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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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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论文

第1篇

关键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投资

一、政策性金融产生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基础

政策性金融,是在一国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它是一切规范意义上的政策性贷款,一切带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资、担保、贴现、信用保险、存款保险、利息补贴等一系列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的总称。

政策性金融在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存在有其深刻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结构中,市场机制和原则虽然构成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协调的基础,但却不能解决经济社会中的所有问题。这不仅因为市场机制本身有其作用的边界,而且若干非经济因素也使市场机制产生许多失效的现象,即所谓的“市场失灵”。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主要途径之一的金融市场在调节金融资源的配置中,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充分竞争和金融机构本身的特性,导致不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即亦存在着“金融市场失灵”。对于金融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失灵的问题,就需要政府通过创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校正,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因此,政策性金融机制并不是完全同市场机制相反的行政机制,它具有财政“无偿拨付”和金融“有偿借贷”的双重性,是两者的巧妙结合而不是简单加总。尽管随着各国经济与社会向更高层次发展,政策性金融的种类、业务方式和运行范围与领域可能有种种变化,但它的基本机制与功能将长久存在并发挥作用。市场经济金融最发达的美国,将其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法定为永久性机构,正是从长期实践中深思熟虑的结果。

二、我国政策性金融的功能评价

我国政策性银行几年来的实践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及区域发展政策,逐步完善了筹融资机制,加大了对国家基本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资本性货物出口的贷款支持,合理调整了信贷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例如国家开发银行自1994年4月开始运行到现在已经7年多了,成立时间不长,而贷款的余额已达数千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以国家权力代表的身份出现,在法律地位上没有任何操纵、干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特权,而是作为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一样的平等主体参与产业融资活动。它不以盈利或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经营风险大、资产流动性差的特点使其具有不同于商业银行的多种功能:

(一)政策

主要表现在政策性银行是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基本出发点,通常以优惠的利率水平、贷款期限和融资条件对国家政策支持发展的产业和地区提供资金支持。这特别表现在基础产业和农业方面,农业是任何国家的基础性产业,更是弱质性产业,因而需要政府直接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但由于发展中国家财力所限,支持力度有限,只有发达国家的政策性金融可以给农业以直接的强有力的扶植与推进。而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则通过开发性的政策性金融对其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给予巨额的、持续性的、强大的直接信贷扶植。在这些领域,政策性金融就发挥主体或主导,而不仅是补充商业性金融的不足或纠正某些偏差。

(二)诱导

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投放,导致间接地吸引商业性金融机构从事符合政策意图或国家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高风险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的放款,充分发挥其首倡性、引导,从而对政策扶植项目的投资形成一种乘数效应,达到以较少的资金推动更多的资金投入需要扶持的领域和项目的目的。一般说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处于成长前期、发展前途不明的重点产业先行投资,表明了政府对这些部门的扶持意向,从而增强了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投资信心。当商业性金融机构对某一产业的投资热情高涨后,政策性金融机构就逐渐减少其投资份额,把该投资领域让给商业性金融机构,转而扶持别的行业,形成一种政策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投资取向的倡导和诱导机制。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发挥这种“领头羊”的作用,促进了国家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投资效益。在一般情况下,某一项目政策性投资只占20%-30%,并且大部分行业对政策性资金的依存度会随时间的推移而由高向低逐渐下降,这就形成一种政策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资金运用方向和规模的诱导机制。

(三)区域经济梯度整合的功能

政策性金融以政府赋予的区域调控职能为“天职”,根据生产力的梯度分布,把区域信贷政策和产业倾斜政策结合起来,配合政府进行梯度整合,从而有效调动经济资源,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这主要是在商业性金融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将金融资源从低利产业、地区配置到高利产业、地区的情形下,从微观和效率的角度看,这种逐利是合理或有效的。但从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合理性角度看则会带来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的失衡。而政策性金融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贯彻政府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等宏观经济调控措施的必要工具。政策性金融的主要活动领域,例如农业、中小企业、某些基础性产业以及边远落后的地区和行业,正是商业性金融不愿或不予选择的领域,政策性融资活动对这些领域的正常发展,特别是对产业结构调整、地区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也是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政策性银行的主要功能之一。

(四)补充

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承担商业性金融机构无力或不愿承担的长期资金信贷业务,主要是补充完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功能。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对技术、市场风险较高的领域进行引导补充性投资,对投资回收期过长的项目及低收益的基础设施补充投资;另一方面,直接对风险企业、低收益企业、低资信企业融资,间接地对企业信用形成担保,以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其融资。

三、我国政策性金融的现状、问题与完善思路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运行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原定目标,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额的比例稳定在10%以上,达万亿元。这对我国国有专业银行转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节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乃至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入WTO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其成立时间短、经验不足,在自身经营管理和外部经营环境方面都还存在许多问题,影响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目前存在的问题

1.内部经营机制不健全,资产质量差,潜在风险严重。

政策性银行一方面强调资金的来源与运用都是有偿的,需要实现自我循环;另一方面,还要体现政策,其贷款投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扶持那些商业性金融不愿贷款、经济效益差而社会效益好、贷款回收期长的项目。这种天然的矛盾性导致政策性银行不得不倾向于政策性贷款一边,忽视了盈利性。加之与政府及其部门的关系不规范,缺乏经营经验,对放出的款项监管力度不够,而且因为有财政的支持,责权利不明确,贷款随意性较大,对款项回收的力度不强。这些都不可避免地造成政策性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低下、潜在的金融风险日趋严重的现实。如农发行在1997年净亏损25亿元,1998年在财政补贴156亿元的情况下仅盈利1亿元。

2.资产负债关系失衡,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期限结构、利率结构不合理,成本较高。

在中央财政财力有限,资本金迟迟不能到位的情况下,政策性银行主要是通过向中央银行融资和发行金融债券来满足其资金需求。有关数字表明,我国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的单一融资渠道筹资占其全部资金来源的80%以上,并有逐步扩大的趋势,这加大了对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的倒逼机制,影响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有效性;金融债券的大规模发行不但增加了筹资成本,而且严重制约了资金的长期使用,最终不得不陷入发新债还旧债的境地。

3.委托制度弊端颇多。

从我国政策性银行业务运营的现状看,由于没有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尚未建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其业务将委托商业性金融机构代办。但这种委托制度由于双方在经营目标、经营宗旨、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上都存在根本的区别,而双方间的具体职责、权限、违约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又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结果无法形成直接的信贷经济约束,致使信贷资产质量难以保证,形成较大的体制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委托关系缺乏竞争性和选择性,客观上存在行“漫不经心”,轻率放贷等现象,使政策性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大受影响;政策性银行的资金严重漏损,时常被行和其他相关单位挤占挪用;由于结算传递渠道梗阻,各政策性银行总行对系统内各地区之间资金的调度能力较低,资金闲置和资金匮乏并存、拆入资金与拆出资金并存,使政策性银行资金流动性较差,利用效率较低。

4.从外部经营环境来看,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缺乏法律保障。

由于政策性银行业务活动的特殊性,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资金运用方式和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做出明确规定,而我国至今连一般性的政策性银行法规都没有,使得政策性银行的经营活动缺乏法律依据。无论是内部经营管理,还是外部关系的协调,都处于一种进退失据的状态。随意干预、变更政策性银行经营活动的事情时有发生,政策性银行自身的“寻租”、逐利等异化行为也屡见不鲜。

(二)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和完善思路

1.明确定位政策性金融,完善其内部经营机制。

政策性金融既具有财政的特性,又具有金融的特征。其财政性表现为,财政必须为其提供资金或是为其寻求资金创造条件,政府必须在其中起主导作用,政策性银行必须按国家的产业政策从事业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其金融性表现为,资金来源中负债较多,资金运用是有偿的,须还本付息,并有一定收益。因此,既不能把政策性银行当作第二财政,随意扩大业务范围,不计成本,不求效益,又不能允许其经营商业性业务,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争市场、争业务。只有从理论上明确政策性金融的实质,才能在实践中把握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和财政投资的界限,避免相互串位,为政策性金融的运行造就一个良好的理论基础。

2.拓宽筹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

财政部门要量力而行,根据每年实际拨付给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或补贴退税额来确定政府对政策性银行的核定任务数,给政策性银行一定的自,增加其筹资渠道。如借鉴日本经验,开发邮政储蓄存款、基金融资等渠道,加大向国外筹集政府优惠贷款的力度,研究面向社会公众发债的可行性。提高政策性银行内部或行际之间调拨资金的流动性,挖掘内部资金潜力,减小利息负担。由于财政拨付资本金数额巨大、稳定、且无偿付红利或股息的后顾之忧,因此要建立财政拨付资本金的固定化、合法化机制,这是最主要的低成本资金来源。

3.完善既有政策性银行的组织机构体系,改革委托制度。

政策性银行要能有效运转,需要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一是改变过去那种认为政策性银行无需设立分支机构的想法,要明确是否设立分支机构,应视业务发展的情况和需要而定,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或撤并。二是改变由政府指定行的做法,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通过竞标决定行,同时制定相应的规则,严格规定行的资格和条件以及授受双方的权利、责任等事项。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委托质量,降低委托费用,消除“寻租”现象。

4.尽快组建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目前我国一些急需政策性金融介入的领域和部门尚没有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环境银行,政策性保险公司,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科技开发银行等等。对于这些极具开发价值、风险较大、期限较长、经济发展必需的项目,政策性金融应积极承担起政策性的义务,在这些领域内建立政策性银行,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

第2篇

从理论上讲,财政政策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它能产生一种效应,协调生产要素,配置资源,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财政政策可以调节各种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财政政策在促进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的推动作用。

国家财政政策的取向对财政资金的流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财政资金的流向又决定着某一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我国从建国初期到开放前这一时期内,以均衡发展战略为指导,一直把有计划地平衡配置生产力、消灭地区之间经济的不平等和经济差距,看成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布局的首要原则。国家在投资的地区分配和项目选点上,实行了“向西大转移”的方针,基建投资大幅度地向西部地区倾斜。“三五”时期,全国基建投资达976亿元,其中东部沿海占26.9%,西部占34.9%。这一时期投资比重占全国4%以上的8个省中,西部占了5个,中部占3个,而东部一个都没有。“四五”时期,内地投资比重更是占到了57.5%。由于这种持续了相当长时间的地区发展政策的影响,导致了中西部经济的一定发展和东部经济的牺牲。这一时期,人均GDP高于全国的有9个省区,其中包括西部的青海和,而东部沿海的广东、福建、浙江等省区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改革开放后,国家赋予沿海地区较大的自、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并且提出了让东部沿海有条件的地区先富起来的思想。在这样的战略思想指导下,财政的投资布局向沿海地区倾斜。据统计1979-1991年,东部地区国家基建投资占总投资的49.17%,而中西部地区仅占42.7%。同一时期,东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10.87%,西部地区为9.26%。而国内生产总值东部地区更是占全国的52.37%,西部却仅占16.68%。中西部地区表现为经济增长速度趋缓,经济水平和竞争实力相对减弱,在全国工业产值与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也呈下降趋势。形成这一发展差异的原因除中西部地区本身的自然条件、地缘关系以及历史基础等原因外,国家的宏观财政政策在其发展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使地区差异再度扩大。东中西部地区差异不断扩大这已经是不争的现实,这一状况若不加以控制地任其发展下去,东部地区的发展不仅将被这种过大的差距所制约而降低发展速度,甚至可能出现全局性的经济倒退,对整个国家的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经济进步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区域金融市场与区域经济发展

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分别在其著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中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抑制”论,该理论认为,金融变量和金融制度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来说并不是中性因素,既能对其起到促进作用,也能起到阻滞作用,关键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和制度选择。马科•帕家诺通过最简化的内生增长模型——AK模型,阐述了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得出均衡状态的经济增长率为:g=A•Φ•s-δ,s=S/Y,δ为折旧率。该式表明金融通过影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例Φ、资本的边际生产率A、私人储蓄率s来影响经济增长率g,因此,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就必须提高储蓄率、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例以及资本的边际生产率A。一个有效的金融体系能够降低在动员储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率和资本边际生产率,分散投资风险,加速技术创新,从而有助于经济增长率的提高,促进经济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结论

各种金融政策的运用,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尊重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规律,在切实符合地方实际的前提下,从产业结构、经济结构上进行合理调控,在区域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采取适当的金融政策,最大限度地为经济的发展融通资金。

