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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现状
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第二,个体民族心理研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民族心理研究的主流。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大开发。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进行,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开发商希望对西部各个民族有个全面的了解。西部各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的心理特征,必定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实施过程中以及在民族经济和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其中,民族心理的积极影响将促进西部大开发各项战略决策的实行和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如维吾尔族和回族善于经商的心理特点则有助于这两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极影响则会阻碍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和民族地区发展,如一些民族闭关自守的心理特点则不利于该民族的发展和进步。许多从事民族心理研究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深入西部民族地区,调查西部各个民族的心理特征,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论文,并积极倡导各个民族发扬优秀的民族心理特征,抛弃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心理特征,使西部各个民族早目走上兴旺发达之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实施,个体民族心理研究会进一步深入发展。因为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的实施需要西部各个民族的配合,各个民族要配合国家的战略决策,首先要在心理方面充分地认识和理解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各个民族带来的好处,然后才能在行为上支持和拥护国家的决策。
一、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现状
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
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第二,个体民族心理研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民族心理研究的主流。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大开发。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进行,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开发商希望对西部各个民族有个全面的了解。西部各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的心理特征,必定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实施过程中以及在民族经济和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其中,民族心理的积极影响将促进西部大开发各项战略决策的实行和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如维吾尔族和回族善于经商的心理特点则有助于这两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极影响则会阻碍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和民族地区发展,如一些民族闭关自守的心理特点则不利于该民族的发展和进步。许多从事民族心理研究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深入西部民族地区,调查西部各个民族的心理特征,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论文,并积极倡导各个民族发扬优秀的民族心理特征,抛弃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心理特征,使西部各个民族早目走上兴旺发达之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实施,个体民族心理研究会进一步深入发展。因为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的实施需要西部各个民族的配合,各个民族要配合国家的战略决策,首先要在心理方面充分地认识和理解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各个民族带来的好处,然后才能在行为上支持和拥护国家的决策。
(一)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
这个概念本身蕴含的问题和争议使得它难以满足科学实验研究的要求关于“民族心理”的定义方式存在多种可能性。其中一种定义是以整个民族群落为主体,这个主体在社会环境中所表现出来的整体性的心理和行为倾向性即是民族心理。这种定义方式强调民族的整体性和集群性,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定义策略。比如,冯特以黑格尔的“时代精神”概念为基础,将民族心理定义为民族整体的精神活动特征;另一种定义方式则是通过寻求同一民族的大多数个体在类似社会环境中所表现出来的共同的心理和行为特征来界定民族心理。这种定义则强调个体是构成民族的基本单元,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定义策略。近年来,有研究者试图通过对隶属于不同民族的个体的心理和行为特征进行实验研究或量化测评,从而考察不同民族的整体性心理特征。他们所依据的就是民族心理的第二种定义方式。持前一种观点的研究者对后者的研究结论不以为然。他们认为,个体的简单叠加不能形成群体,对个体的实验研究或测评结果不能用来描述民族整体。即,自下而上的研究只能考察个体心理而不能描述真正的民族心理或群体心理。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必须要采取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等社会科学研究的宏观的、整体的视角。也就是说,民族心理学研究只能发端于关于民族心理的第一种定义方式。而在这种定义下,民族心理作为研究对象缺少了进入实验研究的必要限定条件与确定性,因为实验研究者只能对具体的个体进行精确测评,却不能对民族整体进行测评。辩解:除了民族心理学之外,还有很多学科都存在核心概念界定分歧而导致研究策略与研究方法的差异。这种现象在自然科学领域中也不少见,比如牛顿经典力学与量子力学之间的区别。因此,核心概念定义方式的多样性本身并不构成实验研究的障碍。质疑意见的中心议题是,民族心理学的两种主要概念定义方式中,只有自上而下的整体性的策略才能够真正言说民族心理的课题。那么,这种理论建构策略是否与实验研究不相容呢?固然,实验研究的实施过程只可能针对个体而进行,实验研究遵循的是从个体到整体的归纳方法。那么归纳的方法是否是我们认识世界的障碍呢?不可否认,人类全部知识的基础正是归纳的方法。人的认识过程正是通过对个别对象的考察而形成一般性结论。与自上而下的演绎法相比,归纳法不能保证结论的确定性,但是归纳法是为演绎法提供前提的认识方法。民族心理学是我们认识民族群体共同心理和行为特征的研究,同样需要归纳法和演绎法的配合才能形成新的知识。因此,断言民族心理学只能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即演绎法,并不符合人类的认识规律。再者,是否存在这样的分别,归纳法是属于自然科学的而演绎法是属于社会科学的?经典的自然科学实验通过在实验条件下观察事物的变化而形成结论,研究者应该保持中立,客观地描述观察到的现象,不能事先持有某种理论或假设,这就是传统实验研究只做描述不做解释的法则。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往往是带着某种预设介入研究主题,他们会用自己的预设或理论对观察到的现象做出解释。社会现象纷纭复杂,也需要研究者对其做出解释。于是,在传统的学科分类标准中,描述与解释是两个不相容的思维体系,只能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研究领域。20世纪后半期以来,在现代科学体系中的解释与描述之间的界线逐渐模糊。一方面,社会科学理论,包括哲学也在寻求通过观察与描述的实验来验证其命题;另一方面,自然学科的研究也更多依赖演绎法,用理论去做解释和预测。比如当代进化心理学的理论建构就是从自然选择理论出发,通过演绎法推导出操作性假设,再运用这些操作性假设去预测社会现象,最后通过观察、实验等方法去检验操作性假设的预测。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学科属性与核心概念的定义策略并不构成民族心理学使用实验研究方法的障碍。
(二)民族心理是一个高度生态化的概念,其所涉及的大多数内容只能在真实的社会条件下才会展示出来
在实验室的控制条件下所观察到的被试的表现不能准确地再现其民族心理特征辩解:对实验研究的生态效度的质疑并不局限于民族心理研究领域。在所有的实验研究中,研究者都要事先考虑实验条件下得到的结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推衍到一般。比如经典力学的实验,研究者在实验室中营造了一个理想的环境,在其中物体不受力时可以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但是在现实条件下我们不可能观察到始终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摩擦力很快会使得运动的物体停下来。那么这是不是物理学的实验缺乏生态效度呢?任何实验都建立在一个理想态模型的基础之上。这个理想态模型的建构则有赖于对现实的形式化表征。也就是说,当我们难以言说纷繁复杂的现实时,需要将其中无关的,或不那么重要的因素先剔除,只留下我们认为对我们了解现实最重要的因素,然后对这些重要因素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个因果关系的假设,这就是形式化的模型。实验的目的就是检验这个因果模型假设是否成立。因为假设模型是在剔除了大量无关或不重要因素后才提出来的,所以对它的检验也只能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那么,在理想条件下获得的实验结果如何返回现实环境呢?让我们再以经典的物理学实验为例。在实验室的理想条件下,实验结果显示物体不受力时可能做匀速直线运动,我们把这个模型称为模型一。现实的环境中存在摩擦力影响物体的运动,于是研究者需要另外建构一个关于摩擦力与物体运动的假设模型,这是模型二。模型一和模型二结合就可以描述存在摩擦力的条件下物体的运动特征。现实中物体的运动轨迹往往不在一个平面上,于是物理学家还需要建构一个斜面与运动关系的模型,模型三。模型一、二、三结合就可以言说在不平坦的,有摩擦力的表面上的物体的运动特征。随着加入的模型的增加,实验描述的对象越来越接近现实。面对民族心理的研究课题,实验的生态效度自然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但是生态效度也不应该成为民族心理引入实验研究方法的障碍。从上述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实验研究需要从现实中抽离出来,同时,实验结果也能够返回现实。民族心理实验研究的生态效度可以通过,最终也必须通过实验设计的改进,多组实验的相互配合、印证等方式来得到提升。
(三)在面对文化影响的问题上,民族心理学的和实验心理学存在分歧
民族心理具有高度的文化渗透性,以至于在很多场合民族心理与文化心理这两个名词具有几乎同样的涵义。因为文化是“民族”构成的最重要条件,所以民族作为主体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不可能离开文化而抽象成为某种具有超越文化限制的一般性概念。在实验心理学的基础性研究中,文化渗透却是需要被仔细地排除的干扰因素。也就是说,在研究目标上,民族心理学与实验心理学存在分歧。民族心理学需要考察文化对心理和行为的影响,而实验心理学却要尽量避免文化因素对研究结果的渗透。辩解:将实验研究与文化因素的影响对立起来其实是一种误解。事实上,文化对个体或群体心理的影响也是可以通过实验方法来研究的。在一些基础性研究中,比如有关痛觉的研究,研究中需要尽量避免文化因素对被试痛觉体验的影响,从而精确界定人的痛觉阈限。之类研究是对人的最一般意义上的身心特征的考察,因此避免文化因素的渗透是必要的。比如,被试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以及被试对实验目的的认识,被试与主试之间的关系等因素都会影响到被试的痛觉体验。为了获得精确的结果,研究者需要精确地控制每一个因素。同时也有研究者专门考察某一类文化因素对痛觉阈限变化的影响,比如在测试前让被试听不同风格的音乐,结果发现音乐影响了人的痛觉阈限。由此可以看出,文化因素在实验中的渗透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实验研究中要控制哪些文化因素的影响是依据研究的目的来确定的。今天的心理学研究者越来越重视基础性实验研究的跨文化比较。这样的跨文化比较可以帮助研究者分辨出哪些心理特征受到文化因素的影响而哪些是特征具有跨文化的一致性。文化因素在实验心理学的研究中既可以作为一个自变量,也可能是需要控制的干扰变量,也可能出现在因变量之中。因此,文化因素也不是民族心理学开展实验研究的障碍,相反,民族心理中的文化成分正是实验研究的目标。在涉及文化或跨文化的研究中,研究材料或工具的跨文化一致性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无论是实验还是量表,在一种文化背景下有效的研究工具或材料在另一种文化中未必适用,这就是研究的跨文化效度问题。这个问题提醒着研究者,即使已经在一种文化中获得了有效的结果,也不能对研究工具或材料做简单的语言翻译就投放到另一种文化中施测,并且还把这两个结果直接进行比较。当然,跨文化研究效度问题不仅仅出现在实验、测量等量化研究中,社会学、人类学等人文学科的质性研究同样也会遭遇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和前面提到的生态效度问题一样,即,通过改进实验设计、重复检验、多组研究相互印证等手段来提升研究的效度。总体上,对民族心理实验研究的质疑意见涉及到了这个领域的主要困难,但这些困难不是不可能逾越的,相反,它们只不过在提醒着从事这类工作的研究者应该时刻警惕,不要犯技术上的错误。回顾心理学实验研究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规律:很多过去认为不能通过实验来研究的议题后来都被列入实验研究的名单内。冯特最初断言记忆不能通过实验来研究,但是在艾宾浩斯以后,关于记忆的实验就不再新奇了;弗洛伊德理论以潜意识概念作为基础,直到20世纪50-60年代,心理学家都认为潜意识是不能用科学的方式来认识的,因此弗洛伊德的理论缺少必要的科学性,但是当內隐研究技术被发明以后,对潜意识的实验研究也不遥远了。类似的课题还有自我、思维、决策、推理、社会认知等[14]。在某一阶段,实验研究遭遇到理论与技术的困难,突破这个困难的力量来自对研究课题做出恰当的操作性定义,以及采用合适的技术手段。本文已经对民族心理实验研究的质疑意见做了辩驳,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提出:1.类比实验研究的历史,我们有理由相信,民族心理的实验研究尽管在今天正面临一些困难,这并不意味着用实验手段研究民族心理问题是不可能的;2.从研究历史看,研究技术的进步,提出核心概念的恰当的操作性定义是心理学实验研究进步的原动力;3.实验研究的本质是模型模拟,这个特征与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因此,实验民族心理学与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等人文学科的研究之间并没有矛盾。
二、民族心理学有必要采用实验研究技术
前文已经讨论了民族心理学有采用实验研究的可能;接下来,本文还将论证,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有采用实验方法的必要性。人类获取知识的目的一是为了满足对世界的好奇心,期待获得关于未知现象的解释;二是为了满足对世界的控制欲,通过知识预测世界的变化,进而达到对世界的掌控。每一门学科都承担了解释某一个领域内的现象、传承领域知识的责任,即,在自己的学科领域内尽可能地达成人们的愿望。为了实现解释、控制的目标,人们必须建构一个关于世界的假设模型,通过对模型运行机制的考察来解释世界的变化,同时,也是通过对模型运行特征的评估从而实现对世界变化的预测和控制。人们建构的模型是对真实世界的模拟,这个模型是否能够担当准确描述世界的任务呢?于是,对模型的检验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可以将已知的世界变化特殊输入模型,观察模型运行结果与世界的现实变化之间是否契合。这是验证性实验;如果我们的模型已经通过验证,那么我们可以将当前的现实数据输入模型,通过模型运行结果来预测世界变化的特征,这是预测性实验或叫住探索性实验。自然科学是对物理世界做出描述与解释的知识。在模型建构与检验方面,自然科学已经积累的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研究规范,这种规范就是科学范式。按照库恩的分析,自然科学已经进入范式阶段,即在某一个历史时期总有一个具有统治性的世界模型,大多数研究者都信奉一个主流的范式。这时,研究者的主要任务就是用这个范式所规定的方法去描述和预测世界;关于这个模型或范式本身的质疑和争议则常常被忽略。目前的心理学处于什么阶段呢?研究者对这个问题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目前的心理学已经进入范式阶段,也有人提出心理学还处于前范式阶段。存在这种争论暗示了目前心理学缺乏统一的理论模型,也没有被大多数同行所认可的主流范式。与当前处于范式阶段的自然科学所不同的是,心理学以人和人类社会作为研究对象,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范式,甚至有研究者认为心理学永远也不可能像今天的物理学、化学那样成为一门真正的范式科学。在这个意义上,心理学实际上还处于前范式阶段,即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用以描述和预测世界的模型,也没有形成得到公认的主流研究规范。在这个时期,各种声音彼此争论,相互竞争。因此,常常听到对某一种研究方法的批评就不奇怪了。要公正地评价某种研究方法在这个学科中的贡献,我们需要跳出这些争论本身,在元理论的层面上,从学科的研究目标的角度来评价研究方法的取舍。如前所述,每一个学科知识都是对世界某个领域的描述和预测,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学科知识必须要建构理论模型。心理学当然也不例外。同样,为了检验模型的有效性,验证性实验是必不可少的;为了将经过验证的模型用于描述与预测未来,探索性实验也是必要的。因此,在学科建构的元理论水平上,心理学的实验性研究方法是必要的。所不同的是,由于心理学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主流范式,各种实验规范之间还存在竞争与争论。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争论的焦点在于某种实验规范是否可行,而不是实验本身的元理论价值的评价。民族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的研究应该遵从心理学的学科规范。如果实验研究对于心理学来说是必要的,那么对于民族心理学而言同样是必要的。第一,如果说心理学需要实验,而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的民族心理学却不需要实验,这个判断在逻辑上和学理上都是不成立的。在逻辑上,如果民族心理学是隶属于心理学的下位概念,那么心理学的所有属性都会体现在民族心理学之中。如果实验研究对心理学而言是必须的,那么对于民族心理学而言也应该是必须的。