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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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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论文

第1篇

关键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投资

一、政策性金融产生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基础

政策性金融,是在一国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它是一切规范意义上的政策性贷款,一切带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资、担保、贴现、信用保险、存款保险、利息补贴等一系列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的总称。

政策性金融在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存在有其深刻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结构中,市场机制和原则虽然构成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协调的基础,但却不能解决经济社会中的所有问题。这不仅因为市场机制本身有其作用的边界,而且若干非经济因素也使市场机制产生许多失效的现象,即所谓的“市场失灵”。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主要途径之一的金融市场在调节金融资源的配置中,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充分竞争和金融机构本身的特性,导致不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即亦存在着“金融市场失灵”。对于金融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失灵的问题,就需要政府通过创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校正,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因此,政策性金融机制并不是完全同市场机制相反的行政机制,它具有财政“无偿拨付”和金融“有偿借贷”的双重性,是两者的巧妙结合而不是简单加总。尽管随着各国经济与社会向更高层次发展,政策性金融的种类、业务方式和运行范围与领域可能有种种变化,但它的基本机制与功能将长久存在并发挥作用。市场经济金融最发达的美国,将其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法定为永久性机构,正是从长期实践中深思熟虑的结果。

二、我国政策性金融的功能评价

我国政策性银行几年来的实践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及区域发展政策,逐步完善了筹融资机制,加大了对国家基本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资本性货物出口的贷款支持,合理调整了信贷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例如国家开发银行自1994年4月开始运行到现在已经7年多了,成立时间不长,而贷款的余额已达数千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以国家权力代表的身份出现,在法律地位上没有任何操纵、干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特权,而是作为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一样的平等主体参与产业融资活动。它不以盈利或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经营风险大、资产流动性差的特点使其具有不同于商业银行的多种功能:

(一)政策

主要表现在政策性银行是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基本出发点,通常以优惠的利率水平、贷款期限和融资条件对国家政策支持发展的产业和地区提供资金支持。这特别表现在基础产业和农业方面,农业是任何国家的基础性产业,更是弱质性产业,因而需要政府直接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但由于发展中国家财力所限,支持力度有限,只有发达国家的政策性金融可以给农业以直接的强有力的扶植与推进。而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则通过开发性的政策性金融对其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给予巨额的、持续性的、强大的直接信贷扶植。在这些领域,政策性金融就发挥主体或主导,而不仅是补充商业性金融的不足或纠正某些偏差。

(二)诱导

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投放,导致间接地吸引商业性金融机构从事符合政策意图或国家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高风险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的放款,充分发挥其首倡性、引导,从而对政策扶植项目的投资形成一种乘数效应,达到以较少的资金推动更多的资金投入需要扶持的领域和项目的目的。一般说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处于成长前期、发展前途不明的重点产业先行投资,表明了政府对这些部门的扶持意向,从而增强了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投资信心。当商业性金融机构对某一产业的投资热情高涨后,政策性金融机构就逐渐减少其投资份额,把该投资领域让给商业性金融机构,转而扶持别的行业,形成一种政策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投资取向的倡导和诱导机制。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发挥这种“领头羊”的作用,促进了国家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投资效益。在一般情况下,某一项目政策性投资只占20%-30%,并且大部分行业对政策性资金的依存度会随时间的推移而由高向低逐渐下降,这就形成一种政策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资金运用方向和规模的诱导机制。

(三)区域经济梯度整合的功能

政策性金融以政府赋予的区域调控职能为“天职”,根据生产力的梯度分布,把区域信贷政策和产业倾斜政策结合起来,配合政府进行梯度整合,从而有效调动经济资源,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这主要是在商业性金融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将金融资源从低利产业、地区配置到高利产业、地区的情形下,从微观和效率的角度看,这种逐利是合理或有效的。但从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合理性角度看则会带来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的失衡。而政策性金融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贯彻政府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等宏观经济调控措施的必要工具。政策性金融的主要活动领域,例如农业、中小企业、某些基础性产业以及边远落后的地区和行业,正是商业性金融不愿或不予选择的领域,政策性融资活动对这些领域的正常发展,特别是对产业结构调整、地区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也是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政策性银行的主要功能之一。

(四)补充

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承担商业性金融机构无力或不愿承担的长期资金信贷业务,主要是补充完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功能。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对技术、市场风险较高的领域进行引导补充性投资,对投资回收期过长的项目及低收益的基础设施补充投资;另一方面,直接对风险企业、低收益企业、低资信企业融资,间接地对企业信用形成担保,以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其融资。

