具有“不可通约性”(注: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509-510页。)。姑且不论“应该”与“是”之间能否通约,但对伦理学家的一般要求是:“不仅应该说明人们怎样去行动,而且应该说明他们应该怎样去行动”(注:万俊人:《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29页。)。管理不仅是一个事实判断,同时也具有丰富的价值内涵。揭示管理的“价值判断”性质以及管理的“应该”指向,是管理伦理的应有之义;第三个层面是管理和伦理“如何结合”。这是一种对管理和伦理结合所作的实证式研究,强调管理伦理的技术性或工具性(注:对管理伦理的研究,必然涉及管理学和伦理学,对两者的不同偏好决定了对管理伦理研究的两种致思方向:其一是在管理中关注伦理,这是一种“管理的伦理论”,是目前国内外管理伦理研究中的主要致思方向。这种研究取向多为管理伦理提供“一种察看现象的系统化观点,一组彼此关联的构念或概念、定义及命题的集合”,因而目前有关管理伦理的论述多是管理学的体系,伦理学的范畴和命题;其二是从伦理的视角关注管理,这是一种“伦理的管理论”,这种研究取向期望伦理学能为管理提供目标、方向和方法,期望把伦理精神转化为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规范,在管琨理论、管理实践、管理行为中体现人性之律与伦理要求。与此相联系,伦理知识、方法和手段被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方式而运用。这两种致思方向都没有超脱“管理”与“伦理”结合的工具性研究层面。),其实质是“意指一种察看方式,一种关于世界的见解,一种将我们生活中互不相干的事件以一种有意义的方式加以统整的工具”(注:WilliamFoster,ParadigmsandPromises:NewApproachesto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1968,p.12.)。以往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管理伦理的技术性或工具性描述,即对管理与伦理“如何结合”的研究,而对管理与伦理“为何结合”以及结合的“何以可能”,缺乏应有的关注,正如美国学者威利斯·哈曼所说:“我们唯一严重的危机主要是工业社会意义上的危机。我们在解决‘如何’一类的问题方面相当成功”,“但与此同时,我们对‘为什么’这种具有意义的问题,越来越变得糊涂起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谁也不明白什么是值得做的。我们的发展越来越快,但我们却迷失了方向。”(注:威利斯·哈曼:《未来启示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193页。)

由于没有在理论上科学地回答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因此,无论是管理与伦理的结合被视为管理组织通过与社会建立契约而获得合法性,抑或是从现代社会与经济活动具有内在联系的“社会整合论”观点来寻求管理伦理的内在依据,认为管理活动不仅具有建立于利润最大化之上的内部逻辑,而且属于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受道德要求的控制,都主要是从经济模式推导出管理伦理,而不是从管理活动的内在要求来探讨问题。而管理与伦理结合的理论前提——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是研究管理伦理必须解决的一个基础性理论问题。因此,科学地回答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对于深入研究管理伦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管理的道德性及其意义

要探究管理伦理问题,论证管理伦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首先在思想方法上需要破除一个障碍,那就是“理论—应用”的思维模式和方法模式。伦理与管理的结合,并不像有的人所理解的那样,是一种"1+1=2"的机械凑合,更不是把现行占统治地位或主流的伦理学理论看作是一种“既成的”、先于管理活动的存在,一种具有普遍性、绝对性的原则应用于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领域的结果。美国经济学家格贝尔就经济伦理的研究区分了两种不同的经济伦理学模式:一种即所谓的应用模式,“这种应用模式所带来的危险首先在于论证是外加的并有悖于经济的,正如波普克(W.Popke)所说,一种‘对经济毫无所知的伦理主义’会对经济提出无法满足的要求”;另一种模式是所谓的“平等—协作”模式,即从两门科学价值相等出发,认为经济学和伦理学作为两门相互独立的学科并非互不相关,也不是一个支配另一个的关系,而是一定意义上的相互依存,以解决经济学领域中单靠经济学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这里不需要存在一种原先无价值的经济范畴,然后让伦理学经过外部修正而将经济理性纳入经济领域,而是从经济本身的结构和内涵上直接推导出经济伦理学”(注:格贝尔:《经济伦理学》,《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3年第6期。)。格贝尔的分析也完全可以应用到管理伦理问题的研究中。它提醒我们,研究管理伦理问题不能忽视管理本身的结构与内涵。管理与伦理之所以能够结合,关键不在于伦理学能够为管理学提供什么,或者相反,而是由于“管理”与“伦理”具有可通约性——管理本身内在地具有伦理性质。也就是说,管理与伦理之所以能够结合,在于管理本身具有道德性。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交织着管理问题,人类的实践活动一方面遵循客观规律,按照客体尺度去把握世界和改造世界;另一方面,人又是一种目的性存在,人的任何一种实践活动均是在需要和目的的驱使下亦即价值判断的驱使下把主体尺度运用于对象世界,使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使自然世界向属人世界转变。一部人类文明史,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部人类的管理史,即人类从“最初动物式的本能的劳动”到“专属人的劳动”,不断摆脱单纯的偶然性和任意性(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894页。),不断实现自身价值和追求“应然”状态,从必然走向自由的历史。正是人类管理活动的实践本质属性决定了管理本身必然具有道德性,决定着管理是人类的一种对客观规律与主观价值的整合活动。遵循客观规律是管理得以运作的科学基础,而体现人的价值追求则是管理的主体尺度的内在要求。同时,管理活动本身也可以作为一种伦理演化现象来研究,考察分析管理活动在其运作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或本身所蕴涵的伦理性质和伦理特性。在这一层面,管理的道德性表现为管理的外在道德和内在道德两个方面(下文另论)。管理伦理就是管理的内在道德和管理的外在道德这样两个方面双向互动的有机统一。

揭示管理伦理是管理的内在道德和管理的外在道德这样两个方面双向互动的有机统一,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首先,它确立了管理与伦理结合“何以可能”的理论前提。管理的道德性可以从根本上确立管理与伦理是相互体现的内在统一原则,两者具有内在同质性和相容性,这就决定了伦理与管理的结合并不是外在的强加,而是作为管理的内在要素而起作用的。当然,管理与伦理的同质性并不排斥两者的相异性,两者各有特点,不可相互代替。其次,为实现伦理在管理活动中的支撑作用找到了客观根据。既然管理在其运作过程中本身就具有伦理性质和伦理特征,我们就可以有意识地培植和规范与这些伦理性质、伦理特征相对应的管理伦理观,以发挥伦理道德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管理的外在道德

管理的外在道德,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是人类的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总是体现一般的社会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一定的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总是蕴涵着相应的社会道德观念和伦理原则,管理须以合道德性为基础。经济学家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曾把一定的伦理道德当作制定规则的规则;富勒则指出,一个真正的制度包含着自己的道德性,即外在道德或实体自然法,一旦国家所施行的制度没能蕴涵道德性质,就会导致一个根本不宜称为制度的东西(注:李龙主编《西方法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34页。);马克思在比较市场经济和自然经济体制时认为,市场经济蕴涵着“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利己主义)”等伦理特征(注:参阅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在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中,管理者总是按照自己认同所形成的文化传统、道德信念、伦理原则来对资源进行配置,使资源配置格局朝着理想的状态发生变化,使资源使用产生最大效益。

二是人类的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总是受制于对人性的认识和普遍的社会价值观念。从表面上看,管理活动似乎更多的是从客体的角度去研究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求得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事实上,管理活动均出自管理行为主体,在本质上是一种从主体出发,以人作为价值尺度“去设计、调配、决定和开展”的管理活动,使其有利于人和人的发展。管理活动对资源效益的追求,归根到底也是为了促使人的完善和发展。这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最终归宿。所以人的发展和完善也就构成管理活动的终极价值目标。然而,在实际管理活动中,管理总是表现为一定的发展过程,它总是同人类在一定时期对人性的认识程度和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的认同相统一。人类对人性的认识程度和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总是制导管理活动的主要外在因素。

