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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司法理念的确立,是我们期待生态文明型社会“存在着或者能够实现一种有秩序、有效率和公平、正义的理想境界,并相信藉助于法的调整和规范,可以达到或接近于这种目标”。这种对法律理想的追求和对法律信念的坚守即是对法律的信仰。这种信仰会在法律制定、执行和司法过程中帮助人们做出与法律精神相符合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并在人们的价值判断或行为选择发生偏差时起到规制、矫正作用。确立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司法理念,可以使公众更加深刻地理解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价值和意义,增强其遵守和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内驱力。对立法者而言,生态文明意识与法律精神的沟通融合,或者说生态文明意识的法律性内化,会使其更加迫切地追求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立法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对执法者和司法者而言,确立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司法理念会促使其在着眼于合法性的同时,自觉关注生态上的合理性,保证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的严格执行。这样在各方的合力下,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积极作用,推动环境正义的实现。
二、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律保障制度体系
1生态保护红线法律保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一,保护优先,兼顾发展原则。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的“底线”,必须明确强调保护优先。当开发活动会损害红线区域的生态功能时,应以生态保护为重,宁可放弃一定的经济利益,也要保障红线区域生态功能的完整与稳定。但不能越生态保护红线的雷池半步,并不意味着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允许有人类活动,对红线区域的生态功能和性质没有不利影响的开发活动是可以进行的,能够改善生态环境的活动更是应该鼓励和支持。第二,预防与治理并重原则。“预防”是生态保护红线本身所具有的重要性质,也是生态保护红线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治理”则是指如果红线区域划定时已经存在一定的生态破坏或者环境污染,那么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对其进行治理和恢复。环境具有整体性特征,如若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仅仅着眼于预防,忽视红线区域内已经存在的环境问题,就可能造成红线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下降,甚至生态功能的丧失,使红线的划定失去意义。第三,科学规划,差异管理原则。我国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差异显著,因此必须科学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对不同类型的红线区域采取差异化管理。围绕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思路是科学规划原则的重要体现,既避免了列举式标准面对地区差异时的不适应性,也避免了定义式标准难以操作的问题。同时,科学规划还应注重与已有保护区、地区规划的衔接,重视跨地区协调制度的设计。差异化管理应当以科学规划为基础展开,体现“分类管理和分级控制的差异化管理思路”。第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原则。社会整体理性来源于个体理性的交流、融合与相互矫正,由此产生的理性共识是法律权威的根本源泉。公众参与是法律得以良好制定的基础,也是法律得以有效执行和维护的基础。如果排斥公众参与,即使最为巧妙的法律制度设计也必将沦为一纸空文。信息公开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也是公众参与的基础。只有当公众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管理具有充分的了解时,才能真正理性和有效地参与到相关工作之中。第五,权责明确,损害担责原则。权利和义务应当是相对的,有责无权,责任履行将趋于懈怠;有权无责,则容易造成权利滥用。尤其对于行政机关,当政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不力,甚至故意违反相关制度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权责明确,特别是打破部分政府官员“无为而治”、“刑不上大夫”的侥幸心理,才能从源头上阻断违法行为的积累,避免积重难返进入恶性循环,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得到切实推行。
2生态保护红线法律保障的主要制度
第一,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修改与退出制度。划定是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施的基础,主要包括红线布局和范围确定两个方面。对于布局问题,应当首先厘清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在统筹已有规划的基础上加以确定。而范围问题,则应着重考虑生态缓冲区的划定。稳定性是生态保护红线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应当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修改与退出作严格限制。只有在确需修改或红线区域已彻底丧失生态服务功能时才能进行,且应由统一管理机关审批,并以寻找替代区域、不减损整体生态服务功能为原则。第二,生态保护红线的差异化管理制度。我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依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三种分类进行,明确了不同红线区域生态敏感度和生态服务功能的差异,为分类管理和分级控制提供了依据。在分类划定的基础上,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性质,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生态保护标准和管理措施。尤其是要制定严格的活动准入规则,对于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功能定位的活动,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建立健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限制审批制度。第三,生态保护红线的监测与监管制度。对红线区域生态状况的监管极其复杂,想要准确了解区域生态状况,必须动态掌握水、空气、土壤、生物等诸多环境要素的状况及其相互关系,所以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必须依赖于环境监测。环境监测需要独立性,以保证监测结论的客观准确;环境监管也需要独立性,以保证监管的切实有效;而监测是监管的基础,因此,应当建立监测与监管紧密结合的独立监管平台,形成以技术为支撑、独立性为保障的监测与监管制度。第四,生态保护红线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针对当前地方政府怠于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申请信息公开困难重重的状况,生态保护红线的信息公开制度应当建立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力的追责机制。对依法应当公开、依法申请公开而不公开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依法代为公开。在此基础上,加强环保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保障公众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管理、监管等过程参与的有效性,使公众的意见建议真正对行政机关的决策产生影响。第五,生态保护红线的越线追责制度。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就不能任意触碰和僭越。越线者,无论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还是行政机关,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相互衔接的法律责任体系。尤其对于另外,为避免“拍脑袋”决策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应当建立终生追责制,使相关责任人承担无限责任,真正起到“不可越雷池一步”的警示作用。发挥环境标准在生态保护红线中的支撑作用生态保护红线需要环境标准的支撑生态保护红线的复杂性。第一,不同于针对单一要素的红线制度,对生态环境状况的评估需要动态考虑空气、水、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的状况及其相互关系。第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存在差异,决定了“一刀切”式的环境标准很难适用于所有红线区域;更困难的是调整地区间的利益分配,保障不同红线区生态保护的整体性。总之,生态保护红线兼有要素的复杂性和区域的复杂性,构成了一张横向与纵向、静态与动态相互交织的联系网络,形成了其复杂性的特点。生态保护红线的约束性。法律的强制力是生态保护红线约束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到生态保护红线约束性的转化需借助环境标准完成。因为立法资源有限,法律、行政法规往往只对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作出原则性规定,同时授权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制定标准,作为具体明确判别合法与否的技术依据和技术方法。在环境保护领域,这一技术依据和技术方法即为环境标准。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法律需要在环境标准的支撑下实现对行为性质的判断与量度;同时,法律的强制性通过环境标准传递到生态保护红线中,使生态保护红线的约束性得以实现。
3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撑现状
41年来,我国环境标准“发展丰富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依据、行为规范和技术方法,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引领环境乃至经济社会管理,‘倒逼’产业技术进步、结构优化,提供环境监测、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基础性、技术性工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也存在着滞后性、缺乏系统观念、地区针对性不足等问题,尤其是生态环境标准的缺失,使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难以形成有效支撑。滞后性主要体现在滞后于环境保护理论的发展。40多年来,从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从点源控制到综合管理,从污染者付费到肇因者负担,从谁开发谁保护到受益者补偿,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再到全过程控制,理论的更新推动着环境保护法学的不断完善。环境标准作为法律与司法实践的关键连接点,却严重滞后于环保理论的发展。这一情况突出体现在污染物控制上,虽然我国在污染的全过程控制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环境标准对全过程控制的支撑却明显不足,大量环境标准仍停留在末端治理阶段。缺乏系统观念主要体现在管理体制和制定思路两个方面。管理体制上,我国现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复杂,缺乏有效的管理战略和政策系统,导致环境标准之间缺乏协调性,不同类型环境标准常常无法衔接,甚至相互抵触。制定思路上,现行环境标准的制定过于重视技术标准,而忽视对制定目的的考量,“从技术标准为出发点制定而形成的环境标准体系难免顾此失彼,虽然体系庞大但难以有一条一以贯之的主线和灵魂”,造成了环境标准体系的零散,难以发挥体系的合力。地区针对性不足主要体现为地方环境标准制定的不合理性。有限的立法资源决定了国家环境标准必然有其局限性,需要地方环境标准对其进行补充。地方应以国家环境标准为基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针对性标准,实现对地区生态的有效保护。但在现实的环境标准制定中,“以GDP论英雄”滋生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常常使地方环境标准表现出一种难以克服的“惰性”——不顾地方实际情况和需要,一味照搬国家标准。生态环境标准的缺失。我国现行环境质量标准主要针对单一环境要素,这种模式固然有其优点,但也存在着忽视生态环境整体性的问题。某一区域水体、空气、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质量的达标,并不必然表示该区域生态环境的状况良好。再者,由于科技水平的限制,现行环境标准不可能对影响生态环境的所有环境要素都作出规定,仅通过相互分离的环境要素监测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割裂了要素间的关联性,存在以偏概全的可能。
4强化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撑
第一,体现环境保护理论的发展,支撑综合管理和全过程控制。环境问题的显现、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环保实践的检验推动着环保理论的发展,而这一发展同样需要通过环境标准转化为环保工作的真实效能。最新的环保理论认为,环境保护的实质是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既包括对污染物排放、开发活动和环境质量的监管,也包括对生态功能的监测与保护,其中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应当实行全过程控制。因此,应当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对环境综合管理和污染全过程控制进行支撑,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第二,增强系统观念。管理体制上,对现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整合,针对环境标准的制定进行统一规划和协调。建立专门化的环境标准制定体系,细化部门职能,确立部门间沟通合作机制,最大程度地保证制定体系的高效运转及不同环境标准间的协调一致。制定思路上,在重视技术性的同时,加强对制定目的的考量。以人为本,关注对生命健康权和环境生态功能的保护,以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或损害生态功能的完整性作为确立环境标准指标的依据。第三,加强对地方环境标准的规制。要求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与当地GDP相挂钩,GDP越高则地方环境标准应当越严格,克服地方环境标准的“惰性”,使地方官员无法以粗放型经济活动、对环境资源的掠夺性开发或对环境生态的破坏来换取GDP的上涨。同时,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相配合,更好地发挥地方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撑作用。第四,建立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参照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生态环境标准应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标准、资源开发生态保护标准、生态环境基础标准和生态监测方法标准,涉及生物量、土壤侵蚀模数、河流泥沙含量、河川径流年内变差等指标,且不同类型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具有差异性,因此需要积极推进相关基础研究的发展。生态环境标准注重对区域环境生态功能的考察,可以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状况进行动态化评估,同时避免了限定人类活动类型、数量、范围等静态规制方式与环境承载力具有弹性之间的矛盾,因而可以为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三、结语
1.1要在坚持以“生态平衡”为主导的前提下,建设城市生态园林
生态平衡是一种处于非常稳定状态下的生态系统,该系统中的内部结构和功能能够相互的协调,能量的输入和输出之间能够达到相对的平衡,该系统中的整体效益最好。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因此,在建设城市生态园林的过程中,要着眼于整个城市生态环境,合理布局,把自然景观、各种植物、江河湖流、地形地貌等因素协调的组织起来,引入到城市生态园林布局当中,使整个城市既具有生态价值,又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例如天津、南京、合肥等地区就已经开始把园林和生态植物、绿地、森林等相结合,建设具有本城市特色的生态园林景观。
1.2在建设城市生态园林的时候要遵从“生态位”的原则
生态位指的是一个物种在生态系统中的功能、作用,以及它在时间、空间中的地位。生态位体现了物种和物种、物种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的选择和配置,直接关系到城市生态园林系统景观的审美价值和综合功能。因此,在建设城市生态园林的时候要遵从“生态位”的原则。在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过程中,要首先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位特征,选择最合适的植物种类,避免植物种类之间互相竞争。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复层群落结构有利于充分的利用环境资源,形成最优美的城市生态园林景观。要根据不同城市的不同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植物、树木,例如对于处在干旱地区的城市,应该选择抗旱耐寒的植物。一般来说,具有抗污吸污、抗病虫害、耐粗放管理的植物能够作为大多数的城市的生态园林种植植物。在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过程中,要利用不同物种在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上的差异来配置植物。例如槭树可以和杜鹃这样配置,槭树的树干比较高大,可以有效的吸收上层较强的直射阳光以及较深层的土壤肥力,而杜鹃属于林下灌木,只需要吸收林下较弱的散射光和较浅层土中的矿质养分就能很好的生长。两类植物在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可以一块配置,既能保持群落和生态景观的稳定性,又能提高城市生态景观的综合价值。
1.3在建设城市生态园林时要保持物种的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不仅反映了环境中物种的丰富度、均匀度,还反映了群落的动态和稳定性。因此,在建设城市生态园林的时候,要保持生态园林物种的多样性。多样性的物种能够充分的利用空间资源、生物资源,并且它们彼此之间还能够相互的补充,使得整个城市生态园林景观呈现出稳定的形态,从而更好地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持城市生态平衡。
2结语
