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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个案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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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个案论文

第1篇

1.1一般资料

我院中心手术室护士35人,其中护士9人,护师11人,中高级以上15人;学历:本科27人,大专8人;手术间11个,年手术量近1~1.2万台,分6个专业组开展工作。手术种类:微创47.3%,开腹手术41%,其它11.7%。

1.2个案追踪管理实施方法

1.2.1成立追踪管理小组

结合我科工作性质,定个案追踪管理法为针对个案进行的手术全程护理服务过程的连续追踪。由护士长负责,各专科小组推荐临床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善于管理、职称高的护理骨干,经科室、护理部全面考核后备案任命为科室内审员(追踪管理小组成员)。科室内审员由6人组成,小组成员每月对科室存在主要问题(如制度落实、流程缺陷、护理事件等)进行归类总结,根据优先原则进行追踪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1.2.2建立追踪管理工作制度

科室组织多次专题学习,提高全科护士对此制度的认识和实施制度的方法、意义,要求全科人员参与实施。在实施初期明确执行者,规范护理服务行为,管理者结合各组工作重点和目标情况,通过参与,发现流程、制度、系统、个人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全面提高护理人员素质,前瞻质控,持续改进各项工作。

1.2.3实施个案追踪法具体步骤和方法

采用PDCA工作程序将6个专业组整合为妇产儿和大外科系统开展工作,其步骤:

(1)确定追踪个案。

每月根据各种途径的满意度调查、临床医护意见反馈以及科室自查反馈情况,将各种问题分类为四种质量管理缺陷(核心制度落实、流程优化、护理服务满意度、护理安全及风险评估等),并结合科室每一阶段工作重点进行追踪,按优先解决问题原则确定当月跟踪个案,病例选择为择期手术,一般情况正常,麻醉分级ASAⅠ级的患者。

(2)分组跟踪

由不同管理者负责跟班完成个案追踪,必要时护士长参与协助。如N1级护士患者安全转运个案跟踪关键环节:术前评估、转运工具选择、手术患者核查制度落实、转运中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交接重点等。

(3)发现问题,找寻个案发生的原因。

追踪管理小组成员参与手术全程护理,利用鱼骨图、头脑风暴法等质量管理工具找出个案发生的相关原因,在事件的每一个过程中列出可能造成的因素,如从管理者、参与者、流程设置、患者因素、人为因素、设备因素、外在环境因素等方面罗列问题原因,再通过查看病历、工作流程、现场各种资料等收集信息,找寻问题根本原因所在。

(4)制定整改措施并督导落实。

针对问题,与各专科护理小组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督导实施,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5)效果评价及反馈。

追踪管理小组通过对个案追踪实施的实时监控及对过程的跟踪,建立科室质量指标本底数据库和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并给予分析总结,及时反馈,杜绝隐患、缺陷重复出现。

1.3评价方法

管理者通过参与手术全程护理,借助专用评价表,对改进后的工作进行评价。比较追踪管理法实施前和实施后护理质量指标发生情况、护理管理质量成效、各满意度情况。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讨论

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安全;伦理问题;个人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0-0087-02

收稿日期:2010-01-18

作者简介:基娟娟(1985-),女,江苏仪征人,学生,从事企业管理研究;沙彦飞(1968-),男,江苏淮安人,副教授,从事企业管理、管理伦理研究。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传统的个人信息生产、传播和利用方式产生了一系列深刻变革, 为个人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信息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多方的广泛关注。个人信息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也是伦理问题。

一、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现状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0年1月15日在京了 《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3.84亿,增长率为28.9%,中国手机网民一年增加1.2亿,手机上网已成为中国互联网用户的新增长点,个人信息呈现爆炸式增长。所谓“个人信息”,是指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与公民个人存在关联并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其外延十分广泛,几乎有关个人的一切信息、数据或者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个人信息。具体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学历、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网上登录的账号和密码、信用卡号码等。信息安全问题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信息泄露、信息丢失、信息篡改、信息虚假、信息滞后、信息不完善等,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2009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海量信息科技网盗窃个人信息的实录,给国人极大震惊。全国各地的车主信息,各大银行用户数据,甚至股民信息等等,在海量信息科技网上一应俱全,而且价格也极其低廉。买家仅仅花了100元就买到了1 000 条各种各样的信息,上面详细记录了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等,应有尽有。类似此例事件的披露,清楚地表明,个人信息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也是伦理问题。加强网络信息伦理建设,越来越成为保障信息安全的一道屏障。

二、伦理问题分析工具

对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中的伦理问题进行分析,需要运用一定的伦理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网络伦理的一般原则,以此作为理论分析工具。

1.权利论。权利可分为法律权利与道德权利。道德权利有两个方面:一是消极的权利和自由的权利,如隐私权,生命不被剥夺权、处置私有财产权等。二是积极的或福利的权利,包括受教育的权利、取得事物的权利、获得尊重的权利等。道德权利赋予个人自主、平等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权利。道德权利是证明一个人行为正当性及保护或帮助他人的基础。权利论的道德原则是:当行为人有道德权利从事某一行为,或从事某一行为没有侵害他人的道德权利,或从事某一行为增进了他人的道德权利,则该行为是道德的。网民在进行网络消费时,享有以下权利: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个人隐私、信息不受侵犯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等。

2.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是指可能对组织的决策和活动产生影响或可能受组织的决策和活动影响的个人、群体和组织。网络主体,包括开发商、运营商等网络从业者,对其负有道德义务的所有人可以统称为利益相关者。对于网络主体而言,网络用户,即网络消费者是其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分析考虑的是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使网络主体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履行其义务,权衡那些有权对网络主体提出利益要求的人对网络主体提出的具有竞争性的要求。利益相关者分析并不否定网络主体利益高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是这种分析方法却要保证所有受影响的方面都会被考虑到。

3.伦理原则。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要尊重人、关心人、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它是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道德权利论为基础的。网络主体应真切地关注并尽可能满足网络消费者的合理要求,从而在他们的支持下得到发展,而消费者则可以从与网络主体的交往中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网络主体应该努力开发生产出对社会有益的产品或服务,使网络主体的发展成果惠及于民。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支持社会的福利事业,做一个好的“网络主体公民”。

公平公正原则。每个人都有独立平等的人格尊严,所以在享有正当自由权利的同时也应平等待人、尊重他人的正当权利。公平公正要求网络主体与利益相关者之间互利互惠,达到“双赢”的局面,只有互利互惠,网络主体与他们的合作关系才能维持下去,从而网络主体才可以发展下去。

诚实守信原则。诚信原则是网络主体经营之本,它可以促进网络主体与利益相关者长期、可靠的合作从而促进网络主体的生存和发展。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讲真话,不欺诈,“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一诺千金,说话算数。

