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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金融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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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金融论文

第1篇

1.1伊斯兰教认为,唯有劳动创造出来的产品才有价值,而货币本身不能创造价值。因而,利息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收入,会鼓励人们放弃诚实劳动,过着食利的寄生生活,并导致社会贫富分化。因此,禁止利息也成为伊斯兰银行的核心经营原则。

1.2风险共担,利润共享伊斯兰银行禁止利息,但可以赚取利润。并且在伊斯兰教法看来,利润具有不确定性,代表了穆斯林的积极进取精神,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结果。为了获取利润,伊斯兰银行作为资金提供者,需要与资金使用方(客户)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共担风险,共享利润。这与商业银行收取固定利息的经营模式截然不同。对存款业务,伊斯兰银行也不是支付固定利息,而是把自身的经营收益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给存款人。

1.3以实物资产为基础,禁止投机伊斯兰银行的所有交易必须以实物资产为基础,且经营活动必须与伊斯兰教法相符,严禁向军火、烟酒、赌博等行业提供资金。如有不符合伊斯兰教法的投资利润,必须将其捐献给慈善组织或伊斯兰宗教组织。与此同时,除了与流动性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相关的资金交易业务外,伊斯兰银行严禁从事纯粹投机性的资金交易行为。

1.4设立伊斯兰教法委员会为了让经营活动符合教法,伊斯兰银行需要成立伊斯兰教法委员会,又被称为“沙里亚委员会“(Shariah)。该委员会由3名以上精通伊斯兰教法,并有相关经济金融知识和经验的学者组成,独立性很强,职责是对伊斯兰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法进行监督和规范。

2商业银行宏观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作为一种金融机构,根本目的在于为国家实体经济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因为经营机制上的缺陷,存在着明显的宏观金融风险。体现在以下三点:

2.1商业银行制度鼓励过度消费信用是西方国家金融体系的基础。在西方国家,个人信用的使用非常普遍,住房、汽车、家电甚至旅游消费都能进行消费贷款,个人信用无处不在。商业银行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不断进行信贷产品开发和更新换代,刺激人们进行消费信贷。甚至有些商业银行还利用消费信贷合同中的隐晦条款,误导人们的过度消费。由于人们消费行为的非理性,在经济繁荣时期,往往会对未来的收入过度乐观,从而进行大量的信用消费。当经济紧缩,失业率上升且收入显著下降时,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就会大幅上升。

2.2普通商业银行的顺周期信贷加剧了经济风险普通商业银行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服务,但商业银行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却通过顺周期信贷加剧了经济风险,对银行和国民经济都造成了巨大冲击。具体来说,当经济景气时,企业经营状况较好,普通商业银行往往会采取比较宽松的信贷政策,从而通过增加货币和信贷推动经济的过度繁荣。但是当经济衰退时,企业经营状况面临困难,普通商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采取紧缩的信贷政策,货币和信贷的紧缩又进一步加剧了实体经济的下行风险。对于普通商业银行体系的顺周期信贷,到目前为止,尚没有有效的机制加以解决。普通商业银行对经济的顺周期影响,意味着更多非理性繁荣和更深的萧条,大大增加了银行和国民经济的运行风险。

2.3普通商业银行过度的金融创新有效的金融创新可以分散经营风险,提高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但过度的金融创新则会适得其反。自上世纪80年代初里根政府执政以后,世界范围内的新自由主义日益盛行,也日益注重市场机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各种经济管制,包括金融管制不断放松。以美国为例,通过制定《加恩-圣杰曼储蓄机构法》、《1987年公平竞争银行法》、《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方案》和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商业银行在经营商所受到的限制不断被取消或放宽。特别是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利率不断走低,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在普通商业银行经营中得到飞速发展。随着金融竞争日益加剧,美国华尔街的投机气氛也日益浓厚。过度的金融创新,以及金融创新复杂程度的日益加深,使得中央银行都无法清晰把握其走向并进行有效监管,最终给银行风险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3伊斯兰银行的宏观金融风险

相对普通商业银行而言,伊斯兰银行因为在经营理念和方式上存在很大不同,使得其金融风险也比较小。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3.1伊斯兰银行在风险方面持保守态度伊斯兰银行在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上遵守伊斯兰金融法制。伊斯兰经济思想提倡节俭、反对铺张浪费。伊斯兰银行在业务经营中也贯彻了这一原则,不鼓励客户通过大量借款过度消费。例如,伊斯兰银行不允许客户对存款账户透支,只向购买房地产的客户提供其承受能力内的贷款。如果客户用不完授信额度,伊斯兰银行还将对其进行会费减免。同时,伊斯兰银行也禁止投机行为,要求所有的银行产品和服务都以有形资产为基础。即使是进行金融创新和衍生金融工具应用时,也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严禁单纯以承担风险来追求受益的行为。这样,在普通商业银行饱受游资投机之苦、面临金融市场剧烈波动风险的时候,伊斯兰银行却可以将游资与投机隔离出去。

3.2伊斯兰银行很好地解决了顺周期信贷问题伊斯兰银行强调银行与企业风险共担,用长期眼光看待商业活动,采取长期投资策略。按照伊斯兰教法,不管是工业、农业、服务业,还是在简单贸易中,伊斯兰银行和客户都必须平等地分担风险,在共担风险基础上共享利润。这要求银行与客户以合作伙伴的关系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由于实业投资期限一般较长,伊斯兰银行在资金投放时,往往不是只针对当前经济金融状况,而是从企业长远经营角度去进行风险与收益评估。这种跨较长期限的决策方式很好地解决了普通商业银行顺周期信贷问题,保证了经济和金融的正常平稳运行,也大大降低了经济和金融非理性大幅波动的风险。

3.3契约执行中的宗教约束机制伊斯兰银行在风险管理上可以借助宗教约束机制,大大降低银行资金投放的风险,这是普通商业银行难以企及的,是穆斯林必须遵守的宗教义务,其鼓励穆斯林从个人财富中拿出一部分,用来帮助别人。同时,伊斯兰教法也鼓励债权人对穷人或难以偿还的债务予以减免。因此伊斯兰国家的债权人对自身债权的维护一般都采取比较温和的方式,纠纷和诉讼很少发生。与此同时,伊斯兰教法也强调契约神圣,要求债务人必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来保证合同的执行。如若有穆斯林不积极履行自己的契约义务,伊斯兰银行可以通过有身份的伊斯兰教人士,包括宗教咨询委员会委员、阿訇或教主对其进行劝诫,甚至进行宗教惩罚。因此,除非万不得已,在宗教约束机制下,穆斯林借款人一般都会尽力履行与伊斯兰银行的合约。这种温和的、有外部宗教约束机制的契约纠纷解决方式,既符合社会道德,又能让伊斯兰银行最大限度地收回资金。传统商业银行经常出现的借款人卷款潜逃等恶意逃债行为,在伊斯兰银行很少发生。

4结语

第2篇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公开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一度被暂停,获得银行信贷条件苛刻且规模受限,因此非银行金融机构日益成为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重要渠道,信托资金、资产管理公司资金、私募地产基金、民间金融机构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近年来发展迅猛。

(二)海外金融市场融资

鉴于中国大陆融资困难,近年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纷纷到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获得融资,不论是股票融资还是债券融资,市场影响力和信用评级都是融资成本和融资成功率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在海外市场成功融资的主要是国内一些一线房地产开发商。

(三)通过创新方式获得银行资金

由于房地产开发商在银行的直接信贷受限,通过新通道获取银行资金成为可行的方法。广为市场熟悉的操作方式是银信合作,即银行通过向客户发行理财产品,将所筹集资金作为单一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投向房地产开发商,该方法于2010年7月被银监会叫停。[1]但很快一些更为复杂的操作方式出现:一种是银证信合作,即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后,将所筹资金交给证券公司,由后者订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再将这一资产管理计划对接信托公司,最终投向房地产开发商;另一种方法是找一笔过渡性资金,先成立房地产信托计划,再由银行拿理财产品筹集到的资金受让该信托计划的受益权。③这些方式实质上延续了银信合作。除了换通道获得银行资金外,房地产金融市场主体还充分利用限制规则未覆盖的方法为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比如借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来为开发商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④的常用操作方法是:首先,由开发商与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签订商务合同,提供服务或设备,形成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其次,由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以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取得银行的贷款;最后,贷款到期时,要么由房地产开发商还钱给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由后者归还贷款,要么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到期不还,由银行向开发商主张债权代位求偿。这样,名义上是给建筑商或设备供应商的贷款,实质上是在为开发商融资。

二、宏观调控背景下购房者融资创新的主要表现

随着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向纵深发展,对需求方的调控力度也日渐加大,对购房者的金融限制即限贷政策,成为一种抑制投资需求的有效手段,但目前看来,绕过限贷政策的购房者融资创新日渐成熟。

(一)非银行借贷机构融资

受限贷政策影响,部分地区二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三套房或多套房商业贷款被叫停。⑤如果资金缺口不大,除自筹之外,还可向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民间借贷机构融入短期小额资金。但向民间借贷机构借款往往需要抵、质押物,而且成本较高,因此这一途径仅可用于满足偿还资金预期明确、金额较小且期限较短的购房者需求。当然,如果资金缺口非常小,购房者可根据月收入状况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消费贷款。

(二)以变通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

如果购房者资金缺口较大,难以承担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的高成本融资,或者短期内无法偿还借款,以变通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也是可行的。一些企业购房者可以动用运营资金购房,然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甚至是装修贷款来缓解运营资金压力。个人购房者也可以其持有的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申请消费贷款用于购房,只是这种操作方法成本高且有与现行法规相违背的嫌疑。但这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完全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如果资金缺口不大,购房者可以通过一张或多张高限额的信用卡分期付款⑥的方式来获得银行资金,此外,一些在部分商业银行有较高综合授信额度的购房者,可以直接动用这一授信额度购房。

(三)通过房地产销售公司搭建的融资平台获得资金

购房者从民间借贷机构和银行获得资金的决策与操作往往是分散进行的,但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一个令人警惕的新动向:房地产销售公司正努力与民间借贷机构或银行合作,搭建系统性满足购房者资金需求的融资平台。在公开宣传口径上,一些知名的房地产销售公司与民间借贷机构或银行的合作往往强调优势互补:房地产销售公司提供优质的客户资源,与民间借贷机构或银行的资金资源形成有效互补,大致的合作方式如图1所示。虽然在各种合作意图的声明以及网页典型推广案例中,房地产销售公司与借贷机构合作,对有资金缺口的购房者融资都有意淡化购房色彩,转而突出家庭消费、经营周转等功能,⑦但这些需求都是购房者在购房后的资金紧张造成的,这难道不间接构成为购房人融资?购房人完全可以从亲朋好友或工作单位短期借款购房,然后申请此类合作金融产品,获得融资后归还此前借款。此外,此类合作金融产品中,小贷公司等民间借贷机构提供的家庭消费贷款本身监管宽松,商业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往往采取“一次审批,循环使用”的授信方式,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并没有过多监控,这些资金不排除有直接用于购房的可能。⑧民间借贷机构和商业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此类融资服务并放松监控,至少有以下两方面原因:其一,在客户选择上,可以有意识地向偿还能力强的二套房甚至多套房购房者倾斜,这类人群净资产较高,往往可以提供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违约风险低;其二,在融资金额和期限上,可以有意识地选择资金缺口小、借款时间短的客户,回避风险的同时加速资金周转。

三、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金融创新的理论逻辑

毫无疑问,不论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在绕过房地产金融调控壁垒、通过创新方式取得各类融资的过程中,其融资成本总体上要高于银行贷款,究竟是什么动力驱使他们承担高成本去融资?各类资金供给方为什么也愿意贷出资金?