在学理上,这个判断意味着将心理学研究分成可以用实验的和不可以用实验的两部分。这个分割表面上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因为通常我们也会将不同的研究课题与适合的研究方法对应起来,比如,一些课题适合采用这种方法而另一些课题则适合采用另一些方法等。但是,当我们讨论研究课题与研究方法的对应关系时,是在操作层面上对研究方法的划分。即,用什么方法控制变量、用什么技术收集反应数据等。所有这些区别或差异都是在统一的元理论之下衍生出来的变化。如前所述,心理学的元理论模型需要通过实验来验证其有效性。于是,在统一的元理论之下,心理学的各个研究领域都要遵循实验研究的基本准则,这就是让心理学成为科学的那些规范。如果研究者强调某一个领域可以不受此条件限制,那就意味着这个领域的研究已经被划分到了心理学的领域之外了。正如冯特将民族心理学与他自己创建的实验心理学分开一样。在他断言高级心理活动不适合通过实验来研究时,实际上是将研究高级心理活动的民族心理学和研究基本心理过程的实验心理学看作两个相互独立的学科。其中实验心理学属于科学,而民族心理学则应该属于人文学科的研究。两者赖以描述和解释行为的假设模型是不一样的。冯特的实验心理学遵循的是自然科学的解释模型,而他的民族心理学则遵循社会学和文化人类的模型。而今天的民族心理学的理论建构如果不希望脱离科学心理学的主流范式而独立经营,就应该遵循心理学统一的元理论规范。也就是说,和心理学的其他研究领域一样,采用科学的研究范式是让民族心理学成为科学的前提。反对者可能会提出这样的观点:即使民族心理学遵循心理学统一的元理论规范,但是在操作层面上,由于民族心理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它可能采用相应的特别的研究技术,比如,观察法、个案法、质性研究方法等,而实验法则不是民族心理学的必须技术。需要指出的是,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之间并不存在固定的对应关系,虽然某些特殊的研究对象对研究方法会有特别的要求,但是为了获得精确的认识,研究者往往要采用多种研究方法相互配合、印证。即使是感觉阈限研究这样的课题,也不是单单采用实验法就能够应对的,往往需要观察法、访谈法等技术的配合才能获得精确的结果。通常,越复杂的研究对象越是要求多种研究技术的配合。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非常复杂,正因如此才需要多种技术的共同参与,实验法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项。第二,正如数学是人类理性思维的通用语言一样,实验逻辑也是民族心理研究的公用语言。民族心理学研究以民族为主体的心理和行为机制,要识别某一民族的特有心理和行为特征,需要将该民族的心理和行为表现与其他民族进行对比。在心理学研究中,在两个或多个民族之间进行对比时最主要的控制变量是文化因素。因此,民族心理学本质上是研究文化的科学。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者一定持有自己特有文化的在场。于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实际上是用一种文化去描述自己和他者的文化。当两个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研究者要对话时,各自的文化在场可能成为他们之间交流的障碍。比如,关于地域文化的称谓就体现了这种文化在场的障碍。欧美人习惯将来自欧洲大陆以东的所有文化都称为“东方文化”,而东亚人则习惯将东亚以西的所有文化都称为“西方文化”。那么,介于两个地域之间的西亚和印度文化当属于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呢?显然,所谓东西方文化的称谓在学理上和伦理上都是不严谨的。而认真思考过不同地域文化关系的学者会采用更为客观、严谨的文化识别标准,比如车文博先生提出了一个从整体-分析、神性-理性两个维度来区分“四方文化”的标准。根据这两个维度,文化类型可以被分为四大类别:整体神性、整体理性、分析神性,和分析理性。东亚、西亚、印度和欧美文化依据各自在两个维度上的表达而被识别为不同的类型。由于提出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文化识别标准,各种地域文化的特征才有可能放在同一个体系中来比较、交流。就像在地图上标出经纬度,地图上的任意两个点就可以相互定位了一样。民族心理研究可能采用多种研究手段,包括各种人文研究的手段和自然科学的研究手段。各种研究方法得到的结果要能够相互交流,需要有一个像地图上的经纬线一样的坐标体系。这个坐标系统就是研究的元理论范式。前面已经论述过,实验是支持并验证这个元理论的过程。于是,实验逻辑就成为了界定文化阅读有效性的坐标。在统一的实验逻辑下,民族心理的各类研究才拥有相互比较的可能。
三、为什么需要建构实验民族心理学
【关键词】民族心理学;困境;出路
【作 者】张进辅,西南大学心理学院、民族教育和心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400715;植凤英,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西南大学心理学院在读博士生。贵阳,550001
【中图分类号】C9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7)04-0011-005
On the Dilemma and Way out of Ethnic Psychological Research
Zhi Fengying,Zhang Jinfu
Abstract:The article sets forth the messes faced by ethnic psychological research.The article also points that in o rder to get out of messes,diverse methods should be used in research,andthe intergration of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research should be strengthened,and the training ofcomprehensive researchers should be recognized,and at same time,on base of the reality of our nations,the research of realistic problem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o increase the value ofethnic psychological research.
Key words:ethnic psychological researchdilemmaway out
一、引言
民族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首先在德国兴起。科学心理学的奠基人冯特在其心理学研究的最后二十年,写就了十卷本巨著《民族心理学》,他以语言、艺术、神话、道德、法律、宗教、社会风俗习惯作为实例,研究民族心理发生、发展的规律,并详细论述了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法。该书的出版问世,使民族心理学逐渐被人们接受和受到重视,民族心理学的研究也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展开。我国的民族心理学研究起步于20世纪初,改革开放以后,民族心理的研究才有了真正的发展。现在,中国民族心理的研究对象已扩大到国内56个民族,研究的课题也相当广泛,主要有: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的个性比较研究、各民族儿童及青少年品德形成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的基本理论研究①、民族心理与西部大开发关系、民族心理与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关系的研究②等等。总的看来,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实际上,随着民族心理学的不断发展,其研究的局限性也愈益凸显,以至于陷入一定困境。
二、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困境
(一)方法论上存在不能忽视的缺陷
一门真正的科学和一个富有成效的研究都有其科学的方法论基础。所谓方法论“指的是关于研究过程的哲学,其中包括作为研究的基本原理的理论假设和价值观,还包括研究者用来解释资料、引出结论的标准或准则③。”方法论既包括具体的方法和技术的采用,同时也包括对研究对象的基本立场。具体方法和技术包括被试的选择、条件的控制、材料的分析和数据的统计等。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民族心理学始终无法逃避的矛盾是究竟采用什么样的研究方法才能更好地对民族心理进行研究,而一些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人们的质疑也多是由于其所采用的方法问题。概括而言,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存在的方法论缺陷主要有:
1.对质的研究的忽视
质的研究是指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理解的一种活动。质的研究与人们通常所说的定性研究有一定的区别。国内的定性研究大都没有原始资料作为基础,主要采用的是一种形而上的思辩方式。它更多的是一种研究者个人观点和感受的阐发,通常结合社会当下的时弊和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论说或提供建议。而质的研究却十分强调研究者早自然情境中与被研究者互动,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建构研究的结果后理论,其探究方式不包括纯粹的哲学思辩、个人见解和逻辑推理,也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工作经验总结④。民族心理学,从其诞生之日便具有质的研究传统。心理学的鼻祖冯特(W.Wundt)早在1862年就认为心理学应是两个基本领域即生理心理学和民族心理学,他认为民族心理学的较为合适的研究领域涉及到“由共同的人类生活所创造的那些精神产品,因此,仅凭个体意识是无法对它加以说明的”。“民族心灵”的研究不能通过实验室研究来获得,而是通过历史文化产品分析来获得⑤。他指出:“在实验法无能为力的地方,幸而还有另外一种对心理学具有客观价值的辅助手段可供利用。这些辅助手段就是心理的集体生活的某些产物,这些产物可以使我们推断出一定的心理动机。属于这些产物的,主要是语言、神话和风俗⑥”。冯特的历史文化产品分析实际就是一种质的研究方法,是档案文献法、语言分析法、口语记录法以及民族志法的综合。之后,随着主流心理学对“心理学科学化”的追求,质的研究方法在心理学界渐受冷落,受西方民族心理研究范式的影响,国内心理学界也较少采纳质的研究范式。目前,国内民族心理研究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心理学界的研究,一条是民族学界的研究。在心理学方面,侧重于微观探讨,方法论上注重实证性的量化研究;在民族学方面,主要侧重的是思辩性的定性研究,这种研究方法的资料来源于已有的文字资料,多数并未深入实际的研究现场,为此,熊锡元先生曾倡导要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的研究⑦。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质的研究在我国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都未受到真正的重视。
2.定量研究的操作化缺陷
定量研究是我国民族心理学,尤其是个体民族心理研究的主导研究范式。由于定量研究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加上民族心理学研究特点及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种研究范式存在有许多的操作化缺陷。主要表现有:(1)采用未经过实地考察编制出的或直接采用国外编制的心理测验和量表来进行民族心理的研究,这样的研究结果不可避免地出现文化方面的偏差甚至偏见⑧,表现在:严重忽视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或考虑了文化因素,但仅做背景变量,没有考虑民族文化对心理的深层影响;歧视性的文化偏见,对少数民族缺乏客观的评价和认识等。(2)定量研究提倡客位研究,强调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是一种主客关系,研究者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局外人,远离被研究者,同被研究者保持距离,以避免主观价值的涉入,把研究对象作为客体进行价值中立的说明和控制。因此,定量研究常会导致文化的中心主义,单调呆板、以偏概全等缺陷⑨。(3)研究的取样问题。如何选择合适的研究对象在民族心理的研究中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由于少数民族普遍存在的语言、文化理解及研究地域的限制等问题,使得民族心理研究的取样比较困难,很多研究者在选取研究对象时常常采取的是方便取样,这样选取的样本很难具有代表性,故也难以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研究结论。研究取样的困难还导致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对象的不平衡,多数研究以较易取样的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对一般少数民族公众的研究极为匮缺,无形中缩小了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围,所得研究结论常常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二)民族心理学的学科定位模糊不清
关于民族心理学属于什么,其研究对象是什么,应该研究什么内容?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一直是民族心理研究者颇为关注的问题。孙玉兰、徐玉良认为,民族心理学是建立在普通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理论基础上的心理学科。它既要以心理学的理论为指导,又要以心理学的某些方法为研究手段,还要以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的材料为参照⑩。他们的观点强调民族心理学是属于心理学科范畴。之后,随着越来越多的民族学者开始涉足民族心理的研究,有学者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目前,这种学科之争开始趋向缓和,现在一个更常见的提法是: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11]。但对学科的性质问题,至今未有定论。
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的心理现象及其活动规律。但关于具体的研究内容,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探讨最受瞩目。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如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张世富认为民族心理应该包括民族认知、民族意识、民族情感、民族意志,民族性格、民族品德、民族气质等,这些是民族心理研究的基本内容,并认为对这些内容进行研究仍不足以说明对民族心理能有较为全面而深入的和本质的了解。因而,对民族内部的群体心理和个体心理也应进行研究①。徐黎丽认为,民族心理学是普通心理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就是特定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民族心理产生发展的生理基础[11]。尹可丽提出族群社会心理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认为只有将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界定在社会心理层面,才能使研究者真正考虑某一族群的个体或群体的历史、文化及其现实生活条件下的心理[12]。
张进辅则针对西南民族心理研究提出民族心理结构可分成民族心理导向系统、民族心理动力系统和民族心理功能系统三个相辅相成的系统,民族心理导向系统包括民族价值观、民族意识、民族文化等;民族心理动力系统:包括民族情感、民族意志、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社会压力与应对等;民族心理功能系统:包括民族人格、民族能力、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健康等②。
总的来说,民族心理学研究在不断地走向深入,但其学科定位并不明确,民族心理学的学科性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等都未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这些都直接影响了人们对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解和民族心理学的深入发展。笔者认为,对于民族心理学似乎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那就是“民族心理学”是否等同于“少数民族心理学”?“民族”的含义很广,在冯特的《民族心理学》著作中,“民族”被解释为种族共同体,如阿拉伯民族、日耳曼民族,更有广泛的“民族”含义是指政治独立体即民族国家或国民国家,如中华民族等。因此,如果从广泛的民族含义而言,民族心理学研究的范畴似乎还应包括中华民族人格、中华民族价值观等的研究而不仅是少数民族的民族心理。
(三)综合性研究人才极度匮缺
综合性研究人才的匮缺是制约民族心理学发展的瓶颈。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民族心理学的研究需要研究者兼具有民族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多学科的广博知识,一些心理学者由于研究思路的限制,加上缺乏广博的民族文化知识常常很难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中做到游仞有余,而一些民族学者由于缺乏深厚的心理学基础理论和方法指导,又很难做出高水平的民族心理的研究,这从我国目前民族心理学的研究现状便可见一斑。据万明钢等对2000-2005年发表在国内期刊关于民族心理的182篇研究论文进行的文献计量分析显示,这六年中。少数民族心理研究论文总体数量较少,以心理学9种期刊为例,不到6年发文总量的1%,且研究主题非常分散,作者也分散,具有创新性的研究较少,对理论问题关注不足;研究人员主要分布在西北和西南地区,6年中发文量在3篇以上的作者不足10人,说明我国少数民族心理研究还没有形成稳定的研究群体和稳定的研究领域,学术积累也远远不够[13]。
我国综合性民族心理研究人才匮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高校学科课程设置过于专业化,缺乏民族文化课程的开设,从而导致研究者知识结构单一是综合性民族心理研究人才匮缺的客观原因。综合性民族心理研究人才匮缺的主观因素很多,影响也更大。首先,少数民族心理的研究是民族心理的重要研究内容,由于缺乏对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文化的足够了解,许多学生或研究者对少数民族存在有“刻板印象”,在他们眼里,少数民族的代名词就是“贫穷和落后”,缺乏对“民族心理”的深入了解和科学认识,因而对民族心理学的研究缺乏兴趣。其次,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是一项投入大、要求高、难度高的工作,这让不少的研究者望而却步。另外,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耗时多,研究成果出来比较慢也是影响人们从事民族心理研究的重要原因。受“研究功利化”思想的影响,一些学者更乐于做一些方便、快捷、出成果快的研究。另外,现在研究生的学习常常与“找一个好工作”相联系,而民族心理方向的学生在就业上似乎不占上风。总之,诸多原因使得民族心理的研究队伍一直是势单力薄,尤其在整个心理学研究队伍中,常常处于一种被冷落的边缘状态。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困境的出路