(一)在区域经济发展初期,为尽快形成发展的增长极,需要投入大量、较长周期的资金,具有较大的金融风险,而资本市场所固有的特性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因此,在这个阶段,地方政府需要积极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供给性金融,为企业、企业家融资和资产运作创造条件,同时积极探索公共事业的资本化运作方式,为区域经济的起飞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后期,落后地区的投资环境大为改善,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大为降低,经济步入良性通道,信贷市场将积极介入区域经济的发展,并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推动力。因此,在这个阶段,地方政府除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外,还必须积极引导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信贷资金流向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结构的产业和部门,起到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同时与资本市场的运作相结合,以降低金融风险。

(三)外商直接投资在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无论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哪个阶段,外资的进入都能为区域经济发展缓解资本不足的问题,且外商直接投资一般以长远发展为目标。因此,地方政府在吸引外资时要注意投资环境的软、硬件和配套产业的建设,积极吸引外资进入基础设施项目等,而不是以牺牲本国福利的税收优惠来吸引外资,这样既扩大存量外资的规模又吸引新外资的

摘要: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所有大国经济发展中必然要面对的问题,并不是中国所特有的经济现象,是各种历史、文化、地理、政治、政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的情况下,难以实现所有地区的均衡发展,因而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发展少数具有优势的地区的经济,是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的必然选择。但是在这些地区发展到一定水平时,为了尽量减少“循环因果累积”对社会经济的不利影响,缩小地区差距,中央政府就必须利用转移支付、税收、利率、汇率等各种财税、金融手段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实现全国各区域相对均衡的发展目标。

第3篇

(一)韩国政策金融的内容、作用及特点

韩国的政策金融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控制金融系统;二是政府控制利率;三是通过金融机构向特定产业以优惠条件贷出资金。

1.韩国政策金融的内容及作用

韩国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始于朴正熙政权的建立,朴正熙高度重视国家对金融部门的控制,认为金融应该作为政府手中的得力工具推动经济增长,于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官治”金融体系,政府不但控制了政策制定权及金融监管权,而且在实际上控制了大部分的储蓄存款,这使政府在实施政策金融时具备了雄厚的物质实力,见表1。

利率是重要的金融杠杆,韩国政府自然要将它控制在手中。政府不但把利率作为一般的货币政策工具,而且作为政策金融的有力杠杆去刺激经济的开发,其调控范围、调整幅度都相当的大,甚至不惜形成“逆利率”、“差别利率(歧视性利率)”等典型的管制利率形态。

韩国的政策金融是与其产业政策密切配合的。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韩国执行出口导向战略,政策金融向出口部门倾斜。用于支持出口的政策性资金占银行信贷总量的比例不断增加。在强有力的金融支援下,韩国的出口迅速扩张,出口导向的经济增长战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1973年,韩国政府正式提出“重化学工业”立国的方针,把经济建设的重点转向重化学工业部门。政策金融的重点也由此转向重化工业。商业银行贷款大量向重化工业部门倾斜,至20世纪80年代初,韩国用于推动重化学工业发展的银行贷款共有298种,其中政策金融占221种。用于重化工业的政策性贷款有力地推动了韩国的产业升级,使韩国这个资本匮乏、技术落后的国家迅速实现了高质量的工业化。

2.韩国政策金融的特点

(1)在政策金融运作过程中,政府与民间部门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协商机制,并且对政策金融贷款对象进行密切的监督与管理。

韩国总统每月都要主持召开“外贸促进会”和“经济趋势碰头会”,参加人员有政府部门高级官员、产业界领导、银行家以及工会领导。这样,在政府、银行与企业之间便建立了一个紧密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促成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实现。政府、银行、企业三者构成了一个三位一体的系统,共担风险、共谋发展、互相支持,成为韩国政策金融,也是经济发展模式的一大特色。政策金融只支持那些完成产业政策目标出色的大企业,这样必然要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这无疑增强了政策贷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政策金融的范围广、程度深、规模大、时间长,可以说它不但支撑了高速的经济增长,而且塑造了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这与日本以及其他新兴工业经济体相比,都是非常特殊的。

(3)政策金融对中央银行依赖很大。通过商业银行贷出的政策性资金中,来自中央银行贷款的资金高达35%左右。中央银行——韩国银行的倾斜性利率比一般利率低得多,比如,出口票据贴现率只有3.5%,而一般银行是9.0%;1974年商业票据再贴现率是11.0%,比一般商业银行低4.5%。这使得政策金融中,中央银行的利率补贴比重很大,容易引发通货膨胀,造成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事实上,从20世纪60年代初经济起飞一直到80年代初,韩国的通货膨胀率几乎年年都是两位数,1964年和1974年甚至达到30%以上。

(4)外资也被置于产业政策之下,成为政策金融的一部分。

(二)韩国政策金融的弊病及改革

韩国的政策金融虽然对制造“汉江奇迹”功不可没,但是也逐渐暴露了它的弊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韩国政府就开始了渐进的金融改革,但是由于体制惰性,大量的政策性贷款依然没有取消,政策金融的核心依然没有改变,终于酿成了1997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使人们把目光投向韩国式政策金融的负面作用,而此前却一直为人们所忽视。

1.政策金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政策金融使企业的负债率过高,增加了财务风险,助长了不合理的企业扩张,使企业家养成了依赖政府、依赖银行的不良经营习惯,阻碍了企业家经营能力的提高。

2.政策金融阻碍了金融体系的发展,造成了一个非市场化的、效益低下、管理落后、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能力的脆弱的金融体系,在金融危机中显得不堪一击。

3.政策金融恶化了宏观经济环境。政府控股银行,特别是管理利率,这使得金融市场上信号扭曲,不能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政策性贷款更是一种直接的人为干预,是一种根本上反市场的行为。政策金融造成了不合理的经济结构。长期对出口产业、重化工业的倾斜政策,造成了内需产业、农业、轻工业的相对落后,在部门之间造成了严重的不均衡。长期支持大企业集团,歧视中小企业的政策,造成了企业规模结构的失衡,降低了整个经济结构的弹性,增大了风险。

4.政策金融以歧视性为特征,损害了公平原则。它人为地阻碍了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也,包括银行)间的平等竞争,造成了垄断,在长期中肯定不利于经济发展,同时也扩大了收入差距,使社会动荡日益加剧。

5.政策金融使政府权力过大,官员寻租的可能性增加,助长了腐败。

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第二次石油危机的冲击下,再加上国内的政治动荡,韩国经济大幅滑坡,在1980年出现了负增长,政策金融的弊端也随之暴露。从全斗焕政府开始,韩国进行了渐进式的金融改革,与政策金融相关的许多做法都发生了改变,经过十几年的改革,韩国的政策金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长期形成的金融体制积重难返,很难在本质上有所改变。畸形的产业结构、企业规模结构,负债率过高而又盲目扩张的大企业集团,脆弱的金融体系,仍然延续了下来而没有质的改变,这些经济深层结构中蕴藏的体制性矛盾终于在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发生了总爆发,使韩国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之中。在“亚洲四小龙”中,韩国的损失最大,危机最严重,应该说不是偶然的,而是与其特殊的发展道路密切相关。

金融危机中产生的金大中政府,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建议,推行了一条市场化、民主化的改革路线。其四大措施(分别针对企业、金融业、劳工制度和政府机构)动作之大、影响之深都是空前的。这次改革对整个企业结构、产业结构、金融体系以及政府机构都动了大手术,原来的政策金融体系看来很难再存在下去了。这些重大措施取得的效果也是令人振奋的,韩国仅用了两年就走出了低谷,成为最先摆脱危机的东亚国家(包括东南亚)。这说明韩国式的政策金融只能是一个暂时性的措施,它在一个落后经济的起飞阶段是卓有成效的,但是“祸根”也从此埋下,当经济进一步成长、成熟起来之后,其弊端也暴露得日益明显,必须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否则就避免不了经济危机。从韩国的发展史中我们看到的是政府与市场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复杂作用,看来最终是政府向市场的复归。

二、韩国的政策金融带给我们的启示

政策金融本质上是政府对市场的一种干预,而韩国的政策金融在政府干预度上甚至超过许多政策金融失败的国家,为什么却取得了成功呢?答案归结为一点,那就是政策金融必须是对市场效果的一种逼近。也就是说,政策金融手段要达成的目标必须是市场同样要达成的目标,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只不过依靠政府的力量可以缩短时间,而依靠市场的力量更加耗时罢了。反过来,如果政策金融从本质上变成了一种反市场的行为,那么它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所以,对市场效果的逼近是政策金融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一)考察韩国的政策金融我们可以发现,它实现了对市场效果的逼近

1.虽然金融机构为政府所控股,但贷款对象却基本上都是私营企业。公营企业因其产权的公有性质,不能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不是合格的市场主体,同时因为公有企业缺乏利润动机和激励机制,难以避免效率低下。向公有企业提供大量政策性贷款,无疑会造成资源的非效益使用,同时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效率,引起宏观经济的一系列问题。我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比如土耳其、印度、墨西哥及一些拉美国家)长期用政策金融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绩效始终不尽人意,其根源就在于此。国有企业是人为建立的,大规模支持国有企业的政策金融是对市场的背离,与市场所要达到的目标南辕北辙,不可避免地要遭到失败。

2.韩国政策金融在运作上逼近了市场效果。首先,政策金融的实施以经营状况作为标准,出口多、效益好的企业能够继续得到贷款支持,而不成功的企业便不能再得到贷款,这就依据客观经营状况人为地实现了优胜劣汰,逼近了市场机制所能达到的效果。其次,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原因就在于政府所依据的标准是市场化的。出口工业市场在国外,经营实绩由国际市场的竞争决定,因此反馈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市场信息。发展重化工业也从一开始就是面向出口的,因此作用机理是相似的。要想达成此种效果,经济体必须是一个开放的经济,关起门来搞进口替代,市场信号不可避免地是扭曲的,政策。金融所依据的标准也不可能是客观的。

3.高效、廉洁的发展型政府是韩国政策金融成功的有力保证。政策金融的执行者——政府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韩国的朴正熙政权是一个务实的军人政权,其反腐败措施非常有力,机构精简、运转高效,满足了成功的政策金融对政府的苛刻要求,保障了政策金融在逼近市场的轨道上运行良好。

(二)我国能否模仿韩国,通过政策金融推动经济发展呢?答案是否定的

1.我国的国情与韩国不同。虽然我国与韩国在50年前处于几乎相同的低发展水平,但是此后却走向了不同的发展模式,韩国融入了所谓资本主义阵营,而我国则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我国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一整套体制所带来的弊病都是韩国在经济起飞之初所不曾遇到的,这也就是说,韩国能够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崭新的政策金融体系,而我国则扛着沉重的历史包袱,每前进一步都步履维艰。我国首先面临的是深化改革的问题,从改革中脱胎出来的各方面体制与20世纪60年代的韩国颇为不同,因而不可能简单地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

2.韩国的政策金融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我们不可能对之进行模仿。想达到那样的效果而又不建立那样的体制是很难的,但是建立类似韩国的金融体系和企业制度必然重蹈韩国的覆辙。

3.韩国的体制性弊端从一开始就存在着,而在20世纪60-70年代之所以未遇到严重的问题,原因就在于韩国处于半保护状态下,尤其是资本市场处于关闭状态。今天,世界市场变得更加开放,经济一体化程度与60年代相比大大加深了,金融深化已是各国都普遍认同的一个趋势,对利率进行大范围的、长期的管制已经不可能,对某些产业、企业倾力支持而忽视其他产业、企业的歧视性做法也已不再是明智之举,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必须打破,因此我国不可能再去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了。韩国的政策金融无疑是一种金融压抑,而我国长期形成的金融体制是与韩国类似的金融压抑,需要的是金融深化,需要一个更加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和竞争机制。

4.韩国上台的务实军人政府是实施政策金融的有力保障,而我国的文官政府是不适合韩国式政策金融的。即使在韩国,那样的军人政府也只能是—种历史的过渡。

但是,政策金融也不光是韩国一种,世界各国都存在着政策金融,而韩国政策金融由于贴近市场运行效果取得了成功,这是对所有发展中国家的良好示范。我国虽然不能模仿韩国的政策金融,但是可以学习借鉴它的许多东西,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使政府干预逼近市场效果。为此,我们在体制层面上应该做到:第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放弃对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贷款,转而支持私营企业,把私营经济提高到战略地位;第二,建立真正的产权保护,彻底打破超经济权力的压制,实现财产权的解放;第三,扩大经济开放度,不再把进口替代战略作为基本的发展战略;第四,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政策金融的具体实施上,有这样几个要点:第一,控制政策金融规模,比例不宜过大;第二,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金融机构完全分开,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要全部取消;第三,政策金融的主要支持对象应转向私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第四,政策金融的针对性要加强,力度也要加强而不是减弱,手段多样化,可以更多地采取政府担保等間接手段。

由于我国在许多方面仍然落后,所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之一,政策金融仍将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我国的政策金融将与韩国大不相同,它一方面要彻底从旧体制中摆脱出来,一方面又要适应新的世界经济形势,从一开始就带有鲜明的市场化色彩。我们相信,这样的政策金融能够逼近市场运行效果,同时又能够避免韩国政策金融的各种弊端,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摘要】韩国的政策金融对制造“汉江奇迹”功不可没,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弊端。本文在介绍、分析韩国政策金融的基础上,总结了韩国实施政策金融的经验和教训,并通过我国与韩国的比较,对我国的政策金融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参考文献:

[1]瞿强.经济发展中的政策金融——若干案例研究[N].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张晓轩,于洋,王丽娟.韩国金融制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

[3]张蕴岭.韩国市场经济模式——发展、政策与体制[N].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

[4]徐剑峰,朴姬福.韩国中小企业[M].东方出版社,1995.

