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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教学方法单调
传教式、填鸭式教学是目前教学的主导方法,学生在学习时过多地依赖教师讲授,自主学习能力低。在缺乏互动思考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能理解法律法规的内涵,不能与实际工程建设相结合,无法实现教学目标。
1.2考核方式单一
《建筑法规》的考核方式以试卷为主,一般是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这样的考核方式导致了课程学习变成了应试教育。学生为了应对考试,对课程内容死记硬背,而不是理解和分析,无法全面反映学生运用法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也与我们的课程设置相违背。
1.3重点内容讲解不突出
《建筑法规》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城乡建设法规》、《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等为主线,并结合其他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对我国建筑法律制度作了全面而简洁的陈述。这门课程涉及的内容较多,且都能为学生将来从事建筑相关工作提供强有利的法律支撑。但由于课时量较少,一般为32个学时,教师无法对内容进行全面地讲解。在教学过程中,有些教师不具备建筑行业的工作经历,分不清哪些知识是重点内容,只能按照教材的顺序进行讲解,重点内容不突出,导致学生无法准确的掌握重要的知识点。
1.4案例讲解阻碍大
在目前的教学中,教学以流水线的方式进行,老师先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再结合案例进行讲解,但由于学生法律基础薄弱,对于法律法规专业术语无法理解,进而无法进行案例分析,最后只能由老师自己分析。但随着知识讲解的增多,学生对知识点会产生混淆,并逐渐失去耐心,导致教学质量下降。
2《建筑法规》教学模式改革
目前,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既精建筑,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是《建筑法规》课程新的人才培养目标。这就要求教师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上,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改革,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进而提高教学质量。
2.1教学内容设计改革
首先,在课程内容上要更注重对实用技能的学习和运用,即便是理论知识也要考虑它的实践性,改变以往过多的理论授课,教师应在讲授理论知识过程中穿插课程讨论、案例分析,增加课堂实践教学环节。比如在讲授《招标投标》这一章节时,可以让学生观看有关视频,然后对招投标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其次,把课程设计为模块化教学,将课程内容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工程建设从业制度、工程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合同、建筑监理安全和质量管理法规、建筑法律责任及违法救济六个大的模块。同时,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安排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学时。
2.2教学方法改革
《建筑法规》的授课对象为法律基础薄弱的工科学生,因此在教学方法上,除了传统的教学方法外,还要采用其他教学方法,把学习由单纯的理论积累变成由知识向能力转化的过程。
2.2.1任务驱动法
任务驱动教学是一种新兴的建筑法规教学方法,主要让学生在任务的驱动下,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使教学内容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顺序渐进地完成各项任务,让学生更好地吸收相关知识。如在讲解工程建设程序的内容时,给学生布置一个任务,让其在课堂上把工程建设的程序进行排序,通过任务的完成来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2.2.2问题式教学法
问题式教学方法就是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为线索,并把这一线索始终贯穿整个教学过程。教师先提出问题,学生进行讨论并拿出解决的方案,然后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也可以由学生提问,在同学之间展开辩论,老师在学生辩论的基础上做小结,给出意见。
2.2.3角色扮演案例分析法
角色扮演案例分析法强调以人为本,教师要侧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引导,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教师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创设问题情境,让学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例中,并通过角色扮演将自己置于问题之中进行分析,探求解决的方法,改变了以往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2.2.4工程项目教学法
1.1沉闷的课堂氛围建筑法规所讲述的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法律法规条文,虽然不深奥,但是对这些习惯了图表、公式、计算、绘图的工科学生来说,纯理论的法规条文就显得抽象枯燥,再加上传统的照本宣科课堂教学方法,教师大多数按照教材中的法律条文来讲,讲课的内容就会单调沉闷乏味,假如教师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学就变成明显的单向性,学生被动接受,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自主性思考,也就造成学生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肤浅,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不愿参与到课堂中来,课堂气氛和教学效果就会大打折扣。1.2教学方法的灵活性把握由于传统的板书式教学的局限性,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对于建筑法规课程大多数教师为了营造热烈的课堂气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采用了案例教学法,但在案例教学中,复杂案例知识面覆盖太广,学生分析讨论不全面,随着课程的进展,加入的案例如果比较复杂,讨论和分析的时候就会出现较大的障碍。这是因为复杂案例涉及的问题会涵盖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一个有关工程质量的案例中可能会同时存在合同法律规范,安全生产,监理等相关法律问题,课堂上如按进度加入案例,会出现学生还没有学习到的知识点,这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就带来了无法解决的障碍。若选择简单案例难度过小,达不到应用和巩固知识的效果,同时降低案例难度,就会导致背景材料过于单一,学生不用过多的思考就可以立即讲出案例症结所在,这就对知识的巩固和应用帮助并不是很大,案例教学的优势就无法很好的体现出来;教师搜集法规案例主要通过互联网,互联网上资源丰富,但大部分案例来源复杂、专业性较强,案例之间连贯性不够,造成教师虽介绍了很多案例,但由于案例的深度不够,学生无法留下深刻印象。若选取历年注册证试题作为建设法规课程案例教学的案例来源是理想的办法,但往往案例单一,主要集中在工程造价管理、施工、监理三方面,远不能满足现有建设法规课程内容对案例类型的要求。
2《建筑法规》课程教学
根据近年从事建筑法规教学的经验和本课程理论与实践性强的特点,针对建筑法规教学过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调查研究,以及和学生的沟通交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较合理可行的《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方法。
2.1明确教学目标针对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提倡高校改革的要求:“培养应用性的人才”这个战略思想。建筑法规依照这个战略思想,在教学过程中目标就是首先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纠正认识的误区,工程建设活动不仅是一个技术劳动的过程,其成败不仅取决于技术,法律对于工程建设活动的程序,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资格、相互关系以及工程建设中各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规范,仅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远远不够,熟悉建设法律知识是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必备前提。现在的工程建设活动都要求持执业资格证上岗,取得这些执业资格证,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让学生重视法规的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增强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然后在教学工程中通过优选教材,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让学生理解掌握基本法律知识,能签订工程合同,解决基本的工程纠纷,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守法维权。
2.2优选教材传统的教学方法使得学生多多少少存在崇拜教材的心理,而法规教材的编写往往滞后于国家颁布的最新的同时又是最实用的法律法规,所以教材的选择至关重要,首先注重教材内容的实效性,教材内容的实践性和实用性,同时选择带有实用背景的工程案例分析的教材,这样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培养学生利用法律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同时引导学生在阅读教材时,查阅相关的法律颁布的背景资料以及相关案例的出处,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克服学习法律知识死记硬背的坏习惯,培养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的能力。
2.3“研讨式”教学方法根据近几年的教学经验,在教学过程中,既不能放弃传统板书式,说教式的教学方法,也不能完全依赖案例教学法,根据我校学生的特点及法规的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二者结合的,经实践教学证明教学效果比较好的“研讨式”的教学方法。1)研讨主线的确定。研讨式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首先找到课程研讨的主线,对于法规课程的主线主要是按照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立项计划部门审查可行性研究选择建设地点勘察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施工安装竣工验收。按照上述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课前预习时首先给研讨小组布置相应的研讨提纲,学生查找相关的案例,找出相关的法律知识点,提出问题,课堂上每一个研讨小组根据自己案例,分别讲述自己案例中相关章节的知识点,等每个小组讲述之后,由教师联系书本理论知识结合学生的案例讨论加以强调总结,给出每一阶段的相关法规知识。2)研讨案例的选择。除了课下学生自主选择案例,课堂上教师的课前研讨案例的选择也很重要,因为只有教师选择了合适的案例,才能一开始就抓住学生的课堂注意力,抓住了学生的注意力,课堂效果就有了好的开端,所选择的案例最好是新近发生的,当前报纸媒体的,广大群众都在关注的;上绪论课时,就选择了2012年8月发生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被四辆重载货车压塌,四辆货车冲下桥体,造成人员伤亡这样的事件,一下子就吸引了学生注意力,同时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让学生思索事件发生的原因,学生很快就进入热烈的讨论中,并积极发言,最后教师引导学习法规的重要意义,学生很快就带着浓厚的学习兴趣进行学习,其他章节的学习也是如此,查找到最近的相关案例引起学生的注意力,引导学生更深入细致的理解法规的含义和学习的意义,在接下来的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的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同样教师和学生在课下都有查找相关的法律案例来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把握,学生案例的查找是根据教师在课前给的研讨主题和相关的内容来确定查找的方向,并且研讨小组要根据查找的案例,来阐明自己的观点,阐述的观点要紧扣教师给的主题以及要学习的法律基本原理,教师查找的案例是总结性的、综合性的,能对要学习的建设工程相应阶段的法律知识有一个系统连贯的把握。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研讨的积极性,也可以通过教师的总结性的引导案例,来开阔学生的眼界和对枯燥法律条例的理解和掌握。3)研讨小组的确定。为了对比研讨课的效果,在上课时摒弃了法规传统的大班课的做法,以小班授课的方式进行,每班的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研讨小组确定也相对比较容易,5人~6人一组,5个~6个研讨小组,研讨小组的确定是根据学生的意愿自由的组合,并且鼓励他们给自己的研讨小组命名,鼓励各组之间的竞争,这样每一组都很齐心协力,上课的热情很高,学生的研讨兴致更高,研讨时每个人都积极发言,为了自己小组的荣誉每次讨论时出现不同观点时,大家都争得面红耳赤,发言时更是激昂慷慨,真正锻炼了学生独立自主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学生查找的相关案例也成为了教师教学内容必不可少的补充,大大的丰富了教学内容。经过两学期实践证明案例式研讨教学法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上课积极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思考实践动手的能力,通过用往年的建造师考试真题进行测试,学生法规专业课的过关率达到86.5%,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2.4课程的考核方式本课程主要采用“研讨式”的教学方法,因此考核时注重学生专业能力的考核,平常课堂参与研讨的积极性,案例讨论时的发言是最终考核时的重要参考,平常的成绩占总考评成绩的70%,最后还会优选历年一、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真题对学生进行理论考评,这个成绩占最终考评成绩的30%。这样的考核方式,同样会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学生会更加灵活的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达到了教学目标的要求,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锻炼了学生的实践动手动脑的能力,培养了学生主动思考的能力。
