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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市政工程;安全管理;质量监控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我国基础建设伴随经济的发展也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由于诸多原因出现了很多工程质量问题,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不仅关系到各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更直接与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以及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因此对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要求更是重中之重。某些单位为了经济利益会加快施工进度,就会对安全方面的管理放松。为了提升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减少资源浪费,提升施工人员对于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加快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市政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1、 施工过程中对于质量监控的方法
最先要做的就是先确定将对于工程的要求,也就是说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做到什么程度都要提前定好,确定好后还要将其按照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难易程度等分开来,同时一定要确定好质量监控的重点所在。
接下来就是一些质量监控的具体措施问题了,根据具体情况现在分成三步 : 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
施工前就是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以备工作时的需要,确定工作的重点所在。这个过程是要求专门的工作人员在结合以往的经验和实际地理位置制定严格的监管工作。对质量的控制一定要对现场进行勘测,测量,对材料进行检查,确定人和仪器的到位,然后制定出一套完美的能保证工人安全的监管系统。
施工中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工人和施工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减少事故的发生,让工程可以顺利完成,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在施工单位的时候对人员,材料,仪器,监管方案等等进行的一系列的控制。比如说,对于材料就要在其进场前认真检查其是否达到要求,合格后还要进行反复试验才能投入使用;仪器也要提前检查好看其是否可以正常的安全工作;监管体制的作用是最重要的,如若发现工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就必须立刻停止工作,等一些修正正常后再继续工作。
施工后也要对质量进行测量,当完工后,一定要对其质量进行检测。看看设计,各种签证,材料等的合格证,是否都存在。在这个时候一定要监管人员认真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查后在归档,保证工程的合格。
在最后还要对可能引起质量问题的一些因素进行必要的分析来避免其发生的可能性。
第一就是环境对其的影响,这里的环境是包括了自然、施工以及监管的综合因素,它们每一个都可能会引发质量问题。这里面的施工、监管就要靠专门人员来确保,争取让工程处在一个安全的有全面监管系统的环境下,对于自然就要时刻关注周围的自然环境,然后根据其变化来对工程进行调整。
第二就是技术对其的影响,这里的技术也是包括整个过程中的技术,比如:设计、勘测、材料检查、施工。工程之前先要进行严格设计,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还要综合对其进行适当修改。
第三就是人员对其的影响,以人为本是我国现在重点的战略措施,所以在质量控制上,人还是占主导地位的。这样就更要让监管人员知道对质量监管的重要性,对工人就要进行必要的质量监控培训。要想避免质量出现问题,就必须像这样让工人知道质量监控的重要地位。
2、 施工过程中对于安全管理的方法
作为施工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对于安全的管理措施就包括了整个过程中的所有方面,对于安全管理的好就可以为单位带来莫大的利益。在对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后得出了一系列的管理方案:
培训施工单位上对于安全的管理。在正式施工前,就要让管理人员知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对每个部门的监管都要到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对于工作的每个步骤进行严格检查,并随时记下来,如果有问题出现就要立刻上报然后进行修正,让这种问题不会在出现。对于人员的安全知识要进行时刻培训以及检验。
施工的单位进行现场后就要个各个部门合作,对安全问题进行综合考察。在开始工作之前的一个小时左右积极宣传安全的重要性,以保证工人们的安全问题。
建立一些专门的监管职位,对让其对材料以及设备等进行严格的管理,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对于材料等的放置位置,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对其量的监管,还有就是工作中仪器等的保养问题。在材料使用前一定要对其质量有一个严格的把关过程,保证所需的材料一定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从材料上保证施工的安全。对于仪器的管理也要密切注意,要时刻对设备进行检查以及维护,发现问题后一定要及时的修整,避免仪器带着危害使用,对于材料与仪器的使用也一定要有相应的记录。
施工设计也是一个方向,这就需要专门的技术人员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看其是否能够合理的实施下去,还要看看施工所在地的情况来确定一些技术能够使用的范围。对于那些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一定要和工人一起在现场监工,争取不发生任何危险。除了这些以外,还要在选材时注意安全问题,一定要在施工质量能够保证的同时选用那些毒害较小的材料,这样一来,建筑对人的危害性也会大大降低。
3、解决施工中难点的办法
施工中经常遇到施工环境复杂、工程涉及方面较多、施工时间短,工期紧张、受环境和气候影响大等因素。下面叙述解决的方法:
3.1协调相关部门职责
市政道路改造施工最大的困难应该就是施工所涉及的方面极其繁杂,牵涉的部门和单位数量众多。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由政府部门出面,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控制,促进各部门共同合作,降低施工难度。道路建设部门在进行工程施工之前,应与负责该施工路段的供水、供气和供电部门相互协商,获得地下管道和线路分布的具体明细情况,以保证在工程施工中尽可能地避免对于管道和线路的破坏,保证施工范围内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3.2施工尽量避开流量高峰时期
道路施工收交通流量的限制也是十分巨大的,为了保障交通的正常运行,道路施工过程中不可能做到完全阻断交通,这也就使道路的施工时间受到了很大限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对施工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避开交通流量的高峰时期,选择夜间或其他流量较少的时间段进行工程施工。
结语:
进过一些列的分析和举措,可以看出,在市政施工的过程中对于质量的监控和对安全的管理是非常繁琐的一件事,因为它们的质量如何直接影响施工单位所能获得的利益,而且它还能为其带来量好大的社会效益,所以质量好坏的意义是非常大的。除此之外,市政工程一般来说都是一些和人民紧紧相连的工程,所以它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都要受到严格的监控,结合场地的具体环境设置相应的监管系统,让工程更加完美的进行下去,同时也可以保证人们的安全,这样一来,市政工程的真正作用也能全部的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邱晓建.浅谈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中华民居,2012,(5).