第4篇

【摘要】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从某种程度上说,有什么样的农村金融就会有什么样的农村经济。因此,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必要前提。

【关键词】农村经济金融银行

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正规金融,即通常所称的农村金融“三架马车”: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以农村合作基金、合会、民间借贷、私人钱庄、民间集资为主要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形式。我国农村金融目前有以下特征:从农户对金融需求看,中国农户信贷需求总量巨大,2.5亿农户中一半以上有信贷需求;单个农户以小额短期信贷为主,但需求量不断增大;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造成农户对资金表现出多层次,多元化之间的差异;信贷资金用途日渐多样性,生活性信贷占较大比重。从农村对金融供给看,资金缺口大,信贷供给满足不了需求;贷款成本较高,风险较大;贷款期限不够灵活;单个农户经常出现难以满足抵押和担保的要求。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特点看,规模大;发生率高;主体多元化;利率弹性大,高利率占比大;由隐蔽走向公开,逐步呈现专业化趋势。

一、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力度

当前,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但农业发展银行从成立至今一直没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与作用。由于产权的单一性即国家所有,决定了其在组织制度、机构设置、人事管理、经营机制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同时,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功能缺位明显。对农产品收购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资金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要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机构,把优惠农民的各项支农政策公平地让农民享受,提高国家金融支农的有效性,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政府与农村对接的有机力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顺利进行。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必须要研究农业发展银行如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加强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08年10月,我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余额仅为10224亿元,只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26.17万亿元的3.9%,其中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仅为446亿元,占农业发展银行总贷款的4.4%。国家必须对其实行政策性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在当前的大部分农村,金融单位提供的金融产品单一,农民对金融产品选择的余地很少,甚至农民只有存钱和贷款等唯一的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农村发展对金融的多样性需求,限制了农村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产生经济效益,也影响农民对农村金融的改革积极性。因此,农村金融改革要以农村实际为出发点,创新适合农村需要和农村发展的金融产品,以此提高农村金融主体参与金融改革的积极性。

三、引导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发展

完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并通过法律保护合约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保证民间金融有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应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逐步走向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对有益无害的民间金融活动,要制定法律框架,明确其相应的发展空间,引导其有序成长。

对于资金中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高利转贷活动,往往金额巨大,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应规范查处程序和处罚标准。要使农村民间金融活而不乱,实现发展、效率、稳定三者的最优结合,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调控方式的灵活有效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政府在对民间金融监管中应该摆正自身的位置,以引导、监控为己任,而不是对其进行过多的干预。曾经在广大农村兴盛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衰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政府进行了过多的行政干预。要突破农村金融供给的瓶颈,解除农村金融供给抑制,就必须引入竞争机制,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逐步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适当地发展民间金融,进一步拓宽农村金融的供给总量。民间金融是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它消除了农户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信息不对称和借贷壁垒的桎梏,应当给予其合法地位。民间金融改革的关键就在于建立市场的准入机制,不能比照城市设立商业银行的标准设立,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准入标准,并加以严格执行。同时,要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使其合法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并纳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满足“三农”多层次的融资需求。同时,还要通过积极鼓励城市各类银行的金融网点向农村延伸,鼓励外资银行开展农村金融业务,使农村金融主体逐步实现多元化,满足“三农”对资金的需求。

四、建立保险制度和贷款抵押担保机制

农村政策性贷款保险制度和农村经济主体贷款抵押担保机制是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中的主要障碍,如果运转不力,将对我国农村金融的成长极为不利。保险公司可以开办贷款担保业务,其保险的对象可以是农户或企业,也可以是农村金融机构。另外,可以探索成立担保公司或担保合作社,由借款人(农户或企业)合资组建,否则,当发生风险损失时,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损失得不到应有补偿。此外,还可以适时开展大宗农产品期货业务,分散农村信贷风险等等。总之,大力开发新型农村金融产品,拓宽金融服务范围,探索建立农村金融的风险防范机制,同时也为建立、健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提供合理的保障机制。

第5篇

一、OECD国家金融企业税收政策和制度特点

OECD的大多数国家对金融企业以征收直接税为主。在所得税(即直接税)上基本采取与其他行业一致的税制政策(个别规定上略有区别),在间接税制(即我国的流转税)上,采取的是与其他行业不相同“从轻不从重”的特殊政策。这些国家的做法基本上可以看作国际通行做法。

总的来讲,OECD国家对金融企业总营业收入不征收间接税(大致相当于我国的营业税),而是将金融服务项目细分为货币结算、存款业务、贷款、金融担保、票据和股票交易、期货、期权、人寿保险等27大类,针对不同的金融服务确定不同的征税制度。

OECD的多数国家实行增值税(VAT)和商品劳务税(GST)制度(美国除外),对金融企业的不同业务,征税办法分为四种情况:①征税;②免税,但是不能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增值税;③实行零税率,即在免税的同时,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全部进项增值税;④金融服务不作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即不在增值税范围之内。各国针对不同的金融服务项目实行的税收政策是不相同的,但是各国的做法也有许多共同点。

比较一致的做法是,大多数国家对货币结算、存贷款业务等多数金融服务实行不可抵扣的免税政策,即不征收增值税,同时对金融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也不能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税款。实行这种政策的主要理由是,金融企业的服务具有特殊性,难以确定它们的增值税税基,实行不能抵扣的免税政策,其不能抵扣的购进品的进项税接近对金融服务的“正确”征税,所以可视同对金融企业的征税。如果对金融业同样实行发票抵免型增值税的话,一方面难以操作,另一方面可能会重于对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征税。

另一个比较一致的做法是,对金融服务中的保管、咨询服务、基金管理等收费业务都要征税。

美国比较特殊,目前国内的间接税主要是消费税和零售税。总的来说,对金融服务是免税的。但有资料反映,美国对外国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以保险费收入为税基征收消费税。

日本对金融服务业征税的项目要明显多于大多数国家,银行业务收取的手续费都要征收消费税,但对利息收入、保费收入是不征收消费税的。

韩国对商品和劳务征收增值税,但对金融服务也实行大多数国家的免税做法。有特色的是从1982年开始至今,对金融保险企业的总收入征收0.5%的教育税。

二、我国金融企业税收政策与制度特点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政府由原来与国有银行、保险公司的利润上缴、政府拨付信贷基金的关系,逐渐转变为金融机构缴纳税收、政府作为所有者向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投资补充资本金的关系。对金融企业,尤其是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税收基本上采取与其他行业企业“区别对待”的特殊政策。这种特殊政策的主要特点是:①金融业的营业税税率比其他服务业偏高。1994年税制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实行5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非国有金融企业和国内其他行业企业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出22个百分点。1997年在将国有金融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调至33%的同时,将全部金融企业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今年5月1日起分三年将金融企业的营业税税率降到5%,仍高于国内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和建筑安装业3%的营业税率,在服务业中处于较高水平。②国内金融企业比外资金融企业的税负重,因为外资金融机构在企业所得税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流转税上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之所以对国内金融业采取这样的税收政策,是由多方面原因促成的。第一,到目前为止,国有金融机构在金融业中仍然占主体地位,金融资产的60%集中在国有金融机构中。政府与国有金融机构的产权关系,使政府自觉不自觉地把国有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银行当作“二财政”、国家的“钱匣子”对待,而没有将其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风险产业看待。第二,金融业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几次财税体制的重大调整,事实上都是从短期财政利益考虑,为保持金融业总体税收规模不变来设计金融业税制。第三,与其他行业比较,国有金融企业改制相对滞后,这也是对金融业税收政策没有做重大调整的重要前提因素。第四,与我国目前的利率管理体制相关联,在存贷款利差较大时,政府可以利用税收杠杆对金融企业利润进行控制和调节。上述因素中前两个因素是最主要的。

三、现行税制下我国金融企业的税负偏重

我国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由于各种原因,金融、交通、建筑等服务业目前还没有实行增值税制度,而另外实行营业税制度。由于征收营业税时,不允许金融企业抵扣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所以金融企业事实上承担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收负担。

在我国以流转税(即国际上所称的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框架下,金融企业的税负中流转税负担大大高于企业所得税负担。目前金融企业交纳的流转税500多亿元,企业所得税不过百十亿,前者是后者的5倍。交纳营业税及附加税后的金融企业利润就很少了,这是造成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不足的客观原因之一。

按照OECD多数国家做法和美国研究中国经济的著名专家尼古拉斯。R.拉迪的计算方法,分析金融企业的纳税占其总收益的比重,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总体税负(流转税加所得税,不包括金融企业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在65%-75%左右。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例,1999年,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平均的总体税负为74.68%(详见表1),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平均的总体税负为68.37%(详见表2)。

与OECD国家比较,我国金融企业的税负明显偏重。如果按照OECD多数国家对金融业采取的税收政策和做法,对金融企业取消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的话,我国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将降低一半以上。以四大国有独资银行为例,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这部分税款(304.84亿元)转化为税前利润(参见表1),并对其征收33%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为100.60亿元,实际总体税负降为30.24%。在税负降低的同时,金融企业税后利润将由116.38亿元(154.78亿-38.40亿)增加到320.62亿元(116.38亿+204.24亿),利润增大1.5倍以上。这种计算只是建立在理论推算上,不是精确计算。按照三年后营业税降为5%测算,营业税及附加的减税幅度为37.5%,所得税增加,税收合计为266.65亿元,总体税负为58.02%。

四、几点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即将开放的形势,必须抓紧解决我国金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问题。除了金融企业的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等企业内部问题外,我国长期形成的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痕迹的金融业税收政策和制度,也是影响我国金融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外部因素。过重的税收负担使金融企业的税后利润很低,难以持续地依靠企业自身积累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们曾采取一次性拨付2700亿元增加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办法,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率。但这只是权益之计,如果长期使用此种“输血”性办法,既不利于提高国有银行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又会给国家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只有立足于解决金融企业的体制问题,同时调整对其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建立起我国金融企业良好的“造血”机能,才能既有利于金融发展,又有利于财政收入的增加。

另外,考虑到我国加入WTO以后,将逐步开放金融服务业,即便我们采取内外资金融企业完全相同的税收政策和制度,但是由于外资金融企业的总部在国外,国外的金融业税收负担远低于我国金融企业,他们的分支机构可以得到总部资金支持,我国金融企业仍会处于十分不利的竞争地位。加上金融业本身的风险特点,随着金融业开放后的市场化进程加快,我国金融企业必须加强自身抗拒风险的能力。所以,建议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考虑中国国情,逐步调整和改变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具体建议如下。

(一)将金融企业的总体税负目标确定在40%左右。其中企业所得税按照国际通行及我国的改革思路,与其他行业的税制相同,总体不做特殊规定,主要调整流转税制。

从根本的制度建设上,应将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按照OECD多数国家的做法,对金融企业大部分业务实行不可抵扣的免征增值税办法,对手续费、咨询费等金融业务征收增值税。值得说明的是,目前国际上对金融业这种征收增值税的办法,也存在一些讨论和异议,认为需要寻求更好的征税制度,如已经有人提出对金融企业征收“现金流量税”的办法。

如果我国在未来3-5年不能将服务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话,也可以在目前的税制下,为达到金融业总体税负40%左右的目标,逐步将营业税税率降到1.5%-2%。按照1999年四大国有独资银行总税负测算,营业税降为2%,营业税及附加的减税幅度为75%,所得税增加75.45亿元,总税收减少近45%,总税负降到41.35%(如果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总税负还会更高一些)。