敦煌为我国典型的荒漠化地区之一,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形自汉代就开始显现。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生存条件,再加上深受佛教及其所倡导的"众生平等"、"慈悲为怀"、"无住涅槃"和"人间净土"等生态思想的熏陶和教化,敦煌当地僧俗民众逐渐孕育和树立起了朴素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投身到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之中,通过广植林木,绿化美化寺院环境;爱惜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共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等举措,为延缓敦煌生态环境恶化进程做出重要贡献。
1.1广植林木,绿化美化寺院环境
寺院是佛教僧徒潜心修行的空间和场所,也是佛教徒从真正意义上践行"无住涅槃"最高理想,创建"人间净土"的范本。因此,敦煌地区佛教寺院的僧徒极为重视寺院及其周围林木的种植和管护,使得地处荒漠化地区常年受风沙侵扰的佛教寺院环境得到绿化和美化,在一定程度上为敦煌绿洲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据《高僧传•宋上定林寺昙摩蜜多传》载:"(蜜多)遂度流沙,进到敦煌,于闲旷之地,建立精舍。植柰千株,开园百亩,房阁池沼,极为严净。"又《后晋时代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载:"面伍斗伍升,窟上大众栽树子食用。"这里所说的"窟"即指著名的莫高窟,窟前有宕谷。宕谷环境优美,宛如人间仙境一般。如《翟家碑》、描绘道:"(宕谷)溪聚道树,遍金地而森林;涧澄河[泛],涟浞而流演。"《敕河西节度兵部尚书张公德政之碑》、云:"碧涧清流,森林道树。榆杨庆设,斋会无遮。"除莫高窟外,敦煌当地其它寺院的园囿中也广植林木,这从敦煌文书有关寺庙帐目的记载中就可窥见一斑。如净土寺:P.2049V载:"面壹斗伍胜,园中栽树众僧斋用。"报恩寺载:"面壹斗,园中栽树子日众僧食用。"、载:"面伍升,桃园栽树子日僧食用。"载:"右崇圣一奉大众驱使……虽然自寸栽种园林,犹若青云护,果物每供,僧众不悯……"当地其它不知名的寺院园囿更是多不胜数。此外,敦煌佛教僧徒在寺院周围也植有大片林木,并悉心加以保护。如《敦煌录》中就提到:"郡城西北一里有寺,古林荫森。"又《右军卫十将使孔公浮图功德铭并序》、载:"树仙果百株,建浮图一所辉浮孟敏之津,影曜神农之水,门开慧日,窗豁慈云,清风鸣金铎之音,白鹤沐玉豪之舞,林花散地,茂叶芬空。"据考证此寺位于孟授渠和神农渠之间,由于水源丰沛,故林木生长茂盛,环境清净优美。
1.2爱惜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
佛教提倡以慈悲为怀,慈悲行为的对象包括人类在内的每一个生命个体。珍惜和爱护自然界的一切动植物,对保护敦煌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不杀生"是佛教保护动物的重要内容,《律戒本疏》云:"知水有虫取用犯堕。"又"故夺畜生命,上以虫水浇草上。一以虫水自用,诚无慈恻,而意不为害。此则迦留陀夷(桥)慢显能故夺鸟命也。若自若教他若遣使,是三种杀,彼命断时比丘犯堕。又三种杀或以身,或以非身,以此三事故害众生,死者犯堕,不死犯突。乃至初受胎身根命根,以身口意业因缘故方便欲杀,死者犯堕,不死犯突"。不但对水中的虫要爱惜保护,更要保护已有胎身的生物,如伤或致其死,就会遭到"突"或"堕"的报应,此外,佛教还主张放生,这是佛教保护动物的又一重要方式。《敦煌愿文集》中就录有"放生"的愿文范本。如《释子文范》(P.2044v)云:"乃见飞禽为食,误践网罗;心怀啄粟之忧,身遇擒粘之难。长者乃起慈悲之惠,赎命放生。羸禽添刷羽之欢,迍鸟有腾空之跃。遥奔林木,电击飞空;远志高林,揩磨羽翼。"在《斋琬文》(P.2940)的"祐诸畜"中亦载有与"放生"相关的诸多内容。此外,"放生"场面在壁画中也多有体现,如莫高窟中盛唐第148窟和晚唐第12窟等。所有这些记载和描绘,不仅真切反映了当地僧徒信众对佛教倡导的"放生"善举的积极响应,而且还深切表达了对此类生命个体尊重与关怀之情。另外,壁画《金光明经变》中"流水长者救鱼"的善举、以及《萨埵舍身饲虎》和《尸毗王割肉贸鸽》图中描绘的"舍身饲虎"和"割肉救鸽"义举,等等,都反映出佛教对各种动物的保护和珍爱之情,必会对当地民众环保意识的形成发挥重要影响。佛教不但提倡多植草木,而且还要精心加以保护,不得以污物秽之。如《律戒本疏》规定:"不草上大小便啼嚏。"不但严禁污秽草木,且不得砍伐。如"生草木等不得断,断者犯堕。枯作生想断者犯突,复次三戒守护佛法"。认为草木等皆是有生命的,不得随意砍伐和采摘,否则必然受到严厉惩罚。此外,在敦煌壁画中亦绘有大量的花草树木,而且其数量、品种和纹饰更是不可胜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僧俗民众对草木的珍爱之情以及环保意识的提升。
1.3保护公共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在敦煌,干旱鲜雨的气候特点和沙漠戈壁包围的地理环境,使得当地僧俗民众积极投身水利建设事业,科学合理地利用和保护当地水资源,注重公共环境卫生维护,这对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促进地区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如《辛巳年(公元921年或公元981年)某寺诸色斛斗破历》(P.3490)曰:"麦陆斗叁胜西窑修堰僧食用。"又P.2049背a九二五年帐目:"油壹胜,西窟修堰僧食用";"麦叁斗,西窟上水修堰众僧食用"。修河、补堰不但保护了水资源,也成为僧人修行的功德之一。同时,还严禁污染水源。如《四分僧戒本》规定:"不得净水中大小便涕唾。"隋代302窟《福田经变•浴池》中就绘"两人在果园洗澡,旁边挖有污水排放渠道"的画面,其目的在于保护生活用水的干净和卫生。除兴修水利、净水外,还注重对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护。如规定"不得立大小便,除病";"不得佛塔下大小便";"不得向佛塔大小便";"不得绕佛塔四边大小便,使臭气来入"。《佛说弥勒下生经》中就给世人描绘了一个干净、卫生、一种七收的弥勒净土世界,在那里有一大城,"名翅头末……街巷道陌,广十二里,扫洒清净。有大力龙王名曰多罗尸弃,……常于夜半,降微细雨,用淹尘土,其地润泽譬如油涂,行人往来无有坌尘。……又有大夜叉神名跋陀波罗赊塞迦,常护此城,扫清清净。若有便利不净,地裂受之,受之还合。"佛教所追求的这种理想环境是世人梦寐以求的,反映出人们对清洁卫生环境的向往。这在敦煌文献和壁画中均有生动的反映。如榆林窟第38窟《弥勒下生经变》中绘有一位母亲抱婴儿拉尿,和几个小胖孩在旷野挺肚撒尿地裂缝承受的画面,这样既干净、卫生又便利。此外莫高窟北周第290窟的佛国故事画中,有一幅"蹲厕"图,厕内蹲着一个正在如厕的人,蹲处下用木板锯出方洞,下为粪坑,以容屎尿,等等,诸如此类注重环境卫生保持的例子不胜枚举。
2结语
关键词:舟山群岛;海岛生态;法律保护
1 我国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律机制现状分析
(一)我国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律框架
海岛生态保护是海岛生态系统保护的简称,系海岛开发中的首要问题和海岛保护的重点。我国海岛生态保护基本形成了由单行法、与海岛生态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文件共同组成的法律体系。
我国现有的海岛保护专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它是一部以保护海岛生态为目的的海洋行政法律。除此专门法之外,《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法》等单行法也适用于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文件,以舟山群岛为例,浙江省司法厅在2011年就颁布的《关于法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法律服务海洋经济”的范围包括推动海岛开发、促进滨海旅游业发展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舟山市政府也先后出台了《舟山生态市建设规划》、《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舟山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舟山市海洋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
(二)海岛生态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立法体系虽已基本形成但尚不完备。建国以来,我国出台了三十余部与海岛生态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虽然庞大,但多停留在规章层面。分散的规章制度之间又缺乏统一协调而未能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
第二,海岛管理体制明确性有待加强。海岛资源的多方位性决定了海岛生态保护必然涉及众多的部门。以舟山群岛为例,从横向看,舟山群岛的海岛保护问题涉及渔业资源保护的渔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环保部门,资源开发方面保护的国土资源部门等。而从纵向看,有舟山地区性部门、浙江省级和国家部门保护的要求。众多横向纵向的管理部门权责交叉,导致缺乏明确的管理体制。
第三,海岛经济发展的差异影响生态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目前仍然存在甚至将长期存在,对于“靠海吃海”的当地居民来说海岛自然资源是致富原料。我们知道,只有在保障其生存权发展权,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才能落实海岛生态保护相关法律的实施。因此,一味惩治禁止而不疏导的执法模式只是治标不治本。形成完善的立法体系,考虑经济对海岛生态保护的双刃剑效应,是当前舟山群岛生态保护法制完善的重要要求。
2 完善舟山群岛生态保护法律机制的构想
(一)健全海岛立法体系的若干建议
我国海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基本框架的构建是我国保护海岛生态环境和科学发展海岛经济的法律基础。健全舟山海岛生态立法体系需要我们在惯彻《宪法》原则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海岛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法》等多个部门法,做好各善部门法之间的衔接工作,对法律上空缺的部分加以弥补,对各部法律间的冗余加以革除。
(二)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若干建议
要保护海岛生态环境,首先要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工作出发。建立并完善环评制度与公众参与制度,使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普通公民都能够参与到海岛开发的环评活动中,拓展参与对象、推动信息公开、健全反馈机制尤为重要。
(三)完善海岛开发许可制度的若干建议
浙江省在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管理中设立了分级审批的制度,但这也为地方政府化整为零,始终将审批权限制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提供了可能。舟山建立海岛开发许可制度在立法上的可行性可以从以下三点考虑:第一,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政府掌握海岛开发许可权力的法律渊源;第二,许可作为一项行政授权,我国的《行政许可法》为海岛开发许可提供了行政法律依据;第三,上文中的环评制度为海岛开发许可法律制度解决了技术层面的问题。国内许多海岛都曾经走过“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对海岛产生巨大危害。因此,保障舟山群岛海岛生态应严格规定开发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和设置上诉机构,明晰海岛物权和管理权限,理顺各方责、权、利关系,严格限制破坏污染海岛环境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就应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做到有法必依,有责必究。
(四)设立生态自然保护区的若干建议
在脆弱的海岛上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态恶化并有效可持续开发海岛自然资源的有效举措。纵观国际经验,在海岛自然保护区立法上采取开发模式的不在少数,采取保护模式的也如恒河沙数。为更好地对海岛独特而脆弱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在兼顾的基础上,舟山有必要在海岛生设立自然保护区工作的方面以保护为主。
首先,可以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与《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舟山群岛,尤其是无人区岛屿上设立自然保护区。在保护海岛生态的同时发展生态旅游,建立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的共生发展模式,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其次,在制定海岛自然保护区制度的时候,舟山应当着眼于长远利益,将生态旅游、循环经济的理念上升到法律层面,认识到海岛自然保护区有别于经济价值的生态价值,当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冲突时偏重于生态保护。
最后,加强自然保护区价值的教育宣传也是落实设立海岛生态自然保护区规章制度的重要内容。
(五)生态补偿制度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确立了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如发现海岛开发中出现对海岛生态的严重破坏因素,则有必要提前收回海岛使用权。关于提前收回使用权的补偿问题,在《海域使用管理法》有相关规定,但对于怎样确定补偿标准的问题还未予明确。因此,舟山群岛在任命“岛主”的同时,从保护海岛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应当完善海岛使用押金制度,规范提前收回海岛使用权的生态补偿规章制度。
另外,最高法院曾出台《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法院依法受理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同年,浙江省检察院和环保厅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明确指出各地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要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与当地人民法院协调先行试点。因此,舟山作为浙江省特殊的一个以海岛组成的市,有条件也有必要向浙江省申请设立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建立有舟山特色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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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哈斯:《中日海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关键词:绵阳市;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一.四川省内研究现状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此课题目前的研究相关可以看出,目前省内关于此课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西川羌族特殊载体进行档案史料研究。何永斌(2009)就从档案史角度对西川羌族历史文化进行思考和研究,并从古代羌族发展各总部与西川羌族源流概要、西川羌族档案史料的形成发展与特殊载体档案史料的分类构成、西川羌族特殊载体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三个部分进行分析。[1]2、就羌语与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等香瓜进行研究,耿静(2012)从语言与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间的关系谈起,从羌语对羌族文化保护的价值,并借鉴国际经验,以此为中心进行羌族文化生态实验区建设。[2]3、关于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相关政策研究,主要涉及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等。4、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整体价值角度去研究,贾天理(2009)认为羌文化遗产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有巨大价值,并为此提出保护羌文化遗产的相关对策。[3]5、关于羌文化旅游的建设和开发,徐学书(2010)认为可以将羌文化与生态旅游相结合,这样可以实现羌族文化的生产性保护、活态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这对羌文化保护和发展具有巨大价值。[4]马琳(2010)就灾后重构汶川羌文化生态旅游区文化空间进行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5]6、对具体相关地方的羌文化的保护及开发进行相关对策研究,庄春辉(2010)就阿坝州藏羌文化生态保护利用的价值及对策进行了思考和研究,就现状、问题提出了对策,其目的在于推动抢救性保护。[6]
二.四川省外研究现状
省外研究对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生产性保护与产业化问题研究则较为充分,可以借鉴其经验:1、对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灾后重建经验研究,在龚珍旭和林川(2011)主编的论文集中就羌族历史、语言、,灾后羌族社会文化重建,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羌族文化的教育与推广等主题进行论述,论文集汇聚了诸多羌族一线研究学者们对羌文化的独到见解。[7]2、对羌文化的价值等进行相关研究,贾银忠(2010)就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的研究,并就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唯一性、价值性等方面惊醒阐述和分析。[8]3、就多种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进行探讨,并就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政策及建设提出相关建议。杨自沿和仲新春(2010)提出就热贡文化保护实验区建设和发展要根据其特点,进行科学规划,发挥其经济价值,能够实现文化、生态、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刘魁立(2007)认为文化生态保护为一个系统工程,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对文化生态保护具有巨大价值,就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内涵和特点做出解释。盛学峰(2009)就以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为例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这一工作提出相关思考,并就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的整套系统体系如制度体系、保障体系和管理工作体系等提出相关建议。杨金杰(2010)研究了云南文化生态实验区建设所给予的启示,在整体论、人本原则、科学规划等方面可以为其他国家文化生态实验保护区建设提供相关经验。
三.研究现状述评
省外的研究成果存在着诸多问题的:直接涉及绵阳市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生产性保护与产业化问题研究是不足的;其研究多是集中在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生产性保护与产业化问题研究上;其研究学术的学术期刊的级别过低,学术论文的质量也不是很高;学术研究缺乏针对性的理论及对策研究,多是从笼统的角度去谈这些问题;缺乏相关绵阳市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生产性保护与产业化问题的调研报告,因此,其研究的可利用性较低;研究多是从一个角度探讨,较为片面,缺乏系统性等等。
参考文献:
[1]何永斌.西川羌族特殊载体档案史料研究[M].巴蜀书社,2009.