[2] 刘学斌 . 建筑电气施工安全与节能管理控制 .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2012,(16).
[3] 彭海升 . 浅析施工中的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 . 科学与财富,2012,(12).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现代市政学理论认为,市政规划是市政管理的逻辑起点,城市的经济发展、政治运行、环境保护和社会建设都有赖于科学合理的市政规划。公民参与是实现市政规划目的的有效手段之一。现实中,我国市民参与市政规划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基于此,本文认为应该通过转变观念,加强公民主体能力的培育,健全制度,强化公民参与权利的实现等途径来促进公民参与市政规划。
关键词:市政规划 公民参与 机制
作为市政建设和管理的基础性环节,市政规划的合理有序开展,其最终目的就是不断满足公民的需求,促进公民利益的实现。但目前我国的市政规划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公民有效参与的机制尚未建立,从而使市政管理的公共价值不能得到有效体现。
公民参与市政规划的理论基础
现代市政规划无论是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践层面都表现出人本化的趋向。学术界普遍认为,市政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早期市政规划阶段,即农业社会阶段。经济不发达、政治不民主、文化不开放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适合于这一时期的特点,市政规划理论表现出原始的、没有明显功能分区的、结构简单的特征。市政规划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统治的需要,只具备军事防御和市场交易的功能需求,体现的仅仅是物质形体规划在改造城市形象与面貌方面的重要作用(张旭霞,2006)。欧洲许多城市的城堡,我国封建社会的各级城市(省会、州、府、县)的设计建造都体现了这一时期市政规划理论的特点。
第二个阶段是近代市政规划阶段,即工业社会阶段。工业革命推动了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为城市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同时也使农业富余劳动力大量产生,使城市的资源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城市的迅速扩展,丰富了城市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加速了城市的发展。这一时期的市政理论则表现出技术性、综合性、多功能性等特征。市政规划超越了物质形体规划的局限,着重于解决各种城市病,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如1910年法国建筑师夏奈尔的“工业城”规划理论,1922年英国伦敦规划委员会总顾问昂温提出的“卫星城”理论,都体现了这个时期市政规划的特点。值得一提的是,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首次提出了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城市规划成功与否的关键。这是人类市政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宣言,它预示着人们开始关注市政规划的人本内涵。
第三个阶段是现代市政规划阶段,即后工业社会阶段。这一时期的市政规划理论则体现为,综合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和生态学的理论,关注民生、环境、资源等要素,市政规划着重于实现各种城市功能的优化配置的特点,人的需要作为市政规划的终极价值进一步体现。人们开始试图构建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划思想和方法。全球范围内现代化新兴城市、旧城市改造、城市新区的设计建设无不体现此理论特点。
纵观人类城市理论以及实践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市政规划的理论和实践正在逐步体现市民的意志和利益,着重于公民权利的实现,并基于市民需求的变化而不断革新的态势。实际上,作为城市发展基础性工作的市政规划,只有充分体现公民的意志,强化市民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统一,才能实现市政规划的可持续性,实现社会和谐。公民参与城市规划既有利于保证市政规划的公共性、合法性,还有利于实现市政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同时有利于促进市政规划的协调性、平稳性。
我国公民参与市政规划的现状分析
(一)地方政府认识不足,公民参与意识不高
首先,某些地方政府对公民参与市政规划存在观念上的误区,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对待公民参与的态度上,一些地方政府认为市政规划与决策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市民无关,公民只需要接受并执行政府的决策即可。有些地方政府无视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财政支付能力,单纯追求市政规划的效率,追求“政绩”、“形象工程”,对公民参与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二是在对待公民参与的效益上,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对公民参与的能力和素质表示怀疑,认为市政规划是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政府行为,公民的参政能力、专业知识、信息获取都十分有限,无法担当重任,不能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提出符合实际需要的意见或方案;三是在成本方面,一些地方官员认为公民参与的过程过于繁琐,不但不能提高规划的效率,反而增加规划的成本,造成市政规划的低效益。