3结语
关键词:建筑法规;课程改革;实用性
一、优选教材,根据专业特色优化教学内容
工程类专业《建筑法规》课程内容繁杂,集建筑学专业知识和法学专业知识于一身,加大了教材编写的难度。目前,市面上供工程类专业学生的《建筑法规》教材都有一个弊端,即缺乏针对性,纯文字的教材内容抽象,工程类专业知识及法律专业知识都是浅尝辄止,对需要探究的问题并未深入讨论。工程类《建筑法规》课程的授课对象是缺乏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人文知识教育的工科类学生,对于他们来说,有公式、计算、图形的教材才是理科专业的重点,纯文字的《建筑法规》会给工科学生产生误导,认为该门课程只是副课,并不重要;另外,工科类学生缺乏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建筑法规》教材几乎没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介绍,整篇都是专业法律知识,学生课前看不懂,课上就会听得云里雾里,从而降低课程学习兴趣。因此,一本好的《建筑法规》教材是课程效果实现的关键之一。针对市面上的《建筑法规》教材都未考虑到工科学生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人文知识教育缺乏的弊端,独立学院在优选教材之后还应该根据学院工程类专业特色编写辅助教材。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为例,学院开设《建筑法规》课程的对象是工程造价专业的学生,辅助教材内容应以购买的《建筑法规》教材为基础,从中梳理出与造价工程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配套相应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以及相关的实际案例分析,让学生在了解法与道德舆论、公权与私权、罪与非罪等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后,结合自己专业,结合实际案例,主动学习,从而学以致用,达到课程开设目的。
二、双重考核,促进学生学习主动性
目前,独立学院工程类专业《建筑法规》课程虽是一门专业基础课,但同时也被列为考查课,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为例,造价工程专业开设的《建筑法规》课程的考核方式要么是课后案例分析,要么是论文写作,考核重点不突出,考核难度不大,这种考查方式无法让学生对重要知识点进行梳理和掌握,无法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运用所学解决问题,本应是一门专业应用较强的课程因考核难度的降低被学生误以为是不重要的课程,从而失去学习兴趣,把精力都放在其他需要应试的课程上,降低本门课程的学习主动性。笔者建议实行双重考核,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五五分成,平时考核以考勤和案例分析为主,期末考核采取应试方式,让学生既要重视平时课堂的学习,也要掌握重要知识点,以备遇到真实案例时,能运用所学知识及所学案例处理方法解决问题。
三、健全培训机制,夯实教师自身知识水平
影响课程实效性的另一关键因素便是任课教师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建筑法规》作为一门集工程类专业知识和法学专业知识于一体的课程,仅靠一本优选教材和短短32个学时的课时讲解,并不能让学生很好地把握重点和运用实践。因此,教师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至关重要。对于独立学院来说,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为例,师资力量本就薄弱,承担课程任务繁重,像《建筑法规》这样的考查课程一般是由青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多是刚从学校毕业,并未从事相关工作,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同时要么是工科类专业未受过法学知识教育,要么是法学专业老师兼任并未受过工程类专业知识教育,这类青年教师由于自身知识水平和经验能力不足,无法有效抓住课程重点,只能照本宣科,案例讲解也只能浮于表面,本就对纯文字教学不感冒的工科类学生更是失去本门课程的学习兴趣。建议独立学院重视《建筑法规》课程,对造价工程方向教师进行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培训,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或者律师给做培训,并鼓励青年教师多学习、多去挂职,努力夯实自身知识水平,提升授课能力,促进课程实效性目的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田蓉.关于<建筑法规>课程改革的思考与探讨[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1-04.
论文摘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笔者首先分析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根据多年经验提出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制的有效措施。供相关人员借鉴。
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应运而生,而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逐步转变,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机制也逐步演变发展。
1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现状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包括代表政府和公众利益的政府质量监管,建设单位及其代表建设单位利益的监理单位等中介组织对参建主体质量行为和活动的督促监管,以及直接参建主体的质量审核监管三个层次。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体系中,三个层次之间有着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管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体系的核心,它分别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等实施全面质量监管。监理单位是关键,它根据委托内容代表建设单位监管施工、设计的质量,通过道道工序检查、层层把关签字,使建设工程投资、建设、质量监管进人良性循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等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则是自身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按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工程建设,有利于实现工程质量要求。
2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的状况。具体来说,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立法不完善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主要表现是:立法层次过低。应该说《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市场的最高层次的法律,但它只规定了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没有规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为此,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规定只能在第二层次即行政法规中有所规定,甚至只能在更低层次的部门规章和一些地方法规或文件才有所涉及;立法不健全。《建筑法》颁布于1997年,现在很多条款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规则和行政管理的要求,存在许多与国际惯例不相符的条款,更没有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问题;缺乏与《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配套的法规及实施细则,导致有关质量责任主体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操作性不强。
2.2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随意性
目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初期,建筑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建筑市场混乱,各质量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质量监管者见多不惊,往往风声大雨点小。此外人情、人际关系的复杂性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它职能部门的不正常干涉,也导致监管的随意性。
2.3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渠道不畅通
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遗憾的是,我国很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尚未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由于各质量责任主体的组织形式、工作程序不一致,因此没有形成统一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信息系统,这种情况不利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顺利进行。
3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制的措施
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3.1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法律法规
为了有效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必须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它们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法律准绳和规范依据。现行《建筑法》与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实际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鉴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特殊性,有必要从长远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酝酿制定一部《建设工程质量法》,并在此基础上,颁布实施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从根本大法上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奠定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合理确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严格界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及其相应的惩处标准。
3.2改革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
改革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实行“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所谓技术法规是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通过立法机构审议、,强制执行的。在技术法规中可引用技术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款;技术标准则是自愿采用的,由专门的标准化机构或社会组织来制定。
3.3完备建设工程市场准人制度
在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应该按照市场运作规律进行宏观调控,国际上建设管理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在建设市场的准人制度上大做文章。严格的注册专业人员许可制度和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制度,在有效约束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正当从事专业活动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资质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因此,我国应当改革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制定合适的企业资质认证标准和管理办法,统一协调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工程咨询单位的从业资质,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高度强化个人执业责任,形成企业从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人制度,推动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3.4由无区别监督向差别化监督转变
原有的对不同企业、不同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因为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之间存在矛盾,决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可能全面覆盖,监督面越大,监督管理的深度越不够。因此,必须有所侧重,改变以往对每个企业、每个项目都实施平均资源监督的思路,应该集中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实行差别化管理。差别化管理在当前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不同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信誉、工程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情况,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动态确定和区分重点和一般监管对象,对其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督管理。二是在工程类型上,要重点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市政桥梁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安全等直接涉及到城市公共安全的工程的监督管理。三是在实体质量上,要突出对技术风险较大工程的监督。注意抓好对技术风险较高的高切坡、深基础、抗震结构、异型结构、大跨度结构、大型幕墙等部位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现场的监督检查。