三是人们和社会总是要对一定的管理行为做出伦理评判,对管理行为在伦理意义上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从而把管理行为区分为善的或恶的,有利的或有害的,正义的或非正义的,合理的或不合理的等,通过对管理行为的伦理赞许或谴责来干预管理活动,使管理活动符合评价主体的伦理道德取向、伦理追求和伦理期待等,即符合评价主体认为的“应该如此”的伦理需要,从而促进管理活动的不断进步和不断完善。

管理活动作为人的主体性活动,在本质上是对人的管理。管理目标的选择、决策的依据、管理关系的设置,以及管理方式的确定,都离不开人的价值选择与道德选择。人们总是从一种具体的社会文化背景和道德背景出发来做出判断,对某种管理行为的价值合理性或道德合理性做出裁定。管理的外在道德就是从这种价值判定中产生出来的,它是一种使管理行为和管理活动合理化的价值系统。这一价值系统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理性结构的组成部分,同时又随着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的变迁而不断地重构,“管理人员将受他们所处的文化环境的影响,而他们分配和利用资源的方式亦将随着人们对经济、社会、政治机构和道德准则的看法的改变而发生改变。”“我们对人、管理和组织的思想,是根据整个历史中各种不同的文化道德准则和制度的变化而向前发展的。”(注:雷恩:《管理思想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8、12-13页。)管理的外在道德深刻地体现着管理的这一性质。

四、管理的内在道德结构与价值

管理的内在道德是维持管理系统并使之取得效益最优化所不可或缺的内在要素,对管理活动发生着根本的作用。

(一)管理关系体现了内在伦理关系与外在道德环境的统一

众所周知,管理作为人类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起源于人类社会成员劳动的集体性、组织性和社会活动过程中相互交往的必要性,其任务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是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从而使组织有一个良好的结构,把各种活动引向共同的目标。组织是管理的“载体”,协调是管理的本质。对一个组织而言,管理就是要在其职责范围内协调组织内外部的各种关系,既包括对管理活动过程中人和物、物和物、人和人多种因素的合理配置与适时调整,也包括对组织成员行为的协调一致和对组织系统各成员之间关系的调整处理,还包括正确处理组织与环境(自然、社会、政府、其他组织等)之间的复杂关系,维护二者的动态平衡,以期达到组织所追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管理关系的实质是伦理关系,管理活动的关键在于协调管理的伦理关系。

首先,从组织的内部管理看,管理组织犹如一台机器,其内部有着特殊的机理和运行机制,依靠一定的组织制度和规范来进行,各个“零部件”只有按照一定的规范和准则去行动,才能保证整个组织系统稳定、有效地运转。但是,组织的各种制度和规范不应该仅仅是技术性的,同时也应当是人文性、伦理性的。例如,管理必须对劳动时间、岗位、劳动定额指标等有具体规定,必要时还要实施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奖惩、行政制裁,这些属于技术性、权力性的管理非常必要,但却经常同组织成员的个人需要、个性发展发生矛盾。纯粹的技术性、权力性的管理即使能强制规定组织成员的操作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提高工效和激发其内在的物质冲动,却很难端正他们的工作态度,发挥人的主动性、积极性,也不可能保证人们勤奋工作的持久性,更谈不上激发他们的创造性和智慧潜力。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现代管理理论认识到,组织活动要想取得最佳成效,就应该实施符合人性的、能发展人个性的、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管理模式,尽可能地满足组织成员对尊重、友谊、信任、理解、支持、感情等精神上的需要,正确处理组织成员之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组织与成员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组织内部管理活动过程中所蕴涵的管理伦理问题。因此,就管理活动的内部关系而言,管理伦理就需要研究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管理关系中的管理者制度和规范;二是管理关系中的被管理者制度和规范;三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制度和规范。

其次,从管理组织的外部环境看,一方面管理组织是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或利益主体,不仅有正当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追求,它所追求的目标还必须满足人类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类自身全面发展的要求,否则就失去了自身应该具有的社会价值,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和意义;另一方面,组织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必须依赖于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条件,例如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以及良好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投资环境等,一个公正的、法制的、稳定的社会是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生产组织和管理组织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必须重视社会利益,对社会负责。此外,一个生产组织能否有效地防止环境污染和合理地使用资源,能否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在同其他组织的竞争中能否相互协作、文明竞争,所有这些,都体现着丰富的伦理内容。因此,就管理活动的外部关系而言,管理伦理又需要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管理组织对社会、对公众、对政府的关系及其制度和规范;二是管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制度和规范;三是管理组织与管理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制度和规范。这也意味着管理的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具有不可分割性,它们互相制约、互相规范,统一协调,从而达到最优化目标。

(二)管理的交互主体性是管理内在道德的出发点

如上所述,管理伦理以协调管理活动中的各种伦理关系为核心。作为管理主体的人或组织与作为管理客体的被管理对象之间的伦理关系,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结构体系。必须全面、正确地把握管理伦理关系的实质,才能正确地规范管理活动。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总是属于一定的管理系统。现代管理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在一个确定的管理系统中已经从以往的“管理者被管理者”的单向主体性转为“管理者被管理者”的交互主体性。美国的一些学者指出,现代管理人员经常处于一些固有的“两难处境”,他们面临着管理价值选择的五大困境:第一个困境是把个人的自身利益与组织的集体利益结合起来。个人利益往往是和组织利益相矛盾的;第二个困境是既要控制,同时又需要主动性;这样,管理人员必须履行适当的、特定的任务和职责,而他们同时又必须坚持发挥个人的主动性;第三个困境是既要执行不顾个人的规则和程序,又要照顾个人需求之间的难处,规则与程序的存在是为了减少凭个人好恶行事而增进集体的利益,但同时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特殊的需要,而这些需要常常由于要执行规则与程序而不能得到满足;第四个困境是必须平衡个人要求和集体准则时产生的矛盾。组织是由各种共同工作的人组成的,这些组合对每个个人有很大影响,它往往与个人的需要和愿望相抵触;第五个困境是既要执行组织的规范,又要改变这些规范,既要支持现状的某些部分,同时又得试图改变现状的某些其他部分(注:参见刘光明《商业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95-196页。)。以上五个困境涉及的事实上都是关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交互主体性问题。

另一方面,从管理组织的外部关系来说,社会、公众、政府、顾客和其他管理组织,亦是平等的、独立自主的、自由的“主体”,与它们之间的关系所体现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自主主体和平等主体的交互关系。现代管理绝不能只顾追求自我利益而毫不考虑其他“主体”的利益,或者是采用对其他“主体”的利益进行否定的方式满足自我利益,即通过要挟、征服、利用、威逼甚至陷害对方来夺取利益,或者以坑蒙拐骗等手段来获取对方财钱。管理的交互主体性要求把对方看作是与自己有着同样主体性、同样“人格”而予以尊重,从而相互承认、互相协作的主体。管理的这种交互主体性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伦理意义。由于现代管理的普遍性、全面性以及无所不在的影响力,这种在尊重对方权利基础上,在交互主体性意义上建构的管理秩序、理性秩序,就是社会公共生活的秩序,或者说至少是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一个基本层面。

在管理活动中,人性价值是管理的最高体现。管理的交互主体性是体现人性价值的客观表现形式,它表现各种管理活动主体之间的内在共同性,从普遍人性的层面概括出管理活动和管理伦理关系在形式、内容和规则方面的超个体的、稳定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相互作用着的管理主体必须遵循的,它们使主体之间达到高度一致。管理的交互主体性作为一种调节原则和规范所体现的主体之间的一致性就表现为管理伦理的必然性。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8页。),而“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4页。)。而作为自主的、平等的主体的“合作”需要是管理的人性价值的重要表现。