要成功地走出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困境,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融合多元方法,加强质与量的整合
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民族心理学的研究不可能只使用一种研究方法。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应立足于研究课题的性质和研究实际,采用多方法多特质的研究手段。
在研究范式上,应重视质的研究在民族心理学研究中的应用,加强质与量的有效整合。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研究设计上的整合,指研究者在同一个研究项目中要善于混合使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在不同层面对同一研究问题进行探讨;研究立场上的整合,指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应不时反省自己的研究角色,调整好对研究对象的态度与立场。在质的研究阶段,研究者应持主位研究立场,深入对象的文化生活空间,站在研究对象的立场上来研究、分析民族或民族心理。在量的研究阶段,则应注意与研究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站在中立的、客观的研究者的立场上研究、分析其民族心理。当然,把主位研究与客位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并非易事,因此研究者持主位研究立场,还是持客位研究立场、主位-客位综合方式,主要取决于研究者的研究取向和研究课题的性质要求⑨;研究资料分析上的整合。一项民族心理研究中同时存在有质的研究与量的研究时,可以同时收集到不同类型的原始资料,在分析资料时要注意使用不同的方法对有关结果进行分析。
在研究具体方法上,可灵活采用历史文献研究、蹲点实地考察、田野工作研究、典型个案分析、较大规模问卷调查、参与观察、实验、作品分析、实物收集或音影设备记录、多元统计等方法,对民族心理的多种组成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其别注重深入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调查,运用参与观察和田野研究,以得出最直观真实的资料。在研究过程中,要始终遵循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思辩和实证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群体与个案相结合、横断与纵向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原则。
(二)加强我国民族心理学的理论建设
在任何学科的发展中,理论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发挥组织与联系功能。当某一学科发展到一定程度,研究结果或材料大量堆积时,就需要用理论对之加以整合、组织。(2)发挥预见功能。理论是预见科学知识增长、事物发展和进一步研究及可能研究结果的基础,可以说,科学的进步就是不断的理论预见或假设和对预见或假设的不断验证来实现的。从整个科学发展史来看,科学的发展经历了这样的过程:首先是人们提出理论假设对观察到的现象进行解释并对事物发展作出预测,然后用各种方法验证假设,在此基础上再提出新的理论假设,以此循环。(3)理论研究与具体问题的研究是密切联系、相互促进的。一方面理论研究需要具体问题的研究成果作为材料或素材,另一方面具体研究的成果又需要理论研究去整合[14]。
目前,我国民族心理学的理论建设还相当薄弱,对我国民族心理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现实中存在的民族心理现象等都未能做出较完满的理论解释,实证研究也多以国外的民族心理学理论为基础。但因为我国是一个多元一体的多民族国家,我国民族的实情与国外不同,因此,我国各民族心理的形成与发展规律与西方国家也存在有差异,可以借鉴但不能照搬。要科学回答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高民族心理学的水平和质量,必须立足于我国民族的实际,注重对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的理论探讨,加强我国民族心理学理论的本土化建设。
(三)注重对综合性民族心理研究人才的培养
在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阵营可增设有关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等相关理论及研究方法的课程,深化心理学研究者对民族文化知识的了解,激发研究者对民族心理研究的兴趣,使之掌握一些民族学的研究方法并能有效地与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相结合,从而可以游仞有余地从事民族心理的研究。反之,出身于民族学的民族心理学研究者也应加强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及研究方法的学习,提高其民族心理研究的深度和可靠度,尽可能减少由于研究者出身背景的不同而产生的研究偏差。
(四)立足于我国民族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现实问题的研究
民族心理学研究的生命力在于它对民族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价值。当前,我国正处在急剧的社会变迁之中,经济和社会结构在不断发生变化,各民族、各种文化和意识形态在不断接触、互相影响,由此也产生了许多与民族发展相关的现实问题。如果民族心理学的研究不能有助于解决这些实际的问题,它就会丧失其存在的价值,就更谈不上发展。因此,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应立足于我国民族的实际,在充分了解各民族历史演变、经济生活现状、文化背景以及、民族习惯等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15]。特别注意从民族发展的实际需要,去研究民族的深层、隐性问题,注重挖掘民族文化对民族心理的深层、内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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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题化教学;成绩;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B
[基金项目]该文是2013年伊犁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NO:JG201238):《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课程专题化教学改革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宗永平(1965.11-),男,浙江义乌人,硕士,新疆伊犁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副教授,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新疆民族宗教问题研究。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以下简称《教程》)是新疆高等学校开设的地方性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从2008年开始,根据新疆教育厅思政处的要求,新疆多数高校开始逐步实施专题化教学,几年来,经过多轮专题化教学实践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使专题化教学在《教程》课程中充分发挥作用,有必要进行深入探究。
一、《教程》课专题化教学取得的成绩
(一)专题化教学较好地解决了“教学内容多、教学课时少、教学任务重”的问题
现行的《教程》课不仅涵盖新疆“三史”即新疆地方史、新疆民族史、新疆宗教史的内容,还包括民族理论与政策、宗教理论与政策的内容以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内容,加上绪论和结束语,共有12个部分内容。由于教材教学内容多,在实际教学实施过程中,遇到节假日、学生劳动以及特殊假期等情况,经常造成教师完不成教材内容的情况;该课程总课时为54课时,有的高校调减到了36课时,在有限的课时内,还要安排实践教学等教学活动,难度是相当大的。而专题化教学较好地缓解了“教学内容多、教学课时少、教学任务重”的问题。将原来的12个部分内容整合为几个大的专题,突出讲授重点难点知识,通过以点带面,着重解决学生在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和历史观方面存在困惑和疑难问题。比如:将教材中的第一章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章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共同聚居与开发的地区、第三章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这三章内整合为“新疆三史”这一大的专题,着重回答三个问题即为什么说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什么说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共同聚居与开发的地区?为什么说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这样既完成了规定的教学内容,又满足了学生对相关问题的解疑答难,而且突出了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之效。
(二)专题化教学较好地解决了教师集体备课、合作授课以及自身知识结构不足的问题
由于《教程》课程的公共性,教学班级多,许多高校专职教师不足,因而出现了许多从事《教程》课教学的兼职教师,他们在短期内,凭个人之力要深入透彻地理解,消化《教程》课内容具有较大难度,在教学质量上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总体不如专业教师。专题化教学的实施,注重了教师的集体备课和合作授课的作用,教师们通过集体备课,说课,听课、合作授课等方式,围绕某个教学专题,凝练教学重难点,提供教学案例,交流教学技巧,提供教学经验,不仅提高了自身的专业素质,加强了教师间教学交流,而且有利于教师对专题进行深入钻研,形成教师间的竞争机制,提高教学质量,真正使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取得入脑、入心,有助于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凸显教师的主体地位,克服教师自身专业知识结构不足的问题。
(三)专题化教学让“教”与“学”双主体得到了较好的展示与发挥
现行的《教程》课大多数是大班合堂授课,由于授课人数多,课程理论知识多,内容较为抽象,如果教师照本宣科,很容易引起学生逆反心理,一般公共课学生逃课率较高。有些学生即使身在在教室,不是上课睡觉就是在玩手机或者做其他事情等。而专题化教学着重以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核心,主动去引导学生进行问题的思考。作为教师而言,专题化教学要求教师必须熟悉掌握相关的教学案例,去消化热点和难点问题,想办法采取多种方式让学生寓教于乐,让课堂活跃起来,使教师教学的主动性得到增强,教师的主体地位得到较好的展示与发挥发挥。作为学生而言,专题化教学注重了学用结合,从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帮助学生解决了许多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比如:民族与宗教的关系、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关系、民族地区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国家集中统一与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既是学生迫切需要了解的问题,也是教师必须予以正确回答的问题。
(四)专题化教学让教师和学生对所教所学课程的科学研究水平得到了提升
专题化教学一改过去简单的问答式作业,大多采取的是课程论文的方式或撰写调查报告的方式。在教学实践中,教师能够更多地发现研究的兴趣点、有益于提升自身的科研水平。而学生通过撰写课程论文、调查报告,让更多的学生主动参与到课程学习研究之中,使学生的科学研究水平能够得到较好地提升。
二、专题化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实施专题化教学中,专兼职教师之间、民汉教师之间、新老教师之间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呈现较大差距
从专兼职教师之间看,专职教师经过多年课堂教学的锻炼,对问题的理解把握比较到位,往往能够抓住问题的焦点,而大多兼职教师较少涉及该领域教学,有的甚至是第一次从事课程教学,在专题讲授时往往拘泥于书本或课件,照本宣科者多,灵活运用的少,存在教学水平高低的位差。
从民汉教师之间看,现在学校要求民语教师全部使用汉语教学,但在实际教学中,民语教师汉语水平呈现梯次差距,对问题的理解往往未达到汉语思考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的深入。而年轻的汉语教师由于授课经验缺乏,仅有授课热情,缺少教学的经验,也往往导致教学处于浅层次水平。
从新老教师之间看,新教师教学经验缺乏、知识储备较少,在上课过程中,往往出现心有余而力不从心现象。老教师教虽然教学经验丰富,知识储备较多,但是多数拘泥于传统教学,排斥多媒体教学等情况,教学水平经常出现高高低低的现实差距。可以说在高校最受欢迎的教师是从事公共课教学的教师,但非议最多的也是从事公共课教学的教师,教学水平教学水平和质量呈现较大差距。
(二)在实施专题化教学中,民汉学生中间出现理解能力、概括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欠缺现象,学习成绩,学习兴趣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结构和金字塔式结构现象。
由于专题化教学改变了教材原有的章节目顺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有机的整合,要求学生对书本知识进行综合概括总结,但是随之而来,学生中产生了理解与记忆、教与学的矛盾。对汉语学生而言,由于习惯于传统思维,对公共政治课,抱着平时不用功努力学习,到时突击死背硬记过关心理。对课程学习兴趣不浓,没有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存在平时不努力学习,期末考试成绩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结构,即成绩优秀者少,不及格者少,中等成绩偏多现象。对民语学生而言,由于跟不上教师上课节奏,普遍反映在书中找不到所学内容,产生消极厌学现象,加之现行实行汉语授课,不少民语教师汉语出现表达能力局限,对问题理解不到位,教学针对性不强,缺乏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缺乏案例教学,新的教学信息接收滞后等情况,造成不少民语学生,对所学课程要么概括不到位,要么理解不深,要么不感兴趣,要么认为没有什么实际用处,导致学习兴趣缺乏,学习成绩普遍偏低,呈现学习成绩,学习兴趣金字塔式结构状况即上小(成绩优秀者少),下大(不及格者多)现象。
(三)在实施专题化教学中,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未能做到有机结合,存在重多媒体辅助教学,轻课堂知识传授,轻实践教学等本末倒置现象。
专题化教学中,现在的教师大多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如广泛使用PPT、视频、音频等,但是多数年轻教师产生了对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严重依赖性。有的教师把课件当做“电子黑板”,甚至是照本宣科;有的当做是播放器,随意播放视频资料,而忘记了多媒体教学仅仅是辅助教学的一种手段,存在本末倒置现象即在重视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同时,忽略课堂知识传授的主要功能,往往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现在多数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存在较少使用板书或没有板书习惯,即使板书也缺乏规范性,严肃性。遇到突发事件,如:遇到停电情况,不能有效组织学生正常教学,没有做到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有机结合,导致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不断涌现。
(四)在实施专题化教学中,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滞后,难度较大,经费难以保证,实践育人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由于《教程》课是典型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仅仅书本知识的理论学习,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因而实践教学成为增强学生学习主动性,提升学生兴趣的主要途径之一。而新疆当地有着丰富的课程资源,为实践教学提供了丰富的养料和土壤。但是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滞后,组织学生到户外开展实践教学活动难度较大,最大的困难在于学生人数众多,安全难以保证,实践教学经费常常无法解决,往往导致教师不愿组织学生到户外开展实践教学,只能组织学生做一些课堂实践教学活动,没有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实践育人功能。
三、专题化教学的对策建议
(一)专题化教学的对策
1、在教学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
《教程》课专题化教学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各高校应当紧密联系本地实际,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首先要端正指导思想,始终把提高各族大学生思想政治觉悟作为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真正把教学的根本着眼点放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觉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上。加强专题化教学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必须抓住核心问题,通过教学,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增强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可以说,对“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了解把握与否,是《教程》课最大的针对性、实效性的试金石。
2、在教学的感染力、说服力上下功夫
《教程》课教师课堂教学语言表达能力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学生对知识吸收的程度和学习的积极性,关系到教师教学效果的好坏。有的教师由于教学语言生动形象,讲课有声有色,教学效果就好;有的教师由于词不达意,言不传情,因而教学效果不佳。教师的语言表达,直接影响着教师在教学中主导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学生接受知识和培养思维的能力。教师在教学中,教学语言要有感染力、说服力,需要用情感来激发学生的思维,语言要新鲜活泼,富于激情,声情并茂,生动感人,使学生在情感的熏陶中学到知识、受到启发。教师还有必须善于运用教学案例去激发学生的学习思考积极性,引导学生寻根究底,才可能使学生真懂、真信。
3、在教学的吸引力上下功夫