(一)生产者背景下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内在机制

“生产者”是一个与“消费者”相对立的概念,是美国制度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JohnKennethGalbraith)提出的。加尔布雷斯认为生产者总是不断自行研究、设计、开发新的产品,自行安排生产,自行规定价格,然后通过庞大的广告网、通讯网和推销机构向消费者进行劝说,让消费者按照生产者安排的品种、规格、价格来购买商品,这就是“生产者”。在生产者市场中,不是需求创造供给,而是生产创造消费,出现这种市场力量不均衡是由于生产者总是有组织的、集中的机构,可以动用规模性的力量,而消费者则是分散存在的,很难形成集体平等地和生产者议价或维权。有学者认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相对典型的生产者市场,唐文进就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深入讨论。[3]在房地产市场上,从买地到设计,从施工到销售,都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的专业团队决策并主导完成的,反观消费者,除了决定买还是不买以外,对商品房的上述开发过程没有直接影响力。⑨因此,房地产市场的生产者特征明显。在一个生产者市场上,价格的确定往往有利于生产者。与社会福利最大化情形相比,生产者剩余多而消费者剩余少,这一点与垄断非常类似。其实房地产市场的确具备一定的局部垄断特征,虽然房地产开发商数量庞大,但由于商品房是地上附着物,购房者的工作和生活半径是有限的,他们往往仅对某一特定区域的商品房才形成有效需求,而在这一特定区域内的商品房新增供给往往仅由为数不多的开发商提供,这就在局部区域内形成了寡头垄断甚至是完全垄断。不论房地产市场是生产者市场还是具有垄断特征的市场,其价格必定比完全竞争市场上的价格高,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较高的经济利润。静态来看,即便政府实施金融调控政策,房地产开发商依然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来承担较高的财务成本;动态来看,由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生产者市场,如果此前的利润空间不足以承担提高了的财务成本,房地产开发商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商品房出售价格的方式来转移成本,以保证其经济利润。如图2所示,初始状态下,某区域商品房供给为S1,商品房需求为D1,开发商定价为P1,商品房超额供给为AB。⑩房地产金融调控使得开发商的财务成本上升,该区域商品房供给变动到S2,如果此时P1的价格不足以使开发商获得正常利润,即经济利润为负数,他们就会涨价至P2,此时商品房超额供给为ED,待售商品房积压严重,不利于开发商的资金周转,于是开发商自己或发动销售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千方百计对消费者进行游说,逐渐使得对该区域商品房的需求由D1上升到D2,开发商又成功地卖出了EC的商品房,待售商品房回到较正常水平CD。

(二)房地产金融市场上的寻租机制

既然房地产开发商可以较为自由地将财务成本上升转移成商品房价格上升,那么理论上,只要还有涨价的空间,继续上升的财务成本也是可以接受的,除非价格严重透支了消费者的购买力,使出全部游说本领也无法提高商品房需求,价格无法继续上涨,财务成本的上升耗尽了开发商全部的经济利润,否则这一寻租过程不会停止。这一机制使得开发商能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较强的财务成本承担能力,各类型的资金供给方自然有向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动力,面对政府的金融调控政策,供给方自然会合作起来,想尽一切可行的路径,实现对开发商的融资,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开发商资金需求,更使资金供给方获得较调控前更高的利息收入和服务收入。针对二套房甚至多套房的购房者,首先,这部分人资产净值较高,可以提供其他房产进行抵押或者其他资产权利作为质押,风险保障程度较高;其次,这部分购房者购二套房普遍付较高比例首付或购多套房的全款资金缺口不大,期限较短,偿还能力较强。这两方面原因也使得资金供给方在风险可控下能得到较高的利息收入和服务费。值得说明的是,房地产销售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功能:一方面,他们是主要的宣传策划者和游说者,只有更多的人被他们打动进而购房,他们才有获得更大利益的可能;另一方面,如果购房人资金缺口不大,但受制于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无法获得银行融资,他们作为信息的掌握者,自然会努力寻找银行和民间借贷机构合作搭建针对购房人的金融平台,在卖出更多商品房获取收益的同时,还可分享对购房人融资产生的部分收益。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上,资金提供方在房地产销售公司的帮助下大规模寻租,某种程度而言,房地产金融调控反而有助于调动他们的寻租热情———对难以直接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的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而言,这部分资金来源弥足珍贵。

四、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金融创新的影响

针对政府的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不论是作为商品房供给方的开发商,还是作为商品房需求方的购房者,都因为各种房地产金融创新而获得了融资,成功地绕开了调控壁垒,这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宏观调控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商品房供给不断增加的同时价格不断上涨

房地产金融创新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推动商品房在供给不断增加的同时价格不断上涨。之所以推动商品房供给不断增加,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并没有受到调控政策的显著影响,特别是对那些大的开发商而言,他们不仅融资渠道多,而且融资成本也相对低,这些足以调动他们拿地和建设的热情,因此商品房供给不断增加。之所以在供给增加的同时商品房价格也不断上涨,原因有二:其一,在生产者市场上,供给决定需求,在不断增加供给的同时,开发商和销售公司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电话等各种媒体对消费者展开高强度宣传和游说,使商品房有效需求也不断增加;其二,在生产者市场上,市场定价权较大程度上归于生产者,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即便通过金融创新取得的融资成本较高,开发商们也能通过涨价消化提升的融资成本。

(二)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加速聚集

房地产金融创新的间接影响就是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正在加速聚焦。在各种房地产金融创新的金融支持下,开发商在不断增加商品房供给的同时不断推高房价,根本原因在于其能够通过宣传和游说拉动需求,但针对二套房和多套房购房者的金融创新类融资恰好说明这种宣传和游说的力量正在减弱———开发商、房地产销售公司仅通过宣传和游说已难以有效拉动需求,还必须解决二套房和多套房购房者的资金缺口才能有效发掘购房需求。而一旦这一部分购房者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有可能不再有足够的需求来消化增加了的供给,待售商品房大量积压,不排除房地产开发商们本着先于其他人逃离市场的心理进行恐慌性抛售的可能,届时房地产市场将受到沉重打击。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一旦成为现实,房地产金融市场甚至整个金融体系都会受到震动。一方面,对开发商的各类融资,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资金、海外债券、房地产私募基金和民间借贷机构资金都将面临较高的违约风险。受近年来房地产金融调控的影响,银行贷款在房地产金融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且银行主要放贷给一些实力较强的一线开发商和地区龙头开发商,贷款成本也相对较低,这部分资金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银行体系相对安全。但其他各类融资由于主要面对的是中小型开发商,成本较高,违约风险非常大。如果这些违约风险集中爆发,风险就会沿着资金的中间供给方到最终供给方的路径传播,逐渐演化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值得说明的是,在这部分融资中,虽然银行系统表面上看起来相对安全,但其他各种融资方式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都与银行有某些关联,比如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贷款,以及实际上来自于银行表内或表外的资金,因此银行系统想要独善其身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房价如果出现较大幅度下跌,不排除部分首付比例较低的购房者违约,由于这部分资金主要是银行的按揭贷款,银行系统可能会在风险暴露的同时被迫处置数量巨大的抵押房产,这又会反过来加剧房地产市场风险。

(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不明显

房地产金融领域诸多创新的实质是绕过调控壁垒,这使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政府的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仅在银行信贷系统内得到了较好地施行,还不排除有部分银行打球参与房地产金融创新。这些创新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政策制订部门的声誉———他们的调控手段总是渐渐地失效,调控目标总是难以实现。这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非常严重———人们渐渐习惯了市场的“智慧”,而不大理会政策的规制。近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不明显,与这种预期的不断强化不无关系。

五、针对房地产金融创新的优化管理建议

房地产金融创新使得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的效果不明显,增加商品房供给的同时推高房价,加速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聚集。为此必须调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思路,采取果断措施,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管理。

(一)调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思路

基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生产者市场的判断,宏观调控的重点应该是加大供给和管理市场对房地产的预期。虽然近几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加快了保障房建设,增加了居民住房的供给,但是仍然存在两个突出问题:其一,保障房建设计划体现出各行政区划平均分配的特征,这使得一些三、四线城市保障房供给相对充足,少数地区甚至过剩,[4]而一些人口高度集中的一、二线城市保障房供给相对较少,并且往往处地偏远,相当部分有资格的购房者购不到房,成功购房者工作生活存在诸多不便,生活成本提高不少;其二,保障房在建设、出售过程中存在管理漏洞,出现了一些房屋质量无法保障、购房人资质可疑等违规现象,使得保障房的保障功能打了折扣。针对这两个问题,政府主管部门一方面应该合理安排保障房建设计划,加大一、二线城市的保障房供给数量,特别是要在城市相对中心地段多建设一些保障房,可以采取土地出让配比策略,出让一块地给开发商的同时,紧邻开发一定数量的保障房,既增加中心城区保障房供给,又对普通商品房价格形成压力;另一方面要严格管理保障房的选址、规划、施工、发售各环节,增加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保障房的保障功能。对房地产市场预期的管理是另一个重要的宏观调控思路,要强化房地产市场供给不断增加和多样化的预期,要强化社会房地产投机的风险意识,稳定房价预期,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宣传主管部门要定期全国和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的数据,特别是风险提示性的数据,并多渠道进行分析与宣传。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机构的宣传管理,对于夸张不实的宣传和欺骗性的游说,要加大打击力度,尽最大可能促使购房人理性决策。

(二)调整银行业房地产信贷的管理思路

如前所述,在针对房地产金融宏观调控的各类金融创新中,银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从表内来看,现行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规模和风险皆可控,但如果把各种表外业务考虑进来,可能结果并不乐观。此外,一些银行通过其他主体间接给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或者通过其他信贷业务对购房者提供融资以弥补后者购房后的资金缺口,实际上还是在为房地产供需双方融资,并且成本不断推高,风险却未降低。虽然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其调控措施,如银监会2010年7月叫停银证合作,2013年3月又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并加强管理,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通过证券公司成立资产管理计划再通过信托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商融资(市场通称“银证信合作”)的通路被大幅收窄。但金融市场参与者众多,业务多样,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资金从盈余单位向赤字单位的流动很难彻底切断,严格的控制并不一定带来资金流动减少或停止,反而意味着更高成本的金融创新,因此,必须调整银行业房地产信贷管理思路。在银行房地产信贷管理方面,可以尝试改“风险回避”为“风险转移”策略,即银行业适度放松对房地产供需双方的信贷控制,再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把不同风险等级的信贷资产转移出去,这样能降低房地产市场供需双方的融资成本,在部分削减房价上涨动力的同时降低购房者的信贷风险。

