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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法;项目化;应用流程
《经济法》属于经济专业的一项专业技能课程,也是该专业学生在参考会计师考试和注册会计师必考科目,然而这经济法课程当中那些繁杂难懂的规律法规和繁乱庞大的经济法律体系结构,一些讲授经济法课程的教师有时都会感到头疼,在加上陈旧的教学方法严重的缺乏科学合理性,导致专业学生缺乏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以及单独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学生在课程学习当中仅仅了解和学习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完全不具备实践运用的能力。大部分高职院校当中对经济法课程不断进行教学改革,通过运用项目化教学是进行专业教学革新、优化经济法课程及职业教育培养的切实需求,也是助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举措。
一、简述在经济法课程教学当中项目化教学法所包含的内容
在高职院校当中所使用的项目教学法就是让学生单独的构建起一个完整的实践项目教师在其中给予正确的指导来实施的教学行为活动。项目教学方具备‘将项目作为核心、教师作为引导者、学生做为教学的主体’的特点,将陈旧的教师为教学主体,学生被动接收和学习的教学模式进行有效的革新,探索出学生积极参与、自主合作、探究创新的全新教育教学模式。以往的经济法教学方法将教材的章节作为教学内容的主线,专业课程教师就是依据教材章节当中的各个理论知识点依次的向学生进行讲授的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方法就是把教学内容设置成为让学生独立进行完成和学生主动参与,教师给予正确引导,在实践当中获得知识的过程。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正确引导下将项目作为核心,以实践工作任务当做依据,努力打造以学生为教学主体,教师为教学引导者的学生自主学习、探讨的专业教学模式。
二、项目教学法在高职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中应用流程分析
1.项目教学模式的项目确立阶段。项目确立阶段就是进行项目教学法的准备时期。教师应依据所要讲授的知识内容,专业技能和实践当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出单个或者多个项目和任务。所建立的项目当中必须包括课程教学的所有内容,在其中有机的深入各种理论知识点和专业技能,并在项目当中适当的深入职业态度教育、价值观念教育和情感教育的内容。在确定项目任务难度的时候应依据专业学生具体状况确定。2.项目的实施阶段。该阶段主要为项目教学的实施阶段。通常情况下都是由专业教师来确定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学习热情的教学形式,比如,在实践性方面、以学生感兴趣的形式将项目展现给学生。在项目的实际实施阶段,教师给予学生适当的引导和帮助,使学生能够建立起进行项目任务实践的团队,可以将班级分为几个项目小组,或是将一个班级当做项目任务完成的团队。在向项目小组下达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任务。实践项目当中所制定的任务难度及教学目标应依据学生实际学习状况和特点来确定,若是学生还处在课程学习的初期,就要对项目的具体流程及任务进行详细的说明。在项目团组内部学生通过探讨明确各自任务之后真正的展开项目进入到项目的实施阶段,学生单独进行资料的查找、分析、探讨和模拟。3.项目评价阶段。在项目的评价阶段是该教学模式重要的巩固时期。在项目任务完成后教师应组织学生对各个项目小组所完成的结果及时的进行评价,同时记录到学生的考核成绩当中。学生评价应采取团队小组委派代表表述与学生自由表述相结合的形式,教师应给予适当的归纳和评价,并对学生在项目实践结果当中所表现出来的各种问题进行指出和纠正,并给学生指出今后在学习当中应努力学习的方向。在评价阶段详细流程为:团队小组分别进行项目成果展示、教师给予客观评价、团队小组进行总结和反思。
三、运用项目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1.项目教学中项目的难度不宜太大。想要在专业教学当中取得更加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应对学生对课程有关法务知识与基础性理论知识的学习状况有个充分的了解,也要对班级人数、进行教学所使用的各种设备配置状况进行充分的考量,继而提升项目化教学的实际可操作性。除此之外,高职院校近些年以来不断加大扩招力度,学生综合素质平均水平逐渐降低,因此在实施项目化教学时应充分考量学生的具体状况和能力来设置科学合理的项目化教学内容和考核标准。
2.实施项目化教学应和经济法的其余教学手段互相配合。项目化教学仅是经济法诸多教学手段当中一种教学方法,以往的教学方法也是有一定优点的,所以我们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形式,与经济法的传统教学方法互相配合的来实施。与案例教学对比,项目化教学更加重视项目的课外实践性、整体性和学生实践运用能力的培养。
3.制定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考核标准与相关机制。项目化教学的考核方式,尚在探索阶段。在项目化教学大纲编写时就要考虑考核的方式,以适应项目化教学需要,达到项目化教学的效果。项目化教学的考核方式可以用综合成绩(100%)=项目成绩(50%)+作业成绩(20%)+期末成绩(20%)+平时成绩(10%)进行考核。这种评价机制更注重考查学生对项目的理解、项目的操作和结果上。
4.培养项目化教学教师。从事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教师,应当了解会计、税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了解实际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完成专业理论的系统学习,而且其实务能力和实务素养能够帮助学生较好完成项目化教学的任务。最大的问题是教师,不具有实务经验和能力,很难接受和推行项目化教学。
作者:徐东妮 单位: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9).