三、我国政策性金融的现状、问题与完善思路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运行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原定目标,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额的比例稳定在10%以上,达万亿元。这对我国国有专业银行转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节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乃至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入WTO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其成立时间短、经验不足,在自身经营管理和外部经营环境方面都还存在许多问题,影响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目前存在的问题

1.内部经营机制不健全,资产质量差,潜在风险严重。

政策性银行一方面强调资金的来源与运用都是有偿的,需要实现自我循环;另一方面,还要体现政策,其贷款投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扶持那些商业性金融不愿贷款、经济效益差而社会效益好、贷款回收期长的项目。这种天然的矛盾性导致政策性银行不得不倾向于政策性贷款一边,忽视了盈利性。加之与政府及其部门的关系不规范,缺乏经营经验,对放出的款项监管力度不够,而且因为有财政的支持,责权利不明确,贷款随意性较大,对款项回收的力度不强。这些都不可避免地造成政策性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低下、潜在的金融风险日趋严重的现实。如农发行在1997年净亏损25亿元,1998年在财政补贴156亿元的情况下仅盈利1亿元。

2.资产负债关系失衡,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期限结构、利率结构不合理,成本较高。

在中央财政财力有限,资本金迟迟不能到位的情况下,政策性银行主要是通过向中央银行融资和发行金融债券来满足其资金需求。有关数字表明,我国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的单一融资渠道筹资占其全部资金来源的80%以上,并有逐步扩大的趋势,这加大了对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的倒逼机制,影响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有效性;金融债券的大规模发行不但增加了筹资成本,而且严重制约了资金的长期使用,最终不得不陷入发新债还旧债的境地。

3.委托制度弊端颇多。

从我国政策性银行业务运营的现状看,由于没有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尚未建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其业务将委托商业性金融机构代办。但这种委托制度由于双方在经营目标、经营宗旨、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上都存在根本的区别,而双方间的具体职责、权限、违约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又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结果无法形成直接的信贷经济约束,致使信贷资产质量难以保证,形成较大的体制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委托关系缺乏竞争性和选择性,客观上存在行“漫不经心”,轻率放贷等现象,使政策性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大受影响;政策性银行的资金严重漏损,时常被行和其他相关单位挤占挪用;由于结算传递渠道梗阻,各政策性银行总行对系统内各地区之间资金的调度能力较低,资金闲置和资金匮乏并存、拆入资金与拆出资金并存,使政策性银行资金流动性较差,利用效率较低。

4.从外部经营环境来看,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缺乏法律保障。

由于政策性银行业务活动的特殊性,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资金运用方式和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做出明确规定,而我国至今连一般性的政策性银行法规都没有,使得政策性银行的经营活动缺乏法律依据。无论是内部经营管理,还是外部关系的协调,都处于一种进退失据的状态。随意干预、变更政策性银行经营活动的事情时有发生,政策性银行自身的“寻租”、逐利等异化行为也屡见不鲜。

(二)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和完善思路

1.明确定位政策性金融,完善其内部经营机制。

政策性金融既具有财政的特性,又具有金融的特征。其财政性表现为,财政必须为其提供资金或是为其寻求资金创造条件,政府必须在其中起主导作用,政策性银行必须按国家的产业政策从事业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其金融性表现为,资金来源中负债较多,资金运用是有偿的,须还本付息,并有一定收益。因此,既不能把政策性银行当作第二财政,随意扩大业务范围,不计成本,不求效益,又不能允许其经营商业性业务,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争市场、争业务。只有从理论上明确政策性金融的实质,才能在实践中把握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和财政投资的界限,避免相互串位,为政策性金融的运行造就一个良好的理论基础。

2.拓宽筹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

财政部门要量力而行,根据每年实际拨付给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或补贴退税额来确定政府对政策性银行的核定任务数,给政策性银行一定的自,增加其筹资渠道。如借鉴日本经验,开发邮政储蓄存款、基金融资等渠道,加大向国外筹集政府优惠贷款的力度,研究面向社会公众发债的可行性。提高政策性银行内部或行际之间调拨资金的流动性,挖掘内部资金潜力,减小利息负担。由于财政拨付资本金数额巨大、稳定、且无偿付红利或股息的后顾之忧,因此要建立财政拨付资本金的固定化、合法化机制,这是最主要的低成本资金来源。