实施专题化教学,只有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使学生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才能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在教学中,教师不能以权威自居,应以一种平等的心态与学生交流、探讨,从而使学生主动地接受正确的观点。教师应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手段,充分调动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兴趣,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努力做到解决大学生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学生存在的思想困惑问题,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为此要求教师要在吃准吃透教材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上下功夫、要在讲好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从学生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来进行授课,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正触及学生的兴奋点和关注点,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明白,讲得让他们信服,让学生真正感到《教程》课不是在空洞的说教,而是与他们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课程。
4、在教学的方法上下功夫
俗话说: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教程》课专题化教学应当采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使学生坐得住、听得进、学得好,并引起兴奋点和共鸣点。应当提倡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问题式、案例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事例、新颖活泼的形式活跃教学气氛,启发学生思考。要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把专题讲座、课堂讲授、课堂讨论、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课程论文和心得体会以及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等环节和方式结合起来。在教学方法,努力做到:晓之以理,辅之以形,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授之以渔。“晓之以理”,就是要把道理讲透彻,做到概念明确,层次分明,逻辑连贯,重点突出;“辅之以形”,就是要把观点和材料统一起来,把无形的、虚的东西和有形的、实的东西结合起来;“动之以情”,就是要调动师生双方的感情,既以理服人,又以情动人;“导之以行”,就是教师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为人师表;“授之以渔”,就是不仅应该有助于学生较好地接受和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教会学生学习和应用的方法,即能力的培养。只要教学中情理相融、方法得当,《教程》课就一定能够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
(二)专题化教学的建议
1、加大对专兼职教师的专业知识培训的力度,着重解决教学热点、难点等需要关注的新问题和尖锐问题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大对专兼职教师的专业知识培训力度,鼓励教师进修、自修、读书、思考、研究,拓展自己的知识视野。
当前在《教程》课教学中应当着重解决教学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有:一是,学习党的18大精神与新疆面临的风险挑战,二是,认真总结中央新疆工作会以来新理念新思路以及经验和教训,三是,围绕党的18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布局,结合新疆实际,思考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应采取的措施迈上新台阶;四是,坚持把“一反两讲”(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新疆精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渗透到教学中去;五是牢固树立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稳定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坚决制止三非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活动)。
2、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加大集体备课的力度,集体研讨专题化教学内容
教研室在每一个专题讲授前,召集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对所要讲授的内容进行集体交流,通过集体备课,突出主线,明确重点难点,集体编撰《教程》教学案例汇编,防止一些老师讲课中涉及案例的主观性随意性,通过集体备课交流,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的答案。
3、发挥专兼职督导在督学督教中的作用,建立民汉教师结对子制度
应当充分发挥学校院系两级专兼职督导的作用,通过随机听课、现场检查,组织学生评教、进行座谈等方式,对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与教师交换意见,对教学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树立先进典型,鞭策落后,推动教学观摩活动开展,积极发挥督导在督学、督教中的“检查、督促、指导、参谋”的作用,这样有助于督促教师自加压力,努力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同时根据对民族地区院校的实际,建立民汉教师结对子制度,通过教师之间相互听课观摩学习,以老带新,以强带弱,取长补短、不断完善教师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教学水平。
总之,近年来新疆高校“教程”课专题化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专题化教学中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应当在教学实践中妥善加以解决,通过探索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专题化教学的新路子,不断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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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现状
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
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第二,个体民族心理研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民族心理研究的主流。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大开发。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进行,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开发商希望对西部各个民族有个全面的了解。西部各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的心理特征,必定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实施过程中以及在民族经济和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其中,民族心理的积极影响将促进西部大开发各项战略决策的实行和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如维吾尔族和回族善于经商的心理特点则有助于这两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极影响则会阻碍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和民族地区发展,如一些民族闭关自守的心理特点则不利于该民族的发展和进步。许多从事民族心理研究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深入西部民族地区,调查西部各个民族的心理特征,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论文,并积极倡导各个民族发扬优秀的民族心理特征,抛弃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心理特征,使西部各个民族早目走上兴旺发达之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实施,个体民族心理研究会进一步深入发展。因为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的实施需要西部各个民族的配合,各个民族要配合国家的战略决策,首先要在心理方面充分地认识和理解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各个民族带来的好处,然后才能在行为上支持和拥护国家的决策。
正如王光祈先生所言:“各民族之生活习惯,思想信仰,既各有不同,其所表现于音乐之中者,亦复因而互异。甲民族之乐,乙民族不必能懂;乙民族之乐,丙民族亦未必能懂……”①“日耳曼民族之乐,拉丁民族不必尽懂;拉丁民族之乐,斯拉夫民族不必尽懂;推而至于各小民族,亦无不如此。”②“德国人之作品,不必尽与法国人口味相同,中国人之作品,更不必与欧洲人口味相同。”③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个加强对民族音乐美学、心理学层面的研究,探悉不同民族的群体音乐审美心理的新兴学科亟待建立。
所喜,笔者新近拜读了施咏博士著《中国人音乐审美心理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2008年4月版,33万字)一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推出的学术新著。该书以“中国人的音乐审美心理”为取向,构建一个多边缘交叉性、跨学科的研究领域――“音乐民族审美心理学”,其意在通过这一新的分支学科的逐步深入,最终打通诸学科之间的学术壁垒,使之能在“中国人的音乐审美心理”这一更具新视野、新挑战的论域的统筹下,进行更有深度的研究。
一
该书是根据作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人音乐审美心理研究――“音乐民族审美心理学”导论》所修改而成,作者所提出的“音乐民族审美心理学”是建立在民族音乐学之理念、方法上,以民族的音乐审美心理的内部结构、活动方式及其外化形态作为研究对象,从民族审美心理学的视角来观照以民族为单位的人类共同体的音乐审美心理的内部结构特征及其发生、演化的规律的一门新兴的研究领域。
全书共分八章,分别对音乐民族审美心理形成的基本条件、存在的基本特征、发展的基本规律,中国音乐审美中的形式要素及其组织手段,中国人音乐审美中的联觉、味觉心理,中国人音乐审美心理中的阴柔偏向与尚悲偏向以及民族性格对音乐审美心理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绪论中介绍了课题之缘起,研究的方法,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第二章探讨了中国人音乐审美心理形成的基本条件是受自然系统中的地理环境、人种特征,社会系统中的生产方式、社会政治结构、哲学思想、宗法、原始神话、集体无意识等因素的影响与作用。第三章阐释了中国人音乐审美心理存在的基本特征,即民族性与世界性作为事物个性与共性的两个方面,是一对互为依存融合的统一体。第四章提出音乐审美心理是在相对的稳定性与绝对的变异性这两者的矛盾对立统一中发展演变。第五章探讨了中国音乐审美中的形式要素和组织手段,总结了中国人在音乐审美上有着近人声,尚自然、多样化、个性化,偏高频的清、亮、透,甜、脆、圆以及重鼻音的特点。旋法上表现为平和、渐进的美学特征;音乐结构思维讲求在“统一的前提下求对比”,并遵循规范化、程式化的特征。第六章为联觉,指出受中国传统思维的整体直觉、多觉贯通、艺术综合理念、“成于乐”、“游于艺”乐教思想的影响,中国人音乐联觉能力较为发达。并高度重视味觉审美的情感表现性,“声亦如味”,饮食口味的地域分布与民族音乐风格之间也有着一定的联系。第七章为心理偏向,提出中国人音乐审美心理中具有阴柔偏向,同时与阳刚相补,调剂为用。中国人音乐审美心理中还有着“尚悲”的偏向,与西方民族比较而言,其特点是趋向淡化、弱化,偏于阴柔的“悲情”,体现为“哀而不伤,怨而不愤”。第八章通过实例论证了民族性格与其音乐性格两者之间的对应性。
二
该书的作者施咏是近年在学界较为活跃的青年学者,在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教育学等领域均有所建树。曾师从王耀华教授、乔建中研究员门下攻读民族音乐学博士学位,现进入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的科研工作。
通览全书,可以看出作者在与选题相关的诸人文学科领域的学习、钻研、思考、探索方面花费了很大的心力。诚如著名音乐学家王耀华先生在该书的序中所写:“施咏同志在我校攻读音乐学博士学位期间,以巨大的努力和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获得博士学位。我认为,这篇论文的选题是一个很有开拓性意义的研究课题。”
全书的主要特色和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术独创
通常,独创性往往是衡量一本著作学术价值的重要标准之一。在国内,无论是民族心理还是民族审美心理则都是一个有待于拓荒的新兴研究领域。就审美心理学而言,诸多研究成果中涉及中国传统审美心理的也为数不多,且这些研究也大多从文艺学角度出发,缺乏一定的心理学理论基础。
在有关民族心理的文献中,一般较少涉及“审美”;而一般的美学、心理学又几乎罔谈“民族”。虽然在某些民族审美心理学的著作与文章中对民族的音乐审美心理也有少许的涉及,但多为一般性的流于表层的探讨,且极为零散。对于本课题的专门研究,目前尚不多见相对完整、成系统,并得到足够深入挖掘的研究成果,相关散落资料尚需归纳、梳理、整合并理论提升。
而《概论》一书正是取这样一个被当今美学、心理学、民族音乐学所遗忘的研究领域,强调民族音乐美学、心理学层面的视角。将研究的着眼点放在了向来是最深层、最复杂、最微妙、最灵动也是最难以琢磨的民族成员的音乐审美心理层面上。并运用辩证思维大胆架构了自成体系的“音乐民族审美心理学”的学科框架,首次对中国人音乐审美心理中的心理偏向、民族性格与民族音乐性格之间对应关系等进行了理论发掘,很多观点提出均不乏新见。
2.视野开阔
以往音乐学界的状况是:民族音乐学、心理学、美学三个领域,多呈独立、并行的状态,音乐心理学多专注于实证性的科学的、个案性的研究范式;中国音乐美学的研究多集中在古代美学史文献的梳理总结;而民族音乐学的主流成果则多集中在微观的田野的个案调查报告。在中国当今的音乐学研究中,研究范围虽然涉及到了诸多方面,但运用学科交叉的方法,综合多维度研究的还为数不多,中国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呼唤着多角度、多学科的文化诠释。
正如乔建中先生曾呼吁:“选题方面,我们多局限在民族民间音乐的自然分类的圈圈内。从更广阔的科学领域,例如从社会学、考古学、民族学、心理学等的角度来探讨民族民间音乐规律的选题却非常之少。这种单一的,不注重跨学科、不注意边缘学科的选题倾向,正是研究水平不能较快提高的另一个原因。也是不能从更深的层次上去认识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特质和内在规律的原因之一。”④
“音乐民族审美心理”的研究正将遵循这样的指导思想与研究思路,偏重宏观视角、注重多学科边缘交叉,而开拓性地将音乐学、民族学、美学、心理学等学科交叉而构建成新的研究领域。与其说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莫若说是一种新的视野和方法。其创新意义不仅在于对音乐学本学科的细化发展――创建了一门新的交叉学科与研究领域,还加强了民族音乐学研究的美学、心理学层面,拓展了音乐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为所涉及、包含的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民族审美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学术视野,提供一个极具拓展空间的新视角、新方向。
3.逻辑性强
作为一个全新的学科的架构,作者在全书的整体结构上亦是用心甚多。全书的布局得当,条理清晰。在不少章节体现了作者思维缜密的逻辑思辨性。如在绪论中通过科学心理学与人文心理学、个体心理学与民族心理学、审美心理学与心理美学这三对关系的辨析来论证强调其非实证的研究方法。
在第四章审美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中,提出音乐民族审美心理发展的过程中稳定守恒是相对的,而变异发展是绝对的,音乐民族审美心理总是在稳定性与变异性,即外向融合与内向固守、偏离创新与回归继承的对立统一中发展演变。
尤其是在第三章“中国人音乐审美心理存在的基本特征――民族性与世界性”中,对音乐的“民族性与世界性”这一对老生常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逻辑严密并较前人均更饶有新意与深度的阐释,作者分别从“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世界的、首先是民族的”、“愈是民族的、愈是世界的”、“愈是民族的,就愈不是世界的”、“民族的,却并非都是世界的”等五个方面对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关系进行了辨析。提出民族性与世界性,作为音乐民族审美心理基本特征中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是促使民族审美心理在矛盾中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任何一种美的属性,包括那些所谓具有“世界性”的,它必然是归属于某个民族而首先具有民族性。正如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没有个别就不存在一般。所以,音乐的世界性不可能凌驾和超越于民族性之上,离开了民族性就没有世界性,并不存在一种脱离民族性的世界性……层层剖析后,进而提出只有那些真正“优秀的民族艺术”,才有可能成为“就是世界的”。
三
当然,作为一门学科、或是新的研究领域的创辟之作,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比如理论的框架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有些观点还有待商榷。创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岂是一人所能胜任?如果该著的出版面世能够唤起更多的同仁对中国民族音乐美学、审美心理学的关注,随之为其添砖加瓦,我想,该书所谓抛砖引玉的作用也就发挥尽之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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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光祈.中西音乐之异同[J].留德学志.1936(1).转王光祈文集[C].巴蜀书社,1992:291.
