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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礼仪论文

第1篇

[关键词]WTO;国际直接投资;以市场换技术

通过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引入世界先进技术进而提高我国整体技术水平即“以市场换技术”是20世纪中后期以来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目标之一。目前学术界对“以市场换技术”尚未有规范的界定,从字面意义上看,所谓“以市场换技术”是指通过向外国产品出让国内市场份额以获得国外先进技术从而提高国内技术水平的策略。此处所指外国产品既可以指进口的国外产品,又可以指在国内生产的外国品牌的产品。这样,“以市场换技术”可以分为两种形式:进口商品或产品销售方式、外国直接投资(FDI)方式。在进口商品或产品销售方式下,由于进口商品中固化和隐含着国外先进技术,进口能引起对进口商品的逆向工程和仿制,产品销售能够获得外国企业在售后服务、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支持,从而使得制造该商品的技术得以在国内生成和发展起来。在国际直接投资方式下,东道国可以从三个方面获得技术:跨国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会将先进技术转移给东道国的分支机构;外国直接投资可能会将技术转移给东道国独立的分包商;外国直接投资还会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从而提高东道国生产相似产品的竞争力乃至整个产业的技术水平。通常所说的“以市场换技术”一般是指外商直接投资方式的“以市场换技术”,本文分析的重点也在于此。

一、对加入WT0前“以市场换技术”的简要回顾

为提高“以市场换技术”的效果,我国一方面给予外商投资企业许多政策优惠,例如,在部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资企业可以享受15%的公司所得税(同期国内企业税率为33%),对于投资高新技术行业,或者出口产品占全部产品70%以上的外资企业,在上述政策到期后的3年里继续享受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的优惠。另一方面,又在某些方面对外资给予一定限制,而这些限制措施往往又是给予优惠待遇的前提条件。这些限制措施主要包括当地含量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外汇平衡要求、国内销售要求、技术转让要求、汇款限制要求以及当地股份要求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在2000年底修改前就明确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再以汽车产业为例,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明确规定了产品的国产化要求,并将国产化进度作为发展第二车型的条件;严禁以SKD(散件组装)、CKD(整件装配)方式组织生产;为提高国产化率,制定了分级关税优惠税率,外国投资的整车国产化率必须至少达到40%,才能享受关税减免待遇;为了保证中方在合资企业和汽车行业中的控制力,《汽车工业产业政策》规定,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比不得低于50%,外国(或地区)企业同一类整车产品不得在中国建立两家以上的合资、合作企业。对技术转让的强制要求能够直接促进跨国公司向国内转移先进技术,而股权比例、当地成分、外汇平衡、贸易平衡等规定则能够促进跨国公司的技术向国内合作方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的转移和扩散。

“以市场换技术”的效果是与东道国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状况密切相关的,国内市场竞争越激烈,外资越有可能转移先进技术(王洛林等,2000)。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政府开始注意引导外资企业形成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局面,并收到较好的成效。例如,90年代中期之前,我国汽车行业的外资企业很少,国内少数几家合资汽车厂商几乎处于垄断地位,跨国公司利用比较落后的技术即获得可观利润。90年代中期特别是1997年以来,国外著名汽车公司几乎都进入我国,为了维持和获得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跨国公司加快了在中国技术更新的步伐,纷纷将最先进的车型向我国转移,例如,在引入上海别克、广州本田雅阁后,原一枝独秀的德国大众迅速将先进的奥迪A6引入一汽大众,将帕萨特引入上海大众,技术水平从B2级的桑塔纳一下跃升三个等级。

此外,我国政府对国内企业的创新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近20年来,我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了115项有关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与产业技术创新支持政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共15项,为企业的研发活动从财政拨款、税收减免、贴息贷款等方面提供支持。由于国内技术水平越高,外资越有可能转移先进技术,因此,这些研发支持措施客观上也起到促进外资向国内转移先进技术的效果。

二、加入WT0后“以市场换技术”环境的变化

l政策环境发生变化

(1)外商直接投资政策发生变化。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东道国在对外国投资者在投资方面所采取的各种政策措施进行了规定:凡不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原则或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投资措施,各成员国应禁止使用。这样,加入WTO前在引进外资时附加的当地含量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外汇平衡要求、国内销售要求、技术转让要求、汇款限制要求以及当地股份要求等限制措施必须予以取消。按照WTO规则和“入世”承诺,2001年以来,我国对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主要包括:①对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不符合WTO规则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先后修订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或实施条例,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平衡条款、“当地含量”条款、出口业绩要求和企业生产计划备案条款等。②2002年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新《目录》明显加大了对外商投资的开放程度,例如,鼓励类由186条增加到262条,限制类由112条减少到75条;放宽外商投资的股权比例限制。③出台和完善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外商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外资企业购并内资企业和上市公司扫除了政策障碍。