(二)金融企业税收政策调整必须以国有金融企业改制和改革为前提。

在没有对我国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实行改制和改革以前,“单兵独进”的税制调整存在很大的风险。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表明,在没有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之前,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虽然可以起到调动企业经营积极性的作用,但也造成利润和财务分配失控,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富了和尚穷了庙”的负面效应。因此,为了防止在目前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体制下,调整税制后金融企业收益分配的“预算软约束”,应该在调整税制之前,先推进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

(三)金融企业税收政策调整需要妥善处理好的两个相关问题。

第6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次级贷款自由主义

2008年9月集中爆发了被称为“华尔街风暴”的金融危机,其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使得人们将之与1929-1933年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相提并论。

9月7日,曾占据美国房贷市场半壁江山的房利美和房地美被美国政府接管;9月15日,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第三大投行美林被美国银行收购;9月21日,美国第一大投行高盛和第二大投行摩根士丹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加上今年3月第五大投行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购,至此,美国前五大投行已“全军覆没”。其它的金融巨头也未能幸免:9月16日,世界最大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告急;9月25日,美国最大储蓄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被美国联邦监管机构接管;9月29日,美联银行被花旗银行收购……金融机构纷纷倒闭不仅意味着“华尔街模式”的覆灭,而且引发了人们对于金融市场的深刻反思。

美联储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Greenspan)10月23日表示,信贷危机“与我所能想象的任何情形相比,涉及面都要大得多”。在回答美国众议院监督委员会主席沃克斯曼(HenryWaxman)的问题时,美联储前主席表示,他从自己的思路中“发现了一个缺陷”。格林斯潘说:“当时我犯了一个错误,就是假定各机构(具体来讲就是银行和其它企业)的自我利益决定了,它们是保护自己股东利益的最佳方面。”[1]

格林斯潘曾经是神话般的人物,他1987年8月开始担任美联储主席,并且史无前例的四次连任,历经四位总统。他导引下的美国经济经历过两次衰退、一次股市泡沫和一次历史上最长的增长期,在克林顿时代创造出了“零通货膨胀”的经济增长奇迹。美国媒体曾经毫不掩饰的宣称:“谁当总统都无所谓,只要让艾伦当联储主席就行。”

由于格林斯潘对美国经济政策的影响力,人们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清算”到他头上也不奇怪,那么格林斯潘错在何处?他的错误对今天的危机应当负多大的责任?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理解这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投机与扩张--华尔街模式的本质

长久以来,以大摩和高盛为代表的一批从事证券买卖、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比从事储蓄和贷款业务的传统银行受到更少监管的独立投行,一直是华尔街的“形象代言人”。他们以少量资金投入,通过杠杆作用,对各种衍生证券进行炒作,以小博大,极短时间内实现牟取暴利。在这样的模式下,风险也随着一次次交易进行而累计、扩大,最终爆发出来。

金融衍生产品主要的积极作用是“对冲”投资损失,或者说规避风险,但并不是消除风险,只不过把一部分人的风险转移到另一部分人头上。比如商业银行为居民提供住房贷款,就面临着居民违约的风险;为了转移风险,商业银行将这些贷款合同卖给房地美、房利美和投资银行等机构;投资银行当然不能成为最终的风险承担者,它一方面将贷款处理成债务抵押债券(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卖给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对冲基金等在内的全球投资者,让债券持有者来分担房贷的风险;另一方面,投行创造出“信用违约保险”CDS(CreditDefaultSwap),让保险公司如AIG等为这种次债提供担保。

金融衍生产品的另一个作用是投机和套利,炒家除了会投机升跌,还会投机波幅。在1995年时,衍生金融工具投机得到臭名远播。尼克·李森,巴林银行的一名交易员,造成13亿美元的损失,导致这家有数百年历史的金融机构破产。

“次级抵押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无法还贷的风险很高。随着美联储连续17次加息,次贷购房者的还贷负担不断加重,同时美国房价下跌,使次贷购房者难以通过出售或抵押住房来获得融资,这样,越来越多的次贷购房者无力还贷。于是,房贷机构(商业银行)形成了大量的次贷坏账;“两房”、投资银行、全球各类投资者手中的大批次债由于失去偿付来源而大幅贬值,金融危机从此汹涌袭来。

“把钱借给能还钱的人。”是人类第一间银行大门柱上刻的唯一一句话。可是今天这些世界顶尖的银行家们竟集体把钱借给低收入者,投资银行给把贷款做成债券并且给予很高的等级,保险公司甚至为这种债券担保,为什么?

追逐利益固然是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则可以用心理学的一个规律解释:群体在做同一件事情时,个体容易丧失自我。于是人们相信:只要美国地位不变,全世界的人就都想去美国定居,美国的土地有限,那么房子价格总是要上升的,只要住房还在,我的贷款就不会收不回来。

次贷危机之所以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则是金融衍生市场的高杠杆性。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margin),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以雷曼兄弟为例,从2004年到2007年,雷曼炒作的资产负债表高达3000亿美元,主要是通过购买住宅和商业房地产贷款证券作支撑的后盾。而同一期间,雷曼只增加了60亿美元的股本--相对3000亿,可说微乎其微。所以,雷曼的资产从极高位的24倍资本,增加到了更高位的31倍。反过来,如果投资总价值下降3%,那股东的权益便完全被销除一空。[2]

二、新自由主义--格林斯潘拒绝监管衍生金融市场

既然认识到了衍生金融市场本身的高风险,以及银行家及投资精英可能利用专业知识和影响对其他投资者作出不当引导,那么首先想到遏制危机的重要办法就是加强市场监管。然而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奉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强调减少政府对金融、劳动力市场的干预,从而埋下了危机的祸根。

20世纪90年代,有些人声称,衍生品市场已变得如此庞大,并且难以理解。为了金融系统的整体安全,他们要求联邦政府介入,加强衍生品监管。无论是会见政府官员、出席国会听证会,还是在听众云集的场合发表演讲,格林斯潘一直坚决反对限制衍生品交易。他希望这一问题由华尔街自行解决。[3]格林斯潘一方面信奉市场的力量,相信华尔街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行为是可靠的,因为他们都应该是自己机构利益的最佳代表;另一方面,他认为与个人私利相比,政府的干预会是“邪恶的”。1998年,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因衍生品投资而陷入破产境地,引起一场金融风暴。但在格林斯潘施压下,美国国会仍然宣布冻结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6个月监管权力。

格林斯潘对华尔街的信任并非毫无理由--经济学基本假设之一就是“理性人”: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知道什么是有利的,什么是不利的,并且总是趋利避害。所以华尔街精英们应该珍惜自己的声誉,把握好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然而,他低估了市场扩张的力量,一个人冒险固然不是明智之举,拉上其他人一起“摊薄”风险之后,人们的行为就要大胆得多。正是有投行的分析、金融创新作为支撑,商业银行才一再扩大次贷业务;而投行有了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投资者作为客户,金融创新之举也越来越多。当经济不再增长,资金链断裂,自然是一损俱损。

在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的政策下,政府放弃了对市场的有效监管,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高度自由最终导致金融风险爆发,对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三、政策导向的变化--金融危机的影响

金融危机的影响不仅仅是大量金融机构的倒闭、危及实体经济,还将改变经济政策导向。从格林斯潘“认错”来看,金融危机将促使人们重视金融监管,背离自由导向的市场原则。

自现代经济学产生的三百年间,西方国家一直强调自由市场的力量,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曾频频指责其他国家比如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市场的优点非常明显,能够促进效率,而它的缺点也非常明显,以自我为中心的盲目扩张容易导致危机。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是一例,这次金融危机也是。

理论在现实面前总是虚弱的,尽管美国一再推销“让金融体系自己寻找平衡点”的自由主义金融政策,但是自由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拉美债务危机;美国储蓄和贷款危机;斯堪的纳维亚银行业危机;美国房地产危机;日本房地产泡沫和随后的金融危机;墨西哥龙舌兰危机;亚洲和俄罗斯金融危机;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ong-TermCapitalManagement)破产;“网络泡沫”;以及现在的“次贷危机”。金融自由化的好处明显:让很多人变得格外富有,但坏处也是明显的:危机频繁并且代价高昂。

于是在金融危机面前,白宫毫不犹豫的举起了干预大旗:10月14日,美国政府宣布向银行注资2500亿美元,同时为银行新债提供担保;10月21日,美联储表示,将动用多至5400亿美元,用于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购买短期债务,以扶持美国金融体系的一大关键支柱;推行从陷于困境的金融企业买入问题资产的7000亿美元计划;[4]等等。

美国政府这次市场干预的政策力度堪称历史之最,对我们也有重要启示。首先,市场自由是相对的,比信奉自由主义更重要的是把握好国家在经济中的职责,那就是维持经济稳定,尤其注重行业监管的力度,预防危机的发生--多数人相信,如果美国政府重视金融市场的风险,对金融衍生品加以管制,那么次贷危机不会扩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第二,金融危机的关键是如何恢复信用,政府注资私人银行最主要的作用不在于提供资金,而在于给出一个信号:政府将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美元本位制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困扰乃至灾难的风险急剧增加,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传递效应,这已是关系到我国金融战略和中国整体发展战略的问题。尤其是我国正处于金融市场改革的重要时期,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制订政策、如何对待衍生金融市场,都需要更加谨慎的考虑。

参考文献

[1]引自《格林斯潘“认错”》,FT中文网,2008-10-24

[2]引自《希望,华尔街模式的消失》,扬子正如

第7篇

(一)市场准入监管。监管机构依法对政策性银行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查和审批,对其业务范围和职能定位进行界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及年度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以及接受监管机构非现场监管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审查和考核。

(三)合规性检查。对照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检查设置或变更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超授权、超范围经营,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手续是否完备,业务经营状况是否合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完善等。

(四)日常的非现场监管。根据政策性银行定期呈报的报表、报告,主要从五个方面的监管指标:贷款投向指标、安全性指标、流动性指标、效益性指标及总量控制指标进行业务分析和监督。

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对政策性银行金融监管目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金融法规不健全,没有一部完整的政策性银行法和专门针对政策性银行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只有根据政策性银行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策性银行的发展方向问题。国外对政策性银行都是先立法、后建行,不管是国际上成立政策性银行时间较早的美国、加拿大和德国,还是成立时间较晚的日本、韩国,都制定了自己的政策性银行法,如美国的《国民银行法》、《银行法》、日本的《政策投资银行法》等。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均在1994年成立,确定三大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任务、经营目标和宗旨的主要依据是成立之初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监管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法》和相关的《会计法》、《贷款通则》等。但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完善的政策性银行法和专门针对政策性银行进行金融监管的法律或法规,来明确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规范政策性银行的经营行为,并依法进行监管。

(二)非现场监管很多指标是参照和沿袭商业银行的标准,需要调整和修改。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监控报告一般都分为七个部分,其中只有一部分不同,一千是要求政策性银行报送贷款投向分析,一个是要求商业银行报送资本充足率分析,要求分行二级法人报送再贷款余额和按照一逾两呆进行分类的资产质量状况等。上述指标的设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政策性银行监管的内容和指标没有根据其发展状况和国际惯例作相应的调整,而是照搬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

(三)监管手段落后,监管质量和效率不高。近年来,监管机构先后开发了具有不同特点、覆盖不同业务功能的多个版本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但这些系统与政策性银行的业务发展及加入WTO后对金融监管提出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明显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是没有针对政策性银行的业务特点而专门开发监管程序和系统,造成大量的重复劳动,效率不高。

三、监管建议

笔者认为,要建立对政策性银行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使政策性银行贯彻中央“既要防范金融风险,又要支持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针,有效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尽快制定《政策性银行法》和专门针对政策性银行进行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政策性银行金融监管法制化、规范化。《新巴塞尔协议》把一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作为有效金融监管的基础设施,并要求监管当局必须依法依规对金融业实施监管,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而金融法制不健全,尤其是没有一部完整的政策性银行法和相应的监管法规,是困扰我国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主要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尽快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实行依法监管。在制定法规时,一是要根据政策性银行的不同特点和业务范围,分别制定不同的政策性银行条例或法律,明确政策性银行的定义、性质、职能和任务,组织模式,业务范围和基本业务规则,与商业银行的关系,财务会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二是完善对政策性银行进行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使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从而保证政策性银行的健康发展。