(三)加强对房地产金融领域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机构的监管

第3篇

【摘要】国际上,信贷资产转让是获取“消费者剩余”的逐利行为;但是近期中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某种程度上却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异化的背后,展现了中国银行业面临着与国外完全不同的金融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并揭示了中国金融监管当局需要背负强化监管和促进金融发展的双重任务。要完成任务,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必须从更为宏观的高度审视金融业的发展态势、金融与经济的适配程度,联合和整合有效资源,改善基本金融环境。

【关键字】信贷资产转让;异化;金融环境

一、引言

一般意义上,自主达成的交易,必须满易双方对市场条件变化之后产生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和瓜分。从国外金融发展历程来看,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逻辑,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20世纪90年代颇为流行:在交易量上有了重大发展;在交易对手的范围上,由银行同业拓展到了银行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展开。最近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将信贷资产转让推进到了新阶段。随着商业化进程的推进,中国银行业也开始了对信贷资产转让中存在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与瓜分,并且所有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形式上与西方的信贷资产转让并无二致。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发现中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现了与国外明显不同的景象,甚至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基于在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中国金融创新的目的,本文思考了以下问题:信贷资产转让的基础是什么?中国的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与国外不相同的景象,其内在根源是什么?中国监管当局又应该从中获得何种启示?

二、信贷资产转让的理论分析

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银行与其他金融同业之间买卖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的业务;其转让对象仅限于同业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可以接受非金融机构为信贷资产转让提供担保;转让标的仅限于同业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产,不包括金融同业的各类权益性资产(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转让方式包括有一次性买断和回购。

一般而言,信贷资产转让是对金融市场的深度利用。按照现代金融理论,银行是生产金融产品的机构,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实质是银行向社会上的个人和机构通过转让资金使用权而生产金融产品并收取服务费的过程。因为信贷业务的实质仅仅是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让渡,所以银行拥有信贷类金融产品的部分控制权,比如银行拥有贷款合同,以保证贷款到期时能够收回资金的使用权。故,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结果就是:贷款者获得了资金的暂时使用权,银行获得了信贷类金融产品的标志物——保证到时收回资金并获取服务费的信贷合约。

从经济学的最新进展看,只要两个主体对同一种商品在同一时间的主观评价不同,就存在交易空间,并可能为交易双方带来“消费者剩余”。依此看来,只要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产的评价不同,他们也就具有对信贷合约进行转让的动力。而对同一信贷合约产生不同主观评价的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种:一是由于某一时点,不同银行所面临的流动性需求约束不同,而流动性需求往往为硬约束,所以部分银行为了获取流动性,就会降低对已经发放出去但未到期不能收回的信贷资产的评价,而提高对现金资产的主观评价。二是在某一时点不同银行为分散风险而需要调整的信贷合约的区域、行业、企业分布结构的内容不同。对于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对A银行而言,也许是需要增加的项目,但对于B银行而言,也许正好是需要减少的项目。这样一来,他们之间也会产生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三是不同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风险偏好发生了相对变化。比如,A银行因为资本结构变化等原因,风险承受能力降低,他们对于风险较高的信贷资产合约的评价就会降低,相反也就可能存在一家B银行会提高对于该合约的主观评价。特别是由于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对国家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态势的评价的不同,不同银行之间对于同一信贷资产合约几乎不可能存在完全一致的主观评价。由于主观评价的不同,就一定存在“消费者剩余”。只要达成交易的成本低于这一“消费者剩余”,我们就可以肯定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银行,肯定会进行这一类信贷合约的交易。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交易成本的显著降低,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以于是就以超乎寻常的高速在增长。

三、中国信贷资产转让的异化

从上面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里,银行参与信贷合约交易的根本目的是获取不同银行对同一信贷合约主观评价不同而产生的“消费者剩余”,是一种明显的趋利行为。但是如果我们深入考察我国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我们就会发现一幅完全不同的图景。

2002下半年,我国央行开始批准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事实上在2002年上半年,就有银行已经秘密开展此类业务(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以下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信贷资产转让主要采用回购形式;二是信贷资产转让的期限都很短;三是信贷资产转让协议达成的时间往往是商业银行上报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前几天甚至当天。其实,正是这三个特征决定了中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具有与一般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完全不同的涵义。如果极端一些,甚至可以认为,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不是正常寻利行为,而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

第一,具有上述三种特征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并不能够从实质上优化银行的信贷资产结构。因为信贷资产转让采用的是回购方式,相当大一部分转让期限在十天之内。这样一来,卖出行能够改变信贷资产结构的时间就少于十天。这样一个相当短期限的信贷资产结构改变,对于银行业务难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二,这种转让很难帮助银行解决流动性问题。因为回购期限短,信贷资产转让只会带来帐面信息的改变,并不一定带来现金的实际流动。即使有现金流动,除非卖出行面临特殊的支付困难,否则这种确定的非常短期的现金流对银行的流动性并没有多大的帮助。并且,对于如此短期的现金需求,银行完全可以通过交易成本低得多的同业拆借等方式进行,而不必须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因为同业拆借是一个标准化的市场,银行参与该市场的参与成本很低,合约的谈判成本也非常低。相反,在信贷资产转让方面,要涉及很多笔业务,要涉及信贷资产的合约条款和资产状况的确认等等,可以肯定其交易成本很高。

第三,这种转让业务可以有效规避监管。我国目前对银行的监管分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对于银行日常经营状况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非现场监管进行。为此,在我国目前的监管框架中,设计了十项指标,来保证监管者比较充分地掌握银行的经营信息。如果在上报监管信息前夕,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只要所转让资产组合适当,完全可以轻易的修改这十项指标。又由于这种转让业务期限极短,在商业银行上报监管信息之后的极短时间,商业银行相关的经营状况又会还原。这样,银行的非现场监管数据事实上就处于严重失真状态。或者说,监管当局掌握的仅仅是银行上报监管数据时的信息,而不是银行日常经营中的信息。

如果银行依据上述非现场监管数据,对相关银行下监管结论,制定监管策略,那可能就会带来严重问题。幸运的是,目前监管当局一方面有多种信息收集渠道,同时还有强有力的现场监管手段,并且初步建立了持续监管的机制与架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上述信息进行甑别。但是,因为甑别成本相对高昂,而监管当局受限于监管资源和监管成本的约束,并不能够完全彻底地对此进行清理。所以,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通过这种合法方式掩盖经营信息,逃避监管的。如此一来,我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某种意义上,就不仅不具备发达金融市场上的信贷资产转让的积极功能,相反异化为合法逃避监管的工具。

四、异化的原因

我国目前正面临加大金融对外开放的紧迫进程中,同时形势要求监管当局鼓励中国银行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竞争能力。所以,面对这种异化,我们不能够以“一刀切”的方式叫停。但是,也不能够对此视若无睹。从金融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找出合适的“药方”才是上上之选。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极为重要的结论:在中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环境、市场环境之下,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没有足够的“消费者剩余”供商业银行获取,而规避监管成为信贷资产转让的根本动力。

从金融基本制度环境看,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因为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经营者一方面要面临追求短期受益的所有者的压力,比如国家财政增加收入的压力和股东每年分红的压力;另一方面,政企没有在根本意义上完全分开,政府干预金融的现象虽然有在最近几年有明显好转,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银行经营者在某些情况下,要考虑政府当期的一些特殊要求。但是政府的这些要求并不一定完全与银行长期经营战略在时间轨迹上趋同,有时甚至明显背反。再则,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标准意义上的银行家市场,应行经营者面临的不是市场化的约束,其准入与身价不是由市场确定,相反银行经营者面临的只有法律的约束和监管当局的行政约束。特别是在经济市场化转轨进程中,金融法规与监管框架都处在不停的剧烈变化之中,银行经营者难以形成长期的预期,自然其行为就难以长期化。在行为短期化的基本背景时,银行经营者的行为会发生明显的变异,突出体现在并不关心银行未来的长远发展,而是特别关注银行当期在同业中和监管标者评判中所处的位置,以及银行每年的盈利多少。我们可以预测,凡是能够改善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充分利用;相反,对于恶化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尽量规避。从金融市场环境看,目前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并不大,自然,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获取信贷合约“消费者剩余”的可能性并不大。

第一,我国利率没有市场化,而利率浮动范围差别不大。这限制了各个银行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不同资产的比较优势,进行获利的能力。于是,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定价的差异很小,各家银行都没有为获利目的进行资产转让的交易价值空间。价格管制导致了消费者剩余“租值”的耗散,在此也许获得了另外的例证。

第二,风险评价粗放,差异不大,各家银行缺乏对某一类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获利的能力空间。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银行业目前还处在“跑马圈地”的阶段,各家银行还在以扩张市场份额为核心进行运作。信贷资产管理能力的深度提升,银行经营的集约化,精细化还没有提高到应有的议事日程上来。对于风险管理,核心也就仅仅是应对监管当局的监管,消解因风险过高带来的监管当局对于该银行发展强加的外部约束。真正为了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而强化风险管理的内在动力还明显不足。这样一来,各个银行对于风险管理就显得比较粗放。突出表现在贷款风险分类比较松,没有专门的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而已有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注重于不良贷款的清收,而不是对于全部信贷资产的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粗放,使得银行之间对于同一笔或一类信贷资产的风险评价没有太多的本质性差异,自然,他们对于该笔资产的评价差异不会出现太多的差异。当然,不存在他们在承担这些资产转让带来的交易成本之后还能够获益的风险定价空间。从此也可以看出,如果我国银行业经营的根本态势不发生改变,即使利率市场化成为现实,我们也不能够奢望标准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能够顺利出现。

第三,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格局,促成了银行经营战略的同质性,阻碍了银行对信贷资产实行差别化管理的努力余地。中国银行发展的多元化,差别化可以说是监管当局梦寐以求的。为此,监管当局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实际情况并不理想。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拼命突破区域限制,成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正全力以赴,要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正一心谋求成为城市商业银行。金融差别化,并没有成为商业银行的追求。相反努力扩大势力范围,获取一切可能的客户资源正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种时尚和目标。这样就导致了,我国每一家银行都努力做所有的银行业务,而所有的银行都在相同的业务领域进行残酷的“搏杀”。于是乎,银行之间的个性化服务,差别化服务都成为服务于该“搏杀”的工具。当然,这种情况并不非不理性。因为,我国目前的人均GDP还在1000美元左右,而在收入差距不断加大的背景下,能够为金融服务提供盈利空间的潜在客户是相对集中的。目前企业征信体系不完备,个人征信体系又相对缺失,更加大了金融服务的风险和成本。所以,各家银行就努力争取相同的高端客户,互挖墙脚,进而业务趋同。遗憾的是,这种合乎个体理性的行为,一方面降低了我国银行业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弱化了银行真正进行差别化服务的努力。在此,合符逻辑的结论自然就是,银行不会主动出让某一类优良信贷资产,也不会在没有额外补偿的前提下受让某一类高风险不良信贷资产。