三、基于互联网的个人信息安全伦理问题分析

网络社会是一个通过计算机之间的协同运作, 以实现资源共享、实时交往等社会生活的全新的生存空间。在这个“虚拟社会”中, 传统伦理道德的社会基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人们的伦理观、价值观也发生了改变。互联网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伦理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1.未经允许,在网络上披露他人隐私。互联网上披露、传播他人隐私的途径有发送电子邮件、聊天室、新闻组等方式,非法将他人隐私暴露。隐私权是公民个人生活不受他人非法干涉或擅自公开的权利, 它意味着尊重个人的自主、自由以及对他人正当行为的尊重。互联网的开放性和网络数字化符号的通用性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有些专门搜集个人隐私的网络主体受利益的驱动, 会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将存放于数字系统中的个人信息汇总后出售给供应商, 导致个人信息的失控,如,知名明星中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风波。

2.窥视、篡改他人的电子邮件。比起传统邮政,电子邮件有一点和它是相同的:电子邮件也有安全问题。如果邮件没有采取加密措施,它就可能被他人窥视,有篡改的可能。目前,人们对进行密码加密保护的邮件还是倾向于信任的。但是个人的通信还是存在着极有可能被黑客和ISP网络主体截取,以致造成个人生活安宁被侵害的情况。

3.个人数据的二次开发利用。个人数据的二次开发利用是指商家利用用户登记的个人信息,建立起综合的数据库,从中分析出一些个人并未透露的信息, 进而指导自己的营销战略。提供免费邮箱的网络服务商,已经将用户在申请邮箱时提供的个人数据进行了收集和二次开发,出售给别的商家使用。服务商将用户的邮件地址非法提供给其他机构,使其电子邮箱经常被垃圾邮件所塞满,造成客户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的泄露。这种情况与私拆他人信件、侵犯他人通信秘密没有本质区别。

四、基于互联网的个人信息安全的伦理对策

1.技术措施保障。努力开发更先进的网络技术,增加网络的安全性,也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隐私不容忽视的一个方法。加强网络社会技术上的安全性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数据加密技术是网络社会最为普遍的技术,目前关于除了口令设置等加密技术用于规范网络社会中出现的伦理问题已成为趋势。加密技术利用其特有的技术特点,可以有效地防止一些重要信息被篡改 、复制 、污染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提高网络个人用户的安全意识与道德素质。除了在网络主体层次采用最大限度的技术装备,加强技术方面的措施以外,用户也应该意识到自己所负的使命。网民们使用某些网站功能或参加一些网络调查时,均会被要求填写一些个人信息,尽管多数网站声称绝对为网民保密,不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者”,但网站“保护用户隐私”方面的条款更多时候是推卸责任的免责声明,看上去每个网站都有长长一大篇保护网民隐私的条款,但其中真正保护网民隐私的部分却含糊其词。

3.提高网络主体从业人员道德素质。保护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隐私,网络主体从业人员的自律十分重要 。保护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隐私是商业网站应尽的义务,商业网站应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如果网络用户对网站的信息安全、信息使用措施感到不安,可以随时删除自己提供给网站的详细资料;在未经网络用户同意及确认之前,网站不将为网络用户参加网站之特定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利用于其他目的;除非在事先征得网络用户同意或为网络用户提供所需服务的情况下,网站不向任何人出售网络用户的个人资料或提供网络用户的任何身份识别资料给任何的第三人以供行销使用。

4.制定网络规范。目前很多网络主体在从事网络信息服务时,面对各种行为选择时会茫然不知所措。有必要加强网络规范,建立信息技术使用者的道德准则,要求信息使用者不应非法干扰他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不应利用信息技术窃取钱财、智力成果和商业秘密等; 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信息资源等。当为他们提供了相应的伦理准则, 建立明确的网络行为规范, 个体才能比较容易地做出是非评判,才能逐渐树立伦理意识;而一旦树立了良好的信息伦理意识,它将成为行为主体的内在自觉,即自己为自己立了法,将来面对新的伦理问题时也会自动地设定自己的行为准则。

五、结论

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伦理安全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关注。当信息法律继续建立,技术更加成熟,网络主体更加自律更加诚信,网络规范更加完善,中国互联网中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才会得到有效解决,网络经济才能快速、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祖城.企业伦理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苏勇.现代管理伦理学[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3.

[3]陈永,陈友新.产品定价艺术[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第3篇

关键词: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

一、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所谓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就是指档案工作人员为了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获取、存储、创新、交流、利用、管理知识,并通过各种服务渠道进行传播,以促进档案人员自身教育知识共享和创新的过程。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的类型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理论性知识,主要包括档案专业系统知识和基本信息素养;第二种是实践性知识,主要包括档案管理与服务的实践能力及研究能力、积极的情感和高尚的人格。

档案工作者实施个人知识管理,可以实现显性知识的系统化,能在较短时间内增进其个人经验和知识积累,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可以将隐性知识显性化,促进知识的保存和分享,提升知识的应用程度;可以帮助档案工作者自觉进行专业省思,促进其专业成长。

二、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的实施策略

1.获取知识,建立个人知识库

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的第一步就是根据档案工作的发展目标获取有价值的知识。随着档案工作信息化的需要,个人知识在数量上急剧增多,这就需要构建个人知识仓库去容纳这些知识。

(1)档案工作发展的知识需求分析

知识需求分析是个人知识管理的基础,如果没有个人知识需求分析,那么个人知识管理将缺乏目的性和计划性。档案工作者在生涯的不同发展阶段中,将会有不同程度的知识、能力与专业技术,并有不同的需求,档案工作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确定要学习哪方面的知识,应该采用哪些途径来实现。

(2)提高档案工作者信息素养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息可以从网上直接获得,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具有较高的信息能力。其中主要包括:检索信息的能力、评价信息的能力、分析信息并转化为个人知识的能力。然后,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校对、提炼,得出对于工作或学习有用的信息,实现数据的增值。

(3)收集信息,获取知识

档案工作者明确了个人需求之后,可以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获得与档案工作或自身相关的知识。一般来讲,档案工作者显性知识一般通过讲座或进行自主学习获得,隐性知识是在专业实践中不断生成的,比如个人的实际工作等途径,具有较高的情境适应力。对档案工作者的业务工作具有实质的应用价值,是内在的难以言传的。

(4)组织知识,构建个人知识仓库

当信息转化为个人知识后,积累多了,档案工作者就要对自己所得到的知识进行管理。在进行知识存储之前,个人要先建立一个符合个人需要的知识系统构架,应至少建立两方面的信息网络:媒体网络和Internet资源网络。媒体网络是一种实时与广度的信息来源,结合自身学习、工作的需要,将经常用到的媒体信息进行分类鉴别。密切关注主要媒体,让信息的收集成为系统,使主要媒体来源的数据讯息及时到达自己的工作桌前,促进个人知识结构良性发展。Internet是档案工作者学习的重要工具,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强大功能提高自己,有效地建立网络资源清单,善用搜索引擎工具,充分利用IE的收藏夹,定期备份信息。