3.完善既有政策性银行的组织机构体系,改革委托制度。

政策性银行要能有效运转,需要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一是改变过去那种认为政策性银行无需设立分支机构的想法,要明确是否设立分支机构,应视业务发展的情况和需要而定,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或撤并。二是改变由政府指定行的做法,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通过竞标决定行,同时制定相应的规则,严格规定行的资格和条件以及授受双方的权利、责任等事项。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委托质量,降低委托费用,消除“寻租”现象。

4.尽快组建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目前我国一些急需政策性金融介入的领域和部门尚没有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环境银行,政策性保险公司,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科技开发银行等等。对于这些极具开发价值、风险较大、期限较长、经济发展必需的项目,政策性金融应积极承担起政策性的义务,在这些领域内建立政策性银行,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

第2篇

从理论上讲,财政政策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它能产生一种效应,协调生产要素,配置资源,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财政政策可以调节各种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财政政策在促进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的推动作用。

国家财政政策的取向对财政资金的流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财政资金的流向又决定着某一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我国从建国初期到开放前这一时期内,以均衡发展战略为指导,一直把有计划地平衡配置生产力、消灭地区之间经济的不平等和经济差距,看成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布局的首要原则。国家在投资的地区分配和项目选点上,实行了“向西大转移”的方针,基建投资大幅度地向西部地区倾斜。“三五”时期,全国基建投资达976亿元,其中东部沿海占26.9%,西部占34.9%。这一时期投资比重占全国4%以上的8个省中,西部占了5个,中部占3个,而东部一个都没有。“四五”时期,内地投资比重更是占到了57.5%。由于这种持续了相当长时间的地区发展政策的影响,导致了中西部经济的一定发展和东部经济的牺牲。这一时期,人均GDP高于全国的有9个省区,其中包括西部的青海和,而东部沿海的广东、福建、浙江等省区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改革开放后,国家赋予沿海地区较大的自、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并且提出了让东部沿海有条件的地区先富起来的思想。在这样的战略思想指导下,财政的投资布局向沿海地区倾斜。据统计1979-1991年,东部地区国家基建投资占总投资的49.17%,而中西部地区仅占42.7%。同一时期,东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10.87%,西部地区为9.26%。而国内生产总值东部地区更是占全国的52.37%,西部却仅占16.68%。中西部地区表现为经济增长速度趋缓,经济水平和竞争实力相对减弱,在全国工业产值与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也呈下降趋势。形成这一发展差异的原因除中西部地区本身的自然条件、地缘关系以及历史基础等原因外,国家的宏观财政政策在其发展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使地区差异再度扩大。东中西部地区差异不断扩大这已经是不争的现实,这一状况若不加以控制地任其发展下去,东部地区的发展不仅将被这种过大的差距所制约而降低发展速度,甚至可能出现全局性的经济倒退,对整个国家的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经济进步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区域金融市场与区域经济发展

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分别在其著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中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抑制”论,该理论认为,金融变量和金融制度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来说并不是中性因素,既能对其起到促进作用,也能起到阻滞作用,关键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和制度选择。马科•帕家诺通过最简化的内生增长模型——AK模型,阐述了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得出均衡状态的经济增长率为:g=A•Φ•s-δ,s=S/Y,δ为折旧率。该式表明金融通过影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例Φ、资本的边际生产率A、私人储蓄率s来影响经济增长率g,因此,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就必须提高储蓄率、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例以及资本的边际生产率A。一个有效的金融体系能够降低在动员储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率和资本边际生产率,分散投资风险,加速技术创新,从而有助于经济增长率的提高,促进经济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结论

各种金融政策的运用,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尊重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规律,在切实符合地方实际的前提下,从产业结构、经济结构上进行合理调控,在区域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采取适当的金融政策,最大限度地为经济的发展融通资金。

(一)在区域经济发展初期,为尽快形成发展的增长极,需要投入大量、较长周期的资金,具有较大的金融风险,而资本市场所固有的特性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因此,在这个阶段,地方政府需要积极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供给性金融,为企业、企业家融资和资产运作创造条件,同时积极探索公共事业的资本化运作方式,为区域经济的起飞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后期,落后地区的投资环境大为改善,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大为降低,经济步入良性通道,信贷市场将积极介入区域经济的发展,并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推动力。因此,在这个阶段,地方政府除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外,还必须积极引导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信贷资金流向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结构的产业和部门,起到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同时与资本市场的运作相结合,以降低金融风险。