3.5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学手段,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水平。为此要重视运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管理监管、检测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在监管、检测工作中的作用。要重视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检查记录录入监管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将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备案,竣工验收条件审查,监管报告审查签发等工作在网上,使有关人员能及时查询所监管工程建材检测结果,对不合格报告及时跟踪处理等等。在信息化建设中,为了及时向社会宣传贯彻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监管工作信息、地区质量状况,积极引导促进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论文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发展对策
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应运而生,而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逐步转变,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机制也逐步演变发展。
1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现状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包括代表政府和公众利益的政府质量监管,建设单位及其代表建设单位利益的监理单位等中介组织对参建主体质量行为和活动的督促监管,以及直接参建主体的质量审核监管三个层次。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体系中,三个层次之间有着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管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体系的核心,它分别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等实施全面质量监管。监理单位是关键,它根据委托内容代表建设单位监管施工、设计的质量,通过道道工序检查、层层把关签字,使建设工程投资、建设、质量监管进人良性循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等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则是自身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按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工程建设,有利于实现工程质量要求。
2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的状况。具体来说,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立法不完善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主要表现是:立法层次过低。应该说《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市场的最高层次的法律,但它只规定了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没有规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为此,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规定只能在第二层次即行政法规中有所规定,甚至只能在更低层次的部门规章和一些地方法规或文件才有所涉及;立法不健全。《建筑法》颁布于1997年,现在很多条款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规则和行政管理的要求,存在许多与国际惯例不相符的条款,更没有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问题;缺乏与《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配套的法规及实施细则,导致有关质量责任主体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操作性不强。
2.2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随意性
目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初期,建筑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建筑市场混乱,各质量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质量监管者见多不惊,往往风声大雨点小。此外人情、人际关系的复杂性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它职能部门的不正常干涉,也导致监管的随意性。
2.3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渠道不畅通
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遗憾的是,我国很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尚未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由于各质量责任主体的组织形式、工作程序不一致,因此没有形成统一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信息系统,这种情况不利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顺利进行。
3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制的措施
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3.1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法律法规
为了有效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必须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它们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法律准绳和规范依据。现行《建筑法》与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实际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鉴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特殊性,有必要从长远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酝酿制定一部《建设工程质量法》,并在此基础上,颁布实施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从根本大法上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奠定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合理确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严格界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及其相应的惩处标准。
3.2改革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
改革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实行“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所谓技术法规是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通过立法机构审议、,强制执行的。在技术法规中可引用技术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款;技术标准则是自愿采用的,由专门的标准化机构或社会组织来制定。
3.3完备建设工程市场准人制度
在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应该按照市场运作规律进行宏观调控,国际上建设管理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在建设市场的准人制度上大做文章。严格的注册专业人员许可制度和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制度,在有效约束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正当从事专业活动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资质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因此,我国应当改革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制定合适的企业资质认证标准和管理办法,统一协调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工程咨询单位的从业资质,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高度强化个人执业责任,形成企业从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人制度,推动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3.4由无区别监督向差别化监督转变
原有的对不同企业、不同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因为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之间存在矛盾,决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可能全面覆盖,监督面越大,监督管理的深度越不够。因此,必须有所侧重,改变以往对每个企业、每个项目都实施平均资源监督的思路,应该集中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实行差别化管理。差别化管理在当前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不同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信誉、工程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情况,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动态确定和区分重点和一般监管对象,对其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督管理。二是在工程类型上,要重点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市政桥梁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安全等直接涉及到城市公共安全的工程的监督管理。三是在实体质量上,要突出对技术风险较大工程的监督。注意抓好对技术风险较高的高切坡、深基础、抗震结构、异型结构、大跨度结构、大型幕墙等部位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现场的监督检查。
3.5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学手段,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水平。为此要重视运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管理监管、检测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在监管、检测工作中的作用。要重视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检查记录录入监管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将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备案,竣工验收条件审查,监管报告审查签发等工作在网上,使有关人员能及时查询所监管工程建材检测结果,对不合格报告及时跟踪处理等等。在信息化建设中,为了及时向社会宣传贯彻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监管工作信息、地区质量状况,积极引导促进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关键词:工程项目;项目风险;风险管理;对策与措施
中图分类号:F2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国内外研究现状
1.1国外的研究现状
成熟的项目管理实践始于20世纪40年代,比较典型的研制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项目管理还仅限于建筑、国防、航天等少数行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性竞争的日益加强且需要降低项目管理成本,迫使政府机构和企业给予项目经理和团队成员更大的责权,不仅要他们实施方案,而且还要他们管理合同,了解财务并与客户一道高效率地工作。于是项目管理的应用领域逐渐扩展到电子、通讯、计算机、软件开发、医药、金融以及一般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
1.2我国研究的现状
我国对于风险问题的研究是从风险决策开始的,起步很晚。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学术界才有所接触。但是由于人们风险意识淡薄,该时期只引进了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程序,未能同时引入风险管理。20世纪 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且国外各种项目风险管理书籍广泛传播,国内工程领域开始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并逐步开始本国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
1.3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应用水平较低
在项目风险管理方面,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务应用,与西方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都有很大差距,我国的水平仍然处于引进、吸收和消化阶段。再通过项目风险管理实务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风险管理理论[1]。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还都处于较低水平。