[2]耿静.羌语与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J].贵州民族研究,2012(1).
[3]贾天理.全力推进羌文化和谐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北川羌文化遗产保护研究[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9(5).
[4]徐学书,喇明英.构建羌族文化生态旅游区研究[J].中华文化论坛,2010(3).
[5] 马琳.灾后汶川羌文化生态旅游区文化空间的重构[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6).
[6]庄春辉.阿坝州藏羌文化生态保护利用的价值及对策[J].艺术研究,2010(3).
[7]龚珍旭,林川主编.情系尔玛:首届中国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灾后重建研讨会论文集[J].兰州大学出版社,2011.
[8]贾银忠主编.中国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J].民族出版社,2010.
关键词: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区,左江
生态保护区一般自然资源丰富,环境优美,具有保护水源、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以及确保人类物质支持系统的可持续性等特殊功能。 [1] 但是随着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日趋增长的人口数量,给保护区可持续发展带来沉重的压力。如何能使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能够相互协调发展。文章以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为实例加以分析,提出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和建议,这为实现保护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调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
1、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1.1环境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按传统开发模式,只注重经济产值增长,而忽视为经济增长所付出的环境、资源代价。认为要发展经济就必须承受环境污染的代价。如国际流行的发展指标GNP就没有资源环境代价的体现,导致对发展衡量严重失真。许多国家经济发展历程都是走先发展经济,后治理环境之路。采取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造成了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随之资源和环境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开始显现。发达国家上世纪工业化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资源环境问题,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失调、温室效应等等。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环境所而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日益突出,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己走不通了。不保护环境资源,经济就无法长久发展。因此经济要想取得持续、稳定、高速的发展,加强对其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有序的开发利用资源是其经济发展首要前提条件。
1.2 经济发展是环境保护的必要保证
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基础,也是环境保护的必要保证条件。如果停止发展经济,单方面保护环境资源,即所谓的“经济零增长论”,那将因噎废食。 [2] 改善和优化环境需要物质上、经济上和技术上的支持,经济发展可以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足够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只有发展经济,才能增强解决环境保护的能力。当然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是用环保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
推行清洁生产,解决结构性污染,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压力。
1.3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
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加强环境保护能够淘汰落后生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而发展先进生产力则会更有力促进环境保护,因为良好的环境质量只有在适宜的经济结构和经济秩序条件下才能达到。要坚决杜绝不顾环境承载能力,只顾眼前利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错误做法。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力弱,而在长期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又存在着资本驱动型、资源消耗型的特点,经济增长与资源保障、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环境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只有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期、稳定的发展。
2、生态保护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产生矛盾的原因
2.1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与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
生态保护区资源丰富多样,质量优良,给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因素。但其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受到外界干扰时,恢复能力较弱。一旦无序开发破坏,即发生退化和逆向演替现象,难以自然恢复。我国长期采用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高投入,低产出。造成了对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排放出了过多的污染物质,也加重了对环境的负担。
2.2人口不断增长和环保意识薄弱
环境是人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又是发展生产的物质来源。人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当人口不断增长后,所必需的生存物质也将激增。当发展难以满足需求时,势将无计划、无序向自然环境索取资源,经济在以环境被破坏为代价中求发展。加之生态保护区所在地一般处于偏僻位置,经济相对落后,人们普遍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发展经济往往成为首要选择,这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2.3经济落后的约束造成地方保护主义
我国很多生态保护区所在地经济不发达,部分地区居民还处于贫困之中。在这种状况下,人们更多的考虑是如何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而不可能投入更多资金来加强环境保护。同时经济落后的约束容易造成地方保护主义。当地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提高GDP产值,确保自身的经济利益。大量招商引资,引进一大批技术水平低、污染大的企业。这样往往导致有限资源大量耗费,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2.4 环境保护制度缺少创新和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的一种导向就是: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消费者和企业则是制度的被动的遵守者,缺乏自觉遵守制度的创新和补偿。一旦制度出现了漏洞或监管不力,就会出现钻政策的空子情况。这说明现行部分环境保护制度确实需要完善与创新,如有严格的约束制度,一旦企业或个人的违约成本超过收益,在面临着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上,企业或个人必然会作出理性的选择。可见,增加主体的违约成本是制度创新的根本点。同时,环境破坏对企业而言只是一种外部不经济性,短期内常常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产生直接影响,因而企业缺乏对环保技术需求和对环保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实现环保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
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位于广西南部,地理位置位于21°51′N~22°58′N.106°38′E~ 107°36′E之间。保护区区域包括宁明县的驮龙乡、城中镇和明江镇,总面积为35677.65公顷。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域是以宁明县的花山岩画为中心,包括珠山、龙峡山、达佞山、高山五个岩画点及其周围的区域,核心保护区面积为210公顷。保护 区地区生产总值现行价2004年53469.9万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04元,其中: 第一产业产值22283万元,占生产总值的41.67%,第二产业产值16952.5万元,占生产总值的31.7%,第三产业产值14234.4万元,占生产总值的26.62%。该区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随着当代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逐渐发展,它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渐增加,但仍然屈居二、三位。 [3] 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目前面临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保护区内的花山岩画为国家的重点保护文物,目前正准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多是土壤稀少、乱石散布的石灰岩生态脆弱区,石材丰富、植被稀少是该区的一大特色,过度开发会引起整个区域的生态破坏。为了实现环保与经济和谐共生发展,长期以来,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花山岩画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文化厅委托编制的“花山岩画文物保护规划”; 广西环境保护局正在调查、研究编制“花山岩画风景名胜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厅主持编制的“广西花山风景名胜区花山岩画核心景区保护规划”。通过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了对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将有效促进保护区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经济会可持续发展。
3.1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人口增长过快会导致一系列资源环境问题。要严格控制人口总量,转变传统的生育观念,降低出生率,控制人口增长,同时相应要提高人口素质。目前保护区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较低,提高人口素质,可以增加他们工作的机会,有利于促进保护区的经济发展。其次可以缓解人口对环境的压力,通过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增强农民的产业技能、务工技能和创业技能,能很好地减轻人口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压力。再次提高人口素质可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对资源的盲目和破坏性利用,扩大资源环境对人口的承载力。
3.2发展相宜的产业,进行保护性开发
进行保护性开发,是实现保护区环保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如果单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去管理或单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去谈发展,最终都无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环境与产业发展有着极高的相关度,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会间接影响环境系统。在对保护区进行保护性开发时,要因地制宜发展经济,利用生态环境和文化独特优势,发展相宜的产业。对那些低效率、易破坏生态环境的产业应该低投入或者退出。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自觉发展生态产业,打造出一批有优势的主导产业,这不仅有助于恢复生态循环和减轻环境压力,同时还促进经济的发展。目前,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以打造“花山岩画”为品牌开展壮文化生态旅游、以生态循环农业产业的发展、依托丰富“四棵摇钱树”资源加工业的发展以及新技术澎润土采矿等,这些主导产业的选择和进一步发展是变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实现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3.3创新环保制度,对经济结构实行战略调整
将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入环境保护制度,运用价格与利益机制给经济主体提供充分的激励,实现生产、消费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一致。论文参考网。对经济结构的战略转移实行调整,淘汰落后生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经济,促进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绿色消费,发展先进的生产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必须坚决摒弃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求得的粗放型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左江壮文化保护区内的主要工厂布局在驮龙和县城,工业污水基本上直排至明江。特别是在冬季和春季,糖厂正值榨季生产高峰期,工厂每天排入明江的污水有1~2万吨,使明江水质下降,COD、BOD、PH值(6.6~7) 、氨氮等都明显超标。因此,政府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严禁工厂企业超标排放。取缔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对重点资源开发区要施行强制性保护、对生态环境良好区要施行积极性战略,加速区域生态质量的恢复和生态环境重建。论文参考网。重点发展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为特征的绿色生产力。
3.4提高环保的技术水平,加强环保意识
加大环保科技投入的力度,不断提高环保的技术水平。要依靠科技,大力开发、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生态“友好型”实用技术。论文参考网。集中力量研究开发一批对可持续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提高可持续发展技术水平和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高新技术,使用新型能源。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开展清洁生产为重点的工业污染综合防治模式,走低能耗、物耗、少排污的清洁生产发展道路。
要以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生态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和教育,树立全民环保意识,使群众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参加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环保部门要通过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环保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绿色GDP,力求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统一起来,树立环保整体观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彻底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
参考文献:
[1] 周国富.草海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调整之生态经济对策 . [J].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1):1-5.
