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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学角度来看,行政管理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强调管理事务的理性方法,强调按等级分配权利和按程序和规范办事;另一方面,它又有极强的扩张性、放射性及膨胀性,常常跨越其自身的职能范围。由此,致使在高校中,行政权利对学术权利过多介入。行政化的管理和无处不在的行政权利,强化了官本位,相对弱化了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地位。尊重学术权利和学术自由, 是高校提升整体竞争力的前提条件,行政权利的泛化将使高校的整体发展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
(一)待遇、学历、职称与教学队伍差距过大
高校的行政管理队伍在高校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地位。长期以来, 由于高校的特殊性, 在高校里一直存在轻视管理工作的偏见。具体表现在: 第一, 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待遇偏低, 特别是近几年, 随着高校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向教学大量倾斜,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待遇更是远远低于教师的平均水平。第二, 年轻的、学历和职位高的人员, 认为行政工作没有前途而不愿从事管理工作。即使有些从事行政管理的高学历、高职称管理者, 则都是教学、管理双肩挑, 甚至是教学、科研、管理三肩挑, 很难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第三, 专职的管理人员年龄偏大, 或学历偏低, 管理水平也较低。高校的教师随时可以脱产进修学习, 或者攻读学位, 而行政管理人员没有这种机会, 或者机会很少, 造成管理人员的学历很难提高,而这种低学历的现象, 不仅降低了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在高校中的地位, 更直接影响到了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高校内部行政人员队伍素质低下
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行政人员必须是高素质的人员。但是在高校中,行政人员的素质问题却往往不能引起领导的重视。有些领导认为,行政工作任何人都能干好,因此在人员安排上,不考虑工作性质和个人的性格、气质、品质、特长以及爱好,这导致许多行政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无法发挥自己的特长,压抑个性的成长,每天只是消极的应付工作,而无法从中找到乐趣。
(三)加强高校行政管理的措施
考察公共关系教学对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意义,首先应该从两者的研究内容入手,寻找它们的共同区间,找到了这个区间,意义就显而易见了。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试论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是由其研究对象所决定的。随着这门学科的发展,其研究内容也不断丰富和发展。概括地说,包括政府自身的结构、功能及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的规律,具体地说,包括行政职能、行政环境、行政组织、行政首长与领导群体、国家公务员、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行政法制、行政机关管理、行政管理的方法与技术、行政效率与改革等等。
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面极其广泛,但它不可能真正做到面面俱到。而公共关系学是研究组织与公众之间传播和沟通的行为、规律和方法的一门科学。它旨在通过塑造良好的组织形象,利用有效的传播和沟通手段,达成公众对组织的了解、认可与合作。公共关系学既有较强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应用性,这就决定了学习这门学科必须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因此,公共关系学所关心的内容恰恰是行政管理学所需要的,在行政管理学看来,公共关系学是一种极其有用的工具,行政管理学只需要提出需要的内容,公共关系学则根据需要去完成。所以,在管理类专业设置这门课程就显得十分重要,没有了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就如同断了一臂。归纳起来,公共关系学使攻读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认识到公共关系在现代管理中的性质、意义和作用,学习和理解公共关系管理的概念和基本原理,了解和掌握组织与公众沟通的过程、手段和方法,最终的目的是努力培养现代公共关系意识,完善自身的公共关系素质,提高实际公共关系能力,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运用到工作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去。
公共关系学是行政管理专业中必不可少的核心课程之一,其理论部分是对行政管理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其实务部分是行政管理学生所必备的技能。
股利政策是现代公司理财活动的三大核心之一,也被认为是当财学上的一个难解之谜。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有很多,如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资产变现能力、筹资能力等等。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主要从股权结构角度比较分析我国不同股权结构公司的股利政策,通过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利政策的关系,提出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的一些措施。
为了考察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其股利政策关系,本文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的100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通过分析其连续5年(1999—2003年)的财务数据,试图找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方式的特点及其与股权结构的内在联系。本文选取的样本公司主要涉及行业,包括交通业(10个)、制造业(15个)、农业(9个)、房地产业(10个)、商业(15个)、信息技术业(15个)、社会服务业(11个)和综合类公司(15个)。该行业分类标准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制定的行业标准,样本公司是通过随机选取的方法进行选择。
