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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立法不完善
当前我国针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益保护工作做得并不到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勤工俭学情况比较特殊和复杂,大学生在校学生的身份使得法律保护工作需要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做出解释和调整。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考虑到大学生勤工俭学遇到权益侵害的情况。此外《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虽然保护了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到校外去勤工俭学。而学生到校外去勤工俭学遇到的问题是《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管理不了的。另外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些都使得大学生在校外勤工俭学遇到问题的时候很难有一个方便的渠道解决问题。当前,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专门针对校外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条款,此外对于社会对大学生的市场需求也并没有专门的机构还有法规进行协调和规范。
(二)求助选择不多
当前大学生在校外勤工俭学出现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能够求助的对象比较少。一般来说,劳动、工商还有公安和舆论是大学生的主要求助对象。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这几个方面的主要职责并不是帮助解决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问题。因此在求助的时候大学生很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要按照《劳动法》行使职责,但是校外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并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其次是工商部门,工商部门的介入一般来说很少有主动的,只有在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会介入。而其主要的管理内容是企业单位的登记还有营业执照的办理等,和大学生的权益问题关系并不大。再次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保护的是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一般来说企业或者单位很少会欺诈和威胁大学生。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就属于严重问题。最后是舆论,而舆论的作用是警醒他人,防止出现类似的情况。所以说当前如果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时候出现问题,他们能够选择的求助对象并不多,而且求助效果也都不是很理想,
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劳动关系,要进入劳动法的适用范围首先要满足这样几个条件的一个。首先是劳动关系要属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其次,劳动关系属于城镇劳动群众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再次,劳动关系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最后是劳动关系属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同所招用的少量帮手和学徒。另外劳动关系属于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也在保护范围之内。我国曾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在劳动法之中计划经济的色彩也比较浓厚。《劳动法》规定只有属于上述五种关系之一才能够进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但是实际上《劳动法》的保护范围相对来说是比较狭隘的。我国的实际劳动者之中有不少都是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而《劳动法》并没有将这些人划入劳动保护的范围之内。其保护的是达到法定年龄的、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人员。比如说我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有社会组织里面的工勤人员、企业化管理体制的事业单位里面的非工勤人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劳动法》也在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对于虽然没有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但是实际上已经产生劳动关系的劳动人员也要进行保护。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关系
大学生勤工的法律关系一直比较复杂,这也是为什么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重要原因。
(一)关于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关系的两种意见
首先是劳动关系。不少专家认为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时候,实际上是和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的。在这一意见之中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当成具有从属性质的关系。也就是说直接将大学生看成是劳动者。所以他们提倡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应该属于《劳动法》保护,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劳动法》的使用范围,将大学生勤工俭学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笔者认为,这样的意见虽然考虑到了大学生勤工俭学具备有一定的劳动关系的特点,但是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复杂不仅在于此,相比较于其他劳动者来说学生显得比较特殊,他们属于在校学生范围,因此不是正式在编职工。所以对用人单位来说,他们不需要承担勤工俭学大学生的社会保险义务。另外,大学生勤工俭学也享受不到法定的最低工资。这主要是因为大学生不满足适用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其次是劳务关系。部分专家认为大学生不满足法律意义上关于劳动者的要求。因此在处理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时候不能按照劳动者关系问题来处理。坚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坚决反对将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划入到劳动者问题之中。他们提出了这样一种意见,即大学生的勤工俭学问题应该是民事雇佣关系问题。但是如果采纳这种观点,许多大学生的权益就都得不到保障了。比如说劳动待遇、工伤还有保险等。此外因为大学生勤工俭学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一样,因此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矛盾纠纷的时候就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大学生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大学生不仅要付出昂贵的诉讼费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对于不少本就家境贫寒的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因此他们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二)大学生是否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