关键词:传统形象学;当代形象学;形象;转向
遭受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韦勒克、迪塞林克等人的批判之后,同时受益于萨特的存在主义等思潮的影响,比较文学形象学实现了由传统向当代的转变。而这一转变的重要标志就是,对于“形象”的理解发生了重大转向。
莫哈在《试论文学形象学的研究史及方法论》一文中指出,“文学形象学所研究的一切形象,都是三重意义上的某个形象:它是异国的形象,是出自一个民族(社会、文化)的形象,最后,是由一个作家特殊感受所创作出的形象”,“在这三点中关注的重点不同,其结果必将迥异”[1](P25)。而在这三种“形象”中,莫哈认为,第三种“形象”在形象学研究中没有意义。他认为,文学中的异国形象必然与社会生活紧密相关,而不能仅从作家个人的特殊感受来理解形象的全部意义。“即使是那些不承认、蔑视这种关系的精英们,他们的态度本身仍然表现出了与社会的一种关系。”如果将形象仅仅理解为“由一个作家特殊感受所创作出的形象”,就有“虚设文学、将它与社会语境割裂开来的危险”。研究作家创作的异国形象,“是所有形象学研究的必要阶段”,但“非唯一的阶段”[1](P26)。
所以,形象学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前两种“形象”。下文将着重指出,形象学在不同发展阶段对“异国形象”的理解完全不同。传统形象学对“形象”的理解偏重于前者,认为异国形象是对客体的再现,即对现实中的作为被关注者的异国的反映和表现。而当代形象学对“形象”的理解偏重于后者,则认为异国形象是主体的建构,是由作为注视者的作家及其所处的民族、国家、文化等的合力创造。
一、传统形象学:形象是客体的再现
莫哈认为,如果将形象理解为“异国的形象”,“就会更强调形象的现实性,这就是同意基亚的观点,认为‘形象总是某某事物的形象,总要与它或多或少忠实再现的现实保持联系’”[1](P26)。莫哈强调,将文学中的异国形象视为“现实复制品”,“以此来了解异国情况”,是十分危险的,“形象学的研究方向就转向了民族心理学”[1](P26)。以卡雷、基亚为代表的传统形象学就是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形象”的,他们的研究确实面临着上述问题。
在《法国作家与德国幻象》这本传统形象学经典著作中,卡雷指出,“从斯达尔夫人时开始,我们对德国形象的认识就是不符合时代的”[2](P110-111),“很少有什么作家愿意从德国本身来了解和认识德国”[2](P112)。由此可知,在卡雷的形象研究中,隐含着这样的逻辑前提,即作家笔下的异国形象,是“对异国社会(缺席的客体)的表现”[3](P9)。基亚也认为“形象总是某某事物的形象,总要与它或多或少忠实再现的现实保持联系”[1](P26)。卡雷和基亚的这种关于形象的理解方式,在传统形象学中具有代表性。
这种形象符合休谟的想象理论。在休谟的理论,形象“从在场弱化的意义上说,它只是感知的痕迹”[1](P27),“趋于此端的形象,被看做弱印象”[4](P43)。就是说,形象是对异国的复制和摹写。异国形象如果真实,那么这个异国就必须真实、在场,异国形象是对异国的如实再现。保尔?利科在《从文本到行动》一书中指出,这种形象实质是“再现式想象”,“再现的对象是缺席的或不存在的事物”[4](P43)。就是说,传统形象学视域中的异国形象,只是“作者所感知的那个异国的复制品”,是“复制的想象”[1](P27)。于是就有问题:这种“感知”和“复制”的异国形象,是否符合异国的历史实情。自然地,异国的历史实情,就成为了判断作家笔下的异国形象真实性和价值的原本和依据。而传统形象学所要做的,就是评估异国形象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异国的历史实情,并分析原因和影响。这种研究很容易溢出文学研究的范围,变成民族心理学和国家关系的研究。
二、当代形象学:形象是主体的建构
莫哈认为,若将文学中的异国形象看作“是出自一个民族(社会、文化)的形象”,即意味着“将对异国的文学描写视为一种创造或再创造”,是作家和他置身其中的那个民族(社会、文化)合力创造了这个形象。
这种形象实质上是“创造的想象”[1](P27),它属于萨特的想象理论。根据萨特的理论,“形象基本上是按照缺席,按照在场的他者构思的”[4](P43)。萨特是存在主义者。他在《存在与虚无》中提出了一对范畴: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所谓“自在存在”,就是人意识之外的物质性的客观实在,而所谓“自为存在”,就是指人的意识的存在。萨特认为,“自在存在”只是纯粹的事实,没有原因,它的存在完全是偶然的,是孤立的,没有意义。如果非要说“自在存在”有意义,那么,其意义唯一的来源,只能是“自为存在”,即来自人的意识,由人赋予。在他看来,人的意识有个重要特点,就是“意向性”,就是说,当意识指向某物时,就赋予对象以存在的意义。
由此推知,作为客观存在的异国,如果它没有进入一国的关注,那么,不管这个异国实际情况如何,对于不了解它、甚至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的外国人而言,这个异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或者说是虚无的。因此,作为一种自在存在的异国,只有进入他国人的意识并受到关照才是有意义的。于是,异国形象由此诞生。此时的异国形象,已不再是原来的那个“自在存在”的国家的再现,而是掺杂进了大量来自另一国的观察者意识和文化的成分。确切地说,这个“异国形象”,从根本上说就是作为观察者的另一国的人、社会、民族所赋予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异国形象就是“在场的他者”的建构,体现了“在场的他者”的主体性,是一种“创造的想象”。所以,不同于传统形象学,当代形象学的研究重心就在于弄清楚形象的创造者依据什么来想象和建构异国形象的。换言之,它研究的是“想象的创造者们”,或者说是“造出了形象的文化”[1](P26-27)。
三、结语
如果说异国是被注视者,是客体,那么,本国(包括作家和社会集团)就是注视者,是主体,双方构成了二元对立的关系。而如孟华所指出的,“注重‘主体’可说是当代形象学研究对传统所作的最重大变革,它意味着研究方向的根本转变:从原来研究被注视者一方,转而研究注视者一方,即形象创造者一方。”[3](P6)
需要指出的是,从传统形象学向当代形象学的这一转变,表面上看是体现了从重视研究被注视者向注视者转移,实则反映了对“形象”的理解的根本转向,并由此带来了研究方法与重心的转移。传统形象学认为异国形象是对客体的再现,因此研究的重心是异国形象与异国之间真实相符的程度,而当代形象学则认为异国形象是主体的建构,因此研究的重心是异国形象与创造了这种异国形象的文化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莫哈,《试论文学形象学的研究史及方法论》,见孟华主编《比较文学形象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 基亚,《比较文学》,颜保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
[3] 孟华,《比较文学形象学论文翻译、研究札记》,见孟华主编《比较文学形象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论文摘要:语言文化学作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产物,是西方文论的重要延续,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自身的理论体系,对其研究中承载着人类的物质与精神文化,尤其是表象理论的发展,其特征、结构对文学、艺术、文化等有了新的阐释,尤其是结构中的定型对文学造型与艺术事实对现实生活的模仿等在文学文化领域有了新的解释,是对当下文学文化现状研究的必然需求。
语言文化学自产生来时,在人文思想上坚持以为文本的理念,对各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加以尊重,对文化的内在性、民族性与本然性作出阐释。表象与知识更具有名族地域特色,因此对表象理论的研究可以反映出一个民族的情感倾向、自我文学、艺术等的发展与独特的思维特征。
一、表象理论综述
本文所写的是表象问题,它与知识更具有民族特性,其独特的表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在表现其独特的民族族心智特征上有重要意义。
表象一词并不是语言文化学先发明的,在古老的东西方早有其渊源。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曾提出“概念来自表象”和“灵魂不能无表象而思维”的观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表象思想主要表现在《周易》中,其中所表述的“象”更多的是意象,《周易》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角度出发,通过不同的意象来阐述世界本原以及事物的本质。
哲学认为表象是对客观事物的印象留存于大脑记忆中,其产生是由外在的刺激物所引起的。心理学认为在头脑中形成的对感知事物的形象,无论是否受到刺激引发都存在于人们的意识里,也就是说,表象在生活中的作用很大,已经潜入到我们的思维之中,不自觉的影响我们的活动,同时表象还具有强烈的民族倾向性与思维特性。因此,对于语言文化学的民族文化研究来讲,表象更具重要性。因此语言文化学的表象理论研究对国际间文化的交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表象的特征与分类
1.表象的特征
语言文化学中的表象不同于一般意义的表象,包括形象与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意义属性。可见,语言文化学范畴的表象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可以是集体也可以是个体的。表象结构在当代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更为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尤其是多媒体网络技术所提供的独有形象,其结构所带给我们的直观刺激性、可感性更是让大众感到快意。也就是说,表象在更广范围的国家文化交流中,通过研究民族语言文化的特点,进而探询民族思维和精神世界,达到为国际文化交流服务。
2.表象的分类
表象可以分为集体表象和个体表象,因为表象具有双重性,它可以是个体的,也可以是集体的,这是表象特有的个体性和超个体性。具体到个体来说,每个个体都具有各不相同的个体表象,而从个体所属的民族文化角度来看,必然要接受从这一文化共同体中继承下来的民族的共同的表象,这就是集体表象。两者之前的区别研究在语言文化学之前便有:有的把集体意识看做社会成员世代继承的公同的信仰和感觉系统,在这个基础上群体可以产生共鸣;有的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认知形式,是“一般思想”中的知识,其内容、功能和再现都受社会制约;有的认为社会表象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认知现象,它们是关于行为、思想和价值的多层次系统等。
三、表象的结构
由上文可知,集体表象是语言文化研究的重点,因此,在表象理论中一般指集体表象。在集体表象的结构体系中主要有先例现象、定型、艺术事实与鬼神。
1.先例现象
“先例”或 “前例”,指“已有的事例”或者“可供后人援用或参考的事例”。语言学术语“先例性”,基本是这个含义,表示“己有的可以供后人援用和参考的事例”。
先例现象作为一种表象,自然具有表象的特征,但是又有着自己的独特性。作为先例现象需要具备几个条件:具有超个体性,在这个个体共同体或者民族文化体中他们对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很熟悉,如同常识知识一样熟知,至少知道这些现象存在;在认知层面上这个现象是现实存在的;此种现象在某个民族文化群体的言语中经常出现,带有民族标识。
先例现象具有自己的原型性与单一性,也就是说同一个民族中的先例现象有着相同的原型形象、评价取向及伴随意义。先例现象非常广泛,可以是言语思维活动的各种文本,也可以是非言语类的绘画建筑等。但是语言文化学理论研究的主要是语言化先例现象,并按照语言单位本身特点将其划分为先例名、先例语句、先例情景与先例文本。中国的四大文学名著,他们的书名、故事情节、重要人物等被后人时时提起。这些文本已经成为了中国文化的象征,具有先例地位。
2.定型
定型作为一种复杂的现象,可以从社会学、心理学、认知学、语言学、民族心理学与民族语言学等方面加以论述,其中研究最多的就是社会学,社会学家们主张定型是在一定的民族精神需求与文化动机基础上产生的,是同种族行为方式相关的模式,它反映了一定的民族、或社会团体对某个需求的语言化符号,是社会需求的反映,在社会化进程中对个体意识有着典型的促进作用。
定型作为表象主要有情景和表象两种形式,前者是一种行为定型,后者是表象定型。因此定型又可分为情景定型与形象定型,情景定型如排队、交通、考试等情景,形象定型按照事物所属的不同领域有动植物定型、人类定型、职业定型、社会定型与人定型等。语言文化学主要是对反映民族文化的行为定型和形象定型有所关注,如民族行为定型中的传统风俗习惯等。在现实中有的行为定型仍在农村地区多以种植农作物为为主的形式保存着,还有在婚礼中的行为等也有不少不存。形象定型则侧重于更多的动物形象,如在西方文学中,绵羊多指性格上愚钝、倔强或者顺从命运等群体,狗熊是指笨拙、没教养、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代表。从上可知,定型与先例现象基本相似,都带有民族性标识,是民族文化的表现,是主观对客体现实的反映。
3.艺术事实
艺术事实是现实的模仿,可以算是第二种现实,通常是文学等艺术作品中的人或物,它具有一定的民族标识性,对文化也有着重要的意义。艺术事实主要分为两类:现实生活中的对应物与潜在世界、第二艺术世界,它们都可以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前者以镜子为例,一方面它具有客观属性,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另一方面在自我的传说、神话或文学作品中,镜子被赋予了神奇的魔力,能够知道古代、展望未来,这是在前一种现实镜子对照中的艺术事实。后者是仅仅存在于第二重现实中的艺术事实,如《西游记》哪吒三太子烽火轮、乾坤圈等,这些在现实中没有的东西,也只存在于潜在的艺术世界。
4.鬼神
鬼神不具有原型性,同时在唯一性上比较缺少,他们存在于各种形象之中,如西方古希腊文化与古罗马文化中的鬼神由于地域民族的不同有着区别。鬼神和先例现象处于原型性和唯一性标尺的两端,具有完全截然相反的两极性质。
参考文献:
[1]丁听.语言国情学的出路一文化语言学,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1997.4.