管理的交互主体性表现一种公共理性,它存在于主体间相互作用的关系中,而不以相互作用着的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就管理活动的内部关系而言,管理的交互主体性所表现的主要是管理集体主体中的个体之间相互联系的活动形式和内容中最一般的东西,它表征一定的管理集体主体中的个体和群体与管理集体主体之间相互交换其活动、产品、工具和交流、传递其能力、观念、情感、意志等以达到理解、协调、合作、一致的相互作用。管理交互主体性的这种共性和普遍性表现为:第一,它形成于主体的共同活动且运行于主体间,是一种管理活动中的合理性和交互主体间的普遍有效性,因而是社会性的而非自然性的;另一方面,它又超越于任何个体主体且独立于任何个别的意识、意志,因而又是共性的并具有客观性。第二,它作为管理活动的产物又以前提条件、社会存在的形式反馈于管理活动本身,因而具有某种先在性;同时,它又在进一步的活动中不断充实、调整、修正、进化,其先验效力也需要论证,故不具有传统管理理论所理解的那种超出社会历史的抽象性、绝对性和对管理活动的外在性。第三,它具有系统论意义上的整体性质:管理的交互主体性作为结构和关系,它是整体的普遍制约性和主体的自主性的对立统一,作为一种调节原则和规范,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宽泛性,特别是内部外部有着种种互补关系。我们亦可以把这种主体间的普遍有效性和客观有效性称为协同性,它以竞争、合作、选择、整合等作用形式调节着主体交互间的活动和关系,并制约着人们对管理活动的提问方式和答案的可接受标准。

管理的交互主体性所蕴涵的社会性和管理活动一起,构成了管理内在道德的客观根源和根据。正是在管理的交互主体的前提下,主体交相作用、共同活动,以共同体的眼光来反思和批判管理活动的目的、行为和过程与自身的需要、期望和行为,并相互渗透,从而形成普遍有效的管理价值系统和评价规范。因此,管理交互主体间的相互承认和普遍性态度是管理内在道德的基本前提。

(三)管理内在道德的运作机制

管理的交互主体性要求管理活动将伦理规定和道德要求作为一种扩展意义上的管理程序,形成调整管理行为的规则体系。从制度的意义上讲,管理的内在道德也就是管理者或管理组织从制度方面解决管理活动领域或管理系统中的伦理道德问题,表现为人们制定、完善并执行各种符合管理内在要求的管理规则,或者说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

雷恩认为,人类的管理根源于“自然资源普遍稀少和敌对的自然环境”与人类需求的矛盾。由于资源是稀缺的,不可能无限制地满足人的需求,人们从而形成管理组织,行使管理职能以便有效地获得、分配和利用人类的努力和自然资源来实现某个目标(注:《管理思想的演变》,第9页。)。管理一方面需要有效地调节人与“自然资源稀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产生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另一方面需要调节人与人之间在“自然资源稀少”利用上和利益上的矛盾与冲突,从而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或伦理问题。换言之,管理就在于有效地去调节和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以及在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劳动关系、利益分配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去促成现有资源和人类努力的最优化配置和最大效益。因此,人类的管理行为总是与管理效益的谋取和目标的实现相联系的,而管理效益的谋取和目标的实现又总是与人类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相联系。由此可见,管理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管理对于效益的谋取方式和谋取行为的伦理问题。

第11篇

1.对前期物业的开始时间界定不清。依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前期物业的开始时间是以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始,则前期物业就包含了前期介入。这实际上是模糊了前期介入和前期物业的区别,容易使前期物业企业将在前期物业中的物业管理人身份和前期介入中的顾问身份相混淆。前期物业合同没有强行规定合同的终止时间,而是由当事人来约定,由于建设单位占主导地位,合同通常是其意志的体现,业主只有要么购买房屋并接受前期物业合同,要么不买房屋的自由。因此,在建设单位的主导下,前期物业合同很容易成为无期限合同。所以,必须对限制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合同签订中的主导地位,防止前期物业变成永久物业。

2.容易造成前期物业合同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现象。表面上看,前期物业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自愿选择的结果。但是,实际上建设单位始终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无论是对物业企业,还是对业主都具有支配权。依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单位拥有对物业企业的选聘权、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权以及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强制性卖给业主的权利。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中的这种优势地位了打破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地位,如建筑单位或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较高的物业管理费,或者利用霸王条款公然侵犯业主对物业的合理使用权。

3.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企业不规范。依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第1款规定,国家只是提倡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离,而非强行规定。故房地产开发单位完全不理会国家倡导,采用开发与物业管理不分离的原则。由于选聘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建设单位手中,建设单位完全可以采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却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物业管理企业来参与选聘,并最终使其中标获得物业管理权。此外,即使物业企业与建设单位完全无关,建筑单位也完全可以利用其手中的选聘控制权使有利于己的企业中标,或不经过招投标程序直接选聘。

二、行政权力在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在业主大会成立中存在的问题。在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的过程中,由于此时业主还很分散,前期物业企业因利益关系很难公正地负责首次业主大会的召集,所以行政机关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是,依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只是起指导的作用,很难保障首次物业大会公平、公正地召开。而在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正常成立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等问题,业主都能进行合理的安排,此时行政权力应该减少直接干预,赋予群众自治权。但是,现行法规对此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对于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看起来既像是公司的议事章程,又像是人大会的议事规则。

2.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物业管理中,物业问题或多或少地会涉及到公共利益。为防止物业问题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就有必要对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一方面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监督。现行法规对于组织的监督有明确的规定,如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向行政机关备案。然而对于物业服务合同却没有相关的备案或其他的监督程序,特别是对前期物业合同,行政机关应加强监督,以防止建设单位、前期物业企业滥用优势地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然而,依现行法规行政权在此十分薄弱。

3.在新旧物业交接中存在的问题。在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新物业进入的过程中,也是容易出现物业管理秩序混乱的时候。此时,旧物业企业或因为利益纠葛,或由于心有不甘,有意或无意地排斥新物业企业的进入,因为业主与物业企业法律地位平等,故无权强制旧物业企业退出。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充分使用行政权力保障交接的顺利进行。但是,我国的现行法规中对于此处行政权的运用却十分不明确,也很不充分。如在《物业管理条例》第39条只是规定,物业企业间应做好交接工作,但是如何做好、是否应有一个时间限制没有规定。

三、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法律地位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是依法成立的营利性法人,其行为主要是商事行为,但也具有部分的公共事务性。一方面,其通过向业主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其与业主法律地位平等,与业主之间主要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另一个方面,物业小区也是社会的一部分,小区事务也会直接影响到公共利益。因此,在行为涉及公共利益时也会带有一定的行政性,如涉及治安、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在有行政委托或行政授权的情况下,就可以行使部分行政性职权。但是,在我国现行法规中,对于物业企业部分行为的行政性缺少认识。

2.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为社区的真正主人,是有权接受物业企业服务,并支付物业服务费的重要一方当事人。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其只是一个议事性机构,其性质不应是一个法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组织,在业主授权的情况下,代表业主监督物业企业的活动。其职能应主要是日常性的、监督性的。因此,在物业管理中,只有业主才有最终的决定权,因为其是最终义务即缴付物业费义务的承担者。而在我国现行的法规中,对于业主的权利关注过少,过多地强调统一,强调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3.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街道办事处是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职权。业主委员会也是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故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情况下,居委会的职能与业主委员会的职能是重合的。因此,在我国现行法规中,将居委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分离,将居委会至于业主委员会之上的做法,既会浪费资源,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参考文献:

[1]谭善勇郭立: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81

[2]闰允宇:前期物业管理不应无限期延续[J].现代物业,2006(10):26~27

第12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精细化管理,财务管理

精细化管理是企业为适应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方式,建立目标细分、任务细分、流程细分,实施精确计划、精确决策、精确考核的一种科学管理模式。电力企业要想在经营中有所创新,突破现有发展瓶颈,必须加强对精细化管理的认识,并运用到管理实践中。随着我国“十一五”规划中众多新建项目的开工,电力行业势必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在迎接新的挑战之际,本文探讨了精细化管理在电力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若干问题。