总而言之,我国银行利用资产转让业务修改非现场指标,合法逃避监管,正是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核心要义之所在。而监管当局批准此项业务时,所希望的银行优化资产组合、改善银行流动性、提高银行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等最多只是副产品。

五、对金融监管的启示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矛盾的两方面:一方面,监管当局出于良好愿望,自觉的启动和放开了资产转让业务;另一方面,资产转让业务“理性”的异化导致非现场监管部分失效。这其实是目前中国监管面临双重目标的典型表现。这个双重目标就是:中国的金融监管不仅仅要负责金融的规范;还要促进金融发展。而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内,同时满足规范和发展的双重目标,是非常矛盾的。因为规范意味着对己有的监管制度的认同和毫不动摇地执行;而发展意味着商业银行某一些突破现有规则和制度的行为应该也必须得到认可。

更进一步说,这其实是在考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艺术和水平。因为我国目前金融发展处于低水平,又立即要面临残酷的国际竞争,低速发展都不行,不发展就更行不通。但是,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目前的层次上,不规范很容易导致恶性竞争;再加之,由于各种原因,我国金融业已经承受了较多的金融风险,商业银行没有太多的能力承担试错成本。所以,规范,尤其是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规范,避免银行发展落入低效率“纳什均衡”陷阱是监管当局必须面临的现实。

这样看来,我国的金融监管必须坚持双重发展理念。一方面,要以促进中国金融发展为己任;另一方面,在监管中,对于发展中的新问题,要通过发展监管技术和模式的监管发展理念来解决,要主动的促进中国监管事业的发展,使其适应金融发展的形势。决不能受限于监管技术和水平而让金融业“削足适履”。

要促进中国金融发展,必须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改善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可能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在某种程度上沦为少部分人和地区获取资源的便捷手段,而对改进中国金融业的水平就不会取得应有的效果。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将更多的变为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业务范围趋同,金融服务的对象一致,对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过剩,对另外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严重不足,进而出现金融业整体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发展困境。这就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必须站在更为宏观的高度,审视金融业的发展态势、方向,以及金融与经济的适配程度,联合和整合有效的资源,通过有效的监管促进金融的纵深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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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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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此为作者2016年6月随团访问欧盟总部机构时对方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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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一.国内宏观金融课程群建设研究动态与存在问题

1.国内研究综述

在国内,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将原目录中的“货币银行学”专业和“国际金融”专业合并为“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这种调整正是为了适应这种需要。整个金融课程体系知识面应该覆盖整个金融学科的主要方面,如:金融制度、金融体系、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完整的金融运行结构,包括微观金融运行、宏观金融运行,以提供学生一个有关金融体系的整体框架。2004年9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由王广谦、张亦春、姜波克和陈雨露主编的《金融学科建设与发展战略研究》,该书反映了中央财经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承担教育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金融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以及我国顶尖级金融学家和金融教育家、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金融学科和其他重要高校金融学科带头人对金融学科建设的最新思考,代表了我国目前对金融学科建设研究的最新水平。如中国海洋大学宏观金融学有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学、金融市场学、中国金融史、货币金融理论前沿、金融理论与政策等;宁波大学设有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宏观金融课程;浙江财经学院采用金融学院模式,宏观金融学课程分布在8个专业方向,具体有金融学、国际金融、利息理论、金融市场学、货币理论、财政学、中央银行学等。

2.存在问题与研究命题

主要存在问题,第一,现有教学改革未能照顾到地方院校办学环境和人才培养目标,重点研究了同类大学为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而面临的金融学本科教学定位、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改革问题,未能照顾到地方院校的办学环境和人才培养目标——为社会各个领域输送适应性强的应用型人才。第二,宏观金融类课程急需按地方院校办学环境和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优化和改革,尽管各院校已顺应金融宏观化发展方向而开设了若干宏观金融类课程,但尚未解决以下问题:宏观金融类课程到底该包括哪些主干课程?如何避免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交叉?针对宏观金融类课程要求,如何跟进相应的教学方法改革和实践类课程?上述问题告诉我们宏观金融类课程急需按各地方院校办学环境和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优化和改革。

二.地方应用型大学宏观金融类课程群设置的特色与创新

1.课程群设置的特色

第一,顺应宏观金融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单一的精英型体系向大众型、精英型、国际化等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的转变,本科教育更应强调学习能力和宏观思维能力的培养。

第二,坚持国内外前沿与地方性院校办学模式相结合。本项目坚持国内外前沿与地方性院校办学模式相结合,在改革金融学核心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时,既保障学生掌握本学科、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又顾及地方性大学办学环境和培养应用性人才目标,强化宏观类课程建设,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操作能力,以适应“平台+模块”人才培养模式。

2.课程群设置的创新

第一,倡导团队合作,形成推进宏观金融课程体系建设的机制。课程体系建设既提倡体系的整体性和弹性化,又强调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前瞻性和探索性。为此,需要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并形成推进课程体系建设的一套机制。具体设想包括:定期举行读书报告会。通过指定学习教材、专著或其中的核心章节,联系学术动态述评文献;互相交流近期阅读书目、研究课题,探讨本学科前沿理论。集体申报课题、撰写论文;定期举行教研活动,讨论并解决课堂教学中遇到的难点与重点;组织课堂教学观摩;规范教学文件与秩序,鼓励教学改革与创新。

第二,推进课内理论教学与课外实践锻炼相结合。鉴于金融学高度理论性与应用性并重的特点,在教学方式上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一方面改革课堂教学方式,在强调讲授基本理论、知识的同时,吸收现代教学理念,推进多样化教学法,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从而优化教学过程;另一方面强化课外实践,鼓励同学参与社会实践、学生科研等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的知识学习和应用能力。

三.地方应用型大学宏观金融类课程群实施对策

1.具体设置内容、预期目标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第一,具体设置内容:主要结合国内外金融学科相关宏观金融课程设计的总体趋势,突出服务地方金融机构与企业,强化宏观金融对地方金融的指导功能,坚持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坚持国内外前沿与地方性院校办学模式相结合,重点推进应用型宏观金融课程群建设。

第二,预期目标:紧紧围绕金融学科“课程群+核心课程教材+精品课程”三大类建设大框架,形成宏观金融课程群建设的子框架和核心课程建设、造就一支具有敬业、创新精神的师资队伍,并以此为基础,为今后核心教材建设与精品课程培育奠定基础。

第三,解决的关键问题:一是宏观金融课程体系建设,确立宏观金融课程群的核心课程,并规划核心课程教材建设;二是配对形成每门课程的师资队伍,基本保障每门课2名教师;三是完善并形成每门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与考试大纲;四是探索教学改革的方法。

2.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具体实施计划及可行性分析

将推进以下教学改革:第一,改革思路是整合宏观金融类课程,将宏观金融类课程整合成基础、国际、市场、监管四大类,明确每类课程包括的主要课程、设置目的,并从各自金融专业现有基础出发提出具体的建设目标,如规划核心课程教材建设目标、精品课程目标、课程后台建设目标与教学方式创新目标。

第二,强化案例教学和课程设计。对于理论性较强课程,都增设一定经典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围绕案例分小组讨论,并撰写学术小论文或读书报告,以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感性认识、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对于应用性的课程,都将开设一定课时的实验教学,要求学生进行仿真模拟金融业务操作,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增强学生对业务知识的感性认识、理解应用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第三,坚持课内学习与课外实践相结合。一方面要根据本学科、专业教学的基本规格和要求,采用课堂讲授、案例教学、实验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强化在课内向学生传授;另一方面又通过社会实践环节、学生科研、金融论文大奖赛、虚拟炒股比赛等第二课堂形式,培养学生采用宏观金融理论分析各种金融问题与经济现象能力,重点提升学生解决金融问题能力。

第四,探索PBL(Problem-Based Learning,简写为PBL)教学法。通过设计问题为同学搭起各门课程的知识架构和内在联系;通过学生自己收集、分析相关资料以感受和体验知识的分析过程;通过建立学习小组和开展小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每一学习小组由5-6名左右的同学组成,选定某一主题组织课堂讨论——包括小组交流、质疑和点评;要求每组制作PPT,内容包括选定主题的文献综述、课堂发言内容以及参考文献,以充分展示同学的学习成果。

[此课题为宁波市教科所“十二五”重点课题:《基于“政产学研”联动的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YZD12025)》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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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桂芳.金融学课程教学教学内容的开放性与教学方式的互动性——基于现代教学设计理念的探讨[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6(06).

第6篇

论文关键词:政府,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一、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已成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但与此同时,大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过热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价格的不合理持续上涨;市场运作不规范;房地产有效供给不足与无效供给过剩并存;房地产的投机性日益增长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威胁着房地产金融秩序的有序性和安全性,也严重影响着我国民生问题和国家经济的健康运行。为此,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来抑制或者纠正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的现状。

政府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有:综合性政策,如“国八条”、“国六条”等;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如调整银行存贷款利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等;税收政策,如调整税率;财政政策、保障性住房政策等等。下表为十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调控政策汇总: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

 

时间段

调控政策

1998-2002年

发展是主旋律

2003-2005年2月

调控住房供给总量

2004年

调高资本金比例、经济适用房、加息

2005年3月-2006年4月

调控住房需求总量

2006年5月-2008年8月

调控住房结构

2008年9月-2009年

紧缩性政策开始松动

第7篇

论文关键词:次贷危机,经济波动,次贷规模,脉冲响应

 

一、引言

2007年底,一场源于次级抵押贷款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致使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出现严重的流动性不足。纵观我国的金融市场,信用体制尚不健全,仍处于起步阶段。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商业银行的稳定性经营对金融市场以至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宏观经济总是呈现上升和下降的周期性波动,繁荣与萧条交替出现,毋庸置疑,这将导致信贷规模的相应变化。2009年保增长、刺激内需的政府导向,使国内信贷规模出现超高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为次贷埋下了祸根。金融链条“牵一发而动全身”,当经济形势逆转,市场泡沫爆破,次贷必然爆发出其潜在的信用风险,危及整个金融体系。