1.4工程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1.4.1《建筑法》与《招投标法》的不完善
我国现行《建筑法》出台于1998年,重点是调整、约束承包商的,对业主的监管力度却远远不够。随着建筑业发展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法律的实施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由5年前建筑企业为主导的市场,转变成建设单位为主导的市场,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成为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原因,而法律对此缺乏相应的规定。
1.4.2工程担保制度还在摸索中
我国现行《建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工程担保制度,没有对工程类担保做出明确规定,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等特点也没有反映到担保法中[2]。有关工程担保的规定仅在部门规章中寥寥数笔,各地出台的办法或意见也不能将此项制度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对工程担保做出规范,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间也缺乏有效衔接。
1.4.3风险识别和风险处理手段落后
(1)风险识别困难。风险识别是找出影响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顺利实现的主要风险,是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这一阶段主要侧重于对风险的定性分析。美国的项目管理学会向所有的企业和经理人员提供“潜在损失一览表”,并且附有指南。
(2)风险处理手段落后。风险处理是确定建设工程风险事件最佳对策组合的过程。企业可以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对不同的风险事件选择最适宜的风险对策,从而形成最佳的风险对策组合。但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项目比较通行的做法是设置极少的不可预见费或将风险不合理的转移给利益的对立方,认为这样做就可以解决大部分的风险[3]。这些都是由于我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风险处理手段单一落后。
2提高风险管理技术的对策与措施
2.1加强与国际接轨并提高理论研究与应用水平
为适应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化的趋势,进入变幻莫测的国际竞争市场,首先要学习国际上先进的项目管理模式和方法。以全面提高中国项目管理者的国际化水平,大力推动以国际杰出项目经理为代表的国际项目经理人才的成长,使中国出类拔萃的项目经理走向国际市场的大舞台[4]。
2.2建立完善工程项目法律法规
2.2.1提高《建筑法》与《招投标法》的执法力度
《建筑法》是建筑各方主利益的保护法,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法,是建筑市场秩序的保护法,是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促进法。但有的政府却在工作中执法力度严重不够。对质量、安全问题改正或是对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本来依法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停产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的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严招执法,不仅要对责任单位做出处罚,同时,也要对责任人员处罚,这样才足以体现法律的威慑力,才能对违法单位和人员起到震动作用,加大其违法成本,使他们不敢轻易产生潜越。
2.2.2建立健全工程担保制度
(1)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可以起到规避和转移风险的双重作用。
实行工程担保制度,是提高国内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它是一种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参与建设的各方信守履约,实现公开、公正一公平的风险管理机制[5]。
(2)工程担保制度主要是制约各方面经济责任,避免不必要的赔偿。工程担保制度是在各国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现代化发展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制度。工程担保与监理的关系不是互相排斥、相互取代,而是互为引流、相得益彰,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的健康。
2.2.3建立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并提高风险管理技术
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首先必须建立企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逐步形成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由于风险具有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企业必须首先要提高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加强风险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不同工程项目的风险规律。目前,绝大多数承包商对房地产工程项目的风险比较重视,但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风险重视不够,有些所谓的“形象工程”特事特办,不按市场规则运行;有的根本不进行可行性研究或不可行的工程项目也开始运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要一介入就会遇到极大的风险。所以,承包商要对参与的工程项目列出潜伏的风险清单并且对其进行分类,衡量对比,从而确定风险的相对重要性,以便应用各种风险分析技术。最后再用定性、定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3结束语
综上,我国建筑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方面还待完善与加强,比如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模式、风险管理技术等诸方面。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我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技术水平会越来越成熟,必将会对降低工程项目风险,减少损失,增加风险控制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蔡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2008(03)
[2]戴佳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研究与应用[D].重庆大学硕士论文,2006-08-10
[3]王朋.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J].科技信息,2007(36)
[4]刘建晖,岳金桂.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及其在我国的发展[J].甘肃农业,2006(05)
论文摘要:绿色建筑是现代建筑业发展的方向,也是建筑的可持续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从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研究,分析绿色建筑在设计、施工和使用三个阶段的技术发展。同时提出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制度保障和标准完善。
1、前言
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对能源的需求,而相对于地球限定的资源,出现了能源危机。而全球50%的土地、矿石、木材资源被用于建筑;45%的能源被用于建筑的供暖、照明、通风,5%的能源用于其设备的制造;40%的水资源被用于建筑的维护,16%的水资源用于建筑的建造;60%的良田被用于建筑开发;70%的木制品被用于建筑。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身健康和生活舒适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满足这些条件的建筑也必然要消耗更多的资源和能源。因此,减少建筑中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同时提高建筑的使用功能,提高人们生活舒适度,是建筑的两大主要日标,也是建筑业发展的方向,也是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
可持续建筑是目前建筑业发展的最重要的议题,从最初的低能耗、零能耗建筑到后来的能效建筑、环境友好建筑,再到今天的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和生态建筑(ecological building),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绿色建筑就是应用环境回馈和资源效率的集成思维去设计和建造的建筑。绿色建筑有利于资源节约(包括提高能源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水资源保护);绿色建筑充分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和废弃物最低化;绿色建筑致力于创建一个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降低建筑使用和维护费用。综上所述,绿色建筑的主要特点就是环保健康和节能。
2、全寿命周期绿色建筑的环保节能技术
(1)设计阶段
设计是绿色建筑的重要阶段。绿色建筑在设计中,就要体现环保健康和节能的特点。一般采用整体设计。建筑整体设计就是指在建筑设计的初始阶段,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建筑参数优化设计等建筑设计及技术手段,并结合周边建筑及环境的影响,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减少对有机能源的依赖,创造舒适的人居化境。在设计中,做好整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减少重建。例如南方地区绿色建筑成功设计最关键的因素一是通风,二是遮阳,三是建筑立面绿色和屋顶绿化。这三项非常简单的技术应用可大大降低空调的使用,可使建筑能耗降低50%以上。在北方,需要在建筑墙体中加仁非常厚的聚乙烯泡沫保温材料,因为北方冬天的室内外温差可高达40℃以上;而南方室内外温差一般不超过10 0C,这种气候条件下就不需要特别加强墙体构造来保温。
(2)施工阶段
施工是建筑中能耗消耗最多的阶段,也是环保和节能技术中关键阶段。在施工中,使用健康和节能的材料和设备,强化绿色建筑的施土技术,是绿色建筑施工中的重要手段。
①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
建筑构件和建筑设备的环保健康和节能,是绿色建筑中的关键技术。例如合理使用经济适用的节能技术可在满足舒适要求的同时使建筑节约1/3左右的能源费用。低能耗高效能的建材、先进的绝热技术、充分考虑遮阳和日光利用的高性能集成窗系统、建筑气密性的处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使用、高能效设备和用具的使用、区域热电冷联技术等在建筑的使用,将是绿色建筑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 ②建筑施工方法
绿色施工与传统的施工方法相比,有较大区别。传统的施工方法以满足工程本身指标为目的,以工程质量、工期、成本等为根本目标,在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考虑很少,当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与工程质量、工期、成本等发生冲突时,总是采取保证后者,放弃前者,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工程本身的质量、工期、成本达到了要求,但浪费了资源,破坏了环境,给社会留下了不可弥补的遗憾。建筑物绿色施工是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进行控制,强调施工全过程“四节一环保”。就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环保优先为原则,追求高效、低耗、环保,统筹兼顾,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效益、环保综合效益最大化,是具有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施工方法。
(3)使用阶段
绿色建筑的最终功能是满足使用的功能。因此,要求环境品质能够满足环保健康和满足人们的舒适性。室内环境品质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室内热环境问题,一个是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因此,室内环境要讲究通风和采光技术,还要采用地热,分户计暖等措施来进行节能。室外环境要能够美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因此,要采用绿化措施还要采用节水、绿化等技术措施。
3、绿色建筑的质且控制
绿色建筑的发展和质量控制,需要政府的政策的支持和民众的支持,需要有标准来衡量和指导建筑。
(1)制度保障
任何一个新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推动力,而政策法规正是绿色建筑发展的驱动力。政策支撑最基本的是要建立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这是保证政策实施的先决条件,要防止不切实际的理想政策。而政策支撑最关键的是执法力度,目前中国的建筑节能法规的执行力度还不够,应该设立相应的执法监督机构,切实保障建筑法规的实施。因此,要真正实现绿色建筑政策支撑,就必须要严守“法”的观念。与此同时,激励政策有利于绿色建筑在中国的发展,出台相应的奖励措施可以激励和促进绿色建筑的开发和建设。这样,绿色建筑才能得到人们的认可,才能得到更有效地质量控制。
(2)标准完善
国外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发展较快,已经过了评估参数确定阶段,正步入完善标识阶段。相比而言,我国由于绿色建筑的起步较晚,因此相应的评估系统开发工作也进行较晚。应特别注意的是,由气候、地域、环境参数、资源状况、人文素质、技术水平、法规标准以及发展现状等的不同,国外体系的评估参数在很大程度_卜是不适应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的。因此中国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应建立在充分调研、科学立项、切实实践的基础之上,这将是绿色建筑发展的一大重点。在研发新建建筑绿色评估体系的同时,应同时开发既有建筑绿色化的评估方法。
论文摘要:绿色建筑是现代建筑业发展的方向,也是建筑的可持续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从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研究,分析绿色建筑在设计、施工和使用三个阶段的技术发展。同时提出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制度保障和标准完善。