一电力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电力企业处于垄断地位,财务管理意识较淡薄。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拉动了社会对电力需求的不断上升,2000年之后各地出现的拉闸限电现象不仅使电力企业面临众多批评,而且使国家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电力系统开展了“精细化管理”活动,力图在行业内部根除弊端,建立新型的管理方法,以便压缩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总体看来,当前电力企业财务管理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市场主体意识不强

电力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从上游的发电企业和其他设备(服务)供应商,到下游的客户,都会根据自己的要求自主选择。而不少企业仍未转变理念,没有意识到市场需求已经发生变化。企业财务部门未能把自己真正投入到市场中,压缩成本、减少不必要开支的观念淡薄;同时,一些财务人员面对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变化,未能及时发现财务预算的目标和范围已经产生很大不确定性。

(2)财务管理手段显得单调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务分析方法在当今信息含量极大丰富的年代,显得过于简单,并且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但是不少电力企业仍然没有采取当今主流的一些科学管理方式,全面预算、全面质量管理等方法未能有效开展。对于电力企业最重要的成本控制方面,如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电损现象的损耗核算方法不够科学,进一步造成无法从财务角度找到解决方案。(3)财务信息化进程缓慢

电力企业往往规模大,管理幅度长,大量的资产和经营活动集中在子公司及其它相关企业。中间的管理空缺、财务空缺,是造成财务管理效率低下,财务数据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有的企业虽然引入财务软件,但限于财务人员的电算化水平不高,仅仅将其作为手工帐的替代品,未能进一步开发利用软件的增值服务。二电力企业的精细化财务管理

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管理理念,最大的功能在于挖掘企业潜在的管理功能,将各方面工作细化,将从前未能开展的任务开展下去,从前尚未想到的服务实施下去。将精细化管理的思维贯彻到企业财务管理当中,可以增强财务部门的责任感,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结合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应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精细化财务管理工作。(1)制度先行,完善现有管理体系

面对日益缩小的利润空间以及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电力企业实施精细化财务管理,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建立起能有效开展工作的财务制度。首先,财务部门责任人以身作则,充分重视精细化管理活动的开展。财务经理应不断学习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敢于改革过去财务部门岗位、用人、制度诸多方面的不合理之处,支持财务部门进行更深层次的变革。其次,完善财务组织体系,在原有的财务、会计、出纳等岗位基础上,增设电算化管理人员,财务分析员,预算编制员等岗位。适当调整岗位模式,动员全部的财务人员投入精细化管理当中,以横纵交叉的矩阵式体系深入到各业务单元,用精细化的控制、精细化的核算、精细化的分析,确保财务部门落实财务管理精细化的要求。最后,理清财务管理体系,梳理管理界面以及管理流程,不断在实际业务中细化各个业务层面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

(2)降低成本,提升盈利水平

电力企业的物资分散,新建在建工程多,造成不必要的损耗也多。目前企业的竞争主要是成本的竞争,因此财务部门必须花费大力气对成本进行控制和监督。

从源头开展成本控制,切实贯彻成本核算的科学方法,借鉴钢铁等其他行业的成本管理措施,进行标杆管理、作业成本和责任成本制度,开展ABC物质分类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标准成本体系,认真编制成本分解计划,着力从内部挖潜增效,制定成本费用定额,细化成本支出项目,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将盈利水平提高一个台阶。特别需要强化对项目投资规划、科研、物资采购、施工过程的成本管理,加强经济调度,优化上网电量结构,控制购电成本上升;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努力降低资金成本。

(3)开展全面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以公司战略为导向,采用价值量和实物量等形式,对公司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力资源流进行整合,为实现战略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电力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面临日益增多的电网升级改造工作,重点在于构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依据“十一五”规划和企业经营战略的要求,采用价值形式对经营活动进行预测决策和目标控制。通过业务、资金、信息的整合,明确适度的分权、授权,以及战略驱动的业绩评价等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作业高度协同、战略有效贯彻的目标,

精细化管理模式下推进预算管理,应坚持“所有经济活动都必须纳入预算,所有预算收支都必须延伸到项目,所有预算项目都必须细化到月度”的原则,以效率和效益配置生产要素,合理分配有限资源。借助财务软件,将预算编制从过去的年度预算,逐步发展成为季度预算、月度预算;同时将过去的固定预算发展成为滚动预算,建立合理的预算体系。其次,电力企业生产预算或业务预算重点是成本费用预算,需要财务人员不断拓宽预算内涵,形成产、供、销全过程的预算体系。投资预算告诉管理层何时进行投资、资金从何处来、何时收回投资,应加强对以电价为基础倒推投资的预算,降低盲目投资的概率。

预算过程中,建章立制,落实权责是保证预算管理规范化和程序化的首要任务,同时完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从组织上保证预算体系的正常运行,各级预算责任单位均要承担起本单位预算管理的责任,财务人员要不断学习相应的编制预算的方法。岗位上应纵向分层级、横向分专业,落实各预算单位的责任和权利,量化、分解经营目标,规范管理,加强考核,为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保证。

(4)加快财务信息化进程

财务信息化是促进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科技手段,以信息化建设促进财务现代化工作,为财务管理工作搭建良好的信息平台,提升财务基础工作质量。

电力行业日常核算工作量复杂,手工帐比较浪费时间,加上一些财务人员对财务软件的功能认识不足,导致日常业务中的小错误不能及时发现,降低了成本的真实性。引入精细化管理,就是要财务人员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财务数据分析中,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做好更多的准备工作。为此,公司应加大对财务信息硬件投资,引入科学的财务软件平台并且不断进行培训,按模块完成整个企业的财务信息化进程。三总结

实施精细化财务管理,需要将财务工作的职能提升到经营管理层次上,加强动态的,全方位的控制;要以“细”为出发点,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领悟细微工作带来的巨大变化,对每一个工作任务,都要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精细化管理的最终目标在于通过不断深化财务管理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优化财务核算,提高财务信息的有效性,最大限度为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华,电力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原则和思路.现代电力,2004-06

2陈孝,精细化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财会通讯(综合版),2004-13

3金翔,精细化预算管理浙江电力财务战略选择.电力信息化,2005-05

第13篇

新近成立的保监会,无疑应根据新的监管体制和我国未来保险业的发展确立其监管任务、内容和原则等。因为,此次保险监管体制改革的意义和宗旨显然不应局限于监管组织形式上的变化。但是,由于我国保险监管的法律依据----《保险法》对保险监管方式已作了明确规定,所以,我国保险监管的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并联会改变。

一、我国保险监管的根本原因

在我国保险业短短的发展历史上,有较长的一段时期实施的是保险模式和政策。应当指出,这种与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垄断经营模式在我国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因此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在这种经营模式下,保险不属于商品的经济范畴,保险经营行为本质上是政府行为,保险监管也失去了意义和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险垄断经营模式已不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弊端也愈加明显,打破这种市场垄断经营模式已具有客观必然性。1985年,我国颁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这一条例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保险市场应采取多元化模式,否定了垄断经营模式,从而掀开了我国保险业的新篇章。从理论上说,制定这一法规的基本目的在于确立我国保险市场竞争体制,推进保险经济发展;制定这一法规的理论依据在于市场经济和市场机制具有提高经济活力、有效调节社会资源的功能。

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保险一按照市场机制要求运行和发展时,保险是否应被监管?保险监管的必要性是什么?目前多数学者认为,保险监管的必要性是在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其具体表现为:保险经营对象的特殊性、保险销售过程的特殊性、保险经营对象的负债性、保险基金的返还性、保险业务的分散性、保险影响的广泛性等。事实上,上述经营特殊性在国民经济各行各业中并非都是唯一的。也就是说,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并不足以说明保险监管的必要性。保险监管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失灵”。

