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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etzer和Bardhan(1987)指出:“关于东亚成功经验的研究性文献经常强调动态比较优势和资金获取较便捷二者之间的联系。关于贸易和产业政策的相关文献认为,东南亚国家运用选择性的信贷配给,以实现其贸易和产业调整目标,比一般地实行贸易保护和外汇管制更有效”。所以,政府如何通过金融发展来动员和利用资金,不但会影响经济增长,同时也会影响到一国的国际贸易。Rhee(1989)也强调了金融对于贸易的重要性,因为出口商必须获得必要的贸易融资才能完成出口订单。所以,不论是出于拓展金融发展理论、贸易理论的需要,还是出于对东亚经济成功经验的分析,我们都有必要对金融发展与贸易的关系进行研究。
然而,在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往往不是直接从金融抑制一下子过渡到金融自由化,而是经过了一个中间环节——金融约束阶段。在金融约束阶段,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在金融和某些需要优先发展的部门创造租金,并对信贷的使用加以干预。本文的目的是针对金融约束阶段的战略特征,来研究金融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的影响。由于韩国是实行金融约束战略的代表性国家,我们以韩国为例来进行这个问题的研究。
一、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金融约束
金融发展理论是由美国斯坦福大学两位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于1973年创立的。在那一年,他们分别出版了自己的著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和《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注:这两本书的中文版由上海三联书店于1988年出版。)从此,“经济发展理论和货币金融理论两股巨流终于交汇融合起来”。(注: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10月第一版译者序。》)他们在书中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抑制”论断,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欠发达归咎于金融抑制。他们指出,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和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从而出现了对储蓄和外汇的过度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对储蓄和外汇的使用必然采取硬性分配,这导致寻租盛行,有限的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总之,该战略会中止或严重妨碍经济发展的进程。相反,具有金融“深化”效应的新战略——金融自由化战略——则会不断地促进经济发展。
麦金农和肖认为,要发挥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就应放弃他们所奉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实行“金融自由化”或“金融深化”。金融深化的核心内容是“促进实际货币需求的增长”。为此,就必须取消不恰当的利率限制,让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提高存贷款的名义利率,保证货币资产的实际收益为正数,以此来吸收储蓄,优化投资结构。另一个重要步骤就是放松汇率限制。金融深化的进行还包括财政政策的协调,放松对金融业务过多的限制,允许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竞争等方面。麦金农和肖指出,推进金融深化战略将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因为存在着金融深化的四个效应,即储蓄效应、投资效应、就业效应和收入效应。
麦金农和肖理论的提出,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大意义,金融发展理论对发展经济学的贡献不容低估。麦金农和肖的金融发展理论在上世纪70年代问世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韩国、阿根廷、马来西亚和我国台湾省)受其影响,进行了金融自由化的实践。但迄今为止,金融自由化改革成功的例子很少(陈观烈,1988;赫尔曼等,1998)。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尚不具备金融自由化所要求的前提条件(赫尔曼等,1998)。一个金融发展水平很低的国家直接采用自由的金融市场模式是难以令人置信的。所以,金融自由化在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实行自由化的国家频频发生经济危机。
鉴于此,赫尔曼等(1998)经济学家认为从金融抑制一下子过渡到金融自由化,对于发展中国家可能是不现实的,应该有一个过渡阶段。他们吸取了信息经济学的成就,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于上世纪90年代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金融约束政策可以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金融约束理论的提出者认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租金在减少与信息相关、妨碍完全竞争市场的问题方面,能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特别是,租金诱导民间部门当事人增加在纯粹竞争的市场中可能供给不足的商品和服务,例如对投资进行监督和提供吸收存款的准备条件。