其次,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地方公民普遍性的参与意识不高,畏惧谏言,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部分公民没有将参与市政规划当做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来实施,只是在与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事务上才表现出积极和热情。例如不关心公益事业、不关心居委会工作、不关心人大代表选举等层次较高的政治活动,市政规划亦是如此。
(二)参与途径规范度低,参与质量难以保证
虽然宪法和法律原则性地规定了公民参与市政规划的权利和义务,但并未对公民参与的细节问题,诸如渠道、程序、救济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与说明。虽然,《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要通过多种途径(听证会、论证会、咨询会等)让市民参与市政规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但是具体的法律制度规范却未作出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规定,特别是对于公众参与的相关权利,如救济权保障等问题仍然缺乏。有学者提出“我国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还处于‘象征性参与’阶段,公众只有参与权,而没有决策权”(吴志国、高晶,2008),来自公众的参与仅仅对市政规划决策者起到了参谋、咨询的作用,不具有任何权力监督和约束的功能。当规划决策者的利益同公民的利益产生冲突的时候,公民无法通过合法渠道和途径行使权力来限制、制约决策者的利益扩张。最近媒体报道的北京市民集体反对京—沈高铁规划方案的就是例证。另外,从理论上讲,公民参与城市规划应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要在城市规划的各个环节发挥作用。而在实践操作层面,“将公众参与的过程置于规划行为的相对滞后的阶段,往往就会使矛盾聚集到规划工作的后期,无论主事者本身的主观态度究竟如何,至少在客观上会加剧公众意见被广泛采纳的难度”( 孙施文、朱婷文,2010)。
市政规划作为重要的公共政策形式,其政策性、权威性要求必须为其设定合法的、正规的参与渠道,把公民的参与行为纳入合法轨道;其综合性、科学性要求必须采取组织化的参与方式,公众只有通过强大的组织力量来参与政府决策,才能影响到城市规划。现实中,参与途径的不规范、制度保障的低效必然导致参与质量的难以保证。
(三)公民参与氛围缺失,文化形态尚未形成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统驭着社会的各个方面,公共政策的过程受制于政府强大的威权作用力。即便国家法规也设定了公民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设定了参与的组织化、制度化渠道,但是现实中由于多方面原因,公民对公共政策的参与仍然处于乏力状态,公民参与的重要作用仍然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另外、社会团体和企业相对于公民而言具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和较强的组织力,在参政议政方面具备较强的主体资格,它们能够有效利用现有的合法性渠道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相对而言,公民无论在组织化程度还是政治参与意识、能力方面,都表现出明显的劣势。长此以往,逐渐形成了公民对政治过程的少参与或不参与的态势,由此导致公平民主的参与氛围缺失的现象。
公民参与氛围的缺失,必然影响到相应的政治文化的构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公平、民主、自由的政治文化逐步生长起来。但是,作为现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参与文化还未形成,政府还未形成吸引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惯例,社会还未形成尊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氛围,公民还未形成有效参与政治过程的意识。另外,作为政治参与文化的精髓——契约文化在我国的发育还远远不够,目前我国还是过于盲目和激进地借鉴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模式,对于其产生的土壤——契约文化的构建重视不够。其实文化和制度是须臾不可分离的,要使得西方的制度、模式能够发挥功效,必须构建其文化。
促进我国公民参与市政规划过程的对策
(一)转变观念,加强公民主体能力的培育
首先,政府需要正视公民参与对保证市政规划政治性、权威性的意义,同时还要重视公民参与对增强市政规划科学性、合理性的价值;公民要端正思想观念,认识到市政规划是事关自身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形式,参与是公民合法权利的实现过程;社会各界则要形成公平、民主的舆论氛围,按照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支持、保证公民参与市政规划权利的实现。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集体本位、社会本位思想,认为个人要完全服从集体和社会,个人力量在国家的政治领域不占主导地位,是从属于社会政治领域的(李拓等,2010)。在这种环境中,公民的地位降低,就公众参与而言,实质性参与的内容较少,参与大多流于形式。所以,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此外,必须克服参与主体能力缺失的问题。据分析,目前我国公众参与能力和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众缺乏规划专门知识而使其对规划的认知和判断出现偏差,二是政府强有力的调控规划客观上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依赖,而使公众参与行为呈非自发性的被动参与特征”(郝娟,2008)。所以本文认为,必须加强公民参与能力的培育,使其有效地扮演其角色。首先,应该培养公民参与规划过程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公民进行政治参与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培训;同时要培训市政规划的相关理论知识,训练公民参与市政规划过程的具体能力。其次,应该转换政府主导市政规划过程的机制,政府要从主导角色转换为引导角色,通过设计有利于公民参与的平台来培养公民参与的自觉意识和技能。