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由于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市场上每一公司的要价(边际收入)会等于边际费用,在这一点上社会利益达到最大化,社会资源达到最佳配置。但是,市场并非万能,也有弱点和平共处足。当市场信息能够在完全竞争方式下运罢,也会出现“市场失灵”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有:(1)市场功能有缺陷。例如有些当事人就付也代价便可行到处自外部经济的女处。(2)市场竞争失灵。例如,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往导致垄断,而垄断的存在会产生进入市场的障碍,从而破坏市场机制,排斥竞争,导致效率的损失。(3)市场调节本身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因为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的调节,从价格形成、信号反馈到产品生产,有一定的时间差。加之,企业和个人掌握的经济信息不足,微观决策带有一定的被动性和盲目性。(4)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当买者和卖者间出现这种情况时,产品价格总是等于所有销售产品的平均价值。这样在同一价格条件下,销售更有价值产品的销售者将会退出市场以逃避损失,而那些低价值产品的销售者则会利用这种机会占据市场,结果出现“劣货驱逐良货”的市场逆选择,导致市场失灵。此外,竞争者会以另一方的信息减少为代价取胜,发生扼止对方信息来源的道德风险。

从我国保险实践看,同样存在着上述“市场失灵”的情况。如:有的保险公司依靠行政手段、采取强制的展业方式;有的保险公司违规经营,无序竞争,并形成垄断势力;由于保险经营特殊性,保险公司对市场调节信号缺乏敏感性,人个寿险市场发展已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与保险人相比,被保险人的信息相对不足,被保险人的经济福利不能最大化,有时还会由于虚假的信息提供和不公正交易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失。此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利用信息对称进行逆选择。因此,为了弥补保险市场运行本身的弱点和缺陷,为了减和或消除这些“市场失灵”的情况及其影响,保险监管无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我国保险监管的基本职能和性质

“保险监管应当干什么?”,也就是说,保险监管的基本职能是什么?首先,应明确保险监管中监管的含义与管理和监督、管理经济计划中的含义不同。保险监管的基本职能有两个,一是规范保险市场行为;二是调控保险业发展。保险监管的性质是国家干预保险经济的行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具有干预经济的基本职能。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国家既是宏观经济的管理得,又是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者。具体而方,政府执行的主要经济职能是:(1)确立法律体制;(2)决定宏观经济稳定政策(3)影响资源配置以提高经济效率;(4)建立影响收入分配的方案。就某一行业而方,国家的干预职能同样表现为规范和调控。就调控而言,国家对行业的调控主要表现为制定产业政策。所谓产业政策是指国家规划、干预和诱导产业形成和发展的一种政策,其目的在于引导社会资源在产业部门之间以及产业内部的优化配置,建立高效益的均衡的产业结构,根据政府的介入程度,政府实施产业政策的方法:(1)直接干预。具体手段有直接投资、强制性的行政管制等。(2)经济手段。采用有差异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价格政策、工资政策等,来改变其产业所处的环境条件,影响生产要素的流动,扶持或限制某些产业的发展。(3)立法措施。通过立法,干预产业结构和产业组织的形成。(4)指引和协调。主要是按照市场原则和市场信号提供信息服务。

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产业部门,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管,同样在规范保险市场行为,消除“市场失灵”情况的同时,应制定保险产业政策,调控保险业的发展并同样应采用上述实施产业政策的方法。需要指出,在我国由于保险市场经程度较低,市场机制的发育程度也较低,更需要政府行使部分配置保险资源的职能,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因此,在我国保险监客实践中,应当注意把保险监管的这两部分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保证监管达到预期效果。当然,在保险监管中,也应防止出现以下两种倾向:一是干预的范围超越了弥补市场发育不足的职能,妨碍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二是过份强调政府的调职能,忽视了完善市场机制的任务。也就是说,应防止国家监管变成经济计划管理的情况发生。

还需指出,在履行调控保险业发展这一保险监管职能时其中重要一点是如何使用权保险业发展能满足企业、家庭和个人处理风险的要求,对于这一监管任务,可以视了保险监管的社会责任。目前,我国保险理论和实践往往将保险监管的伤和目的简

单地限定在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方面。虽然,这一监管任务并没有错,但是这种看法和做法往往限制了保险监管者的视野,忽视了社会上非被保险人的利益。如果保险业所承担的风险,因顾及公司自身利益始终限于传统的风险种类而没有发展时,那么保险监管者与保险经营者事实上处于同一地位。

三、我国保险监管的目标

保险监管运行的基本问题:一是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即谁来管;二是有明确的目标,即管理什么,及通过监定活动应达到什么预期的结果;三是有明确的监管手段,即如何管。因此,监管目标是监管活动中的重要问题,也是监管活动的基础。

监管目的可分总目标和一定时期的目标。一般来说,总目标往往是一种理论概念和一种总体性认识,缺乏实际操作意义。因为,总目标没有解决在一定时期内监管者具体的监管内容和任务的问题。例如,企业管理的总目标是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交并取得最大利润。然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还应确定一定时期更专一的目标,以及所必各部门的若辅助目标,否则,企业的总目标就难以实现,也无任何意义。在保险监管理论和实践中,通常还提出保险监管的目标。从内涵上看,监管目标也就是通过监管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但是,监管目的与监管目标还是有差异的。一般来说,监管目的更具有内在规定性。类似于监管总目标,而监管目标则具有阶段性,可操作性。因此,在保险监管理论和实践中,保险监管目的应当是明确的,相对缺乏理论研究意义和价值,而保险监管目标则因各国保险业发展水平和环境不同具有一定差异性,存在理论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就我国保险市场监管而言,保险监管的总目标是比较明确的。一般而言,保险监管总目标的确立与保险监管的基本职能有内在联系,其主要内容是保证保险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保险的经济保障作用。对此,我国《保险法》在第1条也作了相应规定保险法律监管是“为了规范保险活动,维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险监管应维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仅益,但我们并不能认为,保险公司的破产是政府监管政策的失败,政府监管的责任。政府监管的总目标是保障保险事业的安全运行,而不是保证保险事业中的保险公司不破产。

就保险监管目标而言,问题主要在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阶段,如何确立一定时期的具有操作性的保险监管目标,这也是保险监管基本职能的具体要求。此外,保险监管总目标身躯也存在过于原则性和缺乏可操作性的特点。例如“保护保险当事人利益”,这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矛盾,保险公司的发展意味着保险费收入不断增加,保险利润不断增加,而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则表示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不能丧失,同时应使用权被保险人交纳尽可能和的保费,得到尽可能大的保障。因此,根据保险业务阶段的自身特点和环境的不同,如何在保险人世间被保险人发中作出最适当的抉择和取舍,也是保险监管者在某一时期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从各国保险实践看,在保险业发展初期,监管者倾向于重视保险业的成长,培育保险市场,而在保险业相应成熟时期,则更多地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我国保险监管在未来一段时间(三到五年内)的主要目标是:加快培育保险市场,增加市场经营主体,建立一个市场主体形式多样、地区分布鞋合理、市场要素完善的以民族保险业为主导的具有开放性的保险市场体系。其理由是:

目前我国保险业总体水平还偏低,与国外保险业相比较,无论是绝对水平,还是相对水平都有较大差距,还不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保险业的作用无论在国内经济理论界和实践上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我国保险业供需失衡,从总本上看,这种失衡表现为保险供给小于需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活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已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市场经营主体不足,缺乏有效竞争机制,缺乏市场创新,保险需求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满足。保险市场的垄断性依然非常明显。此外,各地区保险产业分布鞋极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具有明显的保守性、滞后性。

当前我国保险业已步入最佳发展时期。一方面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已取得明显成效,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我国保险需求不断扩大,传统的“市场蛋糕理论”已被实践证明是不准确的。此外,经过前一段时期对保险市场的治理整顿,强化风险管理,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已明显趋于规范化。经过银行存款利率下调对保险业的冲击,保险公司经营者也更加成熟。