[2] 廖赤眉,严志强等 .可持续发展导论.[M]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
但是,人类为了自己的发展,不惜代价“征服”地球,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如,极端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森林破坏与生物多样性减少、大气及酸雨污染、土地荒漠化、有毒化学品污染等。严重的环境污染,使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正处于危机之中,世界范围内的环境危机日益严重。因此,增强民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已刻不容缓。目前,我国对生态环保问题相当重视,《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指出: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决定》中兼顾到城乡环保协调、区域环保协调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三大环保领域的协调,标志着中国环境保护已进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新阶段。作为一名生物学科教学工作者,应该结合学科优势,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培养、增强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为我国的环保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以生物课堂为渠道,培养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
以生物课堂教学为主要渠道,对学生进行生态环保知识的理论教育,即寓生态环保教育于课堂教学之中。
(一)提高认识,创设情境,激发兴趣,培养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
首先,学校和学科教育工作者必须高度重视生物学科的重要性,必须认真上好课本内有关生态环保方面的知识,决不能拘于形式或让学生自学甚至干脆不讲。由于有些地区的初中生物成绩不计入升学考试总成绩,于是,有些学生认为生物科是“杂科”,可学亦可不学,出现厌学情绪;有些教师也认为这是可教可不教的内容,学生也就顺水推舟,不愿学了。诸如此类的思想认识,严重阻碍了学生生态环保意识的提高。
其次,在教学过程中,努力制造“可教时刻”,创设兴趣盎然的教学情境,使学生学习的精力集中在“愿学时刻”。如,在讲授初中生物七年级上册第5章“绿色开花植物的生活方式――吸收作用中的无土栽培”时,可提问学生:“大家有没有看过没有土壤培植出来的植物呢?”这个问题马上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会很快进入“愿学时刻”,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我吃过水里种的豌豆苗”、“我吃过无土番茄”、“我吃过沙里种的豆芽”……教师接着讲述无土栽培的原理和优点,并讲述无土栽培在生态环保中的意义。这样,教师在课堂中有意识地灌输生态环保知识给学生,自然就培养了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
(二)重视教材中与环保有关的“活动”等栏目,培养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
虽然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已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着,但有部分老师还是摆脱不了传统教学的束缚,对教材中的一些“活动”、“建议活动”等栏目不够重视,栏目内容知识教学有一带而过或只字不提等现象,违背了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作为生物教学工作者,一定要领会好新课程标准的要求,重视教材中与生态环保有关的每一个活动,用好这些活动栏目,使新课标真正落到实处。比如,在执教“一次性木筷的利弊”讨论活动时,让学生分别扮演木筷加工厂厂长、餐馆经理、餐馆消费者、清洁工、环保人士、林场工人、政府官员等角色,让他们在各自的立场上发表意见。加工厂厂长组代表说:“一次性木筷的好处非常明显:1. 卫生;2. 方便,适应快节奏的生活方式;3. 便宜;4. 易被自然分解,不会造成白色污染等”。餐馆经理组代表说:“我赞成使用一次性木筷,除了加工厂厂长所说的外,还有两点好处:1. 成本低,我们不用雇人洗筷子;2. 卫生,不需要耗电去消毒”。餐馆消费者甲:“一次性木筷卫生、方便、便宜,很好”。消费者乙:“一次性木筷方便、便宜,但是否卫生,我表示怀疑……”清洁工组代表:“一次性木筷不好,筷子用后乱扔,造成了很大的浪费,而且加重了我们的工作负担,为我们的清洁、运输、处理等带来许多不便,这也是现在垃圾量比以前多的原因之一”。环保人士:“树木被砍伐,破坏森林,大量资源的浪费与垃圾的堆积,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带来了无穷的后患”。经过角色扮演,讨论使用一次性木筷的利弊,使学生认识到虽然一次性木筷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许多方便,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然而代价却是沉重的,让学生分析使用一次性木筷的弊端,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最终从保护生态环境、拯救森林的角度思考,通过举手表决,绝大部分同学认为应该禁止使用一次性木筷,从而增强了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
(三)在课堂教学中扩充课外知识,增强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
光靠课本中的生态环保知识照本宣科是不够的。教师应结合实际,搜集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资料进行教学,如,讲授保护我国举世闻名的珍稀植物时,可穿插一些对环境有净化作用并要加以保护的植物进行教学。如,天然解毒机――木槿,粉尘过滤器――榆树,抗污降毒树――夹竹桃,天然吸尘器――泡桐,绿色消声器――珊瑚树,污染监察兵――女贞,常绿净化器――黄杨等等。这些课本外的知识学生非常感兴趣,想不到自己身边的许多植物对人类环境的作用如此巨大,都能意识到要注意保护这些植物,并且要大力宣传生态环保方面的知识。又如,讲到有关益鸟的保护时,除书本介绍的森林医生――啄木鸟外,还介绍其它益虫、益兽、益鸟,如地下耕耘者――蚯蚓,大地清道夫――蜣螂,蚜虫死对头――瓢虫,除害飞行家――蜻蜓,田间卫士――青蛙,壁上小老虎――壁虎,捕鼠能手――猫头鹰,灭鼠益兽――黄鼠狼,灭害功臣――乌鸦等,这些动物也是人类的好帮手,都有其自身价值和生态环保价值。通过课外资料的搜集、讲解,学生在兴趣盎然中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
二、以课外实践为途径,培养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
生物学科是一门实验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只有理论而没有实践,就好像纸上谈兵。俗话说:“实践出真知”。通过课外实践培养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组建“环保志愿者”小组,宣传生态环保知识
通过校园广播、校报、黑板报以及在公示栏张贴海报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广大同学宣传生态环保的重要意义及相关知识。动员、组织同学们积极参与“环保志愿者”小组,成为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浓厚的氛围中,获取课堂中无法获取的知识。“环保志愿者”小组的组建,使学生在有组织的情况下,通过志愿者活动向更多市民广泛宣传生态环保知识,同时,在“环保志愿者”小组的带动下,校园生态环境也大为改观。
(二)让学生收集信息,编辑手抄报,参与生态环保活动
先引导学生在课外阅读《寂静的春天》、《沙乡年鉴》、《环境保护》等科普读物,并让学生根据手抄报的编辑需要到学校图书阅览室查找或上网查找资料,收集各种环保信息。如,有的同学注意到,2001年7月13日,北京奥申委在莫斯科陈述情况后,国际奥委会委员提出“北京如何解决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的环保问题,我们的回答是改用天然气作燃料并使用自行车,提出申办“绿色奥运”的理念,国际奥委会对北京的回答很满意,我国最终获得了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权。诸如此类的信息编入手抄报,将手抄报办得图文并茂,可读性很强;手抄报的编辑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知识,还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学生通过动手实践,更深刻地领会了生态环保的重要性。
(三)组织“生态环保”研讨会,激发学生保护环境的责任感
研讨会要在学生掌握一定材料、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后召开。教师可利用课余时间指导学生撰写“生态环保”小论文,并提供一些主题,比如“怎样解决白色污染”,“如何提高空气质量”,“怎样建设生态旅游区”等。在小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学生会将他们平时的所见、所闻、所感上升为理论,而且材料颇为真实。在研讨会上,让学生自己宣读论文,发表自己的新观点,然后,同学们发表各自的看法,通过研讨形成研讨会决议,从而激发他们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组织学生参与生态环保实践,增强生态环保意识
学校周边有很多企业、居民点、河流,为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通过组织学生利用假期调查小城镇、居民点或河流的生态环境状况,观察生活垃圾随处堆放对水质以及周围空气的污染和蚊蝇的孳生等;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的方式,深入调查各乡镇居民对生态环境污染的感受和希望。调查造纸厂、水泥厂、松香厂等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观察污水注入河流后造成的河段环境变化。组织学生参加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活动,清理“白色污染”(塑料污染)。要求每一位环保志愿者每年在校园、林场或学校的德育基地种植一定数量的花草树木,并落实种好、管好的责任制。这样,学生在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激发了他们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的热情,从而培养了他们的生态环保意识。
总之,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在生态环境正处于危机时,作为生物教育工作者,应结合学科优势,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培养、增强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使学生在未来的生活中责无旁贷地保护环境,珍爱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恩山.生物学教师教学用书.七年级下册[M].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2:121.
[2]林崇德.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自然.环境)[M].浙江教育出版社,1994.12:363-368,433-436.
[3]殷海成.生物教学渗透生态环保意识教育初探[J].现代教育科学,2010(1):26-27.
【关键词】生态县;规划;理论研究
1996年,我国启动了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生态示范区是生态县的初级阶段,生态县建设则是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延续和深化。为把生态示范区建设推向深入,2003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全国开展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1],其总体目标是推动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2]。创建生态县作为我国县级行政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已逐渐在全国铺开。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是建设生态县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目前对生态县建设规划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还很少,严重滞后于生态县建设规划实践,这种滞后的状况使生态县建设规划缺乏理论与方法的指导。为确保生态县建设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开展生态县建设规划理论研究已成为当务之急。
1.生态县建设规划的性质和特点
1.1 生态县建设规划的性质和任务
生态县建设的目的是在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过实施各种生态建设和保护措施来实现区域生态良性循环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实质就是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运用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和循环经济原理,在对规划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预测的基础上,提出切合实际的生态建设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规划措施。从本质上讲,生态县建设规划属于生态规划的范畴。其基本任务是:①使可再生资源和能源不断恢复并扩大再生产,使不可再生资源节约利用,保持生态的多样性,保护一切自然资源和生命支持系统,不断提高环境质量;②改变现代城市高耗能、非循环的运行机制,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物尽其用。物质、能量得到多层次的分级利用、废弃物循环再生。③满足人们的需要,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使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建立起生态经济比较发达、人居环境舒适优美、自然资源持续利用、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区域。
1.2 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理论基础
为巩固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成果,2003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在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基础上开展生态县建设工作,把生态示范区建设推向更高的层次[3]。
可持续发展理论[4-9]、复合生态系统理论[9-12]、生态经济学理论[4]等成为生县建设规划的重要理论基础。
可持续发展是生态县建设的最终目标,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①维护生态功能的完整性, 保持人与自然的共同协调进化达到人与自然的共同繁荣;②协调当代与后展要求的关系,既符合局部人口利益又符合全球人口复兴的发展;③在资源和环境得到合理的持续利用和保护的条件下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这三条已经成为生态县建设的基本原则。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类在不断实现现代化的各个目标的同时,各类城市发展问题突出。复合生态系统理论为各类城市与区域发展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一些学者将复合生态系统理论应用于城市或农村等区域发展中,县级区域作为一类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系统中各组分之间存在着竞争、共生、自生的互动作用[13]。复合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要求人类必须正确认识对自然界的改造、创造和协调的关系,调整人们的价值观念,从人类长远的发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与自然协调发展,共同进化[14]。因此,无论从研究尺度上看,还是从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看, 复合生态系统理论都应当成为生态县建设规划的重要理论基础。
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是生态县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矛盾,很多地区在建设生态县的过程中都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包括处理好眼前经济利益与长远生态效益之间的关系,如何通过经济手段控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如何对那些由于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而遭受暂时经济损失的地区和城乡居民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关系到生态县建设的成败。因此,在生态县建设规划中,依据生态经济学原理,制定合理的生态经济政策已成为生态县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就要树立新的资源观、价值观和效益观,全面变革劳动过程,实现对自然界的开发和自然界的补偿的同步增长,运用生态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来指导生态县建设,就是在一个县的区域范围内建立健全循环经济体系,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佳统一[15]。
1.3 生态县建设规划与一般区域规划的关系
生态县建设规划既不是单一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也不是单一的环境规划,更不是城市规划,项目规划,不是代替而是引导、促进、补充、协调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项目规划,为这些规划的制定和修编提供战略指导和生态协同方法,其功能在于指明方向、孕育机制、推荐方法、控制过程,在区域发展的各项规划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生态县建设规划具有较强的综合性,涉及到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它不仅注重区域上的综合协调,还要强调部门行业间的协作和产业结构的优化; 按照县域是“社会—经济一环境”复合系统的概念,生态县建设规划应该包含生态社会建设规划、生态经济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及三者之间的协调性规划。生态县建设规划要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优化,同时又是全面和系统的规划,涵盖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诸方面,是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环境”复合系统协调高效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控制性规划。因此,其指令性虽然较其他规划要弱一些,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参考性,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的编写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2.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基本流程和内容
生态县建设规划是一个从生态调查一直到制定生态建设和保护方案的完整流程,基本流程主要包括区域自然资源、社会条件、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与预测,查明优势、潜力和问题,与其它规划衔接和协调,提供系统功能目标和编制规划的可靠基础。确定总体规划目标、主要建设领域和重点任务及实施的保障措施,完成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对总体规划进行分析、论证,对规划方案的调整优化等(图1)。流程中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前一个步骤是后一个步骤的基础。同时,前一步骤也要根据后一步骤的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2.1 生态背景调查
生态背景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多渠道、多方式获取土地、林业、水利、环境、规划、旅游等部门文本式、电子版等资料配以必要的现场勘探。其目的是了解规划区域的景观结构、自然过程、生态潜力及社会文化状况,从而获得对区域复合生态系统的整体认识,为下一步的生态功能区划奠定基础。
2.2 生态功能区的划分
生态功能区划是在生态背景调查的基础上,从保护和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出发,依据区域生态系统类型、生态系统受胁迫过程与效应、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等特征的空间分异规律,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生态功能区的过程。生态功能区划是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区划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区划反映的是生态系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屏障和生态资源支持两大功能。
生态功能区划分的主要步骤包括:
①明确规划区域在省级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定位,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县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和区域发展优势度等具体评价因子;
②对具体项目多目标分析评价,借助 GIS 空间数据存储、分析和空间数据计算功能,可视化评价结果,并将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等主要评价结果进行数据融合,生成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背景图;
③根据区域生态敏感性特征、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提出生态功能区划方案。生态功能区划分,首先从宏观上以自然气候、地貌单元分异情况划分为不同的生态功能地带和生态功能区;然后根据生态系统类型与过程的完整性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等类型的一致性划分出生态亚区,最后根据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环境问题划分生态功能小区,并结合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对区划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和完善;区划边界以评价结果为基础,兼顾水系、乡镇行政边界及各项专项规划(区划)。对同一块土地,划分的结果可能有几种不同的适宜用途,经过综合分析确定其最佳利用方式。
④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恢复基本要求以及生态建设的主导方向对各生态区进行特性描述,并制定相应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方向和保护措施。
2.3生态建设与保护方案的制定
生态建设与保护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3.1 产业结构与布局的调整。根据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和生态功能区划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区域发展的战略方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着力实现3个转变,即传统工业向生态工业的转变,乡镇企业向生态工业园区方向发展和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精作农业、高效农业的转变,从而实现生态经营、集约经营、规模经营、效益经营的统一。
2.3.2 生态工程的建设与规划。生态工程建设是生态县建设规划得以落实和实施的重要途径。通过生态工程的规划和实施,不仅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而且通过工程的建设,可以探索人工(或半人工)生态系统的运行规律,为建设生态可持续性并处于良性循环状态的社会经济和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提供依据。
2.3.3 生态法制和管理体系的建设。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立法一直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了保证生态县建设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和部门首先要加强法制保障,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效果,使健全法制、强化生态管理与生态建设同步进行。特别是要加强有关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建立起相应的区域开发建设生态影响评价制度,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全过程监控;运用有效的经济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按照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开征各种生态补偿费,从而降低开发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
3.讨论
3.1生态县建设指标方面
我国幅员辽阔,生态系统类型多样,生态环境问题复杂多变,但目前全国各县采用的是统一的生态县建设标准,用同一数据标准来衡量生态县建设情况很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因地制宜”的规划原则。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如西部干旱缺水地区,要实现生态县的创建工作,达到目前的建设指标难度较大。同时,一些指标还存在缺乏适用性的问题。如“森林覆盖率”这一指标与水热条件密切相关。要求山区森林覆盖率>75%的目标更适合南方地区,而不太适合西北内陆干旱地区。因此森林覆盖率这一指标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区域的生态本底才更为合理。
另外,各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往往距离生态县建设标准还有很大差距,需要分阶段、分层次完成,而目前的建设标准只给出了最终目标,因此各县级行政区域在具体进行生态县建设规划过程中要对评价指标进行分级,明确所处的建设阶段,循序渐进地推进生态县建设并最终完成生态县建设目标。
3.2生态功能区划方面
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对象是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强调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来推动整个区域的全面、健康和稳定发展。在生态功能区划过程中,既要考虑规划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的分异规律,还应关注经济功能特征,特别要考虑经济分区情况,指出各分区的生态经济优势、关键性的限制因素和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为整个区域资源的永续利用、生态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生态产业的合理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3.3建设规划内容方面
生态县建设规划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生态环境、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等多个方面,时间跨度长,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系统性,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性作用,因此不可避免地要与各个部门编制的各项规划相衔接。在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过程中,对于已有的经验要合理应用于具体规划中,对于缺乏实践经验的领域,应提出发展方向和原则,在经验成熟时再编制子(专题)规划,补充完善生态县建设规划,切不可贪大求全,造成规划停留在理论层面,不能在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4编制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生态县建设,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主要途径。但是现阶段,并不是每一个县都适合搞生态县建设。生态县建设是一个宏伟的目标,但更是一个具体的过程。有些县为了追求政绩,跟随生态县建设潮流,在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条件下大喊口号,并且对生态县建设缺乏正确认识,认为生态县建设就是生态环境的建设甚至等同于一般的城市建设,大搞绿化工程,不仅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也与生态县建设的初衷背道而驰。
目前,我国针对生态省、生态市的理论研究很多,但关于生态县建设的理论研究相对较少,应该积极促进生态县建设的理论研究,逐步建立起生态县规划理论体系、方法体系,为科学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更好地指导与促进生态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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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俗文化;生态环境保护;迪庆藏区
中图分类号:S718.5;X173;G0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 - 3168(2012)01 - 0078 - 04
Tibetan Folk Culture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 In Diqing
QIN Mao jun1, TANG Minghua2
(1。 Diqing Forest Resources Management Station, Diqing, Yunnan 674400, China;
2。 Ecology Branch of Yunnan Forest Inventory and Planning Institute, Kunming 650031,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ibetan folk culture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from folllowing aspects: traditional culture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Tibetan Buddhism and the nature worship, manufacture, life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in Diqing, and considered tha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folk culture were closely linked, Diqing Tibetan folk culture of respecting mountain, respecting water and tree, safeconstraint and restraint of nature destruction action, is harmony with nature, and has great significance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Key words: folk culture;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iqing Tibetan area
收稿日期:2011 - 12 - 21.