2.进行知识的整理和储存

个人知识库建立以后,就可以把分类的知识按目录分批放入知识库中。目前广泛流行的网络日志、博客,就是建立个人知识库可以借鉴的方案。Blog以个人为中心,极具人本主义、建构主义,可以方便进行访问、管理,还可以广泛地进行共享和交流,非常适合档案工作者构建知识仓库。可以将那些暂时不用或来不及进行分类的信息和知识存放在临时目录中。命名的文件名应该尽量简单明了,便于快速而准确的查询。同时,应该注意建立文件的定期更新、备份、删除、交流和共享原则,以文件的形式妥善保存,并在以后的工作和实践中逐步完善和发展。

3.个人知识的应用与共享

(1)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应用知识

知识管理的使用原则已经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个人知识管理的核心原则。如果只是一味地积累材料,而不去理解、应用、反思,是没有多大价值和效益的。因此,档案工作者有效地管理个人知识的目的,是要更好地应用于业务工作之中,这样才能检验其正确与否。根据知识转化理论,通过知识的实践应用,可以增长个人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有效地促进显性知识转化为隐性知识,完成知识内化。同时,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观察、模仿、体验,一方面可以从别人身上学到宝贵的隐性知识,另一方面可以把个人隐性知识传授给别人,从而完成知识的社会化,使所学的知识充分创造价值,让所学的知识成为个人发展的重要能力。

(2)合理利用网络工具,实现个人知识的共享与交流

通过知识的共享和交流,档案工作者可以吸收更多的显性知识充实到自己的知识库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档案工作者可以把自己的隐性知识表述为显性知识,进行分享,完成知识的外化;通过深层次的交流,个人可以从其他档案工作者那里获得启发,感悟出新知识,增加自己的隐性知识。在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过程中,可通过Blog和虚拟学习社区实现知识的共享和交流并获得收益。

(3)构建个人知识管理的双模型结构

搭建个人知识管理模型有利于档案工作者对个人知识管理系统的构建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概念模型,从而更有效地对个人知识进行管理。个人知识管理的模型有两种“信息——知识”模型和“独立模型”。在“信息——知识”模型中,知识的产生是依据“数据——信息——知识”的顺序进行的,知识解决方案处在数据、信息、知识结构的最顶层,将信息综合之后得到知识,反之知识分解为信息。在“独立模型”中,不需要信息层作铺垫就能得到一个知识管理解决方案。在实际应用中“独立模型”注重创造一个人与人之间直接交流以及分享知识的环境;“而信息——知识”转换模型则注重建立一个人与信息系统之间的联系。如果要获取隐性知识,应选用“独立模型”;如果要获取显性知识,则应选择“信息——知识”转换模型。

参考文献:

1.管斌全.打造个人核心竞争力.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

2.甘永成.e-Learning环境下的个人知识管理,中国电化教育,2003(6).

第4篇

急救护理学心得体会一

20XX年,是我在急诊科工作的第五年,也是我们在急诊小楼里摸爬滚打的最后一年了,明年,我们就要搬到专为急诊科腾出的门诊大楼里,届时,我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将会有很大的改观,科室业务工作将会有更快的发展。

做为一名急诊科护士,我们肩负着“120”院前急救、转运、院内急救的任务,以快捷、高效、优质的急救医疗服务,充分保障了辖区内“120”院前急救及院内急诊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我院“120”急救站“绿色生命通道”的畅通,保证了门急诊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急诊科全年门急诊量、累计收住院人次、急诊抢救与往年同期对照均有显著增长,为医院各病区及辅助检查科室输送了大量病源,有力地促进了医院各科室的“两个效益”的增长,提高了全院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营造团结和谐氛围

在20XX年上半年,急诊科全体护理人员认真学习各种医疗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教育修养,力争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做到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务实、和谐相处、顺利圆满的完成了医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应急抢救能力

急诊科护士处处以“质量管理年标准”、“全国医疗万里行”检查标准为准绳,加强急诊科的医疗护理质量建设,以医疗护理核心制度为重点,认真执行了各项操作规程和抢救工作流程,严防差错、医患纠纷等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按照医院及科室制度的培训和考核计划,定期对急救队员进行业务学习及急救技术的培训,在科室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认真钻研业务,互相交流、互相促进,从而使科室人员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和抢救技术,如心肺复苏术、机械通气、气管插管、电除颤、电动洗胃术、心电监护等操作技术,进一步提高了急救队员的急诊急救能力,对科室医疗和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质控、培训、考核、督导,严格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行为规范开展急诊抢救工作,做到防医疗差错、防医疗事故于未然,杜绝医疗行为过程中的麻痹大意思想。

在“120”急救工作中,我们坚决服从“120”指挥中心的调度,做到随时出诊、迅速出车、准备及时到达急救现常始终做到急救药品,物品完好率100%,抢救设备处于应急备用功能状态,在“120”院前急救及院内急救抢救过程中,从病情评估、预检、分诊、分流到安全正确地转运入科。每个环节都能做到无缝衔接,有力地保障了辖区居民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科室护理管理,做好急诊工作中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在急诊抢救工作中,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证护理安全。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做好自身防护、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严防院内交叉感染。

四、加强科室对外宣传,树立医院窗口形象

急诊科是医院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其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和反映出医院的精神面貌和社会形象。“120”是救死扶伤的生命救护者,是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绿色通道”,在日常急救工作和院前急救的时候,做为一名急诊科护士,代表着医院的形象,我们时时刻刻注重树形象、抓内涵,为医院的全面和谐健康发展奉献出了一份光和热。

五、实践与思考并重,上半年度工作反思

回顾20XX上半年,我们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意识到在急诊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如何在急诊工作中进一步改进,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潜力?小结如下:

1.急诊科就医环境简陋,布局不合理,卫生条件差,患者满意度低,急待搬迁后加以改善。

2.急诊科医护人员应急急救经验不足,急救技能有待提高,要注意对抢救室仪器设备的熟练掌握,如呼吸机、除颤仪等,关键时刻及时跟进,还需要加强专科培训、进修学习,以提高整体抢救水平。

3.急诊急救工作中缺乏灵活性,要时刻注意和患者、家属进行医患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的心理、情绪、发病原因,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保障医疗安全,今后需加强沟通交流技巧的培训。

4.要熟练掌握急诊危重症的监护和抢救流程,如急腹症、昏迷、休克、中毒等,对昏迷患者,第一时间开放气道、吸氧,在实施紧急救护的同时,及时通知医生抢救,注意血糖、瞳孔及对光反射、是否颈项强直等,抓住重点,有的放矢,避免手忙脚乱。