我国保险监管体系比以前更加完善。无论在保险监管方法、监管手段,还是监管的法律依据都比以前有明显的加强和完善。加之目前中国保险监和委员会的成立,不能再以监管力量不足为理由而推迟保险市场主体培育的步伐。

从目前全国保险市场总体数量看,民族保险公司的数量已不占优势,尽管目前民族保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依然较大,外资保险公司相对集中。但是,从未来发展看,这咱中资历和外资公司数量上的关系,显然不利地我国保险业发展。

第14篇

一、国内离岸金融市场已初见端倪

1989年5月,招商银行在深圳率先获准开办离岸银行业务,开启我国离岸金融服务先河,其后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及其深圳分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相继获得离岸银行业务牌照,离岸金融市场在深圳开始发育。1998年年底,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银行离岸资产质量恶化,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叫停了所有中资银行的离岸资产业务。2002年6月,央行全面恢复招商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的离岸业务,并同时允许交通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开办离岸业务,上海开始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尽管不少地方政府和其他商业银行对离岸业务抱有极大的兴趣,但央行至今只对上述四家中资银行发放了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在管理上均是按“试点”和“试验”的标准进行审慎监管。

上述四家银行能全面经营离岸银行业务,为我国“全面持牌中资银行”,负债规模在15亿美元左右。目前,工行深圳分行、农行深圳分行、广东发展银行及其深圳分行只被许可从事离岸负债活动,即有限持有离岸业务牌照或持有“半块牌”,负债规模加总大约在15亿美元左右。除中资银行外,在大陆可为非居民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还包括外资银行在华分支机构和部分合资银行(如华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外资银行国内分行大多数以所谓“全球服务”的名义即“国内接单,境外处理”的方式,通过内部电子系统为非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2004年年底,国内外资金融机构的外币存款余额近90亿美元,假设非居民存款相当于在岸外币存款的1/3,则离岸存款约有30亿美元,再加上中资银行的33亿美元,我国大陆的离岸存款规模在60亿美元左右,已经是一个初具规模的、主要集中在深圳和上海两地的新兴金融市场,不能不引起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视。

二、发展国内离岸金融市场的客观性

离岸金融服务对象主要有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企业(主要表现为国际商业公司InternationalBusinessCompany,简称IBC)、境外金融机构和一些政府组织。其中最主要、也是最活跃的是非居民个人和IBC,这些个人和企业通过离岸金融市场运作其投资和贸易活动。离岸金融服务于离岸商业运作,离岸商业活动反过来又促进了离岸金融的发展。

无论IBC注册地和司法管辖地在哪里,IBC大都具有以下特点:其一,发起、设立和撤销手续简单。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公司和机构均可发起成立IBC,且注册资本不须实付,没有行业准入限制,门槛极低。其二,运作和保有费用低廉。多数离岸注册地实行简单税制和低税率,甚至零税率,IBC每年只需缴纳200~500美元的年费;其三,法律对私有产权的隐形保护极好。多数离岸注册地法律属于英美法系,严格保密股东、董事等商业信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陆一直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最具活力的地区,并形成了一种“磁铁石”效应,吸引全球离岸公司从事与我国有关的贸易活动。据商务部近两年的统计,在大陆所有的外商直接投资(FDI)来源地中,位居前列的是香港(HK)、英属处女岛(BVI)、开曼群岛(CAYMAN)等地区,来自美国、日本、欧盟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也大多数以离岸的方式操作。此外,我国对外投资也在迅速增长,极有可能取代日本成为亚洲最大的对外投资国。目前,上海和深圳两地对外投资和贸易活动比较活跃,占国内对外经济比重较大。对外投资需要相应的运作工具,IBC模式就是最好的选择。可以预见,以大陆为中心的非居民和以中国居民为实际获利人的国际离岸公司将继续蓬勃发展。离岸商业运作这种客观趋势需要一个离岸金融市场为之提供配套的金融服务,以上海、深圳为中心发展国内离岸金融市场也同样具有客观性。

三、培育国内离岸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中心的必要性

国际离岸商业运作的客观性决定了离岸金融服务的客观性。以我国为中心的国际离岸商业活动在选择金融服务时有两种选择:一是国际离岸金融中心(OffshoreFinancialCenter,简称OFC),包括国际金融中心(IFC)、地区金融中心(RFC)和簿记中心(PapercompanyorShellbranch);二是我国离岸金融机构。显然,如果监管部门不向中资金融机构开放离岸业务,以大陆为中心的大量的离岸金融资源就会流向OFC,我们不能以任何方式阻止这些离岸商业和金融活动的正常运作并从我国取得巨大的商业利益。

国际竞争重要的是争夺国际战略资源。除了石油资源、高新技术资源外,金融资源也是重要的国际战略资源之一。美国长期以来虽然在经常项目上显示为巨额赤字,但经济却能保持高速增长,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美国在国际金融竞争中保持了绝对优势的地位。大量廉价的国际金融资源源源不断流入美国,平衡了美国国际收支的逆差,拉动了美国的经济增长。国际金融资源不仅包括国外直接投入的金融资源,也包括游离在境外的离岸金融资源。以中国大陆为实际投资目的地的离岸金融资源属于能而且应被我国利用的重要国际战略资源。开放境内金融机构离岸业务,在形式上是居民开办非居民业务,实质上是一国如何利用非居民资源的问题。在适当承担风险的前提下,用境外的钱去赚国内外的钱,这既是一个机会也是一种挑战。被吸引到中国投资的境外资金和为国内所有但通过各种方式游离于国外的资金,没有理由不纳入我国金融机构服务范围,否则是对稀缺资源的浪费。我们应该允许境内金融机构特别是中资机构开办离岸业务,鼓励离岸金融创新,利用这些国际金融资源为我国经济增长服务。因此,监管部门应将向中资金融机构开放离岸业务作为一种战略来研究和选择,不能因为存在风险而在政策上忽视该项战略资源的社会经济价值,当务之急是加紧研究鼓励和允许中资金融机构开办离岸业务的政策措施。根据目前我国金融发展态势,我们认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有条件发展成区域金融中心甚至国际金融中心,其中上海和深圳有望同时朝着离岸金融中心的方向发展。

四、按国际惯例发展和监管我国离岸金融业务

我国离岸金融业务是国际离岸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国际离岸金融市场自成体系,按长期形成的惯例运作,熟悉、掌握和顺应这些国际惯例是开办离岸业务的基本原则和前提条件。从国际离岸金融市场的变迁过程看,其具有两个基本特点:

一是在监管上逃避管制。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是逃避管制的结果。逃避管制是离岸金融市场存在的前提,同时也是离岸金融市场创新和发展的最大动因。没有管制就没有放松,就没有逃避于管制之外的离岸市场。只要在岸业务存在着准入管制、信贷管制、利率管制和外汇管制,就会出现一个相对应的离岸市场以逃避这些管制。管制与放松是离岸市场存在的一对主要矛盾,二者的关系形成了这样一个理论:任何管制都会引发一种逃避管制(放松)的力量,逃避在岸管制就会产生一个自由的离岸市场。任何试图将离岸市场纳入在岸式管制和管理的政策取向违背离岸市场逃避监管的客观本质,将被实践证明不切实际或得不到预期的收益。在不完善的法律和市场制度下,可以理解对离岸业务的税收、外汇、法律等方面所持有的保留态度,但试图沿用在岸思维,将离岸国际商业公司和离岸金融业务纳入在岸统一管制的做法将产生“南辕北辙”的效果。