现阶段国内关于经济波动与次级贷款的研究尚少,我国学者主要着力于经济与不良贷款的关系。鉴于次贷是不良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不良贷款与宏观经济的分析对次贷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国内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不良贷款与宏观经济主要存在以下两种关系:一是以张淼(2002)[1]、李双(2005)[2]等为代表的学者通过回归分析发现银行不良贷款率与经济增长率存在负相关,银行外部经济环境恶化是产生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谢冰[3]、李麟索、彦峰(2009)[4]等运用相关分析、共线性诊断、主成分分析、时间序列、脉冲响应等方法表明经济波动与不良贷款呈现一种较强的反向动态变动关系。而银行信贷行为的亲周期性更强化了这种关系,从而导致银行业面临严重的系统性风险。二是李宏瑾,徐爽(2009)[5]从夏普比率出发,构建了一个用于分析不良贷款与经济波动的理论模型,通过澳大利亚的数据验证了经济增长与不良贷款比例的正相关关系。高鹤(2009)[6]在财政自给率与地方政府行为与不良贷款率的研究中,亦指出当地方政府行为是“强化市场型”导向时,该地区的经济波动与银行不良贷款率表现出明显的正相关。

基于以上学者的研究,为了分析经济波动与次贷规模之间可能存在的某种相关关系,本文采用银监会公布的次贷数据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数据进行单位根(ADF)的平稳性检验和Johansen协整检验,在保证VAR模型稳定的基础上,对两变量进行Granger检验以确定其因果关系,最后进行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分析,并由此进行理论分析,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与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

二、经济波动影响次贷规模变动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的选取及说明

余芳东、杨映霜(2002)[7]认为GDP季度同比增长率是本季度经济运行的内在因素和季节性因素等外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能客观反映经济运行的实际进展。因而,本文选取GDP季度增长率(RGDP)作为经济增长的变量。同时为了使次级贷款在时间上与经济增长率相匹配金融论文,本文选取次贷增长率(RCD)作为次级贷款的变量。我国银监会自2003年以来开始对各级贷款的季度数据进行统计并定期公布,为了排除金融危机的突发性因素对研究结果的干扰,以保证数据的平稳性和研究的可参考性,本文采用2004年3季度至2008年3季度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

图1次贷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

注:主坐标轴为次贷增长率;次坐标轴GDP同比增长率

(二)实证分析过程

1、单位根(ADF)检验

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估计必须要求其具备平稳性,否则,根据2003年诺贝尔奖得主Granger和Newbold(1974)的理论,对非平稳时间序列的估计很可能出现伪回归的结果。因此,首先对RCD与PGDP时间序列进行单位根(ADF)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单位根(ADF)检验

 

变量

ADF检验

检验类型(c,t,p)

临界值

结论

RGDP

-1.270896

(c,t,0)

-2.673459

不平稳

RCD

-2.528635

(c,t,1)

-2.681330

不平稳

DRGDP

-3.944872

(c,0,0)

-3.081002**

平稳

DRCD

-4.331050

(c,0,0)

第8篇

论文关键词:宏观;审慎监管;货币政策;调控

0 导语

为了保证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安全、稳定与效率,客观上需要建设审慎的金融监管体系。审慎的金融监管体系不否认金融监管,而是要加强金融监管,这种监管是建立在对尊重市场自主权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审慎的监管。同时要求有更为深入广泛的金融监管体系,这个体系应更多的从宏观角度对金融进行管理,尊重市场的调节和金融体系的效率,对市场的不完备进行补充。

1 金融危机与宏观审慎监管的提出

1.1 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原因评析

2007年引爆于美国的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市场危机持续升级,影响逐渐加剧,最终演变成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表面上看,此次危机爆发于金融体系最完善、金融创新最前沿以及金融理论和人才最丰富发达国家——美国,而且起端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市场这一金融创新领域。危机似乎不同于八、九十年代爆发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主要集中在货币和银行的危机。然而,IMF前首席经济学家罗格夫等人根据有关金融危机的标准研究,通过将此次危机的资产价格、增长和政府债务等指标同二战以来发生的重大金融危机进行一系列对比,研究结果表明此次危机和以往的危机并无本质差别。

但是在客观忽略资产价格泡沫极度膨胀的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宏观经济理论,以及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微观审慎监管理论的指导下,形成的忽略金融监管的宏观政策框架,必然催生资产价格泡沫,积聚系统性风险,在金融体系内埋下重大隐患。泡沫一旦破灭,积聚的风险迅速释放,最终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实体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

1.2 宏观审慎监管的提出

危机爆发后,国际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深刻反思。为维护金融稳定,金融监管变革在所难免。综合G20、FSB、BIS和IMF报告文件来看,金融监管改革目的是保证金融稳定,防止类似的危机的冲击,预防系统性风险。

改革主要集中在六大块:

(1)增加资本和提高资本质量,同时改善流动性和缓冲机制,缓解资本监管顺周期性。

(2)改革薪酬制度,维护金融稳定。

(3)增强会计准则实效性。

(4)改善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

(5)对具有系统性重要影响的金融机构妥善处置。

(6)加强全球金融监管合作,强化遵循统一监管标准。其他方面还包括对冲基金、信用评级公司和证券化等方面的监管和改革。部分改革已在逐渐付诸行动并进行了效果评估,有些改革尚处在讨论和研究阶段,监管改革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然,以往的微观审慎监管对于保证单一机构安全,从而保护金融消费者(存款者和投资者)的利益有着积极意义。但是由于微观监管的固有弱点表明了其不仅强化了顺周期性并且未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在保证单个金融机构安全的同时却有可能最终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因而需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提出已久,地位也随着此次危机的爆发显着上升。“宏观审慎监管”目前尚无明确定义。据已有的来看,宏观审慎监管主要是相对“微观审慎监管”而言,金融监管当局从金融体系而非单一机构的角度实施监管,降低金融危机发生的概念,维护金融稳定,密切关注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宏观审慎监管同微观审慎监管在监管目标、最终目标、风险性质的对待、机构间风险暴露相关性的重要性和审慎控制的实现方式上都有着本质区别。

当前,金融监管改革依然处在成型阶段。为维护金融稳定,总的改革趋势将向立足于微观审慎监管的宏观审慎监管模式的方向发展。其主要的新特征将体现在逆周期性监管政策工具的选用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构建。

2 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不足与改良 1 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系的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也在不断变革。总得来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4年至1992年的统一监管体制时期,人民银行履行统一监管职能。

第二阶段为统一监管向分业监管的过渡时期。1992年10月证监会的成立标志分业监管的开始,1998年保监会的成立标志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明确分工,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分业监管模式初步形成。

第三阶段为1998年后的分业监管体制时期。

其中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一行三会”为基本格局的金融监管体系最终形成,即分业多头监管的格局形成。为加强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安全有效的监管网络,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被引入。2004年三会签署了《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在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经常联席会机制。然而监管联席会已长时间没召开,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目前主要由一位国务院副总理定期召开金融旬会来加强监管政策协调。 2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不足

尽管我国目前分业监管有利于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有效防止了金融风险传染效应,但如同大部分分业监管模式一样,我国当前的监管体系存在不足。钱小安认为我国监管体系不足体现在监管重复与监管空缺并存、监管资源配置低效、监管协调机制较弱等方面。根据引发此次金融危机金融监管方面的缺失,从宏观审慎监管角度来看,我国金融体系存在三大方面的不足。

首先,缺乏稳健的宏观审慎分析平台。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范,必然需要对金融体系的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分析、检测和评估,发现金融系统不稳定性的来源,发出风险警示。这就需要一个专门的分析平台,一方面整合各微观部门的信息数据,另一方面同时整合分析宏观部门和微观部门的信息数据。而目前,我国并没有搭建这样一个平台。 转贴于

其次,系统性风险防范不足,存在监管盲区。此次金融危机表明,由于缺乏对具有系统性重要影响的金融机构(集团)有效监管,致使这些金融机构过度承担风险,最终加剧金融危机程度。

最后,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不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需要先进监管理念的同时,还需要有效的完备的金融监管政策工具。而无论是在时间维度上的逆周期监管政策,还是在行业维度上的对系统性风险的有效监控政策,我国都存在不足。 3 我国宏观审慎监管的框架构建

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分析提出了我国在金融监管上存在的不足,因此在我国未来的金融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构建中,我们要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总得来看,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赖于宏观审慎分析平台的搭建、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的完善以及组织合理安排下的政策协调机制健全。

首先,搭建宏观审慎分析平台,建立预警机制。宏观审慎分析平台的构建,对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预警,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在这一环节的构建大体可分为四步。首先确定平台,即明确微观和宏观数据整合分析的职能的具体承担部门,可以是“一行三会”当中一个也可以新建一个部门。其二,信息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平台构建后,相关职能部门就得强化对系统性风险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特别加强微观和宏观数据的有效整合,全面掌控系统性风险变化趋势。其三,系统性风险评估体系的构建。即从金融体系宏观层面又从银行、证券和保险等行业微观层面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检测与评估,加大各行业微观层面风险评估对金融体系宏观层面风险评估的支持力度。

第二,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建立危机处理机制。从时间维度上说,我国应完善包括逆周期贷款损失拨备和逆周期的信贷政策等在内的各种逆周期监管政策机制。同时,要加强对杠杆倍数的检测,从微观和宏观角度有效控制金融体系的风险过度承担。完善相机抉择机制,有效避免危机扩大和扩散。从行业维度上说,要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监管立法,完善对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工具,有效监管金融创新、金融衍生产品。完善危机处理机制,设计多层次的应急处理监管政策工具。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最后,合理架构组织,健全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协调机制。组织结构铺排,各部门政策协调是宏观审慎监管框架能否成功搭建的最关键因素。首先,系统性风险信息的获得、预警机制的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的设定需要各部门明确职责并加强沟通协作。其二,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组织架构设定对宏观审慎监管的效果有极大的影响。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中的组织安排,首先是确定宏观审慎分析平台,作为宏观审慎监管总的召集人;其次是三会要加强对各自监管行业的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结合意识;其三,要加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同宏观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最后,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实施部门要加强同人民银行、财政部以及发改委等部门协调,制定科学的监管政策并有效执行,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维护宏观金融稳定。

3 宏观审慎监管与货币政策调控的联系

在金融监管中,有一项监管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即银行监管。这是由于:首先,银行业在金融体系占主体地位。其次,在各类金融机构中,银行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发金融危机的部门。因此,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执行机构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必然在宏观的金融监管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作用。

而在新的金融机制改革中,基于对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要求,必然要改革在此前大行其道的硬约束监管机制。但在当前的新的金融运作形势下,对于资金的过于严格的监管可能会导致雁行的信贷减少,进而导致整个社会总投资的下降,这自然不是金融监管希望的结果。

但是在新的宏观审慎的监管机制下,政府实行货币调控政策则可以利用这样较为完整系统的机制来进行整体的调控,不仅可以提高货币政策在有效引导国民经济向更好的发展方向上进步,还可以在这一较为拔高的视角上有效的规避一些金融风险,更加有效的将我国经济引导至又好又快发展的康庄大道!