5.掌握常用急诊抢救药品的用法和用量,严格执行抢救过程中的口头医嘱制度,注意患者过敏史、血糖、心肺功能等,注意用药安全。

6.注意动态观察患者病情,具备整体观和全局观,在急诊患者病情尚未稳定前,一定要加强巡视和沟通,尽量把患者安排在自己实力范围内,以便及时观察和急救。

7.当遇到突发公共事件或接诊的患者较多时,切记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抢救,分解危难,做好分诊分流,保障医疗护理安全。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希望医院在新的半年加以考虑急诊科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待遇问题,以促进急诊科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为此我们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共创医院和谐美好明天。

急救护理学心得体会二

急诊科是医院最重要的窗口之一,我所在的医院是省里名列前茅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不仅接诊正常的急重病人,还要收治从地县上转的危重病人,有着急、忙、杂的特性。面对危重急症病人的首诊和抢救,急诊病人又往往诊断不明、病情不清、变化迅速,若处理不当,就容易发生医疗纠纷。而病人及家属容易产生急躁、忧虑、恐惧的情绪,急诊不同于病房,医护人员有充足的时间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在急诊,患者及家属在与医护人员较短的接触时间内,还未建立良好的信任感,对医护人员的每一个细微环节都十分敏感,医护人员的言谈举止对病人心理都会产生很大影响。造成医护人员的救治行为不被理解,患者及家属留下“不被重视”、“急诊不急”的错觉。所以我越发觉得沟通在急诊是最容易忽略而最重要的东西。

南丁格尔说:护理工作不仅需要精湛的技术,更需要艺术。首先,要学会观察,才善于发现问题的存在,包括对病人病情、心理、需求及家属的观察。例如:有些患者家属对护士的行为百般挑剔,却对自己患者液体输完都浑然不知,像这样的家属我们就应该在每次更换液体时都耐心的提醒他液体输至什么地方时应该叫护士,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按时巡视病房,多观察液体的进展,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因为液体没有及时更换了与患者家属产生矛盾。其次,要学会沟通,人与人的相互尊重和信任是建立在沟通的基础上。

对于来急诊就诊的病人,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询问,热情的为其引导。例如: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我们可以予以搀扶或协助其用推车送至诊室,为其测量生命体征,交予诊室的护士;对于需要并可以去病房治疗的患者,我们可以为其细致的指明病房的位置,避免患者跑“冤枉路”。而对于患病时间长而并不危重的病人我们可以建议他去门诊就医,耐心而细致的告知其门诊的位置和就医的时间,便于患者的安排。

虽然,一个微笑的表情,一个搀扶的动作解决不了患者身体上的疼痛,但是,却能迅速缩短护患距离,有效满足病人需要被照顾的心理需求,从而便于我们开展下面的护理工作。最后,通过观察和沟通学会判断,对病人的病情和需求有一个准确地了解和判断,有利于医护人员救治工作的展开,也为病人争取了时间。例如:受外伤的患者可以通过观察和大致的询问了解其受伤的部位和严重程度,第一时间为其找到接诊医生为其救治,理而挂号等手续可以稍候补齐。

以上只是我在急诊短暂工作的浅谈,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很多。在急诊每个人都是我的老师,每件事都是我的经历,教会我很多东西,无论做人还是做事。当然,想做好一名急诊科的护士,只会沟通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扎实理论基础、丰富的抢救经验、快速的反应、麻利的动作,这才是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禁得起考验的保证。

急救护理学心得体会三

时光荏苒,为期四个月的急诊专科护士培训结束了,本次正规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收获超过以往任何短期的学术活动,不仅改变了我对急诊工作的认识,丰富了我的理论,同时提高了我急救技术能力,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四个月的专科培训,总的来说给我最深的体会就是: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其实真正达到急诊专科护士的水平,我现有的能力还是有限的。培训的方式分为三个阶段:4周理论学习、10周临床实践、2周总结汇报。第一个月在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理论课程,内容都是讲述急诊专科知识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包括了护理管理、护理技术、急救配合、症状护理、临床评估技术、教学培训、护理科研等等。

这次专科护士培训的学习方式给了我们全新的感觉,两方面让我们学员特别满意。一是课程内容安排合理,所学的即是我们工作中所需要的,还可以学习到我们比较少见的蛇毒,蜂蜇伤,电击伤等等处理。急诊是个全科性较强的科室,在工作中,我们常常遇到这样那样突如其来的情况不知如何处理,所以这次课程周到的培训内容让我们大家有了新的认识。二是充足的临床实践让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消化所学内容。

看得出,省护理学会为我们的培训化费了很大心血。专科培训共有七大临床实践基地医院,我被安排到xx市xxxx医院和xxxx附属第一医院。在学习期间,这两家医院给我的感觉是:xx市xxxx医院急诊科病人不算很多,但急诊病人的处理流程很优化,便民,集中,人力的分工明确,不但利于急危重症病人的急救处理而且减少了人力资源,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而xxxx附属第一医院的病人很多,工作繁忙,而且患者的病情危重,经常会遇到重大或特殊病人的抢救,也让我吸取了不少抢救经验,还有抢救室的布局很合理,急救物品的摆放很集中,一目了然,而且中山附一的老师们非常有内涵,无论是论文或科研都做得非常出色,教学能力很强,这也是他们的亮点。最后,我们要完成护理个案和成组计划的论文汇报,进行ppt制作和演讲汇报,还要经过理论,技能操作的最后关口,综合分数合格后才能取得广东省急诊专科护士资格证。

虽然总的历程有苦有累,但能学到的很多知识是值得的。知识是无价的,但更重要的是我拥有了这个由广东省各大医院急诊人才组成的沟通平台,结交了一帮急诊专业水平较强的朋友,也是一种共享资源,对以后自己的专科水平有了指导沟通作用,并能更好地为急诊发展服务。

急诊科是科室虽小,但体系很大,收治各种各式的急症患者,轻到普通感冒发烧,重到休克,心跳呼吸骤停,而且来得急,来得不定时,所以我们需要更专业,更多元化的知识,才能担任急诊护士。遗憾的是,在这两家医院临床实践期间,遇到儿童及孕妇的患者比较少,没吸取到更好的经验,真希望今后还能有机会到其他科室去轮转学习,以更适应我们妇儿专科医院急诊的特色。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有规划,还要带着思考,及时发现自己的缺点所在,其实取得资格证并不代表什么,也不代表真正的合格了,我还要继续努力,不断地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的业务水平。

急救护理学心得体会四

从前很喜欢看影视节目中关于急诊科的故事,觉得故事中的医生和护士是那么的果断和干练,具有魅力,让我羡慕不已。没想到多年后长大学成的我现在也有幸成为一名急诊科的护士,从开始的手忙脚乱到渐渐找到规律,这才真正体会到想做好一名急诊科的护士谈何容易!