作者简介:秦茂军(1971 - ),男,云南香格里拉人,工程师。从事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调查设计工作。迪庆藏区自然资源丰富,旅游资源多样,生态环境优美,生活在这里的藏民族有着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他们的、自然崇拜以及节制、适度的生产生活方式充分体现了朴素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产生了积极影响。
1基本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西北部,东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接壤,南与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隔金沙江相望,西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交界,北与自治区毗邻。自治州州府设于香格里拉县建塘镇,距省府昆明市709 km。迪庆州是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是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之一,是藏区与内地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有多民族、多宗教、多习俗的多元民族文化。2010年末人口400 182人,少数民族人口326 789人,占总人口的81.66%,藏族人口为129 496人,占总人口的32.36%;此外,还居住着傈僳、纳西、彝、汉等25种民族。藏传佛教是迪庆州的主要宗教,方方面面都受到宗教文化的影响。
迪庆藏族自治州是有名的森林王国,土地总面积为231.67万 hm2,其中:林业用地188.38万 h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81.32%。全州活立木总蓄积24 129.65万 m3,年净生长量457.11万 m3,综合年净生长率为1.90%。全州森林覆盖率为73.95%,林木绿化率为78.91%。
迪庆州地处“三江并流”的腹心地带,分布着丰富而多样化的动植物基因资源,保存着大量古老的生物类群,是中国原生态系统保留最好、垂直生态系列最完整以及全球温带生态系统最具代表的的地区之一。有高等植物217科,1 074属,4 930种,相当于容纳了中国高等植物总数的近20%。迪庆州境内分布着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秃杉、光叶珙桐、红豆杉、澜沧黄杉等34种,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有滇金丝猴、黑颈鹤等57种。境内还有多种高山花卉资源及药用资源,药用动植物品种达960余种,野生食用菌136种。
迪庆州丰富的生态资源造就了神奇的自然景观,孕育了丰富的旅游资源——有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哈巴雪山、碧塔海、纳帕海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金沙江、澜沧江并流奇观,以深、险、秀而著名的虎跳峡,云南第一高峰梅里雪山,低纬度低海拔的现代冰川明永恰,仙人遗田白水台,松赞林寺、东竹林寺、达摩祖师洞等众多的佛教文化名胜。原始而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共同构成了迪庆这块生态乐园。
2迪庆藏区的民俗文化与生态保护理念
迪庆能保持如此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景观,得益于生活在这里的以藏民族为主的各民族在长期与自然共处而发现、认识、利用资源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生态保护文化。
2.1生态保护传统文化与藏传佛教
迪庆藏族信仰藏传佛教,藏族人的传统文化主要表现在藏传佛教文化上,他们建构的民族心理、塑造的民族性格、形成的民族传统、养成的生产生活习惯,全都体现在藏传佛教文化中。藏传佛教的核心在于“善”,这种信念遏止了部分人的非理,缓解了社会和阶级冲突。藏传佛教强调的是:自然生存环境与人相依相融;自然万物各自业力,互为轮回转生,同为生命链上的环节;物质生命与精神生命互为融合。在藏族传统文化中,人与其它生物是同生共存的,人与环境是共同发展的,他们反对对自然的损害,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2自然崇拜与生态保护
2.2.1对“山”的崇拜和保护
迪庆藏族人认为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神灵,山神是最受崇拜的保护神。在迪庆藏区,山神有总山神和各地的分山神,在每个自然村还有各村自己的山神。德钦县境内的梅里雪山卡瓦格博是包括、四川、青海在内的所有藏民心中的“大山神”,是藏传佛教的一位护法大神,雄居藏区神山之首,统领其它七大神山,每逢初一、十五,附近的藏民都要赶早祭祀,每逢藏历羊年(卡瓦格博的本命年),全国藏区的信徒都要前往朝拜。位于香格里拉尼西乡的崩吃山是尼西(俗称龙巴)一带的藏民的“总山神”,每年的农历四月十五和重要节日都要祭祀;位于小中甸和平村小中甸社的崇古山是该自然村的山神,每天早上起床时,每家都要有人去烧香祭祀。如逢重要节日,全社男女老少都要参加对山神的隆重祭祀。
山神居住的地方就是神山,尼西乡唐辛村村后的神山被村民视为村寨的保护神,这片树林全村人都自觉保护,互相监督。禁忌采伐采集神山上的花草树木;禁忌在神山上打猎;禁忌在神山上挖掘;禁忌将神山上的任何物种带回家。他们认为只要保护好这片树林,村寨就会安宁,就不会发生自然灾害,不会发生偷盗。上山砍柴要祭祀,上山找虫草、松茸要祭祀,他们相信这片树林能带给他们好运,是全村人团结和睦的标志,是村寨兴旺富裕的象征。
2.2.2对动植物的崇拜和保护
林 业 调 查 规 划第37卷第1期
秦茂军,湯明华:迪庆藏区民俗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
受佛教中轮迴观念和万物有灵观念的影响,杀生被看做是一项严重的罪过,而戒杀生是佛教的五大根本戒律之一。但是由于迪庆藏民族特殊的生存环境,普通民众是很难完全戒杀生的,尤其是在牧区,牛、羊肉是食物的主要来源,不过,被传统价值观熏陶的牧民总是通过宗教的仪轨加以赎罪。杀生为恶的观念深入每一位虔诚的佛教徒心中,除了生活的必需外,山里的所有动物都是神山的家禽,他们是不会随意捕杀的。藏民还有放生的习俗,位于香格里拉县城的百鸡寺就是因为满山都是放生的鸡而得名。
迪庆藏民的丧葬有火葬、天葬、水葬等方式,一般农牧民主要采用天葬和水葬。天葬大多由喇嘛在天葬场诵经超度,将尸体肢解后放在天葬场,直至啄食尸体的秃鹫、乌鸦、鹰从各方飞集啄食;水葬是将尸体抬到河边肢解后,投入河中,供鱼等水生动物食用。专食人尸的鸟藏民称之为“神鸟”,食人尸的鱼等水生动物藏民奉为“河神”, 尸体敬献诸“神”,祈祷赎去罪孽,为死者超度。在内地盛行的土葬,在迪庆藏区被认为是最坏的一种葬法,死者很难“转世”。这种丧葬文化,对保护动物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同时节省了棺木和土地,对保护森林资源也是有益的。
藏民出于对植物的珍惜,往往视其为神圣。另一方面,长期以游牧为主,兼营农业的经济生活,使藏民族十分熟悉身边的一草一木,因而在日常宗教活动中常常以一些植物作为供品等以表达对宗教神灵的敬仰,或娱乐神灵,求得庇护。此外,宗教徒有时也以人们所熟悉的各种植物作比喻,宣扬宗教思想,阐释宗教教义。藏民在长期与当地多样的植物共生共存的过程中,掌握和认识到一些植物能够治病疗疾,使他们对身边的植物有更深的感情。由于上述诸多的影响,使得藏民族对一些植物产生了某种神秘感,甚而其被赋予灵性,成为沟通神灵世界的“介质”,在人们的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树神是一种依附于树木的神灵,树木(尤其是一些古树、畸形大树)是其常年的寓所,尼西乡唐申村的神山中就有一棵树形奇特的高山松古树,胸径有120 cm,在干高3~4 m的地方分为9个主枝,被村民奉为“九头神树”,现在因为树龄太大,有七枝已经枯死,但即使这样,他们连枯枝也不会去动它一根毫毛。正是由于神灵依附于树木,所以,藏族民间将一些神灵崇拜与树木崇拜结合在一起,形成神树崇拜这一文化现象。在迪庆藏区,禁止在林中高声喧哗,更不能朝神树撒尿、吐痰、擤鼻涕,认为这样会激怒树神,降下灾祸。有的则逢年过节到树前煨桑、点灯、献哈达,在树上挂经幡,以祈求神灵保佑,免灾消祸。
2.2.3对水的崇拜和保护
迪庆州地处“三江并流”的核心区,水资源十分丰富,被称为“措”(湖)的就有70多个。在迪庆藏区,一般在有水的地方,人们都不敢挖土或向水中乱扔脏物,不乱砍伐周边的树木、灌木。人们认为,水乃万物之源,如果在湖中、泉中小便,那么就会招致疾病;如果人们在外出时因为饮用了生水得病,也会被认为是触犯了水神造成的;如果往神湖中扔脏物,会受到神的惩罚。藏民有一句谚语叫“不能说母亲丑,不能说泉水脏”。对藏族人来说,有关神湖、神水、神泉的禁忌,已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社会规范或公约,而是心理上的一种坚定信念。这种禁忌被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控制着,成为一种内化了的观念和行为,一种道德规范。
万物之源的水在迪庆藏民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和不可侵犯的神圣感,在藏民家中,雕刻、装饰最华丽的是神龛,在神龛的正对面就是雕饰水亭,面积为4~5 m2,装饰也十分华丽,水亭里面有2个大水缸盛放全家的生活用水。过去,藏民妇女每天早上都要外出去河边泉头背水,使水缸中的水每天都是满的,表示一家人生活美满。如今,到措达错国家森林公园还能看到清澈见底的湖水,“杜鹃醉鱼”的壮丽场面,到雨崩神瀑还能看到七色的彩虹,那就是因为藏民尊重水、爱护水而得到的自然回报。
2.3生产生活与生态保护
迪庆藏民既传承了游牧部族的生产生活经验,又吸收了内地农耕民族的农耕经验。由于意识到过度放牧对草场的破坏,迪庆藏族人发展了高度的轮牧技巧,每年冬季就会把牲畜从海拔3 500 m以上的高山牧场赶到海拔较低的地方或在家里“圈养”,夏季又赶到高山牧场。这种轮牧方式充分地利用了时间和空间的转换,既满足了牲畜的胃口及对气候的适应,又保障了草场的正常发育和成熟。
在香格里拉县的建塘、小中甸、格咱等藏区,由于牲畜较多,农田都需要围栏,藏民掌握了用高山醋栗、沙棘等多刺的树种以及适应居家环境的高山柳、山定子等树种作生物围栏或作四旁树,即美化了居住环境,又起到了农田防护林的作用。在德钦县的羊拉乡、佛山乡、奔子栏乡,香格里拉县的东旺乡、尼西乡等干旱河谷区,藏民利用苦刺、峨眉蔷薇等多刺耐旱的植物作为农田围栏,防护效果显著;另外,还种植仙人掌等在恶劣环境下能够生长的植物,起到水土保持作用的同时,还可为牲畜提供饲料。
迪庆藏民家中使用的木碗、糌粑盒有2种,一种是用杜鹃树上的树瘤(一种病害状)做成;另一种是在蒿、椴树等树上寄生的,藏民叫“咱”的寄生植物做成,具有鉴别食物是否有毒的功能,十分名贵。这种习惯对这些植物的去劣留优事实上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迪庆藏民为小孩出生后起的名字也大都跟自然有关,如“措姆”是大海的意思,“尼玛”是太阳,“格玛”是星星,“白玛”是莲花,“梅朵”是花。
迪庆藏民还有一个世代相沿的规矩,不砍正在结果的树,在火把节之后禁止砍伐森林,这对保护生态环境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迪庆藏民的住房有2种,一种是高原区的土掌房,另一种是河谷区的碉房。建房的位置也与自然有关,除考虑向阳、利于排水外,主要还要考虑面向树林茂盛的神山;要临河但又不能太靠近,以免对水源造成污染;在少林、少田的东旺乡、羊拉乡等地,建房一般不占用草地、有林地和耕地,而建在植被较少的山脊上,这充分体现了藏民对当地生存环境的适应。
3民俗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与民俗文化有着紧密的联系,民俗文化的存在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相关,是人们在生态多样性的环境下适应性反映的产物。
迪庆藏民敬山、敬水、敬树,他们的一切生活所需都来源于大自然,特别是能固土、蓄水,为各种动物提供食物来源的森林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他们深信只有敬畏自然、崇拜自然,谦虚地对待自然,约束和节制一切破坏自然的行为,与大自然和睦相处,才能得到平安和幸福。这种民俗文化观念,表达了他们充分尊重自然、适应自然的思想,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迪庆藏民的认识中,人和动物、植物都是平等的,是共同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朋友。长期生活在高原,较恶劣的生存环境使他们知道,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在此人只是充当适应自然的角色,而不是主宰自然的主人,这种境界与今天的生态经济伦理有很大差别,但确深深地影响着他们的生存和生活方式,才使迪庆的生态环境得以保持得如此完整。千百年来,在长期与自然共生共存的过程中,达到了和谐平衡,并形成了风格迥异的民俗文化,而他们的民俗文化也适应和影响了他们所处的环境,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相互适应,相互影响,维护了“三江并流地区”的生态安全,巩固了藏南生态屏障,蕴育了“香格里拉”这块生态乐园、人间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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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儒家;生态伦理;天人合一;仁民爱物;取物有节
为实现人类生活的永久幸福而注重生态的平衡与保护,是当今世界的绿色主题。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儒家思想已关注到了此问题。与历史发展相伴随,儒家生态保护思想逐步实现了逻辑的演进链:即从“天人合一”生态伦理思想核心的确立,到“仁民爱物”生态保护观的实施,再到“取物有节”生态发展观长效机制的保障。
一“天人合一”的生态道德观
“天人合一”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天”即自然,“人”即人类。“天人合一”通过赋予天以伦理道德的属性,达到自然与人的和谐的统一。“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这里孔子肯定了天和尧的同样伟大,并认为只有尧才能仿效天,因为尧是人类的最杰出的代表。蕴涵着人与天可以相通,即人与自然可以统一,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孔子还通过对自我一生发展历程的自叙,进一步显示了这一思想。他说:“五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愈矩。”
(论语)孔子对他七十年的坎坷人生道路作了总结,其中所包含的“天”或“天命”便是贯穿其一生思想和实践中的灵魂和宗旨。统观全局,“天命”一词在这里虽一偶见,但“知天命”却是孔子一生的追求。正如路德斌指出的“志于学”,‘而立’与‘不惑’,不过是“知天命”的准备阶段,而‘耳顺’和‘纵心所欲,不愈矩’的境界也不外是‘知天命’之延伸。孔子年五十时,对天命还只是“知”,人与天命还被分为两部分,但在知天命之后,自然便是一个如何与之融合,以求达到最高境界的问题。很明显,对于“天命”由“知”至“耳顺”,“纵心所欲,不愈矩”,以至整个身心与“天命”合而为一,这是一个渐进过程。所以当孔子七十时,其境界便升华,进入终极状态。随心所欲而不逾越“天命”(自然规律)之规矩,举手投足,无非天命流行;身心与天命契合无问,融合为一,无内外之分,无天人之别。这无疑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
孟子进一步发展了孔子“天人合一”的思想,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
易传·系辞云:“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很显然,天道,地道是对人而言的。人道指的是社会法则,特别是伦理原则。可见,易传是把自然与人类社会视为一个真实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的。
(
宋代程颢说:“须是合内外之道,一天人,齐天下,”“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还说:“道一也,岂人道自是人道,天道自是天道?”(程氏遗书》)强调“天”与“人”的同一,即“天地人只是一道也”。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强调说:“圣人尽人之道而合天道,合天德者健以存生之理;尽人道者,动以顺生之几”((《周易外传)))讲的天的根本性质足“健”,人的生活特点是“动”,人的“动”与天的“健”是一致的。
以上论述不难看出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不是把天、地、人孤立起来考虑,而是把它作为一个大系统把握的,强调天人的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政府以对子孙后代极其负责的态度将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已提到了议事日程,正如总书记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中所阐明的那样:“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果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恶化,如果资源能源供应高度紧张,经济发展与资源矛盾尖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难以实现的。这一论断的根据之一,就是儒家的“天人合一”理念。
二“仁民爱物”的生态保护观