一、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特点及其与股权结构的关系
对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的考察,我们首先从总体上把握我国上市公司主要采用的股利分配方式,其次考察公司股权结构对其股利分配方式的影响。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有派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简称转增)、混合股利分配方式及不分配股利。
(一)100家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式总体情况分析:
从1999年至2003年,各种分配方式的平均比例为:派现占43%,送股占7%,转增占12%,混合分配方式占12%,不分配股利占44%。
(二)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式与股权结构关系
在随机选取的100家上市公司中,非流通股份比例小于50%的公司仅有16家,占样本公司总数的16%,而非流通股份比例大于50%的公司有84家之多,占样本公司总数的84%。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设置不合理,非流通股股份占的比重过高。
在非流通股份比例小于50%的16家公司中,在1999年至2003年中各种分配方式平均所占比例为:派现41%,送股14%,转增20%,混合股利分配16%,不分配股利46%;在非流通股份比例大于50%的84家公司中,在1999年至2003年中各种分配方式平均所占比例为:派现45%,送股9%,转增12%,混合股利分配11%,不分配股利45%。
综合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到,(1)不管是非流通股份所占比例是大于50%还是小于50%,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主要有两种:派现或不分配;(2)在非流通股份所占比例小于50%的公司中,不进行股利分配的公司稍多于派现的公司(不分配公司比例为46%,派现的公司比例为41%),而送股、转增股本和混合分配等分配方式的比例也较高;(3)当非流通股份比例大于或等于50%时,不分配的公司与派现的公司比例虽各年有所不同,但总体来看,其所占比例是一致的(两者均为45%),而送股、转增股本和混合股利分配方式的比例较非流通股份比例小于50%时的比例有所下降。(4)从分配方式的时间分布来看,不管非流通股份的比例是否大于50%,在1999年至2003年期间,各个公司的派现比例是逐步上升的,而不进行股利分配的比例是逐步下降的。
二、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式与股权结构关系分析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对其股利政策的制定产生着深刻的影响,特殊的股权结构必然会使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呈现出中国特色。(1)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表现为二元结构,就在国内上市的公司而言,主要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流通股又称为公众股,是一种可以在市场中流通的股份,但所占的比例相当低。在非流通股中,又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转配股。而国家股、法人股是不能上市流通的,由于其所占的份额较大,容易造成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绝对控股地位,从而会制订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股利分配政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容易使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成为某些具有控股股权股东的股利政策,中小投资者的回报很难得到保证。笔者认为,在所考察的上市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基本上是从控股股东的角度来考虑。从不分配股利到其后的热衷于分发现金股利,都是由大股东一手操纵。虽然近年来上市公司普遍出现“派现热”,但这一热潮可能并未真正惠泽中小投资者,主要表现在股票的换手率方面。我国股票市场的股票换手率极高,约达到200%左右,而美国只有67%。也就是说尽管上市公司提高了派现的比例,但流通股股东仍热衷于股票的短期买卖价差。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成为了“大股东”、“控股股东”的股利政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提高派现水平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减少资本市场的投机行为,但从股票的换手率来看,中小投资者并不买帐,市场上“投机风”依然强劲,中小投资者的埋怨并未消失。(2)由于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特别是国家股)所占的比例很高,政府自然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它必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维护自身的利益。但另一方面,政府又是市场的监管者(由中国证监会代为行使这项权力),为了使资本市场规范运行,它必须对资本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在政府既充当市场管理者又充当市场参与者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可避免地带有行政干预的痕迹。根据实证分析(李常青,2001),1999年以前,我国上市公司不分配的现象逐年增多,且分配时多以送股和转增股本为主,派现的比例较少。而本文的实证研究表明,在1999年后,公司则多倾向于派现,不分配的比例有所降低,送股和转增股本处于次要的地位。分析股利政策的前后变化原因,笔者认为,并非是因为上市公司的业绩提高了,很大部分的原因在于监管部门的政策限制和期间舆论的监督。“跟着政策走”、“跟着舆论走”是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