其实这两种观念争论的焦点不是别的,就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是否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这一问题直接决定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在考虑他们是不是劳动者的时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确定。首先我们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稳定而且长期的,即大学生会在固定的时间、到固定的地方去参加工作,并且按照正常的流程取得报酬、并且其所做的事情和他的专业关系比较大的话,那么这些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是可以被当成法定劳动者看待的。
四、改进大学生权益保障工作的质量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给大学生法律保障
改进大学生权益保障工作的质量首先就要求我们完善立法,给大学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可以将大学生看成是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并且根据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非全日制劳动者用工保障制度。其实就是将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当成是主体之一进行考虑。再进一步的话就是将《劳动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扩大其适用范围,将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保障范围之内,给予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签合同的权利。这样一来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就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此外我们还应该就调整的《劳动法》进行科学的解释,并且出台正规的司法解释。最后,我们要在制度这一高度保障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益。要求用人方和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签订书面合同以进一步完善保障制度。除了立法之外,政府部门也要积极介入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解决之中。首先,劳动部门应该主动介入到这一问题之中,主动监督用人方的工作有没有做到位。笔者认为,劳动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比如向法国劳工视察组织、工会等学习经验。其次,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止中介骗取大学生的钱财。此外司法也可以考虑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大学生勤工俭学诉讼问题简单化、快捷化,为大学生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二)大学生和学校应该注意的地方
大学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性。此外大学生还应该对《合同法》和《劳动法》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这样当自己遇到问题的时候就不至于手足无措、毫无办法。另外大学生在寻找中介机构的时候也要好好考察中介机构的合法性,查看中介机构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要尽量选择那些名声比较好、诚信度比较高的用人单位。此外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时候要尽可能地和用人方签订合同,这样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学校而言,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在必要的时候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五、结语
一、建立组织机构,保障校园文化创新活力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站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牵头,各系配合落实进行院系二级管理,保障了工作落实。2、完善工作站内部组织建设。学院成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站、各系成立宿舍文化建设部,形成二级组织管理体系。同时,制定了《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站规章制度》,理顺了院系两级的工作关系,划清各部门职责范围。明确规定了党员教育管理部、宿舍卫生创建部、寝室文化建设部、生活服务部等部门的职责和任务。3、健全管理制度。工作站制定了明确的学生干部值班制度、党员联系宿舍办法、辅导员值班制度、宿舍卫生检查标准、主题宿舍创建标准、寝室文化竞赛规定等保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同时,为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并配合学校提出的查早操、迟到旷课、课堂纪律、夜不归宿、早上起床、宿舍卫生等“六查”活动,工作站针对学生干部值班、宿舍卫生检查、党员宿舍管理等进行了日检查、周通报、月月清寝室文化建设贯穿始终的公寓管理制度,并基本形成问题反馈、落实处理、效果检验的基本工作模式。4、改善硬件设施,优化办公环境。给工作站提供了专门的办公地点,设立了图书漂流站、提供充足的办公设备,保障了工作站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挖掘独有精神,激发校园文化创新内动力
要保持一所大学长期拥有优秀的校园文化是非常困难的,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尤其是能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而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除了必须拥有的大学理念之外,还必须有自身独有的精神。西安文理学院是服务地方地方型、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根据这个定位和精神,信息工程学院将寝室文化建设定位于主题文化宿舍创建和寝室文化竞赛另个层面,并积极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和激发校园文化创新内动力。1、做好主题文化宿舍创建,打牢校园文化创新基础。主题文化宿舍创建是从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出发,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创造意识,建立属于自己宿舍的文化氛围和休息环境。每学期组织学生申报主题文化宿舍,在本宿舍成员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学院提供的卫生型、技能型、运动型等标准确定申报宿舍的主题类型。学院对所申报的各类型宿舍进行指导、检查、打分、评比,最后确定合格的主题宿舍予以公示。这项活动能不断深化公寓育人成果,进一步繁荣宿舍文化,增进同学间的团队合作。同时促进公寓内涵式发展,以舍风促学风,助力学生成长成才。2、抓好寝室文化竞赛,树立校园文化创新建设排头兵。学院成立寝室文化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寝室文化各项目的竞赛活动。在主题宿舍范围内,选拔优秀的宿舍分类型进行竞赛,每种类型的宿舍有明确的竞赛办法和奖惩措施。通过竞赛,选拔出优秀的具有代表行的宿舍进行公开表彰,并要求其在下学期的主题文化宿舍创建过程中,承包待创建宿舍进行具体指导,充分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创新建设中排头兵的作用。3、做好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发挥校园文化创新先锋队作用。学生党员是校园文化创新的骨干和中坚力量,信息工程学院建立学生党员公寓活动室,并以此为依托开展学生党员亮身份、党员宿舍自查、党员联系宿舍等活动,严格党员教育、鼓励学生党员积极参与寝室文化建设进而推动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大学精神既有共性的一面,又有个性的一面;有固定的一面,又有发展的一面,它的形成是人类不断探索实践的产物。只有弘扬独具魅力的大学精神,才能使大学校园文化活动产生无穷的魅力和生命力,造就一代又一代富有创造力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大学精神也是一所大学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所大学,没有独具魅力的精神,就很难创新出有品牌的校园文化活动,更谈不上形成有自身特色的校园文化。
作者:常任琪 刘洁琳 单位:西安文理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大学工”模式 寝室文化 学风建设 高校 措施