(2)技术创新支持政策发生变化。WTO《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对WTO成员国产业R&D所允许补贴的范围、强度和合法成本类型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从性质、目标和数量上是否具有贸易扭曲效应出发,将政府补贴分为被禁止的补贴、可的补贴和不可的补贴三大类,又称为“红灯”、“黄灯”和“绿灯”条款。绿灯范围包括对落后地区和环境问题的资助、基础研究、资助比例小于50%的前竞争开发活动和产业研究(俞文华,2001)。加入WTO后,我国政府必须对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补贴的范围、方式、强度做出重大调整以符合绿灯条款要求。这就意味着我国政府要减少对自主研发活动的支持范围,从而可能削弱我国的技术创新能力,“以竞争换技术”的效果也可能因此大打折扣。

2.跨国公司行为发生变化

(1)独资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独资企业新设数量和投资额所占比重一直呈上升趋势。1997年中国新批准外资项目中独资项目数量就开始超过合资项目数量;从1998年起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企业一直多于合资企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则从2000年起独资企业超过合资企业。独资企业项目数、合同金额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从1994年的27.4%、26.5%1-升到2002年的64.9%、69.2%;实际使用金额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从1997年的35.8%上升到2002年的60.2%。2002年,独资企业项目数是合资企业项目数的2.5倍,独资企业合同金额是合资企业合同金额的3.1倍,独资企业实际使用金额是合资企业实际使用金额的2.1倍。独资企业已经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

(2)增资扩股和并购增加。《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向外商转让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出台为外商购并内资企业亮起绿灯。2001年以后,不少跨国公司开始采用收购合资企业的中方股份的方式把合资企业转变为独资企业。例如,宝洁公司2000年先后中止与广州浪奇、北京日化二厂的合作,将合资企业转为外商独资企业;2001年10月23日,阿尔卡特通过收购中方股份,拥有股份达到50%+1股,从而获得上海贝尔的控制权;2002年7月,东芝公司收购东芝与无锡华品合资的“无锡华芝”中方股份,并对完成收购后的公司追加4300多万美元投资,由此建立日方独资的东芝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另外,外国直接投资以前以绿地投资为主,近年来通过并购国内企业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有增加的趋势,例如,爱默生电气斥资7.5亿美元购买了华为的电气业务部门安圣电气。

(3)加大研发投资。加入WTO以来,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D机构的数量迅速增加。1987年外资在我国成立第一家研发机构,1987—1993年平均每年建立不到一家,1994—1997年平均每年建立5家,1998年建立了11家,而2001和2002两年间建立了19家。到2002年8月底,至少有65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了82家R&D机构,其中31家公司曾入选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出的1998—2002年财富全球500家公司,它们在华建立了55家R&D机构。我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接受跨国研发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英特尔、NEC、松下电器、SUN、安捷伦、施乐、德州仪器、富士通、北电网络、朗讯、爱立信、诺基亚、三菱电机、阿尔卡特等著名跨国公司均在中国建立了独立的研发机构。

跨国公司投资的独资化、实施并购与加大研发力度是密切联系的。技术的保密性是跨国公司最关心的问题,其竞争优势特别是相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优势都与此相关。跨国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可以转让处于任何生命周期的技术,可以转让高新技术,而向合资企业和非附属企业只转让一般性技术和陈旧技术(王允贵,1998)。随着在华跨国公司对合资企业控制程度的提高,一方面他们对技术的控制更为牢固,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更愿意向中国转让新技术或在中国研发新技术。

3.国际产业发展呈现新趋势

(1)全球分工和价值链竞争。一方面,分工越来越细化,企业越来越没有必要也越来越没有可能固守“大而全”和“小而全”的生产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将其生产过程分解成具体的生产活动(如,融资、R&D、会计、培训、零部件生产和分销)或分解成生产活动的不同环节,并通过业务重组将资源集中于价值链中最具竞争力的部分。产业结构呈现出“微笑曲线””化,制造环节的重要性下降,而研发、营销成为产品价值增值的主要环节。例如,在目前的汽车工业全球化分工体系中,整车制造公司大都将零部件公司从母体中分离。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跨越国界,将分离之后的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最佳区位进行配置。从总体上看,研发等“脑袋产业”集中于发达国家,而制造等“躯体产业”则集中于发展中国家(李海舰等,2002)。