4 结语

第9篇

【关键词】通货膨胀 经济增长 关系研究

目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式仍不容乐观。自从2008年的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受到重创,时至今日,经济虽然有所恢复,但是仍处于低迷状态。就我国而言,当时为了应对经济过度下滑,我国政府采取4万亿的经济刺激政策,在当时确实起到了刺激经济保持增长的目标,但给我们现在的经济中下了苦果。实体经济的低迷、通货膨胀压力、就业压力在危机之后的今天还是不可阻挡的降临。因此,本文将着手研究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的关系,着力把握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的均衡,为促进经济稳健增长提供可靠依据。

一、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通货膨胀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是衡量经济发展是否稳健的重要指标。然而,学术界对于通货膨胀的定义仍然没有统一的概念。普遍接受的说法是:由于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超过经济的实际需求,引起整体物价水平上涨同时导致货币贬值。Gregorio认为,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显著负相关。胡仕明、黄国石认为,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双值映射关系,他们对数量关系进行最小二乘法回归,相关系数显著性明显比单值映射提高。由于经济周期的影响,相同的经济增长率可能对应较高的通货膨胀,也可能对应较低的,决定因素在于经济增长处于什么阶段。郑雨、李新波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着同趋势的三次回归非线性关系。由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得出经济增长同通货膨胀之间存在着双向因果关系,而且,通货膨胀具有滞后效应。黄宪慧、韩海波认为,二者之间存在负相关的效应,主要是通过改变居民储蓄行为、消费行为,增加经营成本、经营风险,改变收入分配机制等实现。刘金全、谢卫东认为,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会受到实际经济与名义经济之间存在内在联系的影响。视经济环境的不同,适度的通货膨胀可能会推动经济增长,而有时适度的低通胀有助于经济发展。[6]

总之,之前对通货膨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形成原因、影响以及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这些方面研究的。由于研究方法的不同和样本选取的差异,以及相关变量的不同,和通货膨胀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没有一致的相关结论。

二、我国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的实际关系

通货膨胀是一种复杂的经济现象,它不是简单的由于货币供应过剩而导致物价普遍上涨,这只是其中的影响因素之一。以下这些因素会对通货膨胀产生影响:宏观经济增长(GDP)、广义货币供给量(M2)、工业品出场价格(PPI)、人民币汇率(RMB)、居民对通胀预期(IE),重大事件以及严重自然灾害等。就我国2014年度经济数据显示,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同比增长7.4%,CPI同比增长12.1%;而2015年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为140,667.2亿,增速为7%,CPI上涨幅度约为1.2%,CPI同比增长约为11%。与2014年第一季度相比,2015年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8%,CPI指数下降1.1个百分点。根据数据显示,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明显不符合通货膨胀随经济增长而增加、随经济下降而降低。2015年底一季度的同比经济增长5.1%,而CPI却同比下降1.1%。

本论文可以根据统计年鉴数据,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宏观经济增长、广义货币供给量、工业品出场价格这四个指标作为内生变量建立VAR模型分析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四点结论:

(一)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首先,适度的通货膨胀对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通货膨胀率过高时对经济就会产生阻碍作用。其次,持续的经济增长会因惯性作用引起通货膨胀增加。

(二)通货膨胀对自身变动的反应

通货膨胀对其自身的误差变动敏感性强。这主要是因为,多种复杂因素都会影响到通货膨胀,其自身的不确定性较强;商品价格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上年期末价格的影响,从而考虑通货膨胀率的波动因素时,也应考虑上年价格的影响。

(三)中间产品的价格上浮会对通货膨胀产生一定的压力

由于宏观经济测算GDP与CPI都是对最终产品的价格为基础的,而当中间产品价格普遍上涨过快,这必然使最终产品的价格上涨,进而形成新的通货膨胀压力。

(四)货币供给量的增加对通货膨胀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并不十分显著

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会增加流通中的货币,而实体经济价值并不增加,从这种角度看,货币供给会增加通货膨胀。然而,由于经济市场化的发展,货币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货币流通速度明显下降,同时增加的货币供给量会被经济扩大而消化,从而不会引起通货膨胀。

三、政策建议

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为了防止过度通货膨胀,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本文分析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介于中间产品价格上涨对通货膨胀的压力,监测部门应加强对中间产品价格的检测,尤其是价格上涨对最终产品价格的影响机制,防止各种囤积炒价的现象,促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充分实现市场分配机制。

(二)加强最终产品价格监测机制,增强对可能造成价格不合理上涨因素的控制能力,与此同时,合理调整监测价格的内容,尤其是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的资源性商品以及粮食,肉类,汽车、房屋等关切民生的产品的监测比例适时合理地加以调整。

(三)适度合理地进行货币政策调控。由于货币政策可以在经济繁荣时促进经济更加繁荣,而当经济萧条时,错误的货币政策会使经济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所以在投放货币供给量时,要避免形成流动性过剩,防止股价与房地产的波动。在与财政政策相配合实施的同时适当控制货币供应,使货币的流通量与实体经济的需求量相一致。

参考文献

[1]魏学辉.李峰中国通货膨胀、消费水平与经济增长关系实证研究[期刊论文]-未来与发展,2011(4).

[2]李跃辉.彭嘉莹基于VAR―VEC模型的物价指数关系研究[期刊论文]-统计与决策,2012(15).

[3]于兆坤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期刊论文]-中国集体经济,2012(15).

第10篇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又是金融的核心。对于大多数银行来说,其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信贷风险,即贷款的信用风险。银行信贷风险是各种经济风险的集中体现,不仅影响着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而且会影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甚至打乱市场秩序,造成经济动荡。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银行的信贷风险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作为受信主体的银行借款客户对硕士论文自己的经营状况及其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更了解,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作为授信主体的贷款方银行则对客户的相关财务信息和风险了解不够,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引发受信主体信贷前的逆向选择和信贷后的道德风险行为,进而引发银行的信贷风险,影响金融体系的安全。

而银行的信贷征信恰恰是解决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最好方法。通过银行信贷征信,能够增加借贷双方的信息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建立信用的记录、监督和约束机制,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本文正是基于解决银行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期望通过硕士论文对国内外的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情况的比较,得出对于我国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的有益启示。

1.2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通过比较我国和征信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情况,结合本国银行业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以便能够对解决我国银行信贷风险问题和提高我国银行业竞争能力有所借鉴。

中文摘要

银行信贷风险是各种经济风险的集中体现,不仅影响着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而且会影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甚至打乱市场秩序,造成经济动荡。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银行的信贷风险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引发硕士论文受信主体信贷前的逆向选择和信贷后的道德风险行为,进而引发银行的信贷风险,影响金融体系的安全。

第11篇

银行信贷风险是各种经济风险的集中体现,不仅影响着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而且会影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甚至打乱市场秩序,造成经济动荡。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银行的信贷风险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引发硕士论文受信主体信贷前的逆向选择和信贷后的道德风险行为,进而引发银行的信贷风险,影响金融体系的安全。

而银行的信贷征信恰恰是解决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最好方法。本文正是基于解决银行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期望通过对国内外的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情况的比较,得出对于我国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的有益启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信贷征信体系;国内外比较;信用评级

第一章引言

第一节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

1.1研究背景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又是金融的核心。对于大多数银行来说,其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信贷风险,即贷款的信用风险。银行信贷风险是各种经济风险的集中体现,不仅影响着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而且会影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甚至打乱市场秩序,造成经济动荡。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银行的信贷风险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作为受信主体的银行借款客户对硕士论文自己的经营状况及其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更了解,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作为授信主体的贷款方银行则对客户的相关财务信息和风险了解不够,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引发受信主体信贷前的逆向选择和信贷后的道德风险行为,进而引发银行的信贷风险,影响金融体系的安全。

而银行的信贷征信恰恰是解决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最好方法。通过银行信贷征信,能够增加借贷双方的信息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建立信用的记录、监督和约束机制,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本文正是基于解决银行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期望通过硕士论文对国内外的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情况的比较,得出对于我国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的有益启示。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宏观;审慎监管;货币政策;调控

0 导语

为了保证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安全、稳定与效率,客观上需要建设审慎的金融监管体系。审慎的金融监管体系不否认金融监管,而是要加强金融监管,这种监管是建立在对尊重市场自主权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审慎的监管。同时要求有更为深入广泛的金融监管体系,这个体系应更多的从宏观角度对金融进行管理,尊重市场的调节和金融体系的效率,对市场的不完备进行补充。

1 金融危机与宏观审慎监管的提出

1.1 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原因评析

2007年引爆于美国的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市场危机持续升级,影响逐渐加剧,最终演变成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表面上看,此次危机爆发于金融体系最完善、金融创新最前沿以及金融理论和人才最丰富发达国家——美国,而且起端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市场这一金融创新领域。危机似乎不同于八、九十年代爆发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主要集中在货币和银行的危机。然而,IMF前首席经济学家罗格夫等人根据有关金融危机的标准研究,通过将此次危机的资产价格、增长和政府债务等指标同二战以来发生的重大金融危机进行一系列对比,研究结果表明此次危机和以往的危机并无本质差别。

但是在客观忽略资产价格泡沫极度膨胀的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宏观经济理论,以及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微观审慎监管理论的指导下,形成的忽略金融监管的宏观政策框架,必然催生资产价格泡沫,积聚系统性风险,在金融体系内埋下重大隐患。泡沫一旦破灭,积聚的风险迅速释放,最终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实体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

1.2 宏观审慎监管的提出

危机爆发后,国际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深刻反思。为维护金融稳定,金融监管变革在所难免。综合G20、FSB、BIS和IMF报告文件来看,金融监管改革目的是保证金融稳定,防止类似的危机的冲击,预防系统性风险。

改革主要集中在六大块:

(1)增加资本和提高资本质量,同时改善流动性和缓冲机制,缓解资本监管顺周期性。

(2)改革薪酬制度,维护金融稳定。

(3)增强会计准则实效性。

(4)改善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

(5)对具有系统性重要影响的金融机构妥善处置。

(6)加强全球金融监管合作,强化遵循统一监管标准。其他方面还包括对冲基金、信用评级公司和证券化等方面的监管和改革。部分改革已在逐渐付诸行动并进行了效果评估,有些改革尚处在讨论和研究阶段,监管改革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然,以往的微观审慎监管对于保证单一机构安全,从而保护金融消费者(存款者和投资者)的利益有着积极意义。但是由于微观监管的固有弱点表明了其不仅强化了顺周期性并且未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在保证单个金融机构安全的同时却有可能最终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因而需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提出已久,地位也随着此次危机的爆发显著上升。“宏观审慎监管”目前尚无明确定义。据已有的文献来看,宏观审慎监管主要是相对“微观审慎监管”而言,金融监管当局从金融体系而非单一机构的角度实施监管,降低金融危机发生的概念,维护金融稳定,密切关注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宏观审慎监管同微观审慎监管在监管目标、最终目标、风险性质的对待、机构间风险暴露相关性的重要性和审慎控制的实现方式上都有着本质区别。