1、前言
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对能源的需求,而相对于地球限定的资源,出现了能源危机。而全球50%的土地、矿石、木材资源被用于建筑;45%的能源被用于建筑的供暖、照明、通风,5%的能源用于其设备的制造;40%的水资源被用于建筑的维护,16%的水资源用于建筑的建造;60%的良田被用于建筑开发;70%的木制品被用于建筑。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身健康和生活舒适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满足这些条件的建筑也必然要消耗更多的资源和能源。因此,减少建筑中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同时提高建筑的使用功能,提高人们生活舒适度,是建筑的两大主要日标,也是建筑业发展的方向,也是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
可持续建筑是目前建筑业发展的最重要的议题,从最初的低能耗、零能耗建筑到后来的能效建筑、环境友好建筑,再到今天的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和生态建筑(ecologicalbuilding),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绿色建筑就是应用环境回馈和资源效率的集成思维去设计和建造的建筑。绿色建筑有利于资源节约(包括提高能源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水资源保护);绿色建筑充分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和废弃物最低化;绿色建筑致力于创建一个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降低建筑使用和维护费用。综上所述,绿色建筑的主要特点就是环保健康和节能。
2、全寿命周期绿色建筑的环保节能技术
(1)设计阶段
设计是绿色建筑的重要阶段。绿色建筑在设计中,就要体现环保健康和节能的特点。一般采用整体设计。建筑整体设计就是指在建筑设计的初始阶段,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建筑参数优化设计等建筑设计及技术手段,并结合周边建筑及环境的影响,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减少对有机能源的依赖,创造舒适的人居化境。在设计中,做好整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减少重建。例如南方地区绿色建筑成功设计最关键的因素一是通风,二是遮阳,三是建筑立面绿色和屋顶绿化。这三项非常简单的技术应用可大大降低空调的使用,可使建筑能耗降低50%以上。在北方,需要在建筑墙体中加仁非常厚的聚乙烯泡沫保温材料,因为北方冬天的室内外温差可高达40℃以上;而南方室内外温差一般不超过100C,这种气候条件下就不需要特别加强墙体构造来保温。
(2)施工阶段
施工是建筑中能耗消耗最多的阶段,也是环保和节能技术中关键阶段。在施工中,使用健康和节能的材料和设备,强化绿色建筑的施土技术,是绿色建筑施工中的重要手段。
①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
建筑构件和建筑设备的环保健康和节能,是绿色建筑中的关键技术。例如合理使用经济适用的节能技术可在满足舒适要求的同时使建筑节约1/3左右的能源费用。低能耗高效能的建材、先进的绝热技术、充分考虑遮阳和日光利用的高性能集成窗系统、建筑气密性的处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使用、高能效设备和用具的使用、区域热电冷联技术等在建筑的使用,将是绿色建筑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
②建筑施工方法
绿色施工与传统的施工方法相比,有较大区别。传统的施工方法以满足工程本身指标为目的,以工程质量、工期、成本等为根本目标,在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考虑很少,当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与工程质量、工期、成本等发生冲突时,总是采取保证后者,放弃前者,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工程本身的质量、工期、成本达到了要求,但浪费了资源,破坏了环境,给社会留下了不可弥补的遗憾。建筑物绿色施工是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进行控制,强调施工全过程“四节一环保”。就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环保优先为原则,追求高效、低耗、环保,统筹兼顾,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效益、环保综合效益最大化,是具有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施工方法。
(3)使用阶段
绿色建筑的最终功能是满足使用的功能。因此,要求环境品质能够满足环保健康和满足人们的舒适性。室内环境品质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室内热环境问题,一个是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因此,室内环境要讲究通风和采光技术,还要采用地热,分户计暖等措施来进行节能。室外环境要能够美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因此,要采用绿化措施还要采用节水、绿化等技术措施。
3、绿色建筑的质且控制
绿色建筑的发展和质量控制,需要政府的政策的支持和民众的支持,需要有标准来衡量和指导建筑。
(1)制度保障
任何一个新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推动力,而政策法规正是绿色建筑发展的驱动力。政策支撑最基本的是要建立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这是保证政策实施的先决条件,要防止不切实际的理想政策。而政策支撑最关键的是执法力度,目前中国的建筑节能法规的执行力度还不够,应该设立相应的执法监督机构,切实保障建筑法规的实施。因此,要真正实现绿色建筑政策支撑,就必须要严守“法”的观念。与此同时,激励政策有利于绿色建筑在中国的发展,出台相应的奖励措施可以激励和促进绿色建筑的开发和建设。这样,绿色建筑才能得到人们的认可,才能得到更有效地质量控制。
(2)标准完善
国外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发展较快,已经过了评估参数确定阶段,正步入完善标识阶段。相比而言,我国由于绿色建筑的起步较晚,因此相应的评估系统开发工作也进行较晚。应特别注意的是,由气候、地域、环境参数、资源状况、人文素质、技术水平、法规标准以及发展现状等的不同,国外体系的评估参数在很大程度_卜是不适应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的。因此中国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应建立在充分调研、科学立项、切实实践的基础之上,这将是绿色建筑发展的一大重点。在研发新建建筑绿色评估体系的同时,应同时开发既有建筑绿色化的评估方法。
论文摘要:绿色建筑是现代建筑业发展的方向,也是建筑的可持续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从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研究,分析绿色建筑在设计、施工和使用三个阶段的技术发展。同时提出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制度保障和标准完善。
1、前言
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对能源的需求,而相对于地球限定的资源,出现了能源危机。而全球50%的土地、矿石、木材资源被用于建筑;45%的能源被用于建筑的供暖、照明、通风,5%的能源用于其设备的制造;40%的水资源被用于建筑的维护,16%的水资源用于建筑的建造;60%的良田被用于建筑开发;70%的木制品被用于建筑。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身健康和生活舒适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满足这些条件的建筑也必然要消耗更多的资源和能源。因此,减少建筑中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同时提高建筑的使用功能,提高人们生活舒适度,是建筑的两大主要日标,也是建筑业发展的方向,也是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
可持续建筑是目前建筑业发展的最重要的议题,从最初的低能耗、零能耗建筑到后来的能效建筑、环境友好建筑,再到今天的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和生态建筑(ecological building),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绿色建筑就是应用环境回馈和资源效率的集成思维去设计和建造的建筑。绿色建筑有利于资源节约(包括提高能源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水资源保护);绿色建筑充分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和废弃物最低化;绿色建筑致力于创建一个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降低建筑使用和维护费用。综上所述,绿色建筑的主要特点就是环保健康和节能。
2、全寿命周期绿色建筑的环保节能技术
(1)设计阶段
设计是绿色建筑的重要阶段。绿色建筑在设计中,就要体现环保健康和节能的特点。一般采用整体设计。建筑整体设计就是指在建筑设计的初始阶段,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建筑参数优化设计等建筑设计及技术手段,并结合周边建筑及环境的影响,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减少对有机能源的依赖,创造舒适的人居化境。在设计中,做好整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减少重建。例如南方地区绿色建筑成功设计最关键的因素一是通风,二是遮阳,三是建筑立面绿色和屋顶绿化。这三项非常简单的技术应用可大大降低空调的使用,可使建筑能耗降低50%以上。在北方,需要在建筑墙体中加仁非常厚的聚乙烯泡沫保温材料,因为北方冬天的室内外温差可高达40℃以上;而南方室内外温差一般不超过10 0C,这种气候条件下就不需要特别加强墙体构造来保温。
(2)施工阶段
施工是建筑中能耗消耗最多的阶段,也是环保和节能技术中关键阶段。在施工中,使用健康和节能的材料和设备,强化绿色建筑的施土技术,是绿色建筑施工中的重要手段。
①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
建筑构件和建筑设备的环保健康和节能,是绿色建筑中的关键技术。例如合理使用经济适用的节能技术可在满足舒适要求的同时使建筑节约1/3左右的能源费用。低能耗高效能的建材、先进的绝热技术、充分考虑遮阳和日光利用的高性能集成窗系统、建筑气密性的处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使用、高能效设备和用具的使用、区域热电冷联技术等在建筑的使用,将是绿色建筑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
②建筑施工方法
绿色施工与传统的施工方法相比,有较大区别。传统的施工方法以满足工程本身指标为目的,以工程质量、工期、成本等为根本目标,在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考虑很少,当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与工程质量、工期、成本等发生冲突时,总是采取保证后者,放弃前者,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工程本身的质量、工期、成本达到了要求,但浪费了资源,破坏了环境,给社会留下了不可弥补的遗憾。建筑物绿色施工是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进行控制,强调施工全过程“四节一环保”。就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环保优先为原则,追求高效、低耗、环保,统筹兼顾,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效益、环保综合效益最大化,是具有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施工方法。
(3)使用阶段
绿色建筑的最终功能是满足使用的功能。因此,要求环境品质能够满足环保健康和满足人们的舒适性。室内环境品质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室内热环境问题,一个是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因此,室内环境要讲究通风和采光技术,还要采用地热,分户计暖等措施来进行节能。室外环境要能够美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因此,要采用绿化措施还要采用节水、绿化等技术措施。
3、绿色建筑的质且控制
绿色建筑的发展和质量控制,需要政府的政策的支持和民众的支持,需要有标准来衡量和指导建筑。
(1)制度保障
任何一个新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推动力,而政策法规正是绿色建筑发展的驱动力。政策支撑最基本的是要建立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这是保证政策实施的先决条件,要防止不切实际的理想政策。而政策支撑最关键的是执法力度,目前中国的建筑节能法规的执行力度还不够,应该设立相应的执法监督机构,切实保障建筑法规的实施。因此,要真正实现绿色建筑政策支撑,就必须要严守“法”的观念。与此同时,激励政策有利于绿色建筑在中国的发展,出台相应的奖励措施可以激励和促进绿色建筑的开发和建设。这样,绿色建筑才能得到人们的认可,才能得到更有效地质量控制。
(2)标准完善
国外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发展较快,已经过了评估参数确定阶段,正步入完善标识阶段。相比而言,我国由于绿色建筑的起步较晚,因此相应的评估系统开发工作也进行较晚。应特别注意的是,由气候、地域、环境参数、资源状况、人文素质、技术水平、法规标准以及发展现状等的不同,国外体系的评估参数在很大程度_卜是不适应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的。因此中国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应建立在充分调研、科学立项、切实实践的基础之上,这将是绿色建筑发展的一大重点。在研发新建建筑绿色评估体系的同时,应同时开发既有建筑绿色化的评估方法。
关键词:房屋,质量建议
我国当前已进入加快城乡建设、加快中心镇发展、推进大型城市健康发展的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但房屋建筑质量还存在一定问题。我们国家和社会就应该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加强和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技术水平相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996~2010 中国建筑技术政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建筑安装施工规程规范标准的规定,切实做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抱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就确实做好房屋建筑质量提出如下建议。