(2)研发全球化。虽然研发活动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但随着海外扩展和国际竞争加剧,以及为了获得低成本的研发资源,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某些具有重要市场地位的发展中国家设立地区性的研发中心,从而技术与跨国公司R&D活动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研发全球化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在国外的R&D机构数量增加、在国外的R&D投资在其R&D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上升、雇佣越来越多的国外高科技人才以及国外研发成果所占比例的提高(邱立成,2001)。中国国内巨大的市场容量、丰富的工资水平低廉的技术人员,都是吸引跨国公司设立R&D机构的有利因素。

(3)制造和设计模块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模块化成为以盯业为代表的许多产业的发展趋势。模块化之所以倍受关注,是由于今天的产品日趋复杂且速度成为影响企业竞争成败的重要因素,而模块化恰恰能帮助我们处理更为复杂的事务、使平行操作成为可能,并有利于对付子系统的不确定性(青木昌彦等,2003)。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模块化仅仅局限于生产过程中,供应商几乎或根本没有参与过零部件的设计。90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设计过程的模块化显得更为重要,大公司作为系统的总设计师,而将各模块的设计交给其供应商来进行。在模块战略中,模块之间的规则是确定的,而模块内部留有很大的创新空间。这就为参与模块内部设计的供应商提供了接触新技术并进行创新的机会。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模块制造也跨出国界而呈现出全球性。

(4)战略联盟发展迅速。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共同战略利益或资源互补的公司为达到共同拓展市场、共同承担风险和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形式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生产要素互相流动以及利益共享的合作联盟(肖静华,2001)。由于技术变革速度加快、技术和产品周期迅速缩短以及研发投资额日益增高,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通过建立战略联盟来共同承担研发费用、分散技术发展不确定性的风险,并且战略联盟还有利于跨国公司共同建立行业标准以及适应研发本地化的需要。战略联盟主要是集中于技术变化快、竞争激烈的半导体、通信、汽车、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R&D联盟。企业间的战略联盟大多数是在一些跨国公司之间进行的,多为强强联合,联盟各方的企业一般都具有某个方面的比较优势,有可相互利用之处。

三、利用FDI提高国内技术水平的对策建议

跨国公司在华行为的变化以及国际产业发展所呈现的新趋势,对我国“以市场换技术”战略既有威胁,也是机遇。本文认为,要提高“以市场换技术”的效果,不但要求政府继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要求国内企业在价值链的某些关键环节有所突破。

第一,突破“以市场换技术”的传统思维。外资对华技术转移有两个层面的含义:技术转移到子公司和技术转移到东道国企业。“以市场换技术”追求的是后一层面的效果。但是,技术是跨国公司最核心的垄断优势,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时一般要对先进技术进行控制,技术控制主要体现在一般仅转让处于成熟阶段的技术而不转让处于创新阶段或处于优势的技术,并且往往把最新技术转移给它们的分支机构,而把较陈旧的技术转移给合资公司。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一方面中国政府难以通过一些限制性措施要求外资向中国转移技术,对国内企业的研发支持也有所削弱;另一方面,处于控股乃至独资地位的跨国公司对技术的控制更为严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突破对技术只有转移到中国企业才是转移的传统认识。首先,从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的实际过程来看,技术一般是沿着“跨国公司—寸合资企业—合资企业的中方合作者其他企业”的方向流动的,即使是在加入WTO之前,我们以市场换来的技术也是先换到合资企业的。其次,只要转移到中国的技术,就会促进中国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技术转移到中国,就可以认为是一定程度上成功的“换”。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如果仅静态地看,加入WTO后更多的先进技术将被控制在外商独资企业,但是如果动态地看,则这些技术会以种种方式转移和溢出到国内企业,最终提高国内企业的技术水平。因此,新时期的“以市场换技术”,应当在追求外资向国内转移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再追求先进技术向国内企业的转移。

第二,以优惠换技术。给予外资优惠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重要手段之一,这些优惠措施一般可以分为财政措施、金融措施和其他措施等三大类型。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外资要享受与内资相当的“政策待遇”,但是并未规定外资享受的优惠政策内资是否能享受。因此,对外资实施超国民待遇与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贯彻国民待遇原则的义务是并行不悖的。当然,“超国民待遇”不应给予所有外资企业或所有行业的外资企业,而应把优惠措施给予那些我国急需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外资的研发部门,以此促进现有外资建立研发机构,提高在华企业的技术水平。