(二)制定科学的监管指标和内容,从以合规性监管为主走向风险性监管为主。目前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年度经济发展规划,考虑三大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来源和融资规模、经营范围、经营目标及业务特点,分别制定适合政策性银行经营管理的专门监管指标和内容,应坚持合规性和风险性并举,以风险性为主的指导方针。因为我国的政策性银行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金融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建立了比较完善和完备的贷款程序及规则。鉴于开发银行发放的贷款期限长,大部分在5—10年,有的长达20年,所支持的行业如电力、铁路项目的借款人的法人体制正在发生变化。建议监管部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结合近年来开发银行的发展情况,一是取消目前对二级法人再贷款余额等指标的考核,修改完善存款和利润与计划数完成情况等监督指标;二是增加政策性银行是否及时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贷款投向是否合理,内控制度能否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保证国家信贷资金的安全,贷款的期限结构和资金来源结构是否匹配、能否控制资金风险,资本充足率和风险资本充足率是否达到国际通行的标准等内容。

(三)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更新监管理念,使监管与服务、指导相结合。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委员会已正式挂牌成立,并设立了专门的监管部门对政策性银行进行监管。银监会的成立,为提高金融调控效率,加强银行监管提供了体制框架。下一步需要加强对监管人员进行稽核审计专业培训,可采取国外银行监管部门进修或到政策性银行跟班操作等形式,提高监管人员的金融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使监管人员了解与政策性银行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知识、法律、会计和计算机等基本知识。也可以从各政策性银行中选拔一批熟悉业务和具有稽核工作经验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监管队伍中去,实现监管队伍的专业化,造就和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熟悉金融方针政策、能够运用国际银行监管准则和先进的技术手段、精通政策性银行业务的监管队伍,提高监管水平。

第8篇

内容提要:随着资本市场对实际经济生活影响的增强,适时调整货币政策使之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成为必然,但货币政策的四个最终目标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同时实现,如再顾及资本市场金融资产的价格,会令货币政策顾此失彼。对此国内学者意见不一,有别于两种将金融资产的价格纳入和不纳入货币政策框架的意见,本文认为应该走一条折衷的道路—央行不将金融资产价格作为货币政策调控目标,而将其作为制定货币政策的参考目标。

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冲击

11以物价指数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受到资本市场的挑战。

在传统的意义上,货币所对应的是商品与劳务的生产、交换、分配与流通四个环节,商品与劳务的价格水平便成为判断货币供求状况的标尺。我国一直把商品和劳务一般价格水平的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然而,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现实经济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生利金融资产,这些金融资产同商品和劳务一样需要用货币来标价,来媒介。因此,仅仅使用商品与劳务的价格水平来衡量货币供应量的多少,是不准确的。

最近几年,无论M0、M1还是M2的增长速度均不低,但原本应该出现的商品和劳务市场价格回升的局面没有出现,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存在巨大利差,大量进入商品和劳务市场的资金都转而进入资本市场了。资本市场容量的不断扩大使得货币供应量增长与物价间的稳定联系被打破,中央银行不再能依据传统的标准判断经济形势。例如过去的经验,当现金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就会发生通货膨胀。当居民大量现金流人资本市场时,会出现现金的投放量大幅度增加,如果中央银行因为担心通货膨胀而收紧银根,就会对经济产生收缩效应,因为这种现金的增加并没有形成推升物价的力量,只是推升了资本市场价格。

又如,广义货币M2与名义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通常被作为潜在通货膨胀压力的一个指标。

现在中央银行对广义货币M2的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将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纳入统计范围。因此M2中有一部分是对应于资本市场的投资活动的,M2大幅度增长并不一定会引起通货膨胀,因此货币增长的调控目标也要随之调整,以往经验和数据已不适合。

21货币政策以货币供给量作为中介目标受到干扰。长久以来,我国货币政策是以货币供给量作为中介目标。但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将越来越不具有可控性和可测性。这种趋势原因之一就是资本市场发展引起的货币供需总量和结构发生了变化。

从影响货币需求方面,资本市场及衍生品市场对货币需求量大大增加。股票市场通过财富效应、交易效应、替代效应影响货币需求。财富效应和交易效应增大货币需求,替代效应则减少货币需求。

从货币的供给量看,资本市场发展的影响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直接融资规模的扩大影响了间接融资。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直接融资的比例不断上升、间接融资比重不断下降。间接融资数量的下降使商业银行的客户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贷款意愿下降,贷款增长幅度趋缓,导致货币供给量减少。

二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使货币供应量增长的可控性下降。在资本市场出现之前,整个商品世界只有货币商品、实物商品与服务两部分。资本市场出现后,整个商品世界变为三部分:货币商品、实物商品与服务和金融商品。

原来构成对一般商品需求的货币,现已有很大一部分转入证券投资领域形成证券投资需求。这部分货币量随着证券行情的起伏不断变化,处于经常性的调整之中,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导致了货币需求结构的不稳定,而且使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被削弱,使得货币供应量与一般商品量之间的对应关系弱化并变得复杂。

31对传统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1)存款准备金比率、再贴现率、再贷款政策作用力受到削弱。再贴现、准备金制度和公开市场操作是三大传统货币政策工具。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深度和广度的扩大,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联系日益紧密,社会公众在资本市场的运作增加,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的资金往来增加,影响到商业银行准备金的稳定性,使中央银行通过调节存款准备金比率来改变货币乘数、收缩或扩张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调节货币供应能力减弱,同时也使金融机构对再贴现与再贷款的依赖程度降低,削弱了存款准备金比率、再贴现率、再贷款政策作用力。

(2)公开市场业务的政策效应将得到增强。

在市场经济国家公开市场上,国债的风险低、流动性强、规模大,又是其他货币市场资产定价和中央银行确定名义利率的重要基准,较之其他工具在操作上更富弹性、更具自主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资本市场得到极大发展后,公开市场操作更成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理想的货币政策工具。

而在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更多地依重于信贷指导性计划、利率手段和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一直不发达。随着我国国债期限结构调整,品种增加,流动性增强,公开市场业务将增加新的载体。

货币市场的发展将为中央银行提供通过公开市场业务灵活调控基础货币的操作平台,而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分割、封闭状态的打破,使公开市场政策工具的影响面扩大,公开市场操作的规模与力度逐渐增强。中央银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上适时买卖有价证券和外汇,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商业银行的头寸,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水平,为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创造条件。

41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货币政策有效性取决于央行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控制程度,以及各传导主体的行为选择。过去银行信贷一直是我国货币政策唯一的传导渠道。

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兴起和发展,资本市场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一条重要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一国货币政策通常是由利率机制、非货币金融资产价格机制、汇率机制和信贷配给机制

等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在现实中各种传导机制的相对重要性会随着金融市场和金融结构的变化而变化。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非货币金融资产价格传导机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关于这种传导机制较著名的观点有托宾的Q值效应和莫迪格利亚尼的财富效应。

1.Q值效应。托宾的Q理论是一种股票价格和投资之间相互关联的理论,Q是指企业市场价值与资产的重置成本之比,当Q>1时,企业就会选择投资。企业的市场价值主要受股价影响,而资产的重置成本由技术因素决定,在一定时期内被认为是稳定的。

所以,资本市场的发展是影响Q值变动的主要因素,当股价Ps上升时,Q值就增大,从而有效带动企业投资支出。当货币供应量Ms增加时,公众实际持有的货币量多于意愿持有货币量,货币的边际效用降低,持币的机会成本增加,这时公众将通过资产选择将部分货币转换成非货币金融资产。

资本市场发展在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可简单表示为:Ms+Ps+Q+I+Y+

实践也表明,在中国,股票价格明显受到货币资金供应的影响,当货币供应量增加,股市的资金面就变得充足,投资到股市的资金就增加,股市就上涨。货币政策对中国股票价格有较大的影响,是因为中国企业的融资渠道过于单一,银行贷款占了很大比例,央行收缩信贷规模就会对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

在投资者理性预期下,势必会使股价下挫。

2.财富效应。

莫迪格利亚尼从消费途径的角度,分析了货币供给量变化通过影响金融资产价格而对私人消费产生影响。其基本原理是:货币供给量增加,利率下降,企业的资本成本就下降,金融资产如股票的价格就会上升,所以人们的金融财富(FR)就增加。基于储蓄生命周期理论,金融资产增值带来的财富增加就增加了人一生的财富量(LR),所以人们就增加当前的消费,从而推动产出增加。用流程式表示为:

Ms+r,Ps+FR+LR+C+Y+股价上升带来名义财富的增加会对随后的几个月的消费产生轻微的财富效应,之后随着股票的被套迫使广大投资者减少消费,其幅度要大于前期的财富效应的作用。

二、货币政策兼顾资本市场发展是否必要

资本市场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也使得传统货币政策的操作受到了挑战。

面对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资产价格的频繁波动,我国经济学界对货币政策是否应该把金融资产价格的调控纳入货币政策框架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

11央行应该调控金融资产价格。

持该观点的人认为,货币政策应当关注以股票价格为代表的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动,银行信贷资金与股票的相互结合、相互转化,会带来银行资金安全性的问题,股市虚拟资本的膨胀及泡沫的破灭也会给经济带来重大影响。

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1992年日本泡沫经济破裂所导致的长期经济衰退,就是由于中央银行未能关注股票等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

资本市场持续的泡沫时间愈长,它爆破后对实体经济的损害就越严重。金融资产价格高度的波动性将在更大范围内引起金融与经济的不稳定。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剧跌意味着个人和企业财富的急剧减少,严重动摇人们的消费信心。由于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急剧下跌所引起的通货紧缩是真正的通货紧缩。资产价格暴跌还会使银行抵押品价值缩水而使银行陷入财务危机之中,这会引起整个社会的恐慌。

21央行应将长期价格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而无需关注股价等金融资产价格的短期变动。持该观点的人认为,货币政策过多地顾及证券市场不仅丧失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且会影响正常市场秩序的建立。

随着资本市场对经济影响的增强,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越来越受股票市场的影响,尤其是在低通货膨胀时期。但无论如何,中央银行绝不能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决策的参照指标,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的作用应该是中性的。

如果货币政策意在刺激股票市场,投资者普遍认为货币当局会托市,就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和经营漠不关心,无法对上市公司形成有力的约束,促使其改善经营;上市公司不关心广大股民的利益,唯一关心的就是通过增资扩股“圈”钱。

这种行为会使货币政策和资本市场都受到损害。

货币政策干预资产价格的波动,引导资金流向,最终是为了拉动投资、增加需求、刺激消费、实现经济增长。从实际情况看,货币当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使得货币流入资本市场,但并未真正启动股市的“财富效应”。也就是说,全社会大量资金流向资本市场后,很大部分资金会在资本市场沉淀而难以进入商品市场,即使在股市存在较大风险的情形下,资金也不会完全撤出股市,只要资金不进入消费市场,最终就不能形成真正的有效需求。因此货币政策干预资本市场并不一定就能达到最终目标。

31正确的做法:央行在货币政策操作时,对股价等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应关注但不盯住。

近年来,资本市场的股价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越来越重要,由于股票市场是资本市场的核心,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制定和决策的金融当局,应密切关注股市变动,在进行货币政策执行和操作时要考虑股票市场这一重要因素。

目前,突出地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应关注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但不能把它作为货币政策决策的决定因素之一,也就是说,对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应关注而不盯住。

应该看到,股票市场的发展使参与股票交易的货币需求量增加有客观必然性,但若因其价格虚高,引起社会资金流入过多,则会影响到对实体经济的投入。而若扩大货币供应量来满足股票交易所需,则会引发社会信用过度膨胀,不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从我国现实情况看,由于股票价格波动经常

脱离宏观经济基本面,没有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晴雨表”,因此,目前金融资产价格还不宜成为货币政策的调控的目标。

目前,应该将以股票价格为代表的金融资产价格纳入货币政策的视野,作为辅助的监测指标,建立相关的指标体系,并根据市场走向和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做出相应的判断,进而实施必要的调控,但却不能因此认为股价变化应成为影响货币政策的决定因素之一。

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而言,着眼点仍应是对实体经济运行状况和货币需求量分析、判断,应致力于稳定价格水平和维持经济最大持续增长。中央银行对资产价格保持关注,是因为资产价格波动会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这意味着只有当资本资产价格的波动影响产出和预期通货膨胀率时,货币政策才应关注资产价格的波动,出手进行干预。

参考文献:

1.汪红驹1中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05-231

2.于洪波1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的货币政策抉择1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5-11