(二)健全制度,强化公民参与权利的实现
如果把公民参与市政规划作为一个系统来认识的话,那么其效益的优劣,首先取决于制度设计的状况。所以,本文认为应该实施有效的制度创新。具体来说,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发展电子政务。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制度、新闻会制度、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等,以此来解决公民参与能力不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当前,要继续推行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加强政府和公民之间的联系和互动,使公民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大量有关城市规划的资讯与信息,同时使政府能够充分了解公民的意愿与想法,从而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公众的需求,采纳和吸收公众的合理建议。二要完善制度,强化公民的利益表达。要完善制度,规范行为,规范工作流程,实行市政规划案件讨论制,强化公民对于市政规划过程的约束。三是健全听证制度,对于事关市民切身利益的规划事项,要纳入听证程序,对听证程序进行规范化的改造和设计,从而实现公民参与的价值。
参考文献:
1.[美]刘易斯·芒福德著.倪文彦,宋俊岭译.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张旭霞.市政学[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3.吴志国,高晶.公众参与我国城市规划的现状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8(3)
4.孙施文,朱婷文.推进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制度建设[J].现代城市研究,2010(5)
关键词:政府 全民创业 问题
创业是发展之基、振兴之道、富民之本。全民创业是指以全民为主体创办事业、创造业绩、自主创新的实践过程。科学地推动全民创业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
一、在推进全民创业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党的十提出了促进全民创业的战略部署,各级政府通过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文化、扶持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改进创业服务等措施,掀起了全民创业,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一定成效,总体上呈现出了全民参与、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推进全民创业工作过程中依然存在着须引起重视的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个误区。误区一:认为政府推进全民创业是瞎操心。总觉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业是市场主体的事,全民创业主要靠市场机制去配置完成,靠创业者自身去发展,优胜劣汰,政府只要制定好相应的政策,督促政策落实到位就行。忽视了在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引导、扶持、服务创业作用的重要性,忽视了在遵循市场规律的条件下,政府有效发挥顶层设计作用的重要性。误区二:认为推进全民创业就是扶持所有人创业。事实证明,所有人创业既不可能,更不现实。创业是一项集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源、资本等生产力要素为一体的综合性生产活动,不仅要掌握市场,而且还要懂经营、会管理、善用人、敢冒风险、心里承受能力强、有创新能力,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政府推进全民创业实际意义在于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打造一流的创业环境,让有创业潜力的人创成业、创好业。创业有风险,成功率毕竟有限。因此无重点的扶持创业,必将是高成本、低效率,同时因扶持创业成功率低而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误区三:认为全民创业工作开展得好与不好,就看地方的税收情况。工作中往往过于重视纳税大户,对纳税少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关心的不够,忽视了全民创业中创业促就业的社会价值,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问题。
2.推进工作脱离实际。工作中缺乏调研,跟着感觉做事。一是工作过急、过热。如某地在全民创业动员大会召开后,各部门热情,一些部门掀起了建设创业载体的热潮。一段时间内大学生创业园、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农民创业园、下岗失业人员小本创业园、青年人才创业园、科技人才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如雨后春笋,到处可见,结果导致大批创业载体闲置,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又如,一些地方开展创业培训,不注意学员的筛选,全民皆兵,盲目办班,导致培训效果不理想。二是推进活动交叉重复。一些部门举办的创业典型事迹征集、创业大堂、创业成功人士座谈会、优秀创业项目征集评选、电商培训等活动,由于部门间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活动重复、参与对象重复。如,在创业典型事迹征集活动中,某创业典型同时是多个部门负责扶持的创业对象,半年中先后接受过共青团、妇联、人社、科技等多个部门关于创业事迹征集方面的采访,导致一些创业典型惧怕采访。三是人社部门牵头开展全民创业工作有待商榷。在一些地方,将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负责全民创业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由于该部门原承担的工作量就非常大,加之受人员、编制、职能和经费的限制,在全民创业牵头工作中常常力不从心,处于尴尬境地。笔者以为,如果由政府经济综合部门负责全民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可能更为合适。