第三,以竞争换技术。我国的实践经验表明,提高市场竞争强度是促使跨国公司转移先进技术的有效手段。在外资企业数量少、国内企业竞争力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外资企业即使采用一般的技术仍然可以获得可观利润,因此,没有动力把先进技术向中国转移。反之,有了足够强的竞争环境,外资企业为保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会引进相对先进的技术,从而形成有利于我国技术发展的博弈局面。因此,在引进外资时,应在每一产业领域都吸引多家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形成跨国公司之间相互竞争的格局。同时要促进内资企业快速成长,形成对外资企业的竞争压力。为此,一方面应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把他们彻底推向市场参与竞争;另一方面,要给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其能够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

第四,以技术换技术。发达国家政府出于国家安全和保护国内产业竞争力的目的,会对技术转让进行控制;跨国公司一般也是首先将最先进的技术转让给技术水平相近的发达国家以加强对技术的垄断。由于中国具有庞大的市场,中国在掌握某种技术后很容易形成规模化生产,跨国公司如果不及时提高在中国的技术水平则可能丧失在中国的市场地位,因此,我国技术水平提高对跨国公司是一种潜在竞争威胁。同时,我国技术水平的提高也会促使发达国家放松对相应技术管制。因此国内企业在尖端技术领域的突破可以增强在引进先进技术时与跨国公司的讨价还价的能力,促使跨国公司将比较先进的技术转移到国内。例如,如果中国掌握了0.18微米的芯片技术,则跨国公司由于出口管制放松和出于竞争的考虑很可能会将0.18微米的技术和生产线向国内转移,甚至会转移0.13微米的技术。为此,应加大对符合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绿灯条款”的研究开发阶段R&D投入支持,促进我国技术水平的提高。当然,在分工国际化和产业模块化的趋势下,没有必要追求在所有领域做到技术领先,国家可以重点资助某些关键产业和领域的技术发展,争取在重点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在局部实现技术赶超。

第五,企业层面的思考。跨国公司全球分工、联合研发、研发外包等发展趋势为我国企业提供从跨国公司获得技术的难得机遇。但是应该看到,只有当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价值链的某个关键环节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时,跨国公司才有可能转让最先进的技术。从我国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大致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模式:

第2篇

黄柏灌肠剂药物组成:败酱草30g,青黛20g。金银花50g,黄柏30g,丹参40g,地榆炭40g,诃子30g,由我院煎药室浓煎取汁约100mL灌入无菌输液瓶内制成黄柏灌肠剂。每晚睡前保留灌肠1次,10d为1个疗程,间隔2d再行下1个疗程,治疗2个疗程。护士备好灌肠用物至患者床前,向患者解释灌肠的目的和注意事项,关好门窗,屏风遮挡,保护患者隐私。嘱患者排空二便,取左侧卧位—俯卧位—仰卧位[2],以利于药液与直肠黏膜充分接触,臀下垫油布和治疗巾。灌肠液预热至39~41℃,药液的温度过低或过高均容易导致直肠刺激不利于灌肠液的保留,影响直肠黏膜对药物的吸收。将中药灌肠液摇匀,用一次性吸痰管(14号)代替肛管与一次性输液器连接,前端涂少量石蜡油,排尽管腔内空气之后,插入20cm,操作轻柔,插入结肠,可避免肛管对直肠的刺激[3]。如插入有阻力,让患者深呼吸或用指腹在肛周轻轻按摩,待括约肌放松后再插入。采用点滴式滴入法,40~60滴/min缓慢滴入,注意观察患者反应,如患者有排便感,让其深呼吸放松腹肌,减慢滴速,必要时停止滴入。灌肠液在肠道内保留时间的长短,将直接影响治疗效果[4]。灌肠后嘱患者平卧位,臀下垫小枕抬高臀部10cm,至少保留药液2h,最好保留6h以上,以提高疗效。灌肠过程中注意保持床单位整洁,如有污染及时更换,保持环境整洁舒适。