急诊科是医院最重要的窗口之一,我所在的医院是省里名列前茅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不仅接诊正常的急重病人,还要收治从地县上转的危重病人,有着急、忙、杂的特性。面对危重急症病人的首诊和抢救,急诊病人又往往诊断不明、病情不清、变化迅速,若处理不当,就容易发生医疗纠纷。

而病人及家属容易产生急躁、忧虑、恐惧的情绪,急诊不同于病房,医护人员有充足的时间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在急诊,患者及家属在与医护人员较短的接触时间内,还未建立良好的信任感,对医护人员的每一个细微环节都十分敏感,医护人员的言谈举止对病人心理都会产生很大影响。造成医护人员的救治行为不被理解,患者及家属留下“不被重视”、“急诊不急”的错觉。所以我越发觉得沟通在急诊是最容易忽略而最重要的东西。

南丁格尔说:护理工作不仅需要精湛的技术,更需要艺术。首先,要学会观察,才善于发现问题的存在,包括对病人病情、心理、需求及家属的观察。例如:有些患者家属对护士的行为百般挑剔,却对自己患者液体输完都浑然不知,像这样的家属我们就应该在每次更换液体时都耐心的提醒他液体输至什么地方时应该叫护士,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按时巡视病房,多观察液体的进展,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因为液体没有及时更换了与患者家属产生矛盾。其次,要学会沟通,人与人的相互尊重和信任是建立在沟通的基础上。

对于来急诊就诊的病人,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询问,热情的为其引导。例如: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我们可以予以搀扶或协助其用推车送至诊室,为其测量生命体征,交予诊室的护士;对于需要并可以去病房治疗的患者,我们可以为其细致的指明病房的位置,避免患者跑“冤枉路”。而对于患病时间长而并不危重的病人我们可以建议他去门诊就医,耐心而细致的告知其门诊的位置和就医的时间,便于患者的安排。

第5篇

【关键词】 护理专业; 小课题研究; 实践活动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健康需求的日益突出,社会对未来护理领域方面的人才要求会更高,现行的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必须逐渐地转移到培养护生的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方面来,使护生能自主地选择更多的实践机会。如何在现行教学体制下有效地提高护生综合素质,更好地管理和服务于患者的健康呢?除把握好课堂教学外,适时开展研究性学习不失为一种重要的辅助手段,而小课题研究活动则是研究性学习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

1 定义

所谓的小课题( project )就是以教师或学生在自己的实践活动领域中遇到的问题作为课题,运用科研的方法,由个人或成立合作组,在短时间内共同探究,并取得实效的科学研究结果。对于小课题研究,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给出不同的定义。本研究主要从两个角度,即教师和学生的角度进行界定。从教师的角度,小课题又称微型课题,是相对规划课题而言的。小课题研究主要是指教师以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为中心进行可行性的研究,以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改善教学, 同时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1]。而对于学生而言,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引下,自主地从自然、社会、生活中确立探究主题,通过自由组队的合作形式,用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开展一系列探究活动,主动地探究知识、获取知识、应用知识和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2]。小课题研究的活动,既是学习方式,又是教学方式。作为学习方式,在释疑解惑中实现对知识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和对所学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作为教学方式,它以学生为中心,帮助学生学习新知识,注重提高学生的研究意识和实践能力[3]。因此进行小课题研究,可以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2 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有关小课题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2.1 教师开展小课题研究 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措施有很多种,教育科研就是其有效途径之一。小课题研究则是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如陈岳祥等[4]对教师开展小课题研究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大多数教师具备较好的问题意识和小课题研究的基本能力。郑仲仁等[5]报道,自2008年至今,上海市闵行区面向全区广大一线教师启动教学小课题研究,全区三分之一以上的教师参与研究,为教师科研的深层发展提供了有效途径,同时也改善了教学水平。周剑[6]通过小组管理课题网络化推进区域教师小课题研究的实践活动,表明小课题研究可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马东贤[7]通过教师寻找实践招数的教师小课题研究表明,小课题研究称为校本教研的一个实效抓手,以教研组为组织架构的小课题组可以实现教学研训为一体。丁志鹏等[8]采用逐层推进的策略实施教师小课题研究,实践结果显示,浓厚了学习氛围、强化了教研主体意识、优化了课堂教学以及促进了教师的专业成长。

2.2 学生小课题研究 课堂教学提倡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获取知识。这需要教师从课堂教学入手,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使学生能主动学习,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培养学生自主创新能力。护理专科教学中开展 “小课题研究”是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有效方法,是学生主体参与的重要学习方式,也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必由之路。

最初,小课题研究主要集中于中小学生群体。如晋军等[9]报道,2000-2008年开始在山西师大实验中学开设了“小课题研究”课程,实践结果表明,小课题研究培养了学生的质疑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了学生的科学素质,同时也使教师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陈立宙等[10]通过建立学校课题管理组、级部协作指导组、班级研究合作组三级管理网络让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自主发展,结果显示,不仅使学生养成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而且对提高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着很强的实效性。

基于研究性学习理念的小课题研究在中小学生群体中取得显著效果,大大提高了学生独立学习、自主创新的能力,因此,近年来,护理教学中也逐渐引入该理念进行教学改革。

徐燕等[11]在护理本科生《成人护理学》教学中开展小组合作形式的研究性学习,结果表明,研究性学习能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和潜能,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和创造性学习的能力。翟颖娟等[12]对62名临床护理大专实习生实施研究性学习的带教模式,护生按课题研究方案成立研究性学习小组,结果显示研究性学习促进护生从不同角度观察和分析问题,提高护生解决分体的能力和有利于潜在学习能力的培养,是有效的带教模式。叶建峰等[13]在《成人护理》教学中开展了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活动,实验班与对照班在学习兴趣、创新实践、研究能力及总分上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袁汉创[14]在中职护生《外科护理》教学中开展个人学习和小组协作相结合的形式的研究性学习,提高了职业护生的理论考试成绩和实训操作考核,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率。蔡小红等[15]对168名护生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同时并成立教师团队,开设网络学习平台,在多门课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试行多元评价机制,结果表明,研究性学习促进了护生能力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教师团队建设。何佩仪等[16]在临床护理教学中开展研究性学习模式的应用,结果显示患者对学生的满意度、学生护理个案分析能力、专业理论考核平均成绩、论文撰写水平均提高。