当前,金融监管改革依然处在成型阶段。为维护金融稳定,总的改革趋势将向立足于微观审慎监管的宏观审慎监管模式的方向发展。其主要的新特征将体现在逆周期性监管政策工具的选用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构建。

2 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不足与改良

2.1 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系的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也在不断变革。总得来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4年至1992年的统一监管体制时期,人民银行履行统一监管职能。

第二阶段为统一监管向分业监管的过渡时期。1992年10月证监会的成立标志分业监管的开始,1998年保监会的成立标志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明确分工,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分业监管模式初步形成。

第三阶段为1998年后的分业监管体制时期。

其中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一行三会”为基本格局的金融监管体系最终形成,即分业多头监管的格局形成。为加强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安全有效的监管网络,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被引入。2004年三会签署了《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在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经常联席会机制。然而监管联席会已长时间没召开,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目前主要由一位国务院副总理定期召开金融旬会来加强监管政策协调。

2.2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不足

尽管我国目前分业监管有利于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有效防止了金融风险传染效应,但如同大部分分业监管模式一样,我国当前的监管体系存在不足。钱小安认为我国监管体系不足体现在监管重复与监管空缺并存、监管资源配置低效、监管协调机制较弱等方面。根据引发此次金融危机金融监管方面的缺失,从宏观审慎监管角度来看,我国金融体系存在三大方面的不足。

首先,缺乏稳健的宏观审慎分析平台。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范,必然需要对金融体系的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分析、检测和评估,发现金融系统不稳定性的来源,发出风险警示。这就需要一个专门的分析平台,一方面整合各微观部门的信息数据,另一方面同时整合分析宏观部门和微观部门的信息数据。而目前,我国并没有搭建这样一个平台。 转贴于

其次,系统性风险防范不足,存在监管盲区。此次金融危机表明,由于缺乏对具有系统性重要影响的金融机构(集团)有效监管,致使这些金融机构过度承担风险,最终加剧金融危机程度。

最后,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不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需要先进监管理念的同时,还需要有效的完备的金融监管政策工具。而无论是在时间维度上的逆周期监管政策,还是在行业维度上的对系统性风险的有效监控政策,我国都存在不足。

2.3 我国宏观审慎监管的框架构建

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分析提出了我国在金融监管上存在的不足,因此在我国未来的金融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构建中,我们要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总得来看,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赖于宏观审慎分析平台的搭建、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的完善以及组织合理安排下的政策协调机制健全。

首先,搭建宏观审慎分析平台,建立预警机制。宏观审慎分析平台的构建,对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预警,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在这一环节的构建大体可分为四步。首先确定平台,即明确微观和宏观数据整合分析的职能的具体承担部门,可以是“一行三会”当中一个也可以新建一个部门。其二,信息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平台构建后,相关职能部门就得强化对系统性风险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特别加强微观和宏观数据的有效整合,全面掌控系统性风险变化趋势。其三,系统性风险评估体系的构建。即从金融体系宏观层面又从银行、证券和保险等行业微观层面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检测与评估,加大各行业微观层面风险评估对金融体系宏观层面风险评估的支持力度。

第二,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建立危机处理机制。从时间维度上说,我国应完善包括逆周期贷款损失拨备和逆周期的信贷政策等在内的各种逆周期监管政策机制。同时,要加强对杠杆倍数的检测,从微观和宏观角度有效控制金融体系的风险过度承担。完善相机抉择机制,有效避免危机扩大和扩散。从行业维度上说,要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监管立法,完善对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工具,有效监管金融创新、金融衍生产品。完善危机处理机制,设计多层次的应急处理监管政策工具。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最后,合理架构组织,健全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协调机制。组织结构铺排,各部门政策协调是宏观审慎监管框架能否成功搭建的最关键因素。首先,系统性风险信息的获得、预警机制的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的设定需要各部门明确职责并加强沟通协作。其二,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组织架构设定对宏观审慎监管的效果有极大的影响。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中的组织安排,首先是确定宏观审慎分析平台,作为宏观审慎监管总的召集人;其次是三会要加强对各自监管行业的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结合意识;其三,要加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同宏观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最后,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实施部门要加强同人民银行、财政部以及发改委等部门协调,制定科学的监管政策并有效执行,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维护宏观金融稳定。

3 宏观审慎监管与货币政策调控的联系

在金融监管中,有一项监管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即银行监管。这是由于:首先,银行业在金融体系占主体地位。其次,在各类金融机构中,银行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发金融危机的部门。因此,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执行机构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必然在宏观的金融监管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作用。

而在新的金融机制改革中,基于对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要求,必然要改革在此前大行其道的硬约束监管机制。但在当前的新的金融运作形势下,对于资金的过于严格的监管可能会导致雁行的信贷减少,进而导致整个社会总投资的下降,这自然不是金融监管希望的结果。

但是在新的宏观审慎的监管机制下,政府实行货币调控政策则可以利用这样较为完整系统的机制来进行整体的调控,不仅可以提高货币政策在有效引导国民经济向更好的发展方向上进步,还可以在这一较为拔高的视角上有效的规避一些金融风险,更加有效的将我国经济引导至又好又快发展的康庄大道!

4 结语

第13篇

1929-1932年出现全球性经济大萧条之前,以马歇尔为代表的古典主义学说占统治地位,观点是市场自由放任论。凯恩斯主义(因为产生在经济大萧条背景下被称之为“萧条经济学”)认为自由放任的市场调节不能自发实现平衡,用有效需求不足理论说明必须依赖财政刺激,3%左右的温和通胀水平对经济增长是有利的。直到1974-1975年出现最奇特的滞胀危机,古典主义卷土重来,认为滞胀是凯恩斯主义财政刺激的恶果。在批评凯恩斯主义基础上,货币主义、理性预期学派和供给学派兴起,相互之间论战相互进行理论修补。在新(后)凯恩斯主义、现代货币主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理性预期学派)、供给学派等模型中,以及实验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和行为宏观经济学等前沿研究中,都可以寻找到宏观经济理论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的争议。

1930年代大萧条出现后,费雪的“债务-紧缩理论”,或明斯基“信用-紧缩理论”认为,大萧条经济危机出现是由于繁荣时期过度负债(信用)的存在,走出“大萧条”解决通货(信用)紧缩的对策或是自由放任,企业破产后的强制恢复,或是增加货币供给,利用通货膨胀的方式助其恢复。现代货币主义对1970年代的滞涨进行研究认为,由于私人经济具有天然不稳定性,中央银行应奉行与实际经济增长率相适应的“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无效。但是1980年代初发生通货紧缩的衰退(因降低货币增长率),1990年代初发生衰退(货币是稳定的),在上述理论中找不到答案。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理性预期学派)研究认为,货币在长期是中性的,货币在短期也是中性的,因而提出公开宣布的稳定的货币政策主张。1970年代真实经济周期模型(RBC)认为,全要素生产率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经济增长和经济周期都由一个变量的变动来解释,货币冲击是真实冲击之外的一个变量。在此基础上扩展研究而来的随机动态一般均衡(SDGE)模型,包含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物价水平等货币因子。阿尔克洛夫(2005)认为,自然率假说与现实相悖,古典主义对于货币中性的判断是错误的,实际经济活动中存在低水平货币幻觉。小规模滞后调价或工资黏性会导致货币数量改变,从而影响到宏观经济均衡的显著变化。阿尔克洛夫等在行为宏观经济学框架下通过实证研究认为,需要构建一个稳定化的低通胀目标而不是零通胀目标的宏观政策框架,宏观经济学在偏离完全竞争时才有意义。

(二)微观基础是一种泡沫长期可持续的货币冲击吸收机制

大多数研究者认为泡沫具有反稳定的负面效应。另外一些学者研究表明泡沫具有积极效应,特别是经济面临金融抑制、实体经济和需求约束时,在经济趋于动态无效的情况下积极效应就会变得显著。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Shefrin和Statement(1994)的“行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Behavioralcapitalassetpricingmodel,BCAPT)研究了市场有效性的微观基础—泡沫市场中交易者行为。行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修正了资产定价理论的理性预期假定前提,分析了市场中存在噪音交易者(Noisetrade)与信息交易者(Informationtrade)时的泡沫如何形成。行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推导了价格效率的必要与充分条件,分析了噪音交易者对价格效率、波动率、报酬率异象和交易量的影响,认为在价格有效市场中,价格效率均衡都可以有效地进行重新构造。借鉴198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和欧洲通过泡沫化机制刺激经济,及其经济泡沫治理的教训,我国迫切需要通过金融部门变革来建立强大开放的金融市场和高度发达的金融体系,在金融制度上建立有助于设置防范泡沫和泡沫破裂的货币冲击吸收机制。金融部门变革与创新,金融深化与实体经济结构调整互相促进,泡沫可能具有长期可持续性;当资本市场可以维持较高的平均信心值水平并维持较高回报率时,泡沫的长期持续有可能提高经济的动态效率。

第14篇

基本思路:

1.金融创新的涵义与基本理论

2.金融创新的机理分析的历史考察

3.中国金融创新的现状

4.中国金融创新的"瓶颈"

5.中国金融创新的优势

6.中国金融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金融创新的涵义与基本理论

当代金融创新理论起源于本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经过0年代的发展,至80年代形成,进入90年代仍如火如荼。我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是从80年代开始的。

对这一理论进行研究首先需要对“金融创新”有一个定义,虽然学界对此也有些争论,但基本上是衍生于创新理论的倡导者熊彼特(J.A.Schumpeter)的观点。我国学者对此的定义为: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我个人认为加五个字更好,即:金融家的活动,是金融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这一表述强调了金融创新的主体是金融家,他们是金融活动的策划者、发起者和维护者。同时,这一表述指明金融创新是“一种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根据这一表述,金融创新大致可归为三类:

(1)金融制度创新;(2)金融业务创新;(3)金融组织创新。

从思维层次上看,“创新”有三层涵义:(1)原创性思想的跃进,如第一份期权合约的产生;(2)整合性将已有观念的重新理解和运用,如期货合约的产生;(3)组合性创性,如蝶式期权的产生。

从创新理论来看,流派繁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技术推进理论;(2)货币促成理论;(3)财富增长理论;(4)约束诱导理论;(5)制度改革理论;(6)规避管制理论;(7)交易成本理论。

从这些理论本生的产生和发展来看,各种理论确实能说明一定时间和空间跨度金融金融创新背后的生成机理,但都偏重于某个侧面。事实上,每一种创新都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而且在不同的时空各种因素的所起作用又有差异,这一点我们从金融发展历史的角度可以看得很清楚。