2艾灸的护理

取中脘、天枢、关元、足三里、上巨虚穴,温和灸法每穴艾灸5min,每日1次,10d为1个疗程,间隔2d再行下1个疗程,治疗2个疗程。护士首先向患者解释艾灸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取得配合,嘱患者取仰卧位,将艾条(河南省南阳市卧龙汉医艾绒厂生产,艾绒等级:甲等,艾条直径:约10mm)距离皮肤2~3cm进行熏灸,以局部皮肤有温热感而无灼痛为宜。每穴艾灸5min,至皮肤稍起红晕为度。对于局部知觉减退的患者,护士将示、中两指置于施灸部位两侧,这样可以通过手指的感觉来测知患者局部的受热程度,以便随时调节施灸距离,掌握施灸时间,防止烫伤。在施灸过程中密切观察局部皮肤及病情变化,询问患者有无不适,观察艾条燃烧情况,随时弹去艾灰防止烧伤皮肤、衣被。操作完毕协助患者穿好衣服,取舒适休息。

3体会

慢性直肠炎属中医学泄泻、痢疾范畴,病位在脾、胃和直肠,病机为脾胃气虚,运化升清失职,湿邪郁滞大肠,日久化热,血气相搏,脉络受伤导致气血凝滞,瘀血阻络。黄柏灌肠剂中败酱草、青黛、金银花、黄柏活血解毒;丹参活血,祛瘀,凉血;地榆炭凉血,止血,解毒散热;诃子涩肠止泻。诸药合用,共奏清热解毒、活血祛瘀、止泻生肌之功。运用黄柏灌肠剂保留灌肠使药液直接作用于直肠黏膜,便于吸收,且作用迅速。艾灸借助灸火的温和热力起到温通经络、补气活血作用,改善微循环,调节自主神经功能,增强机体免疫力。中脘为胃之募穴,八会穴之腑会,可以治疗腹痛、泄泻等症;天枢可除湿化浊,活血化瘀;关元调补下焦,固本培元;足三里为温肾助阳、调理脾胃之要穴。

第3篇

关键词:物理常数;光速;普朗克常数

基本物理常数是物理学中的一些普适常数,是人类在探索客观世界基本运动规律的过程中提出和确定的基本物理常量。这些常数与自然科学的各个分支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科学理论的提出和科学试验的发展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基本物理常数包括牛顿引力常数G、真空中的光速C、普朗克常数h、基本电荷e、电子静止质量Me、阿伏伽德罗常数Na等。

物理学中许多新领域的开辟以及重大物理理论的创立,往往与相关基本物理常数的发现或准确测定密切相关。基本物理常数描绘和反映了物理世界的基本性质和特征,它们为不同领域的区分提供了定量的标准。基本物理常数的测定及其精度的不断提高,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生动地反映了实验技术和测量方法的发展与更新,现在,许多基本物理常数的精度已达10-6量级,有的甚至达到10-8~10-10量级。本文限于篇幅,仅以光速C和普朗克常数h为例来说明。

光速是光波的传播速度,原与声波、水波等的传播速度类似,并不具有任何“特殊的”的地位。但细分析起来,光速也似乎确有一些特殊之处。其一是光速的数值非常大,远非其他各种波动速度所能比拟;其二是光波可以在真空中传播,而其他波动则离开了相应的弹性介质便不复存在,由此引来了关于以太(假想的弹性介质)的种种争论。

1865年麦克斯韦建立了电磁场方程组,证明了电磁波的存在,并推导出了电磁波的速度C等于电流的电磁单位与静电单位之比。1849年斐索用实验测出光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为C=3.14858×108米/秒。分属光学和电磁学的不相及的两个传播速度C电磁波与C光波之间出乎意料的惊人相符,使麦克斯韦立即意识到光波就是电磁波。于是,以C为桥梁把以前认为彼此无关的光学与电磁学统一了起来。同时,由于电磁波传播依赖的是电磁场的内在联系,无需任何弹性介质,使得“以太”的存在和不存在没有什么差别,不需要强加在它身上种种性质。至此,光速C的地位陡然升高。

麦克斯韦电磁场理论揭示了电磁场运动变化的规律,统一了光学与电磁学,开创了物理学的新时代。但同时它也提出了新的更深刻的问题:麦克斯韦方程组只适用于某个特殊的惯性系还是适用于一切惯性系。如果麦克斯韦方程组只适用于某个特殊的惯性系,则不仅违背相对性原理,且该惯性系就是牛顿的绝对空间,地球相对它运动将受到以太风的吹拂,然而试图探测其影响的Michelson-Mor1ey实验却得出了否定的结果。如果麦克斯韦方程组适用于一切惯性系,则根据伽利略变换得出的经典速度合成规律,在不同惯性系中的光速应不同,甚至会出现违背因果关系的超光速现象,也难以解释。总之,对于麦克斯韦电磁场理论,伽利略变换和相对性原理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深刻矛盾。直至1905年Einstein以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为前提,并借助洛伦兹变换方程建立起狭义相对论之后,这一切矛盾和困惑才最终得以解决。