3 国外研究现状

早在20世纪初,美国教育家发现传统的“灌输式”、“我教你学”的教育模式使学生失去探究和创新的活力。1959年布鲁纳提倡“发现法”教学,让儿童主动的发现问题,并找到答案,培养学习能力。同时,美国学者施瓦布提出了诱发探究教学模式。在这两种理论思想的影响下,世界各国开展了教学改革。1995年开始美国开始将“探究式”的学习观念作为美国基础教育的主导观念。法国自1995-1996学年率先开展研究性学习课程,使知识与环境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多样化途径”的方法,在实践中引导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日本等亚洲各国的基础教育改革也培养学生自主创新和积极实践作为主体。国外鲜有“小课题”的说法和提法,但美国教育部在“2002-2007年”教育战略目标中指出,“关注基于研究的教学实践”、“支持教师在基于研究的教学工作中获得专业发展”等,其实这本身就是对基于研究性学习的小课题研究的鼓励与支持。在我国所称的研究性学习在西方文献通常称以调查为基础的学习(inquiry-based learning)、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problem-based learning),以项目或课题为基础的学习(Project-based learning)等等,因此,研究性学习在国外的历史比较久远[17]。半个世纪前前苏联著名教育家瓦·阿·苏霍姆林斯基就提出 “ 研究性学习”理论并揭示了“研究性学习”的本质内涵[11]。道驰(Dochy )[18]通过对 43项研究的元分析发现,研究性学习这种“做中学”的学习方式非常有利于技能的掌握,也有利于知识的学习,但却影响知识学习的效率;研究性学习的有效开展,需要学生相应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还有研究表明,研究性学习能够比传统教学方式更适应不同学习风格和智力倾向的学生[19]。有的学生在传统教学中学习不突出,但是在研究性学习中成绩优异。而有的学生则相反,但也有研究表明,研究性学习的研究还没有对研究性学习的实践产生实质性影响[20]。

4 小结

护理专科教学中开展 “小课题研究”是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有效方法,是学生主体参与的重要学习方式,也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必由之路。其意义包括以下几点。

4.1 在护理专业教学中开展小课题研究是提高护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小课题研究是护生主动探究问题的学习,护生通过课题研究的实践,要学会运用知识去发现、提炼问题,并能使用现代信息工具进行文献检索来收集资料,通过动手实践和调查研究,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促进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实现自主发展,培养探究、创新能力,从而促进学生各种素质的全面提高。

4.2 在护理专业教学中开展小课题研究有利于护生合理知识结构的构建 小课题研究按护理学科专题组织实施,学生需用到基础医学、基础护理、临床护理、专业英语、学科新进展等,使所探究的知识间形成紧密的纵向和横向联系,因而其本身获得了知识的整合。护生通过研究小课题获得主题式知识时,能充分利用原有知识,从而避免了机械记忆;同时学生经过积极的探索与思考,对原有知识和所学的新知识会获得更加深刻的理解。

4.3 在护理专业教学中开展小课题研究有利于教师的提高与发展 小课题研究在整个护理教学过程中,以“启发”式为指导思想,教师指导护生发现与探究,护生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和探究。打破了传统的传递-接受式的教学方式,体现了鲜明的“研究”特征,这就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迫使教师必须学习,建立起宽厚扎实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指导护生制定实施方案、资料收集、信息处理等科研能力。此外,为使研究性教学的有效开展,教师需要很强的组织能力、课堂驾御能力和课程掌握能力等。

综上所述,国内护理教学已经逐渐开展基于小课题研究的研究性学习,调查其现状及影响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及评价体系进行效果分析,以实现学生的自主发展,培养学生探究、创新能力,从而促进学生各种素质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伍红艳.教师小课题研究选题的合理方式[J].广东教育, 2006,12(8):32-33.

[2]金怀德.“小课题研究在”在农村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运用[J].教学与管理,2005,5(3):33-35.

[3]周红,敖薪,龚爱萍,等. 研究性学习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应用[J].护理研究,2012,21(5):747-750.

[4]陈岳祥.教师开展小课题研究的可行性调查分析[J].教师发展研究,2009,24(5):21-26.

[5]郑仲仁.群体开展教学小课题研究[J].现代教学,2012,14(1):63-65.

[6]周剑.区域推进小课题研究的实践策略[J]. 现代阅读,2013,34(2):2-3.

[7]马东贤. 基于“寻招”实践的教师小课题研究[J]. 当代教育科学,2012,34(18):26-27.

[8]丁志鹏.开展小课题研究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J]. 河北教育:教学版,2011,25(6):41-42.

[9]晋军.山西师大实验中学开展小课题研究 推进“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的探索[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21(10):31-33.

[10]陈立宙.让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自主发展[J].民主教学,2004,12(4):196-196.

[11]徐燕,吕伟波,朱大乔,等.研究性学习在护理本科生《成人护理学》中的运用及效果分析[J].护理杂志, 2009,26(26):62-65.

[12]翟颖娟,冯秀兰,郭小云,等.临床护理教学中研究性学习带教模式探讨[J].天津护理, 2005,14(13):3-4.

[13]叶建峰.研究性学习在《 成入护理》 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9,24(25):73-74.

[14]袁汉创.研究性学习在外科护理教学中的应用[J].中等职业教育,2012,23(8):41-43.

[15]蔡小红.高职护理课程中研究性学习的实践与成效[J].护理研究,2012,21(1):173-174.

[16]何佩仪,冯秀兰,郭小云,等.研究性学习在临床护理教学中的运用[J].现代临床护理, 2004,15(3):39-41.

[17]周岚.研究性学习的国内外历史与现状[J].新疆教育,2002,21(7):25.

[18] Dochy F,Segers M.Effects of problem-based learning:a met a-analysis[J].Learning and instruction,2003,45(13):533-568.

[19] Rosenfeld M,Rosenfeld S.Understanding the “surprises” in PBL:an exploration into the learning styles of teachers and their students.http://. 1998.

第6篇

关键词:电子文件 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权利

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办公自动化的实现,电子文件大量产生。电子文件是以代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存取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1].电子文件的诞生标志着档案开始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电子档案阶段。信息技术融入档案工作,使得档案管理更加高效、迅捷、低成本化,加上档案电子化和网络化后,最大限度的利用了档案资料,产生了巨大效益。然而,电子档案和许多新生的信息技术产物一样,从出生时起就面临着许多法律上的尴尬,如电子档案的法律地位问题[2]、原始性问题[3]、保密性问题[4]等等。随着国际社会对个人资料的保护,电子档案所涉及的个人的权利问题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法律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国的档案管理中更是突出。

一、电子档案与个人资料

电子档案是传统纸面档案的电子化与网络化产物,与纸质档案有相同的本质,都是文件存在的一种方式。但是,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也有明显的特点[5]:首先,电子档案中信息与载体可以分离(信息数据化、载体虚拟化);其次,可复制性强,复制件和原件不易区分;第三,信息的稳定性较弱,比如说修改相对容易,并不留痕迹,信息容易丢失等。电子档案的这些特点使得电子档案中的个人资料容易处理,也容易遭受侵害。电子档案中记载的公民的基本特征和情况的资料,构成个人资料。所谓个人资料,也称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是指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学历、职业、婚姻、家庭、健康、病历、特征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共同形成的,足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这种资料以一定的媒介作为载体,在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环境下,通常以网络、光纤、硬盘和其它硬件设施为载体,采用丰富的表达方式,如符号、声音、动画、电影、录像等等。