3.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的政府职能部门在推进全民创业过程中,存在雷声大、雨点小,重轰动效应、轻实际效果,重显政绩、轻实绩情况。一是体现在制定考核项目上。明知许多工作要求不切实际,还是列入考核评估项目。如某地开展推进创业方面的一项创建活动,制定了6大体系、30个大项、100多个分项的考核评估标准,仅印发的评估表就有13页之多。这些考核评估内容大部分是通过看文件、资料及台帐来打分。参与创建地区不得不疲于应付考核,挤出大量的时间,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按评估表要求准备名目繁多的资料台帐,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完成务实项目所需的工作时间。二是体现在服务工作中。如一些地方虽然成立了“创业服务专家咨询组”及“创业成功人士志愿者服务团”,但这两个组织常常是有名无实,仅体现在书面文字上和口头汇报中,很少有人知晓和咨询。又如,一些部门开展的创业讲堂、创业观摩、创业项目大赛等创业服务活动,活动对象大多是被动参与,或者是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所占比例多,活动常常是在媒体宣传中和表扬声中单位之间及部门之间互相“观摩”、互相“学习”、互相“取经”。三是体现在印发的宣传材料上。如一些部门和单位精心编印的创业政策汇编、创业指南及创业典型事迹等材料,常常给领导干部留下深刻的印象,而扶持对象看到得少、了解得少,相当一部分印制好的册子躺在仓库睡大觉。
4.扶持政策实施难。近年来各地出台了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并不断加以完善,对全民创业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但在一些地方仍有相当一部分政策未能落实到位,存在有政策无落实现象。原因一是有限的财力制约着扶持资金的筹集。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很难筹集到满足基本需求的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如某地在《扶持创业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首次筹集扶持创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后每年根据需要予以增补。但时至今日仍有一半的资金未能到位。二是扶持政策过多、过于零散,造成执行疲劳。综合一些地区的创业扶持政策,扶持资金兑现的渠道很多,大致可分为规费减免、税收优惠、专项资助、资金奖励、补贴等类型,其中仅补贴类一项就包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创业实训基地建设补贴、创业实训生活补贴、创业场所租金及水电补贴、扶持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10多种。除此之外许多地方还出台了诸如扶持大学生、科技人才、农民、青年、妇女、下岗失业人员、回乡人员、退役军人、回国留学生等类型的专项创业政策,还有一些地方还出台了鼓励吸纳、扶持星级人才创业政策。这些多而散的政策,不仅会造成概念上的交叉、执行上的重复,而且会带来宣传和操作上的困难。三是扶持政策项目面广量大,全部兑现不太现实。如某地对入驻创业园区(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区两年以上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政府将给予5至10万元的资助。而现在创业者有很大比例都是大学生,如果符合条件的全部来兑现,那么一些地方有限的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将是杯水车薪。四是条件高、认定程序多,加大了兑现的难度。如许多地方为了控制贷放风险,都要求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对象提供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保证明,造成了很大一部分人员申请不到这样的创业扶持贴息贷款。
二、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的解决措施
以上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民创业工作的有效推进,究其总体原因,有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有主观因素的影响,有客观条件的限制,必须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笔者以为可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转变思想观念,有效推进全民创业。首先要认识到推进全民创业的重要性。全民创业能促进经济发展,致富人民群众,更能扩大就业容量,实现创业促进就业倍增效应,因此,推进全民创业意义深远。其次要意识到推进全民创业是政府的工作责任。党的十报告中,将就业方针调整为“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明确了鼓励创业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第三要感觉到推进全民创业的必要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促进全民创业过程中,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十分重要,但更不能忽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事实证明政府推进全民创业已经取得很大成效。第四要领会到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的关键点。当前,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的着力点应集中在:加大典型示范宣传引导力度,解决大众想创业、敢创业问题;优化服务环境,解决大众能创业、创成业问题;强化组织引导,解决大众创好业、创大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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