一、“大学工”模式的含义
“大学工”是一种区别于传统学生教育管理的新模式,它从全局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教育与管理。其主要思路是围绕学生成长成才这个中心目标,整合相关部门,优化教育资源和环境,将大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贯穿和渗透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最大限度地形成育人合力。在这种模式下,教学科研部门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科研工作中的行为示范来实现“教书育人”;学生工作部门主要通过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生活引导和日常管理来实现“管理育人”;后勤及其他窗口服务部门则主要通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来实现“服务育人”。
二、“大学工”模式下高校寝室文化与学风建设的相互作用
(一)寝室文化建设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高校寝室是大学生日常休息、娱乐、交际和业余学习的重要场所。青年学子在寝室学习生活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形成的文化生活环境即为该宿舍的寝室文化,显然,不同的行为方式和学习生活习惯将产生不同的寝室文化氛围。长期以来,高校学风问题在寝室中表现得尤为充分,如卫生习惯差,游戏成瘾,上课迟到、早退甚至旷课,抄袭作业,考试作弊,酗酒,赌博,同学关系紧张等均在寝室里或多或少地表现出来。因而,抓学风首先抓寝室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舒适整洁、健康文明、和谐奋进的寝室文化对人的心理、情绪将会产生积极影响,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产生促进作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室友遵章守纪、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礼貌谦让的榜样示范作用相互感染,其取得的优异成绩激励和鞭策着其他成员积极响应,从而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反之则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学风建设对寝室文化建设的反作用
构建平安校园的核心是学校的学风建设,优良学风是积极氛围,更是动力和凝聚力,它促使学生不断进取、拼搏向上,并为学生成长成才、潜心学习、愉快生活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和舆论氛围。寝室成员在良好学风的推动下,自觉地投身于寝室文化建设之中,蓬勃向上、文明和谐的寝室文化氛围蔚然形成。
三、“大学工”模式下加强寝室文化建设以推动学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员参与,为寝室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领导重视是保障。高校领导要充分重视寝室文化建设,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研讨和工作部署会议,由校区党委统揽,学工、后勤、学院及有关部门联动协作,全校学生广泛参与,为寝室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大投入,建设良好的寝室物质文化
以寝室物质文化建设促进学风建设。通过对学生寝室硬件建设,如楼栋中构建的学习室、自助室等功能房,为学生提供舒适、便利的学习生活设施,以满足他们在寝室区域内的学习、生活、休息、娱乐,并在物质硬件的建设中加入育人的理念和精神,如公寓门厅的规章制度、服务流程、“争先创优”评比栏;设置于楼层通道的励志名言;利用校园风景画、学生专业作品、书法字画等装饰的楼道文化长廊;主题各异的寝室装饰,营造出浓厚的寝室文化气息,对生活于其中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并在积极奋进的寝室文化氛围中领悟到生活的真谛,激励他们奋发向上,勇于进取。
(三)依法治校,推进寝室制度文化建设
以寝室制度文化建设推动学风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当前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高校教学、科研、后勤保障部门厘清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是应然之理。要通过建设宿舍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门卫管理、大件物品出入登记等管理制度,从不同角度规范学生日常的行为,培养其自我约束能力,保障学生在寝室安全、有序地生活;通过建立示范寝室流动红旗制度培养学生争先创优意识,优秀寝室授予流动红旗以资鼓励,对寝室卫生差、作息无规律、存在安全隐患等不良现象的寝室进行适时适度地通报批评和疏导,使他们能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精力来面对学习和生活,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四)积极引导学生建立良好的寝室成员人际关系
以和谐平安校园的建设推动学风建设。大学生人际关系是和谐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学生心理发育日趋完善、个性逐渐稳定,心理调节不够灵活,为人处世不够成熟,加之对以自主发展为特征的大学生活不太适应,不同成长环境、家庭教育和生活习惯,尤其独生子女的娇生惯养,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孤芳自赏等性格特点,致使其在朝夕相处的室友之间容易引发人际关系紧张。高校可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职业生涯、公共关系与礼仪等课程,教给学生基本的人际交往行为规范、礼仪和技巧,引导他们学会包容、理解、换位思考,建立有利于自我成长的和谐人际圈。宿舍管理过程中可通过各种集体活动如星级文明寝室、书香家园、和谐之家、考研之家、文明寝室院、文明公寓楼评比等,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责任感和凝聚力,开展寝室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学生在寝室的生命财产及交友方面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自觉地投身到营造安全和谐、团结互助良好寝室文化氛围之中,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五)创建积极向上的寝室网络文化
以创建健康积极的网络文化推动学风建设。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必需品,网络文化新颖的传播方式和丰富的文化与思想深刻地影响着大学生。然而互联网信息庞杂多样,泥沙俱下,各高校可以采取技术性手段,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抵制不健康信息的侵入,引导学生浏览和关注健康向上的网络信息,如限制不良网站IP地址,晚上定时强制断网等;开展网络学习竞赛等活动,激励同学们利用网络文化提升自身能力;通过网站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引导,或利用微博、微信、QQ等平台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为学生排忧解难,充分利用网络文化促进优良学风的建设。
(六)打造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品牌活动
以寝室文化品牌活动推动学风建设。以低年级学生寝室为切入点,开展学生寝室文化艺术活动,给同学们搭建一个施展才华、张扬个性的舞台。设计活动项目应结合学生实际,如采取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寝室内务整理、寝室才艺展示、寝室美化设计、寝室生活微电影等活动,让同学们从纷繁的寝室生活中挖掘提炼艺术素材和文化内涵,通过活动激发同学们热爱生活、勤奋好学的激情,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
综上所述,学风建设是大学文化建设的灵魂,寝室文化建设则在“大学工”模式下的大学文化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创建优良的寝室文化以对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产生积极影响;通过纠正寝室中的不良行为,从侧面解决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寝室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开辟加强学风建设的新途径,优化高校的育人功能,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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