二.金融创新的机理分析的历史考察

金融创新的宏观分析

1.60年代的避管性创新

创新时间

创新内

创新目的

创新者

50年代末

外币掉期

转嫁风险

国际银行机构

1958年

欧洲债券

突破管制

国际银行机构

1959年

欧洲美元

突破管制

国际银行机构

60年代初

银团贷款

分散风险

国际银行机构

出口信用

转嫁风险

国际银行机构

平行贷款

突破管制

国际银行机构

可转换债券

转嫁风险

美国

自动转帐

突破管制

英国

1960年

可赎回债券

增强流动性

英国

1961年

可转让存款单

增强流动性

英国

1961年

负债管理

创造信用

英国

60年代末

混合帐户

突破管制

英国

60年代末

出售应收帐款

转嫁风险

英国

60年代末

复费廷

转嫁风险

国际银行机构

创造风险

2.70年代转嫁风险的创新

创新时间

创新内容

创新目的

创新者  1970年

浮动利率票据(FRN)   转嫁利率风险

国际银行机构

特别提款权(SDR)   创造信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联邦住宅抵押贷款

信用风险转嫁

美国 1971年   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系统 新技术运用

美国 1972年

外汇期货

转嫁汇率风险

美国

可转让支付帐户命令(NOW)  突破管制

美国

货币市场互助基金(MMMF)   突破管制

美国 1973年  外汇远期

&

nbsp; 转嫁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 国际银行机构 1974年  浮动利率债券

转嫁利率风险

美国 70年代中期 与物价指数挂钩之公债   转嫁通胀风险

美国 1975年

利率期货

转嫁利率风险

美国 1978年  货币市场存款帐户(MMDA)  突破管制

美国

自动转帐服务(ATS)

突破管制

美国 70年代  全球性资产负债管理

防范经营风险

国际银行机构

资本适宜度管理

防范经营风险

美国

3.80年代防范风险

创新时间

创新内容

创新目的

创新者 1980年

债务保证债券

防范信用风险

瑞士

货币互换

防范汇率风险

美国 1981年

零息债券

转嫁利率风险

美国

双重货币债券

防范汇率风险

国际银行机构

利率互换

防范利率风险

美国

票据发行便利

创造信用

美国

转嫁利率风险

1982年

期权交易

防范市场风险

美国

期指期货

防范市场风险

美国 1982年

可调利率优先股

防范市场风险

美国 1983年

动产抵押债券

防范信用风险

美国 1984年

远期利率协议

转嫁利率风险

美国

欧洲美元期货期权

转嫁利率风险

美国 1985年

汽车贷款证券化

创造风险

美国

防范流动性风险

可变期限债券

创造信用

美国

保证无损债券

减少风险

美国 1986年

参与抵押债券

分散风险

美国

4.90年代的各种创新并举,客观上放大了风险

进入9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发展的区域化、集团化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证券化趋势增强,国际债券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迅猛,新技术广泛使用,金融市场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从金融创新的宏观生成机理来看,金融创新都是与经济发展阶段和金融环境密切联系在一起的。60年代各国对金融实行严格管制;70年代以来,电子计算机技术进步并在金融行业迅速推广,金融当局开始放松管制。在进入中后起期以后,西方国家普遍出现“滞胀”几随之而来的高利率;同时,“石油危机”造成全球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形成金融“脱媒”现象,风险加剧;80年代后,各国普遍放松管制,金融自由化增强,出现了利率自由化、金融机构自由化、金融市场自由化、外汇交易自由化。

金融创新的微观分析

从微观角度来看,金融创新是金融家的活动,每一个金融创新都是创新主体的内在动因和外在动因的一种体现。从内因上,创新主体有“获利性”需求,因而会产生“获利性创新”;在逐利本性下,又会产生“避管性”创新;由于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会诱发“避险性创新”;从外因上,由于经济发展与市场的变化,金融主体内部竞争加剧,会诱发“扩源性创新”。

三.中国金融创新的现状

我国的金融创新经过20年的发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组织制度上的创新

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银行体制,形成了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十多家股份制银行为主体的存款货币银行体系,现在城市信用社改成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了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放宽了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保险也市场进入条件,初步建立了外汇市场,加快了开放步伐。

2.管理制度的创新

第15篇

关键词:教学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手段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203-02

近年来由于国际性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大批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倒闭或陷入经营困境。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如何提高金融学专业的学生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已成为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与21世纪我国经济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相比,传统的金融教育已显滞后,若不及早改革将可能成为阻碍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高职院校要针对其特点进行教学改革。

1 金融学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1.1 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对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的金融学教学仍然采用教师课堂授课,“以教师为中心”的“注入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学生听课和记笔记,信息传递是单向的。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使课堂教学枯燥乏味、气氛沉闷,学生应变能力差,压抑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多向发散严重遏制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阻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成为知识的被动接受者,不能够成为学习的主人,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不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部分教师不能够把理论同当前学生们所关心的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相联系,不能够激发出学生们学习的兴趣。同时许多教师只是重视理论传授,忽视了金融这门学科是和实际紧密相联的,不少学校仍然只是课堂上在炒期货和股票、买保险和融资。

1.2 课程设置滞后,无法满足金融创新发展的需要

我国传统金融学科课程设置都侧重于宏观的金融理论,而对于微观领域公司金融和资产定价等方面的课程设置却微乎其微。宏观金融理论的学习可以为学生全面把握国内外金融市场的运作、宏观金融形势与政策等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如果没有微观金融理论作为支撑,则显得比较空泛,对金融业的内在特征和运作机制很难有深刻的理解。同时,金融学相关教材明显落后,不能反映经济和金融发展前沿的问题,严重滞后于经济和金融的发展。滞后的课程设置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人才培养的需要。

1.3 实践教学体系不够科学,不能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

大多数高职院校在进行理论教学时能引入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和讨论,提高了一定的理论学习效果。但是,由于讲授理论课的教师大多缺乏实践经验,要求老师及时掌握各类金融活动的最新动态有一定难度,因此很难将最新金融动态引入到教学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对最新形势的掌握。另一方面,很多高校的金融实验课程开设得较少,课程实践教学体系不够合理。目前,各高校普遍开设的实践课程有“商业银行模拟业务实训”、“股票模拟操作实训”、“社会实践调查”以及“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对于期权、期货、外汇和保险等方面的实验课程则很少开设,这显然不能满足创新产品日益繁多的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降低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此外,在实践教学的课时安排上,有些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学时安排上不尽合理。有的课程理论教学学时过少,理论知识得不到全面讲解;有的课程实验课时过少,知识的领会不够深入,操作能力也得不到提高。

1.4 考核制度不合理,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金融教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根据金融全球化、一体化的新形势与面对未来知识经济的需要,培养具有专门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较高并具有持续适应市场发展变化要求的金融人才。但当前在金融教学中,闭卷考试几乎是所有高校所有课程考核的唯一方法。且在题型设计上,也基本局限于对基本概念和教材条条框框的背诵。这种考核方法只能引导学生死背概念与知识要点,结果是很多平时不用功的学生采取“考前突击”就能取得不错的成绩,而那些平时善于创新和大力去探索新问题的学生的平时投入却不能得到一个公平、积极地评价,严重打击了学生的创新积极性和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2 高职院校金融学教学改革的几点建议

2.1 引入“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

由于金融领域将来从事的工作基本上是流程式的,因而,以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方法为主框架,按照以职业能力为本位要求将行业岗位标准引入到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标准之中,实施“双证”融合;同时,将课程模块化或设置专业方向,并开设选修课、第二课堂,以解决学生基础参差不齐和个性化培养的问题;并在专业能力课程教学过程当中实施“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方式。这种理念下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实施:先根据上述方法进行课程体系建设和课程开发;学生入学后再让学生先到企业进行认识实习,然后同时进行文化基础课教学和基础技能训练。文化基础课以行动导向法教学为主并辅之实践性教学方法;然后再到企业进行生产实习,以强化学生基础技能;然后再在学校一体化教室进行边讲边练的专业课教学,以训练学生的专项能力;然后再到虚拟实训基地与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专业综合能力训练;再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以训练学生岗位职业能力。

2.2 加快课程体系改革,丰富教学内容

合理的课程设置是培养学生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认知能力及较高科研质素的重要基础,也是各高职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宏微观兼顾,补充微观金融中的实用性课程我国高等金融教育的发展应该顺应金融理论发展的微观化趋势。为此,金融学课程体系应包括货币经济学和金融经济学这两部分内容,且二者应共同发展,总体思路是“宏微观兼顾,补充微观金融中的实用性课程”。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模式决定了宏观调控不可或缺,所以货币政策、中央银行等“宏观金融”内容必须占据一席之地,同时需要充实“微观金融学”中实用性课程的内容。同时注重金融学课程与其它相关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要做 到金融学与数学、金融学与法学、金融学与外语、金融学与网络信息技术的交叉融合。

2.3 进行考核制度改革,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在考核制度上,必须改变单纯的闭卷考试形式改为以课堂讨论,学期论文等能够激发学生兴趣和思考积极性的考核方式,将学生课堂表现与实习表现纳入考核范围避免不少学生在考试时“临时抱佛脚”,不求平常努力、只求考试过关的死记硬背式的应试方式,减少学生对期末考试的投机心理。另外,增加学期论文与学年论文的考核力度,鼓励学生申报学生创新课题,形成多元化考核制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思考习惯以备更好适应就业需要。

2.4 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随着教师教龄的逐渐增长,丰富了在理论方面的教学经验。但由于教学工作的繁忙,许多教师多局限于自己的专业圈子,思想也有故步自封倾向。时间一久,就会跟不上时代变化,教师思想的僵化会直接影响学生的活力。因此,需要学校从外部改善教师的教学与科研环境,多为教师提供外出培训的机会,及时接受新知识。另外,可通过特聘等形式聘请金融机构专业人士到学校担任一定的授课任务,实现教师层次的立体化,这有利于学生及时了解金融业务及金融环境发展的最新情况,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己的学习规划与就业计划。

2.5 优化校内实验室软硬件资源,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现代金融实验室建设是实现实践教学目标的重要保障。高职院校应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实验室的建设力度,配备技术含量高的硬件设施,不断更新功能强大的数据分析软件和内容全面的教学实验软件,使实验室不仅能满足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证券行情分析和交易、期货期权交易、外汇买卖和保险业务等课程的实验教学要求,而且还能浏览国内外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实时行情,跟踪了解国内外金融业的变化,实时地将行业或专业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引入教学。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同时要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把学生置于真实的金融经济环境中,要倡导产学研结合,积极拓展校企之间、校际之间、高职院校与科研单位之间的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实习基地建设要考虑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建立稳固的实习基地。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制定合理的实践教学方案,拓宽实践教学范畴,整合实践教学资源,保证实践教学时间,加大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使校内实验室与校外实习基地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张亦春,蒋峰.金融学专业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进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7,(3).

[2]张亦春.金融学专业教育改革研究报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曾康霖.金融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