1.按照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招标制度,杜绝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发生,打破地域和行业垄断,通过市场竞争,防治恶性竞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质量,达到控制工程工期,确保投资效益的目的,明确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的关系,理清施工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好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以使其能够科学、公正、自主的做好房屋建设工作。
2. 项目的建设过程执行工程监理制,是建设市场走向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并与国际上通行的项目建设管理方法接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实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制,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和有效地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签订监理合同、明确质量责任,将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力;并对工程质量监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房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要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严格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落实各级质量负责人,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它是保障工程质量一个完整系统,阐明了施工单位总体管理要求、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以及专项工作要求。监理工程师审点是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各类管理人员的配备、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的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审查要注意其必须符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符合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方面的、规范、法规性文件,各项管理制度要配备、完整,不留漏洞,各项工作要求明确,符合工程质量目标,制度之间不互相矛盾,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审查,使其能发挥指导工程施工、提高施工效率和效益的作用。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3.积极推行房屋建设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这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免费论文参考网。
房屋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逐级落实各级施工质量负责人。施工单位还必须依据有关房屋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进行科学合理分析制定保证实现目标质量切实可行的、有效的措施和采取相应的技术标准。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房屋建筑的供水、排水、供热、燃气、供电、通信、消防环保节能等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结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施工原则。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具体应用过程中,应针对不同类型建筑物的有关规划和设计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和所在地区的地理、地质、水文、气候特点以及自然灾害情况,充分考虑气候特点和岩土工程特点,因时、因地、因条件制宜,合理选用施工方法,制定施工方案,科学组织,精心施工。施工中应用已有的技术成果的重点为:合理使用钢材、木材、水泥,加大标准化、系列化构配件、制品和设备的应用量,发展地基加固、项目质量管理要有明确的目标。工程总的质量目标已由工程承包合同或任务书所明确规定。为了实现总目标还必须有许多分目标,分目标是实现总目标的具体步骤,桩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新技术,提高钢筋混凝土施工技术水平,安装施工新技术,确保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大力应用安全环保型化学建材,提高防水、装饰工程质量;研发建筑安装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建筑企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机械化装备水平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免费论文参考网。
4.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免费论文参考网。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质量科学公正的进行评定。
参考文献:
[1] 莫锐登.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J]. 四川建材, 2007, (03) .
[2] 何强.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措施浅议[J]. 科技资讯, 2007, (12) .
[3] 张彦民,张映明,秦一方. 安全管理的科学之道——谈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0, (02) .
国家必须从长远角度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酝酿制定一部《建筑工程质量法》,并在此基础上,颁布实施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细则,将建筑工程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从根本上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奠定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
(1)“人”的因素。“人”的因素主要包括领导者的综合素质及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等,即决策、组织、管理、技术等能力大小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计划、财务、质量、试验、机械等主要管理人员的个人经历及能力对工程施工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2)材料因素。建筑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构配件等,建筑材料的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即建筑材料质量的高低,对工程质量起着很重要的影响。(3)机械设备因素。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等,是进行施工生产的手段,工程机械的质量与性能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因此,应根据不同的工艺特点和技术要求,选用合理的机械设备,正确使用、管理和保养机械设备。(4)方法因素。方法因素主要包含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施工方法是否合理,工艺是否先进,操作是否得当,都对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因此应在对工程实际进行研究和分析,再次基础上选择能解决施工难题,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成本且保证工程质量的方法。(5)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影响工程程质量的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一时社会环境,如建筑市场规范程度、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和行业监督成熟度等;二是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工作面等;三是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四是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1)构建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体系。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建筑市场的复杂性日趋凸显,我国的《建筑法》在建筑实践中的适应性不强、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等弱点逐步显露出来。国家必须从长远角度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酝酿制定一部《建筑工程质量法》,并在此基础上,颁布实施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细则,将建筑工程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从根本上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奠定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2)加强施工项目的过程控制。第一,施工人员的控制。一个合格的项目经理必须受过正规教育,必须持有通过严格考核后获取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建筑企业必须有着一套完整的项目经理任用制度,慎重地挑选项目经理,明确项目经理职责,使其能有效明晰工程目标和责任。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各自按照岗位标准进行工作,工程部随时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考查,并如实记录考查结果存入工程档中。各岗位依据其性质量化为若干小的考评项目。考评结果将是工程部对管理人员进行评定的依据,评定结果与奖罚挂钩。同时,加大施工操作人员的相关专业培训力度,特别要在施工队伍中宣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必要性,提高其质量意识。第二,施工材料的控制。施工材料的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以合同所规定的材料品级标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二是材料进场应索取材料的出厂证明书和试验报告检验单;三是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采集样品,并按规定送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侧,发现不合格的材料要立即予以处理,并重新采购。
(3)机械设备的控制。首先,设备购置过程中必须按设计的选型购置设备;其次,从对设备各项指标的检查验收到设备的安装要符合有关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再次,机械设备的选择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性能上可靠、使用上安全、操作和维修上方便等原则;最后,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出现安全质量事故。
(4)施工方法的控制。首先,建立健全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及控制系统;建立完善的工序质量控制,将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自始至终地都纳入质量管理范围;及时检查与分析资料。其次,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毕业论文 再次,无论是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图纸修改,都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组织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由监理工程师变更指令方能生效予以实施。
(5)施工环境的控制。环境监控是指工程技术环境的监控及现场管理环境的监控,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对环境因素的控制,又与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紧密相关,必须综合分析,全面考虑,才能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同时,要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和作业环境;加强对自然环境和文物的保护;减少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合理布置,使施工现场秩序化、标准化、实现文明施工,从而达到环境的监控,以保工程质量第一。
在土建工程质量控制的过程中涉及到各种工种的职工,因此,要求在土建工程质量控制的所有生产环节中,所有的参与到工程建设中的职工都必须努力提高质量意识,尤其是监理职工一定要充分发挥出他们的管理职能,对于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各种影响土建工程质量的因素都必须做到严格控制。
(三)总之,土建工程质量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因素,要彻底解决土建工程质量问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除了抓设计、抓施工、抓监理外,还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监督,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支持。只有这样,土建工程建设才会有一个新的变化,土建工程质量才会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参考文献:
[1]钱萍.浅谈有效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J].科技信息.2008(34).