孔子以“仁民爱物”的命题作为生态保护的根据。“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孔子心日中的天是有生命的,认为万物随着四季的轮回,在生成,生长,生生不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论语)。自然万物既可以渗透人的感情,又可以寄托人的生命与人相互沟通,相互依赖。仁,知之人爱人,也爱物;爱社会,也爱自然。“翼不称其力,称其德也。”(论语)动物不论其力量的大小,都有情感,语言和意识,也能够成为人类的朋友和助手,值得我们去关爱,理解和尊重。“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植物也有自己的性格品质,可以让人亲近,也可以与人相通,可见,人类与自然山水,动物,植物之间存在着一种追求和谐。统一共生的生态关系。“仁,知之人,总是集科学,审美,道德与生态于一身的,不仅追求智慧,欢乐和爱人,而且也非常理解自然万物”。”
孟子以“万物皆备于我”的命题,佐证了孔子的“仁民爱物”思想。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从生态学的视野来看,“万物皆备于我”这句话有它的内涵。首先,所有的物始终都在生存着,都不断涌现出自己,所有的物都是同源,同生的,在未发状态之中,物我一体,天地人并无差异,不分彼此他已。其次,物的现象存在整体中包含着个体,个体中又能够反映出整体的性质,特点和功能。后来的张载解说:“万物皆备于我’,言万物皆有素于我。”正蒙·正当万物与我都共同具有一种内在化的“素”,由一“素”而可以通达于万物。人性即物性,我的特征就是物的特征。我的存在总可以在物的存在中找到印证。第三,一切经验事物都是可通达的,不存在不可把握的客观对象。至于如何通达,把握于物,孟子主张,主体自我向内关照。世界事物并不在我心之外,我身之外,而始终在我的关照之内。“万物皆备于我”,所以人类才可以推己及物。
孟子还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这一充满着人性论与生态学又重含义的命题,并以煽情方式引导人们爱物。天地以万物为心,于是,一物即万物,一心即万心,物我相通,天人交感。不仅人有心,物也有心,人与物的心都由天所赋予。透过道德论,人性论的一番言论,孟子要求世人对人对物都应该持有一份“不忍之心”。仁政之德不仅在与施恩于黎民百姓,使他们安居乐业,和谐自得,而且还应该拥有更为博大宽广的泛爱万物的胸怀,“恩,足以及禽兽”(孟子·梁惠王上),使万物在我们共同的世界里和悦共生,协调相处。不但壮丽秀美的山河大地,赏心悦目的花鸟虫鱼可以引发和牵动我们的爱意,而且平凡得不起眼的一粥一饭,一个粉笔头,一枚螺丝钉也值得我们关怀与呵护。所以,儒家的圣人对每一个存在物都能够付出性情,敬重有加。
孟子所理解的仁民爱物,不是机械的,而是有差等的,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他说:“君子之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之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孟子·尽心上)尽管在未发之中人与物一样,同为天地之生物,但在现象世界里人与物之间仍存在着不可忽略的差别,并且唯有差别才使人成为真正的人。“仪从道德学上看,孟子之人所强调的只是一种由近及远,爱有差等的施恩行善,仅针对人。但在强调道德仁爱的前提下,孟子也获得了一种搏爱与物的视野,为先秦时代生态观念的形成与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政府在保持生态平衡,加强环境保护理念的指导下,在学习国外先进治理经验的同时,继承国内优良传统和思想,采取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如对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对破坏动植物资源的处罚,对珍惜野生动植物,尤其是濒临灭绝动物的拯救、保护等方面均做了极大的努力。
三“取物有节”的生态发展观
人类社会是在同生态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中存在和发展的,人类要开发自然,向自然界索取,但这种索取要适时有节,不能过度,不能肆意掠夺资源。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就是这种适时节用思想。所谓适时,就是按照自然规律和动植物的生长特点,去利用自然资源,所谓节用,就是指开发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中要讲究适可和适度。不能毁灭地采伐林木和捕杀动物。必须维持物种的繁荣和生态的平衡。儒家为全面实现“仁民爱物”的长效机制,在制度和道德建设上均有论述。
首先,法律和制度有严格的规定。逸周书记载一道夏代的禁令:“山林非时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这些政令措施反映了周代就非常重视生态环境,遵适时与节用的原则。天官之兽人执掌有关田猎的法规政令。其规定为“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时田则守罟”。地官之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凡服稆,斩季材,以时入之”。这里规定了山林的地界。伐木的时令,类别以及时限等等。
其次,孔子也将爱物作为自身的道德行为规范。孔子说的“钓而不纲,戈不射宿”是说孔子钓鱼,不用系满钓钩的大绳来捕鱼;用带丝绳的箭来射鸟,不射归巢的鸟。这说明孔子具有取物有节,处事有度的自律观念。孟子,苟子对这一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孟子说:“数罟不入夸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苟子说得更具体,他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苟子·王制)。这就是说,密网不入污池,川泽,砍伐山林以时,促其林木,鱼鳖繁荣,林木就用不完,鱼鳖就吃不完。这就蕴涵了这样一个重要思想:人类的生产活动,要有益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发展,只有如此,自然界生物系统对人类的支持能力、供应能力才能不断扩大。
论文摘要: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来看,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首先是劳动价值和价格理论。自然资源的价值由其内在的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和外在的数量有限性与稀缺性决定。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一是体现在直接劳动耗费;二是体现在对自然资源的重置劳动耗费。正是经过人类劳动—对资源的培植、修复、保护、再生等在资源及其产品中凝结了价值,在这个价值决定的价格基础上,加入由资源所有权垄断而决定的那部分价格,构成了资源价格的全部内容。
累积效应不仅使区位内(边缘地或中心地)的经济与生态矛盾增强,也使区位之间,特别是边缘地与中心地之间的经济与生态矛盾扩大、加剧。莱斯特·布朗指出,大自然也是依赖于平衡的,“经济赤字是我们彼此之间的借贷,生态赤字却是我们取自子孙后代”。因此,我们的经济“一定要遵循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如果违背这个原理,就一定会由盛转衰,江河日下,终致崩溃。我国政府多次强调“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提高生态补偿接受者—地方政府、企业和居民的生态保护积极性,把生态保护内化为各个人的持续行为;同时也使支付者承担了成本,养成资源有价、使用付费的观念和习惯,形成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这是边缘地分享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利益和效应的有效机制或途径。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来看,资源价值与价格理论是生态补偿及其价格决定的理论基础之一。
一、价值及其源泉新探
“价值”既是哲学领域的重要范畴,又是经济学领域的基本范畴,更是日常用语中使用频率颇高的一个词汇,其词义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1.日常含义是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2.哲学含义是指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当客体对主体有积极意义时就有正价值,反之则为负价值。3.专指商品价值,即“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它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其大小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可以说“价值就是劳动”,就是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耗费,即支付的劳动成本。劳动成本越低即价值量越小,说明劳动生产率越高,人类的生产能力越强。由于“人与自然是共存、共生、共荣的关系。”因而自然本身既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外在“工具性价值”,又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生态价值”,“善待、保护自然就是关爱、保护人类自己,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伤害自然必定伤害人类,破坏自然就是毁灭人类自己。”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把自然的这种价值分为:经济价值,生命支撑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生命价值,多样性和统一性价值,稳定性和自发性价值,辩证的(矛盾斗争的)价值,以及宗教象征价值等并强调,“人们不可能对生命大加赞叹而对生命的创造母体却不屑一顾,大自然是生命的源泉,这整个源泉—而非只有诞生于其中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大自然是万物的真正创造者。这个价值的源泉是什么呢?有人认为,自然资源的这种价值除了来自于其本身属性能够满足人类需求之外,还受其数量有限性和稀缺性的制约。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由其内在的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和外在的数量有限性与稀缺性决定。
的确,作为存在物,大自然及其相应的自然资源必然对人有用,从而形成价值(哲学意义上的价值)。也就是说,从哲学意义上来说,价值是属人的,“就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关系。我们说某一事物具有价值,就是也只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的需要、符合人的利益。离开人类的利益和需要,我们并不否认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如占据特定生态位的生物)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但绝不能说它们具有什么与人类的需要和利益毫不相干的‘内在价值夕!这些自然事物能够起到维持生态平衡的作用,因而被人们认为是有价值的,恰恰是因为生态平衡符合人类的利益和需要。倘若地球上根本不曾有人类,那么,即使生态系统再完整、稳定、平衡,又有什么意义呢?或者即使整个生态系统都彻底崩溃了,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是,这种满足关系是果而不是因,大自然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其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方式、方法、程度等等,都要依赖于人的发掘、赋予和实践,也就是说,没有人的劳动,自然的效应是盲目的、间接的,甚至无效的。自然资源的价值还是要回到劳动价值论中来认识。
二、自然资源的劳动价值源泉
自然资源作为人类生存、发展和享受的物质条件,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经人类劳动加工的人化自然资源,二是未经人类劳动加工开发的原生自然资源。由于自然资源本身的效用—存在价值或意义,使人类无法离开自然而独立存在,马克思认为,“土地(在经济学上也包括水)最初以食料,现成的生活资料供给人类,它未经人的协助,就作为人类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所有那些通过劳动只是同土地脱离直接联系的东西,都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例如从鱼的生活要素即水中,分离出来的即捕获的鱼,在原始森林中砍伐的树木,从地下矿藏中开采的矿石……土地是他的原始的食物仓,也是他的原始的劳动资料库。例如,他用来投、磨、压、切等等的石块就是土地供给的……土地本身又是这类一般的劳动资料,因为它给劳动者提供立足之地,给他的过程提供活动场所。所以,必须维持自然资源的存在,那么,如何维持其存在呢?是劳动。“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因为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即人对人说来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说来作为人的存在,已经变成实践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一方面,通过劳动开发自然资源,使其满足人或人类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还是要通过劳动重置这些被消耗了的资源,以延续其存在,才能保证人类的可持续利用和人本身的持续发展。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和价格不是来自于其本身的价值或价格,而是来自于人的劳动的结果。马克思曾说“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瀑布和土地一样,和一切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中没有任何物化劳动,因而也没有价格…。
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看,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的劳动耗费。商品价值取决于人的劳动耗费,没有人的劳动耗费,或说人的劳动支出,就没有满足人类需要的物品,也就没有商品的价值,这是劳动价值论的真谛。“由于加进价值而保存价值,这是发挥作用的劳动力即活劳动的自然恩惠”。“一切商品(包含劳动在内)的价值(实际交换价值),决定于它的生产费用,换句话说,决定于制造它们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那么,劳动是怎样创造了商品的价值呢?“劳动被使用,被推动,因而工人的一定量体力等等被耗费了,结果是工人筋疲力尽。但是劳动不仅被消费,而且同时从活动形式转变为对象形式,静止形式,在对象形式中被固定,被物化。这就是劳动的价值创造过程,也就是劳动的消耗过程,正是人类劳动的耗费,一方面在具体的有形的形式下支出,把生产要素转化为有形的商品或服务,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作为劳动的耗费、凝结或物化,作为同质的人类劳动耗费形成了商品的价值。西斯蒙第就曾说:“不管自然恩惠如何大,也不能白白送给人们任何东西;……大凡不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劳动而产生或获得价值的东西,不论对人类生活怎样有利、怎样重要,绝不是财富。马克思也指出:“机器和自然因素能大大增加一国的财富……但是……它们不能给这种财富的价值增加任何东西。
二是对自然资源的重置劳动耗费。由于自然资源的独特性质,使其必须不断地得到重置,即被再生产出来。“无论是可再生资源还是可耗竭资源,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都是有限的。为了维持社会生产的持续进行,消耗掉的自然资源也应该得到补偿或替代。其中,可再生资源只有在其利用速度超过再生速度时,才需要人力资本的投人进行强制性恢复;而可耗竭资源则只能依靠替代品的研发来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因此,重置可再生资源(复原型重置,即把资源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或水平,更新型重置,即重置后的资源强于重置前资源的规模、功能、状态或水平)和可耗竭资源(替代型重置,即用新的资源代替已消耗的资源)的劳动耗费及其相应的各种投入必然是该资源价值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一切商品,包括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不仅是其直接劳动耗费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其重置劳动耗费的结果。马克思指出:“价值不是取决于它所包含的劳动或它的生产所使用的劳动时间,而是取决于它能够被生产的那段劳动时间或者说再生产所必须的劳动时间。 “每一种商品(因而也包括构成资本的那些商品)的价值,都不是由这种商品本身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它的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种再生产可以在和原有生产条件不同的、更困难和更有利的条件下进行。如果改变了条件再生产同一物质资本一般需要加倍的时间,或者相反,只需要一半的时间,那末货币价值不变时,物质资本价值及利润加倍或减半。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是在现有生产条件下,再生产资源而消耗的人类劳动决定的。原始自然资源的价值是按照再生产该资源所预期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决定的。 三、创造自然资源价值的劳动形式