由此可见,真空中的光速C从光波的速度上升为一切电磁波的传播速度之后,又进一步成为一切实际物体和信号速度的上限,并且在任何惯性系中C的取值都相同。C作为基本物理常数,提供了不可逾越的速度界限,从根本上否定了一切超距作用,成为相对论和新时空观的鲜明标志,同时又成为是否需要考虑相对论效应的定量判断标准。

1900年普朗克为解释黑体辐射,提出谐振子能量不连续的大胆假设。1905年Einstein为解释光电效应,把能量子假设推广到电磁波,提出“光量子”。1924年德布罗意通过粒子与波的对比,假设微观粒子也具有波动性,也就是波粒二象性,设其动量为p,则其德布洛依波长由下式绝定:pλ=h,这里h是一常量,叫普朗克常数,h几乎处处出现,它宣告物理学新的研究领域——量子物理学诞生了。

量子物理学的进展表明,普朗克常数h是量子物理学的重要常数,凡是涉及量子效应的一切物理量都与它有关,h不仅必然成为微观粒子运动特征的定量标准,而且成为划分量子物理与经典物理的定量界限(正如C是划分相对论与非相对论的定量界限一样)。如果物理体系具有作用量纲的物理量与h可相比拟,则该体系的行为必须在量子力学的框架内描述;反之,如果物理体系具有作用量纲的物理量远大于h,则经典物理学的规律就在足够的精确度对该体系有效。普朗克常数h的深刻含义和重要地位,使之得以跻身基本物理常数之列。

普朗克常数h的一个意外而有趣的含义在于,它是一个直接关系到宇宙存在形式的基本常数。宇宙中广泛存在着有形的物质与辐射,其间的能量交换(如物体发光或吸收光)遵从一条物理原理,即能量按自由度均分。如果不存在普朗克常数,即若h=0,则表明辐射与有形物质之间的能量交换可任意进行。由于辐射的自由度与频率的平方成正比,随着频率增高,辐射自由度在数量上是没有上限的。因此,辐射通过与有形物质的能量交换,将不断地从有形物质中吸取能量,最终导致有形物质的毁灭。于是,整个宇宙只剩下辐射,没有原子、分子,没有气体、液体、固体等,生命与人类当然无从谈及。幸而普朗克常数h不为零,辐射的能量是不连续的,存在着ε=hv的能量台阶,波长越短频率越高的辐射其能量台阶越高,在与有形物质的能量交换中越不起作用,相应的辐射自由度冻结,从而使有形物质与幅射的能量交换受到限制,两者才能达到平衡,我们这个宇宙才能以当今丰富多采的形式存在下去。

下面介绍一下近代精确测量C和h的方法。

测量真空中光速的精确方法是,直接测量激光的频率ν和真空波长λ,由两者乘积得出真空光C。1972年,通过测量甲烷谱线的频率与真空波长,得出真空中光速为c=299792458±1.2米/秒。1983年第17届国际计量大会规定新的米定义为:“米是1/299792458秒的时间间隔内光在真空中行程的长度。”由于光速是定义,不确定度为零,从此不再需要任何测量,结束了300多年精密测量C的历史。

h首先由普朗克给出,普朗克利用黑体辐射位移定律中的Wien常数b与k(Boltzmann常数)、C、h的关系,由b、k、C算出h,用实验方法测定h则始于Millikan,他利用光电效应的实验得出h,近代精确测定h的方法是利用Josephson效应,这是超导体的一种量子效应。

1900年,Thomson在总结以往几百年的物理学时指出:“在已经基本建成的科学大厦中,后辈物理学家似乎只要做一些零碎的修补工作就行了;但是,在物理学晴朗天空的远处,还有两朵令人不安的乌云。”这两朵乌云就是当时无法解释的黑体辐射和Michel-son—MOrley实验,正是它们引起了物理学的深刻变革,导致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的诞生,与此同时出现了两个基本物理常数h和C。

参考文献

[1][美]威切曼著,复旦大学物理系译,《量子物理学》,科学出版社,19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