第9篇

以江苏私营企业2001-2012年相关数据为对象进行分析,可见,私营企业总体发展指标在金融危机后与进出口相关性降低(表1和表2),与出口相关度的变化为户数0.975到0.948,注册资金0.986到0.967,固定资产投资额0.979到0.964;与进口相关度的变化为户数0.988到0.952,注册资金0.995到0.977,只有固定资产投资反向微增从0.968到0.972,可见,趋势上中小企业正逐渐摆脱外贸依存制约自主发展。

二、金融危机前后江苏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变化分析

本文将江苏私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分为国家层面和江苏层面因素,前者主要包括党和政府政策、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其他扶助措施四个层次,后者主要包括地方法规规章和地方政府扶持两个层次。比较金融危机前后法律政策环境因素,PearsonCorrelations分析结果(表3)显示2001-2006年间江苏层面政策因素和江苏地方法规规章与总体政策合计显著强相关(0.920**和0.973**),表明危机前江苏私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主要是地方层面因素,又以地方性法规规章为主。2007-2012年间数据(表4)则显示国家层面政策因素与总体政策合计显著强相关(0.982**),但各分类因素非显著相关,而江苏层面政策因素稍有弱化,相关系数为0.904*,表明国家法律政策支持力度增强,江苏地方法律政策作用弱减,仍以地方性法规规章支持为主。

三、金融危机前后法律政策环境因素影响效果分析

选取江苏统计年鉴私营企业发展指标与法律政策环境因素做Pearsoncorrelation分析,结果显示危机爆发前2001-2006年,私企户数、注册资金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和进出口与各项法律政策环境因素非显著相关,表明这一阶段法律政策环境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性发展不明显,具有被动型特征,因此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中小企业在不断减少限制的法律政策环境下自主发展。危机后2007-2012年数据显示,私营企业规模发展指标均与国家层面法律政策显著相关,表明这一阶段国家法律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有成效,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企业所得税缴纳额与法律政策环境因素非显著相关,表明中小企业盈利能力并未受益于法律政策环境的改变。

四、结论

第10篇

房地产商品是家庭消费支出中最大的一部分,房地产商品具有消费和投资的双重属性,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或者租赁两种方式享受住房服务,上述三个特征决定了房地产市场和金融的关系非常密切,金融政策的改变必然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一个国家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必然提升人们对房地产投资的利润预期,从而导致房地产投资的过度膨胀。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和人民币升值预期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国外资金也会更多地涌向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因此,合理制定金融政策,并有效利用其变化可能产生的积极影响,对于控制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快速上升,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从利率、首付比例和汇率三个方面,从经济学的需求和供给的视角,来分析房地产金融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一、金融政策与房地产需求

(一)利率与房地产市场需求

利率对居民的住宅需求和投资需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当利率降低时,会迫使人们降低储蓄而转向消费或进行其他投资,居民在寻找消费和投资出路时,可能会考虑购买或者扩大住宅的消费或投资。这对于原来已计划扩大住宅消费或投资的居民来说,会加快他们的行动步伐,进而增加对住宅的现实需求;(2)在利率降低时,住宅抵押贷款的利率同时降低,这在实际上降低了居民进行住宅消费或投资的成本,也会刺激居民扩大住宅需求。相反,当利率提高时,住宅需求会必然减少。

住宅是家庭最主要的资产。按照国际测算标准,住宅价格大约是一个家庭可支配收入的7倍左右,也就是说,一个家庭需要7年的时间才能买得起一套房子。住宅的昂贵价格使得家庭必须靠银行贷款才能购买起住宅,而影响消费者贷款的最主要因素就是贷款利率的高低。我国针对居民购买住宅的金融政策大致出现在1996年底1997年初,当时,政府为了鼓励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解决老百姓家有所居的问题,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措施,于是,五大国有银行开始面向居民提供低息住房贷款,但效果却并不明显。其中的原因可能很多,比如说大多数居民的资金积累有限,以致住宅购买需求还没有普遍形成;再比如,银行新推出一项业务时对风险的评估往往偏高,而居民也对住房贷款从观念到习惯还不能立即接受;除了这些以外,银行确定的大约10%的高利率,不能不说是挡在房地产市场发展道路上的一个主要障碍。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中央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更多关注和银行利率的逐步降低(基本保持在5%-6%左右),使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通过按揭进行住房投资和提前实现住房消费,住房按揭贷款绝对数量和占总贷款比重都出现了迅速增加。

利率对家庭实际支出的影响,可以通过实际例子予以说明。一套总额100万元的房子,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年限为20年,采用5.04%的年利率(2005年1月1日前的实际贷款利率)则月均还款额为5297元,采用7.83%的年利率(2007年9月15之后的实际贷款利率)则月均还款额为6038元,利率的增加将使家庭每月多支出741元,支出的增加必将减少对住宅的需求。

回顾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历史就可以发现,利率对消费者具有重要的影响:提高利率必将减少房地产市场的需求,而降低利率将会降低居民的月均还款额,减少居民的负担,从而增加对住宅的需求。显而易见,提高利率,将对房地产市场需求、从而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具有极大的抑制作用。此情况2007年非常明显,致使国家在一年之内多次提高利率,以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二)贷款首付比例与房地产市场需求

2000年以来,银行不断降低房地产市场的首付比例,许多银行甚至提出零首付的方式。首付比例的降低,意味着许多家庭可以提前享受到住房需求,未来的房地产需求得以在短期内实现,降低了住房消费或投资的成本,大大刺激了房地产需求的增加。对银行来说,贷款首付比例的降低,一方面繁荣了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另一方面却也使银行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加,进而使住房贷款的坏帐率增加,一旦对风险的评估和对坏帐率的测算达到一定程度,银行旧会逐步提高首付比例。首付比例的增加,既会提高按揭贷款门槛,降低银行按揭贷款的风险,也会加大投机活动所需的资金周转量,从而有效地抑制房地产市场上的投机活动。

具体到中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我们认为,政府进行金融政策调控的目的,不应当是限制居民的正常需求(反而应当大力鼓励),而应该是降低银行的金融风险和减少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炒作行为。根据国外的数据统计结果,在正常的房地产环境下,首付20%之后,银行住房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低于0.5%,但在出现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的时候另当别论。银行的资金大多来自普通老百姓的存款,因此一定要设立按揭贷款首付比例的门槛来保护储户的利益。当前在20%的基础上继续提高首付比例虽然可以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率,但是同时会压缩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消费需求,所以政府的落脚点应该在大大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三)汇率、经济全球化与房地产需求

房地产商品具有投资需求的基本属性,中国处于经济快速增长的阶段,每年国民经济保持10%左右的增长率。同时中国处于城市化率快速推进的过程,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这些因素的存在使房地产价格必然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中国加入WTO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资金的逐利本性决定国外资金必然有强烈的动机来购买中国的房地产商品。另外从汇率的角度分析,中国目前处于人民币升值的加速期,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必将刺激更多的国外资金涌入中国市场。因此,在冷却国内房地产市场投资需求的同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国外资金的涌入。

(四)楼市与股市的互动效应

从投资的角度分析,股市和楼市具有同样的特征,尤其是在价格快速上涨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属性体现的十分明显。1999年以后整体市场投资渠道的缺乏,特别是2001年6月以后股市的一路下跌,中小投资者对股市逐渐失去信心。另外,由于住宅商品固有的一些属性(不动产;销售不出去可以转租;随着经济发展、周围环境优化可以增值等),房地产投资(尤其在大城市)基本成为高回报、低风险投资的惟一渠道,投资房产的人群包括个人、企业、银行、基金等等(顾建发,2005)。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06年以来,中国股市一路上涨,致使许多家庭财富得到了迅速增加。在股市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资金并不会明显转向房地产市场,但是,一旦股市进入调整阶段,股市的资金将会迅速转向房地产市场,股市本身的财富效应也会增加房地产的消费需求,此时房地产价格又将出现上涨趋势。这种状况在2007年表现得非常突出。

二、金融政策与房地产供给

影响房地产供给的主要因素是房地产市场价格预期、土地成本、税收政策和银行的贷款利率(周伟林、等,2004)。从金融政策的角度,则主要是考虑银行利率的作用。开发商在开发楼盘的过程中,其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的提高,将会增加开发商在取得土地、开发楼盘中的现金流支出,加大开发的成本也即提高房地产市场的进入门槛。

住宅通常具有大宗性、昂贵性的特点,其开发往往需要巨额资金投入,离不开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因此,银行利率高低直接影响到住宅市场的供应量。如果国家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银行减少对住宅开发商的贷款,提高市场利率,这样,住宅开发的借贷成本提高,住宅供给往往会减少。另外,由于银行利率提高,人们储蓄愿望增强,进而减少对房产的消费需求与投资需求,也会影响住宅开发商的供给愿望。相反,国家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银行扩大放款,市场利率下降,住宅开发成本降低,就会刺激住宅开发商增加住宅供给。同时,利率降低,人们的储蓄愿望随之下降,促使人们进行住宅投资。而住房抵押贷款利率较低,又会刺激人们使用消费信贷方式购房,增加住宅需求,推动住宅价格上涨,进而引起住宅供给的增加。

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作用下,如果国家对于国外资本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没有任何限制,也必然会导致房地产商品供给的增加。与此同时,根据股市和房市间的互动影响,可以想象,股市的波动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对住房供给发生影响。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由上所述可见,金融政策的变化是通过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因此,合理利用金融政策调控房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制定金融政策并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不是象有人想象的那样简单。

首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住房贷款利率,或者抬高住房贷款门槛,都将抑制购房欲望和实际投资,从而抑制房价的无序上升。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出台金融政策的目的,并非简单地降低房价,而是使房地产价格充分反映供给和需求信息,降低房地产商品的投资和投机属性,降低银行的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说,银行还可以针对不同的房地产投资贷款实施差别利率政策。

其次,由于房地产商品的特殊性,在使用金融政策调控房价时,必须同时考虑房地产投资的利润预期走向。因为一般情况下,投资与否或多少取决于预期利润和银行利率的比较。假如房地产投资的预期利润率居高不下,而政府对非居住性购房又缺乏必要的限制。那么,即便降低了利率,投资仍然不会减少,从而使金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抑制作用就无法发挥出来。

第11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货币需求货币供给货币政策

金融创新是金融资源重新组合的过程,包括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创新,资产证券化、表外业务、金融一体化是金融创新的三大趋势。货币政策是货币当局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以市场为载体,以利率为传导机制,影响中介指标从而影响企业、居民的投资、消费行为,最终实现这个政策目标。

1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的影响

1.1使得货币需求收入有变小的趋势

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和证券化趋势,使得介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金融工具不断出现。它们提高了持币的机会成本,从而人们增加非货币性的金融资产,银行甚至出现“脱媒”现象,由此,人们对于交易性货币需求减少。

1.2使得利率弹性的作用越来越大

在证券化促进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下,市场效率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大,在一定的收入水平下人们会缩小交易需求量,扩大闲置余额,从而使机会成本变量发挥作用的空间扩大,增强了货币利率弹性的作用。

另外,交易性货币需求要受国民收入的影响较大,而国民收入在短期内相对稳定,决定了交易性货币需求具有可预测和相对稳定的特点。

2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2.1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

金融创新所带来的证券化趋势和金融市场的高度发展,强化了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力。其主要表现为:金融工具创新可以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提供大量可供买卖的工具,使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的能力大增;金融机构在补充流动性资产或进行资产组合调整中日益依赖公开市场,其积极参与市场买卖在客观上配合了中央银行的操作;微观经济主体对各种经济信息、动态和金融市场行情的关注度增加,有利于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明确的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地引导和微调。

2.2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

2.2.1使商业银行对利率的重视程度下降

这主要是因为创新使利率的决定性因素复杂多变,例如,确定一个利率的上限主要是为了抑制需求,但经济运行中的各种创新工具却把利率推向了这一高度,于是政策效果和非政策效果混在一块,使央行无法确定货币政策是否奏效。

2.2.2将汇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金融创新,尤其是诸如货币利率互换、票据发行便利等金融工具的创新,使借贷双方越来越容易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信用替代形式,从而使资本的国际流动性加剧,而较高程度的资本流动除了货币政策的实施产生影响外,还对汇率未来走势的预期产生影响,并且二者产生互动。