关于课程教学的有效性,许多学者有不同的见解。如余文森认为“教学的有效性是指通过教学活动,学生在学业上有收获、有提高、有进步。具体表现在:学生在认知上,从不懂到懂,从少知到多知,从不会到会;在情感上,从不喜欢到喜欢,从不热爱到热爱,从不感兴趣到感兴趣”。钟作慈认为:有效教学是一种现代教学理念,以学生发展为主旨,强调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关注教学的有效性,提倡教学方式的多样化;同时,有效教学也是一种教学实践活动,必须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为前提,以合乎教学目标为实质,以实现教与学的统一为关键。这些见解实际上都强调了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学习不局限于获得知识,还在于掌握知识的运用技能。因此,笔者认为:教学的有效性是指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获得教师教学中传授的知识,并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这些知识。按照思维方法,在课程教学中,影响教学效果的主要有两个因素,即主体因素和客体因素。主体因素是教师和学生,要提高教学有效性,必须要加强主体的能动性。教师和学生都必须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师生的互动参与必不可少。教师要取得良好的课程教学效果,需要自身首先吃透教材,对课程内容掌握透彻,才能很好地引导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同样,学生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积极研读教材内容,对不了解或一知半解的问题要积极寻求教师的答疑解惑。客体因素是教材,好的教材对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教材的编写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知识掌握度,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要有不同侧重点的教材,忌各个专业采取同样教材,这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课程教学的效果。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主要的问题
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单一,师生互动参与不足。
经济法课程教学目前相当部分高校已经采用多媒体教学,但教师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比较单一,学生仍然是被动的接受者。这种教学方式使学生发挥不了主观的能动性,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判断分析的思维能力,也激发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课堂教学互动不足,教学气氛沉闷,也挫伤了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热情。
2.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师自身的实践经验需要提升。
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学中理论脱离实际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基本上局限于理论研究和学习,真正参与经济法相关学科的实践活动太少。这一方面与缺少实践活动平台相关,另一方面也与目前教学环境是紧密联系的,需要加以改革和创新。教师若没有实践经验,仅仅是从理论到理论,很容易挫伤学生的学习兴趣。经济法的专业性强,其专业性体现在经济法教学内容的特殊性上面,如金融法、证券法、会计法、审计法、税法等法律的教学需要教师具有相应的金融、证券、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具备这些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就很难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做到在教学中注重知识的系统性、理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体现出教学的实效性和有效性。
3.教材同质化严重,难以适应不同专业要求。
从目前课程教学来看,各个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的教材要么内容大同小异,要么教材突出的是学者自己的观点,造成学生无所适从,专业的针对性不强。教师在课程教学中也往往就是相同的教案相同的教材适用不同专业,导致不同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时学习效果呈现明显的差异性。教师应针对不同专业做到教学内容的侧重方向不同,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效果。
三、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有效性的探讨
经济法是一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联系的法律学科,学好这门课程对学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就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有效的途径进行如下探讨:
1.根据不同专业要求选择教材和调整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根据影响教学效果因素分析,教材的好坏是影响教学有效性的因素之一,好的教材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笔者认为好的教材应该是适应学生专业发展要求的教材。不同的专业,由于培养要求不同,其掌握知识的体系和侧重点就不同。教师应该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要求选择教材,而不能选择一套教材来教不同的专业,也就是要做到教材的专业适用性和针对性。同时还要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及时更新教材,确保教材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教师还应根据专业需要来调整教学内容,对不同专业所需法律知识选取不同的体系和内容,使教学内容有增有减,突出不同专业教学内容的侧重点,使经济法课程更能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促进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坚持以学生为主体,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如何提高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互动性?笔者认为最重要是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中的主人,而不是一个被动的知识接受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而不是一种单一的教学手段。首先,在教学活动中采用启发式教学。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善于启发引导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的思维,促进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在经济法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有些课程内容由教师重点进行讲授,有些内容要引导学生进行自学,还有些内容可由学生和教师共同讨论和学习。教师可以根据教材内容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自学和讨论。这样的教学方法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思想,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又培养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其次,要在教学活动中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经济法的课程内容既与生活相关又是比较抽象的,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学的有效性,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热情。