1引言
道路建设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或环境,还可以有效带动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因此,在得到政府资金、政策的支持之外,还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为了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政府作为市政道路工程主要的投资者、管理方和业主,只有完善管理制度,借助健全的法律法制体系,才能对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而进行管理的重点就是工程业主对合同的管理。
2市政工程合同分类及相关法律体系
2.1合同的分类199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正式在我国施行。《合同法》把合同类别分成15种,与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的主要有: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技术合同、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1]。其中每个类别里又包含不同的内容,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地勘察、设施、施工等合同类型;买卖合同主要指工程的物资采购合同;技术合同则是指咨询及服务合同;承揽合同包括建筑成品以及设备采购合同等;委托合同则是指委托监理合同。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解决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冲突,业主需要和有关单位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协议内容的管理也属于合同范围之内。2.2合同的相关法律体系在我国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在进行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管理的时候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和合同规定来进行。与其具有直接法律关系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简称“建筑法”)、《合同法》。对合同做出一系列原则性、规范性标准的是《民法通则》;而《建筑法》则是对建筑活动进行的规范性约束的基础法律,市政道路工程及运行作为基本的建筑活动,必须要遵守《建筑法》的法律规定;对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财产进行约束和规范的是《合同法》,这是财产流转的基本法,无论是修订合同还是履行都应当以此为基本,遵守其法律规定。另外,还有《招标投标法》,这是对市场竞争进行规范的主要法律,借助法律可以使建筑市场达到公平公正的竞争目的,对市场竞争进行有效的管理。市政道路建设作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且必须公开公平竞争来确定承包单位[2]。除了这些休戚相关的主要法律,还应该遵守《民事诉讼法》劳动法》《仲裁法》《保险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
3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和任务
3.1提高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作为市政道路工程的业主,主要任务就是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而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则是需要重点进行管理、体现工程管理水平的三大方面,而对这三方面的管理控制主要是通过合同进行的[3]。在合同中根据对这些控制目标的明细化规定,要求合同方在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对此进行约束控制。另外,若是能切实按照合同进行市政道路工程的管理,就能切实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有效保障从而实现进度和投资两方面的控制目标[4]。所以,市政道路工程合同能够促进市政道路建设的管理水平。3.2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的廉政性由于建设工程一般规模大、工期长、资金投入大,成为了经济犯罪的主要领域,因此,我们必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尽量规避这些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而想要做到这些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加强工程的合同管理。要建立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体制,公开招标、投标,将交易活动放在公开的环境,约束权利的滥用行为,对行贿受贿等贪污行为进行有力的打击。在大力推行廉政建设,加强合同约束体系的同时,防止业主和承包单位的贪污犯罪。
4市政工程业主合同管理的主要方法
4.1依法行事,严格要求随着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国家陆续颁布了《建筑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市政道路建设中合同管理的法律也已经逐渐完善。在市政工程的建设中,市政业主一定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还要对承包单位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必须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合同来执行。一份合同的诞生,意味着对签署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具有约束力。所以,一定要依法按照合同行事,严格规范管理,从而促进工程的管理和建设。4.2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机制由于市政道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种类较多,而市政工程项目又比较多,所以,一定要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机制,配备合理的合同管理人员。众多的合同,必须要经过严格的管理和专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控制。1)建立合同流转单制度,这是确保合同修订过程合法性的有力保障。一份合同一份流转单,流转单需要经过层层的审批签字,合同经手人、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等。要严格把好合同关,防止贪污受贿等不正当交易的出现,从而使合同内容及形式的合法性得到有效保障[5]。2)建立合同台帐制度,这可以有效防止合同的重复和遗失。合同台账制度需要分别建立收录和发放两个台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记录。一般情况下,可以建立合同检查制度和报告制度,从而促进工程的管理。另外,还可以按照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分类,以及单个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合同内容做数据整理,通过对工程建设的投资分析,为业主提供文字依据。这种统计方法可以有效提高市政道路工程业主的管理水平。4.3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由于施工合同的内容繁琐复杂,我国在1999年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勘察设计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的推行,一方面可以使当事人或单位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在具体实践中从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发,避免走错路、弯路;另一方面,可以加大行政部门对合同的监管力度,在遇到民事纠纷等事件时,便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范本签订合同的推行,促进了工程合同管理体制的发展与完善。4.4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目标制度是管理中必须设定的,只有确定了管理目标,才能更好地进行管理。在合同管理中,也要确定明确的管理目标,也就是对预期结果、最终目的的设定。它可以与工程管理的目标相一致,也可以不同。它可以分解为投资的目标、进度的目标、质量的目标,也可以分解为管理的各个阶段的目标。总之,市政工程合同管理需要设立管理目标,并且应当落到实处。另外,还应当建立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评估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督促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从而推动工程管理的水平更上一层楼。
5结语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工程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的有效保障。在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不断提升市政建设的合同管理水平,从而促进道路建设工程乃至整个市场经济下工程建设的进步和完善。
【参考文献】
【1】罗晓峰.浅谈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S2).
【2】王雨.我国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研究[D].长春: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011.
【3】刁心侠.强化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J].黄淮学刊(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3).
【4】朱莉.浅析业主对建设项目投资与管理[J].工程与设计,2007,21(1):97-99.
中图分类号:TL3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至今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三个层次的工程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单位、检测、材料设备生产供应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建设监理和风险管理为代表的社会监督保证体系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经济保障条件,包括建设监理的质量监管体系、社会担保和保险质量监管体系;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保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性的驱动力。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监督管理,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是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最高层次,是站在国家和公众利益的整体立场上,依据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实施具有权威性的强制性监督管理。
1.我国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立二十年多来,各级监督机构和广大质量监督人员忠实履行监督职能,为促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许多弊端开始逐渐显露,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状况可以用“总体受控、问题频现、基本稳定、形势严峻”几个词来描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建筑企业诚信机制滞后。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都应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大部分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建筑业信用体系已非常发达,而我国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建设工程参与主体各方的诚信机制还未健全,信用危机矛盾突出,再加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矛盾加剧。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开始制定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并得初步成果,社会反响较好,但由于还不适合全国施行,无法形成有足够影响力的机制运作。
(2)工程咨询服务业管理有待加强。总体来说,我国现有的第三方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普遍只有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这些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中由于其自身素质不高、自律性不强,加上行业过度竞争,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健全,政府管理不到位等种种原因,导致国内现有的工程咨询服务业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未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适应。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以惊人的速度进行城市扩张与基础建设,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迟缓之间的不适应带来的矛盾越来越剧烈。设计施工一体化、超大的建筑工程集团的出现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形式的不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宏观监督和微观监督与受委托执法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地位的不适应。
(4)政府监管力量相对萎缩。由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各地监督人员的数量一直保持在编委批准的“常数”内,而且在取消监督费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入减少,带来了人员流失、高素质人才难以引进的局面。监督人员减少与承担监督任务的剧增存在巨大的落差,给监督工作带来更大的负担。
2.提高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的对策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执行已有 28年的历程,但是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始终仍处于一个探索和发展的过程。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质量监督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参与建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特别是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负其责,各尽所能,本着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监督好每一个建筑产品。同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监督管理模式,朝着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的方向不断努力。
2.1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作为政府委派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其职业道德是从事好监督工作的首要条件。作为监督人员要能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不,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同时,监督人员还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还要不断学习,以了解不断更新的技术和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除了要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之外,还应不断学习检测手段和方法,监督与管理抽样检查方法,了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
建立和健全对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绩效考核、考评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考评的指标体系,把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监督绩效同其工资、奖励待遇结合起来,以考促管。建立良好有效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人事管理激励机制。
2.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借鉴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其建筑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是建立在严格、健全的法制基础上的。因此,应在国家政策导向下,积极探索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
1. 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2. 针对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完善地方建筑工程的法规、制度。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重点在于明确监督机构的地位、性质、职责和义务等;要制定明确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市场主体质量责任的有关规定;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罚则的内容,结合个地方现状制定合法、可操作性强的处罚实施细则;要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的契机,进一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2.3规范建筑市场
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企业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把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还给企业。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把检测机构也纳入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可以认为检测机构作为新的责任主体的身份已经确认。《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结合这有关规定及本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拟定各责任主体在工程中的质量责任,为监督人员加强建设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提供详细的依据。
2.4加强检测手段,为质量监督作技术支撑
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不断提高,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对工程质量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质量监督管理也应由原先落后的“眼看、手摸、锤敲”发展为通过新进的设备、仪器进行准确、数字化的现场检测。在工程实体监督、使用功能系统模拟试运行测试中,通过现场实测,以具体的数据为依据,改变原来仅靠观感判断工程质量的传统模式。
3.结论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想得到加强,就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探索,根据新时期提出的要求建立新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这样才能提高建筑单位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才能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最终也才能让用户用得放心,企业才能获得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成灿.强化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J].建筑经济, 2001,(09) .