二是在业务上实行自由化经营。世界离岸金融市场是一个典型的自由市场,没有一个有法律意义的统一的监管部门和监管规则,其运作基本规则是自由竞争,没有市场限制与市场准入,没有信贷利率管制,没有外汇管制,基本没有税收管制。在提品和服务方面,市场相关方拥有自由的创新能力,只要市场存在金融需要,便可创新出并销售相应的金融供给。比如离岸银团贷款(SyndicatedLoan),除了必要的法律文件外,其金额是可以自由确定的,利率是自由协商的,甚至其贷款方式、风险保障、资金运用、还款方式和法律文本都是一事一议的,且包括安排、分销和转让等在内的整个过程均按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执行。可见,离岸金融市场是金融自由化的典型表现,如严格审批和审查离岸金融产品和业务,将导致新一轮产品创新规避监管,循环往复的猫鼠游戏将使离岸金融运行成本增加。

五、我国离岸金融监管模式比较适宜的选择是从内外严格分离型或隔离型适时向适度渗透型变迁

监管模式的不同会导致运作模式的不同。我们按下表对目前世界上主要的离岸金融市场及其相应监管模式进行了分类:

“内外一体型”的监管模式对监管能力和市场成熟度要求最高。在这种模式下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没有明显区分,资金可以自由往来,事实上是要求本国货币资本账户完全开放。但目前的中国仍然实行外汇管制,资本项下的开放还没有时间表,这种模式显然不能立即在中国实施。

“内外分离型”模式严格区分在岸账户与离岸账户,离岸与在岸资金严禁自由往来,是将离岸市场分离出来单独监管的一种模式。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严格区分,银行的离岸资金与在岸资金不得相互抵补”,是一种“隔离型”监管,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两个角度分析这种“分切”式、“隔离型”监管的有效性和成本收益。从理论角度看,只要在离岸资金与在岸资金之间存在着综合成本和综合收益的差异,这种隔离仅能是非常态的、相对的和有限的,而内外资金“虹吸管”式的平衡流动和相互渗透则是常态的、绝对的;从实践角度看,根据商务部有关课题分析,我国每年大约有300亿~500亿美元的资本外逃,打击逃套汇一直是外管部门经常性任务。在我国,相当部分的资本外逃在实质上是在岸资金通过非法渠道向离岸市场转移(不一定通过监管范围内的离岸账户,大量的境外银行、境外账户可让这些资金在境外合法隐身)。因此,我国现行的内外严格分离型的监管模式在严格的外汇管制下的有效性和必要性仍值得探讨。

资本逐利本性决定其规避任何管制投向存在机会收益大于成本的市场。如果资本的跨境流动和投资目的地的资金收益能够满足资本转移的最低要求,上述外逃资本完全可以被吸引到我国市场,为我国经济服务。最近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出现大量资本又潜回国内的现象,充分说明管制存在有限性。百堵不如一疏,同样可以适用于离岸国际流动资本的监管。如果我们采取“适度渗透”的离岸金融监管模式,按照“科学调控、严格监管、分步放松”的监管理念,采用“因势利导、疏堵结合”的方法,应该可以收到大禹治水的效果。新加坡ACU账户就应用了上述原理。在吸引短期和中长期国际资本以满足国内需求时,我们可以适当放开境外居民在本国存款(OUTIN)的账户交易,将国际离岸资本在规模、时间、投资期限和投资领域等方面纳入我们的监管范围;在国内资本存在强烈的走出去的需求时,我们应该放开本国居民在境外的存款(INOUT)交易,合理引导对外投资,促进国际投资便利化。

六、WTO过渡期临近条件下我国离岸金融监管的若干政策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全球化步伐不断加快,离岸金融监管问题不可回避。我们认为,离岸业务除了要纳入相关国际合作和国际监管外,注册地宗主国应重点加强相关领域的监管。我们建议,我国对离岸业务的监管应着重以下几点:

(一)银行监管部门应重点加强离岸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和离岸银行的风险监管。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将所有实际正在开展非居民业务的金融机构一并纳入监管范围,无论是外资银行、中资银行、合资银行,还是其他金融机构,如从事非居民业务,就应一并纳入监管,对未获牌照的机构应勒令停止从事离岸业务。要疏理政策,对中资、外资金融机构均实行国民待遇,“一样的牌照,一样的政策和待遇”应成为公平监管的理念之一。在政策执行方面,不能让内控不健全、规模扩张冲动明显的经营机构进入。

(二)外汇监管重点应放在对居民外汇管制政策的有效执行方面,不能将监管范围扩大到境外非居民。资本项目应为当前外管重点,同时防止混杂在经常项目下的资本的非法流动。为此,一要要严格监控国际离岸短期资本的流入,主要监控好居民收汇账户及其用途的审查;二要管理好资本流出,既要打击非法逃汇、套汇,同时也要鼓励居民合理的对外投资的资本支出;三要严把业务政策关,对离岸资本跨境流动中的“inout”和“outin”交易链上的相关政策要因势、因时调控,将重大的国际经济金融风险拒之门外。如近期应重点关注国际离岸资金流入国内货币市场冲击人民币汇率,流入房地产市场冲击房地产价格等问题。

(三)税收监管重点为居民对外交易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离岸公司享受注册地的相关税收优惠,这不是我国税法所能管理和调控的范围,所以税收监管的重点应该放在在岸公司与离岸公司交易特别是关联交易上。除了审查离岸、在岸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之外,应重点监管交易价格,防止用“高进、低出”转移定价的方式进行逃税。同时应在向国际税收惯例靠拢的基础上改革税制,建立我国的“价格事先预约机制”(APA),并建立税收征管的国际磋商机制。

(四)加强对国际惯例的研究和学习,适当将国际惯例转化为国内立法。监管人员和离岸从业人员都应掌握境外相关法律知识,适当引入境外专业律师等中介机构,将法律审查手续外包。将WTO规则和国际惯例转化为国内制度是长期的过程,也是必须研究的重大课题。

【参考文献】

1.沈光朗:发展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研究,北京大学硕士论文,1997

2.宋亮华:世界离岸金融中心地理分布、竞争态势及启示,福建金融,1997.2

3.连平:离岸金融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4.第一届、第二届中资银行离岸业务研讨会论文汇编

5.梅新育:中国与离岸金融中心跨境资本流动问题研究,商务部研究院课题,2004

6.KooandPartner:LegalRiskonOffshoreBusiness,2002

7.Mossack&Fonseca:OffshoreCommercialOperation,2002

第15篇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和对比分析等方法,运用经济学、语言学的知识和各类产品的命名规律,以体育的本质为出发点,对体育产品的属性及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阐述。同时对体育投入品、体育商品、体育消费品等与体育产品有关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体育产品 体育投入品 体育消费品

体育产品是体育经济学重要的概念之一,是联系体育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体育产业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体育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而展开的。对体育产品属性的界定,目前还没有一致的结论,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体育产品”进行了分析,但很少考虑“体育的本质”。本文从各类产品的命名规律和构词法(语言学)两方面,结合体育的本质对体育产品相关理论问题进行论述。 同时对体育投入品、体育商品、体育消费品等与体育产品有关的问题进行探讨。

体育产品研究现状分析

目前,理论界对体育产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上存在不同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体育产品是满足消费者在参与体育消费过程中各种需要的服务,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和无形的精神产品。体育产品是指体育市场为了满足顾客需求和需要所提供的有形物品和无形服务。体育产品一般可分为体育服务性产品和体育物质性产品。体育产品基本上包括社会上所有与体育有关的产品。体育产业的产品都是体育产品。体育产品是满足人们体育消费需要的劳动产品的总称,它可以是一种实物、一种服务或是两者的结合。体育本体产品、体育相关产品、体育辅助产品等以不同的方式满足着人们的体育消费需求。体育产品应包括体育商品和非商品,体育器材、设备、饮料等体育用品属于体育的“派生”产品。体育产品是无形的体育劳务。体育产品作为第三产业中向社会提供体育服务产品的一个部门,是体育需求者向体育生产者购买的或者体育活动中所消费的服务产品的总和。体育产品是运动者在身体练习或运动动作的活动中生产出来的,并表现为不同的基本形态。