所以,在经济处于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以及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政府要对存贷款利率进行控制,同时限制市场准入。通过对存贷款利率的控制和限制市场准入,不但可以动员经济中的储蓄,避免因竞争而导致的社会资源的浪费,稳定金融体系,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另外还要实行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
随着金融深化,尤其是随着金融部门资本基础的加强,这些干预应逐步放松,经济将转向更传统的“自由市场”模式。所以赫尔曼等(1998)指出,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发展和向更自由、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的方向迈进而进行调整。金融约束的最优水平——用干预的强度和广度来衡量——将随着金融深化程度的加深而下降。
赫尔曼等(1998)研究者认为:“金融约束使更多的项目可从正式的金融中介获得融资,从而对投资资金的配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政府更有可能直接干预资金的配置,因此有必要讨论定向信贷和产业政策。”采取金融约束战略的经济体,政府一般对贷款的使用加以干预,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干预的方式和资金重点投放的行业也不同,这反映了政府的经济目标。正是如此,金融约束对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对国际贸易的水平和结构就产生了影响。当然,本文仅仅探讨金融约束对国际贸易的水平和结构所产生的影响。在实行金融约束战略的国家(地区)中,韩国被认为是实行金融约束战略比较成功的国家。所以我们以韩国为例进行分析。
二、韩国金融约束下的信贷自选择机制
韩国在上世纪60-70年代实行的是金融约束而非金融自由化,这可从韩国政府对利率的控制,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等方面判断出来。韩国政府对信贷使用的干预有其理论基础;在对出口行业的信贷支持上,韩国实行的是自动信贷配给制,我们随后将会看到,这种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韩国出口的增长和出口结构的转变。
1.韩国20世纪60年代实行的是金融约束而非金融自由化——金融发展战略的判断
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金融的控制:它国有化了商业银行,修正了中央银行法案,使韩国银行从属于政府。1965年实施了利率改革,把银行的利率水平翻了一番(Vittas和Cho,1995)。这次改革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了利率,使其保持在正的水平上,另一方面银行利率仍大大低于市场利率。利率的提高不但成功地吸收了私人储蓄,并且使资金从不受规制的非正式部门转移到了政府牢牢控制的银行部门。由于这个原因,政府能够提高它对金融资源配置的控制水平。利率仍低于市场利率使得政府得以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赵润济(1998)在对韩国的一项研究里得出了如下结论:“韩国(20世纪)60年代的利率政策可以说是一种金融约束”。
在上世纪60-70年代,韩国的银行部门获得了租金。这些租金的获得主要来自于四个方面:第一,来自于政府规定的存贷利差;第二,来自于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低息贷款,在整个1960年代,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占商业银行贷款总规模的20-30%(赵润济,1998);第三,来自于对商业银行准备金所支付的利息;第四,来自于银行领域的进入限制。
与此同时,经济中的其他部门也获得了租金。商业银行信贷主要被用于优先发展的部门。在上世纪60年代是出口部门,在70年代除继续支持出口部门外,主要用于重化工业。对于这些部门的贷款,政府都规定了较低的利率,以保证这些部门能得到扶持。另外,政府还允许商业银行为民间部门的借款进行担保,由于国内利率高于国外利率,所以政府部门通过对民间部门国外借款的批准,来保证国外信贷有选择地用于支持产业政策目标。另外一种补贴方式是为出口提供贴现,以补充在发展中国家还很不完善或根本就不存在的许多融资机制(Rhee,1989)。
如上所述,韩国政府控制了利率,但保持实际利率为正;在金融部门和产业部门创造租金;同时对信贷的使用加以广泛的控制——这一切表明,对金融部门的干预是相当广泛的。籍此我们可以认为,韩国在60-70年代实行的是金融约束战略。
韩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前期计划减少对信贷市场的政策干预,但是,在实践上它不得不继续介入以重新构建陷入财务困难的公司;80年代后期,信贷项目主要集中于社会项目和收入再分配(Vittas和Cho,1995)。我们对韩国金融约束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分析仅限于20世纪60-70年代,而不把80年代包括在内。一方面是因为该时期金融政策趋向于自由化;另一方面是因为该时期的信贷政策也与60-70年代不同,当时的信贷政策是以促进出口和工业化为目标的。
2.政府干预信贷的理论基础
在一个信息完美且没有成本的世界中,政府没有必要对金融机构的信贷加以干预。然而,在现实世界中,信息高度不完美,且存在大量的信息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信贷并不必然被配置到它最好的用途中去。信贷配给起因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起因于监控和证实成本,起因于合约履行成本。基于以下几个理由,政府需要对信贷市场进行干预。
使用信贷安排的一个理由是,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外部性,市场失灵和协调失灵会造成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存在差异(赵润济,1998)。如果政府不对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与补贴,显然会导致具有正的外部性的经济活动供给不足。