(三)外商直接投资在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无论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哪个阶段,外资的进入都能为区域经济发展缓解资本不足的问题,且外商直接投资一般以长远发展为目标。因此,地方政府在吸引外资时要注意投资环境的软、硬件和配套产业的建设,积极吸引外资进入基础设施项目等,而不是以牺牲本国福利的税收优惠来吸引外资,这样既扩大存量外资的规模又吸引新外资的

摘要: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所有大国经济发展中必然要面对的问题,并不是中国所特有的经济现象,是各种历史、文化、地理、政治、政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的情况下,难以实现所有地区的均衡发展,因而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发展少数具有优势的地区的经济,是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的必然选择。但是在这些地区发展到一定水平时,为了尽量减少“循环因果累积”对社会经济的不利影响,缩小地区差距,中央政府就必须利用转移支付、税收、利率、汇率等各种财税、金融手段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实现全国各区域相对均衡的发展目标。

第3篇

(一)韩国政策金融的内容、作用及特点

韩国的政策金融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控制金融系统;二是政府控制利率;三是通过金融机构向特定产业以优惠条件贷出资金。

1.韩国政策金融的内容及作用

韩国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始于朴正熙政权的建立,朴正熙高度重视国家对金融部门的控制,认为金融应该作为政府手中的得力工具推动经济增长,于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官治”金融体系,政府不但控制了政策制定权及金融监管权,而且在实际上控制了大部分的储蓄存款,这使政府在实施政策金融时具备了雄厚的物质实力,见表1。

利率是重要的金融杠杆,韩国政府自然要将它控制在手中。政府不但把利率作为一般的货币政策工具,而且作为政策金融的有力杠杆去刺激经济的开发,其调控范围、调整幅度都相当的大,甚至不惜形成“逆利率”、“差别利率(歧视性利率)”等典型的管制利率形态。

韩国的政策金融是与其产业政策密切配合的。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韩国执行出口导向战略,政策金融向出口部门倾斜。用于支持出口的政策性资金占银行信贷总量的比例不断增加。在强有力的金融支援下,韩国的出口迅速扩张,出口导向的经济增长战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1973年,韩国政府正式提出“重化学工业”立国的方针,把经济建设的重点转向重化学工业部门。政策金融的重点也由此转向重化工业。商业银行贷款大量向重化工业部门倾斜,至20世纪80年代初,韩国用于推动重化学工业发展的银行贷款共有298种,其中政策金融占221种。用于重化工业的政策性贷款有力地推动了韩国的产业升级,使韩国这个资本匮乏、技术落后的国家迅速实现了高质量的工业化。

2.韩国政策金融的特点

(1)在政策金融运作过程中,政府与民间部门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协商机制,并且对政策金融贷款对象进行密切的监督与管理。

韩国总统每月都要主持召开“外贸促进会”和“经济趋势碰头会”,参加人员有政府部门高级官员、产业界领导、银行家以及工会领导。这样,在政府、银行与企业之间便建立了一个紧密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促成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实现。政府、银行、企业三者构成了一个三位一体的系统,共担风险、共谋发展、互相支持,成为韩国政策金融,也是经济发展模式的一大特色。政策金融只支持那些完成产业政策目标出色的大企业,这样必然要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这无疑增强了政策贷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政策金融的范围广、程度深、规模大、时间长,可以说它不但支撑了高速的经济增长,而且塑造了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这与日本以及其他新兴工业经济体相比,都是非常特殊的。

(3)政策金融对中央银行依赖很大。通过商业银行贷出的政策性资金中,来自中央银行贷款的资金高达35%左右。中央银行——韩国银行的倾斜性利率比一般利率低得多,比如,出口票据贴现率只有3.5%,而一般银行是9.0%;1974年商业票据再贴现率是11.0%,比一般商业银行低4.5%。这使得政策金融中,中央银行的利率补贴比重很大,容易引发通货膨胀,造成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事实上,从20世纪60年代初经济起飞一直到80年代初,韩国的通货膨胀率几乎年年都是两位数,1964年和1974年甚至达到30%以上。

(4)外资也被置于产业政策之下,成为政策金融的一部分。

(二)韩国政策金融的弊病及改革

韩国的政策金融虽然对制造“汉江奇迹”功不可没,但是也逐渐暴露了它的弊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韩国政府就开始了渐进的金融改革,但是由于体制惰性,大量的政策性贷款依然没有取消,政策金融的核心依然没有改变,终于酿成了1997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使人们把目光投向韩国式政策金融的负面作用,而此前却一直为人们所忽视。