上述对体育产品的概念、内涵和外延的表述呈现出物质化的趋势,但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问题,如认为体育产品既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又包括无形的精神产品,但同时又认为体育产品具有生产与消费的时空同一性、无形性与不可储存性等,这样的论述本身就自相矛盾。对于以上分歧,笔者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和深入研究后认为:体育产品就是指非实物形态的体育劳务;体育市场并非指体育设施、器材、服装等实物产品市场,而是指非实物的商品市场,体育市场的交换对象应是体育服务商品。

对体育产品定义的分析

(一)通过各类产品的得名规律对体育产品加以确认

“产品”是个集合概念,即凡是人们以工具、劳动施之于对象之上而生产出来的东西,皆可以谓之“产品”,各类产品的规范性名称皆取之以实,名实相符。体育产品与科研产品、文化产品等一样,都是符合生产活动得名模式。科研产品得名于科研活动,意为科研活动的产品,文化产品得名于文化活动,意为文化活动的产品,把体育产品解释为得名于体育活动,意为体育活动的产品,则顺理成章、自然而然。

经济学的常识说明:凡形成于某种活动中的产品都是该活动的主体借助一定的媒介,通过施加其体力或脑力劳动于客体之上生产出来的。既然体育产品形成于体育活动之中,那么体育产品就是体育活动主体在体育活动中生产出来的无形的劳务或服务,是运动者在身体练习或运动动作的活动中生产出来的,主要表现为三种基本形态:第一种是可供人们观赏的各类运动动作的组合服务产品(包括各种技、战术);第二种是人们通过运动满足自身机体、心理需要“再生产”的劳务产品;第三种是提供体育教育、训练、陪练服务的劳务产品。另外应注意的是,必须正确区分体育活动和与体育有关的实践活动(如体育组织管理活动、体育科研活动等) ,它们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体育组织管理活动等与体育有关的实践活动是服务于体育活动的,不能把与体育有关的实践活动看成是体育产品。

(二)从语言学角度对体育产品进行确认

词语(组)最常见最基本的结构类型有主谓短语、动宾短语、动补短语、偏正短语和联合短语,这五种结构类型体现了词的五种基本组合关系。“体育产品”一词显然属于偏正结构,即“体育的产品”。中心语是“产品”,“体育(的)”只是起修饰限制的作用。因此,对体育产品正确认识的关键就在于对体育本质的把握。

袁旦教授在《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与研究》中曾精辟地论述了体育的本质:“概括地说,我们今日称作体育的这种客观存在,本质上乃是人们为娱乐享受和促进身心健全发展而创造的,以自觉意识支配的身体运动作为主要手段,对自己的身心 进行改造并使之完善的实践。即使按照我国传统的体育观来解释“体育”,无论是sport(竞技运动)、physical education(体育教育)、还是physical training(身体锻炼),都具有以身体练习(或运动动作)为基本手段的特征,其具体形式表现为运动员的竞赛表演活动、大众日常的身体锻炼活动以及体育教育训练、陪练等劳务活动。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体育作为一种身体运动,不存在生产加工实物产品的功能,以实物形式存在的如:运动服装、器械等不能作为体育产品,只能是进行体育运动的投入品。

分析体育产品应明确的几个理论问题

(一)体育产品与体育投入品

任何一种生产活动,都要利用劳动、资本和服务等的投入生产出新的货物和服务,投入的货物和服务与产出的货物和服务是不同的,不能把投入当作产出。投入的是生产要素,它为生产活动创造条件,没有投入,生产就不能进行;产出的是产品,是生产活动的成果。体育场馆、运动器械和服装等是为体育活动创造条件的,是体育活动的投入品,而不能认为是体育活动生产出来的体育产品。

(二) 大众日常锻炼等行为的生产属性

在这一点上,有的学者否定大众日常的身体锻炼行为的生产属性,并把业余体育运动以不能雇人代替为由等同于吃饭、睡觉等人的基本生理活动。其实,大众日常的身体锻炼与身体娱乐活动也是体育产品的一种基本形态,即通过自身运动提升人的机体、心理能力“再生产”的劳务产品形态。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个人的身体锻炼活动,可以满足个人的身体与心理需求,可以生产使用价值,这使它符合产品的一般特性,即具有满足人们的特定需求,提供使用价值的基本功能。既然如此,就没有什么理由不认为它也是一种体育产品。

(三)体育产品的商品性与非商品性

从经济学意义上说,所谓体育商品就是用于交换的体育劳务产品,即商品化的体育服务。体育商品作为一种劳动产品,与物质商品同样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即都是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统一,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它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含义:第一,体育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劳务商品,在提供劳务服务的过程中使用的大量物质商品,只不过是提供劳务服务的物质条件,其本身并不属于体育商品。第二,体育活动只有提供有偿服务时才称其为商品。体育本来不过是人的一种社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改变自身的体力和智力而征服和超越自然以实现人自身能力的充分发展。因此,体育本身并不是商品。第三,体育活动可以通过市场交换而成为商品,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体育活动都会采取商品的形式。诸如学校的体育教育活动和国家无偿资助的群众健身活动,都不以市场交换为根本目的、不以或者不应当以市场利润为最终目标,一般也不会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因而不具有商品的形式和性质。但一些大型和综合性的运动会也不以交换为目的,却又可以而且常常就采用市场运作的方式。

(四)体育产品价值量的确定

体育产品的价值量确定有两种情况。一是观赏性体育产品:因体育劳动过程的主客观条件差别,生产这种体育产品需要各不相同的个别劳动时间,故其价值量由生产这种产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二是体验型体育产品:其价值量由生产出这种产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和风险系数决定。

(五)体育产品与体育消费品

马克思指出:“在消费品中,除了以实物形式存在外,还包括一定量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就体育消费品而言,就包括以实物形式存在的体育用品和以非实物形态存在的体育产品。体育用品的效用是向职业人员和业余人员提供开展体育运动所需的各种条件和设施,满足其物质需要;而非实物形态的体育产品则是向体育爱好者提供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以满足其欣赏和健身需要。

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讨论:一是参与体育活动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等应不应统计为体育消费的范畴?当前的大部分学者认为这些支出也应列入体育消费的范围。 但笔者认为体育消费品应限定为直接投入到体育中的资金或消费,如体育器材、运动服装、俱乐部会员费、观看比赛的门票费、购买体育报刊等;而交通费、食宿费等不应统计为体育消费,而应视为体育对其它产业或行业的带动,这也正是体育作为朝阳行业和作为经济增长点的优势所在。二是在购买运动服装、 鞋帽等实物产品后,只是日常穿着而不参加体育运动的行为属不属于体育消费?还有就是体育书报杂志、音像制品以及体育彩票等能不能简单的划归为体育实物消费?笔者认为:从宏观上讲,运动服装、体育类书报、体育彩票等都是以体育文化为内在核心,应该统计为体育消费品的范围之内。但在微观上,我们购买书报杂志、彩票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获得书报、彩票这一实物,而是有其它更具体的目的。因此这里将体育书报、杂志、音像制品等细分为信息类体育消费品,但购买体育彩票看作博弈类体育消费。体育消费品概念的引入既符合经济学原理,又满足了体育统计的需要,把体育产品、体育商品、体育投入品等不同属性和概念的词联系在了一起。

综上所述,体育产品就是指非实物形态的体育劳务,有别于体育投入品和体育消费品等有其本身特有的属性。体育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非体育商品(学校体育、大众健身、奥运会等以荣誉为目标的比赛等);体育劳务型消费品(体育旅游、咨询等);实物型体育消费品;信息类体育消费品(书刊、音像等);参与型消费品(观看比赛、场地租金等);博弈类体育消费品(彩票等)。除去博弈类体育消费品之外,其他5种体育产品都属于正常体育消费品,而体育彩票属于有其他目的的消费,因而排除在正常消费品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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