第二个理由在于,商业银行发放的长期贷款过少,这不利于企业成长。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在那些公司信息披露非常不完全的国家,商业银行普遍不愿向回收周期长、风险大的项目融资,即使它们有更高的总体收益。这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这样一来,在信息不完美和具有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里,政府若对银行信贷采取适当的干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商业银行自发提供长期信贷的不足(Vittas和Cho,1995)。
对于信贷安排的第三个可能的动机来自于政府在信贷供给方面可能享有的比较优势。政府可能在项目甄别上具有比较优势(由于政府机构比私人公司占有更多的信息),可能在监控和证实结果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由于政府实体比金融中介机构可能具有的相对高的组织效率),可能具有更低的履约成本(由于政府拥有税收和政策权力)(Vittas和Cho,1995)。
3.韩国的金融约束与国际贸易——自动信贷配给制
在朴正熙总统执政时期(1961-1979),韩国采取了一项信贷配给制度——自动信贷配给制(automaticcreditallocation)。根据出口业绩的自动信贷配给制是这样一种制度:政府确立游戏规则,规定每一个企业所得到的低利息信贷的多少和该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出口业绩相联系——出口业绩越好,则它可自动获得的无抵押补贴贷款就越多。这种制度的建立对于韩国推动出口部门的快速扩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Hong(1998)认为,韩国出口导向增长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这种信贷配给体系。
韩国的自动信贷配给体系之所以被采取并取得了对出口支持的成功,除了前面说过的政府干预信贷的理由之外,还由于以下两个原因:(注:Hong:(1998)。)
(1)该自动配给体系可减少官僚和政治家对信贷分配的干预。政府对商业银行信贷广泛的配给和干预,一方面有助于政府实现产业目标和经济目标;另一方面,也产生了政治家和官僚对信贷的干涉。这种干涉使得信贷不一定被配置到能产生最大化社会或经济收益的地方。在自动信贷配给制度实行时期(1961-1979),任何企业家都能通过采取出口相关的活动自动获得短期银行信贷。出口部门企业家的精力就只集中于创新,而不必过多地考虑和官僚、银行官员打交道,一个国家的潜在企业家才能能被调动起来用于出动,这样就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
(2)有利于克服韩国金融的落后,克服逆向选择问题,节省调查成本。
在韩国根据公司出口业绩进行信贷配给的体制下,有希望的企业家不只被金融体系所评价,同时也被国际市场上的成本-质量竞争的自然选择过程所评价(King和Levine,1993)。所以,根据公司出口业绩的信贷配给体系能很好地克服金融抑制下固有的逆向选择问题。也就是说克服了韩国金融机构落后,不能对贷款申请者的项目进行正确评价的问题,使得储蓄得以流向高收益的投资项目。由于贷款是自动配给,对于在出口市场上有创新活动的企业家可以自动得到贷款,同时也节省了调查成本。
三、金融约束与国际贸易
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大量创造租金、分配租金的行为非常普遍,但获得租金的部门在不同的金融政策下有所不同。在韩国20世纪60、70年代的金融约束战略下,金融部门和政府优先支持的部门获得了租金。通过自动出口信贷配给制度,60年代出口部门获得了租金,70年代在继续实行该制度的同时(Hong,1998),政府大力支持重化工业的发展(Vittas和Cho,1995;赵润济,1998)。通过信贷干预,政府得以影响韩国的贸易结构和水平。
据赵润济(1998)测算,金融部门(通过银行贷款)所产生的租金占GNP的份额在1968-1969年平均为5.55%,在1970-1979年平均为7.65%,在1980-1983年平均为9.95%。(注:租金=信贷总额×(场外市场利率-银行贷款利率)。转引自赵润济(1998)。)这说明,由银行贷款分配产生了大量的租金给政府优先支持的行业。
除了出口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外,1966年韩国的《外资引进法》还允许国有银行为民间部门的国外借款进行担保。政府通过对企业国外借款的担保使国外贷款有选择地用于支持产业政策目标。与国外贷款相联系的租金数额十分巨大。据赵润济(1998)估计,20世纪60-70年代,该租金占GNP的比重在8%-15%之间。
租金被创造出来后,在20世纪60年代被主要用于出口部门,以推动韩国出口行业的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除继续支持出口部门外,主要用于重化工业。由于重化工业的发展也对出口有影响,所以我们的分析也把上世纪70年代包括在内。
在出口推动中,由出口信贷计划提供的信贷占银行信贷总量的比例由1961-1965年间的4.5%提高到7.6%(1966-1972),后又提高到13.2%(1973-1981)。另外,对出口信贷的利率补贴数额也很巨大:在1966-1972年间,出口信贷利率比普通贷款利率平均低17.1%。出口商接受的支持还包括其他各种信贷计划(如出口业设备基金),以及与政府指令或行政指导相一致的其他优惠信贷配给。在韩国出口业扩张时期,信贷补贴构成了出口补贴的主要部分,并在1967年达到了最高峰,当时,利率补贴占出口总额的2.3%,远远高出同年1%的财政补贴。(注:这些数值转引自赵润济(1998),第251-252页。)由出口信贷所产生的租金占GNP的份额见表1。
表1由出口信贷产生的租金(10亿圆,%)(韩国)
年份出口信贷a(A)A×利息差b(B)租金(B)/GNP
19633.91.40.3
196410.04.60.7
196512.14.00.5
196616.65.40.5
196732.49.80.8
196843.413.10.8
196980.721.50.9
1970161.643.31.7
1971248.557.91.8
1972231.849.11.3
1973416.298.62.0
1974652.6144.22.1
19751042.7269.03.0