论文摘要: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工程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对发达国家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特点进行分析,望对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能有所借鉴。
发达国家建设项目具有较好质量水平,这与他们十分了解重视质量管理,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分不开的。本文分析研究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希望对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能有所借鉴。
1强调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建设所主管部门都把制定并执行住宅、城市、交通、环境建设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作为主要任务,同时把大型公共项目和投资项目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建筑产品使用制度为主要手段,以市场准入制制度,设计文件审核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为辅。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都非常重视各种学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对专业人士实行注册制度,强调从业人员个人资质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通过资质许可和使用许可的具体实施,即避免了不具有条件的工程项目盲目上马,给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又增强了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给国家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在发达国家竣工验收由业主,承包商和中介机构负责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并不直接参与具体的竣工验收工作,也没有检验工程质量的任务。
2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是建立在健全建设法律体制的基础上
纵观发达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时对建筑业的管理监督体现在完善建设法律体系上。健全的建设法律体系是建筑市场高效有序运作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各国的建设法律体系一般括基本法律、法规系列、规范标准三个层次。如德国的建设法律标准包括《联邦建筑法》、《建筑产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联邦建筑法》是德国建设管理的根本大法,《建筑产品法》是对建筑产品质量保证的范围形式,内容,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并且明确规定了建筑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中检测机构、监督机构及以上机构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日本的《建设业法》主要针对建筑业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技术确认、建设工程监督、建筑业协会、法律专业及其惩罚标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日本的《建筑基准法》在建筑物占地、结构、面积、防火、环保等方面进行了严格限制。
3有完备的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在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应该按照市场运作规律进行密切调整,国际上建设管理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在建筑市场的准入制上大作文章,严格的注册专业人员许可制度和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制度,在有效约束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正当从事专业活动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德国,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注册专业人员,必须接受正式的专业教育,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严格的考试评审,同时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职业资格确实来之不易,注册专业人员若在工作中,,收受贿赂或严重失职,将被行业协会终身取消其职业资格。注册专业人员属于高薪阶层,社会地位受人尊敬,他们自然会倍加珍惜自己的职业资格,工作中严谨认真,热诚敬业,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新加坡关于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值得关注,1984年新加坡政府建筑业发展局(CIDB)专门设立了承包商注册处,受理承包商的资质评定注册业务,根据CIDB的要求,申请注册的建筑企业必须出具工作业绩、资金状况、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并且接受必要的审查程序。承包商的资质评定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承包商所能从事的工程类型,另一方面是承包商从事该工程类型的资质等级。CIDB将承包商所能从事的工程类型划分为两个大类,既建筑工程类、建筑相关类,CIDB规定,建筑工程类分为C1-C8八个等级,其他类型分为L1-L6六个等级。级别越高,工程投标的承包总额越大,承包商只能在资质条件允许的工程类型及业务范围内投标,不得跨类越级进行投标。
为了促进建筑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新加坡政府支持并鼓励建筑企业按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进行认证工作,CIDB将以能够承包大型公共工程的建筑企业为对象推广。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工作对于承包私人投资民间工程的企业没有必要取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的强制性要求,CIDB认为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可从承包商内部机制上最大限度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目标水平,CIDB规定,自1997年7月开始,所有C6-C8资质的承包商及参与工程造价超过300万新加坡元的工程咨询公司,均须取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从事工作。
4业主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在发达国家十分强调业主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项目管理者可以是项目经理或者业主代表,他们对于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进行全面控制、指定设计者及施工承包者、签订合同、编制概念设计或设计纲要、对设计文件进行批准、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负责工程的交接。相对来说,政府的干预较少,政府的干预只限于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和保障人民公共利益。
5重视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与我国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把质量管理的重点施在施工阶段的做法有所不同,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对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十分重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十分重视对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质量控制;严格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及监督;工程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良好;正确处理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矛盾。
6积极有效的强制性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
全方位和全过程工程担保与保险是建设工程质量实现的经济保证。凡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包括业主、建筑师、总承包商、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承包商、建筑产品制造商、质量检查公司等,均需向担保与保险公司进行强制性投保。担保与保险的内容包括新建、改建或维护工程的结构失效,以及建筑所在场地的破坏。从项目立项开始至缺陷保证期止,按合同分别由责任负责方承担担保与保险责任。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担保与保险,为保证建设工程全寿命期质量的实现提供了经济上的保证。
浮动担保与保险费率制有利于提高质量意识,改善质量管理。承包商担保与保险费率根据建筑物的风险程度、承包商的声誉、质量检查的深度等综合加以考虑,一般要负担相当于工程总造价1.5%-4%的保险费(法国)。由于担保与保险费率的确定考虑了承包商的声誉和业绩,为了得到优惠的担保与保险费率,承包商必须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声誉、积累良好的业绩,从而促进了质量监督管理保证的良性发展。超级秘书网
强制性担保与保险制度增强了各方主体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控制的能动性;成熟完善的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为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了有效的社会保障;公正严格的政府监管是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培育和发展的保证。
7规范、发达的工程咨询业专业化服务
论文摘要: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工程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对发达国家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特点进行分析,望对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能有所借鉴。
发达国家建设项目具有较好质量水平,这与他们十分了解重视质量管理,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分不开的。本文分析研究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希望对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能有所借鉴。
1 强调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建设所主管部门都把制定并执行住宅、城市、交通、环境建设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作为主要任务,同时把大型公共项目和投资项目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建筑产品使用制度为主要手段,以市场准入制制度,设计文件审核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为辅。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都非常重视各种学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对专业人士实行注册制度,强调从业人员个人资质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通过资质许可和使用许可的具体实施,即避免了不具有条件的工程项目盲目上马,给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又增强了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给国家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在发达国家竣工验收由业主,承包商和中介机构负责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并不直接参与具体的竣工验收工作,也没有检验工程质量的任务。
2 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是建立在健全建设法律体制的基础上
纵观发达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时对建筑业的管理监督体现在完善建设法律体系上。健全的建设法律体系是建筑市场高效有序运作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各国的建设法律体系一般括基本法律、法规系列、规范标准三个层次。如德国的建设法律标准包括《联邦建筑法》、《建筑产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联邦建筑法》是德国建设管理的根本大法,《建筑产品法》是对建筑产品质量保证的范围形式,内容,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并且明确规定了建筑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中检测机构、监督机构及以上机构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日本的《建设业法》主要针对建筑业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技术确认、建设工程监督、建筑业协会、法律专业及其惩罚标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日本的《建筑基准法》在建筑物占地、结构、面积、防火、环保等方面进行了严格限制。
3 有完备的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在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应该按照市场运作规律进行密切调整,国际上建设管理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在建筑市场的准入制上大作文章,严格的注册专业人员许可制度和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制度,在有效约束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正当从事专业活动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德国,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注册专业人员,必须接受正式的专业教育,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严格的考试评审,同时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职业资格确实来之不易,注册专业人员若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严重失职,将被行业协会终身取消其职业资格。注册专业人员属于高薪阶层,社会地位受人尊敬,他们自然会倍加珍惜自己的职业资格,工作中严谨认真,热诚敬业,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新加坡关于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值得关注,1984年新加坡政府建筑业发展局(CIDB)专门设立了承包商注册处,受理承包商的资质评定注册业务,根据CIDB的要求,申请注册的建筑企业必须出具工作业绩、资金状况、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并且接受必要的审查程序。承包商的资质评定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承包商所能从事的工程类型,另一方面是承包商从事该工程类型的资质等级。CIDB将承包商所能从事的工程类型划分为两个大类,既建筑工程类、建筑相关类,CIDB规定,建筑工程类分为C1-C8八个等级,其他类型分为L1-L6六个等级。级别越高,工程投标的承包总额越大,承包商只能在资质条件允许的工程类型及业务范围内投标,不得跨类越级进行投标。
为了促进建筑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新加坡政府支持并鼓励建筑企业按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进行认证工作,CIDB将以能够承包大型公共工程的建筑企业为对象推广。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工作对于承包私人投资民间工程的企业没有必要取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的强制性要求,CIDB认为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可从承包商内部机制上最大限度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目标水平,CIDB规定,自1997年7月开始,所有C6-C8资质的承包商及参与工程造价超过300万新加坡元的工程咨询公司,均须取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从事工作。
4 业主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在发达国家十分强调业主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项目管理者可以是项目经理或者业主代表,他们对于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进行全面控制、指定设计者及施工承包者、签订合同、编制概念设计或设计纲要、对设计文件进行批准、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负责工程的交接。相对来说,政府的干预较少,政府的干预只限于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和保障人民公共利益。
5 重视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与我国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把质量管理的重点施在施工阶段的做法有所不同,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对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十分重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十分重视对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质量控制;严格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及监督;工程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良好;正确处理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矛盾。
6 积极有效的强制性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
全方位和全过程工程担保与保险是建设工程质量实现的经济保证。凡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包括业主、建筑师、总承包商、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承包商、建筑产品制造商、质量检查公司等,均需向担保与保险公司进行强制性投保。担保与保险的内容包括新建、改建或维护工程的结构失效,以及建筑所在场地的破坏。从项目立项开始至缺陷保证期止,按合同分别由责任负责方承担担保与保险责任。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担保与保险,为保证建设工程全寿命期质量的实现提供了经济上的保证。
浮动担保与保险费率制有利于提高质量意识,改善质量管理。承包商担保与保险费率根据建筑物的风险程度、承包商的声誉、质量检查的深度等综合加以考虑,一般要负担相当于工程总造价1.5%-4%的保险费(法国)。由于担保与保险费率的确定考虑了承包商的声誉和业绩,为了得到优惠的担保与保险费率,承包商必须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声誉、积累良好的业绩,从而促进了质量监督管理保证的良性发展。
强制性担保与保险制度增强了各方主体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控制的能动性;成熟完善的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为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了有效的社会保障;公正严格的政府监管是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培育和发展的保证。
7 规范、发达的工程咨询业专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