2.2.3使得基础货币投放量变得难以确定

货币乘数的加大,最终导致央行可以以较少的货币投入获得相同的货币供给,但对它的控制程度降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金融创新模糊了货币概念。目前NOW账户、ATS、MMMFS、NA等金融创新业务的出现,使传统货币的划分体系出现混乱;二是金融创新使得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超额存款准备金率、通货比率或现金漏损率、活期存款与存款总额的比例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从而加大了货币乘数。

2.3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资产证券化对传导机制的影响主要在利率渠道和信贷渠道方面。资产证券化为银行和其他的发行者提供了广阔的融资渠道,无论货币当局怎样变动利率水平,都很难发生资本成本效应,货币供给和投资需求的利率弹性会减小;而且资产流动性的增强,也大大抑制了货币政策传导的流动性效应,从这两方面都可看出,资产证券化削弱了货币当局利率政策的时效性。

金融创新使公众和金融机构通过派生的信用扩张满足其日益扩大的需求,加大了货币政策主体控制货币的难度,使中央银行难以判断既定货币增长率的实际运行结果,使得存款准备金率传导机制部分失效;金融衍生工具出现之后,原有的货币供应量的概念发生了变化,需要修正货币总量的定义以反映金融衍生交易所产生的影响。与此同时,金融市场的创新,使得央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难度加大;信息收集、储存和传递的技术进步推进了金融创新的过程,都使得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数量控制货币和信贷增长的效率有所降低。

3金融创新程度及政策效果

由于前面阐述过,金融创新会使交易性货币需求较少,投资性货币需求增加,那么我们可以用交易性货币需求和投资性货币需求之间的比来反映金融创新度。根据我国从1991~2001年存款余额和A股股票筹资额的数据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的金融创新过程中,交易性需求投资性需求并不像前面理论所论述的那样此消彼长,而是都存在上升趋势,但是存款的增长明显高于股票筹资额增长,并且根据存款余额的增减额和定期存款的增长额向比较可以看到,我国居民依旧较为倾向定期存款而非货币存款,可见我国金融创新水平还相当落后,金融体制的创新没有跟随金融衍生产品创新的脚步,而金融工具的创新也相比发达国家十分的单一,可供居民选择的投资产品并不多,因此我国的银行存款逐年增加。

另外,在对我国货币流通速度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货币流通速度的运行特征和变动趋势指出了金融创新是货币创新程度的提高而上升,犹如我国货币流通速度开始会随货币化的深入而降低,但随后会随金融创新程度的提高而上升,而我国货币流通速度仍处于下降阶段,因此金融创新水平相对较低。

那么根据以上分析,在我国创新水平还相对较低时,金融创新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还不能明显表现出来,传统的货币政策调节机制或手段仍对我国的经济运行发挥着作用,例如,央行在2003年9月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之后,于2004年4月25日再次提高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这些都有效的控制了我国的货币供给过多,降低通货膨胀以及缩减信贷规模,使我国经济保持正常稳定的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互补性;效率;公平

党的十四大在分配问题上提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该原则更加明确了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性。从哲学层面上讲,效率与公平是两个判断社会进步的价值范畴。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个人、群众、社会创适的劳动价值和劳动成果。公平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经济、政治利益的分配公道合理,差别不大。兼顾效率与公平就是既要效率,也要公平,两者同等重要,不分先后和轻重,将两者兼顾并重,并使之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思想,在金融体系中,集中体现为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的互补性。商业性金融主要具有扶富的效率功能,政策性金融主要具有扶贫的公平功能。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应在理顺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促进两者平衡发展。

一、金融的基本分类: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

对于金融的定义,目前国内外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学者们对金融的定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虽然不尽相同,有的界定较窄,有的界定较宽,但他们基本上都包括了货币资金的融通,并从理论上都可以基本地分为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我们都知道,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是配置资源的两种基本手段;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别对应于这两种资源配置手段。商业性金融是市场调节、自由竞争、自负盈亏的金融,而政策性金融是与商业性金融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政策性金融是商业性金融市场失灵的条件下产生的。

所谓商业性金融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体按照市场的原则所从事的货币资金融通活动;所谓政策性金融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体尤其是政府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即“市场失灵”,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国家作为融资主体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和融资渠道、为配合国家特定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而进行的特殊的资金融资行为。世界近二百个民族国家和经济体的金融机构,都是由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这样两大类所组成。各国立法当局也是严格将金融类法规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商业性金融的一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及期货法;另一类是针对政策性金融的单一的特殊的开发银行法、农业发展银行法、进出口银行法、住房银行法、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法以及社会保障保险法和出口信用担保保险法等。

二、商业性金融扶富的效率功能

商业性金融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体按照市场的原则所从事的货币资金融通活动,具有商业性、营利性、竞争性等特征。商业性金融诞生于西欧资本主义初期阶段,一直以来都是为具有足量资金和信用的阶级或群体服务的。商业性金融如果不是为占有生产资料的富有的资产阶级服务,是不可能得以建立和发展下去的。商业性金融天生就是嫌贫爱富,它的趋利性使得它扶富,它的避险性使得它嫌贫。商业性金融发明至今,为提高人类社会的效率发挥了无法估量的作用。扶富的效率功能是商业性金融的重要作用。

(一)从金融资源配置主体与目标的角度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微观层面的金融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主导作用的是商业性金融主体。商业性金融主体依照市场机制的正向选择是基础,并且是一个不断变化和调整的动态过程。在资源配置的目标上,金融资源微观(商业性金融)配置的效率目标是经济有效性。

(二)从业务经营宗旨的角度看。商业性金融机构以追求盈利或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在经济有效性目标的驱使下,商业性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中往往呈现出趋利性强的特点,按照市场法则和比较收益原则,其业务宗旨必然也必须着眼于每一项经营活动、每一笔业务都能盈利,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商业性金融的来往客户都是资金能力比较强的。以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为例,由于富人的收入预期好、申请款额大、还债能力强、信用等级高,银行愿意将钱贷给这些人。相反,由于农民、工人等低收入者还债能力弱、信用等级低、抵押问题多,商业银行一般是不会贷给他们的。

(三)从运行机制的角度看。商业性金融一般没有融资项目选择的限制,只要有利可图就会积极主动去竞争。商业性金融以市场为导向,一般不会提供优惠利率,在融资中会较多考虑风险因素,追求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三性”的有机统一。在金融功能上,商业性金融通过接受活期存款而具备派生存款或信用创造的功能。

(四)从资产与负债结构的角度看。从负债结构看,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负债主要是各种期限的储蓄存款。从资产结构上看,商业性金融机构在信贷资产“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约束下,主要从事风险低、期限短、流动性强而且能盈利的资产业务。可想而知,农业的低收入者是很难满足商业性金融结构的资产业务要求的。因此无法阻止这样的事实,商业性金融的资产业务一般都是面向城镇,其资金无论是来源还是流向也都是城镇,而不会是落后的农村和贫困的山区。

三、政策性金融扶贫的公平功能

政策性金融作为市场机制缺陷和不足的产物,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以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为标志,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和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策性金融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正初步显现。政策性金融是指在一国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政策性金融从国民经济全局要求出发,以支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布局和均衡发展为目标,用金融行为实现政府意图。政策性金融具有政策性、优惠性、扶贫性、诱导性、补充性等特征。

政策性金融的扶贫功能是国家对商业性金融市场调节缺陷的弥补,主要体现在农业的政策性金融。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为农业提供中长期低利贷款,以贯彻和配合国家农业扶持和保护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美国农民家计局、英国农业信贷公司、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德国农业抵押银行、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印度国家农业及农村开发银行、巴基斯坦农业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亚洲太平洋地区农业信贷协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等。这些金融机构多以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贯彻和配合国家振兴农业计划和农业保护政策为目的而设立,其资金多来源于政府拨款、发行以政府为担保的债券、吸收特定存款和向国内外市场借款,贷款和投资多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资金需要、改善农业结构、兴建农业基础设施、支持农产品价格、稳定和提高农民收入等。

农业政策性金融扶贫就是通过小额信贷的模式重点满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生产型金融需求,以缓解长期困扰农户和金融机构双方的“贷款难”问题,推动造血式扶贫模式的发展,提升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能力,通过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创造更多的机会,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解决贫困人口生计问题。一是利用金融工具干预控制资金的趋利性流动,使适量的资金配置到社会效益高、比较经济效益差或相对在较长时期才能产出效益的弱质产业或欠发达地区,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二是在一定时期内,集中资金支持基础产业、滞后产业的发展。三是运用银行信贷“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经营机制促进所支持的项目提高经济效益。

四、对称、平行与互补的关系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关系本质上反映的是对于金融资源的政府调控和市场调控两者之间关系。一个注重效率,一个注重公平,两者互补统一方能实现金融和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因此,商业性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是一个国家和经济体中的不可或缺的完整两翼,二者相互对称,彼此平行、并列,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替代的,是平等协调合作的伙伴而非对立的或从属的或竞争的对手。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使一国的金融体系整体功能得以实现,具体表现在两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业务范围互补,存在业务委托关系以及当商业性金融从事的业务符合政府的经济政策意图时政策性金融就会给予支持。在当代各国经济金融体制中,只有同时存在这两翼,才是协调与均衡的,才是稳定和有效的,否则,就将会是扭曲的、非均衡的、不稳定的和低效的。长期以来,理论界与实际部门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两者混淆等同,这是影响中国政策性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混淆等同,也必然将国家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督与对商业性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混为一谈,同时也造成了我国政策性金融发展严重的不协调与不均衡的一系列问题,如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总量与结构总体上还不协调均衡;国家资源配置宏观主体与微观配置主体、宏观目标社会合理性与微观目标经济有效性间不够协调均衡,赋予政策性金融的特殊宗旨、目标、任务与其拥有的资本与资金综合实力之间的不协调均衡等等。笔者建议,我国在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在理顺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促进两者平衡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朝方、武海峰.论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相互关系[J].商场现代化.2007(4):272-273

[2]白钦先、剑眉.论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相互关系[J].上海金融.2005(1):8-12

[3]陈敏.政策性金融扶贫初探[J].四川金融.1996(7):3-4

第13篇

尽管其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多样,但其参与的主体不外乎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处于产业化中生产环节的农户以及一些小规模农民专业户;二是起连接生产和市场的龙头企业,其中包括农村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大户、城市商贸加工企业以及一些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三是以一些农户为主的合作中介组织,如专业合作性的专业协会;四是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销一体化公司。在产业化过程中,几类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本文以龙头企业为主要研究对象,来探讨如何做好金融支持工作,以推动和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性

(一)制度安排的必要性

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一度忽视农业的发展,其结果是农业的停滞导致经济增长缓慢或停滞,因而采取一定的方式带动农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农业产业化融资,本质上是一个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鉴于农业产业化达到重要作用和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状况,有必要对其融资体系进行制度的重新安排。现在各国政府大都在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利用产业金融政策干预经济发展。完全“财政式”的产业发展资金的解决方式和寄希望于完全市场化、商业化的运营机制这两种思路都有失偏颇。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变迁的模型主要有两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由一群人的自发行为所引起的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以法规形式来实现的制度变迁。在目前金融秩序混乱,行为不规范,农业龙头企业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完全依赖诱致性制度变迁将势必阻碍及延缓农业产业化进程,不利于我国农业发展,基于此,政府应以多种形式给农业产业化以金融支持,走政策融资与商业融资相结合的道路。

(二)农业产业化主体融资的特殊性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是那些起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资本运作、融资方面具有弱质性,其主要表现在内部弱质性和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两个方面: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内在弱质性主要表现在其一些龙头企业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自有流动资金先天不足,内部治理结构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资信等级低,从而没有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农业龙头企业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主要表现在银行信贷和直接融资方面。信贷资金分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度倾斜,多为其它所有制经济的龙头企业却得不到应有的信贷支持,对这些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与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极不相称,且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条件要远远高于大企业,限制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在利率政策上,对国有企业给予较多的利率优惠,而对农业龙头企业则不实行。少数金融机构还采取一些不合规的方式,擅自或变相提高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利率。此外,这些企业单笔借款额小,笔数多,商业银行监管难度大、风险大、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高。而且在中间业务方面,金融部门的服务水平远难满足农业龙头企业的需求,突出表现在服务的品种少,仅能提供开户、结算、贷款等常规服务,而资信评估、理财咨询、承兑汇票、贴现各类等特殊服务则很少,服务层次低,大多数是一些小额零散的业务,长年正常性的服务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由于在大银行贷款困难,不得不在信用社开户,其中间业务水平更差、效率更低,直接影响了这些企业的效率。其次,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上,农业龙头企业无论是通过争取额度直接上市,或通过股权转让间接上市,还是发行企业债券,都存在一定困难。