19761511.5347.62.9
19772616.0499.72.9
19783764.8854.63.7
19795642.81320.44.5
19806957.41739.44.7
19816957.41321.92.9
19828192.01892.43.7
19839232.61458.82.5
注释:a.年末贷款余额。
b.利息差=场外市场利率-出口信贷利率。
银行信贷被优先分配给重化工业的比重从上世纪70年代起不断上升。1970年,在制造业内部,重化工业得到了国内银行信贷总额的22.6%,到1980年,重化工业所得到的信贷额上升到32.1%。对国外贷款的分配也是信贷支持总量中很大的一部分,例如,1972-1976年间,制造业获得了国外商业贷款总额的66.1%,其中的64.1%被用于重化工业。在1970年代,巨额的信贷支持使得向重化工业进行大量投资成为可能。(注:赵润济(1998),第254-255页。)
韩国的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表2我们可以看出,韩国1960年代的制造业增长率高于经济增长率,而出口增长率又大大高于制造业增长率,达到38.2%;制成品占出口份额在1970年是1962年的3倍;与此同时,制造业占GDP份额和贸易依存度1970年都比1962年有了很大提高。
表3表明了1970年代的工业及出口结构变化。从1970年到1979年,制造业在GNP中的份额、重化工业在制造业中的份额、制成品在出口中的份额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尤其是重化产品在制成品出口中份额的提高更是惊人(1970年的15.5%提高到1979年的43.1%)。
表3韩国1970年代工业和出口结构变化(百分比)
制造业在GNP中的份额重化工业在制造业中的份额制成品在出口中的份额重化产品在制造业出口中的份额
19701979197019791970197919701979
21.228.739.254.983.689.115.543.1
表4是韩国1961-1981年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几个关键年份出口构成的变化。通过该表我们可以看出,食物和原材料在出口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制成品和机器在出口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其中制成品由1961年的8.6%上升到了1981年的87.4%,而机器由1961年的1.8%上升到了1981年的10.9%,这两类产品的出口比重上升还是比较大的。这说明,韩国对出口的信贷鼓励不但促进了出口,而且还改变了出口的构成,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韩国的信贷政策在其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
表4韩国出口构成变化(占总出口的%)
1961196619721981
食物--16.36.3
原材料50.222.58.21.4
制成品8.661.268.987.4
机器1.83.16.710.9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由于20世纪60-70年代实行的自动信贷配给制,韩国的信贷及租金许多流向了出口部门——在70年代除了流向出口部门外,政府还重点支持了重化工业的发展。很明显,如果没有政府对信贷分配的干预,出口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出口结构的迅速改变都是不可能的。这说明,在韩国所采取的金融约束战略下,金融发展可以显著影响国际贸易的水平和结构。
四、结论和简要评价
金融约束是由金融抑制走向金融自由化的一个阶段。在金融约束阶段,政府在金融部门和优先发展的部门创造租金,并且对信贷的使用进行干预。这种干预会影响到该国产业和出口的发展。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干预信贷是有经济学根据的。Hong(1998)在对韩国金融发展的研究中认为,“的确,在象韩国这样的国家中,信贷配给是实施出口推进战略的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他认为,和出口业绩相联系的自动信贷配给制比较成功地推动了韩国的出口。使用韩国20世纪60-70年代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的结果证实了这一点。这说明,在实施金融约束战略的经济体里,信贷政策会影响到该国的国际贸易水平和结构。
但是,必须明确认识到,金融约束的作用不应该被过分夸大。因为在金融约束论中,租金创造的效率和收益的产生有许多前提,比如居民对存款的利率不敏感而对存款的安全性和金融中介的效率很敏感等,这些条件在现实中不一定能被满足。即使可以被满足,政府对银行业竞争的限制也不一定能保证银行业(比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有更高的效率。固然,政府通过干预信贷的确能影响贸易的增长和结构的改善,但是,这种增长和改善是不是以牺牲其它部门的发展为代价的,或者说是不是一种低效益的增长,现在还不十分明确。
对这种战略的另一个顾虑是:政府干预金融的优势取决于政府的动机和效率。政府并不总是“做正确的事情”,即使它们有一些比较优势。政府对信贷配给的干预常常引起寻租、腐败和挤出(crowdingout),而非寻求有效的工业项目。在以政策为基础的借款的研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政府如何能阻止寻租行为破坏政府政策的增长目标(Vittas和Cho,1995)。更重要的是,金融约束在本质上是一种温和的金融抑制(如控制存贷款利率和限制银行业进入等),它有可能会倒退到金融抑制,重新引起国际贸易的扭曲。即使不会倒退到金融抑制状态,政府中掌握体制运作的官僚为了既得利益,也有可能在金融约束的经济合理性消失之后,仍将其长久地保持下去。