1.政策金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政策金融使企业的负债率过高,增加了财务风险,助长了不合理的企业扩张,使企业家养成了依赖政府、依赖银行的不良经营习惯,阻碍了企业家经营能力的提高。

2.政策金融阻碍了金融体系的发展,造成了一个非市场化的、效益低下、管理落后、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能力的脆弱的金融体系,在金融危机中显得不堪一击。

3.政策金融恶化了宏观经济环境。政府控股银行,特别是管理利率,这使得金融市场上信号扭曲,不能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政策性贷款更是一种直接的人为干预,是一种根本上反市场的行为。政策金融造成了不合理的经济结构。长期对出口产业、重化工业的倾斜政策,造成了内需产业、农业、轻工业的相对落后,在部门之间造成了严重的不均衡。长期支持大企业集团,歧视中小企业的政策,造成了企业规模结构的失衡,降低了整个经济结构的弹性,增大了风险。

4.政策金融以歧视性为特征,损害了公平原则。它人为地阻碍了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也,包括银行)间的平等竞争,造成了垄断,在长期中肯定不利于经济发展,同时也扩大了收入差距,使社会动荡日益加剧。

5.政策金融使政府权力过大,官员寻租的可能性增加,助长了腐败。

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第二次石油危机的冲击下,再加上国内的政治动荡,韩国经济大幅滑坡,在1980年出现了负增长,政策金融的弊端也随之暴露。从全斗焕政府开始,韩国进行了渐进式的金融改革,与政策金融相关的许多做法都发生了改变,经过十几年的改革,韩国的政策金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长期形成的金融体制积重难返,很难在本质上有所改变。畸形的产业结构、企业规模结构,负债率过高而又盲目扩张的大企业集团,脆弱的金融体系,仍然延续了下来而没有质的改变,这些经济深层结构中蕴藏的体制性矛盾终于在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发生了总爆发,使韩国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之中。在“亚洲四小龙”中,韩国的损失最大,危机最严重,应该说不是偶然的,而是与其特殊的发展道路密切相关。

金融危机中产生的金大中政府,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建议,推行了一条市场化、民主化的改革路线。其四大措施(分别针对企业、金融业、劳工制度和政府机构)动作之大、影响之深都是空前的。这次改革对整个企业结构、产业结构、金融体系以及政府机构都动了大手术,原来的政策金融体系看来很难再存在下去了。这些重大措施取得的效果也是令人振奋的,韩国仅用了两年就走出了低谷,成为最先摆脱危机的东亚国家(包括东南亚)。这说明韩国式的政策金融只能是一个暂时性的措施,它在一个落后经济的起飞阶段是卓有成效的,但是“祸根”也从此埋下,当经济进一步成长、成熟起来之后,其弊端也暴露得日益明显,必须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否则就避免不了经济危机。从韩国的发展史中我们看到的是政府与市场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复杂作用,看来最终是政府向市场的复归。

二、韩国的政策金融带给我们的启示

政策金融本质上是政府对市场的一种干预,而韩国的政策金融在政府干预度上甚至超过许多政策金融失败的国家,为什么却取得了成功呢?答案归结为一点,那就是政策金融必须是对市场效果的一种逼近。也就是说,政策金融手段要达成的目标必须是市场同样要达成的目标,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只不过依靠政府的力量可以缩短时间,而依靠市场的力量更加耗时罢了。反过来,如果政策金融从本质上变成了一种反市场的行为,那么它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所以,对市场效果的逼近是政策金融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一)考察韩国的政策金融我们可以发现,它实现了对市场效果的逼近

1.虽然金融机构为政府所控股,但贷款对象却基本上都是私营企业。公营企业因其产权的公有性质,不能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不是合格的市场主体,同时因为公有企业缺乏利润动机和激励机制,难以避免效率低下。向公有企业提供大量政策性贷款,无疑会造成资源的非效益使用,同时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效率,引起宏观经济的一系列问题。我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比如土耳其、印度、墨西哥及一些拉美国家)长期用政策金融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绩效始终不尽人意,其根源就在于此。国有企业是人为建立的,大规模支持国有企业的政策金融是对市场的背离,与市场所要达到的目标南辕北辙,不可避免地要遭到失败。