论文关键词:主客二分研究范式 主客同一研究范式 心理学的整合视野
论文摘要:本文考察了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内涵、发展脉络及历史地位。作者认为,主客同一研究范式体现着心理学的人文科学定向,张扬的是人有别于自然物的“天使”形象,展示的是将人的心理、行为视作“生活”,试图从内部体验、直观以达成对人的独特本质洞察的“内观心理学”境界。它和主客二分研究范式均可在未来心理学中获得各自合理存在的空间。
西方心理学的发展中业已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研究范式:主客二分研究范式与主客同一研究范式。二者的对峙与整合,构成了西方心理学发展的完整图像。
1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内涵
主客同一研究范式是主客二分研究范式的对立物。主张以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来规范心理学。它将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人、人的心理与行为视为自然物一样的认识客体,心理学的研究主体则只是反映客体的一面镜子。主张主体与客体的截然分离,无论是实验操作还是理论构建均应彻底排除研究者的主体性。物理主义(或自然主义、机械主义)的世界观、方法中心论的科学本质观、自然科学取向、逻辑主义与还原主义的研究原则、客观主义研究范式、因果决定论的心理学解释框架等是其根本特征。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则强调人、人的心理与行为有着不同于自然物的独特本质,积极追寻心理学的特有研究方式,主张研究主体向研究客体的渗透、移入、融合,突显心理学真理的人性本质。
人本主义的世界观。认为人是一种社会历史的存在。目的性、价值性、个体性、历史性、整体性等是其基本特征。心理学研究应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一切特征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积极关注人的自由、价值、尊严,以增进人的自我认识、自我理解进而促进人的潜能实现为根本目的。
问题中心论的科学本质观。主张问题的性质乃心理学方法选择的依据,决定着方法的适切与否。心理学方法论的建构应积极寻求与人的本性相适应的研究方式人文科学的研究取向反对心理学的自然科学定向,反对以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人,强调心理学应以人文科学为规范,以人文科学的方法作为自己的研究方法。
直觉主义的研究原则。认为人的本真状态为一活生生的有机体,只有通过非逻辑的直觉体验或内在体悟才能获得完整把握,而逻辑则必然造成对人的本真状态的割裂、歪曲与限制。直觉体验不是从对立面观照人,对人有所规定,而是直接与人的活生生的精神生活融汇共存,舍为一体。它既有领悟能力,又有亲身体证功能,其真理本身具有本真性。
整体主义的研究原则。认为人及其心理、行为均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还原为自然科学一样的假设结构如元素、原子;整体亦不等于部分之和,而是有着部分所不具有的新性质。因此,对整体的理解构成了心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心理学应以理解人及其心理、行为为己任,以立足于整体或质的理解与分析为基本方法。
主观主义研究范式。认为心理学的知识不可能达到自然科学一样的客观,而是有着主观性、历史性、相对性的特点。目的、价值乃至人的整个精神生活不仅应该、而且可以作为心理学的对象;以价值为导向、从价值的观点选取事实并形成问题,乃心理学研究应有的立场;内省、直觉、体验、理解、解释等则为心理学的基本方法。
非决定论的心理学解释框架。认为人有别于物,有着心理、意识、目的、意志等。人可以独立自主地为自己的行为做出决定,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因此,存在于自然界的因果规律并不适于人的心理、行为,目的、价值、经验、意志等应纳入心理、行为发生发展的解释框架。
2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发展
主客同一研究范式是在批判主客二分研究范式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科学心理学诞生之前,常识心理学对内在体验、直觉洞察的自发运用,宗教、哲学心理学对内省、反省、直觉、禅悟、同感理解地位的自觉高扬,构成了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先驱。科学心理学诞生之后,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则经历了一个从萌芽到成型再到日臻完善的过程。
冯特的“精神科学”心理学方法论及格式塔心理学的现象学方法论可视为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萌芽。在莱比锡大学期间,冯特承继了赫德尔与维柯有关“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区分。他赋予实验内省法与历史法(即民族心理学方法)以同等重要的地位,认为实验内省法只适于那些与感觉和运动反应密切相关的意识内容的研究,只有在这些简单的心理过程的研究上,心理学才是“自然科学”的,而对于高级心理过程,对于“由种族和民族决定的心理差异”的研究,则带有“精神科学”的性质,必须运用历史的方法才能达到对人类心理的直觉理解。格式塔心理学的方法论则建基于现象学哲学之上。现象学强调摒弃一切先前的理论与假定,直接面向事物本身,它将现象当作研究的出发点,认为现象乃呈现在我们的“直接经验”即意识中的一切东西,现象即本质,而本质是被直观到的。但上述主张井未自觉地高扬人的独特本质并追寻人的特有研究方式,只能视作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萌芽。
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确立、成型与狄尔泰、斯普兰格等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狄尔泰不仅以其生命哲学与解释学为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奠定了基础,而且还在其“描述心理学”内具体阐明了其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主张。他认为,艾宾浩斯的“说明心理学”是模仿“原子物理学”的思想,把心理现象归结为心灵的元索的结合,不能认识具体的心理学的现实,如艺术家的创造想象、价值感、义务感、自我牺牲、宗教热诚等等。由于任何心理现象的部分总是深嵌在一个连锁的整体——一个“结构关系”中,因而,心理学应以人文科学为规范,从体验到的结构关系出发,用“分析的方法”去描述和理解它的多个方面,以“描述心理学”或“理解心理学”去替代“说明心理学”。“我们说明自然,我们理解心理生活”。而所谓理解,是指通过呈现于感觉中的表现认识其心理生命的过程,是通过进入他人的内心世界,重新体验他人的心境,从而再现他人的内心体验的过程。此后,斯普兰格认为,那种以“意义关系”为特点的整体——整体的人格,才是心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当我们不以文化生活的表现而以作为一种历史存在的个人为出发点时,我们便可找到为数较少的“意义倾向”或价值:经济价值、理论价值、审美价值、社会价值、政治价值和宗教价值。并且,根据这六种“意义倾向”何者占优势,可以把人格划分为六大类型:经济型、理论型、审美型、社会型、政治型和宗教型。他特别强调,作为“理解的先验图式”,这六种类型不能用实验法来证明,但能使我们在人同历史环境的关系中,在人与“艺术”、“科学”、“社会生活”等的关系中去理解人,理解人的整体的精神生活。到人本主义心理学阶段,罗洛·梅、罗杰斯等人亦赋予主客同一研究范式以较高的地位。罗洛·梅高度重视现象学方法的运用:“现象学叫人们必须放弃一切先入之见与观念,然后系统地对眼前的资料加以直接的观察和整理”。罗杰斯则主张,对于心理学方法论来说,最重要的是将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人——当作人,当作有主动性、创造性、有自决能力的活生生的个体来研究。心理学应接纳现象学的思考,应该将假设的检验、测量以及诸如此类的经验性、技术性手段及其应用放到一个恰如其分的地位等。心理学研究应遵循以下步骤:通过自身内部的参照系统取得主观知识;把主观知识核对以他人的观察,取得客观知识;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人,取得人际知识。不止于此,在罗杰斯的倡导下,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运用现象学观点于心理学研究的方案。按照安斯多的调查,这些方案包括现象学方案,体验方案,现象描述方案等。至此,主客同一研究范式获得了自己的全部特征。但同时亦与主客二分研究范式呈现出绝对化的两极对立。
试图超越两种研究范式的狭隘,使心理学方法论建设走向完善的,当推人本心理学家马斯洛。马斯洛主张以人为本去构筑心理学的方法论,主张以“层次整合的思维”看待人的本质或人的心理发展,在层次整合中将为两种研究范式所割裂的“此”与“彼”重新融合为一个新的整体。其基本主张为:整合的研究取向。认为人是整合的人,成熟的思维是“层次整合”的思维,因而强调将自然科学取向与人文科学取向,“物”的研究范式与“人”的研究范式纳入到同一层次整合系统之中;问题与方法的统一。不排斥方法对于科学进步的价值,但主张问题决定方法,方法必须适合于问题,问题与方法之间是统一的。心理学应以自己的研究对象——人为出发点去建构自己的方法论,以人为依据去确定自己的研究领域与问题;“科学的客观”与“道家的客观”的相容。不否认“科学的客观”对知识的普遍性、客观性的追求,但认为这一以主动干预、价值无涉、感情超脱为条件而达成的客观只适于远离人的自然事物的研究。对人而言,更重要得多的客观来自以顺其自然、价值关涉、感情移入为途径所达成的“道家的客观”;整体理解与分析研究的互补。认为人及其心理、行为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个体的目标、价值、动机等昭显了其心理、行为的整体“风味”,使整体获得了不同于其部分的新性质。因此,心理学研究应致力于个体的目标、价值、动机的把握,建基于整体的理解之上。但这并;意味着心理学排斥分析研究只是这种分析、分类是以对于整体的完整理解为前提、目标。
3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历史地位
在西方心理学的发展中,主客二分研究范式始终引领着心理学的主流,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则更多地为非主流心理学所坚持。但不可否认的是,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已构成心理学的一道独特风景,在心理学方法论的建构中确立了自己无可替代的地位。
主客二分研究范式本质上是一种以“物”为中心的科学主义心理学方法论。在这一范式的引领下,心理学的发展呈现出诸多弊端:人的理想应然的世界,人的超越自然的、自我创造的、实践性的本质被排除于视野之外;目的、价值、动机、人格等未得到系统而深入的探讨;人的主观能动性、社会文化特别是社会历史发展等未能纳到心理、行为的解释框架之中;适于人的特性的心理学研究原则、方法的探讨遭到忽略甚至排斥。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强调人有着不同于一般自然物的独特本质,提出以人为本去构筑心理学的方法论,无疑已使心理学对方法论的思考由对心理、行为的拘泥上升到了如何将人真正当作人研究的高度,使心理学方法论的建构回到了一个合理的出发点。其具体主张亦不乏合理之处:(1)提出问题中心论,强调问题决定方法,重新摆正了问题与方法的关系,有助于心理学重新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它激励着心理学家们去思考、探索适于心理学研究对象的方法,保持对方法的开放态度,使得为主客二分研究范式所排斥的经验方法(如内省报告、直觉理解等)在心理学研究中再度获得适当的位置;同时也使得一些重要问题,如人性、价值、自由、尊严、动机等重新回到心理学研究中来。使心理学更贴近于生活,更能服务于社会。(2)提出直觉主义研究原则,主观主义研究范式,强调内在体悟、直觉理解、意义阐释等是获取心理学知识的基本途径,注意到了关于人的心理学知识有着相对于人、相对于一定社会文化和一定的历史发展的特点彰显了心理学真理的人性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逻辑主义知识论、客观主义研究范式的不足。(3)倡导整体主义研究路线,从总体上看适应了近现代科学逐步从经验科学走向理论科学、从注重分析的研究方法转向注重综合的研究方法,日益重视整体研究和辩证思维的趋势,并从根本上扣住了人的整体性特点。倡导整体理解与质的把握,力陈是目的、动机等使人的整体特性能够从各个局部中突显出来,使心理学由单纯注重感知、记忆等认识过程的研究逐渐拓展到动机、价值、人格的研究上来。(4)确立非决定论的心理学解释框架,肯定了目的、价值、动机、经验等在人的心理、行为发展中的作用,彰显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特点。事实上,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已展现出一种迥异于主客二分研究范式的心理学境界:主客二分研究范式表征着心理学的科学主义追求,展现的是人作为机器、动物或一般自然物的形象,张扬的是人的“物”性及与之相适应的研究方式,本质上是一种将人的心理、行为视作“现象”,试图从外部加以观察、操作进而获得其一般规律之认识的“外观心理学”;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则体现着心理学的人文科学定向,展现的是人有别于一般自然物的“天使”形象,张扬的是人的“神性,本质上是一种将人的心理、行为视作“生活”,试图从内部体验、直观以达成对人的独特本质的理解与洞察的“内观心理学”。
论文摘要:本文考察了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内涵、发展脉络及历史地位。作者认为,主客同一研究范式体现着心理学的人文科学定向,张扬的是人有别于自然物的“天使”形象,展示的是将人的心理、行为视作“生活”,试图从内部体验、直观以达成对人的独特本质洞察的“内观心理学”境界。它和主客二分研究范式均可在未来心理学中获得各自合理存在的空间。
西方心理学的发展中业已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研究范式:主客二分研究范式与主客同一研究范式。二者的对峙与整合,构成了西方心理学发展的完整图像。
1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内涵
主客同一研究范式是主客二分研究范式的对立物。主张以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来规范心理学。它将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人、人的心理与行为视为自然物一样的认识客体,心理学的研究主体则只是反映客体的一面镜子。主张主体与客体的截然分离,无论是实验操作还是理论构建均应彻底排除研究者的主体性。物理主义(或自然主义、机械主义)的世界观、方法中心论的科学本质观、自然科学取向、逻辑主义与还原主义的研究原则、客观主义研究范式、因果决定论的心理学解释框架等是其根本特征。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则强调人、人的心理与行为有着不同于自然物的独特本质,积极追寻心理学的特有研究方式,主张研究主体向研究客体的渗透、移入、融合,突显心理学真理的人性本质。
人本主义的世界观。认为人是一种社会历史的存在。目的性、价值性、个体性、历史性、整体性等是其基本特征。心理学研究应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一切特征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积极关注人的自由、价值、尊严,以增进人的自我认识、自我理解进而促进人的潜能实现为根本目的。
问题中心论的科学本质观。主张问题的性质乃心理学方法选择的依据,决定着方法的适切与否。心理学方法论的建构应积极寻求与人的本性相适应的研究方式人文科学的研究取向反对心理学的自然科学定向,反对以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人,强调心理学应以人文科学为规范,以人文科学的方法作为自己的研究方法。
直觉主义的研究原则。认为人的本真状态为一活生生的有机体,只有通过非逻辑的直觉体验或内在体悟才能获得完整把握,而逻辑则必然造成对人的本真状态的割裂、歪曲与限制。直觉体验不是从对立面观照人,对人有所规定,而是直接与人的活生生的精神生活融汇共存,舍为一体。它既有领悟能力,又有亲身体证功能,其真理本身具有本真性。
整体主义的研究原则。认为人及其心理、行为均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还原为自然科学一样的假设结构如元素、原子;整体亦不等于部分之和,而是有着部分所不具有的新性质。因此,对整体的理解构成了心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心理学应以理解人及其心理、行为为己任,以立足于整体或质的理解与分析为基本方法。
主观主义研究范式。认为心理学的知识不可能达到自然科学一样的客观,而是有着主观性、历史性、相对性的特点。目的、价值乃至人的整个精神生活不仅应该、而且可以作为心理学的对象;以价值为导向、从价值的观点选取事实并形成问题,乃心理学研究应有的立场;内省、直觉、体验、理解、解释等则为心理学的基本方法。
非决定论的心理学解释框架。认为人有别于物,有着心理、意识、目的、意志等。人可以独立自主地为自己的行为做出决定,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因此,存在于自然界的因果规律并不适于人的心理、行为,目的、价值、经验、意志等应纳入心理、行为发生发展的解释框架。
2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发展
主客同一研究范式是在批判主客二分研究范式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科学心理学诞生之前,常识心理学对内在体验、直觉洞察的自发运用,宗教、哲学心理学对内省、反省、直觉、禅悟、同感理解地位的自觉高扬,构成了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先驱。科学心理学诞生之后,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则经历了一个从萌芽到成型再到日臻完善的过程。