个人资料有如下特征:

1、个人资料的主体限于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是个人资料的信息源,个人资料负载了自然人的人格利益,个人资料应得到法律保护,这是当代保护自然人一般人格权的必然选择。民事主体的外延十分广泛,除自然人外,还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虽然拥有它们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但这些资料并不构成本文所研究、讨论的个人资料。即纯粹关于法人及其它非法人组织的资料不是个人资料。当然在法人及其它非法人组织营业活动中收集的关于其客户、员工的资料中,有一部分或全部可能会构成个人资料。

2、个人资料是可以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共同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资料。在纸张、证件、文件、硬盘、网络服务器等媒体上储存的个人信息是很丰富的,它们涉及个人的方方面面,包括姓名、性别、爱好、兴趣、社会保险号码、身份证号码、个人习惯、肖像、漫画、奖励、职业、收入、学历、婚姻状况、病历等等。其中,有些能直接指向某人,有些则不能直接指向而必须与其它资料一起才能用于识别某人。能直接指向的,笔者称之为直接个人资料,如肖像、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险号码,即为此类。与其它信息结合才能指向的,称之为间接个人资料,如性别、爱好、兴趣、习惯、职业、收入、学历等等,无法仅通过它们之一就能判断出这是何人的资料。由此可见,间接个人资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个人资料,它只是一种可能意义上的个人资料。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直接或是间接个人资料,它们的要件在于足资识别某人。

3、个人资料并不必然为个人资料本人[6]所知。如个人上网时被网络服务提供商非法收集的个人资料,医生掌握的绝症患者未知的个人现实疾病情况的资料,父母知道的而子女不知道的关于子女出生地、出生日期的资料等等。个人资料的这一重要特征,不论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有重要意义: A、个人资料不仅指个人知道的资料,其还包括本人不知而足以识别自己的资料; B、个人资料保护法保护的不仅是本人知道的个人资料,而且也保护本人不知道的关于本人的资料,这就提供了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个人资料的保护。

4、个人资料是关于特定或得特定自然人属人或属事之资料。属人的个人资料反映的是个人资料本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关系,它主要包括本人的生物信息。属事的个人资料反映的是本人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它反映出资料本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扮演的角色。所谓“特定”是指“若某一个别资料得自于某人,而且只有该某人始可能产生此种结果者,该某人即为特定之人。至于以何种方式来辨识关系人和呈现其间之关系,则非所问。”所谓“得特定”是指“当某特定人虽然无法单独以资料来确认,但藉由其他相关资讯之综合研判,仍可得出系某特定人时,此时既可谓该资料系”得特定“为某当事人所有。例如,从大学考试所公布之成绩统计表中,可以相当简单地查知参加某一学科考试之唯一考生。”[7]

二、电子档案中个人资料引发的法律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社会中,对个人资料的计算机处理和网络传输经常引发各种问题,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

1、大量的个人资料在不知不觉中被收集、处理、传播、利用,加上计算机资料比对,使个人资料本人成为无任何隐私可言的“透明人”,让人们普遍感到不安;

2、非法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个人资料,使个人资料不能与人格保持同一性并带来其他人格利益的损害等问题;

3、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发展,个人资料经由计算机和网络被非法或不当收集、处理、利用的可能性大大增强,人们的人格利益以外的合法权益受到个人资料泄漏的影响而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这些问题使个人资料保护获得越来越多的支持,引起各主要发达国家的关注。

就电子档案而言,国内目前出现的一些情况和现象急需法律来调整和规范。例如,未经档案所涉及的个人的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向各有关组织出售其档案记录,档案管理机关未对电子档案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致使个人资料泄露,档案管理机关不允许档案所涉及的个人查阅档案中的个人资料,通过网络可以查知电子档案中的个人资料等等。

(二)保护的法律基础

个人资料保护的法律基础究竟为何,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国内学者的著述和论文多认为,保护个人资料就是为了保护个人资料本人的隐私,个人资料本人享有的各种权利渊源于个人对其隐私信息的支配。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举一个例子,就能否定这种认识。交友网站上公开给网民阅览的个人资料不构成隐私,没有承载隐私利益,这时有人非法修改、删除这些资料,如果援用隐私权的规定,个人资料本人将得不到任何救济。

既然不是隐私权,个人资料的民法基础究竟为何?笔者认为,个人资料的法律基础在于保护个人资料所承载的民事主体精神性人格利益。个人资料不但是个人自然属性、生物属性的表现形式,而且是个人的社会属性和各种社会关系的表现形式,其上承载了个人资料本人的各种精神性人格利益,侵犯个人资料必然造成本人的某种精神利益的损害,甚至带来精神痛苦。为此,个人资料本人可以如姓名权人支配其姓名、肖像权人支配其肖像那样,依法支配和控制其个人资料,保护其精神性人格利益,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否则构成侵权。

个人的精神性人格利益是难以列举穷尽的,它的具体内容只能在个案中予以确定。对自然人精神性人格利益的保护,多采取保护精神性人格利益载体的方法来实现。对姓名权、肖像权的保护就属于这种情况。因此,我们只能说个人资料承载了精神性人格利益,而不能抽象的确定究竟承载了那些精神性人格利益。应注意的是,个人资料保护的精神性人格利益也包括隐私利益,当某种个人资料构成隐私信息时,这种个人资料获得隐私权和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同时调整,发生竞合。

那么,个人资料承载的利益可否是财产利益呢?笔者认为个人资料保护的核心意义在于精神性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有学者认为“个人资料是一种具有潜在价值的信息,个人对该资料享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认为“……所有权人均享有对个人资料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8]这种认识显然不妥。个人资料是个人人格的外化,它本身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非财产利益,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而且所有权的客体必须是独立物和特定物,个人资料也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把本人对个人资料的权利理解为所有权,会导致逻辑上的混乱。

个人资料体现的主要是人格利益而非财产利益,并不是说个人资料毫无价值。相反,同其它人格权客体一样,个人资料可以间接表现出它的财产价值。[9]如名人的个人资料可以被利用于电影,名人可以从中获得收益;个人资料被侵权后,本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等。正是个人资料的这种财产价值,使得个人资料被广泛的非法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使得个人资料保护问题更显紧迫。

由于个人资料直接关涉个人的精神性人格利益,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个人资料保护在发达国家很快得到了立法支持。美欧等发达国家先后出台各自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如德国1977年《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英国1984年《自动化处理个人资料之利用与将其提供于公务规范法》、法国1978年《资料保护法》、日本1988年《有关行政机关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国际组织也制定了个人资料保护的相关规则,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80年《隐私权保护及个人资料跨国流通准则》、欧洲理事会1981年《个人资料自动化处理时个人保护公约》、联合国1990年《自动化资料档案中个人资料处理的有关准则》。不仅如此,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也出台了相关立法。