2.韩国政策金融在运作上逼近了市场效果。首先,政策金融的实施以经营状况作为标准,出口多、效益好的企业能够继续得到贷款支持,而不成功的企业便不能再得到贷款,这就依据客观经营状况人为地实现了优胜劣汰,逼近了市场机制所能达到的效果。其次,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原因就在于政府所依据的标准是市场化的。出口工业市场在国外,经营实绩由国际市场的竞争决定,因此反馈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市场信息。发展重化工业也从一开始就是面向出口的,因此作用机理是相似的。要想达成此种效果,经济体必须是一个开放的经济,关起门来搞进口替代,市场信号不可避免地是扭曲的,政策。金融所依据的标准也不可能是客观的。

3.高效、廉洁的发展型政府是韩国政策金融成功的有力保证。政策金融的执行者——政府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韩国的朴正熙政权是一个务实的军人政权,其反腐败措施非常有力,机构精简、运转高效,满足了成功的政策金融对政府的苛刻要求,保障了政策金融在逼近市场的轨道上运行良好。

(二)我国能否模仿韩国,通过政策金融推动经济发展呢?答案是否定的

1.我国的国情与韩国不同。虽然我国与韩国在50年前处于几乎相同的低发展水平,但是此后却走向了不同的发展模式,韩国融入了所谓资本主义阵营,而我国则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我国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一整套体制所带来的弊病都是韩国在经济起飞之初所不曾遇到的,这也就是说,韩国能够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崭新的政策金融体系,而我国则扛着沉重的历史包袱,每前进一步都步履维艰。我国首先面临的是深化改革的问题,从改革中脱胎出来的各方面体制与20世纪60年代的韩国颇为不同,因而不可能简单地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

2.韩国的政策金融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我们不可能对之进行模仿。想达到那样的效果而又不建立那样的体制是很难的,但是建立类似韩国的金融体系和企业制度必然重蹈韩国的覆辙。

3.韩国的体制性弊端从一开始就存在着,而在20世纪60-70年代之所以未遇到严重的问题,原因就在于韩国处于半保护状态下,尤其是资本市场处于关闭状态。今天,世界市场变得更加开放,经济一体化程度与60年代相比大大加深了,金融深化已是各国都普遍认同的一个趋势,对利率进行大范围的、长期的管制已经不可能,对某些产业、企业倾力支持而忽视其他产业、企业的歧视性做法也已不再是明智之举,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必须打破,因此我国不可能再去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了。韩国的政策金融无疑是一种金融压抑,而我国长期形成的金融体制是与韩国类似的金融压抑,需要的是金融深化,需要一个更加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和竞争机制。

4.韩国上台的务实军人政府是实施政策金融的有力保障,而我国的文官政府是不适合韩国式政策金融的。即使在韩国,那样的军人政府也只能是—种历史的过渡。

但是,政策金融也不光是韩国一种,世界各国都存在着政策金融,而韩国政策金融由于贴近市场运行效果取得了成功,这是对所有发展中国家的良好示范。我国虽然不能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但是可以学习借鉴它的许多东西,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使政府干预逼近市场效果。为此,我们在体制层面上应该做到:第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放弃对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贷款,转而支持私营企业,把私营经济提高到战略地位;第二,建立真正的产权保护,彻底打破超经济权力的压制,实现财产权的解放;第三,扩大经济开放度,不再把进口替代战略作为基本的发展战略;第四,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政策金融的具体实施上,有这样几个要点:第一,控制政策金融规模,比例不宜过大;第二,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金融机构完全分开,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要全部取消;第三,政策金融的主要支持对象应转向私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第四,政策金融的针对性要加强,力度也要加强而不是减弱,手段多样化,可以更多地采取政府担保等間接手段。

由于我国在许多方面仍然落后,所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之一,政策金融仍将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我国的政策金融将与韩国大不相同,它一方面要彻底从旧体制中摆脱出来,一方面又要适应新的世界经济形势,从一开始就带有鲜明的市场化色彩。我们相信,这样的政策金融能够逼近市场运行效果,同时又能够避免韩国政策金融的各种弊端,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摘要】韩国的政策金融对制造“汉江奇迹”功不可没,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弊端。本文在介绍、分析韩国政策金融的基础上,总结了韩国实施政策金融的经验和教训,并通过我国与韩国的比较,对我国的政策金融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参考文献:

[1]瞿强.经济发展中的政策金融——若干案例研究[N].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张晓轩,于洋,王丽娟.韩国金融制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

[3]张蕴岭.韩国市场经济模式——发展、政策与体制[N].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

[4]徐剑峰,朴姬福.韩国中小企业[M].东方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