所以,我们应该以理性的态度看待金融约束对国际贸易所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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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融发展规模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金融发展规模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金融体系能够提供完善的国际贸易清算或者结算基本工具,保证商品流通、劳务输出或者金融资产贸易的实现,提高了贸易过程的交易效率,有效的降低了贸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成本,这也是金融体系自建立以后最为重要的基本功能之一。在现代的世界经济体系中,银行系统在世界各国贸易过程中发挥着支付清算工具的角色,对贸易活动有着比较特殊的影响。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清算服务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使得复杂的贸易实现过程和结算体系能够高效率的运转,同时也是国家贸易沟通及其发展的流动性源泉,为其提供巨大的便利。第二,金融发展提供了安全可靠的金融市场,通过金融活动将社会上闲置的资金有效的聚集起来,并投向社会生活的各个行业或者职能部门,为经济单位的运行提供了平衡有效的资金源泉。金融体系通过融资活动将资金以投资的形式从生产效率比较低的行业或者部门转向了生产效率较高的部门,实现了资源的合理优化分配。金融机构通过储蓄调动或者储蓄转化解决了国际贸易中对大规模资金的需求,对规模经济行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提升了国际贸易的资金优势与国家竞争力。大量的研究都表明:金融体系的建立与健全为规模经济的良好运行以及大规模的专业化生产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对其发展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1.2金融发展结构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金融发展结构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功能对国家贸易发展的总量提升以及结构优化都会产生比较积极的影响。从金融市场的发展来看,金融体系结构相对完善,发展水平相对比较高的国家,对金融行业依赖程度比较强的知识密集型产品贸易的总量就会比较大;相反,金融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国家,其国际贸易的产品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及其产品。这也就说明了,金融发展水平低,即使其他的生产要素的优势再强,金融体系的落后也会将其降低、减弱乃至抵消。良好的金融结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的结构升级,改善了国际贸易的金融环境。第二,良好的金融发展,对企业融资活动形成一定的监督和控制机制,解决了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相对于单个的储蓄者而言,在获取投资项目的有关信息时,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成本也比较低,同时,银行通过与融资企业的长期合作获取了大量的市场信息,并使之私有化,从而激励着银行去挖掘市场信息和企业管理信息,有利于资金的分配。这就恰好解决了国际贸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金融发展及其产生的监督控制体制有效的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第三,在国家贸易自由化发展的过程中,随着贸易水平的提高以及贸易范围的扩大,一国的贸易活动将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不确定性会大大上升,金融机构乃至金融市场的发展为贸易部门的风险分散提供了一定的支持,贸易者通过资产分散及其组合,有效的将风险进行分散,减少了市场波动对贸易发展的冲击。
1.3金融发展效率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金融体系具体包含了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两个重要部分,这两个主体效率的提升对于金融效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金融体系对于国际贸易发展第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为其建立了高效、适用的金融系统,否则的话,国际贸易发展的经济收益将会被高额的交易费用所替代。银行机构的发展通过利用其对投资机会的充分分析以及相关投资活动市场风险的分担,使投资能在更高的水平和效率上运行,促进贸易的效率,优化国家贸易的结构。另外,商业银行的发展通过提供金融结算与金融中介这两项具体的职能,解决了投资活动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使资金流通的效率大大提升,为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的支付手段和风险分散机制,这种在国际贸易发展中的作用和效率就是金融效率的重要体现,高效的金融体系能够以较少的资本投入得到较高的资本产出,不仅仅在金融服务的数量上有所体现,而且在金融服务的质量上也有所体现。金融机构效率提升的直接结果就是投资的转化效率大大提高,贸易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扩张有更加雄厚的资本基础。所以金融发展效率对国际贸易的总量提升和结构优化都有非常大的积极影响。
1.4金融发展对国际贸易发展产生影响的实现机制探析