冯特的“精神科学”心理学方法论及格式塔心理学的现象学方法论可视为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萌芽。在莱比锡大学期间,冯特承继了赫德尔与维柯有关“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区分。他赋予实验内省法与历史法(即民族心理学方法)以同等重要的地位,认为实验内省法只适于那些与感觉和运动反应密切相关的意识内容的研究,只有在这些简单的心理过程的研究上,心理学才是“自然科学”的,而对于高级心理过程,对于“由种族和民族决定的心理差异”的研究,则带有“精神科学”的性质,必须运用历史的方法才能达到对人类心理的直觉理解。格式塔心理学的方法论则建基于现象学哲学之上。现象学强调摒弃一切先前的理论与假定,直接面向事物本身,它将现象当作研究的出发点,认为现象乃呈现在我们的“直接经验”即意识中的一切东西,现象即本质,而本质是被直观到的。但上述主张井未自觉地高扬人的独特本质并追寻人的特有研究方式,只能视作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萌芽。
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确立、成型与狄尔泰、斯普兰格等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狄尔泰不仅以其生命哲学与解释学为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奠定了基础,而且还在其“描述心理学”内具体阐明了其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主张。他认为,艾宾浩斯的“说明心理学”是模仿“原子物理学”的思想,把心理现象归结为心灵的元索的结合,不能认识具体的心理学的现实,如艺术家的创造想象、价值感、义务感、自我牺牲、宗教热诚等等。由于任何心理现象的部分总是深嵌在一个连锁的整体——一个“结构关系”中,因而,心理学应以人文科学为规范,从体验到的结构关系出发,用“分析的方法”去描述和理解它的多个方面,以“描述心理学”或“理解心理学”去替代“说明心理学”。“我们说明自然,我们理解心理生活”。而所谓理解,是指通过呈现于感觉中的表现认识其心理生命的过程,是通过进入他人的内心世界,重新体验他人的心境,从而再现他人的内心体验的过程。此后,斯普兰格认为,那种以“意义关系”为特点的整体——整体的人格,才是心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当我们不以文化生活的表现而以作为一种历史存在的个人为出发点时,我们便可找到为数较少的“意义倾向”或价值:经济价值、理论价值、审美价值、社会价值、政治价值和宗教价值。并且,根据这六种“意义倾向”何者占优势,可以把人格划分为六大类型:经济型、理论型、审美型、社会型、政治型和宗教型。他特别强调,作为“理解的先验图式”,这六种类型不能用实验法来证明,但能使我们在人同历史环境的关系中,在人与“艺术”、“科学”、“社会生活”等的关系中去理解人,理解人的整体的精神生活。到人本主义心理学阶段,罗洛?梅、罗杰斯等人亦赋予主客同一研究范式以较高的地位。罗洛?梅高度重视现象学方法的运用:“现象学叫人们必须放弃一切先入之见与观念,然后系统地对眼前的资料加以直接的观察和整理”。罗杰斯则主张,对于心理学方法论来说,最重要的是将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人——当作人,当作有主动性、创造性、有自决能力的活生生的个体来研究。心理学应接纳现象学的思考,应该将假设的检验、测量以及诸如此类的经验性、技术性手段及其应用放到一个恰如其分的地位等。心理学研究应遵循以下步骤:通过自身内部的参照系统取得主观知识;把主观知识核对以他人的观察,取得客观知识;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人,取得人际知识。不止于此,在罗杰斯的倡导下,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运用现象学观点于心理学研究的方案。按照安斯多的调查,这些方案包括现象学方案,体验方案,现象描述方案等。至此,主客同一研究范式获得了自己的全部特征。但同时亦与主客二分研究范式呈现出绝对化的两极对立。试图超越两种研究范式的狭隘,使心理学方法论建设走向完善的,当推人本心理学家马斯洛。马斯洛主张以人为本去构筑心理学的方法论,主张以“层次整合的思维”看待人的本质或人的心理发展,在层次整合中将为两种研究范式所割裂的“此”与“彼”重新融合为一个新的整体。其基本主张为:整合的研究取向。认为人是整合的人,成熟的思维是“层次整合”的思维,因而强调将自然科学取向与人文科学取向,“物”的研究范式与“人”的研究范式纳入到同一层次整合系统之中;问题与方法的统一。不排斥方法对于科学进步的价值,但主张问题决定方法,方法必须适合于问题,问题与方法之间是统一的。心理学应以自己的研究对象——人为出发点去建构自己的方法论,以人为依据去确定自己的研究领域与问题;“科学的客观”与“道家的客观”的相容。不否认“科学的客观”对知识的普遍性、客观性的追求,但认为这一以主动干预、价值无涉、感情超脱为条件而达成的客观只适于远离人的自然事物的研究。对人而言,更重要得多的客观来自以顺其自然、价值关涉、感情移入为途径所达成的“道家的客观”;整体理解与分析研究的互补。认为人及其心理、行为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个体的目标、价值、动机等昭显了其心理、行为的整体“风味”,使整体获得了不同于其部分的新性质。因此,心理学研究应致力于个体的目标、价值、动机的把握,建基于整体的理解之上。但这并;意味着心理学排斥分析研究只是这种分析、分类是以对于整体的完整理解为前提、目标。
3主客同一研究范式的历史地位
在西方心理学的发展中,主客二分研究范式始终引领着心理学的主流,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则更多地为非主流心理学所坚持。但不可否认的是,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已构成心理学的一道独特风景,在心理学方法论的建构中确立了自己无可替代的地位。
主客二分研究范式本质上是一种以“物”为中心的科学主义心理学方法论。在这一范式的引领下,心理学的发展呈现出诸多弊端:人的理想应然的世界,人的超越自然的、自我创造的、实践性的本质被排除于视野之外;目的、价值、动机、人格等未得到系统而深入的探讨;人的主观能动性、社会文化特别是社会历史发展等未能纳到心理、行为的解释框架之中;适于人的特性的心理学研究原则、方法的探讨遭到忽略甚至排斥。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强调人有着不同于一般自然物的独特本质,提出以人为本去构筑心理学的方法论,无疑已使心理学对方法论的思考由对心理、行为的拘泥上升到了如何将人真正当作人研究的高度,使心理学方法论的建构回到了一个合理的出发点。其具体主张亦不乏合理之处:(1)提出问题中心论,强调问题决定方法,重新摆正了问题与方法的关系,有助于心理学重新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它激励着心理学家们去思考、探索适于心理学研究对象的方法,保持对方法的开放态度,使得为主客二分研究范式所排斥的经验方法(如内省报告、直觉理解等)在心理学研究中再度获得适当的位置;同时也使得一些重要问题,如人性、价值、自由、尊严、动机等重新回到心理学研究中来。使心理学更贴近于生活,更能服务于社会。(2)提出直觉主义研究原则,主观主义研究范式,强调内在体悟、直觉理解、意义阐释等是获取心理学知识的基本途径,注意到了关于人的心理学知识有着相对于人、相对于一定社会文化和一定的历史发展的特点彰显了心理学真理的人性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逻辑主义知识论、客观主义研究范式的不足。(3)倡导整体主义研究路线,从总体上看适应了近现代科学逐步从经验科学走向理论科学、从注重分析的研究方法转向注重综合的研究方法,日益重视整体研究和辩证思维的趋势,并从根本上扣住了人的整体性特点。倡导整体理解与质的把握,力陈是目的、动机等使人的整体特性能够从各个局部中突显出来,使心理学由单纯注重感知、记忆等认识过程的研究逐渐拓展到动机、价值、人格的研究上来。(4)确立非决定论的心理学解释框架,肯定了目的、价值、动机、经验等在人的心理、行为发展中的作用,彰显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特点。事实上,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已展现出一种迥异于主客二分研究范式的心理学境界:主客二分研究范式表征着心理学的科学主义追求,展现的是人作为机器、动物或一般自然物的形象,张扬的是人的“物”性及与之相适应的研究方式,本质上是一种将人的心理、行为视作“现象”,试图从外部加以观察、操作进而获得其一般规律之认识的“外观心理学”;主客同一研究范式则体现着心理学的人文科学定向,展现的是人有别于一般自然物的“天使”形象,张扬的是人的“神性,本质上是一种将人的心理、行为视作“生活”,试图从内部体验、直观以达成对人的独特本质的理解与洞察的“内观心理学”。
新疆是我国面积最大的一个民族自治区,除汉族以外,还生活着维吾尔、哈萨克、回、蒙、满、俄罗斯、乌兹别克、塔吉克、柯尔克孜、锡伯、塔塔尔、达斡尔等47个民族,众多的民族人口聚居和杂居,多样的经济类型,多样的民族风俗和不同的语言文化交织,形成了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新疆各民族多元文化存在的事实,使得具备多元文化教育能力成为一个在新疆中小学校任教的教师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之一。然而承担培养教师重任的新疆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类课程设置和全国是统一的,课程的目标、门类、内容、时数等基本是一致的。在新疆的各个高师院校教育类课程设置框架中并没有体现对教师培养的多元文化教育性质,这种“大一统”的高师教育类课程设置显然没有依据所要培养教师特质的目标而设置。新疆高师教育类课程对培养未来教师的多元文化教育特质是非常重要的。面对这种课程现状,新疆高师院校设置的统一性的教育类课程应该引起反思,并需要在多元文化教育的背景下就培养多元文化教师的目标进行课程改革。
二、多元文化教育与多元文化教育课程
把新疆的教育现象定义为“多元文化教育”,就要对多元文化教育这一概念有所认识。国外学者的研究认为,多元文化教育即“能促进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相互理解和丰富”,通常是指多民族国家对各民族的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进行的有关于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以使学生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能理解自己的民族文化并享有应有的文化尊重。
我国学者认为多元文化教育是以教育中存在的文化多样性为出发点,使具有不同文化特征的学生都享有同等机会的教育,这种教育是在尊重不同文化且依据不同的文化背景、文化特征的条件下实施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形成对待自身文化及其他文化的得当方式及参与多元文化的能力。而“多元文化教育课程”的概念,有学者认为是指能体现学校学生中的不同民族、区域、经济状况、宗教、语言、性别、习俗等方面文化差异的课程内容。
由上述理念,“多元文化教师”可以理解为具有多种不同文化间的知识与理解并拥有能在不同文化间进行积极的交流与充实关系的能力的教师。
三、多元文化教师应具备的能力和素养
在新疆这样一个多元文化区域担任中小学教师,要实现多元文化教育的目的,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能力和素养?有学者认为:教师完整的多元文化教育能力应包含知识、态度和技能三部分。也有学者提出从文化认知、文化态度和文化实践三个层面形成多元文化教育教师的能力和素养。
1.文化认知层面,是指教师应对多元文化教育的内涵有基本的了解,才能进一步实施多元文化教育。这个内涵包括所有的人,无论其种族、性别、社会阶级或文化特质等,都必须享有学校教育机会的平等;都享有学习成就平等的机会;并以促进不同文化或族群的社会公平与机会均等实现为终身目的;教师对自己文化历史脉络和其他族群的历史文化有基本的认识;教师要具备熟悉不同学生次级文化与生活经验的知识等。教师如果能对不同的文化有足够的认识,不仅可以带给学生了解不同文化的动机,更能敏锐地察觉到不同文化背景学生的需要和反应。对多元文化的充分了解,使教师可以在考量不同文化规范的情形下,更加客观、多元地看待历史与冲突的现象,以随时对自己原有的刻板印象加以调整。
2.文化态度层面,是指教师对处于多元文化环境中的人和事的情感体验,有正负之分。如果教师对与自己不同的文化群体持负面态度,那么在进行教学和解读课程时,会间接地影响学生对其它文化的感受。在多元文化教育过程中,教师的态度首先要了解教室中学生的文化差异,以建立学生起点行为的基准。教师必须是一个具有反省、主动思考、道德敏锐的观察者与行动者,才能清楚地觉察到这些差异。其次,教师对学生的示范作用较强,教师对多元文化的态度往往直接影响到学生对多元文化的态度。因此,教师应随时反省自己的教学过程与课程内容,避免因自己主观的意识形态与偏见,而忽略了对不同文化的尊重。另外,教师也应具备民主、包容与欣赏的文化态度,允许不同文化的学生能在民主包容的学习环境中成长。
3.文化实践层面,是指教师自己形成的正确的多元文化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行动上的表现。教师对多元文化有了正确的认知与态度之后,要把它真正落实在课堂内,面对教室中各种文化差异现象,教师无论在环境布置、对学生的期待、师生的互动以及语言交流方面,都必须呈现对多元文化的尊重,如此才能创造出一个公平、正义、具有多元文化特征的教室环境。另外,教师在进行课程内容展示时,应注意依据学生的文化经验来设计教法,并将文化多元性的议题纳入课程教学中。特别要注意教师应避免在教学中传达对不同文化的负面印象,在课堂上对教学内容的解释与举例,也要顾及不同文化的多样性与差异性,若教材中有不适合的内容应进行调整。
四、多元文化教育中的新疆高师教育类课程模式和课程设置体系
关于多元文化教育的课程模式,国外学者提出的多元文化教育课程模式值得借鉴。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学者提出多元文化教育实施中的难点是“教师必须接受特殊的主流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训练”,这给多元文化教育中的高师教育类课程设置指明了一个方向。由此,国外形成三种多元文化教师教育模式,即单独学程模式、整合模式、三阶段模式,分别在高师教育类课程设置方面有一定的见解。单独学程模式是在现有的师范教育课程基础上,开设相应的多元文化教育课程;
整合模式是不改变现行师范教育的课程框架,只是在课程内容上重新加以组织,将多元文化相关的材料经验进行整合,融入相关知识学习与实践当中,从而使教师形成能从不同族群的视角看待事物和多元文化教育要求的教学策略和方法;三阶段模式即学习、发展与参与,尤其在第二阶段通过心理学等学科形成多元文化教学观点,在第三阶段通过教学实习使师范生形成符合多元文化教育要求的教学技巧和策略。单从课程设置方面看笔者认同单独学程模式的观点。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成员,在长期的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共性的因素,在文化教育方面相同的和精神状态方面相通的内容是较为广泛的。以单独学程模式来处理新疆多元文化教育课程,能较好地把握课程的国家统一性和普适性与民族区域多元文化教育的特殊性的关系。
关于高师教育类课程设置体系,国内学者提出多种观点,有教育类课程的三大板块即基础理论板块、拓宽视野板块、操作技能板块的观点;有教育基础类、教育技术类、教育工程类三类课程的观点;有教育基础类、学科教育类、教育工艺类、教育工程类、教育实践类、教育论文六类课程观点;有教育理论课、教育技能课和教育实践课三个层面的课程递次构成观点。同时,学者们一致认为高师教育类课程中最重要的课程是教育实习,应大力加强和重点实施,提出了延长实习的时间,加强实习的管理,把教育实习与进行教育研究和撰写教育论文结合起来,增强对教育实习的政策和环境支持等观点。
以此为启示,用单独学程模式的观点,笔者提出新疆高师多元文化教育类课程可以设置为教育理论基础、教学实践基础、教育科研基础、教育实习见习、多元文化教育基础五大板块的课程体系。
五、多元文化教育中的新疆高师教育类课程设置构想
(一)关于课程的目标
体现多元文化特点的新疆高师教育类课程要达到的目标除包含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并养成专业精神;掌握和理解教育的基础知识、理论和技能;形成教育的实践能力及教育科研的意识和能力之外,最主要的目标是要求准教师具有跨文化交际及多元文化教育实践能力和正确的民族交融意识;了解民族文化,熟悉民族习俗,具有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以及多民族文化教育与课程观;具有跨文化知识理念与多元文化教育实践能力;能在多民族地区工作,容纳与尊重多种民族文化的差异;能欣赏各民族文化教育,自觉抵制文化教育中的偏见和歧视;具有多元文化社会所具备的价值观和态度;能熟练运用多民族语言,有效地进行文化教育沟通,具备在不同文化间进行交流与充实关系的能力,成为跨文化的多元文化人。
(二)关于课程体系
据前述观点,笔者提出包括教育理论基础、教学实践基础、教育科研基础、教育实习见习、多元文化教育基础五大板块的高师教育类课程体系。
(1)教育理论基础。内容主要有关为什么要学、为什么要教等理论问题,包括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育哲学专题、教育经济学讲座等学程。旨在掌握教育的基本知识理论和形成教育的观念,养成专业精神。
(2)教学实践基础。内容主要有关教什么、怎样教、怎样能教好、怎样才算教得好、怎样知道教得好等实践问题,包括以课程论和教学论为核心的教育教学的、心理的、管理与评价的学程,旨在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实践知识、实践技能,培养参与实践的意识和教育实际的实践操作能力。
(3)教育科研基础。内容主要有关怎样才能教得好、怎样才能教得更好等教育教学过程中需要探究和思考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教育研究方法论、行动研究、课堂观察、教育热点和焦点问题研讨等科研理论与科研实践的学科。旨在形成教育科研的意识和能力,发展专业理性,培养专业精神。
(4)教育实习见习。实习见习时间延长到18周。见习分散在大一到大四年级进行,实习在大四第一学期进行“支教实习”。实习见习内容以专题活动形式开展,见习以教育教学考察、观摩为主,实习以教育教学实践操作为主。每个实践主题的具体活动内容与当时的教育类课程学程相关联,由相关学程的任课教师负责设计实践活动计划。在实习和见习地点、学校和对象学生的选择上,要进行民汉混合交叉的安排(主要是让学生积累多元文化实践经验)。教育实习见习一方面训练学生实践操作技能,另一方面还使学生融汇理论与实践课程和科研课程,让学生理解理论,学会实践并创造实践。