生产物质商品、提供服务或再生自然资源等创造价值的劳动在不同的历史时代、社会形态等条件下是不同的,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即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范围是不断扩展的。“凡是创设、增加、转移和保存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都必然形成价值,是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所谓创造使用价值是指通过劳动把生产要素转变为一种人们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一种新的使用价值。所谓增加使用价值就是指通过劳动原有使用价值的功能得到提升或使用范围得到扩展。所谓转移使用价值,一是指使用价值的存在状态的转移,即通过劳动使生产要素的使用价值变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二是指使用价值存在空间转移,即通过劳动把使用价值由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保存使用价值包括一是延续性保存,即通过不断附加劳动使原有劳动成果随着生产过程的延长而不断地得到延伸、保存,如钢铁工人把采矿工人的劳动保存在其劳动产品中,制造工人又把钢铁工人的劳动保存下来,随着劳动过程的延长,价值和使用价值保存的链条也不断拉长,特别是在知识产品的生产中,价值和使用价值保存的链条很长,甚至很难寻找到它的源头,也无法计量它的价值;二是存在性保存,即要保存使用价值而不得不附加新的劳动,增加价值,如文物的保护,要完整地保存其原有使用价值而不得不增加新的劳动,否则就会因为腐化、污染而使其使用价值丧失,所以文物是在保存中不断增加价值的,而不是因为时间本身或使用价值本身就增殖了其价值。在自然资源的劳动中,无论是直接劳动耗费还是重置劳动耗费都具有创设、增加、转移和保存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属性,即具有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的属性,从而使资源及其产品具有价值。在商品的价值组成中,除了劳动价值外还包含了原料、资本、技术等各种投人要素价值,使其各种投人要素价值得以补偿。
论文摘要: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来看,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首先是劳动价值和价格理论。自然资源的价值由其内在的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和外在的数量有限性与稀缺性决定。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一是体现在直接劳动耗费;二是体现在对自然资源的重置劳动耗费。正是经过人类劳动—对资源的培植、修复、保护、再生等在资源及其产品中凝结了价值,在这个价值决定的价格基础上,加入由资源所有权垄断而决定的那部分价格,构成了资源价格的全部内容。
累积效应不仅使区位内(边缘地或中心地)的经济与生态矛盾增强,也使区位之间,特别是边缘地与中心地之间的经济与生态矛盾扩大、加剧。莱斯特·布朗指出,大自然也是依赖于平衡的,“经济赤字是我们彼此之间的借贷,生态赤字却是我们取自子孙后代”。因此,我们的经济“一定要遵循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如果违背这个原理,就一定会由盛转衰,江河日下,终致崩溃。我国政府多次强调“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提高生态补偿接受者—地方政府、企业和居民的生态保护积极性,把生态保护内化为各个人的持续行为;同时也使支付者承担了成本,养成资源有价、使用付费的观念和习惯,形成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这是边缘地分享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利益和效应的有效机制或途径。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来看,资源价值与价格理论是生态补偿及其价格决定的理论基础之一。
一、价值及其源泉新探
“价值”既是哲学领域的重要范畴,又是经济学领域的基本范畴,更是日常用语中使用频率颇高的一个词汇,其词义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1.日常含义是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2.哲学含义是指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当客体对主体有积极意义时就有正价值,反之则为负价值。3.专指商品价值,即“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它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其大小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可以说“价值就是劳动”,就是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耗费,即支付的劳动成本。劳动成本越低即价值量越小,说明劳动生产率越高,人类的生产能力越强。由于“人与自然是共存、共生、共荣的关系。”因而自然本身既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外在“工具性价值”,又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生态价值”,“善待、保护自然就是关爱、保护人类自己,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伤害自然必定伤害人类,破坏自然就是毁灭人类自己。”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把自然的这种价值分为:经济价值,生命支撑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生命价值,多样性和统一性价值,稳定性和自发性价值,辩证的(矛盾斗争的)价值,以及宗教象征价值等并强调,“人们不可能对生命大加赞叹而对生命的创造母体却不屑一顾,大自然是生命的源泉,这整个源泉—而非只有诞生于其中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大自然是万物的真正创造者。这个价值的源泉是什么呢?有人认为,自然资源的这种价值除了来自于其本身属性能够满足人类需求之外,还受其数量有限性和稀缺性的制约。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由其内在的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和外在的数量有限性与稀缺性决定。
的确,作为存在物,大自然及其相应的自然资源必然对人有用,从而形成价值(哲学意义上的价值)。也就是说,从哲学意义上来说,价值是属人的,“就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关系。我们说某一事物具有价值,就是也只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的需要、符合人的利益。离开人类的利益和需要,我们并不否认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如占据特定生态位的生物)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但绝不能说它们具有什么与人类的需要和利益毫不相干的‘内在价值夕!这些自然事物能够起到维持生态平衡的作用,因而被人们认为是有价值的,恰恰是因为生态平衡符合人类的利益和需要。倘若地球上根本不曾有人类,那么,即使生态系统再完整、稳定、平衡,又有什么意义呢?或者即使整个生态系统都彻底崩溃了,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是,这种满足关系是果而不是因,大自然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其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方式、方法、程度等等,都要依赖于人的发掘、赋予和实践,也就是说,没有人的劳动,自然的效应是盲目的、间接的,甚至无效的。自然资源的价值还是要回到劳动价值论中来认识。
二、自然资源的劳动价值源泉
自然资源作为人类生存、发展和享受的物质条件,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经人类劳动加工的人化自然资源,二是未经人类劳动加工开发的原生自然资源。由于自然资源本身的效用—存在价值或意义,使人类无法离开自然而独立存在,马克思认为,“土地(在经济学上也包括水)最初以食料,现成的生活资料供给人类,它未经人的协助,就作为人类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所有那些通过劳动只是同土地脱离直接联系的东西,都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例如从鱼的生活要素即水中,分离出来的即捕获的鱼,在原始森林中砍伐的树木,从地下矿藏中开采的矿石……土地是他的原始的食物仓,也是他的原始的劳动资料库。例如,他用来投、磨、压、切等等的石块就是土地供给的……土地本身又是这类一般的劳动资料,因为它给劳动者提供立足之地,给他的过程提供活动场所。所以,必须维持自然资源的存在,那么,如何维持其存在呢?是劳动。“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因为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即人对人说来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说来作为人的存在,已经变成实践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一方面,通过劳动开发自然资源,使其满足人或人类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还是要通过劳动重置这些被消耗了的资源,以延续其存在,才能保证人类的可持续利用和人本身的持续发展。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和价格不是来自于其本身的价值或价格,而是来自于人的劳动的结果。马克思曾说“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瀑布和土地一样,和一切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中没有任何物化劳动,因而也没有价格…。
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看,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的劳动耗费。商品价值取决于人的劳动耗费,没有人的劳动耗费,或说人的劳动支出,就没有满足人类需要的物品,也就没有商品的价值,这是劳动价值论的真谛。“由于加进价值而保存价值,这是发挥作用的劳动力即活劳动的自然恩惠”。“一切商品(包含劳动在内)的价值(实际交换价值),决定于它的生产费用,换句话说,决定于制造它们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那么,劳动是怎样创造了商品的价值呢?“劳动被使用,被推动,因而工人的一定量体力等等被耗费了,结果是工人筋疲力尽。但是劳动不仅被消费,而且同时从活动形式转变为对象形式,静止形式,在对象形式中被固定,被物化。这就是劳动的价值创造过程,也就是劳动的消耗过程,正是人类劳动的耗费,一方面在具体的有形的形式下支出,把生产要素转化为有形的商品或服务,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作为劳动的耗费、凝结或物化,作为同质的人类劳动耗费形成了商品的价值。西斯蒙第就曾说:“不管自然恩惠如何大,也不能白白送给人们任何东西;……大凡不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劳动而产生或获得价值的东西,不论对人类生活怎样有利、怎样重要,绝不是财富。马克思也指出:“机器和自然因素能大大增加一国的财富……但是……它们不能给这种财富的价值增加任何东西。
二是对自然资源的重置劳动耗费。由于自然资源的独特性质,使其必须不断地得到重置,即被再生产出来。“无论是可再生资源还是可耗竭资源,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都是有限的。为了维持社会生产的持续进行,消耗掉的自然资源也应该得到补偿或替代。其中,可再生资源只有在其利用速度超过再生速度时,才需要人力资本的投人进行强制性恢复;而可耗竭资源则只能依靠替代品的研发来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因此,重置可再生资源(复原型重置,即把资源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或水平,更新型重置,即重置后的资源强于重置前资源的规模、功能、状态或水平)和可耗竭资源(替代型重置,即用新的资源代替已消耗的资源)的劳动耗费及其相应的各种投入必然是该资源价值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一切商品,包括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不仅是其直接劳动耗费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其重置劳动耗费的结果。马克思指出:“价值不是取决于它所包含的劳动或它的生产所使用的劳动时间,而是取决于它能够被生产的那段劳动时间或者说再生产所必须的劳动时间。“每一种商品(因而也包括构成资本的那些商品)的价值,都不是由这种商品本身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它的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种再生产可以在和原有生产条件不同的、更困难和更有利的条件下进行。如果改变了条件再生产同一物质资本一般需要加倍的时间,或者相反,只需要一半的时间,那末货币价值不变时,物质资本价值及利润加倍或减半。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是在现有生产条件下,再生产资源而消耗的人类劳动决定的。原始自然资源的价值是按照再生产该资源所预期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决定的。
三、创造自然资源价值的劳动形式
生产物质商品、提供服务或再生自然资源等创造价值的劳动在不同的历史时代、社会形态等条件下是不同的,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即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范围是不断扩展的。“凡是创设、增加、转移和保存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都必然形成价值,是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所谓创造使用价值是指通过劳动把生产要素转变为一种人们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一种新的使用价值。所谓增加使用价值就是指通过劳动原有使用价值的功能得到提升或使用范围得到扩展。所谓转移使用价值,一是指使用价值的存在状态的转移,即通过劳动使生产要素的使用价值变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二是指使用价值存在空间转移,即通过劳动把使用价值由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保存使用价值包括一是延续性保存,即通过不断附加劳动使原有劳动成果随着生产过程的延长而不断地得到延伸、保存,如钢铁工人把采矿工人的劳动保存在其劳动产品中,制造工人又把钢铁工人的劳动保存下来,随着劳动过程的延长,价值和使用价值保存的链条也不断拉长,特别是在知识产品的生产中,价值和使用价值保存的链条很长,甚至很难寻找到它的源头,也无法计量它的价值;二是存在性保存,即要保存使用价值而不得不附加新的劳动,增加价值,如文物的保护,要完整地保存其原有使用价值而不得不增加新的劳动,否则就会因为腐化、污染而使其使用价值丧失,所以文物是在保存中不断增加价值的,而不是因为时间本身或使用价值本身就增殖了其价值。在自然资源的劳动中,无论是直接劳动耗费还是重置劳动耗费都具有创设、增加、转移和保存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属性,即具有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的属性,从而使资源及其产品具有价值。在商品的价值组成中,除了劳动价值外还包含了原料、资本、技术等各种投人要素价值,使其各种投人要素价值得以补偿。