金融发展的总体特征为:金融资产的总量和金融规模不断扩张、金融体系结构逐渐优化以及功能逐渐完善、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总量和规模增加、股票市场的发展迎来新的增长等。以前三个主要特征为例来探索金融发展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实现机制。第一,金融发展通过总量以及规模的增加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外贸企业要想应付不断增加的市场竞争,巩固企业的市场地位,必然要进行一系列的技术创新来促进企业技术力量的进步,由此企业的资金和融资需求就会进一步的增加,金融总量的发展能够满足不断增加企业资金需求,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为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更大的金融规模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融资渠道以及更加便利的融资服务,从而使外贸行业能够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从事专业化的大规模生产,形成更有竞争力、更加高效的国际贸易模式。第二,金融发展能够通过体系结构及其功能的不断完善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出现直接原因就是为了解决企业在贸易活动中的信息建设成本和交易成本的问题,其基本功能就是实现资源在空间条件和时间条件限制下的有效配置问题,包含了储蓄转化、资源配置优化、监督控制、风险防范和交易服务等几个方面。第三,金融发展通过FDI的持续增加来促进国际贸易规模增加以及国际贸易发展。FDI中具体包含了知识要素、技术要素以及资本要素等众多方面,其实质体现了众多生产要素在国际贸易间的流动、转移和配置。FDI对贸易发展的影响通过资本累积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来具体的体现。FDI的资本累计效应体现为:随着一国资本要素的不断增加,可以形成比较显著的比较优势,从而对国家贸易的商品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促进贸易的发展与实现,这也是要素禀赋论的集中体现。FDI的技术溢出效应体现为:由于外商的直接投资活动,为一个国家的技术提升和装备升级提供了基础,这直接为两国之间的贸易活动提供了机会与平台,资本投入的增加,技术与服务的产出也会增加,直接使贸易的总量和规模增加。
2国际贸易对金融发展的影响的实现机制
国际贸易在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贸易自由化程度提升、服务贸易以及知识密集型产品贸易的发展、跨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与影响力逐渐提升、各国对外投资活动频繁以及投资总量不断增加等。其中国际贸易对金融发展影响的实现机制主要体现在前三个因素中,下面分别讨论。第一,国际贸易伴随着贸易自由化水平的提高能够对金融发展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一些研究学者认为,国际贸易通过规模经济的优势能提升贸易自由化的水平,反过来又会带动金融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从而有效的降低金融中介的服务费用,提升服务效率。还有一些学者在研究贸易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分析了金融自由化的作用和影响。贸易自由化使得金融的风险增加,信息获取的难度提升,金融控制的成本也会随着增加,最终使金融体系不断优化、创新、改革来适应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经济常态,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金融自由化的产生和发展是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副产品。第二,国际贸易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产生了一大批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又会促进金融产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跨国公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一支重要的推动力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以及金融市场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间接的使金融行业的控制、管理水平得以提高。第三,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有大量的对外投资活动,这些活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金融的发展。由于国际贸易中含有大量的海外业务,这种局面的形成就对银行机构乃至非银行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金融机构数量的增多,更多的资金就因为国际贸易的缘故而逐渐汇集起来,产生资金聚集效应,一方面能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反面,金融企业的集聚有利于形成机构间的竞争格局,从而带动金融业和金融服务的快速创新发展。
3结语
金融服务贸易涵盖金融服务贸易和保险服务贸易两个方面,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缺陷。保险服务贸易额占比较大。对比十多年来金融服务贸易和保险服务贸易的总额,可以发现保险业务对金融服务贸易有非常显著的贡献,行业内存在严重的比例失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5%,进口占总额的7.8%,总额占服务贸易总额6.2%。2014年,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5%,进口占总额的7.3%,总额占服务贸易总额6.5%。这是因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底子薄,结构尚不合理,后期仍有很大发展潜力。另外,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规模和质量存在很大差距,我国金融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球主要经济体服务贸易总额比重很小,目前还无法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即使与新兴经济体也存在一定差距。一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程度用该国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来衡量,由此计算出的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2010—2013年维持在0.33%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较大的差距。