三、个人资料保护的原则

个人资料保护得到立法的支持后,很快形成了一些原则:

1、限制收集原则。这一原则的内涵主要是,对个人资料的收集原则上应加以限制;资料的收集应有法律上的依据或当事人的同意。

2、资料完整正确原则。这一原则的内涵主要是,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的个人资料应是关于个人的某一方面的完整的信息,资料的内容反映资料本人当前的而不是过去的实际状况,资料不但是完整的而且是正确的。

3、目的明确原则。收集个人资料应基于特定目的,目的应当是合法的;利用个人资料原则上应与收集时的目的相一致;只有在为维护自身重要利益、社会公益或经资料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用于不同与收集时的目的。

4、利用限制原则。个人资料的利用除法律规定和经当事人同意外,不得为收集时目的以外的利用。

5、安全原则。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个人资料的主体应当尽谨慎小心之注意义务,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保证个人资料不被非法收集、处理、删除、更改、利用并免于其它潜在的危险。

6、本人参与原则。本原则是指个人资料本人对其个人资料得依法进行支配和控制的权利,与个人资料相关的其他主体负有不干预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

7、公开原则。这一原则是指收集个人资料应当公开,不应秘密进行。收集方式、方法、程序、个人资料目录等内容应当公之于众。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公开的信息不应包括个人资料的内容,这里的公开主要是为了使个人资料本人知道何人于何时在何地以何种方式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其个人资料。

上述这些原则的主要任务在于保障资料本人对其个人资料依法进行支配和控制,从而保护资料本人的存在于个人资料上的人格利益。

四、电子档案中的个人权利与档案管理者的义务

法律主要是通过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同样通过规定个人资料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来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

(一)本人所享有的权利

世界各国个人资料保护法均有当事人权利的明文规定,且各有不同。[10]在这里不能一一阐述,只能择其要者和普遍规定者并根据学理予以介绍。本人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和个人资料保护理论可以享有如下主要权利:

1、公开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人可以决定,何时何地向何人公开其个人资料。

2、请求告知权。查询权的基本内涵是本人可以要求档案管理者告知是否保存了他的个人资料、保存了他的何种个人资料、保存了多少他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的收集方式等有关其个人资料的信息。

3、保持个人资料正确完整的权利。本人有权要求档案管理者就其保存的个人资料与本人的实际状况一致。在不一致时可以要求更改、删除错误的内容或补充不完整的内容,以确保档案管理者收集的关于本人的某方面的信息的真实性。

4、阅览及制给复制本权。本人可以依法查阅档案管理者保存的个人资料,并请求档案管理者制给复制本。

5、删除权。依学说的一般观点,资料收集、处理或利用后,原则上不应保存,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须要保存,始得保存。因而,在档案管理者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时,非法储存本人的资料、超过范围储存资料、逾期储存资料,本人均得要求予以删除。

6、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简称报酬请求权,是指本人因其个人资料被收集、处理与利用而得以向资料处理主体请求支付对价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档案管理者不得将其个人资料用于营利目的,档案管理者将个人资料应用于营利目的应支付报酬。对档案管理者非法将本人档案资料用于营利目的所得收入,本人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11]

7、损害赔偿请求权。档案管理者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致本人权益受损的,本人可以要求档案管理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档案管理者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不在此限,即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本人享有上述权利,是为了本人能以积极的行为支配其个人资料,同时在个人资料受侵犯时又可以得到法律的救济。从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两方面入手保护本人基于其个人资料而享有的人格利益。

(二)档案管理者负有的义务

档案管理者的义务是与本人的权利相对的,档案管理者作为本人档案的建立者和使用者,对本人档案中的个人资料负有如下几项重要义务:

1、告知义务。档案管理者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个人资料本人告知其收集个人资料的方式、程序、范围、目的、使用期限等信息,方便本人知悉有关其个人资料档案的收集、处理、保存、利用状况。

2、保护本人电子档案资料同一性的义务。电子档案资料同一性是指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的个人资料与本人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建立电子档案时,应如实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不得收集不真实的资料,也不得断章取义地收集个人资料。处理后的资料要与收集时的资料相一致,处理后的资料与收集时的资料不一致的,要以收集时的资料进行校对。保存的资料要如实的反映本人信用的实际状况。利用过程中的信用资料也应与本人的实际状况相符。从这四个环节把握,才能保证本人信用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才不致于发生侵权。

3、维护本人电子档案库安全的义务。维护安全的义务,是为了防止本人档案信息被非法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据此,档案管理者在人员、技术设施、管理制度上都应加强对本人电子档案库的保护。特别是那些将档案网络化的档案管理者,更应注意预防黑客和计算机病毒的攻击。

4、在本人行使查阅、复制、更改、删除等权利时提供必要条件和方便的义务,如提供网络的接入服务、告知档案密码、设置专人提供检索服务等。

5、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本人电子档案资料用于营利目的或其它目的。未经本人同意,将本人电子档案资料用于收集个人资料时的目的以外的用途,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据此获利的,要承担不当得利返还责任。

6、承担侵权责任。

档案管理者承担上述义务主要是为了协助本人权利的实现,在利用本人电子档案的同时,对本人的个人资料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要指出的是,以上介绍的权利和义务,在有个人资料保护的国家都得到普遍的承认,同时也适用于其它因个人资料保护而形成的其它关系。个人资料本人享有以上本人享有的权利、个人资料的其它当事人也负有以上档案管理者负有的各项义务。

为捍卫本人的精神性人格利益,档案管理者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本人个人资料急需相关立法的调整。虽然现在还没有个人资料的全国性立法,但可喜的是,我国地方性立法已开始保护特定领域的个人资料。[12]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建立起个人资料的保护制度,对个人资料提供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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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捷:《浅析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2] 徐富荣:《论电子档案的法律凭据》,《档案学研究》,2002年第2期。

[3] 何玲:《电子档案原始性的认定》,《中国档案》,2001年第2期。

[4] 康燕玲:《浅析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密及法律认可》,《河南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5] 韩捷:《浅析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6] 个人资料本人是指以个人资料识别的特定的自然人。

[7]罗明通等著:《电脑法(下)》,[台]群彦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525页。

[8] 汤擎:《试论个人资料与相关的法律关系》,《法学论坛》,2000年第5期。

[9] 参见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第134页。

[10] 例如,美国1974年隐私权法第d、h条;德国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9条至21条,第33条至35条;瑞典修正咨询法第8、10条。

[11] 卲建东等译:《德国民法中的一般人格权制度》,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从》第23卷,第4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