科研创新,助力草原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天然草原90%以上发生退化,草原生产和生态功能严重下降,草原生物多样性减少,牧草资源亟待保护和开发利用,但草畜矛盾突出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经过认真准备和申报,侯向阳等人于2013年成功获得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项目的资助,项目名称是“天然草原生产力的调控机制和途径”,这是全唯一一个973项目,标志着基础研究能力大幅提升。项目瞄准过度放牧下草原生产力衰减的关键机制和草原生产力提高的调控机制与途径两个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目标是揭示过度放牧下草原生产力衰减机制,形成适度放牧、土壤保育和植物调节提高草原生产力的综合调控的理论和技术体系,为实现天然草原生产力提高 30%~40%,恢复速度加快30%~50%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已经在草地土壤关键要素对放牧的综合响应、草原植物对放牧的矮小化响应、放牧导致植物矮小化的“胁迫记忆”、放牧造成植物矮小化的生理和分子生物学证据以及草原生产力下降的养分供给非平衡理论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组织的项目中期评估。
据了解,样带研究是进行全球气候变化及人为驱动因素梯度分析的最有效途径。利用欧亚大陆东缘草原连片分布,南北向土壤和植被类型等相对一致,温度呈梯度分布,草地利用和管理方式存在空间差异的特征,侯向阳研究员率先提出跨越中、俄、蒙的欧亚温带草原东缘生态样带(简称EEST),联合国内相关科研教学单位及俄罗斯和蒙古国的合作单位,开展从中国长城到俄罗斯贝加尔湖的温度和放牧管理对典型草原生态系统影响的研究。收集整理中、俄、蒙近30年气象、经济、植被、土壤、昆虫资源等信息,建立样带综合数据库;建立蒙古国温都尔汗野外观测站,填补了我国草原科学研究在境外无定位监测的空白……,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已发表学术论文45篇,出版专著4部,获得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1项,向有关部门提出6项政策建议,并通过俄罗斯之声报道中俄科学家共同治理草原退化的工作和进展,取得较大社会影响。
另外,侯向阳所长还系统开展了我国北方草原气候变化及适应性管理研究,围绕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社会相对落后的北方草原区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问题,从区域、县域和牧户等层次入手开展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突出进展,并60余篇,出版著作3部。
牧户作为草原畜牧生产的最基本单元,是牧区草畜平衡的主要调控者。牧户草畜平衡行为是影响草原生态补奖机制政策失灵的关键因素。针对我国政府在草原地区实施一系列工程和政策措施,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天然草原仍然持续超载和退化,草原生态补奖机制政策实施体现政策失灵的问题,侯向阳团队在内蒙古不同草原类型区及新疆山地草原开展牧户家庭属性和草畜平衡决策行为调研。研究发现,分步减畜更容易被牧户接受,同时牧户之间的自发合作也更能实现牧户生产实践的调整,此种有效合作对优化牧户生产管理方式、推动畜牧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据此,提出以分步式、合作式和示范引导式为特征的牧户适应性减畜策略和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针对我国西北干旱半干旱的农牧交错带面临的食物供给和生态保障难以兼顾的两难困境问题,侯向阳所长研究提出应尽快确立以旱作节水栽培草地建设为主的西北绿色草牧业发展战略。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西北地区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正在引起重视,但旱作种草的优势和潜力还没有引起充分重视。在粮改饲的基础上,立足于高效旱作,种植多年生耐旱牧草或饲料作物,充分提高天然降水利用率,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依赖,这是解决我国旱区优质饲草不足、并兼顾生态保护的有效发展路径。
矢志不渝,为绿色大草原保驾护航
除了在科学引领草原生态保护和治理创新的基础上平衡发展,侯向阳所长勤于思考,勤于笔耕,多年来科研心得付诸笔端,先后发表学术论文200篇,其中SCI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15部,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8项。其主编的《中国草原科学》和《蒙古高原草原科学》,系统总结了我国草原科学及蒙古高原草原研究成果,为我国和其他国家从事草原科学研究人员提供了极好的参考资料。
关键词:皮影戏;生态保护;腾冲
21世纪的今天,出现了两大生态保护潮流。一是全球自然生态保护潮流,二是世界文化生态保护潮流。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如果我们再不采取措施保护地球的自然生态,就会失去物质的家园;同样, 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保护我们的文化生态,就会失去精神家园。如果说保持自然生态平衡是使地球得到可持续性发展的保证, 那么生态式艺术文化就成为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使人本身得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虽然现在人们越来越多的认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但是人们更多的是注重自然的生态保护与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上是有很大缺失的。如果一个社会确实了可持续发展的人,那么也就失去了人们存在的精神家园。因此,在生态保护的过程中应该具有海纳百川的心态,而而艺术是造就这种心态的重要途径。皮影戏艺术是民间传统的艺术形态。其发展和保护也应以持续发展为目标和途径。
一?来自生态学的启示
1. 生态与人
(1)人与自然生态
人作为一个生物体,不是独立存在的,不单单是生活在某一个地区某一个城市或者族群的生物。而是生活在整个地球生物圈中的。大气的污染和海洋的污染会影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而人任何的活动不是简单的存在,而是对地球生物圈产生影响的。人口的繁衍、人类活动对自然的破坏、人们的居住环境的改善对环境的影响、城市的扩大等等一系列的人类活动都是彼此作用的。人是自然界万千物种的一种,如果整个自然是一个整体,那么人与自然是息息相关。因此,要协调和发展好人与自然生态的关系,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
(2)人与文化生态
人具有社会人和文化人等多重角色。每一个人不仅吸收自然的空气, 而且吸收文化的空气。人不仅生活在自己的文化中, 还生活在与自己的文化相异的其他人和其他文化中。文化之间是相互融合、共生存在的,中国的历史文化之间具有传承的关系,中国与国外文化之间存在交流,相互吸取,相互影响的关系。尤其是在对外开放,对外交流交往的过程中,文化的传播性具有重要价值。在当今世界, 不同国家的文化也是多种民族或文化交流形成的,美国文化也是多种民族和多种文化交流和共生的结果。但遗憾的是, 这种文化的共生和互生关系, 在当今世界范围内日益受到破坏。由于美国和欧洲经济的强大, 世界文化变得越来越欧洲化和西方化, 欧洲中心主义成为强大的世界潮流,少数民族和弱小民族的文化正在消失。许多少数民族的年轻人,甚至以继承和发展自己的文化为耻辱, 从而加快了文化西化的步伐。在整个世界范围内,文化的物种正日益减少, 各种不同文化的共生关系被打破, 文化的沙漠日益扩大, 文化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文化生态的破坏又进一步导致了人类智慧生态的破坏。中国具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和历史积淀,在发展的过程中更应该注重人与文化生态的和谐发展。
二?皮影戏艺术与生态发展
皮影戏,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地位的传统民间戏曲形式。它是由影戏艺人操纵纸制或者皮制的平面的侧影形象的影人,通过灯光将影像透映于幕窗上,并配以音乐和唱念来表演剧情的一种傀儡戏。它和木偶的差别是:影偶为平面造型,木偶为立体造型。
(1)皮影戏起源于中国的原始社会的祭祀歌舞,皮影戏同其他种类的民间艺术一样,体现着民习、民俗、民生、民情等。皮影艺术的发生与发展是与人的发展和文化的发展而共同发展的,并且在不断的演进和交流中,不断吸收当地的区域民族文化,与其他地区的皮影戏艺术的发展相互影响,相互汲取营养。皮影戏的存在以农村为主要表演形式,朴实的乡土文化使皮影戏无疑具有原始性质,因为它所呈现的往往是粗陋而质朴的艺术形态。常常有这样的形,愈粗陋简单、越平淡质朴便越具有生命力。
(2)皮影戏艺术是动态的艺术形式,不是单一的静止的美术造型形态,如何更好的传播与展现,就需要有一种合适的转换方法,用来传播与传承,我想应该发挥学校艺术教育在传承和发扬民族民间艺术的作用,无论是音乐、戏剧、美术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中,对于传播民间传统艺术形式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与责任。成立专门的研究和发掘保护机构、建立专门的皮影博物馆,不是静态的使皮影陈列,而是动态的呈现。另外,我想一种好的途径应该是成立专门的由皮影传承人组成的皮影机构,到各个乡村去传播和演出,也就是成立专门的演出团体,定期到各地演出,这样既保存了传承人的演出积极性,也对皮影艺术的传播起到积极的作用。
(3)演出空间的原生态性,由于皮影戏班成员少,道具简练,所有的道具几乎可以全部装进两只木箱,地方去巡回演出,用一头毛驴驮着,翻山越岭、走乡串户到达每一块有人生存的地方,简便易行,出入方便,因此,皮影戏班素有“一驴驮”的绰号。皮影戏的演出地点无需排场,一般在聚光、收音、宽敞、豁亮的农家窑洞里演出效果最佳,皮影戏的演出形式,是任何一个空间均可成为演出空间,它的非剧场性与它的原始性、客观性、节律性一脉相通。正是如此,为常规戏剧所奉为法则的“时空限制”在它那里显得并不重要,基本介于可有可无之间。
论文关键词:环境保护,生态税,财政分权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采取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保护环境迫在眉睫。然而,生态税的研究在我国却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传统的税收理论研究内容与方法的局限及缺乏对国际上税收实践的跟踪研究;更重要的是生态税作为一种环保政策,由于在其执行过程中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博弈[①],从而使其环保效果大打折扣。因而,本文将对我国生态税制度进行探讨,试图通过建立更完善生态税制度,使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一、生态税概述
生态税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主要目的,向所有因其生产和消费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纳税人而课征的税收。生态税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环境和资源问题不是非常严重时,国家的一般税收制度体系中存在“非意识性的环保税收措施”[1]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人们普遍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必要性,更谈不上重视。因此,税收还不能被有意识地作为一种实现特定环保目标的经济手段。但是,在税收制度体系中,某些规定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环境和资源的作用。比如说,仅仅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将某些污染项目纳入到征税范围;第二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征某些生态税种阶段。人们逐渐开始意识到工业化带来的生态灾难。尤其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接连发生的较为严重的污染事故使经济发达国家开始重视环境问题,纷纷着手制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法规,同时有意识地运用税收手段,主要是开征各种污染税;第三阶段,20世纪七十到九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全面、系统的“绿色税制改革”[2]阶段。随着人们对环保认识的提高,环保措施开始从注重“末端治理”转向“全程防治”。与此相适应,以OECD国家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税收方面也开始从简单的征收污染税转向全面、系统地调整税制,以体现税收的整体环保要求。
二、我国生态税现状
为了抑制生态环境恶化,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开征了某些与环保有关的税种,制定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费政策,但并不存在纯粹意义上的生态税。
(一)现行税制中与生态保护相关的税种和税费政策
这些税种和税费政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3] [4]:
1.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具有直接或间接意义的税种。主要是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虽不直接或并不完全针对环境保护,但对环境保护也有积极作用。
2.有利于环保的各项税收优惠措施。增值税中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废旧物资回收、鼓励清洁能源和环保产品等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环保取向更加清晰;消费税环保用意明显(见图1[②]),对小汽车、摩托车的重新分类和税率调整体现了按污染程度设计税负(税率)的环保新理念;农业税对改良土壤、提高肥力、增加肥力、植树造林等有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活动给予减免税。
图1 2002-2007年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税种征收额趋势图
3.支持环保事业的税收措施。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车辆购置税等。
4.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若干行政规费。主要包括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目前由环保部门征收,收费项目包括污水、废弃、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超标噪声。某些环保规费具有税收特征。
从构成比例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只占总税种的22%[5],相对于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这个比例还是比较低的。
(二)现行生态税效果分析
从绝对额分析,与环境有关的资源税、消费税等各主要税种呈逐年上升趋势,从近6年的数据来看(见表),2007年的绝对数额比2002年增加了2353.9元;但从相对额分析,这五种税的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却从2002年的10.14%下降到了2007年的8.24%(如图2)。比重的下降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因为环境质量的改善使税基相应缩小,另一种是因为绿色税制的发展滞后于经济,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5]。就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而言,明显是属于后一种的。也就是说,我国生态税在这几年相对而言萎缩了。鉴于我国环境状况的严峻性,加快生态税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
表 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税种征收额占税收比重[③](单位:万元)
年份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资源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合计
税收总收入
生态税占税收比重(%)
75.1
172.5
470.9
76.8
28.9
1724.2
16996.6
10.14
83.1
1221.7
550
91.6
32.2
1978.6
20466.1
9.67
99.1
1550.5
674
106.2
35.6
2465.4
25718
9.58
142.6
1634.4
796
137.3
38.9
2749.1
30865.8
8.9
207.2
1885.7
940.2
176.9
49.9
3259.9
37636.3
8.66
261.3
2206.8
1156.3
385.5
68.2
4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