二、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1.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
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高需要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和健全的法律制度,国家主管部门应该健全这样一套制度,促进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并对违规行为公开处罚,使金融服务机构的运营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断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与质量,为金融服务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增强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提供法律和制度支持。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出台一些鼓励金融服务部门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发展政策,让其健康有序地发展,通过参与国际市场储备,对外谈判等方式为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和出口争取更为有利的市场环境,使金融企业与世界市场接轨。在经济刺激计划的以及可能的经济刺激投资中,要有计划、有提升地向金融企业倾斜,增强其硬件设施及软件装备,夯实其基础,为金融服务贸易提供一片供其茁壮成长的沃土。
2“.互联网+金融咨询”
加大资金投入,利用最新科技手段,正视金融服务贸易信息咨询的重要性,通过设立专门机构或建立相应网站、提供专门热线服务的方式,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政策咨询、风险提示、信息咨询、经济走势及对策建议等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使得各个金融服务贸易企业能尽快了解世界现状,调整自我发展方向并逐步缩小差距,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3.创新金融服务贸易产品
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性因素是不断创新金融服务贸易产品。我国的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来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研发高技术含量的金融服务贸易平台,开拓有市场价值的、知识技术含量高的金融服务贸易产品,来满足国际国内市场客户的需求。根据波特的“钻石理论”,影响服务竞争力的生产要素中的人力资本要素尤为重要,并提供了层层的创新理念。创新金融服务贸易产品的关键是具有提供金融服务贸易创新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富有金融实战经验和服务贸易知识,掌握世界金融市场产品运作,精通金融外语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升金融服务贸易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势在必行。国家层面上应加大对高层次金融人才的教育投入,培养金融专才对服务业务、创新技能的敏感性和能力;企业层面上建立一套多元有效的员工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为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输送合格人才。
4.促进金融服务贸易的有效需求
金融服务贸易的需求包括进口需求和出口需求,目前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需求远远小于进口需求,解决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需求更为迫切,我国居民对服务消费特别是金融服务的消费特别低,消费结构单一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抑制作用,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拓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市场规模,促进金融服务贸易的有效需求。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需求,直接影响我国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额,做好外资企业入对我国金融需求的调查工作,在金融服务机构给每一家外资企业建立信息资料档案,方便金融机构及时做出答复。同时,还可以通过拓宽海外市场来增加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需求,实现中国金融机构在海外市场本土化经营,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还可以并购海外金融机构,实现员工的本土化,并借助员工本土化的有力条件,大力开展金融业务,拓宽金融服务对象,拓宽金融服务方式,促进金融服务贸易的有效需求。
5.大力发展相关性支持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