在教学活动中要让学生通过具体案例的感性认识升华到理性认识,既激发学生的思维,又提高了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因此在进行教学时,教师要有意识地讲解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或人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具体案例。最后,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其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其学习的主体作用,还可以采取法律诊所式教育。法律诊所式教育是一种直接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技能为目标的教育方式,它引导学生以自己所学理论知识直接去面对和处理一个个没有现成答案的法律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综合判断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诊所法律教育法弥补了我国学生法律实践教育的缺陷,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深化对课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其运用经济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理论与实践要相结合。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体现在教师和学生都要加强实践活动,注重实践性经济法教学模式。既要发挥教师的教学主导地位,又要激发学生主体意识,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教学活动中注重创造和应用等无形能力的培养,这种能力的培养离不开实践活动。如何提高实践能力?教师要经常深入生活实践,比如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案件活动,用亲身经历的事例对学生进行教育等等。教师在实践活动中同样提高了自己对理论知识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而这种能力与认识的升华对学生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教师是教学的引导者,他们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地引导学生的学习活动。对于学生而言,可以进行一些校内和校外的实践教学活动。校内实践教学活动譬如常规的经济法模拟法庭与案例研讨、开展经济法问题调查问卷与研讨活动、举办经济法论文竞赛与年度模拟法庭大赛等等,还可以邀请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官到学校作专题报告。一方面开阔了学生的视野,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运用经济法知识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绩考核方式要多样化。
经济法课程目前在西安翻译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中作为专业基础课开设,授课对象几乎涵盖了学院所有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授课教师都由具备较长工作年限和中级以上职称者担任,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教学团队,在教学上有一定的实力。但是,对西安翻译学院经济法课程设置情况(见表1)的分析可以看出,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是不充分的,对学生法学应用能力的培养也是不充分的。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1.学生课前储备知识不够,案例教学效果难以达到预期。法学学科知识的关联性很强,学习经济法要求学生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同时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经济学、会计学和管理学知识,才能较好地理解经济法的内容,将知识融会贯通,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是学生毫无基础,直接开设这门课程,无异于要建立空中楼阁。大部分专业的经济法课程都在大学第一、第二学期开设,见表1。面对毫无基础的学生,教师不得不边打地基(介绍课前储备知识),边盖房子(讲授经济法的内容),学生学习起来也很吃力,案例分析时抓不住要点,不知从何入手,因而在讨论案例时往往找不到解题的方法,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
2.课程学时有限,案例教学时间难以保证。目前的经济法课程主要是在讲授课程内容的过程中,通过老师给出具体案例,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或者课堂讨论,老师再做出点评这一方式来授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如表1所示,课程内容非常宽泛,学时安排普遍不足,一般为64学时,少数专业为48学时甚至32学时,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够留给学生分析案例、进行讨论的时间和次数都很有限。
3.学生对案例教学看法不一,教学目标不能全面落实。案例教学法虽然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但在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下,部分学生尚不能接受案例教学法这种要求学生全程参与、与老师、同学良好互动,自己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上课方式。虽然上课过程中老师积极引导,可这部分学生依然没有兴趣、不积极参与甚至表现的茫然失措,致使教师精心准备的教学内容难以全面达到预期效果。
4.所用教材没有体现出专业差异性,案例教学因专业施教流于形式。经管类各专业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性,经济法教学也应该考虑到这一差异性,教师在备课时应该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的不同,对授课内容有所侧重,同时也应该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选择适合各专业学生的经济法教材。比如,对财务管理专业所选教材中《会计法》这一章内容就应该详细介绍,市场营销专业的教材中《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一章就不能一笔带过。而目前的现状是所有专业都用同样的教材,为了保证同样的教学进度,教师讲授同样的内容,使用同样的案例,因专业不同而施教于学生,没有落到实处。
二、对其他民办高校经管类经济法案例教学的借鉴意义
1.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将课程放在高年级开设。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内容非常广泛,不仅横跨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多个部门法,而且涉及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对学生的知识储备要求非常高。这门课程如果放在大学低年级开设,由于应该先修的课程还没有学习,学生在基础非常薄弱,甚至是空白的情况下学习这门课,无论教师授课水平如何高超,案例教学这一方法如何先进,在有限的学时安排内经管类学生也很难锻炼出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然也无法用法律术语或法律思想来分析和解决日后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2.因专业不同选用适用案例教学的教材,引导学生自学。在现在经济法课程学时有限、案例教学时间难以保证的情况下,为了尽可能提升教学效果,应该摈弃单纯的介绍法学理论的教材,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选用适合各自专业的可供学生自学的教材,这些教材应该带有较多的贴近日常生活的案例,对学生理解法律条文有所启发,对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问题的能力有所帮助,以便学生课下自己学习案例来弥补课堂上案例教学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