二、构建完善的龙头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由三个子系统构成:直接融资系统,间接融资系统,信用担保体系。其中,直接融资系统包括并购、公开上市(主板、二板)、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四个层次;间接融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金融机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由政策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非盈利性的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盈利性的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三个层次的组织结构。

第14篇

一、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的依据

金融稳定指金融体系能够有效地发挥关键作用,即使在出现冲击、遭遇压力和发生严重的结构性变化时仍然能够实现这一点。

(一)原目标体系下的货币政策不能完全纠正金融不稳定

1、货币稳定并非金融市场稳定

金融不稳定的诱因可能在短期内造成交易主体的短视预期,造成金融稳定和货币稳定出现冲突,导致货币稳定的同时金融不稳定。铃木淑夫在总结日本资产泡沫原因时说:“因为物价稳定日本银行容忍了货币的过剩供应,没有想到资产膨胀的重要性。”

2、金融不稳定传导至货币不稳定的时间过长

当资产价格迅速提高时,人们预期收入增加,财富增加刺激当前消费支出,使得货币需求上升,客观要求货币供给随之增加,形成通胀压力。若根据货币需求增加货币供给就会使通胀压力超过实体经济承受能力,所以会有相应的货币政策执行,通过针对货币稳定目标的途径达到同时稳定金融的目标。但这个作用过程相当长,基于货币稳定目标的货币政策就很难完全为金融稳定进行预警并有效化解风险,短期内造成货币稳定而出现金融不稳定。

(二)金融创新使货币政策难以忽略金融稳定的因素

金融创新给市场注入推动力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传导途径,从而大大降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工具加强了货币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商业银行可以将各类贷款证券化,通过将风险借助证券市场转移给投资者的方式,强化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加强了货币与资产在价格稳定方面的关联度,而市场约束机制也限于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承担主体界限越来越模糊,会在短期内出现失灵而诱发金融不稳定。

(三)央行负有实现金融稳定目标的职责

银行信贷资金和金融市场间以转移风险或其他渠道关联度不断加强,导致金融市场风险向银行体系转移和集中,而金融市场由于投资者众多,单个市场的风险极易蔓延至其他市场,引发风险的跨市场共振。这种风险传导非局部市场所能控制,需要央行宏观把握。金融市场的价格变化隐含和预示未来的经济金融风险,央行有责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以调控。

(四)金融不稳定对货币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1、金融市场状况影响人们心理预期

证券在家庭持有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而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得投资者心理预期短期内变化迅速并蔓延,市场的无序调整造成金融不稳定,仅占美国金融市场极小比例的次级按揭抵押证券化产品引发的次贷危机就是例证。资产价格通过财富效应或其他渠道影响总需求和总供给,并随着人们手中证券形式资产比例和金融产品品种的增加,影响程度增强。故央行制定货币政策需要兼顾资本市场。

2、金融不稳定极易破坏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在货币政策影响宏观经济的传导过程中,重要的载体就是银行体系。现代市场金融不稳定所表现的风险跨市场传导使得银行体系在金融不稳定中所体现的脆弱性大大加强。一旦银行体系面临困难,会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不畅,使央行调节经济极为艰难。

(五)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

长期看,利率、货币供应量与证券市场行情有相关性,反过来资产价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众对未来通胀的预期。这使得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具备最基本的条件,也具有可操作性。对于设定金融稳定目标,目的不是积极干预资本市场或市场行情,而是对金融不稳定进行有效预警从而消化风险和解决危机。如出现重大外部冲击导致货币金融环境恶化时,通过货币政策进行逆向操作,统筹考虑对各个金融市场的影响以稳定金融避免危机;当危机形成时,运用货币政策为市场提供充足流动性以保证资本市场不至于陷入崩盘。

二、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为央行预警和化解金融不稳定提供有利工具

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后,央行可以考察对金融稳定目标的影响后实施各项货币政策,有效达到避免货币政策对单一市场冲击而引发的风险跨市场转移,并利用货币政策来促进金融稳定。当央行监测到金融体系存在某种市场无法自动修正的扭曲所导致的狂热市场情绪时,可采取先发性的货币政策操作(如提高利率),引导市场交易者预期未来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而进行相应操作,使资本市场降温。当金融不稳定形成危机时,纳入金融稳定后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为央行利用不同的货币政策化解危机提供有利工具,如通过向金融体系注资的政策手段,缓解市场流动性不足,防止相关金融机构破产而导致对经济的破坏。

2、长期有利于社会总体福利的提高

随着金融市场的日趋活跃发达,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相互联系和影响越来越大。例如,在实体经济流动性过剩阶段,过剩资金通过消费和投资进行消化的利润率低于金融市场投资回报率,导致大量资金流入金融市场。这在减轻实体经济发生通胀压力的同时却加大了金融市场不稳定的风险,进而影响未来消费和投资,最终影响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因此,纳入金融稳定后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可在商品和劳务价格并不存在通胀压力的情况下,处于金融稳定目标,针对金融市场难以持续的资产价格上涨,利用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及时化解金融发展过程中不稳定因素的累积,消除金融不稳定风险隐患对经济和金融体系长期运行的影响,达到使社会总体福利有所提高。

(二)消极影响

1、可能出现短期内影响其他目标最优实现的情况

短期内,纳入金融稳定后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中各目标的实现存在出现冲突的情形,金融稳定目标的实现可能损害其他目标的最优实现。第一种情形,央行兼顾金融稳定目标前提下,为实现其他目标进行货币政策操作时。如当经济过热存在通胀压力时,央行采取紧缩货币政策,若央行出于金融稳定目标,考虑紧缩货币政策带来的资产价格缩水造成一些部门金融脆弱风险,可能降低政策执行力度,从而降低货币政策保持价格稳定和经济持续增长的效率。第二种情形,当经济增长稳定,通胀率较低但金融市场资产价格非理性上涨时。若央行出于金融稳定目标而实行紧缩政策,会造成通货紧缩,降低经济增长速度。第三种情形,当金融危机出现,央行挽救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时,央行投放基础货币,并通过货币乘数导致货币供给量更大幅度的上升,可能与货币稳定目标形成短期内的冲突。

2、伴生道德风险

金融不稳定导致的危机是对资本市场中扭曲投资行为的一种惩罚,若央行出于金融稳定目标,为避免单一金融机构的风险扩散至整个市场,利用货币政策替扭曲投资的操作主体承担后果,将会伴生道德风险并可能催生下次的市场风险累积。央行对危机中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的救援,对于机构几乎零成本,甚至可被机构看作可利用的金融资源,导致机构管理层或股东出于争夺这项资源的考虑,不再单一以自身风险约束机制为基础,使经营蕴含更高风险,导致金融稳定目标反而对机构的风险规避管理形成负向激励。

三、结论

原目标体系下货币政策不能完全纠正金融不稳定而埋下金融风险,在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的新环境下,有必要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且具有可操作性,这样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调节更为有效,有助于经济长期平稳运行,提高社会总体福利。但也带来短期目标相互冲突和道德风险滋生的消极影响。因此应充分权衡金融稳定在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中所占的权重和衡量金融稳定的指标体系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①黄达.金融学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②段小茜. 金融稳定界说:定义、内涵及制度演进 [J].财经科学,2007(1)

③王继权. 论金融稳定政策工具和制度体系[J]. 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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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来,房地产持续升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其进行调控,对构建和谐的房地产行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文章从理论出发,结合当前政策,详细分析了国家经济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关键词]经济政策房地产宏观调控影响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投资的急剧增温和房价的持续攀升,房地产成了炙手可热的话题。无庸置疑,房地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据研究表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这种对银行完全依赖的房地产业发展模式,一方面让房地产市场风险日益集中到商业银行,另一方面很容易通过银行信贷加以膨胀。当房地产泡沫越吹越大时,一国经济面临的系统性风险也就越来越大。在此形势之下,有必要用宏观经济调控来控制房地产业的泡沫成分。

一、金融政策对房地产业影响分析

1)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加息会增加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成本,但对于不同的房地产企业来说,影响也不尽相同。负债结构不同,融资渠道不同以及资金实力不同的房地产企业受加息的影响也不同。对于那些负债率较高,融资渠道单一,经营业绩较差的房地产企业,加息后企业的经营要面临强大的压力。

2)对消费者的影响

加息无疑会增加其还贷压力,促使某些消费者提前还贷或部分提前还贷。据新浪财经的一项调查显示,有七成左右的被调查者认为央行未来还将继续加息,而央行的连续加息,利率所提高的累积幅度让消费者的还贷成本增加了许多。

3)对房价的影响

房价在短期内受加息影响较小,但未来房价增长将趋于本文来源:文秘站 平缓。宏观金融政策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真正凸现于经济发展的成效上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加息对于购房者来说意味着购房支出的增加,这实际上是央行在削减对贷款购房者的支持力度,降低其购买力。而购买力的降低必然会减少对房地产需求,这种对需求的抑制作用将最终决定供给,从而控制过高的房价,产生积极的降温作用,使房价回归理性。

1、存款准备金率政策

根据经济学原理,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会对货币供应总量产生乘数效应:当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时,货币乘数减小,商业银行可运用的资金减少,贷款能力下降,货币流通量相应以一定比率减少。但是据商业银行的数据显示,个人住房贷款并未因房价上涨、加息等因素影响而大幅减少。另一方面,随着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渠道目益多样化,对银行贷款需求的占比逐步减少,因此通过提高法定准备金率从而使银行减少贷款来间接调控房地产市场可能收效甚微。

1) 积极影响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是直接作用于商业银行的政策措施,对减少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具有立竿见影的政策效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0.5%能够诱发商业银行加大前期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度,控制房地产开发和消费贷款的增长速度,进而加速和锁定近两个月来各种调控政策的政策效率。

2)消极影响

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在理论上可以遏制投资过快,但同时也将带来一定的风险。张家鹏指出,就目前国际市场形势来分析,中国和印度的房地产市场属于快速的上升趋势,投资回报率较高,如果央行单方面的减少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就可能给国际上的一些投资家带来机会,这样欧美大量游资将会大量涌入中国,对楼市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2、汇率调整

我国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将会影响国内金融市场上的资金流动.投资者的投资动机也会随着汇率的变动发生改变。而我国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产业,因此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将会我国地产业的发展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1)对房地产业发展资金的影响

汇率预期的变动将对一国的资本化率产生重要影响。资本在国际问流动的原因是追逐利益和规避风险,因而汇率的变动会影响资本的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的流动。

2)对房价的影响

供需和投机是影响房价的两个主要因素,而汇率的变动直接影响的是供需及投机行为这两个方面。目前由于人民币存在较强的升值预期.这使得大量的海外热钱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国内并将其快速转化为人民币资产.等待人民币的升值预期的实现,达到获利得目的。

3)对房地产自身价值的影响

在当前.我国房地产业尤其是大规模开发的高端房产,其销售市场不仅仅是局限于国内还面向国际。因而当人民币汇率发生变化时,对那些高端房产的自身价值就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它们的自身价值会因为受到人民币汇率的浮动而发生变化,从对拥有者会而产生额外的盈利。

3、税收政策

清算土地增值税给开发商带来的最大变数是因为拿地时间不同,成本不同,导致的税款额度不同。拿地时间较早的项目因差额巨大将支付巨额增值税成本,且拿地越早和捂地时间越长税费越高。一旦清算土地增值税开始执行,一些以长期囤积土地为获利方式的地产企业因为持有土地时间较长,差价较大,可能遭遇较大的税负压力。

4、调整住房贷款政策

这属于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中的不动产信用控制工具。常见的控制方法有:规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的最高限额、最长期以及首期付款和分期还款的最低金额。

二、房地产企业应对对策

1、转换市场机制,开拓资金资源渠道

资金是房地产开发的首要因素,迫切需要通过多渠道的融资活动来满足房地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加入世贸组织和金融市场多元化的机会寻求银行以外的融资渠道。上市是理想的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或再融资,可缓解房地产项目资金需要压力。

2、走联合开发,合作经营,集中和规模化道路

房地产业作为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特别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规模化、集团化经营,以提高其抗风险的能力。

3、改善经营管理,消除短视观念,提高核心竞争力

房地产企业需要完善内部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从长远放眼,做好项 目的长期规划,提高企业开发效率,提高创新能力,把观念由做“项目”、做“产品”转到做“企业”上来。

参考文献:

[1]朱崇实. 金融法教程[m]. 北京: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