(5)多元文化教育基础。内容主要有关新疆各民族多元文化教育理论知识和政策基础,民族心理理论知识,多民族教育特征,怎样认识多元文化教育,如何融汇民族文化和进行多元文化交流,跨文化的多民族教育教学怎样进行操作等问题,包括民族教育学、民族心理学、教育人类学、教育文化学、新疆多元文化教育讲座、新疆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与教育报告、新疆地方民族教育史等课程,旨在了解民族文化教育的知识、事实和现象,掌握跨文化交际与跨文化教育的教育文化学能力与技巧,形成多元文化教育的意识、观念,具备处理各民族文化教育差异的知识和能力。
六、结语
关键词:民族地区 高职院校 法制教育 实效性 研究
课 程:本论文为2011年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批准号为XJK011CZJ018。
教育是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高职院校教育对象的生理、心智日趋成熟,理解、接受力有了较大提高,学生尤其是毕业班即将走上社会,迫切而自觉地存在着了解和掌握社会法律规范的需要,这为在高职院校中开展积极有效的法制教育奠定了客观基础。实践中,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发挥着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服务,提高学生法律素质,树立学生良好职业道德,有效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等重要作用。但事实上,由于受到经济基础、教育观念等因素制约,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各种问题较为突出。而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升级,对劳动力的要求也日渐提高。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民族地区高职院校理应顺应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各项教育的实效性,将更多的新生劳动力转化为基本了解法律制度,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复合型、实用型技能人才,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人才支撑。
一、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现状
1.对法制教育的认识存在不足
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关于法制教育存在着认识不足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对法制教育的内容认识不足。笔者认为法制教育应该包括三方面的教育内容:静态的法律规范、制度等的教育学习;动态意义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等的教育学习;法制观念的培养树立。事实上,不少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关于法制教育的认识仅停留在法律规范的学习上。
(2)对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少高职院校认为,职业教育重在职业技术、技能的学习,重在专业知识的学习,认为学好专业技能就行了,轻视法制教育等人文素质类教育。这种认识忽视了职业教育也是教育的一种,教育的本质旨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劳动工具的批量生产。
2.法制教育现有模式缺乏实效性
据调查,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现有模式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再加上由学生管理部门组织每学期甚至每学年一到两次的法制讲座。法制讲座,虽然在短期有一定的刺激,但由于数量有限,难以持久地发挥影响力,成为行为主体的稳定行为影响内化因素。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涉及法制教育的内容仅占到四章10节,篇幅有限,课时有限,但需要学习的知识又较为广泛,二者间的矛盾导致了实践中教学无法充分、深入,制约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同时,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方法手段相对单一,传统的理论教学仍停留在“填鸭”式或是“满堂灌”,枯燥乏味的课堂讲授很难将知识内化为学生的情感意志,上升为学生的自觉行为。显然,现有的法制教育模式缺乏实效性。
3.法制教育评价标准欠缺
有效的教育评价标准相当于一个强大的动力系统,既能促进教师“教”,又能带动学生“学”,只有充分开启了这个动力系统,才能使教育实效性得到切实提升。民族地区高职院校现有的法制教育评价标准多是停留在对相关课程课堂教学的考核,关于法制教育的全面系统性评价标准几乎没有,直接导致了法制教育无论对教师,还是对学生而言,除了上好几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外,其他可有可无。欠缺了动力系统的法制教育这辆大车,尽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部分民族地区高职院校里仍是举步维艰。
4.法制教育师资人员严重匮乏
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由此带来社会教育资源的严重不足,表现出难以吸引优秀师资,自有师资培养培训经费短缺,教育教学条件相对落后等现状。因此,对于边缘化的法制教育,其师资资源更是严重匮乏。据调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师主要是由思想政治教育老师担任,涉及法律专业知识的教学内容讲授显得力不从心,更不用说通过创新教学,提升其实效性。
二、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影响因素分析
1.来自民族地区教育的影响因素
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对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形成制约。同时,民族地区的教育对象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体,受到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各种因素交织的影响,学生在性格、情感、信仰等精神意识层面表现出较明显和突出的特质。如:在情感上具有开朗、热情、倔强、自尊心强、易激动等特点;意志上具有坚韧、刚强、勇敢、自制力弱等特点;信念信仰上具有坚定、执著、易冲动等特点等等。种种原因,使民族地区教育呈现出不容忽视的特殊性,要求相关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克服困难,突破制约,重视差异,深入思考,切实推进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提升。
2.来自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影响因素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职业教育与技术教育的综合,培养的是生产和服务第一线从事管理与直接运作的高级实用人才,这一明确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它是一种实用类型的教育。因此,教育教学实践中呈现出重专业、重技能,轻公共课、轻素质教育的现象,这种现象无论在管理层、教师,还是在学生中都较为普遍存在。法制教育教学必须突破这种“一边倒”观念的拘囿,充分发挥出教育教学的实效性,推动高素质复合型、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深入。
3.来自法制教育自身的影响因素
法制教育属于社会规范的学习。社会规范学习(social norm learning)是指个体接受社会规范,内化社会价值,将规范所确定的外在于主体的行为要求转化为主体内在的行为需要,从而建构主体内部的社会行为调节机制的过程,即社会规范的内化过程。除了服从于学习的一般规律外,社会规范学习还讲究知、情、行的系统递进,先认知,再激感,最后内化为自觉行为,是一个注重科学渐进,注重方法实效的教育学习系统。影响其教育学习实效性的因素主要有社会交往需要、规范本身的类型特点、规范行为的社会反馈、认识与体验的一致性等等。因此,提升法制教育实效性必须结合社会规范学习的特殊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如增加对学生交往需要的了解,加强对法律规范类型特点的区分,注重对学生规范行为的社会反馈,促进其对法律规范认知与体验的紧密结合等。
三、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实现途径思考
1.提升对法制教育的认识
法制教育是指运用广义的教育手段开展的法制意识培养、法律素质养成、法律知识学习、法律能力提高的系统性活动,是一项融理论性、实践性、思想性、政治性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其教育面向社会全体,教育目标是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社会公民,属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对青少年学生犯罪预控、防止传销进校园等现实热点问题的关注,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而带来的对现代专业能力与人文素质兼备的“职业人”的市场需求,在新形势下,对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提出了切实要求。民族地区虽然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但在新生劳动力的培养上也不能回避这一任务,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必须提升对法制教育的认识,加强法制教育实效性研究与实践,推进教育培养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2.创新法制教育模式
(1)编写专门教材,精心设计教育教学内容。实践中,高校法制教育基本从属于德育教育,没有自身独立地位。法制教育的教学内容也与德育教学内容一起形成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本教材,没有自己的专门教材。但事实上,不同类别的高校中,都“一刀切”地以一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来应付法制教育,课时少,内容庞杂,教育也只能是“蜻蜓点水”,并缺乏针对性。因此,编写专门教材,丰富教育教学内容是创新法制教育模式,提升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有力途径。
具体而言,法制教育专门教材应满足学生对法律规范的认知需要,可以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其中应包括与法律相关的必要性知识、规范的基础理论知识、执行规范的程序性知识等)主要的法律条文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在教学内容上,可以通过讲座或讨论会等形式,增加热点法律问题、民族地区常见法律问题等内容。另外,除了帮助学生知法,法制教育还要帮助学生懂得用法,因此应在教学内容上,注意权利义务观念的树立培养。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应结合专业需要,有选择地讲授一些专业法。总之,教学内容必须针对教学对象和教学需要精心设计,如同烹饪中的各种食材,只有选材得当、食材精美,才能让学生在享受视听盛宴的同时,润物无声,潜移默化。
(2)改进教学方法,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方式与手段的总称,既包括教师教的方法,也包括学生学的方法,本身就是一个丰富的、多样化的系统。在专门进行的问卷调查中,笔者发现有51%的学生认为“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方法更适合该课程教学,另有32%的学生选择了“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在关于教学手段的调查中,34%的学生选择了讨论式,30%的学生选择教师启发式,还有25%的学生倾向于实践式教学,23%的学生选择了案例式教学。显然作为教育对象的大学生,不再乐意接受传统的“填鸭”式或是“满堂灌”,而是更希望突出自我的主体地位,期待教育教学的积极参与,喜欢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这种现状,符合现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也是新时期民族地区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新要求。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可以结合各校实际,借鉴发达地区高校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如:采取结合专业需求的延伸式教学;与社会热点法律问题相结合的案例式教学;参观警示基地、旁听庭审的实践式教学;角色扮演、法庭模拟的情境体验式教学等等。还可以通过学生广泛参与的课堂讲座、案例探讨分析会,第二课堂的辩论演讲、知识抢答、社会调查、民族文化活动等,不仅教学,更激发出学生学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除了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教学手段的相辅相成也必不可少。教师要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制作多媒体课件、收集网络视频、收看电影、电视法律专题片等等,促进教育教学的活泼多样、生动形象。
民族地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各高职院校还可以充分运用校园文化活动这一特定的育人途径,实现其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3.科学制定法制教育评价标准
促进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评价标准是个关键。调查中,笔者发现,在教师“教”的评价标准上,传统的评价标准主要关注教学基本要素的齐备(如授课计划、教案等的完备),教学环节的齐全(如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是否齐全,有无小测验、下班辅导、听课、批改作业等)。还有的学校将课时量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忽视质的评价,有的将教学督导、同行专家评教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很少有学校将学生评价作为重要参考。这种评价仅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教学监督管理,并不能有的放矢地从根本上解决法制教育相关课程实效性缺乏的问题。作为法制教育的教学老师,基本素质应该高于一般课程教师,停留于基本教学管理的评价标准偏低。另外,也忽视了学生评价,这与强调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学需要不相符合。实践中,必须结合民族地区高职教育的现实,开拓思维,创新评价标准。注重评价标准中,质与量的结合,评价标准体系中既要有教务管理的“规定动作”,又要有教师的“创新动作”。要将实践课、创新教学方法、科研等纳入评价标准体系中。将学生评价作为评价标准的主要内容之一,结合同行专家、教学督导、任课教师评价形成综合评价。
在学生“学”的评价标准上,传统的评价拘泥于书本知识和内容的记忆与复述,对形成的法律素养和价值观视而不见,并不是衡量学生接受法制教育效果优劣的好方法。更严重的是,学生可能为应付这样的考试而采取相应“高效”的学习方法,重知识轻能力,重考试轻践行,这与法制教育教学的目的背道而驰。纳入高校教育范畴的法制教育主要应是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法律素养和法律能力,应该将学生的法制观念、法制表现,以及对实际问题的认识解决能力以及一些内隐的素质发展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应该考虑过程性评价(如平时课堂表现等),重视质性评价(如品质优良与否),突出表现性评价(如参加各项法制、德育活动加分等,)积极探索多元化评价。
4.优化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俄国教育学家乌申斯基曾说过“固然许多事有赖于学校的一般规章,但是最重要的东西永远取决于跟学生面对面交往的教师,教师对年轻的心灵的影响所形成的那种教育力量,是无论靠教科书、靠道德说教、靠奖惩制度都无法取代的”。无论何种教育,各类教育要素都得靠教师挥动指挥棒去调动,教师永远是发挥教育实效性的关键因素。因此,优化师资队伍是实现法制教育实效性的重要途径之一。
从管理层面来看,应该提高法制教育教师的准入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法制教育教师在职培训长效机制,定期举办或参加专业教师交流培训活动,尤其是民族地区高职院校间也要加强相互交流,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讨,及时交流分享经验,探讨对策。定期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对教师进行民族传统文化、民族社会学、民族心理学等知识讲授,促进教师对民族文化知识的掌握,对教育对象的了解。从教师层面来看,教师要自觉地思考研究专业。只有研究课程,研究教育教学方法以及教育教学对象的特点,才能在实践中因材施教,有的放矢。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教育对象具有多层次性,既有高中起点的大专生,又有初中起点的五年制大专生。同时在校学生大多为少数民族,具有本民族的性格情感特质。这都需要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切实研究关注教育对象的特殊性,不仅深谙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还要具备较为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